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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作品:第四死罪 作者:劳伦斯·山德斯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er top">一

    再过一个月卡班尼便要退休,他很恐擢。他来自警察世家:父亲是警察,弟弟是警察,两个叔叔也是警察。纽约市警察局对他家来说不只是一份职业,也是整个的生活。

    卡班尼不钓鱼、不打高尔夫、不集邮,除了干警察,根本没有其他嗜好。你叫他退休干什么——带老婆到佛罗里达去无所事事的安享余年?

    调查赛门·艾勒比的案子很像是一针强心剂;他以前跟埃布尔纳·布恩共过事,知道这位小组长很不错,况且布恩的父亲也是一位巡警,后来因公殉职,卡班尼还去参加过丧礼。

    他主动要求负责甘沙克的理由是:他外甥就是智能不足的孩子,他自认对这类残障已比较了解。卡班尼一共有三个女见,都已经婚嫁,有时候万不得已和三个女婿一道吃饭,他总是怀疑这几个家伙是不是也有些智能不足;没一个干警察。

    他和甘沙克头一次会面,情况还算顺利。他在疗养中心和甘沙克磨菇了将近三个小时,一面称赞他的风景画,一面东拉西扯的闲聊。

    在闲扯当中,偶尔迸出一、两个有关赛门医生的问题,甘沙克都能毫不犹豫的作答,他对这个话题似乎一点都不觉得厌烦——但是当卡班尼问起凶案发生那晚他的行踪时,这孩子犹豫了。

    “沙克,那天是星期五,你那晚在做什么?”

    “我在疗养中心一直待到打烊,去问费太太,她会告诉你的。”

    “好,我去问她。那中心打烊之后,你干什么呢?”

    “我回家。”

    “嗯哼。你不就住在街口吗?我猜你九点五分左右就可以到家了,对不对?”

    甘沙克不看他,只顾专心的画树。

    “呃,可能晚一点,我闲晃了一会。”

    “那晚雨下得很大,你不会在暴风雨中逛街吧,沙克?”

    “我不记得了啦,”甘沙克折断了粉笔,生气的把它扔掉。

    “我不懂你为什么要问我这些问题,我不答了。你真是——”他开始结巴起来。

    “好好好,你不用再回答任何问题。我只是以为你愿意帮我找到杀赛门医生的凶手。”

    甘沙克不说话。

    “嘿,”卡班尼接着说,“我有些饿了,你呢?街口有家快餐店,我去买两份汉堡和咖啡回来吃,好不好?”

    “好啊。”

    卡班尼买了吃食,两人一块午餐。有个老太太转着轮椅过来,死盯着卡班尼瞧,他给她一片泡菜。他不再提赛门·艾勒比的案子,改谈甘沙克的蜡笔画,他问甘沙克为什么一直画风景。

    “风景干净又漂亮,”甘沙克说。

    “不像这里。”

    “当然,可是你的画里没有一个人。”

    “不要,”甘沙克摇摇头。

    “不要人,这些风景全属于我一个人的。”

    卡班尼向费太太求证,她证实甘沙克每天都在中心待到九点休息才走。卡班尼谢了她,慢慢走到甘沙克的住处,亲自计算时间,结果发现以最慢的速度也只消一分多钟。

    甘沙克和他母亲住在西七十八街一幢危楼的地下室;边上是一幢难看无比的家具仓库。两幢建筑都被涂得乱七八糟,门前也都堆着黑色的塑料垃圾袋,好些袋口已经迸裂开来。

    卡班尼可以了解甘沙克为什么专爱画一些干净漂亮、祥和的地方。

    他小心的走下三层石阶,到达脏兮兮的门口。门铃上的姓名几乎已不能辨认。他摁铃、等待,没人应。再摁——摁得很久。一扇烂窗子的破窗帘拉开来;有一对眼睛在瞪他。

    卡班尼把识别证举高,那女人用心瞧一会,然后消失。他满怀希望的候着,彷佛听见开锁起链的声音,门开了。

    “甘太太?”他问。

    “对,”她的声音沙哑混浊。

    “你要干嘛?”

    他的立即反应是,一个酒鬼。

    “我是纽约警察局的刑警,卡班尼,我希望跟你谈谈令郎。”

    “他不在家。”

    “我知道,我刚在中心见过他,我现在是想跟你谈谈他。”

    “他做了什么?”

