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史密斯周的这些鬼话,周易是一个字也不想听。但是他现在投鼠忌器,因为瑟琳娜还被史密斯周控制在手里的原因,他不得不听一听这个家伙到底想要些什么。
这正是史密斯周想要的结果。所以他笑了笑,就直接起了自己的故事。
“我的故事要从很多年之前起。那个时候,这个世界上的人类还远远不是今的这幅模样。他们没有能力建筑出钢筋水泥,只能在木头和茅草搭建的棚子里生活。他们没有能力制作刀剑和武器,只能拿着木头和石头来保护自己。他们没有衣服,只能披着树叶和兽皮。他们没有安全的食物来源,除了从大地上采集一些浆果植被之外,只有拼上命才能猎杀到一些动物,弄来一些稀罕的肉食。我就是出生在那样的一个时代里,一个对于人类来充满了悲剧的时代里!”
史密斯周的话一开头,周易就忍不住挑起了眉来。因为这些话对于他来实在是太离奇了。史密斯周才多大的年纪,到现在顶多也就是五十多而已。五十多的年纪倒推回去,那也是出生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人。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人会没有住过钢筋水泥,会没见过刀剑枪械,会连吃的都找不到。开什么玩笑,别是美国找不到这样的地方,就算是非洲恐怕也找不到几个这样的地方啊。
这摆明了是在和自己开玩笑。只是现在,周易可没有任何和他开玩笑的心情。所以立刻的,他就对着史密斯周这样道。
“够了,这样的鬼话你认为我会相信你吗?史密斯周,麻烦你走走心。如果想要编个什么故事来骗我的话,最起码编一个真实点的故事。别以为你这么,我就会以为你是一个史前的原始人!”
“事实上,我的确是一个原始人。”一句话打断了周易的指责,史密斯周波澜不惊地对着他道。“我出生在一万年以前的史前社会,出生在一个普通人根本无法想象的世界里。这么告诉你吧,我的儿子。我的来历比你想象的要复杂的多,我的身份也比你认识的要特殊的多。所以,不要把一般人的常识代入到我的身上。你我都知道,我们不是什么一般人。所以有些事情即便是超出了常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不是吗?我可以向你保证,在这些事情上我并没有对你什么谎话就是了。”
史密斯周的解释并不能让人完全信服,但是却已经足够让周易暂时地沉默下来。他不在继续鸡蛋里挑骨头,那么史密斯周自然也就接着讲述起了自己的故事。
“我出生的地方是位于黄河中下游的一个部落。那个时候,黄河还不是黄河。我们部落里的老人叫它圣河,或者干脆直接叫它母亲。因为这条河的确是养育了我们。从最开始的时候,就给我们提供生活中所需要的一切。你知道我的时候最喜欢的是什么吗?就是和我的父亲一起去河里抓鱼,然后好好地吃上一顿烤鱼肉。把父亲和我抓的鱼带回部落去,带给我的母亲还有我的那些弟弟妹妹们。这就是我那个时候最快乐的事情。然而,这种快乐并没有持续上太久。”
“我十五岁那年,上下起了我从没有见过的大雨。大的几乎就像是河从上倾斜下来一样的雨水让黄河立刻就泛滥了起来。我们的部落面对泛滥起来的黄河根本没有任何抵御的力量,只是一个晚上的时间,整个部落就已经是被高涨的河水彻底地冲垮掉了。几十口人,除了我之外,包括我的父亲和母亲,的那些弟弟妹妹们,都被河水所吞没。只有我,抱着一棵大树干,被河水给冲到了下游,冲到了汤谷里。”
嘴里着一个悲惨的故事,但是史密斯周的脸上却没有流露出任何悲哀的神色。这让人忍不住地好奇,到底是他根本不在乎这些,还是他早已经忘记了悲哀的滋味。当然,史密斯周不会对这个问题进行任何的解释,他只是依旧表情平淡地讲述着自己的故事。
“我很幸运,因为汤谷里的人救了我。作为当时东海之滨的大城,汤谷是整个人类的圣地。这里居住的不仅仅有像我这样的凡人,还有那些神话中的神仙。而救了我的那个人,就是一个神仙。”
“他叫句芒。是春神和木神,象征着万物生长的力量。他掌控着汤谷的扶桑树,是汤谷的主人。这是一个好人,不仅仅是因为他救了我,而且还因为他把我收作了弟子,教会我如何炼气修仙。”
“炼气修仙,这是这片土地上那些上古神灵们所研究出来的奇术。起来可笑,这些上古神灵们大都是生养的存在,他们从出生的时候起就已经是拥有了超乎想象的力量。按理来他们根本不需要修炼的才对。但是不知道为什么,这些神灵们就是弄出了这种东西。并且毫不顾忌的把这种东西传到了人类的手中。我大概就算是人类中第一批受益者吧。”
“我在汤谷里修炼了五百年,终于在赤松之下得道成仙。因为这个,句芒就给我起了个名字,叫做赤松子。而也正是从那一起,我摆脱掉了凡人的生老病死,成为了一个神仙。一个人类修炼而成的神仙。”
到了这里,史密斯周忍不住闭上了自己的眼睛,脸上也露出了怀念的神色。
“一日腾风八万里,朝游昆仑暮沧海。驱霆策电遍地,龙聚虎驰倏烟霭。当真是快意,当真是逍遥。可惜,快意不了多久,逍遥不了多时啊。你知道这是因为什么吗?我的儿子?”
