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那是少有的漂亮
在台上,毕文谦得酣畅。
似乎颇有些让主持人刘露措手不及。幸好,人家也是身经百战的专业人士,不长不短的不落到实处的肯定了毕文谦的发言后,便引导着这一届青歌赛“圆满落幕”了。
只是,一下台,毕文谦还拉着彭姐姐的手,正想点儿什么,就被王振给逮着了。
“家伙,好哇!还你没开炮?”
所谓听话听音,对着他老人家的牙口,毕文谦有些把不准他的意思。眨眨眼睛,只弱弱地问:“王爷爷,我……”
没等他话,王振一挥手:“我们爷俩儿散散步吧!”
毕文谦心里一凛——“我们爷俩儿”,这可能有不少道了吧?
一念之后,他转身看向早已放开手的彭姐姐:“姐姐,那我先跟王爷爷去了。刚才,咱们的事情,你可得上心哟!”
“我心里有数。”彭姐姐只是笑笑,“去吧,你的确想得很远。”
电视台外,青歌赛散场时分,人潮如波,渐渐散开不见。
王振和毕文谦,以及他们身后不远处的两个警卫员,就在这人潮之中。
一路无言,等到身边已经散得没人了,王振才忽然瞥了过来。
“家伙,刚才你那姐姐,得没错,你想得的确比很多人都远。”
“远吗?”毕文谦没敢和王振对视,只望向空,月明星稀,“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事情如果一起头的方向就错了,多数人都能感觉得出来,自然也就会另起炉灶。可如果一起头的方向没有错,而是偏了呢?很可能,等多数人发现存在问题的时候,问题已经积重难返了吧……”
王振愣了一下。毕文谦却在一声叹息之后,继续了下去。
“毫无疑问,青歌赛是一场成功的比赛,也许随着不断完善,可以成为一种歌唱比赛的标杆。但流行音乐绝不可能和歌唱比赛划等号,这两者之间是包容关系。从事这个行业的人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确很重要,可普通人如何看待,同样也是不能忽视的——我们新中国立国的根本之一就是走群众路线。”
群众路线啊……话到此时,毕文谦不禁停顿下来。回想自己穿越之前的时代,在流行音乐界,群众路线不仅在名头上无人提及,在心态上大约也差不多灰飞烟灭了吧……
清明上河图虽好,止市井而已。可中国之大,远不只灯红酒绿的城市,群众的范围也远不只市民二字。接地气也好,讨好群众也罢,当所谓主流的流行音乐把眼神版刻在城市的红男绿女之间时,已然进入了病态。
一个行业的兴衰必然有经济规律行走其中。在市场模式的流行音乐体制下,在农民工阶层的收入真正意义上大幅提高之前,市场上的消费主力始终是市民,而这个社会状态,会持续很久——从利润的角度来,着眼于市井的流行音乐渐渐淘汰其他竞争对手,才是符合经济规律的结果。
经济规律在人的社会中如同铁律,既不因为崇高而光鲜,也不因为卑鄙而肮脏。
即便是艺术,只要不只是一个人的艺术,而是着眼于整个社会层面的艺术,就不可能无视这些问题。讳疾的下场嘛……
王振本静静听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发现毕文谦走神了。他有些好笑,又有些好奇,伸手拍拍毕文谦肩头,朗朗地问:“家伙,在想什么?”
“啊?我……我……”
见毕文谦脸上顿生的窘态,王振一下笑了。
“得好啊,群众路线,那可是我们党的一**宝啊!”和很多老一辈人不同,王振不吸烟,笑起来时,那一口白牙在夜里却有些显眼,只可惜,那牙型绝算不上漂亮了,“能从人民的角度看世界,自然也就看得远了。”无论这话到底有几分逻辑,王振似乎真有些高兴,“家伙,年纪不大,却收了一个徒弟。有眼光啊!”
“啊?”毕文谦不敢接腔。
“听,你从你徒弟那里借了很多书看,还看出了不少想法。你徒弟还书的时候,和写书的人聊过你的想法。”王振笑眯眯的盯着毕文谦,忽然眨眨眼睛,“正好,那家的老头子,我也认识。正好,我要来欣赏青歌赛,也就和我闲聊了一些。”
毕文谦索性低头看路了。
“家伙,装什么哑巴?”王振又拍了毕文谦肩头,“主席的词写过,‘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昂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我看你,就很像嘛!”
王振正得高兴,后面的警卫员忽然凑上来对他耳语了什么。
王振听了,脸上又生兴趣:“叫他把车开过来。”
没等毕文谦疑问,王振就停了脚步。很快,背后开来了一辆轿车——那是,万鹏。
“鹏,你今也来看青歌赛了,怎么不过来和我打个招呼?”