    “没有,就我所知什么也没做。”

    “他脑袋不灵,什么责任也不必负。”

    “太太,别教我一直站在冷风里,让我进去随便问两个问题,行吗?要不了多久的。”

    她勉强的让出一条路,他走进去,关上门,摘下帽子。屋子里的味道像地下铁的厕所。半空的威士忌酒瓶搁在地上,旁边是一迭纸杯。

    她瞧见他在看,就说,“我感冒了。”

    “噢。”

    她想挤出一个笑容,那张脸就像被打过一拳的枕头。

    “要不要喝一杯?”

    “不要,谢谢,你自己喝吧。”

    她坐在沙发上,倒了一杯酒,一口干光,再把杯子一拧,随意的朝那个破烂的字纸篓一扔。空心。

    “射得真准。”卡班尼道。

    “这是训练有素啊。”她得意的露出一口黄板牙。

    “甘先生在吗?你丈夫?”

    “在,在环游世界。现在可能到了香港,混账东西,他倒是溜得快。”

    “现在你就跟你儿子两个人住?”

    “怎么样?”

    “领福利金吗?”

    “经济支持,”她一副理所当然的语气。

    “我们够格啊。我残废,沙克没办法工作。怎么样,你是调查员?”

    “不是为社会福利金。令郎每天都到疗养中心?”

    “大概吧。”

    “你不知道?”

    “他成年啦;他喜欢上哪儿都行。”

    “他每天什么时候去中心?”

    “不知道;我睡得晚,等我睡醒,他已经走了。问这些究竟要做什么?”

    “他从中心回来的时候你不是还没睡吗?那他都几点钟到家?”

    她瞇着眼瞄他,他明白她在核计撒什么谎瞒混过去。其实根本不必说谎,不过这女人面对任何官方人士,都不见得肯吐实。

    她藉倒酒、喝酒、捏纸杯、扔进字纸篓的连串动作拖延时间。

    “对,”她终于开口,“那时候我还没睡,他回来的时间都不一定。”

    “譬如说?”

    “九点以后。”

    “以后多久?”

    “不一定。”

    “坦白讲,”这位老刑警冷冷的说,“这事牵扯到一桩谋杀案,假使你再鬼扯下去,我立刻把你关进醒酒牢,哪时候肯好好回答我的问题,哪时候放人,你要不要试试?”

    她的脸一扭,笑了起来。

    “你没有权利这样对我说话。”

    “随我高兴,”老刑警的口气越发冷酷。

    “我根本没把你放在眼里。”

    他一把抓起地上的酒瓶,冲向脏污的水槽,一股恶臭喷上来,几乎令他当场作呕。

    她连吼带叫,“你要干什么?!”

    “我先把这瓶倒掉。再搜出其余,全部砸碎它。”

    “求求你,不要——不行啊——酒账我都还欠着——我不过是个老女人,你欺负个老女人做什么呢?”

    “你是个老酒鬼,一个又老又臭的酒鬼,难怪你儿子每天都要出去。”他把酒瓶对着水槽举高。

    “他晚上几点回家?”

    “九点,九点过一点。”

    “每天如此?”

    “对,每天如此。”

    酒瓶一斜,洒出一道酒线。

    她急哭了。

    “除掉礼拜五,礼拜五他都到十点或十点半回家。”

    “为什么?他去哪里?”

    “不知道,我向上帝发誓,我真的不知道。”

    “你没问过?”

    “有,真的,可是他不说。”

    他瞪她半晌之后,把酒瓶递过去,她抖着手接着它,搂紧,像搂个婴孩。

    “多谢你的合作,甘太太。”

    出了门,他走向百老汇,作深呼吸,逼除掉方才吸了一肚子的馊气。干这行以来,什么奇怪的味道都闻过,这一天虽不算最糟,也够厉害。他进电话亭拨电话给太太。

    “我回家吃晚饭,先在外面散散步,要不要顺便带什么回去?”

