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酌鹿》 1.非命(一) 北风裹挟着米粒大的雪珠子,潮鸣电掣地砸在药庐屋顶的茅草上,出凄苦的簌簌声。 “把这个端给夫人,走快些,万不可叫这仙茶冷了去。”药庐里走出个穿着褐色夹袄的丫鬟,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将一方木托盘并一盛满了热茶的瓷盏交给站在门前的小童。 小童矮墩墩还不到成人腰际,瘦弱的身子装在空荡荡的灰色棉袍里,像一只刚熬过冬的小老鼠。乖巧地接过托盘,软糯糯地应了一声,“小莹姐快进去吧,外面风大。”说罢,端着托盘,摇摇晃晃地踏着石板路离开。 仙草熬煮不能沾染其他灵气,所以这药庐设在远离府邸的后山,要呈递给主人,还需经过一条长长的、人迹罕至的小路。 “哎,你说同样是少爷,这三少爷怎么就这么可怜?”小莹看着那孩子的背影,心生怜惜。 “庶子的野种,又死了爹,还能过得锦衣玉食不成?”端着药罐出来洗刷的另一名丫鬟撇嘴,并不觉得三少爷有什么可怜。再受欺负,那也是有灵力的仙者,不像她们,只是干粗活的凡人奴。 林信快步走过石板路,转弯踏上有顶的雨廊,便骤然放慢了脚步。将托盘稳稳地放到美人靠上,也不管那斜飘进来的雪豆子会不会弄凉了仙茶,兀自搓了搓冻僵的小手。 刚重生过来没多久,他还不太适应这小小的身子,低头看看细瘦的手腕,骨骼笔直匀称,显然还没有被掰断过,怎的连个托盘都端不稳? 前世种种尚历历在目,眼皮开合间竟已沧海桑田,修仙界闻风丧胆的大魔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小时候,还在赵家充当三少爷的艰难岁月。 阵阵热气从瓷盏中冒出,尺腥草的味道避无可避地散开来,惹得林信皱起了眉头。 尺腥草是安魂养神的上品仙草,只一样不好,有股子尿臊味。长在土里的时候,近在咫尺才能闻到,但熬煮成汤药就不一样了,热气带着腥臊,袅袅娜娜地在冷风中化作白雾,直呛得人脑仁疼。 对于赵家这样的万户领主,尺腥草算是比较奢侈的东西了,寻常是不会煮来随便喝的。概因大少爷暴毙,赵夫人忧思过重伤及神魂,这才嘱咐药庐煎了来喝。 单指摩挲着左手腕子,摸不到那节凸出的骨茬,还真有些不习惯。林信嗤笑一声,目力所及之处,赵家那冷成铁灰色的屋脊参差错落,跟儿时的记忆一般无二,怎么赵大少爷这么早就死了?那人明明是他成年之后亲手杀的,如今才什么年月…… “呦呵,这不是三堂弟吗?”少年人变声期的公鸭嗓,将林信从沉思中惊回了神。 穿着宝蓝色锦袍、头戴貂毛小帽的二少爷,带着一名目含精光的随从,一步三摇地走过来。腰间的佩剑因为他扭腰的姿势不时甩到外侧,露出剑柄上那颗拳头大的鹿璃。 即便天色阴沉,净度极高的鹿璃依旧光彩夺目。如今鹿璃的价钱还没有几年后那般离谱,但基本上也是一两黄金一两璃了。非战时,赵家是不许子弟在府中佩戴这么大颗的鹿璃的。 这人非但戴了,还一摇三晃,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死了哥哥很高兴似的。 林信暗道一声“蠢货”,低下头,两只冻得通红的小手绞在一起,做出一副无措的模样,小声唤了一句:“二少爷。” 蠢货二少爷向来喜欢欣赏他卑微怯懦的样子,这幅作态多半可以打了他,尚未摸清如今的状况,林信暂时不想惹事。然而今天的二少爷并不满足于此,“刷拉”一声拔剑出鞘,用剑尖挑起了林信的下巴。 这是那位已经作古的大少爷常做的事,或许是即将成为家族少主的兴奋使然,这个平日只知吃喝的少年,竟大胆地模仿起了兄长。 剑柄上的鹿璃闪着幽亮的光,充沛的灵力瞬间附满剑身,由剑尖荡漾开来,在那幼嫩的下巴上割出一道道抓痕般的细小伤口。鲜红的血线顺着林信的脖子滑进衣襟里,他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依旧柔顺地垂着眼,仿佛对疼痛毫无所觉,“这茶要快些给夫人送去,否则就凉了。” 这腥臊味趁热还能忍受,若是放凉了,喝到嘴里就完全与喝尿无异。赵夫人喝得不高兴,少不得又要迁怒于他。 二少爷听到这话,反倒来了兴致,收起剑尖,对身边的随从打了个眼色,“送茶有什么要紧,先让堂兄考校一下你的功课。” 那随从名叫谢天河,赵家年轻一代家将中的佼佼者,原本是大少爷的走狗。 谢天河接到指示,轻车熟路地抓住林信的衣领,直接拖到了山石背面的僻静处,将一把没有装鹿璃的铁剑扔过来。过于沉重的剑身,让接剑的林信连连倒退了两步才堪堪站稳身形,笨拙地调整了一下姿势,脚底打滑差点摔倒。小小的孩子,抱着跟自己几乎等高的长剑,场面颇有些滑稽。 林信摸到剑柄上空空的鹿槽,眸色微暗。没有鹿璃的剑,便如没有流水的水磨,只能依靠修仙者本身的灵力驱动。以他如今的力量,莫说是对上谢天河,就是对上不学无术的二少爷都很吃力。 揣着手笑嘻嘻跟过来的二少爷,显然不知道“恃强凌弱”这几个字怎么写,直接把自己那把嵌了鹿璃的宝剑递给了谢天河。 “嗡——”浩瀚的灵力没顶而来,在宝剑完全出鞘之前,林信已经抱着铁剑就地一滚,堪堪躲过了那凌厉的剑气,身后的山石哗啦啦碎了一地。 谢天河资质再如何高,也不过十三岁稚龄,使不出那气吞山河的大招,这让林信还有躲避的可能。越下越大的雪豆子砸在脸上,出噼里啪啦的声响,破旧的棉衣随着他满地打滚嵌进了碎石枯草,硌得生疼。 “哈哈哈哈……”二少爷看林信像个小地鼠一样左支右绌、满地打滚,禁不住捧腹大笑,丝毫没有注意到,点点微光正从自己和谢天河的身体里逸散而出。 狼狈地躲过了十几招,林信虽然清楚地知道对方下一招要劈向哪里,却已经爬不动了。长剑从头顶劈过来,只得跪直身体,咬牙横剑相抗。 “咔嚓!”没有鹿璃的铁剑,宛如薄脆的杨木,直接断成了两节。眼看着宝剑就要削掉林信半个肩膀,二少爷也丝毫没有叫停的意思,反倒笑得更欢。 剑气削断了林信额前的碎,就在此时,那小小的身体突然鬼魅一般闪躲开来,瞬间窜到谢天河身侧,挥动半截断剑。 “呲——”鲜血从谢天河脖颈处喷涌而出,溅了呆愣的二少爷满头满脸,未及反应,林信已经握掌成爪,紧紧扣住了二少爷的天灵盖。 “啊啊啊,你,你是谁?”魂魄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撕扯拖拽,似要从天灵盖破体而出,二少爷想要大喊大叫,出的声音却是变了调子的微弱气声。 这人绝不可能是他那个任人欺负的堂弟,定是被什么恶鬼附身了! 林信闻言,轻轻地笑起来,凑到二少爷耳边,小声道:“吾乃无间恶鬼,受上天感召,特来让你尝尝魂飞魄散的滋味,二少爷可还高兴?” 猜测成真,赵二少爷无声惨叫,吓得眼珠子就要脱框而出,涎水从无法合拢的嘴巴里淌出来,保持着惊恐至极的表情直挺挺地昏死过去。 半透明的魂体像受挤压的豆腐,从指缝里缓缓逸出,随意捏了两下,林信骤然松开手,魂魄便如落在泥地上的水珠子,渐渐渗回了身体。这时候杀死二少爷可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扔掉断剑,一阵晕眩骤然袭来,林信靠在石壁上喘息片刻,踉踉跄跄跑回雨廊,抓起那杯半冷的尺腥草茶,咕嘟咕嘟喝了个精光。 味道着实不怎么美好,但一杯下去,那天旋地转的感觉就消失了。林信叹了口气,身体瘦小无力,魂魄也异常衰弱,要尽快离开赵家这鬼地方才好。 将断剑塞到二少爷手中,抠掉那块熠熠生辉的鹿璃,握掌成拳。鹿璃以肉眼可见的度迅衰败,化为齑粉。 四下无人,轻撩衣摆,对着那空空的杯盏嘘嘘一番,热气腾腾的“尺腥草茶”便出炉了。随手抓一把雪擦掉脖子上的血迹,林信端起木托盘,不紧不慢地往赵家主母的院落行去。 “我的儿啊,好端端的怎么说没就没了……”女人的哭声从厚实的棉布帘子里传出来,跟呼啸的北风融为一体。 “沈家回信说会派人来查验。”赵万户略显疲惫地在旁边劝解。 沈家?林信撩帘子的手不由得顿了一下,眼前浮现出沈楼那张俊美至极的脸,也不知得到自己的死讯,那人会是个什么表情。 2.非命(二) 非命(二) 掀开门帘,炭火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让冻透了的林信禁不住打了个冷颤。 赵夫人头上绑着根防受风的布巾,精神不济地单手撑着脸,今日没有描眉,眉间的两道断痕便露了出来。 记得当年师父来寻他,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赵夫人断眉鬼齿,定是个恶毒妇人。”他当时崇拜至极,认定这是个有本事的人,二话不说就跟着走了。 时隔多年,再见到赵夫人的断眉,竟生出几分亲切之感。 “放着吧。”赵夫人抬抬下巴,没心思理会林信,继续跟丈夫说着沈家的事。 “夫人,这个茶……要冷了……”林信磕磕巴巴地说,似乎有些急切,但因为年纪小表达不清。 “快点趁热喝,这是尺腥草。”赵万户闻到了隐隐的尿臊味,便催促妻子快喝。 赵夫人这才想起自己让药庐煎的珍贵药材,端起来一饮而尽,长舒一口气,揉揉额角,“果真好多了。” 林信瞥了一眼通体舒畅的赵夫人,重新低下头。 也不知沈家的人几时来,赵万户跟妻子商量,推迟长子下葬的时间。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再推都要过头七了!”赵夫人咬着一口参差不齐的牙,气道,“叫他们早些来啊!” 前日丧,理应今日下葬,但因为大少爷死得太蹊跷,赵家要找线索,便耽搁了一天,如今因为沈家还要再推。 “胡闹!浣星海的大人,是我能催得动的吗?”赵万户被妻子的无理取闹弄得有些火大。 赵家是世袭的万户,隶属北域玄国公治下。食邑万户,有收税租的资格,无吏治之权。说到底,也不过是沈家的属臣。哪里有附庸命令主人的道理? 浣星海,便是沈家所在,整个北域的中心。 北域寒冷,如今不过是九月中,已经飘起了雪。浣星海的楼阁中燃起了地龙,哪怕是临水的小榭,也温暖如春。来往的随侍、家将,各个衣衫单薄,唯独坐在水榭上看雪的少年,裹着一层狐裘。 身着暗色劲装的侍卫,端着一碗汤药,快步走到少年面前,单膝跪下,低声道:“世子,该进药了。” 少年从千山落雪的景致里收回目光,没有接那药碗,“可有朱星离的消息?” “朱家也不知其踪,一年前有人见到他往西域去了,之后便断了音信。”侍卫稳稳地端着药,一字一顿语调平静地说。 “西域……”沈楼缓缓抿紧了色泽浅淡的薄唇,“再去查。” “是!”侍卫起身,走了两步才想起手中还端着药碗,“世子,这药……” “倒了。” 水榭外面站着一名紫衣侍女,瞧见侍卫原封不动地把药端出来,顿时叉起腰,“刚才进去的时候你怎么跟我保证的?这药可动了一口吗?” 侍卫涨红了脸,“世子说倒了,我就……”就下意识听从他的领命走出来了。 “瞧你这点出息。”紫衣侍女撇嘴,接过药碗,嘴上说得厉害,自己却也不敢再进去劝,只能又骂侍卫两句撒气。 查了这么久,依旧毫无进展。 沈楼站起身,单手握住水榭低矮的栏杆,雪落在冷白的手背上,缓慢地化成水珠。冰凉的触感,也难以平息心中的焦灼。 上辈子遇到林信的时候,那人已经是不可一世的割鹿侯,鲜少提及幼时过往,只一次喝醉了才与他说起。幼时家中遭变,随侍卫一路奔逃至侍卫的本家,充当其子多年。 “他们都欺负我,你为什么不把我带走?”醉眼朦胧的割鹿侯,攥着他的衣襟,似哭似笑地质问。 当时只觉得莫名,如今想来却是透骨酸心。当时醉酒的林信应是把他当成了已逝的父亲,像儿时绝望之时那般,求着父亲把自己带走。 他必须尽快找到林信,可庸国幅员辽阔,小家族多如恒河沙,又不知他儿时姓甚名谁,当真是大海捞针无处寻。只能先找林信的师父朱星离。然朱星离这人飘忽不定,也不比林信本人好找几分。 “世子,”紫衣侍女走过来,身后还带着个小厮,“国公爷找您。” 北域之主,这一代的玄国公沈歧睿,大马金刀地坐在主位上,见长子进门,便把手中的书信递了过去。 “渭水赵家?”沈楼扫了一眼,只是一份寻常的报丧函,赵家大少爷暴毙,英年早逝,不日下葬。 “这赵家公子死得蹊跷,赵万户想请浣星海的人帮着寻凶。”旁边的家臣东涉川解说道。 听到“死得蹊跷”,沈楼便多问了一句:“如何蹊跷?” “据报丧之人说,那大少爷死相可怖,分明是刚死之人,身体却已经腐烂。祭魂礼上,三魂七魄皆无应……” 沈楼捏着信的手骤然攥紧。 “东先生,您讲这个也太吓人了。”紫衣侍女搓了搓胳膊。 东涉川说话,有点像说书先生,带着些不必要的抑扬顿挫,听得人毛骨悚然。 “前日你向我举荐的那个年轻人叫什么来着?”沈歧睿问儿子,“叫他跟着涉川去一趟吧。”北域的属臣世家,分为百户、千户与万户,渭水赵家作为万户,理应受到重视。 “不,我亲自去。”沈楼果断地说。 肉体之外的灵体,分为魂与魄。魂可离体,而魄不可离,纵然身死,也不可能魂魄皆无应。 站在赵夫人屋里听夫妻俩互相指责的林信,也是这么想的。这赵大少爷死的时间不对,方式也太过古怪,他得去看看尸体,以确认这个世界与他上辈子的世界有什么不同。 “推迟下葬,今晚谁去守灵?”赵夫人又头疼起来,因赵大少爷未满十五,算是夭折,丧事不能大办,晚上只能由一名至亲守灵。前两晚都是二少爷守,昨日实在太累,赵夫人就亲自去守,这才一夜就病倒了。 “还叫老二去吧。”赵万户叹气,叫人去知会二少爷一声。不料传话的人去而复返,说是寻不到二少爷了。 这下夫妻俩都慌了,就这么两个儿子,一个刚没了性命,另一个可不能再出事,立时叫侍卫御剑去寻。小半个时辰之后,终于在后山的僻静处寻到了谢天河的尸体和昏迷不醒的二少爷。 “我的儿啊,这是怎么了?”赵夫人将小儿子紧紧搂到怀里,上上下下检查一番。 “谢天河手里拿着二少爷的剑,少爷手里拿着一把断剑满脸血……”侍卫把自己看到的场景描述出来。 赵万户立时叫人排查后山,又是给儿子输灵力,又是叫大夫问诊,很是兵荒马乱了一番。最后大夫得出结论,二少爷就是被吓晕的。加上他手上的断剑和满脸血迹,怎么看都像是两人玩闹,谢天河抢了二少爷的剑,二少爷失手把人给杀了,自己被喷溅出来的血吓晕过去。 虽然有些地方说不通,但后山除了一些凡人奴也没有别人,二少爷只是有点擦伤并无大碍。赵夫人立刻要求压下这件事,“谢天河自己练功出岔子死的,跟二少爷没一点关系,都听见了吗?” 家臣是仙者,是不能随意杀死的。 二少爷被抬回房去,此事不了了之,但晚上就没人守灵了。 一筹莫展的赵万户,转头看见了站在角落里,怯生生的堂侄儿,“信儿啊,今晚你去给你大哥守灵。” “守灵?”林信睁着一双幼鹿般的眼睛,乞求地看着大伯,“我,我害怕……” “啪!”正心烦的赵夫人,一巴掌扇了过来,“小杂种,给你堂兄守灵怕什么?” 巴掌打在脸上,林信顿时落下眼泪来,委委屈屈地应了。 赵万户看着他的样子,微微蹙眉,交代管家给林信换一身像样的衣服,万一沈家人一早过来,瞧见守灵的人像个小乞丐就丢人了。 林信换了一身素色棉袍,额上系一条细麻绳,掌灯时分就被人拉到灵堂去跪着了。 灵堂里空无一人,鬼气森森,赵大少爷就躺在未曾钉盖的棺椁里,脸上贴着张黄符纸。显然赵家人对于招魂不应的大少爷有些害怕,就给贴了张符。 林信窝在蒲团上饱饱地睡了一觉,待到月上中天,这才爬起来。随手掰一只白烛,费劲地迈着小短腿爬上棺木,坐在棺材沿上端详赵大少。 “啧,赵世耀,你怎么这么早就死了?这叫我找谁报断臂之仇啊?”林信说着,揭开了大少爷脸上的黄表纸,伸手戳了一下,粘腻的触感惹得林信一阵恶寒。 将烛火凑近,那一张不甚英俊的脸,已经看不出“脸”的形状了。 人死之后,魂归天而魄入地,魂为神,魄为形。这人腐烂得如此之快,魄定然是不在了。 3.非命(三) 翻身跳下棺材,林信在祭堂里寻了一圈,才在角落里扒拉出一面镜子来。老榆木为底的黄铜镜,镜面用白纸糊了,倒扣在桌上。这是下葬时用的随葬品,跟一堆乱七八糟的小玩意儿堆在一起。 三两下揭开白纸,镜面中立时映出了一张苍白的小脸。 “嚯!”林信吓了一跳,还没画符,怎的就显出鬼魂来?仔细一瞧,好像是自己的脸。 十几年未见儿时的脸,一时有些不熟悉。没吃晚饭,又穿得单薄,在这四下漏风的祭堂里,可不就脸色白了。 尴尬地摸摸鼻子,林信被自己给逗笑了。镜中的小孩子,有一双比寻常孩子深邃些的眼睛,随着林信笑开,依稀可以看出日后的模样。 “可惜,不像林家人的桃花眼,倒像个狼崽子。”林信学着当年林家主说他的口气,似真似假地感慨一句,咬破手指,在铜镜背面快画符。 最后一笔勾过,铜镜突然光芒大盛,片刻之后,由阳镜转为阴镜。阳镜,既平日所用之镜,镜中看字,是左右颠倒的,称之为镜像;阴镜,乃是法器,镜中看字,是正的,就像把现实完全搬进了镜中,再透过镜子来看。 如今这面老榆木铜镜里,显示出灵堂正中的那个“祭”字,便是正的。 随手拿一颗祭品果子来吃,林信端着镜子在灵堂中走一圈。阴镜照不出活人,照的是魂魄,不多时便瞧见了一名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像是赵大少身边的冬梅。 人死后,若不用特殊方法留存,魂魄只能在人间停留七日。也就是说,这冬梅是七日之内死的,估计是大少爷暴毙,被夫人迁怒了。凡人命贱,说杀便杀。 林信叹了口气,三两下吃完果子,抓一把纸钱烧给冬梅。 再往前走,又瞧见了谢天河,正一脸茫然地乱飘。咂咂嘴,林信颇有些可惜,这谢天河资质不错,拿来喂灵器定然好,可惜现在没有值得一炼的兵器。 绕着灵堂走了一圈,熟人见了好几个,就是没见到赵大少。 “难不成竟是魂飞魄散了?”丢掉镜子,林信重新爬上棺木,给赵大少盖上黄表纸。这状态,跟当年自己捏碎他魂魄的时候一模一样,可碎魂之法是他十七岁那年才琢磨出来的,这个时候谁会碎魂? 莫不是有什么噬魂的上古精怪现世了? 抬手想挠头,想起来自己的手戳过赵大少的脸,遂放弃,低头在棺材里摸索一阵,从赵大少腰间扯出一块黄玉佩。 这是刚来赵家的时候,赵大少从他身上抢走的。凉滑细腻的黄玉,雕成仙鹿回头的模样,那是爹临别时给他的,唯一的念想。 扯掉上面艳俗的丝绦,寻一盆清水洗干净,又拆下一根细麻绳,把玉佩绑到自己脖子上。爹死了之后,自己还没给他戴过孝,麻绳为系,聊表心意吧。 “信儿,你跟赵坚先走,爹过些日子去寻你。”面色坚毅的男人,把玉佩塞到了幼子手中,本应多情的桃花眼中,满是哀戚。 “爹,我不走,呜呜呜……” “少爷,咱们先去渭水赵家,那是我兄长的领地,咱们歇一阵子再走。” “赵叔叔,你睁开眼,呜呜呜……” 也不知是不是身体的原因,幼时那些本已模糊记忆,又清晰地泛了上来,林信被叫醒的时候,都有些分不清自己是几岁了。 “别睡了,快跪好,沈家人就要来了!”天刚蒙蒙亮,管事的就带着一群穿着孝服的下人鱼贯而入,把灵堂重新打扫布置一遍。 “不是昨天就知道了吗?”林信揉揉眼睛,嘟嘟囔囔地爬起来。 “昨天哪知道世子要亲自来呀!”管事的脸上露出了既兴奋又愁苦的表情,太过复杂以至于皱成了一团。 “世子?”这个称呼,仿佛一道细小的雷电,将林信定在了原地,“是浣星海的世子吗?” “还能是哪个世子!”管事的叉起腰,仿佛下一刻就会被世子看中飞黄腾达一般,如数家珍地念叨起这位世子爷,“玄国公的嫡长子,不世出的天才,虽然自小体弱多病……” 体弱多病?听到这个跟沈楼应该完全不搭边的词汇,林信又有些不确定了,那人的身体有多好,他再清楚不过,据说从小就壮如牛犊、力能扛鼎。莫非世子不是沈楼,那沈楼又在哪儿? 沈楼在飞驰的马车上。 家臣东涉川骑马在前,苦着脸迎风吞雪,“世子爷,那赵家说了会推迟下葬,咱们没必要星夜兼程啊。” 嵌了十六块鹿璃、行止如履平地的马车中,传出少年人沉稳不容置疑的声音,“继续,疾行。” 碰了一鼻子灰,东涉川讪讪地夹紧了马肚子,小声问身边那名面无表情的世子侍卫,“黄兄弟,你说世子这么着急作甚?那赵家大少爷又不会跑了!”虽然也是仙者,但他在浣星海是文臣,已经许久不曾这般劳碌奔波了。原以为是个简单的差事,没料想被世子一搅合,就成了苦差事。 穿着暗色劲装的侍卫,便是那日端药的侍卫黄阁,闻言头也不回地说:“先生有所不知,世子一直叫我等留意疑似魂飞魄散之人,寻了这许久总算有了消息,焉能不急?” 饶是东先生见多识广,也想不明白世子寻那魂飞魄散之人有何用,只能拉起防风面罩,朝马屁股抽一鞭,早点赶去,少点挨冻。 沈楼坐在温暖的马车里,捧着一盏银色雕花手炉,轻轻摩挲炉盖上雕的小鹿。本以为一切早已开始,却不料是自己早重生了两年,那些魂飞魄散的恶果,竟是到今日才显现出来。幼时的林信,会在渭水吗?但愿这赵家,不会让自己失望。 赵万户带着一脸病容的妻子亲自到门前迎接,远远瞧见那一辆银边华盖马车,便矮身行礼,“属臣赵定,恭迎世子殿下!” 前一刻还在一射之外,眨眼间已到了眼前。 马车停稳,侍卫下马掀开门帘,一名身着玄色广袖华服的少年走出来,旁边的侍女立时上前给他披上狐皮大氅。少年生得极俊,萧疏清癯,轩举似九天星;龙章凤姿,容止若松下风。见之不忘,久视则心生畏。 赵万户前年岁贡时见过世子,那时的沈楼虽也骄矜孤傲,与眼前这个让人不敢直视的少年却差得很远。端不知世子爷这两年练了什么神功,气势竟比他父亲还要骇人。 沈楼脚步不停,微微抬手示意众人免礼,便径直往灵堂而去。 来不及整理完全的仆役们迅退避,独留两名修仙的家将和跪在蒲团上的“孝子”林信。沈楼入得灵堂来,一眼就看到了那一身素衣的小小孩童,对上那双不容错认的深蓝色眸子,颠簸一路的心瞬间落回了实处。 “世子,这就是我那苦命的长子,您可得给我们做主啊。”赵夫人被丫鬟搀扶着走过来,用帕子捂着嘴啼哭。 目光一触即离,林信甚至没有察觉到这位世子爷对自己多看了一眼,他自己倒是没什么避讳,待那人转过眼去,近乎贪婪地用目光把人描摹了一遍。小时后的沈清阙真好看,带着些少年人独有的清瘦,仿佛艳阳天里溪水洗过的嫩藕,诱着人啃上一口。 沈楼给赵大少上了一柱清香,因着身份不必跪拜,但作为孝子贤孙的林信却要还礼。小小的孩子,举着短短的胳膊,一本正经地行礼,煞是可爱。 即便是凶残的恶狼,幼时也是毛团奶犬,何况林信本就生得好看…… “犀颅玉颊,鹤骨松姿,小公子相貌不凡,将来必成大器,”东涉川捋了捋嘴角的两撇胡须,夸赞道,“这位可是府中的二公子?” 此言一出,灵堂中倏然静了一下,赵夫人的脸色有些难看,赵万户却是面不改色,“让大人见笑了,这是舍弟的儿子。”连林信的名字也没提,便请诸位大人查验尸体。 “涉川,你去看吧。”夜行八百而来的沈世子,如今却对赵大少丝毫不感兴趣了,示意东先生去开棺。 “……”东涉川目瞪口呆地看着世子闲闲地把那小孩唤到身边,一幅事不关己的样子,骤然生出一股吟诗的冲动。 穿雪山,跨冰原,世子爷日夜兼程到底为那般? 吟诗也免不了开棺,说书救不了东涉川!认命的东先生只能硬着头皮去跟赵大少爷会面。 林信一直注意着沈楼的动作,见他冲自己招手,立时颠颠地跑过来,把位置让给开棺验尸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沈楼低头看他,如今自己也不过是个小少年,只比林信高了一头。 “信,我叫阿信。”林信似乎有些害羞,低头绞着手指,趁着沈楼不注意,悄悄摸了一把他垂在身侧的手背。 4.非命(四) 忽觉手背上有软软暖暖的东西滑过,像是被幼犬舔舐了一般,沈楼的指尖禁不住轻颤了一下。只当是孩子好奇,怕吓到他,便克制着假作不知。 开棺验尸,很是折腾了一阵,东涉川得出的结论跟林信的判断相似,只是这时候还没有能让人魂飞魄散的功法,便猜测是遇上了什么精怪魔物。 “半年前,大荒那边出了件怪事,一家人刚娶了新妇,却在一夜之间死绝,唯独新妇活着,只是痴傻了一阵,不记得生了何事。浣星海派人前去,现那家人死得甚是可怖!”东先生一句三叹地说起了书,引得众人侧耳静听。 “可是如我儿一般,皮囊尽毁吗?”赵万户着急知道自己儿子的死因,不耐烦听这冗长的铺垫。 “那倒不是,不过也是没了魂的,”见赵家人不捧场,东涉川意犹未尽地咂咂嘴,直接说起了结果,“经过查验,现大荒附近有吞魂蛊雕的踪迹。” 沈楼面色淡淡地听着,不置可否。这件事他是知道的,那些人只是丢了魂,魄还在,死相可怖完全是那位被强抢来的新妇心有怨气,死后给划的。 “吞魂蛊雕……”听到这个词,赵家人都有些慌乱。这是《异物志》中很有名的怪物,形如雕而有爪牙、异角,夜入门户,专噬生魂。传说百年前曾因此大规模死人,朝廷下令围剿,修仙世家纷纷出动,这才将这种怪物斩杀殆尽。如今竟然又出现了,且还出现在他们家! 恰在此时,下人来报,“二少爷醒了。” 赵家二少爷昏迷了一天一夜,大夫也查不出病因,如今终于醒来,赵夫人立时就坐不住了,告了罪要去后院看儿子。 “我也想去看看二少爷。”林信小声对赵万户说。 分明也是家中的主子,却称呼堂兄为“少爷”,浣星海的人有些诧异,听惯了的赵家人一时倒是没觉出有什么不妥。赵万户努力在外人面前做出个好伯父的模样,和颜悦色道:“信儿有心了,去吧。” 得到赵万户的肯,林信又询问地看向沈楼。 割鹿侯要做什么,连皇帝都不必问,何时有过这般乖巧的模样?沈楼看得心中一片柔软,微微颔,示意他自便。 沈清阙果然喜欢乖巧的人,迈腿跑出灵堂的林信撇嘴,上一世沈楼每次看到他都没有好脸色,想来是很看不惯他乖戾的性子。如今意外地早早遇上沈楼,怎么也得给他留个好印象。 搓搓手指,回味方才摸到的手感,林信忍不住偷偷笑起来。小少年的手摸起来凉滑如玉,也不知指根生出薄茧没有……如果能摸一把鸡鸡就更好了…… 入得二少爷的院落,林信立时收起脸上略显猥琐的笑,缩起肩膀,溜着墙根站到卧房的窗户下面,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我的儿,是不是谢天河害你?”赵夫人看到坐在床头目光呆滞的小儿子,顿时落下泪来。 “谢天河?”二少爷一脸茫然,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昏迷的,甚至很多过去的事都想不起来了,想多了就会头疼。 “竟然没变成傻子,啧。”林信掰了掰自己的小短手,还是力量太弱。热闹没看成,后面的母慈子孝自是没眼看,林信背着手溜溜达达地晃进赵夫人的院子。 虽然见到沈楼他很高兴,但美色不能当饭吃,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离开赵家,找到他那不靠谱的师父。 赵夫人院子里的人已经习惯了他的出入,对于这个怯懦无用的三少爷并没有什么防备。屋里只有赵夫人的大丫鬟春水在。 “春水姐,夫人让你取十两金子给我。”林信睁着一双天真无邪的眼睛,冲春水伸出手。 “取金子做什么?”春水狐疑地问。 “说是要给那位东先生的,夫人说什么浣星海,要叫二少爷也去。”小孩子的话颠三倒四的,但并不妨碍春水听明白。这是要给世子身边的人送礼,好叫他们帮着说好话,让二少爷能跟着世子到浣星海去。 自以为会意的春水,立时开箱笼,取了一袋十两碎金片给他。 大少爷死于非命,二少爷短暂失忆,这与大荒那家人的经历不谋而合,更加笃定了东涉川的猜测。 “既如此,便让大公子入土为安吧。”沈楼无意多言,甩袖离开了灵堂,也就把这件事归结到了噬魂蛊雕身上。 事情查清楚,沈家的人便要离开了。 家中可能藏着一只吞魂蛊雕,赵万户哪里敢让沈楼走,求着世子爷多留一日,好叫浣星海的高手帮忙排查一下怪物,“世子远道而来,若不用一顿便饭,属下以后可没脸面见国公爷了。” 弓着腰说完话,赵万户只觉得一道视线落在头顶,瞬间将自己从里到外看了个通透,心中顿时打起了鼓。 静默许久,就在赵万户以为世子要脾气的时候,沈楼说了一个“好”字,并吩咐黄阁带人搜山。 赵万户大喜,立时请世子到装潢最好的暖阁去坐。 北域境内,一切都是沈家的,对于赵家这种仙术低微、只靠着祖荫过活的人家,更要仰仗浣星海的鼻息存活。这种场合,自然要让儿子来露露脸。 于是,赵夫人也不管小儿子脑袋还迷糊着,叫人给收拾一番便生拉硬拽到了世子面前,说是陪世子用饭。 “世子喜静,尔等还是莫要打扰的好。”身着紫衣的侍女守在暖阁门前,傲慢地斜视拖家带口来“陪饭”的赵万户。这侍女名叫紫枢,跟那位名唤黄阁的侍卫一样,是沈楼的近身随侍,浣星海的修仙者。腰间挂着一把鎏金云纹剑,剑柄上嵌着颗流光溢彩的鹿璃,行止间灵气缭绕,断然不是个好相与的。 沈楼看着赵二少那双赵家典型的三白眼,很是不耐,冷声道:“叫阿信过来。” 揣着一袋金子正准备翻墙离开的林信,又被灰头土脸地带到了沈楼面前。而添乱的赵夫人和赵二少,则被赵万户给赶了回去。 “怎么弄得这般狼狈?” 昨日刚换上的雪白棉袍,如今满是泥点子,头上的细麻绳早不知飞到了哪里。早上还是白净可人的小公子,转眼间又变回了小乞丐。 听到这话,林信便知沈楼那无用的仁义病又作了,这人战场上杀伐决断、统领万军,却总改不了那怜惜弱小的毛病。这是沈楼的弱点,也是唯一能牵制他的地方。 “我去厨房拿吃的,不小心摔了个跟斗。”林信抬头,黑色海珠一般明亮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过来。 果不其然,听到这话,沈楼的眉头便皱了起来,心中丝丝拉拉地疼,这人小时候竟连饭都吃不饱!示意林信在旁边坐下,捏一块糕点喂他。 林信手脏,不便伸手拿,便背着手,乖乖张嘴,两口吃完了一块点心。因为吃得急,嘴巴鼓鼓得像个塞满坚果的小松鼠。沈楼觉得指尖又开始痒痒,轻咳一声,抬眼对赵万户道:“孤欲讨此子为随侍,万户大人可愿意?” 5.冤家(一) 随侍,不是小厮。小厮凡人也可以做,随侍是臣属,世子的心腹,只要努力修炼认真办差,以后封侯拜相不在话下。 赵万户自是不敢有什么意见的,“能被世子看上,是信儿的福气。” 林信听到这话,心中却是一沉。自己如今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沈楼连资质都没测过,怎会轻易就要他做随侍?莫非他已经知道了自己是林争寒的儿子? 垂眼沉思,余光瞄到了沈楼那玄色广袖上的银线雪松纹,忽而想起了沈家“立如雪山松”的家风,骤然松了口气。以沈楼和他爹的人品,即便知道自己是林争寒之子,也不会把自己怎么样。 浣星海的高手将赵家的前院后山巡视一遍,未曾现吞魂蛊雕的踪迹。赵万户也不好再留,次日赵大少下葬之后,便千恩万谢地将世子一行送出门。而林信,就穿着一身孝服,被黄侍卫抱上了世子的马车。 趴在车窗上,看着渐行渐远的赵家大宅,林信有些犯愁。入了浣星海,再要出来就难了,师父还能找到自己吗? 当年师父是根据父亲的旧部,一个一个查过去的,如今离开赵家,又没有主动去找他,要相遇便很难了。 “舍不得吗?”沈楼从书中移开眼,单膝屈起撑着执卷的手臂,好整以暇地看着林信。 “不是。”林信放下车帘,轻轻摇了摇头。 “那怎的一脸不高兴?”本不是多话之人,但面对着眼前这个柔软鲜活的林信,沈楼便忍不住想跟他多说几句。问出的话,会有回应,不管说的是什么,都能让他感到欣喜。 “世子恕罪,”林信仿佛被吓到了,僵直地跪坐在软垫上,无措地揪着衣摆,“我,我害怕……” 软糯清甜的声音,带着些不安的颤抖,惹得沈楼顿时心疼起来,告诫自己莫吓到孩子,招手让小林信坐过来,“莫怕,来,我教你认字。” 这马车上装了鹿璃,基本上轮不沾地,平稳得可以读书写字。林信挪到沈楼身边,看他放在小几上的书籍,竟是一本《四海注》,上面乃是大庸的舆图,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 “咱们所在的国,叫大庸,大庸分东南西北四域和中原腹地,浣星海和赵家都在北域。”沈楼尽可能说些小孩子感兴趣的东西,吸引他的注意。 “浣星海是一片海吗?”林信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一无所知的孩童。 “不是,浣星海是一片溪湖,”沈楼伸手,指向图中的一点,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有很多水”。 清溪与深湖交纵,处处有活水,处处有楼阁。传说冬天的时候,湖水凝结成冰,星河倒灌,宛如被洗过一般,美不胜收,故名浣星海。这样的美景,到了沈楼口中,就剩一个干巴巴的“很多水”。 林信很想开口嘲笑他一番,生生忍住了,借着马车转弯的晃动,往沈楼身边靠了靠。淡淡的草木香夹裹着清苦的药味,缓缓袭来。 “世子,您在喝药吗?”林信抽动着小鼻子,仰头问他。 “嗯。”沈楼应了一声,看着近在咫尺的林信,还是没忍住,伸手轻轻把人圈进了臂弯里,端着书给他看。 “为什么要喝药?”林信不依不饶地追问。 “因为我做错了事,这是惩罚,”沈楼一本正经地骗小孩子,弹了弹手中的书页,“所以我讲的东西,你要认真记下,不然……” “也要给我喝药吗?” “嗯……”微微上挑的尾音,昭示着声音主人的好心情。 问不出什么,林信只能暂时按捺,百无聊赖地听沈楼念书。 “北域沈家,西域钟家,南域朱家,东域林家,除却这四位国公,大庸还有列侯十数,可自行治理封地,每年上缴岁贡。我们沈家……”念着念着,怀中忽然一沉,沈楼低头看去,方才信誓旦旦说要认真听的家伙,已经靠在他怀里睡着了。 无奈一笑,沈楼扔了手中书,索性也放松身体,靠在软垫上假寐。心思,却从书中飘到了天下局势上,如今酌鹿之律还未实行,四域尚且安乐,但随时都有可能乱起来,自己要早做准备才好。 “岁贡是什么?”困得睁不开眼的林信,嘟嘟囔囔地问。 “金银、粮食、布匹……鹿璃。” 少年微低的嗓音,像是风雪中穿梭的雏鹰,破开眼前的迷雾,却又把人带进更深更远的梦境里。 十七岁那年,他第一次踏入浣星海。冬日初阳漫松林,雾失楼台,雪掩津渡。仙境似柔软的地方,却立着一群面冷似铁的人。 所有的沈家人都穿玄色广袖,远远瞧着,像是一群猎鹰,随时都会扑上来,把人撕成碎片。 “割鹿侯年纪轻轻,心性竟如此狠辣,连自己恩师都不放过!”玄国公沈歧睿还未见礼,就把他的脸面直接扔到地上踩。 “呵,两年前的事了,国公爷莫不是刚听说吧?”林信用拇指顶开剑鞘,杀意四起。提什么不好,偏要提他师父。 天下皆知,林信是个穷凶极恶、无情无义的弑师之人。或者根本不配称之为人,假谲妄执,嗜杀成性,谓之魔也。 蓦然睁开双眼,血雾尽散,唯余靛青色的车顶与氤氲的檀香。 “恭迎世子。”窗外传来整齐的问候,潺潺流水声与松涛声不绝于耳,竟是已经到了浣星海。 林信一咕噜爬起来,掀开车帘,瞧见沈楼正站在车前,跟几名玄衣修士见礼。 “我们正要去猎鹿,大哥去吗?”一名年纪较小的少女,手里拿着嵌了鹿璃的猎弓,笑着问沈楼。 “你们去吧。”沈楼伸手,摸了摸少女的头,转身回到马车上,把探头探脑的家伙揽进车中。 6.冤家(二) “那是你妹妹吗?”林信认不大准,便问了一句。沈家人数众多,能管沈楼叫大哥的不在少数,就不知是不是那位桑弧郡主沈秋庭。 看着怀里伸长脖子还想往外看的孩子,沈楼微微蹙眉,“是,她叫楹楹。” 果然是她!沈楹楹,及笄时取小字秋庭,天生神力,挽弓裂石,大庸第一神箭手。 当年一箭透骨的感觉还记忆犹新,林信挠了挠胸口,知道她是沈楹楹,胸膛就开始隐隐作痛,“那,我该称她……” “离她远点!”沈楼粗暴地打断了林信的探究,见他满脸诧异,还当吓到他了,立时缓和了语气,“她,脾气不好,莫与她玩耍。” 这下林信就更加不解了。这人不是一直很宝贝这个妹妹吗?怎么会在刚认识她的人面前说出“脾气不好”这种贬损的话来,莫非沈秋庭小时候熊到沈楼都嫌弃的地步? 浣星海占地广阔,马车一路不停,又行了许久才达到世子的住处——枫津。 处处有水,处处都是渡口,浣星海的各处居所,皆以“津”为名。世子的住处,有几株上百年的枫树,树冠参天。如今正是落叶时节,片片红枫满秋庭,将临岸的水面染上了一片绯色,煞是好看。 院落里有几名凡人在打扫,见到世子回来立时躬身行礼。枫津中的仙者,除却沈楼,就只有侍卫黄阁与侍女紫枢。 将林信交给紫枢照料,沈楼便带着东涉川离开了。 “世子去哪儿了?”林信有些无措地站在庭院里,跟紫枢大眼瞪小眼。 “出门归来,自然要先面见父亲,要不是因为你,世子就直接过去了。”紫枢说话语快,口气重,像是随时要吵起来。 林信自然不会怕这么个小丫头,乖巧地点点头,捡了一根比自己还高的扫帚,跟着那些凡人哗啦哗啦地扫落叶。 “哎……”紫枢阻止不及,踌躇片刻,松开了习惯性插在腰上的手,弯下腰来,“你叫阿信是吧?我叫紫枢,以后……” “嗯,”林信仰头弯起眼睛笑,“我可以叫你紫枢姐姐吗?”他本就生得好看,又因在马车上睡得饱,此刻看起来像个吸饱了水的嫩萝卜,水灵灵的惹人疼。 “当,当然,以后……姐姐照顾你,”教训提点的话生生吞了回去,紫枢牵起林信的小手,把扫帚扔到一边,语气也缓了下来,“你是随侍,不是下人,所以这院子里的杂活都不需要你做!” 说着,开始翻箱倒柜地给林信找衣裳。 “那我做什么?”林信扯着身上的衣服,眸色微暗。从箱笼里翻出来的衣服,锦袍玉带,明显是沈楼小时候的东西。这侍女竟然直接给他穿世子的衣服,也不知是沈家规矩特别松,还是有别的意思。 扒下孝服,换上锦袍,小可怜立时变成了贵公子,紫枢看着屏风后面走出来的小家伙,甚是满意,伸出一根手指,戳了一下那光洁的脑门,“自然有用得着你的时候。” 收拾停当,紫枢就带他去吃东西。赶了一天的路,此刻已是日暮,黄阁跟着世子去国公爷面前露脸了,枫津里就剩紫枢和林信两人用饭。 “……世子性子冷,无事莫要烦他,”紫枢扒两口饭,将浣星海里的规矩大致讲给他听,“有一点你需记得,世子睡觉,要点着蜡烛,一夜都不许熄灭。若是晚上入了内室,万不可熄了烛火。” “为什么?”林信狐疑地问,上辈子他也是跟沈楼睡过的人,可不知道他有点蜡烛睡觉的怪癖,“世子是怕黑吗?” “嘘,别胡说,”紫枢夹起一块排骨塞到他嘴里,“不该你问的别瞎打听。” 所以真的是怕黑!林信不敢置信地啃了一口排骨。 沈楼可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正被好心的侍女诋毁,入得正堂向父亲复命,却见沈歧睿正与一名白衣修士相谈甚欢。 素衣箭袖,领口一圈白虎毛,正是西域钟家的人。 “见过世子!”那修士见沈楼进来,立时起身行礼。 沈楼抬手回礼,此人面生,两世都对这张脸没什么印象,想来不是什么要紧的人,便转头看向父亲。 “这是钟家的信使,你钟世叔叫我去喝酒。”沈歧睿笑着说道,他与钟长夜自|□□好,在沈楼面前提及西域素国公,一直是“你钟世叔”这样的称谓。 “莫归山的百年陈酿要开封了,特请国公爷前去品鉴。”信使又解释了一遍。 好友邀请自己去喝酒,沈歧睿自是欣然应允。沈楼却是听出了一丝不寻常,他分明记得,莫归山的百年陈酿,是楹楹及笄那年才开的。 “父亲,儿子也想去,”沈楼插言道,“儿子已经许久不见有玉和无墨了。” 钟有玉和钟无墨,是家主钟长夜的一对双生儿子,几乎每年都会来浣星海玩耍。 “好,你想去便一起吧。”沈歧睿爽快地答应了。 在琼津陪着父亲用过晚饭,沈楼才步履沉重地回到枫津,走到回廊尽头,蓦然停下脚步。 “世子?”跟在后面的黄阁出声询问。 “你去查查,那个钟家信使,是谁的人。”沈楼立在灯火阑珊处,眸色晦暗。 “是。”黄阁会意,躬身而去。 林信用过晚饭,拒绝了紫枢要带他四处转转的提议,老老实实地坐在内室地毯上,眼巴巴地看着门外,像只等着主人回来的奶犬。 紫枢无奈摇头,嘱咐他莫要乱动屋里的东西,便径自走了。待人一走,林信便猴子一样地翻了个跟头,窜进内室东看西看。 这可是沈楼从小长大的地方,对他来说全是稀奇之物。北地寒凉,屋中烧着地龙,可以赤脚前行。矮几上点着冷香,幽静弥远,含着几分草木的清甜。架子上整齐地摆着书籍,墙上挂着长剑,翻遍每个角落,也没找到小孩子应有的弹珠或是九连环。 “这人,小时候就这般无趣吗?”林信撇嘴,跳到充满草木香的大床上打了个滚,“嘿嘿,沈清阙,老子睡到你的床了!” 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林信一个激灵爬起来,跳下床,一个猛虎落地式滚回地上。 等沈楼踏进屋子,就见那小小的孩子,双手抱膝坐在地毯中央,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过来。 林信的眼睛,其实是深蓝色的,寻常看不出来,只有离得特别近才能分辨出那夜幕般的缱绻幽蓝。但沈楼是近距离看过的,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沉重的心绪在对上这双眼睛的时候瞬间烟消云散,沈楼走过去,把地上的家伙拉起来,“怎么坐在地上?” “等你,”林信低着头,没穿袜子的脚趾在地毯上轻轻滑动,“我不知道要做什么,紫枢姐姐说你会告诉我的。” 沈楼深吸一口气,“你知道随侍是做什么的吗?” 林信茫然地摇了摇头。 沉默许久,似乎认真考虑了一下,沈楼把双手背在身后,摆出跟林信一样幼稚的站姿,微微扬起下巴,“天气寒凉,你给我暖被窝吧。” 说罢,转身就去沐浴了,走了两步忍不住加了一句,“这是随侍的职责。” 呸!林信在心中啐了一口,怕黑就怕黑,瞎胡扯什么,欺负他没见过世面啊!面上却是一脸茫然,“那,紫枢姐姐也暖过被窝吗?” “没有,她是女孩子。”沈楼轻咳一声,闪身进了浴房。 听到这话,林信便满意了,三两下脱掉外袍,在水盆里洗干净手脚,乖乖地钻进了被窝。 等沈楼沐浴出来,就看到锦被鼓起了小小一团,一双白嫩的小手拉着被角,只露出两只亮晶晶的眼睛,闷声闷气地说:“世子,已经很热了,进来吧。” 光脚的沈世子,左脚踩右脚,打了个趔趄。 眼前骤然浮现出上辈子那荒唐的几夜,林信眉眼带笑地看他,“里面很热,你不想进来吗?”魅妖一般的蛊惑,直让人沉沦疯狂。 再看看床上那双清澈见底的眸子,沈楼在心中唾弃自己,如今的林信还是个孩子,决不会是那般的意思,自己怎可这般龌龊!默念一遍清心咒,同样也是半大孩子的沈楼,歪歪扭扭地爬上床,钻进被窝,弹指熄了烛火。 “咦?紫枢姐姐说烛火不能熄的。”林信故作震惊地蹭到沈楼的枕头上。 “没事,有你在,不必点灯。”沈楼给他掖了掖被角,丝毫没有提醒小随侍越界的意思。 好嘛,果然是怕黑,有人陪着睡就不怕了。林信得意地晃了晃被子里的脚丫,现沈清阙的弱点总能让他感到愉悦。借着月光,用慈父般的目光盯着轻合双目的沈楼,无声道,不怕不怕,哥哥疼你。 7.冤家(三) 月上中天,沈楼倏然睁开双眼,四下里漆黑一片,冷汗瞬间浸透了内衫,正要翻身坐起,碰到了一只柔软温暖的小手。裂出九霄云外的魂魄,呼啦一下回归本体。 小林信睡觉很不老实,不知何时已经完全挪到了沈楼的枕头上,跟他紧紧挤在一起。 在黑暗中适应片刻,眼前的一切渐渐清晰了起来,沈楼翻了个身,借着月光看着眼前这熟睡的孩子,用目光一寸一寸描摹他的眉眼。尚且年幼的林信,竟是如此的软糯乖巧,万幸自己早早找到了他,在一切生之前。 想起上辈子初次见面的场景,十六岁的林信,已经被幼时的种种逼成了那副模样。 皇家闲池围猎,对于八岁就开始参加的沈楼来说,并没有什么新鲜的,便晚去了两日。 “看剑!”一声冷喝自身侧传来,拔剑出鞘,沈楼头也不回地接下了这从天而降的一招。 “不是吧,这你都能接住?”钟有玉在半空中怪叫一声,快回身,足尖在树干上连点数下,三两下跃上了高树,“弟弟,救命!” 这句一出口,一名与钟有玉生得一模一样的少年从后方袭来,用剑尖挑开了即将戳到兄长屁股的剑尖,与沈楼双双落到地上,沉默地看着他。 沈楼收剑入鞘,树上的钟有玉便也跳了下来,一把搂住他的脖子,“你怎么才来啊,我这两日天天对着无墨这张无趣的脸,都快闷死了。” “若是我没记错,你与无墨是一张脸。”沈楼斜瞥他。 “谁说的,我明明比他英俊多了!”钟有玉坚信自己比弟弟长得好看,老实的钟无墨就静静地跟着他们,并不出声反驳。 三人慢慢往猎场中心走,钟有玉吹嘘完自己的风流倜傥英武不凡,又说起了近来的新鲜事,“瞧见皇上身边站的那尊煞神了吗?新封的割鹿侯,才十六岁。” 皇家高台上,身着宝蓝绣箭袖劲装的少年,腰间挂着一把形如满月的弯刀,感觉到有人在看他,立时顺着视线看过来。那一双满是狠戾的眼睛,看得沈楼心神微震,“他便是林争寒的儿子?” “可不就是他嘛,”钟有玉见好友知道林信的身份,便不做赘述,直接说起了重点,“这小子,亲手杀了把自己养大的恩师,狠毒得没眼看!看到他腰间的弯刀了吗?皇上赏的,妖刀吞钩!啧,也就他这种连恩师都杀的人,才能镇得住吞钩的邪气。” 闲池围猎,大多未及冠的世家子弟都会参加,众人因着各家之间的关系远近分作几堆。然而无论是那一波的人,都自觉与林信划开界限。 “可千万不要惹到他,人家圣宠正隆。前日他用这把刀砍断了望亭侯次子的手,最后竟然不了了之。”钟有玉心有戚戚焉地搓了搓手腕,拉着沈楼走远。 之后围猎,钟无墨猎到了一只稀有的白虎,尚未捡起,就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林信给抢走了。 “还给我。”钟无墨抿着唇,直勾勾地盯着林信。 “嘁,白虎,真是晦气,”林信骑在高头大马上,身后的跟班快将老虎捆起来,放到他们自己的猎车上,“回去把这白衣畜生剥了皮,染成黑的。” 身着白衣的钟家兄弟齐齐变了脸色,钟有玉忍不住叫道:“臭小子,你骂谁呢?” “谁应了就是谁。”林信斜睨着他们,慢悠悠地说。 “你,跟我打。”钟无墨翻身下马,取下腰间佩剑,指向林信。 “小墨!”钟有玉赶紧叫住弟弟,示意他别冲动,然而已经晚了。那边林信连句应战的话都没说,直接拔刀扑了过来。 妖刀吞钩,带着上古传下来的煞气,鬼魅般缠上了钟无墨的长剑。钟有玉还没看清形势,吞钩已经勾住了弟弟的脖颈。 吞钩的刀柄上嵌了三颗品相极佳的鹿璃,浩如江海的灵力沿着弯刀流转,将钟无墨的脑袋整颗圈在了一个圆中。 “本侯有件事想跟世子请教。”林信漫不经心地转动着手里的弯刀,四溢的灵气将钟无墨肩头的衣料切得七零八落。 “什么事?”钟有玉紧张地看着林信的手,生怕他一个抖手,自家兄弟就人头落地。 “钟家的脖子,跟别家的有什么区别,是不是特别硬?”林信满脸好奇地问,带着近乎天真的浅笑。 “你……”钟有玉气得两肋生疼。 一道耀眼的剑光破空而来,精准地对上吞钩的刀剑。林信只觉得手中的弯刀像是被磁石黏住一般,倏然偏离。 弯刀太利,恐伤到钟无墨,沈楼只能死死绞住吞钩。放开钟家小子,林信横刀对上多管闲事的沈楼,却被沈楼上一招的收势困住了。一个不查,被长剑穿进了弯刀中间,一挑一抹,整个人都被沈楼困在了臂弯里。 “好剑法。”林信口中赞着,手中的弯刀骤然力,却被早就预料到的沈楼再次按下。 林信回头,仔细地看了沈楼一眼,“你是谁?” “沈楼。” 弯刀入鞘,“好,我记住你了。” 一句“记住”,对于割鹿侯来说绝非戏言…… 细数两人这些年的纠葛,沈楼实在不知该哭还是该笑,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睡到他枕头上的人,偷偷往怀里挪了挪。 清晨,林信睁开眼,现自己不知何时滚到了沈楼的怀里,贪婪地深吸一口气,浅浅的草木冷香,能把他从最深的噩梦里救出来,也能在温暖宜人的早晨惹他心痒痒。 屏息听沈楼的呼吸,均匀绵长,显然还在熟睡。林信仰起头,用鼻尖碰了碰少年尚未长出胡茬的下巴,张开两排小尖牙,准备咬一口。 绵长的呼吸逐渐变短,沈楼睁开双眼,现林信已经彻底滚进了自己怀里,睡得人事不省,甚是满意。这时候,似乎快要醒来的林信,又往他胸口拱了拱,蹭开了内衫的衣襟,将睡得热乎乎的颊肉贴在了他的胸口。 他还是个孩子,胡思乱想是为禽兽! 沈世子以过人的毅力将软软的小林信推开,坐起身来。 装睡的林信睁开眼,看着沈楼露出来的一侧腰窝沉思。这人的体温明显比自己要低,对于火力正旺的少年人来说显然不正常。慢慢爬起来,揉揉眼睛,打了个人畜无害的哈欠。 紫枢进来的时候,就看到睡眼惺忪的林信,正坐在世子的被窝里呆,而他们的世子爷,已经自己跳下床穿齐了中衣。 “你这孩子,叫你不用干粗活,你就睡到世子床上了!”紫枢伸手去拽林信的耳朵,却打到了世子正套外衫的胳膊,立时拐了个弯,改为替沈楼整理衣裳。 “收拾一下,孤今日与父亲去莫归山。”沈楼扣上箭袖的护腕,低声吩咐紫枢。 “是。”紫枢应着,给他套上玄色广袖外袍,再转头去看林信,那家伙已经穿戴整齐,献宝一样双手举着拧好的布巾,递给沈楼。 “阿信以后就睡这里。”沈楼接过布巾,直接断了紫枢后面的话。 紫枢惊异地现,世子脸上没有了往常起床时的青白,想来是睡好了,原来如此……自以为找到了原因的紫枢,看着林信的目光越柔和了起来,“阿信早上想吃什么?” “肉!” 侍卫黄阁顶着一头露水回来,“信使,奉的是钟随风的命令,家主钟长夜早在几日前已经闭关了。” 素国公的弟弟钟随风?沈楼微微蹙眉。 西域素国公钟长夜,功法高强,杀伐决断,将西域治理得宛如铁桶。有这样的兄长在前,没有爵位的钟随风一直山水不显,也不常来沈家做客。如今家主闭关,钟随风根据兄长的交代,在开坛日叫沈家主来喝酒。 听起来毫无破绽。 “要去莫归山吗?”林信问低眉沉思的沈楼。 “嗯,阿信随我一起去。”沈楼本想把林信留在家里,但想起那随时可能找来的朱星离,还是决定把人带走。 莫归山……林信藏在袖子里的手悄悄攥紧,那个地方对如今的他而言,可不是个好去处。 “大哥!我也去!”清灵洪亮的声音,远远地传了过来,穿着玄色衣裙的少女箭矢般冲进来,直朝林信的胸口撞去。 沈楼出手如电,一把将林信揽过来,任由自家妹妹在地毯上摔了个狗啃泥。 “呸呸呸!”沈楹楹吃了一嘴灰,气急败坏地爬起来,抬头看见站在自家哥哥身边的小少年,顿时把摔跟头的事忘了,“他是谁?” 林信下意识地向后躲闪,还是被少女抓住了衣袖。 “他是你新收的随侍吗?”沈楹楹没有理会兄长的瞪视,兀自盯着林信的脸,“他真好看!” 8.冤家(四) 林信看着沈楹楹那双柔若无骨的手,只觉得毛骨悚然。 “他还不到十岁吧?你要个比你小的随侍有什么用,不如给我!”沈楹楹目不转睛地盯着林信,越看越喜欢。 这位大小姐可不是一般女子,给她做随侍,自己的小身板估计撑不过三日,林信委屈地看向沈楼,小声说:“有用的,信要给世子暖床的。” “……” “……” 屋子里一片静谧,落针可闻。 头上露水还没擦的黄侍卫,震惊地看向世子,又转头看紫枢。紫枢一脸菜色地把林信从大小姐手中解救出来,“阿信,那不叫暖床,莫要乱讲。” 沈楼深觉自己教坏了孩子,脸色有些不好,把沈楹楹训了一顿,不许她跟着去西域。 “凭什么不许我去!我就要去!”沈楹楹一巴掌拍在手边的高脚梨木坐墩上,“咔嚓嚓”一声脆响,整个凳子四分五裂,碎了一地。 “沈楹楹。” 听到哥哥连名带姓地叫自己,语气并不如何冷厉,沈大小姐却明显瑟缩了一下,梗着脖子瞄林信,轻哼一声,“不去就不去,谁稀罕!” 说罢,气呼呼地走了。 林信轻叹一口气,很想把去莫归山的名额让给沈楹楹,但又不知如何开口。上辈子这时候,他还不知道钟家,只记得赵坚抱着自己一路奔逃,被不知凡几的白衣修士截杀了三次。 “我不去莫归山了,让小姐去吧。”林信试图跟沈楼讲道理。 “莫归山跟咱们浣星海可不一样,山下就是西都咸阳,可好玩了!”紫枢端着一碗汤药走过来,笑着哄他。 林信抽了抽鼻子,闻到了“破厄”的味道。破厄与尺腥草的功效相近,都是溢补神魂的灵药,只是比尺腥草要贵重许多,也没有尺腥草那种惹人嫌的尿臊味。 沈楼正翻看着檀木匣子里的信件,对于紫枢的到来视而不见。 紫枢看看把她当空气的世子,气得跺脚,把过满的汤药倒出些许,递给林信,“去,让世子吃药。” 林信接过汤碗,不甚稳当地走到沈楼身边,歪头看看他,自己偷偷喝了一口。破厄、归灵、三文草,还有几味尝不分明,治什么的都有,不单是补魂的。这人的身体到底怎么了? 沈楼哭笑不得地放下信件,这小馋猫怎么什么都敢吃,连药也偷喝!“好喝吗?” “苦,”林信皱着鼻子,“但我娘说,良药苦口。” 以身作则,不能给孩子立坏规矩,沈楼接过药碗来,一饮而尽。 林信接过空空的药碗,甚是欣慰。看紫枢的模样,这位世子爷平日怕是没有好好吃药。如今的沈清阙应该才十二岁吧,正是反骨横生的时候,得顺毛摸。 紫枢心满意足地端着空碗走了,沈楼重新拿起信件翻看。 每每有莫归山的人来,都会带来一封钟家兄弟的信,大多都是钟有玉在啰嗦,沉默寡言的钟无墨顶多在后面添一句。最近一封是想请他重阳节到莫归山登高射雁,完全没有提及百年佳酿的事。而这次的信使,两手空空而来…… 合上匣子,沈楼起身带林信去见父亲,即刻启程。 连下了几日的风雪,稍稍停住了,纤细的小枫树都被打蔫了枝丫,变得光秃秃起来。百年的老枫树却毫无损,依旧满树繁华,慢悠悠地掉着叶子。 “我不能去。”林信抱住那棵老枫树死活不走。 “为何?” “我……”总不能告诉沈楼,自己是林争寒的儿子,钟家一直想抓他吧。那沈楼最可能做的,就是把自己交给皇帝。林信有些犯愁,“我穿的是世子的衣服,被人看到会打死我的。” 沈楼愣了一下,才现林信穿着自己小时候的衣裳。随侍在沈家地位然,其实相当于门徒,不过各有各依附的对象。沈家人是把他们当同门看待的,断没有穿了世子衣服就要被打死的危险。 有些心疼地摸摸那颗小脑袋,“无妨,出去之后莫离开我左右,没人会欺负你的。” 林信不情不愿地被沈楼带到了琼津,玄国公的住处。 沈歧睿生得高大,行至近侧会给人很重的压迫感,冷若寒星的目光在林信身上扫过,突然“咦”了一声。 脉腕骤然被一只大手抓住,林信下意识地就想拔刀,摸到空空的腰侧狠捏一把,才生生克制住了反手掰断沈歧睿手腕的冲动。 “灵脉宽广,资质上乘,这孩子哪儿来的?”沈歧睿用看上等灵剑的目光看着林信。 “赵家的孩子,父母已经亡故,赵万户和夫人苛待他……”沈楼把林信明面上的身份解释了一遍。 “暴殄天物,真是暴殄天物!”沈歧睿捏了捏林信细弱的手腕,很是生气。 林信摆出一张无辜的脸。 沈歧睿从袖中摸出一颗鸽蛋大的鹿璃给他,“以后就是沈家人了,勤加修炼,将来必成大器。” 捧着那可晶莹剔透的鹿璃,林信万般无奈地跟着世子上了马车。 “爹赏你的,收起来吧。”沈楼眼中带着莫名的笑意。 “这是什么?”这颗鹿璃是打磨过的,光滑无棱,是沈家这种财大气粗的人家拿来给孩子玩的,与平日修士装在剑上的很是不同。作为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林信不能表现得很懂行。 “鹿璃。”沈楼从自己袖筒里也掏出两颗来,一并给了林信,顺道给他解释了一下鹿璃的由来。 上古的仙术失传,修仙世家靠符箓与宝器苟延残喘,忽一日逐鹿入山,得灵石,灿灿兮若琉璃,遂名鹿璃。 鹿璃的出现,让仙道再次繁盛起来,差点沦落为江湖骗子的仙者,又能御剑乘风了。 林信趴在车窗上,看着窗外几名御剑飞行的侍卫,“若是没了鹿璃,就没有其他灵力可用了吗?” 自然是有的,沈楼眸色复杂地看着那小小的背影。那种力量,只有林信会用,然,是邪途。 西域没有北域那般寒冷,秋高气爽,北雁南飞。 莫归山的确是一座山,钟家就住在山上,山下便是西域的都城。浣星海离北都还有一定的距离,莫归山却是与西都紧密相连,热闹非凡。 山脚下人头攒动,装满金银、钱粮的车马将山门堵了个水泄不通。 “国公爷见谅,恰逢秋贡,境内的万户、千户们都在,拥挤了些。”那信使连连道歉,御剑前去通禀。得知玄国公到来,一群白衣修士立时出现,将送货的车马赶到路边,给沈家人让出道路。 国公、列侯每年给天子进贡一次,而各域收取封臣贡金的规矩各不相同。北域收夏贡与岁贡两次,西域则收春夏秋冬四季,如今正是秋贡。 同样一身广袖白袍,领口缀着白虎毛的钟随风,焦头烂额地跑出来招呼沈家人。 “兄长闭关,我一时有些手忙脚乱,万望见谅。”钟随风长了一张老好人的脸,说话慢吞吞的,这面相说好听点叫慈和,说难听点就是窝囊。 “你怎么也来了?”跟着叔叔出来迎客的钟有玉,看到沈楼,脸上非但没有惊喜,反倒有着压抑的怒火。身旁的钟无墨面无表情,看起来很是憔悴。 站在沈楼身后的林信,微微眯起眼,这兄弟俩不是跟沈楼好得穿一条裤子吗?怎么见到沈楼却是一副死了爹的样子! 他记得钟家上辈子可没出什么大事,直到他出手捏碎了钟长夜的神魂,钟家才开始衰败的。 9.冤家(五) 钟家双生子,生得一模一样,不过仔细看还是有区别的。钟有玉的眼角上扬,钟无墨则略低垂,这也跟两人的性子有关。如今的钟家兄弟尚且稚嫩,显然还没有学会收敛情绪,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 钟无墨扯了一下兄长的袖子,提醒他莫要激动。钟有玉这才回过神来,抬手向沈歧睿行礼,“父亲闭关,不能相迎,还望世伯见谅。” “无妨,就是可惜了,不能跟长夜对饮啊!”沈歧睿哈哈笑着,跟钟随风入正堂叙话。 沈楼跟钟家兄弟站在原地没动,“不请我喝杯茶?” “喝那么多药,你还有肚子喝茶啊?”钟有玉阴阳怪气地说着,转身带着沈楼往他们兄弟住的院落走去。 “可是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还记得出门前对林信的承诺,让他寸步不离地跟着,上台阶还拉着他的小手。不过小孩子总是坐不住,刚站定就撒开手,好奇地东看西看了。 听到这话,钟有玉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沈楼好整以暇地看着钟有玉,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钟有玉自己憋不住了,“我就知道,叔父是个办不好差的,跟他说了别告诉你!爹出事了,家里一团乱,叔父说要找你爹来商议对策,你来凑什么热闹!”说着说着,竟红了眼。 果然,百年佳酿是个幌子。沈楼已然明白生了什么事,薄唇渐渐抿成了一条直线。 林信对于这些小孩子口中的大事不感兴趣,兀自靠在墙根招猫逗狗,左右不会是什么大岔子。 廊下的金丝架上站着一只绿毛红嘴鹦鹉,正无所事事地摇着脑袋。林信捡了根小树杈,戳它屁股。鹦鹉不大高兴,冲他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呦呵,林信觉得有趣,扔掉树杈用手指弹鸟头,“什么狐狸毛?” “虎毛不够,不会拿狐狸毛凑吗?”鹦鹉气恼地训他。 钟有玉听到这话,立时涨红了脸,“闭嘴,傻鸟!” 鹦鹉在架子上走了两步,回了句:“呸!” 钟有玉气得七窍生烟,撸起袖子就要把鹦鹉抓过来教训。那鹦鹉就扯着嗓子叫唤:“不会拿狐狸毛凑吗?呸!” “哈哈哈……”林信忍不住大笑起来。 钟家以伏虎之家著称,子弟满十五岁,都要去山上猎一只虎来,以证明自己的英勇。衣领上的白色虎毛,便是伏虎的象征。上一世林信就拿这个嘲笑他家,毕竟世间的白虎少之又少,钟家子弟众多,想来都是把黄斑虎皮染成白的来用。没想到竟还会拿狐狸毛充数! 钟有玉这才注意到沈楼的这个小跟班,眉清目秀的孩子,就是有点瘦小,“这是谁?” “我爹新收的弟子,阿信。”沈楼招手让林信过来,跟钟家兄弟打招呼。 林信乖巧地见了礼,睁着清澈天真的眼睛小声问:“钟家衣领上的,究竟是虎毛还是狐毛呀?” 这是还惦记着沈楼布置的功课,小孩子自以为的小小声,周围的三个大孩子都听到了。钟有玉面有菜色,扛了扛沈楼的肩膀,“这孩子跟谁学的,怎么这么欠啊?” 沈楼挡开那只试图弹林信脑袋的爪子,“他刚学字,分不清虎和狐。” “……” 少年人的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几句话的功夫,钟有玉又恢复了平日对待沈楼的态度,不再无端指责他来看笑话,但笑起来还是有些勉强。 “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低声问钟有玉。 钟有玉犹豫了一下,正要说,却被一直沉默寡言的弟弟抢了先,“爹,闭关,要几年。” 修仙之人,遇到瓶颈或是突有所感,是会闭关一阵子的。但如今两个儿子年幼,弟弟又是个指望不上的,钟长夜会选择在这个时候闭关几年吗?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钟长夜意外受伤了,需要闭关调养。 沈楼不再多问。 莫归山上的气氛,与浣星海很是不同。钟家等级森严,按照衣领上黑色条纹的多寡来区分辈分,凡人奴见到仙者要下跪行礼。 林信跟着沈楼往前庭走,廊上洒扫的凡人跪了一排。 秋贡之日,莫归山要摆宴,西域的万户、千户大人们,正在前庭热闹着。酒菜饭食已经摆上桌,台上有衣着单薄的凡人舞姬,随着丝竹声翩然起舞。 沈歧睿面色如常地跟着钟随风走上主位,与西域的属臣们见礼,朗笑道:“孤不过贪杯,来品尝莫归山的百年佳酿,不想遇到了秋贡,叨教诸位了。” 属臣们连称不敢,落座后纷纷偷瞄这位不常见的北域之主。玄国公沈歧睿为人直爽,不拘小节,看起来比喜怒不形于色的钟长夜要好相处很多。 窖藏百年的好酒开坛,浓郁的酒香宛如落水的蜂巢,瞬间炸裂开来,绵延十里。 “久仰国公爷大名,属臣万户吴兆阳敬玄国公一杯。”一名腰配鹿璃宝剑的中年男子,举着酒杯上前敬酒,此人龙行虎步,显然灵力颇高,乃是钟长夜最器重的属臣之一。 沈歧睿认得此人,执起酒盏与之相碰。 各自掂量自己的身份,有头脸的万户或随侍,都准备上去敬酒。原本稍次一点的可以敬世子,但不论是沈楼还是钟有玉,都不及十五,尚不可饮酒,也就免了这份应酬。 “那位就是玄国公世子么?当真是少年才俊,仪表堂堂啊。” “听闻他七岁便能御剑,是沈家不世出的天才。” “何止沈家,纵观整个大庸,都没有资质比他更高的了。只是听闻近两年身体虚弱,去年的闲池围猎都不曾参加呢。” “听说他已经病到拿不起剑了,玄国公都起了改立世子的念头。” “慧极必伤,年少成名未必是件好事。” 众人拿目光偷瞄俊若修竹的沈楼,低声引论着这位传说中的世子爷,一个个都仿佛沈家的嫡系,知道得比本人还要清楚。 林信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侧耳听那些议论,正听得起劲,突然涌起一阵叫好声。 几名人高马大的侍卫上前,撤掉了舞姬起舞的红毯。秋贡有一项传统节目,各家出仙者上台,用不带鹿璃的剑比武。钟长夜不出席,出席的是管不着他们的别域主公,属臣们放松许多,纷纷叫嚷着要加彩头。 方才敬酒的那位吴万户,在摆酒盅的银盘上,“咣当当”放下十颗鸡蛋大小的鹿璃,“我先出,诸位随意。”话音落地,吴万户身边的一名年轻人便跃上高台, “嚯,断剑吴越!”有人立时叫出这年轻人的名号。此人乃是吴家镇宅的高手,尊号断剑,便是因为他有一剑断人兵器的绝招。 那是一名很精神的小伙子,浓眉虎目,眸中精光湛湛。此人一出,各家便谨慎起来,纷纷点了家中的高手应战。 “吴万户,你这不厚道啊,上来就出断剑客,叫我等还赢什么?”有跟吴万户相熟的人开口打趣。 “不敢出,就拿鹿璃来!”吴万户伸手讨要,对方笑着躲闪。话虽如此,依旧有人应战。 断剑吴越笑着拱手,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对手见他这幅模样,紧张之意大减,提剑冲了上来。 吴越站在原地岿然不动,等着对手迎上来的瞬间,骤然出剑,以一个极为刁钻的角度劈砍而下,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对方的剑应声而断。三招之内,胜负已分。 “好剑。”林信禁不住喝彩一声,吴万户笑呵呵地收了对方家主的鹿璃。 “平日装鹿璃的剑,剑心是空的,乃引导灵力所用,离剑柄三寸处最是最弱,此人胜在出剑较快罢了。”沈楼在林信耳边低声道。 林信斜瞥他,对于这傲慢的语气甚是怀念。沈清阙年少时资质凡,指点人总是实话实说不留情面,连别人的独门绝技也常一语道破,得罪不少人,到了二十岁之后才知道收敛。 沈楼可不知道自己“认真教孩子”的话,到了林信耳中就变成了“年少轻狂”。 台上比武还在继续,连上几个人,都被吴越十招之内断了铁剑。无论是凡人还是仙者,遇到赌局都免不得兴奋过头,宴会上一时间沸反盈天。 “属下不才,想挑战钟家高手。”又断一剑之后,吴越冲上位的钟随风拱手。 挑战钟家高手,若是赢了,可以得到丰厚的赏赐,往年连胜几场的人都会提出这么个要求。 以前都是家主钟长夜做主,钟随风没点过名,一瞬间的无措之后,随口叫了个名字:“钟戮!” “叔父!”钟有玉阻止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名身形高大、面有横疤的钟家人走上台,脸色有些不好。 台下的人纷纷倒吸一口凉气,吴万户更是当场白了脸,“小越,我们认输。” “此人是钟长夜的随侍。”沈楼解释了一句,没有注意到林信骤然紧绷的脊背。 “他生在一个千户家,小时候被后娘推下陡坡破了像,被我爷爷捡回来改姓钟,后来一直跟着我爹。”钟有玉不想理会乱说话的叔叔,便也学着沈楼哄孩子,在林信耳边叨咕起钟戮的由来。 林信自然是认得钟戮的,那道自眉骨裂至鼻梁的横疤他死也忘不了。这人可不仅仅是钟长夜的随侍,他是钟长夜养的疯狗。两次在这人手中死里逃生,常常在赵坚怀里一回头,就对上钟戮这狰狞嗜血的面容。至今犹记得赵坚被砍断手臂时喷溅出来血浆的温度。儿时的噩梦里,大多都是这张刀疤脸。 这时候的钟戮,不是应该到处找他的踪迹吗?怎么会出现在钟家的秋贡宴上?林信手脚有些冰凉,是自己太大意了,这一世的很多事都不一样了,前世的经验根本不管用! 不过是秋贡上的小节目,钟随风竟然叫钟戮出手,着实有些小题大做。钟随风似乎也感觉到自己的决定有些不妥,求助地看向沈歧睿。 沈歧睿摆手示意无妨,这钟戮的厉害西域之人都知道,没见那吴万户已经认输了,当不会出什么乱子。 “请。”台上的吴越却仿佛没有听到家主的话,抬手示意钟戮出招,众人哗然。 钟戮提着一把乌突突的断剑,面无表情地抬头。不等吴万户再劝,已经单脚踏地,一跃而起。木制的高台出了承受不住的闷响,钟戮整个人如同一把利剑,快准狠地直取吴越的人头。 “咚咚咚”在空中瞬间对了十几招,快得只剩道道残影,重重相击。 “啊——”台下有人惊叫出声,在两人相撞的瞬间,钟戮已经割下了吴越的脑袋,拎在手里,那张年轻的脸上,还带着与高手切磋的兴奋笑意。无头的身体保持着出剑的动作,直挺挺地倒在了台上,出沉闷的“咚”响。 钟随风霍然起身,“钟戮,叫你切磋,你怎么杀人了?” “戮,只会杀人。”钟戮把人头丢在地上,抬头,直勾勾地看向矮几后面的林信。 10.冤家(六) 仿佛被一只吐着信子的毒舌盯住,林信浑身的血液瞬间凝固了,面上却是一片牛犊天真,直接迎着钟戮的目光瞪视回去。 火光电石的目光交汇之后,钟戮没有任何表示便头也不回地下台离开了。 片刻的惊慌过后,林信迅冷静下来。当年被追杀的时候,自己只有五岁,小孩子的脸一天一变,如今三年过去,钟戮不见得能认出自己。 “小越!”吴万户跃上高台,捧住那颗年轻鲜活的头颅,俊俏的少年郎犹在微笑,皓白的小虎牙迎着秋日闪闪光,根本不知自己已经身异处。一手捧着脑袋,一手揽住尸身,吴兆阳极力克制,还是红了眼眶。 “兆阳啊,实在对不住,这钟戮下手没轻没重的。”钟随风很是过意不去,许了吴万户不少赔礼。然吴万户一言不,只是抱着吴越的尸不说话,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沈歧睿出面调停,才勉强安抚住了吴万户。 不带鹿璃,只用仙者自身的灵力切磋,本身就是为了点到即止,如今见了血光,实在不吉利。这比剑自然是进行不下去了,宴会也匆匆结束。 “简单的秋贡宴都能办砸,真是服了叔父了!”钟有玉气得肝疼,拉着沈楼诉苦,“还有这么多的事务要批复,叔父却只知道陪着你爹喝酒,都扔给我批。我哪会批啊!谁十二岁就会管整个域的事,搁你身上你会批吗?你说你……” 话说到一半卡壳了,因为沈楼正提笔在一张文书上写字,说话的功夫已经批了三张,“不会就学,你爹不在,总得有人挑大梁。”说罢,将三张批好的文书贴在钟有玉的脑门上。 钟家这一代的家主钟长夜,是个很能干的人,以至于这两个傻儿子从小只知道修炼、玩耍,别的一概不理。于是,当林信一言不合杀了钟长夜,钟家便一夜坍塌,迅衰败。 “妖孽,你怎么什么都会啊!”钟有玉揭下脑袋上的纸,怪叫道。 “你学,还是无墨学?”沈楼不想理他,转头去看林信。 林信不知何时把廊下的鹦鹉取了下来,举着那绿毛鸟,让它啄歪在软榻上熟睡的钟无墨。钟无墨眼底下一片青影,显然是夜里没睡好。 钟有玉一把捏住那只马上要戳到弟弟的鸟嘴,“别弄他,叫他睡会儿。” 鹦鹉挣扎开来,蹦到林信肩膀上,扯着嗓子大叫:“别弄他!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你个王八蛋,看小爷今天不炖了你……”钟有玉气得冒烟,拎着翅膀把鸟扔出去。 林信捂着嘴咯咯笑,“这鸟叫什么名字?” “哪壶。”沈楼快看着桌上的文书,一心两用地跟林信聊天。 哪壶不开提哪壶,这名字有点意思。林信趴在窗口往外看,看着钟有玉跟鹦鹉吵架,微微眯起眼。钟家追杀他的事,这对双生兄弟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所以钟戮应该是不受他们掌控的。如今钟长夜闭关,钟戮那个听命咬人的狗不见得会有什么行动,但他不能冒这个险。 钟戮记不记得他,知不知道他的身份,会不会动手,这些都是不可预估的。一旦落到钟长夜手中,等待他的恐怕便是生不如死的结局,重生一回活得比上一世还短,那也太窝囊了。 回头看看正在快浏览文书的沈楼,林信跳下软榻,走到沈楼身边,攥住他的衣摆。 “怎么了?”沈楼转头看他。 要跟美色告别,有些舍不得,林信眨眨眼,打了个哈欠。 天色不早,见林信犯困,沈楼便不再多留,跟钟家兄弟告辞,回了自己的客院。林信一路攥着沈楼的袖子不撒手,钟家不敢当着外人的面动手,为了保住小命,必须跟沈世子寸步不离。 但这绝非长久之计,若是回头钟长夜寻了理由跟沈家讨要他,不明所以的沈家将他送过来,那可真是没地方哭去。 “阿信,先去沐浴吧。”桌上堆着钟随风叫人送来的礼物,沈楼拿起一把灵剑查看。这把剑比寻常灵剑要短上三寸,也要轻便许多,想来是考虑到沈楼近年来身体不好,专门为他打造的。 灵剑,是指可以安装鹿璃、游走灵力的宝剑。世家子弟通常到了十五岁才能得到自己的本命灵剑,在此之前用的都是长辈送的普通灵剑,钟随风送他这个乃属寻常,只是旁边的几盒鹿璃就有些过分贵重了。 “世子……”林信揪着衣摆,站在浴房门前眼巴巴地看着他。 “嗯?”沈楼转头看他。 “这个,我不会用,”小小的脸皱成一团,“咱们一起洗,好不好?” 一起洗…… 沈楼手中的小剑哐当一下砸在了脚上。 “这么大的池子,咱们一起洗。”记忆中,氤氲缭绕的温泉池,林信骤然收紧了扣在他手腕上的锁链,将他钉在池壁上,栖身贴过来。 “滚!” “真是无情,”林信咬着他的耳垂,哑声道,“无愧于心的玄王殿下,不该亲手把你留在我里面的东西弄出来吗?”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何况面对着那样的林信,他又怎么可能真的无愧于心。 烙印在魂魄里的记忆,不合时宜地冒出来,沈楼闭了闭眼,弯腰捡起小剑,默念“他还是个孩子”,僵着步子带林信去浴房。 莫归山中有温泉,通向每一间院落。浴房里是一方青石砌成的小水池,墙壁上雕着一颗硕大的虎头,源源不断地吐着水。池旁放了一口大缸,里面是清凉的山泉水。 沈楼拧动虎头,关闭了水闸,虎口停止喷水,摸摸水温有些烫手,便舀了些冷水兑进去,“试试烫不烫。” 林信蹬掉鞋袜,伸出一只脚脚试水,刚触到水面,便怕痒似的缩回来,咯咯笑着又伸过去,踢了两下,“不烫了。” 转头看向被温泉熏红了脸的沈楼,林信摸摸自己脖颈上的细麻绳,赤脚摇摇晃晃走到沈楼面前,脚下一滑,扯着沈楼就摔进了水池里。 “噗通!”还穿着中衣的沈楼被水浸了个透彻,吐出一口水,手忙脚乱地把挣扎的林信捞起来。 “衣服湿了。”林信勉强站好,扯掉自己湿透的内衫,露出了那块黄玉佩。 剔透无暇的鹿回头玉佩,被一根细细的麻绳拴着,美玉系麻,明珠蒙尘,荒唐得悲凉。这是寻鹿侯林争寒的列侯信物,封侯之时昭告天下,作为世家子弟,沈楼自然是认得的,“阿信,你……” 林争寒叛出林家,自立门户,被天子封了个寻鹿侯,一时间风光无两。奈何英年早逝,独子不知所踪。皇帝派人寻了许久,终于在林信十六岁那年找到了他。本该继承父亲爵位的林信,却没有得到寻鹿侯的封号,改封了个“割鹿侯”。 割鹿与寻鹿,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割鹿侯的职责,就是每年去各地征缴鹿璃。林信手段狠辣,任性妄为,看不顺眼的人便要多征,尤其是西域,硬是多加了三成,因此跟钟长夜起了冲突。 “林信那个畜生,杀了我爹!来日,定要将他碎尸万段!”钟有玉来报丧的时候,沈家的人都很吃惊,虽然知道林信厉害,但没想到他竟连灵力那般高强的钟长夜都能杀死。 割鹿侯一战成名,世人对林信的忌惮,也由此越来越深。 林信见沈楼捏着玉佩呆,知他是认出来了,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先前在渭水意外相遇,又被沈楼捡回家,是他上辈子奢望不来的幸运。本以为可以好好陪着沈楼长大,早早把人哄到手,奈何造化弄人。 “……你怎么用麻绳系玉佩呢?叫紫枢给你换个软绸。”捏着玉佩半晌,沈楼却说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便挪开眼,兀自脱着湿透的中衣。 “这是什么玉佩,你不知道吗?”林信却不打算放过他,今天这事必须告知沈楼,以保证他不会把自己交给钟家,“我不是赵万户的侄子,我是林争寒的儿子。” “阿信!”沈楼吃惊地看着他,原以为林信小时候不知道自己的身世,直到朱星离找到他,却原来这孩子一开始就知道。 “我今天看到那个人了,那个追杀赵叔叔的人,脸上有一道疤,”林信红着眼睛,“他们也会杀了我的,那个钟戮一定会来抓我的。” “你是说,当年追杀你的,是钟家的人?”沈楼瞳孔皱缩,终于明白了上一世林信为何针对钟家,为何要杀死钟长夜。若是钟长夜害死了林争寒…… 回想当年自己因为林信杀死钟长夜而指责他,沈楼心中骤然一阵绞痛,伸手扶住瑟瑟抖的林信,“别怕,有我在,没人敢伤害你。” 林信垂下眼睛,掩去眸中的嘲讽,一个孩子口中的保护能有几分可信,终不过是把他交给“立如雪中松”的玄国公,转手送到皇帝手里。“你可以把我交给皇帝换奖赏,但求你不要把我交给钟家人。” 低低的哀求,一刀一刀割在沈楼心上,疼得他指尖麻。 11.冤家(七) “世子,国公爷请您到偏厅一叙。”门外突然传来通禀的声音。 按照钟家兄弟的说法,钟长夜闭关,他们无能的叔父拿不了主意,便找沈楼他爹来商量,想借着玄国公的名头震慑西域封臣,好徐徐图之。瞎热闹了一整天,也该是谈正事的时候了。沈歧睿谈正事,向来不避讳长子,便叫他一起去。 沈楼来不及跟林信多解释,只干巴巴地说了一句:“莫怕,跟着我。” 既然钟戮对林信有威胁,他便不能把林信独自留在屋里,挂上那把刚得的小宝剑,带着重新穿戴整齐的阿信小尾巴,跟着门外的侍卫走出去。 天已经黑透了,莫归山夜里禁烛火,侍卫手中的灯笼便是唯一的亮光。 莫归山上的房子依山而建,随着山势上下错落,由许多飞檐走廊相连,甚是复杂。白日里便容易走差,何况黑灯瞎火的夜晚。 沈楼还在想着林信的事,没注意侍卫把他们领到了哪里。 七拐八拐,行至一处九曲回廊,侍卫将一盏灯笼交给沈楼,“前面唤作梅园,国公爷与二老爷皆在厅中,属下不便相随,世子请。” 说罢,那侍卫便退了几步,立在廊柱边,做出在这里等的姿态。前面是一道月亮门,似乎是个园子,沈楼微微蹙眉,这两人秉烛夜谈,怎会到如此偏僻之地?看了一眼身边的小林信,对方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林信正把一颗小鹿璃攥在手里,慢慢吸着灵力,忽见一只冷白的手递到面前。这只手比记忆中的要小一圈,也没有健康的小麦色,抬头看看小小的沈楼,把空着的那只手递了过去。不管怎么说,这个孩子,这一刻是真的想保护他的,哪怕是出自沈家与生俱来的仁义病。 踏进园子,微弱的烛火照亮了前后三步的距离,鹅卵石铺就的小路弯弯曲曲,上面的石子已经掉了不少。举起灯笼,看向远处,亭台倒塌,荒草丛生。 “这里……”沈楼一惊,抓住林信就往后退,然而已然来不及,荒草深处倏然窜出一道人影,封住了他们的退路。迅将林信护到身后,撷来一缕烛火弹射而出,微弱的火苗与那人影在空中相撞,映出了钟戮那张疤痕纵横的脸。 林信咬牙,还真是怕什么来什么,扔掉已经变成粉末的鹿璃,握掌为爪,正待动手,耳边忽然传出拔剑声。 沈楼握着那把看起来有些可笑的小宝剑,将灯笼扔到空中一脚踢开。 “哎……”林信阻止不及,那边沈楼已经冲了上去,顿时有些着急。且不说只有十二岁的沈楼是不是钟戮的对手,就说他现在这个身体,外界可都传说他连剑都提不动的! “嗡——”地一声,剑柄上的鹿璃被激,淡蓝色的莹莹灵光瞬间充满了剑身,沈楼稳稳地握着小剑,与钟戮那乌黑的短剑相碰。 又是一声嗡响,钟戮的剑也激了鹿璃。烛火熄了,周围一片漆黑,只看见两道幽蓝的光在空中瞬息间对了几十招。 年仅十二岁的沈楼,竟然能接住钟戮的杀招,这让林信很是吃惊。自己的资质已经算是极好,十二岁的时候在钟戮手下也撑不到五招,这沈楼莫非是妖孽不成? 还未待林信细看,沈楼突然御剑而来,抓着林信就跑。 竟然还能御剑!之所以十五岁才开始练本命灵剑,是因为御剑需要神魂相左,十五岁之前一般很难凝练到可以御剑的程度。 沈楼紧紧抱着林信,从袖中摸出一颗鹿璃捏碎,充沛的灵力席卷全身,灵剑化作一道流光向前冲去,不料这园子尽头竟是一处山壁。转头欲向上,钟戮已经追了上来。 一阵晕眩袭来,沈楼甩了甩脑袋,踉跄着落下飞剑。 “那边是道石门!”林信眼尖地现了山壁下面的机巧。 尖锐的杀气撕开微凉的夜风,带着雷霆万钧之势,自头顶破空而来。林信只觉得自己被狠狠推了一把,撞开石门,咕噜噜滚下了几层石台。 “嘶——”手掌撑在地上,被碎石划出了几道口子,林信呲牙咧嘴地爬起来,立时被明亮的烛光晃花了眼。 “谁?”钟无墨那稚嫩冰冷的声音从烛光明灭处传来,未及反应,一道剑光便隔空而来。 就地一滚,躲过那凌厉的杀招,林信来不及重新站直,就被一跃而出的钟无墨拿剑指住了脖子。 “小墨,别杀他!”钟有玉穿着一身麻衣跑过来。 这是一间凿山而出的宽广石室,四周挂满了白幡,正中摆着口精致的石棺。丝丝白气从棺材里源源不断地冒出来,显然里面是镇了冰的。再看这披麻戴孝的兄弟俩,哪里还有不明白的,他们的父亲,西域素国公,钟家家主钟长夜,竟是死了! 秘不丧,两个儿子晚上孤零零地偷偷守灵。 “他,看到了。”钟无墨盯着林信,并没有收起手中的剑。 “他是沈大的师弟,不能杀他,杀了他这事就更兜不住了,”钟有玉看向一脸无辜的林信,“小阿信,你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林信丝毫不在意两个小孩子的威胁,大声道:“钟戮要杀沈楼,就在外面!” “什么?”钟有玉一惊,他们的确让钟戮在外面守卫的,若是沈楼误闯进来,定然会碰到。赶紧跃上台阶开门,冲天的火光带着浓烟扑面而来,却不见沈楼的身影。 外面都是枯草荒木,一点即燃,火舌在开门的瞬间舔上了石门,把钟有玉逼回了台阶下。 竟然着火了!林信了然,这火定然是沈楼放的。钟家再怎么样,也不敢在这里杀沈世子,只要引来了人,沈楼就安全了。 “快把门关上!”钟有玉自然也明白这一点,大火会引来众人,到时候父亲的死讯就再也瞒不住了。 这边兄弟俩手忙脚乱地关石门,林信已经窜到了石棺上。棺中堆满了冰砖,连带着石棺边缘都结了一层寒霜。冰棱之下躺着一人,素白衮服,领口缀着绵密的白虎毛,腕上扣着白虎纹嵌鹿璃金护腕,即便死了,依旧透着一股无可抵挡的睥睨之势。 只可惜,那张剑眉鹰目的俊朗面容已经坍塌,只能勉强看出是钟长夜的脸。这死相,与魂飞魄散的赵家大少别无二致。 钟长夜,难不成也魂飞魄散了? 手边没有镜子,无法验证,但林信已经基本确定了。赵大少,钟长夜,这些原本还能活好几年的人,在他重生的时候统统死去,死法都是魂飞魄散。 而这两个人,上一世,都被他捏碎了魂魄。 12.冤家(八) 火光,在漆黑的莫归山上极为显眼,不多时,救火的、看热闹的便蜂拥而至。石门未及合拢,满脸烟熏火燎的钟家兄弟俩狼狈地站在原地。 匆匆赶来的钟随风看到这一幕,不由得跌足捶胸。西域的属臣基本上都在,钟长夜的死讯是再也瞒不住了。 宵禁的烛火重新点亮,整个莫归山亮如白昼,将藏在暗处的秘密尽数翻了出来。 “主公死了!这是怎么回事?”几名有头脸的属臣不管不顾地冲进石室中,看到钟长夜的尸顿时嚎啕大哭起来。 “主公啊!” 石室中乱成一团,林信矮着身子从人群中挤出,就见沈家侍卫扶着沈楼站在刚灭了火的泥地边,沈歧睿负手站在他身边,神色冷肃。钟戮单膝跪在青石板上,一言不。 “世子。”林信快步走过去,拉着沈楼上下看看,手臂和腿上有些外伤,看起来并不严重。 沈楼低着头没说话,撕裂的疼痛在灵台中炸开,疼得他眼前一片模糊,依稀听到林信的声音,却辨不清方向。好在他已然习惯了这种疼痛,面上没有任何不妥。 钟随风焦头烂额地跑过来,踹了钟戮一脚,“叫你守园子,你对世子下杀手做什么?” “戮,是杀人的刀,不是看门的狗。”钟戮被踹得歪了歪身子,索性站起身来,直勾勾地盯着钟随风。 空气有一瞬间的凝滞。 “好了,随风,现在不是计较这个的时候!”沈歧睿沉声道,抬手示意沈家的侍卫去清场。墓穴里挤满了人,像什么样子。 钟戮头也不回地御剑而去,冲进石室中抱剑立在棺材前,强大的灵力往往伴随着慑人的威压,震得众人齐齐后退三步。沈家的玄衣侍卫走进来,将那些不论真情假意哭得伤心欲绝的万户、千户大人们请出去,石室终于恢复了安静。 沈歧睿走进来,看着棺椁里的钟长夜,良久不言。夜风穿过石门,吹得桌上的白烛明明灭灭,“怎么回事?” “那日父亲正与人过招,不知为何突然倒地不起,”钟有玉红了眼睛,“药石罔效,招魂不应。” 沈楼缓步走进来,步履沉稳,面色平静。接到父亲的示意,上前给钟长夜行礼。 林信抱着手臂站在一边,完全没有行礼的意思。暗道自己白忙活一场,既然钟长夜已经死了,钟家一盘散沙不足为惧,自己当真没必要跟沈楼坦白身份,真是亏大了。 “哎呀呀,怎么这么热闹?”一道略显聒噪的声音从门口传来,还未等众人回头,钟戮已经瞬间窜了过去。 两股灵力在空中相撞,直接轰碎了半掩的石门。 “哎,有话好好说,别动手!”来人手中握着一把通体漆黑的短棍,丑兮兮不似灵器,却如同活物一般,在指掌间翻转,精准无比地将钟戮的杀招一一拆解。 春痕!林信一眼认出了那只长得像烧火棍的灵剑,双目一错不错地盯着那一身红衣的人看。 “不打了,不打了,你们钟家尽会欺负人!”红衣人不愿再接招,就地一滚,也不顾这招式是否难看,直接滚到了沈歧睿脚边。 “住手!”沈歧睿抬手制止了钟戮的追杀,低头看向朝着钟戮做鬼脸的男人,“亦萧,你怎么在这里?” 听到这个名字,沈楼立时抬头看向那人,心中暗道一声糟。上辈子林信的师父,被他亲手杀死的朱星离,表字亦萧。 “可不是我要来的,是钟长夜不让我走!”朱星离爬起来,拍拍衣袍上的尘土,绛红绡,金玉袍,是南域朱家一贯奢靡的打扮,与这苍白的灵堂格格不入。 “你胡说!”钟有玉忍不住反驳,“是你赖在我们家不走,还把我爹害死了。” “哎,小子,饭可以乱吃,话不能乱说。钟长夜可不是我杀的,我哪能打得过他,你们得讲道理!”朱星离生得一副好相貌,然而站立说话没个正行,活像从深山老林里窜出来的大猴子,丝毫没有南域朱家“动若凤皇灼九天”的气派。 灭了火,安抚了外面号丧的属臣,钟随风满头包地跑进来,就看到朱星离在灵堂里撒泼打滚,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朱星离,你怎么跑到这里了?” “你们不让我出莫归山,又没说不许我出院子!”朱星离躲到沈歧睿身后,转头看到了脸色苍白的沈楼,“呦,大侄子也在呢,脸色怎么这么差?”说着,又看向沈楼身边的小林信。 沈楼侧身上前一步,挡住了朱星离看向林信的视线,拱手见礼,“朱二叔……”说没说完,忽然一头栽倒,被朱星离眼疾手快地接住。 “这孩子,怎么一身冷汗!”朱星离打横将人抱起来,感觉到有人抓住了自己的衣摆,低头看,正是方才就一直盯着自己的那个小孩子。 “师……叔叔,世子方才跟钟戮打架了,得找个大夫来。”林信努力克制住自己喉头的颤抖,一瞬不瞬地看着朱星离年轻英俊的脸。 大夫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归结于强行御剑伤到了神魂,休息几日也就好了。 朱星离撇嘴,“庸医。” “你说人家庸医,你倒是治啊。”林信习惯性地开口呛他。 “嘿,”朱星离绕着林信转一圈,突然伸手弹他脑袋,“你这小子有点意思。” 林信捂住被弹的地方瞪他,瞪了一会儿,眼睛渐渐模糊了。已经许久,许久,不曾听到这个声音,也不曾有人弹他脑袋了。 “哎呀呀,怎么还哭了,”朱星离挠头,蹲下来跟林信平视,“我给你弹回来行不行?” 林信抹了一把眼睛,抬手弹了回去。 “嗷!还真弹啊你!” 一夜闹剧就此收场,钟长夜的死讯再也捂不住,第二天就把灵堂移到了前庭,派了人去各域报丧。消息以最快的度传入京城,不日就会有天子的旨意降下,在此之前还不能下葬。 钟有玉和钟无墨不再是晚上守灵了,白天也得跪在灵堂,披麻戴孝,迎来送往。原本热火朝天来秋贡的万户、千户们,纷纷换上了素衣黑袍。 只有朱星离还穿着一身喜庆的红衣,四处溜达。 “朱亦萧,你不要太过分!”钟随风看着他这一身打扮,气得指尖抖。 南域朱家,喜好奢靡,嫡系子弟都穿红衣。绛红鲛绡金玉袍,额间缀着一颗米粒大小的鹿璃珠,八面精雕,玲珑剔透,在阳光下好不耀眼。 “我们朱家就这么打扮,丧事喜事一概如此,”朱星离张口就开始胡诌,“我可不是来给钟长夜办喜事的啊,你可别误会。” “你……”钟随风气得要拔剑,刚露出三尺剑刃,就被骤然出手的春痕给撞了回去。 朱星离握着那根黢黑油亮的烧火棍,笑道:“你看你,不让我走,又天天气得跟个喝多了水的王八一样,何苦来哉。” “亦萧。”沈歧睿从远处走过来,及时制止了朱星离的胡言乱语,拍拍钟随风的肩膀示意他先忙去,自己跟朱星离说几句话。 沈楼昏睡了一夜,次日又像没事人一眼拒绝喝药。 林信扒着窗台往外看,远远瞧见师父跟沈楼他爹说话。按照时间来算,这时候的朱星离应该是在到处寻他,跑到莫归山来直接管钟长夜要人,倒还真是他的作风。只是钟长夜死得蹊跷,一直跟他不对付且恰好在莫归山上的朱星离自然成了怀疑对象。 沈楼轻咳一声,把未动一口的药碗放到小几上,出一声脆响。 听到声响,林信回头,看向双目紧闭倚在软榻上的世子,想起昨夜师父说的话。朱星离这人,跟普通修士不一样,修炼的东西十分庞杂,奇门数数、五行八卦、刻阵画符、治病算命…… 按照朱家家主——朱星离他哥的说法,他整个就是猴子转世,没个长性,什么都会一点,什么都不甚精通。 但驳杂有驳杂的好处,许多常人看不到的东西,他却能现。听紫枢说,沈家找了许多仙医来都没治好沈楼,自家师父或许能有办法。 “世子,我想出去玩一会儿。”林信眼巴巴地看向沈楼。 “……去吧。”话没说完,那孩子已经一阵风地跑出去了,沈楼看看小几上的药碗,薄唇抿成了一条直线。 给朱家报丧的信使不日便至,连带朱星离在莫归山的消息也会带去。沈歧睿答应替他从中说和,洗脱他的嫌疑,朱星离一时半刻还不能离开莫归山,百无聊赖地蹲在院子里挖蚂蚁。 一抬头,瞧见篱笆上冒出的半颗小脑袋,朱星离笑着招手让他过来,“小子,你怎么找过来的?” “我来问你,怎么治世子的病。”林信绕过篱笆,走到朱星离面前,盯着那双朱家人独有的凤尾目看。朱家人长得艳丽,凤目眼尾上挑,只是朱星离是个异类,他眼角有些向下,应当是他自己那吊儿郎当的表情造成的。 “你是沈楼什么人?”朱星离蹲在地上,跟他平齐。昨夜昏暗看不清楚,此刻再看这孩子的眉眼…… “我是世子的随侍。”林信乖乖地回答。 “这么小的随侍!”朱星离比了比小家伙的高度,“你叫什么名字?” “信,单名一个信。”林信垂下眼,回想自己上辈子第一次见到朱星离的时候,也是这么说的,只有名,没有姓。 朱星离眉梢轻跳了一下,面色丝毫不变,依旧是那副笑嘻嘻的模样,握住林信的胳膊手法熟练地摸骨,“啧,好小子,资质不错,给我当徒弟吧。” 我本来就是你的徒弟,林信背在身后的手倏然攥紧,“我为什么要给你当徒弟,你有什么本事?” “我啊,是个仙人,”朱星离一本正经地说着,从背后拿出他的春痕,“瞧见没,这是个烧火棍,我只要吹口气,就能把它变成灵剑。” “……”林信对此毫不感兴趣,甚至有点不想认他了,“我是世子的随侍,不能跟你走。” “没事,我把你偷走,咱们悄悄的。” “……” 13.九悔(一) 林信回到沈楼的院子里时,侍卫黄阁正兢兢业业地把汤药浇灌给院子里的桂花树。 “黄大哥,世子又不喝药了?”对于昨晚沈楼突然的昏迷,林信很是在意,方才问了朱星离,结果那老混蛋又开始装傻充愣,说这是吃饭的手艺,定要他拜师才肯说。 “是啊。”黄阁愁苦地挠头,紫枢没有跟来,他拙舌笨嘴的不会劝。 “世子的身子,是自小就这样吗?”林信折下一枝桂花在手中把玩,“听说北域每年都要跟北漠的蛮族打仗,世子这么弱的身子,沈家族人……” “不是的!”黄阁义正言辞地纠正林信的猜测,“世子儿时身子强健,是两年前才……唔,你别看世子要天天吃药,他的灵力、剑术远在其他同族之上,这世子之位,谁也夺不去!” 不善言辞的黄侍卫,夸起世子来却是滔滔不绝,甚至因为激动还红了脸。 两年前吗?林信蹙眉,因为赵大少和钟长夜接连死去,死法还都是魂飞魄散,皆是他重生的那一天,这让他不得不将两人的死和自己的重生联系起来。那么沈清阙呢?他的身体是从两年前坏掉的,似乎跟重生这件事搭不上什么边。 屋子里,沈楼看起来已经没事了,正在擦拭那把短小的灵剑,瞧见冒出半颗脑袋的林信,便招手让他过来。 合剑入鞘,将一块鸽蛋大小的鹿璃放在鹿槽里,“会用剑吗?” “会一点。”林信接过来,单手握住剑柄,鹿璃激,剑身瞬间被淡淡的荧光笼罩。既然已经告诉沈楼自己的身世,会用剑这件事就不必藏着了。 沈楼也毫不意外,“送你了。” “真的?”这还是沈楼第一次送他东西,林信立时觉得手中的小剑可爱起来,抱着不撒手,“这是定情信物吗?” “……你哪里听来的?”这种似是而非的调戏,二十岁的林信张口就来,但从八岁的林信口中说出来,就太过惊世骇俗了。 “说书先生讲的,”林信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何以结恩情,鹿璃缀罗缨。” “那是美玉缀罗缨……”哭笑不得,又莫名的失落,那个肆意不羁的割鹿侯,终究是灰飞烟灭了,如今的林信,还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 “哦,”林信混不在意地应着,低头摩挲这把小剑,“可是,我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孑然一身,只有父亲留给他的一块玉佩,只能把手中刚折的桂花塞给沈楼。 已经打定主意要跟师父离开,他本就想跟沈楼讨一样东西的,好在经年再见之时拿出来叙旧。 他是列侯的儿子,说出了身份,便不可能再做沈楼的随侍。以沈家人的正直,关于消息必然已经送往京城,不日,皇家的车马就会到莫归山,接“寻鹿侯”的遗孤回宫,由天子亲自教养。 “父亲说你资质极好,想教你破冰剑法,”沈楼佯装不知林信去见过朱星离的事,“这剑你现在用正合适。” 沈歧睿竟然说要教他,这是不打算把他交给皇帝的意思? 林信颇感意外,眼中露出几许挣扎。 沈楼只做没看见,带着他去看望钟家兄弟。 上辈子,关于林信为何弑师,有很多传说。嘴巴闲不住的钟有玉,便是给沈楼提供消息的中流砥柱。 “据说,林信他爹就是朱星离杀的。说是林争寒临死前托孤,仔细想想,如果不是朱星离所为,他是如何见到临死前的林争寒的?啧啧,杀父之仇与养育之恩,林不负这人也挺不容易的。”那时候的钟有玉,尚觉得林信可怜。 “呸,你道那林不负是为了报仇吗?他是想独吞朱星离的万卷书遗,因为朱星离更宠爱他那个师兄,嫌他性情暴虐,于是他便恼羞成怒了!”听到第二个版本的时候,钟有玉已经对林信很看不惯了,毕竟林信对别家都一样,唯独对他家多收三成鹿璃。 “听去雁丘接人的金吾卫说,当时他们去的时候,林信衣衫散乱地拿剑指着他师父,眼眶都是红的,那模样显然是……”仿佛说道了什么恶心的东西,钟有玉骤然停了下来,“呸呸,我是听别人说的。当不得真,当不得真。” 虽然林信是他的杀父仇人,但这样的说法太过龌龊,钟有玉自觉不该这般诋毁他,便及时住了嘴。 究竟为什么,林信从未对人提起过,总归不会是什么好缘由。他不能把林信交给朱星离,绝对不能。 连打了三个喷嚏的朱星离,可不知道沈楼在背后嘀咕他,找到故人之子的他,正兴奋不已地在院子里搓着手。沈家父子都是榆木脑袋,如果知道小阿信的身世,肯定要告知皇帝,所以不能正着来。 现在只有两条路,要么让朱家出面,说这孩子是他朱星离的私生子,死皮赖脸地要走;要么就偷,抱起林信就跑,让他们找不着。 两条路都行得通,端看林信愿不愿意跟他走了。朱星离找来纸笔,给自家大哥写封信,而后大摇大摆地寻钟随风去了。 钟随风正在清点秋贡的账册,一个头两个大,忽然被一枝带着香气的桂花砸中了脑袋,“谁?”捏着花枝看过去,就见坐在窗台上晃着脚的朱星离。 “随风啊,借我点鹿璃吧。”朱星离笑嘻嘻地冲他伸手。 这人,刚骂完他,转头还敢管他借钱?钟随风憋了半晌,蹦出一句,“你要多少?” “不多,十斤,”朱星离跳下窗台,随手拿起钟家的账册翻看,“今年收成不错啊。” 钟随风把账册夺过来,慢吞吞道,“你要那么多鹿璃做什么?你行踪不定,离了莫归山,我去哪里讨债啊?” “啧,你看你,忘了我姓什么了?我们朱家,还能该你十斤鹿璃啊?我兄长肯定会还你的。”朱星离说着,自己在盛鹿璃的箱子里抓了一把。 “哎,你……”钟随风做事本就犹犹豫豫的,被他三言两语糊弄了,再要说什么,那人已经风一般地跑掉了。 钟长夜的葬礼大办了七天,各大世家都派了嫡系前来吊唁,东域林家家主有要事走不开,便派了世子前来。南域朱家家主就没这么客气了,直接说自己跟钟长夜关系不好,指了恰好在莫归山的弟弟朱星离代替他。 对于这种状况,沈歧睿早有预料,“你可知他们为何不来?” “因为父亲在此。”沈楼垂目,今上对四域颇为忌惮,如果三家家主聚,不管是为了什么,定然会引起天子不满。 原本还有些生气的钟有玉,听到沈楼的话,立时明白过来,“等热孝过了,我和无墨再去给各位叔伯回礼。” 沈歧睿欣慰地点点头,“不错。我已经奏请皇上,让你叔父暂理西域之事,你们两个便跟我回北域吧。” “可以吗?”听到可以去北域,钟有玉眼睛一亮,用手中戳了戳弟弟。他还担心着父亲过世,没人教导他们修炼,若是能跟着沈歧睿,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钟无墨却没什么反应。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长号的鸣啸声,屋中几人皆神色骤变,起身快步走出去。但见数道金光自天边而来,乃是帝王的金吾卫。 林信躲在廊柱后面看着那迎风招展的金旗,迅转身,头也不回地朝朱星离的院子跑去。 “哎呦,这是怎么了?”朱星离接住飞奔而来的小家伙,见他脸色煞白,连忙开口问。 “走,我们快走!金吾卫来了,定是来接我的!”林信紧紧攥着艳红衣袍的前襟,“师父,我认你做师父,带我走吧!” 不必细说,朱星离已经知道生了什么事,“别怕,咱们走。” 说罢,拿出“借”来的鹿璃,嵌入灵剑,掐了个法诀,丑兮兮的烧火棍春痕灵活地在空中打了个旋。抱紧怀里的孩子,朱星离一跃而起,踩上灵剑,瞬间化作一道红光,飞驰而去。 14.九悔(二) 金吾卫,乃是皇帝亲卫,执金吾仪仗,守天子近侧。此行十二人,整整齐齐御剑而来,代行天子令。 为的统领拿出一道金丝盘龙的圣旨,双手翻转,黄绢布于半空中展开。 圣旨言,西域素国公溘然长逝,天子甚是痛惜。域中不可一日无主,令钟随风代行国公之责。二子皆年幼,着金吾卫接入宫,由天子亲自教养。 “入宫……”钟有玉惊慌地转头看向弟弟,虽说国公乃一域之主,但终究是天子臣下。他们在西域可以称王称霸,到北域也自由自在,但入了京就得夹起尾巴做人。 钟无墨依旧是一副不动如山的模样,仿佛早有预料。 金吾卫收起圣旨,呈递给在场地位最高的沈歧睿。沈歧睿验了天子印,交给钟随风保管,“诸位一路奔波,入内堂用茶吧。” “这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入京!”钟有玉愁眉苦脸,让沈楼给他拿主意。 “圣旨已下,你待如何?”沈楼转身不见了林信,交代黄阁去寻他,虽说钟家如今没有表现出要抓林信的意思,但还是要防着点。 “小墨,你倒是说句话呀!”钟有玉拍了弟弟一巴掌,神色颓然,“我待如何,我能如何?要不是你爹请旨,他怕是会直接接管了西域。爹不在了,二叔又是个指望不上的,我还能领兵抗旨不成?诸侯子弟入宫,与质子无异,万一皇帝故意要把我俩养废了,到时候以未及冠不得继位为由,扣我俩十年八年的,我们……” “慎言!”沈楼喝止了口无遮拦的钟有玉,弹指把蹲在窗口的鹦鹉哪壶给打下去。 “养废!养废!”哪壶从窗台上跌下去,嘎嘎重复着钟有玉的话,很是生了一股鸟气。 钟有玉垂头丧气的把躺在地上耍赖的鸟捡起来,塞到沈楼手里,托他代为照顾。这鸟是决不能带去京城了,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是个话痨,每日说的话没有一万也有几千,指不定被这鸟学了什么去。京城不比莫归山,隔墙有耳。 “小玉,小墨,二叔有话跟你们说。”钟随风一脑门子官司地走进来,招呼兄弟俩过去。 沈楼拎着鸟起身告辞,想着阿信好似挺喜欢这只鸟,拿回去给他玩。刚走出钟家兄弟的院子,便见黄阁匆匆而来,“世子,阿信,不见了。” “什么叫不见了?”沈楼心头一紧,把鹦鹉扔给黄阁,快步朝朱星离的院落跑去。 院子里空荡荡的,细沙铺就的地面,留下一圈浅浅的涟漪,乃是灵剑漾开的灵力造成的纹路。很显然,有人在原地御剑而去了。 “林信……”沈楼握紧拳手,黄沙从指缝里迅漏出去,直到掌中空空,什么也没抓住。 林信还是跟朱星离走了,不可避免地重复起前世的命运。可是为什么?先前还说得好好的,回浣星海跟着他一起练剑,以后就叫他师兄,怎么突然就变卦了? “金吾卫来之前还瞧见他了。”黄阁抱着鸟,努力回想林信的踪迹。 金吾卫…… 沈楼蓦然惊醒,“黄阁,你马上御剑去追,往东南方。告诉阿信,金吾卫不是来抓他的,我没有告诉父亲。”活了两世,竟被乖巧可人的外表蒙蔽了。再如何年幼,林信也是那个谨慎多疑的林不负,绝不可能是刚认识几天就全心信赖他的傻孩子。 “是!”黄阁半句废话也不问,直接祭出灵剑,御风而去。 半空中掉下来的哪壶转了个圈,愤愤地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春痕剑一日千里,黄侍卫一门心思往东南方向追的时候,林信已经跟师父在小城中摆起了卦摊。 “一两银子一卦,不准不要钱。”长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最后一个“钱”字写不下,委委屈屈地缩在边角上。 脱掉绛红鲛绡,扯下头上的鹿璃额坠,朱星离穿着一身仙气飘飘的白衣,坐在卦摊前任人围观。林信就拿着个签筒,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尽职尽责地哗哗晃动。 “一两银子一卦,你是神仙啊?”看热闹的人对着这对厚脸皮的师徒指指点点,别人算卦都是两文钱,这人竟然敢要一两。 “心诚则灵。”朱星离微微一笑,天生一副好相貌,即便眼角向下,也自有一派仙风道骨。 “哎,小孩儿,你师父是不是骗人的?”有人开口逗林信。 “信则有,不信则无,若是出不起一两银子,便莫要扰我师父清净!”林信抬起小下巴,冷着脸道。 “嚯!”众人都被这小童的言语唬得一愣。 朱星离饶有兴致地瞥了徒弟一眼,好小子,无师自通,该不会真是他忘在哪里的私生子吧? “我来算一卦!”一名锦衣华服的男子坐下来,摸出一块碎银子,放到桌案上。 朱星离什么也不问,单指点在男子的掌心,慢条斯理地摸了一番手相,沉吟片刻道:“蓬莱有路,一朝错恨,可惜,可惜。” 连道几声可惜,男子倏然变了脸色。 蓬莱有路,是说他本可以登上仙途;一朝错恨,是说他这些年把罪责都归到了错误的人身上。 “先生怎知我恨错了人?”他出身凡人之家,幼时曾有仙者来摸骨,不了了之。待他成年之后掌家,认识了仙门贵人,竟得知自己有上好的资质。回想当年后娘曾跟那摸骨仙者谈了一番,定然是故意毁他仙途,心中愤恨,便一直苛待后娘。 林信垂目不言,默默听着朱星离瞎胡扯。方才那一番看相,实则是在摸骨,这混人定是看出对方似有仙根灵脉,摸查一番得知是时有时无的隐脉,修为低的仙者摸不出来。 上辈子没少跟着朱星离出来摆摊,有时候是算命,有时候是卖胭脂,偶尔也会要饭。按照朱星离的话说,出世入世皆是修行。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为了玩。 以前他觉得丢脸,不耐陪着朱星离疯。直到师父死后,回想往昔,竟是举着破碗要饭的那些日子最幸福。 “回魂了,”朱星离弹了他一指头,把用作招牌的白布随便卷了卷,扔到一边,“是不是饿傻了?” 林信帮着师父收摊,收法就是把手中的签筒随手一扔。 朱星离抱着手臂,跟这奇怪的徒弟大眼瞪小眼,“你说咱俩上辈子是不是见过。” 嗯?林信对于“上辈子”这个词很是敏感,立时抬头看向朱星离,“为何这么说?” “要不然,你怎么像是跟我了很多年一样,”朱星离单手把他抄起来,扛到肩上,“走,儿子,爹赚钱了,给你买好吃的去。” “谁是你儿子!”林信挣扎着滑到朱星离怀里,“师父,你什么时候教我仙术?” “我不是一直在教你吗?摸骨看相,也是仙术。”朱星离胡咧咧,抬手从卖糖葫芦的草扎上拔了一根塞到徒弟手里,头也不回地扔了两枚铜钱过去。 “这世间,可有一种仙术,能使人灵脉断绝?”林信拿着舔了一口,才意识到自己在吃什么,禁不住老脸一红。 朱星离凑过来,偷走一颗山楂,呜呜啦啦地说:“自然是有的。” “那如果这东西会传染呢?”林信紧紧盯着朱星离的眼睛。 “那是遭瘟了。”朱星离想也不想地说,凑过来还要再偷,被林信给躲了过去。 师父不是重生的,想来也是,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可一不可二,哪是那般容易的。 “那沈楼的身体,是怎么了?”坐在城中最好的酒楼里,林信扒着饭继续问。 朱星离要了一壶好酒,慢悠悠地喝着,“他啊……”故意拉长了声音,引得那问题颇多的孩子伸长了脖子,“逆眉薄唇,是个负心薄幸的面相,定然是上辈子欠了情债未还。” “……”就知道,林信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沈楼是生了一对薄唇,但绝对没有逆眉,剑眉星目,一身正气。 朱星离是个随性的人,跟小孩子说话也是口无遮拦,提起这一茬,就止不住地说起什么面相姻缘浅、什么面相招桃花,惹得邻桌之人频频侧目。 两人并未如沈楼所料地向南回朱家,而是一路向东,出了西域地界又向北。 “这是什么地方?”站在招瑶峰下,林信明知故问。 “招瑶峰。”朱星离抱起他,御剑跃上山去,于林中一处风水极佳之地落下,牵着他的手走上前,花草堆叠处,有两座坟冢。坟前立着山石雕刻的木牌,龙飞凤舞地写着“挚友寻鹿侯林争寒之墓”与“挚友妻兰苏之墓”。 开一坛好酒,点一柱清香,“来给你爹娘磕个头吧。” 15.九悔(三) 招瑶峰,是林争寒夫妇的埋骨之地。当年一家人要赶去京城墉都复命,忽而遭到一群白衣人的截杀。 “赵坚,你带着信儿先走!”林争寒把臂弯中的儿子扔给侍卫。 “是!”赵坚抱起挣扎不已的林信,“少爷,我们走。” “我不走!”白衣人众多,灵力高强,年幼的林信意识到,这一别怕是再难相见了。 “信儿,听话,爹过几日就去寻你,”林争寒眉梢挂着血珠子,满面寒霜,一双桃花眼却笑得温柔,将黄玉佩塞到儿子怀里,狠推了一把,“走!” “爹!娘!”趴在赵坚的肩膀上,纵横的灵气与漫天血雾,便是留在他脑海中最后的画面,在岁岁年年的梦境中挥之不去。 林信跪在坟前,掌心朝上,一叩三拜。 朱星离斟了两碗酒,一碗倒在林争寒的坟前,一碗自己举起来,虚空一碰,“我找到信儿了,你放心吧。” “钟家为什么要杀我爹?”林信站起来,将坟头长出来的青草拔掉。白衣修士,一直追杀他的钟戮,凶手是钟家的人毋庸置疑。 “不见得是想杀他,”朱星离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具体原因不可考,但钟家紧追不放只能为了一件事,“你知道你爹为什么叫寻鹿侯吗?” 林争寒原本是东域林家人,出身高,灵力强,偏是个情痴,喜欢上了一位凡人女子。仙者,尤其是诸侯贵族仙者,是不可与凡人通婚的。修仙需要灵脉,仙者的后代必然有灵脉,凡人中偶尔会出现但极为稀少。为了保证血统,各家都有家规,东域林家的尤其严格。 为了娶凡女兰苏,林争寒叛出林家,与东域林家恩怨义绝,自此生死有命,永远得不到家族任何庇佑。 当今皇帝却不拘于此,他欣赏林争寒的本事,给了他一大块地封为列侯。为报帝王知遇之恩,林争寒应承下为帝王寻找鹿璃矿脉的密令,这一找就是许多年。 “所以,我爹找到新矿了?” “找没找到无人知,只是钟长夜认为他找到了。” “这些事,通常不是应该等我成年再说吗?”林信有些无奈,如今的他只有八岁,一般长辈是不会把这些复杂的仇恨告知孩童的,他这位师父倒好,竹筒倒豆子全抖出来,丝毫不怕他心智不稳走岔了路。 “人得知道自己的来处,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处。”朱星离高深莫测地说。他没养过孩子,就瞎胡养,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长成什么样只能随缘。 林信知道自家师父是个什么德行,懒得理他,低头给父母烧了一叠纸钱。为了兰苏叛出林家,又为了皇帝寻找鹿璃,最后死在这上面,或许就是父亲选择的归处。那么他的归处在哪里呢? 上辈子过得一团糟,什么都想要,什么都留不住,最后两手空空,烂命一条,换了个沈清阙……或许,沈楼便是他想要的归处吧,可惜窗斜屋漏、千疮百孔,遮不住这满世风雨。 黄侍卫一路向东南,连个人影也没见着,无功而返。 “将南域与东域交界、一处名为雁丘的地买下来,一旦有人询价,即刻上报。”沈楼单指落在《四海注》舆图一角上,用力按出个凹坑。寻不到,便只能守株待兔,一年、两年,无论如何,一定要在林信弑师之前找到他。 “雁丘是什么地方?”清脆洪亮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卷帘支起的窗棱上,趴着羊角辫乱翘的沈楹楹。 将那枝已经干了的桂花夹在书中,沈楼合上舆图,“你又跑来做什么?” “你那个小随侍呢?”沈楹楹不走正门,双手撑着低矮的窗台,直接翻身进来,背上还背着一把弯弓。 “丢啦!丢啦!”站在鸟架上的哪壶,扯着嗓子回答。 沈楼捻起一粒豆子,精准地砸在鹦鹉头上。 “呜——”苍凉悠长的号角声,如同惊雷,在边境炸响,瞬时如烽火传递,响遍整个北域。 北漠异动,蛮人入侵! “父亲!”沈楼快步追上换了一身铠甲的沈歧睿,“我也去。” “不可,世子体弱,尚未……”东涉川急忙开口阻拦。 “走!”沈歧睿一把抓起儿子,浣星海精锐集结,道道玄色流光仿佛积攒雷电的黑云,于半空中汇集一团,直奔北漠而去。 蛮族,生活在大庸北域以北的草原上,荒草萋萋,黄沙漫漫,庸国人称之为北漠。他们修炼方法与庸国不同,无论仙者、凡人,各个能征善战悍不畏死。每逢秋收、春耕,粮食短缺之时,这些蛮族便会南下抢掠。 骏马立在山丘上,望着远处乌央乌央的蛮族大军,不耐地打着响鼻。 “沈家人的归处,只有沙场,没有病榻。你若是不能上战场,趁早自绝灵脉!”沈歧睿握着马鞭,冷声对脸色苍白的沈楼道。 沈楼微微一笑,手中嵌了鹿璃的长|枪稳稳地挽了个花,枪尖指地,充沛的灵力将脚下的枯草齐齐斩断,“父亲放心,楼,必不给沈家丢脸!” 寒风起,秋水逆,百战沙场碎铁衣。 战事突,年仅十二岁的沈世子上了战场,无暇继续寻找他的小随侍。斩铁骑,杀胡虏,一战成名。 “却说那玄国公世子,独领一队轻骑,冒着鹅毛大雪,绕至野狼关外。当是时,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世子爷……”关于那位神勇无敌少年世子的传奇,是近来说书先生们最爱讲的。 出身高贵,年少成名,沈楼从小就活得如同传奇话本。 “好!”说到精彩处,林信扔掉手中的瓜子高声叫好,拍完巴掌犹不过瘾,三两下跳上高台,仗着人小,直接坐到了说书的桌上,“你讲的野狼关之战甚是有趣,只是关于沈世子的样貌,讲的不对。” “哪里来的孩子,下去下去!”说书先生甩袖,轰他下桌。 林信一咕噜爬起来,在桌上跳来跳去,“沈世子可不是身高八尺的壮汉,他才十二岁,哪里使得动八百斤的铁剑?他长得俊若修竹,使的是一杆鹿璃银枪,待到十五岁才能得本命灵剑。纵使他会御剑,他爹也不能同意。 “小孩子知道什么?”说书先生涨红了脸,抬手就要打他,被林信顺手抢了折扇。 “我在沈家当过小厮,见过沈世子的!”林信打开折扇,似模似样地扇了两下,站在桌子上,自己说起了书,“却说那野狼关,乃是一处峡谷……” 关于沈楼的书,林信上辈子没少听,早已倒背如流。那是经过多年打磨修饰之后的经典版本,比如今这些现编的段子要有趣得多。 台下人渐渐听入了迷,叫好声此起彼伏。 朱星离单手托腮,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嘴里扔豆子,等林信说完一段,恰好将一盘豆吃完,拎起空盘伸到那些听书人面前,“我儿子说得好吧!给钱了,给钱了。” “有你这样当爹的吗?不让孩子好好读书,在这里说书像什么话。”被赶下台的说书先生,梗着脖子骂道。 “就是,瞧你穿得锦袍玉带,竟还好意思要钱。”有不想给钱的找起了茬。 “这孩子是我捡来的,我供他吃喝,他就得给我赚钱。”朱星离摆出一副无赖嘴脸。 “混账东西!”一位胡子花白的老人骂道。 “抓住他,他是个人贩子!”一句玩笑话,捅了马蜂窝,群情激奋的要揍他。朱星离见势不妙,抱起看热闹的林信就跑,从茶楼二层一跃而出,甩出春痕,溜了。 茶钱也没给。 “嚯,竟然是位仙者!” “……那肯定是说笑的。” 仙者与凡人有天壤之别,人家能教孩子仙术,哪里需要读书。 “哈哈哈,谁让你胡说八道。”林信趴在师父肩膀上,笑得喘不上气。 “嘿,你小子,敢笑话为师!”朱星离抬手要揍他,忽然面色一肃,两指夹住了一片疾驰而来的小剑。那小剑只有巴掌长,嵌了块拇指大小的鹿璃,落尽朱星离手中,鹿璃里的灵力已然耗尽,忽闪了两下,碎成齑粉。 “怎么了?”林信见朱星离脸色不好,忙问道。 “出事了,”朱星离摸出一颗鹿璃,捏碎,将一小块嵌入小剑,打了一道法诀进去,“阿信抓紧,咱们要快些赶过去。” 林信二话不说翻身爬到师父背上,紧紧抱住他的脖颈。 朱星离放开小剑,用衣带将林信绑在身上,跟着小剑疾驰而去。 与师父重逢太高兴,竟把这事给忘了!林信趴在师父的背上,暗自着急。上辈子遇到师父的时候,师父已经收了一个徒弟,就是他的师兄,剪重。 “师父,是谁求助?” “半夏仙子,剪秋萝。” 16.九悔(四) 半夏仙子,乃是一名散仙。世间修仙之道千千万,有人修仙是为了封侯拜相、富贵荣华,有人修仙只是为了追寻大道,这些不参朝政、不入世家的高手,称之为散仙。 半夏乃是她的尊号,本命剪秋萝,只因她性情古怪,一言不合就断人舌根,与那哑药半夏一样毒,故而得名。 小剑指向时时变换,春痕剑快行进了半日,耗费足足十两鹿璃,终于在一处荒山停下来。 “师父,那边!”林信指向一片倾倒的树木。 棵棵矮树拦腰折断,焦痕遍地。朱星离落下来,捡起地上的一只断臂查看。那是一只男人的右手,干瘪青白,尚且带着余温,已经干涸的血液,将断臂上的布料凝结成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扔掉手臂,给小剑换了块鹿璃,快要跑不动的小东西又如入水的活鱼一般,摇头摆尾地窜了出去。 这小剑,名叫摸鱼儿,乃是南域朱家的不传秘宝。能得一只摸鱼儿,必定是朱星离的生死之交。 摸鱼儿可以寻到特定的人,并将之带回,但前提是鹿璃够用。 朱星离背着林信,跟着摸鱼儿在林中穿梭,七拐八拐,绕到一处山石背面,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朱亦萧,你一路爬过来的,生怕老娘没死透啊!”碎石杂草间,半躺着一名面容娇艳的女子,罗裙染血,手中握着把豁了口的长剑,筋肉紧绷,单腿蜷曲,随时都可能扑上来割断来人的喉咙。 “我看你还挺精神的,要不我去山下买壶酒再来?”朱星离嘴里说着,动作却是不慢,指若莲花地迅封了对方的几处要穴,捏住脉腕渡灵力给她。 “谁!”用叶子裹着泉水奔来的少年,警惕地低喝一声,拔出腰间短剑就要冲过来。 “别动!”一把细剑从背后伸出来,逼到了脖颈半寸处。少年剪重吃了一惊,仰头躲避,却撞到了持剑的林信,被他如猴子抱树一般紧紧锁住。 剪重僵住不动,认出给母亲疗伤的是以前见过的朱星离,稍稍松了口气,“你是朱叔叔的徒弟吗?” 啧,竟然这么机灵!林信松开剑,上下打量这位隔世不见的师兄。当年第一次见剪重的时候,这人已经跟着朱星离一年了。兴许是跟着师父四处算命讨饭太辛苦,瞧着远比现在清瘦。 现在还跟着母姓的剪重,年岁与沈楼相当,比林信大一些,明显还没有开始抽条,脸颊两侧肉呼呼的。 “咳咳,行了,别费劲了。”剪秋萝推开朱星离,咳出一口血来,摆手不让他再输灵力。 见娘亲吐血,剪重顾不得跟林信说话,快步跑了过去,扶住已经坐不稳的剪秋萝。 朱星离红了眼睛,也不知是伤心还是生气,“你可真能耐,带着孩子还敢惹事。” “谁惹事了?老娘仇家太多,都不知道是谁!呸!”剪秋萝啐了一口血沫子,紧紧抓住儿子的手,似是用上了所有的力气,苍白的手背鼓起根根青筋,直把剪重的手攥出一圈青紫印记,“咳咳……这小王八蛋以后交给你了……” “管养不管活啊。”朱星离丝毫没有安慰她的意思。 剪秋萝哈哈大笑,笑声像是从风箱里传出来的,带着呼呼啦啦的声响,“若他不寻莫去找,若他寻来莫强留。” 前言不搭后语的一句话,剪重都没听懂,林信却是知道的。剪重是剪秋萝与人春风一度生下的孩子,这个“他”说的应是剪重的父亲。 “好。”朱星离低低应了一声,将那豁口剑收入剑鞘。 “咳咳咳……随心而为九死未悔,小王八蛋,记住娘的话……”剪秋萝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而后看向朱星离,“记得给我烧纸。” “……”朱星离没说话,看着剪秋萝骤然合上眼,灵气断绝,魂归于天。 “娘……娘!”剪重抱着娘亲的尸,失声痛哭。 这位师兄很少哭,他总是笑呵呵的仿佛没有忧愁,上辈子唯一见他哭得这般伤心,还是师父死的时候。 处理完剪秋萝的丧事,朱星离便带着两个孩子继续四处乱跑。 “以后,我就是你师兄了。”林信踮着脚,拍拍剪重的肩膀。 剪重啃着一张烧饼,低头看他,“可是,我比你年长。” “先入门的就是师兄,不信你问师父!”林信得意地看向朱星离。 朱星离正提着酒壶往嘴里灌酒,胡乱地点点头,“唔,你师兄说的对,谁先入门谁是师兄。” 上一世的师兄,就这么变成了师弟,自觉占了便宜的林信,很是高兴了一阵子。 冬去春来,四季轮转。 北漠的蛮人部族,在与北域的战争中逐渐合拢,小的被大的消灭,大的又被更大的吞并。非但没有因为战争败落,反倒如群狼争食,在厮杀中选出了头狼。 断断续续的争战,一打就是六年。 “世子回来了!” “世子回浣星海了!” 刚从战场上回转,沈楼带着满身杀伐之气跃下灵剑。本命灵剑虞渊,在空中打了旋,浩瀚的灵力如长虹贯日,将出来迎接世子的几名凡人压得趴跪在地。 收剑入手,沈楼面色冷肃地踏入浣星海,一道冷箭突然破空而来。 “嗡——”虞渊落日,灵气化作万千虹影,瞬间将铁箭碎成三节。没有加鹿璃的箭矢,咣当当落在青石板上,没了声息。 “哥!”背着箭筒飞奔而来的沈楹楹惊讶不已,“你怎么比上次更厉害了。” “胡闹!”沈楼蹙眉,转身往枫津行去。 “哎,别走啊,”沈楹楹快步跟上去,面朝哥哥倒着走路,“我刚从墉都回来,你不问我得了第几?” “第四。”沈楼脱下铠甲,扔给迎上来的紫枢,转了转手腕,噗通一声躺在软榻上,闭目养神。 又被猜中了!沈楹楹撅起嘴,“今年闲池围猎你又没去,平白让林家那小子出风头。钟有玉都快把我耳朵叨叨出茧子了,定要你今年去看看他。” “小姐,世子刚回来,您让他歇会儿。”紫枢端着一碗汤药过来,劝沈楹楹离开。 沈楹楹看到那汤药,顿时闭了嘴。 玄国公世子在战场上英勇无双,百战百胜,下了战场立时就变成了病秧子。这些年看遍了大夫,也瞧不出个所以然,只能看着沈楼的身日一日不如一日。 沈楼缓缓睁开眼,接过紫枢手中的药一饮而尽。 随着灵力的增长,他的身体越来越差,动用灵力之后,便会有长久的疼痛等着他。原本胡乱补身子的灵药,换成了安神止疼的汤剂。 喝下药之后,沈楼的脸色明显好了些,坐起身来,接过钟有玉的书信看。 钟家兄弟困在京城,跟着太子读书修炼。三年前,他们的叔父钟随风,以父亲早逝当早些顶立门户为名,十五岁就给两人行了冠礼,想以此为借口让钟有玉回西域继承国公之位。 奈何皇帝对奏封国公的折子一直留中不,硬是将两人扣在墉都,让手忙脚乱的钟随风继续治理西域。钟家逐渐衰败,西域已经有了乱象。 沈楼揉了揉眉心,轻叹口气,这辈子凭着经验,提前两年结束了北漠之乱,却无暇顾及钟家。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黄阁,上次你说,雁丘已经被人买下了?”沈楼抬眼问立在角落里的黄阁。 “是,一年前就已经搬进去住了。”这些年黄阁一直奉命查找朱星离的踪迹,每每有了消息,等他追去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六年前世子让他买下雁丘,说是要等一个来买的人,等了这么多年,终于在去年有人来问。 那个问价的人,恰好就是朱星离。 黄侍卫对于世子的料事如神佩服得五体投地,欢天喜地跑回来报信,世子却又去了战场。 “秋庭,跟我去见爹。”沈楼换了一身玄色锦袍,黑底银纹把他的脸色衬得更加苍白。十八岁的沈楼,身形修长,器宇轩昂,看起来一点也不瘦弱,然而那张从未有过健康色泽的俊脸,始终让人放心不下。 “你要去哪儿?”沈歧睿惊奇地看着儿子。 “去治病,”沈楼垂目,“六年前在钟家昏迷之时,依稀听到朱星离言及可以医治。” “当真?”沈歧睿豁然起身。 一旁的沈楹楹气得直跺脚,“哥你怎么不早说!” “朱星离行踪不定,过年也不回南域,我找了他六年才有了消息,”沈楼真假参半地说,“如今北境稍安,我要离开一段时间,若是有突战事,父亲可带秋庭前去。她在闲池围猎已然拿了第四,可以上战场了。” 沈楹楹方才还不知道兄长带自己一起来是什么意思,原来在这里等着她的,顿时哭丧了脸,“哥,我不放心你,让我陪你去吧。” “不必。”沈楼淡淡地说着,转身离去,徒留下满眼欣慰的老父亲和欲哭无泪的亲妹妹。 雁丘是一片小山丘,位于南域和东域的交界处。风景秀美,气候宜人。朱星离带着两个徒弟在外浪荡四五年,终于选定了这一带落脚。 平日穷得要饭的朱星离,买地的时候眼都不眨,成箱的金银哗啦啦就给了出去。 “原来师父这么有钱啊。”剪重啃着用算命钱买来的包子,看着广袤的地界感慨。 林信抿嘴笑,“是啊,是啊,以后咱们修炼的鹿璃有着落了,你快去跟师父讨一块。” 剪重笑呵呵地冲师父伸手。 “啪!”朱星离一巴掌打回来,“要什么要,咱家穷得都揭不开锅了,修炼得靠自己,别总想着靠鹿璃。” 17.芄兰(一) 雁丘一带草木茂盛,山丘低矮,每年北雁南飞,成群的大雁在此歇脚,故而得名。 北域的车马,载着世子与整车整车的礼物,缓缓驶入雁丘腹地。远远就能瞧见土丘之上的庄子,白墙灰瓦,茂林修竹。新栽的藤萝涨势喜人,已经爬上了墙头,郁郁葱葱,一派生机盎然。 “见鬼了!”车夫跃下马车,绕着路边的野枣树转了一圈。这树生的丑,歪歪斜斜横生错长,活像专用来拦路的挡杆。马车经过的时候,还须得车夫亲手挑起树杈,因而记得分明。 “世子,这路咱们方才已经走过一遍了!”车夫有些惊慌,绕了半个时辰,竟在原地打转,怕贵人怪罪。 沈楼走出马车,看了一眼满是乱石、歪树的路,翻身跃上一匹马,“此处布了阵,尔等随我来。” 朱家擅阵法,这是他们祖上留下的传承。朱星离什么都会一点,阵道自然也没落下。 林信也颇精通此道。当年他被林信囚禁,就算林信不锁着他,他也走不出那间宫室。后来还是林信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教他怎么看卦位,怎么破迷阵。 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那之后,沈楼就能勘破这种普通的阵法了。 没有惊动主人,一行人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直接上了雁丘。 山丘上生了几株大枣树,三丈高,合抱粗。剪重正坐在树下看书,当年的小胖子已经抽条成了玉树临风的青年,举手投足自有一番风流姿态。两颊的软肉已然消失,留下了斧刻刀削一般清晰的轮廓。 “咚!”青枣砸在脑袋上,出一声闷响。 剪重混不在意地继续翻书。 “咚咚!”连着两颗,无奈抬头,接住掉落的枣子塞进嘴里,“做什么?” “哗啦!”树冠中突然倒吊下来半个身子,嘴里嚼着枣子的林信笑嘻嘻地问,“虫虫,读什么书呢?” “《国礼》,”剪重翻过书页给他看,“师父让我读的。” 朱星离交给他俩的是不同的东西,让剪重读史书、兵法,学的是治国之道。至于林信则是想起什么教什么,阵法招魂、五行八卦、剑法刀法、牧羊驯马…… “还读书,你都读傻了,过来跟我过两招。”林信勾着树枝翻身,枣树枝叶因为灵力的牵动纷纷扬扬落下来。 “别闹。”剪重笑着接招,嘴角两颗不甚明显的小梨涡微微凹陷,瞬间弱化了冷峻的面容。 “叮铃铃——”一声细碎的铃声从远处传来,林信拍开剪重攻来的手借力收势,三两下窜到了树梢,举目眺望。 “有人闯入。”剪重也爬到树上,跟他凑在一起,这么远的距离看不清来人的面容,高头骏马华盖车,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管他是谁,先捉了再说。”林信眯起眼睛,马上要到十五岁了,师父就是在他十五岁那年出事的,无论什么访客,定要排查清楚。 打了个呼哨,隐藏在林子里的雁丘侍卫如灵蛇出洞,呈品字形疾驰而去,瞬息间将那一队人马锁定。 “轰!”玄铁铸造的大网冲天而起,连带着卷起的枯枝败叶,兜头罩来。 “咴——”骏马嘶鸣,人立而起,车夫吓得抱头大叫。沈家侍卫纷纷拔剑,却没能砍断那铁网,纵横的剑光反倒被弹射回来,割破了自己的衣衫。 沈楼抽出虞渊落日剑,并未出鞘,只是在空中挽了个花,剑气将枯叶震得高飞,以剑尖抵住铁网,宛如撑伞一般从容不迫。 “来着何人,为何擅闯雁丘?”剪重冷冽又不失礼数的声音传来。 “跟他们啰嗦什么,擅闯者,杀!”阴森恶劣的语调,正是沈楼上辈子认识那个林信,熟悉到心颤的声音,令他挥开落叶的动作凝滞了一瞬。 枯叶落地,数名穿着绯衣的侍卫将沈家车马团团围住。沈家的侍卫被铁网困住,正准备装上鹿璃迎战。 “都住手!”沈楼低喝一声,沈家侍卫便只按着剑柄不动了,他就保持着撑伞的姿势,于落叶纷飞中看着已经长成少年人的林信。 看清来人,林信眼中的杀气瞬间消失,一闪而过的错愕之后,彬彬有礼地拱手,“敢问公子姓名,为何来我雁丘?” 正要劝师兄别乱杀人的剪重,伸出去的手还没收回来,听到林信这堪称温柔的问话,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绯衣侍卫们也有些呆滞,刚才给他们的命令还是“砍了再说”,这会儿他们是砍还是不砍? “我们是浣星海的人,这位是北域玄国公世子,”紫枢从马车中钻出来解释道,“世子是来拜访朱前辈的。” 小孩子一天一个样,六年未见,紫枢自是认不出林信了。 而作为一个“孩子”,对于儿时短短相处了几日的世子,自然也不该一眼认出。听到紫枢说是“玄国公世子”,林信这才做出了惊愕、怀念的神情,“原来是北域世子,失敬。” 说罢,打了个响指,那玄铁丝编制的大网便倏然起立,重新落回两侧的地面上,又被被绯衣侍卫用枯枝败叶掩好。一切仿佛没有生过,只除了沈家人满身的泥土草叶与破衣烂衫。 沈楼翻身下马,随手把缰绳扔给侍卫,两步行至林信面前,“你不记得我了?” 林信微微一笑,“世子请。” 沈楼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小混蛋,分明第一眼就认出他了,偏还要演一遍“对面相逢应不识”,是还在怪他吗? 北域带来了丰厚的礼物,绫罗绸缎、鹿角狐皮、金银鹿璃,另有一封沈歧睿的亲笔书信。 “你爹还真大方,”朱星离把书信扔到一边,仔细看了一遍礼单,“既如此,你便在雁丘住一段时日吧,先说好,我可不保证能把你治好。” “是。”沈楼毫不犹豫地应承下来。他的身体自己知道,对于治好并不抱什么希望,来这里只是为了寻林信。 朱星离对于沈楼的态度很是满意,摸摸下巴,忽然想起雁丘没有客房。他交友甚广,狐朋狗友一大堆,得知他定居雁丘之后,三不五时的就有人造访。为了不浪费米粮,便没有设装潢奢华的客房,除却他们师徒住的,全是陋室。 “要不……”朱星离的目光在两个徒弟身上瞟。 林信挡在师弟面前,摆出了师兄应有的姿态,“跟我住吧。” 剪重本想说把自己的住所让给世子,自己搬去跟师兄住,没料想林信这般仗义,“师兄,还是让我……” “也好,我们幼时便一起住过。”沈楼站起身来,直接打断了那两人“兄弟情深”的对话。 沈世子就这么堂而皇之地住进了林信的屋子。靠在柱子上,偷瞄在内室换衣的沈楼,林信有些神思不属。 上辈子沈楼可没有来过雁丘,更别说找朱星离治什么病。如此说来,沈楼这个体弱的毛病,上辈子定然是没有的。这几年他查遍了师父的藏书,又暗中寻找了几名被他捏碎过魂魄的人,无一例外都魂飞魄散了,对于沈楼的问题大致有了点猜测。 悉悉索索的衣料声,将林信唤回了神,又很快把神思抛到了九霄云外。沈楼,竟然,把内衫也脱了。 十八岁的沈楼,身体已经完全长成,举重若轻的动作仿佛在克制着皮肉之下惊人的力量。素白的衣衫从肩头落下,露出了肌肉坚实的后背和形状优美的蝴蝶骨。那些地方,曾被他一寸一寸地抚摸过,如今再见到,禁不住喉头紧。 “我没有把你的身世告知父亲。”沈楼脱了一半的内衫重新拉起,余光瞄向身后盯着他看的家伙。 “嗯?哦,”林信回过神来,丝毫没有偷看被抓包的尴尬,所幸走到沈楼面前,“我知道。” 离开莫归山之后,他就猜到这事是个误会了。 18.芄兰(二) 金吾卫接走了钟家兄弟,这件事很快就传遍了整个西域。朱星离师徒一路算命骗钱,这种消息自然是知道的。 年幼的沈清阙竟然没有把这种事告知父亲,令林信有些吃惊,甚至动摇过想回到沈楼身边。但他不能放下师父不管,在沈楼身边长大变数太大。 听到林信这么说,沈楼垂目不再说话,快穿上了中衣和外衫,明显不打算换内衫了。 没得看了,林信忍住想要调戏沈楼的冲动,温文尔雅地转身,拿起桌上的细剑。两人多年未见,说到底也不过是儿时几日的情分,没什么可聊的,便从“定情信物”开始吧。 “我很担心你。”还没等林信没话找话,忽然听到沈楼说了这么一句,不可思议地回头看向沈楼。 “你说什么?” “我一直在找你。”沈楼走到林信身侧,低头看他。失而复得,得而复失,这样的大起大落,着实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林信微微瞪大了眼睛,这话真不像是沈清阙会说的。 “信信,师父让我给你送点东西过来。”门外响起剪重的敲门声,打破了屋里诡异的气氛。 林信冲沈楼歉意一笑,转身去开门,伸手就给了剪重一个爆栗子,“叫谁呢你?” 剪重嘿嘿一笑,把一套新茶具递给林信。虽然林信入门早,但实实在在比他小了好几岁,他始终无法把林信当个师兄对待,总是私心地叫他信信。 林信不接茶具,直接上手揍他。 “哎哎,别闹,一会儿碎了!”剪重努力躲避,但林信出招向来又快又狠,专往些刁钻的地方打,防不胜防。 “哗啦啦!”托盘里的黑曜石茶具终于在挨到第三招的时候脱离了盘子,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过来,抽走托盘在空中挽了个花,“咚咚咚”稳稳接住了杯盏。 “你师兄?”沈楼随手将茶具放到桌上,冷眼打量着这位林信的同门,未来的英王殿下——封重。 “是师弟,”剪重揉揉被揍的地方,抬手见礼,“在下剪重。”显然,方才在正厅的时候,这位世子爷根本没拿正眼瞧他,也不记得他叫了一声师兄。 上辈子的师兄,这辈子竟然变成师弟了。沈楼微微颔,还了一礼,“既是师弟,理当敬重兄长,怎可直呼其名?” “呃,世子教训的是。”剪重讪讪一笑,传达了两句师父交代的话,便一溜烟跑了。这位浣星海的世子殿下,似乎对他很有敌意。 朱星离让二徒弟给沈楼带话,收拾停当便去跟他喝杯茶,特意强调不许林信跟着。 林信撇嘴,说什么喝茶,一听就是找沈楼喝酒。因着他还未束,师父一直不准他喝酒,而剪重酒量很差喝不了多少,没人陪着喝酒的朱星离一直颇为寂寞。 北域的人常年饮烈酒,酒量自然是好的,难得遇见沈家人,少不得要拉着沈楼喝两杯。 去年埋下的梨花白,这时候拿出来刚好入口。朱星离拿出一套碧玉双环杯,满满地倒上。 沈楼端起杯盏,敬过朱星离,一饮而尽,“朱二叔叫侄儿来,可是有话要说?” “找你喝一杯,”朱星离吊儿郎当地倚在竹榻上,懒散地说,“你爹给你取字了吗?” “尚未取字。”沈楼应着,抬手给朱星离倒酒。男子十五束,二十及冠,理当二十岁的时候取字。但若是此子早慧,或是需要他早些顶立门户,便会如钟家兄弟那般,十五就取字。 朱星离有些意外,十二岁就能上战场的儿子,足以顶门立户了,这沈歧睿竟然没给他取字,还把他当孩子养。想来是觉得他身体不好,怕过早取字削薄了福气,顿觉好笑,“沈歧睿那五大三粗的人,竟然还在意这个了。” 沈楼无话可说,上辈子他的确十五岁就取字了,这次束却被父亲拒绝,导致钟有玉那家伙嘲笑了他好几次。 两人喝光了一小坛梨花白,沈楼还脸不红气不喘的,看得朱星离啧啧称奇,“好小子,这酒量,赶上你爹了,来来,再来一坛。” 难得遇到个能喝的,朱星离兴致大涨,又叫侍卫去挖一坛出来,换了酒碗来喝。 梨花白入口清甜,但后劲十足,又喝了三碗,上一坛的酒劲便窜了上来,朱星离的眼尾渐渐染上了绯色,说话也开始打飘,“寻鹿侯的事,你应该听说过,林争寒没找到鹿璃矿脉,但天下人都觉得他找到了,包括皇帝,还有你爹。” 沈楼端酒的手微顿,“嗯。” “我这儿没有旁的要求,只一条,关于信儿的事,半个字都不许说出去。”漫不经心的语调忽然冷下来,朱星离那双眼角向下的凤尾目,清明透亮,没有半分醉意。 “六年前我没说,如今更不会说,断不会让阿信落到钟家兄弟那步田地。”沈楼抬手给朱星离倒酒。诸侯子嗣,谁都不愿意入京长住,寄人篱下,为奴为质,自然不是什么好事。 “你比你爹明白,”朱星离重新软倒在榻上,水汽漫上眼眶,熏熏然哼着小曲儿,仿佛刚才那个清醒的人从来没有存在过,“容兮遂兮,垂带悸兮,你爹小时候,可不是个好东西。” “……” 带着一身酒气回到林信的卧房,屋里的人已经睡下了,但很乖地睡在床的内侧,给他留了半边。 沈楼坐在床边看他,缓缓伸手,摸了摸那暖呼呼的侧脸。明明是个皮猴子,偏要在他面前装乖卖巧,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除了外衫躺下,抬手揉了揉眉心。随着神魂越来越虚弱,他睡得也越来越少,总是被各种噩梦惊醒,醒来分不清前世今生。 白日里见到的剪重,与记忆力的英王封重合为一体。与散仙剪秋萝春风一度的男人,便是当今皇上。起初剪秋萝并不知道这人的身份,后来皇帝想纳她入宫明白过来,断然拒绝。 五湖四海自由自在的散仙,并不稀罕那皇妃之位,皇帝也就没有强求。直到后来,林信杀了师父,这师兄弟两人才被皇帝双双寻回。皇姓为封,他便叫了封重,王号为英,理由是他长得俊俏。 只是兄弟两个刚入宫的时候关系很差,都说是因为林信杀了师父被封重记恨,直到那日…… 沈楼拿着一块雕成小鹿的星湖石去寻林信,想着自己摔裂了他的玉佩,好给他赔罪。 “你得赔给我,我要你亲手雕的星湖石。”想起林信气红的眼睛,沈楼指尖痒,忍不住搓了搓手中的小鹿,藏进衣袖里。 背着手,绕过重重假山。 “信信!”英王封重的声音从山石后面传来。定睛一看,一身亲王常服的封重正紧紧抱着林信,脸上满是痛惜怜爱。林信闷闷地靠在封重怀里,一言不,背对着沈楼,看不清表情。 藏在袖子里的手倏然攥紧,攥得指尖白。 星湖石小鹿没能送出去,心中那点小小的念想就这么直接被人扔在地上摔得稀碎。 “你不知道吗?林不负天生浪荡,荤素不忌,太子给他送了多少美人,男女都有,他全都收了。” “啧,我听说,他跟英王也有一腿。” 莺莺燕燕环绕四周,风流的割鹿侯跟着众人冲他轻佻地眨眼睛。 难平的怒火直接把沈楼给气醒了,睁开眼,身旁热乎乎的,带着一股青枣甜的气息喷在颈侧。林信不知何时又蹭到他怀里了。 吊到半空的心落到实处,沈楼轻叹了口气,微微偏头,将下巴放到怀中人的头顶。 “唔……”林信哼唧了一声醒过来,现自己睡在沈楼怀里,故作惊讶地挪开,“对不住啊,我睡相不好,吵到你了?” “没有。”沈楼摇头。 “你怎么出了一头汗?”林信伸手摸了一把,蹭地一下坐起来。修仙之人,身体强健,万没有半夜出虚汗的道理。 沈楼伸手把他重新按回被窝,“无妨,做了个噩梦,睡吧。” “你都多大了,还会被噩梦吓出汗!”林信忍不住蹭到他枕头上嘲笑他,“哈哈哈……” 有心问问沈楼现在还怕不怕黑,又怕惹恼了他明日不跟自己睡了,林信只能把后面的调笑咽下去,笑眼弯弯地盯着沈楼。直到沈楼重新睡去,这笑意才倏然消失。 噩梦连连,是魂力虚弱的征兆。林信吹了吹沈楼的睫毛,确定他真睡了,悄悄伸出食指,在他眉心轻点,慢慢拉开,抽出一丝极细的魂力来。轻吹一口气,那细如丝的魂力便倏然断裂,烟消云散。 怎么这般虚弱!林信紧紧皱起眉头,如果他猜得没错,上辈子沈楼的神魂定然受过极重的伤,就如那些被他捏碎了魂魄的人一样,魂魄的损害直接延续到了这一世。 19.芄兰(三) 次日,林信醒来的时候,沈楼已经起身了。未着广袖外衫,穿着一身箭袖劲装,在庭院中挥剑。 虞渊剑,全名叫虞渊落日,挥剑时剑气如虹,即便没有鹿璃,靠着沈楼本身的灵力,亦可幻化出耀目灵光。 刺、劈、挂、撩、抹云、架挑,一遍一遍重复着用剑最基本的招式,手腕稳如千斤坠,每一招都点到同样的位置。 林信倚在廊下,咬着一根杨柳枝漱口,默默数着沈楼的挥剑次数。 此时恰好换到了“撩剑式”,立剑,自下而上,贴身送出,翻转手腕以为撩。这一招需要配合腰力,做不好会很丑,沈楼的动作堪比简谱上的工笔画,撩剑一出翩若游龙,一息一招,整整一千次! 灵力到了这个程度,还每日练基础剑招,也就沈楼有这份毅力了。 吐出嘴里的柳枝,林信回屋里拿了自己的小剑出来,自廊下一跃而出,与平平而过的“抹剑”相撞。 “世子,你方才那一招撩剑式怎的那般好看,教教我吧。”林信露出勤学好问的眼神。 沈楼看看他手中握着的小剑,“好。” 林信捏着剑柄挽了个花,摆好架势准备跟着沈楼学,却不料那人直接绕到他背后,“你出一招,我看看。”低沉如暮鼓晨钟的声音,从耳畔钻入脑中,让林信差点忘了动作。 胡乱摆了个撩剑的姿势,还未等林信开口,平平递出去的手腕突然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托住,“撩剑式不拘高低,但出手定要快且直。” 因为练剑而升高的体温,沿着两人相触的地方传给林信,在这暮春时节的暖风里,惹人熏染。 “师兄!”剪重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就看到自家那个入门第一年就学会了所有剑招且无可挑剔的师兄,竟然像个初学稚儿一般,摆出个歪歪斜斜的撩剑式。这简直比师父给他一箱鹿璃还要稀奇。 “又怎么了?”林信收起剑,瞪向没眼力见的师弟。 “师父要下山除妖,叫咱俩一起去。”剪重已经穿戴齐整,腰间挂着本命灵剑。 “除什么妖?”迅回屋穿上外衫,顺手将沈楼的玄色广袖扔给他,抓了把带柄的小铜镜揣在腰间,边走边说。 “我也不知道,”剪重咂咂嘴,露出两个委屈的小梨涡,“早膳还没用呢。” “就知道吃!”林信敲他脑袋,当师兄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肆无忌惮敲封重的脑袋,就算以后他当了王爷,还可以敲。回头看沈楼,见那人已经穿戴整齐默默跟上了,“世子也去?” 沈楼有些好笑,这人把衣服递给他,不就是邀他同去的意思?但笑不语地点点头。 雁丘只是个小土包,土包外五里便是一处小镇,名叫落雁镇。平日里的吃穿采买基本都在这个镇山,朱星离所谓的“山下”,就是下了土包往镇上去。 “师父,出什么事了?”林信顺手摘了把枣子,窜到朱星离身边问。 朱星离抢了颗枣塞到嘴里嚼,“为师夜观星象,察觉附近有妖物出没。”高深莫测地说了这么一句,将枣核吐出了一丈远。 “昨夜不是阴天吗?”林信扒着师父的肩膀,“呸”一声将枣核吐出了一丈零三寸。 “去去去,就你话多。”朱星离抬手要揍他,被林信哧溜一下躲过,藏到沈楼身后,冲师父做鬼脸。 沈楼抿唇轻笑,任由林信在自己周身跑来跑去。 因着是南域与东域的交界处,南北贯通、东西有路,落雁镇很是繁华,绝非一般小镇可比。客栈、酒肆、勾栏院,该有的不该有的一应俱全。 剪重到了镇子上便如雏鸟归林,直奔路边的小吃摊,“师父,那边有馄饨!” “没出息!”朱星离敲徒弟脑袋,他穿着朱家的绛红鲛绡,额间缀着八面玲珑的鹿璃珠子,一看就是出身颇高的仙者。这样的仙人,能坐在馄饨摊上吃馄饨吗? 当然能。 于是,馄饨摊主战战兢兢地端了四碗热馄饨上桌,眼睁睁地看着仙风道骨的仙长哧溜哧溜喝馄饨。 “这位大哥,跟你打听个事,”朱星离喝了口汤,勾勾手示意摊主过来坐,“听闻这镇上有人丢了魂,你可知是哪家。” “知道,就北街那家开药铺的,”说起这些市井传言,摊主渐渐没了先前的拘谨,将胳膊上的撘巾往肩上一甩,坐到了看起来最无害的林信身边,“前日他儿子去山里收药材,一天一夜没回来,后来爷娘去寻,现儿子与两个药童都像睡着了一样。药石罔医,便求了位仙长来,招魂阵一起,反倒死了个透彻。” 好似被摊主挤到了,林信捧着馄饨碗,往沈楼身边蹭了蹭,“若是没了魂,即刻就死,这没死就是还有魂。怎么一招魂就死了呢?” “仙长说是被妖物吞噬了,只有一缕残魂,残魂留存时间不长。”摊主也不是很懂这些魂灵之事,道听途说,有一句学一句。 “胡说八道,哪里找来的废物。”朱星离蹙眉,三两下吃完馄饨就甩袖往北街而去。 剪重见师父走了,掂起碗一股脑倒进嘴里,抹着嘴跟上去。林信压根没吃完,窜得比师弟还快。留下不明所以的沈世子,面对伸手要钱的摊主。 药铺关了门,院里正办丧事,白沙人送黑人的老两口泣不成声。众人见是仙者,纷纷起身行礼,七嘴八舌地将情况告知。 布招魂阵的是一名过路的散仙,不知名姓,据说只招出了魄,没有魂,那仙人说可能是吞魂蛊雕作祟。 “一定是蛊雕来了,六年前不就死了好多人嘛!” “哎,还以为都走了呢,怎的还来。” 没有灵力的凡人,对于这些妖魔精怪甚是害怕。 “六年前怎么了?”沈楼听到六年前的事,立时开口问。 “这镇上六年前曾一夜之间死了数人。”林信小声给他解释,说起这个,不免有些心虚。这些人的死,跟他也有关系,都是镇上那家醉荷居的小二和跑堂。 那年他刚封了割鹿侯,清明时节回来祭拜尊师,想在醉荷居买一份师父最爱吃的酱鸭舌。 “半斤鸭舌,一只烧鸡,一坛梨花酒。”林信没有带侍卫,独自一人坐在醉荷居大堂里。外面春雨绵绵,行人匆匆。 “呦,这不是割鹿侯吗?”三名绯衣金玉袍的修士,认出了低头喝茶的林信。 林信抬头,那三人没有戴鹿璃额坠,不是朱家的嫡系,但也是南域朱家的人,“见本侯却不行礼,绛国公就是这么教你们规矩的?” “呸,你还有脸提国公爷,”其中一人将手里的竹筐摔在桌上,筐里放着刚买的香烛纸钱,“弑师杀父的小畜生!” 林信单指按在弯刀吞钩的刀柄上,声音中透着冰碴子,“你骂谁是畜生?” “骂你!二公子把你从小养大,教你仙术,还亲自到南域求家主给你铸剑,你却杀了他!皇上竟然封你这不仁不义之徒做割鹿侯,我呸!”三名朱家子弟义愤填膺,大声叫嚷,引得过路之人纷纷驻足。 众人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割鹿侯竟然是个未及冠的少年,无论凡人仙者,都忍不住多看几眼,想知道他有没有传说中的三头六臂夜叉嘴。 是,他是个弑师的畜生,朱家人骂也就骂了,但割鹿侯的威严,不容挑衅! 吞钩出鞘,凶悍的杀伐之气瞬间将大堂内的一排桌椅震得粉碎。那三人丝毫不惧,纷纷祭出鹿璃灵剑,摆出了六璃三绝阵。竟然是朱家的高手“叠剑三尊”! 这三人都使的双剑,一次就要消耗六颗鹿璃。然朱家财大气粗,供应得起,六把灵剑纵横交错,呈蛛网状朝林信扑来。 吞钩以一敌六,丝毫不落下乘。然朱家鹿璃充足,斗了小半个时辰,吞钩上的鹿璃便化为齑粉,朱家三人却轮番换了新鹿璃。林信什么也没带,手边只有一包鸭舌一坛梨花白,强大的灵力兜头压下来,将酒坛子压碎了,清香的酒液淌了一地。 单膝跪地的林信,嘴角溢出了鲜血。 “师父,灵力的本源是什么?” “灵力,其实就是日月精华,鹿璃天生地养,乃是存储日月精华的上品。” “那魂魄是什么?” “魂为天地精华,吞吐日月;魄为肉体禁锢,接地入土。” 鹿璃里的日月精华可用,魂魄的精华自然也可用!逆转灵脉,抽取周遭魂魄之力,无数光点自周遭汇聚而来,妖刀吞钩的银刃忽如浸了血池,红光大盛,将与天灵盖只差半寸的剑光绞了个粉碎。 “这是什么妖术!”三人大吃一惊,纷纷回剑防御。 对方的魂力被源源不断地抽取,越战越虚弱,而没有鹿璃的林信却越战越勇。 “轰——”三人被扔出了醉荷居,因为魂魄虚弱,倒在地上抽搐不已。 林信合刀入鞘,深蓝色的眸子亮如星辰,仿佛上古的吞魂大妖,吸了魂魄,涨了修为。 回头看去,躲在角落里的小二和跑堂,已经魂飞魄散,没了生机。第一次悟出了魂魄之力,抽取得没有章法,将方圆三丈内的魂力尽数抽走。 仙者,修魂,将魂与魄剥离而成神魂,失了魂力会虚弱;凡人魂魄相连,又脆弱无比,吸魂力便会连带着毁了魄。 “啊,杀人了——”百姓们四散奔逃。 割鹿侯滥杀无辜,连手无寸铁的百信也不放过,凶名一夜传百里,可止小儿夜啼。 再次回到雁丘,林信第一时间去了醉荷居,却打听到,这里的小二、跑堂,六年前突然死光。老板吓破了胆,卖了酒楼回乡种地去了。 20.芄兰(四) “信儿,你来看看。”朱星离冲林信招手。 林信拿出腰间的小铜镜,扯过剪重的手指咬了一口。 “嗷!”剪师弟惊叫一声,被攥着手指在铜镜背后快画了个符,就被丢到一边,委屈巴巴地举着受伤的手指。 铜镜里的景象逐渐变成了正向,镜中的人脸倏然消失。将镜子挪到棺材附近,寻到不游魂,但能看到尸体上未曾离体的魄。凡人死去,则魂魄分离,魂升天,魄随肉体入地。 三具尸体五官完好,皮囊没有塌陷,“魂没了,魄还在。活不过来了,但还能投胎。” “令郎是在哪里找到的?”朱星离问了三人出事地方,没有多做停留,便带着徒弟们入山去寻。 采药的山,在镇东三十里处。悬崖峭壁,怪石嶙峋,古木高树遮天蔽日。朱星离寻了块平地,拿出一盒朱砂,一根玉笔,开始布阵。 “师父,真的是吞魂蛊雕吗?”剪重寻了片药草叶包住受伤的手指。 山中寂静无声,暮春时节,却没有鸟叫虫鸣,只有山风拂过树梢的沙沙声。 林信端着尚未失效的阴镜四处看,三两下爬上一块高高的圆石头,沈楼就一步不错地跟着他,“你画符为何要咬师弟的手指?” “咬自己的多疼,”林信笑道,把镜子凑到沈楼面前,“看,你牙上有片菜叶子。” 沈楼下意识地看过去,镜中却显出了一只野猪的游魂。 “哈哈哈哈……”林信忍不住笑起来,心道少年时期的沈楼真好玩,比二十几岁的时候好骗多了。 沈楼错开一步,挡在石头边缘,防止他笑的时候掉下去,“下次你可以咬我的手。” “我哪舍得。”林信正笑着,随口就把心里想的说了出来,说完两人都是一愣。意识到自己这话说得有些暧昧,林信摸摸鼻子,转身跳下石头,去给师父捣乱了。 朱砂列阵,一丈见方,最后一笔画成,朱星离摸出一颗鹿璃,让林信摆到阵眼上去。 满地的鬼画符,他也没说哪里是阵眼,林信毫不犹豫地就给放到了艮位。刚一落地,仿佛火山岩浆崩裂了地面,红光以鹿璃为中心四散蔓延,几息间点亮了整个法阵。 阴镜中看到零星几只野物的魂快向阵中飘去,一道人影如白驹过隙倏然闪过。待要再看,镜面映出了林信自己的脸,符已失效。用肉眼看过去,朱星离画的大阵除了越来越亮,并无任何动静。但林信知道,这山中死去不足七日的魂,都被聚拢到了阵中。 聚魂阵会让死魂显出生魂的气息,倘若真有噬魂的怪物,这些魂应当能把它引来。 “北域有蛊雕吗?”林信安静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往沈楼身边凑。 百年前吞魂蛊雕如蝗虫泛滥,经过这些年的捕杀,几乎已经绝迹,偶有出没也很难遇上。上辈子他只见过一次蛊雕,还是在大漠上。对于今日的捉妖行动并不抱多大希望,多半要让想看新鲜的师父大人失望了。 “有,”沈楼言简意赅地回答,大荒那家的惨案,就是蛊雕所为,不过当年就提了一句,小林信肯定不记得,便换了个说法,“你可记得,赵家大少爷是怎么死的?” “他才不是蛊雕吃的。”林信撇嘴。 “你怎知……”话没说完,山中忽然狂风大起,四周飞沙走石,枝叶翻飞,沈楼立时把林信拽到身边。 “哇啊——”近似婴孩哭嚎的嘶鸣,尖锐地穿透耳骨,漆黑沉重的大翅膀从林信方才站立的地方划过,罡风将林信狠狠推出去,一头跌进了沈楼的怀里。 “哎呀,没站稳。”林信没什么诚意地道歉,趁机在沈楼肩颈上蹭了下脸,正待站好,却被沈楼一把揽住,跃上虞渊剑腾空而起。 那怪物原本是直冲聚魂阵而去,半路上瞧见了新鲜可口的林信和沈楼,顿时调转过来。 虞渊落日剑在空中化作一道残影,飘摇至朱星离身边,朱星离两眼冒光地拍了二徒弟一巴掌,“重儿,上!” “啊?”还没看清来的是个什么东西的剪重,就这么被师父推了出去。 雕身褐花羽,兽生角,尖嘴浑圆如竹管露着空空的黑洞,正是古书中所言的异兽——吞魂蛊雕! 剪重被推到了蛊雕的屁股后面,只得抬脚踹了上去,好接力翻身。这一踹,立时把蛊雕给吸引过来,不再追杀沈楼两人,掉头来冲着剪重吼叫。 半夏剑未出鞘,剪重御剑与蛊雕在空中周旋。 那蛊雕因常年捉魂,比寻常的鸟都要灵活,可在半空中直接折返,丈许长的身子竟如蝴蝶一般上下翻飞。一掌拍在那仿佛要吸人脑髓的长嘴上,剪重侧身拔剑出鞘,削断蛊雕几根翎毛。 “对,砍它脖子!”林信跟朱星离两人闲闲地抱着手臂看热闹,不像是降妖除魔,倒像是来遛徒弟的。 剪重的剑法学的不错,只是御剑稍差点,无法灵活地在御剑和砍怪物之间衔接。躲过巨翅,跃上蛊雕的脊背,剪重提剑欲刺,却不料蛊雕突然翻身,巨大的利爪朝上,直朝他胸口抓去。再要向上提升已然来不及! “唰——”一道凌冽如霜的剑光袭来,稳稳接下了那一爪,沈楼身形如电,挡开利爪之后毫不停滞地闪至外侧,松手让灵剑滞空,单脚踏在剑上,接力向上,收剑回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鹰踏!”剪重看到沈楼的动作,吃了一惊。 修士凌空需要借助飞剑,空中打斗只能在跃下剑的瞬间出招。这一招鹰踏,是仿照老鹰在空中踩在其他飞鸟背上借力向上的动作,极为难练,要与灵剑连到人剑合一才能使得出。 剪重至今还没学会滞剑于空,沈楼竟已把“鹰踏”用得炉火纯青。 “好小子,”朱星离收起没来得及出招的春痕,重新抱起手臂,愤愤道,“沈歧睿是积了什么德,竟生了个如此颖悟绝伦的儿子!” “那肯定是人家玄国公教得好。”林信凉凉地说。 “呸,他会教个鸟蛋。” 沈楼并不着急出剑,绕着蛊雕来回绕圈,“这东西十分灵活,须得激怒了它才好下手,左边。” “哦!”剪重应了一声,立时向左挥剑,蛊雕的大翅膀正好扫来,被他一剑斩断了前半截。 “不错,”沈楼淡淡地说了一声,晃身向下,直击蛊雕门面,剑刃与堪比金石的长喙相撞,擦出一串火花,“斩它尾羽,会虚空斩吗?” “会!”手起刀落,剪重于虚空中挥剑,一道亮如闪电的剑光虚空斩向鸟尾。失了尾巴,蛊雕的身体开始倾斜,难以平衡,越暴躁起来,长鸣一声,张开利爪朝剪重抓去。 这时候沈楼却御剑飞到了高处,没了帮助的剪重狼狈躲闪,“现在怎么办啊?” 林信挑眉,这沈清阙,恐怕一开始没打算帮到底,但一出手就忍不住开始指挥,自家师弟竟还如此听话,真是叹为观止。这场景,上辈子是绝不可能出现的。 “跟我来。”沈楼感觉到林信正盯着他看,在空中使了一招极为华丽的扶摇,引着那蛊雕追随而来,直扑到了朱砂满地的招魂阵中。 招魂阵突然红光大盛,一圈光柱冲天而起。沈楼加快度,在光柱越过他之前逃出阵,那红光便如牢笼一般将蛊雕困在其中,封顶难出。 剪重吃了一惊,这招魂阵里竟然还套着一个困阵,沈楼是怎么看出来的? “呀——”断了一节翅膀和尾巴的怪物在困阵中挣扎不已,朱星离立时上前,一剑斩断了兽头,而后祭出一只巴掌大的捕兽笼。笼子在空中变大,咣当一声将异兽罩住,逐渐缩小。 这笼子有空间叠加阵,可以将东西变小,但只能装死物不能装活物。 “却笼?”沈楼认得这东西,乃是朱家的宝贝,世间仅此一件,“你师伯还真疼你师父。” “有吗?可我师父每次回家都要挨打。”林信小声跟沈楼咬耳朵。 “哈哈哈,竟然真给我捉到一只,走走走,回家去!”朱星离把却笼揣回袖子里,支使剪重弄些水来冲掉朱砂阵,兴高采烈地拍了拍沈楼的肩膀,“你怎知我在招魂阵里叠了困阵,你懂阵道?” “猜的。”沈楼避开朱星离的拍打,言简意赅道。 朱星离拍了个空,呲牙骂了声臭小子,转而去揉林信的脑袋,同样被躲开了,“师父,我方才在镜子里瞧见一条人魂。” “是么,我瞧瞧。”朱星离接过镜子捏了个法诀,虚空一抓,便将刚从聚魂阵里散出来的一条人魂投进了镜像里,那魂很是虚弱,隐隐绰绰的,勉强能看出是个少年。 “这不就是药铺那家的药童么!”剪重一眼就认了出来。他记性极好,特别是认人脸,镇子里那匆匆一瞥,在场四人就他记住了。 应该已经被吃了的魂,为何会在外游荡? “估计是蛊雕吃多了,打嗝吐出来的残魂。”朱星离说着,放了那条懵懵懂懂的魂。 “也可能是放屁……咳……”林信说了一半,意识到沈楼在场,生生给咽了下去。 21.芄兰(五) 回到雁丘,朱星离就迫不及待地把蛊雕尸体拿出来,摸了把刀开始拆解。 蛊雕是上古传下来的异兽,有些部位是比较珍贵的炼器材料,尤其是那长长如黑竹管的嘴。 林信就蹲在一边看,“这嘴能做什么?” “你觉得能做什么?”朱星离把嘴剜下来,扔到竹管引来的山泉活水下冲洗干净,随手抛给林信玩。 吸魂之物,自然是做个用来抽魂的灵器,林信这般想着,却没敢说出来,把中空的鸟嘴抵在一只眼睛上,透过空管看向树下饮茶的沈楼,“师父,你今日抓魂的那一手,是什么功夫?” “摄魂,嗬!”朱星离抡起斧头,把那坚硬如铁的爪子给剁下来,一斧头下去,只剁了个豁口,无法,便捏了块鹿璃出来,嵌在了凹槽里。在斧头上留鹿槽,也就朱家人能干得出来。 灵力包裹的斧头削铁如泥,“咔嚓”一声就断了鸟爪。 “教教我呗,我也想学。”林信把鸟嘴别到腰间,殷勤地从师父手中夺过斧头,帮他砍另一只。 摄魂,御魂术中的一个小法术。御魂术乃是偏门法术,用处不大,寻常修士都不会练,早已失传,朱星离是自己照着古书瞎琢磨的。上辈子林信只学了个皮毛,以至于后来用魂力的时候走了不少弯路。 朱星离接过徒弟砍下来的鸟爪洗干净,“回头把这对鸟爪给你师伯送去,好叫他给你锻灵剑。” 眼看着林信要满十五岁了,作为最亲近的长辈,朱星离要给他准备本命灵剑。而南域绛国公,也就是朱星离的兄长,乃是大庸最好的炼器师。 想起那把师父去世多年才到手的灵剑,林信没接这话茬,垂目道:“前日读《青云纪》,书中说上古的修士都是靠自身的灵力御剑,为何我们却要靠鹿璃?” “上古的修士还能移山倒海呢,为何你不能?”朱星离反问他。 “上古修炼之道失传,我哪知道,”林信抽出腰间的鸟嘴挠痒痒,“我是说,既然灵力的本源是日月精华,为何我们不能如鹿璃一般将日月精华存于灵脉之中?” 朱星离握着鸟爪,宛如握着拂尘的老神仙,以“仙人佛顶”的姿势在林信脑袋上拍了拍,“血肉之躯,如何存储日月?” “神魂就可以,”林信言拍开鸟爪,言之凿凿地说,“魂也是日月精华凝合而成。” 听到这话,不远处喝茶的沈楼顿时皱起眉头,起身朝林信走去,刚迈出步子,就被从天上而降的剪重给挡住了去路。剪重方才在练“滞剑于空”,多少摸到点门道了,便想试试今日见到的招数。足尖轻点,一招“飞鹰踏鸿雁”,整个人弹射出去,一头栽到了沈楼脚边。 “呸,”剪重吐到吃到嘴里的草屑,抬手抓住沈楼的衣摆,“沈兄,你是怎么做到鹰踏不摔下来的?” “滞于空而剑随身动,自不会摔下。”沈楼不想跟他多说话,但也没有藏私的意思,简明扼要地指点了一句,便抬脚离开。 剪重琢磨了一下沈楼的话,茅塞顿开,一咕噜爬起来又去练。自己实在是太笨了,必须用勤补拙。师兄比自己小,却学什么会什么,几年时间就把师父的本事学了个七七八八。原以为就林信是个妖孽,如今见到跟自己同龄的沈世子,这才彻底死心,当真是自己的天资太差。 “魂不可再生,炼魂之术古书有载,是为邪术。”沈楼试图阻止林信继续探究下去,吸人魂力代替鹿璃,太过阴损,他不希望林信再走上这条路。 听到“邪术”二字,林信指尖微颤,低头小声道:“我没说要炼魂。” 沈楼见他不高兴,顿觉自己话说重了。 “大道三千,不拘一格,修炼之道万不可死脑筋,”朱星离见两个孩子有分歧,貌似公正地调和了一句,将装了蛊雕血的葫芦递给林信,“去药室画个聚魂阵。” “叠困阵还是叠杀阵?”林信拍拍手,把鸟嘴还给师父。 “叠个护灵阵吧,”朱星离想了想道,转头看向沈楼,“你,洗个澡,过会儿到药室去。” 不找边际地忙活了这么久,仿佛才想起来沈世子还身患重病。 灵兽血绘制的聚魂阵,比朱砂绘出来的要好,相对也温和一些。沈楼坐在阵中央,看着林信在他身边笔走龙蛇,“这是要给我治病吗?” “非也,算命而已,”林信乜他一眼,“手拿来。” 沈楼递给他一只手,掌心立时被红艳艳的笔尖画了一道,“算什么呢?” “算命数,”林信一本正经地盘膝而坐,“我问你答,不可说谎,否则会被阵法惩罚。” 沈楼莞尔,“好。” 林信阖目,念念有词地诵了几句经,而后神色肃穆地睁开眼,“无量天尊问沈世子,可有婚约?” “尚无。” “可有通房丫鬟?”提笔画了个叉。 “不曾有。”仿佛被小猫舔了手心,又麻又痒,沈楼蜷了蜷指尖,努力忍住缩手的冲动。 “年十八,还没有通房,骗谁呢?”林信画了个圈,“想好了再说。” 沈楼无奈,修仙之人,过早泄了元阳容易毁根基。通房是凡人才会有的,没见哪个修仙世家有这规矩。未等他申辩一二,林大仙就自顾自地开始了惩罚——给圆圈添上了脑袋尾巴。缩手回来看,掌心里躺着一只圆壳扁脑的王八。 “做什么呢?”朱星离走进来,关上了药室的大门。 “给世子点守宫砂。”林信呲牙笑。 “呦,点这个作甚?”朱星离煞有介事地问。 “在我娶他之前,叫他守身如玉。”林信随口胡扯。 朱星离嫌弃地瞥他,夺走朱笔,在林信鼻尖画了个叉,“一边儿去。” 22.芄兰(六) 聚魂阵套上护灵阵,是查验神魂所用的。修士的神魂乃是御剑、修炼的关键,传说上古时期的仙者,可以练到神魂离体。神魂脱离肉身,化神而去,便是飞升成仙了。 如今的修士自然是做不到的,神魂也非常脆弱,必须要完全信赖布阵之人,才能让其查看。 “你爹小时候见风就咳嗽,每年冬天,你爷爷都会把他送到南域,”朱星离在阵脚放上鹿璃,不紧不慢地说着些不找边际的话,“那年我掉进火炎谷,是他进去把我背出来的。” 温和幽蓝的光掠阵而起,将坐在阵中的沈楼完全包围。这些事沈楼以前从未听说过,透过阵光看朱星离,额间的鹿璃璀璨如星,“侄儿明白,您尽管查看便是。” 色泽浅淡的神魂透体而出,在护灵阵的作用下平静安然,没有丝毫的逸散。林信屏息凝神,紧紧盯着沈楼的神魂,缓缓攥紧了身下的坐垫。 这根本不像是少年人的神魂,好似被什么东西给锯开了一般,千疮百孔,残破不堪。 朱星离看了一眼,便立时收阵。 刚刚回魂,沈楼还在昏睡,毫无防备地向后软倒,被林信眼疾手快地接住,靠到自己怀里。 “哎,可怜可怜,”朱星离摇头,他的猜测果然没错,“这孩子,怕是时时都在忍痛。” “能治吗?”林信的声音有些哑,对于魂魄的理解,他其实比师父更在行。 这种状况的神魂,最好的治疗办法就是不要御剑、不用灵力,像凡人一样活着。因为每一次过度使用,都会带来撕心裂肺的疼痛。且随着沈楼自身灵力的增加,残破的神魂会难以负重,最后的结果就是神魂溃散、撒手人寰。 朱星离摇了摇头,见沈楼睁开眼,便道:“等我回南域,找找上古遗册,或许还有办法。” 信儿的剑要铸,世子的病要看,得早点回趟家才是。 打了沈楼去休息,林信独自走到放置蛊雕的院落,狠把蛊雕脑袋上的毛拔了个干净,而后狠狠地掼到地上。他实在是太大意了,六年前就看出沈楼身体有恙,却一直没重视,不知道查验一下他的神魂。 林信只做过灭魂,没做过补魂的事,要怎么治疗沈楼,他也是两眼一抹黑。 “一定会有办法的。”林信捡起光秃秃的蛊雕脑袋,自言自语。他重生之后,魂魄也很虚弱,为了让自己康健起来,这几年吸了不少修士的魂力。 俗语说,吃什么补什么,或许可以试试以魂养魂。 就地画了个阵,敲碎蛊雕的脑壳,聚集于天灵盖里未及消化的残魂呼啦啦奔涌而出,又被阵法固定住。有凡人魂,也有修士魂。凡人的魂魄比较脆弱,作用不大,修士的魂是神魂,富有灵气。 盘膝而坐,将灵力聚于指尖,抽丝剥茧般地一点一点将这些杂乱的魂剥离开来。 夜深人静,林信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在沈楼耳边吹气,“世子,世子?” 沈楼睡得很沉,丝毫没有转醒的意思。林信放下心来,掏出一直用灵力护着的一点点神魂,单手轻抚在沈楼的天灵盖上。因为不知道这办法是否管用,他也不敢给沈楼补太多。 萤火般的光点没顶而入,林信握着沈楼的脉腕,紧张地观察他的状况。 “唔……”沈楼突然痛哼一声,平静的梦境似被什么东西闯入了。 小镇里的过客,官道上的阵阵马蹄,陌生的女人笑脸,蛊雕黑洞洞的大嘴……沈楼知道这是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想要把这东西扔出去,抗拒使得来自神魂的疼痛越剧烈。忽而听到林信的声音,似远似近不知从何处传来:“别怕,试试让他们融合。” 于此同时,一双柔软温暖的手抚上了他的胸膛。 梦中的景象倏然变换,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渐渐消散。满眼红绡,烟雾袅袅,耳边似有流水声。这里,是割鹿侯的封地,那间他怎么走都走不出去的宫室。 “玄王殿下看够了吗?我这一身皮肉,殿下可还满意?”林信拆了冠,脱了内衫,只穿着一件半透明的薄纱外衫,跨坐在他腰腹间。 “不知羞耻!”沈楼使劲挣动,双手被锁链扣在床头,动弹不得。 “呵呵,这就算不知羞耻了?我还有更羞耻的事要对你做呢。”林信笑得肆意,那双深蓝色的眸子似乎比平日更蓝了些,透着几分妖异。 偏头躲过林信的亲吻,沈楼试图运转灵脉。 时轻时重的揉捏自脖颈处开始,一寸一寸地扫过,身体仿佛被什么东西点燃了,随着林信的手指越烧越旺,逐渐把理智分烧成灰。 “沈清阙,你不想要我吗?”林信额间冒汗,似是疼痛,似是欢愉。 沈楼双目赤红,忽觉手腕一轻…… 这人是怎么了?被梦魇着了? 林信见沈楼满头是汗,似乎很热的样子,不放心地摸摸他的胸口,想渡些灵力给他。正在这时,沈楼突然睁开了眼。 “这都是你自找的!”沈楼咬牙切齿地说着,忽然翻身,将林信狠狠地压在了身下。 “啊!”林信吃了一惊,未及反应,就被沈楼扯开了内衫,“世子,你怎么了?唔……” 脖子冷不防被咬了一口,林信闷哼一声,意识到沈楼可能是被那些残魂里的记忆影响了。莫不是吸了个采花贼的魂吧? 忽觉有趣,林信做出一副柔弱无助的样子,哭喊道:“世子,不要!” 梦境与现实一瞬间的重叠,让沈楼有些分辨不清,虚弱的神魂无法帮他迅找回理智,直到听到了林信的惊呼声。 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比梦境里年轻了不少的林信,正被他按在锦被间,满眼惊恐。一桶凉水从头顶浇下来,沈楼停顿了片刻,如同被烫到一般,迅放开了林信。 林信拉起内衫,蜷缩到一边,深吸一口气把眼睛憋红,低着头不说话。 沈楼尴尬地坐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屋内静默下来,只剩下烛火燃烧的噼啪声。 “你是不是做噩梦了?”林信做出一副忍辱负重还要坚持给人递台阶的君子模样,小声问沈楼。 沈楼摇了摇头,抬手扶额。脑袋里的疼痛比睡前好受了不少,然而面对如今的状况,他倒是宁愿头更疼点,所幸昏过去的好。“对不起,我方才入了幻境,一时迷乱。并非有意要冒犯你。” “你在幻境里看见谁了?”林信微微眯起眼。 沈楼抬眼看他,“没谁,方才生什么事了?你怎么点了蜡烛?” 正演得高兴,冷不防被这么一问,林信顿了一下才道:“我见你睡得不安稳,出了一头汗,就想把你叫醒。” 长长地叹了口气,沈楼绞尽脑汁想着怎么哄他,“信信,我……” “不许叫我信信!”林信蹙眉,这个称谓是剪重自创的,每次听到都一阵恶寒,见沈楼脸色有些不好,暗道自己是不是玩得过了,“咳,大家都是男人,方才的事,你也不必太在意。” “那我叫你什么,”沈楼根本没听到后一句,执着于那个称谓,“你现在还没有表字,可有小名?” 这还是沈楼两辈子第一次问他小名,林信莫名的心中一热,暗道这世子爷不会是因为咬了一口就要对他负责任吧?那可真是赚大了,毫不犹豫道:“小时候,我娘叫我迟诺。” “迟诺。”沈楼低声咀嚼这个名字,这么规整的词,还真不像个小名。 “世子爷,你刚才咬我一口,让我咬回来这件事就算扯平了,行不行?”林信呲着一口白牙,凑到沈楼的颈窝里。 “你以后,也不要再叫我世子了。”沈楼微微偏头,方便他咬。 “好啊,那我以后叫你清阙如何?”林信张嘴,叼住了沈楼的一小块颈肉。 沈楼突然颤抖了一下,哑声道:“你怎知,我的表字。” 23.无常(一) 这有什么奇怪的?表字而已,问师父、问紫枢都能知道,又不是非得沈楼亲口告诉他。不过这话说出来有点破坏气氛,林信不答,狡黠地乜他一眼,张口狠狠地咬下去。 “唔……” 趁着咬人,林信抓住沈楼的脉腕查看。脉象看不出神魂状况,但能看出他的疼痛是否减轻,出乎意料的是,沈楼的脉象极不平稳,肌肉也绷得紧紧的。 “很疼吗?”林信松开嘴,担忧地问沈楼。 “不疼。”沈楼定定地看着他,眸子里好似生出了漩涡,恨不得将人吞进去似的。 “我是说,你的神魂。”林信不放心地摸摸他的额头,以魂补魂的法子完全是他臆想的,就怕给沈楼补出个好歹来。 沈楼拉下他的手,摇了摇头,“比之睡前,好些了。” 看来是有用的,林信松了口气,又涌出几分欢喜,不管作用有多大,这个方向是对的。剥魂非常耗费心神,骤然放松,林信便止不住地打起了哈欠,一滴眼泪从微红的眼角溢了出来,要掉不掉地挂在睫毛上。 “睡了睡了,明日还要早起。”林信说着便钻进了被窝,睡眼朦胧地看向坐得直挺挺的沈楼,怕他还放不下刚才的事跑去睡软榻。 好在沈楼并没有这个意思,弹指熄了烛火便钻进了被窝。 不愧是光明磊落的沈清阙,说不在意就真不在意了。林信愤愤地把一条腿压到沈楼的腿上,心满意足地睡了。 沈楼睁着眼睛,看了他一夜。 次日一大早,就听到朱星离在院子里吵吵,“谁把我的鸟头敲碎了!” 林信打着哈欠走出屋子,眼都不睁地说:“估计是虫虫吧,昨日他还说想吃鸡脑子。” “我几时说要吃鸡脑子了!”一口黑锅从天而降,差点把剪重师弟给砸趴下。 “臭小子,蛊雕脑子也敢吃,就不怕吃了冤魂拉肚子。”朱星离接茬就开始骂,仿佛已经认定是小徒弟吃了。 剪重苦着脸,求助地看向沈楼,“世子,你给评评理,谁会吃那玩意儿啊!”打从昨日见识了沈楼的强悍,剪师弟就单方面对沈世子友好了起来。 沈楼没理会他,兀自练完第一千剑,收势回身,向朱星离拱手行礼。 “咦,你这脖子是怎么了?”朱星离眼尖地现了沈楼脖子上的牙印,青紫相间的一圈,还破了皮。 “我咬的!”这事林信倒是承认得快,见师父黑了脸,似要训人,立时加了句,“这可不赖我,是他先咬我的,你看。”说着,拉下了肩头的衣服。 沈楼咬得比较靠下,几乎到了肩膀上,要拉开衣服才看得到。白皙的肩膀上,一枚吮咬的红痕清晰可见,看起来跟沈楼脖子上的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朱星离的脸瞬间铁青了,院子里的所有人,包括进来送药的紫枢,都用谴责的目光看向沈楼。 “我俩互相咬着玩的。”越描越黑,林信纯良无辜地看向沈楼。 沈楼没有任何解释的打算,只是走到林信身边,将他的衣裳拉好。 “信儿,你给我过来!”朱星离面色冷肃,把林信叫走。 雁丘的庄子不大,但亭台楼阁样样都有,以空竹引清溪而入,积于浅池,池中趴着乌龟三两只。池畔廊柱上题字曰:“池浅王八多。” 师徒俩走到浅池边的水榭上,左右无人,朱星离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沈家小子也忒好玩了。” “徒弟都被人占便宜了,亏你笑得出来。”林信捞了一只小乌龟,在手里抛着玩。 “你?”朱星离斜瞥他,自家徒弟自家清楚,他不占沈楼便宜就算好的了,昨晚上指不定怎么欺负人家,还来恶人先告状。 就知道无良师父不会给自己做主,林信把乌龟扔到水里,看向师父,“出什么事了?” 朱星离把一张信纸递给他,“墉都来的信。” 林信眉梢一跳,接过来看。苍劲有力的大字,乃是当今皇上的亲笔。 信中的口吻很是熟稔,仿佛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先客套寒暄了几句,才提及正事。皇帝问朱星离,是不是收养了剪秋萝的儿子,言明这个孩子是自己遗落在民间的皇子。听闻剪秋萝过世,他已经寻找了许久。 上辈子,林信不曾见过这封信,想来也是存在的。只是他表现得过于早慧,朱星离已经习惯了凡事与他商量,这才会拿给他看。沉默片刻,故作惊讶道:“师弟,是皇子?” “嗯,”朱星离拽了根草叼在嘴里,“皇帝来要人了,你说我给是不给?” 林信抿唇,不做声。给是不给? 其实朱星离早就做好了决定,这些年让剪重学治国之道,又不是吃饱了撑的。 “阿萝说过,不寻莫强求,寻来不挽留。”朱星离吐出草茎,掏出一根半干的毛笔,在舌尖上舔了一下,于信纸背面写了个潦草至极的“是”字。 “他非嫡非长,你让他学治国之道,岂不是徒增烦恼?”这句话,前世他无数次想问师父,可惜师父已经作古,无处可问。 “该懂的道理,迟早要懂,他不学,回了皇家就能过得好了?”朱星离把信纸随意团了团,塞进一个皱巴巴的信封里,扔给林信,“去,交给镇上悦来客栈的一个小胡子。” 林信接过来,转身离开。 “等等!”朱星离忽然想起了林信的身份,把信拿回来,“还是我去吧,你去收拾东西,明日咱们去南域。” 四域之中,南域最为富庶,车马行至境内,可以明显看出南域人与中原人的区别。 南域一念宫,朱家的所在。 琉璃窗,鲛绡帘,白玉为砖金作瓦。时人云,天上白玉京,地上一念宫。 24.无常(二) 南域炎热,初夏时节已是酷暑难耐。一念宫中处处古木参天,倒也还算凉爽。 朱星离穿上了他的绛红鲛绡,给林信也穿了一身同样的衣裳。朱家好奢靡,若是穿得寒碜了,可能会被下人轰出去。沈楼也换上了他的玄色银纹衮服,并用一根带着长长银色流苏的黑色缎带束。 与此行无关的剪重师弟,留在雁丘看家。 “这房子怎么会下雨?”林信惊奇地指着一处三层高的宫室,艳阳高照的大晴天里,密如山瀑的流水源源不断地从房檐上落下,远远就能闻到沁凉的水汽。 “那是清凉殿。”朱星离走在前面,额间的八面玲珑鹿璃珠灿若星辰。一路上遇到的下人、侍卫纷纷躬身行礼,待他们过去了方直起腰,继续做自己的事。 所谓清凉殿,是用机巧将山泉水提到房屋顶端,再沿着房檐落下来,用以解暑降温。无论外面多么酷热,那清凉殿中永远是凉风习习,可盖被而眠。 林信自然是知道的,前世他的封地里,也有这么一座清凉殿。只是地处偏北,并不常用。 “清阙,你说这水是怎么跑上去的?”林信趴到沈楼肩上,跟他咬耳朵。 沈楼耳尖微红,“鹿璃水车。” 普通水车的力量,不足以提供这么多的水,朱家在水车上装了鹿璃,又快又稳地供水上去。用鹿璃做这种消遣,也就只有朱家干得出来了。 “嘿呦嘿呦!”几名壮汉抬着个大铁笼子路过,一名身着绛红衣的修士领着一名蓝衣修士走在前面,步履匆匆。 “大春,干什么去?”朱星离叫住那名修士。 “二公子,”被叫做大毛的修士停下来,给朱星离行礼,“望亭侯派家臣来,属下正要带人去见家主。” 那名蓝衣修士抬手跟朱星离见礼,面上是客气的笑意,眼中却露出了几分不甚尊敬的打量。这位朱家二公子,可是四境之内有名的大混混,文不成武不就,被绛国公赶出家门,几年都不敢回。 修仙界以强为尊,朱星离这种人即便出身高,也没什么可忌惮的。 “你们先去,先去。”仿若没有看到对方的神色,朱星离笑眯眯地摆手,示意他们先上清凉台,自己则老实巴交地拉着徒弟和假装与古木融为一体的沈世子让开路。 见朱星离这般作态,那望亭侯的家臣顿觉自己猜对了,这朱家老二果然是不受家主待见的。微微颔,跟着被唤做“大春”的红衣修士踏上了清凉殿的白玉阶。 “叠剑三尊的春水剑。”沈楼看到那红衣修士腰间的双剑,低声给林信解释,眸光不动声色地停留在他的脸上。 “我知道,朱江春嘛。”林信撇嘴,对那总是跟他过不去的三兄弟不怎么待见。 这个年纪的林信,应该没怎么见过朱江春,这敌意从何而来?沈楼收回目光,不再多言。 林信像只长了跳蚤腿的花蝴蝶,甩着绛红鲛绡跟在师父后面一蹦一跳地上了玉阶。穿过流水帘,踏入清凉殿,正殿里白天也点着琉璃灯、燃着沉香,一张金丝楠木卧榻摆在正中,背后则是近乎落地的珠帘大窗。 一身艳红鲛绡衣的男人,斜卧在榻上,凤目轻阖,似在小憩。额间三颗米粒大小的鹿璃珠子,成枫叶状坠在眉心,映着琉璃灯的光亮熠熠生辉。此人正是朱家家主,绛国公朱颜改。 “望亭侯的次子即将束,想请国公爷给我们小少爷铸剑。” 林信他们走进来,就听到方才那蓝衣修士的声音。巨大的铁笼子就摆在大殿里,上面蒙着的黑布被掀开,一只通体漆黑的豹子正扒着铁栅栏低吼,利爪剐蹭在铁栏杆上,出刺耳的声响。 春水剑客朱江春恭敬地站在一旁,大气不敢出。 “这是日前捉到的一只黑豹,颇有灵性,侯爷希望能把这豹子炼进小少爷的剑中,以增灵性。”那蓝衣修士还在滔滔不绝。 朱颜改之所以成为大庸最顶端的炼器师,是因为他炼制的灵剑有一定几率生出灵性。据说是因为他把一些妖兽的血肉魂魄炼进了剑中。 凤目缓缓睁开,“你说谁?” “望亭侯,皇上刚封的列侯。”朱江春赶紧低声解释,并将一封望亭侯的亲笔信呈递上去。 朱颜改并未伸手去接,瞥了一眼道:“他是个什么东西。” 蓝衣修士的笑容僵在脸上,就见朱颜改提笔,在那封信的背面写下一个苍劲有力的“滚”字。 一方列侯的家臣,就这般被扔出了清凉殿。 朱江春额角冒汗,躬身告罪,递给朱星离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便老老实实地退了出去。 朱星离吞了吞口水,拉着两个孩子上前,“嘿嘿,哥。” 朱颜改与朱星离长得有七分相似,只是他的眼尾上挑,使得整个人显得凌厉而难以亲近。凤目张开之时,霸道的气势宛如狂风过湖骤起波澜,呼啸着横扫整个大殿。 “你还知道回来?”朱颜改冷眼看向就不归家的弟弟。 “我师伯脾气不好。”林信小声对沈楼说。 “嗯。”沈楼微微颔,绛国公脾气不好,极难相处,是大庸人都知道的事,并没有什么稀奇的。他几乎年年都会见到朱颜改,早就习以为常。 殿中气氛很是紧张,笼子里的黑豹都不敢吼叫了,趴在笼子里抿着耳朵小心观察。 正在这时,一只乌云踏雪的小猫从多宝阁上跳下来,直接踩着朱颜改的头走了过去。小猫立在他身上打了个哈欠,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又在原地扒了扒,将昂贵的绛红鲛绡勾开了丝。 “侄儿见过朱世叔,见过菁夫人。”沈楼上前,拱手向朱颜改行礼,而后又向那只猫轻施一礼。 “侄儿见过师伯,见过菁夫人。”林信也跟着行礼,偷偷冲那只小猫挤眼睛。 菁夫人是朱颜改的爱宠,一只乌云踏雪的猫,许是常年在鹿璃堆里打滚的缘故,比寻常的猫要机灵一些。但不管怎样,那还是只猫,且是一只脾气比朱颜改还要差的猫。朱颜改给取名叫菁夫人,还要求所有人按照对待国公夫人的礼数对待它。 “小楼来了,”朱颜改坐起身,把猫放在腿上,想摸一把毛,结果被猫狠狠拍了一爪子,“你爹说让你跟着亦萧治病,我劝他别犯糊涂,他倒好,还真把你送去……”话没说完,突然瞪大了眼睛。 菁夫人从朱颜改怀里窜下去,直接跑到林信脚边,围着他瞧了一圈。林信伸手,试探着摸向猫头,脾气暴躁的菁夫人竟然皇恩浩荡的给他摸了。 “信儿是吧?”朱颜改的脸色似有缓和,招手让林信过去,看向跟在林信身后的猫,凌厉的凤目中满是温柔,“夫人很喜欢你。” “谢夫人厚爱。”林信应得甚是干脆。 朱颜改眸中有了些笑意,瞥向自家弟弟,“几年不见,你这徒弟倒是越出挑了。” “嘿嘿,那是,”朱星离蹭到兄长的榻上,把提着的锦布包袱交上去,“前日捉了只蛊雕,你瞅瞅。” 听到蛊雕,朱颜改来了兴致,打开包袱拿起鸟爪和鸟喙查看,“说吧,又想要什么?” “这不是信儿要满十五了,你说咱们做长辈的,是不是得给他弄把剑?”朱星离笑嘻嘻地说。 朱颜改不置可否,抬眼看看兀自跟菁夫人玩耍的林信,“你想要什么剑?” 没想到兄长答应得这般利索,这几年朱颜改很少铸剑了,最近的一把就是沈楼手里的那只“虞渊落日”。原因是他觉得铸剑无趣,一门心思去研究上古残卷,想要做出传说中的仙门法器。 林信停下摸毛的手,看看冲他挤眉弄眼的师父,又看看面无表情的沈楼,突然朝着朱颜改跪了下来,“侄儿斗胆,想求一把能存储魂力的剑。” “什么?”朱星离吃了一惊。 沈楼藏在衣袖里的手骤然攥紧。 朱颜改有些诧异,“魂力?你是说神魂之力?你自己的,还是他人的?” 这话给在场之外的任何人听,都会觉得林信在胡说八道,但作为立于顶端的炼器、阵道大师,朱颜改瞬间就明白了林信说的是什么。 “他人之力,”林信垂目,看着地砖上若隐若现的朱雀纹,“神魂之力,可以抽取出来替代鹿璃灵力,但无法留存。侄儿妄想,或许师伯可以做出能留存魂力的灵剑。” “这小子……”朱星离侧挪一步,万一兄长暴起要打人,他得替信儿挡着。 “世叔,阿信他是一时贪玩,您别当真。”沈楼上前一步,挡在林信面前。 朱颜改站起身,在朱星离和沈楼绷起身体准备护犊子的时候,自言自语道:“魂之力,代替鹿璃……有趣,有趣!” 25.无常(三) 不等朱星离再说什么,徒弟就被热血上头的大哥抗走了,直奔着炼器室而去。 菁夫人也跟着凑热闹,迈开四足跟了上去,却被“嘭”地一声关在了金石门外,很是气愤,刺啦刺啦地使劲挠门,扯着嗓子嗷嗷叫唤。 “好了好了,嫂子,别叫了。”朱星离把猫抱起来,看着那满是阵法纹路的金石门愁。 “阿信他只是一时好奇,二叔莫要责怪他。”沈楼单指摩挲着自己的虞渊落日剑,既然林信还是要走这条路,那朱颜改答应给林信铸剑倒是件好事。朱颜改做出的剑,起码不会伤到主人,比皇帝给的那把上古妖刀好得多。 这样的劝慰没有起到丝毫作用,朱星离依旧眉头紧锁,“我兄长起疯来,七天七夜都不出炼器室。信儿还在长身体,饿坏了可不好。” 说罢,举着猫拍门,“哥,你把嫂子关在外面了!”菁夫人被掐着腋窝四爪乱蹬,挣扎着给他一巴掌。 金石门轰然打开,穿着红绡的长臂伸出来,抓住朱星离的衣襟,将他和怀里的猫一并拉进去,顺道将林信扔了出来。 林信踉跄两步,瞧见沈楼就站在门口,“哎呦”一声就扑到人家身上,“我师伯也忒有劲了。” 沈楼伸手揽住他的腰,帮他站好,“你怎么出来了?” “我又不懂御魂之术,师伯嫌我知道的少,”林信语带无奈地说,眉眼却是飞扬起来,“走走走,咱们出去玩。” 他只是未曾束的少年,说多了不好,以朱颜改的才智,只消告诉他只言片语即可。至于会御魂术的师父,半卖半送,让他们兄弟培养培养感情。 沈楼没有多问,任由林信拉着他跑出了一念宫。等在门口的紫枢和黄阁立时跟了上来,四人浩浩荡荡地往菩提城而去。 南域的中心城叫菩提,朱家祖先认为,修仙之道在于心境,一念可成魔,一念亦可成佛。据说还寻了很多佛经来读,将南都取名菩提。 南域富庶,菩提城中常年热闹,即便没有集会,主街上也是比肩继踵、笙歌鼎沸的。 “荔枝,新鲜的荔枝!” “耗子药!” “新开坛的桃花酒,十文一壶,客官尝尝吧!”卖酒的汉子掂着竹提,倒进一口量的小竹杯里,递到林信面前。 林信伸手要接,被沈楼给抢了过去,“你还未束。” “我就尝一口。”林信扒着沈楼的手,可怜巴巴地说。重生回来这么多年,师父一滴酒都不许他喝,他自己也知道,修仙之人过早饮酒伤灵脉,但尝个味道总是可以的吧。 伸出舌头,快舔一口,清甜的桃花香在舌尖蔓延,林信忍不住弯起眼睛,撩起眼皮看向沈楼。 沈楼的手臂突然僵住了。 林信趁机抱住他的手,咕嘟一声把那一口都给喝了。浅浅的桃花色迅漫上眼尾,终于有了几分桃花眼的模样。他酒量好,但上脸,一杯下去就眼角泛红。 “好喝就买一壶吧。”卖酒的人热情地将一只封盖的竹筒递给沈楼。 沈楼看看意犹未尽舔着唇的林信,便接了过来,示意紫枢上前结账,自己则拖着挂在手臂上的林信继续往前走。 “荼蘼,荼蘼,”卖花人用南域的口音叫卖,带着几分古韵,“春归兮,花开尽,郎君有意执荼蘼。” 马上就是荼蘼节,街上到处都是卖花的,这是南域特有的节日,在荼蘼花盛开的最后一天。过了荼蘼,就会进入盛夏。 在荼蘼节那天,年轻的男男女女都会走上街头,围着灯火载歌载舞。小伙如果有看中的姑娘,就可以把荼蘼花送给对方,收到的花越多,说明这姑娘越受欢迎。 林信从卖花人手里抽走一枝,粉白的花还带着水珠子,青皮绿萼,甚是娇艳,随手别到了沈楼的头上,扬起下巴道:“戴了花就是我媳妇了。” 沈楼眸色微暗,由着他胡闹。 年少的沈楼就是好,木呆呆的任调戏,这要是二十几岁的沈楼,早把花扔到地上跟他打架了。林信美滋滋地想着,冷不防也被沈楼插了一枝,禁不住笑起来,这沈清阙还学会报复了,真是稀奇。 “收了花,你便是世子夫人了。”沈楼一本正经地说,配上那张俊美深沉的脸,竟有几分郑重。 “世子夫人,跟菁夫人是不是一路的?”林信大笑,所幸挂到了沈楼脖子上,“要不要我给你叫一声啊,喵?” 沈楼喉头一阵干燥,禁不住滑动了一下喉结,落在身侧的手缓缓抬起来。还未碰到林信,那家伙就泥鳅般滑下去,呲溜一下跑掉了。 取下头顶的荼蘼花,随手扔给卖花的几个铜钱,薄唇勾起,露出个清浅的笑来。 茶馆里,说书先生抑扬顿挫地讲着近来的新鲜事。 太子在闲池围猎中拿了头名,皇上龙颜大悦,赏了太子一把桑弧神弓,却被太子转手送给了沈秋庭;北漠战事结束,玄国公准备给世子定一门亲事。 “北域兵强马壮,皇室有意与之联姻,诸家猜测,最有可能做世子夫人的,当属云熙公主!”说书先生说到关键处,语调激昂,满面红光,“却说这云熙公主,乃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美人,她的母妃,乃是西域钟家的表亲,顾山侯的侄女……” 林信听得甚是认真,用手肘扛扛低头喝茶的沈楼,“哎,云熙公主好不好看?” 沈楼放下茶盏,“不曾见过。” “没见过,你就敢娶啊。”林信撇嘴,这云熙公主的确倾心于沈楼,到他把沈楼拐走的时候,那姑娘还没嫁人,痴痴地在闺中苦等。 “不敢娶,”沈楼眼中含笑,“我有世子夫人了。” 这话让林信心中一热,以前他用尽手段逼沈楼说句软话,从没有成功过,即便是玩笑,也能让他高兴很久。“那行啊,回头你就这么跟公主说。” “不必我说,父亲不会同意的。”沈楼垂目,倒了杯茶。沈家世代守着北域,是大庸的城墙,与皇室一直保持着不近不远的微妙关系,轻易是不会与皇室联姻的。 林信撇嘴,拿吃剩下的瓜子壳丢他脑袋,“你是不是还挺遗憾的?啧,大庸有名的美人儿,哪天我功成名就了,也去求娶个公主来。” 沈楼意味深长地瞥他一眼,抬手唤黄阁来,“叫那说书的换个段子。” “是。”黄阁颠颠地下楼去,不多时,关于玄国公世子的闲话便停了,说起了近来的怪事。 “你怎么管得住那说书的,这茶楼你开的呀?”林信觉得稀奇,修仙之人讲究无为而治,大庸的吏治一直较为松散,对于百姓的言论也不怎么管束。 “是我开的。”沈楼接过黄阁带上来的账本,随手翻看。 不食人间烟火的沈清阙,什么时候做起了这般接地气的买卖?林信诧异地盯着他,“你开茶楼做什么?还开到南域来。” “赚钱,”沈楼淡淡地说,迅看完了账册,账册前面是真实的账目,后半段则是搜集的各种消息,“南域的鹿璃,价钱比北域低了一成。” “那是,南域有矿,自然价低廉。”事实上,整个大庸,也就只有南域有大矿脉,其他地方即便有鹿璃矿,也是极小的那种,几年就会挖空。因此,哪怕朱颜改脾气再坏一点,其他的几位域主和皇帝,也得对他笑脸相迎。 沈楼把账册给林信看,“这都是我的私产,你师父不给你鹿璃,我给你。不必担心鹿璃不够,莫去练那吸魂的功法了。” 听着前半句还有些飘飘然,后半句就把林信从云端踹到了泥地里,挑起一边眉毛,冷笑道:“怎么,你也觉得这是邪路?” 他吸魂力,并非害人性命,魂力虚弱之人可以靠药草和晒太阳养回来。前世要杀他的人太多,魂力是他保命的绝招,让他遭万军围困而不需惧,无论如何也得练。 刚正不阿的沈清阙,即便与他自幼相识,还是会视他为邪魔。林信摸上了装着桃花酒的竹筒,很想喝杯酒。 “大道三千,各有所长,仙途之道本无高下之分,我只是怕你伤到自己。”沈楼挪开竹筒,给他添了杯茶。 记得有一年林信与人拼斗,消耗太过,最后控制不住地连自己的魂力也抽,差点没命。 …… “不知道是不是魂力吸多了,我近来总能看到别人的记忆。昨夜梦到满室红绡,吹吹打打拜堂,我瞧见了新娘子,竟是太子侧妃周氏。” “清阙,咱们拜堂成亲好不好?免得我忘了你,以为自己娶了别人。” …… 林信怔怔地看着他,下颌微颤,垂眼端起茶喝了一口,低声道:“我只是想试试,若是能练成就用来保命,寻常不会用的。” “嗯。”沈楼轻声应着,转头看向楼下。 “却说东山那边,有人瞧见一怪物,鹰身兽,长嘴漆黑如烧过的竹管。有仙者认出,乃是上古异兽吞魂蛊雕。”说书先生讲起了新传言。 “嚯,不是说蛊雕在南域以东吗?” “这东西,一日千里,谁说得准!” 林信跟沈楼对视一眼,这蛊雕百年不曾现身,怎么他们最近总遇上?沈楼让黄阁去查,自己则带着林信离开茶馆。 回到一念宫,正瞧见一辆素色华盖马车缓缓驶来,看到钟家的标识,林信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剑。 “来送荼蘼酒的。”话多的紫枢已经上前去打听了,南域荼蘼节,各域都会给朱家送节礼,称之为荼蘼酒。 林信冷眼瞪着那辆马车,心道若是钟戮来了,定要寻个由头杀了他。当年就是因为来铸剑的时候遇上了送荼蘼酒的钟长夜和钟戮,被他们认出来,师父担心他的安危,将他留给朱颜改独自回了雁丘。 这一去,便是永别。 车帘掀开,跃下马车的乃是钟家的属臣,万户吴兆阳。六年前,在秋贡比剑上见过的那位。已经魂飞魄散的钟长夜是不能来送礼了,焦头烂额的钟随风脱不开身,便派了属臣来。 “世子!”吴兆阳是个八面玲珑的人,大庸的权贵们他都记得一清二楚,快步走过来给沈楼行礼,“西域属臣吴兆阳,见过世子。” 26.无常(四) “吴理事。”沈楼微微颔。 吴兆阳穿了钟家的素色锦袍,只是领口没有缀白虎毛。 钟长夜过世后,即便有沈歧睿镇台,西域依旧乱成了一团。无能的钟随风只能倚仗能干的属臣,本就颇受钟长夜待见的吴兆阳,立时脱颖而出。去年被封为总理事关内侯,相当于西域的丞相。 “在下眼拙,不知这位小公子是?”吴兆阳礼数周到地转向林信,因为常年带笑,眼角已经生出了深深的笑纹,仿佛锦鲤的鱼尾,见之可亲。 “朱二叔的徒弟。”沈楼简单介绍了一下,没有提林信的名字。 “原来是二爷的高徒,失敬失敬。”吴兆阳拱手见礼,没有因为林信年纪小而怠慢了他。 林信的目光落在吴万户腰间的玉佩上。贵族出身的仙者,玉佩刻的多为家族纹。不配族纹,也是吉祥如意的五蝠、双鱼之类。这人的玉佩,却是一枚桂花糕。 方方正正的一块,面上带着几点瑕疵,瞧着像是桂花糕上散落的花瓣。 这人倒是有趣,林信眉梢微挑,以主人之姿请吴兆阳入内。回头看马车,只有几名寻常侍卫,没有钟戮的身影。 荼蘼酒并不需要国公亲自送,当初钟长夜前来,是为了跟朱颜改联络感情。钟戮作为钟长夜的疯狗,自然是主人到哪里,他到哪里。 “师父,我见到那个追杀赵叔叔的人了。”年幼的林信尚不会御剑,提着一口气跑到师父身边,尚未缓过神来,忽觉背后一身寒意。骤然回头,现钟戮就站在窗外,用猎狗看猎物的眼神盯着他。 “亦萧,这是你的徒弟?”钟长夜走进来,鹰目微转,落在脸色白的林信身上。 “是啊,信儿,这是钟世伯。”朱星离笑嘻嘻地揉揉林信脑袋,示意他打招呼。 林信死死盯着钟长夜,“见过钟世伯。” “这眼神,倒是让孤想起一个人来,”剑眉微蹙,钟长夜扶起行礼的林信,“孤有两个年纪与你相仿的儿子,调皮得很,荼蘼节后,随孤去莫归山玩耍吧?” 本是寻常长辈邀请小辈的话语,听到林信耳朵里却似勾魂的咒语,令他浑身都紧绷了起来。 “莫归山鸟不拉屎的,谁要去,”朱星离嫌弃地摆手,“你上回欠我的鹿璃,几时还?” “孤几时欠你鹿璃了?”钟长夜对于朱亦萧的胡搅蛮缠领教颇深,不想与他多说,转身便走。 朱星离骂骂咧咧地啐了一口,拉着林信去了清凉殿。 “哥,荼蘼节后我回去一趟,你帮我看着孩子。”朱星离凑过去,抢了朱颜改手里的酒。 “滚!”朱颜改给了他一巴掌。 “喵!”蹲在扶手上的菁夫人有样学样地跟着揍他。 朱星离抱着头窜原地打了个滚,笑嘻嘻地站起身,“就这说定了,在我回来之前,莫叫别人给拐了去,尤其是姓钟的。” “师父?”林信疑惑地看向师父。 “傻小子,我打不过钟长夜,但你师伯能。好好呆在一念宫,等剑铸好了再回去。”有了本命灵剑,打不过钟戮可以跑,也就不必担惊受怕了。 才分离两日,带着血的摸鱼儿突然飞到了一念宫。 血,雁丘上到处都是血。一脚下去,从朱家穿出来的绛红薄履,就被血水浸了个透彻。抬脚,又粘了许多肉沫。 素白衣料像是绞碎了的纸钱,散得到处都是,与那些血肉泥浆纠缠在一起,看不出原貌。 “师父!”林信快步穿过这片死地,在残垣断壁中翻找,“朱亦萧!朱星离!” “信儿……”虚弱的呼喊声,自乱草丛里响起。 徒手扒开碎石,朱星离就靠在杂乱的石堆上,绛红鲛绡瞧着比往日厚重许多,额间的鹿璃坠子也不知掉到了哪里,只剩一条浅金色的链子空荡荡地歪在头上。 “信儿,”朱星离睁开眼,面色平静,脖颈上的青筋却根根绷起,声音像是从老风箱里传出来的,呼呼啦啦漏着风,“杀了我……快……” 修长的双臂皆以不正常的角度弯折着,艰难地碰了一下身边的春痕剑。 林信捡起春痕,握住师父的手腕,试图渡灵力给他,却如泥牛入海。灵脉断绝,生机全无,还有什么东西在筋脉中快游走。 “此乃毁灭仙道的邪物,”朱星离颤抖着吸了口气,完整地说出这句话,“信儿,我快撑不住了,杀了我!” 脖子上的青筋越绷越紧,朱星离终于露出了一抹难忍的痛色。 “不……师父……唔……”林信在梦中挣扎着,出了一头的冷汗。 “信信,信信!”沈楼推了推他。 猛地睁开眼,血雾褪尽,入目的是一顶薄绡帐子,耳边是哗啦啦的雨幕声。天气炎热,一念宫中最凉快的地方便是清凉殿,左右长辈都不在,林信便耍赖睡在了这里,还拉着沈楼陪他。抬眼,便能看到师父所在的石室。 师父出事的时日将近,他像个得了癔症的疯子一样,看到紧闭的石门才能安心片刻。 “做噩梦了?”沈楼单手撑在他身侧,眼神清明地看着他,不像是被吵醒,像是一直没睡。 林信看着他,唇瓣轻颤,似乎想说什么。突然翻身,一头戳进沈楼怀里,双手紧紧搂住他,哑声道:“沈清阙,别对我这么好。” 沈楼僵了一下,瞬间以为林信看穿了他是重生的,“怎么了?” 深深地吸了口气,沈清阙身上淡淡的草木香,总能驱散阴霾。前世所有人都说他是弑师的魔,只有沈楼问过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他就像一名陷在沙漠里的人,遍体鳞伤快要焦渴而死。沈清阙就是一汪不见底的深潭,明知跳下去会溺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向着那边爬行,哪怕为此丢了性命。 林信没有回答,只是抱紧了他。 “咻——”轻微的破空之声,沈楼抱着林信瞬间翻了个身,抬手两指夹住了一枚银光闪闪的小剑。 “摸鱼儿!”林信抓过那只剑来看,后面刻着个“重”字,是剪重过来的,雁丘出事了。 钟长夜已经死了,雁丘如何还能出事? 林信指尖一片冰凉,紧紧捏着那只试图往炼器室窜的小剑,“我要回雁丘,立刻,马上。” 沈楼快起身穿衣,看看已经泛起鱼肚白的天色,“要不要叫你师父一声……” “不行!”林信骤然提高了嗓音,紧紧攥住沈楼的手腕,“绝对不能让师父知道,一个字都不能!” 27.无常(五) 师弟出事了, 却不告知师父,这种行为在他人看来,就像是林信故意要害剪重一般。 沈楼定定地看了他片刻, 一口答应下来,“好,不告诉师父,我调沈家的人来。” 南域与北域相隔最远,沈家鞭长莫及, 沈楼能调动的人手有限, 且此刻黄阁去查蛊雕的事了,不在身边。 “林公子,这是要去哪里?”朱江春正带着其他两个兄弟——朱江夏和朱江秋去演武场做早课, 瞧见林信步履匆匆,便多问了一句。 “我要回一趟雁丘,你们谁也不许惊动我师父。”林信捏着那只摸鱼儿,语带狠戾地说。 “摸鱼儿!可是剪公子出什么事了?”朱江春看到了林信手中的小剑。 紫枢快步跑过来,“世子, 调人手过来, 还需一个时辰,您且等……” “来不及了,我自己去。”林信摆手,拿出那柄小剑就要走, 若当真是上辈子那群穷凶极恶之徒, 一时一刻都不能耽搁。 “林公子, 我们跟你去吧。”朱江春说道,他的两个弟弟也纷纷祭出灵剑来,脾气暴躁的朱江夏撇嘴,“走走走,咱们朱家的事,还用不着沈家的人管。” 这说话难听的三兄弟,上辈子每次见林信都要讽刺他一番,多数时候都要大打出手,林信这还是第一次听到他们把自己划到“咱们朱家”的范围内。 “那便有劳三位了。”林信拱手拜谢,叠剑三尊在朱家算是一流高手,有他们帮忙,自然是再好不过。 沈楼揽住林信,跃上虞渊剑,“你还不足十五,尚不能御剑。” “我能,早在十二岁的时候就会了,”林信左右看看,小声道,“你神魂有损,我来御剑吧。” “无妨,”沈楼抱紧他,灵剑宛如流星追日,倏然窜了出去,“我已然习惯了。” 浓烟滚滚,满目疮痍,便是此刻众人在半空中瞧见的雁丘。 此处原本是块风水宝地,花红柳绿、碧草连天。入侵者被草木山石组成的阵法所困,干脆就放火烧山。那些林信挨个爬过的大枣树,俱都化为焦炭,山石潦倒、屋舍坍塌。 这情景跟前世看到的一模一样,林信赤红了双眼,跳下飞剑,转道往后山跑去。 “阿信,”沈楼示意众人跟上,自己则快步追上林信,一把抓住他,“你要去哪儿?” “后山有条小路。”林信不解地看他。 沈楼无奈,他们一行六人,也算是一支小队,照林信这么一言不地就跑,一会儿就散了,“既能烧山,里面定然人数众多,我们走后山小路。诸位屏息凝神,切莫出声响。” “好。”紫枢对于世子的话自是无不应的,叠剑三兄弟也不自觉地听从了,应下之后才反应过来,他们正被那未及弱冠的沈家少年指挥,不禁懊恼地互相瞪视。 雁丘正面缓坡,背面险峻,只一条小路隐藏在石缝中。 “路上有阵法,你跟着我走。”林信拉住沈楼的手。 沈楼点头,告知后面的人踩着他俩的脚印走,一步也不能错。 时而向左,时而偏右,有时候还要绕道路外面的树丛里去。这路只有师徒三人知晓,那些个侍卫和下人都是不知的。即便有人误入,也走不出这路上的阵法,很快就会惊动了山庄里的主人。 一行人爬上山顶,伏在乱石后面,眺望死寂的山庄。 “什么味道?这里是茅厕吗?”朱江夏拨开手边的杂草,露出一颗双目圆睁的人头,半张着嘴,满脸是血地看着他,“哇!” 旁边的朱江秋赶紧捂住他的嘴,向下看去,不由倒抽一口凉气。 他们趴卧的这高石之下,堆叠着十数具尸体,绯衣的侍卫和褐衣的奴仆。林信单手撑着石壁翻身跃下,翻开一具穿着粗布衣裳的尸身,黝黑的面容还有些稚嫩,乃是每日清晨给雁丘送菜的农户。 “他父亲去得早,家里只有老母和八岁的妹妹,靠给人送菜为生。”林信抬手,给满脸惊恐的少年合上双目,也不知他那头拉菜的骡子跑了没有。 沈楼蹙眉,足尖轻点掠到院墙附近,扒着墙头向内看。院墙里有人不时走过,各个穿着素白衣裳,背着长剑,蒙着脸,步伐似狼行,“你可识得这些人?” 服色像是钟家的,但钟家人使的是短剑,比沈家的佩剑还要短上几分,不会背在背上。 “不是钟家人吗?”当年他赶回来的时候,所有人都被师父设下的大阵绞成了肉泥,只留下几片白衣碎布。 “似是,而非。”沈楼摇了摇头。 林信呼吸一滞。 白衣人察觉有异,倏然转过脸来,三两下跃上墙头,成半蹲状左右查看。墙外空空一片,蚊蝇在死人堆上嗡嗡作响,什么也没有。重新回到院中,继续巡逻。 沈楼拉着林信从墙角拐弯处闪身出来,朝紫枢打了个手势。紫枢将紫衣外袍的袖口扎紧,绑起长,鹞鹰一般窜了出去,隐没在房檐屋脊的阴影中。 “紫枢练了匿踪术。”沈楼低声给林信解释了一句。所谓匿踪术,并非真的凭空消失,而是借着屋舍的阴影藏匿身形,同时收敛气息让人难以察觉,乃是北域斥候都会练的一种功法。 小半个时辰之后,紫枢便跑了回来,“山庄里有白衣人二十三名,似有一领,属下未曾看清;剪公子被关在西边的厢房里,尚且安好,有两名白衣人看守。具是仙者,说的是东胡语。” “东胡语?”沈楼蹙眉,“所有人都说东胡语吗?” 东胡语,是北漠蛮人的语言,又称北蛮语,乃是常年与北域交战的北漠蛮族常用的话。 “这属下不敢肯定,但听到了几句皆为蛮语。”紫枢据实禀告。 怎会如此…… 林信蹙眉,他听剪重说起过,袭击雁丘的人中有一个身高九尺的,似是蛮族力士,其余人说的都是汉话。为何这次会有如此之多的蛮人? 沈楼听到是蛮人,也跟着皱起眉头。北漠距此地甚远,他们跑到雁丘来做什么? “二十几人,我们恐怕不敌啊。”朱江春开口道。 “怕什么,一群蛮人而已。”朱江夏不以为然,大庸的仙者多数瞧不起北漠蛮族,认为他们的修炼之法太过粗鄙。 朱江秋不说话,两个哥哥说什么他跟着干就是了。 “院子西南有师父布下的大阵,我去查验。”林信撂下这么一句话,闪身离去。沈楼来不及阻止,只得让其他人原地待命,自己去追林信。 西南是一片竹林,此地雨水丰沛,竹子生得十分茂盛。林信趴在墙头,将小剑伸进去,点点萤光从墙内飘上来,乃是立在墙下之人的魂力。 “哗啦啦——”一名蒙面白衣人正在竹林边撒尿,身上的魂力被林信不知不觉地抽取,尿完之后抖了抖,忽觉一阵晕眩。 未及站稳,一把细短的小剑就架到了脖子上,干脆利落地划断了喉管。林信接住白衣人倒下的尸体,轻轻放在地上,跃入竹林中。 沈楼看着林信熟练无比的杀人手法,默不作声地跟着他。 竹林中处处是落叶,林信凭着记忆寻到一处,快扒开枯枝,露出了朱砂、石蜡混合而成的阵线。这是朱星离根据古籍残卷里的绝杀阵画出来的,因为古卷残缺,很多地方是他自己补充的,也不知能不能用。 那时候雁丘的满地肉泥,多半就是这大阵造成的。不管这些人是谁,今天,依旧要将他们碎尸万段! 林信接连查看了几处阵脚,掐指快计算,“乾三连,坤六断;震仰盂,艮覆碗;离中虚,坎中满;兑上缺,巽下断。” “坎位不对。”林信单膝跪在坎位,单指反复描摹一遍复杂无比的线条,终于找出了缺漏。没有朱砂,便咬破食指,以血描绘。 沈楼的手指没能递出去,在半空中顿了片刻,改道回了虞渊的剑柄上。 “给我三块鹿璃。”林信头也不回地伸手。 沈楼掏出三块给他,被快安在了阵眼之上。鹿璃入阵的瞬间,好似巨兽被突然唤醒,朱砂殷红,灵力流转,地上的枯竹叶无风自动。 “走。”林信拉住沈楼,快退出竹林。这位开小差撒尿的仁兄,很快就会有同伴来找,此地不宜久留。 “这个大阵,会困住他们吗?”沈楼向林信确认。 “不会,”林信抬头看他,深蓝色的眼眸里古井无波,“会杀死他们。” 沈楼看了一眼在草丛里的尸堆,送菜少年的脸正朝着太阳,“好。” 没想到沈楼会这么利索地答应,林信狐疑地看看他,“你不觉得我残忍吗?” “这是他们应得的”,沈楼摇头,唤了众人过来,用树枝在地上画出了院子的大致方位,“紫枢作饵,你们三人在外围,将蛮人往竹林驱赶……” 清晰明确的分工,将每个人的用处挥到极致。 “一切待我与信信救出剪重之后再开始。”约好了号令,众人伏在枯草丛里,静待天黑。 28.无常(六) 鹞鹰的鸣叫声于黄昏的雁丘响起, 白衣人们在院中升起篝火, 从厨房里拿出鸡鸭来烤。 西厢房里, 剪重被五花大绑地扔在地上。一名白衣人在门外用力撕扯着烤鸡, 叽里咕噜地说着话,另一人的语气温和些,似在劝解。 “再等等,红衣人会回来的。”沈楼用灵力传声,一字一句地翻译给林信。 林信往沈楼身边凑了凑,“你懂蛮语?” 沈楼点头, 继续听那两人对话, “我们要找的不是他, 为什么不杀了他?” “留着他,做要挟, ”劝解的那人说道,“我们必须尽快抓到林争寒的儿子, 交给巫神。” 巫神?林信吃了一惊,这些人竟然是想抓他去北漠的。莫非蛮族也知道寻鹿侯找到了矿脉, 想要从他身上问线索? 那当年袭击雁丘的,还是不是钟长夜的手下? 林信突然看向沈楼, 往事如浮光掠影, 在脑海中纷涌而至。 …… “玄王在战场上受了重伤,恐怕命不久矣。” “胡说, 沈清阙只是被北蛮邪术封住了灵脉, 解开便是了。” “哪有那般容易, 朱颜改说,那东西叫‘噬灵’,是上古邪术,他都束手无策。” 噬灵封了沈楼的灵脉,他连起码的御剑都无法做到了。然而北域战事告急,还需要他在前线支撑。 “殿下,您不能去!”黄阁跪在辕门口挡路。 “战场上刀剑无眼,您现在没有灵力,如何与蛮人拼斗啊!”紫枢死死拉着战马缰绳。 “两军交战,孤又不是去比剑。”沈楼挥剑,斩断了紫枢手里的那节缰绳,狠抽马鞭,骏马嘶鸣,直接从黄阁头上跃了过去,直奔战场而去。 一道流光自天边而来,剑光如狂风卷韧草,将战马的两只前蹄齐齐斩断。 “咴——”战马嘶鸣着跪地,将沈楼狠狠地甩了出去。 下意识地祭出灵剑,浑身却使不出半点灵力,虞渊落日剑咣铛一声掉在地上,沈楼只好在空中翻身,被出剑之人接了个正着。 “玄王殿下,这是要去哪儿?”锦衣华服的割鹿侯林信,用妖刀吞钩圈住沈楼的脖子,瞬间止住了黄阁与紫枢拔剑的动作。 “与你何干?”沈楼试图挣开他。 “我痴心于你久已,如今你要去送死,你说与我何干呐?”林信贴着他的耳朵,笑得诡异,“既然要死,不如死在我床上,如何?” 说罢,当着全军将士的面,直接把人给绑走了。 “你……唔……”沈楼怒极,竟生生吐出血来。 没有灵力的沈楼,就像拔了牙的老虎,任他摆布。 …… 师父拼死要控制在体内,在师父筋脉里游走的东西,会不会就是多年后沈楼在战场上被下的“噬灵”?就断绝灵脉、损毁根基而言,着实有些相似。 当时朱星离说,那东西一旦破体而出,必将传染天下仙者。噬灵会传染吗? 如果这两者是一个东西,那当年袭击雁丘的,必然就是蛮人! 林信一时间心乱如麻。 “屏息凝神!”沈楼突然在他耳边低喝,待林信清醒过来,问道,“你怎么了?” 那两个白衣人已经结束了争吵,推门进了屋内。方才拔剑的那人,一把抓起昏睡过去的剪重,将他拍醒,用中原话道:“小子,想清楚了吗?” 剪重撩起眼皮,突然张口咬住白衣人手中的鸡腿,整个包进嘴巴里,“啵”地一声把肉吸了个干净,留下一根光秃秃的鸡骨头,“唔,想清楚什么?” 白衣人被他这一气呵成的动作震住了,半晌才反应过来,一拳打在他脸上,“谁准你吃东西了!快把林争寒的儿子交出来!” “我说了,我就是林争寒的儿子!”剪重吐出嘴里的血沫子,语调平静,他似乎永远不会生气,甚至因为吃到了鸡腿而愉悦地露出了小梨涡,“我叫林虫虫。” 白衣人耐心告罄,狠狠地踢了他一脚,把人踹得撞到柱子上。剪重“哇”地一声把刚吃进去的鸡腿肉给吐了出来,呛咳不停。这一动,才看出来,剪重的两只胳膊并没有被绑,无力地垂在两边,挪动之后就以一个奇怪的角度反折着,显然是断了。 也不知是不是心疼那本打算留着一会儿慢慢吃的鸡腿,白衣人完全没有停手的意思,追上去对他一顿好揍。 林信跟沈楼对视一眼,“这些蛮人手里有些古怪东西,你且小心,莫要空手与之相触。”说罢,就要下去救人。 沈楼眸色微闪,拉住准备冲出去的林信,“且慢。” 这屋中有两人,且与竹林中那种巡逻的小喽啰不同,灵力应该比较高。要想一招杀了他们根本不可能,如果出声响,势必引来其他蛮人。 他们本打算等两个看守离开,但再这般打下去,剪师弟估计要没命了。 “你吸魂力,能挑出特定的人吸吗?”沈楼指指趴在地上一脸愁容盯着鸡腿肉挨揍的剪重。剪重年纪小,神魂中存储的日月精华定然没有这两个蛮人高,如果无差别地吸,最先受不住的会是剪重。 “不能,师父还没教我御魂术。”林信抿唇,他想跟朱星离学御魂术,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他只能控制远近范围,要精确到人却是做不到的,不管不顾起来,连自己的魂力都抽。 沉思片刻,沈楼干脆出了信号。 “你做什么!”林信吃了一惊,这信号出去,紫枢他们就要动手了。 沈楼不答,翻身直接冲进了屋中。 “什么人?”两个蛮人回头,一道剑光横劈而来恍花了人眼。 从容不迫地合上房门,虞渊剑尖指地,沈楼用东胡语道:“撕咬伤残,乃疯狗所为,可对得起你们的狼主?” 两名白衣人顿时被激怒了,提着重剑冲上来。这些蛮人擅使重剑,招式非常单调,约莫是从狩猎中得来的,“劈、砍、刺”三招,来回交替,但胜在重且快。 沈楼使出专克重剑的“破冰剑法”,以一敌二丝毫不落下风。 林信扶起脸色青紫的自家师弟,手掌贴在背心给他一点灵力,一口气上不来的剪重抽搐了几下,长叹一声,终于缓过来,大口大口喘着气。 “死不了吧?”林信割断绳子把人扔到一边,不等师弟回答,就拔剑去帮沈楼了。 “……”剪重把刚张开的嘴重新合上,寻了个舒服点的姿势靠着。 “沈家的黑郭落!”白衣人一跃而起,叫骂着朝正与另一人对招的沈楼劈砍而去。重剑上嵌着带杂质的鹿璃,灵力并不稳定,像是狂风中四散的蒲公英,时短时长,纵横交错的灵力划破了沈楼背后的衣裳。 “嗤——”剑身入体的声音,如同肉铺里尖刀入肉的声响,破瓜般清脆。 白衣人低头看看穿胸而过的细剑,鲜血从喉咙里汩汩而出,粘稠地低落在青石板上,不可思议地转头,却没能看清林信的模样便咽了气。 与此同时,沈楼忽然收剑,身体化作一道残影,瞬间移动到敌人身后。虞渊剑光大盛,朝着敌人的颈项劈砍而去。 “啊啊啊!”那人拼劲全力将重剑抵挡在身后,没想到中原还有如此诡谲的身法,抬头看到了死相凄惨的同伴,用蛮语大叫着朝房门扑去,“贺六浑,救命!” 没等他跑出门,就被沈楼一剑了断。 “你受伤了。”林信看着沈楼后背的几道剑痕。 “我也受伤了。”剪重无力地呼唤毫无兄弟情的师兄。 沈楼以拳抵唇,掩住嘴角的笑意,随手劈开木桌,削了几块板子,端起剪重一条断臂,“忍着点。”战场上断手断脚是家常便饭,常在军中的人基本上都会接骨。 “啊——”剪重还没做好准备,那边就开始接了,惨叫卡在喉咙里,差点闭过气去。怀疑地看着给他夹木板的沈楼,暗道自己是不是得罪他了。 但沈楼的动作又十分的光明磊落,还撕下自己的衣摆给他裹伤口。那可是浣星海的玄丝袍,金贵着呢。 外面已经乱起来,蛮人们烧烤吃了一半,院子南边却着起了大火。不多时,有人大喊“敌袭”。 “这些人灵力一般,但有一个很厉害,恐怕跟师父不相上下,”剪重被林信背着,在屋檐上奔跑,语极快地将知道的情报告诉他,“那人身高九尺,是个蛮人。” “这些都是蛮人。”林信沉声道。 话音刚落,就听到一道巨大的吼声。被叠剑三尊的平沙剑阵绕得心烦意乱,一道高大的身影越众而出,抓住朱江秋就折了他一只手臂。 “贺六浑!贺六浑!”其他人见此情景,开始高喊。 沈楼御剑冲下去,挡住贺六浑的一记重剑,“散开!” 29.无常(七) 乌青重剑起码有百斤重,浩瀚的灵力犹如千斤压顶, 将沈楼脚下的石砖震得碎裂。 朱江春救下弟弟, 三人立时分开, 按照原先的计划, 继续用平沙剑卷起沙尘障眼。紫枢作为诱饵引着众人往西南边去, 他们就像赶羊的牧羊犬一般,将人往竹林那边赶。 “呆着别动。”林信把师弟扔到房顶上, 跃下去帮忙。 贺六浑方头大耳、眼阔鼻高,身型比寻常人大了一套。上古时有巨人, 一丈宽三丈长,疾呼可使山崩。这贺六浑俨然就是那巨人的后裔, 仿佛有使不完的力气,挥起百斤大剑犹如杨柳枝。 沈楼运转灵力,抵开重剑, 瞬间挪到三步开外。 “嘿嘿!”贺六浑粗粗地笑了一声,追着沈楼而去,又是迎头一斩, 被沈楼堪堪避开。 若是全盛时期的沈楼,别说是一个贺六浑, 就是三个也不怕。但他现在还是少年身体, 灵力不足,且神魂有损, 能使出的力量不足以前的三成, 应付起来就很是吃力。 “哎, 傻大个!”林信的剑光倏然而至,自下而上,直取贺六浑的裆下。 贺六浑立时松开劈砍沈楼的剑,抬腿躲过剑光。 “啧,原来你们蛮人也怕打裆啊。”林信尽使些跟朱星离学的阴招,一会儿撩裆,一会儿戳眼,将贺六浑撩拨得暴跳如雷,举剑追着他砍。 “沈楼,救命!”林信高喊着。 沈楼御剑而来,一把将他捞起,“我引他,你启阵。” “好。”两人在竹林附近骤然分开,沈楼回身与贺六浑拼斗,从地上打到天上。 御剑过招,极为耗费神魂,天灵盖突然一阵刺痛,沈楼提剑的手偏了一下,贺六浑的重剑擦着他的肩膀削下去,切掉了沈楼半截衣袖。咬住舌尖让自己保持清醒,沈楼提气,横剑平平扫过去。 贺六浑起初不以为然,都没有立剑抵挡,不料那剑气极盛,扫到身边才感觉到风急雨骤,然而已经来不及躲闪。厚实的小腹被划开一道,鲜血飙射而出。沈楼一脚踏在贺六浑胸口,将人从半空中踢了下去。 林信手中捏着一颗鹿璃快吸收,只等着这一刻,双手结莲花印,将十三道法诀瞬息间打入阵中。 “轰——”上古杀阵启动,叠剑三尊和紫枢快逃离,沈楼却被忽然反弹上来的贺六浑一把抓住了小腿,带着他一起坠下去。 “沈楼!”林信御剑冲过去,大阵已开,整个竹林仿佛陷入了石磨地狱,所有的生灵都被攀扯进去,搅成碎片。 林信没有去拉沈楼,而是当机立断地砍向贺六浑的胳膊,将他整只手砍了下来。 沈楼顺利脱身,调转飞剑,拉起林信就跑。冲得太猛,两人一起跌到了地上,抱着滚了一圈。 “你没事吧?”林信坐起来,扶着沈楼查看。 沈楼垂目,缓过一阵剧烈的头疼,这才面色平静地抬头,“我没事。” 血肉浇灌了阵眼,似乎开启了什么叠加阵,红光大盛,直冲云霄。 林信抬头看过去,骤然松了口气的同时,又泛起些许疑惑。当年师父拼死启动了杀阵,将这些蛮人尽数坑杀,必然也要瞬息间打出十三道法诀。但是他见到师父的时候,朱星离双臂具断,那又是怎么回事? 正在这时,坐在房顶上的剪重惊呼一声:“小心!” 红光聚集处,断了一只手的贺六浑宛如从无间地狱爬出的恶鬼,浑身浴血地御剑冲过来。 “闪开!”沈楼一把推开林信,挽剑画出一个完满的圆,将近乎所有的灵力灌注到灵剑上。 “轰轰轰——”贺六浑的红光与沈楼撞在一起,周遭石板、草木尽数化为齑粉。 光芒散去,两人谁也奈何不了谁,贺六浑突然丢掉重剑,用仅剩的一只手抓出一道似玉非金的符箓。那符箓上画着青黑色的古怪花纹,中央嵌着一颗滴溜溜转动的圆珠子,好似人骨打磨的一般,透着森森鬼气。 林信看到贺六浑将那珠子拍向沈楼,目眦尽裂,虽然与当年从沈楼身上吸出的不尽相同,但他绝不会错认,那是噬灵! 飞身上前,双手相合,将噬灵紧紧困在双掌间。 “信信!” “别过来!”林信咬牙,逆转灵脉,抽取自身的魂力包裹双手。噬灵会吞噬灵力,却不能吞噬魂力。孤注一掷的一试,竟然有用! 贺六浑也吃了一惊,而后便是恼怒,抓住林信的一只手。 “咔嚓”林信听到了一声脆响,断骨的疼痛从小臂上传来,激得他痛喊出声,大叫着将噬灵拍到了贺六浑的身上。 沈楼的剑光也同时到达,将贺六浑的整条胳膊沿着肩颈砍了下来。 “是你啊啊啊啊——”林信疯般地丢了剑,扑倒贺六浑身上,没断的那只手握掌成爪,死死扣住贺六浑的脑袋。 没了灵力的蛮人大汉无力反抗,被林信直接抓出了神魂,捏得粉碎。 沈楼站在三步开外看着这一幕,没有出手阻拦。当年的事已经很清楚了,是这些蛮人占领了雁丘,给朱星离下了噬灵,林信在万般无奈之下了结了师父的性命,恰好被赶来接封重回宫的金吾卫看了个正着。 这一切,便是林信落入深渊的开始。 咔咔咔轰—— 大阵杀气太重,引了天象,一瞬间大雨滂沱。雨水将竹林里的血肉混成了浆水,冲刷着那具魂飞魄散的死尸,也浇透了跪在地上的林信。 沈楼走过去,伸手,把人揽过来,捧着他的断臂查看。 林信索性靠在他身上,仰头,任由豆大的雨珠落在眼睛里,变成热泪,滚落下去,溅入血泥。 他不再是弑师之徒了。 他不再是没人疼没人要的可怜虫了。 他的师父,可以活下去了。 沈楼给他接好手臂,低头看到林信通红的眼角,“是不是太疼了?” “嗤……”林信嗤笑一声,斜眼看他,“是啊,疼得厉害,你给我呼呼。” 沈楼当真捧起他的断臂,一本正经地吹气。 林信忍不住笑起来,笑着笑着开始鼻子酸,忍不住骂道:“沈清阙,你他娘的是不是有病?你对谁都这么好吗?” 这指责来得毫无道理,沈楼垂目,看着雨珠顺着林信白皙的下巴淌到自己的手背上,带着暴雨不该有的温热,缓缓道:“只对你好。” 30.狼跋(一) 雨越下越大, 轰鸣的水声近乎要把耳朵震聋, 但林信还是听清了。 “你……”林信睁大眼睛盯着沈楼, 突然问了一句, “你看到我刚才捏碎了贺六浑的魂魄了吗?”不是神魂, 而是魂与魄,让他变成赵大少那样, 永世不得生。 “嗯, 下回尽量不要捏了, 魂飞魄散的人没有轮回。”沈楼把他抱起来, 准备寻一间尚未坍塌的屋子避雨。 这时候, 一道艳红流光自天边而来。 “怎么回事?”朱星离看看变成一片废墟的雁丘和半残废窝在沈楼怀里的徒弟,暴跳如雷, “林信,你还真出息了!” “嘿嘿,”林信看到活蹦乱跳的师父, 忍不住咧嘴笑,顿时被灌了一大口雨水, 连忙从沈楼怀里跳下来, “呸呸,师父,嗷!” 脑袋上挨了一巴掌,林信不以为意, 反倒笑得更欢, 单臂挂到朱星离身上, “师父,我救了师弟,还坑杀了二十三个蛮人,是不是可以顶门立户了,给我取个字吧!” 杀气引起的天象,来得快去的也快。骤雨初歇,乌云刹那间散了个干净,阳光照在林信的脸上,褪尽阴霾。 朱星离摸了一把脸上的水珠,斜眼看他,“门呢?你顶哪儿去了?” 梁倒屋塌,满地狼藉。 林信讪讪的松开手,缩回沈楼身边,回头看他,金光满目耀得人睁不开眼,“日头怎么这么烈?” “不是日头。”沈楼的话音刚落,那耀眼的金光就倏然而至,竟是一排穿金甲执皇旗的金吾卫。 这些人身上滴水未沾,显然是瞧见山上有雨,在山脚下等雨停了才上来的。 林信眯起眼睛,这金吾卫当真是每次都赶的正是时候,好似专程来看热闹的。 “金吾卫,奉皇命,来接六皇子回宫。”为的统领出列,向朱星离和沈楼行礼。 “什么六皇子?”朱江出扶着一瘸一拐的弟弟们走过来。 朱星离这才想起自己可怜的二徒弟,“重儿呢?” 众人转头,看向不远处的屋顶。尊贵的皇子殿下,正举着两只断手坐在屋脊上,滴滴答答淌着水。 散仙剪秋萝与皇帝的儿子,遗落民间十八年,帝王知晓之后甚是惦念,着金吾卫即刻接人回宫。 这是金吾卫给的说辞,究竟有几分惦念无从得知,但皇命是真的,即刻便要出。 对于突然要进宫认爹这件事,剪重很不乐意,“我还没吃饭呢!”他都饿了好几天了,又被蛮人狠揍,还断了胳膊,就这么赶路,肯定要死在路上。 东北角还有几间陋室没有倒塌,又累又饿的众人换了干净的衣服,又重新处理了伤口。 没有受伤的紫枢去做饭,材料有限,凑合着煮了一锅米,炖了大盆的杂烩菜。这是北域人的吃法,四名朱家人看到那一锅乱炖都颇为嫌弃。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朱家人,最是看不惯北边的吃法。西戎北狄,都是粗人。 朱星离盛了一大碗饭,又扣了半碗菜进去,像拌猪食一样搅和搅和,挖一勺塞到没手吃饭的剪重嘴里。 荤素掺杂的乱炖,竟意外的好吃,饥肠辘辘的剪重眼睛一亮,差点把勺子给吞了。快咽下去,看看站在门外的金吾卫,低声道,“师父,不想去墉都。” “雁丘都毁了,我可没米养你,”朱星离舀一大勺堵住他的嘴,“这是你娘交代过的,吃完就快滚吧。” 剪重被噎得直翻白眼,吃完就委委屈屈地跟着金吾卫走了。他手断了,不能颠簸,金吾卫只得借了沈家停在山下的鹿璃马车把他拉上。 金麟岂非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经年再见,他就是英王封重了。 朱星离绞尽脑汁也想不明白几时漏了消息给北漠蛮人,左右雁丘是不能再住了,只得带着徒弟继续在一念宫打秋风。 回到一念宫,叠剑三尊面对着刚出炼器室的朱颜改,齐齐软了膝盖。 “知情不报,跟着孩子胡闹,你们还真能耐。”朱颜改不眠不休地熬了几日,丝毫不见憔悴。倒是菁夫人被炼器室的炉火熏蔫了,趴在宝座上软成一滩。 “属下一时糊涂,怕扰了主上炼器。当时只想着林公子也是咱朱家的人,有事了就得帮忙。”三兄弟低着头,各个鼻青脸肿,折胳膊断腿的。 朱颜改挑眉,抬手摸了摸猫耳朵,“这事,你们做的对,勉强算是功过相抵。” 不等三人高兴,又加了一句,“扫兽园一个月。” “不是功过相抵了吗?”林信趴在兽园的木栅栏上,看着用一只胳膊铲粪的朱江秋。 西域送来的那只黑豹,缩在角落里,盯着朱江秋晃动的屁股看。不远处一只斑斓大虎懒洋洋地趴在水池子里,在扫地的朱江夏路过时伸爪绊他。 “兴许只抵了一半,”沈楼倚在栅栏上看他,“知情不报,可是很重的罪。” “你看着我作甚?”林信突然回头,将来不及移开目光的沈楼抓了个正着。 偷看被现,沈楼依旧一脸的光明磊落,“看你与以前有何不同。” “有何不同?”林信凑过去给他看,“是不是牙长齐了?” 沈楼微微地笑,不言语,只是摇头。看着林信翻过栅栏去帮朱江秋铲粪,两个独臂大侠齐心合力,把粪扬到了天上,砸中了被老虎欺负的朱江夏。 以前的林信不会说话,不会睁眼,也不会叫他清阙。 “世子,朱二爷叫您和林公子去清凉殿。”紫枢跑过来传话。 朱星离翻遍了朱家的藏书,才找到一本破破烂烂的小册子,记载了关于修补神魂的只言片语。 【神魂者,魂之凝聚也,类瓷。】 翻页,后面就什么都没了,向前翻,毫不相干。“就这一句?”林信嫌弃地问,“类瓷是什么东西!” “类瓷,是说神魂犹如瓷器。凡人活着的时候魂魄不分,便如泥土与水。仙者,炼魂入神,泥土就变成了瓷。”朱星离解释道。 林信了然,“所以,要补他的神魂,就得再捏点泥巴糊上去?” “聪明!”朱星离拿古卷敲徒弟脑袋,而后挠了挠头,“泥巴也可,只是修复得慢,要快些就贴瓷片。只是这泥巴、瓷片要如何打碎,如何贴上去,我还没想好。” “这个不难,咱们先可以试试!”林信忍不住露出笑来,之前他已经试过了,有上古遗册佐证,便可以放心给沈楼用了,只是有一个问题,“还需要一个收集残魂的容器。” 从蛊雕脑袋里剥出来的魂,他一直用灵力裹着才没有飘散,半个时辰就几乎耗尽了他的灵力,实在艰难。 朱星离眨眨眼,看向身后趴在地上看猫睡觉的兄长。 注释:金麟岂非池中物,一遇风云变化龙。——清·《说岳全传》 31.狼跋(二) 在师父的死缠烂打之下, 师伯同意给做魂器,但要等到灵剑练成之后。毕竟炼器炉一次只能做一样, 林信要求的这把剑还不大好做,估计连他束之日都赶不上。 “赶不上就赶不上吧, 我不着急。”林信现在是有师父万事足, 暂时用不着跟人拼命, 连修炼都惫懒了,天天拖着断臂拉着沈楼出去玩。沈楼除了清晨雷打不动的练剑,其他时候都由着他。以至于林信自己都忘了灵剑的事。 “胡说八道,束礼上没有灵剑, 丢人的可是我!”朱星离坐在长桌后,整个人近乎埋进了成山的公务文书里。 为了加快铸剑进度, 朱星离被迫答应替兄长处理南域公务,面对冗杂的公文, 一张俊脸都皱成了苦瓜,本就下垂的眼角几乎要拉到耳根去。 林信舔着沈楼给买的糖葫芦, 难得生出几分愧欠,凑过去想说自己可以帮忙, 瞟了一眼桌上的公文。 桌上摊开的是一份问安信,乃是一名千户呈递的。没什么重要的事,只是例行的问安。朱星离提起朱笔, 用潦草至极的字批复“废话”, 顺道画了个乌龟。 “信信。”沈楼一转眼不见了林信, 便上清凉殿来寻。 林信咬了一颗山楂, 酸得挤眼,“你怎么又叫信信,不是说要叫小名吗?” 沈楼抿唇,私心里他是想叫信信的,至于“迟诺”,“在外面这般称呼,他人就知道你的乳名了。” 乳名不尊,只有亲近的长辈和夫妻打趣可唤,让别人听到沈楼叫他乳名,确实不好。 说起名字,林信把吃了一半的糖葫芦塞给沈楼,自己跑到书架前,翻了本《尔雅》放到师父面前,“师父,等会儿再画乌龟,先给我取个表字。” 朱星离提笔,在他鼻尖画了个圈,“就叫龟儿吧。” “我是龟儿,那你就是龟爹。”林信把朱笔夺走,将《尔雅》推过去。 上辈子师父没来得及给他取字就走了,“不负”二字是皇帝给取的,说是希望他不负父愿。父愿,便是林争寒给他取名的意思——重诺守信,而林争寒一生所守的信,是替皇家寻找鹿璃矿脉。 说到底,就是不负皇恩。对于一个少年人来说,太过沉重了。 沈楼走过来,坐在林信身边,“你可有心仪的字?” “朱弦!”林信立时答道。 “什么猪咸?”正在翻《尔雅》的朱星离抬眼。 “菩提城里唱曲儿的词,”林信倚在长几上,笑眼瞧着沈楼,两指在桌面敲打,似模似样地唱了一段《蝶恋花》,“清抱朱弦,不愧丹霄镜。照到林梢风有信,抬头疑是梅花领。” 清抱朱弦,就是清阙抱着信信。 沈楼耳尖微红,轻咳一声。 “清抱朱弦,多有意境。”林信得意地冲师父挤挤眼,指望着师父骂他两句,诸如“又欺负人家世子”或是“不许占世子便宜”之类的。 可惜朱星离没懂,毕竟他可不知道沈楼的表字叫“清阙”,“狗屁的意境,这有什么相关?” “朱弦,听起来像是随了朱家姓。”沈楼不动声色地岔开话题。 林信回头看沈楼,顿生知己之意。其实这才是他真正的目的,若是取字朱弦,就好似变成了师父的儿子。 朱星离愣怔了片刻,抓起书册揍他,“滚滚滚,叫人以为你是我儿子,我还怎么娶亲?” “说得好像你能娶来一样。”林信扯下眼皮冲他做鬼脸。 师徒俩眼看就要打起来,沈楼翻了翻书册,指着其中一行道:“朱弦虽好,然北域方言读出来不大好听,叫‘不负’吧。” 林信和朱星离齐齐看向他。 沈楼面不改色,迎上林信的目光,“不负长生不负卿。” 这个字,被皇帝说出来,就是要挟;被沈楼说出来,却似情话。 “这个好,就这个吧。”朱星离拍板道,信字对朱弦,八竿子打不着,但配不负,甚是合适。大笔一挥,在纸上写下“不负”二字,递给林信。 林信将那张纸珍而重之地叠好,方才那一瞬间,他差点以为沈楼也是重生的,听到后面却是松了口气。 不负长生不负卿,反复咀嚼这句释义,心里痒痒,忍不住用脚趾抠鞋底。这个字真是太好了,就叫这个吧。 美滋滋的林信伸手要自己没吃完的糖葫芦,却现沈楼手里只剩下一根光秃秃的竹签。 方才有些紧张,无意识地给吃了,沈楼扔掉竹签,“我再给你买一个。” 荼蘼节后,一日热过一日,林信白日不愿出门,就赖在清凉殿里读古籍。天下间大部分的孤本残卷都在一念宫里,乃是朱家几代人积累下来的,每本都是无价之宝。 他想在书里寻到自己重生的原因。而沈楼似乎也没什么事要做,偶尔出门见属下,大部分时间都陪着他。 沈楼给浣星海去了封书信,提醒父亲查一下北漠的动静,告知他关于噬灵的消息。雁丘见到的那颗噬灵,着实让他吃了一惊。这东西理当在几年后才出现,没料想这么早就有了踪迹,须得尽快查明,越早掐灭越好。 “信信,你可知那日贺六浑扔出的东西是什么?”沈楼觉得此事应该跟林信探讨一下,当年朱星离中的噬灵应该跟后来他遇到的那种不尽相同。 “唔,应该是北漠的巫术,”林信含糊了一句,没骨头似的歪到沈楼身上,“那东西你要是再遇见,千万不能碰。我隔着灵力触碰了,到现在还有点晕。” 沈楼低头看看“弱不禁风”的林不负,顿时歇了点破的心思。噬灵的事,也不着急。 暑消秋风至,师弟已经走了两个月,没有任何书信传来。林信看看自己已然拆了夹板的左手,嘀咕封重的胳膊也该好了,怎么这般没良心。 明日便是他束的日子,朱颜改骗弟弟给自己做苦力,结果还是赶不上灵剑出炉,把朱星离气得跟他打一架。 女子十五及笄,男子十五束。束之后,便可以娶妻了。 “明日束,你可有礼物相送?”林信拆了夹板,立时变成了拴不住的跳蚤,拉着沈楼去郊外骑马。 沈楼看着前方,装没听到。 林信策马拦住他,“好你个沈楼,打算空手观礼啊。” “束及笄,只有长辈或是丈夫才会赠礼。”沈楼垂目看着低头吃草的马。 听到这话,林信就更想要了,跳到沈楼的马背上挠他痒痒,“我不管,就得给,咱俩可是小时候一起睡过的交情!” 这一闹,马惊了,尥蹶子把两人给甩了出去。沈楼自己垫到下面,抱着林信滚了一圈。 林信爬起来,顶着一头的草叶子,委屈道:“要是虫虫在的话,肯定会给我准备的。” 故作娇柔的模样,看得沈楼嘴角直抽,叹了口气,从袖子里摸出一条黑色带银色长流苏的带,上面还缀着鹿璃的碎屑。 黑绸银苏,是浣星海给家族子弟准备的束礼,金贵点的会加上鹿璃碎屑,意为聚揽万千星辰。沈家没有朱家把鹿璃雕琢出八面玲珑的手艺,就简单粗暴地打碎了黏上。 沈楼不喜欢这么耀眼,寻常只戴没有鹿璃的那种。 林信立时抢过来,“这个好,等束的时候,就让师傅给我戴这个。” “你那块玉佩,也拿出来吧。”沈楼看向林信脖子里的细麻绳,这孝他戴了六年,也该摘了。 “那怎么行?”林信把黄玉小鹿掏出来,这可是寻鹿侯的玉佩,给人瞧见了他的身份就瞒不住了。 “已然瞒不住了。”沈楼看向京城的方向,他刚刚收到消息,一队金吾卫正朝南域而来。 林信眸色一暗。 “你杀了蛮族,被金吾卫看到了,他们一定会把这事告知皇帝。”皇帝感兴趣,略微一查证就会明白,不爱操心的朱星离,收养的孩子定然都是至交好友的,而他最好的朋友就是林争寒和剪秋萝。 “那我是不是得进京了?”林信把小鹿扯下来,摩挲着背后的“争”字。 “莫怕,若是进京,我会护着你的。”沈楼把自己腰间的玉佩绳解下来递过去。他自己定然还是会陷入那个泥潭的,但林信只要不做那劳什子的割鹿侯,就不会有事。凭着前世的经验,他总能护得林信周全的。 束礼,穿朱家的绛红鲛绡金玉袍,戴沈家的浣星玄夜流苏绳,挂寻鹿侯的黄玉佩,林信这一身打扮堪比紫枢炖的大杂烩。好在他生得俊,倒也不显花哨。 跪在地上让师父给束,林信笑得牙不见眼。礼成,一队金光灿灿的金吾卫就出现了,这次拿着圣旨的不是统领,而是一名文官。 “下官中书令杜晃,见过绛国公。”那文官甚是儒雅,说的是墉都雅言,字正腔圆,不徐不疾,对着负手立在玉阶上的朱颜改拱手相拜,举手投足的礼节堪称典范。 身后的金吾卫,跟着行礼,齐齐单膝跪地,“见过国公爷。” 站在一边的紫枢撇嘴,小声对黄阁道:“这些金吾卫,见到咱们国公爷怎么不跪?” 黄阁憋红了脸,不知道怎么形容,“兴许,因为朱家有钱吧。” “错,”林信突然出现在两人中间,高深莫测道,“因为我师伯,脾气不好。” 三人转头看去,果见朱颜改冷了脸,“亦萧,去把蛛网打开。” 蛛网,是指一念宫的护宫大阵,可以在有人御剑闯入的时候响起钟声,宫中的侍卫便会立刻拉弓将人射下来。 那位中书令顿时露出几分尴尬神色来,“下官唐突,还望国公爷恕罪。” 32.狼跋(三)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钟家双生子, 生得一模一样, 不过仔细看还是有区别的。钟有玉的眼角上扬,钟无墨则略低垂, 这也跟两人的性子有关。如今的钟家兄弟尚且稚嫩, 显然还没有学会收敛情绪, 喜怒哀乐都写在脸上。 钟无墨扯了一下兄长的袖子, 提醒他莫要激动。钟有玉这才回过神来, 抬手向沈歧睿行礼,“父亲闭关,不能相迎, 还望世伯见谅。” “无妨,就是可惜了,不能跟长夜对饮啊!”沈歧睿哈哈笑着,跟钟随风入正堂叙话。 沈楼跟钟家兄弟站在原地没动, “不请我喝杯茶?” “喝那么多药,你还有肚子喝茶啊?”钟有玉阴阳怪气地说着,转身带着沈楼往他们兄弟住的院落走去。 “可是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还记得出门前对林信的承诺, 让他寸步不离地跟着, 上台阶还拉着他的小手。不过小孩子总是坐不住, 刚站定就撒开手,好奇地东看西看了。 听到这话, 钟有玉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沈楼好整以暇地看着钟有玉, 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钟有玉自己憋不住了,“我就知道,叔父是个办不好差的,跟他说了别告诉你!爹出事了,家里一团乱,叔父说要找你爹来商议对策,你来凑什么热闹!”说着说着,竟红了眼。 果然,百年佳酿是个幌子。沈楼已然明白生了什么事,薄唇渐渐抿成了一条直线。 林信对于这些小孩子口中的大事不感兴趣,兀自靠在墙根招猫逗狗,左右不会是什么大岔子。 廊下的金丝架上站着一只绿毛红嘴鹦鹉,正无所事事地摇着脑袋。林信捡了根小树杈,戳它屁股。鹦鹉不大高兴,冲他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呦呵,林信觉得有趣,扔掉树杈用手指弹鸟头,“什么狐狸毛?” “虎毛不够,不会拿狐狸毛凑吗?”鹦鹉气恼地训他。 钟有玉听到这话,立时涨红了脸,“闭嘴,傻鸟!” 鹦鹉在架子上走了两步,回了句:“呸!” 钟有玉气得七窍生烟,撸起袖子就要把鹦鹉抓过来教训。那鹦鹉就扯着嗓子叫唤:“不会拿狐狸毛凑吗?呸!” “哈哈哈……”林信忍不住大笑起来。 钟家以伏虎之家著称,子弟满十五岁,都要去山上猎一只虎来,以证明自己的英勇。衣领上的白色虎毛,便是伏虎的象征。上一世林信就拿这个嘲笑他家,毕竟世间的白虎少之又少,钟家子弟众多,想来都是把黄斑虎皮染成白的来用。没想到竟还会拿狐狸毛充数! 钟有玉这才注意到沈楼的这个小跟班,眉清目秀的孩子,就是有点瘦小,“这是谁?” “我爹新收的弟子,阿信。”沈楼招手让林信过来,跟钟家兄弟打招呼。 林信乖巧地见了礼,睁着清澈天真的眼睛小声问:“钟家衣领上的,究竟是虎毛还是狐毛呀?” 这是还惦记着沈楼布置的功课,小孩子自以为的小小声,周围的三个大孩子都听到了。钟有玉面有菜色,扛了扛沈楼的肩膀,“这孩子跟谁学的,怎么这么欠啊?” 沈楼挡开那只试图弹林信脑袋的爪子,“他刚学字,分不清虎和狐。” “……” 少年人的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几句话的功夫,钟有玉又恢复了平日对待沈楼的态度,不再无端指责他来看笑话,但笑起来还是有些勉强。 “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低声问钟有玉。 钟有玉犹豫了一下,正要说,却被一直沉默寡言的弟弟抢了先,“爹,闭关,要几年。” 修仙之人,遇到瓶颈或是突有所感,是会闭关一阵子的。但如今两个儿子年幼,弟弟又是个指望不上的,钟长夜会选择在这个时候闭关几年吗?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钟长夜意外受伤了,需要闭关调养。 沈楼不再多问。 莫归山上的气氛,与浣星海很是不同。钟家等级森严,按照衣领上黑色条纹的多寡来区分辈分,凡人奴见到仙者要下跪行礼。 林信跟着沈楼往前庭走,廊上洒扫的凡人跪了一排。 秋贡之日,莫归山要摆宴,西域的万户、千户大人们,正在前庭热闹着。酒菜饭食已经摆上桌,台上有衣着单薄的凡人舞姬,随着丝竹声翩然起舞。 沈歧睿面色如常地跟着钟随风走上主位,与西域的属臣们见礼,朗笑道:“孤不过贪杯,来品尝莫归山的百年佳酿,不想遇到了秋贡,叨教诸位了。” 属臣们连称不敢,落座后纷纷偷瞄这位不常见的北域之主。玄国公沈歧睿为人直爽,不拘小节,看起来比喜怒不形于色的钟长夜要好相处很多。 窖藏百年的好酒开坛,浓郁的酒香宛如落水的蜂巢,瞬间炸裂开来,绵延十里。 “久仰国公爷大名,属臣万户吴兆阳敬玄国公一杯。”一名腰配鹿璃宝剑的中年男子,举着酒杯上前敬酒,此人龙行虎步,显然灵力颇高,乃是钟长夜最器重的属臣之一。 沈歧睿认得此人,执起酒盏与之相碰。 各自掂量自己的身份,有头脸的万户或随侍,都准备上去敬酒。原本稍次一点的可以敬世子,但不论是沈楼还是钟有玉,都不及十五,尚不可饮酒,也就免了这份应酬。 “那位就是玄国公世子么?当真是少年才俊,仪表堂堂啊。” “听闻他七岁便能御剑,是沈家不世出的天才。” “何止沈家,纵观整个大庸,都没有资质比他更高的了。只是听闻近两年身体虚弱,去年的闲池围猎都不曾参加呢。” “听说他已经病到拿不起剑了,玄国公都起了改立世子的念头。” “慧极必伤,年少成名未必是件好事。” 众人拿目光偷瞄俊若修竹的沈楼,低声引论着这位传说中的世子爷,一个个都仿佛沈家的嫡系,知道得比本人还要清楚。 林信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侧耳听那些议论,正听得起劲,突然涌起一阵叫好声。 几名人高马大的侍卫上前,撤掉了舞姬起舞的红毯。秋贡有一项传统节目,各家出仙者上台,用不带鹿璃的剑比武。钟长夜不出席,出席的是管不着他们的别域主公,属臣们放松许多,纷纷叫嚷着要加彩头。 方才敬酒的那位吴万户,在摆酒盅的银盘上,“咣当当”放下十颗鸡蛋大小的鹿璃,“我先出,诸位随意。”话音落地,吴万户身边的一名年轻人便跃上高台, “嚯,断剑吴越!”有人立时叫出这年轻人的名号。此人乃是吴家镇宅的高手,尊号断剑,便是因为他有一剑断人兵器的绝招。 那是一名很精神的小伙子,浓眉虎目,眸中精光湛湛。此人一出,各家便谨慎起来,纷纷点了家中的高手应战。 “吴万户,你这不厚道啊,上来就出断剑客,叫我等还赢什么?”有跟吴万户相熟的人开口打趣。 “不敢出,就拿鹿璃来!”吴万户伸手讨要,对方笑着躲闪。话虽如此,依旧有人应战。 断剑吴越笑着拱手,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对手见他这幅模样,紧张之意大减,提剑冲了上来。 吴越站在原地岿然不动,等着对手迎上来的瞬间,骤然出剑,以一个极为刁钻的角度劈砍而下,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对方的剑应声而断。三招之内,胜负已分。 “好剑。”林信禁不住喝彩一声,吴万户笑呵呵地收了对方家主的鹿璃。 “平日装鹿璃的剑,剑心是空的,乃引导灵力所用,离剑柄三寸处最是最弱,此人胜在出剑较快罢了。”沈楼在林信耳边低声道。 林信斜瞥他,对于这傲慢的语气甚是怀念。沈清阙年少时资质凡,指点人总是实话实说不留情面,连别人的独门绝技也常一语道破,得罪不少人,到了二十岁之后才知道收敛。 沈楼可不知道自己“认真教孩子”的话,到了林信耳中就变成了“年少轻狂”。 台上比武还在继续,连上几个人,都被吴越十招之内断了铁剑。无论是凡人还是仙者,遇到赌局都免不得兴奋过头,宴会上一时间沸反盈天。 “属下不才,想挑战钟家高手。”又断一剑之后,吴越冲上位的钟随风拱手。 挑战钟家高手,若是赢了,可以得到丰厚的赏赐,往年连胜几场的人都会提出这么个要求。 以前都是家主钟长夜做主,钟随风没点过名,一瞬间的无措之后,随口叫了个名字:“钟戮!” “叔父!”钟有玉阻止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名身形高大、面有横疤的钟家人走上台,脸色有些不好。 台下的人纷纷倒吸一口凉气,吴万户更是当场白了脸,“小越,我们认输。” “此人是钟长夜的随侍。”沈楼解释了一句,没有注意到林信骤然紧绷的脊背。 “他生在一个千户家,小时候被后娘推下陡坡破了像,被我爷爷捡回来改姓钟,后来一直跟着我爹。”钟有玉不想理会乱说话的叔叔,便也学着沈楼哄孩子,在林信耳边叨咕起钟戮的由来。 33.狼跋(四)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随侍,不是小厮。小厮凡人也可以做,随侍是臣属,世子的心腹, 只要努力修炼认真办差,以后封侯拜相不在话下。 赵万户自是不敢有什么意见的, “能被世子看上, 是信儿的福气。” 林信听到这话,心中却是一沉。自己如今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沈楼连资质都没测过, 怎会轻易就要他做随侍?莫非他已经知道了自己是林争寒的儿子? 垂眼沉思, 余光瞄到了沈楼那玄色广袖上的银线雪松纹,忽而想起了沈家“立如雪山松”的家风, 骤然松了口气。以沈楼和他爹的人品,即便知道自己是林争寒之子,也不会把自己怎么样。 浣星海的高手将赵家的前院后山巡视一遍,未曾现吞魂蛊雕的踪迹。赵万户也不好再留, 次日赵大少下葬之后,便千恩万谢地将世子一行送出门。而林信,就穿着一身孝服,被黄侍卫抱上了世子的马车。 趴在车窗上,看着渐行渐远的赵家大宅, 林信有些犯愁。入了浣星海, 再要出来就难了, 师父还能找到自己吗? 当年师父是根据父亲的旧部,一个一个查过去的,如今离开赵家,又没有主动去找他,要相遇便很难了。 “舍不得吗?”沈楼从书中移开眼,单膝屈起撑着执卷的手臂,好整以暇地看着林信。 “不是。”林信放下车帘,轻轻摇了摇头。 “那怎的一脸不高兴?”本不是多话之人,但面对着眼前这个柔软鲜活的林信,沈楼便忍不住想跟他多说几句。问出的话,会有回应,不管说的是什么,都能让他感到欣喜。 “世子恕罪,”林信仿佛被吓到了,僵直地跪坐在软垫上,无措地揪着衣摆,“我,我害怕……” 软糯清甜的声音,带着些不安的颤抖,惹得沈楼顿时心疼起来,告诫自己莫吓到孩子,招手让小林信坐过来,“莫怕,来,我教你认字。” 这马车上装了鹿璃,基本上轮不沾地,平稳得可以读书写字。林信挪到沈楼身边,看他放在小几上的书籍,竟是一本《四海注》,上面乃是大庸的舆图,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 “咱们所在的国,叫大庸,大庸分东南西北四域和中原腹地,浣星海和赵家都在北域。”沈楼尽可能说些小孩子感兴趣的东西,吸引他的注意。 “浣星海是一片海吗?”林信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一无所知的孩童。 “不是,浣星海是一片溪湖,”沈楼伸手,指向图中的一点,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有很多水”。 清溪与深湖交纵,处处有活水,处处有楼阁。传说冬天的时候,湖水凝结成冰,星河倒灌,宛如被洗过一般,美不胜收,故名浣星海。这样的美景,到了沈楼口中,就剩一个干巴巴的“很多水”。 林信很想开口嘲笑他一番,生生忍住了,借着马车转弯的晃动,往沈楼身边靠了靠。淡淡的草木香夹裹着清苦的药味,缓缓袭来。 “世子,您在喝药吗?”林信抽动着小鼻子,仰头问他。 “嗯。”沈楼应了一声,看着近在咫尺的林信,还是没忍住,伸手轻轻把人圈进了臂弯里,端着书给他看。 “为什么要喝药?”林信不依不饶地追问。 “因为我做错了事,这是惩罚,”沈楼一本正经地骗小孩子,弹了弹手中的书页,“所以我讲的东西,你要认真记下,不然……” “也要给我喝药吗?” “嗯……”微微上挑的尾音,昭示着声音主人的好心情。 问不出什么,林信只能暂时按捺,百无聊赖地听沈楼念书。 “北域沈家,西域钟家,南域朱家,东域林家,除却这四位国公,大庸还有列侯十数,可自行治理封地,每年上缴岁贡。我们沈家……”念着念着,怀中忽然一沉,沈楼低头看去,方才信誓旦旦说要认真听的家伙,已经靠在他怀里睡着了。 无奈一笑,沈楼扔了手中书,索性也放松身体,靠在软垫上假寐。心思,却从书中飘到了天下局势上,如今酌鹿之律还未实行,四域尚且安乐,但随时都有可能乱起来,自己要早做准备才好。 “岁贡是什么?”困得睁不开眼的林信,嘟嘟囔囔地问。 “金银、粮食、布匹……鹿璃。” 少年微低的嗓音,像是风雪中穿梭的雏鹰,破开眼前的迷雾,却又把人带进更深更远的梦境里。 十七岁那年,他第一次踏入浣星海。冬日初阳漫松林,雾失楼台,雪掩津渡。仙境似柔软的地方,却立着一群面冷似铁的人。 所有的沈家人都穿玄色广袖,远远瞧着,像是一群猎鹰,随时都会扑上来,把人撕成碎片。 “割鹿侯年纪轻轻,心性竟如此狠辣,连自己恩师都不放过!”玄国公沈歧睿还未见礼,就把他的脸面直接扔到地上踩。 “呵,两年前的事了,国公爷莫不是刚听说吧?”林信用拇指顶开剑鞘,杀意四起。提什么不好,偏要提他师父。 天下皆知,林信是个穷凶极恶、无情无义的弑师之人。或者根本不配称之为人,假谲妄执,嗜杀成性,谓之魔也。 蓦然睁开双眼,血雾尽散,唯余靛青色的车顶与氤氲的檀香。 “恭迎世子。”窗外传来整齐的问候,潺潺流水声与松涛声不绝于耳,竟是已经到了浣星海。 林信一咕噜爬起来,掀开车帘,瞧见沈楼正站在车前,跟几名玄衣修士见礼。 “我们正要去猎鹿,大哥去吗?”一名年纪较小的少女,手里拿着嵌了鹿璃的猎弓,笑着问沈楼。 “你们去吧。”沈楼伸手,摸了摸少女的头,转身回到马车上,把探头探脑的家伙揽进车中。 这位大小姐可不是一般女子,给她做随侍,自己的小身板估计撑不过三日,林信委屈地看向沈楼,小声说:“有用的,信要给世子暖床的。” “……” “……” 屋子里一片静谧,落针可闻。 头上露水还没擦的黄侍卫,震惊地看向世子,又转头看紫枢。紫枢一脸菜色地把林信从大小姐手中解救出来,“阿信,那不叫暖床,莫要乱讲。” 沈楼深觉自己教坏了孩子,脸色有些不好,把沈楹楹训了一顿,不许她跟着去西域。 “凭什么不许我去!我就要去!”沈楹楹一巴掌拍在手边的高脚梨木坐墩上,“咔嚓嚓”一声脆响,整个凳子四分五裂,碎了一地。 “沈楹楹。” 听到哥哥连名带姓地叫自己,语气并不如何冷厉,沈大小姐却明显瑟缩了一下,梗着脖子瞄林信,轻哼一声,“不去就不去,谁稀罕!” 说罢,气呼呼地走了。 林信轻叹一口气,很想把去莫归山的名额让给沈楹楹,但又不知如何开口。上辈子这时候,他还不知道钟家,只记得赵坚抱着自己一路奔逃,被不知凡几的白衣修士截杀了三次。 “我不去莫归山了,让小姐去吧。”林信试图跟沈楼讲道理。 “莫归山跟咱们浣星海可不一样,山下就是西都咸阳,可好玩了!”紫枢端着一碗汤药走过来,笑着哄他。 林信抽了抽鼻子,闻到了“破厄”的味道。破厄与尺腥草的功效相近,都是溢补神魂的灵药,只是比尺腥草要贵重许多,也没有尺腥草那种惹人嫌的尿臊味。 沈楼正翻看着檀木匣子里的信件,对于紫枢的到来视而不见。 紫枢看看把她当空气的世子,气得跺脚,把过满的汤药倒出些许,递给林信,“去,让世子吃药。” 林信接过汤碗,不甚稳当地走到沈楼身边,歪头看看他,自己偷偷喝了一口。破厄、归灵、三文草,还有几味尝不分明,治什么的都有,不单是补魂的。这人的身体到底怎么了? 沈楼哭笑不得地放下信件,这小馋猫怎么什么都敢吃,连药也偷喝!“好喝吗?” “苦,”林信皱着鼻子,“但我娘说,良药苦口。” 以身作则,不能给孩子立坏规矩,沈楼接过药碗来,一饮而尽。 林信接过空空的药碗,甚是欣慰。看紫枢的模样,这位世子爷平日怕是没有好好吃药。如今的沈清阙应该才十二岁吧,正是反骨横生的时候,得顺毛摸。 紫枢心满意足地端着空碗走了,沈楼重新拿起信件翻看。 每每有莫归山的人来,都会带来一封钟家兄弟的信,大多都是钟有玉在啰嗦,沉默寡言的钟无墨顶多在后面添一句。最近一封是想请他重阳节到莫归山登高射雁,完全没有提及百年佳酿的事。而这次的信使,两手空空而来…… 合上匣子,沈楼起身带林信去见父亲,即刻启程。 连下了几日的风雪,稍稍停住了,纤细的小枫树都被打蔫了枝丫,变得光秃秃起来。百年的老枫树却毫无损,依旧满树繁华,慢悠悠地掉着叶子。 “我不能去。”林信抱住那棵老枫树死活不走。 “为何?” “我……”总不能告诉沈楼,自己是林争寒的儿子,钟家一直想抓他吧。那沈楼最可能做的,就是把自己交给皇帝。林信有些犯愁,“我穿的是世子的衣服,被人看到会打死我的。” 沈楼愣了一下,才现林信穿着自己小时候的衣裳。随侍在沈家地位然,其实相当于门徒,不过各有各依附的对象。沈家人是把他们当同门看待的,断没有穿了世子衣服就要被打死的危险。 有些心疼地摸摸那颗小脑袋,“无妨,出去之后莫离开我左右,没人会欺负你的。” 林信不情不愿地被沈楼带到了琼津,玄国公的住处。 沈歧睿生得高大,行至近侧会给人很重的压迫感,冷若寒星的目光在林信身上扫过,突然“咦”了一声。 34.狼跋(五)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信儿, 你来看看。”朱星离冲林信招手。 林信拿出腰间的小铜镜,扯过剪重的手指咬了一口。 “嗷!”剪师弟惊叫一声, 被攥着手指在铜镜背后快画了个符,就被丢到一边, 委屈巴巴地举着受伤的手指。 铜镜里的景象逐渐变成了正向,镜中的人脸倏然消失。将镜子挪到棺材附近,寻到不游魂,但能看到尸体上未曾离体的魄。凡人死去, 则魂魄分离,魂升天, 魄随肉体入地。 三具尸体五官完好, 皮囊没有塌陷,“魂没了, 魄还在。活不过来了,但还能投胎。” “令郎是在哪里找到的?”朱星离问了三人出事地方, 没有多做停留, 便带着徒弟们入山去寻。 采药的山,在镇东三十里处。悬崖峭壁, 怪石嶙峋,古木高树遮天蔽日。朱星离寻了块平地,拿出一盒朱砂, 一根玉笔, 开始布阵。 “师父, 真的是吞魂蛊雕吗?”剪重寻了片药草叶包住受伤的手指。 山中寂静无声,暮春时节,却没有鸟叫虫鸣,只有山风拂过树梢的沙沙声。 林信端着尚未失效的阴镜四处看,三两下爬上一块高高的圆石头,沈楼就一步不错地跟着他,“你画符为何要咬师弟的手指?” “咬自己的多疼,”林信笑道,把镜子凑到沈楼面前,“看,你牙上有片菜叶子。” 沈楼下意识地看过去,镜中却显出了一只野猪的游魂。 “哈哈哈哈……”林信忍不住笑起来,心道少年时期的沈楼真好玩,比二十几岁的时候好骗多了。 沈楼错开一步,挡在石头边缘,防止他笑的时候掉下去,“下次你可以咬我的手。” “我哪舍得。”林信正笑着,随口就把心里想的说了出来,说完两人都是一愣。意识到自己这话说得有些暧昧,林信摸摸鼻子,转身跳下石头,去给师父捣乱了。 朱砂列阵,一丈见方,最后一笔画成,朱星离摸出一颗鹿璃,让林信摆到阵眼上去。 满地的鬼画符,他也没说哪里是阵眼,林信毫不犹豫地就给放到了艮位。刚一落地,仿佛火山岩浆崩裂了地面,红光以鹿璃为中心四散蔓延,几息间点亮了整个法阵。 阴镜中看到零星几只野物的魂快向阵中飘去,一道人影如白驹过隙倏然闪过。待要再看,镜面映出了林信自己的脸,符已失效。用肉眼看过去,朱星离画的大阵除了越来越亮,并无任何动静。但林信知道,这山中死去不足七日的魂,都被聚拢到了阵中。 聚魂阵会让死魂显出生魂的气息,倘若真有噬魂的怪物,这些魂应当能把它引来。 “北域有蛊雕吗?”林信安静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往沈楼身边凑。 