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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朱校长的可怕校规

作品: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朱元璋 作者:张宏杰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虽然待遇如此之好,不过,如果有机会坐时空穿梭机回到洪武时代,还是劝你不要去享受皇帝的义务教育。因为,你进了国立学校,很有可能不能活着出来。

    并不是耸人听闻。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洪武皇帝亲自制定的学规不是一般人所能忍受的。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在学校里学的是什么。各级学校的功课,都是由皇帝直接指定的,内容是《御制大诰》(即皇帝语录),《大明律令》(即刑法),此外还有四书五经和《说苑》。皇帝规定:太学学生每日写字一幅,每三天背下《大诰》一百字,本经一百字,四书一百字,每个月作文六篇。

    功课似乎不重,可是校规倒是有点怕人。校规一共五十六款,有一些规定和今天差不多,比如必须穿校服,不许点名迟到,不许夜里饮酒之类。然而也有些规定有点奇怪:

    一、不许结社,什么文学社、诗会之类一律严格取缔。

    二、不许议论学校食堂的饭菜好不好吃。

    三、绝对禁止对人对事的批评。

    最奇怪的一条是这个规定:

    一切军民利病,农工商贾皆可言之,惟生员不许建言。

    就是说,天下百姓,别人谁都可以对国家大政方针发表意见,进行建言,只有学生不许!目的当然是戒绝学生参与政治的可能。

    看来,朱元璋虽处中世纪,却能以其超人的政治敏感,预感到学生与激进政治心态的天然联系。

    为了贯彻这些校规,朱元璋特地拨了两名衙役进驻学校,做什么用?打板子。一有违犯,即把学生拉到教师办公室叫做“绳愆厅”的地方,脱下裤子,按在地上,痛打一顿。朱元璋规定判决完全由教师做主,学生没有上诉的权利。

    打板子在处罚里是轻的,重的甚至可至充军流放。校规里有这样一款:

    “在学生员,当以孝悌忠信礼义为本,必须隆师亲友,养成忠厚之心,以为他日之用。敢有毁辱师长及生事告讦者,即系干名犯义,有伤风化,定将犯人杖一百,发云南地面充军。”

    然而,只要有学生的地方,不同意见似乎就不可避免。由于校规过严,在第一任太学校长宋讷任内,有的学生被活活饿死,还有多名学生自杀身亡。学生赵麟对校长的残忍非常不满,出了一张匿名墙报(没头帖子),表达对校长的意见。这件事被当成严重的政治事件报告给皇帝,朱元璋龙颜大怒,立命把查出来的犯罪人赵麟杀了,并在国子监立一长竿,把他的脑袋挂在上面示众。隔了十年,朱元璋有一次到太学视察,想起这件事,还余怒未消,召集全体教职员和学生训话:

    恁学生每听着:先前那宋讷做祭酒呵,学规好生严肃,秀才每循规蹈矩,都肯向学,所以教出来的个个中用,朝廷好生得人。后来他善终了,以礼送他回乡安葬,沿路上著有司官祭他。

    如今著那年纪小的秀才官人每来署学事,他定的学规,恁每当依著行。敢有抗拒不服,撒泼皮,违犯学规的,若祭酒来奏著恁呵,都不饶!全家发向烟瘴地面去,或充军,或充吏,或做首领官。

    今后学规严紧,若有无籍之徒,敢有似前贴没头帖子,诽谤师长的,许诸人出首,或绑缚将来,赏大银两个。若先前贴了票子,有知道的,或出首,或绑缚将来呵,也一般赏他大银两个。将那犯人凌迟了,枭令在监前,全家抄没,人口发往烟瘴地面。钦此!

    悬赵麟头颅的这竿子一直竖了一百六十余年,方才撤去。

    在抓学校教育的同时,朱元璋对科举制度也进行了改革。他定下的科举制度更加重视形式,规条亦更繁琐,“专取《四子书》及《易》、、《诗》、《礼》、《春秋》、《礼记》命题。其文略仿宋经义,代古人语气为之。体用排偶,谓之八股……”相对真知灼见,他更重视的是统一的规格,统一的口气,统一的思想,以此来造成格式化的知识分子。

    八股文禁锢于孔孟的经义,又只取朱子的注疏,必须代圣贤立言,不许越雷池一步。它形式主义严重,诸如怎样破题、承题……都有严格的规定,甚至在字数上也限定为五百或七百字。这一改革使科举制彻底沦为戕害人才的刑具,士人为了挣得功名,只能皓首穷经揣摩时文程墨,并无精力来思索书本背后的大义,因而顾炎武有“八股之害,等于焚书”之语。

    在朱的制度设计下,知识分子只能按照他的标准成长。他们只能“以摘经拟题为志,其所切者唯四子一经之笺、是窥是钻,余皆漫不加省”、“自四书一经之外,咸束高阁,虽图史满前,皆不暇目”。思想受到严重的束缚,聪明才智被扼杀,“与之交谈,两目瞪然视,舌强木不能对”。因此,在洪武年间,经常出现“进人不择贤否,授职不量重轻”的现象,以致朱元璋自己也不时哀叹:“朕即位以来,虽求贤之诏屡下,而得贤之效未臻。”

    “朕临御三十年矣,求贤之心风夜孜孜,而鲜有能副联望。任风宪者无激扬之风,为牧民者无抚字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