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时代——对于真假神学的探讨》 献给美利坚合众国的公民同胞 我把下列的论着置于你们的保护之下。这篇作品是我对于宗教的意见。 希望你们能公正地想到:我一向极力主张人人有保持他的意见的权利,不管他的意见如何与我不同。凡是否认别人有这种权利的人,会使他自己成为现有意见的奴隶,因为他自己排除了改变意见的权利。 对付任何一种错误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理性。我一向未曾用过其它武器,我深信今后亦复如此。 你们的亲爱的朋友和公民同胞, 托马斯·潘恩 1794年1月27日于巴黎卢森堡监狱 第一部分-1 在几年以前,我已经有一个意思要想发表我的宗教思想;我很明白处理这个题目的困难,所以经过这样考虑之后,决定留到年纪大一些来做。我想把它当作我对于世界各国公民的最后贡献,而且在那个时候,引导我写作的动机的纯洁,就是在不赞成这个作品的人,也不会有所怀疑。 现在法国所发生的情况,就是完全废除了全国性的僧侣体制和一切强迫性的宗教制度有关的东西,废除了有关信仰的一切强迫性的东西,这种情况不但促使我的写作意图急转直下,而且使这样一种作品成为非常必要,因为恐怕在迷信、虚伪的政体和虚伪的神学整个地破灭之后,我们会看不见道德,看不见人道和真正的神学。 正象我的同事之间已有好几个人,并且在法国的公民中间也有人给我做出榜样,把他们个人的信仰自愿地揭露出来,我也要这样做;并且我在这样做的时候,要完全出于但白真诚,好象一个人在脑子里自己对自己所说的一样。 我相信一个上帝,没有其它的;并且我希望在这一生之外还有幸福。 我相信人类是平等的;并且我相信宗教的职责在于做正义的事情,爱仁慈,和力图使我们的同胞得到幸福。 但是为了免除误会以为我在这些事情之外,还相信许多其他的东西,所以我在写这本书的中间要声明我所不相信的事情,以及我为什么不相信的理由。 我不相信犹太教会、罗马教会、希腊教会、土耳其教会、基督教和我所知道的任何教会所宣布的信条。我自己的头脑就是我自己的教会。 一切国家的教会机关,不论是犹太教的,基督教的或是土耳其教会的,在我看来,无非是人所创造出来的,建立的目的是在于恐吓和奴役人类,并且借此来垄断权力和利益。 我这样的说法并没有意思要谴责那些有相反的信仰的人;他们对于他们的信仰正象我对我的信仰有同样的权利。但是为了人类的幸福,一个人在思想上必须对于自己保持忠诚。所谓不忠诚不在于相信或不相信;而在于口称相信他自己实在不相信的东西。 思想上的谎言在社会里所产生的道德上的损害,是无法计算的,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当一个人已经腐化而污辱了他的思想的贞洁,从而宣扬他自己所不相信的东西,他已经准备犯其他任何的罪行。他做宣教师是为了利益;并且为了获得做这个职业的资格起见,他必须从撒大谎开始。试问我们能否设想还有什么事情比这一个对于道德的破坏更大呢? 自从我在美国出版了那个小册子叫做以后不久,我就看到很有可能在政治制度的革命以后会跟着来一个宗教制度的革命。教会和国家一旦勾搭起来,发生了龌龊的关系,不论是犹太教,基督教或土耳其教会,就会非常有力地用痛苦和处罚的方法来绝对禁止议论已确立的信条,以及宗教上的主要原理;除非等到政治制度有所变革的时候,这些问题就不能适当地和公开地在世界面前提出来;但是不论何时,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就会跟着来一个宗教制度上的革命。人为地创造出来的东西和僧侣的诡计就会被发觉出来;因此,人就会回到纯洁、没有搀杂也不受污染地信仰一个上帝,而没有其他。 每一个国家的教会或宗教,都是假装着遵循上帝付托给某些个人的特别使命而建立起来的。犹太人有他们的摩西;基督教徒有他们的耶稣基督,他们的使徒和圣徒;土耳其人有他们的穆罕默德,好象通到上帝的道路是各不相同的。 那些教会各有一套书籍,他们叫做启示录或圣经。犹太人说他们的圣经是由上帝当面传给摩西的;基督徒说他们的圣经是通过圣灵而来的;土耳其人说他们的圣经(《可兰经》)是一个天使从天上带来的。那些教会互相指责别的教会的不信神;就我自己来说,我对它们全都不相信。 按理说应该把正确的观念放到言词里去,所以我在进一步讨论到本题以前,我先提供一些关于“启示”这个词的不同的看法。“启示”这个词用于宗教时,意味着由上帝直接传授给人的某些东西。 谁也不会否认或争论“全能的上帝”有权力来作这样的传授,如果他喜欢这样做的话。但是,即使承认有这样的事例,就是说有些事情曾经启示给某一个人而不曾启示给任何其他的人,那么这个启示只是给某一个人的。当他把这个启示告诉了第二个人,第二个人又把这启示告诉了第三个人,第三个人再告诉第四个人,这样的传过去,并不等于说这是一个给其他一切人的启示。这仅仅是一个对于第一个人的启示,至于其他的人只是听到人家的传闻罢了,所以他们没有一定要相信它的义务。 如果任何一件事情,是从第二手传到我们的,不管是口头的或书面的,而称它为启示,都是在术语和观念之间存在着矛盾。所以启示必须限于第一手的传投——在此以后,只是听别人传述据说是对他的启示;虽然他本人可以认为有相信的必要,但是我没有义务要象他一样地相信;因为这个启示不是对我而发的,我只不过听他说他曾经得到那样的启示。 当摩西告诉以色列儿女们说他从上帝的手里接到了两张十诫的表,他们没有一定要相信他的义务,因为除了他这样的说法以外,没有其他的根据;至于我除了某些历史家这样告诉我以外,也没有其它的根据。十诫本身并没有内在的证据来证明它们是属于神的;它们含有某些好的道德的教训,但这是任何合格的法律颁布者或立法者都订得出来的,不必依靠超自然的干预。 当有人告诉我《可兰经》是在天上写好以后,由一个天使带给穆罕默德的,那样的说法跟上面所讲的那种传闻的证据和第二手的根据太相象了。我没有亲身看到那个天使,所以我有不相信它的权利。 当又有人告诉我说有一个女人叫做圣母玛利亚,据说她没有跟男子同居就生了一个孩子,她有一个未婚夫叫约瑟,而这些又据说是一个天使告诉他的。我有权利相信或不信相;这种情况,除语言以外,应该有更有力的证据,但是我们甚至连约瑟或玛利亚自己所写的东西也没有;只凭别人的报道说人们曾经这样说过——这是传闻的传闻,我是不准备把我的信仰寄托在这样的证据上面的。 虽然,我们不难了解说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这样一个故事的意义。当耶稣出生的时候,异教的神话在世界上还相当流行,那样的神话可以期望人民会相信这样一个故事。一切生活在异教神话之下的非常的人,都会被人看作是他们的诸神中间某些神的儿子。所以在当时相信一个人是从天上降生下来,并不是一件新奇的事情;神和妇女交媾在当时是一种惯常的说法。据他们的传说,丘辟特曾有几百个妇女和他同居过;所以这一个故事一点也不新奇或猥亵;在一般所谓异教徒或神话学者当中,这一个故事是跟他们中间流行的意见相符合的,也惟有那些人才会相信它。犹太人严格地只相信一个上帝而不信其它,他们永远不相信异教的神话,也决不相信这个故事。 我们如果把所谓基督教教会的理论怎样从异教神话的残余中产生出来研究一下,那是一件新奇的事情。把它直接采用进去的第一个例子就是把传闻的创始人说成是从天上降生下来的。三位一体的说法只是多神论的缩减罢了,以前的神大约有二万到三万之多;玛利亚的形象只是继承了以弗所的女神狄爱娜的形象;英雄的封神转变为使徒的被列为圣徒;神话学者说每一事物都有神,基督教的神话学者则说每一事物都有圣徒:教会里充满着这一种圣徒,正象万神庙里充满着另一种神一样;罗马这一个地方两者都有。基督教的理论比之古代神话学者的偶像崇拜相差无几,其目的都是为了权力和收入;所以还需要理性和哲学来除去这双重性的欺骗。 这里所说的话,即使以最不敬的态度来说,也绝对不适用于耶稣基督的真正的品格。他是一个有德行而和蔼可亲的人物。他所宣传而实践的道德是最慈善的一种;虽然在他多年以前有孔子和某些希腊哲学家也曾宣传类似的道德体系;以后又有教友派和历代以来的许多好人,但是任何人没有胜过他。 耶稣基督关于他本身的事情,象他的出生、父母或任何其它事情,没有写过什么记载的东西;在所谓《新约》中,没有任何一行是他亲自写的。他的历史完全是别人的作品;关于他的复活和升天的记载那是他出生故事的必然的配合部分。写他历史的人既已把他从超自然的方式带到世界里来,就不得不从同样的方式把他重新带出去,否则故事的第一部分就变为一败涂地了。 这故事的后半部分的叙述,在各方面都比前半部分要拙劣得多。前一部分是一个奇迹的概念,不是一件容许公开的事情;所以讲述这一部分故事的人占这一个便宜,就是说他们虽然不一定能取得人家的信任,人家也无从发觉他们的不对。因为这不是一件容许证明的事情,所以也不能期待他们加以证明;而且也不可能叫他们讲到的人自己来证明。 但是一个死人从坟墓里复活转来和他从空中升天,这和可以容许的证据大不相同,和看不见的胎儿在母体里怀胎的情况也不相同。复活和升天,假定有过那样的事情,应该有公开而看得见的证据,象气球的上升或象中午的太阳一样,至少在全耶路撒冷都看得到。一件事情要使人人都相信,应该具有使大家普遍可以看到的证明和证据;这后半部分所描写的故事有了大家可以看到的证据,才可以前半部分得到承认,正因为后半部分从来没有提出证据,所以整个故事就站不住了。没有证明,只把一小撮的人,不超过八九个人,介绍出来作为全世界的代表,据说他们曾经看到过而要全世界其他的人都相信它。但是看起来多马对于复活并不相信;而且据他们说,他不是亲眼看到,亲身接触到就不会相信。所以我也不相信,其理由正和多马不相信的理由和任何人不相信的理由是一样的。 要把这件事来加以掩饰或伪装是没有用的。这个故事,关于超自然的部分,在它的面上到处都有欺骗和隐瞒的烙印。究竟谁是它的作者,我们现在无法知道,正象没有人可以向我们证明记载这种故事的书确实是由书中有他们名字的那些人写的一样;我们现在所有的关于这一件事的最好的存在着的证据就是犹太人。他们是当年据称复活与升天发生时生存着的人们的正式的子孙,而他们却说这不是真实的。我久已觉得要引用犹太人来证明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是一个奇怪的矛盾。正象一个人说我可以证明我所告诉你的话是真实的,却举出了一些说它是假的人。 当时有耶稣基督这样一个人存在着,而且是被钉在十字架上,在那时候确有这种处死的方法,这些历史关系是严格地在可能范围之内的。他宣传了最优良的道德和人类的平等;但是他也宣传反对犹太僧侣的腐化和贪欲,因此引起了整个僧侣阶层对他的仇恨与报复。那些僧侣们对他提起的控诉是指控他对于罗马政府的阴谋叛变,当时的犹太人是向罗马政府称臣纳贡的;而罗马政府对于他的主张所发生的效果,或者和犹太僧侣一样,暗中有所恐惧也不是不可能的;而在耶稣基督方面要想把犹太民族从罗马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也不是不可能的。无论如何,这一个有德行的改良家和革命家在这两者之间丧失了他的生命。 在这样一些记叙明白的事实上和以后我要提起的另一种事例上,那些基督教的神话家自称为基督教会,曾经建立了他们的寓言,其荒诞与夸大在古代神话中是没有能胜过它的。 古代的神话家告诉我们巨人族跟丘辟特打仗,他们中有一个人一次就掷在他身上一百块石头;丘辟特用打雷来击败他,并且后来把他关在埃得纳山下,那个巨人每次转一个身的时候,埃得纳山上就喷出火来。 这里容易看到由于山的情况是一个火山就引出了这个寓言的思想;而这个寓言是与这情况相适合并且以这种情况为终结的。 基督教的神话家告诉我们,他们的撒但跟全能的上帝打仗,上帝把他打败,后来把他关在地狱里而不是关在山下。这里容易看出第一个寓言引起了第二个寓言的思想;因为丘辟特和巨人的寓言是在撒但的寓言好几百年前就有了。 这样说来,古代的神话家和基督教的神话家彼此之间的区别是很小的。 但是后者打算把事件竭力加以扩大。他们打算把耶稣基督故事的寓言部分和从埃得纳山发生的寓言结合起来;并且,为了使故事的各部分联系起来,他们就设法利用犹太人的传说;因为基督教的神话一部分来自古代的神话,另一部分来自犹太人的传说。 基督教的神话家,已经把撒但关在地狱里之后,为了使寓言继续下去,又不得不把他放出来。把他变为一条蛇或毒蛇放到伊甸乐园里去,在这样的形状之下,他跟夏娃作了相熟的谈话,夏娃毫不惊奇地听这条蛇的讲话;经过这场密谈,他引诱她吃一个苹果,而一吃那个苹果之后,就使得全人类遭殃。 自从给撒但对于整个创造的这个胜利以后,有人以为教会的神话家总要仁慈一些把他送回地狱:若不这样做,也得把一座山镇压在他上面(因为他们说过他们的信仰能够移山),或者象以前的神话家所做的那样,把他关在山的底下以防他再混入妇女中间造成更大的危害。但是这一切都没有做,他们让他自由,甚至于也不教他具一个结——这里边的秘密在于他们少不了他,当他们不再能驾御他时,竟行使贿赂来留住他。他们允许给他一切犹太人,还预先允许给他一切土耳其人,十分之九的世界和穆罕默德以作为条件。 这样以后,谁还会怀疑到基督教神话学的宽大无边。 所以起初在天上经过叛变和作战以后(在这场战争中,作战的双方都没有受到伤亡),——就把撒但关入地狱——又让他跑出来——使他对于整个创造得到胜利——又因为他叫人吃了苹果使全人类有罪,这些基督教的神话家把寓言的两个头连结起来。他们把这个有德行而和蔼可亲的人耶稣基督在一个时候代表着上帝和人,又代表着上帝的儿子,自天上降生下来,专诚为了牺牲而来的,据他们说因为夏娃在想望之中吃了那个苹果。 现在把一切因荒诞而引起发笑或因亵读而引起厌恶的事情搁置不谈,让我们只把故事的各部分加以审查,我们觉得不可能想出另外一个故事比这个故事对于全能的上帝诽谤得更厉害,对于他的智慧更不符合,对于他的权力更相矛盾。 为了要把它形成一个上升的基础,编造故事的人不得不使他们所称为撒但的这样一个角色具有和上帝同样大的权力,如果他不比上帝更有权力的话。他们不但使他在他们所谓失败以后有权力把自己从地狱里放出来,而且以后的权力越来越大,大至无穷。在他失败以前,他们只把他当作一个天使,他的存在范围是有限的,跟其他的天使一样。但是据他们的叙述,他自从经过失败以后,变成无所不在的了。随时随地都有他。他占据了整个无边无际的空间。 他们把撒但加以这样的神化还不满足,所以又叫他以被创造的动物之一的形态用策略来战胜全能的上帝的一切权力和智慧。他们把他说成已经迫使全能的上帝有迫切的需要或者把全部创造交给这个撒但去管理和统治。或者亲自降临地上以人的形态暴露自己于十字架上以表示投降赎罪。 假如故事编造者作相反的说法,就是说,全能的上帝迫使撒但以一条蛇的形态把它本身暴露于十字架上,作为重新犯罪的惩罚,那个故事就比较不会那样荒谬——矛盾少些。但是他们不这样做,而让犯罪者得胜,全能的上帝失败。 我并不怀疑,已有许多好人相信这一个奇怪的寓言而在这种信仰之下过着很好的生活(因为轻信是不犯罪的)。第一,他们是受到教育来相信它的,而且他们会以同样的方式来相信任何一件事。也有许多人因为想到上帝对人的无穷尽的爱,牺牲了自己,所以发生这样热情的狂喜以致为了这个狂热的思想而禁止或阻碍自己去审查这个故事的荒谬性和污辱性。任何一件事情,越不自然,越容易成为惨淡欣羡的对象。 但是如果感激和羡慕的对象是我们的愿望,它们是不是每一小时都呈现在我们的眼前?我们能不能看到美丽的创造在我们一生下来的时候就准备迎接我们——一个世界送到我们手上,什么也不用花费?是不是由我们来使太阳发光,把雨灌下来,并且使土地得到丰收?不论我们是在睡眠或醒着,宇宙的大机器仍旧在那里运行。这些事情和它们所指出的将来的造福是不是跟我们无关呢?我们的总的感情,除掉悲剧和自杀以外,能不受其他题目的激动吗?或者人的暗淡的骄傲是不是变成这样的不能容忍,以致于除了牺牲造物主以外就没有别的东西能奉承它吗? 我知道这个大胆的研究将会惊动许多人,但是如果为了这个缘故就放弃不做,那对于他们的轻信,未免恭维过分了;时代和题目本身要求这样去做。 怀疑所谓基督教会的理论是出于捏造的,这在各国已经非常普遍了;对于那些在怀疑之下摇摆不定,不知道什么应该相信和什么不应该相信的人,现在看到这个题目的自由研究将得到一种安慰。所以我接着要审查称为《新约》 与《旧约》的书。 这些书,自《创世记》起到《启示录》为止(所谓《启示录》是一本谜语书,它本身就需要一种启示来加以解释),据人家告诉我们,就是《圣经》。 所以我们应当知道谁这样告诉我们的,使我们可以明白这样的报道有多少可信。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没有人能够说明的,除了我们彼此相互转告以外。虽然如此,这件事情,在历史上看起来好象如下面所叙述的: 当教会的神话学家建立他们的体系时,他们把能够找到的文件全部收集起来,然后照他们的意思加以处理。究竟现在被称为《新旧约全书》中的作品就是这些收集者所说由他们找到的原物呢,还是已经由他们增删、改换或加以粉饰了的,这是一件完全不能肯定的事。 如果事情是这样的:他们由投票来决定,在他们所收集的书中间,哪些属于《圣经》的,哪些却不是。他们抛弃了若干种;还有些经投票决定是有疑问的象他们称为“伪经”的书;而那些得到大多数票的,就被认为是《圣经》。如果他们的决议是另一种,那么一切自称为基督教徒的人,就得有另一种信仰——因为一个人的信仰是由别一个人的投票而来的。究竟谁干了这一切事情,我们一点也不知道,他们把自己总称为教会;关于这件事我们所知道的就尽在于此了。 除出我所提到的以外,我们既没有其他外界的证据或根据使我们相信这些书就是《圣经》,而上面所提到的也绝对算不得什么证据或根据,我在下面就要审查这些书本身所包含的内在的证据。 在这篇文章的前一部分,我曾经谈到启示——我现在要进一步讨论这个题目,以便把它运用到所要讨论的各书。 启示就是告诉被启示的人一件他在以前所不知道的事情。因为我如果已经做了一件事情,或者看见过做这件事,那就不需要启示来告诉我,我已经做了或已经看到了,也不需要它来使我能够讲出来或写出来。 所以启示不能适用于地球上所做的任何事情,关于那种事情,人自己就是演员或证人;因此在《圣经》中几乎占全部的一切历史性的或奇闻逸事的部分都不在启示一词的涵义和范围之内,所以也不是上帝的启示。 当参孙拿了迦萨的城门柱子而跑的时候,如果真有其事,(他曾否这样做,与我们无涉)或当他去探望他的大利拉,或捉到他的狐狸,或做任何其它事情的时候,这些事情跟启示有什么相干?如果它们是事实,他自己能说出来;或者他有书记,可以让书记写出来,如果真有讲出来或写出来的价值的话;如果是虚构的,启示也不能使它们成为真的;至于究竟是真是假,我们在了解这些事情方面,不比别人更好些或更聪明些。当我们默察到上帝的无穷无尽,他是在指导和治理一个不可思议的整体,而我们人类对于这整体的认识,充其量也只能发现了一部分,我们把这些不足取的故事称为《圣经》,应当自觉惭愧。 关于创造的叙述,《创世记》就用它来开头的,从表面上看起来,完全象以色列人在进埃及以前在他们中间流行的传说;自从他们离开那个国家以后,他们就把它作为他们历史的开端,也没有说明(那是很有可能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怎样得来的。根据记事开端的方式,显出它是出于传说。它的开头是很突然的:没有说话的人,也没有听讲的人;不是对什么人讲的;没有第一人称,也没有第二人称或第三人称;它完全符合传说的规格,它也没有凭证。摩西在开始讲到自己的时候不曾用象在别处常用的一种套语,就象:“主吩咐摩西说。” 为什么把它叫做摩西的创造记事,我想不出来。我相信摩西对于这些题材是非常善于鉴别的,决不会把他的名字放在那个记事上面。他曾经在埃及人中间受过教育,埃及人和当时其他民族一样,很擅长科学,特别在天文学方面;摩西对于这种记事守着沉默而谨慎,不肯予以证实,就是一种良好的反证,证明他既没有讲过,也不相信它。——事情是这样的,每一个民族都曾经是世界的创造者,以色列人和任何其他民族有同样的权利来建立创世的事业;摩西既然不是一个以色列人,他可能没有意思去反驳这个传说。这个记事显然没有什么害处;而这句话对于《圣经》中的许多其他部分,却不能这样说。 不论何时,我们读到那些猥亵的故事,放荡淫佚,残酷而折磨的处死方法,无情的报复,《圣经》中一半以上充满了这些记载,与其称它为上帝之道,不如称它为魔鬼之道较为贴切。那是一部邪恶的历史,曾经用来使全人类变为腐化和野蛮;就我自己来说,我真诚厌恶它,好象我厌恶一切残酷的东西一样。 直要等到我们读到《圣经》中混杂的部分,我们所遇到的,除了少数成语不计外,除掉使我们发生厌恶或轻视的东西,就很少有别的东西了。在那些不具名的作品里,《诗篇》和《约伯记》,特别在后者里面,我们可以找到许多崇高的感情,恭敬地表达了上帝的权力和仁慈;但是比起同样题目的许多前前后后的其它作品来;它们并没有高出一着。 据称是属于所罗门的,虽然很可能是一种汇编的作品(因为人们发现一些生活上的知识,按照他的处境,他是不会知道的),是一连串的道德上的格言。它们在敏锐方面比不上西班牙人的格言,在聪明和简约方面也并不能胜过美国富兰克林的格言。《圣经》中其余一切部分,大家知道都是用“先知”的名字来命名的,它们是犹太诗人和巡回传教者的作品,他们把诗、轶事和祈祷混合在一起——那些作品虽然在译文之中,仍旧保持着诗的气氛和风格。①在整部称为《圣经》的书中,没有一个字描写我们所称的诗人,也没有一个字描写我们所称的诗。事情是这样的,“先知”(prop)这一个名词后来人们赋予它以新的意义,而在《圣经》中这个名字的意义就是诗人,而“预言”(prophesying)一字的意义就是作诗。“预言”也可当作把诗谱成曲调用乐器来演奏的技术讲。我们读到用萧管、小鼓和号角来演奏的预言——用竖琴、用弦乐器、用铙钹和其它一切当时流行的乐器来演奏的预言。 假使我们现在谈到用小提琴或用萧笛或用小鼓来演奏的预言,这样的说法将成为毫无意义,或者将使人发笑或者将受人轻视,因为我们已经把这个名词的意义改变了。 《圣经》上告诉我们扫罗在先知中间,并且说他作了预言①;但是没有告诉我们他们说了什么话,也没有提到他说了什么话。事情是,没有什么话可说;因为这些先知是一班音乐家和诗人,扫罗加入了这个乐队,这就是所谓作预言。 在这些以“先知”的名字命名的书里的想象力是完全属于诗的。它是虚构的,常是夸大的,而且除诗以外,在任何其它的写作中是不能容许的。 为了指出这些写作是由诗的组成部分所构成的,我要拿出书中的十个音节,写成一行音节数目相同(大胆的措施)而末一字应该押韵的。这样可以看出那些书的组合是诗的方式。我所要举的例子是从“以赛亚书”里来的: ①《旧约·撒母耳记》中说:扫罗“在先知中受感说话”。——译者 ——“听啊,喔,诸天,听啊,喔大地!” 这是上帝本身唤起注意。 另一个我要引述的例子是从“耶利米哀歌”中来的,为了完成那个比喻,而指出诗人的真意,我又增加了另外两行。 喔!我的头上是水而我的眼睛泪如泉涌正象天空的澄明;于是我要让有力的巨流奔放,为人类哭成洪水的波浪。——作者 这件事的记载见于称为《撒母耳记》的一书中,书中说扫罗遇见一班先知;整个的一班先知!他们带着一个弦乐器、一个鼓、一支笛和一把竖琴一起来,说了预言,并且扫罗也和他们一起说了预言。但是后来显出扫罗说预言说得不好:就是说,他演这个角色演得不好;因为据说有一个“从上帝那里来的恶魔” ①附在扫罗身上,而他就说了预言。 假如在称为《圣经》的书中,除此以外,没有别的章节指出我们已经失去了“预言”一词的原意而被另一种意义所代替,单是这个也就够了,因为我们如果照后来加上去的意义而使用这个词,就不可能把“预言”这个词用在这个地方。按照它在这里的用法,是完全剥夺它的宗教上的意义,而表示在那时候一个人可以成为先知或者可以说预言,正象现在说起来,他可以成为一个诗人或音乐家,而同他品质方面的道德或不道德毫无关系。这个词原来是个科学上的术语,可以随便应用于诗或音乐,而且不论诗和音乐的题目是属于哪一种。 底波拉和巴拉被称为先知,并不是因为他们预言了什么事,而是因为他们做了有他们名字的诗或歌来庆祝一个已经做到的行为。大卫是属于先知之列的,因为他是一个音乐家,并且是有名的“诗篇”的作家(虽然说不定是十分错误的)。但是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不叫做先知;据我们所有的任何记载,都没有说他们会唱歌,会演奏音乐,或者会作诗。 他们告诉我们先知有大先知和小先知。照这样说起来,他们也可能告诉我们上帝也有大小之分;因为照现代的意义来说,预言不能分大小。——但是诗是有程度上的不同的,所以那个语句是跟当时的情形相符合的,当我们了解它为大小诗人的时候。 自此以后,完全没有必要再来提出对于那些称为先知的人所写的东西的评论。马上就把斧头斩到根,就是要指出那个词的原意被人误解,因此在那错误的意义之下从那些书中所得到的一切推论,对于它们所表示的虔诚的尊敬,和辛苦地为它们而作的注释,都不值得加以争辩。虽然如此,在许多事情上,犹太诗人的作品应该有一个较好的命运,而不是象现在那样滥用圣经的名称,把这些作品和一些伴随着它们的废物结合在一起。 如果我们要我们自己对于事物有正确的观念,我们不但必须把不变的观念,而且要把用任何手段及经过任何意外都绝对不会发生变化的观念,放到我们尊称为圣经的那种东西里去;所以圣经不能存在于任何着作或人的言语之中。 文字的意义不断地发生新的变化,因为缺乏一种全世界通用的语言,使①那些自称为神学家和注释家的人,很喜欢彼此迷弄,我让他们去争辩那个语句的第一部分,就是关于“从上帝那里来的恶魔”。我仍旧守住那个题目——我不放弃“预言”一词的意义。——作者 翻译有其必要,而翻译又可能有错误,抄写者和印刷者的错误又在所不免,再加上故意窜改的可能,这些事情的本身就足以证明人类的语言无论讲出来或印出来,都不能成为传达上帝之道的工具。圣经存在于另一些东西里。 那被称为《圣经》的一部书,在思想和表达的纯洁方面是不是胜于世界上现有的一切书籍呢,依照我的信仰的法则来说,我不能认为它是圣经,因为使我受骗的可能仍旧存在。但是当我看过这部书的绝大部分,除了是一部粗野的罪恶史,和最卑鄙无聊的故事的搜集以外,很少有别的东西,因此我不能称呼它为圣经以亵渎我的造物主。 对于《圣经》 ①已经讲得多了;现在我要继续讨论那部叫做《新约》的书。 新约就是新的旨意,好象造物主有两种旨意。 如果耶稣基督有建立一个新宗教的目标或意图,他无疑地会亲自把那个体系写出来,或者在他活着的时候用着述的形式把它介绍出来。但是没有一种现存的版本可以证实是用他的名义写的。一切称为《新约》的书是在他死后写出来的。他生来是个犹太人,他也自称是个犹太人;他是上帝的儿子,正和任何其他人一样——因为造物主是一切人的父亲。 最前面的四本书,叫做《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这四本书没有交代耶稣基督的一生的历史,只讲到一些他的不相连接的轶事。从这些书看来,他作为一个传道者的全部时间不会超过十八个月;而且只在这短短的时间里,那些人跟他熟悉起来。他们提到他时,他已十二岁,他们说他坐在犹太的博士中间,向他们提出问题和回答问题。 因为这件事发生在他们开始认识他的许多年以前,很可能这个轶事是他们从他的父母那里得来的。从这个时候起大约有十六年没有关于他的叙述。他住在哪里,或者他在这一段时期里做些什么,都不知道。很可能他在搞他父亲的行业,就是以木匠为业。看起来他不曾受过什么学校教育,而可能他不会写字,因为他的父母是极端贫穷,因为看来当他出生的时候,他们连一张床都买不起。 这件事有些奇怪就是世界上最有名的三个人,他们的家庭出身都不大明白。摩西是个弃儿;耶稣基督是生在马房里的;穆罕默德是一个赶骡子的。 他们中间第一个和第三个是不同的宗教体系的创立者;但耶稣基督并没有创立新的体系。他号召人实践道德的行为和信仰一个上帝。他的品性的最大特点是博爱。 根据他被捕的情况,可以看出他在当时是不大为人所知道的;也可以看出他和门徒的集会是秘密举行的;并且说明那时候他已经放弃或停止公开传教。犹大没有别的方法可以把他出卖,只有供给情报说他在什么地方,并且在去逮捕他的官吏面前指出了他。至于为什么要利用和收买犹大来做这一件事情,其原因所在就是上面所已经提到的,他不大为人所知道,而且他的行踪是隐蔽的。 关于他的隐蔽的观念,不但跟他的被称颂的神性极不相称,而且带有一些卑怯的意味。而且他的被出卖,换一句话说,他的被捕是由于他的门徒之一供给了情报,这说明他并不要被捕,因此他也并不要被钉于十字架上。 基督教的神话家告诉我们,基督是为了世界的罪孽而死的,并且说他就是为了死而来的。那么他如果死于热病,死于天花,死于年老,或因任何其①此处系指《旧约》。——译者 它事情而死,是不是会一样呢? 据他们所说,对于亚当所宣告的处分是如果他吃了苹果,并不是你必定要死在十字架上,而是你必定要死——只是判定死罪,而没有说明死的方式。所以死在十字架,或任何一种特殊的死法,并不是亚当所要受的死罪的一部分:因此,就是依他们自己的策略来说,也不能说基督的代亚当而死是所定的死罪的一部分。患热病而死将和死于十字架上无所区别,只看机会如何。 照他们所告诉我们的,对于亚当所宣告的死罪,它的意义必不出于两者之一,或者指自然死亡,就是生命停止,或者指神话家所称的定罪;因此耶稣基督就死的一个行为,按照他们的体系来说,一定为了防止临到亚当和我们头上的上述两种事件之一。 那显然不是为了防止我们的死亡,因为人人要死;如果他们的关于长寿的故事是真实的话,自从十字架事件以后,人却比以前死得快些,至于第二个解释(包括耶稣基督的自然死亡在内,作为全人类永久死亡或定罪的替代),很不适当地表示造物主因死的一字作双关戏语或作曲解而取消或收回所处的罪刑。双关语的制造者,圣·保罗,如果用他的名义的书是他写的,对于这个双关语起了帮助作用,因为他在亚当一字上面,又作出了双关语。 他造成了两个亚当:一个事实上犯罪而由他人代为吃苦;另一个代人受罪而事实上吃苦。一个宗教这样地混有曲解、遁辞和双关语,容易使宣传宗教的人学会这一套本领来加以运用。他们学得了这种习惯而不知道它的原因。 如果耶稣基督真是象神话家所告诉我们的那样一位人物,说他到这个世界上来是为吃苦的(这个词的意义,他们有时用来代替去死),那么他真正要忍受苦楚的话将是活在世上。他活在世上等于从天上被放逐或流亡下来,他要回到他原来的国家里去,只有死的一条路。——总之,在这一个奇怪的体系里面,每一件事情跟它所要假装出来的效果,适得其反。它是真理的反面,而我对于检查出它的矛盾和荒谬,已经感到非常厌倦,所以急于要把它结束,才可以进一步讨论些更好的东西。 在称为《新约》的书里面,究竟有多少或哪几部分是由用他的名字作为书名的人所写的,我们一点也无法知道,我们也无法肯定它们原来是用什么语言写的。这些书里现在所包含的东西,可以分为两类——轶事和书信往来。 前面已经提到过的四种书,《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 和《约翰福音》,完全是轶事体裁。他们讲述已经发生过的事迹。他们叙述耶稣基督所做的和所说的,也讲到别人对于他所做的和所说的;而且在有些事例方面,他们对于同一事件用不同的方法讲出来。那些书断然谈不上启示;不仅因为作者之间的见解不同,而且因为启示不适用于由亲自看见的人来叙述的事实,也不适用于亲自听见的人来叙述或记载的任何谈话或会话。称为《使徒行传》的一本书(一本隐名的着作)也属于轶事部分。 《新约》中一切其它部分,除了那本称为《启示录》的谜语书以外,是收集的书信,总称为书信的书。书信的伪造在世界上是很普通的一种习俗,所以究竟是真是假,至少有各占一半的可能。虽然,有一件事情不用多疑,就是从那些书中所包含的事件,加上某些旧故事的帮助,教会已经建立起一个宗教的体系,这体系跟教会所标榜的那个人的品格十分矛盾。它所建立起来的宗教是注重于豪华与收入,而假装着要效学一个生活谦虚和贫穷的人。 涤罪的发明,依靠祷告及用钱从教会那里赎罪,把灵魂从那里释放出来;出卖赦罪符、免罪符和特赦等等都是税收的法律,虽然名称上和形式上并不如此。无论如何,事情是这样的,那些花样都起源于十字架事件的发作,而从那里所得出的理论是:一个人可以代替另一个人,并且能够为他做功德。 