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六号星期五,里士满大雨倾盆。

    雨从黎明时分就开始了,一阵接一阵,怎么也止不住,打得百合花只剩下光裸的茎干,柏油路上、人行道上遍布吹落的残叶。街上出现了小河,球场和草地有了新生的池塘。我在雨水敲打石瓦的声音中朦胧入睡,这个绵绵长夜融解成迷雾茫茫的星期六清晨,我做了个恐怖的梦。

    我看到被雨丝割裂的玻璃窗外有一张白色的脸,一张没有形状、不似人脸的脸,像由尼龙丝袜扎成、不成模样的洋娃娃脸。卧室的窗原本一团漆黑,但突然之间,那张脸出现在那里,那个恶魔正看着我。我惊醒过来,瞎子般望向黑暗深处。直到铃声再度响起,我才知道自己是被电话吵醒。摸也不摸,我便找到了听筒。

    “斯卡佩塔医生?”

    “是。”我伸手开灯。现在是凌晨两点三十三分。我的心紧抽了一下。

    “我是彼得·马里诺。柏克莱大道5602号出了事,我想你最好来一趟。”

    接下来他解释,被害人叫洛丽·彼得森,白人女子,三十岁左右。她的丈夫约半小时前发现了她的尸体。

    细节无关紧要。一听出是马里诺警官,我就知道怎么回事了,更可能我一听到电话铃响就已完全明白。相信狼人传说的人害怕满月的夜晚,我则对星期五午夜至星期六凌晨三点这段时间忧心忡忡,其间整个城市的人大半都处于无意识的睡梦中。

    被叫到凶杀现场的通常是轮值的法医。但这可不是寻常的案子。出现了第二个受害人之后,我就撂下话来:只要事情再发生,不管任何时间,一定要马上通知我。马里诺对此很不以为然。自从我在两年前被任命为弗占尼亚州首席法医,他就一直别扭得要命。我不知道他是讨厌女人,还是讨厌我。

    “柏克莱大道在柏克莱城中区,靠南边,”他轻蔑地说,“你知道怎么来吗?”

    我坦承不知,随手抓起电话旁的记事纸,草草写下方向,挂上电话,起身下床。肾上腺素像浓缩咖啡般冲击我的神经。整栋房子仍静悄悄的,我一把抓起老旧磨损的医事包。

    凌晨的空气像清凉的蒸汽浴,邻居家的窗口没有透出一丝光。我一边把深蓝色旅行车退出车道,一边注意走廊另一头一楼窗边明亮的灯光,那间客房里睡着我十岁的外甥女露西。在这孩子的生命里我又错过了一天。星期三晚上我去机场接她,但到现在为止,我们鲜有机会共进一餐。

    上公路前的一路上空荡荡的,几分钟后我疾驶过詹姆斯河。远处的后车灯像闪烁的红宝石,而市中心的摩天大楼鬼影憧憧般显现于后视镜中。从两侧延伸出一块块黑暗的平原,只在边缘有细细一圈模糊的光晕。在远处某个地方,有那个男人,我知道。他可以是任何人,他直立行走,睡觉时有一片屋瓦罩在头上,手指和脚趾也各有十根。他很可能是白人,比四十来岁的我年轻很多。照一般标准,他再平常不过:大概不开宝马,不光顾酒吧,也不去商业区购买高档服装。

    但话说回来,也不是没有那样的可能。他可以是芸芸众生中的任何一个,那种你独自与他同搭电梯上了二十楼,过后再也记不起来的人。

    他成为这个城市自命的黑暗统治者,占据成千上万与他从未谋面的人的心头,此刻他占据了我的心头。无名氏先生。

    这些凶杀案两个月前才开始,他可能最近才从监狱或精神病院出来。至少上个星期人们这么猜测,但这样的说法随着案情在修正。

    我的推论却不曾改变。他一定刚来这城市不久,在其他地方已经作过案,但从未在监狱或法院紧锁的门后关过一天。他不是没条理,也不是没经验,更非一般人所说的“疯狂”。

    再两个红绿灯后,左边是卫尔歇街,之后第一处右转便到了柏克莱。

    两条街外就可以看到警车上闪烁的监红警灯。柏克莱5602号前灯火通明,简直像是灾区。一辆引擎闷吼的救护车停在两辆没有标志但闪着警灯的警车旁,附近还有三辆灯光无比强烈的白色巡逻车。十二台的记者刚刚抵达现场。整条街上都闪着灯,好儿个身穿睡衣或家居服的人站在各自门口。

    我将车停住新闻转播车的后面时,一个摄影记者疾走过街。我低下头,竖起卡其色雨衣的衣领盖住耳朵,沿砖墙快步走到正门。我一向厌恶看到自己出现在晚间新闻中。里士满的勒杀案发生以来,我的办公室就被同一帮记者重复的粗鲁问题所淹没。

    “如果这是连环杀手干的,斯卡佩塔医生,是不是表示这样的案子还会发生?”

