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沉云夺日》 分卷阅读1 重生之沉云夺日 作者:WingYing 文案 我的一生过得挺窝囊, 坐上我坐不得的位置, 老婆给我戴了顶绿帽, 被王筝和那衰人戏耍, 最后—— 咳。 我不小心重生了。 内容标签:不伦之恋 再世重生 豪门世家 搜索关键字:主角:任祺日 ┃ 配角:王筝、杜亦捷、三叔、程辰、白君瑞、舒媛、李玲、景叔、老何、芳嫂、杜宜芯 ┃ 其它:重生 楔子 我还记得我第一爬树的时候,是王筝领头带着我,到了主屋后边的一棵不知名的树下。 夏天的蝉鸣似乎还在耳边回响,那时的我看着王筝,王筝从小就生得漂亮,就连任老太也夸赞过,哪怕这王任两家的女娃全凑一块儿,也没王筝长得标致。再者,王筝不仅生得好看,也极是聪慧,说话也很能讨人欢喜,总能逗得大人们欢颜。 王筝和我同年出生,却恰好小了我一个月。 任老太那时说——看那日娃和筝筝顶合得来,老太婆这会儿认了筝筝当干孙子,倒也是美事一件。 一锤定下,有人喜有人愁。 至于何家忧愁何家欢喜,我不过十岁,自己倒先是开心地蹦了起来,拉住王筝的手左摇右晃,要不是任老太刮了我一记眼刀,我大概还会高声欢呼几声。 其实,我那时候也是孩子心性,只当将来终于有个伴儿,却没细想过任老太那一生狡猾多谋的女人,为何要将比自己孙子优秀几百倍、几千倍的人放在身边。以至于,到后来我想明白的时候,已经太晚太晚。 那时候的我,懵懂无知。或许——到了我二十岁、三十岁,抑或是最后的最后,走投无路的时候,我还是一样地懵懂无知。 我只知道,我喜欢王筝。 王筝很少拉住我的手,只有在大人面前的时候,才会对我笑一笑,还会亲切地牵一牵我的手。私底下的时候,王筝对人却冷淡得很——我不知道,王筝的冷淡是不是只对我,但是,我知道,只要王筝愿意主动拉住我的手,不管到哪里,我都会傻傻地随他去。 日哥。王筝叫了我一声,我的心便飘飘然。我们爬到树上,从那里可以看得很远很远,好不好? 王筝很少找我玩,表面上的原因是我很闷很无趣,至于更深一层的原因——每次我一想到这里,胸口都会犯疼。 那时候任老太布置的作业很多,生怕我这未来的当家会把任氏给败了似的,我平时也没什么玩闹。我妈那时还活着,生怕周围如狼似虎的亲戚抢了我未来当家的宝座,就和任老太同仇敌忾,对我盯得死紧。 所以说,别说爬树,我连抱抱树干子,都会让我妈抽一个耳刮子。 王筝似乎看出了我眼中的迟疑,有些鄙夷地扫了我一眼。男孩总经不起这么一招,我只得抬头瞧了瞧这高度——好在小时候的王筝还有这么一点良心,虽然没少折腾过我,却也没像长大之后,处处想着怎么害死我。 王筝一双蓝宝石的水眸映出我的影子,我咽了咽口水,王筝毕竟也是孩子心性,只想让我出出丑,我那时除了任老太的眼刀,最怕的就是王筝水汪汪的大眼,只得硬着头皮跟着王筝爬了上去。 王筝虽然长得漂亮秀气,性子却是十足十的男人,小时候的我暗里几乎把王筝当小媳妇儿看待,却忘了王筝也是王家的男人——王家的男女,野心总要大一些,人总要高傲一些,脾气总要执拗一些。 至于王任两家之间是什么干系,其实很简单,任老太没嫁入任家之前,人人叫她王姑娘。 我想,也只有王家,才出的了任老太这样一个人物。 还没到树腰,我的双脚已经发软,吸了吸鼻子,双眼发红地抬头瞧。王筝咻咻咻地早隐到了茂密的叶林子里,还不忘戏谑地玩笑一声:日哥,就这么点高,你就不敢上来么? 我似乎能瞧见王筝扬起精巧的下颚,居高临下的看着我。其实我觉得,那时候王筝可能就上了瘾,喜欢对着我,高高地扬起下巴,一直到他和在股东大会上逼我交出主权的时候,也是这么一个高傲的姿态。 从小,我的胆子就小,就算到二十几岁的时候,我的胆子还是小——遵从任老太的遗言,娶了一个有钱的小老婆,误了人家青春不说,结果任氏败在我手上的时候,我还当真自家小老婆起码能陪着我一起吃苦,回过头,倒瞧见她和王筝滚在主屋那大得惊人的龙雕卧床上。两个人瞧见我的时候,一个又是孔雀似的扬起下巴,另一个直接告诉我——仔仔是我和阿筝的孩子,我这辈子做的最傻的事情就是嫁给你这个死基佬! 我有苦难言。 喜欢男人,不是我的错。我由始至终,也只喜欢过王筝。 不过,儿子不是我的,倒是给了我很大的冲击,难怪我每次都觉得,乖仔眉眼挺像姓王的…… 唉……说到底,整个任家,就是栽在了姓王的手上。 从原来垂帘听政的任老太,到后来的王筝,联合任……任……唉,就算死过一回,我终究不想提那衰人的名字。 衰,太衰了。 你问我死过一回是怎么回事? 说真的,其实我自己也不甚明白。总之,我只记得,我明明是刚签了离婚证书,躲在任氏大楼四十楼顶楼喝低劣的啤酒,低头不小心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在一块儿搂得死紧——坦白说,这比儿子不是我的,给我的冲击还大上许多。 原来王筝不喜欢我,不是因为他不喜欢男人。 我一双眼眨巴眨巴地看着王筝和那衰人又亲又抱,这一口气实在是咽不下去,于是乎,我忘了那里是四十楼层,忘了脚下没有阶梯,一蹦—— 啊哈。 于是,我一蹦,蹦回了二十年前。 醒来的时候,恰好是王筝找我爬树的前两天,那时我发了高烧,烧了足足两个星期。结果才好上没几天,那没安好心的蛇蝎妇……美男,就拉着我去爬树。 我耸了耸肩。 你问我,明知道这死小孩没安好心,还跟着死小孩做啥? 唉,急什么呢?我这不就是要说下去么! 那时候,王筝已经到了顶头,我拖着一把老骨头……啧啧啧,要是我没记错的话,这时候我会失足,不小心从树上跌下来,跌个脑震荡。我还记得,当年我从树上摔下来,任老太难得对王筝狠狠地教训了一番,要不是那时候我死活拖住任老太的脚,不让她把王筝送走,王筝哪里还能长成二十年后的那一个千古祸害? 我叹了口气。 王筝啊王筝,我这会儿再活一次,注定又要因你再摔一次。反正上辈子吃了你这么大的亏,这辈子也不差这一摔了…… 我眯眼,隐约瞧见王 分卷阅读2 筝细致的脸蛋上,扬着高傲的笑靥。 我慢慢地张开双臂,让重心向后仰。 王筝,说真的,我好歹是姓任的,总会有那么一点、那么一点点的……小心眼。 就当我以为,这会儿又要重回儿时每天当印度阿三的噩梦的时候。一双白皙的手臂,硬生生地拦住我的腰。我还没回神,碰的一声——! 我的头没摔着。拦住腰间的手,用力地紧缩了一下。 鼻间……是悠悠的青草味儿。 我的眼皮,跳跳跳…… 两天前,我意识到自己回归童年的时候,脑子里转了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个弯——就算要逼着任老太把我一脚踢出新加坡,我这辈子也不要再遇到那一个、那一个…… 我听见上头抱着我的那人轻轻闷哼一声。 心中——长叹。 “天啊——!三爷!你怎么出来啦!啊!小少爷!怎么会——!” “来人!快叫来人啊!小少爷把三爷压着啦——!” 张妈夸张的嗓音蓦地响起,我只觉得耳边一阵嗡嗡嗡地飞过…… 我、我、我……颤巍巍、颤巍巍地抬头。 看看。 看看。 那张脸、那张脸、那张骗阿婆阿公阿娘阿爹无知少男少女小男孩小女孩小BB的脸——! 不是那个死衰人,还会有谁! 第一回 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是我的小尾巴。我在哪里,王筝就在哪里。实际上,却是王筝往哪儿去,我就会啪嗒啪嗒地跟上去。 王筝脚程极快,尤其是在小学六年级的时候,突然拔高了身子——其实那时我就觉得老师教得不准,不是说男生都是在中学时期才发育的么? 在小学的时候,王筝看我的姿势,现在回想起来,着实让我伤感。 不知是不是王筝那孔雀心态作祟,他总爱走在我的前头,我在后头跟得实在辛苦,再加上在我迈入中学的时候突然发福,圆嘟嘟的脸蛋儿让外人瞧一眼,在任老太面前,为免伤及我的自尊,虽说不会昧心说我长得玉树临风一表人才,总也会夸说我一脸福相圆润可爱。以至于我当时实在不觉得,一个玉人似的少年后头紧跟着一团肉球,是多么惊悚的一个画面。 故此,我对于上天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由衷感激。 重生以来,我和王筝碰面的次数,掰开手指数都嫌多。再说后来我罔顾我妈狰狞的眼神,选了外头的政府市民小学,就连主屋也是逢年过节才回去一趟。 不得不说,我的人生因此滋润起来。上辈子我好歹也留洋拿了硕士,再说市民小学的水准也远远及不上任老太布置的作业,于是我小学两年拿了年度班级葵花奖,样样特优,以资优生的姿态毕业,安然地升上了中学——说真的,这稍稍满足了我上一世的缺憾。 谁让王筝这人最输不得,尤其是最不能输给我,我还记得上一世教法语的莉莉安女士称赞了我的发音,在下一次授课的时候,王筝的表现可谓让人惊艳,一口纯正的巴黎腔比道地的法国人还法国人。 这一世我的人生虽说从一开始就脱离了王筝,但是王筝的存在,却一直很鲜明。任老太定期检查我课业的时候,偶尔也会瞧见王筝,只不过这一世我和他不过是点头之交。王筝仍旧是精致漂亮,举手投足间比我更有贵公子的风范,尤其高扬起下颚的时候,十足十的孔雀,总让我觉得莫名的欣慰。 任老太和上一世一样,除了对我的教养礼仪还算严格,其他方面也不算苛求,倒是对王筝难免有些苛待。若是少活了那三十年,我会以为任老太那是心疼我,现在我却明白,任老太对王筝的期待,远远比我高出许多。 于是我说想去外头上政府小学,任老太连眼皮也没眨一下,我妈却发了几次疯,刮了我无数次的耳光。 其实我也知道我妈在任家待得很辛苦,只可惜她看不开,我也还对着她小时候老是拿皮带抽我的事心有余悸,我这一把老骨头实在经不起折腾,所以,这一世我和我妈还是不亲。 我到外头住,任老太让我带个人随身照顾。我想也没想就选了老何——说来,这一世他还叫小何,是给任家打杂的。一直到后来我当家的时候,张妈因为和我闹些误会负气回乡,老何就一直跟着我——想到这里的时候,我难免有些担忧。 上一世我走得太快,还没来得及安顿老何一家老小,不知王筝会不会看在我的面子上,给他们一条活路。毕竟,当时王筝一坐上任氏董事长的位子,就大摇大摆地到了任氏主屋,结果还没踏进大门,就让老何拿着扫帚差点儿给撵了出去。 于是,我带着满腔热情带着二十年后的老何现在的小何出去闯荡,却忘了老何他老祖是唐僧…… “少爷,别说小何我多嘴,你选什么学校夫人没意见我也不好多说什么,可是你好好的怎么要去住校呢这是……”我坐在后车座,老何噼里啪啦地说教,在红绿灯前,恰好有一群和我穿着同样制服的少年,只不过个个像头上插了鹦鹉毛,脸上坑坑洞洞的,看得老何胆颤心惊。 “小爷,这、这、这是……”我有些慵懒地扬起肉团似的手掌——唉,有了上辈子的前车之鉴,这一世我一直控制饮食,没想到我躲过了王筝,却还是没能避免少年发福的命运…… 罪魁祸首,正在坐在驾驶座,两眼睁圆地瞧着那一群走过的小阿飞,握住驾驶盘的手都渗出了冷汗,我不禁干笑两声,“小何,他们也还小,我也懂得照顾自己的,你放宽心。” 老何没好气地横了那几个小阿飞一眼,又说了一句:“少爷你就是这性子,我才放不下心。夫人也太不谨慎了……”老何常说我说话带着一股老气儿,或许是多活了三十年,看得世面多,重生了之后,说起话来反而多了几分慵懒,少了年轻人的活力,就连任老太和我说过几次话,也会皱眉说一句——怎么上回发烧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和筝筝多学学,人家孩子多精神。 老何这才咕哝几句,车子突然一震,我在后座也弹跳起来,就听见老何一声“怪了”,又转了几次钥匙,重启了几次,也不见效果。好在车子靠边,老何赶忙下车检查,一会儿就探出头来,“少爷!车子不知怎地抛锚了,这下坏了,赶不上新生典礼了。” 我心中一跳。 说来,我上一世念的都是所谓的名校学府,那里不兴办什么新生典礼之类的玩意儿,这一世小学又是插班,说来我还真的没参加过什么新生典礼,心中难免有些憧憬。老何懊恼地拍了拍车窗,说:“少爷,要不我去看看哪里有没有公共电话,打电话给本家让人派人来接你过去。” 这时候手机什么还没这么兴盛,我见老何转身就要走,“小何! 分卷阅读3 ”我怎么好意思麻烦任老太的司机。“小何,行的,我看也不怎么远,我先走过去,你一会儿把我的行李送来。” 老何上下打量我。 我突然觉得有点心灵受创,虽然我现在的确是胖了点……老何的眼神,更加笃定了我的决心。 烈阳之下,我步步行走,晒得我两眼昏花之外,这汗如雨下,拿出帕子擦了擦,突然想起了当初我追着王筝的步伐,每每也是走得满头大汗,王筝是停也没停、缓也没缓,只在我句句“等我一下”的时候,很是鄙夷地回头瞟了我一眼。 说来,王筝的面容,在脑海里似乎已经有些模糊。 只大概记得一个轮廓,倒是背影还清晰些。 也对,上一世,我也只能追着他。王筝极少正眼瞧我,唯一一次,我们四目相接,最为亲密的接触,也只是王筝一手拿着契约书,另一手抓住我的右手,在我耳边轻轻低喃:任祺日,你的手,不适合做这一些,把它们让给我?嗯? 王筝的手指修长漂亮,抓住我的右手,握着笔,在我颤抖地签字的时候,还轻轻地把玩我的手指。那时,王筝紧紧贴着我,火热的身躯,却让我感受到了骨子里的寒冷。 唉。 我还是慢了一步,看了看拉上的校门,还有拿着教鞭类似训导的同志,我感到无限惆怅之余,任老太的面容在我面前一闪而过。任老太,是极重面子的人。我开学第一日迟到记过的事传到她耳里,可不是鞭子抽两下这么简单。 其实,任家的人骨子里都存有这么一点叛逆的因子。只不过,早被所谓的教养磨光了去。我看着旁边那不算高的围栏,思量片刻,我心中早沉寂良久的死水又微微地荡漾起来。 偶尔做些出轨的事情,那种感觉很微妙。 上一世我绷得太紧,人生重来一次,我总会在不经意之间地脱离轨道。 我攀上栏杆,不算灵活地跃下,训导丝毫不察,心中抱着一丝侥幸和窃喜,耳边却传来一声轻蔑的声音:“看那个死胖子在干什么?” 我一顿,急急回头,果真瞧见一班孩子,围坐在一棵树下。说话的是一个身材消瘦的少年,打了一个鼻环,头发烫得跟螺旋杆菌似的。 祖国的未来,我不禁有些担忧。 几双眼睛齐刷刷地敲了过来,我难免有些心虚,一把年纪了干坏事还让人逮到,不禁有些脸红。 那说话的走了过来,其余的也发出窃笑,笑得我心里一阵发毛——老何,你嘴巴忒灵,比庙里供的还神。 “喂,死胖子,”我让人推了推,重心不稳地晃了晃,那说话的凑近我,鄙夷的眼神让我想起了王筝孔雀,只可惜王筝是带着贵族看贫民的眼神,让人觉得他欠揍却又忍不住膜拜,这位仁兄显然还欠了火候。 “看过去挺有钱的,最近手头有点紧——”这少年一开口说话就带着一股烟味儿,我从上一世就耐不得烟味,王筝常抽雪茄的味儿我就及其难耐,更何况这种低劣的烟味儿。显然是我眼里的厌恶表现得太明显,那少年火气一来,就往我脸上狠狠打了一个巴掌。 自从我搬出主屋,极少让人赏耳光,一时之间,还真的反应不过来。 “死胖子什么嘴脸!妈的,交钱好办事,以后有老大罩着你,看你这蠢样的!”他又踢了我一脚,一边的少年们爆笑几声,跟着起哄。我疼得弯腰,揉着发疼的肚子,半晌,才挤了一句:“我没钱……” 那少年脸色微变。说真的,我也不是有骨气的,如果给一笔钱能息事宁人让我赶上新生典礼,我会二话不说马上掏出来,遗憾的事,我方才走的急,也只来得及那我的学生证,钱包什么的任何值钱的玩意儿都留在了行李里了…… “你找死了你!”那少年狠狠踢了我一脚,他身后的那几个人也围了过来。 我突然觉得老何说的话也挺有道理,顿时有一些些地悔不当初…… 正当我视死如归的时候,一声“喂”制止了差点儿加诸在我身上的暴力,那几个小阿飞果真停下动作来。 我用欣慰的目光,看向声音的主人。 其实也就不远处,方才那一群小阿飞围坐的树下,一个头发略长的少年,年岁似乎较长,一头金黄色的头发有些刺目,五官生得还有些斯文,就是嘴里叼着一根烟,耳朵别着的一串串耳环也有些骇人。 虽然我是不该对救命恩人有偏见的,看着他的时候,我会突然想起二十年后的乖仔,不禁有些伤感。 “老大,你要自己教训这个死胖子?”那几个小阿飞像是看好戏地让出一条道。他熄了熄烟头,有些懒洋洋地看了我一眼,看着我,突然说了一句:“新来的?” 我一时还反应不过来,愣了一会儿,结果那一开始说话的小阿飞狠狠扫了我的后脑勺:“死胖子,老大这是在叫你,知道没有!” 唉。 小孩子,总会烦躁一些,我不计较。 那被人称作“老大”的少年一双眼盯着我。 我突然觉得背脊有些发凉,不知道是不是又活过一次,就连心智偶尔也会倒退一些,我不得不说,现在孩子们的眼神,有时会让我觉得惊心。 他走了过来,抬了抬脚,勾起我的下颚。 这一种姿势,我很不习惯。还没等我别过头,这位“老大”就弯下身,突然伸向我的裤子——我赶忙一跳,他不耐烦地“啧”了一声,冷声道:“怎么,你是要我扒你裤子?你的学生证。” 我愣了愣,而后,脸上爬上红晕,赶忙把自己的学生证掏出来。 他低头一瞧,喃了喃:“任……祺……日……?”然后笑了一声。“胖子,你的名字取得挺威风。” 他把学生证扔回给我,说了一声“走了”,旁边的小阿飞不明所以地看着他,却也乖乖跟了上去。 于是乎,这个风波就这么不明不白地结束了。 我赶到礼堂的时候,校长冗长的致辞已经完毕。还好这会儿没有老师还是训导守在礼堂大门,我就也随随便便找了个座位混进去,忙碌之中也受了不少白眼。 司仪是一个笑容甜美的女学生,我才刚坐稳,就听见司仪带着有些兴奋的语气,道:“接下来,我们有请新生代表——王筝,上台说几句话——” 我掏了掏耳朵。 希望是我耳鸣。 我抬眸,只见一个少年,嘴角带着一丝浅笑,眉眼之中有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傲气,挺拔的身姿轻易地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说真的,我还是第一回瞧见有人能把校服穿得这么好看…… 王筝还是一幅孔雀样,笑得很招摇。 我突然觉得胃疼。 世界真奇妙。 哈里路亚赞美主。 我的心情很复杂。 复杂得无法以言语形容。 分卷阅读4 尤其是一打开宿舍房门,就瞧见我的行李晾在一边,单人床上,某个孔雀男以美人半卧之姿,手里拿着一本加里斯特的原文诗集。在我进门时,微微抬眼,脸上扬起很是不屑的笑容。 我很疲倦。 王筝孔雀的东西占了大半个房间,我只得把我的行李放在角落,默默地整理,尽管身后那鄙夷的眼神实在让我很不自在。 “你在干什么?” 王筝很聪明,却有些喜欢明知故问。就像那时候,我签下了离婚协议书,把仅剩的,我私人名下的地产全部留给了舒媛的时候,王筝一脸阴沉地看着我,问了一句:你为什么这么做? 我抬眼。 王筝的面孔,和上一世仅存的记忆无异。依旧很精致、很好看,典型是让人吹捧,女生喜欢的类型。 其实,王筝一直都很受欢迎,上一世女朋友接着换,我总带着一点私心,佯装好意地提醒一声。王筝总会回我一句:你自己对女人不举,还期望我和你作伴么?任祺日你少恶心了好不好。 “小何呢?” 王筝的声音比一般男子稍高,可是他只要一压低声音说话,就是心里有火。“他领着任家的薪水,就是这么做事的?”王筝转眼就掏出大哥大,我这会儿实在装不出心如止水的模样,赶忙上前去拉住他的手,“小何这是去修车了,你别告诉夫人。” 王筝盯着我。 我这才发现自己抓着他的手肘,讪讪收回手。王筝果然很唾弃地挥了挥手,像是碰到什么脏物似的。 我回头去整理自己的东西,沉静了一会儿,身后突然响起那一把曾让我心动不已的声音:“任祺日。” 王筝从包里拿出一个包装简易的袋子,极是无礼地扔到了我的床上。 我心中有些好奇,像年轻人一样,上前去打开袋子,里头是当时刚面世的新型Walkman,还附带了我向来中意的巴尔克的音乐碟子。我连忙瞧了瞧,犹记得我上一世因为喜欢得紧,花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找了全,结果却没时间静下心来听上几回…… 我的心,微微地飘飘然。 别说我幼稚。不论年龄,只要是收到心仪的礼物,自然是非常欢喜的。 袋子底边还放着一张卡片,我看了眼王筝,见他冲我冷笑一声,不由得为我心中隐隐自作多情的念头稍稍心酸了一把…… 我拿起掌心大的小卡片,看着上头的一行字。 【祺日,恭喜你升上中学。还有,happy beted birthday。】 【三叔。】 下方的署名…… 彻底浇熄了我满腔的激情。 第二回 虽然和王筝同校同寝室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情,好在我们不是同一个班级,谁让从上一世到现在我的心脏都一直很脆弱,不论发生什么事情,大小不论,我都会寝食难安好一阵子。 所以这一世我常在想,就算上辈子我不是失足坠楼,指不定总有一日,我自己也会跳下去。 说真的,王筝抑或是那衰人,我都没有什么好怨的,只是心里难免还是有些疙瘩。 也因此,从开学到现在过了也有一段时间,我日日出门的时间比鸡蹄还早,一般都是在校园内四处溜达,回到寝室的时候王筝已经躺在床上看书,看也不看我一眼。我的视力一向来就不太好,我相信这和我少年痴肥应该没有关系,上一世上了大学的时候还做过一次眼睛手术。 这一世我的眼力到了晚上依旧不好,王筝的生活又是规律到几乎严谨的地步,到了晚上十点一定关灯安寝。我只得摸黑洗澡,还得注意不能发出太大的声响。 其实,我认为我是个挺体贴的人。舒媛也说过,我是个体贴温柔的男人。可是当她拿着离婚证书放在我的眼前的时候,她也说过,我是个体贴得近乎软弱的男人。 说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任祺日。”王筝的声音让我吓了一跳,黑压压的也瞧不清楚,只隐约瞧见王筝从床上坐了起来,一双眸子在黑暗里怪贼亮的,我揉了揉眼睛。王筝的心情似乎不是很好,开口就说:“你不知道你每次这么晚回来都是在给人惹麻烦么?” 我顿了顿,可能是我刚才关门的声音太大,吵醒了王筝孔雀,难怪他要发脾气,只得赔笑说:“我下次会注意,等你睡熟了才回来。”王筝听了这话似乎皱了皱眉头,很用力地卧下翻过身子,还哼了几声。 有时候我会想起从前公司王筝的助理李玲的话——尤其是和总裁您共事的时候,经理的更年期,就来了。 对于此事,我也很懊恼。 起码在上一世,我从未意识过,王筝孔雀其实是一个脾气很差的人。尤其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 爱情果然让人盲目,还好我现在眼睛有点盲,心却是雪亮的。感谢主。 可能是因为体型的关系,导致我易出汗怕热的体质。再加上这年纪的孩子比较没有内在美的观念,所以在课室里我稍微有种被排挤的感觉,虽然我的各科表现都挺优秀。在他们眼里,也就符合了没外貌有脑袋的真理,说到底我也没遇到什么麻烦,后来还当选了年级干部,挺不错的职位,人见人赞,经过的同学也会带着敬畏的眼神看我一眼。重点是符合我现在的日常生活,早起晚归。 请叫我卫生股长。 说真的,我上一世活了三十年,别说洗厕所,我连扫帚都没见过几回。重活了一世,倒是给了我磨练的机会,总得体验生活的,你说是不? 所以,在我瞧见不远处瞧见某笑容明媚的孔雀在一干人的前呼后拥之下走过,我绝对没有丝毫嫉妒…… “胖仔,你看你那个室友多风光。”我突然觉得后背一疼,回头就瞧见程辰拿着拖把由后捅了捅。“啧啧啧,我听说高年级的都让他几分,不知道他家干什么的这么厉害,下一届的学生会会长校方的内定人选,现在不知我们这年级的,高年级的大姐姐也贴了上去,妈的看了真憋气。”程辰看似酸溜溜地说了几句,眼里却是满满的笑意,露出两颗虎牙。 “王筝学习好人长得也好,受欢迎也是一定的。”我这是说实话,上一世王筝的架势程某人还没见过,比现在这般有过之而无不及。 “依我看这学习好是真的,人长得……啧啧,跟娘娘腔似的,我说,基佬喜欢的那一类型。”程辰老祖是香港人,说话也带着广东腔,只不过有时候太直接了一些,总能让我的小心肝稍微加速。我嘿嘿笑了笑,低头专心干活。结果程辰一把上前夺了我手上的拖把,没好气说:“胖仔我说你也太老实了点,我还真没见过有人真把这卫生股长当一回事的,怎么?有勤务奖拿么?靠。” “嘿嘿… 分卷阅读5 …” “嘿你个鸟屎,就你这个性那卫生股的三八才会把这没人要做的活儿推给你,连累我也干这种鸟活儿,行了行了,东西赶紧收一收,去外头打机。” 程辰这小伙子很坦率很精神,虽然和我一个年级,实际上大我两岁,听说是因为太混成绩拿不出来,早前就念了一年先修班后来又在初一的时候留级两个学期,算是史无前例,据说校方也对他很是失望,曾经和他妈谈过无数次给他转职校,结果听说他妈挺着大肚子闹了几次,最后程辰光荣地留了下来。 上课第一天,程辰说对着一群小孩儿看不上眼,就我瞧起来好欺负又能突显出他的玉树临风,所以直接抓了张桌子和椅子,对着编到最后座的我说了一句:胖仔,一个人占这么大位子你好意思么,让一边去! “哎哎,胖仔,你看,那边那个,对对就是那个穿迷你裙的,哇靠,腿妈的好白!”程辰张着油亮的嘴,说话的时候,喷得到处都是,我只好拿了纸巾给他收拾。 “啊哟,死咯!长成那样还敢出街,要死了这是……”程辰说话是远近驰名的没口德,还好麦当劳里人多,看他一手抓着汉堡一手拿着鸡腿,尤其吃相……嗯,我也不方便说他人闲话。 程辰一出校门就跟解放似的,直把我往速食店里拉——说真的,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少年的时候都喜欢这个。说来,我那时候也曾经向往过,后来真正吃上一回,却发现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好滋味儿。在上一世,我除了单恋的对象,一般都是偏爱清淡的口味儿,可能是主屋里多了那衰人,任老太在饮食上严格把关,结果把我也一併养得清淡了。 到了这辈子多了程辰这朋友,每次就拉着我往麦当劳肯德基钻,对于那些油腻的食物我实在不敢恭维,程辰倒是点的挺欢乐,谁让付账的是我。 “胖仔,哎,你学人减肥么,靠,你喝的这啥咖啡?怎么,让你室友刺激到了,也想装贵公子么你,屁,你要真的成那样子我踹死你。”程辰抢了我手上的咖啡,喝了两口就直叫苦,见我用无可救药的眼神看着他,又嚷:“胖仔,你兄弟又不是坑你,只是我上次闯祸我妈让我爸给我冻结了帐号,现在比路上讨钱的还穷,你用得着这么看我么你。” “嘿嘿,那就快点列字据把手指盖了,要不然就把你老妈老婆女儿一起抵押了还钱。” “我老婆女儿不行,老妈你想要就请自便。” 说真的,很少什么事情是能让我开心的,但是和程辰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让我想起我……咳,王筝的儿子。 “靠!胖仔你看!隔壁女校的!正妹啊!” 有时候,要不是上一世的记忆太深刻,也许,我会认为,那一些,不管是痛苦的开心的还是痛心的,都只是一场梦。 等程辰吃饱喝足了,我原想寻机脱身,结果不止我的逃脱不果,还让程辰抓到了游戏中心去。新加坡在这儿管制挺严,一般有牌照的都会禁止未成年少年少女入场,所以程辰口里所说的好地方,自然是……嗯。 一入场我就因为满室的烟味儿而微微皱了皱眉头,不过可能是因为我身材肥胖的关系,这皮肤的一点皱着还真的瞧不出来,程辰也就拿着我的钱包自动自发地掏钱换币。“胖仔,你不玩么你,顶好玩的。”程辰冲着柜台一个化浓妆的小姐打了招呼,“芯姐,这我兄弟,任——” 我咳了声。“任祺日,妳好。”我伸出了手,那叫芯姐的大姐儿有些发楞,然后就有些夸张地笑了起来,程辰上前一把拍开我的手,还捏着我的脸骂道:“死胖子你胆子不小,这种三脚猫的抠女技术哪里学的,靠!”我有些愕然地看了眼芯姐,只见她用戏谑地眼神看着我,涂得艳红的唇勾着,带着一点儿风尘味。 说真的,我还不知道上一世所学的礼仪到了这一世成了拐骗女子的劣招,这让我觉得有些惆怅…… “小辰,这你的同学?挺可爱的嘛。别让你给教坏了,小心人家爸妈找上门来,你难道要你妈真的亲手把你赶出家门去?”芯姐似笑非笑看着程辰,程辰难得窘迫地骂一声:“妳别多嘴!谁教坏这小子了,妳有点良心好不好?他每天躲他那口子,我看他每次在图书馆发霉,这不带他出来透透气么!” 我震惊地看着程辰,程辰用看傻子的眼神,怜悯地看我一眼:“好兄弟,你这心思写在脸上的,哥哥我和你同穿一条裤子还不知道你眼皮一动,心里想的是什么呢!” 无论如何,我都不希望,我家乖仔以后长成程辰这模样,千万不要。 程辰拉着我到一台老虎机面前解释了老半天,我依旧用虚心讨教的眼神望着他。后来程辰又遇上了一些熟人,虽然看样子也不是什么正经的人,不过除了身上总带着烟味也就没什么让人厌恶的地方。我稍微打了招呼,就一个人百无聊赖地坐在一边,看他们几人玩的起劲儿。 上辈子也不是没玩过赌博类的游戏,基于一些应酬,偶尔也会上船玩玩。我这方面倒没什么天分,虽然早前授课的内容里也包括了这一项。 那衰人就很厉害。 我记得那时候他还只能坐在轮椅上,荷官甩骰子的时候,他只是闭着眼——他的耳力一直都很好,只是我没想到他的耳力强得能听出盅里的骰子甩出的数字是大是小。以前我曾瞧过一次,那时候他和平时一样,微微扬着嘴角,看起来很无害,苍白病态的脸色配上那沫笑意外地合称。 他的手指不算修长,却很漂亮。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记忆之中,是漂亮得极致的那一种。 只是一眨眼,他带着温文尔雅的微笑,用那一双漂亮的手,轻易地甩出三个六。 我不止一次这么想——他其实没必要和我争任氏总裁的位置,姑且不说当初要不是他出意外,任氏也不会轮到我手上,再说,他有这活计,我不信他还能饿死…… 但是我又有些明白,他这个人看起来温柔无害,实际上黑心的很,尤其当初对我、对任氏赶尽杀绝的时候…… 那时候,我—— “胖仔!胖仔!发什么楞!快走!”耳边吵闹的杂音里突然夹杂程辰着急的声音,我还来得及回神程辰就拉着我说:“快走!靠!出来玩一趟居然是碰上闹事的时候!” 闹什么事?我还没来得及问,程辰就拉着我往后门跑,还有很多少年仔,一窝蜂地跑了出去,比之前程辰和我描述条子来了的时候的情况还热闹。 霍地我听见后头传来极大的声响,像是打斗的声音,结果我赶不及回头,已经让程辰拉着没命地往外跑。期间只听见旁边的人说:“哇靠!你看见了没有!坤哥的手下都带了家伙,这一次摆明就是和韩爷抢地盘了!” 耳边吵 分卷阅读6 杂的声音让我极不舒服,晚上我又瞧不清楚,结果没跑几圈,等我转头的时候已经看不见程辰的影子。 “程辰!程辰!”一伙人跑出来后散的散,转眼只剩下我一个人,程辰也不见踪影,我不由得有些担忧。 倒不是担心我自己,就是怕那孩子去瞧热闹。 说真的,年少气盛,程辰的性子有时候也挺羡慕,只可惜我当年在任老太的淫威之下,硬生生被压成了老头子,过了一世简直瞬间苍老,所以在暗巷里,突然有一只血淋淋的手抓住我的肩膀的时候——着实比我瞧见王筝和那衰人吻着吻着然后滚到沙发上翻云覆雨还刺激…… 我觉得脖子一凉,昏暗的灯火,让我大概瞧清楚了来人,还有他架在我脖子的小刀。 有些意外。 他也有些愕然地看着我。 说来,中学的时候难免都会有些帮派什么的然后集体勒索的小玩意儿,我还记得开学当天我因为迟到翻墙,在一群小阿飞对我进行不道德交易的时候,这位仁兄算是出来替我解围,虽然他就是那一群小阿飞的首脑…… “原来……是你,死胖子。”他的声音很低沉,或者说,很好听。当初我瞧着他,就觉得这孩子眼里有一股狠劲儿。 比如,他现在架在我脖子上的小刀,感觉就挺凶狠。 他横了横后方,像是要确定有没有人追上来,我这才瞧见他和我一样还穿着校服,腹部一大片的红,挺狰狞。 难怪他脸上都是汗,白得跟纸张似的。 我说:“我带你去医院。” 他狠狠瞪了我一眼,“你傻了么?”然后他发出一声闷哼,抓住小刀的手一松,整个人软倒在地上,表情很痛苦。 我想说。 其实我一直都很有爱心。 第三回 我扶着那孩子走了好一段路,期间一直劝他去医院看看,结果这小伙子白着一张脸还不忘耍狠,指甲差点儿抠进我的肉里,我只得映着头皮顺着他的意思走。程辰带我来的地方本来就是旧街市,巷道小路多得让人头晕目眩,待在这儿的又多外籍劳工和贫民户,治安向来很不好。 我扶得气喘吁吁,不时侧头问:“是、是不是那里?哦,转左边是吧?”期间,我不断回头瞧瞧有没有人追上来,一直到我们到一间小屋。四周太黑我瞧不清楚,只感觉到一股很重的湿意,不知是我的汗水还是那鲜红的血。 他似乎睁了睁眼,气息有些微弱,很是费力地抬手,从裤袋里不知拿出了什么,只听见“啪嗒”一声,稍微明亮起来。他拿着打火机的手不断抖动,只瞧他往对头一处稍稍扬了扬手,蓦地,他极痛苦地低吟一声,整张脸都扭在一块儿,看得我也着急起来,赶紧手脚慌乱地让他靠坐在地上。 “好好好,我我我知道我知道,你、你别说话,躺着!躺着!”我紧张的时候都会有些口吃,顺着他指的方向,跌跌撞撞地跑了过去,从那旧油桶后方角落找到了类似药箱的盒子。跑回去的时候又摔个狗吃屎,好在我牢牢抱着那救命盒子,慌忙地跪坐在那孩子面前,似乎听见他笑了一声,然后说:“……蠢……” 那一刻,我瞬间明白了“好人难为”这四字的意义。嗯,我不和伤者计较。 我打开药箱,只是这里灯光太暗,任我怎么睁大眼,依旧是模糊一片。我只得胡乱翻了翻,碰到了类似纱布棉花之类的东西,回头小心翼翼地给他解开被汗水和血水浸湿的白衬衫,到伤处血液有些凝固,布料粘在伤口上,我看得心惊。“你、你……忍、忍忍。”他咬了咬牙,还不等我回神,发狠似的抬手用力地把布料撕下,伤口顿时又涌出血来。 我睁圆了眼,却听他咬牙切齿说:“……动作……快……” 在上一世,我也曾遇过绑架受伤之类的危机。记得最深的有两次。 其中一次是任老太刚走,任家无主的那时期,几乎王任两家所有人都挤在任氏主屋大堂内,等着律师宣读遗嘱。我那时候和王筝从美国赶回来,结果一下飞机,就突然被人打晕扔到了车里。醒来就发现自己在一个废弃楼房里,我那时候陷得挺深,担心王筝多过任氏总裁的位置,一睁眼就到处瞧,没看见王筝的声音,还暗暗松了一口气…… 绑匪也不晓得在想什么,不止没要赎金,也不曾露过脸,我就这么无食无水地在那废弃仓库里待了好一些时候。我也记不清待了多久,只知道昏迷之后,再苏醒的时候已经在任氏旗下的医院里。旁边没多少人,我第一眼就瞧见了王筝。 那时候,王筝带着冷笑,说了一句:恭喜,任大总裁。 另一次的绑架,是公司出事前不久的事情……那事是我心里的梗,我也不想多提。不过我的包扎技术倒是在那时候练出来的,算是唯一的好事。 我极其小心地扶着他,这时候没水没酒精的,只能粗糙地给他清理伤口,环着他的腰,用绷带环了几圈,所幸伤口不大。期间,他没哼一声,呼吸有些重,看样子疼得厉害。 我突然想起儿子。 乖仔也爱爬上爬下的,结果落得一身伤,又怕给舒媛知道了讨一顿骂,总是等到我从公司回来才悄悄去找我。有一次,乖仔玩得太过,腿划开了好大一个口子,那一次他也等不着舒媛骂他就送进了医院。我赶到医院的时候,医生刚好给他包扎,他哭也没哭,唇倒差点咬出了血。 那时,我气得厉害,却舍不得骂儿子,憋在心里差点内伤。结果乖仔出院那天,我绷着一张脸,儿子一瞧见,眼泪就滚了出来。 重生之后,我偶尔也会想,这么乖的孩子,居然不是我的…… 我看着眼前这少年仔,见他皱着眉头闭着眼,心头不禁微微泛酸,不由得小声地说:“现在……也过得这么久了,他们也追不到你了,你在这里等,我、我给你去叫车,我们去医、医院?我、我陪你去,好不……呃,ok?”我朝他有些滑稽地比了比OK的手势,程辰老说我说话跟哄小孩差不多,听了让人憋气。我只得学一学年轻人的腔调,老被人说老,心里怪伤的。 他睁了睁眼,我等得心急,正打算当他默认走出去叫车的时候,衣袖却让人抓着。他眼里的戾气很重,我让他盯得心里也不踏实起来。说来,他的年纪看起来比程辰还要大一些,身上穿着的也是高中部的校服,五官很深,和王筝的细致不同,却也谈不上粗旷,算是极帅气的那一种,就是带着一股血气。 他突然眯了眯眼,低声说:“有人……”我跟着一惊,他却一把抓过那药盒,转眼就从里头翻出了一个小型的杆状物,要是我没看错的话,那应该是…… 我轻轻拍了拍胸口。阿门。 一般这年纪就算在道上混的, 分卷阅读7 拿枪的时候,手依旧会抖。他似乎很熟练,眼里一点波澜也没有,有些吃力地拉着我往边靠。我不禁屏息,这才听见外头传来细碎的脚步声,一会儿,外头传来一把女声:“……阿捷?是、是不是你在里面?” 我似乎听见他呼了一口气。 那老旧的铁门被推开,突来的灯光让我不适地抬手遮眼。 “阿捷!阿捷!怎么会这样的?”那声音有些熟悉,我稍微睁了睁眼,有些吃惊地看着那女人着急地走过来。原来是刚才那店里坐在柜台的芯姐。 芯姐看起来没出什么事,就是瞧见那孩子这模样的时候急得快哭出来。 “我没事了……就是坤七那王八耍阴,妈的……” “你这样怎么会没事!快!我带你回去!韩爷刚才派人来了,现在都散了,你要急死我是不是,流了这么多血……” 我才发现,他们两人的眉眼有些像。我的脚跪坐得有些发麻,动作的时候,稍微低吟了一声。芯姐这才转头看着我,有些意外地说:“你不是……小辰的——怎么会……?” 我扬起了苦笑。当事人也看了我一眼,然后有些虚弱地说:“姐,你先带他出去,叫辆车送他回……” 我咳了声。“我住校。”原来刚才我说要叫车送他去医院,他睁着眼盯着我,摆明了是知道这里七拐八弯的,我不止叫不到车,指不定还把自己给丢了…… 他顿了顿,芯姐对我也一改初见时玩笑的模样儿,说:“小日是吧?现在这么晚了学校也一定关了,要不你先和我们一起回去,明早我让人送你……” 我心中一跳,不知为何突然想起王筝那张嘴脸,要是我彻夜未归,让他一状告到任老太那儿,以后我再想走出任家大门一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于是,我赶紧道:“不、不——没关系,芯、芯姐麻烦妳给我叫车,我一定得回去。” 两姐弟有些疑惑地看着我,我又咳了咳,缓缓小声道:“宿舍长午夜会巡视,如果不在房里,是要进纪律处的……” 芯姐似乎还要开口游说,倒是他突然笑出声,脸色也没有之前难看,说:“姐……他翻墙的功夫……厉害着呢……” 我不由得干笑两声。 当我带着这肥胖的身子,再一次翻墙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可能有做特务的潜质。 回到宿舍恰好是午夜时分,好在我一路走回来,没遇到保安之类的,沾沾自喜地打开房门—— 当我瞧见那双美眸带着熊熊怒气瞪着我的时候,我的心,凉到了谷底。 “任祺日,在校外游晃至深夜,先不说校方记过这档事,你说——要是夫人……”王筝还未说完,蓦地从床上坐了起来,睁大了一双眼,对着我上下看了看,看得我的心跳得飞快。 “任祺日——!”王筝抬高了声音一吼,怪吓人的。不过这也不能怪他,谁让我双手衣服都沾了血,看起来挺寒心的。唉,这也不是我蠢,我哪知道这孔雀这么晚了还没就寝呢…… 王筝几乎是从床上跳了起来,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脸色狰狞得很。弄得我心里顿时萌生直接把门合上飞奔而走的念头。 王筝抓着我的肩膀,左瞧右看,双眼睁得老大,说:“任祺日,出了什么事?你怎么会弄成这样子的?任祺日——!” 我一时语塞,王筝咬了咬牙,极不耐烦地推开我,眉头皱得死紧,“任祺日,先不说你之前的举动让夫人有多失望,你看看你现在这个样子!”王筝眯了眯眼,说:“是不是那个名叫什么程辰的?任祺日,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和那一种人好成这样的,是那流氓把你教坏的是不是!” “任祺日,你看看你自己,和那些下等的流氓有什么差别?任氏——怎么可能交到你手上!” “难不成是交到你手上?” 王筝猛地一震,整张脸瞬间涨红,胸口起伏得厉害。 我微微皱了皱眉头缓缓说:“王筝,你别这么说他,程辰虽然学习不好,态度不好,说话教养也不好,但是起码、起码……” 我深吸一口气,看了一眼王筝标致的脸蛋。他气得发颤,得连五官也有些扭曲——上一世,我记得曾经有人这么对我说过,他除了表皮,有什么是值得你去喜欢的。 “起码,他……” 不会背叛我。 “铃铃铃——” 我和王筝皆愣了愣。没想到王筝的大哥大在这时候突然响了起来。这年代手机不普遍,铃声也不像之后这么多元化,王筝突然有些郁郁地按下接听键,“喂。” 我看见,王筝的脸色有些怪异。 然后,他看了我一眼,把电话递给我,说:“……是三爷,三爷找你。” 我知道,我的眼睛一定睁得比吉娃娃还大。 我失魂似地接过,有些迟疑地放在耳边,也不说话。 手抖得厉害。 过了好一会儿,电话那头,突然传来一把老迈的声音:“是小少爷么?” 那是景叔的声音,和记忆中一样,总是让人极不舒服,就像是机械一样冷硬。“小少爷,这里,我给传达三爷的话,请您听仔细。” “祺日,三叔身子不好,你又自己在外头,三叔一直很担忧。” “三叔知道你好玩,私下让人看着你。” “今晚的事,不能再有第二次。” 景叔的声音突然停了下来。 我的心拔凉拔凉——他、他!居然让人跟踪我! 我很少发怒,现在却有一股甩电话的冲动。我正要按下结束键,蓦地,那一方传来那声音——就像是卡车碾过,沙哑至极,似乎是用尽了嗓子后,才能发出的声音。 “祺,日……” 如果不仔细听,一定听不清楚。 他只能断断续续地发音。 “不,要,生,三,叔,的,气……” 之后几天上课,没瞧见程辰,我实在不太习惯,感觉世界突然安静下来。 这天下课的时候,外头突然吵杂起来。 我正拿着拖把打算实行卫生股长的职务,突然有一个小阿飞闯进来,打着嘴环,有些不伦不类。 一边的同学都窃窃私语,只听那小阿飞叫道:“妈的别挡路!找人找人!” 我继续往后门走,应该不关我的事。 “哪个叫任祺日!给老子死出来!” 一时间,班上几十道目光射了过来。我简直受宠若惊。 小阿飞顺着目光,眯着眼瞧我,冲我摆了摆手势:“原来是……哦,那个死胖子。死胖子,给老子死过来!快点!” 我叹了一口气,放下拖把,有些视死如归地走了过去。可能是人胖走路也慢的关系,我一站到那小阿飞的面前,那小阿飞就狠狠扫了我一个耳光。我差点儿站不稳,手撑在桌上,才勉强稳住了脚。 分卷阅读8 “死胖子,迟了这么久老大才收拾你,你有福了你!” 我有些头晕,老大……? 我乖乖地和那小阿飞走到了草场,果真远远就瞧见当天被人划了刀的小伙子。我轻轻摸了摸发疼的脸颊,有些惆怅。 “老大,我替你把人带来了!”那小阿飞凑到他旁边,有些幸灾乐祸地瞧着我。我抬眼瞧了瞧他,看样子回复的挺好,才几天就能跟没事一样。 他吐了吐烟,捻息了烟头,对我说了一声:“过来。” 坦白说,他的声音,真的挺好听。眼神依旧很犀利,站着的姿势很慵懒,却让人生出一种怪异的感觉,无法抗拒。 我乖乖走了上去,在他面前站定。 他侧了侧头,突然皱眉,一手扭起我的下颚,有些用力。 “谁打的?” “呃……啊?” 他眯了眯眼,突然看向刚才去班上找我的小阿飞,语气有些冷:“你动的手?” 那小阿飞也觉得气氛不对,“老、老大……”他横了那小阿飞一眼,霍地操起拳头,二话不说就往那小阿飞脸上挥去。 那小阿飞整个人被打到了地上,痛苦地叫着。他似乎还要再补上几拳,我赶忙拉住他,“呃,你、你也别打,别——” 他盯着地上那小阿飞,忽然抬头,扫了扫一边愕然的众人一眼,然后勾住我的肩膀,拍了拍,带着一点江湖味地说道:“你们记得了,这个任祺日,以后是我兄弟!谁敢惹他,就是惹我——” 所有人齐齐看着我,噤声不语。 他狠扫一眼,“我养的全部是哑巴?还不快叫日哥——!” 所有人一个激灵,对着我,喝道:“日哥!” 场面比我上位任氏总裁的时候,还壮观。我扯了扯嘴角,心情很复杂,胃又开始疼了起来…… 他很是满意地笑了笑,然后逐一给我介绍:“这个是阿富,那个是小忠,还有那个……” 每个小阿飞冲着我硬是扬起嘴角,我硬着头皮,冲着每个人点了点头…… “然后,”他看着我,眼里有着一点光彩。 “杜亦捷,我的名,记清楚了。” 那一刻,我不止睁圆了眼,嘴巴估计也可以塞下一个鸡蛋。 如果我没记错,大约几年之后,出了这么一个人物。他只要跺一跺脚,整个新马乃至东南亚的黑社会都会震一震。 那人物的名,刚好也叫——杜亦捷。 第四回 “日哥日哥!别说兄弟不罩着你,抽一根,包你欲仙欲死。”少年仔勾着我的手臂,顺势揽过我的肩,一说话嘴里的漫漫烟味儿熏得我的头有些晕。 “不、不用……呃——” 说来,虽说杜亦捷管他们叫我日哥,毕竟几个都快成年的孩子毕恭毕敬地叫着另一个孩子日哥,实在有些……故此,这帮子里我除了和杜亦捷闲来还能说上两句话,一般的确是有些格格不入,尤其杜亦捷叫我和他们聚了几次,皆是逼酒飞烟弥漫——我、我这把老骨头,憋得实在辛苦。 杜亦捷一伙人平时没怎么上课,总聚在操场那大树下或者是空置的课室,自那日后隔三岔五就会拉着我聚上一天。自此,我好好学生的形象禁不住动摇起来,就连班上同学瞧着我的目光也带了三分怜悯、七分恐惧,班导刘女士也找我约谈了一回,循循善诱地握着我的手,说:“任同学,遇到什么难处校方一定会保护你,你要为了你的前途着想,三思而后行……”诸如此类。 故此,我感到万分惆怅。 杜亦捷想来也是知道我和他们插不上话,之后也没怎么理我,就拉着我坐他旁边,一群人嘻嘻哈哈地聊,杜亦捷极少说话,多半时候只是扯一扯嘴角。杜亦捷抽着烟的手势挺好看,上一世记忆之中,也只有王筝拿着雪茄的姿势,能轻易让人怦然心动,只是王筝烟瘾不重,极少在我面前抽烟。 我记得王筝的秘书李玲曾这么说过:真瞧不出经理这么严苛的人居然是个新好男人,就算抽烟也只抽半截,上次企划部的小珍说,经理不怎么抽烟,是怕身上带了烟味儿,说是他的情人不喜欢。 那时我和舒媛新婚,原来心里沉寂如同死水,却因此又泛起阵阵涟漪。 后来,我签下那份转让书的时候,王筝脸上轻蔑的笑,冷漠的声音,几乎能穿透我身体的每一个细胞。 姓任的,总喜欢一厢情愿。 我……总是一厢情愿。 “那个……老、老大……”一大把年纪了,还学年轻人叫别人老大,脸上微微烧了起来。我一出声,一班人都静了下来,杜亦捷也瞅了过来,那眼睛总能让我的心,微微一揪。我赔了赔笑,说:“我、我最近缺课太多……两个星期后,就、就是段考了……” 杜亦捷眉头轻轻一皱。 几个小阿飞就闹腾起来。“兄弟还管那什么东西,哎呀!别理别理!” “切,不就个小考么,什么考卷我们弄不来!啊,你说是吧,老——啊哟!” 杜亦捷一手扫了那扬言给我拿考卷的小阿飞的后脑勺,力道挺大,原来起哄的一伙人顿时静了下来,我也睁圆了眼,一句话也没再吭一声。 杜亦捷捻息了烟头,瞪着那小阿飞,冷声说:“你少教坏他,小祺和你们不一样。”杜亦捷转而拍了拍我的肩,嘴角轻轻勾了起来,眼里还有淡淡的笑意。 “这样,明天你不用来了,好好学习,什么时候考好?” 我咽了咽口水,“……二、二十三号。” 杜亦捷低头想了片刻,才揉了揉我的头,说:“那天考好了,杜哥带你吃好吃的。” 上一世我上位任氏总裁的时候,杜亦捷已经在整个新马一手遮天,且杜亦捷除了在整个东南亚甚至亚洲的黑市有十足的影响力之外,面上做的也是土木工程和海外房地产,和任氏有几项交易颇大的合作案。 任氏晚宴的时候,场面挺大,许多政界人物都足了面子,意外的是,杜亦捷亲自来了趟。那时候,所有人都管杜亦捷叫“杜爷”。当时,我到底还是涉世未深,礼貌上必须和每个宾客敬酒,对上杜亦捷的时候,已经带着五分醉。 模样儿倒是记不清了。 我只知道,现在的杜亦捷,虽然依旧带着一股狠劲儿,却少了那一股血腥气。那时候的杜爷,却已经没有人敢直视他的双眼。 我果真过了两个星期的安稳日子。 偶尔,杜亦捷下课的时候会跑来一趟,也只问了问学习上的事儿,顺道提醒我考完那天得把时间空出来,弄得我心惊肉跳,班上人心惶惶。 卫生股的工作早在不久前,已经有人自动请缨,我继而光荣卸职,生活忽然悠闲起来。倒是王筝不知怎地做上了初中部的学生会长,两个人的作息 分卷阅读9 瞬间调换,等我熄灯的时候,才隐约见王筝的影儿。 我睡眠极浅,这是上一世后来几年才落下的毛病,再说,发生那件事之后…… 我永远、永远都不会愿意再想起那一件事。 我打了一个寒颤。 上一世的毛病几乎全一个不漏地落到了这一世,也不知是福还是祸,至少可以提前预防。 黑暗之中,王筝走路有些摇晃,不时碰撞到东西,发出阵阵低咳,又翻箱倒柜找些什么。 “哒。” 王筝似是一惊,回身的时候没留意,突地发出一声“碰”,就见他低吟一声,整个人弯下腰来。“王筝!”我赶忙拿起桌灯,凑到他身边去,见他双手扶着腰,像是疼得厉害,可见我过来扶着他,却死硬摆出一张孔雀脸,又要扬起下颚,结果眉眼痛得一抽一抽的,挺骇人。 王筝扶着桌子,坐到了床上,而后又低咳起来。我慌忙地去开了灯,瞧清楚了些,却见他脸色稍嫌苍白,兴许是方才那一撞,额上也疼出了汗。王筝见我瞧着他,冷哼一声,别过了眼。 我只得给他找了药酒,还有一些止咳片,听王筝那连绵不断的咳声,我轻叹一声,又拿了些消炎药。自从那天和王筝吵了一顿架,几乎没再和他说什么话。早些时候,王筝虽然对我总是一阵白眼,至少还是会对我冷言冷语。自那天起,却是几乎一句话也不说。 王筝脾气傲,又极重面子。 上一世,王筝没少和我吵过架,只是我一般都极少回嘴。 最重的一次,是我和舒媛新婚那时候。我记得,那一次王筝在酒宴上喝得挺醉,散宴的时候我让李玲送他回去,王筝却突然抓住我的领子,两眼都是血丝,却冷笑着说:任祺日,你学人家结婚?哈!你不是对女人不举么!你这个基佬,龌不龌龊! 那是我第一次打王筝。 王筝的肤色很白,脸上的红色指印显得更加突兀。王筝那时候两眼死死地瞪着我,哪怕现在,只要一想起来,心都会微微地疼。 后来,为了哄王筝开心,我给出了许多手下的企划案。 只不过,王筝之后做的事,比我的那一巴掌,着实疼上许多。 那估计是我重生几世,都忘不了的疼。 “王筝、王筝,别闹了,我给你擦药。”我看着王筝稚嫩的脸庞,如同娃娃般精致,再过几年,那五官会逐渐硬朗,瞳孔会更加深邃。 王筝挺执拗,上一世他几乎软硬不吃,道道地地的大爷命。 我思想片刻,轻叹一声,说:“下个星期就段考了,你要是拖着病去考试,到时候我考得比你好,你不要后悔。” 这句话果然见效,王筝立马睁开眼,一双眸子上下横了我一眼,咬牙地说了一声:“做梦。” “得得得,我做梦我做梦,王老爷子,麻烦您老躺下,掀起您老尊贵的衣,让我瞧瞧可有撞出一个坑。”我不由得拿出哄儿子的伎俩,乖仔嫌药酒味儿呛,身上撞成了瘀青也不让我给他擦药,总得我变着法子哄。 就是不知儿子吃这一套,老子吃不吃这一套了…… 王筝揪着衣,两眼睁得老大。半晌,才服软似的解开扣子。室内的灯光有些澄黄,偏生王筝的脸蛋又生得不是一般的漂亮,现下低着头,眉睫一颤一颤,想来是刚才痛得厉害,还带着水汽,见他慢慢地解开衣扣,露出胸膛,满室旖旎…… 咳咳,哈利路亚。 王筝那一撞果真不同凡响,腰部一片瘀青,我一瞧,心里哪里还有什么想念,只觉得一抽,脱口就扬声说:“怎么这么不小心!”扭开了瓶盖,把药酒倒些放在手心上,却见王筝蹙着眉头,“什么味儿这么难闻。” 只瞧他掩着鼻,抿紧了唇。 和他儿子一个样。 我的心,不由得有些酸涩,说:“小何老家的独门配方,跌伤撞伤扭伤一概能治,你儿……咳,我试验过的,真的有效。”多亏了乖仔,我给人揉伤的功夫练得特好,绝对知道要如何拿捏力道,王筝原来紧皱的眉头才微微舒开来。 弄了一阵,我又嘱咐王筝沾不得水,亲自倒了水,守着他把药片吞了下去。王筝原来还挺不情愿似的,兴许真是病了,后来也没瞪着我,听话地吞药喝水。 我说:“别太拼了,一些事可以缓一缓,你是超人其他人可不是超人。” 王筝没回话,只缓缓闭上眼,轻轻地舒了一口气,没一会儿,就听见均匀的呼吸声。 王筝是一个天赋极高的人,也很努力,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我想,如果公司没有王筝,或许在我手下也撑不过十年。再说,王筝和那衰人联手,固然令我寒心,我却也知道是我自己能力不足。 所以,我不恨王筝,顶多是有些怨。 段考开始的时候,王筝已经生龙活虎,下巴扬得忒高,见我顶着两个黑眼圈,嘴角还扬了起来。 我想,当初吕洞宾被狗咬的时候,估计就是我这个心情。 话说回来,我把裤带束紧了些,衣服似乎也大了点……原来圆得瞧不见眼睛的脸蛋儿似乎也消了脂,渐渐有了上一世的轮廓。 考完的前一天,杜亦捷一伙人还来找我。杜亦捷问我考得怎样,我说:“题目还行。”杜亦捷的小跟班阿忠却笑了起来,指着我说:“啊呀,真瞧不出你这模样脑子挺灵光的,老大,你说——啊哟!”阿忠这孩子说话挺率直,吃了挺多打。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缓缓说:“拿第一,想要什么,我送你。” 我干笑两声。 刚才的话其实我没说完——题目还行,凑凑和和,刚好可以输给王筝,屈居第二。 杜亦捷走前还不忘提醒我,“明天考完了我在前边校门等你,也不用急,把书包放了过去也行。” “上次那事我姐说什么都要叫我谢你。” 杜亦捷真正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有点大男孩的味儿。 只是,一想到他二十年后黑道头目的模样儿,我顿感泄气。 隔天一考完,班上所有人各自有之后的活动,一群孩子脸上都松了一口气。 我把书包搁回寝室里换套休闲服正打算出去,没想到一踏出门,王筝远远就风风火火地走来,盯着我问:“原来你在这里!……你这是要去哪里?” 我愣了愣,还没回话,王筝就扣住我的手,说:“任祺日,先别管这么多,任老太派车来了。” 王筝拉着我就走,我的手被抓得生疼,“王筝!你什么意思?” 我用力甩开王筝的手,却见他定定瞧着我,迟疑片刻,才缓缓说:“你妈出事了。” 第五回 王筝生得漂亮。 但是,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这一刻,我觉得,王筝最漂亮的地方,是那一双眼睛。倒 分卷阅读10 不是那双眼多大多闪耀,王筝的眼睫毛挺长,又总爱斜眼看人,整个人有种懒散魅惑的味儿。 只是,当那一双眼,真真正正瞧着你的时候,却是犹如一股深潭,足以让人产生错觉。 让人沉沦的错觉。 我一直都知道,王筝的个性、体格,和那一张漂亮得不像话的脸蛋很不相符。坐在车座,他的手紧紧扣着我的,车窗外的风景不断变幻,当汽车驶入那修饰夸张、奢华雄伟媲美首相公邸的大门,王筝从头至尾都没再说一句话。 走下车的时候,我往上瞧。重生了一回,我依旧需要抬头环视,才能将眼前的一切尽收眼底。 任氏主宅。我深吸了一口气,它仍旧散发着腐败的气味。 王筝拉着我走了几步,脚步有些仓促,我不禁有些晕厥,脚下不慎,整个人往前倾的时候,肩头有什么东西稳稳地撑住了我。 我睁了睁开眼,入目的是那一双,曾让我沉溺的黑瞳。 “任、任祺日!”王筝依旧和上一世一样,比我高出许多,完全不像才上初中的男孩儿。 我笑了笑,心里怪嫉妒的。 我摆了摆手,又揉了揉眼,太涩。 径自走前了两步,手边又传来了暖意。我低头,瞧见那一只和它的主人同样精致的手,再次握了上来,只是,这一次,我们的手心相贴着。 我的心一跳,把手有些强硬地抽了回来。 “任祺日——”王筝回头,拔高了音。我干笑了一声,说:“太热了。” 烫了一次,我实在不敢再试第二次。 王筝抿紧了唇,回头加快了脚步。我人短脚也短,几乎是慢跑地才跟上了他的脚步。 从停车位到主屋还有一小段的距离,王筝原来还走在挺前头,后来,却是越走越慢,结果到最后,倒和我并肩走在一块儿,距离挺近,让我有些不习惯。 门不用我们自己打开。 几乎是同一个时刻,当我和王筝在门前站定的时候,任氏大门已经轻轻开启,悄声无息,我的呼吸,似乎也要在那一刻停顿。 开门的,是景叔。 任氏主宅有三个管事的。除了大小事皆管的张妈,还有专门伺候任老太的如婆,最后一个就是景叔,整个任家,他就只听一个人的话——任家三爷。 景叔的人,就和整个任宅一样。我这年纪的时候,他也不过五十出头,发鬓却已经白透,总是一身黑色西服,烫得笔直,站着的时候,也是直挺挺的。上一世,我对景叔的印象只局限在那机械一样的声音,没有任何起伏,不带任何新加坡口音,对着我,深深弯下腰,慢条斯理地唤道:“小少爷,表少爷。” 看到景叔的那一刻,我的呼吸似乎一窒,下一刻,我连忙环顾四周。 任家大堂很大,左右两边皆是旋转阶梯,直达二三两楼。只是,这时候静悄悄地,挺渗人。 景叔似乎看穿了我的想法,缓缓说:“三爷在房里歇着。” “呃、是、是么……”我蓦地觉得耳根一红,不自在地别过头。这时候,由上传来急促的脚步上,回荡在整个大堂,紧接而来就是张妈那响彻整个任宅的大嗓门:“小少爷,表少爷!您们可回来了,快、快、快上来瞧瞧少夫人!” 映入眼帘的是张妈年轻了二十岁的脸庞,青丝中也只有缕缕白银,眼角的痣也还未掩在层层皱褶之下。张妈从二楼嗒嗒嗒地急急走来,她平素最重仪态,走起路时和任老太一个样儿,美人莲步似的。只有在真正着急的时候,才会美态全失,嗓门全开。 “小少爷,您也真是的,在外头平时也不回来,夫人这身子早年就不好了,您也不多照看照看,唉!”张妈急急拿过一边小丫头手上捧着的盘子里的湿巾,二话不说,在我脸上胡抹一通。张妈忙完我这一厢,转而又急急去瞧王筝,猛地惊叫一声,“啊!表少爷!” 王筝平时一张孔雀脸,唯独对三个人使不出来——任老太、任三爷,剩下另一个,就是张妈。 “表少爷!怎么瘦成这模样?啊呀——让张妈瞧瞧,可心疼死张妈啦!唉,这不是张妈说你,你怎么也犯糊涂了,去到那什么野学校去!瞧瞧——”张妈是任老太从王家嫁过来时就跟着的人,当时王夫人分娩的时候,张妈也是让任老太指派回去就近伺候,她难免心疼王筝比心疼我多一些。 后来,我当上任氏总裁的时候,张妈没一日给我好脸色瞧。就有这么一次,张妈突然指着我的脸骂——摊上你的没一个有好下场!你还想害多少人!啊! 我冤枉。 王筝原来让张妈捧着脸,猛地眉头微皱,一双眼瞟了瞟我的脸色。倒是景叔开了金口,说:“先领小少爷和表少爷去看少夫人。” 这栋宅子里,也就只有那么几个人能治得了张妈这张没完没了的嘴。其中一个,正好是站在大门边犹如堪比门神的景叔。 我妈的房间在宅子的最东边。 任氏主屋极大,正好任老太和任三爷的房间都集到了最西边去,平时也就那儿人里人外地热闹。楼梯往东挺清静,上一世小时候,我听张妈说那是任老太心疼我妈耐不得人多,就找个安静的地方给她养病。 等我大一些,我妈走了之后,我每次走过东厢的房,才会意识到,我二十几年成长的地方就是下人嘴里的任氏冷宫。 上一世,想到这点,我的心还会轻轻揪一下。这一世,我倒很是庆幸,至少在重生的前两年,我和那衰人一年到头逢年过节在真正对上一眼。 我妈的房,在东厢的最里边。据说是发起疯来,离西厢有一段距离,好让保安来得及阻止,避免任老太和任三爷受惊。 “任祺日。”王筝在我身后站定,眼里似乎有一些我看不清的东西。上一世,王筝这人就挺没心没肺,没少拿我妈的事取笑我。 他说:“我在这里等你。” 嗯……? 我有些意外地回头瞧了他一眼。王筝很是不自在,侧头,看不清表情。 我慢慢走进。 当门合上的时候,似乎杜绝了外头所有的一切。 房间的陈设和我离开的时候一样,或者说,和上一世记忆中无异。 我看着她,坐在床上,手中忙碌地折弄那五彩缤纷的折纸。房门关上的时候,发出轻微的声响,她顿了顿,抬头。 然后,她轻轻笑开,无邪、纯真。 我有没有说过一件事? 我妈,没有发疯的时候,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人。 第六回 上一世,对我妈的记忆不深,最清楚的却是她发疯的时候,喜欢抽人。 但是……我妈其实是个挺没胆子的人。我觉得我胆子偏小,估计是像她。她抽我的时候挺威风,到了任老太面前就乖巧得 分卷阅读11 跟什么似的。我说这是欺善怕恶,小时候差点心里扭曲,只不过后来她发了疯,对谁皆一视同仁,我的心里才稍微平衡了些。 她微笑的时候,有浅浅的酒窝,微卷的头发有些凌乱。 乖仔也有酒窝,笑的时候,会让人甜到心里去。我曾经以为,乖仔的酒窝是遗传自我妈,就怕这性子也传了去,心惊胆跳了好一些时候。 还好,不是。 “……妈。”上一世,任老太嫌我这么叫不合礼数,让我改口唤“母亲”。后来,我也只有在我妈打我打得凶的时候,才会叫几声妈。 通常那时候,我妈都会抽得轻一些,她会突然想起,我是她儿子。 她正在折纸的双手轻轻一顿,然后,带着一丝困惑抬头。我轻轻叹息,坐在床沿,我妈看了我一眼又低头忙她的活儿。 我妈还有一个活计,就是手巧。 倒不是能织出什么毛衣围巾来,就是顶能玩折纸,总能折出意想不到的玩意儿。很小的时候,我妈很自豪地和我说过,我爸就是让她折了九千九百九十九只纸鹤给折来的。 曾经,我觉得我爸的要求太低。 只不过,若是上一世的我,只要王筝愿意用双手折一只纸鹤,我愿意用所有的一切,来换他手上那一只纸鹤。 我妈折得挺专心。我给她拿了苹果,打算削皮的时候,才想起这房里所有足以成为凶器的东西早让人收到了火星去。我妈这人嘴叼,水果非削皮不吃,我只得给她倒了杯水,递给她的时候,她抬头瞪了我一眼。 兴许是我打扰了她。 上一世,我妈还喜欢波斯菊。 听说我爸用了九千九百九十九朵波斯菊当回礼送给我妈,我妈原来挺神气,后来浇水浇得脸色发白,瞧见水单脸色发青,所幸后来嫁入任家,我爸辟了片小园子,让我妈随意折腾,反正水有园丁浇,水单有任氏罩着。 我妈果然折腾得很开心。 我看着一床的纸鹤,说:“折给谁呢?给潇洋么?”我爸叫任潇洋。 我妈顿了顿,看着我,冲我一笑。 我眼光不好,其实是遗传自我爸。不过,我爸的眼光至少比我好一些。王筝和我妈都是美人,一个孔雀一个疯子。 不过,王筝恨着我,我妈爱着我爸。 我妈像个怀春少女般,脸蛋微微一红,折得更起劲。 我说:“不折给祺祺么?”祺祺是我乳名。我妈很久没这么叫我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等我发现的时候,我妈已经扭着我的耳朵,面目狰狞地说——祺日!你难道要让王家那些人比下去?!那是属于你的东西!那是潇洋留给你的! 我妈闻言,两眼盯着我。 很疑惑。 我把门带上的时候,正好瞧见张妈在拉着王筝说话,王筝脸上赔笑,虽说我心里明白他对张妈的唠叨极是不耐烦,却也不会露出一脸为难的模样。 莫怪当时李玲被欺负得凶的时候,暗暗和我抱怨说——总裁,经理在您面前那叫一个孔雀拽样,在我面前那是个老虎凶样,到了这别人跟前……比狐狸还狐狸。 李玲当时的表情挺夸张,结果后来不知怎么让王筝知道了,要不是我给她挡着,她就要让王筝给发配边疆了去。 “表少爷,别怪张妈罗嗦,张妈刚才让人下去熬了汤,一会儿盛给你,啊哟,张妈瞅瞅,这瘦得跟什么似的,哎!”张妈跟了任老太一生,又没嫁人,对王筝就像对儿子似的。 “不用麻烦了,我有好好吃饭”王筝忙着避开张妈的狼手,“再说,他才瘦得厉害……”王筝嘴里咕哝着。 门合上的时候发出“咔嗒”的声音,王筝和张妈齐齐瞧了过来,尤其是王筝,立马如雷似火地走了过来,开口就拔高了音,道:“怎么这么久?你妈妈——” 王筝看了我一眼,突然改口说:“张妈让人熬了汤,看你这样子,好似任家不给你饭吃模样。”二话不说,就拉着我往外走。 这一次,王筝抓得挺老实,手指全扣在一起。王筝人比我高出许多,手指修长,手掌也大。刚好把我这肉球似的猪手包裹起来。 上一世,我只要盯着王筝的手便会出神,就连高中时期热血澎湃的时候,也不敢借故贸然染指。后来当上任氏总裁,少不得和王筝一同应酬出差。王筝做事的时候,对别人严格,对自己更狠,一两天没睡是常有的事。 王筝小时候在大人面前还会做做样子,偶尔牵一牵我的手以示王任两家交情甚笃。再大一些,记忆之中,王筝的手,我只碰过那么一回。 那时候是和香港的商业集团商讨上亿的契约,我刚接手任氏,还没缓过来,王筝的冲劲很高,整个企划书几乎是由他负责,我倒像是跟班当陪客,日日睡得香。王筝一般睡眠挺浅,却在车上难得偷闲假寐。 当时,我不过是把空调调低一些的时候,轻轻地越过王筝,两手不小心轻轻地擦过,然后…… 我就那么、那么轻轻地、轻轻地,握了一下。 后来也许是心虚,我怎么也不敢正面瞧王筝,暗自乐了几天,就连做梦也会笑。 现在回想起来,总有那么一种,在回忆少年时期那热血的冲动……明明我如今的身体年龄比当时还小上那么一大截。 无论如何,现在看王筝那死小孩抓着我的手跟逮住仇人似的,我顿感惆怅。 张妈原来只让人熬汤,兴许是瞧不过自家宝贝主子日渐消瘦伊人憔悴的模样,转眼就让人去叫了厨子,闹了好半会儿,又说下人煮的怕王筝不适口,自个儿忙了去。 任氏大堂有四个主厅,前方是会客的厅房。任老太是个挺守旧的人,屋里的装饰雕花皆是中式设计,除了边上的贵妃椅,余下的皆是香檀木座,屋里还弥漫着淡淡麝香,一片古色古香却让我觉得隐隐地不自在。 虽说这是任氏主屋,王筝倒显得比过更加舒心,毕竟比待在那不足任家客房一半大的宿舍卧房,王筝更适合这地方。 上一世,我当让任氏总裁的时候,一整栋宅子里就只剩下我这么一个当家的,说不出的冷清。直到后来娶了舒媛,有了乖仔,才觉得稍好一些。 其实当时我就觉得,房子小一点好。 一家人,走到哪儿都能遇到。除了不会觉得有些冷清之外,也能时时盯住乖仔,他在哪个角落摔疼了,我也能及时把他扶起来。 “小少爷、表少爷,晚餐准备好了。” 景叔说话鲜少有起伏,上一世就是一副硬邦邦的模样,眼里没有一丝感情,突然出现的时候,比在游泳池瞧见鳄鱼趴在岸上做日光浴还惊悚。张妈和王婆都是任老太当初从王家带过来的人,景叔的来历我却不甚清楚。 再者,日后我当家,那人也不在任家主宅里,我自然 分卷阅读12 也没再瞧见景叔。 话说回来,看着景叔,我忽然庆幸这宅子大得很,一年半载也不怕和那人打个照面…… 不过,这顿晚餐,我想是免不了的了。 于是乎,我的双脚犹如千斤重,要不是王筝用力扯着我,我倒宁愿赖在柱子上。 什么?你说我为什么那么怕他? 谁、谁说我怕了! 我、我、我……不过是…… 不过是…… 到饭厅的时候,一桌子的菜,跟喂猪似的。我原来还跟蜗牛似走忒慢,任王筝摧残我的肉掌,躲在后头观望。不想,除了瞧见张妈和几个仆人,倒是没再见到其他人。 主座上,只有一张黑色雕花椅,空荡荡的。我只瞧了一眼,赶忙低下了头。 景叔的声音从后方响起:“三爷说,今晚有些乏了,没法下来看看小少爷,希望小少爷见谅。” 感谢主。 我灿烂一笑,“见谅,我一定见谅。” 王筝像瞧傻子般瞧了我一眼,抬头略带迟疑地问景叔:“三爷的病好些了么?”语句里头是满满的担忧。 请相信我,我绝对没妒忌。 只是心里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感觉,突然想起当初李玲怀疑丈夫外遇的时候,嘴里老挂着“奸夫淫妇”,杀气腾腾地四处晃荡。 那么,王筝和那人…… 我的眼皮,轻轻一跳。 衰。 左吉右凶,刚才跳的是哪一边? 菜色挺丰富,意外的是,里头多数是我喜欢吃的菜,原来还拔凉拔凉的心顿时飞扬了起来。谁让学校的伙食吃得嘴巴都没了味儿,再说,张妈虽然是唠叨了点,可做菜的手艺真的是没话说。 老实说,当初张妈和我闹腾离开之后,我也暗暗扼腕了好一些时候。 王筝优雅地坐着等人给他布菜,我从早餐啃了一片面包到现在胃酸早拿我的胃壁开刀,且搬出去好些时候,早把任家那规规矩矩的条款抛至脑后,自个儿夹菜埋头狂吃。 王筝冷哼一声,难得没出言挖苦。 我这一顿吃的特别香,偶尔顺手,也夹了块牛肉给隔壁盘子上——乖仔吃饭就只等我夹菜喂他,这动作毕竟做了几年,一时间忘了我隔壁坐着的是他老子…… 果然,我愣了愣。 抬头的时候,刚好对上王筝那一双勾人的丹凤眼。 “呃……这牛肉片熏得挺好,你、你尝尝,哈哈。”我不自在地干笑了两声。 王筝脸上瞧不出情绪,也没开口讽刺,静静地瞧了我一眼。王筝的姿态礼仪极好,浑身透着一股贵气,只瞧他指间的银筷优雅地架起肉片,沾了点酱汁,微微倾身,缓慢地放入口中——那动作说不出的流畅,姿势恰到好处,咀嚼的时候不见贝齿,只有在方才微微张口的时候,粉红的舌尖隐约可见。而后,只瞧他稍稍眯着眼,嘴角也轻轻扬起,仿佛是在品尝世间难寻的佳肴,末了,像是意犹未尽地微微启唇,目光却是停留在我身上。 我拍了拍自个儿的老脸,埋头。吃饭吃饭。 主,请赦免我的罪。 张妈原来还忙里忙外地伺候,她极是疼爱王筝,盛汤的时候,只听她低估道:“哎,表少爷,你下次回来,张妈再做一桌你喜欢吃的菜,来来来,喝汤。” 王筝笑了笑, “这样就很好。” 张妈可不乐意了,扬声说:“表少爷,我说您难得回来一趟,这三爷也奇怪,怎么让我们按着单子备菜呢,我怎么还不知道表少爷的口味儿,说来也奇怪,这种事儿三爷一向是不管的……” 我吞了一口饭。 王筝脸色如常,只说:“三爷自有三爷的意思。” 我擦了擦嘴,小声说:“我吃饱了。” 当晚用过了饭,王筝就让人备车,说是隔天学生会还有事情,得要回去。毕竟,任家宅大,离市区还有些距离,不过要留一晚也是无妨。然而,王筝有这想法,最乐见的自然是我。 张妈开口挽留,又唠叨许久,难得王筝不为所动。倒是景叔从二楼走下,说:“车子已经安排好了。”张妈就是再不愿意,也没辙了。 我暗暗松了一口气,和张妈景叔道别一声,正要走出大门的时候,景叔突然唤了一声:“小少爷。” 我一顿。 景叔对着我,深深弯下腰。 “路上小心。” 不知为何…… 我总觉得,这一句话,似乎是景叔代话般,心突地一跳。 我几乎是逃跑似地开门步出,抬头却见老何正对着我和王筝挥手。许久没见老何,我的心也为之一松,沿路叫了几声“小何”,很是开心地慢跑过去。 夜风拂过,不知为何,我鬼使神差地回头。 任家住宅极是壮观,二楼排排的落地窗,那里闪烁着微光,我抬头一瞧,只觉得周身一冷。 呼吸,微微一窒。 “任祺日,你怎么了?”王筝顺着我的目光往上瞧,那头哪里还有人影,只听他不耐道:“跟见鬼似的。” 我随着王筝进了车,心口跳得厉害。 晚上的时候,我的视力向来不好。 不过,那一双眼神,就是黑蒙蒙的一片,我都能感觉出来。 方才,他站在落地窗前,身上穿的是一贯的绵绸雪衣。老实说,活了两次,我还真没瞧过,有人比他更适合穿绵绸制的衣服。 我记得,任老太说过,他极像任老爷年轻的时候。 当时,我一点也不觉得,他和爷爷哪里相像,就是样子,便差了万里远。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相像的地方…… 我还记得,任老太看着王筝的时候说过这么一句话——就是王任两家的女娃儿凑在一块儿,也没筝筝好看。 其实,后面还有这么一句。 ——不过,筝筝这模样儿再怎么漂亮细致,也没及得上三儿一分。 第七回 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 感觉,整个人就像浸泡在水里,飘渺虚幻。 摆设依旧是一样的,奢华中的单调,没有一丝生气,隐隐带着一股腐朽的味儿。我静静地环顾,茫然地走了几步。 突然,上头传来一阵声响。 急促的、暴怒的,却是熟悉的。我慢慢地抬头,果真瞧见那野小子从楼梯上蹦蹦跳跳的跑了下来——他的眉眼,很细致,五官柔和。 他是全世界最标致可爱的孩子。 只是,他眼中有泪,下唇紧紧抿着,跑得很急,好像后头有什么在追赶着他似的。这孩子……是不是舒媛又在骂他了?还是,谁欺负他了? 过来,谁让你哭了?和爸爸说。 他下楼的时候,脚下一个踉跄,我跟着着急,好在他抓着把手,也就整个人倒向前去。接着,很多人跟着跑了下来,团团围着他。 里头,有舒媛。 分卷阅读13 舒媛穿着黑色衣服,头发也剪了,我一时还认不得。 儿子闹得厉害,他小时候也不是舒媛带着的,个性很倔。舒媛其实脾气不太好,我看她抬手,估计又要打儿子,正打算凑上去。 楼上又霍地传来一声大喝。 所有人都瞧了过去。 我……当暖意尽褪的时候,或许就是这一种感觉。我看着那个身影,他的头发长了,胡子也没刮——我记得,他这个人最爱面子,每天把自己打扮得跟孔雀开屏似的招摇。他走下楼的时候,有些摇摇晃晃,像是喝了酒。 他的酒量向来好得惊人,是不是……遇到什么事了? 他走近的时候,乖仔突然挣得更厉害,后来舒媛拉不住,乖仔整个人冲了上去,或踢或打,我从来没见过儿子这模样。 舒媛拉住儿子,喊:你在干什么!他才是你爸爸!你怎么能打你爸爸——!啊! 我……我看着他,他的脸上,没有血色。 乖仔突然张口咬住了他的手。 许多人涌上前,压住了乖仔——谁!谁准你们这么对我儿子?!当我冲上前去的时候,却轻易地穿透了他们。 儿子哭得厉害,我从来没瞧见他哭成这样。 乖仔……别哭好不好?爸爸明天带你去海洋公园,上次说好的,你别哭…… 乖仔突然抬头,目光却是直直对着我。 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爸!! 所有人脸色惨白,舒媛又要抬手给乖仔一个耳光。他却发狠似地扭过乖仔的肩膀,眼里都是血丝,脸色狰狞:你……看见他了?你是不是看见他了——!他在哪里!任祺日那个混帐在什么地方! 他蓦地站了起来,对着整个宅子大喊:任祺日!你在这里对不对!你给我出来!你是不是恨我——是不是恨我?!你恨我的话就给我出来! 任祺日!哈哈哈哈哈——!你看见了没有!现在这些都是我的了!你看见了没有任祺日!你现在什么都不剩了!任祺日——!你出来见我!出来见我啊! 任祺日—— 任祺日——! 喝! 我睁开眼,瞧见眼前那一张放大的脸,“啊”地惊叫一声,正要往后挪去,又胡乱地环顾了四周。车窗外是熟悉的新市景色,沿路陈旧的商店街,我深吸了一口气,额头蓦地一冷,我整个人又弹跳起来。 “你怎么了!” 这、这声音…… 我稍稍抬眼,王筝的手放在我的额头上,只听他低声不知咕哝了什么。他挨得挺近,几乎是整个人靠到了我身上,也不管我挪到了车门上,一个劲儿地靠过来。我的衬衫被汗水浸湿,胸口起伏得厉害,王筝皱了皱眉头,又要伸手探我的额头。 我赶紧说:“……没、没事。” 王筝拧着眉,拉过我推拒的手,突然对着前头的静得出奇的老何叫道:“小何!”老何连忙应了一声,他平时就怕王筝怕得紧,谁让王筝从小就没少找过他的麻烦。说来,我还真不知道上一世老何哪来的胆子,居然抡起扫帚,一把挥向王筝…… 只是…… 刚才的—— 王筝看了我一眼,说:“去医院。” 我揉了揉眼,说:“我没事,小何,回学校。”老何看过去挺为难,唤了唤:“小少爷……表少爷、这……” 王筝蹙眉,说起话的时候,挺有任老太的风范。“小何,年纪轻轻的连耳朵都不灵光了么?要是这样的话,我可以给老夫人说去。”老何这下不听也不行了,正打算转弯,我呼了口气,说:“小何,先送我回学校,一会儿你再带表少爷去医院。” “任祺日!” 王筝的力气很大,上一世我就明白。他抓着我的时候,我根本无力反抗。其实,我想说,上一世的时候,他根本就不用费多大力气,往往只要他一个眼神,我就会放弃抵抗。但是,那毕竟是上一世。 我叹了口气。 “王筝,我没事,也用不着浪费人民劳力。再说……” 恨不得我死的,不正是你么? 王筝看样子很是恼火,方才从主屋出来的好心情皆消失殆尽。我的头抵着车窗,一言不发地望着外头。王筝冷冷扔了一句“随你”,气冲冲地坐到另一头去。挨着我的体温离开的瞬间,我突然有些后悔…… 说来,也不是现在这个王筝的错。 我不知道我哪来的火气。 一切的失常,都是因为瞧见那个人……都是因为,那个人才开始的。 揉了揉眼。我真不明白。 上一世,那个人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死了,或许……他才是最开心的。 任——潇—— “小少爷,表少爷。到了。” 老何不断擦汗,这一路下来受惊不少。我心里突然有些愧疚,只得拍了拍他老人家的肩,谄媚地笑着说:“小何,记得请我喝喜酒啊。” 老何整个人又跳了起来,头还直接撞到了驾驶盘……嘶,看过去挺疼。我干笑了一声,如果没记错的话,老何这时候应该正在苦追卖蛋糕的芳嫂,然后就在年底开花结果,当时还请了一个月的假期,去了圣淘沙度蜜月。 后来,过了好多年才生了一对龙凤胎,有一次过年时,大女儿还和乖仔因为一颗糖吵了起来…… 呵呵。 “任祺日,你在那里傻笑什么。” 王筝已经远远走在前头,对守门的老伯出示了通行证,一副孔雀样儿地扬起下颚。 我看着一边的围墙,心里顿时染上了惆怅。 瞧那守门老伯亲切的模样,这难不成,就是所谓的……差别待遇?长得人模人样,福利就是多一些,更何况是王筝这一类不掩家世,出门必开屏的那一类型。 我摇了摇头,正打算小跑上前,不知为何,领子突然让人一扯,重心向后仰去,摇摆的手让人拖至后处,我抬头就瞧见那漫天星空,再来便是…… 我—— 冷汗,慢慢地流过眼角。 那一头闪亮的金黄,耳边的银制耳环在微弱得灯光下闪烁,质地想来不错……其实,我说真的,绝对不是奉承,他的的确确生得、生得…… 我干笑了一声。 “老大……坦白说,您长得……真是——” 其实,杜亦捷大概就是标准的帅小子,不过是现在还是二十年后,放在哪儿都是吸引眼球的招牌。他的好看,和王筝截然不同。王筝那是贵公子的气质,杜亦捷就是—— 我咽了咽口水,我、我知错了还不行么…… 让人像拎小鸡似地抓着实在不好受,杜亦捷虽说不是人高马大,却好歹比我高出两个头,偏生他不说话的时候,眼神瞧过去特别犀利,就像是要把人看出一个洞一样。我稍微挣了挣,扭过头的 分卷阅读14 时候,才发现杜亦捷身上还穿着校服,衣摆像往常一样随意地放了出来。 “你在干什么!” 前方又让人一扯。我毫无防备地倾向前去,整个人向前弹跳了两步,就让人抓到了后头。晕乎乎地抬头,就见王筝一脸愠怒地看着前方,杜亦捷的手还摆着原来拎着我的姿势,眼里似乎还闪过一丝光辉,然后,慢慢地暗沉下来。 就像是深不见底的深潭。 杜亦捷像是不在意地甩了甩手,看着我,语气有些冷:“原来……你们感情挺好。”他耸了耸肩,嘴角扬了起来,看过去挺讽刺,眼里一点笑意也没有。 我心中猛地一跳。 “那、那个,是我家里出事了,才——老、老大……”瞧我这嘴拙的!我恨不得抬手,扇自己一个耳光! 这孩子……估计是—— 王筝猛地拉着我,“任祺日,你什么时候和这一种人扯上关系的?还有,你叫他什么?”王筝没等我回话,气冲冲地瞪着杜亦捷,“瞧你呆头呆脑的,估计是他们缠上你的。怎么,一群混混在学校里闹事,干这种勒索的勾当还挺厉害。任祺日,他们勒索了你多少钱——?” 杜亦捷面不改色,却突然转向我,缓缓说:“你和王大会长说一说,我拿了你多少钱?呵!”杜亦捷嗤笑一声,拿出了根烟,回头前转而轻蔑地看了王筝一眼,冷笑说:“是啊是啊,你学习好,本来就看不起我们这一种人……王大会长,以后看紧你的好学生,别让他给我们带坏了。” “等、杜、杜——”我挣着就要跑上前,王筝使劲地扣住我的手,冷眼瞧着杜亦捷坐上了单车,在我们面前呼咻而过。 我深吸了一口气,甩开王筝的手。 回到房里,我眼皮重得不行,硬撑着洗了澡,后来直接扑倒在床上。 鼻间,突然传来一阵香气。 那是王筝一贯用的名牌沐浴乳。 太暗,瞧不清楚。 耳边,是一声低不可闻的呢喃。 “乖仔……是谁?” 我睁了睁眼。 他迟疑了片刻,别过眼,断断续续说:“刚才……你、你做梦,一直叫着乖仔……那、那是谁?……” 是谁啊…… “任祺日。” 我轻叹一声,转过身子,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 “你不是说明天学生会还有事情么?早点睡。” 唉…… 时间过得挺快。 成绩出来了。 我拿了全级第二,王筝孔雀当然是占着第一名的位置,周会的时候校长还特地表扬了一句,看他那模样,笑得依旧很招摇。 再来就是,不知怎么的,少了杜亦捷那班孩子的集会,倒是多了王筝孔雀。不过,沾了王大会长的光,老师对我的态度温柔不少,周围射来的目光和谐不少,就连情书巧克力我也跟着收了不少——当然,上头虽然是署名是给某孔雀王的。我早前也老实地当送信员,只可惜王筝每次瞧见脸都黑得能滴出墨汁来,要不直接扔外头,要不让我冲进马桶。 一次比一次狠。 说真的,对于小姑娘们的大胆,我有些惊讶。兴许是上一世接触的女孩都是在贵族式教育下成长的孩子,矜持有度,看着那一群对着王筝尖叫的小姑娘们,我有说不出的怅然。 对于这一种变化,有一点我很不满。 虽说我知道那人在我身边安插了眼线,不过我想,这些眼线估计也比不上王筝的盯人功夫强悍。 我曾心平气和地向王筝委婉地反应,王筝下巴扬得挺高,“你当那群小混混是吃素的?哼。你是什么身份自己掂量掂量,就算是胡来,也要有一个限度。” 我语塞。 上一回,走路的时候遇见阿德那一伙人,没瞧见杜亦捷。阿德的眼神挺锐利,越过我的时候狠狠撞了我肩膀,我差点被撞倒在地。 王筝那时候的眼神跟要杀人一样,我觉得,估计是狗主人心态。 后来,王筝说学生会缺了一个总务,他施恩让我破格加入,还留了这么个好职位给我。 总务,是干什么的?说还听一些,是管理其他所有的事物;说直白一点——那就是打杂的。 “祺日,你替我把这份资料拿去办公室影印行么?”辛书慧手里抓着一叠资料,她是初中三的女孩,留着一头卷发,笑容甜美,能干漂亮,学习据说也很好。王筝跳级当上了会长,她也不赖,副会长做得有声有色,早前两个人几乎是同进同出,学校里关于两个人的传闻到处都是。 其实,辛书慧倒追王筝也没什么,毕竟王筝人生得挺高,辛书慧还矮了他半个头,两个人站在一起,挺相称。 我接过辛书慧手中的资料,平时这工作都是影印组的来负责,不过这要放长假的时期,大家的活动也多了起来,倒是我瞧起来还清闲些。辛书慧又吩咐了一些要注意的细节,笑说:“祺日,你果然很能办事,不知道王筝平常怎么总让你待在学生处坐着,给他倒茶端水么?” 我笑了笑,心情微好地抱起了资料走出去。 话说回来,想来是之前事情颇多,我食欲不佳,整个人急速消瘦下来,现在基本恢复到了上一世年轻时候的模样。 我转弯的时候,有人撞了上来,手中的资料都跌到了地上。我急急说了几声对不起,弯下身去把散落的纸赶紧捡起来。 突然,一只脚踩在纸上。 我的心,突地一跳。 “老大,你看看这家伙,当了学生会的走狗。” “妈的,看他那狗奴才的样子,就一肚子火,老大,兄弟们替你修理一顿。” 我急急站起,后退一步。 杜亦捷依旧和之前没两样,就是瞧着我的时候,眼神挺冷漠。一边的人正要抓着我,杜亦捷皱了皱眉头,说:“走吧,别浪费时间。” 他们面面相觑,然后才推了我一把,很不甘心地走远。 我低头看着那被他们踩过的资料,突然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沧桑感。以前,儿子和我闹别扭的时候,就是这一种复杂的感觉…… 抱着资料回去的时候,辛书慧见了差点没晕过去,没敢再给我这些活儿。我只得给王筝捧水倒茶,小日子过得挺舒心。 很快就临来了长假。 最后一天上课,学生会里还有些事,王筝被老师们抓着弄得挺晚。我早早收拾了东西,走过回廊的时候,却瞧见那一班小阿飞堵在前边。 我的眼皮,突然一跳。 阿德站在最前头,慢慢吐出一口烟,说:“过来,到老地方去。” 他口里说的老地方,就是学校操场后边放体育用具的小房间。平时也没什么人到那儿去,学校里的小阿飞就喜欢集在那地方抽烟喝酒。 我看了看腕表,王筝估计还得弄上两三小时,没这么 分卷阅读15 快。 阿德的年岁和杜亦捷差不多,全名也不知叫什么,平时不怎么说话,总跟在杜亦捷后头,就看着我的时候,眼神有些让人不太舒服。杜亦捷似乎挺看重他,两个人有时候总会暗里说些话。 我跟着他们走,到了操场后边的时候,后头就让人狠狠踢了我一脚,整个人往前边栽去,还没来得及扑到了地上,领子又让人给抓了过去,二话不说,脸上就是一拳。 “碰”的一声,我整个人撞到了一边的架子上,器材哗啦啦地掉了下来,砸在身上,挺疼。我浑浑噩噩地摇了摇头,碰了碰发痛的鼻梁,嘴边尝到一点腥味。 我还没缓过一口气,领子又让人抓了起来。 我睁了睁眼,阿德的眼神挺狠,语里夹杂着怒火:“我老早就知道你不是什么好鸟,傍上那个死娘炮拽得跟什么似的,杜哥不修理你我就看不过去!”他狠狠往我下巴捶了一拳,我差点咬到了舌头,万幸万幸。 我趴在地上,晕乎乎地往旁边抓了抓,好容易才坐了起来。一群人围着,黑蒙蒙地瞧不清楚。 我揉了揉眼,“杜、杜亦捷呢?” 后背又让人踢了一脚。 “混帐!怎么!以为叫老大过来我们就不敢打你是不是!他妈的!” “妈的!没见过这么贱的混帐!今天我不打死你——!” 这……这些孩子…… 哎。 我不过是,想和、想和那孩子道歉,也不行么…… 我抱着头,他们下手又快又狠,我还真怕自己被打成猪头。 “喂!你们让开!” 我晃了晃头,感觉围在我周边的人都散开了去,心中一喜,还以为他们终于泄了气,肯听我说一两句,抬头睁开眼的时候,就瞧见那打着嘴环的小子走了过来,手里拿着拴器材的链子—— 喝! 我整个人差点跳了起来。 “哈哈!害怕了!害怕了!” 我尽量平静下来,口齿不清地急说:“你、你们听、听我说——那、那东西……” “看老子怎么修理你——!” 我只瞧见眼前闪光一过,大腿就传来火辣辣的痛—— 转而,又是一下! 嘶——!!! 我疼得两眼发昏,整个人一颤,眼前,突然一黑。 身体就像是不听使唤那样,我尖叫一声,只听到耳边有人惊呼,然后是狂暴的怒吼。 “你们敢——!小祺——!小祺!!” “楞着干什么!叫救护车!快啊——!!!” “小祺!小祺——!” 第八回 其实,我这个人很怕痛。 我不知道是个人体质的关系,还是从小的心理阴影。这一点,就要先说说我妈。她绝对是乱棍出才子的奉行者,虽说还不至于真的抡起棍子来抽我,不过裤带藤鞭啊什么的,我几乎都试过。 坦白说,我妈原来是个很温柔的女人,如果偏要找一个说辞,大概就是所谓的小家碧玉,小鸟依人型的姑娘。我妈真正打我,也是在我爸空难走了之后,她通常边哭着边抽我,嘴里念着我爸的名字。 刚开始我哭叫得还挺厉害,整个宅子几乎都听得见,导致我妈的暴虐因子速成。到后来,我才发现,咬牙忍一忍,我妈会清醒得比较快。 说来,这就是我早死的父亲的个人疏失了。我妈,有遗传性精神病——所以说,这个教训告诉我们,婚前检查是很重要的。 最近太常跑题了,可能是人又老了。 我虽然怕痛,不过,我特能忍痛。 不管是身上的痛,还是心上的痛。 所以,当我逐渐回神,除了黑蒙蒙的一片,什么都瞧不见的时候,我依旧能保持镇定。 不过,周遭比我想像的冷清许多。隐隐约约听到一些脚步声,还有说话的声音。感觉上我躺了很久,企图动作的时候,身体还不太能使唤。似乎过了挺长一段时间,一直到我稍微习惯了黑暗。 那种感觉不太好受。 耳边的声音听起来有些陌生:“放心,眼睛部分只是轻微的眼角膜损伤,及时做了手术处理,为了避免感染,两只眼睛都得暂时蒙上包扎。” “剩下的是皮外伤,大腿的伤口也处理好了,已经没有什么大碍。” 我在心里,呼了一口气。 脑子乱哄哄的,话说回来,我似乎让人用链子抽了几下,最后那一下,疼得不行。原来是抽到了眼睛。 估计,半边脸也开花了。不过,疤痕是男性奋斗的象征……我承认,我是在安慰自己。 “碰——!” 突然,一阵很大的声响,就像是门板让人砸开一样。后来感觉挺混乱,最清晰的就是那一声——“庸医!” “表少爷,你怎么闯进来了,啊,看看这模样,小少爷没事啦,你就放宽心、放宽心……”那是张妈的声音。 “什么没事!他怎么可能没事!要是没事怎么到现在还没有醒来!你们这些庸医是干什么的,不是说只是小伤吗?小伤还要动手术!” “那、那个,王少爷,您听我说,任小少爷可能是麻醉药的药效还没过,所以还没醒来,这的确是小伤,动的也是小手术,手术也很成功……”医生的声音,越来越小。 “是啊,表少爷,齐医生也是尽力了,来来来,张妈瞧瞧……这都几天没好好睡了,张妈知道你这孩子就是心热,担心小少爷,不过谁让小少爷惹上那一些坏孩子……” 坏孩子…… 说到这个,不知道那几个孩子怎么回事了。对了,我那时候,似乎有听见杜亦捷的声音。 王筝这会儿这般火大,估计是因为我在他眼皮底下出了事,他那高人一等的自尊心怕是受不了。说来,上一世出国留学的时候,兴许是我瞧过去就挺窝囊的模样,没少让人耍。实际上的冲突也有过这么一回,就是国际经济部大三的学长狠狠拍了我的后脑勺。 男孩儿之间打打闹闹的,其实也不是什么坏事。 不过,那一次,王筝却和那学长大动干戈。也就是那一次我才知道,王筝瞧过去跟娃娃似的精致,实际上却是个人型兵器,也难怪到了国外那样开放的地方,对王筝有主意的人不少,真正付出行动的是少之又少…… 王筝也有自己的交际圈子,这事儿他们笑话了挺久。当时,王筝摇着手里的酒杯,笑着说:你们的狗被人欺负了,你们帮不帮? 张妈拉着王筝好声好气说了几句,王筝这人其实倔得厉害,难怪乖仔脾气跟牛似的,原来是像他。 “王少爷,您放心,任少爷一醒院方会马上……” 那医生说话说到一半突然截住,病房里也忽然安静下来。 我突然对这无故遭遇炮火的医生倍感同情,只好颤巍巍地动了动手指, 分卷阅读16 微微张了张唇,想来是睡了太久,一时间也发不出什么声音。 “任、任、任小少爷……醒了。” 只可惜我现在双眼蒙着,否则我估计可以瞧见那位医生同志喜极而泣的模样。 我果然很有爱心。 只不过,周遭没有我想像中的热闹,反而更加沉寂。我忽然觉得挺难受,稍稍扭过头,挪了挪手。 有什么东西,碰了上来。 有些冰凉。 然后,缠住了我的手。我似乎能感受到,那五指轻轻拂过我的掌心,很轻、很慢。 我轻轻挣了挣,那手握得挺牢实,我每挣一分,就紧一分。我动了动唇,试了几次,才稍微发出一丝音节:“……水……” 喉咙干涩得厉害,肩膀让人扶着,唇边感受到一丝冷意,才稍稍张唇。水溢出了一些,我抿了抿唇,本能地伸舌,当那指尖拂过我的唇角的时候,舌尖轻轻划过。 那和我的手相贴的掌心,似乎,颤了一下。 “我、我们,想给小少爷,检查看看。” 医生似乎有些战战兢兢,我记得王家的产业多数是医药方面,估计这一所医院是王家底下的资产。 贴着我手心的凉意慢慢地散去,似乎,有些不舍,五指又在我的手指缓缓流连。 后来的感觉有些模糊,只觉得好些个人围着我,像是量血压什么的。我很快便有了倦意,眼睛似乎也有些刺痛。 我基本上是醒了睡,睡了醒,期间偶尔可以听到几声说话的声音,可是知觉很快就被睡意掩盖。 或许是睡得迷糊了,也会突然梦见很久以前的事情。 的确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久远得我还以为我已经完全忘记的一些事情。 恢复得还好,就是没什么精神,张妈每天炖了补品送来。 王筝也来了几次。 或许是病人总有一些特殊待遇,王筝待我也没有之前冷漠刻薄,说话挺轻。老何几乎是全天候留在医院陪我,给我说话解闷,只是我伤的是眼睛,不仅要小心碰不得水,一般正常的消遣也没有,就连平时需要都只能让老何给我料理。 我有说不出的无奈。 这天,老何家里有些事情,让医院的看护照料。那看护听声音,是个挺年轻的女生。我也没让老何特地给任家的管事报告医生,毕竟只是半天,再小不过的事情。那看护一般都在外头,有什么需要只要按铃传唤一声就好。 不过,毕竟是女孩儿。 厕所就离床几步的距离,也实在不必要麻烦人家。我的腿伤好得很快,除了瞧不见之外,行动倒是自如。我摸索着下了床,脚尖触到冰冷的地板时,微微一缩,花了一些时间才穿上了拖鞋。 我扶着周围的东西,走没几步,身后就突然传来一声大吼。 “任祺日——!” 喝! 我一惊,还没安神,就让人突然一把搂住,耳边传来东西跌落的声音,发出好大一声“铿锵”! “你——你在干什么!”我从来都不知道王筝的嗓门这般大,让他吼得晕乎乎的,还没来得及解释就让他拽着坐回了床上,“你!你要把我气死是不是!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小何呢?” “你……这里是医院,你别嚷得这么大声,小何的妈做寿,请了半天假。”不用眼睛瞧,我都猜得到,王筝的眉头估计皱得老高。“哼!那么他不会通知张妈一声,就这么放下你——” “是我不让他说的,就……就半天,没什么——” 我觉得我的肩膀一疼,“没什么没什么,你就只会说没什么!任祺日,你……你……” 我轻叹一声,抬手拍了拍王筝,说:“我知道你担心我。”王筝突然就安静下来,估计是让他挖苦惯了,原来还以为他会一把推开我,冷冷地说我自作多情。 搂着我肩膀的手,不断收紧。 唉。 毕竟,他日后再怎么扭曲,现在的王筝,不过是个大孩子。 只不过,我的眼皮又跳了跳。 我伸手,稍微迟疑了片刻,鼓起勇气,推了推王筝。 王筝搂得更紧,我有些欲哭无泪。 我……我…… 我想上厕所…… 如厕后,我疏了一口气,外头却多了些声音。 其实,房间的隔音效果应该还不错,不过兴许是眼睛瞧不见,一点风吹草动就特别敏感。 门打开的时候,王筝似乎站了起来要走出去。 外头的声音,更清晰了一点。 “王筝。”我叫住他。“在外面……”手边传来温度,王筝说:“我去处理。你累了就先睡。” 说来,上一世,我继承任氏之后,王筝就很少心平气和地和我说话,更不用说,那忽然放缓的语气。 我总觉得不太习惯。 尤其是王筝总是似有似无地拂过我脸盘的手,说实在的,若放到上一世我估计会乐死,现在我却觉得不太自在。 可能是被咬怕了的缘故,有点草木皆兵。 外头的声音越来越大,到最后突然听到一声高呼:“你们让我见任小少爷!别抓着我!” 那声音—— 王筝带着怒气,语气拔高,“把那个女人给我请出去!” “等等!” 那声音……我的记忆力向来不错。 “让她进来。” 我的手忽然一疼,只听王筝扬声说:“任祺日,你……”王筝没来得及说下去,门口堵着的保安似乎就放人进来,我只听见那几声急促的脚步声。王筝冷哼一声,甩开我的手,不过却没用什么力道。 我轻叹一声,稍微扯了扯嘴角,轻唤一声:“妳是杜小姐……?” 那一把声音,我听过两回。 第一次是在那个地下娱乐场所,那时候身边还有程辰,那声音也是甜中带着一股韵味,第二次是在那阴暗的房间,那声音满是着急,还有对亲人的关心。 不过,其实我最记得的是眼眉——他们两姐弟的眼眉很像。 “任、任小少爷,你的伤……”她的语里似乎惊魂未定,还带着一股疲惫。想来是来了很多次,都让人堵在外头。王筝没等我回答,倒是抢了话,说:“托妳那弟弟的福,瞎不了。” 她顿了顿。我赶忙圆场:“杜小姐,妳……” “这件事我知道我弟弟脱不了干系,但是请听我说,我弟弟他真的不是有意要伤害任小少爷——”她佯装冷静,实际上语里透着焦急,还带了哭腔。 “我弟弟他、他虽然是……可是,他真的把任小少爷当成朋友,他之前老和我提起,他生日那天还让我下厨准备了很多,就是说要带朋友到家里——” 她越说越急,有些语无伦次起来,“我弟弟他这个人对兄弟很好的,他每次说起小祺的时候都很开心,就算是吵架了我相信他也不会唆使人去 分卷阅读17 ……” “闭嘴!”王筝冷笑一声:“那么祺日眼睛的伤妳怎么说?妳知不知道祺日的眼睛差点瞎了!” 我皱了皱眉头,眼睛似乎又微微疼了起来。 芯姐急得似乎哭了出来,“我明白,我明白的,可是、可是我弟弟真的不能进感化院,不能坐牢的,韩爷请的律师都说这次要判得很重,任小少爷、小、小祺,你就当帮帮忙,再救阿捷这么一次,这些事阿捷真的不知道,他送你来医院的,他也很自责的!小祺!你帮帮阿捷!” 芯姐上来急急握住我的手,王筝正要发作,我连忙说:“王筝,别。” 虽然听得挺混乱,却也理清了前因后果。 看样子,杜亦捷不知道阿德找我的麻烦,后来却被拖累,芯姐大概是求救无门,才回来找我。说真的,听到我这身上的伤不是杜亦捷让人整出来的,心里某一处突然松了一口气……就像是这几日来压在心里的云雾缓缓散开,豁然开朗。 我不知道,这种突如其来的喜悦,是怎么一回事。 我拍了拍芯姐的手,安抚说:“杜……芯姐,我知道的。妳说说看,我要怎么帮忙?” 芯姐想来是得了保证,哭声也稍稍遏止,哽咽急说:“小祺、小祺,你……你能不能、能不能拜托……任三爷取消诉讼,让任三爷放阿捷他们一条生路——?” 任…… 任三爷…… 三、三叔……? 我突然想起了最近很常做的一个梦。 上一世,李玲那几个女孩儿有一段时间很迷前世今生占卜星相之类的东西,我记得那时候她这么说过——一个人偶尔会做一些感觉很逼真,似曾相似的梦,那其实就是前世最深刻的回忆片段。 李玲把企划部的女孩们唬得一愣一愣,末了还一脸陶醉地对我说:总裁!我最近很常做一个梦,那是中古世纪,在一个鸟语花香的地方,我和命运中的王子邂逅~ 也不晓得有几分真假。 画面很清晰,一片小小的波斯菊花圃,我似乎还能闻到那淡淡的香味。 花圃正对的,刚好是刚从纽西兰回国的任三爷的房。 他回来,是参加我爸的葬礼。 那时候,我对他没什么印象。谁让葬礼的时候,我妈哭得太凄惨,棺木里头放着的其实是我爸的衣物。我爸遇上的是空难,又是大海中央,什么也没有找到。 花圃以往都是我爸亲自照料的,他没了,我就子承父业。 抬头瞧那扇窗的时候,隐约可以瞧见一个人影,偶尔还会传出琴声。我那时候还小,却也听得出,那种水准一般的演奏家估计还要练上个十年八年。 当时,他似乎病得挺厉害。 后来还做了什么气切手术,家里来来往往的白大褂人士。 花圃的波斯菊原来是我爸种了来讨我妈欢心,不过他走了后,我妈瞧见,就会疯得更厉害。我当时挺天真,摘了一大束,走到他房门外,敲了几次门都没人回应,才小心地打开门。 我想,那应该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房间很大,即使摆下一台纯黑钢琴,却依旧很宽敞。很干净,也很单调的一个房间。 他就坐在窗边,旁边还有一个白色画架。 他身上盖了一个毛毯子,头发有些长,身上穿的是淡蓝色绵绸,和他的五官一样柔软。喉间似乎装了什么,瞧不太清楚。 那时候,他睡着。 我把花放在床边的几案上,床边还有一个点滴架,我看得有些惊心,房里也弥漫着淡淡的药味。 那是一个,令人不太舒服的地方。 当晚,我就让任老太罚得很重。 任三爷有气喘,而且容易对花粉过敏。 我差点害死了他。 我妈几乎把我往死里抽,叫骂着——叫你还多事!那个人是谁!是你三叔!是夫人的宝!你以后还要靠他的!叫你多事!叫你假聪明! 人小,总会容易留下阴影。 第二次见到他,他病恹恹地躺在床上,脸色跟死人一样。 任老太让我给他赔罪,他不说话,睁开眼的时候,只是静静地瞧着我。其实,有一种人很奇怪,他们的嘴角随时都好像在扬着,永远都摆着一副温柔无害的笑脸。 后来,花圃被填了。 后来,我遇到王筝。 后来,我几乎忘记他的样子。 虽然,那张脸,往往给人强烈的印象和好感。 我感觉,脸颊传来一股凉意。 其实,几乎每晚,我睡得浑浑噩噩的时候,总能隐约感觉得到。 只是,这一天我睡不着,突然的静谧和严肃,让我很清楚地感受到那一股不自在。医院满是药味儿,我才没察觉。 门合上的时候,我的心跳得飞快。 呼吸有些难以平复。 半晌,那股凉意离开我的脸。 我的神经,就像是要绷断一样。 久久。 他的脚步声,很轻。 我呼吸一窒。 慢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 良久,齿缝间才吐出这么一声叫唤—— “三叔……” 第九回 呃…… 感觉前方没有回应,就连一点声响也没有。病房里的窗一入夜就合上,好在有空气清新机,也没有让人感受到太潮湿或是不舒服。 我却觉得有些冷。 咽了咽口水,呼吸也微微粗重起来,头皮有些发麻。我只好伸手往旁摸索摸索,我记得水杯应该是放在那地方…… 脚步声突然清晰起来。 虽然,很轻。 再来就是水倒入杯中发出的声响,缓慢而静谧。我硬是扯了扯嘴角,小声说:“不、不用麻、麻烦,我、我自己来……” 半晌,手指触摸到冰冷。我不由得缩了缩。 水是冰凉的,流入口腔的时候,我整个人冻得一颤,然后就一个不慎—— “啊!咳咳——咳!” 我伏在床,手中的杯在滑落地上之前已经被另一只冰凉的手接了过去,然后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只是我咳得太惨,估计鼻子也出水了,我狼狈地用袖子抹鼻子抹嘴巴,却在感觉那股冰凉的手缓缓滑过我的肩的时候,急急由嘴里挤出一句话——“面、面巾……” 让、让我死了吧。 我深深吸了几口气,心情稍微平复的时候,才发现衣服让洒出的水浸湿了一大片,湿嗒嗒的有些难受,却也没敢直说。我就算再多跳几次楼,估计也没胆子要那人服侍—— 手边突然传来凉意,然后就是熟悉的衣料触感。 我顿了顿。 镜子、镜子,你在哪里!我脸上难不成写着字么! 我想,不用镜子,我大概也知道,我的脸现在应该是扭曲得不行。当那冰凉的指尖,轻轻划过下颚,我心下一凉,下意识 分卷阅读18 地一把抓紧衣服,语无伦次地说:“我、我、我自己来、那个、个个……” 我、我欲哭无泪。 双手抓得死紧。 虽说在老何面前多次坦诚相见,我的心里也不见得有多少疙瘩。可是、可是……我只觉得全身凉得厉害。 我实在不明白,从上一世到现在,我依旧想不透,就因为我抢走本来该属于他的东西—— 门打开的声音,传来稳健的步伐声,然后在不远处站定。 “三爷。” 景叔的声音从来不具有任何感情。我不由得一惊,才赫然记得他的腕表里头装着发信器。沉寂片刻,景叔说:“三爷,这些事让我来吧。” 景叔的手指,有些粗糙。矫捷地替我解下衣服,迅速地换上,动作很利落,就像是一直以来都很习惯这种活儿。上一世,任老太还在世的时候,曾带着三分玩笑,七分认真地说:阿景你可不是老太婆我能够使唤得来的,你不是我们任家的仆人,而是三儿身边的狗。 景叔的外型,有些粗旷,棱角分明,眼神乍看之下很呆板,实际上,却很犀利。我记得,景叔的手布满了厚茧,就像是干过粗活儿的人。景叔说话的声音不大,却是字圆腔正,顿挫有力,看见那人的时候,腰板挺得很直。 跟管家比起来,景叔更像一个军人。 景叔把我安顿好之后,又退开了几步。然后,毯子轻轻盖在我身上,鼻间是淡淡的药味。 一声叹息。 “三爷,明天下午要出席股东大会,晚间和李律师有饭约。” 空调的温度被调高了一些。 景叔的声音,又响了起来:“三爷,您该休息了。” 几乎是下意识,我开口唤了一声:“三叔。”很清亮的声音,似乎还有回音,在房内缭绕。 我似乎能感受到那一股视线,在差点打退堂鼓的时候,脑子里却响起芯姐的话。 ——小祺,这事情就连韩爷都没办法,派人到局里打点了,就连警长也不敢说话。 ——他们、他们都说……是任三爷吩咐下来的,他们惹不起,还说、还说这一次,任三爷请的李大状,要求一定要重判。 ——小祺,整个新加坡谁不给韩爷面子,外头都说,任家现在其实是任三爷做的主,就连韩爷也要让几分。 ——小祺,芯姐实在是没办法了,才会求你、求你了,小祺…… “三叔,我、我们……谈一谈,成么?” 空调明明被调低了,我却觉得越来越冷,不由得搓了搓手。 上一世,我们两个人之间几乎没有什么话题。其实,任三爷本就是个知识甚广之人,当初在社交界虽说不是八面玲珑,欲和他深交的人犹如过江之鲫。在早前他身体康复正式步入社交界的时候,各大杂志对他就有极高的评价,那时候有一句写得挺诗意,李玲还背了下来,在我耳边不住叨念:与其说他是跨世代的商业巨匠,不如用末世纪的艺术才子来形容。 我当时被压榨得很彻底,由鼻孔哼出一口气——这还不都是用钞票砌成的,没有钞票,他哪来的闲工夫风花雪月…… 现在,我也过了吃不到葡萄喊葡萄酸的年纪,对于他,即使有几分厌恶,敬佩……倒还是有一些些的。 只是,这样的一个表面完美的人,心胸往往特别狭隘。 上一世,我们俩每回说好好上话的时候,都只能用充斥无奈的语气——三叔,我们谈一谈…… 景叔说了一声:“三爷,那我先到外头去等。” 门静静合上。 我向后躺了躺,想要调整一个舒服的姿势,一双手却轻轻揽过我,按了一遍的按钮,枕头垫高了一些。我异常乖巧地任他摆弄——唉,谁让我现在有求于人,总得拿出一点诚意。 他从上一世就特喜欢装样子,倒显得我更加不知好歹。其实,我明白,他也应该明白,他用不着假装对我好,我任祺日哪里有这种本事,够他任三爷玩儿。 我躺着舒服了,精神也没适才绷得要断了似的,理了理头绪,说:“……三叔,杜亦捷……我是说,那班孩子,现在……怎么样了?” 他没说话。 应该说,从一开始,他就没有发出一丝音节。 我不由得顿了顿,带着几分迟疑,说:“三叔……你是不是不、不舒服?要不,让景叔……” 手心,传来凉意。 握得很轻,就像是安抚一样。 跟上一世一样,在他面前,我总会有片刻失神。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任三爷拉拢人的功夫的确很强,要不是上一世看得太多让他笑着卖了还给他数钱的例子,我还真当他任三爷是表里如一的谦谦君子。 良久。 “祺、日……” 他的声音,我也不是第一次听到。但是,每一次听得时候,总会有那么一点心惊。就算后来,他能轻易把人一招搁倒的时候,他的喉间,还是戴着那银色的仪器,仅仅靠着细微的振动,发出声音。 “三、叔、没、事。” 我点了点头。他的手指,穿插在我的五指间,比女生的还柔滑。说来,他的手,就和他的五官一样,集聚了任家几代所有的优点,漂亮白皙,直至透亮。 我记得,那十指不只能有来弹琴,甩骰子,最厉害的功夫……我在心底自嘲一声。 “三叔,”我低唤了一声,说:“你知道的,我要说什么,那班孩子……” 握住我的手,慢慢地收紧了一些。我给他整理思绪的时间,停顿片刻,接着说:“他们还小,还不知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也看到了,我其实没有你们想象的严重,这、这些事,以后总也要遇到的……” “不、会、的。” 这三个字,说得有些重。 他的手,紧紧搓磨我的掌心。另一只手,覆上我的脸颊,撩开我前面的刘海。 “祺、日……”耳边,是他的气息。“不、会——以、后、都、不、会。” 我轻叹一声,说:“三叔,你放了他们吧。” “他们……也还年轻,如果这一次判得重了,以后就真的没有什么前途了。还有……” “三叔,我想你也知道的,杜亦捷是、是我朋友。我、我不想他有什么事……” “这次,是误会,也是我自己不小心。” 我主动回握他的手,轻轻说:“三叔,我会听话,之后我的事就照老夫人以前的安排,这一次……就放过他们,好么?” 前所未有的静谧。 后来,他没再多说什么,只是,我知道他答应了。 任三爷有一个习惯,当他同意某件事的时候,不会明白地说出来。对于别人,他会用眼神示意,或是一个让人安静的手势。 任三爷喜静,要和他谈判,除了要握有筹码,最重要 分卷阅读19 的是不能让他感到烦。 我看过很多次,他坐在任老太从前的位置,一个简单的手势,就能让吵闹不止的股东们安静乖巧地闭上嘴巴。 或许,这就是一个人的气势。 任老太有、任三爷有,兴许我爸这个前第一继承人也有,不过到了我,只能看着股东们慢慢地把任氏瓜分,一点不剩。 又……跑题了。 我和他之间,也有很简单的互动。 他的手,缓缓抚过我的脖子。 轻轻地在我耳边叹息,就像是容忍孩子的任性,抒发一点无奈,或许还带着一丝宠溺。 我笑了笑。 任家人,其实演技都挺不错。 番外一 拘留室给人的感觉还不太坏。 里头唯一的一张椅子被踢至一边,或者说,除了睡的地方,四处一片凌乱,还有打斗过的痕迹。杜亦捷曲腿坐在门边,双手手背都磨破了皮,血迹斑斑。身上还穿着校服,就是皱得不成形,还占了血渍。 不过,不是他的。 他是替韩爷做事的,也不是第一次到这个地方坐一坐,往往都是形式上地待上两三天,过不久警司长就会让人把他放出来。说起来,这一回还是待得最久的一次,却也是杜亦捷最不安分的一次。 原来这拘留室还有和杜亦捷一起给抓进来的几个闯祸的少年仔,原来还好好的几个人,隔天监管来巡的时候,全都送进了医院。监管是个上了年纪的老伯,对杜亦捷还挺有印象,后来和同僚说起这事儿,拍桌挠头,“那金发仔是发了什么疯,一个晚上能把那几个孩子打成这样,以前进来时都好好的,唉,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想什么!” 警局里的人多多少少都知道这杜亦捷后边有个靠山,也没真的为难他,只等上头的长官说把他放了。结果却很出乎预料,这回不只杜亦捷,那几个不成气候的小阿飞也出不了拘留室,就连暂时庭外保释都不准。 杜亦捷却一天比一天疯,几乎砸了整间房,小伙子依旧安静得吓人,然而,就算当年杜亦捷第一次关进拘留室,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胡闹。 警队的一个老前辈是那天亲自到医院逮捕杜亦捷的其中一个警员。几个老警员私下谈论的时候,他突然说:“别说杜亦捷是韩爷的干儿子,这次就算是韩爷的亲仔惹到那么一个麻烦,韩爷都不一定保得住。”老警员熄了烟头,叹一声,“少年人打打架闹闹事是很平常,还是杜亦捷自己把那被人打的衰仔送进医院……” 那天,徐警长的脸色难看的很,让老警员去医院逮人。警局里有个潜规则,和韩爷坤七那一帮人扯上的事,大伙儿都尽量少管,抓了人待上几天也就算了。老警员带了另外几个人,到了医院的时候,杜亦捷就在加护病房外。老警员做了几十年,也亲自抓了这好看的金发仔几次,杜亦捷平时安静得很,和一般只懂得闹事的小阿飞不同,看过去挺老实。 老警员眼里看得明白,杜亦捷那双眼神,有干大事的狠劲。 