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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那个漫长夏天,那个讨厌的人

作品:原来你还在这里 作者:辛夷坞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那个夏天在程铮的记忆里是燠热而漫长的,站在高中生涯最天昏地暗的尾端里,忙里偷闲地憧憬着传说中斑斓的大学生活,带着破茧前的躁动。

    而对于苏韵锦来说,让她印象更深刻的是破蛹而出的前一刻那种粘稠的挣扎和茫然。因为她不知道,对于挣脱了厚茧的毛毛虫来说,等待它的是化作彩蝶还是更晦暗的旅程。(注:红色字体为书上有)

    苏韵锦生长在省城附近的一个郊县,父亲是县中的生物老师,母亲原本是县城里一个纺织厂的会计,后来在“企业改革的浪潮”中下了岗,不得不做起了家庭妇女。由于父亲的身体不好,经常出入医院,一家人的生活不算宽裕,但是父母对于她这个独生女儿也是极尽宠爱的,所以韵锦从小也没受过什么委屈。

    在父亲执教的县中念到高一结束后,她父母感叹于当地中学教育水平的落后,为了唯一的女儿考上好的大学,动用了一个教书匠家庭所有的积蓄和人际关系,将她转学到省城的一所重点中学。

    对于父母的这个安排,韵锦颇难接受,一方面,这次转学意味着她有生以来第一次离开父母的身边外出求学,另一方面,那昂贵的择校借读费让她每天晚上睡前想着就心疼。

    当然,她终究拗不过父母,也不忍心拂了他们的殷切期盼,于是从高二开始,她就成了那所省城重点中心的转学生。

    韵锦早料想到甫入一个新的环境会有不适应感,但她没想到接踵而来的挫折感会那样深。她的成绩不差,在原来的学校里考试总徘徊在年级前十左右,然而转学后的第一次阶段考却让她第一次感觉到残酷的差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她在所在的班级里竟然是倒数第五。

    当天晚上她躲在被子里哭了很久,完全没有勇气向父母透露丝毫关于成绩的点滴。震惊,更多的是羞愧,韵锦觉得自己简直无颜以对父母和他们多年积攒的那点血汗钱,无颜以对自己。就连次日到教室上课,都觉得同学们看她的眼神写着对差生特有的鄙夷,“倒数第五名的转学生”这块牌太重了,她被压得抬不起头来。

    后来的日子自然是知耻后勇,奋起直追,不过现实往往不尽人意,不管怎么努力,她终究没有遇到一雪前耻的机会,虽然在后来的考试中没有名列倒数,但是直到高二结束,在一个60多人的班级里面,她的成绩也从来没有进入前30名之列。

    渐渐地,她也开始相信父母望女成凤地倾尽所有送她转学是个彻底的错误,大概她本来就不是个聪明的孩子。

    那时候,高二学年结束,也意味着大家都将面临文理分科的选择。韵锦语文成绩不错,但历史极烂,物理倒是她喜欢的科目,然而数学、化学成绩不佳,英语、政治则是平平,因此在文理之间她也是犹疑了许久。

    正在为选科摇摆不定之际,某天下课的时间里,她低头穿过教室门口站满了男生的过道,低头朝走道尽头的洗手间走去时,一句话顺风飘进她的耳朵:“……废话,我当然选理科,谁不知道只有读死书的女生和混不下去的差生才会学文科……”然后就是好几个男生夸张地大笑。

    韵锦觉得脑子里轰的一声,周身的血液都往脸上涌去。其实她何尝不知道说话和大笑的人都不是针对她,但是,少女敏感而自卑的心,让她觉得自己恰恰就是别人嘲讽的那个“读死书的女生和混不下去的差生”。

    她抬起头,恨恨地往回看了一眼,在她眼里,那些男生长得都差不多,匆匆一瞥,更无从得知口出狂言的是谁。她平时就最怕穿过这道男生成堆的“人墙”,每次不得不经过的时候总觉得不知道手该往哪里放,这个时候当然也不好意思久留,虽然心中有愤然,但也只是暗自加快脚步朝洗手间方向而去。

    这件事带来的最直接的后果就是,在最后确定文理意向的时候,韵锦毫不犹豫地选择了理科,她想,也许是自己残存的那最后一点骄傲在驱使自己做出这个选择。

    于是,在这个早早就炎热憋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五月天,苏韵锦在一个高三理科班的教室里,看着一个怎么也写不全的化学方程式,将手中的笔用力扔回笔盒,身体用力往后一靠,崩溃似地长吁一口气。她终于发现自己一时的意气用事的选择是多么愚蠢。

