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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破碎的梦想

作品:红颜露水 作者:张小娴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刑露九岁那一年,父亲带着她飞去英国见一个她从没见过面的、垂死的老人。

    那是刑露头一次搭飞机。机舱里的空服员全都跑来看她。大家围着她,说从没见过这么粉雕玉琢的一个小人儿,眼睛那么大,那么亮,像天上的星星,长大了不知道还会有多美。

    她困了,蜷缩在父亲的大腿上,父亲摩挲着她的头发,说:

    “你会爱上英国的,但是,你会恨她的天气。”

    刑露早就梦过英国了。

    自从有记忆以来,每年圣诞节,刑露都会收到从英国寄来给她的圣诞礼物。那些礼物有穿深红色天鹅绒裙子的金发洋娃娃、上发条的金黄色玩具小狗、毛茸茸的古董泰迪熊、一整套硬纸板封面的童话书……有一次,她还收到皇室成员才能吃到的美味果酱和装在一个精致铁盒里的巧克力。

    每年的圣诞,成了刑露最期待的日子。

    这些礼物,全都是一个老人寄来给她的。刑露只见过他的照片。照片中的老人瘦削潇洒,目光炯炯。

    老人是刑露素未谋面的祖父。

    刑家几代之前是从上海迁徙到香港的名门望族,出于子孙不懂经营,加上挥霍无度,到了刑露祖父这一代,也只剩下表面风光了。

    祖父的父亲一共娶了三房太太,三位太太总共为他诞下十四个儿女。从英国留学归来的祖父排行第十三,并不是最得宠的一个儿子。性格反叛的他,当年跟父亲吵了一架之后,拿着自己那份家产,带着妻子和独生儿子回英国去了。

    祖父交游广阔,出身显赫,很快就打进了伦敦的上流社会。他断断续续在大学里教过书,也做过一些小买卖,但是从来没有一份工作做得长。到了后来,千金散尽,只得依靠妻子的妆奁度日了。然而,纨绔子弟的习性和挥金如土的本性却始终改不了,喜欢美酒、美食和一切昂贵而不实际的玩意儿。

    刑露的父亲是这样长大的。他是个美男子,由于母亲的溺爱,从来不知道忧愁为何物,也看不见家里已经外强中干了。他善良开朗、快活,书读得很随便,跟父亲合不来,却懂得一切美好的生活。他爱游历、爱好艺术,到处写生,留下了不少风流韵事,远至马达加斯加也有年轻的情人为他流泪。

    他二十六岁那年,回英国去领了母亲留给他的一笔遗产,便再也没有留下的理由。三十三岁那一年,他就像候鸟回归那样回到香港,在到祖母家里邂逅了家中厨娘情窦初开的女儿。这个少女对他神魂颠倒,为了把他留在身边,不惜怀上了他的孩子。

    两个人租下界限街一间小公寓,匆匆结了婚。七个月后,一个晨光初露的秋天,刑露出生了。

    妻子曾经对丈夫如痴如醉,为他显赫的家世和堂皇的仪容倾倒,夫妻俩有过一段甜蜜的新婚日子。然而,几年过去了,婆婆留下的遗产已经花得七七八八,她发现从来没做过事的丈夫竟然天真地决定当个画家,以为这样就可以养活一家三口。

    结果,他那些油画一年到头也卖不出去,丈夫抱怨是别人不懂欣赏,妻子则认为丈夫是不切实际。生活愈来愈拮据,妻子千方百计替丈夫找到一份画师的工作,负责画戏院外墙那些巨型的电影广告牌。丈夫认为这是一种沦落,妻子则哭着说已经欠了房东三个月的租金。丈夫为了逃避妻子的唠叨,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

    其实,他早就被生活一点一滴地打垮了,那些浪迹天涯的轻狂往事已经束到记忆的高阁,就像酒变成了醋,只留下单调乏味的婚姻生活。每天离家上班,就意味着可以暂时逃离妻子的抱怨。于是,他以游戏人间的方式投入地画过《冲天大火灾》里的摩天大厦、里的黑猩猩和《唐山大兄》里李小龙那一身漂亮的肌肉。

    为了纾解生活挫败造成的郁结,每个月拿到薪水之后,他把钱花得好像还是当年那个风流倜傥的阔少爷似的,有时候更喝得酒气冲天才回家。妻子在默默的忍耐中克制着怒气,为了帮补家计,她在一户富有人家家里当个厨娘,兜兜转转那么多年,她发现自己竟然又走在母亲那条老路上。于是,只要一有机会,她就会絮絮不休地提醒女儿:

    “永远不要爱光棍!”

    “不要相信男人的甜言蜜语!”

    “只有嫁给钱才会有幸福!钱是可以买到幸福的呀!”

    她把化为粉碎的梦想寄托在孩子身上,期望她将来嫁个金龟婿。女儿是她的骄傲,长得美若天仙,温驯听话,聪明用功。她每天为女儿梳好那一头浅栗色的秀发,喂她喝牛奶和鱼油,把孩子打扮得像小公主似的,不会比任何一位真正的千金小姐逊色。

    她对女儿管得很严,生怕她走上岔路。刑露小学毕业后,升到一所男女合校的中学。母亲一听到女儿要跟男孩子一起上课,就吓得昏了头。拜托东家帮忙,终于靠着东家的面子把女儿弄进了一所贵族女中。

    丈夫打心眼里瞧不起妻子的势力和肤浅。他教给女儿的是另一些事情:他教刑露画画,时常穿着衬里缀着补丁的西装和那双鞋底补了又补的皮鞋,像一位绅士似的,牵着她的小手,带她去看画展,也带她到海运码头去看停泊在那儿的远洋油轮。他走遍世界,告诉女儿伦敦、巴黎、威尼斯、蒙特卡洛、布达佩斯的事情,从前的情人、见过的大人物、参加过的大宴会……女儿崇拜父亲,父亲也在女儿身上看到曾经年轻热情的妻子。父女俩渐渐成了同盟。

    做父亲的,有一次因为一时高兴,把女儿的照片寄到英国给自己的父亲,用一个小人儿来打破父子之间多年的隔阂。祖父被那张照片打动了,那时刚好是十二月初。到了圣诞节,刑露收到祖父从英国寄来给她的一份精致的礼物、一张近照和一封写着寥寥几行字的信,大意是:

    “我想念你们。”

    那些圣诞礼物一共送了六个年头,到了第七年五月的一天,送来的是一封电报。祖父病危,电报上特别提到:

    “想见见孙女儿。”

    那一刻,刑露父亲看到的是再也没机会修补父子情和悔恨,刑露母亲看到的却是一笔遗产。

    “那个自私的老人就只有这一个儿子,何况,他生活在英国啊!”她心里想。

    于是,她咬着牙把积蓄拿出来,典当了一些首饰,才凑够钱买了两张飞往伦敦的廉价机票,满怀希望地把父女两人送上飞机。

    刑露没见到祖父最后的一面。他们抵达医院时,老人已经在几个钟头之前安详地离开了人世间,把他带走的是淋巴癌。

    老人留下的不是一笔遗产,而是一笔债务。儿子从律师那儿才知悉,父亲人生最后那几年的岁月全是建筑在债台上的。儿子听到了并不失望,反而觉得父子之间从来没有这么亲近过,他走了那么多的路,终于知道自己像谁了。

    现在他思念起父亲来,对往昔的日子无比眷恋,于是,那天早上,他带着女儿离开寒碜的小旅馆,搭上一艘观光船重游小则父亲带他看过的泰晤士河。那时正是五月,是伦敦一年之中最漂亮的季节,刑露看到了皇宫、西敏寺、大教堂、伦敦塔桥、大奏钟……

    她指着在河岸上翱翔的白色海鸥,天真地问身旁的父亲:

    “这些海鸥是谁的?”