以前虽然说韩爷暗里帮了不少,不过说实在的,杜亦捷做事很小心,和早期那一伙只知道喊打喊杀抢地盘的大哥不同。韩爷让人逮着吃牢饭的手下也很多,却独独护着他,仔细想想,韩爷能坐到那位子上,看人的眼光应该也不差。 杜亦捷站在手术房外,衣服都沾了血,脸色也有些苍白,看过去,是少见的狼狈。老警员没有兴趣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盘问是检察官的工作,他就像老友一样,拍了拍杜亦捷的肩膀,说:“小兄弟,血气方刚惹了祸,再到警局走一趟吧。” 如果是之前,杜亦捷都会耸耸肩,有时候还会扯一扯嘴角,配合度向来很高,不会多加为难,手铐这一类玩意儿在杜亦捷身上用不着。如果说得文艺一点,杜亦捷的态度,堪称优雅,应该引为典范。 但是,这一次杜亦捷显然不太合作。 老警员好生请了几次,杜亦捷依旧像是定格一样地站在那里,没有丝毫配合的意思。这让老警员很为难,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情感,若非必要,老警员并不想亲自为杜亦捷扣上铐子。 后来,伤者的家属似乎赶来了,派头看起来挺大,后头那些西装笔挺的保镖足有一列,像是训练有素的军队,接过倒是一个脸蛋漂亮的小伙子先冲上来。小伙子生得极秀气,没想到却是火爆性子,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就直直走上来,越过他们,抓着杜亦捷的领子就抬手挥拳。 老警员以为不过是小事,带来的也只是刚从警校毕业的青年仔,几个人一时间还反应不过来。那漂亮小伙子已经和杜亦捷扭打在一起,杜亦捷出奇地没真的还手,小伙子倒是不饶人,尖声吼道:“混帐!混帐——!要是他有什么事,我一定不会放过你们这群人渣!” 这一场闹剧却是在那一声“够了”,突然停了下来。 当那个男人慢慢走过来的时候,老警员不自觉退开。说话的是这个男人身后像是管家的先生,旁边不断赔笑走来的还有徐警长,和一个白衣老头。老警员在电视上看过,那白衣老头很有名,有主讲过医药节目,不知道是哪方面的权威。徐警长在看见他们的时候,脸色顿时更难看,赶紧叫道:“还不快把肇事的人抓起来!真是!派人去把剩下的人都逮出来!全关起来!那……任、任三爷,您放心,这事情决定会给任家一个交待……” 男人一句话也没说,甚至连斜眼瞧徐警长也没有。后来那几个青年警员和其他人私下提起这件事,都说:“说真的,不都说有钱人都生得跟肥肠一样,你们要去亲眼看看,哼,那模样我不敢说有多好看,不过现在那杂志上什么走秀的,全部都该去整容。” 青年仔总是先注意外表,老警员活了一大把年纪,模样生得好的也看过不少。眼前这个男人看起来还年轻,气色却不好,目光说不上冷冽,就是太平静,像一滩死水。老警员忽然觉得,前几年重案组亲自抓到东区毒枭罗石,那气势估计在这男人面前,就跟过家家一样。 老警员让人扯开了杜亦捷和那小伙子。小伙子这会儿安分得很,就是眼神跟吃人似的,嘴边也挂了彩,杜亦捷脸颊吃了一拳,脸色更不好看。后来,杜亦捷又看了眼加护病房,才乖乖地跟他们走了。 老警员押着杜亦捷走过的时候,那任三爷正好在和白衣老头说什么,听不清楚。老警员只在回头的时候,瞥见任三爷对着白衣老头稍稍弯腰,像是在拜托什么,神态仿佛是前所未有地郑重。 杜亦捷关了将近两个星期,老警员还在想,那帅小子这次惹上了大瘟神,律师换了一个又一个,他姐姐到警长室里哭了几次,就连韩爷也派人亲自去请警长。徐警长这回难得地尽责,还上了电视, 分卷阅读20 就连议员也开始关注这事,说要趁此扫荡学园暴力,避免社会黑势力侵入校园。 总之是乱上加乱。 杜亦捷挪了挪身子,睡得不太好,也不是床太硬或者太冷什么的。就是眼睛一闭上,就会浮现那天在仓库里头的画面。任祺日蜷缩在地上,双手护住眼睛,就连大声呼叫的力气都没有,一颤一颤的。 这种画面,他看过不少,也亲眼瞧见子弹穿过人的太阳穴,脑浆喷出的画面。但是,他觉得,没有一刻,会比那个画面更加惊悚。 就像是——突然之间失去思考的能力,只要一想到,手脚会忍不住发软,浑身的力气,突然被抽干,一点不剩。 阿德从小就和他一起,也给韩爷办过事,算得上是半个道上的人。再怎么说,任祺日和他的交情,怎么也比不上阿德这十几年的兄弟。关进拘留所的时候,阿德几个人也在不久之后进到这地方。 等杜亦捷能够冷静思考的时候,那几个老是傻乎乎地跟着他叫他“老大”的少年已经面目全非。阿德突然发狠似地扣住他的领,像是用尽了全身力气,“杜哥!你知不知道你自己在干什么!那任祺日他娘的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在之前,他老是逮着任祺日,看那小胖子端坐在草地上,一脸跟见家长似的,好笑得紧。还有,那一次,坤七那伙人耍阴让他吃了一刀,结果却遇到那个胖子,模样跟傻子似的,却出奇地没有鬼吼鬼叫,还乖乖跟着到小屋里,暂时让自己保住一条命。其实,他老觉得,任祺日看人的眼神不一样,说话也出奇地老气,喋喋不休。可是,感觉不坏,甚至可以说……挺好的。 但是现在,他的衣服上,还沾着任祺日的血。 杜宜芯急急坐下,旁边还跟着韩爷的御用律师许成宏。杜宜芯这次似乎很开心,杜亦捷扯了扯嘴角,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精神一些。 杜宜芯没说几句,又哭了出来,拉住他的手,哽咽说:“阿捷,你没事了!你不会坐牢了,瞧我,这明明是好事,我哭成这样……” 许律师也含笑说:“接下来的事情由我处理就可以了,再过几天,你应该就可以从这里出去了。” 杜亦捷的神情很平静,就像这些事情与他无关。 一直到他从那里安然无恙地走出来,韩爷还特定给他办了席,一干兄弟喝得挺醉。韩爷突然拍着他的肩,说:“阿捷,我在香港那里刚好缺了人,你好好想想,要不要过去。” 韩爷对他是真的好,谁让他爸是给韩爷挡枪才死的。不过,兄弟里也有人说,其实他长得和韩爷年轻时候挺像,就像是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也有人说,他爸和韩爷不仅仅是生死之交,连自己的女人被睡了也跟没事一样,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的兄弟。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一口饮尽杯中的酒,周围响起了欢呼声。 那些陈年的事,谁知道呢。 就像任祺日,任氏财团的小少爷,谁知道呢。 杜亦捷摇了摇酒杯,笑了一声,说:“韩爷替我安排就好。”韩爷笑得更欢,身形因为酒色过度,显得臃肿老态,笑得时候,肥肉跟着一颤一颤。 出国之前,杜亦捷带了果篮,穿戴整齐,看起来挺矫情,谁让他姐逼得紧。不过……杜亦捷出门前,在镜前来回照了几次,那果篮还是走了几趟才买下的。 其实,他原来只想把花寄放在医院柜台,让护士替他转送。 结果想了想,还是让护士带他到了病房,护士还小声笑着说:“还好你是这时候来,之前那里门口还围着保镖,跟拍戏似的,现在才突然正常了一些。对了,你是那任家小少爷的朋友?之前没看过……” 杜亦捷扬了扬嘴角。 护士轻轻敲了敲门,不久,就听见那一声“进来”。 任祺日双眼还蒙着,坐在床边,看起来挺精神,笑着说:“小何,我可不要坐轮椅,你不会真的找来吧?” “……” “……小何?” 杜亦捷突然很庆幸,那双眼,现在还看不到。 人总是会向往纯粹的事物。 所以,很多年后那呼风唤雨的杜爷,偶尔还是会想起,人生那唯一的纯粹。 第十回(上) 任氏主宅的墙垣很高,远远地将整个庄园围起来,就像一座牢狱。 我当上任氏家主的时候,整栋房子,就只剩下我和老何一家,怪冷清的。一直到我娶了舒媛,有了乖仔,家里才算有了点生气。 乖仔出生的时候,可能是不足月的关系,感觉就巴掌大,我隔着一片玻璃看着,那一个个管子插在小婴儿身上,心头跟扎了好几十针一样难受,后来忍不住哭红了鼻子,还是李玲抱着一堆文件奔到医院来,在我耳边叨念:总裁,不是说七星儿都是天才么!总裁你别哭,姐姐疼哈,这文件咱不批就是了,不对不对,以后批以后批…… 舒媛出院的时候,乖仔还在医院。 过了挺久,我才真正抱了抱儿子。我记得,那时候王筝也在。 王筝的脸色挺沉,我两手抱着儿子,笑得跟傻子似的。不知道是不是欠了王筝几辈子,王筝嘴角一扯,笑得没心没肺,说:怎么长得跟猴子似的,看样子像你。 王筝那一句“像我”,就把我乐上了天。 管他猴子猩猩,都是我任祺日的儿子。 女大十八变,我儿子用不着等到十八,就已经生得天怒人怨,小女朋友排排站,刚好能在四百米操场排上两圈。 仔细想想,果然和他亲爹一个样,招摇得很。我那时候不知,还当那是隔代遗传,怎么儿子在我面前是小绵羊,转个弯就是大灰狼……后来乖仔搂着我的脖子,笑得跟蜜糖似的甜,说:爸爸,你别怕,以后你喜欢哪一个我就娶哪一个,哪一个不孝顺你我就休哪一个。 儿子从小粘我,就跟狗屁药膏似的。 我记得…… 我应该是躺在医院里。意识有些涣散,有种身处梦境的感觉,画面很模糊。 白色的棺木,亮得有些刺眼。 不知道,里头躺了谁。 我记得,我只参加过四个人的葬礼。 第一个是我英年早逝的爸爸,后来是我妈,再来是任老太,最后一个李玲。 我试着走近的时候,棺木已经慢慢地阖上。 碰地一声,发出悲鸣。 起棺的时候,围着的人都让出一条道。我有些茫然地跟着退开。 倏地,有一个身影从人群里冲了出来,整个人撞到了棺木上。跟着有人围了上来,我看得不真切,走近了些。 乖仔懂事之后,只有在我面前才掉几滴眼泪,还得我双手捂着眼,弄得我两手满满的泪,比王筝还爱面子。乖仔抱着棺木,张开手紧紧环着,眼睛肿了一圈 分卷阅读21 ,眼神有些呆滞,好几个人上来拉他,儿子就跟着了魔似的,手越环越紧。 舒媛一身丧服,脸色窘迫地拉着乖仔,指甲还刮红了儿子的脸。我和她说了很多次,孩子不听话,一定有道理,不能用打用骂的,总得要好好说…… 尤其,乖仔脾气倔,有时候说也说不通。但是,我从来没舍得打他,哪怕说一句重话,我心里也疼。 爸爸,你说我今年生日的时候,给我买狗的,还、还说,带我去海洋公园,我都和同学说了,要拍很多很多的照片给他们看,让他们知道,我有全世界最好的爸爸…… 爸爸,你教我的数学我都忘记了,要是我这次考不好怎么办,爸爸,你起来……再教教我好不好? 爸爸,今年的亲子大会,你说过我们还要再像去年那样拿第一的,你这么都不练习怎么行…… 眼泪一颗颗滚落,就像是没了魂一样。 爸爸,我不要生日礼物了,我也不要去海洋公园了,考试我也不要第一了,亲子大会我们也不要练习了。 爸爸,这样的话,你不用偷懒了,也不用装睡了。 爸爸……你醒来好不好? 乖仔抿着唇,慢慢地笑了笑,眼泪落得更凶。 他的脸,紧紧地贴着棺木,微笑着轻轻地说:爸爸,你是不是很冷?……我抱抱你,你就不冷了,就不冷了…… 舒媛突然刮了乖仔一个耳光,几个人拉得狠了,儿子不过丁点大,硬生生让人拉开来。 儿子不叫也不闹,眼泪从来没有停过。 眼睛睁着,就像是很用力地,很用力地——要记住眼前那一刻。 “任小少爷,请问……能感觉到光么?” 我试图睁了睁眼,只能看到一些模糊的影像,然后似乎由有微光照了照,我觉得有些头晕。 我还没回神,就听见王筝那上了火的声音:“你这个庸医到底行不行,照了老半天还是同样的一句话——” 虽然说这家医院是王筝他家的,原来王筝年纪小小就有了奴役下属的劣根性,难怪李玲那时候成天往总裁室钻,嚎着让我给她加薪。 我叹了口气,唤道:“王筝……”隐约能瞧见王筝的影子,不是很清晰,我的手挪了挪,正好碰着了他的手。王筝这会儿没像之前,跟占到病毒似地抽回手,反而扣得死紧,估计面部极其扭曲,我的手让他扭得发疼。 一只手悄悄在我眼前晃了晃,我撇了撇嘴,伸手一拍,就听见老何低叫一声。 “小何,你再闹我……” 我只觉得胸口一疼,好像是有人用力撞了上来,鼻间是熟悉的发香味,我后背让他抓得挺疼,估计还留下了抓痕。 果然,人老了。 美人投怀送抱,总是有那么一点……心惊胆跳。 有些不太真切,跟梦似的。王筝的头枕在我的肩膀,很是用力地吸气,弄得我有些痒,我只好跟哄他儿子一样地哄他,抬手轻轻抚了抚他的发丝,顺顺毛。 心里有些怅然。 上一世,我让人绑架,侥幸活着,还接管了任氏。王筝越大越妖,脸色一沉起来,比咒怨还惊悚。那时候,我只有在醒来的时候,瞧见王筝一眼。我也还记得,任三爷出事的时候,王筝比谁都着急,在医院陪了几天。 说实在的,那时候我心里挺吃味。 早知道的,王筝看三叔的眼神挺不一样。打小,就是那个样子。 这一世,我瞧得明白。 三叔对王筝,其实也不一样。 小时候,王筝也有闯祸的时候,连带着我遭祸。任老太对他的期望甚高,罚得重是常有的事,每次到紧要关头的时候,任三爷会从房中走出,轻声说——小筝他们也知道错了,不要罚得过了。 任老太谁的话都不见得入耳,来来去去,只要任三爷动一动唇,任老太从来没有不应的时候。 三叔从来不让人动他的画架。这是我稍大一些,才知道的事情。 那件破事,也挺久的了。 我果然很小心眼。 任老太让我亲自去唤三叔下楼开席,我在任家待了十几年,极少进到那房间,也许是小时候的阴影,也许是我不喜欢那里的气息……敲了许久的门,没人应声。我就怕任三爷又睡了去,那时候景叔告假,我可想不到法子唤他起来。 好在,房里一个人也没有。 只有散落一地的画纸。 有一张恰好在门边,只是笔稿,有些凌乱,只能大概看得出个轮廓,像是个少年。 后来,我回头的时候,才发现他站在回廊上。走廊的灯是微暗透黄的,可他的肤色太浅,脸上呈现病态的白,眼睛是上挑的丹凤眼,发丝已经及肩,就像精致的人偶。他看着我,握着扶手,那薄唇慢慢地吐出——出、去。 出、去。 上一世,我想不通;这一世,我想,或许,三叔画中的人…… 其实,他之后也用不着恨我,对我做那样的事,千方百计地逼我入死地。 王筝压根没喜欢过我。 “小少爷,出院手续已经办好了。” 我的眼睛已经能视物,就是有一些时候会恍恍神,画面全部交错在一起。这段时间,王筝盯得比医生还紧,除了禁口,每天固定逼我看色卡,修养了好一些时候,视力估计堪比2.0。 景叔亲自给我办了手续,老何跟见了大长官似的拘谨。 我耳根有些清净,不由得问了一声,“王筝今天没来?”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恨不得,甩自己一个巴掌。 好奇心,也会杀死一只猫。 景叔看了我一眼,我只觉得寒意上升,只听见那机械一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今晚是任氏股东常年宴,老夫人在纽西兰,把事儿交给三爷办了。” 意思是,王筝孔雀是去帮忙了。 我点了点头,见色忘友这档事是男人的通病,我向来大气。 景叔又说:“三爷抽不了身,吩咐我亲自来照看小少爷,还说,让小少爷不要介意。” ……怎么?你说我妒忌? 啊哈,这笑话挺时髦,不适合我。 我在医院待了将近两个月,收了不少礼,全堆一块儿了,刚好能运一卡车。 老何一一点清了,谁让任家向来做足面子,之后该是还要让人回电道声谢。再说,知道我入院的人不多,多是王任两家的旁支,自家人的面子,更是不能拂了。 老何突然想起什么,笑着说:“小少爷,您看我差点把这事儿给忘了。”老何手里忙着,嘴却没停:“就是小少爷您眼睛拆封的前一天,不知道谁在门口放了一个果篮,也没署名,真奇怪。” 我思忖片刻,这才想起,那天突然听到门板打开的声音,却没人说话。当天把这当灵异故事给王筝说了,王筝那反应跟听了冷 分卷阅读22 笑话差不多。 只见老何笑了笑,“那果篮我也实在不敢乱收了,就给了那些护士,您说也真怪的,其中一个小护士说是一个染了一头金发的帅小子拿来的,说是您的朋友。” 我顿了顿。 “我就说奇怪,少爷您哪来那种朋友,不要是扯上了什么奇怪的人,这么搁着也就忘了。” 手中的书,慢慢滑落。 我几乎从椅子上跳起来,拉住老何的手,急急问:“小何你说谁、谁送来的?” 第十回(下) 上一世,我老犯一种病。 在王筝眼里,我的毛病不只这么一个,可就这一个是最严重的。其实,自从我掴了王筝一个耳光,基本上他再没有和我说什么话,一般都是公事上的交流。多数时候,他只需要报告,而并不是取得我的同意。 在股东大会上他逼着我签字的时候,他的右手紧紧覆在我的手上,在我耳边轻声地说——我不适合做这一些。其实,王筝是个左撇子。我的指尖在颤抖,王筝的左手揽在我的腰上,慢慢地、牢牢地,抓着我的手,在那份转让书上,一笔一笔写下我的名字。 等他放开的时候,我就像是脱力一样,跌坐回椅子上。 后来的事有些模糊,只依稀记得,王筝那张精致得过分的脸慢慢凑近我。头皮被扯得生疼,领子被拉扯着,就连呼吸也困难起来。 王筝双手压住我的脖子,眼神就跟瞧见杀父仇人一样,看得我胸口比喉咙还疼。 任祺日!你凭什么置身事外!你以为是谁害我变成这种样子! 你就是这种窝囊模样!任祺日,你以为你什么都不争,就清高了么?我要你看看,任家就是因为出了你这自命清高的废物,才有今天这个局面! 任祺日!他这么对你,你回来连个反应都没有——你以为这世上就你干净了?看见你这假仁假义的嘴脸,我就觉得恶心! 仔细想来,王筝说的也没错。我这人毛病太多,最要命的这一条就是窝囊。任氏出了事,我除了眼睁睁地看着手中的股份流出,就是回到家逗儿子。 李玲还在的时候,常在王筝阴着脸甩门步出的之后,捏着我的肩膀说:总裁,我说你那不是窝囊,整一个字解释——懒。本姑娘我没见过比你更懒的人,连跟人家争都懒的,这世上还真找不到谁比你更认命,过了就过了,这样下去总经理到底要有多少次的更年期啊…… 我总想,认命其实没什么不好。 认命当上老总,才能多拨些款项,支持饥饿三十,还能把住宅后边都辟了,种了一大片的波斯菊园,收集一整套的巴尔扎克钢琴辑——虽然拨的是我的私房钱,园子也没时间去浇几次花,钢琴辑放着长霉生菇。 认命娶了舒媛,才能有了乖仔,把从来没有机会去过的迪斯尼乐园都玩了一遍,还和儿子一起玩了两人三脚,过过做老子的瘾——虽然到后来才知道儿子不是我亲生的。 认命签了转让书,才能保下任氏上下六千人的饭碗,避免国家失业率飙升——虽然我一转身,任氏原来的员工都欢天喜地地庆祝新董事长上位。 可能是就连上帝也看不过我上一世太懒太窝囊太听话太认命,才又让我再活过一次多折腾一回,我总归还能长点智慧。 芯姐上次临走的时候,留下了电话和联络地址,没想到这时候却用上了。 只不过,车上除了老何,又多了两个西装笔挺的保镖。老何有些坐立不安,可能是景叔的脸色太沉。从医院调车出来的时候,景叔难得没拦着我。 这件事我会如实向三爷报告。 小少爷,为了保证您的人身安全,请您多带两个人。 景叔说话和做事一样,一板一眼,很少有商量的余地,瞪直眼的时候,还隐隐带着一股血气。 “小少爷,为了三爷,请您保重您自己。” 我扬了扬嘴角,这冷笑话挺好笑的。 老何还没给任氏工作的时候,曾在报馆打工送报,路认得广。车子驶进上回程辰带我来过的旧区,前边是有些年代的商店街,后边就是住宅区。再后一点就是上次遇事的地方,多是地下娱乐场所,还有窑窟。一直到之后政府提出改建计划,这地方才拆除重建。 这事儿我记得清楚。 十多年后,杜亦捷名下的地产建筑公司和任氏的合作案,其中最大的工程,就在这一区。 再深入一些,车子就驶不进去。我记得这里小径弯道挺多,手里的门号写着B楼五零二,只是单看这几座旧公寓,一时间也分不清楚。老何拿着手帕直擦汗,估计景叔那包涵威胁的交代起了一点作用。老何盯我盯得死紧,就连那两个保镖也紧紧跟着。等我们找到B楼的时候,已经将近一个小时。 老何和那两个保镖原来也想跟着我上去,可哪里有人上门拜访还带着三尊门神的,有时候,任氏小少爷的名号,就是拿来唬自己人的。 特别管用。呵呵。 只不过,上了楼才发现更不好找。多半是没了门牌,要不就前方十号,走到后边又多出了三号。可能是旧楼,卫生工作并不是很好,走廊和楼梯口堆满了垃圾废物,一路走来,喧闹声不少,环境堪称糟糕。 我对了对门号,确定是五零二,才呼了口气。眼睛睁得太久,又有些发疼,我也不敢抬手去揉,估计现在有些发红。 我深吸一口气,敲了敲门。 过了好一会儿,才突然听见一声“来了”,不是芯姐的声音。门霍地一声打开,一个男孩儿站在门边,上身只着了件背心,下身穿了件短裤,就到大腿处,脖子痕迹点点,以我的心智年龄而言,那痕迹……着实、着实不陌生…… 哈里路亚。 我、我……吓得不轻。 那男孩儿上下打量我,年岁看起来还挺轻,却对着我露齿一笑,“小弟弟,生得挺可爱的,找谁呀?”那男孩儿说着话,眼神飘忽,唇色挺红,脸蛋是属于中性的那一型,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晃。他笑了笑,手正要搭到我的肩上,突然另一只手窜了出来,把那男孩儿整个人扯开,我只听见一声尖叫,就瞧见那一张介于少年和青年之间的脸盘。 头发染回了墨色,耳环也拿了下来,看起来倒像个斯文人。 “杜、杜哥!很痛耶!” 杜亦捷没看着他,脸色微白,说了一声:“滚。” 屋子里收拾的挺干净,就是有些空,角落放了几个箱子,像是要搬家一样。杜亦捷从厨房里出来,手里拿着一杯白水,递给了我,嘴角扯了扯,说:“收拾的差不多了,只有剩下白开水。” 杜亦捷找了张椅子,伸手擦了擦,对我说:“坐吧。” 我稍稍环顾四周,杜亦捷扯了扯嘴角,笑得 分卷阅读23 挺帅气,“我姐上个星期才结婚,去我姐夫那儿住了。”我一顿,说:“啊,哦!恭、恭喜。” 杜亦捷噗哧一笑,“你跟我说恭喜做什么,不过这婚礼办得挺赶,没几个人知道……”杜亦捷顿了顿,若有所思地看着我,半晌,说:“其实也委屈她,一生只有那么一次,说什么一定要在我去香港前办了。” 我手中的杯子差点滑落在地。 杜亦捷问:“你吃过饭没有?”我还没来得及回答,杜亦捷又说:“就当给我践行,陪我吃顿饭。” 估计,上一世所有人都想不到,东南亚的地下龙头,不止出得了厅堂,也入得了厨房。我那时候没回神,愣愣地看着他走进了厨房,期间还问我—— “小祺,你吃不吃辣?” “你喜欢咸一些还是甜一些?” “小祺你会吃苦瓜么?” 我呆坐着一小时,就听着厨房里时不时有锅铲敲动的声音,再来就是阵阵飘香味儿,原来被吓得挺胀,看着小桌上摆着三道家乡菜,也不禁有些怀念起来。 上一世我接管任氏后,就让老何一家住了进来,芳嫂有通常会做些福州家乡菜给我尝尝。后来娶了舒媛,舒媛从小在美国长大,吃不惯中国菜,才又请了厨子,等工作开始忙的时候,回家的时间晚,也很少再尝芳嫂的手艺。 杜亦捷流了一身薄汗,见我动筷急急尝了几口,脸上挂着笑,说:“我还怕你吃不惯,以前见你还挺营养的,现在跟难民似的。”我有些脸红地一咳,这旧事不提也罢,还在我现在终于摆脱球型外貌,挨一次打,比去减肥中心还有效,值了。 说不上顶好吃,就是对胃,转眼就吃了不少。杜亦捷扔了芯姐结婚相册给我,让我别妨碍他洗碗。芯姐的丈夫看过去一表人才,像是做学问的,照片拍了三套,芯姐生得挺标志,笑得时候,尤其好看。照片里的笑容,和第一次见到的时候有些差距,挺好。 “我姐夫是做律师的,姓许,那场官司也是他给摆平的。”杜亦捷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坐在我旁边,指着照片里的新郎官,说话的时候挨近我,身上……有股清香味儿。我捏了捏鼻子,听他说起那事儿,心里有些怅然,眼睛也微微犯疼。 “小祺。”眉角突然一暖,杜亦捷的手覆了上来,我脸上做了去疤手术,那时候技术还没这么好,还有点印能瞧得出来,左眼做了手术,看起来和平常没两样,就是比较容易受感染,用眼的时间一长,就会发红。 “你的眼睛……” 我吸了吸鼻子,摆了摆手,说:“都好了,对面那只麻雀有几只脚我都看得出来。”杜亦捷闻言一笑,手一转,和在学校的时候一样,揉了揉我的脑袋。 我用杜亦捷的手机拨给了老何,原来想让他们先回去,只是景叔威力过盛,几个人坚持在楼下等我,我不好让他们等晚了。 我坐在玄关处穿鞋的时候,后边突然传来一股暖意,一双手慢慢覆了上来,环住我的腰。 他在我耳边,就像是怕吓着我一样,很轻地说:“我是……同性恋。”虽然很难以置信,他的手的确在颤抖。 我点了点头。 上一世,杜亦捷纵横黑白两道,没听说过他有什么红粉知己,早前代表任氏出席过几次电影发布会,虽然没碰见杜亦捷,不过当时所有人心照不宣,那时候挺红的一个男明星,就是让杜亦捷捧的。 这种事情很平常,只要不像我,让人在社会媒体面前曝光,基本上是没什么人会去特意苛责,再加上,杜亦捷那时候的势力,应该没有一家媒体行业,愿意冒这种危险。 我说:“你什么时候去香港?” 突然想起了乖仔,“我……给你送机。” 杜亦捷的手劲很大,环紧我的腰的时候,基本上我是连动都动不得。 他说:“小祺,你以后会走哪一行?” 呃,这是个严肃的问题。 我还没想到答案,杜亦捷就说:“小祺,做律师吧,你做律师,以后……我只给你一个人辩护。” 第十一回 杜亦捷怎么说也是个大男孩儿,再过一年也就成年了,跟我这还怎么发育的身板子比起来,实在让人气馁得很。 他从后面搂着我,两个人坐在玄关,刚开始还说些话,后来一句话也不说,双手揽住我的肩,感觉很窝心、很舒服。等到他放开我,也过了好一些时候。 杜亦捷扯了扯嘴角,伸手揉了揉我的眼角,轻轻说:“我送你。” 他牵着我的手下楼,说真的,我不太明白男孩儿相处的方式,以前在王筝面前,我就跟小媳妇似的,他往哪儿我跑哪儿。杜亦捷的手比一般同龄的男孩儿宽大,骨节分明,食指指腹和虎口处有着薄茧,和景叔一样——那是只有长年使枪才能落下的。 老何一干人见着我的身影,连忙走了过来。 “哎,小少爷,您不知道,表少爷那电话跟催命似的,真把我给……呃,这位是……”我正要开口给老何介绍,杜亦捷抢先一步说:“我就是他……同学。” 好在杜亦捷穿了一件淡色衬衫,头发也染了回去,他模样生得俊俏,笑起来的时候,会让人有莫名的好感。老何连忙点了点头,友好地打了招呼。 杜亦捷没让我去机场送他,只微笑说:“你知道我这人乱的,别搅和进来,又不是不回来了。”杜亦捷说话的时候,喜欢凑近我的耳边。他低声说话的时候,很有磁性,或许我应该介绍他走多媒体路线,就他那模样和嗓音,估计也能红遍亚洲。 我的身高只刚和杜亦捷的胸膛同高,他说话的时候,会微微倾身,他的身上有着让人安心的气息。我揉了揉耳朵,头晕沉沉的,心里泛起一种模糊的感觉。 “要、要怎么联络你?不让我送机,好歹也留个联络电话。”我开口的时候,声音有些哑。 我跟老何拿了随身携带的纸笔,杜亦捷靠在我的肩上,感觉笔尖动了动,然后再慢慢把纸折成一小张,放在我的手心,然后紧紧覆盖。 我走的时候,杜亦捷还站在楼梯口。我不断回头,只瞧见那英俊的少年冲我笑了笑,眼眶挺红,我觉得我的眼睛也跟着疼了起来。 上车之后,我把手心缓缓摊开。 那张纸被揉成一小团。 我慢慢打开,然后,轻轻揉了揉眼。 只是一张白纸。 我笑了笑。 上面什么也没有。 任氏股东常年宴对任氏而言就跟春节中秋一样,所有任氏的股东都会出席,任家所有在外的旁支多半都会出席,本家除了在我还没出世就嫁到加拿大的二姑和我妈,都会出席这个晚宴。 记忆中,任老太在我升上了高中,才慢慢把手中的权交托到任三爷手中 分卷阅读24 。这一世,有一些东西远远超乎我的记忆范围。现在整个任氏乃至新国的建筑贸易,几乎是任三爷一手遮天的局面,任老太却早早就去纽西兰牧羊养老。 说来,上一世这时候,三叔虽然拥有任氏五分之一的股份,却鲜少过问任氏的运作,顶多是个挂名总经理,公司一年到头指不定都没露过脸。三叔的病是自小带着的,是生存率不高的呼吸管道疾病,却也让他活活折腾了二十几年。 有句话这么说——祸害遗千年。 于是,我觉得,还有另外的九百七十多年够他折腾。 这一世,任三爷一方面积极就医,另一方面将任氏大权慢慢揽入手中,估计现在任老太说一长串的话,也不及任三爷轻轻咳一声有力。 上一世,从我懂事开始就出席常年宴,最后一年的印象最深刻——王筝和那衰人一起站在最上头,相互碰着酒杯,镁光灯闪烁,跟一对璧人似的,看得我胃里的酸水不断冒泡。谁让我前些天还犯贱地走到那衰人的办公大楼,站了一天,最后连他的面也没见着,就让人好声好奇地请了出去。 后来,才知道他们是一伙的。 咳,他们不只是一伙,还、还真有那么一回事…… 两个人合着把我往死里整,我还傻傻地以为那人能看在我和他曾经……我、我只希望他拉任氏一把,好歹、好歹也是同样姓任的。结果,在常年宴上没头没脑地冲上去,指着他骂不要脸——啊哈,估计那是我做过最伟大的事情。 其实,真正不要脸的不是他。 是我。 大门一打开,一瞧见那坐在沙发上,脸阴得可跟某包同志媲美的王筝孔雀,我有种掉转回医院挺尸的冲动。 从杜亦捷那儿回来,也就刚好天暗了的时候。王筝作为王家的长孙,这时候还在主宅晾着,跟我重生的玄幻程度有得一拼。 不过,王筝身上的确穿着礼服,手上戴着白色手套,头发也用发蜡固定,一副准备就绪的模样。大门打开的时候,王筝的目光正好瞥了过来,我顿时心一凉,就见他走了过来。黑色燕尾服很合身,再加上王筝身板子高,标准的模特儿身材,脸蛋精致得很,那双唇也是自然红润,现下紧紧抿着。 老何小心翼翼地把门合上,王筝离我五步远打住,语气有些冷:“去哪儿了?现在才回来。” 我对老何说:“小何,替我把东西放上楼去,对,二楼转角左边那间房,麻烦你了。” 以上一世的经验来说,王筝动气的时候,特喜欢拿周围的人开刀,李玲就是最好的例子。 “任祺日我在和你说话,你那是什么态度——!”王筝霍地大步走了上来,一把抓住我的手肘,我暗叹一声,他这不是明知故问么。 “抱歉,去看朋友了,没和你们说一声。” 我抬头看着那脸蛋儿——上一世,我连睡着都在梦里勾勒出那张脸的轮廓,带着傻笑入眠,这一世没好好看,又蒙了将近两个月的眼,仔细瞧瞧,王筝……似乎瘦了点。 “任祺日!你少说这些糊弄我!”我还真不知道王筝少年时候脾气这般冲,原来还以为他那时候是压力大,敢情这暴力因子是打小就养着的。 老何见王筝扭过我的手,赶紧冲了上来,一把挡在我跟前,急急叫道:“表少爷你在做什么!少爷刚病好你别这样拉着!” 张妈听见动静也从楼上急急跑了下来,远远看倒像是我和王筝打了起来,张妈惊叫一声“小祖宗啊!”一把搂住王筝,叫道:“哎哎!张妈的好少爷,这是怎么了、怎么了,话好好说呗!”奈何他们两人怎么拉,王筝依旧死死扯住我的手肘,偏是不放开,眼看张妈就要叫人进来,我心下一急,低吼一声:“老何,让开!张妈你也别扯着王筝,怎么扯还不是连着我一起扯了!王筝,气够了就上楼!” 老何顿了顿,嘟哝了一声“怎么叫我老何了”,乖乖地往一边儿站去。张妈还挺挣扎,看了看王筝,又瞧了瞧我,拍着王筝气得抖动的肩膀,安抚地说了一声:“有话好好说,别拉拉扯扯的,啊……” 王筝跟着我上了楼,除却紧紧拉住我的手,倒好算安分。 我才刚把门合上,王筝就跟疯了似地把我推到了门板上,脸猛地靠了过来,我一惊,退一步,脚下却一个踉跄,整个人跌了下去。 “任祺日!” 疼疼疼……这地板没事擦这么滑干什么——疼疼疼…… 王筝也来不及兴师问罪了,连忙把我扶了起来,放到了软椅上。我疼得眼泪估计也流了出来,王筝慌忙地说了一声:“祺日,你等等,我去叫张妈!张妈!张妈——!” 我、我……欲哭无泪。 这么一折腾,老何打小就看着我,正打算卷下我的裤子,我疼归疼,面子还是要的,双手便死死抓着裤子不放。老何只好赶紧让人拿了药酒,见我那模样,嘴上难得冲着王筝硬气说:“表少爷,您也知道小少爷这骨子跟什么似的,您开心就拉不开心就推,怎么说小少爷也是您哥!” 张妈拿了药酒递了过来,见我痛得厉害,只说:“这……小孩子打打闹闹,表少爷,您也别这般气,再说,小少爷,表少爷从早上忙完了就等着您,您也……” 王筝突然说:“张妈,好了,妳先出去。”说罢,又转而将药酒拿在手里,对老何说:“小何,这事是我不对……你也忙了一天,这边我给祺日擦药,你也下去休息。”老何一顿,跟见了鬼似的。 王筝坐到了床边,垂头看着我,我还来不及反对,张妈和老何就识相地和一干人退了出去。王筝的手已经搭在我的腰上,我赶紧说:“不、不用麻烦,我、我、我自己来……” 我…… 哈里路亚。 王筝一把扯下我的裤子,也不让我挣,一只手压着我的肩膀,见我又挣了挣,愠怒道:“怎么!你让小何看就行了,我看就不行了?” 这、这——这能放在一起说么真是! “任祺日——你再挣我就把你全身都脱了!” 这——流氓!道道地地的流氓! 王筝的手挺凉,滑过我的股骨,一股刺鼻的药酒味儿传来,亏他还能忍着。我别过头去,就当请了俊美童工给我全身按摩得了。王筝是天生的大爷命,从来没伺候过人,好在手下的力道挺轻,要有他拉我的手的那股狠劲儿,我估计直接回医院报道去。 王筝揉了好一些时候,弄得我眼皮挺沉,突然出声:“还疼么?” 我急忙摇了摇头,快速地拉回我的裤子,王筝蓦地一把抓住我的手。 又怎么了。 我回过头,就见那双黑曜石一般的双眼,阴晴不定,看着我的手,微微泛着红,估计是适才拉得凶狠,还留了几道刮痕。我轻叹一声, 分卷阅读25 扶着床头坐了起来,王筝在医院陪了我一些时候,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揽过我的肩,让我扶着坐好。 只可惜,他这会儿揽着,却没放开,顺势坐在床头,沉声说:“我等了你一个下午……”王筝身上有淡淡的古龙水味儿,“我本来想去接你的,爸那里需要人手,我想说,这样赶紧忙完了,你刚好回来,下午还能空出来陪你……” 我吸了吸鼻子,说:“我又不是重症患者,你要是忙也用不着陪我……你别捏我,疼。” 王筝这小样儿的,怎么说我也是长辈——咳。 “任祺日,你和杜亦捷一个下午都干了什么?我打了十几通的电话,小何都说你在忙,你们忙什么?任祺日你老实说——” 这话怎么听怎么怪。 王筝手颈又大了点:“任祺日,你别再和那些人扯上关系!” 我轻叹一声,拿出哄儿子的手段,轻轻拍了拍王筝的手。事实证明,基因你是神奇的,血缘你是伟大的。 王筝冷哼了一声,靠着我的头,环着我的肩。 “王筝,他要去香港了,我去看看他,和他一起吃饭。”我眼睛又疼了起来,不知怎么的,连心口也有些泛酸。 “你知道的,我朋友不多,就这么几个……” 可能真是累了,有些昏昏欲睡。王筝搂着我,两个人一起躺着。 小时候,我刚认识他的时候,两个人也很常这样,一起躺着睡。 后来,不知怎么地,就生疏了。 王筝挨着我的头,有些赌气地说:“你要他们做什么,有我就够了。” “你一会儿几点去常年宴,都八点多了……”我真睏了,往他肩窝凑了凑。王筝似乎挺受用,语气也轻了起来,靠着我说:“不去了、我不去了,我陪你睡。” 我笑了笑。 其实,王筝用不着自责。 那天我让阿德他们逮着打一顿,真不是他的责任,他没这义务一天到晚盯着我。 我轻叹一声。 我想,再过一些时候吧。 就跟小时候一样,等时间一长了—— 他就会玩腻了。 第十二回 人生中的一些画面,是时间冲淡不了的。往往,消磨的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 这句话还是从李玲口中说出来的。 那时候,公司的运作已经渐渐出现了问题,股东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扩大。只是,那时候,谁也没把这些事想到王筝身上,或者说,是我潜意识之下,把王筝撇除在这个漩涡之外。 我还记得,那时候李玲逗着女儿,少了女孩儿的青涩,多了一份难以言喻的韵味,还有眼眉淡淡的忧愁。李玲是很可爱的姑娘,生活充斥了梦幻和理想,之后嫁作人妇,眼里依旧能瞧见那一抹坦率和天真。 所以,很容易让人忽略,她密不透风的衣着之下,掩盖的伤。 她的女儿,小名叫豆豆,和乖仔一样,不足月就迫不及待地从她娘肚子里闹了出来。那时候,李玲抱着她,点的是她从来不喝的咖啡,对我说了一句—— 总裁,对不起。 泪珠地落在豆豆短小挥动的手臂上,她的双肩从来没有停止过抖动。 总裁……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那是刚开张的蛋糕馆,李玲辞职前,一直吵着要我陪她来这儿喝下午茶。她还说曾我在,能给她买单,要把馆里的蛋糕全点上一遍,左边拿一个,右边抓一个。 我、我真的没办法,豆豆她爸没了工作,他自尊心很强,他……我不想让他错过这个机会…… 不知道是不是空调开得太低,我觉得,就连体内流动的血,都是冰冷的。 总裁……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但是、但是我还是要告诉你,我……对不起,真的很对不起…… 当我走出蛋糕馆的时候,耳边还回绕着李玲的哭声。我拿出手机,指尖还在颤抖,一直到电话那一头传来那一把声音。 我的唇动了动,在他挂电话之前,才发出了声音。 王筝,为什么……? 回应我的只有一声低不可闻的嗤笑。 我一直都记得,很小的时候。 每年春节,王任两家不论是旁支还是本家,都会来任家拜年。那也是住宅最热闹的时候,一屋子满满的人,男孩儿肆无忌惮地四处乱窜,女孩儿矜持害臊地躲在母亲身后,睁着大眼四处瞧。 那一年我爸刚走。 我妈一瞧见四处的红,眼眶也会跟着红,然后窝在房里,哭得歇斯底里。 我正襟危坐,有些茫然地在任老太身侧。大日子的时候,任老太为人也会宽容一些,看那一群四处奔跑的孩子,也不会皱一点眉头,反而还会呵呵笑了起来,说是这样热闹喜庆,去去霉头。 其实,我觉得任老太的宽容,并没怎么用在我身上。就算我爸还在世,只要我跟着那一群孩子疯,任老太那杖子就会狠狠一敲,指着我妈,冷笑着说——看看他、看看! 潇洋,就你和你老婆教出的野孩子! 我虽然脑子不太灵光,却也算得上体贴。 后来,分家的叔叔阿姨一见我,就对我爸夸说——潇洋,你这儿子跟个小大人似的,真乖真有教养。 我妈才甜甜一笑,我爸揉着我的头,似乎发出一声轻叹。 我知道我爸很疼我。 只可惜,我已经忘记他生得什么模样。他的照片,在我妈发疯的时候,都撕成碎片,差点给吞了。 那一年,没人夸我,也没人说起我爸。 大年过节的,忌讳。 整天,我就跟着任老太,眼神也不敢乱瞟,现在可没人给我挡任老太的杖子和眼刀。 所以,我也没注意到,那一群孩子什么时候窜到我附近。等我回神的时候,其中几个孩子不小心撞到了几案,微烫的茶水倒在我新制的小西服。 屋子里的大人都静了下来,那几个孩子的父母倒是冲了上来,抓了就要打。 里头突然冒出一把悦耳的童音,是我让他们跑到这儿玩的。 那是个很精致的孩子。 就连任老太紧蹙的眉头,在瞧见他的时候,也微微舒展,含笑着说——小孩子玩闹的,别认真了,筝筝真有担当,是个做大事的料子。 众人纷纷附和,我让人领着下去换衣服。没人问我烫着了没。 其实,我心里挺委屈。 一个孩子从后面跟了上来,往我手里塞了几颗糖。 我一直都记得,他微笑的那模样。 他说——哥哥你吃糖,我叫王筝。 那一段时候,他和我亲近,一块儿上课,一块儿玩闹,一块儿在床上睡着。 我也记得,在大学时期聚会的时候,说起童年的事情,王筝冷笑一声,呷了一口酒,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一伙人突然哄堂大笑。 分卷阅读26 里头有一个男孩,挺看不顺我,后来在很多人面前说——学长他真倒霉,小时候就让父母逼着和你打好关系,明明没什么本事,学长还得配合你。 主宅里有一间书房,藏书量不算丰富,却也有几本珍本。 我自出院,也有好一些日子,平时无事可做,便到这儿窝着。我刚接任任氏的时候,就在这书房多置了架黑色的钢琴,让这大得有些单调的房间多了几分音乐气息。不过,我不怎么会弹琴,只有学过一些时候,就比门外汉还强上那么一点。 李玲却说——总裁你就妒忌心态,那任三爷听说又开了场钢琴发表会,经理也去了你却说要开什么会,这钢琴买了摆摆就算了,别折腾,咱去吃大排档。 我冤枉,我真喜欢听琴,可不代表一定得喜欢那衰人弹的琴。 跟催命似的,我的心脏是脆弱的。 只是,这一世却没怎么听见琴声。至少,从我搬回主宅这一段时间里,从来没听见三楼传出一丝乐曲。说来,屋子大就是好,任三爷这一世除了去公司之外,基本还是养在深闺之中,就连早午晚饭都是景叔布置了送到房里。 嗯——这一点,我很满意。 结果,今个儿一打开书房大门,才瞧见了那层层书架后,摆着一台白色的奢华斯坦威钢琴。 任老太说过——这琴是老爷生前亲自订做给三儿的,可是三儿的宝贝。 书房里还置了一台高级音响,一边的多置了一个小架子。上头摆着的都是几套完整的钢琴演奏系列,我还瞧见了前些日子让我退回来了巴尔扎克专辑。 我觉得我真是老了,突然想唱——心花朵朵开…… 书房里还多了一张躺椅,我手里拿着一本小妇人,耳边弥漫的是沁人心脾的小圆舞曲。上一世,我也老琢磨着在书房里多置些玩意儿,结果日日奔忙,哪里有这种闲情逸致,搁着就忘了。 没想到,这一世老来就有了这福利,敢情任三爷当家,比我还能享受…… 咳,我没妒忌。 可能是这些日子养出的懒病,我特别嗜睡,只要一躺着,眼皮就觉得沉,脑子也晕乎乎的。 迷糊之中,似乎瞧见了一抹人影,估计也是进来打扫的,我挪了挪身子,侧过头去。 耳廓似乎有什么东西拂过,很柔软的感觉。 眼角传来一丝清凉,我却犯了懒劲儿,估计是太舒服,就像是梦一样,微风中,传来一声叹息。 ——祺日。 ——祺日…… 不要生三叔的气。 不要生三叔的气,好不好……? 呼出的气,也是冰冷的。 颈窝是他的鼻息,那头如绸的墨发就跟利刀一样,划疼我的肌肤。 那双如同黑曜石的眼眸,没有一丝焦距。 他慢慢地俯首,抬起我的双手。 我却不能动弹,眼前的一切,就像以往的梦境,却更加真实。 他抓着我的手,慢慢地放在自己的颈脖。 ——祺日。 ——祺日,你只要……用力的…… ——三叔知道。知道你累了。 ——没关系…… ——三叔帮你,祺日。 从他眼里滑落的水滴,也是冰冷的。 他缓缓地,抓着我的手,施力。 喝——!! 蓦地,我睁开眼,呼吸急促地扶着把手,从躺椅上急急坐起。 “祺日?” 我一惊,不由自主地大吼:“不要!不要!不要过来——!!” “你怎么了!”一个人走了过来,坐在身侧,探出手来,放在我的额头。我深深吸一口气,手颤得厉害,抬头却瞧见王筝皱着眉头,身上还穿着深蓝色的一中校服。 耳边,小圆舞曲静静回绕。 王筝轻声说:“做恶梦了?怎么睡出一身汗。”我摇了摇头,才发现冷汗浸湿了衣服,心口狂跳,双手仿佛还能感受到那一抹冰冷,还有血管的脉动。 是梦。只是梦。 不是真的。 我呼了一口气,才瞧见跌在地上的毯子,硬是扯出笑容,说:“你放学了?”我看了看壁上的钟,不由得一愣,原来我睡了这么长的时间。 王筝哼了一声,挨着我在躺椅上坐着,语带抱怨地说:“还不放学就快闷死了,你要养到什么时候?你倒是舒服。”这一世,王筝和记忆中不太一样。说话的语气没什么变,脾气也挺大,就是会偶尔放轻声音,眉头皱着,咕哝着什么。 就跟乖仔撒娇的时候,一个模样。 我胸口一轻。 不知道我是不是特有小孩缘,从前乖仔豆豆和老何几个孩子都爱粘着我,重活了一回,也应验到了王筝身上。王筝这些日子盯我盯得死紧,跟粘皮糖似的,我没事干,就和屋子里的下人说几句话,王筝都要风风火火地凑上来,冷笑着说——你们是不想干了,上班时间还妨碍小少爷休息? 我说——这是霸权,这是沙文主义,这是……唉,跟他儿子一个性子。 国定学习假日早过了,王筝理所当然也要上课,我这才稍微放松了一些。原来我也要跟着去学校报到,好在那高高在上的任三爷总算做了一回模范叔叔,嘱咐让我多养一些时候,我才用不着这么快就过着上一世那早起贪黑的悲惨日子。 我看着地上的毯子,心口似乎一暖,方才涌上的冷意稍褪。 笑着摇了摇首,低头正打算把毯子捡起的时候,王筝突然扯着我。 “怎……怎么了?” 王筝不回话,盯着我的眼,看得我全身发毛。我有些窘迫地笑了笑,挣了挣手,王筝却扣得死紧,骤然倾上前。 我—— 王筝的手越过我,在我的发上,不知取下什么。 “这是……” 王筝看着手里的一小节绵绸丝,有些玩味地捏在指尖转了转,眼神慢慢地转冷。 夕阳余晖映入,他的眼里,似乎染上一片血红。 第十三回(上) 我奋力地睁眼,在强光下有些刺痛地眨了眨,耳边啪嗒一声,就听见那一把忽远忽近的声音:“小少爷的眼睛目前已经无大碍,就是要注意多多休息,别太用功了。” 景叔亲自走来,在那年过半百的医生跟前弯腰,语带恭敬地说:“麻烦徐大夫了。” 我有些恍惚地从床榻上坐了起来,徐医生似乎和景叔说了一些话,我脑子糊得厉害,只听见徐医生朗笑说:“……这可是三爷亲自拜托的事,说到这个,我活了一大把年纪,也没见过三爷这样的人……” 徐医生见我坐了起来,俯身拍了拍我的肩膀,我晃了晃脑子,脑子转了转,赶紧说:“谢谢医生,这些日子麻烦了。”人老了,才躺一躺就容易犯糊涂。 徐医生呵呵一笑,蓄了白须,有点像某快餐连锁 分卷阅读27 店的招牌老爷爷,看起来很慈祥。 眼前这位徐医生我还有些印象。上一世,我只瞧见他几回,在国内外很有名气,据说发表过许多医学研究,得过一些奖。徐医生的医术很高明,为人也很高深莫测。我真正意识到这一点,是在上一世我接掌任氏几年之后。 自从任三爷出了那莫名其妙的意外,移居加拿大养伤,几乎和所有人断了联系。任三爷是在任老太去世前些年才冒的头,那时他风头正盛,我远在美国也没少听见他的事迹,跟神话一样,在财经时报都上了版面,比娱乐杂志卖得还畅销,还创下了年度销售佳绩。一群人全都冲着那张脸蛋和百亿身家,真真是风靡一时,人人吹捧。 啧啧,跟拜邪教似的。 任三爷很是风光了一段时候,任老太一走,任氏企业这烫手山芋就叮咚地落到我手上,任三爷却莫名其妙出了意外,等我从那绑架事件回神之后,他已经退居加拿大。 徐志摩先生有那么一首诗,我听着听着还真有些惆怅。 啊哈,敢情任三爷也有当大诗人的潜质。 我再瞧见他,已经是我顶着任氏老总光环的第三个年头。 那是乖仔的周岁晚宴。 儿子刚出生那会儿不足月,大半年都在医院里,满月酒也没来得及办,我心里挺内疚,便琢磨着一块儿庆祝了。那时候宴请了很多人,名流名士什么的少不了,饭店布置晚宴节目都是舒媛亲自监督,没一点马虎。 舒媛是学艺术的,一毕业就嫁给了我,人生得自然漂亮,举手投足间自有一股风韵,说话温温和和,瞧过去柔柔弱弱。 我手里抱着比猫儿大不了多少的儿子,看着那红扑扑的脸蛋儿,侧过头,是舒媛精心打扮的妆容,那时候,心里真真正正这般想着——其实,就这么过一辈子,也挺好。 一辈子,有妻有儿。 儿子大了,还有孙子,承欢膝下,或者带着老伴儿坐轮船环游世界,等跑不动的时候,找一个地方躲着养老。 也挺好。 其实,跟在酒店大张旗鼓地办酒会,我更趋向于和老何一家老小围在桌子前,芳嫂原来还琢磨着煲了一大锅的鸡汤和红鸡蛋,只是舒媛喜欢热闹。她辛辛苦苦地怀胎生子,儿子出生那一会儿又小病大病接着来,仔细想来,那段时候我着实冷落了她,现下自然得顺着她的意思。 我的酒量不太好,喝了几杯,有点抱不住乖仔,只好交给了舒媛。舒媛毕竟年轻了一点,柳眉轻轻一纠,转眼就交给了保姆抱着。上一回儿子在她身上撒了尿,舒媛又没什么耐性,平日就不怎么抱他哄他,一般上都托给了保姆。 我看着都心疼。 兴许是那时候我的头沉得厉害,当围着我的几个叔伯朋友都静了下来,我还在自以为豪爽地说了一声“请”,晕乎乎地呷了一大口的酒,斜眼瞧见前方慢慢让出一条道,顺着一干人齐刷刷的视线往前一瞧—— 于是,我就这么呛着了。 我咳得厉害,好在何秘书反应得快,赶紧递上了手绢。我有些狼狈地接过,不自然地掩了掩嘴。 岁月总是无情的,却在他身上展现了难得的宽容。 除了三年前还算行动自如的双脚,他的气色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推着轮椅的是一张生面孔,没瞧见景叔。 那时候,他身上穿着柔软的淡色缎子,发丝几乎及腰,梳理得很工整,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淡淡的檀香,有种古老庄重的气息。 让人不太舒服。 不过片刻,就有好些个人迎了上去。其中不乏任氏股东或是企业大家,在商场打滚了几十年的人,开口却是一声声包含敬意的“三爷”。 时间能淡化许多东西。 任三爷沉寂了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当年的风光气色或许已经让人逐渐淡忘,但是业界内所有人都还记得,任三爷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人由头到脚油然生出一股近乎恐惧的敬意。 那眼神,太深、太沉。似乎包罗了太多东西。 看似淡漠,却透着极端的狠。 那是我在几年后才悟出来的事情。 任三爷的人看过去很温柔无害,占有欲却比谁都强强,谁觊觎他攥在手心的宝贝,用不着发作,他有的是手段,慢慢地把人往死里整。 比如我。 他应该是觉得,要不是我横在王筝和他之间,他们俩哪能这般磨上个十年八年。其实我觉得不尽然,王筝那性子太傲,任三爷这脾气太冷,都是顶尖的人物,结果这浑水我非得摊进去,小丑似的,碰得一身灰。 只不过,人总是喜欢迁怒。 王筝不过意外把我睡了一次,他犯得着那么折腾我,非要把我往绝路上逼…… 咳咳—— 唉,不说那事。早忘了的。 出于礼貌,我心里就算有千百个不愿意,也得带着老婆儿子给长辈敬酒。 那时候,任三爷的神色挺温和,脸色有些泛白,身子看起来不大好,连举着酒杯的手也是微微颤抖的。 任三爷平时不怎么开口,尤其是在人多的场合,那白得仿佛透紫的唇紧紧抿着。 我记得,他那时候只说了这么一句:恭、喜。 那几年医学发展得很好,任三爷说起话来,不会像早前那般辛苦,间隔也不会断得太厉害,听起来还挺连贯,就是依旧不太清晰。只是,这一句“恭喜”,他似乎说得挺重,气用得挺大,说完还轻咳了咳,有点弱不禁风的感觉,却还是仰头,把那陈年红酒一口气饮了下去。 任三爷让人给乖仔打了一套长命锁,白玉珍品,做工细中有致,看似花了不少心思。舒媛还忍不住捧在手心多瞧了几眼,一扫原来略带戒备的模样儿,几声三叔叫得顺口。舒媛涉世未深,心思大都摆在脸上。好在任三爷没什么在意,看样子挺是受用地冲舒媛点头微笑。 任三爷那和蔼可亲的脸色连装都不必装,仿佛刻到了骨子里。当初他还能在任氏呼风唤雨的时候,没少干过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其中我最记得的一件就是贱价收购了常氏名下在香港的酒店。 常氏名下最宏伟的那一棟常天酒店,任氏还是受益最大建筑商。那时候我刚上大学,暑假跟着王筝在公司里实习。王筝倒是真真得了要职,忙天忙地不见踪影。我美其名实习,实际上是谋了个闲职,上班时间不定,还有独立休息室。话说,这位置还是任三爷亲自批的,还特别吩咐了各部门,文件什么的要紧东西千万别往我办公桌上送去。 想来,任三爷早早就有防备。我天天在公司闲晃,实际上却不怎么自由,我的桌子就只和总经理室隔一大片防弹玻璃,从外瞧进去是一片黑,从里瞧到外那叫一目了然。 任三爷防我跟防贼似的谨慎。 分卷阅读28 多亏这点,我瞧亲眼目睹了那一场不大不小的闹剧,还顺带牵涉其中。 我记得那会儿不久前还在酒会上见过常家老头,老人家身子还颇硬朗,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前些日子还和任老太一起琢磨着把自家温文婉约的小女儿和任三爷凑成一双。没想到拐一个弯头,常家老头脸色惨白,走几步路还需人来搀扶,原来染得黑亮的头发仿佛一夜之间煞白,短短几段路便气喘吁吁,好似一瞬间老了十几岁。 常家老头到底也是和任大老爷一起打拼过的人物,叱诧风云了几十载,到那时候竟是差点跪着求人引见任三爷,带着小女儿一举闯到了三十楼总经理办公室外。我只隐约知道事情的轮廓,远远便听到了老人家的呼声——让我见见三爷、见见三爷! 秘书已经叫来了保安,眼看着那几个跟熊似的保安把那一对父女堵在电梯口,常家老头硬是要闯进来,结果还让人给推地上去。记得小时候常家老头还摸过我的头,赞我聪明,我一时热血冲昏了头,赶紧上去要把老人家扶起来,哪里知道老人家突然火气一涌,拍开我的手不说,手边的杖子甩得虎虎生威。旁边梨花带泪的小女儿也跟着骂呛,我忘了细节,总之里面似乎带有了“走狗”“狗奴”等等不雅词汇。 唉,好人难做,相信我,这句话是真理。 我被追打得狼狈,秘书也楞在一边,保安上来拉的时候更是乱上加乱,后来倒换成我被推倒在地,后脑勺狠狠敲下去,额头不知撞上了什么,疼得很。晕眩之中景叔终于携着任三爷出来解围。 我那时让几个保安挡着,瞧不清楚,只隐约瞧见常家老头跟见到耶稣似的,带着女儿赶紧上前膜拜了去,我摔得太厉害,根本听不见什么,只知道任三爷嘴边挂着浅笑,后来旁边突然发起一声尖叫——啊!血!流血了!快!快叫救护人员! 这一片段我就记得清楚。 混乱之中我让人扶了起来,我的手按着额头刺痛的地方,昏迷之前就瞧见任三爷那阴沉的神色突然跟瞧见什么恐怖现场似的,眼眸睁得老大,脸上的血色一瞬间褪去,跟见鬼似的。 后来,常家老头在医院咽下最后一口气,听说眼睛老死也不合上,手里紧紧拽着那一张薄纸,上头原来嘱名“常”字的地方,换上了墨渍清浅、飘逸干劲的“云”。 扯得远了。 话说回来,那晚任三爷兴致很高,凡是敬酒的,就一杯杯地饮下,礼数做得十足。后来喝得挺高,面色却出奇地越沉。 他一杯杯烈酒下腹,身后那个跟着的人劝也劝不住,我看他眼神飘忽得厉害,转眼又见一拨叔伯带着自家儿女上来拜见,我赶紧上前陪笑,替他老人家挡了几杯。 ——任总您这是紧张,怕咱把三爷灌醉了?哈哈哈,任总您就不知道了,三爷那可是千杯不倒,没人比得上啊。 ——任总那是孝顺,不行不行,任总您也躲不了,喝。 那会儿酒气四溢,左右一句孝顺弄得我一时头晕阵阵,几个人又往我手里的杯填酒,哄笑着让我一口气喝下去。 我哪里推辞得过这些个老油条,只觉得胃里翻搅的除了酒气还是酒气,微微发酸。我正要举杯的时候,手让人拦住,动静不大,正好让所有人一静。 任三爷嘴角慢慢一弯,仰头,那动作一气呵成,执着酒杯的手晃也不晃。 几个人识趣地笑闹了几句,我含笑暗暗挣了挣任三爷拦着我的手,只可惜那纤细标致的手掌扣得死紧,抓着我的手肘,凉得厉害。 任三爷的眼神暗得紧,脸色白得渗人。 他的唇动了动,单看唇型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有点像“争”或是…… 我那时候只觉得莫名其妙,现下回想起来—— 你说,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王筝一年到头生龙活虎到处蹂躏下属,突然说头痛不来;任三爷销声匿迹三年,突然在大庭广众露脸。 再说,王筝前两年没怎么请假,要真告假也是消失个大半个月不见人影。这一年却没什么动静,几乎要创下全勤记录。 敢情这两口子是闹了别扭。 只可惜,那时候我还渗不透他们之间的事,平白多了些要不得念想,后来那脸丢得是全亚洲没有人不知道。 我见过不少人发酒疯,却没想到三叔真醉起来,有点儿缠人。就连进休息室,手也紧扣着不放,我轻轻一挣,他就抬眼,我立马泻了气。 好在徐医生赶了过来。 那会儿,徐医生已经上了年纪,另外带了两个人。我还记得,他一进来就冲我颔首,然后语带轻责地对任三爷说:……三爷,您这不是为难我么,刚动了手术,您还得好好养着,也用不着急成这样。 他让人拿了计压器,任三爷不太配合。即便半卧在躺椅上,双手几乎覆上我的手臂, 徐医生看了看我,轻叹一声,又说了一句——三爷,您还真醉了,这人……也瞧不大清楚了。 我的手突然一疼,只好叫了一声“三叔”。 他一怔。 好半晌,才惊醒似地放开,还来不及看清他的神色,就已经别过头,手覆着唇,颤得厉害,发出一声低吟。 我揉着发疼的手肘,那时候只觉得他的脾气又比早前怪上三分,现在想想—— 他兴许把我当成了王筝。 俄而,徐医生很是礼貌地把我请了出去,看着我的眼神挺奇怪。一边的护士替他给了我一张名片,上头写着“徐长生”。 过些时候,再见到任三爷,他的气色已经大好,依旧是略微淡漠的眼神,嘴角扬起的瞬间,仍旧能听见周遭发出低不可闻的叹息。 再后来,任三爷不用轮椅代步,只需要稍微倚着杖子。那抹眼神,仿佛是永远站在最高处,带着一点怜悯,一点不屑,俯瞰众人。 若说出事前的任三爷还能算温文柔和,那么过了这几个年头,里里外外只要有些眼界的,大概不会不知道在业界内,能称得上“狠”字的,任三爷要是不认,估计谁也没能配得上。 第十三回(下) 其实,在我爸出事前,我从没见过任三爷这个人。 不过我倒还记得,小时候任老太却时常提起“三儿”,有时候是在饭桌上,有时候是在叔叔伯伯们来拜访时,最常听到任老太说到三儿,还是和我爸闹口角的那一会儿。 其实我也记得不大清楚,但是我却明白,我爸和任老太关系还挺紧张,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妈的缘故。 吵得最厉害的那一次,任老太气得把桌案上的文房四宝都往地上扫,那声音大得整个宅子都听得到。 ——好啊!你们没有一个能省心——!我这个老太婆管不了了!管不了了! 我妈和我在房里,那时候 分卷阅读29 她坐在我旁边,长长的卷发掩了侧脸。我在摊开的画纸上涂涂彩彩,我也忘了我那时候画的是什么,我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乖,拿去给爸爸和奶奶看看。 我妈的声音很甜,软软的,轻轻的。有种微风拂过的感觉。 门没有掩上,等我悄悄走近的时候,任老太已经靠在沙发上,肩膀一抖一抖,像是在哭一样。房里乱七八糟的,我爸背对着我站着,好一会儿,上去要扶她老人家,任老太发狠似地甩开,头抬了起来,手颤颤指着我爸。 ——你给我滚!我这就把三儿叫回来!你们一个两个……一个两个!我让三儿回来,让他看看你们怎么欺负我这个妈,让他回来给我这个老太婆送终! 我不记得我爸是什么模样了,只知道他看过去很为难。记忆中,任老太一说到三儿,我爸的脸色就不太好。 我妈小声地和我说,那是因为三儿会抢爸爸的东西。 我爸不知道说了什么,任老太突然从沙发上咻地站了起来,狠狠往我爸脸上掴了一个耳光。我吓了一跳,手中的画纸连着蜡笔一起掉在地上。 任老太和我爸都瞧了过来。 我赶紧低头,要把地上的纸和蜡笔捡起来。那是我妈给我买的。 任老太咚咚咚地走了过来,拉住我的手肘,开口就问——奶奶疼不疼你? 她踩在我的画纸上,手的力道很大,我那时候怕得很,任老太横着脸,语气却很轻柔。 ——日娃乖,你爸爸不孝顺奶奶,奶奶叫你三叔回来,日娃说好不好? ——日娃,你记不记得,三儿最疼你了,小时候你爸也哄不住你,还是你三叔天天哄着你。 我爸跟着过来拉我。 ——妈,你和孩子说什么!这是大人的事情! ——我怎么不能问了!你凭什么不让我问!我早该让日娃知道,看他还认不认你这个爸!怎么,潇洋,说穿了你还怕那事丢人? ——妈!你别在祺祺面前胡说什么!他还小! 任老太盯着我,那感觉就像童话书里头的老巫婆,也不让我爸上来抱我,指甲好像掐进我的肉里,疼得我的眼泪都滚了出来。我看着地上的蜡笔,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我记得,那时候我说,我不要三叔,三叔是坏人,会抢爸爸的东西。 我扑进我爸怀里,任老太铁青着脸,恶狠狠地说:……果然是你的好老婆教出来好东西,老太婆今天长见识了!还……真是你的好儿子!没良心的东西,都给我滚出去! 我走下二楼,刚好瞧见一楼中庭那儿,景叔正和徐医生悉悉嗦嗦地不知说些什么。出奇的是,任三爷人也在场,背对着我,时时对着对头的徐医生颔首。 任三爷是什么人物,今时今日能让他这般礼遇的人,说真的,估计还不到一个零头。 我只是没想到,徐医生人虽上了年纪,这眼光利的很,甫一抬头眼神就和我对上,抬了抬鼻梁的眼镜,朗笑着说:“年轻人还是下床走走好,别成天躺着,精神也能好一些,您说这话对不对,三爷?” 楼下几道视线顿时全落在我身上。 任三爷也回头瞧了过来,他身上着的还是素色的棉衣绸缎,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围绕在颈侧直下至膝的柔白围巾,让那张有些死气的脸色也柔和起来。说来,任三爷爱穿绸缎的性子还是在他腿上之后才渐渐养出来的。 上一世的一些大场面,任三爷好歹也会着一件西服,不过到后来他出事,身子似乎也越发难养起来,柜子里估计只有柔衣缎子,自然不会有人去多说什么,谁让那些繁中带致的料子搭在任三爷身上,平白生出一股不容侵犯的意境。 后来,也有一些自诩上乘的业界人士跟风着衣,却怎么也穿不出任三爷的那股味儿。 话说回来,这一世任三爷的习性转得倒快。 “小少爷怎么站在那儿,下来也吃些点心。”说罢,看了任三爷一眼,“三爷这也才说到你了,过来过来。” 徐医生是个自来熟,上一世他这点我倒是没瞧出来。 我略带窘迫地下楼,眼也没敢多瞧,主厅大得很,几张暗色复古沙发都是按着任老太的喜好摆设,我正打算拣一张离他们稍远的位置坐下,徐医生又摆手说了句:“哎,别拘泥我这个外人,三爷,瞧小少爷这腼腆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叔侄俩感情生份了去。” 啊哈。 我暗暗摸了摸胸口,估计快得心脏病了。 说实在的,上一辈子活了三十载,还没真和任三爷同坐一张沙发上。景叔让人多拿了一副茶具,弥漫的香气像一股迷烟。 任三爷好饮茶,苦味越重便越喜欢。这事儿我还是从外人口里知道的,那时候不少人巴结他,里头自然也有人托我送礼。现在想来,他们兴许还托错了人。不过,若真说起来,上一世要是真没出那件事,我也还真以为,我们这叔侄感情到底是还行的。 其实,这倒也不能怪我眼神不好。 任三爷不论讨厌亦或是喜欢一样东西,从来不会表现在脸上。就拿他好茶这点,其实也说不上来,就是听说对茶叶这些还有点研究,据说也收藏了一些珍品。说起来,倒是也有些个人打听过任三爷另一方面的口味,有人说任三爷为人风雅,喜欢带点书卷气的女孩,也有人说任三爷喜欢带点脾气的,尤其在床上的时候。 这种事多有传闻,却也是私下说的,从来不会摆到台面上,没人敢去领教任氏三爷的脾气。早前也有人说任三爷办事像极了任大老爷,就算任三爷后来出了事没了权,老一辈有些眼光的,却说——三爷和任家大老爷没一分相像,白手起家不见得有多难,活了大半辈子,倒是还没见过落水狗能过得跟皇帝似的,谁也不敢惹。 也不知是褒还是贬。 徐医生说着话,任三爷只是偶尔“嗯”了一声,多数都是示意景叔代为回话。我插不上嘴,只好直直坐着,眼睛也不敢四处瞟,低头也正好瞥见任三爷的手,搭在翘起的腿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敲着,像是在打算什么。 我正襟危坐,也不晓得过了多久,一直挨到徐医生说告辞的时候,难以自制地抬手,就要往我的眼睛揉。 只是手才抬到胸口,就觉得一阵凉。 他的力道挺轻,很容易就能甩开,却轻易地把我的手按了下来。景叔刚好正把徐医生送到门口, 任三爷只是打了手势,景叔向徐医生说了句:“失礼了。”他快步走来,步伐很沉稳,对着任三爷微微低头,有种军人遇到上司的奇异感觉。 任三爷侧头不知说了什么,景叔只说了声“是”,转而去吩咐下人。一会儿,才又走到徐医生那儿,略带歉意地说:“招待不周,我替三爷给大夫赔不是。” 分卷阅读30 徐医生朗笑几声,回头也不知是打趣还是别有深意地说:“三爷多大的面子,受不起受不起。我以前总听人说,女儿嘛,是要惯养的,传言不可尽信啊……三爷对这侄儿护得倒是紧,三爷您上次和我提起,我还以为是哪里来的姑娘,让三爷藏得紧。唉,男孩儿,还是吃点苦头好。” 任三爷浅笑不作回应。 “徐大夫,这里请。” “好好,我也不留着讨人嫌了。” 景叔和徐医生看样子有些私交,门合上前却是听徐医生有说了句:“……三爷的眼光,还真是比不上啊……” 没一会儿,就瞧见下人把湿巾端了上来,任三爷一手接过,倾身挪近了些。我原来还怔忪地坐着,等到手边感受到一股凉意的时候,差点从位置上弹跳起来。 “三、三叔,我自己来……” 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晃,舌头跟着不利索起来。其实,我打小就有这个毛病,和他几乎说不上话,也不敢怎么正眼对着他。 说起来,上辈子我做过最英勇的事情,估计就是在任氏出事那会儿,位置交接的常年晚宴上,把杯里的红酒往任三爷脸上泼。 那时候的场面堪称混乱,王筝让我扫了面子,当下开口就让保安把我给请出去,吼得跟什么劲的。我记得,他的脸色也不大好,估计活了四十几年,还没遇上敢往自个儿脸上泼酒的人。 我后来走过巷子无端让人狠狠揍了一顿,指不定还是他指使的。 任三爷这人瞧过去很柔和,实际上比谁都强硬。扣着我的肩的力道挺重,我不自在的挣了挣,那感觉就跟老鼠让猫逮着一样,让我觉得莫名的心悸。湿巾轻轻覆在发酸的眼角,一瞬间的不适后,倒是泛起让人舒心的感觉。 我不由得眯了眯眼,鼻间弥漫着一股淡淡的药味。 有些刺鼻。 他的手慢慢环着我的颈子,上头还有几道鲜明的抓痕。 久久。 “还,疼,么。” 他这样,会让我想起一些不好的事情。 “祺,日……” “不,要,怪,三,叔……” 其实,我本来养的好好的,眼睛也没什么大事儿,偶尔虽然还是会酸疼,却一直控制得很好。 这会儿把徐医生从大陆惊动过来,还是因为前些天的事情。 前些天是我妈生日。 我去看了我妈,也不是因为什么特别的原因,就是想起了我爸还在的时候,我妈生日时总会搞许多花样。最夸张的一次,就是把我装进一个大得惊人的礼物盒里送给我妈。 一开始,我妈还好好的,坐在床上玩折纸。 头发绑成了两个辫子,打了粉色的蝴蝶结,还问我——好不好看? 我说,好看。 我妈又问——潇洋看到,会不会喜欢? 我说,潇洋会喜欢。 我妈喜滋滋地偏头,有些脸红地卷了卷发辫。窗口敞开着,微风拂进来,吹进一片落叶,落在她的肩上。 我伸手给她拂去。 回头的时候,她看着我。 房里的地上,满满的纸鹤,彩花…… “潇洋呢?” 我说,潇洋去工作了。 我走到桌案,翻了翻抽屉,才找到了她的药。 “你骗人,潇洋今天不会去公司的。” 每年,我妈生日的时候,不管有多大的事情,公司里的事情再忙,我爸都会请一整天的假,陪着我妈。 我说,妈,吃药了。 我妈从床上跳了起来,大叫着:“你是谁!潇洋呢!” 她站起来,就要往门口冲出去,我赶紧跑上去拦住她:“妈!乖,吃药。” 她挣得厉害,力道大得有些可怕,我个头还没她高,根本拦不住,“妈!我是祺祺!妈妈——!妈——!!” 我惊声一吼。 她顿时安静下来,愣愣地瞧着我。半晌,才像是想起什么的,俯首瞧着我。 “祺祺……?” 我点了点头,小心翼翼地扶着她的手,说:“妈,乖,别怕……我是祺祺,等会儿爸爸就……回来了。” “祺祺……祺祺……” 我捻着药,凑近她,“妈,来,吃药,吃药睡一会儿,爸爸就会回来了。”我极其小心地把药放在她的嘴边,哄小孩似的,劝她慢慢张开嘴。 “乖……” 我妈发楞似地点头。 只是,我太高估我自己。 她突然一口咬住我的手指,我惊叫一声,她的手猛地伸过来狠狠掐住我的脖子,跟疯子似的大吼:“是不是你把潇洋藏起来了!对!一定是你们把潇洋藏起来了!” “对……一定是这样的……潇洋!潇洋才不会死的!你们骗我!你们骗我!潇洋被你们藏起来了!” 我紧紧揪住她的手,却挣也挣不动。 “妈……” 妈妈。 妈妈…… “你是谁!不对!我不是你妈!不要叫我!不要叫我——!我没有你这个儿子!我没有你这个儿子——!” “你是谁!你才不是我和潇洋的孩子!你才不是——!!” 我霍地抬起脚,用力地往她的腹部踢去。她疼地松开手,我急急往后挪,手碰到了桌案,抬头的时候,热水就迎头浇了下来。 不偏不倚,刚好泼在左眼。 后来,我醒来的时候,就躺在床上。 睁眼的时候,就瞧见披着白大褂的老先生,问——小少爷,感觉怎么样? 颈子传来一阵奇异的触感,就像是抚摸一样。 很轻,很柔。 能让人产生一股被小心翼翼地对待的错觉。 我蓦地睁眼,对上的刚好是那双跟宝石一样闪耀的双眼。 曾经,我就连在梦中,都在默默地祈祷,这双眼能在我身上永远地驻足。 他整个人伏在我身上,末了,干脆将头埋在我的颈窝,有点儿像小时候,那短暂得可怜的两小无猜的日子…… “你这个蠢蛋。” “我怎么蠢了?”我不由得苦笑,王筝这一世脾气和我知道的相差不远,就是对我的态度差个不止十万八千里。 老天爷这补偿来的也太猛了,我实在消受不起。 王筝的口气有些闷,“我才回个家你就出事了,你就是个蠢蛋,这世上找不到比你更蠢的了。” “是是是,哎,别捏我,疼。” 他的手圈在我的腰上,脸蛋依旧是带着一点稚气,还有点女孩儿的纤细。我知道,再一些时候,他的眼眉,会渐渐锋利。再过几年,他的五官,会更加深邃,然后,会有很多很多的目光尾随着他,跟着他。 王筝说:“入学手续都给你办好了,学生证我……搁在桌上了。” 我轻轻“嗯”了一声。 王筝似乎抬了抬头,可惜我累得很,实在没什么精力去搭理他。 分卷阅读31 桌上还另外摆着几本册子,都是市内著名的精神疗养院,设备齐全,颇具盛名。 景叔的声音还在我耳边回绕——小少爷,三爷想听听您的意思。 ——这是为了夫人好,也是为了小少爷您自己好。 我发现,人的体温真的很暖和。 单单是拥着,就很舒服。 我还做了一个好梦。 我妈搂着我,旁边好像还站着我爸。 她手把手的教我,做了一个纸鹤。 放在手心,慢慢摊开。 顺着风。 飞扬—— 第一部 —完— 番外二 老何,这花怎么养? 咳,老何,这碗老参汤……我喝——我喝就是了…… 老何,仔仔就麻烦你和芳嫂盯着,对,千万别和他说我出差,那孩子粘人得紧。 老何,有些东西我实在想不明白、实在是…… ……老何,我是不是…… 真的很没用? 小少爷走了。 阿芳给小少爷整理柜子里的衣服,一件件重新洗好、烫整了,还有一件刚织好的毛衣,可惜小少爷还在的时候,没来得及织完,昨天个晚上才赶好的。 那时候,阿芳一边织着、一边说。 下面很冷,小少爷那没什么身板子的,怎么也得穿暖和点。 老大老二帮阿芳的忙,衣服摺着摺着就伏在地上哭。 当年阿芳好容易怀孩子,突然肚子疼就要临盘,小少爷是干大事的人,居然从公司赶回来,亲自把阿芳载到医院去。 我和阿芳都没读过什么书,老大老二的名,还是小少爷给取的。 两个孩子大一点,就知道闯祸,哪一次不是小少爷给他们挡的。那会儿,阿芳常和我说,老大老二迟早要让小少爷给宠坏。还好,小少爷有了小祖宗,才了解到做爹妈的苦楚,总算有了些规矩,没把孩子往天上捧。 阿芳常说—— 小少爷啊……这大孩子缺心眼的,很懂得疼人,对谁都好。 是啊。 是啊……小少爷,对谁都好。 我给任家干了大半辈子的活儿,来来去去,看得也不少。 年轻的时候,就遇着了小少爷。 小少爷就只够到我的胸膛,那真是个大胖小子,模样其实生得挺好,不过和任家还有王家那几个孩子比起来,就稍微不起眼了点。同期做事的人都说,小少爷和屋子里的谁都不像。 我和小少爷说上话是在小少爷年岁挺大的时候。那时候的小少爷和以前比起来,瘦了不少,白白净净的。当时,我做的是打理后花圃的活儿,远远就瞧见小少爷探头探脑的。中学都快毕业的人,像是做贼似的,看见我就快步走了过来,蹲在地上看着那一株插枝,问:“上次我看见……明明养不活的,你……怎么办到的?” 小少爷说话很斯文,和任王两家的其他小少爷不太一样。 以前我常听人说,小少爷有些孤僻,不好相处,和表少爷完全不一样。其实就我看来,表少爷更难伺候一些,可能就像阿芳说的,模样好看又很本事的,怎么样都招人疼。 小少爷每次来院子,都是来去匆匆。院子只有我和阿芳两夫妻管理,平常很少人会来,多了小少爷这学生,倒也热闹一些。小少爷的话不多,有时候只看着我们做事,有时候也会让我们教他,一身脏兮兮的。 我那时候才明白,原来那些人嘴里说的不像,其实不只是小少爷的模样。 阿芳没嫁给我之前,在糕点铺打过工,有些手艺,现在和我一起养花弄草,一大片院子就几个人,她嘴上不说,但是心里总是有些烦闷的。小少爷常来之后,阿芳人也精神了不少,三两头就说要弄些不一样的给小少爷尝尝。 小少爷的人很和气,也很乖巧,但是老夫人毕竟是走过风雨的人,脾气烈了点,看不上小少爷这性子也是难免。整个屋子,又没什么说话的人,除了表少爷…… 其实,我和阿芳都明白。 每一次,阿芳不管做了什么新糕点,小少爷尝过一些,就拿出白手绢,拣了好些包起来。用不着问他,也知道他拿去给了谁。 表少爷要出国留学,小少爷也跟着考上了同一间大学。我和阿芳都向张管事拿了假,阿芳还备了三个食盒,说是要让小少爷在机上吃。送机的人不多,老夫人身子那时候已经不大好,王家倒是来了不少人,张妈拉着表少爷直说话,没一会儿又哭了起来。 我和阿芳两个下人,也没好意思多说什么。小少爷这孩子却是个重感情的,远远瞧见我们就跑了过来,弄得上气不接下气。 小少爷那时候穿着的那一件蓝色衬衫,是我和阿芳给他买的。那时候我斟酌了很久,小少爷什么也不缺,实在不知道该送什么好。商场逛了一圈又一圈,最后还是阿芳选的礼物。小少爷生日的时候,我们夫妻俩揣着这礼物久久,只拿了色纸包着,着实寒酸了一点。 还好,小少爷不嫌弃。 “老何,芳嫂……你们怎么来了?呵——” 小少爷啊,真正笑的时候,其实带着一股傻气,人看过去也开朗点,比平常都还像个孩子。 “芳嫂,这都是妳准备的?啊,谢、谢谢,其实不用这么麻烦。” “老何,芳嫂,你们怎么盯着我瞧……?” 阿芳说得没错,小少爷穿什么,都好看、都好看…… 后来表少爷过来叫人,我和阿芳没再拉着小少爷。那时候还有其他人在,我们也不好和小少爷太亲近了。 王家的人都生得好看,表少爷倒是那几个孩子里头长得最标致的。阿芳以前也劲说,生孩子就得生个像表少爷那样的,模样好看,本事又高。到后来,也不听她提起了,倒是常把小少爷挂嘴边。 小少爷一对着表少爷就紧张,表少爷那双眼睛漂亮,眼神却不大好,对小少爷的态度也挺坏。 “你手上拿的那是什么?” “啊,这个……” “任祺日,飞机上是不能带外食的,不要告诉我你连这个常识也不懂?” 小少爷为难揪着手指,我和阿芳都涨红了脸。后来还是小少爷在机场外硬吃完了,说什么绝对不能浪费芳嫂的心意。等小少爷进了登记处,我和阿芳在机场外打出租车的时候,才瞧见了那辆车从后方驶了过去。 应该说,是瞧见了三爷。 三爷坐在车子里,我和阿芳都是在院子做事的,就只远远瞧过几次面,那模样倒是很难记不得的。 那时候,我们夫妻着实意外,老夫人不怎么疼小少爷,这点谁都瞧得出来,倒是没看得出,三爷对小少爷,还是上了那么一点心的。 现在想起来,才觉得,我和阿芳看走了眼。 我和阿芳 分卷阅读32 ——真真正正,看走了眼。看走了眼。 我不明白。 小少爷,老何也实在不明白。 小少爷啊……这么招人疼的孩子,怎么会、怎么会…… 表少爷那狼子贼心,我算是看得透彻。小少爷也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欠了他,这辈子要让他害得这般凄惨。 当年,小少爷要把他留在公司,我和阿芳心里都不赞成。但是,又有谁能说呢?小少爷打小就没了爸,大一些妈也得了疯病走了。小少爷亲近的,也只有表少爷,只有……只有那个没心没肺的混帐! 我和阿芳也不知道看过多少次,那混帐和夫人处一块儿。但是,这话能说么?能说么……小少爷每天从公司回来,我只能赶紧替他取下外套,拿公事包,这样小少爷他……才不会被这些东西给压垮了。 我知道,小少爷过得很不好。 后来,后来……又出了那么一件丑事。 ……都是、都是表少爷和三爷干出来的事。小少爷……他就算累得摊在书房不小心睡着,嘴里念着的“王筝”,到底是什么东西!还有,那一个他对我们夫妻俩说的,比什么都还厉害的“三叔”,又是怀着什么心! “任祺日!是你自己没用,你要我爸借钱给你?呸!你那公司是无底洞,你要死自己去死,不要害我和仔仔以后连睡的地方都没有!” 公司出了这么大的事,我和阿芳也不知道。 小少爷,从来不和我们说这些事。 小少爷走前的那一天早上,院子的波斯菊都开花了。小祖宗和老大老二他们摘了些插在小少爷书房的花瓶里,阿芳还说晚上要煮顿好吃的,让小少爷恢复点精神。 任氏没有了,起码……还有这个家。 我站在镜前,把领带衣袖掸整了——怎么说,我还是这个家的管家,等小少爷回来的时候,替小少爷拿下外套,然后,再冲一杯好茶。 那天,我等了很久。 怎么也等不着小少爷开门,说—— 老何,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我回来了…… 老何…… 小少爷的最后一程,阿芳留在家里看着老大老二。 老大老二哭得累了,尤其是老二,男孩子白天憋着眼泪,晚上睡到一半,就会惊叫一声,哭着喊叔叔。 阿芳说她不去,省得看不下去,忍不住呼天骂地的,让小少爷走了也不安心。 阿芳给我打上领带的时候,抚着领带,轻轻说:“死鬼……还记得么,这条领带是小少爷亲自送的,小少爷……也有条一模一样的,现在……也用上了。” 我看着镜子。 老何,这领带你一条我一条,一起打着,芳嫂来瞧,像不像兄弟? 我闭上眼睛,好像……还能听见小少爷的声音。 很近、很近。 棺木已经合上。 我们谁也没来得及看小少爷最后一面。 那是……那混帐做的主。不管是四十楼还是二十楼,不管小少爷变成什么模样,我……也想再瞧瞧、再摸摸小少爷。 但是,钉子已经钉上去。小少爷胆子小,怕黑,他在里面,好不好受、好不好受…… 那天,来了不少人。吊唁的时候,那混帐掩着眼走了出去,许多人也跟着走出去,一声声嘘寒问暖,没几个人是真心送小少爷的,走了也好。 小祖宗抱着棺不让下葬,夫人又要打他,我只好赶紧把小祖宗拉开,像小少爷那样,把小祖宗提起来抱着。 这种场合带着孩子不好,小祖宗却也是个坚强的孩子,下葬的时候,眼泪也止住了。 这样,小少爷也能走得安心点。 我只是没想到,最后一个到的人,会是三爷。 三爷……瞧去不大一样了。 是让人搀扶着过来的,后来又把人推开了,一步步走了过来。小祖宗突然在我怀里挣扎得厉害,指着三爷,哑声嚷着—— 你不要靠近爸爸!你走开!不要靠近爸爸——! 爸爸是你害死的! 爸爸是你和王叔叔害死的! 是被你们害死的!! 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气,我没阻止小少爷说下去,看着他毫无血色的脸庞,身子一晃一晃的,却还是执意要走过来。 我说——三爷,你想让小少爷走也走得不开心么? 三爷就像是没有听到话一样,走到了前方。棺木已经入穴,上头铺满了小少爷喜欢的波斯菊。 三爷就在边上站着。 站了很久。 天又要下雨的时候,办事的人才上来说,时间不早了。 一拨、两拨。 慢慢地,瞧不见了。 三爷却突然发了疯,把人都推开了,扑上去双手扒开土拨,扯着暗哑难听的嗓子 我站得不远,也听清了三爷喊的是什么。 祺祺—— 祺祺—— 祺祺—— 那是小少爷的乳名。 很久以前,小少爷笑着和我说,叫他祺祺的人,已经都走了。 “三爷!三爷!您节哀顺变啊!啊!” “叫救护车!快点!快点啊!三爷!” 小少爷,瞧见了么? “任祺日!哈哈哈!这些都是我的!你看见了没有!啊——!” “任祺日,你出来啊!你出来!出来看看我!你不是说你爱我的么!你这个混帐!你这个混帐!混帐!混帐!!” 小少爷,瞧见了么? 老何,这花怎么养? 花啊,这要用心去养,小少爷您自己试试看…… 咳,老何,这碗老参汤……我喝——我喝就是了…… 唉,小少爷,这都是为了您身体好。瞧瞧、瞧瞧,以前还挺有肉的,现在那是什么模样…… 老何,仔仔就麻烦你和芳嫂盯着,对,千万别和他说我出差,那孩子粘人得紧。 好、好……您安心出差去,小祖宗有我和我家婆娘盯着,一根汗毛都少不了…… 老何,有些东西我实在想不明白、实在是…… 不打紧,小少爷,什么东西想不明白,那就别想了。多歇着,别累着了…… ……老何,我是不是…… 真的很没用? 怎么会呢。 小少爷,您怎么会没用呢…… 小少爷,过来过来,这堆英文字,写的是什么东西? 小少爷,芳嫂做了新的蛋糕,那死鬼吃不出味道,还是让小少爷尝尝最合适。 叔叔——!爸爸打我屁股! 小少爷…… 院子的花开了,什么时候,回来瞧瞧。 长得可好,可漂亮。 小少爷,我给您摘一些,您只要睁开眼,就能看见了。 小少爷…… 小少爷…… 第一回 雨后的校园,有种清冷的朦胧 分卷阅读33 感,那是一股说不出的美。 原本该是宁静柔和的景象,忽而一声刺耳的尖叫声—— “胖仔!这下惨了惨了——!死老头这次真的要当了我!” “哦……” 程辰一把抢走我手上的《小妇人》,两手紧紧扣住我的肩膀,难得认真地说:“胖仔!你是不是好兄弟?怎么会只有一声‘哦’!死老头要是当了我,年底咱就不能一起毕业了呀——” “胖仔,你忍心么!居然忍心抛下我一个人,你这个负心汉!” 我揉了揉眉心,好在这时候班上只剩下我一个人,我看了看腕表,低头把桌上的书都整理好。程辰估计见我不搭理他,整个人挂到了我手臂上,比我高出一个头的身板子硬是往我身上靠去。 “哎,别闹了,乖。”我苦笑,推了推他。 程辰撇了撇嘴,状似委屈地说:“胖仔你太没良心了,瞧瞧,瘦了好看了,就要抛弃糟糠夫了,是不是?”末了,又说:“亏我当初离开你还茶不思饭不想,睡不好玩不好,你现在居然是这么对待我的,我看透你了!” 程辰最后一句说得可说是悲怆怨愤,模糊之中产生一股我是再世陈世美的错觉,我心中惆怅一阵,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说:“好,你说说我能怎么帮你?等等,先从我身上起来,真沉。” 程辰嘿嘿一笑,给我整了整领子,一脸谄媚地说:“不难不难,死老头说只要我愿意补课,这学期就让我过啦,但是……” “但是你怕这事给你程伯伯知道了,所以你想告诉程伯伯,那晚归的时间,都耗在我那里学习了?” 我挑了挑眉,见他冲着我讨好地眨眼,不禁摇头,把他手中我看到一半的书夺回来。 沉默一阵,程辰碰了碰我的手指。“胖仔,你不高兴?” 我把眼镜摘了下来,揉了揉眼,“没。” “对不起嘛,我、我下次不会这样了,这次是因为社团比赛的关系,出席率不够才会被当的。” 我冲着程辰一瞧,他低垂着眼,抿着唇,看过去还真有在反省的模样。 唉,这孩子…… “程辰,我也知道你不喜欢学习,但是程伯伯也承诺你,等你毕业了就不拘束你了,他老人家怎么说也只有你一个儿子,多听听他的话,别让他烦心,嗯?” 程辰别过眼,轻轻哼了一声,我笑了笑,说:“这次我帮你,我们也快考试了,社团活动可以稍微……” “真的——?”程辰回头,笑容很是璀璨,我登时……扎疼了眼。 他又凑上来,整个人就差没跟无尾熊似地巴在我身上,“胖仔,你果然是好人!” 啊哈。 烂好人是吧? 我翻了翻白眼,却还是禁不住拍了拍他的脑袋。究竟是他年岁大些,还是我稍长些,倒也说不清楚了。 没想到一晃眼,这几年就这么过了。 当初我入学的时候,又重读了初二下半学期,其实按照我上一世的学习记忆,基本上要直接上大学都没问题,只是呐…… 总之,我和小半年的新同学又开始了平淡的学习生活,出奇的是,我这回依旧是住校,只需要每个月回主宅住上一个星期。王筝一开始反对得紧,难得和景叔恶言相对,景叔却只说,那是三爷立下的规矩。 这下,王筝也老实了。 只不过还没一个月,王筝也申请了住校,好在这宿舍待遇可是上等的,用不着两个人挤一间房——别说我自作多情,我可没想过王筝愿意和我一个房间,我这是怕意外、意外…… 但是,也好不到哪儿去,王筝的房门号,刚好和我房门对面那扇贴的门号,是一样的。 至于能遇到程辰,那就是神迹了。 至少在我还不清楚程辰的家世之前,在我心里,这的的确确是一个伟大的神迹。且不说一中对学生素质的要求有多高,上一世为了能和王筝一块儿,我还是拼死拼活才考了进来。这一世我又返回到母校,心里倒是有说不尽的惆怅,看到熟悉的事物,之前那隐隐的排斥感也着实淡了点。 然而,人生处处充满意外。 为了尽量避开王筝,这一世入学考的时候,我还特地考差了些,算是低空飞过,故而班级的编排有所影响。刚好,一中也不是只有名门贵族才进得来的圣所,每年倒还是有在另一栋教育楼设置一些班级供给普通家世但成绩特优的学生。 用这种方式将家世显赫的学生和一般学生分开来,一开始主要是为了避免学生间一些不必要的攀比和欺负,后来,估计是上头的压力,一中逼不得已也收纳一些成绩中等可家世一等的学生,并把这些学生和一般生放置在同一栋教育楼,据说是为了避免这些纨绔子弟带坏国家未来栋梁等等缘由…… 于是,我就被编到了这里来。 王筝还为此和我闹了几回,我还记得,那时候他眼神挺冷,难得没像以前那样发脾气,倒是语带冰冷地说——你是故意的,对不对? 王筝脾气越发内敛,心态怎么样也转不正去。就跟上一世一样,他总觉得我是他的狗,非要一辈子跟在他后方摇尾乞怜,他的心里才爽快。也就是因为如此,他之后才会老觉得我欠了他。 唉,何必呢。 其实,和一般生一起上课,感觉也挺好,起码在课程的编排上,不会出现一些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科目,比如——酒会礼仪,或者是,咳——犯罪心理学。此外,在课外活动的选项也比较多姿多彩,说起来,上一世,我还真不知道一中的跆拳社是市内校区数一数二的。 听一些男同学说起的时候,我悄悄地捏了捏手臂。嗯,或许,是应该多一些锻炼…… 拿着跆拳社的入社信,听着体育馆里头传出的吆喝声,我的心情也不知是澎湃还是茫然。那事儿还是瞒着王筝干的,王筝是学生会的万年成员,当时他开口便问我决定了哪个社团,等我呈上了表格,王筝那眼神…… 弄得我实在是心惊胆跳。 我一进去,却让一排男孩儿女孩儿堵着了视线,场中央却是传来类似打斗的声音,只是人声嘈杂,我身高又不高,什么也瞧不到。我后边也有几个男孩儿兴奋地跑到前去,一伙人七嘴八舌地说着,我自从眼睛出了意外,耳朵就越来越敏感。 我想,我听得非常清楚。 “快点,主将和那个娘娘腔打起来了!” “看不出来,那些有钱人也这么会打,那个娘娘腔是什么来头?” “他?他大有来头!王氏家族的少爷,跟娘们似的,呐,刚当上学生会长的,那鼻子朝天的娘娘腔不知道发了什么疯,居然找茬找到这里来了,说要接手跆拳社,我们主将哪里是这么好欺负的,结果现在又来说什么打赢了我们主将,跆拳社就他们 分卷阅读34 学生会直管。” “那些暴发户欺人太甚!主将——!不要输给那个娘娘腔——!!” 我愣了愣,突然听见前方家世优良的名门小姐惊叫地合住眼睛,更甚的还哭叫一声—— “会长的脸被打了!” 什、什么! 这下我再不回神也难了,也不顾教养,赶紧冲着那些人群挤上去。“让一让,抱歉啊,让一让……”我推挤着,周围果真响起了抱怨声,我窘迫地冲到了前方,那不算大的场地硬是围出了一个小圈,咦……中央站着的人不正是—— “喂!你这个人怎么这样,不知道先来后到的规矩么!” 后面不知谁用力地推了我一把,我原来便极其勉强才站稳了,让这么猛力地推了一把,我整个人往前倾去,直接跌入场中。 这一跌,直接砸疼了我的鼻梁。 我痛叫一声,挣扎着起来的时候,扶着鼻子的手感受到了热意。等我回神的时候,手上衣服上已经是血迹斑斑,看起来还真有些骇人,就连周遭的人也稍静下来。 “你——祺日!” 我抬眸,就瞧见王筝那张放大漂亮的脸蛋儿。啧啧啧,脸蛋还真让人打了,红肿了一块。 “怎么会这样!该死的!”王筝连衣服都没换,还规规矩矩地穿着校服,不见一点狼狈。说起来,王任两家的孩子打小就受过武术和体能训练,不过那也是说着好听的,我们这一辈真练得好的,严格算起来也就王筝一个人。估计是小时候人人都说王筝长得像女娃,让这孩子心里扭曲得厉害,结果硬把自己弄得跟人型兵器似的。 “来,祺日,捂着。”王筝掏出了手绢,有些胡乱地替我擦了擦,蓦地回头瞪着那一群人。 “你们——是谁推他的!我给你们半天时间,过了今天六点不去学生会自首,今天在场的我全部会向训导处递交名单!” 几个男孩女孩都吓白了脸。我赶紧拉了拉王筝袖子,却让他一句弄得一惊——“你要是替他们求情,我直接交名单!” 哎……你说说,这孩子怎么就长成这幅德行。 “喂喂喂,我好怕怕哟,王大会长,怎么,家里钱多就了不起啊!我们才打到一半你要去哪里——!” 王筝也不搭理身后传来的那一把声音,急急拉着我的手,说:“祺日,来,我带你去保健室。” 王筝根本没有让我发表意见的机会,就要拉着我出去。 “娘娘腔!你这是什么意思——!” 后边那声音暴跳如雷,我只听见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王筝让人拽住了肩膀,直接出拳。 还、还打! “程辰!!” 我挡在王筝前面,及时制止了王筝蓄势待发的腿,还有程辰停在我眼前的拳头。 程辰的头发剪得老短,人也长高了些,一张脸倒是俊俏,桃花眼直直盯着我。 “你是——?” “胖仔,你想什么这么入神?” 程辰突然勾住我的手臂,“坦白从宽,是不是想……”只瞧他一脸坏笑地说:“是不是想女人啦——?” 我拍开他的手,苦笑地摇了摇头。 程辰怪叫着跟了上来,在我嘴边开始叨念起哪班的女孩生得漂亮,哪个名门千金脾气多大可脸蛋可爱,诸如此类。 “把心思多放在念书上,你要是再留一级,程伯伯这下真的要打断你的腿。” “呸呸呸,大吉大利,这种话少说。”程辰嘿嘿一笑,拦着我的肩,“虽说那老顽固把我修理得飞惨,可是能和你一个年级学习,以后就是一起毕业,值了。” 瞧见程辰一脸笑得不伦不类,我顿时觉得感慨——当年我最后决定不参加跆拳社果然是正确而明智的决定。 说来,当初程辰突然转学,主要还是因为他在大陆的爸终于亲自来新加坡管教儿子。以前程辰从来不提起,我也是近几年才知道他是程将军的儿子。程将军是早些年的军阀,年岁挺大,后来转商,事业多在大陆,和任氏无多大交集,主要是领域不同。 程辰后来和我说起,只扔了一句——老顽固在大陆老婆生的儿子死了,所以才这么拼命地折磨小老婆生的我,哎,我的人生啊…… 这孩子,也是有些苦楚的。 “我自己能回去宿舍的,别让你家司机等晚了。”我拍了拍他,没想到他缠得更厉害:“你居然赶我,胖仔,你说,是不是外头有人了——” “哎……你别——” 程辰猛地捂住我的嘴,很是夸张地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 我愣愣地瞧着他,只见他指了指前方那片林子的一角,极其小声地在我耳边说:“胖仔,你看那里……” 我顺着他的目光,只隐约瞧见了两个人影,虽说有些模糊,却还能瞧清楚——是两个男孩。 两个男孩站在一块儿没事,抱在一块儿其实……也没事,可要是站在一块儿抱在一块儿嘴巴还顺便贴在一块儿——当然,也不见得有事。 可要是其中一个人是王筝…… 那就是大事了。 第二回 基本上,王筝和上一世没什么两样。 模样打小就生得好,五官就像是经过细心雕塑一样,少年时候带一点雌雄莫辩的漂亮。到了这岁数,轮廓也就稍微硬朗起来,身板子也很厚实,和任家人不同,王家的男孩女孩,气势都有些凌冽,王筝尤其,这几年稍微收敛了点,就是眉眼间的那股傲气还在。 和王筝在一起的男孩挺有名,没记错的话,应该是高一的学弟。班上的女同学提过,说是比女孩儿还娇俏,家世挺好,艺术天分高,父母都是音乐家,还有点波兰血统。 我只瞧见侧面,那孩子头发微卷,发色比一般人浅,脸红地微笑,脸上一双小酒窝,是真的挺可爱,难怪王筝喜欢。 “胖仔、胖仔……你吓傻了?” 我拍开程辰在我眼前乱晃的手,程辰看着前方那角落一脸戏谑地说:“那叫方维的小子还真有一手,就听哥儿们说那小子成天跟着王大会长,眉来眼去的,怪恶心——原来两个人真是那么一回事……” 我叹口气,揉了揉眼。 总觉得今天比平常还累,我一回到宿舍就把程辰打发回去,埋进被窝里睡个昏天地暗,等到一阵铃声响起的时候,才猛地从床上蹦起来,连跑带摔地冲到了书桌,把抽屉里头的手机拿出来。 魂儿都回来了。 “芳嫂——” “嗯、嗯,对,呵呵——有有有,我都胖了一圈了,真的。嗯?老何那是关心妳呢,芳嫂,我也觉得去做做检查吧,身子坏了什么都划不来。” “不辛苦,嗯?是啊,芳嫂,妳说得我嘴都馋了——不是我不回家住,每天还得坐车,多累……嗯,和老何说我会照顾自己的。嗯 分卷阅读35 ,就这样,拜拜。” 刚才起得快,来了后劲,我晃了晃脑子,手机又响了起来——估计是芳嫂又忘了交待什么事情,这种事儿常有,我看也没看,赶紧拿起手机应声。 “芳嫂,又忘了说什么事啦?” “……” “……三叔。” 任老太从纽西兰回来,那是一等一的大事。 估计王任两家不少人都会聚在屋子里,再加上,任老太这些年虽说是去休养,这身子渐渐不大好的事情还是盖不住。这几年来,任氏这块大饼就紧紧揣在任三爷手中,谁也分不到一分好处。 再加上,从年前开始就有这么一个传闻——任老太和任三爷母子闹开了。 几分真假倒是说不准,今年过年的时候,听几个伯父说起这事,语气里有点幸灾乐祸的意味,又说,任三爷这几年风光得够了,时候差不多了。 其实,他们看不明白。倒也不能怪他们,若不是我多活了一世,兴许也会和他们有一样的想法。我曾经跟着他,任三爷有多少能力手段,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任老太着实应该感到欣慰,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她生了个比她还狠的儿子。 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较之几年前,更为连贯有力,就是不知该感谢现在科技医术昌明,还是徐医生真的有妙手回春的功夫。 总之,任三爷身子近年来的确养了起来,一些重要事情也用不着景叔代言,亲自出口,简洁有力,冲着这一点,没有谁敢说不的。 “嗯,我知道了,这个星期五……要通知王筝么?”任老太喜欢热闹,这次回来,少不得她折腾的。 “是么,原来他知道了。嗯。” 那头稍静了一下,或者说,从一开始周围就静得厉害,似乎能听见回音阵阵,末了,我语气极轻地说:“三叔……我挂电话了。” 那头似乎顿了一会儿,当我要按下结束键的时候,那把声音又响了起来—— “祺日。” 【祺日。】 门口传来一阵敲门声。 “三、三叔,我……我现在忙,不、不说了。” 那门敲得挺急,我赶忙去开了门,外头的昏暗让我顿了顿,原来我睡了这么久。腕表上的表针显示,宿舍的门禁早几个小时前就过了,王筝站在门外,身上还穿着校服,敢情是这时候才回来。 王筝这些年身子不断拉长,虽然说我也跟着拔高,不过和王筝比起来……没关系,这种优劣势是从小就看得出来的,我的心里状况对此一直调适得当。 兴许是方才下了一阵小雨,外头有点潮湿,王筝的发丝也沾了点雨露,看样子也淋了阵,我心一紧,突然想起上次他淋雨感冒的事情,等他一进房,找了条毛巾赶紧给他披上。 孩子啊……怎么说都不太懂得照顾自己。 王筝坐在床上,眼神郁郁的,我开了大灯,又拉开了窗帘。回头的时候,才瞧见他的目光向着这边,估计是瞧着窗外。我去冲了热茶,本来想冲咖啡的,不过晚上喝咖啡对睡眠不好,再加上我这里只有即溶咖啡,王筝的舌头比什么都讲究。 我把茶递给他的时候,王筝抬了抬眼伸手接过,裹着那毛巾,突然说:“你用过的?” 我一时没回神,见他拢了拢那条淡色毛巾,登时心下大窘,“呃,你,我,我刚才抓得急了,我拿干净的给你——” 王筝的眼睫很长,就像两把小扇子,一刷一刷的。他低垂着眼:“不用了,这样就好。” 王筝再过些时候就要应考,学习也很紧张,学生会的活动却没见他停下来。其实这倒也不用,对王筝而言,估计也不难考,他上一世就拿了4.0的成绩。 “最近学生会很忙么?如果很累的话,把工作也分给别人一些,别自己揽着。”我故作轻松地笑了笑,青春期的孩子心里有千百个小九九,长辈也需要多多关心。别问我为什么知道……我书上看的。 “嗯,还行。”王筝抬头,说:“现在要办改选了,忙完了这桩就行了。” “今年人选有谁?都是高中的学生?” 王筝说:“都是高中的。高二上学期的有三个……”王筝的眼睛盯着我,“高一的也有,你应该知道的,叫方维。” 我一顿,突然找不着话接下去,王筝直接说了起来:“方维办事能力不错,也很有上进心,学生会让他来带,应该可以管得很好。起码,可以不出状况。” 我说:“会长……已经选出来了?” 王筝从口袋里不知拿出什么,在我面前摊抬手,我猛地一愣,眼睛往我书包上的吊坠一瞧,果然没了。那是去年我生日的时候,王筝送的礼物。白金坠子,圈环中有一个弯弯月牙,我还挺喜欢。 “这个是我让人订做的,全世界应该只有这么一副。” 王筝突然站了起来,扯住我的手腕,将吊坠塞入我的手中。 口气有些阴深——“你看到了?” 我皱了皱眉,疑惑地看着他,“什么?” 我转过身,打算把吊坠挂回背包上,叹口气说:“我还以为你发什么脾气,原来是生气我把你送的礼物弄丢了,好好——给你赔罪行不行,总归是我不小心。” 我回头看着他,笑说:“王大爷,别气了好不好,你刚才一进门我就跟见了上司一样,学生会这么多人还不够你奴役么,行行好别把主意打我身上了。”王筝阴晴不定地看着我,我摇了摇吊坠,说:“要不这样吧,我换条长点的绳子当链子戴好了,这样也不会再弄丢了,行么?你别摆着脸了,怎么这么大了那么难伺候。” “谁难伺候了?你不伺候我,你要伺候谁?”王筝风风火火地走了过来,一把夺走我手中的坠子,还虎着脸,那眉眼却弯了起来,漂亮得紧。 “你拿给我,我拿去让人改改,过两天再给你。”王筝嘴角翘着,和方才那神色相差甚远,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一晃。 其实,王筝用不着这么紧张,即便我知道了,我也不会说出去的。要是真心的也就算了,现在王筝还小,等他大了点,想明白了,也就不会胡来了。 从上一世我就明白了,真正喜欢上一个人,那就是一辈子的事情。 王筝这事也就不了了之,程辰不是多话的人,也就偶尔私下笑话笑话,眼里的鄙夷还挺刺眼的。过两天王筝应用职务之便,用广播把我叫到学生会议室。我匆匆赶去,还当是什么大事,等他把那小盒子打开,拿出那刚改好的链子,嚷着给我戴上,劲问我好不好看。 他笑得酒窝都露出来了,这对长期怒容示人的王大会长而言,的确可见他龙心大悦。 方维我也正面瞧过几次,说话声音很好听,看见我的时候,还凑了过来,甜甜地叫了一声“任学长”,又趁王筝不在的 分卷阅读36 时候,很是可爱地嘟着嘴喃喃:“学长你人真好,会长对我们都好凶。” 这孩子挺好,人很单纯,说起王筝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起来,一劲儿地说王筝有多厉害,做事情就像王筝说的,头脑机灵聪明,学生会交给他也能多些活力,不见得是坏事。程辰对这些事比较排斥,远远瞧见方维的时候,总是嗤笑一声,说话难免带了点偏见,也不可尽信。 星期五的时候,要不是王筝提起来,我倒把那件事给忘了。王筝原本给我办了早退,我搪塞说现在的学业难了点,不好缺席,再加上柜子里也有几件正式的衣服,放学了早去也不迟——说实在的,能晚一分回去,我心里也就多开心一分。 回到主宅的时候,外头已经停了几辆轿车,想来任老太这顿饭也邀请了几个叔叔伯伯。进门时一看,果真不少人,任老太就坐在大厅中央的沙发上——说起来,她的面色看过去还挺好,撒了些薄粉,穿着一身暗色旗袍,裹着大衣,绾着银发的是蓝钻珠钗,很是亮眼。 “老夫人,表少爷小少爷回来了——”如婆站在任老太也后头,见着我们,嘴上挂着笑,和记忆中一样温润慈爱。任老太瞅了过来,王筝含笑着迎了上去:“奶奶——” “哟——这是筝筝?来,给老太婆瞧瞧,嗯——”王筝在任老太跟前弯下了腰,任老太笑得合不拢嘴,人也没以前那股烈气,这些年来远离商场,倒是让她看过去平和可亲些。“算算,这几年没见到影儿,长得都这么俊了——怎么都不去看看老太婆,哎,看看,生得多漂亮,听你妈说,你书读得好本事又高,阿政,有这个儿子还真是有福分啊。” 任老太眼睛一转,眼睛落到旁边的王晖政上,只听见王伯伯一笑,说:“蒙老夫人抬爱,我就这么个儿子,妳不知道,平常宠坏了,脾气娇得很,还得……”王伯伯目光一转,倒是落到了我身上。 “怎么说,这脾气还得和小少爷学学,稳重点,这才是做大事的料子。” 我原来站着没想多话,这下几双眼睛也跟着瞥了过来,任老太瞅着我,我笑着唤了一声:“奶奶。” 任老太嘴角轻轻一启,“几年没见,倒是生了好模样,也渐渐有了你爸的影子。” 我笑了笑,几个叔叔伯伯也跟着附和,张妈的大嗓门从一处传来:“老夫人,看样子人都来了,可以开席了。” 老夫人含笑摸了摸手边的碧绿镯子,说:“再等等,还有贵客没来。” 所有人算起来将近三十几位,任老太也不知等着什么人,过了好些时候,才听见下人上来说人到了。任老太似乎挺欢喜,还亲自到大门去迎,只听任老太爽朗的笑声:“君瑞,这可等到你了,请进请进。” “老夫人您客气了,叔叔身体抱恙不能亲自来,特地来让我给您赔罪的。”我站在一边,几个人挡着,只隐约瞧见前方的人影,看过去很是高挑。突然,响起了一把年轻女孩的声音。 “老夫人,还记得我是谁不?” 那声音…… “哎,记得记得,妳这小美人老太婆怎么不记得?哎,别站在门口说话,进来坐坐,今晚都是自己人——” 任老太突然回头,“咦,这日娃呢?” “日娃,老夫人叫着你呢。”几个姨妈娇笑着推着我,硬是把我推到了前头,却不知道我恨不得赶进找地方钻了逃了—— 年轻女孩的声音又传来:“老夫人,这位哥哥是谁呀?” 任老太拍着我的肩,笑说:“这位是舒媛的大哥哥——日娃,怎么劲低着头?对,来来,君瑞,这是——” “任……祺日……?” 我闻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很是俊逸的容颜,一双剑眉星眸极是有神,看着我的时候,似乎一闪,身子也晃了晃,旁边年岁还轻的舒媛了一脸奇异地问:“表哥,你和这个大哥哥认识么?” 第三回 舒媛这时候不过十几岁的女孩儿,已经生得亭亭玉立,话语举止透着一股属于少女的天真,冲着我和她口里唤着的表哥眨眼,很是纯真,很是可爱…… 我……很是惆怅。 王晖政上前来拍着我的肩头,那温润的气息倒是不若王家人一贯的气势凌人。“白贤侄是怎么和咱们家小少爷认识的,筝筝你也过来,和白贤侄打声招呼,以后你还有很多要和白贤侄学习的地方。” 王筝由后走来,眼眸带笑地和那叫白君瑞的青年握手寒暄。白君瑞倒是回神得快,神色如常地和王筝交谈两句,王筝眼眸一溜,落到紧贴着白君瑞的舒媛身上。 “这位就是舒小姐了是吧,幸会。”王筝脸上笑意更大,十足的亲和力。舒媛小姑娘的脸蛋儿霍地染上红晕,小声微带羞涩却不失大方地回了一句“幸会”,一双大眼直往王筝身上瞟。 如婆从后头催唤,“这下贵客也来了,一家人总算能坐下来好好吃顿饭。” 待所有人入座,任老太的主位边的位置还是空的,我这才突然想起——怎么没瞧见…… 兴许是在场的叔伯们心里都抱着和我一样的想法,便也拘谨地坐着,一直等到张妈匆匆走进,一脸很是为难地走到任老太身边,低声不知说了些什么,只见任老太脸色猛地一变,击了击桌案,开口硬声说:“怎么?!他现在也懂得和我摆脸色了?看老太婆老了不中用了是不是!” “说他两句就闹脾气,和老太婆吃顿饭也不愿意了是吧?” 如婆赶紧上来给任老太顺了顺气,任老太手一挥,丝毫不领情,转眼像是感慨地说:“罢、罢!老太婆这些年也寒透了心,没指望那不孝子—— 一个个都是这模样!” 转一个眼,任老太那双暗沉的目光却是紧紧地盯着我,竟是少有地拉过我的手,轻轻拍道:“现在……也就能指望你了。” 在场的叔伯姑姨们都静不出声,看来任老太和任三爷闹翻的传言,到还有几分真。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 当年,任老太病入膏肓的时候,我曾回国看她一面。那时候,她瘦得几乎认不出面目,前来探视的人不少,却都被晾在外头,谁擅自进门就少不了任老太一阵撕心裂肺的喝骂。那时候,刚好是大学放暑假,我和王筝回国实习的时候,任老太却只招了我一个人到病榻边。 那时候,她盯着我许久,开口便说——日娃,你怪不怪奶奶不疼你? 我和任老太感情不亲厚,可怎么说,她也是我血脉相连的亲人。那时候,只听她这么一句话,我就热泪盈眶。任老太树丫子一样的手拍着我的手背,我紧紧握着,我们这对原来貌合神离祖孙俩便感觉冰释前嫌,二十年来没什么比那时候更贴近。 任老太握着我的手,说——现在……也就能指望 分卷阅读37 你了。 后来,她老人家就拣了张照片给我瞧。 她说——奶奶总看得没错,好孩子缺了心眼,这舒家的女儿书念得高,人又漂亮,和你合称得紧。 ……总归来说,任老太现下说这般话,我丝毫不觉半分暖意,倒从心中油然生出一股被蛇盯上的奇妙错觉。 多活了三十年,这看事的本事我还真修炼得炉火纯青,只听见任老太爽朗一笑,和方才那盛怒的模样相差甚远,就冲着坐得稍远的舒媛和白君瑞一笑,招手说:“怎么这般生分,这些年来就君瑞和老太婆说得上话,过来坐这儿——舒媛,也来妳祺日哥哥身边坐。” 我的心情顿时由惆怅转为无限凄凉,颇有一股风中凌乱之感。 我旁边的位置原来就坐着王筝,其实在自家餐桌上,辈份什么的也不太讲究。王筝旁边就坐着一个远房表哥,名字我却是忘了,只瞧那远房表哥赶紧站了起来让出自己的位子——估摸他以为王筝的位置让给了舒媛,那么王筝便也会往他那位置后挪。 舒媛立在身侧,脸蛋红彤彤的,轻轻叫了一声“王哥哥……” 王筝会意地站了起来,却是走到旁边原来那远房表哥让出的位置,绅士十足地把椅子拉开,略微弯下腰请女士入座。舒媛也不介意,横竖都是坐在她王哥哥身边,哪个位置都是一样。她的嘴角盈盈一扬,眼中带有憧憬地看了王筝一眼,王筝亦是回以一笑。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这两人两两相望之间,总有一股刺眼火光,噼啪作响,脑中顿时闪过以畜生为开头的三个字…… 咳,任君自由想象。 白君瑞在我对头落座。这会儿,我原来悬吊在半空中的心顿时降下不少,要是一顿饭对着那衰人吃,估计舌头也尝不出味道,之后还得去收鬼压惊。这样一想,我顿时觉得白君瑞这年轻后生面目看去实在和蔼可亲,继而对他友好一笑。 白君瑞也是颔首微笑,原来有些煞气的脸蛋更添了几分俊逸——说起来,这笑容看着还觉得挺熟悉。 任老太也是好中餐的主儿,这次又是家宴,尽是自己人,没人会去讲究那些撑门面的礼仪,也还吃得轻松。 席间,任老太和一些叔伯谈笑说事,话语间偶有提及任氏的事情,隐隐之间,竟让人觉得任老太退休几年之后,又想再着手管理公司的事务,王筝也会加上一两句,都是一语道中要点,任老太笑得合不拢嘴,直说筝筝越发懂事了,夸赞什么的一直挂在嘴边。 一直到白君瑞突然夹了块鹅肉到我的盘里,我才猛地抬起头,他看过去还挺自然,像是做惯了一样,只笑着说:“别只顾着吃菜,鹅肉营养高,你喜欢的就多吃点。” 王筝看了我一眼,也说:“祺日喜欢吃鹅肉?我怎么不知道。” 白君瑞挑了挑眉,王筝回头看着我,笑说:“你真认识白少爷,那是什么时候的事?以前没听你说过。” 我差点呛着,赶紧打圆场:“呃,可能是我两只眼睛都盯着那烧鹅看,白少爷才会看出来的吧……呐,这鱼新鲜,你尝尝——”我把鱼肉跳了刺,夹到王筝盘里,王筝脸上的笑容才有了暖意。 一顿饭下来,还算是处得愉快,倒是王筝和舒媛很快相熟起来,饭后舒媛还拉着王筝说话,不时传出欢乐的笑声。白君瑞和任老太还有几个叔伯不知在谈些什么,我却是清闲起来。 等到夜深的时候,人也走得差不多。白君瑞和舒媛原来安排了车回酒店,任老太这时候却难得古道热肠起来,硬是拉着白君瑞等人留下一夜,只说:“我们这里客房多得是,这大半夜的就留下来,明早还能带你去园子瞧瞧,让老太婆尽尽地主之谊。” 白君瑞推脱了几句,却看了我一眼,似是调笑般地说了一句:“那小少爷愿不愿意我留下来?” 这话题怎么绕到我身上?我赶紧点头,陪笑说:“我带你上楼,这屋子就几个人住,房间你每小时换一间都不嫌麻烦。”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舒媛刚在外头送着王筝,一回来听见自家表哥说要留下过夜,欢喜地拍着手说:“真好,王哥哥说明天早上要先来这儿,要是住这儿的话,明天早上就能看见王哥哥了。” “看这丫头,羞不羞。”白君瑞摇了摇头,“平常学的那些学哪儿去了。” 舒媛立马静了下来,嗔道:“表哥你就会说我,王哥哥比你好太多了。” 我笑了笑,顺着任老太的意思亲自带人上楼。白君瑞看去落落大方,也不像舒媛一般四处张望,到了二楼分叉的时候,他却往西厢走去。我忙出声说:“你走错了,往这边。” 他神色一顿,回头笑了笑,也不尴尬,说:“客房不是在那儿的么?” “哦,是往这儿,这里的路有些乱。”以后倒是改成那方向——这句话我当然没说出口。 等安顿好了白君瑞和舒媛,我很是疲惫地下楼,这楼层的灯火还是旧式暗黄的灯光,我眼神不好,精神也不济,没注意来人,正好和景叔迎面撞上。 景叔盘里的东西都倒落在地,一碗粥全洒在地上,我也是一慌,急忙弯下身帮他的忙。“小少爷,不碍事。”