    好像他们希望这样。

    “可不可以请你证实,上一个被害人身上有被咬的痕迹?”

    事实并非如此,但不论我怎么回答都没用。若说“不予置评”,他们立刻假设那是真的;说“不是真的”,那么他们会立刻刊出“凯·斯卡佩塔医生否认在被害人身上发现咬痕……”,那个和所有人一样看报的凶手就有了新启发。

    最近的新闻报道大肆渲染命案,还详述了不必要的细节。他们所做的早已超出警告市民的目的,把妇女特别是独居妇女吓得魂不附体。第三桩谋杀案发生一个星期后,手枪和安全门锁的销量上升了百分之五十,防止虐待动物协会的狗也被抢购一空,不用说,这般大恐慌立刻成了头条新闻。昨天,那个恶名昭彰却也频频得奖的政法记者艾比·特恩布尔再度展现一贯的剽悍作风,跑到我的办公室,打着言论自由法案的招牌,逼迫我的部属提供验尸报告。当然,她并没有成功。

    里士满的罪案报道一向生猛,这个有二十二万居民的弗吉尼亚老城去年被联邦调查局列为全美谋杀率次高的城市。英国的法医病理学家在我的办公室一待半个月进修枪伤是很平常的事。同样平常的,是像彼得·马里诺那样的职业警官离开了疯狂的纽约或芝加哥,结果发现里士满更糟。

    这些性残杀案非比寻常。一般市民对毒品案或家事纠纷漠不关心,一个醉汉为了一瓶疯狗牌廉价劣酒砍杀另一个酒鬼更不在他们心上。但这些被谋杀的女人是他们邻桌的同事,是他们会相约同去购物或来家小坐的朋友,或是那个在派对里和他们闲谈的点头之交,是那个在超市结账时和他们一起排队的人。她们是某些人的邻居、姊妹、女儿或爱人。她们待在自己的家,睡在自己的床上,那个无名氏先生却径直爬进她们的窗户。

    两个身穿警服的男子站在正门两旁。正门洞开,但拦了一根黄色的带子,上面标示警告:“犯罪现场,请勿跨越。”

    “大夫。”这个身穿蓝制服、站在阶梯上层的男孩年轻得可以做我的儿子。他侧身挑起带子,让我弯腰走过。

    客厅整理得一尘不染,以温暖怡人的玫瑰色调布置。角落有一座优雅的桃花心木柜,装着一台小电视机和CD播放机。旁边的架子上放着唱片与小提琴。在挂着窗帘、望出去可以看到前面草坪的窗户下是一组沙发,沙发前的玻璃茶几上整齐地堆着半打杂志,其中有《科学》和《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中间有一块粉色衬着扁圆玫瑰和中国龙图案的地毯,另一头是一个胡桃木书柜,依照医学院课程表排列的大部头医学书摆满了两层书架。

    敞开的门通到与房子等长的走廊。在我右边有几间房间,左边有厨房,马里诺和一个年轻警官在同一个我猜是受害人丈夫的男子说话。

    我模糊地意识到流理台的台面很干净,地板和家电用品是那种半白不白,厂商们称为杏仁色的颜色,壁纸与窗帘则是淡黄色。我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那张桌子上。上面躺着一个红色尼龙背包,里面的东西警察已经仔细检查过了:听诊器、小手电简、曾经装过餐点的塑料盒、最新版的《外科年刊》、《柳叶刀》和《外伤期刊》。到目前为止,我毫无头绪。

    马里诺冷冷地看着我立在桌边,然后把我介绍给受害者的丈夫,马特·彼得森。彼得森瘫在一张椅子里,脸因震惊而变形。他极为英俊,简直可说是俊美,脸上的线条像是天工凿就,发色漆黑,皮肤平滑,透着晒过阳光的痕迹。他肩膀很宽,修长而优美的上身随意地罩着一件白色的衬衫,下身穿一条退色的蓝牛仔裤。他的眼睛往下望,手僵硬地放在膝上。