百年前吞魂蛊雕如蝗虫泛滥,经过这些年的捕杀,几乎已经绝迹,偶有出没也很难遇上。上辈子他只见过一次蛊雕,还是在大漠上。对于今日的捉妖行动并不抱多大希望,多半要让想看新鲜的师父大人失望了。 “有,”沈楼言简意赅地回答,大荒那家的惨案,就是蛊雕所为,不过当年就提了一句,小林信肯定不记得,便换了个说法,“你可记得,赵家大少爷是怎么死的?” “他才不是蛊雕吃的。”林信撇嘴。 “你怎知……”话没说完,山中忽然狂风大起,四周飞沙走石,枝叶翻飞,沈楼立时把林信拽到身边。 “哇啊——”近似婴孩哭嚎的嘶鸣,尖锐地穿透耳骨,漆黑沉重的大翅膀从林信方才站立的地方划过,罡风将林信狠狠推出去,一头跌进了沈楼的怀里。 “哎呀,没站稳。”林信没什么诚意地道歉,趁机在沈楼肩颈上蹭了下脸,正待站好,却被沈楼一把揽住,跃上虞渊剑腾空而起。 那怪物原本是直冲聚魂阵而去,半路上瞧见了新鲜可口的林信和沈楼,顿时调转过来。 虞渊落日剑在空中化作一道残影,飘摇至朱星离身边,朱星离两眼冒光地拍了二徒弟一巴掌,“重儿,上!” “啊?”还没看清来的是个什么东西的剪重,就这么被师父推了出去。 雕身褐花羽,兽生角,尖嘴浑圆如竹管露着空空的黑洞,正是古书中所言的异兽——吞魂蛊雕! 剪重被推到了蛊雕的屁股后面,只得抬脚踹了上去,好接力翻身。这一踹,立时把蛊雕给吸引过来,不再追杀沈楼两人,掉头来冲着剪重吼叫。 半夏剑未出鞘,剪重御剑与蛊雕在空中周旋。 那蛊雕因常年捉魂,比寻常的鸟都要灵活,可在半空中直接折返,丈许长的身子竟如蝴蝶一般上下翻飞。一掌拍在那仿佛要吸人脑髓的长嘴上,剪重侧身拔剑出鞘,削断蛊雕几根翎毛。 “对,砍它脖子!”林信跟朱星离两人闲闲地抱着手臂看热闹,不像是降妖除魔,倒像是来遛徒弟的。 剪重的剑法学的不错,只是御剑稍差点,无法灵活地在御剑和砍怪物之间衔接。躲过巨翅,跃上蛊雕的脊背,剪重提剑欲刺,却不料蛊雕突然翻身,巨大的利爪朝上,直朝他胸口抓去。再要向上提升已然来不及! “唰——”一道凌冽如霜的剑光袭来,稳稳接下了那一爪,沈楼身形如电,挡开利爪之后毫不停滞地闪至外侧,松手让灵剑滞空,单脚踏在剑上,接力向上,收剑回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鹰踏!”剪重看到沈楼的动作,吃了一惊。 35.狼跋(六)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为的统领拿出一道金丝盘龙的圣旨,双手翻转,黄绢布于半空中展开。 圣旨言,西域素国公溘然长逝,天子甚是痛惜。域中不可一日无主,令钟随风代行国公之责。二子皆年幼,着金吾卫接入宫, 由天子亲自教养。 “入宫……”钟有玉惊慌地转头看向弟弟, 虽说国公乃一域之主,但终究是天子臣下。他们在西域可以称王称霸,到北域也自由自在, 但入了京就得夹起尾巴做人。 钟无墨依旧是一副不动如山的模样, 仿佛早有预料。 金吾卫收起圣旨,呈递给在场地位最高的沈歧睿。沈歧睿验了天子印, 交给钟随风保管, “诸位一路奔波, 入内堂用茶吧。” “这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入京!”钟有玉愁眉苦脸,让沈楼给他拿主意。 “圣旨已下,你待如何?”沈楼转身不见了林信, 交代黄阁去寻他, 虽说钟家如今没有表现出要抓林信的意思, 但还是要防着点。 “小墨, 你倒是说句话呀!”钟有玉拍了弟弟一巴掌, 神色颓然, “我待如何,我能如何?要不是你爹请旨,他怕是会直接接管了西域。爹不在了,二叔又是个指望不上的,我还能领兵抗旨不成?诸侯子弟入宫,与质子无异,万一皇帝故意要把我俩养废了,到时候以未及冠不得继位为由,扣我俩十年八年的,我们……” “慎言!”沈楼喝止了口无遮拦的钟有玉,弹指把蹲在窗口的鹦鹉哪壶给打下去。 “养废!养废!”哪壶从窗台上跌下去,嘎嘎重复着钟有玉的话,很是生了一股鸟气。 钟有玉垂头丧气的把躺在地上耍赖的鸟捡起来,塞到沈楼手里,托他代为照顾。这鸟是决不能带去京城了,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是个话痨,每日说的话没有一万也有几千,指不定被这鸟学了什么去。京城不比莫归山,隔墙有耳。 “小玉,小墨,二叔有话跟你们说。”钟随风一脑门子官司地走进来,招呼兄弟俩过去。 沈楼拎着鸟起身告辞,想着阿信好似挺喜欢这只鸟,拿回去给他玩。刚走出钟家兄弟的院子,便见黄阁匆匆而来,“世子,阿信,不见了。” “什么叫不见了?”沈楼心头一紧,把鹦鹉扔给黄阁,快步朝朱星离的院落跑去。 院子里空荡荡的,细沙铺就的地面,留下一圈浅浅的涟漪,乃是灵剑漾开的灵力造成的纹路。很显然,有人在原地御剑而去了。 “林信……”沈楼握紧拳手,黄沙从指缝里迅漏出去,直到掌中空空,什么也没抓住。 林信还是跟朱星离走了,不可避免地重复起前世的命运。可是为什么?先前还说得好好的,回浣星海跟着他一起练剑,以后就叫他师兄,怎么突然就变卦了? “金吾卫来之前还瞧见他了。”黄阁抱着鸟,努力回想林信的踪迹。 金吾卫…… 沈楼蓦然惊醒,“黄阁,你马上御剑去追,往东南方。告诉阿信,金吾卫不是来抓他的,我没有告诉父亲。”活了两世,竟被乖巧可人的外表蒙蔽了。再如何年幼,林信也是那个谨慎多疑的林不负,绝不可能是刚认识几天就全心信赖他的傻孩子。 “是!”黄阁半句废话也不问,直接祭出灵剑,御风而去。 半空中掉下来的哪壶转了个圈,愤愤地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春痕剑一日千里,黄侍卫一门心思往东南方向追的时候,林信已经跟师父在小城中摆起了卦摊。 “一两银子一卦,不准不要钱。”长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最后一个“钱”字写不下,委委屈屈地缩在边角上。 脱掉绛红鲛绡,扯下头上的鹿璃额坠,朱星离穿着一身仙气飘飘的白衣,坐在卦摊前任人围观。林信就拿着个签筒,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尽职尽责地哗哗晃动。 “一两银子一卦,你是神仙啊?”看热闹的人对着这对厚脸皮的师徒指指点点,别人算卦都是两文钱,这人竟然敢要一两。 “心诚则灵。”朱星离微微一笑,天生一副好相貌,即便眼角向下,也自有一派仙风道骨。 “哎,小孩儿,你师父是不是骗人的?”有人开口逗林信。 “信则有,不信则无,若是出不起一两银子,便莫要扰我师父清净!”林信抬起小下巴,冷着脸道。 “嚯!”众人都被这小童的言语唬得一愣。 朱星离饶有兴致地瞥了徒弟一眼,好小子,无师自通,该不会真是他忘在哪里的私生子吧? “我来算一卦!”一名锦衣华服的男子坐下来,摸出一块碎银子,放到桌案上。 朱星离什么也不问,单指点在男子的掌心,慢条斯理地摸了一番手相,沉吟片刻道:“蓬莱有路,一朝错恨,可惜,可惜。” 连道几声可惜,男子倏然变了脸色。 蓬莱有路,是说他本可以登上仙途;一朝错恨,是说他这些年把罪责都归到了错误的人身上。 “先生怎知我恨错了人?”他出身凡人之家,幼时曾有仙者来摸骨,不了了之。待他成年之后掌家,认识了仙门贵人,竟得知自己有上好的资质。回想当年后娘曾跟那摸骨仙者谈了一番,定然是故意毁他仙途,心中愤恨,便一直苛待后娘。 林信垂目不言,默默听着朱星离瞎胡扯。方才那一番看相,实则是在摸骨,这混人定是看出对方似有仙根灵脉,摸查一番得知是时有时无的隐脉,修为低的仙者摸不出来。 上辈子没少跟着朱星离出来摆摊,有时候是算命,有时候是卖胭脂,偶尔也会要饭。按照朱星离的话说,出世入世皆是修行。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为了玩。 以前他觉得丢脸,不耐陪着朱星离疯。直到师父死后,回想往昔,竟是举着破碗要饭的那些日子最幸福。 “回魂了,”朱星离弹了他一指头,把用作招牌的白布随便卷了卷,扔到一边,“是不是饿傻了?” 林信帮着师父收摊,收法就是把手中的签筒随手一扔。 朱星离抱着手臂,跟这奇怪的徒弟大眼瞪小眼,“你说咱俩上辈子是不是见过。” 嗯?林信对于“上辈子”这个词很是敏感,立时抬头看向朱星离,“为何这么说?” “要不然,你怎么像是跟我了很多年一样,”朱星离单手把他抄起来,扛到肩上,“走,儿子,爹赚钱了,给你买好吃的去。” “谁是你儿子!”林信挣扎着滑到朱星离怀里,“师父,你什么时候教我仙术?” “我不是一直在教你吗?摸骨看相,也是仙术。”朱星离胡咧咧,抬手从卖糖葫芦的草扎上拔了一根塞到徒弟手里,头也不回地扔了两枚铜钱过去。 “这世间,可有一种仙术,能使人灵脉断绝?”林信拿着舔了一口,才意识到自己在吃什么,禁不住老脸一红。 朱星离凑过来,偷走一颗山楂,呜呜啦啦地说:“自然是有的。” “那如果这东西会传染呢?”林信紧紧盯着朱星离的眼睛。 “那是遭瘟了。”朱星离想也不想地说,凑过来还要再偷,被林信给躲了过去。 师父不是重生的,想来也是,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可一不可二,哪是那般容易的。 “那沈楼的身体,是怎么了?”坐在城中最好的酒楼里,林信扒着饭继续问。 朱星离要了一壶好酒,慢悠悠地喝着,“他啊……”故意拉长了声音,引得那问题颇多的孩子伸长了脖子,“逆眉薄唇,是个负心薄幸的面相,定然是上辈子欠了情债未还。” “……”就知道,林信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沈楼是生了一对薄唇,但绝对没有逆眉,剑眉星目,一身正气。 朱星离是个随性的人,跟小孩子说话也是口无遮拦,提起这一茬,就止不住地说起什么面相姻缘浅、什么面相招桃花,惹得邻桌之人频频侧目。 两人并未如沈楼所料地向南回朱家,而是一路向东,出了西域地界又向北。 “这是什么地方?”站在招瑶峰下,林信明知故问。 “招瑶峰。”朱星离抱起他,御剑跃上山去,于林中一处风水极佳之地落下,牵着他的手走上前,花草堆叠处,有两座坟冢。坟前立着山石雕刻的墓碑,龙飞凤舞地写着“挚友寻鹿侯林争寒之墓”与“挚友妻兰苏之墓”。 开一坛好酒,点一柱清香,“来给你爹娘磕个头吧。” “唔……” 趁着咬人,林信抓住沈楼的脉腕查看。脉象看不出神魂状况,但能看出他的疼痛是否减轻,出乎意料的是,沈楼的脉象极不平稳,肌肉也绷得紧紧的。 “很疼吗?”林信松开嘴,担忧地问沈楼。 “不疼。”沈楼定定地看着他,眸子里好似生出了漩涡,恨不得将人吞进去似的。 “我是说,你的神魂。”林信不放心地摸摸他的额头,以魂补魂的法子完全是他臆想的,就怕给沈楼补出个好歹来。 沈楼拉下他的手,摇了摇头,“比之睡前,好些了。” 36.狼跋(七)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没得看了, 林信忍住想要调戏沈楼的冲动, 温文尔雅地转身,拿起桌上的细剑。两人多年未见, 说到底也不过是儿时几日的情分,没什么可聊的,便从“定情信物”开始吧。 “我很担心你。”还没等林信没话找话, 忽然听到沈楼说了这么一句,不可思议地回头看向沈楼。 “你说什么?” “我一直在找你。”沈楼走到林信身侧,低头看他。失而复得,得而复失,这样的大起大落,着实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林信微微瞪大了眼睛,这话真不像是沈清阙会说的。 “信信, 师父让我给你送点东西过来。”门外响起剪重的敲门声, 打破了屋里诡异的气氛。 林信冲沈楼歉意一笑,转身去开门, 伸手就给了剪重一个爆栗子, “叫谁呢你?” 剪重嘿嘿一笑, 把一套新茶具递给林信。虽然林信入门早, 但实实在在比他小了好几岁, 他始终无法把林信当个师兄对待, 总是私心地叫他信信。 林信不接茶具, 直接上手揍他。 “哎哎, 别闹,一会儿碎了!”剪重努力躲避,但林信出招向来又快又狠,专往些刁钻的地方打,防不胜防。 “哗啦啦!”托盘里的黑曜石茶具终于在挨到第三招的时候脱离了盘子,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过来,抽走托盘在空中挽了个花,“咚咚咚”稳稳接住了杯盏。 “你师兄?”沈楼随手将茶具放到桌上,冷眼打量着这位林信的同门,未来的英王殿下——封重。 “是师弟,”剪重揉揉被揍的地方,抬手见礼,“在下剪重。”显然,方才在正厅的时候,这位世子爷根本没拿正眼瞧他,也不记得他叫了一声师兄。 上辈子的师兄,这辈子竟然变成师弟了。沈楼微微颔,还了一礼,“既是师弟,理当敬重兄长,怎可直呼其名?” “呃,世子教训的是。”剪重讪讪一笑,传达了两句师父交代的话,便一溜烟跑了。这位浣星海的世子殿下,似乎对他很有敌意。 朱星离让二徒弟给沈楼带话,收拾停当便去跟他喝杯茶,特意强调不许林信跟着。 林信撇嘴,说什么喝茶,一听就是找沈楼喝酒。因着他还未束,师父一直不准他喝酒,而剪重酒量很差喝不了多少,没人陪着喝酒的朱星离一直颇为寂寞。 北域的人常年饮烈酒,酒量自然是好的,难得遇见沈家人,少不得要拉着沈楼喝两杯。 去年埋下的梨花白,这时候拿出来刚好入口。朱星离拿出一套碧玉双环杯,满满地倒上。 沈楼端起杯盏,敬过朱星离,一饮而尽,“朱二叔叫侄儿来,可是有话要说?” “找你喝一杯,”朱星离吊儿郎当地倚在竹榻上,懒散地说,“你爹给你取字了吗?” “尚未取字。”沈楼应着,抬手给朱星离倒酒。男子十五束,二十及冠,理当二十岁的时候取字。但若是此子早慧,或是需要他早些顶立门户,便会如钟家兄弟那般,十五就取字。 朱星离有些意外,十二岁就能上战场的儿子,足以顶门立户了,这沈歧睿竟然没给他取字,还把他当孩子养。想来是觉得他身体不好,怕过早取字削薄了福气,顿觉好笑,“沈歧睿那五大三粗的人,竟然还在意这个了。” 沈楼无话可说,上辈子他的确十五岁就取字了,这次束却被父亲拒绝,导致钟有玉那家伙嘲笑了他好几次。 两人喝光了一小坛梨花白,沈楼还脸不红气不喘的,看得朱星离啧啧称奇,“好小子,这酒量,赶上你爹了,来来,再来一坛。” 难得遇到个能喝的,朱星离兴致大涨,又叫侍卫去挖一坛出来,换了酒碗来喝。 梨花白入口清甜,但后劲十足,又喝了三碗,上一坛的酒劲便窜了上来,朱星离的眼尾渐渐染上了绯色,说话也开始打飘,“寻鹿侯的事,你应该听说过,林争寒没找到鹿璃矿脉,但天下人都觉得他找到了,包括皇帝,还有你爹。” 沈楼端酒的手微顿,“嗯。” “我这儿没有旁的要求,只一条,关于信儿的事,半个字都不许说出去。”漫不经心的语调忽然冷下来,朱星离那双眼角向下的凤尾目,清明透亮,没有半分醉意。 “六年前我没说,如今更不会说,断不会让阿信落到钟家兄弟那步田地。”沈楼抬手给朱星离倒酒。诸侯子嗣,谁都不愿意入京长住,寄人篱下,为奴为质,自然不是什么好事。 “你比你爹明白,”朱星离重新软倒在榻上,水汽漫上眼眶,熏熏然哼着小曲儿,仿佛刚才那个清醒的人从来没有存在过,“容兮遂兮,垂带悸兮,你爹小时候,可不是个好东西。” “……” 带着一身酒气回到林信的卧房,屋里的人已经睡下了,但很乖地睡在床的内侧,给他留了半边。 沈楼坐在床边看他,缓缓伸手,摸了摸那暖呼呼的侧脸。明明是个皮猴子,偏要在他面前装乖卖巧,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除了外衫躺下,抬手揉了揉眉心。随着神魂越来越虚弱,他睡得也越来越少,总是被各种噩梦惊醒,醒来分不清前世今生。 白日里见到的剪重,与记忆力的英王封重合为一体。与散仙剪秋萝春风一度的男人,便是当今皇上。起初剪秋萝并不知道这人的身份,后来皇帝想纳她入宫明白过来,断然拒绝。 五湖四海自由自在的散仙,并不稀罕那皇妃之位,皇帝也就没有强求。直到后来,林信杀了师父,这师兄弟两人才被皇帝双双寻回。皇姓为封,他便叫了封重,王号为英,理由是他长得俊俏。 只是兄弟两个刚入宫的时候关系很差,都说是因为林信杀了师父被封重记恨,直到那日…… 沈楼拿着一块雕成小鹿的星湖石去寻林信,想着自己摔裂了他的玉佩,好给他赔罪。 “你得赔给我,我要你亲手雕的星湖石。”想起林信气红的眼睛,沈楼指尖痒,忍不住搓了搓手中的小鹿,藏进衣袖里。 背着手,绕过重重假山。 “信信!”英王封重的声音从山石后面传来。定睛一看,一身亲王常服的封重正紧紧抱着林信,脸上满是痛惜怜爱。林信闷闷地靠在封重怀里,一言不,背对着沈楼,看不清表情。 藏在袖子里的手倏然攥紧,攥得指尖白。 星湖石小鹿没能送出去,心中那点小小的念想就这么直接被人扔在地上摔得稀碎。 “你不知道吗?林不负天生浪荡,荤素不忌,太子给他送了多少美人,男女都有,他全都收了。” “啧,我听说,他跟英王也有一腿。” 莺莺燕燕环绕四周,风流的割鹿侯跟着众人冲他轻佻地眨眼睛。 难平的怒火直接把沈楼给气醒了,睁开眼,身旁热乎乎的,带着一股青枣甜的气息喷在颈侧。林信不知何时又蹭到他怀里了。 吊到半空的心落到实处,沈楼轻叹了口气,微微偏头,将下巴放到怀中人的头顶。 “唔……”林信哼唧了一声醒过来,现自己睡在沈楼怀里,故作惊讶地挪开,“对不住啊,我睡相不好,吵到你了?” “没有。”沈楼摇头。 “你怎么出了一头汗?”林信伸手摸了一把,蹭地一下坐起来。修仙之人,身体强健,万没有半夜出虚汗的道理。 沈楼伸手把他重新按回被窝,“无妨,做了个噩梦,睡吧。” “你都多大了,还会被噩梦吓出汗!”林信忍不住蹭到他枕头上嘲笑他,“哈哈哈……” 有心问问沈楼现在还怕不怕黑,又怕惹恼了他明日不跟自己睡了,林信只能把后面的调笑咽下去,笑眼弯弯地盯着沈楼。直到沈楼重新睡去,这笑意才倏然消失。 噩梦连连,是魂力虚弱的征兆。林信吹了吹沈楼的睫毛,确定他真睡了,悄悄伸出食指,在他眉心轻点,慢慢拉开,抽出一丝极细的魂力来。轻吹一口气,那细如丝的魂力便倏然断裂,烟消云散。 37.狼跋(八)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菁夫人也跟着凑热闹,迈开四足跟了上去, 却被“嘭”地一声关在了金石门外, 很是气愤,刺啦刺啦地使劲挠门, 扯着嗓子嗷嗷叫唤。 “好了好了,嫂子,别叫了。”朱星离把猫抱起来, 看着那满是阵法纹路的金石门愁。 “阿信他只是一时好奇,二叔莫要责怪他。”沈楼单指摩挲着自己的虞渊落日剑,既然林信还是要走这条路, 那朱颜改答应给林信铸剑倒是件好事。朱颜改做出的剑, 起码不会伤到主人,比皇帝给的那把上古妖刀好得多。 这样的劝慰没有起到丝毫作用,朱星离依旧眉头紧锁,“我兄长起疯来, 七天七夜都不出炼器室。信儿还在长身体,饿坏了可不好。” 说罢, 举着猫拍门, “哥, 你把嫂子关在外面了!”菁夫人被掐着腋窝四爪乱蹬, 挣扎着给他一巴掌。 金石门轰然打开, 穿着红绡的长臂伸出来, 抓住朱星离的衣襟, 将他和怀里的猫一并拉进去,顺道将林信扔了出来。 林信踉跄两步,瞧见沈楼就站在门口,“哎呦”一声就扑到人家身上,“我师伯也忒有劲了。” 沈楼伸手揽住他的腰,帮他站好,“你怎么出来了?” “我又不懂御魂之术,师伯嫌我知道的少,”林信语带无奈地说,眉眼却是飞扬起来,“走走走,咱们出去玩。” 他只是未曾束的少年,说多了不好,以朱颜改的才智,只消告诉他只言片语即可。至于会御魂术的师父,半卖半送,让他们兄弟培养培养感情。 沈楼没有多问,任由林信拉着他跑出了一念宫。等在门口的紫枢和黄阁立时跟了上来,四人浩浩荡荡地往菩提城而去。 南域的中心城叫菩提,朱家祖先认为,修仙之道在于心境,一念可成魔,一念亦可成佛。据说还寻了很多佛经来读,将南都取名菩提。 南域富庶,菩提城中常年热闹,即便没有集会,主街上也是比肩继踵、笙歌鼎沸的。 “荔枝,新鲜的荔枝!” “耗子药!” “新开坛的桃花酒,十文一壶,客官尝尝吧!”卖酒的汉子掂着竹提,倒进一口量的小竹杯里,递到林信面前。 林信伸手要接,被沈楼给抢了过去,“你还未束。” “我就尝一口。”林信扒着沈楼的手,可怜巴巴地说。重生回来这么多年,师父一滴酒都不许他喝,他自己也知道,修仙之人过早饮酒伤灵脉,但尝个味道总是可以的吧。 伸出舌头,快舔一口,清甜的桃花香在舌尖蔓延,林信忍不住弯起眼睛,撩起眼皮看向沈楼。 沈楼的手臂突然僵住了。 林信趁机抱住他的手,咕嘟一声把那一口都给喝了。浅浅的桃花色迅漫上眼尾,终于有了几分桃花眼的模样。他酒量好,但上脸,一杯下去就眼角泛红。 “好喝就买一壶吧。”卖酒的人热情地将一只封盖的竹筒递给沈楼。 沈楼看看意犹未尽舔着唇的林信,便接了过来,示意紫枢上前结账,自己则拖着挂在手臂上的林信继续往前走。 “荼蘼,荼蘼,”卖花人用南域的口音叫卖,带着几分古韵,“春归兮,花开尽,郎君有意执荼蘼。” 马上就是荼蘼节,街上到处都是卖花的,这是南域特有的节日,在荼蘼花盛开的最后一天。过了荼蘼,就会进入盛夏。 在荼蘼节那天,年轻的男男女女都会走上街头,围着灯火载歌载舞。小伙如果有看中的姑娘,就可以把荼蘼花送给对方,收到的花越多,说明这姑娘越受欢迎。 林信从卖花人手里抽走一枝,粉白的花还带着水珠子,青皮绿萼,甚是娇艳,随手别到了沈楼的头上,扬起下巴道:“戴了花就是我媳妇了。” 沈楼眸色微暗,由着他胡闹。 年少的沈楼就是好,木呆呆的任调戏,这要是二十几岁的沈楼,早把花扔到地上跟他打架了。林信美滋滋地想着,冷不防也被沈楼插了一枝,禁不住笑起来,这沈清阙还学会报复了,真是稀奇。 “收了花,你便是世子夫人了。”沈楼一本正经地说,配上那张俊美深沉的脸,竟有几分郑重。 “世子夫人,跟菁夫人是不是一路的?”林信大笑,所幸挂到了沈楼脖子上,“要不要我给你叫一声啊,喵?” 沈楼喉头一阵干燥,禁不住滑动了一下喉结,落在身侧的手缓缓抬起来。还未碰到林信,那家伙就泥鳅般滑下去,呲溜一下跑掉了。 取下头顶的荼蘼花,随手扔给卖花的几个铜钱,薄唇勾起,露出个清浅的笑来。 茶馆里,说书先生抑扬顿挫地讲着近来的新鲜事。 太子在闲池围猎中拿了头名,皇上龙颜大悦,赏了太子一把桑弧神弓,却被太子转手送给了沈秋庭;北漠战事结束,玄国公准备给世子定一门亲事。 “北域兵强马壮,皇室有意与之联姻,诸家猜测,最有可能做世子夫人的,当属云熙公主!”说书先生说到关键处,语调激昂,满面红光,“却说这云熙公主,乃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美人,她的母妃,乃是西域钟家的表亲,顾山侯的侄女……” 林信听得甚是认真,用手肘扛扛低头喝茶的沈楼,“哎,云熙公主好不好看?” 沈楼放下茶盏,“不曾见过。” “没见过,你就敢娶啊。”林信撇嘴,这云熙公主的确倾心于沈楼,到他把沈楼拐走的时候,那姑娘还没嫁人,痴痴地在闺中苦等。 “不敢娶,”沈楼眼中含笑,“我有世子夫人了。” 这话让林信心中一热,以前他用尽手段逼沈楼说句软话,从没有成功过,即便是玩笑,也能让他高兴很久。“那行啊,回头你就这么跟公主说。” “不必我说,父亲不会同意的。”沈楼垂目,倒了杯茶。沈家世代守着北域,是大庸的城墙,与皇室一直保持着不近不远的微妙关系,轻易是不会与皇室联姻的。 林信撇嘴,拿吃剩下的瓜子壳丢他脑袋,“你是不是还挺遗憾的?啧,大庸有名的美人儿,哪天我功成名就了,也去求娶个公主来。” 沈楼意味深长地瞥他一眼,抬手唤黄阁来,“叫那说书的换个段子。” “是。”黄阁颠颠地下楼去,不多时,关于玄国公世子的闲话便停了,说起了近来的怪事。 “你怎么管得住那说书的,这茶楼你开的呀?”林信觉得稀奇,修仙之人讲究无为而治,大庸的吏治一直较为松散,对于百姓的言论也不怎么管束。 “是我开的。”沈楼接过黄阁带上来的账本,随手翻看。 不食人间烟火的沈清阙,什么时候做起了这般接地气的买卖?林信诧异地盯着他,“你开茶楼做什么?还开到南域来。” “赚钱,”沈楼淡淡地说,迅看完了账册,账册前面是真实的账目,后半段则是搜集的各种消息,“南域的鹿璃,价钱比北域低了一成。” “那是,南域有矿,自然价低廉。”事实上,整个大庸,也就只有南域有大矿脉,其他地方即便有鹿璃矿,也是极小的那种,几年就会挖空。因此,哪怕朱颜改脾气再坏一点,其他的几位域主和皇帝,也得对他笑脸相迎。 沈楼把账册给林信看,“这都是我的私产,你师父不给你鹿璃,我给你。不必担心鹿璃不够,莫去练那吸魂的功法了。” 听着前半句还有些飘飘然,后半句就把林信从云端踹到了泥地里,挑起一边眉毛,冷笑道:“怎么,你也觉得这是邪路?” 38.狼跋(九)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半夏乃是她的尊号, 本命剪秋萝,只因她性情古怪,一言不合就断人舌根,与那哑药半夏一样毒, 故而得名。 小剑指向时时变换, 春痕剑快行进了半日, 耗费足足十两鹿璃, 终于在一处荒山停下来。 “师父, 那边!”林信指向一片倾倒的树木。 棵棵矮树拦腰折断,焦痕遍地。朱星离落下来, 捡起地上的一只断臂查看。那是一只男人的右手,干瘪青白, 尚且带着余温,已经干涸的血液,将断臂上的布料凝结成块, 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扔掉手臂, 给小剑换了块鹿璃, 快要跑不动的小东西又如入水的活鱼一般, 摇头摆尾地窜了出去。 这小剑,名叫摸鱼儿, 乃是南域朱家的不传秘宝。能得一只摸鱼儿, 必定是朱星离的生死之交。 摸鱼儿可以寻到特定的人, 并将之带回, 但前提是鹿璃够用。 朱星离背着林信,跟着摸鱼儿在林中穿梭,七拐八拐,绕到一处山石背面,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朱亦萧,你一路爬过来的,生怕老娘没死透啊!”碎石杂草间,半躺着一名面容娇艳的女子,罗裙染血,手中握着把豁了口的长剑,筋肉紧绷,单腿蜷曲,随时都可能扑上来割断来人的喉咙。 “我看你还挺精神的,要不我去山下买壶酒再来?”朱星离嘴里说着,动作却是不慢,指若莲花地迅封了对方的几处要穴,捏住脉腕渡灵力给她。 “谁!”用叶子裹着泉水奔来的少年,警惕地低喝一声,拔出腰间短剑就要冲过来。 “别动!”一把细剑从背后伸出来,逼到了脖颈半寸处。少年剪重吃了一惊,仰头躲避,却撞到了持剑的林信,被他如猴子抱树一般紧紧锁住。 剪重僵住不动,认出给母亲疗伤的是以前见过的朱星离,稍稍松了口气,“你是朱叔叔的徒弟吗?” 啧,竟然这么机灵!林信松开剑,上下打量这位隔世不见的师兄。当年第一次见剪重的时候,这人已经跟着朱星离一年了。兴许是跟着师父四处算命讨饭太辛苦,瞧着远比现在清瘦。 现在还跟着母姓的剪重,年岁与沈楼相当,比林信大一些,明显还没有开始抽条,脸颊两侧肉呼呼的。 “咳咳,行了,别费劲了。”剪秋萝推开朱星离,咳出一口血来,摆手不让他再输灵力。 见娘亲吐血,剪重顾不得跟林信说话,快步跑了过去,扶住已经坐不稳的剪秋萝。 朱星离红了眼睛,也不知是伤心还是生气,“你可真能耐,带着孩子还敢惹事。” “谁惹事了?老娘仇家太多,都不知道是谁!呸!”剪秋萝啐了一口血沫子,紧紧抓住儿子的手,似是用上了所有的力气,苍白的手背鼓起根根青筋,直把剪重的手攥出一圈青紫印记,“咳咳……这小王八蛋以后交给你了……” “管养不管活啊。”朱星离丝毫没有安慰她的意思。 剪秋萝哈哈大笑,笑声像是从风箱里传出来的,带着呼呼啦啦的声响,“若他不寻莫去找,若他寻来莫强留。” 前言不搭后语的一句话,剪重都没听懂,林信却是知道的。剪重是剪秋萝与人春风一度生下的孩子,这个“他”说的应是剪重的父亲。 “好。”朱星离低低应了一声,将那豁口剑收入剑鞘。 “咳咳咳……随心而为九死未悔,小王八蛋,记住娘的话……”剪秋萝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而后看向朱星离,“记得给我烧纸。” “……”朱星离没说话,看着剪秋萝骤然合上眼,灵气断绝,魂归于天。 “娘……娘!”剪重抱着娘亲的尸,失声痛哭。 这位师兄很少哭,他总是笑呵呵的仿佛没有忧愁,上辈子唯一见他哭得这般伤心,还是师父死的时候。 处理完剪秋萝的丧事,朱星离便带着两个孩子继续四处乱跑。 “以后,我就是你师兄了。”林信踮着脚,拍拍剪重的肩膀。 剪重啃着一张烧饼,低头看他,“可是,我比你年长。” “先入门的就是师兄,不信你问师父!”林信得意地看向朱星离。 朱星离正提着酒壶往嘴里灌酒,胡乱地点点头,“唔,你师兄说的对,谁先入门谁是师兄。” 上一世的师兄,就这么变成了师弟,自觉占了便宜的林信,很是高兴了一阵子。 冬去春来,四季轮转。 北漠的蛮人部族,在与北域的战争中逐渐合拢,小的被大的消灭,大的又被更大的吞并。非但没有因为战争败落,反倒如群狼争食,在厮杀中选出了头狼。 断断续续的争战,一打就是六年。 “世子回来了!” “世子回浣星海了!” 刚从战场上回转,沈楼带着满身杀伐之气跃下灵剑。本命灵剑虞渊,在空中打了旋,浩瀚的灵力如长虹贯日,将出来迎接世子的几名凡人压得趴跪在地。 收剑入手,沈楼面色冷肃地踏入浣星海,一道冷箭突然破空而来。 “嗡——”虞渊落日,灵气化作万千虹影,瞬间将铁箭碎成三节。没有加鹿璃的箭矢,咣当当落在青石板上,没了声息。 “哥!”背着箭筒飞奔而来的沈楹楹惊讶不已,“你怎么比上次更厉害了。” “胡闹!”沈楼蹙眉,转身往枫津行去。 “哎,别走啊,”沈楹楹快步跟上去,面朝哥哥倒着走路,“我刚从墉都回来,你不问我得了第几?” “第四。”沈楼脱下铠甲,扔给迎上来的紫枢,转了转手腕,噗通一声躺在软榻上,闭目养神。 又被猜中了!沈楹楹撅起嘴,“今年闲池围猎你又没去,平白让林家那小子出风头。钟有玉都快把我耳朵叨叨出茧子了,定要你今年去看看他。” “小姐,世子刚回来,您让他歇会儿。”紫枢端着一碗汤药过来,劝沈楹楹离开。 沈楹楹看到那汤药,顿时闭了嘴。 玄国公世子在战场上英勇无双,百战百胜,下了战场立时就变成了病秧子。这些年看遍了大夫,也瞧不出个所以然,只能看着沈楼的身日一日不如一日。 沈楼缓缓睁开眼,接过紫枢手中的药一饮而尽。 随着灵力的增长,他的身体越来越差,动用灵力之后,便会有长久的疼痛等着他。原本胡乱补身子的灵药,换成了安神止疼的汤剂。 喝下药之后,沈楼的脸色明显好了些,坐起身来,接过钟有玉的书信看。 钟家兄弟困在京城,跟着太子读书修炼。三年前,他们的叔父钟随风,以父亲早逝当早些顶立门户为名,十五岁就给两人行了冠礼,想以此为借口让钟有玉回西域继承国公之位。 奈何皇帝对奏封国公的折子一直留中不,硬是将两人扣在墉都,让手忙脚乱的钟随风继续治理西域。钟家逐渐衰败,西域已经有了乱象。 沈楼揉了揉眉心,轻叹口气,这辈子凭着经验,提前两年结束了北漠之乱,却无暇顾及钟家。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黄阁,上次你说,雁丘已经被人买下了?”沈楼抬眼问立在角落里的黄阁。 “是,一年前就已经搬进去住了。”这些年黄阁一直奉命查找朱星离的踪迹,每每有了消息,等他追去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六年前世子让他买下雁丘,说是要等一个来买的人,等了这么多年,终于在去年有人来问。 那个问价的人,恰好就是朱星离。 黄侍卫对于世子的料事如神佩服得五体投地,欢天喜地跑回来报信,世子却又去了战场。 “秋庭,跟我去见爹。”沈楼换了一身玄色锦袍,黑底银纹把他的脸色衬得更加苍白。十八岁的沈楼,身形修长,器宇轩昂,看起来一点也不瘦弱,然而那张从未有过健康色泽的俊脸,始终让人放心不下。 “你要去哪儿?”沈歧睿惊奇地看着儿子。 “去治病,”沈楼垂目,“六年前在钟家昏迷之时,依稀听到朱星离言及可以医治。” “当真?”沈歧睿豁然起身。 一旁的沈楹楹气得直跺脚,“哥你怎么不早说!” “朱星离行踪不定,过年也不回南域,我找了他六年才有了消息,”沈楼真假参半地说,“如今北境稍安,我要离开一段时间,若是有突战事,父亲可带秋庭前去。她在闲池围猎已然拿了第四,可以上战场了。” 39.狼跋(十) 此为防盗章,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你说什么?” “我一直在找你。”沈楼走到林信身侧, 低头看他。失而复得, 得而复失, 这样的大起大落,着实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林信微微瞪大了眼睛,这话真不像是沈清阙会说的。 “信信, 师父让我给你送点东西过来。”门外响起剪重的敲门声,打破了屋里诡异的气氛。 林信冲沈楼歉意一笑, 转身去开门,伸手就给了剪重一个爆栗子,“叫谁呢你?” 剪重嘿嘿一笑, 把一套新茶具递给林信。虽然林信入门早,但实实在在比他小了好几岁,他始终无法把林信当个师兄对待, 总是私心地叫他信信。 林信不接茶具,直接上手揍他。 “哎哎,别闹,一会儿碎了!”剪重努力躲避,但林信出招向来又快又狠,专往些刁钻的地方打,防不胜防。 “哗啦啦!”托盘里的黑曜石茶具终于在挨到第三招的时候脱离了盘子,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过来, 抽走托盘在空中挽了个花, “咚咚咚”稳稳接住了杯盏。 “你师兄?”沈楼随手将茶具放到桌上, 冷眼打量着这位林信的同门,未来的英王殿下——封重。 “是师弟,”剪重揉揉被揍的地方,抬手见礼,“在下剪重。”显然,方才在正厅的时候,这位世子爷根本没拿正眼瞧他,也不记得他叫了一声师兄。 上辈子的师兄,这辈子竟然变成师弟了。沈楼微微颔,还了一礼,“既是师弟,理当敬重兄长,怎可直呼其名?” “呃,世子教训的是。”剪重讪讪一笑,传达了两句师父交代的话,便一溜烟跑了。这位浣星海的世子殿下,似乎对他很有敌意。 朱星离让二徒弟给沈楼带话,收拾停当便去跟他喝杯茶,特意强调不许林信跟着。 林信撇嘴,说什么喝茶,一听就是找沈楼喝酒。因着他还未束,师父一直不准他喝酒,而剪重酒量很差喝不了多少,没人陪着喝酒的朱星离一直颇为寂寞。 北域的人常年饮烈酒,酒量自然是好的,难得遇见沈家人,少不得要拉着沈楼喝两杯。 去年埋下的梨花白,这时候拿出来刚好入口。朱星离拿出一套碧玉双环杯,满满地倒上。 沈楼端起杯盏,敬过朱星离,一饮而尽,“朱二叔叫侄儿来,可是有话要说?” “找你喝一杯,”朱星离吊儿郎当地倚在竹榻上,懒散地说,“你爹给你取字了吗?” “尚未取字。”沈楼应着,抬手给朱星离倒酒。男子十五束,二十及冠,理当二十岁的时候取字。但若是此子早慧,或是需要他早些顶立门户,便会如钟家兄弟那般,十五就取字。 朱星离有些意外,十二岁就能上战场的儿子,足以顶门立户了,这沈歧睿竟然没给他取字,还把他当孩子养。想来是觉得他身体不好,怕过早取字削薄了福气,顿觉好笑,“沈歧睿那五大三粗的人,竟然还在意这个了。” 沈楼无话可说,上辈子他的确十五岁就取字了,这次束却被父亲拒绝,导致钟有玉那家伙嘲笑了他好几次。 两人喝光了一小坛梨花白,沈楼还脸不红气不喘的,看得朱星离啧啧称奇,“好小子,这酒量,赶上你爹了,来来,再来一坛。” 难得遇到个能喝的,朱星离兴致大涨,又叫侍卫去挖一坛出来,换了酒碗来喝。 梨花白入口清甜,但后劲十足,又喝了三碗,上一坛的酒劲便窜了上来,朱星离的眼尾渐渐染上了绯色,说话也开始打飘,“寻鹿侯的事,你应该听说过,林争寒没找到鹿璃矿脉,但天下人都觉得他找到了,包括皇帝,还有你爹。” 沈楼端酒的手微顿,“嗯。” “我这儿没有旁的要求,只一条,关于信儿的事,半个字都不许说出去。”漫不经心的语调忽然冷下来,朱星离那双眼角向下的凤尾目,清明透亮,没有半分醉意。 “六年前我没说,如今更不会说,断不会让阿信落到钟家兄弟那步田地。”沈楼抬手给朱星离倒酒。诸侯子嗣,谁都不愿意入京长住,寄人篱下,为奴为质,自然不是什么好事。 “你比你爹明白,”朱星离重新软倒在榻上,水汽漫上眼眶,熏熏然哼着小曲儿,仿佛刚才那个清醒的人从来没有存在过,“容兮遂兮,垂带悸兮,你爹小时候,可不是个好东西。” “……” 带着一身酒气回到林信的卧房,屋里的人已经睡下了,但很乖地睡在床的内侧,给他留了半边。 沈楼坐在床边看他,缓缓伸手,摸了摸那暖呼呼的侧脸。明明是个皮猴子,偏要在他面前装乖卖巧,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除了外衫躺下,抬手揉了揉眉心。随着神魂越来越虚弱,他睡得也越来越少,总是被各种噩梦惊醒,醒来分不清前世今生。 白日里见到的剪重,与记忆力的英王封重合为一体。与散仙剪秋萝春风一度的男人,便是当今皇上。起初剪秋萝并不知道这人的身份,后来皇帝想纳她入宫明白过来,断然拒绝。 五湖四海自由自在的散仙,并不稀罕那皇妃之位,皇帝也就没有强求。直到后来,林信杀了师父,这师兄弟两人才被皇帝双双寻回。皇姓为封,他便叫了封重,王号为英,理由是他长得俊俏。 只是兄弟两个刚入宫的时候关系很差,都说是因为林信杀了师父被封重记恨,直到那日…… 沈楼拿着一块雕成小鹿的星湖石去寻林信,想着自己摔裂了他的玉佩,好给他赔罪。 “你得赔给我,我要你亲手雕的星湖石。”想起林信气红的眼睛,沈楼指尖痒,忍不住搓了搓手中的小鹿,藏进衣袖里。 背着手,绕过重重假山。 “信信!”英王封重的声音从山石后面传来。定睛一看,一身亲王常服的封重正紧紧抱着林信,脸上满是痛惜怜爱。林信闷闷地靠在封重怀里,一言不,背对着沈楼,看不清表情。 藏在袖子里的手倏然攥紧,攥得指尖白。 星湖石小鹿没能送出去,心中那点小小的念想就这么直接被人扔在地上摔得稀碎。 “你不知道吗?林不负天生浪荡,荤素不忌,太子给他送了多少美人,男女都有,他全都收了。” “啧,我听说,他跟英王也有一腿。” 莺莺燕燕环绕四周,风流的割鹿侯跟着众人冲他轻佻地眨眼睛。 难平的怒火直接把沈楼给气醒了,睁开眼,身旁热乎乎的,带着一股青枣甜的气息喷在颈侧。林信不知何时又蹭到他怀里了。 吊到半空的心落到实处,沈楼轻叹了口气,微微偏头,将下巴放到怀中人的头顶。 “唔……”林信哼唧了一声醒过来,现自己睡在沈楼怀里,故作惊讶地挪开,“对不住啊,我睡相不好,吵到你了?” “没有。”沈楼摇头。 “你怎么出了一头汗?”林信伸手摸了一把,蹭地一下坐起来。修仙之人,身体强健,万没有半夜出虚汗的道理。 沈楼伸手把他重新按回被窝,“无妨,做了个噩梦,睡吧。” “你都多大了,还会被噩梦吓出汗!”林信忍不住蹭到他枕头上嘲笑他,“哈哈哈……” 有心问问沈楼现在还怕不怕黑,又怕惹恼了他明日不跟自己睡了,林信只能把后面的调笑咽下去,笑眼弯弯地盯着沈楼。直到沈楼重新睡去,这笑意才倏然消失。 噩梦连连,是魂力虚弱的征兆。林信吹了吹沈楼的睫毛,确定他真睡了,悄悄伸出食指,在他眉心轻点,慢慢拉开,抽出一丝极细的魂力来。轻吹一口气,那细如丝的魂力便倏然断裂,烟消云散。 40.伐檀(一)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金吾卫收起圣旨, 呈递给在场地位最高的沈歧睿。沈歧睿验了天子印, 交给钟随风保管,“诸位一路奔波,入内堂用茶吧。” “这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入京!”钟有玉愁眉苦脸, 让沈楼给他拿主意。 “圣旨已下,你待如何?”沈楼转身不见了林信, 交代黄阁去寻他,虽说钟家如今没有表现出要抓林信的意思,但还是要防着点。 “小墨, 你倒是说句话呀!”钟有玉拍了弟弟一巴掌,神色颓然,“我待如何, 我能如何?要不是你爹请旨, 他怕是会直接接管了西域。爹不在了,二叔又是个指望不上的,我还能领兵抗旨不成?诸侯子弟入宫, 与质子无异, 万一皇帝故意要把我俩养废了,到时候以未及冠不得继位为由, 扣我俩十年八年的, 我们……” “慎言!”沈楼喝止了口无遮拦的钟有玉, 弹指把蹲在窗口的鹦鹉哪壶给打下去。 “养废!养废!”哪壶从窗台上跌下去, 嘎嘎重复着钟有玉的话, 很是生了一股鸟气。 钟有玉垂头丧气的把躺在地上耍赖的鸟捡起来,塞到沈楼手里,托他代为照顾。这鸟是决不能带去京城了,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是个话痨,每日说的话没有一万也有几千,指不定被这鸟学了什么去。京城不比莫归山,隔墙有耳。 “小玉,小墨,二叔有话跟你们说。”钟随风一脑门子官司地走进来,招呼兄弟俩过去。 沈楼拎着鸟起身告辞,想着阿信好似挺喜欢这只鸟,拿回去给他玩。刚走出钟家兄弟的院子,便见黄阁匆匆而来,“世子,阿信,不见了。” “什么叫不见了?”沈楼心头一紧,把鹦鹉扔给黄阁,快步朝朱星离的院落跑去。 院子里空荡荡的,细沙铺就的地面,留下一圈浅浅的涟漪,乃是灵剑漾开的灵力造成的纹路。很显然,有人在原地御剑而去了。 “林信……”沈楼握紧拳手,黄沙从指缝里迅漏出去,直到掌中空空,什么也没抓住。 林信还是跟朱星离走了,不可避免地重复起前世的命运。可是为什么?先前还说得好好的,回浣星海跟着他一起练剑,以后就叫他师兄,怎么突然就变卦了? “金吾卫来之前还瞧见他了。”黄阁抱着鸟,努力回想林信的踪迹。 金吾卫…… 沈楼蓦然惊醒,“黄阁,你马上御剑去追,往东南方。告诉阿信,金吾卫不是来抓他的,我没有告诉父亲。”活了两世,竟被乖巧可人的外表蒙蔽了。再如何年幼,林信也是那个谨慎多疑的林不负,绝不可能是刚认识几天就全心信赖他的傻孩子。 “是!”黄阁半句废话也不问,直接祭出灵剑,御风而去。 半空中掉下来的哪壶转了个圈,愤愤地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春痕剑一日千里,黄侍卫一门心思往东南方向追的时候,林信已经跟师父在小城中摆起了卦摊。 “一两银子一卦,不准不要钱。”长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最后一个“钱”字写不下,委委屈屈地缩在边角上。 脱掉绛红鲛绡,扯下头上的鹿璃额坠,朱星离穿着一身仙气飘飘的白衣,坐在卦摊前任人围观。林信就拿着个签筒,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尽职尽责地哗哗晃动。 “一两银子一卦,你是神仙啊?”看热闹的人对着这对厚脸皮的师徒指指点点,别人算卦都是两文钱,这人竟然敢要一两。 “心诚则灵。”朱星离微微一笑,天生一副好相貌,即便眼角向下,也自有一派仙风道骨。 “哎,小孩儿,你师父是不是骗人的?”有人开口逗林信。 “信则有,不信则无,若是出不起一两银子,便莫要扰我师父清净!”林信抬起小下巴,冷着脸道。 “嚯!”众人都被这小童的言语唬得一愣。 朱星离饶有兴致地瞥了徒弟一眼,好小子,无师自通,该不会真是他忘在哪里的私生子吧? “我来算一卦!”一名锦衣华服的男子坐下来,摸出一块碎银子,放到桌案上。 朱星离什么也不问,单指点在男子的掌心,慢条斯理地摸了一番手相,沉吟片刻道:“蓬莱有路,一朝错恨,可惜,可惜。” 连道几声可惜,男子倏然变了脸色。 蓬莱有路,是说他本可以登上仙途;一朝错恨,是说他这些年把罪责都归到了错误的人身上。 “先生怎知我恨错了人?”他出身凡人之家,幼时曾有仙者来摸骨,不了了之。待他成年之后掌家,认识了仙门贵人,竟得知自己有上好的资质。回想当年后娘曾跟那摸骨仙者谈了一番,定然是故意毁他仙途,心中愤恨,便一直苛待后娘。 林信垂目不言,默默听着朱星离瞎胡扯。方才那一番看相,实则是在摸骨,这混人定是看出对方似有仙根灵脉,摸查一番得知是时有时无的隐脉,修为低的仙者摸不出来。 上辈子没少跟着朱星离出来摆摊,有时候是算命,有时候是卖胭脂,偶尔也会要饭。按照朱星离的话说,出世入世皆是修行。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为了玩。 以前他觉得丢脸,不耐陪着朱星离疯。直到师父死后,回想往昔,竟是举着破碗要饭的那些日子最幸福。 “回魂了,”朱星离弹了他一指头,把用作招牌的白布随便卷了卷,扔到一边,“是不是饿傻了?” 林信帮着师父收摊,收法就是把手中的签筒随手一扔。 41.伐檀(二)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刺、劈、挂、撩、抹云、架挑, 一遍一遍重复着用剑最基本的招式,手腕稳如千斤坠,每一招都点到同样的位置。 林信倚在廊下,咬着一根杨柳枝漱口,默默数着沈楼的挥剑次数。 此时恰好换到了“撩剑式”, 立剑, 自下而上, 贴身送出, 翻转手腕以为撩。这一招需要配合腰力,做不好会很丑, 沈楼的动作堪比简谱上的工笔画, 撩剑一出翩若游龙,一息一招,整整一千次! 灵力到了这个程度,还每日练基础剑招,也就沈楼有这份毅力了。 吐出嘴里的柳枝, 林信回屋里拿了自己的小剑出来,自廊下一跃而出,与平平而过的“抹剑”相撞。 “世子,你方才那一招撩剑式怎的那般好看,教教我吧。”林信露出勤学好问的眼神。 沈楼看看他手中握着的小剑, “好。” 林信捏着剑柄挽了个花, 摆好架势准备跟着沈楼学, 却不料那人直接绕到他背后,“你出一招,我看看。”低沉如暮鼓晨钟的声音,从耳畔钻入脑中,让林信差点忘了动作。 胡乱摆了个撩剑的姿势,还未等林信开口,平平递出去的手腕突然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托住,“撩剑式不拘高低,但出手定要快且直。” 因为练剑而升高的体温,沿着两人相触的地方传给林信,在这暮春时节的暖风里,惹人熏染。 “师兄!”剪重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就看到自家那个入门第一年就学会了所有剑招且无可挑剔的师兄,竟然像个初学稚儿一般,摆出个歪歪斜斜的撩剑式。这简直比师父给他一箱鹿璃还要稀奇。 “又怎么了?”林信收起剑,瞪向没眼力见的师弟。 “师父要下山除妖,叫咱俩一起去。”剪重已经穿戴齐整,腰间挂着本命灵剑。 “除什么妖?”迅回屋穿上外衫,顺手将沈楼的玄色广袖扔给他,抓了把带柄的小铜镜揣在腰间,边走边说。 “我也不知道,”剪重咂咂嘴,露出两个委屈的小梨涡,“早膳还没用呢。” “就知道吃!”林信敲他脑袋,当师兄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肆无忌惮敲封重的脑袋,就算以后他当了王爷,还可以敲。回头看沈楼,见那人已经穿戴整齐默默跟上了,“世子也去?” 沈楼有些好笑,这人把衣服递给他,不就是邀他同去的意思?但笑不语地点点头。 雁丘只是个小土包,土包外五里便是一处小镇,名叫落雁镇。平日里的吃穿采买基本都在这个镇山,朱星离所谓的“山下”,就是下了土包往镇上去。 “师父,出什么事了?”林信顺手摘了把枣子,窜到朱星离身边问。 朱星离抢了颗枣塞到嘴里嚼,“为师夜观星象,察觉附近有妖物出没。”高深莫测地说了这么一句,将枣核吐出了一丈远。 “昨夜不是阴天吗?”林信扒着师父的肩膀,“呸”一声将枣核吐出了一丈零三寸。 “去去去,就你话多。”朱星离抬手要揍他,被林信哧溜一下躲过,藏到沈楼身后,冲师父做鬼脸。 沈楼抿唇轻笑,任由林信在自己周身跑来跑去。 因着是南域与东域的交界处,南北贯通、东西有路,落雁镇很是繁华,绝非一般小镇可比。客栈、酒肆、勾栏院,该有的不该有的一应俱全。 剪重到了镇子上便如雏鸟归林,直奔路边的小吃摊,“师父,那边有馄饨!” “没出息!”朱星离敲徒弟脑袋,他穿着朱家的绛红鲛绡,额间缀着八面玲珑的鹿璃珠子,一看就是出身颇高的仙者。这样的仙人,能坐在馄饨摊上吃馄饨吗? 当然能。 于是,馄饨摊主战战兢兢地端了四碗热馄饨上桌,眼睁睁地看着仙风道骨的仙长哧溜哧溜喝馄饨。 “这位大哥,跟你打听个事,”朱星离喝了口汤,勾勾手示意摊主过来坐,“听闻这镇上有人丢了魂,你可知是哪家。” “知道,就北街那家开药铺的,”说起这些市井传言,摊主渐渐没了先前的拘谨,将胳膊上的撘巾往肩上一甩,坐到了看起来最无害的林信身边,“前日他儿子去山里收药材,一天一夜没回来,后来爷娘去寻,现儿子与两个药童都像睡着了一样。药石罔医,便求了位仙长来,招魂阵一起,反倒死了个透彻。” 好似被摊主挤到了,林信捧着馄饨碗,往沈楼身边蹭了蹭,“若是没了魂,即刻就死,这没死就是还有魂。怎么一招魂就死了呢?” “仙长说是被妖物吞噬了,只有一缕残魂,残魂留存时间不长。”摊主也不是很懂这些魂灵之事,道听途说,有一句学一句。 “胡说八道,哪里找来的废物。”朱星离蹙眉,三两下吃完馄饨就甩袖往北街而去。 剪重见师父走了,掂起碗一股脑倒进嘴里,抹着嘴跟上去。林信压根没吃完,窜得比师弟还快。留下不明所以的沈世子,面对伸手要钱的摊主。 药铺关了门,院里正办丧事,白沙人送黑人的老两口泣不成声。众人见是仙者,纷纷起身行礼,七嘴八舌地将情况告知。 布招魂阵的是一名过路的散仙,不知名姓,据说只招出了魄,没有魂,那仙人说可能是吞魂蛊雕作祟。 “一定是蛊雕来了,六年前不就死了好多人嘛!” “哎,还以为都走了呢,怎的还来。” 没有灵力的凡人,对于这些妖魔精怪甚是害怕。 “六年前怎么了?”沈楼听到六年前的事,立时开口问。 “这镇上六年前曾一夜之间死了数人。”林信小声给他解释,说起这个,不免有些心虚。这些人的死,跟他也有关系,都是镇上那家醉荷居的小二和跑堂。 那年他刚封了割鹿侯,清明时节回来祭拜尊师,想在醉荷居买一份师父最爱吃的酱鸭舌。 “半斤鸭舌,一只烧鸡,一坛梨花酒。”林信没有带侍卫,独自一人坐在醉荷居大堂里。外面春雨绵绵,行人匆匆。 “呦,这不是割鹿侯吗?”三名绯衣金玉袍的修士,认出了低头喝茶的林信。 林信抬头,那三人没有戴鹿璃额坠,不是朱家的嫡系,但也是南域朱家的人,“见本侯却不行礼,绛国公就是这么教你们规矩的?” “呸,你还有脸提国公爷,”其中一人将手里的竹筐摔在桌上,筐里放着刚买的香烛纸钱,“弑师杀父的小畜生!” 林信单指按在弯刀吞钩的刀柄上,声音中透着冰碴子,“你骂谁是畜生?” “骂你!二公子把你从小养大,教你仙术,还亲自到南域求家主给你铸剑,你却杀了他!皇上竟然封你这不仁不义之徒做割鹿侯,我呸!”三名朱家子弟义愤填膺,大声叫嚷,引得过路之人纷纷驻足。 众人没想到,大名鼎鼎的割鹿侯竟然是个未及冠的少年,无论凡人仙者,都忍不住多看几眼,想知道他有没有传说中的三头六臂夜叉嘴。 是,他是个弑师的畜生,朱家人骂也就骂了,但割鹿侯的威严,不容挑衅! 吞钩出鞘,凶悍的杀伐之气瞬间将大堂内的一排桌椅震得粉碎。那三人丝毫不惧,纷纷祭出鹿璃灵剑,摆出了六璃三绝阵。竟然是朱家的高手“叠剑三尊”! 这三人都使的双剑,一次就要消耗六颗鹿璃。然朱家财大气粗,供应得起,六把灵剑纵横交错,呈蛛网状朝林信扑来。 吞钩以一敌六,丝毫不落下乘。然朱家鹿璃充足,斗了小半个时辰,吞钩上的鹿璃便化为齑粉,朱家三人却轮番换了新鹿璃。林信什么也没带,手边只有一包鸭舌一坛梨花白,强大的灵力兜头压下来,将酒坛子压碎了,清香的酒液淌了一地。 单膝跪地的林信,嘴角溢出了鲜血。 “师父,灵力的本源是什么?” “灵力,其实就是日月精华,鹿璃天生地养,乃是存储日月精华的上品。” “那魂魄是什么?” “魂为天地精华,吞吐日月;魄为肉体禁锢,接地入土。” 鹿璃里的日月精华可用,魂魄的精华自然也可用!逆转灵脉,抽取周遭魂魄之力,无数光点自周遭汇聚而来,妖刀吞钩的银刃忽如浸了血池,红光大盛,将与天灵盖只差半寸的剑光绞了个粉碎。 “这是什么妖术!”三人大吃一惊,纷纷回剑防御。 对方的魂力被源源不断地抽取,越战越虚弱,而没有鹿璃的林信却越战越勇。 “轰——”三人被扔出了醉荷居,因为魂魄虚弱,倒在地上抽搐不已。 林信合刀入鞘,深蓝色的眸子亮如星辰,仿佛上古的吞魂大妖,吸了魂魄,涨了修为。 回头看去,躲在角落里的小二和跑堂,已经魂飞魄散,没了生机。第一次悟出了魂魄之力,抽取得没有章法,将方圆三丈内的魂力尽数抽走。 42.伐檀(三)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聚魂阵套上护灵阵,是查验神魂所用的。修士的神魂乃是御剑、修炼的关键,传说上古时期的仙者, 可以练到神魂离体。神魂脱离肉身, 化神而去, 便是飞升成仙了。 如今的修士自然是做不到的,神魂也非常脆弱, 必须要完全信赖布阵之人,才能让其查看。 “你爹小时候见风就咳嗽,每年冬天,你爷爷都会把他送到南域,”朱星离在阵脚放上鹿璃, 不紧不慢地说着些不找边际的话, “那年我掉进火炎谷, 是他进去把我背出来的。” 温和幽蓝的光掠阵而起, 将坐在阵中的沈楼完全包围。这些事沈楼以前从未听说过,透过阵光看朱星离, 额间的鹿璃璀璨如星,“侄儿明白, 您尽管查看便是。” 色泽浅淡的神魂透体而出, 在护灵阵的作用下平静安然,没有丝毫的逸散。林信屏息凝神, 紧紧盯着沈楼的神魂, 缓缓攥紧了身下的坐垫。 这根本不像是少年人的神魂, 好似被什么东西给锯开了一般,千疮百孔,残破不堪。 朱星离看了一眼,便立时收阵。 刚刚回魂,沈楼还在昏睡,毫无防备地向后软倒,被林信眼疾手快地接住,靠到自己怀里。 “哎,可怜可怜,”朱星离摇头,他的猜测果然没错,“这孩子,怕是时时都在忍痛。” “能治吗?”林信的声音有些哑,对于魂魄的理解,他其实比师父更在行。 这种状况的神魂,最好的治疗办法就是不要御剑、不用灵力,像凡人一样活着。因为每一次过度使用,都会带来撕心裂肺的疼痛。且随着沈楼自身灵力的增加,残破的神魂会难以负重,最后的结果就是神魂溃散、撒手人寰。 朱星离摇了摇头,见沈楼睁开眼,便道:“等我回南域,找找上古遗册,或许还有办法。” 信儿的剑要铸,世子的病要看,得早点回趟家才是。 打了沈楼去休息,林信独自走到放置蛊雕的院落,狠把蛊雕脑袋上的毛拔了个干净,而后狠狠地掼到地上。他实在是太大意了,六年前就看出沈楼身体有恙,却一直没重视,不知道查验一下他的神魂。 林信只做过灭魂,没做过补魂的事,要怎么治疗沈楼,他也是两眼一抹黑。 “一定会有办法的。”林信捡起光秃秃的蛊雕脑袋,自言自语。他重生之后,魂魄也很虚弱,为了让自己康健起来,这几年吸了不少修士的魂力。 俗语说,吃什么补什么,或许可以试试以魂养魂。 就地画了个阵,敲碎蛊雕的脑壳,聚集于天灵盖里未及消化的残魂呼啦啦奔涌而出,又被阵法固定住。有凡人魂,也有修士魂。凡人的魂魄比较脆弱,作用不大,修士的魂是神魂,富有灵气。 盘膝而坐,将灵力聚于指尖,抽丝剥茧般地一点一点将这些杂乱的魂剥离开来。 夜深人静,林信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在沈楼耳边吹气,“世子,世子?” 沈楼睡得很沉,丝毫没有转醒的意思。林信放下心来,掏出一直用灵力护着的一点点神魂,单手轻抚在沈楼的天灵盖上。因为不知道这办法是否管用,他也不敢给沈楼补太多。 萤火般的光点没顶而入,林信握着沈楼的脉腕,紧张地观察他的状况。 “唔……”沈楼突然痛哼一声,平静的梦境似被什么东西闯入了。 小镇里的过客,官道上的阵阵马蹄,陌生的女人笑脸,蛊雕黑洞洞的大嘴……沈楼知道这是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想要把这东西扔出去,抗拒使得来自神魂的疼痛越剧烈。忽而听到林信的声音,似远似近不知从何处传来:“别怕,试试让他们融合。” 于此同时,一双柔软温暖的手抚上了他的胸膛。 梦中的景象倏然变换,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渐渐消散。满眼红绡,烟雾袅袅,耳边似有流水声。这里,是割鹿侯的封地,那间他怎么走都走不出去的宫室。 “玄王殿下看够了吗?我这一身皮肉,殿下可还满意?”林信拆了冠,脱了内衫,只穿着一件半透明的薄纱外衫,跨坐在他腰腹间。 “不知羞耻!”沈楼使劲挣动,双手被锁链扣在床头,动弹不得。 “呵呵,这就算不知羞耻了?我还有更羞耻的事要对你做呢。”林信笑得肆意,那双深蓝色的眸子似乎比平日更蓝了些,透着几分妖异。 偏头躲过林信的亲吻,沈楼试图运转灵脉。 时轻时重的揉捏自脖颈处开始,一寸一寸地扫过,身体仿佛被什么东西点燃了,随着林信的手指越烧越旺,逐渐把理智分烧成灰。 “沈清阙,你不想要我吗?”林信额间冒汗,似是疼痛,似是欢愉。 沈楼双目赤红,忽觉手腕一轻…… 这人是怎么了?被梦魇着了? 林信见沈楼满头是汗,似乎很热的样子,不放心地摸摸他的胸口,想渡些灵力给他。正在这时,沈楼突然睁开了眼。 “这都是你自找的!”沈楼咬牙切齿地说着,忽然翻身,将林信狠狠地压在了身下。 “啊!”林信吃了一惊,未及反应,就被沈楼扯开了内衫,“世子,你怎么了?唔……” 脖子冷不防被咬了一口,林信闷哼一声,意识到沈楼可能是被那些残魂里的记忆影响了。莫不是吸了个采花贼的魂吧? 忽觉有趣,林信做出一副柔弱无助的样子,哭喊道:“世子,不要!” 梦境与现实一瞬间的重叠,让沈楼有些分辨不清,虚弱的神魂无法帮他迅找回理智,直到听到了林信的惊呼声。 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比梦境里年轻了不少的林信,正被他按在锦被间,满眼惊恐。一桶凉水从头顶浇下来,沈楼停顿了片刻,如同被烫到一般,迅放开了林信。 林信拉起内衫,蜷缩到一边,深吸一口气把眼睛憋红,低着头不说话。 沈楼尴尬地坐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屋内静默下来,只剩下烛火燃烧的噼啪声。 “你是不是做噩梦了?”林信做出一副忍辱负重还要坚持给人递台阶的君子模样,小声问沈楼。 沈楼摇了摇头,抬手扶额。脑袋里的疼痛比睡前好受了不少,然而面对如今的状况,他倒是宁愿头更疼点,所幸昏过去的好。“对不起,我方才入了幻境,一时迷乱。并非有意要冒犯你。” “你在幻境里看见谁了?”林信微微眯起眼。 沈楼抬眼看他,“没谁,方才生什么事了?你怎么点了蜡烛?” 正演得高兴,冷不防被这么一问,林信顿了一下才道:“我见你睡得不安稳,出了一头汗,就想把你叫醒……”带着点鼻音的话,配上那缩成一团的身子,说不出的委屈可怜。 看着林信红了一圈的眼眶,沈楼有些不知所措,“信信,我……” “别叫我信信!”林信打断了沈楼的话,这个称谓是剪重自创的,每每听到都惹他起一身鸡皮疙瘩。 沈楼气息微滞,原本就色泽浅淡的薄唇,渐渐失了血色。 见沈楼脸色变得这般难看,林信咂咂嘴,暗道自己是不是玩过了。 “大家都是男人,方才的事,你也不必太在意。”林信揉揉眼睛,展开身体,往沈楼身边挪了挪,表示自己不害怕了。 沈楼指尖微颤,垂目看着林信攥着被面的手。 若是前世的林信,遇到这状况只怕会狠狠嘲笑他一番。 …… 啧啧,你这伪君子的面具终于戴不住了,分明是个色中饿鬼,装什么清高? 沈清阙,嘶,对我好点。 …… 眼前的林信可怜可爱,但那个肆意妄为、艳若骄阳的林不负却已经不在了。 沈楼也不知自己在纠结什么,苦笑道:“不叫信信,那我叫你什么?” “啊?”没料想这人还沉浸在上一个话题里,林信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还没有取字,可有小名?”沈楼抬眼看他。 这还是沈楼两辈子第一次问他小名,林信莫名的心中一热,暗道这世子爷不会是因为咬了一口就要对他负责任吧?那可真是赚大了,毫不犹豫道:“小时候,我娘叫我迟诺。” “迟诺。”沈楼低声咀嚼这个名字,这么规整的词,还真不像个小名。 “世子爷,你刚才咬我一口,让我咬回来这件事就算扯平了,行不行?”林信呲着一口白牙,凑到沈楼的颈窝里,浑然忘了自己方才还是个瑟瑟抖的苦情小菜白。 “你以后,也不要再叫我世子了。”沈楼微微偏头,方便他咬。 43.伐檀(四) 此为防盗章,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聚魂阵套上护灵阵, 是查验神魂所用的。修士的神魂乃是御剑、修炼的关键, 传说上古时期的仙者, 可以练到神魂离体。神魂脱离肉身,化神而去, 便是飞升成仙了。 如今的修士自然是做不到的, 神魂也非常脆弱,必须要完全信赖布阵之人,才能让其查看。 “你爹小时候见风就咳嗽,每年冬天, 你爷爷都会把他送到南域, ”朱星离在阵脚放上鹿璃,不紧不慢地说着些不找边际的话, “那年我掉进火炎谷,是他进去把我背出来的。” 温和幽蓝的光掠阵而起,将坐在阵中的沈楼完全包围。这些事沈楼以前从未听说过,透过阵光看朱星离,额间的鹿璃璀璨如星,“侄儿明白, 您尽管查看便是。” 色泽浅淡的神魂透体而出,在护灵阵的作用下平静安然, 没有丝毫的逸散。林信屏息凝神, 紧紧盯着沈楼的神魂, 缓缓攥紧了身下的坐垫。 这根本不像是少年人的神魂, 好似被什么东西给锯开了一般,千疮百孔,残破不堪。 朱星离看了一眼,便立时收阵。 刚刚回魂,沈楼还在昏睡,毫无防备地向后软倒,被林信眼疾手快地接住,靠到自己怀里。 “哎,可怜可怜,”朱星离摇头,他的猜测果然没错,“这孩子,怕是时时都在忍痛。” “能治吗?”林信的声音有些哑,对于魂魄的理解,他其实比师父更在行。 这种状况的神魂,最好的治疗办法就是不要御剑、不用灵力,像凡人一样活着。因为每一次过度使用,都会带来撕心裂肺的疼痛。且随着沈楼自身灵力的增加,残破的神魂会难以负重,最后的结果就是神魂溃散、撒手人寰。 朱星离摇了摇头,见沈楼睁开眼,便道:“等我回南域,找找上古遗册,或许还有办法。” 信儿的剑要铸,世子的病要看,得早点回趟家才是。 打了沈楼去休息,林信独自走到放置蛊雕的院落,狠把蛊雕脑袋上的毛拔了个干净,而后狠狠地掼到地上。他实在是太大意了,六年前就看出沈楼身体有恙,却一直没重视,不知道查验一下他的神魂。 林信只做过灭魂,没做过补魂的事,要怎么治疗沈楼,他也是两眼一抹黑。 “一定会有办法的。”林信捡起光秃秃的蛊雕脑袋,自言自语。他重生之后,魂魄也很虚弱,为了让自己康健起来,这几年吸了不少修士的魂力。 俗语说,吃什么补什么,或许可以试试以魂养魂。 就地画了个阵,敲碎蛊雕的脑壳,聚集于天灵盖里未及消化的残魂呼啦啦奔涌而出,又被阵法固定住。有凡人魂,也有修士魂。凡人的魂魄比较脆弱,作用不大,修士的魂是神魂,富有灵气。 盘膝而坐,将灵力聚于指尖,抽丝剥茧般地一点一点将这些杂乱的魂剥离开来。 夜深人静,林信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在沈楼耳边吹气,“世子,世子?” 沈楼睡得很沉,丝毫没有转醒的意思。林信放下心来,掏出一直用灵力护着的一点点神魂,单手轻抚在沈楼的天灵盖上。因为不知道这办法是否管用,他也不敢给沈楼补太多。 萤火般的光点没顶而入,林信握着沈楼的脉腕,紧张地观察他的状况。 “唔……”沈楼突然痛哼一声,平静的梦境似被什么东西闯入了。 小镇里的过客,官道上的阵阵马蹄,陌生的女人笑脸,蛊雕黑洞洞的大嘴……沈楼知道这是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想要把这东西扔出去,抗拒使得来自神魂的疼痛越剧烈。忽而听到林信的声音,似远似近不知从何处传来:“别怕,试试让他们融合。” 于此同时,一双柔软温暖的手抚上了他的胸膛。 梦中的景象倏然变换,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渐渐消散。满眼红绡,烟雾袅袅,耳边似有流水声。这里,是割鹿侯的封地,那间他怎么走都走不出去的宫室。 “玄王殿下看够了吗?我这一身皮肉,殿下可还满意?”林信拆了冠,脱了内衫,只穿着一件半透明的薄纱外衫,跨坐在他腰腹间。 “不知羞耻!”沈楼使劲挣动,双手被锁链扣在床头,动弹不得。 “呵呵,这就算不知羞耻了?我还有更羞耻的事要对你做呢。”林信笑得肆意,那双深蓝色的眸子似乎比平日更蓝了些,透着几分妖异。 偏头躲过林信的亲吻,沈楼试图运转灵脉。 时轻时重的揉捏自脖颈处开始,一寸一寸地扫过,身体仿佛被什么东西点燃了,随着林信的手指越烧越旺,逐渐把理智分烧成灰。 “沈清阙,你不想要我吗?”林信额间冒汗,似是疼痛,似是欢愉。 沈楼双目赤红,忽觉手腕一轻…… 这人是怎么了?被梦魇着了? 林信见沈楼满头是汗,似乎很热的样子,不放心地摸摸他的胸口,想渡些灵力给他。正在这时,沈楼突然睁开了眼。 “这都是你自找的!”沈楼咬牙切齿地说着,忽然翻身,将林信狠狠地压在了身下。 “啊!”林信吃了一惊,未及反应,就被沈楼扯开了内衫,“世子,你怎么了?唔……” 脖子冷不防被咬了一口,林信闷哼一声,意识到沈楼可能是被那些残魂里的记忆影响了。莫不是吸了个采花贼的魂吧? 忽觉有趣,林信做出一副柔弱无助的样子,哭喊道:“世子,不要!” 梦境与现实一瞬间的重叠,让沈楼有些分辨不清,虚弱的神魂无法帮他迅找回理智,直到听到了林信的惊呼声。 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比梦境里年轻了不少的林信,正被他按在锦被间,满眼惊恐。一桶凉水从头顶浇下来,沈楼停顿了片刻,如同被烫到一般,迅放开了林信。 林信拉起内衫,蜷缩到一边,深吸一口气把眼睛憋红,低着头不说话。 沈楼尴尬地坐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屋内静默下来,只剩下烛火燃烧的噼啪声。 “你是不是做噩梦了?”林信做出一副忍辱负重还要坚持给人递台阶的君子模样,小声问沈楼。 沈楼摇了摇头,抬手扶额。脑袋里的疼痛比睡前好受了不少,然而面对如今的状况,他倒是宁愿头更疼点,所幸昏过去的好。“对不起,我方才入了幻境,一时迷乱。并非有意要冒犯你。” “你在幻境里看见谁了?”林信微微眯起眼。 沈楼抬眼看他,“没谁,方才生什么事了?你怎么点了蜡烛?” 正演得高兴,冷不防被这么一问,林信顿了一下才道:“我见你睡得不安稳,出了一头汗,就想把你叫醒……”带着点鼻音的话,配上那缩成一团的身子,说不出的委屈可怜。 看着林信红了一圈的眼眶,沈楼有些不知所措,“信信,我……” “别叫我信信!”林信打断了沈楼的话,这个称谓是剪重自创的,每每听到都惹他起一身鸡皮疙瘩。 沈楼气息微滞,原本就色泽浅淡的薄唇,渐渐失了血色。 见沈楼脸色变得这般难看,林信咂咂嘴,暗道自己是不是玩过了。 “大家都是男人,方才的事,你也不必太在意。”林信揉揉眼睛,展开身体,往沈楼身边挪了挪,表示自己不害怕了。 沈楼指尖微颤,垂目看着林信攥着被面的手。 若是前世的林信,遇到这状况只怕会狠狠嘲笑他一番。 …… 啧啧,你这伪君子的面具终于戴不住了,分明是个色中饿鬼,装什么清高? 沈清阙,嘶,对我好点。 …… 眼前的林信可怜可爱,但那个肆意妄为、艳若骄阳的林不负却已经不在了。 沈楼也不知自己在纠结什么,苦笑道:“不叫信信,那我叫你什么?” “啊?”没料想这人还沉浸在上一个话题里,林信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还没有取字,可有小名?”沈楼抬眼看他。 这还是沈楼两辈子第一次问他小名,林信莫名的心中一热,暗道这世子爷不会是因为咬了一口就要对他负责任吧?那可真是赚大了,毫不犹豫道:“小时候,我娘叫我迟诺。” “迟诺。”沈楼低声咀嚼这个名字,这么规整的词,还真不像个小名。 44.伐檀(五)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放着吧。”赵夫人抬抬下巴, 没心思理会林信,继续跟丈夫说着沈家的事。 “夫人, 这个茶……要冷了……”林信磕磕巴巴地说, 似乎有些急切, 但因为年纪小表达不清。 “快点趁热喝,这是尺腥草。”赵万户闻到了隐隐的尿臊味,便催促妻子快喝。 赵夫人这才想起自己让药庐煎的珍贵药材, 端起来一饮而尽, 长舒一口气, 揉揉额角, “果真好多了。” 林信瞥了一眼通体舒畅的赵夫人,重新低下头。 也不知沈家的人几时来,赵万户跟妻子商量, 推迟长子下葬的时间。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 再推都要过头七了!”赵夫人咬着一口参差不齐的牙, 气道, “叫他们早些来啊!” 前日丧, 理应今日下葬, 但因为大少爷死得太蹊跷, 赵家要找线索, 便耽搁了一天, 如今因为沈家还要再推。 “胡闹!浣星海的大人, 是我能催得动的吗?”赵万户被妻子的无理取闹弄得有些火大。 赵家是世袭的万户, 隶属北域玄国公治下。食邑万户,有收税租的资格,无吏治之权。说到底,也不过是沈家的属臣。哪里有附庸命令主人的道理? 浣星海,便是沈家所在,整个北域的中心。 北域寒冷,如今不过是九月中,已经飘起了雪。浣星海的楼阁中燃起了地龙,哪怕是临水的小榭,也温暖如春。来往的随侍、家将,各个衣衫单薄,唯独坐在水榭上看雪的少年,裹着一层狐裘。 身着暗色劲装的侍卫,端着一碗汤药,快步走到少年面前,单膝跪下,低声道:“世子,该进药了。” 少年从千山落雪的景致里收回目光,没有接那药碗,“可有朱星离的消息?” “朱家也不知其踪,一年前有人见到他往西域去了,之后便断了音信。”侍卫稳稳地端着药,一字一顿语调平静地说。 “西域……”沈楼缓缓抿紧了色泽浅淡的薄唇,“再去查。” “是!”侍卫起身,走了两步才想起手中还端着药碗,“世子,这药……” “倒了。” 水榭外面站着一名紫衣侍女,瞧见侍卫原封不动地把药端出来,顿时叉起腰,“刚才进去的时候你怎么跟我保证的?这药可动了一口吗?” 侍卫涨红了脸,“世子说倒了,我就……”就下意识听从他的领命走出来了。 “瞧你这点出息。”紫衣侍女撇嘴,接过药碗,嘴上说得厉害,自己却也不敢再进去劝,只能又骂侍卫两句撒气。 查了这么久,依旧毫无进展。 沈楼站起身,单手握住水榭低矮的栏杆,雪落在冷白的手背上,缓慢地化成水珠。冰凉的触感,也难以平息心中的焦灼。 上辈子遇到林信的时候,那人已经是不可一世的割鹿侯,鲜少提及幼时过往,只一次喝醉了才与他说起。幼时家中遭变,随侍卫一路奔逃至侍卫的本家,充当其子多年。 “他们都欺负我,你为什么不把我带走?”醉眼朦胧的割鹿侯,攥着他的衣襟,似哭似笑地质问。 当时只觉得莫名,如今想来却是透骨酸心。当时醉酒的林信应是把他当成了已逝的父亲,像儿时绝望之时那般,求着父亲把自己带走。 他必须尽快找到林信,可庸国幅员辽阔,小家族多如恒河沙,又不知他儿时姓甚名谁,当真是大海捞针无处寻。只能先找林信的师父朱星离。然朱星离这人飘忽不定,也不比林信本人好找几分。 “世子,”紫衣侍女走过来,身后还带着个小厮,“国公爷找您。” 北域之主,这一代的玄国公沈歧睿,大马金刀地坐在主位上,见长子进门,便把手中的书信递了过去。 “渭水赵家?”沈楼扫了一眼,只是一份寻常的报丧函,赵家大少爷暴毙,英年早逝,不日下葬。 “这赵家公子死得蹊跷,赵万户想请浣星海的人帮着寻凶。”旁边的家臣东涉川解说道。 听到“死得蹊跷”,沈楼便多问了一句:“如何蹊跷?” “据报丧之人说,那大少爷死相可怖,分明是刚死之人,身体却已经腐烂。祭魂礼上,三魂七魄皆无应……” 沈楼捏着信的手骤然攥紧。 “东先生,您讲这个也太吓人了。”紫衣侍女搓了搓胳膊。 东涉川说话,有点像说书先生,带着些不必要的抑扬顿挫,听得人毛骨悚然。 “前日你向我举荐的那个年轻人叫什么来着?”沈歧睿问儿子,“叫他跟着涉川去一趟吧。”北域的属臣世家,分为百户、千户与万户,渭水赵家作为万户,理应受到重视。 “不,我亲自去。”沈楼果断地说。 肉体之外的灵体,分为魂与魄。魂可离体,而魄不可离,纵然身死,也不可能魂魄皆无应。 站在赵夫人屋里听夫妻俩互相指责的林信,也是这么想的。这赵大少爷死的时间不对,方式也太过古怪,他得去看看尸体,以确认这个世界与他上辈子的世界有什么不同。 “推迟下葬,今晚谁去守灵?”赵夫人又头疼起来,因赵大少爷未满十五,算是夭折,丧事不能大办,晚上只能由一名至亲守灵。前两晚都是二少爷守,昨日实在太累,赵夫人就亲自去守,这才一夜就病倒了。 “还叫老二去吧。”赵万户叹气,叫人去知会二少爷一声。不料传话的人去而复返,说是寻不到二少爷了。 这下夫妻俩都慌了,就这么两个儿子,一个刚没了性命,另一个可不能再出事,立时叫侍卫御剑去寻。小半个时辰之后,终于在后山的僻静处寻到了谢天河的尸体和昏迷不醒的二少爷。 “我的儿啊,这是怎么了?”赵夫人将小儿子紧紧搂到怀里,上上下下检查一番。 “谢天河手里拿着二少爷的剑,少爷手里拿着一把断剑满脸血……”侍卫把自己看到的场景描述出来。 赵万户立时叫人排查后山,又是给儿子输灵力,又是叫大夫问诊,很是兵荒马乱了一番。最后大夫得出结论,二少爷就是被吓晕的。加上他手上的断剑和满脸血迹,怎么看都像是两人玩闹,谢天河抢了二少爷的剑,二少爷失手把人给杀了,自己被喷溅出来的血吓晕过去。 虽然有些地方说不通,但后山除了一些凡人奴也没有别人,二少爷只是有点擦伤并无大碍。赵夫人立刻要求压下这件事,“谢天河自己练功出岔子死的,跟二少爷没一点关系,都听见了吗?” 家臣是仙者,是不能随意杀死的。 二少爷被抬回房去,此事不了了之,但晚上就没人守灵了。 一筹莫展的赵万户,转头看见了站在角落里,怯生生的堂侄儿,“信儿啊,今晚你去给你大哥守灵。” “守灵?”林信睁着一双幼鹿般的眼睛,乞求地看着大伯,“我,我害怕……” “啪!”正心烦的赵夫人,一巴掌扇了过来,“小杂种,给你堂兄守灵怕什么?” 巴掌打在脸上,林信顿时落下眼泪来,委委屈屈地应了。 赵万户看着他的样子,微微蹙眉,交代管家给林信换一身像样的衣服,万一沈家人一早过来,瞧见守灵的人像个小乞丐就丢人了。 林信换了一身素色棉袍,额上系一条细麻绳,掌灯时分就被人拉到灵堂去跪着了。 灵堂里空无一人,鬼气森森,赵大少爷就躺在未曾钉盖的棺椁里,脸上贴着张黄符纸。显然赵家人对于招魂不应的大少爷有些害怕,就给贴了张符。 林信窝在蒲团上饱饱地睡了一觉,待到月上中天,这才爬起来。随手掰一只白烛,费劲地迈着小短腿爬上棺木,坐在棺材沿上端详赵大少。 “啧,赵世耀,你怎么这么早就死了?这叫我找谁报断臂之仇啊?”林信说着,揭开了大少爷脸上的黄表纸,伸手戳了一下,粘腻的触感惹得林信一阵恶寒。 45.伐檀(六)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钟无墨依旧是一副不动如山的模样, 仿佛早有预料。 金吾卫收起圣旨,呈递给在场地位最高的沈歧睿。沈歧睿验了天子印, 交给钟随风保管,“诸位一路奔波,入内堂用茶吧。” “这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入京!”钟有玉愁眉苦脸,让沈楼给他拿主意。 “圣旨已下,你待如何?”沈楼转身不见了林信, 交代黄阁去寻他,虽说钟家如今没有表现出要抓林信的意思,但还是要防着点。 “小墨,你倒是说句话呀!”钟有玉拍了弟弟一巴掌,神色颓然, “我待如何,我能如何?要不是你爹请旨,他怕是会直接接管了西域。爹不在了, 二叔又是个指望不上的, 我还能领兵抗旨不成?诸侯子弟入宫,与质子无异,万一皇帝故意要把我俩养废了, 到时候以未及冠不得继位为由,扣我俩十年八年的, 我们……” “慎言!”沈楼喝止了口无遮拦的钟有玉, 弹指把蹲在窗口的鹦鹉哪壶给打下去。 “养废!养废!”哪壶从窗台上跌下去, 嘎嘎重复着钟有玉的话,很是生了一股鸟气。 钟有玉垂头丧气的把躺在地上耍赖的鸟捡起来,塞到沈楼手里,托他代为照顾。这鸟是决不能带去京城了,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是个话痨,每日说的话没有一万也有几千,指不定被这鸟学了什么去。京城不比莫归山,隔墙有耳。 “小玉,小墨,二叔有话跟你们说。”钟随风一脑门子官司地走进来,招呼兄弟俩过去。 沈楼拎着鸟起身告辞,想着阿信好似挺喜欢这只鸟,拿回去给他玩。刚走出钟家兄弟的院子,便见黄阁匆匆而来,“世子,阿信,不见了。” “什么叫不见了?”沈楼心头一紧,把鹦鹉扔给黄阁,快步朝朱星离的院落跑去。 院子里空荡荡的,细沙铺就的地面,留下一圈浅浅的涟漪,乃是灵剑漾开的灵力造成的纹路。很显然,有人在原地御剑而去了。 “林信……”沈楼握紧拳手,黄沙从指缝里迅漏出去,直到掌中空空,什么也没抓住。 林信还是跟朱星离走了,不可避免地重复起前世的命运。可是为什么?先前还说得好好的,回浣星海跟着他一起练剑,以后就叫他师兄,怎么突然就变卦了? “金吾卫来之前还瞧见他了。”黄阁抱着鸟,努力回想林信的踪迹。 金吾卫…… 沈楼蓦然惊醒,“黄阁,你马上御剑去追,往东南方。告诉阿信,金吾卫不是来抓他的,我没有告诉父亲。”活了两世,竟被乖巧可人的外表蒙蔽了。再如何年幼,林信也是那个谨慎多疑的林不负,绝不可能是刚认识几天就全心信赖他的傻孩子。 “是!”黄阁半句废话也不问,直接祭出灵剑,御风而去。 半空中掉下来的哪壶转了个圈,愤愤地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春痕剑一日千里,黄侍卫一门心思往东南方向追的时候,林信已经跟师父在小城中摆起了卦摊。 “一两银子一卦,不准不要钱。”长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最后一个“钱”字写不下,委委屈屈地缩在边角上。 脱掉绛红鲛绡,扯下头上的鹿璃额坠,朱星离穿着一身仙气飘飘的白衣,坐在卦摊前任人围观。林信就拿着个签筒,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尽职尽责地哗哗晃动。 “一两银子一卦,你是神仙啊?”看热闹的人对着这对厚脸皮的师徒指指点点,别人算卦都是两文钱,这人竟然敢要一两。 “心诚则灵。”朱星离微微一笑,天生一副好相貌,即便眼角向下,也自有一派仙风道骨。 “哎,小孩儿,你师父是不是骗人的?”有人开口逗林信。 “信则有,不信则无,若是出不起一两银子,便莫要扰我师父清净!”林信抬起小下巴,冷着脸道。 “嚯!”众人都被这小童的言语唬得一愣。 朱星离饶有兴致地瞥了徒弟一眼,好小子,无师自通,该不会真是他忘在哪里的私生子吧? “我来算一卦!”一名锦衣华服的男子坐下来,摸出一块碎银子,放到桌案上。 朱星离什么也不问,单指点在男子的掌心,慢条斯理地摸了一番手相,沉吟片刻道:“蓬莱有路,一朝错恨,可惜,可惜。” 连道几声可惜,男子倏然变了脸色。 蓬莱有路,是说他本可以登上仙途;一朝错恨,是说他这些年把罪责都归到了错误的人身上。 “先生怎知我恨错了人?”他出身凡人之家,幼时曾有仙者来摸骨,不了了之。待他成年之后掌家,认识了仙门贵人,竟得知自己有上好的资质。回想当年后娘曾跟那摸骨仙者谈了一番,定然是故意毁他仙途,心中愤恨,便一直苛待后娘。 林信垂目不言,默默听着朱星离瞎胡扯。方才那一番看相,实则是在摸骨,这混人定是看出对方似有仙根灵脉,摸查一番得知是时有时无的隐脉,修为低的仙者摸不出来。 上辈子没少跟着朱星离出来摆摊,有时候是算命,有时候是卖胭脂,偶尔也会要饭。按照朱星离的话说,出世入世皆是修行。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为了玩。 以前他觉得丢脸,不耐陪着朱星离疯。直到师父死后,回想往昔,竟是举着破碗要饭的那些日子最幸福。 “回魂了,”朱星离弹了他一指头,把用作招牌的白布随便卷了卷,扔到一边,“是不是饿傻了?” 林信帮着师父收摊,收法就是把手中的签筒随手一扔。 朱星离抱着手臂,跟这奇怪的徒弟大眼瞪小眼,“你说咱俩上辈子是不是见过。” 嗯?林信对于“上辈子”这个词很是敏感,立时抬头看向朱星离,“为何这么说?” “要不然,你怎么像是跟我了很多年一样,”朱星离单手把他抄起来,扛到肩上,“走,儿子,爹赚钱了,给你买好吃的去。” “谁是你儿子!”林信挣扎着滑到朱星离怀里,“师父,你什么时候教我仙术?” “我不是一直在教你吗?摸骨看相,也是仙术。”朱星离胡咧咧,抬手从卖糖葫芦的草扎上拔了一根塞到徒弟手里,头也不回地扔了两枚铜钱过去。 “这世间,可有一种仙术,能使人灵脉断绝?”林信拿着舔了一口,才意识到自己在吃什么,禁不住老脸一红。 朱星离凑过来,偷走一颗山楂,呜呜啦啦地说:“自然是有的。” “那如果这东西会传染呢?”林信紧紧盯着朱星离的眼睛。 “那是遭瘟了。”