景叔的声音一如既往地低沉,恭敬而疏远。“这里我来便行,小少爷还请先去休息。” “是、是我迷迷糊糊才撞上你的……”我看着那地上的狼藉,口中不自觉道:“是……给三、三叔送去的么?” 景叔猛地抬头看我,灯光似乎一暗,又明亮起来。 我有些心悸地后退一步。 只见景叔把地上的碎片稍微捡了些,慢慢直起腰,一双浊而黄澄的眼眸看着我。好似过了半世纪之久,他才开口:“小少爷,能拜托您一件事么?” 我还没回神,他便接着说:“三爷犯了病,吃过药睡了整天,刚刚才醒来。这里我来收拾,能不能麻烦小少爷到厨房去再盛一碗热粥,然后给三爷送去?” 我一顿,唇动了动,声带仿佛不能自主一样。 “三爷不许外人进房。” 我只好点了点头,再怎么说,也是我的不对。粥水洒在地毯上,如果不及时清理就会挺麻烦。我这会儿着实清醒过来,有些郁郁地下楼到厨房盛了碗粥。粥里加了许多药材,有股浓浓的药味儿,就连汤汁也有股异味,他日常就吃这些东西……? 常听说任三爷惯用中药调理身体,只不过这般吃法,估计也只有任三爷耐得下去,一吃便是十几年。可说实在的,这些个药帖还算有效,上一世他就这么折腾到了将近五十也死不了。 我站在门外,心里总期盼着景叔能早点忙完,刚好赶回来。脑子里还萌生荒唐的想法——干脆就放在门外,敲门后离开? 真是罗曼蒂克。 我 分卷阅读38 硬着头皮敲了敲门,手心似乎冒着汗,那金属门把透着一股很深的凉意,直直把我凉到了骨子里。 我微微开出一个门缝,咽了咽口水,只见里头一片漆黑,隐隐有股阴深的感觉。我开门走了进去,一股浓重的檀香味便扑鼻而来,我下意识地掩了掩鼻,俄而又觉得这般实在失礼,只好状似自然地走前了一步,隐约可见床上有人坐起。 看样子,任三爷果真犯了病。任老太这回难得不心疼,可以见得两个人私下吵得有多激烈。 许是门敞开着有些刺眼,他抬手遮了遮眼。 我只觉得喉咙有些干涩,浑身不自在。 “三叔。” 他没应声,手仍挡着眼。 “……三叔?” 他突然一震,像是要下床一样,只是碰着了床边几案的杯子,杯子滑落在地,发出一声脆响。 我一惊,转头就要去开灯。 “不要开灯——!” 我想,那合该是我这辈子第一次听见他惊吼出声。 只是,我的手已经按在开关,顺势地按了下去。一时间,房内灯火通明。 “出去——!!” 我还来不及看清他的颜面,就听见他又一声大吼。 “三、三叔……?” 这人是在发什么疯? 我赶紧把托盘放下,也不再说话,回头就要出去,只是在转瞬的时候,目光似乎捕捉到了什么。 窗边的画架,还有一张未完成的画。 背景是一片模糊的绿色,只有一边的人物还算清明。那是个少年,脸上挂着温润的微笑,坐在地上仰头不知望着什么,让人如沐春风般地舒服。 一直到门完全合上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回神。 那张画里的人。 是我……? 第四回(上) 我蹲在花圃间,微风拂过,卷起片片花瓣,连带着我顶上的帽子。 那顶帽子好像是我爸的。 蓝色的,很普通的样式,没有花俏的图案,能挡太阳,很实用。我记得我很喜欢,前些时候我代替我爸照顾那片可怜的波斯菊花园的时候,都会戴着它。 后来花园被填了,我还是喜欢戴着那顶帽子。 就是大了点,风一吹,就能卷起。 那次卷的挺远,我顺着风,跑了过去。 然后,蓝色帽子落到了草地上,在我捡起来之前,已经有人替我弯腰拾了起来。 那个人站着,素色披肩随风而扬,有种很温和的感觉。我小时候怕生,抬手也够不到他的腰,手举到半空中,又收了回来。 他似乎笑了笑。 哎,我的三爷啊,您突然跑这里来是干什么? 张妈远远喊着,我顺着望过去——奶奶和伯伯们坐在院子里,还有蛋糕的香味儿。 他看着我,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帕子,里面还包着我喜欢的曲奇饼。 刚烤好的,味道很香。 只是,我看见他,连膝盖都觉得有点疼。上一次,我送给他的波斯菊,被扔进了垃圾桶里。我妈抽我抽得太疼,还跪了一个晚上。 他走近我,我腾地退后一步。 张妈走了过来,摇头说——三爷,您别管他,他这在怨着您呢,上次做错事情还不认…… 他伸手过来,要给我戴上帽子。 我这人其实很小气的。 听张妈说起那事,心里更加委屈,下意识地推开他的手。 帽子和饼干都掉在地上。 也许是因为这样,他后来也很少搭理我。 每次春节的时候,家里来了很多孩子拜访,他在的时候,会给每个孩子喜糖。 王筝拿得最多,他还会摸摸王筝的头。 不过,王筝每次都会把糖分给我。 下课过后,我习惯在班上多待一些时候,只是这几天不太能。 任老太让我带着白君瑞走走逛逛,一放学就得直接往校门口奔去。舒媛原来还紧跟着,前两天终于耐不住,问我王筝怎么没一起来。 王筝是现任学生会长,又在忙交接的事情,平常估计是挪不出时间,再加上又要陪陪方维——这事我当然没说。舒媛这两天闷闷不乐,只有在瞧见王筝的时候,脸上才堆满笑容,一片少女心思一览无遗。 上一世,舒媛和王筝就走得挺近,也曾经一起出席一些公开场合。我那时候只觉得他们两个脾气挺像,舒媛的朋友多在美国,难得有个谈得上来的,总不能扰了她。 现在想起来,其实他们之间,很早就看得出端倪。 白君瑞这几天倒是都在校门外等,第一天还让司机带着,后来就自己驱车。听任老太说,白君瑞和舒媛是第一次来新加坡,白君瑞却对这里的风土人情还挺熟悉,就像是在这里住了好长一段时候,一点也不像是外地人。 说起来,白君瑞是舒伯父妹妹的独子。舒伯父老来就只有舒媛一个独生女,这么多后生晚辈之中,也只有白君瑞入得了他的眼。白君瑞年纪还算轻,却能得任老太的青睐,想来本事真的不错。 只不过,我却不记得上一世有这么一个人。 我和舒媛结婚七年,也不曾听她提起过这么一个有才干的表哥。 要真仔细想来,我也只记得舒媛的姑姑似乎是真有一个儿子,可那孩子似乎挺年轻的时候就出意外去了。 兴许是我记错了。 这天我还没出校门,程辰就从后边堵在我眼前,一脸着急地拉着我,说:“胖仔,我找了你几天,总算给我找到了。” 这孩子又怎么了。 “程辰,有事儿明天说,我今天赶时间。”我拍了拍程辰的肩,白君瑞说今天要去海洋生物博物馆,刚才影印讲义花了些时候,现在已经有些晚了。 程辰跳了起来,拉着我的手,急急说:“等等等等……胖仔,是朋友的话,就——帮我一个忙!” 程辰平时人挺好说话,今天难得这么倔强,我当下也一顿。 “什么事这么急?” 程辰翻了翻白眼,勾着我的肩,“哎,一时间我也不知道怎么说!这事儿我只能找你帮忙了……总之,不是让你干什么坏事,你别这么着急。” 程辰早前叛逆一些,开口闭口就是脏话,这些年倒是让他爸教养的不错,也不再去那些蛇鼠混杂的地方。严格说起来,还真比以前上进许多。 我正打算点头的时候,突然听见后方一声叫唤:“祺日——” 我往程辰后方一望,果真瞧见了一辆白色宾士。 白君瑞从车内走了出来,鼻梁架着一副墨镜,素色衬衫黑色长裤,称得他的身材看起来更加高挑,端的是帅气逼人,这一路走来吸引了不少眼球。他微笑着走来,把手搭在我的肩上,看着程辰,轻笑说:“不好意思,打扰你们,这位是……” 我赶紧说 分卷阅读39 :“这位是程辰,我朋友、好朋友。” 白君瑞闻言,摘下了墨镜,很是友好地伸手,“你好,我们家祺日平常受你照顾了。” 我不由自主地揉了揉耳朵。 程辰估计是没让人这么正经地打过招呼,一时间还愣了愣,伸出了手,又赶忙收回擦了擦,再伸手和白君瑞交握。 “那个今天……”我正要和白君瑞说把去博物馆的事情挪到明天,白君瑞看了我们二人一眼,倒是先开口说:“我听说有一家甜点不错,程辰不介意的话一起来吧,什么事到那里一起说。” 白君瑞似乎天生很能笼络人,就连程辰这一种看不过所谓有钱少爷的人,不过一转眼,就能左右一口“白大哥”叫得亲。 “什么?那款游戏已经出了第三代?哎!出了也没用,老头都不准我碰,我都说了我不是上大学的料——” “天啊,白大哥你两天就破了关 —— 这不是吹的吧?我还用了一个星期,啧啧,脑子好使就是这样。” 白君瑞懂得很多,就连时下年轻人喜欢玩的游戏什么的,都了解一二,和程辰很说得上话。说实在的,活了两辈子,我对这些玩意儿还是一窍不通。上一世年轻的时候,对游戏什么的总还有点兴致,现在重新活了一遍,未来什么新奇玩意儿没见过? “客人,这是您点的水果蛋糕。”服务员递上了蛋糕,是个年纪还轻的女孩,小心翼翼地冲另一头的白君瑞多看几眼,脸色微红。 白君瑞的确生得好看,不算是很突出的那一类型,轮廓分明线条柔和,唇角微扬的时候,很是赏心悦目。 白君瑞原来侧头和程辰两人说着话,突然回头,看了看我桌上的水果蛋糕,手中的叉子一转,极其顺逐自然地把蛋糕上的那颗草莓挑出来,放入口中,满足地眯了眯眼。 我看着他。 草莓很酸的,爸爸你吃会酸坏牙齿的。 别怕,爸爸,我帮你吃啊—— 儿子眯了眯眼,微笑满足地说:太酸了,爸爸,还好你没吃。 白君瑞微笑地说:“太酸了,祺日,还好你没吃。” 我手中的叉子滑落在地,铿锵一声。 我一惊,正要弯下腰去捡起来,白君瑞摆了摆手,回头又让服务生拿了一副新的过来。 抬头的时候,刚好对上白君瑞的眼睛。我有些窘迫地别过眼,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看着程辰,“你刚才是有什么急事和我说?” 程辰“咕噜”地咽下一口蛋糕,脸色一变,还看了看一边的白君瑞。我蓦然想起可能自己问错了话,正打算转一个弯绕开话题,程辰苦笑一声,“没事、没事,也不怕别人知道。” 程辰坐正了,抿了抿唇,揪了揪手指,像是挺为难的。 “什么事这么犯愁?”白君瑞一笑,“你是祺日的好朋友,可以的话,我一定会尽力帮忙。” 程辰眼睛一亮,感激地看了白君瑞一眼,开口却说:“我想借一笔钱。” 我顿了顿,借钱?白君瑞也敛了神色,有些严肃起来。 “我算了算,还差十万……你也知道的,”程辰讽刺一笑,“老头子冻结了我的帐号,多一分钱都不给我。我认识的人里,估计也只有剩下你还能拿出来。” “这笔钱是有什么用处?哦,其实数目不大,你知道的,你还年轻,我只是想弄明白。”白君瑞先我一步开口,我赞同地点了点头。按我和程辰的交情来看,不管他要和我借多少,只要是有正当的原因,我都不会拒绝。 程辰转眼看着我,说:“今天……我本来想带你去看我一个朋友。” “她是我以前认识的朋友。你也知道,我以前挺荒唐的,她很照顾我的。” “我也是最近才又见到她,她……呃,你也知道的,她还跟我提过你,我才知道,原来我转校过后你出了事,还和她弟弟有关,她弟弟还差点吃了官司,不过后来还好是误会一场。” 我一怔。 “你是说……芯姐?” 第四回(下) 车子开进了那条隐蔽的巷子,等到前头的路再也驶不进的时候,程辰从后座拍着我的肩,嚷着:“这里下车,剩下的路只能用走的了。” 我当然知道。这地方我前几年也曾经来过一次。 抬起头的时候,似乎还能瞧见前方的路口,隐隐约约站着一个少年,倚靠着灯柱,冲着我摆手。 我摘下眼镜,揉了揉眼。 这些年,也不知道他过得怎么样了,一点儿消息也没有。 程辰先行下了车,白君瑞替我解了安全带,顺势将一只手机交到我手上。 “有什么事的话就打给我,我在这里等着。” 我点了点头,把手机收好。白君瑞像是不甚放心地又交代说:“别太久,一个小时后要是你还没出来,我就进去找你。” 我苦笑一阵,可能是离得太近,白君瑞这时候说话的口气,隐约有股撒娇的意味。 我只觉得眼前一晃,下意识地打开车门,下车后回了他一句:“麻烦你了,我会尽量在天色暗下来之前回来。” 白君瑞靠回车座,低声“嗯”了一声。 程辰在前头对我挥手,我赶紧跟了上去,回头的时候,瞧见白君瑞打开车窗,微微垂首,燃起一根烟。 这里的旧区和以前似乎一样,没什么大变化。这一次有程辰带路,总算没有像上一回那样,绕了好一些时候才找到地方。不过十几分钟,就到了那棟大楼,期间程辰也稍稍提起了芯姐近几年的情况。 “芯姐几年前嫁人了,听说还是个律师,你说这种人是不是都外面能看,心肝都是黑的?没嫁之前哄得跟什么似的,后来才知道是个赌鬼。” “胖仔,借钱的事,是我自己开口的,不关芯姐的事。那赌鬼欠了一屁股的债,居然还是骗芯姐画的契,讨债的大耳窿没几天就找上门了,芯姐现在又有身孕,那赌鬼喝了酒又会发疯打人,我早跟她说别和那混帐过这种日子了……” 我应了声。 当我们走到的时候,门却是大开着的,程辰一见整个人着急地奔了进去。我也是一顿,这房子我以前来过一趟,虽是老旧,却还算是整齐舒适。现下,却有一种狂风席卷过后的混乱,敞开的窗户吹进飕飕凉风。 “芯姐!芯姐!”程辰急急喊了两声,又在每个房间四处寻找。我也怕芯姐真的出了什么意外,正打算掏出手机找人帮忙的时候,却瞧见一个身影从外头小心翼翼地探进来。 “小辰……?” 只看那头发微乱的女人从外头走进,早前还算清丽的脸蛋如今青斑遍布,眼里还带着惊魂未定的恐惧,隆起的腹部在此时此刻显得更加扎眼。她走前一步,登时有些脚软,我离门口近些, 分卷阅读40 赶紧上前去搀扶着她。 她微带疑惑地看着我,不过一会儿,就像是恍然地睁大了眼,轻声喃道:“你是……小、小祺……?” “芯姐!”程辰听见动静从里头出来,赶忙跟着上前来扶。“怎么回事?又是那些讨债的人来了?!” 芯姐听着却不说话,只是一劲儿地红了眼眶,我看着她脸上的伤,说:“药箱放在哪里,先上上药,要是淤血发紫了会更疼。” “我去拿,胖仔你陪着芯姐。” 程辰一溜烟地又往另一角落钻去,我拍着芯姐的肩,算作安慰。她不断抽泣,心情似乎还未平复,我也不敢胡乱说些什么,只轻声安抚:“没事了、没事了……” 程辰翻箱倒柜总算才找来了医药箱,手脚慌乱,我只好把他的活儿接过来,让他去给芯姐倒杯水。 “芯姐,可以的话,还是去医院瞧瞧。”我替她大致擦了些药酒,整个过程她一句话也不吐,倒是程辰在一边不断地恶声大骂:“哼!妳不说我也知道!是不是那个许成宏干的!靠!那个打女人的混帐!” 芯姐吸了吸鼻子,这时候突然说:“不是……他只是输了钱,心情、心情不好……” “输钱?妈的!那混帐又去赌!下次再让我看见他,我找人砍了他的手!”程辰说话急躁了点,芯姐频频摇头,眼泪又止不住落下。我拍抚着她的肩,扫了程辰一眼:“别说了,让芯姐先静下来吧。” 程辰哼了一声,果真安分了些。耳边只有芯姐鸣咽抽哽的声音,半晌,程辰走到外头,扔下一句:“我去附近的小店看看买什么吃的回来。” 也是,弄成这模样,晚上也不能开伙了,总不能让芯姐饿着肚子。 我陪着芯姐,也不说话。等程辰走了好一会儿,芯姐用手背擦了擦眼泪,我把手绢递给了她。她看了看我,苦笑着接过,眼泪又落下几滴,打在我的手上。 “小祺……”她深吸了口气,抬眼看着我,轻声说:“都长这么大了,芯姐……差点都认不得了。”她执起我的手,轻轻拍着。我胸口忽而一疼,“是不是生得比较俊了?” “可不是,说说,这张脸骗了多少女孩了?”芯姐微微一笑,一瞬间,仿若当年,那笑容犹如那张婚照里的新娘,娇艳漂亮。 我环顾了四周,轻叹一声。 “芯姐,怎么……会弄成这样?”满腹疑问终于还是让我脱出了口,“杜亦捷现在……妳又怎么会——” 上一世,在我中学还没毕业,就听过杜亦捷的名声。那时候,几乎无人不知他,虽说之后他更加风光,不过,我倒还记得,上一世这几年,新国地下龙头韩爷死在枪战之后,就是杜亦捷替了他的位置,最后才慢慢地把事业扩展到海外。 严格来说,杜亦捷就是在这两年间发迹,芯姐是他唯一的亲人,又怎么可能会落在这样狼狈的地步。 芯姐瞅着我,良久不语。过后,我才知道,她是透过我,看着窗外,眼神有些飘忽,就像是在回想。 她说:“小祺,你问芯姐……芯姐也不明白。” 她抚着隆起的肚子,眼里有着作为母亲的爱怜。她轻声低语,不像是在对我说话,倒像是在对自己陈述着。 “我这种人,本来就没有奢望过,能有什么好归宿。呵……”她一笑,带着讽刺:“我还以为自己多会看人,没想到陪了这么多男人,觉得是最好的,却还是——” “那时候,阿捷吃上官司……韩爷怎么会不救他,阿捷他是韩爷的——瞧我说的,要是阿捷没出这件事,我也不会和他搅和上。” “他那时候,真的对我很好。我从来——从来都没有遇过这么一个,这么一个男人。他为了让阿捷脱罪,四处奔忙,却还很关心我,每天都会陪着我……还好,阿捷没事被放了出来,韩爷要阿捷去香港,然后他说要照顾我一辈子……” 就像是沉浸在回忆里,芯姐的嘴角也跟着扬起。 程辰买了很多吃的,还有一些水果,敢情对这一区熟悉的很。估计是看穿了我的想法,程辰挠着头,“你别看我这样,我以前也和我妈一起住过这地方。”对着我开怀一笑,颇是自豪地说:“胖仔,别这么看我,那时候这一代我可是孩子王,日子过得比现在还舒坦。你要不信,问问芯姐!” 芯姐突然噗哧一笑,“你还敢说,那时候是谁每次打不过阿捷,回来哭红鼻子的。结果硬要阿捷收你当徒弟,跟什么似的……”她的眼神微微一暗,然后站了起来,轻轻说一声:“我把这水果拿去洗洗,一起吃。” “不、不用了,”时候也不早了。 临走前,我把口袋里原来备好的银行卡拿了出来,交到芯姐手上。“密码写在这张纸上,里面的数目不多,总还能稍微改善生活,妳先拿着。” 芯姐睁大了眼,一直推拒着,程辰从一边插了上来:“芯姐,妳就收着,这是小祺的一点心意,先渡过难关再说。” “……可是,我……” 我叹了口气,说:“芯姐,妳不为自己想,也要为肚子里的孩子设想。” 芯姐的眼眶蓦地一红,总算没再拒绝,默默地收下了,回了句低不可闻的“谢谢”。 我和程辰走下楼的时候,突然听见后面一声叫唤。回头的时候,才瞧见芯姐在后边对着我们摆手,脸上的笑容温暖而璀璨。 我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之前,上一世的事情。 李玲牵着女儿豆豆的手,站在阳台,回头望着我,嘴角静静地上扬着,像是一幅静止的画。 程辰走在前头,难得一句话也不说。 等到走出那复杂的巷道的时候,程辰突然开口:“胖仔,以后别在芯姐面前提起她弟弟的事了。” 我微微一顿。 程辰烦躁地抓了抓头,说:“哎,也只是听说的。听说芯姐她弟弟……好像几年前在香港的时候,被仇家追杀,后来就没消息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死了,好几年了,一点消息也没有。” 我哑然。 白君瑞站在车外,脚边都是烟蒂,见到我们的时候,脸上总算有了笑意。他把程辰送回学校,谁让程辰这次是拿和我学习当挡箭牌。这几天为了陪白君瑞四处乱晃,我暂时不住校,白君瑞亲自把我送到任家主宅大门。 正要打开大门的时候,白君瑞拉住我的手,俯首把额头靠在我的额头上。 “脸色怎么这么苍白,是不是不舒服……?” 爸爸…… 乖仔趴在我的腿上,把头靠在我的额头上,闷闷地说:爸爸,你是不是不舒服,脸色怎么这么苍白? 鬼使神差地,我盯着他,心中的疑问呼之欲出。 你……到底是—— 我猛然听见一声怒吼,听那声音应该是 分卷阅读41 从屋子里传出来。 我下意识地轻轻推开了大门,却瞧见主厅正上演着波涛汹涌的一幕。 任老太气得血色上涌,气喘吁吁,如婆和张妈都站在身边劝着。任老太对头坐着的是任三爷,只见任三爷脸上倒是苍白若纸,一双眼阴深深地看着前方,景叔一言不发地站在身后,形成一幅堪称诡异的画面。 “好啊——你知不知道你刚才说了什么话——!啊——!我生了什么东西!生了个什么东西!你居然这样忤逆我!” 任三爷头也不垂,翘着腿,双手交握着。 “你——你知不知道!你那是在、在、乱——”任老太深吸一口气,猛地吼道:“你不要以为我不敢!他出生的时候,我早就该掐死他!” 任三爷这时候忽然抬手,两眼直直望着任老太。 那双眼,仿佛泛着红光,就像是一池血水。 “妳敢。” “啪——!!!” 任老太上前,狠狠地往任三爷脸上掴了一个耳光。 第五回(上) “三爷!哎——!老夫人,有话好好说啊!” 如婆惊叫一声,阻在了任老太前方。景叔原来还站在任三爷后边,这下也沉默地移到了前方,硬是将任老太和任三爷之间隔了一道人墙。 “话好好说?好好说?!我什么时候没和他好好说了——!” 任老太抬手颤颤地指着前头,就是张妈如婆两个人一起拦也拦不住。 “我就是和他好好说,才会弄到今天这个地步!我以前就觉得不对劲、太不对劲、太不对劲了!好啊——我生的儿子还真是太好了、太不一样了!结果,我费尽心思,居然是来对付我自己!” 任老太发丝散乱,咬牙切齿、仿佛疯妇,她这幅完全不顾仪容的模样,我还是第一次瞧见。 兴许是用力太过,任老太又神色颓废地坐回躺椅上,把几案上的茶水糕点全扫到地上去,发出一声巨响。 末了,任老太像是退让一步,语气也稍微平伏地道:“妈知道,你心疼他感激他,甚至你觉得愧疚……妈知道,你心里怪妈没、没阻止潇洋……” “但是,三儿,就算是这样,那种荒唐的念想也只是因为你想补偿他——这样,妈给你安排,单家的女儿你也见过的……三儿,你喜欢怎样的女孩妈都给你找来,嗯?” 任三爷仿若白玉的脸上多出的痕印看起来有些刺目,就连那双本来就没什么光彩的眸子,此刻显得更加暗沉。他的双手交握置于腿上,眉头紧紧拧着,缓缓地抬眸。 “不要逼我。” 那句话,就像是被人掐着喉咙般地说出来。 任三爷突然抬手,紧紧地覆盖住双眼,好似极其痛苦地弯下腰,嘴里却说:“不要……逼我。” “三爷、三爷……”景叔紧张地唤了两声,连忙从口袋里拿出药瓶,估计是手一抖没拿稳,那圆柱状的药瓶滚落在地上,慢慢地滑动至我眼前。 这会儿,大厅里的人都静了下来,齐齐看向这边。 我走前几步,把地上的药瓶捡了起来。白君瑞由后跟着我,拍了拍我的肩,像是打圆场地说:“今天祺日带着我玩得很尽兴,想说回去前来看看老夫人。这么多人在厅里,是商讨什么事么?哦,可能我来的不太是时候。” 任老太有些尴尬地应了一声,张妈已经回头让人来收拾这大厅的一片狼藉。 白君瑞也是个识相的人,回头看了我一眼,就告辞离去。 这种事情,让外人知道,不论是哪一方,都有点难为情。 我手里拿着药瓶,慢慢走至景叔面前,正要交到他手里的时候,景叔弯了弯腰,说:“我去给三爷倒温水来。” 我有些为难地点了点头,脚步沉重地走到任三爷身边,“三叔……”连指尖也是在颤抖的。 他的身体震了震,盖住双眼的手极其缓慢地放下,就连抬头的动作都是生硬的。 景叔端来了水,却是塞到了我手中。我勉为其难地接下,咽了咽口水,说:“三叔,吃药了。” 见他完全没接过的意思,我只好转开药盖子,把里头的药粒倒在掌心,再拿着那杯温水,尽量放软了口气:“三叔,把药吃了吧……” 任三爷不发一语,不知道那是不是我的错觉,那毫无血色的薄唇似乎慢慢地扬了起来。他的手像是覆在我的掌心,再缓慢地收拢,那股冰凉的感觉,让我有种立马甩开的恐惧感。 看着任三爷吃下了药,所有人都像是松了一口气。 “日娃。”我正要找借口上楼的时候,任老太猛地叫了我一声。 我今天总觉得,任老太那张老迈的脸比平时更加地阴郁,心里登时凉了半截。 “日娃,来,过来奶奶这里……” 她冲着我招了招手。 我才迈开一步,手却让人扯住,回头一看,却瞧见任三爷那双冰冷的眸光,直直向着前方。那只骨骼分明的手,一如记忆中那般地有力——我顿时想起了曾经某人醉酒认错人的画面,心里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惆怅感。 上次是醉酒,这一次……我狐疑地看了景叔一眼,难道是——吃错药了? 任老太笑出一声,“三儿,你还怕我吃了日娃不成?”任老太习惯性地摸了摸那碧绿镯子,淡淡道:“……怎么说,日娃还是老太婆的孙子,不是?” 任三爷垂头不语。 “日娃,瞧你三叔这模样,呵呵——”一反方才仿佛要吃人的模样,任老太看似和蔼地笑了笑,然后状似想起什么的,笑道:“日娃,这几天和舒伯伯的女儿,处的怎么样?” 来了!终于来了! 我心中警铃大作,危机感排山倒海般地扑来。 我硬是扯起嘴角,说:“舒媛啊……处的挺好的,就像是妹妹一样。王筝也挺喜欢她……” 任老太摇头笑了笑,“三儿,你看这孩子说的,明明喜欢人家,偏要把筝筝说进来。” 没有!天地可鉴,真没有! “日娃,奶奶知道你害臊,要不然,这事儿奶奶先替你作主了,都要十八了,这种事就是要早决定的好——” 我一顿。 任老太从张妈手里接过参茶,说:“日娃,别担心,奶奶给你做个主……” 我…… 我定了定神,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想了想开口说:“奶奶,说这些事还太早了,再说……舒媛和我其实不太合适。” “合不合适不是现在就能说,奶奶看过的,总不会错。” “日娃,奶奶明白,你最听话了。” “而且,像舒伯伯女儿这样漂亮有才华的女孩,是打着灯笼也很难找着的了。” “日娃,你能明白奶奶的苦心么?” 我揪了揪手指。 任三爷的手微微 分卷阅读42 手紧,我感觉到一阵刺疼,低头一看,他的指甲差点就掐紧我的肉里。 ——日娃,现在……也就能指望你了。 ——这姑娘奶奶看着不错,合适你,乖,日娃,选了她,只有好处。 ——日娃,奶奶是真的为你好…… ——任祺日,你以为那老太婆真的是为了你好?不要天真了,她是为了要巩固任氏!舒家有什么?是最大的海外木材运输商!这一切都是为了任氏! “奶奶,我……我不要。”这句话,终于还是脱口而出。 我看着任老太,估计是话已经出口,胆子也壮了点,心一横,直说:“奶奶,这种事我想自己决定。” 任老太和任三爷这段时日来的冲突,我想……我大致能明白了。 估计是任老太也想让任三爷娶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孩,两个人因为这事儿闹了口角。上一世,想来也是这样。 任三爷心里早就有了王筝,任老太如此精明,怎么可能看不出来。 如此想来,那么这一切起码能说得通…… 但是,我实在不想成为他们之间矛盾下的牺牲品,尤其,是以出气筒的形式下。 这让我觉得有种比窦娥还冤的错觉。 任老太看着那碧绿桌子,像是无谓地说:“你还小,不懂得拿主意。” 我正要再辩驳,极其意外的是,任三爷突然站了起来,像是来气一样地拉着我的手,步伐用力急促,往楼上走去。 我根本来不及回神,任老太就暴怒地吼了一声:“怎么——!任潇云!你今天是要和我作对了——!!” 任三爷头也不回,连带着我被硬扯着到楼梯口。 “你——!!孽种!!怎么?你听不下去了?!!你给我滚回来!你走!你敢走!啊——!!” “你!混帐东西!!” 任老太这次真真是上了火,手中的杯子狠狠地掷过来,擦过我的脚边。她还不罢手,像是疯了一样,抓了手边的东西就往这边。 我觉得任老太的技术欠了火候。 那方向怎么感觉都是往我这里投。 这场面混乱得厉害,我突然让人一拉,眼前一片黑,鼻间充满的是那股让人不适的檀香味。 “老夫人!老夫人!!别扔了!” “三爷都伤着了!够了!老夫人——!” 一只手紧紧按着我的头,我奋力地扬首,只能看清一部分。 任三爷紧紧圈着我的肩,周围的一切模糊一片,清晰的却是那额角慢慢流下的血丝。 渐渐地,染红了他的眉眼。 他扶着楼梯的把手,看着我,拧着的眉却是渐渐松开了去。他缓缓放开我,景叔赶紧上来搀扶着他,嘶声吼道:“快叫大夫!三爷伤不得的!” 周围似乎更加混乱起来。 那一刻,景叔却死死盯着我,那眼神,我有些熟悉。 上一世的时候,张妈曾经也用着同样的眼神,看着我。 你——你说说,你到底还要害死多少人! 跟在你身边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 第五回(下) 早前,曾听张妈说过,任三爷打小身子就带着病。据说,病况曾经很是凶险,少年时候做过气切手术,尤其任三爷一出生还带着恶性血液病,大小手术林林总总加起来,能活到现在这般岁数,本就是奇迹。 对于这些,我实在没什么概念。 从我懂事开始,任三爷的情况已是稍好,好在当年总算找到了合适的捐赠者,随着医学不断进步,现下还有医学权威徐长生照料着。 简单来说——就是死不了。 不过,任老太这一砸,把任三爷额角砸出一个坑,严格来说是没什么大碍,但是那血丝不断渗出的场面,着实有些渗人。 虽说我觉得和我的干系不大,怎么说,任三爷遭罪,我也有几分责任。拿我妈以前常说的话来做例子——他可是你三叔,你以后还要靠他,他出事了一百个你也赔不起! 我想起这句话的时候,简直是顿然醒悟。 原来我最大的责任在于——我没当个好靶子,反而让任三爷给我当了人肉保护膜。 这一件流血事件,带来了极其长远的负面影响。 凌晨的时候,王晖政也带着王筝赶来了。说起来,王家事业最大的领域是在制药部分,名下也有一所医院,任三爷出事,临时叫来的医疗团队也算是王家名下医院的,也难为他们晚上急急赶来。 “祺日!”王筝的难得神色紧张,走到我跟前,急急开口说:“怎么会弄出这种事?三爷怎么了?”王筝的语气隐约带着一股责备。 我揉了揉眼。 唉,他这是关心则乱,脾气难免冲了点。 再说,伤的人是任三爷,他紧张是必然的。 “刚才医生说已经止血了,应该没什么大碍了。” 王筝的脸色有些憔悴,像是风尘仆仆地赶来。他蓦地一顿,似乎是意识到自己的语气不佳,转而略微弯腰,堪称温柔地对我说:“那你怎么样?老夫人怎么会好端端地发脾气?是不是……你说了些什么惹老夫人生气?” “筝筝,赶紧进来看看三爷。”王晖政进房前叫了王筝一声。 王筝这一世比之前有良心得多,神色算是担忧地看了看我,才跟着进房门。 任三爷大概也只有瞧见王筝,心情才会好一些。 过了好些时候,这对父子才走出来。王伯伯见着我便笑笑说:“小少爷果然孝顺,怎么还不去歇息,这般守了一晚上。” 王筝倒是神色复杂,沉默不语,一见我像是欲言又止,却又让王晖政切断了话:“筝筝,你刚才也听到了,别辜负三爷的期望,最近学校的事情可以放一边了,专心考试,别让三爷还有小少爷看笑话了。” 王筝“嗯”了一声,意义深远地瞅了我一眼,便也跟着王晖政下楼。 那一眼看得我心里拔凉拔凉,连背脊都感受到一股凉意。 不得不说,这眼神我熟悉,当初我和舒媛订婚结婚到生了儿子,可没少挨过王筝这一记眼神。 说句坦白话,我曾经以为……以为,王筝那是对我存了点心思。 现在回想起来,王筝心里打什么主意的时候,总爱用这种眼神看着人。 半晌,景叔从里头走出来,见到我的时候,眼里似乎闪过一抹精光。想来是看我精神可嘉,脸色也没方才那么僵硬,就连语气也比平常多了点人气:“小少爷今晚也是累了,我已经吩咐下去,让人多熬点汤,小少爷睡前喝些,可以养神。” 我点了点头,景叔又说:“三爷精神好些了,小少爷进去瞧瞧吧。” 既然三叔没事,那我就不多加打扰,替我转告让他老人家多多休息…… 这句差 分卷阅读43 点脱口而出的话,终究是硬生生吞回肚子里。 走进房里,扑鼻而来的是一股复杂的气味儿。空气中夹杂着消毒药水,还有那股檀香味,一时间,我略嫌恶心皱了皱眉。然而,转眼瞧见任三爷躺在床上,闭目养神,额角想来是经过细心的处理,包着白纱,看不到一点血渍。 任三爷的睡房以往便是大而空洞,上一世还有一台琴摆着,这下空荡荡的,只有一张白色宽大的床,一片苍白死寂。 任三爷这人的习性比较怪异,除了景叔,也没有其他贴身伺候的人。平时除了弹琴画画,也没听过他有什么其他的消遣,公司的事也从来不会带到家里,房里就是一张桌子一台电脑也没有,满目的白色,有股与世隔绝的疏离感。 我本能地看了看窗边的画架。 的确有张未完成的图作,只不过是一片模糊的绿。 上一次,果真是我眼花看错了。 我回头轻轻合上门的时候,发出“喀嚓”的声响。 后头突然响起一把沙哑暗沉的声音。 “阿景,他走了么……?” 我的心猛地一跳,那个“他”,指的是王筝……? 我咽下口水,干涩地唤道:“三叔。” 他整个人一怔,猛地睁开了眼。 那抹眼神几乎把我惊退了一步。 他看着我,唇喃了喃,扶着床边坐起。我壮着胆子,走近了几步,才发现那张脸毫无血色,连唇也是白中透紫。 那好看的眉头慢慢地纠在一块儿,我不由得冷汗淋漓,硬是挤出一句话:“三、三叔……觉、觉得好点了没?” 三叔抿了抿唇,难得和颜悦色地冲我点了点头。还好,他这次没再发火赶我出去。 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有些战战兢兢的。 一时间,竟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其实,从上一世就是这样。即便还没发生那件事之前……我和三叔的感情确实是极生分。说来,上一世他离开任氏后,自己开了间公司,声势长势皆是大好,到后来几乎能和任氏比肩。 那时候,我对他到底是敬佩多余恐惧的。 那会儿我还不知道他和王筝之间的纠葛,曾经有段时间,也去他的公司去得勤,从他身上也着实学到了不少有用的东西。 我明白,我是比不过他的。任氏几乎一日不如一日,股东还没分裂,还是看了死去的任大老爷还有任老太的面子。 “那个……三叔,谢谢……不是,是抱歉——” 这件事无论和我有没有关系,有一点是正确的——那飞来的杯子是往我的方向砸,然后任三爷把我护在怀里,给我挡了下来。 我明白,归根究底,还是任老太的技术问题。 但是我总还有点良心,尤其这种时候,客套话总是要说上一两句的。 虽然我的神态不甚自然,不过这也不能怪我,让任三爷盯着,我估计就是再死再重活千万遍,也自然不起来。 事实可见,任三爷再怎么高高在上,依旧免不了俗,这些话总还是受用的。 任三爷难得连眼神也柔和起来,轻轻拍了拍床边,轻声唤:“祺——祺日。”我一顿,却听他说:“……过来坐这儿。” 我心下又是一凉, 他眼神暗了暗,语气更轻:“过来……和三叔说说话。” 显然,我的身子动得比脑子还快。 不知道这是不是可以解释为刻于骨子里的认命感,李玲曾经为这种复杂的感情简化成两个字——奴性! 总裁,这就是你与生俱来的奴性啊! 我惆怅不已,严格算起来,我现在比任三爷还虚长几岁,怎么在他面前,这骨气就矮了不只一分。 我正襟危坐,不知道是不是我的眼神不太好,总觉得三叔往我稍稍凑近,一直到眼角触到一抹冰凉的时候,才猛地回过神来。 我看着他,有些慌张地唤:“三叔……” 他仿若未闻。 任三爷偏头不说话的时候,总有一股难以言喻的飘忽感,连眼神都迷茫起来。 “三叔说过……”他顿了顿,沙哑的嗓音似乎微微扬了起来,却更加模糊:“不会……让……伤害……” 我听不大清楚,他似乎重复了几遍,却像是说给自己听的。 他的指尖在我的眼角流连,一直延伸到鼻梁、嘴唇,然后再往下,到下颚、脖子……就在我有一股他会突然狠狠按下去的时候,那只手却又收了回去,然后慢慢地覆在我的手背上。 他说:“不要怪三叔。”我哑然,有些心虚地说:“……三叔,您累了。我、我去叫景叔——” 任三爷拉着我的手臂,力道之大,让我一个踉跄,整个人往后跌在床上。我挣了挣,却是徒劳无功。 我唤了几声,换来的却是更牢固的禁锢。 唉。 我顿然有种成了人肉抱枕的错觉,悲哀感袭遍全身。 那浓厚的檀香味,让人无故生出一股迷离感。 我轻叹一声,耳边朦胧之中,似乎响起了一首童谣。 旋律很是熟悉,连带着包裹着周身的冰凉感亦是充满亲切感。 那抹熟悉的感觉,很是久远,仿若是很久以前的事情。 祺祺……乖…… 祺日…… 祺日…… 我猛地睁开眼的时候—— 刺眼的日光,惊觉,已然是隔日清晨。 关于此文 关于重生之沉云夺日,我想说说一些事情。 首先,小祺这一世并没有对孔雀再抱其他的情感。 他现在对孔雀,比较像是长辈对后辈的感觉。 小祺的个性是属于比较温和的没错,但是其实并不窝囊。 我觉得所谓窝囊的人,是只懂得逃避,或者因为自己的不足, 把错怪在他人。 其实写这个文的过程,很多人反应说,小祺应该离开他们, 或是要冷漠地对待这些人,更甚的是把自己尝过的苦楚报复在他们身上。 但是事实上,小祺本身的个性,其实我觉得我写的很明白的了。 他是一个很厚道的人,他对他们上一世所做的事情,不是没有厌恶的, 所以,他现在对他们有根深蒂固的排斥。 没有做到恶言相向,可是本能地带着疏离感。 这就是一个温和的人所做的反抗,再加之他本身比较随波逐流的个性。 其他方面,我觉得小祺还算是个有担当的人。 公司出问题,他没有逃避责任,而且竭尽所能地在挽救, 积极地去面对,甚至不惜去求本身存在芥蒂的任三爷。 他最大的爆发就是对着任三爷和王筝嘶吼还有泼酒(任氏晚宴上), 难道说用拳头现向就是真汉子? 小祺是文明的,他性格的确软,他很清楚自己 分卷阅读44 有几两重, 却依旧不会忘记要去努力,做到最好。 比如,他娶舒媛,可以说他是软弱不敢反抗任老太。 但是我们就他上一世的立场来开,一个迟暮病重的长辈, 含泪对着你,说出她最后的愿望,以小祺这一种仁厚的个性, 他会硬得下心说不吗? 另外,他娶了老婆,有了儿子,小祺就再没有做过对不起这个家庭的事情。 他从来不把公司的问题带到家里,这样的男人,是窝囊的男人吗? 就算到后来公司出问题,他把这问题和他的妻子倾诉,小祺并不是想要舒媛帮助他,他只是想要告诉舒媛,或许以后不能再给她这么优渥的生活, 但是舒媛本身就不爱他,进而扭曲他的意思。 很多人都说,为什么不要一重生就逃开他们。 第一,小祺年龄还小,而且他的确曾经尝试,不过是徒劳。 还记得吗,一开篇,小祺就换了小学,搬离任家。 后来是王筝自己贴上来的,再加上后来出事,三叔又软性地逼迫小祺回来。再加之,小祺知道任三爷时时派人监视自己。 第二,小祺对他们的态度,是软弱奉迎的吗? 很显然,大家都看到,并不是这样。小祺对孔雀,这一世还有多少的爱意?可能疙瘩或者动心什么的还是有一点的,毕竟对他上了一世的心, 现在小祺对他也是敬而远之,就算有接触,对孔雀的强硬或是坏脾气,他选择包容——他两个岁数加起来都快五十了,孔雀几岁?现在也只有18岁,他恨得起来么?另外,他这一世终于明白任老太叫他娶老婆的阴谋,所以他不是很明白地拒绝了吗? 第三,小祺会离开,时候未到。 这个牵涉剧情问题,不方便透漏。但是我只能说,小祺一定会离开任家。 这期间自然是发生一件,小祺无法忍受的事情。 结论是,你们总不能逼我一开始写,小祺充满恨意然后对其他人想办法报复报复报复,我觉得有一句话大家总明白,报复过后,终究是把自己的心囚禁在一个死胡同里。 小祺他选择正面地面对,他的想法是——重来一回,他们都还没对他做过这些事,他找谁报复去。顶多是怨,顶多是疏离,小心翼翼地面对他们,不再有什么其他的幻想。 小祺也想离开这乌烟瘴气的地方,但是他现在能力不足。我们要看看现实问题,十几岁的孩子,新加坡有多大,他能离开家,到哪里去?去国外?拜托,未成年passport都要家长签名了。 哎,可能大家看了心里不太愉快,我写的也比较乱, 这些就是我想说的。没有其他的意思。 作者谢文不容易,我也知道大家看文也不容易, 对文的人物有意见是好,不过我不太想要偏见。 最后还是要说,可能大家并不明白小祺这种人,但是实际上,还是有这种人存在的。 他们性子软,却有他们的原则,只要超出这个底线,也是会反抗的。 请不要说他们没用,说他们窝囊,说他们活该如此, 不是充满个性的人,才能活在这个世上。 第六回 等我脑子真正清醒过来是稍久之后的事。那会儿,就连呼吸的时候,都能感受到一股凉意。 昨晚,我确实是枕着任三爷的手臂睡去的。 是故,任三爷的面色不是很好,眼底似是有微微的暗影,就连分家的叔伯姨妈们来问候时,都让景叔回绝了去。 再怎么说,任三爷现在的面子终究是比任老太大一些。 早前曾听张妈说起,按照任三爷的作息,不到中午是醒不来的,也只有在下午三点的时候才去公司一趟,一个星期也就去这么个几天,唯有要事或是会议,才会早早露个脸。上一世也有听人谈论过,任三爷最厉害的地方,除了测谋划略,另一点,便是在于看人用人。 故而,对于新人,只要是任三爷曾指名的,或是赞美一两句,往往都是业界里难得的人才。 我那时候还觉得这档事挺神,敢情任三爷也有做鉴宝人员的才能。 只是,当瞧见一边备好的梳洗用具和换洗衣服,再加上事后热腾腾的中式早点,我心中不由万分感叹。 专家诚不欺我。 景叔这样的体贴入微、这等办事能力,打着灯笼也难找。 我在任三爷房里匆匆用了早点,虽说从头至尾对着任三爷也着实没什么食欲。 “吃得慢些。”任三爷又说:“别噎着了。” 我咽了咽口水,“还……还要上课呢……” “今天……”任三爷似乎想着什么,眼神有些飘忽,口气一如既往地轻:“别去了,留在家里休息。” “不、不行!”我急急摆手,却对上任三爷那双略嫌暗沉的眼,心头登时小鹿乱撞——这形容用的没错,确实是吓得小鹿乱撞。 “那个……”我仔细观察他的面色,“现在的课有些难,我怕跟不上。再说,我下半年也要大考了——” 我有些心虚地看着他。 任三爷不置可否地“嗯”了一声,我顿时有种绝处逢生之感。 我擦了擦嘴,说声“我去学校了”,转身就要走。任三爷由后唤了一声,“祺日。” 我整个人一怔,瞧见他冲过招了招手。 我走近他,略微弯下腰,他却伸过手来,指腹在我的发丝间穿过。“头发没梳好。”他顿了顿,欲言又止,末了道:“让阿景送你吧。” 我胡乱点头,又摇头。 “不、不用了……我叫小何——” 任三爷垂了垂眸子,“我不放心。”相比之前,虽说任三爷现在谈话上还算流利,却是气虚,要是稍微用力就会咳嗽,怎么也根治不了。 他侧头咳了几声,手摆了摆——他老人家这么做是送客的意思。 我完全不知自己又说错了什么,冒犯了任三爷。 唯一庆幸的是,结局是美满的。 到学校的时候,已经缺了上午两节的课。下车之前,景叔在前头嘱咐说:“三爷让我转告小少爷,平时别太操劳了。” 我点头应了,关上车门前,景叔又唤:“小少爷。” “小少爷,这下面一句,是景叔自己说的。” “小少爷要是不觉得妨碍,也请回主宅住上一些时日,三爷近日不太舒心,小少爷权当陪一陪三爷……” 我一怔。 “有些事情,小少爷——”景叔轻叹一声,口气中带着无奈说:“三爷他为了小少爷,也很是辛劳。” 透过车窗,我瞧见景叔摘下眼镜,拧了拧眉心,然后拿出手帕擦了擦眼镜,模样一瞬间像是老了好几岁。 接下来几日,算是难得地平顺。 白 分卷阅读45 君瑞来了几趟,对那天的事只字不提。这两天白君瑞皆是在校区内随意晃了晃,我带着他到校内餐厅用餐的时候,远远瞧见王筝。 王筝对头坐着方维,不知在说些什么,方维的脸色很是难看,柳眉紧紧拧在一块儿,眼眶甚至微微泛红,像是刚刚哭过一样。 王筝的神情倒是意外地冷漠。 白君瑞似是和王筝不大对盘,两个人私下似乎也没什么交流,就是舒媛粘着王筝粘得紧,隔三岔五就找来学校,动作很是高调。王筝有个漂亮美国女友的事儿这段时间几乎传遍整个校园,走到哪儿都会听见人说上几句,其中包含妒忌艳羡。 方维估计为了这事和王筝闹腾。说起来,王筝打从上一世,在这方面就……不太检点,曾经好意劝了几句,也让他一句“你对女人不举就少来管我”给堵了回来。 现在,我也不好说些什么。 白君瑞饶有兴致地看了看那方向,我们原来拣了靠窗的位置,白君瑞却直直往王筝那儿走去。 等等……喂喂喂——! “王筝,原来你也在这儿。”王筝他们坐得挺里边,白君瑞拉着我走来,丝毫不觉尴尬。 王筝看见我们的时候,眼里显然有着惊讶。白君瑞看了看方维,友好地打了声招呼。 “白少爷也来这儿?” 王筝对着白君瑞,神色似是不快,目光略过我,然后不知紧紧盯着什么地方。 服务员又多拿了两张椅子,白君瑞拉着我顺势坐了下来。 “这几天和祺日到处逛,新加坡才多大,也有些厌了。之后,想说多了解一些祺日学习的地方,就来这里看看。” “是么?”王筝扬了扬嘴角,看了我一眼。 “这位是——”白君瑞看了看方维,方维窘迫地低了低头,下意识地往王筝挪了挪,双颊泛着红晕。 白君瑞笑容有些暧昧,像是恍然地挑了挑眉。 王筝无所谓地用手指轻击桌面,眼神有些冷漠地说:“只是学弟,在处理一些麻烦的事情。” 方维猛地一震,咬着下唇。 我嘴角硬是扬了扬,面对这诡异的场面,僵硬地打圆场说:“这样……那白大哥,我们也不打扰了。你们好好谈——” 王筝猛地站了起来,目光凶狠地看了我一眼,拿了外套就往外走。 方维吓了一跳,含泪说了声抱歉,赶紧跟了上去,差点摔倒在地。 我无奈地低叹一声,罪魁祸首白大少佯装无事地摊了摊手。 “祺日,你……生气了?” 白君瑞低笑一声,说:“其实这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同性恋在美国是再正常不过的。” “你认为呢?” 我点了点头,确实是如此。 不过,在亚洲这地方,毕竟还是不怎么光彩的。 我本身对这名词有点疙瘩,谁让上一世,我的名字曾占了各大报纸的版面,旁边就是一排闪亮的“同性恋”三个大字。 说起来,这种事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如果是为了喜欢的人而出柜,也不见得是坏事。 只不过,那时候…… 发生那件事情,我也不知道要怪谁。怎么看都觉得是王筝一手设计的,事后他光明正大地谴责我,事后更因这件丑闻,任氏股票暴跌,这般下来,害得我自己也心寒。 就是不知白君瑞和王筝有什么私仇,怎么非要踩着他的孔雀尾巴。 说起来,白君瑞这人的确很是俊逸,算是走在街上,回头率还挺高的人。 据说,他这次来新加坡,名义上是前来游玩,实际上是有意在新加坡发展的意图。舒媛的父亲在我的记忆之中,是一个眼光锐利的人物,能把这件事交给白君瑞,想来是有把生意交给他的意愿,莫怪任老太对他很是亲厚。 白君瑞这一次的戏弄,果然惹火了王筝,殃及池鱼,我就是那可怜的鱼。 王筝打升了高中,对我的脸色便时好时坏,不知是不是叛逆期来得迟了还是什么。 我回到宿舍的时候,果真瞧见王大孔雀站在我的房门外。他这些年虽不像早些年看我看得紧,可脾气以来,依旧是六亲不认。 进了房,他开口便问:“你和那姓白的感情很好?” 王筝脾气傲,又有控制欲,想来是觉得我和白君瑞交好的事儿没让他知道,他觉得自己被蒙在鼓里,火气就这么来了。 “嗯,还挺好的。” 我轻叹一声,又说:“看你,白大哥这人就那样,他人其实挺不错的,你应该试着和他沟通看看。”说实在话,按照王筝的个性来看,白君瑞这种人,应该是笼络都还来不及,怎么两个人就交恶了呢。 “他人不错?”王筝冷哼,道:“他是只对你不错吧,只有你把他当好人来看。” 我皱了皱眉头,王筝咬着牙,恨恨说:“祺日,白君瑞在外头什么名声?他接近你有什么意图,你会不知道?” “王筝,别把每个人都往唯利是图那方面来想。” “那你知不知道!白君瑞他对你有什么企图!”王筝语气一扬,“他是同性恋!所有人都知道——白君瑞他妈的就是对你有什么肮脏的想法!” 我顿了顿,抬头看着王筝。 他估计也猛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抬手掩了掩嘴。 唉。 我把眼镜摘下,疲惫地揉了揉眼,“我有些累了,你也回房吧。” 天色暗了下来,我看不太清楚,转过身去要把灯打开。 我只觉得后头似乎有什么涌了过来,王筝这些年个头越长越高,现下已经高出我至少一个头,由后环过我的腰的手臂,亦是精瘦有力。 他说:“祺日,我……说错话了。” “我只是着急,白君瑞他——你别和他走得这么近。” 我叹息。 稍微费力地挣了挣,王筝却搂得死紧。 “王筝,那我也和你说件事。” “不要把别人的感情不当一回事,要是你喜欢就算了,要对人家好一些,可要是你真不喜欢,都要说明白。” 舒媛也好,方维也罢。 别在人傻傻地付出感情,以为一切还有希望的时候,再转过来对那个人说——少自作多情了。 “我和白君瑞只是朋友,他对我也没什么好企图的……我——” 这会儿,王筝主动地放开我。 我松一口气,冲他一笑,说:“我知道你是担心……” “你那天……明明看到了。” 嗯? 王筝猛地拽着我的手,很是用力地将我压至门板。 “你那天明明看到了!” 那天?哪天?看到什么——? 我疑惑地看着他,现下天都暗了下来,也瞧不清楚王筝现在的脸色。只是,空气中弥漫着让人不安的气息。 那天…… 分卷阅读46 我似乎想起来了。 王筝的力道很大,我总觉得他似乎再用力,就能把我的手给生生扭断。王筝忽而凑了过来,我心中突然闪过杀人灭口四个大字,很是憋足地闭上了眼。 有什么凶狠地撞了过来,嗑得我牙齿生疼,连耳朵亦是嗡嗡响着——我挣扎着侧过头,头发让人用力扯了过去,那股陌生的触感又铺天盖地地袭来。 现在这是…… 这是在干什么!!! 我奋力地推着王筝,和他只隔开了一点距离,他又像是爆发一样地狠狠地凑了过来,用力得仿佛要把我整个人扭散一样。 头被用力地按在门板上,我猛地一疼,嘴里尝到了血腥味儿。王筝咬着我的唇,估计还出了血。 你——! 我不知哪来的力气,在他再凑过来之前,抬起脚来狠狠地踢向他的腹部。 王筝果然疼地松开了手,我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砰地打开了门,发狠地对他吼道:“你给我滚出去——!!” 外头的灯光映入,我看着他苍白的面色,然后慢慢从地上爬了起来。 那豹子般的眼神,终究是慢慢地归于平静。 他的手,缓缓地覆在唇上。 王筝说:“是你……” “是你……把我逼成这样的。” “你以为置身事外就行了么!任祺日!是你把我逼成这样的——!!” 他用力地推开我,恨恨离去。 我把门合上,抚着额,一股脱力感席卷而来,慢慢地滑坐至地上。 这句话,似曾相似。 我却依旧想不透。 正当我神游太虚的时候,又有人拍打着门。 我一惊,整个人跳了起来。 外头传来几声急促的叫唤。 “胖仔!胖仔——!!” 好在…… 是程辰。 我拍了拍脸,唇还疼的厉害。 打开门的时候,程辰鬼祟地走进来,急急地把门带上,还不忘看一看外头有没有其他人。“胖仔!还好你在!”他的语气极是慌乱,隐约之中,我似乎闻到一股血腥味。 把灯打开之后,才着实让我一惊。 程辰一身污泥,衣服还破了一角,长裤上,似乎还沾了暗色血渍。 他咬了咬唇,神色着急地说:“胖仔!你别问了!之后再和你说!快!” “快什么——?” 程辰抓着我的肩,小声紧张地说:“快!胖仔,你有多少钱先借给我!我今晚要带芯姐离开新加坡!” 我眼皮一跳,惊道:“程辰,你到底闯了什么祸?!” 第七回 (上) “你为什么要带芯姐离开新加坡……?程辰,到底出什么事了啊?你是不是做了什么?啊?”我反抓着他的手肘,口气严厉地逼问着他。 程辰急急地挠着头,像是不知道该怎么陈述一样,末了跺了跺脚,急吼一声:“哎!!胖仔你问这么多要我怎么回答啊!!” “你以为我能做什么!胖仔!我相信你是朋友才来找你的!” 我顿时语塞,一时间心里泛起了愧疚。 现下确实是我口气不好,程辰再怎么玩闹,也是有分寸的。 这点我合该是最清楚的。 看着程辰一脸懊恼紧张的模样,我拍了拍他的肩,去给他倒了杯水。程辰揪了揪手,眼眶微红地看了我一眼,我心下一软,不由得轻声哄道:“是我错了,喝点水顺口气,你慢慢和我说,我想想怎么帮你的忙,嗯?” 程辰一手躲过我手里的杯子,仰头饮尽,估计是喝得太急,还呛着了,用力地咳了几声,抬手擦了擦眼,双眼通红,紧紧抿着唇。 “说出来听听,你说出来,我才能帮你。”他一身脏乱,不知道是怎么弄出来的。 程辰低呼一声,眼光难得锐利,只盯着我说:“小祺,我想带芯姐离开这个地方。” “嗯。”我点了点头,“你为什么突然有这种想法?” “那混帐欠了一屁股债,刚才还带了大耳窿来,打算……打算把芯姐押了抵债!” 我睁大了眼,“怎么能——!芯姐还怀着孩子——!” 程辰一脸愤恨地看着我,说:“哼!就是怀着孩子好!一次卖两个,胖仔,你是不知道那地下黑市卖器官卖小孩的多得是!那个混帐东西——妈的顶你个肺!”程辰狠狠地捶了捶墙。 我有些头晕,拉着程辰说:“那你也用不着带着芯姐走,这样……你带着芯姐报警吧,让警方来——” “胖仔!你不知道!那些警察有的是他们的人!报警?报警的话,明天我们看到的就是芯姐他们母子的尸体了!” 我扶了扶额,这些事情并不是没有想到,只是当身临其境的时候,难免有股强烈的无力感。 但是,这样也不是唯一的解决方法。 “程辰,好——”我拍了拍他的手背,“那你先告诉我,你怎么会弄成现在这副德行?” 程辰闻言,眼里的怒意更盛。 “还不是很那禽兽打了一架,我就是要打醒他!结果他说什么!他居然诬赖我和芯姐不干不净,说什么让芯姐找我这个奸夫要钱!!” “妈的!亏芯姐这么爱他!那个狗娘生的!” “芯姐她就是我的姐姐,我从小就是她看着长大的!她有难我怎么能眼睁睁地看着一点忙都不帮!” 我这下总算理清了来龙去脉,暗暗松了一口气,想了想便安抚程辰。 “我明白了,但是,你也不能就这么一走了之。” “你想想……”我揉了揉眼,“你这么带着芯姐走了,能够给她们母子怎么样的生活?且不说你能带她走去哪儿,程辰,你也要考虑到你自己,还有你的家人……” “你要是就这么走了,程伯伯怎么办?” 程辰低咒一声:“那老头儿情妇这么多,再去生一个呗!” 我瞪了他一眼,他撇了撇嘴,别过眼。 “即便是再生一个,程伯伯疼不疼你,你自己心里清楚。你到底是他的儿子,他就算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妈,总归从来没有不理你们,你扪心自问,程伯伯这些年来,可曾对你们不闻不问……?” “好好好。我不提程伯伯,我们来说说你妈。” “你妈妈——她这些年来辛辛苦苦把你拉拔大,后来就算改嫁了,也时时刻刻来看你,你就这么走了,你妈能不伤心么?” 我看着程辰,轻声问:“你……舍得么?” 程辰咬了咬唇,默不作声。 我走到桌案,打开下层的抽屉,把里头的东西翻了翻,拿出了一把钥匙和一张卡,回头交到程辰手中。 “这里面还有些钱,你先拿着给芯姐,还有——这把钥匙是我在新区的那间房子,你别这么看着我,就是我以前在外头住的时候家里买着放 分卷阅读47 的,我初二那年转校后就一直空着,你先让芯姐待在那里,等孩子生下来,再做其他打算……” 程辰双手接过,“嗯”了一声。 我的唇还在泛疼,冲着程辰扯了扯嘴角,估计难看得紧。 “明天再拿去给芯姐好了,今晚先回去歇息,这么晚还不回去,小心程伯伯打断你的腿。” 程辰总算来了精神,颇是神气地说:“我现在和老头早就不相上下了,那把老骨头还追不到我。” “看你神气的……”我摇了摇头,把他送到外头,目送着程辰离去。 程辰猛然回头,盯着我,等到我心里渐渐发毛的时候,突然说:“胖仔。” “我……和你保证,过了这件事,我一定会好好听老头子的话。” “我一定会用心念书,考上大学。” “我一定会、一定会……听你们的话……” 我摆了摆手,对着程辰颔首。 我明白的,程辰他并不是不上进。 当年,我还是个小胖子的时候,也只有他不嫌弃,愿意和我同桌。那时候,谁多说我一句话,程辰脾气暴躁些,总要和人吵,要不然就动手。 他的缺点虽多,却不失为一个好苗子。程辰做事有担当,就是年纪还轻了点,顾不了全局,也极有责任心,为人坦荡,放在心上的事,从来都会认真去做,也不会把过错推给别人。 程将军确实是有一个好儿子。 那晚,我睡得极不安稳。 梦里有许多画面交错着,上一世许多值得怀念的,或是我觉得已经忘记的过去,不断地在梦境中缠绕着我。 有一幕最是清晰。 那是大学第二年暑假前的事情。 上一世,我的性子稍显孤僻了点,不怎么讨喜,和王筝比起来着实显得碍眼许多。王筝就不一样,即便换了一个全然陌生的环境,在人群面前依旧应对自如。 大学时期的王筝更加耀眼,我几乎每天巴巴地跟在王筝后头,好像只要能站在他身边,心里就有莫大的喜悦,连带着人也精神起来。 以至于,就算王筝有了女朋友,我还是厚脸皮地占着他旁边的位置,一直到周遭的人没好气地开口把我撵走。 王筝一般不会说什么,有时候也会开口让我留在旁边。 看着他和别人亲热,说实在的,我当时的心里还挺难受的。 总觉得心里空了一大块,鼻子感到一股酸意,连眼角都带着热度,心中有一种难以形容的钝痛感。 王筝那时候已经有自己的交友圈子,里头的人都挺不待见我,没少挖苦过我。王筝通常都是沉默不应,嘴角挂着的笑意却是鲜明的。 仔细想来,我实在有点不明白,当年的那种执着,究竟是从何而来。 至于王筝由那时候讽刺无视,到后来的极度厌恶,还是归咎于这件事情。 这事儿说出来还怪丢人的。 王筝身边的人不知换了多少个,我才交上了这么一个。是实在的,那女孩儿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我真真是不记得了。 对于她的记忆,也只在之后的片段。我只隐约晓得,那时候是她先开的口,似乎是历史系的学生,人倒是意外地开朗。我似乎是在挺窘迫的情况之下,和她交往,一切都来得很突然也很神奇。 我还记得,王筝事后知晓了,没少讽刺过我,比之前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我不知道,是不是交往过程中,那档事总避免不了。 或者是因为那是一个开放的国度,思想和身体都是外放的。我没记错的话,我只和那女孩牵过几次手,连嘴巴还没碰过,就直接跳到最后一个环节。 然而…… 最后的结果,就是我大学四年一直深处水深火热的主因。 记忆之中,那是一段极为不快的过程。 但是,最后什么也没有发生。 因为,我吐得一塌糊涂,就差点去医院吊点滴了。 传言一闹开,就变成了——我对女人不行。 说句实在话,我觉得我还挺冤的。 王筝那会儿和我大闹过一回,话说得很难听,我心里只要一想起来就觉得难受。 之后两年,我都不太敢怎么和王筝走得太近。 那时候,只要看着他的眼神,我都觉得难过的抬不起头来。 * * * 我在床上辗转难眠,外头的光辉映入的时候,我依旧伏卧在床上,眼眸微垂。 仿佛只要一闭上眼,就会想起王筝昨夜的眼神。 这段时间王筝本就怪异得很,不知道是遇到了什么烦心的事儿。其实王筝有一个坏习惯,脾气暴躁不说,有时候起伏不定,总得找人泄气。 好在,他本人出过气之后,就不会放在心上。 一直到传来敲门声,我叹了叹,从床上站起,把眼镜戴上。 那门敲得不算重,就是连绵不断。 我心里正奇怪是谁,胡乱地抹了抹脸,就去开门。 映入眼帘的是两个陌生的人,穿着警服,后头还跟着几位校内主任。警员看见我的时候,点了点头,拿出警司牌照,语气刚硬道:“请问你是任祺日么?” 我愣了愣,下意识地点了点头。 “你认不认识这个人?”警员掏出一张照片,照片上的人…… 那是——芯姐的丈夫。 我皱了皱眉头,不知该说是认识还是不认识,只好说:“我知道这个人,他是我朋友的丈夫。” “是这样的,今早我们在旧街区新华街发现他的尸体,此外,我们从他的住宅里以你属名的提款卡,故此,我们认为你能为此案提供有利资料,希望你现在回到警局协助调查。” 我难以置信地睁大了眼。 警员收了照片,礼貌地说一声:“请现在跟我们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 * * 这还是我第一次进到这个地方。 光线有些昏暗,对头盘问的警员上了点年纪,黄澄澄的双眼仿佛带着一股噬人的气息。 “你的意思是,你和死者并不认识,而是认识他的妻子。” “关于你说的那位朋友程辰,还有这个死者的妻子……啊,名字叫杜宜芯,你曾经帮助过她,那她现在在哪里?和你有没有联系?” “照你这么说,你这位朋友程辰昨晚来找过你,依照其他人的口供来看,看样子他嫌疑重大……” 我有一句没一句地说着,绞尽脑汁地想着,在脑海里的画面却异常模糊。 这房间只有一扇小窗,陈旧的风扇咿呀动着,空气不流通,燥热难耐。 额角冒着汗,我抿了抿唇,说:“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 那警员“哦”了一声。 汗水滑下,猛地,他警员用力地拍桌,砰地一声,我整个人一怔,之间他脸色暗沉, 分卷阅读48 悠悠说:“你真的不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 我顿了顿,摇了摇头。 “虽然我不知道你是哪里来的富家公子哥儿,不过这可是人命关天的事情,你家里就算有多少臭钱,也帮不了你!”他拍了拍桌案,口气很是不佳。 我咬了咬牙,说:“我真的——” 此时,那门突然打开,匆匆走进一个人。那警员一见这人,赶紧站了起来,声音洪亮地唤了一声:“局长!” 那局长同是汗流浃背,脸色苍白,对着那警员急急骂道:“犯人已经来自首了!你现在是干什么!” 那警员顿了顿,局长着急地冲他甩了一个巴掌。 “你们这些废物,给我带回了什么人!你——” 那局长转过头来,急急向我走来,脸上的笑容极是恭敬,对着我说:“哎,任小少爷,都是误会、误会,来来来,快随我出去,这地方晦气的。” 我还没回过神来,又让人拉着出了那房间,来来去去地弄得我脑子也不清楚了,脚下也虚得厉害。 一直到走到前头,我只听见那局长热切地唤了声:“任三爷,这人给您带来了。” 我怔了怔,脚下一脱力,整个人向前倾去之前,任三爷已经走了过来,一手揽过我。 我的眼睛看不太清楚,连抬眼的力气都懒得施。 “三、三爷……这、这是——” 我听见“啪”的一声,只听那局长骂道:“你们是吃什么的!居然冒犯了任小少爷!人家好好的一个人,看你们做了什么蠢事!!” “任小少爷,看这汗流的,莫不是中暑了吧,抱歉抱歉,这是我手下的人不长眼,不会做事……”那局长掏出了手帕,像是要给我擦汗。 我只瞧见一只手挡在前头。 “徐警长,不用麻烦了。” “三、三爷——您听我说,这都是误会、误会啊!” “徐警长,这事儿三爷自会有打算的。” “这、这——” 我坐上车的时候,整个人像是瘫软一样,有人拍了拍我的背,我猛地觉得反胃,侧过头干咳一阵,像是要把我的肺也跟着咳出来。 一只手猛地把我揽入黑暗中,浓浓的檀香味,让我很是不舒服。 我使力推了推,却是徒劳。 昨晚一夜没睡,或许,这只是一场梦。 等睡醒过后,就会……就会…… 第七回(下) 我再睁开眼的时候,已经回到任氏主宅,手动了动,便觉得一阵麻。 我皱了皱眉头,侧过头一瞧,看着床边的点滴架,便觉得一阵晕瞬。我下意识地抬手扯了扯,就要扯下的时候,门突然打开,就听见老何惊叫一声“小少爷”。 “小少爷!别瞎折腾了行不行啊,哎!医生吩咐了让您吊着水,真是——怎么一大了就不听话了,三天两头就闹些事儿。” 老何拉着我的手放回被子里,我愣愣看着他,老何坐在床边的椅子上,自顾自地说:“小少爷您怎么突然有贫血这种毛病?是不是一个人在外头住都没好好吃?看这些年越长越没肉,我家那婆娘天天叨念着,这是要把我们两老担心个半死是不是?” 我抿了抿唇,扯着干涩的嗓子,说:“小何,给我拿份报纸,行不?” “不成,身体都搞成这样了还看什么报纸!您知不知道,下午三爷把您给抬回来的时候,那脸白得吓都吓坏人!别说把三爷他急的,我家那婆娘急得差点把我耳朵给扭了。” “小何……去给我拿来吧,我要看看报纸……” 老何哼了一声,我伸手拉了拉他的袖子。 “这——哎,躺着等等,我的祖宗哎……” 我对着他扬了扬嘴角,看着老何走了出去,才又疲惫地闭上了眼。 过了一会儿,直到感觉有人走近,我才微微睁开了眼。 “小何……” “小时候……每次有什么节庆的时候,家里都会来很多人。” “我这一辈的,其实有很多年龄相近的孩子。他们会在屋子里到处乱跑,会一起玩官兵抓贼,还有玩躲猫猫,还会交换喜糖、玩具……” “我不能和他们一起玩,奶奶会发脾气,妈妈也会很难受。我也不能和他们交换喜糖,我小时候牙齿不好,妈妈不怎么肯我吃糖……还有,我也不能交换玩具……我只有一个不知道哪个叔叔送给我的火车头,还有一些小模型,那些都是我仅有的,很宝贝的东西。” “我没有什么朋友,我曾经以为我遇到了,但是,后来我也不知道,到底那一些是不是就是所谓的朋友。” “我觉得自己好像活了很久,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如果有一个人,不论你是什么,都会愿意站在你这一边,在你危难的时候来帮你,在他有危难的时候也会想到你,有欢喜的事情愿意和你分享,就算是烦恼伤心的事情也会找你倾诉,不管发生什么事情……” “我觉得……朋友就要像亲人一样,谁也不能放弃谁、背叛谁,彼此都是很重要的人。” “小何,你和芳嫂就像是我的朋友、我的亲人一样。” 妈的!你们这些婆娘不专欺负没脾气的人!靠!一群臭三八!说人肥也不看看自己肚子有几圈肉!你说是不是,胖仔? 胖仔……死了死了,我妈这次真的要把我就地正法了,你一定要给我顶着…… 胖仔,你有没有空……我和你说说,我家的那些破事——娘啊,烦死我了! “……程辰,他也是我的朋友,和亲人一样的朋友。” “你们都是我仅有的……我谁也不能放弃。” 我……和你保证,过了这件事,我一定会好好听老头子的话。 我一定会用心念书,考上大学。 我一定会、一定会……听你们的话…… ——你要知道,你朋友犯的事儿可非同小可,出了感化院起码还要坐半辈子的牢。 ——你如果什么都不说,就是包庇,这位有钱哥儿,你就不怕惹祸上身? 我侧过头,抬了抬眼,蓦然一顿。 我看着来人,不知为何,有些怕冷地缩了缩脚。 他的手还停留在半空中,然后缓缓地收了回去。 任三爷一言不发,眼底有着深深的暗影,脸色像是因为疲劳而显得有些蜡黄,整个人像是被掏空了一样,看过去倒显得比我更像病人。 我张了张唇,一时间也找不到话说。 任三爷径自坐在床边。 “你有点贫血,精神过度紧张……是累坏了。”。 他的口气很轻,像是怕把人吓着一样。 “饿不饿……?” “你喜欢芳嫂的手艺……三叔让她给你熬粥。” “三……叔。”我轻唤出声。 想来是 分卷阅读49 从一起来就滴水未进,整个人像是脱力一样,说起话也有气无力:“我要去看程辰。” 任三爷低语:“你需要休息。” “我只是有些事情想……问问他。”我抬手扶了扶额,深吸一口气。“三叔,你答应我吧……我不会再惹麻烦的。” “一定、一定不会再给家里惹麻烦。” 他的眸光有些暗沉,脸上没有一丝其他的表情。 过了好一会儿,任三爷才替我拉了拉被子,把我盖得严实。 “好。” 他轻轻颔了颔首,对着我低唤:“祺日。” 他的手指透着冰凉。 “别和三叔说麻烦。” “三叔……都答应你。” *** 兴许是任三爷亲自来过一趟,这警局里的人一见我,个个有些拘谨,还奉上了茶水,直说要去叫徐警长来见客,还说上头早就下了指令,带我直接去见人。 程辰现在先关进了拘留室,据说程将军亲自带了律师团来闹了几次,但是程辰一口咬定是他杀了人,还带了把杀人的凶器。程老将军怎么也不相信,也不知是程家总有点势力,还是这案子真的有点蹊跷,总还是没断了案,程辰自然不能保释,这三天还扣留在局里。 程辰见到我的时候,像是有点意外,却又立马垂头。 他看过去还好,就是整个人邋遢得不行,哪里还有一丁点帅小子的影儿,脸上大大的红色掌印,半张脸肿得老高,看得我不由得一愣。 “是……谁打的?”我睁圆了眼,程辰撇了撇嘴,“还不是那老头子,看不出还真有点力气,这一下真是一点情面也不给。” 他扯着嘴角没事一样地笑着,突然猛地拉着我的手说:“哎!我听说他们找你麻烦了?该死,就知道会连累你,胖仔我……” 程辰猛地红了眼眶。 “我对不起你。” 我捏了捏鼻子,总觉得鼻酸得厉害。 “你也知道对不起我,那你知不知道你最对不起你爸?也最对不起你妈?还有,你告诉过我,今年圣诞节还要带你两个弟妹出来一起庆祝,不只这样,你还欠了我一大笔的钱,说要给我做牛做马还债的,你还记不记得你自己说过一言既出驷马难追的?” 程辰嘿嘿一笑,低了低头。 我轻叹一声,说:“你告诉我怎么回事?” “就是这么一回事了,我杀了人,杀了芯姐她老公,现在要坐牢。”程辰侧过头,语气有些无谓。 “胖仔,这就是事实。我杀人了。” 我抬头看着他,硬声道:“我不相信。” “程辰,我知道的,你再冲动,却也不是这样蛮横的人。” “程辰,你告诉我实话,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我的眼眸一垂,“还有,芯姐人呢?” 程辰回过头来,看着我,说:“芯姐和这件事没关系,她那天晚上还去诊所做检查,有不在场证明,根本不关她的事。” 我看着他:“我没说关芯姐的事,你为什么这么紧张?” 程辰一顿。 “你告诉我,怎么回事?”我拉着他的手,像往常一样地拍了拍他的手背,轻声说:“我们还是不是朋友?有什么事……不能告诉我?” 程辰的脸上有些变化,猛地抽回手,急急道:“就、就是这样了!我——我杀人了,我那天晚上去找芯姐的时候,遇到了许成宏那个混帐!我早就想教训那个混蛋了!” “那你怎么会杀了他?” “他和我打起来,才失手打死他的!我哪里知道他这么不经打!!” 我看着他,缓缓问:“程辰,你跆拳道学了几年了?” 他愣了愣,或许是不明白我怎么问了一个完全不着边际的问题。 “……忘了,打小就学了。” “是啊,我还记得,你高一那一年还做过代表,去大马参加比赛,拿了金牌,是不是?” “……哎!是啦是啦,说这个干嘛!”他抓了抓头,对着我喝道。 我目光一冷,说:“许成宏是个律师,好酒嗜赌,我很难说他有多能打,但是他那时候手无寸铁,程辰,你为什么还需要用棍子袭击他?” 程辰整个人怔了怔,好一会儿才急急道:“我!我就是想拿棍子扁他!” “那好,许成宏是在夜陈尸于暗巷不错,你明明和他是偶然遇上的,你本来是去找芯姐,怎么会带着棍子?” “程辰……你告诉我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是不是……在包庇谁?” 程辰猛地低吼出声:“我都说了人是我杀的!你不要问了!人就是我杀的!我杀了许成宏!我他妈的不甘愿芯姐嫁给他!他这么对芯姐是死有余辜!!许成宏那混帐他妈地早就该死的!!” “芯姐从以前就无依无靠,从来就没有过过什么好日子!好容易以为熬过了嫁对了人,结果嫁给了一个畜生!!唯一的弟弟也不见了!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她还能够靠谁?!她这辈子做错什么了!我就是看不下去!!” “程辰,你冷静点……” 此时,外头的警员突然走了进来,连带的还有徐警长,后头跟着的另一个满脸沧桑的老人,正是程伯伯。 程伯伯沉默地走上前来,徐警长陪笑着在后头跟上,看着我笑着说:“原来任小少爷也在,刚好刚好,总算都是误会一场,误会一场……” 我懵了,程伯伯走上前拍着程辰的肩。 徐警长拿出手帕擦着汗,对着程辰说:“法医的检验报告昨个傍晚就出了,早知道这事儿就有点问题,真正的犯人也……我说嘛,程大少一表人才怎么可能是杀人凶手呢……” 程辰猛地一跳,吼道:“什么真正的犯人!我就是犯人!你妈的死肥肠不要乱抓人!” “你这个孽子——!!” 程伯伯一声怒吼,又往程辰脸上甩了一个耳光。 “哎哎哎……程大少血气方刚,哎,事情总算弄清楚了,程大少就是让人迷惑了,才犯了包庇的小罪——” “你妈的!”程辰突然窜到前头,差点就要拽住那徐警长的领子,好在徐警长闪得极快,几个警员又涌了上来,程伯伯火气极大,拉着程辰大吼:“你打!打死我这个老头!打死我我也认了!你这个孽子!” 程辰咬了咬牙,我赶紧挡在他们父子之间,拉着程辰,看着徐警长和程伯伯二人,问:“到底是着怎么回事?” “法医检验过了,许成宏那头上的根本是两处伤,受的那致命的伤还早了近两个小时。警方也在另一个楼房巷子找到了血渍,证明是许成宏的——” 徐警长看了看程辰凶狠的眼神,扬声说:“今早——今早就收到消息了,那个杜宜芯昨个儿在新区一所楼房里烧炭自杀,还留了封遗书,把犯案过程都 分卷阅读50 解释清楚了,连真正的凶器都找到了!” 什么……? 程辰整个人一震,睁大了眼,嘴里喃喃:“不……不可能……” “你说……芯姐死了?芯姐死了!不可能!不可能——!!” 第八回 李玲是我在大学时期的学妹,换句话说,也是王筝的学妹。 她是个看去有点少根筋的女孩儿,性情也很天真烂漫,和她选修的专业不太符合。李玲整个人完全让人感受不到一点凌厉,不过做起事来还算是一板一眼,嘴巴却是个管不住的。 算起来,李玲应该就是我在大学时期少数的朋友。 至于是怎么认识的,我记得还挺清楚的。 似乎是在一个交际舞会上,我收到请帖的时候,上头标明的是变装舞会。其实,大学那几年,我很少受到这类的邀请,估计是我这个人太沉闷,不管再怎么健谈的人,和我总说不上几句话,就会饶头绕开。 变装舞讲究的是新奇的打扮,我平时没什么娱乐,看到这份请帖,心里有点跃跃欲试的,还翘了两堂课,去找了些样本,最后把自己扮成了南瓜人,顶着一顶南瓜帽,一身橙红色的长袍,还带着一个南瓜杖子。 到会场的时候,才踏出计程车,我就僵在那儿。 所有人都穿戴整齐华贵,这哪里是变装舞会的打扮。当瞧见一群人围在一块儿窃笑的时候,我才醒悟过来。戏弄这种事情,似乎是不计年龄的游戏,而且多得是人乐于此道。当时王筝也在会场,皱着眉头瞧了过来。 那两年他对我基本除了冷言冷语,就是没什么好脸色,看见我这模样,明显是恼火了起来。 我觉得那是因为我丢了他的面子,毕竟再怎么说,大家眼里我就是王筝的小跟班,我这幅样子,摆明就是给王筝难堪。 正当我打算直接回头离开的时候,一个女孩儿突然过来挽住我的手。 她也是一身稀奇古怪,头顶上是一大朵的向日葵,手边还抱着一个向日葵种子的装饰,看过去很是滑稽。 她裂嘴一笑,我还记得她说:南瓜兄,太不够意思了,自己先来了怎么不带着我! 今晚的最佳拍档奖,一定是我们的!哦耶——! 然后举起我的手,大声欢呼,颇有一股要征战千里的雄伟气势。 那晚上,我们两个人拿到了年度烂苹果大奖,场面很是壮观,几乎是众望所归。 毕竟一个向日葵和一个大南瓜一起跳华尔兹,本身就是幅很冲击眼球的场面。 李玲毕业之后,来到任氏工作。 李玲实际上很能办事,能力和其他人比起来,也算得上是顶尖的了。她当年还是靠着奖学金念完大学,虽然鬼点子多了点,却很是刻苦耐劳,在王筝身边干活最合适不过。 李玲一直都是个很精神的人,老喜欢做梦,乖仔出生那会儿老说自己也要生一个。 两个月后,她还真嫁了人。 一年后,她也生了个女儿。 李玲的丈夫在房地产公司上班,我见过几次面,看过去很是斯文聪明的人。 李玲那会儿挺着大肚子坐在我办公室里的沙发上,说:总裁,我们就结个娃娃亲,我这照过了,是个女娃娃,左看右看,以后准是个绝——世——大美女,配你家那位小公子儿,不过分吧? 我告诉她,这事儿得我儿子自己做主。 李玲整个人一蹦,那可不好,肚子一疼,女儿就这么生了。 产后,李玲弱弱拉着我说,看看你媳妇儿,是不是绝世大美女——我当时候让她吓得三魂七魄去了大半,当下急急点头。于是,就这么把儿子卖了。 我曾经觉得…… 李玲能补缺我所有的遗憾,因为我永远没有她的那份勇敢。我得不到的,她能争取到。然后,我们会一起共享那份快乐。 李玲喜欢穿着长袖衬衣,她以前喜欢穿着裙子,也换成了长裤。 脸上的妆化得越发浓厚,我曾经开玩笑地说——脖子和脸快成了两种颜色。李玲却一句话也没回,脸色大变。 后来,李玲突然在公司里昏倒,下身还留了血。 我赶紧送她去医院。 医生出来的时候,看着我的眼神有点怪。他问,你是她先生? 我还没回话,医生就捏了捏眉心,说,这夫妻之间有什么问题,也不能动手,妳太太她压力太大,肚子里的孩子保不住了。 我一怔。 李玲侧躺在病床上,微微蜷缩着。她身上换上了淡色的病人服,脱去了伪装,整个人显得单薄无助。 我坐在床边。 她说——总裁,这算不算病假? 我点头。 她说——不用补请假信吧? 我点头。 她笑了笑,手上是满满的伤痕,额角脸角也有些青肿。 她说——总裁,你回公司吧,现在公司里状态有点紧张。 我抓着她的手,摇了摇头。 她顿了顿,又说——他其实对我很好的……最近景气不好,所以才…… ——总裁,你不要再管我的事情了。 ——我不想让你看见我这模样。 李玲和我渐渐疏远也是后来几年的事情,一直到后来,我们能坐在桌子面前好好谈话,是在公司出事那段时候。 李玲是给我交辞职信的。 她的女儿豆豆已经五岁,很是漂亮可爱,铁定能长成绝世大美人。 李玲说:人生中的一些画面,是时间冲淡不了的。往往,消磨的只有那一瞬间的感动。 总裁,你还记不记得我们见面的时候。 我家里穷,爸妈早年连公民权都没有,家里几个姐姐都送给人养。我爸要把我送走的时候,我抱着他的腿,跟他保证,我一定会有出息。 我很努力念书,还做兼职,后来好容易靠奖学金上大学,但是没什么人看得起我,我交不到什么朋友,因为我一有空就去打工,赚来的钱,大部分的寄到家里,我可以一个月都只吃面包,把一点点的钱省下来…… 后来我收到一张请帖,那是我第一次收到请帖,是变装舞会,我从来没参加过什么酒会。我想,哈,这次我终于能去了。既然是变装舞会,衣服我能自己裁,我有好多好多点子,一定可以做件最出色的衣服…… 我苦笑着。 李玲又自顾自地说:结果呢,才知道是让人耍了。很多人都看我闹笑话,我差点哭出来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另一个傻子。 他是一个瘦瘪瘪的南瓜,站在那里,显眼的不行。 后来,我和南瓜一起跳了一整晚的舞,虽然没有拿到最佳拍档奖,可是我们也拿到了一个奖项,虽然大家都看我们的笑话,我还是很开心。 李玲看着我,突 分卷阅读51 然小声地说:其实我有一个秘密。 我凑近她。 她神秘地看了看四周。 南瓜兄跳舞的时候虽然很帅,可是跳得实在不怎么样,我的脚都快被踩烂了。 她噗哧一笑,就像回到了当年。 我也不由得笑了起来。 然后,李玲垂了垂眸子。 总裁,那我再告诉你一个秘密。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公司出了这么大的事,总裁知道,是谁在幕后操控的么? 我……即使心里有底,当李玲说出来的时候,我还是觉得周身冰冷下来。 ——是王筝。 王筝。 我难以自制地抚了抚额,尽量克制全身的颤抖。 但是,李玲的下一句话,终究是打碎了我对这一切仅剩的信任。 总裁。 是我把公司的商运资料,提供给总经理的。 李玲喝了口咖啡,时间就像是停止了一样。 她别过眼。 过了很久。 李玲回头看着我,语气很轻。 总裁,对不起。 总裁……真的、真的很对不起…… 豆豆他爸没了工作,总经理许诺会给他一个管理的职位…… 总裁,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 对不起。 真的很对不起。 真的很对不起啊…… 豆豆拉着她,说—— 妈妈别哭。 妈妈……别哭。 那应该是我最后一次见到李玲。 后来,我只看到一盅骨灰。 ——到底发生什么事,怎么想不开就直接走了呢…… ——就是……吞下一整瓶的药,唉——老公也没什么用,只会打她,看样子也是撑不下去了,才想不开啊…… ——可怜啊,剩下一个女儿。 豆豆拉着我的袖子。 叔叔,妈妈在哪里?她说要给豆豆绑辫子的。 叔叔,你怎么了? 叔叔羞羞,叔叔哭红鼻子,叔叔羞羞—— *** 芯姐的葬礼,是程家帮忙操办的。 芯姐举目无亲,又牵涉了凶杀案,葬礼也只来了寥寥数人。 遗书有两封,一封是投给警方的,一封是给程辰的。 程辰让我念给他听,他说,他书没好好念,很多字不认得。 我一字一句地念。 不断地循环。 最后,程辰把信握在手心里,揪成一团。 程辰说:“那天……我去找芯姐,胖仔,你记得么,要走到芯姐住的那栋楼,要过一个巷子。” “就是在那个巷子,我看见……芯姐坐在地板上,衣服都是血,手上拿着砖头……许成宏那个混蛋就躺在那里……” “芯姐她……很爱那个混蛋——我不明白,芯姐为什么这么傻……” “我早该知道的……我早就该看出来的……芯姐她受不了了,早就受不了了!许成宏那个混帐是活该,为什么连芯姐也要搭进去!为什么!为什么!” 我抓住他不断捶打着自个儿头颅的手,程辰哭得一塌糊涂,他靠在我的肩上,泪水打湿了我的肩。 那股重量……沉重得有些难以负荷。 我说:“让芯姐好走吧,看你哭的,芯姐躺在里面,听到了又要伤心的。” 程辰点头,泪水越擦越多。 灵堂前摆着芯姐的照片。 程辰说,那是芯姐最漂亮的照片,是结婚的时候拍的。 身上是水蓝色的晚礼服,漾开的笑容,明艳动人。 我突然有些哽咽。 这样美好的人,真的不在了。 曾经有人为她们建筑美丽的梦,然而,却也是同样的人,粉碎了她们的梦。 不管是芯姐,还是李玲。 *** 芯姐的事情过了也有半个月。 一切似乎都归于平常,程辰还是改不了有点吊儿郎当的性子,不过骨子里总还是有些变化的。 程伯伯曾经找过我谈话,说得也是关于程辰之后升学的方向。 程伯伯的语气里透着欣慰,说:“那小子做的最对的事情,就是有你这个朋友……祺日,程伯伯就拜托你,多多看着他。” 程辰和我填了一样的志向,法律系。 我很是意外。 虽说这对程辰而言是个远大的目标。 不过,我认为,神迹总是能够在一定的时候彰显的。 比如,我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神迹。 结束了将近两个月的考察,白君瑞总算要带着舒媛回去美国。毕竟是任氏的贵客,任老太自然少不了又摆宴,把华人的好客发挥到了极致的地步。 这个送别晚宴定在国际酒店,去的人自然不少,多得是商界政坛名流。 任三爷理所当然地以不适为由缺席了,分家和王家的人倒是来了一个不少。 任老太和任三爷的冲突也不算是新鲜事,早有耳闻任老太积极地召开董事会议,若两个人真的对上,任老太毕竟还是任氏名义上的董事长,任三爷即便大权在握,难免还是有些劳累。 白君瑞是今晚的主角,和我打了招呼,就又让人支走。他又是一身白色西装,温文儒雅,双眼却是一如既往地凌厉,俊逸帅气。 说实话,白君瑞确实是个不错的朋友,也是个从商的料子,做事从来不会让自己吃亏,要不是碍于性向问题,该是舒伯伯的理想女婿。 舒媛今夜打扮的很是妩媚成熟,又带了点属于少女的俏丽和娇美,和王筝站在一块儿,仿若一对璧人,再是合适不过。 王筝看去脸色倒是不好,想来是最近学习紧张,大考在即,再加上社团的事情,又得哄着舒媛,总是有些□乏术。 这些时候我都回到主宅住着,平日也故意避开王筝。 他现下不时地往我这方向看来,眼神着实有些吓人。 今晚估计是躲不过了。 王筝找到了空档,风风火火地往我这儿走来,我总觉得凉飕飕。王筝手里拿了一杯葡萄酒,示意我到外头。 王筝咬了咬唇,拉下脸说:“我……我有话和你说。” 我顿了顿。 说实在话,有时候我还真不知道怎么拒绝王筝,尤其是他咬着唇,一脸委屈的时候。 总感觉我欠了他似的。 想想……还真让人憋屈。 阳台的景色极好,是个适合调情的处所,我怎么看怎么心凉。 王筝这些年生得越发漂亮,五官渐渐成熟,和上一世一样,整一个祸害。 “你最近……好不好?”王筝有些窘迫地别过脸,又说:“我从我爸那里听说,你又扯上了麻烦事。” 我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王筝毕竟不知道详细的事情,我苦笑一声,说:“还挺好。” “你——祺日……” “你以后要修读法律, 分卷阅读52 是不是?” 他的口气扬了起来,我当下皱了皱眉头,这事儿没几个人知道。 王筝有些阴沉地接着说:“奶奶不会肯的。” 我微微叹气,冷风吹得我的头有些晕,“我……先进去了。” 我走没几步,王筝猛地扬声说:“我——我就要去英国了。” 我怔了怔,下意识道:“那……那是好事啊。” “好事?你觉得那是好事?”王筝蓦地急道:“任祺日,你难道没有其他的感觉?你觉得我要离开……这里到英国,是件好事?” 我顿时语塞,王筝咬着下唇,猛地走来扯住我的手,说:“祺日!我知道你一定是生气我那天……我——” 我如遭雷击地甩开,王筝退开一步。 “那天的事我早就忘了,你……王筝,出国念书是件好事,我知道你有些不安——” 王筝猛地抬眼瞧着我,慢慢地扬起苦笑。 他深吸一口气,喃道:“你什么也不知道。” “你就是这样,把人耍得团团转。” 不等我回话,饮了口手里的那杯葡萄酒,然后递给了我。 “任祺日。” 我迟疑片刻,便也接了过去,仰头饮尽。 末了,我抹了抹嘴角,轻声说:“王筝……” 我咽了咽口水,“我祝福你。” 回到会场,我总觉得头有些晕。 走几步路,就觉得脚下有些软,晚会不过进行到一半,我就有些撑不住。 我揉了揉眼,只觉得视线越来越模糊,难受得有些反胃。 我只好走到了厕所,打算去洗把脸。 和会场的热闹比起来,这儿倒是静谧得有些渗人。 我洗了把脸,一时手滑,眼镜落到了地上去,发出一声“铿”。 我赶忙弯下腰去,却瞧见眼前一双皮鞋。 我愣了愣,正要抬头的时候,那人突然冲撞过来,我惊得抬头,却让那手帕捂得死紧,怪异的是,我居然一分力也使不出。 是—— 是谁…… 第九回(上) 我抿了抿唇,从醒来到现在,也不知道过了多长的时间。 这种感觉对我而言,其实还不算陌生。 上一世就曾经经历过这么惊心动魄的一回,差别在于,那时候我是让人五花大绑扔在一个旧屋里头,这一次的待遇倒是好了点,至少我能感受到底下的柔软,估计是躺在一张床上。 虽说我的身体还不能随心所欲的移动,意识却是渐渐清明,等着身上的药效稍褪,两手扯了扯,才发现我的手脚都让人用粗绳给牢牢束着。 “……有没……有人……喂——” 我艰难地扯开嗓子喊了喊,却是沙哑无力,多喊几声便觉得口干舌燥。 敢情连个监视的人也没有。 相比之前,我这会儿镇定许多,兴许是被绑多了长了经验,当下便再换个稍为舒服的位置,整理整理思绪。让人不安的是,不知绑匪要的是赎金还是其他什么。 如果是赎金,那铁定好办;如果要的是其他的,恕我蠢笨,我身上实在没有其他什么供人觊觎的了。 上一世那次刚好是任氏换主的敏感时期,总还能想到缘由,不过这一回,别说任氏老总的位置,任老太还活生生地晾在那儿,再不济还有个万年不死任三爷顶着,怎么说也轮不到我。 我思来想去,终于得出了一个稍嫌悲情的结论—— 绑匪先生,你们绑错人了。 这房间密不透风,只有一丝丝微弱地光亮透了进来,抬眼便是一片模糊的暗沉。等到身体能够大幅度地挪动的时候,我费力摆动着脚向前移动,转一个身,猛地觉得重心下滑。 “砰——” “嘶……”我疼得倒抽一口凉气。 前方那道门突然打开来。 突如其来的光亮让我不适地眯了眯眼,想抬手遮眼的时候,才想起两手还被紧紧绑在后头,来人放轻了步子,我再次奋力地翻过身,咬牙仰了仰头—— 霎那间,我有种遭人重击的错觉,头昏眼花之外,连胃都带着一股难以言喻的钝痛感。 待他走近至我的脚下,我不由得往后挪了挪。 怎么会是…… 他细致漂亮的脸孔,瞧去有些疲惫,看着以狼狈的姿势趴在地上的我,继而微微蹙眉。 “祺日,怎么这么不小心。”他轻斥一声,然后弯下腰,很是轻松地一把就把我从地上拦腰抱起,在我挣扎之前便扔回床上。 我睁大眼怔怔看着他,“你……” 他手里拿着袋子,把里头的饭盒拿了出来,回头看着我,说:“饿了么?外面买的一定没有家里煮的好,先忍着吃点吧。” 他打开饭盒凑近我,我把头向后挪了挪。他顿了顿,然后像是明了过来地说,“对了,你的手还绑着,那——” 他笑道:“还是我喂你好了。” 等……等等—— 我张了张唇,硬是发出音节:“……水……” 他会意过来,把手伸进在袋子里翻了翻,拿出了一瓶矿泉水,扭开瓶盖。我渴得厉害,急促地喝了几口,一些从嘴边溢了出来。他难得脾气好地拿出手帕擦了擦,一句也没恼,让我觉得万分惊悚—— 这是在唱哪一出,我可没收到剧本。 他顺着我的目光,环顾四周,“这里环境虽然随便些,将就一些时间,等我安排好了……” “……安排什么?”我的嗓子还有些哑,却也不妨碍说话。“你在干什么……?我为什么会在这个地方……?” 他垂了垂眸子,舀了一汤匙的饭,说:“吃点东西,我听说上次你在警局里差点晕倒了,什么时候身体都搞成这样了,以后要好好调理才是。” 我现在哪有胃口,闻到食物的味道便觉得有些反胃,强忍着作呕,说:“你先告诉我……你想干什么?” 他把饭盒放至一边,“也是,饭菜都冷了,确实是不能吃。你躺着等等,我再去买新的回来。” 他轻轻拍了拍我的脸,然后站了起来,我一惊,急急叫道—— “王筝!” 他蹙着眉回过头来,我心下拔凉拔凉,只说:“不用了……我不饿。” 王筝闻言嘴角扬了扬,走回来坐在床边,看着我轻声说:“我就知道你最怕一个人了,今天是我不好,这么忙才回来。” “祺日,只要事情成了,以后我就能常常陪你,你也不用怕寂寞,和那些下等的人做什么朋友……”他脸上的笑意更大,神情是少有的欢愉。 这床有点小,尤其多挤上一个王筝。 说真的,上一世我和王筝睡在一张床上本是屈指可数,这一世也不知道我是走了什么烂桃花,他老和我钻一张床也罢,手却喜欢往我腰上圈。 “你……”我正要开 分卷阅读53 口,王筝却闭上了眼,低喃:“让我睡一睡……这两天的事好多。” 说罢,手圈紧了些,把头枕在我肩上,没一会儿呼吸均匀,像是累极了般。 王筝不知是做了什么好梦,嘴角一直扬着。 我总觉得王筝这笑容熟悉,脑子里顿时浮现一个画面。 那是很久以前,我和王筝刚认识,感情还算融洽的那段时候。 王筝打小就是个招人疼的,人又漂亮聪明,所有孩子都喜欢绕着他转。我刚认识他时,也喜欢跟着他,不过他们玩的游戏我不怎么参与,有时候一个人看着他们玩,干坐着也挺无聊,就也带了点以前收到的玩具,独自坐着玩。 出奇的是,王筝知道后也凑了过来,和我腻着玩了两天。后来那些亲戚孩子们也跟着,小孩子玩性大,看到玩具也跟着要,就这么玩着玩着,我原来就少得很的童年玩物越发稀少,看着柜子里寥寥无几的玩具,我便再也没敢带出去玩。 日子又回到之前那般,我上完课,就看着孩子们一块儿玩,王筝站在中心,最是耀眼,尤其他回头见我瞧着他,嘴角高高地扬了起来。 特别漂亮好看。 重生之沉云夺日 第九回(上回剩下的0.5) 王筝来的时间不定,有时候睡醒了会瞧见他坐在床边,或者突然不见踪影,久久才会出现,总是一脸疲惫,带了食物和水,还有一些换洗衣物。 除了如厕的时候,王筝从来没有给我解开绳子,问他话也总是绕开话题,我原来还以为他最近压力太大脑子有些不清不楚,不过实际上他却没多大的异常。 如果真要说,最大的差异在于,王筝对我的态度好得让我几乎适应不过来。 王筝每次出门,就会把门锁上。这房子里只有一扇小窗,一点光亮流泻而进,长时间的静谧,像是与世隔绝一样,让人觉得有点难受。王筝这几次来带着的食物挺精致,还有些味道尝着还挺熟悉,就算没什么胃口,也不自觉多吃一些。 王筝笑了笑,“我就知道你会喜欢,芳嫂还真有点手艺。”他拿出手帕替我擦嘴,却让我的心突地乱跳,只见他有些阴沉地说:“不过……以后可能就不能吃到了……” 我差点让口水哽着,急急问:“你——你做了什么?什么叫、叫不能……” 王筝瞅着我良久,一直看到我心里发毛,才噗哧一笑,“你急什么,真逗。” “我的意思是,之后我们就会离开这里,那不是就吃不到了?”那双闪烁着微光的眼睛眨了眨,有点无害,“要不然……祺日以为我会做什么?” 我原来松了口气,听他那几句阴阳怪气的话,心又立马提了起来。 “什么意思……?”我震惊地看着他:“我们会离开……这里?去、去哪里?” “去哪里?”王筝沉吟片刻,而后轻笑地凑近我,我让他脸上的笑容弄得一愣,见他两手伸了过来,我惊得立即闭上眼,却觉得耳边一暖。 “祺日,你想去哪里……?”他将头埋在我的颈窝,语气极轻,“不过,我现在还不能带你去很多地方,等我们安定下来,事情都办妥了,你想去哪里,我们就去哪里。” 我听得心惊肉跳,要不是两手绑着,估计会跳起来扬手拍醒他。 王筝究竟是在发什么疯? 我试着放软语气,和他沟通:“这、这样啊——那好、好啊……” 王筝听到这话,像是一喜,放开手看着我,脸上漾开了笑容,仿佛是难以置信,带着惊喜地抓着我的肩,“祺日……真的?你真的这么想?” 我咕嘟地吞了口口水,略微心虚地点了点头。 王筝满意地笑了笑,倾身在我两颊亲了亲,流畅自然,仿佛我和他的关系从早前就这么融洽。 “王筝……那个,我说——”王筝疑惑地看着我,末了笑了笑,拉着我的手,说:“要说什么?你总是这样,什么事情都放在心上,我怎么也猜不透你这脑子里装的是什么。” 我干笑一声,壮起胆子,小心地问:“那我们什么时候……我的意思是,我们什么时候会离开?” “还有,我们不和奶奶他们说一声就这么走了的话……” 王筝笑容隐隐褪下,皱着眉,拉着我躺回床上,“别说这种扰人兴致的话,睡一会儿吧。” 又是无果。 我叹了口气,可能真是上了年纪,一惊一乍地,有种瞬间苍老的感觉。 以当下的情况来看,绑匪就是王筝,而且意义不明,姑且不论我失踪了有没有人知道,显然谁也不会想到是王筝干的事。再说,王筝脑子好,做事向来细腻,就是不知道他现在在玩些什么,非得把我也搭进去。 我不由得出神,呆坐着许久。 王筝似乎睡得不太好,估计这些时候都是这样,连黑眼圈都有了。他突然翻一个身,脸色有些痛苦,嘴里不知道喃着什么。 “……任……不……” 我不自觉地凑近,侧耳细听,隐约能听见王筝口里喃着一些零散的话语。 “……不会……假的……是假的……” 王筝不知做了什么噩梦,连身子亦是微微发颤,频频摇着头。 “不是的……骗我……他不会……死的……” 死?谁死了? 我提起十二分精神,不知为何,心口跳动得厉害。 “……不是……不……不——不要——!祺日——!!!”王筝猛地整个人从床上弹跳起来,“啊啊啊啊——!!!” 我让他吓得差点跌下床,只见他脸上血色尽褪,连唇色也是苍白透紫,两手发颤地抱着头,喘着粗气,眼里似乎有泪。 我有些担忧,不知王筝是做了什么可怕的梦,最后那一声“祺日”,弄得我有些心颤。 “王、王筝……”王筝猛地侧头看着我,眼神狠绝凄厉,让我原来想说出口的话立马全吞回肚子里。 王筝定定看着我,过了好半晌,才伸手碰了碰我的脸。 “祺……日?”像是不确定地出声唤了唤,我赶紧“嗯”了一声。 王筝抚着我的脸庞,呆征地颔首,而后像是死刑犯获得特赦般地,微带哽咽说:“是梦……那些,是梦……?” “祺日,你还活着。是温的,你还活着……对,那些是梦——你怎么会有事。”王筝喃喃低语,眼里有着劫后余生的欣喜,看得我冷意直来,却瞧见他额头满是冷汗,“王筝,你梦到了什么?” 王筝摇了摇头,像是不愿提起一样,一手不断地抚着我的脸,见我看着他,扬了扬嘴角,回头去看腕表,便说:“我今天又要走了。” 我一顿,他语带安抚地说:“祺日,你放心,再过一两天就能从这里离开了,之后不管是任老太还是我爸,亦或是……任潇云。不 分卷阅读54 会有人再逼我们。” 任……三爷? 王筝和之前一样,在我额头印下一吻,就走了出去,照例地把门锁上。这门有些老旧,想来这锁也是不怎么牢固,王筝才牢牢地绑着我。 等王筝离开好一会儿,我才泄气地倒在床上。 外头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我一点也不知道,只隐隐有种变天的感觉。 王筝其实很能享受,除了第一天外,这床铺就换了个新的舒服多的,虽说是不打算久待,也在房里多加了,比如一些无用的花饰,一盏小夜灯,热水壶还有杯子…… 等等。 我睁开眼,侧头一瞧。 杯子…… 离床不远的的小桌案上放着热水壶,还有两个玻璃制杯子。 我霍地睁大眼,仿佛看到了一线生机。 事实证明,就算是扭动也是需要技术的。 王筝每次一去,最短没个五六小时就不会再现身,我只能赶紧趁这些时候做些事情。 这一次总算有了心理准备,从床上砸到地面时也没上回这么疼。我两眼直直盯着前方,笨拙地扭动着躯体。 只不过,体力活我实在不怎么擅长,扭了个大半天,离那小桌案还有点距离。 我磨得全身都疼了,好容易就几步远的时候,我大致估量了一番,又是费力地慢慢旋转身体,换了个方向,用脚对着那小桌案。 好—— 我吸了一口气,脚用力地往哪桌角一撞。 “砰——”我瞧着那 杯子连着热水壶震了震,向桌边靠了靠,很是鼓舞了我的士气,忙再试几回。 “铿——” 掉下来掉下来…… “嗙——啪!” 我看着那一地的碎片,欢喜过后,却又呆滞一阵。 最后,还是横一横心,扭动着身体,靠近着那一地的碎片,小心翼翼地翻身。 我的眼睛对着门,只能胡乱摸索着后方,“……嘶!”即便再小心,手还是难免会被割伤,却还是只能模糊地寻找尖锐的角,找到一片稍微合适的,艰辛地开始磨着捆着双手的粗绳。 只是,这难免要磨上一段时候。 我死死抿着唇,弄一会儿歇一会儿,手酸疼的厉害,却没敢停得太久。 “怎么这么……”我不断低喃,让自己的神智清醒点。 磨了好一阵子,那绳子似乎才解开一些。 扯了扯,又磨了磨。 手掌抓着那片玻璃,疼得麻木,有种湿热黏腻的感觉,看是流了不少血。 我吸了吸鼻子,最后一下,用力地割断那绳子。 呼…… 好似花了挺久的时候,我累得几乎就想这么瘫软在地,只是没一会儿,便咬咬牙,两手费力地撑着地面,只不过双手让人绑着太久,血气不顺,一时间还不太能使得上力。 我喘了喘气,坐了起来,看着绑在一块儿的脚,顿时觉得惆怅。 重活了一回,怎么还是避不了。 徒手解绳费力费神,王筝这绑得又有些技术,我只能再动用工具和蛮力,不过动作总算快了许多,只花了一些时候便解了大半。 我心中狂喜,只要手脚活动自如,总能在王筝回来之前找到打开门锁的…… “祺日。” ……方法。 我愣愣地抬头。 前方的门微微敞开着。 我只瞧见他半张面,然后,他慢慢地将门推开。 动作很轻。 轻得,我只能听见自己的脉动,心跳如雷。 王筝的脚下的每一步,皆是轻而缓慢。 我回神的时候,他已经站在我的跟前,微微俯身。 “任祺日。” 他轻柔地抚着我的脸,笑靥如花,却有种恐怖阴深之感。 “要不要我帮你,嗯?” 第九回(下) 汗水从额角滑落,我咽了咽口水,硬是扯出一个笑容,仰头气虚地说:“你、你今天……回来得真早……” 他微微偏头,走近一步,我便挪后几分,一直碰到后方的墙。 王筝单膝蹲下,和我平视,上下打量了我,又抬头环顾了四周。 他脸色怪异得很,片刻之后,回头看着我,轻声喃了喃:“为什么呢。” “啊……?”我听不太清楚。 王筝对着我,慢慢地扬起嘴角——自然是极漂亮好看的。只是,我现在实在没什么兴致欣赏,被王筝看得心突突跳。 “祺日。” 我听他唤我,本能地”嗯”了一声,整个人几乎让他逼得缩在死角。 “你还记不记得……”他垂了垂眸,淡笑说:“小时候你最喜欢跟着我,我走到哪里你就跟到哪里。” 我抿着唇,点了点头。 他亦轻轻颔首,“是啊。小时候那会儿多好,只要回头,就能瞧见一个傻乎乎的人,紧紧地跟在后面,怎么甩也甩不掉,好像整个世界他只剩下你一个人。” “要是能一直这样就好了。”王筝喃着喃着,眉头微微拧了起来。“为什么,这么傻乎乎的人,还有人要和我抢呢?” “王筝……”我张了张唇,“你……说什么?” “是啊、是啊。为什么呢?小时候不是还好好的,后来你就不理我了,故意接近那些下等的人惹我生气,还因为他们和我闹脾气……” 王筝复又一笑,“任祺日,你凭什么把我耍得团团转?为什么我要傻傻地等你看着我?你根本不会在意我,你只是想要越走越远,最好一辈子看不见我!” 我只觉得心惊肉跳,王筝越说越大声,脸色越来越狰狞,我抬手推着他,却让他一把拽住,狠狠握着,另一手突然扯起我的发丝,厉声低吼:“你骗我!你一直都在骗我!你从来没有拿我当一回事!任祺日!” “王筝!你冷静点听我说!”我用力挣了挣,咬牙急道:“你在想什么,我怎么会没有把你当一回事?你……你听我说,王筝——” “你说谎!”王筝两眼通红,嗓子吼得太用力,都有些哑了,他忽然深吸一口气,嘴角扬了扬。 那张笑脸,比哭还难看。 “你是不是觉得,我疯了?” 我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只能惊恐地看着他,不作回应。 王筝呵呵地笑出了声,“我没疯,我很正常,真的。” “我觉得,我以前才是疯了——我是疯了,才会让你去和那些人混在一起。我是疯了,才会让你离开我的眼皮底下。我是疯了,才会愚蠢的以为你——” 王筝一顿。 我身子微颤,却忍不住开口问:“……以为、以为什么……” 王筝突然放开了我,退后几步。 我像是失去了支撑,瘫软在地,不断喘气。 王筝怔怔地看着我,慢慢地抬手掩唇,我惊魂未定地看着他,却蓦然惊呆。 分卷阅读55 他的眼里慢慢蓄积着泪水,一直到无法支撑,一颗颗热泪从眼眶倾泻而出。 “你……”王筝…… 王筝两手揪着发丝,茫然地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四周,猛地哭泣出声,跪倒在地。 “王、王筝——王筝——!!”怎么回事! 我连滚带爬地上前,抓着王筝的肩。他这是怎么了?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你怎么了!王筝!你遇到了什么!王筝——!” 对,王筝不可能突然变成这副神经质的模样。他向来理性自持,天塌下来也不见得皱个眉头,一定是遇到什么了,一定是…… 王筝霍地止住哭声,两眼呆滞地看着我,两手颤颤地抬起,紧紧地揪住我脏乱的衣袖。 “祺、祺日……”王筝语气极轻,抽泣不止,“你明明说过的——你明明说过的!” 我说过什么了? 我早知王筝脑频率不比常人,却没想到他下一步竟然将我狠狠按倒在地。我的后脑勺狠狠往地上敲去,王筝覆在我上方,一语不发地看着我……慢慢地低头用唇在我唇上碰了碰。 简直让我毛到了心里去。 “王、王筝……你……”等他碰够了,我颤颤说:“你和我好好说,我都听,我都听。” 王筝缓缓摇了摇头,整个人坐在我的腰上,压着我的腿,两手却直接去解我衣服的纽扣。 妈呀! 我赶紧抓着他的手,“别!你别脱!” 王筝呆愣地看着我,也不挣开我的手,末了,慢慢地将头靠在我的胸口。 “为什么……”他闷闷地说:“你说过,你爱我的。” ……天地良心! 王筝听不见我心里的呐喊,缓缓说:“你说过,你只爱我一个人……你不会爱其他人……” 我颤了颤,这种感觉就像是有个女人突然冲到我面前,挺着肚子说给我怀了孩子,惊悚万分。 “我……我说过……我爱你……?” 很多年之后,我赫然发现,我挺后悔对王筝问过这么一句话。 什么都不知道,其实才是最幸福的。 王筝停了停,然后微微哽咽:“你说过的,你亲口说过的——我亲耳听见,你对我说,你爱我的。” 他突然暴跳如雷,抓着我的领子,低吼道:“任祺日!你这个大混蛋!你为什么要对我说那些话!” 我—— 我正要争辩,王筝却说出了我始料未及的话。 “你爱我的话,为什么要和那个女人结婚!!” 王筝……在、在说什么? 我愣愣地看着他。 王筝泪流满面,“是啊——虚伪!你就是这样!你爱的明明是我,说什么你会做个好丈夫!任祺日——” 他像个野兽般撕扯着我的衣服,我脸色煞白,他的手突然滑翔两腿之间,我整个人猛地一颤,抬手狠狠地掴了他一掌。 这一掌,我用了十足的力道。 住嘴——住嘴! 我颤抖着,看着他被打偏了脸,在他回神之际,嘶声道:“你……疯够了没有!” 王筝慢慢回看着我。 我看着他的神情,不知怎地,心却极度冷却。 他刚才……说了什么? 他刚才说了什么? 说了什么? 说了什么…… 王筝这时候,却哑声说了句完全不对盘的话:“这……不是梦?” 他茫然地抚了抚脸,蓦地一笑,“这不是梦,太好了,不是梦……不是梦……”他回头看着我,又有些落寞地喃喃:“是啊,不是梦……梦里你是爱我的,你是爱我的……” 我趁着他发愣的空档,目光扫过那微敞的门,束脚的绳子早在刚在糊里糊涂地挣脱了去…… 我暗暗吸了一口气—— 在王筝别过头的时候,我奋力向大门奔去。 只是当我的手已经碰到门把的时候,突然一个身影,拽住我的手,我只觉得手让人一折,整个人倾向前去,背后一个重击。 眼前,响起了一把不算陌生的声音。 “怎么回事,表少爷。” 脚步声渐进,有人将我抬了起来。 “你……下手太重了。”模糊之中,我听见王筝说,语气还有些不定:“都办好了……?” “嗯,已经都办妥了,这里是护照还有你要的东西。另外,表少爷如果想要小少爷乖乖听话,只要打一剂药就成,用不着费这么多心神……” “……那药毕竟伤身。” 那人笑出了声,似乎又拿出了什么:“表少爷脸色不太好,这安神药还是记得带在身上,方才我在来的路上瞧见了,要是……留下了什么证据,可是个大麻烦。” “不用你多费心。” 那人又笑出了声,脚步声渐远。 “温景!你……为什么帮我?” 久久。 在心智涣散之前,我听那人说—— “表少爷,你会错意了。” “我不是帮你。” “这都是为了三爷好。” 第十回(上) 新婚燕尔,在法国渡蜜月,又带着舒媛回美拜访岳父母,林林总总下来,再回到公司上班也已经是一个月后的事情。 从接手公司到告别单身,脑子还没来得及运作,秘书就敲了敲门。 我从那堆成一小叠的文件抬首,看着秘书身后站着的那身影,手心慢慢渗出了薄汗。 目光下意识地避开,在他走进的时候,强作自然地扯了扯嘴角,示意他就坐。 秘书小心地合上了门,在那关门声之后,紧接而来的便是长久的静谧。 我状似自然地轻咳了咳,他却早先我一步,把一份资料搁在桌上,这些文件请总裁过目。 他的嗓音暗哑刺耳,我不由得抬首,他却同时转过身去。 ——王筝。 我喊他,他的脚步一顿,侧目回头。 那双眼神,让我本欲脱口而出的话,又收了回去。好半晌,才挤出这么一句:你多注意休息,这段时间……辛苦你了,你也放放假,好好去—— 你行么? 我愣了愣。 他低笑一声,脸上带着嘲讽,总裁,你和女人行么? 那双眼像是渗在毒液之中,锐利毒辣地刺来,那张原来英俊细致的脸庞,透着一股冷硬冰寒的气息,一字一句就像是经过细心地斟酌思量。 夫人真是漂亮,是呀——他仰了仰头,博学多才,家财万贯,年轻大方…… 他边说,边缓慢地走近。 他的手撑在桌上,慢慢地凑近,话语之中溢满了毒汁。 总裁,要是让她知道,她的丈夫,曾经无耻地在另一个男人身下,自愿主动地张开双腿…… 全身的血液,就像是在倒流一样,就算捏紧了拳头,也感受不到一丝温度 分卷阅读56 。 不……不是这样…… 他轻笑一声,语气却是冰冷之中透着阴毒:是这样的。就是这样的。 我垂着头,几近脱力地摇晃,你、你那时候……被人下药了——那是、是意外……你听我说,我真的不是—— 不是什么? 他捏着我的下颚,我吃疼,被迫仰头直视他的目光。 不是同性恋?不是把龌龊主意打到‘青梅竹马’的表弟上的人?不是没有被男人插就射不出来的基佬? 其实你不用委屈自己娶什么女人……她是不是不能满足你?呵呵,你放心,要真的是这样,你可以找我,我可以当做善事—— 他伸手来,要解开我的前领。 我猛地抬起手——却在最后一刻,止住。 我…… 怎么?他嗤笑一声:为什么不打了? 任祺日——他眼神一厉,抓住我的手肘:你打啊!你狠狠地打下去啊!你除了跟女人似的扇我巴掌还能做什么! 哼——我只要一想到曾经碰过你,就觉得恶心——!你什么也没穿的样子,想想就让人作呕! 他暴吼出声。 门外又传来了轻轻的敲门声。 我怔怔地看着他,他猛地甩开我的手,退开一步,慢条斯理地整了整西装,语气平复道:总裁,那我先下去了,文件如果有什么问题,就请交待李秘书,我会妥善处理。 我看着他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秘书见他突然开门,赶紧让开道。 我吁了一口气,颓然地坐回椅子上。 总裁……我给您冲杯咖啡。 我抬头笑了笑,摆了摆手让她出去。 门合上。 我慢慢地抬起那微肿的手肘,止不住地颤抖,眼睑缓缓地垂下。 王筝。 王筝…… *** ——你不是说过你爱我的么! ——你为什么要娶那个女人! 不、不是…… 王筝…… 王筝…… 我感受到轻微的浮动,还有细细碎碎的声响。 再用力地眨了眨眼,总算瞧出了点轮廓。头晕瞬得厉害,全身酸疼,尤其是是脖子……手下意识地挣了挣,突然听见那属于金属清脆的碰撞的声音。 我顿了顿,艰难地侧过头。 手肘感受到了金属的冷意。 唉…… 出逃未遂的结果——我使了使力,稍微坐了起来,才慢慢地打量四周。 这次换了个地方。 我花了一些时间适应,待脑子稍微清醒了点,除了水声,似乎能感受到微微的浮动,我正在发怔,却猛地听见外头传来一声嘶吼—— 那声音忽远忽近,然后似乎是离门不远处,听那声音看样子是在争吵什么。 “现在就开船!该死,怕什么,难道要我试都不试就乖乖让人逮着?不可能!” “喂——你说什么!你怎么不拖住他!可恶!” “温景,你别忘了!这件事情你也是有份儿的,什么……你!喂!喂!妈的!” 我能感觉到一阵震动,顿时心一凉,我现在在船上? 我着急地胡乱挣动,那锁链牢牢地拷着,估计是发出了声响,前方门让人推开,就见王筝走了进来。 “你醒了?” 王筝看过去脸色也不太好,声音有些嘶哑,在船舱另一边倒了杯水,走了过来。他俯身将水杯凑近我,轻声说:“祺日,喝点水,你会觉得好点。” “你……”我微侧头,避开那凑近的水杯,“你要带……我……去什么地、地方?” 王筝眸子暗了暗,那水杯往我嘴边凑了凑,我倔强地抿着唇,他这时候本就没什么耐性,当下便捏着我的脸,然后强硬地掰开我的嘴。 我让他强灌了几口,猛地一呛,伏地咳了起来。 王筝亦是微微喘气,方才让我剧烈一挣,跌坐在地上。 “咳咳咳咳——”我衣襟湿了一大片,咳得眼泪都滚了出来。 王筝却突然伸手捏着我的下颚,拇指用力地摩挲着我的唇瓣,那双我曾经觉得清澈易懂的眼神,如今却是混沌污浊。 “你到底……要干什么?”我咬牙,口气忍不住强硬道:“王筝,快点掉头回去……你知不知道……你这么做,会有什么后……唔……” 我一直都认为,亲吻是神圣的。 如果,两人之间没有什么感情可言,那么所谓的亲吻,就只是膜和膜的碰触,齿间碰撞的时候带来的疼痛让人难忍,一切只不过是单纯的互相撕咬。 “啊——!”王筝闷哼一声,我的脚不偏不倚地踢在他的腹部,力道虽不怎么强,却也和他拉开了点距离。 我喘着粗气,强作冷静道:“你、你要做什么……我管不着,你不是傻子——你能带我到什么地方?你能把我藏在哪里?还是……你认为,能像现在这样,用锁链锁着我,锁上一辈子?” 王筝手抚着腹部,眼神阴冷地看着我,不发一语。 