    “这是她的东西?”我必须确认。那些医学书籍也可能属于她的丈夫。

    马里诺嗯了一声算是回答。

    彼得森缓缓地往上看,湛蓝的眼睛满布血丝,目光落在我身上时似乎放松了下来。医生到了,带来了一线原来没有的希望。

    他显得伤心欲绝、惊骇无比,没头没脑地喃喃道:“我跟她通电话。昨天她告诉我她大概十二点半到家,从弗吉尼亚医学院的急诊室回来。我到家,发现灯没开,我以为她已经睡了。然后我走进来。”他的声音逐渐升高,颤抖着,深吸了一口气。“我走进去,进到卧室。”他的眼睛无路可逃,泪如泉涌。他恳求我:“拜托你!我不希望别人看她,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拜托!”

    我温和地对他说:“我们必须检查她,彼得森先生。”

    他的怒气霍然爆发,一拳捶在桌面上。“我知道!”他眼神狂乱。“但所有的人,警察和所有的人!”他声音颤抖,“我知道会是怎么一回事!记者,所有的人会爬过每个角落。我不准那些狗娘养的,外加他们的弟兄瞪着她!”

    马里诺的眼睛一眨不眨。“嗨。我也有太太,马特。我明白你的感受,我保证我们会尊敬她。如果这事发生在我身上,我也会要我太太得到同样的尊敬。”

    谎言是甜蜜的药膏。

    死去的人没有自卫能力。就像其他被害人一样,这个女人必须面对的冒渎现在才刚刚开始。我知道,非得等到洛丽·彼得森的内脏都被翻出来,每一寸身体都被照了相,而且每个部分都公之于众,让专家、警察、律师、法官和每个陪审员都审视过后,冒渎才会终止。不仅如此,审讯时还会有对她身体特征的看法和说辞,更会有无聊的玩笑和尖刻的闲话,这个人的每一个部分、生活的方式都会遭受细密的检查、评论,有时甚至还会受到贬损。

    死于非命是一桩公众事件。依我个人的感觉而言,我很难接受自己的职业中这残酷的一面。我一直尽力维护被害人的尊严,然而一旦一个人变成了一个案子的号码,一项被人传来传去的证据,我可以出力的地方就非常有限了。死者的隐私就像其已被剥夺的生命,完完全全被摧毁了。

    马里诺领我走出厨房,留下一个警官继续查问彼得森。

    “你拍照没有?”我问。

    “ID在里面,在到处撒粉采指纹。”他说,指的是鉴定组的人正在现场采证,“我告诉过他们别动尸体。”

    我们在走廊停住。

    墙上挂着几幅不错的水彩画,以及很多夫妻俩各自的毕业照。还有一张是两人的彩色合影:背景是海边,他们靠着一排饱经侵蚀的木桩,裤脚卷上小腿,海风吹拂着发丝,他们的脸被晒得通红。她生前面容娟秀,金发闪耀,五官细致,浅笑迷人。她从布朗大学毕业,然后进入哈佛医学院。她丈夫之前在哈佛念大学。他们一定是在那里认识的,很显然,他比她年轻。

    她,洛丽·彼得森,毕业干布朗大学和哈佛大学,聪慧过人,三十岁,即将实现心中的梦想。经过至少八年的奋斗,终于通过行医训练,正式成为医生。但在一个勒杀凶手享受了几分钟变态的欢愉后,这一切都化作乌有。

    马里诺碰了碰我的胳膊肘。

    我转过身,他要我注意左前方打开的门。

    “他是这样进来的。”他说。

    这是一个贴着白瓷砖和灰蓝壁纸的小房间,有马桶、洗睑台和一个草编的洗衣篮。马桶上方的窗户大开,清凉潮湿的空气从那个深黑的方块涌入,吹动了浆硬的白窗帘。窗外漆黑浓密的树上,知了卖力地叫着。

    “纱窗被割开了。”马里诺面无表情地看我一眼,“它顶在屋后。窗下有野餐桌凳。看来他把桌凳拉过去,踩着爬了进来。”

    我扫视地板,洗脸台和马桶的上端,没有看到泥土、污迹或脚印。不过从我站的地方,很难确定到底有没有,我可不愿意冒任何可能破坏证据的风险踏进去。

    “这扇窗锁了吗?”我问。

    “不像。其他窗户倒是都锁好了,我们已经查过。看来她没费神检查这扇。其实在所有窗子里,这扇最危险,接近地面,又位于后方,万一出了事也没人会看到,比卧室的窗户更理想。如果凶手手脚利落,她根本听不到他在割纱窗,然后远远地从走廊的另一端爬进来。”

    “门呢?她丈夫进来时是锁上的吗?”

