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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作品:华胥引·上卷 作者:唐七公子 字数: 下载本书  举报本章节错误/更新太慢

    四月,山中春光大好,消失六个月的君师父终于从山外归来。这意味着,我的前肢和躯干不久就可以拆线了。

    六个月来,我一直保持全身缠满纱布的身姿,起初还有兴致晚上飘出去惊吓同门,但不久发现被惊吓过一次的同门们普遍难以再被惊吓第二次,而我很难判断哪些同门是曾经已被惊吓过的,哪些没有,这直接导致了此项娱乐的命中率越来越低,渐渐便令我失去兴致。

    两个月后,我已经有些受不了了。

    很多同门以为我是受不了每天缠着纱布去药桶里泡四个时辰,其实不然,泡澡有益身心,只是泡完之后还要裹着湿哒哒的纱布等待它自然晾干,令人痛苦非常。这种痛苦随着大气温度的降低而成反比例增长。

    后来,我想,所有不世出的英雄们在成为英雄的过程中,总是受到他们师父别出心裁的锤炼,君师父必是借此锤炼我的毅力和决心,想通此处,即使户外结冰的寒冬腊月,我也咬牙坚持,且从不轻言放弃,哪怕因此伤寒。坚持了半年,经过反复感染伤寒,我的抗伤寒能力果然得到大幅提升,和君师父一说,他略一思索,回答:“啊……我忘了告诉你澡堂旁边有个火炉可以把你身上的纱布烤烤干了,哈哈哈……”

    君师父是君禹教宗主。君禹教得名于君禹山,君禹山在陈国境内。据说开山立教的祖宗并不姓君,而是姓王,出身穷苦,父母起名王小二。后来王小二祖宗从高人习武,学成后在君禹山上立教,但总是招不到好徒弟,一打听才知道,别人一听说君禹教宗主叫王小二,纷纷以为这是个客栈伙计培训班,招的徒弟学成以后将输送往全国各地客栈从事服务行业。王小二祖宗迫于无奈,只好请了个附近的教书先生帮他改名,教书先生纵观天下大势,表示慕容、上官、南宫、北堂、东方、西门等大姓均已有教,东郭和南郭这两个姓虽然还没立教,但容易对品牌造成稀释,效果就跟大白鹅麻糖怎么也干不过大白兔麻糖一样。倒不如就地取材,跟着君禹山,就姓君,也可以创造一个复姓,姓君禹,但考虑创建复姓要去官府备案,手续复杂,不予推荐,还是姓君最好,而且君这个姓一听就很君子,很有气质。王小二一听,心花怒放,从此便改姓君,并听从教书先生建议,将小二两字照古言直译了一下,少双,全名君少双。王小二化名君少双后,果然招收到大批好弟子,从此将君禹教发扬光大。君师父正是开山祖师君少双的第七代后人。

    我从小就认识君师父,那时我还生活在卫国的国宗——清言宗里,我此生的第一任师父——慧一先生也还活得好好的,牙好胃口好,连炒胡豆都咬得动,并未谢世。君师父就带着他儿子住在清言宗外,距雁回山山顶两里处的一间茅草棚中,常来找我师父下棋。师父带我去山顶看日出时,也会在他的茅棚叨扰一宿。他们家只有一张床,每次我和师父前去叨扰,总是我一个人睡床,他们仨全打地铺。这让我特别喜欢到他们家叨扰,因为此时,我是很不同的。后来,我将自己这个想法告诉了君玮,君玮就是君师父的儿子。君玮说:“可见你骨子里就该是一位公主,只有公主才喜欢与众不同。”但我不能苟同他这个见解,公主不是喜欢与众不同,而是习惯与众不同,最主要的是没有人敢和公主雷同。而习惯和喜欢之间,实在相差太远,这一点在我多年后临死之前,有很深刻的体会。

