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棉花糖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法家高徒 > 第八十章 狗血

第八十章 狗血

作品:法家高徒 作者:竖子不可教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吾和侍卫李某有宿怨。  WwWCOM今日正是李某当值。”

    麻衣汉子挺直腰板,思索瞬间,笃定的道。

    “将李某给我押解来。”

    傅举人听到后没有任何犹豫的道。

    “诺!”

    两个披甲之士再次离开,不大一会,身穿劲装,身体强壮,带着新伤的李某就被两个甲士押了过来。

    “回老大人,在押解过程中,李某试图反抗,故而生冲突。”

    两个甲士将李某按倒在地,有些不忿的道。

    傅举人看着跪倒在地上的侍卫,事情已经非常的清楚。如果不是心中有鬼,这个他抗拒执法,更不会反抗。

    “真是你这个混蛋,竟然敢陷害我。”

    “你忘了落难之时,是谁搭救的你。当年如果不是我好心,你早就饿死在路边,成为了一堆枯骨。”

    麻衣汉子见侍卫李某被倒剪双手,按到在地上,虽然心中早有心理准备,但是还是感觉心头颤,有些难以置信的道。

    “我自认为没有对不起你,你为什么要处处针对我,现在更是要处心积虑的害我?”

    被倒剪双手的侍卫脸上流露出愧疚,怀念的神色,但是仿佛想到了什么,眼里的温情很快就被冰冷所代替。

    “你不死,我如何能够和绣娘双宿双飞。”

    “你。。。”

    麻衣汉子的身体如同被雷击一般,本来还神情激动的脸庞瞬间变得额僵硬,怔怔的看着眼前熟悉又陌生的人,嘴唇哆嗦,竟然一时间不知道什么才好。

    司徒刑有些同情的看了麻衣汉子一眼,虽然只是短短的只言片语,但他还是整理出了事件的脉络。

    麻衣汉子对侍卫有救命之恩,但兄弟二人却最终因为一个叫绣娘的女人反目成仇,相爱到相杀,在言情剧中都是烂大街的。

    真是狗血,没有任何新鲜可言。

    但是在“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男权思想严重的大乾,却是一件了不得事情。

    “真是贱人!”

    “娼妇!”

    “应该浸猪笼。”

    “七出之罪!”

    “狗男女。”

    “男盗女娼。”

    “真是给家门蒙羞。”

    司徒刑明白了事情的经过,其他儒生自然也品出了滋味。有些可怜的看着麻衣汉子,面红耳赤,有的更是撸起袖子,抽出随身宝剑,恨不得将这一对奸夫**全部斩落剑下,如果不是旁人拦着,流觞诗会上还真有可能生血光。

    麻衣汉子见众人如此恶毒的辱骂自己的妻子,嘴巴开合,有心解释一二,但是最后只能化作重重无奈的叹息。

    “大丈夫何患无妻。”

    “此女生性淫荡,并非良配,而且犯了七出之罪。只要你告到衙门,大人必定会为你做主。”

    有儒生见麻衣汉子可怜,声劝解道。

    “如果不会书写状纸,我可以给你代笔,做你的状师。”

    因为古代人识字的不多,经常请人代笔书信,代笔诉状等,久而久之,很多儒生就做了状师,经常替乡人打官司。

    世人起古代封建制度都认为全都是糟粕,都是压迫压榨女性,司徒刑以前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在大乾生活的岁月,让他从一个全新的角度重新进行观察定位。

    封建社会的制度也不全是糟粕,如果真的如同现代人所想的那般,古代女性早就死光了。也就没有了人类的繁衍生息。

    至少在司徒刑看来,古代封建社会的婚姻制度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

    古代妇女只有犯了七出之罪,才能被夫家休掉。

    “七出三不出”,是古代中国有关女人被休之问题的。《礼记·大戴礼》云:“妇有七去。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盗窃,去。”是为“七出”,也就是,七条中占了一条,男方就可以理直气壮地休女人了。《礼记·大戴礼》还云:“妇有三不去,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后富,不去。”是谓“三不出”,也就是女人在三种情况下不得被休。“七出三不出”作为一种道德礼教,最终形成于汉代;唐代时,变成了法律。《唐律疏义》《元典章》和《清律》都把它纳入了法律条款中。

    所谓的“三不出”比较简单,也就是女人在三种情况下不得被休。第一种情况,娶的时候娘家有人,但是后来娘家没人了;第二种情况,在婆家守过三年丧期的;第三种情况,娶的时候婆家穷,娶过来后婆家变富了。

    在司徒刑看来,糟糠之妻不下堂,就体现了封建婚姻制度的人性化,对女性提供了足够的保护。

    这就是精华。

    在开放自由民主的现代,有多少人同困苦,不能共富贵,抛妻弃子屡见不鲜。

    这种事情在古代是不允许生的。

    先贫而后富,不能出。

    就凭这一条,就明封建制度固然有糟粕,但也有精华,还是有很多可取之处的。

    这个世界上不缺乏美,缺的是现美的眼睛。

    。。。

    刘子谦面色煞白,仓皇好似流浪之犬。

    虽然被赶出诗会,但是他并没有离去。他还抱着一丝希望,希望李承泽能够看在慧娘和往日的情分上,替自己在傅学政面前美言几句,保住府试的资格。

    如果司徒刑知道,肯定会嗤笑一声,此时最想要他性命的,恐怕就是他口中的李承泽李公子吧。

    竟然还敢奢望李承泽赌上自己的前途替他美言。

    当看到诗会上文气冲,文钟自鸣,众人传唱司徒刑所作《陋室铭》的时候,刘子谦的脸色陡然变得灰白,炽热的鲜血再也压抑不住,喷射而出浸湿胸膛。

    刘子谦眼睛空洞仿佛行尸走肉一般走在街上,他知道,自己这次是真的完了。就算李公子为自己进言,傅学政也不会收回成命了。

    “司徒刑,汝坏吾功名,吾恨不得食汝之肉,喝汝之血。”

    “恨!”

    “恨!”

    “恨!”

    刘子谦用拳头狠狠的砸在地面上,血肉模糊都无知觉,眼里恨意更是用三江之水都不能洗尽。

    “汝真的想要报复司徒刑?”

    “汝畏死乎?”

    “吾不畏死。”

    刘子谦陡然感觉脑袋一沉,在昏睡过去之前,在昏迷之前,他隐隐只看到青色道袍一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