    “他说是。”

    “那么凶手进出于同一个地方。”我下了结论。

    “很可能。好个身手干净的畜生,你说呢?”他紧紧抓住门框,身体前倾但没有踏进去。“这里看不出什么究竟,可能他擦过了,所以没在马桶或地板上留下任何痕迹。雨已经下了一整天。”他停在我身上的目光宛如铁板一块,看不出任何信息。“他的脚应该是湿的,可能还沾了泥。”

    我猜不透马里诺。他这人很难懂,我一直无法断定他到底是城府极深,还是只是反应迟缓。如果我可以选择,他正是我要避开的那种警探——一个自以为是的老大,绝无沟通的可能。他快五十了,满脸风霜,长而稀薄的头发从脑壳较低的一边分线,然后梳过去遮盖光秃的部分。他至少有六英尺高,多年来灌下的波本威士忌和啤酒造就了他的啤酒肚。经过多年夏天的汗水浸润,他脖子上那条不合潮流的红蓝条纹宽领带已经油腻不堪。马里诺是电影里的那种硬汉——一个庸俗、粗鲁的警探,家里可能养了只满嘴脏话的鹦鹉当宠物,更别提那满桌的《人物》杂志。

    我来到走廊尽头,停在主卧室外边。突然间,我的内心深处像被掏挖一空。

    一个采指纹的警官正忙着在所有物件表面撒上一层黑粉,另一个警官则在巨细靡遗地录像。

    洛丽·彼得森躺在床上,蓝白相间的毯子从床头垂落。上面那层被单被踢开,拢在脚下,压在她身体下的床单上角则被拉松,露出下面的床垫,枕头挤在她头部的右边。在这摆着光滑橡木家具的中产阶级卧室里,散发出一股不受干扰的文明气息,然而就在这种气息的环绕下,那张床仿佛处在暴风雨的旋涡中。

    她一丝不挂。床右边的彩块地毯上有件淡黄色的棉布睡袍,从衣领到下摆被一刀割开,这与前面发生过的三个案子相符。靠近门的床边小桌上有部电话,电话线已被生生从墙上扯下。床头两侧的两盏灯都不亮,电线已遭割断。她的手腕被一根电线绑在背后,另一根也如同前三个案子那样结成残忍但很有创意的图案,有一圈绕住她的脖子,穿过她背后那根绑住她手腕的电线,最后紧紧缠住她的脚踝。只要她的膝盖弯曲,绕着她脖子的那一圈就不会收紧;一旦她的腿伸直,不论是因痛苦的自然反应,还是由于杀手压在她身上的重量,那根绕在她脖子上的电线就会立刻收紧,成为致命的套索。

    窒息而死只需要几分钟的时间。但当身体的每一个细胞都狂喊着索要空气时,那可是非常漫长的几分钟。

    “你可以进来了,大夫,”那个拿着录像机的警官说,“我拍完了。”

    我看着地面,小心走近床边,把医事包放在地上,取出外科手套戴上。我拿出相机,就尸体的现状照了几张。她的脸扭曲变形,肿得无法辨识,脖子上的套索造成鲜血上涌,使她一脸紫黑,血水从口鼻处冒出,弄脏了床单。她麦秸色的金发也一团混乱。她算是高个子,至少有五英尺七英寸,但比起走廊照片里年轻时胖了许多。

    她的身体外观很重要,因为这组案子的无固定模式变成了它的模式。四个勒杀案被害人的外表似乎没有相似之处,就连人种也不一样。第三个是个很瘦的黑人女子;第一个则是红发,很胖;第二个一头棕发,很矮。她们的职业也不同,分别是教师、作家和接待员,现在这个则是医生。她们住在城里不同的区域。

    我从医事包里拿出一根很长的化学温度计,先量室温,再量她的体温。室温是华氏七十一度,她的体温为九十三点五度。死亡的时间比一般人想象的更难确定,除非有目击证人,或死者的手表当即停摆,否则不可能准确推算。但可以看出,洛丽·彼得森的死亡时间不超过三小时。她的体温每小时降低一两度,身上的小块肌肉也开始变得僵硬。

