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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传记通于小说

作品:《谈艺录》读本 作者:周振甫冀勤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平景荪《樵隐昔寱》卷十四《书望溪集书左忠毅公逸事后》①云:“篇中自‘史前跪’以下数行文字,奕奕有生气。然据史可法《忠正集》崇祯乙亥十一月祭忠毅文云②:

    ‘逆珰陷师于狱,一时长安摇手相戒,无往视者。法不忍,师见而颦蹙曰:尔胡为乎来哉!’忠正述当日情事,必不追讳,岂易以一言哉。《龙眠古文》一集左光先《枢辅史公传》③亦只云:‘子已至此,汝何故来死!’”按《戴南山全集》④卷八《左忠毅公传》记此事云:“光斗呼可法而字之曰:‘道邻,宜厚自爱!异日天下有事,吾望子为国柱⑤。自吾被祸,门生故吏,逆党日罗而捕之⑥。今子出身犯难,殉硁硁之小节,而撄奸人之锋。我死,子必随之,是再戮我也!’”又与史、左两文所记不甚合。然《望溪文集》⑦卷九《左忠毅公逸事》中此节文自佳:“史前跪,抱公膝而呜咽。公辨其声,而目不可开,乃奋臂,以指拨眦,目光如炬。怒曰:‘庸奴,此何地也,而汝来前。国家之事,糜烂至此。老夫已矣,汝复轻身而昧大义,天下事谁可支拄者。不速去,无俟奸人构陷。’”无愧平氏所称“奕奕有生气”。盖望溪、南山均如得死象之骨,各以己意揣想生象,而望溪更妙于添毫点睛,一篇跳出。史传记言乃至记事,每取陈编而渲染增损之,犹词章家伎俩,特较有裁制耳(参观《管锥编》117页又《宋诗选注》论范成大《州桥》)。刘子玄读史具眼⑧,尚未窥此,故坚持骊姬“床第私”语之为纪实⑨,只知、《楚辞》之为“寓言”、“假说”而不可采入史传(参观《管锥编》165页、1297页)。于“史”之“通”,一间未达。譬如象之杀舜⑩、子产之放鱼⑾,即真有其事,而《孟子?万章》所记“二嫂使治朕栖”、“郁陶思君尔”、“圉圉焉、洋洋焉”、“得其所哉、得其所哉”等语,断出于悬拟设想。如闻其声,如得其情,生动细贴,堪入小说、院本。儒宗“传记”(参观赵岐《题辞》),何减“园吏”“骚人”之“伪立宾主”哉。当吾国春秋之世,希腊大史家修昔底德自道其书记言⑿,早谓苟非已耳亲聆或他口所传,皆因人就事之宜,出于想当然而代为之词,信不自欺而能自知者。行之匪艰,行而自省之惟艰,省察而能揭示之则尤艰。古希腊人论学谈艺,每于当时为独觉⒀,于后代为先觉,此一例也。(363—365页)

    《毛颖传》词旨虽巧⒁,情事不足动人,俳谐之作而已。唐人却有以与传奇小说等类齐举者。李肇《国史补》⒂卷下云:“沈既济撰⒃,庄生寓言之类⒄。韩愈撰《毛颖传》,其文尤高,不下史迁⒅。二篇真良史才也。”评小说而比于《史记》,许以“史才”,前似未见。《山谷外集》卷十《廖袁州次韵见答》云:“史笔纵横窥宝铉,诗才清壮近阴何”⒆,自注:“干宝作《搜神记》,徐铉作《稽神录》,用意亦同”。

    李卓吾、金圣叹辈评《水浒》“比于班马”(29)、“都从《史记》出来”等议论,阿堵中已引而未发矣。(21)(384—385页)

