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都市童话》 分卷阅读1 穿越之都市童话 作者:安非碎夏 文案 丁司宇:“你一直跟着我干嘛?” 宋乐:“看看你到底吸引到了多少仇恨。” 大白鲨:……【吐血图片】靠靠靠!你到底哪边的?! 童青黎:你懂什么,拖稿是为了调戏编辑! 这是一篇穿越后开始(广结逗比/基友) 努力写的励志甜文,请看我真诚的眼睛●▽● 内容标签:强强 励志人生甜文 穿越时空 搜索关键字:主角:丁司宇┃ 配角:陆久宋子夏童青黎 ┃ 其它:写文 ☆、穿越 你不知道么?宋子夏早就死了啊! 宋子夏早就死了啊! 丁司宇弯腰在一堆空酒瓶子中拣出一瓶未开封的,用牙齿咬开瓶盖,豪放地仰头咕咚咕咚狂灌,企图用酒精麻痹自己的神经。但是不管用,胡林的话还是一直在他的脑海里不停回荡,一遍又一遍,快要将他逼疯。 参加时隔十年的初中同学会,只不过是为了再见宋子夏一面,却从他人口中得知宋子夏早就去世的消息。 十年,十年前。 可笑,原来他在十年前就已经被丢下了。被欺骗的愤怒和失去挚爱的悲伤,到底哪一种感情更加沉重一点呢?十年的等候忍耐全部化为乌有,十年的思慕期盼全部成为毒|药…… 如果可以,真的想去死啊。可是就这个样子死去,又太难看了,一定会被宋子夏嘲笑的,因为他还什么都没有做。没有走上写文的道路,也没有去实践两人的约定。 丁司宇坐在桥上,回忆着过往的约定,考虑着未来的路,然后目睹着黎明的曙光将黑暗一层一层碾压,仿佛在嚣张地宣告天亮了。 已经过去一夜了。 “啊——!!”丁司宇用力摔掉手中的酒瓶子,充满红血丝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天际的那抹光亮,仿佛被击溃的野兽一般弓着身子,喉结咕噜滚动着,只能发出凄惨的哀嚎。 情绪激动,又饮酒过量,丁司宇脸上已经显出了酒精中毒的症状,面色苍白嘴唇发紫。他还想再开一瓶酒,手刚摸上酒瓶子,忽然眼前一黑,却是终于昏迷过去了。 四周静得可怕,而且没有一点风声。难道是有哪个好心人将他这个昏死在马路边的醉鬼送到了医院?带着这个疑惑睁开干涩的眼,丁司宇瞬间清醒过来。或者说,他不得不清醒一点。因为眼前的景象让他心惊肉跳。 对,心惊肉跳,这个词语没有用错。 这四个字是丁司宇现在内心最真实的写照。任谁一张开眼睛,就看见距离自己仅有半米的地方有一具泡在绿色营养液里、浑身连着透明的管子的人体,也会吓一大跳。 丁司宇就坐在最角落侧对着银白金属大门的椅子上,一转头就能够将整个房间都收入眼里。封闭的白色空间里除了安置在他面前的透明大柜子外,还摆了三张没有清理干净的血迹斑驳的手术台和一些功用不明的实验器材,没有窗户,唯一的出口便是那扇约莫两米宽的金属门。 森冷的空气中血液的腥味,同沾染在身上的酒气接触后糅杂成了一种让人感觉恶心的气味,刺目的白色背景也极具视觉攻击效果;这一切都让丁司宇的脑仁一阵一阵地发疼。 这情景好像一下子从现实世界穿越到了科幻电影。看着那扇紧闭的大门,丁司宇只觉得脚底板直冒凉气,更加惊悚了。就算下一秒从门外走进来一个身穿染血白袍,握着寒光闪闪的手术刀的医生,他也不会奇怪。 哦,他想的太超现实了,这里更有可能是一个地下器官交易的地方,待会儿会有一个人来取走他体内所有能用的器官,像恐怖里写的一样。 砰——!! 紧闭的大门被撞开,巨大的响声打断了丁司宇的胡思乱想。 进来的人不是想象中的变态医生,而是一群全副武装的……特种兵?虽然服装的款式比较新潮,但从肩膀上的肩章可以看出,这确实是军队的制服没错。 为首的军官脸无表情地扫了一眼室内,用低沉的声音问他身侧的人:“总共抓住了多少恐怖分子?” 他的身上也套着轻便的黑色作战服,除了肩章之外款式和普通的士兵没有任何不同。就算如此,他也是这群人中最突出的一个,长相、身高、气势各方面都不输于其他人。 “报告长官,抓住了三分之二,一百三十二人。”他身侧的人迅速回答,接着又补充道,“幸存者只有三人。” 丁司宇心里还在疑惑他们说的是哪儿的方言,和普通话有点像,勉强能够听懂,猜测他们可能是来拯救自己的国家秘密组织,心头的大石头稍稍落下,不想眼角瞥见他们身后有一个黑影手握锋利的匕首,不怀好意地接近,忍不住开口惊呼:“小心!” 哧——!! 丁司宇话音刚落,那名为首的军官手中的佩剑就已经如闪电般划破了黑影的喉咙,再一眨眼,剑已经回到剑鞘。殷红的血液喷洒得满地都是,可怜的偷袭者瞬间倒地,怒瞪的双眼似是不敢相信自己的死亡,尸体还微微抽搐了几下。 年轻而英俊的军官弹指间抹杀掉一条生命,仍旧波澜不惊地让下属继续汇报基地的情况,徒留地上的那具渐渐冰冷僵硬的尸体在默默宣告,刚刚发生了什么。 杀人的动作如此干净利落、飘逸潇洒,一看就是有多年经验的积累才有的成果,淡漠的神情也充分阐述了军官其人内心的冷酷。 丁司宇看得不由背脊一寒,不敢再多看他一眼——他真的是一个军官而不是杀手? 他很担心变成第二具躺在地上的尸体。不过他的忧虑貌似有点多余,因为对方根本没有将他放在心上。 “嗯,幸存者就交给温文清安排了。”听完汇报,军官神情漠然地点了点头,利落地转身走出了房间,既不关心丁司宇这个大活人,也不在意地上的尸体。 诶?怎么没有人理他,难道他们没有看到他吗?他刚刚喊得那么大声,除了聋子正常人都能听得吧。丁司宇戳了戳自己的手臂,不由生出一个怀疑——难道他已经死了?死后的世界是这个样子的? 就在丁司宇忧心忡忡地扩展脑洞的时候,门外突然又走进来几个人。这一拨人的穿着又不同于上一批,女性所占的比例远大于男性。他们都套着干净的白大褂,平均身高也远小于之前那波人。走在最前面的长发女人一眼就注意到了丁司宇,迅速地几步走到他面前蹲下来,摘下戴在手上的白色塑胶手套,用温暖柔软的手轻轻握住他的手,神情十分亲和:“不要害怕,你已经得救了。” 听懂她说的话,丁司宇松了一口气,沉默地点了点头,心里明了,原来他还没有死啊。 虽然没有 分卷阅读2 害怕,但丁司宇还是努力使自己看起来有点呆滞和怯弱,乖巧地仍由他们摆弄,表现得如同一个刚获救的被恐怖分子挟持的受害者。 和行为完全相反的是他高速运转的大脑,如果刚开始只是疑惑军人是在说方言,现在他已经不这么想了。 有三个人都在说同一种语言,就表示这语言是他们的统一语言,这可能是军方为保护机密另行研究的“普通话”,仅供内部交流,也可能是其他未知原因。 现在能够分析的资料还太少,他不能够确定自己现在的处境。值得庆幸的是,这帮人看起来还算友好,没有将他大卸八块用来研究的意图,他可以暂时安心。 “你看起来很健康,他们是不是还没有开始对你做什么实验?”女人柔声问他,每说一句话就会提醒他现在已经安全了,像是希望借此消除他的忧虑,“不需要担心,只要通过康检测,你就可以重新回到社会生活了,不会再遇到危险。” 丁司宇勉强能够听懂,配合地点点头,被她牵着站起来。 她冲丁司宇露出一个安抚的笑容,随即将视线移到泡在营养液里的人体上,神情骤冷,仿佛一瞬间从温柔的天使变成了凶狠的煞神。 这些历经痛苦折磨最终还是失去生命的人,永远也不可能救得回来了,让人愤怒的是,即使已经死去,死后留下的身体还要继续承受各种实验,连灵魂也得不到安息。 接下来的几天,丁司宇一直无暇为宋子夏的去世忧虑,因为他发现自己竟然是穿越了! 那天“救了”丁司宇的人是A国军部特殊编制部队的人(用他的方式理解就是特种部队)。经过军部的一系列排查后,他们发现丁司宇的身份成迷,即使他通过了细致的身体检测,考虑到安全问题,他们仍不能放丁司宇一个人生活,便安排了一个家庭收养他。 说是家庭,严格说来也不算,因为收养他的是一个人,名字叫做陆久,他来到这个世界见到的第二个人,那个脸无表情、气势冷冽、一身杀气、而且看起来地位也非同一般的军官。 丁司宇不知道陆久为什么会收养他,只能理解为陆久是觉得把有潜在性的危险的人物放在自己身边,亲自看管比较好吧。 说不害怕那绝对是骗人的。一睁眼就到了一个疑似非法实人体验室的陌生地方,而且眼前陈列着的正好是一具泡在营养液里的生死不明的人体,再然后又看到一个活生生的人被划破喉管死在面前,最后又被一群白大褂带到一个实验室,被迫接受各种身体检查…… 但是既然穿越已成事实,就只能够努力在这个世界活下去。 作者有话要说: 我回来了。 ☆、监视 “不用拘谨。”陆久面无表情地盯着丁司宇,将他从上到下打量一遍,冷峻的目光好似一把利剑,直把他盯得浑身不自在,片刻之后,终于干巴巴地吐出四个字。 “嗯。”丁司宇心中泪流成河,他这不是拘谨啊。 要说陆久的态度,也不算是多么恶劣,再说他的长相也和凶神恶煞搭不上边,但是丁司宇见了他,总感觉自己就像是老鼠见了猫,被一股无形的气压压制得几乎无法喘息。 女娲造人的时候是给他开了多大的挂,才让他年纪轻轻就有这么威严的气场了啊。丁司宇忍不住想要吐槽,不过想想第一次见面那天他杀人的利落,又觉得这点气场就算不了什么了。 两个人如同机器一样面对面坐者,沉默地以机械的动作往嘴里填塞食物。不知道是因为陆久的厨艺问题还是丁司宇心里问题,丁司宇觉得嘴里的东西如同压缩饼干一样令人感到难以下咽。 平心而论,陆久英俊的面容配上高大的身材,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虽然平时不苟言笑,但是关键时刻总是能够挺身而出的可靠军人。丁司宇那么怕他,主要是因为昨天被他那一手给留下心理阴影了。 吃完东西,陆久将碗丢进洗碗机,取过衣帽架上的制服外套穿上,一边仔仔细细地将最上面一颗扣子扣好,一边像是不经意的样子顺口提了一句:“你要是觉得无聊,可以去书房看。等我下班回来再给你带一台电脑。” 他书房里有很多,都是同事和上司送的。可惜他本人是不怎么看书的,整个书架上有三分之二的书他连翻都没有翻过。以前他觉得这些书放在自己这里是浪费,没有想到现在倒是用上了。 听到陆久对他说了那么长的一段话,丁司宇很是受宠若惊,觉得自己好歹也该表达一下感谢:“呃,陆哥,谢谢。” 叫他陆哥应该没错吧。话说这里的文字他还不一定看得懂呢,他不会变成一个不识字的文盲吧?丁司宇又陷入了忧郁之中。 从现在看来,虽然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生活并不轻松,不过能被陆久收养,绝对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意味着丁司宇可以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而且不用着急着立刻融入这个世界。 要是把此次穿越假设成是出国,会更加有趣。他到了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而且没有办法再回去幸运地被原著居民收留,从此安心住下。 “……”陆久穿鞋的动作顿住,他忽然直起身按了按丁司宇的脑袋瓜子,低沉声音里面隐藏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不客气。” 他、他用手摸我的脑袋!脑袋蓦然接受到这一劲爆讯息,丁司宇一时间呆若木鸡,失去一切反应。这一刻,他心中只想咆哮,摸头杀难道不是转对妹子使用的吗?为什么要对一个二十六岁的男人使出摸头杀? 活了二十六个年头,他还没有接触过陆久这类人。突然被陆久如此亲近,他只感觉到惊悚,比当初看到泡在营养液里那具人体还要惊悚上十倍。他发誓他身上的寒毛一定全都竖起来了。 陆久没有在意丁司宇的反应,蹲身穿上另一只鞋子,开门出去了。 “今天比以往晚了五分钟呢,发生了什么事情吗?”如往常一般在大门口候着的司机韩叔随口问,他是少数不怕陆久那张冰冷面孔的人之一。 韩叔全名叫韩明,以前也是一个军人,重伤退役后无事可做,便成了陆久的司机兼管家。 陪丁司宇吃早餐花了点时间,下次要早一点起来了。陆久在心中懊恼,面上不动声色。 韩叔早就知道韩久遇到遇到不想回答的问题就沉默的坏习惯,也不觉得尴尬,随手开启了自动驾驶模式,设定目的地,然后专心八卦:“和小少爷相处得怎么样?” 小少爷指的是丁司宇。陆久收养了丁司宇为弟弟,那丁司宇也算是他的主人了。 陆久声音依旧是冷冰冰的,不过嘴角翘起的弧度虽然微不可察,却生生化去了脸上的大半冷漠:“很好,他很喜欢我。” 真的假的? 分卷阅读3 !韩叔手一滑,差点把安全带给直接扯下来。虽然心中十分怀疑此话的真实性,不过韩叔并没有表达出半点不敬:“哦,那太好了。” 陆久也觉得很好,愉悦的神情一直维持到车子停下才收敛起来。 “丁司宇的身份还没有查清楚吗?”走进办公大楼,陆久直接地问迎上来的下属。 “还没有。”下属立马回答。 身份不明。这意味着丁司宇不一定是受害者,还有了能是恐怖分子或是他国间谍。陆久正要皱眉,他又补充道,“听说他们近段时间研究的主题是空间跳跃。也许是他们的实验成功了也说不定。” “说详细点。”陆久道。 他这个下属办事能力不差,就是有个缺点,说话喜欢分段,吊人胃口,不一次性说完。陆久决定找时间帮他好好改改。 “还记得昨天他脱口而出的话吧。”不知道自己已经躺着中枪了的下属更详细地说明:“那是古通用语,我们人类大约一千年前使用过的语言。他很可能是那个时期穿越过来的,所以看到我们最先露出的才会是疑惑的表情,而不是获救的庆幸神情。” 如果能够确定丁司宇是古人类,那他就没有嫌疑了。 “哦。”算是好消息。不能否认,听到下属这么说,陆久心里松了一口气。 “当然,为了防止意外,我们还要继续监视他。”下属说,“监视时间视情况而定,确定他没有任何威胁的话,四周就可以撤销监视了。您不要反感,这也是慎重起见。” “恩。”陆久点点头,不过是一个月的时间而已,他会配合的。 收养丁司宇,是陆久自己提出来的。如果陆久没有提出要收养,丁司宇也许就只剩下两条路能走了。一是全面监控或终身监|禁。因为没有人保证他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也没有人能够负担起这个责任;二是在大脑中植入微型电脑芯片,从此不管走到哪里都被监控追踪,必要时芯片还会发射电流直接摧毁他的大脑。 也因为丁司宇的情况特殊,陆久提出要收养他,需要走很多复杂的程序。可以说,收养丁司宇对于陆久来说,只有害而无益。所以除了陆久他自己,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一时心软?死在他手上的人连他自己都记不清楚有多少了,他怎么还会有心软这种无能的情绪。 “按照规定,您也必须参与监视丁司宇的工作。”下属将最后一点补充完毕,将陆久带到他新的办公室。 偌大的办公室里有十八个巨大的屏幕,除了陆久的椅子外,还有另外五张椅子。 陆久要和他的五个同事一起监控丁司宇。他的这五个同事都是心理分析方面的专家,他们的态度对丁司宇最后的结果影响最大。 具体的检查流程是先由他们六个人对丁司宇进行监控分析,确定他没有任何潜在危险后会销毁这段时间的监控录像,而丁司宇也将获得真正的自由,不过丁司宇以后要进入军部或是政府部门那是不可能的了。 当然,如果最后得出的结果是丁司宇有问题,那他最终就只有马上处决或者终身监|禁。 必须杜绝一切危险因素,这是军部所奉行的行为准则。没有办法,军部就是这样一个残酷冷硬的地方。也有人提出过改革,但最终都是不了了之。 这一切丁司宇都不知道,此刻他正在对着书房的书架发怔呢。 丁司宇大概知道自己是穿越了,却不知道自己到底穿越到了一个怎样的地方,因此他一直在尽可能地多收集资料。他本来是打算到书房找一些历史书恶补一下知识的——如果他认识这里的文字的话。没想到想却是书架上那一排华丽丽的把他给震住了。 身为一个纯种的国人,他竟然不知道国的四大名著和某点网站排行榜总榜上的红文都是一个人写的!这哥么还真够大胆,什么题材都敢涉猎,这抄书已经抄出了新境界吧! 不对,最关键的应该是这里的文字他全都能够看懂吧。 是他眼花了吗?丁司宇使劲揉了揉眼睛,随手取下一本翻开,这些文字都是繁体的,他确实都认识。 在的扉页写着一行作者自白:这些存在于另一个世界,我只不过是将他们搬运到这个世界来而已。 再看看作者的笔名,华夏。 华夏,指的是国吧?那个笔名为“华夏”的家伙,果然和他一样来自于那个世界!丁司宇捏紧了手中的书,心中不由生出一个疑惑,华夏这么明目张胆地将那个世界的写下来,目的是什么? 为了寻找和他来自同一世界的伙伴?为了钱?为了红? 既然华夏能够肆无忌惮地将这些书连名字都不改就直接抄过来,就表示这个世界里不存在施耐庵、吴承恩、罗贯中、曹雪芹、三少、蝴蝶这些人。但这个世界能够毫无芥蒂地接受他带过来的这些文化,就表示这里虽然和那个世界不同,但存在很多相似的地方。 算了,先不管这个,还是恶补一下历史知识吧。唉,没想到他也有需要主动补习历史的时候,要是让宋子夏知道了,准会被他嘲笑。 翻开历史书,丁司宇看到的是一段全新的历史。如果把历史当成来看,历史书其实还是挺有趣的。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现实比更夸张。 作者有话要说: ☆、熟悉新世界 这个世界和他原来的世界很像,但是很多发展完全不同,与其说是未来世界,不如说是一个架空的世界。 他所在的A国被三个势力划分,恐怖分子、政府部门和军部。其中政府和军部关系非常复杂,可以说是相辅相成互相合作,但是又相对独立。 恐怖分子的地盘很小,人数也十分稀少,但是生命力顽强得跟活过了冰河世纪的蟑螂一样,至今未被铲除殆尽。 从陆久房间里的随意摆设的各种生活化高科技电子产品可以看出,这里比他所生活的那个二十一世纪要高级太多。 最明显的一点是指纹和虹膜扫描的运用更加广泛,全自动科技已经普及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 与科技的迅猛发展相反的是娱乐文化产业,尤其是行业,尽管政府出台很多政策鼓励人们创作,也有很多人在努力,但是真正的大神仍旧少的可怜。 比起写和画漫画,人们更倾向于进入政府、军部和科学院工作。导致这样的现象产生,还是源于曾经发生过的一起恐怖大袭击。 根据历史书上记载,由于那次事件的影响太过恶劣,至今还有人不敢到网上发表。 十五年前,有一个恐怖分子混入全球综合网,窃取了数千名大神写手的家庭住址,并联合同伙潜入写手家中将其杀害。 一夜之间,上千部小 分卷阅读4 说成坑,作者惨遭杀害的照片充斥各大网站论坛,结果引来数千万读者抗议指责,无数黑客直接集火攻击全球综合网,导致网站陷入长达半年之久的瘫痪。 写个都能够招来杀生之祸,这世道还有谁敢写? 现如今,在人们看来,敢写的都是真汉子,不管你写的多烂多扑街,都没有人鄙视你——你是在用生命写啊! 其实经过那次事件的影响后,军部对民众生活的安全隐患的排查也更加严谨,还自主研发了安全管家机器人。 安全管家机器人能够在三秒内锁定非法入侵居民宅的可疑人员,并在一分钟内将其制服,除此以外还附带其他功能,一上市就立马卖空,很快就成了每个家庭的必备产品。 写的人是有,而且不少,因为不是每个人都把过去的历史当回事。但能够写出好的作品的人,就实在不多了。十五年前元气大伤,现在还不知道要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过来。仔细看来,近年来A国领域的半片天,都是那个神秘作家华夏撑起的。 在二十一世纪国,一提作家,从古到今多少惊才绝艳的人才,就是说上一天都说不完,而且随便拉出一个人都有数不清的粉丝。但是在这里,最出名的只有全能高产的华夏和仙侠大神浩明以及专职推理的漆火,其他人的名字在这三个人面前就暗淡了许多。 在丁司宇吐槽这里的文化产业贫瘠的时候,坐在监视器前的陆久却是被他身侧的同事拉着传授谈话技巧。 不知为何,他的新同事都不怎么怕他,还老是主动跟他讲话。他的同事建议他主动热情一点,并且谈话时候表情要亲切温柔。 主动热情、亲切温柔?就连陆久自己也不能够把两组形容词安放在自己的身上,哪个部位都不成。要说他冷漠无情、残忍凶恶才比较贴切。 陆久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在军部的一次反恐任务中牺牲了,那时他只有六岁,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一个人在军部长大,在他眼里,如果不去努力拼搏,就什么都没有。 他一次又一次接下生还几率接近零的绝命任务,然后奇迹般一次又一次地中死里逃生,有人戏说他的命就是阎王也不敢收。 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也没有想要追求的东西,即便什么时候死去也无所谓,抱着这样的想法的他比其他人更狠、更能豁出去。 他的名声渐渐被打响,在普通民众之间的人气远超当红影星,同时,他也成了军部令人闻风丧胆的第一杀戮机器,即便是身边的同事对他也是又敬又畏。 家人,这词语对陆久来说真的很陌生,仿佛是另一个世界的词语,和他没有半点关联。可偏偏他突然多了一个弟弟,这个弟弟还是他一时冲动收养的。 军部的人很看重陆久的能力,他们不能够失去陆久,所以才会由着他任性。不过军部也他的身体里埋了上百片各种功用的电子芯片和微型炸弹,大脑中也植入了微型电脑芯片,一旦他成为敌人,军部可以瞬间将他抹杀。 由此可见,他已经强大到了连自己人都觉得危险的地步。 书房的书很多,丁司宇看书看得入迷,在书房一呆就是一上午,完全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最后还是他腹中无法忽视的饥饿感提醒了他。 陆久果然守信,回来之后还真的从包里拿出了一台轻薄的黑色笔记本电脑,除此之外,他还帮丁司宇拿到了他的ID卡。 ID卡的功用已经不仅限于身份识别了,还可以充当银|行卡、公交卡和盘,实乃出门旅行必带的重要装备。可以说,在这个世界上,没有ID卡寸步难行。 陆久想起同事们的嘱咐,“主动热情、亲切温柔”地手把手教丁司宇打开电脑,并通过全人类自动虹膜扫描识别系统和指纹扫描识别系统和电脑绑定,解锁了网络。 有了虹膜指纹绑定,以后这台电脑就只有丁司宇才能使用,就算被别人盗走,也不会有资料泄露的危险。 当然,如果丁司宇想要开放电脑的使用权,也可以在设置里面选择开放程度,那么非本人操作电脑时,电脑会自动将指定的重要文件隐藏。 即便这个世界的科技十分先进,保密性能这么优秀的电脑也还没有得到广泛的普及,其价格方面自然不用多说,数量也是有限的,而且还限定了购买人群。 能买到这电脑,陆久还以权谋私使用了一点内部权限。而这些,对这个世界都还是一知半解的丁司宇自然是不可能知道的。 “陆哥,谢谢。”丁司宇隐约猜到这电脑价值不菲,也知道自己现在能够过得这么安全,都是托了陆久的福,所以尽管心中还是非常害怕,还是努力克服恐惧,对他表示了心中的感激。 如此一本正经的道谢,让本质天然的陆久不自在的别开了脸,却不知道这样做反而暴露了他发红的耳朵:“吃饭了。” 从小就失去家庭的温暖,身边接触的人个个都是冷漠如冰,死亡是他接触到的最多的事情,有时是同伴,但更多的是敌人。对他来说,活着只有两件事可以做,夺取他人的生命,或是被他人夺取生命。 他是军部唯一使用剑的人,他的剑比敌人的枪还要危险百倍。 从无数次生死交战中磨砺出来的煞气,早就深入骨髓,叫人一接近就忍不住心惊胆寒,腿肚子发抖。以至于叫众人都忽视了一个事实,他也和常人一样是血肉之躯,会受伤、会痛、甚至是会害羞。 丁司宇看着陆久的耳朵,忽然就放下了心中的防备。 饭菜的香味在他们说话的功夫已经弥散整个房间,丁司宇怀着发现新大陆的微妙心情收起了电脑准备吃饭。 滴滴,有访客——滴滴,有访客—— 一个米黄色的球形机器人发出清晰的电子提示音,两只大大的电子眼闪烁着幽幽的蓝光,咕噜噜地滚到了陆久的脚边。 别看着玩意儿设计得无比蠢萌,其实它就是军部研发的安全管家机器人,现已经普及到每个家庭。根据每个家庭的不同需要,这个机器人除了安全防护之外还有许多衍生功能。 “谁?”陆久问,语气里有三分戒备和一分不易察觉的不耐烦。 “是我,温文清。我是来给丁司宇做体能检测的。”女人清亮的声音被机器人自动接入。 “进来。”陆久说,话音刚落,门就自动打开了,身着一身干练简洁常服的温文清拎着一个古怪的工具箱走了进来。 丁司宇认出她就是在实验室中见过的白大褂女军医,有点疑惑。他不知道自己还处于被监控的状态,以为自己已经做过身体检查,被确认没有威胁了。 温文清一进来就注意到了刚端上桌的热菜,见丁司宇发 分卷阅读5 愣,笑着同他打招呼:“还记得我吧,我之前也有帮你检查过身体。我正好需要时间调整一下检测设备,你可以先吃饭。” “你不需要太紧张,我这次来,就是单纯地检测一下你的身体素质,以便给你制定一个合理的体能锻炼计划表。” 温文清一边摆弄她带来的东西,一边细细地解释:“如果顺利的话,再过一个月你就可以去学校了。不过以你现在的体能去学校,连女生可以欺负。所以你要抓紧时间把自己的身体素质提上去。” “学校?”丁司宇诧异地叫道,作为一个二十六岁的青年了还去学校凑热闹,真的合适吗? “你才十七吧,不去学习难道还要出去打工?”温文清斜眼瞥他,挑起的眉毛有种说不清的韵味。 十七岁?丁司宇吓得汗毛倒竖,连忙跑到卫生间去研究自己的脸。他的脸天生长得很稚嫩,不过再嫩也不至于让人觉得像个未成年。 镜子里的他确实长了一张嫩得令人发指的连,别说他是十七岁了,就算说他是十四岁也不会有人怀疑。他不敢置信地摸了摸光滑的下巴,没有扎手性感的小胡子……这么说,他一朝穿越,还年轻了九岁? “怎么了?”陆久跟进了卫生间,站在他的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穿越居然还有这样的福利,有种赚到了的感觉……丁司宇摸了摸脸,即使身边站着陆久,还是有点小激动。 “没怎么。”别问他接受得那么快,穿越这么科幻的事情都发生了,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作者有话要说: ☆、创建笔名 作者有话要说: 写这文有一部分的原因是希望想要写文的朋友能够少走弯路。一味地写文,却不知道研究榜单、收藏、评论之类的是很吃亏的。比如我,一路写一路扑。ps,笔名其实还要取笔划少的。再ps,你们这群小受居然这么不给面子! 然而,年轻了九岁的开心只让丁司宇保持了半个小时。饭后体能检测,他的信心被美女温文清和她的检测设备打击得碎成了渣,拼都拼不回来。 “你看这里,左边的是你的测试结果,右边的是你这个年纪的男生应该有的正常数值,而中间的则是十二岁女孩子的正常数值。通过对比你可以发现,你的体能相当于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 温文清将非常清晰详细的检测结果对比图指给丁司宇看。 (⊙o⊙)……丁司宇因为太过吃惊而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的体能居然和这里十二岁的小女孩处于一个等级!你他妈在逗我吗?! 堂堂男子汉被一女人对比得颜面无存,丁司宇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虽然他明白这其实根本不是他的错。 “别在意,毕竟你身上发生了那么多事情。”温文清拍了拍丁司宇的肩膀。 虽然知道她是想要安慰自己,但是丁司宇一点都没有被安慰到的感觉,还是觉得自己的自信心被残酷的事实给虐到了。 “只要合理的锻炼和适当的药物治疗,你的身体素质很快就会变好的。陆久上将已经给你买电脑了吧,创了qq号记得加我(这里的qq号是软件全球通讯号的简称),我把体能锻炼计划表传给你。” 说着,她从口袋里拿出一支笔和便签,写了一串号码递给他。 “谢谢。”丁司宇道谢,心中本能地对所谓的体能锻炼计划表产生了一丝恐惧,因为这听着实在太容易让他联想到魔鬼训练之类的东西了。 温文清走后,陆久又陪着丁司宇坐了会儿,指导他创建了qq号,加了自己和温文清为好友。 这里的qq图标是一个地球一样的简缩图案,比以前的小企鹅看起来要更加严肃正经,而最受欢迎的搜索引擎是全球搜索,看名字就知道它的搜索范围有多广。 丁司宇专心研究电脑,陆久无意打扰他,利用安全管家机器人留了几句话就悄悄去上班了。 qq发出滴滴的提示音,丁司宇点开一看,有五个陌生人加他为好友,他随手点了同意,就没有再管。 一上网查才知道,他在陆久书房中看的历史书已经是落后的信息了。文化产业贫瘠那都是几年前的事情了,有了政府和抿民众的大力支持,再加上网络文学发展成熟,现阶段可以说是竞争激烈了。 因为拍摄技术的提高和普及,只要有兴趣有演技,就是普通人也可以自行拍摄电影和电视剧。影视行业的门槛降低,剧本的需求就自然地增加了,写文这一行的前景简直可以说是一片光明。 想到曾经困扰过诸多作者并且至今仍未被攻略的一大难题,丁司宇又试着搜了一下“盗文”二字,屏幕居然跳出了该词条不存在的提示。丁司宇震惊了,难道说,这里不存在盗文?!没有盗文,这是多少网络作者期盼已久的事情啊! 这个世界,简直就是网络作者的天堂啊!丁司宇看着自己搜索出来的那一堆资料,心脏不可抑制地狂跳起来,就好像是第一次和宋子夏接吻时的感觉一样。 这个比喻可能不太对,但是他找不出更加贴近的形容词了,此时此刻,他的心情就像是坠入了热恋一样,虽然他面对的东西是不过是一台笔记本电脑。 要写吗?还想写吗?丁司宇在心中反他问自己,按在鼠标上面的手指蠢蠢欲动。 他想起自己锁在抽屉里的那份没有寄出去的签约合同,想起自己曾经因为家人的轻视和全力阻止,封笔十年,再没有开新文更新过一个字。那时候他总想着,等家人想通,等宋子夏回来,可是呢?! 他还要任时间流逝,自己却碌碌无为泯然众人吗?他还要用压抑忍耐心中的渴望,让热情就此被日复一日行尸走肉般的日常消磨殆尽吗?若是这样,他不是……和死了没有区别? 这里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全然陌生的世界,也是一个全所未有的挑战,过去的束缚都将不复存在。现在的他正好有一个可以重来一次的机会。 那么,他还要继续过去的生活吗?丁司宇问自己,脸上露出似笑非笑的神情,过去的世界抛弃了他,他怎么会还走过去的老路? 他已经被解放了。他可以写,写好多好多,不停歇地写,将压抑十年得热情全部倾注释放,一直到灵感和热情消失殆尽,直到生命终结。 也许那个时候,过去看不清楚的东西都豁然开朗,他就能够毫无芥蒂地面对宋子夏了。 决定好了吗?想想以前,夜深人静,一次又一次地挣扎、克制,现在终于可以解放那道枷锁了。他想要追逐的梦想。一直不曾放弃,那份对写作的热情,越压抑反而越渴望。过去虽然没有动笔写下一个完整的故事,脑中却早就编造了无数故事。 现在开 分卷阅读6 始也不晚,一点都不晚。因为人一旦全身心地渴望去做什么事,是任何时候都可以开始的。 丁司宇激动地敲打着键盘,心脏跳动的频率和力度仿佛也超乎了平时的数值。 既然决定写,还是先选定一个适合的网站比较好。像是某点男,晋江女,选好了定位再去注册作者可以少走很多弯路。要是急吼吼地写了几章,随便找了个网站就网上发,不管写的好不好,都要受挫。 写要会的不仅仅是写而已,还需要懂得找准自己的定位,知道会喜欢你所写的这类型的文章的读者在哪里,这样才能够让更多的读者看到你写的。 如果你的受众面很小,还投错了地方,那结果必然是一个人间惨剧。 不过在丁司宇这里没有这方面的问题,他的受众较广,不需要在这方面多花心思。他只是搜了下华夏的资料,选了和他一样的网站——全球综合网注册。 选择这个网站的理由有二。 一、华夏这个人,他很在意。 二、全球综合网包罗万象,什么文都有,在这里写文的作者和看书的读者也是所有网中最多的。 全球综合网分原创和同人两大版块,点进去可以细分到七大洲。也可以直接在主站选择语言设置或者直接进入自己所在国家的分站。 另外,全球综合网每年都会举行一次总站积分比赛,年底结算积分,排行前三十的作者将在来年的第一个月受邀参加作者聚会,网站给包来回的所有费用。不过,为了防止被人认出围观,聚会的地点每年都会做出调整,并在作者聚会开始前一个星期通知上榜的作者。 话说,笔名要取什么好呢?丁司宇摸了摸下巴思考,笔名这东西,这么说呢?有的人取得很内涵,有各种寄托或期盼,有的人取得很随意,当天吃的第一道菜是啥就随便取了。 其实吧,笔名文艺点还是接地气点都没问题,该红还是会红,只要不取什么“不穿裤裤好凉爽”之类的刷下限名字,让你的粉丝都羞于出口就成。 话说,他今天中午吃的第一道菜是啥来着,好像是土豆烧肉吧。比较接地气的丁司宇歪着脑袋思考了一会儿,在电脑中输入土豆烧肉,按回车。 对不起,笔名土豆烧肉已存在,请您重新输入。 已存在?那换一个。丁司宇很豁达地换了一个。 对不起,笔名西红柿炒蛋已存在,请您重新输入。 对不起,笔名青椒肉丝已存在,请您重新输入。 …… 对不起,他错估了A国人民的吃货程度,还是换个文艺的风格吧。丁司宇默默地将打开的菜谱搜索关掉,看了看窗外的风景,试着在笔名输入框中输入了“白夜”二字。 恭喜您,笔名白夜注册成功,请在一个月内发表文章,否则笔名自动注销。 丁司宇松了一口气,顺手将qq名称也改成白夜。 他差点就坚持不下去了,这都试了几十个笔名啊!如果再不成功,他就要试试以前网上看过的那则笑话中提到的办法了——取个我是白痴、我是笨蛋之类的别出心裁的名字。 终于注册成功,丁司宇心情稍微好了一些,起身去厨房给自己倒了一杯白开水。 重新回到房间,qq正好滴滴、滴滴地响了起来,他一只手拿着玻璃杯,一只手握着鼠标,随意点开对话框,是温文清。 她什么也没有说,而是直接给丁司宇发送了一个975KB的PPT格式的文件。 想起温文清说过要给他传一个“体能锻炼计划表”,丁司宇点击了接收文件。 没用一秒,文件就接收成功了。丁司宇一边感慨着网速威武,一边打开了文件。 温文清真的是一个非常尽职细心的医生。看着那附带解说图的体能锻炼计划表,丁司宇只觉得眼前一黑,成功注册笔名的好心情终止于此。 虽然他不排斥锻炼身体,不过这计划表,也太苛刻了吧。这一个月真要如此训练下来,他还不得直接进太平间? ☆、不科学的粉丝群 等正式实施起来之后,丁司宇发现他其实把计划表想得过于黑暗了。 除了开头三天他因为难以适应而累得倒头就睡外,有了药剂和训练相辅相成,之后的日子就完全属于游刃有余的范畴了。他在训练结束之余,还有空构思。 日复一日的普通生活持续着,丁司宇不知不觉就习惯了这个世界的一切。便利的电器,舒适的居住环境,还有看似冷酷其实天然的哥哥。熟悉了新的通用语后,这样的生活似乎也不赖,只是偶尔想起宋子夏,心里还是会泛起一阵疼。 作为他的初恋,宋子夏曾经带给他多少欢乐回忆,现在给他留下的阴影就有多重。他也想过立场对调,快要死的人是自己,会不会也这样瞒着宋子夏,不让他知道自己的死讯。 不过这样的事情想多了没意思,丁司宇通常情况下只要一想起他就立马打开电脑写,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为满足手痒,他写了一个仅三万多字的有关茅山道士除恶鬼的短篇故事,书名就叫做《驱鬼道士》,在昨天顺利完结,吸引了十来个读者,获得了十三条留言。 路人乙:沙发~ 蝴蝶公子:喜欢,支持~ 北极星:很少看到这种鬼故事,忍不住眼前一亮。 路人乙:太少了,催更~ 北极星:这个文会有其他系列吗?期待。 天山水:白夜粉丝群:5579323,●ω●跪求作者大大加入~ …… 十三条评论,好几条都是灌水一般的评论,丁司宇回了谢谢、谢谢支持一类的话就跳过。北极星的话给了丁司宇一个启示,现在网文体系发展成熟,出挑的文却不多,很大一个原因是跟风太多,如果没有特别出众的文笔或别出心裁的剧情,很难脱颖而出。 他想要写好,还需要选一个好的题材,而且剧情不能让人觉得似曾相识。 比如重生文,踹渣男找新男友踩小三渣男赚钱成名……同样是一个套路模式,有的人写的不漏痕迹,看完一本才惊觉,有的一翻开就看不下去,刻意的痕迹太过明显,原创的思路几乎看不到。这就是文笔的重要性。 文笔是一点一点积累的,没有捷径可走,题材却是可以自己选择的。 写鬼故事系列文确实是一个不错的主意,只可惜他已经有了新的想法,大纲和开头都敲出来了再去改有点不可能。丁司宇想了想,最后还是如此回复北极星:暂时没有这个打算。 鬼故事毕竟不是他擅长的领域,写长了难免会出现bug。 至于那个作者qq交流群的号码,丁司宇抓了抓头发,这也太快 分卷阅读7 了吧。三万字就有粉丝了?而且还不是这本书的粉丝,是他的个人粉丝?难道是恶作剧? 犹豫再三,丁司宇还是点开qq搜索了一下这个群。群名就叫白夜粉丝群,头像是一个脸上盖着书的卡通猫,里面只有可怜的五个人。想了想还是加了进去。大约等了两三秒,申请通过,白夜粉丝群的图标疯狂地跳了起来。 丁司宇点开粉丝群,差点被里面的刷屏闪瞎了眼睛。 天山水:啊啊啊!真的加了真的加了真的加了啊(#≧)▽≦#)~~~ 天山水:欢迎白夜大大~我是您的粉丝p》\\\\\\\《q!!! ~~ 天山水:<(@╰)▽╯@)╯还有没有其他活的,快点出来迎接白夜大大~~@北极星@天山雪@大M@笑红尘 天山雪:一只白夜大大!活的!捕捉成功! 大M:白夜大大请务必收下我的膝盖和同人图【一脸正气的帅大叔图片】 笑红尘:热烈欢迎白夜大大~献上膝盖+1话说北极星呢?他不是最喜欢白夜大大的吗?怎么没有出来迎接@北极星 北极星:啊真的是白夜大大初次见面请多多指教怎么办我好激动我有好多问题想问要问哪个比较好=//////=不过一上来就提问是不是太直接了我要不要含蓄一点但是真的好像问啊怎么办啊呀我都语无伦次了大大你有没有被吓到…… 大M:小星星,冷静点,把你的标点符号也打出来。 笑红尘:白夜大大一直不出声,不会真的是被北极星给吓到了吧。 大M:很有可能,如果不是我们极力阻止,大大文下就全是北极星的评论了(多次在同一章节评论会被视为刷分)。 天山雪:捂脸,刚进群的时候我都不敢相信那么认真地给白夜大大写评论的北极星和我们群里的北极星是同一个人。 北极星:那个……我冷静下来了 天山水:白夜大大,你还在吗? 群里的刷屏终于停了下来,丁司宇想了想,在聊天框中输入了一个省略号。 白夜:…… 白夜:在的,大家好。 北极星:白夜大大,我已经看到你的回复了。我想问问大大不给道长写个番外什么的吗?大大打算什么时候开新文呢?还会是这个类型的文章吗? 白夜:番外和新文明天就会发上来,下个文不是这个类型的文章了。 天山水:感觉大大回答问题好一本正经啊(D笑~)不知道新文是什么类型的文呢?方便的话提前透露一下吧。 白夜:新文是和冒险有关的故事,会很长。 天山水:- -||这会不会太抽象了,不能再具体一点了吗? 白夜:再具体就涉及剧透了呀少年…… 天山雪:大大语气转变这么快不会和北极星一样是个精分帝吧? 北极星:滚!!!! 大M:唉哟,小星星傲娇了~ 系统消息:白夜粉丝群管理员北极星已将大M移出改群。 丁司宇愣了愣,往聊天框右侧一扫,这才发现群主是北极星,管理员天山水。再看聊天记录,大M已经重新加了进来,新一轮的刷屏又开始了。 系统消息:白夜粉丝群管理员北极星已通过大M的加群请求。 天山雪:O(∩_∩)O哈哈~ 笑红尘:【蜡烛】【蜡烛】【蜡烛】 天山水:╮(@ ╯)▽╰@)╭作死小能手大M 白夜:…… 大M:靠靠靠靠靠靠 大M:小星星你这是以权谋私! 大M:你们这群没良心的货! 天山水:大M,你不是想要给白夜大大做封面吗? 大M:差点忘了!大大,网站的封面模板实在是太让人不忍直视了,请让我为你做封面吧!你可以上全球搜索查一查,我画的图绝对优质!什么要求我都可以满足哦~ 白夜:嗯。 丁司宇切出聊天,搜索了一下大M,没有想到居然还搜出了不少的图画,每张都精致得不行,场景好看,人物传神,就是他一个不懂画的人看了,也觉得大M的画不仅仅是好看,还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生命力在里面。 他才写了一篇文,只有三万字,点击险些不能破百,收藏十一,评论十三——但是却有了五个粉丝,有了一个粉丝群,其中一个粉丝疑似大神画手……这真的科学吗? 这简直比零点击零收藏零留言更让人无法相信啊。绝对有哪里不对!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有什么地方他没注意到吗?丁司宇一边皱眉思考,一边回复大M。 白夜:那就谢谢大M了。 白夜:我去码字了。 丁司宇没有再看群里一堆挥手告别的刷屏,直接切入了新文的文档,将新文的前三万字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两遍,把错别字和感到违和的句段改掉,感觉差不多了才保存关闭文档。 玄关传来开门的声音,大概是陆久下班回来了。丁司宇看了看时间,11:06,确实是陆久平时到家点,连忙关掉电脑走出房间迎接他。 陆久今天还拎了一只大袋子会来,发型和衣服还是跟出门时一样整齐,只有眉宇间的冰冷气息消散不少。 “陆哥,回来啦。”丁司宇自然地把室内拖鞋从鞋架上取下来,心中疑惑他早上在公司遇上了什么好事,居然连周身的冷空气都变柔和了。 陆久看了看丁司宇,走到沙发边坐下,朝他招了招手:“过来这边做,我有些事情要和你讲。” 陆久这么郑重地搭话还是两人同居以来第一次,丁司宇不禁有些稀奇和担忧。他小心地坐到陆久身边,面无表情,脑子里面却已经划过了无数个可能。 算算时间,他们也一起住了一个月了,难道陆久要庆祝他们同居一个月……算了吧,用点脑子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还是再想想还有什么重要的事情被他给忘记了吧。 一个月……难道说,是关于他要去学校的事情? “从明天开始,你就要上学了。因为工作原因,我平时回来这里的时间也会大大减少。”陆久一边把袋子里的东西取出来,一边对丁司宇道,“所以我想问你,要不要住校?” 通过这一个月对丁司宇的监视观察,上头的人已经基本确定丁司宇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只要他日后不要违纪犯法,基本不会再有什么危险。 陆久帮丁司宇给南都高中递了入学申请,南都那边很爽快地把丁司宇的入学申请给通过,还把他安排到南都最有名的跟进班高一二班。 跟进班的学生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家中有权有钱但学习一般的,还有一类是没有什么特殊背景,但是学习很努力很认真的。这种班级里的学生要么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书呆子,要么就 分卷阅读8 是以惹是生非为己任的调皮鬼。 这样的班级,任课老师的能力当然是不需要担心的。只是里面的学生早在开学就已经分成了两派,对于一个中途插班的学生来说,还真不是一个好选择。如果丁司宇选择走读,想要融入这样的班级就更加困难了。 “那就住校吧。”丁司宇眼睛微眯,睫毛的剪影和嘴唇弯翘的弧度都一样亲切,“反正周末可以回家住的吧。” 没有想到还真的被他给猜中了。又要重读一次高中,还真是——有点怀念啊。从学校毕业那么多年,现在回想起校园的时候,不好的事情都被记忆自动模糊了,只记得体育课抢篮球占场地、传纸条吐槽老师讲课口音奇怪之类的玫瑰色回忆。 陆久点点头,看着丁司宇那一头无乌黑柔顺的短发和头顶翘起的一撮不服管教的呆毛,稍微迟疑了三秒,最终抵不过心中的渴望,伸手按了按他的脑袋,口中顺道教诲:“去了学校,就要遵守校规校纪。” “嗯。”丁司宇答应着,同时坐直身体,羞涩的抿了抿嘴巴,一副十分乖巧的模样。