    君玮其实是一个博古通今的人,他精通历朝历代每一个皇帝的所有小老婆,甚至包括微服私访时有了一夜情却没来得及娶回去的。君玮的看法是,家事影响国事,国事就是天下事,而皇帝的家事,基本上都是小老婆们搞出来的事。其实只要皇帝不娶小老婆那就没事,但这对一个皇帝来说实在太残忍,皇帝觉得不能对自己这么残忍,于是选择了对天下人残忍。君玮的思路是,和谐了皇帝的小老婆们,就是和谐了全天下,此后,他一生都致力于如何和谐皇帝的小老婆。除了这件一生的事业,君玮还有一个兴趣,那就是写小说。但这个兴趣很让君师父不齿,君师父希望他能成为一个享誉一方的剑客,只要他一写小说,就会没收他的稿纸并罚他抄写剑谱,于是他只好把文学和武学结合在一起,在抄写剑谱的过程中进行小说创作。你会发现经君玮抄过的剑谱总是大为走形,比如他写“每日午时,她用一双素手脱去一层一层繁复的衣衫,将净瓷般的身体裸露在日光下。那是一处极寒的所在,她坐在一张泛着冷光的寒冰床上,冷,很冷,非常冷,她就那么盘腿坐着,面北背南,将真气运行到小周天。她不知道,十丈远的重重冬蔷薇后,正有一双漆黑的眼睛,一寸一寸地抚摸她的肌肤。”基本上没人想得到这其实是九州真经的四句剑谱心法“极寒午时正,独坐寒冰床,裸体面朝北,气行小周天”。后来,君玮成为了小说写得最好的剑客和剑术最高强的小说家。

    我因独自长在清言宗,宗里的规定是男人不得留发,全宗两千来号人,除了我以外全是男人,导致整个清言宗只有我一个人留长头发。这让我在初具性别意识时,很长时间内都以为女人和男人的最大区别在于女人有头发而男人们全是秃头。于是,理所当然,我认为君师父和君玮都是女人,出于同性的惺惺相惜之感,和他们走得很近。很自然的是,后来我终于明白他们父子俩都是男人,但那种想法已根深蒂固,导致此生我再也无法用男女交往的心态面对君玮,一直把他当作我的姐妹,故事本该是青梅竹马,却被我扭转成了青梅青梅。

    三岁时,我在偶然的机缘下得知自己是卫国公主,但对这件事反应平静。主要是以我的智慧,当时根本不知道公主是什么东西。君玮比我大一岁,知道得多些,他说:“所谓公主,其实就是一种特权阶层。”我问:“特权是什么?”君玮说:“就是你想做的事就可以做,不想做的事就可以不做。”听了他的话,当天中午我没有洗碗,晚上也没有洗衣服,结果被师父罚在宗祠里跪到半夜。

    从此以后,我彻底忘记了自己是公主这件事。也就是在同一年,师父看我心智已开,正式着手教我琴棋书画。师父的意思是,人生在世,能有个东西寄托情怀总是很好。如果我能够样样精通,自然最好,算是把我培养成了大家;如果只通其中一样,那也不错,至少是个专家;如果一窍不通,都知道一点,起码是个杂家。我问师父:“万一将来我不仅不通,还要怀疑学习这些东西的意义呢。”师父沉吟道:“哲学家,好歹也是个家……”

    不知为什么,君玮明明没有拜师父为师,却能跟随我一同学习。师父的官方解释是,学术是没有国界不分师门的,君玮私下给我的解释是,他爹送了师父十棵千年老人参。果然,学术是无国界的,国界是可以被收买的。和君玮一起上课,写字画画还能忍受,但弹琴时就很难受。初学琴时,我和君玮一人一张琴,分坐琴室两端对弹。直接后果是,在我还不懂得何为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的年纪里,首先明白了何为魔音灌耳腐骨蚀魂。我们纷纷觉得对方弹得奇烂无比,令自己非常痛苦,并致力于制造出更加匪夷所思的声音好让对方加倍痛苦,以此报复。在我的印象中,琴是凶器,不是乐器。这也是为什么我学会了用琴杀人,却始终学不会用琴救人,完全是君玮留给我的心理阴影。而在我学会杀人之后,想要依靠我的琴音得救的人,全部死去了。

    我在十岁的时候捡到一只刚睁眼的虎崽,这只老虎跟随了我一生,最大限度地表现了一头禽兽的忠诚。虽然回想当年,我和君玮捡它的本意不过是为了把它吃掉。那时正遇上君玮他爹被我师父说动,立志做一个动物保护主义者,并身体力行,搞得君玮三月不知肉味,而我在国宗里鲜少吃肉,正是我们俩对肉最向往的时节。后来之所以没吃成,完全是因为我们觉得还可以把它再养大一点,这样就能既蒸又煮连炖带炒,说不定还有剩。现在想来,能够忍住欲望没有当场宰掉小黄烤烤吃了,这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小黄正是这头老虎的名字,后来经过鉴定,发现它是一头华南虎,所属虎种相当名贵。我和君玮都很高兴,觉得可以把它卖掉,这样我们就发财了,但苦于找不到门路,只好不了了之。等到我们有门路的时候,都已成年,最主要的是纷纷变成了有钱人,不用再拿小黄换钱。这让我们十分感叹,人生大抵如此,发财的道路总是艰辛。

