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都是什么玩意儿!”林芷颜心悸的拍着胸口:“老娘我从前就算客串特工,都还真没像今这么刺激过。WwW COM”
我用力一脚踩死了一只落单的蟑螂,从地上将尸体捡了起来,打量了一番。惊讶道:“奇怪了,这竟然是德国蠊。”
“那又怎样。”林芷颜用力拍着背包,到处检查有没有被蟑螂爬上来。
“你不觉得很奇怪吗?这种德国蠊在室温为4至摄氏度时最为活跃。电脑、传真机那种易散热的地方,才是它们的最佳安身所。它们的体形,成虫仅有1。厘米左右,能够在精密机器里活动、繁殖。它们的排泄物、褪壳会严重污染机器,甚至造成线路短路。但这种昆虫是无法在野外生存下去的!”我大为奇怪。
“也许是另外的品种也不一定。”老女人毫不在意。
“不可能,我绝对不会判断错。据这些昆虫繁衍变异的最主要原因是德国崛起后修建了许多的办公楼。因为工作时间紧张,写字楼里的员工便开始在办公室内就餐。很多女孩子喜欢在办公时吃零食,饼干屑、薯片屑都很难清扫干净。加之办公室内文件资料繁多,一般不允许清洁工整理,杂物堆积后为这种德国蟑螂形成了温床。”
顿了顿,我稍微思索了一下,更觉得奇怪了:“记得德国蠊传入大6是在1999年左右。随着城市居住环境的不断改善,曾在上海石库门、三层阁内猖獗的黑胸大蠊已呈下降趋势,而适应办公楼环境的德国蠊则成了优势虫种。年之后尤其泛滥,在上海简直是泛滥成灾!像夜村这种与世隔绝的村落,极少和外界交流,根本就形成不了德国蠊的生存环境。这东西,怎么可能在这里出现呢?”
林芷颜这时候才意识到点什么,神色开始凝重起来:“你是,有人故意将德国蠊引入夜村的?”
“很有可能。德国蠊的特点是繁殖快,只需6便可繁殖一代。如果真有人故意将其引进来,倒确实具有操作性。可那人的目的又是什么呢?”我拖着下巴沉思着,没多久便下了个决定:“走,回去看看。”
老女人顿时被吓了一跳:“不要吧,那东西怪可怕的。万一还没散呢?”
“放心,德国蠊在森林里没有任何生存能力,它们早就已经习惯了人类的生活环境,就像人类养的宠物猫狗一般。离开了人类的食物供给,它们第一时间便会死掉,只有极少部分能够存活下来。它们也不是群居生物。四面散开寻找食物才是它们的本能。何况,森林里的鸟最喜欢换口味了,这时候正吃的欢呢。”我转过身拉着死女人就朝来路走去。
在那堆碎石块边果然已经很少见到德国蠊的身影。我俩鼓着胆子到处探查了一番,如同我猜测的一般,很轻易的便在守护石像下现了一个不大的空洞。那空洞是人为挖掘的,大约有一个立方左右,里边密密麻麻的塞满了动物的尸体。那些尸体已经被啃噬成了一具具的白骨。动物尸骨和洞穴的内壁上,挂满了已经破壳而出的细昆虫卵。
那些卵数量之多,看得人不由得起了一声鸡皮疙瘩。
“看来你的老家有些麻烦了!”林芷颜恶心的用手在鼻子前的空气中扇了扇。
“何止是麻烦,恐怕是有人在暗地里针对夜村三族。奇怪了,到底是谁呢?他究竟想要干嘛?”我皱起了眉头。虽然不喜欢老家,但毕竟是这里走出去的,还是有一丝情结。下意识的,我依然希望这里能够保持恬静,过着从前那种不别打扰的生活。
夜村三族,究竟得罪过谁,能让那些人恨到这种程度。居然连用德国蠊的方法都想了出来。如果每个守护石像下都有这么一堆蟑螂爬出来,就算是夜村里的人,恐怕也会恐惧到举家搬迁吧。
有一丝疑惑我却没有出口。德国蠊会吃细的食物和垃圾,但却不吃动物尸体。可这里的蟑螂不但吃了,还啃食的干干净净,明显是特意被变异过的产物。如果培养它们的人刻意养成了吃食活物的话……
一想到这里,我不由的打了个冷颤。随后便摇头笑了,怎么可能嘛。生物的变异绝对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就算人为变异也有着极大的不确定性。要想定向的将某一种生物朝着一个方向进化,就算是顶尖生物遗传基因专家也做不到。那需要的是长久的过程和优胜劣汰。