在王振长辈式的埋怨下,万鹏全没有和毕文谦相处时的样子,五月的夜风中竟站出了一丝战战兢兢的味道。
“王爷爷,您要和毕文谦散步,我哪儿能来打扰啊?”
“想那么多干什么!”王振一手杵拐杖,一手摆摆,“你找家伙有事儿?”
“有人托我送他回招待所。”万鹏抿抿嘴唇,“如果他想,也可以直接去中唱那边的车间看看。”
“哦?”王振思考了一下,“你是,家伙那个徒弟?”
万鹏轻轻点头:“嗯。”
“这么……”王振转头问毕文谦,“你在台上的那些努力,其实是你那徒弟在办?”
这次是毕文谦轻轻点头了:“嗯!”
几秒之后,王振忽然问道:“你觉得,你那徒弟怎么样?”
毕文谦闻言,先看向了万鹏,却见他也正看过来,那眼里,似乎有毕文谦不想看懂的东西。于是,他朝向了王振,仿佛满是沧桑,沉沉地:“‘那是少有的漂亮’。”
这样的口吻,配上娘娘腔的声音,颇有些古怪。
这个回答,颇让王振愣神了一会儿。他眯起眼睛,仔细盯着毕文谦,似乎有些什么不太确定,忽然斟酌般地又问了一句:“为什么这么?”
毕文谦迎着他的目光,认真地点头:“我那徒弟,既有之骄子的傲骨,又有革命者的热情,既充满理想,又愿意务实,至于长相,就不消了。这样的人儿,在这个不少大学生跑出国刷盘子的时代,她不是少有的漂亮,是什么?”
掷地有声的回答,让毕文谦娘娘腔的声音平添了几分阳刚气。
王振却呵呵地笑:“你这么一,我倒想有机会认真瞧瞧了。”
然而,没有人接腔。
但他也不以为意,依旧笑呵呵的模样:“你在台上,那个姓董的姑娘,一曲成名下知。我看啊,经过这么一个比赛,真正下知的,怕是家伙你了。你王爷爷我是个粗人,唱歌的事情,不懂。非要我来,也就是好听和不好听的区别,顶多,也就是听了还想听。不过,你有一句得好,什么叫外国来的流行音乐,我们中国人自己就没流行了?我在抗战的时候,《南泥湾》老流行了!”着,他再拍了拍毕文谦肩头,沉默了几秒,“你想做事情,就放手去做。只要你心里始终装着人民,你王爷爷就支持你。”
完,王振回头朝警卫员招招手:“过几,首都体育馆里要办一个演唱会,你写的那首《牵手》已经拍好了,预定要在那儿首播。你要是有时间,可以去看看。”
“你们年轻人慢慢聊吧!”没等毕文谦回答什么,雷厉风行地,王振就走了。
目送他的背影,毕文谦和万鹏良久无言。直到一阵风吹过。
“上车吧。”
“去哪儿?”
“回招待所。徒弟办事,我不敢放心,但肯定比我自己办事更放心。”
轿车慢慢驶入二环。80年代的京城,没有那么多光污染,静静的夜,真的是静静的夜。
到了招待所,毕文谦开门下车时,始终不语的万鹏忽然开口问道:“毕文谦,你真的觉得,华华是那样的人?”
“希望那就是真实的徒弟。”毕文谦一只脚迈出车门,回头沉沉道,“不然,她就不是徒弟了。”
“是吗……”万鹏的脸色忽然有些古怪,“你们……还真像啊!”
“那当然。”毕文谦下了车,转身佝腰,注视着驾驶位上的万鹏,“自我在江州写出第一首歌开始,到现在,年龄差不多的哥哥姐姐,我也见识了不少,漂亮人儿也是不少。但是,是徒弟,只有徒弟,让我觉得,生活在这个时代,并不见得孤独。”
话毕,毕文谦径直进了招待所。
万鹏眼见着,最终长叹了一口气,忽然又笑了起来。
“革命者吗?”
是夜,毕文谦简单地洗漱之后就睡了。
梦里,一个样子模糊的女子,轻轻唱着。
“这样深的夜,下过雨的街,连星光就要熄灭,你赴的是,什么样的约?”
毕文谦一下子醒了过来。
那是上辈子毕云诗在见识了骨肉皮之后,哭泣时所听的歌之一。
起床,顶着冷意,毕文谦走到窗前,望着夜空,也是星光将熄。
星光就要熄灭,你赴的,是什么样的约?
如果是徒弟,她正在中唱的生产车间,或者,送货的路上?
真是少有的漂亮。
(ps:第二卷就此结束。下一卷,将以王振提到的演唱会渐渐开局。而那是哪一场,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猜猜~而这一章,就这么看也行,但如果想要较真作死的话,可以查查章节名到底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