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几乎都快要把江丰的胳膊给摇下来了,摇得江丰头也晕,眼也花,满眼的金星乱窜,就跟火星刚刚撞了地球似的,刺啦啦地乱转,马上就要崩溃了,只好投降,大声道,“你的耳朵胖,好了吧。”
凤飞飞摸了摸耳朵,却笑了,冲着他一脸真,喃喃地道,“耳朵胖也无所谓了,没关系的,人家不是都常,耳大有福嘛。既然我的耳朵突然又变大了,那就明我的福气也就到了。”
到这里,她用食指和拇指盯着下巴,念念有词,道,“难道是剑三十终于回心转意,等办完这次的事情之后就会答应跟我成亲吗?嗯,对,一定是这样的,我等呀,盼呀,熬呀,终于还是等到这一了,就让那个见鬼的白如绾去见鬼吧。”
话刚完,江丰就忙着在一旁不停地给她泼冷水,满脸醋意地道,“哼,想的倒美,剑三十现在还不知道怎么样呢,他所的送给三少爷的那把刀,大力王和偷什么的,现在还不知道找到没有呢。”
然后,转身看了看凤飞飞,发现凤飞飞的脸上正逐渐显现出跟他一样的表情。
两个人同声道,“不如我们一起跟着去玉树山庄看看?”
剑三十要送给三少爷宫羽三的三样礼物这个时候也已经送到了。
准确的,这三样礼物是三个人。
而这三个人此刻就装在一个黑木匣子里。
匣子很,是女人平常用来装首饰用的。
用这样的一个匣子能够装得下三个人吗?
如果是别人,也许不能,可是,剑三十却能。
因为剑三十不是一般人。
准确的,他是一个剑客,虽然只是一个很不正经的剑客。
可是如果剑三十他用首饰匣子装下三个人就一定能装下三个人,这一点儿没有人怀疑。
剑三十打了个哈欠,便将装着礼物的匣子夹好放到腋下,然后,将那件由白如绾亲手缝制的斗篷裹紧,信步走到玉树山庄的门前,看了看门前挂着的匾额,不由得冷笑了一下,道,“哼,玉树山庄,好潇洒的名字,只是不知道此间的主人是否真如他的名字般玉树临风,有雅人的肚量。江湖好像有种传闻,,一入玉树山庄,休想回故乡,只是不知道我这次还能不能活着走出这个地方呀。”
着,便在朱红大门上的铁环上使劲扣了两下,然后,背靠在那里,等着大门的开启。
而在这等待的时间里,他的额头上却有微微的汗沁出来。
是因为突然热了,还是因为紧张。
还是马上就能见到传中的这位江湖人物而由内心升起的一股莫名的兴奋呢?
不清楚,他只是盯着大门,仿佛在预想,在这扇朱红的大门开启的一刹那间,迎接他的究竟是腥风血雨,还是美酒佳肴呢?
其实,甚至连剑三十自己也不清。
他只是觉得,自己正在慢慢地走进一个早就张好等待他进入的大网里。
大约过了半盏茶的功夫,门终于还是开了,既没有弓弩长箭射出来,也没有捧着鲜花美酒的主人迎出来,只有一个戴着青衣帽的脑袋从门缝里谨慎地探出来。
这个脑袋四周看了看,就发现了笑眯眯的剑三十。
也不知道是因为剑三十的笑容感动了他,还是因为他的人修养真的很好,在听到剑三十刚才如此粗鲁的敲门声的时候,居然一点儿都没有生气,甚至还很客气地冲着剑三十也笑了笑,走出来,冲着剑三十一躬到底,朗声道,“阁下可是我们三爷请来的客人?”
听到这话,剑三十先是一愣,暗道,“这位宫三少爷果然神通广大,居然能未卜先知知道自己要来玉树山庄,所以就派人在门口专门迎接的,不过这位宫三少爷也真够没情趣的,要迎接我你就派个漂亮的大姑娘或者美貌的少妇嘛,干吗派个男的,不知道我最讨厌男的嘛,不过聊胜于无了,有人来迎接他总算上把我当成了贵客,明白我对他的作用很大,对我也算上很客气了。”
但是,转念一想,剑三十立刻又笑了。
因为他忽然明白,原来面前的这人是把自己当成了麦七,大力王和神偷中的一位。
而事实也正如他所猜想的那样。
因为当他刚走到这位传中的宫三公子的卧房门口的时候,就听见里面有一个干净但略带病态的声音正在低声呻吟着,道,“这些药根本就治不了我,对我也没有帮助,不然的话,我也不用在床上躺这么久了,燃护花,我们约的人现在已经晚了几个时辰了?”
另外一个柔和但略带傲气的声音道,“两个时辰。”
原来的那个略带病态的声音仿佛在发怒,所以,口气中有种让人不寒而栗的凌厉,道,“他们怎么还没来?这一次,我要让他们为今的迟到而后悔一辈子。”
话音刚落,剑三十就推门而入,毫无顾忌地冲着纱帐后面的人哈哈大笑着道,“我劝你们还是不用等了,因为你们等的人已经不会再来了,他们让我带个话,身体有恙,辜负了三少爷的重托,很是抱歉。”
他的话刚完,就见眼前忽然白光一现。
一把精寒的长剑已经架到了他的脖子上,直透脊背。
而此刻,眼前正站着一个大约三十岁左右的男人。
也就是这柄精寒长剑的主人。
看到这人,看到如飞花般蜂拥而出的长剑架在脖子上,剑三十不仅没有显现出一丝惊慌的神色,甚至还冲着那持剑人笑了笑。
他将架在脖子上的长剑挪开,哈哈大笑着道,“一剑飞花,有我无敌,想必阁下就是飞花剑客宫傲燃了吧?”
这位江湖人称飞花剑客的宫傲燃是个很讨女人喜欢的人,时常以护花使者自居,所以他又有了一个很别致的名字叫做宫护花。
关于他的名字,就像是宫羽三的名字一样,时常在江湖中流传,或者在女人中流传。
关于他的故事,流传度甚至连宫羽三这个自命风流的人也不免自愧不如。
而下面就是其中之一。
在初入江湖的时候,他接替了父亲的责任去六扇门做了一个捕快。
在这个危险而光荣的职业中,他也做得勤勤恳恳,勤于职守。
假如是这样的话,他也许会在之后的几年里升迁到捕头的。
可后来的事实证明,尽管他的身上流着六扇门的血液,却是很不适合这个职业的。
有一次,上面派他去监视一个嫌疑犯。
当然了,这个嫌疑犯是个女的,而且还是一个很漂亮的女人。
他倒好,不仅没有把搜取线索,却跟这漂亮的嫌疑犯谈起了恋爱,爱得水深火热,最后携带他们一起抢劫到的金银珠宝私奔。
最后那女人终于还是落网了。
而他也被关进了深牢大狱里受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