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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作品:永远的普罗旺斯 作者:彼得·梅尔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一滴汗珠从我的鼻头上坠下,正巧落在我的目的地上,教皇新堡,一个生产好酒的小镇。

    巨型酒瓶上、墙壁上、靠在葡萄园边上、车道尽头的柱子上,处处可见“欢迎品尝!欢迎品尝 !”

    品位“教皇新堡酒”(1)

    普罗旺斯的八月天最适合躺着不动,要不就找地方乘凉。在这样的天气里,做什么事儿都慢慢的,所有旅行的行程也被尽量压缩到了最短。蜥蜴显然深得其中奥秘,而我也早该认识到这一点的。

    早上接近9点半的时候,气温已达华氏八十几度,我一跨进汽车,立刻觉得自己像只即将下锅的鸡仔。我翻地图,想找条路,好远离成群结队的游客和那些已经热昏了头的卡车司机 。一滴汗珠从我的鼻头上坠下,正巧落在我的目的地上,教皇新堡,一个生产好酒的小镇。

    几个月前的冬天,我在两位朋友的订婚晚宴上认识了一位叫米奇的男士。第一瓶酒送上来,大家提议干杯,我注意到,大伙儿不过在喝酒,而米奇却在专注地进行着一场个人仪式。

    他凝视酒杯,将它慢慢举起,然后用手掌握住杯子,缓缓旋转了三四次,接着把酒杯举到与眼睛同高,仔细观察酒旋转后沿杯壁缓缓流下的痕迹。鼻子靠近酒杯,鼻翼翕张,全神贯注地彻底检查了一番,然后深深吸气,最后一次转动酒杯,之后才喝下第一口酒,但仅是一小口。

    显然,酒在送入喉咙之前必须还要经过好几道测试。米奇把酒含在口中漱了几秒钟,抿起嘴唇让些许空气进入嘴里,然后小心地发出漱口的怪声。他的两眼直视天空,腮帮子反复收缩、鼓起,使酒能在舌头与牙齿之间自由地来回流动。看上去他对这酒在口腔里经受住了这种种考验非常满意,终于把酒吞了下去。

    他注意到我在旁边观看这场表演,冲我笑笑说,“不错,不错”。他又喝了一口,但这次的程序比较简单,最后扬起眉毛对酒致敬。“这酒有些年头了,1985年的。”

    后来我在晚餐时发现,米奇是个地道的生意人,买进葡萄,酿出香醇的美酒再卖掉,同时他也是个职业水准的品酒家,对南部的酒尤其精通,从天芳玫瑰酒(tavel rosé)——他说此酒是路易十四的最爱——到淡金色的白葡萄酒,再到烈性的吉恭达酒(Gigondas),无所不知。但是在他所有的藏品中,他的最爱,也是他最渴望畅饮的一种酒就是“教皇新堡酒”(Ceauneuf-du-Pape)。

    他说起这种酒时的样子,就像在谈论女人。双手爱抚空气,双唇轻吻指尖,嘴上则是一堆和身体、花束和力量有关的词。他说,其实人人都知道教皇新堡酒实际的酒精浓度超过15%的限额。这几年来,波尔多(Bordeaux)愈来愈淡,而勃艮第(Burgundy)的价钱只有日本人才买得起,教皇新堡酒真算得上超值,我一定得到他的酒窖里亲眼看看才能体会,他将为我安排一次品酒会。

    在普罗旺斯,从计划聚会到确定行程常常需要耗费几个月、甚至好几年的时间。因此,我并不指望米奇会马上邀请我。冬去春来,春去夏来,八月悄悄来到,在手中端杯十五度的美酒把玩品尝,正是最佳时节,这时候米奇的电话也到了。

    “明天早上11点整,”他说,“我在教皇新堡的酒窖等你,早上记得多吃点面包。”

    我按照他的交代做了,还照着美食专家的建议,预先喝了一汤匙清橄榄油。目的是在胃上镀一保护层,借以缓冲各式新出炉却力道十足的美酒的不断攻击。行驶在弯曲且灼热的乡间小路上,我下定决心,不论何种情况,都不可以吞下太多的酒,我一定像老手那样,酒入口,转个圈就吐掉。

    前方教皇新堡映入眼帘,在一片难耐的热浪中看起来有点模糊,时间正好快到11点。整个小镇简直就是个大酒窖,到处充满了诱惑。久经日晒而油漆剥落的告示板上、新上过漆的广告牌上,到处是手写的标语,巨型酒瓶上、墙壁上、靠在葡萄园边上、车道尽头的柱子上,处处可见“欢迎品尝!欢迎品尝 !”