    父亲笑笑说:

    “全都是属于女王的!”

    “女王的?那总共有多少只?”

    “就连女王自己也不知道。不过,她的侍宪每天都会替她数数看。”

    上了岸,父亲兴致勃勃地跟刑露说:

    “走吧!我们去吃饭。”

    父亲带她走进一家古旧堂皇的餐厅,从天花板垂挂下来一盏亮晶晶的巨大吊灯,墙上镶着镜子,拼花地板打磨得光可鉴人,桌上铺着附有红色流苏的天鹅绒桌布,服务生全都穿着黑色的燕尾服,脸上的神情高傲得像贵族。她吃了奶油汤和牛排,一小口一小口地啃着盛在一个银杯子里的草莓冰淇淋。

    吃完饭,他们离开餐厅,走上伦敦大街时,刑露在一家店的蓝色橱窗前面停下脚步,脸贴到橱窗上,目不转睛地望着里面一盒木颜色笔。她一直想要这么漂亮的颜色笔,装在一个金色的长方形铁盒里,每一支笔都削得尖尖的,总共有二十四种颜色。

    父亲找遍身上每一个口袋,终于找到一张揉成一团的钞票,妻子给他的旅费就只剩下这么多了。这个乐天的男人潇洒地对女儿笑了笑,说:

    “你将来也想当画家吗?好吧!我们就买下来。”

    也许这个世上有比英国更美的国家,比伦敦更美的城市,然而,童年往事就像从高高的天花板垂挂下来的那盏水晶吊灯上无数的小切面,在记忆里闪烁生辉,永远也不会熄灭似的。

    许多年之后,人脸模糊了,泰晤士河的河水愈来愈模糊了,那盒颜色笔也显得憔悴了,然而,每当刑露感到挫败和死心时,她总以为,美好的生活与无限幸福就在那儿等待着她。为什么不能奔向那儿呢?

    为了回去她向往的那片土地,她甚至会不惜一切。

    刑露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奢华的天性的呢?

    十一岁那年,母亲把她送进一所俨如修道院的贵族女中。开始的时候,刑露并不讨厌学校,在那里过得很快乐。她爱在教室的大吊扇下用手帕抹着颈子上细细的汗水,在外面铺上拼花地板的回廊散步,爱看学校里最美丽的那几位修女。

    刑露不信宗教,却常常到学校的小圣堂去,双手合十,跪在阴暗中。她爱的是墙上的彩绘玻璃、祭坛上的玫瑰花、念珠的慈悲、十字架上的受难耶稣和圣母怜子像。她倾听诗歌里忧愁的咏唱和尘世的空虚,那里回响着永恒的悲叹。

    但是,不久之后刑露就发现,在学校早会上为唱诗班钢琴伴奏的那位高年级学生是富商的孙女儿;圣诞晚会时,在台上跳芭蕾舞的是建筑师的掌上明珠。她那些趾高气扬的同学,全是非富则贵,开车送她们上学的司机,其中有几个是穿一身笔挺的白色制服、头戴帽子的,看上去就像电影里一艘豪华邮轮上的船长。到了中午,那些女佣一个个排着队送午饭来给她们的小主人,生怕娇贵的小姐们吃不惯学校的饭菜。

    于是,刑露变得愈来愈安静了,免得露出自己的底细来。

    填写家庭信息的时候,父亲明明是一名画户外广告牌的工人,她却在职业那一栏巧妙地填上“画家”,母亲明明是厨娘,她只填上“家庭主妇”。

    每一次学校向学生募捐的时候,刑露总是拼命游说母亲多捐一点钱,撒谎说有个最低限额。游艺会的时候,老师发给每个学生一叠抽奖券,说明用不着全都卖光,刑露偏偏哄父亲替她全部买下来。她这些行为并不是出于慷慨或是善良,而是好胜和虚荣。

    然而,刑露发现她永远不会是班上捐款最多的那个学生。她也没机会学钢琴和芭蕾舞。要是她能够,她难道不会做得比她们任何一个都出色吗?她不禁在心中质问上帝,为什么不能成为那样呢?为什么要贫穷呢?

    贫穷并不是圣坛上的玫瑰花或者耶稣头上的荆棘冠冕,而是撒旦的诅咒。刑露不再去圣堂祈祷了。

    她把好胜和虚荣改而投进书本里,她上课留心,读书用功,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最爱上英国文学的课,在家里跟父亲说英语,心中暗暗瞧不起不会说英语的母亲,觉得这个厨娘的女儿配不起父亲。

    然而,学校那张漂亮的成绩单只能满足她心中好胜的那部分,虚荣的那部分却感到饥渴。

    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刑露如痴如醉地沉浸在另一种书里,内容全是爱情,热恋中的男女,充满波澜的生活,短命的多情女子,在覆满玫瑰花瓣的地板跳的华尔兹,大宅弧形露台上看的月光,生死不渝的誓言,雨中相拥的泪水,醉倒在怀里的吻,头戴珍珠冠冕披着白色面纱、拖着长长裙摆踏上红地毯的纯洁新娘和套在无名指上的盟约。十五岁以前的刑露,这几年间,双手都被这些租书店的旧书上的灰尘弄得脏脏的。

    爱情不该是这样的吗?

    华丽水晶大吊灯下的那支舞一直跳到永远,披着粉红色羽毛的多情小鸟在窗外翻飞,男人会为女人摘星星、摘月亮。

    挂在刑露头顶上方一盏昏黄的罩灯,照亮着那个遥远而波澜起伏的世界,忧愁晚钟和痴情夜莺的歌声在那儿回响着,她苍白的少女时代是感情平庸的人无法到达的境界。

    到了十五岁那一年,刑露爱上了一个男孩。

    他跟她一样念高中四年级,是隔邻一所男校理科的高材生程志杰。程志杰是学校里风头最盛的运动健将,网球打得很棒,拿下了学界冠军的奖杯。他长得挺拔帅气,身上穿着雪白的球衣,在球场上奔跑的那个模样就仿佛顶着一身的阳光。

    一个冬日的黄昏,程志杰在学校外面头一次看到刑露,从那天起,每天上学和放学的时候,他总是找机会在她面前晃过。

    其实,刑露早就风闻过他的名字了,她们学校的女生经常私底下讨论他,去看他比赛,为了他才去学习网球,故意在他练习的球场上出没。

    一天,放学的时候,刑露发现程志杰坐在学校前面的栏栅上等她,身旁还围着几个小跟班。他看到她,连忙走过来自我介绍,匆匆把一张网球公开赛决赛的门票塞到刑露手里,满怀自信地说:

    “你会来看我比赛的吧?”

    刑露好奇地抬起头看了看他,收下那张门票。

    比赛的那天,程志杰击败了厉害的对手,摘下冠军的奖杯,却赢得很寂寞,因为,他爱慕的那个女孩并没有出现在看台上。

    第二天早上,刑露进去课室的时候,发现里面数十双眼睛全都看向她。她缓缓走过去,把放在她椅子上那只绑着银丝带的沉甸甸的金色奖杯拿开,随后若无其事地坐下来,把要用的课本摊开在桌子上,心里却翻腾着甜蜜的波澜。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身边的几个小跟班不见了。他走上来拦住刑露,撅着嘴问她:

    “你昨天为什么不来?”

    刑露看了他一眼,冷着脸说:

    “有必要这么张扬吗?”

    程志杰红着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刑露故意气他,说:

    “我宁愿要一个鸟巢!”

    看到程志杰那受伤的神情,刑露心中却又后悔了,害怕他不再找她。

    然而,第二天早上,刑露走进课室的时候,发现一个孤零零的鸟巢可怜地放在她的椅子上,里面还粘着几根灰绿色的羽毛。那几个妒忌她的女生脸上露出讪笑和幸灾乐祸的神情,以为程志杰故意放一个鸟巢在那儿戏弄她。只有刑露自己知道,这个喂她摘鸟巢的男孩子,也会为她摘星星、摘月亮。

    那天放学的时候,程志杰在学校外面等她,看到她出来,他走上去,撅着嘴问她:

    “那是你要的鸟巢吗?”

