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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第一掷

作品:时光之轮03·转生真龙 作者:罗伯特·乔丹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奈妮薇她们离开之后,麦特那一天大部分的时间都待在他的房间里,只到外头短暂地转了一圈。他正在拟定计划,并补充食物,他几乎吃光了女仆送来的每一道食物,然后又要求她们送来更多。整个进食过程很难说有什么享受的成分,驱动麦特的完全是一种挥之不去的饥饿感。他要了面包、奶酪和水果,当她们将这些东西送来的时候,他把发皱的过冬苹果和梨子、奶酪和大块的面包都塞进了衣柜里,只留下空盘子让仆人们拿走。

    中午时,他忍受了一名两仪师的拜访——爱耐雅,他还记得这个名字。她将手放在他的额头上,一阵冰冷的颤栗立刻涌过他的身体。虽然麦特不记得自己曾被两仪师这样触摸过,但他确信,这就是至上力。尽管爱耐雅拥有柔滑的肌肤和两仪师的宁和,但她只是个相貌普通的女人。

    “你看起来好多了。”她微笑着对麦特说,她的微笑让麦特想起自己的母亲。“根据我从仆人那里听到的描述判断,你比我想象的还要饥饿。那些仆人说,你几乎吃光了整个食品室的食物,不过你看起来确实好多了。我们会保证你可以得到需要的食物,在你完全康复之前,你都不必担心会饿肚子。”

    麦特朝她咧嘴笑了笑,小时候他想让母亲相信他时,就会这样对母亲笑。“我知道你们会照顾我的,而且我现在确实感觉好多了。我想,也许下午我会去看看这座城市,当然,要得到你们的允许。也许我今晚会找个酒馆,找些伙伴,一边喝酒一边聊天,这样很容易就能让人精神振作起来。”

    麦特认为爱耐雅唇边的微笑似乎更加明显了一些,“没有人会阻止你的,麦特,但不要想离开城市,那么做只会给卫兵添麻烦,也会让你不得不在他们的护送下回到这里。”

    “我不会这么做的,两仪师,玉座说过,如果我离开这里,我会在几天之内饿死的。”

    爱耐雅点点头,不过她的表情似乎在告诉麦特,她一点也不相信他说的话。“当然。”这时,她转过身,目光落在房间角落里那根麦特从训练场拿回来的铁头棒上。“你不需要提防我们,麦特,你在这里比任何地方都要安全。”

    “哦,我知道,两仪师,我知道。”看着爱耐雅离开,麦特朝门口的方向皱了皱眉。他很想知道,这个两仪师到底相不相信他所说的任何一句话。

    当他离开房间的时候,时间已近黄昏,天空中呈现出紫红的色彩,落日将西方的云霞燃烧成一片火海。麦特披上斗篷,将他的行囊挂在肩上,里面塞满了被他藏起来的面包、奶酪和水果。往镜子里看了一眼,他相信任何一个人都能看出自己的意图。他将衣物裹在铺盖里,卷成一捆,也挂在肩上,那根铁头棒则被他当成了拐杖。他没有留下任何物品,所有的小东西都被他放在口袋里;比较重要的便收在腰间的袋子里,那里面包括玉座的手令、伊兰的信,还有他的骰罐。

    当麦特走出白塔的时候,他又看见了一些两仪师,其中有几名也注意到他,不过她们只是扬了扬眉毛,并没有说什么。爱耐雅也是其中一位,她给了麦特一个开心的微笑,随后又不以为然地摇了摇头。麦特只是耸耸肩,做出一个心怀鬼胎的笑容。爱耐雅随后就静静地走开了,只是仍然一直摇着头。在白塔守门卫兵不经意的一瞥下,麦特走出了白塔。