他天生就是一个不喜欢惹是生非的好孩子,只要没有人故意给他使绊子,他绝对会安分守己到毕业的。 “我给你买了一个腕式通讯器,输入指纹就可以用了。”陆久从袋子里拿出一只小巧的铁盒子和两套黑底白边的运动服,“还有这是你的校服。” “谢谢。”丁司宇接过铁盒和校服,有点哭笑不得,这都隔着一个世界呢,怎么校服居然也如此没新意。难不不成我大天|朝的恶意已经可以穿越时空影响到架空世界了?咳咳,不要误会,其实他还挺喜欢这套校服的,看着让人怀念。而且,天|朝的校服虽然算不上好看,穿着却绝对舒服。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个粉丝群其实是个伏笔,正常情况下一篇三万字的文有人能够看到都是幸运的了,还这么大受追捧,肯定有问题的。 ☆、上学前夜 陆久又往丁司宇的卡里转了三万块钱,相当于他的一个月工资。丁司宇有研究过网上商城,知道这个世界的物价和他过去所呆的那个世界相差无几。 既然选择住校,就不得不预备一些要带到学校去的生活必需品。陆久按照临时同事们的建议只为丁司宇购置了功能齐全的最新便携通讯器,没有多买其他东西,因为他有心让丁司宇也出门逛一逛。 虽然很想亲自陪丁司宇逛商场,但是工作要紧,陆久只能无奈地留下韩叔陪他。韩叔曾经在丁司宇所在的部门呆过,陪丁司宇逛街的同时还可以兼顾他的安全。 韩叔表面上认真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摆出一副要带着丁司宇逛遍整个商场的架势,一面在购物的过程中故作不经意地提起陆久,问起丁司宇对陆久有什么感观。 丁司宇知道韩叔这是关心陆久,觉得好笑,有点羡慕他们之间的感情。 韩叔盯着丁司宇的脸,想从他的神情中判断出他对陆久的感观。 “你说陆哥?嗯……虽然看起来不容易接近,不过他其实是一个很好的人。”他配合地装作不知韩叔的心不在焉,用漫不经心的口吻回答。 韩叔得到想要的答案,颇感欣慰,却仍不觉得满足,继续追问:“他那个冷冰冰的性格,哪里好啦?” “陆哥的性格只是看起来冷冰冰的而已,他其实是个很体贴的人。”丁司宇也接着夸耀陆久,虽然有应付韩叔的嫌疑,不过说的也都是他的心里话。 只不过这个答案就没有那么令韩叔满意了。体贴……这说的真的是陆久吗?韩叔脑中闪过陆久处于工作状态时的模样,忽然无语凝噎。真的吗?他们平常见的是同一个人? 丁司宇自然不可能知道韩叔的脑子里都在想些什么,他还记得自己来商场的目的是购物,没有跟着韩叔开思想小差。 据说学校宿舍里有统一备放全新的洗漱用品,供没有特殊要求的学生使用。丁司宇恰巧对这些用品没有什么苛刻的需求,就没有特意自备一套的打算了。而且对于丁司宇来说,到了学校自然要穿校服,于是他连新衣服都不用买了。 陆久在丁司宇刚搬进他家的时候就给他买了一只小型行李箱,所以行李箱也不用再买。某种意义上说,他其实根本没有什么必需品要买,之所以出来逛这一趟,只是为了熟悉一下商场而已。 尽管如此,来了商场却什么都不买并非丁司宇的风格。路过零食区的时候,他还是在一个货架边停了下来。这个货架上的商品可能比较畅销,只剩下了最后一个纸盒孤零零地放在上面。 方形的纸盒子上印着一颗诱人的草莓,草莓下面除了一行丁司宇不认识的符号外,没有任何文字。丁司宇兴致勃勃地将盒子从货架上拿下来仔细端详了一番,仍旧没有辨认出这是什么新奇的零食,只好扭头看韩叔。 韩叔神情微妙地纠结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小少爷,你带着这个去学校恐怕不妥吧?”话毕,又低头嘀咕,“真不晓得是哪个缺德的家伙把成人用品区的东西放到了这边。” 丁司宇听韩叔这么说,突然明悟他手上这盒子里装的根本不是什么新奇的零食,而是不和谐得成人用品,赶紧老实地放回原位。 不知什么原因,盒子在货架上还示威地晃了两晃,居然义无反顾地从货架上跳了下来,大喇喇地躺倒在地上,像是在嘲讽丁司宇一把年纪了还跟小孩子一样笨手笨脚。 丁司宇连忙红着脸弯腰要去捡,被韩叔一把拉住。 “忘了你还是第一次来商场,我来吧。”韩叔俯身捡起地上的盒子,扔到了货架边的一米高卡通熊猫嘴里,同时对丁司宇解释道,“像这种放错位置了的商品,直接放进分类机器人的嘴里就好,它们会通过扫描条形编码自动寻找正确的货架的。” “噢噢。”丁司宇连连点头应声,表示又学到了新知识。 丁司宇已经被确诊为“古代人”,而且这件事在全世界都已经不是秘密了,因为军方新闻在确诊的结果一出来就立马把他挂上了头条——古代人,活的! 丁司宇一共上了三次军方新闻。第一次是他被陆久从恐怖分子的实验基地救出时作为陆久的绿叶被提到,第二次是被陆久收养,第三次是确认为“无害古代人”。当然,这些新闻他本人都是知道的,第三次新闻上刊登的照片还是在他许可下拍的。 不止他一个,另外两个和他一起被救出来的货真价实的受害者也有被新闻报道。丁司宇还因为好奇而关注过其中一人的后续报道。那个人名叫宋乐,是宋氏集团的大少爷,是丁司宇来到这个世界后见到的第一个人—— 分卷阅读9 没错,那具泡在营养液里的人体就是宋乐。 全球搜索有宋乐的专名词条,上面说宋乐是宋游和年唯的独子,八岁遭到绑架失踪,之后一直杳无音信。 他在恐怖分子的非法实验室中呆了十二年,这期间遭受了什么非人折磨,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到的。幸运的是,十二年过去,他被救了出来。 这么多年的时间,宋父宋游早就放弃了希望,唯独宋母年唯还坚持认为宋乐还活着,一直积极地关注配合军方的每一次行动,始终不肯放弃丝毫希望。 现在宋乐终于获救,却因为身体异常的原因不得不接受为期半年的观察和治疗,无法立刻到学校学习。 不过以现在的时代,到学校的学习早就不是必要的行为了,不乐意去学校在家里也可以学习。学校更多的是作为一个社交场所而存在着——网购、网络教学什么的确实很便利,但倘若什么事情都可以在家里完成,没有人愿意出门,这其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 回到正题。 在商场逛了几圈,感觉没有什么好买的。最后,丁司宇就拿了几条换洗用的胖次(内|裤)。 因为就买了几条胖次就回来了,所以他有一种好像出门就是为了买胖次的错觉。 而且是和韩叔一起买胖次…… 这种猥琐的感觉是怎么出来的? 算了,不想这些乱七八糟东西了。丁司宇将新内裤和校服一起塞进行李箱,洗了澡便早早地爬进了被窝。 梦。 此时正是七月酷暑,太阳把地面烤得发烫,要是谁有勇气光脚走上几步,准能够闻到半熟的肉香。 因为实在太热,街上几乎没有几个人。这种温度让人昏昏欲睡,不要说路人,就是快餐店里的工作人员,也是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 大学毕业三年,曾经的同学都好像一个一个飞黄腾达,丁司宇到如今却还是一个小小快餐店的营业员。说出来好像挺丢人的,不过没办法,这就是事实。 严格来说,也不算是特别丢人,就业绩来说,丁司宇值班的时段客人是最多的,毕竟丁司宇那阳光的气质和俊秀的脸庞太容易招引正处于青春期的女客人了。 而且托了那群小女生的福,丁司宇每月业绩几乎都比业绩第二名的同事高出一倍位居榜首,在吝啬的老板各种克扣下存留的奖金也十分可观,加上保底工资也不会比那些个坐办公室的白领差。 昨天初中的同学群里有人嚷着要举办一场同学会,时间定在今天下午四点,地点是附近的一家KTV。 既然见面,总免不了一番攀比,而且十年没见,不知道还有谁记得谁,这样的聚会实在没有什么意思。但是思来想去,太过无聊的丁司宇还是决定请假去凑一下热闹。 关键是他有一个特别想要见的人,不管结果如何,他也想要去碰个运气。能够见到最好,不能见到,也只能认命。 那人比丁司宇要大上三岁,因为身体不好的原因,很晚才开始上学,算是丁司宇的竹马。从小学一年级到初中三年级,统共九年,两个人都是同学,一起干的坏事、傻事、好事多得数不清。 那时候懵懵懂懂不知道啥是对啥是错,对一切都好奇,两个人还偷偷摸摸地学着电视里男女主角的样子接过吻。认真算起来,丁司宇还真不知道被他占了多少便宜。 丁司宇多年的思念和爱恋,全都给了那个人,可是那个人却一下子走的干净利落,而且音讯全无。 很多记忆都已经模糊了,现在回想起来,丁司宇也没有弄清楚他对自己到底是什么感情,是不是和自己对他一样。因此,他迫切地想要见宋子夏一面,想要问问他当初为何留下一句话就跑去美国留学,电话打不通,QQ也一直没上线,好像要迫不及待地将他摆脱了一样。 其实最想要问的还是他对自己,到底是抱着什么样的感情。什么都好,他不想不明不白地等着。 丁司宇踩着点来到聚会地点,站在门口思考自己等会儿遇到他要做出什么样的反应,想了半天又觉得自己傻到透顶,万一他根本没来,自己这不是白做准备了么? 装了一脑袋的心事,丁司宇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同学会的聚会地点。狂欢的氛围犹如无法违抗的潮水,从关闭包厢里泄漏出来。 “啊哈哈,你是丁司宇吧!”刚推开包厢门,一个人影就飞扑了过来,“十年不见,你还是如此英俊潇洒,一点没有长残啊!抱个!” 丁司宇被这人的热情弄得一愣,看了将手臂挂在他肩膀上的人好一会儿,才不确定地道:“胡林?” 十年不见,胡林依旧活泼的如同一只猴子,跟他打了个招呼又蹿到别处去了。 当初就是因为他太野了,他那个暴发户的爸爸才将他送到美国去读书的。本以为他在语言不通的国度能够安分一点,没有想到脱离了家人的管束他蹦跶得更加欢了,真是应了那句话,祸害到哪里都还是祸害。 宋子夏差不多和胡林是同一时间去的美国,现在也差不多该回来了。对啊,胡林都回来了,他应该也回来了!丁司宇的心因为期待而加快了律动,恨不得将自己的眼睛进化成光,在一秒内找出那个让他牵肠挂肚好几年的混蛋。 没有?怎么会没有!丁司宇不肯相信地又找了一遍,还是没有找到。 这,可能是还没有到吧,兴许迟点就来了。 丁司宇心中的期待落空,却又不肯死心,于是坐在位子上一边忍受着同学的魔音侵扰一边干等。 可惜,一直到同学会结束,他也没有等到他相见的那个人。 “胡林,你等等。”丁司宇揉了揉瞪得血红的眼睛,在KTV门口一把拉住要走的胡林,“问你个事儿。” “啥事?”胡林遗憾地看着从他面前溜走的出租车,扭头看丁司宇。以前他和丁司宇关系也还算不错(其实他和大部分男生关系都不错),只是那么多年没见,到底有些生疏了。 丁司宇舔了舔干燥的唇,按捺住快要跳出胸膛的心脏,问:“宋子夏怎么没有来?” 两个人都沉默着对看,像是被按了暂停的电影。 “你不知道么?”胡林看起来十分诧异,种种心绪最终化作一声叹息,“宋子夏早就死了啊。” 你不知道么?宋子夏早就死了啊。 …… 作者有话要说: ☆、入学 你不知道么?宋子夏早就死了啊。 胡林的话一直在丁司宇的脑中回荡,从心底升起的绝望情绪几乎将他淹没。 原来宋子夏早就死了,宋子夏说要出国留学是骗他的,其实那个时候宋子夏已经躺在手术台上,听到医生最后的宣判了。 全班的人都知道,只有他被隐瞒着。 分卷阅读10 他早应该猜到才对,为什么宋子夏的电话打不通QQ联系不上,连他家的房子也在一星期内卖给了别人,好像不准备回来了一样。 丁司宇能够想象,宋子夏躺在惨白寂寥的床单上,头发因为住院疏于打理,宽松的条纹病服几乎要从干瘦的身板滑落,不惯用的右手手背还插着吊针。他用尽力气深吸一口医院特有的寒气,脑袋里的众多纷杂思绪在这一口气里沉淀下来,用冷静到近乎冷酷的声音拜托他们,如果手术失败,帮他隐瞒自己的死讯。 然后,他永远地沉寂在了手术台上。 宋子夏,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呢?为什么要瞒着我?骗我很有意思吗? 这到底算什么啊?这样的话,我要的答案岂不是永远都等不到了吗? 凌晨三点,天还未亮。丁司宇猛地醒过来,枕头湿了一半,一摸脸,果然满脸是泪水。 丁司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梦见穿越过来之前的事情,也没有深究的意思。他一脸淡然地披上外套,拆下枕套丢进洗衣机,走到卫生间去洗漱。一旦醒过来,他就不会再躺回去睡。 只要清醒着,就可以不去想,不去触碰。说他逃避现实也没有关系,他现在不能让过去的情绪影响他现在的生活,因为他还有未实现的梦。 路过厨房,丁司宇向料理管家(厨房的机器)要了一份简单的早餐——一杯加热到六十五摄氏度的纯牛奶和兔子奶黄包五只。陆久除了在丁司宇搬进来的第一天有破例下厨之外,之后他们吃的都是料理管家做的简单食物。 家里的两个男性外加韩叔都不会下厨,有了料理管家真的是帮了大忙。丁司宇深切地觉得料理管家是现世最伟大的发明之一。 打开笔记本电脑,链接好网络,起身走到厨房,早餐正好加热完毕。丁司宇一手握着牛奶瓶,一手端着瓷碟,轻手轻脚地绕过陆久的卧室回到房间。 昨天已经和读者群里的人说好今天把新文的第一章和旧文番外给发出来的,现在正好有空。丁司宇喝了一口牛奶,叼了只奶黄包在嘴里,一边把碍事的碟子推远,一边操作着鼠标打开全球综合网,登陆后台。他就写了一篇《驱鬼道士》,只过去了一夜,后台的数据理所当然的没有多大的变化。 丁司宇淡然地一眼扫过堪称凄惨的数据,冷静地点击发表新文,将新文《丛林求生》的资料填好,把早就码好并校正完毕的前三章直接放上,又在存稿箱内放了两章,订好更新时间为明天上午七点。 折腾完新文,他又给《驱鬼道士》添加了三千字番外,并在作者有话要说的方框里放了新文的链接,并说这是新文,希望喜欢他的读者继续支持他。 最后,将《驱鬼道士》的标签从正文完结改为全文完结。在全球综合网,贴了正文完结的标签后还可以更新番外,只有选择了全文完结,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完结,这事丁司宇也是不久前才知道的。 这篇终于结束了。 丁司宇看了眼右下角的时间,发现不知不觉过去了三个小时,无奈地关了电脑拿着空奶瓶和碟子走出卧室。 肚子有点饿了,丁司宇在考虑要不要吃第二顿早餐。 “今天起得很早,没睡好吗?”听到脚步声的陆久含着牙刷从卫生间探出一个头看他。 丁司宇点点头,没有解释。他自己在刷牙的时候已经看到自己脸上的黑眼圈,不觉得自己如果说昨晚睡得还行陆久会相信。 丁司宇如此坦诚,反倒让陆久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干脆缩回去继续刷牙。 尽管丁司宇在路过他房间门口的时候已经刻意放低了声音,无奈天生警觉的陆久在第一时间就被惊醒了过来。往常被惊醒,陆久都无法立刻重新睡着,这一回,他却在丁司宇房间传来的微不可闻的进食声和键盘敲击声中再次睡着了,睡眠的质量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 陆久按着往常的生物钟进食完毕,在沙发上看一本小册子,神情专注。丁司宇从陆久身边路过,瞥见封面上写着“入学手册”四个黑色的大字。 “行李都准备好了吗?”陆久看完小册子最后一页上的最后一行,抬起头问丁司宇。 “陆哥陪我去报道?今天不用上班吗?”尽管已经从陆久看的书中看出了端倪,丁司宇还是颇为吃惊,因为他都做好了和韩叔一起去学校的准备了。 其实现世的新生报道早就省略了以往那些繁琐的手续,直奔教务处把自己的学生|资料导入校内资料库就成。而且现在开学已经半个月多了,教务处的老师们个个都开始闲下来了,有什么不懂可以直接请教他们。 “不用。”陆久不会跟丁司宇说自己为了今天能够陪同他去学校,特地请了半天的假期。他在军部的身份不同常人,不得轻易离开自己的岗位,此次假期得来不易。 得到否定的答案,丁司宇心中还是有些忐忑,却也识相地赶忙将自己整理好的行李箱拉出来。 学校距离陆久的家不远,走路也就是个十来分钟的事情,用跑的,五分钟都足够有余了。打着锻炼身体的口号,实为同丁司宇交流感情的陆久帮他拉着行李箱,面带肃容地走在他身侧,心中很是懊恼。 一个是古代人,一个是史上最年轻的上将。他一心想趁着此次机会同丁司宇增进交流和感情,却忘记了两个话题人物出现在街上,会有多么引人注目。 丁司宇的神经在某方面来说还是比较粗大的,他大概感觉得到街上很多行人都在注视着他,但不会因此手足无措。相较之下,因工作原因,对他人目光敏感的陆久就没有那么轻松了,而且投在他身上的视线才是主力,丁司宇只是附带而已。 幸运的是看向陆久的视线中并没有丝毫的敌意,作为一名半天假期都请得如此艰难的上将,他在民众心中的地位也是超然的。不管是军部的人还是普通民众,都知道是他带领着部下一手撑起这个安全的世界,让人类继续站在食物链的最顶端,将威胁他们生命安全的恐怖分子排除在他们的生活环境。 再加上他长相俊美,身材出众,虽然表情看起来难以亲近,但其实内心非常柔软。 记者跟拍的录像中曾经捕捉到一个充分贴现了陆久内心的画面。那时他出任务归来,满身鲜血,抱着一个同样浑身伤痕的年轻少女。他轻拍少女肩膀,脸上仍旧是雷打不动的冰冷神情,动作却无比轻柔。 那贴心的画面被记者放出来时,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女人的芳心。 也有人评论说,他第一次见到把温柔表现得如此隐晦的男人。 陆久是一个温柔的人,只是他从来不把温柔表现在脸上。 拜这些恼人的目光所赐,陆久没能和丁司宇说上 分卷阅读11 一句话。他一路走一路散发出“所有生物不得靠近”的低气压,围观群众接收到陆久散发出的讯号,识相地只敢远远地看,没胆子靠太近。 丁司宇第二次出门,新鲜感还没有过去,每个建筑在他眼中都是那么新奇有趣。 除此之外,他还注意到了一个穿着校服的削瘦少年。少年走在他的前面,右转时一闪而逝的一个侧面苍白得没有丝毫活人该有的生气。丁司宇莫名感觉这张脸似曾相识,心律微乱,可是陆久就在他身侧,他不好追上前去。 他们的校服是一样的,那么他们可定同在一所学校上学。而且也是这个时候出门,大概和他一样是去办理入学手续。丁司宇想,既然如此,一定很快就能再见面。 南都高中名字普通,但是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从此毕业的人可以进入南都大学。北帝南都是东方最一流的学校,不管是名气还是师资力量教学设备都能够和西方的西林双院(西林男子学院和西林女子学院)齐平。 所以在东方,所有学生都以进入南都北帝为荣。 “到了。”陆久带着丁司宇刷卡进入学校,一手拖着行李箱,一手打开通讯器的电子导航系统,连接校园网,设定目的地。 通讯器发出“嘀”的一声轻响,在陆久身前投射出一面半透明的地图。地图上标了个黑色圆点代表陆久所处的位置,又用红线标出要走的路线,终点则是一面红色小旗子,十分清晰明了。 丁司宇还是首次见到有人使用通讯器的这个功能,感慨通讯器功能强大之余默默记下了陆久演示的操作手法。 “是陆久上将!” “陆久上将来我们学校了!” 一路上又有几个起得早的学生认出了陆久,都不由自主发出惊叫,然后打开通讯录呼唤好友赶紧起床,速度快的没准还赶得及见陆久真人一面。个别胆大的默默开了通讯器的摄影功能,蹲在角落偷拍。 丁司宇转头看了看散发出快将空间都扭曲掉的冷气的陆久,顶住压力冲他露出个无奈的笑容,抱歉地说:“陆哥,都是我给你添麻烦了。” 丁司宇这一声带着鼻音的“陆哥”配上澄澈的眼神,简直犯规,陆久成功被安抚。 其实,陆久生气,一是担心学生的议论惹来丁司宇的不喜,二是这些人打扰到他和丁司宇交流感情了。 两人并肩走到教务处,却见里面已经有人先他们一步到了,正是路上遇见过的短发少年。 “宋乐,我已经将你的档案导入校内资料库中,以后只要带着ID卡就能自由进出校内百分之八十的学生活动区。”身材微胖的中年人按下回车键,转头看向门口,对少年笑道,“巧了,你的另一个室友也来了。待会正好让严锦带你们去宿舍。” 丁司宇这才注意到办公室里除了宋乐之外还站了个鼻梁上挂了副黑框眼镜的瘦弱少年。 当日从恐怖分子的实验基地就出的三名幸存者,分别是宋乐、严锦和丁司宇。现在,他们三人同聚与一所学校,并要同住一间宿舍,这样的缘分当真奇妙。 三人都是一副惨白削瘦的可怜样,走在一起莫名地和谐。 让丁司宇郁闷的是,他们三人之间就他一人是带了家长的,连身体虚弱到号称要观察半年的宋乐都是一个人来的。 学生宿舍在这个时间是不对外开放的,即使是以陆久的身份也不行,这一切都是为了学生的安全考虑。他们三人中,严锦的身份最普通,受伤最轻,因此他比宋乐和丁司宇先一步入学。有了严锦做室友,宋乐和丁司宇的生活上倒是少了许多麻烦。 宿舍区入口,外人止步。 明明只是暂时分别,每个周末还是回家住,可丁司宇回头看的时候,还是觉得陆久笔直的身影分外落寞,忍不住跑去抱了他一下。 “陆哥,再见。”双臂只是环了陆久的腰一秒,随即迅速撤离,丁司宇头也不敢回地扭身离开。 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像是在跟陆久撒娇。比起陆久不动声色的不舍,自己的行为更像是赖着家长的小孩,太丢脸了。 丁司宇离家太久了,家里的亲人视他为污点、仇人,他有家不能回。所谓的血缘的牵绊,在他的心里死了很久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室友和同学 南都高中男生宿舍楼的内部普遍都是每层五个套间一个公共卫生间这样的格局,每个套间内又有四室一厅且每室自带浴室。如果每个寝室都住满的话,一层也只住了二十个学生。 据丁司宇观察,学生宿舍看着装修简单,其实内部五脏俱全,什么空调、热水器、书架、多功能机器人、衣柜、书桌、电脑……该有的一样不缺。一米五宽的单人床上早就铺好了浅蓝色的床单,叠成豆腐块状的棉被放在床中央,从枕头到被单都被理得平整洁净。 丁司宇怀抱着挑剔的态度摸了摸床单,触感柔软,找不出半点毛病。他满意地打开行李箱,取出校服塞进衣柜,拎出同居第一天那会儿陆久买给他的笔记本放到书桌上,就没有需要再整理的了。 他们寝室四间卧室中有两间早就住了人,丁司宇在剩下的两间中随便挑了一间。 卧室面朝西边,窗户正好对着操场,现在还可以看见几对情侣在操场边所种的杏树掩护下卿卿我我的场景。丁司宇看了两秒,默默地拉上了米色窗帘护眼。 丁司宇的寝室编号是B120702,意指B校舍区第12栋第七层楼的第二个套间是他的寝室。和寝室编号相比,他的学生ID则更加复杂,B120702-G0102-6969-2075-00000,字母加上数字足足有二十五位。搜索了资料才知道,这学生ID是由寝室编号、班级编号、身份ID末尾的四个数、入学年份加上学生的校内积分组成。 因为学生ID会随着学生校内积分的变化而变化,所以伪造学生ID几乎成了不可能的事情。而且学生的校内积分的重要程度远超过考试成绩,每月月底统计积分若是达不到最低水平线,就会被直接从学校退学。 入住宿舍第一天,丁司宇除了了解到校内积分的重要性之外,还注意到自己很不受同学的待见,具体原因还没有找到。好在没有人对他表现出明显的敌视,表示他和同学之间确实没有什么过节。 和丁司宇一起去寝室的两个室友对他还算友好,两人长相性格差异都挺大,某种意义上可以称他们是互补性格,所以相处在一起意外的和谐。 同寝同学之中,丁司宇最关注的就是宋乐了。近距离观察之下,宋乐这人看起来比新闻上看着更加没有生气,这感觉主要是从他精致的打扮上透出 分卷阅读12 来的。 他的皮肤和身材不用多说,又白又瘦,跟冰柜里藏着的尸体似的。 单瞧他的脑袋,一看便知精心打理过的头发层次分明,乌亮的发色充满了生机,与他本来就白得不像是正常人皮肤产生强烈的对比,擦身而过的瞬间还能荡出一股子勾人幽香,竟然让人产生他的生机都被头发吸走了的错觉。 还有他的两只眼睛,幽深得简直叫人不敢细看。 同样的校服,穿在他身上不知怎么就有一种特别的韵味。 宋乐似乎不爱说话,听到别人和他搭话也没什么表情,大有一副喜怒不形于色的样子。即使安静过头,也因为他举止得体,不会惹人生厌。 再看严锦,虽然个子不高,身材娇小得接近女孩,却是他们三个之中最阳光可爱的。 这个小伙头发不长不短,撩到脑后正好够扎成马尾的长度,一双眼睛跟玻璃珠子是的,贼亮贼亮,同他大大咧咧的个性严重不符。 他在客厅换衣服时还露出了一身匀称的肌肉,昭示了他短小精悍的本质,同时也刺痛了丁司宇那颗脆弱的自尊心。 哦,对了,还有一个叫曾仁吒的家伙,看起来家境不错,基本不在客厅玩,一回寝室就立马奔向自己的卧室,似乎把他们三个当成了空气,丝毫没有要好好相处的意思。 丁司宇有在他开门时有幸瞥到他的卧室,从天花板的智能灯到地板的花纹都被改造得面目全非。面目全非这个词在这里并没有贬低的意思,纯粹是为了贴切地表明他卧室的改造程度而已。 此人不好相处,丁司宇默默地下了结论。 教室距离宿舍有点远,不过好在有电梯。丁司宇不是路痴,跟着严锦走了两趟就记住了路,连电子导航都用不上。到了教室他才知道原来曾仁吒和严锦虽然和他住在同一个寝室,但是却并不是同一个班级的。 丁司宇和宋乐同一天入学,又是住在同一寝室,而且还是同一班级,这么多巧合,老师自然不负众望地安排他们坐一起,两人又成了同桌。丁司宇没有主动和人搭话的习惯,宋乐也不是话多的主,两个人坐了一天,愣是没有说上一句话。 坐在丁司宇前排的同学听课很是投入,手中的电子笔在平板电脑上挥舞的虎虎生风,明明只是做个笔记,愣是让他施展出了指点江山的气势。挂在电子笔上的笔帽早就摇摇欲坠,在他一个停顿后终于飞了出去,啪嗒一声正好落在了丁司宇的脚边。 丁司宇抽了抽嘴角,默默弯下腰捡起了电子笔的笔帽。 “诶,谢谢。你好,我叫林放,这个班级里就我一个人的笔记做得最全,有需要可以找我啊。”前排的男同学借着接笔帽的契机小声地和他说。 “哦,谢谢。什么时候方便传给我?”丁司宇很坦然地道,错过了一个月的课程,再加上两个世界的文化差异,某些课程他还真的跟不上,林放愿意给他一份笔记那真是太好不过了。 “下课吧。”林放转回去,继续刷刷刷地奋笔疾书。 讲台上的老师已经看了过来,眼神中带着警告。 丁司宇点了点头,认真听课,时不时在笔记本电脑上记录下不懂的疑问,打算回寝室的时候查资料自学。 老师偶尔也会叫一两个学生起来回答问题,可能是考虑到丁司宇和宋乐刚入学,他们两个都没有被点到过,一堂课平安结束。 林放还真的没有自夸,他平板里存的笔记居然还有小学和初中的,全都分类整齐,一目了然。丁司宇见了,顺势让他一同传过来。林放没有多问,直接传给他,顺势八卦:“诶,报纸上说你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这是真的吗?” 他哪里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他分明是从平行世界穿过来的好吗?丁司宇撇了撇嘴,却没有否认:“大概是吧。”他不想被抓回去研究,因此也懒得反驳上头得出的结论。反正都是穿越,细节什么的就不要在意了。 林放直接将丁司宇的回答视为肯定,看向他的眼神更加的热烈,很多问题从脑中飘过,最终被林放自己否决。他是对古代很很好奇,但不想让自己变成一个八卦的狗仔。即便如此,他还是给丁司宇留下了个话唠形象。 “哦!对了,你现在的校内积分有多少?”林放突然想到他错过了一个月,不知到少拿多少积分。 “零分。”丁司宇想了想,如实回答。 “什么?零分!”林放惊得差点从凳子上掉下来,“那你要赶紧赚积分,赶在期中考之前到达积分最低水平线了。” “积分最低水平线?”丁司宇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紧张,疑惑地重复。 “我们学校在积分上比较严格,每个月的月末会检查学生积分,没有达到目标数的学生会被退学的。”林放说,“你上个月不在,和我们比至少差了133分,再加上这个月需要的112分,你总共需要获得245分。” 积分不达标还会退学?陆久拿着入学手册看得入神的模样在脑中一闪而过,丁司宇默然。 “不要太紧张,船到桥头自然直,总会有办法的。”林放拍拍丁司宇的肩膀,好心安慰道,只可惜语言太过苍白,没有起到该有的效果,丁司宇不仅没有放松下来,反而更加担心了。 这是人之常情,这就跟刚出生就得知你负债一百万了一样,这消息简直就是个噩梦,想想就肝疼。 一想到差了那么积分,丁司宇就很想装死。不过逃避毕竟不是他的习惯,消沉了不到三秒,他就重新振作起来了,向林放请教起来:“积分要怎么获得?” “哦,你是刚入学的,没有学习积分。”林放恍然,随即指点他,“其实有很多获得积分的方法,不过我记得不齐全。你上学校论坛的分享资料里找找,有个标题为‘南都高中积分指南’的文本文件,上面记载了本校所有获得积分的方法。” 末了,他又补充:“虽然我和你都是新生,不过我毕竟比你多念了一个月的书,这学校我能够知道的早就熟悉得七七八八了,有什么不懂都可以来向我请教,兄弟我一看到你,就觉得你和我有缘。” 是吗? 丁司宇笑了笑,大脑自动过滤掉无用的消息。他按照林放说的上了学校论坛,将分享资料都看了一遍,把《南都高中积分指南》和《南都高中入学手册》都下了存到F盘,打算回到寝室慢慢研究。 南都高中的课业很轻松,每天只有上午需要上课,下午社团活动或者自行活动,也可以选择去图书馆或者公开教室学习。 依照积分指南上所写,每天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月末可以获得一百积分,而每月15号那天的只有语文数学两门考试,只要合格就能获得12分,考到九十分以上能得20分。 分卷阅读13 高一新生比较特别,第一个月还有额外的军训积分21分,所以到期中考试为止,需要积分最少到达245。 校内积分除了从正常的课业上获得外,还可以通过辅佐任课老师、加入学生会、上公开教室学习、在社团活动中表现突出、参加学校组织的绘画、辩论、征文、歌唱、舞蹈、表演、手工制作等等的比赛、在新生欢迎会上参演……等各种活动取得,不过积分都不怎么多。 丁司宇重点看了上公开教室学习、征文比赛和新生欢迎会这三个。 到公教室学习是最简单的,只要完成课后作业就能够获得5个积分,每个月有四堂课,可以拿到20分,如果得到讲师的好评,还可以额外拿到5分,不过到公开教室听课的最少也有一千人,想要在这么多人中脱引而出,实在有点难度,这5分丁司宇就不考虑在内了。 征文比赛其实有两种,一个是校内作文比赛,截止日期是期末,时间还早,另一个是在南都网上连载,通过人气和读者打赏获得积分,如果实力足够,这将是众多方法中最赚积分的一个。 新生欢迎会,全校学生都要参加,是开学第二个月5号下午开始一直到晚上八点半结束,普通观众没有积分,帮助学生会维护秩序可获得2个积分,参演可获得1个积分,主持人、摄影师等工作人员可获得3个积分,个人表演获得一千票以上的好评可得3个积分,三千票以上好评可得5积分,六千票(八成学生)以上好评可得10积分。 新生欢迎会要表演什么呢?丁司宇一脸严肃地托腮思考,右手很随意地转着笔。迟到一个月,连参加新生欢迎会也处在弱势,真是叫人困扰。 对了,宋乐也和他一样缺积分,他打算怎么办呢?丁司宇转头,没想到宋乐也在看他,两人目光正好对上。宋乐一只手撑着下巴,面朝丁司宇侧着脸,视线稳稳地聚焦在丁司宇的身上。 丁司宇看他这个姿势显然已经维持了一段时间,意识到他是盯着自己在发呆,不由一愣。出来工作好多年,应付的客人中难搞的不在少数,他早就习惯别人的注视,但这人的视线却叫他难以忽视。 丁司宇不知道看着自己的宋乐在想些什么,他从宋乐的目光中捕捉到了很奇妙的感情,该怎么形容才好呢,那种感觉很奇妙,不是害羞也不是尴尬。 那一刻,他觉得他们好像是早就相识了数千年,不需要言语交流,只要一个眼神便能够明白对方的心情。再一眨眼,宋乐已经阖上了眼睛,冷漠地停止和他对视,刚刚一瞬间的心灵感应仿佛是丁司宇的错觉。 丁司宇甩了甩脑袋,认真地考虑起在南都网上开新马甲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 越来越多的字数,你们感觉到我对你们的爱了吗? ☆、忙碌和试探 事后丁司宇统计了一下,昏天暗地的忙碌日子是从2075年10月2日开始的,总共历程四周。 在这四周之内,发生了许多事情,这些事情多多少少都向丁司宇透露了一个讯息,宋乐很了解他。这种了解从何而来,丁司宇不知道,他猜测宋乐也许和他来自同一个世界,是他的某个故人。 丁司宇也想过宋乐就是宋子夏,但是记忆中的宋子夏不管是性格还是长相都和宋乐相差甚远,再说宋子夏都死去多年了,这与其是猜测,还不如说是他的妄想。 会联想到宋子夏,不过是他们的气场很相近,可气场这种东西向来说不清道不明,说不定这只是因为他思念宋子夏而产生的错觉罢了。 为了不让自己因为积分不达标的问题而被学校退学,也为了给自己一个逃避的理由,丁司宇给自己制定了一张极限生活计划表,将这个问题暂时屏蔽到了脑后。 现在丁司宇真的后悔自己这么早就将新文《丛林求生》给发了出来,现在存稿箱里面就剩下一章存稿,基本上等同于裸奔。得亏他这文才刚刚开始写,暂时还没有遇到瓶颈,万一卡文,那妥妥的是要断更的节奏啊。 早上的课从八点半开始,不过丁司宇五点就从被窝里爬了起来,外面的天都还是灰蒙蒙的。他一边刷牙一边心不在焉地想着《丛林求生》的情节。两三下迅速地吃完早餐立马就打开笔记本电脑敲字。 《丛林求生》主要讲的是一个冒险故事,一开始只有主角李牧一个人。 李牧只是一个普通的在高中生,某天突然被人从背后袭击,醒过来就发现自己被丢到了大山里,身上原本带着的手机、手表和钱包统统都被收走了,不过身边多了一只抱枕大小的军绿色背包,背包上别着一个圆形电子号码牌,上面标着血红的数字9,号码牌的背面有蓝光一闪一闪,赫然是一个连接着信号接收器。 李牧打开背包,从里面找出了压缩饼干3块、矿泉水1瓶、多功能军刀1把、打火机1个、指南针1个、地图1张,再没有找到其他东西。他摊开地图,一眼就看到地图上标出的五角星和标记1-13这13个数字的地点。 联系到背包上别着的号码牌,他猜自己大概是在地点9,这里可能还有另外13个和他处境一样的人。把他丢到这里的人,目的是让他们赶往标着五角星的地点…… 发狂的蟒蛇、凶残的肉食性植物、变异的毒蝎、无孔不入的寄生虫、吞噬理性的石窟……前往目的地的路程危机重重,不知道他是否能够并找到同伴和回家的路。 丁司宇的大纲早就码好了,有大纲在,码字不会太慢。不过他本身不是什么天纵奇才,而是普通人一个,码字的速度也很遗憾的是普普通通,距离人形码字机相差甚远。 丁司宇怀抱着对人形码字机的憧憬,一直码到八点钟才停下,统计一下字数,两个半小时的时间里他也就码了三千多的字,正好是一章的内容。 因为身边没有同是写手的朋友,他也不知道这速度是快是慢。不过码字速度这种东西,其实是可以提高的,就算现在的速度稍慢,他也可以慢慢加油提上来。 刚开始写文那会儿,他一个小时只能够写八百来字,写完好后还要删删改改,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通顺。 习惯每天写一点之后,情节什么的自然会在脑中留下一个印象,打字的时候不需要再经常翻到前面或打开大纲看设定,后续发展也顺势在脑中一一浮现。时间一点一点省下来,码字的速度自然就会提高了。 现在网上的文大多是现代都市文、未来星战文、悬疑推理文和修仙文,《丛林求生》超脱了现代生活,开篇又带了一点悬疑在里面,逆境求生的情节更是带感得不行,发了四章后反响还算不错,最 分卷阅读14 起码丁司宇那五个读者还挺喜欢的。 其中北极星写了百来字的长评一条,文章积分增加了不少,大M据说是熬夜画出了封面,主角帅得一塌糊涂,他还放到了自己的qq动态里,一夜之间给丁司宇拉了几十个粉丝。 为了表示自己的感激,丁司宇特地点开qq群,打算将他们五人都加为好友,结果得到的系统提示却都是“该好友已在您的好友栏”。丁司宇点开好友栏一看,刚创建qq那会儿加入的五个人可不就是群里的这五个嘛。 这是怎么回事?他记得这五人申请添加他为好友的时候,他还没有开始写文啊……丁司宇想了想,将这五人的QQ号截图发给了陆久和温文清,并问他们是不是认识这五人。 温文清秒回:不认识。 陆久的状态是忙碌中,不过收到他的消息之后很快就回了过来。 陆久:他们五个人是我之前的同事。 乍一看到这条消息,陆久还真的是吓了一跳,不过他想了一会儿,还是决定如实交代。 陆久:你住在我家里的一个月里其实都处在我们的监控之中。他们是上头安排下来和我一起观察你的心理分析方面的专家。 丁司宇:……我现在还处在被监控之中吗? 陆久:已经结束了。你现在已经是合法的公民了。 陆久:你,不生气? 丁司宇:有点生气,所以等我气消了再聊。 如此回复完陆久,丁司宇果断退出了qq,合上笔记本去教室上课。 丁司宇其实没有生气,他不笨,自然感觉得到自己住在陆久家的那段时间是处在被监控之中的。至于他为什么跟陆久说他有点生气,这纯粹是为了不让陆久产生其他猜想——如果他实话实说,告诉陆久他根本没有生气,陆久反而会因为觉得他是在撒谎而感到不安吧。毕竟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绝对是会生气的。 台上老头在激情澎湃地更他们讲近代文学,一提起华夏大神和他的那些作品,赞美之词便滔滔不绝地出口。丁司宇很淡定地低头看林放传给他的笔记。 从小学一年级的笔记开始,一页一页地浏览。越往下看,丁司宇越觉得林放的笔记简直就是为了他这种人而存在的,有了林放的笔记,他都可以节省上课的时间了。 下课时间,林放很是自来熟地把脑袋从过来问他:“诶,你有没有发现,有不少的人从你走进教室开始,就一直用热情的目光注视着你。” “太帅了,没办法。”丁司宇正在和数学做战斗,闻言头都没有抬起来,就是百忙之中抽空敷衍了一句。 要是常人听到这话准会嘲笑他太过自恋,不过这林放恰巧不是一个正常人,听了丁司宇的回答,居然还很认真地点了点头:“说的也是。” 丁司宇旁边一直致力于把自己化作为背景的宋乐咳嗽了两声,扭过了头默默憋着笑。听到了这对话的围观群众也是暴汗,见过自恋的人,没见过自恋还如此合拍的。 看完小学数学的笔记,有关小学的笔记也告一段落,丁司宇揉了揉眉心,旁若无人地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坐下来继续摆弄电脑,不过不是接着看初中的笔记,而是登上qq,看陆久的反应。 陆久的头像已经暗下去了,丁司宇点开聊天框,看到他就回了两个字,和一个句号,让人完全摸不透他现在是什么心情。 陆久:等你。 等他……等他什么?等他消气还是等他回家,又或者两种意思都有?丁司宇无奈地关掉聊天框,心情莫名地轻快起来。 “丁司宇。”林放转过来,叫丁司宇。他还是头一次这么认真地连名带姓地叫丁司宇,不知道有什么事要讲。 “嗯?”丁司宇看了眼手表,还有两分钟上课,想着挤出点时间给他也行,于是施舍般应了他一声。 “你有没有喜欢的人?”林放直白地问,半点铺垫都不打。这话他早就想问了,只是那时候他们还不熟,问这个难免让人生厌——其实就算是现在他们也还不算很熟,两人认识还不到一周呢。 “你是问现在?”不过突如其来的问题并没有打破丁司宇的淡定,因为他已经习惯林放的话唠属性了。和林放相处时间不长,但林放对丁司宇说过的垃圾话码出来都能够写成一本百万字的著作了,丁司宇还有什么可不习惯的。 “当然是现在。”林放无语地翻了一个白眼,如果是问过去有意义吗? “没。”毫不犹豫地给了一个否定的答案,和林放相处久了,丁司宇就得出一个结论,话能少说就少说,一个字就能够回答问题的,绝对不多费口舌说两个字。 “那你有没有交往的对象?”林放问,顺便补充,“是问现在。” “没。”丁司宇继续秒答,这是实话。 “回答得这么快,肯定是骗人。”林放质疑,两次都回答得那么干脆,怎么看不像认真思考过的样子,别是随口敷衍他的吧。 “你几岁?”丁司宇忽然问他。 “17,怎么?”这是他难得的主动问话,还是打听林放的年纪,林放感动得几乎热泪盈眶,他有种媳妇终于熬成婆的成就感。虽然他不懂他几岁和丁司宇有什么关系。 “回答得这么快,肯定是骗人。”丁司宇坚定道。 “……靠!”原来是要用他刚说过的话来堵他自己的嘴,林放被他噎了一下。 林放难得找不到话说,安静了一会儿。丁司宇以为本次谈话就这么结束了,没想到他安静下来不是因为无话可说,而是在想怎么重新扯回原来的话题。 “说实话,你真的是单身?”林放问。 “说实话,你真的是17岁?”丁司宇已经懒得正面回答了,直接用无辜的眼神看着他,盗用他的句式反问他。 “好吧,我相信了。”林放败下阵来。这么对话挺没意思的。问啥都是废话,林放的垃圾话虽多,但这也不代表他喜欢对着智能复读机自言自语。 “哦。”丁司宇点头,脸上没什么表情,暗暗思索着林放问这些问题的目的,答案肯定不是林放喜欢上了他,不是他对自己魅力没有信心,而是他清楚能被自己的荷尔蒙所吸引的向来都是雌性生物,当然,宋子夏除外。 沉默了一会儿,林放又问:“要不要和我交往试试看?” 这话题还没有结束吗?丁司宇无奈了。突然,他还没有回答,就感觉有一道冰冷的视线投射过来。目标不是他,是他前桌林放。不过即使如此,被波及的他也感觉到了寒冷。 林放忍不住缩了缩脖子,终于用光了仅存的勇气,灰溜溜地转回身去,检讨自己的试探太过草率。不过他总算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宋乐果然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感 分卷阅读15 兴趣,只要是和丁司宇有关的一切,他都感兴趣。 丁司宇狐疑地看了眼宋乐,在刚才的那一瞬间,他从宋乐身上感觉到了杀气。宋乐低着头戳弄桌子上的平板电脑,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一副游戏中的样子,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 他在生气。不知为何,丁司宇脑中冒出了这样的肯定判断。 气氛有点尴尬。 教室里嘈杂的声音不知何时消失了,大概是上课铃响了。 “下次不要再问这种让人误会的问题。”想了想,丁司宇对林放的后脑勺说道。他知道林放没有对他产生哪怕一点的非分之想,不要问为什么他会知道,这可以说是他察觉到的,但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一种直觉。 如果那个人对你感兴趣,哪怕他掩饰得再好,也会流露出蛛丝马迹。就算你没有注意到,也会有这种感觉——那个人是不是喜欢我?当然,有时候这只是自我意识过剩而产生的幻觉。 “对不起。”林放下意识地道歉,随即脸色一黑,他做什么事情都是不管对错,只凭自己喜好,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来指责了。 丁司宇可没有像林放那样会想的这么多,直接打开了电脑准备上课。 这一堂是历史课,因为历史不用考试,丁司宇干脆一心二用,一边听教历史的老头讲故事,一边思索新生欢迎会要表演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谣言起 丁司宇读书那会儿还不流行暑期兴趣班和寒假兴趣班,所以唱歌跳舞弹琴画画之类的一概不会,围棋倒是会下点,就这还是他看《棋魂》和《围棋少年》的时候产生了兴趣买书自学的,不过这个显然不可能在新生欢迎会上表演。 得亏南都高中的音乐美术不用考试,没有积分要求,不然他的负担又重了。 正烦恼着,林放突然发过来一条消息。 林放:我刚才的提议是认真的,你考虑考虑吧。 林放对丁司宇没有任何有关爱情的感情,这点毋庸置疑。