    刑露瞥了他一眼,说:

    “你是怎么弄来一个鸟巢的?”

    程志杰回答说:

    “树上。”

    刑露语带嘲讽地说:

    “是你那几个跟班替你拿下来的吧?”

    程志杰连忙说:

    “是我自己爬上去的!”

    他又不忘补上一句:

    “我爬树挺快。”

    刑露好奇地问:

    “那棵树有多高?”

    “约莫一层楼吧!”

    刑露吓坏了,叫道:

    “天哪!你会掉下来摔死的!”

    程志杰耸耸肩,说:

    “没关系!你还想我为你做些什么?”

    刑露笑开了。“我现在还没想到,以后想到再告诉你。”

    程志杰又问:

    “你喜欢那只奖杯吗?”

    刑露撅撅嘴说:

    “你害得我很出名呢。”

    程志杰怯怯地偷看了刑露一眼说:

    “我想把它送给你。”

    刑露看了看他说:

    “那是你赢回来的,我又不会打网球。”

    程志杰雀跃地说:

    “我教你。”

    可是,刑露想起自己没有打网球穿的那种裙子,母亲也不会买给她。她低下头去,望着脚上那双黑色丁带皮鞋的脚尖,幽幽地说:

    “我不一定想学。”

    随后她听到学校的小圣堂敲响了五点的钟声,那声音变得很遥远。两个人已经不说话了,不时看向对方的脸。她的脸像春风,驱散了寒冬的萧瑟,那双黑亮的瞳孔流泄出一种声音似的,弯翘的睫影在那儿颤动着,想着幸福和未来、人生和梦想。夕阳落在远方的地平线,天色渐渐暗了,爱情才刚开始自她脚踝淹开来。

    为了跟志杰见面,刑露编造了许多谎言,做母亲的自以为一向把女儿管得很严,因此丝毫没有怀疑那些要到图书馆温习和留在学校补习的故事,也没注意到女儿的改变。

    而今,在教室里上课的时候,刑露的眼睛不时偷偷看向窗外,因为从那些窗户看出去,可以看到隔壁那幢男校和那边走廊上的一排粉蓝色的栏栅,她的世界就封闭在那儿。

    这双小情人一见面就互诉衷肠,离学校不远也竟然大着胆子偷偷牵着对方的手。志杰有时会带刑露回家,他跟父母和一个老佣人住在一幢两层高的房子里。两个人躲在志杰的睡房里一起读书、听歌、接吻,紧紧地搂抱。她有好几次推开他那怯怯地伸过来想要尝试抚爱的手,坚定地说:

    “要是你爱我,你会愿意等我。”

    她的贞洁是为他们的爱情而守着的,并且相信他会因此感动。

    然而,她是什么时候开始恨他的呢?也是在这个铺了厚地毯的房间里。

    那天,贞洁结结巴巴地告诉刑露:

    “爸爸要我去美国念书。”

    她颤抖着声音问:

    “一定得去吗?”

    “那边的学校已经录取了我,我这两个月之内就要去注册。”他不敢看向她。

    刑露的眼泪扑簌簌地涌出来,叫道:

    “你早就知道会走的!你早就知道的!”

    志杰临走前的那个夜晚,刑露瞒着母亲,偷偷走到公寓楼下跟他见面。她紧紧地搂着他,哭着说:

    “你会爱上别人……你很快就会忘了我……为什么明知道要走还要开始?”

    志杰向刑露再三保证:“不会的……我不会爱上别人……我不会忘记你……”他抓住她两个肩膀,看着那双哭肿了的大眼睛,说:

    “我想过了,等我在那边安顿下来,我马上叫爸爸出钱让你过来跟我一块儿念书。”

    刑露彷徨地问:

    “你爸爸他会答应吗?”

    “他很疼我,他会答应的!只要我把书念好就跟他说。而且……”他带着微笑说,“他很有钱!不成问题的!”

    刑露那双泪眼看到的是一个充满希望和无数幸福的未来。她终于可以摆脱母亲,离开这里了。虽然舍不得父亲,但是,父亲会为她高兴的。其实,她根本就没想那么多,一心只想着志杰很快会把她接过去,两个人不会再分开。从此以后,他们会一起上学,几年后,他们大学毕业,说不定会结婚……还有梦寐以求的许多日子等着他们。

    然而,他就像出笼的鸟儿一样,她抓不住了。起初的时候,他每天写信回来,然后是每星期一封,随后变成了每个月一封,信的内容由当初的痛苦思念变成总是抱怨功课有多忙,信写得愈来愈短,也没有再提起接她到美国读书的事。

    那时差不多要会考,刑露每天摊开一本书,想集中精神,脑子里却一片混乱,一时安慰自己说:“他在那边读书一定也很辛苦,所以没办法常常写信!”一时又悲观地想:“说不定他已经爱上了别人。”

    她整天躲在房间里胡思乱想,母亲以为她太紧张考试了,特别弄了许多补品,逼她吃下去,她却全都偷偷吐出来。

    她不断写些充满热情的信给志杰,志杰的回信却愈来愈冷淡,而且常常是过了很久之后才回信。

    那曾经自脚踝边淹开来,她浸泡在当中过日子的爱情,已经退到遥远的他方了。

    她受不了,写了一封长信质问他是不是爱上了别人。她骄傲地表示,要是这样的话,她会祝他幸福,她会永永远远忘掉他。她这么说,只是想扑上去用双手和双脚抓住那无根的爱情。

    信寄出去了,刑露每天心慌意乱地来来回回跑到楼下去检查信箱。那两个星期的日子太漫长了,一天,她终于在信箱里看到一个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她手里抓着那封宣布她爱情命运的信,拼命爬上楼梯。信在她手指之间薄得像一片叶子似的。

    她到了家,推开睡房的门,走了进去。

    “我们这么年轻,还是应该专心读书的……我对不起你……你会忘记我的……你一定会找到幸福……”

    刑露坐在床边,那双载满泪水的眼睛反复读着最后几行字,脑里乱成一团,整个人空了。她的世界已经化为粉碎,为什么不干脆死了算呢?为什么不能去美国呢?

    母亲在外面叫她,刑露心烦意乱地把信藏起来,打开门走出去。

    母亲给了她几件漂亮的衣服,是东家那个年纪和她差不多的女儿不要的旧衣服。母亲说:

    “那孩子今年要去美国读书了。临走前要在家里开几个舞会呢!”

    刑露砰的一声直挺挺地昏倒在地板上。

    那段日子是怎么熬过去的呢?她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有时候倚在窗边,呆呆地看着街上,一看就是几个钟头,一句话也没说,吃饭的时候,只是勉强吃几口。

    一天,刑露在公寓楼下坐了一个早上,为的是等邮差来。她心里想着:

    “他也许会回心转意。”

    邮差并没带来那种贴着美国邮票的蓝色信封。刑露失望地爬上楼梯,回到家里。

    走进睡房时,她发现志杰写给她的那些信全都拆了开来丢在桌子上,母亲站在桌边,露出吓人的样子。

    刑露扑上去抓起那些信,哭着叫道:

    “你为什么偷看我的信!”

    “你好大的胆子!”母亲抓住她一条手臂,把她拉扯过来,咆哮着,“你有没有跟他睡?”