    “芥末不够了,晚上吃嫩煎鱼排,带一罐回来吧。”

    “好的,待会儿见。”

    他吃过温馨可口的晚餐,八点半又再度回到疗养中心附近。由于找不到停车位,只好停在甘家隔壁的仓库门口,管它竖着块牌子,上面写着斗大的“此处严禁停车”几个字。

    仔细锁好车门,往回走,过街,站在疗养中心对面守望。为了防止脚冻得发麻,只有不停的来回走动,两只眼睛却分秒不离的盯着中心的窗户。

    化验师说赛门·艾勒比的死亡时间在晚上九点,这是估计;可能有半小时的误差;也许还不止。

    假定甘沙克在周五晚九点离开中心,他绝对来得及赶到东八十四街,干掉医生之后,在十点、十点半从容回家。卡班尼不认为那孩子会做这种事,但是他实在有可能这么做。

    中心的灯光较暗,卡班尼依着邮箱,咬着没点火的雪茄,静心等待。一堆人走出来,一个拄拐杖,两个使用助走器,再来便是甘沙克。

    卡班尼过街跟踪他,但要不了多久;甘沙克直接回家。卡班尼钻进车内守候,守到十点半,屁股都坐僵了,才打道回府。

    那是星期三晚上的事。星期四卡班尼花费一整个白天访查甘沙克在诊所医疗的情形,院方不肯出示甘的病历,他另外向几个认识甘的人查证。

    他们都说甘沙克平常是个沉静、乖巧的孩子,偶尔确实有暴力倾向,发作的时候会攻击医生和护士,有一次不得不对他使用麻醉剂。

    星期四晚上,卡班尼重复跟踪守望的作业,结果和前一晚一样。

    星期五晚上,老刑警将守望的时间稍稍挪前,如果有任何倩况出现,应该就在今夜。甘沙克在九点差两、三分钟的时间便离开中心,卡班尼在对街看了个仔细。这孩子穿扮整齐,厚呢帽、干净的大外套、厚花布裤。臂弯下夹着一只包裹,看起来像是用牛皮纸包起的一幅画。

    他朝回家相反的方向走,卡班尼一路尾随,从百老汇到八十三街,再向西往河边,越过西区路,进入一幢高级公寓。

    老刑警放慢脚步,兜着住宅,记下地址,门廊和大厅都瞧不见甘沙克,他过街点只烟,再来回踏步,他想这一生这样的动作不知道反复了多少次,再过一个月便要全部结束。

    十点十五分甘沙克步出住宅,臂弯下的包裹已经不见,卡班尼再跟着他回七十八街的家,等他进门,他也驶向回程。

    第二天早上,八点不到,卡班尼的车已停靠在西八十三街的高级公寓附近。据他估计大多数人在周六早上这个时间应该都在家。他走向门廊查视门牌,一共十二户。

    他开始按铃,从最上面一路往下按,每一次都有人问,“谁啊?”他答“我想和你谈谈甘沙克的事。”而每一次,他得到的都是“谁?”“没听过这个人。”“走开。”或“你按错了了。”之类的答案。

    最后按到四楼之二,一个女声问,“谁啊?”卡班尼照旧是,“我想和你们谈谈甘沙克的事。”女声显得很急切,“他出了什么事?”宾果!门铃边上注明:“毕祖生夫妇和贝艾玲。”

    “我是纽约市警察局刑警卡班尼,”他一字一字的说。

    “这件事情很重要,能不能让我上去?我会出示证件。”

    长时间的沉默,卡班尼习以为常,耐心等候,然后门锁“嗒”的弹开,他推门进来,登上阶梯,直上四楼。

    四楼之二门外,站着一个男人,穿着绒睡袍和毛绒拖鞋,戴一副无框眼镜,泛白的头皮围着一圈细软的头毛,嘴唇上方也有一道毛发,看似胡子,却实在不像。卡班尼想这个小个子只要大风一吹,准定刮跑。

    他出示证件,弱不禁风的男人慎重的一看再看。

    “我是毕祖生,”他声调紧张。

    “什么事?你对我太太提起甘沙克。”

    “我可不可以进去打扰几分钟?要不了多久。”

    温暖舒适的客厅里有两个女人,都穿着浴袍和拖鞋。一个金发、瘦长脸,叼着长烟管站着;另一个年纪较轻,五官较柔和的,坐在轮椅里,她膝盖上覆着一条毛毯,遮住两条腿。

    毕祖生简单做了介绍,金发的是他太太,莉莎;轮椅上的是小姨子,贝艾玲。卡班尼向两位女士微笑鞠躬;什么时候扮恶人,什么时候扮善人,卡班尼十分清楚。对这一家最好扮演后者;那位长脸的太太看起来很难缠。

    “真抱歉一大早就来叨扰,但是这件事有关甘沙克,相当重要。”

    “沙克没事肥?”贝艾玲战战兢兢的问。

    “他不会是出了什么意外吧?”

