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棉花糖小说网 > 文学名著 > 觉醒日3 > 第四节

第四节

作品:觉醒日3 作者:唐缺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尽管还存着一肚子疑团,但既然曾炜坚持要他先救活这只奇怪的魔鼠,冯斯也不好再多问。他强忍着厌恶,注视着麻袋里这只离死不远的巨鼠,心里一阵阵发毛:我他妈该怎么救它呢?

    如同他之前告诉曾炜的,他身上并没有一个魔法开关,可以按一下就开始催化他人的蠹痕。这个比段公子的六脉神剑还要抽风的技能,着实不是心里想想就能嗖嗖嗖像电影特技效果那样飞出来的。

    “你这个题目还真有点难,”冯斯打量着巨鼠,“我是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和它产生精神共鸣,只能尽力而为吧。”

    “尽力而为?”曾炜哧的一声笑起来,“当一个人说出‘尽力而为’的时候,通常就意味着放弃。有些事情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尽力而为。”

    冯斯微微有些火起:“那你想怎么样?老子又不是上帝!你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曾炜摇摇头:“刚才那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你父亲说的。二十来年前,他告诉我,有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他想要去做,但是成功几率很低,我也像你刚才说的那样,劝慰他‘尽力而为就行了’。而他给我的回复,就是那句话。”

    他又补充说:“直到遇见你并且调查过你的身世之后,我才明白过来,他所说的那件无比困难的事情,大概指的就是把你带走。”

    冯斯愣住了。他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做出了一个动作:把自己的食指塞进嘴里,用力一咬。手指被咬破了,鲜血流了出来。

    “我的血曾经对玄化道院的幻象产生过影响,后来对一种魔花也有杀伤力,”冯斯说,“试试能不能对这只耗子起作用吧——但愿不是直接杀了它。”

    他用力挤压着食指上的伤口,让血一滴滴滴到巨鼠的嘴角边。巨鼠仿佛是感受到了嘴边的血腥味,嘴微微动了一下,舌头伸出舔舐血液。冯斯连忙又硬挤出几滴血,全都被巨鼠吞吃掉,但几分钟过去了,它并没有其他异动。

    “妈的,老子的熊猫血都不管用了?”冯斯疑惑地眨巴着眼睛,“这位耗子兄还真是不走寻常路。”

    “也许是血还不够多。”曾炜淡淡地说。

    冯斯怔了怔,咬咬牙,打算找把刀子什么的再割自己一刀,反正这种事也是家常便饭了。但突然之间,他感到手背一痛,低头看去,竟然是那只巨鼠仰起头来,一口咬住了他的手背。

    曾炜伸手想要把巨鼠拽下去,冯斯赶忙用左手拦住他:“别!它好像真是嫌血不够多!让它咬!”

    他注意到了,之前始终半开半闭的巨鼠的双目,此刻已经完全睁开,正在放射出灼灼的光芒,尾部也在不安分地晃动。假如它还有尾巴的话,此刻大概会拼命摇晃吧。它在贪婪地吮吸着伤口处的血液。

    更为怪异的是它腹部伤口处的附脑,逐渐闪烁出某种淡绿色的光芒,开始只是几个小小的光点,随即数量越来越多,连成了一片一片的光斑。

    “这就是附脑工作时的样子么?”冯斯极力忍耐着被巨鼠咬住吸血的疼痛,“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话说,一会儿我是不是得去医院打点儿疫苗?预防鼠疫啊狂犬病啊什么的……”

    他嘴里絮絮叨叨,试图以此转移注意力,毕竟疼痛流血什么的对他而言只是小事,心理上的恶心不适才最难熬。但曾炜并没有留意他说了些什么废话,这个背着杀人嫌疑的逃亡警察一直凝神注意着出租屋外的响动,手放在腰间——那里有他的手枪。

    “它这么吸下去,你会不会失血过多?”曾炜忽然问。

    “不至于,它其实吸得很慢,好像是每吸进去一口就要慢慢消化,”冯斯说,“不过这畜生够贪心,咬住了就死活不松口。”

    “那就好。”曾炜点点头。

    冯斯看了曾炜一眼:“曾警官,现在除了等这只耗子把我吸干之外,也没别的事儿可做了,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一点儿你和我爸过去的事情?”