    “没有!”她啜泣起来。

    “到底有没有?”母亲疯了似的,抓住她的头发,狠狠赏了她一记耳光。

    五个指痕清晰地印在脸上,刑露挣脱了母亲,扑倒在床上号啕大哭。“没有!没有!没有!”那声音诉说着的却是悔恨。

    可是,母亲不相信她,把她从床上拉起来,一直拉到街上,拦下一辆出租车,使劲把挣扎着哭着的她推进去。

    在那间苍白的诊所里,一块布盖到刑露身上。她屈辱地躺在一张窄床上,弓起膝盖,张开两条腿,让一个中年女医生替她检查,随后她听到那个人走出去跟母亲说话。

    从诊所出来,母亲牢牢地握着她的手,眼里露出慈爱的神情。母女之间的恩怨化解了,仿佛她们是彼此在人世间唯一可以依靠的。母亲抹了抹眼角涌出来的泪水,喃喃对女儿说:

    “永远不要相信男人!”

    刑露哭了,但是,她流的却是羞辱的泪水。

    可是,母女之间不久之后又再起波澜。中学会考的成绩单发下来了,刑露只有英文一科合格。早在发榜之前,甚至是在她考试的那段日子,她已经想到会有什么结果了。然而,就像天下间所有心存侥幸的人那样,刑露也抱着虚妄的希望。

    现实却有如冷水般泼向她,她踉跄着悔恨的脚步,这就是爱情的代价。为什么要相信那个人呢?为什么天真地以为那个甚至没能力养活自己的男孩会带给她幸福和梦想呢?

    那天晚上,刑露坐在公园的长椅上,脑子里空荡荡的,回家的路多么遥远啊!还有母亲那张愤怒的脸孔在那儿等着她。

    直到公园关门了,她踏着蹒跚颤抖的脚步回家,看到憔悴的父亲坐在公寓的楼梯上。父亲抬起头,看见她时,松了一口气。然而,随后他看到她的成绩单时,一句话也没说,把那张成绩单还给她。

    “你自己上去跟你妈妈说吧。”

    刑露畏怯地一步一步爬上楼梯,那段路却像一千里那么漫长,实在是太漫长了。父亲为什么不陪她走这条路呢?那天,母亲把她揪上出租车拉她去诊所的时候,父亲并没有拯救她。这个晚上,他依然没有伸出双手去拯救她,那就是出卖!曾几何时,父女俩是一对盟友啊。

    刑露多么希望自己会昏倒,甚至滚下楼梯死掉算了,也不情愿面对母亲那张脸。

    然而,当母亲终于看到她的成绩时,并没有骂她。母亲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哭了。那比责备,甚至发疯,都更让她难受,仿佛她踩烂的不是她自己的人生,而是这个家庭的人生和未来,还有那个摆脱贫穷的希望。

    父亲在楼梯上等她回去的这个晚上,也是他失去工作的夜晚。他喝醉酒,跟老板吵了一架,给开除了。

    然而,他们却已经欠了房东三个月的租金。

    一家人后来搬到一家更旧更小的公寓,父亲借酒浇愁,母亲则像一尊高傲的雕塑那样,不跟刑露说话,也不看她一眼。

    刑露想起已经逝世的祖父,她见过的只有老人的照片和那具留有余温的尸体,然而,她却在已经渐渐模糊的记忆中想象那张脸是慈爱的。要是祖父还在世,她会恳求祖父接她去英国,她会从头来过,她也许还能抓回那些有如小鸟般掉落在泥泞里的无数梦想。

    如今却只好去找工作了。她其实有着母亲的现实和好胜。她知道,在贫穷的家庭里,谁赚到钱,谁就有地位。

    由于长得漂亮,出身名校,英语也说得好,她很快就在一家时装店找到一份见习售货员的工作。每个月,她把大部分的薪水都交给母亲,为的是要封住那张势力的嘴巴。果然,母亲又开始和她说话了。

    她本来是可以去当个小文员,过着朴素寒酸的日子的。是她虚荣的天性把她带来这家开在丽晶酒店里的高级时装店。

    姿色平庸的人根本不可能在这里工作。众所皆知,她们店里的售货员是这个行业中最漂亮和时髦,也最会穿衣服的。因此,能够进来的女孩脸上都难免带着几分势利眼和骄傲。

    刑露是打败了许多对手,才跨进这个嵌金镶玉的浮华世界。

    从前在学校念书的日子,她和李明真两个人最喜欢下课后去逛那几家日本百货公司,摸摸那些漂亮的衣服,许多次,她们甚至大着胆子把衣服拿去试身室试穿,满足一下自己的虚荣心,从试身室出来的时候,故意皱皱眉头找个借口说那件衣服不合适。然而,而今她每天随便摸在手里的衣服都是她几个月,甚至几年的薪水。

    与其说这是一家时装店,倒不如说这是一个挥金如土的乐园。客人们在这里挥霍着金钱,买衣服的钱甚至可以买一幢房子。这些人也挥霍着生活,挥霍着短暂的青春,急不可待地把华丽的晚装和皮草大衣披在年轻的身体上,或是用同样的衣服来挽回已逝的青春。

    进这片乐园的都是浑身散发着光芒的人物。刑露就接待过一位欧洲公主和一位女男爵,也接待过阿拉伯王子和他那群美丽的妃嫔,更别说最红的电影明星和上流社会那些脸孔了。

    然而,置身于浮华乐园的虚荣,很快就变成了更深的空虚,就像吸鸦片的人,一旦迷上了这种麻痹感官的逸乐,也愈来愈痛恨真实人生的一切。他们回不了头,仿佛觉得那些从袅袅上升的烟圈中看到的幻影才是至高的幸福。

    有时候,刑露也像店里其他女孩一样,过了营业时间,等主管一走,就关起门来随意从一排排衣架上挑出那些自己喜欢的衣服逐一穿在身上,然后站在宽阔的镜子前面叹息着欣赏自己的模样。起初的时候,刑露也尝到了这份喜悦,可是,到了后来,这些借来的时光和借来的奢华只是加深了她的沮丧。

    她诅咒上帝的不公道。那些客人的样貌并不比她出色,体态也不比她优雅。上帝是不是开了个玩笑,把她们的身份对调了?

    于是,刑露咬着牙回到现实了。接下来的日子,一切都变了。她默默苦干,参加公司为员工举办的那些培训班时,她比任何一个同事更努力去学习穿衣的学问、找数据、做笔记。她本来就拥有天赋的美好品味,成绩自然成了班上历年最好的,导师都对她另眼相看。她也去上日语班。

    现在,每天上班,即使是面对那些最傲慢无礼的客人,她还是会露出微笑,她侍候周到,无可挑剔,再也提不起劲偷偷试穿衣架上那些昂贵的衣服了。

    私底下,她变得沉默寡言、忧郁、平静,仿佛已经接受了这种宿命的人生。然而,愈是这样,她心里反而充满了欲望、愤怒和憎恨。她瘦了,苍白了,旁人都能感受她身上那种冰冷的魅力。她的顺从其实也是抵抗,她的沉默只是由于倦怠。日子的枯燥单调,让她更向往她曾经幻想的爱情和死心过的幸福。

    一天,刑露在店里忙着整理衣架上的衣服,有个声音在她身边响起:

    “对不起,我想找一件衬衫。”

    刑露转过头来看着说话的人。他仪表堂堂,身上穿了一袭白色的衬衫和黑色的笔挺西装,系了一条红色领带,脚上一双黑得发亮的皮鞋,眼睛在微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那张快乐的脸显得生动活泼,仿佛随时都会做出许多可爱的表情来。

    刑露发现他身上衬衫的胸口沾了一些还没干透的咖啡渍。

    他望着刑露说:

    “刚刚在酒店咖啡室不小心弄脏了衬衫,待会儿要去喝喜酒,赶不及回家换另一件了。”

    “好的,先生,请你等一下。我拿一些衬衫给你看看。请问怎么称呼你呢?”