不过,他并不是一个喜欢谁才会和谁交往的人。 丁司宇头疼地按了按眉心,瞪着林放的后背,要不是这个教室里只有林放和他讲话,他才不会这么好脾气地配合他的试探。 嗞啦——类似于某种食物被油煎炸的奇妙的声音从前排响起。 “啊——”林放的惨叫划破教室。 丁司宇抬头看去,愕然看到林放的平板电脑屏幕上一片乱码,下意识地扭头看向旁边,宋乐正专注地凝视着自己的手掌,并把每一根手指从指根按摩到指尖,那模样宛如无情的野兽在进食完毕后清理自己的爪子。 是宋乐干的吗?理由是什么呢? 丁司宇可以毫不犹豫地断定林放不喜欢自己,却不能同样果断地判定宋乐对自己毫无感觉。要是说宋乐不喜欢他,只要一有人接近他,宋乐就回去投过来一束冷冰冰的视线;要是说宋乐喜欢他,又不知道他的喜欢是从了而来。 啊!新生欢迎会,新生欢迎会。时间有限,容不得他浪费。 教历史的老头也是个华夏粉,明明是在讲历史,说着说着话题就拐到华夏身上去了,正说到华夏在这次的新文中提到了沙画,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沙画?丁司宇忽然眼睛一亮,他画画不会,沙画倒是因为感兴趣学过一点!这个世界居然没有人会沙画,这简直是在给他开外挂啊! 有了主意,丁司宇心中的焦虑也缓解了一些,收了心认真听历史老师讲课。这老头虽然喜欢瞎扯,讲课总是跑题,但是挺招人喜欢的。 新生欢迎会在大后天下午开始,但是要在新生欢迎会上表演节目,最迟也要提前两天报名,并录制一段视屏交给学生会,通过了学生会的考核才能在新生欢迎会上表演。 要练习生疏已久的沙画,还要录制出视屏,丁司宇真正可以用来准备节目的时间其实不到两天。而且这两天里,还不能拉下课业和《丛林求生》的更新,创建新马甲在南都网上开新文也不能延迟。 今晚不能睡觉了,明晚也不能睡觉了,后天晚上还是不能松懈。得出这个结论,丁司宇面无表情地用头磕桌子,他需要冷静一会儿,才熬三个晚上而已,他应该能够撑得住的。 以前也不是没有熬过夜,一边念书一边兼职那会儿,他不是天天熬夜么。他现在不仅年轻了十来岁,还接受了温文清医生的锻炼和调理,体质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熬夜两三天一定没事的。 磕完桌子,他找了个理由说服自己。 他征服异世界的征途这才刚刚开始呢!前进! 咳咳,好像拿错剧本了,换个台词,坚持就是胜利啊,雄起吧,少年! 貌似还是不对,算了,反正又不是什么大事。 总之,不要大意地继续下去吧。 激励完自己,丁司宇再度燃了起来,当即创建了个新的文档,直接命名为丁司宇,构思要在南都网上连载的新文去了。 笔名什么的,丁司宇懒得再想了,干脆直接用真名,以他之前的曝光度,说不定还能够赚一把点击。他打算写一个篇幅在二十万字左右的校园,这个长度不管是写校园言情、校园耽美还是校园恐怖都足够了。 鬼怪已经写过一篇,丁司宇暂时不打算再写,校园言情比较受女性读者欢迎,写这类的作者也相对较多,虽说大部分写言情的作者只为了让读者产生心理上的快感,不求文笔出众情节新颖,不过众多作品其中不乏一些功力不错的写手。因此在众多校园言情中脱颖而出,达到一鸣惊人的效果是不可能的。一个月的时间,能不能混个脸熟都不知道。 写爱情的太普遍,不管是言情还是耽美都有一大批的人写,像他这样的小透明想要和那么多人竞争不现实。取材最好特别一点,但是也不能太冷门,免得写出来没几个人想看,连和同行竞争的资格都没有。 想来想去,丁司宇最终决定写校园励志。 主角是个即将初中毕业的女生。周围人都在兴致勃勃地讨论未来发展,但当他们问到女主的时候,女主却什么也说不出口。是要出去打工、继续升学还是加入父母的地质研究会?老实说,她一直觉得这个问题离她还太遥远,以至于从来没有去思考过。 如果没有发生什么意外,女主大概会继续升学。其实不管是地质研究会还是其他什么,她都不感兴趣,在没有其他选择的情况下,她当然只能继续升学。 转变的契机来自朋友的拜托。女主在学校唯一的友人是个围棋爱好者,在学校里参加了围棋社。 女主糊里糊涂的顶替生病的朋友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围棋比赛,居然在粗略地 分卷阅读16 了解了规则的情况下险胜三场。 在比赛的过程中,女主已经渐渐对围棋产生了兴趣,一开始抱着“我只是被朋友拜托过来玩”的态度下棋,最后转变成了“原来围棋是这么有趣”。 第四场比赛的对手是学校围棋社的主将,同是即将毕业的三年级学员。对手执子利落,落子干脆,每一个动作都透着专业的优雅。相较之下,女主执子粗鲁,落子笨拙,偶尔的灵光一闪也被对手稳稳压制,失败已成定局。 女主品尝到了失败的不甘和苦涩,想要再战一次的念头越发强烈。不过这个时候大家都面临毕业和期末考,学校的社团活动全部暂停,她就算是想加入围棋社也已经迟了。在这个当口,她自己主动向朋友提出了想要学习围棋的愿望,自己也下载了网上教学视频来看。 她打算毕业之后直接进入专业的棋社学习,不过她的友人建议她继续升学,下围棋要的不只是经验,还需要宽阔的思路。学校一般都有围棋社,周末和寒暑假棋社都是开放的,只要她愿意,任何时候都可以学习围棋。 于是,女主的围棋征途自此开始…… 校园励志的题材有很多,体育类的篮球和游泳都很受欢迎,文娱类的画画、唱歌和跳舞也是不错的选择,丁司宇之所以选择了围棋,是因为以上列举的那些,他都不会。这是一个悲伤的事实,大家心中知道就好,不要外传。 丁司宇不知道的是,在他专心准备新生欢迎会的节目和连载的时候,有关他的谣言已经散播到了整个学校—— 某A:喂喂,你知道丁司宇吗? 某B:知道知道,这届新生,据说是陆久上将的弟弟。 某A:对,就是他,你知道是谁送他来上学的? 某B:韩明(陆久的司机)吗? 某A:是韩明我就不提了,告诉你,是陆久上将亲自送他来的! 某B:真的么,真的么,什么时候的事?呜呜呜,我竟然错过了和男神见面的机会! 某A:重点不是这个,他居然让陆久上将送他上学才是重点吧。 某B:我也想要让陆久上将送我上学啊~ 某A:快醒醒吧,别做梦了。擦,话题又被你拐跑了。 某B:我知道你想说什么,你觉得丁司宇太骄纵了? 某A:快滚快滚,我不想和你说话了。 某B:滚什么啊,快告诉哥哥,这消息是哪里看到的。 某A:学校论坛。 学校论坛上一个贴子被标红置顶“八一八我们学校的极品新生”,贴子的作者文笔极佳,有理有据,写出的字字句句都极具煽动性,用侧面烘托和正面论证充分地将丁司宇从性格黑到了人品。 洋洋洒洒将近万字,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丁司宇是个骄纵任性人品低劣一无是处的极品。 顺便一提,某B就是林放。 晚上,练习沙画的丁司宇收到了林放的消息两条,一条是一个网址,另一条是问他打算怎么处理。 丁司宇淡定地打开网址,扫了一眼文章。 嗯,想象力很丰富,文笔也不错,很久没有看到这么清新脱俗的笑话了,呵呵。 点评完毕,丁司宇给林放回了两字:无视。 这种程度的谣言中伤,丁司宇并没有放在心上,不管别人怎么看他,他都不会因此而改变。让他在意的是写这个贴子的人,这家伙是谁?为什么要这么做?是单纯地为了博关注,还是专门针对他? 如果丁司宇只是凑巧躺枪,这贴子完全不必放在心上,但若是某个人为了针对丁司宇而特意为之,那就不得不小心了。 丁司宇向来谨慎,他放下手头的练习,开始认真地思索起自己是否的罪过什么人。 答案当然是未知的。丁司宇来到这个世界也不过一个月多,认识的人用手指数都数的过来,和他吵过架的对象都还没有出现。至于班级里面的同学,那嫌疑就更小了。 之前已经提到过,丁司宇读的是跟进班,跟进班的学生大致分成了两类,一类是家境好但学习一般的,一类是背景普通但学习很好的。这些学生早在开学就自发分成了两派,他们根本没有理会过丁司宇这个中途插班的学生。 搜遍整个记忆,丁司宇连个可疑的人都没找到,只能暂时将这事放到一边。 当务之急是尽量揉入这个世界。若他能够像陆久那么强大,还有谁敢在他身上泼脏水?他不介意别人怎么看他,但他介意自己仍人宰割的地位。归根结底,丁司宇也不是一个无欲无求的人,他也有自己的野心。 作者有话要说: ☆、针对 丁司宇还是小瞧了谣言的威力,不,应该说他是小瞧了陆久的魅力。多的不说,单单他们学校,就有三分之二的学生是陆久的粉丝,其中三分之一还是死忠粉。 他们不管丁司宇人品如何,但丁司宇“任意支使差遣陆久上将”就不是他们所能够容忍的了。不管贴上所写的内容是否真实,只要是陆久的粉丝,看了心中都会感到愤怒。 理智一些的粉丝还好,会探查一下贴子上所写的内容是否属实,避免自己被有心人利用;不够冷静的粉丝就直接跳过探求真相的步骤,直接开始思索怎么给丁司宇使绊子,下阴招。 丁司宇在多功能机器人的帮助下成功将视屏录制好,突然想起宣传部部没给他邮箱,而是要求他自己把文件送到宣传部,只好将文件复制到盘里,打算亲自送过去。 一开门,看到宋乐居然难得的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便冲他笑了下。 “你要去哪?”宋乐站起来,问他。看样子,他是特地坐在这里等丁司宇出门了。 丁司宇眼神一闪,他第一次见到宋乐的时候,就觉得宋乐很熟悉,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直到现在还是挥之不去。但是看宋乐的样子,他似乎是不认识自己的。 “送录制好的视屏给宣传部办公室。”这还是宋乐第一次主动和丁司宇说话,丁司宇有点受宠若惊,挥了挥手手里的盘。 “不介意复制一份给我吧?”宋乐深深地看着他,两只眼珠子都是漆黑漆黑的 丁司宇注意到他虹膜外还有一圈零点五毫米宽的异色圈环,左眼是暗红色,右眼是深蓝色,诡异得吓人,因为只有凑得这么近才能看出来,平时一直没人注意到。 “不介意。”被他如此认真地看着,丁司宇怎么都无法拒绝,再说了,这视屏也不是什么国家机密,给他一份也无妨。 “我陪你一起去。”宋乐一边对他说,一边拿过他手里的盘,插|进通讯器SB接口,把盘里的文件全都复制了过去,才将盘还了回去。 丁司宇没有注意看,以为他只拉了视屏文件,接过盘塞兜里。他 分卷阅读17 想问宋乐怎么突然搭理他了,但又觉得这样的问题太奇怪,遂作罢。 宣传部的办公室离宿舍较进,打开通讯器的电子导航,一边看地图一边走,没一会儿就到了。 宣传部的接待人是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扎着马尾辫,大眼睛小嘴巴白皮肤,跟娃娃一样可爱,说话的声音也非常甜美。 “你好,我是来报名参加新生欢迎会的表演的。”丁司宇对她说。 “哦,你叫什么?要表演什么节目?”小姑娘一边问一边熟练地操作着鼠标点开了新生欢迎会的报名页面,看得出,她接待学生报名的经验十分丰富。她穿着白色的连衣裙和条纹丝袜,脚上套着一双黑色的小皮鞋,冲人微笑时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浑身散发着邻家小妹般惹人怜爱的气息。 “我叫丁司宇,要表演沙画。”丁司宇目不斜视地盯着电脑屏幕,这报名他用自己的电脑也可以啊,为什么非得走这一趟呢。 “好的,带了盘吗,我帮你上传一下文件。”小姑娘温和的跟他说,葱白的手指在键盘上啪嗒啪嗒地敲击着。 “带了。”丁司宇不暇思索地把盘递了过去。 小姑年接过盘,往主机上一插,然后打开盘文件夹,选中了里面的全部文件,按下delete键。整个过程中她的脸上一只带着甜甜的微笑,动作如行云流水般流畅,充满了艺术感。 “喂,你怎么把我的东西都删了!”丁司宇的目光一直紧紧盯着电脑呢,她的行为当然没有逃过他的眼睛。没有想到如今的女孩子都如此恐怖,长着天使的面孔,却有一颗魔鬼的心,太可怕了。 “哎呀,我不小心的。”小姑娘很可爱地吐了吐舌头,好像她真的只是不小心一样。 擦,卖萌也没有用,你明明就是故意删除的!丁司宇在心里咆哮,不过很有涵养地没有明说,只是让她把盘还给自己。还好他有备份文件的好习惯,不至于要因此重录一个。否则,这姑娘浪费了他一晚上的心血,他不骂人才怪。 “好的。”小姑娘一边答应着,一边把盘拔|出来,“啊!真是对不起。”没成想,盘被她单手捏成了两半。 OMG!徒手捏断一只盘,不要告诉他这也是不小心的,骗人的时候好歹用点心啊,演技不行换个人来也成啊!丁司宇在心中早就掀翻了桌子万张,面上依旧不动声色,和颜悦色地跟她告辞。 就算他的盘是塑料制品,这姑娘也太彪悍了,他还是赶紧撤吧。 “等等。”这时候,一只充当背景的宋乐突然开口,阴森森地道,“我帮他把视屏传学校论坛了,密码74,你直接去下载就可以了。” “好、好的。”大约是宋乐的气场太可怕,这回小姑娘总算没有再使坏,老老实实地帮丁司宇报了名。 走出宣传部办公室,丁司宇隐隐约约听到身后传来一个骂声。 “妈的,白白浪费老娘半天时间。” 额……还是当做没听到吧。丁司宇默默想。 宋乐面无表情,不知道有没有听到那小姑娘的骂声。 接下来要回宿舍,要走的路不长,整段路他们都没有遇上一个学生。 丁司宇压低声音悄悄问宋乐:“你早知道她要使坏?” 仔细想想,这小姑娘的敌意真是来得莫名其妙,丁司宇非常确定自己在今天之前从没有见过她一面,跟别提将她得罪到如此地步了。宋乐也很反常,平时冷冷淡淡,今日主动同他搭话不说,还不动声色地帮了他一把。 宋乐轻飘飘地投来淡漠一瞥,声音如同往日一般冰冷:“怎么可能,我又不是先知。” 他对待丁司宇的态度也和其他同学差不多,这也是丁司宇认为这家伙不可能喜欢自己的原因。 丁司宇将信将疑:“那你跟着我过来干嘛?” 宋乐唇角上扬五度,扯出了一个隐晦的微笑,悠然答道:“看看你到底吸引到了多少仇恨。” 丁司宇感觉自己从这货的脸上看到了幸灾乐祸四个大字,不过一眨眼的功夫,这货就收起了嘲讽的笑容。丁司宇没有跟他较真,而是了然地点点头,心道他果然知道发生了什么。 没有等丁司宇想出更多可能,宋乐又对他说:“你有空还是上学校论坛看看吧,免得自己成了新闻头条还不知道。” 这毒舌,这傲娇,丁司宇嘴角抽了抽,蓦地忆起昨日看到的那一个贴子:“你是说这一切都是那个标题叫‘八一八我们学校的极品新生’的造谣贴引起的?”。 他是看了那个造谣贴,才开始跟着自己的。丁司宇心中忽然就冒出一个猜测:难不成,这货是担心他才特意跟着过来的? 由于这个猜测太自恋、太不要脸了,丁司宇又默默将这个实际上就是真相的结论从脑中抹去了。 宋乐没想到他已经看过了,点点头,不再说话,只是暗暗气恼,既然知道有人在针对他了,怎么还不小心一点,这么大摇大摆毫无防备地就出了门。早在出门前就让人盯上了也不自知,若不是有自己跟在身边,还不知道要被整成什么样。 没错,丁司宇早在出门前就被人盯上了,不然他的动向也不会被宋乐知悉。 丁司宇他们寝室一共就四人,多功能机器人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达到逆天的程度,丁司宇要练习沙画、录制沙画视屏都要准备好器材,他那么大的动作,宋乐、严锦、曾仁吒三人自然都猜得到他是在准备新生欢迎会的节目。 众所周知,丁司宇因为迟来学校一个月念书,积分记录为零,本月需要比别人要多得一倍以上的积分才有机会留下。那么阻止他参加节目、破坏他的一切计划理所当然的就成了众陆久脑残粉的目标。 这群家伙还建立了一个名为“讨伐丁司宇”的讨论组,讨论组里不单单只是高中三个年段的学生,还网络了个别老师和校内其他工作人员,比如清洁工和食堂大妈。 群里也不是全都真心讨厌丁司宇,也有单纯处于好奇的和想要借此机会考考丁司宇的。而如宋乐也在其中,他还是个奸细。 所以说,宋乐对丁司宇真是爱得深沉,而且这爱都超出了同桌同寝同窗情谊的范畴。 扯远了,回到正题。宋乐撇除自己,还有两个人是知道丁司宇在寝室都干了什么的。 严锦对丁司宇也没有敌意,当初还是他带着丁司宇来寝室的,虽然两人不是同班,不过平时有空都会抽一点时间给丁司宇补补常识,两人关系其实算是寝室里最好的了。 而曾仁吒则是很少和大家讲话,偶尔碰面,无论是谁一律冷脸相对。 这么一通分析下来,最有嫌疑的就是曾仁吒了。 宋乐不止怀疑曾仁吒是那个将丁司宇在寝室的生活状况透露到了 分卷阅读18 【讨伐丁司宇】讨论组,还怀疑引起这一切根源的贴子“八一八我们学校的极品新生”也是曾仁吒给整出来的。 现在的状况是,宋乐一边尽量看着丁司宇,一边分神注意曾仁吒。可惜的是他浪费了半天时间,也没有在曾仁吒电脑里找出什么他针对丁司宇的证据。 难道是怀疑对象有误?宋乐疑惑,打算暂时静观其变。 宋乐也不知道他为何这么在意丁司宇,只是记得在见到丁司宇的第一眼,他就将自己的注意力全部放到了丁司宇的身上。 宋乐第一次见到丁司宇的时候,他的意识还是模糊的,那会儿他被泡在绿色营养液里、身上连满了透明的管子,动弹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人带走,无力阻止。此后,他只要一看到丁司宇的任何消息,都会激动万分。 宋乐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些破碎的记忆,就连自己的亲身父母也忘记得干干净净。 但是不知为何,只要看着丁司宇,平静的心脏就会不可抑制地加速跳动,目光会忍不住一直追着他,意识也忍不住围绕着他打转。 他试着强迫自己无视丁司宇,但只要一这么做,心脏就没来由地疼痛起来。这是由心理上的痛苦所引发的生理上的疼痛,唯有丁司宇这个人能缓解。 宋乐知道自己是本能地为丁司宇而牵动心神,他不晓得这感情从何而来,怎么也无法抑制。既然如此,他便干脆不再压抑着自己的感情。他向来是一个忠实于自己欲望的人,不懂得委屈自己。 正是因为想通了这事,他才开始主动介入丁司宇的生活。 作者有话要说: ☆、严锦的梦游症 熬了两晚上,丁司宇好不容易手速爆发给《丛林求生》添加了两章存稿,省下了两小时来补眠。 本以为能勉强睡个安稳觉,不料他本周终究是与周公无缘,别说睡觉睡到自然醒,就是被闹钟叫醒的机会都没有——他直接让门铃给吵醒了。 丁司宇的起床气很严重,若是被闹钟叫起来还好,要是人为的,那就指定要毒舌一番。 他没用遥控,而是眯着眼睛亲自拉开了大门。 门口的林放见有人亲自出来开门,不由一愣,不过也没有多想,绕过丁司宇就直接往里走。 “半夜三点,你来我们寝室按门铃玩儿?”丁司宇胳膊一伸,拦住了林放的去路,用凉丝丝的口气问。 “我,我找人。”林放难得的说话如此简短。 客厅的自动感应灯已经亮起来了,林放一看拦着他的是丁司宇,有些着急。 “半夜,三点钟,来我们寝室,找人?”丁司宇一字一顿地说话。他刚被吵醒,声音还有些沙哑,面色苍白眼圈发黑,在微蓝的灯光映衬下,还真有点像是鬼片里爬出来的厉鬼,神情再狰狞一点就对了。 “我有急事!”林放看起来都快哭了,“让我进去吧,丁同学。” “哦,你要找谁啊?”丁司宇没有让开,双眼无神地对着林放,继续板着阴森森的面孔追问。 “找宋乐,他把我电脑里的重要资料全给删了!”林放激动地说,两只眼睛期待地瞅着丁司宇,这回可以进去了吧。 丁司宇晃了晃身体,像是要让开,结果啪嗒一声倒在了地上。他的多功能机器人从卧室里滑出来,尽职尽责地将他拖回了床。 “……”林放关上大门,直奔宋乐卧室而去。 为了保护学生的隐私和保证学生的睡眠质量,卧室的门都有防骚扰功能和隔音效果,敲门是不管用的,普通的门铃在半夜也是关闭的。宋乐当然也清楚这一点,所以他直接按了宋乐门上的警铃,一边按一边道:“宋乐,快开门,我知道你还没有睡!” 也不知道是宋乐无视了警铃还是堵住了耳朵,林放等了十多分钟,愣是没见宋乐出来。如果不是他对警铃和隔音门的质量有信心,早就动手拍门了。 不会是没有听见吧?林放忍不住胡思乱想起来,不过他在来之前已经亲自体验过警铃的威力了,声音绝对够大够刺耳,只要不是聋子或者堵住了耳朵,绝对能够听见这声音。 在林放已经放弃了希望的时候,门突然毫无征兆地开了。 宋乐拖着双黑色的塑料人字拖,站在门后,手里还拿着只纯白的陶瓷杯。宋乐显然不是听见了警铃才来开门的,自然不知道门外有个人堵着,乍的一下看见林放,吓了一跳,张口便骂:“卧槽,大半夜的不睡觉你跑我门口杵着干嘛?” 林放来学校这么久,还是第一次听见宋乐骂脏话,也给他凶巴巴的口气给震住了。 宋乐也不等林放辩驳解释,把手上的杯子放到了一边的玻璃茶几上,直接拽着他的领子,将他扔到寝室门口,毫不留情地将他给锁在了寝室外边的走廊上,完完全全的一副懒得跟他多说半句话的傲慢模样。 可能是有生以来头一次被人当做垃圾往外丢,林放在走廊的地板上呆坐了数分钟才猛然回过神,一面愤怒地狂按门铃。 过了五六分钟,门又唰地开了。这回的门也是丁司宇寝室的人亲自来开的,不过开门的不再是丁司宇,而是严锦。 因为严锦和林放他们不是一个班级的,所以林放和他并不熟,只能说是知道名字的点头之交而已。 开了门,严锦没走。他穿着黑色背心和及膝睡裤,闭着眼睛面色冷肃地堵在门后,左手还摆弄着一把水果刀,宛如一尊煞神。也不知道是醒着的还是睡着的。 还在气头上的林放额头滑下冷汗,后背一下子变得冰凉。他有些后悔三更半夜跑来扰人清梦了,丁司宇这个寝室简直太可怕了! 严锦没有搭理愣住的林放,慢悠悠地走出门,顺着灯光昏暗的走廊往前走,每路过一个寝室,就停下五秒,然后继续往前走,直到将三十米长的走廊都饶了一圈,回到B120702寝室门口,对着还愣着不敢动弹的林放狰狞一笑:“哈哈哈,终于逮着你了!” 笑罢,严锦左手一掷,水果刀被甩飞出去,擦着林放的肩膀钉到了墙上,三分之一的刀身没入了墙壁,锋利的刀刃反射着渗人的冷光。 我刚才为什么没有直接无视他,为什么不干脆地走进去!林放懊悔得脸色都发绿了。 “今天可以加餐了。”严锦喃喃自语着,也没有真的对林放实施什么危险行为,只是满意地捏了捏林放的脸,然后留下水果刀和被吓得险些魂飞魄散的林放,幽幽地回了自己的卧室。 被这么一吓,林放也没有心思继续去找宋乐了,等到手脚不再发软之后,他立马跑回了自己的寝室。 丁司宇睡了大约一小时,在闹钟的提醒下从床上挣扎着爬起来,简单地吃了点 分卷阅读19 昨晚剩下的保温中的排骨饭填补了空虚的胃,又给自己灌下了一管味道苦涩怪异的醒神剂,总算缓过了神。 丁司宇无视自己越发浓重的黑眼圈,打开电脑码字。他现在就是一个菜鸟,不拼不行。码字的过程中思路偶尔卡壳,幸亏有大纲在,总算在天亮之际码出了校园围棋竞技文的第二章和第三章。 每个作者开新文都有自己的习惯,丁司宇的习惯是首发三章,他昨天晚上睡前写了一章,今天码了两章,凑在一起正好是三章,刚好够开文用。他打开南都网上,申请了个实名认证的账号,申请新书《围棋之巅峰对决》,并把前三章一起放了上去。 新书目前的状况是零存稿,也就是所谓的裸奔。丁司宇还打算两篇文一起日更,他码字每章都会控制在三千到四千的范围内。 以他现在的时速,假设他是在不卡文的状态下码字,每天最少也要抽出四个小时码字,这是没有把校对文章的时间计算在内的速度。所以他唯有咬牙坚持。 六点零三分,他收到一封来自宣传部的邮件,省去一大堆文绉绉的废话和问候,邮件主要就传达了一个消息:丁司宇的节目通过了宣传部的考核,节目排在第五十三(倒数第三个),时间是晚上八点。 等下就要去上课了,下午还有新生欢迎会,真是一刻都不能松懈。 一盒醒神剂都喝完了,丁司宇打开电脑,爬上校内网络交易平台,又追加了了三盒。 寝室里的人都起得很晚,他拖着疲惫的身躯挪到了客厅,发现自己竟然是最早的一个。他一边吃早餐一边等待机器人送货上门。 早餐是多功能机器人给他准备的热乎乎的奶黄包和豆奶,香甜诱人。饱腹之后更加容易犯困,丁司宇只能庆幸最后一管醒神剂的药效没过,否则他一定会在客厅睡过去的。 一盒醒神剂里面有六只手指粗细的白色塑管,价格是咖啡之类的提神饮料的三分之一,虽然有味道古怪这个缺陷,但是架不住它价格公道效果超群,不少宅男都会放弃讨好味蕾的提神饮料选择醒神剂。 丁司宇在第一次买的时候还不知道效果,对产品说明上的描述非常怀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只买了一盒。不过现在看来,醒神剂真是他的福音。 醒神剂送到的时候,严锦也起来了。他似乎睡相很差,出现在客厅的时候头发乱糟糟地团在脑袋上,跟倒扣的鸟窝似的,头顶还竖立着两撮呆毛,走一步就跟着晃一下,跟触须似的。 他根本没有去注意同在客厅里的丁司宇,衣衫不整地在客厅里胡乱翻找,一边找还一边小声的嘀咕:“昨天早上刚买的水果刀,怎么才一天功夫就不见了……” 严锦习惯每天吃一个水果,昨天早上他家老妈给他捎来一箱子的大芒果,却忘了给他带把水果刀,他只好上校内网络交易平台买了把看着锋利高端上档次的水果刀,可才用过一次,就找不着了。 “寝室外面墙上插着一把呢,不知道是不是你的。”丁司宇看了严锦一眼,他收货的时候看到门外墙上插着一把水果刀,感觉很可能就是他失踪的那一把。 “是吗?我去看看。”严锦终于意识到客厅里的还有一个人,整理了下凌乱的衣服。 “我会房间了。”丁司宇揉了揉眼睛,拎着三盒醒神剂回了卧室。现在还有一点时间,他正好看看笔记重新学习一下。 “嗯嗯。”严锦迫不及待地开门一看,顿时激动得热泪盈眶。上面入墙三分的水果刀,可不就是他失踪的那把么。 不过,他的水果刀怎么跑这儿来了?找回了水果刀,严锦反而更加糊涂了。他掂着分量不轻的水果刀,回忆起昨天晚上的那个梦,再联系起水果刀的失踪,觉得自己多年都未复发的梦游可能在昨晚发作了。 连这么坚硬的墙都能够被他捅出个黑洞洞的创口来,要是梦游中进了别人的卧室,指不定就弄出条人命来,这得多危险啊。严锦咽了口唾沫,琢磨着要不要跟学校报个病假,去医院看看。至于宿舍墙壁的修理费,那倒不碍事,他家虽然不是顶有钱,修墙的钱还是拿的出来的。 他这厢还在为自己的梦游症苦恼不已,林放那个受害者已经从惊吓中缓过神来,打算再来他们寝室来找宋乐。 林放知道严锦每次都会提早半小时左右去教学楼温习,所以估摸着这会儿严锦已经起来了,也没怎么害怕,大大方方地按响了门铃。 听到门铃响,严锦暂时将请假的事情放到了一边,拿着水果刀去开了门。 林放一见来开门的严锦,而且他手里还拿着把凶器,立马光速向后才退了好几步,才惊疑不定地喘着气问他:“你现在是清醒的吗?” 退后那么多步干什么,他是有多可怕啊? “废话,我当然是清醒的,不然你以为是谁给你开的门?”严锦翻了白眼,看了眼手中刀,忽然脑中灵光一闪,问他,“你是不是昨晚上看到我拿着水果刀梦游了?” 他一向睡得很死,对于发生的事情没有任何影响,不过靠着线索也足够推断出个大概了。 那哪里是昨晚上,分明已经是今天凌晨了。不过不管是啥时候,反正那会儿天仍是黑的就对了。 睁着眼睛,表情正常,说话自然,林放点点头,心中暗暗松了口气。看来严锦现在是醒着的,他是安全的。林放受到惊吓跑回自己寝室之后,做了一夜的恶梦,此刻脸色还是煞白的,衬得眼皮下的黑色更加明显和可怜。 “吓到你了?”严锦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手掌把脑袋上的呆毛向下压了压。 林放看着严锦可爱的动作心中一悸,随即在心底默默咆哮:卧槽!少年,卖萌是可耻的你知道不? 作者有话要说: ☆、曾仁吒的挑衅 新生欢迎会非常热闹,因为全校的人几乎都到场了,而且很多人在表演开始之前就已经跑台下占位置去了。 即使科技的进步让人们在观看录像时犹如身临其境,人们还是更加热衷于亲临现场观看表演,至于DVD光盘更多的是作为收藏品或供人回味使用。 当然,录制了南都高中新生欢迎会的DVD光盘还有更大的用途,评选人气节目。每张DVD光盘上印有一串特殊编号,光盘的主人可以用通讯器扫描编号,给自己喜欢的节目投票。 在节目开始之前,南都高中会请专业人员到场开始录制录像,然后在节目结束之后开始等待订购,订购的时间为一个小时,校内学生每人限购三张,他们可以登录学校官网,确认学生ID后打开2075年新生欢迎会投票系统,输入光盘上的特殊编号进行投票。 校外人员凭借身份ID不限制购买,但是不具有投票权。这 分卷阅读20 样一来,学校既可以避免学生刷票,又可以借此大赚一笔。 新生欢迎会准备的节目足足有五十五个,有好几个节目还是多人表演,再加上主持人、化妆师、道具师和维护秩序的工作人员,总共三百多号人都挤在了后台,各个忙得热火朝天。 丁司宇也提前来到了后台,他穿得很低调,就带了两袋的沙子和多功能机器人,混在后台也没有多少人特别注意他。 新生欢迎会的女主持人是个高三的学姐,名叫于兰,穿着鲜艳夺目的修身礼服,女王气场十足。她正对着镜子专心在脸上施工,正巧从镜子里看到丁司宇鬼鬼祟祟的身影,认出了他,出于好奇便偷偷借着镜子观察起他来。 此时才十二点四十二,距离新生欢迎会开始还有十八分钟,距离丁司宇的表演还有七小时十八分。因为并不需要做什么准备工作,丁司宇便把沙子锁进了机器人的腹部,让其在后台待机,打算偷偷溜到学校特地为参演人员安排的特殊席休息一会儿。 “哟,两袋沙子也要藏得那么好呀。”于兰只是单纯的调侃,没有任何恶意。她刚化完妆,伸出一只手指从后面勾住丁司宇的衣领,阻拦他继续往前走,“诶,你干嘛去呢。” 淡雅的香气从身后陌生少女的指尖传过来,未见其长相,就让人不由放松了警戒。 “去前台休息。”丁司宇回过头,见是一个十分的漂亮少女,忍不住缩了缩脖子。他现在一见漂亮的女孩子就惊悚,因为上回笑眯眯地坑了他一把的宣传部女孩儿也挺漂亮的。 丁司宇很确定自己不认识这位年轻的少女,不过从她漂亮又不失庄重的装扮风格就知道她是本届欢迎会的主持人之一了。 去前台休息……是去前台偷懒吧。这家伙的脸皮可真厚,居然敢在大家都在忙碌的时候明目张胆地跑前台去。于兰被丁司宇理直气壮、理所当然的口气惊诧到,随即松开他的领子,好心提醒:“别去的太早,五分之前到就好,你现在就去前台,很引人注目的。” 丁司宇已经站在了特殊席的通道上,闻言探头一看,外面黑压压的全是人,特殊席上的位置确实空的,他要是这时候突然出去,确实不太好。 “谢谢你了啊。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改天请你吃东西。”丁司宇迅速把脑袋缩回来,心有余悸地拍胸。 “我叫于兰,请我吃东西就不必了。”于兰笑了笑,丁司宇的反应过于率直,使得她忍不住对他心生好感了。 于兰要做的事情比较多,没有多余的时间和丁司宇闲聊。丁司宇虽然不讨厌于兰,但也没有深交的打算。两人返回后台,便没有再继续交流。 大部分人都挤在后台的化妆台前,丁司宇眯眼搜寻一番,挑了个僻静的角落坐下,希望能够安稳地休息十分钟。他找的地方距离化妆台和去前台的通道较远,接近出口,基本上没人路过。只是很多时候,并非安分守己就能过得顺当那么简单的,尤其是他还那么出名。 丁司宇闭上眼睛没多久,认真算起了不晓得是否有三秒,他的耳朵就敏锐地捕捉到了一声冷哼。声音听着有点耳熟,睁开眼睛一看,他发现站在他面前的是曾仁吒,那个没有见过几面的冷漠室友。 因为他们本来就不熟,所以丁司宇很自然地没有和他打招呼,只是莫名其妙地看着他,不明白他对自己的敌意是从何而来。这已经不是第一个或第二个人对他抱有敌意了,他一路上碰见的好几十人都是如此。等等,这一切不会都是因为那个造谣贴吧? 曾仁吒淡笑着问:“你躲在这里,是在准备什么秘密武器吗?”如果不是他语气里所带的轻蔑成分太多,丁司宇还真以为他这是友好的问候,他的外表太具有欺骗性了。 作为一个富家公子,曾仁吒有着英俊的脸庞和修长的身材,即使是放在社会上也是一备受追捧的高富帅。 丁司宇对曾仁吒冷漠的神情印象深刻,因此即使他现在换了副表情,也不能改变丁司宇原来对他的感觉。 “唉,别提了,我要是有什么秘密武器还需要躲在这里吗?”对曾仁吒这样的人,丁司宇一向秉持着敬而远之的态度。当然,如果曾仁吒触碰到了他的底线,他也不会任人欺负就是了。 “你真会自谦,连沙画都会,还说什么没有秘密武器。”曾仁吒早就打听清楚,丁司宇要表演的是什么节目了。 对此,丁司宇只是笑笑,不接话。 不过,曾仁吒明显没有放过他的打算,见他没有回答,得寸进尺地逼近,嘴角泄露出满怀恶意的笑容:“我告诉你,想在在新生欢迎会上出风头,这些小花招是不管用的。” 这个,大概是挑衅吧,丁司宇歪了歪脑袋,有点难过,他咋混的这么差嘞,一进学校就吸引了半数人的仇恨。呃,换个思路,他其实活的挺成功的,是想还有谁跟他一样自带嘲讽光环,仇恨都不需要主动吸引的。 “哼,怎么不说话了?你不是陆久的弟弟么,怎么一点男人的骨气都没有?”曾仁吒舔了舔唇,他的脸现在距离丁司宇的下巴只有三厘米,“还是说,你只会抱大腿?” 丁司宇退后两步,以.25厘米的身高优势俯视曾仁吒,依旧保持沉默,因为他没有和大脑发育不完善导致智商有所欠缺的人交谈的习惯。 “像你这样的人,也配进南都高中?”曾仁吒冷冷地盯着丁司宇。先是冷哼、接着是如清风拂面的淡笑、再来是嘲讽的勾唇、后面是恶意的假笑、最后是卸下假面的蔑视,在这短短几分钟内他生生给丁司宇演示了一种叫做变脸的绝技。 丁司宇皱了皱眉,还是没有开口。像这种根本就不了解他就对他冷嘲热讽的家伙,他是一点想要搭理的念头也没有。 “你怎么老是乱跑,不知道我很难找的么?”一个慵懒的声音突然毫无预兆地插入进来。 曾仁吒和丁司宇一起转头,看见宋乐穿了一身深蓝色衬衫和一条黑色休闲裤,斜斜地站着,左手握着什么东西,右手还插在裤兜里,悠闲的神情有点欠抽。 “……”这是在和他讲话?丁司宇不能确定,如果是的话,这就是丁司宇第二次替他解围了吧,他到底有什么企图? “不好意思,这个人是我罩着的,奉劝你不要对他做什么不好的事。”宋乐往前走了两步,在丁司宇的跟前站住,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对曾仁吒轻轻一笑,双瞳里闪过一丝诡异的血色。 丁司宇很认真地思索他和宋乐之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亲密了。 一样东西被塞进他的手心。丁司宇张开手掌,看到一颗包裹着蓝色半透明塑料壳的糖果。 那是一颗薄荷糖。 丁司宇猛然一惊,会在他心烦的时候给他 分卷阅读21 递一颗薄荷糖的,这世界上只有宋子夏一个人! 宋乐对上丁司宇震惊的神情,抿嘴一笑。尽管记忆缺失,他还是鬼使神差地准备了一颗薄荷糖。记忆可以失去,但是刻入灵魂的习惯仍会持续。 丁司宇瞪着宋乐,越看越觉得他就是宋子夏。 他幻想过很多次再次和宋子夏相见的场景,在知道真相之前。不,即使是在知道真相之后,他也还是会梦到宋子夏。他以为宋子夏终究只能够是他的一个可望而不可及的梦,但是现在,梦可能成了现实。 面对现实,丁司宇没有扑过去抱住宋乐,也没有泪流满面,更加没有对他咆哮怒吼质问指责。他只是静静地看着宋乐,确认他现在的身份。 宋乐就是宋子夏吗? 还不能百分之百的确定。 丁司宇的大脑很混乱,如果宋乐就是宋子夏,那他为什么不和他相认?如果他不是宋子夏,为何要两次帮他解围? 他以为他可以忘了宋子夏,现在看来,那只是他在自欺欺人。只要是有丝毫的可能性,他都愿意去相信。也许宋子夏真的和他一起穿越了,只是没有实体的他占据了宋乐的身体无法和他相认呢? “走吧。表演快开始了,我们一起去前台。”宋乐对丁司宇说,神色平静如水,除了他自己,谁也感知不到他此刻的雀跃心情。 “好。”丁司宇暂时压下这个搅得自己心神不宁的问题,他不急,他们是室友、同桌,还有三年的进距离共处机会,时间多的是。 作者有话要说: ☆、惊艳全场 新生欢迎会虽然举办得隆重非凡,但节目内容谈不上多么精彩。不是说节目无趣乏味,大家很用心地准备了一个月多,从舞台灯光到演员服装都完美得无可挑剔,每个表演都跳不出错。只是这些都不够惊艳,没能让丁司宇打起精神。 半首歌的时间里,丁司宇的眼皮连续数十次无力地黏上又挣扎着扯开,没办法,熬夜实在是太考验人的毅力了。得亏学生会给他安排的这位置足够偏僻,即使如此靠近舞台,也不会引起身后观众的注意。 台上摇滚歌曲到了高|潮部分,架子鼓的声音和歌手的嘶吼冲击着观众脆弱的耳膜。丁司宇勉强坐直了身体,醒神剂的效用再强大也无法连续使用,他也预见到了这样的状况,实在撑不下去就干脆设下闹钟小睡一会儿,反正没有人规定他必须看完新生欢迎会上的所有节目。 这首激烈的摇滚终于结束,丁司宇也撑不住了,蜷缩在并不宽敞的塑料椅子上昏睡过去。 没过一会儿,丁司宇就被人推醒了。他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只想骂人。还在开骂之前他及时认出站在面前的人是宋乐,冷静了下来。 他睡觉被人吵醒后脾气很难控制,处于半清醒状态会对身边的所有人做无差别的言语攻击。这次能够这么快清醒还是因为他的精神一直没有放松的缘故。晚上还有表演,他心里调节能力再好也不可能做到无压力地呼呼大睡,像林放那么没心没肺的人倒是有可能。 丁司宇揉揉眼睛,坐直了身体,问他:“有什么事吗?” “后台有休息室。”宋乐晃了晃手中的钥匙。像这种大型舞台的后面当然会设休息室,只不过休息室的数量也是有限,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谢谢。”丁司宇看着他,脑袋一片空白,没有思考就同意了。 “跟我来。”宋乐也不废话,直接转身带路。 场内的所有灯刚好全部熄灭,他们两人的离席没有引起太多人的注意。 一分钟之后,丁司宇被宋乐带到了一间不足十平米的休息室。在这个狭窄的休息室中,一张米色的折叠单人床占据了最大的面积。 丁司宇一看到床,大脑几乎都要忘记怎么思考了,直接像石头一样直挺挺地就仰面倒了下去,然后难受地翻了个身,就不再动弹了。他脑袋枕在米色的枕头上,眼睛已经安心的闭上,嘴巴微抿,似乎打算就这样子睡了。 宋乐轻叹了口气,弯腰帮他脱掉脚上的鞋子,并抖开天蓝色的毯子给他盖上。眼前的状况可以用两句话来概括:一、这个休息室里现在只有他们两个人。二、丁司宇可能已经睡着了。 看着他得睡颜,一种无法用言语形容的烦躁突兀地涌上心头。宋乐鬼使神差地伸出手抚摸他的脸,柔软细腻的触感像是刚做好的布丁。 如果在这里亲了丁司宇的话……宋乐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抚上他的唇,此时此刻,正好是得偿所愿的好机会,仿佛有只恶魔再耳边低语引诱。 还要再进一步…… 呕——宋乐猛然缩回自己的手,拉过床边的垃圾桶开始痛苦地干呕起来。 怎么会这样呢?宋乐自己也糊涂了起来,他不是只要接近丁司宇就会感觉欣喜雀跃吗?那么此刻强烈排斥、厌恶和恶心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呕、呕——尽管他根本吐不出什么东西,只是单纯地在干呕,但反胃的感觉还是久久不散。 丁司宇还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即使是在睡梦中,表情也没有舒展开,很难受的样子。 空气中有淡淡的香气,很普通的气味,是丁司宇身上的,更准确点说,是学校里统一订购的水果香气沐浴露的气味。 不行,更加想吐了。不能在这里继续呆下去了。宋乐强忍住胃部抽搐的不适感,迅速起身逃离了休息室。 宋乐有所不知的是,在他走后,丁司宇面无表情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这一下,还真是提神啊。”丁司宇用手背蹭了蹭嘴巴,冷漠地掀开了毯子,重新穿好鞋子,径直离开休息室。 后台的温度比前面观众席要冷一点,但是丁司宇却感觉冷得血液都要冻僵了。 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丁司宇他刚才并没有真正睡着。 “天啊,终于找到你了。”女主持人于兰正在后台休息,突然看到丁司宇,既吃惊又兴奋。 “你找我?”丁司宇疑惑地看他。 他对于兰的感觉还挺好的,虽然她和宣传部的那位同样是美女,但类型完全不同。两人交谈的时间不足五分钟,于兰没有对他表现出敌意,没有嘲讽过他或给他使绊子,也没有问什么失礼的问题。可以说,这真是丁司宇久违了的令人愉快的正常交流,他差点要痛哭流涕了。 唉,这么说起来,他对好感合格线的定位真是太低了。没办法,都是因为现实太悲惨了呀。 “我有件事想,呃,必须拜托你。”女主持已经换下了艳丽的长裙,此刻穿在身上的是一件稍微低调一点的点缀着银色两片的黑色衬衫和修身款的黑色牛仔裤,脚上的红色高跟鞋也跟着换成了黑色马丁靴。 分卷阅读22 再看仔细些,还能看出她的发型也做了小小的改动,妩媚的气质中更添了三分英气。 “你说吧,什么事?如果能帮我就尽量帮。”丁司宇找了张凳子坐下,左手手肘抵着座椅扶手,用手腕支撑着脑袋。 台上这会儿表演的是一个两人小品,剧情发展到一男一女扯着一只鞋子,以极快的语速叽里呱啦地对骂,观众们不时爆发出一阵大笑。丁司宇没有看到前面的剧情,有种观众都是在嘲笑他的错觉。 他此刻神情平静地坐在这里,没有半点异常的样子,即使是和他对话的于兰也看不出他内心早就被龙卷风破坏得一片狼藉。 得到丁司宇的保证,于兰还松了一口气:“第七个节目本来应该是校花校草合唱英文情歌《baby i love you》的,可是他们因为肚子痛一起上医务室了。” “他们两个同时肚子痛?”丁司宇疑惑。 “嗯。这首歌太老会唱的人不多,时间紧急,一时半会的也找不到代替他们演唱的歌手。没有办法,只能来拜托你了。不知道你会不会唱这首歌,或者直接把你的节目挪到前面来也行,因为的节目和这个节目耗费时间差不多,能够互相调换的。” 于兰一边说,一边看着丁司宇,眼睛里除了乞求之外,还有着并未掩饰的歉意。 校花校草确实都因为肚子痛去了医务室是真的,不过事故的真相并非吃坏肚子这么简单,或者说他们是不是真的肚子痛也不一定。 这事肯定是有人预谋的,新生欢迎会这么重要的表演,怎么可能这么巧在这个节骨眼上肚子痛,还是两人一起痛。而且他们的节目时间和丁司宇的节目时间那么相近,明摆了是针对丁司宇,要丁司宇顶替他们提前上场。估计是有人想看的丁司宇在全校师生面前丢脸的样子。 可惜她是一个主持人,有自己的职责,必须要让新生欢迎会顺利落幕。实在不行的话……唉,这些糟心事怎么都让她遇到了?她只想好好当一个主持人而已。 “英文歌曲我不会唱,不过,让我的节目提前倒是可以的。”丁司宇没问那么多的人为何偏偏挑中自己,只是琢磨着节目提前倒是一件好事,因为这样表演结束后他就可以偷偷溜回寝室安心休息。 他的节目准备早就做好了,早一点开始还是晚一点开始都没什么影响。 他也清楚有人想看自己出丑,此事必然还有后招。不过他向来喜欢迎难而上,至于是谁那么讨厌他……丁司宇起身往观众席一看,果不其然地看见曾仁吒正注视着后台方向,见他看过去,立刻丢过来一个嘲弄中混杂着得意的眼神。 切,幼稚。丁司宇明白罪魁祸首八成就是这家伙了,只是,这么低级的手段也好意思拿出来丢人现眼,感觉自己的智商都要被他给拉低了。一点头脑都没有,还不如宣传部的小姑娘呢。要不是宋乐帮了他一把,这会儿说不定他还上不了舞台呢。 亏他还是个富二代,真是对不起他浪费掉的资源。 唉,怎么说来着的。本来看他那个傲慢的样子,还以为他多少有点头脑,没想到整人的手段连小学生都不如。简直让他失望透顶。 哦,有可能只是他低估我而已。短短三秒,丁司宇想了许多,不过脸上都没有表现出来。 “快到我了吧。如果没什么要交代的,我就开始准备了。”他回过头对于兰道。 于兰点点头,感激地看着他:“谢谢你,除此之外,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其实,丁司宇就算拒绝了也没什么,只是曾仁吒也许还有什么更加猥琐的手段还没使出来。他索性答应下来,正好帮了于兰一个忙。 答应了于兰的请求,丁司宇便立刻着手准备表演要用到的工具。 曾仁吒也偷偷起身跑到了后台,不过没有人特别关注他。 