    命运安排我每次遇上大事时总是孤身一人,并且必然受伤。师父说:“你听过没有,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伤筋动骨……”我能想象上天降到我身上最大的任莫过于等师父死后继承他的衣钵,成为下一任宗主,但后来君玮把宗规偷出来给我看,宗规里明文规定了女人及人妖均不得在国宗中担任要职,从而破灭了我的一个梦想。很多人在梦想破灭之后迅速堕入歧途,山下就有个刺客因业绩不好而退隐江湖,改行杀猪,还有个书生在科举落第后改写淫秽小说并兼职画春宫图。但我始终认为做梦和娶妻性质差不多,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并且新的往往比旧的更好,旧梦破碎是因为新梦想即将到来,而这是值得庆贺的事,断然没有理由消沉。我对君玮表达这个看法,君玮思索一阵,认为有理,下午便去山下安慰刚死了老婆的王木匠,道:“你老婆死了是因为即将有新老婆来嫁给你,新老婆肯定比你旧老婆好,这是件大喜事啊,你表现得高兴点,别这么伤心。”被王木匠挥舞着扫把赶出了家门。君玮不能理解,且有些受伤,我安慰他:“世人都习惯在真相面前表露出狰狞的一面,以掩藏内心的害羞。”

    在宗主梦破灭的那个夜晚,我的做法是,日暮时晃出宗门,前去林中打座打鸽子,转换心情,寻找灵感,建立新的梦想,重树信心。由此也可以见出,我实在要算一个积极向上之人。除此之外,这种积极还表现在一些私生活上,比如我一直毫不怀疑,倘若日后自己有一个夫君,他又不幸死在前头,我势必会在他断气当夜就收拾行装出门,前去大千世界寻找新的夫君。而截止那个夜晚,我受君师父感染,习惯性以为自己将来的夫君必然就是君玮,常常看着活蹦乱跳的他无限忧虑,想着阿弥陀佛,我怎么能在面前这个人刚刚断气时就马上出门寻找第二春啊。

    好在该想法只持续到我十四岁时、打算重塑梦想的这个仲夏夜。关于仲夏夜,有一切美好的词汇可以形容,最实惠的却往往很残忍,说仲夏夜时毒蛇凶猛,宗里已有三名弟子因在此时节外出而死于蛇祸,望各位弟子引以为戒,各自珍重。我年纪幼小,总相信自己很特别,断不会重蹈那三个倒霉蛋的覆辙,这趟外出便没有携带雄黄,如今想来,当年死于蛇口的那三个师兄必然也以为自己很特别。人人都以为自己特别,看在他人眼中却无甚特别,看在蛇的眼中就更不特别了。估计对于毒蛇们来说,只有带了雄黄的人才特别。幼时我们总是追求和他人的不同之处,长大却总是追求和他人的共同之处,如果能反过来一下,岂不正好,至少三位师兄的三条小命说不定能就此保住,哪怕成为植物人,起码不会死得这样萧索。作为同样不带雄黄的人,显然毒蛇对我是很一视同仁的。一尾娇小的白唇竹叶青狠狠在我小腿上咬了一口,毒液通过血液循环往身体各处,我摇晃了一会儿,缓缓倾倒,在意识模糊之际,终于领悟了本段落前半部分陈述的道理。接着我还回忆了一下那幅画了两天的山中古寺图是否已裱好,回忆完之后觉得生无可恋,可以安息,遂安详地闭上眼睛等死,并再也睁不开了。就在那时,鞋子倾轧过落叶枯枝的微响由远及近,停在我的身边,一双手臂将我凌空抱起,鼻尖传来清冷梅香,可想象星光璀璨,静夜无声,满山盈谷的,那是二月岭上梅花开。

    我醒来时感觉身体内部血液涌动,齐向下腹聚集,手抚上裹肚,阵阵温痛。脚踝处被蛇咬的地方麻木不仁,却贴着一个温软物体,而膝盖弯曲,小腿被某样东西凌空支起,像一根绷紧的皮绳。整体感觉如此古怪,我忍不住要睁开眼睛看看是怎么回事。结果睁眼偏头,却看见很要命的场景。环境是山洞一个,石床一张,我躺在这张石床上,而白色月光下,右脚小腿正被一个男人紧紧握在手中。他手指修长莹白,从姿势及触感辨别,脚踝处伤口紧贴的正是他的嘴。我的角度只能看到他的侧面,且这侧面还大部分被头发挡住,令人很有一撩他头发的冲动。他没有发现我醒来,一身玄青衣衫,只静静坐在石床侧沿,唇贴着我的脚踝,宽长的袖摆沿着他抬起的我的小腿一路滑下,低头能瞥见衣袖上繁复的同色花纹,周围物什全都失色,朦胧不可细看。他漆黑的发丝扫过我的脚背,可想如果不是这样的场景,一位曼妙少女和一位翩翩公子的相遇,该是像兰亭临帖的草书一样行云流水。而很自然的是,我自以为被人轻薄,顺势便给了他一脚。这一脚踢得太用力,引起连锁反应,身体某个难以言说的部位顿时血流如注。