    他回答说:

    “我姓杨。”

    刑露问了他的尺码,随后从衣架上挑出一些衬衫,逐一在他面前铺开来,那儿有二十件。

    “杨先生,你看看喜欢哪一件?”她问。

    他溜了一眼面前的衬衫,皱皱眉头说:

    “看起来全都很好!”

    刑露歪着头,那双亮晶晶的大眼睛看向他说:

    “嗯……对呀!都很适合你。”

    他瞄了刑露一眼,耸耸肩:

    “我全都买下来吧!”

    刑露神情平静,什么也看不出来。“谢谢你。杨先生,今天晚上,你打算穿哪一件呢?”

    他回答:

    “你替我挑一件吧。”

    刑露看了看他今天的打扮和他身上的领带,拿起一件有直条暗纹的白色衬衫给他,微笑问他:

    “杨先生,这一件你觉得怎么样?”

    “很好。”他说。

    随后刑露带他进去试身室。他换上那件新的衬衫出来时,松开的领带挂在脖子上,那模样好看极了。

    “要我帮忙吗?”刑露问。

    “哦……谢谢。”

    他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刑露凑近过去,动手替他把领带重新系好。她的眼睛在弯翘的睫毛下注视着前方,专注的眼睛张得大大的,一张脸的轮廓在头顶的罩灯中显得更分明,抿着的两片嘴唇露出樱桃似的光泽。

    她嗅到了他身上淡淡的古龙水香味,隐隐地感到他的鼻息吹拂着她头顶的秀发。她的头顶差一点就碰到他低垂的下巴,他无意中看到了她制服领口露出来的雪白颈子上留着一抹白色的粉末,看起来像爽身粉,散发着一股引人遐思的幽香。

    两个人好一会儿都没说话。随后刑露松开了手,稍微挪开些许距离,说:

    “行了。”

    他摸了摸身上那条系得很漂亮的领带,说起了他其实不想去喝喜酒,他讨厌应酬。

    刑露问:

    “是朋友结婚吗?”

    “不,是在斯坦福留学时的旧同学。”

    刑露说:

    “哦……是美国……”

    “你去过美国吗?”

    刑露回答说:

    “我没去过,不过,我认识一个旧朋友,在那边念书。”

    对方问道:“有联络吗?”

    刑露想起了程志杰,她那双忧郁的大眼睛眨了眨,喃喃说:

    “已经没有再联络了。”

    刑露把衬衫上的标价牌一个一个摘下来,接过了客人的信用卡看了看,他的名字叫杨振民。她让他在账单上签名。

    对方再一次说:

    “待会儿得要找机会逃出来。”

    刑露问:

    “喜宴是设在这家酒店吗?”

    对方点点头,笑了笑:

    “听说差不多把香港一半的人口都请来了。”

    刑露铺开一张薄薄的白纸把衬衫裹起来,笑着说:

    “结婚总是值得恭喜的。”

    她仰起脸时,发现对方凝视着她,她脸红了。

    随后她把裹好的衣服放到一个纸袋里,送客人出去。两个人在门口分手。她看到他一个人朝通往二楼大宴会厅的方向走去,那个穿着讲究的背影渐渐离她远了。

    第二天,杨振民又来了。

    看到刑露的时候,他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笑笑说:

    “昨天听你的话,一直坐到散席,吃得肚子胀胀的,得买一些新的裤子了。”

    刑露问:

    “你喜欢什么款式的?”

    他回答说:

    “你替我挑一些吧!你的眼光很好。”

    像昨天一样,刑露挑的,他全都买下来。

    三天两头,杨振民就跑来店里买衣服。他喜欢的衣服既随便也讲究,那种不协调却使他显得与众不同。他常常和刑露讨论穿衣的学问,他也喜欢古典音乐、喜欢歌剧、喜欢艺术。

    有一天,杨振民谈起他去过很多地方,告诉她斯坦福的生活,他们家里在巴黎、东京、巴塞罗那和伦敦都有房子。

    刑露强调说:

    “我去过伦敦。我爷爷大半辈子都住在伦敦,不过,他许多年前已经死了。”

    杨振民凝视着她,问:

    “伦敦是不是你最喜欢的城市?”

    刑露嘴里虽然说:

    “没有比较,不会知道的呀!”

    然而,对她来说,伦敦已经升华成为一个象征,象征她也曾拥有俨如贵族般的家世,就像欧洲那些没落王孙,眼下的生活,只是命运的偶然。

    随后杨振民说:

    “我可能有一段时间都不再来了。”

    刑露的脸色刷地转为苍白,问他:

    “噢,为什么呢?”

    杨振民双手插在裤子的口袋里,凝视着她那双乌黑的大眼睛说:

    “我这阵子买的衣服,够穿十年了!”

    刑露看了看他,抿着嘴唇说:

    “对呀!一个人根本穿不了那么多的衣服!”

    杨振民点点头:

    “虽然买了那么多的衣服,我来来去去还是穿旧的那几件。”

    刑露想找些事来做,分散自己的注意力,于是,她在货架上抓起几件好端端的衣服,又再折叠一遍。

    “新买的那些为什么不穿出来呢?”她一边折衣服一边问。

    杨振民说:

    “我这个人,喜欢的东西就会一直喜欢。”

    刑露瞥了他一眼,只说了一句:

    “哦……有些客人也是这样。”

    “而且,”杨振民说,“我下星期要去意大利。”

    刑露问:

    “是跟朋友去玩吗?”

    杨振民雀跃地说:

    “不,我是去参加赛车。”

    刑露吃惊地问:

    “你是赛车手吗?”

    杨振民笑笑说:

    “跟几个朋友业余玩玩罢了。”

    刑露睁大眼睛说:

    “赛车很危险的呀!”

    杨振民脸上露出很有信心的样子:

    “看的觉得很危险,其实不是的,只要试过一定会爱上它。”

    然后,杨振民看了看手表,仰起脸来望着刑露说:

    “你快下班了?”

    刑露回答说:

    “是的,快下班了。”

    杨振民又问:

    “下班后有空一起吃顿饭吗?”

    那是一个愉快的夜晚,刑露坐上杨振民那辆屁股贴地的鲜红色跑车。他的车在曲折多弯的郊区公路上奔驰起来。刑露不时用双手掩着眼睛不敢向前看。杨振民好几次拉开她的手,说:

    “不用怕!”

    车子像风一样奔向山顶,他们在山上一家餐厅吃饭。两个星期以来一直下雨,这天刚好放晴,夜空一片清亮,星星在那儿闪烁着。

    杨振民叫道:

    “我们运气真好!”

    刑露说:

    “就是啊!已经很多天没看到星星了。”

    杨振民凝视着她双眼,说:

    “不过,你的眼睛比星星还要亮。”

    刑露笑笑:

    “是吗?”

    杨振民再度凝视她,说:

    “一双眼睛这么大,是个负担吧?”

    刑露皱了皱鼻子说:

    “负担?”

    杨振民咧嘴笑了笑:

    “这双眼睛,还有这么长的睫毛,少说也有两百克重吧?怎么不会是一种负担?不过,倒是个美丽的负担。”

    刑露笑了:

    “你在斯坦福念数学的吗?怎么会一算就算出两百克来?”

    杨振民回答说:

    “我是念工商管理的。”

    他说起他从美国毕业回来后就管理家族的生意,他家是做纺织业的。他本来想自己出去闯,但是,父亲需要他。吃完饭后,他们在山顶散步。他爱慕的眼光望着她,向她:

    “明天还可以见到你吗?”

    刑露揉了揉甜蜜的眼睛,朝他微笑。

    接下来的那个星期,他们每天都见面,在不同的餐厅吃烛光晚餐,餐厅里的乐队在他们桌边高歌。有几个晚上,他们还去跳舞,有时也跑到海滩,赤着脚散步。

    有一天晚上,杨振民把那辆跑车开到海滩上,两个人在月光下谈心。

    随后的两个星期,刑露却饱受思念的甜蜜和煎熬。杨振民去了意大利参加赛车。刑露一时担心他会出意外,一时又害怕他离开那么久,又去了那么远的地方,也许会发觉自己并不思念她,毕竟,他们之间什么事都没发生啊!

