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古典推理文库之约翰·狄克森·卡尔系列
现今的侦探作家很少有作品能困惑我,但卡尔总能。
——阿加莎·克里斯蒂
卡尔确可跻身英语系国家继爱伦·坡之后三四位最伟大的侦探小说家之列。
——着名侦探小说作家兼评论家爱德蒙·克里斯宾
若克里斯蒂是推理界天后,那卡尔就是天王。
——着名侦探小说作家兼评论家安东尼·布彻
推理之趣
任何一本小说中,都会有一个或者若干个“谜”,比如,那对情侣是不是最后能走到一起,那个青年能不能报了杀父之仇,或者未来究竟发展成怎样一个世界,等等。人类都有好奇心。因此一个个谜团也就吸引着读者继续读下去,直到翻开最后一页。侦探小说可以说是将谜团最大化的一种类型小说。整本书就是一个大谜团——解开谁是凶手之谜。而在此过程中又包含着各式各样的小谜团:没有留下凶手脚印的沙滩、不可能进出的密闭空间、牢不可破的不在场证明。待到最后一章名侦探娓娓道来事件的真相,读者才恍然大悟,感叹世间竟然有如此巧思。
自1841年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发表《莫格街谋杀案》以来,侦探小说经历了一百六十余年的发展。这期间不仅出现了阿瑟·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达谢尔·哈米特、雷蒙德·钱德勒等享誉世界的大师人物,还衍生出了许多流派和子类型,比如解谜推理、硬汉侦探、法庭推理等等。其中解谜推理是爱伦·坡时代便诞生的,历经一辈辈大师潜心雕琢,称得上是侦探小说中的正统,也被称作“本格派”(日文说法,即正宗、正统)。
解谜推理在1920年代掀起高潮,成就了侦探小说史上的“黄金时代”。在那个“名探满街走,名作天天有”的时代里,有三个名字最为耀眼,即阿加莎·克里斯蒂、埃勒里·奎因和约翰·狄克森·卡尔。他们笔下的作品代表了解谜推理的最高蜂,时至今日还广受追捧。这时期作品的特色是崇尚推理和谜团,要给予读者公平的线索,让他们和虚构的侦探拥有同等解开案件真相的机会。诗人.h.奥登就分析说:“(黄金时代)侦探小说的最奇妙之处在于它恰好最能吸引那种其他形式的‘白日梦’文学无法影响的人。医生、牧师、科学家或艺术家这些事业上相当成功的职业人士是典型的侦探小说迷;他们喜欢思考,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饱学之士,因此绝对无法忍受《周六晚报》、《真实的告解》、电影画报或连环漫画等读物。”读者靠侦探小说来获得智力游戏的快感。一旦能先侦探一步解开谜团,便像获得了无上的荣誉般兴奋。
大不可能
那时,解谜成为侦探小说最重要的元素,作为“谜”载体的谜团和诡计更是发展到让人眼花缭乱的地步。作家们努力拓展各种可能性,不管是杀人手法、灭迹手段、隐藏方式,还是作家自己的故布迷阵,设置误导的“红鲱鱼”。发生在大家族里的谋杀、相对封闭的环境、有限的嫌疑犯、不同的动机、隐藏的秘密……这些构成了最典型的谋杀背景。诸如暴风雪山庄、密室杀人、不在场证明等诡计在黄金时代大行其道。
其中有一种谜团让作家们乂爱又恨。它是每一个创作侦探小说的作家都想挑战的选题,甚至有种说法,如果没有在作品中运用它一次,就谈不上是真正的侦探作家。那就是密室杀人(Locked Room Mystery)。
什么是密室杀人呢?回到侦探小说的原点《莫格街谋杀案》,它就是一篇密室小说。在上锁的屋子里发生了杀人案件,但是凶手不仅顺利得手,还悄无声息地离开了密闭的房间。密室小说就是这么不可思议。从表面上看它不合理——一个人不可能在上锁的房间中被杀。但是一旦解开谜闭,读者便会发现不合理背后的合理性:或是巧妙的机械手法,或是被忽视的心理盲区。
并不满足在小屋子里折腾的作家们挖空心思,又想出了各式不可能的谜团。躺在沙滩中央的受害者身边只有自己的脚印,却明显被人杀害;奔驰在铁轨上的火车却像空气般消失在两站之间;众目睽睽下发生不可思议的杀人事件,等等。这些描述超常事件的小说形成了侦探文学的一个子类型——不可能犯罪。这类作品有着鲜明的特点:幻想性的谜团、超自然的气氛、巧妙的手法、合理的解答。对于读者来说,这类作品是解谜推理的极致,要想破解谜团,需要更活跃的思维、更缜密的推理以及更敏锐的洞察力。若能解开这些难题,就会获得数倍的快感。