    我和他第一次相见,我踢了他一脚,结果踢出我月经初潮。

    他自然没有被踢到,在我右脚猛然发力前他已不动声色后退一步,可见他的身手了得。而我完全没发现他到底是怎么突然从坐姿变为了站姿,可见他的身手着实了得。我眯着眼睛看他,在洞口照进的白月光中,他身姿高大挺拔,一枚银色面具从鼻梁上方将半张脸齐额遮住,面具之下嘴唇凉薄,下颌弧线美好。有片刻的寂静。他擦拭掉唇上残留的血痕,唇角微微上翘:“好厉害的丫头,我救了你,你倒恩将仇报。”

    但我被身体的大规模出血惊吓,不能说出什么解释的话,张口便是一阵哇哇大哭,并且在哭泣的过程中,过度使用小腹运气,导致下身渐渐有血污渗透裙子,一层漫过一层,越染越严重。而最令人不能忍受的是,那天我穿的是一条白裙子。他的视线渐渐集中在我的裙子上,顿了半天,道:“葵水?”

    我抽泣说:“谢谢,我不渴,但我可能是得了败血症,马上就要死了。”

    他继续关注了会儿我的裙子,咳了一声:“你不会死的,你只是来葵水罢了。”

    我大为不解:“来葵水是什么?”

    他犹豫了一下:“这件事本该你母亲告诉你。”

    我说:“哥哥,我没有母亲,你告诉我。”

    很难想象,我会从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男人身上获得关于葵水的全部知识。但更加难以想象倘若由师父他老人家亲口告诉我:“所谓葵水,就是指有规律的、周期性的子宫出血……”时,会是什么模样。连苍天都觉得这太难为一个七十九岁的老人家,不得不假他人之口。

    他说他叫慕言。当然这不会是他的真名。假如一个人脸上带着面具,名字必然也要带上面具,否则就失去了把脸藏起来的意义。而我告诉他我叫君富贵,则纯粹是担心这人万一是我那从没见过面的爹的仇人,一旦得知我是我爹的女儿,一怒之下将杀人泄愤。历史上有诸多例子,表明很多公主都曾被他们的老子连累送命,再不济也会被连累得嫁一个和想象出入甚大的丈夫,导致一生婚姻不幸。

    就这样,我们在山洞里待了四五天,喝的水是洞外的山泉,吃的东西是山泉里野生的各种鱼类。据说我不能立刻回去,因为毒还没有解完,而慕言表示,救人救到底,送佛送到西,半途而废不是他的风格。我每天需要吃一种药,然后从手腕入刀割个口子,放半杯血。当我放血的时候,慕言一般坐在床前的石案旁抚琴。琴是七弦琴,蚕丝做的弦,拨出饱满的调子,具有镇痛功能。每次慕言弹琴,我总会想起君玮,还有他那令人一听就简直不愿继续在世上苟活的弹琴水平,进而遗憾不能让他来听听面前这位奏出的天籁之音,好叫他羞愤自杀,再也不能贻害世人。

    五天里,我一直很想把慕言脸上的面具扒掉,看看面具底下的脸到底长什么样,但一想到结果可能被他砍死,实在不敢轻易造次。这完全是人的好奇心作祟,有时候有些事根本不关你的事,却非要弄一个明白,真是没事找事。

    第六天下午,我觉得脚伤已好得差不多,能够直立行走了。慕言撩起我裤脚端详了会儿,道:“是不用继续放血了。明日一早我便送你回去吧。”

    没想到分别来得这样迅捷,关键是还没成功扒开他的面具,我一时接受不能,残念地愣在那里。

    他说:“不想走?”