    那天,杨振民终于回来了。刑露下班后,离开酒店,看到他那辆红色的跑车在斜阳的余晖中闪闪发光。他从驾驶座走下来,走向她,像个小男生似的,凑到她耳边,有如耳语般说:

    “我很想你!”

    刑露陶醉了,想起曾经溜走的爱情,而今又回到她的脚踝边,日常生活掉落在非常遥远的他方,漫长的梦想实现了。杨振民教会她如何享受生活,他懂得一切优雅的品味和好玩的玩意。他努力取悦她,像个痴情小男生那样迷恋她,一见面就像她细诉衷情,刚分手就跑回来说舍不得她。

    现在刑露快乐了,她心里开始想:

    “他早晚是会向我提出那个要求的,我该给他吗?”

    这一天,杨振民带着刑露来到他们家位于郊区的一幢别墅。车子开上山径,经过一个树林,一座粉白的平顶房子在眼前出现,几个穿制服的仆人露出一张笑脸,站在通往大门的台阶上欢迎他们。杨振民把车停下,下了车,抓住刑露的手,没有首先进屋里去。

    他对她说:

    “我带你去看一样东西!”

    他们穿过别墅的回廊来到屋后面的花园,一片绿油油的草地映入眼帘,花园的边沿是两排茂密的老树,长长的枝丫在风中摇曳。

    他们穿过草地,刑露那双漂亮的红色矮跟尖头鞋子踩在露水沾湿的草地上。

    刑露问:

    “你要带我看什么呢?”

    杨振民没有回答,走了几十步,他们来到一片空地上,突然之间,刑露面前出现一头大黑熊。那头大黑熊困在一个巨大的铁笼里。

    刑露惊得叫了出来,紧紧抓住杨振民的手,躲到他背后去。

    “这是我爸爸的宠物,很多年前一个朋友送给他的。”

    那个笼子用一条沉甸甸的锁链拴住。他们挪到笼子前面。

    杨振民转过脸去跟刑露说:

    “你看!它不会吃人的!”

    刑露探出头来。那头大黑熊懒懒地在笼子里踱着步。它看起来已经很老了,鼻子湿湿的,眼睛很小,身上的黑毛脏兮兮的,胸部有一块蓝白色的斑纹,好像根本没发现有人在看它。

    除了在书上,刑露还没见过熊呢!而且是一头养在私人别墅里的大黑熊。她大着胆子从杨振民背后走出来,问他说:

    “它是雄的还是雌的?”

    杨振民回答说:

    “雄的。”

    那头大黑熊踱到笼子前面,傻兮兮地打了个呵欠。

    刑露又问:

    “它几岁了?”

    突然之间,大黑熊整个挺立起来,粗壮的后肢垄着地,两只前肢抓住笼子的铁栏栅。刑露吓得掩面尖叫。杨振民连忙把她搂在怀里,安慰她说:

    “别怕!我在这里!”

    两个人离开花园,回到别墅里,吃了一顿悠闲的午饭,伴随着一瓶冰冻的香槟。杨振民带她四处参观,来到一个房间,房间的中央摆着一张豪华大床,铺上了丝绸床罩。斜阳的余晖透过窗户的纱帘斑斑驳驳地照进来。刑露和杨振民坐在床缘喃喃地说着话。

    杨振民问她:

    “你想喝点什么吗?”

    刑露回答说:

    “我不渴。”

    他突然把她搂在怀里,她身上的黑色羊毛裙子跟他的蓝色衬衫上的纽扣纠缠在一起。她羞涩地闭上眼睛,一条腿悬在床边,碰不到地。那只红色的尖头鞋子挂在赤脚的脚趾上,在那儿颤抖着。

    刑露在自己的欲望中奔流,那是个无限幸福与热情的世界。从前,母亲总是一再提醒她,男人只要把一个女人弄上床,便不会再爱她。她相信了母亲。为了她和程志杰的爱情而守住那脆弱的贞操,结果却挂不住他。

    母亲错了,这种事情只会让两个人变得更亲近。刑露觉得自己仿佛从来没有这么爱过这个人,没这么爱过一双眼睛和那喃喃倾诉心情的嘴唇。

    她太爱他了。有一次,她要他说出一共跟几个女孩子睡过。杨振民告诉了她,刑露却妒忌起那些她从没见过面的女人,开始想象她的“情敌”长什么样子。

    刑露咬着嘴唇问:

    “你爱她们吗?”

    杨振民窘困地摇摇头。

    刑露责备他说:

    “男人竟然可以跟自己不爱的女人睡的吗?”

    尽管杨振民百般辩解,刑露仍然恨恨地望着他。直到他凝视着她,发誓说:

    “我从来没像爱你这么爱过一个女人!”

    听到他这么说,刑露温柔地摩挲着他的脸,赏给他一个吻。

    这个游戏永远不会完。下一次,她骄傲地抬起下巴,向他:

    “你以前那些女朋友……她们长得漂亮吗?”

    她喜欢看到杨振民苦恼着解释的样子,喜欢听他说出赞美的话,这一切都让她相信,如今是她拥有他。

    他们常常去跳舞,在烛光下纵声大笑,在别墅那张大床上慵懒地喝着冰冻的玫瑰香槟。刑露带着画纸和画笔到那儿写生。她替那头大黑熊画了一张素描,也替别墅的老花匠画了一张,那个人有一张布满孤独皱纹的脸,总是笑得很苦。她梦想着要当一个画家,摆脱那个她从早到晚要看人脸色的浮华乐园。

    她现在向往的不也是一种浮华吗?她却把这种浮华当成是精神的愉悦,把用钱买到的浪漫当成是爱情的甜蜜。她追逐那种生活,却只看到那种生活的幻影。她常常想象有一天,她头戴花冠,披着长长的面纱,穿着比银狐还要雪白的婚纱,扶着父亲的手,高傲地踏上红地毯杨振民就站在地毯的那一端等她。

    婚后,他们会住在比这幢别墅更漂亮的大宅。他们过着热闹繁华的生活,也许还会参加化装舞会,在朦胧的月光下久久地跳着舞。

    爱情不是需要这样的夜色的吗?

    可是,一天夜晚,刑露下班经过酒店大堂的时候,看到那儿衣香鬓影,男的穿上黑色礼服,女的穿上名贵晚装,鱼贯地踏上那条通往二楼大宴会厅的白色大理石楼梯。宽阔的楼梯两旁,盛开的白玫瑰沿着嵌金边的扶手一直绵延开去,消失在看不见的尽头。

    她从前经过这里都不看一眼,今天却不知不觉停下了好奇的脚步,向往地想象自己将来的婚礼。她溜了一眼摆在楼梯脚旁边的那块金属脚架,上面一块金属牌写着一双新人的名字。她发现新郎的姓氏和英文名字跟杨振民一样。

    刑露心头一颤,想着说:

    “这个英文名字很普通呀!”

    何况,杨振民正在美国公干呢!他前两天临上机的时候还跟她通过电话,她问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说这一次要去三个星期,挂线之前还在电话里吻她。

    大宴会厅里那个同名同姓的新郎,又怎么会是他呢?

