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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毁尸灭迹(下)

作品:诡案组 作者:求无欲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我缓缓举起双手,闭上双眼准备接受命运的宣判,一把冷漠的声音从身前传来:“你们来得真晚。”原来用枪指着我的是雪晴,瞎我还吓个半死。

    我把贴在额上的枪口推开,心有余悸地说:“你有空就给我弄碗定惊茶,我差点给你给你吓掉魂儿了。”说着不由伸手擦了把额上冷汗,定了定神又说:“这里到底出了什么状况,刘新呢?

    “他就在里面,你进来就知道了。”她把手枪收好,带着我和蓁蓁进入火化室。

    进入火化室后,我发现有两个人躺在地板上。一个是刘新,他的双手双脚被自己的鞋带绑在一起,显现出一个很难看的姿态。我想这就是军人常用的“捆猪法”吧,幸好我平时很少穿有鞋带的鞋子,要不然那天雪晴心里不爽,把我当猪一样绑起来。他的嘴里也被塞进布料,说不出话,只能在地上蠕动,似乎想挣脱手脚的束缚逃走。不过,这是徒劳的,给绑成这样他也能自行松绑的话,能去跟大卫?科波菲尔混饭吃了。

    另一个是生面孔,从年龄判断应该是个大学生。他情况很诡异,双目闭合似乎是睡着了,但睡在不对的地方,是一个黑色的防水雨布袋之内。他整个身体都在布袋之内,只能看见裸露的肩膀及头部。除此之外,我还看见布袋里有很多冰块,不过没有水从布袋里流出来,应该是干冰。

    人是不可能赤身露体在一个装满干冰的袋子里还能睡得着,除非他是个死人。所以,我快步上前伸手到他鼻子前,探他的鼻息。结果和我想像中一样,他已经死了。不过,他的脸色不算苍白,几乎与活人无异,我想他的死亡时间应该就在不久之前。

    给流年打了个电话,要求他立刻来火葬场后,我才开始审视刘新。他略显惊慌,这是理所当然的,谁被人捆绑手脚那会不害怕。我暂时没打算掏出塞住他嘴巴的布料,除了因为我发现那是他其中一只臭袜子之外,还因为我想先向雪晴了解是怎么一回事。

    “本来我想让你们过来帮忙抓捕把尸体送来的人,但是你们来得太晚了,或者说那人走得太快……”雪晴简要讲述我们到达之前所发生的事情——

    今晚是刘新值夜班,为了监视他,我像之前那样,在许场长的安排下躲藏在火葬场内。当场里的员工全部离开后,我再次藏匿于花坛之中,监视门卫室内的情况。

    在凌晨之前,刘新一直都呆在保安室里看电视,不过今夜他又再显得坐立不安,或者应该说是兴奋,就像他让人辱尸那晚一样。我知道他今晚肯定会有动作。

    果然,在凌晨零时十六分,他接听了一个电话,之后他就不时走出门卫室,往大门外看。三十三分后,大门外出光点,与上一次不同,这次来的不是高档轿车,而是一辆破旧的面包车。

    虽然面包车较为破旧,但车速并不慢,没一会儿就驶到门前。刘新并没有开门让对方把车开进来,而是走出门外迎接对方。

    一个脸上有一道刀疤的男人从面包车里出来,拉开车的侧门,从里面拉出一个黑色的大布袋抛在地上,然后就把一个大信封交给刘新。刘新打开信封,似乎在点算里面的东西……

    看到这里,我已经明白他们想干什么,于是立刻发短信给你,希望你能赶过来堵截刀疤男。然而,在短信发出后,我却发现情况与我想像中稍有不同。刀疤男在刘新点算完信封里的东西后,就上车发启引擎,似乎准备立刻离开,而不是我预计中等刘新处理好黑色袋子里的东西才走。

    我知道你们肯定来不及堵截他,于是冒着会被发现的危险,立刻给组长打电话,告诉他面包车的车牌号码及刀疤男特征。要求他立刻联系交警队,安排路检截查。

    还好,因为我藏身的位置与他们的距离较远,所以他们并没有发现我的存在。刀疤男驾车离开后,刘新就把信封收入怀中,然后把地上袋子扛起,往火化室的方向走……

    “难不得刚才过来时,几乎所有主要路口都有交警截查过往车辆,原来是老大的安排,我还以为是交警队年末搞创收呢!”听雪晴说到这里,我就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刘新收下刀疤男的钱,替他“毁尸灭迹”!我翻开刘新的衣服,从他怀中找到雪晴说的信封,打开一看,内面果然全是钱,一共有十万元之多。除此之外,我还找到一条钥匙,越看就越像中午时郭婷给他那条。我忽然想起他不应该有火化室的钥匙,于是就用这条钥匙来开火化室的门。结果和我想像中一样,这条的确是火化室的钥匙,那么说郭婷跟这事脱不了关系。

    我把刘新口中的臭袜子掏出来,然后把一扎扎钞票从信封中取出,放在地上叠起来,笑盈盈地对他说:“以毁灭罪证为目的,非法火化尸体,可不是小罪哦!单是这条罪就起码能让你在牢里呆上十来二十年。再加你让钟老板辱尸,以及上次非法火化尸还把梁锦吓疯了,这些罪名加起来,不判无期也得判三、四十年。等你坐完牢出来,恐怕头发也白了。”

    其实,我国法律中根本没有“非法火化尸体”这条罪,只是《殡葬管理条例》中有“擅自火化尸体”的相关规定。但是也只不过是给死者家属作出赔偿,用不着坐牢。而刘新这情况显然已构成犯罪,得以《刑法》三百零七条中,有关毁灭证据的相关规定处理,不过最高刑罚也就是判三年。而侮辱尸体罪的最高刑罚也是三年,所以他极其量也就判个六年。不过,我当然不会把这些事情如实告诉他,不吓唬一下他,我又怎么能从他口中得到证供呢!

    果然,他被我吓得脸色都变了,为了钱什么也敢做的亡命之徒,最害怕的就是得了钱但却没命去花。那怕他现在已经赚了好几百万昧心钱,在牢里呆上三、四十年后,就算不论期间的社会变化,货币贬值等问题,到时候他也没有几年命来享受这些钱。

    “小梁不是我吓疯的,之前也不是我把货烧掉!”他显然被我吓倒了,情绪激动地为自己辩解。

    其实,他所说的我亦已经猜到。梁锦每天都得火化尸体,就算发现他半夜里火化不知名的尸体,极其量就是吃惊,而不会被吓疯。而在梁锦出事后,他愿意到火化室帮忙,但又不想当火化工,其实是为了熟悉操作,为今晚的非法火化做准备。不过,我还有很多事情没能想明白,所以必须逼他如实告诉我当时的情况。于是便对他厉声道:“梁锦到底是怎么疯掉的,那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你不老老实实说出来,下半辈子就准备好把牢底坐穿!”

    本来我就想,能把梁锦吓疯的绝非一般事情,但当听到刘新的答案后,我就更感到不可思议:“不关我事,真的不关我事!他是被货吓疯的……”我知道他所说的“货”就是准备非法火化的尸体,可是尸体又是怎样把梁锦吓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