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遗弃的女人张宝同
亮了,清新的空气从窗子外面飘了进来。 Ww W COM兰兰站在窗前,对着镜子在梳头。镜子里的她面色清爽,目清眼秀,鼻梁巧,嘴唇绯红,而且额头上的皱纹也不见了。她轻轻一笑,就感到自己的面孔象花儿一样美丽可爱。可是,她马上就想自己年轻时都没有漂亮过,现在都人到中年,应该是残花败柳了,怎么竟有了这种感觉?
其实,这种感觉并不是她自己有的,而是王作家给她的。那,她穿着莹莹给她买的漂亮裙子和高跟鞋,还把头做成披肩波纹,王作家把她细细地看了好久,她真漂亮,然后突然把她搂住,在她面颊上用力地亲了一下。那种感觉让她兴奋了好长时间。王作家她漂亮,可她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漂亮,所以,她就不停地照镜子,看到底是王作家在假话,还是自己真地漂亮了。镜子里的她实际上还是原来的样子,可是,她还是感觉自己真地蛮漂亮。到底是哪里漂亮了?好象脸蛋有红润了,额头上的皱纹少了,脸上有了笑容。但不管怎么,她就是挺漂亮了。为了让自己确切相信这是真的,她一遍遍地照着镜子,一遍遍地问着自己。
这时,王作家跑步回来了,突然来到她的身后,把眼睛朝向镜子里看着她。兰兰脸一红,马上转过身来,娇嗔着,“看么子呦,都老太婆了,有么子好看的。”
王作家笑了笑,,“都老太婆了,还打扮得这样漂亮,跟谁家媳妇似的。”
兰兰心里好美,,“你又在挖苦我。”
王作家用手抚摸了一下她的脸蛋,用温和的目光直直地盯着她,,“你真是很漂亮呢。我喜欢看你漂亮。”
兰兰,“你要喜欢,我就打扮着给你看。”
王作家用俏皮的口吻,,“当心,我会爱上你的。”着,便洗脸去了。
吃早饭时,两人商量起参加别人婚礼的事。村里的一户人家的儿子结婚,邀请王作家做客。王作家要带兰兰一起去吃酒席,可兰兰不肯去。因为人家都是夫妻结伴,可她和王作家不是夫妻,如果两人一起走在全村人面前,让人家对他们会如何看?所以,她,“人家只邀请你,没得邀请我。我干嘛要去?”
王作家,“就算是陪我。我不太认识人,没人陪着,到了那里会感觉好孤单。”
兰兰只得答应,但她不想在全村人面前显摆,就随便换了件衣服,又把鞋子用抹布擦了擦。
王作家皱着眉,,“你就这样,行吗?”
兰兰,“如何不行?我只是参加人家的婚礼,又不给人家当新娘。”
王作家,“可你是跟我一起出去,也得要我感到有面子。我可是第一次在你们村里的正式场合露面。”
听着王作家的话,兰兰意识到她已不再完全属于她自己了,而且也是王作家的一部分。她自己道是无所谓,但不能让王作家感到脸上无光。于是,她开始洗头,换衣服,而且把新买的鞋也拿出来穿上。
王作家把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点了点头,,“很好,挺胸昂头,走几步让我看看。”
于是,兰兰挺胸昂头地在屋里走了几步。王作家很满意,,“很好,不过,要有点笑容,笑容是心灵的阳光,是女人最光彩迷人的地方。”
兰兰做出着微微含笑的样子。
王作家,“要笑在心里,再灿烂一些。”
见王作家这般认真的样子,兰兰打心里觉得好笑,她把笑脸拉大了一些,把嘴角咧得更大。
王作家,“很好,但要保持住,不管什么时间都要这样,不能走样。”
到了十点来钟,村子那边响起了鞭炮声。兰兰问何时过去。王作家到十一点再去。
兰兰问,“十一点晚不晚?”