    “没有、没有,他很好。我可不可以坐下?”

    “当然可以,”那位太太说。

    “大衣和帽子交给我。我们刚好在喝咖啡,你也来一杯?”

    “太好了,不加奶糖,谢谢。”

    “祖生,去拿咖啡。”她说。

    卡班尼先谈天气,再赞美他们的家,同时打量着整间公寓。第一眼看到的便是墙上五幅甘沙克的蜡笔画,裱得相当好。

    “好咖啡,”他赞道。

    “谢谢。呃,关于甘沙克……我发现你们有他的几幅画,很漂亮是不是?”

    “漂亮极了!”贝艾玲大声附和。

    “沙克是天才。”

    她姐姐轻笑,“他不是毕加索!这些画很商业化的,不过的确画得不错,尤其以他的——他的背景来说。”

    “我一直想买他一幅,”卡班尼说。

    “我能不能问你们花了多少代价买的?不带这些裱框。”

    “我们不是买的,”毕太太说。

    “这都是送给艾玲的礼物。沙克爱死了她。”

    “莉莎!”妹妹脸一红。

    “你明知道不是这样的。”

    “当然是这样。我看他的眼神就知道。”

    “沙克是个寂寞的孩子,”毕祖生说。

    “他好像没什么朋友。艾玲是……”这句话没有结尾。

    卡班尼正对轮椅女子。

    “贝小姐,你怎么认识他的?”

    “在中心。莉莎带我去过一次,我不肯再去,那个地方太气闷。就是那次我认识了沙克,他问我可不可以来看我。”

    “绝配。”毕太太一面口中喃喃、一面往烟管上再插一根烟。

    不象话,卡班尼暗骂。

    “你认识他多久了呢,贝小姐?”

    “差不多有六个月了。对不对,祖生?”

    “差不多,”她姐夫点头。再问卡班尼,“你来究竟是为了什么?”

    “等一下,”刑警暂时不答,“贝小姐,他是不是每个星期五晚上都来看你?”

    “他来寻欢。”毕太太唱着,卡班尼发现要想不讨厌这个女人实在办不到。

    “是的,”贝艾玲下巴一抬,肯定的说。

    “每个星期五晚上都来。”

    “有没有不来的时候?改在别的晚上来?”

    她摇头。

    “没有,总是在星期五晚上。”她看着另外两个人。

    “对不对?”

    那两人表示赞同。甘沙克固定在星期五晚上前来,六个月来从不间断。

    “他每次来,你们都在家?”卡班尼问毕氏夫妇。

    “没出去——看场电影什么的?”

    “我们都在,”毕太太阴阴的说。

    “我才不愿意艾玲跟那个人单独耽在屋里。想到他的精神问题,我们还是守在现场为妙。”

    “莉莎!”做妹妹的生气起来。

    “沙克每次都规矩得很。”

    “这种人你哪里说得准。”

    “事情是这样的,”卡班尼插口说。

    “甘沙克住家附近的一所高级住宅发生了一起小抢案。财物损失不大,但在职责上,我必须查清楚附近居民在案发当时的确实行为。抢案发生在四个礼拜之前,一个星期五的晚上,时间大约九点半左右。”

    “他在这里,”贝艾玲答得快而肯定。

    “他人在这里,当然不可能去做案;再说,沙克也绝对不会做这种事。”

    “你们三个都能为他作证?”卡班尼一个一个的看着他们的脸。

    三个人都点头。

    这样就结束了?不算完美,不算完全。可能性仍旧很多:一时的忘记、蓄意的撒谎、不知道的动机等等。然而这一切还是得花上一百年的时间去逐个追查求证。卡班尼的记忆中,找不出一个案子是每条线索都整整齐齐排在眼前的。经常是愈查愈深入,而最后的结局却是:纯属浪费时间。

    “甘沙克应该是没有嫌疑了。”他说完便起身。

    “当然没有,”贝艾玲斩钉截铁的说。

    “他是个好得不得了的人,绝不会做任何坏事的。”

