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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你知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

作品:梧桐那么伤 作者:乐小米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我就追在她的身后哭,一半是哭她的离开,另一半是哭她身上还穿着我最喜欢的花格子小衫。虽然奶奶说我长个了,已经穿不上那件衣服了,但是从小我就知道“时髦”这个名词,知道我当紧身衣穿那件小衫,我还是挺好看的。

    那一天,只剩下我和莫帆在一起。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一起哭,哭得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很多年后,奶奶会絮絮叨叨地说起那一天,六岁的莫凡和八岁的我,因为溪蓝的离开哭得那么狠。

    可是,现在,我坚持说,我哭是我的花格子小衫;而刚进入青春期的莫帆则坚持,当时哭是因为溪蓝穿走了他那唯一一双旅游鞋。

    其实,某些时候,一些言语只能看做是狡辩,来掩饰自己不愿意别人知道的心伤。

    而我,从溪蓝被抱走那刻起,便知道,再也不能有另一个小孩,像溪蓝一样,端端正正坐在莫帆旁边的小板凳上,听我说话。

    我说一,他们信一,我说二,他们信二。我说母鸡比地球大,黄鼠狼是东北虎的妈,他们也会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小脑袋,奉为神旨。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便向东,我走向西,她便向西,永远不会对我说,不。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看了看自己的手,如今,它空空的落在我的身前。只有医院里苏打水的味道绕过我的掌心,远远散去,散在麦乐微微皱起的眉心,像一种完整的痛疼,覆盖了那段被称为青春的年代。

    我给麦乐掩好了被角,说,那我先走了。如果白楚那里没事的话,我就回来看你。然后,我想了想,仿佛是解释一样,也仿佛是自言自语,咬了咬嘴唇,说,我真的担心他,我想去劈了他,为一个女人,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麦乐笑笑,说,要不,你干脆今夜去表白了吧,告诉他,你多么的喜欢他。哎,莫春,爱情这种东西,被动未必会为你迎来幸福,主动也未必给你带来不幸福。

    纪戎歌也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不阴不阳的声音,对啊,多么好的挖墙脚时间,你就让那小子准备婚礼,然后等举行的那天,你把新娘给毒死,然后你就名正言顺地取而代之了。多爽没有如纪戎歌所愿。

    那天晚上,我并没有去医院照看溪蓝。

    我最惧怕别人在我面前给我演一出生离死别的戏,每次在电视机上看这样的情节,我都会哭得眼睛跟牡丹花一样红艳艳,何况这个男主角还是我喜欢的人,我担心那时候我分不清自己的眼泪是为了他们缠绵坚贞的感情还是为了自己爱而不得的破运气。

    那天晚上,白楚的电话号码一直跳跃在我的手机上,好在我已调成无声,所以在宿舍里没有遭遇群殴。

    手机屏幕上的亮光照在我的枕头上,我侧身看着这个名字,反复地跳跃,跳跃着。有种不死不休的味道。

    我想,白楚此时的执著,是不是同我对他的喜欢的执著一样呢?

    或者,我和白楚真是蛮相似的人,都是那种不折不扣不死不休的人。只是,他贵如蚕丝一般,我贱如蒲草一样。

    此时的他,是想同我发泄他的那些悲愁么?我对他似乎还是蛮重要,能令他这样不眠不休地给我打电话。可是,他打通电话的唯一目的,是不是就是倾吐将要失去溪蓝带给自己的伤心呢?

    这个世界上,同样的时空,不同的地点,是不是还有同我一样的女孩子,一直在为那些自己喜欢到心里的男孩子充当忘忧草解语花的职责?

    白楚的电话号码最终消失在凌晨的鱼白色中,而我,也昏然跌入了睡梦。

    梦里,白楚的眉眼是那么清晰,仿佛触手可及。

    他站在我的面前,高高瘦瘦的,像一树繁花,笑容明亮凛冽,就在触目的瞬间如刀片一样割破了我的心脏,然后撇竖横折刻下了他的名字,笔画蜿蜒在我心脏的细纹间,混成一体,于是,我的心沦落在他的名字。于是,我哭了,他还笑得那么明亮。他的手划过我清秀的额际,唇角的弧线极淡,却充斥着一种天生的蛊惑,他笑着说,莫春,你怎么会叫春呢?