    我摇头说:“没有没有,但是,哥哥,你不和我一起走么?这个山洞没有太多东西,你也不像是要在此处久居。”

    他沉吟说:“我不走,我得留在这里。”

    我说:“可你留在这里做什么呢,你一个人,没有人陪你聊天,也没有人听你弹琴。”

    他低头拨琴弦:“等人,我怕我走了,我要等的人就找不到我了。”

    我顿时陷入一个尴尬境地,再问下去仿佛已涉及他人隐私,不问下去又一时找不到话题转移。我说:“这个……”

    他已从石案前站了起来,笑道:“说曹操曹操就到,今天可真是运气。”

    我抬头看,高阔的山洞口,不知什么时候,已站了一堆蒙面的黑衣人。在我看向他们的一刹那,这些人纷纷亮出自己的兵器。拔兵器的动作就像他们的服装一样统一,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纪律的团队,而难得的是,拔出的兵器也很统一,明晃晃一把把镰刀排得很整齐。当然,后来我知道这些东西虽然长得像镰刀,其实有一个学名,叫弯刀,一字之差,前者用来割草,后者用来割人头。

    我因鲜少下山,没见过世面,被前边一字排开的十几把镰刀威慑,情不自禁往后瑟缩了一下。慕言移步将我挡住,身姿翩翩站在我前面,我担心道:“你有家伙没有?”没等他答话,那十几把镰刀已经发难。他将我一把推开,纵身一跃,玄青色长袍在黑衣白刃之间辗转,我看得眼花缭乱。他动作快得没谱,我睫毛都不敢动,也只看得清他偶尔一两个动作,比如从后面握住某个黑衣人的手腕,侧身带着那人转半个圈,手上的镰刀就正好割断身后另一个打算砍他一刀的黑衣人的脖子,鲜血飞溅,他还来得及往旁边腾挪几步闪避骤然飞溅的血浆。

    不过片刻功夫,在场的十来个黑衣人已被他解决得还剩两三个。最后一个见大势已去,一把镰刀直直朝我飞过来。师父一生最恨聚众斗殴,从没教过我近身格斗,眼见那刀越飞越快,直取我咽喉,我吓得动都不敢动。这真是最糟糕的状况。可以想象一下,如果这时候我是被吓得腿软,一下子支撑不住趴在地上,那刀打着旋儿一路向前飞过我的头顶,我就正好躲过一劫。可偏偏身体太好,即使被这样惊吓,腿都软不了,简直是个活靶子。

    正当我以为必死无疑时,一片玄青色突然笼罩而下,就像雨过天青云破,苍穹从高处压下,我的腿终于软在他这一压之下。慕言将我搂在怀里,腾空用脚轻轻一踢,那镰刀又打着旋儿回去了,且更快更急。“兹——”刀入肉的声音在静空中响起,扔镰刀的黑衣人不敢置信地低头瞧着肚子外头的刀柄,缓缓跪在地上。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而这位大哥明显是不敢相信天道居然轮回得如此有效率。

    一片空死的寂静中,慕言道:“真好奇我那个不成才的弟弟平日是怎么教导你们的,如果我是你,在进洞之初就杀了这个小姑娘,先乱了对方的阵脚,还好你最后悟过来了,可也晚了。”肚子插着刀的黑衣人还没死绝,瞳孔越来越大,哆嗦着道:“你……”

    慕言淡淡道:“他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那未免太小看我这个做哥哥的了。”

    黑衣人不再说什么,只低下头去,颤颤巍巍伸出手指,看样子是想把镰刀拔出来,慕言突然用手捂住我的眼睛,洞里传来一阵难以形容的痛吼,我说:“他在做什么?”

    慕言说:“陈国有一个传说,带着兵刃往生的人,来生还得做武人。”

    我说:“那他是想做个文人?”

    慕言放开手:“也许他只想做一个贩夫走卒。”

    此前很多年,我一直坚信,人不能毫无道理地去做某件事,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比如说当厨房做了我不爱吃的菜,我就跑去问掌勺的师兄为什么。为什么今天不做炒土豆丝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坚持问上一个时辰,一般来说,第二天我们的饭桌上就会出现炒土豆丝。这件事告诉了我们求知欲的重要性,知之才幸福,不知不幸福。从十四岁到十七岁,期间三年,我多次回忆自己为什么会喜欢上慕言,结论是他在和我毫无关系的情况下,七天之内连救了我两次。君玮认为我的喜欢不纯粹,只是说着玩玩,而真正的喜欢应该没有理由不问原因。可我觉得理由之于喜欢,就像基石之于楼阁,世上从来没有无需基石的楼阁,也不应该有毫无道理的喜欢。我对慕言的感情建立在两条性命上,这就是说,这世上除了我的命,再不该有东西比它更加纯粹强大。君玮无法理解我的逻辑,主要是因为他自身没有逻辑。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涌泉之恩无以为报,九州的规矩是,无以为报时我们一般以身相许。如果那时我意识到自己情窦初开,在慕言出手相救时就已默默喜欢上他,一定会把自己许配给他。可那个恰好的时刻,在他的手离开我眼睛时,我心如擂鼓,却不知擂鼓的原因。

    我问他:“你刚才为什么要救我呢?”

    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对你见死不救。”

    我说:“如果我是个大姑娘呢?”