所以,所谓赎罪(据称已由一个人代替了另一个人的行为而得到完成)的全部理论或教义也许原来就是故意捏造出来,以便引出和虚构出其它一切次一等的和金钱上的赎罪,而且赎罪理论的观念所由建立起来的书中各章节。也是为了那个目标而制造和捏造出来的。当教会告诉我们那些书里的每一部分都是真的,为什么我们对于这件事情要比它所告诉我们的其它一切事情,或比它所说的已经做到的奇迹,给予更多的信任呢?说教会能够捏造写作是肯定的,因为它能够写;而且讨论中的作品的写作,是任何人都能做到的一种;至于说这些作品确是出于教会的捏造,比较它告诉我们它能够并且已经做出奇迹,是具有同样的可能性的。 从那个时候起,经过这样长的一段时间,迄今没有能够提出外界的证据来证明究竟所谓“赎罪论”是不是出于教会的捏造(因为这样的证据,不论是正面的或反面的,同样可以怀疑它是出于捏造的),所以这件事情,只能参考事情本身里面存在着的内部证据;而这方面可以提供很有力的推定,认为它是出于捏造的。因为这个内部证据证明,作为赎罪的理论或教义的基础的观念,是金钱的正义,而不是道德的正义。 如果我欠了一个人的钱而不能还他,他就以让我去坐牢来威胁我,另外一个人能够承担这笔债务而代我去还;但是如果我犯了一个罪,那情形就完全不同;道德上的正义不能把无辜的人来代替有罪的人,即使无辜的人自己挺身而出也不行。如果以为正义可以这样做,就破坏了它自己存在的原则本身;这样就不成其为正义;它就变为不分皂白的复仇。 经过这样的简单思考之后可以看出赎罪论是仅仅建立在金钱的观念上,相当于欠债的情况,可以由另一个人代为偿还;而且这种金钱上的观念既然又可以适应于第二种赎罪的制度,即把金钱付与教会来购买免罪符,可能就是同一班人捏造了这两种理论:而实际上井没有象赎罪那样的事情;那是虚构的,人和他的创造者之间所处的相互地位,还是跟自有人类存在以来一样,人作这样想就是他的最大的安慰。 让他相信这一个,比较相信任何其它的体系,他会活得更和谐一致而富有道德。教导一个人的时候,如果要他把自己想成为一个法纪以外的人,一个被逐出的人,一个乞丐,一个被抛弃于粪堆上的人,跟他的造物主相隔得无穷的遥远,如果要与造物主接近,一定要向中间人卑躬屈膝,匍匐而行,露出畏缩卑怯的状态,那末,这样或者使他对于宗教上的一切事情怀着蔑视的念头,或者变为冷淡,或者转变成为(象他所说的)虔诚。在后者的事例中,他把他的生命消磨于忧伤憔悴之中,或者是过着假装的生活;他的祈祷是谴责;他的谦逊是忘恩;他把自己称为蛆虫,把肥土称为粪堆;把对于生命的一切祝福,统以忘恩的名称,叫做虚空;他瞧不起上帝所赋与人的最好的东西——天赋的理性。他力图把理性所反对的一种体系的信仰强加在自己身上,他忘恩负义地把它叫做人的理性,好象人能够把理性给与他自己。 虽然他有了这样一切奇形怪状的谦逊和这样地看轻人类的理性,他却冒险进入于最大胆的推断;他在一切事情方面吹毛求疵;他的自私自利永远不会满足;他的忘恩也永无止境。他自己起来指挥全能的上帝做些什么,甚至于在宇宙的治理方面;他的祈祷是独裁式的;当阳光照耀的时候,他祈祷下雨;当下雨的时候,他祈祷出太阳;他在祈祷每一件事情的时候都循着同一的观念;他的一切的祈祷究竟是什么内容呢?只是试图使全能的上帝改变他的意思,而做和他现在所做的相反的事情。他好象要说——你没有我那样懂得透。 但是有些人恐怕要说——是不是我们不会有上帝的道——没有启示!我回答说:有的,有上帝的道;有一个启示。 上帝的道就是我们所看到的创造:而且在这个道里面,没有人的创作能够加以伪造和改变;上帝说话是对着全世界的人而说的。 人类的语言是地方性的,而且是常在改变的,所以不能用作传达不变的和普遍的消息的手段。据他们说,上帝差遣耶稣基督从大地的这一端到那一端来报告大喜的信息给世界各国,这种想法仅仅是与某些人的愚昧相一致的,这些人不懂得世界的范围有多大,或者相信(象那些世界救主们所相信的)而且经历几个世纪之久仍继续相信(这和哲学家的发现及航海家的经验有矛盾),认为大地是象盘子一样平的可以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的。 但是耶稣基督怎样能使任何事情为一切国家的人民所了解呢?他只能说一种语言,就是希伯来语;而世界上共有几百种语言。两个国家说同一种语言或是彼此了解的是很少的。讲到翻译吧,凡是懂得一些外国语的人都知道从一种语言译成另一种语言不可能不把一大部分的原意失去,而且往往把意义弄错;除这一切以外,在基督活着的时候,还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印刷术。 这是永远必要的:完成一个目标的手段应和那个目标的完成相符,否则目标就不得完成。就在这里边可以找出有限的与无限的能力和智慧之间的区别。人往往因为对于某种目标缺乏自然的能力,并且也往往因为缺乏适当地运用固有能力的智慧,而不能达到他的目的。但是无限的能力和智慧不可能象人那样会失败。它所用的手段是永远和目的相符合的:但是人类的语言,特别由于没有一种普遍的语言,不能用作传达一种不变和统一的消息的普遍手段,因此上帝不会把它当作手段来向全世界的人表现自己。 惟有在创造之中,可以把我们对于上帝的道的一切观念和概念统一起来。“创造”说出一种普遍的语言,人类的说话和语言尽管是多种多样的,都与它无涉。这是一个永远存在的原本,每一个人都能读的。它不能被伪造;它不能被冒充;不会遗失;不能改变;也不会被禁止发行。它不是根据人的意志来决定要不要出版;它把自己发表出来,从地球的这一端到那一端。它向一切国家和一切世界宣扬出去,而这种上帝的道把人类对于上帝必须知道的一切都启示给人。 我们要不要想到他的能力?我们从“创造”的广大无量可以看出。我们要不要想到他的智慧?我们从支配着不可思议的整体的不变的秩序中可以看出。我们要不要想到他的慷慨?我们从充满地上的丰富物资可以看出。我们要不要想到他的仁慈?我们从对于忘恩的人也不拒绝给他丰富的物资可以看出。最后,我们要不要知道上帝是什么?不要去查那本称为《圣经》的书,那是随便什么人的手都可以写得出来的,应该去研究那称为“创造”的《圣经》。 人可以和上帝的名称联系在一起的惟一的观念,就是关于第一原因的观念,即一切事物的原因。虽然什么叫做“第一原因”是不可思议而难以叫人想得明自的,但人们终于相信了它,由于不相信它的困难还要大到十倍。要想象出空间不能有止境,其困难是无以形容的;但是要想象出有一个止境却更为困难。我们称之为时间的东西会永久延续下去,这也不是人的能力所能想象出来的;但是要想象出一个没有时间的时间,却更加不可能。 在同样的推论之下,我们所看到的每一件事物都有一个内在的证据,证明它不是它自己所造成的。每一个人对于他自己来说就是一个证据,证明他不曾造成自己;也不是他的父亲,他的祖父,甚至于他的同类里的任何一个人所能造成他的;也没有任何一棵材,或任何一只动物能够自己造自己;就从这样一种证据所产生出来的信念,使我们象过去一样不得不信仰一个永久存在着的“第一原因”,这个信仰的性质跟我们所知道的任何物质的存在完全不同,并且一切事物都凭着它的能力而存在;而人把这个“第一原因”叫做上帝。 人惟有依靠运用理性,才能发现上帝。离开了理性,他将什么东西也不能了解;在这种情形之下,即使读了那本称为《圣经》的书,一个人和一匹马并没有什么不同的地方。那些人怎么会假装把理性抛弃掉呢? 在那本称为《圣经》的书里,能使我们得到一些上帝观念的惟一的部分是《约伯记》里的几章和《诗篇》第十九篇,据我所记得的,没有其它的了。 那些部分是真正的自然神教的作品;因为它们是通过上帝创造的东西来论究上帝的。他们把“创造”的书当作上帝的道,而不用其它的书,并且一切的推论都从那本书里得出来的。 在这里,我插上爱迪生把《诗篇》第十九篇译成的一篇英文诗。那散文我记不得了,而且在我写这本书的地方我也没有机会可以看到它。 广阔的穹苍高高在上,碧蓝的天空一片无量, 灿灿的诸天,光耀的框框, 他们的伟大的元始的宣扬。 不厌不倦的太阳,一天又一天, 施展着他的造物主的威权; 把全能的上帝手创的杰作, 传布到地上每一个角落。 不久茫茫的暮色笼罩大地。 嫦娥开始述说她的奇异故事, 夜夜说给大地仔细听, 她出生的故事,反复没有停。 群星围月似火烧燃, 诸大行星轮番更换, 边转边证实嫦娥的消息, 把真理从这一极传到那一极。 虽说是一片庄严的寂静, 围着这个黑暗的地球驰聘; 虽说是无声与无音, 在他们的发光体中无物可寻。 然而理性的聪耳听来都喜悦, 发出了光辉的音节。 当他们照耀着就永远歌唱, 创造我们的手属于至高至上。 除出造这些东西的手或能力是属于神的,是全能的,人还有什么事情需要知道?如果他容许他的理性活动起来,让他凭不可抗拒的力量来相信这一点,他的道德生活的规则自然会跟上来。 《约怕记》中的暗示全部跟这诗篇有同样的倾向;就是从已知的真理中演绎出或证明一条真理,而不如此就不会知道这条真理。 第一部分-2 《约伯记》中的章节我记忆不清,不能在这里正确地摘引出来:但是我想起有一节对于我现在所讨论的题目是适用的。“你考察,就能测透上帝么? 你能尽情测透全能者么?” 我不知印刷者怎样标点这一节,因为我手边没有《圣经》;但是这里面包含两个不同的问题,应该有不同的回答。 第一,你能依靠寻求来找到上帝么?是的;因为首先我知道我不曾造自己,然而我现在活着;而且探求其它事物的本质时,我发现没有一样东西能够造自己;然而千千万万的东西存在着;因此从这样的探求所得出的正面的结论,我知道有一种超越于一切事物之上的能力,而那种能力就是上帝。 第二,你能完全了解上帝么?不,不仅因为我所看到的上帝在创造的结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能力与智慧,对我来说是不可思议的,而且因为就是这个表现,虽然伟大,可能还只是他的无限的能力与智慧的一小部分。这种无限的能力与智慧创造出至今还继续存在的千千万万的其它世界,因为离开得遥远,使我不能看到。 显然这两个问题都是向着在想象中被询问的人的理性发出的;而且只在容许第一个问题作正面回答时,第二个问题才能跟上来。如果第一个问题已作否定的回答,而把比第一个问题更难的第二个问题提出来,那将成为不必要,甚至于变为荒谬了。这两个问题的对象不同:第一个讲到上帝的存在,第二个讲到他的属性;理性能够发现其中的一个,但是要发现另一个对象的全部,还相差得无穷之远。 在号称为使徒的人所写的一切东西里面,我想不起有任何一节可以表达出上帝是什么的观念。那些作品主要是存辩论性的;他们所讨论的题目是一个人在十字架上死于痛苦之中,这样的题目是更适宜于一个具有惨淡的天才的住在斗室中的修道士(同任何一个呼吸“创造”的室外空气的人比较来说),而那些作品未尝不可能就是那样的修道士所写的。我所能想起的仅有的一节有一些讲到上帝的创造,可以从中知道上帝的能力与智慧,这一部分据说是出于耶稣基督之口,借以消除恐怕人家不相信的顾虑。“你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他也不劳苦,也不纺线”。虽然,这一个远不如在《约伯记》和在《诗篇》第十九篇中的暗示;但是在观念上是相类似的;而且想象上的谦逊是和那个人的谦逊是相应的。 关于基督教的信仰体系,在我看来象是无神论中的一种———种宗教上的否定上帝。它所宣扬的是相信一个人而不是上帝。它是一种混合物,主要是吗哪教(Manism),并会有很少的自然神论的成分。所以它的接近于无神论好象膝胧的光接近于黑暗一样。它在人与他的创造者之间引入一个叫做救世主的不透明体,正象月亮把她的不透明的自身引入到地球与太阳之间一样,通过这样的方法而产生一种宗教的或非宗教的晦暗的光。它使整个理性的发光体罩上一层阴影。 这种阴暗作用的效果曾经搞乱一切东西,使它们以相反的姿态表现出来;由它这种魔术般地产生出来的革命之中,也产生了神学的革命。 现在叫做自然哲学的,包括科学的全部范围在内,其中以天文学占主要地位,自然哲学就是研究上帝所创造的东西,和上帝在他所创造的东西里的能力与智慧,而这个才是真正的神学。 至于现在代替自然哲学来进行研究的神学,只是研究人的意见和人关于上帝的幻想。这不是从上帝所创造的东西,而是从人所创造的东西或所写的作品来研究上帝本身;而且基督教体系对于世界所造成的危害不能算为极小,它抛弃了原始的和美丽的神学体系,象把一个美丽无辜的人抛入于痛苦和耻辱之中,而留出空地以容纳迷信的妖魔。 《约伯记》和《诗篇》第十九篇,就是教会也承认它们比现在在《圣经》 中所占的历史程序还要早,它们是神学的演说,合乎原始的神学体系。那些演说的内部证据证明:对于上帝创造出来的东西和从这些东西里体现出来的上帝的能力与智慧的研究和思索,在这些文件写作的时候,形成了一大部分的宗教热诚;就是这个热诚的研究和思索引导到我们现在叫做科学的基本原理的发现;并且由于这些原理的发现,使对于人类生活的便利有帮助的几乎一切技术得以成立。每一种主要的技术都是由某些科学的母体里产生出来的,虽然一个机械地做这种工作的人不能经常地而只是很难得地看出这种关系。 基督教的体系把科学叫做人类的发明是骗人的;只有科学的应用是属于人的。每一种科学都有一套原理作为它的基础,这些原理象调节和支配宇宙的那些原理一样地固定不变。人不能创造原理,只能发现原理。 例如,每一个人看了一本历书,就可以看到上面记着在什么时候要有日蚀和月蚀,他也知道日蚀和月蚀一定照着记载行事,没有失错。这说明人已经熟悉了天体运动的规律。但是地球上任何一个教会如果说那些规律是人类的发明和创作,这种说法就比无知还要坏。如果说帮助人能计算和预先知道何时会有日蚀和月蚀的科学原理是人类的发明,那也是无知或者比无知更坏。人不能发明任何永久和不变的东西;但他为了这个目标而运用的科学原理必然是永久的和不变的,好象天体运动的规律一样,不然的话就不能把他们象现在一样用来确定一次日蚀或月蚀在什么时候和以什么方式发生。 人用来预告一次日蚀或月蚀或预告任何一件有关于天体运行的科学原理,主要是包含在一部分的科学里,它叫做三角学,或者说是关于三角形的性质的科学。这种科学用于研究天体的时候,叫做天文学;用于指导海洋上船只航线的时候,叫做航海学;用于以直尺和圆规来作图的时候,叫做几何学;用于建筑大厦的设计的时候,叫做建筑学;用于丈量一部分土地面积的时候,叫做土地测量学。总之,它是科学的灵魂;它是一个永久的真理;它含有人所说的数学上的证明,至于用途的范围究竟有多大还不知道。 有人会说,人能够制作或绘画一个三角形,所以三角形是人的一件发明。 但是画出来的三角形不过是原理的一个图象;它是一个原理的反映,先对于眼睛起作用,然后再从眼作用于脑,不然的话,那个原理是看不见的。 那个三角形不会造出原理来,正象一支蜡烛带到黑暗的房间里并不会制造出以前所看不见的椅子和桌子一样。三角形的一切性质是不依靠图形而独立存在的,在人画出或想到任何一个三角形以前,它们已经存在。人在形成那些性质和原理方面的无能为力,正象他在形成天体运动的规律方面的无能为力一样;所以这两者一定有同样的神的起源。 象有人会说人能够做一个三角形,同样有人会说他能够做一个叫做杠杆的机械工具;但是杠杆作用的原理和工具不是一回事,工具如果不存在,原理仍旧可以存在:原理是在工具制成以后才结合上去的。所以工具的活动不能有另一种的活动方式,人即使尽他最大的发明的努力也不能使它作另一方式的活动——在一切这样的事例之中,人所说的效果,不是别的,只是原理本身成为感觉器官所能看得见的东西罢了。 人既然不能制造原理,那么他从哪里得到关于原理的知识,因而不但能够把它们应用于地球上的事物,而且对于离开他这样无限遥远的一切天体的运动也可以测定?我问,除出从真正神学的研究以外,他能够从哪里得到那种知识? 那是宇宙的结构把这种知识教给了人。那个结构是数学科学的每一部分所由建立起来的每一原理的万古长存的展览。这个科学的子孙是机械学;因为机械学无非是科学原理的实际应用。一个人把一架磨粉机的各部分装配起来,就运用同样的科学原理,好象他有能力来构造一个宇宙一样;但是他既不能造出那种看不出的作用力,那种作用力使宇宙这部无限大的机器的一切组成部分相互影响,而在运动之中能一致行动,又不需有看得出的任何接触,人把它称为吸力、引力和拒力,于是他只能从事干卑微的模仿,利用牙齿和齿轮来代替那种作用力。——人的小宇宙里的一切部分必须有看得出的相互接触:但是他如果能得到那种作用力的知识因而能够在实际中加以运用,那么我们可以说:另一部记载上帝之道的真正的圣经已经找到了。 如果人能够改变杠杆的性质,同样地,他也能改变三角形的性质:因为一个杠杆(拿杠杆中叫做杆秤的一种来讲)在运动中形成一个三角形。杠杆下降时开始的一条线(这条线的一点是在支点上),下降后达到的一条线和杠杆末端在空中所画成的一个弧的弦,就是一个三角形的三条边。杠杆的另一臂也能画出一个三角形;这两个三角形的对应边,用科学来计算或按几何学来量度:从那些角所作成的正弦、正切和正割也同样按几何学来量度:彼此之间的比例,和在权杆上互相平衡的不同重量之间的比例相同,如果我们撇开杠杆本身的重量不计的话。 也可以这样说,人能够造一个轮和轴,他能够把大小不同的轮子配合在一起而造成一具磨粉机。这样的事例仍旧回到原来的一点,就是他不曾造出使那些轮子发生能力的原理。这个原理象前一个例子中的原理一样是不可改变的,或者可以说是在眼中看来具有不同形态的同一个原理。 两个大小不同的轮子彼此之间作用的力,具有与下述的杠杆相同的比例,如果我们把这两个轮子的半径连接在一起而形成我前面所形容的那种杠杆,吊在两个半径的连接部分;因为那两个轮子在科学上研究起来无非是由复权杆的运动所作成的两个圆。 我们的一切科学知识是从研究真正的神学中得来的,而一切技术是从那种科学知识产生出来的。 那全能的讲师①在宇宙的结构中展示出科学的原理。他凭这个来号召人们从事研究和模仿。好象他已经跟我们的地球(我们是这样称呼它的)上的居民们谈过,“我已经创造了一个地球给人居住,并且我已经使各种灿烂的天体可以看得出来,这样来把科学与技术教给人。他现在能够为自己提供舒适的生活,并且学习我对于一切的宽厚慷慨,做到彼此仁慈相待。” 一个人的眼睛,有天赋的能力,可以在无限遥远的距离之外,看到在空①指上帝。——译者 间的大海之中旋转的广大无边的许多世界,如果他不能从这种能力中得到一些教益,试问有什么用处?或是说人能够看见这广大的万千世界有什么用处?人能看得出金牛星、猎户星、天狼星和所谓北极星,以及一些运动着的星球,即称为土星、木星、火星、金星、水星等的星球,如果仅仅看得出而没有什么用处,对于人有什么关系?如果人现在所具有的无穷目力,只象过去一样浪费于一片广大无边的显出星光闪烁的空中荒漠,倒不如目力差些,也就够了。 人惟有把他称为群星的天体看作科学的书籍和学校,他才能发现能够看出它们有什么用处,或者从他的无穷目力可以得到什么好处?但是当他把这个题目作这样的想法的时候,他觉得说“没有一样造出来的东西是无益的” 这句话另有一种动机;因为这种看得出的能力也将变为无用,如果对于人没有什么教益的话。 基督教的信仰体系既已造成了一个神学的革命,它也同样在知识方面造成了一个革命。现在所称的知识并不是原始的知识。知识并不象现在的学校那样把它限于语言的知识,而是语言所命名的事物的知识,希腊人是一个有学问的民族,但是他们学讲希腊语,比起罗马人讲拉丁语,法国人讲法语或英国人讲英语来,并不需要更多的学习。据我们所知道的关于希腊人的情况,看不出他们除本国的语言以外。还知道或研究过任何其它的语言,而且这是他们所以成为这样有学问的原因之一;因为这样使他们有更多的时间来作更好的研究。希腊的学校是科学与哲学的学校,而不是语言的学校;学问也就存在于科学和哲学所教给的关于事物的知识之中。几乎现有的一切科学知识是从希腊人或说希腊语的人传给我们的。——所以其它语言不同的国家的人民有必要使他们中间的若干人学习希腊语,以便把希腊的科学和哲学书译成各国的本国语言,而使那些国家里的人能够了解希腊人的学问。 所以希腊语的研究(拉丁语也是如此)无非是一个语言学者的苦工;而这样得来的语言,无非是一种手段,或工具,用来获得希腊人所有的学问,那不是学问本身的一部分;而且跟学问显然是两回事,以致于很有可能有些人对于希腊语有充分的研究,可以翻译那些着作,象欧几里得的《几何原理》,但对于那些着作的内容,一点也不了解。 从那些已死的语言中,现在已经不能学到什么新的东西,一切有用的书都已译出来,那些语言已经变为无用,因此把时间用于教和学它们已成为浪费。所谓语言的研究可以帮助知识的进步和交流(因为这跟知识的创造没有关系),只限于活的语言,才可以从中得到新的知识;一般说来,一个青年在一年当中从活的语言学到的东西要比在七年当中从死的语言学到的东西还要多;而且教师自己懂得很多的人也很少。学习死的语言的困难不在于语言本身有什么特别的深奥,而因为它们是已死的了,它们的读音已经完全失传。 任何一种语言,它变为已死之后,都是如此。现在的最好的希腊语学者所懂得的希腊语不如过去的一个希腊农夫,或一个希腊的挤乳女工:在拉丁语方面,和罗马人中间的一个农夫或挤乳女工比较起来也是如此;所以废除死的语言的研究,而象最初一样,致力于科学知识的学习,对于学习是有利的。 有时候为继续教授死的语言而辩护说:在某一时期教授这些语言是因为一个儿童在这个时期除了记忆以外,不能运用其它脑筋;但那种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人类的头脑对于科学知识以及与科学知识有关的事物有一种自然的倾向。一个儿童最初爱好的娱乐,甚至于在开始游戏以前,就是模仿成人的工作。他用纸牌或木条造房子;他用纸做船在当作海洋的一碗水中航行;或在沟水中筑坝,或想做一些称为磨粉机的东西;而且对于自己做成的东西命运如何十分留心,近于挚爱。以后他进了学校,他的天才为无益地研究一种死的语言而消灭,于是哲学家消失于语言学家之中。 但是现在为继续教授死的语言所作的辩解,并不是把学习贬到狭隘而低微的语言学范围的最初原因;所以必须在别的地方去找它的原因。在所有这类的研究里面,能提出的最好的证据,是事物里的内在的证据,以及和它相结合的外界的证据;在这个事例中,这两种证据都不难发现。 那么,暂且不谈对于上帝的道德正义的亵渎(即把上帝说成使无辜者为有罪者受苦,又如由于不道德和卑劣的计划而使他自己化为人形,借以原谅自己不曾执行对于亚当所定的所谓罪刑),而留作以后另作考虑;我说把那些事情暂搁一边,作为另行考虑以外,可以肯定所谓基督教的信仰体系里面,包含着奇怪的创造的故事,关于夏娃的奇异的故事,那条蛇与那个苹果,一个模棱两可的“人——神”的观念,一个关于神的死亡的具体观念,一个神的家庭的神话观念和基督教体系的算术,就是三而一,一而三,这一切都是矛盾的,不但跟上帝给予人类的天赋的理性相矛盾,而且跟人的知识也是矛盾的,这知识是人由于科学的帮助,和由于研究上帝所造的宇宙结构,而从上帝的能力与智慧所得到的。 所以,基督教信仰体系的建立者和拥护者不会不预见到:人类由于科学的帮助,能从体现于宇宙的结构中和一切创造物中的上帝的能力与智慧,得到不断进步的知识,而有了这种知识就会对于他们的信仰体系的真理加以反对和发生怀疑;因此为了达到他们的目标,有必要把学问缩小到对于他们的计划较少危险的范围内,而且他们依靠把学问只局限于死读已死的语言来做到这一点。 他们不但把科学的研究排斥于基督教学校的门外,而且加以迫害;因此科学的研究在最近的二百年里才复兴起来。迟到1610年,佛罗伦萨人伽利略发明和介绍了望远镜的使用,而且用它来观察天体的运动和形态,提供了用来确定宇宙的真实结构的新的手段。他为了那些发现,不但没有受到尊敬,反而受到审问,终于被判放弃那些发现,否则从这些发现所产生出来的见解将被当作罪恶的异教。在这以前,费吉力斯因为主张对跖地——换句话说,大地是一个球体,在每一个有陆地的地方都可以住人——而被判处烧死;虽然这个真理在今天已经为大家所熟悉,甚至于不必谈了。 如果错误的信仰在道德上没有不好也没有危害,那么人就没有一种道德责任来加以反对和把它们除去。例如,相信地是扁平的象一个盘子比起相信地是圆的象一个球,在道德上并没有善恶之分。又如相信造物主除这个世界以外并未创造其它世界,比起相信他创造了几百万个世界,而无穷的空间充满了世界,在道德上也没有什么分别。但是一个宗教体系如果产生于一个不实在的、杜造的创造体系,而两者结合一起,几乎成为不可分离,在那种情形之下所采取的立场就完全不同。那时候的错误虽然也不是道德上的不好,但是因为它们充满了危害,好象道德上的不好一样。那时候,真理,虽然在另一种情况之下视为与它无关,已经由于变为一种评判的标准而成为一种重要的东西,根据相应的证据来证实或根据相反的证据来否定宗教本身的真实性。从这样的观点来看这个事例,人就有道德上的责任从天体的结构或从创造的任何其它部分来获得关于宗教体系的每一个可能的证据。但是基督教体系的支持者或党徒,对于这件事好象害怕它的结果,所以不断地加以反对,不但排斥科学,并且迫害教授们。如果牛顿或笛卡尔生在早三、四百年以前,而做他们所做过的同样的研究工作,很有可能不等他们研究完毕就已经不在人世。如果富兰克林在同样的时候从云里引出闪电,可能也有被烧死的危险。 后来的时代把一切谴责放在哥特人和汪达尔人头上;但是基督教体系的党徒,无论他们怎样的不愿相信或不愿承认这件事,但这样一个事实是千真万确的,即愚昧的时代是与基督教体系同时开始的。——在这个时期以前比这个时期以后的许多世纪中,有着更多的知识。至于讲到宗教的知识,那么,正象已经讲过的,基督教的体系只不过是神话的一个变种;而且它所继承的那种神话是古代一神论体系腐朽的产物。①由于科学上有这个长期的间断,而不是由于其它原因,使我们现在不得不透过几百年的一大段空白时期,才能看到那些我们称为古代人的可敬人物。——如果知识的进步,是依据以前积累的知识多寡按比例地进行,那么那个空白时期一定会充满了在知识上各有特长的人物;而我们今天这样羡慕的那些古代人可敬地退入到背景中去了。但是基督教体系把一切都加以毁坏;如果我们置身于十六世纪的开端而通过那个长期的间断回顾到古代,就好象越过一片辽阔的沙漠,没有一棵树来挡住我们的视线,一直望到那一边丰产的山上。 有一种矛盾简直无法可以相信,就是有些托名于宗教的事情竟然会存在,它们认为研究和思考上帝所创造的宇宙的结构就是不信宗教。但是事实太真确,不容否认。打破这专制愚昧的长链条中的第一环节的事件,以有名的路德的宗教改革最为有力。从那个时候起,虽然不象出于路德或其他号称为改革家的意思,科学开定它兴起和灭亡的情况是不同的。那种神话里的一切神,除了农神以外,都是出于现代的创作。所谓农神的统治是在所谓异教的神话以前的时期,并且可以说是一神论的一种,它只容许信仰一个上帝。 据说农神让位与他的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就是丘辟特(主神)、柏鲁图(冥府之神)、隶泼吞(海神)和茹诺(天后);从此以后,还有几千个神和半神在想象中被创造出来,因此神的名目和圣徒的名目增加得一样快,而宫廷的名目也从此增加起来。 神学中和宗教中所发生的一切腐化事情,都从容许一种人所称为启示的宗教中产生出来。神话家所假托的启示宗教比较基督徒为多。他们有他们的神谕和僧侣,据说他们在几乎一切事情上都可以接受和传达上帝口授的道。 从那时起一切腐化的事情,从摩洛克(火神)直到现代的宿命论,以及从异教徒的人身献祭到基督徒的上帝的牺牲,都是从容许所谓启示的宗教中产生出来,防止这一切罪恶和欺骗的最有效办法,就是只承认一种体现于创造的书中的启示,而不承认任何其它的启示,并且认为创造是上帝所做的惟一真实的工作,或永远存在的工作;至于其它一切号称为上帝的道的东西,都是假的和骗人的。——作者 始复兴起来了,而且宽容大度,本是与科学伴随一起的东西也开始出现。这是宗教改革所做的唯一的公益好事:因为就宗教上的好处来说,倒不如不发生这件事。神话仍旧继续下去;从基督教教皇的衰落之中,又生长出多样的各国的教皇。 已经这样从事物内在的证据来指出是什么原因产生了学问状况的变化,和由于什么动机而把死的语言的研究来代替科学,我现在,在这个作品的前半部分所提出的应注意的几点之外,要进一步把宇宙的结构所提供的证据跟基督教的宗教体系加以比较或对比。但是,我着手于这一部分的时候,最好是先谈我早期生活中所发生的思想,并且我确信几乎每一个人不免在此一时或彼一时也多少有过这样的思想。我要叙述一下那些思想是什么,并且要加上从这个题目里产生出来的一些别的东西,用序言的方式使整个东西有一个简短的介绍。 我的父亲是教友派的信徒,我幸运地有一个很好的道德教育,并且积有相当广博的有用知识。我虽然到拉丁语学校去上学①,我不曾学习拉丁文,并非因为我不想学习语言,而是因为教友派反对教授这种语言的书。但是这个没有阻止我熟悉校中所用的一切拉丁文书籍的科目。 我心中自然的倾向在于科学。我有一点才能,我相信有一点诗才;但是这个我宁加以遏制而不加以鼓励,因为这个将会过度地导入到想象的境界中去。我一有力量的时候,就买了一套地球仪,并且参加了马丁和弗格森的哲学讲座,后来又认识了那个号称皇家学会的皮维思博士,那时他住在教堂里,是一个优越的天文学家。 我不喜欢所谓政治。在我看来,政治不会比骑马术一词的含义具有更多的意义。所以当我的思想转向政府的事情时,我得形成一种与我在教育中所学到的道德与哲学原理相吻合的自己的体系。我看到或者至少我自以为看到,在美国的事务里有一个极广阔的场面展现在世界面前;并且在我看来,美国人除非改变他们所追求的关于英国政府的计划而宣布独立,他们不但会遭遇许多新的困难,并且闭塞了当时通过他们的力量能为人类提供的前途。 从这些动机出发,我出版了我的作品叫做,那是我所出版的第一部作品。以我自己来评判,如果不是为了美国的事务,我相信在这个世界里,不论在什么题目上面我永远也不会以一个作家的身份而闻名。我的 是在1775年年底写成的,到1776年1月1日出版。美国独立就是在那年的月4日宣布的。 凡是对于人类思想的状态和进步有过研究的人,凭他对自己思想的研究,必然会注意到所谓思想可以很清楚地分成两类;第一类是通过回顾和思维的行为而产生的;第二类是它们自己突然跳到头脑里边来的。我经常守着一条规则,对于那自动的来客,以礼相待,尽力做到仔细审查是不是值得款待它们;而且几乎我所有的一切知识都是从它们那里得到的。至于任何人从学校教育所得到的学问,只能当作一点小资本,作为他以后自己学习的一个开端。——任何一个有学问的人,到后来他自己就是他的老师,理由是:原理和情况具有显然不同的性质,所以不能铭刻在记忆上面;它们在思想的住所里的位置是理解,而且它们从来没有象当它们以概念开始的时候那样的经久。这点引言部分已经说得够了。 从我能够抱有一个思想并依靠思考来行动的时候开始,我或者怀疑基督教体系的真理,或者把它想成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一种;但是我记得很清楚,大约在七、八岁的时候,我听过我的一个亲戚的一次讲道,他是教会的一个热心的拥护者,这篇讲道的题目就是所谓“依靠上帝的儿子的死来赎罪”。讲道完毕,我走到花园里去,当我走下花园里的台阶的时候(因为我完全记得那地点),我想起了听到的东西,发生了反抗,我自己想到这样是把全能的上帝的行动说成象一个狂热的人,他不能用别的方法①这学校就是诺福克的底特福学校,现在的顾问官敏盖曾在同一校长任内在这个学校上学。——作者 来报仇的时候,就杀了他的儿子;我深知一个人做了这样一件事就要被处死刑,所以我不懂他们讲这样的道,究竟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我的这个想法,并不是含有那种儿童轻浮的思想;对我来说,这是一种严肃的思考,从我的一种观念产生出来的;我认为上帝太好了,他不会做这样的事,他也是那样全能的,没有必要这样做。到现在我还是有同样的想法;而且我更相信任何一种宗教体系如果其中含有使儿童的心灵受到震惊的东西,不可能是一个真实的体系。 自称为基督徒的父母们,看起来好象自觉惭愧,不愿把有关他们宗教原理的任何事情告诉他们的儿女。他们有时候在道德上教导他们。并且告诉他们关于他们所称为神的仁慈;在基督教的神话中有五个神——圣父、圣子、圣灵、神和自然女神。但是基督教中圣父把他的儿子弄死或是用人民来弄死他的儿子(因为那故事中明白地这样说)的故事,做父母的不能把它告诉他们的孩子;如果告诉他这样做是为了使人类更幸福与更好,这样就使故事变为更坏,好象人类能依靠谋杀的例子而获得改进;如果告诉他这一切都是神话,只是说明这故事是不可信的掩饰之词。 