两分二十三秒之后,小品在观众们的爆笑中结束,两个演员鞠躬下场。 灯光骤然暗下,会场在瞬间浸入了漆黑之中。这会场是封闭式的,即使大白天断了电也是伸手不见五指。“咯噔”一声,舞台中心亮起一束蓝光。蓝光照射之处,不知何时多了一个人。 那人站在米黄色的半透明屏风之后,叫人看不清面目。但从投射在大屏幕上的黑色剪影可以清晰看见他的侧面轮廓、嘴唇与锁骨的形状和脖颈手臂的线条。 只有一个简单的剪影,反而更添神秘的气息。 镜头向下移动,一双修长匀称的手被着重展现,十根比例完美的手指微微弯曲。没有等人细细品味,屏幕中忽然掀起了墨色的滔天巨浪,大浪中心,一艘豪华的游轮顷刻间被卷成了无数碎片,化为大海的一部分。 沙画表演,已经开始了! 钢琴伴奏在此时悄然插入,暴躁的大海渐渐趋向平静,两个黑点出现在海面,并渐渐放大,变成了一个头戴王冠的英俊少年和一个长着鱼尾的长发少女。 看到这里,所有的观众都恍然大悟,这屏幕上讲的原来是著名的童话故事《美人鱼》呀。 一个所有人都熟知剧情的童话故事,在神秘人沙画的演绎下变得更加唯美伤感。 当美人鱼化为海中泡沫之时,全场灯光跟着一齐亮起,观众们猛然回神,欲望探究竟,却失望地发现神秘的表演者已经像是化为泡沫的美人鱼一样不见踪影。直到两个主持人重新回到台上,还是没人能忘记那双美到简直可以引人犯罪的手。在那双手的面前,连美丽的人鱼都黯淡了。 观众们不约而同地发出遗憾的叹息,不知道是为故事悲伤的结局还是为无法目睹演员的真容。 其实受到冲击最大的人不是台下的观众,而是躲在后台通道之中的曾仁吒。因为站在那个位置的他,正好可以清清楚楚地看见屏风之后的丁司宇的脸。 挺直的脊背、绷紧的面部表情,还有专注的眼神,言语无法形容的美好。 突兀的,丁司宇的眼珠子斜向他,不带任何感情。他很快又收回视线,专注于手中的沙子,似乎不屑多看曾仁吒一眼。 天呐!夭寿咯!怎么会有这么妖孽的人! 曾仁吒捂住胸口,胸膛之中的心脏“咚咚咚”地因为悸动而无法安静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解决危机 宽阔的舞台灯光闪烁。 “下面有请舞蹈研究社一组的成员上场,为我们带来有趣的踢踏舞表演。大家掌声欢迎。”男主持人手执话筒,笑容满面地说出早就记住的台词。 舞蹈研究社简称舞蹈社。这南都高中的舞蹈社也是一大特色,总共有八个组,踢踏舞、拉丁舞、芭蕾舞……每个组专门学习一种舞蹈,组别不同,组内 分卷阅读23 成员的人数不同。 舞蹈社占据南都教学楼区南面的一整栋教学楼,平时只对内部成员开放,闲杂学生和老师都不得入内。不过也有例外,每学期刚开学,舞蹈社都会对外开放一周,吸引学生的关注和吸收新鲜血液。 招收限制不大,只要对舞蹈感兴趣,都可以报名参加。当然不是立刻就能够成为正式的社员,要是什么水平都能上,那就无法成为南都高中的一大招牌了。 加入舞蹈社只是第一步,之后还有系统的培训学习、每月晋升考核、社内交流赛、舞蹈月刊之类的种种活动。 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够参加舞蹈社的活动,有些人就算在舞蹈社呆了三年,也只能呆在舞蹈社一楼学学舞或指导指导新人,混不出头。 天资有限学习太晚或者平时不够努力,都会成为晋升的一大阻碍。不排除明珠蒙尘的可能,毕竟不管到了哪里,都会有黑暗的角落。所以才能和努力只是成功的一部分,想要君临天下,还得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坚持,必要时刻懂得卖萌秀节操博关注。 丁司宇本来也有意表演什么新型舞蹈糊弄学生的,不过在调查了学校舞蹈社的资料之后就果断打消了这个念头。和他们拼舞蹈,太伤不起了,估计连宣传部的考核都通不过。 掌声响起,虽然不如之前那么热烈,但还是非常响亮。南都高中舞蹈社那么出名,舞蹈社一组成员的粉丝也不在少数,某些死忠粉早在舞蹈月刊的表演预告出来的时候就已经开始期待今天的节目了。 丁司宇记得严锦好像也加入了舞蹈社,就是不知道他有没有参加表演。 两个主持人正要下场,忽然一个戏谑的声音响起。 “哟,你们玩的还挺开心的哈。”说话的男子是从后台上来的,身高约有一米九,右眼包着白纱布。他说话的动作牵动了面部肌肉,还有血从纱布里面渗出,看样子是刚受伤不久,伤口处理得也太过草率。 他显然不可能是什么舞蹈社一组的成员,甚至连学生都不是。因为正经的学生是不会手持国际禁用武器J20抵住普通人的脑袋以示威胁的。 J20是一款新型手|枪,威力巨大,排在国际禁用武器榜第20名。J20早些年在军中试用,因为容易波及目标以外的无辜人员,缺点很明显,所以早就停产销毁了。 你们猜的没错,现在这个脖子被一只手扼住,脑袋上还顶着一把枪的倒霉蛋,正是刚下场还不到两分钟的丁司宇。 话说丁司宇也真的不是一般的倒霉,好好的一个新生欢迎会都没法平静度过。细数一下他穿越过来的种种经历,除了遇见陆久,他还真就没碰上一件好事。 一开始就要学习新语言、熟悉新世界、奋力锻炼身体、小心自己不被政府当成敌国奸细处理,好不容易告别陆久进了学习,又要马不停蹄地赚积分顺带防火防盗防室友,参加一个新生欢迎会也能在上千的学生中脱颖而出给恐怖分子选中…… 短短一个月多,他的人生就成了一茶几,上面堆满了杯具。其实让他来这世界的不是穿越大神而是杯具大神吧。 唉,丁司宇在心中默默哀叹了一下自己背到极点的运气,很没好气地瞪着男子。 这名男子打扮得很是非主流,西装外套露脐背心海带腰带大花裤衩高跟皮靴,脖子上挂了块小圆镜,还留了一头染成紫色的长发,呈现花开状自然炸开,造型之犀利让丁司宇憋笑之余想到了曾经风靡网络的各种奇葩。 丁司宇琢磨着,这哥们就是不带J20走在路上都能够博得百分百的关注。这么有前途,还当什么恐怖分子啊。这么一想,他心中悲愤的情绪顿时消散不少。 “看什么看!”男子对别人的目光非常敏感,感受到丁司宇的敌意,直接拿枪托砸在了他脑袋上,恶狠狠地警告,“你再TM用这种眼神看我,小心我弄死你!” 丁司宇额头被砸出一个不小的伤口,一时间鲜血涌出,立刻染红了半边脸,虽然看着特别恐怖,不过感觉不是特别的疼,就是有点晕。呃,他晕血。 “大、大哥。”丁司宇抓住男子的胳膊,面色苍白,身形不稳。 “我操!你干什么?老实站好了!”男子没有防备让丁司宇拽的一个趔趄,险些栽倒,气得他直接一把甩开丁司宇,然后顺势踹了他的一脚。 “我、我晕血。”丁司宇一边老实交代一边捂住了肚子,痛苦地蜷缩着身子。也不知道是让男子踹伤了肚子里的哪个部位,整得他连呼吸都是疼痛的。 “……”男子也让这炯炯有神的答案给雷了一下,呆愣两秒之后果断放弃丁司宇,猛地扯过一旁给吓愣住的于兰替代他当人质。 这一手又快又准,别说那个给吓得脸色发白的窝囊男主持人了,连近在咫尺的丁司宇都来不及阻止。 男主持人没有想到男子手中有了人质还这么凶残,吓得连连后退。结果男子担心他乱跑,直接在他腿上开了两枪,子弹没有打中主持人的腿,但是主持人的腿还是被子弹的余威波及受了重伤,只能爬着向前挪动。 见此情形,台下的观众更是大气都不敢出了。J20的威力那么大,要是男子发疯了朝他们射几发子弹,那就得不偿失了。 学校的警卫早就在收到通知的第一时间赶到了现场,却因为男子手持危险武器,无法靠近。军部那边也已经通知了,预计十分钟之内就能够赶到。 于兰也很害怕,不过她知道自己必须冷静下来,否则绝对没有活命的机会。 “你长得挺漂亮的,叫什么名字?”男子手中的枪从于兰的脑门移到了她的胸前,胡乱扒拉着。 于兰穿着衬衫,暂时没有走光的危险,但是男子的这一举动倒是让她好不容易缓和下来的神经又绷紧起来。 这一刻,没有人敢轻举妄动。众目睽睽之下,男子一边饶有兴致地用枪管划拉着于兰的衬衫,一面邪笑着进一步调戏:“你看,这么多的人都眼睁睁地看着,却没一个人救你。你说,如果我在这么多人面前上——” 话没说完,男子仰面栽倒在地,后脑勺上一道凹痕十分吓人。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反派死于话多。”丁司宇咬着牙站在他的身后,想到反派定律咧嘴笑了一下。 他半边脸还在淌血,一只手捂着肚子,一只手拎着便携凳,脸上露出天真无邪的笑容,活像地狱归来的恶鬼。 因为用力过度,便携凳的一条腿打折了。丁司宇一脚踢开男子手边的J20,扔掉报废的便携凳,抬脚就对着他狂踹,脑袋和胸口都只踹了一脚,随后攻击都集中在了他的肚子上——只有那个部位没有骨头,比较软。 于兰劫后重生,颤抖着挪到了丁司宇的身后。丁司 分卷阅读24 宇再怎么可怕,那也是救了她的人。 不管是老师还是赶到的保安,一时间都没有缓过神来,只是眼睁睁地看着他在全校师生面前对着男子施展暴力。 时间过去五分钟,男子挨了近百脚,身体缩成一团不敢动弹,作为歹徒的他现在看起来都有几分可怜了。 丁司宇还是没有停下的趋势,他压抑太久了,男子正好倒霉地成了他感情的宣泄口、纾解压力的沙包。 再这样下去,这男子可能会被他给活活踹死。终于有人大着胆子上来阻止,不过也没敢直言相劝,只是说:“英雄、大侠,你休息一下吧。你脑袋上还有伤呢,快去医务室包扎一下。” 丁司宇总算停下,他瞅了瞅自己胸前一片染上的血红,晃了两下,晕了过去。这下子,大家也不继续发呆了,一起扑了上来,逮罪犯的逮罪犯,救人的救人。 丁司宇是在一片花香中醒过来的,他睁开眼睛,凝视着天花板许久,才意识到自己可能在医院。脑袋上没什么感觉了,只有肚子还在隐隐作痛。 他跟孕妇似的小心翼翼地捂着肚子坐起身,这一动作牵动了脚上的肌肉,疼的他眼泪都差点掉下来。他看着自己的脚发了一会儿呆,才意识到自己的脚踹了男子百来下,伤的比腹部还严重。他刚刚没有感觉到脚上的伤,不是不疼,而是已经疼到麻木了。 丁司宇龇牙咧嘴地调整好坐姿,终于可以抽空环顾病房,于是惊讶地发现房间里摆满的花和礼物盒,床边还趴着一个有点眼熟的学生,可能是他的同班同学,不过因为他不太合群,整个学校也就认识林放、曾仁吒、严锦和宋乐,认不出来很正常。 那同学剃成光头的脑袋压在被子上,感觉到床在震动,立马清醒了过来,见到丁司宇坐着的姿势,立刻凑上来担心地问道:“你有哪里不舒服吗,要不要叫医生?对了,你昏迷了一天肯定饿惨了,有胃口吃东西不?你想吃什么我帮你买。啊,我忘了你伤到了肚子暂时只能喝营养剂了。好吧,你对营养剂的口味有什么要求没,我推荐苹果味的,酸酸甜甜最好喝……” 林放不是说他是独生子吗?这家伙好啰嗦啊,确定不是林放的亲戚?丁司宇无语地看着那学生自言自语了十多分钟,直到前来例行检查的医生将他暂时请出了病房,丁司宇的耳朵才得以获得清净。 作者有话要说: ☆、进医院 医生检查了一下丁司宇的伤口,询问了一下他的感觉,拿着笔在病历上划拉了几下,然后很淡定地跟他说他伤得并不严重,昏迷那么久纯粹是熬夜太久给困的。再过三天他就能跑能跳了,只是这三天不能吃太刺激的食物。说完这些,医生抱着病历就走了。 丁司宇松了一口气,拿过床头柜上的笔记本正要开始补习拉下的功课,那同学又进来了。 “哎呀,你一直昏迷着没人陪我说话,可憋闷死我了。你还要在病房住三天,不过不用担心,在你出院前我都会一直陪着你,不会让你感觉无聊的,放心吧。” “还有,我刚刚去给你带了一盒这个,苹果口味的营养剂,饿了就喝啊。” “诶,要不要我帮你打开营养剂啊?我基本上都会呆在这里,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都可以直接吩咐的。” “这是我买营养剂的时候收营员小妹送的章鱼造型电子笔,送给你,喜欢不?其实还有乌贼造型的,也挺可爱。我以前一直不清楚章鱼和乌贼有什么不同,这回总算能够将它们区别开来了。” “怎么一直不说话,难不成是……饿得没力气说话了。没事,喝了营养剂就有力气了。” 这位同学话很多,一说起来就没个完,而且即使是他一个人在唱独角戏也浑不在意。他嘴巴不停在动的同时,手里的动作也没有落下,两三下就拆开了买回来的营养剂,利落地抽出一支拧开瓶盖递到丁司宇嘴边。 到底是哪个缺心眼的人让这个家伙来陪他的,这是想要他直接被烦死在医院的节奏啊。丁司宇终于忍不住了,将笔记本放回原位,真诚地问了他三个字:“你是谁?” Σ( ° △ °|||)︴那位同学表示他和他的小伙伴都惊呆了! “这、这,丁司宇,你怎么不记得我了?糟糕,该不会是脑袋让J20给砸坏了吧?告诉我,一加一等于几?” “……”拜托,失忆和智障不是一回事好不好。丁司宇一点也不想搭理这个白痴,干脆直接无视。结果那同学以为丁司宇答不出来,连忙按铃呼叫医生。 医生很快赶到,那同学迎上去,拦住他问个不停:“医生医生医生!大事不好啦!丁司宇脑袋给砸坏了!你说他能好么,除了失忆和智障外会不会还留下其他什么可怕的后遗症,比如无法控制排泄系统经常大小便失禁什么的……” “闭嘴!”医生霸气地扔了两个字给他,又为丁司宇检查了一遍。 那同学给吼了一句,蹲门口角落画圈圈去了。 医学技术很先进,没多久最终结果就出来了。 “谁跟你说的他脑袋给人砸坏了的?”医生百分之百确认丁司宇的精神状态良好,没有任何问题,生气地反问他。 “他都不记得我是谁,连我问他一加一等于几都回答不出来。”那同学还不服气,激动地辩解。 医生不相信他的话,转头看丁司宇。 “我让他吵得脑仁疼,可以让我一个人静静吗?”丁司宇趁机插嘴,期望医生能够把这人形广播拎出去。 “我辛辛苦苦不眠不休地照顾了你整整二十三个小时零五分,你居然这么对我!”那同学怒火中烧,神情狰狞,像是恨不得冲上来用拳头帮他回忆一下自己。 医生连忙挡在丁司宇的面前,隔绝他的瞪视,他也担心这个小同学一个控制不住袭击病人。 “林放,换班时间到了。”病房又进来一个人,鼻梁上挂住一副黑框眼镜,看起来斯文睿智,只是衬衫上的扣子有几颗不知所踪,头发也乱糟糟的,脖子后面印着一个不太明显的玫瑰红唇膏印。 “严锦?”丁司宇认出这人是他的室友兼难友挑了下眉毛。 严锦平时都是穿T恤和牛仔,十分随性,他们寝室里就属他看起来最阳光。没想到换上衬衫打上领带就跟换了个人似的。 这家伙,穿上了衬衫还挺有味道的嘛。这副饱经风(蹂)霜(躏)的模样,也不知道是被几个女人劫色了。丁司宇在心中默默给严锦点了一个赞。 “嗯,你醒了。”严锦放下手中抱着的一堆礼物盒,拉过一张凳子坐下歇息。 他来医院的这一趟可真不容易,还没出校门就让丁司宇的粉丝给拦住了。等 分卷阅读25 他好不容易脱身,人都快给礼物淹没了,没法全部都带医院来,只好请朋友帮忙送回寝室去。 有几个女生还醉翁之意不在酒,趁着混乱偷偷在他身上摸了好几把,衬衫上的扣子都给拽掉了三颗。 “那家伙是林放?”丁司宇静默了一秒,有点不可置信地指了指话唠同学,“怎么突然变成光头了?” “呃,这事说来话长。”严锦的神情忽然变得微妙起来,眼神也开始飘忽不定。 医生见没自己什么事了,面无表情地收拾好检测仪器退出了病房。他还要跟军部那边报告检查结果,没时间听他们三个八卦。 林放听到丁司宇的话,傻乎乎地摸了摸脑袋,果然摸到扎扎小短毛,明白他为什么突然就不认识自己了:“操!假发掉了。” 他睡觉不老实,脑袋再被子上蹭来蹭去,假发就那么悲剧地给蹭掉了。 “反正我现在也闲得无聊,说来听听?”丁司宇摸着下巴坏笑。 “不准说出去!”林放立马瞪过来,这么丢脸的事情要是传出去,他的脸还往哪里搁啊? 严锦无所谓地点点头,配合地引开丁司宇的注意:“我先和你说说新生欢迎会后来怎么了吧。” 因为发生了意外事故,新生欢迎会的表演暂停了半小时,安排受到惊吓情绪不稳的学生离场。除了男主持人比较倒霉之外,在场的学生都没有受伤。 严锦是舞蹈研究社一组的成员,不过他并没有参加踢踏舞的表演,因为他报名古筝演奏了。 “我们寝室的宋乐昏迷了。”严锦感慨,“听说他是被吓昏的,难以置信,他居然那么胆小。” “哦。” 丁司宇此时此刻从别人口中听到宋乐的消息,心情十分微妙。必须承认,这个时候他不太想听到有人提起宋乐。宋乐对着垃圾桶干呕的行为伤害到他了。 不,等等,宋乐做的最过分的事情不是吃了他的豆腐之后还很恶心地对着垃圾桶干呕。宋乐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接近她、帮助他,这才是最可恨的。因为这样的行为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叫做乘虚而入。 就是因为这样,丁司宇对于曾仁吒的傲慢和鄙视毫不在意,却对宋乐的嫌弃和厌恶难以释怀。既然觉得他恶心,一开始就不要和他说话就好了? 一瞬间,心头涌上想要流泪的冲动,但是丁司宇很快就克制住了。丁司宇最大的优点和缺点都是他善于克制自己的感情。他很能忍耐痛苦,也很擅长压抑渴慕。 “怎么了?你的表情不太对劲哦。”严锦敏锐地发现丁司宇得不自然,关心地问。 “我在担心积分。”丁司宇不可能实说实说,视线落在通讯器上,脑袋灵光一闪,机智地找了一个完美得借口。 “积分问题?”严锦一愣,过了好一会儿才道,“哦,你是说学校的积分是吧……你和宋乐情况,可以直接向学校购买积分的。你不知道吗?” “……”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 “不只是你和宋乐,像我们舞蹈社社长那种大师级别的舞蹈家,因为经常要去其他国家表演参赛,几乎很少上课,拿不到足够的积分,也是可以向学校购买积分的。”严锦继续到。 “这么重要的事情,为什么《南都高中积分指南》和《南都高中入学手册》上面都没有写?”丁司宇疑惑。 “像购买积分这种事情,我们学校是不提倡的,当然不能直白高调地写出来啊。”严锦理所当然地说,“大家默认知道就好了嘛。” 可是我TM的不知道啊!丁司宇泪流满面,随即又想到一个问题:“这个林放也知道?” “当然知道啦。”严锦对林放误导丁司宇的行为一无所知,直接将他卖了个干净。 “……我要杀了那个混蛋!”丁司宇愤怒地锤床板。早知道积分问题这么容易解决,他还参加什么新生欢迎会开什么马甲啊!双开裸奔的他简直要把自己给虐死了好吗?! 严锦默默低头,啊咧,他是不是不小心说错了什么话? 还有些事情,严锦没有跟丁司宇说,当然不是他故意不说,而是他也不知道。 丁司宇就昏迷了一天,外面发生的变化确是他难以想象的。 他新生欢迎会上的身份曝光,徒手(其实用了板凳)制服恐怖分子的威名传遍整个学校。 好在政府担心学校混入恐怖恐怖分子的消息传出去会引起民众的恐慌和暴|乱,让学生们不要传出去,才没让丁司宇成为全国名人。 不过即使如此,他今后的日子也不可能太平静了。学生其实都是很单纯的人,他们本来嫉妒丁司宇什么都不用做就成了陆久的家人,瞧不起他什么都不会的样子,网上传得沸沸扬扬的诽谤贴又狠狠将他抹黑了一把,所以之前丁司宇才会处处被人针对敌视。 但是他新生欢迎会上表现非凡迷倒了大片女生,揍人的狠劲又激起了大部分男生心中的血性,一时间在学校的地位来了个翻天覆地的大逆转。现在没有人觉得他被陆久收养是攀上了高枝,只是打心底地佩服他的勇敢。 作者有话要说: ☆、拼文风波 作者有话要说: 以后换早上七点更新吧。六一给个加更,致我逝去的童年和日渐消瘦的节操。 成为全校学生的偶像这种事情虽然YY起来很过瘾,真的实现了却没什么值得高兴的。丁司宇只希望大家赶快将这事忘记,他还是比较喜欢平静的生活。 看着病房里刚送来的鲜花和礼物盒,丁司宇忧伤地叹了一口气。 也有好消息,丁司宇的积分不用愁了。学校因为他勇斗歹徒,奖励积分一千,够他用到毕业了。 还有他在网站上连载的《围棋之巅峰对决》,也在这期间赚取了二十一个积分(登上学校论坛进入个人空间后查询积分看到的)。看数据,就算没有学校奖励,按照这个趋势下去他也不需要担心积分的问题了。 早知道后来会发生这事,他就不开新文了,手太快也是个悲剧,说多了都是泪啊。 还有一件事,宋乐因为在新生欢迎会上昏倒,现在宋家已经把他送进了自家的私人医院。 说起来,撇开那些理不清的感情不谈,他们还挺有缘的。是室友兼难友,在新生欢迎会还一起昏倒,只是他俩一个是受惊昏倒一个是勇斗歹徒,性质完全不一样。 有消息传出来说他是大脑受到了刺激,也有说他被抓去做人体试验留下的后遗症其实还没有痊愈,不知道哪个是真哪个是假,也有可能都是假的。进过这次事件,估计他要按照原计划修养半年了才能回到学校了。 唉,有句古话怎么说的?因果循环报应 分卷阅读26 不爽。他正不想看到宋乐呢,那家伙正好就昏迷进医院了。丁司宇在心中贱贱地感慨着。他本来很想揪住宋乐问个明白,问宋乐到底是不是宋子夏。可惜以前太忙没时间,现在身残没心情。 严锦不像林放那么多话,把重要的事情跟丁司宇交代了一下,就掏出平板电脑自顾自地玩起来了。丁司宇满意地重新拿起床头柜上的笔记本电脑,打开南都网登录后台,查看了新文《围棋之巅峰对决》的具体数据。 《围棋之巅峰对决》 创建时间:2075年10月3日已有章节:5总点击:57 周点击:57 总推荐:42打赏积分:21 收藏:7 评论:5 丁司宇看着数据,心中难免有点小开心——新文开了仅仅四天就有如此成绩,这是一件非常难得的事情。全新的账号和这个网站上的第一本书,在没有任何读者基础的情况下能够取得如此成绩,确实值得开心。 当然,数据会提升得这么快也是有原因的。这文是在南都网上发表的,读者群体大多都是学生和二十多岁的青少年,在这个网站上写文的人也不多,远不能和全球综合网相媲美,所以发表新书很容易让读者看到找到。 在这种国内网站上写的,前期的数据提升很容易,但是到达一个数值就难以再网上增长了.而全球综合网则不同,它本身就是面向世界的一个大网站,竞争多,读者也多,一旦成名,那粉丝的数量绝对可以跟坐火箭似的嗖嗖往上蹿。 很多人都是现在国内的网上发展一段时间,有了一定的读者基础,再跳槽到全球综合网,没有几个敢直接来这儿闯荡的,丁司宇算是一特例。 现在还不是松懈的时候,丁司宇揉揉眼睛振作精神,打开文档构思新文剧情。 滴滴——滴滴——南都网的后台消息闪动。 丁司宇点开一看,是个陌生人。 大白鲨:哥们,要不要拼文? 拼文?对了,他还不知道自己现在的码字时速是多少呢,也不知道有没有长进。丁司宇眼睛一亮,立刻回复。 丁司宇:拼多久? 大白鲨:一小时可以么? 丁司宇:好,现在开始? 大白鲨:对,一小时后报数。 丁司宇:嗯,加油。 大白鲨没有再回复,丁司宇没有在意,关闭了消息框,沉浸到码字中去了。大约是因为获得了足够的休息,丁司宇感觉今天码字出奇的顺畅,几乎没有卡住停顿的地方,文艺一点的说法就是灵感犹如滔滔江水来势汹汹挡也挡不住。 一口气码出两章多一点,约定的一小时到了。 大白鲨:唉,太久没有拼文,手速都下降了。【截图】统计信息 页数12字数7263字符数(不计空格)729字符数(计空格)7642 丁司宇甩了甩手腕,使用文档自带工具字数统计,然后把结果截图发了过去。 丁司宇:【截图】统计信息 页数12字数7560 字符数(不计空格)7564字符数(计空格)775 大白鲨:靠靠靠!居然输了,现在的新人手速都是这么牛B的吗? 丁司宇:……不知怎么,今天写的特别顺畅。 大白鲨:算了,输了就输了,说吧,惩罚是什么? 丁司宇:什么惩罚? 大白鲨:你不知道在我们网站拼文赢的一方可以向输的一方提一个要求的吗?当然,不是什么要求都可以,太过分的可以拒绝,大家其实也都是图个开心而已。唉,其实我可以不告诉你,假装没有这回事的。我这人就是太诚实了,没办法。 丁司宇:……你以前经常赢么,都提过什么要求? 大白鲨:还好吧,胜多输少。就是恶搞一下,让人把作者头像换成乌龟,或者在作者有话要说向另一个作者表白之类的,总之不要太过火就成。 丁司宇:你平时每天都更新几章啊? 大白鲨:一章,你想出什么坏主意了? 丁司宇:嗯,我也没什么有趣的招数。这样吧,你今天多更新两章,让你的读者也一起开心开心? 大白鲨:……【吐血图片】靠靠靠!你到底哪边的?! 丁司宇:我当然是站在大众的那一边咯。很为难?那多更一章? 大白鲨:不用,就多更两章。等我给你截图。 大白鲨果然说到做到,很快就更新了两章,还把截图发了过来。丁司宇问他还要不要继续拼文,他直接发了一个拜拜的表情就匿了。丁司宇耸耸肩,接着自己一个人寂寞地码字。 严锦一直很安静,手指在平板电脑上划来划去。他玩的游戏叫切僵尸,就是切水果的改编版,画面逼真音效渗人,不过他戴了无线耳机一直没有打扰丁司宇。就是中途死了一次,起身喝水的时候顺便问了丁司宇一句渴不渴。 这份难得的静谧一直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可把被林放折磨了半天的丁司宇感动得快哭了。 临走前,严锦扶丁司宇去了一趟厕所,嘱咐他早点休息,学校组织了全校的学生去海边玩一周,从明天开始应该不会有学生来看他了,他有事就按铃呼叫护士。 啥,去海边玩一周?还有这好事?次奥,这等好事怎么就刚好让他给错过了呢!学校奖励一千积分给他的时候,他还以为自己时来运转了,没想到杯具大神只是累了,喘口气休息一下而已。 码出了两万多字,共计六章,四章是《围棋之巅峰对决》的,两章是《丛林求生》的。医院就给丁司宇提供了饮用水和营养剂,没有准备醒神剂,他困得上下眼皮都快扯不开,只能无奈地保存文档关掉电脑。 他不知道的是,这一晚上,远在外国出任务的陆久终于得知了他受到恐怖分子袭击的消息,正在往回赶。 还有大鲨鱼文下的读者因为两章加更炸开了锅齐齐留言各种调戏逼问他发生了什么。 因为写文五年,在周围的大神都开始走上日更两章日更三章之路的时代,大鲨鱼还一直维持着每日一更的速度从未改变。 他不仅从来没有加更过,偶尔还会借口大姨夫来了请个假。这次突然爆发,很多看文不习惯留言的读者也冒出水面表示自己受到了惊吓。 于是大家对此展开了激烈的争论。 有人说是网站抽了,将他的存稿抽出来了。不过很快就有人质疑大白鲨是否真的有存稿这种东西。 有人说他终于背叛了组织成功地摆脱光棍的身份,这是太激动造成的。还是有人质疑大白鲨能否找到女朋友。 还有人说他已经写不下去了,干脆把存稿都放出来,这是太监的前奏。虽然大白鲨经常掉节操断更一两天,但是太监还从来没有过。 最离谱 分卷阅读27 的是有人猜测他得了无药可救的重病,命不久矣,所以想趁着还能活几天快点完结此文。众人一琢磨,突然觉得这个可能是最大的,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于是乎,留言一小时里刷出了近百条。 从大白鲨读者的种种推测,不难看出,他的读者和他也是一个尿性,脑回路常年拐在一个奇葩的线路上。 眼看着文下的人越猜越夸张,大白鲨不得不跳出来说出了事情的真相。 大白鲨输给了一个新人?大家一开始还不相信,不过看他这么正经地发布声明解释,又觉得可能是真的。 哈哈哈,大白鲨,你也有今天! 你真的输了?输给谁了? 放鞭炮庆祝~ 喜闻乐见。 节哀,这不会是最后一次。 …… 一大波读者换着各种姿势将大白鲨的身心都嘲讽打击了一通之后,纷纷询问丁司宇的身份,打算跑到他的文下给他增加点击数据。 于是,在大晚上的,一群有组织的逗比读者气势汹汹地来到丁司宇的专栏,点开他唯一的一篇文,然后一发不可收拾地掉进了深坑。 这一切都是半夜十二点多发生的,丁司宇睡的很熟,完全没有察觉到即将发生大事。 ☆、有自觉的人质 如果你以为林放跟着学校的大部队一起去旅游,丁司宇就可以安安静静地养伤,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林放出发的第一天,一大早就打了电话过来跟丁司宇报告他现在的行程以及未来几天的计划,乘坐什么交通工具、邻座和前座都有什么人、导游好像和带队老师勾搭上了等等也一并跟他说了,简直就是一个移动人形转播器。 丁司宇听了半个小时,多次试图说话均被打断,一怒之下对着通讯器恶狠狠地大吼:“不要再来烦我了!”然后干脆利落地挂了电话。 由于伤到了脚和肚子,他不能离开病房出去窜窜门,也无法吃学校里的粉丝们送来的东西,日常的活动就是起床、码字、学习、拆礼物和睡觉,如此反复循环。 陆久在丁司宇住院的第二天下午就赶回来,不过就只来得及见上一面又匆匆回去执行任务了。 在执行任务途中丢下自己的部下独自回国?陆久的顶头上司得知此事气个半死,把他叫自己办公室狠批了一顿。好在任务难度不大,他走的时候也已经完成了大半,进入收尾阶段,他不在也没出问题。 而宋子夏,至始至终都没有出现。那是理所当然的,因为那家伙病重住院了。尽管如此,丁司宇心底还是不可避免地产生失望的情绪。 丁司宇出院那天,时间是正午,太阳很大,没有任何人来接他。注意,是任何人,连司机韩叔都没有来。 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提着个装了笔记本的包,在医院门口等车。至于送到医院里的礼物,合眼的他都寄回陆家了,剩下用不着的全送给经常来照顾他的小护士了。 这里的公交车五分钟一班,并不难等。丁司宇被晒得有点头昏,眯了眯眼。不料,就这么一晃神,装着笔记本的黑色公文包就被人从身后猛然抽走。 也是丁司宇低估了杯具大神对他的偏爱,连等个车都能够遭遇抢劫。社会保障不断完善,每年发生的偷窃抢劫案件概率已经降低到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步了。 卧槽,居然抢到他头上了!丁司宇一怒之下转身抬脚就追。 抢劫犯穿了一身灰色的运动套装,脚上套着名牌运动鞋,他把抢来的公文包夹在腋下,每跑出十来米就回头向后望一眼,像是在确认丁司宇是否有跟上他。 丫长得就是一副贼眉鼠眼的猥琐相,尖嘴猴腮且不说了,那一口发黄的牙齿才是真正叫人倒胃口的。在如今牙齿美白行业高度发展的情况下还能保留其独特的风韵,他也挺不容易的。 他每回头一次,自然就会跑慢一点,丁司宇当然是瞅准了机会一直紧追不舍,眼看这就越追越近,丫竟然跳上了一辆自行车! 丁司宇揉了揉眼睛,没错,是自行车!在这个世界,自行车早就被市场淘汰了,虽然还有人买,但都不是作为交通工具在使用,而是被女性当成减肥运动的器材来用。 这混蛋不仅长得不堪入目,行为也挺无耻没下限。 提问,两条腿能追的上两个轮子吗? 这个问题丁司宇还没有来得及思考,后脑勺突然就传来了一阵破风声。有人偷袭他! 其实在女军医温文清的锻炼下,丁司宇的身手和体能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感觉到危险的一瞬间,他就迅速扭身避开攻击。 啪——一块深红色的板砖擦着他的头皮砸到了水泥地上,裂成两截。 居然使用这么猥琐的招式,这人肯定和那抢劫犯是一伙的。丁司宇立刻猜出这是一场有预谋的抢劫,他又注意到自己追击抢劫犯跑进来的街道非常偏僻。 恐怕抢劫只是为了将他引到这里而已,真正的目的是为了在不惊动普通人的情况下将他绑架。 情况不妙!这四个字只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他的脑袋就结结实实地挨上了一板砖,失去意识。 有人可能会疑惑,他刚刚不是能躲掉板砖么,怎么现在又被打倒了? 实际上,埋伏此处偷袭的人不止一个,这两块板砖是不同的人拍过来的,袭击的时间相差只有半秒。 丁司宇反应再快也不可能超越人类的极限,更何况他在这里的身体素质还处于普通人类的水平线之下。能够躲开第一块板砖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冷,好冷。 消毒水独特的味道在鼻尖挥之不去。丁司宇猛然坐起,搓了搓自己冰凉的胳膊,然后摸了摸脑袋,不意外地摸到一层质感熟悉的纱布。 他的脑袋也够多灾多难的,额头的疤还没有脱落,后脑勺又添一个口子。一星期连续两次中招,虽然不是在一个地方,那也足够让他产生心理阴影了。 这是一间只有二十平米的小房间,仅有的摆设是一张床,除此之外,连张椅子都没有。房间没有窗户,唯一的出口是一扇全透明的玻璃门。 丁司宇试着推了推,没有推开门,又试着向里拉,也没有拉动,看样子门被从外面锁住了,没有钥匙无法打开。无奈之下,他只能回到床边重新打量这屋里唯一的家具,企图从床上看出什么端倪。 床上的被子和枕头很明显都是新买的,除了他还没有其他人使用过。枕套和被套都是白色的,不带半点花纹,料子很普通,也没有透露出半点有用的信息。 陆久送给丁司宇的腕式通讯器还戴在他的手腕上,没有被人拿走,他低头检查了一下,发现没有信号,无法同外界联络。 在如今居然还有地方没信号,不用脑子想都知道那一 分卷阅读28 定是因为装了信号屏蔽器。不过通讯器这东西的功能很强大,就算没了信号,也还有很多其他用途,比如看时间。 丁司宇出院的时间是正午,被人打昏的时间大约是在十二点三分到十二点十分之间。现在通讯器上显示的时间是十二点四十二,这表明他已经昏迷了半个多小时。 狭小、封闭的空间,唯一一个出口被锁住,虽然说他的手脚没有被缚但从此刻他这无疑是被人绑架了。绑架他的人只是拿走了他的笔记本电脑,除了通讯器,他藏在口袋里防身用的短柄小刀也还在。 短柄小刀不是丁司宇买的,而是他从学校里的同学送他的众多礼物之中挑出来的,他只拿它削过苹果皮,不知道具体有多锋利。 满怀期待地试着拿刀在玻璃门上用力划了一下,结果一道印子都没有留下。 这扇门实在是太坚硬了。丁司宇失望地叹了口气,重新藏好小刀,这可是他身上唯一的一件防身用的武器了。 又过去了四个小时,丁司宇都感觉到肚子饿了,还是没有人来看他。 “有人没有?我快饿死了~” “机器人也行啊,快给我送饭~” “喂~莫西莫西~hello~” 饿到极致,丁司宇开始半死不活地对着空气叫喊,忘记了自己现在身处的异世早就统一使用通用语的他还中日英三种语言齐上阵,生怕绑匪听不懂。 “他在自言自语些什么?”监控器前,曾仁吒问,眼中满是不解。 “不知道啊,好像是肚子饿了。”保安无辜地回答,他也不知道莫西莫西和哈喽是什么意思。 “连接视屏,我要和他说话。”曾仁吒说。 “是。”保安低头,手指在电脑键盘上一番熟练的操作。 与此同时,丁司宇房间的玻璃门上突然显出一个人来。 “丁司宇,过得还好吗?”曾仁吒笑着问。保安已经主动退到旁边,没有出现在视屏里。 “不太好,有吃的么?”丁司宇老实地摇摇头。终于看到幕后主使,他也没有露出吃惊的神情。 并不是他已经猜到是曾仁吒绑架了他,而是他现在根本没有力气去在意是谁绑架了他。 管他是谁,现在马上给他送食物过来啊!曾仁吒家也不穷啊,做绑匪也就算了,怎么都不知道给人质一点食物呢,万一不小心饿死了怎么办? “吃的马上送过去。”曾仁吒点点头,接着问,“还想要什么吗?” “还想要回家。”丁司宇老实告知。 “这个不行。”曾仁吒想也不想就直接拒绝了。 果然不行啊。丁司宇沉默下来。也对,人家大费周章(其实也没有费多大的力气)地打昏他,不是专门请他来吃一顿饭的。 曾仁吒等了很久,见他一直不说话,作势要切断影像:“没什么想要的,我就走了啊。” “等等,我想要的东西比较多,你记清楚了啊。”丁司宇开口,“我嘴比较挑,不吃葱,菜里不许加葱;你这里床垫和被子都很薄,我怕冷,送两床被子来,我要一床垫一床盖;还有这里总有一股子的消毒水味,我想开门通通风,不行的话带一瓶空气清新剂来,我要菊花牌的绿茶香空气清新剂;我想洗个澡,换身衣服,这里有浴室和厕所吗……” “停!”曾仁吒面色铁青地打断他的话,“你以为你是来这里度假的?有点身为人质的自觉好吗?” “我很自觉啊,早就做好了随时可能被撕票的心理准备,不过也没放弃可以逃出生天的希望。不过你们曾家那么有钱,也不至于这么虐待一个病号吧?” 话是这么说,但其实丁司宇清楚地知道曾仁吒并没有将他撕票的打算。因为曾仁吒的脸上没有半点杀意,这也是他有胆子得寸进尺的原因。 曾仁吒冷着脸掐掉视屏,扭头对身旁的保安喝令道:“都听清楚了么,他有什么需求都满足他。” 保安面无表情地点点头:“是。” 又看了一眼安分地坐在床上等待的丁司宇,曾仁吒满意地勾起唇角,回到自己的卧室,打开电脑编辑新闻。 作者有话要说: ☆、信任危机 丁司宇提出的要求实在太多,没有办法,曾仁吒便让保安给他重新安排了一所住处。新的住处空间比原来的不知道要大了多少,丁司宇手上没有量尺,不过他估摸着这至少有三百平米。 新住所不仅空间大,里面的生活用品也是一件不少,厨房里预备着新鲜的食材,想吃什么启动料理管家一切轻松搞定。 唯一的缺点就是大门依旧被从外面锁上,没有办法离开。新住所的大门同样是透明的,牢固的很,常规手段无法将其破开,非常规的手段丁司宇又使不出来。 窗户可以打开,可惜这地方距离地面有五十多米,除非丁司宇突然长出一双翅膀,否则跳窗这事根本行不通。 在窗户上画暗号给外界传递信息也不管用,即使换了个地方,他也仍然处在曾仁吒的监控之下,有一点异动就会引起他的警惕。 唯一的好消息就是曾仁吒还把丁司宇的笔记本还给了他,让他不至于无聊死。曾仁吒防范很严,没有万全的对策,丁司宇不敢贸然逃跑。 再说了,他这些年都没有好好享受过生活,这次是个难得的机会。现在的他虽然处于被绑架的状态,却吃好、喝好、玩好、睡好,而且没人打扰,简直不能更舒服。 笔记本电脑就在身边,他还可以潜心码字,无需应付生活中的种种困难,也不需要为一拨又一波的烦心事苦恼。 当然,这不是说丁司已经放弃了抵抗,打算就此留在这里等死,他是在等待机会,等待曾仁吒露出破绽。在此之前,他也不打算浪费时间。他也曾经提出想要看新闻的要求,被曾仁吒给拒绝了。 不过并不碍事,他的卧室窗户正对着一个悬挂在大楼上电视屏幕。即使看不了新闻,他能从屏幕上捕捉到一些重要信息。 和丁司宇相反,陆久的日常生活就没有这么悠闲了。 丁司宇被绑架的那天晚上,网络上突然泄露出丁司宇失控殴打恐怖分子的视频。 那段视频拍得十分清晰,明显是学校请专业人员在现场录制的录像中的一段,因为视频的右上角还有代表学校的标志。 学校本次拍摄的视屏里特地剪去了一部分,那段视频刚好是被剪掉的视频当中的一个片段,并不完整。 由于恐怖分子登场调戏于兰的那一段被删掉了,在观众们看来,丁司宇在视频当中所做的就是在当众殴打一个穿着奇异的男人。 那段引人想入非非的视频发布一个小时之后,曾仁吒又匿名发了一个帖子,将自 分卷阅读29 己拍摄的照片和视屏都放了上去。 当然,经过特殊的角度选取和调整,在加上文字润色,已经达到可以百分之百地扭曲事实的地步,让看过该帖子的人都误会为是司宇调戏美女主持人于兰在先,而后不听老师(歹徒)劝告,还动手打人。 然后是第二天早上,更加糟糕的新闻被顶上了头条。 【丁司宇目无尊长藐视校规校纪,动手殴打老师】内容简缩:新生欢迎会上,入学不满一个月的新生丁司宇调戏同学、顶撞老师,言辞激烈,一言不合居然动手殴打老师。 慷慨激昂的文字配上丁司宇怒踹“老师”的图片,双层攻击效果翻倍。 殴打事件还没澄清,又一条新闻出来了。 【不为人知的积分黑幕】内容简缩:南都高中新生丁司宇中途入学,积分数却已经超过了已经毕业的高三生。 为了保护学校的名誉,学生们被要求严守新生欢迎会上发生的意外事故,从不知情普通观众来看,丁司宇就是调戏了学生,暴打了老师,反而还得到了一千积分。 “丁司宇还没有找到吗?”陆久有些疲惫地按了按眉心,问他的部下。 他因为任务忙得焦头烂额,却还不得不抽空去关注丁司宇。 “只能判断丁司宇得失踪和这些新闻稿有关联,除此之外找不出更多的线索了。”搜寻工作已经进行了八个多小时,但是还没有半点进展。 “为什么会有人对他下手?”陆久问,就这么一会儿功夫,网络上又出现了一条新闻。 丁司宇名誉受损,学校的学生和老师都站出来为他讲话,还联名签署控告撰写新闻的人诽谤丁司宇,因为他们全都知道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是对方显然预料到了会发生这样的状况,很快就给予了新的新闻做回应。 【南都高中新生欢迎会上被掩盖的真相】内容简缩:丁司宇怒踹学校老师,陆久暗中威胁学校掩盖事实。 【陆久以权谋私:纵容丁司宇在校无法无天】内容简缩:陆久上将权势遮天,无视国家法律包庇弟弟。 他没有直接跟校方对骂,而是迅速地转移了诽谤的重心。从新闻的内容可以看出,抹黑的重心已经渐渐从丁司宇转换到了他的哥哥陆久身上。 他之前的新闻都附有照片和视频,那都是妥妥的铁证,而校方仅仅口头上的解释和联名抗议,拿不出半点证据。 通过这样的对比,校方更像是受到了陆久的收买和威胁才这么说的。没有人会相信学生和老师说出的真相。 因为诽谤贴的影响,大家已经有了先入为主的思想,他们已经认定了丁司宇人品低劣。受到丁司宇的连累,新闻再说一下陆久的坏话,也更加容易的得到民众的信任。 写满了丁司宇和陆久莫须有罪名的各色消息报道以铺天盖地之势占领报纸的新闻头条。丁司宇还没有找到,罪名又逐层转移递增,街上满是有关陆久的糟糕绯闻,一开始的主角丁司宇反倒是成了一个陪衬。 在普通民众的心目中,陆久是神一样的存在,不能有任何污点,如果他一旦犯错,那种美好的幻想就会破灭,他的地位会受到极大的动摇,大家会对他群起而攻之,并要求他交出丁司宇,严惩丁司宇。 迫于广大民众的压力,在外地出任务的陆久被总部紧急召回,接受排查和审讯,可惜丁司宇压根就不在他那里,不管大家接不接受,他都是无法交出丁司宇的。 丁司宇被曾仁吒绑架了,陆久自然不可能交得出来,如此一来,他就成了包庇丁司宇犯罪。 一时间,众人都像打了鸡血一样集火陆久,曾经对他有多么推崇,现在对他就有多么的痛恨。 当然,普通民众之间也不乏一些理智的人和无条件站在陆久那一边的死忠粉,他们质疑着一边倒的新闻报道,要求新闻报道拿出更多证据来证明所谓的以权谋私。 新闻发布方也不慌张,又采取惯用的手法转移说话的重心。他们说陆久对外形象有失真实,说他通过什么手段洗脑了那些在校的年轻人,让他们宁愿陆久也不愿意相信摆在眼前的事实,几乎快要把陆久描述成了一个罪大恶极的邪教头领。 谁要是为陆久说一句公道话,好吧,那他也是惨遭欺骗洗脑的一个可怜人,请尽早清醒过来吧…… 总之,外面的情况一片混乱,军部高层也聚在一起,就怎么陆久这一问题讨论了好几次。军部的人当然知道陆久和丁司宇是怎么回事,但是他们所要考虑的并不仅仅是真相,而是此事带来的社会影响。 必要的时候,他们也会掩盖真相,将无辜的人献祭。何况陆久虽然位高权重,但是也受很多人的忌惮——早就有人看陆久不爽,想要借此机会拉他下台,否则丁司宇和陆久被诽谤的事情早就解决掉了。 丁司宇还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失踪给陆久造成了多大的麻烦,还在悠哉地码字。 平静的生活会消磨人的斗志,曾仁吒和保安每日浏览着监控,也都以为丁司宇的斗志早就被磨平,习惯了这种被控制的生活。 而事实的真相是,丁司宇从未放弃过逃跑的念头,卡文的时候,他一直在观察着透明玻璃门之外的走廊和周围的地形,通过分析收集到的所有信息来推测和判断自己逃脱的可能性。 曾仁吒将丁司宇关在了他家族的非法实验基地,自以为屏蔽了外界的信号,就能阻止他接收外面的消息,却不知道丁司宇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能够从微不足道的小细节来探知自己想要知道的讯息。 丁司宇不是不行动,而是在等待一个契机,等待一场大混乱。 对面大楼上的电视屏幕底端闪过一条新闻:地震局地震研究所2075年10月11日10时发布,本市今天下午到夜里将有一场级大地震,请大家做好安全防护准备。 大地震,这就是丁司宇的机会! 所以当这个机会来临的时候——囚禁他的门在突如其来的地震中被破坏,他毫不犹豫地抱着笔记本电脑就从顺着墙裂成比例不一的两半破门中穿过,朝楼梯的方向狂奔而去。 这条走廊他曾经在脑海里模拟着跑了不下百遍,考路过可以能遇到的意外不下十种,所以真正实施起来也没有遇到意料之外的困难。 电梯就在楼梯的旁边,不过丁司宇是不敢指望电梯的。且不说这场地震有没有造成电梯故障,就算电梯还能够正常使用,也可能会被曾仁吒给控制住。这样看来,原始的楼梯反而是最安全的。 