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那一名守卫瞥了一眼身前的大石狮,道,“子,你是让我给你出考题是也不是?”
“算是吧!”岳秋白点头道。 WwWCOM
那守卫道:“那也好!只要你能单手举起这一只石狮,我便承认你有那个能力。”
岳秋白扫了一眼石狮,问道:“且问这石狮大概有多少斤重?”
那守卫道:“这个……大约三百来斤重吧?”也不是很确定的样子。
岳秋白笑道:“才三百来斤重?哈哈,还没背后的这一把长剑的分量重呢,单手举起它?菜一碟而已了……”
那守卫横了岳秋白一眼,道:“没你背后的长剑重?哈哈,子,尽吹牛皮的吧?”
岳秋白道:“你不信?也罢,我就拿剑出来让你掂量一下。”着,他将飞星剑抽了出来,然后递给那守卫。
那守卫见岳秋白举重若轻的样子,心中真的不太相信飞星剑真有那么重,于是,他就伸出右手去拿,抓住了剑柄。
岳秋白道:“抓牢了么?我可要放手了。”
那守卫道:“我已拿稳了,你就放开手吧!”
于是,岳秋白就把手撤了回去。
砰!
岳秋白的手始一放,立时那飞星剑的一头就朝地上砸去,出了沉闷的撞击之音,幸好守卫及时把脚缩了回去,不然,估计的脚掌可就要遭罪了。
“嗯?真的好沉……这是材料打造而成的?”
那守卫用双手抓住了剑柄,试着提了几次,却始终无法把飞星剑举起来,气喘吁吁,好不狼狈的样子。
“酒鬼李!这剑真的有那么重,连你也举不起?”另外一名守卫见同伴一副大汗淋漓的样子,不由也起了好奇之心,于是张口道,“让我也来试一下吧!”
被称为酒鬼李的守卫索性放弃了努力,两手一松,飞星剑就重重的砸落在地,他上气不接下气的道;“好!红脸吴,就……就让你来试一下吧……”
被称为红脸吴的守卫点了点头,然后捋高两只袖子,又朝掌心吐了一口唾液,摩擦了几下之后,就弯腰下去抓住了飞星剑的剑柄。
“给我起!”
猛然一喝,用尽吃奶之力就往上提,却只抬起了半尺来高就举不动了。
他一共也试了几下,仍旧没一次是成功的,不由就泄气了,叹道:“哎!真******好沉……这究竟是一把什么样的剑呐?”
“哈哈!怎么样,我这一把剑够沉的吧?”岳秋白一边笑着,一边用脚尖去勾飞星剑,轻轻巧巧的一够就把它提了起来,然后伸手一把抓住了,插回后背放好。
两守卫自此已看出岳秋白非一般的普通角色,不由神色就放尊敬了许多,酒鬼李老老实实的回道:“嗯!的确够沉!”
岳秋白呵呵一笑,道:“那么还要不要我继续举石狮给你们看?”
酒鬼李讪讪一笑,道:“这个……就不必了!”
岳秋白依然含笑道:“那么你们信不信我手中提着的这一个头颅就是尸王的呢?”
酒鬼李道“信吧……”
岳秋白道:“那么你们当中的那一位可否领我去交任务品呢?”顿了一下,又道,“当然,我不会让你们白带路的,待我领了赏金之后自然会分一些好处给你们的……”
诱之以利,当下,酒鬼李的两眼就大冒精光,殷勤的道:“我带你去吧!”