我吸了口气,道:“王筝……我、我不知道你是受了谁唆使……但是……” “我没有受谁唆使。”王筝看着我,语气森冷:“祺日,你不会明白的。” 我不明白什么? 他看着我,缓缓道:“你什么都不明白……你根本什么也不知道。” 他嗤笑一声,那神情我十分熟悉。 曾经,他也这么看着我,一脸嘲讽。 他又凑近,我赶紧挪后,警戒地看着他。王筝眸光一暗,伸手扯过我的发丝,我吃痛地仰头,目光正对着他冰冷的眼神。 “你不让我碰?呵呵,那要谁碰你,才不会这样?” 他的指尖穿插在我的发间,“是那个叫程辰的,流氓似的蠢蛋,或者是那个姓白的狐狸……还是,你喜欢那个女人?那个跟花痴似的骚货——” 他霍地使力一扯,直直看着我:“难不成……是任——” “碰!碰!碰!” 那门板让人用力地拍打着,王筝低咒一声,只听见外头有人喊着:“王少!王少!后头有人跟着!” 王筝眼眸大睁,也顾不得我,咚咚咚地就走上阶梯打开门。 背着光,我只能隐约瞧清一些影子,兴许是王筝雇来驶船的,语气着急:“王少!你看这可怎么办!一定是让人发现了!我说,这种缺德事怎么能干!这些被你给害惨了——!” “闭嘴!我少给你钱了么!你不要忘了,要是被抓回去,我怎么说还是王家的少爷,你会怎么样你自己清楚!” “你——你——” “你什么!还不快去看看!妈的,都是蠢货——!” 王筝难得露出了着急的面色,一手恨恨地捶着舱内的桌案,回头见我瞧着他,眯着眼冷声说:“怎么?有人来 分卷阅读57 救你了,你高兴了……是不是?” 他不等我回答,猛地大吼道:“我不会让你如愿的!祺日!我——” 王筝还来不及说完,突然一个剧烈的震动,船似乎停了下来。 “该死!” 王筝快步走出船舱,我只隐约听见外头两人的争吵。 “我也不知道怎么会故障了!王少!这事儿还是——我们只要说,都是误会!任小少爷不是你的表哥么,你们又是亲戚——” “好啊……我现在总算知道了……” “王少——!” “砰——!!” 那是枪声。 “说!你出卖了我多少!好啊——好一个白眼狼!居然——!” “王少!你、你、你别、别开枪——话、话、话好好说——” 我心下大惊,急急嘶声大吼:“王筝!王筝!” 可恶!我不断地挣动着手,现在划伤的掌心似乎又渗出血来,手肘也隐隐刺痛着。 “王筝——!王筝——你不要冲动!王筝!” 王筝要是杀了人就完了! 我蹬着腿,手用力地挣动,嘴边不停地喊着:“王筝!!啊——!!”猛地又一个剧烈的摇晃,我的头狠狠撞上一边,立时痛得瘫软在地。 模糊之间,我瞧见王筝从外头缓缓走进。 他一步步走下阶梯,然后像是脱力一样,一个踉跄跌在地上。手中的枪滑落至我的脚边,王筝怔怔看着我,我这才瞧见他的颊边带着血渍,衣角却是血迹斑斑。 “祺日……” 王筝用手背擦了擦脸,又轻唤一声:“祺日……” 他边走边跌。 然后,嘴角扬起,将头埋在我的颈窝。 “祺日……祺日……” 他搂着我。 王筝。 王筝…… “王筝……” “你、你别哭……” “别、别哭……别怕……乖……乖……筝筝不、不要怕……” 他的双手收紧,全身颤抖。 “筝筝别怕……哥在、在这里……” “哥哥在这里……” 你要他们做什么,有我就够了。 你就是个蠢蛋,这世上找不到比你更蠢的了。 祺日,那谁啊?学妹?你少和那些随随便便的人来往。 任祺日,你自己对女人不举,不要把我想到和你一样! 是你把我害成这样的! 这些……不适合你,把它们给我吧,嗯? 哥,我这儿有糖。 那漂亮的孩子,对我轻轻笑着。 分给你。 王筝。 我还以为…… 这一世,我们都可以好好的。 第十回(下) 王筝细声抽泣着,我轻叹一声,在他耳边放轻声量道:“乖,筝筝……”我稍微挣动手肘,“把这个解开吧。” 王筝从我怀里抬头,怔怔瞧着我,眼睛通红。 我扬起嘴角,“别怕,我不会逃走的,听话……” 王筝迟疑半晌,末了,手颤颤地从口袋里拿出一把钥匙,随之滚落而出的,是一个小瓶子,贴着标签。王筝吸了吸鼻子,把药瓶拿了起来,打开往手心倒了两颗,一口含了进去。 “那是什么?”我紧张地问着他。 “没事……”王筝轻声回道:“只是普通的安神药。” 他走过来弯身,我侧头问他:“你为什么要——” 王筝抿了抿唇,锁链解开的时候,他看着我,缓缓说:“我每天晚上都做一些……很奇怪的梦。” “我……”他欲言又止,握着我重获自由的手,低喃道:“我梦见……你死了、死了……你死了……” “……我不要、不要你离开我。我爸一直、一直催我出国……我知道,你一定、一定不会一起、一起过来的……” “我……我真的、真的想对你好,可是——”他抚着我渗血的掌心,以及发红微肿的手腕,嘴张了张,哑声道—— “祺日……对不起,真的……” 我微叹,“没事了。”我扶着他一块儿站了起来,脚晃了晃,总算站稳了,扶着他在舱内的床坐下,正要走到外头的时候,王筝猛地拉住我的手。 我回头看他,回以一笑,拍着他的手,说:“别怕,我出去看看……那个人怎么样,你别怕,真的,我不会走的。”再说,我也走不了。 王筝半信半疑地看着我,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却说:“我和你一起去……” 打开舱门便是刺目日光,我甩了甩头,眼神一转,果真瞧见在船边甲板躺着一个人。我急急上前去,看到那一滩血泊的时候,难免有些心惊。王筝站在我身后,身子又微微颤了起来,我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肩,说:“我去看看。” 王筝脸色苍白如纸,不安地点了点头。 我深吸一口气,上前单膝俯下身,用手探向那人的脖子—— 还、还好…… 我回头赶紧对着王筝道:“他还有脉搏!有没有药箱?要先止血!”王筝那一枪射中了肩,淌着血水,这种紧急状况之下,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妥善处理。 王筝没一会儿就找到了药箱,还拿了干净的布和水瓶。我不敢随意挪动伤者,王筝显然是从来没怎么见过这种场面,身形有些摇晃,我回头见他好似撑不住的模样,“王筝,你……要不先去里面躺着,这里我来。” 王筝咬牙,倔强地摇了摇头。 “那……”我环顾四周,入眼的是一片汪洋,只好说:“你看不看能赶紧联络到人……对,叫救伤队!” “通讯器和引擎都故障了,还有,我们已经被发现了……”王筝垂眸,似乎带着一丝落寞道:“一会儿就会……有人追来了。” 我点了点头,回头去给那人清理伤处。只不过,我在枪伤处理方面实在没什么经验,只能照着浅薄的知识,用酒精消毒,简单地处理包扎,忙了一会儿,烈日当空,一会儿便汗如雨下。 我想了想,说:“我们先把他抬进去,这样晾着也不是办法。” 王筝伸手要过来帮忙,我却发现他双手抖得厉害,仿佛一分力也使不上。 “王筝……你也去坐着,这里我来。”我又说:“你别担心,有什么事我们一起解决。我不会让你一个人、一个人面对的。” 王筝点了点头,微微扬起嘴角,看去有些让人揪心。 把那人抬了进去后,我也沾了一身的血,王筝像是极其疲惫地坐在一边,脸上毫无血色。 他睁了睁眼,见我瞧着他,伸手来拉着我的手腕,拉近脸颊,轻声模糊喃着:“你还在,你没有走……你没有走……” 我突然有些鼻酸,原来想揉揉他的头,手却沾了血,只好“嗯”了一声。 隐约之中,似乎听见了由远 分卷阅读58 而近的声响。 我对王筝道:“我出去看看。” 走带船舱外,我站在船尾看去,果真隐约瞧见另一艘游艇。 我心中一喜,看着那艘游艇渐近,然后在一边停下。 景叔站在船头,来的人不多,他瞧见我像是松了口气,唤道:“小少爷——” 那把声音不若之前那般冷硬,竟是带有起伏,让我不由得微微一愣。 他小心地越了过来,虽说年龄大了,身手却依旧矫健。景叔看了看甲板那一滩血,眉头一蹙:“小少爷,这是……”又回头急急瞧了瞧我。 我报以一笑,“我没事,景叔,快叫人来帮忙,有人受伤了!在船舱里,王筝情况也不太好。” “救护人员正在赶来,小少爷您别担心。” 景叔拍了拍我的肩,难得扬起嘴角,像是欣慰。 他跟着我走进船舱,我走向王筝,轻声唤:“王筝、王筝,有人来了……”总算不会出什么大事。 王筝看去有些迷糊,头晃了晃,也慢慢地睁开眼。 “王筝,醒醒……” 我轻轻摇了摇他,王筝仰了仰头,眼睛徐徐睁大,然后像是看到什么极其恐怖的画面,我让他抓得一疼,还以为他又做了什么噩梦,正打算出声哄他的时候—— “小心——!!!” 耳边传来王筝的厉吼,紧接而来的便是一声刺耳的枪声,我只觉得一阵天旋地转之后,便是重重的耳鸣。 怎么会有…… 我从王筝怀里抬眼,怔怔地看着前方。 枪口,还微微冒着烟气。 景叔轻叹一声,一手支了支鼻梁上的眼镜,像是有些懊恼道:“表少爷,要是不怎么能动,就千万别勉强……看,我这不是又得改改剧本了。” 鼻间传来一股血腥味,比方才的更加浓厚。 “枉费我在药里加重了剂量,表少爷您的意志真是可嘉,不过做事还是不够狠……落三落四,犹疑不定,结果还是得我亲自来做才行……” 我像是缺氧一样,频频吸气,王筝慢慢向偏伏倒在地。 血如泉涌。 王筝、王筝、王筝…… 他死死睁着眼,唇动了动。 耳边再次传来手枪上膛的声音,景叔呼了口气,说:“很好……就这么定了,王少爷年少气盛,受外人唆使绑架任小少爷,东窗事发坐船潜逃,后来发生内讧,王少爷中弹重伤,凶手同是伤重,至于……” 景叔开枪的同时,我护着头滚向一边,整个人撞到了壁上,手臂感受到刺入骨髓的疼痛。 “唉……又打偏了。” 脚步声渐近。 我惊恐地仰头,只瞧见那枪口慢慢地对准了我的眉心。 “小少爷,景叔也是看着您长大的。现在这样……也是迫于无奈,若不是三爷对你……唉。” 景叔又叹了一声,“小少爷,温景在这里愿祝您长眠地下,死得瞑目。” 温景? 表少爷脸色不太好,这安神药还是记得带在身上,方才我在来的路上瞧见了,要是……留下了什么证据,可是个大麻烦。 温景!你……为什么帮我? 这都是为了三爷好。 为了三爷。 “我……我想起来了。” 我直视着景叔,怔怔道:“是你……!” “就是……你!你唆使王筝,这计划主谋 不是王筝!是你……你……为什么……?” 景叔眯眼,点了点头,说:“小少爷好聪明,也好,死得明白点,别说温景太苛待……啊!!” 景叔突然惊叫一声,王筝不知何时跳起,两手紧紧颤着景叔的腰,对着我嘶吼:“快跑!快跑啊——!!” 我—— 我咬紧牙关,钻了个空,头也不回地急急往外跑去。 “你——可恶!” 后头传来几声叫骂。 王筝的药让景叔动了手脚,又受了伤,很快就被制伏在地。 景叔由后追上,接连往我这儿开了几枪,或许是因为求生本能,我侥幸都躲开了去,一路奔至船尾。 景叔跟至船尾,喘着粗气,一脸恨恨看着我。 “哼……果真是年纪、年纪大了,要是在年轻个十年,不,五年,你哪里能逃到现在!” 我恐惧地看着他,哑声唤:“景叔。” “你为什么……要杀我?” 景叔哼哼冷笑,垂头装填子弹,动作熟练快速,边道:“小少爷,这事……就要怪你那疯娘,还有任潇洋——小少爷,你也不该利用三爷的愧疚,把他害至今天这番田地。” “老夫人确实有一句话说得不错——早知道会出这么多事,就应该先把你……” “我妈和我爸怎么了……!三叔他、他又是愧疚什么!你说清楚!” 他说的究竟是什么……? “小少爷,这些事情,你就到地下去问问任潇洋,问问他干了什么?要怪,就该怪他当年做出这么个事情,居然还让你迷惑三爷……” 我早该让日娃知道,看他还认不认你这个爸!怎么,潇洋,说穿了你还怕那事丢人? 看他还认不认你这个爸! 我爸他,到底做了什么? “景叔……” “好了小少爷,您不要拖延时间的话,我这就让你明明白白地——” 在枪声响起的同时,我往后一跃。 水花溅起。 漂浮之中,我仿佛听见上方有人呐喊,身体却如同千斤重,摆动片刻,便慢慢地放弃了挣扎…… 第十一回(上) 眼前突然出现一大束的波斯菊,我从我自己也看得不甚明白的歌德原文本里抬头,有些愕然地看着前方。 “我特定上花店订的,今天才送到。”白君瑞拿开挡着脸的一大束的花,又抽走我手里的书,那张俊俏的脸庞映入眼帘。 “开不开心?开心的话,来,笑一个。” 我顺应民心地扯了扯嘴角。 白君瑞却是泄气似地吁了口气,把花插进床案边的花瓶里,拉了病床边的椅子坐下。 “怎么了?”我扬了扬嘴角:“白大哥,我这不是对你笑了么?” 白君瑞一手支着下颚,另一手伸来拨弄我的发丝,慢慢地将它们整齐地理到后头,“白大哥可是排除万难,才能见上你一面,你居然一点表示也没有。” 他叹了一声,口气郁郁地道:“太伤人心了。” 要不是瞧见他眼里的戏谑,我兴许还真要心下检讨一番。 “你不是隔三岔五就来么?”我笑了笑,“奇怪,怎么外头这么多人守着,还拿你没法子?” 白君瑞嘴角微微一扬,挑了挑眉,说:“是我把他们的小少爷从水里捞出来的,要不是我,他们现在……还不知道能不能站在那里。” 我顿了顿,不置 分卷阅读59 可否地别过了眼。 白君瑞同是沉默一阵。 我看了看窗外,回头轻笑道:“我想去……外头走走。” 坐在轮椅上,白君瑞在后头推着,时不时和往来地人打声招呼,见我眼神怪异地瞧着他,咧嘴笑着说:“让你见识见识白大哥的魅力。” 白君瑞说罢,就对着另一头一个上了点年纪的看护,微笑着扬了扬手。又有几个女护士路过,红着脸对着白君瑞轻笑着唤了声“白少爷”,然后微带羞涩地快步走开。 我仰头看着白君瑞……啧啧啧,还真是死性不改。 之前老关在病房里,现在出来呼吸新鲜空气,却总有一股物是人非的错觉。 感觉上像是做了一个梦。 我是怎么获救的,这个过程不管是白君瑞还是……任三爷,两人均只字不提,像是达成了共识一样。 我只知道,我一醒来的时候,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左腿吃了一颗子弹,行动有些不方便,剩下就是一些皮外伤,情况比预想的好上很多。 从醒来到现在也有一个星期多的时间,除了前几天一睁眼就能瞧见任三爷之外,之后倒是不怎么能见到人影。偶尔,在迷迷糊糊地睡着时,能感受一股堪称熟悉的凉意,奋力地睁开眼之后,床边却是空无一人。 白君瑞来得倒勤,有一点却是错不了,是他把我从水里救上来的。 至于王筝…… 我还记得两天前,问起老何的时候,老何一脸惊异。 ——小少爷,你还不知道么?啊,瞧我这嘴巴,表少爷在小少爷您……出事那会儿,就已经出国念书了。 ——也是,还好表少爷老早出国了,要是他知道您出了这么大一件事,还不闹个没完没了。 ——不过,表少爷出国这事儿办得还挺急,别说小少爷您反应不过来,就是张管事也是当天才知道的,哭得眼睛都肿得跟什么似的。 白君瑞推着我到花圃间,俯身轻声说:“我在马里兰州有栋别墅,已经让人辟了一片地,明年春天的时候,我……带你去看看。” 我仰头看他,缓缓颔首。 白君瑞闻言,嘴角高高扬着,眼睛都笑成了弯儿。 我同是笑了笑,双手交握着,对着白君瑞唤:“白大哥。” “能不能……”我看着他。 “帮我做一件事情。” 我打开电视机,手推着轮椅,虽说动作还不怎么流畅,总还是习惯了的。 我按着遥控器,百般无聊地转了转,最后停在新闻台。 听着主播清亮的声音,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小标题上,有些发怔。 【任氏财团紧急召开股东大会,任三图谋夺权,母子反目成仇。】 下一个标题便是—— 【任氏股票下跌,财团面临重大危机。】 我抿了抿唇,按了关闭键,深深吸口气,转过头的时候,正好瞧见白君瑞落下的外套。 兴许是想再晃晃,我抱着一点侥幸能遇到白君瑞的心态,拿着那外套放在膝上,手动滑动着轮子。 原来外头那些守着的人是不肯的,我只好让其中一个人跟着,却怎么也不让他推着我。 升降梯下两楼,左转转角,远远就瞧见白君瑞的身影,身边站着的是一个医师,两人不知谈着什么,神情严肃。 我原本要叫唤出声。 想了想,脱口而出的却是—— “任卓宇——” 白君瑞动也没动。 我处的位置从那里来瞧,恰好是死角。 我捏了捏眉心,然后把手里的外套交给身后的保镖,吩咐说:“替我拿给白少爷。” 他脸上有些疑问,却还是接过,却也没多问,正要拿外套走过去的时候,我又叫住他:“记得别和白少爷说我也来了。” 他会意地点了点头。 我轻叹一声。 不知是失落还是什么。 最后,还是莫名地松了一口气。 白君瑞办事极有效率。 不过一两天,我的面前就多了一小叠的资料。 我正要翻开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按在上头。我仰头看着他。 白君瑞的表情有些怪异,欲言又止,有些迟疑道:“毕竟有些年代了,不过还是有迹可寻,在你看这些资料之前,白大哥只是想明白一件事情。” 我点了点头。 他问:“祺日,你是怎么会有这样的猜想的?我是说,你怎么会认为……” 我看着那份资料的封面,揪了揪手指,说:“景叔点醒了我。” “有一些事情,我想弄明白。” 我揉了揉眉心,“白大哥,你明白么?那种感受。就像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而作为当事人,却被蒙在鼓里的感觉。” “当所有人都在谴责我的时候,我却完全不知道事情的始末,甚至觉得莫名其妙。还有……” 我看着白君瑞,却又像是透过他,瞧着远处—— 一直到那记忆深处中,仿佛是站在镜前,映出的不是现在的我,而是上一世…… 好半晌,白君瑞点了点头,将手移开。 他说:“祺日,不管怎么样,白大哥希望你能明白一件事。”他顿了顿,握着我的手,不语。 我笑了笑,白君瑞会意地说了一声“有什么事叫我一声”,便走了出去,轻轻地把门带上。 我目送着他。 然后,慢慢地将目光落在那份资料上。 伸手,翻开。 其实,都是很普通的东西。 关于一些成年旧事。 不得不说,白君瑞底下的情报网确实不错,以这个年代来说,他能让舒伯伯刮目相看,可以见得是个难得的人才。 资料不多。 我还是花了将近一个下午,才看了大半。 里面,包括我爸和我妈认识的过程,从相恋到结婚。 资料还算齐全,有些还附有照片,都列出了详细的日期和年份。 我略微疲惫地往后躺了躺,持续翻开。 窗忘了合上,当风吹起的时候,桌上的另一小叠照片全散落到地上。 我一阵慌乱,赶紧扶着床边,弯下身去捡—— 一张照片,映入我眼中。 我慢慢地将照片拿起。 画面里映出的是……那张好看得极致的脸蛋,是任三爷。 他手里牵着一个刚学步的婴孩,脸上的笑是从未见过的璀璨。 另一边,站着的是我妈。 我怔怔地看着,之后猛地快速翻开那一叠文字资料,循着年份查找。 那是……我一岁的时候。 我咽了咽口水。 急急翻开资料的末部 ,那里记录着从我妈怀孕开始的资料。 我妈怀我的时候,似乎不怎么顺当,去了很多趟医院。同年,我妈开始病发,我一字一句地看着,不敢漏掉任何一个字。 【任 分卷阅读60 潇洋持有任氏百分之十五之股份,同年,长子任祺日诞生。】 【次年,任潇洋和林子馨,夫妻传出不和。】 夫妻……不和? 不、不可能。 【同年,任潇云手术成功,与嫂子侄儿感情甚笃。】 附带的照片中,有许多三叔和我小时候的合照。 还有……我妈。 日娃,你记不记得,三儿最疼你了,小时候你爸也哄不住你,还是你三叔天天哄着你。 我翻至后页,蓦然一窒。 【任氏兄弟疑为情反目。】 【任潇云欲争取侄儿任祺日抚养权,不果。】 【外界传言,任潇云同嫂子林子馨有染。】 【更有人指出,任潇洋长子任祺日为——】 “啪——!!” “祺日!” 白君瑞突然闯进,我回头看着他,他急急走近。 我看着地上碎裂的杯子,有些木然地说:“哦……有些拿不稳。” 我有些出神地看着地上的碎片。 白君瑞说了什么,我全部记不得了。 我只知道,我的脑海里一直浮现出那些文字字。 【任潇云离开新加坡至纽西兰养病,同年,任潇洋共有百分之二十五之股份。】 妈,你和孩子说什么!这是大人的事情! 我早该让日娃知道,看他还认不认你这个爸!怎么,潇洋,说穿了你还怕那事丢人? ——【19××年,任潇云每月会到清心疗养院,探望其嫂林子馨。】 第十一回(下) 车子驶进远离市区的径道。 我瞧着外头,偶尔看了看驾驶座上的白君瑞。 一会儿,我不禁问:“小何会不会担心……” 白君瑞回头瞧了瞧,扬着嘴角道:“不用烦恼,大叔那里有白大哥顶着。”不知为何,老何的罗嗦似乎在白君瑞面前总派不上用场,倒是白君瑞左一句右一句地大叔让老何有苦难言。 兴许,这就是所谓的一物降一物。 老何这唐僧没了孙悟空顶着,总还是拿白君瑞这个妖孽没法子的。 接着便又是长久的沉默。 一直到转过一个弯角,周围是一片山林,车子停了下来。 白君瑞不带起伏地说:“到了。” 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前方,一栋纯白的建筑物,拉下车窗仿佛就能闻道阵阵花香。 “清心疗养院……是这个地方。”白君瑞见我点了点头,便道:“下车吧。” 我这次出外没带着轮椅,只拿了杖子。怎么说,我都觉得坐在带轮子的椅子上,让我有种瞬间苍老的沧桑感,人也跟着多愁善感起来。 多活动活动,偶尔跌一跌,也用不着没事胡思乱想。 我向保安出示了证明,保安没怎么见过我,狐疑地多瞧了我几眼。 白君瑞扶着我走了几步,我挣了挣手说:“我……自己能走的。”他若有所思地瞧了瞧我,终究还是叹息一声。 “林子馨……林子馨小姐……”护士翻了翻资料,末了抬头,眼神有些怪异地瞧了瞧我们,我将证件递给了她。护士接过瞧了瞧,才柔和地说:“请跟我走。” 我和白君瑞尾随着她走到了另一栋楼,护士的态度很是随和,间中也只说了几句:“林小姐的情况很好,尤其这两年。” “有时候和一般人其实没什么两样,我相信再过不久,林小姐一定能康复的。” 护士突然回过头,“任先生也很常来探望林小姐,其实院方也希望家属多多和病人接触,另外,以林小姐的情况,其实是不用重度隔离,只不过……” 到了第四楼,护士笑着说:“到了,走到前面尽头左转就是了,七四九号房。”像是怕我们误会什么,那护士又急急解释:“抱歉,任先生其实有交代过,他来的时候不希望外人打扰,可是既然是任小少爷,我想应该是没关系的吧。” 我点了点头。 白君瑞突然拉过我的手,眼里有着担忧,欲言又止似的。 护士又说:“白先生请和我回到前面的会客室。” 白君瑞只好看着我,说:“那……我到那边等你,你好了就回去那里找我。” 我“嗯”了一声。 其实,我的伤恢复得挺好,就是不知道原来用拐杖确实挺吃力,走多几步就有些喘。 四周静谧得很,显得每一步都如此响亮清晰。 七四九号房的门,是微微敞开的。 里头隐约有音乐传出,随着风声,有些不清晰。 听不出是什么音乐,有点断断续续,却是柔和如水。 我深吸一口气,手颤了颤,极其小心地将门推开。 *** 我记得,我妈说过,她念书的时候,喜欢跳舞。 不过,她其实不怎么能跳——后来我想,或许我的舞技很憋足,就是遗传我妈的。 我妈也告诉过我,她最美的恋情,就是从一只舞开始的。 听起来很浪漫。 但是,我却无法否认,在我眼前的,是怎么一个绝美的画面。 我只是站在远处看着。 我妈的长发整齐地梳起,上头还别了发饰,闪耀的水钻,落地窗外吹进的风拂过她的发丝,她的眼神专注地看着前方,将手搭在眼前那人的手上,紧紧交握着。 随着舞曲的结束,她将头轻轻地靠在他的胸膛,慢慢地舞着最后的华尔兹。 静谧地,沉静地。 她的眼神似乎诉说着—— 这就是她这一生中,最美的爱恋。 这个世界,只剩下彼此。 我木然地站着,似乎所有的东西,都在脑海里渐渐地窜连起来。 只不过,在这美丽的背后,我似乎听到了什么东西碎裂的声音。 那似乎是我长久以来的信仰,在这一刻突然全部瓦解,化为灰烬,慢慢地散去。 一直到前一刻,我还是不愿意相信的。 我一直坚信着,那份资料是错误的,毕竟没有一个确切的证据…… 我妈一直爱着我爸,从上一世,一直到现在,我都坚信着。 不管她怎么对待我,不管她有没有将我视为她的儿子,我终究认为,我原来的家庭还是幸福的。 我不知道我此刻是怎么样的感受,但是,当那双如同深潭一样的眸子对着我的时候,我本能地回望着他。 我想,这合该是我第一次,毫无畏惧地直视着他的双眼。 然后,看着他哑口无言地看着我,近乎着急地放开他怀中的女人。 他唤了一声:“祺日……?” 我…… 我慢慢地抚了抚额,身体像是自主地,拿着拐杖,几乎狼狈地背过身去。 不可能的。 不可能的。 不可能、不可能…… 不可能、这不可能…… 分卷阅读61 “祺日!祺日——!” 不对。这些都不是真的。 不是真的—— “啊——!”我脚步太急,猛地整个人向前倾去,摔倒在地上。 我的手让人扯着,下意识地,我急急地甩开。 “祺日……!” 我奋力地挣脱他的手,就像是记忆中,那封尘的画面。 “放开!放开我!”我猛地惊叫一声:“任潇云你放开我!!” 我仰起头,喘着粗气,直直地看着他。 他怔了怔,颤颤地伸手来,正要碰触我的脸的时候,我急急避开。 我听见后方一把声音传来。 “谁来了?谁来了——” 我妈小跑着过来,脸红地看着任三爷,然后回头瞧着我,眉头皱了皱。 “你是谁啊?” “你说话为什么这么大声,好没教养,我不喜欢你。”她毫不忌讳地拉着任三爷的手,摇着道:“我们去摺纸鹤,你说过今天要陪我的——” 妈…… 妈妈…… 我看着他们两人,胃里一阵翻搅,就像是要作呕一样。 任三爷猛地拉着我的手,“祺日,三叔……你误会了,不是这样的——” 我却是仿若未闻。 我的手按着腹部,另一手掩着唇。 “祺日、祺日,你听三叔说,祺日——” 这到底是——到底是—— 他突然将我拦腰抱了起来,不管我怎么挣也挣不开。 就像上一世那样。 那屈辱得我无法忘记的一段记忆。 那是我无法忘记的梦魇。 我奋力地推着他,甚至是捶打着,在他面前却依旧是徒劳,一如当年。 我一口咬在他的肩上。 一直到尝到了血腥味。 一只手抚着我的发丝,五指在我发丝间穿梭。 我松口,仰头怔怔地看着他。 猛地,我奋力地推开他,跌跌撞撞地走离几步远,末了,伏在草地上干呕。 然后,我像是用尽了力气,冲着他大吼:“不要这么对我——!!” 他怔怔地看着我。 最后,仿佛是看到什么极其怪异的场面,睁大了眼。 我顿了顿,颤抖出声:“你明知道我……我和你是——是——” 是—— 要脱口而出的话,蓦地嘎然而止。 我顺着他的目光,望着上方。 最上方。 四楼的窗口。 那是…… 我瞧见,我妈坐在窗口边,晃着腿,看着下方。 她摺着纸鹤,然后,一只只地随风放着。 然后,她突然微微一笑。 靠着窗,慢慢地站起。 我记得,上一世,我妈是意外去世的。 那时候我还在初中,我妈走得突然,我完全还来不及感到忧伤,她的脸就在我的脑海里模糊起来。 我看着她,全身发颤。 “妈……” 我唤着她。 “妈——妳、妳别乱动——” 妈…… 妈妈…… “潇洋————” 我瞧见她,慢慢地张开手臂。 轻轻地跃起。 像只展翅高飞的鸟儿。 第十二回 主耶稣说:‘耶和华所配的人便不可分开。’ 美丽的新娘,头上戴着用鲜花作为点缀的发饰,洁白的婚纱随着微风而轻扬,伴随着清新的花香。 新郎穿着白色的燕尾服,打着黑色的领结,从新娘父亲的接过那只纤细的手。 神甫为他们宣读并做见证。 这一生一世的爱情,因为今天而完美。 当将那小小指环,套进对方的无名指上时,这就意味着,将自己的人生,交托在对方的手上,互敬互爱,直至永生。 *** 操办完葬礼,还有一切琐事,已经是一个星期多之后的事情。 白君瑞在新加坡逗留了将近一个季,后来听说是舒伯伯催得厉害,怎么样也得赶着回去。舒媛早在之前就已经先回美国,据说电话来了不少,知道王筝已经出国留学的时候,还闹了好一阵子,让舒伯伯很是头疼。 或许是最近的事情太多,大考在即,程辰被程将军锁在家里溜不出来,到后来,也就只有我和老何还有几个公司代表去机场送机。 白君瑞临走前说:“别墅的花圃缺少一个园丁。” 白君瑞又说:“我想,在它们全部枯死之前,我必须勉为其难代为照顾才行。” 我正打算和他探讨关于失业率增高的问题,他一改素来微带轻慢的笑容,收敛神情,轻声说:“你并不是毫无选择,要是你同意的话……” 他走过来,不动声色地俯身,附耳轻声道:“我现在就可以带你走。” 我转过头对着一边揉眼不止的老何,正经八百地说:“报告,有人图谋拐带未成年少年。” 老何登时一个机灵,窜到我跟前。 白君瑞噗哧一笑,摇了摇头。 回到主宅的时候,我从大门走进,偌大的屋子里一盏灯也没开。 我眼神不太好,尤其是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 老何还在停车,我只能一拐一拐地走着,摸索着开关。 “小少爷。” 前方突然传来一把声音。 我的心突地一跳,猛地回头。 如婆站在楼梯口,对着我问问弯了弯腰。说:“老夫人在二楼的房间等您。” 我不由得一顿。 任老太和任三爷的争执白热化之后,她几乎再也没有和我说上一句话,平时就是见面也只是我单方面地唤一声。 我妈的葬礼,任老太也以身体不适为由缺席了。 我站在门前,调整了呼吸,才敲了敲门,握着门把的手颤了颤,低头抬步走了进去。 任老太坐在桌案前,似乎在翻阅着什么,神情专注,鼻梁上架着许久没戴的眼镜。 房里有些闷热。 我斜眼看了看紧封的窗,手指揪着裤子,喉咙干涩地唤道:“奶奶。” 她抬了抬头,看着我,嘴角轻轻一抬,说:“日娃,来。” 我看着她,任老太又说:“怎么呆站在那里,过来奶奶这儿。” “奶奶……” 任老太摘下了眼镜,那双浑浊的眼,看着我,然后,重重地叹了一声,捏着眉心说:“也是……不能怪你,是奶奶的错,才让我们祖孙感情这般生分了去。” “没、没有的事……奶奶。”我脱口道。沉默一阵,我走近她。 任老太瞧着我,频频点头,拉着我站到她身边。我顺着她的目光,瞧着她手里抓着的那本相册。 “日娃,你看看——” 我看着那些照片。 任老太指着其中一张,“日娃瞧瞧……这是你满月的时候,看看,多可爱的孩子。”我点了点头。 “来看看这 分卷阅读62 张,你看……”她一张张指着,我慢慢地往下瞧,目光停驻在最后一张。 任老太搂着我的肩,说:“奶奶知道,日娃是个好孩子。” 那张照片,我妈垂着头抱着我,笑着亲吻我的额头。 “乖孩子,看看,都吃了多少苦。”任老太拍抚着我的手,轻声说:“这些日子,奶奶也想清楚了。” 任老太合上相册,别过头,从抽屉中取出一叠资料。 我双手接过,低头略微看了看,不由得一愣。 任老太拍了拍我的肩,说:“拿去看看吧,这几所学校都是最好的,喜欢哪一间就——” “三爷!三爷您不能——三爷——!” 外头传来如婆急切的叫唤声,我望过去的同时,那庄伟的门突然被人“砰”地用力推开,发出一声悲鸣。 任三爷直直走了进来。 “三爷,哎!您这是、这是……”如婆连说话都带了哭腔,急急跟了进来,为难地看了看任老太,又小心地对任三爷说:“三爷,出去吧,别再和老夫人……” “哼。”任老太冷哼一声,和方才温润慈祥的模样相去甚远。“阿如,出去。”如婆回头看了看任老太,脸色苍白,然后抬手擦了擦眼泪,身形佝偻地走了出去。 轻轻地合上了门。 手指轻击着桌面,任老太缓缓说:“任总经理,公司没事了?这么快就回来,是谁给你通风报信了?” 任三爷站离桌案几步远,目光冷凝。 任老太呵呵笑出了声,拉过我的手,冲着我说话,目光却是看着他。 “日娃,你三叔这是怕老太婆吃了你,快和他解释解释,刚才我们祖孙俩聊得多愉快。别让他老担心这担心那的,正事都不干。” 我怔怔地听着,回头看着前方。 任三爷同是瞧了过来,眼光锐利,像是要将我看穿一样。 任三爷的脾气向来是难以捉摸,从他的脸上似乎完全看不出喜怒哀乐,尤其是早前说话还不利索的时候,几乎没有人知道他想着什么。 上一世我就算继承了任氏,在他面前,不知是因为辈分还是其他什么,对着任三爷的时候,连正眼直视都需要勇气,开口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必须经过细心地斟酌,呼吸也跟着谨慎起来。 我抿了抿唇,对他道:“……三叔。” 我硬是放软了语气,让此刻的神态显得自然轻松,“我和奶奶——” 我看着他缓缓地走近,一直到我高高地仰起头,才能直视他的眼的时候,停了下来。 任三爷的目光落在我手里的那一叠资料,然后,慢慢地移向任老太,似乎是在询问着,眼睛眨也不眨,气氛沉重得让人几乎窒息。 他们毕竟是母子。 任老太尽管神色有些窘迫,她仍是扬了扬嘴角,语态亲切地说:“三儿,你最近忙,日娃的事我就先给你拿了主意,省得你烦心。” “你也知道的……国内的教育是越来越不行了,日娃是个好苗子,现在正是要抓紧学习的时候,老太婆看啊——” “……” 任三爷霍地将我手里的资料一手夺过,全数一把扔了出去。 纸张在空中散开,缓缓飘落的瞬间,任三爷似乎扬起了笑,隐隐透漏着残忍的气息。 “妳要多少?” “五十?还是六十?或者是全部?” 他突然笑出了声,那是我从来不曾耳闻过的刺耳笑声。任老太脸色难看得紧,血色瞬间褪去,全身都剧烈地颤抖起来。 任三爷从桌上拿起了一份文件,低头翻了翻,直接拿了桌上的笔,迅速而简洁地在上头划了划,然后扔回了桌上。 他轻声说:“这些都是妳的,全部都是妳的。” “孽子——!!” 任老太拿起那份文件,狠狠地往任三爷脸上砸去。 他只是轻轻地侧身,毫发无伤地避开。 任老太胸口剧烈起伏,一手扶着桌案,另一手颤颤地指着:“你、你——你真是反了!反了!!你是真不知道妈的苦心,还是发了什么疯!!你——” 任三爷沉吟不语,微垂着头。 任老太的声音一顿,眸子转了转,最后紧紧盯着某处。我顺着她的目光,呆怔地看着。 任三爷的手,紧紧握着我的。 凉意渐渐渗进了我的骨血。 “呼……”任老太深吁了口气,整个人往后坐倒在椅子上,双手遮面。 隐隐的,传出嘤嘤的、带着绝望的抽泣声。 过了一阵,任老太看着前方,略带茫然地唤:“三儿……” “算妈求你了。”那张皱痕遍布的脸,何其苍老:“你是妈的宝贝儿子,妈唯一的儿子……妈都知道,你心里怪妈狠心、当年——” 任老太看了看我,又瞧着他:“但是……” “那是为了你、为了你,你明白么?要是妈、妈不同意那个计划,三儿……你……” 任三爷突然开口打断,语气生硬。 “您累了,需要休息。” 而后,直接拉着我的手往外走,我腿伤走得缓,几乎是让他拖着向前。 “你——你是怕我说出来是不是!啊!任潇云!任潇云!!” 任老太突然从抽屉里又取出了什么,然后甩手扔出,一时间铺天盖地。 他的手却圈得更紧。 一张,落到了我的脚边。 是画纸。 我低头看着。 这一次,我看得很清楚。 非常清楚。 任三爷虽自小体弱,老天待他却不薄,给了他无人能及的天分,在所有方面。我记得,上一世曾经有个慈善拍卖会,其中一张标得最高价的画,就是出自任氏三爷的手笔。 他的画,我看得不多。 房内地上满满的画纸,有的是未成的,只看得出轮廓,飘至我脚边的,是一副彩色的画。 每一张画的景色不同。 只有人物是相同的。 任老太嘲讽地说:“你以为你能给他什么!你当真以为你能保他一辈子!任潇云!” “不要太天真了!你对他什么心思,有眼睛都看得出来!这种丢人的事情,你不怕别人知道,老太婆我还要脸!” “看看这些是什么?睹物思人?嗯?看看我生出了个什么东西!” 他拉着我的手,打开大门。我试图用力地挣动,他却握得跟紧。 那一刻,任老太猛地厉吼一声:“日娃!” 我整个人一顿,回头看着她。 此刻的她,发丝散乱,脸上满是泪痕,眼神阴毒。 “日娃,你过来。” 你过来。 你过来。 “日娃……” 我心头一颤。 我现在看见的,只是一个作为母亲,破碎的心。 几乎是鬼使神差地,我踏出了一步,要出声唤她的时候,另 分卷阅读63 一把声音却早我一步响起。 “不要再利用祺祺。”他的手,缓缓将我拉进黑暗,笼罩在冰冷之中。 鼻间的檀香,让我的意识也迟钝起来,有种虚幻的错觉。 我抬头。 有什么东西就要脱口而出。 似乎从很久以前,我就想说出口的话。 至于是多久以前,我也想不起来了。 唇颤了颤。 时间,就像是突然静止一样。 我的另一只手轻轻地覆着他的。 “放了我吧。” 三叔,你放了我吧。 将手,慢慢地从那冰冷中…… 抽出。 不管你是我的谁都好。 你,放了我吧…… *** 机场外人来人往的,程将军一行人却不是普通地显眼。 程辰笑得嘴角微抽,程将军猛地暴喝一声,程辰立马立正,大大地喊了声:“Yes,sir!” 我爱莫能助,现下正在痛苦并快乐地解决芳嫂为我做的三层便当。 “小少爷,哎,阿芳这没见过世面的就是……” “死鬼,你怎么就说我,我打包的时候是你还说这样一点不够的。”芳嫂捏着老何的腰,老何一连怪叫几声。 总之——这是失策、大大的失策。 我怎么就忘了,要记得告诉老何和芳嫂,机上是不允许带外食的呢……果真是忘了教训。 好容易解决了,过去和程辰会合。 程将军捏着胡子,拍了拍程辰的肩,又瞧了瞧我,语气倒是放轻,怕是把我吓着地说:“那么,小祺,我家这不争气的,就拜托你多多看着了。” 我“哎”了一声,赶紧陪笑着给老人家点了点头。 程辰抱着我乐呵呵地笑着,程将军摇了摇头,像是恨铁不成钢道:“你这是低空飞过!高兴个什么劲!要是到外头再给我惹祸,看我不——” 程将军举起了杖子,程辰一惊,吓得躲到我身后。 我看了看腕表,回头去和老何夫妻道别,程辰欢欢喜喜地推着我,也不管程将军后头气得跳脚。 这时,芳嫂突然惊叫了一声。 “死鬼,那是不是三爷?” 我顿了顿,下意识顺着她的目光去瞧—— 老何笑了一声:“嘿,阿芳眼睛看花了,这哪里来的三爷?三爷今天可忙着,早早就去了公司。” “哎,死鬼你少说两句行不行。” 我嘴角扬了扬,冲着老何夫妇笑了笑说:“那我和程辰走了。” 程辰突然搂着我,拉着我脖子的链子,“这个玩意儿你还戴着?” “说嘛说嘛,我从以前老早就想问了,是谁送给你的,都舍不得摘下来。” “嘿,是不是你的——” 我拍开他的手,他夸张的痛叫几声。 ……我知道。 现在踏出的每一步,将会和过去的记忆错开。 不管是我、王筝或者是…… “胖仔,走啦!” “大波美眉,我来了——!”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 然后,抬头看了看后头,老何夫妇对着我招手。 我微笑地扬手,却在那一刻,笑容停滞在脸上。 不知是不是我的幻觉。 我觉得,我似乎瞧见了他。 车子从不远处的道上驶过。 夕阳辉映着,远远瞧去,宛如一滴血红的泪。 我突然想起了神甫在我妈的葬礼时,朗读的一段话——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杀戮有时,医治有时;拆毁有时,建造有时;哭有时,笑有时;哀恸有时,跳舞有时;抛掷石头有时,堆聚石头有时;怀抱有时,不怀抱有时;寻找有时,失落有时;保守有时,舍弃有时;撕裂有时,缝补有时;静默有时,言语有时;喜爱有时,恨恶有时;争战有时,和好有时。 这样看来,作事的人在他的劳碌上有什么益处呢?我见上帝叫世人劳苦,使他们在其中受经练。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恒安置在世人心里。 然而,上帝的作为—— 人永远无法参透。 第二部 ——完—— 番外三 他还没在砂石场干活之前,是个正规的军人。 总归是真正见过场面开过枪的,算是部队里面少见的汉子,不知是不是早前在老乡过得太苦,到了军队了就是个顶能吃苦的主,枪法练得奇准。只不过,他就是为人太一板一眼,升了一次下士,就没再怎么升迁。 后来不知怎地牵涉入一个案子,上头互相包庇,到最后他也无故落了个不大不小的罪名,锒铛入狱,那阴阴沉沉的个性,也是在牢狱里慢慢养出来的。也难怪,在那时期,囚犯哪里有现在这样的待遇,没事还能打打球晒晒太阳。除了每日必有的劳动之外,就是一群人窝在一件黑漆漆的小房间里,吃喝拉撒都是在一个地方解决。 就这么过了九个年头,上头的人换的换、走的走,他的刑期是十五年,减去假日等等,起码也得蹲个十三年,不过也许是他表现还算良好,或者是当初找他顶罪的上司当上了某个地方的长官,也算有点良心,使了点钱,又打点了一些地方,他总算提早给放了出来。 那长官姓温,当年还和他一起当过小兵,转眼就是出入名车代步,连喝杯酒也要讲究牌子。 他还记得,那长官给他倒了一杯白兰地,浓醇的酒香,他一口饮尽,咂了咂嘴,却没觉得这一杯能让老乡里的老母抵上一次诊费的名酒,和在营里的劣酒有多大差别。 长官笑笑,说,当年的事,多亏大哥帮忙。 他摆了摆手。 他会愿意这么做,还是因为家里的老母当时病得中,单靠上头每月发下来的那笔可怜的薪饷,老乡的老母哪里撑得过那年的冬天。说实在话,他是个顶有脑子的人,那长官答应给他照顾好老乡的亲人,只不过在牢里蹲着,管吃管住,也没什么大不了。 长官对他说,我一个老朋友,在南部有个砂石场,刚好有空缺。 他看着长官。 长官又说,我那老朋友不是这里人,是在南洋发展的,近几年生意做大了,不过他待的那地方毕竟不是华人的地盘,办事规矩多,现在咱这儿又难入境,他在这儿的砂石场缺个人看管,我想给他推荐你。 长官吸了口烟,脸上带着餍足,捏着烟的手指了指他,说,你现在家里也没什么亲人了,你的案底我给你扣着,我会告诉我拿老朋友说,你是我北方的亲戚,就暂且跟着我姓温,你看成不? 他在老乡的老母前两年就过世了,葬在哪里他也不知道。 想了想,他也就应了。 后来,长官带了他去见那老朋友,听说是 分卷阅读64 个在南洋的成功商人,还有一间大公司。那长官说是老朋友,其实对这人还挺巴结得很,一见面就哈腰递烟的,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心下倒是觉得还挺好笑的,虽说这种事也不怎么新鲜。 那大老板姓任,是新加坡人,公司似乎是搞建筑什么的。 这座砂石场那长官原来也有点股份,场子里都是干粗活的,一整堆的汉子,让他想起早前入伍的时候。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长官找他来当个工长,估计是看准他当年在军队里的表现。 其实,说实话,若是这时期是早几十年那种纷乱大战的时候,他这种有实力胆色的,兴许也能混到一个军长来当当。他不像一般的军人,至少看去还不算粗蠢,尤其在牢里那些年,吃了点苦,身板子消瘦了,个子其实还只算得上中等,这下当上了工长,虽说手里的枪换成了锄头,不过倒也还是很能办事,干活的这几年,砂石场总算没出什么大纰漏。 风调雨顺了数年,他还是碰到了一个麻烦。 在这砂石场当苦力的,一个月赚的也不过五十多元,也有几个鬼迷心窍的,笃定大老板一年来不到一次,把砂石瞧瞧卖给其他公司。这件事他是知道的,他不知道怎么直接联络大老板,就先告诉给那长官。 只不过,那长官仍旧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后来他才知道,这长官是仗着职务和地处之便 ,瞒着其他股东,把砂石另外转卖,那些给他办事的工人都有抽薪。 然而,在他知道这事情不过几天左右,就听说大老板来了,还找了他谈话。 大老板看过去,就是一个书生模样的人,斯斯文文的,没有一点暴发户的气息。他对大老板说不上艳羡,心里倒还是有点佩服的,大老板和他年纪相仿,就能白手起家干出这么大的事业,确实厉害。 不过,他的志向到底是不一样的。 大老板找他谈话,并没有表现出对他青眼相加,不过是问了场子里面的事情。这些年,加上牢里的那些日子,他虽说还不至于不识时务,总是没直接把长官的事情透露出去,但是大老板会亲自过来,想来也是有几分打算的了。 事情果然不出他所料,大老板果真要退股——若是大老板不干,这砂石场说实在的,还真是经营不下去了。结果,据说那长官和大老板闹了个不愉快,接连下来,他只明白,他这是没活儿干了。 好在他这人平常没消遣,就连烟都不抽,酒也是偶尔沾几口,和其他人比起来,还真是有点无欲无求,也因为这样,这钱全都积了下来,回老乡买几亩地不成问题。 这事就出在他给大老板告辞的那天。 大老板在这里有间大洋房,他离开这时候场子还没正式关闭,就某方面而言,离开前给个说辞,也算是个礼貌。那天,大老板人刚好在屋子里,他走进去,就见到大老板坐在沙发上,喝酒的模样完完全全就是他老小时那荧幕里头的有钱人样儿,一点烂俗的气息也没有。 大老板见他来,就招呼他坐,态度还算是可亲的。也就是在那时候,他感觉不对,回头的时候,已经把大老板推至一边,牢牢实实地替大老板挡了一枪。 这一枪,兴许就是他这一生的转折点。 他伤好了之后,就跟着大老板去到了新加坡。 后来,大老板嫌他名字不好,就又给他取了个带点文气的名字——温景。 到了新加坡之后,他才知道大老板确实是颇有盛名,台面上的产业很多,私底下倒也有些其他的,算是个黑白两面都挺吃得开的人物。 他还另外知道了一些事情,就是有钱人的家事。 大老板除了原配生得大儿子之后,十几年前原配走了后,续弦的王太也给生了一双儿女。王家算得上是当地的望族,王太他也见过几次,是个有个厉害眼神的女人,他倒是没什么注意那传闻中冷艳的面容。 他给大老板干活,也开始重新操练自己,大老板私下其实有做点军火买卖,这方面的事情后来也全靠他来打点,毕竟这和其他生意不同,到底是凶险万分的。只不过,大老板在这方面的买卖有点绑手绑脚,要不是还真有点盈利,想必是早就收了起来。 如此想来,大老板还算是看重他的。 大约是五年后的春节,大老板突然把他招到主宅。他是大老板暗里的下属,做的都是不怎么光彩的生意,这几年来主宅的次数少得连十指都数得来。房子很大,为春节精心装饰过,显得喜气洋洋。 他就站在主厅等大老板召见,过了好一会儿,才从两方的楼梯上见到一群人走下来,王太也在里边,首先下来的是一个梳着小辫子的少女,蹦蹦跳跳的。 王太瞧见他,也不咸不淡地招呼了几句。 那少女突然窜到王太面前,问——三弟不去外婆家么? 王太宠溺地拍了拍少女的脸,说——今早有些冷,妳弟弟受不得凉气。 少女扁了扁嘴,嘟哝着——我要三弟给我赢彩头,去年连大表哥都输给三弟呢! 妳还要妳三弟去,去年不知道是谁因为外婆说三弟生得比你还好看,闹了小脾气的? 王太带着女儿笑呵呵地走了出去。 他突然抬头看着二楼,就见到一个文质彬彬的青年,戴着一副眼镜,一身西装笔挺,面容看去很是温润,有点像大老板。年岁十七八左右,就是任家大少爷。 “阿景,爸叫你上去。”大少爷唤了他一声,他们之前也有见过几次面。 他心下虽这么想,却突然忆起了王太的那双眼——只怕不会这么简单就是了。 大少爷领着他到书房,一路上和他搭话,只不过,他实在不是个多话亲切的人。 大老板在书房,来的还有其他人,都是给大老板做事的几个人物,大老板一一给他们引见了大少爷。 说实话,任大少爷的资质不错,生得挺像大老板,做事也挺像,据说任家三少爷是个病痨,看样子大老板是打算把事业交给大儿子来管理了。一群人留着说了些话,毕竟是春节,还留下喝了几杯酒,才都告辞离去。大少爷是个有点能力的,和那几个人处得很不错,看样子心眼也不少。 只不过,他从头到尾都站在后头,没怎么参与他们。 待其他人都出去了,大老板突然开口问他:“阿景,你看潇洋怎么样?” 他斟酌了片刻,把方才自己心里想的都说了出来。大老板点了点头,轻叹一声,说:“给你看些东西。” 大老板把文件交给了他,他当下翻开来瞧。 那是一份企划书,中规中矩,看过去应该是大老板名下财团今年预定的发展案。他稍微瞧了瞧,点了点头。 大老板点了根烟,又从抽屉里拿出一份。 “看看。” 分卷阅读65 他依言打开来,看了看,乍看之下,应该是和原来那份企划书同一个方针,不过实行方法不同。他看着看着,等翻过最后一页的时候,已经过了将近一个小时。 烟灰缸里是满满的烟蒂。 大老板问,“你看怎么样?” 他点了点头,说:“这份好。” 大老板呵呵笑了起来,却又摇了摇头。 然后,轻叹一声,说:“不是我要偏心。”大老板看了看外头,说:“潇洋啊……就是怎么也比不过他弟弟。” 后来,大老板带他去见了任家三少。 走到三楼的时候,大老板放轻了脚步,似乎连呼吸也跟着轻了起来。然后,在东厢尽头的一扇门前停了下来。 大老板轻敲了敲,这样子不像是要去看儿子,说是去见上司还差不多。 那个房间带给他的第一个感觉,就是暗。 有种昏昏沉沉的感觉,扑鼻的药味,还有一股奇异的檀香味儿。房里也没有什么布置,和外头的红色喜气比起来,有种清冷的感觉。大老板告诉他,那檀香是他特地从泰国让人带来的,有助眠的效果,据说对气喘还有点奇特的疗效。 他转过头的时候,才看清楚床上躺着的那个人。 大老板唤了一声:“三儿。” 他说不出什么感觉,那看过去不像人。 先不说那白得有些渗人的皮肤,那整个五官组合起来,一动也不动地躺着,就像是一个精致的人偶。要不是那一头乌黑的发丝,他会觉得,眼前这个任家三少,或许还患有白化症。 以前乡里也有白化症病人,皮肤也是白成这副模样,气息也是弱呼呼的,仿佛风一吹就会倒似的。 大老板在床边看了看儿子,然后摇了摇头,替床上的少年拉了拉被子,然后又带着他走了出去,样子却是老了十几岁一般。 大老板在阳台对他说:“三儿是不能指望的了。” “他病成那样子,我也不好让他沾这些有的没的,晦气。” 他点了点头,三少爷就像是个易碎品,那份企划案完全看不出是由那一只纤细的手写出来的。 他明白大老板的心情,三少爷是个少有的好苗子,年纪小小就有这种才干——他想起房里躺着不动,连呼吸都轻微的完全感受不到的人,突然觉得有点惋惜。 后来,他听着大老板的吩咐,开始辅佐大少爷。 约莫是一年左右,大老板就倒下了。脑溢血,转眼就一命呜呼了。 大老板台面上的事业,全部由王太做主。他仍旧帮着大少爷,不过大老板暗里的事业,却是怎么样也不敢随便交出去的。 王太曾经有向他打听过,不过他这人就是木讷,到最后王太也是什么也问不到。 王太也是个有点手腕的女人,公司管理的不错,在外也听人家叫她一声“任夫人”,风光无限。 大少爷做事如同他人,中规中矩,没有大差错,自然也没有大作为。 但是,小功总还是有的。 他这辈子最不能忘记的,估计就是那一件事了。 当天是大老板的忌日,所有任家人都去拜祭了。他自然也去给大老板上了香。 意外就是出在这时候,大少爷有他在身边自然出不了什么大事,事情是出在任夫人那里。 二小姐和三少爷被歹徒绑走了。 这是何等的大事,任夫人当下就昏了过去。 就在他们正打算和歹徒接洽的时候,却收到了一连串断断续续的讯息。 后来靠着那断断续续的讯息,总算找到了二小姐和三少爷,就在一间旧工厂里。二小姐人没事,就是哭哑了嗓子,漂亮的脸蛋满是脏污。等他带着人走向角落的三少爷时,神智涣散,看过去有些虚脱,却丝毫没有慌乱的神情。在他的脚边,有一台老旧的,像是电报机的东西,看过去是粗略重组的。 或许这是幸运,不过所谓的幸运,也就只是那旧工厂的电力还在运作罢了。 这件事,也把任家三少爷折腾去了半条命。 不过,他想,他对这个人,或许就是从这时候,亦或是更早以前,就抱有着崇敬。他辞去了大少爷身边的工作,转来给任氏三少当下人使唤,在许多人眼里,确实是件愚蠢的事情,对他而言,或许没有比切身来照顾,更能让他放得下心。 那时候,很多人都看走了眼。 三少爷十五的时候,跟着他去看在东区的厂子,后来大老板地下的生意,却是给这任氏三少翻倍了去。 他还记得,三少爷那一张白苍苍的脸蛋,衣服里里外外包了几层,还盖着毯子,看过去有点弱不禁风。 只不过,当三少爷一抬眼的时候,却硬生生地让人不由得低下头去。 大气也不敢吭一声。 就连他有时候,也会不敢直视那一双眼。 三少爷是个有本事的,一身病拖着,却怎么还是挡不住会发光的石子。偶尔给任夫人提出的几个点子,带来的却是千万商机,几番下来,这底下的人也是人精,叫着另一个人大少爷,转眼一瞧见那一边静静坐着的白面少年,却是恭恭敬敬,弯腰唤声:“三爷” 任三爷站得越高,人却是越发清冷怪异起来。任三爷和母亲兄姐关系不算亲密,不过若和对外人的薄情比起来,这已经算是亲厚的了。 然而,当任三爷关在房内,躺在床上,止不住低烧,任夫人看了一会儿就出外应酬,亲妹老嚷着受不住那股药味儿,兄长却是温润中饱含着疏远。 这么样一个人,成了这冷冷淡淡的样子,倒也是不意外了。 至于其他,任三爷骨子里似乎天生带着一股寒气,年岁越长,这性子越加孤僻,对外的时候还能说上几句谈笑一二,一回到屋子就是关在房里,一副什么也不管的模样。 他能做的,只是站在三爷身边。 三爷冷的时候,给他盖个毯子;三爷闷的时候,给他拿一本书;三爷累的时候,给他点香关等;三爷笑的时候…… 时光太磨人,他渐渐老了。 但是,他也还记得,三爷真笑的时候,是怎么模样的。 那模样…… 唉,他记得,是那个午后吧。 三爷在医院待了几乎大半年,回到屋子里,仍旧是冷冷清清的性子。 一直到某天,三爷坐在窗边,突然开口问他:“叫、什、么、名……” 他把三爷的药放在桌案,走了过去,顺着三爷的目光望外头看去。 那是大夫人和小少爷。 他的眼神暗了暗。 也只有一会儿。 他还以为,三爷是想要人陪着。 他记得,那天,他推开门,没瞧见三爷在房里。 他赶紧到处去找,后来,还是在院子里找到了三爷。 三爷躺在院子里的躺椅,怀里躺着 分卷阅读66 那一岁大的小孩儿。那张苍白的脸,仿佛染上了健康的润红,有些笨拙地抱着孩子,嘴里不知道哼着什么歌。 脸上,是少有的笑容。 他就站在不远处。 他突然明白…… 那个他打小看大的孩子,也是个活生生的人。 一瞬间,有什么涌了过来。 他抬手擦去差点落下来的泪。 然而,这就像是命运一样。 小少爷的秘密,三爷总归还是发现了。 一切的一切,都疯狂得让人不愿想起。 说到底,他也是帮凶。 他的年纪越来越大了。 等他豁然明白过来的时候,那窗边的画册,已经满满都是那个少年。就像是窥探任三爷的内心,他悄悄地翻过,一次比一次惊心。 那一刻,他突然知道了那个人,心里头最大的秘密和渴望。 之后,他是亲眼,看着那个让他崇敬、满心担忧的身影,在阴暗处逐渐沉沦,而那个少年,依旧站在阳光下,连回头都吝于施舍。 到最后的最后,他在梦里突然惊醒。 他明白了。 他完全明白了。 如果只能这样下去,他宁愿结束这样的孽缘。 他精心策划着一切,仗着任三爷对他的信任。 只不过,到最后一步的时候,他才发现,他终究还是一个愚昧的人。 他不该低估这个从小看到大的孩子。 他合该是最明白那人的。 三爷的枪法,越来越准了。 当他落到现在这个下场的时候,他完全没有一丝不甘或者怨恨。 他只是有些担心。 三爷…… 以后,三爷冷的时候,谁给盖毯子? 三爷闷的时候,谁给他拿本书? 三爷累的时候,谁给他点香关灯…… 三爷。 三爷啊…… 他真的是老了,这么一点伤也撑不住了。 他睁着眼。 那人眼里落下了什么,打在他的脸上。 唉…… 他有些后悔。 他不该,让三爷亲手开这一枪。 他为什么要做出这样的事? 或许真的是鬼迷心窍了。 然后,他想起了小时候,阿母哄他睡的时候唱的一首歌。 ……是啊。 他怎么忘了…… 他怎么会忘了呢…… 三爷少年时候病痛缠身睡不着,他也哼过那首不知名的曲子。 轻轻地、小声地。 没想到…… 三爷记得了。 当年,三爷抱着那小娃娃的时候,也是哼着这一首歌…… 那一刻,他才是真正地明白了。 都是一样的。 一样的。 但是,已经有些迟了。 三爷。 以后,还有谁能陪着您? 谁能替您伤心呢…… 三爷…… 最后,他抬了抬手,想再碰碰那个人。 但是……也已经没有办法了。 番外四 仔细想想,任三爷实在是个有些沉闷的人。 接连几日的相处,任祺日深有这种感觉。 作为任三爷的侄子,又是任氏的现任老总,这已经近乎传奇似的人物突然回来新加坡,别说任祺日能否安然地在办公室里坐着,就是那些叔叔伯伯,个个是呆也呆不住了。 连着几回,任祺日都和这感情不算亲厚的三叔多次在宴会上不期而遇。 这一点,让任祺日最近有些头疼。 不过,并不是因为他怕任三爷回来会给任氏带来什么影响,而是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个沉默寡言甚至有点冷漠的任三爷如何相处。 说句夸张的,早前他们虽说是同住一间房子,任祺日和这身子不大好的三叔,一年到头碰个面说句话的次数,都比不上给任家管门的老汉。 后来又因为家产的事情,虽说任祺日自己觉得有点糊涂,不过他到底还是爆冷门地坐上任氏老总的位置,转个眼任三爷就去到国外养病,两三年连个音讯也没有。说真的,要不是在自家儿子的周岁晚宴迎来了这么一个人物,任祺日估计就是连自己有这么个三叔,也忘得七七八八了。 唉,他们叔侄俩的关系,就是奇怪地疏远,倒不是任祺日自己对任三爷有多大的敌意,疙瘩虽然少不了,却还不至于反感到那种连面都不愿见的程度。 倒是任三爷对自个儿侄儿,实在是有点怪。 毕竟是走商的人,任三爷自然也有谈笑风生的一面——说是谈笑风生,却也没这般和蔼,一张冷冷冰冰说不出好看的脸蛋摆在哪里,嘴角似笑非笑地扬着,看过去就跟一幅画似的。让人惋惜的是,任三爷就是嗓子不太好,尤其是那几年身体抱恙,说一句话就要呼出的气那是常人的几倍,不过要是以为这就能占上风,怕是日后要贻笑大方了。 不过,任三爷这人也不太喜欢多话的人,要是在他面前话多了起来,他老人家一皱眉头,那就什么事也谈不成了。 如此看来,任三爷确实是个不太好相处的人,尽管他本人看去面目可亲,一身飘然的贵气总让人忍不住想与之结交。然而,像任三爷那样似仙娇贵的人物,就是和他说句话还得小心注意措辞,呼吸都得放轻,折腾下来还不短命了去。 于是综合上述论点,任祺日觉得,能在赌船上遇着任三爷,附带一群哈腰讨好的人,实在是有点诡异的画面。 任祺日虽说是任氏老总,却是业界里出了名的好好先生。 不怎么抽烟是一点,酒品不错也是一点,最好的一点就是,只要没触犯底线,就不太会得拒绝人。 他这次会上来赌船,是让分家的一个亲戚给带上来的,按辈份来说,还算得上是任总裁的远房表哥。这表哥为人好玩,虽说还不算是不学无术,却也相差不远,仗着和任祺日有点小交情,非逼着他来玩个两三天,任祺日就这么半推半就地被拉上船了,带到了舱内的赌场。 那对任祺日而言,就是个酒肉声色的地方,骰子卡牌转的他眼花缭乱,只跟着那表哥糊里糊涂地押注,就权当是应酬。 只能说,任祺日实在不是个交际的料子,虽说这几年这方面的能力渐长,和其他人比起来,他站在里边,就像个刚念完书的大学生,白白净净地,让人有种一尘不染的错觉。 几回合下来,任祺日基本上是输得一塌糊涂,摇着手老说不玩了,那大表哥嘻嘻哈哈地带着几个娇媚的女郎在一边起哄,任祺日小心避开那些衣装甚少的火热女郎,就差没红着脸大喊“我有老婆的”! 任老总爱妻爱子、洁身自好的美名远播,偏生有人看不过,那几个女郎收到了一旁的暗示,都使劲儿地靠到了任老总身上蹭啊蹭,转眼,又是全盘皆输,还被灌了几杯,一张脸微醺,泛着 分卷阅读67 异样的红晕。 在右边的那俏皮女郎猛地将酥胸往任祺日身上靠了靠,一时间紧紧贴在一块儿,勾着他的手发嗲道:“总裁再玩玩吧,下一局就能赢回来了,是吧?” 任祺日知道再不走真的要坏事了,他酒量不好,赶紧陪笑着摆了摆手,打算去外头吹风让自己清醒点,猛然就听见前头响起了好几声清亮的“三爷”。 任祺日还没回神,那张漠然得几乎冰冷的脸就进到了视线里,他整个人一顿。任三爷也淡淡地瞧了过来,虽说他这下坐在轮椅上,一身绸缎棉衣,脸上的气色看不过去有些不健康,有点像早期古宅里头的体弱的老爷们。 任三爷坐着的轮椅虽说是自动的,后头却还是有个人规规矩矩地推着,不急不缓地过来,他双手交握着,放在膝上,整个人带给人一股温和却又冷硬的气息。赌场的灯光是五光中带着一点炫目的颜色,照在任三爷身上,却让人平白生出一种近乎迷幻不实的错觉。 任祺日忍不住暗暗揉了揉眼,他不知道是不是有些醉了,怎么在这种地方看见自家三叔了。 只不过,当任三爷瞧过来的时候,任祺日却觉得仿佛遭雷击一样,虽说那双眼依旧是暗沉得什么也瞧不出,任大总裁一瞬间却生出了负罪感,好似让人责怪一样地垂头偏过身,任三爷就从眼前缓缓过去,就像是没瞧见他一样。 任祺日突然明白这是什么感觉了——那就像是做坏事被长辈当场抓包的感觉。 特孬。 谁让他打小就有些怕这三叔,听过不少人说任三爷跟仙人似的,就他看来,当任三爷一动也不动地坐着的时候,说是个活僵尸还差不多,而且还是保养特好的那一种。 任三爷的轮椅停在了任祺日放在站的位置,眼光扫了扫台子,任祺日方才玩的是双骰子的游戏,算是较简单的了。台子另一头坐着另外三个赌客,都是知名的大老板,瞧见任三爷的时候,眼里闪过一抹惊异,相互点头示意。 执棒人和两位庄家点了点头,几个人纷纷下了赌注,执棒人首先把骰子推给了任三爷。 任大总裁那会儿顿然明白,原来自家三叔不仅仅是个活僵尸,还可以兼职当魔术师。 虽说不是局局都赢,不过也是十赌九赢,转眼就把任祺日方才输的总数给赢了回来,还有翻倍的趋势。 “三爷真是好技术啊——” “哎,三爷您这是宝刀未老,这下我真是赔惨了,三爷待会儿可要多喝几杯。” 任祺日突然有些牙疼,然后,就被看去也有点牙疼的表哥强拉着去喝酒了。 表哥接着酒胆,拍了拍表弟的肩,说:“啧啧,刚才三爷瞧着你的眼神跟什么似的。” 任祺日打了声嗝,突然觉得一阵凉意。 表哥嘿嘿一笑:“我说老总,你怕什么?怎么说你才是赢家,那病痨再厉害,现在也不成了个瘸——” 任大总裁赶紧给表哥灌酒,不知为何,听着这些话,心里总觉得不太舒坦。 后来喝着喝着,怎么醉得不醒人事也不知道。 任祺日醒来的时候,就躺在贵宾房里的床上。 外套领带还整齐地挂在一边,他有些头疼地抚了抚额,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没想到,一转过身就和那张脸迎面对上。 他差点就往后跌回床上。 早餐是在房里解决的。 任祺日小心翼翼地瞧着对头坐着的任三爷。 只见他有一口、没一口地喝着碗里的粥,整个人看过去有些苍白无力。 任祺日想起了在儿子周岁晚宴时,任三爷紧紧抓着自己的那只手,脑子一晃,猛地脱口道:“三、三叔……” 那人抬了抬眼。 任祺日一瞬间觉得自己似乎又矮了几分,僵硬地扯了扯嘴角,有些底气不足地说:“要、要是没有什么事,您刚从、从外头回来,这些年新加坡也发展了不少,我……” 他咽了咽口水,有种莫名的紧张感。 “我、我带您去逛逛。” 任三爷没有表示什么,甚至连一句客套话也没有。 任祺日自然找不到台阶下,最后竟是硬着头皮,真带着自家三叔在新加坡四处晃。 也就这几日,他也着实领悟到——任三爷实在不是个好相处的人。 虽说不像传闻中的那般冷清,却也不太热络,叔侄俩几天来说不上几句话,比之早前,关系实在好不了多少。 怎么说,任祺日心里总还是有那么点不自在的。 这么逛了几天,任三爷就忽然病倒了。 据说是吹了点风,有点受寒了。 任祺日一知道这事儿,就买了点水果登门拜访了。那时候任三爷住的是郊外的宅邸,一栋小洋房看过去也是冷冷冰冰,没什么生气似的。 他登门拜访,来开门是照料任三爷起居的一个青年。 青年瞧见他还有些惊讶,态度很是可亲地招呼着他,却隐隐有些为难地说:“其实呢,三爷交代过这几天不见客的,不过我想任总您亲自来……” “我想三爷应该是想见您的吧,这几天有您陪着,他胃口也好了很多,还把原来的事情都挪后了,今早起来的时候还惦记着您的约呢。” 任祺日有些受宠若惊地点了点头,那青年又说:“三爷醒着呢,任总您直接上楼去,我把水果洗了拿上去。” 说实话,任祺日的心情是有点矛盾的。 他原来听到任三爷病倒了,心里确实是挂记的,亲自买了一篮水果巴巴地赶来。只不过,这人一来,环顾着眼前这似乎冒着寒气的房子,反而有点不太想和他碰到面了。 任三爷的面色是一如既往的白,尤其躺在床上的时候,白得几乎发青,看去不像是只受了风寒,反倒像是病入膏肓。 房里的窗封得死紧,空气感觉上有点不流通。 任三爷瞧见他的时候,眼神有点怪异,不知该怎么形容。 任祺日突然有些惭愧。 后来任三爷喝药什么的,任祺日主动把活儿拦了下来,喂药之后,又觉得闷在房里不是办法,亲自推着任三爷到院子里走走。 任三爷兴致不错,似乎还对他微微笑了笑——总算还有点人气。 回去之后,任祺日有些欢喜地对着管家老何说——其实三叔他也不太难相处嘛。 一直到过了几年,任祺日才深切地领悟到一件事。 他将酒往那高高在上的人泼去,冷声大吼: “任潇云你他妈的就是衰人——!” 他估计一辈子都记得,任三爷那张煞白的脸。 以前看过去还觉得心凉内疚—— 那时候瞧来,却意外地解气。 但是,谁也不知道,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胸口那疼得要窒息,近乎没顶的感觉…… 究竟 分卷阅读68 是怎么一回事。 第一回 “律师先生,除了每月的固定赡养费,我要向汉姆·罗斯索取十万美元的精神赔偿。” “贝拉,妳这样就欺人太甚了。” 坐在我前方的女士红着眼眶,带着控诉的语气,情绪愤怒地说:“汉姆先生,我觉得我这么做非常合理,你每天不断地说我的腰就跟油棕树桐一样,除此之外,你还说我的父亲是个称职的农夫,取笑我的腿就像白萝卜一样粗大,让我再也不敢穿比基尼!” 女士恨恨地拍了拍桌,“律师先生,这对我的精神造成了长期的精神负担,这里是我的医生的医疗证明,我觉得我有充足的理由要求精神赔偿。” 我接过那份医疗报告,垂头翻阅,前方的战火持续蔓延。 “贝拉,妳太不讲道理了,这只是个玩笑,妳不能——” “玩笑?哦,是吗?汉姆先生,就如你所说的,我是个心胸狭隘的丑陋女人,我无法将从你嘴里吐出来的恶言恶语当成玩笑,啊,或许你的小野猫凯贝蒂会接受,但绝不是我!” “妳——!” 贝拉女士突然紧紧拉扯住我的手,“律师先生,我决定了,我还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那些小天使不能和这种恶魔待在一起,迟早会被他教育坏的。” “妳简直不可理喻!律师先生,请不要听她胡说八道,她曾经公然侮辱我是个只会吃却什么也不会做的猪,我有人证——” 或许,美国的夏天太过炎热了,人的脾气也变得异常暴躁反复。 待我终于送走了这一对从原来要提出离婚的民事诉讼,突然转为家庭语言暴力和侮辱罪的刑事诉讼案的夫妻,已经到了午餐时间。 我摇头叹了叹,走到休息室去冲泡一杯即溶咖啡,回到自个儿办公桌的时候,刚好瞧见那留着一头大波浪红发的女性坐在我的办公桌前,低头翻阅我刚才置在桌上的资料。 我想了想,看了看手里的咖啡,又回头再去泡了一杯。 “师父,请用。”我把咖啡递到她眼前,她有些惊讶地睇了我一眼,然后将资料放回桌上,一手接过。 “任,说了别叫我师父,我自认凯萨琳这个名字取得还不错。” 她垂眸闻了闻咖啡香,“你冲泡的咖啡果然是最香的。” “哈哈……”我干笑了几声,乖乖坐了下来。 总不能开口告诉她,这是即溶咖啡。 从J大法学院毕业之后,我就通过教授的推荐来到这所凯萨琳名下的律师事务所实习,转眼也有将近一年的时间。 凯萨琳是个在美国土生土长的美籍华裔,姓李,是美国法政界闻名的铁娘子,刚来的时候还完全瞧不出来,待到第一次和她一块儿上了法庭—— 我才突然悟了。 “那,师——” 她的手指轻轻击了击桌案,我赶紧改口,翻开那份文件,“凯萨琳,这是方才汉姆·罗斯和贝拉·劳德提出的离婚诉讼案……” 她突然轻笑一声,摇了摇头。 “亲爱的任,现在是午餐休息时间,你这么努力,我也不会给你加班费的。” 我闻言,有些尴尬地陪笑一声,凯萨琳甩了甩那头瑰丽的红发,轻声说:“不知可有这份荣幸,和任先生共进午餐?” 不可否认,凯萨琳确实是个成熟魅力的职业女性。 她的追求者从事务所旁边餐馆的年轻侍应生到单身的议员皆有,每天都能收到一定数量的花束和追求讯息,最夸张的一次,是一位法国男士,带来了两卡车的红玫瑰,接连数日,弄得事务所的所有人现在瞧见红玫瑰都挺感冒。 这么想来,我脑子里突然闪过前两天有一位高大壮士突然跳到我面前,说要和我单挑以夺取凯萨琳女士的芳心。 啊哈,天气果然是太热了。 “呃,师……凯萨琳,很抱歉,我今天已经和——” “和我有约了。” 在她挑眉的同时,那略带戏谑的笑声响起,回头就瞧见穿着休闲随意的白君瑞站在门边,冲我和凯萨琳扬了扬手。 “哦——”凯萨琳似是别有深意地拖长了音,听不出喜怒地说:“原来是白先生,这么大的面子,那也就没法子了。” 我有些歉意地看着,她看似无所谓地笑了笑,冲着我说:“那今晚的晚餐时间就空出来给女士吧——” 白君瑞不知何时已经走过来,搭着我的肩,举止有些亲密,“李律师,很抱歉,小旗今天的早午晚餐时间已经被我预定了,可能要让妳失望了。” “失望确实有一些,我记得中国人有一句话,叫来日方长,是吧?”凯萨琳脸上灿烂的笑容有些挂不住,却依旧自信地仰了仰头,然后对我笑了笑,从桌前离开。 白君瑞含笑着目送她的背影。 走出事务所的时候,白君瑞突然沉吟说:“你的上司确实有那么点意思。” 我苦笑着摇了摇头,看了看前头。 凯萨琳挽着一个男子的手,两人一块走到一辆轿车面前。 “别随便打主意,她惹不起的。” 白君瑞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像是意义深远地往那处看了看,轻笑一声。 我让他那声笑弄得心里发毛,拉着他赶紧说:“程辰已经到了,再慢他又要嚷嚷了。” 我们约在了一家中华餐厅。 远远就瞧见程辰对着我们招手,看过去还是毛毛躁躁的模样。 “白大哥,你这次会在B市待多久?”程辰和白君瑞热络,感情甚笃,白君瑞正对着脸蛋微红的侍应生笑着点了几道菜,回头说:“还不确定,这次可能会待久一点。” “是为了公事?” 白君瑞嗯了一声,说:“公私皆有。” 正当我们谈笑的时候,原来在前桌直往我们这里瞧的两个女孩突然走了过来,其中一个红着脸停在我的跟前,另一个推着她,又在耳边怂恿什么。站在我跟前的女孩可爱地笑了一声,说:“先生,能不能给借我手机?” 我微微一顿。 程辰扔了瓜子,抢先开口说,“小妹妹,成年了没有?要打电话去前面的公共电话,哥哥可以借你电话卡。” 那两个女孩突然涨红了脸,后头那一个胆子较大的骂了一声“狗屎”,就拉着前头的女孩头也不回地跑了出去。 程辰啧啧两声,“现在的小姑娘真是,就是因为这样才会有那些乱七八糟的案子……”然后,突然对着对头坐着的白君瑞怪笑一声,说:“白大哥,我挡得及时吧。” 白君瑞看似赞赏地点了点头,给程辰夹了个丸子,“以后我不在的时候继续麻烦你看着了。” “当然,大学的时候,我给胖仔挡得,都快成人民公敌了。”程辰勾住我的脖子,一脸坏笑地说:“要不是我,这 分卷阅读69 条肥鱼早就让人瓜分了。” “知道你功劳大,重重有赏。” 我看了看两人,苦笑着用筷子戳了戳刚蒸好的小笼包。 程辰去年参加了司法考,现在当检察官,人没正经多少,嘴皮子不知怎地越练越好,我实在望尘莫及。 “白大哥,你刚才为了公私两事,你的公事说了我也不了解,那是为了什么私事?” 白君瑞放下筷子,若有所思地笑了笑。 “也没什么,就我那小妹妹要订婚了,做哥哥的总得提她操办操办,这是人生的大事,可要多费心思。” 这会儿我也不禁抬头。 舒伯伯一家都在B市,白君瑞被外派到北部管理那里的分公司,这些年长势极好,白君瑞的位置越坐越高,前年舒伯伯也正式宣布收白君瑞做养子,基本上确定了白君瑞为日后继承人的地位。 “小祺,你不知道这事么?家里的人没通知你?” 我干笑地摇了摇头,大学的时候,每年的暑假都拿来打工,毕业之后时间更少了,转眼也有六年时间没回去新加坡,除了和老何偶尔联络之外,基本上和任氏没什么联系,就只在念头听到任老太病重的消息,其余的实在是了解甚少。 “那这真是个大消息。”白君瑞像是心情愉悦地说:“舒媛的对象和你们应该还挺熟悉,以前都是同学。” 我抿了抿唇。 程辰皱眉问:“哪个同学啊?” 白君瑞翘着腿。 “王筝。王家的大少爷。” *** 最后,晚餐时间,我在程辰的公寓里,陪伴我渡过的,还有麦〇劳的鱼柳汉堡以及一杯大号可乐。 程辰一脸严肃地翻查着资料,我低头看着他递过来的照片。 “这次我的工作是要调查一个涉嫌进行非法□易的组织——”程辰这人看过去流氓气挺重,不过办起正事,却从来不马虎。 “这是F区的夜色俱乐部,我们的主要目标虽然不是锁定在这里,不过我总觉得有什么怪异的地方。” 我看着他,问:“于是你告诉我,你想去拜托我查看看这所俱乐部的相关资料?” 他点了点头,将一小叠的照片翻了翻,指着其中一张,“就是这个,我之前一直跟踪这个人,后来转眼他就没影了,就在那间俱乐部。” “而且这俱乐部每个月都会集中一些‘重量级’人物。” “你怎么会知道的?” 程辰嘿嘿一笑,“我盯着他们一年多了。” 程辰从来不忌讳和我谈这些事。 我明了地点了点头,咬着汉堡,仔细地看着那些照片。 蓦然,我的眼光似乎瞟到什么,猛地又翻看回去。 “你看到了什么这么紧张?有什么发现?” 我看着眼前那张拍摄有些模糊地照片,光线昏暗,照的是一个搂着几个女人、有着猥琐样貌的中年男人。 “你见过?”程辰嗤笑一声,“这卖大麻的家伙,警方正在锁定他,迟早要把他关进监牢里蹲一辈子。” 我摇了摇头。 我看的不是他。 这中年男人两边都坐着几个浓妆女人,在最左边的一个长发女人,只照到了侧脸。 虽说不是很清晰,却依旧能看出个轮廓,有点上挑的眼,笑的时候会露出小酒窝,带着介于女孩和女人之间的魅力和韵味。 不知是不是我的错觉。 这人……长得有些像李玲。 第二回(上) 整个晚上,我手里攥着那张照片,耳边萦绕的是,曾经在那尴尬的舞会上的浪漫舞曲,周遭投来饱含取笑和鄙夷的目光,那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跳一曲完整的华尔兹。 原本以为会是个甜美的梦,到中途的时候,所有的场景转换,等我突然回头的时候,只瞧见素颜的她,脸上的笑靥随着黑幕慢慢崩塌。 “李玲——!!” 我蓦地睁开眼。 程辰只穿着一条内裤,嘴里叼着根牙刷,手里的杯子晃啊晃,皱眉看着我。 “作末啦(怎么啦)——” 我出了身冷汗,还有些心有余悸,深呼吸稍稍平复之后,正想让程辰安心,却瞧见那张脸慢慢漾开一丝贼笑,连着我的疙瘩,都踊跃活动起来…… 他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看了看一地的照片还有纸张,嘴里还带着泡沫,直接勾着我的肩说:“谁啊——喜汉的伦?鼓鼓作末不及道啊——(喜欢的人?哥哥怎么不知道啊)” 这孩子…… 我一手拍开他使劲儿往我颊上蹭的脸,胡渣刮得我生疼,坐起了才发现昨个儿忙得太晚,一不留神就在沙发上睡了,现下脖子有些酸疼难过。 “发仔,索嘛,谁啊?八大葛及不及道?(胖仔,说嘛,谁啊?白大哥知不知道?)” 我看了看腕表,离上班还有几个小时,还来得及赶回去梳洗。 现在程辰和我已经不住在一块儿。 大学时期同住的时候,我已经见识到他薄弱的节操感还有强大的破坏力,要不是那会儿经济有点紧张,实在受不了四年都和这孩子朝夕相对。 说起来,除了第一年的学费是任氏出的,后来我都是靠着苦读拼来了学年奖学金,生活费也都是靠零零散散的打工一点一点凑出来的,还好我这心智怎么说都是老头儿,年轻人的消遣是消受不起了,严格说来,这四年也没吃多少苦。 “发仔,泥不嫩萨心额意度不起八大葛——(胖仔,你不能三心二意对不起白大哥)” 我拍了拍他的脑子,就去浴室洗了把脸,稍后回来拿了外套,程辰已经梳洗完毕,见到我,整个人突然赖到了我身上。 “哎,别跟个大孩子似的,我等会儿还赶着上班。” 我费力地推开他,他笑得跟什么似的倒回沙发,说:“你都把欠家里的学费还完了,这么拼命是干什么?” 我拢了拢外套,说声“先走了”,就往外头走去。 这两年生活刚刚走上步调,那点薪资还撑不起车贷,我住的那套公寓在地铁站附近,虽说是贵了点,不过好在方便。 公寓保全是个喜欢爵士乐的白人大汉汤姆,见到我的时候节奏感十足的晃了晃,嚼着口香糖说:“先生,回来得真早。”我冲他笑了笑,点头示意,他笑意更深地说:“年轻人就是应该去玩玩,别憋坏了。” 汤姆人不错,就是太热心了点。 在这儿生活几年,越发觉得老祖宗的话假不了——含蓄,你果然是种美德。 习惯性地打开电梯边的邮箱,稍微看了看,抽出了水单和电单,目光忽然瞥见那夹杂在一堆广告单里的白色信封,不由得微微一滞,下意识地要扔出的时候,终究还是打开来—— 这次除了支票之外,还附带了一封信。 我 分卷阅读70 随意地打开,目光略过那一行行干净有劲的字,看到里头末尾的段落—— 【何管事夫妻都盼着你能回来看看,若是时间能允许的话。】 【祺日,你能看到这儿,三叔很高兴。】 【但愿,你一切都安好。】 最后的落款,印着一个飘逸的“云”字。 我看着那一封信微微发愣,一直到手机忽然响了起来,才匆匆忙忙地打开,上头是程辰的讯息。 原来我把领带落在他那里了。 讯息的最下方写着——明晚要不要和我一起去那间俱乐部,别担心,只是看看罢了,纯当放松。 我轻叹一声。 程辰做事喜欢先斩后奏,上头的一个带着他的长官虽然赏识他,有时候却也拿他没法子。程将军这些年没少嘱咐我看着他,好在程辰也是有点分寸的,惹不出大麻烦。 再说……我想起了那张照片,迟疑片刻,眼皮跳了跳。我赶紧抬手揉了揉眼,低头便回了句“好”。 整理好心情,我把那封信连带着支票撕了撕,连着那几个广告单子,扔进脚边的垃圾桶里。 *** 兴许是前一个晚上休息不够,早上的时候又坏了心情,在事务所做事的时候,老是出神犯错,最后还是凯萨琳看不下去,批了我下午的假,非逼我回去休息。 “你知道的,任,我相信你的工作能力和效率,我确实很需要你,不过我也不希望被人当成欺负可怜实习生的可怕恶魔。”凯萨琳从一叠叠的资料里抬头,摊手说道。她最近在跟进一个古董诈骗案,看过去有些棘手,至少对方聘请的律师,是她目前最大的敌人。 我这天确实有些疲惫,有点力不从心的感觉。 走出凯萨琳的办公室之前,她突然叫住我,朱唇微启,好半晌才问了这么一句:“Charles和你关系很好么?” 我疑惑地回望着她,她合了合掌心,有些口吃地说:“你……嗯,白先生看过去和你关系不错,他是一个很有名的人,我的意思是,他其实——任,作为你的老师,我是很关心你的。”凯萨琳像是被抓住喉咙一样地,有些滑稽地睁大眼。 我大略明白凯萨琳的意思,不由得一阵好笑,却也解释说:“妳误会了,我和他之间并不是那种关系,当然……” 白君瑞的性向就跟他现在的名气一样,不过他丝毫不避讳,在两年前舒伯伯宣布他为养子的同时,也向媒体正式公开自己的性向,并态度诚恳地表示已经有中意许久的人选,只是仍在追求的阶段,希望媒体能够给他一个私人喘息的空间,并且祝福他能早日携美而归。 这事情那时候还上了头条,虽说也有些负面评论,不过多的是对白君瑞抱持着宽容和赞赏,程辰那会儿兴奋得跟什么劲儿,拉着我逐字,还模仿白君瑞的语气说出整段话,在我耳边说了将近一个月。 要不是程辰喜欢的的确是女人,我怕是要误以为这两人假借媒体相互传情了。和程辰表达了我的看法之后,他却蓦地哀嚎几声,完全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令我讶异的还是舒伯伯。舒伯伯是个老派的美籍华裔,在思想方面还是受到东方老旧观念所熏陶,他能接受白君瑞的性向,实在是有点始料未及,起码他们养父子的感情确实是好得没话说,从白君瑞出门从不忘记给舒伯伯带礼物这一点就瞧得出来。 凯萨琳听了我的解释,像是恍然又有点难以置信,想来是我的脸色真有点难看,她也没再多问,关心几句就放行了。 只不过,我一打开门,就瞧见外头围着的人顿然散开,有男有女。其中一个刚进事务所实习的女生史蒂芬妮猛地回头,冲我暧昧一笑,然后比了一个大拇指。 我不禁觉得——代沟,果然是在无形中产生的。 回到公寓的时候,基本是倒头就睡,一直到晕乎乎地醒来时,眼前就是暗沉沉,一片静谧。 我只觉得头疼得厉害,摸索着四周,迷迷糊糊地站了起来,脑子似乎在发热。 手机却在这时候响了起来。 我整个人一跳,急急将方才随意搁在椅子上的外套一把抓了过来,胡乱地从里头将手机找了出来,低头一瞧。 上头一整排满满的未接来电,光芒有一些没一下地闪烁着,我抿了抿嘴,按下通话键,那头立马响起一把低沉略带紧张的声音。 【小祺,我刚才在事务所楼下等你,你的同事说你已经先回来了,是不是不舒服?】 【我现在已经快到你住的地方,你再等等。怎么不接电话,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 我扯了扯干涩的嗓子,抚了抚额,说:“没事……就是昨晚——”我正打算解释,门铃当下就响了起来。 我愣愣地放下电话。 那门铃又急促地响了一遍,我才从床上惊起,慌慌忙忙地跑去开了门,期间还差点一个不慎跌在地上。 一打开门,就瞧见白君瑞身上穿着暗色大衣,头发有些湿漉,整个人带着一股水汽,我不由得一顿,这才发现外头似乎下着雨。 白君瑞一见我开门也不客气,拉着我关上了门,直接走了进来,不等我说话,就伸手来探了探我的额头,虽说光线有些不足,却依旧能感觉到他微微皱着眉头,低声说:“果然是有些发烧了。” “还好,我买了点药。你吃了没有?”白君瑞翻了翻袋子,又抬头,看着我,“我知道你一定什么也没吃。”我看他从进门就开始忙碌,现下把袋子搁在桌上,就往厨房走去,翻了翻冰箱,回头道:“你先去坐着,我来熬点粥,吃过了再吃药。” “不用这么……” 白君瑞没好气地抢先说:“刚才我还遇见了你上司,她说你看过去精神不济,你是不是又熬夜了,饮食又没什么注意,以前受的教训还不够么?” 我顿时语塞。 白君瑞说的教训,指的是我大学第四年的时候,因为学业紧张还有作息紊乱的关系,后来不小心进了医院,吊了两个晚上的盐水。那时候程辰着急得乱了分寸,想也没想就打电话找白君瑞,那倒好,把人当晚就从北部找了过来。 “你先去躺着,这里我来就行。”白君瑞将大衣脱下,见我狐疑瞧着他,又说:“我好歹自己生活了十几年,满汉全席是没办法了,熬点粥什么的总还行,乖,去躺着。” 被比自个儿实际上还小上二十几岁的人这么哄着,面上实在有些挂不住。 白君瑞这人看过去好说话,脾气一倔起来却是麻烦得紧,我摸了摸鼻子,头还泛着疼,只好依言乖乖在一边的沙发坐着,有些困倦地缩了缩脚。 白君瑞熬好粥后,外头的雨也跟着大了起来,还打了几声雷。 粥里放了点碎肉,上头撒了点葱花,白君瑞盯 分卷阅读71 着我吃了小半碗,又拿了温水还有退烧药,开口说:“今晚还是别洗澡了,要是再着凉了就不好了,吃过药再睡。” 我看了看窗外,房里只开了一盏小灯,回头瞧着白君瑞的时候,似乎泛着暖光。 “今晚……”我的喉咙还有些发疼。“雨下太大了,现在驾车视线不好,要是不介意今就在这里待一晚吧,明天早上再走。” 白君瑞也不推辞,“嗯”了一声,我正打算走到柜子给他取换洗衣物,他又把我按回床上,只说:“我知道在哪儿的,你好好躺着。”然后随意拿了毛巾,就走进浴室。 或许是退烧药奏效了,我也觉得好受了点,就是眼睛有些沉,听着那不算清晰的水声,不忘挪出床边的位置,翻过身迷迷糊糊地就睡了过去。 这次的梦感觉有些真实。 只不过混乱了点,少了朦胧感,反而有种让人窘羞的感觉。 我自认还是挺清心寡欲的,就算到了外头也一直洁身自好,没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怎说,我也是个有七情六欲的正常男人,会突然做这种梦,莫非真是太就没有发泄了…… 我似乎能清晰地感受到一股压力,就连印在唇上的吻都真实得让人颤栗,身体受到的抚摸忽轻忽重,隐隐之中带着激情,不急不躁——真实得几乎虚幻,我那一点理智近乎在那熟练的爱抚之中涣散。 怪异的是,在那种旖旎的梦中,我居然还有闲情在想——这女的手,似乎挺大的…… 气息逐渐紊乱,被压在身下让人恣意妄为的感觉虽说有些怪异,却还是挺受用的,至少那股温热的触感,确实让人觉得舒服温暖,照理说,应该是挺满意的。就是在那地方被什么包裹住的时候,有种情 色兴奋的感觉——动作快速得几乎有些招架不住,下身被人紧紧吸吮着,不由得呻吟出声的时候,让我生出一股似是犯罪的错觉…… 似乎是释放出来的时候,我胡乱地抓着身上的人。 意识模糊之前,得出一个奇怪的结论——原来这女的是短发。 早上起来的时候,我几乎是下意识拉开被褥。 然后,轻轻地送了一口气。 转头去看,也没瞧见白君瑞的身影,倒是床边的桌案放着一张纸。我挪了挪身子。 纸上是白君瑞那有些潦草的中文字—— 【抱歉,早上还有一个重要的会议,还有,事务所那里我已经先替你请假了,今天就好好在家里休息。】 【我已经给你叫了外卖,在那之前,先把桌子上的热牛奶喝了,如果凉了就去加热,别再这种事上犯懒。】 【好好照顾自己。 君瑞留。】 我看了看挂钟,不由得愣了愣。原来已经这么晚了。 把那张纸收好放进抽屉里,我伸了伸懒腰——奇怪,怎么觉得,越睡越累似的,腰也有些酸,可能真的是老了…… 第二回(下) 外卖果真照着三餐送来,菜式也是我惯吃的中式。在美国生活了几年,虽说一些习性也跟着磨了过来,喜好却总是不变的。程辰老说我这方面的口味挺老派,我一概是干笑带过,总不能开口告诉那孩子我实际上多活了他三十年。 或许是起步得比一般人早了几十年,我的感情生活和上一世比起来显得更加匮乏。严格来说,我的生活基本上和所谓感情,两者间根本没什么交接点。 大学那几年,也不是我这张老脸皮厚,真有一两个女孩儿约过我。程辰反应比我还激烈,代我把约都拒了,护在前方直瞎说我老家有个人等着我,我记得他那时候还说的口沫横飞——说句有良心的,我这当事人还真不知道我哪来所谓的漂亮多金、痴情温柔,外加还大了我几岁的未婚妻等着我了。 程辰说得煞有其事,一时间我从学院里最为悲惨单身男性之中,一窜跃升至学院幸福男性排行榜之中,一夜之间成为法学院众男性同胞的艳羡和学习的对象。 不过也对亏这件事,我这四年过得还算是清心寡欲,就差没吃素了而已。凭心而论,我也没有这方面的心思,谁让我看着那一群人,就像是看到了小我几十岁的娃娃们,实在是祸害不起。 但是,昨晚…… 我现下躺在床上闭目养神,脑子里难免也胡思乱想起来,朦胧的记忆突然涌来,我睁开眼环顾四周,仿佛每一个角落都弥漫着粉红的暧昧气息。 我猛地坐了起来,几乎是下意识地夺步进浴室,难不成真的是饱暖思淫 欲,我觉得我有必要在冷水之中冷却一会儿,顺道净化思想,虽说这种事对一个二十几岁的男性而言实在没什么大不了。 下午冲了冷水,脑子虽然还有些浑浑噩噩,却总算比早前清醒了些。只不过就是腰酸,想来是昨晚睡觉的姿势不太习惯。傍晚的时候程辰又来了通电话,我这才赫然想起晚上的约,匆匆忙忙打理好下楼之后,程辰的车已经停在公寓外头。 程辰是个赶时髦的,现下又是程将军的独子,生活上自然是优渥以待。我看着停在公寓前的那辆红色跑车,除了“招摇”二字,脑子里实在再也想不到其他稍微委婉的形容词。 “嘿,胖仔——” 他戴着墨镜,穿的一身休闲,衣扣敞开,头发前段还稍稍染了点颜色,也戴上了一边耳扣,看去着实是流连夜店的浪荡子的典型装扮。 程辰走下车,摘下墨镜,上下打量我,然后噗哧地笑了一声。 “胖仔,拜托,我的天。”公寓保全汤姆刚好站在外头,瞧见程辰的时候,两人相互地摆出爵士舞惯有的动作。 一时之间,我有种辜负程将军的强烈罪恶感。 “看你这模样,还没进去就让人给轰出来了,来!”程辰凑过来要扯开我衣领的纽扣,我急忙挪后几步,摆手道:“不就只是去调查么——” 程辰突然抬手捂住我的嘴,神秘兮兮地说:“当然是,但是前提,你总该有点样子,胖仔,我们这是去俱乐部,是去‘狂欢’而不是相亲,我敬业的律师先生。” 他二话不说解了我前方的纽扣,抬手随意揉了揉我的发,顺道连着我的眼镜一起摘了下来从车窗扔进车里,然后又从口袋里拿出一副镶着水钻、蓝色镜片的眼镜,兀自替我戴上。 “哦耶,看过去帅呆了,兄弟,快乐在等着我们——!” 在被程辰拐住肩膀的混乱中,我听见汤姆在后方说:“今晚一定不要让我们的乖宝宝律师准时回来!” “放心——我一定不辱使命的。” 程辰这孩子工作时还有点规矩样子,一下了班,就像脱缰野马,也不用费力去拉,把他一掌拍死还来得干净。 那所俱乐部位于B市的闹区,规模看去还算是中等的,外观别树一格,以当时来看,设计方面确实 分卷阅读72 是相当不错的了,一入内和平常觥筹交错的酒吧倒是没多大的差别。 进去前,程辰还特别在车里嘱咐我,只说这俱乐部不如这般普遍,内里应该是大有文章,起码他曾经收到可靠情报,这俱乐部的幕后老板并不是台面上摆的那一个,而是B市最大娱乐城的大股东。 听起来实在有些匪夷所思,B市的娱乐城我只去过一回,也是程辰带着的,那简直又是另一个天地,奇奇怪怪的玩意儿多不胜数,却多是上流人士或是有点闲钱的人走动的地方,这间俱乐部要比起来,实在是小巫见大巫。 “放开一点,别把这当工作。”程辰复又扬起那浪荡的笑容,拍了拍我的肩,“e on,baby——” 里头五光十色,烟酒味交杂,我当下强抑制不适,对着迎来的服务员笑了笑。服务员是个黑人,笑的时候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两位先生,我来给你们带路。” 程辰从刚才就一直嘻嘻哈哈的,拉着我跟着那服务生走进包厢,一双眼四处乱瞟。 到了包厢,程辰在服务员的口袋里塞了消费,只见那服务生眉开眼笑地说:“两位先生需不需要一点乐子,保管会让你们开心的。” “呃,不需——”我正打算开口,程辰立马捂住我的口,抢先说:“我这朋友是个乡巴佬,别听他的,来这里就是要让他见识见识,朋友,有多少漂亮的女人都叫来——” 服务员会意地点了点头倒退走了出去,程辰不等我教训,便附耳小声说:“在这里要小心点,可能有监视器,你等会儿尽量装,要是不能我还能给你顶着。” 程辰才说完,就有几个衣着稀少的酒女走了进来,各个娇笑地拉着我和程辰坐在沙发上,程辰入戏得极快,说笑调戏等等做的那叫一个流畅如水。 我光是喝酒就觉得头疼,那紧紧靠在我身边的白人女孩直往我酒杯里倒酒。程辰喝得倒是尽兴,没一会儿就玩起划拳来,目光却是偶尔投向我,好让我知道他没玩物丧志…… “先生,您是个律师?我可是很崇拜律师的——”他们不知怎地说到了我的职业上,程辰旁边的女孩猛地拍手欢道,然后凑了过来,捧着我的脸,就要往我脸上亲了过来。 我手脚一个慌乱,下意识地抬手去推,却忘记手里还拿着酒杯,这下倒好,满满的酒倒在了自个儿裤子上。 “噢——”几个人惊叫一声,程辰反应得快,将那女孩搂过,风流地调笑:“嘿,我这朋友就是个土包子,哪里玩得过妳——朋友,先去厕所洗洗吧,要不然别人还以为你尿床了。” 那陪酒的酒女掩嘴轻笑,我有些窘迫地站了起来,斜眼瞥见程辰对我眨了眨眼,不由得拢紧了外套。 我以去厕所为由,光明正大地在四处晃了晃,走到外头的台座,形形色色的人穿梭而过,有男有女,全然是个声色犬马的场所,却还瞧不出哪里有什么问题。 至于,我要找的人…… “先生,我能为您做什么?”服务生走来,热切地问。 我急忙摆了摆手,“不,请、请问厕所在什么地方?”那服务生指了指方向,我尽量故作自然地从口袋里掏出纸币,往他手里塞了塞,他灿烂地笑了笑。 好在厕所的灯火还算是明亮的,我总觉得有些视觉疲劳,擦了擦沾了酒的裤子,摘下那让我一路来跌跌撞撞的蓝色眼镜,轻轻地叹了一声,捏了捏眉心。 我走出厕所,那条长廊上的火光微暗,走过的时候,隐约可听见除了吵杂的音乐之外的其他声响,像是呻吟或是抗拒的声音。我皱了皱眉,发出声音的那处角落似乎有着黑影,正当我打算大步离开的时候,却突然响起一声尖锐的叫声:“Fuck——!!” 我蓦地一顿,回头一瞧,隐隐约约地瞧见一个身材肥胖的男人被推开,然后靠坐在墙壁的人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看那身形像是一个女人。 那男人原来跌坐在地上,又腾地跳了起来,像是暴跳如雷地跑上前扯住那女人的发丝,噼里啪啦地骂了一堆脏话。 我一惊,赶紧冲上前一把将那两人分开,将那身材娇小的女人拦到身后。那肥胖男人脚步不稳地退后几步,裤子还没穿好,眼神惊讶地看着我。 “你这个黄皮肤的狗东西,居然干扰我的好事!” 那女人抓住我的手,心有余悸地叫道:“先生!先生,求你你救我!我不是出来卖的!真的!真的!”听那声音不过是个小女孩,我安抚地拍了拍她颤抖不已的手,对前方那暴怒的男人说:“这位先生,姑且不论一位绅士该不该打女人,您现在也听到了,这位小姐并不愿意,你如果执意使用暴力,那就是构成强使暴力性行为的罪行,简成□。” 那男人像是听到什么奇怪的话一样,先是目瞪口呆,然后大笑出声。外头的保安人员听见了这边的动静,我心下暗喜,那些高大壮硕的保安人员走来,“请几位不要在这里……” 那两个保安人员猛地噤声,眼神怪异地看了看对方,语带恭敬地对着那肥胖男人弯腰:“老板。” 我登时微愣。 那老板冲着我冷哼了哼,拍了拍西装,“小子看样子第一次到这个地方混的,不知道规矩,我碰我的人还要得到同意,真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笑话——” 我心下一凉,趁他们不察的时候,猛地推开我后方的女孩,喊道:“妳快点从后门离开!” 那女孩慌乱地点了点头,急急忙忙地跑开。 “妈的!你这个——给我去追!” 在那两个保安人员冲上来之前,我挡在中央,在他们跑来时用身体挡住,大喊着:“你们有没有王法!”来来往往的服务生和宾客皆是侧目走过,无人上来帮忙,我咬牙地吃了几记。 “跑了跑了!你们这些废物——算了!反正总能找到的,先把这狗娘养的黄种狗狠狠地教训!” 我背后又吃了一记,打架这种事我从来没在行过,没一会儿就被人死死地按在地上,手被人往后折。 我吃痛地低吟一声,艰难地抬头,却瞧见那肥胖的老板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嘴里叼着根烟,看着我冷笑。 “哼。”他俯身用鞋尖踢了踢我的脸,“小朋友,这里不是给你玩英雄游戏的地方。”猛地一个甩腿,我的脸被生生打偏,嘴里尝到了铁锈味,没等我回神,发丝就让人扯着被逼的抬头往后仰。 “王法?你脑子进水了,和我说王法?!天杀的,老子这就让你知道什么是——” “这里是发生了什么事?” 后头突然传来一声极为不满的男声。 那胖子一个机灵,突然站直了腰,懦懦地不知道说了什么。隐隐之中像是有人走了过来,只听到那声音说:“你难道 分卷阅读73 不知道今天有谁要来?现在是在干什么?” “不不不,都是误会、误会,是这小子他不知道规矩——” “规矩?哼。”那个人似乎走了过来,“下手还真不知道轻重啊。”我感觉有人用鞋尖抬起我的下颚,然后像是一顿。 “这个人——”上头出来疑惑的声音。 这时候,后方有传来另一把更为低沉冷冽的声音…… “阿德,出了什么事?” “不……这——” 我只觉得周遭似乎静了下来,只剩下那沉沉的步伐。 我感觉到那些保安人员放开我,当下吃力地抬起头。此时,耳边响起了一声包含惊呼的抽气声。 我扶着墙站了起来,用手擦了擦鼻子,迷迷糊糊地低头一看,只瞧见暗红的血渍。没等我出声,前方又传来那把声音:“怎么回事。”只是,一句简单的话,便能有十足的震慑力。 那老板支支吾吾地说不出话,哪里还有刚才盛气凌人的模样。我感觉到有人来拉我的手臂,下意识地推开他,摇晃地偏头——该死,怎么会这么疼。 那人却不屈不饶地又凑了过来,倒也不像是要再施加暴力,抓住我的手肘时,意外地放轻,然后下颚被人轻轻地抬了起来。 嘶…… 我咬了咬牙,正欲推开那抓着我的人,猛地一个力道,我还来不及惊呼一声,就听见那把低沉中带着类似惊喜的声音,甚至还能感觉到微微的颤抖。 “别走。” 这是……我让这声叫唤叫回了一丝理智,浑浑噩噩地从那人怀里抬头,眯了眯眼。 我稍稍挪后一步,上下打量他。 那人身材很是高大,蕴含着一股摄人的气息,一身西装笔挺,却带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狠厉的气息。 “看我这……惊动您了,这种不识抬举的人,交给我办就好。”那老板脱口而出的是发音怪异的中文,听过去很是滑稽。 “我现在就让人把这小子——”前头蓦地没了声音。 那人轻笑一声,却让人感受不到丝毫笑意,反而有股山雨欲来的错觉。 “自己看着办吧。”他扔下这么一句,就又过来轻轻拉过我的手,我潜意识地挪开。 他没说什么,只望着我,久久,才苦笑了一声。我总觉得脑子有些混乱,胡乱地点了点头,身上疼得厉害,一步步地走开。 只不过,我没走几步,就又让人从后搂着。我慌得厉害,没命地胡乱挣扎。 “……放开,美国是有法律的地方,不是你们这些……” 猛地听到上头一声叫唤,“小祺。” 我登时一顿。 “小祺,你不记得我了?” 第三回(上) 房门合上,杜亦捷扶着我到床边坐下,又亲自倒了杯水给我。 我还有些惊魂未定,双手接过杯子的时候,手还微微发颤,杯中的水洒出了些,溅到了他手上。 “抱、抱歉……”我抿了抿唇,嘴角传来刺痛感,不由得伸手碰了碰,却让另一只更有力的手一把抓着。 房里的灯火还算明亮,到底是十年没见了,杜亦捷的五官看去好有点早前少年时候的轮廓,眉宇间的气势却是相去甚远,别说在方才有些阴暗的廊道,就是现在,我也有些认不出来。 “别碰,都瘀青了。”杜亦捷的声线低沉不少,带着一股内敛和稳重的气息,让人无法违抗。 他轻轻拍抚我的手背,然后将床边案上的电话拿了起来。 “嗯……还在路上么?先把药箱拿上来,嗯——今晚你就替我招待他们,没什么事的话不用报告了。” 杜亦捷放低了声量说话,回头见我瞧着他,走来在我面前蹲下身,目光和我平视。 要真说杜亦捷有什么是和早前相同,想来就是那透着凌冽气息的剑眉,还有暗眸之中带着的微微暖光。我原来还有些不知所措,见他那副神情,不自觉伸手抚了抚他前额的刘海,无自觉地叹息出声。 一转眼,当年那少年已经长成一个成熟男人的模样了。 杜亦捷像是微微一愣,我这才惊觉自己现下的动作有些唐突,脸上猛地发烫,正要要收回来的时候,他却又抓住我的手肘,放在颊边,低垂着眸子。 “你……”我正欲开口,嘴角因为裂开,一张嘴就觉得泛疼。 杜亦捷苦笑一声,语气温和地说:“你还是别说话了。” 外头传来敲门声,杜亦捷对我安抚似地一笑,走了出去。没一会儿,就拿了盒药箱走了进来。 他脱了外套,身材更显魁梧,冷硬的五官仿佛无时无刻都在散发着摄人的魅力,只有在微笑的时候,还能看出当年的影子。 我忽然有股强烈的惆怅感——上一世的我绝对是无法想象。毕竟,杜亦捷这样的人物,就连在交际晚宴碰上一面,多半是点头示意交谈一二,我还当那张脸永远都是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儿。 我倒是从来没想过,原来他笑起来,是这般好看。 他从药箱里拿出了药酒,对着我轻声说:“让我看看被打伤的地方。” 我闻言不禁一愣,杜亦捷已经俯身替我轻轻解开衣扣,动作是温和中带着强硬,我对着那张脸,一时间连推拒的话也说不出口。 胸口下还有腹部都有些瘀青,最疼的还是背部,想来是我这副模样太难看,脸又肿了一边,看过去是说不出的狼狈。杜亦捷亦是瞧了眼,眉头深深地皱了起来,我干笑一声,费力说:“平常果然是得去锻炼才好——哈哈。” 杜亦捷微沉着脸,只低声应了声,就替我在伤口处涂抹药酒。他的手劲挺大,有些粗糙,我咬牙忍着痛,抑制住呻吟,杜亦捷扶住我的肩,附耳问:“疼么……?”我点头也不是,摇头也不是,意识混乱地说:“没事没事……” 耳边传来一声苦笑。 “你还是一点也没变。”不只是褒义还是贬义。 杜亦捷替我稍微料理了瘀伤,说:“医生再一会儿就会赶来了。”我流了一身冷汗,浑浑噩噩地点了点头,想了想,才摆了摆手赶紧说:“不、不用了……其实那些人也没下重手,还是有点……”这真是实话。 杜亦捷眼神倏地暗沉下来,扶着我躺下,低声说:“先躺着吧。” 他正要站起来走出去的时候,我下意识地拉着他的手,急急说:“那个……”他瞧了过来,我再次口吃起来:“这、这件事是因为——我想——” 杜亦捷像是安抚地坐回床边,将我的手放进温暖的羽被里,缓缓拍抚,道:“我知道。” 我突然有些脸红,到最后还得拜托一个比我年纪还小的人,这张老脸实在不知道往哪里摆,抬头,顺着床边的灯光,我这才发现他的眼角边有条细细的疤。 乍看之下,有点像 分卷阅读74 刀伤,延长至脸颊。 “你别担心,我会处理好的。”杜亦捷说:“我待会儿再来叫你起来。” 他拿起手机走了出去,声量极小,神色有些凝重,不知是在说些什么。我下意识地摸了摸口袋,才发现方才把手机留在包厢里。 后来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是因为感受到了阳光的热度。杜亦捷背着光坐在卧房内的沙发,而后回头瞧着我,语气平和地问:“醒来了?”仿佛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杜亦捷放下了报纸走来,边说:“饿了吧,我叫了海鲜粥,还是你想要点其他的。” 杜亦捷走到外头,没一会儿就走进来,手里还拿着托盘,放在床边,摆好了早餐。 想来是看出了我的疑问,杜亦捷笑了笑,说:“昨晚医生给你检查处理了伤口,都没把你弄醒,睡的挺沉。” 我微愣地点了点头,抚了抚额头,猛地想起了一件事。 “对了,程辰他……” 杜亦捷的神态依旧平静,从口袋里拿出一台手机,放到我眼前,说:“这是不是你掉的。”我看了眼,急急点头,下意识地接过,低头一看——果真是一长串的未接电话,除了程辰的,还有白君瑞。 我心一凉,正要拨打,却又被一手轻轻夺去。 抬头瞧着杜亦捷,只见他将手机收回口袋,端起那碗热粥,低头说:“先吃一点吧,暖暖胃,医生说你的气色不是很好。” 杜亦捷舀了舀粥水:“一会儿,我送你回去。” 我有些呆滞地接过那碗粥。 杜亦捷依旧是那身衬衫,前端的两颗扣子敞开,不知是不是因为个子的关系,不管怎么看,除了多了份沉稳内敛,那挺拔的身型仍有着往日的帅气。 还有……海鲜粥的味道挺不错的。 杜亦捷原来是想亲自送我,后来阿德走了过来,不知附耳说了什么。阿德瞧见我的时候,扬手友好地点了点头,和当年比起来,模样倒是没什么变化。 “小祺,抱歉,我让人送你回去。” 我摆了摆手,原本想告诉他我自己搭计程车也行,杜亦捷这方面却是少有的倔强,看着我坐进车内,从车窗将手机拿给我,说:“记得要再去复诊。” 阿德从后头走了上来,说:“杜哥,底下的人报告说,您昨晚吩咐的事已经处理好了。” 杜亦捷应了声,做了个手势,司机点了点头。 我在车上给程辰拨了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他惊叫暴吼的声音,然后又沉寂下来,原来他已经知道杜亦捷的事情。 【胖仔,那你出什么事没有?!你等等,我现在就到你那里——!】 “不、不用不用,你今天不是还有个任务要出。”我下意识地碰了碰嘴角,已经处理过了,脸上的肿也消了点,只不过这模样要是给程辰瞧见,铁定没完没了。 【那……哎!乱七八糟的!胖仔……】 【是我不好,昨晚的情况——哎,我等遇见你跟你说清楚,总之,他奶奶的见鬼了。】 我“嗯”了一声,挂了电话,又打了通电话给凯萨琳,她二话不说就批了我一个星期的假期。 回到公寓的时候,保全汤姆少不得惊讶一番,两只眼睛盯着我,然后霍霍地挥动拳头,老说要替我教训那些混蛋。我苦笑着应付了他,脚步微虚地走回自己的套房。 躺在床上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什么地坐了起来,当下给白君瑞打了通电话。 白君瑞一接电话便问:【小祺,你昨晚怎么都不接电话,事务所也说你没去上班,病还没好么?】 我支支吾吾地答了几声,白君瑞仍是担忧地嘱咐说:【今晚我会过去,要是再不舒服我就送你去医院。你现在还好么?】 我一听心底顿时一凉,赶紧说:“没、没事的,就是……今天觉得有些累才没去上班,你这几天不是很忙么,要筹办——” 我当下顿了顿。 白君瑞这次来B市的主因是要替舒媛筹办订婚礼。 【小祺、小祺……】 “哦哦哦,怎么——” 白君瑞轻叹一声,说:【我这次可能会留在B市很久。】 【你……搬过来我这里住好么?】 【小祺,我是真的担心你。】 我的手摸了摸胸前,猛地惊跳起来。 【小祺、小祺,怎么了?】 白君瑞急急唤了几声,我着急地回了句:“哦……没事没事,白大哥这些事我们之后再谈——就这样,我先挂电话了。” 我一合上电话,赶紧开灯低头找了找,一路从房间找到了玄关。 还是没有。 我突然有些头疼地捏了捏眉心。 王筝送给我的坠子,掉了。 第三回(下) 若真要说那坠子对我有多重要,其实也不尽然,要仔细追究起来,估计也是王筝两世来难得送给我一个值得纪念的东西。 那是我高二生日的时候,王筝送给我当作生辰礼物,原本只是个精巧的小挂饰——虽说有点像女孩儿的玩意儿,不过王筝打小的心思品味就比较不一般,喜欢的东西就和他本人一样,必然是漂亮细致的。 有时候我不由得想,王筝当年之所以会做出绑架这种出格的事情,应该是心情忧郁和不安造成的。 至于那时候他所说的梦,我单是想想就觉得心凉,姑且不谈。 坠子丢了,我也不知从哪里找起。说句实话,心里头还真是有些落寞,怎么说都戴在身边好些年了。 只不过,有一些东西,丢了也就是丢了,找也找不回来。 这道理我上一世就明白过来,再说,未来估计和王任两家再也没什么多余的牵扯。这般想来,我心里果真释怀了不少。 结果才刚释怀没两天,程辰这祸害就忙不迭地来找我,好在这次是来赔罪请客的。 说起来,我有个少为人知的事——其实我并不抗拒甜食,甚至还有些喜欢。 坦白说,以在我这个年龄的人来看,爱吃甜食,总觉得有点丢面子,在他人来看,蛋糕巧克力什么的,都是女孩儿和孩子喜欢的玩意儿。 我个人认为,这可能和我幼时教育有关。小时候我妈不怎么让我吃糖,整个冷冰冰的大宅里就只有我一个小孩子,我爸走了后,也不会有人想去买甜食藏放起来。好容易熬到了春节,我妈看了那红彤彤的喜糖总要闹上一闹,我每每拘谨地坐着,连抓把糖都得偷偷摸摸。 说到这儿,我觉得该说件事。 任三爷似乎挺喜欢小孩子。 我记得老早以前,任氏主宅最为热闹的时候,也就是在过节时。王家还有任氏分家的一大群人都会来拜访,任三爷这时候少说也会露上一面,一大群的孩子瞧见他乖得跟什么似的跟着,甜甜地叫一声“三爷”。谁让任三爷给的 分卷阅读75 喜糖包装不仅漂亮,也是最好的。 任三爷初一都会穿着一身大红四处扎人眼,任老太说这般能给任三爷聚点喜气,我怎看都觉得该加把白胡子,刚好跟圣诞老公公似的,会更加喜庆。 也不知是不是由于我没少因为任三爷挨骂,我没敢上去向他讨,任三爷派糖的时候,就把脸扭到边边去——别看他这模样,其实还挺偏心的。不过王筝打小确实讨人喜欢,长得跟娃娃似的漂亮,糖也拿得最多。 这时候,王筝多半会把多出来的分给我——其实我曾经认真地想过,我对王筝那朦胧的感情,估计就是吃糖吃出来的。啊哈。 程辰算得上是少数知道我喜好的人,好在他这人没什么不可吃的,这会儿投我所好地到了家甜品店。程辰大方地接受女孩们的窃笑注目,于众目睽睽之下,招摇地拉着我找了个窗边的位置坐下。 这两天,我的脸早就消肿了,虽说身上的伤还没全好,不过也不碍事。程辰也没追问当天出了什么事,只浅浅带过几句:“乱七八糟的一堆事,那天你突然不见了,我找你找个半死,差点就去找白大哥,还好没这么冲动,要不然就是我来等你救命了。” “结果没找到人,我还见鬼了。” 程辰啧啧了两声,笑容蓦然一褪,沉声道:“说他是杜哥,我怎么也不相信。” 别说我认不得,程辰这和杜亦捷少年时候真有点交情的,一时间也觉得反应不过来。而且,从程辰话里,感觉不到几分好意,兴许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两个人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这件事,程辰倒是只字不提,我也不好逼问他。 “哎,别说了别说了,看你这眉头皱的,喔——你有没有觉得这店里的侍应生身材特别——”程辰鬼鬼祟祟地倾上前,小声地附耳道:“正点?” 非礼勿视。 程辰这爱好还真是打少年时期都没变过,虽说总没荒唐到处处留情,不过也…… “胖仔!胖仔!你看那里——女王!女王啊!” 我苦笑捂住他的嘴,摇着头,顺着他的目光往那处一瞧——豁然间,笑容停滞在脸上。 那一身连身的淡红短裙,身材娇笑却完美,脸蛋自然是漂亮好看的,一头波浪似的长发,微昂着头,每走一步都散发着自信以及迷人的神采。 不知是不是我的眼神太露骨,她原来像是寻找座位地环顾四周,目光后来落到我们这一桌上,缓缓地摘下了墨镜。 程辰立马拍着我,我捂住他的嘴的手慢慢下滑,只听他语带兴奋地说:“来了来了!女王走过来了!” 她盈盈走来,而后在我面前停下,嘴角轻轻扬着,却装着拧眉,像是在思考什么似地。程辰已经坐直了身板,正要开口的时候,却听她掩嘴笑了笑,说的是一口纯正的中文:“欸,真的是任哥哥。很久以前我和表哥一起到新加坡的,叫舒媛,记不记得?” 程辰顿了顿,一脸讶异地看着我。 我也觉得震惊,我认得舒媛是自然,倒没想到舒媛还记得我。她这模样和我记忆中没差多远,一贯地高傲有气质,就是为人比我所知道的还要柔和细腻得多——想来这和上一世她不大情愿地嫁给我有关。 “呵呵,我记忆力向来很好,那——”舒媛眼光一转,落到了程辰身上,友善地伸手说:“你好先生,你可以叫我Tiffany,当然,我也喜欢别人叫我的中文名字。” 程辰愣愣地和她握了握手,干笑一声,说:“原来是……白大哥的妹妹啊。” 舒媛这一世和上一世有些微不同,起码我记得她是美国C大的艺术系学院生,结果从白君瑞口中得知,舒媛在高中时就去了英国。现下也难怪程辰惊讶成这模样,先前他从来没见过舒媛,问起白君瑞他这义妹,白君瑞却总是嗤笑一声,少见地说一句:“那是全世界最糟糕的女人。” 