    一道高耸的石墙,隔开了北萨克酒窖(Caves Bessac)和外面的世界,我缓缓驶入,在阴凉处停下车。一下车,我感觉太阳从头顶上直晒下来,像顶充满热气的帽子紧紧罩住我整个头。眼前是一座长形建筑,顶是锯齿状的,正面除了两扇门外,什么都没有。一群人在门口排着队,手中拿着的大酒杯在太阳底下闪闪发光。

    酒窖里几乎有点冷了,而米奇递给我的酒杯端在手里更是清凉怡人。那是我见过的最大的酒杯――一只带脚的大水晶杯,圆鼓鼓的杯肚,上端口子缩小,就像个金鱼缸。米奇说这种杯子可装下3/4瓶酒。

    从刺眼的阳光一下进入暗沉沉的酒窖,我的眼睛逐渐适应过来,这下我才意识到这个酒窖并不小,远处某个阴暗的角落里也许就静静藏着两万五千瓶好酒。事实上,根本看不到任何酒瓶,只见一条两边布满酒桶的道路,难以计数的酒桶躺在与半人高的平台上,酒桶侧面曲线的最高点离地大约12或15英尺,每个酒桶上都用粉笔标示着成份。这也是我生平第一次有机会见这么多酒。隆河村酒(C?tes-du-R-Josepage)、天芳酒(tavel)、吉恭达酒(Gigondas),每种都有几千升,酒桶则按制造年份一字排开,默默地在修炼成致醇美酒的道路上打着瞌睡。

    “好,”米奇说,“你可千万不能白来一趟,想喝哪种?”

    眼前有太多的选择,我不知道该从哪开始。米奇能不能在令人眼花缭乱的酒桶间给我点指导呢?

    我可以看看别人在酒杯里装了些什么,然后来个依样画葫芦。

    米奇点点头,“这样最好了,因为我们只有两个钟头的时间。”他可不想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新酿成的酒上,尚有无数的好酒等着我们去品尝呢。听到这里,我庆幸自己事先喝了橄榄油,任何被称为“宝藏”的酒可是不能吐出口的。但如果在这两小时内把所有的酒都吞下肚,我就会像那些酒桶一样乖乖躺下。所以,我问可不可以把酒吐出来。

    米奇挥动酒杯指着一条小小的排水沟,上面标着隆河大道入口,“要吐的话,请便,但是……”显然,他认为如果有人拒绝享受美酒下肚时的感觉――其中,种种味觉的绽放,妙趣横生的后味,以及喝下一种艺术品时难言的满足感――是极其悲惨的。

    酒窖老板此时赫然出现,他是个身材瘦高的老头,身穿暗蓝色棉夹克,手里拿着一个巨大的仪器,一根三英尺长的玻璃管,一端有个拳头般大的塑胶球,让我想起点眼药用的管子。 他把喷嘴瞄准我的酒杯,慷慨地挤了点白酒到我的杯里,嘴里如祈祷般念念有词,“1986年的海米塔奇酒,有合欢花的香味,味道很冲,但不太酸”。

    我也晃晃杯子,用鼻子闻闻,让酒在口中转几圈,然后一口吞了下去。棒极了,米奇说的不错,把这些美酒倒进排水沟糟蹋,的确是种罪过。稍稍放松心情后,我看看身旁有些人把没喝的酒倒到旁边桌子上一个大罐子内。稍后,罐子里装的酒会被倒入醋缸里,还可以酿出四星级的醋哦。

    我们慢慢向前进。每一站,酒窖老板都会登上随身携带的梯子,爬到酒桶上,拔出酒桶塞,插入他那饥渴的喷嘴,然后好似背着上了膛的枪般小心翼翼地走下梯子,随着品尝活动的深入,越来越像。

    最初几站的品尝仅限于白酒、玫瑰红酒及轻淡的红酒。我们走得越深,那儿的酒色变得越暗,味道也越浓厚,酒性也更烈。每一种酒背后,都有自己简短但让人肃然起敬的故事――海米塔奇,有紫罗兰、覆盆子果和桑椹的香味,属于烈酒;隆河酒和库克陈年香槟酒(Grande Cuvée)则是精工细酿、品质精纯。用来形容这些美酒如何迷人的形容词也同样让我印象深刻――肥美多汁、兽性野狂、雄壮威武、健美匀称、艳丽奢华、强劲有力……这些词从酒窖老板嘴里吐出,居然都没有重复的。我真怀疑他老兄的口才是天生的呢,还是他每晚都抱着词典睡觉。

    我们终于走到米奇的最爱――1981年的教皇新堡酒。虽然它还需要好几年才能成为真正的极品,但现在也已经称得上好酒了――深葡萄的酒色,一丝香料和松露的味道,口感温暖平衡,更别说它那接近 15%的酒精含量。米奇的头都快栽进酒杯里了!看到有人如此热爱他的工作,真好!

