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棉花糖小说网 > 玄幻魔法 > 清穿守则 > 第九十四章 各有各欣喜

第九十四章 各有各欣喜

作品:清穿守则 作者:佛前青莲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接下去的几,顾敏的心情都极为愉悦。

    整个怡园的人,包括来窜门的百福都能感受到她的好心情。

    以前百福都是要把她逗乐,陪她玩一阵子,顾敏才会丢些牛肉干,牛肉条给它。

    可这次,一看见百福,顾敏就乐开了花,拍着手示意百福过来。

    正所谓见狗如见人嘛,谁养的狗,四爷土豪养的,他老人家的狗,现在怎么看怎么顺眼。

    现在顾敏看来,哪里还是宠物狗啊,完全就是帝王绿打造的翡翠玉石狗啊!!

    不过,百福也是个机灵的,第一次见不用装乖卖萌就有牛肉干吃。

    而且不是像以前那样,是条状的,这次居然是块状的,而且量还很大!!

    它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这个刁民想害你狗爷爷,其中肯定有诈,走为上策。

    美食它所欲也,命更是它的根本!

    而顾敏则是愣在当场。

    你这狗怎么就这么“可爱”呢……

    可爱的还有葫芦,老鼓着一张脸。

    顾敏见状,便捏捏葫芦的脸,和她,她主子成为地主婆啦,以后不用她去开吃铺子帮她,还有孩子赚银子了。

    等再过个一两年,把她放出去,和庄上的管事,或者管事的儿子成亲。

    和素兰一起,帮自己看着那两庄子就成。

    虽四爷还没把那地契拿来,不过,没事,咱也不急。

    反正,据自己所知,这康熙造汤泉行宫应该也是康熙五十几年的事吧。

    那时候康熙年纪大了,身体各个机能都出了问题,所以,才去建造行宫。

    也是那时,汤山哪儿的地价才蹭蹭往上升。

    就是不知道,四爷给的地,离到时候建造行宫的地儿远不远,泉眼多不多。

    泉眼多才值钱呢!!

    到时候,再和素兰葫芦下,把附近泉眼多的地再扫些回来。

    那附近的地,咱可是不嫌多的。

    等到时候康熙一来,哇哈哈,咱就能赚大把的大把的银子了。

    康师傅,你果然是咱的大救星!!

    素兰见着顾敏这几欣喜若狂,乐不可支的样儿决定就把房山庄子比汤山值钱的事儿埋在心底吧!!

    毕竟,那四爷虽了,让格格自已选择是要房山还是汤山的。

    只不过,格格在听到汤山的是有近千亩地的时候,乐疯了,估计把房山的庄子给忽略掉了吧。

    顾敏还问素兰,你让四福晋或者李氏等人知道,四爷送了这么大份礼给她,会不会心怀妒忌啊?

    会不会让她们不高兴,不爽啊??

    素兰自然是好言好语的劝了一番,心道,谁会要那荒山啊,也就自家格格不懂行情,才会高兴好么!!

    没过几,苏培盛便把两张地契给顾敏拿过来了。

    一张是汤山的,一张则是房山的。

    素兰帮着打量了一番,房山的是个庄子,只有二十亩。

    和之前的五十亩比起来,足足差了一大半。

    不过,苏培盛也了,这二十亩也是上等的良田。

    素兰笑着谢过了苏培盛,然后打量了捧着汤山地契,笑得傻乐的顾敏,在心里暗暗叹了一口气。

    等将来放出去了,让葫芦去汤山吧,这房山自己就帮着格格打理一二。

    到时候拿出息再给格格去添置更多的庄子。

    无论怎么,总是自己比葫芦懂得更多些,不会被一些人骗了格格辛苦积攒的银子。

    “你拿地契过去,顾氏怎么?”

    四爷刚写完字贴,见苏培盛回来了,便问道。

    那字贴是打算给弘晖还有弘昀用的。

    自从两个孩子搬来前院,吃住在一起,四爷对两个儿子的功课也是极为上心。

    弘晖在机灵上不如弘昀。

    不过,弘昀不如弘晖踏实稳重。

    弘昀就是因为机灵聪明,所以,喜欢走捷径,用些聪明去糊弄先生。

    倘若一开始还好些,现在则有些过了。

    每个人,四爷都给挑了四个伴读。

    弘晖的四个,都是乌拉那拉家的。

    其中两个是弘晖的嫡亲表哥,另外两个则是乌拉那拉家的族亲。

    对另两个的家里面,四爷也是有考察过的。

    在四爷看来,这两户人家的孩子的家长,都比妻子娘家的兄弟有前程多了。

    弘晖的几个舅舅,就是吃老本的。

    前几年就是靠着费扬古的余荫在吃饭。

    至于这几年,还有接下来的几年,那就是靠着四贝勒府了。

    虽让四爷不喜,不过,和老三,老五家嫡妻娘家常闹出不是分家丑闻,或者宠妾灭妻的丑闻拖累老三老五。

    四爷又只能安慰自己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

    因此,便把关注的重点放在了乌拉那拉族亲的这方面。

    怎么着都是姓乌拉那拉的,只要能干出色,也是可以提拔重用的。

    给弘晖挑选的其中一个伴读的祖父,是费扬古的嫡亲兄长诺穆齐的庶长子阿吉嘎。

    费扬古和诺穆齐的年纪差着比较远,和侄子阿吉嘎是一起长大的。

    相比较费扬古的运气,阿吉嘎的运气就很一般了。

    才出征几次,就伤了腿,再也不能上战场了。

    后来的几十年,一直得到费扬古的照顾。

    阿吉嘎的几个儿子倒也算是争气,虽没有费扬古的勇猛和谋略。

    可比起费扬古的几个儿子来,那也是强太多了。

    所以,在费扬古过世之后,阿吉嘎的几个儿子在地方上,也算是能独当一面,比起费扬古的几个儿子靠老子和妹夫吃饭要强太多了。

    这次挑弘晖的伴读,四爷就把阿吉嘎的其中一个孙子阿克敦给挑上了。

    除去看人家的家世,孩子本人也极为重要。

    阿克敦本人长得虎头虎脑的,极为可爱,像极了虎头还没瘦下去的时候。

    最重要的是,在几个伴读里,他的战斗力是最强的。

    他只比弘晖大一岁,但比五格的儿子德保两岁。

    可是,他依旧能把德保打倒在地。

    在四爷看来,弘晖别的都很不错,就是太过文气了,一点男儿的气势也没有。

    所以,特地把阿克敦选来,希望弘晖也能像阿克敦这样有战斗力。

    而弘昀的几个伴读,则是正红旗下几个门人的儿子。

    这些人,四爷也是精挑细选过的,绝对的根正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