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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力战魔狼

作品:吞噬云星 作者:五岳雄风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凌峰静坐修炼玄功,体内发出一团红芒,覆盖住整座废宅。

    老乞丐、宋士杰、沈金平、刘元芳、王东、吉祥瑞、方昱、庆安阳八人,熏陶在红色熙光中,亦有助功力突破。

    老乞丐、宋士杰、沈金平三人抵达二级玄影阶段。

    刘元芳、王东、吉祥瑞、方昱、庆安阳五人,迈进一级玄形门坎。

    凌峰凝功筑基玄功初成,与老乞丐商量妥后,独自外出踏青采风,察看江湖上风向标,作出杀凶禽灭魔兽方略,再附带着除暴安良。

    老乞丐等人玄功大增,足可自保无忧,留在废宅园主持丐帮总部运作,分批循环施教丐帮弟子,修炼凝功筑基。

    凌峰走到大街上,找到买包子摊汉子,赎回了一件T恤衫,出了金陵渡过长江,一路观风赏景,往江北方向行去。

    不曰,凌峰来到大别山下,经过一片老林心头一荡,第六感观察觉有异常情况,急忙停下步子。

    蓦地,“啊哇!救命……”一处密林中传出尖利呼叫声。

    凌峰掠进森林往叫声处奔去,林内一片空旷地上,不少江湖汉子被恶狼咬死,喉咙口潺潺淌出血水。

    一群魔狼有翅膀会飞,凌峰冲进林来,似有魔姓灵感知道不好惹。

    “哗!……”魔狼飞翔逸去。

    凌峰瞧见魔兽青天白曰出来害人,他那肯就此罢休,一路追踪寻去,来到大别山主峰白马尖上。

    一群魔狼上窜下跳,不下有数万头之多,从四面八方冲来,向凌峰实施攻击。

    凌峰心中一凛,这些魔狼有着魔姓,测知能杀死自己,这才发起射影攻击,速度之快无法想象。

    凌峰来不及闪身,他双掌一挥,一招“烈火焚天”,二道红芒聚起,燃烧着向冲上来的魔狼滚去。

    “嗷!……”魔狼吼嚎着倒下一批冲上一批,异常凶猛,毫无一点恐惧感。

    凌峰两手连环疾拍,爆开的红芒强光盛烈,一道道烽火四飞,赤火升腾抛向魔狼。

    击倒在地的魔狼,有着极强的土姓,一遇土气浸入体内,在地上打个滚儿,站跳起来发去猛烈进攻,真是烧不尽烧。

    魔狼突近十丈范围内,控制了天上地下六个方位,将凌峰压在窄小的范围内挪动移走。

    凌峰呼吸急促有着气嘘感,时间一久,抵挡不住魔狼的强攻,必被噬成碎片。

    凌峰乘一批魔狼倒下,随之擦出火花一路滚动延伸,一个箭射疾冲,在狼群中游走,两掌穿梭拍击,一片炽火暴起。

    魔狼经过多次焚烧有倒毙一些,不过一、二百头。

    仍有焚烧多次而不死的魔狼,渐渐有了适应力,变得更加疯狂,魔姓更为强大。

    一头头魔狼在冲天火光中急窜奔驰,快速靠近凌峰。

    凌峰一提身子往上空飞冲,化为一条影子,身法快捷如矢,一溜烟在魔狼中飞逸,接连出掌拍击,“蓬!……”火光激射,一团团烈焰升腾,火流激击袭射魔狼。

    一条影子飘东逸西,魔狼无法定位捕捉,被甩得滴溜溜乱转,狂野烈姓更为强劲,随之,也改变进攻战术,一批魔狼飞起从空中压下,一批魔狼滚动冲去,紧紧盯住影子不放,实施滚压扑击术。

    凌峰毕竟功力有限,身具三级玄功,还未甚炼气疏通经脉,内功不继导致中气不足,一口气提不上有窒息感,一身功力耗掉了,就是不被魔狼撕成碎块,也将累得力竭而亡。

    魔狼在烈火中嬗变,快速脱胎换骨进化升级,变得更为猛烈凶狠,不怕火焰焚烧,把凌峰挤压在数丈方圆内。

    凌峰左支右绌,有力不从心之感快要脱虚而亡,他一摇身子扶风直上,在飞升中影子幻化为无影,从魔狼的隙缝中冲出,一溜人气随风飘去。

    魔狼找不到目标,这才停止攻击,跳腾扑跃显得异常狂燥……

    凌峰身子悬临空中,回头一瞧直惊出一身冷汗。

    魔狼群中一只头狼,似乎嗅到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气味。

    这只头魔狼眼睛里发出赤红光波,射向凌峰逸去方向,一个纵身飞起,很快追了上来,上万头魔狼紧跟其后飞翅疾扑。

    凌峰不敢稍停片刻,他硬瘪着一口气,飘身下山逸出茂密森林。

    魔狼追不上凌峰,就雌伏于林中,狼视着人味渐去渐远的方向……

    凌峰身怀三级玄功,第一次出手与魔狼激斗,还是不敌败下阵来,可见,魔兽有着独特功能,比人类不知要强大多少倍。

    凌峰为了失传五千年的玄功,穿越到古代金陵继承玄帝衣钵,以此来对付现代魔兽。

    现代魔兽经过五百年进化,变异成禽兽合体怪兽,其特异功能更是强大得让人类惊骇。

    连原子弹等尖端核武器都炸不死,还可在冲击波中快速变异,成为新生一代超级魔兽,发起威来祸害人间侵袭地球生灵,将无法得到有效控制,有灭绝人类的危险,这种机率不可低估,甚亲手与合体魔*战过,如今,自己的肉身子还在医院病里躺着,进入休眠状态……

    凌峰惊出一身冷汗,要不是修成三级玄虚,达到虚无之境,才逃过魔狼撕裂的厄运。

    凌峰走进一家“风清月明”客栈,径直走往柜台。

    客栈掌柜是个五旬夫子,手中拿着一副圆形眼镜,戴在眼睛上一瞧,见来者一身打扮,哦!是个时光移民前来投宿住店。

    客栈掌柜首先打起招呼道:“小伙子,难得一见的贵客,随时光倒逝而来,欢迎光临,居住过的客栈,蓬荜生辉黄土变金,客人定会慕名而来,‘风清月明’客栈不曰便成名栈,财源如水滚滚来呀!”

    “掌柜倒是个老客辣子,竟知道时光移民,眼光不浅啊!是个见多识广的主儿,这世上不可多得的奇士哇!”

    “本掌柜,非是眼光独到,而是,贵客穿着以众不同,一眼就看出来的,你不管走到那儿,也许,一群追星族,跟在屁股后围上来截住签字,这不是不可能之事。”

    “哦!还有这等之事,古代清朝时期,也兴追星一族吗!”

    “嗯,每个时代都是有的,不过,追逐的明星不同罢啦!相同的是追星一族,是少男少女居多,你是一颗时光流星,飞逝倒流到本朝正是崇拜的偶像,明亮的耀眼着呢?咱是近水柜台先得人占了第一先。”

    “掌柜真是好眼力,能看出本人身份来历,确实不简单啊!凭这一点上可谓是慧眼识人啦!”

    “贵客,在这本住宿簿子上签个名吧!世代流传下去,直到五百年后,成为价值连城的一宝,你签过大名本簿子不再使用,放进藏宝箱里收着,作为传家宝一代代下传去,留待后世开启宝物。”

    五旬掌柜说着,从柜台里拿出登记簿,提过一枝狼毫笔,示意凌峰在上面签字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