    《望溪集》卷二《书〈刺客传〉后》论太史公“增损”《国策》本文,不啻金针度人(22)。读其《左忠毅公遗事》时,当解此意。参观《管锥编》166页《增订之二》。

    (《钱锺书研究》11页)①平景荪:清平步青字。撰有《樵隐昔寱》二十卷。左忠毅公:明诤臣左光斗,为阉党魏忠贤所害,惨死狱中。

    ②《忠正集》:明名臣史可法撰,四卷。

    ③《龙眠古文一集》:二十四卷,李雅、何永银辑。左光先:左光斗弟。

    ④《戴南山全集》:清戴名世(字南山)撰,十四卷。

    ⑤国柱:国家栋梁。

    ⑥逆党:阉党魏忠贤。

    ⑦《望溪文集》:清古文家方苞(晚号望溪)撰,十八卷。又撰《望溪集》八卷。

    ⑧刘子玄:唐史学家刘知几字。撰《史通》二十卷。

    ⑨骊姬:春秋时骊戎国之女,晋献公伐骊戎,获骊姬,立为夫人,献公卒,被杀。

    ⑩象:人名,舜之同父异母兄弟。

    ⑾子产:春秋时公孙侨字。

    ⑿修昔底德(thucydides):古希腊历史学家,著《伯罗奔尼撒战争史》。

    ⒀独觉:独知独觉。

    ⒁《毛颖传》:韩愈假托毛笔为传。

    ⒂《国史补》:唐李肇撰,三卷,多记开元、长庆间事。

    ⒃:唐传奇,写卢生在邯郸遇吕翁事。

    ⒄指一书中的寓言。

    ⒅史迁:汉史学家司马迁,撰有《史记》。

    ⒆《由谷外集》:宋黄庭坚撰,十七卷。宝铉:晋干宝,撰《搜神记》二十卷;宋徐铉,撰《稽神录》六卷。阴何:梁诗人阴铿、何逊。

    ⒇李卓吾:明代思想家李贽字。金圣叹:清代评论家金人瑞字,原名张采。两人评《水浒》,将其比作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

    (21)阿堵:唐代俗语,犹言这个。

    (22)《国策》:《战国策》,汉刘向编,共三十三篇。不啻(chì赤):犹言不仅,不但。金针度人:犹言传授秘诀。

    这里讲到传记、历史散文与传奇小说有相通处。这是三种不同的文体,钱先生认为从不同文体中可以看到相通之处。

    平步青为方苞《左忠毅公逸事》叫好,说文字“奕奕有生气”,不是凭空虚赞,而是与史可法的祭忠毅公文和左光先的《枢辅史公传》、戴名世的《左忠毅公传》比较之后得出的结论,很有说服力。

    左忠毅公是明代著名的诤臣左光斗,遭到阉党魏忠贤的诬陷,死于狱中。他是人中的伯乐,在史可法还是书生时,便发现他是个人材,给以提携和训导,史可法后来终成抗清名臣。

    钱先生举引戴名世、方苞、史可法、左光先四人所写史可法去狱中探望左光斗一段,目的就在于说明不同才力的人运用不同文体所产生的不同效果。现比较如下:

    史可法祭文:“法不忍,师见而频蹙(忧愁不乐)曰:‘尔胡为乎来哉!’”左公只说了这样一句感叹的话,可以看作是史可法亲身经历的真实记录。

    左光先《枢辅史公传》:史可法在狱中见到左公,左公说:“予已至此,汝何故来死!”这是弟弟为兄作传时代言的话,提到了“死”,多了一点危险的内容,进了一步。

    戴名世《左忠毅公传》:史可法去狱中探望,左公竟说了六十二个字的话,把入狱的前因后果,都说得有条不紊,并对史可法作了日后的交代。显然这些都是戴氏构想中代左公立言。这个写法在当今的作品中常见运用,是作者生怕读者看不明白,才虚构得头头是道,句句是实话,可惜没有顾及到当时危急的情势,是否有条件说这些话。

    方苞《左忠毅公逸事》最为生动感人。“史前跪,抱公膝而呜咽。”仅用九个字,形象地写出史可法探监之难,左公已遭酷刑之惨,都见于言外。接着写左公听到史的声音,却睁不开眼,“乃奋臂”把眼睛拨开,“目光如炬”,怒斥史,说了四十七个字的话:“庸奴,此何地也,而汝来前。国家之事,糜烂至此。老夫已矣,汝复轻身而昧大义,天下事谁可支拄者。不速去,无俟奸人构陷。”把左史的关系,彼此的情感,以及两人不可一世的气概和会见的气氛,都写得“奕奕有生气”,感人至深。