    “那还用说。”她姐姐的口气并不认真。

    毕先生的眼睛在无框镜片后面猛眨。

    “你怎么把沙克和我们的关系串联起来的?”毕太太问。

    “昨晚我跟踪他到这儿,今早我摁了每家的门铃,终于找出认识他的人。”

    “天哪,你可真是聪明。”她语带嘲弄的说。

    “有时候。”他冷冷的白她一眼。

    “祖生,把这位警察先生的大衣帽子拿来。”

    卡班尼回到家,耗一下午的时间写报告呈交布恩小组长。他的看法是甘沙克没有嫌疑,似乎没有理由再做进一步的调查。

    写完报告,他自已复看一遍,禁不住的想着这几个人之间的关系·毕祖生和他太太莉莎,贝艾玲和甘沙克,莉莎和她妹妹,以及这位妹妹和她姐夫。

    “太太,”他对妻子,“生活真像一出无聊的肥皂剧。”

    “我希望你别用这个字眼。”

    “肥皂剧?”他故作天真的问。

    “这几个字有什么不对?”

    “哎呀,你这个人。”他大笑着拍她一记,说,“晚饭吃什么?”

    <er h3">二

    想到吃饭的问题,不止卡班尼一个人,绰号“大块头”的胡提姆刑警也在想;不过,他想的是,不晓得今生还有没有机会再吃饭。

    这一天真长。清早八点,胡提姆便把车子停在贝隆纳住的高楼外面,坐了将近一个钟头。正当他想跑去买咖啡和面包果腹的时候,贝隆纳的白色凯迪拉克从地下车库驶出来了。

    车里只贝隆纳一个人。胡提拇尾随着他,驶向西十八街的肉类批发市场。贝隆纳停妥车,走入市场。胡提姆不知道他在里面多久;但无论如何是个好机会,暂时可以避开姓贝的,单独去盘问他的老婆。

    胡提姆颇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脑袋不够灵光,所以凡事总是照规矩来,省得出纰漏。实际上,到目前为止,他的笨并没有严重到令他丢官降级的地步。

    大块头提姆不是真的笨,只是缺乏想象力,不太能举一反三,另一个问题是,他的模样不像刑警:矮胖、秃顶,声音像马的嘶叫。

    贝隆纳前脚踏入肉市场,胡提姆后脚一踩油门,往原来那幢高楼急驶而去。这段时间刚好可以先吃一顿早餐,他却偏偏没想到。胡提姆发现,他的脑袋瓜里很难同时装下两个念头。

    贝太太几乎没有任何刁难就让他进了门,她甚至紧张得忘记要他出示证件。胡提姆决定对她来个下马威。他不摘帽子,怕光溜溜的脑袋有损冷面刑警的形象。

    贝太太是个瘦小的女人,一头稀薄的灰发,一对失神的眼睛,穿一件无型无款的长袖高领衫,把身子裹得密密实实。胡提姆不知道这女人在床上的光景如何,他猜想八成和他的第二任老婆差不多,好事进行到一半会突然冒出一句:“天花板该粉刷了。”

    “贝太太,”他两眉一皱,开始发言。

    “你该很清楚我来的目的。你丈夫牵涉到赛门·艾勒比医生的谋杀案,他说案发当晚他一直在家这句话,警方根本不相信。”

    “他是在家,”她紧张得不得了。

    “真的,我跟他在一起。”

    “从几点到几点?”

    “一晚上,一整个晚上。”

    “他一步都没走开?”

    “没有,”她低垂着眼帘。

    “一步都没有离开,整晚在家。”

    “是他叫你这么说的?”

    “不是,是事实。”

    “他是不是说你假使不听话,就揍得你团团转?”

    “没有,”她终于表现出一点点的精神。

    “没有这回事。”

    “这话是你说的。等我们查清楚你丈夫的行踪——去过哪些酒吧、揍过哪些人,要是查出来那天晚上他不在家,你知道我们会怎么对付你?”

    她沉默,两只手紧紧的纠在一起,连指节都泛了白。

    “贝太太,”他语带威吓。

    “说实话吧,那天晚上他出去了,对不对?”

    “我不知道。”她的声音在抖。

    “什么叫做你不知道?”