朱星离想也不想地说,凑过来还要再偷,被林信给躲了过去。 师父不是重生的,想来也是,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可一不可二,哪是那般容易的。 46.伐檀(七) “父皇准了和亲的提议, ”太子叫沈楼来,商量出使北漠的事, “沈家常与蛮人接触, 你觉得派什么人去合适?” 沈楼垂目,“臣。” “你?”太子惊讶地抬头, 说是出使北漠, 不过是去传个话。沈楼贵为国公世子, 这样派去未免大材小用。 “蛮人凶悍, 寻常使臣派去恐遭杀戮,臣这张脸他们认得,当能给几分薄面,让臣见到乌洛兰可汗。”沈楼跟蛮人打了一辈子, 却没能真正和乌洛兰贺若交过手, 也算是一桩憾事。 皇族居于京城,没有直面过北漠蛮人的凶悍,但种种传说从未断绝过。听沈楼这么说, 封章沉吟片刻便答应了, “也好, 拨五百轻骑给你。” “不必, 五十人足以。”沈楼摇头, 五百轻骑, 那是进攻的架势, 一个不慎就要打起来。 “我也想去。”钟有玉嚷嚷道。 “你去做什么, 这几日趁着父皇要推新政, 孤再提提,说不准你们就能回西域了。”太子笑道,转头看向沈楼,问他是否顺路回家一趟。 知道太子是提醒他给沈秋庭带那份礼物,沈楼摇头,“若是从浣星海走,蛮人会以为是北域相邀。” 封章不好再说什么,表示今日到此为止,便散了。 出了东宫正殿,钟有玉拉住沈楼,“你听说了吗?昨日林信在羽林军营地杀了不少人。” 沈楼昨天昏过去了,并不知道这事。 “哎,你还跟他玩吗?我觉得林不负这人有点邪性,杀人不眨眼的。”钟有玉搓搓胳膊。 “事情尚不清楚,你莫乱传。”沈楼警告钟有玉。 “知道,知道,”钟有玉满不在乎地说,“我这不就跟你说说么。深宫寂寞,小墨又不爱听,我都快憋死了。”他天生话多,偏被禁锢在不能乱说话的皇宫里,如同被捆住了嘴的八哥,急得就差用嘴蹭墙了。 “最迟明年,你们就能回莫归山了。”沈楼拿开扒在自己肩上的那只手,酌鹿令开始推行,已经被皇家“养熟”了的钟家兄弟刚好可以放回去,给天下做个示范。 蜡丸在手中攥了半日,回到住处,沈楼才有空坐下来看里面的消息。先前让黄阁调查蛊雕的踪迹,如今终于绘制出了完整的图纸。 “这是什么?”林信从背后冒出头来,扒着沈楼的肩膀看。 温热的气息蹭在脖颈边,有一种林信是毛绒绒的错觉。沈楼把图拿近些方便他看,“你看像什么?” “大荒,洛川,瀛洲,青县,雁丘……”林信仔细辨认上面的地名,“除了大荒,都是我去过的地方!” “你说什么?”沈楼一惊,转头看他,两人的脸就贴到了一起。 “你在查我的踪迹?”林信没有一点挪开的意思,就这么蹭着他的脸说话。 沈楼顿了一下,也没有挪开,眸色复杂地说:“这是蛊雕的踪迹。”从六年前蛊雕第一次在大荒现身,到最后一次在南域菩提城附近有人失魂,这几年但凡出现蛊雕吞魂的地方,都在这上面。 上一世,他只在北漠见过蛊雕,这种邪物在北蛮却被奉为神鸟。这些年蛊雕频繁出现,沈楼便想查查这东西是否与蛮族有关,却怎么也没想到会牵扯到林信 林信也很是惊讶,若是重合一两个地方还能算巧合,但一路看下来,这东西明显是跟着他走的。 “这怪鸟,莫不是用来寻我的?”林信心中一沉,想起朱星离在雁丘附近猎到的蛊雕,和之后不久便出现在雁丘的蛮族人。若当真如此,还真是他害死了朱星离。 “我近日会去趟北漠。”沈楼伸手,把又开始钻牛角尖的林信捞进怀里。 被沈楼抱进怀里,林信顿时把那些悲春伤秋都抛到了脑后,打蛇上棍地地搂住对方脖子,“我跟你一起去。” 沈楼失笑,“你不去收鹿璃了?昨日不是已经挑好了渊阿,还杀了个武探花?” 突然转弯的话题,让林信差点就顺着答了,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我没杀他。” “呵,你是没杀他,”沈楼冷笑一声,忽然掐住林信的脖子,“但你让他跟别人上了比剑台!” “唔……咳咳……”林信此刻就躺在沈楼怀里,毫无防备地被掐了个正着。带着灵力的手力大无比,几乎要捏断他的喉咙。没有着力点,只能握着沈楼的手凌空翻身,带着他狠狠摔到地上。 沈楼骤然清醒,用手垫在林信脑袋后面,抱着他滚了一圈。 “信信!” “你谁是?” 林信双手抵住沈楼的肩膀,两人的脸色都不大好看。 “你昨天给我用了刃一的魂?”沈楼闭上眼,压制住突然翻涌上来的杀意,那不是他的情绪,而是黏着在他神魂上的另一缕残魂。 “你看到他的记忆了?”林信抿唇,抓住沈楼的手去找师父。 因为昨日瞧见了朱星离明亮而灵力充沛的生魂,便起了寻个新鲜神魂给沈楼补补的心思。刃一是太子故意留给他的“人才”,他不可能重蹈覆辙再用那个人,索性让这些太子的暗桩互相残杀。收了刃一刚死的新魂,一路用灵力捧着回来给沈楼补上。 怎么也没想到,恰恰因为这缕神魂太过新鲜,深刻的记忆都未消散,让沈楼出现了瞬间的错乱。 朱星离听到这状况,照着林信的后脑勺狠狠揍了一巴掌,“滚滚滚,快点去南域拿魂器。” “那他……”林信不放心地看向沈楼。 朱星离拿出那本破破烂烂的古籍塞给沈楼,“来来,跟我学神魂离体。” “……” 47.伐檀(八)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 “……” 屋子里一片静谧,落针可闻。 头上露水还没擦的黄侍卫, 震惊地看向世子, 又转头看紫枢。紫枢一脸菜色地把林信从大小姐手中解救出来,“阿信, 那不叫暖床, 莫要乱讲。” 沈楼深觉自己教坏了孩子, 脸色有些不好, 把沈楹楹训了一顿,不许她跟着去西域。 “凭什么不许我去!我就要去!”沈楹楹一巴掌拍在手边的高脚梨木坐墩上,“咔嚓嚓”一声脆响,整个凳子四分五裂, 碎了一地。 “沈楹楹。” 听到哥哥连名带姓地叫自己, 语气并不如何冷厉,沈大小姐却明显瑟缩了一下,梗着脖子瞄林信, 轻哼一声, “不去就不去, 谁稀罕!” 说罢, 气呼呼地走了。 林信轻叹一口气, 很想把去莫归山的名额让给沈楹楹, 但又不知如何开口。上辈子这时候, 他还不知道钟家, 只记得赵坚抱着自己一路奔逃, 被不知凡几的白衣修士截杀了三次。 “我不去莫归山了,让小姐去吧。”林信试图跟沈楼讲道理。 “莫归山跟咱们浣星海可不一样,山下就是西都咸阳,可好玩了!”紫枢端着一碗汤药走过来,笑着哄他。 林信抽了抽鼻子,闻到了“破厄”的味道。破厄与尺腥草的功效相近,都是溢补神魂的灵药,只是比尺腥草要贵重许多,也没有尺腥草那种惹人嫌的尿臊味。 沈楼正翻看着檀木匣子里的信件,对于紫枢的到来视而不见。 紫枢看看把她当空气的世子,气得跺脚,把过满的汤药倒出些许,递给林信,“去,让世子吃药。” 林信接过汤碗,不甚稳当地走到沈楼身边,歪头看看他,自己偷偷喝了一口。破厄、归灵、三文草,还有几味尝不分明,治什么的都有,不单是补魂的。这人的身体到底怎么了? 沈楼哭笑不得地放下信件,这小馋猫怎么什么都敢吃,连药也偷喝!“好喝吗?” “苦,”林信皱着鼻子,“但我娘说,良药苦口。” 以身作则,不能给孩子立坏规矩,沈楼接过药碗来,一饮而尽。 林信接过空空的药碗,甚是欣慰。看紫枢的模样,这位世子爷平日怕是没有好好吃药。如今的沈清阙应该才十二岁吧,正是反骨横生的时候,得顺毛摸。 紫枢心满意足地端着空碗走了,沈楼重新拿起信件翻看。 每每有莫归山的人来,都会带来一封钟家兄弟的信,大多都是钟有玉在啰嗦,沉默寡言的钟无墨顶多在后面添一句。最近一封是想请他重阳节到莫归山登高射雁,完全没有提及百年佳酿的事。而这次的信使,两手空空而来…… 合上匣子,沈楼起身带林信去见父亲,即刻启程。 连下了几日的风雪,稍稍停住了,纤细的小枫树都被打蔫了枝丫,变得光秃秃起来。百年的老枫树却毫无损,依旧满树繁华,慢悠悠地掉着叶子。 “我不能去。”林信抱住那棵老枫树死活不走。 “为何?” “我……”总不能告诉沈楼,自己是林争寒的儿子,钟家一直想抓他吧。那沈楼最可能做的,就是把自己交给皇帝。林信有些犯愁,“我穿的是世子的衣服,被人看到会打死我的。” 沈楼愣了一下,才现林信穿着自己小时候的衣裳。随侍在沈家地位然,其实相当于门徒,不过各有各依附的对象。沈家人是把他们当同门看待的,断没有穿了世子衣服就要被打死的危险。 48.伐檀(九) “亦萧传信过来说, 说你要扶封重上位,孤想亲耳听听你的理由。”信与封重都是朱星离的徒弟, 他们要谋反,定然会把朱星离牵扯进去,进而牵进整个朱家。 朱颜改带他走上一处高阁, 名为摘星,廊柱上写着两句话: 【登楼低声语, 莫惊天上人。】 煞有介事地写出来, 好似真的高到了天上去,颇有意趣。 “师伯可知,中原人如何看待南域吗?”林信站在没有栏杆的高台边缘,眺望远方。此处的确很高,可以看到整个菩提城。城中车马流川, 人头攒动, 一派盛世之景。 “他人如何看待,与我何干?”高台风大, 卷起朱颜改艳丽的鲛绡广袖,宛如烈火中起舞的凤凰,随时要乘风而去。 作为富有的朱家家主,谁做皇帝都得看他脸色, 等闲不与他相干。不到万不得已,朱家是不会掺和进夺嫡这种事的。 “南域一片瓦, 中原万顷田, ”林信收起向长辈讨糖吃的表情, 正色道,“并非是封重想争皇位,也非是信贪恋权势。太子有治国之志,无经世之才,刚愎自用,心胸狭窄……酌鹿令不止验鹿璃这一条,师伯应当比信清楚。” 酌鹿令要加一成鹿璃岁贡,起初几年可能还不明显,只消用岁贡的黄金换了鹿璃便是。但随着库存告急,鹿璃的价钱定然会疯长,到时候,永远不缺鹿璃的朱家就会成为众矢之的。 上辈子,林信也曾努力做个忠君之人。毕竟他已经是不义的弑师之徒,不想再戴个不忠的帽子。 但封章不信他,元朔帝死后,便想置林信于死地。 “臣不过是先帝的一把刀,皇上继位,臣便是皇上的刀。”满身煞气的林信跪在封章面前,脱下吞钩平置于膝前的青石板上。 封章穿着明黄龙袍,坐在宝座之上,周围立着十八名高手,防备林信随时暴起,“朕打算将南域的鹿璃矿收回来,但是朱颜改实在是块难啃的骨头。” 朱家兵力强盛,鹿璃充沛,且一直按时缴纳鹿璃。除了朱颜改脾气不好时长给朝廷没脸之外,没有任何大错。无故攻打南域,定会令四域诸侯不满,一个不慎就会使大庸陷入亡国的危险。 要从朱家手中抢走矿脉,新帝宠臣出的主意是,杀了朱颜改,让朱家大乱,朝廷以平乱之名,趁机接管朱家。 “陛下要臣去杀绛国公?”林信垂目,眸中尽是冷意。 “这种事,爱卿去做最为合适,便如当年你杀……钟长夜一般,”封章露出饶有兴致的笑容,“朕信你的能力。” 杀字之后短暂的停顿,让林信攥紧了拳下的衣摆。朱颜改是他的师伯,虽然起初对他有诸多误解。但这么多年来,已然渐渐明白了朱星离的死因,近日还将当年朱星离托他做的灵剑给了林信。 如今,封章让他去杀朱颜改。 拿起面前的吞钩,林信缓缓站起身来,没有再看宝座上的君王一眼,冷铁铸的刀,也是有心的。 出了大殿,遇到满脸愁容的封重。 “皇上让我去西域平乱。”封重的眉头皱得死紧,因为酌鹿令的推行,皇权收拢,国库充盈。然鹿璃价高,诸侯之地,民不聊生。新皇又提了岁贡,各地怨声载道,百姓揭竿而起。 天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君不仁,视人命如草芥。 林信回头,看着那金碧辉煌的正殿,满眼杀意,“天不仁,就破天;君不仁,便灭君!” 他注定是个不仁不义不忠不孝之徒。 这一世,一切还未生,要劝服朱颜改绝非易事,林信也没打算让他马上鼎力相助,“还未到要谋反的境地,师伯不如暂且观望。侄儿会尽力,让皇上名正言顺地传位给封重。” 硬碰硬的谋反并不明智,就算得到朱家的支持,要成功也非常困难。且不说皇室掌握的兵力,天子遇难烽火燃,诸侯如沈歧睿之辈,定会群起而救之。 朱颜改抬手,将一把流光溢彩的剑扔给林信,一言不地跃下高台,飘然而去。 林信接住那把漂亮得过分的剑,脸上露出笑来,高声问:“师伯,这剑叫什么名字?” “旸谷。” 古有旸谷,生扶桑,十日所栖。 旸谷,日升之地;虞渊,日落之处。 踩着灵力通畅的本命灵剑,林信迫不及待地赶回墉都,想给沈楼看他的剑。 “走了?”林信看着空荡荡的房间,满眼失落。 “出使北漠,得扛着皇旗骑马去,慢得很,耽搁不得。”朱星离拿着黄泉珠把玩,忍不住感慨自家兄长的天纵之才。 “他的神魂尚未治好,你怎么能让他一个人去北漠?”林信把黄泉珠抢回来。 “那些乱七八糟的记忆已经剔除了,”朱星离又把珠子抢回来,背过身去研究上面的阵法,“沈家小子当真聪明,神魂离体一学就会。” 神魂离体之后,什么都看得清楚,那些补上的碎片也清晰可见,比用阵法提魂要方便许多。但这东西很难学,朱星离也是研究了许久才捣鼓明白的。 “剔除?”林信蹙眉,要把粘到神魂上的杂质去掉,可不是件容易的事,那过程想必不能美好。 “嗯,以魂补魂虽然快,却不是长久之计,我再想想。”朱星离说着,将黄泉珠挂到了自己身上。不待林信说什么,突然指了一下背后。 林信转头看过去,就见封重别别扭扭地站在门口。 “师兄。”封重走过来,坐到林信身边。 林信瞥他一眼,不理他。 “师父都跟我说了,那日是我不好……但你也该跟我说一声……”说了半晌,没得到一句回应,封重挠头,“莫生气了,我给你买好吃的。” “嗤——”林信忍不住笑出声,“你以为谁都跟你一样贪吃啊?” 不知道师父跟封重怎么说的,左右两人算是暂时和好了。有师父在,林信并不担心跟封重有什么讲不通的,只一心担忧着远上北漠的沈楼。 噬灵这种无解的诅咒,就是北漠蛮人捣鼓出来的。已经拥有了噬灵的北漠,对于修仙之人就是龙潭虎穴。 割鹿侯心情不好的后果,是很严重的。 朱家上缴的鹿璃数量充足、成色完美,无可挑剔。林信便以朱家为标准,前往望亭侯封地验岁贡。 望亭侯自认为帝王心腹,对于新政酌鹿令鼎力支持,早早准备好了鹿璃。 “这颗成色不足,这颗杂质过多,这颗还带着杂石……”林信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准确地一颗一颗指出来。 起初还满脸坦荡的望亭侯,渐渐冒起了冷汗,“小林侯,这般挑法,是不是太苛刻了?” “侯爷误会了,这可算不得苛刻,”林信挑眉,勾勾手,示意望亭侯凑近些,笑着开口,语气轻得仿佛恋人间的耳鬓厮磨,“本侯还有更苛刻的。” 说罢,抬手,已经有经验的渊阿九刃呼啦一声将整箱鹿璃倒在地上,平摊开来。 原本只是挑拣表面的瑕疵,如今竟是挨个检验。 望亭侯一次被削了两个县,各地的小列侯得到消息,顿时紧张起来。林信一路走,一路削。到年底,削了二十几个县,直接夺了三个列侯的爵位。 大庸有国公四位,列侯三十几个,皆为独立可自治封地的诸侯。大的列侯能有几个郡,小的却只有几个县。县不够削,便只能夺爵。 林信有自己的标准,并未按照罗侍君那套来。列侯们怨声载道,纷纷上奏抱怨林信太过严厉。元朔帝却龙颜大悦,直接给了林信先斩后奏的权力。 诸侯们顿时没了声息,开始想办法自救。 蛮人的使者已经抵京,沈楼也跟着回到了墉都,不日将举办宫宴。而此时的林信,踏上了东域林家的地界。 林家所在,名为踏雪庐。东域温暖,并不多雪,这名字乃是指秋日荻花白,置身荻花芦苇间,如踏雪而行。 如今已经过了荻花开的季节,踏雪庐景色依旧很好,流水淙淙,芳草萋萋。芦苇深处,琴声幽幽,清越的歌声如晚风起落: 坎坎伐檀兮,置之河之干兮。 河水清且涟猗。 彼君子兮,不素餐兮! 49.呦呦(一)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可惜,不像林家人的桃花眼, 倒像个狼崽子。”林信学着当年林家主说他的口气,似真似假地感慨一句,咬破手指, 在铜镜背面快画符。 最后一笔勾过,铜镜突然光芒大盛, 片刻之后, 由阳镜转为阴镜。阳镜,既平日所用之镜,镜中看字,是左右颠倒的,称之为镜像;阴镜, 乃是法器, 镜中看字,是正的, 就像把现实完全搬进了镜中,再透过镜子来看。 如今这面老榆木铜镜里,显示出灵堂正中的那个“祭”字,便是正的。 随手拿一颗祭品果子来吃, 林信端着镜子在灵堂中走一圈。阴镜照不出活人,照的是魂魄, 不多时便瞧见了一名眉清目秀的小姑娘, 像是赵大少身边的冬梅。 人死后, 若不用特殊方法留存,魂魄只能在人间停留七日。也就是说,这冬梅是七日之内死的,估计是大少爷暴毙,被夫人迁怒了。凡人命贱,说杀便杀。 林信叹了口气,三两下吃完果子,抓一把纸钱烧给冬梅。 再往前走,又瞧见了谢天河,正一脸茫然地乱飘。咂咂嘴,林信颇有些可惜,这谢天河资质不错,拿来喂灵器定然好,可惜现在没有值得一炼的兵器。 绕着灵堂走了一圈,熟人见了好几个,就是没见到赵大少。 “难不成竟是魂飞魄散了?”丢掉镜子,林信重新爬上棺木,给赵大少盖上黄表纸。这状态,跟当年自己捏碎他魂魄的时候一模一样,可碎魂之法是他十七岁那年才琢磨出来的,这个时候谁会碎魂? 莫不是有什么噬魂的上古精怪现世了? 抬手想挠头,想起来自己的手戳过赵大少的脸,遂放弃,低头在棺材里摸索一阵,从赵大少腰间扯出一块黄玉佩。 这是刚来赵家的时候,赵大少从他身上抢走的。凉滑细腻的黄玉,雕成仙鹿回头的模样,那是爹临别时给他的,唯一的念想。 扯掉上面艳俗的丝绦,寻一盆清水洗干净,又拆下一根细麻绳,把玉佩绑到自己脖子上。爹死了之后,自己还没给他戴过孝,麻绳为系,聊表心意吧。 “信儿,你跟赵坚先走,爹过些日子去寻你。”面色坚毅的男人,把玉佩塞到了幼子手中,本应多情的桃花眼中,满是哀戚。 “爹,我不走,呜呜呜……” “少爷,咱们先去渭水赵家,那是我兄长的领地,咱们歇一阵子再走。” “赵叔叔,你睁开眼,呜呜呜……” 也不知是不是身体的原因,幼时那些本已模糊记忆,又清晰地泛了上来,林信被叫醒的时候,都有些分不清自己是几岁了。 “别睡了,快跪好,沈家人就要来了!”天刚蒙蒙亮,管事的就带着一群穿着孝服的下人鱼贯而入,把灵堂重新打扫布置一遍。 “不是昨天就知道了吗?”林信揉揉眼睛,嘟嘟囔囔地爬起来。 “昨天哪知道世子要亲自来呀!”管事的脸上露出了既兴奋又愁苦的表情,太过复杂以至于皱成了一团。 “世子?”这个称呼,仿佛一道细小的雷电,将林信定在了原地,“是浣星海的世子吗?” “还能是哪个世子!”管事的叉起腰,仿佛下一刻就会被世子看中飞黄腾达一般,如数家珍地念叨起这位世子爷,“玄国公的嫡长子,不世出的天才,虽然自小体弱多病……” 体弱多病?听到这个跟沈楼应该完全不搭边的词汇,林信又有些不确定了,那人的身体有多好,他再清楚不过,据说从小就壮如牛犊、力能扛鼎。莫非世子不是沈楼,那沈楼又在哪儿? 沈楼在飞驰的马车上。 家臣东涉川骑马在前,苦着脸迎风吞雪,“世子爷,那赵家说了会推迟下葬,咱们没必要星夜兼程啊。” 嵌了十六块鹿璃、行止如履平地的马车中,传出少年人沉稳不容置疑的声音,“继续,疾行。” 碰了一鼻子灰,东涉川讪讪地夹紧了马肚子,小声问身边那名面无表情的世子侍卫,“黄兄弟,你说世子这么着急作甚?那赵家大少爷又不会跑了!”虽然也是仙者,但他在浣星海是文臣,已经许久不曾这般劳碌奔波了。原以为是个简单的差事,没料想被世子一搅合,就成了苦差事。 穿着暗色劲装的侍卫,便是那日端药的侍卫黄阁,闻言头也不回地说:“先生有所不知,世子一直叫我等留意疑似魂飞魄散之人,寻了这许久总算有了消息,焉能不急?” 饶是东先生见多识广,也想不明白世子寻那魂飞魄散之人有何用,只能拉起防风面罩,朝马屁股抽一鞭,早点赶去,少点挨冻。 沈楼坐在温暖的马车里,捧着一盏银色雕花手炉,轻轻摩挲炉盖上雕的小鹿。本以为一切早已开始,却不料是自己早重生了两年,那些魂飞魄散的恶果,竟是到今日才显现出来。幼时的林信,会在渭水吗?但愿这赵家,不会让自己失望。 赵万户带着一脸病容的妻子亲自到门前迎接,远远瞧见那一辆银边华盖马车,便矮身行礼,“属臣赵定,恭迎世子殿下!” 前一刻还在一射之外,眨眼间已到了眼前。 马车停稳,侍卫下马掀开门帘,一名身着玄色广袖华服的少年走出来,旁边的侍女立时上前给他披上狐皮大氅。少年生得极俊,萧疏清癯,轩举似九天星;龙章凤姿,容止若松下风。见之不忘,久视则心生畏。 赵万户前年岁贡时见过世子,那时的沈楼虽也骄矜孤傲,与眼前这个让人不敢直视的少年却差得很远。端不知世子爷这两年练了什么神功,气势竟比他父亲还要骇人。 沈楼脚步不停,微微抬手示意众人免礼,便径直往灵堂而去。 来不及整理完全的仆役们迅退避,独留两名修仙的家将和跪在蒲团上的“孝子”林信。沈楼入得灵堂来,一眼就看到了那一身素衣的小小孩童,对上那双不容错认的深蓝色眸子,颠簸一路的心瞬间落回了实处。 “世子,这就是我那苦命的长子,您可得给我们做主啊。”赵夫人被丫鬟搀扶着走过来,用帕子捂着嘴啼哭。 目光一触即离,林信甚至没有察觉到这位世子爷对自己多看了一眼,他自己倒是没什么避讳,待那人转过眼去,近乎贪婪地用目光把人描摹了一遍。小时后的沈清阙真好看,带着些少年人独有的清瘦,仿佛艳阳天里溪水洗过的嫩藕,诱着人啃上一口。 沈楼给赵大少上了一柱清香,因着身份不必跪拜,但作为孝子贤孙的林信却要还礼。小小的孩子,举着短短的胳膊,一本正经地行礼,煞是可爱。 即便是凶残的恶狼,幼时也是毛团奶犬,何况林信本就生得好看…… “犀颅玉颊,鹤骨松姿,小公子相貌不凡,将来必成大器,”东涉川捋了捋嘴角的两撇胡须,夸赞道,“这位可是府中的二公子?” 此言一出,灵堂中倏然静了一下,赵夫人的脸色有些难看,赵万户却是面不改色,“让大人见笑了,这是舍弟的儿子。”连林信的名字也没提,便请诸位大人查验尸体。 “涉川,你去看吧。”夜行八百而来的沈世子,如今却对赵大少丝毫不感兴趣了,示意东先生去开棺。 “……”东涉川目瞪口呆地看着世子闲闲地把那小孩唤到身边,一幅事不关己的样子,骤然生出一股吟诗的冲动。 穿雪山,跨冰原,世子爷日夜兼程到底为那般? 吟诗也免不了开棺,说书救不了东涉川!认命的东先生只能硬着头皮去跟赵大少爷会面。 林信一直注意着沈楼的动作,见他冲自己招手,立时颠颠地跑过来,把位置让给开棺验尸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沈楼低头看他,如今自己也不过是个小少年,只比林信高了一头。 “信,我叫阿信。”林信似乎有些害羞,低头绞着手指,趁着沈楼不注意,悄悄摸了一把他垂在身侧的手背。 “是啊。”黄阁愁苦地挠头,紫枢没有跟来,他拙舌笨嘴的不会劝。 “世子的身子,是自小就这样吗?”林信折下一枝桂花在手中把玩,“听说北域每年都要跟北漠的蛮族打仗,世子这么弱的身子,沈家族人……” “不是的!”黄阁义正言辞地纠正林信的猜测,“世子儿时身子强健,是两年前才……唔,你别看世子要天天吃药,他的灵力、剑术远在其他同族之上,这世子之位,谁也夺不去!” 50.呦呦(二)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这位大小姐可不是一般女子, 给她做随侍, 自己的小身板估计撑不过三日,林信委屈地看向沈楼,小声说:“有用的,信要给世子暖床的。” “……” “……” 屋子里一片静谧,落针可闻。 头上露水还没擦的黄侍卫, 震惊地看向世子, 又转头看紫枢。紫枢一脸菜色地把林信从大小姐手中解救出来, “阿信, 那不叫暖床, 莫要乱讲。” 沈楼深觉自己教坏了孩子,脸色有些不好, 把沈楹楹训了一顿, 不许她跟着去西域。 “凭什么不许我去!我就要去!”沈楹楹一巴掌拍在手边的高脚梨木坐墩上, “咔嚓嚓”一声脆响, 整个凳子四分五裂, 碎了一地。 “沈楹楹。” 听到哥哥连名带姓地叫自己, 语气并不如何冷厉, 沈大小姐却明显瑟缩了一下, 梗着脖子瞄林信,轻哼一声, “不去就不去, 谁稀罕!” 说罢, 气呼呼地走了。 林信轻叹一口气,很想把去莫归山的名额让给沈楹楹,但又不知如何开口。上辈子这时候,他还不知道钟家,只记得赵坚抱着自己一路奔逃,被不知凡几的白衣修士截杀了三次。 “我不去莫归山了,让小姐去吧。”林信试图跟沈楼讲道理。 “莫归山跟咱们浣星海可不一样,山下就是西都咸阳,可好玩了!”紫枢端着一碗汤药走过来,笑着哄他。 林信抽了抽鼻子,闻到了“破厄”的味道。破厄与尺腥草的功效相近,都是溢补神魂的灵药,只是比尺腥草要贵重许多,也没有尺腥草那种惹人嫌的尿臊味。 沈楼正翻看着檀木匣子里的信件,对于紫枢的到来视而不见。 紫枢看看把她当空气的世子,气得跺脚,把过满的汤药倒出些许,递给林信,“去,让世子吃药。” 林信接过汤碗,不甚稳当地走到沈楼身边,歪头看看他,自己偷偷喝了一口。破厄、归灵、三文草,还有几味尝不分明,治什么的都有,不单是补魂的。这人的身体到底怎么了? 沈楼哭笑不得地放下信件,这小馋猫怎么什么都敢吃,连药也偷喝!“好喝吗?” “苦,”林信皱着鼻子,“但我娘说,良药苦口。” 以身作则,不能给孩子立坏规矩,沈楼接过药碗来,一饮而尽。 林信接过空空的药碗,甚是欣慰。看紫枢的模样,这位世子爷平日怕是没有好好吃药。如今的沈清阙应该才十二岁吧,正是反骨横生的时候,得顺毛摸。 紫枢心满意足地端着空碗走了,沈楼重新拿起信件翻看。 每每有莫归山的人来,都会带来一封钟家兄弟的信,大多都是钟有玉在啰嗦,沉默寡言的钟无墨顶多在后面添一句。最近一封是想请他重阳节到莫归山登高射雁,完全没有提及百年佳酿的事。而这次的信使,两手空空而来…… 合上匣子,沈楼起身带林信去见父亲,即刻启程。 连下了几日的风雪,稍稍停住了,纤细的小枫树都被打蔫了枝丫,变得光秃秃起来。百年的老枫树却毫无损,依旧满树繁华,慢悠悠地掉着叶子。 “我不能去。”林信抱住那棵老枫树死活不走。 “为何?” “我……”总不能告诉沈楼,自己是林争寒的儿子,钟家一直想抓他吧。那沈楼最可能做的,就是把自己交给皇帝。林信有些犯愁,“我穿的是世子的衣服,被人看到会打死我的。” 沈楼愣了一下,才现林信穿着自己小时候的衣裳。随侍在沈家地位然,其实相当于门徒,不过各有各依附的对象。沈家人是把他们当同门看待的,断没有穿了世子衣服就要被打死的危险。 有些心疼地摸摸那颗小脑袋,“无妨,出去之后莫离开我左右,没人会欺负你的。” 林信不情不愿地被沈楼带到了琼津,玄国公的住处。 51.呦呦(三)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信儿,你来看看。”朱星离冲林信招手。 林信拿出腰间的小铜镜,扯过剪重的手指咬了一口。 “嗷!”剪师弟惊叫一声,被攥着手指在铜镜背后快画了个符, 就被丢到一边,委屈巴巴地举着受伤的手指。 铜镜里的景象逐渐变成了正向,镜中的人脸倏然消失。将镜子挪到棺材附近, 寻到不游魂,但能看到尸体上未曾离体的魄。凡人死去, 则魂魄分离,魂升天,魄随肉体入地。 三具尸体五官完好, 皮囊没有塌陷, “魂没了,魄还在。活不过来了, 但还能投胎。” “令郎是在哪里找到的?”朱星离问了三人出事地方,没有多做停留,便带着徒弟们入山去寻。 采药的山, 在镇东三十里处。悬崖峭壁,怪石嶙峋,古木高树遮天蔽日。朱星离寻了块平地, 拿出一盒朱砂, 一根玉笔, 开始布阵。 “师父, 真的是吞魂蛊雕吗?”剪重寻了片药草叶包住受伤的手指。 山中寂静无声,暮春时节,却没有鸟叫虫鸣,只有山风拂过树梢的沙沙声。 林信端着尚未失效的阴镜四处看,三两下爬上一块高高的圆石头,沈楼就一步不错地跟着他,“你画符为何要咬师弟的手指?” “咬自己的多疼,”林信笑道,把镜子凑到沈楼面前,“看,你牙上有片菜叶子。” 沈楼下意识地看过去,镜中却显出了一只野猪的游魂。 “哈哈哈哈……”林信忍不住笑起来,心道少年时期的沈楼真好玩,比二十几岁的时候好骗多了。 沈楼错开一步,挡在石头边缘,防止他笑的时候掉下去,“下次你可以咬我的手。” “我哪舍得。”林信正笑着,随口就把心里想的说了出来,说完两人都是一愣。意识到自己这话说得有些暧昧,林信摸摸鼻子,转身跳下石头,去给师父捣乱了。 朱砂列阵,一丈见方,最后一笔画成,朱星离摸出一颗鹿璃,让林信摆到阵眼上去。 满地的鬼画符,他也没说哪里是阵眼,林信毫不犹豫地就给放到了艮位。刚一落地,仿佛火山岩浆崩裂了地面,红光以鹿璃为中心四散蔓延,几息间点亮了整个法阵。 阴镜中看到零星几只野物的魂快向阵中飘去,一道人影如白驹过隙倏然闪过。待要再看,镜面映出了林信自己的脸,符已失效。用肉眼看过去,朱星离画的大阵除了越来越亮,并无任何动静。但林信知道,这山中死去不足七日的魂,都被聚拢到了阵中。 聚魂阵会让死魂显出生魂的气息,倘若真有噬魂的怪物,这些魂应当能把它引来。 “北域有蛊雕吗?”林信安静了一会儿,又忍不住往沈楼身边凑。 百年前吞魂蛊雕如蝗虫泛滥,经过这些年的捕杀,几乎已经绝迹,偶有出没也很难遇上。上辈子他只见过一次蛊雕,还是在大漠上。对于今日的捉妖行动并不抱多大希望,多半要让想看新鲜的师父大人失望了。 “有,”沈楼言简意赅地回答,大荒那家的惨案,就是蛊雕所为,不过当年就提了一句,小林信肯定不记得,便换了个说法,“你可记得,赵家大少爷是怎么死的?” “他才不是蛊雕吃的。”林信撇嘴。 “你怎知……”话没说完,山中忽然狂风大起,四周飞沙走石,枝叶翻飞,沈楼立时把林信拽到身边。 “哇啊——”近似婴孩哭嚎的嘶鸣,尖锐地穿透耳骨,漆黑沉重的大翅膀从林信方才站立的地方划过,罡风将林信狠狠推出去,一头跌进了沈楼的怀里。 “哎呀,没站稳。”林信没什么诚意地道歉,趁机在沈楼肩颈上蹭了下脸,正待站好,却被沈楼一把揽住,跃上虞渊剑腾空而起。 那怪物原本是直冲聚魂阵而去,半路上瞧见了新鲜可口的林信和沈楼,顿时调转过来。 虞渊落日剑在空中化作一道残影,飘摇至朱星离身边,朱星离两眼冒光地拍了二徒弟一巴掌,“重儿,上!” “啊?”还没看清来的是个什么东西的剪重,就这么被师父推了出去。 雕身褐花羽,兽生角,尖嘴浑圆如竹管露着空空的黑洞,正是古书中所言的异兽——吞魂蛊雕! 剪重被推到了蛊雕的屁股后面,只得抬脚踹了上去,好接力翻身。这一踹,立时把蛊雕给吸引过来,不再追杀沈楼两人,掉头来冲着剪重吼叫。 半夏剑未出鞘,剪重御剑与蛊雕在空中周旋。 那蛊雕因常年捉魂,比寻常的鸟都要灵活,可在半空中直接折返,丈许长的身子竟如蝴蝶一般上下翻飞。一掌拍在那仿佛要吸人脑髓的长嘴上,剪重侧身拔剑出鞘,削断蛊雕几根翎毛。 “对,砍它脖子!”林信跟朱星离两人闲闲地抱着手臂看热闹,不像是降妖除魔,倒像是来遛徒弟的。 剪重的剑法学的不错,只是御剑稍差点,无法灵活地在御剑和砍怪物之间衔接。躲过巨翅,跃上蛊雕的脊背,剪重提剑欲刺,却不料蛊雕突然翻身,巨大的利爪朝上,直朝他胸口抓去。再要向上提升已然来不及! “唰——”一道凌冽如霜的剑光袭来,稳稳接下了那一爪,沈楼身形如电,挡开利爪之后毫不停滞地闪至外侧,松手让灵剑滞空,单脚踏在剑上,接力向上,收剑回手。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鹰踏!”剪重看到沈楼的动作,吃了一惊。 修士凌空需要借助飞剑,空中打斗只能在跃下剑的瞬间出招。这一招鹰踏,是仿照老鹰在空中踩在其他飞鸟背上借力向上的动作,极为难练,要与灵剑连到人剑合一才能使得出。 剪重至今还没学会滞剑于空,沈楼竟已把“鹰踏”用得炉火纯青。 “好小子,”朱星离收起没来得及出招的春痕,重新抱起手臂,愤愤道,“沈歧睿是积了什么德,竟生了个如此颖悟绝伦的儿子!” “那肯定是人家玄国公教得好。”林信凉凉地说。 “呸,他会教个鸟蛋。” 沈楼并不着急出剑,绕着蛊雕来回绕圈,“这东西十分灵活,须得激怒了它才好下手,左边。” “哦!”剪重应了一声,立时向左挥剑,蛊雕的大翅膀正好扫来,被他一剑斩断了前半截。 “不错,”沈楼淡淡地说了一声,晃身向下,直击蛊雕门面,剑刃与堪比金石的长喙相撞,擦出一串火花,“斩它尾羽,会虚空斩吗?” “会!”手起刀落,剪重于虚空中挥剑,一道亮如闪电的剑光虚空斩向鸟尾。失了尾巴,蛊雕的身体开始倾斜,难以平衡,越暴躁起来,长鸣一声,张开利爪朝剪重抓去。 这时候沈楼却御剑飞到了高处,没了帮助的剪重狼狈躲闪,“现在怎么办啊?” 林信挑眉,这沈清阙,恐怕一开始没打算帮到底,但一出手就忍不住开始指挥,自家师弟竟还如此听话,真是叹为观止。这场景,上辈子是绝不可能出现的。 “跟我来。”沈楼感觉到林信正盯着他看,在空中使了一招极为华丽的扶摇,引着那蛊雕追随而来,直扑到了朱砂满地的招魂阵中。 招魂阵突然红光大盛,一圈光柱冲天而起。沈楼加快度,在光柱越过他之前逃出阵,那红光便如牢笼一般将蛊雕困在其中,封顶难出。 剪重吃了一惊,这招魂阵里竟然还套着一个困阵,沈楼是怎么看出来的? “呀——”断了一节翅膀和尾巴的怪物在困阵中挣扎不已,朱星离立时上前,一剑斩断了兽头,而后祭出一只巴掌大的捕兽笼。笼子在空中变大,咣当一声将异兽罩住,逐渐缩小。 这笼子有空间叠加阵,可以将东西变小,但只能装死物不能装活物。 “却笼?”沈楼认得这东西,乃是朱家的宝贝,世间仅此一件,“你师伯还真疼你师父。” “有吗?可我师父每次回家都要挨打。”林信小声跟沈楼咬耳朵。 “哈哈哈,竟然真给我捉到一只,走走走,回家去!”朱星离把却笼揣回袖子里,支使剪重弄些水来冲掉朱砂阵,兴高采烈地拍了拍沈楼的肩膀,“你怎知我在招魂阵里叠了困阵,你懂阵道?” “猜的。”沈楼避开朱星离的拍打,言简意赅道。 朱星离拍了个空,呲牙骂了声臭小子,转而去揉林信的脑袋,同样被躲开了,“师父,我方才在镜子里瞧见一条人魂。” “是么,我瞧瞧。”朱星离接过镜子捏了个法诀,虚空一抓,便将刚从聚魂阵里散出来的一条人魂投进了镜像里,那魂很是虚弱,隐隐绰绰的,勉强能看出是个少年。 “这不就是药铺那家的药童么!”剪重一眼就认了出来。他记性极好,特别是认人脸,镇子里那匆匆一瞥,在场四人就他记住了。 应该已经被吃了的魂,为何会在外游荡? “估计是蛊雕吃多了,打嗝吐出来的残魂。”朱星离说着,放了那条懵懵懂懂的魂。 “也可能是放屁……咳……”林信说了一半,意识到沈楼在场,生生给咽了下去。 林信听到这话,心中却是一沉。自己如今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沈楼连资质都没测过,怎会轻易就要他做随侍?莫非他已经知道了自己是林争寒的儿子? 垂眼沉思,余光瞄到了沈楼那玄色广袖上的银线雪松纹,忽而想起了沈家“立如雪山松”的家风,骤然松了口气。以沈楼和他爹的人品,即便知道自己是林争寒之子,也不会把自己怎么样。 浣星海的高手将赵家的前院后山巡视一遍,未曾现吞魂蛊雕的踪迹。赵万户也不好再留,次日赵大少下葬之后,便千恩万谢地将世子一行送出门。而林信,就穿着一身孝服,被黄侍卫抱上了世子的马车。 趴在车窗上,看着渐行渐远的赵家大宅,林信有些犯愁。入了浣星海,再要出来就难了,师父还能找到自己吗? 当年师父是根据父亲的旧部,一个一个查过去的,如今离开赵家,又没有主动去找他,要相遇便很难了。 “舍不得吗?”沈楼从书中移开眼,单膝屈起撑着执卷的手臂,好整以暇地看着林信。 “不是。”林信放下车帘,轻轻摇了摇头。 “那怎的一脸不高兴?”本不是多话之人,但面对着眼前这个柔软鲜活的林信,沈楼便忍不住想跟他多说几句。问出的话,会有回应,不管说的是什么,都能让他感到欣喜。 “世子恕罪,”林信仿佛被吓到了,僵直地跪坐在软垫上,无措地揪着衣摆,“我,我害怕……” 软糯清甜的声音,带着些不安的颤抖,惹得沈楼顿时心疼起来,告诫自己莫吓到孩子,招手让小林信坐过来,“莫怕,来,我教你认字。” 这马车上装了鹿璃,基本上轮不沾地,平稳得可以读书写字。林信挪到沈楼身边,看他放在小几上的书籍,竟是一本《四海注》,上面乃是大庸的舆图,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 “咱们所在的国,叫大庸,大庸分东南西北四域和中原腹地,浣星海和赵家都在北域。”沈楼尽可能说些小孩子感兴趣的东西,吸引他的注意。 “浣星海是一片海吗?”林信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一无所知的孩童。 “不是,浣星海是一片溪湖,”沈楼伸手,指向图中的一点,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有很多水”。 清溪与深湖交纵,处处有活水,处处有楼阁。传说冬天的时候,湖水凝结成冰,星河倒灌,宛如被洗过一般,美不胜收,故名浣星海。这样的美景,到了沈楼口中,就剩一个干巴巴的“很多水”。 林信很想开口嘲笑他一番,生生忍住了,借着马车转弯的晃动,往沈楼身边靠了靠。淡淡的草木香夹裹着清苦的药味,缓缓袭来。 “世子,您在喝药吗?”林信抽动着小鼻子,仰头问他。 “嗯。”沈楼应了一声,看着近在咫尺的林信,还是没忍住,伸手轻轻把人圈进了臂弯里,端着书给他看。 “为什么要喝药?”林信不依不饶地追问。 “因为我做错了事,这是惩罚,”沈楼一本正经地骗小孩子,弹了弹手中的书页,“所以我讲的东西,你要认真记下,不然……” “也要给我喝药吗?” “嗯……”微微上挑的尾音,昭示着声音主人的好心情。 问不出什么,林信只能暂时按捺,百无聊赖地听沈楼念书。 “北域沈家,西域钟家,南域朱家,东域林家,除却这四位国公,大庸还有列侯十数,可自行治理封地,每年上缴岁贡。我们沈家……”念着念着,怀中忽然一沉,沈楼低头看去,方才信誓旦旦说要认真听的家伙,已经靠在他怀里睡着了。 无奈一笑,沈楼扔了手中书,索性也放松身体,靠在软垫上假寐。心思,却从书中飘到了天下局势上,如今酌鹿之律还未实行,四域尚且安乐,但随时都有可能乱起来,自己要早做准备才好。 “岁贡是什么?”困得睁不开眼的林信,嘟嘟囔囔地问。 “金银、粮食、布匹……鹿璃。” 少年微低的嗓音,像是风雪中穿梭的雏鹰,破开眼前的迷雾,却又把人带进更深更远的梦境里。 52.呦呦(四)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沈楼跟钟家兄弟站在原地没动, “不请我喝杯茶?” “喝那么多药, 你还有肚子喝茶啊?”钟有玉阴阳怪气地说着, 转身带着沈楼往他们兄弟住的院落走去。 “可是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还记得出门前对林信的承诺,让他寸步不离地跟着,上台阶还拉着他的小手。不过小孩子总是坐不住, 刚站定就撒开手,好奇地东看西看了。 听到这话,钟有玉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沈楼好整以暇地看着钟有玉, 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钟有玉自己憋不住了, “我就知道, 叔父是个办不好差的,跟他说了别告诉你!爹出事了, 家里一团乱, 叔父说要找你爹来商议对策,你来凑什么热闹!”说着说着, 竟红了眼。 果然,百年佳酿是个幌子。沈楼已然明白生了什么事, 薄唇渐渐抿成了一条直线。 林信对于这些小孩子口中的大事不感兴趣,兀自靠在墙根招猫逗狗,左右不会是什么大岔子。 廊下的金丝架上站着一只绿毛红嘴鹦鹉, 正无所事事地摇着脑袋。林信捡了根小树杈, 戳它屁股。鹦鹉不大高兴, 冲他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呦呵,林信觉得有趣,扔掉树杈用手指弹鸟头,“什么狐狸毛?” “虎毛不够,不会拿狐狸毛凑吗?”鹦鹉气恼地训他。 钟有玉听到这话,立时涨红了脸,“闭嘴,傻鸟!” 鹦鹉在架子上走了两步,回了句:“呸!” 钟有玉气得七窍生烟,撸起袖子就要把鹦鹉抓过来教训。那鹦鹉就扯着嗓子叫唤:“不会拿狐狸毛凑吗?呸!” “哈哈哈……”林信忍不住大笑起来。 钟家以伏虎之家著称,子弟满十五岁,都要去山上猎一只虎来,以证明自己的英勇。衣领上的白色虎毛,便是伏虎的象征。上一世林信就拿这个嘲笑他家,毕竟世间的白虎少之又少,钟家子弟众多,想来都是把黄斑虎皮染成白的来用。没想到竟还会拿狐狸毛充数! 钟有玉这才注意到沈楼的这个小跟班,眉清目秀的孩子,就是有点瘦小,“这是谁?” “我爹新收的弟子,阿信。”沈楼招手让林信过来,跟钟家兄弟打招呼。 林信乖巧地见了礼,睁着清澈天真的眼睛小声问:“钟家衣领上的,究竟是虎毛还是狐毛呀?” 这是还惦记着沈楼布置的功课,小孩子自以为的小小声,周围的三个大孩子都听到了。钟有玉面有菜色,扛了扛沈楼的肩膀,“这孩子跟谁学的,怎么这么欠啊?” 沈楼挡开那只试图弹林信脑袋的爪子,“他刚学字,分不清虎和狐。” “……” 少年人的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几句话的功夫,钟有玉又恢复了平日对待沈楼的态度,不再无端指责他来看笑话,但笑起来还是有些勉强。 “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低声问钟有玉。 钟有玉犹豫了一下,正要说,却被一直沉默寡言的弟弟抢了先,“爹,闭关,要几年。” 修仙之人,遇到瓶颈或是突有所感,是会闭关一阵子的。但如今两个儿子年幼,弟弟又是个指望不上的,钟长夜会选择在这个时候闭关几年吗?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钟长夜意外受伤了,需要闭关调养。 沈楼不再多问。 莫归山上的气氛,与浣星海很是不同。钟家等级森严,按照衣领上黑色条纹的多寡来区分辈分,凡人奴见到仙者要下跪行礼。 林信跟着沈楼往前庭走,廊上洒扫的凡人跪了一排。 秋贡之日,莫归山要摆宴,西域的万户、千户大人们,正在前庭热闹着。酒菜饭食已经摆上桌,台上有衣着单薄的凡人舞姬,随着丝竹声翩然起舞。 沈歧睿面色如常地跟着钟随风走上主位,与西域的属臣们见礼,朗笑道:“孤不过贪杯,来品尝莫归山的百年佳酿,不想遇到了秋贡,叨教诸位了。” 属臣们连称不敢,落座后纷纷偷瞄这位不常见的北域之主。玄国公沈歧睿为人直爽,不拘小节,看起来比喜怒不形于色的钟长夜要好相处很多。 窖藏百年的好酒开坛,浓郁的酒香宛如落水的蜂巢,瞬间炸裂开来,绵延十里。 “久仰国公爷大名,属臣万户吴兆阳敬玄国公一杯。”一名腰配鹿璃宝剑的中年男子,举着酒杯上前敬酒,此人龙行虎步,显然灵力颇高,乃是钟长夜最器重的属臣之一。 沈歧睿认得此人,执起酒盏与之相碰。 各自掂量自己的身份,有头脸的万户或随侍,都准备上去敬酒。原本稍次一点的可以敬世子,但不论是沈楼还是钟有玉,都不及十五,尚不可饮酒,也就免了这份应酬。 “那位就是玄国公世子么?当真是少年才俊,仪表堂堂啊。” “听闻他七岁便能御剑,是沈家不世出的天才。” “何止沈家,纵观整个大庸,都没有资质比他更高的了。只是听闻近两年身体虚弱,去年的闲池围猎都不曾参加呢。” “听说他已经病到拿不起剑了,玄国公都起了改立世子的念头。” “慧极必伤,年少成名未必是件好事。” 众人拿目光偷瞄俊若修竹的沈楼,低声引论着这位传说中的世子爷,一个个都仿佛沈家的嫡系,知道得比本人还要清楚。 林信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侧耳听那些议论,正听得起劲,突然涌起一阵叫好声。 几名人高马大的侍卫上前,撤掉了舞姬起舞的红毯。秋贡有一项传统节目,各家出仙者上台,用不带鹿璃的剑比武。钟长夜不出席,出席的是管不着他们的别域主公,属臣们放松许多,纷纷叫嚷着要加彩头。 方才敬酒的那位吴万户,在摆酒盅的银盘上,“咣当当”放下十颗鸡蛋大小的鹿璃,“我先出,诸位随意。”话音落地,吴万户身边的一名年轻人便跃上高台, “嚯,断剑吴越!”有人立时叫出这年轻人的名号。此人乃是吴家镇宅的高手,尊号断剑,便是因为他有一剑断人兵器的绝招。 那是一名很精神的小伙子,浓眉虎目,眸中精光湛湛。此人一出,各家便谨慎起来,纷纷点了家中的高手应战。 “吴万户,你这不厚道啊,上来就出断剑客,叫我等还赢什么?”有跟吴万户相熟的人开口打趣。 “不敢出,就拿鹿璃来!”吴万户伸手讨要,对方笑着躲闪。话虽如此,依旧有人应战。 断剑吴越笑着拱手,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对手见他这幅模样,紧张之意大减,提剑冲了上来。 吴越站在原地岿然不动,等着对手迎上来的瞬间,骤然出剑,以一个极为刁钻的角度劈砍而下,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对方的剑应声而断。三招之内,胜负已分。 “好剑。”林信禁不住喝彩一声,吴万户笑呵呵地收了对方家主的鹿璃。 “平日装鹿璃的剑,剑心是空的,乃引导灵力所用,离剑柄三寸处最是最弱,此人胜在出剑较快罢了。”沈楼在林信耳边低声道。 林信斜瞥他,对于这傲慢的语气甚是怀念。沈清阙年少时资质凡,指点人总是实话实说不留情面,连别人的独门绝技也常一语道破,得罪不少人,到了二十岁之后才知道收敛。 沈楼可不知道自己“认真教孩子”的话,到了林信耳中就变成了“年少轻狂”。 台上比武还在继续,连上几个人,都被吴越十招之内断了铁剑。无论是凡人还是仙者,遇到赌局都免不得兴奋过头,宴会上一时间沸反盈天。 “属下不才,想挑战钟家高手。”又断一剑之后,吴越冲上位的钟随风拱手。 挑战钟家高手,若是赢了,可以得到丰厚的赏赐,往年连胜几场的人都会提出这么个要求。 以前都是家主钟长夜做主,钟随风没点过名,一瞬间的无措之后,随口叫了个名字:“钟戮!” “叔父!”钟有玉阻止不及,眼睁睁地看着一名身形高大、面有横疤的钟家人走上台,脸色有些不好。 台下的人纷纷倒吸一口凉气,吴万户更是当场白了脸,“小越,我们认输。” “此人是钟长夜的随侍。”沈楼解释了一句,没有注意到林信骤然紧绷的脊背。 “他生在一个千户家,小时候被后娘推下陡坡破了像,被我爷爷捡回来改姓钟,后来一直跟着我爹。”钟有玉不想理会乱说话的叔叔,便也学着沈楼哄孩子,在林信耳边叨咕起钟戮的由来。 林信自然是认得钟戮的,那道自眉骨裂至鼻梁的横疤他死也忘不了。这人可不仅仅是钟长夜的随侍,他是钟长夜养的疯狗。两次在这人手中死里逃生,常常在赵坚怀里一回头,就对上钟戮这狰狞嗜血的面容。至今犹记得赵坚被砍断手臂时喷溅出来血浆的温度。儿时的噩梦里,大多都是这张刀疤脸。 这时候的钟戮,不是应该到处找他的踪迹吗?怎么会出现在钟家的秋贡宴上?林信手脚有些冰凉,是自己太大意了,这一世的很多事都不一样了,前世的经验根本不管用! 不过是秋贡上的小节目,钟随风竟然叫钟戮出手,着实有些小题大做。钟随风似乎也感觉到自己的决定有些不妥,求助地看向沈歧睿。 沈歧睿摆手示意无妨,这钟戮的厉害西域之人都知道,没见那吴万户已经认输了,当不会出什么乱子。 “请。”台上的吴越却仿佛没有听到家主的话,抬手示意钟戮出招,众人哗然。 钟戮提着一把乌突突的断剑,面无表情地抬头。不等吴万户再劝,已经单脚踏地,一跃而起。木制的高台出了承受不住的闷响,钟戮整个人如同一把利剑,快准狠地直取吴越的人头。 “咚咚咚”在空中瞬间对了十几招,快得只剩道道残影,重重相击。 “啊——”台下有人惊叫出声,在两人相撞的瞬间,钟戮已经割下了吴越的脑袋,拎在手里,那张年轻的脸上,还带着与高手切磋的兴奋笑意。无头的身体保持着出剑的动作,直挺挺地倒在了台上,出沉闷的“咚”响。 钟随风霍然起身,“钟戮,叫你切磋,你怎么杀人了?” “戮,只会杀人。”钟戮把人头丢在地上,抬头,直勾勾地看向矮几后面的林信。 “是啊。”黄阁愁苦地挠头,紫枢没有跟来,他拙舌笨嘴的不会劝。 “世子的身子,是自小就这样吗?”林信折下一枝桂花在手中把玩,“听说北域每年都要跟北漠的蛮族打仗,世子这么弱的身子,沈家族人……” “不是的!”黄阁义正言辞地纠正林信的猜测,“世子儿时身子强健,是两年前才……唔,你别看世子要天天吃药,他的灵力、剑术远在其他同族之上,这世子之位,谁也夺不去!” 不善言辞的黄侍卫,夸起世子来却是滔滔不绝,甚至因为激动还红了脸。 两年前吗?林信蹙眉,因为赵大少和钟长夜接连死去,死法还都是魂飞魄散,皆是他重生的那一天,这让他不得不将两人的死和自己的重生联系起来。那么沈清阙呢?他的身体是从两年前坏掉的,似乎跟重生这件事搭不上什么边。 屋子里,沈楼看起来已经没事了,正在擦拭那把短小的灵剑,瞧见冒出半颗脑袋的林信,便招手让他过来。 合剑入鞘,将一块鸽蛋大小的鹿璃放在鹿槽里,“会用剑吗?” “会一点。”林信接过来,单手握住剑柄,鹿璃激,剑身瞬间被淡淡的荧光笼罩。既然已经告诉沈楼自己的身世,会用剑这件事就不必藏着了。 沈楼也毫不意外,“送你了。” “真的?”这还是沈楼第一次送他东西,林信立时觉得手中的小剑可爱起来,抱着不撒手,“这是定情信物吗?” “……你哪里听来的?”这种似是而非的调戏,二十岁的林信张口就来,但从八岁的林信口中说出来,就太过惊世骇俗了。 “说书先生讲的,”林信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何以结恩情,鹿璃缀罗缨。” “那是美玉缀罗缨……”哭笑不得,又莫名的失落,那个肆意不羁的割鹿侯,终究是灰飞烟灭了,如今的林信,还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 “哦,”林信混不在意地应着,低头摩挲这把小剑,“可是,我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孑然一身,只有父亲留给他的一块玉佩,只能把手中刚折的桂花塞给沈楼。 已经打定主意要跟师父离开,他本就想跟沈楼讨一样东西的,好在经年再见之时拿出来叙旧。 他是列侯的儿子,说出了身份,便不可能再做沈楼的随侍。以沈家人的正直,关于消息必然已经送往京城,不日,皇家的车马就会到莫归山,接“寻鹿侯”的遗孤回宫,由天子亲自教养。 “父亲说你资质极好,想教你破冰剑法,”沈楼佯装不知林信去见过朱星离的事,“这剑你现在用正合适。” 53.呦呦(五)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掀开门帘,炭火温暖的气息扑面而来, 让冻透了的林信禁不住打了个冷颤。 赵夫人头上绑着根防受风的布巾, 精神不济地单手撑着脸,今日没有描眉,眉间的两道断痕便露了出来。 记得当年师父来寻他, 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赵夫人断眉鬼齿,定是个恶毒妇人。”他当时崇拜至极,认定这是个有本事的人, 二话不说就跟着走了。 时隔多年,再见到赵夫人的断眉,竟生出几分亲切之感。 “放着吧。”赵夫人抬抬下巴,没心思理会林信, 继续跟丈夫说着沈家的事。 “夫人, 这个茶……要冷了……”林信磕磕巴巴地说,似乎有些急切, 但因为年纪小表达不清。 “快点趁热喝, 这是尺腥草。”赵万户闻到了隐隐的尿臊味, 便催促妻子快喝。 赵夫人这才想起自己让药庐煎的珍贵药材,端起来一饮而尽,长舒一口气, 揉揉额角, “果真好多了。” 林信瞥了一眼通体舒畅的赵夫人, 重新低下头。 也不知沈家的人几时来,赵万户跟妻子商量,推迟长子下葬的时间。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再推都要过头七了!”赵夫人咬着一口参差不齐的牙,气道,“叫他们早些来啊!” 前日丧,理应今日下葬,但因为大少爷死得太蹊跷,赵家要找线索,便耽搁了一天,如今因为沈家还要再推。 “胡闹!浣星海的大人,是我能催得动的吗?”赵万户被妻子的无理取闹弄得有些火大。 赵家是世袭的万户,隶属北域玄国公治下。食邑万户,有收税租的资格,无吏治之权。说到底,也不过是沈家的属臣。哪里有附庸命令主人的道理? 浣星海,便是沈家所在,整个北域的中心。 北域寒冷,如今不过是九月中,已经飘起了雪。浣星海的楼阁中燃起了地龙,哪怕是临水的小榭,也温暖如春。来往的随侍、家将,各个衣衫单薄,唯独坐在水榭上看雪的少年,裹着一层狐裘。 身着暗色劲装的侍卫,端着一碗汤药,快步走到少年面前,单膝跪下,低声道:“世子,该进药了。” 少年从千山落雪的景致里收回目光,没有接那药碗,“可有朱星离的消息?” “朱家也不知其踪,一年前有人见到他往西域去了,之后便断了音信。”侍卫稳稳地端着药,一字一顿语调平静地说。 “西域……”沈楼缓缓抿紧了色泽浅淡的薄唇,“再去查。” “是!”侍卫起身,走了两步才想起手中还端着药碗,“世子,这药……” “倒了。” 水榭外面站着一名紫衣侍女,瞧见侍卫原封不动地把药端出来,顿时叉起腰,“刚才进去的时候你怎么跟我保证的?这药可动了一口吗?” 侍卫涨红了脸,“世子说倒了,我就……”就下意识听从他的领命走出来了。 “瞧你这点出息。”紫衣侍女撇嘴,接过药碗,嘴上说得厉害,自己却也不敢再进去劝,只能又骂侍卫两句撒气。 查了这么久,依旧毫无进展。 沈楼站起身,单手握住水榭低矮的栏杆,雪落在冷白的手背上,缓慢地化成水珠。冰凉的触感,也难以平息心中的焦灼。 上辈子遇到林信的时候,那人已经是不可一世的割鹿侯,鲜少提及幼时过往,只一次喝醉了才与他说起。幼时家中遭变,随侍卫一路奔逃至侍卫的本家,充当其子多年。 “他们都欺负我,你为什么不把我带走?”醉眼朦胧的割鹿侯,攥着他的衣襟,似哭似笑地质问。 当时只觉得莫名,如今想来却是透骨酸心。当时醉酒的林信应是把他当成了已逝的父亲,像儿时绝望之时那般,求着父亲把自己带走。 他必须尽快找到林信,可庸国幅员辽阔,小家族多如恒河沙,又不知他儿时姓甚名谁,当真是大海捞针无处寻。只能先找林信的师父朱星离。然朱星离这人飘忽不定,也不比林信本人好找几分。 “世子,”紫衣侍女走过来,身后还带着个小厮,“国公爷找您。” 北域之主,这一代的玄国公沈歧睿,大马金刀地坐在主位上,见长子进门,便把手中的书信递了过去。 “渭水赵家?”沈楼扫了一眼,只是一份寻常的报丧函,赵家大少爷暴毙,英年早逝,不日下葬。 “这赵家公子死得蹊跷,赵万户想请浣星海的人帮着寻凶。”旁边的家臣东涉川解说道。 听到“死得蹊跷”,沈楼便多问了一句:“如何蹊跷?” “据报丧之人说,那大少爷死相可怖,分明是刚死之人,身体却已经腐烂。祭魂礼上,三魂七魄皆无应……” 沈楼捏着信的手骤然攥紧。 “东先生,您讲这个也太吓人了。”紫衣侍女搓了搓胳膊。 东涉川说话,有点像说书先生,带着些不必要的抑扬顿挫,听得人毛骨悚然。 “前日你向我举荐的那个年轻人叫什么来着?”沈歧睿问儿子,“叫他跟着涉川去一趟吧。”北域的属臣世家,分为百户、千户与万户,渭水赵家作为万户,理应受到重视。 “不,我亲自去。”沈楼果断地说。 肉体之外的灵体,分为魂与魄。魂可离体,而魄不可离,纵然身死,也不可能魂魄皆无应。 站在赵夫人屋里听夫妻俩互相指责的林信,也是这么想的。这赵大少爷死的时间不对,方式也太过古怪,他得去看看尸体,以确认这个世界与他上辈子的世界有什么不同。 “推迟下葬,今晚谁去守灵?”赵夫人又头疼起来,因赵大少爷未满十五,算是夭折,丧事不能大办,晚上只能由一名至亲守灵。前两晚都是二少爷守,昨日实在太累,赵夫人就亲自去守,这才一夜就病倒了。 “还叫老二去吧。”赵万户叹气,叫人去知会二少爷一声。不料传话的人去而复返,说是寻不到二少爷了。 这下夫妻俩都慌了,就这么两个儿子,一个刚没了性命,另一个可不能再出事,立时叫侍卫御剑去寻。小半个时辰之后,终于在后山的僻静处寻到了谢天河的尸体和昏迷不醒的二少爷。 “我的儿啊,这是怎么了?”赵夫人将小儿子紧紧搂到怀里,上上下下检查一番。 “谢天河手里拿着二少爷的剑,少爷手里拿着一把断剑满脸血……”侍卫把自己看到的场景描述出来。 赵万户立时叫人排查后山,又是给儿子输灵力,又是叫大夫问诊,很是兵荒马乱了一番。最后大夫得出结论,二少爷就是被吓晕的。加上他手上的断剑和满脸血迹,怎么看都像是两人玩闹,谢天河抢了二少爷的剑,二少爷失手把人给杀了,自己被喷溅出来的血吓晕过去。 虽然有些地方说不通,但后山除了一些凡人奴也没有别人,二少爷只是有点擦伤并无大碍。赵夫人立刻要求压下这件事,“谢天河自己练功出岔子死的,跟二少爷没一点关系,都听见了吗?” 家臣是仙者,是不能随意杀死的。 二少爷被抬回房去,此事不了了之,但晚上就没人守灵了。 一筹莫展的赵万户,转头看见了站在角落里,怯生生的堂侄儿,“信儿啊,今晚你去给你大哥守灵。” “守灵?”林信睁着一双幼鹿般的眼睛,乞求地看着大伯,“我,我害怕……” “啪!”正心烦的赵夫人,一巴掌扇了过来,“小杂种,给你堂兄守灵怕什么?” 巴掌打在脸上,林信顿时落下眼泪来,委委屈屈地应了。 赵万户看着他的样子,微微蹙眉,交代管家给林信换一身像样的衣服,万一沈家人一早过来,瞧见守灵的人像个小乞丐就丢人了。 林信换了一身素色棉袍,额上系一条细麻绳,掌灯时分就被人拉到灵堂去跪着了。 灵堂里空无一人,鬼气森森,赵大少爷就躺在未曾钉盖的棺椁里,脸上贴着张黄符纸。显然赵家人对于招魂不应的大少爷有些害怕,就给贴了张符。 林信窝在蒲团上饱饱地睡了一觉,待到月上中天,这才爬起来。随手掰一只白烛,费劲地迈着小短腿爬上棺木,坐在棺材沿上端详赵大少。 “啧,赵世耀,你怎么这么早就死了?这叫我找谁报断臂之仇啊?”林信说着,揭开了大少爷脸上的黄表纸,伸手戳了一下,粘腻的触感惹得林信一阵恶寒。 将烛火凑近,那一张不甚英俊的脸,已经看不出“脸”的形状了。 人死之后,魂归天而魄入地,魂为神,魄为形。这人腐烂得如此之快,魄定然是不在了。 不等朱星离再说什么,徒弟就被热血上头的大哥抗走了,直奔着炼器室而去。 菁夫人也跟着凑热闹,迈开四足跟了上去,却被“嘭”地一声关在了金石门外,很是气愤,刺啦刺啦地使劲挠门,扯着嗓子嗷嗷叫唤。 “好了好了,嫂子,别叫了。”朱星离把猫抱起来,看着那满是阵法纹路的金石门愁。 “阿信他只是一时好奇,二叔莫要责怪他。”沈楼单指摩挲着自己的虞渊落日剑,既然林信还是要走这条路,那朱颜改答应给林信铸剑倒是件好事。朱颜改做出的剑,起码不会伤到主人,比皇帝给的那把上古妖刀好得多。 这样的劝慰没有起到丝毫作用,朱星离依旧眉头紧锁,“我兄长起疯来,七天七夜都不出炼器室。信儿还在长身体,饿坏了可不好。” 说罢,举着猫拍门,“哥,你把嫂子关在外面了!”菁夫人被掐着腋窝四爪乱蹬,挣扎着给他一巴掌。 金石门轰然打开,穿着红绡的长臂伸出来,抓住朱星离的衣襟,将他和怀里的猫一并拉进去,顺道将林信扔了出来。 林信踉跄两步,瞧见沈楼就站在门口,“哎呦”一声就扑到人家身上,“我师伯也忒有劲了。” 沈楼伸手揽住他的腰,帮他站好,“你怎么出来了?” “我又不懂御魂之术,师伯嫌我知道的少,”林信语带无奈地说,眉眼却是飞扬起来,“走走走,咱们出去玩。” 他只是未曾束的少年,说多了不好,以朱颜改的才智,只消告诉他只言片语即可。至于会御魂术的师父,半卖半送,让他们兄弟培养培养感情。 沈楼没有多问,任由林信拉着他跑出了一念宫。等在门口的紫枢和黄阁立时跟了上来,四人浩浩荡荡地往菩提城而去。 南域的中心城叫菩提,朱家祖先认为,修仙之道在于心境,一念可成魔,一念亦可成佛。据说还寻了很多佛经来读,将南都取名菩提。 南域富庶,菩提城中常年热闹,即便没有集会,主街上也是比肩继踵、笙歌鼎沸的。 “荔枝,新鲜的荔枝!” 54.呦呦(六)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在下眼拙,不知这位小公子是?”吴兆阳礼数周到地转向林信, 因为常年带笑, 眼角已经生出了深深的笑纹, 仿佛锦鲤的鱼尾, 见之可亲。 “朱二叔的徒弟。”沈楼简单介绍了一下,没有提林信的名字。 “原来是二爷的高徒, 失敬失敬。”吴兆阳拱手见礼, 没有因为林信年纪小而怠慢了他。 林信的目光落在吴万户腰间的玉佩上。贵族出身的仙者,玉佩刻的多为家族纹。不配族纹,也是吉祥如意的五蝠、双鱼之类。这人的玉佩,却是一枚桂花糕。 方方正正的一块, 面上带着几点瑕疵, 瞧着像是桂花糕上散落的花瓣。 这人倒是有趣,林信眉梢微挑,以主人之姿请吴兆阳入内。回头看马车,只有几名寻常侍卫,没有钟戮的身影。 荼蘼酒并不需要国公亲自送, 当初钟长夜前来,是为了跟朱颜改联络感情。钟戮作为钟长夜的疯狗,自然是主人到哪里, 他到哪里。 “师父, 我见到那个追杀赵叔叔的人了。”年幼的林信尚不会御剑, 提着一口气跑到师父身边, 尚未缓过神来,忽觉背后一身寒意。骤然回头,现钟戮就站在窗外,用猎狗看猎物的眼神盯着他。 “亦萧,这是你的徒弟?”钟长夜走进来,鹰目微转,落在脸色白的林信身上。 “是啊,信儿,这是钟世伯。”朱星离笑嘻嘻地揉揉林信脑袋,示意他打招呼。 林信死死盯着钟长夜,“见过钟世伯。” “这眼神,倒是让孤想起一个人来,”剑眉微蹙,钟长夜扶起行礼的林信,“孤有两个年纪与你相仿的儿子,调皮得很,荼蘼节后,随孤去莫归山玩耍吧?” 本是寻常长辈邀请小辈的话语,听到林信耳朵里却似勾魂的咒语,令他浑身都紧绷了起来。 “莫归山鸟不拉屎的,谁要去,”朱星离嫌弃地摆手,“你上回欠我的鹿璃,几时还?” “孤几时欠你鹿璃了?”钟长夜对于朱亦萧的胡搅蛮缠领教颇深,不想与他多说,转身便走。 朱星离骂骂咧咧地啐了一口,拉着林信去了清凉殿。 “哥,荼蘼节后我回去一趟,你帮我看着孩子。”朱星离凑过去,抢了朱颜改手里的酒。 “滚!”朱颜改给了他一巴掌。 “喵!”蹲在扶手上的菁夫人有样学样地跟着揍他。 朱星离抱着头窜原地打了个滚,笑嘻嘻地站起身,“就这说定了,在我回来之前,莫叫别人给拐了去,尤其是姓钟的。” “师父?”林信疑惑地看向师父。 “傻小子,我打不过钟长夜,但你师伯能。好好呆在一念宫,等剑铸好了再回去。”有了本命灵剑,打不过钟戮可以跑,也就不必担惊受怕了。 才分离两日,带着血的摸鱼儿突然飞到了一念宫。 血,雁丘上到处都是血。一脚下去,从朱家穿出来的绛红薄履,就被血水浸了个透彻。抬脚,又粘了许多肉沫。 素白衣料像是绞碎了的纸钱,散得到处都是,与那些血肉泥浆纠缠在一起,看不出原貌。 “师父!”林信快步穿过这片死地,在残垣断壁中翻找,“朱亦萧!朱星离!” “信儿……”虚弱的呼喊声,自乱草丛里响起。 徒手扒开碎石,朱星离就靠在杂乱的石堆上,绛红鲛绡瞧着比往日厚重许多,额间的鹿璃坠子也不知掉到了哪里,只剩一条浅金色的链子空荡荡地歪在头上。 “信儿,”朱星离睁开眼,面色平静,脖颈上的青筋却根根绷起,声音像是从老风箱里传出来的,呼呼啦啦漏着风,“杀了我……快……” 修长的双臂皆以不正常的角度弯折着,艰难地碰了一下身边的春痕剑。 林信捡起春痕,握住师父的手腕,试图渡灵力给他,却如泥牛入海。灵脉断绝,生机全无,还有什么东西在筋脉中快游走。 “此乃毁灭仙道的邪物,”朱星离颤抖着吸了口气,完整地说出这句话,“信儿,我快撑不住了,杀了我!” 脖子上的青筋越绷越紧,朱星离终于露出了一抹难忍的痛色。 “不……师父……唔……”林信在梦中挣扎着,出了一头的冷汗。 “信信,信信!”沈楼推了推他。 猛地睁开眼,血雾褪尽,入目的是一顶薄绡帐子,耳边是哗啦啦的雨幕声。天气炎热,一念宫中最凉快的地方便是清凉殿,左右长辈都不在,林信便耍赖睡在了这里,还拉着沈楼陪他。抬眼,便能看到师父所在的石室。 师父出事的时日将近,他像个得了癔症的疯子一样,看到紧闭的石门才能安心片刻。 “做噩梦了?”沈楼单手撑在他身侧,眼神清明地看着他,不像是被吵醒,像是一直没睡。 林信看着他,唇瓣轻颤,似乎想说什么。突然翻身,一头戳进沈楼怀里,双手紧紧搂住他,哑声道:“沈清阙,别对我这么好。” 沈楼僵了一下,瞬间以为林信看穿了他是重生的,“怎么了?” 深深地吸了口气,沈清阙身上淡淡的草木香,总能驱散阴霾。前世所有人都说他是弑师的魔,只有沈楼问过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他就像一名陷在沙漠里的人,遍体鳞伤快要焦渴而死。沈清阙就是一汪不见底的深潭,明知跳下去会溺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向着那边爬行,哪怕为此丢了性命。 林信没有回答,只是抱紧了他。 “咻——”轻微的破空之声,沈楼抱着林信瞬间翻了个身,抬手两指夹住了一枚银光闪闪的小剑。 “摸鱼儿!”林信抓过那只剑来看,后面刻着个“重”字,是剪重过来的,雁丘出事了。 钟长夜已经死了,雁丘如何还能出事? 林信指尖一片冰凉,紧紧捏着那只试图往炼器室窜的小剑,“我要回雁丘,立刻,马上。” 沈楼快起身穿衣,看看已经泛起鱼肚白的天色,“要不要叫你师父一声……” “不行!”林信骤然提高了嗓音,紧紧攥住沈楼的手腕,“绝对不能让师父知道,一个字都不能!” 记得当年师父来寻他,说的第一句话便是,“这赵夫人断眉鬼齿,定是个恶毒妇人。”他当时崇拜至极,认定这是个有本事的人,二话不说就跟着走了。 时隔多年,再见到赵夫人的断眉,竟生出几分亲切之感。 “放着吧。”赵夫人抬抬下巴,没心思理会林信,继续跟丈夫说着沈家的事。 “夫人,这个茶……要冷了……”林信磕磕巴巴地说,似乎有些急切,但因为年纪小表达不清。 “快点趁热喝,这是尺腥草。”赵万户闻到了隐隐的尿臊味,便催促妻子快喝。 赵夫人这才想起自己让药庐煎的珍贵药材,端起来一饮而尽,长舒一口气,揉揉额角,“果真好多了。” 林信瞥了一眼通体舒畅的赵夫人,重新低下头。 也不知沈家的人几时来,赵万户跟妻子商量,推迟长子下葬的时间。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再推都要过头七了!”赵夫人咬着一口参差不齐的牙,气道,“叫他们早些来啊!” 前日丧,理应今日下葬,但因为大少爷死得太蹊跷,赵家要找线索,便耽搁了一天,如今因为沈家还要再推。 “胡闹!浣星海的大人,是我能催得动的吗?”赵万户被妻子的无理取闹弄得有些火大。 赵家是世袭的万户,隶属北域玄国公治下。食邑万户,有收税租的资格,无吏治之权。说到底,也不过是沈家的属臣。哪里有附庸命令主人的道理? 浣星海,便是沈家所在,整个北域的中心。 北域寒冷,如今不过是九月中,已经飘起了雪。浣星海的楼阁中燃起了地龙,哪怕是临水的小榭,也温暖如春。来往的随侍、家将,各个衣衫单薄,唯独坐在水榭上看雪的少年,裹着一层狐裘。 身着暗色劲装的侍卫,端着一碗汤药,快步走到少年面前,单膝跪下,低声道:“世子,该进药了。” 少年从千山落雪的景致里收回目光,没有接那药碗,“可有朱星离的消息?” “朱家也不知其踪,一年前有人见到他往西域去了,之后便断了音信。”侍卫稳稳地端着药,一字一顿语调平静地说。 “西域……”沈楼缓缓抿紧了色泽浅淡的薄唇,“再去查。” “是!”侍卫起身,走了两步才想起手中还端着药碗,“世子,这药……” “倒了。” 水榭外面站着一名紫衣侍女,瞧见侍卫原封不动地把药端出来,顿时叉起腰,“刚才进去的时候你怎么跟我保证的?这药可动了一口吗?” 侍卫涨红了脸,“世子说倒了,我就……”就下意识听从他的领命走出来了。 “瞧你这点出息。”紫衣侍女撇嘴,接过药碗,嘴上说得厉害,自己却也不敢再进去劝,只能又骂侍卫两句撒气。 55.草蛇(一) 此为防盗章,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三两下揭开白纸, 镜面中立时映出了一张苍白的小脸。 “嚯!”林信吓了一跳, 还没画符,怎的就显出鬼魂来?仔细一瞧, 好像是自己的脸。 十几年未见儿时的脸, 一时有些不熟悉。没吃晚饭,又穿得单薄, 在这四下漏风的祭堂里, 可不就脸色白了。 尴尬地摸摸鼻子, 林信被自己给逗笑了。镜中的小孩子, 有一双比寻常孩子深邃些的眼睛, 随着林信笑开,依稀可以看出日后的模样。 “可惜, 不像林家人的桃花眼, 倒像个狼崽子。”林信学着当年林家主说他的口气, 似真似假地感慨一句,咬破手指, 在铜镜背面快画符。 最后一笔勾过, 铜镜突然光芒大盛, 片刻之后, 由阳镜转为阴镜。阳镜, 既平日所用之镜, 镜中看字, 是左右颠倒的, 称之为镜像;阴镜,乃是法器,镜中看字,是正的,就像把现实完全搬进了镜中,再透过镜子来看。 如今这面老榆木铜镜里,显示出灵堂正中的那个“祭”字,便是正的。 随手拿一颗祭品果子来吃,林信端着镜子在灵堂中走一圈。阴镜照不出活人,照的是魂魄,不多时便瞧见了一名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像是赵大少身边的冬梅。 人死后,若不用特殊方法留存,魂魄只能在人间停留七日。也就是说,这冬梅是七日之内死的,估计是大少爷暴毙,被夫人迁怒了。凡人命贱,说杀便杀。 林信叹了口气,三两下吃完果子,抓一把纸钱烧给冬梅。 再往前走,又瞧见了谢天河,正一脸茫然地乱飘。咂咂嘴,林信颇有些可惜,这谢天河资质不错,拿来喂灵器定然好,可惜现在没有值得一炼的兵器。 绕着灵堂走了一圈,熟人见了好几个,就是没见到赵大少。 “难不成竟是魂飞魄散了?”丢掉镜子,林信重新爬上棺木,给赵大少盖上黄表纸。这状态,跟当年自己捏碎他魂魄的时候一模一样,可碎魂之法是他十七岁那年才琢磨出来的,这个时候谁会碎魂? 莫不是有什么噬魂的上古精怪现世了? 抬手想挠头,想起来自己的手戳过赵大少的脸,遂放弃,低头在棺材里摸索一阵,从赵大少腰间扯出一块黄玉佩。 这是刚来赵家的时候,赵大少从他身上抢走的。凉滑细腻的黄玉,雕成仙鹿回头的模样,那是爹临别时给他的,唯一的念想。 扯掉上面艳俗的丝绦,寻一盆清水洗干净,又拆下一根细麻绳,把玉佩绑到自己脖子上。爹死了之后,自己还没给他戴过孝,麻绳为系,聊表心意吧。 “信儿,你跟赵坚先走,爹过些日子去寻你。”面色坚毅的男人,把玉佩塞到了幼子手中,本应多情的桃花眼中,满是哀戚。 “爹,我不走,呜呜呜……” “少爷,咱们先去渭水赵家,那是我兄长的领地,咱们歇一阵子再走。” “赵叔叔,你睁开眼,呜呜呜……” 也不知是不是身体的原因,幼时那些本已模糊记忆,又清晰地泛了上来,林信被叫醒的时候,都有些分不清自己是几岁了。 “别睡了,快跪好,沈家人就要来了!”天刚蒙蒙亮,管事的就带着一群穿着孝服的下人鱼贯而入,把灵堂重新打扫布置一遍。 “不是昨天就知道了吗?”林信揉揉眼睛,嘟嘟囔囔地爬起来。 “昨天哪知道世子要亲自来呀!”管事的脸上露出了既兴奋又愁苦的表情,太过复杂以至于皱成了一团。 “世子?”这个称呼,仿佛一道细小的雷电,将林信定在了原地,“是浣星海的世子吗?” “还能是哪个世子!”管事的叉起腰,仿佛下一刻就会被世子看中飞黄腾达一般,如数家珍地念叨起这位世子爷,“玄国公的嫡长子,不世出的天才,虽然自小体弱多病……” 体弱多病?听到这个跟沈楼应该完全不搭边的词汇,林信又有些不确定了,那人的身体有多好,他再清楚不过,据说从小就壮如牛犊、力能扛鼎。莫非世子不是沈楼,那沈楼又在哪儿? 沈楼在飞驰的马车上。 家臣东涉川骑马在前,苦着脸迎风吞雪,“世子爷,那赵家说了会推迟下葬,咱们没必要星夜兼程啊。” 嵌了十六块鹿璃、行止如履平地的马车中,传出少年人沉稳不容置疑的声音,“继续,疾行。” 碰了一鼻子灰,东涉川讪讪地夹紧了马肚子,小声问身边那名面无表情的世子侍卫,“黄兄弟,你说世子这么着急作甚?那赵家大少爷又不会跑了!”虽然也是仙者,但他在浣星海是文臣,已经许久不曾这般劳碌奔波了。原以为是个简单的差事,没料想被世子一搅合,就成了苦差事。 穿着暗色劲装的侍卫,便是那日端药的侍卫黄阁,闻言头也不回地说:“先生有所不知,世子一直叫我等留意疑似魂飞魄散之人,寻了这许久总算有了消息,焉能不急?” 饶是东先生见多识广,也想不明白世子寻那魂飞魄散之人有何用,只能拉起防风面罩,朝马屁股抽一鞭,早点赶去,少点挨冻。 沈楼坐在温暖的马车里,捧着一盏银色雕花手炉,轻轻摩挲炉盖上雕的小鹿。本以为一切早已开始,却不料是自己早重生了两年,那些魂飞魄散的恶果,竟是到今日才显现出来。幼时的林信,会在渭水吗?但愿这赵家,不会让自己失望。 赵万户带着一脸病容的妻子亲自到门前迎接,远远瞧见那一辆银边华盖马车,便矮身行礼,“属臣赵定,恭迎世子殿下!” 前一刻还在一射之外,眨眼间已到了眼前。 马车停稳,侍卫下马掀开门帘,一名身着玄色广袖华服的少年走出来,旁边的侍女立时上前给他披上狐皮大氅。少年生得极俊,萧疏清癯,轩举似九天星;龙章凤姿,容止若松下风。见之不忘,久视则心生畏。 56.草蛇(二)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把这个端给夫人, 走快些,万不可叫这仙茶冷了去。”药庐里走出个穿着褐色夹袄的丫鬟, 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 将一方木托盘并一盛满了热茶的瓷盏交给站在门前的小童。 小童矮墩墩还不到成人腰际,瘦弱的身子装在空荡荡的灰色棉袍里,像一只刚熬过冬的小老鼠。乖巧地接过托盘, 软糯糯地应了一声,“小莹姐快进去吧,外面风大。”说罢,端着托盘,摇摇晃晃地踏着石板路离开。 仙草熬煮不能沾染其他灵气,所以这药庐设在远离府邸的后山,要呈递给主人,还需经过一条长长的、人迹罕至的小路。 “哎, 你说同样是少爷,这三少爷怎么就这么可怜?”小莹看着那孩子的背影, 心生怜惜。 “庶子的野种, 又死了爹, 还能过得锦衣玉食不成?”端着药罐出来洗刷的另一名丫鬟撇嘴,并不觉得三少爷有什么可怜。再受欺负,那也是有灵力的仙者, 不像她们, 只是干粗活的凡人奴。 林信快步走过石板路, 转弯踏上有顶的雨廊,便骤然放慢了脚步。将托盘稳稳地放到美人靠上,也不管那斜飘进来的雪豆子会不会弄凉了仙茶,兀自搓了搓冻僵的小手。 刚重生过来没多久,他还不太适应这小小的身子,低头看看细瘦的手腕,骨骼笔直匀称,显然还没有被掰断过,怎的连个托盘都端不稳? 前世种种尚历历在目,眼皮开合间竟已沧海桑田,修仙界闻风丧胆的大魔头,就这么莫名其妙地回到了小时候,还在赵家充当三少爷的艰难岁月。 阵阵热气从瓷盏中冒出,尺腥草的味道避无可避地散开来,惹得林信皱起了眉头。 尺腥草是安魂养神的上品仙草,只一样不好,有股子尿臊味。长在土里的时候,近在咫尺才能闻到,但熬煮成汤药就不一样了,热气带着腥臊,袅袅娜娜地在冷风中化作白雾,直呛得人脑仁疼。 对于赵家这样的万户领主,尺腥草算是比较奢侈的东西了,寻常是不会煮来随便喝的。概因大少爷暴毙,赵夫人忧思过重伤及神魂,这才嘱咐药庐煎了来喝。 单指摩挲着左手腕子,摸不到那节凸出的骨茬,还真有些不习惯。林信嗤笑一声,目力所及之处,赵家那冷成铁灰色的屋脊参差错落,跟儿时的记忆一般无二,怎么赵大少爷这么早就死了?那人明明是他成年之后亲手杀的,如今才什么年月…… “呦呵,这不是三堂弟吗?”少年人变声期的公鸭嗓,将林信从沉思中惊回了神。 穿着宝蓝色锦袍、头戴貂毛小帽的二少爷,带着一名目含精光的随从,一步三摇地走过来。腰间的佩剑因为他扭腰的姿势不时甩到外侧,露出剑柄上那颗拳头大的鹿璃。 即便天色阴沉,净度极高的鹿璃依旧光彩夺目。如今鹿璃的价钱还没有几年后那般离谱,但基本上也是一两黄金一两璃了。非战时,赵家是不许子弟在府中佩戴这么大颗的鹿璃的。 这人非但戴了,还一摇三晃,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死了哥哥很高兴似的。 林信暗道一声“蠢货”,低下头,两只冻得通红的小手绞在一起,做出一副无措的模样,小声唤了一句:“二少爷。” 蠢货二少爷向来喜欢欣赏他卑微怯懦的样子,这幅作态多半可以打了他,尚未摸清如今的状况,林信暂时不想惹事。然而今天的二少爷并不满足于此,“刷拉”一声拔剑出鞘,用剑尖挑起了林信的下巴。 这是那位已经作古的大少爷常做的事,或许是即将成为家族少主的兴奋使然,这个平日只知吃喝的少年,竟大胆地模仿起了兄长。 剑柄上的鹿璃闪着幽亮的光,充沛的灵力瞬间附满剑身,由剑尖荡漾开来,在那幼嫩的下巴上割出一道道抓痕般的细小伤口。鲜红的血线顺着林信的脖子滑进衣襟里,他却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依旧柔顺地垂着眼,仿佛对疼痛毫无所觉,“这茶要快些给夫人送去,否则就凉了。” 这腥臊味趁热还能忍受,若是放凉了,喝到嘴里就完全与喝尿无异。赵夫人喝得不高兴,少不得又要迁怒于他。 二少爷听到这话,反倒来了兴致,收起剑尖,对身边的随从打了个眼色,“送茶有什么要紧,先让堂兄考校一下你的功课。” 那随从名叫谢天河,赵家年轻一代家将中的佼佼者,原本是大少爷的走狗。 谢天河接到指示,轻车熟路地抓住林信的衣领,直接拖到了山石背面的僻静处,将一把没有装鹿璃的铁剑扔过来。过于沉重的剑身,让接剑的林信连连倒退了两步才堪堪站稳身形,笨拙地调整了一下姿势,脚底打滑差点摔倒。小小的孩子,抱着跟自己几乎等高的长剑,场面颇有些滑稽。 林信摸到剑柄上空空的鹿槽,眸色微暗。没有鹿璃的剑,便如没有流水的水磨,只能依靠修仙者本身的灵力驱动。以他如今的力量,莫说是对上谢天河,就是对上不学无术的二少爷都很吃力。 57.草蛇(三)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吸魂之物,自然是做个用来抽魂的灵器,林信这般想着,却没敢说出来, 把中空的鸟嘴抵在一只眼睛上,透过空管看向树下饮茶的沈楼, “师父,你今日抓魂的那一手, 是什么功夫?” “摄魂,嗬!”朱星离抡起斧头,把那坚硬如铁的爪子给剁下来,一斧头下去, 只剁了个豁口,无法, 便捏了块鹿璃出来, 嵌在了凹槽里。在斧头上留鹿槽, 也就朱家人能干得出来。 灵力包裹的斧头削铁如泥, “咔嚓”一声就断了鸟爪。 “教教我呗, 我也想学。”林信把鸟嘴别到腰间,殷勤地从师父手中夺过斧头,帮他砍另一只。 摄魂, 御魂术中的一个小法术。御魂术乃是偏门法术, 用处不大, 寻常修士都不会练, 早已失传,朱星离是自己照着古书瞎琢磨的。上辈子林信只学了个皮毛,以至于后来用魂力的时候走了不少弯路。 朱星离接过徒弟砍下来的鸟爪洗干净,“回头把这对鸟爪给你师伯送去,好叫他给你锻灵剑。” 眼看着林信要满十五岁了,作为最亲近的长辈,朱星离要给他准备本命灵剑。而南域绛国公,也就是朱星离的兄长,乃是大庸最好的炼器师。 想起那把师父去世多年才到手的灵剑,林信没接这话茬,垂目道:“前日读《青云纪》,书中说上古的修士都是靠自身的灵力御剑,为何我们却要靠鹿璃?” “上古的修士还能移山倒海呢,为何你不能?”朱星离反问他。 “上古修炼之道失传,我哪知道,”林信抽出腰间的鸟嘴挠痒痒,“我是说,既然灵力的本源是日月精华,为何我们不能如鹿璃一般将日月精华存于灵脉之中?” 朱星离握着鸟爪,宛如握着拂尘的老神仙,以“仙人佛顶”的姿势在林信脑袋上拍了拍,“血肉之躯,如何存储日月?” “神魂就可以,”林信言拍开鸟爪,言之凿凿地说,“魂也是日月精华凝合而成。” 听到这话,不远处喝茶的沈楼顿时皱起眉头,起身朝林信走去,刚迈出步子,就被从天上而降的剪重给挡住了去路。剪重方才在练“滞剑于空”,多少摸到点门道了,便想试试今日见到的招数。足尖轻点,一招“飞鹰踏鸿雁”,整个人弹射出去,一头栽到了沈楼脚边。 “呸,”剪重吐到吃到嘴里的草屑,抬手抓住沈楼的衣摆,“沈兄,你是怎么做到鹰踏不摔下来的?” “滞于空而剑随身动,自不会摔下。”沈楼不想跟他多说话,但也没有藏私的意思,简明扼要地指点了一句,便抬脚离开。 剪重琢磨了一下沈楼的话,茅塞顿开,一咕噜爬起来又去练。自己实在是太笨了,必须用勤补拙。师兄比自己小,却学什么会什么,几年时间就把师父的本事学了个七七八八。原以为就林信是个妖孽,如今见到跟自己同龄的沈世子,这才彻底死心,当真是自己的天资太差。 “魂不可再生,炼魂之术古书有载,是为邪术。”沈楼试图阻止林信继续探究下去,吸人魂力代替鹿璃,太过阴损,他不希望林信再走上这条路。 听到“邪术”二字,林信指尖微颤,低头小声道:“我没说要炼魂。” 沈楼见他不高兴,顿觉自己话说重了。 “大道三千,不拘一格,修炼之道万不可死脑筋,”朱星离见两个孩子有分歧,貌似公正地调和了一句,将装了蛊雕血的葫芦递给林信,“去药室画个聚魂阵。” “叠困阵还是叠杀阵?”林信拍拍手,把鸟嘴还给师父。 “叠个护灵阵吧,”朱星离想了想道,转头看向沈楼,“你,洗个澡,过会儿到药室去。” 不找边际地忙活了这么久,仿佛才想起来沈世子还身患重病。 灵兽血绘制的聚魂阵,比朱砂绘出来的要好,相对也温和一些。沈楼坐在阵中央,看着林信在他身边笔走龙蛇,“这是要给我治病吗?” “非也,算命而已,”林信乜他一眼,“手拿来。” 沈楼递给他一只手,掌心立时被红艳艳的笔尖画了一道,“算什么呢?” “算命数,”林信一本正经地盘膝而坐,“我问你答,不可说谎,否则会被阵法惩罚。” 沈楼莞尔,“好。” 林信阖目,念念有词地诵了几句经,而后神色肃穆地睁开眼,“无量天尊问沈世子,可有婚约?” “尚无。” “可有通房丫鬟?”提笔画了个叉。 “不曾有。”