    谁说花季灿烂,雨季朦胧?苏韵锦的花季雨季都是乌云蔽日。

    让她烦闷的不只是学业,她环视了一眼坐满了人的教室,只看见一颗颗埋在教材中的头颅,四周鸦雀无声,大家都在专心的自习,没有人交谈。

    韵锦心里自嘲地想,就算四周闹哄哄地笑闹成一团又怎样,她总是没有办法融进里边。

    这个班和所有的理科班一样阳盛阴衰,分班后共有57人,女生只有8个人,其中有5个是家住本地的省城女孩子,她们基本上都不住校。每天下午下课后回家吃晚饭,然后回校晚自习,自习结束后再回家过夜。

    每天早读前和晚自习前都是这些城里女生们最活跃的时间,她们分享着前晚电视剧的精彩情节和各自偶像在新MtV里的造型,讨论着谁谁谁家门口转角的巷子里那间服饰店有条漂亮的裙子,或者和男生们交流着体育新闻的当日要闻。

    韵锦每天静静地听着,插不进一句话,她在她们讨论的那个精彩的世界之外。每天自习结束后,她就回到只有床和墙壁的宿舍。

    由于该校外地学生不多,大多数本地生源都不住校,所以学校的宿舍相当简陋,里边住的都是像韵锦一样周边郊县或乡镇的学生,她们大多有着相似的沉默而木纳的表情,仅有的晚上聚在宿舍里也很少高谈阔论,倒是经常半夜或清晨从被子里透出用手电夜读的光线。

    班上另外两个乡镇的女生都跟韵锦住在同一个宿舍,一个叫莫郁华,一个叫周静,跟韵锦不同的是她们都是通过中考,凭借高分考进这所中学,而且在班里成绩不错,一向勤奋苦读。

    她们看韵锦的眼神里不是没有一丝轻蔑的。韵锦觉得很正常,同样的“乡下来的孩子”,她连名正言顺录取的这点凭借都是没有的。

    莫郁华身材微胖,面容平凡朴实,她是全班学习最刻苦的一个,平时不苟言笑,解题和背单词是她跟呼吸一样本能的事,但是好在不算太难相处,打来的开水也偶尔也愿意分给韵锦。

    “像我们这样的人,除了拼命读书之外,还有别的途径可以跳出农门吗?”这是莫郁华与韵锦唯一一次深谈时说的一句话。

    周静倒长得娇小端正,她热心公益,喜欢在老师跟前跑动,喜欢抢着擦黑板,也爱在班上的城里女生“座谈”时搭话,却往往不得其要,倒是在男生中人缘不错,与韵锦关系一般。

    韵锦曾经无意间听到班上最可人的女生孟雪在一个男孩子面前手一摊,说:“不是我们不喜欢跟她们几个乡镇来的女生说话,实在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难不成跟他们讨论家里有几头猪,几亩田?”

    的确没有什么好说的,韵锦想。于是她益发沉默,全然不见在家乡学校就读时的神采飞扬。

    至于男生,林子大了,长得周正的“鸟”自然也是有的,但这个年纪的懵懂少年还全然不懂绅士风度,就连往杯里装开水时也要跟女生抢个先后,更别提她们班里的男生还自发评选出班里“八大恐龙”,全班八个女生,无一漏网,让人无话可说,也许青春读物里的浪漫少年也只可能存在于少女的白日梦里,现实中怎么也觅不见。

    很多次,韵锦看着自己洗得又薄又褪色的蓝色校服和镜子里那张寡淡的脸,自己都觉得灰姑娘的故事荒谬,灰姑娘是什么,是除了钱以外什么都有的一个女孩,虽然遇到王子之前命运不济,但至少是善良可爱、美丽动人的。而她苏韵锦呢?虽然一样穷,但性格别扭,成绩平平,更无半点引人入胜之处,就算王子偶然走过了她身边,也只会当她是路人甲。

    苏韵锦自嘲地笑了几声,也就自觉掐断了青春的那一点骚动。

    “动作轻一点你会死吗?”就在韵锦把背往后面的桌子用力一靠之后,一个男生极度不耐烦的声音在她身后响起。

    知道是自己无意识的动作惊扰了后排的同学,她飞快地挺直背,没有回头,低声说了句“对不起”,声音微不可闻。

    但是坐在她后排的男生似乎没打算就此罢休,借着身高的优势微微抬起身子,瞄了一眼韵锦桌上的化学习题,恍然大悟般说道:“我说就是受了什么刺激,还以为是失恋了,原来是题解不出来。”说着又往韵锦的方向探了探身子:“我看看,哈,这么简单都不会,不会吧你!”