当下,岳秋白就在酒鬼李的带引之下,他来到了县令老爷的后花园,见到了县太爷高文采。
话,一开始高老爷也对岳秋白的能力产生了质疑,不怎么相信他手中的头颅就是从尸王的身上割了下来的。
不过当岳秋白表演了一处——隔空三丈一指杀死了一只知了之后,他就不得不信的,乖乖的命人把一千黄金送到了岳秋白的手上。
……
从衙门走了出来之后,岳秋白的背后就多了一个沉甸甸的包裹,里面所装的正是用尸王的头颅所换来的赏金。
“嗯!如今有了这么大一笔金子作为盘缠,在好长的一段时日之内自己都不需再为吃饭的问题而苦恼了……嗯,我现在就去找人交易一匹马儿,然后就前往巴蜀去吧。”
当下,岳秋白下一步就去到一条人多热闹的商业街道,花了十两金子与一名马贩子购买了一匹火红色的骏马。
解决了代步工具的问题之后,岳秋白就寻一家比较上档次的酒楼好好的对付了一顿午餐。
吃饱了,也喝足了,憩了一会,待把精神也养足了,岳秋白便找人问清了一下路线,然后就开始踏上了去往青城山的路。
……
日落西山!
此刻,在经过了一阵快马加鞭的疾行之后,岳秋白已就来了一个叫云罗山的地方。
“前方不远有饮烟袅袅,想必住有人家……嗯,我须加快一下脚程,赶在入夜之前去到那里找一户人家借宿吧。”
岳秋白马不停蹄的赶了大半的路,肚子不免就有一些饿了,当他看到饮烟之时,不由就很开心,而挥动马鞭的频率不由也变快了。
“吁——”
倏然,在刚进入一片树林之时,岳秋白就急忙提缰把马儿停了下来。
因为,他突然现前面的路中央有两条人影并肩立在那里把道路给拦住了。
“喂!两位朋友,请把路让开一下可好?”
岳秋白轻轻皱了一下眉头,然后慢条斯理的开口道。
“哈哈!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想从此过,请留下买路财……这一位财主,你想让我们把路让开是么?这个其实很简单的,只要把你身上值钱的东西都留了下来,自然,我们就会放你过去,不然,没门!”
拦路者中的一人匪里匪气的唱喏了一段,尔后他就睁开两眼上下打量着岳秋白。
“我晕!如今这是什么世道呀?骗钱的、抢劫的竟那么多……”岳秋白一边在心中犯嘀咕,一边也上下打量着对方。
只见这两人,一个长得尖嘴猴腮,一个长得贼眉鼠目,都十分的猥琐,一看就知绝非善良之辈。
岳秋白神色一凛,道:“两位!看你们长得也一表人才的,何处不能觅食?又何苦来干这丧尽良的勾当?”
那一名尖嘴猴腮的劫匪道:“子,别跟我们扯什么废话,我们鬼府双判可不爱听废话……识趣的,就乖乖的把东西交出来,然后我们就让路给你过去,不然,就只好送你上去西的路了……”
岳秋白却问:“你们两人叫鬼府双判?”
长着尖嘴的那一人道:“不错!我们两人正是这一带赫赫有名的鬼府双判,我叫火手神判。”
长着贼眉的那一人接着道:“我叫血手神判。”
岳秋白大笑:“哈哈!这绰号叫得相当唬人的……可惜,本人已非三岁儿,你们却是吓我不到的。”
火手神判心中念道,这子一副淡定从容的样子,该不会是江湖上的厉害角色吧?
于是他开口道:“子,那你又是怎么称呼?快快报上名来!”
“无名卒岳秋白是也!”
火手神判一听,拿他与记忆中的惹不起的人物一一对照,现并没有这么一号人物,当下不由就放松了,大笑:“岳秋白?哈哈!我还以为是什么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原来却不是……子,本人已懒得跟你继续废话,给你一分钟的时间做出选择,是舍财,还是舍命?”
岳秋白当即就道:“不必考虑了……”
火手判官道:“哦?爽快!那你是选择哪一样?”
岳秋白道:“有道是,留得命在,不怕没财赚……我当然是选择保命了。”
火手判官眉开眼笑道:“很好!识时务者为俊杰……那么,快把你身上的钱物交出来的吧!”
岳秋白点头道:“好的!”
完,他就先取下了飞星剑,然后当空一抛,就朝对方抛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