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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作品:觉醒日3 作者:唐缺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为了你杀人了,”曾炜一边开车一边说,“还记得川东山城的那个还俗道士么?”

    “你是指何少衡?”冯斯一惊。何少衡曾经是川东小道观元和观的观主,正是他二十余年前把玄化道院的秘密兜售给了哈德利教授,才引发了后来的无数事件。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去往川东时,又和此人狭路相逢,彼时这位昔日观主已经还俗,成为一个生意人,并且试图向冯斯出售他后来新发现的一些资料。不过还没等拿到钱,何少衡就在自己家里离奇被杀,冯斯所认识的几位守卫人都否认他们曾对何少衡下手,此事也成为了悬案。

    “何少衡是你杀的?你到底想要干嘛?”冯斯喃喃地说着,只觉得脑子里越发糊涂,完全不明白曾炜做这些事究竟目的何在。

    曾炜没有回答。

    曾炜也并没有告诉冯斯,他和冯琦州的那张照片到底意味着什么。事实上,他是用警察的专业擒拿技巧硬把冯斯抓上车的。冯斯倒是深知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没有死犟下去。他相信,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和曾炜的命运已经被奇妙地拴在了一起,这位深藏不露的警官迟早会把这一切告诉他的。

    冯斯以为这一次曾炜会把他带到更加偏僻的地方,甚至于远离北京城,却没想到曾炜一路把车开往市区方向,开到了一条老胡同里。这里残留着北京剩下为数不多的老式四合院群落之一,时不时有国内外游客慕名而来感受胡同文化。同样是老房子,这里的房屋的价格,可不是先前曾炜父母留下的旧筒子楼所能比拟的。

    “你这是要带我胡同一日游么?”冯斯问。

    曾炜依旧不答,他停下车,连火都没熄,拉开车门近乎粗暴地把冯斯拽了出来,把他推搡进了一个院子。院子里正坐着一个摘菜的中年妇女,看见两人走进来,露出诧异的表情。但她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询问,从院里的一间屋子里跑出来了一个留着洗剪吹发型的年轻男人。

    “曾哥,你来啦!”他热情地打着招呼,“快屋里坐!”

    曾炜冲他点点头,径直领着冯斯向屋里走去。杀马特年轻人又转头对摘菜的女人喊道:“妈!这位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曾哥!快去买点凉菜回来,记得带瓶二锅头!”

    我这是跟着曾炜来做客来了?冯斯一头雾水。

    两人走进了那间平房。曾炜倚在门口,接过年轻人递过来的香烟,一边抽烟一边和他随意地闲聊着。冯斯更加不明所以,站在房中有些手足无措,心里居然开始想:今晚会被招待吃一顿好吃的吧?那倒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正在转着这龌龊而短视的念头,他忽然感到脚下一阵颤动。难道是地震了?他下意识地退开一步,紧接着,刚才站立的地面被掀开了,从地下钻出一个人来。这是一个头发几乎掉光了的中年男人,和刚才那个年轻杀马特长相有些相似,像是父子俩。

    “小伙子,快下来!”中年人对着冯斯打着手势。

    冯斯愣了愣,似有所悟,跟着他钻了下去。钻进去他才发现,地面以下居然已经被挖出了一条长长的地道,一直通向这个院子之外。

    “这里是……曾警官布置的吗?”弯腰爬行于这条狭长的地道中时,冯斯忍不住发问。

    “我儿子过去是街面上鬼混的胡同串子,后来不小心被人陷害,可能会坐至少二十年牢。是曾警官想办法帮他洗脱了冤屈,还给他介绍了正经工作。现在他虽然还是不成器,但总算,活得像个人了。”中年人答非所问,但冯斯能听出他的话外之音。

    这个曾炜,还深通狡兔三窟的道理呢,冯斯想。

    中年人把他带到了地道的出口,恰好是胡同的另一头。出去之前,冯斯换上了事先早就放在地道里的衣服,戴上了一顶傻里傻气的黄色假发,这让他看上去和刚才的杀马特青年就像是兄弟一样。