    然而,刑露还是不由自主地爬上那条白色大理石楼梯。她靠到一边,扶着扶手往上走,那儿回响着醉人的音乐和喧闹的人省,穿着华丽的宾客在她身边经过,她显得那么寒碜,甚至瘦小,没有人注意她。

    她一直往上走,觉得自己一颗心怦怦乱跳起来,仿佛没法呼吸似的。她突然想起中学会考发榜那天,她孤零零地爬上楼梯回去见母亲。她已经不记得那段路是怎么走完的了。

    这会儿,刑露已经站在楼梯顶。一个捧着鸡尾酒的侍者在她面前经过。大宴会厅外面挤满等待进去的宾客,大家三三两两地挤在一起聊天。她从那些人身边走过,突然发现几个穿黑色礼服的年轻男子,每人手里拿着一杯香槟,围着一个穿白色礼服和黑色长裤的男人高声大笑。

    刑露看不见那个男人的脸,她走近些看,其中一个年轻男子看到了她,朝她看过来,这时,他身边的其他男子挪开了些距离看向她。刑露终于看到那个穿白色礼服的男人了,他衣服的领口上别着新郎的襟花,看起来容光焕发,正在放声谈笑。

    刑露那双有如燃烧般的大眼睛凝视着这位新郎,他不就是那个两天前还说爱她,几天前还和她睡的男人吗?

    而今他却站在那儿,想装着不认识她。他身边那几个年轻男人都用奇怪的眼光看着这个不速之客。

    刑露转过身去,背着那些目光,蹒跚地走下楼梯,走到最底下的两级时,她飞奔了出去。

    酒店外面停满了车,刑露从一辆驶来的车子前面没命地冲了过去,司机狠狠地响号。她头昏了,颤抖着脚步继续往前跑。这时候,一只手使劲地从后面抓住她的胳膊。她扭过头来,想甩开杨振民那只手,他抓住她,把她拉到地窖的停车场去。

    刑露吼道:

    “你认识我的那天,你已经知道自己要结婚了!你为什么还要骗我!”

    杨振民那双手始终没离开她,生怕只要一放开手,刑露便会做出什么不顾后果的事情似的。他解释说:

    “那时候……我并没想过我们会开始……”

    刑露因愤怒而尖声脱口叫道:

    “但是你也没想过不去结婚!”

    杨振民依然抓住她的胳膊,无奈地说:

    “这桩婚事是家里安排的!”

    刑露看了他一眼,恨恨地说:

    “是吗?你是被逼的!你很可怜!对方一定是一位漂亮的大家闺秀吧?我真是同情你……你没法不娶她!”

    她的眼光落在他那身考究的礼服上。

    “但是如果一个人是被逼去当新郎的,绝不会向你刚刚看来那么高兴,那么容光焕发,谈笑风生……我忘了恭喜你呢!杨公子!恭喜你和你的新娘子白头到老,永结同心!”

    刑露想要从他手上挣脱开来,杨振民把她搂得更紧,他红着眼睛说:

    “你别这样,你不会知道,也不会明白……我是多么爱你呀!”

    刑露仰起脸,那双模糊的泪眼静静地凝视着他。她啜泣起来,问他:

    “你没骗我?”

    她看来有如受伤的小鸟在雨中抖动着。那双悲哀的大眼睛漾着颤抖的泪水。他心动了,低下头去吻那双泪眼。刑露搂着他的脖子,踮高脚尖,她的吻落在他的嘴唇上。

    突然之间,杨振民惨叫一声,把她推开来。她踉跄着脚步往后退,发出凄厉的笑声,用手背揩抹嘴角上的鲜血。

    她在他唇上狠狠咬出了一个血洞,鲜血从那个血洞涔涔流出来。杨振民用一条白色的手帕按住伤口,愤怒地望着她。

    她披头散发,慢慢站稳了,嘴唇哆嗦着说:

    “现在去吻你的新娘子吧!”

    他朝她大吼:

    “你疯了!你这个疯婆子!”

    她舐了舐嘴边的血,那双受伤的大眼睛绝望地看着他,说:

    “假如是我的话,我不会说这种话……说我被逼娶一个我不想娶的女人……说我有多爱你……你把我当作什么了?你的情妇?你的玩物?然后嘲笑我的愚蠢和天真?整整六个月,你让我相信你,你说你爱我……如果没有认识你,我本来是可以幸福的!”

    杨振民的嘴唇扭曲着,他低着头用双手去按住那个伤口,不让血弄污他身上白色的礼服,克制住怒气和想扑过去揍她一顿的冲动,说:

    “是你自愿的!”

    刑露跌跌撞撞地往后退去,冲到外面去。她跑过马路和人行道,喘着气,觉得这一切仿佛都只是个幻影,她拥抱过的东西全都粉碎了,像粉末般从身边飞散。她想起程志杰曾经每天坐在学校外面的栏栅上等她放学的情景。她也想起笼子里那头大黑熊孤寂的身影、和杨振民跳过的舞、在郊区别墅那张床上喝过的玫瑰香槟、在白色丝绸床单上留下的斑斑血迹……她整个人给往事掏空了。

    然而,隔天她还是回去上班,往苍白的脸颊上擦上蜜桃色的腮红,那张咬过另一张嘴巴的嘴巴紧紧闭着,忘记了血的腥味。

    一个月后,拿了年终花红,刑露离开了那儿,转到中环置地广场另一家时装店上班。

    那是另一个浮华乐园。

    在那里工作一年后,她重遇中学时最要好的同学李明真。她突然发现,只有年少时的友情还是纯真的。她离开了家,跟明真合租了一间小公寓。她没有对明真提起过去的事,为了赚钱,她默默苦干,仿佛身边的一切都与她无关了。她的灵魂早已经随着那些她拥抱过又破碎了的梦想从身边飞散开去。

    刑露从枕头上转过脸去看徐承勋,他睡得很酣。他们头顶上方那盏黄澄澄的罩灯,照着他那张俊秀的脸,他看来就像个孩子似的,毫无防备,任何人都可以在这时候伤害他。

    睡着时,徐承勋的一只手仍然牢牢地握住她的手,仿佛是要这样一直握到永远似的。刑露突然想起,从来没有一个男人这么温柔地用手裹住她的爱情。她想凑过去吻他,差一点要吻下去的时候,她却被自己这种感情吓坏了。她把脸缩回来,小心翼翼地把手从他那只手里松开来。

    她轻轻地掀开被子走下床,抓起床边一件羊毛衫套在身上,裸着双脚走到厨房去喝水。她渴了,倒了一大杯水,仰起头喝下去,水从她嘴边流出来,沿着下巴一直淌到白皙的颈子上。她心里说:

    “我才没有爱上他……那是错的。”

    然而,跟徐承勋一起,她的确度过了许多愉快的夜晚。就像今天晚上,她跟他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两个跟他一样的穷画家、一个潦倒的作家和一个等待成名的导演。这些人对她都很友善。他们聊天,说笑,畅谈理想和人生。徐承勋毫无疑问是他们中间最出色的,却那样谦虚留心地听着其他人滔滔不绝地发表意见。他有一股难以言喻的迷人魅力,每个人都喜欢他。

    “他们根本不认识他!不知道他本来是什么人!”刑露看了一眼这个寒酸的厨房,唯一的一个窗子也被一块白色的木板封死了,就像她的内心早就封死了,是不该再有任何感觉的。

    她把空的杯子放到洗手槽里,那儿搁着一个调色盘和一只铲子,调色盘里还有未用完的油彩。

    她望了一眼那块用来封着窗子的白色木板,觉得它太可怜了。于是,她拿起铲子和调色盘,在木板上画上两扇半开的窗户,窗户左边是鳞次栉比的房屋,掺杂其中的路灯,大片铺陈开来的柏油路,画的上方是渐层变化的蓝色夜空,右边窗户上挂着一轮苍白的月亮。

    这片风景就像是从这口窗子看出去似的,她看到了一片辽阔的天地。

    这时,刑露感到背后好像有人在看她。她转过头去,看到徐承勋站在身后,只离她几步远,刚睡醒的头发乱蓬蓬的。

    “你醒啦!”她说。

    徐承勋脸上露出惊讶的神情说:

    “你没说过你会画画。”

    “我乱画的。”刑露说:“这个窗口为什么要封起来呢?”