根据密室和不可能犯罪研究权威罗伯特·艾迪统计,截至1991年,古往今来欧美不可能犯罪作品长短篇作品大约两千多部(篇)。另外,日本作家创作了一千多部(篇)作品。这个数字相对于浩瀚如海的侦探文学简直是九牛一毛。然而,就有那么一小部分作家倾其一生的精力创作不可能犯罪作品,像美国作家约翰·狄克森·卡尔、克莱顿·劳森、约瑟芬·康明斯,等等。当然,成就最高的便是卡尔。
密室之王
约翰·狄克森·卡尔(John Dickson Carr),1906年11月30日出生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联合镇。他父亲伍德·尼古拉斯·卡尔曾当选众议院议员。卡尔青少年时期就展露写作的天分,十一岁便撰写法庭审判和谋杀案一类的新闻报道,后来还在本地一家报纸主笔拳击专栏。
1925年,卡尔进入哈维佛学院。第二年他的小说和诗歌就刊登在学校的文学杂志《哈维佛人》上,此后还当上了杂志编辑。1928年从哈维佛学院毕业后,他去巴黎索邦神学院(巴黎大学前身)学习。但是留学的大部分时间,他都在为《哈维佛人》杂志撰写连载小说,这部作品经过修改扩充后出版,成为他的长篇处女作(1930)。小说的主角是先前曾在短篇作品中出现的法国警探亨利·贝克林。
1932年,卡尔娶英国女子克拉丽斯·克里夫斯为妻,两人婚后便在英国定居。卡尔变得很英国化,以至于许多读者认为他是英国作家。1933年,卡尔出版基甸·菲尔博士系列首部作品。第二年他以笔名卡特·狄克森创作的《瘟疫庄谋杀案》中,亨利·梅利维尔爵士登场。此后,卡尔交替撰写菲尔系列和梅利维尔系列,成为其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他的作品风格很具特色:情节布局复杂,谋杀手法奇特,充满戏剧性和超自然气氛。更重要的是,他专注于密室和不可能犯罪。由于吸烟,可惜他晚年健康情况恶化,于1977年2月27日因肺癌去世。
卡尔笔下的密室第一神探基甸·菲尔博士是根据他所崇拜的英国侦探作家G.K.切斯特顿塑造的。菲尔是一个胖胖的字典编綦家,装扮很滑稽,穿着披风,抽着海泡石烟斗,留着强盗式的胡子。但他有着敏锐的观察力,善于分析罪犯的心理,破的案子也桕当复杂,是创造力、气氛、意外性和叙事技巧几近完美的结合。包含两桩不可能犯罪的(1935)在历次密室票选中都名列第一。其他名作还有(1936)、(1938)、(1939)、(1941〉等。
亨利·梅利维尔爵士有些像温斯顿·丘吉尔。他甚至比菲尔还要古怪——大大的秃脑袋,奇怪的表达加上不修边幅的外表。梅利维尔的职业是律师兼医生,但最有兴趣的还是那些不可能案件。登场作品《瘟疫庄谋杀案》发生在伦敦的一所盛传有鬼的老房子里,案子从一场降灵会开始,自然少不了密室这道大餐。这个系列的名著包括(1935)、(1938)、(1943)等等。他破解的密室案件一点也不逊色于菲尔,只因没有发表密室讲义显得稍逊一筹。
卡尔的作品集欧美浪漫本格之大成,侦探小说家爱德蒙·克里斯宾总结他的成就说道:“论手法之精妙高微和气氛营造的技巧,他确可跻身英语系国家继爱伦·坡之后三四位最伟大的侦探小说家之列。”不可能的谜团需要同样不可能的气氛来烘托,营造出一种亦幻亦真的效果。卡尔借助于古老传说、哥特化的场景,自然地烘托出超自然的恐怖感觉。在中,传说身为女巫绞刑场査特罕监狱典狱长并拥有此处大批地产的史塔伯斯家族继承人注定要断颈而亡,果然在众人的监视之下,史塔伯斯家长子坠楼身亡。梅利维尔系列的《红寡妇血案》(1935)同样是多人监视着的上锁的房间。可是就在那间传说会吃人的屋子里,果然发生了密室毐杀事件。
卡尔也是黄金时代最早提出公平竞争的作家之一。他完全利用公平的线索、合理的解答,让小说最终走上逻辑的道路。英国评论家朱利安·西蒙斯说:“今日的小说在诡计上没有哪个能与克里斯蒂和卡尔的相媲美。”在他超过八十本长短篇侦探小说里,几乎将所有能想到和想不到的不可能犯罪谜闭写了个遍,设计了超过五十种的密室,构思之巧就连克里斯蒂也自叹弗如。读者更毋需怀疑小说中的手法是否能实现,因为卡尔都亲手加以实验,确保诡计的可行性。如果有这样的疑间,只能归咎于自己的脑袋太笨。