    她不答。

    “非要我带你去局里吗?像抓从犯一样?铐上手铐,穿过大厅?把你跟那些妓女、吸毒鬼关在一起?说实话吧,‘你不知道’这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

    “那晚我头痛,”她有气无力的说。

    “偏头痛。很早就了上床了。”

    “多早?”

    “大概八点半。”

    “就是赛门医生被杀的那晚?”

    “是的。”

    “当时你丈夫在家?”

    “是的。”

    “你去卧室了?”

    “是的。”

    “关了门?”

    “是的。他在看电视。”

    “你睡着了没有?”

    “我服了药,觉得好困。”

    “所以睡着了?”

    “嗯。”

    “几点醒的?”

    “十一点左右我起来洗手。”她不看他。

    “十一点。那时候你丈夫在吗?”

    “在,”她答得非常肯定。

    “我看见他的。”

    “可是八点半到十一点这段时间,你并没有看见他!”

    她哭起来,小颗小颗的泪珠连串的滚下来。

    “别对我吼嘛。”她哽着声音说。

    “回答问题,不然立刻把你带走。”

    “没有!”她高声尖叫。

    “从八点半到十一点我都没有看见他。”

    逮着了!胡提姆心中有一股蛮横的快感。

    他自鸣得意的再驶回第十八街,千万别让贝隆纳跑掉,免得功亏一篑。白色凯迪拉克果然还在。胡提姆停在望得见大门口的附近。他撒了泡尿在空牛奶盒里,这玩意是紧急钉梢时候必备的要件。

    他在车里足足坐等了一天,肚子愈来愈饿,他不断骂自己没事先买个三明治、糖棒,或咖啡什么的。他抽光一整包烟,那混小子还是没出现。

    “他究竟在里面搞什么玩意?”他忍不住大声说。接着开始幻想市场里面的光景:大堆的牛排、肉块、肉丁,肉末、子鸡……他想得发晕,他简直饿昏了。

    他打了两、三次盹,每次惊醒,凯迪拉克仍旧在。胡提姆坚持到底,为了保持警觉性,他拚命回想和贝太太的谈话内容,并计划该如何下笔写报告。

    晚上八点四十五分——路灯亮起——贝隆纳跟另外两个家伙从肉市场走出来。三个人又说又笑,又打又闹,胡提姆怀疑他们是否灌饱了老酒。

    三个人终于分手,贝隆纳驾车离去,胡提姆跟着他,在严重塞车的情况下,他不得不逼近距离,他不愿意在饿得要死、坐等这许多钟头之后,把目标跟丢。

    贝隆纳在五十三街左转,穿过河边一处黑漆漆的工业区。他到底要去哪?胡提姆胡涂了。车辆渐渐稀少,他保持间隔半条街的距离。贝隆纳转上十一街,再过两个街,减慢速度,找到了停车位。贝隆纳走进一家酒店。路灯不强,店名还是看得清楚:“鲸尾”,好名字!

    胡提拇越过姓贝的车,停好,再往回走。酒店的窗子都是雾气,看不见里面,但是很像是讨海人进出的酒吧,要是你进去叫杯马丁尼,外加两颗橄榄,保证遭一顿白眼,再把你踢出来,扔到街上。他一时拿不定主意,是进去,还是留在车里,或者干脆回家。结果店门外的大招牌替他做了决定,上面写着:香肠、汉堡、热狗、现烤三明治。

    店里跟他想象中的情形差不多:白瓷砖的墙上尽是油垢,老式的木头吧台在一边,桌位在另一边,电视机用铁链高挂在天花板上,还有亮着彩色灯泡的点唱机和香烟贩卖机。后面,一个黑大胖子正挥汗如雨的在弄香肠。

    胡提姆看见他的目标坐在吧台边,跟两个家伙在说话,他溜进一个空着的小隔间,再拆开一包烟,向四下看看。

    以这个时间来说,生意实在好得离谱,到午夜不挤瘫才怪。贝隆纳是穿得最登样的一个顾客。其余的都很邋遢:有水手、有泥水工、有流浪汉,有一个家伙已经醉趴在桌上。

    胡提姆想不透贝隆纳为什么会光顾这种鬼地方——然后他看到了吧台后面的那堵墙,墙上挂满了拳击手的照片:已死的,过气的,新进的——个个戴着手套,一副杀气腾腾的备战架势。

    胡提姆想起双杰森说过贝隆纳以前是拳击手,怪不得,他来这里可以让他吹嘘吹嘘风光的过去。跟他谈话的两个家伙,还有酒保,都有共同的特征:厚肩、钩鼻、招风耳。看起来都能把胡提姆嚼个稀烂,然后吐到一丈远。

    “怎么样?”