作者有话要说: ☆、成功逃出 现在是晚上九点二十分,天色全黑。 楼梯的灯闪烁了两下,猛然熄灭,走廊 分卷阅读30 立刻陷入了黑暗。 主控制室的智能电脑自动打开了备用的独立内部电源,将电输送到个别重要区域,大部分地方仍然处于黑暗之中。 监控室也是重要区域之一,没有受到断电的干扰。保安很快从监控器里看到了丁司宇逃跑的身影,但是他的注意力却没有放在丁司宇的身上,有更加重要的东西引起了他的警戒。 “曾少爷,编号21的实验体突然发射了一段奇怪的电波,加剧了地震对基地的影响。基地多出地方发生坍塌。” 【警告:基地供电不足,请尽快连接外接电源!警告:基地供电不足,请尽快连接外接电源!】 “曾少爷,一区的实验体发生了暴动,求情支援。” “曾少爷,三区的实验体即将脱离了控制,是否直接抹杀?” 【警告:实验区损毁程度超过百分之八十!相关工作人员请马上离开!警告:实验区损毁程度超过百分之八十!相关工作人员请马上离开!】 “实验体之间在互相配合,他们已经冲破了第一道防御和第二道防御,正在往下走,预计再过十分钟就到达总指挥室,请做好战斗准备!21号实验体已经突破第三道防御,请做好战斗准备!” …… 一时间,曾仁吒收到了数十人发来的视屏通话和基地控制系统的提示,他忙得根本无暇顾及偷溜趁乱的丁司宇。 地震引发的供电不足很快就可以解决,基地总共有五道防御,前三道都在三十楼以上。那些试验品不管破除了几道防御,只要还在这大楼里就无法逃脱,因为这栋大楼的每层楼里都埋有炸弹,必要时可以直接引爆,放弃实验的心血。 难办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实验体21号。21号实验体极度危险,对人类抱有强大的憎恨之心,且具有非同寻常的攻击性。 21号实验体从实验室里逃出来见人就杀,所过之处没有留下一个活口。它已经突破了第三道防御,来到曾仁吒和丁司宇所在的这一层楼,他们没准一出门就可能遇上。 曾仁吒想要引爆这里,就必须离开大楼,要离开这栋大楼就得出门。可是门口有21号实验体,遇上妥妥地要领便当。 不过,现在曾仁吒不用烦恼了,因为丁司宇已经出门了,不多时就能够和21号实验体撞上。 楼梯的灯还没恢复,好在丁司宇身上带着多功能通讯器,开启手电筒功能之后,通讯器射出的光能照射出直径一米范围内的环境。 果不其然的,没有跑上一会儿,丁司宇带着的通讯器的亮光就吸引了楼上跑下来的21号实验体。 丁司宇不认识什么21号实验体,只知道从身后朝他扑来的一道黑影身形不足一米。他微微闪身,避开了黑影的袭击,顺势举起通讯器一照。 微弱的亮光下,他看清了黑影的真面目。那是一个看起来处于长期的营养不良状态的小男孩,身高还没有到一米。 男孩身上湿哒哒的,黑色的湿发黏在脸颊,仿佛刚从水里面爬出来。他瞪着丁司宇,墨绿色的瞳孔很大。 丁司宇注意的不是他的长相,而是他身上的伤痕,遍布全身上下,密密麻麻的很是骇人。 不过那些都还是不严重的旧伤,唯一还在渗血的就是腹部的一个血窟窿。 他似乎也明白自己腹部的伤影响了自己的行动,两只手都捂在了伤口上。 老天,这到底是谁对一个孩子下如此毒手。丁司宇看着他,都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才好。有心想要帮助这个小孩,但是他自己都还处在危险之中,又哪里来的余力帮助他呢? 可是这个小家伙看起来快要死了的样子。自己为了逃离这里,就要丢下他吗? 小男孩瞪着丁司宇,神色戒备,颜色比大海还要漂亮的眼睛里还流露出了怨愤的情绪。他在积蓄体力,准备等下给丁司宇来个致命一击。 “唉,虽然你看起来不太友好,也不是很喜欢我。”丁司宇艰难地扯出一个苦涩的微笑,摊开手耸了耸肩,俯身将他抱在怀里,“不过现在我们的命运连在了一起。” 时间不容许他多做考虑,他也明白自己若是为了自己而放弃一个生命,下半辈子都会活在愧疚之中,如此一来,还不如永远被曾仁吒囚禁在此。 “嘿,你可真冰啊。”丁司宇感觉自己似乎把一具人形冰块抱在了怀里,冻得打了一个哆嗦,忍不住开口抱怨。 他本来不是话多的人,过了几天只能对着空气自言自语的生活之后,不由产生了找个人把心中烦恼一吐为快的冲动。如果这个时候林放找他聊天,他一定不会再嫌弃那家伙话唠了。 丁司宇其实以为自己的冒失举动会遭到小男孩的攻击的,因为他的眼中有杀意,切切实实的杀意。 出乎意料的是,小家伙被他抱在怀中的瞬间,收敛周身的杀气,安分得出奇。缩在他怀里乖巧得如同睡着了一般。 温暖的触感,头一次触摸到这个温度,姑且留下这个人类的性命好了。 又往下跑了好几层楼,小男孩突然挣扎起来,结结巴巴地吐出几个字眼。 “楼……下,危、危险。” 下面有危险? 丁司宇立马停住靠着墙壁喘息,一边恢复体力,一边琢磨着怎么逃出去。就算他体质已经大有改善,也还是承受不住这高负荷的负重跑。 虽然不知道这小家伙是怎么知道楼下有危险,但他决定相信小家伙的话。 他停的位置正好是楼梯的转弯处,每个楼梯的转弯处都有一扇窗户,可以从窗户看到外面的情况。外面一片灯火通明,似乎没有受到地震的影响。 抗震技术一直在不断进步,经过多年的研究,八级的地震早就不能够倾覆房屋,在地震中死去的人一般都是太过倒霉正巧遇上高空坠物什么的。 诶,等等,通讯器有信号了!刚刚一直专心跑楼梯没有注意到,这回停下来休息,丁司宇才发现通讯器的指示灯在闪烁着暗淡的绿光。 估计是停电造成这里信号屏蔽器暂时失效了,这种情况得抓紧时间联系陆久!丁司宇心中惭愧,不过他能够求救的人也只有陆久了。 电话一拨过去,就被自动挂断了。通讯器用干巴巴的电子音提示道:【对不起,对方处于信号屏蔽状态,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后再拨。】 怎么偏偏这个时候……丁司宇皱眉,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震动的频率好像越来越大了。 一条短信突然跳出来,是宋乐发过来的。 宋乐:开窗 短信只有两个字,连标点符号都没有,但是丁司宇却莫名地冷静了下来。他此刻正好就站在楼梯转弯处,正面对着窗户。 他猛然抬起头,向窗外望去。黑窗户外,一艘最新研发的小型飞 分卷阅读31 行器隐秘地匿藏在了黑暗之中,金属舱门上亮着一盏微弱的灯,在指引着方向。 有救了!丁司宇面色一喜,迅速上前拉开窗户,一手搂着小孩,一手握着窗户,艰难地攀向窗台。 逃出生天的机会就在眼前,大楼却忽然发出了数声巨大的爆炸轰响。是主控制室的智能电脑自动引爆大楼里埋藏的炸弹——丁司宇通讯器的信号恢复,连宋乐都能够找到这里来,军部的人当然也不例外。 为了防止实验基地的秘密外泄,智能电脑只能够将所有的资料全部销毁,即使曾仁吒也也还在大楼里面。 丁司宇呼吸一窒,如果他会在此刻死去,他想知道一个答案。 “宋乐,你是不是宋子夏?!” “……” 丁司宇没有听到答案,也没有死。在这命悬一线的危急时刻,小男孩帮了他一把,用自己伤痕累累的血肉之躯帮他挡住爆炸的伤害。 黑夜之中,巨大的建筑闪耀出刺眼的火光,爆裂成无数块水泥、砖石、钢铁混合的垃圾。其中一个不甚明显的瘦小黑影也顺从万有引力的召唤,跟着一齐从半空中跌落了下去。 从这里掉下去,必死无疑!丁司宇又惊又急,竭尽全力从飞行器中探出半个身体,想要抓住小孩,被冷静的宋乐一把拽进了飞行器。 轰隆隆!砰砰!!爆炸以及杂乱的重物坠落发出巨响,整栋大楼像是再次遭遇到了地震一般剧烈晃动,几乎烧红了半天天的火光埋葬了一切。 仅仅是多耽搁了一秒,飞行器就也受到了大楼爆炸的冲击,险些当场坠落。幸亏驾驶员的技术过关,及时开启了能量防护罩,即使维持平衡的平衡杆已经失灵,还能驾驶着伤痕累累飞行器歪歪扭扭地朝前方飞了数十米,缓慢地向下停靠。 丁司宇身体本来就虚弱,在飞行器落地的那一刻便直接昏迷了过去。 作者有话要说: ☆、意外的惊喜(一) 今天天气很好,阳光普照,草木舒展,气温也是进入十月一来最让人感到舒适的一天。 丁司宇闭着眼睛躺在病床上,一身病号服衬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孔,脆弱的模样仿佛一用力就会破碎。经过窗口大树切割过的细碎阳光悄悄攀进病房,一寸一寸向病床挪去。 宋乐不喜欢趁人之危,但是昏迷中的丁司宇身上似乎有一种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极其强烈的吸引力,在迷惑着他。 等他回过神来时,自己的左手拇指已经在丁司宇的嘴唇上面摩擦了许久。丁司宇的嘴唇形状完美地像是特地用精密的尺子测量过,浅浅的色泽和柔软的触感都如同春季飘落的樱花花瓣一样粉嫩。 忽然,丁司宇毫无征兆地睁开眼睛。 “你醒了。”宋乐冷静地手指一转,拎住他身上的薄被往上提了提,神情平静到冷酷的地步,仿佛刚才的温柔和神情全都是幻象。 “宋乐。”丁司宇急忙抓住宋乐还未来得及缩回去的手,眼中满是探知的意味。因为他的动作,被子有一半滑落在了地上,但是他们都没有去理会。 宋乐最近似乎也没有休息好,眼睛底下一片青黑,苍白的手背上能够明了地看到青筋纠缠。实在很难想象,他这样的人会因为什么东西而彻夜难眠。 “嗯?”宋乐面无波澜,任由他的失礼行为,没有强制抽出自己的手。 丁司宇失望地垂下脑袋,果然是他产生了不该有的错觉和妄想么。 诡异的气氛凝结了连个人的反应,这个时候,一阵沉稳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在病房门口戛然而止。“唰”的一声,来人干脆利落地一下子就拉开了门。 “对不起。”宋乐低声道歉,然后迅速站起身,低着头与立在门口的陆久擦肩而过,头也没有回。 他独自一人穿过空荡荡的医院走廊,单薄的身影在白色的背景下渐渐被稀释,变得模糊不清。走过转角,就连虚幻的背影也彻底看不见了。 对不起什么?丁司宇心头没由来地涌起一股愤怒,他弄不懂宋乐的意思,他只是要一个答案而已,虽然是或不是本身并不重要,但这答案对于他却意义重大。 陆久看了看宋乐远去的背影,思索了片刻,走到丁司宇的床边,神情严肃地道:“丁司宇,起来跟我走。” “去哪里?”丁司宇一边问一边疑惑。他不在的这些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陆久的脸上居然出现了黑眼圈!他可记得陆久从来不会熬夜的。 “回家。”陆久说,神情没有多大变化,但是在丁司宇看不到的角度,不安分地相互摩擦的手指泄露了他紧张的情绪。 四天了,整整四天,他都没有办法合眼。他身居高位,树敌太多,一闭上眼睛脑中就无法控制地浮现出丁司宇满身是血的恐怖幻象。 他知道一味的担惊受怕只会浪费时间,所以干脆熬夜罗列可以搜查每一个可疑地点,只为尽快找到丁司宇,因为越晚行动,丁司宇的危险就越大。 谁也没有料到曾仁吒会大胆到将实验基地直接明晃晃地建立在闹市中心,即使军方派出了打量的人手来搜查,也没能够找到他。如果不是困住丁司宇的实验基地出现问题,他们还找不到丁司宇。 “哦。”丁司宇应了一声,很知趣地没有再多问,而是按照陆久的“命令”一言不发地掀开被子,穿起鞋子。 虽然明白陆久并非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冷漠无情,但是丁司宇与他还是无话可说。对于这点,两人都无可奈何。 尽管他们有着兄弟的身份,但实际上对于对方的了解仅有冰山一角。丁司宇不知道陆久除了被油炸成金黄色的小鱼外还喜好什么,陆久不晓得是什么驱使丁司宇开始写。 没有非说话不可的理由,两人一路无话。 憋了半天,最终还是陆久决定谨遵过去同事的教诲,主动、热情、友好、亲切一点。 “他还活着。”他们之间,唯一能够谈论的似乎只有这个了。 这没头没尾的一句话,搞得丁司宇一愣,半晌才意识到他说的是昨天晚上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的小男孩。 丁司宇以为他必死无疑,潜意识里认定不可能出现奇迹,懦弱地逃避去问陆久这个问题,没想到陆久却主动提起,而且还给他传递了一个好消息。 “他没死?”丁司宇激动地问,声音略带嘶哑。 他可以不在乎自己身处险境,却无法漠视为他付出这么多的人。 这世界上总有许多奇妙的事情让人想不通,比如性格冷清的陆久仅仅见过一边就决定收养他,比如住同一个寝室又为同班同学的曾仁吒却视他为眼中钉,再比如身为可悲的实验体并且深深地憎恶着人类的小男孩 分卷阅读32 居然初次见面就愿意为他做出牺牲。 “没有死,只是陷入了深度昏迷。”丁司宇果然很在意他,陆久暗赞自己选对了话题,试着以此为突破口,希望可以和丁司宇说更多的话。 “我可以去见他吗?”丁司宇问。 “可以。你想见他的话,我可以帮你给军部投递探视申请书。”陆久的话渐渐多了起来,面部常年冰冻的冰川有融化的趋势。 “谢谢你。”丁司宇轻轻一笑,随即又担忧地问,“他以后会怎样?” 陆久沉默了。 整理现场的同事说整栋大厦数百人中有三分之二都不是死于爆炸而是死于这个小孩子之手,这足以见得他是个多么危险的人物。 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不仅没有攻击丁司宇,反而还舍身救了他,但是现场遗留的各种迹象都表明了他的可怕,即使虚弱到陷入昏迷的地步,还能够攻击身边的活物,招式残忍得没有留下丝毫余地。 从那么高的地方跌落下去,而且还要面对爆炸的冲击和碎石的埋葬,普通人的内脏都要摔成一团面目全非了,他居然只是重伤昏迷,生命力也顽强得可怕。 军部会怎么处理这种仇恨人类且又极具攻击性的实验体呢?具体细节陆久当然无从知晓,但是也能够知道个大概。 终身监|禁或者被直接抹杀。他的状况比丁司宇还要严重一分,因为他和身体素质低下的丁司宇有明显区别,放入社会便是一个安全隐患,一个不安稳的定|时炸弹。 “我有个问题。”丁司宇打破令人尴尬的沉默,“你们军部能不能接纳他?”会有这个想法,还是因为丁司宇知道了陆久的身世才联想到的。 “他很不好驯服。”尽管不愿意扫他的兴,陆久还是言简意赅地说明了此事的困难度。能够增加一个未来可能比他还要强大的战力当然是一件大好事,但前提是这个战力不会对着普通人下手。 “让我协助如何?他似乎不太排斥我。”丁司宇再次提议。 看着他如同小孩子一般面露期待的样子,陆久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好,我会向上面提出申请。” 军部一向以办事效率著称,丁司宇的探视申请不到一个小时就被通过了,至于另外一个提议,上头表示他们需要观察一段时间再做定论。确实,此时事关重大,不宜草率决定。 丁司宇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抱了欢喜的衣物就进浴室洗澡,陆久也是一样。区别在于丁司宇一个澡能洗上半小时,陆久只需要五分钟。 温度适宜的热水从喷头洒出,浇在身上,能使人产生身上的沙尘连同疲惫和烦恼一同被流水冲走了的错觉。 这几天发生了很多事情,因为过得太充实,丁司宇几乎以为自己已经在外面过了一年,实际上的时间过了不到两周。 电脑好不容易可以正常联网,丁司宇感动得几乎热泪盈眶。登上qq,一大堆的好友申请弹框自动跳了出来。好不容易处理完这些申请,丁司宇又被白夜粉丝群的北极星戳了私聊。 北极星:大大,你这几天怎么都没有在线啊?现在更的《丛林求生》怎么突然停了,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白夜:你不知道吗?发生了一些事情,所以这几天电脑没有办法联网。 北极星:现在还有连不上网的地方?啊!!!你真的被绑架了啊!我还以为是陆久那家伙在骗人。 白夜:-_-#你觉得他像是会撒谎的人吗? 北极星:这不是像不像的问题,并不是说长得像个好人就一定很纯良,人类的外表是具有欺骗性的。 白夜:嗯,你说的好有道理。 北极星:擦——差点忘了正事,你还不赶紧去更新!!! 白夜:正在更新呢。 丁司宇缩小对话框,将文档中的文章复制到网站上,又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别字,才点击发表。其实他也就停更了两天,毕竟他的存稿箱不是空的。 丁司宇直接五更,并在《丛林求生》的文案上郑重道歉,表示自己因为一些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更新,今天特地五更补偿大家,希望大家能够继续支持他。 忙完更新,丁司宇松了一口气,仔细看了下《丛林求生》的数据,创建时间:2075年09月30日已有章节:1总点击:15799周点击:3966 总推荐:565收藏:771 评论:437 怎《丛林求生》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火了,这数据涨得也太快了吧?丁司宇惊讶地瞅着推荐、留言和收藏,再三确定自己没有多看一位数。丫的,要不是这本书的作者就是他自己,他都要怀疑这数据是自己花钱请人刷上去的。 等等,《驱鬼道士》的数据怎么更加不科学? 《驱鬼道士》,创建时间:2075年09月02日已有章节:33总点击:4326 周点击:537 总推荐:13912收藏:1934评论:705 作者有话要说: ☆、意外的惊喜(二) 丁司宇咽了咽唾沫,小心翼翼地点开《驱鬼道士》的评论区,看到被顶到最前面的两条留言,顿时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 回帖最多的是一个叫做【黄山工作室】的读者评论:白夜大大你好,我们想要将你的《驱鬼道士》改编成电影,希望大大能把授权给我们。 【黄山工作室】的评论底下清一色的撒花期待,偶尔有几个冷嘲热讽的也在广大群众的压制下销声匿迹。 排行第二的是大M的评论:大家快来看白夜大大的啊~ 回复大M的不是他的粉丝就是他的同行,内容以“大M你又不务正业了”之类的调侃居多,也不乏吐槽他画的人设图又霸气侧漏的,总体来说气氛欢脱远超第一条。 此外,也有质疑他排行蹿升太快有猫腻、骂他写太烂的评论,而且还不少。想想喷子其实挺令人气愤的,他们往往连你写了什么都没看,就给你扣上“装逼”、“秀智商”、“抱大腿”等帽子,而你还不能够同他们理论。 丁司宇明白这类评论不够中肯,看了还容易影响写作的心情,最好的处理方法是无视。 而且他挨砖也是难免的,其他作者都是辛辛苦苦地积累人气,却仍旧是个小透明,而他就因为正巧认识大M,写的短片恰巧有点新意让工作室看上,就迅速获得了大批读者的关注,想想就觉得心酸,咋的好事都让白夜遇上了。 认真看书的人大约不会注意到这些,不过写文的同行看了他的数据心里就不可能好受了。不管丁司宇有多努力多优秀,他们对他的印象都会是幸运居多。 这家伙真幸运啊,有画手大M撑腰。 分卷阅读33 可不是嘛。 还有黄山工作室的请求,以后他想不红都难啦。 文笔一般,剧情也没有特别出彩,真是想不通他的为什么会受欢迎。 …… 丁司宇给认真讨论内容的评论都做了恢复,然后开始烦恼黄山工作室的电影授权。他还没有和网站签约,没有编辑可以询问,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第一条评论,他想了想,果断将【黄山工作室】的评论截了图发给北极星。 白夜:【图片】要同意吗? 北极星:居、居然是【黄山工作室】!!!当然要同意啦! 白夜:为什么你这么激动? 北极星:你去搜一下这个工作室就知道了,创立十年,拍摄精品十六,除了第一部电影剧本的版权是他们千辛万苦求来的之外,后面那十五篇都是他们从倒贴的剧本之中甄选出来的。 白夜:……这么厉害? 北极星:你在怀疑他们的能力? 白夜:不是,我是想说,这么厉害的工作室为什么会找上我。 北极星:因为你的写的好啊。虽然你处理文字的手法还很稚嫩,但是已经具有独特的风格。我就是被你那不够成熟的风格给瞬间触动吸引。我相信,你如果能够一直坚持写下去,总有一天能够成为和华夏、浩明和漆火并肩的大神。 丁司宇看着北极星发过来的话,怔住了。 没等丁司宇感动完,那边很快又发来了消息。 北极星:啊,差点又忘了正事,大大,你突然停更,我们群里一下子加了两百号人,天天在群里刷催更,你打开群消息的时候小心一点别被吓到啊。 白夜:已经打开了……○| ̄|_ 北极星:╮(╯▽╰)╭这样啊,哈哈哈,那大大你先忙吧,我去个厕所~ 白夜:凸(艹皿艹) 大家都知道,那些在网上聊着聊着突然说去个厕所的,最后都再也没有回来。据说,厕所其实连接这异世界的大门。远目~ 丁司宇默一边在心中吐槽了北极星遁走的方式太老套,一边回复了【黄山工作室】的评论,搞定之后重新切出白夜粉丝群的聊天框。 白夜粉丝群热闹非凡,发言速度极快几乎是两秒一条,往往这条消息还没看清下一条就出来了。好不容易等到发言密度稀疏了,丁司宇才将早就打出来的消息发了出去。 白夜:《丛林求生》更新了五章,大家快去看啊n(*≧▽≦*)n~ 可惜的是,他的这条消息完全没有人注意到。这才几天没见,这个群居然一下子就达到了两百多人,而且还这么热闹地讨论他的,就连他自己也觉得很不可思议。 路人乙(二哥党):呜呜呜,二哥好让人揪心啊!!!作者停在这个地方简直惨无人道啊! 蝴蝶公子(二哥党):可不是嘛T^T简直没人性~~ 壮士留步(芳姐党):哈哈哈~捶桌大笑,作者干得好~不过啥时候更新啊? 路人乙(二哥党):壮士你简直无理取闹! 寿司熊猫(白芍党):你们都别吵了,主角和白芍医生才是真正的cp好么? 路人乙(二哥党):胡扯!你没听说过相爱相杀吗?作者的真爱其实只有二哥! 壮士留步(芳姐党):笑话,你们把芳姐放在哪里了,作者的真爱明明是芳姐才对啊,她一看就是终极反派boss的节奏~ 喂喂,你们都没有发现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吗?丁司宇看得目瞪口呆,根本找不到插话的空隙。这几个人打字的速度很快,瞬间就把丁司宇的发言给顶到前面看不见了。 蝴蝶公子(二哥党):懒得和你们争论,咱拿事实说话。话说白夜大大真的有在这个群里吗? 天山水:在呢,这不是?【截图】 路人乙(二哥党):我次奥,作者居然在线! 路人乙(二哥党):等下,我看看聊天记录,刚刚好像刷过去了什么非常了不得的东西。 寿司熊猫(白芍党):你是说这个么——白夜:《丛林求生》更新了五章,大家快去看啊n(*≧▽≦*)n~ 路人乙(二哥党):擦——啥时候的事情? 蝴蝶公子(二哥党):擦——啥时候的事情? 壮士留步(芳姐党):擦——啥时候的事情? 天山水:行了,咱群的地板够干净了,不用再擦了,你们赶紧去看书吧。 路人乙(二哥党):哈哈哈~【截图】我和大大合影成功~ 寿司熊猫(白芍党):滚!就是你刷屏太快才把作者的话给刷没影的! 路人乙(二哥党):我暂时放你一马,看完书回来再战! 四个刷屏主力匆匆潜水跑去看书,群里总算平静下来。丁司宇暗暗松了口气,安心地再次冒泡。 白夜:那些党派是怎么回事? 天山雪:他们是《丛林求生》里刚出场的三个配角的粉丝。悄悄告诉你,我是二哥党的。 天山水:我看见了 ̄へ ̄你这禽兽,明明说过你是白芍党的,居然敢欺骗我!寿司吧! 天山水:咳咳,受死吧! 天山雪:哈哈哈,天山水你这大吃货!捶桌笑哭~ 白夜:……能再悄悄告诉我,你俩是cp还是兄弟吗? 天山雪:你还不知道么?好吧,悄悄告诉你,我俩既是cp也是兄弟。 北极星:他唬你的,他俩是双胞胎兄弟。天山雪你简直无耻啊,居然连白夜大大都骗。 天山水:悄悄告诉你们两个,我生气了。【怒火中烧的图片】 北极星:我去上个厕所。 丁司宇失笑,他明明写的是一个非常正直的丛林冒险故事,里面没有任何暧昧的情节,他们得是有多大的脑洞才能够脑补出奸|情来的? 对着聊天记录笑了一会儿,他又重新切到作者后台,打算退出登录,忽然看到一个红色信封形状的图标在左上角跳动,点开一看。 【发件人:蛀书虫 你好,我是全球综合网C区9组编辑原创编辑蛀书虫。我看了你的《丛林求生》,觉得本书很有潜力,如果你有意向签约,就加我的qq详谈。我的qq号是314659】 这是编辑发来的签约消息! 原来编辑发的消息是这个样子的! 第一次收到网站编辑的消息,丁司宇心脏砰砰乱跳,做了三个深呼吸才冷静下来,按照编辑留下的qq号添加了他为好友。编辑只有周一到周五上班,周末是休息的。今天是周六,编辑蛀书虫显然不可能在线。 手头还有一堆正事没半,丁司宇没有干等着编辑的回应,又点开南都网,登陆后台。《围棋之巅峰对决》的存稿比较多,所以没有发生断更的惨剧,不过数据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围棋 分卷阅读34 之巅峰对决》 创建时间:2075年10月3日已有章节:12总点击243周点击:392总推荐:1746 打赏积分:930 收藏:4评论:327 这样的数据对于一个完全没有人气基础的新人来说,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就算他写的是一部空前绝后的神作,也不可能在只更新了这么点字数的情况下,获得这么多的收藏和评论。 更何况他的虽然写的不差,但是距离神作还差得远。丁司宇有点紧张,他都倒霉习惯了,突然收获三个大惊喜,还真是不习惯。而且怎么好事都集中到一起爆发了,这回又是因为什么? 点开《围棋之巅峰对决》的书评区页面,细细查看了一番,他总算在最后三页找到了答案——都是从和他一起拼文的倒霉孩子大白鲨的文下过来的。 大白鲨的读者和他一样实诚,啥都没说就直接给他刷了足足五页的感谢评论,一部分人还在看过本书的内容后成了忠实书迷。 客观地来说,虽然有大白鲨的原因在里面,不过《围棋之巅峰对决》无疑是一本好书,否则不可能留住那么多读者。 忽然,戴在手上的通讯器发出了滴滴的声响,是林放打了电话过来。 “喂?”丁司宇将笔记本电脑推到一边,接通电话。 “谢天谢地,终于能够打通了。这几天你都在干嘛啊?电话一直打不通的说。算了,那不是重点,等下再说。最近报纸上尽是些扭曲事实的报道,你也不要太在意。对了,你现在是在哪里?最近出门小心点啊……” 电话的另一边,林放一开口就没有再给他出声的机会了。林放这家伙,某种意义上也是一个人才啊,可以面不改色地连讲五分钟都不带换气的。 丁司宇抱着放松的心态听他滔滔不绝的言论,结果却是越听越不对。听到最后,他眉头都紧锁在一起了。 作者有话要说: ☆、反击 今年全校的学生都购买了刻录着本届新生欢迎会表演视屏的光盘,只是这些光盘都是后期剪辑过的,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同时保护丁司宇不被歹徒的同伙报复,他勇斗歹徒那段被剪掉了。 学校不想将这件事的影响扩大,还特地拜托了军方不要将此事泄露出去。 考虑到名校出现恐怖分子这种事,传出去了影响确实不好,军方也同意了学校的请求,只是要求学校提高警备,下次在发生这样的事情就不可能再这么轻易地敷衍过去了。 所有人都没有料到此事会被有心人利用,成了抹黑丁司宇和陆久的脚踏板。 “学校应该还保留着没有剪辑过的录像吧?”丁司宇问,他显然不相信学校不会留一个没有做过任何处理的原始文件。 “……被删掉了。”林放沉默了一下,无力地回答。他此刻无比地痛恨自己得多嘴,既然丁司宇不知道,他干嘛还要特地说出来。 丁司宇追问:“谁删的?”这事是谁干的啊,不会是和曾仁吒串通好了吧。 “曾仁吒。”林放回答得很快,也不晓得他是从哪里知道的。 “他会剪辑视频?”丁司宇讶然。 “我还没说完,是曾仁吒的追求者干的。”林放赶紧把话说完。 “你说话能不大喘气么?这样会造成误会的好不好。”丁司宇没好气地骂他。 “不是,刚刚车子突然震了一下。”林放无辜地澄清,“诶,车子怎么停了,是出现什么事故了?我这有点事先挂了啊,下回再聊。”不等丁司宇回话,那边立刻掐断了电话。 丁司宇低头一看通话时长,顿时感动得热泪盈眶——这可是林放这家伙第一次主动挂断电话啊,而且他才说了十五分钟! 墙上复古样式的精致闹钟指针滴答滴答转着圈,盘面上没有阿拉伯数字,仅在12、3、6、9的位置上画了条短短的竖线,闹钟不是普通的扁平的圆柱形,而是引人眼球的球形。 如果转过闹钟,你能够惊喜地看到它内部精密复杂的机械结构,而且每一个部件上都雕刻着极为细小的花纹,不够仔细的人是发现不了的。 这是一个透明的闹钟,是温文清上一次来他们家的时候带过来的。 盯着简约通透之中暗藏玄机的小闹钟,丁司宇越看越觉得生气。他本意是希望自己在静坐中缓解心情的,不料胸中翻腾的怒火不仅没有随着奔走绕圈的指针稳定下来,反而还越发扩大。 他“唰”地重新打开笔记本电脑,一直卡着的《丛林求生》第三十五章无比顺溜地就码了出来。 剧情发展到主角终于遇到了另外十二个人之中的三个,跛脚二哥、病娇芳姐和冷面白芍,从此开始四人行的旅程。可是追去目标不同的四人注定无法和平相处。 李牧不过是个普通的在高中生,唯一的愿望不过是走出这座该死的大山。 跛脚二哥是为了找到自己失踪的弟弟自愿加入这里的,他的脚本来没有任何问题,在半夜遇到蟒蛇袭击,为了救被迷昏的三人才被咬伤半瘸的。 芳姐也是主动加入这个丛林求生游戏的,纯粹是为了不断地寻找刺激,为了杀戮、发泄。 白芍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因为他精通医术,大家都称他为白芍医生,他的目的就是找回记忆。 有了白芍与二哥的经验和芳姐的武力,他们四人平静地过了一周,三次遇到重大危机都会被众人合力迅速解决。 但是很快芳姐就无法忍受无聊的生活,她腻味了齐心协力的路途,对自己人动了手。 不仅如此,她还挟持了白芍,胁迫感应到危险的二哥带领着他们走进危机重重的山洞。 山洞很深很深,而且既阴暗又潮湿。举着打火机一路往里走了约莫十分钟才看到尽头。 山洞之中睡着一只棕黄的皮毛的庞大野兽,贸然闯入它的领地的四个人散发异类的味道惊醒了它。 基于领地被人侵犯的愤怒,它直接对这四人展开了追捕。跛脚的二哥跑不快,不出意料地让野兽一爪子按住了。 李牧想要回头救二哥,芳姐故技重施又拿白芍的性命来胁迫他。无奈之下,他只能跟上芳姐和白芍。 于是三人就这么丢下了野兽和二哥逃出山洞。 逃跑过程中,白芍趁乱躲开了芳姐的控制。安全出逃后,李牧和白芍与芳姐对峙。没有想到芳姐反过来嘲讽他们毫不犹豫地丢下了曾经的救命恩人只顾逃命。 她是故意在逃跑的过程中放掉了白芍的,这么做就是想看看脱离了她的威胁,他们两个会不会掉头去救二哥。 现在结果已经看到了,芳姐说。 丁司宇猜这一章发出去之后一定会有读者吐槽 分卷阅读35 他有心理变态。一口气写了三章,郁结于胸的愤怒才得以暂时平静。他静静地趴在桌子上,思索着应该如何挽回陆久的声誉。 他不在乎自己被多少人伤害误解,因为他清楚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并不会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就算是在学校处处遭人针对的那段日子,他也没有觉得多么难熬。 但是陆久不同,他的声誉会影响他的仕途,普通民众的批判会给他带来实质上的伤害。看那一条又一条的恶心报道,一开始的起源还是丁司宇。如此算起来,他便更加不能够坐视不理。 在学校混得那么惨,他却从来没有生气过,性子好得跟柿子有的一拼,好像谁上来捏一把都没有关系。但这都是因为早他看来那些小把戏都没有给他带来麻烦或是造成伤害,没有触犯到他的底线。 他其实只有外表看起来好欺负而已。看他在新生欢迎会上的表现就该知道,一不小心踩到他的底线,会有什么下场。 陆久在他初来这个世界的时候便不由分说地收养了他,保护他免受终生囚禁,他自然不能允许陆久因为自己的缘故受到伤害。 怎么对他都没有关系,但是他绝对不允许任何人往陆久身上泼脏水!否则,就要承受惹怒他的后果! 丁司宇清楚这次的事情的主谋是曾仁吒,要惩罚就惩罚这个家伙不用犹豫。 还有一个关键是丁司宇还录下了自己被绑架后发生的所有事情——他的通讯器虽然因为信号被屏蔽而无法与外界联系,录像的功能却还是存在的。 曾家人以为让基地自爆就不会有泄露机密的危险了,却不知道逃出来的丁司宇手上还掌握了他们千方百计想要隐藏的事情。 要是视屏发出去,曾仁吒和他的家族绝对立马受到制裁,连回转的余地都没有。 他们用来囚禁丁司宇的地方,明显是一个非法实验基地,他们家暗地里一定和恐怖分子有什么联系,有可能他们家本身就和恐怖分子是一伙儿的。 而且搞不好军部高层也有他们的人。 令人惋惜的是,这视屏在他的手里,不能够发挥出最大的作用,最好的方法还是交给陆久。 不能够亲手送曾仁吒下地狱,丁司宇还是十分遗憾的。他虽然生气,却不会因为愤怒而被冲昏理智,这视屏等陆久睡醒后就交给他。 兴许是因为拿到了非常了不得的资料,开始筹备对曾家来一个大清洗。上头通知丁司宇稍安勿躁,然后迅速召回了陆久,并对外召开记者见面会,表示为了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军部决定革除陆久的上将职位,并将他关入一级警戒区终生囚禁。 军方这么做,是想要通过此事麻痹抹黑陆久的主使曾家,趁他们放松戒备的时候,将他们一举控制。 所以陆久表面上是被军部的人革职严惩了,暗地里则是化妆成了一个普通的保镖混进了曾家搜集更多有用情报。 计划顺利地进行着,陆久潜入的过程中,曾家还因为南都高中官网上放出的一段视屏而被转移了视线。 据说是一个学生自己偷拍了新生欢迎会上的表演,不忍目睹丁司宇受到不公正的谴责,决定冒着被学校严肃处理的危险放出这段视屏作为证据。 众人顿时哗然,没有想到丁司宇居然是被冤枉的。一时间,留言风向来了个华丽大逆转。 大家都被报纸上的报道欺骗了,丁司宇是无辜的,他不仅没有欺负女同学,还保护了全校的师生。 他还只是一个孩子,怎么有人这么对待他。 这个报纸是哪家的,竟敢诽谤丁司宇抹黑陆久,以后坚决抵制! 大家都不是傻子,从报纸报道上逐渐偏移的重心就知道,这是有人想要借用丁司宇来对付陆久,等到陆久民心尽失,不管他再怎么无辜都不可能保得住自己的职位了。 也有人疑惑,为什么这个视屏早不放出来,晚不放出来,为什么偏偏在这个时候却突然出现在学校的首页呢? 这个疑惑在第二天早上大家就得到了答案,从另外一个视屏中——丁司宇被曾仁吒绑架的那个视屏——这个人也知道丁司宇被绑架了,所以不敢轻举妄动,直到丁司宇获救,才将视屏放出来,还他一个清白。 军部果然行动迅速,一夜之内就端掉了曾家,其中受到牵连各业人士也纷纷落马,革职待查。 不过,新生欢迎会上的这段视屏是谁偷拍的呢? 宋乐神情淡漠地在休学申请的最后面签上自己的名字,然后传真到教务处。 他不止是在新生欢迎会上偷拍了丁司宇,每一次和丁司宇见面,他都有打开通讯器的摄像功能,拍下丁司宇的一举一动。回寝室一个人休息的时候,他就会拿出拍下来的视屏和照片默默欣赏。 他知道自己这样的行为可以称得上是变态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行为。 他其实已经很克制自己的欲望的,因为利用偷拍的影响自我安慰根本不足以满足他的需求。他想要的是更深层次的东西,想要独占这一个人,想要亲吻他、拥抱他、膜拜他,还有狠狠侵占他。能够清楚的只有一点,这大约是他的灵魂受到了吸引。 他在图书馆里查了很多资料,也无法知道这份吸引因何而起。直到那日,他亲眼目睹丁司宇被恐怖分子袭击。 那一日,他清晰地感受到自己的脑袋里还有另一个思维的存在,那家伙压制着他的记忆,侵蚀着他的魂魄。 然后…… 作者有话要说: ☆、宋子夏和宋乐 宋子夏是一个非常倒霉的人。初中毕业证都没来得及拿到,就死于不治之症,享年十六。 宋子夏很喜欢丁司宇,所以他死后化成了鬼一直跟着丁司宇。因为执念太深,无法投胎。 他以为自己满足于作为一个旁观者,却在丁司宇知道自己的死讯那一刻无法继续欺骗自己。 于是,这份愈发深沉的执念和爱恋终于扭曲了时空,而他的灵魂也进入了一个十六岁男孩的身体,这个男孩就是宋乐。 一个身体里蜷缩着两个灵魂的后果就是一方占据主导权,可以自由地控制身体,另一方被挤压到大脑的角落,陷入半昏迷状态。宋子夏虽然成功占据了身体的主导权,却因为宋乐的存在而暂时失去了过去的记忆。 尽管记忆全失,那份烙印在灵魂之上的执着却是不可磨灭的。只要丁司宇一出现,他就会不受控制地被其吸引。也不是没有尝试过违背自己的本能,故意冷漠待之,然而这样反倒是让自己痛苦不堪。 因为他没有什么特别特别的理由要疏远丁司宇,便干脆放纵自己的感情,有意无意地在他的左右晃荡。然后 分卷阅读36 ,他发现了自己的矛盾,疏远丁司宇会心痛,亲近丁司宇会反感。 直到他在新生欢迎会上亲眼目睹丁司宇被恐怖分子袭击,情感的剧烈波动惊醒了沉睡中的宋乐,两人再度对身体的控制权展开一番殊死搏斗,他才恢复了一部分记忆。 内部的较量外人是无法看出来的,即使是医生,也只能够通过仪器得出脑电波极其紊乱的评价,并且对此束手无策。 “你们不是说乐乐已经脱离危险了吗,为什么还会突然昏迷?”说话的女人非常焦急,却因为自己什么都不懂,因此拿自己的儿子毫无办法,只能质问宋乐的主治医生。 以前,她常常梦到宋乐。有时候宋乐在用一种怨毒的眼神瞪着她,怨恨她没有前来救自己;有时候宋乐可怜兮兮地抱着她的大腿哭泣,不停地喊疼,然后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地往下掉。 每次梦到宋乐,她都会吓醒。她都开始怀疑这是不是自己精神失常的前兆了。如今终于失而复得,她更加不能忍受自己的儿子一脸苍白地躺在病床上,生死未卜的模样。 “宋夫人,请你冷静一点。宋乐失踪的这十二年来,到底遭遇了什么非人实验,我们都是无法知晓的。而且你们也知道,比起我们这些顾忌甚多的医生,那些人性丧失的恐怖分子百无禁忌,他们的研究确实要更上一层。所以宋乐身上藏有什么我们检测不出的后遗症,那也是极有可能的。”主治医生镇定地推了推眼镜,没有流露出丝毫的不安。 “而且仪器检测,宋乐的各项身体数值都处于稳定状态,除了脑电波紊乱,没有任何异常。我们推测,宋乐的昏迷可能是在新生欢迎会上受到了刺激。”医生的助手补充。 谈话没有继续下去,因为宋乐的眼皮动了下。 “妈。”宋子夏张开眼睛,眼珠子上红血丝密集明显,乍一看挺吓人的。 “乐乐,你醒了。”儿子一醒来便喊她的细节叫宋夫人心底一软,她连忙欣喜地凑到宋乐的身边,轻柔地抚摸他的脸颊。 她已经不年轻,却因为保养得当看起来任然很漂亮,暗淡的脸色瞬间焕发精神,笑起来的的样子直接让医生和助理都忍不住为之侧目。 “妈,我想回家。”宋子夏对宋夫人道,提出要求之前特地喊了她一声妈。这么做,一方面是为了提高这个要求被同意的成功率,一方面是他知道这个女人担当得起这一个字。 纵然他们本是是没有丝毫关系的陌生人,他也能够从她身上感受到关爱,他当然不会吝啬自己的感情。 他现在只是暂时压制住了宋乐,以后这样的状况还会有可能发生。他本无意伤害宋乐,没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他已经决定硬下心肠和宋乐做一个决断,彻底抹杀不稳定因素。 宋夫人很想让医生给宋子夏做一个全身检查,但是拗不过他的坚持,带他回家了。 那日回到宋家之后,宋子夏将自己关到了房间里,不让任何人前来打扰,宋夫人也不让。 等到第二天他自己走出门,宋夫人才终于松了一口气。 只是她没注意到,宋子夏的眼珠子虽然仍是漆黑漆黑的,不过虹膜外那一个零点五毫米宽的圈已经全是深蓝色的了——宋乐已经被他彻底地抹杀了。 为了达到目的,他摒弃良知,毫不留情地突破了宋乐的心理防线,摧毁他的意志、让他自我毁灭。 宋子夏在黑暗之中隐没了十年,现在他不想再继续那样的生活了。他一直坚信,只要心怀信仰,即使身处黑暗也不会堕落。从现在开始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是踏在另一个人的牺牲而走下去的,所以他会加倍珍惜自己能够拥有的。 他以为自己已经毫无后顾之忧,没想到他还是小瞧了丁司宇的倒霉程度,新生欢迎会上的事情还没有过去多久,他又被曾仁吒所绑架。 如果不是他曾经在丁司宇的身上放了追踪器,在停电的瞬间找到了丁司宇的位置,他可能要再次去丁司宇了。 那是他第一次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弱小。他不想再眼睁睁地看着丁司宇陷入险境而无能为力,只能在自己变强之前隐瞒自己的身份。 对不起。 对不起,没有办法陪在你的身边,即使这并不是我的本意。 对不起,是我不够强大,没有办法保护你,让你又一次地陷入这样的境地。 对不起,暂时还不能够和你相认,还要让你再等……但是,请相信我不会让你再等太久。 他在心中默默许下承诺,然后以身体不适为由,向学校申请了休学。 宋子夏很专一,从始至终,他的心里只有丁司宇一个人。连他自己的需求都要排在丁司宇的后面。爱一个人,他就想要竭尽全力,将自己所能给的、最好的东西全部贡献出来。 重新获得记忆之后,他也记起了前因后果,也记起他和丁司宇相处的每一个细节。 他骨子里其实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人,喝完茶会立刻将杯子洗干净,而丁司宇相对的比较懒散,喝完茶之后将杯子放到一边,等到脏杯子累积到一定程度再一股脑地洗刷干净,但是放久了的脏杯子会因此变得特别难洗。 宋子夏跟丁司宇提过一次,可惜他仍旧是改不了那个坏习惯,于是他也懒再提,只是如果自己在场,就顺便将丁司宇的杯子拿去洗了。 还有房间,因为拥有良好的家教,宋子乐的所有衣服都是刚从衣架上收下来就马上叠成方形整齐地码在衣柜里,要穿的时候直接取出来就可以;而丁司宇则是一团乱糟糟地纠缠在一起随意地扔在床上,睡觉之前抱起来扔衣柜,想要穿的时候东翻西找,有时候上学来不及了,穿着两只颜色不一样的袜子就除了门了,这个坏习惯直到宋子夏收到自己命不久矣的噩耗那会儿才改好,着实费了一番苦心。 真的放不下这个叫人操心的家伙。但是时间越用越少,能够陪伴他的机会不多了。宋子夏有生以来头一次开始怨恨命运这东西,却又无可奈何。 说起来,刚认识丁司宇那会儿,丁司宇更懒,也不像现在这样,为了一件事能够付出全部的热情,而且每天看起来也是没精打采的。宋子夏当时就想,这人看起来死气沉沉的,真叫人讨厌。 后来,丁司宇迷上写,精神找到寄托,整个人一下子就变得神采飞扬,俊秀的面容因为充满活力而变得吸引人。宋子夏很不幸,瞬间就陷入了情网,即使他很瞧不起丁司宇的懒散,即使他们是性格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当时宋子夏也不知道什么叫做心动,只是一个劲儿地往丁司宇的身边凑,期望引起他的注意,和他成为好友。 丁司宇本身是个性格柔软的少年,对于宋子夏的刻意接近没有表现出排斥。在仔细交 分卷阅读37 谈过后,他们惊讶地发现对方并不是自己想象中的那种样子。 宋子夏以为丁司宇阴沉冷漠,但他实际上只是有点安静,本性温柔;丁司宇以为宋子夏傲慢无趣,但他其实学识渊博、幽默风趣。 相处越久,越发了解对方的美好、越发喜欢对方的性子。随着时间流逝,两人感情迅速发展,几乎到了无所不谈的地步,但仍旧是纯洁友好的朋友关系,没有往暧昧的方向偏移。 由量变到达质变是在于一次意外。 那日丁司宇因为家里来了亲戚床位不够,到宋子夏家借住了一晚。就在那晚,两人在被窝里的状态由打闹变为拥抱,身体接触面积逐步扩大,陌生的大火在心间燃烧,凭借着人类的本能,他们的嘴巴贴在了一起,禁忌的感情从此生根发芽…… 确定关系,宋子夏决定以后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和丁司宇在一起,然而就在此刻,学校组织体检,一个噩耗随之降临——他最多只能再活半年。 