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白胡子老爷爷笑吟吟地捻着胡子,将盖碗捏得嘎巴嘎巴乱响,却又偏偏故意装出一副很吃惊的样子,道:“怎么?大姑娘你认得我?”
凤飞飞的脸虽然绷得紧紧的,充满紧张和恐惧,可是,听他这么一,原本绷得紧紧的脸上突然又笑了起来。 WwWCOM
也不知道是在故意自己安慰自己,还是白胡子老爷爷的某些话某些动作已经在无形之中打消了她内心的疑虑。
她摇着手指,喃喃地道:“我虽然觉得你这张脸好像很熟悉,可是,又总觉得你不会是他的。”
白胡子老爷爷放下盖碗,朝着凑近了一些,一脸和善地道:“哦,不知道大姑娘你所的那个‘他’是指……?”
凤飞飞牙齿咬得嘎巴嘎巴响,猛然一拍桌子,忿忿地道:“哼?还能指谁,当然是那个无耻、下流、混蛋、活着掉粪坑死了要下十八层地狱骗去我所有的家当又将我和我的姐妹骗进妓院的混蛋了。”
白胡子老爷爷道:“他叫什么名字?”
凤飞飞道:“他自称什么南陵公子叫什么路剑鸣的。老爷爷,你知道这南陵城真的有南陵公子路剑鸣这号人吗?”
白胡子老爷爷摸着胡子一脸宽厚地点了点头,道:“南陵城确实有南陵公子路剑鸣这号人物的。不过,我所知道的南陵公子可不像你的那样,他宽厚、仁慈、为人仗义,待朋友真诚,一掷千金,豪气干云。”
凤飞飞连连摆手道:“绝对不可能,哎呀,我老爷爷啊,你一定是被他的表面给蒙蔽了。他那个人哪,表面上风光无限,其实内心不知道有多肮脏呢,这个世界上恐怕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卑鄙的人了。”
白胡子老爷爷咳了一下,道:“这么,你真的认识他?”
凤飞飞咬着牙道:“他就是化成灰我都认得。”
白胡子老爷爷笑着道:“可是,如果他化了装呢?”
凤飞飞用手指着自己的鼻子,一副很不屑的样子,狠狠“哼”了一下,道:“我已经他他这个人从外表到骨子里都看得一清二楚,如果他化了装站在我面前我都认不出来的话,那我岂不是太蠢了吗?”
白胡子老爷爷的笑更浓了。
也更诡秘了。
他突然抬手,将黏在脸上的胡子和套在外面的假套揭掉,露出了自己的本来面目,沉沉地道:“哦,是吗?”
凤飞飞一下子就跳了起来。
似乎想用爪子去挠她,声嘶力竭地吼道:“原来,你就是那个混蛋!”
路剑鸣一把扣住她的手腕,猛然一顿,冷笑道:“得没错,你果然很蠢,蠢得简直无可救药。”
凤飞飞手腕被拿,只好出脚!
可是,她的脚还未踢出,眼前突然一黑。
晕倒了!
“马面”顾邕最近的日子不是很顺利。
他虽然号称“盗侠”,可是,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他都没有“侠”的样子。
一点儿都没有。
他没有大侠的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没有大侠的豪气干云、肝胆相照。
他没有大侠千杯不醉的酒量。
他没有大侠二斤酱牛肉的饭量。
他甚至还有一点儿市侩民的胆怯、懦弱和自私。
用闻停远的话来形容就是,他这个人既卑鄙又无耻还有那么一点点的下流,但是,又有那么一点点的可爱。
这是几乎所有理工男的共性。
在原来那个世界,作为理工男的顾邕,胆、懦弱,整宅在家里,不知有秦汉何以魏晋。
所以,在这个《武林遗卷》的游戏里面,他就给自己安排了盗侠的角色。
在他看来,这是一个很惬意的职业。
既可以日日夜夜在外面优哉游哉无所事事,又可以不像真正的大侠那样到处行侠仗义背负道德的沉重。
有钱的时候,他就喝喝茶吹吹牛,到楼子里听听当红女伶唱唱酸曲儿顺便昏海地乱七八糟一番。
没钱的时候,他就扛着他那把奇怪的长刀去抓几个蟊贼换点儿花红找个肥得跟蚂蚱的地主老财劫劫富济济贫。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就可以在这个《武林遗卷》的游戏世界里,成为一个数钱数到手抽筋睡觉睡到自然醒的中产阶层。
但人生处处充满着意外。
他的意外就是闻停远。
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他和闻停远是室友。
可是,在这个游戏世界,他们却是损友。
室友可以相敬如宾,可是,损友却可以开一切玩笑。
老给他们这对损友之间所开的最大的玩笑就是,他们一个是贼,一个是当代名侠,剑三十。
这是顾邕给他事先设定的角色。
可是,闻停远却好像一直都没有打算按照他事先给他设定的“名侠”的路子走下去。
这就好比,《武林遗卷》本是一部策划已久的大制作,他顾邕是这部戏的导演,闻停远是主演。
导演给主演安排的角色是这样的,你必须这样去做,可是,闻停远偏偏按照自己的理解那样去演。
——导演不开你开谁呀。
——也难怪你闻停远在现实世界中一直是个徘徊在四线五线不入流的龙套了,活该!
顾邕甚至相信,他架空的这个《武林遗卷》的游戏之所以脱离了他的控制,其中很大的一部分责任都应该由闻停远来负责。
谁让你改变游戏规则了呢。
起码,他在追闻停远到树林里被莲花烙的铁夹子给夹住了腿的场景,就不在他的游戏规则里面。
当然了,他扮演盗帅楚留香夜闯巨豪轩是在他的游戏规则之内的,可是,被巨豪轩的狗给追着咬,就不在规则之内了。
而且,还被咬得如此凄惨。
哎哟哟——好疼啊。
牛犊子般大的狼狗,咬得还真他娘的疼呀。
众所周知的是,盗侠顾邕是江湖中有名的光棍——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在现实世界中他就是个绝对的宅男,为何在游戏世界中还要给自己设定一个光棍的角色,难道脑袋真的被铁夹子也夹过?
大光棍顾邕在树林里被莲花烙给夹了之后,逃回了自己的秘密窟穴里,是自己给自己上药的。
而他被巨豪轩的狗给咬过之后,也是只能自己上药的。
被铁夹夹住的伤口,没有大碍,上点儿药就可以了。
可是,被狗咬过的伤口,就不是轻易上点儿药就可以恢复的。
要不要去打个狂犬疫苗呀。
他一边吭哧吭哧地察看被狗咬得稀巴烂的伤口——幸好伤口只是在大腿上。
也幸好是在大腿上,如果再往里咬一点儿,恐怕他是穿越史上第一个可以练《葵花宝典》的怂货。
他一边哧哧哈哈地呻吟着将粘在伤口上的衣服撕下来,一边诅咒着巨豪轩的狗遇到吕洞宾。
跑了那么远的路,血与和汗凝在一起,紧紧地贴在衣服上……
一扯,钻心的疼。
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