    对此,想到以下几点:

    (一)方、戴都掌握到史、左狱中会见的实情,好比骨头架子,各人需以自己的揣测和想象附之以血肉,方苞更妙于画龙点睛,更能把握环境,传达史、左两人高贵的品质和情操,以及埋在人们心里对史、左两人的崇敬之情。因此,方苞对人物的刻画和对环境气氛的渲染,都使人觉得合情合理。戴名世则对这些方面把握得不够。

    (二)文学作品,无论反映历史事件,还是现实生活,都离不开写人与事,而怎样写才能给人以真实感,从戴《传》、方《逸事》的写法可以得到启示:琐细的表面现象不等于真实,而与所写有关的入情入理之言与事,则不可有所遗漏。如《管锥编》117页写禽言之“拟声达意”,即出于想象。又如《宋诗选注》范成大《州桥》注:“确确切切的传达了他们(沦陷区人民)藏在心里的真正愿望”,“我们读来觉得入情入理”,这也靠想象和体会。不仅文学作品如此,中国工于记言的史籍也不例外。如《管锥编》166页:“《韩非子?解老》曰:‘人希见生象也,而得死象之骨,案其图以想其生也;故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谓之象也。’”又如《左传》写骊姬床笫私语,介之推与母亲偕逃前的对话,皆是“生无傍证,死无对证者”,所谓“记言”,皆由史家“悬拟设想”,“揣想生象”,虚拟合情合理的言与事,使其达到“如闻其声,如得其情,生动细贴”

    的效果。所以说文学作品和历史,在写法上有相通之处,就在于摆脱不掉虚构和代言。

    (三)韩愈为毛笔作传,虽以“传”名,实则是以传记文学的手法写作的一篇警世讽时之寓言故事。韩愈把毛笔人化,以戏谑的文词写出,引人大笑,发人深思,柳宗元认为司马迁的《滑稽列传》“皆取乎有益于世者”,“若壅大川”,“必决而放诸陆”

    (《读韩愈所著毛颖传后题》),李肇亦认为韩愈此文“不下史迁”,“真良史才”

    (《国史补》),白居易也赞韩愈“立词措意,有班马之风”(《韩愈比部郎中史馆修撰制》)。这些评论皆意在说明文学传记、寓言故事与史的写法有相通之处。

    (四)不仅中国有文学作品通史的看法,希腊大史学家修昔底德也称自己书中的记言,并非亲耳所听或他人相告,而是“因人就事”,根据自己的设想揣摩,代为立言。

    因此,这里指出史家与作家不能自欺欺人,自己应当首先明白这一点。《管锥编》对此有精辟的论述,录于此作为补充。钱先生说:“史家追叙真人实事,每须遥体人情,悬想事势,设身局中,潜心腔内,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几入情合理。盖与小说、院本之臆造人物、虚构境地,不尽同而可相通;记言特其一端。”并举例说:“《左传》记言而实乃拟言、代言,谓是后世小说、院本中对话、宾白之椎轮草创,未遽过也。”

    (《左传正义?隐公》)真是切当宏伟的高论。

    (五)由此,联想到《管锥编?全宋文卷三四》的一段话颇有深意:“据此以订史,是为捕风捉影,据史以订此,是为杀风景。”又云:“吾国子书(笔记小说类)所载,每复类是。均姓名虽真,人物非真。有论中膺篇《盗跖》者,于其文既信伪为真,于其事复认假作真,非痴人之闻梦,即黠巫之视鬼。”可惜,《管锥编》出版迟了,早在1975年批儒评法之际,闻知某院校正在新编文学史,其所谓新者之一,便是增加了没有作品的作家盗跖的章节,显然是上了的当。由此可见,钱先生所指出的,对治史治文者均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