如此下来,程辰理所当然地把舒媛定义在个性骄纵怪异,还是个胸部平板脸上有雀斑的丑姑娘。后来听说舒媛要和王筝订婚,简直是笑开了花,谁都知道他和王筝中学时候异常不对盘,也不知哪里来的深仇大恨能放在心里这么多年,直说:“很好很好,丑女配孔雀男,天生一对。” 白君瑞又点头附和地说:“确实是天生一对。” 这下子,还真有够他惊悚的。 舒媛这一世脾气上似乎收敛不少,我记得,她这人自视极高,为人骄傲得很,现下能心平气和地说上几句话,兴许是我重活几辈子都想象不来的一件事。 中途舒媛接了通电话,回头又笑着,和我攀谈:“任哥哥看去没什么变化,还是很温柔的样子,和Eustace一点也不一样。” Eustace是王筝的英文名字。 舒媛瘪着嘴,看去有些懊恼地用吸管戳着杯中的柠檬。 “你也知道的,我和Eustace要订婚了,我们刚刚就是去试礼服,他就是这样,喜欢绷着一张脸,不过我知道他很担心我的,呐,才一会儿就来电话问我在什么地方。” 我点了点头,笑说:“他是个嘴硬心软的人。” 舒媛脸红地垂眸,一双眼睫就跟小扇子似地眨啊眨,精致漂亮——很符合王筝的审美观。 “本来我们是想早完婚的,可是Eustace说可以等到我毕业,所以我们决定把婚礼挪后到年尾,渡蜜月的地方还没决定,对了——任哥哥。” 舒媛纯然是幸福小女儿的姿态,水眸眨得我跟着晕头。 “你和Eustace是从小到大的朋友,Eustace在英国的时候很常说到你呢,那你知不知道他喜欢什么地方?他只说全部按照我的喜好来,可是我们既然要做夫妻,一定要互相迁就的,是吧?” 我说:“其实我也不太了解他,我们虽然是朋友,不过这段时候也没有怎么联系。” 舒媛明了地点了点头,蓦地笑说:“那任哥哥有没有女朋友?” 程辰也瞧了过来。 我笑了一声,摆摆手,怎么女孩儿都喜欢烦恼这些事。 “是么?一定是任哥哥太注重工作了,刚好,我有个朋友可以——” 舒媛的电话又响了起来,只见她笑容甜蜜地接了电话,然后略微尴尬地笑着说:“Eustace在外面等我了,以后再聊吧。” 她临走前,不忘说一句:“记得要来参加我的订婚礼。”又看了程辰一眼,道:“程先生也请一起来。” 我看着对头那杯满满的柠檬汁,为里头都快戳烂的柠檬深深哀悼。 程辰拍了拍我的肩,扬了扬下巴,说:“喂,胖仔,那是不是你那个臭屁得要死的表弟?” 程辰又说:“靠,眼睛瞪了过来,胖仔胖仔,快看,他瞪到眼睛都快脱窗了, 分卷阅读76 什么拽样儿,这么多年没见,还是一副模样,不就是和他老婆说一两句话嘛。” 我没抬头,站了起来,到柜台去结帐。 第四回(上) 恢复上班的第一天,我诡异地轻松许多,之前落下的案子,还有几个一块实习的律师们帮忙跟进,只是没想到我正松一口气的时候,凯萨琳突然把我叫到了办公室。 向我拿资料的斯蒂芬妮冲我频频眨眼,几个同期律师分别投来暧昧不明的目光。 事实显然,完全不是他们想的那一回事。 凯萨琳见我进来,一反以往热情的态度,神色有些严肃地让我坐下,然后将桌子上红色外皮的资料夹放在我面前。我微带疑惑地看着她,事务所里的资料夹颜色代表了各个不同的案件领域,红色外皮的主要是刑事案。 凯萨琳用笔指了指,我顺着她的意翻开瞧了瞧。 是有关毒品运输案件的辩护委托。 我抬头看着她,只见她抿了抿嘴,一贯地合掌,说:“其实这并不是非常棘手的案子,任,但是……”凯萨琳翻过最后一页,指说:“委托人据说,是个有点麻烦的人物。” 我低头看了看,瞬间一愣。 “一般来说,你可能不太清楚这个人。在司法界来说,这一位是个相当让人头痛的人物,另外,以法律界来说,他是会相当重量级的客户,我的意思是——” 凯萨琳突然放轻了语气,道:“美国有上百万的律师,这个行业是个颇具竞争性的领域,你知道当年我是怎么名声大振的么?” “那是因为我替一位涉嫌贪污的政治家辩护,并且让他减轻了罪刑,甚至得以在一年之后取得假释。任,其实他们这一类的人,理当都有属于自己的强劲律师团,并不需要委托我们这一类规模的事务所。” “当然,我……也觉得很意外。毕竟这是一个好机会,而且委托方面,只是希望我们能够争取把罪刑压到最低,不过我们的当事人运送了一千多克的海洛因,这方面还是需要一点时间来思考的。” 我缓缓点了点头,凯萨琳笑笑:“任,我想让你和我一起负责这件案子,这是一个让你崭露头角的机会。当然,要是能够成为杜先生的御用律师自然是……” “我知道你在犹豫什么,不过身为律师,正义并不是我们的首要原则,虽然我们并不能失去它。” 我揉了揉额角,走出办公室的时候,连腰也不太能直得起来。实习一年多来,我负责的都是些小情小案,一般都是整理资料或者是给委托人提供意见。 下班之前,我接到了一通让我很是意外的电话。 我一直都觉得杜亦捷的声音很独特,说句实话,那的确是一把很有魅力的声音,至少我马上就认了出来。 匆匆下楼的时候,目光瞥见杜亦捷靠站在车门外,嘴里叼着一根烟,转眼就瞧见了我,淡笑着捻熄了烟头。杜亦捷的身型很是高大,并站在一块儿的时候,我估计还矮上了一个头。 杜亦捷坐进车内,嘴角扬起一个弧度,说:“吃法国餐么?或者有没有想要去的地方?” 杜亦捷带我来到市内一家顶级的法国餐厅,这种地方我也隔了好些年没来,这些年独自在外头生活,实在没有余力和闲钱来到这一种专门吃气氛的地方。服务员恭敬地迎了上来,杜亦捷驾轻就熟地拿出一张类似会员卡的东西,那服务员态度立时更加小心翼翼,领着我们到内里的座位。 餐厅经理还亲自递来了红酒,杜亦捷举止自然优雅,仿佛已经习惯了这种待遇。看着我的时候勾起笑,说:“这里的服务很好,东西也挺不错,你要多尝尝,可能是你喜欢的。” 用餐的时候,杜亦捷倒是随意得很,我微愣地看着他用叉子戳着牛排,听他道:“我和一些朋友经常来这里。” 杜亦捷笑了笑,看似无所谓地说:“其实什么地方都是一样的。”他用刀子切肉的时候磨着盘子,发出了略微刺耳的声响。 “我以前不明白,后来才明白,只要有钱,那就跟通行证一样。” 他看着我,用餐巾随意擦了擦嘴,说:“这就是在这个世界生存的原则。” “很抱歉,我事前去调查了你。”杜亦捷举起酒杯,红色的液体映着他的笑靥,显得有些扎眼:“你是李小姐的助手,那件事就麻烦你们了。” 我想,我什么东西也吃不下了。 事后,杜亦捷替我叫来了计程车。夜里,他穿着黑色风衣,整个人就像没入了黑暗之中,连瞳孔的颜色也是黑蒙蒙的一片。 “谢谢你陪我吃顿饭。”在我坐进车前,杜亦捷略微抱歉地说:“今晚我还有些事情,只能麻烦你自己回去了。” 我看了看他。 最后,深吸一口气,对他叫道:“老大!”杜亦捷顿了顿,我说:“你在这里等我二十——不,十五分钟也好,你在这里等等,千万别走!对!就是站在这里,等我回来。” 我坐进车内,对着计程车司机说:“麻烦你载我到W街,就是离这里很近的那条——”还不忘从车窗探出头,对着杜亦捷大叫说:“一定要在这里等啊!十五分钟!就十五分钟!” 杜亦捷怔怔地看着我。 现在是晚上最热闹的时候,一条道上塞满了车,我不断张望,看了看腕表—— 算、算了。 咬紧了牙关,往司机塞了一张钞票,匆匆忙忙地下了车,将外套脱下拿在手上,松开了领结,奋力地张腿跑至前头。 等我滑稽地抱着两个烤番薯急急忙忙地跑回原来的那条街时,已经是浑身是汗,喘得上气不接下气。 当杜亦捷一脸愕然地看着我,我脑中立马闪出一个悲哀的结论——体力活果真不大适合我。 我深呼吸了几次,好一会儿稍微顺过气来,杜亦捷已经微蹙着眉头走到我面前。 我胡乱地将其中一个烤番薯塞到了他手里,咬牙道:“我说啊……你这个孩——不对,老大你这人怎么这样。” 杜亦捷疑惑地看着我。 “说请我吃饭,结果带我来吃这种吃不饱的地方,喝酒能喝饱肚子么?还不如这个实在。”我径自坐到了一边的长椅,剥开了铝箔纸,那番薯被我抓得太紧,压散了些。 前方静得厉害,我头皮发麻地抬了抬眼,杜亦捷已经在我旁边的位置坐下,垂头剥着那包着番薯的铝箔纸,缓缓扬起嘴角:“很香。” 我点了点头,颇有些得意地说:“卖烤番薯的老板以前在大马、新加坡还有内地旅游过,学了很多手艺,店里什么都有,我也是在打工的时候好难才找到的。” “打工……?” 我干笑了几声,讪讪地咬了一口番薯。结果,终究是杜亦捷亲自把我送了回去,只说是 分卷阅读77 烤番薯的回礼,又道:“我在那里等了你半小时,索性就把打电话通知下面的人事情挪后了。” 他笑了笑,心情看起来很是愉悦。 下车之前,杜亦捷突然叫住了我:“小祺。”他除了之前见面的时候这么叫我,这还是他这么多天来第一次这么唤我。 我不自觉地揉了揉耳,杜亦捷从一边拿出个暗色的小盒子,打开问:“这是你掉的吧?” 我低头一看,看着盒子里安放着的白金坠子——愣愣地点头。 “我想合该是你的,那天你掉在房里的,后来他们整理的时候交给我,我看着有些磨痕,所以自作主张地拿去金铺修了修,你不会介意吧。”杜亦捷将链子拿出,轻轻拉过我的手,放在我的掌心。 我不自觉的收紧。 “以前没看你戴过。” “呃,啊……?”我回神地抬头看他,顿了顿,有些僵硬笑道:“你要不要上去坐坐。” 杜亦捷摇了摇头,唤道:“小祺。”只听他轻声说:“以后别叫我老大了,和那时候一样,叫我的名字。” 他的手轻轻勾着我的,有力地握了握,叹道:“你是不一样的。” 我脸上微微发热,冲他尴尬地一笑,点了点头,“你……早点休息。” 目送着杜亦捷离去,疲倦感顿时袭来,将那坠子放进口袋中,双脚有些酸疼地走进公寓里。 我住在最高层,这一层的灯光设备不是很好,不知是不是因为住这么高的居民比较少,维修费比其他几层少缴了点,总之我一路走过,那灯光是一会来一会儿去,这层楼又没什么生气,乍看之下,还真有些阴深。 我有些恍惚地走着,脚步蓦地停下。 前头隐隐约约似乎有个人,灯光一闪一闪,周遭仿佛弥漫着森冷的寒气。 大吉大利,现在才几月。 我攥紧了公事包,壮着胆子,走前了几步。 “呃……请问——” 那影子动了动,一身白色风衣裹得密不透风,闻声猛地回头。 我和他俱是一顿。 现在入夜了,难免有些起风,他原来定定地看着我,俄尔微微地低头,脸上毫无血色,身板子比记忆中的单薄许多,整个人包得死紧,看过去还真有带给人一种凄凄凉凉的错觉。 一时之间,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毕竟也有好些年没见了。虽说,那张脸和记忆中的变化不大,可感觉大是不同,露出的手肘有着苍白的骨感。 像是在门外等了许久,他的唇有些干裂,在光暗不明的廊道上,那抹眼光却似乎慢慢注入精光。 我呆滞半晌,硬是扯了扯嘴角,走到门前拿出钥匙。 不知是不是因为太累,眼睛开始泛疼,钥匙插 入洞中的时候花了点时间。他沉默地站在一边,我似乎能感受他冷冽的目光。 好容易打开门的时候,正要走进去之前,才发现衣角让他抓着。 他的手似乎颤抖着,剧烈地仿佛要抖散似的。 像是用尽全力地揪紧我的衣角。 我缓缓吸了口气,回头冲他一笑,强作自然地道:“进来坐坐吧,吹了一晚上的风,不冷么?” 他抬了抬头,像是有些讶异。 我拍了拍他揪着我衣角的手,慢慢地抽出来,领着他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带上。 “呃,我住的地方有点小。” 他站在玄关,微微仰头环顾四周,眼中闪烁着微光。 我走进厨房的时候,他又紧紧地跟了上来,一句话也没说,甚至一点音节也没发出,在耳边回响的只有那忽轻忽重的脚步声和轻不可闻的呼吸声。 “你先坐着,我给你冲杯热茶,呃,对了,你吃了没有……还是——”我卷起了衣袖,回头问他。 他答也不答,只是伫立在那儿,直到那双眼看得我心里微凉,才见他慢慢走出厨房。 他这些年不知道经历了什么,整个人的感觉显然低沉许多,没有之前或是我记忆中的那般傲然,反倒是意外地深沉缄默。 我烧开了水,冲了两杯红茶,拿出去前双手拍了拍脸,振作地呼出一口气,扬起笑容边走边道—— “王筝你怎么知道我住这里的,其实你应该先打通电话给……” ……人呢? 我看了看空荡荡的客厅,哪里还有王筝的影子。 要不是玄关的门还开着,我估计还以为刚才看到的只是幻觉。 我走到门外,下意识地去寻找那抹身影。 长长的廊道上,一个人影也没有,灯光依旧一闪一闪地。 我轻叹一声,慢慢地把门关上。 番外五 每个家庭里,少说都会留几本相册,记录着家庭成员的成长,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以供日后缅怀。 任祺日是在工人们整理旧书房的时候,才从任大老爷身前用过的书桌最底下的抽屉,偶然翻到的一本颇具年代的老旧金皮相册。 相册里有任大老爷年轻时候的照片,还有几张是从未见过的,照片里穿着旗袍、面目模糊却隐约带着一股柔和气息的女人,应该就是任大老爷早前在大马的原配。关于任大老爷以前的事儿,他知道的不多,都是小时候听大宅里头老一辈的佣人说的。 任祺日看着那张照片,拿在手中转了转——他和屋子里的谁也不像,或许,模样就是跟了这素未谋面的亲奶奶。 这般想着,任祺日一时之间也对这早作古的人生出一丝朦胧的亲切感,嘴角不自觉地轻轻扬了起来,默默地把照片抚平,又小心翼翼地放回它原来的位置。 相册前半本多数是任大老爷的照片,后半本的照片看起来年代较近,任祺日还找到了任潇洋还是个小少年时候的相片。 看过去就是个斯斯文文的人,领子束得紧高,一板一眼的,眉宇间倒是有着一抹柔和。任祺日不禁微微出神,对这个英年早逝的父亲,那种温暖的感觉犹在,模样却是怎么也记不清楚了。 转眼间,他也当爸爸了。 翻了翻相册,还有几张任家二子女的照片,就是少了另一个人。 其实这也不奇怪,家里的相册好歹也有个十几本,任祺日从小翻到大,任氏三爷的照片,除了在二楼的楼梯口那张全家福里出现,其他的实在没瞧见几张。 不过说真的,那张全家福里的,只不过是襁褓中的任家三少,看也看不出个轮廓。 早前任氏三爷还未真正在商场上活跃的时候,一年到头就只露那么几个面,外人根本没几个人记得这一位。任祺日豁然想起,少年时候任老太好热闹,每隔一两月就要在家里办个小晚会,让人来热闹热闹。 这种小晚会,任三爷一般是不必出席的,也没听来客问起,那会儿任祺日不过是个十几岁的少年,在紧紧跟在王 分卷阅读78 筝后头跑的同时,偶尔也会往三楼的方向、那窗帘蒙得紧紧的落地窗瞧去,像是想从那里瞧出一丝光亮,却又怕看到自家三叔那张苍白的面容,总是瞧了几眼,就快快地别过头去。 任祺日现在也是个成年人了,现在想起来,忽然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确实不太懂事。那时候仿佛所有人都认为任三爷应该是喜静,身体羸弱不宜喧哗之类的,但是这样一个安安静静的人老是待在房里,又怎么不会闷出病来。 现在任三爷住在郊外的洋房,也是个离市区有些距离的地方。任祺日收了相册,兀自走到了楼上,任三爷的房这些年还空置着,偶尔有仆人去打扫,多数时候是为大家所遗忘的。 毕竟在那时候,几乎没有多少人能够进得了这间房,就连任祺日本身对那空洞的大房间也存了些芥蒂。不只是因为他曾经擅闯被任三爷冷脸赶了出来,还有的是那一股沉甸甸的感觉——他记得老佣人曾经说过,任三爷在少年时候病情很是严重过一段时期,前脚几乎踏进了鬼门关里,不知怎地,后来还是奇迹地好了过来。 任祺日走进房里,打开门的时候,心跳也不自觉地加快。 房里的那股檀香味,怎么也散不去似的,到现在也有几年了,终究隐隐带着那股味儿。摆设就和小时候的记忆一样,一点变化也没有,右边的白色羽绒大床整齐的铺平,看过去似乎硬邦邦的。那一台钢琴用白布盖了起来,算起来,也有好几年没掀开过。窗边摆放的画架已经有些朽坏——任祺日仿佛能感觉到,那苍白的身影,站在窗边,看着外头。 那一瞬间,他有些激动。 在之前,他对任三爷隐隐的惧怕和明显的疏远,像是突然找到了突破口一样。 这段时候,任祺日其实常到任氏三爷的宅子走动,尤其是任三爷前一段时间受寒,他还真是尽了侄子的责任,日日陪着不说,几乎是就近伺候,任三爷看过去依旧是话不多的模样,眼神却是柔和温煦。任祺日甚至有种错觉——其实外头的人都误会了,任三爷根本就是个没什么脾气的温和长辈。不过这毕竟是错觉,单看那外头总是找机会力压他的老股东们,一瞧见任三爷就老实巴交的模样,任祺日就有种同人不同命的深刻感受。 前些时候公司的业务有些紧,他在探望任三爷的同时,也把公司里的文件带去,等任三爷睡下的时候,才悄悄拿出来看一看。看了好些时候,疲劳地揉着眼转头,却看见自家三叔躺在床上,一双深不见底的眸子冲自己轻轻地眨了眨,抬手招了招,任祺日有些脸红地拿着文件坐了过去。 任三爷侧头微微瞧了瞧,任祺日哪里敢麻烦他老人家,过了好半晌,见任三爷应该看够了,才要合上文件的时候,那漂亮修长却稍嫌骨感的手指往文件上头的条款指了指,只说要他再改改,就闭上眼,睡了。后来,重新审查的时候,才发现那环节确实有点问题,及时更改过来。 任祺日先是觉得庆幸,后是觉得心里不好意思,就带着礼物又去拜访了自家三叔,说是谢谢他那天帮了他一个大忙,语中是十足地诚恳客气。 任三爷是收了那一罐茶叶,看不出什么喜乐,任祺日只听外头说任三爷是喜欢这一类的东西,还特地找了行家,花了点钱买了送来,任三爷那一副平平淡淡的样子,说实话,他还真有些失望。 后来这几天,任祺日倒不怎么敢去了,说是任三爷身体恢复得差不多了,另外公司也有些小忙,其实——任祺日是觉着有疙瘩,他也不想让自家三叔认为,自己是觊觎任三爷的能力,想仗着他老人家的威信,才这般殷勤的登门拜访。 任祺日也怕三叔心里这么想他——无事不登三宝殿,他有空没空就去三叔的宅邸坐着,任三爷表面上温温和和,心里或许早就厌烦了也说不定。 唉,还是在家里逗儿子吧。 这天整理了书房,又在任三爷的房里待了好一些时候,任祺日突然生出一股要见见自家三爷的强烈感觉。 不过,拿什么理由去拜访人家呢? 总不能贸贸然地去打扰吧。 任祺日觉得有些烦恼,他丧气地走下了楼,没想到才到二楼的时候,就瞧见管家老何急急忙忙地走上楼来说:“小少爷,原来您在这儿,赶紧来接电话。” 任祺日还当是什么重要事情,可怎么又不打他的手机?他跟着老何后头下了楼到了客厅,将那中古电话拿了起来,应了一声。 电话那头静了静,然后传来一把暗哑的声音。 任祺日瞬间站直了,“三、三、三叔——你——啊!您、您怎么……”跟见到上级长官似的,舌头都打结了。 “呃……啊,没、没——最、最近有些、呃,忙!对!最近太忙了!所以才……” “不不不……您——等等!我不忙、不忙!呃——好!好的,我现在就过去!” “好、好,一会儿见!” 任祺日急急挂了电话,像个刚出社会的小伙子一样冲上了楼。 老何在一边糊涂地看着,转眼又见自家小少爷咚咚咚地下楼来。 “小少爷,您怎么这么急要出门?吃了晚饭再出去不成么?”老何在自家主子奔出门前,叫住了他,看着那歪了的领子,叹气地上前给他整理好。 “抱歉,老何——我今晚不在家里吃了,三、三叔请我去他那里一起吃顿饭,对、对了……” 任祺日在老何面前转了转,“我这么穿会不会太失礼,要不要再打条领带还是……对了,带点水果去吧,或者是——” 老何拍了拍自家小少爷的肩头,摆手:“很帅了很帅了,去吧去吧。” “等等……还是带点什么去吧?你说带什么才——” 总算把主子送走后,管家扶了扶眼镜,摇了摇头,笑着把大门关上。 ×××××××××× 附赠短小番外: 那是个微微起风的傍晚。 任祺日这一段时间忙得焦头烂额,没怎么睡好,这一天得闲便又来拜访任三爷,把自家三叔扶进院子里,独个儿坐在对头的长椅上,原来还会说几句话,终究是累得睡着了。 他往后仰头睡着,暖风拂过,看过去睡得很是舒坦。 任三爷已经不用一直坐在轮椅上,偶尔也能靠着杖子自己四处走动。 不过,任三爷实在不是个怎么好动的人,一般上也只有在任祺日来的时候,才会主动走几步路——兴许是因为不希望在任祺日面前显得无力病态,他也知道,终日对着一个半死不活的病人,那种感觉并不是很好受。 不算小的院子里只有他们叔侄两人,任三爷注视着对头睡得香甜的任祺日,像是满足地微微扬起笑容,然后,主动地拿起旁边的雕花木杖,颇为吃力地 分卷阅读79 站了起来,晃了晃,差点又跌坐回去。 他轻轻叹了口气。 一小步一小步地挪动,只不过是常人几步的距离,他这般走来,也要耗去十几分钟。 等到好容易在任祺日身边坐下的时候,那光洁的额起了薄汗,脸颊也因为吃力的挪动而泛着红潮,不再是那毫无血色的白,人似乎也跟着健康了点。 任三爷抬起袖子擦了擦汗,看了看旁边,又小心翼翼地挪了挪身子,往任祺日靠得更近些。 好容易觉着满意了,才稍停下来,沉默满足地看着旁边。 傍晚风起得强一些,任三爷又怕任祺日不小心着凉了,把身上披着的毯子拿了下来,有些艰难地张开,轻轻地盖到了任祺日身上——他倒是忘了自个儿才是容易病着的那一个。 任三爷原来还只是静静看着,后来也渐渐地伸手握了握那比自己还小一些的掌心,或是轻轻碰一碰任祺日的脸颊,偏着头替他慢慢地梳理散乱的刘海,过程都是极其小心留意的,任祺日甚至舒服地吟咛一声。 其实也不知怎么的,一切都是顺其自然地发生。 从脸颊,慢慢地移到嘴角。 他也知道自己的唇是冰冷的,所以碰触的时候,也只是轻轻点着,似乎一点重力也没有。 他扶着任祺日肩膀的手微微抖颤着,心里不断地喃着—— 这是最后一次、最后一次、最后一次了…… 秉持着这种念想,捧着那张朝思暮想的脸,吻肆无忌弹地落下,仿佛这么做就可以传达些什么,或者只要这么做,那快要淹没自己的窒息感就能透过这些零零碎碎的吻稍微褪去。 当他们唇齿相贴的时候,却临来了一股强烈的空虚感。 任三爷慢慢地从任祺日身上稍稍退开,最后终究还是控制不住似的,双手缓缓地环着他的腰,头侧靠在沉睡之人的颈窝。 轻轻地吸口气,满满的,都是他的味道。 祺祺…… 低不可闻的呢喃,随着微风远去。 那是个微微起风的傍晚,也是任三爷原本想永远保存的秘密。 只是,在那个时候,谁也不会想到,之后的结局会是那副模样。 第四回(下) 凯萨琳将我手头原来零零碎碎的案件全数交给其他人处理,带着我频频出入拘留室,这么做主要是为了向我们的当事人—— 一个名叫戴斯的先生,询问一些额外的消息和资料。杜亦捷却是意外地次次陪同,凯萨琳是很懂得交际沟通的人,也非常有自信,言语中皆向杜亦捷保证能够为戴斯争取最轻的判决。 坦白说,当第一次见到这一位涉嫌运送毒品的先生,我心底还是有些讶异的,估计是因为他长得不太像为了钱而奔波的毒贩,反而给我一种白嫩斯文的印象,只是在眉宇间透漏着一丝丝的不安。当他第一眼瞧见我们的时候,先是有些不快,后来瞥见从后跟上的杜亦捷,才突然激动地站了起来。 “先生,请您坐下。”凯萨琳是个擅于沟通的人,“我们会尽我们最大的能力帮助您。” 戴斯的目光在我们几个人身上流转,杜亦捷摘下了墨镜,笑了一声,说:“看样子过得还不错。” 戴斯的脸像是吞了苍蝇一样地难看,颓丧地跌回椅子上,唇动了动,哑声说:“为什么不是菲利普?这不是开玩笑的。”菲利普是界内名气顶尖的大律师,一般上要请他出庭不太容易,只是没想到,他竟会是杜亦捷的专属律师,这一点我也是和凯萨琳私下交谈才知道的事情。 “不,先生,请相信我们的专业水准,您好,我是凯萨琳李,这位是我的助手,任。” “任祺日。” 凯萨琳在外头一贯只称呼我的姓,杜亦捷突然道出了我的全名,让在座的人都微微一顿。此刻,杜亦捷坐在我旁边的座位,坐姿看去随意轻松,带着淡笑又补充一句:“戴斯,你记住这名字,这一位任先生日后会是我们重要的伙伴。” 我顿了顿,凯萨琳对杜亦捷我奇高的信任似乎感到讶异,脸色先是一变,后又不着痕迹地笑说:“谢谢您杜先生,不过为了戴斯先生,我觉得我们必须先询问当事人几个问题。” 戴斯却还是睁大眼上下打量我,复又一笑,像是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地说:“朋友,这是在说笑话么?你现在的意思是在为你这位未来的伙伴,拿我来赌一把了?你最好要记得,你今天的位置可是我——” “戴斯。”杜亦捷猛地出声,语气冷然,“或许我应该提醒你,先不管我今天的位置是怎么来的,你自己捅出事本来就应该自己承担,再说,现在能救你的……”杜亦捷嗤笑一声,往后靠了靠,说:“只有我。” 戴斯蓦地一顿,咬牙垂头,哑声说:“亦捷,你……不能这么对我。” 杜亦捷拍了拍我的肩,附耳轻声说:“我出去抽个烟,不妨碍你们工作。” 我点了点头,敛了敛心情,转过头去对我的当事人扬起笑。 “那好,戴斯先生,现在我们必须厘清事情的经过……” 说起来,戴斯·金的父亲弗雷德·金是美国S洲有名的黑道人物,不过那也是好几年前的事情了,戴斯原来只是个只需要享福的公子哥儿,后来弗雷德被袭击而失智后,基本上这名噪一时的黑道世家确实是没落了,以至于原来连枪也拿不稳的独子戴斯面临了家族地盘被瓜分的局面,为了要振兴之前的风光便需要盘大的资金,而着手一些下作的贸易。 先前早听说过警方早就锁定戴斯·金,他早应该避避风头,却又这般大张旗鼓从D市地运送千克的海洛因。 “你们听我说,我是被冤枉的,被人利用的。我根本不知道后车厢里有什么!”戴斯有些颓废地抓着头。 “汽车司机雷德·曼若是为你们家族服务了将近二十多年的老员工,他供出说是听取您的指示,并且提供了其他的买卖交易资料,他现在已经转为这个案子的污点证人。”凯萨琳叹了一声:“先生,请您说实话,这样我们才能帮助您,您应该要明白——” “天杀的!你就是不相信我就是了!我说了多少次,我自己也不知道!我是被人陷害的!” “先生,您认为是谁陷害了您?” 戴斯抬起头,一脸凶狠地看着凯萨琳,咬牙切齿地道:“我要是知道,早就将他大卸八块,你说我认为是谁?” 凯萨琳的脸色有些难看,她估计没想到这件案子比她想象中的还要棘手得多,而且主要是因为当事人不愿意配合。 我原来的工作就是记录资料,当下看了看胶着的二人,又瞧了眼那叫戴斯的大孩子,放下钢笔,放软语气说:“戴斯先生,所以照您这么说,您的司机似乎被人收买了,并且背叛了您?” 分卷阅读80 戴斯怔了怔,然后咬着下唇,轻轻颔首。 “您和您的司机感情怎么样?唔,我的意思是……你们之间可有什么私仇之类的。” 戴斯垂了垂头,似乎在思考,过了半晌才道:“还好,其实我觉得我们的感情还是不错的,不过那是小时候,之后我们没有多大的交流,也谈不上结怨什么的。” 我点了点头。 戴斯的精神状况不是很好,之后也只稍微问了一些话就作罢了。 凯萨琳私下对我说:“任,你应该知道,这位戴斯·金先生的背景,现在如果往脱罪的方向去辩护并不太有利,他们这些人都是很好的演艺家,而且证人并无亲属,且无受他人勒索的可能性。” 事后杜亦捷请我们吃了一顿饭,向凯萨琳了解案情。饭后,杜亦捷先送凯萨琳回去,两个人相谈甚欢,我原来想先坐德士回去,却又让杜亦捷三两句阻止了,只好摸着鼻子又坐回车内。 只剩下我们两个人的时候,气氛总是有些僵着的。后来还是杜亦捷先开口道:“别太累了,尽力就好。” 我“啊”了一声,只听杜亦捷浅笑一声,伸手来揉我的脑袋,语气比之方才亲切柔和不少:“看你刚才坐在后面,眉头都皱在一起,跟个小老头似的。”说起来,杜亦捷只有在那天看过去有些怪异,这几天相处下来,感觉还是和当年没差多少。 “没事,就是想、想些事情。”我漾开笑容,杜亦捷斜眼看了一眼,突然将车停在路边。 我有些惊异地侧头看他。 杜亦捷熄了车,回头说:“你有什么想要知道的?我可以帮你。” 我顿了顿,当下正要摆手拒绝。 杜亦捷从车座边的烟盒拿出一根烟,抬了抬头,嘴角微微扬起,轻声问:“你不信我?” 我顿时语塞。 杜亦捷又抬手,将我原来被揉乱的发丝用手随意梳理,指尖轻轻穿过我的发丝,说了一句不着边的话:“还是和以前一样,摸了舒服。” 我有些脸红地侧了侧头,总有股被当成孩子哄的错觉。仔细想来,杜亦捷这般觉得也没什么奇怪,先不说我们两个身高差了有多少,外表年龄上也确实有点小距离,他估计是把我当成小弟来看待了,举止难免亲昵了点。 我哈哈干笑一声,说:“老大,你再摸就要秃了。” 杜亦捷挑了挑眉,我这才想起来,笑了笑说:“这声老大好歹当年也叫惯了,一时间也改不了口。” 杜亦捷含笑摇了摇头。 我看了看他,垂了垂眸子,想了片刻,方说:“这件案子,我感觉有点不对……戴斯先生看过去,不像在说谎。” “李小姐并不这么觉得。”杜亦捷不明所以地笑了笑,我只好老实说:“我想去查查看雷德·曼若这个人,有些方面,可能需要你的帮忙。” 杜亦捷点了点头,发动了汽车,低声笑道:“好。” *** 最近程辰不见踪影,这天突然出现在事务所,却拉着我鬼鬼祟祟地说:“胖仔,今天下班和我去个地方!你一定要和我去!” 我终于明白为何早上的时候,我的眼皮直跳了。 当我心里闪过千百个坏打算,程辰却拉着我到了一家甜品店。一推开门就闻到浓浓的香气和可可甜味,这是个可以让客人自己制作巧克力或是饼干的地方,店里多是小女孩还有一些情侣,我们两个大男人出现在这里,还挺引人侧目。 程辰凑近我耳边说:“胖仔,我今天能不能成功,就靠你了。” 我狐疑地回望他,哪里知道他在打什么鬼主意。只见程辰不断四处张望,又看了看腕表。 咖啡都凉了,却还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 一直等到天黑了,我昏昏欲睡的时候,程辰突然用力地拍了拍我,小声急促地说:“来了来了——!” “什么来了?”我揉了揉眼,把眼镜戴上。 “别这么大声——看那里!我的女神!” 我无语地含笑摇头,看了看柜台那个方向,还没看清,程辰就把我拉了起来,三步并作两步地冲到柜台。 “哎,你别这么拉着……” 耳边响起一把甜美的声音,“先生,请问您要些什么?” 我抬头看了看,目光对上那双晶莹的眸子——霍地如同遭雷击。 “先生?先生?请问……” “胖仔!”程辰在我耳边小声道:“你怎么用那色迷迷的眼神,对着我的女神发什么呆?” 我有些不稳地扶着柜台,一双眼眨也不眨地看着前头。 那绑着马尾的女孩,脸上带着精神的笑容,看去机灵可爱。 我下意识地抓住她的手,哑声哽咽唤道:“李、李玲!” 第五回(上) 一个二十几岁的男人哭红鼻子,这画面不太好看。 再者,我心里又明白,自己严格算起来,都能过六十大寿了,还抓着一个未嫁姑娘的手死也不放开,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唉,老实说,我自己也觉得挺扫面子的。 不过哭也哭过了,想把擦掉的眼泪收回来也是不太可能的事。 关键是,我终于遇到了李玲。 那个还在念大学,为了生活还有学费而奔波的爽朗女孩。 先前我并不是没去找过李玲,曾经几次到那所我和李玲曾经一起上过的大学打听打听,得到的结果却都是没有名叫李玲的华裔学生。 当看到那张照片里和李玲有些相像的陪酒女郎时,心底着实凉了大半截,现在总算让我遇见了她。 我心里一直都清楚,如果说我得到这便宜的一生,有一件非做不可的事情,那就是—— 这一世,我定要让李玲幸福。 因为如此,当时决定留学的时候,还是选择了同样的城市,虽然大学不同,可终究在同一个地方,要找起来也有个方向。只是,我和李玲认识了这么多年,却甚少听她提起家里的事情,只能傻乎乎地从大学方面着手。 终于,还是让我找到了她。 只是这对我而言的重逢,就李玲而言却是我们俩的第一次见面,我先是哭得一塌糊涂,又死死抓着她的手不放,最后还把店长给闹了出来,让李玲和程辰两个人把我拖到店内不起眼的一角安抚。 一直到我顺过气来,程辰才强掰开我拉着李玲的手,霸道地拉着我离开。 只是没想到,一出店门,程辰就揽过我的肩,睁大眼说:“胖仔,你这演技未免也太好了。”我用袖子擦着眼泪,眼角被磨得生疼,一脸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哎,胖仔,你别装了,啧——好哥儿,你行,一年份的蛋糕礼券就归你了。” 我吸了吸鼻子, 分卷阅读81 口音颇重地问:“什么啊?” “切,你还装!”程辰拉着我压低声量道:“我的女神只能远观不可亵渎,胖仔,多亏你这么一哭,我终于看到了女神充满母性、爱与光辉的一面——” 我终于悟了——程将军的暴力因子,原来就是这般被激发出来的。 隔天是休假,我早早就到店铺守着,翘首盼着,一直待到中午李玲的值班时间,才从椅子上惊奇,蹑手蹑脚地走到柜台。李玲扬起一贯的职业笑容,自然是认得出我,两手不着痕迹地放至身后。 我看着有些惆怅,心里挺难受——毕竟是我昨天太唐突,也难为人家吓到了。 我讪讪地又点了份热可可,有些丧气地回到位置,看着不远处李玲的笑脸,不自觉有些神游起来。 我想,那种做父亲的却不能和女儿相认还要被排斥的感觉,兴许就是我此刻的心境。 很是惆怅、很是悲凉、很是寂寞。 这么一寂寞,我就直接寂寞到了傍晚,等到我回神的时候,还是因为肚子传来微饿的感觉,突然有人在我耳边问:“先生,抱歉,能和你一块儿坐么?” “哦、啊,不,我……”我腾地站了起来,转头一看,只见李玲已经换下员工制服,穿着一身浅蓝花边的连身裙,把马尾放了下来,冲着我灿烂一笑。 “先生,你怎么啦?”李玲负手站立,如同记忆中常有的可爱动作,扬了扬下巴,说:“昨天你可是拉着我哭了一个下午,以后别在抓着我了,我还打算嫁人的。” 我愣愣点了点头,又急急道:“对、对不……起……” 李玲“唔”了一声,而后道:“那看在你这么有诚意和我道歉的份儿上,请我吃顿晚饭,我原谅你。” 我急急点头。 李玲轻笑出声——那笑声悠远得如同梦境,让我的眼眶又不禁湿润起来。 十几年后,李玲和我说起我们“第一次”见面的事情,给我的评价很是——眼睛眨巴眨巴的时候,简直就是巨型犬类,看过去聪明,其实傻傻、笨笨的。 李玲拉着我去中华餐厅,她这方面的喜好多数和我差不多,久违重逢,我心情难免激动了一点,特意点了李玲爱吃的几道菜。弄得她一脸狐疑地看着我,问:“我说,任祺日先生,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些?” 我的心漏跳一拍,赶紧摆手说:“是、是么——哈哈,我也喜欢……” “哦哦,甚好甚好。”李玲装模作样地摸了摸下巴,对着服务员道:“那再来这道最贵的——对,就是它。” ……爱敲我竹杠的性子,倒还是一样。 “看你小气的,我开开玩笑而已,我今晚可是因为你没去工作,你当然要请我吃回本。” 我闻言微顿,思索片刻,小心地问:“妳还在念书吧?打……打这么多工没问题么?是不是生活很拮据……?” 李玲看了看我,像是想了想,然后鬼鬼祟祟地凑过来,说:“其实,我今晚本来是打算去抢劫的美食街的,后来我改变计划了,觉得敲诈那个哭得我满手是泪的傻大个比较符合我的美学。” 我笑了笑。 李玲还是和上一世一样容易相处,为人也和气开朗,不论什么事情都放在心底不说 “看我——夹!哇哈哈,最大块的牛肉是——我——的——!” 或许是因为理解她的个性,只一个晚上,我们的话就聊开了许多。原来李玲这一世考上了其他的大学,学的也是其他领域,学费和生活费都是自己一手赚来的。 以前我或许能了解那种辛苦,而现在,我却完全能够体会。 虽说是我一厢情愿地脱离了任家,一开始的时候身边总还是有程辰帮忙,日子再苦也苦不到哪儿去——李玲不一样。她终究是一个人在现实中挣扎,吃的苦头又比我多出了许多。我记得,李玲的家里状况不太好,父母没有美国护照,做什么都辛苦,后来大一些父亲因为工伤瘸了一条腿,没几年就过世了。她的继父,对她和几个弟妹并不是很好,她还是强撑了过来,并没有以为生活而扭曲,却依旧保有美好的心理。 这样的她,我只觉得心疼,说不出的心疼。 程辰要追求李玲这回事,在我拉着程辰语带威胁地说:“你这次是不是认真的?你要是不是真心的,就别去招惹别人。” 程辰先是“哎”了一声,挠了挠头,脸上泛着红晕,笑笑不语,我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程辰整个人跳窜起来,抓着我的肩摇动:“是不是我的女神打来了?快接快接!啊啊啊——给我听吧给我听吧——” 说起来,程辰也算是个年轻有为的好青年,家世又是极好的,在大学追女孩的时候,几乎是无往不利,没一次失手。 但是这次似乎真是碰到了铁板,先不说李玲对他的态度只属于亲切这个范畴,对他的约也多是推脱,程辰唯有拉着我一起去,李玲多半才会答应。 根据程辰的解释,那是因为他的女神矜持害臊,需要多个人做伴,再加上我又曾经激发她的母性等等的不是理由的理由。 我看得明白,李玲对程辰,确实没那方面的意思。 可是谁知道呢? 说实话,我希望李玲这一世能有个好归宿,程辰是个有担当的男人,总归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 或许这种事情总得要慢慢熬,才能熬出味儿也说不定。 情情爱爱什么的,是年轻人的事,我一个都能做寿的老人家这是在搅和什么呢? 这般胡闹了一小段时间,杜亦捷在一个下午来了电话,说是查到了关于雷德?曼若的一些事情。 有鉴于戴斯?金的案子没有什么可观的进展,我和凯萨琳商谈之后,决定还是从雷德?曼若这个可疑人物下手,虽然凯萨琳本身并不抱着乐观的态度,毕竟戴斯?金本身的背景就有相当大的问题。 虽说美国的法律是就事论事,然而难保陪审团不会因为戴斯?金黑道背景而影响最终判决,如果能证明雷德?曼若不可信,对戴斯?金能否轻判或是脱罪有绝对的影响力。 其实,我协助戴斯?金,为他辩护的这件事情,程辰并不知道。 他是个死心眼的孩子,又对杜亦捷存了点芥蒂。至于我,只能说,那是作为师父的凯萨琳亲自钦点的工作,另外,则是戴斯?金本人,以这个案子来看,他的确有可能是冤枉的,即便他确实有点问题,但是就算是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也有辩护的权利。 再来,就是杜亦捷。 对他, 分卷阅读82 我心里还是有点在意的,就像程辰说的,他或许是变了不少,但是,我还是愿意相信当年那个伸手环抱着我的腰,像个孩子一样地靠在我的颈窝的少年。 杜亦捷说是有了一些重要的线索,实在是让陷入死角的凯萨琳惊喜万分,但是她还有另一个大案子缠身,所以只有我一个人去赴约。 在餐馆包厢内,杜亦捷将一叠资料递给了我。 我稍微翻了翻,不由得感叹杜亦捷的情报网,感激地抬头对着他道了声谢。杜亦捷为我倒了杯葡萄酒,说:“小祺,你不用向我道谢,毕竟戴斯要是出什么事,会带来不小的麻烦。” 我抬头看了看他,在灯光下,他的左脸眼角的疤痕更加明显,不知那是否是我的错觉,连带着他的左眼颜色,感觉也有些轻浅。 “小祺,我脸上有什么?”杜亦捷抬起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我顿了顿,忙说:“没、没事,那个……到后来还是得麻烦你,我——” 杜亦捷摆手示意我打住,垂头轻笑一声,两眼直至看着我,一言不发。 那目光有些锐利,我下意识地移开眼神,杜亦捷突然道:“其实,我这么做,也不是没有要求回报的。” “呃……啊?” 杜亦捷含笑转了转酒杯。 “呃……什、什么回报?” 杜亦捷不做正面回应,只卖关子地说:“你慢点就知道了。”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出来混的,总是要还的,这就是江湖。 貌似在九十年代的港台黑道剧听见到类似的话。 咳,当我已经换下不知第几套的西装,这句话突然浮现在我的脑海中。 从更衣室里走出来,身上穿的那身久违的高档西装,杜亦捷坐在沙发上,女店员领着我又到杜亦捷面前转了转。 “杜先生,您看这一套——” 杜亦捷站起来上下打量我,神色严峻得仿佛在鉴赏一个价值名贵的艺术品。 “嗯……还行,袖子这里,似乎不是很合称。” “您放心,我们这里还有这一套,是意大利的名设计师拉斯维托所设计裁缝的——” 不夸张地说一句,我零零总总好歹也试了将近三十来件,也不知是杜亦捷的眼光刁钻,还是我这个人真没有有钱人的样儿。 “后天晚上有个重要的酒会,我打算让你陪我出席。” 我惊异地看着他。 杜亦捷笑了笑,亲自替我整了整领结,不等我拒绝,便笑说:“很好,这些……全都要了。” 来人,谁来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杜亦捷带我来的这间服饰店极具名气,不过看店员熟悉亲切的模样,杜亦捷想来是这里的常客,他身上的西装做工和这里头的其他衣服相似。杜亦捷身材高挑几近魁梧,能把西装穿得笔挺,人也更加好看帅气。 我很是纠结地看着杜亦捷败家,心里默默盘算着这要我吃多少年的泡面才足够还他这一大笔的置装费,眼光一转,却瞧见大门有一双人走了进来—— 哈里路亚,阿门。 今天是什么好日子,上帝,我昨晚忘了做睡前祷告,我跟袮忏悔。 舒媛亲昵地勾着王筝的手臂,微笑着走了进来,我正打算别过头的时候,却听见舒媛在后头唤了一声:“Eustace,那个是不是……” 不是不是,这一切都是错觉、错觉…… “任哥哥。” 杜亦捷听到了叫唤,垂头问我:“小祺,那是不是你的朋友?” 我吐出一口气,舒媛已经微笑着款款走了过来,“任哥哥,我们真巧,你也来置办衣服?” 她又换了个发型,将头发都盘了起来,整个人看起来成熟而有魅力。 我让她灿烂的笑脸弄得整个人一晃一晃,强撑起笑容,却在看到她身边的王筝的时候,扯起的嘴角终究是不甚自然地僵在脸上。 他只浅浅地瞥了我一眼,便将目光移开。 我讪讪地摸了摸鼻子。 我这是在紧张什么啊……啊哈。 任祺日,看你窝囊的。 “小祺。”杜亦捷走了过来,揽过我的肩,语气温和地笑说:“怎么不介绍介绍你的朋友?” 我立马回神,难免有些口吃地说:“这、这是……呐,以前我们——还一起念过一间学校的,这、这是王筝……” 杜亦捷点了点头,想来已经是不大记得他了,我抿了抿唇,“这是王筝的未婚妻,舒媛。” 杜亦捷闻言,向舒媛笑道:“恭喜。” 舒媛脸红地微微一笑,幸福的神色全数坦露在脸上。 王筝却在这时候抬了抬眼,一双眼瞧着我,微张了张唇,却暗哑道了一声:“……失陪。”他单手捂着嘴,回头往厕所的方向走去。 舒媛有些担忧地往他离去的方向看了看,说:“Eustace最近因为订婚的事情搞得身体都坏了,我让他去看看医生,他就是不听。” 王筝的气色确实不太好,我说:“妳一定要多多看着他,王筝的个性就是爱逞强。” 杜亦捷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他低头看了看,扔下一句:“我去听个电话。”也跟着走了出去。 一时间,就只剩下我和舒媛两个人。 舒媛叹了一声,慢条斯理地翻了翻衣架上的衣服,抽出一件,对着我说:“任哥哥,你说这件Eustace穿好不好看?” 是件淡蓝色的衬衫,我点了点头,给了个中肯的评价:“这个其实挺适合王筝的,不过他比较喜欢穿白色的,妳可以问问他。” 舒媛“哦”了一声,偏头说:“任哥哥,你和Eustace感情真的很好吧?” 我笑了笑,“还行,小时候玩在一起。” 舒媛点了点头,又走了几圈,语气淡然地说:“其实,Eustace这个人是很重感情的,任哥哥,你别看他这样不冷不热的……” 我看着鞋尖,我记得这双鞋是前年生日的时候,程辰送给我当礼物的。 “我从第一次见到Eustace的时候,就很喜欢他了,后来知道Eustace在英国,不管爹地怎么反对,我还是要去英国。” “Eustace和我在一起很多年了,我们真的很相爱。”舒媛突然手边不稳,衣架子从手里跌在地上,放出脆响。 我一惊,舒媛也顿了顿,服务员急急上来将衣架子捡了起来。 舒媛甩了甩发,扬着魅惑美丽的微笑,对着我问道:“任哥哥,你会祝福我们的,是吧?” 第五回(下) 杜亦捷提供的资料里,包括雷德?曼若的生平以及在金家任职前曾经的工作,以及雷德?曼若和 分卷阅读83 金家成员的关系,详细程度甚至连雷德抱着还是几岁孩儿的戴斯?金的照片都有。 照片上的那个褐发黑眸的中年老汉,单看样子,就是个忠厚温和的先生,且就像戴斯?金所说的那样,他和雷德的关系曾经可说是十分融洽的,即便到现在,也没什么事情是足以让这个合该是“忠心耿耿”的老仆人突然背叛自己的主人。 凯萨琳一开始对戴斯就抱着将信将疑的态度,在雷德?曼若身上着手也是在无计可施之下——戴斯?金毫不配合且坚称自己是无辜的态度,根本不愿意认罪,从这点来看,我们根本无法向法官要求从轻发落。 “他难道不知道现在的状况对他完全不利吗?雷德?曼若可是提出了足够的证据。”凯萨琳就算耐性再好,再过不久就要开庭,现下一点进展也没有,她也难免着急起来。 “雷德是用什么为理由而对警方如此坦然地供出服侍了二十多年的主人?警方难道不会觉得这件事有蹊跷么?”我递给了凯萨琳一杯咖啡。 凯萨琳甩了甩头发,带着微微嘲讽的语气说:“听说是雷德?曼若在偶然的机会下接触了上帝与圣经,深深感悟自己如果包庇主人就只会让他的主人下地狱,所以选择——那句话,就是中国人常说的,为了大义而——那是?” “大义灭亲。”我替她回答。凯萨琳用笔头指了指,频频点头,笑说:“没错,任,就是大义灭亲。” 我摇头笑笑。 资料里也有几份雷德?曼若年轻时的照片,旁边和他合影的应该是戴斯?金如今已经失智被安置在疗养院的父亲——罗勃?金。这个曾经势力遍布整个北美的黑道前辈,最后的下场却也不得善终,雷德作为他的好友,心里总该是惋惜的吧。 只是,按照资料看来,雷德?曼若和金家的每个成员一样,都是无神论者,又怎么会突然转为虔诚的基督教徒呢? 凯萨琳对我的疑问摊了摊手,道:“这可是有证据的,检方曾经去拜访雷德常去的一间教堂,教堂的神父可以为他作证,这一年来,雷德?曼若确实天天都到教堂,虔诚地敬拜上帝。” “你知道的,如果运用宗教的立场,这绝对会是很好的借口。” 只可惜雷德?曼若作为受保护的污点证人,我们是无法去拜访他的了。我轻叹一声,突然想起了老何和芳嫂——和上一世的记忆一样,芳嫂年头生了一对龙凤胎,只可惜我没陪在他们身边。 前阵子,芳嫂打了通越洋电话,说是孩子的名字取了——儿子取名叫何阳、女儿叫何馨。 我听着的时候还有些讶异,上一世,老何的这双儿女名字还是我给取的,没想到这一世的名字居然还是一样的。 兴许是冥冥之中真有注定吧?我都能诈尸……不对,是重生了,这世上也合该没什么其他的事情可以让我大惊小怪的了。 坦白说,我心里还是有点舍不得的。 有些东西也不是说放下就能放下,要和任家完完整整地断绝所有来往,和老何他们的联系也难免断断续续起来。 芳嫂在电话里谈着谈着就掉下泪来,我还记得她那会儿泪声俱下地说——小少爷,您也不能这么狠心,一走就是走个六七年,过年了也不会来看一眼,真的有这么忙么? 唉。 后来还是老何夺了电话,电话的另一头只听他说—— 小少爷,您别听那婆娘乱说,您好好在外面努力,别担心我们,都好好的。 连着上一世来说,我也和老何相处了将近大半辈子,又怎么不知道他说这番话的时候,是有多么地口不对心,却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我是如何,也不想回去了。 老何在电话那头沉寂了好半晌,就在我以为他挂了电话的时候,那带着一丝哽咽的声音响了起来—— 小少爷。 您心里苦我们也明白,小少爷……我和阿芳也实在把您当成亲生儿子。 小少爷,您不回来没关系,我和阿芳今年过年,带着老大老二去看看您,您说……这,成不? …… 戴斯?金的案子还没理出个头绪,杜亦捷倒是提醒了我必须给他的“回报”。 也不知是什么样的晚宴,杜亦捷老早就让我请了半天假,穿戴整齐了他又觉着不太满意,又是换鞋又是整理行头,折腾了大半天,他拉着我在镜前转了转,满意地笑了笑,双手按在我的肩上,在我耳边说:“真迷人。” 我噗哧一笑,“杜大爷,这话应该要对女伴说。” “不,我说的是实话。”那神色看不出是认真还是戏谑,只听他叹息地说:“你一直都是最好的。” 我微微脸红地摆摆手,这孩子怎么几年不见,嘴甜得跟什么似的。 呃,我暗爽个什么劲儿。 杜亦捷没注意的时候,我暗暗扇了扇自己的老脸。 看样子这晚宴应该是挺盛大的,杜亦捷整装之后,那外型确实和记忆中相去不远,远远看去威慑力十足,剑眉星目,纯白外衣合着黑色衬衫,头发梳至后头,用发蜡整齐地固定。 等我们到酒宴会场的时候,已经来了不少人,四处晶光闪耀,酒杯碰撞以及交谈轻笑的声音不绝于耳,杜亦捷揽着我的肩,入场前在我耳边轻声说:“不用太紧张,放轻松,我知道……你可以做的很好。” 我笑了笑,原来微微缩回来的脚又硬生生踏了出去。 我是觉着有些紧张,这种久违的陌生感觉,周围频频投来的目光,让我有种置身梦境的错觉。 “杜先生。”几个人围了上来,看过去身份不低,纷纷来向杜亦捷招呼寒暄。杜亦捷应对自如,只是一个微举酒杯的动作,就能让在场不少女士脸红心跳。 “杜先生,这是……”突然有人将话题转到我身上,我原来微垂头站在杜亦捷身边,听见声响也礼貌性地抬头笑了笑,眼前是个白人汉子,一身西装笔挺,也是事业有成的模样,看他和杜亦捷相谈甚欢的样子,想来也是和杜亦捷有些利益来往的人。 “你好。”我伸出手向他问好,他走前来轻轻揽着我的肩,热情地想亲吻脸颊示好,只是还没碰到,我突然感觉到一个力道往后扯。 那白人汉子有些尴尬地笑了笑,从侍应生那里接过酒杯,道:“只是打声招呼。” 杜亦捷双手按着我的肩,笑笑不语。白人汉子脸上的笑容有些挂不住,又说了一句:“抱歉……杜先生。” 杜亦捷“嗯”了一声,点了点头,那白人汉子才脸色不佳地找了个借口走开。 我干笑一声,杜亦捷拍了拍我的肩头,对着围观的人大方地介绍说:“这为是任律师,是我目前最重要的助手。” 来人皆是睁大眼点了点头,而后纷纷向我问好递名片,我扯着 分卷阅读84 笑都接下了塞进口袋里。 “杜哥。”阿德突然从后头走了上来,瞧见我的时候友好地笑了笑,又转身对杜亦捷沉声不知说了什么。杜亦捷脸色不变,只是看去有些讶异地“哦”了一声,然后喃道:“没想到他亲自来了……” “你代我去门口迎吧,这里我走不开,让随行的人小心点就是了。” 阿德慎重地点了点头,却也没急着走,笑着看向我说:“没想到你也在美国,看过去变了挺多,帅了不少啊,有没有喜欢的妞?和哥哥说说。”他又看了看杜亦捷。 阿德说话还带点痞子味,我看着这孩子的眼神,心里总还有些疙瘩,可人家都好声好气地和自个儿说话了,总不能摆谱,连忙摇手说:“现在的女孩眼睛精着,我这没钱没房没存款的,没份儿想这么多。” “说的也是。”阿德似是开玩笑地一笑。 杜亦捷说:“快下去办事吧。” 阿德点了点头,从口袋掏出手机走了出去。 酒宴开始的时候,不少装扮俏丽的贵妇名媛向杜亦捷邀舞,我识像地退至一处,杜亦捷在舞池中回头看我的时候,我冲他轻轻摇了摇手。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不知对共舞的女伴说了什么,弄得那娇美的金发女郎娇笑出声,眼神却是直直地盯着我,看过去……有些…… 嗯,妩媚……? 我摸了摸鼻子,觉得脸上有些发红。 这孩子……怎么越大越妖了。 一曲结束的时候,所有人纷纷拍掌,然后互相交换舞伴。我垂头专注吃着点心,突然一个侍应生从转角走过来,估计是一时没注意到,他不小心碰到了我身上,盘子上的红酒在我身上洒了些。 “啊!抱、抱歉!先生……”那侍应生吓白了脸,紧张地用自个儿的袖子去擦,我苦笑着安抚了他,说:“没事没事,能告诉我厕所在哪个方向么?” “先生,在那里,让我带你去吧。” “没关系,你忙吧,我自己去就行了。” 我微笑着拒绝了他的好意,又拍了拍他的肩,示意我没有动怒,才见那年轻的侍应生松了口气,一脸感激地向我鞠躬,我不好意思地急急往厕所的方向走去。在厕所稍微擦去了胸前的暗红污渍,好在不算明显,我在厕所透了透气,待了好一会儿才走出来。 只是,没想到我一走进会场,灯光蓦地就暗了下来。 不只是我,周围都发出一声惊呼。 然而,在这时候,主持人的声音响了起来,听起来是一把有些俏皮的声音。 “今晚我们来点余兴节目,请大家在黑暗之中,寻找一个伴侣并和他一起跳一支舞,或许,他就是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也说不定。” 感觉上像是年轻人的游戏。 四周都发出一声轻笑声,大家似乎都对这无伤大雅的游戏觉得有趣,当舞曲响起的时候,可以感觉到场中的人都在走动——不过这游戏设想的似乎不太周到,这期间我不知道被多少人踩了多少次的脚,也让人无故抓了手或是碰了脸摸了胸膛。 “抱歉、啊……抱歉抱歉……” 我试图往有点光亮的会场大门走出——这游戏显然不太适合我,只是这路途实在渺茫,我没走几步就差点和人撞做一堆,似乎隐隐听见有人骂了声“Shit”,看样子有人和我遭到了相同的命运……但是,似乎也是有人乐在其中的。 我走到稍微宽敞的地方时,看去离大门近了些,我正要快步走上前去的时候,猛地撞上一个人。 好在碰撞的力道不大,我们两人似乎都晃了晃,我摇了摇头,又急急对那人说了声“抱歉”,就要往旁边走去,却猛地让人拽住了手。 “呃……先、先生?” 那人抓着我,却没发出一丁点的声音。 这么有力的手,不会是个女士吧? 我轻轻挣了挣,那只手似乎更加用力地抓着我的手肘。我的脸上有些抽搐,难不成是得罪人了? “那个……先生,我和你都看不清楚,这么说来也都是无心的,所以请问您……” 能不能放开我的手? 突然有人往我身后一撞,我又往前倾去,好在那人及时扶住我,总算没整个人往地板栽去。 我闷哼一声——究竟是哪个小姑娘提议玩这种要浪漫不要命的游戏? “谢谢……”我从那人怀里挣了挣。 呃……这位先生,你会不会抱得……太紧了啊? 我试探地推了推他,他的一只手放在我的腰上,另一只手抓着我的手,也不知道是不是空调开得太大,总觉得这只手,凉得不像话。 漫长的舞曲悠扬,我有些尴尬地顺着他的走了走——不由得苦笑一声,“先生,抱歉,或许让你失望了,不过我是个雄的。” 我承认,这笑话挺冷。 我想,我个子和其他人比起来确实是那么矮小了点,在这黑呜呜的场合下,兴许是让人错认成女人了。 “先生?先生?”我又叫了叫他,他还是应也不应。 我的眼皮跳了跳。 几乎是下意识地,我施力挣动,总算拉开了点距离,却不忘礼貌性地说:“抱歉,失陪了。” 我正要走开的时候,那人突然缠了上来,我毫无防备地让他从后一拽,整个人落到了他怀里。 鼻间传来一股香味儿。 那是我这辈子……永远也不会忘记的、让人几乎窒息的味儿。 是—— 是谁……? 我整个人一跳,差点尖叫出声,只是疯狂地摆动双手,终于挣脱他的时候,跌跌撞撞地往前头跑去。 一直到抓到门把,我用力地打开大门,头也不敢回地往外跑了出去,直接跑到了酒店大门外,拦了一部德士,逃命也似地坐进车内。 “这位先生,您要去什么地方?” “先生、先生?” 我“啊”了一声,语气还有些颤抖,脱口说出了地址,还不忘说:“麻烦你……开快一点。” 头也不敢往回望。 手脚,还在颤抖。 我…… 我双手掩着脸。 我到底,在怕什么……? 第六回(上) 还在念大学的时候,程辰晚上一睡不着,就会扭开Discovery el, 非要拉着我陪他一起看。 我记得有一幕是一只灰溜溜的兔子被大蟒蛇咻地擒住,挣也没挣就没了影,看得我不自觉打了一个寒颤,转个眼就把电源给拔掉了,弄得程辰在一边不断地嚎叫。 ——你干嘛把电视关掉啊? 我背对着他侧躺在沙发上。 ——哈,胖仔,你发什么闷啊,物竞天择啊你听过没,不过那大肥蛇看过去懒洋洋的,没想到动作起来比什么都快都狠,瞧那兔子平时蹦得多高 分卷阅读85 ,还不是直接跳进蛇嘴巴去了。 我拿起被子掩头。 ——说到这个,胖仔,你好像是属兔的吧? …… 我这几晚都没睡好。 整张脸面目泛黄不说,眼下却还有着消不去的暗影,这脸色乍看之下实在难看得紧。 先前在酒会没同杜亦捷知会了一声就自行离开,事后也拨了通电话向他赔罪,杜亦捷也没多说什么,听不出喜怒,感觉上像是有些忙碌。 若要说这几天有什么振奋人心的事情,估计就是戴斯·金的案子浮现了转机,这事儿还要说到两天前我独自去找戴斯·金说起。 戴斯·金对凯萨琳抱持着不信任的态度,或者说,他是个不太容易对他人抱持信心与信任的人,这应该是和他长期成长的环境有关,还有就是那个他自认为最忠诚的司机先生对他的背叛,让他整个人有些神经质起来。 和前些时候相比,戴斯确实憔悴不少,原来还算整洁贵气的外观,现在下巴留了胡渣,头发看去也有些乱糟糟的,过得实在不太好。 我扶了扶眼镜,戴斯端坐着——他受过高等教育,谈吐之间也能听出那良好的文化教养,只是情绪容易起伏,除了宣称自己是无辜的,仿佛就再也联想不到其他的事情。 “那个人没来?”戴斯看了看我,嗤笑一声。我疑惑地看着他,戴斯说:“杜亦捷,那个靠着我才有这天地位的混帐。” 我知道戴斯·金和杜亦捷关系匪浅,只是那是他们的私人恩怨,我不好多嘴,只道:“老……杜先生最近比较忙,不过你别担心,他对这个案子也很关心。” 戴斯哼了一声,别过了头,那神色像是在取笑我。 我强作自然地扬起笑容,向他解释了目前的进展,并向他询问了关于雷德·曼若的其他事情。戴斯·金细想了一会儿,才坦然说:“在我接手之前,他有替爸爸处理过事情,不过并不多,他这人不错,就是顾虑多了点,有些胆小。” “这么说,雷德·曼若作为你父亲曾经的助手,确实有足够的能力向警方提供有力的证据……” “都是狗屁,他这个忘恩负义的混帐,早知道当初他要寻死的时候我就应该补一枪。” 我顿了顿,像是捕抓到了什么,问:“雷德·曼若曾经自杀?” “那个胆小鬼在首领被人攻击成了傻子之后,吓破了胆,跟个疯子一样,割了几次腕,不过……什么事也没有。”戴斯摊手冷笑说。 我说:“你父亲和他似乎是很好的朋友。” 戴斯·金点了点头,“相当好,非常——我就是可怜这个没用的家伙,才让他继续留下来当一个司机。”他咬牙切齿地说着。 “那是多久的事情?”我问。 “一年之前。” 我沉吟片刻,“那雷德·曼若信教的事情,戴斯先生知道么?” “哼。”他冷哼一声,“当然知道,那胆小鬼还曾经神经兮兮地告诉我,我必须为我犯的过错赎罪。” 当下,我依着戴斯提供的讯息,亲自去拜访了曾经和雷德接触过的心理咨询师,不过那位面目和蔼的老先生并不愿意多透漏什么,他有权为病人保守秘密,只是对我说了一句“雷德·曼若的情况并不糟糕,不过这也需要观察”。 其实按照戴斯·金现在的情况,还留有许多疑点,我思索了几个晚上,似乎有一个大胆的假设在脑海里形成。 我整理了一份报告,在昨天递交给了凯萨琳,不出意外地,她今天就把我叫进了办公室长谈。 “任,我想说,这是一个有些……难以置信的说法。”凯萨琳看过去觉得很是头疼,“从你的观点来看,雷德·曼若有可能是个精神病患者?” 我抿了抿唇,向凯萨琳解释了所有的假设。 雷德·曼若所有的转变是在戴斯·金的父亲出意外时候才开始的,而戴斯·金的父亲出事之时,他也在场,甚至因此也接受了短暂的心理咨询。虽然一切结果证明雷德·曼若只是心理压力过大,而紧接着,他便接触了宗教且信仰虔诚,甚至曾经向戴斯·金提过希望他自首的要求。 “所以你认为雷德·曼若陷害他的主人,是为了让他接受法律的制裁,让他赎罪?任,这一点非常荒谬,千克的海洛因,最坏的结果会是终身监禁,这种法子太极端。” 我说:“那如果站在一个宗教疯子的思维来看,终身监禁或者是让戴斯·金落到跟他父亲一样的下场,我觉得他应该会选者前者。” “你的意思是,雷德·曼若是为了戴斯·金好?所以宁愿让他关进牢里一辈子?” 我点了点头,说:“凯萨琳,这种奇怪荒诞的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妳应该清楚。” 凯萨琳双手合握地思索了片刻,过了良久,语气平稳道:“你的意思是,我们必须在法庭提出对雷德·曼若的精神状况的质疑和可信度,这个很冒险。” “戴斯·金从头到尾坚持不认罪,而且当日,他从D市赶往B市,是因为他在B市的娱乐城让一群闹事的对手砸了,那可是戴斯·金名下最大的产业,在心急如焚的情况之下他有什么心情去运输毒品,而且在中途就被警方拦截下来,那就是犯罪未遂,雷德·曼若却在这时候转来指证戴斯·金,并握有犯罪证据。” 再说,姑且不论雷德·曼若所提供的证据,他作为这起案件的主要证人,要是能够提出他所说的一切具有质疑空间,按照美国的律法来看,只要证人无法采信,那么戴斯·金或许就能当庭释放。 另外,就如戴斯·金所说的,雷德·曼若是个个性较为胆小又容易受影响的人,或许幕后也有人在指示亦或是煽动他也说不定。 我这般想了想,却也没说出来。 “任?那你认为……” “任、任?” 我顿了顿,立时抬起头,“哎”了一声。凯萨琳笑说:“你最近发呆的频率实在太高了,不过作为你努力向上工作的奖励,等会儿我请你。” 我微微一愣,本能地想拒绝她——毕竟好事的人挺多,虽说一块儿吃饭也没什么其他的意思,不过能避嫌总还是…… “任,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凯萨琳把资料夹合上,语带威胁地说:“这是上司的命令,要是没有合理理由拒绝的话……” 我下意识地问:“会怎么样?” 只见凯萨琳拿着笔尖对我晃了晃,“扣你工资哟——” 凯萨琳没直接带我到常去的餐厅,反倒是驱车到了市内的一所小学,然后扭头对我说:“要不要和我一起下车?” 她不等我回答就打开了车门,我自然也急忙下车跟了过去。 现在这时候刚好是下课时间,我尾随着凯萨琳走到学校大门处等候,除了我们之 分卷阅读86 外还有其他的父母,陆陆续续有小孩子成群地走出校门。 我看着穿着制服的小孩从眼前走过,眨也不眨地盯着,心里实在……喜欢得紧。 凯萨琳调侃说:“任,你现在的眼神,就像是要拐带儿童的人口贩子。” 我这才收回目光,微微脸红地笑着摸了摸鼻子,凯萨琳偏着头,问:“你喜欢小孩子?” “嗯……” 先前,偶尔还能梦到乖仔,然而日子过到现在,不管怎么想,却是怎么也梦不到了。 凯萨琳张了张嘴正要说下去的时候,身后却传来一声响亮的叫唤:“妈咪——!!” 凯萨琳急急回头,笑容是我鲜少见过的灿烂。 她蹲下身敞开双手,只见一个梳着两个辫子,小脸红彤彤的女孩从不远处快跑而来,凯萨琳含笑着接住了她:“茱蒂。”凯萨琳抱着怀里的女孩又亲又唤,好一会儿才站起来,神色坦然地看着我,牵着茱蒂的手。 “任。”她笑了笑,轻轻将茱蒂推至我的眼前,“这是我的女儿,茱蒂。” 我原来还有些呆滞,愣愣地对着茱蒂瞧了瞧,然后傻傻地对着眼前的小女孩璀璨一笑。 茱蒂先是偏着头看我,我弯下腰,与她平视,放轻语气柔和地说:“嗨,小公主。”我对她摇了摇手,她看了眼凯萨琳,又看了看我,抓着母亲的手,腼腆地冲我笑了笑。 “好了,我们先去吃饭吧。”凯萨琳说道。 茱蒂欢呼一声,我下意识看了眼凯萨琳,只见她神色自然,含笑说了声“走吧” 。 茱蒂是个很精神的孩子,就算是过时的笑话也会咯咯笑着,很是可爱。 用过了餐,我们还去了逛了逛,我用一筒冰淇凌收买了小美人,当她扑进我的怀里喊道“叔叔真棒”—— 我整个人瞬间飘飘然起来。 玩到最后,茱蒂累得走不动了,我只好背着她走着,凯萨琳一脸抱歉地说:“给你添麻烦了。” 我急急摇头,侧头看了看背后熟睡的小美人,说:“怎么会麻烦,茱蒂很听话很可爱,能有这样的女儿是福气。” “任,你看过去很有照顾孩子的经验。” “呵呵,当然。”我想也没想,便说:“和茱蒂比起来,我那个顽皮的儿……” 凯萨琳眨了眨眼,我“呃”了一声,干笑道:“是我在新加坡的侄子,那才是混世大魔王,茱蒂和他比起来,听话又容易照顾。”乖仔啊,没见过比他更野的,又狡猾得跟什么似的,跟白…… 我顿了顿,摇了摇头。 真是,我怎么又觉得儿子跟白君瑞像呢? 我没急着回去,先到凯萨琳的公寓把熟睡的茱蒂放在床上,替她盖了被子,又调整了房内的温度,才小心放轻脚步地走出房门。 凯萨琳冲了一杯咖啡给我,说:“今天谢谢你。” “不……别客气,是我谢谢妳才对。” 凯萨琳坐在我对头的沙发上,含笑摇了摇头,“任,我没看错,你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 我笑笑,饮了口咖啡,一时间两个人沉默下来。 “我……”最后还是凯萨琳先打破沉静,问:“我有个这么大的女儿,她是我中学的时候,没做好安全措施,和一个男人生下来的。” 我看着凯萨琳,有些讶异她的坦白——现在单亲妈妈不少,凯萨琳是个很有智慧的女人,也十分懂得保护自己,她在如此年幼的时候不慎怀孕生子是我始料未及的事情。 “这件事我并没有可以隐瞒,不过知道的人不多,茱蒂之前是和她的外婆一起住在W市,她的外婆一年前走了,才过来和我一起住。” “很抱歉……”我对她道,凯萨琳摆了摆手,坦然笑说:“没什么,我很高兴当年没做错决定把茱蒂留了下来,如你所见的,她是一个小天使。” 我垂眸,赞同地点了点头。 “任,冒昧问一句,你和Charles……喔,我指的是白先生,最近似乎都没看见他,你们……” “哦。”我放下了杯子,“白大哥最近很忙,不过过了下个星期应该会好许多。”白君瑞这段时间几乎不见人影,也只有在每日留封讯息,或是打通电话,确实很忙的样子。不过,下星期王筝和舒媛的订婚宴过后,应该会好很多。 凯萨琳“嗯”了一声,又像是怕我误会什么地急道:“任,我没有其他的意思,只是想知道你……你对白先生有什么看法?”她看过去有些小心翼翼。 我想了想,老实道:“白大哥是很好的朋友,也很照顾人。”不过一整起他人来,实在不是人。 “是么……”凯萨琳扬起了笑,看过去却有些苦涩。 我回家的时候时间已经天暗了下来,还下了大雨。 这下雨又刮风的,我打了个寒颤,走廊上的灯泡之前老是一闪一闪地烦人,现下干脆是亮了不亮了,一路走来黑漆漆的,只能无奈地用手机充当照明灯。 我习惯性地边在走廊上走边开始往公事包里掏钥匙,却在走到家门前时似乎踢到了什么。 我眯了眯眼,用手机照了照,当下一惊。 ——是个人。 我急急弯下身摇了摇那坐在我门前的人,“这位先生?你、你怎么了?”怎么就坐在我家门前呢,这刮风打雷的,要有多惊悚啊。 “你……” 他似乎动了动,原来还维持着抱膝坐着的姿势,这会儿慢慢将头抬了起来。 我定睛一看。 惊悚啊,你已经不能形容我当下的心情。 他带着一身湿气,看去很是狼狈,身上一件保暖的衣服一没有,只是在瞧见我的时候,睁了睁眸子。 “你怎么会……?”我唤了唤他,他有些艰难地抬了抬头,双手猛地抓住我伸出的掌心。 “王筝,你——”他的手传来了热度,我下意识地伸出另一只手探了探他的额头,扬声说:“你到底……” 他发烧了。 我将他扶进房里,急急拿了干净的浴巾将他整个人包得死紧,又去翻箱倒柜地把药箱找了出来,从里头拿出了退烧药片,倒了杯温水。回到房里的时候,王筝已经侧躺在床上,模样看去像是相当疲惫痛苦。 “王筝,先起来把退烧药吃了。”我轻轻拍了拍他的脸。 王筝动了动,眼神朦胧地看着我。我轻轻摇晃着他,嘱咐说:“先把药吃了,要是还不退烧,我就送你去医院。” 他迷迷糊糊地坐了起来,垂眸看了看我手里的药片,动作缓慢地拉过我的手,这时候也不好和病人计较,我顺着他的动作,慢慢将药片推进他的嘴里。王筝的唇贴着我的手心,微微闭了闭眸子,我将温水递了过去,“喝水吧。”慢慢地、不着痕迹地把手抽了回来。 让王筝浑身湿漉漉地躺着也不 分卷阅读87 是办法,我从柜子里翻出新的睡衣,半哄半劝地让他换上,在他脱下衣服的时候,下意识地别过眼。 兴许是烧得头晕,他的动作很是不利索,衣扣扣了好半天也没扣上,我只好硬着头皮替他一个个扣上。王筝侧躺在床上,眼睛却是微微睁着瞧着我,我是怎么也没敢直接脱他裤子的,只得语气僵硬地道:“把裤子也换下来吧,这样睡着怎么能好。” 王筝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神智想来是不大清楚。 上帝,我词穷了。 我的心情已经复杂得我自己也不知道该怎么形容了。 好容易折腾完了,我却出了一身薄汗。 看了眼被王筝霸占的床,今晚估计又要睡沙发了。 我摇头叹了叹,正打算往浴室走去,王筝猛地睁开眼,一双晶莹的眸子闪烁着,没等我迈出一步边抬手拉着我。 其实……那只手,真的没什么力道。 要甩开,真的——真的很容易、很容易、很容易…… “祺、祺日……” 可能是发烧的关系,他的嗓子有些哑。 他将我的手拉近,像是无意识地,用脸颊摩挲着。 “祺日……祺日……” …… 唉。 第六回(下) 那是久违的、仿佛处于梦境中。 周围的景色朦胧飘幻,有种令人怀念的感觉。 我环顾了很久,一直到远处渐渐走来一个身影。 是个小孩儿。 那精致漂亮的小脸蛋微微扬着,连走几步路都讲究姿态,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模样。 我看着却觉得亲切,那小孩儿往前走了几步,突然回头,对着身后一团空气,冷然喊道—— 你怎么这么慢啊。 但是,他后头什么人也没有。 看那孩子的模样,却仿佛感觉真的有人跟了上来,只见那可爱的脸蛋漾起了满意的笑容。 我想起来了。 他是……孩童时期的王筝。 王筝往前又走了几步,身形逐渐成长,慢慢地形成了少年时的模样。 那张冷艳的面容,少了点孩提时期的稚嫩,眼里的高傲和不羁却是有增无减,只见他走了几步,突然扭过头,往后沉默地看着,不知在看些什么。 良久,王筝才冷哼一声,从嘴里溢出一句冷漠的话语。 ——你能不能不要一直跟着我,烦不烦? 少年模样的王筝用力地回过头,又往前走了几步,却在中途停顿,过了好半晌才又回头去看。 ——我让你不跟你就不跟,这么听话装给谁看?快点过来。 他负手站立着,像是真的在等身后的“人”走过来,而后才微扬着头面无表情地回过身,脚步却缓了许多。 然而,王筝的脚步越来越慢,等到停顿下来的时候,呈现在我眼前已经是成年时期的样子。 这时候的王筝,已经完全褪去少年时候的青涩,眉眼间尽是冷冽的气息,脸上似是无时无刻都挂着微带嘲讽地笑容。 他站在我跟前,一双深不见底的暗眸紧紧瞅着我。 双手紧紧揪着衣角,微微地侧过头,垂着眸子,猛地,仰起头看着我。 ——我不会让你好过。 ——绝对不会。 他咬牙切齿地说着。 身影逐渐朦胧,缓缓地在我面前消逝。 不管我如何挥动着手,却还是抓不住他。 我呆怔地瞅着眼前的一片空白。 ——祺日。 身后传来一声叫唤。 我微微喘着气,缓缓地回过头。 那是—— 王筝看去一身狼狈,下巴长满了胡渣,曾经俊秀的脸庞凹瘦了下来,那布满血丝的眸子和我对视的时候,缓缓睁大。 他突然一震,脚步颤抖地走了过来。 ——祺日。 他唤。 ——祺日。 他向我走来,颤抖的、缓慢的,每一步,都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 最后,跌跌撞撞地走到我面前,两手攀住我的手臂。 ——祺日、祺日、祺日…… 他跪在我的眼前,哑声唤着。 这是我永远也无法想象的画面。 他仰头看着我。 所有的话语集结成了泪水,从他的眼眶倾泻而下,落在我的掌心。 那是如此真实的、滚烫的温度。 不知是不是因为连着几天没睡好。 一开始我只是坐在床沿,怎么睡着的,我自己也不太清楚。 当我睁开眼的时候,映入眼帘的是王筝那张俊逸不失精致的容颜,那双暗眸冲我缓缓眨了眨。 我腾地坐起。 “呃,王、王筝……” 我……我怎么会枕在他的腿上睡了? 王筝还保持着原来的坐姿。 我心神未定地看了看他,目光扫了扫四周。 对,这里是我的家。 我回头看他,王筝动作缓慢地从床上站了起来,却又有些不稳地轻轻摇晃,估计是叫麻了,我脸色微涩:“你、你,抱歉,那个、我怎、怎么……” 王筝侧头看我。 沉默半晌,我让他看得浑身不自在,正要开口的时候,却听他道:“谢谢。” “啊?”我愣了愣,在那双眸子瞧过来的时候,硬是扯了扯笑容,“呃,哈哈,那、那……你好多了没?” 王筝点了点头,目光转了转。 我正好奇他在寻找什么,却见他低头看了看身上的睡衣,然后目光转向我。 那一刻,我如遭雷击,急忙摆手说:“你、你昨晚衣服都湿、湿透了,又发烧……所以我……” 王筝“嗯”了一声,嘴角似有似无地扬起。 我咽了咽口水。 “那个……你饿了吧?” 我的早餐一贯都是牛奶和白面包,不过若要这样招待客人未免随便了点,再加上这个客人的舌头不是普通的刁钻。 王筝之前的那套衣服已经被我扔进洗衣机里,只好让他先委屈穿着我之前在商场上不小心买大了的衬衫,虽说对王筝而言,还是有些小。 王家一个个都跟树干子似的,就连那三两天就得吊点滴吹不得一点冷风的任三爷,虽病却实在不弱,个子还能拔得比王筝还高出小半个脑袋,可见得基因强着呢。 我没嫉妒,真的。 熬了点粥水,放了点肉松,怕是有点寒酸,又回头煎了蛋。 王筝没说什么,很是牢实乖巧地吃着,看了看被扫荡一空的碗盘,感觉上王大老爷还是满意的。 早饭后我收拾了碗筷,王筝坐在客厅的沙发——就算要走,也得等衣服烘干了才能走。 最可恨的是今日公休,我只能冲了茶,递给了王筝。王筝双手接过,我摸了摸鼻子,佯装忙碌地说:“招待不周,你随意啊,我还有点事要做。” 其实也没什么事 分卷阅读88 情,戴斯·金的报告和资料已经整理妥当,手头上暂时没有其他的案子,但是若对着王筝,也实在费神。 在我迈出几步的时候,突然听见身后那一声:“祺日。” 我还挠着头,听见他那声叫唤,整个人一个激灵,回头“啊”了一声。 王筝抿了抿唇,像是思虑良久,方脱口道:“你……” “祺日,你过得好不好?” “呃,啊……哦,”兴许是太久没有如此清晰地听见那把声音,我稍稍顿了顿,“还、还不错,现在还只是实习律师,和上司还有同事都处得不错,虽然很忙,做的事情也挺杂的,薪水也不高,不过……” 总是我自己选择的道理,再怎么艰辛也不觉得有什么过不了的。 我下意识地说了一句:“那你呢?” 刚出口我就有些后悔了。 只见,那双暗眸敛了敛,王筝往沙发里内坐了坐,不语。 我干笑一声,走到沙发上坐下,佯装自然地道:“其、其实你也不错嘛,我听白大哥说,你在英国的成绩很优秀 ,回去新加坡之后也能帮上王伯伯的忙……” 王筝闻言笑了笑,隐隐带着自嘲的意味。 我舌头打结似地,再也说不出几句能听的话来,看了看他跟前的空杯子,顺势拿了起来,逃也似地说:“我、我去再给你冲……” “我……”王筝突然打断我。他的身影有些单薄,带着病后的苍白,“很好。” 我愣了愣。 王筝双手合握着,低垂着头,语气极轻,“我也……过的很好。” “哦。”我强扯起笑容,“是、是么?那很、很好啊……” 王筝突然站了起来,身形微微摇晃,我忍着没上前,看着他站稳了,正要说些什么,他的手机又震动起来。 从今天早上他的手机开机到现在,震动了不下数十次,却一次没见他接听。 王筝看了看我,过了好半晌,才说:“我走了。” 我送他到玄关,见他脚步还有些虚,不由得说:“要不要替你叫车,或者是叫谁来接你?” 王筝沉默地摇了摇头,用手轻轻摩挲了身上那件衬衫,抬头看着我。 只见他迟疑片刻,声音微扬:“我……能不能再来?” “我来拿衣服!”那语气似乎想掩饰什么。 我微微一愣,下一刻便回神道,“呃嗯,行、行啊,你有时间的话,平时也可以常过来,我这里也没什么人……啊哈。” 王筝抬起眼皮看了看我,然后,重重地点了点头。 那一刻,我猛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要不得的话。 事实证明,我们的猜测部分是正确的。 雷德·曼若的精神确实有极大的问题,在法庭上面对凯萨琳尖锐的问题,那个神色看过去比身在牢中的戴斯·金显得更加憔悴苍白。 陪审团的意思很明显,表明希望通过医师提出证明,以确认雷德·曼若的精神确实正常,但结果却是极其出乎预料的。在休息之后一审结果即将出炉的时候,雷德·曼若居然拒绝出庭作证,据闻他在休息室里嚎哭不止——要是他坚持不愿出庭为证,甚至如果证实他的精神异常,戴斯·金完全脱罪的可能性近乎百分之百。 作为凯萨琳这次案件的主要助手,这还是我第一次正式上庭,结束走出庭外的时候,陆续有几个人走向前头的凯萨琳向她道贺并给予毫不吝啬的赞美。 “谢谢你们,不过……” 凯萨琳回头拉着我到她身边,含笑大方地对周围的人说:“这一切其实都要归功于我这个好助手,任,他拥有优于一般人的洞察力,未来一定会是个卓越的律师。”凯萨琳虽然为人亲切,却也是个严厉的师父,她鲜少在他人面前赞美过自己膝下带领的实习律师。 “哦,原来就是这位。”周围的人细语,虽说我上一世早就习惯接收旁人的视线,这时候难免有些面红,讪讪地笑了笑,转头却瞧见杜亦捷在不远处微扬着嘴角。杜亦捷戴着墨镜,身上难得穿了件暗色西服,有种低调的奢华。他慢步向我们走来,先是看了我一眼,转而对凯萨琳,语气诚恳道:“这一次戴斯侥幸脱罪,多亏李小姐帮忙。” 杜亦捷微微弯腰,“这是一场漂亮的胜战。” 凯萨琳说:“谢谢任先生给我们一个为您服务的机会,希望我们未来能继续合作。” 杜亦捷笑意更盛,点了点头,道:“一定。” 这时候,转角走来了几个面色难看的人,其中一个是负责这份案子的检察官罗斯福。 今早开庭之前,罗斯福带着笑容,信心满满的从我们面前走过,还多看了我几眼,眼中却含着一丝的难以置信。然而现在,他看到我和凯萨琳,脸色更加难看,却又硬是撑起笑容,侧头看了眼杜亦捷,双手放在身前,说:“李律师这次的表现又让我惊艳一次,没想到已经是板上钉子的事情,还能被扭曲成这种模样。” 凯萨琳面色不改,“这是事情的真相警官,一切都证明我的当事人是被人可以栽赃冤枉的,我们只是替他争取公平的审判。” “哦——也是,对一个毒贩、哦——应该说是社会败类,最公平的审判应该是把他们关进牢里,避免他们再作乱,你说是不是,杜先生?” 罗斯福是个资历颇深的检察官,即便在杜亦捷面前亦是毫无畏惧,语中充满了挑衅之意——也难怪他会如此不快,他开始千方百计才抓到了一个小头目,虽说地位不大,至少要是戴斯·金能获罪,其他的组织都会受到一定的冲击。 “哪里。”杜亦捷笑了笑。 罗斯福摇头笑了笑,目光终究是落到了我身上,只见那双锐利浑浊的眼睛微微眯起,只听他道:“这位就是李律师一直赞美的人是吧?听说这件案子最大的功臣就是这一位小律师,我一开始觉得眼熟,现在我确定我看过你。” 他说:“你和金检察官带的那个小伙子是好兄弟,我记得你。” 罗斯福惋惜地摇了摇头,走向我,他的身高比我矮,身材略微肥胖,他凑近我说:“我对你非常失望,小伙子。” 我微微顿了顿。 “警官。”杜亦捷走了过来,将我和罗斯福拉开了点距离,“这些事劳你费心了。”杜亦捷伸手,罗斯福立马神色惊恐地退开一步,杜亦捷笑了一声,说:“警官,你不用这么紧张,你的领带歪了,我只是想替你矫正它。” “这种事情用不着流氓来替我效劳。” 杜亦捷“喔”了一声,笑笑说:“那么说来,任律师的私事也用不着警官你来操心。”杜亦捷走近他,两个人呈现了一个身高优劣,罗斯福气得涨红了脸。 杜亦捷低头不知在罗斯福耳边说了什么,只见他的脸由红渐渐转白,最后咬 分卷阅读89 牙切齿地跳了跳脚,愤怒地说了一句:“迟早我要把你们这些黄猴子一个个都锁进牢里。”他气呼呼地从我面前走过的时候,眼神凶狠地瞪了我一眼。 凯萨琳拍了拍我的肩,安慰说:“罗斯福·泰勒是个丑陋幼稚的人,而且思想狭隘,他想透过这个案子来作为角逐立委选战的筹码,你让他的计划彻底泡汤了,不用把这件事放在心上。” 我点了点头,看了凯萨琳一眼,抿嘴笑了笑。 “既然事情已经告一段落了,我可否有这个荣幸请两位大律师赏脸一起吃顿饭。” 有些浑浑噩噩地吃了这顿饭,凯萨琳先行驱车回去,我有些走神,一直到杜亦捷倾上前替我系上安全带,说了句:“没事的。” 杜亦捷看似专心地驾着车,“没事的,小祺,你不用觉得这么不安。”他的语气很温和,感觉像是在诱哄着人。 “你听我说,你并没有做错什么。” 我有些茫然地看了看他。 杜亦捷看着前方之余,斜眼瞥了瞥我,问:“今晚有没有什么其他的事情?” 我下意识摇了摇头,杜亦捷单手旋转着方向盘,嘴角噙着一丝笑容。 第七回(上) 先前不是不知道杜亦捷手下经营的事业,当他说要带我到酒吧的时候,我立马尴尬地笑了一声——也不是我这老油条要装纯情,我可是实实在在的心惊肉跳,可我人已经坐进贼车不说,怎么说都不能在小辈面前落了面子。 好在看那外观装饰得挺有格调,踏进大门的时候,也没有嘈杂的音乐和笑声如雷贯耳地汹涌而来,我看似自然地跟着杜亦捷走到吧台坐下,实际上斜眼战战兢兢地看了看四周——人不算多,沉静如水的音乐悠扬,室内以暗蓝为主调,灯光昏暗朦胧,环境低调却不失优美。 我暗暗松了口气,却听见一声轻笑。 “你这个人,就是太拘谨了。”酒保走了过来,对着杜亦捷笑了笑,杜亦捷对他说:“老样子,还有……” 我抢先说:“果汁就好。”然后冲着杜亦捷说:“我酒量不好,酒品也不好,老大你得让我维持个良好市民的形象。” 杜亦捷又低头笑出了声。 这时候又有不少人陆续走了进来,我不由得扭头看了看,酒吧内的音乐转换成悠闲的蓝调,我猛然意识到一点——这酒吧里清一色,似乎都是…… “在看什么?”杜亦捷不知何时凑近我,热气吹拂过我的耳廓,我立马正襟危坐,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全抛到九霄云外去,只见他勾起笑容,说:“这是一家gay吧。” 杜亦捷拿起了酒杯,五彩十色的液体让我有些头晕目眩,目光不由自主地看了看周围,顿时觉得这四周仿佛内弥漫着粉红的暧昧气氛,一对动作亲昵的男人正好从我眼前走过,那身形娇小动作稍嫌女气的男孩盈盈笑着,耳边传来杜亦捷特有的低沉富有磁性的嗓音:“你觉得讨厌?” “不……”我脱口而出,杜亦捷自顾自地说:“其实他们也是正常人,也有属于自己的生活圈子。”他修长的手指随着室内的节奏轻轻敲击桌面,挑了挑眉,语气却有些沉:“你还记得我和你说过的话么?” 杜亦捷看着我的眼神有些朦胧,“我……”我清晰地听见自己咽口水的声音,不知是不是因为我的表情太木讷,引得杜亦捷又轻笑一声,可瞧他的模样,眼中没有丝毫戏谑,反倒是十足认真——杜亦捷的眼神一直以来都是锐利的,若说当年他的个性稍嫌浮躁,如今可算是内敛稳重,只要没虎着一张脸,乍看之下,反而让人觉得温文尔雅,却还是难以亲近。 说实话,单看外观,杜亦捷实在是一个很优秀的男人。 他的声音尤其悦耳,带着一股让人难以抗拒的魅力,所以当他沉声同我说话的时候,我总是克制不住面红,只能用干笑来掩饰。 “嘿,你终于出现了。”背后传来有些轻佻的声音。 我下意识地扭头去看,迎面而来的是一个笑容灿烂的男子,旁边还搂着一个漂亮的男孩。他先是在那男孩鼻翼上啄了一个吻,低头不知说了什么,惹得那男孩羞涩地叫骂一声,然后先行走开。 这面容端正、笑起来的时候却有些风流轻佻的男子似乎和杜亦捷是相熟的,只见他姿态大方地走了过来,耸肩说:“亦捷,还真难得你会亲自来,怎么,钱数得手麻了,要不要我找个小boy给你按摩?” 杜亦捷也不恼,笑笑地摇了摇头。 “这位……”那男子瞧了过来,上下打量我,然后笑了一声,说:“你该不会就是……亦捷的那个true——” 男子突然“哦”了一声,笑容暧昧地揽过我的肩,“比我想象中的好很多嘛,看照片明明是个大胖子,这不是个清秀可人的小家伙么?” 我尴尬地将手抵在他的胸膛,好在杜亦捷及时拉过我,皱皱眉说:“左宸,你别欺负他。” 那名叫左宸的男子摊了摊手,转头看着我带着善意地说:“我叫左宸,这里的人都叫我宸哥,你怎么称呼?” 我握了握他伸出的手,回道:“任祺日,你好,宸哥。” 左宸突然用胳膊碰了碰杜亦捷,放低了声量说:“我以前觉得你的品位实在很独特,身边的人都那个样儿,原来是……”左宸暧昧地笑了一声。 杜亦捷不置可否地微笑,然后站了起来,看着我笑笑说:“我失陪一下。”还不忘对左宸嘱咐一句:“你别开他玩笑,小祺的面皮薄。” 左宸摆了摆手,向酒保要了杯酒,顺势坐在我旁边,像是迫不及待地凑近我问:“你和亦捷进展到怎么样了?我说嘛,最近他清心寡欲的,那个在床上跟饿狼似的人怎么可能,啧啧。” “咳。”果汁差点从我口里喷了出来,惊魂未定地看着旁边那一脸坏笑的男子。 侍应生适时地将纸巾递给我,我一脸尴尬地接过。 “该不会,你们到现在什么也——” 我赶紧说:“我和老大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那种、那种…… 关系。 “真的?”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左宸嗤笑一声,“你还挺纯情的嘛,明明心里就喜欢,还不承认,你这种人我看多了,你喜欢男人。” 我睁大眼一脸惊悚地看着他。 “你对亦捷到什么程度我不清楚,动心是一定有的,要不我偷偷告诉你一件事,亦捷在你之前的情人可是不少。”他伸手挑着我的下颚,故作神秘地小声说:“你听了什么感觉,是不是心里不太舒服?” “来来,宸哥给你开导开导,其实呢,你自己不知道,你看亦捷的眼神分明就是……尤其是刚才,我才拉着你说一两句,你就本能地望亦捷靠去,你 分卷阅读90 说,一个男人对另一个男人产生依赖感……” 我猛地推开他,看着左宸一脸理所当然的坏笑,一时却找不到话来反驳他,涨红着一张脸。 这时候在酒吧中央爆出一声欢呼声,隐约可见一对人被人围在中间,被周围的人起哄着拥吻,左宸笑了笑拍着我的肩说:“今晚第一对促成的,我先去凑凑热闹,一会儿回来。” 我有些纳闷地坐了回去,不知想到了什么,心里怦怦跳的厉害,一直到侍应生走了过来,在我的面前放了一杯靛蓝的酒,托盘上还摆放着一只蓝色玫瑰,只听他说:“这是那位先生送给您的。” 我顺着侍应生的指示看去,果真瞧见不远处的红色沙发上坐着的男人,对我举了举酒杯,暧昧地笑了笑。 我一阵哆嗦,一时之间不知该怎么应对,脑子全是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好在这时候杜亦捷走了回来,顺着我的目光一瞧,眉头紧了紧,对着侍应生摆了摆手,然后在我身边坐下,看了眼中央那对情侣,说:“让你吓着了。” “这是酒吧里的余兴节目,如果能遇到对象,或是看对眼的人,可以接受对方送来的花,当然,也可以拒绝。”杜亦捷笑了笑,我心悸地点了点头,脑中顿时闪过左宸方才说的一席话。 “小祺。” “呃啊。”我转头看他,杜亦捷不知何时将一朵蓝玫瑰拿在手上,微微倾上前替我别在我衬衫的口袋,带着玩笑的语气道:“杜氏印章已盖,觊觎者杀无赦。” …… 我愣愣地看了看他。 整个人,感觉像被扔进了蒸笼里。 酒保将一杯酒放至我跟前,我看了眼杜亦捷,只听他用诱哄小孩的口吻说:“这酒精度数不高,你可以试试看。” “放松点。” “……” “小祺,我不会吃了你的,不用这么怕。” “……” 我有些晕乎乎地,神智还算清明,只是觉着有些犯困。 “小祺,到家了。” 耳朵很热,我皱着眉头挥了挥手,转头看了看——哦,是杜亦捷。我下意识地抓了抓门把,然后拍了拍头。 “小祺?” 对了,忘了说谢谢。 “老大,谢谢啊。” 哦哦,说谢谢的时候,要微笑。 我捏了捏脸,走了几步,突然让人扯着,我转过头去看,只见杜亦捷似乎笑着,说:“我扶着你吧。” 我腾地一跳,晃了晃。 “不用不用……哎,我还没老得走不动啊。” 杜亦捷轻笑一声,“放心,你要真的是老得走不动……” 他在我耳边说:“我背着你。” 嗯? 孝顺,真孝顺。 我拍了拍他的肩,满意地点了点头。 他扶着我走没几步,我似乎听到前方一声叫唤。 “祺日!” 女人的声音……?谁啊。 我揉了揉眼。 是……李玲啊——李玲啊,李玲还好好的—— “李玲!李玲!” 那站在门口的不正是李玲么?我挥着手就要走过去,却发现杜亦捷还抓着我的手臂。 我回头看了看他,奇怪,怎么有这么多杜亦捷。 我拍了拍脸,视线总算清明一点。 “祺日,咦,你怎么啦?”李玲、李玲…… “他醉了。” “咦?祺日喝酒了?他酒量烂的,你怎么让他喝了?”李玲似乎勾着我的手,说:“祺日,你电话也不停,原来是去喝酒啦,行啦,我来吧。” “……” 我睁了睁眼,猛地拉住杜亦捷,说:“老大,这个是李玲,是我——最最最重要的——” 最最最重要的…… 重要的…… 嗝。 我睁开眼的时候已然是天明。 抚着额转过头的时候,正好看见李玲一双大眼盯着我。 “你,醒啦?” 我呆愣地看着她。 李玲两手插腰,啧啧两声,突然揪住我的衣领,“任祺日,你太不够意思了,是谁说生日要陪我过的,嗯?结果你居然没来!” 我登时还没回过神来。 过了好半晌,脑子才理出一个头绪来。 我记得……我是和杜亦捷在酒吧里,原来只是喝一杯,后来就…… 就不知不觉…… 我看着李玲干笑一声,问:“妳怎么会在我家?” 李玲甩了甩发,模样颇是得意地说:“当然是威胁那个白痴把你家的钥匙交出来,开玩笑——”她又揪住我的衣领,“你好啊你,随随便便把我骗出来去跟那个姓程的白痴约会,不过也没差,把他给解决了也好,省得烦人。” 我嘴角抽了抽,“程辰他……” 李玲啧了啧,笑了一声,然后按了按我的肩,说:“起来了就梳洗梳洗吃早饭吧,我做好了。” “呃……哦。” 或许真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李玲从小就把弟妹拉拔大,手艺也是一等一的好,虽说只是普普通通的东西,味道却是极好。 只见她毫无形象地盘腿坐在椅子上,一手支着下颚,一双眼睛死死盯着我。 良久,才听她说:“昨晚那个,是你的朋友?” 我看了看她,李玲看了看指甲,似是漫不经心的说:“那个大帅哥,他是你的朋友?” 我明白地“哦”了一声,“是啊,中学的时候还是同学。” 李玲点了点头。 “怎么了?”我问她。 李玲眉头微皱,摇了摇头,然后说:“没事……”却又嘟哝一声:“他看你的时候,怪怪的。” “啊……” “没事啦,吃你的粥。” “哦……” “祺日。” 我抬头看她,只见李玲一双眼四处乱瞟,嘟着嘴,说:“你昨晚说的那个……” “哪个?” “就、就是——那个——” 我放下汤匙,疑惑地看着她。 李玲突然砰地站了起来,咬牙切齿地说:“就是那个啊,我是你最——” 她的双颊猛地充血似的发红。 什么? 僵持了好一会儿,李玲长叹一声,两手掩面倒回椅子上。 “呆子、呆子、为什么啊为什么,怎么会有这种呆子……” …… 嗯? 第七回(下) 在戴斯·金的案子告一段落后,凯萨琳就像先前承诺的那般批了我两天假日,原来是计划好趁着这两天好好把房子打扫一番,没想到当晚烂醉如泥之后,隔天起得晚不说,还让李玲逮着在外头悠晃了一个下午。 李玲的打工时间不定,不过多数似乎是在晚上,详细她也不多说,李玲很有个人原则,即便是上一世也鲜少听她诉苦或是抱怨。我即便不好干涉,心里难免有些担忧,可瞧她那好精神,想来还 分卷阅读91 是过得不错的。 原以为晚上能好好放松的时候,却又远远瞧见那有些单薄的身影——这回我总算有了经验,赶紧强打精神了迎了上去。 “你来了?怎么不打一通电话通知我?”我把两手装满东西的袋子放下,一手伸进裤袋里掏着钥匙。 王筝两手插在大衣口袋内,似乎不太耐寒,脸色倒是好了许多,看着我微微垂头,声量极小地说:“我来……拿衣服。” “呃,哦,那先进来坐。”我招呼着他,一手提起袋子,另一个却被那苍白而富有骨感的手接过,我微微一怔,王筝却径自走了进去。 他替我将东西提到了厨房,看过去有些喘,只见他抬手掩了掩嘴,侧过头低咳了几声。 “你……是不是生病还没好?” “不是。”王筝摇了摇头,又用力地一咳,声音有些暗哑,“老毛病了。”他看了我一眼,“在英国一开始,身体不是很好。” “能给我……倒一杯水么?” 哦……哦。 和王筝也有六年没见了,模样没差不多少,个性却和记忆中的相去甚远,甚至让人有种是两人的错觉。至少,上一世的王筝是绝对不会如此低声下气地和人说话的,坐着不说话让人隐隐感觉到一种病态的沉默。 既然把人请了进来,总不能不留下来用饭,再说王筝这性子比早前实在好相处许多,最让我讶异的是他居然会主动帮忙。 “一个人生活,很容易就能学会的。”王筝不时拿着勺子搅动着锅里的汤水。 实话说,我们两个大男人在厨房里忙活,实在是个诡异的画面。 “也、也是。”我不断留意王筝那里的动静,就怕他把我这小厨房给烧了,但是不仅没出什么纰漏,王筝的手艺更是意外地好。 我尝了一口,抬头的时候发现王筝两眼盯着我,视线相对的时候,我忙说:“味道很棒。” 王筝嘴角扬了扬,“多吃一点。”他往我碗里夹了肉。 我埋头扒了几口饭,下意识地说:“你以后一定会是个好丈夫。” 王筝“嗯”了一声,没再把话头接下去,空气顿时像是凝滞了下来,我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改口说:“呃,现在的女孩都喜欢你这样的,受欢迎好,不像我打了二十几年的光棍。” 王筝这会儿却开口了,“没有么?” “啊?” “都没有么?交往的对象……”王筝抿了抿唇,“或者,喜欢的人。” 呃。 脑中闪过一个朦胧的高大身影,登时有种让人窘迫的羞怯感。 我赶紧摆手说:“我这……这种,哪有什么人喜欢,别说了,吃饭。” 王筝垂了垂眸,也真没再问下去。 不知怎的,我总觉得心里有些不平静,突突跳得厉害,渐渐的也有些食不知味起来。 那天醉得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在杜亦捷面前做了什么丢人的事情…… “嗒!”王筝突然放下筷子。 我吓了一跳,抬眼看他,王筝斜眼瞧了瞧门口,语气微冷地说:“有人敲门。” 我“啊”了一声,这时候果然又传来了一阵阵敲门声,有些急促,似是有什么急事。我赶紧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快步走到门口。 “胖仔——开门、开门啊——”原来是程辰。 我一打开门,程辰便迎面扑来,我整个人让他压着往后倒去,一头撞到了墙上。 “胖仔胖仔——你说,我到底哪里不好?我不靓仔么?我不体贴么?为什么我会被发好人卡?”他鬼叫一痛,我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一手推着他,一手揉着后脑勺——疼,铁定肿了。 程辰一张嘴便是酒臭味儿,对着我又是嚎又是叫的,“胖仔!我的女神把我甩了!她居然说她有喜欢的人!胖仔你说!谁能比我好比我靓仔比我体贴!” “好好好……你最好最靓仔最体贴,快起来,你压着我了。” 程辰个子比我高大,我两手推着也只稍微推开一点距离,他又跟粘皮糖似地黏了上来。 “胖仔——还是你最好了——不管白大哥了,我们凑一对吧——” 程辰有个要命的坏习惯。 他一失恋就会喝酒,一喝酒就一定会发酒疯,一发酒疯就会到处对人告白,一对人告白就会…… 眼看他就要吻了下来,我心如止水正准备慷慨就义的时候,一个强劲的力道用力地将我和程辰两个人扯开。 程辰反应不过来,退了几步差点往后仰倒,好在及时扶稳了。我瞧见王筝一脸铁青地看着程辰。 “哎——”程辰摇摇晃晃地走前两步,指着王筝,“你居然推我!除了我家那老头子谁敢推我!你是——” 程辰突然噤声,偏头看了看,像是在回想什么,然后用力地拍了拍掌,对着王筝一脸嫌恶地指道:“我记得了——这张脸,化成灰我都认得!那个姓王的小子,对!就是那个姓王的,老找我干架的臭屁小子!就是你!” 王筝咬牙看着前头,两手握成了拳,我见情势不好,赶紧挡在两个人中间,对王筝说:“王筝你别生气,程辰醉了,说话没经过大脑的。” “我什么没经过大脑。我就是经过大脑过滤了才想起了这臭屁小子!” “呐,就是——嗝!那个!老找我麻烦,说什么赢了我就让我滚蛋!呸——!我就爱黏着胖仔了你拿我怎么着!臭屁个鸟,胖仔是你爸他和谁好干你这龟儿子屁事!” 谁能给我一根棒子,我压制不了程辰,总能先打晕自己。 王筝脸上泛着愤怒的绯红,我怕他和程辰打在一块儿,急忙说:“王筝你别和醉鬼计较,程辰你也别说了——” “哎哎——王大少,快回去抱着千金老婆,真搞不清楚怎么那些小妞就喜欢这样的小白脸,喂喂喂,胖仔可是和你们这些人都脱离了关系,早滚早好,别在这里纠缠人,都快结婚了还打什么鬼注意——!嘿,看你长得比那女人还标志,是不是看上人家财万贯啦?你这种人有什么资格来找胖仔?” “胡闹!”我的声音不由得扬了起来。 这些话可不能乱说。 只见王筝的面色渐渐由红转白,身子有些不稳地晃了晃,看了我一眼,咬了咬牙,转身便夺门而去。 *** 程辰把王筝给气跑了,倒头呼噜一睡,一觉起来精神气爽,我却让王筝离去前的那抹眼神搅得一晚上睡不好。 然而在我处于有些迷糊状态的时候,凯萨琳却传来了一个让人有些惊愕的消息——雷德·曼若自杀了,还留下了一份遗书。与其说是遗书,倒不如说是告白书还来得贴切。 雷德·曼若对戴斯·金的父亲抱有同性之间的爱恋。 我不得不赶到事务所了解情况,详细情形凯萨琳并没有透 分卷阅读92 漏许多,想必她也是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感到颇为震惊的,语气中隐含着一股难以置信的感觉,她这么说—— “雷德·曼若是因为戴斯·金的父亲遭到狙击失智而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后来他透过敬拜上帝来寻求安宁……” “他爱恋罗宾·金将近二十多年,任,有时候我不太明白,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能让人这么样地执着,在对方的灵魂死去之后,随之崩溃。”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 ——我爱的人,他真正的灵魂已经死去了。 ——我犯了最愚蠢的错误,但是,我还是无法不去追随他,即使他并不需要我。 凯萨琳说,这是遗书中的两句话。她最近的情绪似乎一直起伏不定,单看先前她对待戴斯·金的果断态度,就能感受到凯萨琳的心境有所转变。 “任,你相信真的有如此真诚的感情吗?” 然而,在过了两天之后,我和凯萨琳都收到了戴斯的邀请参加庆祝会,他的语气诚恳,我第一次从他的话语中感受到了他高程度的文化修养,一瞬间还适应不过来。 凯萨琳因为茱蒂吃坏肚子必须到医院照看女儿而无法参加,并将这重担扔到我头上,戴斯虽说态度赤诚,语气中还是少不了那股霸道的意味,我几乎没有拒绝的余地。 这个庆祝会杜亦捷自然也会出席,相隔数天未见,看着他迎面走来的时候,我总有股说不清的奇怪感觉。 怎么说呢,有种心脏让人捏着似的,呼吸不太顺畅。 杜亦捷显然不知道我会来,从被宾客团团围住的小圈子大步而来,“小祺,你怎么会……”杜亦捷不知想到了什么,眉头一紧,而在这时候,作为主角的戴斯却笑着走了过来,态度热情友好的扬声说:“我重要的朋友,你终于来了。” 戴斯看了眼杜亦捷,嘴角笑了笑,转而拉着我走向前头的好几个衣装不俗的人。 “这位就是帮助我的律师先生,任……”他看了看我,我会意地笑笑说:“任祺日。”戴斯对着眼前那一群人笑了笑,带着玩笑的语气说:“你应该取个洋名,Ingram很适合你,象征了智慧。” 周围的人纷纷附和,我有些不自在地应酬一二。 戴斯笑了笑,自顾自转头地对我说:“对了,那位嚣张的红发律师也来了?我必须承认她确实有两把刷子,我得感激她。” “不,很抱歉,她今晚有些其他重要的私事。” “哦?”戴斯挑了挑眉,又从侍应生的托盘中拿了杯酒,对着我指了指,“那好,这杯你就先代她喝了,我们痛快痛快。” 我虽不至于一杯酒醉,可在这种场合,还是得尽量控制才好,只是这一杯想来是躲不过的了,正要抬手接过的时候,杜亦捷却走了过来伸手揽下,将那杯酒一口饮尽,戴斯像是有些不快,将我揽了过去,“这杯不算,你喝。” 杜亦捷眉头一紧,“戴斯,注意你的形象,今晚不是给你胡闹的时候。” “我胡闹?”戴斯笑了笑:“是啊,我就是个没用又爱胡闹的破落户,爸爸给我的东西就快要被那些人瓜分了,雷德那个叛徒也是被他们私下解决的,但是你不要忘了,我不一定会是输家,我手里还握有你的把柄。”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刻意放低了声量,我和他靠得近,几乎是听得一清二楚,心中有些惊愕。 杜亦捷闻言倒是一笑,摇了摇头,仿佛戴斯说得是什么可笑的事情。 戴斯状似无趣地冷哼一声,放开我径自往另一头的宾客走去,我下意识地揉了揉被捏的有些发疼的肩膀,杜亦捷两手按在我的肩上,“把你卷进来了。” 我自然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我只是个小人物,起不了什么作用,就是不知戴斯怎么邀请我来这种场合,这不像是单纯的庆祝会,空气中似乎隐隐弥漫着一股山雨欲来的气味,其中有不乏面目熟悉的大人物。 “小祺。”耳边传来温热的气息,我一个激灵,抬手掩住耳,急急转头看着杜亦捷,只见他笑了笑,说:“你很能发愣,在想什么?” “没、没想什么。”我别过眼,低垂着头,脸上火烧般地灼热,自发地和杜亦捷拉开了一点距离。 杜亦捷的手机响了起来,他说了句“失陪”,侧头听了听,脸色有些变化。 “谈不拢?……”杜亦捷语气不太愉快,后来更为严厉起来:“他今晚会……” “无妨。做你的事吧。” 杜亦捷挂了电话的同时,就有一个类似手下的人走了过来,在杜亦捷面前微微弯腰,说:“那一位已经到了。” 杜亦捷脸色有些难看,拢了拢外套,说:“还真是个大麻烦。”语气有些烦躁。 我对杜亦捷道:“你有事的话先去忙吧。”杜亦捷看着我微微皱眉,“我一会儿让人送你回去。”他拍了拍我的肩,和那个手下一起往宴会大门走去。 我暗暗松了口气——不知是来了什么不得了的大人物,会场里的人不少聚集到了门口。 我乐于站在角落,到底也是不好参合,拿了点东西在角落尝了尝,一个健谈的白人侍应生还向我推荐了他们这里的奶油蜜汁虾仁,好在这会场不小,我这默默无闻的也没什么人注意。 却没想到,我正吃得欢的时候,一个人有些匆忙地走了过来,看着我喘了喘说:“任律师,原来你在这里,请跟我来。” “请问是有什么事么?”我疑惑地看了看他,他是跟在戴斯旁边的一个叫汉斯的随从,刚才走进会场的时候还打过照面。 汉斯说:“先生,这事情我也不明白,不过有个大人物要见你。” 我挑了挑眉,大人物? “任律师,请跟我来吧,老板在那位先生面前称赞了您,他似乎对您非常感兴趣,一开口就说要见您。现在在休息室等您,快些过去吧。” “那……麻烦你了。” 我的眼皮跳了跳,当下有股不好的预感。 跟着汉斯走出会场,那似乎真的是个挺不得了的人,周围围着许多人,这般瞧去还看不清是谁。 “律师先生,记得和那一位说话的时候要留意点,我这是给您忠告。” 估计是汉斯的语气太慎重,我也有些紧张起来。 在装饰堂皇的门口前,汉斯直挺着摇,低咳了咳,然后敲了敲门。 门打开的时候,温暖的空气蔓延而来——在这种时候开暖气,实在有些怪异。 似乎有好几个人都在里头,汉斯先行走了进去,只听汉斯说道:“老板,我把人带来了。” 我暗暗吸了口气,带着浅笑微微抬头。 站在一边的华人对着坐在中央的那人笑说:“这小伙子应该就是金先生口里刚才说的任律师了,三爷。” 分卷阅读93 番外七 烟雾弥漫。 他有些漫不经心地看着外头,桌子上摆放着那做工精细的白金坠子,在微弱的浊黄灯光下闪耀。 他将坠子又拿起来,捏在两指间把玩。 这坠子的设计很别致,外头是个圈环,里头有一个月牙——确实是个能做些手脚的隐秘地方。 在一天以前,他还沉浸在与那个人相遇的喜悦之中。 或者应该说是激动。 要不是方才阿德带给他这些事实,他或许会跟毛头小子一样地,糊里糊涂地陷了进去。 几个小时前,阿德就站在桌前那个位置——他们都不是以前那动不动就喊打喊杀的冲动少年了,时光太磨人,阿德从以前跟着他到现在,少说也有二十年了。 “杜哥,我知道说这些话可能不太中听。” 阿德抬了抬眼,斟酌了话语,才说:“这也太巧合了,怎么这么巧,他就出现在这个地方,然后又这么巧,被杜哥你救了——呵。”阿德摊了摊手。 “杜哥,他真是没什么脑筋,和以前一样,看过去真的是一点也没变。” 是啊。 除了那模样有些细微的不一样,其余的还真是一点也没变。 但是,也只是“看过去”而已。 他在这十几年经历过太多事情,多得连他自己觉得不会忘记的感情,也开始有些模糊起来。 阿德将这个坠子交给他,“杜哥,我们都明白,很多事情不能单看表面。” 阿德看过去粗里粗气,心却细得很,这些年来着实帮了他不少忙。 那坠子的月牙里面有个精巧的窃听器,细看边缘,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匆忙粘合的痕迹。 “杜哥,没有人,是不会变的。” 他认同这句话。 不管这玩意儿代表了什么阴谋,这些年以来他一直藏在心底的“纯粹”,似乎也经不住时光的磨练。 “我明白。”他有些疲累地捏着眉心,他整晚没睡,遇到那个人,他激动得不能自己,却又怕吓着了那人——他还以为,他们之间还有很多的时间。 只是,这美梦醒得太快了。 烟灰缸里满满的烟头,他看着这随着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他已经不是那个意气用事的热血少年了,现在的他,很多东西都已经玩不起了。 他不是不愿意相信任祺日,他只是不太相信“人性”罢了。 这种心痛的感觉,他比想像中的还要快调适过来。 以至于在第二次见到任祺日的时候,他很自然地控制了自己的情绪。 任祺日看到他的时候,显然很惊喜,他看不太出,那惊喜之中还没有带有其他的成分。 不知这是不是也是巧合,任祺日当上了律师。 他捻息了烟——少年时候的话,他自己想了,都隐隐觉得幼稚。 任祺日和他相处的时候有些战战兢兢,他带着他去吃法国餐,不管是气质或是餐桌上的礼仪,任祺日都掌握的很好——他以前怎么不明白,这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人,而任祺日又不太一样,他骨子里似乎有种柔软的正义,那么为了一个检察官的朋友,而舍身取义来接近他这个十恶不赦的人,似乎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入口的红酒,味道是极苦的。 他这一顿是为了年少时那段朦胧的、还不及萌芽的感情,来做一个简单的结束。 但是,后来的发展,他有些意外。 当看到任祺日额上都是汗水,喘喘地将那地瓜塞入他的手里,他有种说不清的感觉。 “我在打工的时候,常买来吃。” 他知道任祺日目前的生活不太宽裕,虽然感觉上他不太像是会和家里闹别扭的公子哥。 他觉着,他是越来越看不清任祺日这个人了。 就像吸食毒品一样。 一方面明知危险,一方面地受他吸引。 他将坠子还给任祺日,暗暗注意着他脸上的所有变化——那是一种带有类似愧疚的复杂情感。 他想他应该是明白什么了。 任祺日是个矛盾的人。 程辰和他如今站在对立的两边,而任祺日不可能站在平衡点上。 他是一个自私的人。 就算明白,之后那温和的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局面,他还是要这么做。 不管怎么样,他必须逼任祺日做出选择。 ×××××××××× 以下是附加短小番外:(上一世) 当看到报纸上的讣告时,杜亦捷有那么一瞬间是怔住的。 他认得这个人。 任氏的总裁,那个面目温和的男人。 他这些年常年在国外,一回来却是收到了一个让人震惊的消息。 坦白说,他并不是不吃惊的——虽然他对这个名叫任祺日的男人没有很深的印象,但是他还记得那种感觉。 和这个人谈话的时候,那种感觉,是很不错的。 那时候他回到新加坡,和任氏有一项规模颇大的合作案——说真的,任氏其实是一日不如一日了,除了任氏之外,其实还有更多更好的新兴公司,在和这一位任氏总裁面谈之后,他还是做出了让人有些出乎预料的选择。 杜亦捷看着讣告上的那张照片。 这并不是有多好看的人,要说任氏的话,令他印象深刻的反而是那位气焰嚣张的执行经理——他只玩男人,而那姓王的经理面貌姣好,单看一眼,确实觉得那男人有着一股张狂的美丽。 然而,在和任氏面谈的时候,他的目光倒是不由自主地频频落在中央那一位话不多,地位却是最高的任氏总裁。 他听过不少传闻,能以一句概括——任氏老总是个脾气软的废物。 和任祺日面谈之后,他觉得这话说得太过了,不过却也不假。 这人是温和,脾气也软,可到了关键又奇怪地固执起来,若要说为什么会落到这种不上不下的局面,估计和用的人有关了。 总得来说,任祺日,不太会懂得看人。 然而,杜亦捷在先前,确实有股想和这一位传言中没什么能力的任氏总裁交好的想法,不过还来不及实行,他就因为其他的事情离开新加坡,工程也是让手下的人来监督而已。 没想到转眼不过一两年,这个青年就已经死了。 他是个早就对死亡感到麻木的人。 然而,这时候,他却觉得不太舒服,或许是觉得唏嘘,抑或是其他的感觉。 但是,他总觉得,是该去看看那个人的。 那个温和的、拥有柔和气质的男人。 到底是什么样的事情,能够把这么一个人闭上绝路。 任祺日的墓地在一个风水地段,听说是现在的新老总——也就是当年那个执行经理给他选的,从入棺到葬礼,全数亲力亲为,不假他人。只不过,他听说任祺日 分卷阅读94 走到这份儿上,这一位没少出一份力,人死后才来做些什么,想来也是心里不太平静。 另一个让他在意的,倒是任氏三爷了。虽说没什么交集,传闻却听到了不少,也是个厉害人物,只是把亲侄子害死了之后,不知是不是报应,人也不大行了,据说每天说一堆疯话,前些日子任祺日下葬的时候还跳进墓穴里——这事儿听起来让人发笑。 大家族的事情,和他是没什么干系的。 