突然地被问上这么一个问题,周易顿时便是一愣。虽然他和史密斯周之间已经是彻底地撕断绝了关系,但是他不得不承认,对于他所的这段过往,他心里的确是产生了不的兴趣。
上古时代的秘闻,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够了解得到的。而且还是和这个家伙有关,当然是让他止不住地生出了探究的欲望。这个时候,他也管不了他们之间的那些龌龊了,而是直接就对着他回复道。
“有求皆苦,无欲则刚。人活在世上就有欲求,会有感觉到苦恼,怎么可能一直快意逍遥下去。我想,你也应该是遇到了自己想要却又得不到的东西吧。”
“有求皆苦,无欲则刚?的确是这样的没错。可是,你知道我求的是什么吗?”
脸上露出了一丝苦笑,史密斯周就闭着眼继续道。
“我是凡人中第一个修炼成仙的。对于那些凡人来,我已经是神仙,已经是高高在上。但是对于那些生神灵来,我却只是一个异类而已。没有几个人会把我当成是同类,对于他们来,我始终都还是人类。”
“这一点我始终都不否认,因为即便是当时我已经活了几百年,但是在我记忆中最深刻的还是我当初在那个部落里,有着父亲双亲,姊妹兄弟的日子。我忘不了他们,所以我总是想要回到当初的那个部落去看看,去那里怀念我所失去的一切。”
“我回去了,但是五百年的时间太长了,长到了足以消弭一切。我当初的家已经沦为了泽国,大水淹没了一切,什么都没有给我留下来。从那时起,我就意识到了我已经成为了一个孤家寡人,一个一无所有之人。我不甘心这样,所以我想要重新得到我失去的一切。而这也就使得,我冒着条,深入到了当时的人族之中。”
“上古时代的先神灵们建立了所谓的庭,八主主管着上地下的所有一切。我这样的神仙也是一样,而按照条,神灵是不能和人族有太大的交集的。他们看不起这些凡人,将他们视之为蝼蚁。所以他们自然也不会允许自己身边的人和一群蝼蚁打交道。不过我是个例外,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被他们看成是自己人。所以哪怕是我违逆了条,只要主不发话,也不会有人来管我。而就是这样的,我在人族之中呆了三千年。”
“你不会想象到那个时候的人族生活的到底是有多么的艰辛。灾人祸,每一样都能给人族的存在带来致命的威胁。灾还好,只要能渡过最艰难的时候,以人族的韧性总是能撑过来的。但是人祸,人族却始终是无能为力。”
“你知道那个时候的人祸意味着什么吗?那意味着上的神灵不把人类的生死放在眼中,地上的凶神妖魔在肆意的拿人类当成血食。随便一个神灵呼风唤雨,移山转岳,都能让无数的人死在他们手中。而地上的凶神妖魔们更是肚子一饿,就敢血口一张,把千百人吞入肚子里。”
“三千年来,我看到过无数被我看着长大的人族死在这些人祸的手中。那里面有我亲手教导的弟子,有把我当成是信仰来供奉的凡人。我亲眼看着他们长大,看着他们死去,但是我却是无能为力。你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吗?”
“痛不欲生,然后是恨入骨髓。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已经下定了决心,我一定要壮大人族。我一定要让人族成为这世间再也无人可以欺凌的种族。哪怕是那些神灵,那些妖魔,也不能欺辱我们,我们人族,要做这个世界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