    “我和他,曾经是生死之交、最好的朋友,尽管我是警察而他是一个职业杀手。”曾炜的语气很复杂。

    “职业杀手?老爹还真威风啊。”冯斯并不感到惊奇。从冯琦州死亡那一夜的打斗,他就能判断出,父亲经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而且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后来他猜测过父亲身份的各种可能,职业杀手自然也在其中。尽管职业杀手听起来更像是影视剧或者侦探小说里的元素,但这个职业是确切存在的。

    “不过你身为一个警察,居然和职业杀手是好朋友,难道你是传说中的黑警?”他发问说。

    曾炜摇摇头:“不,我虽然有时候办事不太依规矩,但从来没有忘记过我是一个警察。我和他成为朋友,起因是他救过我的命,所以后来,我一直希望能把他带回正路上。”

    “带回正路?你的意思是把他投进监狱吧?”冯斯不无挖苦地说。

    曾炜微微一笑:“我不否认我有这样的想法,毕竟无论谁都应该为自己做过的错事付出代价。不过说实话,我并不认为我做得到这一点,因为我始终找不到你父亲犯罪的证据。办案是需要证据的,即便我心知肚明你父亲做过什么,没证据也没有用。”

    “法律万岁。”冯斯哼了一声,“那么后来,就是因为我的出现,我爸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了,对吗?”

    “是的,他消失了将近二十年,我一度猜测他会不会是在干活的时候遇到了不测,”曾炜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但我没想到,我会在一个意外的情况下见到了他,然后又因为自作聪明,泄露了他的行踪……”

    “我觉得我有点猜到你是谁了,”冯斯打断了曾炜的话,“我爸被害死的那天晚上,他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你们的确没见过我的脸,但这个世上还是有一个人见过的。你们想必是找到了那个人,那个被我当成生死之交的人。’你就是他所说的生死之交,对不对?是你出卖了我爸爸,是吗?”

    曾炜的目光里充满了悲痛:“如同我刚才所说的,我的确泄露了他的行踪,但却并不是故意出卖,那只是……一个无心之失。然而,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造成的后果终究已经难以挽回了。”

    冯斯试图从曾炜的眼神里读出虚假和矫饰,但他所能看出的只有真诚和不加掩饰的悲伤与愧疚。凭直觉,他认为曾炜并没有骗他,否则曾炜此刻的表情足够竞逐奥斯卡了。

    “就是说,你并没有故意出卖我爸,他被发现只是意外。然后你开始想办法保护我,而我一直以为你有别的阴谋……”冯斯尤其疲倦地用左手掐掐自己的额头,“抱歉我的脑子有点乱,容我想一想。”

    曾炜正打算说话,忽然间眉头一皱:“有人来了!”

    他拔出了手枪,把冯斯拉到他的身后。冯斯当然从这个动作里读出了保护的意味,不过他顾不上感激,因为巨鼠的咬啮力量猛然间加重了。那些正在靠近这间出租屋的不速之客,似乎是激发了它的某种情绪,冯斯无法分辨那到底是害怕、紧张还是高兴,总之它兴奋起来了,除了嘴上咬得更紧,身体也开始笨拙地扭动,四肢不停搔扒。

    “你不会打算连骨头都一起给我咬断吧?”冯斯很是无奈,但眼看着巨鼠明显焕发出生机,也不敢轻易收回手。正不知如何是好,屋外有了新的响动。

    “老鼠!老鼠!”“耗子!”“妈呀救命啊!”一片惊呼声响起来。从声音听来,叫喊的人男女老少皆有,而且来自不同的方向,似乎是这一片居民区里的人都被惊动了。

    这间出租屋只有在和门同侧的墙上有窗户,不过窗帘一直是紧闭的。曾炜犹豫了一下,右手仍然持枪,左手小心地撩起窗帘一角向外看了一眼。他马上重新放下窗帘,脸色格外凝重。

    “怎么了?他们为什么喊?”冯斯问。

    “我们的这个小朋友……果然能力不一般,”曾炜说,“全世界的老鼠大概都被它召唤过来了。”

    冯斯一惊,不管三七二十一,拖着手上的巨鼠也到窗边探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吓得他浑身一颤——院子里到处都是老鼠!大的,小的,黑色的,灰色的,在院子里的空地上来回乱窜,看数量至少有上百只,还有更多的源源不断从门外钻进来。虽然他小时候也是敢于捏着活老鼠满教室吓唬女生的主儿,但这样大规模的鼠群暴走还真是闻所未闻,眼看着那些密密麻麻蠕动的躯体,不自禁地一阵恶心。

    “这他妈是怎么回事?”冯斯惊魂未定,冲着曾炜喊了起来。虽然已经经历过许多的风浪,但在此时此刻,当诡异的场景突然出现时,他的第一反应却是向曾炜发问。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向可靠的长辈求助一样。

