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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染坊之子(6)

作品:红瓦 作者:曹文轩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油麻地中学文艺宣传队又恢复了排练。带着—种不可名状的心情,我来到排练场。

    排练尚未开始,大家在东—伙西—伙地说笑嬉闹着。当我一踏进排练场时,便立即感觉到众人都用了一种异样的目光看着我。片刻的寂静之后,那异样的目光怕负担不起某种情感的债务似的,很快地转移开去,但其中还有几对目光,又情不自禁地看了我几眼。我的视线立即落到了乐队通常所在的位置上。我发现,所有的座位上都有了人,即使那把大低音胡的位置都不是空的——乐队又新添了两名拉胡琴的。赵一亮仿佛没看见我—样,在调试他的琴弦。我抓着自己的胡琴,很尴尬地站着,一下子失去了做出对策的能力。

    尴尬是—种非常奇特的心情,它软绵绵地损害着—个人的自尊,并使人暂时失去逃出那一情境的智慧而变得呆头呆脑。持久地站着,必定是—点一点地加强这种尴尬。我的脑子用力一转,终于使自己的身体得到了信号。我抓了胡琴,快速走到乐队后面。但这是一个错误的决定。逃出尴尬的惟一办法,便是逃离与这—情境有关的人的目光。独自—人是不会产生尴尬的。那个尴尬着的人,一旦独自一人时,尴尬便会转成其他的情感,如愤怒、痛苦、自卑、忌妒等。我现在所能有的依然还是尴尬。尴尬倘若要得到缓解,不是他人设法营救你,就是自己装模作样,做出一副不在意的样子来。

    没有人来营救我,我就抓了一张报纸趴在一张桌子上看起来。那张报纸上说的是什么,我—个字也未能看进脑子里去,报纸仅公是一个掩饰、缓解尴尬的纯粹的工具。

    排练开始了,没有—个人来招呼我回到乐队。惟一有权招呼我回乐队的人便是赵一亮,而让赵—亮招呼我是不可能的。这—情境是他—手制造的,他自然不会放弃他—心要达到的目的。他不招呼,别人谁也不能招呼。谁也不能反对或改变赵一亮的意志。赵一亮在文艺宣传队是至高无上的。邵其平都不能使他有所不高兴。因为他—不高兴,会抓起胡琴就走,而其他的人没有一个有勇气有能力来顶替他。他的厉害,就是因为他的位置没有人能够顶替,就像他的父母惯着他—样,油麻地中学文艺宣传队也在惯着他——他已是—个被惯坏的孩子。—个被惯坏了的孩子,是绝对不可能去领略别人的处境的,反而会有一种使人尴尬并从中得到快感的残忍。他显出一副已将我完全排斥在乐队之外的样子,与整个乐队很密切地配合着,让我看不到一点乐队演奏的破绽。他要造成的效果是:乐队没有林冰与乐队有林冰—样。我成为—个完全多余的、完全可以抛弃的人。

    我一直趴在桌子上,看着报纸,让心受着煎熬。这场煎熬对我日后的悲悯情怀大有益处。在我成人之后,尤其是在我有所发达之后,我最不愿意做的—件事便是使人尴尬。我绝不愿意看到任何人因为我的一句话或—个行动而陷入尴尬处境。一旦无意中发生,我便不顾一切地去消解它,并在心中深深地负疚多时。

    “己所不欲,勿施与人”,对那些乐于使人尴尬的人,我的心中会暗暗地生长出仂恨。

    排练暂告—个段落之后,赵一亮与乐队的那些人全都走到门说有笑。其间,姚三船夹着笛子过来了一下,“林冰,你在看什么呢?”我没有抬眼看他,他便又回到赵广亮身边去了。

    在排练又要开始时,我抓着胡琴大步走出了排练场。

    我跑到大仓房,大仓房大门紧闭。我又跑到了理发店,许一龙说:“宣传队人员的工分问题到现在还没有落实!婊子养的,想一天十工分打发了老子,老子不干。很多人不干。先散伙,排练不排练,等些日子再说。”我便又到了傅绍全家。傅绍全很忙,我只坐了—会儿,只好又回到了学校。

    球场上,就刘汉林一个人在玩篮球。

    “林冰,你怎么没有去拉胡琴?”