王作家,“不晚。这种场合莫要去得太早。”
到了十一点钟了,兰兰又催王作家。王作家把电脑一关,然后,掏出三百元钱给兰兰,,“礼钱还是你送。”
兰兰,“一百元就行了。”
可是,王作家,“一百元太气。”
可兰兰,“我们又不是他们的亲戚,干嘛给那么多?”
王作家,“就三百元吧,人家一辈子能结几次婚。”
两人开始朝村那边走去,很快来到了一栋两层楼前面。楼前是一片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的院子。院里摆着三四十张四方大桌,在楼门前搭着一个婚礼台。在离酒席不远的地方,四五个用大汽油桶做的大火炉在紧张地烧着菜。
兰兰带着王作家来到了礼台前,把三百元钱掏了出来,有意在众人面前晃了晃,然后递给收礼人。收礼人用惊讶的目光看着兰兰,“你随三百?”
兰兰很不以为然,“是的,如何?”
收礼人略显吃惊地朝她点了点头,,“没想到你出手好大气,只怕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兰兰没听懂人家的话,,“太阳如何会从西边出来?你没得神经吧?”
收礼人忙,“没得没得,快快入席。”
进到婚宴现场,几十张四方大桌几乎都被来宾占满了,所以,兰兰带着王作家站在入口处朝里面张望,看哪张桌子还有空位子。可是,她现参加婚礼的几百双眼睛都在朝着她和王作家看着,那目光让她感觉有些心虚,心想是不是人家都把她看成是王作家的情人了。她从来没有让这多的人用这种目光看着,所以,她感到脸面滚滚烫。
这时,王作家低声对她,“挺直身子,抬起头,微笑。”
她马上想起王作家在出门前对她的提示,把身子一挺,把头一昂,然后朝着大家轻轻地出着微笑。她晓得这样做很虚很假,但是,就是再虚再假她也要做出来。要不,王作家为何要给她花那多的钱?还不是要让她在别人面前显得从容自信有魅力。
她很快现人们的目光并不是在嘲笑她和蔑视她,而是在羡慕好奇地看着她。因为她从来都没有这样地招摇抢眼。顿时,她感觉宽地阔,阳光璀灿,仿佛自己就是一朵水鲜水灵的出水芙蓉。
她穿着一件清丽而雅致的浅黄色飘裙,上身则是一件十分高档洋气的纯白色单薄长袖羊毛衫,腿上是一双名贵的黑色长桶靴子,胫部扎着一条艳丽而俏皮的紫色丝巾。此时虽是鲜花盛开的四月,因为是雨过晴,风从山间和江边吹来,多少还是有些凉意。所以,这种季节和气候穿裙子还为时过早,而穿羊毛衫和长桶靴却显得已经过季。但是,这种反季节的衣着和装束却让她显得十分地明艳和特别。其实,对于一个象兰兰这样年龄的农村女人来,这样的穿戴常常会给人一种半土半洋或是大艳大俗的感觉,不但糟塌了衣裳,也糟塌了自己。因为她们容貌粗糙,举止不雅,乡音太重,就是穿着再艳丽高雅,不经意间,一句话,一个动作或是一个细节就暴露了她们的真实身份和真实素养。可是,兰兰的身材极好,腰板直挺,素面朝,波浪般微卷的长披在肩上,高跟鞋把她衬得老高,走起路来不紧不慢,飘飘洒洒,很有气度。她虽然不很漂亮,却是轻妆淡抹,面颊微红,笑意盈盈,气色迷人,就象是银幕中闪亮登场的女主角。
兰兰从来没有在村里人面前风光和显露过。她故意地停立在入口处,装作在寻找着哪里有空座位,却是想在众人面前多显露一下自己的风采。
这时,有不少人在朝她摆手,甚至喊着要她去坐到他们那边。这让她有了那种被别人当成了明星的感觉。尽管许多人在跟她打招呼或话,但她始终没有跟任何人一句话,只是抿着嘴,露出浅浅的笑意,朝着别人很有风度很有分寸地摆着手。可是,她越是不想跟别人话和打招呼,就越是有人要跟她话和打招呼。当她带着王作家走到宴席中间的地方,一些熟人就不停地朝着她摆手,叫着她的名字,甚至还有些坏男人朝着她吹口哨,出着嘘唏和挑逗的声音。但她依然温和地朝着他们微笑和摆手,并不一句话,直到掌管酒席的人把她和王作家带到了主宾席上坐下。
王作家无论如何都应该坐在主宾席上,但兰兰就不能坐在主宾席上,因为主宾席上坐得都是一些有脸有面的客人和主家的亲戚。也许是因为她跟王作家在一起,人家不想把他俩分开,才把她安排在主宾席上。
这时,三个女儿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喊着妈妈朝她这边跑过来。和兰兰一比,三个女儿的衣服就很陈旧。但兰兰把三个女儿搂在一起,一边跟她们亲热地着话,一边不住地亲吻着她们的脸蛋。这让大家感到新鲜和怪异,因为农村人并不习惯这样。
这时,王作家掏出三张红票子,给了三个孩子一人一张。于是,三个孩子象快乐的鸟一样,拿着红票子在人群中跑着跳着。不等她们坐上自己的座位上,黄有财就对三个孩子,“把钱都给爸爸,孩子拿这多钱做么子?”