    “我搬进来的时候已经封死了,房东说是因为刚好对着旁边那间酒家的烟囱。”

    徐承勋走近些,看着刑露在窗口上画的那片风景惊叹着说:

    “你画得很好!”

    刑露把铲子和调色盘放到洗手槽里,说:

    “你别取笑我了。”

    “你有没有学过画画?”

    “我?小时候学过几堂素描。”刑露淡淡地说。

    “你很有天分!”

    刑露笑笑说:“这我知道,但是,当然不能跟你比。”

    徐承勋说:

    “你该试试画画的。”

    刑露毫不动心地说: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的呀!”

    徐承勋把她拉过来,搂着她的腰,望着她那双深邃的大眼睛,苦恼地说:

    “有时我觉得我不了解你。”

    刑露用指尖轻轻地摩掌着他的鼻尖,说:

    “因为……我是从很远的外星来的嘛!”

    徐承勋吻着她的手指说:

    “原来……你是外星人?”

    刑露一本正经地点点头说:“这个秘密只有你一个人知道。”

    “那么,原本的你是什么样子的?”

    徐承勋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吓了她一跳。她镇静过来,缩回那根手指,放到那一头披垂的长发里,严肃地说:

    “头发是没有的……”

    随后刑露的手指移到眼角:

    “眼睛是两个大窟窿,看不见瞳孔……”

    那根手指一直往下移:

    “鼻子是塌下去的,口里没有牙齿,皮肤长满疙瘩。”

    最后,刑露把一根手指放在徐承勋眼睛的前方,说:

    “就只有一根手指。”

    徐承勋抓住刑露那根手指,笑着说:

    “我很害怕!”

    “好吧!”刑露做了个潇洒的手势。“我答应你,我永远不会让你看到我本来的样子。”她心里想着:“是啊!你不会看到。”

    徐承勋突然问道:“那你为什么会找上我?”

    刑露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定定地看着他,柔媚地说:

    “因为你是地球上最可爱的……一件东西!”

    徐承勋望着她身上那件蓬蓬松松的深灰色开胸连帽兜的羊毛衫,说:

    “但你也用不着穿了我的羊毛衫吧?”

    刑露拍拍额头说:

    “噢……怪不得我刚刚一直觉得有点松。”

    “这可是我女朋友亲手织的,从来没有女人织过羊毛衫给我!对不起!我不能把它送给你。”

    这是刑露花了一根夜晚不眠不休织给徐承勋的。那天收到这份礼物时,徐承勋高兴得像个孩子似的,马上套在身上。刑露觉得袖子好像短了些,但是徐承勋硬是说不短,怎样也不肯脱下来,还开玩笑说,万一脱了下来,怕她会收回去。

    那件羊毛衫穿在徐承勋身上很好看,是她花了一个夜晚不眠不休织给他的。那只是用来俘虏他的一点小伎俩,她没想到他会感动成那个样子。

    刑露双手抓住身上羊毛衫的衫脚往上拉,露出了肚子,作势要脱下来,说:

    “你要我现在就还给你吗?”

    徐承勋把刑露拉过来,将她身上羊毛衫的帽兜翻到前面去盖在她头上。由于那顶帽兜是根据他的尺码织的,对她来说大了几点,帽檐遮住了刑露的一双眼。

    她背靠在他怀里笑着问:

    “你要干吗?”

    “我有一样东西给你,你先不要看。”徐承勋双手隔着帽檐蒙住她双眼。确定她什么也看不见之后,他把她带出去。

    徐承勋的胸膛抵住刑露的背,把她一步一步往前挪。刑露想偷看,徐承勋的一双手却把她的眼睛盖得紧紧的,她只看到眼前漆黑一片,不知道他要带她去什么地方。

    她抓住徐承勋两个手腕,笑着问:

    “是什么嘛?”

    徐承勋没有回答,只是继续把她往前移。周围一片寂静,刑露突然感到害怕,想起他刚刚说的那句话,他问她“你为什么会找上我”,难道他什么都知道了?他要把她怎样?

    她一颗心怦怦剧跳起来,试着想要挣脱他那双手。他却把她抓得死死的,仿佛要把她推进一个可怕的深渊里活埋。她慌了,使劲扯开徐承勋蒙住她眼睛的那双手,指甲狠狠地掐进他的皮肤里,尖声喊了出来:

    “放开我!”

    徐承勋叫了一声,放开了手。

    刑露从他手上拼命挣脱出来,头发凌乱,毛衫的帽兜甩到脑后,在发梢那儿微微颤抖,鼻翼因害怕而向两边张开,那双大眼睛睁得更大,可是,她发现徐承勋吃惊地凝视着她。

    徐承勋被她吓到了。他从没见过刑露这个样子,她看起来就像一只受惊的野猫,全身的毛发倒竖,张大嘴巴露出两颗尖牙朝他咆哮,想要扑到他身上用利爪抓伤他,噬咬他。

    徐承勋搓揉着被刑露弄痛的两个手腕,望向刑露背后说:

    “我只是想让你看看这个。”

    刑露猛然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

    看到眼前的景象时,她怔住了。

    原来徐承勋要她看的是画架上的一张画。画里的人物是她。她身上穿着咖啡店的制服白衬衫,系上黑色领带,浅栗色的头发扎起来,站在吧台里,两个手肘支在吧台上。那儿的一个大水瓶里插着一大束红玫瑰。她仿佛冷眼旁观地看着外面的浮华街景,眼神中透出一股漠然和深刻的忧伤。

    刑露直直地望着画,好一会儿都没说话。

    这幅画多么美啊!

    刑露做梦也没想到徐承勋仿佛看到了她的内心。她一直以为自己在他面前隐藏得很好。她总是显示出很快活和一副了无牵挂的样子,经常挤出一张笑脸去掩饰内心的秘密。徐承勋却看出了她的孤单和忧伤。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闪着泪光,不知道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感动。

    徐承勋不解的目光看着她,问她说:

    “你刚刚怎么了?”

    刑露朝他转过脸来,咬着嘴唇说:

    “我很怕黑的。”

    徐承勋笑开了: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

    刑露抿抿嘴唇,说:

    “你会取笑我胆小的呢!”

    徐承勋走过来,搂住她,用手背揩抹着她额上的汗水说:

    “不,我会保护你。”

    刑露仰脸望着他问:

    “这张画你什么时候画的?”

    徐承勋用狡黯的眼神凝视着她说:

    “秘密。”

    刑露撅撅嘴问:

    “画了多久?为什么我没看见你画呢?”

    徐承勋还是狡黯地说:

    “一切秘密进行。”

    刑露望着那张画,想起徐承勋这一阵子都有点神神秘秘,好像想在她面前藏起些什么。有一天,她事先没告诉他就跑上来,用他给她的钥匙开门。她一打开门,就发现他好像刚刚鬼鬼祟祟地藏起些什么东西似的。她一直很狐疑,原来,他要藏起来的,是未画完的画,想给她一个惊喜。她怪错了他。

    她抬起徐承勋的手,那双手的手腕上还留着清晰的掐痕。她内疚地问:

    “还痛吗?”

    徐承勋摇摇头,回答说:

    “不痛了。”

    徐承勋问她:

    “你喜欢这张画吗?”

    刑露喃喃说:

    “你画得太好了!”

    刑露凝视着那张画,画中那个看起来淡漠而无奈的女人是她吗?她觉得好像不认识自己了。她改变太多了。她想起她曾经对人生满怀憧憬,她是那么相信自己可以抓住幸福和快乐,她羡慕花团锦簇的日子,羡慕繁华热闹的生活,这一切却在远方嘲笑她。

    她仰起脸,望着徐承勋,有一刻,她心想着:

    “他是爱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