这和直截了当地宣称相信自然神教有何等的不同!真正的自然神教者只有一个上帝;而且他的宗教存在于从上帝的创作中来思索他的能力、智慧和仁慈,并且在一切道德的、科学的和机械的事物方面努力模仿他。 跟其它一切宗教相比较,在道德上和在仁慈方面最接近于真正的自然神教的,就是教友派所信仰的宗教;但是他们把上帝创造的东西放在他们的体系之外,因此把自己拘束得过分了。我虽然敬重他们的慈爱,但是我禁不住要笑他们的自作聪明,如果在创造的时候,根据他们的爱好来办事,那创造出来的世界将会变成怎样的无声无色!没有一朵花会开出美丽的颜色,也不会让一只鸟唱出它的歌声。 我现在离开了这些思考来讨论别的事情。自从我掌握了地球仪和太阳系仪①的用途之后,对于空间的无穷和物质的永久可分性有了一个观念,而且对于所谓自然哲学至少获得了一般的知识,于是我开始把那些事情所能提供的外界证据,跟基督教的信仰体系作一比较,或象我以前所说的把它们作一对比。 虽然在基督教的体系里,没有一条信条直接说明我们所居住的世界就是全部创造出来的有居民的世界。但是从被称为摩西作的关于创世的记载、关于夏娃和苹果的故事以及这个故事的配合部分——上帝的儿子的死中,可以看出它在这方面用了这样一番工夫,而相反的信仰,就是相信上帝曾经创造了多数的世界,至少创造了象我们称为星的那样多的世界,这就会使基督教的信仰体系立刻显得渺小和可笑,而且象空中的羽毛一样在人的头脑中飞散了。这两个信仰不能同时并存于一头脑里面;凡是自以为两者都相信的人,对于任何一个都没有好好地思考过。 虽然关于多数世界的信仰,对于古代人是熟悉的,但是我们所住的这个①读这本书的人,可能有人不知道什么叫做“太阳系仪”,为供他们的参考,我在这里加一个注释,因为单看名称,并不能了解这样东西的用途。它的名称是从它的发明者而来的。它是一个钟式的机器,具体而微地代表着一个宇宙。在它里面,地球自转并且绕着太阳转,月球绕着地球转,行星绕着太阳转,以太阳为整个体系的中心,它们对于太阳,各有一定的距离,而且它们彼此之间也有一定的距离,它们的大小也各有不同,总之,把它们象真实存在的天体一样表示出来。——作者 第一部分-3 地球的大小和体积,只不过最近三个世纪以内才被确定下来。曾经用几条船循了海洋的路线把世界完全绕了一周,好象一个人循着一个圆圈走,经过相反的一面而回到了出发的一点。我们的世界的圆周的长度,以最宽的部分来说,正象一个人量度一个苹果或一个球的最宽的一圈一样,以赤道上每度作英里计算,只有二万五千零二十英里长,航行一圈大约需时三年①。 这样大小的一个世界,起初一想,我们或许会觉得它的伟大;但是我们如果把地球和它悬在其中的广漠无垠的空间来比较,地球就象悬在空中的肥皂泡或气球那样,它就跟一粒砂子和这个世界相比较或一颗最小的露珠和整个海洋相比较那样,在比例上还要小无数倍,所以地球是其小无比;并且以后还要指出它只是宇宙创造所组成的一个世界体系中的一个世界。 我们如果跟踪思想前进,对于我们这个以及其它世界悬在其中的空间是怎样的广漠无垠,不难得到某种模糊的观念。当我们想到一个房间的大小和面积的时候,我们的观念把它们局限于墙壁以内,它们就以墙壁为止境;但是当我们的眼睛,或我们的想象投入到空间去的时候,就是说,当我们抬头向所谓开阔的空中看出去的时候,我们不会想到它有什么墙或界限。我们如果为了使我们的观念有一个着落,而设想有一个界限;就会立刻产生一个新问题,就是要问界限那一边是什么?照这样接连地问下去,那疲倦的想象终于回过头来说,那是没有止境的。当然,造物主创造这个世界,没有造得比现在的更大些,但他并不局限于一个房间;所以我们应该从别的事物里找出根据来。 我们如果窥测一下我们自己的世界,或者说造物主在广大无边的创造体系里分配给我们的部分和让我们使用的世界,我们看到了它的每一个部分,陆地、水和四周围的空气,它是和以前一样充满了生命,从我们所知道的最大动物到我们肉眼所能看得见的最小的昆虫,而且还有比昆虫更小的东西,非用显微镜完全不能看见。每一棵树,每一种植物,每一片树叶,不但是地球上的一个居民,而且是包括无数种族的一个世界,直等到动物的存在变为这样地极端微细,以至一片草的气味可以作为几千动物的食料。 我们的地球既然没有一个部分不被占据,那么为什么认为广漠的空间是一片空虚,永远处于荒凉之中呢?在这样的空间里,可以容纳几百万象我们的世界一样大或者还要大些的世界,而且它们之间彼此的距离有几百万英里之远。 我们已经谈到这个地步,如果把我们的思想再推进一步,也许可以看到真正的理由,至少一个良好的理由,说明造物主为了我们的幸福为什么不创造一个极大的世界,布满在广大无边的空间,而偏要把那大量的物质分成几个单独而分离的世界,就是我们称为行星的那些世界,而我们的地球就是其中之一。但我在解释我关于这个题目的观念之前,有必要(不是为了已经知道的人,而是为了不知道的人)指出宇宙的体系是怎样一回事。 宇宙中间有一部分叫做太阳系(是指我们的地球所属的世界体系,就是以太阳为中心的体系),除太阳以外包含六个独立的星球,或者叫做行星,此外还有次一等的星球叫做卫星或月球,我们的地球就有一个月亮跟随着它每年绕太阳旋转一周,正象其他的卫星或月球追随着它们各自所属的行星或①假定一条船,平均每小时行三英里,而它能循着一个直接的圆来行,那么不到一年就可以环绕世界一周;但是它必须循着海洋的航线而航行。——作者 世界一样,这利用望远镜可以看得出来。 太阳是中心,那六个世界或行星在不同的距离上围绕着太阳而转,而且所转的圆,彼此同心。每一个世界经常在几乎同一轨道上绕着太阳,而且同时绕着自身在近乎直立的位置上不断旋转,好象一个陀螺在地上旋转时那样的自转,而且稍微有些向旁边倾斜。 就由于地球的这个倾斜度(231/2 度),所以有冬夏之分,而且日与夜的长短也因而有所不同。如果地球自转时的位置是跟它绕太阳旋转的圆的平面或水平互成垂直,好象一个陀螺笔直地立在地上而旋转,那么日与夜的长短将无所区别,每天将有十二小时的白昼和十二小时的黑夜,而且全年之中的季节也将相同。 任何一个行星(我们的地球就是一个例子)每一次自转就造成我们所称的日与夜;而且每一次它绕着太阳旋转完一圈时,就成为我们所称的一年,因此我们的世界在环绕太阳而转的时候,同时自转三百六十五次①。 前面已经讲过,太阳居中,离太阳最近的那个行星或世界,是水星;它跟太阳之间的距离是三千四百万英里,而且它在一个圆圈里旋转跟太阳永远保持那个距离,好象我们设想一个陀螺循着一匹马带动磨粉机所走的路线而旋转。第二个世界是金星,它跟太阳的距离是五千七百万英里,因此它所转动的一个圆圈要比水星那个圆圈大得多。第三个世界是我们居住的这一个,它跟太阳的距离是八千八百万英里,因此它所转动的一个圆圈比金星那个大。 第四个世界是火星,它跟太阳的距离是一万三千四百万英里,因此它所转动的圆圈比地球那个大。第五个是木星,它跟太阳的距离是五万五千七百万英里,因此它所转动的圆圈比火星那个大。第六个世界是土星,它跟太阳的距离是七万六千三百万英里,因此它所转动的一个圆圈包围着其它一切世界或行星的圆圈或轨道。 所以,我们的太阳系为了使那几个世界绕着太阳旋转而在空中或在无限的空间中所占据的空间,可把土星绕着太阳旋转时所形成的轨道或圆圈的直径的长度作为衡量的标准,就是等于它跟太阳的距离的二倍,即十五万二千六百万英里;而它的圆周的长度是近于五十亿英里;而圆球的面积约等于三十五亿乘三十五亿平方英里②。但是象这样大的体系,也不过是世界体系中的一个罢了。除此以外,在空间隔着一个遥远的距离,远到无法计算,还有其它的星,叫做恒星。把它们叫做恒星,是因为它们没有象我所描绘的那六个世界或行星一样的旋转的运动。那些恒星,彼此之间,永远保持着同样的距离,而且永远处于同一的地点,象太阳在我们的体系中一样。所以每一个恒星可能也就是一个太阳,另有一个世界或行星的体系围绕着它,虽然因为过于遥远而不能发现,并且也在那里旋转,正象我们的世界体系围绕着我们的中心太阳而旋转。 ①那些认为太阳每二十四小时绕地球转一局的人,在思想上会犯象厨子烤肉时一样的错误,即认为应该把火向肉的四周移动,而不是把肉向火的周围自转。——作者 ②如果有人问,人怎样会知道这些事情,我有一个明白的答复,就是说因为人懂得怎样来计算日蚀和月蚀,并且懂得怎样算出当金星绕着太阳旋转时在哪一分钟它会走到我们的地球和太阳之间的一直线上,并且在我们看来大概象一粒大的豆子那样经过太阳的面前。这种事情,大约在一百年里会出现两次,而两次之间大约相距八年。在从这样平易的思想引伸出去,我们可以看出这广漠无边的空间充满着世界的体系;没有一部分空间是荒废的,正象这个地球或者说土地和水没有一部分是没有人占据一样。 前面已经用浅显而熟悉的措词来说明宇宙结构的大意,我现在要回头来解释我以前所提到的那一点,就是造物主并不只创造一个极大极大的世界,而创造了多数的世界,如象我们的体系含有一个中心的太阳和六个世界,还有卫星,这样做法,结果是对于人类大有好处。 有一个观念,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就是说:我们的一切科学知识是从我们的体系所由组成的那几个行星或世界绕着太阳而旋转而得来的,这旋转展开在我们的眼前,从而为我们所理解。 假如把六个世界所有的质量合并成为一个单独的球,结果我们的这一代里已经遇到了两次,而这两次都是预先计算出来的。而且可以算出以后一千年内,或任何一段时间内,在什么时候会再发生这种现象。所以人如果不懂得太阳系和几个行星或世界是怎样旋转的,他就不会做这些事情,而事实上能算出一个日蚀或月蚀或者金星经过太阳面前的时间,正足以证明有这个知识;至于相差几千英里,甚至于相差几百万英里,在这样大的距离上,几乎没有什么重大关系。——作者 是或者没有现在的那种旋转的运动,或者不足以使我们得到现在所有的那种观念和科学知识。一切机器的技术对于我们世俗的幸福和舒适大有帮助,而这些技术是从科学中得来的。 造物主既不会做无益的事情,所以必须相信,他的组成宇宙结构也必然采取对于人类最有利益的方式;而且象我们所看到的和从经验上所感觉到的,我们从现在那种形式的宇宙结构中得到了好处。如果它的结构,就我们的体系来说,是一个单独的球,我们就没有机会享受这些好处一我们至少能找到一个理由。说明为什么创造了多数的世界,而这个理由引起了人的诚心的感恩,同样也引起了他的叹服。 但是,由多数的世界所产出的好处并不局限于我们这些住在这个地球上的人。我们的体系所由组成的各个世界,其中每一个世界的居民,都象我们一样能有享受知识的机会。他们看到我们地球的旋转运动,象我们看到他们的一样。一切行星的运转,彼此能够看到;所以一个同样的普遍性的科学的学校出现于一切世界。 知识也不停留在我们这里。跟我们邻近的世界体系,在它的旋转之中,也对于他们体系里的居民展示出同样的原理和科学的学校,象我们的体系对于我们所做的一样。由此类推,无限的空间全是如此。 我们的观念,不仅是关于造物主全能的观念,而且还有关于他的智慧和仁慈的观念,当我们想到宇宙的结构和范围的时候,这些观念会按比例地扩大。一个关于单独世界的单一的观念,不论这世界在无限的空间的海洋中是转动的或静止的,这一个观念已经让位于一个令人高兴的关于一个多数世界的社会的观念。这个多数世界的社会设计得这样巧妙,甚至于它们的运动也对人有教育作用。我们看到我们自己的地球上充满了丰富的物资;但是我们忘却了研究这些丰富的物资中有多少应该归功于宇宙的大机器所展示出来的科学知识。 但是,在那些思考之中,我们对于基督教的信仰体系有什么样的想法,他们的信仰体系是建立在在一个单独世界的观念上面的,而且象前面所指出的,它的范围不超过二万五千英里。这样一个范围,以一个人每小时走三英里,一天走十二小时计算,他如果能继续向一个圆圈的方向走,他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就可以走遍一周。唉!把这个范围跟空间的汪洋和造物主的全能的力量来比,怎样比法! 全能的上帝,他有几百万的世界,同样要靠他来保护,他会放弃了其它一切,而象他们所说的为了一男一女吃了一个苹果就来死在我们的世界里,这种奇突的想法不知从何说起!另一方面,我们是不是认为在这个广漠无边的创造里,每一个世界里都有一个夏娃,一个苹果,一条蛇和一个救世主? 如果是这样,那个被不恭敬地称为上帝的儿子,有时又称为上帝自己的人,岂是没有别的事情可做而专门从这个世界旅行到那个世界,继续在死亡之中而没有止境,几乎没有片刻的生存。 只有拒绝上帝在他的道或创造中提供给我们的感觉的证据和放弃我们的理性对于这种证据的反应,才会有这么多荒诞奇异的信仰体系和宗教被捏造与建立起来。可能有许多的宗教体系,非但在道德上没有什么不好,而且在许多方面在道德上是好的:但是只能有一个是真的,而且那个真正的宗教体系,必须永远在一切事情方面跟我们在上帝的创造中所体会到的、上帝的万古长存的道是一致的。但是基督教的信仰体系具有这样奇异的结构,每一天体所提供给人的证据,或者跟它直接冲突,或者使它变为荒谬。 有一种说法是可以相信的,而且我已经常觉得乐于鼓励自己来相信这一说法,就是说世界上有些人相信所谓“方便的谎话”至少在特殊的情况之下,可以产生好处。但是那种谎话一经成立,以后就不能加以解释;因为一个“方便的谎话”正象一个坏的行为一样,会造成一种悲惨的欲罢不能的地步。 那些最初宣传基督教信仰体系的人,多少结合着耶稣基督所宣传的道德,或许自信这样做法要比当时流行的异教的神话好些。由第一批宣传这谎话的人传到第二批,然后传到第三批,直到后来,所谓“方便的谎言”这一个观念已经消失而变为信以为真;而且那个信仰又受到那些以传教为生的人的利益的鼓舞。 虽然这样一种信仰,用这样的手段,可能会在世俗的人中间,做到几乎普遍化,但是几乎不可能说明为什么教会要在几百年之中对于科学和科学教授不断地进行迫害,如果教会没有一些记录和传统,证明最初无非是一种“方便的谎话”,或者不曾预见到不能用这样的主张来反对宇宙结构所提供的证据。 已经指出,存在于宇宙中的真正的上帝之道和印刷在一本任何人都能制造出来的书里的所谓《圣经》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我现在要谈谈历代以来也许在一切国家里都用来欺骗人类的三种主要的手段。 那三种手段就是神秘、奇迹和预言。前面两个跟真正的宗教是不相容的,第三个应该永远加以怀疑。说到神秘,我们所看到的每一件事情,在某种意义上都可以说对我们是一种神秘。我们自己的生存是一种神秘;整个植物界是一种神秘。我们不能说明一粒橡子种在地里,怎样会自己发育起来变成一棵橡树。我们不懂我们所播的种子怎样会舒展开来,翻成许多倍;为什么用一点点小的资本使我们得到这样大的利息。 虽然,这个事实不同于推动的原因,它并不神秘,因为这是我们所看到的;我们也懂得应该用什么方法来做到这点,无非是把种子放在地里。——所以我们懂得我们所必需懂得的事情;至于我们所不懂的那发生作用的部分,或者就是懂得了也无法做到的部分,是由造物主自行担任下来为我们去做了。所以,这样要比我们参与了这个秘密而让我们自己去做,顺利得多。 虽然每一件创造出来的东西,在这种意义上说起来,是一种神秘,但是神秘这个词,不能用于道德的真理,正象“阴暗”一词不能用于光一样。我们所相信的上帝是一个道德真理的上帝,而不是一个神秘或阴暗的上帝。神秘和真理是对立的。神秘是人所制造出来的烟雾,它模糊了真理,而且以歪曲的姿态把它表示出来。真理从来不把它自己包裹在神秘之中。任何时候,如果它被神秘包裹着,那是反对真理的人所做的工作,而不是它自己要这样。 所以宗教既是对于一个上帝的信仰和道德真理的实践,就不能跟神秘有关系。只有一个上帝的信仰,既不包含任何神秘的东西,在一切信仰之中是最平易的,因为象前面已经谈过的,它对于我们是从必要中发生出来的。至于道德的真理的实践,换一句话,就是实行学习上帝的德行,也就是我们之间的彼此相处要象他仁慈地对待一切人一样。我们侍奉上帝不能象我们侍奉那些非有这样待奉不可的人;所以我们所应有的惟一的侍奉上帝的观念,是对于上帝所创造的人类的幸福有所贡献。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就不能退出这个世界上的社会。而在自私的虔诚中过着一种避世的生活。 宗教的真正的本质和意图(如果我可以这样说的话)证明,甚至于表现出来它必须完全脱离神秘,并且跟一切神秘的东西断绝关系。宗教,当作一种义务,应该对于每一个活着的人,一视同仁,所以应该在同一水平上来理解一切人。人的学习宗教跟他的学习一种职业的秘密和神秘不同。他是凭反省来学习宗教的理论。它从他的头脑对于所见、所闻或所读的东西的反应中发生出来,而实践就跟它相结合。 当人们不论是从政策或“方便的谎言”出发,建立起和上帝之道或上帝在创造中的工作不相容的宗教体系,并且不但超过人类的理解力而且和它有矛盾的时候,就不得不制造出或采用一种道理,借以排斥一切发问、调查研究或猜想。神秘这个词可以合于这个目标之用;所以宗教本身并没有什么神秘,而在堕落后才成为神秘的烟雾。 在一切总的目标方面都用得到神秘,而奇迹跟在后面作为偶然的帮助。 前者用来迷惑人的头脑;后者用来迷乱人的感觉。一个是语言,另一个是魔术。 在对这个题目进一步深入研究之前,应当先问究竟什么叫做奇迹每一件东西可以说是一个神秘,在同样的意义之下,也可以说每一件东西是一个奇迹,而且奇迹不能分大小,不能说这是大奇迹,那是个小奇迹。一头象虽然比较大,但不能说它比起一个小蜘蛛来是个大奇迹;也不能说一座山比较一个原子是个大奇迹。对于一个全能的权力来说,创造这一个不比创造那一个困难些;因此造一百万个世界并不比造一个世界难些。所以每一件东西,从一种意义来说是一个奇迹,而从另一种意义来说,就没有所谓奇迹这样的东西。把我们的力量和我们的理解来比较的时候,某一件东西是个奇迹;但是跟造这样东西的力量来比,它就不是一个奇迹。但是这样的说法还不足以表达出附属于奇迹一词的观念,所以有必要来作进一步的研究。 人类对自己想出了某些规律,他们认为他们称为自然界的是凭着那些规律来行动的;并且认为奇迹是跟那些规律的作用和效果相违反的东西。但是除非我们了解那些规律和普通称为自然力量的整个范围,我们就无法评判对于我们来说是奇妙的或奇异的任何东西究竟是在自然界的行动力量范围之内、范围之外或者和它相反。 一个人上升到空中达几英里之高,将完全具备条件来构成一个奇迹的观念,如果我们不懂得人能制造一种特别的空气,比普通大气里的空气要轻几倍,并且它有足够的弹性,能防止那个充满轻质空气的气球不致受周围普通空气的压缩,以免气球的体积按同样倍数地缩小。同样,从人体里面引出可以看得清楚好象用钢来打击石片一样的火焰或火星,和不需什么看得见的作用力就能使铁或钢移动,也将产生一个奇迹的观念,如果我们不懂得电和磁性。自然哲学中还有许多其它的实验,对于不懂得这一门的人,也会有如此的感觉。表面上已经死去而被救活的人,象溺水而得救的人,也将成为一个奇迹,如果不懂得呼吸可以暂停而不致殒命。除这些以外,还有其它的作为,或出于一举手之劳,或由若干人的合作,表面看来,似乎奇迹,而懂得以后,就不足为奇。并且除此以外,还有机械方面和光学方面的错觉。现在,在巴黎有一个鬼或妖怪的展览会,虽然并不强使观众信以为真,在表面上看来却使人惊奇。所以我们如果不知道自然或技术所能达到的范围,我们就没有标准来决定一个奇迹是什么;而且人类由于相信外表,在把它们看作奇迹的观念之下,可能不断地受到欺骗。 由于外表的容易使人受骗,假的东西看起来很象真的,而矛盾的事情莫过于认为上帝会运用所谓奇迹那样的手段,因此使做出奇迹的人被疑为是骗子,而讲述那些事情的人被疑为是撒谎,并且要想借此来支持的教义被疑为是荒诞的伪造。 在企图用来为称为宗教的任何体系或见解获得信仰的一切证据之中,惟有奇迹的矛盾最大,不论它在发生欺骗作用上怎样地得到成功。因为第一,任何时候,目标在于获得信仰而要用炫饰作为手段(因为一个奇迹,不论它的意义怎样终究是个炫饰),足见所宣传的教义含有缺陷或弱点。第二,它把全能的上帝降格成为一个变戏法的人,玩弄诡计来供人娱乐,并且使观众瞪目称奇。它也是能够建立起来的一种最可疑的证据;因为信仰不在于称为奇迹的东西,而在于自称看到奇迹的传述者的信用。所以那件事情如果是真的,并不比说谎更容易被相信。 假如我说,当我坐下来要写这本书的时候,有一只手在空中出现,拿了那支笔而写下了这本书里所写的每一个字;试问有人相信我么?当然人家不会相信。如果那是事实,那么他们会多相信我一些么?他们当然不会。因此一个真的奇迹,即使出现,它将和假的遭受同样的命运;而且矛盾变得更大,如果设想上帝会用那样的手段,即使是真的,也不能达到它们所趋向的目标。 如果我们认为一个奇迹是完全处于所谓自然界的常轨以外的东西,要完成一个奇迹必须离开那常轨,而且我们看到自称目击这种奇迹的人关于那种奇迹的记载,那就在人的脑子里发生一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究竟哪一种情况更有可能,是自然界离开它的常轨呢,还是这个人说谎?在我们的时代里,我们从来没有看见过自然界越出它的常轨;但是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在同一时期说过好几百万个谎话,所以报道一个奇迹的人,他的说谎与不说谎的比例至少是几百万比一。 《圣经》中鲸鱼吞约拿的故事,虽然鲸鱼很大;足以做这样的事情,非常接近于神奇;但是如果说约拿吞了鲸鱼,对于奇迹的观念,当更为接近。 在这里,也同样适用于一切奇迹的事例,如前所述,事情可以由它本身去决定,究竟哪一个可能性大,是人吞鲸鱼呢,还是人说了一个谎。 但是假定约拿果真吞了鲸鱼,而肚子里带着那条鱼到尼尼微去,使那里的人相信这是真的,而且当着他们面前把一条照原样大小的鲸鱼吐出来,他们岂不要相信他是一个魔鬼而不是一个先知?或者,如果鲸鱼把约拿带到尼尼微,同样地当众把他吐出来,人们岂不要相信鲸鱼是个魔鬼,而约拿是它的小魔鬼之一。 在一切称为奇迹的事情里,最奇特的一件见于圣经的《新约》中,就是魔鬼带着耶稣基督逃走,把他领到一个高山的顶上;又把他领到最高的殿顶上,把天下万国指给他看,并应许给他。为什么他没有发现美洲;还是只限于黑暗的魔王所注意的那些王国? 我对于基督的道德品质,非常尊重,所以不相信他会亲自说出一个关于鲸鱼的奇迹;也不容易说明这奇迹是为着什么目标编造出来的,除非为了欺骗那欣赏奇迹的人,好象有时候欺骗安娜女王的古物鉴赏家以及遗物和古董的收藏家一样;或者用更荒诞的奇迹来使奇迹的信仰成为可笑;好象唐·吉诃德胜过武侠一样;或者故布疑阵使人怀疑究竟是凭什么力量产生奇迹,上帝呢,还是魔鬼,这样来使对于奇迹的信仰受到窘迫。无论如何,必须对魔鬼有极大的信仰,才会相信这一个奇迹。 那些称为奇迹的事情,无论放在哪一个观点上来研究,它们的真实性是没有把握的,而且它们也没有存在的必要。正象以前所说的,即使它们是真的,也没有什么用处,因为要人信仰一个奇迹要比信仰一个没有奇迹而显然属于道德的原则困难得多。道德上的原则是普遍地不言而喻的。奇迹只不过是暂时的东西,而且只能为少数人所看到,在此以后,它要求从信仰上帝转移到信仰人,根据人的报道去相信一个奇迹。所以不应该把奇迹的陈述当作任何宗教体系的真实性的证据,而应该把它们当作那种体系的虚伪的象征。 真理具有完全而正直的性质,所以它必须抛弃拐杖;而寓言要借助于真理所抛弃的东西,也是和它的性质相符合的。对于神秘和奇迹我们已经说得很多了。 象神秘和奇迹管到过去和现在,预言则管到未来,而使信仰的三个时态得到圆满。它不能知道过去的事情,但可以知道未来的事情。被人认为是先知的人,就是被认为是未来的历史家;如果他偶然挽着千年的长弓而射击千里以内的一个目标,后代的创造可能使它成为射中的目标;如果碰到完全错误,就只好认为象约拿和尼尼微的事例,上帝已经发生后悔而改变原来的意图。虚假的体系怎样粑人当做愚人来玩弄! 在这个作品的前一部分里,已经指出先知和预言两个词的原意已经起了变化,并且所谓先知,按现在所用的意义来说,是现代发明的一个玩偶;由于语言的意义有这样的变化,所以犹太诗人的奇想和隐喻,以及由于我们不熟悉在他们运用时的当地情况而变成晦涩的成语和措词,都被搬用到预言之中,并且听凭某派门徒、解释者和注释者的意志和奇想来作解释。每一件不了解的事情都是预言的对象;而每一件无关紧要的事情都被当作一个预兆。 每一个错误当作一个预言;而每一块揩碗布当作一个预兆。 如果所谓一个先知就是指一个人,上帝告诉了他将来会发生某一件事情,或者真有这样的人,或者并没有这样的人。如果有这样的人,那么应该相信这样传授的事情一定用可以理解的语言来说的,不会用那样散漫和晦涩的语言来讲,以致于那些听到的人不能懂得,也不会那样地模棱两可,几乎对于后来可能发生的任何情况都可适用。假定认为上帝会用这样儿戏的态度来对待人类,这种想法就是对上帝的大大的不敬。但是在那叫做《圣经》的书中,一切所谓预言的事情,都属于这样的一类。 但是,预言正和奇迹一样;即使是真的,也不能达到希望的目标。如果有人把一个预言告诉了某些人,他们说不出来究竟那个人说的是预言还是谎言,究竟是确曾对他作了启示,还是他自己想出来的。如果在日常发生的许许多多事情中出现了他所预言的或想要预言的事情,或某些类似的事情,谁也不再能分辨出究竟是他预见的呢,猜出来的呢,或是偶然出现的呢。 所以先知是一种没有用而不必要的角色。为了妥善起见,不要去相信那些说法以防上当。 整个来说,神秘、奇迹和预言都是假的宗教而不是真的宗教的附属物。 它们是手段,凭这些手段,在这世界上传播了许许多多“你瞧这里!”“你瞧那里!”的谎话,而宗教变为一种职业。一个欺骗者的成功鼓励了另一个,而且用“方便的谎言”来“做点好事”的泰然自若的口实,使他们免于懊悔。 我已经把题目引伸得比我初时所想的长得多,现在我要从全部内容中作出一个提要以结束这个题目。 第一,存在于印刷、写作或言词中的关于圣经的观念或信仰,说明它本身不能自圆其说,其理由已在前面指出。除了其它许多理由之外,有着这样一些理由:没有一种普通的语言;语言的容易变动;翻译上可能有错误;可能完全不发表这样一种道;可能加以窜改或整个出于伪造以欺骗世人。 第二,我们所看到的创造就是真的和永存的上帝之道,在那里我们不会受骗。它宣扬了上帝的力量,它显示了上帝的智慧,它体现了上帝的善良和仁慈。 第三,人的道德责任在于仿效体现在上帝的一切创造物中的上帝的美德和仁慈。我们每天看到的上帝对于一切人的慈爱,这就是一个示范,号召一切人同样做到彼此相爱;因此人与人之间每一件迫害和报复的事情和每一件虐待动物的事情,是违反道德责任的。关于将来存在的方式我不去操心了。 我就满足于相信,甚至于肯定地确信:给我生存的那种权力,可以随意采取任何方式方法,使它继续下去,或者有这个身体,或者没有;而且在我看来,今后我将继续存在的可能性,比在那种存在到来以前,我现在存在的可能性还要大。 有一点是地球上一切国家和一切宗教都肯定会同意的;大家都相信一个上帝;他们所不同意的是附属于那个信仰的多余的东西;所以如果一旦有一个盛行于全世界的宗教,那不是信仰什么新的东西,而是相信人们最初的信仰而抛弃多余的东西。如果真有亚当这样一个人,他就是被作为一个自然神论者创造出来的;但是,同时让每一个人都有权利信奉他所喜欢的宗教和崇拜。 自 序——关于第二部分 在《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中,我已声明过,我久欲发表我的宗教思想;但我原来想把它保留到我一生的后期,作为我最后从事的着作。然而在年的最后阶段,在法国发生的形势,使我决定不再拖延。自从哲学首先被搞散以后,于是革命的公正和仁慈的原则随着发生。对于社会经常有危害性,对于万能的上帝亦同样有毁损作用的思想,就是说僧侣能够赦免罪孽似乎已经不再存在,却使人类的感觉,大为混乱,认为一切罪恶,都可做得。教会方面令人不堪忍受的迫害精神已经自行改变为政治,以革命形式的法庭,使审查一件事情有了场所;于是断头台和火刑柱胜过了教会中的火烧和柴把。 我看到过许多极亲密的朋友遭到了毁灭;每天还有别人被系入狱;我有理由相信,也有人暗中告诉我说,我自身也将有同样的遭遇。 我在这些不利的情况之下,开始写作《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我虽然对于《圣经》的《旧约》和《新约》都有所驳斥,但我手边新旧约都没有,我也无法取得。尽管如此,我已写成一书,使《圣经》的信徒在自己的书库之旁和利用教会图书馆的藏书,从事写作,仍不能驳倒我的作品,就在那年月底,有人动议,并实行排斥外人于国民议会之外。被排斥者只有二人,一个是阿那嘉昔斯·克罗茨,另一个是我。我知道在那次动议会上作演讲的巴东·特渥西特别指出了我。 此后,我想到我仅有几天的自由了,我便坐下来尽快把我的作品作一结束。不超过六小时我已写好,且已为世人所知。于是在半夜三时就有一个卫兵,带了公共安全和安全保障委员会所签发的命令,把我作为外国人加以拘捕,并把我送到卢森堡监狱中去。在去监狱的途中,我设法访问了嘉尔·拜罗,便把原稿放在他的手中,这比较我在狱中带在身边要安全得多。我不知作者和作品在法国的命运如何,所以我吁求美国公民们的保护。 我要说句公道话,就是前面所说的那个执行命令的卫兵和安全保障委员会的那个译员,随从他们检查我的身分证的人,对我不但很有礼貌而且表示恭敬。卢森堡监狱的看守贝努瓦也是一个好心人。他在权力范围之内,处处对我表示友好。他在任期间,他的家属也待我很好。后来他被解职,遭到逮捕,并且被恶意控告,带到法院接受审问,结果被释放了。 我在卢森堡监狱大约被关了三星期之后,那时在巴黎的美国人,集体到国民议会去申请说我是他们的同胞和朋友;但是当时的总统凡特,也就是安全保障委员会的主席和签发拘捕我的命令的人,说我生于英国。从此以后,直到热月①月9日—1794年7月27日罗伯斯庇尔的失败为止,我从未听到过监狱以外来自任何人的消息。 在这个事件大约两个月以前,我发起烧来,在发烧的过程中,种种症状显示我将死亡,从病的后果来说,我并无起色。正在那时,我又满意地想起,我为了已写完《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而祝贺自己。那时我对于再活下去的期望很小。在我周围的人对我的希望更小。所以我根据经验体会到对我自己的原则的真实考验。 那时和我同室的还有三个同志:即布吕热的约瑟夫·旺厄尔,鲁万的沙①热月在历史上指1793年制定的法兰西共和历11月,相当于公历7月19—20日至8月18—19日。——译者 尔·巴斯蒂尼和米歇尔·吕班。这三位朋友日日夜夜对我不断的和深切的关怀,我想起了便觉得感激,提到了便觉得愉快。碰巧一位内科医生格拉安博士和一位外科医生邦恩先生是奥·阿拉将军的随员的一部分,当时驻在卢森堡监狱。我也没有自问,他们既是英国政府人员,我向他们表示感谢是否适当;但是我如果不这样做,我得引为自咎;对于卢森堡监狱的医生麦可斯基博士来说,亦复如是。 我有某种理由相信,因为我不能发现其它原因,就是这场病保全了我的生命。在一个由代表组成的委员会所送请议会审查的罗伯斯庇尔的文件中,有一份罗怕斯庇尔的亲笔短简,其文如下: “为了美国的利益,同样也为了法国的利益,要求通过一项对托马斯·潘恩起诉的法令。” 这种意图,没有付诸实行,其原因何在,非我所知,所以连我自己也说不明自,只能说由于这场疾病而变为不可能。 国民议会尽它的权力所及,为我所受的不公待遇补偏救弊,一致同意公开邀请我返回国民议会。于是我接受邀请,表示我能够忍受伤害而不影响我的原则或性情。正确的原则,并不因受到违犯而被放弃。从我恢复自由以后,我已看到好几种刊物,有些出在美国,有些出在英国。这些刊物对于我的《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作了答复。如果这些文章的作者这样做了,能以此自娱,我不打算加以干涉。他们尽可随心所欲,对于我的作品和我本人加以批驳。 他们对于我的帮助比他们所想望的更大,而且我不反对他们继续写下去。然而,在我未曾写出第二部分作为对他们的答复时,他们会觉得必须重读他们的作品,而把他们的“蛛网”重新结织。那末他们初次的写作,偶然之中改过来了。 现在他们会发觉我已得到了一本《圣经》和一本《新约》:而且我也可以说我已发觉它们是比我以前想象中更坏得多的书。假如我在《理性时代》 第一部分中犯了什么错误,那是由于我对于那些书中某些部分说得过分好了。 