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帕金森的人可真多,”杜本丝边吃边说,“从很久很久以前就有,多得惊人。年老的,年轻的。还有嫁到帕金森家的。”似乎到处都是帕金森。此外还有凯普、格利芬、安德乌德和奥佛乌德等。妙的是安德乌德和奥佛乌德两者都有。”
“我以前有个朋友就叫乔治·安德乌德。”汤美说。
“嗯,要是安德乌德,我也认得好几个;却不知道有叫奥佛乌德的人。”
“男的?还是女的?”汤美说。他似乎有些兴趣了。
“是女孩,罗丝·奥佛乌德。”
“罗丝·奥佛乌德?”汤美倾听这名字的音调说,“似乎不太顺口。吃完午饭,非打电话给电气行不可。杜本丝,你可要当心,万一在楼上楼梯口的平台踩空了脚,那可糟了。”
“这样我将是自然死亡,或非自然死亡,两者必居其一。”
“是好奇心之死。好奇心杀了猫。”
“你完全没有好奇心?”
“没有足以引发好奇心的理由啊!饭后点心是什么?”
“加糖蜜的馅饼。”
“杜本丝,真是芳香可口的一餐。”
“真高兴你喜欢。”
“后门口的包裹是什么?是我们订的酒吗?”
“不是,是球根。”
“哦,球根?”
“郁金香。”杜本丝说,“我要去找艾塞克老爹商谈一下。”
“种在哪里?”
“我想种在院子中央小径的两旁。”
“那可怜的老爹不是快要死了吗?”
“哪里。”杜本丝说,“艾塞克还健壮得很,我发现,园丁似乎都这样。真正有本领的圆丁好像过了八十才更有劲。要是遇到三十五岁左右,看来肌肉颇为发达强健的年轻人说:‘我一直想在院子里工作’,这种人一定没有什么用。他们充其量只会抖落一些树叶,不管请他们做什么,他们只会说季节不对,什么时候才对呢,没有人知道,至少我不知道,所以,唉,最后只好按他们的意思做了。可是,艾塞克是一个好园丁,什么事都知道。”杜本丝又加了一句。“我也要了番红花,大概也在那包裹里。我要去看看。今天,艾塞克会来,他会告诉我一切。”
“喂。”汤美说,“等一下我也去。”
杜本丝和艾塞克愉快地见了西。球根的包裹解开了,他们商量较能引人注目的花。先是早开的郁金香,它在二月底就能愉悦人心。其次是花瓣上有美丽镶边、色泽艳丽的郁金香以及一些称为“virdiflora”--一如杜本丝所能了解的——的郁金香。后一种郁金香在五月底六月初之间会在长茎上开出特别美丽的花朵。这品种配在浅绿的色调上很有情趣,所以他们同意集中种在院子僻静的地方,可以摘来装饰客厅;如果种在大门通到屋子的短短小径旁,难免会引起访客的嫉妒与羡慕。此外,商人送肉类和其他食品来的时候,这些花一定可以满足他们的艺术感。
四点钟,杜本丝在厨房把浓郁香醇的茶灌满了褐色茶壶,壶旁放了方糖盒和牛奶罐,然后呼唤艾塞克,要他回家前喝一杯。接着,她去找汤美。
他一定在什么地方睡觉,杜本丝一个个房间寻找。走到楼梯平台上时,她很高兴看到一个头颅从地板上不详的洞里露出来。
“不要紧啦,太太。”电工说,“不用再战战兢兢了,全部弄好了。”接着又加上一句说,他明早再来在屋内的另外一个地方工作。
“希望你一定来。有没有见到勃拉司福先生?”
“你的丈夫吗?对,他在楼上,掉了什么下来,好像很重,一定是书。”
“书!”杜本丝说,“啊,真是的!”
电工缩入他自己的地下世界,杜本丝走上屋顶间,那儿现在已变为专放儿童书的临时书库。
汤美坐在取物梯顶上,脚边地板上散置着好几本书,架上留下了原来放那些书的空隙。
“原来你在这里!”杜本丝说,“你还假装对任何书都不感兴趣。你看了很多书、对不对?你把整理得好好的书弄得乱七八糟了。”
“对不起。”汤美说,“不过,我想看一看。”
“你找到其他用红墨水划线的书了?”
“不,没有找到。”
“很烦人吧。”杜本丝说。
“一定是亚历山大搞的鬼,亚历山大·帕金森。”汤美说。
“不错。帕金森之一,无数帕金森之一。”
“这个亚历山大好像很懒。不过,像那样划线,一定相当麻烦。可是,关于乔丹的信息就只有那么一点点。”
“我问过艾塞克,那老爹认识很多这一带的人,却记不得什么乔丹。”
“前门旁的钢灯,你有何打算?”汤美一面下楼一面说。
“我想带到义卖会去。”
“为什么?”