    我不作答,跑进球场,夺过他的篮球,就拍着往篮下跑。我们两个人—人打—个篮,在球场上疲于奔命,最后都累得瘫在地上。

    我回了一趟家,想在家待着。不上学校了,反正学校也不上课。可待不住,第二天傍晚,用瓶瓶罐罐弄了些黄豆煮雪里蕻之类的食物,又回到了学校。学校也是很无聊,就与马水清逛镇子,一直逛到夜里十点多钟。谢百三从食堂买来了一瓶辣椒糊。

    马水清说:“我们比赛一下,看谁最能吃辣。”谢百三一把抓过辣椒糊瓶,却又被马水清夺了去,“连一瓶辣椒糊都舍不得!”

    我、谢百三、刘汉林、马水清一人拿了一只碗,平均分了瓶子里的辣椒糊,空口吃起来。我刚吃了半勺,就辣得受不了,就去取雪里蕻煮黄豆,马水清说:“就光比吃辣椒!”我们就比着吃,—个个吃得直吐舌头,眼睛里都泪汪汪的。吃到后来,就觉得脑袋里有个大火团,两只耳朵嗡嗡响。我们互相望着,谁也不肯认输,坚持着吃下去。我和马水清吃得最凶。谢百三早大汗淋漓,先认了无能,退出了比赛,接着是刘汉林跑到河边去喝水,回来后也承认了自己的无能。就我和马水清两人对峙。我们面对面坐着,各守着一团红艳艳的辣椒糊。我一心要击败马水清,最终却谁也没有战胜谁,都把碗里的辣椒糊吃净了。为了表示自己英勇,我们还夸张地用舌头将碗舔得干干净净的。

    夜里,我们的肠胃被辣得无法入睡。马水清突发奇想,说:“去县城玩吧,县中有我的朋友。”我第一个附和。刘汉林与谢百三也同意。那时已是深夜一点钟了。我们走出校园,真的踏上了去县城的路。谢百三一边走一边说:“想起—出是—出,发神经!”但,我们都觉得很兴奋,把脚步声踩得很响。那是一个月色朦胧的夜,万籁俱寂,让人有许多幻想。我们走得很快,像电影里那种专搞夜袭的别动队。

    没走几里路,我们的肚子疼得都想拉屎,便—字儿排开,在一条沟边拉起来,就听见水“扑通扑通”地响。直觉得肛门辣得火烧火燎的。拉完了,移到另一条沟边,用清水洗了洗屁股,觉得舒服了许多,扎了裤子又继续往前走。我试着大叫了—声,那声音在夜空下显得十分洪亮,并且传得极遥远。我便呐喊起来,像个疯子,—声接一声,直到把嗓子喊哑了。马水清也跟着叫,声嘶力竭。忽然,听到远远的天边有人在问:“谁在那儿喊?”

    我们赶紧跑掉了。

    走了十七八里地,来到—条大河边,眼前便是一片苍茫。我们疲倦地站在河边上,吸着清凉的空气。刘汉林忽然轻声叫起来:“你们看那边!”这时,我们看到远远的黑暗里闪烁着一种红色的亮光。这亮光—生—灭的,十分令人生疑。我们便又看下去,很有点害怕,但又很激动。过了—会儿,马水清说:“这像是发信号!”刘汉林紧接着说:“是特务!”前几天,广播里刚播送过,就在离我们几十里地的东海滩上,一天早上发现了特务的橡皮船。那时,特务似乎很多。谢百三说:“应该去报告当地人武部。”马水清说:“走!”我们便往一个小镇上走。找了半天,才找到镇上的人武部。我们就“咚咚咚”地把门敲开来,昏暗的灯光下走出—个人,听了我们上气不接下气的诉说,那人将门“嘭”地关上,“一群小狗日的,滚,那是大河湾上的航标灯!”我们顿时觉得生活太无趣,不想再往县城走了,就在那个镇子的大桥头坐下,一直坐到天亮,然后吃了油饼与豆浆,又往回走。一共才十七八里地,走到天快黑才走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