    他转身将我拉进洞,笑道:“那就更不能不救了。”

    我本来有绝佳的机会,但没有把握住,痛苦的是即使失去这个机会仍一无所知,只是傻傻地看着他微微勾起的唇角,半晌说:“哥哥,我没有什么可以报答你,我送你一幅画好么,我画画画得还可以,你要我给你画幅画么?”

    洞里光线正好,他微微偏头看我:“哦?”

    偏头的角度和说话的声调都是那样恰到好处。

    我顿时被迷惑,忍不住想在他面前表现一番,四处寻找,可恨洞里没有笔墨。虽可取火堆里的木炭做笔,在草纸上画一副炭笔画,可前几天为了方便,我把所有草纸均裁成了巴掌大小的纸片,勉强能在上面画个鸡蛋,画人就实属困难。

    慕言看我在洞里寻找半天,拿着一叠草纸不知所措,大约明白,不知从哪里取来一根木棍,递给我道:“用这个吧,若你真想拿一幅画来报答我,画在地上也是一样的。”

    我握着木棍研究了好一会儿,颤颤巍巍下笔,但好比一个绣花的绝世高手,即便再绝世也无法用铁杵在布匹上织出花纹,我和她们遭遇了同样的尴尬。我本意是想画慕言凌空而起徒手撂倒两个黑衣人的英姿,画完后,他端详半天,道:“这画的是什么?像是一只猴子跳起来到桃树上摘桃,又像是一头窈窕的狗熊试图直立起来掏蜂窝……”那时我给慕言留下的印象即是如此,可以将猴子摘桃和狗熊爬树画得如出一辙的自以为很会画画的小姑娘。

    如今我已能用棍子在地上画出栩栩如生的人像,却始终没有办法再找到慕言修正他对我的印象。君玮说:“也许他觉得你画出一个东西,能够像任何一个东西,这很有才华呢。”君玮能有此种想法,说明他已是一个剑客的思维,而画画和使剑的不同之处就在于,若使剑,你使出一招,在众人看来可以是任何一招,这就是绝世的一招剑术。而画画,你画出一个东西,在众人看来可以是任何一个东西,这幅画就卖不出去。

    我和慕言受命运指使,在一起待了将近六天。第六天夜里,我入睡后,他离开了山洞。我独自一人在洞里等了四天,但他没有再回来。四天后我不得不离开,主要是仲夏时分,尸首不易保存,洞口颠三倒四横着的黑衣人们纷纷腐烂,招来很多苍蝇,将人居环境搞得很恶劣。如果我和他相遇在冬天,在我懵懂不知事的这个年纪,必然就此等下去,直到我将为什么要等他的理由想通。想通了就更有理由等下去,直到有一天他来,或者他永远不来,但那都是另一段故事。而事实上,我带着些微惆怅很早离开,离开时我以为自己等他四天只是为了和他正式道个别。显然,这是一个太过纯洁的想法,我早早解放了自己的心灵爱上慕言,却没能同时解放自己的心智认识到自己爱上了慕言,这就是我错过他的原因。

    当我走出这个山洞,走出相当一段距离,回头望,才发现它就位于雁回山后山。

    此后两年,雁回山后山成为我最常去的地方。而在君玮强迫我阅读了他最新创作的一部意识流艳情小说后,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会不时想起慕言,为什么没事就要去后山晃荡几圈,原来我像书中女子一样,春心萌动了。唯一和书中女子不一样之处在于,她在春心萌动前就对自己的情郎了如指掌,而我对慕言萌生爱慕之心,却基本不知道他家住何方、年龄几何、有无房马,房子和马匹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偿还,家中是否还有双亲、双亲和他是分开住还是住一起……

    自从知道自己爱上慕言,我就一直在找他,然而,像世上从来没有过这个人,即便动用了我亲生爹妈那边的关系,也找不到他。我原本想他或许是陈国人,但在这个更换国籍比更换女人还要容易的时代,也许他今日以陈国为家,明日就是我卫国子民了,总之从国籍入手寻找的想法破产,但除国籍之外,已没有任何线索。如今回想我生前的少女时代,最美好的十五六岁,却都在寻找中碌碌度过,最关键的是这寻找还毫无结果,令人死都无法瞑目。

    后山枫树两度被秋霜染红,我活到了十六岁。传说我在十六岁前不能沾染王室中物,否则就要死于非命,由此父王将我托付给清言宗,指望能免我一劫。我能顺利活过十六岁,大家都很高兴,觉得再无后顾之忧,第二天就立刻有使者前来将我接回王宫。临走时,我和君玮洒泪挥别,将小黄托给他照顾,因小黄需要山林,而卫王宫其实是个牢笼。此时,不知道为什么要离开君禹教隐居到清言宗附近的君师父已带着君玮认祖归宗,并接手君禹教成为宗主,这就是说,作为君禹教少宗主,君玮已经足够有钱,能独自担负小黄的伙食了。我和君玮约定,他每个月带小黄来见我一次,路费自理。