    品位“教皇新堡酒”(2)

    他不情愿地放下酒杯,看看手表,“我们该走了,我得买点酒午餐时喝!”他走进酒窖前方的一间办公室里,出来时提了整整一箱酒,十二瓶。另一同行跟在他后面,手里还有一打。我们一行八人准备大吃一顿,猜猜看有几人能挺到最后?

    我们离开酒窖,毒日头晒得大家都有点萎靡。在酒窖里,我已经暗自克制,只是一小口一小口地啜饮。尽管如此,走向车子的路上,我的头还是突然发出一阵警告,“突突突”地 跳个不停。再闻到酒味前,我一定得先喝点水。

    米奇在我背上砰地重重打了一下。“品酒最容易感到口渴了,”他说,“别担心,我们这儿有足够的酒随你喝。”我的天啊!

    米奇挑选的餐厅开车过去大概需要半小时,是一间卡维隆外的乡间小旅馆,有米奇说的乡村风情以及号称最地道的普罗旺斯食品,非常隐密难寻,我得好好跟紧米奇的车。

    说总是比做容易。虽然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统计资料可以支持我的论点,但是就个人观察的结果和亲身经历的惊心动魄的经验而言,一个空着肚子的法国人,开车速度是吃饱了的法国人的两倍;而即使是饱肚的法国人,开车的速度无论从理智和速度限制上看,都已经严重超标。当然,米奇也不例外,前一分钟他还在那儿,下一分钟他已经成了微微发亮的地平线上一个尘土滚滚的模糊影子。他把鲜美的果汁放在传动机上,一会儿飞快地来个大转弯,路上的干草被生生折断,一会儿冲进午睡正酣的小村子,从羊肠小街轰隆隆地直穿过去。到达餐厅时,我所有想喝水的念头全都没了,只想来点酒。

    农场里的餐厅凉爽而嘈杂。角落里有一台被顾客忽略的大电视机,声音含混不清地自娱自乐。大部分的客人都是男性,皮肤被太阳晒得黝黑,穿着外出工作的旧衬衫和背心,失去光泽的头发下露出一片倍受帽子保护的白皙额头。一只长相平凡的狗儿在角落里抖索身子,目光迷离地闻着从厨房散发出来的肉香。这时,我可以吃下一头大象!

    有人介绍我们认识餐厅的老板安德鲁,黑皮肤,身材魁梧,正符合我们早先品尝过的某些酒,手上的花束隐隐混和着大蒜味儿、高卢牌香烟味和茴香酒味。他穿着宽松的衬衫短裤,脚上趿着一双橡皮拖鞋,嘴上有一撇引人注目的黑色小胡子,声音宏亮,足以盖过屋子里的喧哗。

    “嘿,米奇!这是什么东西?桔子汁?可口可乐?”他打开装酒的木箱,把手伸进裤子屁股口袋里拿开瓶器。“亲爱的!拿桶冰块来!”

    他的妻子,体格健壮面带微笑,从厨房走出来,把一个托盘放在桌上――两个冰桶,几盘撒着胡椒的粉红色香肠,一盘鲜艳的萝卜和一大碗凤尾鱼橄榄酱,有时候人们把橄榄加上凤尾鱼叫成“普罗旺斯的黑黄油”。安德鲁拨酒瓶塞的动作纯熟得像个开瓶器,他把每个酒塞都挨个闻了一下,然后把酒瓶在桌子中央排成两排。米奇说,有些酒是我们在地窖中没有时间品尝的,大部分是年份不长的隆河酒,有半打是年份较早也更烈的吉恭达酒,用来就干酪喝。

    对于法国的午餐,有些东西是我那小小的意志力永远无法抵抗的。我可以安静地坐下,决心表现得文雅些,发誓只吃一点、喝一点,但是往往待了三小时之后,我仍然慢条斯理地品着酒,而且依然抵挡不了诱惑。我不认为这是一种贪婪,而是因为整整一屋子热衷吃喝的人集体营造的气氛。他们一边吃一边聊天,谈论的不是政治、体育或经济,而是就在盘子和酒杯里的东西。香肠被拿来相互比较,菜单也被反反复复研究了个够,记忆中的大餐被一再提起,未来的大餐被一一安排计划下来。一切红尘俗务可以以后再说,此时此刻,吃饭天下第一,空气中充溢着心满意足。真是不可抵挡!

