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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七十五章 阿舅

作品:逆水行周 作者:米糕羊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雪后初晴,遍布落叶、青苔的林间地面夹杂着白雪,到处一片斑驳,北风轻轻吹拂,草木摇曳,发出“哗哗”的声音,忽然一阵锣声在林间响起,打破了宁静。

    锣声很吵,不一会,一个愤怒的咆哮声响起,直冲天际。

    一颗大树下,树洞里窜出一头黑熊,这头庞然大物刚进入冬眠没多久,却被外边传来的刺耳噪声给吵醒,愤怒的冲出巢穴,向着声源而去。

    几名正在敲锣的男子见着正主冲出来了,扔下锣掉头就跑,但逃跑的速度比不上黑熊追击的速度,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

    为了过冬冬眠而大量进食的熊,此时是体重最重的时候,称得上膘肥体壮,所以秋末冬初时,熊的力气也是最大的,奔跑起来强健有力,数百斤的庞然大物跑起来居然仿佛飞一般。

    眼见着逃无可逃,几名男子忽然分别向两头跑去,正面让出一名手持双管火铳的短发男子,

    短发男子距离黑熊不过二十来步,丝毫不为所动,持铳瞄准,随后扣动扳机。

    “呯、呯!”

    接连两声炸响过后,男子侧身一滚,滚到旁边,弥漫的硝烟中,黑熊中弹随后身子一颤,前肢一软栽倒地面,被巨大的冲劲带着向前滚了十余步,正好经过那男子原本站着的地方。

    黑熊胸膛血如泉涌,挣扎着起身,哀嚎着往林间深处跑去,那短发男子提着火铳不紧不慢在后跟着,保持四五十步的距离。

    先前那几个敲锣的男子也陆续聚拢过来,看着前方那摇摇晃晃的黑熊,眼中充满了期待,与此同时,林间出现更多的人,个个都背着弓箭,甚至拿着火铳。

    大家沿着血迹,跟着这负伤的黑熊走了一会,黑熊最后终于熬不住,颓然倒地。

    一群人兴高采烈的围上去,开始处理起这头雄壮的成年公黑熊。

    只是粗略估算,这家伙的重量就有将近三百余斤,若要扛着下山会很吃力,所以要肢解。

    割下熊掌、剥下皮肉,然后取熊胆,将这些都装在一个个背篓里,再把熊的四肢骨取下,一并带走。

    熊皮能卖出好价钱,而一张完整的熊皮能卖出高价,熊掌和熊胆自不必说,自古都是宝贝,至于熊骨,因为据说能入药,同样也很值钱。

    这头熊的肢解,都是那短发男子“主刀”,其他人主要打下手,大概两炷香时间,硕大的黑熊就肢解完毕。

    剩下血淋淋的骨架,还有部分内脏,遗留在血迹斑斑的地上。

    按照短发男子的说法,这是用来献给山神的“牺牲”,猎人们在山神的地盘打猎,不能把猎得的猎物全都带走,总是要留一部分,以示对山神的敬意。

    这个说法,得其他人认同,大家虽然不清楚猎熊有什么讲究,不过都知道要对神鬼恭敬。

    作为猎人,无论如何,都不要触怒山神,不然进山之后打不到猎物事小,丢了性命那就不妙了。

    一行人向着山下而去,一边走,那短发男子一边说着自己的经历:“这熊大么?你们可能觉得大,可老子在海参崴见过的熊,那才叫大。”

    “你们想过没有,六百斤重的熊,站起来有多高?”

    “六百斤重!那还是熊么?”众人闻言惊呼,“莫不是成精了?”

    “不是成精,真就是熊,就是老人常说的人熊,站起来时,远远看去就像一个巨人,可以吓得你双腿发颤,走都走不动。”

    短发男子说着,指了指旁边一棵树:“诺,像这如人般粗细的树,那人熊一拍就能拍歪。”

    众人惊叹着,大概想了一下那“海参崴人熊”的模样,不由的后背发凉,随后有人问:“那,张兄弟,你们是如何猎得如此凶物的?”

    “只能靠火铳,还得用陷阱,不然搞不定,而且,不能用一般的铅子,要那种射进身体会变形的铅子,否则打了对穿,多了几个洞,皮毛可就掉价了....”

    短发男子说起自己在海东以北那海参崴的见闻,众人听得津津有味,不知不觉间,走出山林,来到宿营地。

    宿营地里聚集了许多人,还堆积着大量猎来的野物,有鹿、獐子、狍子,其他诸如野兔之类小兽更是不计其数。。

    人们正忙着处理猎物,剥皮的剥皮,烧水的烧水,忙得热火朝天,见着短发男子一行进来,大家的目光很快就聚集在背篓上露出的熊皮上。

    “又得一头熊,张兄弟,你可真行!”

    “哪里哪里,山里赏口饭吃。”

    短发男子和同伴不住与聚过来的人打招呼,继续向里走,来到一处帐前,却见地上倒着一头老虎,数人正在剥皮。

    一名身材魁梧的男子,站在老虎旁边,背向外,听得旁人说“张山回来了”,转过身。

    “阿舅!”

    短发的张山及其同伴们,一齐向这面色黝黑的男子行礼,称呼对方“阿舅”。

    刘霸道看着满载而归的张山一行,哈哈一笑,迎上前,关切的问:“诸位,有没有谁受伤?若伤了,可得赶紧处理、包扎。”

    不问收获如何,先问有没有人受伤,如此关怀,让张山及其同伴觉得心里暖融融的,赶紧将背篓放下,拿出熊皮,让“阿舅”过目、

    刘霸道,人称“刘庄主”,刘家世代仕宦,因为喜游侠、乐善好施,时常接济江湖好汉,故而又得“阿舅”之称。

    如今“阿舅”带着好汉们“闯辽东”,头一年,开荒还没开出名堂,各位好汉便在新天地如鱼得水,成日里上山打猎,飞鹰走狗之际,收获颇丰。

    他们猎得的大量毛皮,被“北羊”的驵主悉数收购,换得喝不完的好酒、吃不完的粮食,让诸位好汉在定居点过起了“大碗喝酒、大块吃肉”的好日子。

    这可比在豆子?打野鸭、野兔快活多了。

    如今,人人都说:果然还是阿舅有眼光!

    好汉们现在都觉得闯辽东是来对了,而“阿舅”刘霸道也是如此想。

    看着干练的张山,他想起数年前,派张山等人混进北洋贸易公司当髡兵的情形。

    当髡兵,就得变成“髡人”,而张山这几年在髡军中历练出来了,不枉费刘霸道的一番培养,所以待得时机合适,他便让张山回来,成为他的左臂右膀。

    毕竟,刘家可不能一直守着豆子?这盐碱地过日子。

    豆子?,为一盐碱泽,负海带河,地形险阻,自东魏以来,就是群盗聚集之地,刘霸道祖辈世居之地就在豆子?边上,他特意结交游侠、豢养食客,不是钱多没处花,而是有想法。

    金刀之谶,让刘霸道向往不已,所以,他觉得自己若默默无闻过一生,太虚度光阴了。

    看看那张熊皮,又看看已经剥下来的虎皮,刘霸道的注意力,最后全都集中在大家背着的双管猎铳上。

    火铳,那可是原本只有官军才能用的武器,威力巨大,既然现在有机会大量购买火铳,凭什么就不能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