可是,孩子们不肯把钱交给爸爸。旁边有人恶心黄有财,,“莫要丢咱乡下人的脸,人家王作家刚把钱给孩子,你就要过来,不怕这多人骂你?”
黄有财辩解,“我怕孩子拿这多的钱不好,瞎花。”
有人他,“把钱给你就不瞎花?你不晓得把多少钱送给了麻将馆。”
几句话得黄有财再也不好吭声了。
婚礼还没开始,酒席上的糖果和瓜子已被人抢光了,只剩下那包香烟没人动。这时,有人忍不住了,拿起桌上的那包芙蓉王香烟,开始打开分配。一桌是十人,一包烟刚好可以给每个人分上两支。当有人把两支香烟分给王作家时,王作家摆手不要,接着,那人把那两支香烟分给兰兰。兰兰本想用手去接,可是见王作家没要,也摆了摆手。于是,分烟的把多出的四支烟装在了衣兜里。可是,旁边有人忿忿不平,“你莫把人家的烟私贪了。”
分烟的人,“他们俩人不要。”
那人,“那你也不能一人私贪。”着,从那人手中抢去两支。
兰兰看了看那两个人,又看了看王作家,觉得那两人好下作好无聊好没出息。可是,再看看其他酒桌上,装香烟、糖果和瓜子的盘子早就空空如也。
很快,婚礼开始了。但婚礼只持续了大约二十来分钟,就结束了。大家开始迫不急待地动手上筷子,喝酒吃菜。农村人虽然不愁吃不愁喝了,但肚子里的油水还是不多。一上来抢着鸡鸭鱼肉先吃,吃完鸡鸭鱼肉,就抢着香菇木耳和黄花粉丝。总之,什么值钱什么名贵什么油水大就先吃什么。结果,不过几分钟,桌上的酒和菜被一扫而光,只剩下一盆紫菜汤和一盘海带丝了。而且连米饭都没有了。可是,一个老婆婆却把盆紫菜汤端到自己面前,用筷子捞着汤里的紫菜和蛋花,搞得别人再也不想喝那盆汤了。
让人感觉这吃酒席就跟打仗一样,谁的脸皮厚,谁的胆子大,谁就是英雄。可是,兰兰因为看着王作家始终斯斯文文地坐在那里看着大家在抢吃,几乎就没有动筷子,也没好意思跟着抢着吃。所以,饭没吃完,心里就憋着一肚子气,感觉给人家随了三百元礼钱真是亏得要死。
一离开婚礼酒席,回到屋里,兰兰对王作家抱怨着,“你给人家随那多礼钱是不是好冤?一餐饭几乎啥也没吃到。”
可王作家却,“我们去那里就不是为了吃酒席,我是想看看你在村里人面前会如何表现。不过,你今表现极好,村里人以后再也不会看你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