    父王封我为文昌公主,以此说明我是整个卫王宫里最有文化的公主,但师父时常抱怨,我学了十四年,不过学得他一身才学的五分之一。如此看来,我这样的文化程度也能被说成很有文化,说明大家普遍没有文化。我的上面有三个哥哥十四个姐姐,一直困扰我的难题是,他们每个人分别应该对应父王后宫中的哪位夫人。三个哥哥个个都很有想法,令父王感觉头痛的是,大哥对诗词歌赋很有想法,二哥对女人很有想法,三哥对男人很有想法,总之没有一个人对治国平天下有所想法。父王每每看着他们都愁眉不展,只有到后宫和诸位夫人嬉戏片刻才能暂时缓解忧虑。我初回王宫,唯一的感觉就是,在这诸侯纷争群雄并起天下大乱的时代,这样一个从骨子里一直腐朽到骨子外的国家居然还能偏安一隅存活至今,实属上天不长眼睛。假如我不是卫国人,一定会强烈建议当局前来攻打卫国,它实在太好被攻克。

    我从前并不相信父王的那个梦,和他梦中的长门僧。倘若命运要被虚无的东西左右,这虚无至少要强大得能够具体,比如信仰,比如权力,而不是一个梦境。但命中注定我要死于非命,这真是躲都躲不过的一件事。

    我死于十七岁那年的严冬。

    那一年,卫国大旱,从最北的瀚荷城到最南的隐嵇城,遍野饿殍,民不聊生,国土像一张焦黄的烙饼,横在端河之滨,等待有识之士前来分割。而那一天,辛巳年冬月初七,陈国十万大军就列于王都之外,黑漆漆的战甲,明晃晃的兵刃,他们来征服卫国,来结束叶家对卫国八十六年的统治。

    师父在此前两个月谢世,临死前也没有想出办法来挽救卫国,我是他的嫡传弟子,这就是说,我们的思维都是一脉的思维,他想不出办法,我更想不出办法。初回王宫时,我认为自己职责所在,花费时日写了一本《谏卫公疏》上呈,发表了对现有政体的个人看法,得到的唯一反馈是,父王摸着我的头对我说你这个字写得还不错,此后将我幽禁。只因卫国是大晁版图上一个边缘化国家,天启城的政治春风在绵延数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吹拂了八十六年也没能吹拂到卫国来,即便天启城中女人已能做官,卫国的女人却从来不得干政,再加上我们是一个男耕女织的国家,这导致女人一般只有两个功能,织布和生孩子。在国将不国之时,父王终于打算听一听我的看法,但此时我已没有任何看法,给出的唯一建议是,大家多吃点好吃的东西,等到国破时一起殉国吧。再次被父王幽禁。他摸着胡子颤抖道:“果真是从小在山野里长大,作为一国公主,你就对自己的国家没有一丝一毫感情吗?”父王的一顿训斥后,我的无血无泪之名很快传遍整个宗室王族。哥哥姐姐们无不叹息:“蓁儿你书读得这样多,却不知书中大义,你这般冷情薄幸,父王错疼了你。”这真是最令人费解的一件事,本该正经的时候大家通通不正经,结局已经注定,终于可以名正言顺不正经了,大家又通通假装正经,如果能将这假装的正经维持到最后一刻,也算可歌可泣,但大家明显没有做到。而身为王族,他们本该做到。在我的理解里,王族与社稷一体,倘若国破,王族没有理由不殉国。

    冬月初七,那日,天空有苍白的阴影。

    陈国军队围城三日不到,父王已选择投降,再没有哪个国家能像卫国,亡得这样平静。书中那些关于亡国的记载,比如君主自焚,臣属上吊,王子公主潜逃,全然没有遇到。只是女眷们有过暂时的骚乱,因亡国之后,她们便再不能过这样纸醉金迷的生活,但趁乱逃出王宫,除非流落风尘,否则基本无法生存,况且王宫根本没有乱,一切都井井有条,完全没有逃出去的条件。她们思考再三,最终决定淡定对待。

    在内监传来最新消息后,我穿上自己平生以来最奢侈的一件衣裳。传说这件衣裳以八十一只白鹭羽绒捻出的羽线织成,洁白无瑕,唯一缺点就在于太像丧服,平时很难得有机会穿上身。