    韵锦又惭又恼,倒也默不作声,只是侧开身与他探过来的头保持一定距离。

    她后面那个人却好像打定主意,不好好讽刺她一轮誓不罢休,用足以引起周边同学侧目的音量,阴阳怪气地继续说:“苏韵锦,你的脑子都拿去干什么了,还真不是普通的笨,就你这智商还学理科?”

    是可忍孰不可忍,韵锦仿佛被人用棍子戳到心里最痛的地方,腾地一声转过身去,涨红着脸,狠狠瞪着后面那个人。

    此刻他好整以暇地坐回自己的位子,向上45°地扬起头,脸上一副欠揍的似笑非笑,好像无声地在向她挑衅说:“你敢怎么样?”

    如果眼光可以杀死人,那么韵锦的眼睛已经在他全身刺下了无数个窟窿,个个致命,但是没有如果。她暗暗攥紧垂在身后的拳头,强迫自己深呼吸,从一数到七,然后慢慢地转回头去,低头装作专注在刚才没解出的题里。

    他猜对了,她的确不敢怎么样,她不愿因为跟他产生争执而引起周围人的注视。

    程铮,这个讨厌的家伙!

    韵锦在心里不知道幻想了多少次,当着众人的面,大嘴巴子抽在他那张让她恨得牙痒的脸上,然后看着他自命清高的神情在她面前一点点地碎掉。

    坐在程铮的前排是她追悔莫及的另一个错误。

    进入高三下学期之后,需要老师在课堂上讲解的时间相对少了,更多的是同学们各自自习做题,因此他们年轻的班主任采取自由组合的形式重新调整座位,美其名曰“以人为本”。

    于是大多数关系熟稔、较谈得来的同学三三两两地选择坐在一起,反正在这个班里,她自认也没有跟谁关系特别密切,便任由别的同学挑座位,等到大家差不多都各入其位后,她才随便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

    当时可供她选择的座位已经不多,几乎都在后排。苏韵锦不愿意跟太过闹腾的人扎堆,便选择坐在了宋鸣的旁边。她的同桌宋鸣是个深度近视的小个子男生,在理科班里英语水平罕见的高,性格内向,话不多,有一个这样的同桌,耳根清净是可以保证的。

    入座之后,苏韵锦也发现坐在她身后就是那个让女生晚上准时看体育新闻的“原因”。她有些惊讶,不明白那些老喜欢围在他身边的女生为什么一个都没有坐过来,不过这跟她都没有什么关系,她只知道,程铮身边虽然常有女生叽叽喳喳,但他本人倒不是个聒噪的人,至少在大多数人看来他称得上宜动宜静,运动场上能力超群,学习的时候也静得下来,成绩拔尖,虽然也有优等生的那一点小小的清高,但基本上属于那种“你不打扰他,他绝对不会打扰你”的类型。

    基于这样的考虑,韵锦在这个座位上安营扎寨了。

    她刚收拾东西坐下来的时候,还暗暗留意了一下周围人的反应。宋鸣只是看了她一眼,没有作声,她后面那位则是头也没抬,基本上无视她的存在。这样就好,她松了一口气,安心地从一摞教材里抽出了自己要找的书。

    这时,不远处突然传来另一个男生的声音:“阿铮,你看到没有,有女生坐你前面的位子?你不是不准女生坐在你前面吗?”

    韵锦不明所以地循声望去,说话的是周子翼,程铮少有的几个死党之一。

    韵锦还没有彻底消化周子翼的那几句话,就听见她身后的程铮埋头在作业里吐出一句:“她也算女生?没看出来。”

    ……

    她转而愣愣地看着程铮,正好他也有意无意地抬起头来瞥了她一眼,这让韵锦确定他口里的那个“她”就是自己。

    这就是大家眼里的好学生说出来的话?韵锦觉得莫名其妙,完全想不起默默无闻的自己什么时候得罪过这个话都没说过几句的男生。

    “你什么意思?”她转过身面对着他。

    “什么‘什么意思’?”他一脸无辜似地抬起头。

    “你说谁不算女生?”