    地道出口处停着一辆破旧的轻型货车,中年人示意冯斯上车,然后他自己坐在了驾驶位上,发动汽车。

    “这一次我们又要去哪儿?”冯斯问。

    “去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地方。”中年人憨厚地笑了笑。

    “那曾警官呢?”冯斯又问。

    “曾警官会去和你会合的,他自己有办法摆脱跟踪,但是带着你就会费点事。”中年人委婉地说。

    冯斯深感挫折,不再多问。因为是周末的缘故,路上并不算太堵,一小时之后,汽车来到了目的地,冯斯探头出去看了一眼,登时傻了。

    “喂,大哥……不是真的要把我关在这种地方吧?”冯斯脸色煞白。

    “这里很安全,或者说,是曾警官能够安排的最安全的地方。”中年人寻找着停车的车位。

    “但是……我还得上课啊!关在这里怎么上课?”冯斯结结巴巴地找着理由。

    “命都快没了,还上什么课?”中年人惊奇地看着他。

    “但是……我不是个疯子啊……”冯斯喃喃地说。

    夕阳正在坠入地平线,最后的黯淡余晖照亮了眼前这家机构的名牌:这是一家位于京郊的知名大型精神病院。

    一瞬间,种种与精神病院有关的恐怖传闻排着队地涌上心头,在影视里接触到的与疯人院有关的可怕影像也一个个浮现在眼前,冯斯只觉得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是个胆子比较大的人,最近一年里也有过不少出生入死的危险经历,套用范量宇的话,勉强也算得上是在生死线上打过一两次滚了,如果眼前摆出一头老虎他都未必会有多害怕。

    但精神病院是一种对他而言全然未知的处所。可怕的并不是摆在明面上的危险,而是神秘与未知。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精神病院都难免会带有几分神秘色彩,而种种传闻又会被夸大、被渲染,最终变成人人畏惧的都市流言。冯斯固然是一个聪明人,听到精神病院的名头,还是难免背脊发凉。

    “我还是那句话,不当疯子就当死人。”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

    “但是……我要是真进去了,得每天吃治疗精神病的药吧?”冯斯想起了一个关键问题,“那些东西副作用大得很,我担心我没当疯子,倒吃药吃成傻子了。”

    “曾警官在里面安排好了,给你的药都是假的,淀粉丸,”中年男人说,“走吧,我陪你挂号去。”

    “你家曾警官真是算无遗策。”冯斯长叹一声。

    精神病院的挂号和冯斯想象中不太一样,并没有什么疯疯癫癫眼神不正常的男女被绳子捆着押过来,看上去和普通医院的挂号大厅并无不同。他甚至并不容易分辨出到底周围的人哪个是病患哪个是病患家属,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安静而忧郁,那大概是精神病院独有的氛围所造成的。

    趁着中年男人帮他挂号的时候,冯斯抽空给文潇岚打了个电话,让她先去校园内找了部公用电话以防监听,然后两人再次通话。从对方在电话里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他可以想象文潇岚此刻一定是吃惊非常。

    “怎么会搞成这样……那你得在里面呆多久?有什么要我们几个帮你做的?”文潇岚问。“另外,中午那起枪杀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真没想到你当时居然在现场。”

    “我也不知道会呆多久,总而言之,现在顾不上别的了,旷课和辅导员点名什么的只能听天由命——学籍也没有小命重要啊。”冯斯说。

    “需要我帮你请假吗?”

    “算啦,最近请的假太多了,反而引人注目,不管他啦!当然你要是能编出合适的理由也可以去试试……”冯斯哼唧着,“倒是另外有重要的事儿:让宁哥帮我查一查那个死者的身份和最近的动向,他很有可能是个关键人物。另外,你们都有可能被人监视,千万别来看我;随身物品肯定会被收缴,但有曾炜帮忙,几天之后我应该有希望拿回电话,但也最好别直接电话。有什么消息的话,去网吧或者学校机房,在我的另一个秘密邮箱账号里留言到草稿箱……”

    他把账号密码告诉了文潇岚,文潇岚笑了起来:“电话什么的就不说了,有人想在网络上监控宁哥可不容易,通过他直接和你联络不就行了?”

    “说得也是,”冯斯说,“那就拜托你了。”

    挂掉电话,中年男人也办好了手续,于是我们的天选者正式成为了精神病院里的一名住院治疗患者。于他而言,这又是一次人生中的全新体验。

    这家医院的精神病住院部分两个大区,一个是重病患者所住的平房区,另一个是病症较轻的患者所住的楼房区。冯斯有幸被视为病症较轻,住进了楼房。

    按照护士的要求,他把包括手机在内的所有随身物品都上交了,暂时中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他换上病号服,先跟随护士去认了自己的床位。曾炜看来的还算比较照顾他,虽然给他弄的是四人间,但房间里其他三个床位都是空着的,相当于享受单间待遇。

    这时候已经过了晚饭时间,食堂里已经没有饭菜,中年男人想办法给冯斯捣鼓来一碗鸡蛋面。冯斯午饭晚饭都没吃,正饿得慌,捧起碗大口大口吃起来。中年男人一边看着他狼吞虎咽吃面,一边说:“我走了。过几天曾警官会来看你。”

    冯斯愣了愣,停住筷子:“过几天?那我到底会在这儿呆多久?”