他算是草莽出身,能有今天这地位,也是靠着踩着尸体走上来的,里面还包括了他的亲生父亲。 死了才做这么多的表面功夫,不嫌多余么? 杜亦捷带着一束百合,跟着前头领路的人。 到了任祺日的坟前,稍稍顿了顿,那前头摆了满满的波斯菊,领路的人回头看着他,说:“这人走得冤枉,这些花都是他喜欢的,之前他一个佣人天天带着他儿子,给他摆的。” “先生,前些时候那才叫闹得厉害,三两头就有个人来,一站就是一天,拉着还不走,听说是把这人害死的,不知道是不是中了邪了,不过听说也差不多了。” 杜亦捷给了领路人小费,独个站在墓前。 这墓碑没有墓志铭——虽说也不是一定要写,不过看着,像是缺少了什么。 他将百合放在墓前,自顾自地说:“我不知道你喜欢什么,今天冒昧地来了,希望你不要介意。”他知道这个人是不会介意的。 他和他不算相熟,这时候却像是多年的老朋友,仿佛他们已经认识了许多年。 最后,他离开前,伸手抚了抚墓碑上的照片。 三十年,对这个人来说,已经是漫长的一生。 番外八 PS:此乃元旦福利剧情贺文,此章三观不正,雷三爷、雷娈童者慎入。(掩面) 那是任定邦,也就是任大老爷很是风光的一段岁月。 那时候的任大老爷在外人眼里,就是个英俊的摩登先生,底下拥有一家大公司和零零碎碎的企业,而所住任家大宅占地甚广,外观颇是富丽堂皇,在那时局刚刚平稳的年代来看,任氏也算是颇为显赫的一门华族了。 任定邦年近五十,面容帅气俊秀,祖辈先前在内陆已是望族,后来举家迁到南洋,先靠着淘锡起家,兜兜转转到现在,任定邦能把家业发扬光大,可见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然而,任定邦这一生最为人所耻的事情,应该就是抛弃了原配妻子而娶了在英国认识的王家女儿。 这事情知道的人太少了,毕竟在那时候来看,也实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任定邦是什么人,大家氏族的子弟,而那一位原配却是连个名字也叫不上,还是个没读过书、思想落后的女人。那是任定邦的父亲早年在内陆定下的娃娃亲,任定邦出国前就娶了。这女人不知是真喜欢任定邦还是因为只剩下这么个依靠,任定邦回来后身边就多了个穿着不俗、相貌姣好的女子,那女人却也默默承了——这王太太才是任定邦的法定妻子,这女人当初仓促之下嫁给了任定邦,连注册什么的都没做呢。 后来的事情,也很简单,那女人怀了孩子,后来难产,就这么简简单单地死去了。 留下的大儿子任潇洋,任定邦不知是不是因为愧疚,总还是疼他的。 而王瑾柔王太太,之后也接连生下了一双儿女。 老二任筠雅是个健康漂亮的小姑娘,是任定邦的掌上明珠,可王太太偏要再拼个儿子——或许对非亲生的大儿子有疙瘩,总之王太太在隔年就又再生了一个儿子。 这问题,全都出在了这个小儿子任潇云身上。 那确实是个标致得紧的孩子,比任筠雅长得还端正几分,可却是个难养的,一出生先是心脏有孔,动了手术之后以为总算没什么事了,却又发现这孩子有血液病,浑然是来向他们讨债一样。 可毕竟,还是自己的亲骨肉。 王太太是个厉害的女人,却依旧拥有女人作为母亲的天性。对这个小儿子,她从一开始的满怀希望,都后来的几年,已然是处于半麻木的状态——一方面希望他活下去,一方面希望他就这般走了,少点苦头。 有一点,她倒是全然放弃了,那就是让这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漂亮儿子去和另一个女人生的儿子争财产。 任定邦似乎也对这小儿子死心了,专注在培育大儿子上。只是,没有人敢说任定邦是不疼爱这任家三少的。 任潇云打小就离不开床,学走路的时候已经是将近三四岁的事情,而开口说话——他们一度以为,这小儿子是不会开口说话的。 在外人眼里,任潇洋是任定邦最有出息的儿子,而只有少数人知道,任定邦放在心尖上的其实是这个养在深闺中的小儿子。 在任家三少苦苦撑了十年之后,总算来了这么个危机的时刻。就算动手术,也只有一半的成功率,王太太这会儿又不希望儿子死了,看那躺在床上奄奄一息的模样,那眼睛和自己是这般相像。她突然觉着自己是深爱这个小儿子的,苦求着大夫怎么也要把儿子给救回来。 任定邦却把这选择权交到任潇云自个儿手中。 他是不明白这小儿子心里在想什么的。 任家三少身上插了好几个管子,把氧气罩摘了还得用力地吸几口气才能缓过来。只不过,任家三少没说什么话——或者说,他已经没什么多余的力气发出声音了,他颤抖地拿着笔,自己签下了同意书,只落了个“云”字。 任定邦看着那笔触不稳的“云”,心情是前所未有的悸动,还有惋惜。 手术奇迹地成功了,任家三少又挣扎地活了下来。 其实,活着,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 能呼吸、能感受到生命的脉动。 然而,这样下去,对任潇云而言,就只是单纯地活着而已。 在这样修养了一年之后,任定邦开始让小儿子接触一些之前几乎不让他碰触的。可以是语言、数理、文商或者是艺术。只要是他想学习的,就丝毫不会去限制。 转眼四五年就这么过去了,任家大少爷已经是个有为青年的模样,任家三少却还是养在房里,苍白单薄的身影就只有在逢年过节才能瞧见,尤其是睡着的时候,要是没注意,好像就要这么睡死过去一样。 要说有什么改变,就是任定邦了。 他有些怔怔地坐在沙发上,点燃的雪茄被遗忘在烟灰缸里。 最后,任定邦两手用力地擦过自己的脸——他早上才从小儿子的房里走出来,父子俩感情不算深厚,但是一想到这儿子随时会走,他心里还是不舍得的。 只是,今日这小儿子却说出了让他震惊的话语。 他早上有时候会和小儿子一起用饭, 分卷阅读95 两父子不说话,任定邦怕闷,偶尔会把公司的东西带进房里——就跟一般人吃早饭的时候会看报纸一样。 之后,他把文件给落了,去公司前又急急亲自上去取——这小儿子脾气怪,没几个人受得了,也没多少人敢随随便便进房,就连他有时候也是斟酌了一会儿才踏进去的。 怎么说,成天对着一个濒临死亡的人,都是让人觉着不好受的。 任定邦进去的时候,看见任潇云在翻着那份文件,神情很是专注。 “三儿。”他走过去,小心翼翼地抚摸小儿子的头,对这个儿子,连说话都是要小心拿捏的。 任潇云抬了抬头,将文件还给了他,突然问了一句:“您忙么?” 任定邦以为自己听错了,回头看了眼小儿子,就要踏出门的时候急急收回了脚。 那双眼神,实在不像是长年久病的人。 那天,任定邦在小儿子房里待了一个早上,午饭也是在那里用的。 走出来的时候,任定邦扶着楼梯把手,跟着他的仆人听到任大老爷嘴里喃着—— “唉……这是命啊……” 任定邦从那天起真的明白了,他这三儿子实实在在不是一般人。 但是,在瞧见任潇云靠在软椅,慢条斯理地服下那十几颗药丸,他又觉得,这儿子是真的不行了。 只是,任定邦也万万没想到,他比这小儿子,还要快、还要突然地离开人世。 任定邦死之后,当家作主的却是王太太。 她把权力紧紧地拽在自己手中,而真正的任家大少任潇洋当了个有名无实的副总,最让人意外的,是任定邦先前为防意外留下的遗嘱中,曾明言任家三少任潇云为任氏总经理,手中持有股与母亲王瑾柔为相同百分比。 这事情任家大少表面上瞧不出,心底实际是不乐意了——这也不假,外人也觉着这里头有什么猫腻,怎么权力都往王家人手里去了,真正有为的任家大少只拿了百分之十的股份,任家二小姐还有百分之五,这事情实在是匪夷所思。 在那一段期间,任家似乎一直弥漫着一股诡谲危险的气氛。 而这僵化的原因,就在于任潇云频繁地出入任氏办公大楼,虽说不一定露面,时间也不定,看去随意,可做出的每一件事,没有一件是不让人震惊的。 然而,兄弟之间并没有正面冲突,一切都处在一个堪称其妙的平衡点。 打破僵局的,估计就是在任三爷二十出头,原以为控制得当的病情突然恶化,一般人那叫病来如山倒,放到这任三爷身上,那真是一脚踏进了棺材里,入了医院,住了一年,情况却是越来越不乐观。 一直到主治医生提出放弃的想法时,任氏主权者任夫人终是泪水决堤——这是复杂的情感,除了作为母亲的,似乎还有其他更多的因素。 只是在所有人都以为任三爷到底是躲不过的时候,他又奇迹似地活了下来,甚至在茫茫人海中找到了最适合的骨髓捐赠者——这是一个长期的保障,他的生命得以延续下来。 他人或许不知道,可任三爷本人对生命有种奇异的执着。 若放到常人来经历这二十几年,怕是宁愿直接死了,也省得这般折腾。 这任氏三爷想法却是不一样,他算不上积极就医,却也极是关注自己的身体,于是,就这般苟且喘息地走了过来。 而他修养了好长一些时候,回到任氏主宅,这在任大老爷死后还有任筠雅出嫁之后显得更加冷冰冰的大宅似乎增添了什么。 那是任家的小少爷。 如果说有什么是能吸引任三爷的目光的,估计就是那些健康的、充满活力和奔放的生命。 任三爷和任家大少的感情不见得好,却意外地喜欢逗弄那才几岁的小侄子。 说是逗弄,确实是如此。 任三爷早前是鲜少从房里走出来的,而家里多了个孩子之后,这冷冰冰的主子平白多了股生气,笨拙地抱着哭泣不止的小侄子在院子里走动——好在这不是个白胖的大娃娃,要不然真要把任三爷的腰给折了。 叔侄俩的感情确实不错,任夫人看在眼里,对大儿媳的态度也稍好了点,只说:“三儿难得有上心的,日娃就给他照看几日也无妨。” 这些话就跟儿戏似的,林子馨低着头,却也找不到话去辩驳。 她是个病人,有精神病的病人——要真说,她比任三爷更没有正当理由去亲自照顾自己的儿子。 然而,这和谐的日子也没有多久。 大约是一年左右,任家主宅出了件大事。 确实是大事。 若要说任三爷这看过冷冷冰冰的半死人能有什么脾气,在这一天可说是完完全全地彰显出来了。 任家小少爷已经三岁了,一脸惊恐地被母亲揽在怀里,咬着拇指疑惑地看着前头。 任氏三爷一张脸惨白得吓人,对头坐着的任家大少任潇洋和任夫人的脸色,也同样好看不到哪儿去。 任潇洋第一个跳出来,脸色铁青地说:“三弟,你不能这么做,祺祺是我儿子。” 任三爷突然站了起来,他似乎不曾这么用力地说话,眼神锐利凶狠,从发声器出来的零碎话语,集结成了一句话。 ——你不配。 这是什么话? 任潇洋脸色一变,他突然觉得自己害怕这个将死的人,显得可笑,张口硬声说:“我不配?那你呢?你凭什么?任潇云,你才是最大的受益人!” 任三爷抓着杖子的手动了动,他的意志似乎更坚定了——他要争取任祺日的抚养权! 两兄弟突然大吵起来,就是任夫人也插不进一句话。 吵到最后,却是因为任小少爷的哭声给打住了。 任大少爷和任三爷同时看向了那抓着母亲裙子哭泣的小孩儿,任三爷的动作这会儿倒是比什么时候都迅速凌厉,他喘息着走过去弯腰用力地抱了抱孩子。 任潇洋冷着一张脸,突然唤了一声:“祺祺。” 父亲的声音还是不一样的,小孩儿立马就抬起头,沙哑地叫了一声“爸爸”。 “祺祺,过来爸爸这里。” 不知是不是因为亲父子,旁人怎么样也比不上的。 任三爷清楚地感受到小侄子在自个儿怀里用力地挣动,他不由得搂得更紧,几乎是不愿放开了,结果小侄子突然大哭出声,像是被坏人逮着一样地张着手对着前头的爸爸哭道:“爸爸——爸爸——” 任潇洋气愤地走了过来,从呆愣的弟弟手里夺过儿子,大声说:“你把他弄痛了你知不知道!” 小孩儿立马冲进爸爸怀里,不断抽泣,哭得可怜兮兮。 林子馨也走到丈夫身边,她重头到尾都低着头,咬着已经出血的下唇,无声无息地拉过儿子。 任夫人也 分卷阅读96 说:“三儿,你听妈说,一切……不是你想的那样不堪——这都是为你好。” 温景上前来要搀扶主子回房,在碰到任三爷的时候,他却像是疯了一样地甩开,猛地快步上去,看去是要把小侄子夺过来。 所有人都惊叫起来,任潇洋挡在妻儿和任三爷之间,这突然疯狂的弟弟似乎也让他有些招架不住。 “祺祺!祺祺——” 任小少爷被吓坏了,大叫一声,扑进母亲怀里。 “我不要叔叔!我不要叔叔!” ……后来,任三爷离开了新加坡。 不过几年,任家大少任潇洋就死于飞机失事。 一些原本以为能长命百岁的人都走了,而任三爷带着一身病痛走了二十几年,却终究是活了下来。 转眼,任家小少爷也长大了。 小时候的事情,却也不记得了。 对着任氏三爷的时候,也只是怯生生地叫一声“三叔”。 然而,活在一间屋檐下,辗转多年,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 包括一些人、一些事情…… 还有一些情感。 那时候任氏三爷的名声已经无人不晓,他从窗外往下瞧——那面色红润的少年追着前头那高傲的美丽少年,两个人就像是一副美丽的画。 他慢慢地靠着窗沿。 站在阳光下,他会觉得刺眼;风吹向自己的时候,他会觉得头晕——他无法去追随那个身影。 这是任潇云第一次觉得有股类似“愤恨”的情感在心里萌生。 尽管,他的脸上依旧平静得,如同一滩死水。 第八回(上) 不知是不是因为开着暖气,房里带给人一种□的感觉。 除了中央的位置,戴斯·金坐在旁侧的沙发,这休息室里看去不少人,实际上除了保镖之外,也就只有中央那人和戴斯·金两个能说的上名的人物。 戴斯率先站了起来,边走向我边说:“朋友,你可来了,要把你从一堆人里翻出来看样子实在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汉斯。”戴斯做了个出去的手势,他的手下立马会意地弯了弯腰,恭敬地倒退,把门合上。 我挺直着身板,双眼盯着鞋尖,双手揪紧了——不知是不是房里太闷热,就连呼吸也有些不顺畅起来。 “别这么拘谨,来。”戴斯从桌上拿起了两杯倒满了白兰地的酒杯,将其中一杯塞入我的手中,顺势凑近我在我的耳畔轻声道:“律师先生,放松点,这可是个不得了的人物,从刚才就提出想要私下和你见面,这是个难得的机会,留意你的举止。” 说罢,戴斯拍了拍我的肩,对我举了举酒杯,边喝边露出一抹意义深远的微笑,然后扬了扬下颚,示意房里的人都出去,连带着那在一旁站着的中年华裔男子也对着两边西装笔挺的保镖扬了扬手,鱼贯地步出房间。 我握着酒杯的手微微颤着。 全身的血液似乎随着房里的人越来越少而倒流一样。 门缓缓合上。 我抿了抿唇,好容易才鼓起勇气微微抬眸。 那张脸,几乎和记忆中的一样,没什么变化,仿佛一直都是如此,只是,那斑驳的两鬓却显得刺眼,修剪至肩的发丝中似有银光闪烁,和他四目相接的那一瞬间,我的呼吸就像是停止了一般。 耳边传来清脆的声响,像是什么东西破碎的声音。 我木然地垂了垂头,手中的酒杯不知什么时候跌落在地,空气中弥漫着酒香,似乎还夹杂着一股似有似无的檀香味。 我不由自主地抬起眸子,只见他端正地坐着,那身淡色的绸衣配合着他的神色,给人一种苍白冰冷的形象。 我的舌头像是卡住了一样,猛地往后一挪,脚下一个不稳,便整个人跌坐到了地上。 “啊!” 掌心传来一阵锥心的刺痛,我不由得痛呼出声,原来是跌倒的时候一个不慎,手掌用力地按在了地板散落的玻璃碎片上。 他猛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快步走了过来,我却急急忙忙地从地上爬起,动作狼狈却迅速,然后在他走近的时候猛然往后退了两步。 “祺日。” 我听他轻唤一声,如遭雷击地抬了抬头,才惊觉额上冒着冷汗,整个人已经后退靠在门板上。 他这几年看来养的不错,气色和早年比起来好上许多。 任三爷倒也没再走近,只是在离我几步远站着,看着我。 良久,他说:“祺日。” “……” “祺日,让三叔看看。” “……” “……祺日,你受伤了。” 数年不见,他说话的语气也没变,就像是要用尽力气,才能吐出一句完整的话,这几年他离了发声器,看样子也很是难过。 我咬了咬唇,吸了一口气,在他再度开口之前,用力地打开房门往外跑去。 后头似乎有人追了上来,我没命似地向前跑去,头也不敢回,却在摔倒之前,让人往后用力一扯。 “小祺!” 我猛力一震,抬起头。 是—— “老、老大……?” 杜亦捷微喘着气,皱着眉头,拽着我的手问:“你刚才到哪里去了?” “小祺,你……怎么了?” “出了什么事?小祺、小祺。” 我脚下虚软,从眼里迸出的滚热东西,不知是什么。 这六年,我不曾回去任氏大宅,即使知道任老太这两年病入膏肓也没敢回去,就因为我确确实实没这个胆子。 那是因为、因为…… 我是——是真怕他! 那件事我真不太愿意想起。 可以的话,我原本想永远忘记,埋藏在心底。 那是我来美国前几天的晚上。 任老太难得给我办了小型的饯别宴,餐桌上就这么几个人,任老太旁边的另一张椅子依旧是空的,张妈和如婆倒是难得坐在一桌,简简单单地吃了个饭。 自从我决定去美国之后,任老太对我的态度比先前和蔼许多,她那段时候脾气转变了挺多,像是变了一个人似的,公司的大小事情都不管了,成天就往庙里去,说是礼佛。她那会儿握着我的手,语气是少有的温和,我记得她这么说。 ——你想做什么,奶奶也不逼你,只要你觉着开心就好。 她还掏出了一个绣花荷包,说是在庙里求的,能保平安保健康。 我点头收了下来,毕竟是老人家的心意,不好拂了。 任老太难得温柔地抚了抚我的头,像是极其不舍地拉着我。 ——奶奶知道,你这孩子最是懂事,这点倒是谁也比不上啊…… 之后,她也没再多说什么,就让我上楼去了。 那晚上,我做了噩梦。 我梦见我妈从窗户跳了下来,整个人砸到地面上,面目全非,空 分卷阅读97 气中还弥漫着她惯用的香精味,还有血液的味道。 然后,我从梦里惊醒。 只是,令我真正受到惊吓的,是那在我脸颊边冰凉的触感。 我睁大了眼。 他不知何时侧坐在床沿,偏着头用手背摩挲着我的脸颊,在我惊醒的时候,同是看着我,目光却是朦胧不清。 三、三叔…… 我唤他。 他突然倾上前,紧紧搂着我。 我呆征地着坐着,鼻尖传来一股甜腻的酒味。 猛地一个激灵,我用力地推开他,从床上跳了起来。 ——三、三叔…… 我看着他,迟疑片刻——您醉了。 他有些摇摇晃晃地床上站了起来,沉静地看着我。 我往后一退,猛地拔腿快步跑向房间门口,脚步慌乱,却在跑到楼梯口的时候踉跄摔了一跤,我还来不及站稳,就让后方一股力道按倒在地上。 我倒抽了一口气,他的双手紧紧环住我的腰肢,我能清楚地感受到他将头埋在我的颈窝,用力地吸气,急促得像是下一刻就能窒息一样。 那把低沉暗哑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似乎还带着哽咽。 他说。 ——祺祺,三叔不逼你。 ——别离开三叔。 ——三叔不逼你,你别离开三叔,好么……? 我喘息着,惊恐地看着他。 然而,我的眼角的余光,却瞥见了楼梯下的那双锐利的目光。 任老太双手捧着一个牌位。 那声音,刺耳得仿佛能穿过耳膜,直达心间。 任老太这么说——定邦,你看看。 你看看。 你看看…… 第八回(下) 跑得太急,鼻梁上的眼镜什么时候掉的我也不知道。 只是劳烦了杜亦捷亲自送我——说起来,我也是浑浑噩噩上了杜老大的车,也没直接回家,反倒先是去了一趟医院,包扎处理了伤口。 掌心的血都凝住了,我先前震惊的感觉太强烈,也没觉得有多痛,等医生给我清洗伤口的时候,我才清晰的感觉到痛以及真实感。 “先生你忍一忍,我将玻璃碎片取出来。”医生抓着我的手掌,抬了抬眼镜。 我点了点头,杜亦捷双手轻放在我的肩上。 “小祺,我去外头等你。” 我先前一路摔了几次,手边也磨破了皮,最可怜的是我这套西装——大学毕业的时候置办的,就一些重要的场合才拿出来穿一穿,现在满身除了酒味外,还夹杂着一股汗味儿,外套还够破了一角。 怎么看怎么狼狈。 走出医疗室的时候,掌心卷满了纱布,磨破的边缘也上了药,我一抬头就瞧见杜亦捷迎面走了过来,西装领口敞开,他走近的时候我清晰地闻到一股烟味。 “我结帐了。”在我往口袋里摸索着钱包的时候,杜亦捷道。我眯了眯眼,不知道是不是戴惯了眼镜,一摘下总觉得看人的表情也朦胧起来。 “谢、谢谢,还有,多少……?”我没带多少钱,改天再还给他。 杜亦捷的人高,手指也修长,碰了碰我的手掌,然后轻轻地圈住我的五指。 这条走廊没什么人,要不然,两个男人靠在一块儿,手勾着手…… 啊哈。这画面能看么真是。 我扯了扯嘴角,别过了眼,有些惴惴地说:“老大,你不是有事情要忙么?” 杜亦捷笑着碰了碰我的头,“我送你回去。” 杜亦捷将我送到公寓楼下,在我踏出车的时候,车窗缓缓拉下,“小祺。”我猛然回头看他,杜亦捷含笑盯着我,口气悠悠地说:“不请我上去坐么?” 我顿了顿,脑子没来得及思考,只是木然地微微颔首。 杜亦捷跟在我的后头,目光饶有兴趣地环顾四周,进屋的时候开口问道:“你一个人住么?” 我嗯了一声,算是回答了他。 他慢慢地在屋子里踱步,看了看客厅的音响,“小祺,你喜欢钢琴曲?唔,童谣?” 我点了点头,企图掩饰有些发红的脸,解释道:“有时候心烦,听了……会比较好受。” “很适合你。”杜亦捷笑了笑。 我问:“要喝些什么?” 杜亦捷走过来,慢慢凑近我,在我的耳畔,说:“小祺……你不用害怕或是紧张。”他的指尖轻轻划过我的眼角,“你先去洗个澡,小心伤口,不要碰水了。” 这句话有蛊惑的味道。 我胡乱地点了点头,踏进浴室的时候,脑子里闪过的是左宸的话。 耳边只剩下心跳声。 从浴室里走出来之后,杜亦捷正坐在床沿翻看着一本书,听到声音的时候抬头看了看我。我下意识地走向他,杜亦捷把书合上,说:“你从小胖子时代开始就喜欢看这些骨灰级的书,难怪思想跟老头子一样。” “这是‘巴黎圣母院’,是世界名著,你这是孤陋寡闻,杜老大。”我笑了笑,想从杜亦捷手上把书夺过来,杜亦捷却反手抓住我的手肘,神色严肃地唤:“小祺。” 我收敛玩笑的神情,只有床边矮桌上的灯是打开的,乍看之下,房里弥漫着一种朦胧异样的暧昧感觉。 杜亦捷说:“我只喜欢男人。” 我知道。 “你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么?” 我看着他。 “你知道,你这样是在暗示些什么么?” 他循循善诱地和我解释,“小祺,两个男人互相抚慰,不是一件奇怪的事情。我知道你可能不太能接受这种事情,不过这并不是罪恶或是该受到谴责的。” “小祺,我想让你明白我对你的心意。而不管你对我是什么感觉,你现在需要的是安慰。” 我感受到唇边传来的柔软触感。 他只是驻足在我的唇上,没有进一步的举动,双手环着我的腰,然后轻轻地叹息一声。 他说:“我们……可以试一试。” 上一世我的性 经验不多,若要说起来,男性对象似乎比女性对象多——我一直都洁身自好,第一次且成功的女性对象就只有舒媛,只是在那之前,我曾经在一个堪称怪异的情况之下和王筝发生了关系。那毕竟是个意外,王筝又不清不楚的,我隔天就去医院挂了号,养了几天才好了过来。 我神智清楚的时候,和男人几乎都是在下的位置,只有一次糊里糊涂的,不知怎地会和一个男孩睡在一张床上。原本以为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我满足那男孩的所有要求之后,心情总算稍稍平复,结果不知怎地流出一段影片,一时之间闹得沸沸扬扬,这丑事带来的最坏结果除了是我身败名裂之外,任氏股票严重下跌, 说真的,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真喜欢男人,我对女人不是全然没感觉,只是需要更多的准备功夫。 分卷阅读98 这一世我的生理需求基本是靠右手解决,次数也不频繁,程辰老说我这人有问题,而我却也没把心思放到这些事情上。 就像杜亦捷说的,若是往常,这种事情我是不可能接受的,只是现下我却觉得有些迷惘。 我想,左宸有一点说对了,我对杜亦捷的想法,或许不如我认为的这般单纯。 至少,当嘴边都是他的气息的时候,我并没有觉得反感。 然而,当那双有力的手缓缓抚过我的背时,我却颤栗不已——或许是紧张,抑或是恐惧,毕竟从以往的经验来看,这种事情,并没有带给我多美好的感受。 杜亦捷的声线较低,轻声的时候,有种难以抗拒的魅惑力。 “小祺,要是无法接受,你可以喊停……记住,你不必觉得罪恶还是什么,不要一直伪装自己,你有你想要的东西,除了心灵上的,你还需要肉体的温暖。不要怕。放开你自己,不要去想起他的事情。” “你太累了,小祺,今晚,你应该先把所有的事情抛在脑后。” 我背靠在冰冷的墙上,心里头是复杂的情绪,那是种介于危险和安全之间的感觉,仿佛前脚是在悬崖之外,我仰了仰头,拍了拍杜亦捷的背,胡乱地喃着:“你也……去洗一洗,让、让我再、再想一想……” 杜亦捷“嗯”了一声,低头吻了吻我的眼角,就转头从柜子里拿了浴巾走进浴室。 我像是脱力地坐在地上,用力地吸气。 空气中传来隐隐约约的流水声,当我蓄积了力气,扶着床沿从地上站起来的时候,浴室的门已经打开。我几乎是惊跳了一下,杜亦捷穿着我搁放在浴室的浴袍,原来梳至后头的发丝现下稍嫌散乱,他从浴室慢步而出的时候,带着一股朦胧的雾气。 他抬眼看了看我,有些戏谑地说:“我还以为你会逃跑。” 我顿时觉得脸上发烫——怎么说,若是他再慢个一两分…… 我看着杜亦捷走向我,慢慢地挺直了腰,背部已经紧紧贴在墙上,毫无后路可退。当他的鼻尖几乎和我相靠时,即便只是轻轻地吸气,周围满满的是他身上的男性气息。 “小祺,你是不是觉得不安?” 我抿着唇,下意识地闭上眼接受他凑过来的吻,麻痒的、真实的。 “不要这么紧绷。”他在我耳边轻叹,“不用怕的,你也……喜欢我不是么?” 喜、喜欢……? 我猛地一个激灵,耳垂似乎被什么湿软的东西□着,我的双手抵在他的胸口前,咬牙将差点溢出口呻吟硬生生地吞入腹中。 我感受到那有力而温热的手掌一遍遍地抚着我的后背。 “小祺,别怕,我不会伤害你……过去的都会过去,这一刻你需要放开。”他边说着,边舔舐着我的耳垂 ,一种黏湿的感觉不断蔓延,他的手移向我的腰,从一开始的轻揉,渐渐施力,我仿佛能感受到身体深处,传来一股难忍的刺痛感。 “小祺。”我的下颚猛地被人抬起,我怔怔地看着他,四目相对。 “小祺,你应该看着我,现在能让你感到快乐的人是我。”他的指腹忽轻忽重地抚着我的唇,我想说些什么,脑子却一片空白,只能沉默地承受从他的手上传来的热度。 他微微弯腰,双手捧着我的脸,说:“你只需要好好地感受我。”在我回神的时候,他突然凑上来,我甚至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舌尖划过我的唇,侵入其中,然后又快速地退了出来,哑声说:“小祺,不要害怕回应我。”…… 在他再次吻上来的时候,我只能笨拙地随着他的引导,和他交缠,他不断地前进,然后再退出,在我吸气的时候,又凑了上来,迷糊之间,我抵在胸前的双手被他拉着环在腰上,在双唇分开的时候,说:“你需要温暖,碰触我,小祺。主动地索求你想要的。” 我窘迫地仰头,我和他紧紧地贴着,被动地顺从着他的指令,双手环着他的身躯。衣服被撩起的时候,冰冷的空气让我不由自主地颤了颤,下一刻却又感受到什么火热的东西探入衣襟内,用力地抚过,我不禁吃痛地低吟一声,双脚虚软,整个人几乎靠在他身上,一阵天旋地转之后,我似乎被压在床上,不等我思考,杜亦捷埋首在我的颈窝,让我感受到一种介于疼痛和麻痒之间的感觉,我颤栗一阵,紧紧地闭着双眼,一直到胸前感到那清晰的疼痛。 “不、老……唔!”我差点惊跳而起,却因为胸前猛地一个刺痛,跌回床上,上衣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全数撩起至我的颈脖,肌肤坦露在空气中,刺激着每一个神经,我的手推着他的肩,咬着牙,“老、老大……别、别这……样……”我有种呼吸苦难的感觉,乳 尖被啃咬搓揉着,体内深处似乎有些什么窜动着。 我仰着头,频频吸气,唇边又传来粗糙的感觉,他的手指猛地撬入我的唇,我抬眼迷糊地看着他,他在我的胸前抬头,“如果受不了,就咬我的手指,不要咬着自己。”话虽如此,他的手指却不断地按着我的齿,时不时挑弄着我的舌。我难受的扭动身躯,双腿有什么火热的硬物嵌入,慢慢地由下至上摩挲着我的腹部。 我惊愕地看着他,杜亦捷皱着眉垂眸,拉着我的手往下探。我挣了挣,他单手扯下我的裤子,退至大腿处,他下腹那火热的地方和我的贴在一起,我当下惊呼一声,他拉着我的手,“小祺……”他喘了喘,说:“这是正常的,不用怕,你自己碰碰。” 他的手指霸道地在我的口腔内,我难受地低吟一声,迟疑地用手碰了碰,却还是摇了摇头。杜亦捷将手抽了出来,凑上来又亲了亲我,单手将我的双手扳至腰后,主动用另一只手抚弄着我的欲 望。我身体猛地一个弹跳,心里头涌出一股难忍的痛感—— “老、老大……停、停……”杜亦捷吻着我的脸,“我不会伤害你,小祺,你把自己交给我,嗯?” 耳边突然响起一阵电话铃声。 我们两个俱是一顿。 杜亦捷蹙了蹙眉头,转头捧着我的脸又吻了上来。手机响了一阵,就停了下去。 没一会儿,手机又响了起来。 我吸着气,轻轻推了推杜亦捷,带着颤音,“让我……接接电话,可、可能是……有什么……” 杜亦捷用力地搂了搂我,然后点了点头,从我身上移开。我差点就这么瘫软在床上,身体却比脑子还快地坐出行动,像是要逃离那个地方一样。我从床上站了起来,身体几乎赤 裸,下意识地拉着被子,将挂在床边不远的长裤抓在手里,胡乱地在口袋里掏了掏。 铃声响了又响,我快速地按下接通键。“喂……” 【祺、祺日?】 是李玲的声音。 似乎带着哭腔。 分卷阅读99 我当下一醒,“李玲!妳……怎么了!?” 【祺……祺日,祺日……我……】 杜亦捷瞧了过来,脸色平静,我没来得及思考他的想法,只顾着对李玲说:“李玲,妳、妳先别……妳别哭,妳在哪里?出什么事了?” 李玲哽咽着,断断续续地说了话。 她现在人在医院。 我心凉了半截,急急扔下一句:“好,在中央医院是吧?妳不要离开,等我过去,你等我。” 我挂了电话,急急走到柜子里取出衬衫。 “小祺。” …… 我手一颤,回头看了看杜亦捷。 杜亦捷微偏头看着我,然后一笑,从床上站了起来,说:“没关系,你快去吧,别让女孩子等了。” “对……对不起。”我带着歉意和羞怯地低了低头,杜亦捷走了过来,伸手环了环我的肩膀,带着蛊惑的意味说:“没事,我们只是互相安慰,你不用放在心上,快去吧。” 我思绪紊乱地点了点头,迟疑一阵,说:“今天是我……我……” 杜亦捷拍了拍我的肩,“没事。要不要我送你?” 我下意识地摇了摇头。 “是么?”杜亦捷笑了笑:“有什么事要记得找我,能帮的我一定会帮。”不知道为何,总觉得杜亦捷的眼里没有任何笑意。 “那我也先回去了。” 第九回(上)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才走过柜台不远就瞧见李玲坐在走廊边的椅子上,双手紧紧交握着,微弯着背,像是极度不安。 “李玲!”我叫着她,快步走了过去。李玲听见声音的时候,还愣愣地左右张望,末了才瞧见我,急急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我走到她跟前,只见她双目通红,还有些红肿,像是哭了很久一般。 “妳——李玲,妳、妳怎么了?”我抓着她的肩,脱口问道。 李玲欲言又止地张了张唇,哑声唤了声“祺日”,然后猛地张手圈住我的脖子。我怔住一下,有些慌了手脚地拍了拍她的肩,只感觉到李玲在我怀里摇了摇头,喃着:“我没事……” 她吸了吸鼻子,从我怀里探出头,抬手抹了抹眼泪,仰头对我笑了笑,带着哭后的沙哑说:“……是医生……误、误诊了,没什么大事,我还以为……” 我睁大了眼,“妳病了?哪里不舒服?对——妳前些时候不是常说妳最近不大舒服么?妳……”我着急地上下左右瞧了瞧她。 李玲摇着头噗哧一笑,然后抿了抿唇,问:“对不起……我是不是麻烦你了?这么远。”不知是不是因为她才刚哭过,说起话来比平时温和许多,我挠了挠头,也不知该从何说起,总觉得今晚上一连串发生了许多事情,只得摆了摆手,“不会——怎么会!我刚才担心得很,还以为……” 还以为妳出了什么事了。 李玲缩了缩肩膀,我才发现她身上连件保暖的夹克也没有,当下赶紧将外套脱下,裹住她略嫌娇小的身子。 “妳太不小心了……来,包着别着凉了。”李玲垂着头,两手抓了抓那外套,小声地“嗯”了一声。 “李玲。”我弯腰与她平视,心中仍旧觉得有些不对劲:“妳真的没事?妳……别骗我,有什么事不要放在心里,我们可以一起解决。” 李玲看着我笑了笑,突然伸手使力戳了戳我的肩膀,“我要是有事那一定会拖你下水,所以你安心地被我连累吧,可是……”李玲手一转,突然抚了抚我的脸庞,吸了口气,淡淡道:“我真没事。你担心我,我真的觉得很高兴。” “我从来、从来没有遇过你这样又笨又好的呆子,真的。” 我扯了扯嘴角,李玲看似欢乐地捏着我脸,我想了想,说:“妳也别太辛苦了。” 李玲点了点头,然后勾住我的手,说:“送我回去,好不好?” 我笑了笑——所谓的送她回去,也就是和她一起搭地铁,谁让我工资还不够买得起一辆车,目前还是负资产。 没想到我和李玲才走没几步,就听见一声怒吼。 “好了——!你满意了!把爸气得进医院了!你舒服了是不是!” 我下意识地往声源望去,却猛然撞见那熟悉的身影。白君瑞一脸凶狠地将一个人打倒在地,许多人都瞧了过去,就连医院的保安也走了上来,像是在好声好气地拦人。白君瑞咬牙掸了掸外套,脸上的煞气却是一丝未褪,又往那歪倒在地上的人走了过去。 “不要打了!”只见舒媛突然窜到白君瑞跟前。“够了!你不要打Eustace了!” 那被打倒在地的人是王筝? 白君瑞让几个人拦着,却还不够泄愤地用脚踢开了一边的椅子,指着舒媛厉声吼道:“妳亲生爸爸被这个混帐气得心脏病发了!妳还好意思护着他!妳——!” “祺日……”李玲拉了拉我,小声说:“我们别看了,走吧。” 我顿时回神,拍了拍她勾着我的手臂的手,说:“李玲,你等等,我去看看,那是我朋友。” 我快步走了过去,前头不知道又在争吵什么,白君瑞像是没了分寸地推开挡着他的保安,冲上前去就要和王筝厮打在一块儿。耳边传来舒媛的尖叫声,我只能在一团混乱之中,白君瑞揪着王筝的衣领挥拳之前,奔上前奋力拦住他的手。 “白——等!别——白大哥!!”白君瑞的手劲大,我差点就拦不住他,扯着嗓子厉吼一声,才总算让他醒了似地一顿,蹙着眉头转头看我。 “小祺,你怎么……”白君瑞话还没说完,猛地就让舒媛一把推开。 “Eustace、Eustace,你怎么样了?疼不疼,嘴都破了啊……”舒媛哽咽扶着王筝,着急地拿出手帕,在王筝出血的嘴角擦了擦。王筝摇摇晃晃地退了几步,靠着墙站稳了,那双眸子却满是震惊地瞧着我,“祺日……?” “混帐谁准你叫他!”白君瑞失控地大吼一声。 “白大哥,你别骂了!”我赶紧双手抱住他的腰,就怕白君瑞又再冲上去和王筝扭打。 舒家的佣人也挡在白君瑞和王筝之间,驱散围观之人的是舒家的老管家,李玲也从后头急急走了上来,看着这画面,不知所措地站在一边,唤道:“祺日,这是……怎么回事?” 我冲她点了点头。 只见白君瑞冷着脸挣了挣,我迟疑片刻,慢慢地放开。 “Eustace,你、你怎么样,快叫医生!”舒媛环着王筝的肩哭叫着,却让白君瑞不耐烦地吼了回去:“他能怎么样!这个废物死有余辜!谁敢叫医生我就毙了他!” “你!你不可理喻!” “我不可理喻?”白君瑞怒极反笑,指着舒媛咬牙切齿地说:“那妳呢?现在爸生 分卷阅读100 死未卜,妳居然还有闲情去管这个混帐——他要和妳解除婚约不要妳了,妳还好意思贴上去,妳到底还要不要脸!” 舒媛脸色煞白,我同是一顿,反射性地望向王筝。 只见王筝垂了垂眸,将舒媛放在他肩上的手,慢慢地推开。 “Eustace……?”舒媛哑声地唤了一声,“不、不是这样的,Eustace,我们一开始不是好好的么,为什么……你为什么突然就……” 王筝又抬手微微睁开舒媛再次缠上来的手,抿了抿唇,缓缓说:“理由我之前已经说过了。妳如果想再听一遍,我可以再重复一次。” “我、我不相信,Eustace,我不会相信的,难道我们之间有的一切都是假的……?!”舒媛失控地拍打着王筝的肩。 王筝侧头正视着她,口气极轻,“妳自己心里有数。”舒媛浑身颤了颤,慢慢地后退几步,然后猛地跌坐在地,双手掩着嘴放声哭了出来。 我怔怔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一直到接收到舒媛投来的目光,霍地觉得全身冰凉,她抽泣着站了起来,美目直直地盯着我。 “你为什么在这里?”她说:“你……”她看着白君瑞:“是你叫他来的?来看我的笑话是不是?” 白君瑞眉头紧蹙,口气不佳地回说:“妳少把无辜的人扯进来。” “无辜——?”舒媛像是听到什么天大地笑话似的大笑数声,然后指着我尖声骂道:“他无辜!?他就是罪魁祸首!” “舒媛,这是我们两个之间的事情。”王筝拉着她。 “我们两个?我们两个就是被他破坏的!你看见他就不对劲了,你以为我不知道?不知道你前一阵子每天晚上去哪里了?你去了他住的地方,你每晚都在外面等他!” 这…… 我难掩震惊地看着王筝,白君瑞却拦过我的肩,厉声喊道:“菲利!” 舒家的老管家刚打发了人,现下又急急走了过来。 “菲利!把这个疯女人给我带回去,还有,如果有媒体,通知他们,我明天不希望看见任何有关舒家的新闻出现在报纸上!” 菲利老管家一脸为难地走上前,“小姐……” “我不走!我要等爹地醒来!我不会解除婚约,我不会让你们得逞的,还有你——” 我迟疑地看了看周围,脑中只觉得一片空白,“舒……舒小姐,我看妳可能误会了。” “我误会?我怎么可能误会。”她猛力地推开挡在前方的老管家,张牙舞爪地向我走过来,然后用力地拽着我的手,“我误会!那好,你亲口告诉Eustace,说你们两个之间是误会!” “舒、舒小姐,妳听我说!”舒媛不计形象地用力拉扯着我,白君瑞硬是将她推开,王筝也急急上来将拦着舒媛。 “菲利!叫保镖把这小姐带下去!” 等等等……别跟女人动粗。 然而,混乱之间,我让人推了一把 ,往后跳了两步,“砰”的一声摔倒在地。 “祺日!” 痛。 我抚着后脑勺,在李玲的搀扶下坐了起来,这一敲可敲得不轻,我晃了晃头,一阵耳鸣,抬头的时候却瞧见李玲涨红着脸,双手紧紧环着我的肩,慢慢地将我扶了起来,看了看那闹成一堆的人,说话还带着哭过的颤音,眼神却坚定异常。 “这位小姐,我想,妳真的是误会了。”李玲吸了口气,抬眸看着我。 “我是……祺日的女朋友。” 我顿了顿。 李玲伸手碰了碰我还抱着纱布的手掌,轻轻地握着。 她环视着他们,说:“我和祺日,现在在一起。所以……不管你们在说什么,或者是妳的未婚夫和祺日什么关系,我想都是妳和他之间的问题。” “所以,请不要迁怒在祺日身上。” 李玲看着我,干裂的唇扬了扬,微微一笑。 “他虽然是一个除了温柔之外没有任何可取之处的大呆子,可是我不准你们欺负他。” 我…… 我抬头看了看他们,只见白君瑞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们俩,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王筝还维持着拦着舒媛的姿势,眼神却在我李玲身上游转,最后定格在我身上,声音暗哑地道:“不、不可能……” 李玲挺直了身板,稍嫌苍白的容颜洋溢着自信,“为什么不可能?这位先生,我希望你能和你的未婚妻好好解释,我也祝你们的婚姻能幸福美满。”她拉了拉我的手臂,“是不是,祺日?” 我避开王筝的视线,垂眸“嗯”了一声。 这时候,医生从急诊室走了出来。白君瑞率先迎了上去,急急问道:“情况怎么样了?” “暂时稳定下来了,可是有一些事情,我必须和家属谈谈,还有……”接下来的话医生放小了声量,我和李玲在一边干站着,其中只有王筝站在一边,神色木然地不知在想些什么,双手握成了拳,脸上没有丝毫血色。 细声谈了一阵,白君瑞脸色难看地和医生握了握手,也没继续和舒媛两人再吵下去,只是摆了摆手,模样疲惫地对着菲利老管家吩咐说:“送小姐回去吧,还有……”他目光阴冷地看了眼王筝,“你的事情之后再说,先把爸安抚好,今天也闹够了,你也快滚吧。” 舒媛这会儿听话地点了点头,离去前又看了王筝一眼,才失魂落魄地跟着老管家离开。王筝一动也不动地站着,白君瑞冷哼一声,推了他一把。我又怕他们打起来,赶紧上去拦住白君瑞,说:“白大哥你别打了,王筝……”我这才瞧见他脸色不对,手一直按着胸口,像是很难受。 “哼,让他装吧,继续装下去,那时候怎么不死了干净?反正吊一口气活到现在,只会搞出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我示意白君瑞别再说下去,只听他又骂了一声“天杀的”,红着眼眶别过头——可见,舒伯伯的情况确实不太乐观。 李玲也走了上来,看了看王筝,有些不安地道:“祺日,他真的不太对劲……” 李玲说罢,王筝突然一个抽搐,整个人向前倾去,软倒在我身上。 第九回(下) ——他的左胸口上方曾经受过重创,哦,我的意思是,类似枪击之后的留下的伤痕。 ——应该是那之后没好好调理,不过这和他现在的症状没有直接的关系,我们初步认为,他的肺部挫伤,虽说情况不坏,但是也别太掉以轻心了。 病房里的灯光明亮,我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细细地打量着王筝。 那精致的脸蛋已经失去了往日的风采,削尖的下巴和眼下似是抹不去的黑影——这是我永远无法想象的画面。 他像是沉沉地睡了过去,胸口微微地起伏着,眉头却紧紧地皱在一块儿。 分卷阅读101 他、他怎么会变成这模样……? “祺日。”李玲将手放在我的肩上,放轻声量,说:“他会没事的,刚才医生不是说,情况不坏么……”她猛地一顿,侧头咳了几声,这才想起这时间已经近清晨,“李玲。” 我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妳真的没事?等……我还是先送妳回去吧。”我捏了捏眉心,李玲缩了缩身上的外套,慢慢地摇了摇头,轻笑说:“不要紧,我自己回去吧。” “你很担心这个人不是么?”李玲垂了垂眸,看不清神色:“你的外套先借我带回去,下次还给你好吧?” 我迟疑地看了看她,末了说道:“我替妳叫车,妳要是有事请……”我握了握拳,“一定要告诉我。” “妳不说,我什么也不知道。”就像当年。 李玲微微颔首,伸手搂了搂我,在我耳边轻轻说:“祺日,送我出去,好么?” “我有话……对你说。” 我点了点头,回头走向床上的王筝,将他的手放进被子里,盖得牢实了,才跟着李玲走出病房。 在医院外等了一会儿的士,清晨的凉风拂来,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李玲看着前方,眼里似乎渐渐失去了焦距,我不由得出口唤了唤她:“李玲、李玲?怎么了?” 李玲顿了顿,侧头看了看我,淡笑着摇了摇头,缓缓道:“祺日,你是不是对每个人,都这么好?” “嗯?”我一时没听清,只见李玲扯了扯嘴角,像是苦笑。 “我知道的,你这个呆子在想什么,我都知道。”她看着我,神色冷静,“你喜欢装傻,有时候装着装着,就分不清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 我沉默地看着她。 李玲自顾自地继续说:“你对每个人都好,但是除了好之外,也没有其他的了。这是你保护自己的方法,你假装什么也不知道,你喜欢把事情往其他的方面去想,或好或坏……” “是这样吧?”李玲看着我,脸上的笑容,让我觉得扎眼。 “祺日,告诉我一个明白的答案,好么?” 的士停在医院大门前,李玲吸了口气,淡淡道:“车来了,我要走了。” 她慢慢地走下阶梯。 在她打开车门的时候—— “李玲。”我叫住了她。 李玲回头看我。 我抿了抿唇。 “对不起。” 李玲点了点头,笑了笑,“我知道。” “真的……很抱歉。” “你不用和我说抱歉。”李玲挑了挑眉,像是调皮地一笑:“那会让我想拿高跟鞋敲死你。” “……” “别露出那张脸,不要太自以为是了。” “嗯……” 李玲脸上的笑容渐渐褪去。 她说:“不要再这样了。祺日。” “不要一直用你的不明白当藉口,把所有人都耍得团团转,这样很自私。” “真的。这样……很自私、很自私。” 她快速地坐进车内,透过车窗,我瞧见她单手掩着唇,泪水从眼里汹涌而出。 一颗、两颗。 车子绝尘而去。 不要一直用你的不明白当藉口。 我不自觉地握了握拳,心情沉重地回过头,却瞧见白君瑞在医院大门负手而立。白君瑞忙了一晚上,脸色也不太好看。 他问:“要不要喝咖啡?” 我跟着他走到了自动贩卖机。 “卡布其诺行么?”我点了点头。 白君瑞将咖啡递到我手里,径自在贩卖机旁的椅子坐了下来,烦躁地将手中的罐装饮料牛饮而尽。 我有些担忧地看了看他,斟酌了话语,出口的却是:“舒伯伯会没事的。” 白君瑞没有回应,只是侧头看了看我。 “不会。”他缓缓说:“不会的。” 我不解地看着他。 白君瑞摇着头,轻声说:“我其实一直都知道,爸爸他快不行了。” 怎么会……不行? 上一世,我走的时候舒伯伯的身子还硬朗的很,怎么会……这句话,我说不出口。 这一世,很多东西都改变了。 不管是人、或者事物,还有感情。 本不该这样的,但是原来行走的轨道,已经产生变化了。 “爸爸他唯一的心愿,是看见舒媛做一个快乐的新娘,嫁给她爱的人,不管对方是谁……你能明白么?” 我点了点头。 做父亲的心情,我明白的,一直都明白。 “以前他其实不是这么想的,他希望舒媛嫁一个门当户对、年轻有为的人。” 他看着我,沉声说:“王筝的情况,你也知道了。” “他被自己的家族抛弃了。” 我握着罐子的手紧了紧。 “当年……你知道我说的是什么事情,王家不是只有他一个子嗣,再说……” 我知道的。 王筝的亲生母亲,是个舞厅的酒女。 白君瑞像是嘲讽地一笑,“王家不可能会为了他得罪任家,老夫人已经保不了他们了,那个人……”白君瑞顿了顿,而后脸色不改地继续道:“总之,王筝那时候是被强制送出国的,就在你还在昏迷的时候。” “那他身上的伤——”我下意识地开口问。 白君瑞摇了摇头,“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你要自己问他。” “舒媛为了他和爸爸闹翻,非要去英国,爸只有他这么个女儿,能断得了么?再说……去年,爸也知道,他的日子不多了。” 白君瑞沉默一阵。 然后,转头看着我。 “小祺,你最近在躲我是不是?” 我震了震,机械地回头看他。 白君瑞笑了笑,像是不经意地问:“你什么时候发现的?” 什么时候…… 我垂了垂眸。 “那天,晚上……” 白君瑞点了点头,往后一坐,语气有些无赖地说:“我仔细检查过案发现场了,你这个迟钝的,怎么想到的?” “那个……那、那地方内侧有……” “有什么?” 我睁圆了眼,瞪着他。 白君瑞脸上得意地笑了笑,“你不会是过几天才发现的吧?” “……” “所以,突然不敢接我的电话?” “还喜欢晚归,说我没空,忙的话不用去看你?” “哈——”白君瑞拍了拍额头,轻笑一声。“我就知道。” 我窘迫地低了低头。 白君瑞看我,轻声问:“所以……我没希望了?” 我转过头,看了看他,“呃……嗯。” 白君瑞对我而言,表面上就像是兄长,在我心里,他就跟我儿子一样—— 一个表里不一又有些任性的孩子,但是,从来不用太担心。总是能敏锐地抓到我的想法,懂事得让人心里 分卷阅读102 泛疼。 这些年,我不曾往那方面想。 白君瑞拍了拍我的肩,站了起来,说:“你的话我会当作没听到的。” 我顿了顿,抬头看他。 “白大哥……?” “我还有机会,我是这么深信的。”他看去自信满满:“这样的发展刚好,我还以为还要等个十年八年,情况比我预想的好很多。” “啊?” “我会继续努力的,我一直都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 “白大哥,你听我说……”我突然觉得有些懊恼。“我一直当你是我的——” 白君瑞别过眼,抢先说:“你别说了。” “……” “我虽然脸皮很厚,可是……”白君瑞笑了笑:“我经不起你第二次的拒绝。” “先不要说,等到最后,我真的没希望了,你再明明白白地告诉我。” 他吸了口气。 “到时候,我再把……一切都告诉你。”他的眼神,与平常不同,猛地走过来,捧着我的脸颊,快速地印下一吻,然后快步地走开,回头冲我吐了吐舌。 爸爸—— 朦胧之中,我似乎想起了什么。 乖仔也喜欢突然亲了亲我的脸颊,然后快步地跑开—— 回头,对我吐一吐舌…… 我抚了抚脸颊,那股柔软和热度,似乎还残留在脸上。 打电话向凯萨琳请了假,她第一句话便问晚会的情况怎么样,我支支吾吾地带了过去,模糊地形容了一番,同时问了问凯萨琳茱蒂的病况,小公主这几天狂吃甜食,没吃掉几颗牙,倒是把肚子给吃坏了。 【茱蒂没事了,她还问我叔叔怎么不来给她读故事?来,茱蒂,和叔叔说说话吧。】 【叔叔——】 听见孩子的声音,我心下一暖,并承诺茱蒂下次一定会把还没说完的青蛙王子的故事说完。话筒那端传来孩子欢呼的声音,我不由得笑了笑。 我向往简单的人生,太复杂的东西,会让我连去思考的力气也没有。 我仓促地走了三十年,在还没弄清楚的情况之下,生命又重新倒带一次,我一直都认为这是一个逃离过去的契机。 但是事实,没有人能够摆脱过去。 因为无法摆脱而拘泥,不管是任氏,还是其他的什么,我以为只要远离了这一切,就能得到我想要的生活——简单而平静的。 走回病房的时候,我看了看床上的王筝,走上前拉着床边的椅子坐了下来。 “王筝,我们谈一谈,好么?” 我不自觉地伸手,理了理他前额的刘海。 “你先不要睁开眼,我知道你醒着。”我瞧见他的手指颤了颤。 “你要是睁开眼看着我……我怕,我又说不下去了。”我轻叹一声,有些自嘲道:“不要给我机会再钻回沙子里,我想了很久,才下定决心要说出来的。” 王筝动也不动。 “一直以来困扰你的那些梦……”我双手合握,轻声说—— “是真正发生过的。” “你可以当成我是在扯谎,因为一直到现在,我也没有丝毫的真实感。 但是,那些事情确实是发生过的。我不知道你在梦中看到或是经历到了什么,然而,我确定的是,现在在你面前的任祺日,和在梦里的那个,只知道追着你的、看着你的,那个被你所嫌恶的任祺日,是同一个人。 然而,这种事情完全没有任何科学根据,对不对?”我垂眸笑了笑,然后抬眸看着窗外。 “在你的梦里,我追逐着你的身影,紧紧地缠着你,让你烦不胜烦。然后,我按着任老太的遗言,娶妻生子——你说了很多很难听的话,我甩了你一个耳光,你记得么?可是,我一下子就后悔了,你说的没错,我这人挺犯贱。 我自以为是地想补偿你,不管你有多恨我,心里有多么看不起我。在我娶舒媛之前,我不断地告诉我自己,其实,你也是有一点点喜欢我的吧,就算是一点点,也是喜欢,我也觉得……很高兴、很高兴。 但是,生活不是只有情感而已,还有责任。我对任氏、妻儿还有作为任家长孙的责任,你知道么?我一直都知道,你才华横溢,不论哪方面都比我优秀,但是……” 我停了停,吸了口气,鼻头泛酸。 “但是你能知道么?王筝,我再懦弱再没用,有一点我希望你能够明白——” “没有一种感情,是经得起一次又一次的摧残的。” “曾经,我对你有不一般的执着。你知道你在我眼里是什么么?你相信么?我曾经认为,你就是我生命的全部,小时候你牵着我的手,让我跟着你,不管那一切是不是真心的,但是,我还是想说——” “我真的……真的——”我用指尖,拭去从他的眼角,滑落的水滴。 我真的爱过你。 “我其实是个意志不够坚定的人,我和你认识了十几年,甚至是我结婚之后,我都还对你抱着异样的情感,但是……那已经是我的极限,你的背叛,我不能忘记。你让我身败名裂,架空我在公司的权利,低价收购任氏股份……” “你践踏了我对你最基本的信任,完完全全地,不留任何余地。” 王筝猛地睁开眼,眼里蓄积的泪水滚落在我的手上,似是呼吸困难地张了张嘴。 我像是虚脱地往后靠在椅子上,心里渐渐升起一股毁灭之后的空虚。 我无法从谴责王筝中,得到快感或是解脱。 “祺、祺日……” “让我说完。”我打断他。“你要是不让我说,我以后,都不可能再对你说这些话了。” 我的掌心泛着刺痛,指甲像是嵌入了肉里。 “我的人生重来之后,我为自己寻找退路,而这个时候,你们所有人都突然窜到我眼前,在我选择从你们的生活退出的时候,你们却跳出来指责我,到现在,我已经糊涂了,不管是你还是三叔,或者是舒媛他们,你们用我不知道的真相逼近我,像是在告诉我,我一直活在自己虚构的可笑世界里,你们有你们的悲惨和苦难,而我是这么地不留情面。” 我直视着他,轻声摇首说:“我真的没办法,王筝,当你什么都不愿意和我说清楚讲明白的时候,而却要求我去理解你。我自认,不管你做了什么,我都可以选择原谅,但是,这不代表,我理解、我明白。” “我有想留住的东西,还有想补足的遗憾。” 王筝猛地尖声说:“那我呢?!” 他抓着我的手,全身颤抖地道:“那我呢!我呢!所以你就这样宣判我的罪行,因为那个背叛你的‘王筝’,你用你宽容的姿态将我毫不留情地踢出你的人生!” 我别过眼。 王筝挣扎地坐起,狠狠地拉过我的衣襟,面目狰狞地 分卷阅读103 哭喊说:“我凭什么要因为那种奇怪的事情受到这样的对待!你原谅我?呵呵——我为什么需要你的原谅!我不需要!” 他猛地扯开衣服的纽扣,我怔怔地看着他,只见那单薄的身板上,左胸口的上方,有着一个疤痕。 他抽泣着,睁大双眼死死拉着我的衣襟,说:“这个伤,到现在我还会觉得痛,你还记得你那时候和我说什么么?你说——王筝,不要怕,我会和你一起解决。你不断地在我耳边这么说,你知道那时候我心里想着什么吗?” “那时候,我在想……哈,原来、原来他也可以这么温柔地和我说话,他说要和我一起解决,他不会离开我了,那我可以等他——我可以等他毕业,不管爸爸还是任三爷,我就算不是王家少爷,我还有他,因为他说过他不会扔下我,他会陪着我——” “但是,当我醒来的时候,我在什么地方?你能够明白么?在一个全然陌生的地方,我没有一个认识的人,没有什么是我熟悉的,只能躺在床上,像一个废人——我忍耐了一年,我求爸爸让我回去,我只想看看你,可是我得到的是什么?你走了!你那段时候从来没问过我怎么样、在什么地方,你就这么走了——” “我不相信爸爸说的,我不管爸爸的警告,偷偷回去新加坡……我进不了自己的家,更何况是任家。没有人会接受我,我失去了作为王家少爷的价值,只有这个胸口的伤和疼痛提醒我,还有一个人告诉我他会和我一起,不是梦,是真真切切的,我听到了,但是,等待我的是什么?” 我平静地看着他,说:“这件事是我的错,很抱歉。” 王筝蓦地又一吼:“我不要你的道歉!”他突然攀住我的颈项,强拉着我发丝,疯狂地将唇凑了上来。 我用力地推着他,没一会儿就将他推倒在床上,往后挪了几步。 王筝仰躺在床上,然后仰头轻笑出声。 他翻过了身,将头埋在枕头里,止不住笑声似的。 “我会陪着你……”我说:“我会一直陪着你,等到你的治疗结束,身体康复为止。剩下的……” “很抱歉……我这次、这次真的给不起了。” 王筝突然操起枕头,往我的方向扔了过来。 “我还没落魄到需要你同情的地步!”他喊破了喉咙,脸上泪痕交错:“你说的都是借口,这只是你要摆脱我的借口!什么重生什么天杀的梦!我不相信!对了!还有刚才那个女人——你喜欢她?你爱她?不可能!根本不可能!” 我摇了摇头头,缓缓说:“不,我爱她。” 王筝顿了顿。 “那是对亲人的爱。” 我看着他,语气说前所未有的坚定。 “但是,这并不是拒绝你的理由或者是借口,请不要亵渎这份感情。” 至于我所爱的…… 他是和我的过去,和你的梦,完全没有干系的人。 如果爱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起一个人,记住他说的每一句话,那么…… 或许,就是如此吧。 第十回(上) 等我第二次去医院探望王筝的时候,病床上空荡荡的,问了护士才知道,王筝已经办理出院了。 护士一脸不满,没好气地说:“那位先生真是的,这种不爱惜自己身体的人也太多了,要是下次又痛起来,可不是闹着玩的。” 我怔然地走出医院,往口袋里掏了掏手机,才豁然想起来,我根本没有王筝的联络电话,地址也没有。 现在有关于王筝的一切,没有什么是我所知道的、理解的。 我揉了揉太阳穴,心中有股深深的挫败感。当心中一直以来的认知被推翻的时候,那种茫茫然的感觉,实在难受得紧。 抬头的时候,视线也是混沌不清的。 我站在镜前,伸手抚了抚曾经受伤的左眼,那曾经留下的一点疤痕,要是没注意去看倒也看不出什么来,只是…… 我仰头滴了滴眼药水。 走到地铁站的时候,突然迎面撞上了路人,我连声道歉。 ……这几年,好像越来越瞧不清楚了。 事务所的事情多了起来,凯萨琳似乎因为什么事情忙碌起来,把许多事情都交给其他的律师去处理,虽说她的追求者一个不少,这一段时间,凯萨琳倒是越发没心思去理会了,收到的鲜花要不是直接插进垃圾桶里,就是让事务所的怀春少女们瓜分了回家当洗花香浴。 这晚加班得晚了,我是最后一个离开事务所的,再过几个月我就能成为正式律师,凯萨琳希望我在这段时候多加把劲。和警卫道别之后,我走出大楼门口,现在的时间还不算太晚,起码能赶上最后一班车。 身后,似乎有脚步声。 我拢紧了大衣,脚步不禁加快了些,不着痕迹地将要带回去研究的资料紧紧地抱在怀里。 或许是醉汉,我想。 这里偶尔会有一些喝醉的白人汉子攻击我们这些他们眼里的外来者,虽然例子不多,不过也不是没有这种事情发生的。 当我脚步加快的时候,后方的脚步声也跟着急促起来,我心一紧,加速往路人较多的地方走去,行人道旁的车辆驶过,我闻见一声刺耳的刹车声,车门顿开,在我还不及挣扎的时候,一只手就将我拉进了车厢内。 “Shit!让他跑了!”“可恶!” 我一头栽进了车厢内,在车门快速合上之前,我隐约听到了那几声爆吼。 “唔——”方才被强扯着拉了进来,强烈的冲击让我有些晕眩,只是下一刻便戒备地坐了起来,看着那刚把我拉进来的男人。他冲我扬了杨笑,拍了拍前头的司机的后脑勺:“废物开快点,后面追上来了要你好看。” “你……啊!”猛地一个加速,我惊叫一声,整个人又往后跌回椅子上。 他笑呵呵地看了看我,像是献媚地说:“小少爷让您惊吓了,不过这也是非常手段,您别担心,现在是绝对安全的。” 我怔怔地看着他,总觉得这人有些眼熟,他“嘿”地笑了一声,把墨镜摘了下来,说:“小少爷,才两天不见,您就贵人多忘事了?” 他是…… 我扶着把手,咽了咽唾沫,“你是那天晚上……” “可不是?劳烦小少爷您记得我,要不然我可要伤心啦。”他眯着眼笑说,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抓了抓门把。 “唉唉唉,小少爷您别——”他凑了上来,强拉过我抓着门把的手。这人一看便是受过训练的,手劲极大,我让他硬扯着在椅子上坐正了,只听他一脸难为地说:“小少爷,您要从这里打开是没法子的,我这不是怕您白费功夫了,待会儿手要是折腾红了,三爷可是要拿我开刀的啊。”虽说如此,他脸上的神色的全 分卷阅读104 然不是这么一回事。 我呼吸急促,车子快速地在道上飞驰而过,我看了看窗外,稍稍冷静下来之后,问:“你……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他正在用手帕擦着墨镜,一脸漫不经心,答非所问道:“敝姓张,纸张的张,单字廷, 朝廷的廷,小少爷您可以像旁人一样叫我张组长,或是和三爷一样,唤我小张,嘿。” 叫一个年近四十的人小张,那是说不出的别扭,只是论心智来看,我这般叫他也不为过,只是我是怎么也叫不出的,只道:“张先生,你……这是要带我去什么地方?”听他的口音,像是大陆人。 “哟,小少爷您别叫我张先生,多生分,好歹也是在三爷底板办事吃饭的,要不这样,您叫我张哥,不过千万别在三爷面前这般唤,不合身份啊。”他吹了吹墨镜,又戴回脸上。 我听他的语气,看样子完全不想告诉我现下是要往哪里去了,只好抿着唇往后靠坐在椅子上,张廷却哎哎地叫了起来,只说:“小少爷您别发脾气,您看看,这不要是我们迟来一步,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啊。” 我不置可否,看着他,迟疑片刻才问:“任……三叔吩咐你们跟踪我?” 张廷挠着头,像是在仔细斟酌着话语,然后摆了摆说,道:“小少爷,您这话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要不这般说吧,是三爷担心您,这两天可不太平,您是三爷他老人家的心头宝,怎么也给看周全了,虽然是张廷我自作主张了点,不过三爷可是没日没夜地担心您,您想想您那晚上一声不响就给跑了,三爷他拖着那身子追了一段路多辛苦——” “好好好,你别说了。”我听得一阵头晕,这张廷太能扯了,我完全跟不上他的速度。 “嘿嘿。”张廷笑了笑,像是喃喃自语地道:“我这小兵不就是想让三爷开心开心么,谁让三爷想您嘛。”这声量倒是让我听得一清二楚,没一点遗漏。 我看着他,觉着背脊渐渐发凉。 方才被用力拉扯着,好在公事包让我牢牢抱在怀里,要没了这些资料,我辛苦整晚就真的白费了。车子在道上驶了挺久,张廷时不时往后看了看,像是要确定有没有人跟上来,我眯了眯眼,背对着他侧坐着,头往后仰了仰。 最近,真的太累了。我揉了揉眼。 “小少爷要是累了,可以先小睡一会儿,到了我会叫您起来的,放下一百二十个心吧。” 我迷迷糊糊地应了,车子似乎驶入了山道,窗外黑鸦鸦的,什么也瞧不清楚。 一直到那轻微的振动停下来的时候,车门突然一开,微微冷风吹拂在脸上,我震了震,急急坐正了,转头一瞧,就见张廷站在车门外,做了个“请”的手势,我晃了晃头,抿着唇下了车。 “小少爷,您这边请。” 回头就见两边面目冷然,穿戴齐整的保镖跟在后头。 “嘿……”张廷笑了笑,“小少爷,这都是为了您的安危,还请忍耐忍耐……” 我摇了摇头,喉咙有些干涩,声音听起来略微沙哑:“我不会跑的,再说……”我环顾四周,像是在郊外的地方。“我能跑到哪儿去?” 张廷捏了捏鼻子,嘿嘿地一笑,抬手挥退了后头的两个保镖,“小少爷,得罪了,您跟我来。” “嘿,我这组长做了十几年,还是在那一晚上才瞧见小少爷您,刚跟着三爷做事的时候就听说了,以前还以为是个太子爷,没想到小少爷您年纪轻轻还有点真本事,实在是失敬啊。” “不、不会,是张——哥过誉了……”在他突然回头看着我时,我硬是改了称呼。 “呵呵,小少爷您这人有趣。”他乐呵呵地说:“这宅子是三爷在这边的房产,别看三爷他老待在新加坡,这些年也是很常亲自过来关心关心的,也许是身体比早年好了,不过三爷来得可勤了,每三个月就要来一趟——您说吧,这里的事好歹也有我看着,三爷他也太费心了。” “……” 这宅子不算大,要不是灯火较为幽暗不明,倒也是个不错的地方。我跟着张廷走着,不时有人上下楼梯,从我身边快步走过,空气中隐隐弥漫着一股血腥味,我不由得皱了皱眉头,欲言又止地抬了抬眸子,终究是忍着没开口问。 走到二楼末尾的房,张廷放轻了脚步,脸上稍微收敛了玩笑的神色。他停在一扇门前,抬手就要敲门,却在半空中又缩了回来,然后一脸挣扎地回头看我,陪笑说:“小少爷。” 我猛地抬头。 “嘿,说句肉麻的话,小少爷,您一会儿进去了,也别说、说是我带您来的,就说……您自己想来见见三爷,您看,哎这事儿怎么着……”他捏了捏鼻头,像是要说不下去地转了转,又急急回头指着我。 “小少爷,就这样,就说!说您在路上遇见我了,认得我是三爷底下的人,所以想说来瞧瞧他老人家,对对对,就这么说。” 张廷哈哈一笑,拍了拍我的肩,“就这么办了,啊?” 我摇头也不是,点头也不是,一时之间也不知该怎么反应,张廷就咳了咳,有劲地敲了门。 “三爷,您睡了没?这会来了个客人,说要见您。” 张廷打开了门,跨步而入,还不忘连着我一起扯了进去,我还不及回过神来就让他给拽着走了进去。 “嘘——!”前头突然传来一声嘘声。 我和张廷俱是一顿。 房内的格局和一般不太一样,很是宽大,像是两件房并作一起,只是床前还隔着一大扇像是屏风或是木帘之类的东西,发出嘘声的青年站在屏风边,冲我和张廷眨了眨眼,脚步放轻地走了过来,小声地说:“三爷才刚服了药,就要睡下了,张组长你就别闹了,我爷爷还在里头给三爷看伤呢。” 这人我认得,是徐长生徐医生的小孙子——徐清宏。 上一世,继景叔之后,基本就是由他来照看任三爷的起居。单看就是个白面青年,性子却很是开朗,我曾经和他处得很是融洽,他是个快言快语的人,粗重有细,正职其实也不是当看护,只是听说在医学院出手打了教授,被发了退学信,跟着徐长生没事,后来就被指派去看顾任三爷,也就做了一年。 “哦,徐大夫还在里边?徐小爷,那劳烦你给我通报一声。” 徐清宏为难地回头瞧了瞧,迟疑说:“可是,三爷今天不见客。”说罢看了看我,“先生,要不这样,你留下个联络号码,我之后问问三爷看要不要联络你。” 徐清宏才刚说完这话,张廷就拍了拍他的后脑勺,徐清宏“噢”地低叫一声,只听张廷鬼鬼祟祟地放轻声量说:“我说徐小爷,这是什么混话,他可是任小少爷,能和一般人比么?” 徐清宏原来还要发作, 分卷阅读105 听到那句话猛地抬头,一脸呆征,上下又仔细瞧了瞧——好在上一世我就习惯了他这其实有些古里古怪的个性,对着他扬了扬笑,到底也算是熟人了。 “那……我、我进去和爷爷说一声。”徐清宏抿了抿嘴,快步走了进去。 我根本来不及拦他,看着他有些毛躁地跑了进去,登时觉着疲累得很。 捏了捏眉心,睁眼就见张廷瞧着我,说:“小少爷,我看您这脸色不大好……要不我现在叫下人准备房间,今晚就留这儿吧。” 我摇了摇头,笑笑说:“明天我还要去事务所上班,这里太远了。”最近的假请得太多了,再请下去,我这个月真要喝西北风了。 “哦——哦,这样,是是……您忙,要向上,看我呢,说浑话,哈哈。” 徐清宏在这时候走了出来,徐医生也在后头跟了出来。徐清宏给他爷爷拿着药箱,先走到我跟前,语气含了几分恭敬地说:“小少爷,三爷虽说还没睡,刚用了药,人不大清醒,您看这……” 徐长生拍了拍孙子,走近我,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番,老迈的脸上漾着笑容,说:“小少爷,十年左右没见了,难为您有心,来瞧瞧三爷。” 我看着他,低了低头,唤:“徐医生。” 徐长生点了点头,似是疲惫地揉了揉额,下颚扬了扬,“进去吧,三爷今早就没大碍了,您不用担心。” 我揪在一起的手指紧了紧,疑惑地看了眼张廷。 张廷挠着头,苦笑地摊了摊手。 “是枪伤。”徐长生接着说,“昨晚上受了袭击,所幸只是擦过肩膀,伤口不大,要不还有得折腾。” 袭击……? 临走前,张廷还不忘嘱咐一句:“千万别说是我带您来的。” 门合上。 我才意识到房里烧着浓浓的檀香,却依旧掩盖不住那隐隐约约的血腥气,夹杂在一块儿,形成一股复杂的气味。 我吸了吸气,缓缓地迈开脚步。 在瞧见他的时候,终究是一顿。 他躺在床上,枕头垫的老高,只见他偏着头双眼紧闭,那身素色绸衣的领口敞开着,露出的右侧包扎了几圈,手背插了条管子,床边放着点滴架。旁边的矮案上摆放着一个手掌大小香炉,从里头蔓延出浓郁的香味。小香炉边还放着几包药,十几粒的药丸摆在桌上的金属盘子里,还有一杯白水。 我的呼吸有些急促,站在屏风边,怯步不前,只能僵直地站在原处。 他现在躺在床上,动也不动,就像是死了一样。 我怕他,心里也怨他,可我知道,我从来就怕任三爷哪天死了。 不管是上一世,还是现在,我总觉得三叔他……早晚是要病死的。 小时候,我亲眼瞧见过任三爷发病,一个哮喘就能让他像是要送上一条命,抽搐得眼球都快翻白了,后来就算曾经有段时候和任三爷亲近了,他一病起来,我没一次不让他吓的—— 但是,当他对我做出那种事情,又转眼和王筝站在一块儿,从他口里宣布任氏易主的话语,我那时候是真恨不得他死的。 只是兜兜转转,渐渐地我也不明白了,到底是盼着他死还是活。 他像是不太安稳,不知是觉着痛还是什么,眉头紧了紧,突然像是要睁开眼一般,眼眉动了动。 我心跳得飞快,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整个人撞到了屏风上。 他挣了挣眼,到底还是醒了。 我屏息着,看着他慢慢转过头来。 空气似乎凝滞了下来,我怔怔地瞧着他,最后还是垂下了头。 久久,没有发出任何声响。 我似乎能感受到那股让人窒息的视线,末了,还是抬了抬眸。 他看着我,神色平静,仿佛只是单纯看着前方。 在我差点就要夺门而出的时候,他突然抬了抬没有受伤的左手,只是小幅度地抬起,然后又垂了下去。 那白中隐隐带着青的唇,轻轻地张了张。 他这一个小伤,到底是伤了元气。 之前辛苦养着的身子,一夕之间就像是垮了。 我看着那唇型。 他在说——祺祺。 我突然想起了张廷的话。 三爷啊,他老人家……嘿,思念您嘛。 思念…… 我回神的时候,已经走近他。他的目光追随着我,抬着眼,左手在床上艰难地移动着,我一开始还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一直到那白中透着森寒的之间触及我的手的时候,我才如梦初醒地一震,几乎是反射性地将手抽开。 我一将手抽离,就顿了顿。 他垂了垂眸子。 只是过了一会儿,他的手又凑了过来。 这次他像是用足了力气,左手伸至床沿,然后抬了抬,碰了碰我的小指。 任三爷的手生得漂亮,只不过指节间似乎长了茧——那是练琴练出来的,早年,他除了待在房里画画弹琴之外,就没有其他的消遣可言。 我记得,他弹得最好的是巴尔扎克的曲子。 在我上一世小时候的印象中,他弹得多数是贝多芬那种激烈缠绵的曲子。后来口味倒却变了,我还以为这是我和任三爷唯一可以说是相像的地方,我们都喜欢相同的作曲家,后来想想,其实也不尽然。 那指尖传来的冰冷,像是没有血液流动过一样。 我深吸一口气,带着迟疑,或是横下了心,慢慢地握了握他伸出的手。 他的嘴角似乎扬了起来,轻轻地发出一声叹息。 我能感受到他的手指缓缓地穿过我的五指间,然后紧紧地交握,没有一丝缝隙。 他的唇还在动着。 祺祺。 我垂了垂头,嘴里溢出一句话。 “三叔。” 我突然明白了。 我和他,不管多少年…… 是怎么也断不开的了。 第十回(下) 一直以来,我有个秘密。 我曾经想过,这或许是我不断地想逃离过去的其中一个原因。 只要对着他,对着这满室的檀香,我就会想起那段仅仅一个月,让我徘徊在理智和欲 望的边缘,当我几乎要崩溃的时候,他又将我释放了出来。 上一世,我经历过的两次绑架,只有第二回事全程保持清醒,印象却是最为模糊的。 我和任三爷之间的关系演变,总是在有起色的时候,再狠狠地跌落谷底。幼时,我不懂事,又因为我妈的熏陶,自觉能离他有多远就多远,总之,越远越好。 因为我妈老是在我耳边说,任三爷会抢我爸的东西——这点我曾经抱持着怀疑,因为在我接管任氏三年而任三爷又回来新加坡之时,我和他就近相处了好一段时候。在那期间,估计是我坐在总裁室的那张椅子上,坐得最为稳当的一段时 分卷阅读106 期。 那时候,任三爷虽说手下有打理一家公司,规模却比任氏不知小了有多少,他又总是一副不管不理的态度,成天待在郊外的宅邸,虽说拜访讨好的人有增无减,倒也没见他上过心,或是有意合作。 若要严格说起来,我曾经深深地认为,任三爷这样的人,是不适合在满是铜臭的金钱堆里打滚的,尽管他做事确实很有手段,他本人却永远是一副不太热衷的模样——不食人间烟火,兴许可以用这句话解释。 那会儿我也真真没想过,我们叔侄的感情能如此融洽协和一段时日。 尽管这段日子,短暂得像是昙花一现。 我还记得,我和任三爷相处得来的那时候,几乎是每隔几日就往他那儿跑,不厌其烦。有时候待得晚了,也会干脆住下,不过这情况不多,要是不回家,儿子铁定要和我闹个天翻地覆。和任三爷一块儿的时候,难免是要小心翼翼的,一开始怪不自在,后来倒也习惯了,虽说他老是不言不语地瞅着人,不知在想什么,可是只要静静地坐在一处,我总认为——其实我是明白他的。 至于我们的关系会变成日后那般水火不容,改变是由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自己也说不准。 只是在一个傍晚,我下了班从公司驱车到任三爷的住处,习惯性地走进门直接打开——徐清宏那会儿还在帮忙照看任三爷,只不过这年轻小子在照顾任三爷的时候毫不马虎,在小事上却不怎么上心,房门都不见得锁,好在这地方偏辟,一栋宅子冷冷清清的,小贼也找不过来,就是找过来了,也没这胆子。 徐清宏一般要是这时间不在,就是出去采买东西了,一晃就能晃去一天,终归是个年轻小子——虽说我俩岁数相差不大,不过感觉上就是多了个辈份,谁让我早早娶了老婆,还有了个小儿子。 走进屋子,还是空荡荡的,我明了地走上二楼,正好二楼的房门打开来,我正要出声,却见王筝一身齐整,从任三爷房里走了出来。 也许是视角的关系,他第一时间没瞧见我,只是站在门边对着里头,带着些笑容,一脸温和说:三爷,那我们……就这么说定了。 他的笑容有着些微暧昧,我站在原处,待到王筝转头瞧见我,眉头轻轻一蹙,像是不认识一般地从我身边越过。 我沉默地站立着,也不知过了多久,才猛地回神。 抬脚走上前,轻轻敲了敲任三爷虚掩的房门。 里头没有任何回应,我挣扎片刻,还是轻轻推开了门。 只见任三爷靠坐在沙发椅上,偏着头,眸子微微睁着,像是清醒着,却又像是醉了一样,目光无神地看着前方。 我有些心悸,缓缓地走近了他。 三叔,您……是不是不舒服?我那时候最怕的,想来就是这三叔发病了。 任三爷抬了抬眸子,似是极其疲惫地抬手,用手背遮着眼。 另一只手往旁边抓了抓,我还以为他是要吃药,正打算翻箱倒柜地去把他老人家的药瓶子给找出来,结果他却唤了一声:祺日。 我当下一顿,“哎”地应了一声,又走回他身边。 任三爷的手在空中晃了晃,我这才明白地伸手去轻轻地握住他挥动的手。 三叔,要不这样,我去通知医生……? 任三爷摇了摇头,只是抓着我的手,仰着头。 我只好在他旁边的位置坐了下来。 过了许久,任三爷才转过头瞧着我,眼睛像是泛着红光,不过也许是我看错了。 他这么说:你先回去吧。 我顿了顿。 他轻轻地将手从我的掌心抽离,说:今天我累了。 我怔了怔,过了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老人家这是在下逐客令了。 我脸一红,急急忙忙地站了起来,窘迫地说:对不起。三叔,那我明天…… 他抚着额,摇了摇头,摆手。 我的脸刷地发热,弯了弯腰,就急急走了出去。 之后,我去拜访任三爷的时候,他似乎也没再这么热络了——其实早前也说不上热络,只是后来反倒像是多了隔阂。 之后常听手下的员工说,常瞧见王经理和任三爷一块出席宴会。 我听了……说实话,心里挺难受。 不是别的,我只是想起了小时候,任三爷对一群孩子,待遇最好的也是王筝。 说真的,那时候我也弄混了,到底是在吃王筝的醋,还是任三爷的醋。只是觉得有什么东西哽在心里,现在想来就觉着滑稽的很。 不管是谁,理所当然的是选择王筝。 那时候,我觉得小时候隐隐的不平衡感又浮现了出来,不过也只是一瞬间的事情。因为在后来,我也没有这门心思去想他们俩之间是怎么回事了——任三爷的手段突然狠辣起来,转眼就并吞了几个小企业,而这些企业实际上都是依附任氏而生,算得上是任氏的子公司。 我想不明白,又厚着脸皮亲自去了任三爷的宅邸。 正好瞥见任氏的对手公司常务和任三爷握着手,一副相谈甚欢的模样。徐清宏站在大门边,一脸郁卒地看着我,小声说:不是我不让你进去的。他和我这段日子相熟了,也没了敬语。 三爷说了,你要是来了,不给见…… 总裁,三爷他个性就是这样的,你别在意,他高兴就和人笑一笑,不高兴就…… 他总是快言快语。 我又想起了我妈的话。 也许……真的是我太一厢情愿了。 而在不久之后,我总算明白了,有些东西我真是不合适的。 论狠,我想我这辈子是永远斗不过王筝或者是任三爷,抑或是其他任何一个人。 在我四面楚歌的时候,突然爆出了一个性 丑闻,而我对这件事根本没有多深的印象,只是公司上下,连带股东都收到了那所谓的光碟,媒体不知受了什么指示,大幅度的报导这件事情,任氏在股市上严重受挫,几乎是到了一蹶不振的地步。 而最大的受益者,是王家。 那时候,王家的持有股,几乎是和任家处于对等的天秤上。 王筝亲自走到总裁室,他说:我给你一个机会。 把总裁的位置让给我,我不会让你输得太难看。 我两手抚着额,缓缓地摇了摇头。 王筝脸上的笑容褪去。 他说:到时候召开股东大会,你知道会是什么后果么? 我知道。 可是我不能把任氏让给他。 这是……任家的心血。 这不是只属于我的东西,我真的、真的不能让给他。 而在那日之后,我却突然收到了任三爷的邀请,前去他的宅邸。他那段时候都处在旁观的态度,我心里害怕 分卷阅读107 见他,却又觉得应该去看看,至少,得尝试拜托他,拉任氏一把,即使把总裁的位置让给他,也是无可厚非的。 这位置,本该就是属于他的。 他从我这里要回去,合情合理。 或许,错的不是他,也不是王筝,而是我的天真。 我和他对坐着,宅子里一点人气也没有。 他替我倒了杯红酒,在我来之前,桌上已经摆了几个空了的酒瓶。房里灰濛濛的,檀香烧着,夹杂着一股甜腻的酒味。 我怕他这般喝早晚会出事,只陪着他喝了两杯,正事想放到之后再谈,却不想他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不知从哪里抽出一整叠的照片,挥洒在我的脸上。 我从没瞧见过,任三爷的脸色如此阴沉。 他的脚用力地踩着地上的照片,我怔怔地,垂头看着地上的照片。 有泛黄的,也有刚拍的新照片,从早年到最近,都有。 好几张是我和王筝站在一块儿,还有的是我瞧着王筝,从中学一直到大学。而到最后,是那张光碟。 我愣愣地瞧着他。 任三爷突然倾上前,揪着我的衣领,我只觉得脖子一阵刺痛,身上却使不上一分力。 而我真正清醒过来的时候,是因为身下撕裂的刺痛。 那时候,我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崩塌了。 我被禁锢在房内,窗帘掩着,没有一丝光线透进来,我根本分不出日昼。他和我待在一块儿,房里烧着浓浓的檀香,衣装整齐地坐在前头的沙发上,神色平静。 他囚禁着我,我从一开始的挣扎到之后的绝望,他从头至尾没对我说一句完整的话。除了侵 犯之外,我们没有多余的交集可言。 后来,还是徐清宏放了我,却说了一句不着边际的话—— 王筝除了那张脸之外,有什么好? 那种人有什么值得你去喜欢的,你除了看上那张脸,还有什么? 我那时候完全不明白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 一直到最后,我死前瞧见的那一幕,我还以为我明白了。 所认为,他打从心底厌恶或者是怨恨着我。 然而,我的人生重来一遍之后,一切却和我所知道的完全不同了。 到底是现在的任三爷转变了,还是我认为我所知道的真相,才是错误的。 但是…… 这些都已经不太重要了。 那天晚上,我还是留了下来。 任三爷握着我的手,沉沉地睡了过去,一直到了清晨的日光照了进来,我才猛然惊醒过来。 已经是隔天早上了。 我疲劳地揉了揉眼,才发现我坐在床沿,手还让床上的任三爷握着。 我不由得扬起一丝苦笑,小心翼翼地将手抽了出来。 脚步放轻,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 走到楼下的时候,正要瞧见张廷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盹。 张廷该是浅眠,才听见脚步声就睁开眼来,连忙坐正了抬了抬头,瞧见我的时候急急站了起来,像是见到长官似地站直了身板,声音洪亮地说:“小少爷,您下来啦……?三爷还在睡?” 我点了点头,嗓子有些沙哑:“张哥,我得走了。”得赶紧回去梳洗一遍,再去事务所。 张廷摆了摆手,难为地说:“呃,小少爷,别、别这么急嘛,留下来……留下等三爷醒了,一起用了早饭再走也不迟。” “张哥,麻烦你送我一趟。” “这……” 我看着他,缓缓说:“昨晚的事谢谢你。” 张廷一时没反应过来,挠着头想了想,才“哦”地一声,语带惶恐地说:“哪里哪里,话说回来,小少爷,这最近真不太平静,别说三爷让人盯上了,这些那些狗 娘养的也把眼神转您身上去了,您……您这段时间要不,留在咱这宅子里,一方面能让咱保护您,一方面能和三爷叙叙旧——” 我连忙抬手阻止他继续说下去,苦笑说:“张哥,我只是个穷律师,而且,知道我和三爷是叔侄关系的没几个,我不会……给他添麻烦的。” “呃哎——!小少爷,看我嘴拙的,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不是说您给三爷添麻烦,只是……” 我摇了摇头,打断他:“够了。” 张廷顿了顿,正要出口的话硬生生吞入腹中,脸色不太好看。 终究是拿了钥匙亲自送我一趟。 坐在车内,一路上,他也只说了这么一句。 “小少爷,张哥给您一句话。” “就是想提醒您,别和金家那班人走得近,三爷都出事了,迟早是要变天的。” 而在之后,我从家里再回到事务所,却收到了凯萨琳充满赞赏的眼神,她看似欢快地走了过来,对我握了握手,说:“任,恭喜你。” 我不解地接受她的祝贺。 “一会儿来我办公室,我有事情和你说。” 我点了点头,凯萨琳的办公室门口一合上,同事却涌了过来。最近新加入的实习律师萨沙神神秘秘地凑近我,“前辈,你走运了。” 第十一回(上) 当凯萨琳将那份资料夹递给我的时候,我有一瞬间的呆愣。凯萨琳看起来却有所保留,两手交叠着支着下颚,“任,你可以考虑看看,这其实是一个不错的机会。” 美国是个重法律的国家,律师这行业的竞争也相当大,要想有一番事业,除了靠实力,关系也很重要,能像凯萨琳这样白手起家又能打出名号的成功例子不算多。 要是能成为杜亦捷专属的法律顾问,确实是个不错的途径。凯萨琳说的不错,这是个挺好的机会。 只是,当我将那份资料夹抓在手里的时候,却有种喘不过气来的错觉。 凯萨琳看了我一眼,伸手重重地握了握我的手,轻声说:“任,你不用急着答复,好好想想,如果你真的认为无法为杜先生服务的话,谁也不能勉强你……” “不,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打断她,当下垂了垂眸,“我……我只是反应不过来,给我点时间,很抱歉。” 凯萨琳点了点头,然后皱了皱眉,“任,是出了什么事么?” “没事……” 我摇了摇头,从位子上站了起来,笑了笑,“我先出去做事了。” “任。”凯萨琳叫住我,挑了挑眉,微微一笑说:“别忘了,你和茱蒂之间的约定。” 我脸色有些舒缓,不知是不是受了张廷的影响,挠了挠头,“小公主生气了?” “嗯哼。”凯萨琳扬了扬头,“茱蒂说下次的烤饼干,不分给任叔叔了,你说呢?” 我笑了笑,心里打算下班后,和凯萨琳一起去接茱蒂下课。 但是,正在我这般打算的时候,手机铃声却响了起来。 【小祺。】 隔了几天 分卷阅读108 再听见杜亦捷的声音,突然有种久违的感觉,我的手心微微渗着汗。 【小祺,今晚有空么?我想约你吃个饭。】 办公桌上镜面隐隐可见我的倒影,我用手背擦了擦脸,似乎有些热。 【小祺,怎么不说话?】 我愣愣地“嗯”了一声,却听见杜亦捷轻声说——【说说话吧,我想听听你的声音。】 【说什么好呢?说你喜欢我?嗯?】 我更加沉默,杜亦捷在电话那头反而笑了起来。 总之,在我准时下班的时候,一走出大楼大门就瞧见杜亦捷常驶的那辆黑色轿车,他站在车外,一身西装笔挺,远远看便觉得帅气逼人,吸引了周遭不少眼球。我捏着鼻子,强作镇定地走近他,杜亦捷一见我便捻下了烟头,对我扬了扬笑。 杜亦捷说:“你要吃什么?”他单手旋转着方向盘,斜眼瞧了瞧我。 我扯了扯嘴角,说:“去一家中华餐馆吧?我常去的,味道还不错。” 一大张的圆桌上,也就只有我和杜亦捷两个人,他却叫了一桌子的菜。 侍应生上了一道清蒸鲤鱼,杜亦捷架了块肉放在盘子里,专心致志地挑了刺,然后将盘子推到我跟前,边说:“才几天没见,你就瘦了,多吃点。” “可是,这也叫得太多了……” 杜亦捷却说:“之前我就觉得你瘦得厉害,那天我抱着,还真喀人。” 我抬了抬头,牛肉还晾在半空中,杜亦捷继续语不惊人地说:“还是小胖子的时候好,抱着挺舒服有料。” 我低头喝汤,结果噎着了,咳得整张脸红得跟猴子屁股一样。 从酒楼出来的时候,在大门几步远有两个衣衫褴褛的小孩,其中一个戴着一大顶的帽子,遮住了大半张脸,转头见到我们出来的时候,就把坐在地上的弟弟拉了起来,哒哒哒地跑了过来,将帽子摘了下来。那是个女孩,拿着帽子,往我凑了凑。 我怔了怔,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往口袋里掏了掏,眼前突然多了张钞票,滑入那顶老旧帽子里。那女孩低头一看,惊讶地抬头,然后满心欢喜地说了声“谢谢”,拉着弟弟,就飞快地跑开了去,渐渐地消失在视野里。 杜亦捷看得出神,后来坐进车内的时候,才开口说:“小时候,有一段日子很苦,我姐也曾经带着我到处讨乞过。” 我顿了顿。 杜亦捷摇头笑了笑。 “后来韩爷找到了我们,才好过一点,不过其实也没差多少,我姐还是得出去找活干。之后我给他卖命,日子才总算没这么困难。” 杜亦捷很少提起他自己的事情,他说着说着,便伸手握了握我的掌心,叹了口气,说:“我自认我这个人不是好人,从前吃过不少苦,所以一旦遇到好的,我就会想紧紧抓在手里。” 他抬起我的手,慢慢地放在嘴边,闭着眼,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小祺,你知道么?我没有想过会再遇到你,那时候我觉得……我配不上你。你明白这种感觉么?” 我点了点头,“嗯”了一声,杜亦捷像是陶醉地吻了吻我的手心,慢慢地睁开眼。 “但是现在不同了,小祺。” 杜亦捷问:“小祺,你对我是什么感觉?” 我哑然,抬头看了看他,杜亦捷却没给我回答的机会,只说:“不管怎么样,给我一个机会。” “你会发现,其实我是最适合你的人。” 说罢,他的脸色有些暗沉,眸光却似是微微闪烁着。 一晚上我都在思考着一些事情,迷迷糊糊进入梦乡也不自觉——那个午后的大树下方,还是小胖子的我拿着一本书看着,少年的杜亦捷坐在旁侧,时不时抬抬眼,看看我,脸上挂着浅笑,用手指戳了戳我的脸。 虚幻得仿佛不曾发生过一样。 所以我醒来的时候,我看了看被我带回来随意搁在桌上的资料夹,不禁有些迷茫起来。 早上我就向凯萨琳表达了我的想法,其实我认为同事务所的康贝拉律师更能胜任这项工作,这毕竟不是办家家酒,我自认还是适合做一些整理资料的小工作,乖乖地拿一份固定的薪水,等存够了钱,在年底假期的时候也去自助旅行。 凯萨琳吁了口气,说:“杜先生会很失望的。” 我不置可否,走出办公室之后没多久,凯萨琳就拿着资料夹亲自走了出来,放在我跟前,摊手无奈地笑了笑,“我亲爱的任,杜先生说,希望你亲自去拒绝。” 而地点却约在了那家俱乐部——我和杜亦捷分别十年来意外碰面的地方。 其实我对那地方的感觉实在复杂,上次和程辰来是逼不得已,还因此挂了彩,只是没想到这家俱乐部的幕后老板就是杜亦捷。我有些战战兢兢地推门而入,侍应生正要迎了过来,我有些脸红的避开那些妖娆女郎的暧昧视线,将凯萨琳交给我的名片递给了侍应生。 那侍应生看了一眼,就点了点头,更为恭敬地弯腰说:“先生,这边走。” 我也没怎么四处张望,只见那侍应生走到一个升降机前。我有些讶异地看了看,跟着他走了进去,只见他拿出一张白金的卡,插进升降机按钮上的一个孔,金色印花大门合了起来,他按了最高的第五楼层,回头看了看我,带着称职的微笑。 “先生是第一次来?” 我略带迟疑地应了一声,那侍应生也不多话,只又说了一句:“祝您玩得愉快。” 嗯……? “叮——” 门打开的时候,我有些怔住。 只能说,眼前的景象和这栋建筑的外观大相径庭,就像是隐于假象之下别有洞天,装修奢华之至,迷蒙的暗色之中弥漫着暧昧的粉色气氛,巨大的场子零零散散遍布着不少人,全都是衣着光鲜,就连侍应生亦是衣冠楚楚,领夹闪着金光。 我呆站了一会儿,一直到突然有人叫了一声,才回过神来。 “诶,你怎么在这?”来人穿着一身黑色衬衫,领结敞开着,眼眉上扬。阿德往我走了过来,挥退了侍应生,转头问我:“你来找杜哥的吧?他刚好有事,前脚才走呢,你就来了。” “那……那我等他在的时候,再……”阿德在我面前吐着咽,我有些不适地眯了眯眼,他突然揽过我的肩,笑说:“人都来了,这么急着走干什么?你以为这地方说进就进的?来,喝一杯再走。” 我根本来不及拒绝,就让他拽着往场子中央走去。 中央有一个占地颇大的舞台,晶光潋滟的水晶吊灯令人眩目,舞台的灯光幽幽,阿德拉着我坐在一张沙发上,侍应生立马奉上了酒。 “我说,你还真会挑时间,好戏正要上演呢。”他拿出烟盒,嘴里叼了一根,低头点燃了,又将烟盒挪近我。我摇了摇 分卷阅读109 头拒了,阿德轻笑一声,将烟盒收了回去,“也对,你这家伙从以前就乖得很,杜哥就喜欢你这干干净净的模样。” 我低了低头,斜眼去瞧周遭的时候,才发现这里头不乏名政要人,嘴里叼着雪茄,身边多围绕几个婀娜多姿的妖媚女郎,也有不少装扮中性的男孩混在其中,放眼看去,就一个奢靡声色的场合。 我觉得怪难受,眼睛也不敢乱瞟,阿德又笑了几声,推了推我的肩,说:“别这么绷着,反正都已经坐着了,就享受享受。”他递给我一杯红酒,在昏暗的灯光下,闪烁着诡谲的红色。 “这就是个让人放松的地方。”阿德呷了口酒,脸上的笑容有些冷:“只要有钱,谁都可以进来玩玩,我们就是干这行的,而且这还只是杜哥最小的事业。” 水晶吊灯突然暗了下来,舞台上五光十色,打着强烈的光,我下意识地抬手挡了挡眼睛,烟雾迷蒙之间,似乎瞧见了纤细的人影,雪背裸 露着, 身上是一件银白的紧身舞衣,慢悠悠地扭着水蛇般的细腰。 只见那长发如涓涓流水,双手在自己的身上随着音乐抚过,从胸前直达大 腿,然后慢慢地移到腹部之下,那件若隐若现的舞衣之下,似乎不着寸缕。我腾地站了起来,阿德却扯住我的衣袖,冷声说:“你要干什么?才刚开始,给点面子行不行?” 我怔怔地看着前方,看着台上那个人慢慢地回过身,只见那眉眼如画,淡妆在斑斓的灯光之下显得异常妖媚,殷红的唇微微开启着,似是在诱惑着人一亲芳泽。 “切,这个长得还行嘛。”阿德笑了笑,“我还以为放压轴的会是什么不一样的,顶多就是 骚而已——你干什么!” 我发疯似地冲上前去,阿德拉也拉不住我,可我还没碰到舞台,就让两边的保镖给拦着推到地上,周围发出一声惊呼。 这一阵骚动让台上的人也停止了舞动,她看着台下,惊愕地和我对望。 那个人……是李玲。 第十一回(下) 李玲脸上刷地一白,慢慢抬手掩着嘴,周围地骂喊声此起彼落。 “哎,怎么停了?搞什么?” “李玲——!妳在干什么!快下来!!”我厉吼着,两边的黑人保全顺势将我的嘴捂上,在音乐又响起来的时候,我用力地挣动着。 李玲茫然地仰了仰头,那双原来灵动的大眼饱含着无措。 身后突然传来几声清脆的击掌声,我费力地扭着头,只见阿德拍着掌,脸上含笑地走了过来,眼里却没有丝毫笑意。 “小胖子有点胆色。”他掸了掸微皱的衣服,说:“不过现在不是你英雄救美的时候,啧啧……” 他捻息了烟头,冷眼看了看台上,扬声道:“什么货色在这地方摆谱,要跳不跳,叫经理给我滚上来,这种货色都敢摆上来,存心砸场子么?” 他用脚踢了踢那几个壮实的黑人保全,单手将我从地上拉了起来,我一挣脱,就想着往台上钻,非得把李玲给拉下来。李玲哽咽一阵,咬着牙拉紧了身上的衣服,急急往后跑去,下了台就直接奔到了后方去。 “啊呀,跳舞的小妞跑了,算了,看样子是你认识的人,卖杜哥一个面子。”阿德耸了耸肩,我心一横,伸手奋力地推开了他。 “李玲才不是那样的人!”我低吼出声。 阿德让我推着往后退了一步,脸色一沉,猛地揪着我的衣领,眼神凶狠地和我对视。 “我说大少爷,你以为能站在这台柱上是怎么回事?没有点本事,还是办不到的。”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过任大少,这不是你的童话世界,眼睛放明亮点——你知道你今晚这么一搅,我们得损失多少?”他用力将我推开,笑了一声,“对对对,你不是有个挺厉害的后台?那谁,对,你叔叔是吧?听说还挺硬的,回去抱住他的大腿哭一哭啊!我记得他疼你可疼上天了,怎么放任你落魄成这样?” 我扫了他一眼,“你住口。” 我用力地拍开他捏着我下颚的手,往李玲方才离开的方向,跌跌撞撞地快步追了过去。 那些黑人保全又要追上来,阿德在后方扔下一句。 “让他去,事情成了就行。” 从舞台后方追出去就是后台,快速地绕过那形形色色打扮妖冶的女人,茫然地转了转,却没瞧见李玲的影子。 我喘着粗气,这时,有两个结伴的女人从我眼前走过,其中一个撅着嘴,没好气地说:“那黄毛女人发什么疯,撞了我也不道歉,疼死了。” “她去哪里了!”我猛然抬头,抓着那说话的女人急急问道。 那两人面面相觑,略带迟疑地指了方向,说:“她……往那边楼梯走了,你……” 我扔下一句道谢就急急跑了过去,从那方向是逃生楼梯,我追了下去,就只跑了一会儿,就隐隐约约听见鸣咽声。 断断续续的,隐忍的哭泣声。 我的脚步不自觉地缓了下来,从上方往下看去。 李玲跌坐在地上,将头埋在膝盖里,身子不断地颤抖,楼梯口澄黄的灯光下,露出的雪背刺目得几乎狰狞。 我将地上的高跟鞋捡了起来,慢慢地走近她。 “……李玲。” 她猛地一震,抬头看着我。 我看着她的脚板,只有一只鞋穿在脚上,发丝凌乱,脸上的妆花得一塌糊涂,身上的衣服不知是勾到了什么,划开了一道裂痕,一大片肌肤暴 露在外。 我缓缓蹲下身,抬起她另一只赤 裸的脚,慢慢地替她把高跟鞋穿上。 她抽泣着,我将西装外套脱了下来,盖在她身上。 伸手,理了理那头凌乱交错的发丝。 我说:“妳还是没化妆……好看一点。” 她抬了抬头,伸出手想碰我的时候,我才发现她的手心擦伤,划破了外皮,渗着血丝。 “妳的手……”我抓着她的手肘。 李玲愣愣地看了看,突然弹跳起来,又要跑开的时候,我连忙拽住了她。 “不要碰我!!”她尖吼出声。 “妳受伤了!跟我走!” 李玲用力地挣扎着,连脚也用了上来,我让她弄得退到了墙上,李玲摇摇晃晃地扶着墙,又要往楼梯下快步走去,霍地脚下一滑。 “李玲!!” 我急忙从后方搂住她,她惊叫一声,和我双双跌回地上,总算免去了滚下楼梯的灾难。 “李玲?妳有没有事?让我看看,李玲——” 她喘着气,胡乱地叫着:“不要碰我!你走开!快点走开!” “李玲——李玲!!” 她一顿,看着我。 我挫败地抓着她的手臂,咬牙吼着:“妳知不知道妳自己在干什么!我不管妳现在 分卷阅读110 在想什么,总之妳先跟我走!” 李玲猛地瑟缩,频频摇着头。 “不能……不能……你不能碰我——” 我深吸一口气,做状要去拉她流血的手,她却避开,抬手掩着脸,断断续续地哭道—— “祺日……你不能碰我……” “你不能碰我的……” 她抬头,像是豁出去了一样地对着我,大吼说—— “我有艾滋的!我有艾滋的——!” 医院的空气很冷,我低头削着苹果,李玲坐在床上。 我将削好的苹果递给了她,她双手接过,我将外皮削成了兔子的形状,李玲低头看了看,抬头对我笑笑说:“真可爱,我都舍不得吃了。” 我摸了摸她的头,“不怕,妳要是喜欢,我再削给妳。” 李玲点了点头,咬了一口。 末了,她说:“住院费是不是很贵?上次医生和我说……要买药的话,价钱不便宜的……” 我看着她,轻声道:“妳不用担心。” 她摇了摇头,说:“我想我弟妹了……” “这几天观察好了,就可以出院了。”我伸手将翘起的发丝压平,轻声说:“那要不这样,我等会儿替妳去看看他们,好么?” 她偏着头,靠在我的肩上。 她的手,有些冷。 “早治疗……”她说:“早治疗,真的还能活很久很久?” 我点了点头。 “医生不是说,治疗的好的话,还可以活三十年的么?” 李玲扁着嘴,红着眼眶,轻声说:“祺日……我还是不治疗了,长期治疗……很贵的,其实我也没有觉得很不舒服……” “胡说。”我说:“我替妳想办法,妳别怕。” “得这个病也是可以正常生活的,和一般人没什么两样,没这么可怕的,有什么事的话还有我陪着妳,对不对……?” 她“嗯”了一声,眼泪落在我肩膀上。 下午的时候,我去了李玲继父的家。她不和她继父一块儿住,听说两个人相处得不太愉快,她的继父有酗酒的恶习,还有暴力倾向,只是她现在还没能力把弟妹接出来一块儿住,只能在她的继父不在的时候,悄悄回去看看她弟妹,将钱交给他们保管好。 我将这几个月存的钱拿了出来,原来是要还给任家的,不过现在实在没这个法子了。这一点数目买药做治疗还是可行的,不过要是长期下去,就显得不太够了,再加上李玲还有家庭的负担,另外,我才知道她前些时候就休学了。 我到那老旧寓所前,拍了拍门,等了许久,才见人来开门。开门的是一个男孩,微卷的头发,有着属于混血儿的可爱脸蛋。我弯了弯腰,看着他,从口袋里拿出一颗糖。他有些戒备地看了看,我微笑着将手机拿了出来,点开李玲录下的一段话。 男孩一听见是姐姐的声音,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往里头大叫一声:“爱丽丝,是姐姐的男朋友——!” 我向凯萨琳预支了薪水,并向凯萨琳表明了愿意成为杜亦捷的法律顾问的意愿。凯萨琳满是意外地看着我,问:“任,你是不是在经济上遇到了什么困难?” 我笑了笑,这确实是事实。 当天下午我请了早退,正要去医院接李玲出院的时候,却在医院柜台遇见了熟人。 张廷负手站着,转头见到我的时候,脸上含笑走了过来。 “小少爷,您近来可好?唷——怎么脸色越来越不好了?” 我有些讶异地看着他,“张哥……?你怎么会在这里?是……” 是任三爷出事了? 张廷摆了摆手,像是看穿我的想法似地一笑:“三爷他老人家好了,没事没事,看小少爷您吓得脸都白了,真是,我看您心里也是挂念着三爷嘛。” “呃……哦。”我扯了扯嘴角。“那没什么事,我们之后聊。” 我正打算越过他走过去,张廷突然出手拦住我,“小少爷您等等。” 我看着他。 张廷摘下了墨镜,叹了一口气,抬起头又含着笑:“我这不是有事来……找您的嘛——” “那是……什么事?” 张廷吹了吹墨镜,眼里似乎闪着精光。 “当然是代表三爷他老人家,给您表达表达关切之情。” 我皱了皱眉,抬脚就要走开。 “哎,年轻人急什么!”张廷拽着我,说:“住院费什么乱七八糟的,我刚结帐了。” 我顿了顿。 张廷继续说:“我今天来的目的,就是来告诉小少爷您,您那朋友的医疗费用什么的,用不着担心,三爷都搁在心上呢。” 他挠了挠头,笑嘻嘻地说:“还有人啊……我也派人送回去了,您——放宽心。”他上前来拍了拍我的肩。 我瞪大了眼。 张廷耸了耸肩,做了个“请”,说:“那小少爷,您现在是无事一身轻了,就跟我过来,去和三爷他老人家在酒楼吃个饭吧。” “小少爷……” “不会——连一顿简单的见面吃个饭,您都不给面子吧?” “唷唷唷,小少爷,这天下没白吃的午餐,三爷帮了您,您是该有点表示一下的是不?” “可怜三爷老人家当天一醒来就满屋子地找您,您一声不响地,连个电话也没打来问候问候,让三爷想的——” 我憋红着脸回看着他,一股闷气像是积在心里,也不知该怎么发出来。 半晌,才咬牙吐出一句话:“我去——我去就是了。” 若说一开始我是懊恼的话,当跟着张廷踏入酒楼包厢的时候,倒自是徒留无奈了。 很显然这事情又是张廷自己自作主张。 我记得任三爷的口味很淡,就像是久病在床的人,那种常吃的米粥素菜,清清淡淡的,那脆弱的肠胃似乎消化不了一点油腻的肉味。以往能和任三爷在同一张餐桌上吃饭,吃食方面也是要仔细分开来的,而且为了表示尊重,通常桌上也没什么鱼肉可言。 故此,早年逢年过节,反倒是任家吃得最素的时候,桌上的菜色铁定能让人淡出鸟来。 可我打小口味偏重,也喜欢甜一些的,辣一点不要紧、苦一点也不要紧,就是怕淡。 说到这边,我也不隐瞒了——我是绝不喜欢和任三爷在同一张餐桌上的。 不说他的口味习惯,就说说那气氛。 任三爷属于少量多餐型,喝一碗米粥也要断断续续,而且一般上看过去胃口缺缺,仿佛就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吃一些意思意思。 我和任三爷感情融洽的那一年,也曾经很热心地决定给任三爷那和尚舌头好好地改造一番,带了不少芳嫂的拿手好菜去登门拜访——后来发生了一件事情,我着实怯步了。 任三爷就喝了一小碗气味浓郁的人参鸡汤,当晚就徐 分卷阅读111 清宏就着急地打了通电话到主宅说出大事了。 结果我人赶到郊外宅邸,就见任三爷脸色发白地坐在房里那张太师椅上,后背垫着厚厚的软绵枕,医生才刚走出门不久,护士手里的银色盘子上的团团棉花沾着些许血渍,看得我心凉了一层又一层。 那时候任三爷见我来了,原来歪倒坐着的姿势好容易矫正了,看过去脸色不大好,却像是要掩饰什么地抬手掩了掩鼻,徐清宏倒是在一边冲着我怪叫道:总裁!三爷喝了你的汤,上火流鼻血了! 于是我就明白了,任三爷是个瓷人,除了要好好供养之外,还不可以随便喂食的。 所以当我这会儿走进包厢的时候,下意识地低着眼,桌上就摆着几道菜,全是素的不说,单看那色泽便知惨淡,对任三爷的恐惧还没升起,倒是让那一桌子的菜给搅的一阵心悸。 “三爷,您快看看谁来了?”张廷像是献媚一样地搓着手。 那模样让我顿然想起一种诡异的画面——就像是古早大老爷在酒楼里吃茶喝酒,还附赠美人来陪酒吃饭的。 惊悚十足。 “嘿,三爷,我就说小少爷是个重情知恩的,您看这不是听说您帮了小少爷的好朋友,主动来给您道谢的么?” “小少爷,您怎害臊了站这般远,叔侄俩什么话不能说,过来过来。” 我猛地让张廷拽着前进了几步,抬眼对上任三爷那张带着淡笑容颜时,竟是有一瞬间的……失神。 只见任三爷挥了挥手,两边站着的侍应生就又抬了张椅子过来,看样子是常来的地方。 “哎,摆这么远干什么,去去去,咋不知办事的。”张廷见那张椅子摆在对头,往那侍应生的手里塞了张小费,自个儿将那椅子拉了过来,就搁在任三爷的位置旁边。然后抬头笑着对我招手,“坐近些好说话,三爷嗓子不好,那么远三爷说两句还得喘个没气——呸呸呸,我说这什么浑话。” 张廷是个粗鲁人,人还热心得厉害,将我按到椅子上,我便闻到那股檀香中夹杂着类似药味,有些刺鼻。 张廷折腾得差不多了,就倒退着走了出去,笑眯眯地把门合上。 任三爷看了看我,眸子像是习惯性地垂了垂,转眼一边的侍应生就给我多拿了碗筷,盛了一小碗的热粥,服务很是周到。在这里能吃到道地的中菜不容易,看这一桌都是清清淡淡的,却觉得肚子也撑了起来。 但是,我也不是真来吃饭的。 “祺日。”他看我,不知是不是伤口初愈,说话还是有些吃力,“不合胃口……?” 不等我回答,任三爷已然放下筷子,侧头不知和走来的侍应生低声吩咐了什么,那侍应生点了点头,就招呼着其他人把桌上的菜都撤了。 “哎。”我叫了一声,这包厢很是宽大,说话大声点还能听到回音。 “不用换菜了,就这样吧。”我硬是笑了笑,佯装自然地坐正了,说:“三叔您的伤才好。 “吃清淡一点……会比较好吧?” 任三爷不说话,只是默默地让人换了一桌子的菜,沉默的时候,气氛难免有些凝滞下来。我无意识地搓揉着手掌,却突然听到他开口说:“祺日,你过得……好不好?” 我没来得及应一声,他又说:“有什么需要,记得……和三叔说。”他冰凉的手碰了碰我桌下的手掌,然后轻轻地握了握,就像是长辈给予小辈鼓励一样。菜很快就呈上来了,他就又轻轻的放开,我刚才感受不到一丝重量,只有残留在手心的冰冷是真实的。 桌上的几道菜还算是合意的,只是任三爷换了一碗五谷粥,面前还摆了几个种类不同的水果。他这些年来看过去没老多少,除了几根银丝之外,脸上也没多少细纹,想来还是和吃食习惯有关,任三爷注重养身这点也不是件新鲜事,打从上一世便是这般。 “还行么?” 他突然这么问,我原来埋着头,顿了一会儿,才知道他问的是什么,赶紧点了点头,“行、行。很好很好……” 任三爷伸手夹了牛肉,他拿筷子的姿势很好看,放到我面前的小盘子上,语气似乎有些愉悦。 “多吃点。” 我频频点头。 “三叔不知道……你现在喜欢吃什么。”他说:“你喜欢就好。” 我吃得满嘴油腻,头也没抬,咕噜一声,说:“您也吃您也吃……” 舌头像是发麻一样,感觉不出味道了,也有些消化不了。 扪心自问,我还是怕他的,他一靠近我,我就觉得浑身不对劲。不过算算也过了好些年,再怕也是有个限度的,之前没个心理准备,让他给活活吓了几次,吓着吓着也有点抗压了。 这一顿饭还算平平安安地过去了,只是任三爷没怎么动筷,也只吃了一小半碗的粥,双手交叠着坐着,原来还说一两句的话,现下倒是静得有些让人发寒了。 以前和他相处的时候,还能不厌其烦地找话题天南地北地扯谈,现在就不太行了。 菜过五味之后,任三爷终究还是开口了。 “祺日,有空回去看看吧。” 我咽了口冰水,胃也浇凉了。 他轻声说:“三叔……不会逼你了,你偶尔回去看看也好,有空的时候……” “一两年回来一次也没关系。” 他看了看我,语气放缓,有点像是在求人。 “要不然三叔来看看你,老何和芳嫂也……” 我惊恐地抬头,猛然说:“你不要利用他们。” 他顿了顿。 脸色慢慢地泛白。 我自觉说错了话,静默过后,就从口袋里将那信封拿了出来。一小叠的厚度,本来是要去支付住院观察的费用的。 我将信封推到他跟前,低着头,说:“谢谢您帮忙。” “这笔钱,我会和之前一样,慢慢寄回去。” 他的唇动了动,我抿了抿唇,横心说:“你也……不要再汇钱给我了,我不会收的。” “我现在自食其力,过得也挺好……” “我的日子没有你想的这么辛苦,虽然和以前比起来,确实是困难了一点,不过也不需要一定是锦衣玉食才能过日子的。” 他看着我,像是一句话也说不出了,神色有些惶然。 我有些迟疑地从位置上站了起来,偏头吸了口气,对着他道:“谢谢您今天的招待。” 第十二回(上) 那时候的事情,我记得一清二楚。 在那间房里,鼻间只闻得到那股檀香味,连嗅觉都渐渐麻木了,窗帘被紧紧拉上,除了吃喝拉撒之外,其他的时间都是待在床上。 他只在有人拜访的时候走出那扇房门,其余的时间就待在房里看着我。 我刚开始的时候挣扎得厉害 分卷阅读112 ,醒来回神的时候,唯一能做的就是冲上去咬住他的脖子——我的手被捆在后方,用一条精细小巧的链子,像是很容易扯断一样,可我试着拉扯了不下百次,除了发出清脆的声响之外,连床柱都磨损了,那链子还是好好的。 他也没躲,仰躺在床上,等我咬够疯够了,才又慢悠悠地坐了起来,用手慢慢地抚过我咬过的地方,垂着眸子。 骂了他什么,我倒是记得不清楚了,总之能用上的都用上了,以前觉得粗俗的话全从嘴里吐了出来。 他脸上依旧是不为所动,像是全然没听到一样。 骂得累了,我就和他好好说,说的没用,我求也求了不下百遍。那会儿公司正是危机的时候,没了个主事的人,保不定要乱成什么样,而到最后我也搞不清是气他把我关着还是对我做出那种事情来了。 那段时日就像是完全和外界杜绝了。 就是徐清宏,我也只隐隐约约听见了他的声音,只是当我要呼救的时候,他又开门走进房里,紧紧地、用力地把门合上。 他把吃的放在床边的矮桌上,从床沿慢慢地挪到中央,然后会先用手背摩挲着我的脸颊,把我从床上扶坐起来,一勺一勺地喂我吃东西,用手擦着从我嘴里溢出的食物,边说——祺祺,这些都是你喜欢的。 那时候我真觉得他精神不正常。 我和他争吵的时候——其实就我一个人在叫骂,骂得连眼泪都流出来了,他静静地坐在对头的沙发椅上,像是疲劳地歪着头,偶尔就这么依着沙发睡了。半夜的时候反而会醒来,然后鬼鬼祟祟地挪到床上——做那种事情的时候,他除了喘息,一点其他的声音也没发出来。 但我也不是每次都保持清醒的,有时候脱了衣服搂着亲着,我就迷迷糊糊睡了。 过了十几天,好容易让我找到一个机会逃了。 外头来了客人,我听见人说话的声音,很大声,像是争吵一样。 我猛地睁开眼,身上还穿着他的丝绸袍子,从床上辛苦地挪到了床下,却也只够得到床边矮案不远的地方。我扯着沙哑的嗓子叫喊着,楼下的声音打住,猛地便听到连声“蹬蹬蹬”的脚步声,像是有个人急急上楼来。 我为了引人注意,将矮案上能扔的东西都用力地往门口扔去。 然而过了好半晌,声音却渐渐地止住了,我的心也渐渐凉去了。 没指望了。 当晚他折腾得厉害,我分不清疯的到底是他还是我了,只知道整晚上在床上我没合过眼,他似乎用了药,坚持了很久,没一会儿又抱了上来,浴室的温水淋下的时候,他说了一句话,我还是忍不住哭了,只是泪水和清水混在一次,我尝到苦涩的咸味时,已经哭得不能自己。 他这么说——祺祺,你不开心……? 那我让何守山一家人来陪你,你想的话,我让卓宇来也可以…… 哭过之后,他和我一起躺在床上,从后方搂着我。 那时候,我完全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只是单纯绝望地认为,或许……我真的要被他关上一辈子了。 我怕他把老何夫妇还有乖仔牵扯进来,他让我做什么便做什么,就这样过了好几天。 后来,他似乎满意了,链子没锁的这般紧,只是坚持不让我走出这个房门。之后,他晚上也没等我睡了才爬上来,都直接换了衣服就和我一起躺在床上,他的兴致往往来得很突然,有时候大半夜地会来这么一次,也有在早上醒来的时候。 他的床头摆着一张照片,以前我来的时候眼神没敢乱瞟,现在大半时间都待在这里,倒是有心思转转看看了。