    我着手寻找任何可能在去停尸间途中会遭破坏的物证。她皮肤上并没有掉落的头发,但我发现了多种纤维,当然,绝大多数是从被单上掉下来的。我用镊子取了样,其中有些细白,有些则似乎来自某种深蓝或黑色的东西。我把它们都装进放证据的小金属盒。最明显的证据是那股麝香的味道,一块类似干掉的胶液的透明残余物粘在她双腿的前而和背面。

    这组案子里全都检验出精液,但以血清学来看,这项证据并没有多少价值。这个凶手和百分之二十的人一样,是所谓的非分泌者。这表示他的血型抗原不能在他的体液如口水、精液或汗水里找到。换句话说,如果没有血液样本,就无法得知他的血型。

    只不过两年前,凶手若具有这种非分泌的特质,必定会对调查造成严重打击。但现在只要警察先抓到嫌犯,取得其生物样本,同时确认其没有同卵双胞胎,用最新引进的DNA测试就可以排除其他所有人,指认凶手。

    马里诺走进卧室,紧贴在我身后。

    “那浴室的窗子,”他边说边看着尸体,“嗯,据她丈夫说,”他一弯拇指指向厨房,“没关的理由是他上个星期打开了它。”

    我静静地听着。

    “他说他们很少用那间浴室,除非有朋友来。看来他上周末换了纱窗,说做完后可能忘记锁上,那间浴室整个星期都没人用过。而她……”他再朝尸体望了一眼,“没理由想去关,她以为一定锁上了。”他停了一下。“奇怪的是那凶手好像只试了那扇,没关的那扇,其他纱窗都没有被割开。”

    “房子后面有几扇窗?”我问。

    “三扇。厨房一扇,那间浴室一扇,在这里的浴室一扇。”

    “所有的窗都有滑动窗框,最上面有栓?”

    “没错。”

    “这表示,如果你在外面拿手电筒照窗栓,或许可以看到上锁了没有,是不是?”

    “说不定。”那种平板、毫不友善的眼神又出现了。“但你得爬高才行,从地面上看不到。”

    “你提到有野餐桌凳。”我提醒他。

    “问题是后院那天杀的地奇软无比,如果那家伙拿了椅子到其他窗户下,然后站在椅子上看,椅子腿应该在草地上留下痕迹才对。我派了几个人去外而查看,另外两扇窗下一点痕迹也没有,看起来凶手压根儿没有走近那里,他应该径直就去了走廊尽头的那扇窗。”

    “那扇窗会不会留了一道缝,所以凶手就一路走了过去?”

    马里诺让了我一招:“嗨,都有可能。不过如果有道缝,说不定上周她也会注意到。”

    可能有也可能没有,后见之明很容易。但大多数人并不会费心留意家里的各种琐碎细节,特别是那种很少用到的房间。

    在那扇可以望到街头且挂了窗帘的窗户下,有些让人震惊的东西摆在桌上,它们在提醒我:洛丽·彼得森和我是同行。《外科原理》和《多兰》杂志等数本医学期刊散放在记事簿上。鹅颈状铜灯下有两张软盘,标签上用签字笔简明地写着日期“6/1”,又注明“Ⅰ”与“Ⅱ”。软盘是最常见的可以用在IBM兼容电脑上的那种,上面可能有洛丽在弗吉尼亚医学院工作的资料,医学院里有许多电脑可供学生和医生使用,但他们家里似乎没有个人电脑。

    屋角的衣柜与窗户间有一把椅子,上面整整齐齐地堆了一叠衣服,外加一条白色棉质长裤,红白相间的短袖上衣和内衣。这些衣服微微起皱,看上去像是穿了一天后随手搭在椅子上。有时候我太累时,也懒得把衣服挂起来。

    我迅速审视衣橱间与浴室。大致说来,主卧还算整洁,丝毫没有被搅乱。所有迹象显示,捣毁这间房间或下手抢劫并不在凶手的计划中。

    马里诺注视着在进行鉴定的警官,他们正打开衣柜的抽屉。

    “关于她丈夫,你还知道些什么?”我问。

    “弗吉尼亚大学的研究生,周一到周五住在夏洛茨维尔,星期五回家过周末,星期天晚上再回夏洛茨维尔。”

    “他念什么?”

    “他说是文学,”马里诺回答,眼睛四处张望,就是不看我,“在念博士学位。”

    “哪一科?”

    “文学。”他又说了一遍,慢慢咀嚼每个字母。

    “哪种文学?”