    他惊得一抬头,一个女侍站在隔间外。是个老女人,一双萝卜腿上裹着一双厚厚的裤袜。下巴壳上一颗大黑痣,上面还长了两根黑长毛。

    “你们有哪些啤酒?”

    “巴德、米勒、汉尼根。”

    “一瓶巴德,一个汉堡。”

    “好。”

    他吃了两个汉堡——难吃到了极点,要不是饿昏了,他咬第一口就会夺门而去。连泡菜也差劲到无法下咽的程度。

    现在,贝隆纳一个人单独坐在吧台上,跟酒保闲聊。胡提姆带着他的第二瓶啤酒和酒杯走向吧台,选一张邻近的凳子坐下。那二个人正在争论谁的右钩拳棒,是登普西还是刘易斯。

    胡提姆吞一口啤酒,大声加入。

    “马西安诺怎么样?”

    贝隆纳慢慢掉过头来。

    “谁在问你?”

    “我只是——”

    “你只是多管闲事,”酒保说。

    “这是私人谈话时间。”

    假使胡提姆识相,他应该马上住口,灌完啤酒,付掉账单,拍屁股走路。不错,他的第一猜测完全正确:贝隆纳的确已经喝了一个下午,或许一整天的酒,醉态十足。

    他的动作、讲话仍旧很正常,但是两只眼睛,红得像要喷火,矗着下巴,一副随时准备上场大战十回合的模样。

    “你看什么看?”贝隆纳问他。

    “混蛋。”

    胡提姆的手不经意的伸进外衣口袋摸枪,他要确定家伙真的在身上。

    “嘿,别冲动,”他说,“我不喜欢听这种话。”

    “他妈的,你不喜欢就趁早滚蛋。”

    “隆纳,”酒保的声音刺耳。

    “算了,我不想多惹麻烦。”

    全场都安静下来,大家低着头盯着自己的酒杯,可是大家全在听。

    “放心,艾迪,”贝隆纳说。

    “这种狗屎不值得惹麻烦。”

    “先生,”酒保对着胡提姆说。

    “帮个忙,喝完啤酒,付完账,另换一家酒铺吧。拜托。”

    这句话是台阶,胡提姆总算听懂了,他喝完啤酒,把钞票压在吧台上。

    “你们开的这是什么店?”他带着十分委屈的出了店门。

    “兔崽子!”贝隆纳在后面大吼。

    胡提姆一面朝车子走,一面想贝隆纳真是个神经病,这家伙太有可能砸开赛门·艾勒比的脑袋。他专心想着如何写报告给双杰森,根本没听见从身后轻轻贴近的脚步声。

    第一拳击中他的肾,感觉就像有人向他挥了一铁锤。他向前一冲,大张嘴,猛喘气。他想抓紧一个垃圾桶做支柱,一记左钩拳砰地响在肋骨上,正巧在心脏的下方;他跌进水沟,拚命掏枪。

    大皮鞋一脚一脚的猛踹他的头,他交叉着双臂挡着眼睛,大脚踹个不停,他把刚刚吃的啤酒、汉堡全数呕了出来。在完全失去知觉之前,他肯定自己要完蛋,他不知道自己怎么会这么个死法,他的报告没法写了。

    <er h3">三

    由罗斯福医院发的报告却在警察局里周游列国,最后由一名负责这件案子的警员通知了双杰森。双杰森再通知埃布尔纳·布恩。半夜时分,这两个人赶到罗斯福医院,不断向医生和城北区的一些人打探,尽量设法取得一份比较完整的数据,再呈报艾德华·狄雷尼。

    星期天清晨五点,他们唤醒了狄雷尼,向他报告这项意外事件。他叫他们尽快过来,他说已经准备好热咖啡。

    “什么事,艾德华?”蒙妮卡睡意朦胧的问。

    “待会儿再告诉你。布恩和双杰森待会要来,你继绩睡吧。”

    两人一到,狄雷尼便把他们带进厨房。他穿着旧的绒睡袍,一头短发竖得像仙人掌。

    三个人围坐在餐桌边,啜着滚烫的黑咖啡,嚼着热呼呼的松饼,听埃布尔纳·布恩报告经过。

    一辆巡逻警车发现胡提姆半昏迷的躺在水沟里,立刻召来救护车,送往罗斯福医院的途中,搜出他的识别证,才知道纽约市的一名警察被人揍成了重伤。

    “他的证件还在?”狄雷尼问。

    “是的,”埃布尔纳·布恩答。

    “枪也在。”

    “还有皮夹,”双杰森补充。

    “什么也没少。不是普通的伤害案。”

    “他会好吧?”