    还没等他走过塔前的一座大型广场,进入街道,松弛的心情已经涌遍他的全身,他感到一阵胜利的喜悦。如果你没办法掩藏你要做的事,那么就做到让每个人都以为你是傻瓜,他们会安静地站在你的四周,看着你摔个狗吃屎。那些两仪师会等着卫兵们把我抓回来。等我一个上午都没回来的时候,她们会进行搜查。开始当然只是很随意的搜查,因为她们会以为我还在城里的某个地方。等到她们发现我已经不见踪影的时候,兔子早就跑到远离那群猎犬的地方去了。

    带着这几年以来最轻松的心情(或者看起来是这样),麦特开始哼起“我们又越过了边境”这首歌,然后朝一座港口走去。那里的船只都是驶向提尔和艾瑞尼河沿岸各个村镇的,当然,他不会走那么远,他会在亚林吉尔上岸,然后沿着陆路往凯姆林去。艾瑞尼河的水程,他要走的不到一半。

    我会把你那封该死的信带过去的。她还真有胆量,相信我说到就能做到,我会把这个该死的东西送到的,哪怕这样会要了我的命。

    夜色开始笼罩塔瓦隆,但残余的阳光还是足以让麦特看清那些只有在幻想中才会出现的建筑物,形状奇异的高塔在百步以上的空中由四处伸展的细桥相连,仿佛是一张张精致的蛛网。街道上还有不少行人,各种形式的衣装让麦特相信世界上所有国家的人都在这里出现了。沿着城市的主要街道走去,只见一对对点灯人爬上梯子,点亮了高柱上的路灯。麦特很快便走进一片街区,这里除了从窗户里透出的几点黯淡烛光之外,就没有其他的照明了。

    塔瓦隆伟大的建筑和高塔全都出自巨森灵工匠之手,而比较新的建筑则是人类所建造。和最初的塔瓦隆相比,只有两千年历史的它们确实只能称作是新建筑。靠近南港这一带,留下了许多人类重现巨森灵奇景的努力。挤满狂欢作乐船员的酒馆外墙上,装饰着宫殿般的石雕。几乎每一幢房屋都少不了壁龛中的雕像、雕花小圆顶、纹饰华美的屋檐和镂空的围墙,而这些房子只不过是杂货店和商人的住所。这里的街道上,也不时会有拱桥横空而过,只不过街道的路面是由卵石铺成的,而不是大石板;许多拱桥是木制的,而不是石砌的。有些桥只到它们所连接建筑物的第二层,没有任何一座桥会超过第四层。

    黑暗的街道像塔瓦隆中心一样拥挤嘈杂,到处都是卖东西的游商和买东西的顾客,以及沿艾瑞尼河而来的人和在港口上工作的人。客栈大厅和酒馆里人头攒动,其中有不少人不停地在人群中游走,他们的目标是别人口袋里的钱币。长笛、筝、竖琴和响板琴弹奏出沙哑的音乐充斥在街道上。麦特走进的第一间酒馆里,聚了三桌赌骰子的,男人们围在角落,为了不断的输赢而大呼小叫着。

    麦特只想赌一个小时,然后就去找船离开。他想在走之前,让自己的荷包更充裕一些。他一直在赢,在他的记忆里,他总是赢多过于输。和修林,和夏纳人,赌八盘他总能赢上六盘。但在今晚,他每盘都赢,每把都赢。

    从周围人们看他的目光中,他很高兴自己及时地把骰子收回了口袋,这些人的表情让他决定立刻离开此地。这时,他才有些惊讶地发觉,自己的口袋里已经有近三十枚银币。以前他还没赢到这么多钱的时候,和他对赌的人往往早就收手不玩了。

    不过有一个人跟着他来到街上,一直在麦特耳边吵着要求再有一个翻盘的机会,那是一名皮肤黝黑、留着粗短卷发的水手。在赌桌上,有人称呼他为海民。不过麦特觉得很奇怪,一个亚桑米亚尔人为什么会来到距离海洋如此遥远的地方。麦特现在只想去港口,况且三十个银币也足够他这次旅行的花费了,但那个水手一直不停地唠叨着,而且他确实也只用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最后,麦特屈服了,跟着那个男人走进他们正好路过的一间酒馆。