生命进入倒计时,他终日在和丁司宇分手与继续交往下去这两个选项之中来回挣扎。关于他对未来的美好幻想,也只能够是空想,没有实现的可能了。 他家里很有钱,他的爸妈一直不肯放弃救治希望,带着他的病历四处求医。他也没有放弃希望,一面和丁司宇深入交往,一面积极地接受医院的治疗。 在手术开始的前五分钟,他忽然强烈地感应到自己命不久矣,硬逼着来看他的同学帮忙隐瞒他的死讯。时间拖得太久,最后他只能以欺骗的方式结束这段感情。 美好的爱情最终没有带来奇迹,他怀着对丁司宇的爱死在手术后的一小时。 死后,他一直跟在丁司宇的身边。就算从此以后再也无法触碰到丁司宇,无法和丁司宇交流,他也想要呆在丁司宇的身边。 作者有话要说: ☆、陆久上将萌萌哒 因为近期事物繁多,学校特地给丁司宇放了三个月的长假,时间长得都快接近半个学期了,等他再回学校的时候期末考都要开始了。反正丁司宇的积分都还一直在往上涨,根本不怕被开除。 陆久再一次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上头也破天荒地给他放了长达三个月的长假。 三个月,一年的四分之一诶!陆久想到自己上司的为人,深感疑惑。你问他上司什么为人?哦,借一句老套的话来说,就是他经常不是人,不榨干手下的所有价值,就不放人。 细细一算,他俩收到放假消息的时间相隔不到一小时,如果不是清楚自己上司的为人,陆久还真怀疑他跟南都高中的校长串通好了的。 三个月的长假可不能够浪费啊。陆久心里焦急,一时之间却又想不出什么好去处。思考了一会儿,他登上了万恶的八卦论坛,发出一条匿名求助贴。 贴子名为【请问两个男性可以去哪些地方旅游?】,这名字简单明了,从标题就知道他想要问的是什么。 八卦论坛有很多热心的常驻游客,一直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顶着双眼皮“= =”和单眼皮“- -”的公马回答网民的问题。陆久等了六分钟的时间,刷新了一下网页,万分惊喜地发现他收获了三个回复。 ——你的问题少了一个关键的信息,这两个男性是什么关系? ——看时间长短和个人爱好了,我觉得旅游大多分为观赏类和体验类,观赏类可以去著名的旅游胜地,观赏山水;体验类可以去游乐园和最近兴起的展会。 ——按照楼上的建议,我补充一下,还可以去泡温泉,既可以看到某种美好的景观,又能够体验到温泉的魅力。 陆久看着第三条回复,很正直地皱眉,美好的景观是啥玩意? ——兄弟关系。 由于对三个答案都不是很满意,他在贴子下面回复了一号热心网友的问题,继续等待援助。 现在时间尚早,八卦网的游客们大都是夜猫子,回复很少,而且都不是精华。大家均以娱乐为目的给了几个带有恶搞性质的回答,比如【威廉古堡(某著名鬼屋的名字)欢迎你】、【重要的是看着两兄弟的年龄有多大,小于十二可以去儿童游乐园,大于八十的可以坐缆车看日出,中间段的没什么限制。】、【呵呵,楼上sb,小于十二岁的可以省略了好吧,能上八卦论坛发帖的起码得有十六。】、【你才sb,楼主有说他是两兄弟之一吗?说定他是帮两个小正太问的。】、【你们都别吵了,回答个问题而已,至于掐起来吗?】。 陆久默默地关掉了论坛页面,相信八卦论坛聚集了人民的智慧才是他犯蠢。比起去看这些根本就是抱着娱乐的心情来回复他的无良网友,他还不如靠自己。 陆久有所不知的是,等到晚上九点过后,他在八卦论坛留的问题竟然被顶到了首页,回复量突破一千,各种馊主意层出不穷。最后还是由于身为楼主的他一直没有再现身,网友们的热情才消退下来的。 考虑良久,陆久挑选出了三个地点,让丁司宇任选其一。这三个地点中有两个较远,分别是海天佛国普陀山和天水一色洞庭湖,最后一个非常近,就是本市的游乐园,当然不是儿童游乐园,而是本市刚刚建成的最全面、最浪漫、最惊险、最刺激的梦境游乐园。 丁司宇跟陆久说他不方便出远门,去梦境游乐园就可以了。虽然他是有三个月的闲暇时光没有错,但是这不代表他可以身心放松地丢下一切跑去玩了。 他还连载着两篇,加起来少说也有五百来号的读者嗷嗷待哺呢,哪有时间去长途旅行。 尤其是《丛林求生》,他已经从日更三千字加到日更三千五后又发展为日更四千字,底下的读者还在哭号着叫唤不够看。 他估摸着,等存稿多了,这篇文估计要开始日双更。至于现在,《丛林求生》要是日双更了,《围棋之巅峰对决》要置于何地,隔日更吗?尽管《丛林求生》的需求量要更加大一些,不过厚此薄彼是不对的。 最重要的是,丁司宇和编辑蛀书虫商量好了签约上架事宜,鉴于他现在存稿不足,上架的时间推到了十一月十一日,上架的首日肯定要三更当做是光棍节福利。上架之后每日的更新不少于两章,这也是蛀书虫提出的条件之一。 按照蛀书虫的说话就是:更新这东西吧,本来说应该不是强制性的,但是既然你上架收了钱,就必须对你的读者负起责任,因为他们现在已经从普通的读者变成了花钱买文看的客户。 话题扯远了,还是重新介绍一下梦境游乐园吧。梦境游乐园开业已经过去两周,前去玩乐的游客已经逐渐减少。 搜索资料上显示,这个游乐园建得非常广大,直接从山底延伸到了山顶,游乐设施一半在 分卷阅读38 山脚下一半在山上。山脚下的游乐设施大部分比较惊险和没新意,无非就是些载上游客后猛然升降和剧烈晃动撞击以达到刺激大脑和情绪的游戏设施。 这些游戏延续了几千年,也还是有人花钱找自虐。也有比较花心思的鬼屋和密室逃脱,不过最吸引眼球的还是那个白色的摩天轮,无比高大美丽,顶端几乎都能够和山顶齐平了。 注定梦境游乐园将于其他的游乐园区别开来的是山上的节目。 上山的路有两条,一条平坦安全,夜晚可以看到模拟萤火虫的伪生物飞行灯像是一条流动的小溪,分成两队循环地向前飞舞,左边那队向上,右边那对向下,显得非常井然有序。 另一条路没有全面开发,可以一边走一边享受未经雕饰的自然风光。只要上山之前下载地图到通讯器,再买好钓竿、猎|枪和帐篷,还可以借助地图找到小溪和温泉,钓鱼摸虾、狩猎野味,玩够了再下山也不迟。 资料介绍,这第二条路还划分了五条路线的,不同路线的开发程度和难度的等级也不同,有一定的几率遇到危险。 打算走第二条路的还必须带上一个触发式能量防护罩,遇到危险时自动在佩戴者的周围产生一层可以抵抗150千克重压撞击的能量防护罩,同时触发的还有定位器,会向幼儿园发送求救信号。游乐园的工作人员会在收到求救信号的第一时间前去救援。 官方的介绍其实是有一定的夸张成分在里面的,毕竟是人流量极大的游乐园,所有施设和路线都必须要要经过检测,确定不含安全隐患才可以对外开通。 就算是走了第二条路上山,选择难度最大的路线,也未必会触发能量防护罩,这东西通常就是个摆设,最多是内含的定位器给路痴提供一下帮助。 有不少游客已经在梦境游乐园的官网下面探讨开了。根据他们的评价可以看出,第二条路线还是非常好玩的。 一想到可以和丁司宇一起去旅游,陆久罩着寒冰的脸都奇迹般地柔和了一点,当然只有一点,隐藏自己的真实情绪也是他的特技之一:“韩叔,从明天起放你两个月的假。” 因为陆久自己常年上班,最近才开始时有休假,弄得司机韩叔也跟着他一起忙碌,此次有三个月的假期,他决定让韩叔也放一个长假。 “遇到什么喜事了?你看起来很高兴的样子。”韩叔一点也不在意假期的问题,而是神秘兮兮地压低嗓音问陆久。韩叔和陆久相处多年,但是陆久情绪上有什么不对,他能够马上看出来。 虽然明面上看起来他只是陆久的司机,不过他打心里将陆久当成自己家的小孩疼爱了。当然,他也是当兵的,跟陆久一样不善于表达出自己的情感,导致陆久一直以为他的关心是八卦……呃,他心里真的关心八卦也是一部分原因啦。 “我上次看到一份报纸,匿名人士揭秘陆久上将最爱的十种食物……”陆久神色淡然地打开通讯器,翻到某娱乐报纸的第十七期【名人最爱】版块,斜着眼看向他的司机,仿佛自言自语一般轻声道,“韩叔好像特别喜欢给娱乐报纸投稿,我是不是该给你换个职务,把你调到新闻社那边去呢?毕竟你这种人才,埋没了也不好。” “我、我错了!陆久上将,千万不要这么对我!我不能离开你啊!”韩叔一愣,听闻此言,眼泪都快要掉出来了,连忙一股劲儿地死缠烂打。虽然他明白,陆久不会轻易地改变自己的决定。 “和你开个玩笑而已。”陆久表情不变,删掉报纸,心情愉悦地同韩叔告别,“记得两个月之后回来上班,现在你可以下班了。” “……”韩叔石化在车里。夭寿咯,陆久什么时候学会开玩笑了,他怎么完全不知道啊?! 同样是出门旅游的前一晚,丁司宇兴奋得睡不着觉,翻出背包往里面装了若干郊游野炊要用到的工具,又把房间的摆设重新设置了一下,仍然精神十足,便干脆化身为码字机,啪嗒啪嗒一夜码出了七章存稿。 早上刷牙,陆久看着丁司宇脸上似乎更加浓重了的黑眼圈,皱眉问道:“你脸色看起来很差,要不要明天再去游乐园?” 陆久冷峻的面容看不出一丝和蔼与温柔,刚和他的同居那会儿,丁司宇的小心脏每天都处于水深火热之中——日日跟一只杀人不眨眼的冷脸面瘫住一块儿,这压力也太大了。幸亏每天相处的时间不长,否则迟早得崩溃啊。 “啊?没事的,我不困。”丁司宇拍了拍脸颊,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精神。住在一起住么久,他不敢说自己已经绝对了解陆久,但也知道了他虽然无法露出温柔的表情,心脏却绝对是柔软的,柔软敏感,渴望着有人来亲近。 “好吧。那么……认真刷牙。”陆久斟酌着怎么让自己看起来更加亲切,脑中设想了十多个句子,可惜都没有勇气说出口。 如果他的上司能够看到他现在这副没出息的样子,一定很懊悔没有教导他关于情感方面的知识,以至于自己一手培养的得力助手虽然身手一流,但是在感情方面一片空白。 作者有话要说: ☆、游乐园之行 车开到梦境游乐园的门口,陆久才意识到他忘了让韩叔帮他订两张门票。幸好最近游乐园的火热程度有所下降,他们可以直接在售票厅购买当日的门票。 有过送丁司宇上学遭围观的教训,陆久这次很明智地穿了网络交易平台上买来的衣服和帽子,尽量将自己打扮成普通青年的样子。 他的变装挺成功的,丁司宇背着个大大的书包站在陆久的身边,愣是吸引了群众的全部注意。 丁司宇觉得只要不看他的脸色,没有人会联想到陆久上将。至于气质这种东西,是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的。 售票大厅的人不多,有五个售票窗口,大概是因为还没有到游玩的旺季,现在只有两个窗口是开启的。 为了迎合梦幻的主题,售票大厅的天花板上安装的不是集安全节能护眼为一体的新式照明灯,而是悬吊着样式繁华复古的大吊灯。 左右两边的墙上也安装了超薄款的大屏幕,优美的图案在不停变换着,让排队等待的人不至于太过无聊。 两个售票窗口前面都排了四五个人,买票还是需要花费一点时间的。陆久怀着奇妙的心情使用饮料自动贩卖机买了两瓶矿泉水,将左手上的那瓶递给丁司宇:“我去买票,你坐在等我一下。” “还是一起去吧。”丁司宇接过矿泉水,微微仰头看着陆久。他其实更想说“还是让我去吧”,总觉得使用饮料自动贩卖机和排队买游乐园门票这样的事情在陆久做来充满了违和感。 分卷阅读39 不过看陆久跃跃欲试的模样,他可能是第一次撇开韩叔和军部的人,小心而又好奇地尝试这一切。 “也好。”陆久看了看丁司宇脸色的表情,又看了看他拿着矿泉水瓶子的手,不知为何,很想露出一个微笑。 一开始提出收养丁司宇,他是抱着虚妄的私心的。 一切的起始只因为丁司宇脱口而出的那句“小心”,那是他第一次明明白白地感受到别人对他的安危的担忧。 好像世界在跟他宣告,他不是一个杀人机器,他也会流血会流泪,他也可以拥有别人的关心,可以悄悄奢望一下温暖的感觉。 当时的心情和感觉,没有准确的语言可以形容,也没有恰如其分的自然活动能够比喻,硬要说的话,就好像是积压在地底岩浆终于因为到达极限而喷发。 所以他当时就想,这个少年就连对待一个陌生人都能够如此温柔,若是能够成为他珍视的亲人就好了。想要被他注视,想要感受他的温暖,想要住进他的心里,那一定会非常非常幸福。 少年很快就接受了他的存在,开始信任他、亲近他,完全不知道他虚妄的私心。 “你好,我要买两张门票。”陆久收回思绪,对身着得体制服的女售票员道。 “您好,我们的门票有三种,一号门票是普通游乐设施通用票,只需要两百元,仅限当日使用;二号门票是可以任意通行的特殊门票,使用周期为两周,需要八百元;三号门票是贵宾门票,凭三号门票可以再一年以内免费使用游乐园里的所有设施,需要六千元。不知道您需要的是哪种门票呢?”售票员熟练地背出一连串的收费标准。她的桌子上贴了很多张陆久的照片,都是从报纸上复制打印下来的。 看得出这是一个陆久的粉丝,不过显然她没有认出陆久,否则不会是这副“工作模式”的样子。 “我要两张二号门票。”陆久拿出ID卡,正要刷卡,结果被丁司宇扯了一下袖子。 “用我的比较好。”丁司宇小声地对陆久说。陆久出门前特地乔装打扮了一番,肯定是不希望有人认出他,如果使用了ID卡,就要暴露身份了。虽然他自己本身也算是个名人,不过收到的关注度明显不如陆久,不会引发售票员的尖叫。 “嗯。”陆久迅速让开位置,让丁司宇上前付账,他也明白自己犯了什么错误,幸好丁司宇提醒得早,否则他又要在公共场合暴露自己的身份了。 说来说去,还是因为他自己没有身为名人的自觉的缘故,在军部,可不会有人敢多看他一眼。就算已经在外貌上做了伪装,把军部当成了生活环境的他一时之间也想不到需要改变一下行事的方式。 “这是两张二号门票和两个触发式能量防护罩,请收好。谢谢光临。”售票员保持着冷静的礼貌,从卡上划走一千六,又一笔交易成功。 她没有过多地关注陆久和丁司宇,马上对排在他们后面的顾客背出刚刚说过的收费标准,台词都不换一个,“您好,我们的门票有三种,一号门票是普通游乐设施通用票,只需要两百元,仅限当日使用……” 丁司宇下载了梦境游乐园的地图到通讯器,低头研究了一会儿,对陆久说道:“游乐园的入口是往左边走。” 陆久点点头,随即注意到他们身后一个满脸纠结的少年听到他们的话,一脸“得救了”的神情,放下通讯器悄悄跟在他们的身后。这个年代居然还有人看不懂电子地图?陆久心中诧异。 忽然,少年的通讯器发出滴滴的声音,这是收到了语音消息才会有的提示音。少年小心翼翼地降低了音量才打开消息,一个年轻男子的咆哮传出: “童青黎,这个借口你已经用过五十多回了!虽然科学实验已经证明了躺着能让思考速度提高百分之十,不过我很确信你躺着只会睡着。我给你三分钟时间。现在!立刻!马上!收拾好电脑跟衣服,三分钟后来接你!” 即使少年已经降低了音量,并与丁司宇相隔两米多,但他还是清清楚楚地听到了消息的内容。他没有偷听别人消息的嗜好,加快了脚步。结果少年也连忙小跑跟上,生怕自己被他丢下。 “我没睡觉,我外出取材去了。不要想我,拜拜( ^_^ )/~~”少年一边紧跟丁司宇的步伐,一边笑眯眯地回了一条语言消息给对方。 对方收到消息,气得一口老血喷在通讯器上,险些失血过多。知道少年又想要逃跑,对方直接对少年使用夺命连环扣技能,然后被少年一脸微笑地给拎进了黑名单。 “你们好,我叫童青黎,现在处于被人追杀中。”童青黎加速跑至丁司宇的跟前,可怜兮兮地对他道。 陆久抿着唇看他,童青黎的年纪看起来不大,好像只有十七八岁,个子约莫一米七的样子,头发剪短,凌乱的自然卷似乎从来没有好好梳理过。 “哦。”丁司宇表示知道了,抓着陆久的胳膊,打算绕过他继续往前走。反正这路宽阔的很,十个人展开双手也拦不住他们。 童青黎将深棕色的太阳镜拉下一半,一双写满了难以置信的眼珠子从中露出:“你们,难道不打算帮助我一下吗?” 说这话的时候,一阵不小的风刮了过来,拉扯这他身上略显宽大的深蓝色短袖T恤,使他看起来更加地可怜和无助。 不过丁司宇和陆久都在刚刚见识到了他的真面目,知道他只是有着一张楚楚可怜的面孔而已。 “我们为什么要帮助你?”丁司宇好笑地挑了挑眉毛,双手插兜戏谑地看童青黎。希望童青黎能够给出足够有趣的回答,否则他的时间就白白浪费了。 陆久也安静地等着,他之所以没有生气,不过是因为这少年的接近没有恶意。 “五湖四海皆兄弟,你要对兄弟见死不救吗?”童青黎厚着脸皮扯歪理。他明白,丁司宇既然愿意搭理他,就表示心里有意给他一个机会。而他需要做的就是抓住这个机会说服丁司宇。 “哦?那不知道我是你的兄长还是弟弟?”丁司宇笑问道。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他表示自己今天也长见识了。 “哥哥( ^_^ )~”童青黎毫无压力地出卖了自己残存不多的节操用来加固脸皮。 “……”丁司宇也说不出话了,出门走一趟,他还能够白捡个弟弟,这也算是奇遇了。 “哥哥,我也买了二号门票,我们可以同路耶。”童青黎又发现了一个令他振奋的巧合,开心地挥舞着手中的门票道。 陆久听到他一口一个哥哥叫丁司宇叫得十分亲热,不禁有点怅然,丁司宇虽然也有叫过他哥,但是没有用这么甜腻的语气。 但是仔细想想,如果丁司宇用这样的语气跟他讲话,他一 分卷阅读40 定会受到惊吓的。虽然说他一开始想要的好像是这种类型的弟弟。 “陆哥,可以让他跟着我们吗?”丁司宇征求陆久的意见。 他们本来是约好了两个人一起出来玩的,不知道多一个意外会不会让陆久感到不开心。如果陆久不愿意,他也只能对这位可爱的童小弟说抱歉了。 “大哥(づ ̄3 ̄)づ~~”童青黎作势要给陆久来一个拥抱。陆久迅速闪避,可怜的童小弟扑了一个,差点栽倒。 “可以。”陆久表情僵硬,看起来像是不太喜欢童青黎。实际上他紧张得几乎要忘记了呼吸,他十分懊恼自己反应太快。 “耶!!!大哥我爱你!”童青黎蹦蹦跳跳,高声欢呼,精神病患者一样的行为引来游客频频侧目,估计他们都是在想附近的精神病院是不是又放假了。 “低调点。”丁司宇低声训斥道,难得出门一趟,他可一点都不想引起别人的注意。他还好,若是陆久被人认出来就糟糕了。 童青黎立马闭嘴,安安分分地走在丁司宇的右侧,非常听话的样子。 丁司宇叹了口气,忧郁地想,不知道多了这么一个二货,他们的游乐园之旅还能够愉快地进行吗? 作者有话要说: ☆、厚脸皮的旅伴 上午十点整,丁司宇、童青黎、陆久三人刚好找到一条小溪。 不知名的淡黄色小花开满溪边,溪水清澈干净,有游鱼悠闲嬉戏,看得童青黎双目直瞪,口水横流,几乎走不动路。溪内有个若干深褐色的石块点缀,一直延伸到溪的两边。 “也到了吃午饭的时候吧?”童青黎走到一块巨大的深褐色岩石上,不愿再往前行。为了达到目的,他不惜自爆秘密,告诉陆久和丁司宇,他为了逃避编辑的缉捕,连夜出逃,早餐都还没来得及入肚。 童青黎的编辑是个非常牛叉的存在,不管他跑到哪里都能够在三天内找出来。 他常常建议编辑干脆参加军部的特工选拔好了,什么冷酷无情、恬不知耻、丧尽天良、思维缜密、意志坚定、高度敏感,他的编辑完全符合啊——他的编辑冷酷无情地限他每日交出一万五的稿子,为了达到此目标恬不知耻地搬进他家,丧尽天良地没收他从漫展淘回来的宝贝以作要挟,在他出逃后紧紧是通过分析情报就在短时间内找出他(思维缜密),毫不为他的苦苦哀求所打动(意志坚定),在他一起逃跑的心思就能够马上察觉(高度敏感)。 “我一直想跟他说,编辑大人你不做特工简直就是浪费人才啊!人民需要你!国家需要你!军部需要你!”童青黎激动地揪下了一大把的小黄花,目光不离溪中的仅有三厘米粗细的小鱼,在他眼中,那条鱼早就已经被红烧清蒸上千百回了。 “好了好了,别激动。”丁司宇拍了拍童青黎的肩膀,顺口问了一句,“不知道你的编辑是谁?” “他叫纪汀颜,宇宙第一的恶魔。”童青黎握爪,一脸往事不堪回首的悲痛神情。 基本上丁司宇问什么他都会回答,除了问他写过什么。只要一问这个,他就迅速转移话题。 丁司宇也不是特别好奇,便没有继续追问。陆久站在他旁边安静地听着,童青黎这人实在是太有趣了。 “听名字,怎么像是个女孩子?”丁司宇炯炯有神地问,心里道,这家伙不会是让一个女人给追得无路可走吧。 “……我也希望如此,可惜很遗憾,他不是女的。”童青黎的口气充满惋惜之情,可惜脸上毫无诚意。 陆久见童青黎实在饿的慌,随手捡起地上一颗石子,朝水里一丢。啪——随着石子破水的声音响起,小溪中央水波应声炸裂,血色的细丝顺着水波泛开,仔细一看,有一条鱼翻着肚皮浮上了水面。 “嗷呜~鱼肉!”童青黎大呼小叫,眼睛都冒出了诡异的绿光。也不管溪水是深是浅,直接蹭掉了鞋子和袜子就要往里边跳。 丁司宇也没有阻止,淡定地看着他扑通一声跳进了小溪,湿了半截裤子,兴致勃勃地往溪中央的小鱼走去。 那条鱼虽然已经被陆久打死,但是还能够动弹,童青黎一个饿虎扑食冲上,两三下就被它挣开了,再扑,又跑了。 靠!再来,他就不信邪了!童青黎抹去脸上的水,决定和这条死鱼杠上了。 童青黎和一条死鱼你来我往玩得正开心,完全忘记了溪边还有两个人。陆久握着一块石头迟迟没有再找到第二个目标,很是无奈。 丁司宇老神在在地放下自己的背包,慢悠悠地从里面拿出了一只原始捕蝶网,将伸缩杆拉开,对着童青黎打了一个响指。 “让开,看我的。” 伸缩杆拉至最长,足有三米半,杆子顶端连接着绿色细绳编织的兜网。丁司宇握着伸缩杆的尾端,轻巧地一捞,就把那尾死鱼兜进了网子里。 一阵秋风扫过,站在溪中央浑身湿透的童青黎萧瑟地抖了抖。 “阿嚏——有这东西你怎么不早拿出来!”眼看着他大战十几回合也无可奈何的食物随着收杆的动作落入了丁司宇的手中,童青黎抹了抹鼻子,眼中绿光转化为火光,怒火冲天地吼叫。 “我已经第一时间拿出来了。陆哥,你会烤鱼吗?”丁司宇瞥了他一眼,嫌弃地捏着鱼尾,将鱼拎到陆久的面前。这鱼腹部破开一个小洞,还在滴血,一身鳞片滑不溜丢的,只有尾巴稍微好一点。 丁司宇一向只精通吃而不精通做,以前一个人生活,大部分是吃外卖,后来为了省钱自己做着吃,但统共也就会凉拌黄瓜、西红柿炒蛋、紫菜汤、蒸蛋、宵夜香菇面、火锅六样菜,如果加上西红柿炒蛋发展出的西红柿炒蛋汤,应该是七道菜。 都是些没什么技术含量的食物,尤其是火锅,到了冬天买上一打火锅汤料和各种蔬菜鲜肉,一股脑放进去…… 天气也开始慢慢变冷了,吃火锅的时节要到了。纵使吃了那么多年,火锅的味道怎么也吃不腻味。丁司宇默默唾弃自己的吃货属性,居然因为一条小鱼就联想到了火锅。 “我不会烤鱼。”陆久瞅着这枚不知名字的小鱼,面露尴尬。十全十美的人是不存在的,他的各方面都较为优秀,只有厨艺刚好是硬伤。幸好他是一个军人,在厨艺方面没有人对他有什么苛刻的要求。 连陆久这样的人都不会烤鱼,所以说,厨艺什么的都是浮云啊。 如果有什么最喜欢的科技产品投票,丁司宇和陆久一定会给料理管家投上一票。料理管家拯救了多少厨艺废柴啊! “你们不会我会啊!”不甘寂寞的童青黎从溪里爬了出来,蹭到两人中间插话道。童青黎一直认为, 分卷阅读41 身为一个吃货,不会做美食的是一件不可原谅的事情。只会吃不会做?可耻啊!鄙视所有不会料理的吃货! “哦?那这鱼就给你了。”丁司宇大方地把鱼转交给童青黎,蹲在溪边洗干净手,又从背包里掏出一绿一蓝两个保温饭盒,并把蓝色的保温饭盒递给了陆久,“陆哥,这份给你。” “谢、谢谢。”陆久接过饭盒,很不习惯地道了声谢。虽然这些年来一直是一个人,没有深交的朋友,但是这并不代表他就是个感情迟钝的家伙。丁司宇对待他这个便宜哥哥的态度转变,他一直都能够有所觉察。 丁司宇考虑到自己跟陆久的口味和需要摄入的能量都存在差异,所以让料理管家准备了两份不同的饭菜。丁司宇的是虾仁炒饭加若干蔬菜,陆久的是鸡蛋炒饭加若干肉类和蔬菜。 料理管家虽然只是机器,却很擅长将食物摆弄得色香味俱全,便当内容不同,摆出来的图案也不一样。 “啊——”童青黎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我呢?为什么没有我的份?我也要吃便当!” 丁司宇淡定地盖住自己的便当盒,避免饭菜遭到口水的袭击,指着他手里的小鱼笑眯眯地提醒道:“那不是你的吗?” 童青黎悲愤地换了个目标,视线对准了陆久的便当,眼泪汪汪:“大哥,我饿~我也要吃~” “……”陆久一口饭含在嘴里,还没有吞下去,而且这便当也不是他带的,他没法答应童青黎。当然,最最关键的是,小宇做的便当他怎么可能会让给别人吃!他是个立场坚定的男人,就算对着他卖萌也没有用! “得了啊,谁是你大哥啊?肚子饿就速度滚去烤鱼吃,撒娇是没有用的!卖萌也是没有用的!”丁司宇拦在陆久的面前,残忍地打破了他的最后一丝希望。 童青黎看了看丁司宇的表情,知道吃便当是没戏,摸了摸眼角硬挤出来的泪,认命地折了根树枝把鱼串起来,不抱希望地问:“有刀么,我要刮鳞片。” “我包里有。”丁司宇一只手伸进包里,拿出一柄水果刀。木质刀柄和刀鞘上没有任何图案,看起来非常简单。说起来,这柄水果刀还是严锦同学送给丁司宇的。因为那家伙发现自己的梦游症有复发的倾向之后,就把一些比较危险的工具都送给了别人。 “谢谢~”童青黎道谢,利落的拿着锋利的水果刀给小鱼剔除鳞片。过了约莫三分钟,他刮完了鳞片,又问丁司宇,“有打火机么,我要生火。” “有的。”丁司宇再度把手伸进包里,摸出一个橡皮大小的东西,看也不看就直接扔了过去。 “我去,你包里怎么什么都有啊。你的背包不会是连接着外太空吧。”童青黎跳起来,顺利接中,一看还真的是打火机,忍不住吐槽道。 “没有那么夸张。”丁司宇拍了拍腿上的包,一本正经地胡扯道,“这只是一个有一立方米空间的空间背包而已。” “啊?真的!”童青黎瞪眼,居然相信了丁司宇的话。 “……怎么可能呢。少年,你也过了相信和动画片的年纪了吧。”丁司宇语重心长地道。 “滚!”童青黎知道自己又被丁司宇耍了。他没有勇气直接反抗丁司宇,只能将怒气全都撒在可怜的小鱼身上。丁司宇(鱼)你个混蛋! 童青黎不再跟丁司宇讲话。跟这种人讲话,他整个人的格调都会被拉低的,(傲娇脸)哼~ 丁司宇耸耸肩,专心吃东西。 陆久和丁司宇虽然口味不太相同,进食的速度倒是比较相近的,消灭食物的速度基本上都是控制在十分钟之内。虽然数次被打断,丁司宇还是在童青黎将鱼烤熟之前吃完了午饭。 作者有话要说: ☆、彪悍的编辑 午后的阳光虽然依旧明亮,但是已经失去了之前的勇猛。微风肆意,拂过鼻尖的时候能够嗅到不知名的花草香味,能知道得只是这绝对不是桂花的香味。 因为丁司宇和陆久都不急着赶路,童青黎也只能跟着他们一路走走停停,一边欣赏四处的风景,一边不紧不慢地前行。 前方六米处,一棵与众不同的树引起了童青黎的注意。更加精确地说,引起他的注意的是在翠绿的叶子映衬下,球状刺壳裂开一个不多不少的四十五度缺口的板栗。 那羞怯地露出一小半被阳光烤成诱人的深棕色外壳的栗子,对于童青黎来说,那就是一个脱光了衣服躺在床上等他的美艳少女。 “哇,是板栗树诶。”童青黎眼尖,第一时间发现了这颗结满了果实的板栗树,迅速咽了咽不自觉分泌出来的唾液,欢快地飞奔过去。 “板栗啊……”丁司宇仰着脑袋,眯眼想了一会儿,再次拿出捕蝶网,将顶端的兜网拆下来,只留下伸缩杆,十分满意地点头,“嗯,可以用这个敲下来。” “擦,忘了你有工具。”那边,已经快手快脚地爬上了板栗树的童青黎又飞快跳下来,直往丁司宇的怀里扑:“丁哥~借用一下你的伸缩杆!” “丁先生,借用一下童青黎。”一只纤细而苍白的手忽然横穿过丁司宇的耳朵与肩膀之间的间隙,伸至他的身前,以不容反驳的强硬态度一把揪住了童青黎。 丁司宇一缩脖子,往旁边退开两步,颤巍巍地回头。 那是一个五官非常漂亮的青年,一头留至耳际的乌发在被树叶切割过的阳光下反射出淡淡的光泽,皮肤宛如脆弱细腻的白瓷,目测身高绝对有超过一米七,过分瘦削的身材使他看起来像是一个尽力保持身材的女模特。 丁司宇最先看到的是他的手,白皙细瘦得简直不像是一个男人的手,如果不是听到了货真价实的男人的声音,他会以为自己遇到了深山女鬼。 “大哥救我!”童青黎大惊失色,连忙向陆久求救。 这么一个大活人突然出现,陆久当然是不可能没有察觉的。但是他却一直没有提醒大家,这就值得深思了。丁司宇也看向了陆久,然后看到他的身后站着数十个身穿黑色保镖制服的人。 “哈哈哈,小陆,没想到还能在这里遇到你啊。诶,对了,韩明怎么样了,过得还好吗?”一人大力地拍着陆久的肩膀,他的长相只能用毫无特色这四个字来形容,普通到即使在擦肩而过的瞬间不小心踩了你一脚你也不会注意到的容貌,非常适合做一个间谍。 韩明就是韩叔,陆久的管家兼司机,以前据说也是军部鼎鼎有名的人物。因为受到了无法挽回的工伤从前线退下来之后,曾经有人邀请他转成文职继续留在军部工作,但是他拒绝了。 既然他的身体已经不允许他接受军部下达的危机任务,那就 分卷阅读42 不要再继续赖在那个地方苟延残喘。韩叔他自己是这么说的。 “韩叔过得很好。”陆久回答,就物质上来说,韩叔确实过得非常好,但是在精神方面,他就不知道了。 无法继续留在自己心爱的岗位上工作,不得不放弃曾经牺牲一切所追寻的东西,只有跟在陆久的身边才能给接触到能够唤醒他全身热血的危机。 不止他不甘心,大家都是一样的。他们这些人曾经都是军部高层赫赫有名的大人物,即使现在因为各种原因不得不从第一战线退下,只能作为一个编外成员接受一些对经验要求高但对体能反应要求相对较低的任务。 不管需要付出什么,都还想要继续走这条路啊。 即使身体已经跟不上意识,也还是舍不得放弃。年轻的新人可以轻松做到的事情,他们或许还能够做到,但是力不从心的感觉已经开始逐步侵蚀他们的身心。 终有一天,他们只能怀抱着不甘将位置让给更加优秀的新人。而在这一天来到之前,他们希望能够做更多的事情。 就连在感情方面一向粗糙的陆久,也打心里觉得,他们都是非常了不起的人。 眼睛瞥到陆久和纪汀颜带来的保镖相谈甚欢,童青黎绝望地放弃了求救,破罐子破摔地对着纪汀颜狂骂:“你居然带了这么多的人来捉我!你说你这么优秀做什么编辑啊!简直鬼畜!每天一万五什么的还给不给人活路了啊!我这次绝对不会再妥协了,就算你把我饿死,我也不会再写一个字给你!你这个混蛋!恶魔!杀人犯!萝莉控!变态……” “听说莎莎学会做木糠了。”纪汀颜一边说一边微微低头,用手指磨蹭着下巴,像是在思考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其实我也非常喜欢吃甜食的,尤其是这次的甜点还是莎莎做的,你不想吃的话全部交给我也是没问题的。” 莎莎是纪汀颜的妹妹,美食编辑一枚,擅长做各种甜点,在家政机器人盛行的今天,还有着不输于料理管家的厨艺,是编辑部众多男女爱慕钦佩的对象。 “什么?木糠!啊啊啊啊啊啊!莎莎做的木糠是我一个人的,谁都不能和我抢!纪汀颜快来决一死战!”一听到纪汀颜要吃掉莎莎做的木糠,童青黎眼睛都红了。 纪汀颜轻松地仅凭一只手就制住了童青黎,也不绕弯子,直接道:“就凭你这小身板,我用一只手都是欺负你。” 他说这话的本意完全没有任何鄙视的意味,但是因为这残酷的事实已经摆在面前,这才导致这话的感觉充满了嘲讽。童青黎悲愤地做着徒劳无功得挣扎,坚决不肯束手就擒。 “你不要露出这样的表情,只要交出这些天你拉下的五万稿子,木糠还是你的。”纪汀颜好声好气地劝说。 “你不要胡扯,我拉下的明明只有四万五,不要擅自加字数。”童青黎怒道。 “你知道你逃跑的这三天给我带来了多少的麻烦吗?你知道你的读者有多凶残吗?知道我一边应付你的粉丝一边找你我又花费了多少心思吗?”纪汀颜脸无表情,说话的语调也没有起伏,好像他说那些其实只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如果不是从他的眼神之中看到了“区区五千字其实是便宜你了。”的威胁,童青黎一定会闹得更加过火。 编辑大人这次,好像是真的生气了。因为这次出动的保镖的身份都是不太简单的样子。 平时他也会使出一切手段前来寻找自己,但是基本上都不会假借他人之手,就算是想要将自己暴力托运回编辑部,也只会带一个人充当助理使唤,绝对带着这么多明显是军部出来的家伙来找他。 “好吧,五万就五万。”童青黎答应。这点数字对他来说其实不算什么,因为所谓的创作对于他来说并不需要耗费太多心神,真正令他头疼的其实是这个编辑。 “恩,你接受就好。”纪汀颜满意地点头,没有继续追究的意思。就是因为他这样的态度,童青黎才会一次又一次地满世界乱跑,反正纪汀颜一向是只要拿到足够的稿子就还,不计较其他。 “等等,什么叫做你接受就好?”童青黎察觉到他说话的口气不对劲。 虽然千方百计地逃跑和捣乱,但实际上童青黎并不讨厌纪汀颜,只是本能地喜欢和他作对,看他为自己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 遗憾的是童青黎确实折腾了很多事出来,不过纪汀颜却是一点焦头烂额的感觉都没有。 “以后你的稿子就三天交一次,每次交五万字。”纪汀颜轻描淡写地解释。 “……我什么时候接受得这个不平等条约,我每天写一万五已经是极限了好不好,坚决不同意,你别以为我是好欺负的。那么多的作者你见过有哪个是日更一万五而且十年如一日不动摇的……” “其实你的意见无关紧要,我只是通知你一下罢了。”纪汀颜用另一只手捂住童青黎的嘴巴,“你每个月都要离家出走两三次,要是哪天不幸事故死也不会令人觉得惊奇。所以我手上必须要控制一些存稿。还有,为了避免这样的事故真的发生,以后你的出行都会受到限制。当然不是不让你出门,而是以后出门都要带上保镖。” “……告诉我这不是真的。”童青黎掰开纪汀颜的手,弱弱地说。 “很遗憾,这是真的。”纪汀颜温柔地摸了摸童青黎的脑袋,“放心好了,我们不会影响你出门娱乐的。” “……” 最后童青黎一脸生无可恋地被纪汀颜给带走了,一同离开的还有他带来的那堆保镖。 作者有话要说: ☆、签约 因为童青黎被带走的缘故,陆久和丁司宇也没有继续在山里待下去。 虽然童青黎这家伙的自来熟实在是有点让人承受不能,不过正式因为他的存在作为调剂,陆久和丁司宇才能够相处的更加融洽。现在童青黎不在了,两个话本就不多的人就真的找不出可以讨论的话题了。 不过要说此次出行乃乘兴而去,败兴而归,又不尽然。 从山上走下来,也没有费多少的时间。下山总是比上山要容易的多,一是因为已经走过一次熟悉了,二是因为少了一个聒噪的家伙,三是因为往下走本来就更加轻松。 “没有让你玩得开心,很抱歉。”陆久对丁司宇道,什么体验原始生活真的不适合他们,他们离不开料理管家啊。 “呃,其实我玩得很开心。”丁司宇对陆久笑了笑,补充,“童青黎真是太好玩了。咳咳咳……”一不小心把真心话说出来了。 “两位,难得来玩,走之前拍一张照片如何?一张照片只要十块钱。”一个手持相机的少女跑到了丁司宇的面前。 丁司宇转头看陆久,难得和陆久一起出来玩 分卷阅读43 ,不留一张照片确实可惜。 “我不习惯拍照,你拍就好了。”陆久也觉得拍照的提议不错,可惜他不能拍,因为他在镜头下会不由自主地情绪焦躁,神经紧张。 “唔……那好吧。”丁司宇想了想,又说,“既然你也来了不拍一张照片真的挺遗憾的,不如这样,你站远一点,让你的影子和我合照。可以吧?” 陆久点头,影子被拍倒是无所谓,能够以这样的方式与丁司宇合照,他其实挺开心的。 “你们决定好了是吗,请问想要拍几张呢?”少女迅速进入工作状态,认真地调试手中的相机。 “只要一张就好。”丁司宇对拍照本身也不是特别的热衷,只是想将今天做一个留念才如此。他在画着游乐园标志的图标和路标的电子指示牌旁站定,一只肩膀上挂着背包的带子,侧着脸对着陆久的影子微笑,带着说不出得温柔。 咔嚓——少女成功地把握住了完美的时机,将这一幕拍下。 “给,拍好了。” 背景是梦境游乐园的巨大电子指示牌,一个少年和一个被阳光拉长的笔直影子紧挨着。 就这样,陆久和丁司宇的首次约会(大雾)以一张不算合照的合照落下了帷幕。 一登上qq,丁司宇就受到了一条系统消息,大意是蛀书虫已经同意添加他为好友,他们可以开始愉快的聊天了。 蛀书虫是谁?丁司宇拄着下巴思索……蛀书虫,这个名字略眼熟啊。 啊!迅速登上全球综合网,上周六刚看过的消息还安静地躺在站内短信的已读分类栏内。 【发件人:蛀书虫 你好,我是全球综合网C区9组编辑原创编辑蛀书虫。我看了你的《丛林求生》,觉得本书很有潜力,如果你有意向签约,就加我的qq详谈。我的qq号是314659】 再瞅一眼qq,编辑大人在线呢!赶紧去戳! 白夜:你好,我是《丛林求生》的作者,那个,请问签约的事情…… 蛀书虫:哦,你等等……这是签约合同,你接收了看一下。有什么问题再找我。 系统提示:蛀书虫给您发送了文件“全球综合网签约合同”。 回复得好快!不是说编辑都很忙的吗,为何回应得如此迅速?丁司宇一惊,将蛀书虫的消息看了两遍,接收了合同。 话说,就算拿到了合同,他也不知道应该怎么看啊。这个时候,如果有一个好基友帮忙看看就好了。 诶,说到好基友,他还真有一个。丁司宇蓦地想起在南都网拼文认识的大白鲨,露出一个邪气四溢的坏笑。 白夜:签约合同可以给我朋友看吗? 蛀书虫:可以。 电脑的另一边,邹舒崇将签约合同发送出去后,烦躁地从烟盒中抽出一根香烟叼在嘴上,一边解答新人作者的白痴问题,一边摸过无线鼠标旁边的打火机点燃。 他仰着脑袋靠在椅背上,深吸了一口气,将恼人的烟草味道深深地吸入肺部。 想当初,他怀揣着发掘有潜力的新人的梦想进入全球综合网,加入了C区编辑团队,结果,确实成了一个为了不丢掉工作,为了能够拿到足够酬劳的寄生虫。 梦想的世界和现实的对比是那么的残酷,签约下的新人走的都是同一条路子,写着同一种模式的,剧情文笔什么的都是狗×屎,只要读者喜欢看这类,他又擅长使用这样的模式写,他就是有潜力的,就把他签下来。 的想象本来是没有局限的,他想要读者能够看到更多新的东西,更多有趣的玩意,而不是局限于这些模式,局限于这些空洞的升级和重生。 叮铃铃——办公室的警报突然响起,邹舒崇连忙掐灭香烟,但还是迟了,烟雾报警器已经触发了自动洒水装置,自来水哗啦啦从天花板浇下,糊了他一脑袋。这个时候,他也只能庆幸这些电器都是防水的。 “怎么回事?”两个新来的同事小朱和小齐第一时间冲进他的办公室。 “意外事故。”邹舒崇无奈地抹了一把湿漉漉的脸,拉开抽屉取出备用的毛巾擦头。 “什么意外事故啊,那家伙肯定又在办公室吸烟了。”隔壁的损友根本就没有过来,还通过qq给他发了一个恶心巴拉的嘲讽脸:有个技术宅的老婆就是好啊~ 一般的烟雾报警器当然不至于敏感至此,一点烟雾就触发自动洒水装置。邹舒崇他办公室的烟雾报警器是被他老婆改造过的,专门用来监督他抽烟的。平时他烟瘾犯了都是躲到隔壁去抽,不过偶尔难免会忘记这一茬,成为落汤鸡。 “其实,你每次被浇我都觉得你是在秀恩爱。”损友又发过来一条消息。 邹舒崇给予的回应是直接去隔壁办公室,他打算亲自宰了那个幸灾乐祸的孙子。 片刻之后,副主编的办公室传来惊心动魄的嚎叫声以及杂乱无章的搏斗声。 “卧槽!现在是工作中诶!喂喂!你来真的!我还手了哦……” “还手,你有那个能力还手吗?有本事你就还手啊,没本事你说什么说。” “嗷嗷嗷,你擅离职守,我要扣你工资!” “扣工资?工资是你发的吗?” 小朱和小齐面面相觑,不知道要不要去对面阻止那两个开始内杠的家伙。 “你们两个回去工作吧,他们两个经常这样的。”戴着眼镜的主编笑眯眯地推了推黑框眼镜,礼貌地敲了敲副主编办公室的门,“呃,那个……你们可以安静一点吗?” 因为近视的问题早就被解决,现在还戴眼镜的人实在少有。当初面试时看到主编脸上的镜框的时候,小朱和小齐还疑惑了一阵。 而主编戴眼镜的理由就更加奇怪了,不是因为近视,也不是拿来装饰,而是将眼睛暴露在外面觉得没有安全感…… 没有安全感,真是个奇妙的理由。就算是敷衍好歹也说个可信的理由吧。不过,主编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神情非常认真,不像是在开玩笑。 吵吵闹闹的邹舒崇和基友副主编像是被施展了无声咒,瞬间安静。在这个编辑部里,最可怕的人,非这看似人畜无害的主编莫属。 大白鲨:什么什么,你要签约了,还是全球综合网?你确定是真的编辑,不是什么骗子。 丁司宇:发的是站内短信,不会是假的。 大白鲨:哦哦,你那合同是C区几组的? 丁司宇:9组,怎么了? 大白鲨:哦,我在找9组的合同呢,loading……找到了。 丁司宇:你在哪里找的? 大白鲨:上网一搜就有啊,全球最大的网站,合同早就透明化了。 丁司宇:…… 难怪他问可不可以把合同给朋 分卷阅读44 友看的时候,蛀书虫顿了几秒钟才回复他。 大白鲨:哦,原来是这个版本的合同啊,标准的新人合同,不过比起其他组的合同要宽松很多。你自己看过了没? 丁司宇:正在看呢。 丁司宇已经看了完了,现在是在看其它组的签约合同,有对比才能有优劣区分。像是这种签约合同,都必须慎重地对待才行,这关乎到他以后在这个网站发展能够受到什么样的待遇。 蛀书虫发给他的这份合同确实如他所说的那样,条件非常宽松,很适合他这样的新人。他又把合同看了两遍,确认没有什么无法接受的条件,就同意了这样的签约条款。 作者有话要说: ☆、准备上架 因为学校一下子给了丁司宇三个月的长假,导致他每天都有足够充裕的时间码字。一不留神,《丛林求生》的存稿已经码出了二十多章,将近十万字。 他还一直保持着日更一章的习惯,但是每次更新都能够看到一大波嗷嗷地叫着“催更!催更!”的读者,反思了一下自己得更新速度,又跟编辑商量了一下。 蛀书虫:有时候我真的觉得你是个除了写文,在其他方面貌似一无是处的白痴,更新这种东西,从来都是看作者的,要是坚持得住,就是日更三章也没有人会说不好——更新这种东西,当然是多多益善啦。 丁司宇没有把编辑的调侃放在心上,很淡定地将他前半段废话自动过滤掉,直接计算了一下自己日更两章的可能性,然后果断决定回应读者的期待。 白夜:噢……那以后就日更两章。 邹舒崇额头滑下一排黑线,这么简单就决定了?这意思是说他能够坚持日更两章?对了,这小子有存稿的。不过存稿用完之后呢? 为了防止丁司宇傻傻地用光存稿,蛀书虫又婆妈地提醒:照着这个更新速度下去,估计再过一周,《丛林求生》这本书就可以入v上架了,记得做好准备。如果你很忙,日更两章还是在上架之后再进行比较好。 白夜:我知道了。 看到蛀书虫提起上架的事宜,丁司宇后知后觉地去翻看了一下作者后台的数据,作品:《丛林求生》 创建时间:2075年09月30日已有章节:34总点击:21679周点击:1754总推荐:1636 收藏:309评论:135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上一次看的时候,他的收藏还只有七百多呢,这会儿都涨了四倍了。 不过,像他这样更新稳定坑品又好的作者,写的文会热也是理所当然的~丁司宇默默对着数据自恋了一番,然后又手动更新了一章,顺便在《丛林求生》的文案上加了一句“从今天开始每日双更,你们有没有更喜欢白大大?求点击求收藏求表扬各种求~”。 丁司宇以为文案上的变化最早也要一个小时候才可能被人发现,没有想到短短几分钟,他的文下就炸出了一堆的读者,不少还是平时潜水看文的读者。 腐国无双:作者大人你用白大大来自称真的没问题吗? 今日菊花开的好:作者又来卖萌。 炉子:只有我在意作者可以双更多久吗? 肉骨头:我特地翻开日历确定了一下,今天真的不是愚人节,所以说,日双更的消息是真的咩!!! 醉卧沙场:各种求……也求合体吗? 【1楼】北极星:卧槽!居然敢调戏白夜大大!兄弟,加我一个吧! 【2楼】天山水:北极星你…… 【3楼】天山雪:北极星你…… 【4】北极星:为什么你们都只点我的名字,这明明是醉卧沙场起的头!把你们通通踢出去哦! 【5楼】笑红尘:北极星你作为白夜粉丝群的群主,这样真的好吗?我在考虑要不要退群和你划清界限。 【6楼】大M:我看到满地的节操的尸体,还是热的。 冷静的笛子:不知不觉就追着看了一个月,一开始是被作者的剧情吸引,到后面越来越多的精彩角色更是让我对此文欲罢不能。 随着李牧的成长,越来越多的疑问开始出现。现在我来例举一下剧情发展至今出现的疑问,欢迎书友一同探讨。 