    午时三刻,城楼上白色的降旗在风中猎猎招摇,天有小雨。

    卫国干旱多时,干旱是亡国的引子,亡国之时却有落雨送葬。

    我登上城墙,并未遇到阻挡,城中三万将士解甲倒戈,兵器的颜色看上去都要比陈军的暗淡几分。兵刃是士气的延伸,国破家亡,却不能拼死一战,将士们全半死不活,而兵刃全死了。这城墙修得这样高。修建城墙的国主认为,高耸的城墙给人以坚不可摧的印象,高大即是力量。但如此具象的力量,敌不过一句话,敌不过这一代的卫国国主说:“我们投降罢。”

    放眼望去,卫国的版图看不到头,地平线上有滚滚乌云袭来,细雨被风吹得飘摇,丝线一样落在脸上,黑压压一片的陈国军队,肃穆列在城楼之下。最后一眼看这脚下的国土,它本该是一片沃野,大卫国的子民在其上安居乐业。

    身后踉跄脚步声至,父王嘶声道:“蓁儿,你在做什么?”

    一夕间,他的容颜更见苍老。他上了岁数,本就苍老,但保养得宜,此前我们一直假装认可他还很年轻,但此时,已到了假装都假装不下去的地步。

    我其实无话可说,但事已至此,说一说也无妨,他被内监搀扶着,摇摇欲坠,我在心里组织了会儿语言,开口道:“父王可还记得清言宗宗主,我的师父惠一先生?”

    他缓缓点头。

    风吹得衣袍朔朔,稍不留神便将声音扯得破碎,不得不提大音量,三军皆是肃穆,我裹紧衣袍,郑重道:“师父教导叶蓁王族大义,常训诫王族是社稷的尊严,王族之尊便是社稷之尊,半点践踏不得。可父王在递上降书之时,有否将自己看做社稷的尊严?倘若叶蓁是一国之君,断不会不战而降,令社稷受此大辱。父王自可说此举是令卫国子民免受战祸,可今日陈国列兵于王都之下,自端水之滨至王都,一路上皆踏的是我大卫国子民的骸骨,城中三万将士齐齐解甲,又如何对得起为家国而死的卫国子民?今日在此的皆不是我卫国的好男儿,卫国有血性的好男儿俱已先一步赴了黄泉,葬身阴司。叶蓁虽从小长在山野,既流的是王族的血,便是社稷的尊严,父王你领着宗室降了陈国,叶蓁却万万不能。倘若叶蓁只是一介平民,今日屈服于陈国的铁蹄之下无话可说,可叶蓁是一国公主!”雷声大作,大雨倾盆而下,我转身瞧见城楼下,不知何时立了个身着华服的公子,身姿仿佛慕言,一眨眼,又似消失在茫茫雨幕之间。

    父王急道:“你是个公主又怎么,你先下来……”

    这一场雨真是浇得透彻,若半年前也有这么一场雨,卫国可还会如此神速地亡国?可见冥冥自有天意。我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抬头望高高的天幕,一时之间涌起万千感慨,可以用一句话总结:“社稷死,叶蓁死,这本该,是一个公主的信仰。”

    我从城楼跌落而下,想师父一直忐忑怕把我培养成一个哲学家,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我终于还是成为了一个哲学家,走进自己给自己设的圈,最终以死作结。此生唯一遗憾是不能再见慕言一面。那个夜晚,星光璀璨,他抱起我,衣袖间有淡淡梅香。

    他说:“好厉害的丫头,我救了你,你倒恩将仇报。”

    他说:“所谓葵水,就是指有规律的、周期性的子宫出血……”

    他说:“你还是个小姑娘,只要是个男人就不能对你见死不救。”

    他说:“这画的是什么?像是一只猴子跳起来到桃树上摘桃,又像是一头窈窕的狗熊试图直立起来掏蜂窝……”

    也许他早已忘了我,妻妾成群,孩子都生了几打,不知道有个小姑娘一直在找他,临死前都还惦记着他。

    风里传来将士们的呜咽之声,和着噼啪的雨滴,我听到戍边的兵士们常唱的一首军歌,深沉的调子,悲凉的大雨里更显悲凉。

    我躺在地上,睁不开眼睛,感觉生命正在流逝,有脚步声停在身旁,一只手抚上我的脸颊,鼻间似有清冷梅花香,但已很难辨别这到底是不是我的幻觉,我挣扎开口道:“哥……哥。”脸颊上的手颤了一颤。

    我不能像一位公主那样长大,却像一位公主那样死去。

    我死在这一天,辛巳年冬月初七,伴随着卫国哀歌,“星沉月朗,家在远方,何日梅花落,送我归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