    他又赢了,仿佛得了热病一样,他每掷出一次骰子就赢一次。他走过一间又一间的酒馆,每次都在任何输家被激怒前就识相地离开。在赢了许多钱之后,他找了个钱商,把银币都换成了金币。他玩过了“王冠”、“捉五”和“毁少女”;他用五个骰子玩,用四个骰子玩,三个,两个。他开始玩以前从不知道的赌法。有时在桌上玩,有时蹲在地上玩。他一直在赢。那一晚,不知在什么地方,那个黑皮肤的水手——他说他的名字叫拉布——踉踉跄跄地走开了。离开的时候,他拖着精疲力竭的身躯,还有一个沉甸甸的钱袋。后来他一直把赌注下在麦特身上。麦特又找了个钱商,或者是两个,他记不得了,那种高热的感觉完全占据了他的脑袋,让他的记忆变得一团模糊,也让他不停地开始下一场赌局,不停地赢钱。

    等到他稍微清醒一点的时候,已经不知道过了几个小时。这时,他正坐在一间充满了烟味的酒馆里,“衔接索马金”,他模糊地记得人们这样称呼这间酒馆。他发觉自己正盯着面前的五个骰子,每个骰子上都深深地刻着一顶王冠。酒馆里大多数人都在没命地往肚子里灌酒,在酒馆另一边的角落里开了另一处赌局,不过掷骰子和叫嚷声完全被一名女子高亢的歌声和急骤的响板琴伴奏所掩盖了。

    她的眼睛要像乌木露珠般亮盈盈,

    要不她的眸子应该是两颗绿水晶,

    她的秀发要像夜空点缀着小星星,

    要不她的发辫应该像黄金闪闪明,

    那位歌手称这首歌为“他对我说的”,麦特却记得这首歌的名字是“和我跳个舞吧”,而且歌词似乎也有点不同。不过,现在这个时候,他能认真去想的只有那些骰子。

    “又是王。”和麦特对赌的一个人嘟囔着,这已经是麦特第五次扔出王了。

    他在这一局里赢了一枚金币,现在他甚至已经不在乎用大一些的安多银币和别人小一些的伊利安银币对注了。他又一次把骰子放进皮骰罐,用力摇晃了几下,一把将骰罐扣在桌上。五个王冠。光明啊,这不可能,没有人能连续六次掷出王的,这不可能。

    “这是暗帝的运气。”另一个人发了一句牢骚。说话的是个大块头,黑色的头发被一条黑色的缎带束在脑后。他的肩膀宽厚,脸上的疤痕不只一道,鼻梁看上去也不只被打断过一次。

    麦特刚刚想拔腿开溜,听到这句话,他一把抓住大汉的领子,猛地将大汉拉起来推到墙边上去。“你说什么!”麦特吼叫着,“你说什么!”大汉满脸惊讶,眨着眼,俯视着麦特。他足足比麦特高出一个头。

    “他只是随便说说。”有人在麦特身后嘀咕着,“光明啊,只是随便说说。”

    麦特放开疤脸大汉的领子,向后退去,“我……我……我不喜欢有人这么说我,我不是暗黑之友!”烧了我吧,这不是暗帝的运气,不是的!哦,光明啊,那把该死的匕首真的还对我有影响吗?