<er">导读
但凡多少接触过几本卡尔作品的读者,大都会对他笔下的爱情故事印象颇深。正直憨厚的青年男子,机灵活泼的妙龄女郎,如此组合屡屡出现在卡尔的小说中。事实上黄金时代的推理小说作家运用爱情元素的比率相当之高,卡尔与克里斯蒂皆如是。总体而言,卡尔所刻画的罗曼蒂克情节多数时候略显生硬,套路也缺乏新意,但有的时候这条爱情线却在推动情节发展、参与整个推理布局铺设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卡尔在三十年代的作品更为侧重诡计设计,菲尔博士系列的,h.M.系列的《瘟疫庄谋杀案》、《白修道院谋杀案》等作品均为典型代表。而在进入四十年代后,卡尔一方面仍然延续不可能犯罪的创作路线,另一方面构建整体案件布局的重心渐渐由诡计手法往故事情节上转移,虽然令人瞠目结舌的惊人设计不如之前那么多——例如二战结束前后的、、等作品,更是尤其倚重故事主线为推理布局的核心,诡计的力度较十年前渐趋下降——但情节的曲折程度有增无减,此消彼长之下,保证了作品依然维持在一个相当高的水平上。
该时期卡尔作品的另一特色便是增加了不少时代感。推理小说是一种类型文学,古典黄金时期的推理小说更属于高度类型化的一脉。较之纯文学作品,典型的本格推理往往自备相对封闭和稳定的故事环境,与时代变迁、社会流转关联度不高;但二战为整个世界带来的巨大冲击,令推理文学这片小天地亦难置身事外。克里斯蒂、卡尔等当时身在英国、对二战感同身受的作家,更是有意无意地将其心中所思所想诉诸笔端。于是我们看到,他们笔下的故事,如克里斯蒂的《涨潮时节》,卡尔的《九加死等于十》等等,纷纷或多或少打上了二战的烙印。人心人性在动荡年代中的起起落落,使得许多推理小说也平添一层深沉凝重的底色。
卡尔的小说中,从案发到结案所用的时间往往较短,尤其是早期作品,经常在几天之内便水落石出,例如《疯狂帽商之谜》,在菲尔博士一轮轮抽丝剥茧询问证人之后,不到二十四小时凶手即已成擒。而则几乎称得上卡尔笔下时间跨度最大的一案,前后历时达十余年(虽然大部分主体情节的发生也只在最后一两天之内);而且此案涉及连环杀手——具体地说是“蓝胡子”式的连续杀妻者,又属于古典推理中殊为少见的一类凶案;加之卡尔在此书中频繁穿插不少颇富时代况味的小细节,更令此书格外具有几分“不太一样”的意味。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卡尔在戏剧方面颇有造诣,1939年底他的广播剧处女作在BBC播出,并在二战期间为BBC编写了一系列广播剧。1942年他的舞台剧处女作也得以公映。正如弗雷德里克·丹奈、曼弗雷德·B.李这对兄弟三十年代后期的好莱坞编剧经历直接反映在他们的创作中一样,卡尔也在《And So to Murder》和中将电影、戏剧等元素娴熟地融合进来。主角为剧院演员,案情推进更与一部涉及多年悬案的剧本手稿高度重合,所谓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真假难辨的情节读来尤其令人手不释卷。
卡尔撰写的菲尔博士系列共二十三本,从1933年延续到1972年;h.M.系列共二十二本,从1934年延续到1953年。两大系列的水准大致分庭抗礼,难分高下。菲尔博士系列早期几部作品带有明显的探索性,类型各异;而h.M.系列则从开篇之始便将重点放在以密室为代表的不可能犯罪上。曾被资深读者称为“h.M.系列最后一部佳作”,盖因随着卡尔后期作品创作力的下降,h.M.系列的最后几部作品无论在诡计还是故事上水准均大为下滑;h.M.的形象后来也被处理成一个过于荒唐胡闹的老顽童,令人难以接受。其实这两点在中已稍露苗头,所幸故事整体的可读性甚佳,对离爱卡尔的读者来说,应当会是一次愉快的阅读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