    他棕色的眼睛终于毫不留情地停在我身上。

    “他说是美国文学,不过给我的印象是他真正的兴趣在戏剧。看来他现在就已经参加演出。我想他说的是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他演过不少戏,有电影在附近开拍时也会在里面轧个小角色。还拍过电视广告。”

    进行鉴定的警官们停了下来。其中一个转过身,手里的刷子停在半空中。

    马里诺指着桌上的软盘大声宣布,声音洪亮得保证每个人都听得到:“看来我们最好检查那里面有什么,说不定是他正在写的剧本,嗯?”

    “我们可以在我办公室看,我们有几台IBM兼容的个人电脑。”我建议道。

    “个人电脑,”他慢吞吞地说,“哼,可打败了我的打字机。皇家牌,标准型,黑匣子般的块头,黏糊糊的键盘,拉拉杂杂的一堆。”

    一个警官从衣柜最下层抽屉里的一叠毛衣下面抽出一样东西来——一把长刃的野外求生刀,刀把上配有指南针,刀鞘上有个小袋子装着小磨刀石。他小心地尽量不多碰触,把它装到一个放证物的塑料袋里。

    在同一个抽屉里找出了一盒保险套。我向马里诺指出这不寻常,因为就我在卧室所见,洛丽用口服避孕药。

    马里诺和其他警官果然开始往坏处想。

    我脱丁手套,塞进医事包。“你们可以动她了。”我说。

    这些家伙不约而同地转过身,好像忽然才记起,在搅乱翻倒的床中央有个被杀的女人。她的嘴被往后扯,痛苦似乎从牙齿间传出,眼睛肿得只剩下一条细缝,茫然地往上瞪视。

    有人用无线电通知救护车,几分钟后,两个身着蓝色连身衣的医护人员抬着担架前来。他们在担架上面铺了干净的白布,把它紧紧顶住床。

    在我的指挥下,洛丽·彼得森被搬上担架,用床单包好。那几双戴了手套的手都没有碰到她的皮肤。她被轻轻放上担架,床单也用别针别了起来,以确保没有失落或增加任何细微的证据。尼龙搭扣被扯开再封住那个如白色蚕茧般的物件时,发出像撕裂的响声。

    马里诺跟着我走出卧室。他说要陪我走到车前,我不免感到惊讶。

    我们来到楼下,马特·彼得森站在那里。他形容憔悴,目光呆滞绝望地瞪着我,向我索求只有我可以给他的东西——希望和安慰,对他保证他的妻子死干一瞬间,没受什么罪,死后才被绑起来强奸。但我对他无话可说。马里诺带着我穿过客厅,走出房门。

    在红蓝灯光闪烁的背景下,房子前院被电视台的摄影灯照得通明。那些魂不守舍的调度员断断续续的对话声正努力对抗轰隆隆的引擎声,雨丝开始悄悄透过薄雾洒了下来。

    带着笔记本和录音机的记者无所不在,他们不耐烦地等着尸体从前阶抬下,然后滑进救护车车厢。一帮电视台的人站在街上,一个身段利落、穿着风衣的女子正对着麦克风说话。她绷着脸,严肃地对着一架磨人的摄像机,为星期六晚间新闻录下犯罪现场实况报道。

    比尔·鲍尔斯,弗吉尼亚州检察官,刚好赶到,正准备下车。他看来有些茫然,还没睡醒,一心要逃开那些记者。他还不清楚情况,也就无话可说。我不知道谁通知了他,可能就是马里诺。这时警察到处巡视,好几个人拿着强光手电对着草地没头没脑地乱照,还有些人靠着他们的白色巡逻车聚在一起说话。鲍尔斯拉起防风夹克的拉链,看到我时微一点头,匆匆上了走道。

    警察局长和一个警官坐在一部没有标志、亮着照明灯的浅灰褐色车内。他们脸色惨白,正点着头同记者艾比·特思布尔交谈,她从敞开的车窗外向他们提问。我们一走上街,她就尾随而至。

    马里诺一翻手把她打发了。“嘿,无可奉告。”他用那种“滚你妈的”的声调说。

    他的回答让人精神一振,几乎有种安慰的作用。

    “这真是糟透了!”马里诺一脸憎厌,在身上摸索着找烟,“上帝!简直就像定期上演的戏码。”

    马里诺替我打开车门,清凉的雨丝落在我的脸上。我发动车子时,他皮笑肉不笑地说:“小心开车,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