    “没有人说你是暗黑之友。”疤脸大汉嘟囔道,他看上去已经没那么惊讶了,反而有点像在生气。

    麦特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走出了酒馆,下注的钱币则被他扔在赌桌上。他不害怕那名大汉,实际上,他已经忘记了那个人和那些钱。他现在只想离开那个地方,呼吸一下新鲜空气,重新找回失去的理智。

    走到街上,他靠在离那间酒馆不远的墙边,吸了一大口冰冷的空气。南港黑暗的街道已经变得空荡荡,音乐和笑声依旧会从街边的酒馆里飘出来,但夜色中已经看不到什么行人。麦特双手握住铁头棒,将它拄在身前,把额头埋在两个拳头之间,竭力想从今晚烦乱的迷雾中理出一点头绪。

    他知道,自己运气很好,在他以往的记忆里,他的运气一直都很好。但隐约间,他的记忆告诉他,这样的好运气是从离开伊蒙村才开始的。毫无疑问,他的记忆有很大一部分缺失了,但他还是能记得自己在自以为成功的恶作剧之后被逮住的样子;母亲猜透他鬼心眼时的样子;奈妮薇识破他的骗局时的样子。即使在他刚刚离开伊蒙村的时候,好运气也没有立刻接踵而至。那是在他从暗影之城中捡到那把匕首之后,他才开始好运缠身。他记得有一次在家乡玩骰子的时候,一名巴尔伦烟草商的仆人让他欠了整整一个银币,那次父亲用皮带狠狠抽了他一顿。他还记得那是个细眼睛的小瘦子。

    “但我已经离开那把该死的匕首了。”他喃喃地说,“那些该死的两仪师说过,我自由了。”这时,他才想起要数数自己今晚到底赢了多少钱。

    他把手伸进外衣口袋,发现里面堆满了硬币,往里头一看,有金币也有银币,在临近窗户的灯光照射下,反射出明暗不一的光彩。他的腰上系了两个被撑得鼓鼓的钱袋,他解开袋上的系绳,看见更多的金币。随后,他又在腰带的荷包里和骰罐里找到不少钱币,伊兰的信和玉座的手令也被钱币压皱了。他记得自己把银角子都扔给了那些女侍,只要她们的眼睛漂亮些,脚踝纤细些,或者微笑欢愉些,他都不吝惜把银角子扔给她们;而且,银角子实在让他觉得有些累赘。

    累赘?不该是这样。光明啊,我是有钱人了!我该死的成了有钱人!也许这是两仪师干的。她们在治疗我时干的。也许是治疗的副作用,应该是这样。这感觉好多了,一定是那些该死的两仪师干的。

    一名身材魁梧的人从酒馆里走了出来,酒馆的大门被他随手关上,灯光也被挡住了,麦特没有看清他的脸。

    麦特向墙壁靠得更紧了一些,将钱包塞进外衣,用力握住了铁头棒。无论他今晚的好运气是从哪里来的,他都不想把刚刚赢来的金子送给一名拦路贼。

    那个男人朝麦特走过来,双眼一直盯着他,最后,他开口说道:“不……错的晚上。”含混的声音显示出他喝了不少酒。他又向前走了一步,麦特看见他身上满是肥肉。“我要……我要……”胖子一边踉跄着,一边说着一些杂乱无章的话。

    “傻瓜!”麦特嘟囔了一句,但他并不确定这句话是送给那个胖子,还是留给自己的,“现在是找船离开的时候了。”他瞥了一眼黑色的天空,想确认一下离天亮还有多久,两个,或者三个小时,他心想。“时间太晚了。”他的胃开始发出抗议声。他模糊地记得,自己在酒馆里吃过一点东西,但他不记得吃了什么,玩骰子的热情一直让他忘了饥饿。他把一只手伸进皮袋里去摸索,只找到一些面包屑。“是离开的时候了,要不然,她们之中一定会有人用手指把我夹起来,丢进口袋里。”他从墙边站起身,朝港口走去,离开的船都聚集在那里。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听见的轻微声响只是自己的靴子敲击在碎石路上的回音。过了一会儿,他才意识到有人在跟踪他,而且那个人还竭力隐藏自己的行迹。嗯,那是脚步声,没错。

    麦特提起铁头棒,想立刻就转身面对跟踪者,但夜色很黑,而且背后传来的脚步声相当杂乱,让麦特无法判断有多少人跟踪他。只是和盖温、加拉德打赢了一架,并不代表你就是故事里那些该死的英雄。

