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延庆沉吟片刻道:“我打算放弃重甲骑兵,改为轻骑兵,将辅兵改为弓弩手和枪兵。”
“这种帅会答应吗?”
李延庆淡淡一笑,“既然种帅给了我玄武营的处置权力,那么他应该不会干涉我。”
王贵和牛皋站起身,王贵抱拳道:“你是主将,我们听你安排!”
“俺也没有意见!”
李延庆点点头,“我任命你们两人为第一营和第二营的骑兵都头,明后骑兵就要到了,由你们负责接收。”
王贵已经统领过数百人的情报营,他有丰富的经验,李延庆给他带兵,他早已视为理所当然,但牛皋却很紧张,半晌低声道:“还是让俺当阿贵的副手吧!”
李延庆笑着拍拍他的肩膀,“统领五百人和统领十人其实是一回事,你只要管好十个队头,他们会替你管好士兵。”
牛皋当然知道李延庆是在安慰自己,管五百人和管十个人完全不是一回事,他心中还是没有底,紧张得双腿直抖。
李延庆又笑道:“我当初也从来没有管过士兵的经验,种帅一下子扔给五百名情报营士兵,后来让我统帅万人去伏击西夏军队,每个人都会面临第一步的艰难,只要第一步迈出去了,后面你就走得平坦了,何况你在神泉寨也率领过几十名士兵,应该有经验。”
王贵在一旁笑道:“老牛,我教你一个法子,是当初老李的办法,你搞个比武大赛,手下谁能击败你,你就把都头位子让给他,我想凭你的双锏没人打得过你,这样你的威望就出来了。”
“这个办法不错,可以一试!”李延庆欣然笑道。
牛皋心一横,点点头道:“好吧!俺豁出去了。”
虽然李延庆知道他可以全权处置玄武营的各种军务安排,但种师道毕竟是直属上司,他把重骑兵改成轻骑兵这样的大事,他当然也需要向种师道汇报。
种师道听完李延庆的汇报,他并没有立刻表态反对,而是平静地问道:“你为什么要把重甲骑兵改成轻骑兵?”
“启禀大帅,如果我们能一战击溃梁山军,用重骑兵当然是最好的选择,但卑职看前四次作战,发现梁山军的作战非常灵活,他们擅长于化整为零,四处出击,使官兵防不胜防,这种情况下重骑兵就毫无用武之地了,相反,我们用轻骑兵,利用骑兵的快速灵活,反而能重创梁山军,而且轻骑兵适合长途奔袭,切断敌军退路或者突袭敌人,所以卑职希望玄武军改为轻骑兵。”
“那辅兵岂不是没有作用了?”
“辅兵可以训练为步兵,如果遭遇大股敌军,光靠骑兵是不够的,还需要步兵用弓弩拒止,然后骑兵穿插冲击,这样才能保证军队发挥出最大的战力。”
种师道有着近五十年的军旅生涯经验,他对李延庆的这个轻骑兵计划并没有立刻下结论,他知道,不管李延庆再得花乱坠也只是纸上谈兵,管不管用还得看实战效果。
不过既然他决定全力栽培李延庆、刘錡、王贵、杨再兴等年轻才俊,他就会给他们机会,让他们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和才智。
种师道沉思片刻便道:“我也不知道你的方案是对还是不对,不过我既然准许玄武和朱雀独立成军,那么怎样分配兵力就是你们内部的事情。”
“谢大帅支持!”
种师道摇了摇头,“我并没有支持你,只是没有干涉你,我只看结果,仅此而已,去吧!”