我观察到所有我的对手方面,为解除他们的困难起见,多少乞灵于他们所称的经文证据和《圣经》权威。他们对于所讨论的问题,知识十分浅陋,甚至把真实性的争辩和教义上的争辩混为一谈;虽然我要向他们指正,假如他们再要有所写作的话,也许知道怎样开始。 托马斯·潘恩 第二部分-1 人们常说,任何事物可用《圣经》来证明,但任何事物在用《圣经》来证明之前,《圣经》本身必须先被证明是真实的;因为《圣经》如果不真实,或其真实性有疑问,它就没有权威,也就不能用作任何事物的证明。 一切解释《圣经》的基督教人士,一切基督教教士和传教师,常在实践中把《圣经》作为一堆真理和上帝之道强加于世间;他们为了《圣经》中的特定部分或某些章节的值得揣想的意义,彼此辩驳,争吵,甚至诅咒:有人坚持某节经文应作如是解释;另一人认为其意义恰恰相反;而第三人则认为前面两人的见解都不对,而另有一种意义;他们所谓了解《圣经》,就是这样一回事。 巧得很,我所看到的关于《理性时代》第一部分的一切答复,都出于教士的手笔;而这些虔诚的人士,象他们的前辈一样,长于辩驳,争吵,并且装作懂得《圣经》;人人所了解的彼此不同,但各人认为自己懂得最好;他们没有相同之点,但是他们都对读者说托马斯·潘恩不懂此道。 现在为了避免浪费他们的时间和加剧他们关于《圣经》教义的不可控制的争吵,他们应该懂得,如果不懂,礼貌上也应该告诉他们,首先应该明白的是,究竟有没有足够的权威使人相信《圣经》是上帝之道?在那本书里,有些事情,据说是由于上帝的明令做出来的。这些事情对于人类和对于我们所有的道德、正义的观念来说,都是骇人听闻的,恰如罗伯斯庇尔、卡里尔和约瑟夫在法国所做的事情,以及英国政府在东印度群岛的所作所为一样,或者同现代任何暗杀事件如出一辙。当我们读到所谓出于摩西、约书亚等人的书,说起他们(以色列人)偷偷地侵犯了所有国家的人民,按历史的昭示,那些人民并没有开罪他们;而他们对那些国家动兵用武,白发黄口均在所不免。男、女、幼童,全遭屠杀;他们不让一人活着。这些记述,一再重复见于那些书中,而且残暴程度越来越深;我们能确信这些是事实么?我们能确信这些作为是出于创造者①的命令么?我们能确信记载这些事情的书是由于他的权威而写成的么? 年代的久远不能作为故事真实的证据。相反,这是难以相信的象征;因为任何历史越是托始于古远,就越显出它是一种寓言(或神话)。一个民族的起源往往用一种神话式的传说来加以掩盖,犹太人的起源,也和其它民族的起源同样可疑。把一切的行动归咎于全能的上帝,而按他们自己的本性和道德正义的每一准则来看,都是罪行,正象一切暗杀一样,尤其是暗杀婴孩,其罪更重。《圣经》告诉我们,那些暗杀行为是出于上帝的明令。所以相信《圣经》是真实的,我们就必须推翻我们对于上帝的道德正义的一切信仰;因为婴孩的一哭一笑,哪里可以并行不悖?复次,读了《圣经》而不生怖畏,我们必须把人心中一切温良的、同情的和仁慈的思想,全部放弃。就我来说,如果我相信《圣经》是真实的,必须作出牺牲,那么即便没有其它证据来证明它是虚假的,已经足以使我决定应取什么,舍什么了。 但是除了一切道德上反对《圣经》的证据外,我在这本作品中,还要提出其它证据,即使一个教士也不能否认;并且指出从那种证据看来,《圣经》 是无权作为上帝之道的。 ①指上帝。——译者 但是,在我进行这样的查考以前,我要指出《圣经》和其他古代着作,在哪一点上不同,以及用以确立其真实性的证据的本质。这样做是比较适当的,因为《圣经》的拥护者,在对于《理性时代》前一部的答案中,所据以立论,而且加以强调的是《圣经》的正确性和其它古代作品相同:好象是既然相信了这一种,依据准则,就该相信那一种。 虽然,据我所知,只有一种古代着作有权威,可以博得全世界的同意和信从,那就是欧几里得的《几何原理》 ①,其理由是这本着作有自明的论证,作者绝无依傍,亦不涉及与时间、地点、环境等有关的一切事物。那本书中所包含的事物,假使是由任何别人所写,或是隐名者所写,或由无人知道的作者所写,那本书将享有与现在所享有的同样威信,因为确定谁是作者的问题,和我们相信书中所包含的事物无关。但是这和被称为摩西、约书亚、撒母耳记等的着作大不相同,那些书是属于证明的书,它们所证明的是天然不可相信的,所以我们对于那些书的真实性的全部信仰,首先寄托于认定它们是摩西,约书亚和撒母耳所写的,其次是,认为他们的证言是真实的。我们可以相信第一点,就是说,我们可以相信着作权是属于他们的,然而不是相信他们的证言;同样方法,我们可以相信某人为某一案件作证,但是并不相信他所提出的证据。假使一旦发觉以前认为是摩西、约书亚和撒母耳所写的书并不是他们写的,于是那些书的权威性和正确性即时全部完蛋,因为伪造或虚构出来的东西是不可能有的;也不会有隐名的证言,尤其是天然不可相信的东西;例如与上帝当面对话,或如人可以命令太阳和月球停止行动。至于其它古书,绝大部分是天才的作品,其中如世所称为荷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德摩斯梯尼及西塞罗等诸家之作品。这里,又要说到我们所以重视这些作品中的任何一种与作者为谁,并无多大关系;因为凡是天才的作品,即使作者不具姓名,它们也会享有盛名,象现在它们所享受的一样。没有人相信荷马所叙述的特类城的故事是真的——因为人们所赞赏的只是那个诗人;故事虽假,而诗人之优点长存。但是我们不信《圣经》作者(例如摩西)所叙述的事情正如我们不信荷马所描写的故事一样,那末依我们的评价,摩西不会留下别”的东西,只是一个骗子罢了。至于古代的历史家,从霍莱铎得斯到塔西佗,我们称赞他们只限于他们所描写的事情,是很可能发生的和可信的,我们的相信以此为度。因为我们如果逾此限度,那末我们必须相信培西伦所描写的惠思葩西安所做的两件奇迹,就是医好一个跛者和一个盲人,正和基督的历史家们描写基督所做的事情和方式完全相同。我们也得相信约瑟福斯所引证的打开旁非利亚海让亚历山大和他们的部队通过的奇迹,这和中所述红海一事,正复相同。这些奇迹和《圣经》中的奇迹同样被证为真实,然而我们不信它们;因此为使我们相信天然不可信的事物所必备的证据,无论在《圣经》中或在别处,其程度比我们相信天然可信的事物要大得多;所以《圣经》的拥护者不能因为我们相信其它古书中所叙述的事物,而要求我们相信《圣经》,由于我们相信其它古书的叙述也只限于可能的和可信的,或者因为他们是自明的,象欧几里得那样;或者赞美它们的优美艺术,象荷马那样;或者赞成它们因为他们是肃穆的(安祥的)象柏拉图;或者他们是有判断力的,象亚里士多德。我已提议了这些事情,现①欧几里得按照编年史,活在耶稣基督三百年以前,大约在阿基米德之前一百年;他是从埃及的亚历山大城来的。——作者 将进而考查《圣经》的可靠性,首先要讨论被称为属于摩西的五篇:即《创世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我的意图是要指出那些书是伪造的,并且要说明摩西不是那些书的作者;更有甚者,那些书也不是在摩西时代所写的;而且也不是摩西以后数百年内写的;它们无非是试图写出摩西的生活史,和据称是他生活时的历史,也说到他以前的时代,是由于摩西死后数百年,由一个极无知和愚蠢并冒称为作家的人所写的,象现代人写几百年,或几千年以前所发生的或想象中所发生的事物的历史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我将提出的证据,是从这些书的本身中得来的,而且我一定限制我自己只采取这一类证据。凡我所提供作证的古代作家,就是《圣经》的拥护者称为亵渎的作家,他们会反驳那个权威,象我反驳他们的一样;我将在他们的立场上,同他们周旋,用他们的武器——《圣经》来反击他们。 第一,没有肯定的证据来证明摩西是那些书的作者;说他是作者,完全是一种没有根据的意见,出外旅行,也没有人知道是怎么回事。写这些书的风格和方式也没有令人相信之处,甚至推定它们是摩西写的;因为这完全是另一个讲到摩西的人的风格和方式。在、《利未记》及《民数记》(因为在《创世记》每一事物都在摩西时代以前,而且这里面丝毫没有提及到他)中,我说,这些书全部用第三人称;往往是:神对摩西说,或摩西对神说;或摩西对人民说,或人民对摩西说。这就是历史家在写到那个人的生活和行动时,提到他所用的风格和方式。或者有人可以这样说,一个人在讲到自己的时候,也可以用第三人称,所以可以假定摩西是这样做的;但假定不能证明什么东西。如果有人支持那种信仰,认为摩西亲自写了那些书篇,而除假定以外,不能更好地再进一步,他们不如“免开尊口”。 但是即使依据语法上的权利,摩西可能用第三人称来讲自己,因为任何人可能那样来讲到自己,我们不能因此认为书中的事实是说话者就是摩西,而不使摩西成为真正可笑和荒谬之人:——例如《民数记》第十二章第三节说,“摩西为人极其谦和,胜过世上众人。”如果摩西用这样的话来讲自己,那末他不是最谦和的人,而是纨袴子弟中最自负和最傲慢的一个。于是,那些书的拥护者现在可以就其所好,选取一方,因为双方都跟他们相反对。如果摩西不是作者,那些书就没有权威;如果作者是他,那末作者就不可信任,因为自夸谦和就是谦和的反面,也就是感情上的谎话。 在《申命记》中,写作的风格和方式,比以前各书更明白地显示摩西不是作者。这里所用的方式是戏剧性的:作者用一段简短的介绍式的谈话作为题目的开始,然后在说话的行动中引出摩西,当他让摩西结束了他的长篇大论以后,他(作者)从新讲他自己的话,一直讲下去,等到他再度引出摩西为止,最后叙述摩西丧亡,葬礼和他的品格,作为这一幕的结束。说话人的这样互相交替,在这书中共有四处。从第一章第一节到第五节末,是作者说话;然后他引述摩西的大段谈话,这段谈话直到第四章的第四十节的末尾为止。从这里起,作者放下了摩西,而把推定为摩西生时说话以后所作的事,也就是作者把有过戏剧性的重演的事,作了历史的叙述。 作者在第五章的第一节中,再用前法,开始写出题目,虽然仅仅说道: 摩西将以色列众人召集一起;然后同以前一样引出摩西,继续讲到他,就象在谈话中一样,直到第二十六章的结尾为止。在第二十七章的开端,他做了同样的事。他继续讲到在说话中的摩西,直到第二十八章的末尾。到了第二十九章,在整个第一节及第二节的第一行,作者再度如此写法,在那里他最后一次介绍摩西,于是又讲到摩西在说话,到第三十三章的末尾为止。 作者既已写完在摩西方面的重演,现在前进一步,在最后一章的全章中有所叙述。他在开头时告诉读者,摩西登上了毗斯迦山顶;他在那里看到(作者说)许给亚伯拉罕、艾萨克和雅各的土地;又说他(摩西)死在那里,就是在摩亚的土地上,但是直到如今——《申命记》作者生存时为止,没有人知道他的坟墓何在。作者又告诉我们摩西活到了一百一十岁而死——那时他的双目犹明,他的自然力也未衰退;他的结论是从此以后,以色列没有产生过一位象摩西那样的先知,而且据这个隐名的作者说,摩西是上帝当面见过而知道的。 就语法上的证据所及,我已指出摩西不是那些书的作者,又从《申命记》 作者自相矛盾的地方作了一些观察之后,我要进一步从那些书中的历史和年代上的证据上指出摩西不是,因为他不能是那些书的作者,因此无权教人相信书中所述对男女、儿童进行惨无人道和令人可怖的屠杀,正如书上所说,是出于上帝的命令。这是每个真正自然神教信徒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他们应该出来辩明这是《圣经》对于上帝道德正义的毁谤。 《申命记》的作者不论是谁(因为这是一本隐名的作品),都是不清楚的,并且在他所作的关于摩西的叙述,有自相矛盾之处。 自从告诉人们摩西到了毗斯迦山顶上以后(任何记载中没有出现过他再下山的说法),只告诉我们摩西死在摩亚的土地上,又说到“他”把他埋葬在摩亚土地的一个山谷里,但是由于代名词“他”之前没有一个先行词,所以这里所谓“他”把他埋葬的“他”无人知道是指谁而言。如果作者的意思是指“他”(上帝)埋葬了他,那末“他”(作者)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情? 或者为什么我们(读者)应该相信他?由于我们不知道告诉我们这件事的作者是谁,因为摩西本人当然不能告诉人家他是埋葬在哪里的。 作者也告诉我们,直到今天(意即在作者生存的时候)没有人知道摩西的坟在什么地方,那末他怎么会知道摩西是葬在摩亚的一个山谷里?因为作者既然生长于摩西之后好长一段时间,显然,根据他用“直到今天”这个措词,就可知道他的意思是在摩西死后很长时间,他肯定不曾参加摩西的葬仪。 另一方面,摩西本人肯定不可能会说,直到今天没有人知道坟墓在什么地方。 若然把摩西当作说此话的人,不如同一个儿童作游戏时,把自己躲藏起来而大声叫喊“没有人能找到我”,现在改进为“没有人能找到摩西”。 这个作者在任何地方没有告诉过我们,他所说的摩西口里说的话是怎样得来的,所以我们有权作出结论说:要末是他自己编的,要末是由他人口传而由他写出来的。二者之中,必有一种更为可能,由于他在第五章里作出一张命令表,其中他所谓的第四条诫命,与第二十章中的第四条诫命不同。在中应守第七日的理由是,“因为(诫命上说)上帝在六日之内创造天、地,第七日便安息”;但是在《申命记》中,其理由是在那一天以色列的儿女们从埃及出来,所以这条诫命说,主,你们的上帝吩咐你们守安息日。这一条没有提到创造,也没有提到从埃及出来。这本书中也记载了许多事情作为摩西的法律;这些东西在其他书中是找不到的;而在他的书中只见到不人道和野蛮的法律;在第二十一章的第十八节、十九节、二十节及第二十一节中授权作父母亲的可以把他们自己的儿童带出来用石头砸死,为了乐于去说的顽强性。但是教土们老是喜欢宣扬《申命记》因为《申命记》宣扬(纳于教区之)年赋,他们又从这本书的第二十五章第四节采取那句短语,并应用于年赋。书上的原文是:“牛在场上踹谷的时候,不可笼住他的嘴”;这句话也许逃不过他们的观察,而且他们已经注意到这一节,依目次来说,是在这一章的开头部分,虽然这句话是在短短不到两行的一节之中。啊!教士们!教士们!为了年赋的缘故,你们是愿意被比作一条牛的。 虽然我们不可能完全相同地知道《申命记》的作者是谁,却不难从职业上发现他,认为他是某一个犹太教士。在这本着作中,我会指出他生活在摩西之后,至少有三百五十年之久。 现在我来谈谈历史上和年代上的证据。年代方面,我将采用的是《圣经》 的年表;因为我无意超出《圣经》的范围来寻求任何事物的证据。所以我要用的年表,是利用《圣经》本身来作历史和年表来证明摩西不是人们所说的那些属于他的着作的作者。所以我认为适当的办法是告诉读者(至少是对一个或许没有机会了解它的人),在大本子的《圣经》里,也在某些小本子里,在每页的边上印有一串年代的记载,目的在于指出每页所载的历史事件已发生多久了,或者指假定为发生于基督以前的事,以及一种历史环境和另一历史环境之间的时间距离。 我从《创世记》开始。在《创世记》的第十四章中,作者叙述了罗得在四个王对五个王的一场战争中被俘,当罗得被虏的消息传到亚伯兰时,他就武装了全部家人前往,把罗得从虏掠者那里救了出来,并且把他们追逐到“但”。(见第十四节)为了说明把他们追赶到“但”这个词组如何运用到成为疑问的情况,我要提供两种情况:一种在美国,另一种在法国。在美国的城市现称为纽约,原来称为新阿姆斯特丹。至于在法国的城市,以前称为哈佛尔德格雷斯,后来称为哈佛马拉,阿姆斯特丹是在1664年改称纽约的。至于哈佛德格雷斯改称哈佛马拉,是在1793年。所以如果有任何着作发现,虽然不具日期,纽约的名称是应该提到的,这就是确切的证据,可以证明这种着作不会写在以前的日子里,一定写在阿姆斯特丹改为纽约以后。因此可以说,一定在年以后,至少在这一年之中。在同样的方式下,任何不具日期的写作,只要有了哈佛马拉的名称,就可确切地证明这样一种着作一定写在哈佛尔德格雷斯改名为哈佛马拉之后。因此一定写在 1793 年之后,或者至少在那一年之中。 我现在来引用那些情况,并且指出原来没有“但”这个地名,直到摩西死后好多年才有的。由此可见,摩西不可能是《创世记》一书的作者,这本书里却记着把他们追赶到“但”的故事。 《圣经》上那个叫做“但”的地方,原来是琴泰尔斯的一个城镇,叫做拉亿;后来叫“但”的一个部族占领了这个城镇,就把它改名为“但”,以纪念这一部族的先辈,也就是亚怕兰的曾孙。 为了确立这个证明,必须参考从《创世记》起到《士师记》第十八章。 在那里说(第27 节),他们(但人)进入了拉亿,见到了安居无虑的人民,就用剑杀了他们(《圣经》里充满了杀人事件),又放火烧了那个城镇;他们在那里修城安居(第二十八节),并且用他们先辈但这个名称,把这个最初叫做拉亿的城镇改名为“但”。 但人占领拉亿,把它改名为“但”的记述,在散普逊死后立即见于《士师记》一书。据说散普逊之死发生于基督之前1120年,而摩西之死在基督之前1451年,所以按照历史的安排,这个地方直到摩西死后331年,才改名为“但”。 因此《士师记》中在历史和年代的编排之间有着显着的混乱。书中最后五章,即第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章,照现在书中,的排列,按年代来说,是在以前各章之前,它们是在第十六章之前二十八年,第十五章之前二二六年,第十三章之前二四五年,第九章之前一九五年,第四章之前九十年,第一章之前十五年写成的。这表明《圣经》的不确定性和难以相信的状态。按照编年安排,拉亿的占领和但的命名是在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死后二十年;按书中所载,依历史的次序,这是在约书亚死后三○六年,而在摩西死后三三一年;而他们两者都没有说到摩西是《创世记》的作者,因为无论照哪一种说法,都没有提到“但”这个地方存在于摩西时代;所以《创世记》的作者一定是活在拉亿城改为但城之后的人;那个人究竟是谁,无人知道;因此《创世记》的作者是隐名的,是没有权威的。 现在我要进而讲到历史和年代的另一点证据,并且指出这里就象上面所述的情况一样,《创世记》的作者不是摩西。 在《创世记》第三十六章里,记载着以扫的儿子及其子孙的系谱。这些人被称为以扫的后裔,还有一张以东诸位国王的名单,在列举人名之中,第三十一节中说:“以色列子孙受国王治理以前,就是这些人治理以东而称国王的。” 现在假定发现任何没有日期的着作,在着作中谈到任何过去的事件,作者应该说明,这些事情发生于美国有国会以前,或者说发生于法国有国民议会以前。这样就能证明这类着作不可能写在美国有国会或法国有国民议会以前,而只能写在它们以后,情况也许这样。由此说来,这类作品在一个国家里不能由死于有国会以前的人所写;而在另一个国家里不能由一个死于国民议会以前的人所写。 在历史中和会话中,再没有比以事实代替日期更为常见了;这样做极为自然,因为一件事实留在脑海中胜过一个日期。第二点是因为事实包括日期在内,可以一举而两得;这样依据情况说话的方法,就意味着肯定所说的事实是过去的,好象那件事实是十分透彻的。当一个人说到一桩事情时,他说那是在我结婚以前,或者说在我的儿子出生以前,在我去美国以前,在我去法国以前,这样绝对可以明白,而且表达出他打算使人明白的就是,他已结过婚,他已生过一个儿子,他已去过美国,或者已去过法国。语言不容许在任何其它意义上采用这种表达的方式,有时在别处发现这样的表达,只能理解为只有在这种意义上采用这种方法。 所以我在前面所引用的经文——“以色列人未有国王治理以前,这些人就是治理以东的国王”,这只能写在开始治理他们的第一个国王之后;由此可见,《创世记》远非摩西所作,至少亦非扫罗以前之人所作。这是这节经文的正面的意义。但是任何国王这个用语,包含不止一个国王,至少有两个,这个说法一直要引伸到大卫时候。倘就一般的意义来说,一直要贯穿着犹太王国的整个时期。 假使我们在《圣经》的任何其他部分遇到这节经文,并公开表示是写在国王们开始治理以色列之后,那就不可能没有见到这句话的运用。就说明碰巧有这种情形;写出以色列一切国王历史的两篇《历代志》,是写在犹太玉国开始以后,而我所引述的那节经文以及《创世记》第三十六章其余部分的经文,是逐字记在《历代志》的第一章里,从第四十三节开始。 《历代志》的作者会说,而且他也说过,《历代志》第一章第四十三节所说:“任何君王治理以色列人之先,这些人就是治理以东的君王”,因为他将作出而且已经提供一张治理以色列的国王名单;但是同样词句会用于那个时期以前,是不可能的。同样可以育定,任何事情可以从历史的语言中得到证明。也就是说《创世记》的这一部分,是从《历代志》中得来的,更可以说《创世记》没有《历代志》那样古远,也许没有象《荷马》一书那样古老,或者不及那样古老。按照编年记所说那样,承认荷马是大卫和所罗门的同时代人,而伊索则生活于犹太王国的末期。 从《创世记》抛开摩西是作者这一信念,在这一点上只有一种奇怪的信仰,就是说上帝是这样说的。此外《创世记》就没有什么了,只不过是一本隐名的故事书,内中有故事,有寓言,有传统的或造作的谬论,或者可以说是一本弥天大谎的书。夏娃和蛇,诺亚和方舟的故事降落到《天方夜谭》的水平,而没有引人入胜的长处。至于说到人活到八、九百岁,成为神话中巨人那样的长生不死一样的荒唐。 此外,《圣经》中所讲的摩西的性格是人的想象中最可怕的。如果那些记述是真的,那末他是个大恶人,首先借口或伪托宗教之名,开始和继续进行战争;并在那种面具或迷惑之下犯下了任何国家史无前例的暴行。在这方面我来举出一例。 犹太军从一次杀戮和抢劫的出征回来以后,那段记载见于《民数记》第三十一章第十三节。 “摩西和祭司以利亚撒以及会众一切首领,都到营外迎接他们。摩西对打仗回来的军官——千夫长、百夫长——发怒他说,你们拯救了所有妇女的生命么?这些妇女,因巴兰的计谋,叫以色列人在毗珥的事情上得罪耶和华,以致上帝的会众遭遇瘟疫。所以你们要把所有的男孩和所有已嫁的女子都杀掉。但女孩子中,凡没有出嫁的,你们为了自己可以便他们活下来。 如果这段记载是真的,那末在世界的任何一个时代里,在令人厌恶的坏人中,已经侮辱了“人”这个名称,找不到比摩西更坏的人。这是一道宰割男孩,屠杀母亲和奸污少女的命令。 让任何一个母亲置身于那些母亲的处境之中;一个儿童被杀了,另一个命定要被奸污了,而她自己则在刽子手的手掌之中;让任何一个女儿置身于那些女儿的处境之中,她是杀她母亲和弟兄的凶手的牺牲品,试问她们的感情如何?若把这类事情归于自然,是无益的,因为自然有它的途径,凡是折磨她的社会关系的宗教都是假宗教。 在这个今人厌恶的命令之后,接着记载抢劫得来的东西和怎样分配的方法;这里显出祭司们假冒为善的亵渎行为,增多了犯罪的数目。第三十七节说,“其中归耶和华的贡物羊有六百七十五只;牛共有三万六千只,其中作为耶和华贡物的有七十二只;驴三万匹,其中归于耶和华贡物的有六十一匹: 人有三万口,从其中归耶和华所有的有三十二口”。总之,这一章中所包含的人与物,同《圣经》中其他部分一样,使人读了觉得太惨无人道,或者觉得不堪入目因为从这一章的第三十五节起,因摩西的一道命令而遭到污辱的妇女、儿童有三万二千人之多。 一般人不知道冒称上帝之道有什么罪恶。在迷信的习惯中长大的人,他们认为《圣经》之为真实,是当然之事,而且是好的;他们自己不去对它发生怀疑,并且他们一直怀着上帝是仁慈的观念,这类观念记在自幼受教的圣书中,相信《圣经》是凭上帝的权威写出来的。怪哉!事情恰恰相反,《圣经》是一本谎言、罪恶和亵读(上帝)的书。把人类的罪恶归于(上帝)的命令,试问还有什么更大的亵渎? 但是话归本题,就是要说明摩西不是人们认为属于他的那些书的作者,而且说明《圣经》是伪造的。我举出的两个例子,即使没有其他证据,已经足以破除任何冒充比所述的事物或涉及的事实要早四、五百年的任何着作的真实性;因为就这些事实追寻到“但”和治理以色列子民的君王而论,还不可能为不可信的预言托词进行辩解。其中的用语,是过去时态。说一个人能在过去时态中说出预言,那完全是痴人说梦。 但是,还有许多其他章节,散见于那些书中,联合为同一论据。(另一本被称为摩西的书)第十六章第三十四节说:“于是以色列的儿童们就吃‘吗哪’直到进了有人居住之地;他们吃了吗哪直到他们达到了迦南的边界。” 以色列的儿童是否吃了吗哪,吗哪是什么东西,是胜于菌类或小蘑菇之类的东西,还是那个国家里某地常见的蔬菜之类,对于我的论证没有什么关系。我要说明的全在于,描写这段事情的不是摩西,因为这段记事超过了摩西的生命和财代。依照《圣经》(但是这部书是这样一部说谎和矛盾的书,谁也不知,哪一部分是可信的,或者有没有这样一部分)摩西死在荒野之中,从来没有到达迎南的边境;因此讲以色列儿童所做的事,或讲他们到了那里,吃些什么的,不是摩西。这段吃“吗哪”的故事,据他们告诉我们是摩西写的,但是本身延长到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的时代,从《约书亚记》一书的记载中可以看出,此事是在以色列儿童已经过了约但河,而且到达了迦南的边境。《约书亚记》第五章第十二节说:“他们吃了那里的谷物,第二日‘吗哪’就不复存在了,以色列人也不再有‘吗哪’了,那一年他们却吃迦南地的果子。” 第二部分-2 但是有一个比这个更值得注意的事例出现于《申命记》。那个事例,一方面说明摩西不可能是那书的作者,也说明在巨人时代所流行的荒谬的观念。按《申命记》第三章,在所传摩西所得的胜利中,捉到了巴珊王“噩”,其第十一节说:“因为巨人族所遗留下来的只有《巴珊》王噩;看,他的床是铁的,现今岂不是在亚扪人的拉巴么?铁床的长是九腕尺,阔是四腕尺,都是以人腕尺为度。”这里的一腕尺是一英尺九英寸,因此那只床的长度是十六英尺四英寸,阔是七英尺四英寸,这是巨人的床的尺寸。现在讲到历史部分,虽然证据不是如此直接和正面,象前面的事例那样,而是概括的,而且有推测性的证据,但是比相反一面的“最好”证据还要好。 作者意在证明巨人的生存,提到了他的床,作为古代的遗物,并且说道,岂不是在亚扪人的拉巴么?这里的意思是:就是因为《圣经》中常用这种方法来肯定一种事情。但是摩西不可能是说这种话的人,因为摩西一点也不知道关于拉巴的事,也不知道其中情况,拉巴不是一个属于这个巨人王的城市,也不是摩西所攻克的城市之一。所以这张床是在拉巴和这床的具体尺寸,必须涉及拉巴被攻占的时间,而这件事一定要在摩西死后四百年时开始出现;为此,请看《撒母耳记》下篇第十二章第二十六节,“约押(大卫的将军)攻打亚扪人的京城拉巴而占领之”。 我既无意于指出所谓属于摩西的那些书在时间、地点以及情况方面的矛盾,而这一切都证明那些书不可能是摩西所作,也不是摩西时代的作品:我要进一步提到《约书亚记》一书,并且指出约书亚也不是那本书的作者,还要指出那本书是隐名的,是没有权威的。我所要提出的证据就包含在那本书的本身之中,我不从《圣经》以外取得证明来反对所谓的《圣经》的可靠性。 假的证词,常是善于自破其说的。约书亚,依照《约书亚记》第一章,是摩西的直接继承人,而且是个军人,摩西并不是。他继续做以色列人的首领达二十五年,也就是从摩西死亡之日起。那个日子,依照《圣经》的编年记,是在基督以前一千四百五十一年起,直到基督前一千四百二十六年。根据同一编年记,约书亚在那一年去世了。所以,如果我们在这本书里找到记载,说这本书是约书亚写的,而且提供约书亚死后所做的事实,那就证明约书亚不可能是作者;也证明这本书非要等到书中所记的最后事实写出以后,是不会写出的。至于书的性质是令人可怕的。这是一本劫掠和杀人的军事历史,其野蛮和残酷,在毒辣和伪善方面和他前辈摩西的记述是同样的。至于亵读(上帝)之处,正如在以前的书中一样,把它归咎于上帝的命令。 第一,《约书亚记》一书,如同以前各书一样,是用第三者的语气写的;说话音是历史家约书亚。如果约书亚讲到自己时,象在书中第六章末节所记那样,那岂不是荒谬和自高自大吗?按这一节中的话是:“约书亚的名声传扬遍地。”现在我要更直接地提出证明。 在第二十四章第三十一节说道:“在约书亚在世的日子里以及死于约书亚以后的长老们还在的时候,以色列人侍奉耶和华。现在试以常识而论,约书亚能否讲述人们在他死后所做的事?这段记述,不仅是约书亚死后的历史家所写的,而且一定是死于约书亚以后的长老们逝世后的历史家所写的。 有些经文,涉及时间方面的一般意义,散见于《约书亚记》一书中。这些记载把写作本书的时间引长到写《约书亚记》以后的一段时间,但是没有标明不包括特定的时间,象上面一节的引文,就是如此。在那一段经文中,介乎约书亚之死及长老们之死之间的时间,绝对没有谈到。所有证据只证明这本书是在最后那批人死后才写成的。 但是我提到的和即将引用的那一段,虽没有用避而不谈的方法指明特定的时间,它们意在指出远远超过约书亚的日子的一个时间,要比约书亚之死和长老们之死两者间的距离,长远得多。我要引的一段就是第十章第十四节。 在那里说到,在约书亚的命令下,太阳停在基遍,月亮要停在亚雅仑谷(这种故事只配用来取乐儿童)。经文上说,“在这日以前,这日以后,耶和华听人的祷告没有象这个日子的。” 太阳停在基遍和月亮停在亚雅仑谷的故事,是自身发党的寓言之一。这样一种情况不会出现而不为全世界所知道的。有半数的人会觉得奇怪,为什么太阳不升起来;还有半数的人不明白,为什么太阳不落下去。这种传说将是世界性的,然而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知道这样的事情。但是月亮为什么必须停止?在什么时机,白昼有月光出现,而在日光照耀之下,亦复如此?作为一个诗人,整个东西是很适宜的。这和底波拉和巴拉克的歌很相似,星宿从天上争战,从其轨道上攻击西西拉;但这歌不及穆罕默德在前进的时候对他进行劝告的人所用的比喻的措词。他说道,假如你们来到我这里的时候,右手带了太阳,左手带了月亮,也不能改变我的事业。为了约书亚,为了胜过穆罕默德,他应该把太阳和月亮分别放在两个口袋里,把它们带在身上,就象嘉埃·福克斯带着那只暗的灯笼一样,当他偶然需要的时候,便拿出作照明之用。 崇高的和可笑的事往往非常接近地联系在一起,甚至难以把它们分开归类。崇高再上升一步,便成为荒谬可笑之事,而荒谬可笑再提高一步,又成为崇高的了。虽然如此,从诗人的想象力中抽出来的东西,说明约书亚的愚昧,因为他应该命令地球停止不动。 此后这一用语所包含的时间,就是那天以后,用来和这天以前已过去的一切时间作比较,为了使这段文字有明确的意义,上面所说那天,意思就是一大段时间;——例如,可笑的说法是,下一天或下一周,下一月或下一年;所以把这一段的意义与它所说的奇事和它提到的以前的时间相比,它一定是指几个世纪而言;虽然,说比一世纪少,那是开玩笑;说比两世纪为少,那是勉强可以接受的。 一个遥远然而是一般的时间,也在第八章中有所说明,那里对夺取艾城之后作了描述。在第二十八节中说道,“约书亚将艾城焚烧,使该城永为高堆和荒场,直到今日;”又在第二十九节中说,“又将艾城王挂在树上,并且把尸首从树上取下来葬在城门口”;继而又说道,“在尸首上,堆成一大堆石头,直存在到今日;”也就是到写《约书亚记》的作者还活着的时候。 在第十章中又说到五个国王被约书亚挂在五棵树上以后,把他们投入洞中,据说,“他把大石头堆在洞口,一直留到今天。” 在列举约书亚的几件功勋,和他们征服和企图杀害的地方和部族时,第十五章第六十三节说:“至于住在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和犹太人,不能把他们赶出去,耶布斯人却在耶路撒冷与犹太人居住在一起,直到今日。”这一节的问题是,在什么时候耶布斯人与犹太人共同住在耶路撒冷?由于此事重见于《士师记》第一章,我要把我的意见留到我接触到那一部分的时候。 不用任何旁证,只凭《约书亚记》一书本身就已证明约书亚不是本书的作者,而且本书是隐名的,因此它是没有权威的。如前所述,我现在要进一步讨论《士师记》。 从表面上就可知道《士师记》是隐名的;所以连上帝之道的假托也没有,连名义上的保证也没有多少;它的生父不明。 这书开头时所用的词句与《约书亚记》一书一样的。《约书亚记》开头第一章第一节说道:那和华的仆人摩西死了以后,等等。《士师记》的开头是约书亚死后,等等。这一点以及两书在风格上的相似,暗示两书是同一作者的作品。但是这个作者是谁,无人知道。这本书所证明的惟一之点是这个作者生活在约书亚时代很久以后。因为这书在开头时,就象在他刚刚死亡之后;它的第二章是全书的一个缩影或提要,这种提要按照《圣经》的编年记,把历史延伸到三百零六年之久,就是从约书亚的死亡——基督之前一千四百二十六年,到散普逊之死——基督以前一千一百二十年,在扫罗去寻找他父亲的驴子之前,和他为王之日,只有二十五年,但有充分理由相信这书至少是到了大卫时候才写成的,而且《约书亚记》也不是在同一时间以前所写的。 