    “会,”布恩小组长说。

    “肋骨碎裂,肾脏受伤,外加好漂亮的一个黑眼圈和一大堆的刮伤、擦伤。看上去就像在绞肉机里辗过。”

    “我看他的自尊伤得比这些地方更严重。”双杰森说。

    “活该,”狄雷尼气恼不已。

    “把自己搞成这副德行。跟他谈过没有?”

    “只谈了一会儿,”布恩说。

    “他们给他注射大量的镇定剂,人还十分清醒。”

    接着他便将胡提姆所说的再叙述一遍:

    胡提姆如何迫使贝隆纳的太太吐实,承认案发当晚八点半到十一点之间,她不敢确定贝隆纳的行踪。

    又如何跟着贝隆纳到“鲸尾”,和他起冲突。

    然后在上车之前如何受到意外的攻击。

    “他发誓是贝隆纳干的。”

    “他看见了?”狄雷尼问。

    “他肯定是姓贝的?”

    “……不能,”小组长无奈。

    “他连看杀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更没说话。”

    “岂有此理!”狄雷尼大怒。

    “你们说胡提姆有哪个地方是对的?调查案子的警员有没有回那间酒吧——它叫什么来着?”

    “鲸尾。有,他们去了,连附近另外四家酒馆也查问过。没有人看见什么,没有人听见什么,没有人认识贝隆纳;同样的也没有人见过胡提姆。整个空白。”

    “要不要逮捕贝隆纳到局里问话?长官。”

    “为了什么?”狄雷尼暴躁的问。

    “他只要一概否认、否认,就行了。即使酒保和酒客都承认鲸尾里的确有争吵的情形,也毫无证据认定踹胡提姆的就是贝隆纳。过两个钟头我拨电话给苏组长,请他封锁这则消息。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去攻贝隆纳。”

    埃布尔纳·布恩从夹克内袋抽出一迭报告交给狄雷尼。

    “卡班尼昨晚给我的。他说依他的看法,甘沙克没有嫌疑。”

    “你信得过他?”

    “信得过,长官。如果卡班尼说他没有嫌疑,那一定没有嫌疑。班尼干这行以来没有失误过。我在想……胡提姆起码得请一个月病假。不如让班尼代理他的职务如何?他绝对有办法制伏贝隆纳。”

    “好,把贝隆纳的情形扼要对他作一番解说。叫他千万小心。杰森,你还是和齐劳勃一起守候吉哈洛,等他的口供?”

    “是的,长官。目前没有新的消息。”

    “坚持下去。还剩一块松饼了,谁要?”

    “我。”双杰森接得飞快。

    他们走后,狄雷尼坐在餐桌旁喝完微温的咖啡,心情激动得睡不着。想到最新的这件意外,他认定胡提姆不值得同情。这人罪有应得,应该为他的愚蠢付出代价。

    他洗净杯碟,晾在架子上,再把厨房收拾干净,拿起卡班尼的报告书进书房,挂上眼镜逐字细读,。卡班尼的文笔翔实明了,不像局里普遍的草率型。

    看完后,他点上烟,想的不是报告中具体的事实,而是其中的含意。

    这位老刑警说他可能不对,但是他相信甘沙克在这件案子上是清白的,事实上他是在说没有十全十美的决断,只有判断。

    艾德华·狄雷尼非常了解这种想法。因为这本来也是他的想法。办案的作业过程,没有任何环节是连贯性的。它是一种两端都开口的行当,所有的答案都在乎一个信念。所谓理性的调查只能走得这么远,接下来的一大步是信念,而不是什么证据。

    换句话说,也就是刑警必须时时和怀疑及焦虑为伍。如果做不到这点——狄雷尼不止一次的想——那最好改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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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