次日傍晚,从陈州赶来的三千骑兵抵达了军营,确切,他们都是经过了为期一年的‘骑兵训练’的步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骑兵,他们没有自己战马,作战经验也并不丰富,平均年龄只有二十岁,很多士兵还从未经历过战争的考验。
这些士兵主要来自河北和西北,是从各州厢军中挑选出来准备加入禁军的年轻青壮。
这倒并不是高深刻意为难种师道,禁军中的一万重骑兵待遇十分优厚,一般寒门子弟没有机会加入骑兵,这些骑兵大多是官宦及权贵子弟,骄横狂妄不服将令,而且长期不训练,战斗力十分低下,把这样骑兵交给种师道会是一大麻烦,还不如不用京城的骑兵。
所以高深考虑再三,才决定将这三千名经过了一年骑兵训练的年轻士兵交给种师道。
在玄武营大旗前的广场上,两千三百名士兵列队就绪,李延庆站在高台上,他身后是五名刚刚任命的都头以及幕僚莫俊,另外还有两名年轻的文吏。
“所有的将士听着,从现在开始,你们都正式成为了玄武骑兵营中的一员,过去怎么样我不管,将来会如何,我也不知道,我只管现在,只要是玄武骑兵营一员,那就得按照我的规矩办事!”
李延庆严肃地目光一一扫过众人,又缓缓道:“当初在西夏战场上,有人我李延庆是文官,不适合掌兵,那我就咱们比武,你的武艺能超过我,我把位子让给你。
今也是一样,你不想听我的规矩,那就趁早,我给你机会,若武艺能超过我,我心甘情愿把指挥使位子让出来,丑话就在这里了,不想比武还不听指挥,那就休怪我李延庆军法无情!”
李延庆的语速不快,虽然不严厉,但语气中却有一种不容抗拒的强硬,下面将士鸦雀无声,默默聆听着主将的每一句话。
“虽然朝廷给我们和战马都配置了重甲,但我要告诉大家,我已请示过主帅,玄武骑兵营不再是重骑兵,而是轻骑兵,所以辅兵也不存在,辅兵将改为步兵,编为五百长枪兵和五百弓弩兵,从今开始我们苦训一个月,然后奔赴战场!”
第二不亮,大营的起床鼓声便轰隆隆敲响了,士兵们甚至来不及洗漱,便从各个营帐飞奔而出,种师道治军严厉,也表现在集结上,一通鼓五十下,必须全部集结完毕,就算光着脚也得奔出来,来晚者当即杖三十。
集结速度对军队而言极为重要,遇到偷袭、伏击,士兵就需要迅速集结,最快速度形成战斗力,而这种快速反应能力不是一两就能做到,必须要严格贯彻到日常生活中,渐渐养成一种习惯,一支精锐的军队就是这么点点滴滴地迅速出来。
李延庆站在大旗下,注视着士兵的集结,脑海里却在思考自己的治军理念。
他要在玄武营中制定一种等级森严的规矩,这样在集结时,士兵并不一定非要跑到自己的主官面前,在任何一个将领面前,士兵都要服从指挥,虽然略显得有点杂,但并不乱。
这样不仅集结的速度更快,在战场上即使被打乱,也能迅速形成新的队伍,形成新的战斗力。
他深知历史上的宋军面对女真骑兵冲击时,很容易陷入混乱状态,将找不到兵,兵找不到将,在混乱中无法形成二次反击能力,很快就崩溃了,形成了女真骑兵的单边屠杀。
要扭转这种被动,就要训练出一种全方位的作战模式,以队为基础,在实战训练中,队与队之间的士兵不断互换混杂,而迅速形成新的战斗力。
这种模式的关键就在队头,队头不能局限于某一个人,而应该是一种特殊的标志,李延庆想到的是红头盔,战场上队头阵亡,另一个人继续戴上这顶红头盔,他又是新的队头,使红头盔能像磁铁一样,牢牢将士兵吸引在他身边,从而保持阵脚不乱。
而都头则戴白头盔,他的白头盔又能将更多的队伍集结在一起,形成更加强大的长枪阵,这是步兵对付骑兵的有效战术,以集体的力量战胜骑兵冲击。
李延庆正思考时,鼓声消失,士兵集结完毕,但还有十几名士兵一边匆匆整理盔甲,一边向这边奔来。
“军法官何在?”李延庆一声厉喝。
一名身材雄壮的队头快步走出,躬身抱拳道:“末将在!”
李延庆一指十几名迟到的士兵,“给我拿下,每人杖三十!”
队头一挥手,数十名执法士兵冲上去,将十几名士兵按倒,举杖便打,顿时哭喊声响成一片。
“明再有迟到者,杖五十!”李延庆冷冷对全军将士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