仿佛被小猫舔了手心,又麻又痒,沈楼蜷了蜷指尖,努力忍住缩手的冲动。 “年十八,还没有通房,骗谁呢?”林信画了个圈,“想好了再说。” 沈楼无奈,修仙之人,过早泄了元阳容易毁根基。通房是凡人才会有的,没见哪个修仙世家有这规矩。未等他申辩一二,林大仙就自顾自地开始了惩罚——给圆圈添上了脑袋尾巴。缩手回来看,掌心里躺着一只圆壳扁脑的王八。 “做什么呢?”朱星离走进来,关上了药室的大门。 “给世子点守宫砂。”林信呲牙笑。 “呦,点这个作甚?”朱星离煞有介事地问。 “在我娶他之前,叫他守身如玉。”林信随口胡扯。 朱星离嫌弃地瞥他,夺走朱笔,在林信鼻尖画了个叉,“一边儿去。” “不疼。”沈楼定定地看着他,眸子里好似生出了漩涡,恨不得将人吞进去似的。 “我是说,你的神魂。”林信不放心地摸摸他的额头,以魂补魂的法子完全是他臆想的,就怕给沈楼补出个好歹来。 沈楼拉下他的手,摇了摇头,“比之睡前,好些了。” 看来是有用的,林信松了口气,又涌出几分欢喜,不管作用有多大,这个方向是对的。剥魂非常耗费心神,骤然放松,林信便止不住地打起了哈欠,一滴眼泪从微红的眼角溢了出来,要掉不掉地挂在睫毛上。 “睡了睡了,明日还要早起。”林信说着便钻进了被窝,睡眼朦胧地看向坐得直挺挺的沈楼,怕他还放不下刚才的事跑去睡软榻。 好在沈楼并没有这个意思,弹指熄了烛火便钻进了被窝。 不愧是光明磊落的沈清阙,说不在意就真不在意了。林信愤愤地把一条腿压到沈楼的腿上,心满意足地睡了。 沈楼睁着眼睛,看了他一夜。 次日一大早,就听到朱星离在院子里吵吵,“谁把我的鸟头敲碎了!” 林信打着哈欠走出屋子,眼都不睁地说:“估计是虫虫吧,昨日他还说想吃鸡脑子。” “我几时说要吃鸡脑子了!”一口黑锅从天而降,差点把剪重师弟给砸趴下。 “臭小子,蛊雕脑子也敢吃,就不怕吃了冤魂拉肚子。”朱星离接茬就开始骂,仿佛已经认定是小徒弟吃了。 剪重苦着脸,求助地看向沈楼,“世子,你给评评理,谁会吃那玩意儿啊!”打从昨日见识了沈楼的强悍,剪师弟就单方面对沈世子友好了起来。 沈楼没理会他,兀自练完第一千剑,收势回身,向朱星离拱手行礼。 “咦,你这脖子是怎么了?”朱星离眼尖地现了沈楼脖子上的牙印,青紫相间的一圈,还破了皮。 “我咬的!”这事林信倒是承认得快,见师父黑了脸,似要训人,立时加了句,“这可不赖我,是他先咬我的,你看。”说着,拉下了肩头的衣服。 沈楼咬得比较靠下,几乎到了肩膀上,要拉开衣服才看得到。白皙的肩膀上,一枚吮咬的红痕清晰可见,看起来跟沈楼脖子上的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朱星离的脸瞬间铁青了,院子里的所有人,包括进来送药的紫枢,都用谴责的目光看向沈楼。 “我俩互相咬着玩的。”越描越黑,林信纯良无辜地看向沈楼。 沈楼没有任何解释的打算,只是走到林信身边,将他的衣裳拉好。 “信儿,你给我过来!”朱星离面色冷肃,把林信叫走。 雁丘的庄子不大,但亭台楼阁样样都有,以空竹引清溪而入,积于浅池,池中趴着乌龟三两只。池畔廊柱上题字曰:“池浅王八多。” 师徒俩走到浅池边的水榭上,左右无人,朱星离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沈家小子也忒好玩了。” “徒弟都被人占便宜了,亏你笑得出来。”林信捞了一只小乌龟,在手里抛着玩。 “你?”朱星离斜瞥他,自家徒弟自家清楚,他不占沈楼便宜就算好的了,昨晚上指不定怎么欺负人家,还来恶人先告状。 就知道无良师父不会给自己做主,林信把乌龟扔到水里,看向师父,“出什么事了?” 朱星离把一张信纸递给他,“墉都来的信。” 林信眉梢一跳,接过来看。苍劲有力的大字,乃是当今皇上的亲笔。 58.草蛇(四)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火光电石的目光交汇之后, 钟戮没有任何表示便头也不回地下台离开了。 片刻的惊慌过后, 林信迅冷静下来。当年被追杀的时候,自己只有五岁,小孩子的脸一天一变, 如今三年过去, 钟戮不见得能认出自己。 “小越!”吴万户跃上高台,捧住那颗年轻鲜活的头颅, 俊俏的少年郎犹在微笑, 皓白的小虎牙迎着秋日闪闪光,根本不知自己已经身异处。一手捧着脑袋,一手揽住尸身, 吴兆阳极力克制, 还是红了眼眶。 “兆阳啊, 实在对不住,这钟戮下手没轻没重的。”钟随风很是过意不去,许了吴万户不少赔礼。然吴万户一言不, 只是抱着吴越的尸不说话,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沈歧睿出面调停,才勉强安抚住了吴万户。 不带鹿璃,只用仙者自身的灵力切磋,本身就是为了点到即止, 如今见了血光, 实在不吉利。这比剑自然是进行不下去了, 宴会也匆匆结束。 “简单的秋贡宴都能办砸,真是服了叔父了!”钟有玉气得肝疼,拉着沈楼诉苦,“还有这么多的事务要批复,叔父却只知道陪着你爹喝酒,都扔给我批。我哪会批啊!谁十二岁就会管整个域的事,搁你身上你会批吗?你说你……” 话说到一半卡壳了,因为沈楼正提笔在一张文书上写字,说话的功夫已经批了三张,“不会就学,你爹不在,总得有人挑大梁。”说罢,将三张批好的文书贴在钟有玉的脑门上。 钟家这一代的家主钟长夜,是个很能干的人,以至于这两个傻儿子从小只知道修炼、玩耍,别的一概不理。于是,当林信一言不合杀了钟长夜,钟家便一夜坍塌,迅衰败。 “妖孽,你怎么什么都会啊!”钟有玉揭下脑袋上的纸,怪叫道。 “你学,还是无墨学?”沈楼不想理他,转头去看林信。 林信不知何时把廊下的鹦鹉取了下来,举着那绿毛鸟,让它啄歪在软榻上熟睡的钟无墨。钟无墨眼底下一片青影,显然是夜里没睡好。 钟有玉一把捏住那只马上要戳到弟弟的鸟嘴,“别弄他,叫他睡会儿。” 鹦鹉挣扎开来,蹦到林信肩膀上,扯着嗓子大叫:“别弄他!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你个王八蛋,看小爷今天不炖了你……”钟有玉气得冒烟,拎着翅膀把鸟扔出去。 林信捂着嘴咯咯笑,“这鸟叫什么名字?” “哪壶。”沈楼快看着桌上的文书,一心两用地跟林信聊天。 哪壶不开提哪壶,这名字有点意思。林信趴在窗口往外看,看着钟有玉跟鹦鹉吵架,微微眯起眼。钟家追杀他的事,这对双生兄弟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所以钟戮应该是不受他们掌控的。如今钟长夜闭关,钟戮那个听命咬人的狗不见得会有什么行动,但他不能冒这个险。 钟戮记不记得他,知不知道他的身份,会不会动手,这些都是不可预估的。一旦落到钟长夜手中,等待他的恐怕便是生不如死的结局,重生一回活得比上一世还短,那也太窝囊了。 回头看看正在快浏览文书的沈楼,林信跳下软榻,走到沈楼身边,攥住他的衣摆。 “怎么了?”沈楼转头看他。 要跟美色告别,有些舍不得,林信眨眨眼,打了个哈欠。 天色不早,见林信犯困,沈楼便不再多留,跟钟家兄弟告辞,回了自己的客院。林信一路攥着沈楼的袖子不撒手,钟家不敢当着外人的面动手,为了保住小命,必须跟沈世子寸步不离。 但这绝非长久之计,若是回头钟长夜寻了理由跟沈家讨要他,不明所以的沈家将他送过来,那可真是没地方哭去。 “阿信,先去沐浴吧。”桌上堆着钟随风叫人送来的礼物,沈楼拿起一把灵剑查看。这把剑比寻常灵剑要短上三寸,也要轻便许多,想来是考虑到沈楼近年来身体不好,专门为他打造的。 灵剑,是指可以安装鹿璃、游走灵力的宝剑。世家子弟通常到了十五岁才能得到自己的本命灵剑,在此之前用的都是长辈送的普通灵剑,钟随风送他这个乃属寻常,只是旁边的几盒鹿璃就有些过分贵重了。 “世子……”林信揪着衣摆,站在浴房门前眼巴巴地看着他。 “嗯?”沈楼转头看他。 “这个,我不会用,”小小的脸皱成一团,“咱们一起洗,好不好?” 一起洗…… 沈楼手中的小剑哐当一下砸在了脚上。 …… “这么大的池子,咱们一起洗。”记忆中,氤氲缭绕的温泉池,林信骤然收紧了扣在他手腕上的锁链,将他钉在池壁上,栖身贴过来。 “滚!” “真是无情,”林信咬着他的耳垂,哑声道,“无愧于心的玄王殿下,不该亲手把你留在我里面的东西弄出来吗?”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何况面对着那样的林信,他又怎么可能真的无愧于心。 …… 烙印在魂魄里的记忆,不合时宜地冒出来,沈楼闭了闭眼,弯腰捡起小剑,僵着步子带林信去浴房。 莫归山中有温泉,通向每一间院落。浴房里是一方青石砌成的小水池,墙壁上雕着一颗硕大的虎头,源源不断地吐着水。池旁放了一口大缸,里面是清凉的山泉水。 沈楼拧动虎头,关闭了水闸,虎口停止喷水,摸摸水温有些烫手,便舀了些冷水兑进去,“试试烫不烫。” 林信蹬掉鞋袜,伸出一只脚脚试水,刚触到水面,便怕痒似的缩回来,咯咯笑着又伸过去,踢了两下,“不烫了。” 转头看向被温泉熏红了脸的沈楼,林信摸摸自己脖颈上的细麻绳,赤脚摇摇晃晃走到沈楼面前,脚下一滑,扯着沈楼就摔进了水池里。 “噗通!”还穿着中衣的沈楼被水浸了个透彻,吐出一口水,手忙脚乱地把挣扎的林信捞起来。 “衣服湿了。”林信勉强站好,扯掉自己湿透的内衫,露出了那块黄玉佩。 59.草蛇(五)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招瑶峰,是林争寒夫妇的埋骨之地。当年一家人要赶去京城墉都复命, 忽而遭到一群白衣人的截杀。 “赵坚,你带着信儿先走!”林争寒把臂弯中的儿子扔给侍卫。 “是!”赵坚抱起挣扎不已的林信, “少爷, 我们走。” “我不走!”白衣人众多, 灵力高强,年幼的林信意识到,这一别怕是再难相见了。 “信儿, 听话, 爹过几日就去寻你, ”林争寒眉梢挂着血珠子, 满面寒霜, 一双桃花眼却笑得温柔, 将黄玉佩塞到儿子怀里, 狠推了一把, “走!” “爹!娘!”趴在赵坚的肩膀上, 纵横的灵气与漫天血雾,便是留在他脑海中最后的画面,在岁岁年年的梦境中挥之不去。 林信跪在坟前, 掌心朝上, 一叩三拜。 朱星离斟了两碗酒, 一碗倒在林争寒的坟前, 一碗自己举起来, 虚空一碰,“我找到信儿了,你放心吧。” “钟家为什么要杀我爹?”林信站起来,将坟头长出来的青草拔掉。白衣修士,一直追杀他的钟戮,凶手是钟家的人毋庸置疑。 “不见得是想杀他,”朱星离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具体原因不可考,但钟家紧追不放只能为了一件事,“你知道你爹为什么叫寻鹿侯吗?” 林争寒原本是东域林家人,出身高,灵力强,偏是个情痴,喜欢上了一位凡人女子。仙者,尤其是诸侯贵族仙者,是不可与凡人通婚的。修仙需要灵脉,仙者的后代必然有灵脉,凡人中偶尔会出现但极为稀少。为了保证血统,各家都有家规,东域林家的尤其严格。 为了娶凡女兰苏,林争寒叛出林家,与东域林家恩怨义绝,自此生死有命,永远得不到家族任何庇佑。 当今皇帝却不拘于此,他欣赏林争寒的本事,给了他一大块地封为列侯。为报帝王知遇之恩,林争寒应承下为帝王寻找鹿璃矿脉的密令,这一找就是许多年。 “所以,我爹找到新矿了?” “找没找到无人知,只是钟长夜认为他找到了。” “这些事,通常不是应该等我成年再说吗?”林信有些无奈,如今的他只有八岁,一般长辈是不会把这些复杂的仇恨告知孩童的,他这位师父倒好,竹筒倒豆子全抖出来,丝毫不怕他心智不稳走岔了路。 “人得知道自己的来处,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处。”朱星离高深莫测地说。他没养过孩子,就瞎胡养,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长成什么样只能随缘。 林信知道自家师父是个什么德行,懒得理他,低头给父母烧了一叠纸钱。为了兰苏叛出林家,又为了皇帝寻找鹿璃,最后死在这上面,或许就是父亲选择的归处。那么他的归处在哪里呢? 上辈子过得一团糟,什么都想要,什么都留不住,最后两手空空,烂命一条,换了个沈清阙……或许,沈楼便是他想要的归处吧,可惜窗斜屋漏、千疮百孔,遮不住这满世风雨。 黄侍卫一路向东南,连个人影也没见着,无功而返。 “将南域与东域交界、一处名为雁丘的地买下来,一旦有人询价,即刻上报。”沈楼单指落在《四海注》舆图一角上,用力按出个凹坑。寻不到,便只能守株待兔,一年、两年,无论如何,一定要在林信弑师之前找到他。 “雁丘是什么地方?”清脆洪亮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卷帘支起的窗棱上,趴着羊角辫乱翘的沈楹楹。 将那枝已经干了的桂花夹在书中,沈楼合上舆图,“你又跑来做什么?” “你那个小随侍呢?”沈楹楹不走正门,双手撑着低矮的窗台,直接翻身进来,背上还背着一把弯弓。 “丢啦!丢啦!”站在鸟架上的哪壶,扯着嗓子回答。 沈楼捻起一粒豆子,精准地砸在鹦鹉头上。 “呜——”苍凉悠长的号角声,如同惊雷,在边境炸响,瞬时如烽火传递,响遍整个北域。 北漠异动,蛮人入侵! “父亲!”沈楼快步追上换了一身铠甲的沈歧睿,“我也去。” “不可,世子体弱,尚未……”东涉川急忙开口阻拦。 “走!”沈歧睿一把抓起儿子,浣星海精锐集结,道道玄色流光仿佛积攒雷电的黑云,于半空中汇集一团,直奔北漠而去。 蛮族,生活在大庸北域以北的草原上,荒草萋萋,黄沙漫漫,庸国人称之为北漠。他们修炼方法与庸国不同,无论仙者、凡人,各个能征善战悍不畏死。每逢秋收、春耕,粮食短缺之时,这些蛮族便会南下抢掠。 骏马立在山丘上,望着远处乌央乌央的蛮族大军,不耐地打着响鼻。 “沈家人的归处,只有沙场,没有病榻。你若是不能上战场,趁早自绝灵脉!”沈歧睿握着马鞭,冷声对脸色苍白的沈楼道。 沈楼微微一笑,手中嵌了鹿璃的长|枪稳稳地挽了个花,枪尖指地,充沛的灵力将脚下的枯草齐齐斩断,“父亲放心,楼,必不给沈家丢脸!” 寒风起,秋水逆,百战沙场碎铁衣。 战事突,年仅十二岁的沈世子上了战场,无暇继续寻找他的小随侍。斩铁骑,杀胡虏,一战成名。 “却说那玄国公世子,独领一队轻骑,冒着鹅毛大雪,绕至野狼关外。当是时,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世子爷……”关于那位神勇无敌少年世子的传奇,是近来说书先生们最爱讲的。 出身高贵,年少成名,沈楼从小就活得如同传奇话本。 “好!”说到精彩处,林信扔掉手中的瓜子高声叫好,拍完巴掌犹不过瘾,三两下跳上高台,仗着人小,直接坐到了说书的桌上,“你讲的野狼关之战甚是有趣,只是关于沈世子的样貌,讲的不对。” “哪里来的孩子,下去下去!”说书先生甩袖,轰他下桌。 林信一咕噜爬起来,在桌上跳来跳去,“沈世子可不是身高八尺的壮汉,他才十二岁,哪里使得动八百斤的铁剑?他长得俊若修竹,使的是一杆鹿璃银枪,待到十五岁才能得本命灵剑。纵使他会御剑,他爹也不能同意。 “小孩子知道什么?”说书先生涨红了脸,抬手就要打他,被林信顺手抢了折扇。 “我在沈家当过小厮,见过沈世子的!”林信打开折扇,似模似样地扇了两下,站在桌子上,自己说起了书,“却说那野狼关,乃是一处峡谷……” 关于沈楼的书,林信上辈子没少听,早已倒背如流。那是经过多年打磨修饰之后的经典版本,比如今这些现编的段子要有趣得多。 台下人渐渐听入了迷,叫好声此起彼伏。 朱星离单手托腮,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嘴里扔豆子,等林信说完一段,恰好将一盘豆吃完,拎起空盘伸到那些听书人面前,“我儿子说得好吧!给钱了,给钱了。” “有你这样当爹的吗?不让孩子好好读书,在这里说书像什么话。”被赶下台的说书先生,梗着脖子骂道。 “就是,瞧你穿得锦袍玉带,竟还好意思要钱。”有不想给钱的找起了茬。 “这孩子是我捡来的,我供他吃喝,他就得给我赚钱。”朱星离摆出一副无赖嘴脸。 “混账东西!”一位胡子花白的老人骂道。 “抓住他,他是个人贩子!”一句玩笑话,捅了马蜂窝,群情激奋的要揍他。朱星离见势不妙,抱起看热闹的林信就跑,从茶楼二层一跃而出,甩出春痕,溜了。 茶钱也没给。 “嚯,竟然是位仙者!” “……那肯定是说笑的。” 仙者与凡人有天壤之别,人家能教孩子仙术,哪里需要读书。 “哈哈哈,谁让你胡说八道。”林信趴在师父肩膀上,笑得喘不上气。 “嘿,你小子,敢笑话为师!”朱星离抬手要揍他,忽然面色一肃,两指夹住了一片疾驰而来的小剑。那小剑只有巴掌长,嵌了块拇指大小的鹿璃,落尽朱星离手中,鹿璃里的灵力已然耗尽,忽闪了两下,碎成齑粉。 “怎么了?”林信见朱星离脸色不好,忙问道。 “出事了,”朱星离摸出一颗鹿璃,捏碎,将一小块嵌入小剑,打了一道法诀进去,“阿信抓紧,咱们要快些赶过去。” 林信二话不说翻身爬到师父背上,紧紧抱住他的脖颈。 朱星离放开小剑,用衣带将林信绑在身上,跟着小剑疾驰而去。 与师父重逢太高兴,竟把这事给忘了!林信趴在师父的背上,暗自着急。上辈子遇到师父的时候,师父已经收了一个徒弟,就是他的师兄,剪重。 “师父,是谁求助?” “半夏仙子,剪秋萝。” 小剑指向时时变换,春痕剑快行进了半日,耗费足足十两鹿璃,终于在一处荒山停下来。 60.草蛇(六)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这有什么奇怪的?表字而已, 问师父、问紫枢都能知道,又不是非得沈楼亲口告诉他。不过这话说出来有点破坏气氛, 林信不答, 狡黠地乜他一眼,张口狠狠地咬下去。 “唔……” 趁着咬人,林信抓住沈楼的脉腕查看。脉象看不出神魂状况, 但能看出他的疼痛是否减轻,出乎意料的是, 沈楼的脉象极不平稳,肌肉也绷得紧紧的。 “很疼吗?”林信松开嘴, 担忧地问沈楼。 “不疼。”沈楼定定地看着他, 眸子里好似生出了漩涡, 恨不得将人吞进去似的。 “我是说, 你的神魂。”林信不放心地摸摸他的额头,以魂补魂的法子完全是他臆想的,就怕给沈楼补出个好歹来。 沈楼拉下他的手,摇了摇头,“比之睡前,好些了。” 看来是有用的,林信松了口气, 又涌出几分欢喜, 不管作用有多大, 这个方向是对的。剥魂非常耗费心神, 骤然放松,林信便止不住地打起了哈欠,一滴眼泪从微红的眼角溢了出来,要掉不掉地挂在睫毛上。 “睡了睡了,明日还要早起。”林信说着便钻进了被窝,睡眼朦胧地看向坐得直挺挺的沈楼,怕他还放不下刚才的事跑去睡软榻。 好在沈楼并没有这个意思,弹指熄了烛火便钻进了被窝。 不愧是光明磊落的沈清阙,说不在意就真不在意了。林信愤愤地把一条腿压到沈楼的腿上,心满意足地睡了。 沈楼睁着眼睛,看了他一夜。 次日一大早,就听到朱星离在院子里吵吵,“谁把我的鸟头敲碎了!” 林信打着哈欠走出屋子,眼都不睁地说:“估计是虫虫吧,昨日他还说想吃鸡脑子。” “我几时说要吃鸡脑子了!”一口黑锅从天而降,差点把剪重师弟给砸趴下。 “臭小子,蛊雕脑子也敢吃,就不怕吃了冤魂拉肚子。”朱星离接茬就开始骂,仿佛已经认定是小徒弟吃了。 剪重苦着脸,求助地看向沈楼,“世子,你给评评理,谁会吃那玩意儿啊!”打从昨日见识了沈楼的强悍,剪师弟就单方面对沈世子友好了起来。 沈楼没理会他,兀自练完第一千剑,收势回身,向朱星离拱手行礼。 “咦,你这脖子是怎么了?”朱星离眼尖地现了沈楼脖子上的牙印,青紫相间的一圈,还破了皮。 “我咬的!”这事林信倒是承认得快,见师父黑了脸,似要训人,立时加了句,“这可不赖我,是他先咬我的,你看。”说着,拉下了肩头的衣服。 沈楼咬得比较靠下,几乎到了肩膀上,要拉开衣服才看得到。白皙的肩膀上,一枚吮咬的红痕清晰可见,看起来跟沈楼脖子上的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朱星离的脸瞬间铁青了,院子里的所有人,包括进来送药的紫枢,都用谴责的目光看向沈楼。 “我俩互相咬着玩的。”越描越黑,林信纯良无辜地看向沈楼。 沈楼没有任何解释的打算,只是走到林信身边,将他的衣裳拉好。 “信儿,你给我过来!”朱星离面色冷肃,把林信叫走。 雁丘的庄子不大,但亭台楼阁样样都有,以空竹引清溪而入,积于浅池,池中趴着乌龟三两只。池畔廊柱上题字曰:“池浅王八多。” 师徒俩走到浅池边的水榭上,左右无人,朱星离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沈家小子也忒好玩了。” “徒弟都被人占便宜了,亏你笑得出来。”林信捞了一只小乌龟,在手里抛着玩。 “你?”朱星离斜瞥他,自家徒弟自家清楚,他不占沈楼便宜就算好的了,昨晚上指不定怎么欺负人家,还来恶人先告状。 就知道无良师父不会给自己做主,林信把乌龟扔到水里,看向师父,“出什么事了?” 朱星离把一张信纸递给他,“墉都来的信。” 林信眉梢一跳,接过来看。苍劲有力的大字,乃是当今皇上的亲笔。 信中的口吻很是熟稔,仿佛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先客套寒暄了几句,才提及正事。皇帝问朱星离,是不是收养了剪秋萝的儿子,言明这个孩子是自己遗落在民间的皇子。听闻剪秋萝过世,他已经寻找了许久。 上辈子,林信不曾见过这封信,想来也是存在的。只是他表现得过于早慧,朱星离已经习惯了凡事与他商量,这才会拿给他看。沉默片刻,故作惊讶道:“师弟,是皇子?” “嗯,”朱星离拽了根草叼在嘴里,“皇帝来要人了,你说我给是不给?” 林信抿唇,不做声。给是不给? 其实朱星离早就做好了决定,这些年让剪重学治国之道,又不是吃饱了撑的。 “阿萝说过,不寻莫强求,寻来不挽留。”朱星离吐出草茎,掏出一根半干的毛笔,在舌尖上舔了一下,于信纸背面写了个潦草至极的“是”字。 “他非嫡非长,你让他学治国之道,岂不是徒增烦恼?”这句话,前世他无数次想问师父,可惜师父已经作古,无处可问。 “该懂的道理,迟早要懂,他不学,回了皇家就能过得好了?”朱星离把信纸随意团了团,塞进一个皱巴巴的信封里,扔给林信,“去,交给镇上悦来客栈的一个小胡子。” 林信接过来,转身离开。 “等等!”朱星离忽然想起了林信的身份,把信拿回来,“还是我去吧,你去收拾东西,明日咱们去南域。” 四域之中,南域最为富庶,车马行至境内,可以明显看出南域人与中原人的区别。 南域一念宫,朱家的所在。 琉璃窗,鲛绡帘,白玉为砖金作檐。时人云,天上白玉京,地上一念宫。 这有什么奇怪的?表字而已,问师父、问紫枢都能知道,又不是非得沈楼亲口告诉他。不过这话说出来有点破坏气氛,林信不答,狡黠地乜他一眼,张口狠狠地咬下去。 “唔……” 趁着咬人,林信抓住沈楼的脉腕查看。脉象看不出神魂状况,但能看出他的疼痛是否减轻,出乎意料的是,沈楼的脉象极不平稳,肌肉也绷得紧紧的。 “很疼吗?”林信松开嘴,担忧地问沈楼。 “不疼。”沈楼定定地看着他,眸子里好似生出了漩涡,恨不得将人吞进去似的。 “我是说,你的神魂。”林信不放心地摸摸他的额头,以魂补魂的法子完全是他臆想的,就怕给沈楼补出个好歹来。 沈楼拉下他的手,摇了摇头,“比之睡前,好些了。” 看来是有用的,林信松了口气,又涌出几分欢喜,不管作用有多大,这个方向是对的。剥魂非常耗费心神,骤然放松,林信便止不住地打起了哈欠,一滴眼泪从微红的眼角溢了出来,要掉不掉地挂在睫毛上。 “睡了睡了,明日还要早起。”林信说着便钻进了被窝,睡眼朦胧地看向坐得直挺挺的沈楼,怕他还放不下刚才的事跑去睡软榻。 好在沈楼并没有这个意思,弹指熄了烛火便钻进了被窝。 不愧是光明磊落的沈清阙,说不在意就真不在意了。林信愤愤地把一条腿压到沈楼的腿上,心满意足地睡了。 沈楼睁着眼睛,看了他一夜。 次日一大早,就听到朱星离在院子里吵吵,“谁把我的鸟头敲碎了!” 林信打着哈欠走出屋子,眼都不睁地说:“估计是虫虫吧,昨日他还说想吃鸡脑子。” “我几时说要吃鸡脑子了!”一口黑锅从天而降,差点把剪重师弟给砸趴下。 “臭小子,蛊雕脑子也敢吃,就不怕吃了冤魂拉肚子。”朱星离接茬就开始骂,仿佛已经认定是小徒弟吃了。 剪重苦着脸,求助地看向沈楼,“世子,你给评评理,谁会吃那玩意儿啊!”打从昨日见识了沈楼的强悍,剪师弟就单方面对沈世子友好了起来。 沈楼没理会他,兀自练完第一千剑,收势回身,向朱星离拱手行礼。 “咦,你这脖子是怎么了?”朱星离眼尖地现了沈楼脖子上的牙印,青紫相间的一圈,还破了皮。 “我咬的!”这事林信倒是承认得快,见师父黑了脸,似要训人,立时加了句,“这可不赖我,是他先咬我的,你看。”说着,拉下了肩头的衣服。 沈楼咬得比较靠下,几乎到了肩膀上,要拉开衣服才看得到。白皙的肩膀上,一枚吮咬的红痕清晰可见,看起来跟沈楼脖子上的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朱星离的脸瞬间铁青了,院子里的所有人,包括进来送药的紫枢,都用谴责的目光看向沈楼。 61.草蛇(七)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嚯!”林信吓了一跳,还没画符, 怎的就显出鬼魂来?仔细一瞧, 好像是自己的脸。 十几年未见儿时的脸,一时有些不熟悉。没吃晚饭,又穿得单薄, 在这四下漏风的祭堂里,可不就脸色白了。 尴尬地摸摸鼻子,林信被自己给逗笑了。镜中的小孩子, 有一双比寻常孩子深邃些的眼睛,随着林信笑开, 依稀可以看出日后的模样。 “可惜, 不像林家人的桃花眼, 倒像个狼崽子。”林信学着当年林家主说他的口气,似真似假地感慨一句,咬破手指,在铜镜背面快画符。 最后一笔勾过,铜镜突然光芒大盛,片刻之后, 由阳镜转为阴镜。阳镜,既平日所用之镜, 镜中看字, 是左右颠倒的, 称之为镜像;阴镜, 乃是法器,镜中看字,是正的,就像把现实完全搬进了镜中,再透过镜子来看。 如今这面老榆木铜镜里,显示出灵堂正中的那个“祭”字,便是正的。 随手拿一颗祭品果子来吃,林信端着镜子在灵堂中走一圈。阴镜照不出活人,照的是魂魄,不多时便瞧见了一名眉清目秀的小姑娘,像是赵大少身边的冬梅。 人死后,若不用特殊方法留存,魂魄只能在人间停留七日。也就是说,这冬梅是七日之内死的,估计是大少爷暴毙,被夫人迁怒了。凡人命贱,说杀便杀。 林信叹了口气,三两下吃完果子,抓一把纸钱烧给冬梅。 再往前走,又瞧见了谢天河,正一脸茫然地乱飘。咂咂嘴,林信颇有些可惜,这谢天河资质不错,拿来喂灵器定然好,可惜现在没有值得一炼的兵器。 绕着灵堂走了一圈,熟人见了好几个,就是没见到赵大少。 “难不成竟是魂飞魄散了?”丢掉镜子,林信重新爬上棺木,给赵大少盖上黄表纸。这状态,跟当年自己捏碎他魂魄的时候一模一样,可碎魂之法是他十七岁那年才琢磨出来的,这个时候谁会碎魂? 莫不是有什么噬魂的上古精怪现世了? 抬手想挠头,想起来自己的手戳过赵大少的脸,遂放弃,低头在棺材里摸索一阵,从赵大少腰间扯出一块黄玉佩。 这是刚来赵家的时候,赵大少从他身上抢走的。凉滑细腻的黄玉,雕成仙鹿回头的模样,那是爹临别时给他的,唯一的念想。 扯掉上面艳俗的丝绦,寻一盆清水洗干净,又拆下一根细麻绳,把玉佩绑到自己脖子上。爹死了之后,自己还没给他戴过孝,麻绳为系,聊表心意吧。 “信儿,你跟赵坚先走,爹过些日子去寻你。”面色坚毅的男人,把玉佩塞到了幼子手中,本应多情的桃花眼中,满是哀戚。 “爹,我不走,呜呜呜……” “少爷,咱们先去渭水赵家,那是我兄长的领地,咱们歇一阵子再走。” “赵叔叔,你睁开眼,呜呜呜……” 也不知是不是身体的原因,幼时那些本已模糊记忆,又清晰地泛了上来,林信被叫醒的时候,都有些分不清自己是几岁了。 “别睡了,快跪好,沈家人就要来了!”天刚蒙蒙亮,管事的就带着一群穿着孝服的下人鱼贯而入,把灵堂重新打扫布置一遍。 “不是昨天就知道了吗?”林信揉揉眼睛,嘟嘟囔囔地爬起来。 “昨天哪知道世子要亲自来呀!”管事的脸上露出了既兴奋又愁苦的表情,太过复杂以至于皱成了一团。 “世子?”这个称呼,仿佛一道细小的雷电,将林信定在了原地,“是浣星海的世子吗?” “还能是哪个世子!”管事的叉起腰,仿佛下一刻就会被世子看中飞黄腾达一般,如数家珍地念叨起这位世子爷,“玄国公的嫡长子,不世出的天才,虽然自小体弱多病……” 体弱多病?听到这个跟沈楼应该完全不搭边的词汇,林信又有些不确定了,那人的身体有多好,他再清楚不过,据说从小就壮如牛犊、力能扛鼎。莫非世子不是沈楼,那沈楼又在哪儿? 沈楼在飞驰的马车上。 家臣东涉川骑马在前,苦着脸迎风吞雪,“世子爷,那赵家说了会推迟下葬,咱们没必要星夜兼程啊。” 嵌了十六块鹿璃、行止如履平地的马车中,传出少年人沉稳不容置疑的声音,“继续,疾行。” 碰了一鼻子灰,东涉川讪讪地夹紧了马肚子,小声问身边那名面无表情的世子侍卫,“黄兄弟,你说世子这么着急作甚?那赵家大少爷又不会跑了!”虽然也是仙者,但他在浣星海是文臣,已经许久不曾这般劳碌奔波了。原以为是个简单的差事,没料想被世子一搅合,就成了苦差事。 穿着暗色劲装的侍卫,便是那日端药的侍卫黄阁,闻言头也不回地说:“先生有所不知,世子一直叫我等留意疑似魂飞魄散之人,寻了这许久总算有了消息,焉能不急?” 饶是东先生见多识广,也想不明白世子寻那魂飞魄散之人有何用,只能拉起防风面罩,朝马屁股抽一鞭,早点赶去,少点挨冻。 沈楼坐在温暖的马车里,捧着一盏银色雕花手炉,轻轻摩挲炉盖上雕的小鹿。本以为一切早已开始,却不料是自己早重生了两年,那些魂飞魄散的恶果,竟是到今日才显现出来。幼时的林信,会在渭水吗?但愿这赵家,不会让自己失望。 赵万户带着一脸病容的妻子亲自到门前迎接,远远瞧见那一辆银边华盖马车,便矮身行礼,“属臣赵定,恭迎世子殿下!” 前一刻还在一射之外,眨眼间已到了眼前。 马车停稳,侍卫下马掀开门帘,一名身着玄色广袖华服的少年走出来,旁边的侍女立时上前给他披上狐皮大氅。少年生得极俊,萧疏清癯,轩举似九天星;龙章凤姿,容止若松下风。见之不忘,久视则心生畏。 赵万户前年岁贡时见过世子,那时的沈楼虽也骄矜孤傲,与眼前这个让人不敢直视的少年却差得很远。端不知世子爷这两年练了什么神功,气势竟比他父亲还要骇人。 沈楼脚步不停,微微抬手示意众人免礼,便径直往灵堂而去。 62.草蛇(八) 此为防盗章,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放着吧。”赵夫人抬抬下巴, 没心思理会林信, 继续跟丈夫说着沈家的事。 “夫人,这个茶……要冷了……”林信磕磕巴巴地说, 似乎有些急切, 但因为年纪小表达不清。 “快点趁热喝, 这是尺腥草。”赵万户闻到了隐隐的尿臊味,便催促妻子快喝。 赵夫人这才想起自己让药庐煎的珍贵药材, 端起来一饮而尽, 长舒一口气, 揉揉额角, “果真好多了。” 林信瞥了一眼通体舒畅的赵夫人,重新低下头。 也不知沈家的人几时来, 赵万户跟妻子商量,推迟长子下葬的时间。 “这已经是第三天了,再推都要过头七了!”赵夫人咬着一口参差不齐的牙,气道,“叫他们早些来啊!” 前日丧, 理应今日下葬, 但因为大少爷死得太蹊跷, 赵家要找线索,便耽搁了一天, 如今因为沈家还要再推。 “胡闹!浣星海的大人, 是我能催得动的吗?”赵万户被妻子的无理取闹弄得有些火大。 赵家是世袭的万户, 隶属北域玄国公治下。食邑万户,有收税租的资格,无吏治之权。说到底,也不过是沈家的属臣。哪里有附庸命令主人的道理? 浣星海,便是沈家所在,整个北域的中心。 北域寒冷,如今不过是九月中,已经飘起了雪。浣星海的楼阁中燃起了地龙,哪怕是临水的小榭,也温暖如春。来往的随侍、家将,各个衣衫单薄,唯独坐在水榭上看雪的少年,裹着一层狐裘。 身着暗色劲装的侍卫,端着一碗汤药,快步走到少年面前,单膝跪下,低声道:“世子,该进药了。” 少年从千山落雪的景致里收回目光,没有接那药碗,“可有朱星离的消息?” “朱家也不知其踪,一年前有人见到他往西域去了,之后便断了音信。”侍卫稳稳地端着药,一字一顿语调平静地说。 “西域……”沈楼缓缓抿紧了色泽浅淡的薄唇,“再去查。” “是!”侍卫起身,走了两步才想起手中还端着药碗,“世子,这药……” “倒了。” 水榭外面站着一名紫衣侍女,瞧见侍卫原封不动地把药端出来,顿时叉起腰,“刚才进去的时候你怎么跟我保证的?这药可动了一口吗?” 侍卫涨红了脸,“世子说倒了,我就……”就下意识听从他的领命走出来了。 “瞧你这点出息。”紫衣侍女撇嘴,接过药碗,嘴上说得厉害,自己却也不敢再进去劝,只能又骂侍卫两句撒气。 查了这么久,依旧毫无进展。 沈楼站起身,单手握住水榭低矮的栏杆,雪落在冷白的手背上,缓慢地化成水珠。冰凉的触感,也难以平息心中的焦灼。 上辈子遇到林信的时候,那人已经是不可一世的割鹿侯,鲜少提及幼时过往,只一次喝醉了才与他说起。幼时家中遭变,随侍卫一路奔逃至侍卫的本家,充当其子多年。 “他们都欺负我,你为什么不把我带走?”醉眼朦胧的割鹿侯,攥着他的衣襟,似哭似笑地质问。 当时只觉得莫名,如今想来却是透骨酸心。当时醉酒的林信应是把他当成了已逝的父亲,像儿时绝望之时那般,求着父亲把自己带走。 他必须尽快找到林信,可庸国幅员辽阔,小家族多如恒河沙,又不知他儿时姓甚名谁,当真是大海捞针无处寻。只能先找林信的师父朱星离。然朱星离这人飘忽不定,也不比林信本人好找几分。 “世子,”紫衣侍女走过来,身后还带着个小厮,“国公爷找您。” 北域之主,这一代的玄国公沈歧睿,大马金刀地坐在主位上,见长子进门,便把手中的书信递了过去。 “渭水赵家?”沈楼扫了一眼,只是一份寻常的报丧函,赵家大少爷暴毙,英年早逝,不日下葬。 “这赵家公子死得蹊跷,赵万户想请浣星海的人帮着寻凶。”旁边的家臣东涉川解说道。 听到“死得蹊跷”,沈楼便多问了一句:“如何蹊跷?” “据报丧之人说,那大少爷死相可怖,分明是刚死之人,身体却已经腐烂。祭魂礼上,三魂七魄皆无应……” 沈楼捏着信的手骤然攥紧。 “东先生,您讲这个也太吓人了。”紫衣侍女搓了搓胳膊。 东涉川说话,有点像说书先生,带着些不必要的抑扬顿挫,听得人毛骨悚然。 “前日你向我举荐的那个年轻人叫什么来着?”沈歧睿问儿子,“叫他跟着涉川去一趟吧。”北域的属臣世家,分为百户、千户与万户,渭水赵家作为万户,理应受到重视。 “不,我亲自去。”沈楼果断地说。 肉体之外的灵体,分为魂与魄。魂可离体,而魄不可离,纵然身死,也不可能魂魄皆无应。 站在赵夫人屋里听夫妻俩互相指责的林信,也是这么想的。这赵大少爷死的时间不对,方式也太过古怪,他得去看看尸体,以确认这个世界与他上辈子的世界有什么不同。 “推迟下葬,今晚谁去守灵?”赵夫人又头疼起来,因赵大少爷未满十五,算是夭折,丧事不能大办,晚上只能由一名至亲守灵。前两晚都是二少爷守,昨日实在太累,赵夫人就亲自去守,这才一夜就病倒了。 “还叫老二去吧。”赵万户叹气,叫人去知会二少爷一声。不料传话的人去而复返,说是寻不到二少爷了。 这下夫妻俩都慌了,就这么两个儿子,一个刚没了性命,另一个可不能再出事,立时叫侍卫御剑去寻。小半个时辰之后,终于在后山的僻静处寻到了谢天河的尸体和昏迷不醒的二少爷。 “我的儿啊,这是怎么了?”赵夫人将小儿子紧紧搂到怀里,上上下下检查一番。 “谢天河手里拿着二少爷的剑,少爷手里拿着一把断剑满脸血……”侍卫把自己看到的场景描述出来。 赵万户立时叫人排查后山,又是给儿子输灵力,又是叫大夫问诊,很是兵荒马乱了一番。最后大夫得出结论,二少爷就是被吓晕的。加上他手上的断剑和满脸血迹,怎么看都像是两人玩闹,谢天河抢了二少爷的剑,二少爷失手把人给杀了,自己被喷溅出来的血吓晕过去。 虽然有些地方说不通,但后山除了一些凡人奴也没有别人,二少爷只是有点擦伤并无大碍。赵夫人立刻要求压下这件事,“谢天河自己练功出岔子死的,跟二少爷没一点关系,都听见了吗?” 家臣是仙者,是不能随意杀死的。 二少爷被抬回房去,此事不了了之,但晚上就没人守灵了。 一筹莫展的赵万户,转头看见了站在角落里,怯生生的堂侄儿,“信儿啊,今晚你去给你大哥守灵。” “守灵?”林信睁着一双幼鹿般的眼睛,乞求地看着大伯,“我,我害怕……” “啪!”正心烦的赵夫人,一巴掌扇了过来,“小杂种,给你堂兄守灵怕什么?” 巴掌打在脸上,林信顿时落下眼泪来,委委屈屈地应了。 赵万户看着他的样子,微微蹙眉,交代管家给林信换一身像样的衣服,万一沈家人一早过来,瞧见守灵的人像个小乞丐就丢人了。 林信换了一身素色棉袍,额上系一条细麻绳,掌灯时分就被人拉到灵堂去跪着了。 灵堂里空无一人,鬼气森森,赵大少爷就躺在未曾钉盖的棺椁里,脸上贴着张黄符纸。显然赵家人对于招魂不应的大少爷有些害怕,就给贴了张符。 林信窝在蒲团上饱饱地睡了一觉,待到月上中天,这才爬起来。随手掰一只白烛,费劲地迈着小短腿爬上棺木,坐在棺材沿上端详赵大少。 “啧,赵世耀,你怎么这么早就死了?这叫我找谁报断臂之仇啊?”林信说着,揭开了大少爷脸上的黄表纸,伸手戳了一下,粘腻的触感惹得林信一阵恶寒。 将烛火凑近,那一张不甚英俊的脸,已经看不出“脸”的形状了。 人死之后,魂归天而魄入地,魂为神,魄为形。这人腐烂得如此之快,魄定然是不在了。 匆匆赶来的钟随风看到这一幕,不由得跌足捶胸。西域的属臣基本上都在,钟长夜的死讯是再也瞒不住了。 宵禁的烛火重新点亮,整个莫归山亮如白昼,将藏在暗处的秘密尽数翻了出来。 63.草蛇(九)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吴理事。”沈楼微微颔。 吴兆阳穿了钟家的素色锦袍, 只是领口没有缀白虎毛。 钟长夜过世后, 即便有沈歧睿镇台,西域依旧乱成了一团。无能的钟随风只能倚仗能干的属臣, 本就颇受钟长夜待见的吴兆阳,立时脱颖而出。去年被封为总理事关内侯, 相当于西域的丞相。 “在下眼拙,不知这位小公子是?”吴兆阳礼数周到地转向林信, 因为常年带笑, 眼角已经生出了深深的笑纹, 仿佛锦鲤的鱼尾,见之可亲。 “朱二叔的徒弟。”沈楼简单介绍了一下,没有提林信的名字。 “原来是二爷的高徒, 失敬失敬。”吴兆阳拱手见礼,没有因为林信年纪小而怠慢了他。 林信的目光落在吴万户腰间的玉佩上。贵族出身的仙者, 玉佩刻的多为家族纹。不配族纹, 也是吉祥如意的五蝠、双鱼之类。这人的玉佩, 却是一枚桂花糕。 方方正正的一块, 面上带着几点瑕疵,瞧着像是桂花糕上散落的花瓣。 这人倒是有趣, 林信眉梢微挑,以主人之姿请吴兆阳入内。回头看马车, 只有几名寻常侍卫, 没有钟戮的身影。 荼蘼酒并不需要国公亲自送, 当初钟长夜前来,是为了跟朱颜改联络感情。钟戮作为钟长夜的疯狗,自然是主人到哪里,他到哪里。 “师父,我见到那个追杀赵叔叔的人了。”年幼的林信尚不会御剑,提着一口气跑到师父身边,尚未缓过神来,忽觉背后一身寒意。骤然回头,现钟戮就站在窗外,用猎狗看猎物的眼神盯着他。 “亦萧,这是你的徒弟?”钟长夜走进来,鹰目微转,落在脸色白的林信身上。 “是啊,信儿,这是钟世伯。”朱星离笑嘻嘻地揉揉林信脑袋,示意他打招呼。 林信死死盯着钟长夜,“见过钟世伯。” “这眼神,倒是让孤想起一个人来,”剑眉微蹙,钟长夜扶起行礼的林信,“孤有两个年纪与你相仿的儿子,调皮得很,荼蘼节后,随孤去莫归山玩耍吧?” 本是寻常长辈邀请小辈的话语,听到林信耳朵里却似勾魂的咒语,令他浑身都紧绷了起来。 “莫归山鸟不拉屎的,谁要去,”朱星离嫌弃地摆手,“你上回欠我的鹿璃,几时还?” “孤几时欠你鹿璃了?”钟长夜对于朱亦萧的胡搅蛮缠领教颇深,不想与他多说,转身便走。 朱星离骂骂咧咧地啐了一口,拉着林信去了清凉殿。 “哥,荼蘼节后我回去一趟,你帮我看着孩子。”朱星离凑过去,抢了朱颜改手里的酒。 “滚!”朱颜改给了他一巴掌。 “喵!”蹲在扶手上的菁夫人有样学样地跟着揍他。 朱星离抱着头窜原地打了个滚,笑嘻嘻地站起身,“就这说定了,在我回来之前,莫叫别人给拐了去,尤其是姓钟的。” “师父?”林信疑惑地看向师父。 “傻小子,我打不过钟长夜,但你师伯能。好好呆在一念宫,等剑铸好了再回去。”有了本命灵剑,打不过钟戮可以跑,也就不必担惊受怕了。 才分离两日,带着血的摸鱼儿突然飞到了一念宫。 血,雁丘上到处都是血。一脚下去,从朱家穿出来的绛红薄履,就被血水浸了个透彻。抬脚,又粘了许多肉沫。 素白衣料像是绞碎了的纸钱,散得到处都是,与那些血肉泥浆纠缠在一起,看不出原貌。 “师父!”林信快步穿过这片死地,在残垣断壁中翻找,“朱亦萧!朱星离!” “信儿……”虚弱的呼喊声,自乱草丛里响起。 徒手扒开碎石,朱星离就靠在杂乱的石堆上,绛红鲛绡瞧着比往日厚重许多,额间的鹿璃坠子也不知掉到了哪里,只剩一条浅金色的链子空荡荡地歪在头上。 “信儿,”朱星离睁开眼,面色平静,脖颈上的青筋却根根绷起,声音像是从老风箱里传出来的,呼呼啦啦漏着风,“杀了我……快……” 修长的双臂皆以不正常的角度弯折着,艰难地碰了一下身边的春痕剑。 林信捡起春痕,握住师父的手腕,试图渡灵力给他,却如泥牛入海。灵脉断绝,生机全无,还有什么东西在筋脉中快游走。 “此乃毁灭仙道的邪物,”朱星离颤抖着吸了口气,完整地说出这句话,“信儿,我快撑不住了,杀了我!” 脖子上的青筋越绷越紧,朱星离终于露出了一抹难忍的痛色。 “不……师父……唔……”林信在梦中挣扎着,出了一头的冷汗。 “信信,信信!”沈楼推了推他。 猛地睁开眼,血雾褪尽,入目的是一顶薄绡帐子,耳边是哗啦啦的雨幕声。天气炎热,一念宫中最凉快的地方便是清凉殿,左右长辈都不在,林信便耍赖睡在了这里,还拉着沈楼陪他。抬眼,便能看到师父所在的石室。 师父出事的时日将近,他像个得了癔症的疯子一样,看到紧闭的石门才能安心片刻。 “做噩梦了?”沈楼单手撑在他身侧,眼神清明地看着他,不像是被吵醒,像是一直没睡。 林信看着他,唇瓣轻颤,似乎想说什么。突然翻身,一头戳进沈楼怀里,双手紧紧搂住他,哑声道:“沈清阙,别对我这么好。” 沈楼僵了一下,瞬间以为林信看穿了他是重生的,“怎么了?” 深深地吸了口气,沈清阙身上淡淡的草木香,总能驱散阴霾。前世所有人都说他是弑师的魔,只有沈楼问过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他就像一名陷在沙漠里的人,遍体鳞伤快要焦渴而死。沈清阙就是一汪不见底的深潭,明知跳下去会溺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向着那边爬行,哪怕为此丢了性命。 林信没有回答,只是抱紧了他。 “咻——”轻微的破空之声,沈楼抱着林信瞬间翻了个身,抬手两指夹住了一枚银光闪闪的小剑。 “摸鱼儿!”林信抓过那只剑来看,后面刻着个“重”字,是剪重过来的,雁丘出事了。 钟长夜已经死了,雁丘如何还能出事? 林信指尖一片冰凉,紧紧捏着那只试图往炼器室窜的小剑,“我要回雁丘,立刻,马上。” 沈楼快起身穿衣,看看已经泛起鱼肚白的天色,“要不要叫你师父一声……” “不行!”林信骤然提高了嗓音,紧紧攥住沈楼的手腕,“绝对不能让师父知道,一个字都不能!” 南域炎热,初夏时节已是酷暑难耐。一念宫中处处古木参天,倒也还算凉爽。 朱星离穿上了他的绛红鲛绡,给林信也穿了一身同样的衣裳。朱家好奢靡,若是穿得寒碜了,可能会被下人轰出去。沈楼也换上了他的玄色银纹衮服,并用一根带着长长银色流苏的黑色缎带束。 与此行无关的剪重师弟,留在雁丘看家。 “这房子怎么会下雨?”林信惊奇地指着一处三层高的宫室,艳阳高照的大晴天里,密如山瀑的流水源源不断地从房檐上落下,远远就能闻到沁凉的水汽。 “那是清凉殿。”朱星离走在前面,额间的八面玲珑鹿璃珠灿若星辰。一路上遇到的下人、侍卫纷纷躬身行礼,待他们过去了方直起腰,继续做自己的事。 所谓清凉殿,是用机巧将山泉水提到房屋顶端,再沿着房檐落下来,用以解暑降温。无论外面多么酷热,那清凉殿中永远是凉风习习,可盖被而眠。 林信自然是知道的,前世他的封地里,也有这么一座清凉殿。只是地处偏北,并不常用。 “清阙,你说这水是怎么跑上去的?”林信趴到沈楼肩上,跟他咬耳朵。 沈楼耳尖微红,“鹿璃水车。” 普通水车的力量,不足以提供这么多的水,朱家在水车上装了鹿璃,又快又稳地供水上去。用鹿璃做这种消遣,也就只有朱家干得出来了。 “嘿呦嘿呦!”几名壮汉抬着个大铁笼子路过,一名身着绛红衣的修士领着一名蓝衣修士走在前面,步履匆匆。 “大春,干什么去?”朱星离叫住那名修士。 “二公子,”被叫做大春的修士停下来,给朱星离行礼,“望亭侯派家臣来,属下正要带人去见家主。” 那名蓝衣修士抬手跟朱星离见礼,面上是客气的笑意,眼中却露出了几分不甚尊敬的打量。这位朱家二公子,可是四境之内有名的大混混,文不成武不就,被绛国公赶出家门,几年都不敢回。 修仙界以强为尊,朱星离这种人即便出身高,也没什么可忌惮的。 “你们先去,先去。”仿若没有看到对方的神色,朱星离笑眯眯地摆手,示意他们先上清凉台,自己则老实巴交地拉着徒弟和假装与古木融为一体的沈世子让开路。 见朱星离这般作态,那望亭侯的家臣顿觉自己猜对了,这朱家老二果然是不受家主待见的。微微颔,跟着被唤做“大春”的红衣修士踏上了清凉殿的白玉阶。 “叠剑三尊的春水剑。”沈楼看到那红衣修士腰间的双剑,低声给林信解释,眸光不动声色地停留在他的脸上。 “我知道,朱江春嘛。”林信撇嘴,对那总是跟他过不去的三兄弟不怎么待见。 沈楼收回目光,不再多言。 清凉殿高,玉阶悠长。 林信像只长了跳蚤腿的花蝴蝶,甩着绛红鲛绡跟在师父后面一蹦一跳地上了玉阶。穿过流水帘,踏入清凉殿,正殿里白天也点着琉璃灯、燃着沉香,一张金丝楠木卧榻摆在正中,背后则是近乎落地的珠帘大窗。 一身艳红鲛绡衣的男人,斜卧在榻上,凤目轻阖,似在小憩。额间三颗米粒大小的鹿璃珠子,成枫叶状坠在眉心,映着琉璃灯的光亮熠熠生辉。此人正是朱家家主,绛国公朱颜改。 “望亭侯的次子即将束,想请国公爷给我们小少爷铸剑。” 林信他们走进来,就听到方才那蓝衣修士的声音。巨大的铁笼子就摆在大殿里,上面蒙着的黑布被掀开,一只通体漆黑的豹子正扒着铁栅栏低吼,利爪剐蹭在铁栏杆上,出刺耳的声响。 春水剑客朱江春恭敬地站在一旁,大气不敢出。 “这是日前捉到的一只黑豹,颇有灵性,侯爷希望能把这豹子炼进小少爷的剑中,以增灵性。”那蓝衣修士还在滔滔不绝。 朱颜改之所以成为大庸最顶端的炼器师,是因为他炼制的灵剑有一定几率生出灵性。据说是因为他把一些妖兽的血肉魂魄炼进了剑中。 凤目缓缓睁开,“你说谁?” “望亭侯,皇上刚封的列侯。”朱江春赶紧低声解释,并将一封望亭侯的亲笔信呈递上去。 朱颜改并未伸手去接,瞥了一眼道:“他是个什么东西。” 蓝衣修士的笑容僵在脸上,就见朱颜改提笔,在那封信的背面写下一个苍劲有力的“滚”字。 一方列侯的家臣,就这般被扔出了清凉殿。 朱江春额角冒汗,躬身告罪,递给朱星离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便老老实实地退了出去。 朱星离吞了吞口水,拉着两个孩子上前,“嘿嘿,哥。” 64.灭狼(一)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为的统领拿出一道金丝盘龙的圣旨, 双手翻转,黄绢布于半空中展开。 圣旨言, 西域素国公溘然长逝, 天子甚是痛惜。域中不可一日无主,令钟随风代行国公之责。二子皆年幼,着金吾卫接入宫, 由天子亲自教养。 “入宫……”钟有玉惊慌地转头看向弟弟, 虽说国公乃一域之主, 但终究是天子臣下。他们在西域可以称王称霸, 到北域也自由自在,但入了京就得夹起尾巴做人。 钟无墨依旧是一副不动如山的模样,仿佛早有预料。 金吾卫收起圣旨, 呈递给在场地位最高的沈歧睿。沈歧睿验了天子印, 交给钟随风保管,“诸位一路奔波,入内堂用茶吧。” “这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入京!”钟有玉愁眉苦脸, 让沈楼给他拿主意。 “圣旨已下,你待如何?”沈楼转身不见了林信, 交代黄阁去寻他, 虽说钟家如今没有表现出要抓林信的意思,但还是要防着点。 “小墨, 你倒是说句话呀!”钟有玉拍了弟弟一巴掌, 神色颓然, “我待如何,我能如何?要不是你爹请旨,他怕是会直接接管了西域。爹不在了,二叔又是个指望不上的,我还能领兵抗旨不成?诸侯子弟入宫,与质子无异,万一皇帝故意要把我俩养废了,到时候以未及冠不得继位为由,扣我俩十年八年的,我们……” “慎言!”沈楼喝止了口无遮拦的钟有玉,弹指把蹲在窗口的鹦鹉哪壶给打下去。 “养废!养废!”哪壶从窗台上跌下去,嘎嘎重复着钟有玉的话,很是生了一股鸟气。 钟有玉垂头丧气的把躺在地上耍赖的鸟捡起来,塞到沈楼手里,托他代为照顾。这鸟是决不能带去京城了,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是个话痨,每日说的话没有一万也有几千,指不定被这鸟学了什么去。京城不比莫归山,隔墙有耳。 “小玉,小墨,二叔有话跟你们说。”钟随风一脑门子官司地走进来,招呼兄弟俩过去。 沈楼拎着鸟起身告辞,想着阿信好似挺喜欢这只鸟,拿回去给他玩。刚走出钟家兄弟的院子,便见黄阁匆匆而来,“世子,阿信,不见了。” “什么叫不见了?”沈楼心头一紧,把鹦鹉扔给黄阁,快步朝朱星离的院落跑去。 院子里空荡荡的,细沙铺就的地面,留下一圈浅浅的涟漪,乃是灵剑漾开的灵力造成的纹路。很显然,有人在原地御剑而去了。 “林信……”沈楼握紧拳手,黄沙从指缝里迅漏出去,直到掌中空空,什么也没抓住。 林信还是跟朱星离走了,不可避免地重复起前世的命运。可是为什么?先前还说得好好的,回浣星海跟着他一起练剑,以后就叫他师兄,怎么突然就变卦了? “金吾卫来之前还瞧见他了。”黄阁抱着鸟,努力回想林信的踪迹。 金吾卫…… 沈楼蓦然惊醒,“黄阁,你马上御剑去追,往东南方。告诉阿信,金吾卫不是来抓他的,我没有告诉父亲。”活了两世,竟被乖巧可人的外表蒙蔽了。再如何年幼,林信也是那个谨慎多疑的林不负,绝不可能是刚认识几天就全心信赖他的傻孩子。 “是!”黄阁半句废话也不问,直接祭出灵剑,御风而去。 半空中掉下来的哪壶转了个圈,愤愤地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春痕剑一日千里,黄侍卫一门心思往东南方向追的时候,林信已经跟师父在小城中摆起了卦摊。 “一两银子一卦,不准不要钱。”长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最后一个“钱”字写不下,委委屈屈地缩在边角上。 脱掉绛红鲛绡,扯下头上的鹿璃额坠,朱星离穿着一身仙气飘飘的白衣,坐在卦摊前任人围观。林信就拿着个签筒,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尽职尽责地哗哗晃动。 “一两银子一卦,你是神仙啊?”看热闹的人对着这对厚脸皮的师徒指指点点,别人算卦都是两文钱,这人竟然敢要一两。 “心诚则灵。”朱星离微微一笑,天生一副好相貌,即便眼角向下,也自有一派仙风道骨。 “哎,小孩儿,你师父是不是骗人的?”有人开口逗林信。 “信则有,不信则无,若是出不起一两银子,便莫要扰我师父清净!”林信抬起小下巴,冷着脸道。 “嚯!”众人都被这小童的言语唬得一愣。 朱星离饶有兴致地瞥了徒弟一眼,好小子,无师自通,该不会真是他忘在哪里的私生子吧? “我来算一卦!”一名锦衣华服的男子坐下来,摸出一块碎银子,放到桌案上。 朱星离什么也不问,单指点在男子的掌心,慢条斯理地摸了一番手相,沉吟片刻道:“蓬莱有路,一朝错恨,可惜,可惜。” 连道几声可惜,男子倏然变了脸色。 蓬莱有路,是说他本可以登上仙途;一朝错恨,是说他这些年把罪责都归到了错误的人身上。 “先生怎知我恨错了人?”他出身凡人之家,幼时曾有仙者来摸骨,不了了之。待他成年之后掌家,认识了仙门贵人,竟得知自己有上好的资质。回想当年后娘曾跟那摸骨仙者谈了一番,定然是故意毁他仙途,心中愤恨,便一直苛待后娘。 林信垂目不言,默默听着朱星离瞎胡扯。方才那一番看相,实则是在摸骨,这混人定是看出对方似有仙根灵脉,摸查一番得知是时有时无的隐脉,修为低的仙者摸不出来。 上辈子没少跟着朱星离出来摆摊,有时候是算命,有时候是卖胭脂,偶尔也会要饭。按照朱星离的话说,出世入世皆是修行。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为了玩。 以前他觉得丢脸,不耐陪着朱星离疯。直到师父死后,回想往昔,竟是举着破碗要饭的那些日子最幸福。 “回魂了,”朱星离弹了他一指头,把用作招牌的白布随便卷了卷,扔到一边,“是不是饿傻了?” 林信帮着师父收摊,收法就是把手中的签筒随手一扔。 朱星离抱着手臂,跟这奇怪的徒弟大眼瞪小眼,“你说咱俩上辈子是不是见过。” 嗯?林信对于“上辈子”这个词很是敏感,立时抬头看向朱星离,“为何这么说?” “要不然,你怎么像是跟我了很多年一样,”朱星离单手把他抄起来,扛到肩上,“走,儿子,爹赚钱了,给你买好吃的去。” “谁是你儿子!”林信挣扎着滑到朱星离怀里,“师父,你什么时候教我仙术?” “我不是一直在教你吗?摸骨看相,也是仙术。”朱星离胡咧咧,抬手从卖糖葫芦的草扎上拔了一根塞到徒弟手里,头也不回地扔了两枚铜钱过去。 “这世间,可有一种仙术,能使人灵脉断绝?”林信拿着舔了一口,才意识到自己在吃什么,禁不住老脸一红。 朱星离凑过来,偷走一颗山楂,呜呜啦啦地说:“自然是有的。” “那如果这东西会传染呢?”林信紧紧盯着朱星离的眼睛。 “那是遭瘟了。”朱星离想也不想地说,凑过来还要再偷,被林信给躲了过去。 师父不是重生的,想来也是,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可一不可二,哪是那般容易的。 “那沈楼的身体,是怎么了?”坐在城中最好的酒楼里,林信扒着饭继续问。 朱星离要了一壶好酒,慢悠悠地喝着,“他啊……”故意拉长了声音,引得那问题颇多的孩子伸长了脖子,“逆眉薄唇,是个负心薄幸的面相,定然是上辈子欠了情债未还。” “……”就知道,林信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沈楼是生了一对薄唇,但绝对没有逆眉,剑眉星目,一身正气。 朱星离是个随性的人,跟小孩子说话也是口无遮拦,提起这一茬,就止不住地说起什么面相姻缘浅、什么面相招桃花,惹得邻桌之人频频侧目。 两人并未如沈楼所料地向南回朱家,而是一路向东,出了西域地界又向北。 “这是什么地方?”站在招瑶峰下,林信明知故问。 “招瑶峰。”朱星离抱起他,御剑跃上山去,于林中一处风水极佳之地落下,牵着他的手走上前,花草堆叠处,有两座坟冢。坟前立着山石雕刻的墓碑,龙飞凤舞地写着“挚友寻鹿侯林争寒之墓”与“挚友妻兰苏之墓”。 65.灭狼(二) 林信起身, 遍寻不到沈楼, 便出去问师父。 沈歧睿和朱星离,正在院中的大枫树下喝酒。瞧见林信出来, 沈歧睿转头跟他打招呼,朱星离趁机往沈歧睿的杯子里弹了个雪球,“信儿, 过来给为师倒酒。” “清阙呢?”没有理会自家师父的无理要求, 林信在枫树下站定,直接问道。 “他刚吃了药, 睡了, ”朱星离含糊道,端起酒杯冲沈歧睿抬抬下巴,“来来, 走一个。”说罢, 一饮而尽。 沈歧睿看也不看地举杯,扣了满嘴的雪。 “哈哈哈哈……”朱星离笑得前仰后合。 林信看两人的架势, 微微蹙眉。此处是沈楼的住处枫津,被朱星离这般捉弄, 沈歧睿也没有起身离开的意思,显然是不放心什么。 客房, 黄阁正老老实实地站在门外守着, 瞧见林信过来立时行礼, “侯爷, 世子刚睡下, 您过会儿再来看他吧。” “闪开!”林信冷着脸,一把推开了客房的门。 “唔……”低低的痛哼,在木门打开的瞬间扑进了林信耳朵里,宛如一道炸雷,激得他心尖都疼了起来。床上的沈楼眉头紧锁,似在忍耐着巨大的痛苦。 “侯爷!”守在床边正给世子擦汗的紫枢,瞧见林信进来,顿时有些慌乱。 沈楼睁开眼睛,眉毛上粘了汗珠子,颤颤巍巍地挂着,眼中却很是平静,甚至带着点笑意,“信信,你醒了。” “这怎么回事?”林信甩掉鞋子爬上床,将沈楼抱进怀里,感觉到他在微微颤抖,摸出一颗药丸给他吃。 “朱先生给补了魂。”紫枢替世子回答道。 沈楼摇头,逍遥丸虽好,但会麻痹他的意识。他需要跟新补进去的魂对抗,将对方吞噬掉,最好还是保持清醒。 “你出去吧。”林信摆手,让紫枢离开,自己脱了袜子坐进被窝。 紫枢也觉得自己挺多余的,默默地退出去关上了门,跟黄阁一起揣着手当门神。 “师父给你补的什么?”林信轻轻摸着沈楼的顶,虽然这对减轻神魂的疼痛起不到什么作用,但聊胜于无。 沈楼倒是挺受用的,觉得疼痛减轻了不少,“我也不知,说不是人魂,叫我放心。” 不管生魂死魂,都会造成记忆混乱,况且用别人的魂来补魂,本也是不太好的事情。朱星离这半年在外,不知寻了什么古怪的材料,拍着胸口保证这次能把沈楼治好。 沈歧睿不放心,这才守在枫津,忍受朱星离的捣蛋。 找到沈楼,闻着他身上的草木冷香,身体尚且虚弱的林信又打起了哈欠。 “还困?”沈楼示意他躺下。 林信从善如流地躺好,八爪鱼一般攀到了沈楼身上,半晌才说了句话,“我不该杀了钟长夜。” “上辈子,你已经偿命了。”沈楼摸摸他的后背。 “但我把他的下辈子,下下辈子,都杀了。”林信把脸埋进沈楼的颈窝里,不知道自己还有没有资格,用这沾血债的手拥抱沈楼。 半晌,没听到沈楼回答。林信忐忑地抬头看他,却见他微微仰着下巴,脖颈上青筋紧绷,显然是在忍着疼。 林信凑过去,亲了亲他的下巴。沈楼缓过这一阵剧痛,回了他一个吻,“该还的,你都还清了,不必自责。” “嗯?”林信觉得沈楼这句话不简单,待要再问,却被沈楼按住脑袋。 “信我,叱奴。”沈楼轻声说着,慢慢合上眼。 林信睡了一会儿就醒了,睁着眼贪恋地看着沈楼的脸。他太依恋沈楼了,这人是他那些痛苦岁月里唯一的安慰,再如何也舍不得放手。 睫毛轻颤,沈楼缓缓睁开了眼,应是已经克化了补的东西,面上并无痛色,四肢肌肉也是放松的。漆黑的双眸,带着几分懵懂,好奇地看着林信。 “醒了,还疼吗?”林信伸手捏他的脸。 沈楼乖乖地给他捏,末了,在他掌心轻轻舔了一口。 “咦?”这动作,寻常沈清阙是绝不会做的,林信不觉得可爱,只觉得毛骨悚然,蹭的一下坐起来,“沈楼,你还认得我吗?” 沈楼跟着坐起,歪头看他。这就更奇怪了,一个大男人,做出这种幼稚无辜的动作。 “信信。” 还好,认得。林信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被沈楼用脑袋顶翻在床上,来回蹭着胸口。 “师父!”林信扯开嗓子,大声疾呼。 “碰!”客房的窗户被打烂,朱星离瞬间蹿进来,“怎么了?怎么了?” “你给他补了什么东西?”林信欲哭无泪地被沈楼按在床上舔脖子、蹭脑袋。 沈歧睿随之而来,看到眼前的景象不由得黑了脸,“成何体统!清阙,快起来!” 沈楼听到父亲说话,便坐起身来,轻咳一声,“我有点控制不住自己。”方才做了个长长的梦,梦到自己在林间飞奔,吃到了极为鲜嫩的青草,喝到了比梨花酒还要甘甜的泉水。醒来看到林信,就忍不住想要跟他蹭蹭头顶。 “来来,神魂离体给我瞧瞧。”朱星离支使沈歧睿去关门,拉着沈楼坐好,快在他四周摆了几块鹿璃。 阖目,神魂出窍。 鹿璃的光芒中,显出了沈楼明亮的神魂。那神魂与寻常的沈楼一般无二,只是左边头顶,多了一只奇怪的鹿角。 “啊,补的是九色鹿。”朱星离了然,单指点在沈楼眉心,大喝一声,“回魂!” 神魂重新回到身体,沈楼睁开眼,扶着脑袋忍过这一阵天旋地转。 “那是什么?”沈歧睿也看到了神魂的模样,微微蹙眉。 “你给他补了兽魂!”林信不可置信地看向师父,“不是说兽魂没什么用吗?” “这是灵兽魂。”朱星离摸出那颗八面玲珑的黄泉珠,如今的珠子灵光闪闪,像是装满了宝石的锦囊,骄傲地炫耀着它的金贵。 世间除了寻常的牲畜野兽,还有一部分与蛊雕相近的灵兽。它们天生有灵脉,有神魂,比寻常的野兽要聪明的多,只生活在人迹罕至的地方。 朱星离这半年来,就是找这种灵兽去了。寻了这么久,也只找到了三只,九色鹿、雪月狼、赤尾狐。 “都是完整的生魂,大补,三个就差不多了,”朱星离把黄泉珠扔给林信,“等他忘了鹿的事,再给他补下一个。” 灵兽性子单纯,记忆也很少,容易克服,就算出现混乱,也很快就会消失。断不会再出现被别的魂控制身体杀林信的事了。 然而,朱星离没有料到的是,灵兽的记忆虽然简单,兽的本能却很执着。于是,整个过年期间,沈楼都在试图吃草。好在头是不怎么疼了。 窗外北风呼啸,跟心爱之人躺在一个被窝里,真是再惬意不过的事了。林信用热水泡过的、暖呼呼的脚趾头,勾缠沈楼的小腿,“清阙,我的手已经好了。” “嗯?”沈楼拉着他的手看,拆开裹缠的布条。那些可怖的小窟窿都不见了,手掌光洁如初。 林信凑过去亲他。 沈楼温柔地回应,在林信的唇上来回轻舔,而后,抱着他安然入睡,什么也没干。 林信:“……”这吞的莫不是个鹿中和尚吧?吃素也就算了,还不近美色! 到了正月十五,沈楼总算正常了回来,不再时不时地寻草吃,拉着林信去浣星海看花灯。 沈家人在冰湖上雕了各式各样的冰灯,夜间点起来,晶莹剔透,五彩斑斓。好似仙人坊市,遥遥不见尽头。 “哥!看我的灯!”巡界回来的沈楹楹,提着个八角玲珑的灯笼,在湖里玩冰嬉,眨眼间就滑到了两人面前,“阿信,下来玩!” “秋庭,把那块冰搬过来。”沈楼指着不远处一块雕冰灯剩下的冰坨。 沈楹楹应声去了,“咔嚓”一声掰下来,单手举着扔到兄长脚边,“你要做什么?” “雕个花灯。”沈楼在下人搬来的椅子上坐下,摸出一只小刀,片刻就将那冰坨刻成了小鹿,挖空脊背灌上灯油,点燃灯芯,缓缓递出去。 这还是沈楹楹第一次见识兄长的手艺,受宠若惊地伸手去接,却见那灯直接递到了林信手里。 “又是小鹿?”林信接过来,笑着看他。 “我只会雕这个。”当年是林信赖着让他雕小鹿赔罪的,他就只学了雕小鹿。 林信微愣,旋即明白过来,喉头痒,“这可真算是,术业有专攻了。”想起当年那个躲在房里偷偷刻小鹿的少年沈楼,蓦地有些心疼。心疼没能送出小鹿的沈清阙,也心疼没能收到小鹿的自己。 沈楹楹咂咂嘴,默默倒退着滑远了,正撞上风一般冲过来的朱星离。 “大侄女,咱俩比比谁滑得快。” “比就比!” 浣星海的冰面上,顿时人仰马翻,岸上的两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66.灭狼(三)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随侍, 不是小厮。小厮凡人也可以做,随侍是臣属, 世子的心腹,只要努力修炼认真办差,以后封侯拜相不在话下。 赵万户自是不敢有什么意见的, “能被世子看上, 是信儿的福气。” 林信听到这话,心中却是一沉。自己如今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童, 沈楼连资质都没测过, 怎会轻易就要他做随侍?莫非他已经知道了自己是林争寒的儿子? 垂眼沉思,余光瞄到了沈楼那玄色广袖上的银线雪松纹,忽而想起了沈家“立如雪山松”的家风, 骤然松了口气。以沈楼和他爹的人品, 即便知道自己是林争寒之子,也不会把自己怎么样。 浣星海的高手将赵家的前院后山巡视一遍, 未曾现吞魂蛊雕的踪迹。赵万户也不好再留,次日赵大少下葬之后, 便千恩万谢地将世子一行送出门。而林信,就穿着一身孝服, 被黄侍卫抱上了世子的马车。 趴在车窗上, 看着渐行渐远的赵家大宅, 林信有些犯愁。入了浣星海, 再要出来就难了, 师父还能找到自己吗? 当年师父是根据父亲的旧部,一个一个查过去的,如今离开赵家,又没有主动去找他,要相遇便很难了。 “舍不得吗?”沈楼从书中移开眼,单膝屈起撑着执卷的手臂,好整以暇地看着林信。 “不是。”林信放下车帘,轻轻摇了摇头。 “那怎的一脸不高兴?”本不是多话之人,但面对着眼前这个柔软鲜活的林信,沈楼便忍不住想跟他多说几句。问出的话,会有回应,不管说的是什么,都能让他感到欣喜。 “世子恕罪,”林信仿佛被吓到了,僵直地跪坐在软垫上,无措地揪着衣摆,“我,我害怕……” 软糯清甜的声音,带着些不安的颤抖,惹得沈楼顿时心疼起来,告诫自己莫吓到孩子,招手让小林信坐过来,“莫怕,来,我教你认字。” 这马车上装了鹿璃,基本上轮不沾地,平稳得可以读书写字。林信挪到沈楼身边,看他放在小几上的书籍,竟是一本《四海注》,上面乃是大庸的舆图,以及各地的风土人情。 “咱们所在的国,叫大庸,大庸分东南西北四域和中原腹地,浣星海和赵家都在北域。”沈楼尽可能说些小孩子感兴趣的东西,吸引他的注意。 “浣星海是一片海吗?”林信尽职尽责地扮演着一无所知的孩童。 “不是,浣星海是一片溪湖,”沈楼伸手,指向图中的一点,想了想又加了一句,“有很多水”。 清溪与深湖交纵,处处有活水,处处有楼阁。传说冬天的时候,湖水凝结成冰,星河倒灌,宛如被洗过一般,美不胜收,故名浣星海。这样的美景,到了沈楼口中,就剩一个干巴巴的“很多水”。 林信很想开口嘲笑他一番,生生忍住了,借着马车转弯的晃动,往沈楼身边靠了靠。淡淡的草木香夹裹着清苦的药味,缓缓袭来。 “世子,您在喝药吗?”林信抽动着小鼻子,仰头问他。 “嗯。”沈楼应了一声,看着近在咫尺的林信,还是没忍住,伸手轻轻把人圈进了臂弯里,端着书给他看。 “为什么要喝药?”林信不依不饶地追问。 “因为我做错了事,这是惩罚,”沈楼一本正经地骗小孩子,弹了弹手中的书页,“所以我讲的东西,你要认真记下,不然……” “也要给我喝药吗?” “嗯……”微微上挑的尾音,昭示着声音主人的好心情。 问不出什么,林信只能暂时按捺,百无聊赖地听沈楼念书。 “北域沈家,西域钟家,南域朱家,东域林家,除却这四位国公,大庸还有列侯十数,可自行治理封地,每年上缴岁贡。我们沈家……”念着念着,怀中忽然一沉,沈楼低头看去,方才信誓旦旦说要认真听的家伙,已经靠在他怀里睡着了。 无奈一笑,沈楼扔了手中书,索性也放松身体,靠在软垫上假寐。心思,却从书中飘到了天下局势上,如今酌鹿之律还未实行,四域尚且安乐,但随时都有可能乱起来,自己要早做准备才好。 “岁贡是什么?”困得睁不开眼的林信,嘟嘟囔囔地问。 “金银、粮食、布匹……鹿璃。” 少年微低的嗓音,像是风雪中穿梭的雏鹰,破开眼前的迷雾,却又把人带进更深更远的梦境里。 十七岁那年,他第一次踏入浣星海。冬日初阳漫松林,雾失楼台,雪掩津渡。仙境似柔软的地方,却立着一群面冷似铁的人。 所有的沈家人都穿玄色广袖,远远瞧着,像是一群猎鹰,随时都会扑上来,把人撕成碎片。 “割鹿侯年纪轻轻,心性竟如此狠辣,连自己恩师都不放过!”玄国公沈歧睿还未见礼,就把他的脸面直接扔到地上踩。 “呵,两年前的事了,国公爷莫不是刚听说吧?”林信用拇指顶开剑鞘,杀意四起。提什么不好,偏要提他师父。 天下皆知,林信是个穷凶极恶、无情无义的弑师之人。或者根本不配称之为人,假谲妄执,嗜杀成性,谓之魔也。 蓦然睁开双眼,血雾尽散,唯余靛青色的车顶与氤氲的檀香。 “恭迎世子。”窗外传来整齐的问候,潺潺流水声与松涛声不绝于耳,竟是已经到了浣星海。 林信一咕噜爬起来,掀开车帘,瞧见沈楼正站在车前,跟几名玄衣修士见礼。 “我们正要去猎鹿,大哥去吗?”一名年纪较小的少女,手里拿着嵌了鹿璃的猎弓,笑着问沈楼。 “你们去吧。”沈楼伸手,摸了摸少女的头,转身回到马车上,把探头探脑的家伙揽进车中。 这样的劝慰没有起到丝毫作用,朱星离依旧眉头紧锁,“我兄长起疯来,七天七夜都不出炼器室。信儿还在长身体,饿坏了可不好。” 说罢,举着猫拍门,“哥,你把嫂子关在外面了!”菁夫人被掐着腋窝四爪乱蹬,挣扎着给他一巴掌。 金石门轰然打开,穿着红绡的长臂伸出来,抓住朱星离的衣襟,将他和怀里的猫一并拉进去,顺道将林信扔了出来。 林信踉跄两步,瞧见沈楼就站在门口,“哎呦”一声就扑到人家身上,“我师伯也忒有劲了。” 沈楼伸手揽住他的腰,帮他站好,“你怎么出来了?” “我又不懂御魂之术,师伯嫌我知道的少,”林信语带无奈地说,眉眼却是飞扬起来,“走走走,咱们出去玩。” 他只是未曾束的少年,说多了不好,以朱颜改的才智,只消告诉他只言片语即可。至于会御魂术的师父,半卖半送,让他们兄弟培养培养感情。 沈楼没有多问,任由林信拉着他跑出了一念宫。等在门口的紫枢和黄阁立时跟了上来,四人浩浩荡荡地往菩提城而去。 南域的中心城叫菩提,朱家祖先认为,修仙之道在于心境,一念可成魔,一念亦可成佛。据说还寻了很多佛经来读,将南都取名菩提。 南域富庶,菩提城中常年热闹,即便没有集会,主街上也是比肩继踵、笙歌鼎沸的。 “荔枝,新鲜的荔枝!” “耗子药!” “新开坛的桃花酒,十文一壶,客官尝尝吧!”卖酒的汉子掂着竹提,倒进一口量的小竹杯里,递到林信面前。 林信伸手要接,被沈楼给抢了过去,“你还未束。” “我就尝一口。”林信扒着沈楼的手,可怜巴巴地说。重生回来这么多年,师父一滴酒都不许他喝,他自己也知道,修仙之人过早饮酒伤灵脉,但尝个味道总是可以的吧。 伸出舌头,快舔一口,清甜的桃花香在舌尖蔓延,林信忍不住弯起眼睛,撩起眼皮看向沈楼。 沈楼的手臂突然僵住了。 林信趁机抱住他的手,咕嘟一声把那一口都给喝了。浅浅的桃花色迅漫上眼尾,终于有了几分桃花眼的模样。他酒量好,但上脸,一杯下去就眼角泛红。 “好喝就买一壶吧。”卖酒的人热情地将一只封盖的竹筒递给沈楼。 沈楼看看意犹未尽舔着唇的林信,便接了过来,示意紫枢上前结账,自己则拖着挂在手臂上的林信继续往前走。 “荼蘼,荼蘼,”卖花人用南域的口音叫卖,带着几分古韵,“春归兮,花开尽,郎君有意执荼蘼。” 马上就是荼蘼节,街上到处都是卖花的,这是南域特有的节日,在荼蘼花盛开的最后一天。过了荼蘼,就会进入盛夏。 在荼蘼节那天,年轻的男男女女都会走上街头,围着灯火载歌载舞。小伙如果有看中的姑娘,就可以把荼蘼花送给对方,收到的花越多,说明这姑娘越受欢迎。 林信从卖花人手里抽走一枝,粉白的花还带着水珠子,青皮绿萼,甚是娇艳,随手别到了沈楼的头上,扬起下巴道:“戴了花就是我媳妇了。” 沈楼眸色微暗,由着他胡闹。 年少的沈楼就是好,木呆呆的任调戏,这要是二十几岁的沈楼,早把花扔到地上跟他打架了。林信美滋滋地想着,冷不防也被沈楼插了一枝,禁不住笑起来,这沈清阙还学会报复了,真是稀奇。 “收了花,你便是世子夫人了。”沈楼一本正经地说,配上那张俊美深沉的脸,竟有几分郑重。 “世子夫人,跟菁夫人是不是一路的?”林信大笑,所幸挂到了沈楼脖子上,“要不要我给你叫一声啊,喵?” 沈楼喉头一阵干燥,禁不住滑动了一下喉结,落在身侧的手缓缓抬起来。还未碰到林信,那家伙就泥鳅般滑下去,呲溜一下跑掉了。 取下头顶的荼蘼花,随手扔给卖花的几个铜钱,薄唇勾起,露出个清浅的笑来。 茶馆里,说书先生抑扬顿挫地讲着近来的新鲜事。 太子在闲池围猎中拿了头名,皇上龙颜大悦,赏了太子一把桑弧神弓,却被太子转手送给了沈秋庭;北漠战事结束,玄国公准备给世子定一门亲事。 “北域兵强马壮,皇室有意与之联姻,诸家猜测,最有可能做世子夫人的,当属云熙公主!”说书先生说到关键处,语调激昂,满面红光,“却说这云熙公主,乃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美人,她的母妃,乃是西域钟家的表亲,顾山侯的侄女……” 林信听得甚是认真,用手肘扛扛低头喝茶的沈楼,“哎,云熙公主好不好看?” 沈楼放下茶盏,“不曾见过。” “没见过,你就敢娶啊。”林信撇嘴,这云熙公主的确倾心于沈楼,到他把沈楼拐走的时候,那姑娘还没嫁人,痴痴地在闺中苦等。 “不敢娶,”沈楼眼中含笑,“我有世子夫人了。” 这话让林信心中一热,以前他用尽手段逼沈楼说句软话,从没有成功过,即便是玩笑,也能让他高兴很久。“那行啊,回头你就这么跟公主说。” “不必我说,父亲不会同意的。”沈楼垂目,倒了杯茶。沈家世代守着北域,是大庸的城墙,与皇室一直保持着不近不远的微妙关系,轻易是不会与皇室联姻的。 林信撇嘴,拿吃剩下的瓜子壳丢他脑袋,“你是不是还挺遗憾的?啧,大庸有名的美人儿,哪天我功成名就了,也去求娶个公主来。” 沈楼意味深长地瞥他一眼,抬手唤黄阁来,“叫那说书的换个段子。” “是。”黄阁颠颠地下楼去,不多时,关于玄国公世子的闲话便停了,说起了近来的怪事。 “你怎么管得住那说书的,这茶楼你开的呀?”林信觉得稀奇,修仙之人讲究无为而治,大庸的吏治一直较为松散,对于百姓的言论也不怎么管束。 “是我开的。”沈楼接过黄阁带上来的账本,随手翻看。 不食人间烟火的沈清阙,什么时候做起了这般接地气的买卖?林信诧异地盯着他,“你开茶楼做什么?还开到南域来。” “赚钱,”沈楼淡淡地说,迅看完了账册,账册前面是真实的账目,后半段则是搜集的各种消息,“南域的鹿璃,价钱比北域低了一成。” “那是,南域有矿,自然价低廉。”事实上,整个大庸,也就只有南域有大矿脉,其他地方即便有鹿璃矿,也是极小的那种,几年就会挖空。因此,哪怕朱颜改脾气再坏一点,其他的几位域主和皇帝,也得对他笑脸相迎。 沈楼把账册给林信看,“这都是我的私产,你师父不给你鹿璃,我给你。不必担心鹿璃不够,莫去练那吸魂的功法了。” 听着前半句还有些飘飘然,后半句就把林信从云端踹到了泥地里,挑起一边眉毛,冷笑道:“怎么,你也觉得这是邪路?” 他吸魂力,并非害人性命,魂力虚弱之人可以靠药草和晒太阳养回来。前世要杀他的人太多,魂力是他保命的绝招,让他遭万军围困而不需惧,无论如何也得练。 67.灭狼(四) 割鹿侯把送进府里的十八名美女卖了一百八十两银子的事,很快在京中传开。 林信拿着几个银锭子, 在早朝时当众交给了皇上, “诸位大人想必是忘了,不负如今刚过十六。送这么多美人来,是打算毁了臣的仙途吧。” 那些道听途说送错了礼的官员, 顿时吓破了胆, 纷纷埋怨起乱传消息的人。 “果然还是林家说的对, 割鹿侯只要钱, 不要别的。”终于学乖了的众人, 不再打歪主意,要讨好割鹿侯,就悄悄送鹿璃。 林信把这些零散的小钱都给了封重, 让他去装点门脸,收买人心。 “不用, ”封重将大把的钱推回去,只拿了几个散碎小钱, “我去买只烧鸡……嗷!”果不其然被林信揍了。 “你就这点出息,待封章上位, 就等着去北漠喂狼吧。”林信恨铁不成钢地说。回头一看师父又不见了踪影,定然是去偷偷研究噬灵了,真是一个两个都不叫他省心。这辈子,肯定是被这两个祸害气死的。 封重摸摸被揍的地方, 委屈道:“皇子, 并不需要朝中人脉。这些科举出身的人, 谁是皇帝就忠于谁,拉拢不来,反倒会引起父皇猜忌。近来太子动作频频,父皇已经有些不满了,这种时候,咱们还是吃烧鸡的好。” 说来说去,还是惦记着吃烧鸡! 林信抬手还要打,英王殿下立时一溜烟地跑了。过了一会儿,当真提着烧鸡和酒又回来了,撕了鸡腿给林信,“春闱过后,便是五月了,今年的荼蘼酒,你跟我一起送吧。” 南域荼蘼节,朝廷也是要送荼蘼酒的。林信抬眼看向封重,“你……” 这家伙,在皇权上,其实一直比自己要在行得多。上辈子是一开始没往这上面想,以至于失了先机。仔细想想,赈灾这个差事,当真是没人领才给了英王的吗? 封重咬了一口鸡腿,笑出了两只小梨涡。 北漠,寒风卷过冰雪初融的草原,带着一股湿凉的血腥味。 剑光如虹的虞渊回鞘,澎湃的灵力卷起黑色战袍,猎猎作响。沈楼穿着薄衣,立在高坡之上,身后的北域雄兵气焰高涨。 “世子!世子!世子!” 蛮人军队丢盔卸甲落荒而逃。 神魂补完,再没什么顾忌,沈楼一边带兵,一边慢慢重拾力量,如今已经恢复得七七八八。过一阵子,大概就可以达到前世的状态了。 “蛮人近来很是嚣张啊,”追逐残兵的沈楹楹,带着满身煞气策马归来,“想来他们是了笔横财,隔着这么远,我都闻到鹿璃的味道了。” 沈楼将手中的消息递给妹妹,“你是狗鼻子吗?他们刚刚打下了渴烛浑。” 渴烛浑是北漠以西的小国,疆域虽小却极为富饶,国中有一处鹿璃矿,产出非常可观。这些年蛮人一直想把渴烛浑吞并,奈何其地势险要,易守难攻,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国中有一绝世高手,比之温石兰分毫不弱。他便是那当关的“一夫”,有他在,谁也吞不掉渴烛浑。 “他们的大元帅呢?”沈楹楹皱起眉头。 “不知。”沈楼看向远方,想来是死了吧。前世蛮人攻下渴烛浑,是在噬灵出现之后。 沈楹楹沉默了半晌,突然跳起来,“竟然说我是狗鼻子!总比你瞧见雪窝子就往里扎猛子强!” 前些时日,沈楼刚补了赤月狐的魂,就被自家爹扔上了战场。积雪未消,他就总忍不住往雪堆里钻,被沈秋庭嘲笑到现在。 沈楼摇头,策马前行。自家妹妹是越来越不尊敬兄长了,定然是被信信带坏的。想到林信,心中一热,思绪不由得飘远了。 两人第一次坦诚相见,不为了吸走噬灵,也不为了临死告别,只是单纯的情之所至。那样的感觉太过美好,比他想象的还要美妙千万倍。 前世曾反复想过若是林信能活过来,他一定温柔相对。临场却还是没挥好,一个把持不住弄疼了他。好在林信并不计较,最后还忘情地叫了声“清阙哥哥”。 68.灭狼(五)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色泽浅淡的神魂透体而出, 在护灵阵的作用下平静安然, 没有丝毫的逸散。林信屏息凝神,紧紧盯着沈楼的神魂, 缓缓攥紧了身下的坐垫。 这根本不像是少年人的神魂, 好似被什么东西给锯开了一般,千疮百孔, 残破不堪。 朱星离看了一眼, 便立时收阵。 刚刚回魂,沈楼还在昏睡, 毫无防备地向后软倒, 被林信眼疾手快地接住,靠到自己怀里。 “哎, 可怜可怜, ”朱星离摇头, 他的猜测果然没错,“这孩子,怕是时时都在忍痛。” “能治吗?”林信的声音有些哑,对于魂魄的理解,他其实比师父更在行。 这种状况的神魂,最好的治疗办法就是不要御剑、不用灵力,像凡人一样活着。因为每一次过度使用, 都会带来撕心裂肺的疼痛。且随着沈楼自身灵力的增加, 残破的神魂会难以负重, 最后的结果就是神魂溃散、撒手人寰。 朱星离摇了摇头,见沈楼睁开眼,便道:“等我回南域,找找上古遗册,或许还有办法。” 信儿的剑要铸,世子的病要看,得早点回趟家才是。 打了沈楼去休息,林信独自走到放置蛊雕的院落,狠把蛊雕脑袋上的毛拔了个干净,而后狠狠地掼到地上。他实在是太大意了,六年前就看出沈楼身体有恙,却一直没重视,不知道查验一下他的神魂。 林信只做过灭魂,没做过补魂的事,要怎么治疗沈楼,他也是两眼一抹黑。 “一定会有办法的。”林信捡起光秃秃的蛊雕脑袋,自言自语。他重生之后,魂魄也很虚弱,为了让自己康健起来,这几年吸了不少修士的魂力。 俗语说,吃什么补什么,或许可以试试以魂养魂。 就地画了个阵,敲碎蛊雕的脑壳,聚集于天灵盖里未及消化的残魂呼啦啦奔涌而出,又被阵法固定住。有凡人魂,也有修士魂。凡人的魂魄比较脆弱,作用不大,修士的魂是神魂,富有灵气。 盘膝而坐,将灵力聚于指尖,抽丝剥茧般地一点一点将这些杂乱的魂剥离开来。 夜深人静,林信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在沈楼耳边吹气,“世子,世子?” 沈楼睡得很沉,丝毫没有转醒的意思。林信放下心来,掏出一直用灵力护着的一点点神魂,单手轻抚在沈楼的天灵盖上。因为不知道这办法是否管用,他也不敢给沈楼补太多。 萤火般的光点没顶而入,林信握着沈楼的脉腕,紧张地观察他的状况。 “唔……”沈楼突然痛哼一声,平静的梦境似被什么东西闯入了。 小镇里的过客,官道上的阵阵马蹄,陌生的女人笑脸,蛊雕黑洞洞的大嘴……沈楼知道这是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想要把这东西扔出去,抗拒使得来自神魂的疼痛越剧烈。忽而听到林信的声音,似远似近不知从何处传来:“别怕,试试让他们融合。” 于此同时,一双柔软温暖的手抚上了他的胸膛。 梦中的景象倏然变换,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渐渐消散。满眼红绡,烟雾袅袅,耳边似有流水声。这里,是割鹿侯的封地,那间他怎么走都走不出去的宫室。 “玄王殿下看够了吗?我这一身皮肉,殿下可还满意?”林信拆了冠,脱了内衫,只穿着一件半透明的薄纱外衫,跨坐在他腰腹间。 “不知羞耻!”沈楼使劲挣动,双手被锁链扣在床头,动弹不得。 “呵呵,这就算不知羞耻了?我还有更羞耻的事要对你做呢。”林信笑得肆意,那双深蓝色的眸子似乎比平日更蓝了些,透着几分妖异。 