那张相框里的照片已经泛黄了,看得出是任三爷年轻时候拍下的,底下附有日期,照片里还有一个孩子,我那时候也想不起来那是谁,脑子昏沉沉的。 我只依稀有个印象,那合该是任三爷很宝贝的一个东西。 一直到徐清宏有天撬开了门锁。 他冲到我跟前,摸出了钥匙,替我打开了链子,然后急急说——我已经让人备车了,你赶紧走了别再让三爷逮到了! 你不用担心,我没事的,三爷会看在我爷爷的面子,拿不了我如何的。 我、我真的不知道三爷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他一贯神神秘秘的,我没想过他会疯癫成这样…… 然而,我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欢呼,心中有种什么落空的空虚感。换上了徐清宏带来的干净衣服,转头瞥见矮案上的照片,突然将那相框拿起来往地上摔去,镜子“啪嗒”便碎开了,我像是泄愤一样地踩着那张照片上的人——仿佛像是踩着他一样地爽快。 之后,我衣着整齐地回到了家。 老何远远就迎了上来,大叫说——小少爷,您去出差出这么久,居然连个信也没回来,要担心死我了! 爸爸——!! 儿子从二楼大叫一声,连哭带跑地冲楼上跑了下来,扑进我怀里。 之后,我打电话到公司,才明白,我不在的这段时候…… 彻底变天了。 股东一夕之间全数倒戈,若要说之前他们还有些微迟疑,那么这时候几乎是一致决议更换主事人选,否则便要从任氏退股。 我找遍了所有和任氏有过交情或是合作的对象,却也知道没有人会在这个节骨眼上提供援助。 后来还是厚着脸皮到亲自到任三爷的公司。 他的宅邸我是没敢靠近一步了,独个儿攥着资料到了他的公司大门。 秘书笑脸盈盈地说了一句——总裁他不在,您有事交给我,我替您传达。 我摇头拒了,隔天早早又去了一趟。 还是同一个秘书,她看了我一眼,说——总裁刚出去了,今天应该不是不会再来公司了。 待到我第三天去的时候,那秘书小姐基本上也没搭理我了。 我守株待兔似地干站了一天,总算看到他的时候,他让人团团围着走下了车,仅仅抬眸看了看我,就别过眼去,在一群人的簇拥之下走进了公司。 那种感觉,就像是让人狠狠扇了一个巴掌。 我这人其实没什么肚量,不舒服的事情我也牢牢记着。 那种感觉太痛了,痛得我都没法忘了。 那种痛是夹杂着恐惧的,我真怕他什么时候再扇我一掌。 其实也用不着他,就像之前那般,景叔之后或者就会是张廷,还是更多其他的人,会觉得我不识好歹。 但是我只剩下这么一点点可以保留的了,他现在对我好,我怕他之后转个弯,又要像之前那样。 只一次我就觉得我痛得快死了,我想我是习惯不了的。 我走出酒楼之后,有些失神地走了几条路,却接到了一通电话。 是舒媛打来的。 舒 分卷阅读113 媛和我约在了一家咖啡厅,远远就瞧见她坐在位置上,漂亮高贵的模样吸引了周遭不少眼球。 她见我走来,缓缓挺直腰身,像是要迎战一样。 我当下觉得有些滑稽,怎么说,她的一些性子我还是明白的,到底也是做过几年夫妻。 原来我也不想来的,只是舒媛的口气挺软,又夹杂着一点着急,八成是为了王筝的事情。我这些天也不知道王筝的下落,他身体现在底子不好,如果不好好养了,之后病根真落下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了。 我在舒媛对头坐下了,和她打了一声招呼。 她微带戒备地看着我,却还硬是笑了笑,说:“这里的奶昔不错,任哥哥,你可以试试看。” 我点了点头,只是现在肚子还觉得撑,只要了杯红茶。 她垂眸看了看杯子,在服务员走了之后,便开门见山地问了一句:“任哥哥,你要多少钱?” 呃……听到这句话,我有些愣了。 舒媛憋红了脸,咬了咬唇,双手握紧了杯子,说:“你说吧……你要多少钱,多少钱我都付给你,你让Eustace对你死心。” 这小姑娘什么古里古怪的想法? 我摇了摇头,说:“听我说,我觉得妳可能不太明白问题出在什么地方——” “不,你就是最大的问题。”舒媛缓缓说:“我也不相信我会输给一个男人。” “Eustace会变成现在这样,都是因为你。”她仰了仰头,沉静地开口。 “我认为……” “Eustace在英国的时候吃了多少苦,你一点也不知道,在你和表哥快快乐乐在一起的时候,他一个人在陌生的地方,家里除了寄钱连电话也不打来,你知道么?Eustace因为身体的缘故,连他喜欢的篮球活动都不能参加。” 她看着我,咬牙切齿地说:“我亲眼看见他们把Eustace推到地上,说Eustace只会扯他们的后腿,我看见的,亲眼看见。” 我一时语塞。 服务员送上红茶的时候,我们很有默契地来了个中场休息。 舒媛沉默了片刻,语气冷硬地说:“这几年都是我和Eustace在一起,我还以为Eustace已经对你死心了,他答应和我订婚的时候 ,我很开心——我赢给你了,我从第一见到Eustace就喜欢他,我付出了这么多,不可能输给你。” “但是那天,他突然在吃饭的时候,说……说不娶我了。” 她红着眼眶,眼泪却没掉下来。“他跟爸爸说他不能骗自己、也不能骗我。他说他不能娶我,他说他没用,配不上我——都是骗人的,我知道他还喜欢你,他以前每次冬天伤口发疼,在医院模模糊糊的时候,都是叫着你的名字。” 她看着我,像是要观察我的神色。我苦笑地摇了摇头。 “妳和我说这些,无非就是要告诉我,王筝因为我而有多痛苦,是不是?而妳因为王筝的痛苦而受到连累,又觉得,妳视若珍宝的东西……我指的是王筝的爱,被人这么糟蹋,很不甘心?” “妳先告诉我,妳喜欢王筝什么?” “当然是——” 我打断她。 “别急着回答,我再问妳一个问题。如果说,王筝一开始就和妳众多的追求者一样,对妳百依百顺,疼妳宠妳,妳还会不会有现在这样的想法?” 她睁大了眼。 我看着她,说:“不管答案是怎么样,妳自己心里是最清楚的。如果妳真的爱王筝,那妳现在不是告诉我该怎么样让他死心,不要这样践踏妳自己的爱。” 她顿了下来,慢慢用手掩了脸。 我将纸巾递给了她,轻声说:“擦擦眼泪,妆哭花了,就不好看了。” 她咬牙接过,吸一口气,闭了闭眼,从手提包里拿出一张便条纸,快速地在上头写了一行字,推到我跟前。 她说:“我不管你说什么,总之……你去找Eustace,告诉他,你一点都不喜欢他,你不爱他,叫他回来我身边。” 我看了看那行地址,叹了口气。 她倏地站了起来,姿态高傲地看着我,“Eustace到最后一定是我的,男人有什么好?尤其是你这样的男人,你根本不了解Eustace,你不珍惜他,凭什么霸占Eustace。” 我循着舒媛给的地址去找,只是这地方的排布较混乱,我走了一个下午,中途下了雨,我只好在那附近的大楼外头站着等雨停下。 抬眼的时候,似乎瞥见了什么,我急急转头回去,果真瞧见那隐隐像是王筝的身影,从便利店走了出来,胳肢夹着一份报纸,手里拿着面包,像是觉得冷,拢紧了身上的大衣。他像是赶时间一样,看了看那有些稍小的雨势,绿灯的时候快步走过马路。 蓦地,一辆轿车飞驰而过,刺耳的声音呼咻而过—— “王筝——!!” 我赶紧越过马路,只见王筝坐倒在地。“王筝!王筝你怎么样了!”我连忙蹲下身察看他的伤势,好在那轿车在差点冲撞的时候停了下来,王筝只是惊得跌坐在地,身上没伤着。 他像是心有余悸地让我扶着站了起来,车子的主人从车窗探出头来,见没撞到人,扔下一句道歉便驱车而过。 我扶着王筝走到人行道,这么一折腾,他身上不仅湿透,衣服还占了污泥,看过去很是狼狈。 我揽着他的肩扶着他,他的脸色惨白,不只是身体不好,还是让刚才那一出吓的。 “王筝,我送你去医院……?” 他频频吸着气,摇了摇头,盯着我,轻轻说:“我自己回去……” “你住哪里,在这附近是不是,我扶你回去。” 他也许真是累了,也没拒绝,就这么让我扶着,抬手指了指方向。 我扶着他走下楼梯,偶尔斜眼看了看这环境,不时有老鼠从角落钻出。他却不为所动,指了指末尾那扇门。 走进房的时候,虽说做了心理准备,看到的时候我还是有些顿了顿。 这是地下室,连个窗也没有,房里就一张床、桌子、和两张椅子。一边吊着一个绳索,晾着几件衣服。 不知是不是上头漏水了,在角落柱子那边也有水滴慢慢渗了下来。 我将他扶坐在椅子上。 他的手颤抖着,这房间似是泛着寒气,我转头去拿了杯子,拿起水壶倒了倒—— 一滴水也没有。 王筝抬头看了看我,突然一笑,有种自嘲的意味。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可怜?” “住得不像样,活得也不像是个人了,半死不活的……” 我看着他,轻轻叹了一声气。 他将衣服摆在床上,有些凌乱,我拍了拍脑袋,赶紧从口袋里拿 分卷阅读114 出手帕,蹲下身替他擦了擦有些脏污的脸庞。 他像是赌气一样地侧过脸,我试了几次,才乖乖地让我擦干净。 我看着他,想了想,说:“我最近很缺钱。” 他一顿,像是不明白要说什么。 “我觉得呢,我得找一个合租的人住我那间小公寓,要不然我也负担不起了。” 他睁了睁眼,像是要说什么。 我耸了耸肩,笑笑说:“一个月不包括水电费是六百元,一厅一房,附带小厨房和厕所浴室,两个人合租的话,能少一些负担。” 王筝别过眼,“我不用你可怜。” “我没可怜你。”我答应过他,要照看着他,一直到他康复为止。 王筝哑声说:“我没工作。” “那你慢慢找。” 我看着他,“你每个月要准时交租,放心,我一分钱都不会少收的。” “……” 回去的时候,王筝扯着我的衣服,然后跟着我回家。 第十二回(下) 王筝只整理了几件衣服和零零散散的东西,通知了先前的房东,就搬了过来。这小公寓的客厅原来也算做一间房,之前一个人住的时候觉着没什么问题,多了一个人就要好好计划格局了。 在我思索着该如何再腾出一个位置的时候,王筝四处看了看、碰了碰,突然转头看我,水眸潋滟,轻声说:“我和你一间房,没关系。” 我还保持着原来摩挲着下巴的姿势,乍然听到他这么一句话,“咦”地一声抬头看他。王筝又别过了眼,咬了咬牙,“你不愿意就算了。” “呃……没、没。”我环顾四周,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调配,只得暂时接纳王筝的提议,“先暂时这样好了,房间还够大,这样吧,我打地铺,你睡床。” 王筝开口又想说什么,我接着说:“先得让你住得满意,要不然你突然又要搬走,我找谁负担房租?” 王筝低了低头,像是有些闷闷的,也不说话。 我走向他,拉过他的手。他整个人一跳,受惊一样地看着我,我苦笑着摇了摇头,往他的手心塞了那一小把的备份钥匙。 我说:“再怎么样,你小时候也叫了我几声哥哥,你也得我这个做哥的机会表现表现,是不是?” 王筝看着手心的钥匙发怔,唇动了动,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却听他说:“你……饿不饿?” 这句话跳跃的太快,我眨了眨眼,见他转过头直接走进厨房,边说:“我在英国的时候平常没什么事情,就学做了一点菜。” 他打开冰箱,然后淡淡地回头看我一眼。 我干笑一声,“走,附近有超市。” 王筝是真住了下来,不过在他的坚持下,我们决定轮流睡床,原本想在下一次假期的时候好好调整一番,却让王筝一句“现在这样也挺好”给搪塞过去。 晚上他一般上是浅眠,一点声响就能让他睁开眼,然后猛地从床上坐起来。那是他在这儿住了几天后的夜晚,我起来上厕所,一走出来就见王筝一脸惊恐地在房里走动,见我就急急走了过来,双手颤抖地拽着我的肩膀,眼眶里还蓄着像泪水一样的东西,后来吃了药,哄了他许久,才又安安稳稳地睡了过去。 隔天早上,倒像是没发生这事情一样。 王筝比我早起许多,就跟他说的一样,他的手艺确实挺好,不过到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因为他在大学的时候在餐厅打工过,他脑子好使,看着看着实践一两次也就会了。 这几年王筝的棱角像是磨平了一样,我看着他把报纸铺平在餐桌上,拿着笔专心地圈圈画画,偶尔凑近他瞧了瞧,有些好奇地问:“你是很优秀的人才,怎么会找不到工作?” 王筝抬了抬眼,没好气地说道:“我不知道。” 我看他不太高兴,好意地给他冲了杯热可可,他眼镜看着报纸,一手接过,喝得急了,烫着了舌头,却碍于形象憋红着脸,一副难忍的扭曲模样。 *** 我去看了李玲,她歇了一段时间,想找点事情来做。 她原来和一个甜品店的女同事住在一起,后来女同事知道她得了艾滋就搬走了,现在只剩下她一个人住在那里。 “祺日。”她叫了我一声,“你是不是因为我过得很辛苦?”李玲从口袋里抽出一张支票,坐在我对头,轻声说:“这个……是我之前的工作的地方……那个大老板让人送过来的。” 我怔了怔,一手拿过。 是杜亦捷签的字,我认得。 我的心陡然一沉,抬头看她。 李玲咬着下唇,哑声说:“他说是补偿金,我……所以……” 我说:“妳不用担心钱的问题,我会解决的,这笔钱不该拿。” 李玲抬起头,突然说:“你是不是……觉得这笔钱脏?” 她最近很是不安,也许是一个人待在房子里难免胡思乱想,或者是她对这个病的恐惧,总之她的精神状况不太好。 “没有,李玲,我不是这个意思。” 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颤颤说:“我也不想的……我还有弟妹,继父除了赌钱喝酒吸毒什么也不会做,我上大学的奖学金一半都带回家里,我也不想做作践自己的……” 我站起来抓着她的肩,看着她,小心翼翼地说:“妳别这么敏感,我没有责怪妳的意思。李玲……” 她仿若未闻,自顾自地呢喃:“我也想珍惜自己,可是我没办法,我真的没办法,我遇到你之后我也认真想过的,我知道你不喜欢我……” “我得了那种病,很难找到其他的工作了 ……祺日,你这几天为什么不来看我,你是不是也……” “妳别乱想。”我打断她,双手按着她的肩,说:“李玲,妳现在需要的是安心养病,钱的事情我真的能够解决,妳弟妹我也会照顾的,妳别担心,没有这么可怕的。” 李玲一脸茫然地看着我,含泪点了点头。 *** 正式签约之后,杜亦捷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浅色墨镜,却掩不住他眼里的笑意,只见他向我伸手,富有磁性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未来希望我们合作愉快。” 我象征性地和他握了握,浅笑着看了看他。 严格来说,我现在只不过是法务助理,真正的顾问工作还是由凯萨琳来执行,杜亦捷手下已经有自己的律师团,我们的工作范围几乎只在提供法律咨询和审查合同这方面的领域。 事后杜亦捷邀我吃饭,我看着他的时候,脑子里总闪过那晚上的不愉快,心里有着疙瘩,正要拒绝的时候,杜亦捷笑了一声,说:“怎么回事?你最近对我很疏远。” “不是……”我摆了摆手,淡笑说:“不了,我一会儿还要回 分卷阅读115 去事务所一趟……”我看了看他,从口袋里将那张支票拿出来,推到他跟前。 “这个,我代我朋友把它还给你,钱方面的问题,我们已经有办法解决了。” 杜亦捷只看了一眼,但笑不语,在我将资料收起来要走出他的办公室时,他又突然叫住我:“那件事情我很抱歉。” 他背着光站着,显得很高大,少年时候的杜亦捷顶多就是帅气英俊,骨子里还有一点流氓气,可到了这位置上,一身西装笔挺,看过去倒是斯文潇洒许多。他摘下了墨镜,轻声说:“小祺,我没什么好解释的,我知道她是你的朋友,不过这是她的选择。” 我点了点头,抿唇低着头,没看他。 杜亦捷执起我的手掌,拍了拍,垂头看着我,语气温和地说:“之后的事情我们慢点再说,人是铁饭是钢,我看你最近脸色不太好,应该又没好好吃了,我们……” 门口突然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我一个激灵,将手掌快速地缩了回来。杜亦捷目光沉了沉,轻轻拍了拍我的肩,往后坐回沙发上。 那门被人打开,那是杜亦捷的下属韦斯顿,似乎通常都是由他来传话,看久了也熟悉了。他一走进门,先是略带迟疑地看了看我,杜亦捷这次毫不回避,只坐正了两手合握,说:“韦斯顿,任律师不是外人,你可以直说。” 韦斯顿是个黑人大汉,直挺挺地站着,看过去很是一丝不苟,连报告的声音都是一贯地毫无起伏,只听他说:“先生,C区的娱乐城……” 杜亦捷抬了抬眼,“怎么了?” 韦斯顿又看了我一眼,弯下腰,说:“就是戴斯?金那帮人,他们带人来砸了场。” 我微微一顿,目光转过的时候正巧瞧见杜亦捷看着我,下意识地低下眼,杜亦捷站了起来,冷笑了一声,语气不佳地低喃:“戴斯?金那小子是认为找到了大靠山,不知道规矩了,也对……那件事也算是我们干得不太漂亮。” 韦斯顿沉默地点了点头。 杜亦捷拿起外套,对着我说了一声:“小祺,看样子今天是真的不行了。下次一定。” 我向他扯了扯嘴角,尽量让自己的脸上笑容自然一些,脑中乱糟糟的,一些事情在脑海飞转。 一股不安的情绪顿时涌了上来,只是很快地又压了下去。 回到公寓的时候,就瞧见王筝侧躺在沙发椅上,餐桌上已经摆了菜,我把灯打开,他便突然坐了起来,眯着眼四处瞧,然后转向我,眼睛惺忪地看了看我,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却还是快步走向我,中途差点跌跤。 “哎,站好,怎么越大越冒冒失失。”我苦笑着扶住了他,王筝晃了晃头,不大同意地说:“我才没有冒冒失失……” 他比我高出半个头,现下眯着眼垂头看我,一张漂亮的脸蛋因为侧睡的关系还留着红印。 我不由得抬手理了理他稍嫌凌乱的发丝,或许现在,王筝才是所有人里最好懂的。 “你怎么这么晚回来?加班么?” 我摇了摇头,“刚才去客户那里,有点远,耽搁了一点时间。” “哦。”他笑了笑,有些稚气地说:“那吃饭吧,我去把菜热一热。” 我原本要去帮忙,却让他从厨房里推了出来。 王筝除了忙找工作之外,都在钻研厨艺,他不管在什么方面,只要放下心思都学得快,我也有不少口福,总觉得其实让他搬过来其实还算是挺不错的决定。 他替我舀了一小碗的汤,边说:“你喜欢吃中餐,我上网看了看,随便试做了,你看看喜不喜欢。”等我尝了一口后,抬头见就他满怀期待地看着我,像个孩子。 “好不好喝?” 我咽了口口水,连忙说:“很好很好。” 他狐疑地盯着我,“真的?一点问题也没有?” 我也不好敷衍他,又细细尝了一口,沉吟片刻,认真地说:“好像不够咸。” 王筝眨了眨眼,然后笑着说:“我记得了,下次做的你一定喜欢。” 我摸了摸鼻子点了点头。 饭后,我洗碗的时候用胳膊撞了撞他,说:“怎么样了?”他今天早上去面试,还没听他说情况如何,不知怎地,王筝一直四处碰壁,怪邪门的。 王筝摇了摇头,“老样子。” “不用急,慢慢找总会找到的。” 王筝苦笑一声,说:“你真的认为我找得到么?” “怎么不会,你本事多好,怎么可能没有公司不要你这种人才?”这话是真心诚意的,撇开他上一世有些狼心狗肺不说,其实他确实是个顶级的人才。 王筝闻言低头笑笑。 等我们两个坐在客厅看新闻的时候,电话突然响了起来。 我去接了电话,就听见程辰的声音。 【你怎么不接手机!你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一顿,却听程辰暴吼一句—— 【你这个混蛋!小玲自杀了你知不知道!】 第十三回(上) 我一个人赶到医院的时候,一见程辰就快步走上前拽着他问:“李、李玲怎么样了!” 他冷眼看着我,反抓着我的领子,将我狠狠按在墙上,厉声喊:“小玲出了这么大的事情,你居然一点都没告诉我!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他揪着我的领子,我呼吸不顺畅地用力挣了挣,一边的中年男子走了上来,拦着程辰说:“别闹事了,打人的话是要记录的,你不想受到处分吧?” 程辰咬牙将我扔开 ,我一时不稳地坐倒在地。 “程辰,你听我……”我揉着被拽得发疼的颈子,喘息抬头地看着他。 “把什么事情都扛在自己身上,很能让你自我满足么?”他目光冷冽地看着我,说:“在你眼里我还是那个没用的小混混是不是?什么事情都自己揽了起来,你那是什么可笑的英雄主义啊?” 程辰双手紧握着拳,“是啊,小玲喜欢你,你还要装作好哥们一样把机会让给我,你觉得我很好耍是不是?” “不是的!程——” 他反抓住我握着他的手,“你敢说你自己不知道这件事情?你会不会太自以为是了,你总是认为这么做是对所有人都好,其实你只是在满足你自己!你明知道自己根本做不了多少,却还要自以为是带着宽容可靠的面孔去帮忙,当真正做不到的时候又一副无辜样,你这样反而会害死人的你知不知道!”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 “程辰,你为什么……”要说出这样的话? “你觉得我说错了么?”他咬牙切齿地看着我,“那我问你,你和杜亦捷是怎么回事?!你不要把我当成白痴,那个是什么人?他不是以前的杜哥了!你以为他对你有什么想法?不要太把自己当成 分卷阅读116 一回事了,你要是没有利用价值他那种人怎么可能鸟你!” 我怔怔地看着他,一阵哑然。 “够了,小辰,多难看。”一个穿着大衣的中年男子拍了拍程辰的肩。“喂,刚才医生出来了,快去看看。” 程辰也不管我,疾步走上前去,我挣扎着从地上站了起来,正要走上去的时候,那中年男子却伸手拽着我,说:“刚我问了,已经洗胃没事了,现在正在输液,我看……听小辰这么说,那女孩指不定还不想见你,小辰语气又冲,你还是先别过去添乱,让我们传达一声就行了。” 他摇晃着头捏了捏眉心,然后抬头看着我,带着善意地笑了笑,说:“我是小辰的上司,负责看着这个没头没脑的小跟班,他刚才说的那些话,你也别往心里去,年轻人脾气冲,都是朋友,那又是他喜欢的女孩,紧张一点是难免的。” 他像是要安慰我一样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别过眼,双眼干涩,有什么哽在心里,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站在病房外,门敞开着,医生还在低声和程辰说着话,程辰握着李玲的手,一边认真地听着,眼眶红了两圈。 我慢慢地将头靠在一边的门板上,连叹息都觉得吃力,空气冷得连手指都曲在一块儿。 到头来……我什么也做不成。 回到公寓的时候,一打开门,就瞧见王筝包着一个毯子坐在玄关处,他缩着脚,鼻子红通通的,看样子是有点受寒了。现在入秋,天气转冷,没事守在门口当然会感冒。我蹲下身看着他,他先是睁开眼,然后有些迷糊地动了动,直到看清了,才慢慢坐直身子。 “你回来了……?”他看了看我,略微迟疑地说:“……她怎么样了?” 我冲他笑了笑,“……没事了。”然后推了推他,“要睡去房里睡,睡床上吧,别着凉了。” 王筝的气色近来好很多,只是身体到底是虚了点,吹一吹风,手脚就会发冷。我拉着他从地上起来,他却看着我穷发愣,我又笑了笑,用手抚平他翘起的发丝。 他抓住我的手,“我不睡。” 我疑惑地皱了皱眉,王筝平静地说:“我刚才做梦了。”他看着我,回音仿佛在室内回响。 我点了点头,越过他走向房间。 王筝扯着我的衣角,跟在我的后头,走进了房间。 这是他最近惯有的动作。 我脱下大衣的时候,他从后头抱了上来,将下颚抵在肩上,轻声说:“你不我问做了什么梦么?” “你和那个女人……是叫李玲对么?” 他自顾自地说,说话的声音有种遥远的感觉。 “她是那个‘王筝’的秘书,对不对?她是你的大学学妹,后来到公司上班,你们感情很好,她每天大呼小叫的,只有办事的时候才像样一些。” “你很信任她,你很多话都和她说,是么?她可以自由出入总裁室,她知道你的笔记本密码,甚至可以神不知鬼不觉的调动资料——” 王筝缓缓地说:“这样的人,你为什么还要对她这么好?” “你是不是觉得愧疚?” “因为那时候,她也自杀了。你觉得她受到家暴的时候,你没有去关怀她,没有对她伸出援手,所以她背叛你,也是不得已的。但是,你没有在第一时间就原谅了她……” 他平静地开口,“然后,她死了。” “够了!” 我用力地推开他,回头,看见镜中的倒影,通红的双眼布满了血丝。 王筝倒退了几步,靠到了壁橱上,才站稳了。 我深吸了几口气,走过去扶着他,笑笑沙哑地说:“对不起,迁怒你了,你先睡吧,我出去一个人静一静。” “祺日。”王筝突然拽住我的手,“我说这些……不是要让你难受。”他仔细地斟酌着话语,轻声说:“这几天我想了很多。你说得对……我们没有资格要求你做什么。” “那些事情不管是不是真的发生过的,不管有谁记得,你都应该拥有自己的生活,我知道,你想去弥补一些事情,但是……” 他看着我。 “一切都已经不一样了。” “你现在经历的一切,和过去,一点关系都没有。” 他抬起双手,摩挲着我的脸庞,说:“你看看我,除了样子之外,还有什么,是和那个‘王筝’是一样的?” 王筝拉过我的手,往自个儿脸上凑了凑,笑着轻声说:“你摸摸看。我和那个人,不是一样的。我不是他。你不该对我判刑,也不该对自己判刑……你和那个‘任祺日’也是不同的,他的经历并不属于你,你只是你而已。” 他神色平静地看着我,“我喜欢的只是现在这个任祺日而已,过去的,不管是真是假,都和我喜欢你没有任何关系。” “我想通了,你知道么?”他抬头,环顾四周,轻声喃喃:“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是……” 他将我的手包裹在掌心里。 “你的故事里不是只有你一个人,你不用把自己困进一个死胡同里,你也该……对我实行庭外释放了,对不对?” 我看着他,视线有些模糊。 我知道,王筝说的也许是对的,程辰说的,也或许没有错。 或许,我是想透过为周围的人做些什么来满足自己,然后当周围的人靠过来的时候,又懊恼地自发退开。 我只是固执地希望别人活在我认为最好的世界里。 隔天早上,我从床上起来的时候,王筝整个人缠在我身上,我推搡他,他才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然后拉过杯子,喃喃:“今天换你做早餐吧,我好困……” 我抓着枕头拍了拍他,“今天不是有面试么?别睡了,快起来。” 王筝蒙着脸,闷闷地说:“不用去了,结果是一样的。” 我拉着被子,“你在说什么话?快起来——” “呵呵……”啃着土司的时候,王筝突然笑出声。 我皱着眉头,看他。“什么事情这么好笑?吃你的土司。” “你涂这么多果酱,不怕甜死?” “我高兴。” 王筝和我同一时间出门,他着装齐整,除了脸色苍白一点,怎么看也是上进的好青年模样。我给他整了整领带,拍了拍,笑说:“今天一定成的。” 王筝挑了挑眉,“鬼知道。” 我苦笑着摇首,王筝突然搂着我的颈项,左右摇晃,说:“你想不想知道我刚才笑什么?” 我推着他,王筝又呵呵呵地笑了几声,在我耳边道:“我们这样……像不像新婚夫妻?” 没等我反应过来,他又恍然大悟地说:“不对,应该是破镜重圆。” 我伸手拍向他的脸。 后来我去看了李玲,只是就像程辰的上司说的,她其实不太愿意见 分卷阅读117 到我。我觉得我们两个人都需要一点时间,她那段时间心里忧郁,我只想着要让她摆脱阴影和进行治疗,却忘了在那段时间,她需要往往是感情上的寄托。 但是,除了亲情友情之外,我没有什么能给她的了。 程辰请了长假陪着她,看他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模样,也挺好。 只是,程辰对我有误会,见面的时候,也没能像过去那样和谐了,他总是避开我的目光,我知道他心里其实也不好受。 白君瑞因为舒伯伯的病情加剧,来了个电话说要去W市长期接受治疗。然而,在那之前,他突然问了一句——王筝是不是住在你那儿? ——你!你!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了!你让他等着!他敢碰你我就废了他! 白君瑞的流氓个性倒是与日俱增,尤其在知道王筝和我住在一块儿的时候,三不五时就会打一通电话到家里问长问短,王筝一接到他的电话,早前是乖乖让他训个几句,现下是直接听声音,就撇了撇嘴,转头看着我,说:“祺日,你乖儿子找你。” 每次都让我心里咯噔一跳。 我知道王筝这句话没别的意思,他和白君瑞天生不对盘,上次吵嘴的时候,王筝应了他一句——祺日摆明看不上你了,你烦不烦! 白君瑞道——我高兴把他当我爸一样地供着干你这外人屁事! 这就是缘由。 可是照年龄来看,白君瑞当我儿子确实不过分……乖仔要是长大了,指不定也是这么妖孽。 只是,我在工作上却遇到了难题。 杜亦捷不知是不是遇上了什么麻烦,往往和他见面的时候,都是代凯萨琳固定时间向他递交资料,办公室里来来去去都是面色不善的人,杜亦捷却也不曾避嫌,总让我在一边旁听。 然而,在要迈入冬天的早报头条上,是一则关于一个黑道火拼,还有仓库爆炸事件的报导。 在我位置隔壁的同事喝着咖啡,瞧了过来,说:“你也看到了?啧啧,警方也管不了了,乱七八糟的。” 对头的约翰将影印资料搁到我桌上,插一句话:“我说啊,不是警方管不了,是不想管才对,让他们窝里反之后,再一举歼灭。” “对了,任,你待会儿不是要去见客户?” 我将资料收整了,扯了扯嘴角。 到杜亦捷的办公所的时候,没见到杜亦捷的人,倒见到阿德站在自动门外,看见我的手,对我挥了挥手。 我佯装自然地走向他,他对我吐出一口烟,说:“大律师,可真是勤劳干活啊。” 我向他点了点头,阿德突然伸手拦住我,“杜哥不在,他让我在这里等你,等会儿一起去和一个大人物吃饭。” “诶,有个律师做证明,怎么说都比较安稳一点,对不?” 我正想他说明必须依序正确手续的时候,阿德就拽着我往下走,然后一把将我推进了车里。 第十三回 我有些局促地坐在车内,阿德坐在副座,嘴里叼着烟,中途接到一通电话,猛地暴吼一声粗话,拍着司机的头,骂道:“还不快点!” 到达那宏伟的国际酒店大门前,他率先下车,我也跟着打开车门。 “砰”的一声,他突然单手挡在车门,弯下腰透过车窗看着我,带着危险的语气说:“我警告你,等下乖乖站在杜哥后面,光看就行,别插嘴。” 我微怔地看了看他,然后点了点头,他才满意地将我从车内拉了出来。 阿德的手劲大,拽着我就大步往前走,周围的人见了也是纷纷低下头。我让他拽得手臂生疼,只是他现在凶神恶煞的模样,不像是要去吃饭,倒是一副要去火拼的模样。 我的眼皮跳得飞快,升降机的金色印花大门打开的时候,那条长廊上铺着暗红地毯,两边直挺挺站着的是清一色的黑衣保镖。 阿德暗咒一声,拎着我的领子往前推。 我心里满是疑惑和不安,正要回头的时候,他不知从哪里掏出一把枪。 枪口直直对着我的脑门。 “……”我惊愕地看着他。 周围的保镖见他掏出枪,都有了动作,阿德冷笑一声,扬声说:“这个是你们老头的心肝宝贝,今天怎么说也不是来闹场的,一个护身符也不让我们带着,怎么说得过去,是不是?” 他单手抓着我,冰冷的枪口转而抵在我的颈后。 “你为什么——” 他从后面推了推我,说:“你也不要耍花样,只要你听话,我也不会拿你怎么样,要怪就要去怪你那个叔叔,他敢耍我们,我就拿他的宝贝开刀。” 资料散落一地,我艰难地咽了口口水,双手紧揪着衣角。 周围的保镖满是戒备地看着我们两个人,像是不确定阿德说的话是真是假,只能让让阿德拉着我一步步地挪向前头房间门口。 “开门。”他在我后方冷声道。 我吸着气,手心满是冷汗,握着门把试了几次,才把门打开。 门打开的时候,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我抬起眼,看着前方。 不算大的房间里,摆着几套长沙发,杜亦捷背对着我,我的目光正好和任三爷对上。他身后不过寥寥数人,训练有素地挺直站立,反观杜亦捷只余一人,空气中透着冰冷压抑的气息。 任三爷原来单手倚着下颚,在瞧见我的时候,先是睁大了眼,然后缓慢地坐直了身子。 “小少爷您怎么会……”张廷原来笑眯眯的脸像是看到什么可怕画面似的一怔。 杜亦捷也立时回过头来,瞧见我们的时候,亦是微微顿了顿。 阿德小心翼翼地将门合上,扬着头看着张廷,冷笑说:“不用想了,你派的盯着你们家宝贝少爷的人,路上都解决了。” 张廷瞬间脸色大变。 阿德慢步挪到我旁边,枪口慢慢地移到我的太阳穴,笑了一声,目光扫了扫前方二人,“抱歉,杜哥,我擅自来了,我仔细想了想,觉得这笔生意可能不太好谈,还是把任大律师带过来,有个律师在,什么都有个保障,三爷,您说是不是?” 我的眼神和他正对着。 任三爷睁大了眼,左手往旁边抓了抓,抓到那青玉杖子的时候,猛地狠狠地一敲。 那神色像是极其愤怒,他这副模样我也曾经见过。 上一世,常家老爷子害我额头敲出一个窟窿的时候,他也是这个样子,我还以为他只有权威被冒犯的时候,才会露出这样的表情。 任三爷那一贯冷冰冰的容颜似是有了裂痕,他眼光一转,对着杜亦捷。 杜亦捷看去也很是震惊,眼神对上我的时候还轻声唤了声“小祺”,任三爷霍地抓过桌上那一叠纸,二话不说地就要拿出笔签下去。 “三、三爷!您可要 分卷阅读118 三思——”张廷突然出手欲抓住任三爷拿着笔的手。 任三爷转眼狠瞪着他,只见张廷一震,然后低着头哭丧着脸退至一边。 笔唰唰唰地在纸上用力地划了划,任三爷将笔放下之后,抬眸看着前头。 阿德拉着我慢慢走到杜亦捷旁边,杜亦捷脸色看去也不怎么好,眉头紧蹙。 那叠纸让任三爷用力地抓在手里,只见那骨骼分明的手剧烈地颤着,纸张已经皱在一块儿。 “放了他。”他说。 声音像是锯子划动般地刺耳尖锐。 杜亦捷双手交握着,看了眼阿德,沉声说:“快放了吧。” 阿德看了眼前头,冷笑一声,咬牙切齿地说:“杜哥,这句话我可不能听你的了。三爷,您先把合约拿过来,我得让您的宝贝侄儿陪我们走一趟,不远,就到楼下大门,我们坐上车了,马上把人还给您。” 任三爷失了冷静似地,将手上的那叠纸用力地扔向杜亦捷,抬手指着阿德,冷声道:“休想。” 杜亦捷的脸色亦不太好看,看着任三爷,口气森冷地说:“三爷,我们是诚心诚意想和您谈事,我敬您是长辈,只是我手下说得不错,您也得给我们留个退路。” 杜亦捷侧头看了看我,神色复杂。 阿德用枪口压向我,在我耳边冷声说:“快开口,求求你三叔,他不是最疼你了?” 我觉得,吸进肺里的,只剩下一团冷气。 “三叔。”我好容易才发出了声音,任三爷急急转向我,像是要朝我走过来,张廷及时拉住他。 “三叔,我……”他的脸色惨白,我突然觉得胸口一窒。 我该怎么出口?这种话要我怎么说出口? 杜亦捷将纸张折了放进口袋里,也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看了我一眼,说:“三爷,我们再退一步打个商量,您把外面的人都撤了,我本也是想和三爷您做个长久的朋友,可是到这个地步我想也是不太可能了,只是任小少爷和我也是合作关系,今天的事情,我想就这么算了。” 任三爷看着他,然后用力地点了点头,抓过张廷咬牙低声说了几句。张廷摸了摸鼻子,把门打开了走到外头去,阿德架着我慢慢挪至门口,仔细看了看外面,又小声对着杜亦捷说:“杜哥,您先走。” 然后,扬声道:“如果您半路出了什么事,我就把他们的宝贝少爷打成蜂窝!” 任三爷已经从位置上站了起来。 杜亦捷点了点头,出去前深深看了我一眼。 阿德在杜亦捷走后接了通电话,在电梯口边推开我之前,扔下一句:“你也别摆出一副没脸见人的衰样,不过这次是你叔不仁,我们也不义罢了,他先按捺不住闹出这种事情,只好让我们牺牲你了,大少爷。” 我让他推得向前几步,抬头的时候,正好瞧见任三爷步步艰难地走了过来。 张廷一边扶着任三爷,一边左右嚷嚷:“快啊!下去叫人堵住那辆车!什么路口都给我堵住!想跑!没这么容易!哎,三爷、三爷,仔细脚下……” “祺……”他冲我伸了伸手,猛地眼睛一翻。 我睁大了眼,只见他往后仰去,一旁的人没反应过来,眼睁睁地就看着人往下倒去。 “三叔!” 我飞快地跑向他,他一阵痉挛,眼睛往上翻,发出喘鸣声,看去呼吸困难的模样,意识混乱地抓着我的手臂。 “三爷!快去叫医生来!”张廷想来是没见过任三爷发病,只知道胡乱地指使人。 “药!他的药!”我急急地往任三爷身上摸索了一遍,什么也没找着,赶紧拉着张廷:“喷剂在哪里! “啊?” “他的喷剂呢!他哮喘发作了!” 张廷慌乱地冲回酒店房里,里头传出翻箱倒柜的声音。 我扶着他,让他靠坐在我的怀里,周围的人适时地推开,让他有足够的空气。等到张廷找到喷剂的时候,他已经出了整身汗,唇色苍白如纸,我从张廷手里拿过喷剂,手颤得厉害,往他的嘴凑了凑,试了几次才对准了。 “三叔、三叔。”我用了一剂,又唤了他几声,他闭了闭眼,喘鸣稍稍缓了下来。 “医生呢!怎么还没赶来!”张廷对着手机叫骂:“什么?塞车!塞个鬼!要出人命了!” 我一遍遍地用手抚了抚他的胸膛,他身体的抽搐渐渐止了,我抬头拉着张廷,急急说:“医生赶不过来的话,我们就去医院!”任三爷发一次病往往非同小可,持续性的哮喘以往也不是没有过。 “好好好——”张廷也是慌了,转头急急让人将找了张轮椅过来。 我双手揽抱着勉为其难地将他扶上了轮椅,一边的保镖也急急上来帮忙,他死死抓着我的手臂,头仰着,空气有出无进似地,频频喘着气,“祺祺……祺祺……” 我记得,那一年,他发病的时候,也是一直抓着我的手,只是那时候,我没听清他嘴里喃着的是什么。 突然之间,我觉得心里难受。 以前,他发病的时候,我也觉得不舒服。只是,没有一次比现在更难受。 治疗的时候,他的手还抓着我的,指尖颤抖,微睁着眼。医生为难地看着,我看了他一眼,转头看向医护人员,“我能不能在这里……陪着他?” “不会妨碍你们的。”气似乎堵住了鼻子,我吸了几口气,说:“我叔叔他发病的时候,要人陪着,我……很多年没陪过他了……” 我低了低头。 看见自己的泪水落在他的手背上。 就像王筝说的,我不能因为那段对他们而言不算过去的过去,而拒绝和过去有关的所有。 我也不能因为曾经有过缺憾,而想要在这一世全数弥补。 其实这一切都只是我在自我满足。 半夜的时候他又发了一次病,不过情况比之前一回轻了许多,很快就平息了下来。张廷守在外头,时不时探头进来偷偷瞧一眼。 等到他清醒的时候,已经是隔天上午的事情。 医生小心翼翼地又做了一次检查,我从外头走进的时候,他已经在床上坐了起来,辅助的仪器也都撤下了,张廷在旁边伸长脖子地看着,边嚷着:“哎哎哎,仔细点!” 我走近的时候,张廷也瞧了过来,语气立马一转,“小少爷,您守了一晚上,累不累?对了对了,肚子饿了没有,啊,三爷您能用点什么,我下去安排——” 我对张廷说:“张哥,麻烦你准备一份粥点,还有一点水果。” “那小少爷您——” 我摇了摇头,说:“我不饿。”张廷皱眉哀呼一声:“这怎么成呢?” 任三爷也看着我,我笑了笑,“那就一样的吧。” 我舀着那还微热的稀粥,其实这时候他通常是没什 分卷阅读119 么食欲,只是也不能就这么让肚子一直空腹。 我舀了一匙,凑近他。 他垂着眸,乖巧合作地吃了。然后,看着我,轻声说:“祺日,你也吃。” 我“嗯”了一声,正要喂他的时候,他微微侧过头拒了。 结果就成了他一口我一口的奇怪模式。 他喝下了小半碗,我问:“呼吸还顺畅么?”他点了点头,嘴角轻轻扬了扬。 很快就有人上来把东西收了。 他的手往我挪了挪,我主动慢慢握住了它。 “对不起,三叔。” 我抬眼看他。他抓着我的手,缓缓地往胸口靠去。 我突然哽咽,哑声胡乱地说着:“我还是给您添麻烦了。我害您……发病了。”他不说话,只是看着我。 久久,才说:“是三叔对不起你……” “是三叔……逼你。”他另一只手探了过来,摸了摸我的脸庞,断断续续地说:“以后都不会了……别和三叔说、说麻烦,三叔……甘愿的,祺祺……”他说得吃力,好一会儿才把话说整了。 我摇了摇头,低垂着眼。 回到家的时候,王筝依旧坐在玄关,手里拿着食谱,在我推开门的时候,抬起眼看我。 “回来了……?”他站了起来,有些脚麻地晃了晃,“你的同事好多了没有?你这个人会不会太好人了,比救火员还忙。” 我向他笑笑点了点头。我没把真相告诉他,怕他那脾气又要闹。 王筝走过来捏着我的肩,“我知道你一定整晚没睡,快去洗澡,我煲了汤,喝了再睡。” 我看着王筝,说:“王筝,我想和你说件事。” 王筝瞬间顿住,看着我。 “怎、怎么了?”他迟疑片刻,不安地开口。 我拉着他坐到客厅的沙发上。 他神经质地上下看着我,坐直了,说:“什么事情这么严重?” 我淡笑着摇了摇头。 “你别这么紧张。” “我怎么不紧张,你要赶我走?”他突然缩脚,整个人赖在椅子上,扬着头语气高傲地说:“想都别想,我就赖在这里了,我不管你是喜欢谁了要和谁同居了我打死都不走!” 我哭笑不得地看着他,“你哪里来的古怪消息?” 他哼了一声,闷闷说:“一定是了,你骗我说你照顾同事,其实是和别人处一晚上不回来,对不对!” 我翻了翻白眼,他又要说下去,我赶紧阻止他,说:“不是——!是我打算辞职了!” 王筝猛地睁大眼。 我说:“我一路想了过来,我觉得,最近太累了,想暂时休息。” 王筝愣愣地看着我,然后胡乱地点了点头,结巴地说:“为、为什么……嗯,你、你不是……” 我笑了笑:“李玲也有人在照顾了,程辰能做的比我更好,我还是不要去搅和了。嗯……还有一件事,我想和你谈谈。” “什么……” 我看着他,笑说:“你是不能住这里了没错。” 他一个激灵,瞪大了眼,咻地站了起来。 “你——” “我打算离开这里。” 我看着他,笑了笑,轻声说:“我想去其他地方,去走走看看。” “我上次听你说,找不到工作,我想……要不要这样,你要不要和我去其他地方,你上次不是和我说,要是再找不到工作,就做点小本生意。” “我忽然觉得这个点子其实也挺好的。你手艺这么好,不好好利用太浪费了,我们要继续留在美国、回去或是去其他的国家都好,你说……啊!” 王筝突然冲了过来,把我撞倒在沙发上。 他搂着我,说:“你要去哪里都行,总之得带着我。” 然后,呵呵地笑了笑,探出头,原来漂亮的模样更加耀眼。他叹息一声,说:“我活了二十多年,感觉上,只有现在……是真正活着的。” 第十四回(上) 一开始,这念头只是小小地在心里萌芽,然而促使它茁壮成长的估计便是王筝了。 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整大叠的自助旅游的资料,扔到我面前,转一个弯就去研究食谱,或者在厨房窝上大半天。照他的话来说,既然决定要靠这行吃饭了,就绝对不能忽悠过去。找到了明确的方向之后,他似乎来了劲,整个人也有了动力,还把他之前藏得死紧的存折给亮了出来。 钱不算多,不过只要合上我的,勉强能在一个小地方安家。王筝还把企划书给做了出来,我只看了一眼,便在心中大声感叹——浪费了。人聪明果然就是不同,能把那点钱仔仔细细地盘算运用,还能调出一笔来做个小生意。 王筝兴致勃勃地和我解释,末了信誓旦旦地说:“你跟着我准饿不死,我想过了,我们可以慢慢存钱,存够了我们再换个地方,重新来过,就这样玩上十年八年,等我们走累了,再安定下来。” 我挑了挑眉,听起来确实不错。 这件事我没打算瞒着任三爷,确定要辞职的时候,他已经出院,不过也没回到他之前那所偏远的宅邸,而是在市中心的酒店暂住了下来,要去探望的话,交通很是便利。那几天想通了之后,压力确实轻了不少,去看他的时候也没那般拘谨了。 再说,如今我也就只有他这么一个血脉相连的亲人。 上一世的或是过去的事情,不管是不是误会,总是不该去追究的了。 任三爷这次不知是调理得当,还是就像医生说的心情愉悦,总之身体和精神都比以往回复的快,没几天用不着人搀扶,自己下床行走倒是不成问题了。 这天我来的时候,张廷乐呵呵地说三爷刚醒来正在梳洗,让我稍等一会儿。酒店房间有几扇落地窗,我不由得走近,将手贴在窗口,由上往下瞧。 大约四十楼层。 要是从这么高的地方摔下去,一定是粉身碎骨、面目不清吧?不过说起来,那时候我也没来得及觉得痛…… “祺日!”身后突然传来一声惊呼,我的手让人用力往里边一拽,我惊得往旁侧看去。 “三、三叔……?” 他像是神色惊恐地看着我,额上还流了淌着汗珠,白皙苍白的手紧紧抓着我的手肘。 “三叔?您是不是不舒服?吃了药没有?”我看他神色不对,正要去内室给他拿药,见他垂眸摇了摇头,闭了闭眼,仿佛方才见到了什么可怕的画面。 我不由得弯下腰看了看他,任三爷吸了几口气,缓缓地睁开眼,伸手摸了摸我的脸庞,那是一贯的冰凉触感,可不知为何,总觉得这会儿他的手凉的厉害,毫无血色。 我皱眉,“我还是去拿药过来。” 听徐长生说过,任三爷这些年发病的次数少了许多,可要是一来, 分卷阅读120 拿就要仔细照看,丝毫马虎不得。 “祺日。”他拉着我,摇了摇头,“没事,三叔……只是想到了一些不好的事情。” 我闻言,下意识地看了看那落地窗,任三爷又用力地吸了口气,说:“祺日,不要再站过去了。” 我没来得及细想,只是冲他点了点头。 事后安抚他吃了药,任三爷一日要服的量,加上抗生素之类的,起码也有二三十颗。我看他面不改色地抓起一把放入口中,喝了口温水。抬眼的时候和我目光对上,顿了顿,倾上前轻声问:“祺日,是不是药味太重了……?” 我摇了摇头,口里觉着苦涩,只说:“没事。三叔您别这么想。” 他转头让人把药瓶子都收了起来,回头对我轻轻笑了笑,冰冷的手拍抚着我的手背。 我这才发现他及肩的发丝带着潮意,也许是方才没来的及弄干,任三爷用不得吹风机,容易犯头晕,可这样放着估计待会儿又要头疼,我看了看,不自在地看口说:“三叔,我给您擦干头发吧。” 这件事,我上一世也做过的。 那时候,我还给他洗过头——那会儿年少气盛,头一热,只把任三爷这长辈当成爸爸一样地来孝顺。任三爷这方面有点洁癖,一天非要洗好几次的澡,尤其是在吃药过后,我想也许是怕这样久了身上的药味越发重。 那会儿我对他还没这么重的疙瘩,敬畏倒是不少,心里觉得能为他服务是件天大的事,就在徐清宏说给任三爷洗头的时候,自告奋勇地去帮忙。那时候的我也只给儿子洗过头,对着任三爷这么一个大长辈,不免有些战战兢兢,一点玩闹之心也不敢有,规规矩矩地用温水替他弄湿了发,不断地问疼不疼、这力道够不够……任三爷一直微微笑着,一副很是满意的模样。 这会儿我又头一热,奴性涌上来了,话刚出口就觉得有些冒犯了。 只是任三爷一听,像是有些一愣,然后没来得及让我反悔,就点了点头。 替任三爷擦头发也是一门学问,力道什么的都要拿捏好,要不然替他擦掉几根头发,自己也着实觉得心慌。 对着镜子,我悄悄抬眼,端详那五官。 其实,我们也有一些些地方是长得像的。 他眉毛挺细,我的眉毛也是细的;他的下颚光洁得很,我的胡须也少;他的额头挺高,我的额头也不低——以后怕是要秃头。我这般一想,突然觉得好笑,任三爷秃头?那是什么概念。 “什么?”他蓦然出声,我像是让人逮着地一僵,“没事没事……” 他笑了笑。 擦干了头发,我小心翼翼地替他梳头。 “三叔,我想说件事情。”他现下心情挺好,我也赶紧把要说的事情说说。“我决定辞职了。” 他闻言点了点头,向上瞧了瞧,轻声说:“也好。”沉默了一会儿,他回头拍了拍我的手,说:“祺日,要不来三叔这里帮忙。”他顿了顿,说:“……让三叔安心点。” 我摇了摇头,说:“我想先到处走走。” 他微带讶异地看着我,只是很快地又垂眸,双手交握着。 “……去什么地方?” 我说:“还没有完全拿定主意,以前没去过的,都想去看看。” 任三爷不发一语,脸上没什么变化,可我知道他其实不太赞成。 我叹口气,说:“三叔,我也不想瞒着您,王筝也会跟着我。” 他这次皱了皱眉,我沉吟半晌,轻声说:“三叔,我这次仔细想过了,我以前认为,只要能离家里越远,我就是自由的了,我不欠任家什么……其实我只是在赌气,三叔。” 我看着他,缓缓说:“给我点时间,让我去想得更清楚一些,我会回去的,我到什么地方,都一定会留个信。” 那双眼眨也不眨地看着我,手无意识地挪了挪,我明白地握住了它。他的手有些轻颤,然后他侧过头,闭着眼,久久才又睁开眼,回看着我,“什么时候走?” 我说:“可能过两个星期,或者是下个月。”家里的东西不多,整理起来不费时。 任三爷慢慢点了点头,最后呼出一口气,像是妥协一样地握紧我的手。 他的声音听过去有些哽咽,口气虚弱地说:“这几天……多陪陪三叔。” 我点了点头。 他倾上前,动作极轻地搂着我,我有些怔了怔,只是,他的双手轻轻抚着我的背,不断地轻喃:“三叔等你,一定要回来,知道么……?” 向凯萨琳递交辞职信的时候,她很是平静,只是问了我为什么突然要做出这样的决定。我只告诉她想稍微改变心境,她收了辞职信,对我说:“杜先生那里,我会替你交涉,不用太担心。” 事务所的同事知道我没干了之后,起哄着要办个饯别宴,我原来想推脱过去,只是凯萨琳一出面带个头,自然什么也推不掉了。一群人下了班一起去吃了饭,当然是不会这么算了,又订了包厢喝酒唱歌。 闹到最后,还算清醒的只有我和两个不怎么喝的小姑娘,分头叫车把人给送回去,结果我终于能回去的时候,时间也挺晚了,王筝来了几通电话,一开始口气还挺好,之后却越发幽怨。 把他一个人扔在家里确实不太妥当,王筝基本上没什么朋友,他现在个性较静默,表面上还是傲气得很,实际上却有些自卑,心理压力不小,这是我为什么要带着他的原因。他不该为了那些所谓的梦,而毁了自己一生。 我付钱下车,一抬头就瞧见公寓门前停着一辆黑色轿车。 杜亦捷靠着车门站着,脚边都是烟头,转眼瞧见我的时候,捻息了两指间的烟,慢步向我走了过来。 “小祺。” 我向他点了点头,笑了笑,“杜先生。” 他脸色微变,叹了口气,沉声说:“小祺,你听我解释。” “杜先生,我知道那件事情是个误会,我明白。如果有什么事情,我们可以下次再谈,现在很晚了。”我温和地向他解释,那件事情究竟是如何,和我都没有多大的关系,以后也不会有任何关系。 杜亦捷的神色愈发难看,我说了声“抱歉”,就要走上楼去。 杜亦捷出手拉住我,“你要是生气,我可以补偿你,我知道说什么都是借口,但是小祺——”他口气骤冷:“你不是早就知道了,我是什么样的人?” “你错了。”我说:“我并不知道你是怎么样的人,但是我知道,老大是什么人。” 杜亦捷顿了顿。 我看着他,将手轻轻地抽了出来,缓缓说:“我知道的那个杜老大,是重情的人,也是个温柔的人。他爱他的姐姐、他的一帮朋友,还有,他对一个小胖子也很好。” 杜亦捷沉默地看着我,转 分卷阅读121 头嗤笑了一声,回头看着我,“这句话很可笑,你根本不了解他。” 我摇了摇头,说:“也许我真的没有了解过他,但是这样的他确实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虽然短暂。”我低着眼:“我很珍惜这份感情,就算那是假的。” 杜亦捷仰了仰头,低声说:“你太天真。” 我苦笑地点了点头,“没错,我的天真在于,我以为我可以无条件地接受他、信任他。” 杜亦捷脸色铁青地看着我,猛地又拽住我的手,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说:“小祺,我们都错了!我们、我们应该重新开始——” 我吃痛地皱着眉,霍地听到一声爆喝:“你放开他!” 王筝快步走了过来,甩手将我们两个分开,跟母鸡护小鸡似地,一脸警戒地看着杜亦捷。 杜亦捷怔了怔,只见王筝挡在我眼前,怒瞪着杜亦捷。 我赶紧拍了拍王筝,笑说:“你别紧张,这位是我之前的客户,我现在辞职了,他来找我问问情况。” 王筝显然不相信,紧紧地贴近我,一言不发。 杜亦捷先回过神来,他看了看王筝,神色很快地回复正常,动作潇洒地拢了拢大衣,淡笑说:“看样子我们是谈不拢了,合约的事情我和李小姐谈好了,不会追究的。” 我点了点头,和他握了握手,“谢谢你杜先生,以后再向你赔罪。” 杜亦捷含笑握了握,斜眼看了眼王筝,就往后转打开车门,驱车而去。 我目送着他,一转回头就瞧见王筝眉头皱得老高,他拉扯着我的衣角,哼了一声,“你以后离他远一点。” 我说:“上去吧,你不冷么?” 他还没开口就打了一声喷嚏,我摇头笑了笑,将大衣敞开分了他一半。 他摸着鼻子,赌气地挣了几下,边说:“少讨好我,我才不会被你收买。” “是是是……我怕你一吹风就发烧,王大爷。” “我才没有这么娇弱。” 他突然伸手揽过我的肩,“你不相信,我们可以试试。” 我挑了挑眉,“怎么试?”比体力么?啧啧。 他呵呵笑了一声,“不急不急,迟早知道的,你看着吧。” 瞧他一脸荡漾,我伸手拍向他的脸。 大概整理得差不多,再把一些半新家具卖到了二手店,因为之前把房租付到了下个月,所以也没急着要搬。一辞职时间久多了点,除了去看看任三爷,就是和王筝待在家里把东西都料理好。 王筝对任三爷似乎有很大的厌恶,一提起就脸色大变,僵直着不说话。我知道他知道一些上一世的事情,不免有些尴尬地拉着他,说:“别在意,你自己都说了,都是梦里的事情。” 王筝摇头、又点头,从后搂着我,“祺日,我们快点走吧,我觉得……心里不太踏实。” 我点了点头,苦笑地应了他。 机票也买了,是去M市的,然后再转车到那里的一个小乡镇,那里是个小观光地,听同事提起过,看介绍也是个不错的地方。出发的前一个星期,王筝很是兴致勃勃,晚上几乎睡不着觉,心情一直很高昂,吃药的次数也少了。任三爷也没再表示什么,那几天陪着他,他也没再说什么,心情像是有些阴晴不定的。 只不过,一切都还算是好的。 这天,王筝说要出去买点东西。 他前晚和我睡在一张床上,我整晚没睡好,他说要出去的时候,我懒洋洋地抬眼应了一声。 王筝撇了撇嘴,蹲下身,突然凑过来往我脸上一亲。 “那我出去了,想我就打给我。” 他快步走出门的时候,我还愣愣地睁着眼。 然后,坐了起来。 看着外头,总觉得太不真实了。 我叹了一口气,拉起被子,往后仰倒。 前些天都下着大雨,只有今天放晴,天气好得让人忍不住心情愉悦。 我想,我永远记得那一天。 王筝的唇印在我的脸颊上,只是一瞬间,根本来不及品味。 那天下午,我接到了一通来自医院的电话。 王筝出了车祸。 送往医院的时候,已经伤重不治。 第十四回(下) 出门前,我多拿了一件大衣。 那是王筝常穿在身上的,他早上出门的时候,说外面放晴了,用不着带着。 我将那件白色的大衣褶好了,放在袋子里。 他怕冷,我得记得给他拿着。 从我住的地方去医院很远,我在路口站了很久才等到了一辆车。我把大衣抱紧了,只要低头,满满的都是他的味道。 像是久远的、却又那么贴近。 今天的天气很暖,王筝说今晚要出去吃,他已经订了位子了。他跟我说,那酒楼的中菜很好吃,位子很难订到的,他半个月前就排队等着了。 我问他,今天是什么日子? 他说,今天是星期三。 我问他,你的手表呢? 他说,旧了,当了换一个新的。 医院的长廊很长。 “死者受到剧烈撞击而导致肺部大量出血,在送往医院的路上已无生命迹象。” “先生,请节哀顺变。” 那扇门推开之前,我想了小时候的王筝,小小的、开朗的,远远看去,漂亮的像个小天使。 很久以前,我就喜欢他。 喜欢得太久了,渐渐地,溶成生命的一部分。 当这份感情从生命真正脱离的时候,我才发现,有一种痛,是足以让人窒息的。 我走向他。 空气很冷,冻得我眼睛酸涩,什么也流不出来。 我静静地看着王筝。 他还是一样地漂亮、好看。 只要闭上眼,我就能轻易地描绘他的脸庞、从小到大,说话的模样,生气的、开心的…… 我曾经那么地爱他。 我伸手,想碰一碰他的脸。 他的睫毛很长,像一对小扇子;他的下颚稍尖,是漂亮的瓜子脸;他的鼻梁挺直鼻翼丰厚,张妈说过,那是多福的意思……他笑的时候尤其好看,有一双浅浅的酒窝,双眼是灵动的,整个人也跟着鲜活起来。 他有个好听的名字。 王筝。 我无声地叫着他。 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听到了,我伸进白布,握住他的手。紧紧地、用力地。 是冰的,僵硬的。 我慢慢地挨近他。 我说不出话,连哭的力气都被抽干了一样,我只能看着他,紧紧地贴着他。 我流不出泪。 一滴也流不出来。 然后有人将我用力地推开。 “Eustace!Eustace!Eustace——!!” 尖锐刺耳的哭叫声在我耳边响起,我坐在地上,愣 分卷阅读122 愣地看着上方。 是舒媛、是舒媛…… 她跪伏在担架边,紧紧搂着王筝,“Eustace!!啊……你看看我啊……Eustace!” 她哭着,披头散发地嘶叫。 “舒媛。”我叫她。 她瞧了过来,然后跌跌撞撞地跑了过来,用力地在我身上捶打。 “都是你!都是你!都是你——!!!” 有人赶紧上来拉住她,她奋力地挣扎着。 我慢慢地站起,从袋子里将那件白色大衣拿了出来。 “舒媛。”我望着王筝,“妳让我……替王筝盖一件衣服,好么?” 舒媛停止了挣扎,泪眼朦胧地看着我。 我拿着那件大衣走向王筝,慢慢地铺盖在他身上。 他的头发乱了,我抬手,轻轻地梳理过。 “王筝。” 我说:“还冷不冷……?” 我慢慢地低头,双手拨开他前额的发丝。 将唇,轻轻地印上。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回去的。 我带回了一个小盒子。 他们说,是王筝留给我的。盒子外面包裹的礼物纸沾了血渍,我将它放在床边的矮案上。 昨晚,王筝还和我一起睡在这张床上。 他双手环住我的腰,害我整晚都睡不好。 我知道,他怕一个人睡,也怕一个人在家。 但是他脾气傲,倔着不说,每次我晚回来,他就会坐在玄关。 他每天晚上睡前,都会问我,会不会赶我走? 我说,你胡思乱想什么? 他不说话,静静地,不安地蜷缩着身体。 我没有告诉他,我怎么舍得赶他走。 我怎么会舍得…… 我侧躺在床上,醒了睡、睡了醒。 最后,从床上坐了起来。 我将小盒子拿了过来,轻轻地摇了摇。 今天什么日子? ——今天是星期三。 你的手表呢? ——旧了,当了换一个新的。 他调皮地笑了笑,捏了捏我的脸,说——你怎么这么傻。 其实,我都知道的。 我真的……真的都知道。 你对我,就跟我曾经对你,是一样的。 一样的。 小盒子打开的时候,是一个链子。 闪烁着晶莹的光。 我将那坠子打开,里面放着一张小照片。 坠子打开的时候,还有声音。 是王筝的声音。 “祺日,生日快乐。祺日,生日快乐。祺日,生日快乐。” 照片里,是我和王筝。 我睡着了,他偷偷亲着我的脸颊。 “祺日,生日快乐。祺日,生日快乐。祺日,生日快乐。” 照片上的王筝灿烂笑着。 美好的一刻,永远停驻。 我茫然地拿了手机。 想我的时候,就打给我。 “祺日,生日快乐。祺日,生日快乐。祺日,生日快乐。” 【您拨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候再试。】 【您拨的号码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候再试。】 ——都是你害我变成这样的! ——你要他们做什么,有我还不够么? ——你说过你爱我的!你说过的! ——真的?你会和我一起,真的? ——所以你就这样宣判我的罪行,因为那个背叛你的‘王筝’,你用你宽容的姿态将我毫不留情地踢出你的人生! ——你摸摸看。我和那个人,不是一样的。我不是他。 ——祺日,你也该对我……当庭释放了吧? 终于,有什么东西。 从我的眼里滚落。 王筝留下的东西很少。 我把柜子里的衣服都洗过了,只剩下挂在镜子旁边的那一件淡蓝色衬衫还留着。那是他前晚穿在身上的。 我想自己留着。 王筝住进来的时间不长,但是到处可见他的痕迹。东西很杂,有他喜欢的书、参考的资料,或者是他爱吃的零嘴、他用的沐浴乳、拖鞋…… 打算搬家的时候,王筝把好一些都放进了箱子里。 我把它们一件件都拿了出来,然后,再放回箱子里。 我收了很久,停了停,去洗把脸,又继续。 来来回回。 我把王筝少年时候送给我的白金坠子和那个链子串连在一起,戴在颈项。 这一次我锁得很紧,怎么也拆不下了。 所以,这一次,我再也不会弄丢了。 我坐在地上,翻了翻王筝的书,放在箱底的是一些关于财经的,还很新颖,只有几页的笔记。箱子上方的,是各种各类的食谱,旁边满满的是王筝的字迹——多加两汤匙的糖、少蒸五分钟、用柠檬比较入味…… 他做了很多功课,他一直都很努力。 只要是王筝,他都是优秀的。 一直都是这样。 里头还夹着很多旅游资料,还有一份小资料夹。 那时候,王筝坐在这个位置上。 他说…… 我们可以慢慢存钱,存够了我们再换个地方,重新来过,就这样玩上十年八年。 等我们走累了,再安定下来。 我们约好了,要在一起,十年八年。 然后……可以是一辈子。 翻开最后一个小箱子,那是王筝一个人整理的。 他封得很紧,绳子捆了一圈又一圈。 我问,藏了什么啊? 他说,全部。 什么全部? 我的全部。 他看着我,轻轻笑着。 我慢慢地解开绳子。 箱子里的东西不多,一本相册,还有两本稍厚小本子,其他的都是零零散散的东西。我将一个小瓶子拿了出来。 里面放了几颗糖,不知道是多久的东西了,封得死紧。 我轻轻地翻了翻。 最后还是泣不成声。 我以为他都扔了。 那个扭曲得只勉强看得出形的纸飞机,是我折的。小时候一个分家的伯伯教我们一群孩子折的。我折的最难看,被其他人取笑了很久,后来被王筝拿走了。 那个小音乐盒,是王筝生日的时候,我送给他的。他那时候说,这东西太女气,难看得要死。 还有那块表、那个手雕…… 我给他的,这么少。 我打开那本相册。 每一张照片,都写了备注。有他的父亲、弟妹、张妈……和我。那时候,我们都还小,他挨着我坐着,对着镜头微微一笑。 照片很少。 末页只有一张。 是中学时候的,拍得有些朦胧,上面还有泪痕。 像是不小心拍到一样,我回头的一瞬间。 我拿在手上,翻过背面。上头写满了王筝的字,凌乱的,交错的——祺日。 这一张照片,承载了他所有的思 分卷阅读123 念。 这是王筝的过去,我所不知道的过去。 我将照片放在原来的位置,从眼里流出的泪落在照片上。 错过了。 他走了。 这一次……我们还是错过了。 第十五回(上) 白茫茫的一片。 那个身影背对着我在窗边站着,刺眼的光扎疼了我的眼睛。 他像是转过头来,轻轻地笑了笑。 “王筝……” 我跌下了床。 “小祺!” 我快速地抬起头,眼前的画面渐渐地聚焦,白君瑞将我从地上扶了起来,“小祺,你醒来了……?”他的声音暗哑,眼眉间除了紧张之外,还透着一股疲惫。 我有些茫然地看着他,然后点了点头。 白君瑞的双手按在我的肩上,墨色眼珠转了转,像是在斟酌着什么,然后像是安抚地说:“小祺,你先躺下,我去通知医生过来。” 我按住他的手,摇了摇头,“我怎么会……”我抬眼环顾四周。 “小祺。”他闭了闭眼,拍着我的手,像是心有余悸地说:“我们怎么也联络不到你,去你住的地方也找不到,后来是在……”他突然顿住,然后像是难受地低了低头。 我记得,我似乎去了市中心的大楼。 从那里可以看到很远很远,那里很高很高,我站在顶楼,往下看去的时候,只有朦朦胧胧的一片。我还记得冷风吹拂过脸的时候,那种刺骨的感受。 那时候我在想…… 如果再来一次,时间是否又能再次倒退? 是不是、是不是就不会错过了? “小祺……”白君瑞单膝跪在窗边,抬眼仰视着我。“我们找到你的时候,你已经昏倒了……你是不是——想……”他再次顿住,像是说不出口一样。 我看着他,久久,缓缓摇了摇头。 “不是的……”病房很大,似乎还带着回音。 我看着那扇窗,离得很远,连日光都照不到了。 “我没有要自杀。”我回头望着他。 我对他笑了笑。 白君瑞闻言,然后愣愣地点了点头,嘴角扯了扯,像是要对我微笑。 “因为我不敢。”我说:“我不敢……这次,我赌不起了。” 我正视着他的双眼,“我现在的人生,是偷过来的,本来不应该存在的,你明白么?” 他抱着我的腿,怔怔地仰视着我。 “你一定不明白,对不对?我也不明白。它本来不该重来的,你知道么?它应该在我那时候死去的时候,就结束的。但是……” “小祺。”白君瑞神色惊恐地看着我,说:“你、你别说了……” 我俯视着他,伸手轻轻地摸着他的头。 最后,微微地一笑。 “你以前也喜欢这样,抱着我的腿,大了,怎么还是这样。” 白君瑞顿了顿。 我伸手,慢慢地抱住他的头,将脸埋在他的发丝间,深深地吸一口气。 “卓宇。” 我能清楚地感受到他的僵硬。 “卓宇……”我唤着他,轻声说:“爸爸不能再装傻了,你明白么?” “爸爸什么都知道。” 我说着,眼里,已经什么也流不出来了。 那小箱子里还有两本小本子。 听白君瑞说任三爷正在疯狂地找我,他这么说的时候,我正在翻阅着那小本子。 那天晚上,我只看完了其中一本,一字一句。 而我翻到第二本的最后一页时,白君瑞神色难看地走进房里,坐到了床上,伸手搂紧我的肩,将头埋在我的颈窝。 他说:“王筝的遗体……已经送到新加坡了。” 我点了点头。 “那个驾驶员已经去自首了,他说,那天是酒醉驾车,才会——”白君瑞的语调沉静,轻轻地说:“爸爸……你放心,我不会让他好过的。” 我点了点头。 白君瑞侧头看了看我手里的小本子,问:“你看了两天,是什么?” 我抬头望着外头,“都是一些成年旧事了。” 白君瑞皱了皱眉,拿过一本,低头像是随意地翻了翻,然后微微一顿。指尖轻轻地颤抖着。 “这一些……” 我伸手理了理他的发丝,说:“我没事。只是把一些我不知道的事情,稍微弄明白了。” 我话刚说完,外头就传来了急促的敲门声。 那是舒家的管家菲利的声音,他语气着急在门外大声说:“先生,有人来找您了,是那一位。” 白君瑞慢慢地坐直了,抬头惊异地看着我。 我将两本本子拿在手上,从床上下来的时候,有些晃了晃,视线又开始朦胧不清了,白君瑞赶紧从床上起来,正要扶住我的时候,我冲他摇了摇头,伸手拍了拍他的脸。 “卓宇,爸爸有事情要做,你乖乖等爸爸回来,好不好?” 我站直了,打开门走了出去。 我不会再这样下去了。 所有的,我该知道的,我该明白的,这一次,我都要弄清楚。 走下楼的时候,就听到一声急促中夹杂着欢喜的叫唤。 “小少爷,总算找到您了!” 张廷脸上洋溢着狂喜,原本要向我走来,只是一转眼又乖乖地站到了任三爷身后。任三爷慢慢地在沙发上坐直了,左手紧紧握着杖子,眼里有着欣喜,像是松下了一口气。 我站在二楼,看着下方,轻唤了一声:“三叔。” 任三爷站了起来,脚步微快地走到楼梯口。张廷从后头跟上,“三爷您别急,这不是找到小少爷了么?跑不了的,来这儿坐、坐——” 我走到他跟前,他上下打量我,无声地叫了一声“祺日”。 我微扬着头,看着他哑声说:“三叔,我没事。” 他闻言,虽是轻轻地点了点头,却是一副不大相信的模样。 坐进车内的时候,他紧紧握着我的手。 “三叔……”我迷茫地望着外头。 他轻轻地“嗯”了一声。 我说:“王筝死了。” 他握住我的手,微微地一颤,只是一瞬间。然而,我却没有错过。 “他死了。”我抱着那两本本子,说:“我连他的最后一面也没见到,他就死了。” 车子有些颠簸,我有些疲劳地将头靠在他的肩上,他无声地伸过手搂住我的肩,紧挨着我。 一路上,我们再也没说什么话。 他的手还是一样地冰凉,怎么样也温暖不起来。 我睁开眼的时候还是在床上,手传来一股麻麻的刺痛感,一个轻细的管子,连着点滴架。徐长生背对着我负手站着,听见动静转过头来看着我,依旧是眉目慈善地笑了一声,说:“醒来了。” “徐医生。”他点了点头,抬了抬鼻梁上的金 分卷阅读124 框眼镜,向我走来。“小少爷,怎么一小段时间没见,脸色就差成这模样。” “用餐不规则是吧,血糖太低了,一个年轻人没两下就昏倒,怎么成样子呢?”他说罢,叹了一声。 “我会注意的。”我应了一声,转头看了看,慢慢地从床上坐起坐起,“我的……本子呢?” 徐长生“咦”了一声,一转眼就听见徐清宏的声音。 “爷爷,任小少爷醒来了是不是?” 徐清宏是个年轻精神的小子,胳肢夹着一个托盘,大剌剌地走了过来,“小少爷,您还记得我么?上次您来的时候,我们见过面了。” “你怎么吵吵闹闹的,和老张一个模样,小少爷醒了还不快去通知三爷。” 徐长生低喝一声,徐清宏摸摸鼻子,“哦”了一声,又蹦蹦跳跳地跑了出去。 “这毛头小子……”徐长生摇了摇头,语气里却带着宠溺。 我看了看徐长生,良久,不由得说:“徐医生,我很羡慕你。” 徐长生呵呵笑了笑,摇了摇头,“小少爷,您别羡慕我,我这老来,死了个混蛋儿子,来了个本当孙子,衣钵都没人继承,唉。”他回头看了看我,笑容隐去,淡淡说:“小少爷,很多事情,您看不开,也要看开去……剩下的人,才是现下最重要。” “你说的没错。”我淡笑着点了点头:“眼前的,才是最重要的。” “您想通就好。”他说:“您这一不见,一点消息也没有,这三天三爷是快把整个B市翻过来了。” “我知道。”我平静地说:“我又让三叔担心了。” 徐长生不说话,然后又叹了口气。 “爷爷——”门砰地一开,徐清宏急急忙忙地走了进来,徐长生眉一拧,“什么事情这么毛毛躁躁的。” “啊……”徐清宏让爷爷骂得退了一步,然后撇着嘴略带委屈地说:“我这、这不是……来跟爷爷说,三爷他——” 徐清宏顿了顿,看了我一眼,然后神秘兮兮地道:“三爷他在书房里,模样怪怪的—— 一直翻着两本书,话也不说,脸色难看得很,不知道是出了什么事情。” 徐长生皱了皱眉头。 我低头将插在手背的管子拔掉。 “小少爷——” 我强忍着不适,深深吸了口气,望向徐清宏。 “能不能带我去见见三叔?” 在前去的長廊上,我想起了白君瑞和我说的话。 那时候,他有些心悸地坐在我旁边,眼神悠远地看着外头,双手交握着,无意识地搓揉,许久才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摇了摇头,其实我自己也不太清楚,这种奇怪的念头似乎一直存在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然而,当所有的巧合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一股不安的情绪渐渐扩大,如果可以,我是不愿意相信的。 但是,能让我逃避的所有借口已经没有了,能将从这个漩涡之中拉出来的那一只手,也没有了。 我只是把这两辈子想弄个明白。 白君瑞苦笑了一声——我不是任卓宇,正确的说法是,你的任卓宇,是白君瑞。 我沉默地看着他。 他从床上站了起来,走向窗口,边说——你还记得我中学的时候,出过一个意外。 ——那时候,我一睁开眼,我就看见你了。 他淡淡笑着,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是不是很神奇,在我处于昏死状态的七年里,我经历了另一个人生。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那时候我清楚的知道,我是个小孩子,我拥有小孩子的思考、言行还有举止,可是我又潜意识地知道,我其实并不是任卓宇。 ——最重要的是,我还有一个疼爱我的爸爸。 他回头看着我。 ——我有一个温柔、忙碌的父亲。他脾气温和,从来都不打我,连我闯了祸,也只是睁大眼瞪着我,连着好几天都不跟我说话。 ——我闯祸,是为了让爸爸注意到我,不要只想着工作。所以,当爸爸不和我说话的时候,我就怕了。 ——我过得很幸福。因为白君瑞这个人,很小就失去了所谓的父母,他聪明但是顽劣,除了一个还愿意管教他的叔叔之外,在这世上已经没有亲人可言。 ——但是…… 他微微侧头,深深地吸了口气。 ——在那个世界,任卓宇的爸爸,死了。一瞬间,所有的事情都颠覆了,我觉得很害怕,因为爸爸终于知道,任卓宇并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连死的时候都是绝望的。 ——而在某一个夜晚,我睡去,再睁开眼睛的时候。 他摊手,微笑着看着我。 ——我又是那个白君瑞了。因为车祸,在床上躺了七年的那个白君瑞。 ——醒来的时候,我痛哭了一次。我不知道自己经历的哪一边才是真的,只是渐渐地,我的生活恢复了轨道,在我认为,那些不过是南柯一梦的时候,我就遇见你了。 ——而你,就是我记忆中的爸爸,一模一样。 ——这不是很美好的一件事情么? 我纠正他——不。这是一件难以置信的事情。 白君瑞频频点头——应该说,也许,我们经历的,都只是一场共同的梦。 他定定地看着我。 ——或许现在这个世界,才是真实的,是不是? “到了。小少爷。”徐清宏回头看着我,神色有些担忧地说:“小少爷,我觉得……您的气色真的不太好。” 我回以一笑,“没事,我和三叔只谈一会儿,不会很久。” 他“哦”了一声,就替我敲了敲门。 “那您自己进去吧。”他挠了挠头,“我才刚刚被赶出来了。” 徐清宏走了之后,我站在门外,抬头仰望着。 这一道门,透着一股庄严冰冷的气息。 我合了合目,轻轻地转动门把。 映入眼帘地是他双手交握,抵着额的姿势,门渐渐敞开的时候,他同样缓缓地抬头。 我们四目相接的时候,时间仿佛定格了。 那两本本子被他甩在地上,还有其他的书,资料什么的,纸张散落一地,遍地狼藉。 任三爷怔怔地看着我,那墨色暗沉的眸子闪烁着,面色惨白中几乎透着青紫。 我将门轻轻地合上,迈步走向那被扔弃在地上的本子,弯腰捡了起来。 “祺……日。”他的声音暗哑,透漏着一股深深的疲惫。 我抬头看着任三爷,对他笑了笑。 “……”他从位子上站了起来,我说:“三叔。”我正视着他:“趁今晚上,或者说,趁我还有这份心的时候,我们叔侄俩……是不是该好好谈谈了?” 他慢慢地走向我,目光紧锁着那在我怀里的两本本子。 我转过头,径 分卷阅读125 自走到了一边的沙发上坐下。 轻轻吁了一口气,我回头看他。 “三叔,您坐吧,坐下来,跟我谈一谈。” 他在我对头坐了下来,身上的绵绸白袍,衬得他的身影更加苍白。 良久,我才开口:“三叔,要不您看这样,让我先来说吧。” 他沉默着,双手紧紧地握成了拳。 我慢慢地坐直了,看着他。 有一句话,我一直想问他。 其实,我曾经认为,我是知道答案的。但是后来,我又曾经迷惘了一阵子,而现在,我已经懒得去猜测了。 我只想要他亲口告诉我。 “三叔,您对我……” 我看着他,问:“到底是抱着什么样的情感?” 他缓缓地抬眸。 “到底是抱着什么样的情感?”我重复着同一个问题。 他突然站了起来,身子剧烈摇晃着,却快步地向我走来,脚步踉跄,在我面前倾身跌在地上,我向前扶着他。 “祺祺……祺祺!”他的双手有力地抓着我的双臂,那眼神就像是在沙漠之中迷路的人,看到远方的一片绿洲。 他睁大眼看着我,最后仿佛是极其痛苦地垂下头,埋首在我的怀里。 我似乎听到了他哭泣的声音。 “祺祺、三叔……” 他哽咽地说。 “三叔……爱你啊……” 第十五回(下) 我仰着头,闭了闭眼。 像是过了很久,我才睁开眼,看着那白色雕花的天花板,叹息一声,“那是为什么呢?” 他的手紧紧环着我的腰。 我问他:“……这样子,太奇怪了。不是么?” 这种事情,实在是无法明白。在这之前,我想了千百种可能性,但是没有一样是能够解释清楚的。 “我和您,其实不应该是这样的。”我的语气比我想象中的平伏许多。 他不说话。我伸手推了推他,“三叔,您起来吧。这样子……不好看。” 他动也不动,手圈得更紧,仿佛是不愿意松手了。 我不由得叹了一声。 “三叔,您这样……我们怎么说下去呢?” “我没有要逃,也没有要责怪您的意思。我只是,想知道一些事情。”我慢慢地扶起他。任三爷坐到了我身边的沙发上,手还牢牢地抓着我的手臂,脸上阴晴不定地看着我,神情复杂。 那两本本子搁在我们眼前的矮案上,我斜睨了一眼,然后将它们小心翼翼地捧在手上。 “祺祺……”他唤着我。我低头翻了翻其中一本,每一页都写满了字,穿插混乱,却又像是连贯的。 “三叔,以前我一直都不明白。”我像是无意识地低喃:“为什么您老是……让我不要生您的气、不要怪您。” 任三爷怔怔地看着我,我看了他一眼接着道:“凭心而论,我真的认为,您是个很好的长辈。” “您对我好。我这十几年来,出了什么事,都是您给我善后处理的。我……呵,您也知道的,我没什么本事,除了越帮越忙之外,几乎没干过什么值得称颂的事情了。” 我没让他来得及接话,:“我仔细想过了,您对我真的太好了,好到太不寻常了。如果说,您对我的好,是因为那份莫名其妙的情感的话,我想也有可能是误会了……” “祺祺……!”他突然抬起眼,像是要证明什么一样地,尖声说:“不是、不是这样!” “三叔,您怎么知道不是这样呢……?”我笑了笑,说:“我有什么值得您去喜欢的?” “您有没有想过……会不会,是您太孤独了,然后就像奶奶说的,您愧疚?您其实只是想补偿我?” 他频频吸着气,垂首默默地摇了摇头。 我苦笑一声,“好吧,这事情我们说不通。我们——”我将那本子打开,“我们来说说其他的事情。” 任三爷的目光落在那本子上。 我翻了数页,对他解释说:“您也看了,是吧?这两本书,是……王筝的遗物。” 他猛然抬头,面目顿然狰狞。 “不是他交给我的。”我对任三爷说:“是我自己找到的,王筝把它们藏了起来,藏得很紧、很深。要不是他走了,我可能、可能这辈子,都不会知道它们的存在。” 我定定地看着他,“……也就不会知道,究竟,你们一直以来守着的秘密、说过的话,发生的所有事情,它们的起始,源自什么。” “这里面记录下来的每一笔,都是王筝做过的每一次的梦。”我顿了顿。 仰了仰头,和他四目相接。 “所谓的梦,我想您可能是知道的,或者说,您一直以来都知道,也是最清楚的那一位。” “三叔,我单看完它们就花了好几天,我想您刚才一定没看仔细,对不对?” “这样吧,我念给您听。” 我翻开中间的一页。 凌乱而潦草的字眼,像是急促地记录下一样,每一笔仿佛都用足了力气。 “有人将祺日拖进车里,‘我’追了上去可是怎么也追不到,然后,我接到爸爸的电话,说,让我快点回去。 是爸爸派人把祺日抓走了。他要我听话,他说,只差一步了,很快任氏就是我们王家的了。任氏本来就是王家的东西。爸爸之前已经知道遗嘱内容,老夫人死后,未来的任氏总裁是那个人。 爸爸已经和那个人谈妥了,只要把那个人手上所有的任氏股份转移过来,爸爸就不会把那个秘密公开出来。那个人妥协了。可是公布遗嘱的时候,那个人和律师串通好了,他们篡改了遗嘱,他把所有股份都转移到祺日名下。 他要在当天离开新加坡,所以爸爸让人绑架了祺日。那个‘我’帮他找到了祺日,他也出了意外,但他承诺‘我’不会拿王家开刀。可是到最后,他离开新加坡前,还拼死冒险把该属于王家的东西全都收走了,爸爸也中风了,王家只剩下一个空壳。” 我看了看他,继续翻了翻。 “祺日结婚了,他说爱‘我’,可是他却娶了那个女人。到底哪一个祺日才是真的?不对,这些都不重要。那个人回来了。他又回来了。我从以前就觉得不对劲了,他对祺日不一样,他看祺日的眼神不一样。我以为是因为那个秘密。” “为什么?为什么他们走得这么近?那个‘我’快疯了,‘我’去找了那个人,他果然是怕了。那个人是禽兽。龌龊、恶心,还有虚伪。他怕‘我’把秘密全说出来,他怕‘我’告诉祺日。那个‘我’和他合作,他答应了。 ‘我’不怕他耍花样,因为‘我’知道,那个人真正想要什么。但是他是不可能得到的。祺日根本不可能接受他,再说,‘我’还有那个秘密在手里,要 分卷阅读126 是祺日知道了,就永远不会原谅那个人。” 我将本子合上,拿了另外一本,顺道抬头看了看他。 任三爷额上尽是冷汗,他颤颤地从口袋里掏出喷剂,拿着对着口,按了一剂。 我为他倒了温水,又走到另一张,去把他的药全都拿了过来。“您要吃哪一个?” 他的手按着胸口,喘着气,轻轻摇了摇头。 “三叔……我不是要让您发病。”我将药递给他。 他慢慢地往后靠坐在沙发上,偏着头,疲惫得像是立马就能睡去一样。 “您能听下去也好,不听也好,不管怎么样,我只是想弄个明白。” 我在他身边坐了下来,拿出手帕,擦了擦他额上的汗。 这个人,是我的三叔。 他远不如表面上的温和、无害、文弱。 他是狡诈的、聪明、诡谲、多疑、冷漠,甚至是残忍。 他离成功只有一步——但是那一步,他怎么也达不到,那是因为他始终没有健康的身体。 他随时都会在睡梦中死去。 而让他,不惜一切守着的秘密…… “三叔,我跳过这些,念后面一点的给您听吧。” “祺日死了。”我念这句的时候,他蓦然睁开眼,茫然地侧过头,看着我。 “我看到祺日的时候,已经认不出来了。他几乎粉身碎骨,我想认也认不出来。” 下面的字模糊不清,王筝的泪,模糊了字迹。 我沉静默地翻到最后一页。 “梦又重新来过一次,我知道它会不断地循环,一次比一次清楚、真实。每天晚上,折磨着我。我已经快分不清现实和梦境,我不能够接受,我的身影在祺日的眼里淡去。 祺日的眼里渐渐出现了那个人。 我就像是旁观者,什么也不能做。只能看着那个‘我’把他越推越远,然后他们越走越近,我清楚地感受他们不寻常的关系、还有围绕着他们的温暖氛围。他们永远更深的羁绊,那个‘我’并不完全地了解祺日。 那个‘我’像个可笑的小丑。 他用那个秘密,间接地逼死他和我共同爱的人。但是,我和他,毕竟不是同一个人。 我们拥有一样的容貌、个性、思考模式,甚至是对祺日的感情。 我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祺日是知道的,这一段梦,让祺日果断地拒绝了我。而我也曾经伤害了祺日。 然而,最大的恶梦还在延续。 任潇云知道所有的事情,他才是悲剧的始作俑者。他狠毒阴冷,他和那个‘我’是一样的,他们自私地想拥有祺日,所以一起将祺日推下了悬崖。 我知道,他在千方百计地打压我。他妒忌的丑态,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想逼死我,他让我拿不到学位、找不到工作,这些年他疯狂地报复王家、他也逼疯了老夫人,那是他的亲生母亲。 这并不奇怪。 因为,他是个自私地利用亲人的骨髓延续了生命,杀死了亲兄长,到最后更对亲侄子有非分之想的禽兽。” 任三爷突然一把夺走我手上的书,像是要用力地撕开。 “三叔不要!”我倾上前想要将那本书夺过来。他的手劲很大,只不过是一瞬间,就将那本子扯开撕烂,然后奋力地将那碎纸片向上抛开。 我怔怔地看着。 当那残破的本子落在我的脚边的时候,我看着他。 他喘着粗气,向后退了一步,跌回沙发上,伸手,却紧紧地抓住我的手肘。 他说:“这些……不是真的……!” 他苍白细致的容颜因激动而泛着不自然的绯红,恍惚地摇首,说:“祺祺……这些都是假的。你听……听三叔说……” 我茫然地弯下腰,用另一只手将那本子捡了起来。 我把它牢牢地抱在怀里。 他用力地抱着我的腰,“祺祺……当年,不是这样的。” “三叔不知道、不知道那个捐赠的人是你……祺祺、祺祺,三叔不会这么做的……祺祺……” 我望着他。 “那我,真的是为了当您的供应者,才出生的,对不对?” “因为您,我才存在的,是不是?” “我爸根本不爱我妈。”我蹲下身,和他平视:“是因为任氏,因为财产,因为这些东西,然后,那个秘密就是……我并不是我爸妈因为爱而孕育的,而是在实验室中,为了作为您活下去的最重要的工具,而强行诞生的最优良的基因配型,对不对?” 我伸手,碰了碰他的脸。 “三叔。”我说:“……这些我都不怪您。” 他抬眼看着我,像是不信一样地哑轻声唤了一声“祺祺”。 “我只要知道一个事实。” 我站起,慢慢地将手从他的手心抽离,向后退开几步。 “您这次,一定不要骗我。” 我听到我的语气骤然冰冷。 “王筝……” “是不是您害死的?” 番外九(上) PS:这是为了解释上一代的番外,比较长,希望大家不要跳过TAT 严格说起来,任家实在是个大家族,除了祖辈在内陆的叔伯们,后期跟着来南洋发展的,再加上王家的旁系,十几家子凑合起来,怎么说也有个百人。 然而,这么一大家族,并没有所谓的大家长,这里头完完全全是靠身份地位来说话的,任大老爷任定邦光耀了任家门楣,他死了之后,庞大事业就这么骨碌地落到了厉害的老婆手里。几番下来,外人也说不清,到底这任氏究竟是任家的还是王家的了。 放到古时候来看,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外戚专政,谁让王太——也就是之后的任夫人任老太把公司权力都往自家人身上挪,一点一点地,慢慢地…… 任家那帮子人看不过,却也不敢大声说什么。任夫人的手腕他们也是见识过的,说不上不留情面,不过也实在是相去不远了。 再者,任定邦留下来的三个子女,虽说人人都分到了一些小企业还有不动产,然而最庞大最值钱的任氏股份,任家三少任潇云一个人就足以和任夫人平起平坐。这简直是让外人惊愕不已的一件事情,相比之下,任大少爷那百分之十,就显得零星可怜,要认真比对下来,堪称惨淡。 律师公布结果之前,任王两家所有人都在场,除了做主的几个人神色平静得可怕,其余的人仿佛是要等待大赦一样地,频频张望。 然而,当那面目精明的洋人律师,像是朗诵一样地把骤然逝去的任大老爷先前立下的遗嘱宣读出来的时候,所有人可说是面面相觑,就连王家的几个家长亦是面露不信。 当时,任夫人坐在真皮奶色的长沙发上,女儿任筠雅已经是个二八姑娘,承袭母亲的漂亮脸蛋满是茫然—— 分卷阅读127 她是最在状况之外的,她只是在某天从学校回来,天真烂漫地看着收到的情书时,下人突然慌慌张张地说,老爷没了。 这几天任筠雅哭得昏天地暗。她是在父母的溺爱中长大的,一夕之间没了爸爸,对她的打击甚大,她甚至觉得她的人生不完全了,因为最疼爱她的爸爸没了。 任大少爷任潇洋端坐在单人沙发上,鼻梁上架着那时候最摩登的蓝边眼镜,西装笔挺,那称得上俊秀的脸庞在遗嘱宣读完毕的那一刻,几乎是濒临崩溃了。脸上的血色尽数褪去,一贯温柔的面目近乎狰狞,他先是难以置信地坐直了,然后抬起眼,看着对头——那个从头到尾,一脸漠不关心的三弟,任潇云。 任潇云在任大老爷死去的那晚上就再没合眼,那双如同死潭的瞳眸下环着黑影,难得穿了一件白衬衫,却也穿不出少年人该有的翩翩模样。从任大老爷没了到这个时候,他几乎没掉过一滴眼泪——或许是有的,不过并没有人看见。他们看见的,只是一个连走路都要人搀扶,即便天气再热也要盖着一个毛绒毯子,面色惨白得如同垂死之人一样的任家三少。 只是,父亲的死,确实让他动容了。他连着数天吃不下一点东西,眼神像是毫无焦距,露出的白皙手掌似是瘫软地垂在沙发的两侧——这样的人,生得再怎么好看,也让人隐隐觉得不自在。再说,不知是不是常年养在房里,任三少简直比生来是姑娘的任筠雅看去更加纤细,五官自然是精致的,却白得仿佛能看到青紫的血管。 没错,他是绝顶地好看,可是,常人看了一眼,鸡皮疙瘩便涌了上来,谁还在乎他生得漂不漂亮,总觉得男生生成这样,简直是恶心的了。 这些都是外人的心思,任家三少可以说是被捧在手心的,也可以说是被人嫌弃的。这一点,包括他的生母,有时候也会有这种感觉。任夫人对这个儿子的感情过为复杂,她心里爱他,可是当看到儿子一副病弱垂死的模样时,她又觉得深深地绝望。 然而,遗嘱宣布的时候,表面上甚无反应的任夫人心里简直是汹涌澎湃——她虽然知道丈夫疼爱三儿,却没想到他竟是偏爱到这般地步。 当下,她望向儿子。 任潇云坐在沙发上,他依旧是疲劳地往后靠着,偏着头——这已经是他习惯的动作。然而,他睁着眼,像是看着对头的大哥任潇洋,又像是看着远方。总之,那双眼,在一片死寂之中,仿佛透着一股凌冽的气势。 任夫人那一刻简直要落泪了,她顿然觉得——她赢了。她彻底地胜利了。 那个女人生的儿子,在三儿面前,不过是个小丑一般的人物。那个让任定邦至死都觉得愧疚、念念不忘的女人,所生下的儿子,亦是平平凡凡,怎么斗得过她,还有她的三儿。 任夫人当下几乎是要冲过去拥抱亲吻儿子的了,她自然不知道丈夫怎么会把多数的股票都给了她和三儿,不过她觉得这证明了,三儿在死去的丈夫心里的地位,已然是远远超越任潇洋。 正当所有人神情心理如是复杂的时候,任潇云又偏了偏头,他刚才根本没仔细去看周围人的面色,甚至是任潇洋投来的,隐隐带着愤恨的视线。他都视若无睹。 他闭了闭眼,迷迷糊糊地像是要睡过去一样。 他真的太累了。 他这几天都合不下眼。 因为那个唯一理解他的爸爸,已经早他一步,死去了。 那之后,任家内外几乎都知道,任潇洋是对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面上和气,心里怀恨的了。 任潇洋实际上是个脾气温和的人,任大老爷死前,他对这个病弱将死的弟弟,确实是心有怜悯的,两兄弟虽然一个月说不上什么话,不过也不至于到交恶的地步。然而,这件事情之后,任家大少的心理难免要扭曲的了——他不是不知道自己的身世,那时候任家主宅里的许多下人都是服侍过大老爷那几代的,难免会不小心嘴漏透露出来。 故此,在任潇洋心里自然是这般认为了——尖酸刻薄的任夫人害死了他的生母,而现在,她生的病弱儿子,又要来把该属于他的给抢走了。 在一段时间里,他几乎是绝望的了。 他那时候不止一次悄悄地到弟弟的房里,看着床上那不省人事的少年,他简直恨不得将已经入土的任大老爷揪出来,亲口问他——到底,自己有哪一点比不上任潇云! 任潇洋是个留洋高材生,然而,任家三少由于身体的关系,没有正经地上过学,虽然任大老爷聘请过教书先生来家里讲课,不过因为任潇云的作息不定,很快地就辞退了。所幸这任家三少不知是不是常年只能在房里,故而也养出了常人比不上的专注力和耐力,在有一段时候,他几乎是疯狂地摄取知识,虽不至于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然而,他所掌握的,却足够把博学多才的任大老爷给问倒了。 然而,就只是这样亦还不够,如果只是掌握书上的,充其量不过是个书呆子。 只能说上天在这方面是绝顶公平的,祂给了任潇云异于常人的天赋,却收走了他健康的身体——这一点来看,任潇云就算再怎么厉害,一生中的作为也是有限的了,再加上,谁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在睡梦中死去。 任家三少不擅于交际,可他却像是随时能看穿他人的心思,不知是不是任大老爷在世的时候教导过他什么,总之他的手腕可说是层出不穷。故而,当温景将任大老爷生前留下的一些见不得光的事业交给任潇云的时候,虽说不是轻而易举,不过却也费不了多少心神,就把这事业给悄悄地发扬光大起来了。 底下的人渐渐地,也就尊称他一声“三爷”,他亦是轻轻地抬了抬眼,受用了。 任三爷看去,就像是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人——虽说他的身体也没这个本钱能够随意胡闹,不过,他的眼神仿佛永远透着一股死气,鲜活不起来。然而,当他开口的时候,便是又要干一番大事的时候了。他并不喜欢恶斗,若非必要,他是不太愿意见血的。可要是把他给惹了,任三爷顶天怒气一来,就是身边的忠仆温景也招架不了。 任三爷年岁到底是轻了点,当时候底下又是蛇鼠繁杂的人居多,自然有一些不懂规矩不知识人的,暗里做一些违了任三爷心意的事情。任三爷早前还算宽容——迟早是要改朝换代的,他不急于一时,只是没想到那帮人转眼居然打劫自家的事业来,把仓库的货抢了不说,还放火烧了。 任三爷那会儿睁大了眼,他慢慢地握紧了双手,颤抖地往后靠坐在椅子上。 之后,那帮人在酒醉之中,糊里糊涂地就被打成了筛子,一个不剩。任三爷听了结果,眼睛眨也不眨,他默默地转过头,看着窗外,拿起 分卷阅读128 彩笔,饶有兴致地画画。 画中是彩色的世界,任三爷画着画着,最后满意地微笑了。 温景便知道,三爷的心情舒坦了。他恭恭敬敬地退了几步,小心翼翼地把门合上。 任三爷不是个好相与的人,他睚眦必报,在道上简直可以说是小心眼的了。然而,这一点他却又做得大气凌厉,仿佛惹上他的人,真正是自己撞到刀口上的,怨不得旁人。另外,不知是不是因为任三爷将近二十年的感情匮乏,他面无表情地看着坐在两排的下属,即便旁人再是热络,在他眼里,似乎都落到了下乘—— 那就像是跳梁小丑。 在他仿若死水的眼里,掩盖着一抹趣味——这些看去健康活力的人,因为那些污秽的事物,而丑陋不堪。 他是这般认为的,包括自己。 旁人不知道,任三爷自己却明白,他迟早是要死的,但是—— 他想活。 他实在是太想活了。 连他自己都不知道为什么,他只是单纯地想活着而已。 如果说任三爷残存的宽容是处在何处,估计就是那帮称不上家人的家人了。他对母亲王瑾柔是存在感情的,他还记得母亲在他濒临死亡的时候落在他脸上的滚烫泪水。他也对亲姐姐任筠雅存在着些微喜爱,那是个多漂亮好看的姐姐,虽然他有时候也忍受不住那嘈杂的话语声。 甚至,他对同父异母的大哥任潇洋也是存在着感情的,虽然很少,不过当他知道当年他和任筠雅被绑架的事件是大哥一手策划的时候,他还是选择遗忘了。 这是任三爷为数不多的感情,有时候他发病之后,会茫然地看着窗外,然后依旧乖乖地吃药。 没办法,他不想死。 但是,身体终究是到了极限,他再次被送进医院——他在病床上痛苦地喘息着,他觉得他的呼吸随时要停止了,那时候任筠雅刚刚嫁出去,他看着那对新人,一对可爱的孩童为新娘提着白纱,这般美好的画面,他还来不及回味几天,他就可能要死去了。 那一刻,他看见母亲王瑾柔含泪的脸庞,他用仅剩的力气,抓着母亲的手——他在求救。 之后,他昏了醒,醒了再昏,浑浑噩噩的,他觉得他在医院住了很长的一段时间——那段期间,他不知道外界怎么样了,也不知道他的大哥和母亲正在做一个怎么样的协定。 任潇洋拿着一份报告,放在任夫人的桌上。 他温和的面容,在此刻显得冰冷,他将报告打开,轻声地向继母解释。 任夫人听着,她难以置信地望着这个她看大的青年,哑声说:“潇洋,你知道你这是在做什么么?” 任潇洋神色冷峻地退开一步,“妈,我知道我在做什么?所以,您的决定是?” 任夫人从位子上暴跳而起,她用力地甩了任潇洋一个耳光,大声骂道:“孽子!你在做什么?你要用这种恶心的方法,让你老婆生一个怪物!” “妈。”任潇洋摸着被打红的脸蛋,他语调平稳的说:“只是试管婴儿,很正常的,并不恶心,再说,妈,这个机会很低微,他们终于培育出一个配型最合适、健康且存活率最高的孩子。” “你……”任夫人颤颤地指着眼前这个青年,“你给我老实说,这件事你策划了多久,嗯?!你到底做了多少亏心事,你给我说清楚!” 任潇洋噗哧地笑了一声,摇了摇头,他深深地觉得眼前这个老女人如此愚蠢。 “妈,我做的亏心事,和您比起来,实在是少太多了。” “你——!” 任夫人冲上去,狠狠地拍打着任潇洋。任潇洋也不还手,他冰冷地看着继母,等到任夫人打累的时候,方开口说:“妈,这样吧,我也不是不留情的,三弟现在这样紧急,我就给您两天时间考虑,百分之五的股份,不算过分。当然,如果时候您觉得满意,我会继续跟您收取另外的百分之十。” 任夫人怔怔看着眼前的青年。 一瞬间,她竟觉得,她之前错得太离谱了。她一直以为任潇洋是个软柿子,就和他的生母一样,然而这一刻,她清楚地见识到了——任潇洋体内留着的,是任家的血脉,无情无义这点,简直是没有半分遗漏。 任夫人毕竟是个思想老旧的女人,她觉得这种人为方式甚至经过基因配种诞生的孩子,根本算不得是个人——那样子太可怕了,她根本无法想象。 “妈,您想清楚,要是三弟死了,您姑且能接收他的股份,但是之后,您还能依靠谁呢?筠雅?那个被爱冲昏头的女儿?还是王家那几个人?” “妈,其实您最疼的还是三弟,其实不只是您,我也觉得三弟底下一定有些什么动作,爸爸当年走了之后,还留了什么给三弟。只可惜三弟守得太紧,不过他要是这样死了,那些东西,就全数作废了。” 任潇洋机械地说着每一句话,最后,他扔下一句:“妈,我也不想这样的,我也不想拿我的亲孩子当筹码,但是三弟要是这样死了,我也讨不到好,我们是各取所需,不是么?” 在任潇洋走出房门的时候,任夫人终于坐倒在地,她看着矮案上的那份让渡书,脑子里闪过的东西太多了,最后却是她的亲儿子——三儿抓住她的手肘,痛苦地微睁着眼。 霎那间,她想起了那个女人。 那个唯唯诺诺的,怀着孩子,在角落含着泪,悄悄地看着她和定邦的可怜女人。 作孽。 这简直是作孽——! 她慢慢地吸了口气,站了起来。 她输不起,作为一个母亲,还有作为一个女人。她打开那份资料,用一个晚上了所有细节。 隔天,她找来了任潇洋。 他们都得到了满意的结果。 当天下午,她就去医院探望亲儿子。 任潇云躺在病床上,他迅速地衰弱下来,已经神智不清了。任夫人坐在病床边,紧紧握着儿子的手。 她先是哭,然后笑,最后露出一丝诡谲的笑容。 她摸着儿子凹瘦的脸盘,轻声说—— “三儿,你别怕,你有救啦……!” 番外九(中) 这个协议就这么被秘密地定下了。 而其中究竟有多少人知道,这又是怪难说的,至少,外界所看到的是——任家大少奶奶不足月就诞下一个健康的小男娃,也不知是不是真冲到喜了,任三爷不仅手术成功,且复原情势大好,隔年就能出院了。 此外,在这短短两年之内,任家大少和任夫人感情日渐和谐,平时会议上也不见两人针锋相对,也许是家和万事兴,任氏企业发展到当年那个规模,可说是日理万机。任三爷出院的时候,任夫人同任家大少亲自去迎,母子相亲、兄友弟恭的画面,亦受外界 分卷阅读129 所艳羡,引以为范。 至于这其中有几分真假,任潇云本人倒是无力去探讨的了。 任三爷虽说是个常年久病的人,然而,他心里却也是最讨厌医院这个地方的。他自年少就隐隐厌恶自己一身药味,所以当年任大老爷从泰国带回那些檀香时,那浓浓的香味生生地盖过满室的药味,任三爷也总算是能安安稳稳地睡上一觉。 而那些檀香,一用就是个几十年,任三爷也没想过要撤下。 这总比药味好闻许多,也不会让他自己觉着——他是个病入膏肓的病人。 回到主宅的房里,任三爷的心情是久违的愉悦,他吩咐温景将窗户全数打开,仿佛想好好地晒晒太阳,呼吸呼吸新鲜的空气。 然而,任三爷的兴致很快地就又降了下来,这天外头起了风,热风迎面吹拂过来,他不由得微微晕眩,站在窗边晃了晃。那一刻,他甚至觉得自己立马就要往后昏倒一样。 这种认知让任三爷的好心情尽数被破坏了。 他几乎是负气地用力将窗帘给拉上,发出尖锐的声响。温景由后头上来小心翼翼地搀扶,任三爷也满心烦躁地拒了。那一刻他的心理又极度不舒服了,但是那又如何?他的身体甚至不容许他大发脾气,一阵难受之后,他深觉疲惫地坐回床上,虚弱地靠坐在床头,轻轻地喘息着。 “三爷,该吃药了。” 任三爷偏着头,抬起眼看了眼温景递过来的药和水杯。 他像是赌气一样地别过眼。 但是过了半晌,他还是慢慢地从床上坐起了。 他要想活下去就得吃药。 尽管,他也不太明白,他对生的执着是从何而来的。 任三爷是在回来的好些天后,才知道原来同父异母的大哥已经结了婚。 在餐桌上,他也和这位大嫂见过面了。那是个有点腼腆的年轻姑娘,不太敢正视他。一般上任三爷是不和家里人一起共餐的,只是这两天他身体有点起色了,任夫人难得热情地将他从房里请了出来。 餐桌上,任夫人零零碎碎说了不少话,任大少爷也对这个刚出院的弟弟照顾有加,大嫂林子馨一句话也没说,只是不断地斜眼悄悄看着身边的丈夫。这顿饭算不上热闹,却也没让任三爷觉得丝毫不愉快。 只是,这种还算温暖的气氛没持续多久,就见张妈唉声叹气地从二楼走了下来,任夫人皱了眉,问说怎么回事。张妈撇了撇嘴——哎,小少爷怎么哄也哄不住啊,吵着要妈妈呢。 当下,林子馨看了眼婆婆,并没有从位置上起来。 几个人面面相觑了之后,反倒是任潇洋从站了起来,抹了抹有些油腻的嘴,笑笑说了一句:“没事,我上去看看。”他拍了拍老婆的肩膀。 “啊,我、我也去。”林子馨慌慌张张地起来,仿佛是逃跑一样地跟在丈夫身后。 转眼,桌子上又只剩下两个人了。 不过,小少爷——? 任三爷这才知道,原来他大哥已经有孩子了。 只不过,这件事情很快地就被他遗忘过去了。这个家多出了什么亦或是少了谁,他已经无暇去关注,还有很多事情在等着他。 任三爷修养了这么长一段时间,底下的运作虽是没出什么大纰漏,一些小麻烦倒是连绵不断。还有一些是拿准了任三爷入了医院就再也出不来了,打算自立门户。 这下,任三爷看着那一堆渣滓浮了上来,畅游快活,他皱了皱眉,面无表情地将资料夹往桌上一扔,温景便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事了。 而让任三爷任潇云又重新记得这对母子,是在一个久未发病的午后。 他早早便起了,坐在床头,有些漫不经心地看着前晚温景搁在矮案上的文件。他是晓得用人的,不过有一些东西,他还是主张亲力亲为,尽管温景已经在他耳边劝过几回。 任氏主宅大而清冷,又有些许年代了,远远看去就是一个徒有外表却空乏的艺术品。如同任潇云任三爷本人,他整个人摆在那儿,就足够赏心悦目的了。然而,他浑身带着一股寒气,那双深潭一样的眸子仿佛永远无法注入一丝光辉。任三爷有种异于常人的谨慎,他对外界十分敏感,不管是视线还是言论,虽然很多时候,他自动自发地将它们给忽略了。 这日,不知是因为早起的缘故,还是由于任三爷难得的好心情——他已经有将近两个月没发病了,再者,他近来疲累困乏的次数锐减,偶尔吹吹风也不觉得如何。 温景将窗给打开了,这一次他吸取了上回的教训,没全数都敞开,只有微微清风从外头吹拂而来。 温景屈着背,小心翼翼地观察任三爷的神色——似乎没有以往那般苍白了,还有一抹淡淡的血色。 他思忖着,三爷今日的胃口应当是好的,得让厨子多平日多做一些。 这栋宅子太静了,而要是一般有什么声响,任三爷往往是最为敏锐的那一个。 当任三爷偏着头闭目养神的时候,他听见外头传来声音。 悠远的、又像是在耳边。 细细碎碎的。 然后一阵银铃般的笑声,让任三爷不自觉地从床上坐起了。 他扶着矮案慢慢站起,他看了眼床边的拐杖,最后还是径自走到窗边。这十几步的距离,因为没有拐杖的辅助,让他觉得有些微地吃力,当碰到窗边的椅子的时候,他有些脚软地坐了上去,气息不顺地咳了咳。 笑声,是从外面传来的。 他有些迫不及待地往外头看去——自从任大老爷走了以及任筠雅出嫁之后,这栋宅子似乎就再也没有这般生气勃勃过。 那时候,主宅还是有许多下人,而其中又有不少是年轻一辈的。 大约是五、六个人,十几只眼睛盯着一个娃娃。 这个场景对任三爷而言是绝对陌生的。他抬手挡去刺眼的阳光,睁大着眼往下看。 那真是个漂亮的孩子——任三爷这么想着,其实他也不知道漂不漂亮,他看过婴儿般大的娃娃不多,而那是个正在蹒跚学步,走得摇摇晃晃的小娃娃。 小娃娃被打扮得很可爱,一身蓝色的连身服,还带着一小顶的蓝色布帽。他正在左摇右摆地走向不远处那个拿着糖果诱惑他的女人——任三爷想起来了,那是他的嫂子。 任三爷简直是提着一颗心看着,当他觉得那娃娃快要摔倒的时候,小娃娃又提了一下站稳了,然后再不屈不挠地走向前——当小娃娃拿到那颗糖果的时候,一群人又笑了起来。那像是小娃娃的母亲的女人将儿子给抱了起来,啪啪地在儿子脸上亲了几口。 任三爷亦是毫无自觉地微微一笑。 “三爷,该用餐了。” 他看了眼温景,有些不舍地又看了看外头,人渐渐散开了,林子馨抱 分卷阅读130 起儿子,似乎也要进屋子里去了。 “……叫、什、么、名?” 温景顺着任三爷的目光,往下看去。一瞬间,他的脸色变了变,只是很快地又恢复正常。 他语气平稳地说:“是少夫人林子馨。”像是在汇报一样。 温景微微抬眼看了看三爷,却见他皱了皱眉。 温景心下转了转,“哦”了一声,连忙说:“还有小少爷,叫任祺日。”为了弥补之前的过错,他又再次补充道:“是从族谱里拿的名字,大老板还在的时候就定下来了,要是三爷您有儿子,末尾的字就是‘阳’。” 任三爷摆了摆手。 娶妻什么的,他从来没有摆在心上,单是要走几步路就让他喘不过气来,更别说是生儿育女了。 之后接连数天,任三爷守株待兔似地在窗边等着,可却都是失望而归。 夜晚入睡之前,他侧躺这,矮案上放着一个糖罐——他原来打算着,要让嫂子抱着侄子上来给他看看,可是他看了看房里那阴暗单调的布置,这个念头立马就打消了。他有些丧气地垂了垂眼,然而,看着那色彩鲜艳的糖纸,心里又隐隐觉得被安慰了。 檀香点燃的时候,他伴着那五彩十色的糖罐,渐渐地睡了。 然而在隔天,任三爷依旧是早早起了,带着一点盼望地坐在窗边。他围着毯子,费力地把窗给打开了,就听见一阵哭声。他往下看去,眉头几乎是要拧在一块儿了。 任三爷落下了他的毯子,靠着拐杖一步步地下楼去。等他走到哭泣不止的侄子面前的时候,他简直觉着心肺都快炸开了。他喘着气,先伸出双手,把跌倒在地的小侄子给扶了起来。小娃娃跌得痛了,也就不知道认了,一觉得有人抱就哭着粘了上去。 任三爷对于这类似投怀送抱的举动深感挫折,他笨拙地将孩子给抬起抱稳了,可是怎么也止不住那声声嚎哭。他的脑中闪过无数方法,没有一样是能派上用场的,最后他还是先疲累地坐了下来,他感觉到怀中的娃娃哭得一颤一颤的。 他伸手轻轻拍抚着孩子的背,频频吸着气,可是孩子不听话,只晓得在他怀里嚎哭蹬腿——任三爷觉得自己就快要发病一样,他已经不知所措了,只知道把小孩搂紧了,以免一个不稳,从他怀里摔下去。 结果他也不知这娃娃是哭累了还是什么,总之那哭声渐渐停了,只剩下抽泣。 任三爷长这般大,从来没哄过孩子,他想起了当天怀中的娃娃看见糖果的愉快神情,当下深深地懊悔了。他刚刚下来的时候,应该要记着抓一把糖果。 “咿呀…嘛嘛…”怀里的小娃娃发出几声他所不知的语言。 任三爷抱着孩子慢慢地往后靠在椅子上,他偏着头,垂眼看着这脸上还挂着泪痕与鼻涕的小娃娃。他伸出手,用长长的袖子,轻轻地擦了擦那张小脸,那柔软的布料让小娃娃觉得舒服似地眯起了眼,然后伸着肉乎乎的小手,把玩着叔叔的垂下的发丝。 小娃娃哭过一阵,又玩了一阵,任三爷一身冰冰凉凉的,在这炎热的天气下也不出汗,他极其轻柔地抚摸着那可爱的脸庞,见那娃娃靠在自己怀里,渐渐地要睡去了。他不知想起什么,口里轻轻哼了哼——可是他的声音不好听,发音也全靠发声器,实在是很难听出什么。 好在他的小侄子也不嫌弃,这般让他糊里糊涂地给哄睡了。 而任三爷亦是对这个侄子到了爱不释手的地步。 他先前就挺喜欢孩子,不过却也厌恶他们的哭闹声。然而,他对这小侄子简直是拥有无尽的耐力与包容。或许是因为这孩子与他是血脉相连的亲人,亦或是其他的因素。 在其他人眼里,这小侄子着实成了任三爷排遣寂寞的存在——任夫人慈爱地看着亲儿子,任三爷手里拿着玩具,正在哄着小侄子,脸上泛着绯红,他这几天过得太充实了,伴着这充满活力的小生命,他整个人似乎也跟着活了起来。 “妈……”林子馨揪着衣摆,她颤颤地唤了一声婆婆。任潇洋出差去了,这家里没有人能为她说话。 任夫人庄严地翘腿坐着,她斜睨一眼儿媳妇,又伸手去抚了抚儿子的发丝。可是儿子没看她一眼,只顾着陪怀里的小娃娃玩闹——她这个做妈妈的,几乎都要吃醋了。可是,有什么法子呢?这小儿子就是她所有的希望,他要什么,就算是星星月亮,她还得变着法子给他弄过来——更何况只是个小娃娃。 “呵呵。”任潇云对着小侄子笑了笑,他们用鼻尖亲昵地碰了碰对方。 任夫人看在眼里,心顿时暖了,她的三儿终于也像是个人了。 “妈妈……”林子馨都快哭出来了,她那天下午不过闪开一会儿,没想到一回来,就见小叔抱着自己的儿子,她想抱回来,小叔冷冷淡淡地看了她一眼,不情不愿地让她把儿子抱了回去。而之后接连几天,这小叔几乎是天天来要孩子——潇洋不在的时候,她只能够和儿子一起,要不然她是要思念死的。 “不过让三儿照看几天又有什么?”任夫人不耐烦地应了一声。 林子馨顿了顿,低下了头。 任潇云抬起头来,他终于注意到委屈含泪嫂子了。怀里的孩子也转过头,对着林子馨叫了几声妈妈。 “祺祺……”林子馨听见儿子唤自己,不由得抬头。任夫人这里是不成了,她泪眼朦胧地看着小叔。 任潇云是不讨厌这个嫂子的,也许是爱屋及乌的关系,他觉着这嫂子比哪个女人都顺眼得很,想是这般想,他却也没有放开小侄子的意思。 “三儿,你要喜欢日娃,就让他陪陪你。”任夫人怜爱地看着儿子,说:“过两天有个晚宴,陪妈妈去看看,好不好?” 任潇云低头看了看小侄子,心里想了想,就抱起小侄子转过头,走上楼去了。 林子馨眼睁睁地看着小叔越走越快,仿佛是怕她把儿子抢回去一样地,她“啊”地一声哭了出来。 任夫人不耐烦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她斜睨了一眼媳妇儿——这女人果真是疯疯癫癫的,一会儿理也不理儿子,一会儿爱得跟什么似的。 可这又怎么样?日娃怎么说,也算不得是他们的,那可是三儿的东西。这笔交易可是清清楚楚地记在账上了。 任三爷对任祺日是溺爱非常,那一段时候,他几乎是和这小侄子同床而眠,片刻不离身。办正事出门的时候,也要时不时打通电话问问,这种情况一直到任潇洋出差回来,带着老婆到弟弟房里,好声好气地把儿子给带了回来——是任祺日自己看见爸爸,欢叫着扑上去的,要不然任潇洋估计也要不回儿子。 任潇洋虽说是个道地的伪君子,然而也许真是觉得亏欠,对这个儿子,他倒也是疼爱的 分卷阅读131 。 尤其是知道弟弟也颇为喜欢自个儿儿子的时候,任潇洋如临大敌似地紧张——他总觉得这个弟弟又要来抢他什么了。 在任潇洋眼里,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几乎和土匪无异。这几年,他也逐渐摸清了任潇云的底细——他真真意识到父亲的不公平,以及任潇云的可怕。看他干的是什么,手上到底欠了多少条人命。任潇洋自觉不是什么好人,可也深觉这弟弟绝对不是什么善类。 