    “我也不知道。我只负责把你带到这里。”中年男人说。

    “他要是老不来……难道我就得在这儿一直关下去?”冯斯的脸又有点发绿。

    “那可说不定。”中年男人坏笑一声。

    中年男人离开了。经过这一阵折腾之后,也基本到了睡觉时间。护士锁上了房门,冯斯躺在床上,原以为自己会辗转难眠,但不知道为什么,脑袋刚沾到枕头,就一阵阵的倦意涌来,居然很快睡着了。算起来,从中午目睹那场令人震惊的枪杀案,到自己睡在了精神病院里,一共只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但这短短十个小时就像沧海桑田一般,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变故足以令人疲惫不堪。

    他又在梦里见到了姜米,但和白天那个美妙的幻境不同,梦中的一切带有令人窒息的沉重。姜米满脸泪痕,追问着他:“你为什么要让我忘掉你?你以为你这样很伟大吗?你为了求自己心安,就情愿这样去伤害别人吗?你知不知道,‘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

    冯斯无言以对。醒来之后,他没有睁开眼睛,还在回味着姜米的那句话:“‘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当然,这话并不是姜米说的,梦里的一切所反映出来的不过是冯斯本人的潜意识。这句话之所以会蹦出来,是因为前几天他还用这话编了个小段子,发在微博上为自己的营销账号骗转发。

    我让路晗衣帮忙消去姜米对我的记忆,难道真的只是为了——求自己心安?冯斯心里一颤。他很清楚,从理性角度上来说,这个决定无可厚非。自己是一个“没用的天选者”,至今所拥有的唯一能力是激发其他守卫人的附脑,但自己的附脑却从来没有任何主动能力,在弱肉强食的魔王世界里,完全就是一盘菜,只能一次次依靠梁野等人的救助才活下来。每一次被双头怪人范量宇蔑视地称作“废物”,总是会深深伤害到他的自尊,所以他知道自己无力保护姜米,让她忘掉自己、回到美国去过平静安稳的生活,似乎是完全符合理性的正确抉择。

    但自从姜米离开后,他却一次又一次地在梦里后悔和自责。似乎只有在做梦的时候,冰冷的理性才会暂时退散,一直被压抑的情感才能从水面下悄然浮现,提醒冯斯:你是一个人,不是一台机器,你身上不只有坚硬的理性,还有柔软的感情。在感情的天平上,永远不能用二大于一的法则去衡量。

    这句话文潇岚一直在对他说,他一次又一次地不敢去细究,但梦境告诉了他:他十分在意文潇岚所说的话,也在潜意识里觉得文潇岚其实是正确的,只是在理智的约束下不敢相信。所以他才会反反复复梦见姜米,梦见姜米哀怨的眼神,梦见自己对“但求自己心安”的痛悔。

    也只有在梦里,他才敢问自己那个问题:如果时光倒流,能够再来一次,自己到底会做出怎样的抉择?是维持原判、还是不顾一切地选择感情?

    他在乱七八糟的梦境里度过了一夜。清晨七点,护士把他叫醒,让他吃了第一次药,冯斯反正知道这是假药,倒是吃得很痛快。半小时之后,他被带到了食堂,在这里,他算是第一次真真正正地身处一堆精神病人中间了。

    早餐还算不错,牛奶、鸡蛋、花卷和粥,还有咸菜,味道不怎么样,营养和热量倒是足够,但冯斯食不甘味,一边吃一边不停地打量周围的人。不久之后他就发现,这样的紧张有些多余,至少从表面上看来,身边的人们都并无异状,大多数一个人坐着安安静静地吃饭,还有一小部分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边吃早饭边聊天。

    不过他很快注意到,并非所有人吃饭都那么平常,还有一组人被安排坐在食堂一角,专门有两个护士在旁边盯着他们,要求他们把东西都吃掉,吃完还不许随意活动。难道这些就是所谓的重症患者?他猜测着。