在《士师记》第一章中,作者在宣告约书亚的死亡之后,接着讲到犹大人和迦南土人之间发生的事情。在这句话里,作者在第七节中突然提到耶路撒冷之后,在第八节中紧跟着作为解释,说道,“犹大人攻打耶路撤冷,将城攻取。”因此这书不可能写在耶路撒冷被攻取以前。读者会想起不久前我所引用的《约书亚记》第十五章第六十三节,其中说道,至于住在耶路撒冷的耶布斯人,犹大人不能把他们赶出去,耶布斯人却在耶路撒冷与犹大人同住,直到今日。这些话的意思是《约书亚记》就在这个时候写的。 我已经提出的证据,证明到此为止,我所处理之书并非他人所说是某某人所作,其书写作时间也要在他们死后几百年。如果这些人曾经生存过,已经如此之多,我大可承认这一段要比我理应得到的分量为轻。因为情形是这样的,只要《圣经》能如历史那样可信,耶路撒冷非到大卫时代不曾攻占;因此,《约书亚记》和《士师记》两书,非到大卫开始治理以后,是不会写成的,这是约书亚死后三百七十年的事。 这个城的名称,到后来才称为耶路撒冷,原来称为耶布斯或耶布息,是耶布斯人的首都。大卫攻占此城的记述,见于《撒母耳记》下篇第五章第四节等处;亦见于《历代志》上篇第十四章第四节等处。《圣经》中任何部分,没有提到在此以前攻占的,也没有人说到有人支持这种意见的记载。在《撒母耳记》或《历代志》中,只说到他们把男、女、儿童尽行杀死;又说道,凡是有一息尚存的人,不曾留下一个,象传说的其他征服者一样;这里提到的默不作声,暗示该城是用屠杀取得的,当地的耶布斯人在该城被占以后,继续住在那里。所以《约书亚记》中说道,耶布斯人却在耶路撒冷与犹大人同住,直到今日,除了说在大卫攻占该城以后,没有与之相应的其他时间。 我已经指出《圣经》中的每一本书,从《创世记》到《士师记》,是缺乏真实性的。现在要讨论《路得记》了。这是一本拙劳和无聊的故事书,无人知道是谁讲的,愚蠢他讲到一个流浪的乡村妇女偷偷地爬到她的表兄名叫波阿斯的床上。妙极了,这叫做上帝之道!虽然,这是《圣经》中最好的着作之一,因为书中没有杀人和抢劫的事情。 其次,我要谈谈《撒母耳记》上下两篇,并且要指出那些书不是撒母耳所写,它写于撒母耳死后很久,和以前讲到的所有着作一样,也是隐名的,而且没有权威。 为了使人信服这些书是离撒母耳时代很久以后才写成,而不是撒母耳写的,只须阅读作者所记埽罗出外寻找他父亲的驴子和他同撒母耳会见,探听那些失去的驴子,就象今天的愚人们到魔术师那里去询问失物一样。 作者在叙述埽罗、撒母耳和驴子的故事时,不是当作一桩当时正在发生的事情写的,而是当作这个作者在世时的古老故事讲的。因为他讲述时所用的语言和术语是撤母耳在世时使用的,使作者不得不用作者活着时所用的言辞来解释这个故事。 在《撒母耳记》上册第九章中讲到撒母耳时,他被称为“先见”,埽罗在讯问时,就用到这个名词。在第十一节说道,“当他们(埽罗和他的仆人)爬上山坡到了城里,发现几个少年女子出来打水,问她们说,“‘先见’在这里吗?”然后埽罗就循着女子们所指的方向走去,遇到了撒母耳但不认识他,就对他说,(见第十八节)“请告诉我,先见的寓所在哪里?撒母耳回答说,我就是‘先见’”。 当《撒母耳记》的作者叙述这些问答时,所用的说话时的语言和风格,据说就是当时他们说话时所用的;当这个作家执笔时,那种说话的风格已经过时不用了。他觉得要使人们懂得这个故事,必须把说这些问答中所用术语加以解释;所以他在第九节中说道,“从前,在以色列,若有人去问上帝,他就说,我们去问‘先见’吧;现在称为先知的,从前称为‘先见’”。象我在前面说过的那样,这证明,埽罗、撒母耳和驴子的故事,是写《撒母耳记》时候的一个古代故事,因此,撒母耳没有写这个故事,所以那本书是不真实的。 但是,如果我们再深入那些书中,可以更积极证明撒母耳不是那些书的作者,因为书中叙述的事情要等到撒母耳死后若干年才发生。撒母耳死在埽罗之前,因为《撒母耳记》上篇第二十八章中说:埽罗和那个女巫隐多珥捏造关于撒母耳死后的邪说;然而那些书中所包含的事件的历史,延长到埽罗的余生,并且延续到大卫的晚年。大卫是埽罗的继承人。至于撒母耳之丧葬的记述(这是他自己不能记述的事情)见于《撒母耳记》上篇第二十五章。 这一章的编年记断定这是基督以前一千零六十年的事;而本书上篇的历史却记为基督以前一千零五十六年,这就是说,一直到埽罗之死,而不是在撒母耳死后四年。 《撒母耳记》下篇开头所叙述的故事,直到撒母耳死后四年才发生,因为书的开端是在大卫治国之后,而大卫是埽罗的继承人。此书继续说下去直到大卫统治的结束,那时是撒母耳死后四十三年。所以那些书本身就积极证明它们不是撒母耳写的。 我已经把《圣经》第一部分各篇加以审查,并将人名附于书上作为这些书的作者,而自称基督教会的教会,却把它们作为摩西、约书亚和撒母耳的着作强加于世间。我已经查出并证明这种伪造的说法是骗人的。现在,你们各种各样的教士们,曾经通过讲道和写作,来反对《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你们还有什么可说的?由于这些反对你们的大量的证据注视着你们的面孔,你们是否还有信心走上你们的讲坛,继续把这些书强加于你们的会众,说它们是受灵感的作者的作品,而且是上帝之道,而其时已有充分证据表明事实已经明显指出你们称为作者的人,并不是作者,而你们也不知道作者是谁。 你们还提得出什么假冒的影射以便继续毁谤性的欺骗?你们还有什么东西可以提出来反对纯粹的和道德上的自然神伦(一种宗教),以便支持你们的虚伪的、崇拜偶像的和冒充启示的体系?那些残酷的和杀人的命令充满于《圣经》之中,由于这些命令,无数男、女、儿童被残酷处死,难道这也是出于某个朋友么?这个朋友,你们一想起,便觉得可敬,你们发觉这种虚伪的指控时,便会满意得容光焕发,并且为他受损害的名誉进行辩护感到光荣。这是因为你们已沉沦于残酷的迷信之中,或者说对于敬重你们的创造者不感兴趣。你们听到《圣经》中可怕的故事,或者听了之后,还是顽因地无动于衷。 我已经提出的证据和在本书的过程中还要继续提出的证据,是要证明《圣经》 是没有权威的。当这样会伤害一个教士的顽固性时,我要使千百万人的心灵感到宽慰并使它冷静。这会使他们从上帝的一切严格的思想中解放出来。这些思想是教士们和《圣经》灌输到他们的头脑中去的,而且在头脑中永远和他们对于上帝的道德、正直和仁慈等一切观念处于敌对的地位。 现在我要从事于两篇《列王记》和两篇《历代志》。那些书完全是历史性的,主要限于犹太国王的生活和行动。这些国玉总的说来是一伙流氓;但是我们对于这些事情并不比我们对于罗马皇帝或荷马关于特罗之战的记述更加关怀。此外,由于那些作品是隐名的,我们对于作者既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他们的性格,所以我们不可能知道书中的有关事情,应该给以多少信任。 象其它古代的历史一样,它们看来象是一堆混乱的寓言和事实,是可能又不可能的事;但是世上时间与地点的远近和环境的变迁,使人觉得过时和不感兴趣了。 那些书,我的主要用途是,在它们之间以及它们和《圣经》的其它部分作出比较,以显示这本冒称上帝之道的书是混乱的、矛盾的,而且是残酷的。 《列王记》上篇以所罗门的治理开始,按照《圣经》年代来说,是在基督之前一千零十五年,而下篇结束于基督之前五百八十八年,在西底家执政以后不久。西底家是在尼布甲尼撒攻克耶路撒冷和战胜犹太人后作为俘虏带到巴比伦去的。这两篇书包括四百二十七年的时间。 《历代志》两篇,是同时代的一部历史,总的说来讲的是同样的人物,是另一作者写的,因为假如说同一作者把历史写了两遍,那就太荒谬了。《历代志》上篇(提供了从亚当到埽罗的家谱,这部分用了前九章)从大卫的治理开始;最后一篇,同《列王记》最后一篇的结尾相同,在西底家治理之后不久,大概在基督之前五百八十八年。其最后一章的最后两节把历史提前五十二年,而成为五百三十六年。但是这几节不属于这本书,当我讲到《以斯拉记》一书时,将予说明。 《列王记》两篇,除治理整个以色列的埽罗、大卫和所罗门的历史以外,包括十七个国王和一个王后的生活纪要,这些人是犹大的尊王,还有十九个尊称为以色列的国玉,因为犹太民族在所罗门死后,立即分为两个部分。他们分别选择国王,而且相互进行仇恨极深的战争。 那两篇书几乎全是暗杀、变节和战争的历史。犹太人惯加于迦南人的暴行,迦南人的国家曾在上帝恩赐的借口下,遭受他们野蛮的侵略;后来,他们彼此之间又互施狂暴。他们的国王自然死去的几乎不到一半。在某些例子中,后继者为了取得所有权而使全家被害。然而过了几年,甚至几个月,或者不到几个月,后继者也遇到同样的命运。在《列王记》下篇第十章有一段记载说,有两只筐子装满了七十个儿童的首级,暴露在城门口;他们是亚哈的儿童,他们的被杀是出于耶和华的命令,而传达这个命令的人,是冒称上帝仆人的以利亚,以利亚把耶和华抹膏,立他为以色列王,故意要他犯此血案,并且暗杀他的前任。在马那亨治理的叙述中,说他是以色列国王之一,杀害了统治仅有一个月的沙拉姆。《列王记》第十五章十六节中说,于是马那亨杀进帖夫沙城,因为他们不给他打开城门,就把城内一切孕妇予以撕裂。 我们能容许自己来推测上帝会以他的特选子民的名义区分任何民族的人民么?果有此事,那些人民必定为全世界最虔诚和仁慈的其他民族树立榜样,这个民族决非一个全是暴徒和凶手象古代犹太人那样的民族;也决非这样的民族:他们腐化,并且效法象摩西、亚伦、约书亚、撒母耳和大卫等那些妖魔和骗子,以野蛮,作恶,独树一帜称霸于世界。如果我们不是顽固地闭上眼睛,怀着铁石心肠,即使有久已树立的迷信印入我们的脑海,也不可能看不出他的特选子民这种阿谀称号,无非是教士们和犹太领导人制造出来的一种谎言,用以掩盖他们自己的卑鄙品质;基督教的教士们有时同样腐化和残暴,有时也宣称信奉宗教。 两篇《历代志》是同样罪恶的复本,但是这部历史在有些地方是残缺的,这是作者把某些国王的治理情况删节了;在这本书里,象在《列王记》中一样,常有一种过渡,就是从犹大的国王过渡到以色列的国王,也有从以色列的国王过渡到犹大的国王;这些记事令人在阅读的时候觉得模糊不清。在同一书中的历史,有时也自相矛盾,象《列王记》的下篇第一章第八节,以相当模糊的用词中告诉我们,以色列国王阿哈齐亚死后,耶化拉姆或约兰(他出身于亚哈之家),在耶化拉姆或犹大王约沙法的儿子约兰的第二年继承他为王,而在同书第八章第十六节中却这样说:在以色列王约兰(亚哈的儿子)的第五年,犹大王约沙法开始治理;这就是说:在一章中说犹大的约兰在以色列的约兰的第二年开始治理;而在另一章中说以色列的约兰在犹大的约兰的第五年开始治理。 有几件极不寻常的事件记载于一史书中,说这些发生在他们的某某国王的执政时期,但是在另一本史书中,在同一国王的治理中,却找不到这种记载;例如在所罗门死后,最初竞争的两个国王是罗波安和耶罗波安;而在《列王记》上篇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中说耶罗波安献祭焚香,又说那里有一个称为上帝的人,向祭坛呼叫,“啊,坛哪!坛哪!(见第十三章第二节)那和华如此说,大卫家里必生一个儿子,名叫约西亚,他必将进行祭司,在你面前烧香,人的骨头也将在你面前焚烧。”第三节说:“当日神人设个预兆,说这坛必破裂,坛上的灰必倾撒,这是耶和华说的预兆,耶罗波安王听见神人向伯特利的坛所呼叫的话,就从坛上伸手,说拿住他罢,王向神人所伸的手就干枯了,不能弯。” 有人会想,象这样一种非常的情况(这是作为判断来讲的)发生在一方的首脑身上,又是在以色列人分为两个国家的最初时刻,如果是真实的话,应该两本历史当中都有这种记载。但是后来的人虽然相信先知们告诉他们的一切话,而先知和历史家彼此似乎并不互相信任,他们彼此非常了解。 在《列王记》中,有一长篇关于以利亚的叙述。这段叙述,占了好几章篇幅,在结束时说(《列王记》下篇第二章第十一节),“他们(以利亚和以利沙)正走着说话,忽有带火的马车和带火的马将二人隔开,以利亚就乘旋风升天去了。”哼!这节故事等于奇迹,但没有提到《历代志》的作者,虽然他提到了以利亚的名字;对于《列王记》下篇所记的故事,他也没有说任何事情;也没有谈到一批儿童喊着:以利沙秃顶,秃顶;(二十四节中)那个神人“回头看见就以上帝之名咒诅他们;于是有两个母熊从林中出来,撕裂他们中间的四十二个童子”。故事说道,他又默默走过,(《列王记》 下篇第十三章)又说道有人正在埋葬死人,就在以利沙被葬的地方,忽然看见(第二十一节)“死人一碰着以利沙的骸骨,于是他(死人)就复活了,站起来了”。这个故事没有告诉我们,他们是否葬这个人,即使他复活了并且站起来了,或者再把他拉起来。在这一切故事中,《历代志》的作者象今天的任何作者一样,保持缄默。他们并非故意被人斥为说谎,或者至少被斥为言过其实,象这一类的故事一样。 尽管这两个历史家对于各人所叙述的故事可以不同,他们与号称先知的人同样缄默,他们的作品占满了《圣经》的后半部分。以赛亚生活在赫济开亚时代,在《列王记》中曾提到过他,当这些历史家谈到那个朝代的时候在《历代志》中又曾提到过他。但是至多在一、二个事例中和那些略一提及的事例之外,其余部分连提也不曾提到,甚至连暗示也没有;虽然依照《圣经》 编年记,他们生活在写作那些历史的时期;其中有些人还在这个时期很久以前。如果那些先知就象他们的称呼那样,在当时是如此重要的人物,正如《圣经》编纂者、传教士和经文注释者为他们所作说明那样,那末这些历史中没有一本谈到他们,又将如何解释? 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列王记》和《历代志》的历史被提前到基督前五百八十八年,所以检查一下那些先知生活在那个时期以前,是适当的。 依据先知们的每一本书的第一章所附年表,下面附列一表,记载所有先知的名称和他们生活在基督以前的年份,以及他们主活在写成《列王记》和《历代志》以前的年份。 先知表,附他们生活在基督以前的时间和生活在《列王记》和《历代志》写成以前的时间。 名 称基督以前的年数《列王记》 和《历代志》 以前的年数 附 注 以赛亚760172提到过耶利米62941只在《历代志》最后一章提到过以西结5957未 提但以理60719未 提何西阿78597未 提约珥800212未 提阿摩司789199未 提俄巴底亚789199未 提约拿862274未 提,参阅注①弥迦750162未 提那鸿713125未 提哈巴谷62038未 提西番雅63042未 提哈该撒迦利亚玛拉基在第年后这张表对于《圣经》历史家或者对于《圣经》中的先知们来说,都不是很光荣的;我留给教士们和经文注释者,他们在小事情上很有学问,让他们去解决两者之间的礼仪问题,并且说出理由,为什么《列王记》和《历代志》 的作者这样对待这些先知们。我在《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中已经把他们当作诗人,为什么这两书作者予以这样藐视的沉默,象任何现代历史家对待彼得·品得一样。 对于《历代志》,我还要作点评论。之后,我将评论《圣经》中其它各篇。 我在评论《创世记》时,曾从第三十六章第三十一节引了一段经文,其中显然提到一个时间,是在诸王开始治理以色列人民之后:而且我已指出,这一节和《历代志》第一章第四十三节逐字相同,但《历代志》和历史顺序一致,而《创世记》则不然。《创世记》中这一节和第三十六章的大部分取自《历代志》。《创世记》虽然在《圣经》中列于第一位,据称是摩西之作,而是由某个不知姓名的人创作出来的,时间是在《历代志》写成以后:此书之写成至少在摩西时代以后八百六十年。 我为了证实这一点而继续提出的证据是合乎规律的,而在这里面有两个阶段。第一,象我已经说过的,《创世记》中的这节经文在时间上提到《历代志》以供参考;第二,这节经文提供参考的《历代志》至少在摩西时代八百六十年以后才开始写的。为证明这一点起见,我们只需阅读《历代志》上篇第三章第十三节,在这里作者写出了大卫子孙的家谱,提到了西底家;就在西底家的时代,尼布甲尼撒攻克了耶路撒冷,时在基督以前五百八十八年,因此是在摩西之后八百六十多年。有些人迷信地夸大《圣经》的古远,特别对于称为属于摩西的书,不经查考,也没有什么依据,只凭一个轻信之人告诉了另一个人;因为就历史的和编年记的证据而论,《圣经》中真正第一部书也不及荷马之书那样古远,还相差三百年,大概和同一年代。 我现在不是为了荷马的道德而提出争辩;恰恰相反,我认为那是一本虚伪的光荣之书,意在鼓动不道德的和有害的光荣观念。至于,虽然在道德方面一般是正义的,但是寓言往往是残酷的;寓言的残酷性对于人心的害处较多,尤其是对于儿童,在判断上比道德害多而利少。 现在不谈《列王记》和《历代志》,按照顺序要谈谈《以斯拉记》。 在其它证据中,我先谈一项证据,来说明这种冒称上帝之道的《圣经》 在编排上的混乱情形,作者是谁,也难以断定。我们只要阅读《以斯拉记》 开头三节和《历代志》的最后两节;因为不知用什么样的割裂和推移的方法,使《以斯拉记》前三节成为《历代志》的最后两节,或者说使《历代志》的最后面节成为《以斯拉记》的开头三节?要末是作者不知道自己的作品,要未是编纂者不知道作者。 《历代志》最后两节第二十二节,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华为要应验借耶利米所说的话,就激动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诏通告全国,说,第二十三节,波斯王古列如此说,天上之神耶和华已将天下万国赐予我,又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他建造殿宇,你们中间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去,愿耶和华他的上天与他同在。 《以斯拉记》开头三节第一节,波斯王古列元年,耶和华为要应验借耶利米口所说的话,就激动波斯王古列的心,使他下诏通告全国说,第二节,波斯王古列如此说,天上之神耶和华已将天下万国赐予我,又嘱咐我在犹大的耶路撒冷为他建造殿宇。 第三节,在你们中间凡作他子民的,可以上犹大的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重建耶和华以色列神殷。(只有他是神)愿神与这人同在。 《历代志》的最后一节突然中断,是在一个短语中随着一个“上”字而终止的,没有表明到什么地方。这种突然中断和在不同的书中出现同样的节数,象我已经讲过的那样,说明《圣经》是在紊乱和无知的情况下凑合起来的,而且编纂人在编纂时没有什么根据,我们也没有任何根据相信他们的编纂。 ①①当我一路读下去,我观察到在《圣经》中有好几处中断和无意义的章节,没有想到它们被引入《圣经》 以后会发生足够的影响;如《撒母耳记》上篇第十三章第一节中说道,“埽罗治理了一年;当他治理以色列二年时,埽罗选拔丁三千人”,等等。这一节的第一部分说埽罗治理一年是没有意义的,由于这句话并没有告诉我们埽罗做了什么事,也没有说明在那一年终了的时候发生了什么事;此外只不过无意义他说他治理了一年,接着在下面一个短语中说他治理了二年;如果他曾治理过二年,那就不可能没有治理一年。 还有一个例子见于《约书亚记》第五章,作者告诉我们一个天使(在那一章的开头的目录中就是这样称呼他的)的故事说,一个天使出现在约书亚面前;故事突然中断,没有结局。故事如下:——见第十三节,在《以斯拉记》中惟一肯定的是,此书写作的时间就在犹太人从巴比伦人的俘虏中回来的时候,大约在基督之前五百三十六年。以斯拉(按犹太的注释家,他就是在亚坡克力法中称为厄斯特拉的同一个人是回来者之一,他可能写了那桩故事的原由。尼希米亚在以斯拉之后写了一本书,他也是回来者之一;他可能在书上用了自己的名字写了同一事件的原由。但是那些记述和我们无关,同别人也无关,除非它同作为自己民族史的一部分的犹太人有关;在那些书中,有这么多上帝之道,正象在法国史中,或者象拉宾的英国史中,有同样这么多的上帝之道一样,任何其他国家的历史亦复如此。 但是,即使在历史的记录问题上,这些作家也没有可以依赖的。在《以斯拉记》第二章中,作者把从巴比伦回到那路撤冷的一切部族和家庭和每户的确切人数列成一表:这本回乡者名册,看来其主要目的在于写这本书;但是这里有一个错误,它破坏了这项工作的意图。 作者在名册的开始采取了下列方式:第二章第三节说,“巴录的子孙二千一百七十四人。”第四节说,“示法提雅的子孙三百七十二人。”在这种方式下,他说到了所有的家庭。在第六十四节中他作了一个总结说,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名。 但是如果有人不怕麻烦,把各项人数加起来,会发觉其总数只有29,人;所以相差12,542人①(见446页表)。试问《圣经》在什么事情上准确可靠? 尼希米亚以同样方法,把回去的家庭和每家的人数列了一张表,他象以拉斯一样,在第七章第八节开头说:“巴录的子孙二千三百七十二人;”这样把所有的家庭计算在内,他的表有几处跟以斯拉的表有所不同。在第六十六节中尼希米亚作了一个总计,象以斯拉曾经说过的那样,他说,“会众共有四万二千三百六十人。”但是把这张表逐项计算起来,其总数只有31,人,所以这里的错误是11,271人。这些作者或许对于《圣经》的编者很有帮助,但是对于需要真实和确切的地方,却没有什么用处。下一本书是《尼希米记》。如果以斯帖夫人认为献身于阿哈秀鲁,做他所收养的情妇,或者作为凡斯蒂王后(她拒绝来到同一群醉鬼为伍的醉君眼前而被人耻笑,因故事中说他们喝酒为乐已有七天)的情敌,是一种荣誉,那么就让以斯帖和莫但恺自己去管那种事吧,它同我们无关:至少和我无涉。除此以外,故事本身大部分看来是假的,而且是隐名的。现在我要研究《约伯记》。 《约伯记》和我们迄今已经研究过的各书有本质上的区别。阴谋诡计和“约书亚靠近耶利哥的时候,举目观看,不料对面站着一个人,手持拔出来的刀剑。约书亚走到他那里问他说,你是帮助我们呢,还是帮助我们的敌人呢?”在第十四节中,“他回答说,不是的,我是作为万军之主而来的。约书亚就俯首在地,相拜后对他说,主啊,你对仆人有何吩咐?”万军之主对约书亚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因为你站立的地方是圣地,约书亚就照办了。”后来怎样;没有了。因为故事到此为止,这一章书也就算结束了。要末这桩故事中断了,要末这故事是由某一个犹太幽默家讲的,来嘲弄约书亚冒称上帝的使命;《圣经》的编者不了解这个故事的图谋,把它当作一件严肃的事情讲出来。作为一个幽默和讥笑的故事,是一件极为重要的事情,因为这故事夸大地在人物形象中引出一个天使来,他手执一把拔出来的刀剑,约书亚就俯首在地下拜,(这是违背第二条诫命的);而且这个极重要的从天而降的使节,最后对约书亚说,把你脚上的鞋脱下来。也大有可能叫他把裤子也脱下来。虽然,可以肯定的是,犹太人对于他们领袖告诉他们的事情并不件件都相信,就象他们以傲慢的态度讲述摩西登山的故事那样。“他们说,至于这个摩西,我们不知道他后来怎样了。”第三十二章第一节。——作者 杀戮等事,在这本书里是没有的;它是一种深印着人生变化的思想的反省,并且交替地处于压力之下,或对压力作斗争。这是一本介乎自愿屈从和非自愿不满之间有高度影响的作品;它表明,人,象他有时候那样,可能存在,但更偏于顺从。书中讲到忍耐在人的品性中仅占一小部分;相反,人的悲痛常常是激烈的;但是他依然力图保持警惕;在积累的疾苦之中,似乎决心维持艰苦的知足心。 我在《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以敬重的方式讲到《约伯记》,但是当时不知道嗣后所学到的东西;这就是从我能够收集到的一切证据看来,《约伯记》不属于《圣经》。 我曾经看到过两个希伯来的经文解释者阿伯索士拉和斯宾诺莎对于这个问题的意见;他们两人都说,《约伯记》没有内在证据说明它是希伯来人的书;写作的天才和作品的戏剧性,不是希伯来人的;那是从另一种语言译成希伯来文的,而且作者是一个异教徒。用撤但为名所代表的人物这个名字(在《圣经》中第一次提到,而且是仅有的一次)和任何希伯来人的思想是不一致的;再者,推定为神所召集的两次会见,诗中称他们为上帝的儿子,还有据说这个假定的撒但和神的相知,也都属于同样情况。 再有可以观察到的是,这本书本身表明它是一个头脑受过科学训练的人的作品。在这方面犹太人是远远不足称道的,是无知的。书中对于自然哲学问题的论述是常见的和强烈的,和希伯来人了解的书中的任何事物是不同类型的。天文学上的名称如“七女所化的群星”、“猎人座中三明星”,和“牧牛座中恒星”都出于希腊文,而不是希伯来的名称,在《圣经》的任何记载中都找不到这些名称。若说犹太人懂得些天文学,或者说他们研究过,但是他们没有把这些名称译成为自己的语言,它们只在诗中发见过。 犹太人没有把非犹太民族的文学作品译成希伯来语,也没有把它们和自己的文学混合在一起,这是没有疑问的。一书的三十一章中就是这一点的证明。在该书第一节中说,“利慕伊勒王的言语是他母亲教他的真言”。这一节作为全书的序言,书中的话,不是所罗门的箴言,而是利慕伊勒的箴言;这个利慕伊勒不是以色列王之一,也非犹大王之一,而是别国的君王之一,结果是一个非犹太人。虽然犹太人却采用了他的箴言,但是他们不能说明《约伯记》一书的作者是谁以及怎样获得此书;因为此书在性质上与希伯来人的着作不同,所以和《圣经》中任何其它篇章全不连贯。从有关证据看来,原是非犹太人的一本着作①。 《圣经》的编者和那些时间的规定者,年代学家,似乎不知道把《约伯记》放在什么地方,以及怎样处理它;因为这书没有一点历史情况,也没有①第三十章的祷告文名为亚古珥,就在利慕伊勒的之前,那是《圣经》中唯一明智的、善于设想的和工于表达的祷告文;从表面上看来,很象是从非犹太人那里得来的一篇祷告文。亚古珥这个名称除了这里以外,在别处没有见过,他是和他的祷告文一起被介绍出来的;在后面一章中介绍利慕伊勒和他的祷告文时,所用的方式和介绍亚古珥时所用的方式是相同的,其言语亦几乎相同。第三十章第一节中说:“雅基的儿子亚古珥的言语就是真言;”这里所用真言一词与利慕伊勒的下一章中的用法相同,和预言一词毫无关联。亚古珥的祷告文是在第八和第九两节中:“求你使虚假和谎言远远离开我;使我既不贫穷,也不富足,但要赐我适合需要的饮食;唯恐我饱足而不认你,说耶和华是谁呢?唯恐我贫穷就偷窃,以致亵读我神之名。”这里一点没有犹太人祷告文中的特点,因为犹太人从不祷告,除非他在困难之中;而旦除了胜利、报仇和财富以外,也从不祷告。——作者 提到可以用来决定它在《圣经》中的地位的任何事情。但是它没有回答已将他们的愚昧告知人世间的那些人的意图,所以把时间定于公历纪元前的年。在这期间,以色列人是在埃及。对在那个时期以前有一千年的说法,他们有同样的权威,但并不比我更权威。然而,这本书比《圣经》中任何其它各篇有可能更为古老;也是唯一令人读后不会感到愤慨和厌恶的书。 我们不知道古代琴泰尔道(照这样的说法)在犹太人以前,是什么样子,只知犹太人的习惯是有诽谤和污辱其他民族的品性;我们就是从学过犹太人的记事以后,才称他们为异教徒的。但是就我们知道的相反情况而论,他们曾是一种公正和有道德的人民,而不象犹太人那样沉迷于残暴和报复之中,但是对于他们信仰的宣扬,我们并不熟悉。似乎他们的习惯是把德行和罪恶都用雕像和画像加以人格化;象现在流行的雕像和绘画一样,但是这样并不是说,他们对这些的崇拜要超过我们的崇拜。现在我要转到对《诗篇》一书的讨论。 《诗篇》,我们不需要多加论述。其中有些是道德的,其它部分是非常具有报复性的:大部分是讲在写作时犹太民族的某些局部情况,这些和我们无关。虽然,把它们称为大卫的《诗篇》是一种错误或谎言,但它们是一种文集,象现在的诗集一样,把不同时代的诗歌作者的作品汇集在一起。《诗篇》第一百三十篇不可能是在大卫时代之后四百多年以前写的,因为它是为纪念把犹太人掳到巴比伦这个事件而写的,这件事非经过那段时间,不会出现。“我们在巴比伦的河边坐下,一想起锡安就哭了。我们把琴挂在那里的柳树上,因为在那里掳掠我们的人要我们唱歌。他们说,给我们唱一首锡安歌吧。”就象一个人对一个美国人、一个法国人,或一个英国人说,为我们喝一支美国歌,或一支法国歌,或一支英国歌吧。关于这首诗创作时代的论述,除了指出(在其它地方已经提到过)关于《圣经》的作者,世界上已受到的普遍欺骗外,没有其它用处。对于时间、地点和环境都不加以注意,至于加在几本书上的人名,不可能是他们写的,就象一个人不可能在他自己的送葬队中和别人走在一起一样。 。本书中的箴言,象《诗篇》一样,是一种集子,是从犹太以外,其它国家的作者那里收集而来的,和我在《约伯记》的评论中所指出的一样;此外,有些箴言据称是所罗门的,但在所罗门死后二百五十年以前没有出现过;因为第二十五章第一节说,“这些也是所罗门的箴言,是犹大王希西家的人所誊录的。”从所罗门时代到希西家时代之间有二百五十年之久。当一个人有了名,而且他的名声传到国外时,他就成了他从来没有说过或做过的事情的公认的创始者;所罗门的情况很可能就是这样。看来,创造箴言在当时是风行的,象现在写滑稽书一样,把那些从来没有看过滑稽书的人说成是那些书的作者。 《传道书》,或《传道者》据说也是属于所罗门的,即使不是事实,也颇有道理。写这本书是作为象所罗门那样一个筋疲力尽的放荡者的孤独的回忆。他回想过去的一切,不再有所留恋,而大声疾呼:“一切皆空!”许多隐喻和伤感是含糊难懂的,很可能是翻译过来的;但还留下一部分足以表明在原文中是非常明确的①。从给我们的译文中看到所罗门的性格:他多智,好夸耀,放荡,而最后是忧郁。他过着放荡的生活,临死之前,对于人世厌倦,①那些从窗外望出去的人将会发黑,在译文中是一个含糊的比喻,意思是“失明”。——作者 终年五十八岁。七百个妻和三百个妾,不如没有;虽然表面上是高度的享乐,而实际是破坏了爱的幸福,因为这样失去了爱的目标;分离的爱终非幸福。 所罗门的情况就是这样;如果他以多智为名,而不能预先发觉这一点,那他是咎由自取,不足怜悯,到后来他忍受了耻辱。从这个观点来看,他的传道是不必要的,因为要知道后果,只需要知道原因。七百个妻和三百个妾就可以代替全书。此后也无需说“一切皆空”和精神上的烦恼了,因为要从夺去幸福的队伍中去找幸福是不可能的。 要在晚年享受幸福,我们必需习惯于终身伴随我们头脑的事物而乐其余年。只求享乐的人到了晚年是苦恼的,只在事业上单调乏味地工作的人,也不过少许好些:而自然哲学、数学和机械学是恬静的乐事的不断源泉;除了教士们的阴暗的教条和迷信以外,研究这些事物就是研究真正的神学;这种研究教导人们了解和羡慕“创造者”,因为科学的原理在于创造,是不变的,并且是神的起源。 那些知道富兰克林的人们,会想到他的头脑永远是年轻的;他的脾气永远是宁静的;科学从来不会增长白发,永远是他的情人。他永远不会没有一个对象,因为我们没有一个对象时,我们便成为医院里的一个等死的残废者。 《雅歌》是多情的和相当愚蠢的,但是被嘲笑的盲从主义者说它们是神圣的。《圣经》的编者们把这些诗歌放在《传道书》之后;年代学家确定它们在基督以前1014年,根据同一种编年纪,那时所罗门是十九岁,就在那时他设立了妻、妾的后宫。《圣经》编者和年代学家应该把这件事处理得好一些,或者不谈时间,或者选一个时间,跟那些诗歌的所谓神性少些矛盾;因为所罗门在那时正和一千个妖妇度蜜月。 他们也应当体会到,如果他真的写过《传道书》,那么照他所写,远在这些诗歌之后,而且在《传道书》中他曾大声疾呼,一切皆空,精神烦恼;他把那些诗歌包括在那样的形容之中。这是很有可能的,因为他说,或别人代他说(见《传道书》第二章第八节),“我又得到了唱歌的男女(很可能就唱那些歌)和各种乐器;”又在第十一节中说,“看啊,一切皆空,精神烦恼”。虽然,编者只做了一半工作;因为他们既然给了我们歌,就应当给我们曲子,这样,我们可以唱起来。 《圣经》的其余部分充满了称为《预言书》的书篇。共有十六篇,从《以赛亚书》起到《玛拉基书》为止。关于那些书,我在论述《历代志》时,已经给你们列出一张表。在这十六个先知中,除了最后三个,都生活在写《列王记》和《历代志》的时代;只有以赛亚和耶利米两人在那些书的历史中提到过。我将从这两个人开始,而把称为先知的那些人的一般品性,留在本书的另一部分中再谈。 