一、幕后黑手总共选中了13个人来玩这个游戏,其中除李牧以外的12个人都具有一定的长处,只有主角李牧一个人是个普通的高中生。那么他为何会被选中? 二、李牧没有任何特长,没有及时遇到二哥,绝对是第一个死在丛林里的人。那么问题来了,二哥的位置是幕后黑手特地如此安置的,还是巧合? 三、作者只写了二哥被野兽一爪子按住,并没有明确地写出二哥死了,那么二哥到底是死是活? 四、幕后黑手只让他们在标着五角星的终点集合。那么在终点到底有什么在等着他们?外界的出口?另一个陷阱?幕后黑手?数千万的奖金? 五、这个丛林到底位于哪里?二哥还在的时候,曾经给李牧他们分析过这个丛林的土壤、气温、生长的植物和出没的野兽,并列出一系列的可能地点,然后又逐一推翻了。所以这个问题至今还没有答案。 求补充,求解答~ 【1楼】蓦然:膜拜笛子,追了一个月,是从开文初就已经开始追此文了吗? 【2楼】冷静的笛子:从第一篇文《驱鬼道士》追过来的。 【3楼】蝴蝶公子:说下个人观点,我觉得李牧也是有他的长处的,他的长处和其他人不同,是在于精神方面的。虽然作者没有特别描写,不过只要深入思考一下就能够明白。 一开始,陷入这样的境地,李牧没有慌乱;遭遇芳姐背叛、失去二哥,他没有崩溃;一路走到现在,历经多少艰险,还有人记得他只是一个高中生吗? 他是最弱的一个人,却有着最坚定的毅力,秉持“做我能够做到的事情”的原则前进。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 【4楼】路人乙:噢漏!我是坚定的二哥党!可是为何看了蝴蝶的分析之后迷上了主角…… 【5楼】大M:哈哈哈,那是因为白夜笔下的每个角色都有自己的魅力啊,仔细列出来都会忍不住喜欢上的~人设准备中…… 【6楼】我不是萝莉:大M和白夜,两大本命,我已经死而无憾了,谁都不准阻止我脑补…… 感受到了评论中满满的正能量(真的吗?),丁司宇默默观点网页,打开文档码字。 一周后,作品上架的那天终于到了。 蛀书虫:白夜,《丛林求生》可以上架了,和书友的网络见面会你准备好了没有? 白夜:!!!什么网络见面会?! 蛀书虫:网络见面会就是使用网站的网络会客室给上架的新书做宣传啊 分卷阅读45 。每本书上架的时候都要有的上架宣传,别告诉我你连这个都不知道。 白夜:……第一次听说还有这个活动。 蛀书虫:我去,你还真的不知道啊。算了,你暂时把码字放一边,先去网上看一看其他作者在网络见面会的时候都是怎么做的吧。 白夜:必须的么? 蛀书虫:不是必须的。网络见面会并非必要的活动,但是参加这样的活动,可以为新书凝聚读者人气。你神经那么粗大,看起来也不像是反感这类活动的人……你不讨厌和书友互动吧? 白夜:哦,不讨厌。我去看视频参考一下。 蛀书虫:等等,差点忘了,你还没有进群吧,C区9组作者群……算了,我直接拉你进来,你可别拒绝了。 丁司宇迅速回了个哦,接收了蛀书虫的邀请加入C区9组作者群,然后关掉聊天窗口,搜索网络见面会。按视频热度点进了标题为“浩明网络见面会”的视频,聚精会神地看了起来。 他不知晓的是,C区9组作者群好不容易迎来一个新人,众人齐齐冒泡欢迎调戏了半天,不但没有见新人冒出水面,反而把编辑蛀书虫给炸出来,集体被他赶去码字。 浩明……这名字感觉略耳熟啊。丁司宇还看着标题思索,不等他细想,一个套着蓝色格子衬衫的青年出现在了视频当中。 “各位书友,晚上好。”浩明挥手和大家打招呼,却发现聊天频里刷得热火朝天的人忽然全都齐刷刷地停下了。 “呃……难道现在不是晚上?”浩明疑惑地转头去看闹钟。 聊天频终于重新动了起来,一排排的吐槽飞速闪过。 瞬时:我去,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简陋的挡脸方式。 宅五:我也是,大大转身的时候我都看到他半张脸了。 咕噜噜:哈哈哈,作者你是受了什么刺激? …… 浩明摸了摸随手贴在脸上的白纸,很淡定地道:“长见识了吧。我知道你们这些抖m为了看我,等了大半夜。所以特地给你们一点福利,绝对不是因为懒得买面具。” 聊天频里嘘声一片。 浩明抓了抓脑袋,忧愁地叹了口气:“最近发生了很多事,很多书友为此离我而去,也有很多书友在继续支持着我。” 有人吐槽了一句浩明大大画风转变太快,聊天频又安静了下来。 “关于私生活方面我不想说太多,那些谣言其实给我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但是,我写,最大的原因是希望看书的人能够看得爽,看得开心。我不希望我的读者去和那些人较劲理论,因为他们根本不和你们讲理,多说无益。” “所以……那些糟心事我们就不要再提了。”浩明又表情一变,开始跟读者东拉西扯。 划破黑夜:正要提醒你好好说人话…… 小王子:我刚刚差一点就感动了。 影子:还在想你什么时候走煽情路线了,果然帅不过三秒。 视频得长度只有一个小时,很快就放完了。 看完浩明和他读者相爱相杀的网络见面会,丁司宇又点进了一个名为“那些年,我们遭遇的神挡脸作者”的八卦贴。 神挡脸创始人:华夏。 万恶之源:图【1】、【2】、【3】……【15】 你们看到了吗?这货参加了十五次网络见面会,每年一次,每次都是穿着卡通小熊的人偶服装,别说脸了,连身材都没给读者看清过!丫还唬弄读者,声称自己是一只来自外星的熊! 神挡脸之最辛苦:天命 【1】 如图,天命只上过一次网络见面会,不过他的视频我一直存留至今。我一直想不通他为什么要用绷带把整个脑袋都缠上,好好地戴个面具不成吗? 神挡脸之最文艺:持之以恒 我直接上视屏链接。如你们所见,整整1个小时,持之以恒一直举着书挡脸,我就想问问,您的手真的不酸吗? 神挡脸之最唯美:幻空 这个也直接上链接好了。女神薄纱蒙面什么的,不要太美。 神挡脸之最敷衍:安培培、浩明 【1】、【2】 一个是头上罩垃圾袋,一个是脸上贴白纸。 浩明大大,就算你是大神,我也很想抽你……你这样还不如干脆不遮脸呢。 作者有话要说: ☆、网络见面会 这一天,白夜的书迷们都蹲守在电脑面前翘首企盼,只为了等这个几乎从来不跟读者胡侃的作者出现,然后将他好好调戏一番。 结果,晚上八点,众人一看出现在视频中的景象,齐齐吐出一口老血。白夜他脸上没有任何的遮挡物,房间里也很亮,应读者的要求,他还把房间的灯全都打开了。 可是——你丫敢不敢把摄像头对准脸啊! 面对着白夜大大妖娆的背影,众人无语凝噎。 丁司宇看了眼屏幕上的数字,戴上耳麦,笑眯眯地问了一句:“人都到了多少?我看看……有2049人在线。哇,竟然有这么多书友参加我的网络见面会,好开心。咳咳,大家晚上好。” 毕竟是有两千多人同时在线,刷屏的速度肯定比平时在群里还要疯狂。丁司宇根本连昵称的看不清,只瞅见一排排的文字不停往上升。 卧槽!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 卧槽!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1 卧槽!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呢?+2 ……+ID号 我感受到了来自作者的深深的恶意。 白夜大大晚上好。 晚上好。 啊咧,现在不是早上吗? 我们就想知道白夜大大你受了什么刺激。 就算你只给我们看你的背影,也阻止不了我们看你的身材。 什么都不说了,直接舔手。 其实这个角度很适合窥屏。 …… “今天早上,我看到了一个名为《那些年,我们遭遇的神挡脸作者》的帖子。”丁司宇跟刷屏的读者解释,“看了那么多作者大大的神挡脸之后,我苦思冥想,但是一直到晚上也没有想到更加有趣的点子娱乐大家,只好就这样子和大家见面了。” 你为什么不干脆正脸上啊! 你有本事正脸上啊! 只有我觉得你是在消遣我们而不是想要娱乐我们吗? 别说了,直接转头看我们吧。 为何欺骗我的感情。 “老实说,我真的有点苦恼,因为这是第一次参加网络见面会,不知道做些什么好。”丁司宇一边轻声说话,一边下意识的地拿起手边的笔轻轻敲打桌面。 “果然还是老样子,先来读者互动吧。”丁司宇握着鼠标,“那个……是点这里吧?我知道你们能够看到的,哈哈哈,停——” “额,这是一个昵称为国 分卷阅读46 际知名萌物的书友的提问。”丁司宇清了清嗓子,念出问题,“咳咳,我想知道白夜大大的性向,还有白夜大大现在还是单身吗?” 哟~干的漂亮! 哈哈哈,第一个选到的问题就是我的,我真是太牛叉了! 该怎么说你,手黑的白夜大大。 坐等回答。 “啊,居然是这样的问题。”丁司宇摸了摸脸,抓过一旁的玻璃杯,给自己灌了一口水降温。 “不回答是不行的,对吧?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不要刷屏了,眼睛都要花了。那个,国际知名萌物你好,我的答案是,现在还是单身,至于性向嘛,以前有过一个男朋友。” 丁司宇的回答一出,屏幕顿时刷满了“腐女的胜利”、“yoooo~”和“为什么好男人都是基佬”等字眼。 “好了,下一个问题。”丁司宇很淡定地开始念第二个问题,“这是来自蝴蝶公子的提问。请问白夜大大能把上衣脱了福利一下大众吗?” 我已经能够想象作者一脸血的表情了。 论人品和手气的重要性。 该怎么说你,手黑的白夜大大。 该怎么说你,手黑的白夜大大。+1 该怎么说你,手黑的白夜大大。+2 丁司宇抹了一把脸,义正言辞地拒绝道:“不行啊,这太刺激了,要是让小朋友看到了影响多不好。”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受到了读者的热情的影响,丁司宇感觉口干舌燥。幸亏他早就考虑到和读者交流需要讲很多话,多准备了一大杯水在桌子旁边。 就在他伸手端起大杯子的时候,悲剧忽然发生了。 他多备的这只大杯子是陶瓷的,表面光滑细腻,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只杯子里装了很多水,所以它很重,而丁司宇又有点紧张和心不在焉,于是乎,他的手滑了一下,杯子里慢慢的水一点不剩全都洒在他的身上。 点蜡。 点蜡+1 默哀中,勿扰。 白夜大大,我已经成年了,所以你放心地脱吧。 白夜大大,我已经成年了,所以你放心地脱吧。+1 白夜大大,我们全都成年了,你就放心地脱吧。 所以你最终还是要脱。 我们这难道是在参加什么色|情节目吗? 我想知道白夜大大的裤子湿了没有? 丁司宇也无奈了,难道他的手真的很黑?低头看看自己湿哒哒的衣服,又看了看满屏幕鼓动他脱衣服的书友,他只能笑着道:“好吧,既然你们都那么期待……” 脱吧脱吧~ 已拉灯备好纸巾。 我就知道又有人要掉节操了。 我已经录像了,各位兄弟姐妹还有作者都请放心。 “那我就更加不能脱了。”丁司宇慢悠悠地把话补充完整,然后一边看着的聊天频疯狂跳动的文字,一边狞笑,“爷的身材岂是你们这群小弱受能够欣赏的?下一个问题!” 所有读者都惊呆了,作者你居然知道什么是弱受,还有你是有双重人格吗?请把刚开始那个羞涩软萌的作者还给他们! 有知情人士迅速科普,白夜只是比较慢热而已。他刚加群的时候也是各种腼腆正经,结果三句话之后就本性暴露了。 “终于来一个正常的问题了。提问者北极星,问题是《丛林求生》还有多久会完结。”丁司宇思考了一下,回答,“这个问题,老实说,之前我都没有仔细考虑过呢。真的,只是忽然涌起一个想要写这样的题材的冲动,然后就开始写了,除了大纲,没有想过更多的东西。不过大概能够在半年以内写完吧。我其实不太擅长写长篇啊。” 半年,跟浩明那种仙侠大神比起来确实短,不过你这种题材这个长度已经够了。 我觉得很长了。《丛林求生》之后都应该会是日双更的吧,作者每章的字数都在3500上下,一天相当于七千,半年也有一百多万字了。 为什么大家忽然都正经起来了? “再下一个,墨生香说,大神大神,你教我写耽美吧!”丁司宇毫无障碍地念出屏幕上的字,淡定地回答,“首先,我要声明,我不是大神;其次,我也不会写耽美,谢谢。好,下一个。” “念昵称念的好口渴,我水都撒身上了,后面就直接念问题了啊。嗯,没人有意见,就这么定了。我想知道白夜为什么会生出想写《丛林求生》的念头,还写的那么真实,亲身经历过吗?” 刚开始的热度过去,现在聊天频渐渐稳定下来了。 “念头什么的,就是灵光一闪吧。我当然不可能亲身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如果有亲身经历过,我可能就不会写出来了吧。” 在这些问题上,丁司宇并不隐瞒,直接实话实说。 “好,第六个问题,不知道白夜有没有过写不下去的经历,又是怎么克服的呢?这种经历俗称就是卡文吧,肯定有的啊,而且是经常性的,灵感来的时候很爽,不过基本上只有刚开文的那一瞬间写得很嗨,之后就惨了。严重起来都有想用脑袋撞墙的冲动。” 有人在聊天频里地问白夜是不是真的跑去撞墙,丁司宇眼尖看到了,哈哈一笑:“当然没有真的撞墙,就是烦躁,思路混乱。一般都是坐在电脑前面硬写啊,写不出来也得写,然后删删改改,直到产生顺畅的感觉。怎么样,有没有很心疼我?有没有爱上我?” 聊天频里刷出了一堆的鄙视表情。 “我知道你们这群小弱受傲娇不肯承认,看今天的订阅量就知道你们到底有多口是心非了。”丁司宇一点也不把书友们的鄙视放在心上,还笑嘻嘻地抛了个飞吻给他们。 “第七个幸运读者说,一直回答问题也挺无聊的,希望中间穿插一点有趣的活动。”丁司宇又习惯性地拿起了笔敲桌子,“说的也是,一个小时一直进行问答活动也挺无趣的。不过要玩什么好呢?” …… 等到网络见面会完美地结束,已经是晚上九点半了。本来按照正常的程序走的话,九点就可以结束了,但是不知为何他的读者都特别亢奋,不停地拖延时间不让他走。 回答完从两千读者中挑出的三十个问题之后,丁司宇又被迫唱了一首五音不全的摇篮曲,说了三段风格各异的起床铃,麦吻三下,念情书一封。 作者有话要说: ☆、和陆哥谈心 逐渐逼近的黑色影子。 无法挣脱的黑暗紧紧地将他束缚。 苍白的脸贴着他的肩膀,宛如冷血爬虫类一样冰冷的吐息喷在他的脖子上。 宋子夏?! 丁司宇猛然坐起身,伸手摸了下脸,果然摸到一片冷汗。 天还没有亮,通讯器闪着微弱的蓝光。他拿过通讯器点开一看,有一条 分卷阅读47 未读消息,是气象局发来的紧急降温预警。 在凌晨三点四十分,因为噩梦突然惊醒,一身的冷汗几乎将睡衣也浸湿。糟糕的一天开始了,丁司宇心想。 打开床头的壁灯,淡雅的光照亮了卧室。丁司宇坐在床上发呆,想找出噩梦的原因,但是脑袋里空空的。想了一会儿,还是没有任何头绪,他只好随便在衣柜里挑了一套衣服,去浴室洗澡。 洗完澡,丁司宇打开电脑想要码字,却发现脑袋里面还是空空如也,没有半点感觉。他知道自己这是卡文了,也不心急,隐身爬上qq放松心情。 本以为这个时间点只有自己醒着,登上了qq才发现C区9组作者群居然还在蹦跶,于是默默点开窥屏。 野生:只靠码字不能成神。那些所谓“坚持下来的都是大神”的屁话都是哄骗新人的。 listen:别这么说,野生。 野生:确实那些大神都是坚持下来的,但是更多的是一路坚持一路扑街的。 listen:你今天怎么了? 野生:我写了快要十年,雷打不动日更三千。结果还是这样,谁知道野生是谁?书的数据一本比一本差,老实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才好。还有个作者跑到我的文下留言说,难受的时候过来看我扑成这样还在写,就有了继续下去的动力。 野生:有时候也会想,到底有没有人在看我的呢?这么苦苦坚持着到底有没有意义呢?要不要干脆放弃好了?是不是到了该放手的时候? listen:别说了…… 野生:但是一想到就此放弃,就不甘心,光是想象就痛苦不已。于是只好就这样继续写着。我实在太懦弱了。 listen:野生,你现在在哪里?你是不是喝酒了? 野生:我的笔记本记满了一闪而过的灵感、各种或好玩或搞怪或天雷的梗、书中收集的各种稀奇古怪的资料。 野生:要是就此放弃,以后也不需要每周去图书馆淘书,不需要在追剧追番的中途停下来记录忽然从脑子里冒出来的崩坏段子,更不需要省吃俭用熬夜码字。我那可怜巴巴的衣柜也可以充实起来,我家老妈也不用再忧愁我找不到媳妇。 listen:操!野生,快接电话! 野生:只是,就此放弃,我的人生大概也要缩减三分之二了吧。 野生:listen,我只是心情不好。陪了我七年的猫死了。你知道,那只猫是我开始写的时候养的。自从我打算专职写文之后,我老妈就和我断绝往来了,过年回家都会被她用市面上早就淘汰的扫帚给打出来。所以阿喵就像我的家人一样。 野生:不用担心,我还是会继续写的,等到哪天真的写不下去了,没有一丝力气了,再停笔也不迟。再烂的数据,我也会写下去的。 listen:我已经到你家门口了,开门! 再然后,群里就没有任何动静了。丁司宇揉了揉眼睛,觉得忽然有了码字的冲动,关掉聊天框开始疯狂码字。 来到这个世界后,虽然有很多事情现在还想不明白,但是那些都不要紧,他只要清楚自己的目标是什么就好了,一切的问题,都会在前进的过程中自动解答的。 “丁司宇。”陆久敲了敲门,这是他第二次在这个时间点听到键盘的敲击声,不过和上次不同的是,他这一次没有继续睡。 “嗯?陆哥,吵醒你了?对不起。”丁司宇忙放起身开门。 “不,我是想跟你说,别太拼了。”陆久摸了摸丁司宇的脑袋,表情和语气还是有点不自然,“一步一步慢慢来就行了。遇到困难的话,一定要和我商谈。” “啊,谢谢。”丁司宇有点排斥陆久摸他脑袋的坏习惯,却不讨厌他的亲近。 世间总是发生有很多让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又很合理的事情,有血缘关系的亲人形同陌路,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反而愿意伸出手帮助你,性格习性不同的两个人能结成连理,看似冷酷无情的家伙内心柔软得一塌糊涂。 “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和你好好聊聊。”陆久将手中的热牛奶递给丁司宇,脸颊冒出淡淡的粉色。 趁着难得休假,陆久主动参加了大M他们五个人举办的名为“心意相通”的大型心理辅导活动。活动的大致内容是请参与者分成若干小组,通过组队参加特别准备的十几个小游戏达到卸下参与者的心理防备,敞开心门畅所欲言。 虽然那个活动不至于让陆久突然改变他原本内敛的性格,但是确实让他产生了想要谈话的欲望。 “进来说吧。”丁司宇捧着热乎乎的牛奶,大大方方地邀请陆久进来谈话。 丁司宇并不热衷于购物,也不热爱华而不实的装饰品,所以房间里的摆设非常普通,最乱的地方是书桌,因为参加了网络见面会之后还没有来得及收拾,桌面上散乱地摆放着笔记本、无线鼠标、两个水杯和一些作用不明的杂物。 “想和我说什么?”丁司宇坐在床上,顺势拍了拍身边,示意陆久坐下说话。他不知道陆久为了和他好好沟通,还特地跑去参加“心意相通”,只是感觉今天的陆久释放的冷气比平时弱了不少。 “不知道。就是很想和你说说话,但是又不知道说什么好。”陆久试着说清楚自己的心情。对于他来说,沟通需要克服的最大难点是展现亲和力。 亲和力,陆久私底下对着镜子练习微笑,没有成功练出亲和力不说,还险些被自己面部抽筋的样子给吓到了。 “我是不是吵醒你了?”丁司宇双手捧着牛奶,小心翼翼地喝了一小口。经过一个月的休整,他的体质已经比以前好了很多,即使经常熬夜码字,也没有把脸弄得惨白。 “我听到了一点响声。”陆久坦白地点点头,也不隐瞒。也许是因为刚睡醒的缘故,他的头发有几根翘得非常别致,像是不服管教得小孩在向人示威。 “哦。我上次是不是也吵醒你了?”丁司宇想起自己到学校报到的那一天也是凌晨醒来,然后还码了几个小时的字。 “嗯,不过后来我睡得很好。”陆久成功地露出了一个很浅得笑容,可惜丁司宇得房间里没有镜子,他不知道自己在不知不觉间做出了练习了几十遍也没有成功的表情。 还真的吵醒陆久了,丁司宇一点都没有察觉到自己居然吵醒了陆久,不由觉得很惭愧。仔细想想,自他来到这个世界,不知道给陆久添了多少麻烦。 “21号实验体,他醒了。”陆久点开通讯器的相册,放大21号实验体的照片,递给丁司宇看。 “21号实验体?”丁司宇看着照片里身上插满了半透明的管子的小孩。就是他救了自己,也是他血洗了曾仁吒的非法实验基 分卷阅读48 地,受到爆炸的冲击也没有死。 现在的他已经从深度昏迷中苏醒,却还不能够随意动弹。他对人类的戒备和憎恶毫不掩饰,即使是在照片中,也能够清清楚楚地感受到。 “那是他在那个非法实验基地里的编号。”陆久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告诉丁司宇真相,“虽然他看起来和正常的人类小孩没什么两样,但其实只有百分之三的人类的基因。说的不好听一点,他不是一个人类。” 丁司宇苦笑了一下:“猜得出来。” 他没有说假话,第一次相见的时候,那小孩还满身都是伤痕,这才过去一个星期,那些骇人的伤疤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单凭这一点,他就知道这个小孩绝对不是普通人类。 “我等下带你去见他吧。”陆久摸了摸丁司宇的脑袋,“如果他愿意,我再收养一个小孩也没什么关系。反正你也不是普通人类。” “总不能一直叫他21号实验体吧,有没有想好他的名字?”丁司宇听他这么说,郁闷的心情一扫而空。 要是放在一个月以前,他一定不敢相信,自己也有被陆久安慰的一天。前言收回,今天一点也不糟糕,而且是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我不太擅长取名,你给他取一个吧。”陆久淡淡地说,实际上心里乐开了花。“心意相通”这个活动的效果比他想象的要好太多了,他都不敢相信自己能够走进丁司宇的卧室,并和他相谈甚欢。 “我也不太擅长取名。”丁司宇默默捂脸,干脆将难题丢到了一边,“干脆让他自己想好了。” “这样也好。”陆久表示赞同,拍了拍丁司宇的肩膀,“好了,谈话结束。” 噗,这么一本正经,陆哥你真的好可爱啊。丁司宇忍不住在心中吐槽。 作者有话要说: ☆、探望陆明 手持通行证每走十来米,就要出示一下。 步行了数千米,终于到达传说中的军部医学科学高级研究院生物工程研究所。 丁司宇只觉得仿佛穿越到了美国科幻电影之中,看什么都无比新奇。在陆久家,也就多功能机器人和料理管家让他觉得这个世界的科技水平确实非同一般,到了这里才真正感觉到绝对的差异。 走到六楼六号房门前的时候,丁司宇只想说,来到这里,真不容易。 “就在这里,进来吧。”陆久照例拿出通行证,在门上刷过。 咔一声,房门自动打开。 与此同时,房间里面咻地蹿出一个黑影,闪着寒光的爪子直取丁司宇的脖子。丁司宇应声倒下,就看见那小破孩跨坐在他的腰上,瞅着他的眼神里还带着点迷茫:“是你。” “(⊙o⊙)…”丁司宇更加迷茫地瞪着他,心脏骤停了一下之后猛然加速了搏动。卧槽,他刚刚是不是差一点就挂了。 “你的名字?”小孩收回手,明亮的眼睛里清晰地倒影着丁司宇的影像,黑得发亮的长指甲一点一点缩回肉里,完全无视陆久扣在他脖子上的手。 “丁司宇。”这一幕好像似曾相识,丁司宇躺在地上,熟悉的冰冷触感让他静下心了,还有闲心对着陆久笑了笑。 陆久气恼地瞪了丁司宇一眼,脱口而出:“你怎么还笑得出来。” “对不起。”丁司宇道歉,却笑得更加开心,还大着胆子拍了拍小孩的背,“喂,可以从我身上下去了吧。” 小孩迅速跳到一边,顺手将丁司宇拉起,大眼睛巴巴地望着丁司宇,忽然说:“丁司宇,给我取一个名字吧。” “……”丁司宇和陆久都沉默了。 这个问题,他们好像早上才讨论过,只是两个起名障碍都没有攻克这个难题。 “丁司宇?”小孩抱住丁司宇的大长腿,仰着脑袋看他。 能够溢出妖气的墨绿色眼睛无辜地盯着丁司宇,像是在控诉他的沉默。 “呃……叫陆明怎么样?”丁司宇纠结地低头瞅着自己的腿,急中生智想出一个简单的名字。 “好!”小孩露出幸福的笑颜,精致的面孔一下子活了过来,脑袋上四处乱翘的小短毛看起来也非常招人。 黑亮黑亮的,带着一点点天然卷的短发,看起来好像非常好摸的样子。啊,好想摸一下,丁司宇心脏扑通扑通乱跳。 就、就摸一下下。他最终没忍住心中罪恶的念头,伸出爪子轻轻放在陆明的脑袋上,果然如想象中的一样柔软。 手指缓缓插入头发揉了揉。丁司宇几乎泪流满面——啊,这手感,值了。 陆哥,我以后再也不嫌弃你老揉我的脑袋了,因为我他喵的也好这口!丁司宇默默想。 “我喜欢你。”陆明抱着丁司宇的大腿,也许是还不习惯说话,说话的语速很慢,“我已经记住你的气味了。” 我的气味?你身上难道还有狗的基因吗?丁司宇吐槽。 “我不会杀你。”陆明慢吞吞地说,说的话还没有逻辑,但是已经能够准确地表达他的想法了。 “那你愿不愿意做我家的小孩?”丁司宇的手还在小孩的脑袋上揉来揉去,这手感太好了,舍不得停止啊。 在陆明的眼中,丁司宇还和初次见面时一样,很弱,但是也很温暖,不带任何欲望的温暖。 “成为你的家人吗?”陆明思考了一下,问他。 “对。”丁司宇总算收手了,不是因为已经摸够了,而是担心在这么下去会让陆久误会他有恋童癖,陆久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 “好啊。”陆明再次露出能够秒杀丁司宇的少年心的明艳笑颜。 丁司宇将头扭向陆久:“陆哥,你什么时候能够领养陆明?” “需要上面批准。”陆久面瘫着一张脸,心中有点吃味。他和丁司宇之间好不容易更加亲密了一些,突然又来一个小子是怎么回事? “我讨厌你。”陆明也将头转向了陆久,阴森森地说。 很好,我也不喜欢你。陆久心想。 “……”丁司宇看了看神色阴郁的陆明,又看了看面无表情的陆久有些尴尬。 作为一个成熟得大人,陆久没有和熊孩子陆明计较,只是指了指通讯器提醒丁司宇:“探视的时间还有五分钟,有什么想说的快点和他说。” 探视的时间是十五分钟,这里毕竟是军部重地,十五分钟已经是极限了。 “陆明,你现在暂时呆在这里好吗?我一定会想办法带你离开这里的。”丁司宇拍了拍陆明的手,蹲下来和他对视,“不用担心,这里的人不会拿你做奇怪的实验。” 陆明盯着丁司宇的脸看了许久,点头:“好。” “真乖。”丁司宇又摸了摸陆明的脑袋,“除非有人要伤害你,否则不要随意对人动手,可以吗?” “好。”陆明这回答应得比较 分卷阅读49 快。 陆久听着他们两个的对话,漫不经心地撇撇嘴,他心里清楚自己不喜欢这个小鬼的原因,因为他们两个在某些方面非常相似。正所谓同性相斥,他们相似的地方太多,所以才会看对方不爽。 “锵锵锵~这是给乖孩子得奖励。”丁司宇笑着从口袋里拿出一支棒棒糖,拨开糖纸,“啊~很好吃的。” “唔。”将信将疑地将糖含进嘴里,第一次尝到甜的味道,陆明吃惊地瞪大了眼睛,“这个,我喜欢。” “这是糖哦。”丁司宇笑眯眯地说。 “你怎么带进来的?”陆久更加吃惊地看着丁司宇。 “就放在口袋里带进来的啊,不行吗?”丁司宇一愣,随即小心地四处张望了一下,“帮我保密呐。” “不,警报没有响的话,应该表示可以带进来。”陆久看了眼通讯器,“时间到了。” “这么快啊,好吧。最后抱一个。”丁司宇遗憾地叹了口气,将陆明揽进怀中用力抱了一下才放开,轻轻一笑,“再见啦。” “再见。” 陆明抿着嘴巴,看着丁司宇和陆久肩并着肩离开,两道拖长的影子也跟着他们的脚步,慢慢爬过长长的走廊。 啊,走掉了。陆明想着,露出无趣的神情,回到床上躺着,继续装病。 虽然对陆明小破孩的第一映像糟糕透顶,但是陆久还是向上面提出了领养申请。 不过这次估计没有像收养丁司宇那么顺利,毕竟陆明和丁司宇不一样,他具有普通人类难以匹敌的战斗力,随便出手就能收割一条人命。 回到陆家,丁司宇照例和陆久打了一声招呼就回自己房间,先开电脑再关门。 我网瘾少年又回来了~丁司宇拍了拍脸,让自己欢脱起来。 登上qq,发现作者群在蹦跶,于是将节操丢到一边默默窥起屏来。 野生:天呐!!!没脸见人了!以头抢地!!! listen:你什么时候有的脸,我怎么不知道? 野生:滚滚滚,明明那么担心人家,干嘛老是对我毒舌,口是心非。诶嘿嘿~ listen:你那个诶嘿嘿是什么意思,好恶心。 野生:你造吗,其实我本来想取名叫夜深的,结果打字太快成就了这个悲剧笔名,然后这个笔名一用就是十年,我被自己虐哭了。 listen:你那是蠢哭了好吗? 野生:就算你再怎么毒蛇也没有用,居然连我家的地址都摸清了,死相~ listen:我以前是编辑,有你的地址有什么奇怪的。 野生:什么??你做过编辑? listen:是啊,你刚签约的那会儿我还是编辑,要同时兼顾工作和写文,可累了。 野生:真的假的,你居然一边打工一边写,他们不是说你最懒了。 listen:胡说,这是诽谤。 蛀书虫:谁胡说了,野生,你要是相信他你就是个白痴,我认识他十三年,从没见过他有一篇文拿到过全勤奖! 蛀书虫:那货拖起稿来简直没有下限可言,你造吗?他明明是个男的,却伪装成女的,就为了月假遁!!!后来性别曝光,他干脆连借口都省了。 listen:我哪有伪装成女的,只是说每个月都有那么几天不舒服而已。我患有周期性焦虑症不行吗? 野生:listen,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看错你了。 蛀书虫:还有呢,他老是不务正业,今天去钓鱼,明天去爬山,后天去游泳,去了就去了,还老是在作者空间发图片记录,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的私生活有多丰富。如果不是他更新之前还会得瑟一番,我都不知道他是个职业写手。 listen:小虫,下班后小树林见。 野生:谁能告诉我listen的笔名是什么。 咖喱棒:不知道,他很早以前就在这个群里了,比我还早,估计只有虫编知道了。 蛀书虫:确实只有我一个人知道。 野生:虫编~~ 蛀书虫:listen,如果你不想你的笔名暴露给野生,就让我看到你的日更吧。 listen:…… 野生:虫编,不带这样的!!! listen:我的笔名叫汤匙。 listen:小虫,你以为你能够用这个威胁我,真是太天真了。 listen:下班后小树林见,别忘了。 野生:居然是汤匙……已经幻灭到不忍直视了,我去冲个凉冷静一下。 蛀书虫:listen,你…… 蛀书虫:我还是高估了你的下限。不对,我怎么可以对你抱有期待。五天三更的升级流,怎么没扑死你。 listen:没办法,他们就是好我这口~ 作者有话要说: ☆、科普知识 作者有话要说: 汤匙的第一条解释,取自百度,有改动。 汤匙 一、汤匙,指一种餐具,舀汤用的小勺。 二、汤匙,全球综合网著名作家,升级流代表写手。 2062年6月第一本《大道有情》签约于C区9组,是第一个不受字数和更新速度束缚的无耻男作家。早期总是月休一周,被误认为是女生。 因为女性粉丝比较多,又被读者戏称为“妇女之友”,但是后来又因为由他的衍生的同人作品皆为腐向,且他本人也点亮了耽美技能,于是又从“妇女之友”升华成了“腐女之友”。 汤匙很喜欢在作者空间发文字和图片,基本上每天一条到两条,不是出去玩就是报告他更新了第几章。一般读者的留言都是“你玩的开心就好”和“笑而不语”之类的充满幽怨和嘲讽的话。 截止2075年6月止,写文十三年整,还没有拿到过一个全勤奖,但是至今还没有因为更新问题被人挂论坛吊打。 爱汤匙的人,都不在乎他更新还没刷空间动态来的勤快,不在乎他总是在和别人比更新得慢和更新得少,也不在乎他断更也能断得理直气壮正义凛然……才怪!兄弟姐妹们,跟我去轮他的空间!咳咳咳,不好意思,我有点激动了…… 感觉好厉害的样子,丁司宇看着搜出来资料和附带的一堆大尺度未成年禁止观看的腐向同人图,惊呆了。 新世界的大门开了一半,蛀书虫忽然私戳了丁司宇一下:白夜,在么? 丁司宇连忙把点开的网页连同新世界的大门一同关掉,回复:在的,什么事? 蛀书虫:这个帖子,你看一下。 丁司宇:我们网站的网友交流论坛? 蛀书虫:对。本来我们是不鼓励你们作者上论坛的,因为容易分心 分卷阅读50 和掐架。不过你……小白到了一定的境界,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带你了。所以你自己把科普贴看一遍吧,不要回帖或者乱点里面附带的无关链接哦。 丁司宇:哦。 蛀书虫:还有,你是不是从来不看你的数据啊? 丁司宇:有看的。 蛀书虫:我说的不是后台数据。 丁司宇:还有别的数据? 蛀书虫:……看来我又低估你的小白程度了。好吧,你这个帖子也看一下。 丁司宇:还有别的么? 蛀书虫:没有了,我只是希望你能稍微了解一下,最关键的还是写。 丁司宇:好,那我现在去看了。 跟蛀书虫报备了一声,丁司宇乖乖打开第一个网址,一边看一边自己总结。 帖子一:关于作者不得不知道的一些事情 省略通篇的废话,只留下八个要点。 1、发表新文需要具备一个出色的文案和好看的封面。封面可以去图铺求,也可以自己画。 2、不要互暖,到处求评求收藏,这是负面推广。 3、日更为佳,实在不行就维持一个稳定更新。 4、不要混网友交流论坛,太危险。 5、留意各种自然榜榜单,尽量让自己留在榜单上,增加曝光率。 6、上架宣传的网络见面会,最好参加,不要装高冷,如果让读者喜欢上你本人,就更好了。 7、多和读者交流互动。 、不要坑。 看完一个帖子,丁司宇感觉有点口渴,去厨房端了一盘提子回房间,一边吃一边点开第二个网址。 帖子二:全球综合网各种榜单和排名 …… 啊,长知识了。丁司宇将最后一个提子塞进嘴里,将盘子推到一边,打开文档准备码字。 “喂,你这坏习惯要什么时候才能够改掉啊?算了,我帮你洗吧。” 无奈又宠溺的声音突然响起。 心脏仿佛被人狠狠攥了一下,连呼吸都因此产生了障碍。丁司宇的冷汗一下子冒了出来,猛然起身回头,动作大得险些将盘子和鼠标挥到地上。 然而,他的身后空空如也。单调的纯色墙壁像是个称职得士兵,静静地站在那里,闹钟的秒针滴答滴答绕着圈,始终忠于职守。那一声抱怨,只不过是他的幻觉而已。 “怎么了?又熬夜了吗?” 熟悉的声音又从他的身后传来。 屏住呼吸再次循声转头,还是没有人。 为什么会这样?丁司宇头痛地跌坐在椅子上,鬼使神差地打开通讯器的通讯里,找到不知道何时储存的宋乐的号码,呆呆地看了一会儿,始终没有拨打过去。 不要再胡思乱想了,宋子夏已经死了。 不能再抱有可笑的幻想了。 把盘子洗了,开始码字吧。 丁司宇做了一个深呼吸,慢慢冷静下来,拿起盘子走向厨房。 …… 与此同时,C区6组作者群里的两个作者也聊起了他。 【私聊】 黑龙:老叶,你看月榜了没? 老叶:别提了,我的新书《荒野之子》在月度排行榜的积分榜、点击榜、推荐榜、订阅榜通通被一个生面孔给压在下面了。 黑龙:全部压了你一头?谁啊,这么厉害。 老叶:白夜。 黑龙:诶,不是秋年吗? 老叶:秋年啊……他的书在点击、收藏和积分上确实也压了《荒野之子》一头,但是感觉内容一般。要不是我们网站根本不可能存在刷子,我都怀疑他的数据是刷上去的了。 黑龙:那白夜呢,他写的怎么样? 老叶:QvQ就是因为看了他的书,觉得真的好精彩,我才会这么郁闷啊。居然被一个新人超越了,好不甘心呐。 黑龙:不过白夜和秋年这两个人,还是秋年的数据要更高一些吧。你不说我都没有注意到白夜诶,这个人是不是太低调了点。 老叶:还行吧。不说了,我要去码字,太丢脸了。 看着老叶的头像暗了下去,黑龙拿起鼠标旁边的烟盒,抖出一根叼在嘴上,却没有点燃。 老叶啊,你也觉得秋年写的不怎么好看是吧。黑龙惆怅地叹了一口气,那个秋年的底细,老叶不知道,他却是非常清楚的。 秋年并非一个新人,而是卢念的马甲。卢念虽然在C区没有太出名,但是好歹红过一次,他的成名作曾经夺取年度最受欢迎网文的亚军。 只可惜后来江郎才尽,越写越平庸。最后干脆换了个笔名重来。 曾经的大神,却要披着马甲回来和新人抢天下。 黑龙也看了卢念披马甲写的新书,真的没什么特别出彩的地方。回去看他的书,还是因为自己过去也是他的书迷。 估计那些和自己一样因为知道这是卢念写的而跑去看书的人又要失望了吧,不知道他还能在排行榜上撑几天。 正想着,卢念给他来了消息。 卢念:居然有人举报我刷榜,说我的数据不科学!还刷留言说我写的是一堆垃圾! 黑龙:别在意,这种留言直接删掉就好了。 卢念:那些也就算了,最让我火大的是还有人在我的文下讨论一个叫做白夜的家伙写的。 卢念:什么素质,在一作者的文下刷另一个作者的书。SB么? 黑龙:不用理他们。 卢念:都是新晋作者,他们怎么都没去白夜的底下刷啊。 黑龙:可能也刷了,只是他删的快,也可能是仇恨都被你吸引了。 卢念:靠!又来三条留言!这其实是白夜授意的吧! 黑龙:很多人刷评论? 卢念:对啊,刷负评。而且感觉好像都是白夜的读者刷的。妈的,就他有读者我没有吗? 黑龙看着屏幕上的话,心情更加糟糕了。他不知道卢念称自己是“新晋作者”的时候有没有脸红,反正他光是看到卢念发过来的消息就脸红了。 他没有红过,所以无法理解卢念的心情。他本人和卢念也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人,会和卢念认识只不过是自己在他的成名作火起来之前,特别写了一千字推荐那本。 可能是卢念认为自己能够红起来,有黑龙一部分功劳,所以擅自把黑龙划分为了朋友,经常找黑龙谈心。 黑龙喜欢的是卢念的成名作,而对卢念这个人则没有多大感觉,既不讨厌也不喜欢。他经常卡文的时候跑去看书,遇到好书就推荐给自己的读者,卢念的成名作也只不过是他推荐过的书中的一本而已。 卢念也会找黑龙聊新书的题材,不过黑龙基本上只是听,不做评论,也不讲自己想写什么。黑龙以为自己冷淡的态度会让卢念慢慢和自己保持距离,没想到卢念反而更喜欢找他聊天了。 卢 分卷阅读51 念的意思好像是想要找白夜的麻烦,不过黑龙觉得卢念这次可能要栽了。 白夜的书黑龙没有看过,不过他看过卢念和老叶的新书。就他个人而言,也更加喜欢老叶的书。他相信很多读者和他的看法应该也是一样的,会去看卢念的书,只是因为对他还抱有期待。 当这种期待破灭后会是什么后果,他不知道,不过一定不会有好结果就是了。 ☆、月榜夺冠 有一个坏消息和一个好消息。 坏消息是陆久提出的收养申请被否决了,好消息是陆明被军部收编,现在进入了全封闭式的军校学习。 全封闭式的军校不同于普通的院校,非常地严格,每个月只有两天的休假时间。所以陆明每个月有两天完全自由的时间。 正式去军校念书之前,陆明获得了半天的自由。 作为陆明唯一信任的人类,丁司宇义不容辞地肩扛起了陪他逛街兼心理辅导的责任。 陆明穿着宽松的棕色V领针织衫搭配黑色紧身休闲裤,即使摆着一张臭脸,走在街上还是能够不住地吸引路人的视线。 “这家店在网络上的评价很好哦,我们进去看看。”丁司宇拉着陆明进了一家奶茶店,从来没有认真逛过街的丁司宇唯一能够求助的就只有网友了。 穿着红黑格子衬衫长发少女听到脚步声,抬起头微笑:“欢迎光临,请问需要点什么?” 这家店装修走的是复古风格,木质的柜台和桌椅都是深褐色的,墙壁上的壁灯缠绕着绿色的藤蔓,打破沉闷的格调。 女店员的容貌不是顶漂亮,只是身上的气质恬静,和这家店的装修非常相衬。 陆明讨厌人类这点,丁司宇是知道的。陆久曾经说过,陆明并非完全是人类,但那样又如何,只要陆明还是人类的样子,就得生活在人类社会。 “我要一杯原味奶茶,一份巧克力熔浆蛋糕。”丁司宇拿起柜台上的电子菜单看了看,然后递给身边的陆明,“你看下有什么想要吃的,上面有图片,选中了直接点一下勾。” 陆明点点头,划动屏幕看起图片来。他还不识字,只能通过看图片来选择。 一杯玫瑰奶茶,一杯原味奶茶,一杯焦糖咖啡,一份提拉米苏,一份可可慕斯,一份草莓布丁,一份蓝莓慕斯蛋糕,一份香草奶油泡芙…… “陆明。”丁司宇抓住陆明的手,眼含热泪,神情激动,“这、这么多,你吃的完吗?” 算算陆久开学那会儿给他的钱,再加上他自己写赚来钱,丁司宇忧伤地表示,他三分之二的财产在刚刚被陆明给轻松地消费掉了。 “一下子将所有点心都吃一遍好像不太现实。”陆明点了点头,“那就先这样吧,下次放假你再来陪我吃好吗?” 还、还有下次!等等,距离他下次放假只有一个月的时间了啊。丁司宇感觉自己的荷包受到了严重的生命威胁,不过一看陆明一脸期盼的神情,他又挺了挺胸膛:“好,下次还来这里。” 没事,钱什么的,他会努力赚的。丁司宇心想,只要陆明开心就好。 陆明闻言露出灿烂的笑容,瞬间把丁司宇迷得几乎找不着北了。 “下次来的时候再把这里的点心都吃完。”陆明笑着说。 丁司宇的笑脸险些裂开,半晌才醒悟道:“好哇,你是故意耍我的是吧。” “我认真的。”陆明说,拍了拍自己的小胸脯,“不过下次来,我请客。” “你有钱吗?”丁司宇深表怀疑,他再怎么缺钱,也不会让一个小孩子请客。 “当然有啊,在军校上学有钱拿的。”陆明解释,不过他话没有说全,想要拿钱,是必须去接学校发放的任务的。军校发布的任务,危险是一定的。 “……靠,请务必让我和你一起去上学。”不明真相的丁司宇表示羡慕嫉妒恨。 “算了吧,就你的体质,我担心你第一天就横着被抬出来了。”陆明鄙夷地看着他。 ……这个臭小鬼,不知道人艰不拆的道理吗?丁司宇默默咬牙切齿。 陆明的点心和饮料摆满了两张桌子。粉色的、晶莹剔透的、深棕色的、金色的,每一道点心都美得好似艺术品,散发出诱惑的香气。 丁司宇搓了搓胳膊,陆明面对食物的眼神,好可怕。那只是甜点而已,请不要用又爱又恨的眼神去视奸它们好吗?甜点也是有尊严的好吗? 陪着陆明在店里坐了两个小时,丁司宇也被迫看他以含情脉脉的眼神吃了两个小时的甜点,感觉自己都快变得不正常了。 “你还真的全部都吃进去了啊。”丁司宇好奇地伸手按了按陆明微凸的小腹,“真是不可思议的胃容量。” 陆明拍掉丁司宇的手,捧着外带的冰淇淋吃的不亦乐乎:“我还在长身体,当然要好好补充营养了。” 丁司宇:“……” 不,你那已经完全是补充过头了的节奏吧。 “嘶~好冰。”陆明一边抱怨,一边迅速将最后一口冰淇淋塞进嘴里消灭干净。 丁司宇揉了揉陆明的脑袋,忽然有点羡慕陆明的无忧无虑,这羡慕来的很奇怪,因为他自己也没有需要忧虑的东西,却羡慕着陆明。 学校方面积分问题已经解决,丁司宇没有需要担心的问题,而且他也成功地走上了依靠写获得收入的道路,关于宋乐是不是宋子夏的问题,他也不想再深究了;这么清算下来,他根本没有遇到什么难题。 但是这种无法忽视的空虚感是什么呢?成功来得太容易了反而没有实感吗?想做的事情一件一件实现了,为何高兴不起来呢? 就算此刻站在陆明的旁边,看着陆明宛如小天使一般的笑容,他心中也感觉空洞无比。甚至连自己是不是真的想要写,一直这么走下去是对是错,也开始怀疑了起来。 他当然喜欢写了,压抑了那么多年,终于将发表到网上的那种激动,收藏和留言涨起来的那种感动,完结一本书的那种快乐,那些激动人心的感觉,为什么突然开始失去了实感呢? 他体内的热血,是被什么东西冷冻了吗?好奇怪,曾经爱得近乎疯狂,为什么突然提不起一点劲呢?不是想要一直一直写,写到呼吸停止吗?为什么现在就没有力气了呢? 还是说,一直以来的喜欢其实是执念而已,自己错把执念当成了喜欢? 不,不能再这么怀疑下去了,事到如今,怎么可以突然迷茫起来。还在连载中呢……可是,看着自己的手,丁司宇也不能够确定,失去了决心、失去了坚定、失去了激情,他还能写的下去吗? 冰冷的风穿透了薄外套,像是一只手缠上了他的身体,透过眼睛所看到世界蒙上了一层 分卷阅读52 阴影,开怀大笑地擦肩而过的情侣,脸上仿佛也带上了死气。 一瞬间,丁司宇感觉自己被可怕虚无感包围,仿佛堕入了黑暗的深渊。 “丁司宇,丁司宇。” “你怎么了?” “你脸色好难看,要不要去医院?”陆明担心地问,漂亮的眼睛注视着心神不宁的丁司宇,凝聚的视线好像大海一样,有安定人心的作用。 “啊,没事。”丁司宇抹了一把脸,长长吐出一口气,“我们继续逛街吧。” “不,你很明显不舒服,脸都白了。”