    他转身走进一条扭曲的窄巷,踮起脚尖,加快了脚步。这里的窗子没有透出半点亮光。当他走到巷子尽头时,发现前面有人在移动,两个人正从另一端的巷口朝他这边窥视。同时,他也听见了身后缓慢的脚步声,那是软皮靴底刮擦石头的声音。

    转瞬间,他冲进一处由两幢房屋交错形成的黑暗角落,现在,他差不多只能做到这些了。他紧张地抓紧了铁头棒,等待着。

    一个男人出现在麦特前方,他弯着腰,一步一步慢慢向前挪动着。随后是第二个男人。他们的手里都握着一把匕首,蹑手蹑脚地向前移动。

    麦特绷紧了全身的肌肉,只要他们再靠近几步,不等他们注意到黑影深处的自己,他就能对他们展开一次突袭。现在他只希望自己的肠胃不要再咕噜叫了。这些匕首比训练剑要短得多,但它们是钢制的,而不是木头的。

    其中一个男人朝巷子另一端望了一眼,突然站起身喊道:“他有没有往你们那里去?”

    “除了影子之外,我什么都没看见。”回话中带着很重的口音,“真不该接下这笔买卖,今晚街上有古怪的东西。”

    就在离麦特不到四步的地方,两个男人交换了一下眼神,收起匕首,从过来的路上小跑了回去。

    麦特长吁出一口气。好运气,如果好运气只发生在骰子上,那就烧了我吧!

    他没有再看见巷口有人,但他知道,他们就在外面的街上。他过来的路上会有更多的人。

    被他当作掩蔽物的这一幢建筑物只有一层楼,屋顶看上去相当平坦,白石砌成的屋顶和护墙雕镂着葡萄藤和叶片,与另外两幢建筑物连在一起。

    麦特将铁头棒向上探去,直到棒子的一端搭在屋顶上。他用力向上一送,随着当啷一声,棒子落在了屋顶上,没有停下来观察是不是有人听到这个声响,麦特已经爬上了屋顶,粗大的叶片雕饰提供了他的踏脚点。不过几次呼吸的时间,他已经将棒子重新握回手中,向屋顶的另一边跑去。现在,他只能相信自己的运气了。

    他又爬了三次屋顶,一次爬上一层,稍稍有些倾斜的屋顶在第四层的地方向外延伸了很长一段距离。在这个高度,不断有一阵阵冷风吹来,让麦特的后颈直起寒颤,几乎让他以为还有人在跟踪自己。

    不要这么想,傻瓜!他们已经在三条街之外的地方寻找另一个荷包满满、运气又差的家伙了!

    他的靴子不停地滑过屋顶连续排列的排水槽,现在,麦特觉得应该是回到街上去的时候了。他小心地移动到屋顶边缘,向下望去。在下面四十尺或者更深的地方,一条空荡荡的路面出现在他眼前,附近还有三间酒馆持续将灯光和音乐泼洒在卵石路面上。在他右侧,有一座石桥连接着他所在的屋顶和街道对面的建筑物屋顶。

    石桥看起来非常窄,中间有一段被酒馆灯光完全照射不到的黑暗所吞没,如果从上面掉下去,结果只会在坚硬的石子路上摔得稀烂。但麦特没有多想,抬手就将铁头棒扔了过去,随后便迈步踏上了桥面。匆忙中,他失去平衡,一头向下坡方向的另一端栽倒,就这样一直滚了过去,就像小时候爬树,跌下树冠一样。幸好桥边还有一道齐腰高的护栏,挡住了他的身体。