我稍微轻松了一点,但不知为何,心底深处却隐隐有种不出的不妙感觉。
背着背包,和林芷颜一起向前走。森林里的泥巴路像是没有尽头似的,由于出了刚才的事情,和大自然的接触再也没有了刚来时候的轻松遐逸,多了一份草木皆兵的警惕。
土路一直在向着上山蜿蜒,马不停蹄的赶了三个多时,终于眼前一亮,有丝丝的阳光漏了进来。树木开始变得稀薄了,这该死的森林总算要穿越了过去。
看看手表,下午四点正。花了整整四才算到了夜村三族的边缘地带,这个老家确实够偏僻。或许太与世隔绝也是老爸不愿意回去的原因之一吧。岁的时候,随着老爸的离开,二伯父、三伯父,以及别一些夜村中较有知识和地位的人也6续走出了家族,6续在社会上闯出了一些名望。
二伯父选择了考古,三伯父选择植物学。凭着夜家人绝顶聪明的高智商,确实也成为了国内屈一指的行业内权威。听他们走出夜村并没有花费多大的力气,可为什么老爸带我离开时,全村都在追赶,爷爷甚至恨不得将我们一家都给撕碎呢?
而我十岁时,老爸又和爷爷达成了什么一致的协议?否则老爹绝对不会在那时带我回去,更不会在回老家半年后从容的将我带走。
起来,老爸和爷爷最像,笑起来整个就是奸商模样。记得我五岁那年,一家人逃难到了养马河附近的某个村子里,自己的混蛋老爸,完全因为贪图养马村人送给家里的丰厚随嫁品,便将我仍出去举行冥婚。洪水退却后,养马村的人反悔,要将我一并献给金娃娃大神,扔进河里献祭。之后自己的无良父亲才急了起来,悄悄将我偷回去,像从前无数次躲债的情形,趁着夜晚溜掉了。
但是当时运气实在不好,剧情也像三流导演制作的十三流电影一般,慌乱中我滚下山坡,摔住了脑袋,然后失去了为期半年的记忆。(详情请参看《金娃娃》一书。)
那段记忆,也是几年前才刚找回来的。我实在有理由相信,十岁那年,老爸一定为了他自己的利益,在爷爷那里替我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例。而老不死的那封信,肯定也有猫腻。不定,他们两个奸商的约定期限,就是今年。否则干嘛一直以来都没和我有过直接联系的夜村,会托二伯父给我寄来那封信呢?
极有条例的分析着自己掌握的信息以及爷爷那老不死的目的,我的心情却有些烦躁。
“臭子,你在想什么,沿路都默不做声的装深沉?”林芷颜好奇的瞥了我一眼。
“没什么。喂,死女人,还记得我跟你讲过的《金娃娃》的那个故事吗?”我沉声问。
“当然,就是你五岁时的遭遇嘛。那个故事绝对感人。我听到都哭了。”林芷颜做出一副抹泪的模样,矫揉造作的装伤感。
我望着空,看着稀疏的阳光,心里却百种滋味涌上了心头:“五岁那年,有个女孩过,她如果不幸死了,会在奈何桥上等我九十五年。可是我的那段记忆却丢失了?那女孩死后,竟然就在那个地方,一直等待着。直到十多年后因为调查某些事情回到了养马村,才将整件事回忆起来。有时候我老是在想,不定她真的一直默默的站在奈何桥头等待了我许多年,当回到那个特定的地方时,她守护了我,救了我一命!”
“你不是一直都不信有鬼、有灵魂、有轮回存在吗?”林芷颜难得严肃的看了我一眼。
我摇头:“实话,我确实不信。可这么多年来一直都在遇到奇怪诡异的事情,我也一直都在寻找科学的解释方法。不过现阶段还找不到罢了。”
林芷颜笑了起来:“你子身上老是有一种吸引怪事情的特质,恐怕那就是俗称的引鬼身。矛盾的是,一个具有引鬼身的人竟然一直都不信有鬼存在。”
“那你相信吗?”我反问了一句。
老女人的笑容顿时凝固了,她的表情变得极为复杂,这种神情我还是第一次在她脸上看到:“我信,不得不信。否则恐怕就没有任何信念支撑我活下去了。”
她,果然也是个有从前,有故事的女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