偏头躲过林信的亲吻,沈楼试图运转灵脉。 时轻时重的揉捏自脖颈处开始,一寸一寸地扫过,身体仿佛被什么东西点燃了,随着林信的手指越烧越旺,逐渐把理智分烧成灰。 “沈清阙,你不想要我吗?”林信额间冒汗,似是疼痛,似是欢愉。 沈楼双目赤红,忽觉手腕一轻…… 这人是怎么了?被梦魇着了? 林信见沈楼满头是汗,似乎很热的样子,不放心地摸摸他的胸口,想渡些灵力给他。正在这时,沈楼突然睁开了眼。 “这都是你自找的!”沈楼咬牙切齿地说着,忽然翻身,将林信狠狠地压在了身下。 “啊!”林信吃了一惊,未及反应,就被沈楼扯开了内衫,“世子,你怎么了?唔……” 脖子冷不防被咬了一口,林信闷哼一声,意识到沈楼可能是被那些残魂里的记忆影响了。莫不是吸了个采花贼的魂吧? 忽觉有趣,林信做出一副柔弱无助的样子,哭喊道:“世子,不要!” 梦境与现实一瞬间的重叠,让沈楼有些分辨不清,虚弱的神魂无法帮他迅找回理智,直到听到了林信的惊呼声。 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比梦境里年轻了不少的林信,正被他按在锦被间,满眼惊恐。一桶凉水从头顶浇下来,沈楼停顿了片刻,如同被烫到一般,迅放开了林信。 林信拉起内衫,蜷缩到一边,深吸一口气把眼睛憋红,低着头不说话。 沈楼尴尬地坐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屋内静默下来,只剩下烛火燃烧的噼啪声。 “你是不是做噩梦了?”林信做出一副忍辱负重还要坚持给人递台阶的君子模样,小声问沈楼。 沈楼摇了摇头,抬手扶额。脑袋里的疼痛比睡前好受了不少,然而面对如今的状况,他倒是宁愿头更疼点,所幸昏过去的好。“对不起,我方才入了幻境,一时迷乱。并非有意要冒犯你。” “你在幻境里看见谁了?”林信微微眯起眼。 沈楼抬眼看他,“没谁,方才生什么事了?你怎么点了蜡烛?” 正演得高兴,冷不防被这么一问,林信顿了一下才道:“我见你睡得不安稳,出了一头汗,就想把你叫醒……”带着点鼻音的话,配上那缩成一团的身子,说不出的委屈可怜。 看着林信红了一圈的眼眶,沈楼有些不知所措,“信信,我……” “别叫我信信!”林信打断了沈楼的话,这个称谓是剪重自创的,每每听到都惹他起一身鸡皮疙瘩。 沈楼气息微滞,原本就色泽浅淡的薄唇,渐渐失了血色。 见沈楼脸色变得这般难看,林信咂咂嘴,暗道自己是不是玩过了。 “大家都是男人,方才的事,你也不必太在意。”林信揉揉眼睛,展开身体,往沈楼身边挪了挪,表示自己不害怕了。 沈楼指尖微颤,垂目看着林信攥着被面的手。 若是前世的林信,遇到这状况只怕会狠狠嘲笑他一番。 …… 啧啧,你这伪君子的面具终于戴不住了,分明是个色中饿鬼,装什么清高? 沈清阙,嘶,对我好点。 …… 眼前的林信可怜可爱,但那个肆意妄为、艳若骄阳的林不负却已经不在了。 沈楼也不知自己在纠结什么,苦笑道:“不叫信信,那我叫你什么?” “啊?”没料想这人还沉浸在上一个话题里,林信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还没有取字,可有小名?”沈楼抬眼看他。 这还是沈楼两辈子第一次问他小名,林信莫名的心中一热,暗道这世子爷不会是因为咬了一口就要对他负责任吧?那可真是赚大了,毫不犹豫道:“小时候,我娘叫我迟诺。” “迟诺。”沈楼低声咀嚼这个名字,这么规整的词,还真不像个小名。 “世子爷,你刚才咬我一口,让我咬回来这件事就算扯平了,行不行?”林信呲着一口白牙,凑到沈楼的颈窝里,浑然忘了自己方才还是个瑟瑟抖的苦情小菜白。 “你以后,也不要再叫我世子了。”沈楼微微偏头,方便他咬。 “好啊,那我以后叫你清阙如何?”林信张嘴,叼住了沈楼的一小块颈肉。 沈楼突然颤抖了一下,哑声道:“你怎知,我的表字。” 片刻的惊慌过后,林信迅冷静下来。当年被追杀的时候,自己只有五岁,小孩子的脸一天一变,如今三年过去,钟戮不见得能认出自己。 “小越!”吴万户跃上高台,捧住那颗年轻鲜活的头颅,俊俏的少年郎犹在微笑,皓白的小虎牙迎着秋日闪闪光,根本不知自己已经身异处。一手捧着脑袋,一手揽住尸身,吴兆阳极力克制,还是红了眼眶。 “兆阳啊,实在对不住,这钟戮下手没轻没重的。”钟随风很是过意不去,许了吴万户不少赔礼。然吴万户一言不,只是抱着吴越的尸不说话,场面一时有些尴尬。 沈歧睿出面调停,才勉强安抚住了吴万户。 不带鹿璃,只用仙者自身的灵力切磋,本身就是为了点到即止,如今见了血光,实在不吉利。这比剑自然是进行不下去了,宴会也匆匆结束。 “简单的秋贡宴都能办砸,真是服了叔父了!”钟有玉气得肝疼,拉着沈楼诉苦,“还有这么多的事务要批复,叔父却只知道陪着你爹喝酒,都扔给我批。我哪会批啊!谁十二岁就会管整个域的事,搁你身上你会批吗?你说你……” 话说到一半卡壳了,因为沈楼正提笔在一张文书上写字,说话的功夫已经批了三张,“不会就学,你爹不在,总得有人挑大梁。”说罢,将三张批好的文书贴在钟有玉的脑门上。 钟家这一代的家主钟长夜,是个很能干的人,以至于这两个傻儿子从小只知道修炼、玩耍,别的一概不理。于是,当林信一言不合杀了钟长夜,钟家便一夜坍塌,迅衰败。 “妖孽,你怎么什么都会啊!”钟有玉揭下脑袋上的纸,怪叫道。 “你学,还是无墨学?”沈楼不想理他,转头去看林信。 林信不知何时把廊下的鹦鹉取了下来,举着那绿毛鸟,让它啄歪在软榻上熟睡的钟无墨。钟无墨眼底下一片青影,显然是夜里没睡好。 钟有玉一把捏住那只马上要戳到弟弟的鸟嘴,“别弄他,叫他睡会儿。” 鹦鹉挣扎开来,蹦到林信肩膀上,扯着嗓子大叫:“别弄他!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你个王八蛋,看小爷今天不炖了你……”钟有玉气得冒烟,拎着翅膀把鸟扔出去。 林信捂着嘴咯咯笑,“这鸟叫什么名字?” “哪壶。”沈楼快看着桌上的文书,一心两用地跟林信聊天。 哪壶不开提哪壶,这名字有点意思。林信趴在窗口往外看,看着钟有玉跟鹦鹉吵架,微微眯起眼。钟家追杀他的事,这对双生兄弟自始至终都不知道,所以钟戮应该是不受他们掌控的。如今钟长夜闭关,钟戮那个听命咬人的狗不见得会有什么行动,但他不能冒这个险。 钟戮记不记得他,知不知道他的身份,会不会动手,这些都是不可预估的。一旦落到钟长夜手中,等待他的恐怕便是生不如死的结局,重生一回活得比上一世还短,那也太窝囊了。 回头看看正在快浏览文书的沈楼,林信跳下软榻,走到沈楼身边,攥住他的衣摆。 “怎么了?”沈楼转头看他。 要跟美色告别,有些舍不得,林信眨眨眼,打了个哈欠。 69.灭狼(六) 此为防盗章,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不善言辞的黄侍卫, 夸起世子来却是滔滔不绝, 甚至因为激动还红了脸。 两年前吗?林信蹙眉, 因为赵大少和钟长夜接连死去,死法还都是魂飞魄散, 皆是他重生的那一天, 这让他不得不将两人的死和自己的重生联系起来。那么沈清阙呢?他的身体是从两年前坏掉的,似乎跟重生这件事搭不上什么边。 屋子里, 沈楼看起来已经没事了,正在擦拭那把短小的灵剑, 瞧见冒出半颗脑袋的林信, 便招手让他过来。 合剑入鞘, 将一块鸽蛋大小的鹿璃放在鹿槽里,“会用剑吗?” “会一点。”林信接过来,单手握住剑柄, 鹿璃激, 剑身瞬间被淡淡的荧光笼罩。既然已经告诉沈楼自己的身世,会用剑这件事就不必藏着了。 沈楼也毫不意外, “送你了。” “真的?”这还是沈楼第一次送他东西,林信立时觉得手中的小剑可爱起来, 抱着不撒手, “这是定情信物吗?” “……你哪里听来的?”这种似是而非的调戏, 二十岁的林信张口就来, 但从八岁的林信口中说出来, 就太过惊世骇俗了。 “说书先生讲的,”林信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何以结恩情,鹿璃缀罗缨。” “那是美玉缀罗缨……”哭笑不得,又莫名的失落,那个肆意不羁的割鹿侯,终究是灰飞烟灭了,如今的林信,还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 “哦,”林信混不在意地应着,低头摩挲这把小剑,“可是,我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孑然一身,只有父亲留给他的一块玉佩,只能把手中刚折的桂花塞给沈楼。 已经打定主意要跟师父离开,他本就想跟沈楼讨一样东西的,好在经年再见之时拿出来叙旧。 他是列侯的儿子,说出了身份,便不可能再做沈楼的随侍。以沈家人的正直,关于消息必然已经送往京城,不日,皇家的车马就会到莫归山,接“寻鹿侯”的遗孤回宫,由天子亲自教养。 “父亲说你资质极好,想教你破冰剑法,”沈楼佯装不知林信去见过朱星离的事,“这剑你现在用正合适。” 沈歧睿竟然说要教他,这是不打算把他交给皇帝的意思? 林信颇感意外,眼中露出几许挣扎。 沈楼只做没看见,带着他去看望钟家兄弟。 上辈子,关于林信为何弑师,有很多传说。嘴巴闲不住的钟有玉,便是给沈楼提供消息的中流砥柱。 “据说,林信他爹就是朱星离杀的。说是林争寒临死前托孤,仔细想想,如果不是朱星离所为,他是如何见到临死前的林争寒的?啧啧,杀父之仇与养育之恩,林不负这人也挺不容易的。”那时候的钟有玉,尚觉得林信可怜。 “呸,你道那林不负是为了报仇吗?他是想独吞朱星离的万卷书遗,因为朱星离更宠爱他那个师兄,嫌他性情暴虐,于是他便恼羞成怒了!”听到第二个版本的时候,钟有玉已经对林信很看不惯了,毕竟林信对别家都一样,唯独对他家多收三成鹿璃。 “听去雁丘接人的金吾卫说,当时他们去的时候,林信衣衫散乱地拿剑指着他师父,眼眶都是红的,那模样显然是……”仿佛说道了什么恶心的东西,钟有玉骤然停了下来,“呸呸,我是听别人说的。当不得真,当不得真。” 虽然林信是他的杀父仇人,但这样的说法太过龌龊,钟有玉自觉不该这般诋毁他,便及时住了嘴。 究竟为什么,林信从未对人提起过,总归不会是什么好缘由。他不能把林信交给朱星离,绝对不能。 连打了三个喷嚏的朱星离,可不知道沈楼在背后嘀咕他,找到故人之子的他,正兴奋不已地在院子里搓着手。沈家父子都是榆木脑袋,如果知道小阿信的身世,肯定要告知皇帝,所以不能正着来。 现在只有两条路,要么让朱家出面,说这孩子是他朱星离的私生子,死皮赖脸地要走;要么就偷,抱起林信就跑,让他们找不着。 两条路都行得通,端看林信愿不愿意跟他走了。朱星离找来纸笔,给自家大哥写封信,而后大摇大摆地寻钟随风去了。 钟随风正在清点秋贡的账册,一个头两个大,忽然被一枝带着香气的桂花砸中了脑袋,“谁?”捏着花枝看过去,就见坐在窗台上晃着脚的朱星离。 “随风啊,借我点鹿璃吧。”朱星离笑嘻嘻地冲他伸手。 这人,刚骂完他,转头还敢管他借钱?钟随风憋了半晌,蹦出一句,“你要多少?” “不多,十斤,”朱星离跳下窗台,随手拿起钟家的账册翻看,“今年收成不错啊。” 钟随风把账册夺过来,慢吞吞道,“你要那么多鹿璃做什么?你行踪不定,离了莫归山,我去哪里讨债啊?” 70.灭狼(七)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黄大哥, 世子又不喝药了?”对于昨晚沈楼突然的昏迷, 林信很是在意,方才问了朱星离, 结果那老混蛋又开始装傻充愣, 说这是吃饭的手艺, 定要他拜师才肯说。 “是啊。”黄阁愁苦地挠头,紫枢没有跟来,他拙舌笨嘴的不会劝。 “世子的身子, 是自小就这样吗?”林信折下一枝桂花在手中把玩,“听说北域每年都要跟北漠的蛮族打仗,世子这么弱的身子,沈家族人……” “不是的!”黄阁义正言辞地纠正林信的猜测, “世子儿时身子强健,是两年前才……唔,你别看世子要天天吃药,他的灵力、剑术远在其他同族之上,这世子之位,谁也夺不去!” 不善言辞的黄侍卫,夸起世子来却是滔滔不绝,甚至因为激动还红了脸。 两年前吗?林信蹙眉, 因为赵大少和钟长夜接连死去, 死法还都是魂飞魄散, 皆是他重生的那一天, 这让他不得不将两人的死和自己的重生联系起来。那么沈清阙呢?他的身体是从两年前坏掉的,似乎跟重生这件事搭不上什么边。 屋子里,沈楼看起来已经没事了,正在擦拭那把短小的灵剑,瞧见冒出半颗脑袋的林信,便招手让他过来。 合剑入鞘,将一块鸽蛋大小的鹿璃放在鹿槽里,“会用剑吗?” “会一点。”林信接过来,单手握住剑柄,鹿璃激,剑身瞬间被淡淡的荧光笼罩。既然已经告诉沈楼自己的身世,会用剑这件事就不必藏着了。 沈楼也毫不意外,“送你了。” “真的?”这还是沈楼第一次送他东西,林信立时觉得手中的小剑可爱起来,抱着不撒手,“这是定情信物吗?” “……你哪里听来的?”这种似是而非的调戏,二十岁的林信张口就来,但从八岁的林信口中说出来,就太过惊世骇俗了。 “说书先生讲的,”林信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何以结恩情,鹿璃缀罗缨。” “那是美玉缀罗缨……”哭笑不得,又莫名的失落,那个肆意不羁的割鹿侯,终究是灰飞烟灭了,如今的林信,还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 “哦,”林信混不在意地应着,低头摩挲这把小剑,“可是,我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孑然一身,只有父亲留给他的一块玉佩,只能把手中刚折的桂花塞给沈楼。 已经打定主意要跟师父离开,他本就想跟沈楼讨一样东西的,好在经年再见之时拿出来叙旧。 他是列侯的儿子,说出了身份,便不可能再做沈楼的随侍。以沈家人的正直,关于消息必然已经送往京城,不日,皇家的车马就会到莫归山,接“寻鹿侯”的遗孤回宫,由天子亲自教养。 “父亲说你资质极好,想教你破冰剑法,”沈楼佯装不知林信去见过朱星离的事,“这剑你现在用正合适。” 沈歧睿竟然说要教他,这是不打算把他交给皇帝的意思? 林信颇感意外,眼中露出几许挣扎。 沈楼只做没看见,带着他去看望钟家兄弟。 上辈子,关于林信为何弑师,有很多传说。嘴巴闲不住的钟有玉,便是给沈楼提供消息的中流砥柱。 “据说,林信他爹就是朱星离杀的。说是林争寒临死前托孤,仔细想想,如果不是朱星离所为,他是如何见到临死前的林争寒的?啧啧,杀父之仇与养育之恩,林不负这人也挺不容易的。”那时候的钟有玉,尚觉得林信可怜。 “呸,你道那林不负是为了报仇吗?他是想独吞朱星离的万卷书遗,因为朱星离更宠爱他那个师兄,嫌他性情暴虐,于是他便恼羞成怒了!”听到第二个版本的时候,钟有玉已经对林信很看不惯了,毕竟林信对别家都一样,唯独对他家多收三成鹿璃。 “听去雁丘接人的金吾卫说,当时他们去的时候,林信衣衫散乱地拿剑指着他师父,眼眶都是红的,那模样显然是……”仿佛说道了什么恶心的东西,钟有玉骤然停了下来,“呸呸,我是听别人说的。当不得真,当不得真。” 虽然林信是他的杀父仇人,但这样的说法太过龌龊,钟有玉自觉不该这般诋毁他,便及时住了嘴。 究竟为什么,林信从未对人提起过,总归不会是什么好缘由。他不能把林信交给朱星离,绝对不能。 连打了三个喷嚏的朱星离,可不知道沈楼在背后嘀咕他,找到故人之子的他,正兴奋不已地在院子里搓着手。沈家父子都是榆木脑袋,如果知道小阿信的身世,肯定要告知皇帝,所以不能正着来。 现在只有两条路,要么让朱家出面,说这孩子是他朱星离的私生子,死皮赖脸地要走;要么就偷,抱起林信就跑,让他们找不着。 两条路都行得通,端看林信愿不愿意跟他走了。朱星离找来纸笔,给自家大哥写封信,而后大摇大摆地寻钟随风去了。 钟随风正在清点秋贡的账册,一个头两个大,忽然被一枝带着香气的桂花砸中了脑袋,“谁?”捏着花枝看过去,就见坐在窗台上晃着脚的朱星离。 “随风啊,借我点鹿璃吧。”朱星离笑嘻嘻地冲他伸手。 这人,刚骂完他,转头还敢管他借钱?钟随风憋了半晌,蹦出一句,“你要多少?” “不多,十斤,”朱星离跳下窗台,随手拿起钟家的账册翻看,“今年收成不错啊。” 钟随风把账册夺过来,慢吞吞道,“你要那么多鹿璃做什么?你行踪不定,离了莫归山,我去哪里讨债啊?” “啧,你看你,忘了我姓什么了?我们朱家,还能该你十斤鹿璃啊?我兄长肯定会还你的。”朱星离说着,自己在盛鹿璃的箱子里抓了一把。 “哎,你……”钟随风做事本就犹犹豫豫的,被他三言两语糊弄了,再要说什么,那人已经风一般地跑掉了。 钟长夜的葬礼大办了七天,各大世家都派了嫡系前来吊唁,东域林家家主有要事走不开,便派了世子前来。南域朱家家主就没这么客气了,直接说自己跟钟长夜关系不好,指了恰好在莫归山的弟弟朱星离代替他。 对于这种状况,沈歧睿早有预料,“你可知他们为何不来?” “因为父亲在此。”沈楼垂目,今上对四域颇为忌惮,如果三家家主聚,不管是为了什么,定然会引起天子不满。 原本还有些生气的钟有玉,听到沈楼的话,立时明白过来,“等热孝过了,我和无墨再去给各位叔伯回礼。” 沈歧睿欣慰地点点头,“不错。我已经奏请皇上,让你叔父暂理西域之事,你们两个便跟我回北域吧。” “可以吗?”听到可以去北域,钟有玉眼睛一亮,用手中戳了戳弟弟。他还担心着父亲过世,没人教导他们修炼,若是能跟着沈歧睿,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钟无墨却没什么反应。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长号的鸣啸声,屋中几人皆神色骤变,起身快步走出去。但见数道金光自天边而来,乃是帝王的金吾卫。 林信躲在廊柱后面看着那迎风招展的金旗,迅转身,头也不回地朝朱星离的院子跑去。 “哎呦,这是怎么了?”朱星离接住飞奔而来的小家伙,见他脸色煞白,连忙开口问。 “走,我们快走!金吾卫来了,定是来接我的!”林信紧紧攥着艳红衣袍的前襟,“师父,我认你做师父,带我走吧!” 不必细说,朱星离已经知道生了什么事,“别怕,咱们走。” 说罢,拿出“借”来的鹿璃,嵌入灵剑,掐了个法诀,丑兮兮的烧火棍春痕灵活地在空中打了个旋。抱紧怀里的孩子,朱星离一跃而起,踩上灵剑,瞬间化作一道红光,飞驰而去。 71.灭狼(八) 此为防盗章,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开棺验尸, 很是折腾了一阵, 东涉川得出的结论跟林信的判断相似,只是这时候还没有能让人魂飞魄散的功法, 便猜测是遇上了什么精怪魔物。 “半年前, 大荒那边出了件怪事,一家人刚娶了新妇, 却在一夜之间死绝, 唯独新妇活着, 只是痴傻了一阵,不记得生了何事。浣星海派人前去,现那家人死得甚是可怖!”东先生一句三叹地说起了书,引得众人侧耳静听。 “可是如我儿一般,皮囊尽毁吗?”赵万户着急知道自己儿子的死因, 不耐烦听这冗长的铺垫。 “那倒不是, 不过也是没了魂的, ”见赵家人不捧场, 东涉川意犹未尽地咂咂嘴, 直接说起了结果,“经过查验, 现大荒附近有吞魂蛊雕的踪迹。” 沈楼面色淡淡地听着, 不置可否。这件事他是知道的, 那些人只是丢了魂, 魄还在, 死相可怖完全是那位被强抢来的新妇心有怨气,死后给划的。 “吞魂蛊雕……”听到这个词,赵家人都有些慌乱。这是《异物志》中很有名的怪物,形如雕而有爪牙、异角,夜入门户,专噬生魂。传说百年前曾因此大规模死人,朝廷下令围剿,修仙世家纷纷出动,这才将这种怪物斩杀殆尽。如今竟然又出现了,且还出现在他们家! 恰在此时,下人来报,“二少爷醒了。” 赵家二少爷昏迷了一天一夜,大夫也查不出病因,如今终于醒来,赵夫人立时就坐不住了,告了罪要去后院看儿子。 “我也想去看看二少爷。”林信小声对赵万户说。 分明也是家中的主子,却称呼堂兄为“少爷”,浣星海的人有些诧异,听惯了的赵家人一时倒是没觉出有什么不妥。赵万户努力在外人面前做出个好伯父的模样,和颜悦色道:“信儿有心了,去吧。” 得到赵万户的肯,林信又询问地看向沈楼。 割鹿侯要做什么,连皇帝都不必问,何时有过这般乖巧的模样?沈楼看得心中一片柔软,微微颔,示意他自便。 沈清阙果然喜欢乖巧的人,迈腿跑出灵堂的林信撇嘴,上一世沈楼每次看到他都没有好脸色,想来是很看不惯他乖戾的性子。如今意外地早早遇上沈楼,怎么也得给他留个好印象。 搓搓手指,回味方才摸到的手感,林信忍不住偷偷笑起来。小少年的手摸起来凉滑如玉,也不知指根生出薄茧没有……如果能摸一把鸡鸡就更好了…… 入得二少爷的院落,林信立时收起脸上略显猥琐的笑,缩起肩膀,溜着墙根站到卧房的窗户下面,尽量缩小自己的存在感。 “我的儿,是不是谢天河害你?”赵夫人看到坐在床头目光呆滞的小儿子,顿时落下泪来。 “谢天河?”二少爷一脸茫然,完全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昏迷的,甚至很多过去的事都想不起来了,想多了就会头疼。 “竟然没变成傻子,啧。”林信掰了掰自己的小短手,还是力量太弱。热闹没看成,后面的母慈子孝自是没眼看,林信背着手溜溜达达地晃进赵夫人的院子。 虽然见到沈楼他很高兴,但美色不能当饭吃,当务之急还是要尽快离开赵家,找到他那不靠谱的师父。 赵夫人院子里的人已经习惯了他的出入,对于这个怯懦无用的三少爷并没有什么防备。屋里只有赵夫人的大丫鬟春水在。 “春水姐,夫人让你取十两金子给我。”林信睁着一双天真无邪的眼睛,冲春水伸出手。 “取金子做什么?”春水狐疑地问。 “说是要给那位东先生的,夫人说什么浣星海,要叫二少爷也去。”小孩子的话颠三倒四的,但并不妨碍春水听明白。这是要给世子身边的人送礼,好叫他们帮着说好话,让二少爷能跟着世子到浣星海去。 自以为会意的春水,立时开箱笼,取了一袋十两碎金片给他。 大少爷死于非命,二少爷短暂失忆,这与大荒那家人的经历不谋而合,更加笃定了东涉川的猜测。 “既如此,便让大公子入土为安吧。”沈楼无意多言,甩袖离开了灵堂,也就把这件事归结到了噬魂蛊雕身上。 事情查清楚,沈家的人便要离开了。 家中可能藏着一只吞魂蛊雕,赵万户哪里敢让沈楼走,求着世子爷多留一日,好叫浣星海的高手帮忙排查一下怪物,“世子远道而来,若不用一顿便饭,属下以后可没脸面见国公爷了。” 弓着腰说完话,赵万户只觉得一道视线落在头顶,瞬间将自己从里到外看了个通透,心中顿时打起了鼓。 静默许久,就在赵万户以为世子要脾气的时候,沈楼说了一个“好”字,并吩咐黄阁带人搜山。 赵万户大喜,立时请世子到装潢最好的暖阁去坐。 北域境内,一切都是沈家的,对于赵家这种仙术低微、只靠着祖荫过活的人家,更要仰仗浣星海的鼻息存活。这种场合,自然要让儿子来露露脸。 于是,赵夫人也不管小儿子脑袋还迷糊着,叫人给收拾一番便生拉硬拽到了世子面前,说是陪世子用饭。 “世子喜静,尔等还是莫要打扰的好。”身着紫衣的侍女守在暖阁门前,傲慢地斜视拖家带口来“陪饭”的赵万户。这侍女名叫紫枢,跟那位名唤黄阁的侍卫一样,是沈楼的近身随侍,浣星海的修仙者。腰间挂着一把鎏金云纹剑,剑柄上嵌着颗流光溢彩的鹿璃,行止间灵气缭绕,断然不是个好相与的。 沈楼看着赵二少那双赵家典型的三白眼,很是不耐,冷声道:“叫阿信过来。” 揣着一袋金子正准备翻墙离开的林信,又被灰头土脸地带到了沈楼面前。而添乱的赵夫人和赵二少,则被赵万户给赶了回去。 “怎么弄得这般狼狈?” 昨日刚换上的雪白棉袍,如今满是泥点子,头上的细麻绳早不知飞到了哪里。早上还是白净可人的小公子,转眼间又变回了小乞丐。 听到这话,林信便知沈楼那无用的仁义病又作了,这人战场上杀伐决断、统领万军,却总改不了那怜惜弱小的毛病。这是沈楼的弱点,也是唯一能牵制他的地方。 “我去厨房拿吃的,不小心摔了个跟斗。”林信抬头,黑色海珠一般明亮的眼睛,可怜巴巴地望过来。 果不其然,听到这话,沈楼的眉头便皱了起来,心中丝丝拉拉地疼,这人小时候竟连饭都吃不饱!示意林信在旁边坐下,捏一块糕点喂他。 林信手脏,不便伸手拿,便背着手,乖乖张嘴,两口吃完了一块点心。因为吃得急,嘴巴鼓鼓得像个塞满坚果的小松鼠。沈楼觉得指尖又开始痒痒,轻咳一声,抬眼对赵万户道:“孤欲讨此子为随侍,万户大人可愿意?” 看着怀里伸长脖子还想往外看的孩子,沈楼微微蹙眉,“是,她叫楹楹。” 果然是她!沈楹楹,及笄时取小字秋庭,天生神力,挽弓裂石,大庸第一神箭手。 当年一箭透骨的感觉还记忆犹新,林信挠了挠胸口,知道她是沈楹楹,胸膛就开始隐隐作痛,“那,我该称她……” “离她远点!”沈楼粗暴地打断了林信的探究,见他满脸诧异,还当吓到他了,立时缓和了语气,“她,脾气不好,莫与她玩耍。” 这下林信就更加不解了。这人不是一直很宝贝这个妹妹吗?怎么会在刚认识她的人面前说出“脾气不好”这种贬损的话来,莫非沈秋庭小时候熊到沈楼都嫌弃的地步? 浣星海占地广阔,马车一路不停,又行了许久才达到世子的住处——枫津。 处处有水,处处都是渡口,浣星海的各处居所,皆以“津”为名。世子的住处,有几株上百年的枫树,树冠参天。如今正是落叶时节,片片红枫满秋庭,将临岸的水面染上了一片绯色,煞是好看。 院落里有几名凡人在打扫,见到世子回来立时躬身行礼。枫津中的仙者,除却沈楼,就只有侍卫黄阁与侍女紫枢。 将林信交给紫枢照料,沈楼便带着东涉川离开了。 “世子去哪儿了?”林信有些无措地站在庭院里,跟紫枢大眼瞪小眼。 “出门归来,自然要先面见父亲,要不是因为你,世子就直接过去了。”紫枢说话语快,口气重,像是随时要吵起来。 林信自然不会怕这么个小丫头,乖巧地点点头,捡了一根比自己还高的扫帚,跟着那些凡人哗啦哗啦地扫落叶。 “哎……”紫枢阻止不及,踌躇片刻,松开了习惯性插在腰上的手,弯下腰来,“你叫阿信是吧?我叫紫枢,以后……” 72.国祚(一)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沈楼跟钟家兄弟站在原地没动, “不请我喝杯茶?” “喝那么多药,你还有肚子喝茶啊?”钟有玉阴阳怪气地说着,转身带着沈楼往他们兄弟住的院落走去。 “可是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还记得出门前对林信的承诺,让他寸步不离地跟着,上台阶还拉着他的小手。不过小孩子总是坐不住, 刚站定就撒开手, 好奇地东看西看了。 听到这话, 钟有玉的脸色更加难看了,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沈楼好整以暇地看着钟有玉, 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 钟有玉自己憋不住了, “我就知道, 叔父是个办不好差的, 跟他说了别告诉你!爹出事了,家里一团乱,叔父说要找你爹来商议对策, 你来凑什么热闹!”说着说着,竟红了眼。 果然,百年佳酿是个幌子。沈楼已然明白生了什么事,薄唇渐渐抿成了一条直线。 林信对于这些小孩子口中的大事不感兴趣,兀自靠在墙根招猫逗狗, 左右不会是什么大岔子。 廊下的金丝架上站着一只绿毛红嘴鹦鹉, 正无所事事地摇着脑袋。林信捡了根小树杈, 戳它屁股。鹦鹉不大高兴, 冲他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呦呵,林信觉得有趣,扔掉树杈用手指弹鸟头,“什么狐狸毛?” “虎毛不够,不会拿狐狸毛凑吗?”鹦鹉气恼地训他。 钟有玉听到这话,立时涨红了脸,“闭嘴,傻鸟!” 鹦鹉在架子上走了两步,回了句:“呸!” 钟有玉气得七窍生烟,撸起袖子就要把鹦鹉抓过来教训。那鹦鹉就扯着嗓子叫唤:“不会拿狐狸毛凑吗?呸!” “哈哈哈……”林信忍不住大笑起来。 钟家以伏虎之家著称,子弟满十五岁,都要去山上猎一只虎来,以证明自己的英勇。衣领上的白色虎毛,便是伏虎的象征。上一世林信就拿这个嘲笑他家,毕竟世间的白虎少之又少,钟家子弟众多,想来都是把黄斑虎皮染成白的来用。没想到竟还会拿狐狸毛充数! 钟有玉这才注意到沈楼的这个小跟班,眉清目秀的孩子,就是有点瘦小,“这是谁?” “我爹新收的弟子,阿信。”沈楼招手让林信过来,跟钟家兄弟打招呼。 林信乖巧地见了礼,睁着清澈天真的眼睛小声问:“钟家衣领上的,究竟是虎毛还是狐毛呀?” 这是还惦记着沈楼布置的功课,小孩子自以为的小小声,周围的三个大孩子都听到了。钟有玉面有菜色,扛了扛沈楼的肩膀,“这孩子跟谁学的,怎么这么欠啊?” 沈楼挡开那只试图弹林信脑袋的爪子,“他刚学字,分不清虎和狐。” “……” 少年人的情绪,来得快去的也快,几句话的功夫,钟有玉又恢复了平日对待沈楼的态度,不再无端指责他来看笑话,但笑起来还是有些勉强。 “钟叔叔出了什么事?”沈楼低声问钟有玉。 钟有玉犹豫了一下,正要说,却被一直沉默寡言的弟弟抢了先,“爹,闭关,要几年。” 修仙之人,遇到瓶颈或是突有所感,是会闭关一阵子的。但如今两个儿子年幼,弟弟又是个指望不上的,钟长夜会选择在这个时候闭关几年吗?还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钟长夜意外受伤了,需要闭关调养。 沈楼不再多问。 莫归山上的气氛,与浣星海很是不同。钟家等级森严,按照衣领上黑色条纹的多寡来区分辈分,凡人奴见到仙者要下跪行礼。 林信跟着沈楼往前庭走,廊上洒扫的凡人跪了一排。 秋贡之日,莫归山要摆宴,西域的万户、千户大人们,正在前庭热闹着。酒菜饭食已经摆上桌,台上有衣着单薄的凡人舞姬,随着丝竹声翩然起舞。 沈歧睿面色如常地跟着钟随风走上主位,与西域的属臣们见礼,朗笑道:“孤不过贪杯,来品尝莫归山的百年佳酿,不想遇到了秋贡,叨教诸位了。” 属臣们连称不敢,落座后纷纷偷瞄这位不常见的北域之主。玄国公沈歧睿为人直爽,不拘小节,看起来比喜怒不形于色的钟长夜要好相处很多。 窖藏百年的好酒开坛,浓郁的酒香宛如落水的蜂巢,瞬间炸裂开来,绵延十里。 “久仰国公爷大名,属臣万户吴兆阳敬玄国公一杯。”一名腰配鹿璃宝剑的中年男子,举着酒杯上前敬酒,此人龙行虎步,显然灵力颇高,乃是钟长夜最器重的属臣之一。 沈歧睿认得此人,执起酒盏与之相碰。 各自掂量自己的身份,有头脸的万户或随侍,都准备上去敬酒。原本稍次一点的可以敬世子,但不论是沈楼还是钟有玉,都不及十五,尚不可饮酒,也就免了这份应酬。 “那位就是玄国公世子么?当真是少年才俊,仪表堂堂啊。” “听闻他七岁便能御剑,是沈家不世出的天才。” “何止沈家,纵观整个大庸,都没有资质比他更高的了。只是听闻近两年身体虚弱,去年的闲池围猎都不曾参加呢。” “听说他已经病到拿不起剑了,玄国公都起了改立世子的念头。” “慧极必伤,年少成名未必是件好事。” 众人拿目光偷瞄俊若修竹的沈楼,低声引论着这位传说中的世子爷,一个个都仿佛沈家的嫡系,知道得比本人还要清楚。 林信一边往嘴里塞东西,一边侧耳听那些议论,正听得起劲,突然涌起一阵叫好声。 几名人高马大的侍卫上前,撤掉了舞姬起舞的红毯。秋贡有一项传统节目,各家出仙者上台,用不带鹿璃的剑比武。钟长夜不出席,出席的是管不着他们的别域主公,属臣们放松许多,纷纷叫嚷着要加彩头。 方才敬酒的那位吴万户,在摆酒盅的银盘上,“咣当当”放下十颗鸡蛋大小的鹿璃,“我先出,诸位随意。”话音落地,吴万户身边的一名年轻人便跃上高台, “嚯,断剑吴越!”有人立时叫出这年轻人的名号。此人乃是吴家镇宅的高手,尊号断剑,便是因为他有一剑断人兵器的绝招。 那是一名很精神的小伙子,浓眉虎目,眸中精光湛湛。此人一出,各家便谨慎起来,纷纷点了家中的高手应战。 “吴万户,你这不厚道啊,上来就出断剑客,叫我等还赢什么?”有跟吴万户相熟的人开口打趣。 “不敢出,就拿鹿璃来!”吴万户伸手讨要,对方笑着躲闪。话虽如此,依旧有人应战。 断剑吴越笑着拱手,露出一颗尖尖的虎牙。对手见他这幅模样,紧张之意大减,提剑冲了上来。 吴越站在原地岿然不动,等着对手迎上来的瞬间,骤然出剑,以一个极为刁钻的角度劈砍而下,只听“咔嚓”一声脆响,对方的剑应声而断。三招之内,胜负已分。 “好剑。”林信禁不住喝彩一声,吴万户笑呵呵地收了对方家主的鹿璃。 “平日装鹿璃的剑,剑心是空的,乃引导灵力所用,离剑柄三寸处最是最弱,此人胜在出剑较快罢了。”沈楼在林信耳边低声道。 林信斜瞥他,对于这傲慢的语气甚是怀念。沈清阙年少时资质凡,指点人总是实话实说不留情面,连别人的独门绝技也常一语道破,得罪不少人,到了二十岁之后才知道收敛。 沈楼可不知道自己“认真教孩子”的话,到了林信耳中就变成了“年少轻狂”。 台上比武还在继续,连上几个人,都被吴越十招之内断了铁剑。无论是凡人还是仙者,遇到赌局都免不得兴奋过头,宴会上一时间沸反盈天。 “属下不才,想挑战钟家高手。”又断一剑之后,吴越冲上位的钟随风拱手。 73.国祚(二)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次日,林信醒来的时候, 沈楼已经起身了。未着广袖外衫, 穿着一身箭袖劲装,在庭院中挥剑。 虞渊剑, 全名叫虞渊落日, 挥剑时剑气如虹,即便没有鹿璃, 靠着沈楼本身的灵力, 亦可幻化出耀目灵光。 刺、劈、挂、撩、抹云、架挑,一遍一遍重复着用剑最基本的招式,手腕稳如千斤坠,每一招都点到同样的位置。 林信倚在廊下, 咬着一根杨柳枝漱口,默默数着沈楼的挥剑次数。 此时恰好换到了“撩剑式”,立剑, 自下而上, 贴身送出, 翻转手腕以为撩。这一招需要配合腰力, 做不好会很丑, 沈楼的动作堪比简谱上的工笔画, 撩剑一出翩若游龙, 一息一招, 整整一千次! 灵力到了这个程度, 还每日练基础剑招,也就沈楼有这份毅力了。 吐出嘴里的柳枝,林信回屋里拿了自己的小剑出来,自廊下一跃而出,与平平而过的“抹剑”相撞。 “世子,你方才那一招撩剑式怎的那般好看,教教我吧。”林信露出勤学好问的眼神。 沈楼看看他手中握着的小剑,“好。” 林信捏着剑柄挽了个花,摆好架势准备跟着沈楼学,却不料那人直接绕到他背后,“你出一招,我看看。”低沉如暮鼓晨钟的声音,从耳畔钻入脑中,让林信差点忘了动作。 胡乱摆了个撩剑的姿势,还未等林信开口,平平递出去的手腕突然被一只温暖的大手托住,“撩剑式不拘高低,但出手定要快且直。” 因为练剑而升高的体温,沿着两人相触的地方传给林信,在这暮春时节的暖风里,惹人熏染。 “师兄!”剪重匆匆忙忙地跑过来,就看到自家那个入门第一年就学会了所有剑招且无可挑剔的师兄,竟然像个初学稚儿一般,摆出个歪歪斜斜的撩剑式。这简直比师父给他一箱鹿璃还要稀奇。 “又怎么了?”林信收起剑,瞪向没眼力见的师弟。 “师父要下山除妖,叫咱俩一起去。”剪重已经穿戴齐整,腰间挂着本命灵剑。 “除什么妖?”迅回屋穿上外衫,顺手将沈楼的玄色广袖扔给他,抓了把带柄的小铜镜揣在腰间,边走边说。 “我也不知道,”剪重咂咂嘴,露出两个委屈的小梨涡,“早膳还没用呢。” “就知道吃!”林信敲他脑袋,当师兄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肆无忌惮敲封重的脑袋,就算以后他当了王爷,还可以敲。回头看沈楼,见那人已经穿戴整齐默默跟上了,“世子也去?” 沈楼有些好笑,这人把衣服递给他,不就是邀他同去的意思?但笑不语地点点头。 雁丘只是个小土包,土包外五里便是一处小镇,名叫落雁镇。平日里的吃穿采买基本都在这个镇山,朱星离所谓的“山下”,就是下了土包往镇上去。 “师父,出什么事了?”林信顺手摘了把枣子,窜到朱星离身边问。 朱星离抢了颗枣塞到嘴里嚼,“为师夜观星象,察觉附近有妖物出没。”高深莫测地说了这么一句,将枣核吐出了一丈远。 “昨夜不是阴天吗?”林信扒着师父的肩膀,“呸”一声将枣核吐出了一丈零三寸。 “去去去,就你话多。”朱星离抬手要揍他,被林信哧溜一下躲过,藏到沈楼身后,冲师父做鬼脸。 沈楼抿唇轻笑,任由林信在自己周身跑来跑去。 因着是南域与东域的交界处,南北贯通、东西有路,落雁镇很是繁华,绝非一般小镇可比。客栈、酒肆、勾栏院,该有的不该有的一应俱全。 剪重到了镇子上便如雏鸟归林,直奔路边的小吃摊,“师父,那边有馄饨!” “没出息!”朱星离敲徒弟脑袋,他穿着朱家的绛红鲛绡,额间缀着八面玲珑的鹿璃珠子,一看就是出身颇高的仙者。这样的仙人,能坐在馄饨摊上吃馄饨吗? 当然能。 于是,馄饨摊主战战兢兢地端了四碗热馄饨上桌,眼睁睁地看着仙风道骨的仙长哧溜哧溜喝馄饨。 “这位大哥,跟你打听个事,”朱星离喝了口汤,勾勾手示意摊主过来坐,“听闻这镇上有人丢了魂,你可知是哪家。” “知道,就北街那家开药铺的,”说起这些市井传言,摊主渐渐没了先前的拘谨,将胳膊上的撘巾往肩上一甩,坐到了看起来最无害的林信身边,“前日他儿子去山里收药材,一天一夜没回来,后来爷娘去寻,现儿子与两个药童都像睡着了一样。药石罔医,便求了位仙长来,招魂阵一起,反倒死了个透彻。” 好似被摊主挤到了,林信捧着馄饨碗,往沈楼身边蹭了蹭,“若是没了魂,即刻就死,这没死就是还有魂。怎么一招魂就死了呢?” “仙长说是被妖物吞噬了,只有一缕残魂,残魂留存时间不长。”摊主也不是很懂这些魂灵之事,道听途说,有一句学一句。 “胡说八道,哪里找来的废物。”朱星离蹙眉,三两下吃完馄饨就甩袖往北街而去。 剪重见师父走了,掂起碗一股脑倒进嘴里,抹着嘴跟上去。林信压根没吃完,窜得比师弟还快。留下不明所以的沈世子,面对伸手要钱的摊主。 药铺关了门,院里正办丧事,白沙人送黑人的老两口泣不成声。众人见是仙者,纷纷起身行礼,七嘴八舌地将情况告知。 布招魂阵的是一名过路的散仙,不知名姓,据说只招出了魄,没有魂,那仙人说可能是吞魂蛊雕作祟。 “一定是蛊雕来了,六年前不就死了好多人嘛!” “哎,还以为都走了呢,怎的还来。” 没有灵力的凡人,对于这些妖魔精怪甚是害怕。 “六年前怎么了?”沈楼听到六年前的事,立时开口问。 “这镇上六年前曾一夜之间死了数人。”林信小声给他解释,说起这个,不免有些心虚。这些人的死,跟他也有关系,都是镇上那家醉荷居的小二和跑堂。 那年他刚封了割鹿侯,清明时节回来祭拜尊师,想在醉荷居买一份师父最爱吃的酱鸭舌。 74.国祚(三)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这样的劝慰没有起到丝毫作用,朱星离依旧眉头紧锁, “我兄长起疯来,七天七夜都不出炼器室。信儿还在长身体,饿坏了可不好。” 说罢, 举着猫拍门,“哥,你把嫂子关在外面了!”菁夫人被掐着腋窝四爪乱蹬,挣扎着给他一巴掌。 金石门轰然打开,穿着红绡的长臂伸出来, 抓住朱星离的衣襟, 将他和怀里的猫一并拉进去, 顺道将林信扔了出来。 林信踉跄两步,瞧见沈楼就站在门口, “哎呦”一声就扑到人家身上,“我师伯也忒有劲了。” 沈楼伸手揽住他的腰, 帮他站好,“你怎么出来了?” “我又不懂御魂之术,师伯嫌我知道的少,”林信语带无奈地说,眉眼却是飞扬起来,“走走走, 咱们出去玩。” 他只是未曾束的少年, 说多了不好, 以朱颜改的才智,只消告诉他只言片语即可。至于会御魂术的师父,半卖半送,让他们兄弟培养培养感情。 沈楼没有多问,任由林信拉着他跑出了一念宫。等在门口的紫枢和黄阁立时跟了上来,四人浩浩荡荡地往菩提城而去。 南域的中心城叫菩提,朱家祖先认为,修仙之道在于心境,一念可成魔,一念亦可成佛。据说还寻了很多佛经来读,将南都取名菩提。 南域富庶,菩提城中常年热闹,即便没有集会,主街上也是比肩继踵、笙歌鼎沸的。 “荔枝,新鲜的荔枝!” “耗子药!” “新开坛的桃花酒,十文一壶,客官尝尝吧!”卖酒的汉子掂着竹提,倒进一口量的小竹杯里,递到林信面前。 林信伸手要接,被沈楼给抢了过去,“你还未束。” “我就尝一口。”林信扒着沈楼的手,可怜巴巴地说。重生回来这么多年,师父一滴酒都不许他喝,他自己也知道,修仙之人过早饮酒伤灵脉,但尝个味道总是可以的吧。 伸出舌头,快舔一口,清甜的桃花香在舌尖蔓延,林信忍不住弯起眼睛,撩起眼皮看向沈楼。 沈楼的手臂突然僵住了。 林信趁机抱住他的手,咕嘟一声把那一口都给喝了。浅浅的桃花色迅漫上眼尾,终于有了几分桃花眼的模样。他酒量好,但上脸,一杯下去就眼角泛红。 “好喝就买一壶吧。”卖酒的人热情地将一只封盖的竹筒递给沈楼。 沈楼看看意犹未尽舔着唇的林信,便接了过来,示意紫枢上前结账,自己则拖着挂在手臂上的林信继续往前走。 “荼蘼,荼蘼,”卖花人用南域的口音叫卖,带着几分古韵,“春归兮,花开尽,郎君有意执荼蘼。” 马上就是荼蘼节,街上到处都是卖花的,这是南域特有的节日,在荼蘼花盛开的最后一天。过了荼蘼,就会进入盛夏。 在荼蘼节那天,年轻的男男女女都会走上街头,围着灯火载歌载舞。小伙如果有看中的姑娘,就可以把荼蘼花送给对方,收到的花越多,说明这姑娘越受欢迎。 林信从卖花人手里抽走一枝,粉白的花还带着水珠子,青皮绿萼,甚是娇艳,随手别到了沈楼的头上,扬起下巴道:“戴了花就是我媳妇了。” 沈楼眸色微暗,由着他胡闹。 年少的沈楼就是好,木呆呆的任调戏,这要是二十几岁的沈楼,早把花扔到地上跟他打架了。林信美滋滋地想着,冷不防也被沈楼插了一枝,禁不住笑起来,这沈清阙还学会报复了,真是稀奇。 “收了花,你便是世子夫人了。”沈楼一本正经地说,配上那张俊美深沉的脸,竟有几分郑重。 “世子夫人,跟菁夫人是不是一路的?”林信大笑,所幸挂到了沈楼脖子上,“要不要我给你叫一声啊,喵?” 沈楼喉头一阵干燥,禁不住滑动了一下喉结,落在身侧的手缓缓抬起来。还未碰到林信,那家伙就泥鳅般滑下去,呲溜一下跑掉了。 取下头顶的荼蘼花,随手扔给卖花的几个铜钱,薄唇勾起,露出个清浅的笑来。 茶馆里,说书先生抑扬顿挫地讲着近来的新鲜事。 太子在闲池围猎中拿了头名,皇上龙颜大悦,赏了太子一把桑弧神弓,却被太子转手送给了沈秋庭;北漠战事结束,玄国公准备给世子定一门亲事。 “北域兵强马壮,皇室有意与之联姻,诸家猜测,最有可能做世子夫人的,当属云熙公主!”说书先生说到关键处,语调激昂,满面红光,“却说这云熙公主,乃是百年难得一遇的美人,她的母妃,乃是西域钟家的表亲,顾山侯的侄女……” 林信听得甚是认真,用手肘扛扛低头喝茶的沈楼,“哎,云熙公主好不好看?” 沈楼放下茶盏,“不曾见过。” “没见过,你就敢娶啊。”林信撇嘴,这云熙公主的确倾心于沈楼,到他把沈楼拐走的时候,那姑娘还没嫁人,痴痴地在闺中苦等。 “不敢娶,”沈楼眼中含笑,“我有世子夫人了。” 这话让林信心中一热,以前他用尽手段逼沈楼说句软话,从没有成功过,即便是玩笑,也能让他高兴很久。“那行啊,回头你就这么跟公主说。” “不必我说,父亲不会同意的。”沈楼垂目,倒了杯茶。沈家世代守着北域,是大庸的城墙,与皇室一直保持着不近不远的微妙关系,轻易是不会与皇室联姻的。 林信撇嘴,拿吃剩下的瓜子壳丢他脑袋,“你是不是还挺遗憾的?啧,大庸有名的美人儿,哪天我功成名就了,也去求娶个公主来。” 沈楼意味深长地瞥他一眼,抬手唤黄阁来,“叫那说书的换个段子。” “是。”黄阁颠颠地下楼去,不多时,关于玄国公世子的闲话便停了,说起了近来的怪事。 “你怎么管得住那说书的,这茶楼你开的呀?”林信觉得稀奇,修仙之人讲究无为而治,大庸的吏治一直较为松散,对于百姓的言论也不怎么管束。 “是我开的。”沈楼接过黄阁带上来的账本,随手翻看。 不食人间烟火的沈清阙,什么时候做起了这般接地气的买卖?林信诧异地盯着他,“你开茶楼做什么?还开到南域来。” “赚钱,”沈楼淡淡地说,迅看完了账册,账册前面是真实的账目,后半段则是搜集的各种消息,“南域的鹿璃,价钱比北域低了一成。” “那是,南域有矿,自然价低廉。”事实上,整个大庸,也就只有南域有大矿脉,其他地方即便有鹿璃矿,也是极小的那种,几年就会挖空。因此,哪怕朱颜改脾气再坏一点,其他的几位域主和皇帝,也得对他笑脸相迎。 沈楼把账册给林信看,“这都是我的私产,你师父不给你鹿璃,我给你。不必担心鹿璃不够,莫去练那吸魂的功法了。” 听着前半句还有些飘飘然,后半句就把林信从云端踹到了泥地里,挑起一边眉毛,冷笑道:“怎么,你也觉得这是邪路?” 他吸魂力,并非害人性命,魂力虚弱之人可以靠药草和晒太阳养回来。前世要杀他的人太多,魂力是他保命的绝招,让他遭万军围困而不需惧,无论如何也得练。 刚正不阿的沈清阙,即便与他自幼相识,还是会视他为邪魔。林信摸上了装着桃花酒的竹筒,很想喝杯酒。 “大道三千,各有所长,仙途之道本无高下之分,我只是怕你伤到自己。”沈楼挪开竹筒,给他添了杯茶。 记得有一年林信与人拼斗,消耗太过,最后控制不住地连自己的魂力也抽,差点没命。 …… “不知道是不是魂力吸多了,我近来总能看到别人的记忆。昨夜梦到满室红绡,吹吹打打拜堂,我瞧见了新娘子,竟是太子侧妃周氏。” “清阙,咱们拜堂成亲好不好?免得我忘了你,以为自己娶了别人。” …… 林信怔怔地看着他,下颌微颤,垂眼端起茶喝了一口,低声道:“我只是想试试,若是能练成就用来保命,寻常不会用的。” “嗯。”沈楼轻声应着,转头看向楼下。 “却说东山那边,有人瞧见一怪物,鹰身兽,长嘴漆黑如烧过的竹管。有仙者认出,乃是上古异兽吞魂蛊雕。”说书先生讲起了新传言。 “嚯,不是说蛊雕在南域以东吗?” “这东西,一日千里,谁说得准!” 林信跟沈楼对视一眼,这蛊雕百年不曾现身,怎么他们最近总遇上?沈楼让黄阁去查,自己则带着林信离开茶馆。 回到一念宫,正瞧见一辆素色华盖马车缓缓驶来,看到钟家的标识,林信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剑。 “来送荼蘼酒的。”话多的紫枢已经上前去打听了,南域荼蘼节,各域都会给朱家送节礼,称之为荼蘼酒。 林信冷眼瞪着那辆马车,心道若是钟戮来了,定要寻个由头杀了他。当年就是因为来铸剑的时候遇上了送荼蘼酒的钟长夜和钟戮,被他们认出来,师父担心他的安危,将他留给朱颜改独自回了雁丘。 这一去,便是永别。 车帘掀开,跃下马车的乃是钟家的属臣,万户吴兆阳。六年前,在秋贡比剑上见过的那位。已经魂飞魄散的钟长夜是不能来送礼了,焦头烂额的钟随风脱不开身,便派了属臣来。 75.国祚(四)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金吾卫,乃是皇帝亲卫, 执金吾仪仗,守天子近侧。此行十二人, 整整齐齐御剑而来, 代行天子令。 为的统领拿出一道金丝盘龙的圣旨, 双手翻转,黄绢布于半空中展开。 圣旨言,西域素国公溘然长逝,天子甚是痛惜。域中不可一日无主,令钟随风代行国公之责。二子皆年幼,着金吾卫接入宫, 由天子亲自教养。 “入宫……”钟有玉惊慌地转头看向弟弟, 虽说国公乃一域之主, 但终究是天子臣下。他们在西域可以称王称霸, 到北域也自由自在,但入了京就得夹起尾巴做人。 钟无墨依旧是一副不动如山的模样, 仿佛早有预料。 金吾卫收起圣旨,呈递给在场地位最高的沈歧睿。沈歧睿验了天子印,交给钟随风保管, “诸位一路奔波, 入内堂用茶吧。” “这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入京!”钟有玉愁眉苦脸, 让沈楼给他拿主意。 “圣旨已下, 你待如何?”沈楼转身不见了林信, 交代黄阁去寻他,虽说钟家如今没有表现出要抓林信的意思,但还是要防着点。 “小墨,你倒是说句话呀!”钟有玉拍了弟弟一巴掌,神色颓然,“我待如何,我能如何?要不是你爹请旨,他怕是会直接接管了西域。爹不在了,二叔又是个指望不上的,我还能领兵抗旨不成?诸侯子弟入宫,与质子无异,万一皇帝故意要把我俩养废了,到时候以未及冠不得继位为由,扣我俩十年八年的,我们……” “慎言!”沈楼喝止了口无遮拦的钟有玉,弹指把蹲在窗口的鹦鹉哪壶给打下去。 “养废!养废!”哪壶从窗台上跌下去,嘎嘎重复着钟有玉的话,很是生了一股鸟气。 钟有玉垂头丧气的把躺在地上耍赖的鸟捡起来,塞到沈楼手里,托他代为照顾。这鸟是决不能带去京城了,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是个话痨,每日说的话没有一万也有几千,指不定被这鸟学了什么去。京城不比莫归山,隔墙有耳。 “小玉,小墨,二叔有话跟你们说。”钟随风一脑门子官司地走进来,招呼兄弟俩过去。 沈楼拎着鸟起身告辞,想着阿信好似挺喜欢这只鸟,拿回去给他玩。刚走出钟家兄弟的院子,便见黄阁匆匆而来,“世子,阿信,不见了。” “什么叫不见了?”沈楼心头一紧,把鹦鹉扔给黄阁,快步朝朱星离的院落跑去。 院子里空荡荡的,细沙铺就的地面,留下一圈浅浅的涟漪,乃是灵剑漾开的灵力造成的纹路。很显然,有人在原地御剑而去了。 “林信……”沈楼握紧拳手,黄沙从指缝里迅漏出去,直到掌中空空,什么也没抓住。 林信还是跟朱星离走了,不可避免地重复起前世的命运。可是为什么?先前还说得好好的,回浣星海跟着他一起练剑,以后就叫他师兄,怎么突然就变卦了? “金吾卫来之前还瞧见他了。”黄阁抱着鸟,努力回想林信的踪迹。 金吾卫…… 沈楼蓦然惊醒,“黄阁,你马上御剑去追,往东南方。告诉阿信,金吾卫不是来抓他的,我没有告诉父亲。”活了两世,竟被乖巧可人的外表蒙蔽了。再如何年幼,林信也是那个谨慎多疑的林不负,绝不可能是刚认识几天就全心信赖他的傻孩子。 “是!”黄阁半句废话也不问,直接祭出灵剑,御风而去。 半空中掉下来的哪壶转了个圈,愤愤地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春痕剑一日千里,黄侍卫一门心思往东南方向追的时候,林信已经跟师父在小城中摆起了卦摊。 “一两银子一卦,不准不要钱。”长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最后一个“钱”字写不下,委委屈屈地缩在边角上。 脱掉绛红鲛绡,扯下头上的鹿璃额坠,朱星离穿着一身仙气飘飘的白衣,坐在卦摊前任人围观。林信就拿着个签筒,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尽职尽责地哗哗晃动。 “一两银子一卦,你是神仙啊?”看热闹的人对着这对厚脸皮的师徒指指点点,别人算卦都是两文钱,这人竟然敢要一两。 “心诚则灵。”朱星离微微一笑,天生一副好相貌,即便眼角向下,也自有一派仙风道骨。 “哎,小孩儿,你师父是不是骗人的?”有人开口逗林信。 “信则有,不信则无,若是出不起一两银子,便莫要扰我师父清净!”林信抬起小下巴,冷着脸道。 “嚯!”众人都被这小童的言语唬得一愣。 朱星离饶有兴致地瞥了徒弟一眼,好小子,无师自通,该不会真是他忘在哪里的私生子吧? “我来算一卦!”一名锦衣华服的男子坐下来,摸出一块碎银子,放到桌案上。 朱星离什么也不问,单指点在男子的掌心,慢条斯理地摸了一番手相,沉吟片刻道:“蓬莱有路,一朝错恨,可惜,可惜。” 连道几声可惜,男子倏然变了脸色。 蓬莱有路,是说他本可以登上仙途;一朝错恨,是说他这些年把罪责都归到了错误的人身上。 “先生怎知我恨错了人?”他出身凡人之家,幼时曾有仙者来摸骨,不了了之。待他成年之后掌家,认识了仙门贵人,竟得知自己有上好的资质。回想当年后娘曾跟那摸骨仙者谈了一番,定然是故意毁他仙途,心中愤恨,便一直苛待后娘。 林信垂目不言,默默听着朱星离瞎胡扯。方才那一番看相,实则是在摸骨,这混人定是看出对方似有仙根灵脉,摸查一番得知是时有时无的隐脉,修为低的仙者摸不出来。 上辈子没少跟着朱星离出来摆摊,有时候是算命,有时候是卖胭脂,偶尔也会要饭。按照朱星离的话说,出世入世皆是修行。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为了玩。 以前他觉得丢脸,不耐陪着朱星离疯。直到师父死后,回想往昔,竟是举着破碗要饭的那些日子最幸福。 “回魂了,”朱星离弹了他一指头,把用作招牌的白布随便卷了卷,扔到一边,“是不是饿傻了?” 林信帮着师父收摊,收法就是把手中的签筒随手一扔。 朱星离抱着手臂,跟这奇怪的徒弟大眼瞪小眼,“你说咱俩上辈子是不是见过。” 嗯?林信对于“上辈子”这个词很是敏感,立时抬头看向朱星离,“为何这么说?” “要不然,你怎么像是跟我了很多年一样,”朱星离单手把他抄起来,扛到肩上,“走,儿子,爹赚钱了,给你买好吃的去。” “谁是你儿子!”林信挣扎着滑到朱星离怀里,“师父,你什么时候教我仙术?” “我不是一直在教你吗?摸骨看相,也是仙术。”朱星离胡咧咧,抬手从卖糖葫芦的草扎上拔了一根塞到徒弟手里,头也不回地扔了两枚铜钱过去。 “这世间,可有一种仙术,能使人灵脉断绝?”林信拿着舔了一口,才意识到自己在吃什么,禁不住老脸一红。 朱星离凑过来,偷走一颗山楂,呜呜啦啦地说:“自然是有的。” “那如果这东西会传染呢?”林信紧紧盯着朱星离的眼睛。 “那是遭瘟了。”朱星离想也不想地说,凑过来还要再偷,被林信给躲了过去。 师父不是重生的,想来也是,这种玄而又玄的东西,可一不可二,哪是那般容易的。 “那沈楼的身体,是怎么了?”坐在城中最好的酒楼里,林信扒着饭继续问。 朱星离要了一壶好酒,慢悠悠地喝着,“他啊……”故意拉长了声音,引得那问题颇多的孩子伸长了脖子,“逆眉薄唇,是个负心薄幸的面相,定然是上辈子欠了情债未还。” “……”就知道,林信翻了个白眼,不想理他。沈楼是生了一对薄唇,但绝对没有逆眉,剑眉星目,一身正气。 76.国祚(五)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圣旨言, 西域素国公溘然长逝, 天子甚是痛惜。域中不可一日无主, 令钟随风代行国公之责。二子皆年幼,着金吾卫接入宫, 由天子亲自教养。 “入宫……”钟有玉惊慌地转头看向弟弟,虽说国公乃一域之主, 但终究是天子臣下。他们在西域可以称王称霸, 到北域也自由自在,但入了京就得夹起尾巴做人。 钟无墨依旧是一副不动如山的模样, 仿佛早有预料。 金吾卫收起圣旨,呈递给在场地位最高的沈歧睿。沈歧睿验了天子印, 交给钟随风保管,“诸位一路奔波, 入内堂用茶吧。” “这可怎么办?我可不想入京!”钟有玉愁眉苦脸,让沈楼给他拿主意。 “圣旨已下, 你待如何?”沈楼转身不见了林信,交代黄阁去寻他,虽说钟家如今没有表现出要抓林信的意思,但还是要防着点。 “小墨, 你倒是说句话呀!”钟有玉拍了弟弟一巴掌, 神色颓然, “我待如何, 我能如何?要不是你爹请旨, 他怕是会直接接管了西域。爹不在了,二叔又是个指望不上的,我还能领兵抗旨不成?诸侯子弟入宫,与质子无异,万一皇帝故意要把我俩养废了,到时候以未及冠不得继位为由,扣我俩十年八年的,我们……” “慎言!”沈楼喝止了口无遮拦的钟有玉,弹指把蹲在窗口的鹦鹉哪壶给打下去。 “养废!养废!”哪壶从窗台上跌下去,嘎嘎重复着钟有玉的话,很是生了一股鸟气。 钟有玉垂头丧气的把躺在地上耍赖的鸟捡起来,塞到沈楼手里,托他代为照顾。这鸟是决不能带去京城了,哪壶不开提哪壶。他是个话痨,每日说的话没有一万也有几千,指不定被这鸟学了什么去。京城不比莫归山,隔墙有耳。 “小玉,小墨,二叔有话跟你们说。”钟随风一脑门子官司地走进来,招呼兄弟俩过去。 沈楼拎着鸟起身告辞,想着阿信好似挺喜欢这只鸟,拿回去给他玩。刚走出钟家兄弟的院子,便见黄阁匆匆而来,“世子,阿信,不见了。” “什么叫不见了?”沈楼心头一紧,把鹦鹉扔给黄阁,快步朝朱星离的院落跑去。 院子里空荡荡的,细沙铺就的地面,留下一圈浅浅的涟漪,乃是灵剑漾开的灵力造成的纹路。很显然,有人在原地御剑而去了。 “林信……”沈楼握紧拳手,黄沙从指缝里迅漏出去,直到掌中空空,什么也没抓住。 林信还是跟朱星离走了,不可避免地重复起前世的命运。可是为什么?先前还说得好好的,回浣星海跟着他一起练剑,以后就叫他师兄,怎么突然就变卦了? “金吾卫来之前还瞧见他了。”黄阁抱着鸟,努力回想林信的踪迹。 金吾卫…… 沈楼蓦然惊醒,“黄阁,你马上御剑去追,往东南方。告诉阿信,金吾卫不是来抓他的,我没有告诉父亲。”活了两世,竟被乖巧可人的外表蒙蔽了。再如何年幼,林信也是那个谨慎多疑的林不负,绝不可能是刚认识几天就全心信赖他的傻孩子。 “是!”黄阁半句废话也不问,直接祭出灵剑,御风而去。 半空中掉下来的哪壶转了个圈,愤愤地叫嚷:“不会拿狐狸毛凑吗?” 春痕剑一日千里,黄侍卫一门心思往东南方向追的时候,林信已经跟师父在小城中摆起了卦摊。 “一两银子一卦,不准不要钱。”长幡上龙飞凤舞地写着,最后一个“钱”字写不下,委委屈屈地缩在边角上。 脱掉绛红鲛绡,扯下头上的鹿璃额坠,朱星离穿着一身仙气飘飘的白衣,坐在卦摊前任人围观。林信就拿着个签筒,面无表情地站在一边,尽职尽责地哗哗晃动。 “一两银子一卦,你是神仙啊?”看热闹的人对着这对厚脸皮的师徒指指点点,别人算卦都是两文钱,这人竟然敢要一两。 “心诚则灵。”朱星离微微一笑,天生一副好相貌,即便眼角向下,也自有一派仙风道骨。 “哎,小孩儿,你师父是不是骗人的?”有人开口逗林信。 “信则有,不信则无,若是出不起一两银子,便莫要扰我师父清净!”林信抬起小下巴,冷着脸道。 “嚯!”众人都被这小童的言语唬得一愣。 朱星离饶有兴致地瞥了徒弟一眼,好小子,无师自通,该不会真是他忘在哪里的私生子吧? “我来算一卦!”一名锦衣华服的男子坐下来,摸出一块碎银子,放到桌案上。 朱星离什么也不问,单指点在男子的掌心,慢条斯理地摸了一番手相,沉吟片刻道:“蓬莱有路,一朝错恨,可惜,可惜。” 连道几声可惜,男子倏然变了脸色。 蓬莱有路,是说他本可以登上仙途;一朝错恨,是说他这些年把罪责都归到了错误的人身上。 “先生怎知我恨错了人?”他出身凡人之家,幼时曾有仙者来摸骨,不了了之。待他成年之后掌家,认识了仙门贵人,竟得知自己有上好的资质。回想当年后娘曾跟那摸骨仙者谈了一番,定然是故意毁他仙途,心中愤恨,便一直苛待后娘。 林信垂目不言,默默听着朱星离瞎胡扯。方才那一番看相,实则是在摸骨,这混人定是看出对方似有仙根灵脉,摸查一番得知是时有时无的隐脉,修为低的仙者摸不出来。 上辈子没少跟着朱星离出来摆摊,有时候是算命,有时候是卖胭脂,偶尔也会要饭。按照朱星离的话说,出世入世皆是修行。话说得好听,不过是为了玩。 以前他觉得丢脸,不耐陪着朱星离疯。直到师父死后,回想往昔,竟是举着破碗要饭的那些日子最幸福。 77.国祚(六)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年幼的沈清阙竟然没有把这种事告知父亲,令林信有些吃惊,甚至动摇过想回到沈楼身边。但他不能放下师父不管, 在沈楼身边长大变数太大。 听到林信这么说,沈楼垂目不再说话, 快穿上了中衣和外衫,明显不打算换内衫了。 没得看了, 林信忍住想要调戏沈楼的冲动, 温文尔雅地转身, 拿起桌上的细剑。两人多年未见, 说到底也不过是儿时几日的情分, 没什么可聊的, 便从“定情信物”开始吧。 “我很担心你。”还没等林信没话找话, 忽然听到沈楼说了这么一句,不可思议地回头看向沈楼。 “你说什么?” “我一直在找你。”沈楼走到林信身侧,低头看他。失而复得,得而复失, 这样的大起大落, 着实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林信微微瞪大了眼睛,这话真不像是沈清阙会说的。 “信信, 师父让我给你送点东西过来。”门外响起剪重的敲门声,打破了屋里诡异的气氛。 林信冲沈楼歉意一笑, 转身去开门, 伸手就给了剪重一个爆栗子, “叫谁呢你?” 剪重嘿嘿一笑,把一套新茶具递给林信。虽然林信入门早,但实实在在比他小了好几岁,他始终无法把林信当个师兄对待,总是私心地叫他信信。 林信不接茶具,直接上手揍他。 “哎哎,别闹,一会儿碎了!”剪重努力躲避,但林信出招向来又快又狠,专往些刁钻的地方打,防不胜防。 “哗啦啦!”托盘里的黑曜石茶具终于在挨到第三招的时候脱离了盘子,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过来,抽走托盘在空中挽了个花,“咚咚咚”稳稳接住了杯盏。 “你师兄?”沈楼随手将茶具放到桌上,冷眼打量着这位林信的同门,未来的英王殿下——封重。 “是师弟,”剪重揉揉被揍的地方,抬手见礼,“在下剪重。”显然,方才在正厅的时候,这位世子爷根本没拿正眼瞧他,也不记得他叫了一声师兄。 上辈子的师兄,这辈子竟然变成师弟了。沈楼微微颔,还了一礼,“既是师弟,理当敬重兄长,怎可直呼其名?” “呃,世子教训的是。”剪重讪讪一笑,传达了两句师父交代的话,便一溜烟跑了。这位浣星海的世子殿下,似乎对他很有敌意。 朱星离让二徒弟给沈楼带话,收拾停当便去跟他喝杯茶,特意强调不许林信跟着。 林信撇嘴,说什么喝茶,一听就是找沈楼喝酒。因着他还未束,师父一直不准他喝酒,而剪重酒量很差喝不了多少,没人陪着喝酒的朱星离一直颇为寂寞。 北域的人常年饮烈酒,酒量自然是好的,难得遇见沈家人,少不得要拉着沈楼喝两杯。 去年埋下的梨花白,这时候拿出来刚好入口。朱星离拿出一套碧玉双环杯,满满地倒上。 沈楼端起杯盏,敬过朱星离,一饮而尽,“朱二叔叫侄儿来,可是有话要说?” “找你喝一杯,”朱星离吊儿郎当地倚在竹榻上,懒散地说,“你爹给你取字了吗?” “尚未取字。”沈楼应着,抬手给朱星离倒酒。男子十五束,二十及冠,理当二十岁的时候取字。但若是此子早慧,或是需要他早些顶立门户,便会如钟家兄弟那般,十五就取字。 朱星离有些意外,十二岁就能上战场的儿子,足以顶门立户了,这沈歧睿竟然没给他取字,还把他当孩子养。想来是觉得他身体不好,怕过早取字削薄了福气,顿觉好笑,“沈歧睿那五大三粗的人,竟然还在意这个了。” 沈楼无话可说,上辈子他的确十五岁就取字了,这次束却被父亲拒绝,导致钟有玉那家伙嘲笑了他好几次。 两人喝光了一小坛梨花白,沈楼还脸不红气不喘的,看得朱星离啧啧称奇,“好小子,这酒量,赶上你爹了,来来,再来一坛。” 难得遇到个能喝的,朱星离兴致大涨,又叫侍卫去挖一坛出来,换了酒碗来喝。 梨花白入口清甜,但后劲十足,又喝了三碗,上一坛的酒劲便窜了上来,朱星离的眼尾渐渐染上了绯色,说话也开始打飘,“寻鹿侯的事,你应该听说过,林争寒没找到鹿璃矿脉,但天下人都觉得他找到了,包括皇帝,还有你爹。” 沈楼端酒的手微顿,“嗯。” “我这儿没有旁的要求,只一条,关于信儿的事,半个字都不许说出去。”漫不经心的语调忽然冷下来,朱星离那双眼角向下的凤尾目,清明透亮,没有半分醉意。 “六年前我没说,如今更不会说,断不会让阿信落到钟家兄弟那步田地。”沈楼抬手给朱星离倒酒。诸侯子嗣,谁都不愿意入京长住,寄人篱下,为奴为质,自然不是什么好事。 “你比你爹明白,”朱星离重新软倒在榻上,水汽漫上眼眶,熏熏然哼着小曲儿,仿佛刚才那个清醒的人从来没有存在过,“容兮遂兮,垂带悸兮,你爹小时候,可不是个好东西。” “……” 带着一身酒气回到林信的卧房,屋里的人已经睡下了,但很乖地睡在床的内侧,给他留了半边。 沈楼坐在床边看他,缓缓伸手,摸了摸那暖呼呼的侧脸。明明是个皮猴子,偏要在他面前装乖卖巧,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除了外衫躺下,抬手揉了揉眉心。随着神魂越来越虚弱,他睡得也越来越少,总是被各种噩梦惊醒,醒来分不清前世今生。 白日里见到的剪重,与记忆力的英王封重合为一体。与散仙剪秋萝春风一度的男人,便是当今皇上。起初剪秋萝并不知道这人的身份,后来皇帝想纳她入宫明白过来,断然拒绝。 五湖四海自由自在的散仙,并不稀罕那皇妃之位,皇帝也就没有强求。直到后来,林信杀了师父,这师兄弟两人才被皇帝双双寻回。皇姓为封,他便叫了封重,王号为英,理由是他长得俊俏。 只是兄弟两个刚入宫的时候关系很差,都说是因为林信杀了师父被封重记恨,直到那日…… 沈楼拿着一块雕成小鹿的星湖石去寻林信,想着自己摔裂了他的玉佩,好给他赔罪。 “你得赔给我,我要你亲手雕的星湖石。”想起林信气红的眼睛,沈楼指尖痒,忍不住搓了搓手中的小鹿,藏进衣袖里。 背着手,绕过重重假山。 “信信!”英王封重的声音从山石后面传来。定睛一看,一身亲王常服的封重正紧紧抱着林信,脸上满是痛惜怜爱。林信闷闷地靠在封重怀里,一言不,背对着沈楼,看不清表情。 藏在袖子里的手倏然攥紧,攥得指尖白。 星湖石小鹿没能送出去,心中那点小小的念想就这么直接被人扔在地上摔得稀碎。 “你不知道吗?林不负天生浪荡,荤素不忌,太子给他送了多少美人,男女都有,他全都收了。” “啧,我听说,他跟英王也有一腿。” 莺莺燕燕环绕四周,风流的割鹿侯跟着众人冲他轻佻地眨眼睛。 难平的怒火直接把沈楼给气醒了,睁开眼,身旁热乎乎的,带着一股青枣甜的气息喷在颈侧。林信不知何时又蹭到他怀里了。 吊到半空的心落到实处,沈楼轻叹了口气,微微偏头,将下巴放到怀中人的头顶。 “唔……”林信哼唧了一声醒过来,现自己睡在沈楼怀里,故作惊讶地挪开,“对不住啊,我睡相不好,吵到你了?” “没有。”沈楼摇头。 78.国祚(七)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钟长夜过世后,即便有沈歧睿镇台, 西域依旧乱成了一团。无能的钟随风只能倚仗能干的属臣,本就颇受钟长夜待见的吴兆阳,立时脱颖而出。去年被封为总理事关内侯, 相当于西域的丞相。 “在下眼拙, 不知这位小公子是?”吴兆阳礼数周到地转向林信, 因为常年带笑,眼角已经生出了深深的笑纹,仿佛锦鲤的鱼尾,见之可亲。 “朱二叔的徒弟。”沈楼简单介绍了一下, 没有提林信的名字。 “原来是二爷的高徒,失敬失敬。”吴兆阳拱手见礼, 没有因为林信年纪小而怠慢了他。 林信的目光落在吴万户腰间的玉佩上。贵族出身的仙者, 玉佩刻的多为家族纹。不配族纹, 也是吉祥如意的五蝠、双鱼之类。这人的玉佩, 却是一枚桂花糕。 方方正正的一块,面上带着几点瑕疵, 瞧着像是桂花糕上散落的花瓣。 这人倒是有趣, 林信眉梢微挑,以主人之姿请吴兆阳入内。回头看马车, 只有几名寻常侍卫, 没有钟戮的身影。 荼蘼酒并不需要国公亲自送, 当初钟长夜前来, 是为了跟朱颜改联络感情。钟戮作为钟长夜的疯狗,自然是主人到哪里,他到哪里。 “师父,我见到那个追杀赵叔叔的人了。”年幼的林信尚不会御剑,提着一口气跑到师父身边,尚未缓过神来,忽觉背后一身寒意。骤然回头,现钟戮就站在窗外,用猎狗看猎物的眼神盯着他。 “亦萧,这是你的徒弟?”钟长夜走进来,鹰目微转,落在脸色白的林信身上。 “是啊,信儿,这是钟世伯。”朱星离笑嘻嘻地揉揉林信脑袋,示意他打招呼。 林信死死盯着钟长夜,“见过钟世伯。” “这眼神,倒是让孤想起一个人来,”剑眉微蹙,钟长夜扶起行礼的林信,“孤有两个年纪与你相仿的儿子,调皮得很,荼蘼节后,随孤去莫归山玩耍吧?” 本是寻常长辈邀请小辈的话语,听到林信耳朵里却似勾魂的咒语,令他浑身都紧绷了起来。 “莫归山鸟不拉屎的,谁要去,”朱星离嫌弃地摆手,“你上回欠我的鹿璃,几时还?” “孤几时欠你鹿璃了?”钟长夜对于朱亦萧的胡搅蛮缠领教颇深,不想与他多说,转身便走。 朱星离骂骂咧咧地啐了一口,拉着林信去了清凉殿。 “哥,荼蘼节后我回去一趟,你帮我看着孩子。”朱星离凑过去,抢了朱颜改手里的酒。 “滚!”朱颜改给了他一巴掌。 “喵!”蹲在扶手上的菁夫人有样学样地跟着揍他。 朱星离抱着头窜原地打了个滚,笑嘻嘻地站起身,“就这说定了,在我回来之前,莫叫别人给拐了去,尤其是姓钟的。” “师父?”林信疑惑地看向师父。 “傻小子,我打不过钟长夜,但你师伯能。好好呆在一念宫,等剑铸好了再回去。”有了本命灵剑,打不过钟戮可以跑,也就不必担惊受怕了。 才分离两日,带着血的摸鱼儿突然飞到了一念宫。 血,雁丘上到处都是血。一脚下去,从朱家穿出来的绛红薄履,就被血水浸了个透彻。抬脚,又粘了许多肉沫。 素白衣料像是绞碎了的纸钱,散得到处都是,与那些血肉泥浆纠缠在一起,看不出原貌。 “师父!”林信快步穿过这片死地,在残垣断壁中翻找,“朱亦萧!朱星离!” “信儿……”虚弱的呼喊声,自乱草丛里响起。 徒手扒开碎石,朱星离就靠在杂乱的石堆上,绛红鲛绡瞧着比往日厚重许多,额间的鹿璃坠子也不知掉到了哪里,只剩一条浅金色的链子空荡荡地歪在头上。 “信儿,”朱星离睁开眼,面色平静,脖颈上的青筋却根根绷起,声音像是从老风箱里传出来的,呼呼啦啦漏着风,“杀了我……快……” 修长的双臂皆以不正常的角度弯折着,艰难地碰了一下身边的春痕剑。 林信捡起春痕,握住师父的手腕,试图渡灵力给他,却如泥牛入海。灵脉断绝,生机全无,还有什么东西在筋脉中快游走。 “此乃毁灭仙道的邪物,”朱星离颤抖着吸了口气,完整地说出这句话,“信儿,我快撑不住了,杀了我!” 脖子上的青筋越绷越紧,朱星离终于露出了一抹难忍的痛色。 “不……师父……唔……”林信在梦中挣扎着,出了一头的冷汗。 “信信,信信!”沈楼推了推他。 猛地睁开眼,血雾褪尽,入目的是一顶薄绡帐子,耳边是哗啦啦的雨幕声。天气炎热,一念宫中最凉快的地方便是清凉殿,左右长辈都不在,林信便耍赖睡在了这里,还拉着沈楼陪他。抬眼,便能看到师父所在的石室。 师父出事的时日将近,他像个得了癔症的疯子一样,看到紧闭的石门才能安心片刻。 “做噩梦了?”沈楼单手撑在他身侧,眼神清明地看着他,不像是被吵醒,像是一直没睡。 林信看着他,唇瓣轻颤,似乎想说什么。突然翻身,一头戳进沈楼怀里,双手紧紧搂住他,哑声道:“沈清阙,别对我这么好。” 沈楼僵了一下,瞬间以为林信看穿了他是重生的,“怎么了?” 深深地吸了口气,沈清阙身上淡淡的草木香,总能驱散阴霾。前世所有人都说他是弑师的魔,只有沈楼问过他,是不是有什么苦衷。 他就像一名陷在沙漠里的人,遍体鳞伤快要焦渴而死。沈清阙就是一汪不见底的深潭,明知跳下去会溺毙,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向着那边爬行,哪怕为此丢了性命。 林信没有回答,只是抱紧了他。 “咻——”轻微的破空之声,沈楼抱着林信瞬间翻了个身,抬手两指夹住了一枚银光闪闪的小剑。 “摸鱼儿!”林信抓过那只剑来看,后面刻着个“重”字,是剪重过来的,雁丘出事了。 钟长夜已经死了,雁丘如何还能出事? 林信指尖一片冰凉,紧紧捏着那只试图往炼器室窜的小剑,“我要回雁丘,立刻,马上。” 沈楼快起身穿衣,看看已经泛起鱼肚白的天色,“要不要叫你师父一声……” “不行!”林信骤然提高了嗓音,紧紧攥住沈楼的手腕,“绝对不能让师父知道,一个字都不能!” “见鬼了!”车夫跃下马车,绕着路边的野枣树转了一圈。这树生的丑,歪歪斜斜横生错长,活像专用来拦路的挡杆。马车经过的时候,还须得车夫亲手挑起树杈,因而记得分明。 “世子,这路咱们方才已经走过一遍了!”车夫有些惊慌,绕了半个时辰,竟在原地打转,怕贵人怪罪。 沈楼走出马车,看了一眼满是乱石、歪树的路,翻身跃上一匹马,“此处布了阵,尔等随我来。” 朱家擅阵法,这是他们祖上留下的传承。朱星离什么都会一点,阵道自然也没落下。 林信也颇精通此道。当年他被林信囚禁,就算林信不锁着他,他也走不出那间宫室。后来还是林信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教他怎么看卦位,怎么破迷阵。 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那之后,沈楼就能勘破这种普通的阵法了。 没有惊动主人,一行人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直接上了雁丘。 山丘上生了几株大枣树,三丈高,合抱粗。剪重正坐在树下看书,当年的小胖子已经抽条成了玉树临风的青年,举手投足自有一番风流姿态。两颊的软肉已然消失,留下了斧刻刀削一般清晰的轮廓。 “咚!”青枣砸在脑袋上,出一声闷响。 剪重混不在意地继续翻书。 “咚咚!”连着两颗,无奈抬头,接住掉落的枣子塞进嘴里,“做什么?” “哗啦!”树冠中突然倒吊下来半个身子,嘴里嚼着枣子的林信笑嘻嘻地问,“虫虫,读什么书呢?” “《国礼》,”剪重翻过书页给他看,“师父让我读的。” 朱星离交给他俩的是不同的东西,让剪重读史书、兵法,学的是治国之道。至于林信则是想起什么教什么,阵法招魂、五行八卦、剑法刀法、牧羊驯马…… “还读书,你都读傻了,过来跟我过两招。”林信勾着树枝翻身,枣树枝叶因为灵力的牵动纷纷扬扬落下来。 79.无衣(一)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棵棵矮树拦腰折断,焦痕遍地。朱星离落下来, 捡起地上的一只断臂查看。那是一只男人的右手, 干瘪青白, 尚且带着余温,已经干涸的血液,将断臂上的布料凝结成块,看不出原本的颜色。 扔掉手臂, 给小剑换了块鹿璃,快要跑不动的小东西又如入水的活鱼一般, 摇头摆尾地窜了出去。 这小剑, 名叫摸鱼儿, 乃是南域朱家的不传秘宝。能得一只摸鱼儿, 必定是朱星离的生死之交。 摸鱼儿可以寻到特定的人, 并将之带回,但前提是鹿璃够用。 朱星离背着林信, 跟着摸鱼儿在林中穿梭, 七拐八拐,绕到一处山石背面, 浓重的血腥味扑面而来。 “朱亦萧, 你一路爬过来的,生怕老娘没死透啊!”碎石杂草间, 半躺着一名面容娇艳的女子, 罗裙染血, 手中握着把豁了口的长剑,筋肉紧绷,单腿蜷曲,随时都可能扑上来割断来人的喉咙。 “我看你还挺精神的,要不我去山下买壶酒再来?”朱星离嘴里说着,动作却是不慢,指若莲花地迅封了对方的几处要穴,捏住脉腕渡灵力给她。 “谁!”用叶子裹着泉水奔来的少年,警惕地低喝一声,拔出腰间短剑就要冲过来。 “别动!”一把细剑从背后伸出来,逼到了脖颈半寸处。少年剪重吃了一惊,仰头躲避,却撞到了持剑的林信,被他如猴子抱树一般紧紧锁住。 剪重僵住不动,认出给母亲疗伤的是以前见过的朱星离,稍稍松了口气,“你是朱叔叔的徒弟吗?” 啧,竟然这么机灵!林信松开剑,上下打量这位隔世不见的师兄。当年第一次见剪重的时候,这人已经跟着朱星离一年了。兴许是跟着师父四处算命讨饭太辛苦,瞧着远比现在清瘦。 现在还跟着母姓的剪重,年岁与沈楼相当,比林信大一些,明显还没有开始抽条,脸颊两侧肉呼呼的。 “咳咳,行了,别费劲了。”剪秋萝推开朱星离,咳出一口血来,摆手不让他再输灵力。 见娘亲吐血,剪重顾不得跟林信说话,快步跑了过去,扶住已经坐不稳的剪秋萝。 朱星离红了眼睛,也不知是伤心还是生气,“你可真能耐,带着孩子还敢惹事。” “谁惹事了?老娘仇家太多,都不知道是谁!呸!”剪秋萝啐了一口血沫子,紧紧抓住儿子的手,似是用上了所有的力气,苍白的手背鼓起根根青筋,直把剪重的手攥出一圈青紫印记,“咳咳……这小王八蛋以后交给你了……” “管养不管活啊。”朱星离丝毫没有安慰她的意思。 剪秋萝哈哈大笑,笑声像是从风箱里传出来的,带着呼呼啦啦的声响,“若他不寻莫去找,若他寻来莫强留。” 前言不搭后语的一句话,剪重都没听懂,林信却是知道的。剪重是剪秋萝与人春风一度生下的孩子,这个“他”说的应是剪重的父亲。 “好。”朱星离低低应了一声,将那豁口剑收入剑鞘。 “咳咳咳……随心而为九死未悔,小王八蛋,记住娘的话……”剪秋萝从牙缝里挤出这句话,而后看向朱星离,“记得给我烧纸。” “……”朱星离没说话,看着剪秋萝骤然合上眼,灵气断绝,魂归于天。 “娘……娘!”剪重抱着娘亲的尸,失声痛哭。 这位师兄很少哭,他总是笑呵呵的仿佛没有忧愁,上辈子唯一见他哭得这般伤心,还是师父死的时候。 处理完剪秋萝的丧事,朱星离便带着两个孩子继续四处乱跑。 “以后,我就是你师兄了。”林信踮着脚,拍拍剪重的肩膀。 剪重啃着一张烧饼,低头看他,“可是,我比你年长。” “先入门的就是师兄,不信你问师父!”林信得意地看向朱星离。 朱星离正提着酒壶往嘴里灌酒,胡乱地点点头,“唔,你师兄说的对,谁先入门谁是师兄。” 上一世的师兄,就这么变成了师弟,自觉占了便宜的林信,很是高兴了一阵子。 冬去春来,四季轮转。 北漠的蛮人部族,在与北域的战争中逐渐合拢,小的被大的消灭,大的又被更大的吞并。非但没有因为战争败落,反倒如群狼争食,在厮杀中选出了头狼。 断断续续的争战,一打就是六年。 “世子回来了!” “世子回浣星海了!” 刚从战场上回转,沈楼带着满身杀伐之气跃下灵剑。本命灵剑虞渊,在空中打了旋,浩瀚的灵力如长虹贯日,将出来迎接世子的几名凡人压得趴跪在地。 收剑入手,沈楼面色冷肃地踏入浣星海,一道冷箭突然破空而来。 “嗡——”虞渊落日,灵气化作万千虹影,瞬间将铁箭碎成三节。没有加鹿璃的箭矢,咣当当落在青石板上,没了声息。 “哥!”背着箭筒飞奔而来的沈楹楹惊讶不已,“你怎么比上次更厉害了。” “胡闹!”沈楼蹙眉,转身往枫津行去。 “哎,别走啊,”沈楹楹快步跟上去,面朝哥哥倒着走路,“我刚从墉都回来,你不问我得了第几?” “第四。”沈楼脱下铠甲,扔给迎上来的紫枢,转了转手腕,噗通一声躺在软榻上,闭目养神。 又被猜中了!沈楹楹撅起嘴,“今年闲池围猎你又没去,平白让林家那小子出风头。钟有玉都快把我耳朵叨叨出茧子了,定要你今年去看看他。” “小姐,世子刚回来,您让他歇会儿。”紫枢端着一碗汤药过来,劝沈楹楹离开。 沈楹楹看到那汤药,顿时闭了嘴。 玄国公世子在战场上英勇无双,百战百胜,下了战场立时就变成了病秧子。这些年看遍了大夫,也瞧不出个所以然,只能看着沈楼的身日一日不如一日。 沈楼缓缓睁开眼,接过紫枢手中的药一饮而尽。 随着灵力的增长,他的身体越来越差,动用灵力之后,便会有长久的疼痛等着他。原本胡乱补身子的灵药,换成了安神止疼的汤剂。 喝下药之后,沈楼的脸色明显好了些,坐起身来,接过钟有玉的书信看。 钟家兄弟困在京城,跟着太子读书修炼。三年前,他们的叔父钟随风,以父亲早逝当早些顶立门户为名,十五岁就给两人行了冠礼,想以此为借口让钟有玉回西域继承国公之位。 奈何皇帝对奏封国公的折子一直留中不,硬是将两人扣在墉都,让手忙脚乱的钟随风继续治理西域。钟家逐渐衰败,西域已经有了乱象。 沈楼揉了揉眉心,轻叹口气,这辈子凭着经验,提前两年结束了北漠之乱,却无暇顾及钟家。他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 80.无衣(二)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小林信睡觉很不老实,不知何时已经完全挪到了沈楼的枕头上, 跟他紧紧挤在一起。 在黑暗中适应片刻, 眼前的一切渐渐清晰了起来,沈楼翻了个身,借着月光看着眼前这熟睡的孩子, 用目光一寸一寸描摹他的眉眼。尚且年幼的林信, 竟是如此的软糯乖巧, 万幸自己早早找到了他, 在一切生之前。 想起上辈子初次见面的场景, 十六岁的林信, 已经被幼时的种种逼成了那副模样。 皇家闲池围猎, 对于八岁就开始参加的沈楼来说,并没有什么新鲜的, 便晚去了两日。 “看剑!”一声冷喝自身侧传来, 拔剑出鞘, 沈楼头也不回地接下了这从天而降的一招。 “不是吧,这你都能接住?”钟有玉在半空中怪叫一声, 快回身, 足尖在树干上连点数下,三两下跃上了高树, “弟弟, 救命!” 这句一出口, 一名与钟有玉生得一模一样的少年从后方袭来, 用剑尖挑开了即将戳到兄长屁股的剑尖,与沈楼双双落到地上,沉默地看着他。 沈楼收剑入鞘,树上的钟有玉便也跳了下来,一把搂住他的脖子,“你怎么才来啊,我这两日天天对着无墨这张无趣的脸,都快闷死了。” “若是我没记错,你与无墨是一张脸。”沈楼斜瞥他。 “谁说的,我明明比他英俊多了!”钟有玉坚信自己比弟弟长得好看,老实的钟无墨就静静地跟着他们,并不出声反驳。 三人慢慢往猎场中心走,钟有玉吹嘘完自己的风流倜傥英武不凡,又说起了近来的新鲜事,“瞧见皇上身边站的那尊煞神了吗?新封的割鹿侯,才十六岁。” 皇家高台上,身着宝蓝绣箭袖劲装的少年,腰间挂着一把形如满月的弯刀,感觉到有人在看他,立时顺着视线看过来。那一双满是狠戾的眼睛,看得沈楼心神微震,“他便是林争寒的儿子?” “可不就是他嘛,”钟有玉见好友知道林信的身份,便不做赘述,直接说起了重点,“这小子,亲手杀了把自己养大的恩师,狠毒得没眼看!看到他腰间的弯刀了吗?皇上赏的,妖刀吞钩!啧,也就他这种连恩师都杀的人,才能镇得住吞钩的邪气。” 闲池围猎,大多未及冠的世家子弟都会参加,众人因着各家之间的关系远近分作几堆。然而无论是那一波的人,都自觉与林信划开界限。 “可千万不要惹到他,人家圣宠正隆。前日他用这把刀砍断了望亭侯次子的手,最后竟然不了了之。”