陆明皱眉,“要么去医院,要么回家吧。” “我真的没有事。”丁司宇揉了揉陆明的脑袋,“喂,区区一个小鬼,不要学大人的口气说话,这样一点都不可爱。” “……好吧,我确认你没事了。”陆明被丁司宇的无赖态度给打败了。 丁司宇又陪陆明逛了超市,给他买了一堆零食。直到陆明被军部来的人接走,他都没有再出状况。刚刚面对生活的无措,仿佛只是幻觉。 一个人坐公交车,半路上也没有再遇见抢劫犯和提板砖埋伏的绑架犯,他安全顺利地回到了家里。 “回来啦。”陆久合上手中的书,“午饭吃了吗?” “还没有,啊……已经一点多了,你应该先吃的,下次到点就别等我了。”丁司宇看着桌子上没有动过的菜,无奈地道。同居这么久,他也清楚陆久中午从来都是十二点钟准时开吃的。 “没关系,我想和你一起吃。”陆久认真地说。 “……”卧槽,这话好像表白啊!丁司宇瞅着陆久正直的面瘫脸,默默唾弃自己想多了。 “好了,快去洗手吃饭。”陆久拍了拍丁司宇的肩膀。 不善言辞的男人舀好饭坐在桌子边静静地等待,这气氛温馨得让人想要落泪。 虽然陆久看起来不像是一个兄长,但是他冰冷的面孔之下,有一个温柔的灵魂。丁司宇觉得自己真的很幸运,能够和陆久成为家人。 吃过午饭,丁司宇调整好了状态,打开电脑,开始码字。 码了大约半小时,蛀书虫发来消息:白夜,恭喜你月榜第一,【链接】。 月榜第一?丁司宇点开链接一看,发现自己确实排在第一位,也诧异了,昨天他还是第二,而且和第一的数据相差挺大的。 点进后台,发现一天之内收到了一百多条评论。 什么玩意,根本看不懂。 这小学生作文一样的文笔,还能日更到上架,作者也是蛮拼的,我给作者跪了。 写的一堆垃圾也能上C区月榜第一?什么时候全球综合网也能够刷名次了? 从你发文开始追,我只想说五个字,越写越烂了。 那些说这本书不好的,你们认真看了吗?哪里烂了,请具体说出来,否则不要乱黑作者! 无聊,流水账一样的感觉…… 我是认真看了这本书的,老实说作者的题材非常新颖,开头的展开也很棒,但这后面这是什么发展?说好的危险呢?主角一群人跟逛街一样轻松就摆脱了困难,对得起书名《丛林求生》?他们最后居然还内杠了。芳姐这样三观不正的人都写得出来,作者得三观估计也正不到哪里去。后面我已经不想看了。 被你的恶心得不行了,真搞不懂喜欢你的书的人都是什么品味。 这样一本书也能爬到C区月榜第一,难怪C区的放到综合排行榜上能爬到前一百名的几乎找不着。 蛀书虫又发来消息:对了,这两天的评论你都先别看,技术正在排查。 白夜:我知道了。 丁司宇握着拳,面无表情地看着电脑屏幕。 作者有话要说: ☆、丁司宇的烦恼 《丛林求生》上架满一周,综合月榜夺冠,评论区厮杀一片,横尸遍野,可是白夜却一直都没有再出现过,更新还在继续,但是他再也没有回复过留言,也不在文章下面说话和读者互动了。 一开始,白夜粉还在积极得和白夜黑掐架,但是不管他们掐得多么激烈,白夜都没有任何回应。如果不是《丛林求生》的更新还在继续,他们都会以为白夜消失了。 时间久了,白夜粉也渐渐懒得再为他说话,不去评论区看找掐,每天只管看书,以至于评论区彻底沦陷成了白夜黑的天地,不管多难听的评论都没人反驳。 于是,白夜和他的《丛林求生》红了,而且红得发黑。有海外的读者因为兴趣点进来,都为评论区的腥风血雨所折服,从而对他和他的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再然后,《丛林求生》从月榜争夺战中退出,加入了季榜争夺战,排名为C区第36。同时,《丛林求生》的第章出来了,而且白夜也终于在文章的下面放了一段彩字。 白夜:温馨提示,这后面的文章,都是我爬上月榜第一之后写出来的,风格有别于前边,后面发展高能。还有,以后三更,新文《我家小孩萌萌哒》为治愈系,可放心追文。 看到这段话,白夜的粉丝心中都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点开最新章节一看,文笔有点小进步,情节比以前更加流畅,好像没什么问题。 再小心翼翼地跑到很久没有去的书评区一看,那些找茬的留言被清得干干净净,只留下了认真讨论文章的书评,每条书评都做了回复。 白夜大大好像已经没事了。读者们暗暗松了一口气,可是很快他们就发现他们太天真了。 一个月半后,芳姐在新一轮的作死中领便当了,白芍医生恢复记忆自杀了,跛脚二哥的弟弟一出场就成了被寄生虫当做养分的活死人,十三个人中一共死掉了十一个,还有一个生死未仆,唯一能够确认主角出现了黑暗人格…… 卧槽!这崩坏的宛如一匹脱肛的野马的剧情是怎么回事?!这剧本不对啊!说好的励志呢?说好的完美结局呢?作者你快出我们谈谈人生! 作者出现了,笑眯眯地一句话应付了读者的所有抱怨:明天大结局,谢谢你们支持我走到今天。 看到白夜的留言,所有读者再次感受到了来自作者的深深的恶意,大结局一出来,所有读者都感觉眼前一黑:卧槽,幕后黑手居然是跛脚二哥,他果然没死!居然不是全灭! 当然,也有人觉得这个结局很好,李牧成功走出了丛林,付出的代价是黑暗人格消失——既活下来了,而且还没有心理阴影,主角是最后得赢家。 虽然后半段的发展确实出乎意料,读者们大部分都在抱怨自己喜欢的角色死了,但是有人统计过,本书的弃文率是整个网站最低的。 《丛林求生》完结的时候,它已经从一开始的季榜C区第36名爬到了第一名。 有人 分卷阅读53 说白夜就是受了评论的刺激在报复社会,故意把每一个角色都写得萌点满满,然后发便当! 这是何等险恶的用心!!! 好想给作者寄刀片啊……不对,在这之前还得先给刷负分的白夜黑们寄刀片……心好累,感觉不会再爱了。 一个读者在网上发起了一个名为“本年度最让你印象深刻的书”的投票,《丛林求生》不负众望地以百分之七十五的支持率位居榜首。 随后,网上又出现了一个名为“本年度最让你印象深刻的作者”,白夜再次不负众望地以百分之五十六的支持力夺得冠军。 从来没见过能够无耻得这么萌的作者——这是看了他和读者互动视频的人。 从来没有见过发便当发得这么顺畅的作者——这是被《丛林求生》深深伤害了的读者们。 最关键的,还是《丛林求生》在进行神转折的时候,白夜还新开了一篇超级治愈的《我家小孩萌萌哒》,和《丛林求生》简直就是两个极端。 读者们每每被丛林伤害了之后,又啪嗒啪嗒跑去隔壁新书求治愈,心情真是各种复杂。 不止一个人在怀疑:这两篇真的是同一个人写的吗?作者是不是一个精分? · 还有半个月,丁司宇的三月长假就要结束了。算算日子,他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四个月左右了,时间过得真快。 丁司宇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结局,《丛林求生》原来构想出来的结局是十三个人一齐逃出丛林,而不是这个近乎全灭的结局。 作品的后半段可以说是和最初的设想相去甚远,但是写的时候意外的顺畅,好像自己有了自己的走向,丁司宇只不过是被操纵着,将注定好的结局码出来。 也有可能是他和主角一样,产生了黑暗人格,把一本积极向上的愣是写出了大逃杀的结局,真是令人痛心。 不过这样的致郁结局也意外地带感,丁司宇本人的感觉先不说,就是网上的读者也非常喜欢这个结局。他收到的最多的留言就是虽然自己喜欢的角色死了,但是却不讨厌这样得结局。 不管怎样,《丛林求生》都已经完结了。过去的事情丁司宇一向不会再多去考虑和烦恼。在这漫长的假期中,唯一让他觉得难以处理的,还是有关陆明的事。 因为优秀的基因,不用特地去学习搏击技巧也能够轻松打败同学和教练,陆明渐渐对一成不变的学校生活开始厌烦起来。 除了文化课还会老老实实去听之外,其他的课程陆明通通翘掉了。 在以纪律著称的军校,当然不会允许翘课这种事情发生,但是陆明总是屡教不改,而且学校里也没有能够压制得住他的教员,只能够随他去。只要他不跑到校外,就不去管他。 会得到这种特别的优待,还是学校特地开会讨论过后的结果。 教员们一致表示,陆明确实有很大的战斗天赋,像是专门为收割人命而生,是他们见过的最可怕的学生,在杀人的天分上甚至超过了陆久。 有人觉得像陆明这种不服管教的学生,天赋再好也没有用,留在学校里也是个祸害,还不如干脆开除掉。也有人认为正是因为陆明具有这样的天赋,才需要好好培养。陆明逃课,教员也有责任。 经过一番激烈的辩论,仍旧没有得出结果,所以学校方面最后决定,暂时先观察陆明一个学期再做定论。 说出来好笑,别人家的小孩都是因为跟不上学习进度而厌学,只有陆明是因为战斗技巧在他面前根本没有效果而懒得学习。 “丁司宇,出来陪我逛街。”正想到陆明,他就来电话了。 “我记得你今天也要上课吧,你又逃课了吗?”丁司宇皱眉,他知道陆明的情况,但是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去说服陆明。 像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这种台词,直接说出来真的一点效果也没有。 陆明的神经其实很纤细敏感,丁司宇担心自己对他说教反而会起反效果,只能期盼他在念书的过程中交到知心朋友,喜欢上学习。 在这方面,丁司宇觉得自己就跟一个小孩的家长一样,傻兮兮地焦虑着,但是又想不出办法。 “没有,我是请假出来的,想见你。”陆明说话向来不会拐弯,就是因为他的个性,丁司宇才放心让他自由发展。 可惜丁司宇也帮不上他什么忙,军校实在是太无聊了,在那个全封闭式的空间里,他总是不由自主地感到焦躁。 别的不说,军校的防护措施做的有多严格丁司宇是知道的。逃课不难,但逃学出来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把守着大门的,是一重重的机关。 “好吧,你现在在哪里?”丁司宇拿他的撒娇没辙,认命地关上了电脑。 想了想,他又拿上了搭在椅子上的外套,推开门。在家里有暖气还好,出门就必须穿上厚外套御寒了。 这个世界的气温变化,倒是和丁司宇记忆中的那个世界没有什么两样,都是忽然一下子变得很冷,或者忽然一下子变得很热,中间铺垫过渡的时间少得可怜。 要是认真计较起来,丁司宇觉得秋天其实只有短短两周,就像音乐课和体育课永远会被语数英瓜分一样,本应该长达三个月的黄金秋天也被夏冬瓜分了。 “我在大榕树公园门口等你。”陆明说话的声音有点含糊不清,估计他又是在一边吃东西一边说话。 “你要出门?”陆久从厨房里走出来,手里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白开水。 “对,去见陆明。”丁司宇将加绒的外套穿上,拉好拉链,“我走啦。” “等等,戴上围巾。”陆久放下杯子,从衣帽架上取下一条棕色的围巾,面无表情地帮丁司宇围上。陆久的手很热,手指修长整洁,带着淡淡的洗手液的味道。 “陆哥,外面还没有冷到这种程度啦。”丁司宇觉得脸颊发烫,在陆久的面前,他总是不由自主地紧张。即使这么熟了,一旦被陆久靠近,他还是会觉得不自在。 这不是排斥陆久,只是单纯地因为陆久的气势强盛过头。 作者有话要说: ☆、不做死就不会死 天气越来越冷,本来就没什么人的大榕树公园如今显得更加萧索。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陆明很喜欢来这里。 当然,丁司宇也很喜欢这个地方,有时候想破脑袋也写不出半个字,他就会来这附近闲逛。往往逛着逛着灵感就来了,所以他对这个地方也有着特殊的感情。 陆明拥有超乎常人的目力,所以他在丁司宇进入视野范围后立马就飞奔了过去。 “丁司宇!”陆明大声叫道,几步冲到了丁司宇的跟前,一 分卷阅读54 头撞进了他的怀里。 他从来不叫丁司宇哥哥或者叔叔,总是直呼其名。至于这么叫的原因,别说丁司宇,就连他自己都不清楚。 所以说,小孩子就是很难懂啊。丁司宇被撞得后退了两步,苦笑着揉了揉靠在胸口的毛茸茸的小脑袋:“所以,你今天又想要我陪你去哪里玩呢?” “哪里都可以。”陆明挽着丁司宇的胳膊,乖巧地说。果然只有这个人是温暖的,有血有肉,比世界上的任何一个人都要来得温暖。 “是吗?”丁司宇失笑,抽出自己的手,将外套脱下来,套到他的身上,顺手捏了捏他小巧秀气的鼻子,提醒道,“下次不能再穿这么少就跑出来了。” 陆明很奇怪,丁司宇待他非常亲近,面对陆久反倒拘谨得很。 “丁司宇,你为什么不怕我?”陆明不解地问,眼神里透着疑惑。 “因为我喜欢你呀。”丁司宇说,同时心道,你有什么可怕的,陆久才是真正的可怕呢。 从某种意义上说,陆久和陆明都是同一类型的人,只不过陆久是陆明的完成形态。就天赋来说,陆久当然是比不上基因优化“人”陆明,但是如果他们动起手来,陆明绝对不敌陆久。 陆明缺少的不只是对敌的经验,还有意识。意志力才是决定一个人能够走多远的关键。如果他再这么荒废下去,结局只能是白白浪费了一身的天赋。 “丁司宇,我也喜欢你。”陆明抱紧了身上的带有丁司宇体温的外套,盯着丁司宇的眼睛,郑重地说。 “谢谢你的喜欢。”丁司宇轻轻呼出一口气,只要跟陆明在一起,紧绷的精神也会不由自主变得放松起来。 那本风格和《丛林求生》完全不同的《我家小孩萌萌哒》,就是因为陆明才会写的。陆明找他是为了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他又何尝不是因为陆明而获得了心灵上的解放呢? “我不知道我可以做些什么。”陆明静静地看着丁司宇,神色有些迷茫,“丁司宇,你能告诉我吗?” 陆明怎么会突然想问这个?丁司宇愣了一下,轻柔地摩挲着他的脑袋,反问道:“你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吗?” “不知道,我只想和丁司宇在一起。”陆明抬起手揉了揉眼睛,露出一对可爱的虎牙。 面对陆明如此纯粹的渴望,丁司宇能做到的也只有道歉。 “对不起,没有办法让你一直呆在我的身边。”丁司宇捧起陆明的脸,眼神真挚地望着他,然后在他的左颊上印下一吻。 丁司宇身上独有的香气瞬间侵入了陆明的鼻子,陆明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忽然看见一只苍白的手搭上了丁司宇的肩膀。 来人穿着黑色的大衣,胸口别着精致的胸针,下巴微微上扬,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 他说话的语气带着淡淡的嘲讽与不屑:“丁司宇,好久不见了。” 听到这个耳熟至极的声音,丁司宇脸色一变,飞快地转过身,果然是曾仁吒。想也不想就握紧拳头对着他的脑袋狠狠捶过去,同时大吼:“陆明,快跑!” “反应真快,不过可惜了。”曾仁吒不闪不避硬是用脸接下他这一拳,只顾自己眼中的目标。 他要做到的很简单,就是抓住陆明的手,把黑色的金属环扣到陆明的手腕上。 陆明从来没有见过曾仁吒,不知道他的身份,也因为自己的天赋而蔑视他们这类普通人,过于自负和掉以轻心,回过神来已经着了他的道。 金属环中银光骤闪,猛地释放出一股强大的电流,企图攻击曾仁吒的陆明直接被这股电流击倒在地,全身麻痹,无力动弹。 曾仁吒轻轻瞥了陆明一眼,脸色是毫不掩饰的蔑视。他一脚将陆明踹开,笑眯眯地逼近丁司宇。 “你放心,我对那个实验体一点兴趣都没有。我的玩具,从始至终都是你啊。” 你在说什么啊,好中二好羞耻的台词呀。丁司宇心中忍不住吐槽,想来这位同学一定是中二癌晚期还不吃药。 丁司宇一边脑洞大开,一边非常淡定地道:“失去家族庇佑的你,竟然还能够如此明目张胆地上街伤人,真是厉害。我猜你还有同伙在身边吧?” “哈哈哈,什么家族的庇佑,那种寄生虫的巢穴有什么用处?还不是被我轻而易举地给毁掉了。”曾仁吒张狂地咧嘴大笑,“你这么惊讶干什么,不会以为你是靠自己的运气才逃走的吧?” “喂,曾仁吒,你可不要把他给掐死了,会给我招来麻烦的。”眼看着丁司宇快要给情绪激动的曾仁吒掐死,曾仁吒的同伙终于看不过眼,从藏身之处走了出来。 “卢念,你又胡说,我怎么会舍得把他弄死,他可是我最心爱的玩具呀。”曾仁吒放开了丁司宇的脖子,很是无辜地耸了耸肩。 夜幕降临,陆久左等右等都不见丁司宇回家,打开通讯器联络他,却听到冰冷的女声在提示对方处于信号屏蔽区,这才意识到他又出事了。 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小雨,陆久一边联系军部,一边飞快地找出很久没有用过的雨伞,奔出家门,冒雨搜寻丁司宇。 他知道丁司宇每次和陆明见面,不是约在附件出名的美食街,就是去大榕树公园。由于美食街能去的地方太多,他先去了公园。 事实证明陆久的选择非常正确,他没有花多长时间,就发现了倒在地上满身雨水的陆明。 陆明裹着丁司宇今天出门前所穿的那件外套,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身体被水泡得像是尸体一样惨白。 陆久注意到他手腕上扣着的金属环,脸色一寒,伸手握住用力一捏,金属环被他徒手捏成了两半,伴随着闪现的火星发出“噼啪”的脆响,彻底报废了。 “你和丁司宇遇到了什么?”陆久的眉间阴云密布,脸色黑得如同墨汁。 陆明散漫的眼神逐渐有了焦点,迅速推开陆久,往丁司宇被拖走的那个方向追去。 陆久哪能让他就这么简单地就跑掉,两根手指轻巧地勾住他的衣领,猛然向后一扯,同时抬起膝盖向下一顶,两个动作轻易地将他按倒在了地上。 “你只用告诉我,丁司宇到底怎么了,其他的事情,不需要你来管。你要做的就是滚回军校去,好好学习。”陆久冷酷地瞥了他一眼,又打开通讯器联络军部,“暂时不用找了,等我回去再说。” “放开我,我会把他带回来的!”陆明使劲挣扎,他虽然看起来很脆弱的样子,实际上力气并没有因为电击的伤害而减弱多少。 陆久居高临下地看着他,眼中没有任何感情。 他的沉默让陆明不由生出了一股无法形容的畏惧感。陆明安静了下来,老实地抿着嘴巴,只是神情依然倔强。 “给你三次机会。如果你能将我打倒,我 分卷阅读55 就允许你跟我一起去救丁司宇。”陆久放开陆明,冷漠地后退了一步,“我不会还手。” 另一边,丁司宇被曾仁吒和卢念带到了一栋十分普通的小楼内。小楼总共只有五层,从外面看起来朴实无华的设计和周围的民居没什么两样。 出乎意料的是小楼内部也非常平凡,让人完全无法相信这种地方会是曾仁吒和卢念的巢穴。 “虽然知道你没有那个能耐逃脱,不过还是给你戴上比较保险。”曾仁吒取出两只连着锁链的镣铐,一只拷在丁司宇的左手手腕上,另一只拷在床头的柱子上。 因为锁链的长度只有两米,所以丁司宇最多只能够走到门口,窗户距离床头约有四米,他根本无法靠近。 一张深棕色的办公桌紧靠在窗边,桌子长两米,宽一米五,桌身还有两个抽屉。 曾仁吒拉开桌子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只透明的方形塑料小箱,塑料箱中搁着七管颜色各异的药水和七支细长的注射器。 他一边将药水和注射器从塑料箱里拿出来,按照顺序排列整齐,一边问卢念:“你来还是我来?” 卢念笑着拒绝了:“你来就好,我不想坏了你的兴致。” 曾仁吒也不多废话,直接在他的面前拧开七管药水,拆出注射器,拿起第一支,将血红色的药水一滴不剩地吸入针管内部,一连串的动作流畅无比。 “这药水是我自己研制的,还没有正式的名字。它具有破坏大脑神经,致使部分脑细胞死亡的作用。前期你会感觉自己的反应变得迟钝,思绪混乱,还会出现耳鸣的现象,判断力也随之下降,不受自己控制地做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曾仁吒看着丁司宇的眼神透着一种无法形容的疯狂。 “其实这种药物在之前我就已经在你身上使用过了。就是你上次被我绑架的时候,我加到你的饭菜里,你看起来好像完全没有觉察到。服用的效果远比不上注射来得快捷和明显。你可以仔细体会一下,白夜。” 曾仁吒用冰冷的食指勾起丁司宇的下巴,轻飘飘地念出了他的笔名。 丁司宇并没有被他的话给吓到,只是眨了眨眼,疑惑地问:“你怎么知道我的笔名的?” 曾仁吒愉悦地晃了晃针管:“因为我很不凑巧地看到了你网络见面会的视频啊。你的那台笔记本电脑,总共只生产了三十七台,每台的屏幕上都雕刻着特殊编号,所以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此刻,丁司宇深深地理解到了不做死就不会死的含义。如果当初他没有起坏心眼,采取别出心裁的方式和读者见面,就不会暴露笔名了。 等等,就算笔名没有暴露,他照样还是会被曾仁吒给绑架的吧。 “好了,废话不多说,我们直接进入正题吧。”曾仁吒刻意压低了声音,“我会把你变成最完美的玩具。” “我很好奇,你为什么就盯上了我呢?”丁司宇不仅没有慌乱和紧张,还主动挽起袖子露出手臂。 “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我就是想要破坏你的人生,让你露出痛苦的神情。”曾仁吒说,“因为你老是一副无忧无虑的样子。” 谁T M的无忧无虑了?!听到这个理由,丁司宇险些破功爆出脏话。他每天光是思考剧情都快要崩溃了好吗?尤其卡文的时候,他简直恨不得把脑袋切开理清楚思路好吗? “好了,安静地待着,不要乱动。”曾仁吒温柔地拉过丁司宇的胳膊,如果此时他的目的不是要伤害丁司宇,丁司宇会更加高兴的。 真是可惜了,白白长了一张帅脸,出身高贵,却是个神经病。简直是浪费社会资源。丁司宇遗憾地想。 作者有话要说: ☆、失控 军部封锁了丁司宇被绑架的消息,但是一直默默关注着丁司宇的宋子夏还是第一时间知道了他的去向。 他早在上一次将丁司宇从危机中救出的时候,就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丁司宇这家伙,总是无端的就被卷入灾难之中。 为了在丁司宇再次遇上同样的问题的时候第一时间找出他的所在,宋子夏特地在他的通讯器里植入了改良过的定位监控。 现在看来,他的做法相当正确,这才过多久,丁司宇就又被人给绑架了。 “宋乐,这种关键时刻,你要去哪里?”身着黑色唐装的中年男人气急败坏地叫道。 “去见一个人。”宋子夏干脆利落地换好了衣服,脸无表情地推开拦在他身前的男人。 “喂,你就是这么对待你的合作者的吗?”男人不甘示弱地再度挡在了宋子夏的面前。 宋子夏皱起眉头,明明心急如焚,却不得不装成若无其事的样子:“别碍事。” “没关系,让他走。”年轻女子用不容置疑的口气命令。 如果陆久在场,他一定能够立马认出这个女子。因为她就是这个国家地下势力中唯一的女性首领,聪明、漂亮,最重要的是心狠手辣。 丁司宇也认识这个女子,她的名字叫于兰,另一个身份是学生会主席。 她年龄最小,上位的时间最久,首领的位置坐得最稳,能够在不触犯军部底线的情况下大把地捞钱,近年来隐隐有吞并其他三家势力的趋势。 “谢谢。”宋子夏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旋即毫不留情地转身就走。 · 每过十分钟,曾仁吒就给丁司宇注射一管药剂。 自第一管药剂注进胳膊,丁司宇的意识就开始变得模糊。 世界在他眼中被扭曲成绚丽的万花筒,千里之外的海浪咆哮的声音几乎穿破他的耳朵。他感觉空气变得稀薄,他身体的深处有什么东西在悄悄地发生变质。 又一管药水被注进他的体内,他无力地感受到自己的理智像是盐一样被稀释、溶解,潜伏在心底黑暗中的不知名生物在四处破坏他的防御。 他觉得曾仁吒可能搞错了药水的功效,因为他的意识忽然逐渐变得清醒。他甚至能够计算出自己的心脏跳动的频率。 “喂。”他感觉口干舌燥,想要跟曾仁吒要点水喝。他和曾仁吒打过交道,知道这家伙虽然是个变态,对待人质的态度却还算温和。 曾仁吒一直在认真地关注着丁司宇的反应,见他蠕动嘴巴要说话的样子,特地把耳朵凑了过去,竖起耳朵听他讲话。 曾仁吒的皮肤很白,耳朵上的皮肤甚至白到了呈现微透明的淡粉色。 啊,好美妙的味道。丁司宇痴迷地动了动鼻翼,喉咙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曾仁吒,你过来,他看起来不太对劲。”卢念对曾仁吒道。卢念和曾仁吒的嚣张性格完全相反,谨慎小心的处事风格连在装打扮上也有体现 分卷阅读56 。 卢念戴着一顶宽大的棕色帽子,一大半的脸从始至终都被掩盖在帽檐下面,双手戴着白色手套,神经质地缩在过长的袖子里。 他的提醒非常及时,可惜的是曾仁吒并没有将他的话放在心上。 丁司宇体内忽然涌现出一股巨大的力气,他直接扣住了曾仁吒的肩膀,十根手指几乎掐进了他的肉里。 他莫名的受到曾仁吒身上渗透出来的味道所吸引,脸色变得如同野兽一般可怕。 那纤细的脖子底下一定藏有更多的气味美妙的血液,只要想到这一点,他便忍不住扯开曾仁吒碍事的衣领,用尖利的牙齿撕开他脖子上皮肤,通过贪婪地吞饮着喷薄而出的鲜血缓解心中的干渴。 曾仁吒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就已经被按倒在了床上。 眼前一片鲜红,他只能凭借着本能痛苦地挣扎着朝卢念的方向攀爬:“救、救我。” 艳丽的血液大部分都浪费地溢在了衣服上和床上,只有小部分被丁司宇吸食。炽热的液体滑过喉管,烧灼着食道,在胃里猖狂地搅动。 丁司宇只吞下了三口,就支撑不住,推开曾仁吒趴在床上呕吐了起来。 卢念趁机跑到了床边,强忍着恶心和害怕,将曾仁吒拉离了丁司宇的活动范围。 “你没事吧?” “没事。”曾仁吒只是感觉有点头昏,他被咬到了颈动脉,纵然伤口不大,还是血流不止,“扶我去包扎一下。” “好,我带你到楼下去。”卢念虽然内心十分恐惧,却没有乱了阵脚,走前还记得把门给反锁上。 丁司宇把喝下去的血一滴不剩地全都从胃里吐了出来,白色的床单被染上一大片脏污。他的手上、下巴、脖子和胸前也满是血迹,看起来非常骇人。 宋子夏破门而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一幕情形,吓得几乎心脏骤停。 安全管家机器人从发现非法入侵者到锁定入侵者,只需要短短三秒钟,宋子夏身上携带着的信号干扰设备也只能够维持半分钟,时间紧迫,容不得他多想。 · “请让我跟你一起去找丁司宇!”陆明用手背抹去了嘴角的血渍,狼狈地弯腰喘息着,看着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倒下,但他硬是撑着让自己慢慢直起了身体。 “我已经给了你三次机会。”陆久面无表情地拒绝。 “把丁司宇救回来后我会乖乖去学校的。”陆明全身湿漉漉的,汗水混合着雨水浸透了他的头发和衣服。他企求地仰头看着陆久,看起来可怜极了。 陆久不为所动:“除非你给我一个合适的理由。” “我有特地记住丁司宇的气味,只要他还在这个城市里,我就能够感应到他的位置。”陆明说,“丁司宇一定又被藏到了信号屏蔽区,带上我可以更快地找到他。” “好,记住你自己的话,我会跟军部申请,今后让我来训练你。”陆久终于被他说服。 “放心,我才不会像人类一样言而无信,我会说到做到的。”陆明讽刺地勾唇,想到丁司宇的处境,又沉下脸。 陆久倒是没有注意他的表情变化,只是轻哼了一声,故意问他,“你说的人类,可是把丁司宇也包括在内了?” 陆明没有继续刚才的话题,只是眉毛一拧:“丁司宇的气味发生变化了……他现在可能情况不妙。” 陆久忙问:“他在哪个方向?” 陆明摇头:“他被移动了,本来应该在那个方向的,不过现在好像往这个方向去了。” 陆久虽然有点怀疑陆明的能力的准确度,但是这个时候他也只能选择相信陆明,因为军部没有得到任何准确的情报。 · 宋子夏抱着丁司宇,上上下下检查了好几遍,直到确认那些血都不是丁司宇的,才终于放下心来。 丁司宇甩了甩头发,把弄脏的上衣脱掉,半眯着眼睛问宋子夏:“检查好了?” 宋子夏面无表情地移开视线,轻轻地“嗯”了一声。 “有没有水?”感觉嘴里一股怪味,丁司宇吐了吐舌头。 宋子夏到冰箱里拿了一瓶矿泉水,递给他。 丁司宇接过水,一边拧开瓶盖,含了一口在嘴里,一边给陆久发了条消息报平安,顺便询问陆明的状况。 “咕噜咕噜,噗——”吐掉漱口水,丁司宇又问宋子夏,“浴室在哪里?” “那边。”宋子夏指了指浴室的位置,捡起地上的衣服,帮他丢到洗衣机里。 十多分钟后,丁司宇浑身湿漉漉地从浴室里走出来,脚上踏着一双红黑相间的人字拖。他站在黄色灯光下的样子,活像美术馆的人体雕塑,俊美无双。 他的身上散发着迷迭香洗发露和红酒沐浴露的香味,在开了暖气的房间里,特别明显。 “浴室里有浴袍。”宋子夏的视线在他身上停住,就无法再移开分毫了。 丁司宇只穿了一双拖鞋,而他还穿着高领毛衣和长裤厚袜。但是在丁司宇与爬虫类无异的冷酷眼神注视下,他却感觉自己羞耻得全身快要燃烧起来了。 宋子夏觉察到丁司宇有什么地方不对,以前的丁司宇绝对不会有这样恐怖冰冷的眼神,也不会做出这么大胆奔放的举动。 他知道自己应该和丁司宇保持一个安全距离,所以转身回避。但是当丁司宇搂着他的腰部,从后面纠缠上来的时候,他还是失控了。 宋子夏看不到丁司宇的脸,有些不安地转头,却被一只带着淡淡水汽的手盖住了眼睛。 温热柔软的唇在脖子上来回徘徊,然后便以更加热情的态度捕捉到了他的嘴唇。 “唔。”疏于防守的双唇终于被掠夺,一条灵巧如鱼的舌穿过了嘴唇和牙齿的双重防御,攻陷重要阵地。 被人如此强烈地索求着,鲜活的、令人迷恋沉沦的直感麻痹了宋子夏的大脑。 他为这一刻等了很久、很久。宋子夏心脏激烈地跳动着。 在此之前所遇到的分离与煎熬的铺垫都可以忍耐,只要这个人还爱着自己,还想要自己。他就觉得丁司宇不管变成什么样都无所谓。 所有的问题都在这热切的吻里瓦解,他们无需多余的语言来确定彼此的心意。 作者有话要说: ☆、我们同居吧 当第二天的阳光从窗外照进房间的时候,丁司宇捂着似是要开裂的脑袋从床上坐起来,看到睡在他身侧的满身青紫痕迹的人,吓得翻身摔到了床下。 我昨天晚上到底做了多么禽兽的事情啊!丁司宇理智回笼,恨不得就此拿被子闷死自己。 宋子夏睁眼睛,掀开被子,俯身勾住丁司宇的脖子,声音嘶哑:“丁司宇,我们同居吧。” 等等,这发展是不是有点快了?难道我的记忆缺少了一段?丁司宇 分卷阅读57 慌忙推开宋子夏,扯过被子包住自己:“你先让我静静。” 宋子夏死死抱住丁司宇,不肯放开:“你静你的,我抱我的,互不干涉。” 擦——你这样让我怎么思考啊?丁司宇被他故意喷在耳根的鼻息骚扰得无法集中精神。 他已经决定忘掉宋子夏,不再去思考宋子夏的一切事情,却又以这样的方式再度和他扯上了关系。 · “这不是丁司宇所在的方向。”陆明盯着车外看了一会儿,生气地道:“这是去学校的路,你不是答应让我跟你一起去救丁司宇的吗?” 陆久按住陆明:“冷静点,有人已经先我们一步救出丁司宇了,我送你回学校。” 陆明听了一呆,随即反应过来:“怪不得你看起来一点也不紧张。送我回到学校之后,你打算做什么?” “也留学校,监督你、教导你。”陆久简短地道。 “你这人真讨厌。”陆明说。放松下来之后,他就忍不住说出了心里话。 陆久没有搭理他,专心开车。 丁司宇只是跟他说了声自己没有事,顺便问他找到陆明没有。但是陆久心中还是涌现出了一股强烈的不安,感觉他好像即将失去丁司宇。 陆久想起过去的同事说过的话,当时觉得全是鬼扯,现在想一下,其实也有几分正确。 “丁司宇不可能永远陪在你的身边,因为对他来说还有比你更深刻的牵绊存在。所以他迟早会离开你,在收养他之前,你要先做好准备。” 他已经知道了,虽然不晓得宋乐和丁司宇是什么关系,但是能够每次都在丁司宇被绑架后第一时间赶去救他,一定不是普通的室友关系就对了。 “他的心一半脆弱柔软,一边坚硬冷酷。普通人都有两面性,而他分化得更为严重,是令人不可思议的两个极端,无限接近与分裂,但还是维持在正常的范围内。” “我们经过分析,能够确定他的存在不仅没有危害,反而会使你更加人性化。” 陆久承认他确实因为丁司宇而产生了很多以前没有过的情绪,这句话百分之百准确。 “日后相处有什么问题,或者他精神上发生什么异变,都可以联系我,我很乐意私下为你提供帮助。” “我们的工作说好听一点,就是探索人的内心世界,你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我们都不是以外表来衡量判断的,所以我们都很喜欢你。” 其实也不必考虑这么多,因为丁司宇没有离开他,他们能够相处的时间也不多。 三个月的假期是一个信号,陆久的上司以前就常念叨着想要退休。他想要陆久来继任他的工作。 陆久的上司,是军部最高统治者,一天工作24小时,全年无休。他在位六年,没有做过一个错误的决策,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人物。 他很擅长操纵人心,和陆久是完全不同的一类人。 陆久能有如今的地位,和他的提拔也有很大的关系。他认为陆久缺少的并非人类的情感,而是打开他的心门的钥匙。 而丁司宇就是那把钥匙,陌生的、美好的、纯粹的,像是太阳一样驱散陆久心中的迷雾。 那就是陆久真正想要的——无关刻意讨好和设计的接近。 所以当陆久主动提出想要收养丁司宇的时候,他就知道陆久已经向着成熟的方向发展了。 陆久其实也注意到了,同他一起监视丁司宇的拿五个同事,放在他身上的注意力明显更多一点。 因为成为军部最高统治者,必须要以身心健全为前提。当时的他并不排斥接替上司的工作,所以默默接受了。 陆久本来是不想多管陆明的事情的,但是等他上司退休,他就没有办法保护丁司宇了。 他知道陆明这个小家伙和他对丁司宇的感情都是一样的,所以他决定亲自将陆明调|教成一名合格的保镖。 这也算是他的私心了。 · 丁司宇无力地躺在宋子夏的身下,有气无力地问他:“你到底打算做到什么时候才能够满足啊?” 宋子夏认真地凝视着他的脸:“等你同意和我同居。” 擦——丁司宇实在是没有力气说话了。宋子夏精力旺盛得吓人,完全把昨天晚上吃的亏全部都给补回来了。 “为什么不答应我呢?”宋子夏受伤地低下头,把耳朵贴在丁司宇的胸口。 没有衣物的阻碍,丁司宇高热的体温和强健有力的心跳声都清晰地传达到了宋子夏的大脑。如果丁司宇就像他的身体一样坦诚就好了。 “拜托,会立刻不暇思索地答应你才奇怪吧。”丁司宇嫌弃地推开宋子夏的脑袋。 “为什么?”宋子夏不解。 “按你所说的,你死后一直跟着我,感觉和我没有分开过,但是对我来说,我和你已经十年没见了。”丁司宇说,“现在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你相处。” “那得需要多长的时间你才能够适应呢?总要给我一个时限吧?”宋子夏不甘地继续纠缠着丁司宇。 丁司宇被他不知疲倦的索求所折服:“我们不是住校吗?开学就可以继续在一起了。” 宋子夏沉默了半晌,意识到自己还是过于焦急和贪心了。他本来是只要在丁司宇身边就好的,可一和丁司宇接触,他就忍不住渴求更多。 丁司宇也有他没有办法说出口的疑问。 改写《丛林求生》的结局、袭击曾仁吒、压倒宋子夏的人,和现在躺在床上的人,都是我吗? 丁司宇感觉内心被挖开了一个巨大的空洞,那个洞把他的热情、感动、喜欢、激动等一切积极向上的情感全部吞噬,然后生成了另一个和他完全相反的,冷漠、自私、渴望掠夺与征服的强大人格。 他们共有同一份记忆,爱着同一个人,使用着同一个身体,即使拥有不同的思想,不同的情绪,也是同一个个体。 现在的他和另一个他,都是由以前的他分裂而来的,都是丁司宇。 这么说也许很复杂,如果用数字和公式来说明就好懂一点了。 以前的他只有一个人格,是个健全的人格1。由于曾仁吒研究出的药物和其他刺激,人格1的重要情感和欲|望被分裂出来,成为人格2的核心,而原本健全的人格1也因此转化成人格3。 写成公式,就是人格1-人格2=人格3 丁司宇的人格1通常喜欢压抑自己的情感和欲|望,用理智来管理自己的行动,从而达到普通的生活状态。 而他的人格2则是选择把压抑的东西全部释放出来,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都不加以控制。 只有人格3是最软弱的。因为他根本没有生存的欲|望,内心是空洞的,仅有凭借理智,控制着自己做出符合“正常人”的举动。他不断 分卷阅读58 地被人格2所蚕食,早晚会消失。 这么继续下去,理想的发展是人格2完全吞噬了人格3之后,顺利恢复到正常状态,万事大吉。往坏的方向发展就是人格2将人格3蚕食完毕,更加崩坏。 宋子夏所认识的和熟知的,是丁司宇的人格1。但他也深爱着丁司宇的人格2和人格3。因为不管是表面上还是实际上,他们都是丁司宇。 要是丁司宇走向了毁灭,他的感情也不会改变。 宋子夏的感情和丁司宇掺杂了执着的感情不同,他对丁司宇的感情只有爱。他能够原谅丁司宇除了背叛以外的一切行为。 “好了,我该回家了。”丁司宇对终于安分下来的宋子夏道。 “今天陪我不好吗?”宋子夏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丁司宇。 纵然已经坦诚相待过,还做过更加深入的交流,丁司宇还是觉得非常害羞:“别这么盯着我看。” 宋子夏别扭地别过身,连看都不给看了?睡过以后就立马翻脸不认人,真过分。 丁司宇听到通讯器震动的声音,打开一看,是陆久发来消息,说他的假期提前结束了,让丁司宇最好在朋友家多住一段时间。 “……”丁司宇盯着短信无语凝噎。 宋子夏凑过来瞅了瞅,嘿嘿坏笑:“哎呀,真是天助我也,你直接在我这里住到开学也没有关系哟,我是不会介意的。” 我介意。丁司宇想要这么说,却提不起劲开口。 啊,感觉好累。这样真的好吗? 一直苦苦追寻、想要抓住的东西,如今被轻易地送到了他的面前,以至于他手足无措,根本不知道该怎么面对现在的局面。 宋子夏拍了拍他的肩膀:“不要想太多了。就算现在觉得很迷茫,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也没有关系。总有一天能够弄清楚的,你安心住下来就行了。” 对了,这就是丁司宇喜欢宋子夏的原因,因为这个人很聪明,能够仅从他的一个眼神就知道他在为什么而烦恼。丁司宇沉溺于这种被珍视的感觉而无法自拔。 丁司宇弄不明白的是,宋子夏、陆久和陆明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被他所吸引的。他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做过什么特别的事,为什么会这么优秀的人喜欢呢? 啊,一不留神就又开始思考这种问题了。真拿现在的自己没有办法。 想要像应对过去的伤痛一样对法自己的软弱,但是眼前一片黑暗,无法继续前进。 如果能够把现在的自己杀掉就好了,活着真无趣。 可恶,曾仁吒到底给他注射了什么药,他的精神都快崩溃了。昨天那个强势的、目空一切的自己跑到哪里去了?赶快出来啊! 作者有话要说: 跟你们讲一个鬼故事,存稿用完了。 ☆、大结局 六年以后,丁司宇已经成为全球综合网的大神之一,是令众读者又爱又恨的一个存在。 爱他,是因为他更新稳定迅速,从来不坑;恨他,是因为他自《丛林求生》开始,每本写到一半就开始往诡异的方向发展。 有时候前面是治愈,后面成了致郁;也有前面甜到不行,后面把你虐成狗。看他的书,就要做好感情被“玩弄”的准备。 六年的时间,发生了很多事情。严锦跟林放交往了,陆明不再黏着丁司宇,反倒是喜欢缠着他以前很讨厌的陆久了。卢念入狱,曾仁吒失踪。 只有宋子夏,还是没有什么改变。 “我今天要去参加一个私人聚会,晚上你一个人吃吧。”丁司宇穿好鞋子,在门口给了宋子夏一个甜蜜的拥抱。 “能带家属不?”近日来宋子夏越发缠人了。 “不行。”丁司宇义正言辞地拒绝。 “好吧。”宋子夏遗憾地放开了丁司宇的腰。 今天晚上的聚会,是华夏发起的,他说想要见见自己的偶像,就邀请了丁司宇和浩明。 过了这么多年,终于能够见到穿越到这个世界的前辈,丁司宇也有点激动。兴奋的情绪一直维持到他见到华夏本人。 “童青黎?!”丁司宇震惊地瞪着自称华夏的家伙,沉浸于幻灭的情绪无法自拔。 “哟~好久不见啦。”童青黎亲切地拉过他身边的俊美青年,“他叫纪汀颜,笔名漆火,你还记得不?” “……”丁司宇嘴角抽搐地点点头。 看着他们勾搭在一起的手,丁司宇觉得自己的记忆越来越不可靠了,这位不是被童青黎贴上了“冷酷无情、恬不知耻、丧尽天良、思维缜密、意志坚定、高度敏感”等诸多负面标签的编辑大人吗? “要不是前些天你公布了真名,我都找不到你呢。”童青黎欢快地问他,“对了,大哥现在怎么样了?” “大哥?”由于接收到的信息量过大,丁司宇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 “就是跟你一起去公园的那个冰山脸大哥啊。”童青黎天真无邪地解释道。 “他过得很好。”丁司宇心里无法克制地吐槽:这家伙还真的把陆久当他大哥了。 也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陆久接任他上司的工作以后,整个人越来越腹黑了,明知道陆明对他的感情,还偏偏给他安排大量的工作,总是把他耍得团团转。 丁司宇很想知道陆久当年到底是怎样教导陆明的,可惜他们两个对此事都非常默契地守口如瓶。 “啊,丁司宇你这个混蛋!可找到了你了!”一个男人从丁司宇的后背突袭,丁司宇被他扑个正着。 丁司宇一边撕扯勾在自己脖子上的胳膊,一边艰难地开口:“你又是谁?” “我是浩明啊。”男人一副社会精英的打扮,很难想象他也是一个写网络的宅男。 “不认识。”丁司宇冷静地道。 “忘了跟你说,我在南都南都网上的笔名叫大白鲨。”浩明小声地说。 丁司宇怔了一下,随即由衷地表示钦佩:“你简直就是码字机中的战斗机啊!” “帮我保密呐,读者都还没有发现。”浩明摸着后脑勺憨笑。 童青黎惊奇:“你们还真的认识呀,我还以为这家伙骗我的。” 丁司宇托着下巴,幽幽地看他:“我更加关心的其实是你和纪汀颜是怎么发展成这样的关系的。” 童青黎哈哈大笑:“就是这家伙一直暗恋我崇拜我仰慕我,最后丧心病狂地做了我的责编,我们经历种种狗血的误会磨难,最终修成正果了。” 不愧是写的,编起故事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就是省略的有点多了。丁司宇心想,随即又暗道,不对,那些都还不算是他写的。 “童青黎。”丁司宇看了看眼前这笑得没心没肺的家伙,想了想,曾经的诸多疑问还是没有说出口。 童青黎疑惑地看着 分卷阅读59 他:“什么?” “你几天更新了吗?”丁司宇随便找了个问题含糊过去。 “……你别提醒他啊!”童青黎勃然大怒。 纪汀颜揽住童青黎,面无表情地说:“你记得明天多更新一章。” 短暂的尴尬过后,浩明吵吵闹闹地打破了沉默,四人喝起了酒。主要是浩明和童青黎互拼,丁司宇和纪汀颜做陪衬。 因为是在酒店,喝醉了也没有关系,可以一直待到第二天,所以丁司宇不知不觉也喝下了大量的酒。 迷迷糊糊中,收到宋子夏催促他回家的消息,丁司宇只好摇摇晃晃地跑去洗手间,用冷水洗了一把脸,给直接再地上睡着了的三人留下一张纸条,匆匆离去。 从酒店里走出来的时候,时间是九点过三分,低头回复宋子夏短信的丁司宇,和一个苍白的青年擦肩而过。 下意识地回头,他看到青年穿着简单的休闲服,脖子上围着一条不合时宜的围巾,围巾之下一道狰狞的伤口若隐若现。 那个人是—— “你一直没有回家,我只好亲自来接你了。”黏人的家伙来了。 “我说啊,你难道就没有工作吗?” “当然有啊,不过我有个可靠的同事,很多事情不需要我操心。” 作者有话要说: 很多东西没有交待仔细,但是感觉已经没有办法写下去了。开了新文,综漫题材,喜欢我就关注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