    “说你呀,怎么,需要验证吗?”

    听了程铮的话,好几个男生不怀好意地笑了起来。

    韵锦怒火中烧,第一次发现一个人的表象和本质竟然能有这么大的差距,这张人模人样俊秀的脸此刻如此让人厌恶。

    全班大多数在整理新座位的同学都朝他们的方向望过来,带着看好戏的神情,平淡压抑的高三生活太需要这样的调剂,但是韵锦并不想成为这种戏码的主角,她厌恶被人观望嘲弄的感觉。

    算了,就当被狗咬了一口,她冷冷地扭回身子,不再理会他。

    “喂,苏韵锦……”有人好像并不接受她的息事宁人,恶劣地用笔头戳了戳她的背,“有个问题想问问你。你为什么叫做苏韵锦?‘韵’是怀孕的‘孕’吗?”

    又是一阵大笑,韵锦觉得自己要疯掉了,她习惯了在班里像个隐形人一样,而且乐于如此。难道真的越想避开什么事,就越会遇见什么事?就像现在她面临的这种明显的找碴。

    韵锦的脾气终于被激起,她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程铮:“你什么意思?我得罪过你吗?”

    说这话的时候,她眼圈已经发红,可仍极力控制住声音的颤抖,不让泪决堤掉下来。

    “完了,阿铮,你把这个‘小芳’惹哭了。”周子翼在一旁唯恐天下不乱地喊道。

    程铮闻言也站了起来,身体微微前倾,似乎在仔细打量着她的脸:“你真的哭了吗?”

    他的表情相当认真,仿佛她有没有哭对他而言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苏韵锦想不通怎么会有这么变态的一个人,刻意地把别人的痛哭当作快乐。

    “我才不会为你这种人哭。”韵锦像从牙缝里挤出这几个字中,逃也似地跑出教室,假装听不到身后一片嗡嗡的话语声。

    她和程铮的梁子就此结下。那件事情之后她,试过搬离这个倒霉的座位,可是全班上下没有人愿意跟她换位子,她又不愿意为了这种事情去找老师,只得让自己忍耐,期待着下次调整座位的时间到来。

    在自认倒霉的同时,韵锦一直不明白,程铮平时也不是个喜欢惹是生非的人,可为什么偏偏对她那么毒舌,动不动就故意挑起事端。

    “偏偏对她”,这真是一个暧昧的词组,但韵锦绝对没有天真到以为程铮对她有什么特别的想法,她不喜欢看言情小说,更不喜欢这个年龄的女孩子迷恋的那种“喜欢你就折磨你”的坏男生情结,程铮身上流露出来的对她的厌恶是如此明显,假如有人要说服她,他这样的行为是一个男生对她重视的表现,韵锦会觉得这个人心理简直是有病。

    好在周围的人似乎也没有谁认为程铮对她的特别是出于一个男生对女生的特别重视――如果一定要说特别的话,那绝对是他特别不喜欢她。

    于是她就这样如坐针毡地在他面前坐了三个月,每天在为学习而心烦意乱的同时,还要面临他时不时的挑衅和“恶习”。

    她讨厌他下午从学校足球场踢球回来后一身汗味地坐在她身后,她越皱眉他就故意越靠近。

    讨厌上课的时候他把一双长腿越过界地伸到她的凳子下面,还大大咧咧地晃着来晃去,让她坐在凳子上有晕车的感觉。

    她讨厌老是用笔头戳她的背,叫她名字的时候故意强调那个“孕”(韵)字。

    她讨厌他把妨碍她当作理所当然,可是她稍稍影响到他一丁点――就像刚才她往后的那一靠,就会引起他的强烈反弹。

    她讨厌他和他的死党叫她“小芳”,好像出生在城市里让他们理所当然地高她一等。

    她最最讨厌他用那种居高临下地态度嘲弄道:“苏韵锦,你居然这一题都不会!”

    ……

    他的恶习不胜枚举。然而,韵锦知道,对付程铮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漠视他的存在,他越想惹事,她就越不理会他。见怪不怪,其怪自败。

    她并不软弱,只是不愿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