不惮烦琐的人,如果读一读称为《以赛亚》的这本书,会发觉这是一本把狂热和杂乱的文章收集在一起的着作;它没有开始和中段,也没有结尾;除了头两三章有一段简短的历史部分和几段历史概述外,那是一本没有条理、言过其实、充满过头隐喻、运用不当和缺乏意义的书。一个小学生写出这样的东西,也不会获得原谅。这是(至少在翻译方面)一本缺乏趣味的汇编,称它为发狂的散文是适当的。 历史部分开始于第三十六章,到第三十九章末尾为止。这里讲到一些据说发生于犹大王赫济开亚治理期间的事情,以赛亚就生活在这个时期。这个历史的片段开了一个头,就突然结束;它同前面一章毫无联系,同后面一章也无关系,同本书的其余部分也无关系。这一片段可能是以赛亚自己写的,因为在他论述的环境中,他是一个演员;但是除了这部分以外;仅有两章相互关连:一章是在第一节的开始,称为巴比伦的负担;另一章是摩押的负担;再一个是大马士革的负担;还有一个是埃及的负担;还有一个是海中的特撒耳的负担;还有一个负担是幻想的山谷;象你们说的那样,是火烧山上的骑士的故事、辛德来拉的故事,或树林里的儿童,等等。 我已经指出,在《历代志》的最后两节中和《以斯拉记》的头三节中,《圣经》的编者把不同作者所写的东西揉合在一起。不论其它原因,只此一端,已足以摧毁任何编纂物的真实性,因为这可以证明编者不知道作者是谁的证据,不是推想出来的。一个非常显明的事例见于被称为以赛亚所着的书中,其第四十四章后半部分及第四十五章的开头部分决非以赛亚所作,只能认为至少是活在以赛亚死后一百五十年的人写的。这几章是歌颂古列的,他允准犹太人从巴比伦的俘虏中回到耶路撒冷,以便重建耶路撒冷和圣殿,象在《以斯拉记》中所说的那样。第四十四章的最后一节和第四十五章的开端中有下面一段话:“古列说,他是我的牧人,将完成我所喜悦的事;必下令建造耶路撒冷,发命奠定圣殿的基础:主这样对古列说,我那和华说,所膏的古列,我搀扶他的右手,使列国降伏在他面前,我也要放松列王的腰带,使城门在他面前敞开,不得关闭,我对他如此说,我必在你前面行”,等等。 教会何等大胆,教士何等愚昧,竟把这本书作为以赛亚的着作强加于世人。那时,根据他们自己的编年纪,以赛亚在赫济开亚死后不久,也死了,那是基督前698年;而古列的诏令,允准犹太人回到耶路撒冷,根据同一编年纪,是在基督前536年,两者相差162年。我并不认为《圣经》的编纂者造作了这些书,却认为他们捡取几种不相连贯的隐名的文章,把它们汇编成书,并把最合于他们意图的作者姓名作为书的名称。他们鼓舞这样的欺骗,这和自己造作相去不远;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但他们也一定注意到这一点。 当我们看到圣经写作者熟炼的技巧,使这本具有学童辩才的浪漫着作的每一部分屈从于“圣子”的来历,说那是由圣灵附在一个处女身上而出生的,我们有理由对于一切谎言加以怀疑,并不信以为真。他们的每句话和所说的每种情况,都带有迷信折磨的粗俗手迹,把不可能有的意义硬塞到用词中去。 每章的开端和每页的顶端都用基督和教会名义加以宣扬,使不加提防的读者在未读下文以前,已吸收了错误。 《以赛亚书》第七章第十四节中说,看啊,必有童女怀孕生子,这句话被解释为它的含义是那个人名为耶稣基督,他的母亲是玛利亚,在基督教国家中发出的应声已有一千多年:这种意见,大为流行,稍有不同见解,结果就会遭到流血和躁瞒。我虽然无意在这些问题上参加争论,但我只限于指出《圣经》是伪造的;这样,由于把它的基础拆除,建筑在上面的迷信结构就会立即全部推翻。不过,我要暂停一会儿来揭穿这段经文的谬误运用。 以赛亚对犹大国王亚哈斯说了这段经文是否同他开玩笑,这与我无涉。 我只打算指出这段经文的错误运用,并且要说明基督和他的母亲不相干,正象我同我的母亲不相于一样。这桩故事不过是这样的: 叙利亚的国王和以色列的国王(我已经提到过犹太人分成两国,一个叫犹大,它的首都是耶路撒冷,而另一个叫做以色列),他们联合起来攻打犹大国玉亚哈斯,他们的军队向那路撤冷进发。亚哈斯和他的人民感到惊慌,据经中第二节说,“他们的心就都跳动,好象林中的树被风吹动一样。” 在这种情况下,以赛亚对亚哈斯说,并且保证是以主的名义(这是一切先知常用的谎话):这两个国王反对他不会成功;为了使亚哈斯满意起见,说情况应该如此,并叫他求得一个兆头。记载中说,亚哈斯不肯这样做,他的理由是他不试探那和华:这样,说话人以赛亚就说,(见经文第四十四节)“所以主会亲自给你一个兆头”,“看啊,一个童女会怀孕生子”。在第十六节中说,“在这个孩子不晓得弃恶择善以前,你所憎恶的那二王之地(意思是叙利亚和以色列王国)必将见弃。” 以赛亚所能做的到此为止,但为避免别人说他是个假先知及其后果,他必需设法使这个兆头实现。这事不难,因为世界上随时可以找到一个怀孕的女孩子,或者使她怀孕;或许以赛亚早知有这样一件事;因为我不认为当时的先知比今天的教士更为可信。尽管如此,他在下一章第二节中说,“我要请诚实的证人记下来。乌利亚祭师和耶路撒冷的儿子撒迦利亚和我去到女先知那里,她怀了孕,生了一个儿子。” 这样一个孩子和他母亲的全部故事就是如此,极为愚蠢。根据对这故事的露骨的曲解,《马太福音》以及后代那些厚颜无耻为了卑鄙利益的教士们建立了一种理论,他们称之为福音:并且利用这桩故事来预示他们称他为那稣基督的这个人;据他们说,基督之生,是由于他们称为圣灵的一个灵鬼和一个许配与人的女子所生,后来这个被他们称为童贞女的妇女,仍旧与人结婚,事情是在讲了这个愚蠢的故事之后七百年。这样一种理论,就我来说,难以置信,正象承认上帝是真的一样的谬误与虚假。 ①但是为了说明《以赛亚书》的欺骗和虚假,我们只要注意到这故事的后果;它虽然在《以赛亚书》中略而不谈,但在《历代志》下篇第二十八章中是谈过的。这章中说,这两个国王试图攻击犹大国玉亚哈斯,非但没有失败,却象以赛亚冒奉主命所说的预言那样,而是他们胜利了。亚哈斯被打败而且被消灭了;他的人民有十二万五千被屠杀;耶路撒冷被劫掠,有二十万妇女和子女被俘虏。关于这个说谎的先知和欺骗者以赛亚的事情是太多了,而这本说谎的书的作者却用了他的姓名。我再进而研究这本书。 耶利米的书。这个人被称为先知,他生活在尼布甲尼撒围困耶路撒冷的时候,该城当时在犹大国最后一个国王西底家统治之下。人们对他非常怀疑,认为他是尼布甲尼撒的奸细。关于耶利米的每件事情,表明他是个可疑的人物;在陶工和泥土的隐喻中(见十七章),他为保护他的预言,常用一种狡猾的方式,好象永远为自己留着一个门路,以便万一出现同他预言相反的情况时,他可以逃之夭夭。 在那一章的第七、八节中,他以万能之主的名义说道,“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时说,要拔掉它,推翻它,或者毁坏它;我所说的那一邦,若是转身脱离他的罪恶,我就会不将我想要施行的灾祸降与他们。”这里有一个反对一方面情况的附带条件,现在又适用于另一方面了。 在那一章的第七、第八节中,他使上帝说,“我何时论到一邦或一国说,要建立、栽植他们,若行我眼中认为恶的事,不听从我的话;然后我就必后悔,不将我所说的福气赐给他们。”这里是反对另一方面的附带条件的诺言。 ①在第七章第十四节中说,这个孩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年利;但是这个名字不用于别的孩子,只用于这个名字所表示的一个人物。女先知所生的叫默罕·沙拉尔·哈许·巴士;而乌利亚所生的叫耶稣。——作者 依照这种提出预言的计划,即使上帝会犯错误,一个预言家也永远不会犯错误。这种荒谬的遁辞和这种讲到上帝的方式,好象一个人会讲到另一个人,是与任何事理不符合的,只是说明《圣经》的愚蠢而已。 至于这书的真实性,只需拿它一读,便可明确断定,虽然其中有些章节或许出自耶利米之口,但他不是此书的作者。其中的历史部分,如果可以用他的名字,大部分也是非常紊乱的;同样事件,多次重复,只不过方式不同,而且有时还是互相矛盾的;这样的紊乱情况,一直到最后一章。在这一章,书中大部分所采用的历史又从新开始,而突然中止。整个看来,全书是不连贯的,关于当时人物的轶事,是用粗鲁的方式将其汇集在一起的,宛似今天从一大包报纸中集拢起来的关于人和事物的记载,而是没有日子,次序和说明的大杂拌,这类例子我将举出两三个。 从第三十七章的记载中可以看到尼布甲尼撒的军队就是称为迦勒底人的军队,曾经围困过耶路撒冷一些时候,他们一听到法老的军队已经从埃及出来,准备进攻他们,他们就解围而退兵一个时间。为了了解这段混乱的历史,提到尼布甲尼撒在西底家的前任约亚敬统治期间已经围困而且攻下了耶路撒冷,是适当的。西底家由尼布甲尼撒立他为王,或者称为总督;至于这第二次的围攻,据《耶利米书》中说,是由于西底家背叛尼布甲尼撤的结果。这件事在某种程度上说明,耶利米有为尼布甲尼撒的利益而成为背叛者的嫌疑。他在《那利米书》第四十三章第十节中称尼布甲尼撒为上帝的仆人。 第三十七章第十一节说道,“迦勒底的军队因怕法老的军队拔营离开耶路撒冷的时候,耶利米就杂在民中出离耶路撒冷,要往便雅悯去。他到了便雅悯的门前,有个名叫伊利雅的守门官抓住先知耶利米说,你是投降迦勒底人吗。耶利米说,“你这是谎话,我并不是投降迦勒底人。”耶利米就这样被阻止了,而且遭到控告,审讯后被关在监牢里,怀疑他是一个叛变者。如本章最后一节所说的那样,他就呆在那里。 但是下面一章讲的耶利米被监禁的故事,跟这章中所说的没有联系,而把他的被监禁说是由于另一种情况,为此我们必须回到第二十一章。那一章第一节说道,西底家王打发玛基雅的儿子巴施户珥和玛西雅的儿子牧师西番雅去见耶利米,问他关于尼布甲尼撒的情况,那时他的军队是在耶路撒冷前面,于是耶利米对他们说(见第八节),“耶和华如此说,看哪,我将生命的路和死亡的路摆在你们面前。住在这城里的人,必将死于刀剑、饥荒和瘟疫。但出去归降围困你们的迦勒底人,必得生存,要以自己的命为牺牲品。” 这次的会见和谈论在第二十一章第十节的末尾突然中断。这本书的紊乱就在于,我们必需越过对十六章的其它问题的讨论,才能回到这次会见的继续情况和有关事件。这样就象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把我们带到第三十八章第一节了。 第三十八章开始说,“玛坦的儿子示法提雅,巴施户珥的儿子基大利,示利米雅的儿子犹甲,玛基雅的儿子巴施户洱(这里比在第二十一章中提到的人更多)听见那利米对众人所说的话;他说耶和华如此说,住在这城里的人,必死于刀剑、饥荒和瘟疫,但出去归降迦勒底人的,必得生存,就是以自己的命为牺牲品,而且必得生存。(这是会见时的话)所以,(他们对西底家说)求你让我们将这人处死,因为他向城里剩下的兵了和众民说这样的话,使他们的手发软,这人不是求百姓的幸福,乃是叫他们受灾祸”;在第六节中这样说,“他们就拿住耶利米,把他放在玛基雅的地牢里。” 这两种记事是不同的,而且是互相抵触的。一种说法是,他的被系入狱是因为他试图逃出这城;而另一种说法是,由于他在这城里布道和散布预言;一个说他是被城门官拘捕的;另一个说他遭到了与会者在西底家面前对他的控诉①。在下一章中(第三十九章)我们又发现这本书的杂乱无章的另一个例子:因为尽管在以前几章中已经讲到尼布甲尼撒围困这个城的问题,特别在第三十七和第三十八章;在第三十九章开始时,好象以前对于这个问题只字未提;又好象关于这个问题的情节以前告诉过读者一样,因为在第一节开始时说,“在犹大王西底家执政后的第丸年9月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率领全军进攻耶路撒冷,并围困该城”等等。 但是这个例子在最后一章中(第五十二章)更使人耀眼的是:虽然这桩故事已在前面一而再、再而三他讲过,这一章中仍认为读者关于这件事一点也不知道,因为在这一章的第一节开始说,“西底家是在二十一岁那年开始执政,他在耶路撒冷执政十一年,他的母亲名叫哈慕他,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儿(第四节)①,当他执政的第九年10月间,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撤率领全军进攻耶路撒冷,对城安营,四围筑垒攻城”,等等。 说这本书是出于一个人之手,尤其是说耶利米是作者,那是不可能的。 任何一个人坐下来写一本作品。不会犯这么多错误。假使我或任何别人,用这样素乱的方式来写作,谁也不要读这种东西。人人都要认为作者是在发狂。 所以为说明这种紊乱的由来,惟一的方法是说这本书是一种混合物,由某一个愚蠢的作者把不但是下面第十七章所说的一桩关于埽罗和大卫相识过程的故事,与此完全不同。这里说当大卫被他父亲差遣把粮食送到营里弟兄们那里去时,大卫遇到了歇利亚。在这一章的第五十五节中说道,“埽罗看见大卫去攻击非利士人[欧拉勃],他对元帅押尼珥说,这个少年人是谁的儿子? 押尼珥说,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不知道。王说,你可以问问那个幼年人是谁的儿子。大卫打死非利士人回来,押尼珥领他到埽罗面前,他手中提着非利士人的头,埽罗问他说,少年人哪,你是谁的儿子?大卫回答说,“我是你仆人伯利恒人耶西的儿子。”这两段记事,互相说谎,因为两段都认为埽罗和大卫以前是不相识的。《圣经》这本书太荒谬,简直难以批评。——作者 连贯和不可靠的轶事放在一起,而用耶利米的名义出书;因为故事中多次提到他,并且提到他在世时的情况。在耶利米的谎言和假预言之中,我将提出两个例子,然后进一步评论《圣经》的其余部分。从第三十八章看来,当耶利米坐牢时,西底家派人叫他来,在这次秘密会见中,耶利米力劝西底家向敌人投降。在第十七节中他说道,“你若出去归降巴比伦王的首领,你的命就必然活下来”,等等。西底家唯恐这次会见的经过被人知道,在第二①在《撤母耳记》上篇第十六、第十七两章中,我观察到关于大卫和他认识埽罗的方式是相抵触的,正象在《耶利米书》第三十七和第三十八章中关于耶利米的被系入狱的原因是互相矛盾的那样。《撤母耳记》 第十六章中说,上帝的一个恶魔来扰乱埽罗,他的臣仆对他说,(作为挽救)“找一个男子善于弹琴。” 在第十七节中埽罗说,“你们可以为我我一个善于弹琴的,带到我这里来。”其中有一个仆人回答说,看啊,我曾见伯利恒人耶西的一个儿子善善于弹琴,是大有勇敢的战士,说话合宜,容貌俊美,耶和华也与他同在;于是埽罗差迫使者去见耶西,说,“请打发你的儿子大卫到我这里来。”于是[第二十一节]大卫到了埽罗那里,就侍立在埽罗面前,埽罗甚喜爱他,他就作了埽罗拿兵器的人,当从神那里来的晋魔临到埽罗身上的时候,大卫就拿琴用手而弹,埽罗便舒畅爽快,好了起来。 ①中文本《圣经·耶利米书》为第五十二章第一节,作者误作第四节。——译者 十五节中他对耶利米说,“首领(指犹大方面)若听见了我与你的谈话,就来见你,问你对王说些什么话时,不要对我们隐瞒,我们也不会杀你;玉对你说什么话,也要告诉我们。你就对他们说,我在王面前恳求不要叫我回到约拿单的房屋并死在那里。随后众首领来见耶利米并且问他,他就照王所吩咐的一切话回答他们。”这样,这个被称为上帝的人,当他认为可以达到他的目的时,就会说谎话或极力搪塞;因为他肯定不到西底家那里去请求,而他也没有这样做,他去是因为被人叫去的,他就利用这个机会劝西底家向尼布甲尼撒投降。 在第三十四章第二节中,耶利米对西底家说了一个预言如下,“耶和华这样说,看啊,我要将这城交付巴比伦王的手,他必用火焚烧,你必不能逃脱他的手,定被拿住,交在他的手中,你的眼要见巴比伦王的眼,他要口对口和你说话,你也必到巴比伦去。你还要听耶和华的话,犹大王西底家啊,你必不被刀剑杀死,你必平安而死,人必为你焚烧物件,好象为你列祖,就是为你以前的先王;人必为你举哀说哀哉,我主啊;耶和华说,这话是我说的。” 现在,西底家不曾见巴比伦王的眼,也没有口对口和他说话,也不是平安而死,也没有人为他烧香,象为他的祖先丧葬时烧香一样(象耶利米曾经说,耶和华亲自这样说的),按照第五十二章所说的情形,和第三十二章第二节中所说的恰恰相反。在本章第十节中说道,“巴比伦王在西底家眼前杀了他的众子,并且剜了西底家的眼睛,用铜链锁着他,带往巴比伦,将他囚在监里,直到他死的日子。”这些先知,除了称他们为骗子和说谎者以外,我们还有什么可说的? 至于耶利米,他没有受到那些苦难。他受到尼布甲尼撒的宽待,把他交付护卫长,(第三十九章第十二节)说道,“你领他去,好好地看待他,切不可害他,他对你怎么说,你就对他怎么办。”耶利米后来和尼布甲尼撒合在一起,并且到处为他传播预言,反对埃及人。当耶路撒冷被围困的时候,埃及人曾出兵援助该城。对于另一个说谎他先知和他署名的书,已经说了很多了。在处理被称为属于以赛亚和耶利米的书时,我特别注意,因为那两本书在《列王记》和《历代志》中曾被提到,而其它书中没有提到过。关于其它被称为先知的书,我不打算多去操心,而是把号称为先知的品格和他们的书放在一起加以观察。 在《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中,我已经说过“先知”一词在《圣经》的词汇中是作诗人解的,犹太诗人的思想和隐喻已被愚蠢地插入现在所说的预言之中。我这个意见,是十分有道理的,不仅因为这些称为预言的书,是用诗的语言写成的,而且因为《圣经》中的“先知”除了形容我们所说的诗人的意思外,没有用这个词来作预言解的。我也说过这个词表示一个玩弄乐器的人,对此,我也曾举出一些例子;如一伙先知用萧管,小鼓和号角等乐器演奏预言;埽罗也用它们来演奏(见《撒母耳记》上篇第十章第五节)预言。 从这一节和《撒母耳记》的其它部分来看,“先知”一词只限于标明诗和音乐;因为“先知”就指对于隐藏的事情具有透彻的见识的人,不是预言家而是一个先见者①(《撒母耳记》上篇第九章第九节)。直到这个词废弃不用时①我不知道英文中“先见者”一词在希伯来文中是否有相应的词汇。我注意到在法文中译为LaVoyont,动词Voix一词可译为“见”。——作者 (很可能当埽罗驱逐那些他所称为术士之时),“先见者”这个职业,或“先见”这个技术,才与“先知”这个词结合在一起。 按照“预言家”一词和“提出预言”的现代意义,是指在未来的很长时间以前,预先说出某些事情,所以对于“福音”的创立者在意义上必需给以言论的自由,以便把他们所说的《旧约》的预言运用或引伸到《新约》时代。 但是依照《旧约》,“先见”说的预言和后来“先知”说的预言,就“先见” 一词的意义和“先知”一词相结合而言,只提到当时经过的事情,或和它非常接近的事情;诸如他们准备去进行的一场战争,或一次旅行,或他们准备要做的一件事业,或当时悬而未决的事情,或那时他们遭遇的困难;这一切都直接和他们有关系(象已经提到过的亚哈斯和以赛亚关于下面一旬话的情况,说,看啊,必有童女怀孕生子),没有提到遥远的未来时间。那种说预言相当于我们所说的算命;诸如推算命运,预言发财和幸运的或不幸的婚姻,以及失物的复得等等;这是基督教会的骗术,不是犹太人的;是现代人的愚昧和迷信,不是古代的;它把那些有诗意的、好音乐的、变幻莫测的、富于梦想的有闲绅士们提高到他们现有的地位。但是除了一切预言家的一般品质之外,他们还有一种特别的品质。他们是有宗派的,他们提出的预言,有赞成,有反对,这要根据他们所属的派别来决定,象现在的诗歌作者和政治着作家一样,为保卫他们所属的一派而写作,而反对另一派。 自从犹太人分为两国以后,就是犹大国和以色列国;各有各的预言家,他们互相辱骂和揭发对方是假预言家、说谎的预言家和骗子等等。 犹大一派的预言家发表预言反对以色列的一派;以色列的一派则发表预言反对犹大的一派。这种带有派性地发表预言,表明它是直接由于两个敌对国王——罗波安与那罗波安的分裂。那个预言家诅咒并提出预言反对耶罗波安在伯特利所筑的坛属于犹大一派,而在那里为王的是罗波安;他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以色列一派预言家的阻拦并且对他说,(见《列王记》上篇第十章)“你是不是从犹大来的上帝的人?他回答说,是的。”于是以色列派的预言家对他说,“我与你同样是个预言家(表示是属于犹大的),有一个天使对我说,上帝之命说,你把他一起带到你的家中,使他有面包吃,有水喝;(第十八节说)他对他说了一个谎”,然而,依据故事,这件事是犹大的预言家从未回到犹大,因为他被发现已经死在路上,这是由于以色列预言家的算计。对以色列一派人说来,他当然是自己一派的真正的预言家,而把犹大的预言家说成说谎的预言家。 在《列王记》下篇第三章中有一个故事讲到发表预言或念咒,它表明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一个“先知”的品性。犹大王约沙法和以色列王约兰,曾一度消除两派仇恨,订立协约;这两个王联合以东王同摩押王进行一次战争。 在他们的军队联合起来向前进行之后,他们没有水喝,大感困苦。于是约沙法说,“这里不是有耶和华的先知么,我们可以托他求问耶和华?以色列王的一个臣子回答说,这里有以利沙(以利沙是犹大派)。于是犹大王约沙法说,他必有耶和华的话。这段故事接着说,这三个王都去见以利沙;当以利沙(象我说过的那样,他是犹大派的先知)看见以色列王时,就对他说,“我与你有何相干,去问你父亲的先知和你母亲的先知吧。以以色列王对他说,不要这样说,那和华召集我们这三个王,乃是要交在摩押人的手里。”(意思是因为他们遇到缺水的困苦)以利沙听了说,“我指着所事奉的万军之主那和华起誓,我若不看犹大王约沙法的情面,必不理你,也不见你。”这里是一派先知的恶意和粗俗。现在我们应当看到发表预言的表演和作风。 在第十五节中以利沙说,“给我找一个弹琴的人来,弹琴的时候,耶和华之灵就降在以利沙身上。”这里是变戏法者的蠢事。现在讲到发表预言;“以利沙说,(很可能唱出他所演奏的曲调)耶和华如此说,你们要在这山谷中到处挖沟;”这就是告诉他们:每个乡民,不用提琴,不用滑稽的表演也会告诉人家取水的方法是挖沟。 但是由于每一个变戏法的人对于同样事情不象先知们那样出名;因为虽然他们全体,至少我所提到的那些人,是说谎有名的,其中有些人善于诅咒。 我刚才说到的以利沙是这一批说谎者的首要人物。就是他,用了上帝名义诅咒了四十二个儿童,结果两只母熊出来把他们吞掉了。据我猜想,那些儿童是属于以色列一派的;但是由于那些会诅咒人的人也会说谎,关于以利沙的两只母熊的故事,其可信程度,和华特生讲的关于龙的故事是一样的。下面几句就是描写他所说的: 三个可怜的儿童被他吞灭,他们无法和他格斗;张口一啜,就把他们消灭,象人吃一个苹果,只消一歇。 还有一则描写称为先知的人,说他们用梦恩和幻想来自娱;但是我们不知道是在夜间或在白天。这些,如果不是完全无害,也是很少有害的。属于这一类的有: 《以西结书》和《但以理书》;关于这些书的第一个问题是,它们是否是真的?就是说它们是否为以西结和但以理所写? 关于这一点,没有证明;但是就我自己的意见来说,我更倾向于相信这些书是真的而不是假的。我这个意见的理由如下:第一,因为那些书没有内在的证据,证明它们不是以西结和但以理写的,就象那些说是属于摩西、约书亚和撒母耳等人的书,却证明它们并非摩西、约书亚和撒母耳等人所写。 第二,因为它们不是在巴比伦俘虏事件开始以前写的;而且有充分理由相信《圣经》中没有一本书是在这一段时间以前写的;至少从这些书本身可以得到证明,象我已经指出的那样,它们是在犹太帝国开始以后才写成的。 第三,因为被称为属于以西结和但以理的书,其写作方式跟这些人写书时的情况是一致的。 无数的经文解释者和教士们曾愚蠢地运用或浪费时间于假装阐述和详细说明那些书籍。假如他们也象以西结和但以理那样成了俘虏,在解释这种模式的写作的理由时,其才智将大获改善,也可以省却麻烦,象他们已经做过的那样,不把脑筋耗费于无益的捏造,因为他们自己会发现他们也是不得已象某些人所做的那样,用一种隐蔽的方法写出关于自己、朋友,或国家的事情。 这两本书和其余的书不同;因为只有这两本书充满了梦想和幻想的叙述,而这种差别起源于作者的状况,象战俘、国家罪犯,身处异国,使他们不得不用含糊或抽象的词句相互传递甚至极为琐碎的消息和他们的政治计划或意见。他们假托做梦或看到幻象,因为他们如果讲出事实或使用明确的语言,对于他们是不安全的。然而,我们应该认为接到他们信件的人,懂得他们的意思,并不打算让其他人懂得。但是这忙碌的经文解释者和教士们神志糊涂,不明白这不是为使他们理解而写的,而且是与他们不相干的。 以西结和但以理是在约亚敬时代第一次被俘时作为囚犯带到巴比伦去的,第二次被俘是在九年以后,西底家时代。那时犹太人还是为数众多,在耶路撒冷还有相当大的力量,所以当然可以设想,处于以西结和但以理地位的人会策划他们国家的恢复和他们自身的得救;有理由认为这些梦想和幻想的记载充满于两书之中,无非是一种隐蔽的通信方法,以便于达到那些目的,就是把它们用作一种密码或秘密的字母表。如果不是这样,那末便是故事,文饰之词和无稽之谈;至少是一种幻想的方法,借以消除被俘虏的厌倦情绪,但是根据推断,应该属于前一种情形。 《以西结书》开头讲到一种活怪物的异象,又在象中见到轮中有轮,据他说是在被俘地的迦巴鲁河边看到的。试问是否可以这样推断:他所说的怪物,意思是指耶路撒冷的殿宇而言,因为殿里有怪物的像?至于轮中有轮(这是一种比喻,经常理解为政治计划的一种表示)可否解释为收复那路撒冷的计划和手段?在这本书的后半部分,他揣想自己被送到耶路撒冷,并且进入殿字,他重新提到在迦巴鲁河边的幻象,并且说(见第四十三章第三节)这个最后的异象,如我在迎巴鲁河边所见的异象;这表明这些伪称的梦境和异象,它们的目标在于收复那路撒冷,别无其它。 至于浪漫的解释和运用,他们想把梦境和幻象解释得狂热,象经文解释者和教士们对那些书作解释时那样的放荡无羁,想把它们变为他们所谓的预言,还想把它们的时间和环境移得非常遥远,甚至象在今天一样;这表明轻信与教士愚民术的极端愚蠢,已经尽其能事。 假如认为世上会有象以西结和但以理那样处境的人,那真是荒唐得无以复加了,他们的国家被蹂躏,沦陷于敌人之手;亲戚朋友有在国外被俘者,在国内者,或为奴隶,或遭屠杀,常有不测之险;所以我说,如果认为这些人无事可做,而只把时间和思想用于他们死后一、二千年关于别国所发生的事情上,再没有比这更荒谬的事了;同时,再没有比他们策划恢复耶路撒冷和自身得救更为自然的事了;而且这些书中所有模糊的和狂热的写作,均以此为惟一目的。 这两本书中所采用的写作方式,也是出于无奈的,没有选择的余地:这种说法,无可非议;但是,如果我们用这些书作为预言,那是虚假的。《以西结书》第二十九章讲到埃及时说道(见第十一节),“人的脚,兽的蹄,都不经过,四十年之久无人居住。”这种情形从来没有发生过,因此这是假的,正象我评论过的一切着作一样。这个题目的这一部分,我就到此作一结束。 在《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我曾讲到约拿和他的故事,也提到鲸鱼。 这个故事假使是写来教人相信的,真可以引人发笑,假使意在试验什么轻信可以忍受,则足供大笑;因为如果能够忍受约拿和鲸鱼,那末任何东西都忍受得了。但是,象我在观察《约伯记》和《箴言书》时已经指出的那样,并非经常可以肯定《圣经》中哪些书原为希伯来文,哪些只是从犹太教的着作中译成希伯来文的;由于《约拿书》和谈论犹太人的事隔得太远,对于那个题目没有说什么话,讲的完全是犹太教的事。更有可能的是,这本书是犹太教中异教徒的书,不属于犹太人的。这是一种寓言,意在揭露胡言并讽刺《圣经》中先知或祭司的恶劣和不良的品质。 约拿首先被描写为一个不服从的先知,逃避使命,躲避在从约帕开往他施的一条异教徒的船上;好象他愚昧地认为凭这种无价值的办法,就能隐藏在一个上帝不能找到他的地方。然而那只船在海上遭到大风的突然袭击:水手们都是异教徒,相信这是一种审判,因为船上有人犯了罪。他们用抽签来发现犯罪者,签落到了约拿手里。但是在此以前,他们为要使船减轻重量,把船上的货物抛在海中,当时约拿象一个笨人,沉睡在底舱里。 这支签指出约拿是犯罪者之后,他们问他是谁,以何为业?于是他告诉他们,他是希伯来人。这个故事的含意是他承认自己是有罪的。但是这些异教徒不象一伙《圣经》上的先知或祭司对待一个处于同样情况的一个异教徒那样,也不象《圣经》中所说的撒母耳对待亚甲和摩西对待妇女和儿童那样,毫不怜悯,立即牺牲。他们却极力冒着自己生命的危险来挽救他,因为记载中说,“虽然(约拿虽然是个犹太人而且是外国人,他们所遭遇的一切不幸和货物的损失,其原因都在于他),那些人竭力荡桨,使船靠岸,但是却不能,因为海浪剧烈地向他们冲击。”虽然如此,他们还是不愿把中签者的命运付诸执行;并且高呼,“啊,主啊,不要为了这个人的性命而使我们灭亡,不要使无辜流血的罪归于我们,因为你耶和华是随自己的高兴行事的。”这样说的意思是,他们认为不去断定约拿是有罪的,由于他可能是无罪的;但是他们想到落到他手中的签是上帝的命令,或者那是上帝所喜悦的。 这个祷告词,表明这些异教徒崇拜一个上帝,而不象犹太人那样称他们为偶像崇拜者。但是风浪还是继续不停,危险增多,于是他们卖行签决,把约拿抛在海中,根据故事,那里一条大鱼把整个约拿活生生吞在腹中。 我们现在要想到约拿在鱼腹中安全躲避了风浪。这里告诉我们,他曾经祷告过,但是祷词是现成的,是从《诗篇》的各部分抄来的,彼此没有联系,也不一致,对于遇难是适用的,但是对约拿当时的处境并不完全适用。这样的祈祷词,一个对于《诗篇》略有所知的异教徒,便能为他抄写一份。且不论其它,单就情况而言,就足以说明这是一个编造出来的故事。虽然,这个祈祷文被认为已经达到了目的,而故事还是继续下去(同时采取了一个《圣经》中先知的假话)说道:“耶和华吩咐鱼,鱼就把约拿吐在旱地上。” 约拿接到了去尼尼微城的第二个任务,他就动身去了:现在我们要把他当作一个传道者。他所受到的灾难,他回忆起所以有此灾难的原因在于他不服从,以及传说的关于他的脱身的奇迹,使人们这样想,这些经过足以使他在执行他的任务时应该有一个同情和仁慈的印象。但是并非如此,他进城时,满口痛骂和诅咒,并且喊道,“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被推翻。” 我们现在要考虑到这个想象的传教士在执行任务中的最后行动。而这里是一种《圣经先知》的恶毒精神,或者是发表预言的一个牧师的恶毒精神,表现了人们称为魔鬼的一切邪恶的品性。 故事说,他发表了预言以后,就退到城的东边。但是为了什么?他在退却中并未想到上帝对他或别人的恩典,只是带着有害的切望等待尼尼微的毁灭。但是故事上说,尼尼微人却信而悔改,于是照《圣经》上的说法,上帝自悔以前所说将降灾于他们之言,并未实现。《圣经》末章第一节说:“这事约拿大大不悦,且甚发怒。”他的铁石心肠宁愿尼尼微全部毁灭,不论老少,人人死于灰烬,而不愿其预言不能实现。为了进一步说明一个先知的品性,耶和华安排了一棵蓖麻在夜间生长在他的引退之地,使他在酷热的阳光下得到荫蔽的舒适;第二天早晨,这棵蓖麻就枯死了。 于是这个先知大为发怒,准备毁灭自己。他说道:“我死了比活着还好。” 这就引起了上帝与先知之间的所谓忠告,上帝说:“你因这棵蓖麻发怒合乎理么?”约拿说:“我发怒以至于死都合理;耶和华说,这蓖麻不是你栽种的,也不是你培养的,一夜发生,一夜干死,你尚且爱惜;何况这尼尼微大城,其中不能分辨左右手的人有十二万之多?” 这个寓言的讽刺和教训到此结束。作为讽刺,它冲击了一切《圣经先知》 的品性,也冲击了一切对于男、女、儿童不分皂白的判断,这种说谎的书充斥《圣经》,如挪亚的洪水,所多玛和蛾摩拉城的毁灭,迦南人的灭绝,甚至吃奶的婴儿和孕妇都是,因为同样反映,“不能分辨左右手的有十二万人”,意思指幼儿而言;这种反映适用于他们的各种情况。这也讽刺所谓上帝对一个国家而不是另一国家的偏见。 作为一种道德,这是宣传反对预言的恶意精神,因为一个人作了坏的预言,他就肯定有这种倾向。他以自己判断正确而产生的骄傲,使他心肠变得冷酷,最后他以满意或失望的心情看待他的预言的成功或失败。这本书的结尾以同样强烈和正确的论点反对先知、预言和不分皂白的判断,这和卞雅明·佛兰克林为《圣经》而写的一章讲到亚伯拉罕和陌生人,结尾是反对不能容忍的宗教迫害精神是一样的。对于《约拿书》就到此为止。 《圣经》中诗的部分,就是称为预言的那一部分,我在《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中已经谈到,在这一部分中也已谈过。