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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选择的意义

作品:史上最牛道长 作者:诸羊黄昏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袁晓芳有些意外,盯着李云的眼睛,却发现眼神里没有任何欺诈的味道,依然是一如既往的淡然恬静,没有那种看傻子一样的眼神。

    袁晓芳很敏感,她能感受的到。

    她也不是没跟被救回来的孩子们聊过,大家都是被从山区里救出来的,自然是有共同语言的,绝大多数人,都表示绝对不想再回到那种鬼地方,即使有一些人有一些眷恋,但那也只是眷恋而已,根本没有想要回去的意思,只有她,是执着于回到那大山之中,执着于回到那远离花花世界的地方。

    “每个人有每个人喜欢的生活不是吗?有人喜欢山山水水,有人喜欢钢铁丛林,有人喜欢怡然自乐,有人喜欢聚会狂欢,也有人喜欢一些奇奇怪怪的氛围,这些都在于当事人的选择而已。”李云淡淡笑道:“就好似贫道刚刚讲述的一般,在这山山水水的包围之中生活,有人觉得清苦坚信,但贫道却能从这山山水水之中找到不同于钢铁丛林的乐趣,这不就是生活吗?”

    袁晓芳懵懵懂懂,还是有一些不理解李云在讲的东西,不过不妨碍她觉得很有道理就是了。

    李云慢悠悠的饮了一口茶水,随即道:“若是居士方便的话,不妨与贫道,为何不愿意回到自己的家里当然,你若不愿意的话,贫道也不会多做劝阻,每个选择都关乎与个人,作为当事人,你只需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便足矣了。”

    袁晓芳默默道。

    “我的家里情况很复杂的”

    李云见袁晓芳不愿意多,也不恼,只是站了起来,对袁晓芳笑道:“心情不好的话不妨在这道观里走一走,放松一下心情吧。”

    袁晓芳迟疑了一下,最终点了点头。

    “嗯。”

    袁晓芳并没有到处走,而是在这道观里晃悠着,这道观宁静的味道她非常的喜欢,一边走着,一边还抚摸着手里的金色镯子,满脸的温馨还有眷恋。

    在摇摇晃晃之后,她看到了含香,这个斟茶递水的漂亮女孩。

    “阿大阿大~阿二阿二~云师兄云师兄~”含香一边哼着不知所谓的曲子,一边清扫着地板,看起来是十分开心。

    看着开心的含香,袁晓芳犹豫了一下,上前搭讪道。

    “你好”

    “噢噢,你是刚刚上来的香客啊。”含香巧笑嫣然道:“有什么事情吗?”

    “你在道观就负责斟茶递水还有扫地吗?”袁晓芳忍不住问道,看着眼前一袭道袍的含香心里也是忍不住想道,这么漂亮的女孩,居然沦落到道观里当道姑

    含香将落叶扫到竹篓里之后,笑道:“嗯嗯,烧饭还有打扫卫生都是含香的责任啦,同时还负责给云师兄做甜点,负责在云师兄累了的时候捏肩捶背,负责在云师兄好吧,暂时还没想出来,不过含香能够做到的都能尽量做到。”

    “你好像挺乐在其中的。”袁晓芳忍不住道:“在外面,你那么漂亮的女孩明明会有更加的优待,哪里用在道观里一样,那么的幸苦啊”

    “因为是云师兄叫我做的,所以含香就这么做咯,含香挺高兴的呢。”含香不以为然的道。

    “可你这样做别人会觉得你是个怪胎呢,那么漂亮的女孩子,偏偏来到这道观里当道姑。”袁晓芳挠了挠脑袋,顿时醒悟过来,自己这样子的行为,和之前质疑自己的人又有什么区别呢?

    这是别人的选择啊

    还没等袁晓芳道歉呢,含香却是笑道。

    “含香喜欢道观,也喜欢这种生活,远离红尘的纷扰,却又不脱离红尘的生活,”将一团落叶扫出去之后,含香转身对着袁晓芳道:“至于世人的想法,含香又何必在意呢?含香在意的只有云师兄的看法,自己的看法,阿大阿二鸡哥还有不知道名字老母鸡的看法如果事事都在意别人的看法,得活得多累。”

    此时含香继续哼着只有自己能听懂的曲子离去了。

    临走之前,袁晓芳呆愣在了原地,随即摸了摸手上的金镯子

    “是啊,我又何必在意别人的看法呢?我就是我自己啊。”

    袁晓芳兜兜转转,最后还是回到了偏亭处,此时的李云正端坐着研读手中的手机。

    没错,就是手机。

    “额,我还以为道长不会用手机呢。”袁晓芳有些呆愣,这画风实在是变得太防不胜防,一个古色古香的谪仙人物,居然拿出了手机这种产物来,让人感觉违和感满满。

    李云微微一笑,关掉了屏幕,道。

    “贫道是人,手机作为了解外界信息的途径,是最为方便的一种,既然是方便的工具,那贫道又有什么理由不用呢?”

    “你得很有道理啊”袁晓芳苦涩一笑,羡慕李云的洒脱,也羡慕含香的洒脱,在斟酌了一阵之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其实就是我很喜欢他,非常非常的喜欢他,喜欢一个贫穷大山里的男人,一个愿意接纳我,一个愿意全心全意待我的男人纵使他的初衷是错误的,我也喜欢他。”

    “道长,你可能会觉得我很贱,但这就是我的选择,遵从内心想法做出的选择,喜欢他并不是一件丢人的事。”

    一口气完之后,袁晓芳将袖子挽了起来,露出了不再白哲的手臂,手上还有一点点的茧,纤细漂亮的手腕之上,还有一块金色的镯子。

    金镯子的做工非常的粗糙,粗糙到连让人多看一眼的想法都欠奉,而袁晓芳则是视之如珍宝。

    “其实,我动摇过,我后悔过,我无数次问自己,到底是不是真的想要回去,而不是在逃避什么到最后我甚至都已经决定了将镯子还给他之后就回到都市里生活,来这里走个过场,倔强倔强表达一下心情就好,因为我在意世俗的目光,我在意别人的想法,我没办法全心全意的做出自己的选择。”

    “其实我也不知道我这么选择对不对但我现在就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回到大山之中,和他相伴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