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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188章 我真的受够你了

作品:茅山捉鬼笔记 作者:时间2011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王媒婆叹气,“你们不用分析了,仔仔的这种行为,就是变态行为,尽管我这个老太婆没上过学,可是我仍旧知道,仔仔的所作所为,实在是太变态了。因为世上没有人能够做到砸开别人的脑袋,还能笑嘻嘻地站在旁边看着。”

    魔鉞笑道,“所以说呢,他的个性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之前那个天真活泼、心地善良的小男孩变成一个杀人不眨眼的凶手。当然,这种变化的成因,也是多方面的。首先,当时的仔仔认定混小子早就死了,在仔仔看来,混小子在临死前的所作所为,比方说,他张开嘴巴,想要说话,可惜发不出声音,他给仔仔打手势,其实,他所做的一切,只是想跟仔仔沟通而已。可是,他所做的一切,在仔仔看来,就是诈尸了,因为仔仔认为,混小子早就死了。因为之前,混小子处于假死状态的时候,仔仔试探了他的鼻息,当时的混小子的确是呼吸停止,看上去没有任何生命迹象了。但是,实际上,混小子并没有死,而且还很快醒了过来,混小子苏醒之后,继续尝试跟仔仔沟通。此时,仔仔早就被吓的魂不附体,见到混小子又开始动了,感觉很不爽,为了给这种难以理解的怪现象做出合理的解释,仔仔绞尽脑汁,琢磨半天,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他自己出现幻觉了。当然,他的这种解释,也的确是无可厚非,任何心智正常的人类,在受到巨大的刺激之后,出现幻觉的几率很高,这种情况并不少见。不过,对于仔仔的所作所为,我现在又有新的看法。”

    路飞皱眉,“什么看法?”

    魔鉞笑道,“我想,是不是这样。仔仔杀完人之后,产生了内疚,被杀的人毕竟是自己昔日的好兄弟,从前俩人非常要好,好到穿一条裤子不嫌肥的地步。所以杀了混小子之后,他为了给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开脱,他在潜意识里给自己一个暗示,暗示自己杀死的并非昔日好友,而是幻觉。”

    小刘皱眉,“哦,我好像明白了。仔仔想要把压在自己心头的一块精神大石给挪开,然后故意找借口,暗示自己杀死的是幻觉,来减轻自己的负疚感。当然了,他这种找借口的行为,也许并非是故意的。但是他在潜意识里,似乎是很想把这个精神包袱给卸掉。”

    魔鉞点头,“是的。有关于这个案例,案例中仔仔的个性,我就是这么理解的。我认为仔仔本性是善良的,但是在仔仔心底的恶,成功地混小子激发出来之后,他就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恶魔。”

    路飞笑道,“我倒是感觉,人之初,性本恶。正因为混小子之前在石台上对仔仔进行了一系列的侮辱和折磨,害得仔仔差点丢掉性命。然而,令混小子万万没想到的,仔仔临危不惧,居然到最后,还能化险为夷,被他给掌控了局面。当然,更令混小子没想到的是,正是由于他之前的所作所为,把仔仔内心潜在的恶给激发出来了。所以才导致仔仔的个性后来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魔鉞笑道,“我好像明白了,你的这种说法,其实也就是人之初性本恶的演变过程而已。仔仔是在混小子的强烈刺激下,才发生巨大变化的。”

    路飞点头,“是的,原本来说,人类一旦降生到这个世界上,最初都是善良纯真的,可是经过长期的生活历练之后,大多数人都会变得自私冷漠,对身边的其他人选择漠视,只有极少数人还能保持当初的纯真,要不现在特流行一句话,叫做莫忘初心。好了,我现在接着往下讲。面对仔仔的挑衅,混小子吓得心惊肉跳,可是却无力还嘴,因为他现在实在是太虚弱了,以至于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即使这样,他仍旧想替自己辩解,于是他张大嘴巴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还艰难地举起双手,费力的挥舞。就算现在这里站满了人,相信也没人看得出,他想要表达什么,即使是一直盯着他的嘴巴,研究他口型变化的仔仔,也根本猜不出,他所想要表达的意思。此时的仔仔已经变得非常暴躁,看见混小子艰难地跟他比划,努力地想跟他沟通,不由地哈哈大笑,够了,你这个蠢货,赶紧把你的那套给收起来吧。唉,你究竟是怎么搞得?我都跟你说了,作为一具尸体,你是不该睁开眼睛,张大嘴巴喘气的,哦,真是该死,你还能打手势,这都是一具尸体不该做的事。你还能喘气,我说了,不许你再喘气,你明白吗?仔仔扯开喉咙,怒吼,吓得混小子浑身发抖,没想到的是,混小子身体的颤抖,同样也引来了仔仔的不满,仔仔骂道,该死的混蛋,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拜托你像一具真正的尸体那样躺在地上,不要睁开眼睛看着我,也不要喘气,更不要双手乱挥,因为真正的尸体绝不是像你现在这样,懂吗?我说了,闭上眼睛,停止呼吸,你难道听不懂我的话吗?你究竟想让我怎么做,你才肯像一具真正的尸体那样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呢?够了,我真的受够你了,我都说了,不要再用你的那双死鱼眼瞪着我,你难道听不懂吗?”

    魔鉞咳咳两声,“停!打住,我这里打断一下,我有个问题要问你。”

    路飞苦笑,“说吧,又有啥问题?”

    魔鉞笑道,“我现在感到好奇的是,刚才仔仔不是已经把混小子的脑袋砸开了,而且,捎带手的,还把混小子的两颗眼球从眼眶里砸了出来。”

    路飞点头,“没错啊,的确是这么回事。刚才,仔仔把混小子的脑袋砸开,还把混小子的眼珠也给砸出来了。”

    魔鉞笑道,“那么现在,问题来了。既然混小子的眼珠都已经被砸得从眼眶里脱出来,现在仅剩下一条纤细的肌肉把眼珠挂在眼眶的下面,那么请问,混小子的眼球都处于这种状况了,他怎么可能还能用眼睛瞪着仔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