我在这里已经说过,先知一词是《圣经》用于诗人的词汇;而且那些诗人的思想和隐喻,有许多因时过境迁,变得含糊不清,却被荒谬地确立于所谓预言之列,并且应用于作者从未想到的目的。一个教士引用任何一段经文时,他会解释得合于自己的观点,并把这种解释作为作者意见强加于会众。巴比伦的娼妇成了一切教士的公娼,而且彼此互相指摘对方拥有妓女;而他们的解释则又是非常一致。 现在只剩下少数着作——他们称之为小先知的书。我已指出,那些比较重要的是骗子,若去惊扰小者的安眠,将是一种懦弱的行为。那末让他们睡在保姆——教士们的怀抱中吧,把二者一起忘掉。 我现在已把《圣经》审查一遍,好象一人肩荷斧头到树林里去代木。树木伐倒后躺在这里;教士们如果能做到的话,也许把它们再种起来,或者把它们插在地里,但是他们决不能再使它们生长。——我要进一步谈谈《新约》 的着作。 关于《新约全书》 他们告诉我们《新约》是以《旧约》的预言为基础的。若是如此,那末它一定会和它的基础具有同样的命运。 一个女人在结婚以前怀孕生子,并把孩子弄死,虽然这样做是不正当的,但这绝对不是异乎寻常的事。我认为没有理由不相信象玛利亚那样的女人和约瑟那样的男人,而且耶稣也是存在的;但是仅仅存在,是无关紧要的,不足以作为信与不信的根据。在普通人的头脑中,这件事可能是这样的;那么又怎样呢?虽然,可能有这样的人,或者至少在局部情况之下有类似他们这样的人,因为几乎一切传奇式的故事都是由一些真实的情况引起的;就象《鲁滨逊飘流记》中没有一句活是事实,而是由于亚历山大·赛尔坎克的情况的启发。 我所关心的不在于这些人存在与否,而在于《新约》中所叙述的关于耶稣基督的寓言和我所反对的其中提出的那种狂热与虚幻的教义。这个故事,照它的说法,是亵读神灵的淫乱之词。它描写了一个已订婚的年轻妇女,在订婚期间,用通俗的语言来说,被鬼奸污,还用不敬的托词说(《路加福音》 第一章第三十五节),“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 尽管那样,约瑟后来仍与她结婚,视为妻子与她同居。这时,是他与鬼为敌的时候了。这个故事用了通俗易懂的语言,用这样的方式讲出来时,没有一个教士不是抱着惭愧之心来听取的。①在信仰问题上的猥亵语言,不管怎样掩盖,总是一种寓言和欺骗的象征;因为我们对于上帝的严肃信仰,切不可把它和这里所说的故事联在一起,以致造成荒唐可笑的解释。这样的故事从其表面来看,和朱庇特与勒大、朱庇特和欧尼巴的故事,或朱庇特的其它恋爱冒险故事,同属一类;并且象《理性时代》第一部分中已经说明的那样,就是基督教的信仰是建立在异教的神话上面的。 至于《新约》的历史部分,关于耶稣基督,只限于不到两年的很短一段时间,并且都在一国以内,几乎在同一地点,其时间、地点和情况的不一致已将发现是《旧约》中的谬误,并且证明它们是骗人的,也不能期望在这里有同样多的篇幅。把《新约》同《旧约》比较,就象一幕滑稽剧没有地位容纳许多违反统一性的东西。然而,某些眩目的矛盾,排斥了那些冒充预言的谬论,足以说明耶稣基督的故事是假的。 我指出一种不容置辩的见解:第一,一桩故事各部分的一致,不能证明这故事是真的,因为各个部分可能一致,而整体可能是假的;第二,一个故事各部分的不一致证明整个故事不会是真的。一致并不能证明真实,而不一致肯定证明是假的。 耶稣基督的历史见于据说是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四人的福音书中。 《马太福音》的第一章开头就讲耶稣基督的家谱;而在《路加福音》的第三章中也有耶稣基督的家谱,两者是否一致,它不会证明这个家谱是真的,因为,有可能是编造出来的;但是它们如果在每一细节上互相矛盾,那就证明绝对是假的。如果马太说了真话,路加说了假话:或者路加说了真话,马太说了假话,由于没有根据证明相信这一个比相信那一个好,所以就没有根据相信任何一个:如果他们所说的第一桩就不可信,那将证明他们后来所说的任何东西都不值得相信。真理是一种一致的东西;至于灵感和启示,如果我们承认其事,那就不可能认为它们是互相矛盾的。要末是被称为使徒的人是骗子,要未就是所谓属于他们的书是由别人根据他们的意思写出来的,正象《旧约》一样。 《马太福音》在第一章第六节中作了一份有姓名的家谱,从大卫上溯到玛利亚的丈夫约瑟以至基督共有二十八代。《路加福音》中也有一份有姓名的家谱,从基督经过玛利亚的丈夫约瑟到大卫,共有四十三代;此外,只有大卫和约瑟的名字同在两个名单之中。我在这里把两张家谱表平列于后,而且为明了和比较起见,把二者按同一方向排列,就是从约瑟直到大卫。(见页表)现在,如果马太与路加这些人一开始讲到耶稣基督的历史,讲到他的出身,他的品性,就在他们中间说上一套谎话(照这两段记载,说明他们是如此做了),试问还有什么根据(象我以前问过的)使人相信他们以后所说的怪事?假使他们所叙述的他的自然年谱不能令人相信,那末他们告诉我们,他是上帝的儿子,系一魔鬼所生;又说,一个天使的宣谕是对他母亲说的一个秘密,这教我们怎能相信呢?如果他们在一个年谱中说了谎,我们为什么相信另一个年谱的说法呢?如果他的自然的事情是编造出来的——肯定如此,那么我们为什么不推定他的天国家谱也是编造的,而且全部是难以置信的呢?任何认真思考的人,会把未来幸福押在对一件自然不可能的故事的相信上么?押在同一切正派思想不相容,而且查明为某些人所虚构的故事的相信上么?我们止于对朴素而纯洁的一个上帝的信仰(即自然神论)比们我陷于一个不可能、不合理、不健康和互相矛盾的故事大海之中,不是更为安全么? 虽然,在《新约全书》中,象在《旧约全书》中一样,第一个问题是,它们是真实的么?它们是否由被称为作者的人写的?由于有了这样的根据,才可以说书中所讲到的奇事是可以信仰的。在这一点上,没有正面或反面的直接证明;而所有的情况都证明是可疑的;疑问就是信仰的反面。所以这些书的情况,就这种证据的倾向来说,证明是相反的。 但是,除此以外,有可以假定的是:这些称为“四福音”的作者,以及属于马太、马可、路加、约翰的着作,都是骗人的。这四本书中历史部分的紊乱情况,一本书对另一本书中提到的事情绝口不提,以及在它们中间可以找到的分歧,意味着这些书是某些没有联系的一些个人的作品,是他们假托叙述的事情的许多年后写的,各人讲自己的故事,而不是密切生活在一起的人的作品,象称为使徒的人们就被认为写过这类作品;总之,这些书象《旧约》中的书一样,不是由书上署名的人编造出来的。 天使宣谕的故事,就是圣灵怀胎一事,在称为马可和约翰的书中没有多谈,与马太和路加的书中所谈的不同。前者说,天使出现在约瑟面前;后者说,出现在玛利亚面前;但是不论约瑟或玛利亚都是他们所能想到的最不好的证据;因为能为他们作证的应该是别人,而不是他们自己。假使一个怀孕的女子说,甚至发誓说,她的怀孕是由于一个鬼,又说这是一个天使对她这样说的,有人会相信她么?肯定没有人相信她:那么,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从未见过的另一个女子的同样事情,而且是由不知何时,何地,何人所说的呢? 这是多么奇怪和矛盾的事情:会削弱甚至对一个可能的故事的相信的同样情况,应当作为信仰这个故事的动机,何况这个故事从表面来看,每一象征都是绝对不可能的和具有欺骗性呢! 希律杀尽两岁以下儿童的故事,完全属于《马太福音》的说法;在其它书中一点也没有提过。假使这种情况是真的,那末它的普遍性一定会使所有的作家都知道;而其它书中却没有提到,岂不令人大为惊骇。这个作家告诉我们耶稣逃避了这场屠杀,因为约瑟和玛利亚受到天使的警告,叫他们带他逃到埃及去;但是他忘了为约翰准备食物,那时约翰不满两岁。约翰虽然留在后面,却吃得和逃走的耶稣一样好;所以这个故事在情节方面就是自欺之谈。 这些作者中没有两个人的叙述是一致的,而且使用完全同样的语言,写就的铭文,虽然简单,却告诉我们,是在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时放在他前面的:除此以外,马可说道,他是在第三小时被钉的(早晨九时),而约翰说是在第六小时(中午十二时)①这些书中提到的铭文有: 马太——这是犹太人的王耶稣 马可——犹太人的王 路加——这是犹太人的王 约翰——犹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稣 这些情况虽然琐碎,但我们可以从此推断,不论那些作者是谁,他们生存于何时,他们当时都不在场。在称为使徒的人中,只有一个好象就在现场附近,此人就是彼得;当时他被指控为耶稣的追随者。据说(《马太福音》 二十六章第七十四节)“彼得就发咒起誓说,我不认得那个人!”然而有人叫我们相信同一的彼得,按照他们自己的叙述,是犯伪证罪的。凭什么理由,有什么根据,要我们这样做? 在这四本书中,他们关于被钉在十字架上的情况的记载各不相同。 在称为马太所作的书中说,“从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忽然殿里的幔子,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已睡圣徒的身体,多有起来的,到耶稣复活以后,他们从坟墓里出来,进了圣城,向许多人显现。”《马太福音》的大胆的作者说了这样一个故事,但是他没有得到其它各书作者的支持。 被称为马可所写的书的作者,在描写被钉的情况时,没有讲到地也震动,磐石也崩裂,坟墓也开了,也没有讲到已死的人走出来了。《路加福音》的作者也没有说起同样的各点。至于《约翰福音》的作者,虽然详细描写被钉时的一切情况,直到基督的安葬,但是他没有讲遍地黑暗,——殿中的幔子——地震——磐石——坟墓——,也没有说起死人。 现在,假使这些出现的事情是真的;假使这些书的作者曾生活在这些事情发生的时候,假使他们真是被提到的那些人,就是被称为使徒的四个人——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作为真正的历史家,即使没有灵感的帮助,他们不可能不把这些事情记载下来。这些事情假定是事实而不为人知,真是臭名昭彰了,置之不谈,也是至关重要的。假使真有地震,所有这些被称为使徒的人应该是地震的证人,因为他们不可能不在场;至于坟墓的开启和死人的复活并走入圣城,比地震还重要。地震是常有可能的,也是自然的,并不证明什么东西;但是坟墓的开启是超自然的,是直接适合于他们的教义、他①据《约翰福音》,判决书在第六小时(中午)以前没有下来,因此行刑非在下午不可;但是马可说得很清楚,他是在第三小时(早晨九时)被钉在十字架上的。《马可福音》十五章第二十五节,《约翰福音》 十九章第十四节。——作者 们的事业和他们的使徒之职的。假使这是真的,那些书中的全部篇章将满载这些事情,并将成为一切作者的选题和异口同声的事情;但是不然,琐屑的事情,单纯的空谈,他说这个,她说那个,冗长乏味,喋喋不休;而这一切最重大的事情如果属实,反被轻描淡写,一笔带过,或只有一个作家谈到,而其他作家却提都不提。 说谎是容易的,但是说出以后,怎样去支持它是困难的。《马太福音》 的作者应该告诉我们那些复活的和进入城内的圣徒是谁,后来怎样;也应该告诉我们,是谁看到的,因为他不敢大胆地说是他亲自看到的,也没有说,他们出来时是否裸体,是否全是自然肤色,是男圣徒还是女圣徒;他们出来时,是否衣着整齐,他们的衣服来自何处;他们是否回到老家去重认他们的妻子或丈夫,以及他们的财产;他们受到怎样的接待;他们是否为了重得自己的财物而遭到驱逐,他们是否提出刑事诉讼控告敌对的侵入者;他们是否还留在人间,干他们的传教或工作的本行;他们是否再度死亡,或者活着回到他们的坟墓里去,自己埋葬自己。 的确奇怪的是,一群圣徒会复活,而无人知道他们是谁,也无人知道是谁看到他们的,关于这个问题一句话也没有多说,也没有说这些圣徒有什么事情要对我们说!过去的先知们(象我们听到的)如果在预言中讲过这些事情,他们一定会有许多话要说。他们定会告诉我们每桩事情,我们应该得到附有对于前人的注释和评论的身后预言,至少比我们现在所有的要好一些。 假使摩西、亚伦、约书亚、撒母耳和大卫,都不是一个信仰不变的犹太人,就会留在整个那路撒冷。假使是施洗的约翰和那时的圣徒当时在场,人人都会认识他们,他们会对外传道并使其他一切圣徒名声外扬。但是不然,这些圣徒被突然提起,象《约拿书》中的夜间生出蓖麻,无缘无故在次日早晨枯死。故事的这一部分到此为止。 复活的故事是跟着十字架受难的故事来的;而且在这件事上和在那件事上一样,作者不论是谁,不二致之处如此之多,显然表明他们当中无一在场。 《马太福音》中说,当基督被安放在坟墓里时,犹太人请求彼拉多派一个看守或一个卫兵守卫坟墓,以防他的尸体被门徒盗走。由于这个请求,他们就派看守前往,用石头封闭墓口,将坟墓把守妥当。但是其它书中没有讲到这种请求,没有讲到封闭墓口,也没有讲到守卫或看守;按照他们的记载,都没有这些。然而,马太在故事中关于卫兵和看守之后,就讲到第二部分,我将在结论中予以注意,由于它能帮助我查明那些书的谬误。 《马太福音》继续描写说(第二十八章第一节),安息日将尽,七日的头一日,天快亮的时候,抹大拉的玛利亚和另一个玛利亚来看坟墓。马可说那是在出太阳的时候,约翰说当时还是黑天。路加说,来到墓前的是抹大拉的玛利亚、约亚拿、詹姆斯的母亲玛利亚,还有其它妇女。约翰说,只有抹大拉的玛利亚一人前来。关于他们的第一个证据,是如此一致!可是,他们似乎全都很熟悉抹大拉的玛利亚:她是个交游广阔的妇女;她可能是在闲游,这并非妄加揣测。 《马太福音》第二节继续说,“忽然地大震动,因为有主的使者从天上下来,把石头辊开,坐在上面。”但是其它各书没有讲到地震,也没有讲到什么天使把石头辊开,坐在上面,而且据他们记载,也没有说天使坐在那里。 马可说,天使是在坟墓内,坐在右边。路加说,有两个人站在旁边;而约翰说,他们两人都坐下来,一个在头边,一个在脚旁。 马太说,坐在墓外石头上的天使,对两个马利亚说,基督已经复活了,妇女们已迅速走开。马可说,妇女们看到石头已被辊开,觉得奇怪,进入坟墓时看见一个天使坐在墓穴的右边,这些是天使告诉她们的。路加说,有两个天使站在那里:约翰说,这是耶稣基督亲自告诉抹大拉的玛利亚的;她没有进入墓穴,只是停下来往里边看看。 现在,假使这四本书的作者到一个法院里去作“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因为这里企图证明的实质,就是以凭超自然的手段证明没有尸体),又假使他们用同样互相矛盾的方式提出证据,象这里所说那样,他们将有因作伪证而被割去耳朵的危险,而且罪有应得。然而这就是证据,而这些书已被强加于世人,而且作为出于神的灵感,也作为不可更改的上帝之言。 《马太福音》的作者作了这个叙述后,讲了一个在任何其它书中找不到的故事,这和我刚才间接提到的完全相同。 他说,“现在”,(就是在妇女们和坐在石头上的天使谈话以后),“看啊,有些看守(意思是他曾经说过的派住在坟上的看守者)进城去,将所经历的事都报给祭司长,祭司长和长老聚集商议,就拿许多银钱给兵丁说,你们要这样说,他的门徒夜间进来,在他睡觉的时候,把他偷去了;倘若这话被巡抚听见,我们会劝他保护你们。兵丁受了银钱,就照他们的嘱咐去做;这种说法(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就在犹太人中间流传,直到今日”。 “直到今日”这种说法是一种证据,证明这本书虽被称为马太的着作,而非马太所写,是在这些时间和冒充论述这些事情很久以后才编写出来的;因为这种说法的含义是中间相隔很长时间。用这样的方式来讲我们时代里发生的任何事情,将会前后矛盾。所以要给这种说法提出一种明白易懂的意义,我们必须假定至少已经过了几个世代的时间,因为这样的说法把我们的思想带回到古代去了。 这个荒谬的故事也是不值一提,因为它表明这本《马太福音》的作者是个能力非常浅薄的蠢人。他所讲的故事,在可能性方面就是自相矛盾的:因为看守的兵丁,如果真有的话,会被嘱咐说,当他们睡熟的时候,尸体被偷走了,并且为他们没有出来阻止提供一种理由说,由于熟睡,他们也使他们无从知道这件事是怎样干的,是谁干的:但是又教他们说,那是门徒干的。 假使有人要提出证据来证明他说,在他熟睡时,出了事情,这件事是怎样做的,是谁做的,而又说不知其事,这种证据是不会被接受的;这样的证据在《新约》中是充分的证据,但是对任何涉及真理的事情来说,是无用的。 现在我要谈到在那些书中关于这个并不存在的基督复活以后那种虚构的显现的那部分证据。 《马太福音》的作者说,坐在墓口石头上的那个天使对两个玛利亚说(《马太福音》二十八章第七节),“看啊,基督已经在你们以前去到加利利,在那里你们要见到他;看哪,我已经告诉你们了。”就是这个作者,在下面两节中(八、九)又让基督在天使已经告诉了那两个妇女之后,马上为了同样目的又亲自对她们说话。妇女们急忙跑出去告诉他的门徒;在第十六节中说,“十一个门徒去到加利利,到了耶稣约定的山上,他们见到耶稣时就向他礼拜。” 但是《约翰福音》的作者告诉我们的故事与这个故事大不相同,因为他说(第二十章第十九节),“那天就是七日的第一天晚上(据说就是基督已经复活的那天)在门徒聚集的地方,因为害怕犹太人把门都关上了,耶稣来了却站在他们当中。” 依照马太说法,十一个门徒已在向加利利行进,要到耶稣亲自约定的山上去;就在那个时候,照约翰说法,他们正聚集在另一个地方,并非出于约定,而是秘密行动,因为害怕犹太人。 《路加福音》的作者同《马大福音》作者的矛盾,比约翰所说的更为尖锐;因为他明确他说,会见是在耶路撒冷,就在他(基督)起来的那天晚上,十一个人是在那里(见《路加福音》第二十四章第十三节和第三十三节)。 现在看来,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我们承认这些称为门徒的人有权故意撤谎,就是说这些书的作者可能是十一个称为门徒中的一分子;因为如果依照马太说法,这十一个人到加利利去,按照耶稣自己的约定在一个山上去见他,时间就是他复活的那一天,那末路加与约翰肯定是这十一个门徒中的两个了;然而《路加福音》的作者明白他说,约翰也有同样的意思说,会见是在同一天,地点是在耶路撒冷的一所房屋里:然而在另一方面,如果依照路加和约翰的说法,这十一个人聚集在耶路撒冷的一所屋子里,马太一定是十一个当中的一个了:然而马太说,会见是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因此那些书里提出的证据,是相互否定的。 《马可福音》的作者一点也没有提到加利利的会见;但是他在第十六章第十二节中说,基督在复活以后,门徒中有两个人走到乡下。走路的时候,耶稣变了形象向他们显现,他们就去告诉其余的门徒,其余的门徒也都不信。 路加也讲了一个故事,在故事中他使基督在冒称为复活日的那天忙了一整天直到晚上。这个故事使到加利利的山上去的记述完全失效。他说他们中间的两个人,但没有说哪两个,往一个村子里去,这村子名叫以马忤斯,离耶路撒冷约有二十五英里半,耶稣在伪装中和他们在一起,直到晚上,并且与他们同吃晚饭,后来不见了;在同一晚上,在耶路撒冷的十一个人会见中他又重新出现了。 在这种矛盾的方式之中,把这个冒称为基督重现的证据说出来了;作者们唯一同意之点,是那躲躲闪闪的重现的秘密;因为隐藏处究竟是在加利利山上,还是在耶路撒冷一所关门的房屋内,还是躲躲闪闪。我们应该把这种躲躲闪闪的原因归于什么呢?一方面,这是与假定的或冒称的目的直接抵触的——就是要使世人相信耶稣是复活了;另一方面是公开宣扬这件事,将使那些书的作者们暴露于大众的检查之下,所以他们有必要把它作为一种秘密事件。 至于后来有一次耶稣被五百多人看见的故事,只有保罗是这样说的,并非五百个人自己说的。所以这只是一个人的证言;而且依照同一记载,连这一个人在事情发生时也会不相信。他的证据,假定他是《哥林多书》第十五章的作者,就是这段记载的出处,就象一个人到法院去宣誓说,他以前宣誓时说的话是假的。一个人常能认识道理,而且他也经常有权利改变他的意见;但是这个自由并不适用于事实。 现在我要谈到最后一幕,就是升天的一幕。这里对犹太人的恐惧,和对其它一切的恐惧必然是不成问题的。这桩事情,假使是真的,也把整个情况封闭起来;而且在这件事情上,门徒未来的真实使命留待证明。言语,无论是宣言或诺言,无论在加利利山上隐藏处或是在耶路撒冷关闭的房屋内秘密说的,甚至假定它们是有人说过的,都不能作为公开的证据:所以这最后一幕需要消除否认和争论的可能;应当象我在《理性时代》第一部分中所说那样,公开出来,象中午的太阳那样人人可见,至少应该公开得象钉十字架一事被广为传说一样。但是要说到要点。。 第一,《马太福音》的作者只字未提,《约翰福音》中也是这样。情况既然如此,是否可能推断那些作者在其它事情上假装不遗细节,如果这件事情是真的,他们会保持缄默吗?《马可福音》的作者以轻率和了草的方式,大笔一挥便把故事结束,好象他对于传奇写作感到厌倦,或者对此故事自觉惭愧。《路加福音》的作者也是如此。甚至这两个作家之间,对这次最后话别的地点,也没有明显的一致意见。 《马可福音》中说,后来十一个门徒坐席的时候,耶稣向他们显现,据称会见的地点是在耶路撒冷。后来他说,谈话是在会见时进行的;他紧接着说(象一个学生结束一桩乏味的故事一样),“主耶稣和他们说完话以后,就被接到天上去,坐在神的右边。”但是《路加福音》的作者说,升天是从伯大尼去的,说他(基督)领他们出去直到伯大尼,就在那里离开他们,被带到天上去了。穆罕默德也是这样。至于摩西,据使徒犹大说(第九节),米迦勒为摩西的尸首与魔鬼争辩。当我们相信这些寓言或其中的任何一个时,我们就不相信上帝。 我现在已经检验了据说是出于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等人之手的四本书;而且当我考虑到从钉十字架到所谓升天的整个一段时间,只有几天功夫,显然不过三、四天,而且据说这一切情况都发生在同一地点耶路撒冷;我相信不可能在有记载的任何故事中找到如此之多的耀眼的谬论、矛盾和谎言,这些书就是这样。它们比我开始这次检验时期望发现的东西更多,而且更为惊人。若把我当初写《理性时代》第一部分时的想法来比,远远不止于此。 那时,我既没有《圣经》,也没有《新约》作参考,也无法得到。我本身的处境,甚至我的生命,日益危险;由于我愿在这个问题上能在身后留下一些东西,我不得不加快写作速度并且写得简要一些。那时我所用的引语,只是出于记忆,不过还是正确的;在那一部分着作中,我提出的见解的效果最清楚而且长久令人信服,就是说:《圣经》和《新约》是强加于人世间的,一个人的降生,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的传述,他的死亡平息了上帝的愤怒,以及用那种奇异的方法进行救赎描述,这一切都是谎言,而且是对上帝的智慧和权力的不敬——只有“自然神论”是真正的宗教,我过去是这样的意见,现在还是这样的意见;一个上帝的信仰,效法他的道德品质,或实践他的道德行为——只有根据这一点(就宗教而论)我们今后幸福的希望才有所寄托。 我现在这样说——愿上帝这样助我。 但是还是回到本题——虽然在相隔这样长的时间里,不可能作为一个事实来确定谁是这四本书的作者(单凭这一点已经足以把它作为疑问,有疑问之处,我们就不相信),但是不难从反面来肯定那些书不是被称为作者的人写的。那些书中的矛盾说明两件事情: 第一,作者不会是他们所说的事件的耳闻目睹的证人,否则他们在叙述这些事件时不会有那些矛盾;因此,这些书不是那些被称为使徒的人写的,他们被揣想为这种证人。 第二,这些作者不论是谁,不会采取一致行动进行欺骗,只是各自写作,不知别人情况。 适用于证明一种情况的同一证据,同样适用于证明两种情况;这就是说,这些书不是被称为使徒的人们写的,也就是说他们不是经过协商进行欺骗。 至于灵感,那是完全不成问题的;我们也同样可以把真实和虚伪联在一起,作为灵感和矛盾。 如果四个人对于一种情景都是耳闻目睹的证人,他们对于这种情景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应该是一致的。他们各自知道这件事情,各人只为自己了解,使协商完全没有必要;这一个人不会说那是在乡下一座山上;另一个人也不会说那是在城里的一所房屋内;这一个人不会说是在日升的时候;另一个人也不会说是在天黑的时候。因为不论是在什么地点、什么时间,他们都是同样知道的。 另一方面,如果四个人是协作一件故事,他们会把这桩故事的各种说法一致起来,彼此合作支持整体。那样的协作可以补充一种情况所缺的事实,象在另一种情况下,事实的知识可以替代协作的需要。所以,同样的矛盾证明那里没有一致,也证明报道的人没有关于事实的知识(或者可以说,对于他们作为事实来说的那些事实),也可以查明他们的报道是一片谎言。所以,那些书既非被称为使徒的人写的,也不是骗子们经过协商写出的。那末它们是怎样写出来的呢? 我不是一个乐于相信所谓蓄意说谎,或者本来就是谎言的人,除了在《旧约》中有些被标榜为先知的人,因为提出预言就是以说谎为职业的。在其它许多的事例中不难发现,即使简单的假定,由于轻信,会因时间的进展而变成谎言,最后却作为事实讲出来。每当我们为这一类事情找到一个慈善的理由时,我们不应随便信以为真。 耶稣死后显现的故事,是幽灵出现的故事,这就象胆怯的想象往往产生幻觉而加以轻信。没有多少年以前,这类故事在恺撒被刺的故事中也曾讲到,它们一般是起源于暴亡事件,或者对无辜的人的处死。这类事例中,由于同情的支持,而把故事仁慈地展开了。它一点一点地前进,直到变成一件“最为确实”的事实。一谈到鬼,轻信就充满了它的生活的历史,并且说出了它显现的原因!一个人这样说,另一个那样说,直到后来关于那个鬼和鬼的主人的故事,就象这四本书中讲到耶稣基督那样。 耶稣基督显身的故事,是把自然的和不可能的事离奇地混为 一谈,把传奇式的故事和事实加以区别。当门关着时,他被描写成为突然进出,消失和重现,就象一个人想到一个不实在的幻梦;后来又说他觉得饥饿,坐下吃肉,并且吃了晚餐。但是象讲这类故事的人们一样,从未提供全部情况,这里也是如此。他们曾告诉我们说,当他复活时,把坟墓里的衣服留下了;但是他们忘记给他预备后来供他显现用的其它衣服,也没有告诉我们他升天时和他们一起千了什么;是全部光身,还是穿着一切而去。在以利亚的事例中,他们很小心他说他扔下他的外衣;然而他们也没有告诉我们,他在着火的马车中怎样会不被燃烧。但是由于想象补充了这种不足,我们如果喜欢的话,可以推定他的外衣是由火蛇的皮绒织成的。 那些不大熟悉教会历史的人,会认为称为《新约》的书,从耶稣基督的时代起,就已存在,就象他们认为属于摩西的书,从摩西时代起就已存在一样。但是历史上的事实却另是一样;在所谓基督生存时代以后的三百多年,不曾有过象《新约》这样的书。 什么时候才开始有所谓属于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书,是个完全难以肯定的问题。这些书是谁写的,在什么时候写的,一点证据的影子也没有;也很可以用任何其他所谓使徒的名字来称呼这些书名,就象用现在的名字来称呼一样。书的原本不在现存基督教会的掌握之中,正象他们冒称由上帝亲手在西乃山上的满块石头上写给摩西的十诫表不在犹太人的手中一样。即使这样,也没有可能证明在任何一种情况下的笔迹。写那些书的时候,还没有印刷,因此除手抄本外无所谓出版。抄本是任何人能够照抄或随意修改而称之为原本的。我们能否认为上帝把自己和自己的意旨用这些不妥的方法传授给人,是合乎上帝的智慧,或者把我们的信仰寄托在这样的不确定上面是适当的?我们不能造出、不能改变,甚至也不能模仿上帝所造的一片草,然而却能制造或改变上帝的言语,就象我们改变人们的言语那样容易①。 大约在所谓基督生存时代三百五十年以后,有好几种我现在所讲到的着作散存于各种人的手中;当教会已经开始形成一种圣秩制度或教会政府、而且具有政治权力时,它就着手收集那些着作成为一种法典,就象我们现在看到的一样,叫做《新约》。象我在《理性时代》第一部分里所说的那样,这些着作是通过公议来决定的,决定在他们所收集的作品中,哪些应该作为上帝之道,哪些不是。 犹太人的法师们从前通过表决来决定《圣经》中的着作。 至于教会的目的,在一切教会的全国性机构中都是这样:是权力和收入,而它所用的手段是恐怖,所以在他们所收集的作品中,最有奇迹性和最为神奇的,就最有机会被选入,这是在意料之中的。至于这些书的可靠性,因表决所占的地位,就不能作更高的要求了。 然而在当时自称为基督徒的人中,争辩是非常激烈的;不仅在教义方面,而且也在这些书的可靠性方面。在称为圣奥古斯丁和浮士德人之间的争议,大约四百年,后者说,“称为福音书作者的书是在使徒时代很久以后才写成的,出于某些无名人物的手笔,他们恐怕世人不相信他们记载的事件,这些事件是世人无从得知的,所以用使徒的名义来发表。在那些书中充满了愚蠢和不一致的叙述,它们之间既不一致,又无联系。” 在另一处,他亲自对赞成那些书就是上帝之道的人说,“你们前辈就这样在上帝的经文中插入了许多东西,这些东西虽然用了他的名义,但是和他的教义是不符的。这也不足为奇,由于我们经常证明这些东西既不是他自己写的,也不是他的使徒写的;绝大部分是根据传说,根据含糊的报道,并把我不知为何物的半犹太人放在一起,然而他们之间也很少一致。他们还是用上帝使徒的名义发表,就这样把他们自己的错误和谎言归之于使徒。” ①从这些摘录中,读者可以知道《新约》各书的真实性是被否定的,当这些书通过公议决定就是上帝之道的时候,它们却被作为传奇、伪书和谎言对待。但是教会的利益,由于火刑的帮助压服了反对派,终于镇压了一切调查研究。奇迹接着奇迹,如果我们愿意相信它们,并且人们也被教育说他们是①《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出版不满二年,已经有一句用语不是我的。这句用语是:《路加福音》是惟一得到多数人异口同声的支持的,或许确然如此,但是我没有这样说过。有人可能知道这种情况,把这句话加在英国或美国印刷的版本中的一页末尾的注释中;印刷工后来把这句话插入书的正文,而把我称为它的作者。如果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这样短的时期内,尽管借助于印刷术可以防止个别版本的修改,而在当时还没有印刷术,任何会写的人都能写出一本书来,并且把它称为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原作。在这样长的时间内,有什么事下会发生?——作者 ①上面两段节录是我从布朗热的法文本《保罗传》中得到的,布朗热是从奥古斯了反对浮士德的文章中摘引的,他曾参考过那些文章。——作者 相信的,不管他们是否相信。但是(通过灌输思想法)法国革命排除了教会制造奇迹的权力;自从革命开始以后,她不能通过一切圣徒的帮助制造出一个奇迹;由于她从来没有比现在处于更大的需要,我们可以不用占卜得出结论说,从前一切的奇迹都是诈术和谎言。②当我们考虑到在介乎据称耶稣生存时代到《新约》成书时的三百多年间,我们一定看到,即使不借助于历史的证据,其确实性也是极为可疑的。荷马着作的可靠性,就其原作者而论,比《新约》更可靠,虽然荷马最古,要早一千年。一个非常杰出的诗人,才能写出荷马的着作,因此很少有人能够作此尝试;能够写出这种着作的人,不会放弃自己的名誉而让给别人。同样,很少人能够写出欧几里得的《几何原理》,因为只有一个杰出的几何学家才能写出那样的着作。 但是关于《新约》中的着作,特别是告诉我们关于基督复活和升天的部分,任何能够讲述一个幽灵的显现,或一个人行走的故事的人,都能写出这样的书来;因为这个故事讲得太拙劣了。所以伪造《新约》的可能同伪造荷马和欧几里得着作的可能相比,是几百万比一。在今天无数的传教士或牧师中包括主教和一切人在内,每人都能讲道,或翻译一点拉丁文,特别是以前已经译过一千遍的;但是其中有谁能够写出象荷马的诗,或欧几里得的科学着作;牧师这些事件说明在基督徒的不同派别中流行的意见。当时,《新约》 象我们现在看到的,是通过公议成为上帝之道的。下面的节录摘自那作品的第二章: “马西安派(一个基督教的派别)断然说,宣传福音者满口是谎话。曼伊克恩派在基督教开始的时候,创立了一个人数众多的教派,把全部《新约》 作为伪书而抛弃,指出他们认为真实的其它一些完全不同的着作。哥林多派和马西安派一样,不承认《使徒行传》。