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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作品:清末四大奇案 作者:张军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李莲英虽说是宫里的太监,但他有钱有势,交往颇多,便在京里置了一处大宅子作外宅。(现在的北京好园宾馆,位于东城区史家胡同53号。)平日里没事,总是坐轿回的,偏偏那日和两个朋友谈的入港,不愿坐轿,边走边谈。正在说话间,被沈月春与程义利的争吵打断。本来是想要过去呵斥小惩一下二人的。但听沈月春将此案说的十分曲折,觉的有几分趣味。一时兴起,便接了状子。虽是接了状子,但回去叫人到刑部借过来案卷,只是津津有味的看了一遍,便搁到一边再也不问了。

    转眼间来年正月十五也过去了,李莲英在宫里忙活了一个多月,身体有些吃不悄,便告了几天假回家休息。李莲英9岁入宫,在宫中学了些字。这些年因为侍候慈禧,要想尽办法哄着慈禧顺心高兴,所以也使劲读了些书。这天睡到晌午,用过了饭,他又来到书房,想找两本诗书看看。却见案头上摆着沈月春的状子,忍不住又拿起来看了一番。这时王墨端了茶送上来,李莲英对他道:“你看看,这状子写的真不错,字字含峰,句句在理,义正词严。不知是哪个讼师之作。不过,我看了案卷,这杨月楼确实也有些冤。”

    这状子是王墨故意摆在桌上的。他知道李莲英读了东西总爱发些评论,为了能接上李莲英的话茬,所以掐好了时候过来送茶。这时一听李莲英说杨月楼冤枉,正中下怀,急忙接话道:“主子,您是菩萨心肠,又有这么大的能耐,您说一句话,就是王公重臣谁敢不卖您一个面子,但既接了状子,为何又放了这长时间?”

    李莲英道:“我虽是一时兴起,但并非无意管此事,只是我做此事却有三不妥。”

    “这是怎么讲?”

    “宦官不能干政,虽说我说话顶事,但沈月春与我无亲无故,我若去向刑部和大理事过问此事,凭白替她担一个干政的名声,此事不妥;这案子是巡抚和按察使联审定案的,可见巡抚是非要定实此案,我若出面翻了这个案子,凭白的惹了这个巡抚丁日昌,大不必要,这是二不妥;如今朝廷里政局不稳,两宫皇太后有些不对,我不能让东宫慈安太后抓了把柄,这是三不妥。”

    王墨见他不愿沾一顶点儿腥,把自己撇的门儿清,知道事情不好办,但看在那三千两银子的份上又不甘心,问道:“看来这杨月楼真要沉冤,流放到黑龙江了。”

    “这也不见得。”

    王墨听这话一愣。

    “若是沈月楼能找到能为她进疏的言官,这事还有一分希望,不过希望渺茫。因为这事儿不大,丁日昌虽是有意造狱,论起来不过是疏忽的过错,案子大不了驳回重审,丁日昌若是非要与杨月楼作对,下一回报到刑部的判词还是一个样。再有一个办法就是找到宫里能说的上话的人来,从太后嘴里套出一句免罪的话来,这杨月楼自然就无罪了。”

    “主子,您可是西宫太后的大红人,从太后嘴里套出这两个字来还不容易?您也说了,这是个冤案,若是为杨月楼申了冤,也是积德行善得名的事……”

    李莲英把脸一沉道:“王墨,你今天可不对呀。怎么没完没了的替沈月春说话,莫非沈月春也找到了你的门路。”

    王墨急忙跪下道:“小的哪有这个胆量。但沈月春的确曾经是我家在上海一个极要好的邻居,父母也多承人家照顾。这回不过是替父母还一个情,也是尽一点孝心。”

    李莲英是个孝子,听这话倒不生气了,只是道:“皇太后金口玉言,杨月楼一个戏子,岂能搬的动她老人家说话。”

    王墨一听此话,知道事情无望,只好转告了沈月楼。沈月楼仍不放弃,仍是在京里到处托门路,找关系。但正应了李莲英那句话,人人都有几个“不妥”,都是先为自己着想,哪里会去为一个地位极为低下的戏子昭雪。眼看着春暖花开,阳回大地,万物复苏,百花竟放,渐渐到了三月底。沈月春奔波百日,丝毫无功,反而累垮了身子,倒在床上,寸步难移,歇了许多天,吃了许多药才略好一些。这一天上午,身子觉的有些轻爽,又要出去,李环翠劝道:“你来京也有四个多月了,虽然事情难办,花钱无数,雪冤渺茫,但妹妹也不拦着你。毕竟要让你做了,今后才不后悔。但这几天你身体沉重,应该好好歇歇才是。身子若是毁了,其他什么事也办不了。你说妹妹说的对不对?”

    沈月楼道:“虽是这个理,但我心里却放不下。”话未说完,却见王墨兴冲冲走进来道:“好事,好事。沈姐姐,那杨月楼的案子有望了。您可遇着贵人了。”

    沈月楼一听,急迎上去道:“怎么,难道是大理寺将案子翻了?”

    王墨道:“不是,这事比大理寺翻了案子还要铁定,这人比大理寺的有卿还要尊贵。是当今西宫皇太后赦了杨老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