    是的,白楚,我也不想叫莫春。

    如果我可以叫溪蓝的话,如果我能让你可以多看我一眼,我并没有像你想像中活得那么如鱼得水,那么满不在乎,那么大大咧咧,那么坚强。其实我比那个叫溪蓝的女孩还要细致,还要敏感,还要容易惊恐失措。如果我没有背负那么多心事和生活的压力的话,如果我不需要在莫帆面前站成一堵挡风遮雨的墙的话,那么,我也会细声细气地说话,撒娇,咬着嘴巴一笑,像那朵狗尾巴花一样不胜寒风的娇羞。这一些我都会。

    可是,我有我的生活,所以,我不能不坚强。

    如果,这样的坚强,让你感觉到是一层厚厚的壁堡,让你也倾吐你的烦恼,倾吐你的心事,以至于可以不在乎我的感觉,那么我宁愿自己迅速风化,风化成一堆柔软的沙,将你埋入我的身体里,然后后人在这座坟茔的软沙上刻字:莫春的白楚!

    当我从这堆乌七八糟的梦里醒来时,发现天已经大亮。

    我想我该去看麦乐,如果她没有大碍,我就将她接出院,天天给她炖小母鸡,将她的身体补得见不到一丝伤口,永远像以前那个完完整整,臭屁不止的麦乐。

    我一边胡乱地扎头发,一边哼着声音,喊了同宿舍的秦岚,让她上课点名时帮我和麦乐答到。

    秦岚虽然前些日子被麦乐推门给撞伤了脑壳,但还是一口应承了下来。她很神秘地探过她有些黄瓜型的脑袋来问我,听说,麦乐住院了?她怎么了?

    我眼珠子转都没转,轻轻应了一下说,这女人领舞的时候,从舞台上扭了下来,把屁股给摔成四瓣了。

    秦岚一见没有什么可打听的消息,便收拾起课本冲出了寝室,离开前回头眨了眨眼睛说,替我问候一下那个屁股跌成了四瓣的姑娘。说完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继续补上,对了,莫春啊,我听人说,你最近常和一开宝马的帅哥来往,恋爱了?

    我哼哼了两声,看了看秦岚那张柔弱的细条条脸,说,秦岚,你毕业后可不愁工作了,去做狗仔队还真不错的。

    秦岚斜了一下嘴巴,说,不和你这个没诚意的女人说话了,一点都不诚恳,姐妹们想替你把一下恋爱的关,不说拉倒!

    我收拾好自己之后,反复在镜子中审视自己,就在和秦岚说话之前,我还没有发现自己的脸是这样的圆满,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属于小脸美人,怎么和秦岚那张小细条条黄瓜脸一比较,我立刻觉得自己的脸就变成了发面包子了呢?

    下楼的时候,碰到黄小诗,她看了看我,问,听说麦乐住院了?怎么回事儿啊?

    我张了张嘴巴,又闭上,我说,没什么的,就是在酒吧领舞的时候,摔了下来,屁股摔伤了。

    黄小诗不信任地看着我,漂亮的眼角微微下垂,说,哦。可是我听邱总说,他也是听别人说的,麦乐当时流了很多血……

    我的心微微一凛,邱总?难道黄小诗真的和他……

    黄小诗见我沉思的表情,才发觉自己只是着急知道真相,说话也没有考虑,就出了口,不觉笑笑,说,哦,我和那个邱总不熟,只是……

    我低头,说,麦乐没事的,你别担心。我要给她买早餐送去了。

    我走的时候,黄小诗问了一句,莫春,你和麦乐是不是都讨厌我了?你们和我疏远了后,我连朋友都没有了。莫春,我是黄小诗,是你和麦乐的朋友,不是你们俩的敌人!

    我迟疑地停住了脚步,黄小诗的声音让我心生不忍,我说,你别想多了。麦乐这姑娘也就一时色迷心窍,想到自己的初恋丧失在你手里,才会这样子的。她会忘记的。你别担心,我会跟她说的。

    黄小诗就擦了擦眼睛,说,那,莫春,你好好地照顾麦乐啊。其实,我也很想去看看她……黄小诗说后面的话的时候,声音几乎低到了嗓子里,让我满心难受。

    我看了看她,笑了笑,说,我去了,你回去好好休息吧。说完,我担心我再次难过,就火速冲下了楼去。

    结果,一下楼,就看到白楚立在我们的公寓楼下,湖蓝色的衬衫,衬着他幽静的眼神,很剔透的感觉,就在那一瞬间,这个男子就像涨潮的海水一样,漫过了我心脏的沙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