    “坏习惯早晚会出事。”他一边站稳脚跟,一边告诫自己,同时伸手捡起身边的铁头棒。

    桥另一端的百叶窗全都紧闭着,里面透不出半点光亮。麦特不认为住在里面的人会在午夜时分欢迎一个陌生人出现在家里。他一路上看见了不少石雕,但他在这里连个能插进指头的地方都找不到,即使有,也都被阴影遮盖起来了。好吧,无论是不是陌生人,我都要进去。

    他从护栏边站起身,突然发觉桥上还有另一个男人,一个手里拿着匕首的男人。

    突然间,匕首猛地戳向麦特的喉咙。麦特抓住了那人持匕首的手腕,但他的手指几乎无法阻挡那只手腕的进攻。这时,铁头棒落在麦特的两腿之间,将他绊倒在护栏上,麦特的半个身子都落在护栏外,那个男人也随之趴在麦特身上。麦特现在只有背后的一小部分压在护栏上,支撑他整个身体。刺客的一口白牙就露在他的面孔上方。探向麦特的匕首反射出昏暗的月光,借着这一点光亮,麦特隐约能看见自己的脑袋下面是一片黑暗。他握住刺客手腕的手指因汗水而变得湿滑,他的另一只手被铁头棒压住,抽不出来。从他第一眼看见那个男人到现在,只过了几秒钟。再过几秒钟,他就要死在这把匕首之下了。

    “是扔骰子的时候了。”麦特说。他觉得那个男人的脸上出现了瞬间的疑惑。这一瞬间正是他所需要的,一抬腿,麦特和刺客一同滑进了桥下的黑暗。

    似乎是一段很长的时间里,麦特感觉失去了所有的重量,寒风吹过他的耳际,抚乱了他的头发。他觉得自己听见另外那个人的嚎叫声,沉重的撞击挤出了他肺里全部的空气,他模糊的视野里出现了无数银色与黑色的亮点。

    当他能重新开始呼吸时,他看见,或者是发觉到他正趴在那个攻击他的男人身上,那个人成了他减缓冲力的软垫。“好运气。”他虚弱地说了一声,缓缓地,他爬起身,一边还为了铁头棒在他肋骨上压出的瘀伤而低声咒骂着。

    麦特认为那个刺客应该是死了,没有什么人能从三十尺高的地方摔下来,再加上另一个人落在身上,还能保住性命的。但麦特没有想到的是,那把匕首就插在刺客自己的胸口,直没至柄。想杀他的这个人相貌毫无特征,麦特不认为自己能认出他。

    “你的运气不好。”他用依然在颤抖的声音对着地上的尸体说。

    突然间,所有的事情如洪水般冲过他的脑海。阴暗街道里的拦路贼,屋顶上慌乱的攀爬,这个人,还有刚刚的坠落。他抬眼望向头顶的石桥,身子开始痉挛般地颤抖。我一定是疯了,些微的冒险是一回事,但刚才发生的,又是另外一回事,就算是罗格斯·鹰眼也不会想要这种经历的。

    他意识到自己正站在一个胸口插着匕首的死人身边,很快就会有人经过,然后叫喊着去找胸前有塔瓦隆之焰的城市卫兵来。玉座的手令也许能让他平安脱身,也许他根本没时间把它拿出来,他就会被带回白塔,那张手令会被收回去,也许他还会被禁止离开白塔的范围。

    他知道自己应该立刻赶往港口,搭上第一艘出港的船离开这里,哪怕那只是一只装满臭鱼的烂澡盆,但他的膝盖实在颤抖得太厉害,让他很难迈开步子。现在他只想坐在地上,休息一会儿。他需要一点时间好稳住自己的膝盖,然后,他就会立刻赶往港口。

    附近有几间酒馆,但他还是朝远一些的一家客栈走去,客栈的大厅是一个友好的地方。一个人能安心地在那里休息片刻,而不必担心有人会在背后对他下手。有足够的光线从客栈的窗户里射出来,让他能看清这家客栈的招牌——一名留长辫子的女子,手里拿着一根麦特认为是橄榄枝的东西,下面的题字是“坦其克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