“因为它碍手碍脚,是我们在外国买的,是不是?”
“是的。我想,我们两个脑袋都有问题。你不喜欢它,你说你恨它。嗯,我也有同感。而且它重得很,重得怕人。”
“不过,我说要把它送到义卖会去,桑德荪小姐可非常高兴。她说要来取,我说我会用车子送去。我们今天送去吧?”
“我送去好了。”
“不,我想去一下。”
“好吧,我跟你一起送去。”
“啊,我想我会找个人送进去。”
“随你便。不过,不要亲自送进去,累坏了自己。”
“知道了。”
“你说你想去,是不是还有其他理由?”
“不,我只想跟大家聊一聊。”
“真不知道你会惹出什么事来。杜本丝,从你眼神,我就知道你要去干什么了。”
“你带汉尼拔去散步,”杜本丝说,“我不能带它到义卖会去,我不想看狗吵架。”
“行啊!汉尼拔,散步去吧?”
一如往常,汉尼拔立刻做出肯定的答复。它的肯定与否定绝对不会弄错。它扭着身子,摇动尾巴,举起一只前腿,又放下,然后走过去用头狂擦汤美的腿。
“很好。”汉尼拔明白地说,“你是为此而存在的,我亲爱的奴隶。我们到街上快快绕一圈吧,但愿有各种味道。”
“走吧。”汤美说,“要带绳子去,可不能像上回那样跑到马路上,差点被那可怕的巨大‘长车’送上西天了。”
汉尼拔望着汤美,仿佛是说:“我从来就是一只最听话的好狗。”这说法根本不可靠。但是,即使跟汉尼拔关系最密切的人也常常受它骗。
汤美轻轻说声好重,一面把铜灯送进车里。杜本丝开车走了,看到车拐了弯,汤美才把绳子系在汉尼拔颈圈上,带它上街。不久,走进通往教堂的小巷,巷道上几乎没有车子,汤美把汉尼拔颈上的绳子解掉。汉尼拔拥有这种特权:在柏油路边的草丛中,到处响着鼻子不停地嗅味道。如果它能说人话,一定会这样说:“好极了!香喷喷,那是大狗。一定是可恶的狼犬。”低沉的吠声。“我不喜欢狼犬,看到以前咬我的家伙,我要咬回去。啊,好大,好大!是母的,长得好漂亮。唔——唔——我想见见它,它住得很远吧,不,可能就是从这家跑出来的,大概没错。”
“喂,从那扇门出来,”汤美说,“不要随便走进别人家里。”
汉尼技假装没听见。
“汉尼拔!”
汉尼拔加快脚步,拐向通往厨房的转角。
“汉尼拔!”汤美喊,“听见没?”
“你说听见没?”汉尼拔说,“叫我吗?唔,确实是。”
厨房传来凶狂的吠声。汉尼拔惊惶失措,向汤美这边逃过来,紧跟汤美脚后跟走。
“好了,好了,乖!”汤美说。
“很乖吧?”汉尼拔说,“需要我保护的时候,我总是待在你身旁啊。”
“他们抵达教堂墓地的边门。汉尼拔不知怎的,竟然学会自由改变形体的特殊技术,尽管外表看来肩幅大了一点,肥了一点。它依然随时可以把自己变得像一条细细的黑线。它现在就轻松地从门上横木间钻过去。
“回来,汉尼拔!”汤美叫着说,“不能进入墓地。”
假如它能回答的话。汉尼拔也许会这样说:“我已经进来了。”它像进入充满欢乐的庭院一样,兴高采烈地在墓地上跳跃。
“真拿它没办法!”汤美说。
汤美拔开门栓走过去,手上拿着绳子追逐汉尼拔。汉尼拔已跑到墓地里边,似乎有意从微开的教堂大门挤进去。可是,汤美终于抓住它,系上了绳子。汉尼拔仰起头,似乎是老早就希望如此。“系上绳子吧?对,当然,这样显得很威严,表示我是一只非常重要的狗。”它摇动尾巴。紧紧系着绳子,汉尼拔跟主人一起在墓地里行走,大概没有人会反对了。汤美在附近倘佯,似乎想再确定一下杜本丝前几天的调查。
他先看到一块磨损的石碑,石碑半藏在进教堂的小边门后面;似乎是最古老的石碑之一。这一带有好几个这种石碑,大都刻着一八○○年代的日期。可是,有块墓碑,汤美看得最久。
“奇怪!”汤美说,“真奇怪。”
汉尼拔仰望汤美。它不了解主人这句话的意思。这块墓碑丝毫引不起狗的兴趣。它坐下,询问般仰望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