    我们轻松地开始午餐,犹如运动员般柔软灵活。一个顶部被切开的萝卜,里面装着一长条近乎白色的奶油,上面撒了一撮粗盐;接下来是一片撒满胡椒的香肠;用隔夜面包烤成的圆面包片,涂着闪闪发亮的凤尾鱼橄榄酱,还有冰镇的红酒和白酒。米奇从桌子边上凑过来,“不准吐掉!”

    老板在招呼客人的同时,不时啜上一小口手中的红酒。这时,以十二分的隆重端上了我们的第一道菜――一只几乎已烧成黑色的深口锅放在桌上,一把旧厨房刀插人面团中,接着又拿来了一个装着腌黄瓜的长玻璃罐儿和一盘洋葱酱。“孩子们,祝用餐愉快。”

    米奇分发年份较浅的红酒时,酒变了颜色,锅子沿着桌子传了一圈,大伙儿可以再来点儿。安德鲁从他的牌局中过来倒酒,“怎么样?你喜欢吗?”我说我爱死他的洋葱酱了,他劝我一定要为下一道菜留点肚子。“下一道菜,‘无头云雀’,他大声吸着指头,是亲爱的莫妮卡特别为我们做的。

    虽然名字有点可怕,这道菜是由薄牛肉片卷着腌猪肉片,佐以切碎的大蒜和香菜,泡在橄榄油、干白酒、高汤和番茄里,用食用麻线绑得整整齐齐。整道菜一点儿都不像云雀,倒像肥胖的香肠,但某些普罗旺斯富于创意的厨子一定认为云雀听上去比牛肉卷更吸引人,于是这名字就这样流传下来。

    莫妮卡把“云雀”端上来,安德鲁说那是他今天早上才打下来的云雀。他是那种说笑话一定要加上肢体语言的人,他的手臂张开,手肘一动差点把我撞进一个装剩菜的大木桶里。

    无头的云雀还是热呼呼的,散着大蒜味儿,米奇觉得得配更烈点儿的酒,吉恭达酒中选。桌子那头的空酒瓶数现在已经上升到了两位数。我问米奇下午是否还打算工作,听到这话,他吃了一惊。“我正在工作,”他说,“这就是我喜欢的买酒方式,再来一杯!”

    色拉上场,然后是一托盘的干酪,有油乎乎的新鲜羊干酪,一些温和的康塔尔(Cantel)干酪,还有一些来自奥弗涅省(Auvergne)的圣耐克塔尔(St Nectaire)牛奶乳酪。这些东西让刚刚在桌子另一头坐下的安德鲁又想起一个笑话。有一位住在奥弗涅的小男孩,人家问他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小孩子想了一会儿说,“我最喜欢熏肉。”安德鲁爆发出一阵大笑。我在旁边松了一口气,这次他撞不到我了。

    几球果汁雪泥上桌了,一个亮晶晶的苹果馅饼也登场了,我已经完全吃不下了。安德鲁见我摇头,开始大声咆哮,“一定要吃!你需要体力,我们马上有一场保龄球大战!”

    喝完咖啡,他带着我们到外头,欣赏他放养在餐厅围栏内的羊群。它们躲在房子阴影的阴凉地里,我好生羡慕。它们不需要在激光般当头直射的大太阳底下打保龄球。那真糟糕。我的眼睛被阳光刺得发痛,肠胃强烈要求静下来好好消化东西。我找了个借口,在树阴下找了片草地,躺了下来。

    大概在六七点钟,安德鲁把我叫醒,问我要不要留下来吃晚饭。有羊脚掌,而且运气不错,还剩下了两三瓶吉恭达酒。我费了好大一番劲儿,才得以逃脱,开车回家。

    老婆已经明智地在游泳池畔和阴凉地里度过了一天。她看着我幽灵般的狼狈样子,问我玩得开心吗?

    “希望他们准备了东西给你吃。”她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