    “那些是有进食障碍的患者,要么厌食,要么暴饮暴食,所以才会有护士盯着,按照医生和营养师制定的量严格控制。”旁边一个人忽然说。

    冯斯一回头,看见一个胖乎乎的年轻人,看上去和自己年龄相仿。这个年轻人虽然体型微胖,但身上收拾得干净整洁,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让人一看就有些好感。

    “我叫黄力。”对方向冯斯伸出了手。

    “我叫冯斯。”冯斯也伸手和对方相握。不管怎么说,这是我在疯人院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他有些无奈地想。

    之后的两天里,他和黄力很快混熟了。他当然不能告诉对方自己入院的真相,只是说自己容易出现幻视幻听,这是一个最难让人找到破绽的借口。而黄力的病则有些奇特。

    “依赖型人格障碍的变体,也可以算作妄想症的一种。”黄力告诉冯斯。

    “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冯斯不太明白。

    “指的是自主精神比较弱,独立意识比较缺少的人格。这种人通常无法做出自己的决策,格外依恋他人,尤其是父母,也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但是你看起来很冷静,不像是控制不住情绪的人,也不像是无法做出决策的人。”冯斯说。

    “所以说是变体嘛,”黄力说,“我把我的心理寄托,都放在了一支NBA球队身上。这支球队战绩好,我的心情就一切正常,但一旦它的战绩下滑,我就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有自杀倾向。”

    “你这可算得上是球迷的终极进化体了……”冯斯感到不可思议,“你到底喜欢的是哪支球队?”

    “洛杉矶湖人。”黄力说。

    “难怪不得你要住到这里来……”冯斯回想着最近几年湖人的战绩,无限同情地叹息一声。

    好在有药物控制,尽管时时为了湖人的战绩而郁闷,黄力总体上还表现得像个正常人。在黄力的帮助下,他很快对这间精神病院有了了解。

    这间病院分了若干区域,只有平房里的重病区,才有可能出现人们日常印象里那种大喊大叫歇斯底里没有拘束衣和强壮的保安就压制不住的人。在冯斯他们所在的楼房区,总体而言秩序井然,人们大多表现得基本正常,甚至让冯斯偶尔会产生“这里其实就是个普通疗养院”的错觉。比如说,在每天下午例行的公共活动时间,人们在宽敞整洁的活动室里或坐或站,有人聊天,有人下棋,有人读书,甚至还可以看电视,如果不是里面人们的年龄参差不齐,还真像个养老院。

    “精神疾病其实是被大部分人误解了的病,”黄力说,“并不是所有精神病人都是又哭又笑满地打滚张口咬人的。而且,精神病是公平的,任何身份任何职业的人都有可能患病,比如那个人……”

    他伸手指向活动厅西侧的一个角落,那里有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正在用扑克牌给自己算命。黄力说:“那个人,是某一位知名歌手的老公,得的是躁狂症。”

    他信手指点,点出了好几个身份比较有趣的人,其实也无非就是有钱人、官员或者名人的家属,属于冯斯这样脑后生反骨的货色最没有兴趣去了解的。冯斯耐着性子听着,直到黄力指向一个正在低头看杂志的长发女性。虽然她的脸被长发遮住了大半,看不清容貌,但从下巴的柔和线条和白皙的脖颈,可以判断出她长相不恶。

    “那个女孩子,是我们这儿最漂亮的病友,身材也一流,”黄力说起她的时候两眼放光,“我入院之前,在那些美女写真网站看到过她的性感照片,绝对让人流鼻血。”

    “稳着点儿稳着点儿,哥们!”冯斯连忙拍拍他的手臂,“你可千万别激动,一会儿发起病来就不好了。”

    “不会的,美是让人愉悦的,不会让我心情变得糟糕。”黄力有些猥琐地笑了笑,“快看!她翻到最后一页了,应该要抬头了。”

    冯斯倒并不避忌看美女,只是最近一段时间脑子里除了姜米想不到别人,实在是提不起这个兴致来。但看黄力那么高涨的情绪,他也不忍心让对方失望,于是扭头看了一眼。正巧,那个传说中的美女模特合上了杂志,顺手拢了拢瀑布一般的长发,冯斯看清楚了她的脸。

    然后他的身体就像中了哈利波特的石化咒一样,一下子就不动了。黄力吃惊地看着他:“你怎么啦?又出现幻视或者幻听了么?”

    “我倒真希望我现在是在幻视。”冯斯苦笑一声。

    “怎么了,那个美女……你认识吗?”黄力更加惊诧。

    “岂止是认识。”冯斯低低地叹了一口气,“她是我……高中时候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