    “这只老鼠,兴许能散发出某些特殊的气味或是信息素,吸引其他的鼠类,”曾炜说,“某种意义上说,它大概称得上鼠王吧。”

    冯斯哑然失笑:“要是狮王、虎王、狼王、鹰王什么的,听上去倒是威风。鼠王说出来可真有些喜剧色彩。”

    “鼠王比你说过的那些王可怕得多。”曾炜并没有笑,语声里充满严肃。

    冯斯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搭腔,眼前忽然一花,身边的出租屋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广阔的雪原。头顶的天空蓝得就像是用颜料画出来的一样,四周的视野开阔,可以看到许多绵延高耸的巍峨雪山,正在太阳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这是一幅在平原地带和普通山区都绝对无法看到的画面。

    又是这只“鼠王”干扰自己的精神所制造的幻想么?冯斯正在想着,却听到曾炜开口说:“这是什么地方?西藏?这是幻觉吗?”

    “应该是西藏,那些应该是牦牛吧?”冯斯伸手指着前方,一条玉带一样的清澈河流弯弯曲曲地蜿蜒而过,河岸两侧是一些长着长毛的牲畜。

    “是牦牛。”曾炜肯定地说。

    曾炜看到的东西和我一样,冯斯想。如果是鼠王精神干扰所产生的幻觉,所产生的幻象都是由自身的经历与情感所引发的,两个人不应当看到同样的东西。看来只有另外一种解释了。

    “这的确是幻觉,不过不是鼠王干的,而是我们的敌人所制造的,目的是把战斗控制在某个世俗凡人看不见的空间内,以免引起注目,”冯斯解释说,“但是这又不完全是单纯的幻觉,在这片精神领域中,我们的身体会随着幻境中受到的伤害产生反应。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儿被砍一刀,我们的身体会货真价实地留下刀痕;如果在这儿挂了,我们的躯体也就真正死了。”

    “那我的枪能有用吗?”曾炜问。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猜想,现实中属于你我的物质力量都会原封不动地被复制进这片幻域,你的枪应该能使唤,”冯斯说,“但能不能击破对方的蠹痕就得看他们的能力了。喏,他们来了。”

    就在两人身前几十米处,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三个人。这是两男一女三个白人,但女人的相貌里带有一些亚欧混血的特征。看来丁小齐当时说的是真的,冯斯想,这个家族以纯种白人为主,但也有一定的混血比例。

    “这些人应该就来自那支西藏家族,”冯斯低声对曾炜说,“要当心,这是一群彻头彻尾的疯子。”

    “我尽力而为。”曾炜简短地回答。

    “喂,大哥,是谁几分钟前还在教育我‘尽力而为’四个字就是骗人的?”冯斯没好气地说。

    “我那是激你而已,”曾炜悠悠地说,“世事哪能尽如人意?这句话是你父亲说的没错,但我从来都不同意。”

    冯斯哭笑不得,但这么一扯皮斗嘴,心情倒是轻松了一些。他重新把注意力放到三个敌人身上,发现对方已经走到了距离两人只有五六米的距离。这三个人的身材都显得瘦削而精干,面孔黝黑,大概是青藏高原特有的生活环境所造成的。走在最前面的白人男子有一张马脸一样的长长的脸,嘴里叼着一个欧式的烟斗。在他身后的另一名白人男子留着一头金色卷发,左耳有醒目的残损,只剩下了一半。

    和残耳男子并肩行走的,是一个个头高挑的混血女人,她看上去很年轻,神情间隐隐有些恍惚。不只是她,她的两个同伴也是如此,明明面对着魔王世界中至关重要的天选者,却都显得心不在焉。

    “各位好。”冯斯照例一脸满不在乎地伸手打招呼——当然他只能伸左手,右手还被巨鼠死死咬住。此时麻袋早已不翼而飞,巨鼠全部的重量都挂在他的右手上,让他不只是手背被咬得生疼,整条胳膊也酸痛难受。

    但对方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他们就像听不懂中文一样,看都没有看冯斯一眼,三个人的视线都聚焦在巨鼠身上。冯斯正在感到尴尬,却看到这三个欧洲人一起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

    ——他们齐刷刷地双膝弯曲,跪在了地上,随即整个身体匍匐下去,开始虔诚地磕头。

    “他们大概不是在膜拜你吧?”曾炜说。

    “那当然了,我还没那么自恋,”冯斯低头看了一眼越来越有活力的巨鼠,“看来我们的这位鼠王,绝不仅仅是老鼠的头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