恩克勒蒂派和塞维尼安派则既不采取《使徒行传》也不承认《保罗的书信》。克里索斯顿在他对于《使徒行传》 的评论中说,在他那时代,大约在四百年时,许多人不知道作者是谁,也不知道此书。圣艾琳生活在那个时代以前,报道说瓦伦丁派象其它几个教派的基督徒一样,指斥经文中充满着不完全、错误和矛盾。埃比安伊特派或纳泽伦派是最初摈弃《保罗的书信》的基督徒,并且认为他是一个骗子。其中,他们报道说,他原始是个异教徒,又说他来到了耶路撒冷,住了一些时候,他有意要和一个高级祭司的女儿结婚,他使自己受了割礼;但是毕竟没有得到她,他和犹太人吵架,写东西反对割礼,也反对守安息日,还反对一切教仪。——作者 的学识总和,除极少例外,不过是a,b,ab和 hic hoec ,hoc;他们的科学知识是三乘一等于三,假使他们生活在那个时代,这点滴的知识,已绰绰有余地使他们能够写出《新约全书》来。 由于伪造的机会比较大,所以诱惑也比较大。一个人用荷马或欧几里得的名义来写作,得不到什么好处;如果他能写得同他们一样,那不如他用自己的名义来写;如果写得差,他就不会成功。因有自尊心,他不会做前者,做后者又不可能。但是写《新约》那样的书,一切诱因在于伪造。在那个时代以后的二、三百年,即使能够编造出最富于想象的历史,也不能因此认为这是一本用真正作者名义写的原着;惟一成功的机会在于伪造,因为教会需要伪造的东西作为它的新教义,于是真理和才能就不成问题了。 但是人死以后能够走路,以及人因剧烈和非常手段致死化为鬼怪的故事,并非不寻常(如前所述)。由于那时的人习惯于相信这类事情,习惯于天使和魔鬼的显现以及它们进入人体之内,使人受到摇撼而战栗如疟疾发作一般,他们再从人体中被抛出来,好象人们服了呕吐剂一样——(《马可福音》告诉我们,抹大拉的玛利亚,耶稣从她身上赶出七个鬼;)。人们一点也不觉得奇怪的是,这种故事会由耶稣基督传扬出去,后来又变成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等四种福音书的基础。每个作者写出他所听到的故事,或其大概情形,并且用传统上作为目击者的圣徒或使徒的名义命名他的书名。只有以此作根据才能说明那些书中的矛盾,如果情况不是这样,那末它们就是彻头彻尾的欺骗,说谎和伪造,甚至无需为轻信作辩解。 象前面引文中提到的那样,说它们是由一种半犹太人写的,是完全可以辨别清楚的。经常提到的那个主要的暗杀者摩西和两个称为先知的人,确认了这一论点;在另一方面教会称赞了这种欺诈,承认《圣经》和《新约》互相呼应。在基督教的犹太人和基督教的非犹太人之间称为预言的东西和预言中提到的东西、类型和所代表的东西、预兆和所预示的东西,都已经被辛勤地搜集出来,象旧锁配旧的撬锁钥匙一样搭配在一起了。故事非常愚笨地讲出夏娃和蛇,而且非常自然地说到人、蛇之间的仇恨(蛇经常咬人的脚跟,因为它达不到更高的部分;而入经常打蛇的头,因为这是防止蛇咬的最有效方法①);我说这个愚笨的故事曾被列入预言之中,是一种类型和一种诺言的开端;而且以赛亚对亚哈斯撒谎欺骗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作为表明亚哈斯必将得胜的一种预兆,当时的事实是,他打败仗(在评论《以赛亚书》时,已经指出过),所以是一种歪曲的缠绕之词。 约拿和鲸鱼也几乎变成一种预兆或一种典型。约拿是耶稣,鲸鱼是坟墓;因为据说(他们曾使基督自己说出来),《马太幅音》第十七章第四十节说,“因为象约拿在鲸鱼腹中呆三日三夜,人的儿子也将在地心里呆三日三夜”。 但是事情发生得很尴尬,据他们自己叙述,基督在坟墓中只有一天和两夜,大约三十六小时而非七十二小时;就是星期五一夜,星期六一日一夜;因为他们说,星期日早晨日出时或日出以前,他已经起来了。但是这件事就象《创世记》中蛇咬人踢,或《以赛亚书》中的童女生子一样,由于配合得十分适当,它将纳入整个正统事物之中。《新约》中的历史部分及其证据就是这样。 《保罗的书信》——这些书信据称是属于保罗的,为数十四,几乎充满了《新约》的其余部分)那些书信是否由他们所说的那个人写的,是个无关紧要的事情,因为不管作者是谁,要靠辩论来证明他的教义。他并不冒充是复活与升天时种种情景的目击者;并且他声称,他不相信那些事情。 他去大马士革的路上被打倒在地上的故事,其中并无奇妙和非凡的事情;他逃命,那是比其他许多被闪电击中的人所做的还要多,他将失明三天,在那个时间内不能吃喝,在这般情况下,都是普通的事情。和他在一起的同伴们似乎没有受到同样的苦难,因为他们都很好,并且带他走了其余的路程;他们也都没有冒称看到什么异象。称为保罗的这个人的品性,依照对他的记载,其中有许多粗暴和狂热之处;他对人的迫害和后来的传教一样,都是狂热;他受到的打击,使他改变了思想,但没有改变他的本质,他不论是一个犹太人或者是一个基督徒,都是同样的狂热者。这样的人永远不会是他们宣传的优良品德的证据。他们的行动和信仰一向是极端的。 他开始用辩论来证明的教义,就是同一尸体的复活:他进而把这件事作①“他要伤你的头,你要伤他的脚跟。”见《创世记》第三章第十五节。——作者 为永生的证据。但是人的思想方法会有很大不同,他们从同样的前提中得出的结论亦然如此。这种关于尸体复活的教义与作为永生的证据相去太远,在我看来,却为反对此说提供一种证据;因为如果我的身体已经死了,又从已死的尸体复活,这个可以推断的证据是,我将再死。那种复活不能保证我们不再死去,好比疟疾发过以后,不能保证不再复发。所以相信永生,除了复活含有的模糊教义外,我认为必须有一种更高尚的观念。 此外,从选择和希望来说,我宁愿有一个比现在更好的身体和更合宜的形象。各种动物在创造中,在某些事情上胜过我们。姑且不谈鸽子或鹰,就拿有翅的昆虫来说,在几分钟内就能比人在一小时内更轻松地越过更大的空间。按身躯的比例来说,最小的鱼的滑游胜过我们的运动,几乎不可比拟,而且毫不疲倦。甚至行动迟缓的蜗牛,也能从地穴底部爬到上面去,人在那里因缺乏那种能力,将会死亡,一个蜘蛛能够在顶端纵身一跃,象作好玩的娱乐。人的体能十分有限,笨重的骨骼结构不怎么适合于范围广阔的消遣娱乐,因此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引诱我们期望保罗的意见是正确的。对于宏大的场面来说,人体太渺小——对于这崇高的问题来说,又太卑贱。 但是撇开一切其它论据不谈,生存的意识是我们对于另一种生命惟一可以想象得到的观念,而那种意识的连续就是永生。生存的意识,或我们关于生存的认识,不必局限于一种形式,即使在这一生之中,也不必限于同一事物。 我们在各种情况下,也没有同样的形式,在任何情况下,也没有构成我们二、三十年前的身躯的同样物质;然而我们意识到都是同样的人。甚至两腿和双臂,几乎组成人体的一半,对生存的意识来说,也不是必要的。这些东西可以失去或被去掉,而生存的意识仍然存在;假如在它们的地位装上翅膀或其他附属物,我们不能想象它能改变我们存在的意识。总之,我们不知道我们的组成是多大或多小,小又是何等精细美妙,能在我们中间创造这种存在的意识;超过了那种意识,就象桃子的果肉和桃核中有生长力的微粒是不同的而且是不相连的。 谁能说通过什么美好物质的极其美妙的活动,能在我们称之为头脑里面产生一种思想?然而当那种思想产生时,象我现在产生我在写作的这种思想一样,是能够流芳百世的,而且是具有那种能力的人的唯一产物。 铜像和大理石像是会毁灭的;摹仿它们做出来的雕塑像就不是完全相同的雕像了,也不是同样的手艺了,这和复制的画图不是原来的画图,是同样的道理。但是印刷和重印一种思想达到一千遍以上,并且可以用任何一种原料——刻在木头上,或雕在石头上,在一切情况下,思想是永恒的和完全相同的那种思想。它有一种永不损坏而存在的能力,不受物质变化的影响,它同我们所知道的或能想象得到的任何东西,性质不同,而且有本质上的区别。 如果所产生的东西在本质上有一种不朽的能力,那么,它不仅是产生它的那种力量的象征,而是和存在的意识相同的,所以也能永存不变;它和最初同它有联系的物质无关就象思想最初显现于印刷或书写中一样。一种思想不会比另一种更难相信,但我们能够看出哪一种是真实的。 存在的意识并不依赖于同一形式或同一物质,这种意识在创造出来的东西显示在我们的感觉器官时,可以得到证明,只要我们的器官能够接受那种显示。动物的大量创造,在来生的信仰上所给我们的教导,远胜于保罗。它们的小生命象一个地球和一个天——一个现在的和一个将来的国家:这种小生命组成一种雏型的永生,如果能这样说的话。 我们眼见的创造的最美部分是带翅的昆虫,但它们原来不是这样。通过不断变化,它们有了那种形态和那种无与伦比的色彩。今天缓慢和爬行的毛虫在几天后变成一种蛰伏的形态,而且象是死亡的状态;在下一次的变化后,出现一种完全是生命的壮丽雏型——一只美丽的蝴蝶。以前的生物没有留下相似的东西:一切东西都发生了变化。它的一切能力都是新的,对他说来,生命是另一种东西。我们不能设想这种状态之下的动物,其存在意识和以前的动物是不同的;我为什么一定要相信同一躯体的复活对我说来必然使存在意识在今后继续下去。 在《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中,我已经把创造称为唯一真实的上帝之道;而且衣这本创造之书中,不仅指也这样的事情或许如此,而且的确如此。未来状态的信仰是合理的信仰,是以创造中可以看得到的事实为根据的,因为我们今后将生存在一个比现在更好的状况和方式之中,这比一条毛虫会变成一只蝴蝶离开粪堆飞入天空,并不更难相信,如果我们以前不知这是事实的话。 至于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五章被称为属于保罗的可疑的粗俗语言,成为某派基督徒葬仪的一部分,这象安葬时的钟声一样毫无意义。对于理解没有任何说明——对于想象也没有举例说明,而是让读者自己去找出什么意义来,如果他能做到的话。“凡肉体,(他说)各有不同。人是一样,兽是一样:鱼又是一样;鸟又是一样。”那么,还有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了,一个厨师也可能说出这些话来。“有(他说)天上的形体,也有地上的形体;但天上形体的光荣是一样,地上形体的光荣又是一样。”那么,还有什么呢? ——什么也没有了。有什么不同呢?他什么也没有说。“日有(他说)日的荣光,月有月的荣光,星有星的荣光。”那么还有什么?——什么也没有了,除了他说,这星和那星的荣光也有区别,不是指它们的距离,他也许可以同样告诉我们,月光不如日光那样明亮。这一切不比魔术师的胡言乱语好一些,他捡取一些他不懂的言词来迷惑一些求问幸运的轻信之人。传教士和魔术师的行业是相同的。 有时保罗假装为一个博物学家,他从植物生长的原理来证明他的复活的体系。“你们这些蠢人,(他说)你们种的东西除非死掉,不会生长。”对于这种说法,一个人可能用他自己的言语来回答说;保罗,你这蠢人,你所种的东西不会生长,除非它不死;因为死在地里的谷类,从来不,也不能生长发育。只有活的谷类才能生产第二代的谷物。但是这个隐喻,无论从什么观点来看,不是明喻。这是接连发生而不是复活。 动物从一种存在的状态发展到另一种,象从毛虫发展到蝴蝶,是适用这种情况的;但是在各类的情况中就不适用,这说明保罗是他说别人的那种人,是个蠢人。 这十四种使徒书信是否属于保罗,无关重要;它们不是辩论性的就是教条式的;辩论有缺点,教条部分只是假定罢了,而且没有标明是谁写的。《新约》中其余部分也可以这样说。自称为基督教会的教会理论,不是以使徒书为根据,而是以包括所谓属于马太、马可、路加和约翰的四本福音为根据,也就是以假造的预言为根据的。使徒书是从属于那些书的,所以必然与它们相依为命的;因为如果耶稣基督的故事是荒谬的,那么以此为根据的一切理论都是一种假定的真理,必然要随之破产。 我们从历史上得知,教会的主要领导人之一阿塔内细阿生活在《新约》 形成时代①;我们也从荒谬的胡说中得知,他以一种信条为名给我们留下了那些编成《新约》的人们的品性;我们还从同一历史中得知,构成《新约》的那些书的真实性在当时是被否定的。根据阿塔内细阿之流的议定,就以命令颁布《新约》为上帝之道;除了用命令颁布议定的上帝之道外,没有别的东西能给我们一种更奇怪的想法。那些把信仰寄托在这种权力上面的人,把人置于上帝的地位,他们没有将来幸福的基础;虽然轻信不是罪恶,但是拒绝相信却是犯罪。这是把寻求真理的努力在良心的孕育期间就加以扼杀。我们永远不应把对于任何事物的信仰强加在自己身上。 我在这里把《旧约》和《新约》的问题作一结束。我提出它们是伪造的证据,是从这些书的本身中摘引出来的,而且它的运用象一把两边有锋口的刀,任何一边都可用。如果这种证据被否定,那么经文的真实性也就随着被否定了;由于这是经文的证据,如果这种证据被承认,那未这些书的真实性就不能得到证明。《旧约》和《新约》中包含的矛盾的不可能的事,使它们处于一个宣誓赞成又反对的人的地位。任何一种证据都可以判他犯有伪证罪,他的名誉同样遭到毁坏。 如果《圣经》今后破产,其原因不在我。我只不过从一大堆混乱的东西中摘取证据,而证据与混乱的东西又是混在一起的。我把证据安排在明确之处,使人看得清楚而且易于了解。我这样做是让读者自己去判断,象我为自己作出判断一样。 ①阿塔内细阿,按教会编年记,死于871年。——作者 结 论 在《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我曾讲到三种欺骗手段,即:神秘、奇迹和预言。由于对这部分着作的一切答复中,我没有看到任何东西,所以至少对于我在那里谈到的问题没有影响。因此,我在本书第二部分中就不再赘述不必要的话了。 我在第一部分中也曾谈到所谓“启示”,并且指出把这个术语用于《旧约》和《新约》是荒谬的误用;因为在显示以人为行动者或证人的事情上,肯定不成问题。人已做过的或见到的事情,不需要启示来告诉他怎样做,因为他已经知道了;也不需要启示来教他怎样说或怎样写。在这种情况下,运用“启示”这个术语,非愚昧即欺骗;然而在这种欺骗性的描写下面,《圣经》和《新约》都被列入于一切都是启示的作品。 由于启示一次含有上帝和人之间的关系,它只适用于上帝在某些事情上把他的旨意启示于人,但是,虽然上帝作出这种传谕的权力必须予以承认,因为对那种权力来说,一切事情都是可能的,然而受到这样启示的事情,(如果有这样被启示的事情,而这种启示,顺便说来,是无法证明的)就是对受启示的人的启示。他对别人的叙述,不是启未:而且任何相信那种叙述的人,就是相信进行叙述的人,此人可能被骗,或者是在梦想,他也许是个骗子,也可能是谎话。没有可能的标准来判断他所说的事实:因为即使是一种道德,也不能作为启示的证明。在所有这样的情况下,适当的答复是:“当这件事启示给我时,我就相信它是启示;如果不是这样,我就没有义务相信它以前是启示;要我相信一个人的话作为上帝之道,把人置于上帝的地位,都是不适当的。”这是我在《理性时代》的第一部分中说过的话;这种说法一方面是恭敬地承认启示是一种可能的事,因为如前所述,对于全能的上帝来说,一切事情都是可能的,但是要防止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的欺骗,而且要排除冒充启示的恶劣应用。 虽然就我自己来讲,我是这样承认启示的可能性的,但我完全不信上帝除了他在创造的事物中普遍显示自己以外曾以任何说话的方式,通过任何语言,或任何显圣或显现,或者用我们感觉到的任何方法,把事情传达给人。 由于这种不一致,我们本身有厌恶趣善的倾向。 最令人厌恶的罪恶,最可怕的残酷行为和最大的不幸,使人类感到痛苦,均起源于所谓启示或启示宗教这种事物。那是反对神的品性的最不光彩的信仰,是对人类道德、和平和幸福的最大的破坏。自有人类以来,就常有这种宣传。我们承认,假使可能,宁可有一千个魔鬼(假如真有魔鬼)听任他们到处游荡,并且公开宣传魔鬼的教义,也远远胜过容许一个骗子和恶人象摩西、约书亚、撒母耳和《圣经》中的先知之流,来到我们中间,满口冒充的上帝之道,并得到信任。 《圣经》中充满了把各国男、女、幼儿尽行杀戮的可怕事件,为何出现这些情况?流血的迫害和致死的拆磨,以及宗教战争,从那时起曾使欧洲成为血泊变为灰烬,这些事情为何出现呢,只是由于叫做启示的宗教这种不虔诚的东西吗,只是由于上帝对人说过的这种荒谬的信仰吗?《圣经》中的谎言是其起源之一,而另一起源就是《新约》中的谎言。 有些基督徒伪称基督教不是靠刀剑创立起来的;但是他们说的是哪个时期呢?十二个人是不可能用刀剑开始的,他们没有那种力量;但是基督教的宣传者一旦有了足够的力量来用刀剑,他们就用起来了,他们用火刑柱,也用柴烧;穆罕默德不可能比他们做得更早。根据同样精神,彼得割掉了高级牧师的仆人的耳朵(如果这故事是真的):如果他办得到他也会砍掉他的头和他主人的头。除此以外,基督教本来是以《圣经》为基础上的,而《圣经》 是完全依靠刀剑来制定的,而且把刀剑作最坏的使用,不仅用于恐吓,而且用于毁灭。犹太人不是使人改宗,他们屠杀一切人。《圣经》是产生《新约》 的创始者;两者都被称为上帝之道。这两本书基督徒全都读,牧师根据这两本书来传教,所谓基督教这种东西是由两者组成的。所以,说基督教不是依靠刀剑来建立的,那是谎话。 惟一不用迫害手段的教派是教友派;惟一的理由是,与其说他们是基督徒不如说他们是信自然神论者。他们不大相信耶稣基督,他们把经文称为一种“死的文字”。如果他们用一种更坏的名称来称呼经文,他们就更近于真理。 凡是尊敬上帝品格的人,凡是愿意减轻人为痛苦并且愿意消除在人类中种下迫害原因的人,都有责任把启示宗教的一切观念作为一种危险的异端,作为一种邪恶的欺骗而加以摒弃。我们能从那种冒充为“启示宗教”中学到些什么东西呢?没有一点对人有用的东西,所有东西对于造物主都是不光彩的。《圣经》教我们的是些什么东西呢?——劫掠,残暴和杀人。《新约》 教我们些什么呢?——教人相信上帝奸污了一个已经订婚的女人?相信这种奸污行为称为信仰。 至于散见于那些书中的有关道德的少量片断,不能构成冒称启示宗教的一个部分。它们是良心的自然支配,是把社会结合起来的纽带,没有它们社会就不能存在,这在各种宗教和各种社会中几乎是相同的。在这个问题上,《新约》没有教给人们什么新的东西,凡是它想突出的地方,就变得卑鄙可笑。对伤害行为不加报复的教义,中讲的比在《新约》中讲的好得多。是从异教徒和犹太人那里收集而成的。在二十五章第二十一节中说,“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饭吃。若渴了就给水喝①。”但是在《新约》中说,“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这是毁灭人类的尊严而使人沦为走狗。 爱仇敌又是一种伪造的道德教条,而且也没有什么意义。人作为一个有道德的人来说,受了损害,不加报复,是他的职责,而且在政治意义上也是好的,因为报复没有终了;彼此互相报复,称为公道;但是爱与损害成比例,即使能够做到,也将是对犯罪的奖励。除此以外,仇敌这个名词也太含糊,一般化,不能用于道德的准则,它应当象一种格言那样,一向明确而且有规定的解释。如果一个人因误会和成见成为另一个的敌人,象对宗教意见和有时在政治上出现的情况那样,此人和存心犯罪的敌人不同;对将要出现的事①《马太福音》中称为基督的山上训话,其中除一些好事外,引用许多伪造的道德;那里明白他说,容忍或对伤害行为不报复的教义,一点也不是犹太人的教义;但这个教义是在中发现的;依照这种说法,一定是从异教徒那里抄来的,基督是从他们那里学来的。那些人曾被犹太人和基督教的偶像崇拜者辱骂为异教徒,对于正义和道德,比在《旧约》和《新约》中所能找到的,有更好和更清楚的观念。梭伦对于这个问题作过答复说,问题是“哪一个是最完善和最得民心的政府”。在他以后,没有人作出过比他更好的答复,因为它包含一种关于政治道德的格言。他说,“对于最低微的个人有最小的损害,就可以认为是对整个人身的侮辱。”梭伦生活在基督以前大约五百年。——作者 情作最适当的解释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有利于我们自己的安定。但是即使他有此错误的动机,也不能成为对于其它部分的爱的动机。说我们能自觉自愿地爱而没有动机,这在道德上和自然法则上都是不可能的。 道德因规定它的义务而受到损害,这种义务首先是不可能履行的;假使能够履行,将会产生恶果;或者如前所述,是对犯罪的鼓励。己所欲,施于人,这一格言并不包括爱仇敌这一奇怪的教条;因为没有人指望他的犯罪和与人为敌能够得到别人的爱。 那些宣传爱自己仇敌的人,一般是最大的迫害者,他们这样做倒是始终一贯的,因为这种教条是伪善的,伪善的行为与它的宣传背道而驰,是自然的事情。以我来说,我不承认这种教条,我认为这是一种虚伪的或荒谬的道德;然而能说我曾经迫害过他的人是不存在的。无论在美国革命中,或在法国革命中也从没有人或某一批人曾经这样说过,或者说我在任何情况下曾以恶报恶。但是人也没有义务以德报怨,或以善报恶。如果有这样的事情,那是出于自愿,而不是一种义务。如果认为这样的教条构成了启示宗教的一部分,那也是荒谬的。我们通过互相容忍仿效上帝的道德品质,因为他容忍一切;但是这种信条的含义是他爱人,不是与他的善相称,而是与他的恶相称。 如果我们考虑到这种情况的实质,我们一定可以看到启示宗教这种东西是没有必要的。我们要知道的是什么?是不是我们看到的宇宙的创造向我们说教,一种上帝的权力在统治和管理全局?这种使我们感觉到的创造的证据不是比我们在书中所能读到的和骗子编造出来称为上帝之道的东西,无限牢靠么?至于道德知识,它存在于每个人的良心之中。 有了。上帝权力的存在足以向我们指明,我们不能设想,也不可能设想出它的存在性质和方式。我们不能想出我们自己是怎样到这里来的,但是我们知道事实是我们来了。我们也必须知道教我们存在的权力,如果它高兴和他高兴时,能教我们说明我们生活在这里的方式。所以,不用探讨这种信仰的其它动机就相信他将样这做,因为我们事先知道他能这样做的,这是合乎情理的。这件事情的或然性,甚至可能性,就是我们应该知道的一切,因为假使我们作为一个事实来认识,我们只能成为恐怖的奴隶,信仰将变得没有价值,我们最好的行为也不是美德了。 自然神教没有骗人的可能,而是教导我们一切必要的和理应知道的东西。创造就是自然神教徒的圣经。他在造物主所写的手迹中读到了上帝存在的必然性及其权力的不变性,而其它一切的圣经和圣约书,对他来说都是伪造的。今后有人要我们叙述一些东西的可能性,对于一个能思考的人来说,会有信仰方面的影响;因为事实不是我们的信与不信所能造成或毁灭的。我们既然处于这种状态,而且作为自由的代理人,我们应该处于这种状态是适当的。只有愚人、而不是哲学家,或谨慎的人,会生活在好象没有上帝的世界上。 但是一个上帝的信仰由于搀杂了基督教信条中的奇怪寓言、《圣经》中所说的野蛮的冒险行为,以及《新约》中晦涩的和猥亵的 无稽之谈而大为削弱,使人的思想感到迷惑,如堕入五里雾中。从一大堆混乱的东西中看这一切事情,他把事实和寓言混在一起;由于他不能全都相信,他就感到有一种否定一切的倾向。但是一个上帝的信仰应该同其它一切事情加以区分,而不应与任何事物混为一谈。上帝三位一体的观念削弱了对一位上帝的信仰。信仰的多样化造成了信仰的分歧。象任何东西的分裂一样,信仰也就相应地受到削弱。 宗教由于这样的手段变成形式,代替了事实,变成观念代替了原则;道德被消除,留出地位给想象的东西,称它为信仰,而这种信仰却起源于臆造的一种放荡行为;被宣扬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上帝,一桩死刑就是报恩的对象;传教士用血来涂抹自己,象一队杀人的凶手,并且伪装羡慕这件事给予他们的光彩;他们在处刑的功绩上作乏味的讲道;然后赞扬耶稣基督的被处死刑,遣责犹太人做出这样的事情。 一个人由于听了这一切和讲道混为一谈的胡说,把造物主上帝和基督徒想象的上帝混淆不分,于是活着就象没有上帝一样。 在一切编造出来的宗教体系中,再没有比称为基督教的东西对上帝更富于毁损性,对人类更缺乏教育作用,对于理性更加违反,而且更加自相矛盾的了。对于信仰来说,过于荒谬,太不能使人相信,同实践也太不一致,所以它使人心无情,或者只能产生无神论者或宗教狂热分子。象一台动力机一样,它服务于专制主义的目的,并且作为发财的手段,以满足教士的贪婪。 但是就一般人今生或身后的幸福而论,它不起什么引导作用。 并非出于编造的唯一宗教,其中具有一切证据证明神的起源,这就是纯洁和朴素的自然神论。它一定会成为人类最初的而且可能是最后的信仰。但是纯洁和朴素的自然神论并不符合专制政府的目的。那些政府不能把宗教作为一台发动机来掌握,只能把它和人类虚构的事物混在一起,并把他们自己的权力作为其中的一个部分;自然神论也不能满足教士的贪婪,只能把他们本身和他们的机能和它结合在一起,使它象政府一样,变成这个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就是这种东西形成了教会与国家在其他方面的不可思议的勾结;教会是仁慈的,国家是专制的。 假使人对于上帝的信仰具有应有的充分和强烈的印象,他的道德生活应当受到那种信仰力量的约束;他应畏惧上帝和他自己,而不会做出对上帝或自己隐瞒的事情。要使这种信仰能有充分的力量,必须使它有独立的行动。 这就是自然神论。 但是依据基督教三位一体的计划,上帝的一部分是由一个将死的人为代表,另一部分称为圣灵则以飞行的鸽子为代表,信仰不可能依附于这种原始的观念①。这是基督教和其它虚构的宗教体系的诡计,它使人对于上帝全然无知,正象政府使人民对自己的权利全然无知一样。这一种体系与另一种体系一样都是虚构的,并且是准备互相支持的。象基督教会中那种神学研究,是什么也不研究;它建立在虚无的基础上,不依赖什么原则,也不是根据什么权威来进行的;它没有资料;它什么东西也证明不了,而且也得不出什么结论。并非任何事物都可以作为科学来研究的,除非我们掌握着它作为根据的原理;但是基督教神学的情形就不是这样,因此它的研究是空中楼阁。 代替现在所做的以《旧约》和《新约》为材料的神学研究,——这两本书的意义一直是有争论的,它们的真实性是被否定的——我们有必要提到创世的《圣经》。我们在那里发现的原则是永恒的,来源于神。它们是世界上①《马太福音》的弟三章第十六节中说,圣灵以鸽子的形状下降;同样也可以说它象一只鹅;这些家畜同样与人无害,这个说法与那个说法同样都是谎言。《使徒行传》第二章第二、第三节中说,忽然从天上有响声下来,好象一阵大风吹过,好象有十一个舌头显现出来:也许是十一只脚。这样荒谬的东西只适用于女巫和男巫的故事。——作者 现存一切科学的基础,也必须是神学的基础。 我们只能从上帝所做的工作中认识他,我们不能从一种属性中得到一个概念,而是遵循导致那个概念的原则。我们如果不具有了解某些事物的广泛性的手段,我们对上帝的权力只有一个混乱的观念。除了认识它行动时的次序和方式,我们对他的智慧是不能得到什么概念的。科学的原则导致这种知识:因为人的创造者就是科学的创造者,只有通过这种媒介,人才能见到上帝,就象面对面一样。 假使能把人放在一种情况下,赋与想象能力,来观察一种见解,仔细思索宇宙的结构,注意几个行星的运动,它们表面变化的原因,它们转动时的准确次序(甚至到最遥远的彗星),它们之间的互相联系和依存并且认识上帝所建立的驾御和支配全局的规律体系,这样,他就能想出远远胜过任何教会神学所教导他的东西,也就是上帝的力量、智慧、广大和宽宏大量。于是他看到:人类的一切科学知识和一切机械的技术,均出自这个源泉;利用这些,他能使他这里的处境变得舒适一些。他的思想由于这种情形得到提高,并且为事实所说服;他的知识增加了,他的感恩之情也随之加深;他的宗教或崇拜会同他作为人的改进给合在一起;他从事的职业与创造的原则发生了联系,象农业、科学和机械技术上的一切事物一样,对他关于上帝和他对上帝的感恩的教导,会超过他现在听到的任何基督教神学的说教。伟大的目的鼓舞伟大的思想;伟大的气度激发深厚的感激;但是《圣经》和《新约》中卑躬屈节的故事只适合于激起轻蔑。 虽然人至少在今世不能达到我所描绘的真实情况,但是他能指明这种情况,因为他有关于创造所依据的原则的知识。我们知道,最大的工程能用模型来表示,宇宙也能用同样的方法表现出来。我们量一英寸或一英亩土地所根据的原则,也同样适用于丈量千百万英亩的地区。直径为一英寸的圆,其几何学的性质和包围宇宙的圆是相同的。在纸面上表明一条船的航线的三角形的性质,同样表明在海洋上的一条船的航线;适用于称为天体的东西,也可以用来探测食(指日食、月食等)的一分钟时间,虽然这些天体离我们有千百万里之远。这种知识是起源于神,人是从造物主的《圣经》中学到的,不是从教人一无所得的愚蠢的教会《圣经》中得来的①。 人所有的科学与机器的知识,借助于这些知识,就能使他在地球上的生活变得舒适;没有这些,他的外表和生活条件与普通动物简直没有什么区别,而这些知识都来自宇宙的伟大机器和结构。我们的祖先在想象的世界早期,对天体的运动和旋转作了不断的和不倦的观察,把这种知识带到地面上来。 这不是摩西之流和先知们,也不是耶稣基督及其使徒做出来的。上帝就是创①《圣经》的制造者在《创世记》第一章中着手给我们一种创造的记载;他们这种做法,除表明他们的愚昧以外,没有说明什么东西。他们说,经过三天三夜,晚上和早晨,才有一个太阳;太阳何时出没,就是出现昼夜的原因——即日出与日落是什么呢,早晨与晚上又是什么呢?除此以外,设想上帝会况,“要有光亮”,是一种儿童游戏和可鄙的想法。这象一个变戏法的人在他对杯于和球说,“赶快”去吧的时候所用的一种祈使式说法——很可能来自这一方面,因为摩西和他的后代就象一个魔术师和他的指挥棒,龙基纳称这种说法是崇高的。根据同样原则,魔术师也是崇高的,因为这样的说法同样明确,语法上也相同。 当作家和评论家谈论崇高时,他们没有看到它同谬论多么接近。评论家的崇高,象爱德曼·柏克的某些部分的崇高和优美,就象在雾中看得到的风车,在想象中或许会被歪曲成为一座飞山,一个天使首领,或一群野鹅。——作者 造的伟大工匠;是一切科学的第一个哲人和最早的教师;——那么,让我学习尊敬我们的主人,我们不要忘记我们祖先的辛劳。 假如我们今天没有机器的知识,假如人对于宇宙的机器与结构象我以前所述那样,可能有一种见解,那么他很快会设想出来至少是制造我们现有机器的某种主张,这样设想的主张,将在实践中不断前进。假如能有一种宇宙的模型,象称为太阳系仪的东西摆在他的面前并且使它运动,他的思想也会达到同样的见解。这样一个目的和这样一个课题,对他作为一个人和社会的一员来说,在增进对他自己有用和有趣的知识的同时,给他一种比《圣经》 和《新约全书》的无聊的原文远为有益的东西,使他铭记关于上帝的知识和信仰,以及人对上帝应有的尊敬和感恩。根据上述无聊的经文,无论牧师们有多大本领,也只能作出愚蠢的说教。如果人一定要传教,就让他宣讲一些具有启发作用的东西并且根据被认为真实的经文。 造物主的《圣经》,其内容是无穷的。科学的每个部分无论同宇宙的几何学、同动植物生命的体系或无生物质的性质有无联系,既是一种哲学教科书,又是一种信仰的经文,既是人类进步的教科书,又是感恩的经文。也许要这样说,如果宗教的体系发生这样一 种革命,每个牧师都应该是个哲学家。这是极其肯定的;每一虔诚之家都是一所科学的学校。 由于离开了科学的不可改变的规律,离开了理性的正确运用,而建立一种虚构的称为启示宗教的东西,许多野蛮的、渎神的奇想怪说都成了上帝的创造。犹太人把它当作灭绝人种的凶手,以便为犹太人的宗教留出地位。基督徒使他成为杀害自己的凶犯和一种新宗教的创始者,以便替代和排除犹太人的宗教。为了这些事情寻找借口和承认;他们必须假定他的权力和智慧是不完全的,他的意志是多变的;而且他的意志的变化无常,是由于判断上的缺陷。哲学家知道,造物主的规律无论关于科学的原理或物质的性质,从来没有改变过。那么关于人的规律,为什么认为是已经改变过呢? 我在这里把这个题目的讨论作一结束。我在这本着作的以前各部分中已经说明《旧约》和《新约》是骗局和伪造;我把提出的证据留给别人反驳,如果有人能够这样做的话;我还把这本书的结论中提出的观点留在读者的头脑中;我肯定,在可以自由发表意见时,无论在政府或宗教问题上,真理终将获得很大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