钟有玉心有戚戚焉地搓了搓手腕,拉着沈楼走远。 之后围猎,钟无墨猎到了一只稀有的白虎,尚未捡起,就被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林信给抢走了。 “还给我。”钟无墨抿着唇,直勾勾地盯着林信。 “嘁,白虎,真是晦气,”林信骑在高头大马上,身后的跟班快将老虎捆起来,放到他们自己的猎车上,“回去把这白衣畜生剥了皮,染成黑的。” 身着白衣的钟家兄弟齐齐变了脸色,钟有玉忍不住叫道:“臭小子,你骂谁呢?” “谁应了就是谁。”林信斜睨着他们,慢悠悠地说。 “你,跟我打。”钟无墨翻身下马,取下腰间佩剑,指向林信。 “小墨!”钟有玉赶紧叫住弟弟,示意他别冲动,然而已经晚了。那边林信连句应战的话都没说,直接拔刀扑了过来。 妖刀吞钩,带着上古传下来的煞气,鬼魅般缠上了钟无墨的长剑。钟有玉还没看清形势,吞钩已经勾住了弟弟的脖颈。 吞钩的刀柄上嵌了三颗品相极佳的鹿璃,浩如江海的灵力沿着弯刀流转,将钟无墨的脑袋整颗圈在了一个圆中。 “本侯有件事想跟世子请教。”林信漫不经心地转动着手里的弯刀,四溢的灵气将钟无墨肩头的衣料切得七零八落。 “什么事?”钟有玉紧张地看着林信的手,生怕他一个抖手,自家兄弟就人头落地。 “钟家的脖子,跟别家的有什么区别,是不是特别硬?”林信满脸好奇地问,带着近乎天真的浅笑。 “你……”钟有玉气得两肋生疼。 一道耀眼的剑光破空而来,精准地对上吞钩的刀剑。林信只觉得手中的弯刀像是被磁石黏住一般,倏然偏离。 弯刀太利,恐伤到钟无墨,沈楼只能死死绞住吞钩。放开钟家小子,林信横刀对上多管闲事的沈楼,却被沈楼上一招的收势困住了。一个不查,被长剑穿进了弯刀中间,一挑一抹,整个人都被沈楼困在了臂弯里。 “好剑法。”林信口中赞着,手中的弯刀骤然力,却被早就预料到的沈楼再次按下。 林信回头,仔细地看了沈楼一眼,“你是谁?” “沈楼。” 弯刀入鞘,“好,我记住你了。” 一句“记住”,对于割鹿侯来说绝非戏言…… 细数两人这些年的纠葛,沈楼实在不知该哭还是该笑,静静地看了一会儿睡到他枕头上的人,偷偷往怀里挪了挪。 清晨,林信睁开眼,现自己不知何时滚到了沈楼的怀里,贪婪地深吸一口气,浅浅的草木冷香,能把他从最深的噩梦里救出来。 屏息听沈楼的呼吸,均匀绵长,显然还在熟睡。林信仰起头,用鼻尖碰了碰少年尚未长出胡茬的下巴,张开两排小尖牙,准备咬一口。 绵长的呼吸逐渐变短,沈楼睁开双眼,现林信已经彻底滚进了自己怀里,睡得人事不省,甚是满意。这时候,似乎快要醒来的林信,又往他胸口拱了拱,蹭开了内衫的衣襟,将睡得热乎乎的颊肉贴在了他的胸口。 81.无衣(三)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世子的身子, 是自小就这样吗?”林信折下一枝桂花在手中把玩,“听说北域每年都要跟北漠的蛮族打仗,世子这么弱的身子, 沈家族人……” “不是的!”黄阁义正言辞地纠正林信的猜测, “世子儿时身子强健,是两年前才……唔,你别看世子要天天吃药, 他的灵力、剑术远在其他同族之上, 这世子之位, 谁也夺不去!” 不善言辞的黄侍卫,夸起世子来却是滔滔不绝, 甚至因为激动还红了脸。 两年前吗?林信蹙眉, 因为赵大少和钟长夜接连死去, 死法还都是魂飞魄散,皆是他重生的那一天, 这让他不得不将两人的死和自己的重生联系起来。那么沈清阙呢?他的身体是从两年前坏掉的, 似乎跟重生这件事搭不上什么边。 屋子里,沈楼看起来已经没事了, 正在擦拭那把短小的灵剑,瞧见冒出半颗脑袋的林信,便招手让他过来。 合剑入鞘, 将一块鸽蛋大小的鹿璃放在鹿槽里, “会用剑吗?” “会一点。”林信接过来, 单手握住剑柄,鹿璃激,剑身瞬间被淡淡的荧光笼罩。既然已经告诉沈楼自己的身世,会用剑这件事就不必藏着了。 沈楼也毫不意外,“送你了。” “真的?”这还是沈楼第一次送他东西,林信立时觉得手中的小剑可爱起来,抱着不撒手,“这是定情信物吗?” “……你哪里听来的?”这种似是而非的调戏,二十岁的林信张口就来,但从八岁的林信口中说出来,就太过惊世骇俗了。 “说书先生讲的,”林信面不改色地胡说八道,“何以结恩情,鹿璃缀罗缨。” “那是美玉缀罗缨……”哭笑不得,又莫名的失落,那个肆意不羁的割鹿侯,终究是灰飞烟灭了,如今的林信,还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孩子。 “哦,”林信混不在意地应着,低头摩挲这把小剑,“可是,我没有什么可以送你的。”孑然一身,只有父亲留给他的一块玉佩,只能把手中刚折的桂花塞给沈楼。 已经打定主意要跟师父离开,他本就想跟沈楼讨一样东西的,好在经年再见之时拿出来叙旧。 他是列侯的儿子,说出了身份,便不可能再做沈楼的随侍。以沈家人的正直,关于消息必然已经送往京城,不日,皇家的车马就会到莫归山,接“寻鹿侯”的遗孤回宫,由天子亲自教养。 “父亲说你资质极好,想教你破冰剑法,”沈楼佯装不知林信去见过朱星离的事,“这剑你现在用正合适。” 沈歧睿竟然说要教他,这是不打算把他交给皇帝的意思? 林信颇感意外,眼中露出几许挣扎。 沈楼只做没看见,带着他去看望钟家兄弟。 上辈子,关于林信为何弑师,有很多传说。嘴巴闲不住的钟有玉,便是给沈楼提供消息的中流砥柱。 “据说,林信他爹就是朱星离杀的。说是林争寒临死前托孤,仔细想想,如果不是朱星离所为,他是如何见到临死前的林争寒的?啧啧,杀父之仇与养育之恩,林不负这人也挺不容易的。”那时候的钟有玉,尚觉得林信可怜。 “呸,你道那林不负是为了报仇吗?他是想独吞朱星离的万卷书遗,因为朱星离更宠爱他那个师兄,嫌他性情暴虐,于是他便恼羞成怒了!”听到第二个版本的时候,钟有玉已经对林信很看不惯了,毕竟林信对别家都一样,唯独对他家多收三成鹿璃。 “听去雁丘接人的金吾卫说,当时他们去的时候,林信衣衫散乱地拿剑指着他师父,眼眶都是红的,那模样显然是……”仿佛说道了什么恶心的东西,钟有玉骤然停了下来,“呸呸,我是听别人说的。当不得真,当不得真。” 虽然林信是他的杀父仇人,但这样的说法太过龌龊,钟有玉自觉不该这般诋毁他,便及时住了嘴。 究竟为什么,林信从未对人提起过,总归不会是什么好缘由。他不能把林信交给朱星离,绝对不能。 连打了三个喷嚏的朱星离,可不知道沈楼在背后嘀咕他,找到故人之子的他,正兴奋不已地在院子里搓着手。沈家父子都是榆木脑袋,如果知道小阿信的身世,肯定要告知皇帝,所以不能正着来。 现在只有两条路,要么让朱家出面,说这孩子是他朱星离的私生子,死皮赖脸地要走;要么就偷,抱起林信就跑,让他们找不着。 两条路都行得通,端看林信愿不愿意跟他走了。朱星离找来纸笔,给自家大哥写封信,而后大摇大摆地寻钟随风去了。 钟随风正在清点秋贡的账册,一个头两个大,忽然被一枝带着香气的桂花砸中了脑袋,“谁?”捏着花枝看过去,就见坐在窗台上晃着脚的朱星离。 “随风啊,借我点鹿璃吧。”朱星离笑嘻嘻地冲他伸手。 这人,刚骂完他,转头还敢管他借钱?钟随风憋了半晌,蹦出一句,“你要多少?” “不多,十斤,”朱星离跳下窗台,随手拿起钟家的账册翻看,“今年收成不错啊。” 钟随风把账册夺过来,慢吞吞道,“你要那么多鹿璃做什么?你行踪不定,离了莫归山,我去哪里讨债啊?” “啧,你看你,忘了我姓什么了?我们朱家,还能该你十斤鹿璃啊?我兄长肯定会还你的。”朱星离说着,自己在盛鹿璃的箱子里抓了一把。 “哎,你……”钟随风做事本就犹犹豫豫的,被他三言两语糊弄了,再要说什么,那人已经风一般地跑掉了。 钟长夜的葬礼大办了七天,各大世家都派了嫡系前来吊唁,东域林家家主有要事走不开,便派了世子前来。南域朱家家主就没这么客气了,直接说自己跟钟长夜关系不好,指了恰好在莫归山的弟弟朱星离代替他。 对于这种状况,沈歧睿早有预料,“你可知他们为何不来?” “因为父亲在此。”沈楼垂目,今上对四域颇为忌惮,如果三家家主聚,不管是为了什么,定然会引起天子不满。 原本还有些生气的钟有玉,听到沈楼的话,立时明白过来,“等热孝过了,我和无墨再去给各位叔伯回礼。” 沈歧睿欣慰地点点头,“不错。我已经奏请皇上,让你叔父暂理西域之事,你们两个便跟我回北域吧。” “可以吗?”听到可以去北域,钟有玉眼睛一亮,用手中戳了戳弟弟。他还担心着父亲过世,没人教导他们修炼,若是能跟着沈歧睿,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钟无墨却没什么反应。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一阵长号的鸣啸声,屋中几人皆神色骤变,起身快步走出去。但见数道金光自天边而来,乃是帝王的金吾卫。 林信躲在廊柱后面看着那迎风招展的金旗,迅转身,头也不回地朝朱星离的院子跑去。 “哎呦,这是怎么了?”朱星离接住飞奔而来的小家伙,见他脸色煞白,连忙开口问。 “走,我们快走!金吾卫来了,定是来接我的!”林信紧紧攥着艳红衣袍的前襟,“师父,我认你做师父,带我走吧!” 不必细说,朱星离已经知道生了什么事,“别怕,咱们走。” 说罢,拿出“借”来的鹿璃,嵌入灵剑,掐了个法诀,丑兮兮的烧火棍春痕灵活地在空中打了个旋。抱紧怀里的孩子,朱星离一跃而起,踩上灵剑,瞬间化作一道红光,飞驰而去。 “不疼。”沈楼定定地看着他,眸子里好似生出了漩涡,恨不得将人吞进去似的。 “我是说,你的神魂。”林信不放心地摸摸他的额头,以魂补魂的法子完全是他臆想的,就怕给沈楼补出个好歹来。 沈楼拉下他的手,摇了摇头,“比之睡前,好些了。” 看来是有用的,林信松了口气,又涌出几分欢喜,不管作用有多大,这个方向是对的。剥魂非常耗费心神,骤然放松,林信便止不住地打起了哈欠,一滴眼泪从微红的眼角溢了出来,要掉不掉地挂在睫毛上。 “睡了睡了,明日还要早起。”林信说着便钻进了被窝,睡眼朦胧地看向坐得直挺挺的沈楼,怕他还放不下刚才的事跑去睡软榻。 好在沈楼并没有这个意思,弹指熄了烛火便钻进了被窝。 不愧是光明磊落的沈清阙,说不在意就真不在意了。林信愤愤地把一条腿压到沈楼的腿上,心满意足地睡了。 沈楼睁着眼睛,看了他一夜。 次日一大早,就听到朱星离在院子里吵吵,“谁把我的鸟头敲碎了!” 林信打着哈欠走出屋子,眼都不睁地说:“估计是虫虫吧,昨日他还说想吃鸡脑子。” 82.无衣(四)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见鬼了!”车夫跃下马车,绕着路边的野枣树转了一圈。这树生的丑,歪歪斜斜横生错长,活像专用来拦路的挡杆。马车经过的时候,还须得车夫亲手挑起树杈,因而记得分明。 “世子, 这路咱们方才已经走过一遍了!”车夫有些惊慌,绕了半个时辰, 竟在原地打转, 怕贵人怪罪。 沈楼走出马车, 看了一眼满是乱石、歪树的路,翻身跃上一匹马,“此处布了阵, 尔等随我来。” 朱家擅阵法,这是他们祖上留下的传承。朱星离什么都会一点, 阵道自然也没落下。 林信也颇精通此道。当年他被林信囚禁,就算林信不锁着他, 他也走不出那间宫室。后来还是林信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教他怎么看卦位,怎么破迷阵。 举一反三, 触类旁通, 在那之后, 沈楼就能勘破这种普通的阵法了。 没有惊动主人, 一行人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直接上了雁丘。 山丘上生了几株大枣树, 三丈高,合抱粗。剪重正坐在树下看书,当年的小胖子已经抽条成了玉树临风的青年,举手投足自有一番风流姿态。两颊的软肉已然消失,留下了斧刻刀削一般清晰的轮廓。 “咚!”青枣砸在脑袋上,出一声闷响。 剪重混不在意地继续翻书。 “咚咚!”连着两颗,无奈抬头,接住掉落的枣子塞进嘴里,“做什么?” “哗啦!”树冠中突然倒吊下来半个身子,嘴里嚼着枣子的林信笑嘻嘻地问,“虫虫,读什么书呢?” “《国礼》,”剪重翻过书页给他看,“师父让我读的。” 朱星离交给他俩的是不同的东西,让剪重读史书、兵法,学的是治国之道。至于林信则是想起什么教什么,阵法招魂、五行八卦、剑法刀法、牧羊驯马…… “还读书,你都读傻了,过来跟我过两招。”林信勾着树枝翻身,枣树枝叶因为灵力的牵动纷纷扬扬落下来。 “别闹。”剪重笑着接招,嘴角两颗不甚明显的小梨涡微微凹陷,瞬间弱化了冷峻的面容。 “叮铃铃——”一声细碎的铃声从远处传来,林信拍开剪重攻来的手借力收势,三两下窜到了树梢,举目眺望。 “有人闯入。”剪重也爬到树上,跟他凑在一起,这么远的距离看不清来人的面容,高头骏马华盖车,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管他是谁,先捉了再说。”林信眯起眼睛,马上要到十五岁了,师父就是在他十五岁那年出事的,无论什么访客,定要排查清楚。 打了个呼哨,隐藏在林子里的雁丘侍卫如灵蛇出洞,呈品字形疾驰而去,瞬息间将那一队人马锁定。 “轰!”玄铁铸造的大网冲天而起,连带着卷起的枯枝败叶,兜头罩来。 “咴——”骏马嘶鸣,人立而起,车夫吓得抱头大叫。沈家侍卫纷纷拔剑,却没能砍断那铁网,纵横的剑光反倒被弹射回来,割破了自己的衣衫。 沈楼抽出虞渊落日剑,并未出鞘,只是在空中挽了个花,剑气将枯叶震得高飞,以剑尖抵住铁网,宛如撑伞一般从容不迫。 “来着何人,为何擅闯雁丘?”剪重冷冽又不失礼数的声音传来。 “跟他们啰嗦什么,擅闯者,杀!”阴森恶劣的语调,正是沈楼上辈子认识那个林信,熟悉到心颤的声音,令他挥开落叶的动作凝滞了一瞬。 枯叶落地,数名穿着绯衣的侍卫将沈家车马团团围住。沈家的侍卫被铁网困住,正准备装上鹿璃迎战。 “都住手!”沈楼低喝一声,沈家侍卫便只按着剑柄不动了,他就保持着撑伞的姿势,于落叶纷飞中看着已经长成少年人的林信。 看清来人,林信眼中的杀气瞬间消失,一闪而过的错愕之后,彬彬有礼地拱手,“敢问公子姓名,为何来我雁丘?” 正要劝师兄别乱杀人的剪重,伸出去的手还没收回来,听到林信这堪称温柔的问话,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绯衣侍卫们也有些呆滞,刚才给他们的命令还是“砍了再说”,这会儿他们是砍还是不砍? “我们是浣星海的人,这位是北域玄国公世子,”紫枢从马车中钻出来解释道,“世子是来拜访朱前辈的。” 小孩子一天一个样,六年未见,紫枢自是认不出林信了。 而作为一个“孩子”,对于儿时短短相处了几日的世子,自然也不该一眼认出。听到紫枢说是“玄国公世子”,林信这才做出了惊愕、怀念的神情,“原来是北域世子,失敬。” 说罢,打了个响指,那玄铁丝编制的大网便倏然起立,重新落回两侧的地面上,又被被绯衣侍卫用枯枝败叶掩好。一切仿佛没有生过,只除了沈家人满身的泥土草叶与破衣烂衫。 沈楼翻身下马,随手把缰绳扔给侍卫,两步行至林信面前,“你不记得我了?” 林信微微一笑,“世子请。” 沈楼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小混蛋,分明第一眼就认出他了,偏还要演一遍“对面相逢应不识”,是还在怪他吗? 北域带来了丰厚的礼物,绫罗绸缎、鹿角狐皮、金银鹿璃,另有一封沈歧睿的亲笔书信。 83.无衣(五)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不疼。”沈楼定定地看着他,眸子里好似生出了漩涡, 恨不得将人吞进去似的。 “我是说,你的神魂。”林信不放心地摸摸他的额头, 以魂补魂的法子完全是他臆想的, 就怕给沈楼补出个好歹来。 沈楼拉下他的手, 摇了摇头,“比之睡前,好些了。” 看来是有用的,林信松了口气, 又涌出几分欢喜, 不管作用有多大,这个方向是对的。剥魂非常耗费心神, 骤然放松,林信便止不住地打起了哈欠, 一滴眼泪从微红的眼角溢了出来, 要掉不掉地挂在睫毛上。 “睡了睡了, 明日还要早起。”林信说着便钻进了被窝, 睡眼朦胧地看向坐得直挺挺的沈楼, 怕他还放不下刚才的事跑去睡软榻。 好在沈楼并没有这个意思, 弹指熄了烛火便钻进了被窝。 不愧是光明磊落的沈清阙,说不在意就真不在意了。林信愤愤地把一条腿压到沈楼的腿上, 心满意足地睡了。 沈楼睁着眼睛, 看了他一夜。 次日一大早, 就听到朱星离在院子里吵吵,“谁把我的鸟头敲碎了!” 林信打着哈欠走出屋子,眼都不睁地说:“估计是虫虫吧,昨日他还说想吃鸡脑子。” “我几时说要吃鸡脑子了!”一口黑锅从天而降,差点把剪重师弟给砸趴下。 “臭小子,蛊雕脑子也敢吃,就不怕吃了冤魂拉肚子。”朱星离接茬就开始骂,仿佛已经认定是小徒弟吃了。 剪重苦着脸,求助地看向沈楼,“世子,你给评评理,谁会吃那玩意儿啊!”打从昨日见识了沈楼的强悍,剪师弟就单方面对沈世子友好了起来。 沈楼没理会他,兀自练完第一千剑,收势回身,向朱星离拱手行礼。 “咦,你这脖子是怎么了?”朱星离眼尖地现了沈楼脖子上的牙印,青紫相间的一圈,还破了皮。 “我咬的!”这事林信倒是承认得快,见师父黑了脸,似要训人,立时加了句,“这可不赖我,是他先咬我的,你看。”说着,拉下了肩头的衣服。 沈楼咬得比较靠下,几乎到了肩膀上,要拉开衣服才看得到。白皙的肩膀上,一枚吮咬的红痕清晰可见,看起来跟沈楼脖子上的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朱星离的脸瞬间铁青了,院子里的所有人,包括进来送药的紫枢,都用谴责的目光看向沈楼。 “我俩互相咬着玩的。”越描越黑,林信纯良无辜地看向沈楼。 沈楼没有任何解释的打算,只是走到林信身边,将他的衣裳拉好。 “信儿,你给我过来!”朱星离面色冷肃,把林信叫走。 雁丘的庄子不大,但亭台楼阁样样都有,以空竹引清溪而入,积于浅池,池中趴着乌龟三两只。池畔廊柱上题字曰:“池浅王八多。” 师徒俩走到浅池边的水榭上,左右无人,朱星离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沈家小子也忒好玩了。” “徒弟都被人占便宜了,亏你笑得出来。”林信捞了一只小乌龟,在手里抛着玩。 “你?”朱星离斜瞥他,自家徒弟自家清楚,他不占沈楼便宜就算好的了,昨晚上指不定怎么欺负人家,还来恶人先告状。 就知道无良师父不会给自己做主,林信把乌龟扔到水里,看向师父,“出什么事了?” 朱星离把一张信纸递给他,“墉都来的信。” 林信眉梢一跳,接过来看。苍劲有力的大字,乃是当今皇上的亲笔。 信中的口吻很是熟稔,仿佛多年未见的老朋友,先客套寒暄了几句,才提及正事。皇帝问朱星离,是不是收养了剪秋萝的儿子,言明这个孩子是自己遗落在民间的皇子。听闻剪秋萝过世,他已经寻找了许久。 上辈子,林信不曾见过这封信,想来也是存在的。只是他表现得过于早慧,朱星离已经习惯了凡事与他商量,这才会拿给他看。沉默片刻,故作惊讶道:“师弟,是皇子?” “嗯,”朱星离拽了根草叼在嘴里,“皇帝来要人了,你说我给是不给?” 林信抿唇,不做声。给是不给? 其实朱星离早就做好了决定,这些年让剪重学治国之道,又不是吃饱了撑的。 “阿萝说过,不寻莫强求,寻来不挽留。”朱星离吐出草茎,掏出一根半干的毛笔,在舌尖上舔了一下,于信纸背面写了个潦草至极的“是”字。 “他非嫡非长,你让他学治国之道,岂不是徒增烦恼?”这句话,前世他无数次想问师父,可惜师父已经作古,无处可问。 “该懂的道理,迟早要懂,他不学,回了皇家就能过得好了?”朱星离把信纸随意团了团,塞进一个皱巴巴的信封里,扔给林信,“去,交给镇上悦来客栈的一个小胡子。” 林信接过来,转身离开。 “等等!”朱星离忽然想起了林信的身份,把信拿回来,“还是我去吧,你去收拾东西,明日咱们去南域。” 四域之中,南域最为富庶,车马行至境内,可以明显看出南域人与中原人的区别。 南域一念宫,朱家的所在。 琉璃窗,鲛绡帘,白玉为砖金作檐。时人云,天上白玉京,地上一念宫。 雁丘一带草木茂盛,山丘低矮,每年北雁南飞,成群的大雁在此歇脚,故而得名。 北域的车马,载着世子与整车整车的礼物,缓缓驶入雁丘腹地。远远就能瞧见土丘之上的庄子,白墙灰瓦,茂林修竹。新栽的藤萝涨势喜人,已经爬上了墙头,郁郁葱葱,一派生机盎然。 “见鬼了!”车夫跃下马车,绕着路边的野枣树转了一圈。这树生的丑,歪歪斜斜横生错长,活像专用来拦路的挡杆。马车经过的时候,还须得车夫亲手挑起树杈,因而记得分明。 “世子,这路咱们方才已经走过一遍了!”车夫有些惊慌,绕了半个时辰,竟在原地打转,怕贵人怪罪。 沈楼走出马车,看了一眼满是乱石、歪树的路,翻身跃上一匹马,“此处布了阵,尔等随我来。” 朱家擅阵法,这是他们祖上留下的传承。朱星离什么都会一点,阵道自然也没落下。 林信也颇精通此道。当年他被林信囚禁,就算林信不锁着他,他也走不出那间宫室。后来还是林信牵着他的手,一步一步教他怎么看卦位,怎么破迷阵。 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在那之后,沈楼就能勘破这种普通的阵法了。 没有惊动主人,一行人就这么悄无声息地直接上了雁丘。 山丘上生了几株大枣树,三丈高,合抱粗。剪重正坐在树下看书,当年的小胖子已经抽条成了玉树临风的青年,举手投足自有一番风流姿态。两颊的软肉已然消失,留下了斧刻刀削一般清晰的轮廓。 “咚!”青枣砸在脑袋上,出一声闷响。 剪重混不在意地继续翻书。 “咚咚!”连着两颗,无奈抬头,接住掉落的枣子塞进嘴里,“做什么?” “哗啦!”树冠中突然倒吊下来半个身子,嘴里嚼着枣子的林信笑嘻嘻地问,“虫虫,读什么书呢?” “《国礼》,”剪重翻过书页给他看,“师父让我读的。” 朱星离交给他俩的是不同的东西,让剪重读史书、兵法,学的是治国之道。至于林信则是想起什么教什么,阵法招魂、五行八卦、剑法刀法、牧羊驯马…… “还读书,你都读傻了,过来跟我过两招。”林信勾着树枝翻身,枣树枝叶因为灵力的牵动纷纷扬扬落下来。 “别闹。”剪重笑着接招,嘴角两颗不甚明显的小梨涡微微凹陷,瞬间弱化了冷峻的面容。 “叮铃铃——”一声细碎的铃声从远处传来,林信拍开剪重攻来的手借力收势,三两下窜到了树梢,举目眺望。 “有人闯入。”剪重也爬到树上,跟他凑在一起,这么远的距离看不清来人的面容,高头骏马华盖车,一看就不是普通人。 “管他是谁,先捉了再说。”林信眯起眼睛,马上要到十五岁了,师父就是在他十五岁那年出事的,无论什么访客,定要排查清楚。 打了个呼哨,隐藏在林子里的雁丘侍卫如灵蛇出洞,呈品字形疾驰而去,瞬息间将那一队人马锁定。 “轰!”玄铁铸造的大网冲天而起,连带着卷起的枯枝败叶,兜头罩来。 “咴——”骏马嘶鸣,人立而起,车夫吓得抱头大叫。沈家侍卫纷纷拔剑,却没能砍断那铁网,纵横的剑光反倒被弹射回来,割破了自己的衣衫。 沈楼抽出虞渊落日剑,并未出鞘,只是在空中挽了个花,剑气将枯叶震得高飞,以剑尖抵住铁网,宛如撑伞一般从容不迫。 “来着何人,为何擅闯雁丘?”剪重冷冽又不失礼数的声音传来。 “跟他们啰嗦什么,擅闯者,杀!”阴森恶劣的语调,正是沈楼上辈子认识那个林信,熟悉到心颤的声音,令他挥开落叶的动作凝滞了一瞬。 枯叶落地,数名穿着绯衣的侍卫将沈家车马团团围住。沈家的侍卫被铁网困住,正准备装上鹿璃迎战。 “都住手!”沈楼低喝一声,沈家侍卫便只按着剑柄不动了,他就保持着撑伞的姿势,于落叶纷飞中看着已经长成少年人的林信。 看清来人,林信眼中的杀气瞬间消失,一闪而过的错愕之后,彬彬有礼地拱手,“敢问公子姓名,为何来我雁丘?” 正要劝师兄别乱杀人的剪重,伸出去的手还没收回来,听到林信这堪称温柔的问话,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绯衣侍卫们也有些呆滞,刚才给他们的命令还是“砍了再说”,这会儿他们是砍还是不砍? “我们是浣星海的人,这位是北域玄国公世子,”紫枢从马车中钻出来解释道,“世子是来拜访朱前辈的。” 小孩子一天一个样,六年未见,紫枢自是认不出林信了。 而作为一个“孩子”,对于儿时短短相处了几日的世子,自然也不该一眼认出。听到紫枢说是“玄国公世子”,林信这才做出了惊愕、怀念的神情,“原来是北域世子,失敬。” 说罢,打了个响指,那玄铁丝编制的大网便倏然起立,重新落回两侧的地面上,又被被绯衣侍卫用枯枝败叶掩好。一切仿佛没有生过,只除了沈家人满身的泥土草叶与破衣烂衫。 沈楼翻身下马,随手把缰绳扔给侍卫,两步行至林信面前,“你不记得我了?” 林信微微一笑,“世子请。” 沈楼深深地看了他一眼。这小混蛋,分明第一眼就认出他了,偏还要演一遍“对面相逢应不识”,是还在怪他吗? 北域带来了丰厚的礼物,绫罗绸缎、鹿角狐皮、金银鹿璃,另有一封沈歧睿的亲笔书信。 “你爹还真大方,”朱星离把书信扔到一边,仔细看了一遍礼单,“既如此,你便在雁丘住一段时日吧,先说好,我可不保证能把你治好。” “是。”沈楼毫不犹豫地应承下来。他的身体自己知道,对于治好并不抱什么希望,来这里只是为了寻林信。 朱星离对于沈楼的态度很是满意,摸摸下巴,忽然想起雁丘没有客房。他交友甚广,狐朋狗友一大堆,得知他定居雁丘之后,三不五时的就有人造访。为了不浪费米粮,便没有设装潢奢华的客房,除却他们师徒住的,全是陋室。 “要不……”朱星离的目光在两个徒弟身上瞟。 林信挡在师弟面前,摆出了师兄应有的姿态,“跟我住吧。” 剪重本想说把自己的住所让给世子,自己搬去跟师兄住,没料想林信这般仗义,“师兄,还是让我……” “也好,我们幼时便一起住过。”沈楼站起身来,直接打断了那两人“兄弟情深”的对话。 沈世子就这么堂而皇之地住进了林信的屋子。靠在柱子上,偷瞄在内室换衣的沈楼,林信有些神思不属。 上辈子沈楼可没有来过雁丘,更别说找朱星离治什么病。如此说来,沈楼这个体弱的毛病,上辈子定然是没有的。这几年他查遍了师父的藏书,又暗中寻找了几名被他捏碎过魂魄的人,无一例外都魂飞魄散了,对于沈楼的问题大致有了点猜测。 悉悉索索的衣料声,将林信唤回了神,又很快把神思抛到了九霄云外。沈楼,竟然,把内衫也脱了。 十八岁的沈楼,身体已经完全长成,举重若轻的动作仿佛在克制着皮肉之下惊人的力量。素白的衣衫从肩头落下,露出了肌肉坚实的后背和形状优美的蝴蝶骨。那些地方,曾被他一寸一寸地抚摸过,如今再见到,禁不住喉头紧。 “我没有把你的身世告知父亲。”沈楼脱了一半的内衫重新拉起,余光瞄向身后盯着他看的家伙。 “嗯?哦,”林信回过神来,丝毫没有偷看被抓包的尴尬,所幸走到沈楼面前,“我知道。” 离开莫归山之后,他就猜到这事是个误会了。 温和幽蓝的光掠阵而起,将坐在阵中的沈楼完全包围。这些事沈楼以前从未听说过,透过阵光看朱星离,额间的鹿璃璀璨如星,“侄儿明白,您尽管查看便是。” 色泽浅淡的神魂透体而出,在护灵阵的作用下平静安然,没有丝毫的逸散。林信屏息凝神,紧紧盯着沈楼的神魂,缓缓攥紧了身下的坐垫。 这根本不像是少年人的神魂,好似被什么东西给锯开了一般,千疮百孔,残破不堪。 朱星离看了一眼,便立时收阵。 刚刚回魂,沈楼还在昏睡,毫无防备地向后软倒,被林信眼疾手快地接住,靠到自己怀里。 84.无衣(六)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是!”赵坚抱起挣扎不已的林信, “少爷, 我们走。” “我不走!”白衣人众多, 灵力高强, 年幼的林信意识到, 这一别怕是再难相见了。 “信儿, 听话, 爹过几日就去寻你, ”林争寒眉梢挂着血珠子,满面寒霜,一双桃花眼却笑得温柔,将黄玉佩塞到儿子怀里, 狠推了一把, “走!” “爹!娘!”趴在赵坚的肩膀上,纵横的灵气与漫天血雾, 便是留在他脑海中最后的画面,在岁岁年年的梦境中挥之不去。 林信跪在坟前,掌心朝上,一叩三拜。 朱星离斟了两碗酒,一碗倒在林争寒的坟前,一碗自己举起来, 虚空一碰, “我找到信儿了, 你放心吧。” “钟家为什么要杀我爹?”林信站起来, 将坟头长出来的青草拔掉。白衣修士,一直追杀他的钟戮,凶手是钟家的人毋庸置疑。 “不见得是想杀他,”朱星离赶到的时候,已经晚了,具体原因不可考,但钟家紧追不放只能为了一件事,“你知道你爹为什么叫寻鹿侯吗?” 林争寒原本是东域林家人,出身高,灵力强,偏是个情痴,喜欢上了一位凡人女子。仙者,尤其是诸侯贵族仙者,是不可与凡人通婚的。修仙需要灵脉,仙者的后代必然有灵脉,凡人中偶尔会出现但极为稀少。为了保证血统,各家都有家规,东域林家的尤其严格。 为了娶凡女兰苏,林争寒叛出林家,与东域林家恩怨义绝,自此生死有命,永远得不到家族任何庇佑。 当今皇帝却不拘于此,他欣赏林争寒的本事,给了他一大块地封为列侯。为报帝王知遇之恩,林争寒应承下为帝王寻找鹿璃矿脉的密令,这一找就是许多年。 “所以,我爹找到新矿了?” “找没找到无人知,只是钟长夜认为他找到了。” “这些事,通常不是应该等我成年再说吗?”林信有些无奈,如今的他只有八岁,一般长辈是不会把这些复杂的仇恨告知孩童的,他这位师父倒好,竹筒倒豆子全抖出来,丝毫不怕他心智不稳走岔了路。 “人得知道自己的来处,才能找到自己的归处。”朱星离高深莫测地说。他没养过孩子,就瞎胡养,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长成什么样只能随缘。 林信知道自家师父是个什么德行,懒得理他,低头给父母烧了一叠纸钱。为了兰苏叛出林家,又为了皇帝寻找鹿璃,最后死在这上面,或许就是父亲选择的归处。那么他的归处在哪里呢? 上辈子过得一团糟,什么都想要,什么都留不住,最后两手空空,烂命一条,换了个沈清阙……或许,沈楼便是他想要的归处吧,可惜窗斜屋漏、千疮百孔,遮不住这满世风雨。 黄侍卫一路向东南,连个人影也没见着,无功而返。 “将南域与东域交界、一处名为雁丘的地买下来,一旦有人询价,即刻上报。”沈楼单指落在《四海注》舆图一角上,用力按出个凹坑。寻不到,便只能守株待兔,一年、两年,无论如何,一定要在林信弑师之前找到他。 “雁丘是什么地方?”清脆洪亮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卷帘支起的窗棱上,趴着羊角辫乱翘的沈楹楹。 将那枝已经干了的桂花夹在书中,沈楼合上舆图,“你又跑来做什么?” “你那个小随侍呢?”沈楹楹不走正门,双手撑着低矮的窗台,直接翻身进来,背上还背着一把弯弓。 “丢啦!丢啦!”站在鸟架上的哪壶,扯着嗓子回答。 沈楼捻起一粒豆子,精准地砸在鹦鹉头上。 “呜——”苍凉悠长的号角声,如同惊雷,在边境炸响,瞬时如烽火传递,响遍整个北域。 北漠异动,蛮人入侵! “父亲!”沈楼快步追上换了一身铠甲的沈歧睿,“我也去。” “不可,世子体弱,尚未……”东涉川急忙开口阻拦。 “走!”沈歧睿一把抓起儿子,浣星海精锐集结,道道玄色流光仿佛积攒雷电的黑云,于半空中汇集一团,直奔北漠而去。 蛮族,生活在大庸北域以北的草原上,荒草萋萋,黄沙漫漫,庸国人称之为北漠。他们修炼方法与庸国不同,无论仙者、凡人,各个能征善战悍不畏死。每逢秋收、春耕,粮食短缺之时,这些蛮族便会南下抢掠。 骏马立在山丘上,望着远处乌央乌央的蛮族大军,不耐地打着响鼻。 “沈家人的归处,只有沙场,没有病榻。你若是不能上战场,趁早自绝灵脉!”沈歧睿握着马鞭,冷声对脸色苍白的沈楼道。 沈楼微微一笑,手中嵌了鹿璃的长|枪稳稳地挽了个花,枪尖指地,充沛的灵力将脚下的枯草齐齐斩断,“父亲放心,楼,必不给沈家丢脸!” 寒风起,秋水逆,百战沙场碎铁衣。 战事突,年仅十二岁的沈世子上了战场,无暇继续寻找他的小随侍。斩铁骑,杀胡虏,一战成名。 “却说那玄国公世子,独领一队轻骑,冒着鹅毛大雪,绕至野狼关外。当是时,月黑风高,伸手不见五指,世子爷……”关于那位神勇无敌少年世子的传奇,是近来说书先生们最爱讲的。 出身高贵,年少成名,沈楼从小就活得如同传奇话本。 “好!”说到精彩处,林信扔掉手中的瓜子高声叫好,拍完巴掌犹不过瘾,三两下跳上高台,仗着人小,直接坐到了说书的桌上,“你讲的野狼关之战甚是有趣,只是关于沈世子的样貌,讲的不对。” “哪里来的孩子,下去下去!”说书先生甩袖,轰他下桌。 林信一咕噜爬起来,在桌上跳来跳去,“沈世子可不是身高八尺的壮汉,他才十二岁,哪里使得动八百斤的铁剑?他长得俊若修竹,使的是一杆鹿璃银枪,待到十五岁才能得本命灵剑。纵使他会御剑,他爹也不能同意。 “小孩子知道什么?”说书先生涨红了脸,抬手就要打他,被林信顺手抢了折扇。 “我在沈家当过小厮,见过沈世子的!”林信打开折扇,似模似样地扇了两下,站在桌子上,自己说起了书,“却说那野狼关,乃是一处峡谷……” 关于沈楼的书,林信上辈子没少听,早已倒背如流。那是经过多年打磨修饰之后的经典版本,比如今这些现编的段子要有趣得多。 台下人渐渐听入了迷,叫好声此起彼伏。 朱星离单手托腮,有一搭没一搭地往嘴里扔豆子,等林信说完一段,恰好将一盘豆吃完,拎起空盘伸到那些听书人面前,“我儿子说得好吧!给钱了,给钱了。” “有你这样当爹的吗?不让孩子好好读书,在这里说书像什么话。”被赶下台的说书先生,梗着脖子骂道。 “就是,瞧你穿得锦袍玉带,竟还好意思要钱。”有不想给钱的找起了茬。 “这孩子是我捡来的,我供他吃喝,他就得给我赚钱。”朱星离摆出一副无赖嘴脸。 “混账东西!”一位胡子花白的老人骂道。 “抓住他,他是个人贩子!”一句玩笑话,捅了马蜂窝,群情激奋的要揍他。朱星离见势不妙,抱起看热闹的林信就跑,从茶楼二层一跃而出,甩出春痕,溜了。 茶钱也没给。 “嚯,竟然是位仙者!” “……那肯定是说笑的。” 仙者与凡人有天壤之别,人家能教孩子仙术,哪里需要读书。 “哈哈哈,谁让你胡说八道。”林信趴在师父肩膀上,笑得喘不上气。 “嘿,你小子,敢笑话为师!”朱星离抬手要揍他,忽然面色一肃,两指夹住了一片疾驰而来的小剑。那小剑只有巴掌长,嵌了块拇指大小的鹿璃,落尽朱星离手中,鹿璃里的灵力已然耗尽,忽闪了两下,碎成齑粉。 “怎么了?”林信见朱星离脸色不好,忙问道。 “出事了,”朱星离摸出一颗鹿璃,捏碎,将一小块嵌入小剑,打了一道法诀进去,“阿信抓紧,咱们要快些赶过去。” 85.无衣(七) “大汗。”温石兰单膝跪下行礼。 贺若身边的大巫没有丝毫避讳, 依旧站在原地,唇角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浅笑。 林信立在帐子中央,单手搭在旸谷剑柄上, 两脚分开, 下巴微抬, 并没有行礼的意思。 “这便是苏苏儿的孩子?”乌洛兰贺若摆手, 示意温石兰起来,冷厉如高山苍鹰的眼睛, 直勾勾地盯着林信。 蛮人三十岁以后都要蓄胡, 杂乱的络腮胡遮挡了贺若半张脸, 却依旧难掩那极具侵略性的俊美。只是随意地坐在那里, 便给人无形的压迫感。 这位北漠霸主,十七岁继承乌洛兰部,以雷霆之势吞并了十几个小部落,二十岁时乌洛兰成为了北漠最大的部族。而后辖制其他大部,二十三岁便成为草原的大可汗。之后突然重伤,上不得战场。草原上的部族再次分裂,温石兰又横空出世, 代替贺若南征北战, 于八年前再次统一北漠。 乌洛兰贺若的传奇,被说书先生讲遍了大江南北, 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或许, 我该叫你一声舅舅?”林信散漫地说着, 眼中尽是嘲讽之色。在他看来, 这位血缘上的舅舅,就如史上那些早年神勇晚年昏聩的君主一样,信了歪门邪道,早已不复当年。连自己亲妹妹都舍得拿去祭天的人,根本不配称之为英雄。 “叛国之人与染干生的杂种,不配这般称呼可汗。”大巫抬头,露出那张不甚俊美的脸,双眼用黑布蒙着,也不知装得哪门子鬼神。 温石兰看向王座上的贺若,似在等着他的反应。然而贺若什么也没说,等于默认了大巫的说辞。 “不叛国,难道等着被你当牲口宰杀祭天吗?”林信出人意料地没有生气,拇指顶开旸谷剑,复又快合上,好整以暇地看着大巫。 这巫妖会咒术,万不可被他激怒了。上前一步,说不得就有无数红线等着吸血。 “宥连,”贺若微微抬手,制止大巫继续挑衅,转头继续看着林信,“他是苏苏儿的孩子,便是乌洛兰的血脉。” 帐中的人说的都是汉话,偶尔夹带几个胡语的词。这些时日,林信跟着沈楼也学了些,大致听得懂。“染干”是说汉人,“宥连”约莫是大巫的名字。 温石兰收回目光低下头去,不知在想什么。 这时候,外面有士兵快步走近,隔着门帘高声说了几句胡语。温石兰立时抬头,对贺若说了句很短的话。 贺若点头,示意他快些去。 想来是沈楼破了恶阳岭,那边的蛮人军撑不住了,过来求援。温石兰领命而去,错身而过时没再看林信一眼。 王帐的门帘被温石兰掀得呼呼作响,阳光透进来一瞬又消失不见,帐内帐外仿佛两个世界。 嵌着鹿璃的旸谷剑飞出来,横着浮在空中。林信并不急着说正事,坐到流光溢彩的剑鞘上,动了动酸疼的腰肢,打了个哈欠道:“沈楼应该快要打过来了,大汗不把王帐向北挪挪吗?” “灵矿地图在哪里?”贺若站起身,目光跟林信平齐,没有耐心跟林信闲话家常。 谈条件做买卖,谁先开口谁吃亏。林信曲起一条腿撑着身子:“我娘的骨灰呢?” 大巫从袍子里拿出那只系着红绳的小罐。 林信厌恶地看了大巫那苍白的手一眼,没有伸手接:“你出去,本侯有话要跟可汗单独说。” 殷红如血的唇勾起一抹若有似无的讥嘲。乌洛兰贺若接过骨灰坛,看着大巫道:“宥连是我最亲密的人,不必避讳他。” 最亲密的人…… 林信觉得这话有些怪,垂目,从袖子里拿出了那只星湖石雕的小鹿。小鹿刚一拿出来,昏暗的帐篷里便开始泛起星星点点的光。 “你该知道,我父亲死之前,给了我一只宝石雕的小鹿。这小鹿里面,便是地图。”林信万分不舍地摸了摸手中的鹿。 “拿来。”贺若伸出拿着骨灰的手,缓缓递到林信面前。 林信看看贺若的手,再看看手中的星湖石,驱着灵剑慢慢靠近。在越来越多的莹莹光点中,跟贺若交换了东西。 两手相触的瞬间,旸谷剑骤然出鞘,在身后绕了个圈,一剑穿透了乌洛兰贺若的胸腹。他来的目的,可不是要取母亲的骨灰,而是取贺若的狗命! 一切生得太快,贺若尚来不及反应,连眨眼都没有。这般轻易就杀了贺若,是林信始料未及的,总觉得哪里不对。 没有血!透体而出的旸谷剑上,竟然没有沾血! 林信只觉得脑中“嗡”地一声,立时翻身倒退。然而已经来不及了,数根红线自贺若身体里冒出来,利如钢丝,弹指间在林信身上划出数道伤口。其中一根,直接贯穿了锁骨。 “唔!”林信痛哼一声,抬手令旸谷剑回来,自下而上斩断了那红色丝线。 剑气扫过乌洛兰贺若,将他身前的衣裳划破,掀起了脸上那丑陋的络腮胡。 胡须团成一团,飞到了空中,落叶般飘飘荡荡。没了胡须的贺若,露出了一张俊朗非凡的脸。这张脸,与林信有七分像,且分明只有二十多岁! 红线离体,贺若便如断了线的风筝,“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手中的星湖石小鹿,咕噜噜滚下木台,磕在灯柱上,撞断了细细的鹿腿。 大巫一把掀开黑袍,露出了那双泛着银芒的眼睛。 无数红线自地面掀起,宛如牢笼将林信笼罩其中。林信很清楚,这些红线与贺若身上透出来的红线不一样,这是宫宴上见识过的那种,一旦入体便会干扰灵脉,动弹不得。 林信快挥剑,整个人化作一道残影,分别在不同角度斩断不同的红线。 “轰轰轰”周身的红线齐齐崩断,旸谷还在持续吸着魂力,那大巫的脚步明显踉跄了一下。 自己的最终目的不是骨灰,大巫的最终目的也不是灵矿,这一点林信很清楚,也早有提防。旸谷剑在掌心、周身快翻转,罡风将四面八方包围,令红线无孔可入。 “落英剑。”大巫吃了一惊。 这是东域林家的剑法,剑起如落英缤纷,漫天剑光,交汇成网。先前在踏雪庐,林信可不仅仅学了摸鱼掏鸟,还跟林疏静学了这门剑术。 旸谷剑太快,这般巨大的消耗,剑柄上的鹿璃竟然没有黯淡分毫。反观大巫,已经有些站立不稳。 这般大的动静,自然引起了帐外守卫的注意。蛮人兵问生了何事,却连掀门帘都不敢。 大巫随口应了一声,用的却是乌洛兰贺若的声音。想也知道,若是被将士们看到他们敬若天神的大汗,早已变成个空皮囊,怕是要活撕了这巫妖。 林信看出了他的顾虑,腰间的吞钩弯刀骤然出鞘,朝着支撑帐篷的龙骨呼啸而去。这一刀下去,王帐定会破个大洞。 大巫脸色骤变,果断收起攻击林信的红线,转而去追吞钩。林信冷笑,一跃而起,朝着那巫妖的后心捅去。 突然,灵力滞塞,手腕软,挥出的剑尤在向前,手已经不听使唤,与剑柄脱离。林信低头,看向挂在腰间的小骨灰坛。坛子上绑的,并非是朱星离那不讲究的红绳,而是许多根细小的红线拧在了一起。 此刻,那些红线活物般蹿起来,钻进了林信的手臂,在灵脉中快游走。 “唔……”林信痛哼一声,摔倒在地。 捉住了吞钩的大巫,不紧不慢地转身,湛蓝色的眸子里银光点点,甚是妖异。 “小崽子,你还太嫩了。” 失去意识的前一刻,林信看到数根红线从大巫左手冒出来,钻进贺若身体里。木偶般的贺若直挺挺地起身,动了动噼啪作响的关节。 阴山,恶阳岭。 沈楹楹拉开桑弧神弓,重箭从众人的头顶飞射而出,于万军中贯穿了蛮人将领的胸口,将人带出十几丈,牢牢钉在了山壁上。 蛮人大军顿时陷入了混乱。这时,一支大庸的修士兵突然从后方山谷中冒了出来。这是昨日夜里,元帅沉溺美色之时,便奉命悄悄进山的精兵。 原本埋伏的蛮人,成了被埋伏的一方。 “哥,鹿璃不够了!”沈楹楹冲到沈楼身边,高声大喊。 “战决!”沈楼拔出虞渊,耀眼的剑光冲破天际。 看到元帅的剑光,大庸军士气大振,喊杀声震天,将恶阳岭的蛮军围起来剿灭。 “温石兰来了!”沈楹楹抬头看向天空,拿出一支箭,搭弓,拉成满月。大箭离弦,直冲天上的光点射去。 饶是温石兰,也不可能接下沈秋庭的箭,立时将斩狼刀收回手中,横刀于前,借着下坠之力,堪堪于箭擦身而过。而第二支箭已然到来,直冲他胸口射去。 瞬间激五颗鹿璃,温石兰挥刀,与大箭相撞。 “轰——”巨大的爆裂声在空中响起,震得崇山峻岭为之颤抖。温石兰被冲击得直冲地上坠去。斩狼刀在空中打了个旋,稳稳接住主人。 温石兰衣衫褴褛,很是狼狈,但只是受了点皮外伤。 “斩狼!斩狼!”蛮人将士齐声高呼。 沈楼一跃而起,冲上去与温石兰缠斗,阻止他指挥军队。恶阳岭的局势已经难以扭转,这些蛮人注定要被一网打尽。 温石兰也很清楚,却依旧负隅顽抗,打定主意要将沈楼的鹿璃耗尽。就算舍了这一山的蛮人将士,一旦鹿璃用光,后面其他部的援军到来,被围杀的便是庸军了。 近身鏖战,血流成河。一点点向前推进,庸军已然冲到了恶阳岭的尽头,再向前便是一马平川,可以直取王庭。 然而,鹿璃在这一刻告罄了。 冲在前面的修士兵纷纷向后退,残存的蛮人顿时士气高涨。 沈楼蹙眉,与温石兰分开,冲到地面上,一剑砍翻了试图偷袭沈楹楹的蛮人将领,抓住缰绳高喊:“走!” “我不走!我们马上就要赢了!”沈楹楹不甘心地大喊,拿出最后一支箭,冲着蛮军射去。一剑穿透了十六人,最后射死了一名骑兵的马匹。 “啊啊啊!”沈楹楹不甘地抡起桑弧弓,敲碎了一名蛮兵的头颅。 “楹楹!走!”沈楼圈住妹妹的腰,强行拖上虞渊。 就在此时,南边的天空被大片的灵光映亮,无论是庸军还是蛮军,都禁不住抬头看过去。 数以千计的修士,御剑而来,各个身上都背着个大包袱。飞在最前面的,便是封重和林曲。 “沈清阙,本王给你送鹿璃来了!”封重高声大喊,取下背上的包袱抖开。 成色上佳的大块鹿璃“哗啦啦”落了满地,被庸军的修士兵快捡起。刀剑长矛覆上了灵力,呼啸着重新加入战局。 车马太慢,怕是来不及,正得父皇宠爱的封重提议让修士背着鹿璃送去北漠。左右钟家兄弟的勤王大军已经过了关口,不日抵京,京中安全无虞。对蛮人恨之入骨的元朔帝当即点头。 大批鹿璃从天而降,战局再次扭转。 温石兰脸色大变。号角声起,蛮人撤军。 “追上去!”沈楹楹翻身上马,被封重一把抓住缰绳。 “穷寇莫追啊。”封重语重心长地劝道。 “滚开!”沈楹楹杀红了眼,抽出马鞭就要揍他,被沈楼一把抓住,直接将她扯了下来。 “去守关。”沈楼扔给她一块鹿璃。 刚刚冲破了恶阳岭,此刻最重要的是布兵守住这处要塞,将恶阳岭据为己有。断绝后顾之忧,才能继续前行。 被兄长呵斥,沈楹楹总算冷静下来,低声应了句“是”,接过鹿璃补充灵力。转身去整军,随手锤了封重一拳,歪头道:“方才的事对不住,英王殿下莫要介怀。” 这哪里是女孩子道歉的姿态?封重张了张嘴,不等他说什么,那边沈楹楹已经走远了。 林曲看到这一幕,弯起了桃花眼:“多时不见,秋庭已然成了虎将,可喜可贺。” 沈楼轻咳一声,不想接这个话茬。 恶战结束,山岭中散着浓浓的血腥味,煞气在山间徘徊不去,引来了乌云。 要下雨了,沈楼吩咐众人回营,尚未出山,就遇到了飞驰而来的黄阁。 “侯爷不见了!”黄阁急急地落地,几乎是跪着摔到了沈楼面前。 “你说什么?”沈楼一把将黄阁提起来,“谁不见了?林信不见了?” “午时侯爷说出去吹风,谁知一去就不见了踪影。属下该死,”黄阁咬牙,满头都是汗水,“刃三说,前些时日,他是去给乌洛兰贺若送信了!” 咔咔咔轰—— 山中下起了暴雨,无论凡人仙者,皆被浇了个透心凉。 “什么意思?信信去见蛮人大汗了?”封章抓住黄阁的肩膀,在雨幕中大声质问。 沈楼松开黄阁,握紧了手中的虞渊,只觉得那水汽的寒凉自头顶灌到了脚底。 “清阙,你说他们早年要抓我娘祭天,现在又要我的血,是不是……” “若是这次,没能阻止噬灵……” 林信早就猜出来了。 他知道,噬灵就是用他的血做的。 他知道,不毁了根源这场仗就永远打不完。 他知道,以自己做饵才能寻到根源。 沈楼按住胸口,隔着衣衫摸到那只黄玉小鹿。他的信信太强大,也太聪明。强大到,明知龙潭虎穴还敢硬闯。聪明到,他奔忙两世还是护不住! 86.无衣(八)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可惜, 不像林家人的桃花眼, 倒像个狼崽子。”林信学着当年林家主说他的口气,似真似假地感慨一句,咬破手指,在铜镜背面快画符。 最后一笔勾过, 铜镜突然光芒大盛, 片刻之后, 由阳镜转为阴镜。阳镜, 既平日所用之镜, 镜中看字,是左右颠倒的,称之为镜像;阴镜,乃是法器, 镜中看字,是正的,就像把现实完全搬进了镜中,再透过镜子来看。 如今这面老榆木铜镜里, 显示出灵堂正中的那个“祭”字, 便是正的。 随手拿一颗祭品果子来吃,林信端着镜子在灵堂中走一圈。阴镜照不出活人, 照的是魂魄, 不多时便瞧见了一名眉清目秀的小姑娘, 像是赵大少身边的冬梅。 人死后, 若不用特殊方法留存,魂魄只能在人间停留七日。也就是说,这冬梅是七日之内死的,估计是大少爷暴毙,被夫人迁怒了。凡人命贱,说杀便杀。 林信叹了口气,三两下吃完果子,抓一把纸钱烧给冬梅。 再往前走,又瞧见了谢天河,正一脸茫然地乱飘。咂咂嘴,林信颇有些可惜,这谢天河资质不错,拿来喂灵器定然好,可惜现在没有值得一炼的兵器。 绕着灵堂走了一圈,熟人见了好几个,就是没见到赵大少。 “难不成竟是魂飞魄散了?”丢掉镜子,林信重新爬上棺木,给赵大少盖上黄表纸。这状态,跟当年自己捏碎他魂魄的时候一模一样,可碎魂之法是他十七岁那年才琢磨出来的,这个时候谁会碎魂? 莫不是有什么噬魂的上古精怪现世了? 抬手想挠头,想起来自己的手戳过赵大少的脸,遂放弃,低头在棺材里摸索一阵,从赵大少腰间扯出一块黄玉佩。 这是刚来赵家的时候,赵大少从他身上抢走的。凉滑细腻的黄玉,雕成仙鹿回头的模样,那是爹临别时给他的,唯一的念想。 扯掉上面艳俗的丝绦,寻一盆清水洗干净,又拆下一根细麻绳,把玉佩绑到自己脖子上。爹死了之后,自己还没给他戴过孝,麻绳为系,聊表心意吧。 “信儿,你跟赵坚先走,爹过些日子去寻你。”面色坚毅的男人,把玉佩塞到了幼子手中,本应多情的桃花眼中,满是哀戚。 “爹,我不走,呜呜呜……” “少爷,咱们先去渭水赵家,那是我兄长的领地,咱们歇一阵子再走。” “赵叔叔,你睁开眼,呜呜呜……” 也不知是不是身体的原因,幼时那些本已模糊记忆,又清晰地泛了上来,林信被叫醒的时候,都有些分不清自己是几岁了。 “别睡了,快跪好,沈家人就要来了!”天刚蒙蒙亮,管事的就带着一群穿着孝服的下人鱼贯而入,把灵堂重新打扫布置一遍。 “不是昨天就知道了吗?”林信揉揉眼睛,嘟嘟囔囔地爬起来。 “昨天哪知道世子要亲自来呀!”管事的脸上露出了既兴奋又愁苦的表情,太过复杂以至于皱成了一团。 “世子?”这个称呼,仿佛一道细小的雷电,将林信定在了原地,“是浣星海的世子吗?” “还能是哪个世子!”管事的叉起腰,仿佛下一刻就会被世子看中飞黄腾达一般,如数家珍地念叨起这位世子爷,“玄国公的嫡长子,不世出的天才,虽然自小体弱多病……” 体弱多病?听到这个跟沈楼应该完全不搭边的词汇,林信又有些不确定了,那人的身体有多好,他再清楚不过,据说从小就壮如牛犊、力能扛鼎。莫非世子不是沈楼,那沈楼又在哪儿? 沈楼在飞驰的马车上。 家臣东涉川骑马在前,苦着脸迎风吞雪,“世子爷,那赵家说了会推迟下葬,咱们没必要星夜兼程啊。” 嵌了十六块鹿璃、行止如履平地的马车中,传出少年人沉稳不容置疑的声音,“继续,疾行。” 碰了一鼻子灰,东涉川讪讪地夹紧了马肚子,小声问身边那名面无表情的世子侍卫,“黄兄弟,你说世子这么着急作甚?那赵家大少爷又不会跑了!”虽然也是仙者,但他在浣星海是文臣,已经许久不曾这般劳碌奔波了。原以为是个简单的差事,没料想被世子一搅合,就成了苦差事。 穿着暗色劲装的侍卫,便是那日端药的侍卫黄阁,闻言头也不回地说:“先生有所不知,世子一直叫我等留意疑似魂飞魄散之人,寻了这许久总算有了消息,焉能不急?” 饶是东先生见多识广,也想不明白世子寻那魂飞魄散之人有何用,只能拉起防风面罩,朝马屁股抽一鞭,早点赶去,少点挨冻。 沈楼坐在温暖的马车里,捧着一盏银色雕花手炉,轻轻摩挲炉盖上雕的小鹿。本以为一切早已开始,却不料是自己早重生了两年,那些魂飞魄散的恶果,竟是到今日才显现出来。幼时的林信,会在渭水吗?但愿这赵家,不会让自己失望。 赵万户带着一脸病容的妻子亲自到门前迎接,远远瞧见那一辆银边华盖马车,便矮身行礼,“属臣赵定,恭迎世子殿下!” 前一刻还在一射之外,眨眼间已到了眼前。 马车停稳,侍卫下马掀开门帘,一名身着玄色广袖华服的少年走出来,旁边的侍女立时上前给他披上狐皮大氅。少年生得极俊,萧疏清癯,轩举似九天星;龙章凤姿,容止若松下风。见之不忘,久视则心生畏。 赵万户前年岁贡时见过世子,那时的沈楼虽也骄矜孤傲,与眼前这个让人不敢直视的少年却差得很远。端不知世子爷这两年练了什么神功,气势竟比他父亲还要骇人。 沈楼脚步不停,微微抬手示意众人免礼,便径直往灵堂而去。 来不及整理完全的仆役们迅退避,独留两名修仙的家将和跪在蒲团上的“孝子”林信。沈楼入得灵堂来,一眼就看到了那一身素衣的小小孩童,对上那双不容错认的深蓝色眸子,颠簸一路的心瞬间落回了实处。 “世子,这就是我那苦命的长子,您可得给我们做主啊。”赵夫人被丫鬟搀扶着走过来,用帕子捂着嘴啼哭。 目光一触即离,林信甚至没有察觉到这位世子爷对自己多看了一眼,他自己倒是没什么避讳,待那人转过眼去,近乎贪婪地用目光把人描摹了一遍。小时后的沈清阙真好看,带着些少年人独有的清瘦,仿佛艳阳天里溪水洗过的嫩藕,诱着人啃上一口。 沈楼给赵大少上了一柱清香,因着身份不必跪拜,但作为孝子贤孙的林信却要还礼。小小的孩子,举着短短的胳膊,一本正经地行礼,煞是可爱。 即便是凶残的恶狼,幼时也是毛团奶犬,何况林信本就生得好看…… “犀颅玉颊,鹤骨松姿,小公子相貌不凡,将来必成大器,”东涉川捋了捋嘴角的两撇胡须,夸赞道,“这位可是府中的二公子?” 此言一出,灵堂中倏然静了一下,赵夫人的脸色有些难看,赵万户却是面不改色,“让大人见笑了,这是舍弟的儿子。”连林信的名字也没提,便请诸位大人查验尸体。 “涉川,你去看吧。”夜行八百而来的沈世子,如今却对赵大少丝毫不感兴趣了,示意东先生去开棺。 “……”东涉川目瞪口呆地看着世子闲闲地把那小孩唤到身边,一幅事不关己的样子,骤然生出一股吟诗的冲动。 穿雪山,跨冰原,世子爷日夜兼程到底为那般? 吟诗也免不了开棺,说书救不了东涉川!认命的东先生只能硬着头皮去跟赵大少爷会面。 林信一直注意着沈楼的动作,见他冲自己招手,立时颠颠地跑过来,把位置让给开棺验尸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沈楼低头看他,如今自己也不过是个小少年,只比林信高了一头。 “信,我叫阿信。”林信似乎有些害羞,低头绞着手指,趁着沈楼不注意,悄悄摸了一把他垂在身侧的手背。 “那是你妹妹吗?”林信认不大准,便问了一句。沈家人数众多,能管沈楼叫大哥的不在少数,就不知是不是那位桑弧郡主沈秋庭。 看着怀里伸长脖子还想往外看的孩子,沈楼微微蹙眉,“是,她叫楹楹。” 果然是她!沈楹楹,及笄时取小字秋庭,天生神力,挽弓裂石,大庸第一神箭手。 当年一箭透骨的感觉还记忆犹新,林信挠了挠胸口,知道她是沈楹楹,胸膛就开始隐隐作痛,“那,我该称她……” “离她远点!”沈楼粗暴地打断了林信的探究,见他满脸诧异,还当吓到他了,立时缓和了语气,“她,脾气不好,莫与她玩耍。” 这下林信就更加不解了。这人不是一直很宝贝这个妹妹吗?怎么会在刚认识她的人面前说出“脾气不好”这种贬损的话来,莫非沈秋庭小时候熊到沈楼都嫌弃的地步? 浣星海占地广阔,马车一路不停,又行了许久才达到世子的住处——枫津。 处处有水,处处都是渡口,浣星海的各处居所,皆以“津”为名。世子的住处,有几株上百年的枫树,树冠参天。如今正是落叶时节,片片红枫满秋庭,将临岸的水面染上了一片绯色,煞是好看。 院落里有几名凡人在打扫,见到世子回来立时躬身行礼。枫津中的仙者,除却沈楼,就只有侍卫黄阁与侍女紫枢。 将林信交给紫枢照料,沈楼便带着东涉川离开了。 “世子去哪儿了?”林信有些无措地站在庭院里,跟紫枢大眼瞪小眼。 “出门归来,自然要先面见父亲,要不是因为你,世子就直接过去了。”紫枢说话语快,口气重,像是随时要吵起来。 林信自然不会怕这么个小丫头,乖巧地点点头,捡了一根比自己还高的扫帚,跟着那些凡人哗啦哗啦地扫落叶。 “哎……”紫枢阻止不及,踌躇片刻,松开了习惯性插在腰上的手,弯下腰来,“你叫阿信是吧?我叫紫枢,以后……” “嗯,”林信仰头弯起眼睛笑,“我可以叫你紫枢姐姐吗?”他本就生得好看,又因在马车上睡得饱,此刻看起来像个吸饱了水的嫩萝卜,水灵灵的惹人疼。 “当,当然,以后……姐姐照顾你,”教训提点的话生生吞了回去,紫枢牵起林信的小手,把扫帚扔到一边,语气也缓了下来,“你是随侍,不是下人,所以这院子里的杂活都不需要你做!” 说着,开始翻箱倒柜地给林信找衣裳。 “那我做什么?”林信扯着身上的衣服,眸色微暗。从箱笼里翻出来的衣服,锦袍玉带,明显是沈楼小时候的东西。这侍女竟然直接给他穿世子的衣服,也不知是沈家规矩特别松,还是有别的意思。 扒下孝服,换上锦袍,小可怜立时变成了贵公子,紫枢看着屏风后面走出来的小家伙,甚是满意,伸出一根手指,戳了一下那光洁的脑门,“自然有用得着你的时候。” 收拾停当,紫枢就带他去吃东西。赶了一天的路,此刻已是日暮,黄阁跟着世子去国公爷面前露脸了,枫津里就剩紫枢和林信两人用饭。 “……世子性子冷,无事莫要烦他,”紫枢扒两口饭,将浣星海里的规矩大致讲给他听,“有一点你需记得,世子睡觉,要点着蜡烛,一夜都不许熄灭。若是晚上入了内室,万不可熄了烛火。” “为什么?”林信狐疑地问,上辈子他也是跟沈楼睡过的人,可不知道他有点蜡烛睡觉的怪癖,“世子是怕黑吗?” “嘘,别胡说,”紫枢夹起一块排骨塞到他嘴里,“不该你问的别瞎打听。” 所以真的是怕黑!林信不敢置信地啃了一口排骨。 沈楼可不知道自己的形象正被好心的侍女诋毁,入得正堂向父亲复命,却见沈歧睿正与一名白衣修士相谈甚欢。 素衣箭袖,领口一圈白虎毛,正是西域钟家的人。 “见过世子!”那修士见沈楼进来,立时起身行礼。 沈楼抬手回礼,此人面生,两世都对这张脸没什么印象,想来不是什么要紧的人,便转头看向父亲。 “这是钟家的信使,你钟世叔叫我去喝酒。”沈歧睿笑着说道,他与钟长夜自幼|交好,在沈楼面前提及西域素国公,一直是“你钟世叔”这样的称谓。 “莫归山的百年陈酿要开封了,特请国公爷前去品鉴。”信使又解释了一遍。 好友邀请自己去喝酒,沈歧睿自是欣然应允。沈楼却是听出了一丝不寻常,他分明记得,莫归山的百年陈酿,是楹楹及笄那年才开的。 “父亲,儿子也想去,”沈楼插言道,“儿子已经许久不见有玉和无墨了。” 钟有玉和钟无墨,是家主钟长夜的一对双生儿子,几乎每年都会来浣星海玩耍。 “好,你想去便一起吧。”沈歧睿爽快地答应了。 在琼津陪着父亲用过晚饭,沈楼才步履沉重地回到枫津,走到回廊尽头,蓦然停下脚步。 “世子?”跟在后面的黄阁出声询问。 “你去查查,那个钟家信使,是谁的人。”沈楼立在灯火阑珊处,眸色晦暗。 “是。”黄阁会意,躬身而去。 林信用过晚饭,拒绝了紫枢要带他四处转转的提议,老老实实地坐在内室地毯上,眼巴巴地看着门外,像只等着主人回来的奶犬。 紫枢无奈摇头,嘱咐他莫要乱动屋里的东西,便径自走了。待人一走,林信便猴子一样地翻了个跟头,窜进内室东看西看。 这可是沈楼从小长大的地方,对他来说全是稀奇之物。北地寒凉,屋中烧着地龙,可以赤脚前行。矮几上点着冷香,幽静弥远,含着几分草木的清甜。架子上整齐地摆着书籍,墙上挂着长剑,翻遍每个角落,也没找到小孩子应有的弹珠或是九连环。 “这人,小时候就这般无趣吗?”林信撇嘴,跳到充满草木香的大床上打了个滚,“嘿嘿,沈清阙,老子睡到你的床了!” 听到外面有脚步声,林信一个激灵爬起来,跳下床,一个猛虎落地式滚回地上。 等沈楼踏进屋子,就见那小小的孩子,双手抱膝坐在地毯中央,睁着一双乌溜溜的眼睛看过来。 林信的眼睛,其实是深蓝色的,寻常看不出来,只有离得特别近才能分辨出那夜幕般的缱绻幽蓝。但沈楼是近距离看过的,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沉重的心绪在对上这双眼睛的时候瞬间烟消云散,沈楼走过去,把地上的家伙拉起来,“怎么坐在地上?” “等你,”林信低着头,没穿袜子的脚趾在地毯上轻轻滑动,“我不知道要做什么,紫枢姐姐说你会告诉我的。” 沈楼深吸一口气,“你知道随侍是做什么的吗?” 林信茫然地摇了摇头。 沉默许久,似乎认真考虑了一下,沈楼把双手背在身后,摆出跟林信一样幼稚的站姿,微微扬起下巴,“天气寒凉,你给我暖被窝吧。” 说罢,转身就去沐浴了,走了两步忍不住加了一句,“这是随侍的职责。” 呸!林信在心中啐了一口,怕黑就怕黑,瞎胡扯什么,欺负他没见过世面啊!面上却是一脸茫然,“那,紫枢姐姐也暖过被窝吗?” “没有,她是女孩子。”沈楼轻咳一声,闪身进了浴房。 听到这话,林信便满意了,三两下脱掉外袍,在水盆里洗干净手脚,乖乖地钻进了被窝。 等沈楼沐浴出来,就看到锦被鼓起了小小一团,一双白嫩的小手拉着被角,只露出两只亮晶晶的眼睛,闷声闷气地说:“世子,已经很热了,进来吧。” 光脚的沈世子,左脚踩右脚,打了个趔趄。眼前骤然浮现出上辈子那荒唐的几夜,二十几岁的林信眉眼带笑地看他,“里面很热,你不想进来吗?” 87.无衣(九)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聚魂阵套上护灵阵, 是查验神魂所用的。修士的神魂乃是御剑、修炼的关键,传说上古时期的仙者,可以练到神魂离体。神魂脱离肉身, 化神而去, 便是飞升成仙了。 如今的修士自然是做不到的, 神魂也非常脆弱, 必须要完全信赖布阵之人,才能让其查看。 “你爹小时候见风就咳嗽,每年冬天, 你爷爷都会把他送到南域, ”朱星离在阵脚放上鹿璃,不紧不慢地说着些不找边际的话, “那年我掉进火炎谷, 是他进去把我背出来的。” 温和幽蓝的光掠阵而起, 将坐在阵中的沈楼完全包围。这些事沈楼以前从未听说过,透过阵光看朱星离,额间的鹿璃璀璨如星, “侄儿明白, 您尽管查看便是。” 色泽浅淡的神魂透体而出,在护灵阵的作用下平静安然,没有丝毫的逸散。林信屏息凝神, 紧紧盯着沈楼的神魂, 缓缓攥紧了身下的坐垫。 这根本不像是少年人的神魂, 好似被什么东西给锯开了一般,千疮百孔,残破不堪。 朱星离看了一眼,便立时收阵。 刚刚回魂,沈楼还在昏睡,毫无防备地向后软倒,被林信眼疾手快地接住,靠到自己怀里。 “哎,可怜可怜,”朱星离摇头,他的猜测果然没错,“这孩子,怕是时时都在忍痛。” “能治吗?”林信的声音有些哑,对于魂魄的理解,他其实比师父更在行。 这种状况的神魂,最好的治疗办法就是不要御剑、不用灵力,像凡人一样活着。因为每一次过度使用,都会带来撕心裂肺的疼痛。且随着沈楼自身灵力的增加,残破的神魂会难以负重,最后的结果就是神魂溃散、撒手人寰。 朱星离摇了摇头,见沈楼睁开眼,便道:“等我回南域,找找上古遗册,或许还有办法。” 信儿的剑要铸,世子的病要看,得早点回趟家才是。 打了沈楼去休息,林信独自走到放置蛊雕的院落,狠把蛊雕脑袋上的毛拔了个干净,而后狠狠地掼到地上。他实在是太大意了,六年前就看出沈楼身体有恙,却一直没重视,不知道查验一下他的神魂。 林信只做过灭魂,没做过补魂的事,要怎么治疗沈楼,他也是两眼一抹黑。 “一定会有办法的。”林信捡起光秃秃的蛊雕脑袋,自言自语。他重生之后,魂魄也很虚弱,为了让自己康健起来,这几年吸了不少修士的魂力。 俗语说,吃什么补什么,或许可以试试以魂养魂。 就地画了个阵,敲碎蛊雕的脑壳,聚集于天灵盖里未及消化的残魂呼啦啦奔涌而出,又被阵法固定住。有凡人魂,也有修士魂。凡人的魂魄比较脆弱,作用不大,修士的魂是神魂,富有灵气。 盘膝而坐,将灵力聚于指尖,抽丝剥茧般地一点一点将这些杂乱的魂剥离开来。 夜深人静,林信轻手轻脚地爬起来,在沈楼耳边吹气,“世子,世子?” 沈楼睡得很沉,丝毫没有转醒的意思。林信放下心来,掏出一直用灵力护着的一点点神魂,单手轻抚在沈楼的天灵盖上。因为不知道这办法是否管用,他也不敢给沈楼补太多。 萤火般的光点没顶而入,林信握着沈楼的脉腕,紧张地观察他的状况。 “唔……”沈楼突然痛哼一声,平静的梦境似被什么东西闯入了。 小镇里的过客,官道上的阵阵马蹄,陌生的女人笑脸,蛊雕黑洞洞的大嘴……沈楼知道这是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想要把这东西扔出去,抗拒使得来自神魂的疼痛越剧烈。忽而听到林信的声音,似远似近不知从何处传来:“别怕,试试让他们融合。” 于此同时,一双柔软温暖的手抚上了他的胸膛。 梦中的景象倏然变换,那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渐渐消散。满眼红绡,烟雾袅袅,耳边似有流水声。这里,是割鹿侯的封地,那间他怎么走都走不出去的宫室。 “玄王殿下看够了吗?我这一身皮肉,殿下可还满意?”林信拆了冠,脱了内衫,只穿着一件半透明的薄纱外衫,跨坐在他腰腹间。 “不知羞耻!”沈楼使劲挣动,双手被锁链扣在床头,动弹不得。 “呵呵,这就算不知羞耻了?我还有更羞耻的事要对你做呢。”林信笑得肆意,那双深蓝色的眸子似乎比平日更蓝了些,透着几分妖异。 偏头躲过林信的亲吻,沈楼试图运转灵脉。 时轻时重的揉捏自脖颈处开始,一寸一寸地扫过,身体仿佛被什么东西点燃了,随着林信的手指越烧越旺,逐渐把理智分烧成灰。 “沈清阙,你不想要我吗?”林信额间冒汗,似是疼痛,似是欢愉。 沈楼双目赤红,忽觉手腕一轻…… 这人是怎么了?被梦魇着了? 林信见沈楼满头是汗,似乎很热的样子,不放心地摸摸他的胸口,想渡些灵力给他。正在这时,沈楼突然睁开了眼。 “这都是你自找的!”沈楼咬牙切齿地说着,忽然翻身,将林信狠狠地压在了身下。 “啊!”林信吃了一惊,未及反应,就被沈楼扯开了内衫,“世子,你怎么了?唔……” 脖子冷不防被咬了一口,林信闷哼一声,意识到沈楼可能是被那些残魂里的记忆影响了。莫不是吸了个采花贼的魂吧? 忽觉有趣,林信做出一副柔弱无助的样子,哭喊道:“世子,不要!” 梦境与现实一瞬间的重叠,让沈楼有些分辨不清,虚弱的神魂无法帮他迅找回理智,直到听到了林信的惊呼声。 眼前的景象逐渐清晰起来,比梦境里年轻了不少的林信,正被他按在锦被间,满眼惊恐。一桶凉水从头顶浇下来,沈楼停顿了片刻,如同被烫到一般,迅放开了林信。 林信拉起内衫,蜷缩到一边,深吸一口气把眼睛憋红,低着头不说话。 沈楼尴尬地坐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 屋内静默下来,只剩下烛火燃烧的噼啪声。 “你是不是做噩梦了?”林信做出一副忍辱负重还要坚持给人递台阶的君子模样,小声问沈楼。 沈楼摇了摇头,抬手扶额。脑袋里的疼痛比睡前好受了不少,然而面对如今的状况,他倒是宁愿头更疼点,所幸昏过去的好。“对不起,我方才入了幻境,一时迷乱。并非有意要冒犯你。” “你在幻境里看见谁了?”林信微微眯起眼。 沈楼抬眼看他,“没谁,方才生什么事了?你怎么点了蜡烛?” 正演得高兴,冷不防被这么一问,林信顿了一下才道:“我见你睡得不安稳,出了一头汗,就想把你叫醒……”带着点鼻音的话,配上那缩成一团的身子,说不出的委屈可怜。 看着林信红了一圈的眼眶,沈楼有些不知所措,“信信,我……” “别叫我信信!”林信打断了沈楼的话,这个称谓是剪重自创的,每每听到都惹他起一身鸡皮疙瘩。 沈楼气息微滞,原本就色泽浅淡的薄唇,渐渐失了血色。 见沈楼脸色变得这般难看,林信咂咂嘴,暗道自己是不是玩过了。 “大家都是男人,方才的事,你也不必太在意。”林信揉揉眼睛,展开身体,往沈楼身边挪了挪,表示自己不害怕了。 沈楼指尖微颤,垂目看着林信攥着被面的手。 若是前世的林信,遇到这状况只怕会狠狠嘲笑他一番。 …… 啧啧,你这伪君子的面具终于戴不住了,分明是个色中饿鬼,装什么清高? 沈清阙,嘶,对我好点。 …… 眼前的林信可怜可爱,但那个肆意妄为、艳若骄阳的林不负却已经不在了。 沈楼也不知自己在纠结什么,苦笑道:“不叫信信,那我叫你什么?” “啊?”没料想这人还沉浸在上一个话题里,林信一时没反应过来。 “你还没有取字,可有小名?”沈楼抬眼看他。 这还是沈楼两辈子第一次问他小名,林信莫名的心中一热,暗道这世子爷不会是因为咬了一口就要对他负责任吧?那可真是赚大了,毫不犹豫道:“小时候,我娘叫我迟诺。” “迟诺。”沈楼低声咀嚼这个名字,这么规整的词,还真不像个小名。 “世子爷,你刚才咬我一口,让我咬回来这件事就算扯平了,行不行?”林信呲着一口白牙,凑到沈楼的颈窝里,浑然忘了自己方才还是个瑟瑟抖的苦情小菜白。 “你以后,也不要再叫我世子了。”沈楼微微偏头,方便他咬。 “好啊,那我以后叫你清阙如何?”林信张嘴,叼住了沈楼的一小块颈肉。 沈楼突然颤抖了一下,哑声道:“你怎知,我的表字。” 铜镜里的景象逐渐变成了正向,镜中的人脸倏然消失。将镜子挪到棺材附近,寻到不游魂,但能看到尸体上未曾离体的魄。凡人死去,则魂魄分离,魂升天,魄随肉体入地。 三具尸体五官完好,皮囊没有塌陷,“魂没了,魄还在。活不过来了,但还能投胎。” “令郎是在哪里找到的?”朱星离问了三人出事地方,没有多做停留,便带着徒弟们入山去寻。 采药的山,在镇东三十里处。悬崖峭壁,怪石嶙峋,古木高树遮天蔽日。朱星离寻了块平地,拿出一盒朱砂,一根玉笔,开始布阵。 “师父,真的是吞魂蛊雕吗?”剪重寻了片药草叶包住受伤的手指。 山中寂静无声,暮春时节,却没有鸟叫虫鸣,只有山风拂过树梢的沙沙声。 88.葛生(一) 这些年, 大巫操控的贺若,一直不许温石兰靠近, 话也与他说得很少。温石兰只以为他因为不能骑马打仗心绪不好, 也就恪守君臣礼仪不曾靠近。眼睁睁地看着大汗与他越来越疏远,与大巫越来越亲近。 “我该死!”温石兰用拳头捶自己胸口, 说一句捶一下, “早该一刀杀了那个贱种!早该现你在受苦!” 少年时,贺若认他做义兄, 他便起誓会护着贺若一辈子,到头来却什么也没护住。 “阿干!”乌洛兰贺若急急地又叫了一声,想上前扶他, 却怎么也动不了, 四肢皆不受控制,禁不住出一声嘶吼,“啊……” 温石兰顿时停下了动作, 上前扶住他。 “魂是移成了,但只有头颅完好,其余部位皆非人, ”林信蹲在贺若面前, 捏了捏他冰凉的胳膊, “这身躯只能用红线操控。” 只有头颅活着, 能说话, 不能动、不能吃东西, 活死人罢了。这样活着, 未免太痛苦,与那些瘫痪在床的老人无异,唯一的好处是他不需要出恭。 帐子里陷入了一片死寂。 乌洛兰贺若沉默了片刻,忽然低低地笑了起来,用沙哑的声音道:“如此,便足够了。” 困在灯里十几年,看着重重悲剧生,却不能说话,若不是他心志够坚,早就疯了。如今可以开口,已然知足。 林信有些意外。 “朱先生,可否,让我摸摸这孩子?”贺若转头,看先朱星离。 众人有些疑惑为何要问他。朱星离摸摸鼻子,勾起了那八根红线,轻轻动了动手指。 贺若自然地抬起了一只手,盖在林信头顶:“叱奴,阿舅对不住你。” 大巫常把消息念给他听,他知道,苏苏儿生了个孩子,叫叱奴。也知道,他的苏苏儿拔剑自刎,只为不留给大巫一滴血。 “自刎?我娘是自刎的?”林信有些吃惊。 “林争寒找到了鹿璃矿,他们在大荒一户人家那里歇脚,遇上了大巫的信徒……”贺若逐渐恢复控制的脸有了表情,显出一丝痛楚来。 兰苏知道被大巫找到了,敌不过便立时拔剑自刎。林争寒抱着她的尸身一路奔逃,蛮人还不知道兰苏已经死了,在招瑶峰附近截杀林争寒之后,才现兰苏的血早已凝固干涸,用不得了。 林信垂目,缓缓吸了口气。那时候太过年幼,很多事都记不清了,只记得赵坚一路抱着他,临别时父亲塞给他一块玉佩。怪不得母亲没有跟他告别,那时候她已经不在了。 “我的苏苏儿,死去的时候,还在恨哥哥吧?”贺若叹了口气,彼时他依然成了傀儡,没有血可以用,大巫才把主意打到乌洛兰达苏头上。 “没有,”林信摇头,“娘亲说,舅舅是个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原话是什么,已然记不清了,但在林信的印象中,自己是有个舅舅的,存在于母亲讲的故事里。什么故事早已忘记,但清楚记得,舅舅是个英雄。 “苏苏儿……”贺若顿时哽住了,伸出双臂将林信抱进怀里,握拳轻轻捶了锤他的后背,而后,忍不住笑起来,转头看向朱星离。 这动作,着实是北漠男人之间常用的,朱星离时机把握得极好,与贺若的心绪不谋而合。 朱星离得意地挑挑眉。 被他这么一搅合,悲伤的气氛瞬间没了,众人纷纷坐下来,商量以后的事。 大巫已死,噬灵之祸顿解,沈楼已经没有再往前打的必要了。京中还乱着,今早皇帝来了旨意,叫封重快些回去。大汗失踪,北漠怕是也乱成了一团。 “赀虏宥连的背后,有呼罗部和扎彦部的支持。当年那场酒宴,就是他们设下的。我得去灭了这两个部,让草原太平起来。”这般活着虽苦,但有太多未尽的事需要处理,贺若选择暂时这么活下去,请朱星离把操控红线的方法教给温石兰。 听到贺若愿意活下去,温石兰眼中泛起了光,殷殷地凑到朱星离身边,虚心求教。 林信摸摸鼻子,这些人都没有怀疑自家师父是怎么玩得这般熟练的吗?移魂其实不需要多久时间,方才那两个时辰,都是朱星离在玩贺若。 “战场之事,孤明日再与大汗商议。”沈楼并没有促膝长谈的意思,扔下这么一句话就抱着面有疲色的林信走了。 回到帐子里,林信就被“咚”地扔到了床上。 在柔软的被褥间挣扎着翻了个身,偷瞄一脸秋后算账的沈楼,林信吞了吞口水,爬起来挂在沈楼的腰间,满眼认真地说:“清阙,你方才听到了没,舅舅说我爹真的找到了鹿璃矿。” 根据大巫的消息,靠着兰苏通灵鹿眼的能力,林争寒真的找到了矿脉。他们在大荒歇脚,给了那户人家一些鹿璃做酬金。那户人家贪婪,偷走了藏有兰苏残魂的角铃,惹来了几年后的灭门之祸。 然而找到了又如何,无论是林争寒还是兰苏,都没有留下任何线索。这是个毫无意义的话题,所以方才帐子里所有人都略过了这一点。 沈楼没接话,掰开林信的手,将人按到在床上,单膝顶进两腿之间,牢牢固定住:“孤不需要鹿璃。” “那你要什么,亲嘴儿吗?”林信抬头想亲他,却怎么也够不到。 沈楼将那两只手拉过头顶按住,空出一只手捏住林信的下巴,逼他跟自己对视。不说话,就这么看着他,似要穿过这副皮囊,将那里面的黑心烂肝看个透彻。 上辈子,沈清阙的冷脸林信见得多了,根本不怕,但如今那双深邃的眼睛里溢满了痛楚,倒叫他害怕了起来。 “林不负,你究竟把我当什么人?”沈楼的声音又低又哑,带着难掩的疲惫。 痴缠,情话,誓言,在“信任”面前灰飞烟灭。本想与他好好谈谈,真说起来,却只剩下了直白的质问。 这人总是这样,自私自利,自以为是。擅自决定吸走噬灵让他独活,擅自决定做饵又做刀不跟他商量只言片语。在林信的认知里,他沈清阙究竟是什么东西? 深蓝色的眼睛闪了两下,林信下唇微颤,却说不出话来。 能说什么呢?噬灵之祸,本就是因他而起,这次不解决,以后便是无穷无尽的麻烦。 沈楼是带着目的重生的,解决噬灵之祸便是他最重要的事,于他而言,天下苍生是高于己身性命的。 将计划告诉沈楼,会如何?若是沈楼阻止,便会耽搁了最佳时机,大巫从钟有玉手中夺取的一壶血便足以灭了北域军;若是沈楼同意,于林信而言又何其可悲。 “唔……疼……”林信皱起眉头,低声喊疼,立时就被松开了。 “哪里疼?”沈楼慌忙把他抱起来查看,冷不防被林信吻住了唇。 “手疼,背疼,胸口疼,”林信蹭着他的唇说,“你给我揉揉。” 沈楼深吸一口气,当真给他揉了起来:“林信,你是觉得我会为了天下舍了你,还是会不管不顾地拦着你?” 怀中的身体轻颤了一下,没作声。 沈楼咬牙,扯开林信的衣襟,准备身体力行地告诉他答案,外面骤然响起了号角声。 敌袭! 众人赶到高坡上,瞧见那些身着黑衣的大巫信徒聚集在一处,黑压压足有千人。各个如同狂的野兽,嚎叫着朝营地奔来。 “放箭!”沈楹楹下令,无数箭矢飞射而出。那些人不闪不避,迎头而上,箭矢扎在身上恍若未觉,丝毫没有减缓脚步。 众人吃了一惊,沈楹楹拉开桑弧神弓,大箭夹裹着充沛灵力冲进人群,接连贯穿几人,将最后三人牢牢钉在了地上。 被灵力炸断骨头的这些人倒地,其余人依旧不停向前。 寻常箭矢没有用,只有附着强大灵力的桑弧大箭可以克制,但沈秋庭只有七支箭。 “他们吃了没练成的噬灵,成了没有神志的怪物,”乌洛兰贺若走过来,眸色冷肃,“这些怪物接近活人便咬,被咬的人一时三刻也会变成怪物。” 这些怪物,离营地已经很近了,来不及设陷阱,也来不及逃。必须一招制敌! 89.葛生(二) 此为防盗章, 如果您购买不足本文5o%将看到此章节 “我很担心你。”还没等林信没话找话,忽然听到沈楼说了这么一句, 不可思议地回头看向沈楼。 “你说什么?” “我一直在找你。”沈楼走到林信身侧, 低头看他。失而复得,得而复失, 这样的大起大落, 着实不是什么美好的体验。 林信微微瞪大了眼睛,这话真不像是沈清阙会说的。 “信信, 师父让我给你送点东西过来。”门外响起剪重的敲门声,打破了屋里诡异的气氛。 林信冲沈楼歉意一笑,转身去开门, 伸手就给了剪重一个爆栗子, “叫谁呢你?” 剪重嘿嘿一笑,把一套新茶具递给林信。虽然林信入门早,但实实在在比他小了好几岁, 他始终无法把林信当个师兄对待,总是私心地叫他信信。 林信不接茶具,直接上手揍他。 “哎哎, 别闹, 一会儿碎了!”剪重努力躲避, 但林信出招向来又快又狠, 专往些刁钻的地方打, 防不胜防。 “哗啦啦!”托盘里的黑曜石茶具终于在挨到第三招的时候脱离了盘子, 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过来, 抽走托盘在空中挽了个花,“咚咚咚”稳稳接住了杯盏。 “你师兄?”沈楼随手将茶具放到桌上,冷眼打量着这位林信的同门,未来的英王殿下——封重。 “是师弟,”剪重揉揉被揍的地方,抬手见礼,“在下剪重。”显然,方才在正厅的时候,这位世子爷根本没拿正眼瞧他,也不记得他叫了一声师兄。 上辈子的师兄,这辈子竟然变成师弟了。沈楼微微颔,还了一礼,“既是师弟,理当敬重兄长,怎可直呼其名?” “呃,世子教训的是。”剪重讪讪一笑,传达了两句师父交代的话,便一溜烟跑了。这位浣星海的世子殿下,似乎对他很有敌意。 朱星离让二徒弟给沈楼带话,收拾停当便去跟他喝杯茶,特意强调不许林信跟着。 林信撇嘴,说什么喝茶,一听就是找沈楼喝酒。因着他还未束,师父一直不准他喝酒,而剪重酒量很差喝不了多少,没人陪着喝酒的朱星离一直颇为寂寞。 北域的人常年饮烈酒,酒量自然是好的,难得遇见沈家人,少不得要拉着沈楼喝两杯。 去年埋下的梨花白,这时候拿出来刚好入口。朱星离拿出一套碧玉双环杯,满满地倒上。 沈楼端起杯盏,敬过朱星离,一饮而尽,“朱二叔叫侄儿来,可是有话要说?” “找你喝一杯,”朱星离吊儿郎当地倚在竹榻上,懒散地说,“你爹给你取字了吗?” “尚未取字。”沈楼应着,抬手给朱星离倒酒。男子十五束,二十及冠,理当二十岁的时候取字。但若是此子早慧,或是需要他早些顶立门户,便会如钟家兄弟那般,十五就取字。 朱星离有些意外,十二岁就能上战场的儿子,足以顶门立户了,这沈歧睿竟然没给他取字,还把他当孩子养。想来是觉得他身体不好,怕过早取字削薄了福气,顿觉好笑,“沈歧睿那五大三粗的人,竟然还在意这个了。” 沈楼无话可说,上辈子他的确十五岁就取字了,这次束却被父亲拒绝,导致钟有玉那家伙嘲笑了他好几次。 两人喝光了一小坛梨花白,沈楼还脸不红气不喘的,看得朱星离啧啧称奇,“好小子,这酒量,赶上你爹了,来来,再来一坛。” 难得遇到个能喝的,朱星离兴致大涨,又叫侍卫去挖一坛出来,换了酒碗来喝。 梨花白入口清甜,但后劲十足,又喝了三碗,上一坛的酒劲便窜了上来,朱星离的眼尾渐渐染上了绯色,说话也开始打飘,“寻鹿侯的事,你应该听说过,林争寒没找到鹿璃矿脉,但天下人都觉得他找到了,包括皇帝,还有你爹。” 沈楼端酒的手微顿,“嗯。” “我这儿没有旁的要求,只一条,关于信儿的事,半个字都不许说出去。”漫不经心的语调忽然冷下来,朱星离那双眼角向下的凤尾目,清明透亮,没有半分醉意。 “六年前我没说,如今更不会说,断不会让阿信落到钟家兄弟那步田地。”沈楼抬手给朱星离倒酒。诸侯子嗣,谁都不愿意入京长住,寄人篱下,为奴为质,自然不是什么好事。 “你比你爹明白,”朱星离重新软倒在榻上,水汽漫上眼眶,熏熏然哼着小曲儿,仿佛刚才那个清醒的人从来没有存在过,“容兮遂兮,垂带悸兮,你爹小时候,可不是个好东西。” “……” 带着一身酒气回到林信的卧房,屋里的人已经睡下了,但很乖地睡在床的内侧,给他留了半边。 沈楼坐在床边看他,缓缓伸手,摸了摸那暖呼呼的侧脸。明明是个皮猴子,偏要在他面前装乖卖巧,也不知是怎么想的。 除了外衫躺下,抬手揉了揉眉心。随着神魂越来越虚弱,他睡得也越来越少,总是被各种噩梦惊醒,醒来分不清前世今生。 白日里见到的剪重,与记忆力的英王封重合为一体。与散仙剪秋萝春风一度的男人,便是当今皇上。起初剪秋萝并不知道这人的身份,后来皇帝想纳她入宫明白过来,断然拒绝。 五湖四海自由自在的散仙,并不稀罕那皇妃之位,皇帝也就没有强求。直到后来,林信杀了师父,这师兄弟两人才被皇帝双双寻回。皇姓为封,他便叫了封重,王号为英,理由是他长得俊俏。 只是兄弟两个刚入宫的时候关系很差,都说是因为林信杀了师父被封重记恨,直到那日…… 沈楼拿着一块雕成小鹿的星湖石去寻林信,想着自己摔裂了他的玉佩,好给他赔罪。 “你得赔给我,我要你亲手雕的星湖石。”想起林信气红的眼睛,沈楼指尖痒,忍不住搓了搓手中的小鹿,藏进衣袖里。 背着手,绕过重重假山。 “信信!”英王封重的声音从山石后面传来。定睛一看,一身亲王常服的封重正紧紧抱着林信,脸上满是痛惜怜爱。林信闷闷地靠在封重怀里,一言不,背对着沈楼,看不清表情。 藏在袖子里的手倏然攥紧,攥得指尖白。 星湖石小鹿没能送出去,心中那点小小的念想就这么直接被人扔在地上摔得稀碎。 “你不知道吗?林不负天生浪荡,荤素不忌,太子给他送了多少美人,男女都有,他全都收了。” “啧,我听说,他跟英王也有一腿。” 莺莺燕燕环绕四周,风流的割鹿侯跟着众人冲他轻佻地眨眼睛。 难平的怒火直接把沈楼给气醒了,睁开眼,身旁热乎乎的,带着一股青枣甜的气息喷在颈侧。林信不知何时又蹭到他怀里了。 吊到半空的心落到实处,沈楼轻叹了口气,微微偏头,将下巴放到怀中人的头顶。 “唔……”林信哼唧了一声醒过来,现自己睡在沈楼怀里,故作惊讶地挪开,“对不住啊,我睡相不好,吵到你了?” “没有。”沈楼摇头。 “你怎么出了一头汗?”林信伸手摸了一把,蹭地一下坐起来。修仙之人,身体强健,万没有半夜出虚汗的道理。 沈楼伸手把他重新按回被窝,“无妨,做了个噩梦,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