任潇洋是个感情复杂的人,他一方面将儿子卖出去,一方面又极其喜爱这个儿子。 他为这种感情做出一个冠冕堂皇解释——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一家人的将来,只要他有足够的力量来扳倒王家、继母以及弟弟。他的妻儿,就能从这种变态的交易中脱离出来。 在这种复杂的关系之下,整个任家,似乎处在了一个微妙的平衡点上。 只是,这平衡点在一年之后,因任祺日突然在庭院昏倒,而接连牵扯出许多真相,而被残忍地打破。 番外九(下) 基因工程。 他顿住了。 任三爷已经很久没有正正经经地坐在桌案前,然而,他现下全身颤抖——连呼吸,似乎都让他觉得吃力,听完温景的最后一句报告,他终于像是支撑不住地往后仰倒。 “三爷……” 温景依旧是挺直地站在眼前,然而,见到任三爷眼下这副惨白的面色时,终究还是忍不住担忧地唤了一声。 任三爷抬起手掩住眼,这是他极度疲惫的时候,惯有的动作。 然而,当任三爷久久维持着这个姿势的时候,温景几乎要以为三爷又这般睡去了。他正思量着要不要给三爷拿张毯子过来的时候,任三爷突然站起了。 那张精致的脸庞因愤怒而近乎扭曲,他发颤着,抬起桌上摆饰的碧绿纸镇,用力地往温景扔去。 温景躲也不躲,他沉默地忍受了。 任三爷喘着粗气,他怒不可遏,那股从未有过的熊熊怒火几乎要让他没顶了——他们居然都瞒着他!然而,他们的欺瞒并不足以让任三爷发怒,让他如此激动得要发病的主因,是出在他的小侄子身上。 任祺日刚满三岁,可和一般的孩子比起来,仿佛瘦小白皙了点,感觉上有些虚弱。任三爷把家庭医生叫来了十几趟,都诊不出什么毛病。 许多下人暗里都觉着任三爷这个叔叔做得实在太紧张了,任夫人和任大少爷也合着一起劝了,任三爷皱了皱眉,抱紧了小侄子——他是怕。 他怕祺祺和他这个叔叔一样,身上大小病不断,晒个太阳吹个风都要头晕,随时都能一命呜呼。 任三爷双手搂住小侄子,那日渐成长的娃娃他渐渐要抱不住了。可一想到这孩子也许会和自己一样,任三爷便忧心不已,故而母亲和兄长说的话他全然没听进耳里,平时任祺日一咳嗽或打个喷嚏,就足以让他慌慌忙忙地把医生请来,仔细地检查一遍。 所有人知道,任三爷简直把这侄子当命一样地来宝贝了。 故而,当任祺日在庭院昏倒的时候,任三爷当时人在外头,一知道这事便急急赶了回来,正事也不办了。他看着床上脸色苍白,额头出汗的小侄子,叫了几声“祺祺”,家庭医生依旧是小心翼翼地说——没事,小少爷只是热得过了。 这一次,任三爷是怎么也不会信了。 人好好的怎么可能说晕就晕了。他沉默地抚摸着侄子的脸庞,嫂子林子馨含泪地站在一边,任潇洋走近他说:“三弟,你也去休息吧,这里有我和祺祺妈妈看着,出不了事的。” 任三爷抬起眼,他幽深的眸子扫过兄长和嫂子——然后垂下眸子,慢慢地俯身用脸颊摩挲着侄子的额头,心痛地合了合眸子,在那还留着汗的额上亲了亲。 之后,他站了起来,临走前依旧恋恋不舍地看着床上的男孩。可门合上之前,他却是看着那对夫妇,冷冽的目光,让任潇洋确切地捕捉到了。 这个阴沉怪异的弟弟,简直把孩子疼到心坎里去了。任潇洋看了看床上的儿子,他不是不知道任祺日为什么会昏倒,前些时候他趁弟弟出门一趟,带着儿子去医院抽取干细胞——等到任祺日四岁的时候,还必须捐赠骨髓等等,这些都是已经协议好的事情。只不过,就算再小心,这对一个孩子的身体而言,毕竟还是造成了一定的负担。 他坐在床头,摸了摸儿子,突然觉得一阵心酸,他红着眼眶低头叹了一声,林子馨抽泣着走了上来,推了推任潇洋的肩膀。 “潇洋……”她哭着问丈夫:“……怎么办?” 任潇洋深吸一口气。 他也觉得些微茫然。 他总觉得任潇云是越来越不正常了,他有些害怕,却又有些期待,如果任潇云知道自己是倚靠什么活到今日,究竟会是怎么样的表情。 然而,他害怕的原因在于,他理解任潇云的个性——那实在是个阴狠可怕的人,不知日后会用什么方法来报复自己。 他这般想着,蓦然一笑。 任潇云凭什么报复他,他才是最大的受益人不是么? 任潇洋的预感很快就来临了。 任三爷终究是知道一切了,然而在怒火之中,更多的是痛楚。他恨不得把整个任家都闹散了——谁也不知道,任三爷心里对这个家还是有点感情的。 而和兄长任潇洋对峙的结果,却是以惨败收场。 原因在于,他疼爱入骨的小侄子,根本不会愿意离开父母。 “你说我不配当祺祺的爸爸?那你呢?任潇云,你如果还想活着,你不还是要倚靠祺祺,你凭什么?” 任潇云从来没有如此怨恨过自己病弱的身体,他咀嚼着兄长的这一番话,僵直地站立着。 最后,他抬眼看着紧紧将头埋在父亲怀里的侄子——他刚才把祺祺吓着了,祺祺是连看他一眼都不愿意了。 “够了!别说了!”任夫人上来扶住了摇摇欲坠的儿子,她心疼地抚摸着儿子的脸庞——她觉着儿子现在仿佛是要哭出来一样,尽管那双眼只是大大地睁着。 任潇云看也不看自己的生母,他只是看着前方——就像任潇洋所说的,他想活。 他想活。 尤其是身边有了牵挂之后,他更想活了。 要是他死了,他就再也看不见祺祺了——他无法伴着那孩子生活、成长,而他要是死了,他的祺祺说不定根本不会记得他。 任潇云晃了晃,他像是要昏倒一样。 他突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他是这么地喜爱他的小侄子,可是他要是死了,他就碰不到了、看不到了。他一想到这里,他就觉得——死亡是如此地可怕。 但是,这样的话…… 任潇云慢慢地 分卷阅读132 抬起双手,覆盖住自己的脸。 最后,他妥协一样地,将剩下的百分之十的股份交给了任潇洋。他没再看他的兄长一眼,他马上就要离开了,他要去纽西兰养病。 而在他离开的时候,所有人都出来送了。车子启动的时候,他突然回头,看了看那大门。 任潇洋抱着儿子,带着似是胜利的笑容,旁边是唯唯诺诺的嫂子,他们目送着他。 而不过几年,任潇洋就因为飞机失事死去了,尸骨无存。 任三爷终究是回到了那栋宅子,那间久违的房里。 他如同当年——只不过,他的身子和先前比起来算是大好,他走到窗边,往下望去。 那个孩子也长大了。 任三爷翻看着影集,或是拿着笔,在画纸上划动。这些年,他依旧是深深地疼爱着这个孩子的,尤其在这孩子的父母相继去世之后。他看着那孩子一天一天地成长,只是,那孩子却怎么也不愿意和他亲近了。 任潇洋走了那一会儿,有不少流言,外界似乎都认为任潇洋的死其中大有文章。然而事实就是那样,任潇洋确实是意外地死去了——这一切背后似乎有无形的手,推动着这一切,从上一代,一直延续到他们这一代,然后不断地循环。 任三爷轻轻地将画纸从画架上拿下。 他又要换一本画本了。 温景走向他,在离他五步远的时候,弯下了腰,说:“三爷,该去开会了。” 他慢慢地走下了楼,然后瞧见对头那个少年跟在另一个漂亮少年身后走上了另一边的楼梯。 “王筝、王筝——你等等我啊。” 他的目光紧锁着那叫唤着的少年,少年似乎意识到身后的目光,突然回过头。 他们四目相接。 “三、三叔!”少年像是受到惊吓一样地轻唤一声。 他点了点头。 “啊……”少年左右为难地看了看,他是该赶紧跟上王筝,还是去给他三叔寒暄呢? 温景明白地开口说:“小少爷,三爷赶着去开会。” “呃,哦。三叔再见。”然后就咚咚咚地走上楼跑了。 任三爷的目光紧锁着少年的背影,他甚至抬了抬手——他想要唤住那孩子,可是那孩子跑得太快了,他根本来不及留住他。 而他自己意识到这个感情的变化,是在某个夜晚。 任三爷去外头办事,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温景替他开了门,那时候宅子的大灯都合上了,他走上楼,蓦然听到一声惊呼。 任三爷皱了皱眉,转头看去。 那是任祺日。 任祺日手里拿着水壶,原本是要走下楼去拿水,却和他那不爱说话的三叔迎面对上了。他脑子转得慢,得要半夜起来念书才赶得上进度。 任三爷下意识地看了看楼下的古钟——已经是凌晨四点多了。 他觉着他该说些话,让这侄子好好注意身体。他是时时刻刻都在担忧着、深爱着这孩子的。 然而,当他正眼和任祺日对上的时候,一夕之间,却说不出话了。 那时候的任祺日已经十六、七了,身子才刚刚有明显的拔高,裤子看去不太合身,有些过短了,而他身上现在只穿着一件白色背心,露出白皙的手臂。 任三爷蓦然侧过头,他一言不发地走上楼去了,留下任祺日一个人愣愣地站在原处。 任祺日并不知道那会儿自家三叔心里想的是什么。 而任三爷回到房里,他喝退了温景,喘息着服了药,快快地歇下了。只不过,他鼓噪的心并没有为此而宁静下来,有一股奇怪的欲望在他体内蠢蠢欲动。待他从那旖旎的梦中睁开眼,他简直要就这般死去一样。 然而,这份异样变态的感情在被发觉之后,似乎并没有为此而斩断,它每时每刻都在扰乱着自己的心神。 最快意识到这点的除了温景之外,还有任夫人。 任夫人已年近迟暮,在她一度以为小儿子再也不会原谅她的时候,她的三儿又回来了。她以为儿子对她是存在着感情的——这确实不错,任潇云就某方面而言,对这母亲还存有朦胧的爱。 她发现到儿子异形的情感,是在一个极其偶然的情况之下。任祺日生病发烧,打了针才稍微好转过来,而任潇云只记得守在床边,连饭也不愿意和她这个母亲一起用了。任夫人知晓三儿对任祺日的执着不比常人——她心里也深深觉得怪异,可她哪里敢说儿子一句不是,尽管,她也觉得,这种喜爱简直是太不对劲了。 只是,当她轻轻地推开虚掩的房门,从缝隙之中看到那一幕的时候,她恐惧不已。 她亲眼瞧见,她的三儿用着一个别扭却暧昧的姿势,亲吻着床上的少年。 这已经不是叔侄之间该有的正常互动了。 而在那时候,任三爷亦因身后的声响而回过头去。 之后,任氏母子大吵了一架。任夫人简直是疯了一般地去拍打儿子——这是乱伦,且不仅仅是如此,对方还是……任夫人几欲作呕。 在争吵的同时,任祺日被吵醒了,他恍惚地从床上坐起。 任夫人满脸泪痕地回头去看。 她忽然顿住了。 她以前总觉得,任祺日长得挺像一个人,可她怎么也想不起来。 而在这一刻,她豁然明白了。 床上少年揉着眼的动作,逐渐和记忆中的那个女人重叠——对了,他们才是亲祖孙! 那个女人,终于来向她讨这笔债了! 她从来就没怕过——可她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罪孽要由她的儿子来偿! 任夫人一瞬间疯魔了,她冲上前去,就要掐住少年的脖子。 可是她的企图失败了。 任三爷紧紧地把任祺日护住了,他看着倒在地上的母亲。而任夫人,亦被儿子那双寒冷中带着愤怒的眼神所震慑了。 当下,她崩溃了,就此病倒。 而任祺日由于烧得迷迷糊糊,醒来之后,浑然忘记这件事情。 一切已经脱离了掌控。 他们这一代,一直延续到下一代,最后全数围绕在任祺日身上。 任三爷怀着这变态的情爱,延续了将近三十载。 一直到任祺日死去,任氏一门只剩下任潇云一个人。 那是任祺日走后的一年,任潇云从床上坐起了。 任祺日死后,他依旧如同行尸走肉般地活了下来,或者说,他大半的时间,都是昏迷不醒的。 在他想活的时候,他时时刻刻都会死去;而在他想死的时候,他却又活下来了。 在他床边的矮案抽屉暗格里,放着一把枪。 这一日,他迷茫地坐在床头,那把枪被他握在手心里。 在枪声响起之前,他又再次落泪了。 他不知道要去哪里寻找他爱的那个人。 分卷阅读133 之后,他没来得及感受一丝痛苦。 只不过,当他再次睁开眼的那一霎那,他迷惘了。 早已因意外死去的温景走到他跟前,对他说:“三爷,该吃药了。” 他慢慢地从床上坐直了。 而当温景告诉他日期的时候,任三爷挣扎地下床了。 他疯了似地下了楼,越过了许多人——他看见那棵后院的大树,用尽全身的力气快步跑上前。 他张开手臂。 看着他爱的人—— 从天而降。 第十六回(上) 我定定看着他。 “……是不是?”我颤颤地吸了口气,仰了仰头。 他不说话。 他只是看着我,一句话也没说,脸上还维持着原来的表情,仿佛对那句话毫无感觉一般。 我渐渐感受到一阵入骨的冰冷,王筝送给我的坠子紧贴着我的肌肤。 “……”我伸手将那坠子包裹在掌中,不自觉地往后退去。 他什么也没说。 我看着那昏暗的灯光下,苍白若纸的面容,那双瞳眸之中透着一抹木然。我再次深吸一口气,我高高地仰着头,想把眼泪收回去。 只是,当我呼气的时候,它们还是落下了。 我拿起桌上的另一本本子,转身往门口走去。 “祺祺——!”他突然快速地窜了上来,一把拽住我的手臂。 “……!” 我用力地推拒着他。 我、我必须离开这个地方。我要带着王筝,离开这个地方。 “祺祺!祺祺——!不是、不是……”胡乱的推搡中,我们一起跌至长沙发上,他两手制住我挥动不止的双手,半身的重力压在我身上,想要搂住我。 最后我咬着牙嘶吼了一声:“任潇云——!!” 他蓦然怔住,我的身体快速地做出了反应。在我的双手重获自由的时候,它们迅速地往那脆弱的颈脖袭去,挣扎之间,我将他反压在地上。 我的双手不断施力,我甚至能清晰地感受到他的脉动——我看着他的面色由白转红,似是极其痛苦地张着唇。 但是,在最后一刻,我终究是顿住了。 他伸起的手,并非要挣开我掐在他脖子的双手。我的脸颊感受到那抹冰凉,他的指尖颤抖着,拭去我眼里的泪。 他从头至尾都张着唇。 祺祺…… 我的手缓缓松开。 两抹清晰的红色指印,在那白皙的脖子上显得更加狰狞。 “咳……”他难过地仰着头,频频咳嗽吸气,额上布满了冷汗。我惊魂未定地看着他,然后,慢慢地从他身上坐起了。 他咳嗽不止,却在我起身的时候,又伸出一只手抓住我的手肘,另一只手撑着沙发边缘,挣扎着从地上起来,最后像是脱力地倾上前,环住我的肩,在我耳边边喘息边喃着:“祺祺……” 那仿佛是魔咒一样,让我无法动弹。 他从我的颈窝里探头,唇色已经微微发青。 我怔然地看着他。 “这又算……什么呢?”我茫然了。 我问他:“你这样,又算什么呢?” “你到底、到底想怎么样?”我无力地摇着头:“任潇云,我真的、我真的不明白。你到底想要我怎么样?啊?” 我抓着他的肩——胸口痛得几乎窒息。 “……你爱我?那是什么样的爱?你的爱,就是沉默地掩饰一切,让我从始至终都被蒙在鼓里?亦或,你的爱,就是任意地对我施 暴囚 禁,用我的亲人威胁我——甚至在最后,毁灭了我的一切!” “你知不知道我有多痛——?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那时候我有多尊敬你!我、我——你知道么,如果那时候你告诉我……我是我爸来换取任氏的筹码,但是却能让你活下去——我或许会觉得痛苦,但是、但是……我……” 我看着他。 “你知道么——?要是那时候我知道、我知道,我的存在,能让你活着,能让我的三叔活着,能让我重要的人活下去——就算是我爸妈,真的对我一点感情也没有,我也觉得是、是值得的……你明白么?” 他怔怔看着我,慢慢地睁大了眼。 “对、对……你怎么可能明白?当那时候你和王筝一起夺了我的公司,你现在是不是要告诉我,那是因为,你怕我太辛苦?……你爱我,所以你是为我好——而为我好的方法,就是让所有人见证,我所珍惜的一切是怎么样毁在我手里的!” “然后、然后——”我仰着头,环顾着四周。 “我们都活过来了。” “全部的事情,都还没有发生……我还可以重新再来,在所有的错误发生之前。我告诉自己,这一次,我要有属于自己的人生,我要做我想做的事情。我要远离过去的一切,我要在那些伤害来临之前,躲得——躲得远远的、远远的……” “我、我真的怕了,我……我不贱的,我也会痛的,你们说我不识好歹也好,我只是想要过得好好的。我、我有自知之明,我知道,我蠢、我软弱,我没了你我就不知要死多少次了,但是……” 我流着泪,看着他。 “……任潇云,我不欠你的。” 我摇着头,哑声说着。 “我不欠你的。我不欠你的。任潇云。” “你为什么、为什么,还要、还要从我这里,夺走我就快要得到的救赎……?” 我问他:“你为什么还要把我珍惜的、重要的,从我身边夺走呢?” 他扯着喉咙,只能发出几个沙哑的单音。 我疲累地靠在他肩上,泣不成声。 又能怎么样呢? 我握紧了胸前的坠子。 ——又能、又能怎么样? 已经回不来了。所有的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 就算王筝真的是他害死的,我什么也不能做。 我哽咽着,将头深深地埋入他的怀里。 我再也经不起,任何一个人的离开了。 再也经不起了。 *** 我沉默地望着对头。 任三爷坐在床边,神色担忧地看着我。 徐长生唤了一声:“小少爷。”他收拾着东西,“过两天我再给你仔细查查眼睛,如果有什么,可能还要去医院一趟,设备比较齐全。清宏,把这药搁在桌上。” 徐清宏声细如蚊地应了一声,小心翼翼地靠近床边,把药包搁下了,又小声地说:“小少爷,您……里面的药水,早午晚都要滴几滴,还有止痛药,说明都在里头了。” 我看着他淡笑着点了点头,“谢谢……”徐清宏腼腆地回以一笑,只是在转头看向任三爷的时候,猛地垂下眼帘,受惊似地快步走向他的爷爷。 我不由得笑出了声,手便忽然一阵冰凉。我的 分卷阅读134 目光转向他,任三爷抿着唇,一言不发——他就是想,估计也发不出声音,脖子已经抹了药,有些刺鼻。 “唉。”徐长生看了看我们,陡然轻叹了一声。 “爷爷,叹什么气啊?”徐清宏鬼祟地问了一声,徐长生狠狠地往他的后脑勺拍了一记。 “出去,凑什么热闹。” “啊,我、我这不是关心三爷和小少爷么……” 徐长生走出门前,又回头对着任三爷说了一声:“三爷,这几天您也该把事情放一放,老张那里我会去说的。” 任三爷点了点头。 徐长生看了我一眼,慢慢地合上门。 我吁了口气,往后靠着,后头垫着枕头,很是柔软。 他坐在床边,两手紧握住我的手,看着我,像是有千言万语一样。 我看了看他的脖子,任三爷皮肤向来白嫩,一点伤就能红肿发紫,更何况是勒痕。我蓦地觉得一阵刺痛,垂着眼别过头去。 他猛地拉起我的手。 我惊跳起来,疑惑地看着他。 只是,任三爷死死抓着我的手肘,然后突然往自个儿的脸上拍去。 这么做是施不出什么力道的,我一时也没反应过来。他只是住着我的手,不断地拍着自己的脸。 “你……你干什么?”我倒抽一口气,使劲地将手给抽回来。 他看着我,往我凑了凑,唇张了张,像是费力地要说些什么。 我对他轻声说:“……我就算打你,也不能挽回什么?” 他怔了怔,然后慢慢地点了点头。 我的精神有些不济,叹了口气之后,别过眼,徐徐地挪了身子。 侧过身,闭上眼。 良久,我能感受到床边渐渐倾斜,似乎有什么轻轻地、慢慢地,靠了过来。 背后传来一阵冰凉的感觉,他的手越过我的腰,缠上我的手。 也许是都把话说开的缘故,我总有种微茫然却随意的感觉,就像是全然豁出去一样。 接连两日,我迷迷糊糊地睡了醒、醒了睡,有时候睁开眼,就觉得眼睛疼得不行,一阵晕眩。任三爷扶着我坐起了,冰冰凉凉的手动作极轻地拍了拍我的脸。 “我……难受。”我还想睡,太累了。 他抱着我坐在床上,我靠在他的怀里,脑子稍微清醒的时候,又伸手推了推他。 他不知说了什么,手往我额头探了探,然后侧身去按了呼叫铃。 我吃力地微睁着眼,脑袋昏沉沉的,很是难受。 “……闷。” 然而,他的身体偏寒,我不自觉地往带着凉意的地方靠去。没一会儿就听见了几声脚步声。 他捧着我的脸,我抬眼看了看他。 然后,把眼睛闭上。 衣襟被敞开,胸口感受到一阵冰冷的时候,我才猛地睁开眸子——一个面目陌生的医生,拿着听诊器战战兢兢地听了听,我能清楚地感觉到任三爷两手环过我的胳肢支撑着我。 他们不知说了什么,那医生从自己的医药箱里找些东西,任三爷又将我抱紧了。 我伸了伸手,想将衣服的扣子扣上,迷迷糊糊试了几次,到后来那白的几乎能看到血管的手掌覆上我的手,替我将纽扣扣上。 我有些难受地咽了咽口水,才发现喉咙疼的厉害。 身子让人扶着翻了翻,我改成趴在他身上,正当我疑惑的时候,猛地觉得裤子被人拉扯着——我立马惊醒地仰起头。 “我不……不打针……”我嘶哑地推着他,边胡乱地瞪着腿。“我……吊点滴,我不……不打……” 这会儿我才听清那医生说了什么:“先生,肌肉注射对您现在的身体比较稳当,这时候使用静脉注射,也许会带来不良反应。” 我抓着任三爷的手臂,频频摇着头,“不,我不打、不打针,三叔,我不打……”他搂紧我,我简直觉得自己快哭出来了,脑子一片混乱。 糊里糊涂地,就被人按在床上,抽搐了一下,转眼就让人狠狠地施了一针。 我觉得又痛又麻,趴在他身上,难过地将头埋了下去。好一会儿,他才慢慢地将我翻了回来,用袖子替我擦了擦额上的冷汗。 医生不知又交代了什么,战战兢兢地放了东西,和旁边的护士低着头走了出去。 我的耳边嗡嗡作响,难受地蜷缩起来,微睁着眼。 他似乎在我的额上亲了亲,我费力地抬眼。 我想狠狠地瞪着他,可是没办法,只能够在床上蹬了蹬腿,手胡乱地拍了拍。 斜睨的时候,我瞧见他垂下发丝。 我太想泄愤了。 抬起手,抓着他的头发,使力扯了扯。 他凑近我,用脸蹭着我的脸颊,似是颇为受用。我扯了几下就觉着累,喘了一阵,就放开了。 算了。 我侧过身,倒向一边,将头埋进枕头里,但是却睡不下了,后边一阵麻一阵疼。 他靠了过来,我就往里头缩去,他又缠了上来。 等我缩得累的时候,他两手环住我的肩。 我蓄积了点力,然后用手肘撞了撞他。 他不依不饶地环紧了我,脸往我的颈窝凑了凑,在我耳边轻轻吐息。 我深深地吸了口气,转过头去看他。 任三爷半卧着,单手撑在床上,低垂着眸子望着我,脸色难看得仿佛那针是打在他身上一样。 “你……”我费力地开口,呼气喃着:“你……” 唉。 我胡乱地抓了抓被子,将整个人盖了起来。 隔天我烧就退了,醒来的时候,就瞧见任三爷坐在对头的桌案前,原来不知翻看着什么,在我渐渐坐起的时候,便从位置上站了起来,向我走来。 他脖子的勒痕稍微淡化了,我看了看他,慢慢地从床上下来。他突然快步走到我跟前,抓着我的手透着一股凉意。 那看去不像是活人的手,太苍白了。 我无声地望了他一眼,转身要走。 任三爷脸色一变,猛地又将我给拽了回来。 “祺祺……”他总算能出声了,只是声音还低哑得很,微微皱着眉,在我看着他的时候,抿了抿唇,极其勉强地露出淡笑,弯下腰像是在哄人一般地开口问:“祺祺……饿不饿?” 没等我开口,他就走到床边的矮案拿起话筒,我瞥了他一眼,又站了起来,任三爷猛地回头将我用力按倒在床上。 我头晕地抬了抬眼。 “你起来……”我推了推他。 他不说话,只是摇了摇头。 我难以自制地翻了翻白眼,一把揪住他的领子,凑近他,艰难地冲他说—— “我……要上厕所。” 第十六回(下) 我从诊房走出来的时候,没瞧见任三爷,只有同来的徐清宏迎了上来,跟着来 分卷阅读135 的还有两名保镖。 “小少爷,检查得怎么样?”徐清宏看了看那诊房门牌,“这个德国医生是眼科的权威,我爷爷说多一个人就多一分专业,这样才不会疏漏什么。” 我笑了一声,摇了摇头:“我哪有这么娇贵。” 徐清宏又要接着说什么,我抬眸环顾四周,一小层楼尽是面容冷峻的保镖,这阵仗跟什么似的夸张,不由得扯了扯嘴角。 “小少爷,您笑什么啊?”徐清宏常年让徐长生带在身边,二十一了还有股浓厚的大男孩气,热情活力之中还保有珍贵的坦率。他顺着我的目光转了转,正色说:“小少爷,这可关乎到三爷还有您的安危,当然是不能马虎的了。” 他见四下无他人,突然神秘兮兮地凑了过来,小声说“您不知道,现在外头简直是乱七八糟的,前两天半夜张哥还带着一帮人来见三爷,我看准是又要——” “清宏。”后头传来徐长生的一声喝斥。徐清宏立即从我身边跳开,和我保持两步的距离,毕恭毕敬地站着。 我回头去看,就瞧见除了徐长生之外,任三爷和那刚才替我做检查的德国医生一块儿站着。那德国医生比手划脚说了许多,任三爷头专心致志地听着,眉头微蹙,神色凝重。待谈话告一段落的时候,任三爷对眼前的医生伸手——那德国医生似是有些受宠若惊一样地双手握住任三爷的手掌,很是郑重地握了握。 坐进车内,我靠边坐着。原是一言不发,任三爷伸过手来,轻轻握了握我的手心。我的后背靠在椅子上,微扬着头,侧过脸望着车窗外。一直到他伸手抚了抚我的眼角,那指尖透着的冰凉让我不适地皱了皱眉,不着痕迹地侧了侧头。 晚上,我滴了滴眼药水,又将徐长生交代的止痛片拿在手里,回过头的时候,就瞧见任三爷放下手中的文件,一双眼直直盯着我,欲言又止。 我吃了药,扯了扯嘴角,转头钻进了被子里。 没一会儿,我感觉到另一侧微微倾斜的时候,我回过头去。任三爷怕寒,就连睡觉都会穿着袜子,一身柔软的绸缎带着诡异的艳色,很是扎眼。我默默地睁大眼,几乎是有些讶异了,他见我醒着,侧身去把矮案上的夜灯打开,用遥控将房内的照明灯合上。 我转过身,缩了缩,说:“我想看点书。” 前些天任三爷让人在房间里多置了几个书柜,摆满了各式各类领域的相关书籍。 “我想看些……跟做菜有关的,食谱之类的。” 他“嗯”了一声,我不等他接话,吸了吸鼻子,接着道:“我……有东西,还留在我住的地方,我明天去拿回来。” “你让清宏跟着我就可以了,你要是不放心,也可以多派点人看着我。我……不会跑的。” 他不说话了。 隔天我起身的时候,没瞧见任三爷,倒是一睁眼就瞧见徐清宏。他见我醒来快步走了过来,“小少爷。” 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四周,徐清宏的目光跟着我转了转,蓦然“哦”了一声,说:“小少爷您找三爷么?” 我顿了顿,徐清宏自顾自地笑说:“三爷凌晨就带着张哥出门了,不知是办什么事,好像挺急的。不过三爷要是知道小少爷您一醒来就找他,他老人家铁定要乐的。” 我向徐清宏表明了要出趟门的事情,徐清宏动作积极地去安排了车,不断地说“小少爷,您除了去拿东西还要不要去什么地方?三爷说过,您今天到哪儿都行,要不这样,我们待会儿去打保龄球。” 敢情是这小子自个儿想出门玩。 出门前,徐清宏像是想起什么地又快步走上了楼,下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什么对我晃了晃。一直到他拿到我跟前,我定睛一看,怔怔地将那手机握在手里。 “三爷交代我要拿给小少爷,原来这手机是小少爷的,款式挺久了,刚好去看看新的吧?” 我摇了摇头,将手机收进口袋里。 坐在车内的时候,我有种昏沉沉的感觉,眼皮却不断地跳着。我缓缓伸手,用力地拍了拍脸。除了徐清宏之外,还有四名保镖跟着,不过他们坐着另一辆车,徐清宏自报奋勇地担任司机的职位,他才刚拿了驾照,很是跃跃欲试,简直可说是兴致勃勃。 “我驾照都拿了大半年了,爷爷却死活都不让我碰车。”我疑惑地问他为什么,徐清宏撇了撇嘴,笑说:“因为他儿子是出车祸死的。” 我微微一愣,徐清宏拉下车窗,心情愉悦地吹着口哨。 徐清宏不太熟悉这里的路段,我也有些陌生,两个绕了好几趟的路才走对了,等到了我之前住的公寓时,已经过了中午。 徐清宏跟着我走了进去,只有两个保镖跟了上来,另一个守着车。走进公寓的时候,才发现保安刚换了人,坐在保安室内盯着电视荧幕。待我走到房门前,门外的小盆栽几乎全枯了,我将它们抱在怀里,将钥匙给掏了出来。 祺日。 我的脚步突然顿住,晃了晃,睁大眼一看。 玄关一个人也没有。 沙发盖了白布,走廊上堆积了许多箱子。 我慢慢地抬眼环顾,轻轻地吸了口气。 还是一样的气味,却已经……物是人非。 “清宏。”我回头对着徐清宏说:“你先去外面等吧,我拿了东西就走。” 徐清宏闻言,略带迟疑地应了一声,三步一回首地走了出去。 我把枯了的盆栽放在玄关,走进房间,床上还摆着那件衬衫。 我平静地将那衬衫摺好了,房里还有一个旅行包,里面放的都是之前替王筝洗好的衣物。王筝回去新加坡的时候,忘了给他捎上了。我将那件衬衫和干净的衣物放在一起,卷起了衣袖,又去将王筝先前放书的箱子整齐地推在一起——这是他留给我的,除了回忆之外,仅有的了。 忙了好一会儿,也许这一段时间被真被养得娇了,稍一劳动就容易累。我叹了口气,歪倒在床上,抓着枕头的时候,碰到了什么。 我摸索了一阵,拿出来一看。那是我和王筝的护照,还有已经过期的机票收据。 我怔怔地看着,有些恍惚地坐了起来,将收据折成一小张,夹在护照中,小心翼翼地放进口袋里。 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也许是太久没听到这个铃声,我猛地一个惊跳,一个不稳,手机从口袋里滑落。 我赶紧弯腰把它捡了起来,却在看到来电显示的时候,霍地一顿。 是杜亦捷……? 我犹豫了好半晌,一直到那手机停止了响动,才舒了口气似地耸了耸肩。没想到一转过头,手机又响了起来。好在,这次是白君瑞。 【小……小祺——!】 我才一接电话,那头就传来白君瑞着急的 分卷阅读136 声音。 “……卓宇。” 【小——爸爸!你这么多天都没有消息!你急死我了你知不知道!是不是那个混帐把你关起来了?!那个老不死的变态,居然整我——!你能接电话了,是不是你逃出来了?啊?】 “卓宇,你说慢点,我在——” 我的身后突然传来一阵轻轻的敲门声。 我反射性地回过头,看见来人的时候,当下一愣。 我愣愣地看着那一身西装革履,戴着墨镜的人,他淡笑着靠着门板,慢条斯理地摘下了墨镜,用着富有磁性的嗓音说:“小祺,卓宇又是谁?” 【喂?爸爸,爸爸?你怎么了?】 我呆怔地看着他走进,看似漫不经心地环顾四周。 “呵,刚才为什么不接我的电话?”他回头看我,笑容隐约带着一丝危险的意味。 我冲着他,强作自然地泛起一丝淡笑,“杜先生,你怎么突然来了?” 杜亦捷低头笑了笑,忽然一改口气,看着我正色说:“小祺,我找了你很久。” 我点了点头,说:“抱歉,之前因为一些私事,所以……”我别过眼:“杜先生是大忙人,找我有什么事情?如果是工作上的事情,我已经离开事务所了,恕我不能给你任何意见。” 他“哦”了一声,笑说,“小祺,你该知道的。我是一直很关心你的,我找你,是想来跟你重新开始的。” 我皱了皱眉——杜亦捷怎么说话古里古怪的。 他打了一个响指,我戒备地退了一步,却瞧见从外头走进另一个大汉,手里拎着什么向我扔了过来。 “清宏!”徐清宏被扔在地上,已经昏迷。我正要弯下身去将他扶起来的时候,那个大汉突然掏出枪,指着徐清宏的脑门。 我倒抽了一口气,抬头惊愕地看着杜亦捷。 “杜……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 杜亦捷冷眼看了看徐清宏,带着微微无奈的口气,说:“小祺,我只是有些不耐烦了。” 我微微一愣。 他噗哧一笑,“我想要一样东西,从来就没有失手过,那种你追我跑的大少爷游戏……”杜亦捷脸上的笑容逐渐敛去。 他大步向我走来,猛地拽住我。 “我玩腻了。” 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你……在说什么?你——剩下的人,你把他们怎么样了!” 杜亦捷看向那持枪的大汉,那个大汉点了点头,将手枪上膛。 “混帐!”我要冲上前拦住那汉子,杜亦捷却单手就能把我牢牢制着。 他笑了一声,在我耳边说:“小祺,你跟我走,我不为难这小子。” 我喘着气,狠瞪着他。 “疯狗。” 杜亦捷皱了皱眉,捏了捏我的下颚,“小祺,不要说这么粗俗的话,不适合你。” 我用力地侧过头,“我跟你走,你放了徐清宏!” 杜亦捷笑了一声,说:“好。” 他一手拽住我,将我往外头拉去。 被强拉进车内的时候,我不断地回头,杜亦捷拉过我的肩,目光与我对视,整个人压在我身上。 他用力地着捏着我的下颚,脸上带着残忍的微笑,说:“你要是再露出那个舍不得的模样……” “——我现在就让人打烂那个小子的脑袋。” 第十七回(上) 杜亦捷脸上挂着淡笑,眼里却没有丝毫笑意,让他的面目近乎扭曲。他单手拽住我的手肘,只要我稍一挣动,他扔下一记慵懒中带着戾气的眼神。 期间他接了几趟的电话,语气一回比一回冷硬。 最后一次,他眯着眼,眼神看着车窗外,带着一丝残酷的意味说:“既然他和我们玩命,那就奉陪到底——我倒要看看,这病痨有多大的本事,叫罗伦斯他们放手干!” 挂了电话之后,杜亦捷意义深远地瞥了我一眼,我僵直地坐着,抿了抿唇,回避他的视线。 猛地一个吃痛。 杜亦捷将我用力地拽向他,单手扭着我的脸,逼迫我和他对视。 我狠瞪着他,咬紧了下唇。杜亦捷微偏着头端详片刻,蓦然一笑,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脸,说:“你其实长得不怎么样。” “……”我不明所以地看着他。 杜亦捷突然俯身而来,在我鼻翼上轻啄,他的另一手仿佛带着恶意地狠狠揉捏着我的下唇,那举动让我心中生出一股无法忽视的不安。 “这几天上哪去了?嗯?” 我别过了眼,却听他状似无奈地轻笑一声,“小祺,你真是——啧,不听话。” “杜……先生,”我觉得吸进肺里的都是寒气:“你把清宏放了……我们好好谈谈。” 杜亦捷笑了笑,他翘着一只腿,我现在半身撑在他那翘起的腿上,手让他给拽着,姿势很是别扭。 他沉吟片刻,抬手支着额,突然摇了摇头,笑说:“小祺,你这么在意他,我还真是越来越不想放过那小子了。” “你!”我的心咯噔一跳,猛地揪住他的衣襟。 杜亦捷皱了皱眉,又将我往前一扯,我用另一手挥向他,他拉扯着我一个翻身,把我压制在身下。 我趴伏在位子上,杜亦捷紧贴着我的背,在我耳边低声说:“小祺,你对我这样,我简直太难过了。” 他仿佛真是极其伤心一般地两手渐渐移向我的腰身,整个人紧紧贴近我,额头靠在我的后颈,深深地吸了口气。 他似是自言自语地说:“我真是要伤心死了。” 车子驶近一栋西班牙式的旧宅邸,车刚停下,便有人急急上来给杜亦捷开了车门。杜亦捷将我从车里推了出去,一个黑人大汉便适时地接住了我,对杜亦捷毕恭毕敬地叫了一声“老板”。 杜亦捷应了一声,偏头冷声交代道:“把人给看好了,出什么意外,自己看着办吧。” “是,老板。” 那黑人大汉弯腰把敞开的车门,我用力地挣动着,大喊着“杜亦捷”,他带着浅笑把车窗拉上,车子便绝尘而去。 “杜亦捷!杜亦捷——!”我使劲地挣动着,那黑人大汉似是觉得吃不消,不知从哪儿弄来绳子,将我双手捆了,然后拽着我的领子,扔进了一个房间。 我吃痛地扑倒在地,只听见后方“砰”的一声,伴随着细碎的声响。 被锁上了。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费力地仰着头,扭动着身躯,使力地用脚蹬了蹬紧闭的门。 末了,我疲惫地蜷缩在地,口舌干燥,又觉着冷,只能难受地闭上眼。 我转醒的时候,窗外已经全暗下来,我睁了睁眼。“唔……”我觉得左眼一阵难忍的酸涩,吃痛地又合了合眼,手不由自主地碰了碰——我才赫然惊觉,那原来捆着我的绳子不知何时已经解开。 分卷阅读137 我的身下是柔软的背垫,我强压下心中的疑惑,在黑暗中摸索着,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 “醒来了。” 我一惊,当下立即循声看了过去,只见前头似乎有个朦胧的光影,我定下心神,集中了精神往前瞧。 杜亦捷嘴里还叼着雪茄,坐在那马蹄型的长沙发上,黄澄澄的迷蒙灯光映出他的脸庞。从他的脸上看不出喜怒,只有眼神中还透着一道锋芒。 “过来我这里。”杜亦捷捻熄了烟,一手支着下颚,另一手向我招了招。 我警戒地看着他。 “呵,吃饭嘛,人是铁饭是钢,何必跟自己过不去。”他的心情似乎带着一股诡异的兴奋,我向前走近了些,这才瞧清他跟前的矮案上摆了精致的菜。 我抿着唇走向他,在他对头的沙发上坐了下来。 桌上摆了两人份的西餐,中央还有蜡烛灯台做点缀,配合他此刻的神情,似是弥漫着一股堪称怪异的气氛。 他勾了勾嘴角,拿起了桌上的红酒。 “来喝点。”他拿过高脚杯,倒满了又递了过来:“我记得你不太能喝,上次在左宸那里,你不小心喝高了,我没想到你醉酒的时候,礼数一点也没少,果真是世家大少爷,教养好,和我们这种贫民窟混出来的,不一样。” 我一言不发地打量着他,等到他有些不耐烦地仰了仰头,才抬手接了。 “来。”他抬了抬他的酒杯,“小祺,庆祝我们重新开始。” 我神色僵硬地面对着他,他愉悦的心情无法渲染到我。 “杜……先生,我——” 他摆了摆手,“别左一句右一句的先生,我听着——”他往前凑了凑。“实在心烦。” 我觉得一阵凉意袭来,蓦然脱口说:“你上次在法国餐厅对我的态度,就像现在这样。” 我看着他,双手握了握拳,“杜亦捷,你到底有什么企图……?不,我应该问你,你把我抓来这里,是想干什么?” 杜亦捷呷了口酒,他的坐姿随意,衣领敞开着,透过那鲜红的液体望向他,仿佛能感受到周遭那股危险的气息。 “小祺,”他摇首笑了笑,“我把你带来,自然是想和你好好相处的。” “这是你好好相处的方式?我不能理解。” 他吁了一口气,从位置上站了起来,皱着眉头说:“小祺,你的脾气怎么越来越不好了……?”然后像是恍然大悟一样地颔首,语气森冷地说“哦,我知道了,是那个病痨把你给宠坏了、宠娇了。“ “你不要胡说。”我跟着站了起来。 杜亦捷也不恼,将插在口袋里的手抽了出来,拿了桌上的遥控器,指了指前头的液晶电视。 “今天应该开心点,来看点有趣的东西助兴,怎么样?” 不等我反应,那荧幕就显现出了画面。 那是高画质的监视影带,画面清晰,只是没有声音。 我看着画面中的场景,蓦地一愣——那是…… “你……”我难以置信地回望他:“你监视我?” 杜亦捷不置可否,他的目光专注地看着荧幕,轻声“嘘”了一声:“小祺,专心点。” 我怔怔地看着那荧幕。 杜亦捷不断地跳转着画面,这监视器的画面是在三个月前——那是王筝刚和我一起住的时候。 监视器的画面除了在客厅,还包括了厨房和房间,甚至是浴室。我咬牙切齿地瞪着前头,大步上前要将杜亦捷手中的遥控器抢过来,然而,当画面定格在王筝搂着跌到了沙发上,滚作一起闹腾着的时候,我的手不由得一顿。 “小祺,怎么了?那个人,你喜欢他?”杜亦捷嘲讽地笑了笑,“可惜已经死了。” “住口!”我猛地揪住他的领子,杜亦捷一把抓住我的手,无谓地笑了一声,说:“既然你想看他,那我就让你看最好看的一幕吧。” 我愤怒地瞪了瞪他,别过眼。 杜亦捷笑了一声,拽着我向前。 我不可避免地往前倾,却瞧见了我这生都不会忘记的一个画面。 画面由远而近,清晰之外,甚至伴随着声音。我愣愣看着,画面突然加快,而对头那人逐渐清晰。 正在越过马路的王筝,嘴角还带着浅笑,而在一阵尖锐的叫声下,我眼睁睁地看着—— 王筝受到了猛烈的撞击,身子甚至反弹地撞上了挡风镜。 那抹残酷的血色染红了我的世界。 第十七回(下) 我是因为忍受不了眼睛传来的剧痛而清醒过来的。 从右方传来的热度以及那扎眼的光影,我知道已经是隔天上午了。我抬手掩了掩左眼,慢慢地翻过了身。 尽管眼睛传来难忍的刺痛,我还是睁着——我只要一合上眼,映入脑海之中的除了铺天盖地的血色之外,再无其他。 门似乎被打开了,我听见了耳边渐近的脚步声。 “小祺。” 我垂了垂眸,将头埋入枕头里,手覆上耳朵。 猛地一个强劲的力道将我从床上拽了起来,我吃痛地向前倾去,却听见那声带有轻蔑的笑声,杜亦捷伸出另一只手拍了拍我的脸,说:“乖,吃点东西,然后换衣服,我们等会儿还要出去。” 他已经穿戴齐整,我向上抬了抬眼,很快地就把头低下了。 我觉得恶心。 杜亦捷让人将托盘拿了上来,放在矮案上,他在床边坐了下来,伸手把玩着我的发丝。我侧了侧头。 “唔。”我的发丝让他一扯,被迫转向他。 杜亦捷脸上似笑非笑,神色冷峻,瞅着我好半晌,突然笑了一声:“真可怜,昨晚一下子就晕了过去,我还没插进去呢。” 我睁大了眼,身子颤抖着,一股深深的恨意伴随着屈辱感快速地涌了上来。 他又捏了捏我的下颚:“真是个宝,连胡子都不怎么长,身体也好看,就是太瘦了点。” 我用力地挥开他的手,他反抓着我的手腕。 “龌龊……!”我咬着牙瞪着他,我扯着沙哑的嗓子,“你让我作呕……!” 他丝毫不为所动,反是笑了一声,俯身一手按在我的肩上,将我拉了过去,“我恶心?那你跟谁不恶心了,那个长得比女人还漂亮、死不瞑目的家伙,还是……” 他扯着我的发丝,逼我和他对视。 “还是——那个病痨,他那快死的模样能让你舒服?呵。” 我伸出另一只手狠狠挥向他的脸,然而,我身上没什么力气,那股力道扇过他的脸,简直不痛不痒。 杜亦捷却抚了抚自己的脸庞,脸上挂着笑,在我又要站起来揪住他领子的时候,单手便制住我的手,另一手将我扯向他,狠狠将覆上我的唇。我难过地推着他,杜亦捷仿佛是玩上了瘾, 分卷阅读138 顺势将我按倒在床上,我惊恐地要逃开,他贴着我的后背又吻了上来,用力地吮吸着我的后颈,脚顶进我的双腿间。 “……”我咬紧了下唇,恨恨地揪紧了床褥。 等到他亲够闹够了,重重地喘息一声,附在我耳边轻声说:“你别急,等等我带你去做检查,等结果出来了再让你舒服还来得及。” “……禽兽!” 杜亦捷轻笑一声,咬了咬我的耳垂:“小祺,我也想做君子的。”他拽过我的头颅,让我转向他,看了看我红肿的唇,用拇指用力地搓揉一番。他的双手探进我身上唯一遮身的衬衫,用力地抚摸我的身体,然后狠狠地捏着我的腰。 我疼得龇牙咧嘴,抬腿用力地蹬着他。杜亦捷单手拉扯过我的脚踝,我惊叫一声,往床下跌去。他轻快地笑了一声,将我从地上扶了起来,放回床上。 “吃点东西,你昨天一整天都没吃,要饿坏了。” 我喘息着,惊魂未定地看了看眼前的食物。 他又往我凑了凑,我咬牙拿起托盘上的杯子,狠狠地向他扔去。 杜亦捷很简单地就避开了,杯子跌在地上碎裂成片,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 “滚!你……给我滚!” 我冲着他嘶吼着。 杜亦捷沉了沉脸,却怒极反笑,擦了擦嘴站直了。 他转身打开柜子,将里面的衣服抓了两件就往我身上扔。 “你不吃,好。那就赶紧换了衣服,我十分钟后回来。”他走过来拽住我的手,威胁道:“你别想耍花样,更不用想从我身边逃开,十分钟后你要是没换好衣服,我就让全部人看看我是怎么上了那病痨的宝贝。” 我气的浑身颤抖,只能用满是愤恨地眼神看着他。 杜亦捷笑了笑,转身走出门去。 一直到那门再次合上,我双腿发颤地往后退了一步,然后仰倒在床上。我抬手,掩了掩双眸,急促地吸着气,泪水从眼角落了下来。 怎么会……变成这样? 昨晚上的事情出了眼前的一片血红之外,剩下的记忆也只有杜亦捷将我抱起来扔到床上,我用力地捶打着他,他仿佛只是要泄愤一样地将我全身狠狠地揉捏一遍。 这一次,是李玲救了我。 他那时候问了我一句,“那女人得了艾滋是不是?” 我闭着眼,没回答他,他抚摸着我的身体的手一顿,又沉声问:“你和她睡过了么?”他笑了笑,最后用力夹紧着我的腿,胡闹一阵。 我难受地偏着头,什么时候晕了过去也不知道。 但是,那时候几乎要没顶的、绝望的痛,以及那如同血花般妖冶的红,已经深深地刻进我的脑海里,永远也挥之不去了。 杜亦捷将我带去了一栋白色的建筑物前,那像是私人医院,可地处偏僻,招牌也不大。这一行他似是极其隐秘地进行着,除了跟过来的十几个保镖,杜亦捷似乎怕我逃开,从头至尾没有放开我的手腕。 满腔的恨意让我觉得疲惫,我从一开始的挣扎到之后连说话的力气都被抽干一样,左眼疼得已经要睁不开了。 杜亦捷看了一眼,伸手要碰一碰我的眼角。 即便视线不算清晰,我硬是侧过头避开了去,今时今刻,他身上的味道只会让我觉得反胃。 杜亦捷笑了笑,也没再管我。 抽了血之后,我有些晕眩地扶着桌案站了起来。杜亦捷戴着墨镜,伸手要扶我,因为眼睛的疼痛,我的反应有些迟钝。 杜亦捷这会儿皱了皱眉,让那医生给我看一看眼睛。 医生大略敲了敲,只说是有些感染了,那点眼药水滴一滴就行了。 杜亦捷“哦”地一声,笑了笑,呼了口气捏了捏我的肩膀。 回去的时候,我将刚才在餐厅杜亦捷强逼我吃下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 我打开浴室的莲蓬头,往后坐倒在浴缸上。 我迷迷糊糊地仰着头,眼睛已经滴过了药水,原来疼痛减缓了一些,可还是疼、越来越疼,一直流出泪水。 我简直觉得它快要瞎了一样。 我想要清醒一些,将水都转成了冷水,待神智稍稍清明的时候,猛地听见砰的一声。 “小祺!”杜亦捷刚才让我吐了一身,恼怒地将我丢进了浴室里,自己去换了衣服。现下他突然闯了进来,我靠着浴缸边缘慢慢地坐直了,却见他大步走来把水关了,单手将我拽了出来。 他将浑身湿漉漉地我推倒在床边,我扶着床沿滑下了床,我看见我的指尖苍白中透着青紫。杜亦捷将毯子使力地扔在我身上,沉声说:“把你的大少爷脾气给我收起来,你这模样做给谁看?呵。” 我费力地挪了挪腿,想站起来。 杜亦捷将我扯了起来,我的衣领敞开着,他要将我扔至床上之前,目光落在我胸前两个相贴的坠子。 他皱了皱眉,“这是……” “滚。” 我用尽全力地推开他,然后双手按着腹部,往后倒回床上。 他似乎又说了什么,我极其难受地双手环抱着自己,尽力地蜷缩着。 良久,我觉得昏昏欲睡的时候,似乎有什么热源贴近着我。我艰难地睁着眼,杜亦捷正俯身解开紧贴着我的湿衣服,我一个激灵,咬着牙要抬拳挥向他。 “小祺,别闹了。”他用手背蹭了蹭我的脸,像是无奈地说:“我给你换件衣服,再睡,乖。” 我抽着气摇了摇头,推着他。 杜亦捷最后像是失了耐性一样地将抓着我的手腕用力地扭至身后,温热的手贴着我冰冷的肌肤。我震了震,却听他说:“不想让我碰?嗯?那你现在想的是谁?哼,你也不用盼着了,那病痨一时半刻是救不了你了,他现在可是自顾不暇……” 我捕抓到了最后一句话,猛地睁大眼,抓着他的手。 “他……三叔……” 他笑了一声,眼里却没有丝毫笑意,双手环着我的腰,往我凑了凑。 “小祺,亲亲我。我就告诉你,嗯?” 我啐了他一口。 杜亦捷拧了拧眉,脸色阴冷地望着我。 他突然掴了我一个耳光,这是他两天来第一次真正对我动粗。 我被打偏了脸,一阵耳鸣,麻了半张脸,嘴里尝到了一阵铁锈味。 杜亦捷的手机却在这时候响了起来,他冷漠地瞧了我一眼,转身去听了电话。 “——什么?” 他的声音猛地拔高。 “蠢货!要你们去炸了他的船,结果反倒让他烧了我们的仓库——你们是干什么吃的!FUCK!叫罗伦斯听电话!我就不信玩命我还玩不过他!” “……” “你说……!” 他突然脸色大变,二话不说,拿起了外套快步地走出门去。 第十八 分卷阅读139 回(上) 我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过了很久,就算眼前只剩下一片黑暗,或许是因为眼睛的疼痛是一阵又一阵的,让我无法昏睡过去。 我本来还以为,我是一个很能忍痛的人。但是我现在也分不太清了,到底最痛的是脸颊、眼睛,亦或是胸口。 我抬起手,往胸口抓了抓,一直到碰触到胸前的一双坠子。 我用拇指轻轻地将其中一个扭开。 静谧的黑暗之中,响起了那久远的,带着一丝温情和暖意的声音。 “祺日生日快乐,祺日生日快乐,祺日生日快乐——” 我颤颤地将那坠子拿着,贴近耳边,身上的痛楚似乎少了一些,又像是多了一些。 王筝…… 我忍着疼痛翻过身,带着那抹疼痛,合了合眼,入睡。 不知是不是我的睡眠太浅,当肌肤感受到异样的热度的时候,我仍是迷迷糊糊地转醒了。有什么东西正在抚过我的身体。 我难过地侧过身子,费力地抬了抬眼。 我的上身是赤裸的,裤子被拉到了膝盖处,他埋在我的胸口前,黏湿的舌头划过我每一寸肌肤。 “醒来了?”他从我怀里抬了抬头,我别过眼,抬腿要蹬他。 杜亦捷像是已经习惯了我的反抗与动作一样,轻松地压下我正欲抬起的腿,顺势扳开我的双脚,我吃痛地低吟一声,拽进了被单。 “小祺,我今天心情不好,你听话一点,好不好?”他用像是和我商量的口气。 我连瞪他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紧紧地合上眼,侧头。 “小祺、小祺。”他伸手拍了拍我的脸,然后笑了一声,“算了,你就装一条死鱼吧,我要看看你能装多久。” 他的动作突然粗鲁起来,手抚过我身体每一处都用了力道,渐渐地划过我的腰肢,一直到臀 部。我羞耻地咬着牙,想将腿合上,可是他抵入我的双腿间,在我挣扎的时候,使力地捏了我的臀。 “啊!”我痛得一颤。 杜亦捷趁我张嘴的时候,捏着我的下颚,将我从床上抬了起来。我茫然中带着惊惧地看着他,杜亦捷脸上无一丝笑容,却“呵”了一声,轻声说:“小祺,我怎么就这么喜欢你呢?” 我喘息着,垂了垂眼。 他太滑稽了。我简直快要笑出来了。 他轻轻啄了啄我的嘴,慢慢将舌头探了起来。他先前让我咬了几次,这次他用力地捏着我的下颚,不像是吻了,仿佛是啃咬一样地,长驱直入之后,牙齿撞得我都觉得疼。我的手无力地垂着,不断地将头往后仰,他耐力一失,直接扯住我的发丝,让我乖乖地让他亲着咬着。 杜亦捷在床上,像一只野兽。我闭了闭眼,不对……他本来就是禽兽。 他见我没反应,觉着有些恼了,慢慢地将身上的衣服褪去,又将我的裤子全数脱了去,疯狂地啃咬着我的肌肤。我麻木地用手掩着眼,偶尔疼得不行的时候,才溢出一声呻吟。 杜亦捷捏得我身上红一块青一块,他下身火热得跟烧红的铁杵般,抵在我的双腿间。他像是极其难忍地抓过我的手,在他那里揉了几下。 他迟迟不敢真正碰我,是怕我身上有病。 我想到这里,不由得嘲讽一笑。 他捏了捏我的脸,“小祺,你笑起来真漂亮。” 我不看他,侧着头,微微睁着眼,看着王筝送给我的白金坠子。它们紧紧地靠在一块儿。 杜亦捷捧着我的脸亲了两口,“小祺,我真喜欢你,从以前……不,好像从上一世一样,很久很久,就喜欢你。” 我这次真的笑出来了。 我斜睨了他一眼,摇了摇头,扯着沙哑的嗓子说:“不……我们上一世,没有……关系。” “这一世……死也不会……有关系。” 我猛地觉得身下猛烈一痛。 他的手指捏了捏我的下身,那部分从头到尾都是虚软的,他的手掌重重地覆了上去,使劲地搓揉。 “啊……!” 我觉得我快哭出来了,痛得全身抽搐。我抬手用力地推拒着他,杜亦捷却笑了出来:“你太伤我的心了,小祺。”他舔了舔我的耳垂:“你真以为我不敢碰你?嗯?” 他的动作,不带任何情欲,只是单纯的惩戒。我难过地往后仰着头,双腿发颤。他的手指握住我那地方,开始上下摩挲起来。我趴伏在床上,毫无快感,只觉得越发难受。 杜亦捷玩了几下,仿佛是厌倦了,他将我的身体完全翻了过去,吻着我的后背。 我将王筝送给我的坠子握在掌心之中,杜亦捷将我的后半身双手扶了起来,逼迫我用屈辱的姿势对着他。 我知道他要做什么。 他夹紧了我的腿,然后将他的东西,夹在我的两腿细缝之间,闷哼了一声,用力地、慢慢地,动作起来。 我深深吸着气,左眼已经睁不开了。他的双手不断地揉捏着我,下 身却由慢渐快地在我腿间冲撞,甚至用力地撞上我那垂软的部位。 这样就让我觉着耻辱得要疯了一样,我无法想象,当他进入我的那一刻,我会是怎么样的心境。 他弄了一阵,渐渐得趣了,俯身搂住我的背部,将我给提了起来,让我跪坐在他身上,双手再度用力地将我腿夹得跟紧,然后拉过我的双手,在他那东西穿过我的腿间细缝之时,用手上下摩挲。 “小祺、小祺……”他吻着我的颈部,上下动了一会儿,突然冷笑了一声。 “小祺,”他说。“我知道我很无耻,你不愿意和我做,那你和那个病痨……你们不是叔侄么?” 我睁了睁眼。 杜亦捷又来回顶了几下,然后搂紧我的腰,咬着我的肩头。我的腿间沾满了黏腻的乳浊液体。 当他放开我的时候,我无力地向前倾去,趴伏在床上。 他慢慢地搂了上来,仿佛是爱不释手地紧紧抱了抱我,在我耳边说:“小祺,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三叔收了我给他的见面礼,发疯了。” 我抬了抬眼。 他咬着我的颈项。 “那个见面礼,只有我和他两个人看过。你什么也没穿,张大腿的样子,多好的礼物。我真是有些后悔。” 我抬手,想打他,他拽住我的手。 “然后,你三叔不计成本地炸毁我们的商船,里面还有他的货,他是豁出去了,不想在这里混了——还烧了我的仓库和娱乐城。那座娱乐城他也是有分的,他不心疼,我还心疼什么?” “小祺,你和他到底什么关系……他花了几亿派人取我的命,还好我命大,暂时死不了……但是——” 他两手用力地捏住我的肩膀。 我吃痛地低吟一声,掌心的坠子滑了出来。 我的手指动了动 分卷阅读140 ,想将那坠子给抓回手心里,那宽厚的手掌却快我一步覆了上来。 我睁大了眼,快速地将那坠子给夺了回来,紧紧地包裹在双手的掌心之中。 我翻过身,挣扎着坐起了,戒备地看着杜亦捷,慢慢地挪到了床尾。 杜亦捷的剑眉紧蹙着,然后拽着我的肩膀将我拉扯过去。我疯了似的挣扎着,在差点跌下床的时候,杜亦捷一手揽过我的腰,将我往他的身上靠拢,顺势用双手将我脖子的链子给用力地扯开。 我的颈部传来刺痛,那链子散开的时候,仿佛有丝丝银光坠落。 “祺日生日快乐,祺日生日快乐——” 杜亦捷恍然地“哦”了一声,“原来是那个人遗物,难怪你不管什么时候都抓在手里,和我玩的时候是在想他么?” “还给我——!!” 我疯了似地厉吼一声,挣扎着要把那坠子夺回来。 “杜亦捷!那是我的!你还给我——!” 杜亦捷将手抬着,冷眼瞅着我,在我使劲地攀着他要将链子夺回来的时候,将我用力地推下床去。 “唔!”我跌在地上,又慌忙地揪着床单爬了起来。 “杜亦捷!你不要碰王筝!你把王筝还给我,把王筝还给我——!!”我拉扯着他的手,也不知是哀求还是什么。 “祺日生日快乐,祺日生日快乐——” 王筝的声音还在室内悠扬着,我仰着头,看着那光影下的链坠渐渐地往下移。我张开手掌—— 猛地,一个眨眼的功夫,我看着那坠子被用力地甩到了地上。 那坠子在地上滚了几圈,滚到了玄关处。 我快速地连跑带爬地过去,狂喜地将那坠子给捧在手心里。 只是…… 我顿住了。 照片里王筝的笑容还在,可是……声音、声音…… 我颤颤地摇晃着,将它贴近耳边,再晃了晃,不断重复着动作…… 王筝的声音。 没有了、没有了…… 杜亦捷走了过来,弯腰从后搂住我,抚着我的发,语气柔和地说:“乖,我带你去洗一洗,别惹我生气了,嗯……?” “小祺——” 我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握住了眼前的门把,突然夺门而出。 “小祺!!” 我用力地向前跑—— 我要快点找人,找人…… 我要找人把坠子修好,要快点。 “小祺——!!”在我要走下楼梯的时候,有人突然从后方拽住我的手。 不要……! 我胡乱地推着他,似乎有许多人围了过来,他拽住我的手向周围的人吼道:“不准看!不准看——!去把衣服给我拿过来——!!” “小祺——!” 推搡间,我脚下一滑,整个人往后仰去。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我浑身疼痛,但是,我很快就又坐了起来,只是,这一次,我站不起来了。 “小祺……!你怎么样了!” 我突然顿住了。 看着眼前那个人。 我将手里的坠子抬高,对着他。 “小祺……?” 我扯了扯他的手,说:“你帮我,把坠子修好?好不好?” “王筝坏了,你帮我把他修好,好不好……?” 他睁大了眼,仿佛是看到什么惊恐的画面。 我急得快哭了,攀住他的颈子,哀求着他:“很贵么……?不要紧,多少钱我都付给你,帮我把王筝修好,帮我修好吧?” 他抱起我,对着周围大吼了一声:“一群蠢货!还不快给我去叫医生!!” *** 我做了一个很长的梦。 我觉得,真的很长,长得我想就这么睡下去,再也不醒来了。 但是,我还是睁开眼了。 杜亦捷就坐在床边。 我看了看他,慢慢地别过了眼。 左眼被蒙着,我想伸手碰一碰,但是杜亦捷轻轻地拽住我的手。 “别碰了。”他顿了顿,说:“它差点瞎了。” “你觉得痛、不舒服,为什么不说?”他说。 我看着他。 久久。 我张了张唇,杜亦捷皱了皱眉,好半晌,才像是会过意来,倒了一杯水,将我从床上扶了起来,然后喂我喝了下去。 “我……”我喝过了水,说:“我真的……可以说?” 杜亦捷看过去很是疲惫,眼下的黑影有点深。他急急凑了过来,“小祺,你还有哪里不舒服?” 我看了看他,点了点头。 “嗯。”我说:“对,我很痛,很不舒服。” 我对着他,然后慢慢地环顾四周:“我在这里,很不舒服。” “我看见你,我很不舒服。” “你碰我的身体,我很不舒服。” “你的声音,很好听……但是,我还是很不舒服。” 我看着他铁青的面色,轻轻地说:“我太痛了。怎么办呢?” 杜亦捷突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他看着我,然后,深深地吸了口气,转过身去。 我还以为他又要走出去,可他只是走到房间的桌案,打开抽屉,弄了好半晌。 末了,我看着他向我走了过来。 手里拿着一把枪。 第十八回(下) “小祺,你现在是恨死我了,对不对?” 杜亦捷看了看手里的枪,看似漫不经心地说。 我对着他,突然发笑一声,点了点头。 杜亦捷听到那一声笑,仰着头,将手里的枪扔向我,它落在我的跟前。 “对,你是恨死我了。趁现在我脑子不太清醒的时候,我给你一个机会。” 我愣了愣,抬头看他。 杜亦捷走向我,在床边坐了下来,轻轻地抓过我的手。 我露出的手肘皆是一片青紫,那是杜亦捷在床上捏的。我明白,我的身体应该更为惨不忍睹。 “像这样,对,那好了……”他颇有耐性地教我握枪,待我姿势正确的时候,仿佛是赞赏地说:“小祺,你真有天份,握枪的姿势很重要,要是掌握不好,是永远射不中目标的。” 他说罢,就站了起来,退了一步。 脸上依旧带着笑。 我仰头看了看他。他说:“瞄准我的心脏,小祺。”他指了指自己胸口左侧,“它在这个地方。” “小祺,你只要开一枪,你的痛苦、不舒服,就会结束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 我右手握着枪,那沉甸甸的重量,让我几乎抬不起来。我望了他好半晌,说:“杜亦捷,我问你一些话。” “你……一开始,接近我……就是有企图的么?” 杜亦捷笑了一声,“你说的一开始,是十年前,还是半年前?” 我仰头,茫茫然地对着他。 “哦,那我全都 分卷阅读141 说罢。我先从十年前那次见面说起。”他两手插进裤袋,笑了笑。 “十年前我在一个无聊的下午,看见了一个翻墙利落的小胖子。那时候我没什么在意,只是觉得这小胖子长得很有趣,看着我们的眼神挺和善,不像是害怕。后来,我被坤七那帮人陷害的时候,又瞧见了那个小胖子,本来只是想拿着刀威胁威胁他,没想到他真把我带到小屋里,也没多慌,不像那群人只会大呼小叫。” “后来,我觉得这小胖子挺好、挺可爱的,可是他是个好好学生,每天学习向上,我这样的,一不小心就要带坏他。所以,我就让他上课休息出来陪陪我,反正看他上课时候挺无聊的样子。呵。” 他笑了一声,像是沉湎在那段回忆里,然后,目光微沉:“但是,我和他,总还是不同的人。他是个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家世好修养也好,以前胖着的时候就怪顺眼,后来眼睛受伤了突然瘦下来,就更好看了。他到我家,知道我要走了,还说要去机场送我——呵,他哪知道呢,我这是要去送命的。” “什么意思?”我问他。 杜亦捷说:“都是过去的了,你不是要听我对你有没有企图么?那继续乖乖地听我说。” “我和他阔别十年,很多事情都不一样了。他还是那个有钱大少,只是和家里闹了别扭,而我实打实干拼了十年,总算给我有了今天这么个位置。我和他偶然见面了——在我名下的一家俱乐部里,我遇见他了。我发现,每次和他见面,他都是很滑稽、狼狈。但是这次我知道了,真正狼狈的还是我。” “在我沉浸在和他重逢的喜悦里,才发现,原来他是警方派来的眼线,或者是挡箭牌。” 我看着他,摇了摇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杜亦捷笑了笑:“就算你真的是警方的耳目,他们也已经抛弃你了。你只是弃棋。” “我知道,解释是多余的……但是,我不是……我是要去找……李玲,才跟程辰一起去的。” 杜亦捷闻言,眸光微沉,沉默片刻,继续道:“我用戴斯?金的案子,透过这一点慢慢建造他和警方之间的矛盾,或者说,是和他的朋友。”他摊了摊手,笑说:“其实我本来是打算就这么让戴斯那小子被关在牢里,他是个没脑子的大麻烦,不过很让我意外的是,这场官司你们赢了。结果戴斯那小子疯了一样地要报复,把那病痨给请了过来,哼。” “三叔他从什么时候……” 杜亦捷冷笑了一声,口气不善道:“你的三叔可是个狠角色,比谁都还阴,做事的那套准则是最没人情味的,谁都知道和他处不得。算了,不谈他。” 我揪了揪被单,语气僵硬地问:“那么,你……为什么要害死王筝?” 他沉默了下来。 我垂着头,说:“如果说,你为了和任……三叔争,你的对象应该是我,不是王筝。可是……你为什么……?” “呵。”杜亦捷轻笑一声,看着我,说:“小祺,这理由更简单了。” “我得不到的,他凭什么得到呢?” 我猛地扬起头。 杜亦捷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他笑着道:“小祺,我跟你说过,我知道我不是个好人。但是,我要是遇到最好的,我就会千方百计想抓在手里。” “那李玲……” 杜亦捷皱了皱眉,“小祺,你的眼光实在太奇怪了,那种不知道被多少人睡过的货色,也值得你这么关心?” “住口!!” 我把枪举了起来,正对着他。 杜亦捷眯了眯眼,微微地笑了,向我走了过来说:“很好。小祺,就是这样,对准,然后……开枪。”他坐在床边,向我凑了过来,枪口抵在他的胸口。 我深吸了几口气。 他慢慢地靠了过来,亲了亲我的脸,唤了唤:“小祺。” 他将头埋在我的颈窝。 我仰着头,眼前像是许多画面浮现,还来不及捕捉,就快速地逝去。 唯一清晰的,是那时候,在那窄小的房子里,杜亦捷坐在地上,翻了翻那相册,指着照片里那对新人,微微笑着,不知说了什么。那时候,他已经不是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然而,他的眼里除了戾气之外,还有着更多的情愫。 杜亦捷…… “铿锵。” 那把枪支从我手里滑落,跟着床侧的倾斜,慢慢跌至地上。 当发出那声清脆的声响时,杜亦捷慢慢地从我的颈窝里抬头。 他说: “你还可以再把它捡起来,小祺,在你面前的,是强迫你、害死了你重要的王筝、算计你的朋友、亲人的人——” “这样的人,你也舍不得杀死他?你不是应该为了他们报仇么?” 他捧着我的脸,让我看着他。 “你……哭了?”他笑了一声。“有什么好哭的?” 我推了推他,抬手掩住脸。 一股深深的绝望笼罩着我。 杜亦捷叹了一声,转身将地上的枪拿了起来,他退了两步。 “小祺。” 他说:“那我自己来。” 我惊恐地抬头,却瞧见他对着自己的胸口,慢慢地扣下扳机。 “不——” “咔。” 一声声响之后,杜亦捷看着我,嘴角扬起一抹弧度。我怔怔地看着他,杜亦捷将枪往地上一扔,向我走来。 我依旧呆怔地望着他。 杜亦捷伸手摸了摸我的脸盘,仿佛是心痛一样地说:“把你吓坏了。” 他坐到了床边,伸手搂住我,用脸颊同我摩挲,叹息一声,“小祺,这么试探你,是我不对。” “如果你那时候选择开枪,我也可以……告诉我自己,把这些都结束了,做一个明白的了断。”他顿了顿,爱怜地亲了亲我的耳垂,举止是前所未有的温柔。 “小祺。”他用舌尖拭去我眼角的泪。 “怎么办,我真的要爱死你了。” 杜亦捷告诉我,他的怀里还藏着另一把枪。 要是我那时候选择扣下扳机,那他就会把那把真正装了子弹的枪给掏出来。 然后,结束我的痛苦和性命。 后来,我发现,其实真正疯狂的人并不是我,也不是杜亦捷,是选择。 接下来的几天,却很少瞧见杜亦捷的身影。 他也没只限制我在房里,只要是在屋子的范围之内,都能任我自由走动。 王筝的坠子修不好了,有时候,我看着窗外,仿佛依旧能听见王筝的声音,清晰得似乎他就在我身边。 那一刻,我才真正地明白,王筝是真的不会回来了。而我对他拥有的感情太复杂,我自己也说不清,看着那坠子,我只隐约地知道,我和王筝的人生,从此……也许不会再有交集了。 杜亦捷自那 分卷阅读142 天之后,就没在床上对我如何,或许是顾忌我的眼睛和精神状况。前一个医生临走之前,对杜亦捷说了这么一句话:“情况也许不是很乐观,建议还是去医院仔细检查看看……” “要是能去我还要让你过来?没用就给我滚!” 杜亦捷的脾气暴躁了许多,他的电话似乎每分每秒都在响动着,甚至在半夜他突然回来,搂着我睡了一会儿,又会被电话声吵醒,然后沉着脸走出去。 他看过去,一副是要撑不下去的模样。 我吃吃睡睡,偶尔在屋子里走动,外界发生了什么,我丝毫不知。 这一天我从床上起来,呆坐着许久,脚就有些发麻。我挪了挪身体,想下床走动走动。 之前守在房门外的人已经被扯下去了,从楼上走下阶梯,就是佣人也没瞧见几个。 当我走到楼下的时候,却听到一声暴怒。 “你这样做是要我们全部都陪葬就是了——!!” 楼下大厅处的几套沙发上,坐了好几个西装革履的人,杜亦捷坐在首座,看似疲惫地单手抚着额。那几个人周围都分别围着保镖,看去应该都是道上能说话的人,让我微微一愣的是戴斯?金也在其中,他戴着金边眼镜,只是沉着脸。 “凯斯,别这么冲动。杜老板,你倒是说说话,现在那个人已经放话了,说只要你肯放人,他就把之前的恩怨一笔勾销,不会再为难……”那像是和事佬的人蓦然一顿。 杜亦捷冷笑着,看着他,说:“你真的相信他的话?”然后,目光向四周扫了扫:“你们……真的相信那个病痨的话?” 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哈。”杜亦捷大笑一声,往后躺了躺,合握着手,说:“当初可是你们把他给请过来的,最佳的合作伙伴?对,没错。他确实是挺有脑子的,不对——他就是太有脑子了,你们知不知道,他只要懂一根手指,就能把你们捻死。” 杜亦捷的语气深沉,嘴角却挂着笑,“如果我们合起来,他要动我们也比较有顾虑,但是也只是时间的问题——任潇云可不是病猫,他是一头饿虎,他在东南亚什么名声你们没听过?呵——” “如果……”他的目光锐利,扫过众人。“你们还想活命的话,就听我的话。” 在场的人面面相觑,戴斯?金却突然抬起头来,看到了站在楼梯的我,笑笑扬声道:“哦,那个人的宝贝不正站在那里么?” 所有人顿时都瞧了过来。 杜亦捷眉头微蹙,那个原来正在和杜亦捷争吵的,叫凯斯的白人汉子站了起来,指着我说:“就算是这样好了,要是再不要把那个小子放走,我们连这一个月都撑不过了!是你一开始说让他方寸大乱好下手的,他是方寸大乱,可是是疯了一样地拿我们全部人开刀!” 杜亦捷沉着脸,“他也一样元气大伤,我们并不一定会输。但是,要真的把人还他,我们真的一点胜算也没有了。” “狗屁!”凯斯突然站了起来,对周围的保镖一挥手,“你不给我自己抓!你要死自己去死!黄猴——啊啊!” 那叫凯斯的突然挣扎着往后一倒。 我怔怔地往旁边看去。 楼梯的另一边,一个人坐在轮椅上,手里的枪口还冒着烟。 “阿德。”杜亦捷皱了皱眉,唤了一声。 我同是看着前头推动着轮椅的阿德,除了双腿之外,他的左侧的袖子,也是空荡荡的。 他的眼神透着一股阴狠,脸色惨白,举起枪,又往天花板开了两枪。 所有人都静了下来,就连保镖也不太敢轻举妄动。 阿德没看着我,只是对着他们笑了一声:“唉,刚才好容易才睡好,是哪只狗在那里吠,吵死了。” 凯斯捂着伤处,脸色发青,他的两个保镖扶着他,正琢磨着要不要动手。 杜亦捷虽是皱眉,却叫一旁的一个保镖走上楼,要把我带上去。 我回了几次头,那保镖强拉着我,我只听见杜亦捷说了什么,然后身后又响起了几声枪声,伴随着那叫凯斯的惨叫声。 我越过阿德身边的时候,他沉着脸瞪着我,慢慢地露出一抹深沉的微笑。 第十九回(上) 整晚我都无法入睡,脑中闪过的除了那几声枪声之外,还有那不绝于耳的惨叫声。 天亮的时候,杜亦捷走进门来,那会儿我刚好坐起了。杜亦捷脱着领带,边向我迈步而来,然后坐在床上,捧着我的脸,用力地亲了几口,在我皱眉扬手推他的时候,才稍稍作罢 。 “刚醒?”杜亦捷抚摸着我的脸庞,淡淡笑着,话语中透着一丝疲惫。 我没应他,只是又躺了回去,侧过身。 他笑了笑,伸手把玩着我的发丝、捏了捏我的脸,手背在我的颊上摩挲着。过了挺久,才拍了拍我的肩,说:“醒了就起来吧,和我一起去楼下吃饭。” 我挣了挣,却还是让他从床上拽了起来。 他捏了捏我的下颚,心情似是欢快地说:“总算有点肉了,不过也不能只吃不动,要不然又要变回小胖子了。” 我抬了抬眼,不知为何,仿佛是玩笑一样地应了一声,“如果能让杜先生你失了兴趣,要我变多胖多难看都行。” “哦。”杜亦捷扶着我,亲了亲我的脸,轻声说:“那你不用费心了,小祺,你变什么模样我都爱你。” 我哈地轻笑一声,用手擦了擦脸。 杜亦捷带我下了楼,人已经都走了,客厅依旧是整整齐齐的,连沙发套都是新的,就是香水味浓了一点,然而空气中的血腥气是无法就这么冲散过去的。 杜亦捷将我带到了饭厅,然而桌上空空如也,现在这个时间厨子也在休息,我不得抬头望向他。 他让我坐了下来,替我倒了一杯水,说:“乖,等等我。” 这宅子挺大,除了另一边的总厨房之外,连着饭厅的还有一间小厨房,就和一般房子厨房的大小差不多。杜亦捷走进了厨房,我微微侧过头,望着那个方向。 然后,他在里面忙了好一会儿。 出来的时候,手里的托盘上,有两碗粥菜,还有荷包蛋。他献宝似地放到我跟前,从口袋里拿出手帕擦了擦手,脸上带着一抹难以言喻的笑意,“我好多年没自己下厨了。” 我看了看他,他把汤匙塞入我手里,坐在我旁边,单手支着下颚,饶有兴致地看着我。 我垂了垂眼,喝了几口粥,就听他说:“味道好不好?” 我没应他,他也没再问,只是一口气把自个儿碗里的粥都喝了,看过去倒像是挺饿的。 我说:“你吃吧,我吃不下。”我将粥推给了他。 杜亦捷擦了擦嘴,笑了笑,“你吃,我吃东西就这个样子,小时候人 分卷阅读143 穷,一有吃的就管往嘴里灌,到现在桌上有山珍海味,我还是这模样。” “没办法,谁让我草莽出身的,修养什么的,我学不来。” 我沉吟着,舀了舀碗里的粥。 半晌,我才说:“你知道么……?” “芯姐死了。” 他脸上的笑容微微一顿,然后就应了一声“嗯”,双手合握着,没再说话。我又吃了几口,最后真是吃不下了,杜亦捷径自收了碗筷,走进厨房。 我看着他的背影,渐渐地觉着有些迷茫。 吃过了后,杜亦捷带我到屋子外走了走。 那院子不算大,除了一个小池塘之外,还有几座小花圃,就只有一个秋千。杜亦捷伸手摇了摇那个秋千,说:“之前买下这栋房子,院子就有这么个玩意儿了。” “小祺。”他突然拉着我,把我按在那秋千上。 “喂,你……”杜亦捷按着我,脸上满是笑意,兴致勃勃地说:“小祺,你坐上去,我推你。” “杜亦捷,我不是孩子,也不是女……” 杜亦捷没等我反应过来,就拉着那秋千,往前一推。我因为惯性而往后仰去,手忙脚乱地抓住了边缘,杜亦捷真是来了劲,在我一晃一晃之后又推了一次。这回我脑子清醒了些,直接跳下了秋千,因为冲力而往前走了几步,正当我摇晃着站稳的时候,杜亦捷却往后压上我。 我惊叫一声,我们两个齐齐倒在地上的时候,他一个翻转,转而让我趴在他身上。 “……搞什么!”我挣扎着要起来,杜亦捷两手紧紧环着我的腰,笑闹着任我推着他。 “杜亦捷,你——” 他突然静了下来。 “小祺。”他伸手,碰了碰我的包着的左眼,“抱歉。” 我看着他,沉默片刻,说,“你要说抱歉的对象,不是我。” 杜亦捷笑了笑,“用一只眼睛,很辛苦的,是不是?”我瞥了他一眼,就要爬起来,杜亦捷却不肯放开我。 我用力地推了推他,他笑了几声,末了猛地抓住我的手臂,说:“小祺,你真的没有发现?” “发现什么?” 他看着我。 阳光底下,他的右眼的瞳色有些浅。我注视着他,接着微微一愣。他拉过我的手,往自个儿的右眼碰了碰,说:“我知道那种感觉,只能有一只眼睛,刚开始的的时候,走路都是摇摇晃晃的,连枪都射不准。” “这是……”我看着他的右眼,“是假的……?” 他扶着我坐了起来。 我依旧愣愣地看着他。 杜亦捷拍了拍我身上的杂草,边说:“你还记不记得韩爷?” 韩爷是杜亦捷以前的靠山。 他说:“他其实是我亲生父亲。” “他和我爸,哦……我指的是那个替韩爷挡抢的那个家伙,他们以前是一起在道上混的,结果韩爷名利双收,又怕我爸之后跟他争地盘,所以就故意制造了一个假象,其实是他杀了我爸。”杜亦捷不带感情地述说着,仿佛这些事和他没有关系。 “我和我姐就开始流浪,然后,我姐十几岁开始就去陪人睡,后来韩爷发现我长得像他,就怀疑我是他强 暴了我妈那次,怀上的种……” 杜亦捷停顿片刻,望着我,淡淡一笑。 “我就是在臭水沟里长大的,除了我姐之外,没人管我。然后,出了你那件事情之后,韩爷把我送去了香港。糊里糊涂混了两年,我就让韩爷那几个干儿子追杀了好几次,那会儿比什么时候都惨。结果,总算有个道上的长辈把我带回新加坡,让我躲一躲。” “我一回到新加坡,就去找我姐,许成宏那时候还在帮韩爷做事。我那时候想过,要不去学个手艺什么的,总比每天打打杀杀的好,呵……” 他看着我,问:“你觉得我姐,对我怎么样?” 我看着他,一时间不知该怎么回答,额上落下了冷汗。 “啧……”他嘲讽似地一笑,“你知道么?小祺,我姐啊,受不了我姐夫的教唆,把我出卖了。” 他拉着我的手,嘴角扬着:“我的右眼,就是那时候被他们给挖出来的,对……还有我的脚筋,被弄断了,不过还好接上了,没什么事。要不是阿德,我可能在那时候,就已经要被弄死了。” 我慢慢地睁大了眼。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不相信所谓的亲情什么的。这世间没有什么感情是不会改变的。” “不……芯姐……她——” 杜亦捷看着我,脸色一沉“我知道,她死了。她杀了她那个赌鬼老公,然后自杀了。” “小祺,她谁也不能怪,这是她自己选择的。她那几年也快活过,全身名牌,连养的一只狗都比我在香港吃得好,后来,她老公变成那模样,我不是没给她机会——但是她说什么?她说孩子不能没有爸爸——鬼扯。她是怕我报复她。” “后来那个当初帮我的长辈带我到美国发展,我帮金家做事,顺便认识了戴斯那除了脸蛋还过去就一无是处的大少爷,和他上了几次床,顺便给他老爷子挡了枪,然后暗里再做些什么。” 杜亦捷亲了亲我的嘴,说:“小祺,这个世界,不是像你所想的、所看见的,那么美好。” “是那个人,把你保护得太好了。” “所以,你才会这样,受不了一丝的刮风、摧残……” 下午的时候杜亦捷出去了,我在房里的沙发上呆坐了一天,之后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 最近的梦都有些零散。 然而,这一次,我却梦到了一个久远的画面。 我梦见了他。 那应该是很小的时候,后院的波斯菊花圃还在,花瓣在风中悠扬着。我仰了仰头,隐约之中,对上了他的眼。 他站在窗边,微微低着头。 我的脸刷地一红,然后躲到了树后,小心翼翼地、高高地仰起头。 他垂了垂眸,唇动了动。 ……祺祺。 我猛地睁开眼。 坐在我身边的是杜亦捷,他拦着我的肩,同是睡了过去。 当我坐正的时候,杜亦捷也醒来了。他“唔”了一声,捏了捏眉心,看去有些疲惫。我看着他,然后别过眼,说:“要睡你去床上睡吧。” 他微愣地看了看我,突地笑了一声,拽了我的手要到床上,我甩了甩。 这样还算和平的日子过了几天,杜亦捷似乎不忙了,大半的时间都待在屋子里。 他这些天除了亲我之外,就没再做什么出格的事情。 杜亦捷偶尔会做一些奇怪的事情,比如把柜子里的衣服都拿出来,让我都试一试。或者让我骂骂他、打他,说什么看我生气的模样挺好玩。 或说今天,他突然说要出去约会。 “小祺,我们在一起这么久 分卷阅读144 ,还没正正经经地约一次会。” 我看着外头,说:“请小心驾驶。” 他笑了笑,心情愉悦。 杜亦捷不知从谁那里得了参考,直接带我去看了场电影——是午夜场,整个电影院都被包了下来,除了保镖之外,也只有我和他。 是一部文艺片子。 杜亦捷说,这导演拍的许多片子,没少被人骂过,他却觉得挺真实的。 电影的背景是六十年代,是一个打杂的小伙子喜欢上一个舞女,喜欢偷偷去看那个舞女。那个舞女也喜欢小伙子,可是在那小伙子面前总是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她周旋在各个男人之间,打算攥够了钱,就去和那个小伙子在一起。结果,终于让她等到了这么一天,但是荧幕的最后,她却看到了,小伙子穿着老旧的西装,手里拿着一束小花,送给了绑着一双辫子的小姑娘。之后,当她心碎地转身的时候,那因为她的欺骗而一无所有富商拿枪指着她。 然后,片尾曲就响起了。 杜亦捷看得很入神,抓着我的手,一句话也不说。 后来坐进车内,他突然开口说:“那个女人太蠢了。” 我看着他。他说:“喜欢的话,不就是要明说么?摆什么架子,不说的话,谁知道。” 我闻言,愣愣地点了点头 是啊,不说的话,谁知道呢……? 回去前杜亦捷又带我去吃了西餐。他喝了几杯红酒,看过去兴致高昂。后来,回到房里,他突然从后方搂住我,不断地亲着我的颈项,我一个激灵,推开他挪后了几步。 杜亦捷让我这么一推,有些一愣,然后拂了拂发丝,说:“……你还是不接受?” 我握着拳。 “如果说,你还怨恨我的话,我可以理解。但是……”他说:“你有没有想过,这个人生实在是太短了。” “小祺,我对你还不够用心么?” 我仰头看着他,说:“不可能的。” 他顿了顿,我接着扬声道:“如果说,因为你这几天的用心对我,我就该原谅你是不可能的。” 我抚了抚额,“杜亦捷,我这辈子是不可能原谅你的。” “这段时间,我对你……你不能给我机会么?我才是能在未来的日子陪伴你的人不是么?你因为一个死人而放弃其他人,你觉得值么?”他脸色微沉。 “就算是这样……”我直视着他:“就算是……就算是当初,不是你害死王筝。就算是当初,王筝是因为意外……而死去的,我也不可能接受你。” “就像你说的,你对我用心、对我补偿,所以我该给你一个机会……” “如果是这样,那个机会,也不该是留给你的。” 杜亦捷深深吸了口气,然后转过身,夺门而出。 我伫立半晌,最后双脚虚软地跌坐在地上。 我…… 如果说是这样,那个人,他伤害了我,却也对我用心了两辈子…… 这么说的话,我是不是应该把机会留给他? 我想到这里,蓦地苦笑摇了摇头。 第十九回(下)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四十几天,杜亦捷从原先的忙碌,到中期的空闲,而到今时今刻,他又再次地不见踪影。 先前的平静,仿佛不过是暴雨即将袭来的前奏。 那晚上,杜亦捷一身是血地被人搀扶回来,但是他一踏进屋子里,就突然往整屋子高喊着“小祺!小祺!”。我之前就已经习惯杜亦捷阴晴不定的个性,而我现下夜里都无法睡好,不等保镖上来请人,我就自发地打开房门。 只是当我走下楼,看到那个画面的时候,难免还是有些惊心。 杜亦捷外套下的白衬衫尽是血渍,有三个医师正在忙着为他处理伤口,杜亦捷一见我,苍白的脸上勾起一抹笑,用手招了招我。 我呆怔在原处,一直到杜亦捷闷哼一声,皱眉说:“小祺,过来。” 一边的保镖将我向前一推,我只好向他走近几步,杜亦捷看着我,扬起一丝苦笑,说:“小祺,我疼。” 我与他有三步远,杜亦捷突然站了起来,拽住我的手,然后两人一阵摇晃,他又跌回沙发上,我跌坐在他的腿边,挣扎地正要站起,杜亦捷却开口说:“我差点死了,不过我想死你了,拼死也要逃出来。” 我顿了顿,望向他。 杜亦捷的肩胛处中了枪,血水不断涌出,却又不断地挪动,那三个医师几乎都要忙不过来。 “怎么会……?” 杜亦捷淡笑着,轻轻捏了捏我的下颚,然后吁了一口气,往后仰靠闭目眼神,脸上尽是汗水,要不是他的手还紧紧扣着我的肩,我还以为他就这么昏睡过去了。 一直待他的伤口清理妥当之后,杜亦捷又睁开眼,拍了拍我,说:“小祺,扶我上楼。” 杜亦捷仿佛对这样的伤已经习以为常,就算是有些失血,脸上看过去也仅是较为苍白,我的手心渗出了汗,当他揽过我的肩的时候,被动地扶起他。等到踏进房门,将他扶到床上的时候,杜亦捷用另一只手勾住我的肩,将我拉进他怀里,两人一块儿跌在床上,在我挣扎的时候,不分由说地亲了上来。 “你——” 杜亦捷不等我开口,单手压着我的双肩,另一只受伤的手却不断地在我的臀 部来回抚摸。 我气得涨红了脸,用力地推开他,他毕竟受了伤,在力气上有些吃亏。我一脱离掌控就急急从床上站了起来,退开几步,就要夺门而出之前,杜亦捷却突然叫住我。 “小祺。”他说:“你高不高兴?” 我微微喘着,手握着门把,不明所以地回望他。 只见杜亦捷靠坐在床头,神色竟是有些颓废,他闭了闭眼,说:“你的三叔几乎要把全部的东西都拿来换你,他连硬打都绑手绑脚,怕我急了,拿你开刀。” 杜亦捷裂嘴一笑,毫不保留地说出了他的计划:“小祺,他软硬兼施就是要换一个你,而我本来的目的也达到了,就等他把底牌都掀出来——然后暂时把你还给他,等之后再抢回来,也是一样的。” “卑鄙。”我瞪着他。 “是啊,我是很卑鄙。”杜亦捷叹了口气,仰头说:“所以我现在改变主意了。” 我疑惑地看着他。 他笑了笑,又对我招了招手。 我站在原处不动,他笑着摇了摇头,说:“你不过来,我让人把你架过来绑着,也是一样的。” 我睁大了眼,握着拳,略带迟疑地走向他。两步远的时候,杜亦捷伸手过来,环住我的腰身,将我扯了过去,脸埋在我的腰部蹭了蹭,然后似是满足地叹息一声,“小祺,你真香。” 我不适地推了推他,别过眼,说:“……你打什么主意?” 分卷阅读145 杜亦捷呵呵笑了几声,然后微微俯身,却是用脸颊轻轻摩挲着我两腿间的那处。我一个惊跳,挣扎着推着他的肩。杜亦捷丝毫不为所动,双手环得更紧,用嘴拉下了链子,然后隔着一层布料,用嘴轻啄了啄。我一急,抬手手用力地抓住他的发丝,想使劲地扯开他的头,他却突然张嘴含住,用手拖住我的腰往下拉。 “……混帐!”我抬起腿蹬着他,杜亦捷几乎是四肢并用地圈住我的身躯,胡乱地扯下我的裤子。我惊得抓住了床尾,想要借力挣脱他。杜亦捷顺势搂住我的下身,夹紧了我的两腿,头埋进我的腿间,一口气含尽、深进浅出。 我揪紧了床单,挣扎了一阵,到最后只能咬着牙闭紧了眼。 我不知僵持了多久,只是觉得身体猛地一颤,耳边的吮吸声稍稍缓了去。我喘息着睁了睁眼,杜亦捷凑到了我的耳边,“舒不舒服?” 我咬了咬牙,费力地翻过身,不去看他。 然而,杜亦捷仿佛是要将这一段时间的空乏都补回来一样地,又伸手去揉我那地方。之前泄了一次,我这次只觉得有些疼,待到力气足了,抬手掴了他一个耳光。杜亦捷也不恼,笑了笑,突然又使劲地撸了几下,我闷喘一声,却听他在耳边说:“小祺,你真是个宝贝……” 他两手并用,咬着我的耳垂。 “人生太短了,我不怕吃苦,这些东西没了还能再赚,但是你要是没了,我这辈子一定要后悔死的。” 在我又要释放的时候,他突然用力地咬着我的肩头。 我吃痛地一颤。 他笑着放开,在我的肩上留下了两列齿痕。然后亲了亲我的眉心,又说了一句不正经的话:“……这样一个宝贝我真是死了都要带着。” 当晚,杜亦捷又出去了一趟,一直到隔天早上才回来,只是手里多了两个大皮箱。 他走进房里,将皮箱往地上一扔。 我坐在床上,满是狐疑地看着他。 杜亦捷走向我,摸了摸我的脸,问:“吃了没有?”我别过头。 他笑了一声,俯身吻了吻我的额头,又做到桌案后的书柜。我看着他,不知动了动桌上的什么机关,那书柜突然移开些许,多出了一个暗格,设计像是一个保险柜。 我不觉讶异,只是有些悚然。杜亦捷也没看着我,专心地在那保险柜上操作了一会儿,只听那保险柜“咔”地一声打开。 杜亦捷从里面取出的是金条。 他不知从哪里又翻出一个箱子,将那金条全部放入箱子里。 期间,接了一通电话。 “安排好了?嗯,让罗伦斯把阿德带过来,直升机准备好了?” 杜亦捷挂了电话,走过来从柜子里取出一件衣服,“换一换衣服,我们过一会儿就要离开了。” 离开? “去什么地方?”我从床上站了起来,望着他。 杜亦捷没回答,只是匆忙地拿东西,像是股票、地皮之类的证券文件,以及那一箱子的金条。他又打开另外两个皮箱,一个装满了钞票,而另一个则是枪械。 我震惊地看着他。 “不用担心。”杜亦捷对我回以一笑,说:“这笔钱够我们用好一阵子。” “我不是指这个!”我拔高了声音,上前拽住他,“……你想做什么!” 他的手机又响了起来,杜亦捷没理会我,转身径自接了电话。 然而,在下一刻,他的脸色大变。 “——我马上赶过去!”杜亦捷回头看了我一眼,仿佛是要安抚我一样地说,“小祺,你在这里等,千万不要出去,连这个房门都不要踏出去!” 他认真至极地嘱咐着,然后拿了外套直接大步走出了门。 我不知出了什么事,只是茫然地看着那一地的东西,然后有些晕眩的走到沙发上坐了下来。 门被他从外头锁上了,而这里是第三楼,我就是想逃也不太可能。 我靠着沙发,闭了闭眼。 总觉得过了好一会儿,门口又传来了声音,然后是锁匙转动的细碎声响。 我不由得睁开眼,坐直了。 在我回头的时候,却微微一顿。 阿德坐在轮椅上,费力地运用单手推了进来。 另一只空荡荡的袖子,轻轻悠扬。 当他转向我的时候,却露齿一笑,“哟,大少爷,气色不错嘛。” 第二十回(上) 我站了起来,警戒地看着他。 阿德嘴角斜斜一勾,“别这样嘛,大少爷。怎么说也是老同学,是不是?”他扬了扬头,笑了一阵转而又低头看了自身,拧一拧眉。 “还是我这模样,把小少爷您给吓着了?”他睁大了眼,仿佛煞有其事一样。“哎呀,那真是失敬啊,杜哥前些找了义肢给我安上,但是我啊……啧,不习惯啊。” 他摇了摇头,撇了撇嘴。 “你想干什么?”我开门见山地问他。 “呵。”他怪笑了一声,推着轮椅往前进,看了看地上那两个大皮箱,皱了皱眉,“诶,我疏忽了,这么重要的东西忘了给杜哥捎上,罗伦斯——” 他用唯一的右手拍了拍自个儿的脑袋,转头不住地喊:“罗伦斯,外面的人都解决了没有?好了就给老子滚过来!” “罗伦斯!罗伦斯!”他扯着嘶哑的嗓子,胡乱喊了一阵。 没一会儿,果真见到一个西装笔挺的汉子快步走了进来。那人身材很是高大,剃了光头,虽是西方人的五官,可皮肤黝黑,且肌肉壮实,年岁似乎挺年轻,乍看之下,毫无协调感。那叫罗伦斯的快步走到阿德身边,挠着头低头说了一句中文:“德哥。” “把杜哥弄上了直升机没有?还有,那些个大佬的人解决的怎么样了?”阿德很是不耐烦地开口道。 罗伦斯点了点头,说:“已经都处理好了。”阿德闻言一笑,伸手拍了拍他的胸膛,“有前途。” 罗伦斯憨憨地一笑,像一只忠犬。 “现在,我们还得为杜哥再做最后一件事情……”阿德慢慢地回头转向我。 我察觉不对,当那叫罗伦斯的快步走向我的时候,我用力地掀翻桌子,趁着这个空档快跑至门口。 然而,当我跑至走廊的时候,身后猛地响起一阵枪声,大腿处顿然传来一股锥心的痛楚。 “啊啊——!!” 我痛得跌至地上,而这时候身后追赶着我的罗伦斯拽住我的手臂,用力地往后折去。我痛得抽搐一阵,轻易地被压制在地上。 “罗伦斯,小心点。”耳边传来轮子滚动的声音。“他可是我们最重要的筹码,要是不小心弄死了会很麻烦。” “哦……”罗伦斯像是有些惋惜地稍稍放开我。 “好了,叫人把房里的东西带上,还有这个小子, 分卷阅读146 把手机给我。” 罗伦斯应了一声,动作利落地单手拽住我,不知从哪里取出一条绳子将我捆了起来,又取来黑布,蒙上了我的眼睛。阿德像是觉着滑稽一样地大笑了数声,伸手拍了拍我的脸。 腿上的枪伤让我除了喘息和痛叫之外,几乎再也发不出其他的声音。黑暗之中有人将我从地上拽了起来,拖下了阶梯,我跌跌撞撞地让前头的人拽着,之后被拖到户外,然后扔进车厢内。 我是在强烈的痛感和黏腻的血腥气下昏迷过去的。 然而,当我转醒的时候,我无力地垂着头,手依旧被人捆绑着。除此之外,那粗绳环绕过我的腿,四周光暗不明,我抿了抿唇,艰难地抬起头。 那地方很是宽广,像是一个大仓库,摆满了旧铁箱和油桶。我稍稍环顾之后,又垂头望了望,心中些微怔然。现下,我被固定在一张椅子上,大腿上的伤用绷带草率地包扎过了,在我试图动作的时候,又微微渗出了血。 “大少爷。”我的身后传来那一把阴沉的声音,接着,发丝突然让人往后一扯。 我仰头看着阿德,难过地动了动唇,“你……”他不明所以地笑了笑,放开了我,单手推着轮椅,漫不经心地说:“你是不是想问,我把你抓来干什么?” “哈。”他笑了笑,不知望着哪一处,自顾自地说:“现在道上谁不知道任家三爷为了自家侄子,还真是把全部人都得罪了——顺带连自个儿在这边的生意也没心思照顾了,你可知道前些时候他在黑市发了一个消息。” 阿德推着轮椅,转向我面前,伸出那仅存的右手,用力地拍着我的脸。 “但凡杜哥手下的,就算是小喽喽,一条命值一千美元,人数不计,如果是有点地位的,那奖金可是翻倍的。另外,谁敢在这时候和杜哥联系或是生意来往,就是和他任潇云过不去,照同一个规矩清理——除非你安安稳稳地回到他怀里。” 我艰难地吸着气,阿德捏着我的下颚,凑近我,笑容阴冷。 “有这样一个叔叔,真是让我羡慕死了……你们叔侄俩一起睡了多少次?嗯?呵,看任潇云那没了你就要死要活的模样,老子真是快活死了。对了,你真是他侄子?还是你们有钱人流行的游戏,打小就让他养着给他暖床,他那模样床上能行么?哈。” “闭……”我的喉咙像是火烧一样,发出了几个模糊的音节就作罢了。只能抿着唇,狠瞪着他。 “呼……”他呼了口气,像是也觉得累了一样,口气悠悠地道:“其实嘛,我也不是真的要这么对你的,都是为了杜哥好嘛——哈,要不是你叔叔做得这么绝,杜哥也不用把你抓过来,可最重要的是,如果杜哥没喜欢你,这事情准更好办。” 他看着我,嘴角扬了扬,“我真不知道,你这大少爷除了细皮嫩肉之外,看过去也没什么好……我跟了杜哥二十年,给他卖命,床也只上过一两次,真是憋屈死我了。” 我怔怔地看着他。 “你……喜欢……” 阿德噗哧一笑,从口袋里拿出一包烟盒,叼了一根,点上,用力地吸了一口,然后转向我,吐出一口烟。 我不适地侧了侧头,他又扯住我的发丝。 “大少爷,我告诉你,这话要说得浪漫一点——我为了给杜哥挡炸弹,手脚都没了,跟个废人差不多。杜哥现在要逃了,满心要带上你这个大麻烦,我也是个废人,就不拖他后腿了。不过,他要带走你,这事儿铁定要更麻烦,不如送一个人情,把你还给任潇云,让他老人家高兴高兴。嘿……” 他说:“大少爷,我为杜哥做了这么多,怎么可能只有喜欢呐。” “但是他这眼光怎么就,嘶——哎,我真想打破他的脑袋看看里面装了什么东西。” 我看着阿德,他不住地唉声叹气,眼里却看不出丝毫情绪。 “所以……”他看向我,笑了一声,用力捏了捏我的肩,说:“大少爷,我虽然没少陷害过你,不过我们现在也都快一起死了——” 什么意思……? 我睁大了眼,他笑了笑,凑近我的耳边,轻声说:“定时炸弹而已,你放心,我会看准时机,让你和你的三叔,全部人,谁也逃不掉。”他的神色很是镇定,出口的话却是带着癫狂的意味。 “……你——” 他大笑数声,手机在这时响了起来,他看了一眼,偏头接听,神情愉悦兴致高昂。 “那就把人领进来,对,只能一个人……啧,那叫他听电话。” 阿德看了我一眼,电话那头似乎又响起了声音。 “三爷,没想到我这无名小卒,也能跟您这么个大人物说上话啊。” “哈,得、得,我怎么敢跟您耍花样呢,嘿……哦,这样……那行,我给您听听他的声音,放心放心……好着呢,没事。” 我因为缺水而觉得晕眩,阿德不知又说了什么,拿着手机拍了拍我的脸,嘴角勾着,说:“你的三叔找你,发出一点声音就行了,别多话,要不然我现在就……” 我点了点头。 那手机凑到了我耳边。 这里的收线不是很好,有很多的杂音,但是,我还是稍微听清了他的声音。 【……祺祺、祺祺——】 我抿了抿唇,艰难地张了张唇,电话那头的叫唤声更加急促——像是要哭泣一样的声音。 难受,我觉得很难受。 我用力地咬了咬唇,神智稍稍清明的时候,费力地发出声音。 “……三叔……” 那一头瞬间静了下来。 “……三、三叔……三……” 【……祺祺!你……怕,三叔去……你……】 收讯不太好,但是我知道他要说什么。 我咬紧牙关。 “……不……你一、一定不……要过——啊!” 阿德狠狠用手背挥了我一掌,他冷笑了一声,转身又去听电话。 “哎——三爷,您别急,没事呢,死不了。不过……”他看了看我,目光逐渐冰冷,“您知道嘛,我是个废人、疯子,要是我等得烦了,您说,我该怎么做呢?” “哈,爽快、爽快,那我在这里等您,别担心,罗伦斯会亲自领您过来。” 他说罢就挂了电话。 我睁着眼死死地瞪着他,他笑了笑,走过来又狠狠地用右手往我腹部揍了一拳。我吃痛咳了一声,只听他说—— “好吧,既然都要一起死了,我就让你死得明白一些。” “你现在做得这张椅子后面底下,放了定时炸弹——呵,只要你的三叔一靠近——” 他的轮椅往后推了推,夸张地做了个引爆的姿势。 第二十回(下) 在等待的时候,阿德又将我我的嘴 分卷阅读147 给蒙了起来,我几乎觉得呼吸困难,只能暗暗地咬住下唇,透过那细微的疼痛,企图保持清醒。 阿德的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轮椅扶手,神情愉悦地哼着不知名的乐曲,仿佛下一刻要赴死的不是自己。 然而,我们并没有等得太久,前方突然响起一阵声响,我试图睁大着眼,却只能隐约看到那几道身影,其余的皆是模糊不清。 我听见阿德语气随意地说,“三爷,真是为难您一个人赶了过来,不多不少,刚好十五分钟,您这脚步真是快啊。” 沉默一阵,然后是急促的,似是要往这里走来的脚步声。 “哎哎哎,别急——罗伦斯,你检查过了没有?” 前方传来一声浑厚的“啊”,阿德似是恼怒地啐了一口。 罗伦斯像是拿出了一个巴掌大的仪器,在任三爷身上扫了扫,谨慎异常。只听阿德冷声道:“除了块头大之外,脑子还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德哥,扫描过了,没有异常的电磁反应,之前搜身了,没有武器。我刚才带他来,故意绕了很多路,也没有人跟上来。” “行了,你去外面守着,要是看到有人直接毙了,如果人多的话……呵。”阿德不知从哪里掏出了一把枪,抵在我的太阳穴。 我斜睨着他,只见他脸上挂着笑。 我咬牙用力地扭了扭身体,这绳索绑得太牢,根本就不可能挣脱,只能抬了抬眼。 “……祺祺!” “哈。”阿德笑了一声,觉着很是滑稽地说:“祺祺?诶,大少爷,你的乳名真好听,祺祺、祺祺?你几岁了啊?哎哎,你们叔侄这也太有情趣了吧?大少爷,那你叫他什么?嗯?”他用枪身拍了拍我的脸,那种冰冷的触感,已经不足以让我恐惧,而让我透体冰凉的是——他究竟是要拖延时间,还是什么? 我睁大眼对着前头,却瞧见任三爷的脸色灰白至极,我听见他说—— “……你放开祺祺。” 他突然将手里的一个中型皮箱往我和阿德的跟前扔去。 “里面,全部的……你都拿去、都拿去!” 他往前一步,“你放开祺祺……!放开祺祺——!” 我看着他摇摇欲坠的身影,嘴里尝到了一丝腥味。 阿德原来是挂着笑,渐渐拧了拧眉,他偏了偏头,叹了一声气,像是自言自语地说:“我说三爷啊,我看您这是老来糊涂了,您看我——哈,人不人鬼不鬼的,这是拜谁所赐?我还不知道您那本事?我怕我拿了您这东西,转个身,小命都要没了。” 他拍了拍我的脸庞,笑了笑,说:“这样吧,另外,再让您的小祺祺,赔我两条腿,手就不用啦,那些东西刚好抵上了,小祺祺,快跟你叔叔说声谢谢啊。” “要废掉你这两条腿,要开机枪啊……?”他边喃着,边将枪口慢慢移至我的腿部。 “不要!”我听见任三爷拔高了声音,向前了几步。 “站在那里!再过来我就直接毙了他——!”阿德尖锐地叫了一声。任三爷立时顿住了,没再前进,只是一双眼直直看着我。 阿德喊得急了,垂头用力地咳了几声。 僵持片刻,任三爷终是开口说:“我的腿,赔给你……” “——你不要……伤害祺祺!” 他看着我们,手不断地拍着自己的胸口,喘喘地说:“命——都给你!你放、放了祺祺!” 三叔。 我想发声,可是嘴被紧紧蒙着,除了看着他之外,什么也不能做。 阿德闻言,摇头笑了笑,似是觉得难以置信地扬声说:“唉,三爷,我真是……啧啧,感动啊。你们的叔侄情,怎么能深厚到这样?任祺日,还是你有两把刷子。” 我愤怒地用眼神狠剐着他,如果说,有一种愤怒足以让人涌现杀意的,或许就是此刻在我心里的这股愤恨。 “这眼神真不错,比你之前那悲天悯人的模样好多了。”他赞赏地点了点头。 待阿德笑够了,偏头看了看我们俩。 “要不这样吧,我们玩个游戏——很简单的,三爷,您刚才说,可以为了这小子连命也不要,唉呀,说得容易,真要做起来,那可有多难。” “三爷,我们来点公平的,来猜一猜……这张椅子后面的定时炸弹,还剩下多少时间。” 任三爷的眼眸倏地睁了睁。 阿德往我后方看了看,又对着前头说:“啧啧,时间还剩挺多的嘛,我估算错误了。” 任三爷看了看他,又回望着我。 阿德说:“这样吧,如果您现在猜对了——哦,三个机会,提示是,多过十五分钟,少过二十五分钟,以分钟为单位,而答案则是你回答的时候的那一刻,我也会给你或多或少的提示。您要是现在猜对了,我就让罗伦斯进来,切断回路,然后再毙了你,是不是很宽容呢?——当然,要是猜错了,三个机会也用完了……” “你们叔侄俩,就一起做亡命鸳鸯好了。” “……时间拖延了这么多,好了,开始吧。” 阿德的话语刚落下,任三爷几乎是直接脱口说:“二十分钟。” 阿德看了看,然后摇了摇头,笑了笑:“太少了。” 我不断地挣扎着,这根本是无谓的游戏,先不说任三爷猜不猜得中,对不对也是全凭阿德的心情而定。我恐惧地看着前方——他直视着我,轻轻喘了喘,停顿半响,又说了一样的数字:“二十分钟。” 阿德皱了皱眉,扭头看了一眼,“还是少了。” 任三爷用手背擦了擦额上的汗,闭了闭眼。 然后,他看着我。 “祺祺……”他说,“别怕……” 我看了看他,转头对着阿德,支吾地发出了一点声音。阿德勾了勾嘴角,饶有兴味地说:“算了,反正都是要死的了,我就让你们俩交代交代遗言。” 他拿着手枪,轻易地摘下了蒙着我的嘴的布。 我急促地吸了几口气,视线已经模糊了。 我费力地仰了仰头,看着他。 我的脑子是一片空白的,只能怔怔地看着他。最后,张了张唇,还没开口说话,却听任三爷急急脱口道—— “二十分钟!” 阿德顿了顿,回头看了看我的后方,然后大笑出声。 “厉害!任潇云,你太牛了——!真是漂亮!”他夸张地笑了数声,我急急地转向他,见他缓缓地举起了枪,“那么……” “我改变主意了。” 他轻轻地说了一声,枪口转而对准了我的脑门。 我看着他狰狞的面孔,心中不知为何突然松了一口气。 “祺祺——!!” 三叔…… 耳边想起一声枪声。 我感受到一股热流。 我有些茫然,睁了睁眼。 分卷阅读148 枪口还抵在我的脑门,阿德保持着原来的姿势,脸上的笑容僵硬着。他的眼眸同是睁了睁,枪支慢慢从他手里滑落。 我怔怔地看着他,缓缓歪倒至旁侧,太阳穴上的窟窿不断有鲜血涌出。 然后,我将目光移向旁侧,那是…… 杜亦捷。 杜亦捷从不远处慢步走了进来,并将手里的枪扔到了地上。 任三爷也不看他,径自连跑带跌地快步向我移来,紧紧地环住我的肩,急促中带着哽咽地唤了几声。 杜亦捷也不说话,只是站在离我们的不远处,仰头看了看上方,呢喃着:“这地方可隐蔽得很,我也找了挺久,要不是我先前在罗伦斯身上安了东西,还真找不到。” “那么……我的事情也干完了,这次,我输得心服口服。”杜亦捷走了过来,却转向阿德,伸手,慢慢地将阿德的眼睛合上。 “那么,剩下的你们自己解决了。”他似是玩笑一样地留下这么一句。 末了,他向我们笑了笑,就把阿德拦腰抱了起来,再也不看我们一眼,走了出去。 任三爷仿佛是从头到尾没看见他一样,只顾着用双手不断地摩挲着我的脸,“祺祺,你……别怕,他们快来了,没事……” 我惊魂未定地看了看他,好半晌才反应过来,缓缓点了点头。 任三爷紧紧抓着我的手臂,在我身后的炸弹和绳子是相连的,他不敢轻举妄动。 我呆愣地看着他,又看了看那除了血渍外,空无一人的轮椅。仿佛过了挺久,外头终于传来了细细碎碎的声响—— 我觉得我的耳边出现了许多幻听,除了任三爷之外,还有白君瑞的声音,眼前唰唰唰地多出了许多人,一知道有炸弹各个白了脸,而任三爷还不听劝地紧挨着我。 我突然想发笑。然而,我却向旁侧靠了靠,不知道……时间还剩下多少。 第二十一回 “人工角膜已经批准使用于临床,绝对不会有任何排异性的可能,无需异体移植,所以三爷您尽管放心。” “这里还有相关资料,三爷您可以参考,详细的我们之后可以再谈。” “好好好,这些我就替三爷先拿着了。” 门甫一合上,我就回过头,瞧见任三爷走了进来。 徐清宏原来坐在我对头陪我下棋,一瞧见任三爷赶紧站了起来,规规矩矩地叫了一声“三爷”,看了我一阵,然后借故摆摆手快步走了出去。 徐清宏一合上门,我摇头叹了一声,抬起右眼看向他,“三叔,你把人吓跑了。” 任三爷淡笑着走了过来,垂眼看了看那西洋棋盘,像是思考一样地拧了拧眉,抬手就要举棋的时候,我赶紧拦住他,双手掩住棋盘,说:“等、等等……我还是不跟你下了。” 我是傻了才没事找他下棋呢。 我低头收着棋盘,眼前的刘海突然被人撩起。我微微一顿,他的指尖轻轻地划过我的耳郭,留下淡淡的凉意。 我仰头看了看他,又转向窗外。 外头现在飘着细雪,白茫茫的一片,连视线都迷茫起来。我像是想起什么,回望着他,他刚好拿着床上的毯子,要往我身上披盖。我侧了侧身,好笑地看着他,“是你该多披件衣服。”然后不明所以地“呵”了一声,我顿觉尴尬地低了低头,吸吸鼻子。 他将毯子盖在我身上,又微微俯身,将我的手包裹在他的掌心里。 我的嘴角扬了扬,说:“冷。” 他不说话,只是往我凑了凑,将额头抵在我的发间,五指摩挲着我的手掌,似乎只要紧紧贴着,就能产生一股热度。 沉寂片刻,他突然说:“三叔的……给你。” 我嘴角一抽,目光流转,“任潇云,这玩笑不好笑。” “祺祺。”他慢慢地俯身,与我对视。 我正视着他。 这脸蛋是好看,可也确实不年轻了,皱纹也有了些,尤其是我出事那时候,发鬓简直是透白了。我不由得伸手,碰了碰他的脸庞。他覆着我的手背,放在自己的颊边蹭了蹭,不断地喃着“祺祺”。 他将我的手拉至唇边,覆上我的掌心。 “叔叔——!” 我猛地将手抽了回来,而任三爷在病房大门被人推开之前,及时站了起来,咳了咳,负手背对着,脸色一点也没变,装得挺神。 一身粉色小洋装的茱蒂向我快跑而来,然后张手扑进我怀里,“啪”“啪”地在我脸上亲了两口。 “叔叔,”她噘起嘴,指着后方,“快打倒大怪兽,大怪兽在……” 茱蒂突然转向任三爷,一顿,张圆了嘴,猛地两手抱紧我的颈,一脸戒备地看着他。 任三爷斜眼看了看茱蒂,见小姑娘不知何故似是对他颇有成见,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 “茱蒂。”白君瑞急急走了进来,茱蒂一看见白君瑞,把我搂得更紧。白君瑞大步走了过来,语气不善地说:“茱蒂,快下来。” “不要——!我不要!”茱蒂扬声嚷嚷着。 “我带妳来看叔叔,妳答应过爹地要乖乖的。”白君瑞紧蹙着眉,茱蒂瘪着嘴,眼眶泛红,喃着:“爹地不要跟妈咪一起,坏人,爹地不喜欢妈咪。” “茱蒂……!”白君瑞的声音冷了下来。 茱蒂从我身上跳了下来,对白君瑞吐了吐舌,快步地跑出去。 我用手推着轮椅,想要去把小公主叫回来。任三爷突然扶住我,拍了拍我的肩,对我扬起一丝淡笑。他看了看白君瑞,无声地走了出去。 我目送着他走出门,转而望向白君瑞。 “还是没办法么?”我问。 白君瑞来回踱了几步,然后叹了口气。我说:“孩子,要放点耐心。” “她就是被她妈咪宠坏了。”白君瑞扬声说:“我知道对小孩子不好,但是我也不想欺骗她,我和她妈咪是不可能的。而且,这件事是凯萨琳不对,她瞒着我有了这么大的女儿都不说,总之……哎。”他烦躁地挠了挠头。 前些时候,凯萨琳突然来找白君瑞,和他老实坦白了茱蒂的事情——他们两人曾经是恋人这件事情简直是始料未及,不过那是在白君瑞车祸之前的事情。白君瑞车祸后昏迷了七年,凯萨琳也搬离了原来的城市,两个人就此断了联系。然而,在这么多年之后,凯萨琳又因为我偶然和白君瑞重逢。 白君瑞对这突然跳出来的女儿感情很是复杂,总是难以调适过来。他似乎想和凯萨琳争取茱蒂的抚养权,然而凯萨琳最初的期望是能和他重修旧好,两个大人一闹之下,茱蒂反而成了牺牲品。 我叹了一声,说:“白大哥,话不能这么说啊……” “……我知道。”白君瑞看着我,道:“其实我也不知道,我到底是不 分卷阅读149 是能给茱蒂一个良好的环境,但是我想尽到父亲的责任。”他摊了摊手,苦笑一声。 “不喜欢的话怎么能勉强在一起,这样只会让凯萨琳错过适合她的人。” 我赞同的点了点头,如果依旧是不幸福的婚姻,带给孩子的伤害或许会更大。白君瑞又吁了口气,一阵沉默之后,他看了看我,问:“手术时间决定了么?” 我淡笑摇了摇头。 白君瑞又和我说了几句,期中说到了程辰和李玲决定签字结婚的事情——程辰前些日子也来探望过我,人变得沉稳了些,脾气也没这般冲了。虽说前些时候有个不小的疙瘩,然而,无论如何,我们总归还是朋友。 白君瑞到底还是担心茱蒂,没一会儿就告辞了,临走的时候回望着我,问:“手术之后你打算回去么?” 我说:“再看吧。” 他笑了笑,对我挥了挥手。 我目送着他。 那一刻,乖仔的身影似乎和他重叠了,但是,又清晰地分开了。 我知道的,白大哥终究还是白大哥。他自己也明白。 白君瑞走后不久,我有些疲惫地往后靠了靠,闭上双眼。 离那件事情已经过了一个多月,只是,这一段时间,梦里偶尔依旧会浮现那个画面。我被绑在椅子上,拆弹专家在后方忙碌着。不管旁边的人怎么劝,任三爷紧紧挨着我,他似乎说了很多话,零零散散的。 “咔。” 我睁了睁眼,果真看见他走了过来。 “祺祺……累了?”他走向我,轻声问道。我坐正了,捏了捏眉心,摇了摇头。 任三爷还是将我从轮椅缓缓扶到了床上,替我掖了掖被,然后坐在床边。我偏着头看他,说:“跟我……说点以前的事情吧。” 他“嗯”了一声,点了点头。 病房里很安静,他说的故事是断断续续的,却又像是连接的一样。 从任大老爷到任老太,还有我爸,那是一个冗长的、沉闷的故事。他不带感情地述说着这一切,而他就只是一个旁观者,当他说到我的时候,他突然停顿下来,似是陷入了回忆之中,嘴角不自觉地扬了起来——那仿佛是他最美好珍贵的一个片段。 对于过去的事情,我已经能平静地对待,或者说是淡然。 那时候的痛苦再度想起的时候,似乎不再如此深刻,而渐渐明朗的是他几近荒唐的感情。 我是在他细碎的话语声中入睡的。 入梦的那一刻,我看到了那一段过去。 那个起风的傍晚,我坐在院子的长椅上,有些迷糊地睡了过去,然而,让我印象深刻的是,唇瓣传来的那一抹触感。 冰凉,却无比缠绵。 我不敢动弹,我能感觉到他慢慢地搂紧我,再度亲吻着我的脖子。 这段曾经以为忘却了的记忆深深埋在我心里,当时在我醒来之后,我几乎不敢确定那究竟是现实还是梦境。 那种温暖的、心悸的感觉,曾经让我深深地觉得罪恶。 而到这一世,我唯一无法轻易原谅的是他,除了恐惧之外,还有更多的是,他带给我的痛苦。 后来,我想。 也许。 因为,我也爱他。 第二十二回(上)蒸肉 两年后,我跟着任三爷回去了新加坡,当任家大门敞开的时候,我瞧见老何一身西装笔挺,站在门侧,弯着老腰响亮地说:“小少爷,欢迎您回家。” 我用着拐杖,蹒跚上前。老何抬起头来,伸手抚着我的肩,上下看了看我,频频点头。我搂紧他,一时之间哽咽得说不出一句话。 “小少爷——”芳嫂的声音从后方响起,我抬头看去,只见她怀里抱着一个娃娃,手里牵着另一个,肚子里还怀着第三胎,喜不自胜地走了过来。 “看,这就是老大和老二,是双胞胎。你上次说回来要看看他们,我今天赶紧给他们打扮得漂漂亮亮的。” 我笑了笑,伸手轻轻捏了捏芳嫂怀里的老二,看着孩子害羞地往母亲肩窝里钻。我拦过老何的肩,问:“老何,上次你说老大老二叫什么名字来着?” 老何还在抹眼泪,芳嫂推了推他骂了一句“多老了还哭红鼻子”,然后抱着孩子往我凑了凑,笑说:“这名可好,是三爷亲自取的。” 我闻言一顿,然后回头看了眼正从车上下来的任三爷,仍旧是在一群人的簇拥下缓步而来,连坐了十几小时的飞机让他的面色泛白,连走路都微微晃了晃。只是,目光与我对上的时候,苍白的脸上似乎扬起了淡笑。 我和老何那对双胞胎玩了一天,傍晚的时候去院子吹风,先前刚做好手术,规矩多,再加上腿上行动不便,任三爷又看得死紧,仿佛是活坐了几个月的牢。 迎风拂面,我往后靠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片刻,待到脸边感受到一抹冰凉,不由得抬起眼。任三爷轻抚着我的脸庞,垂着眼,神色温柔。 “……没事。”我笑了笑,向他眨了眨眼,“看得很清楚,一点事也没有。” 任三爷低叹一声,撩开我额前的发丝,在我的眼睑上亲了亲。我皱着眉微微侧过脸,他绕过椅子在我身边坐下,捧着我的脸,唇在我的下巴碰了碰,“祺祺……” “三爷,小少爷,该用饭了。”一个仆人在后头唤了一声。 我一个激灵,推开他坐正了,胡乱抓了抓拐杖站了起来,脸上烧红得厉害。 老何夫妇也一起坐在餐桌上,劲往我碗里夹菜,任三爷坐在主位,安安静静地喝着汤,只是偶尔看着我浅浅笑着。虽说老何夫妇对着任三爷难免还是有些拘谨,不过一顿饭下来,总还是和和气气的。 晚上我睡在任三爷房里,老何说屋子里大半地方都在装修,我原来的房间还被打通了,请示了三爷之后,就把我的东西都搬上了三楼。我原来想往客房里钻去,老何偏是挡在楼梯口处,直嚷着:“唉,小少爷,您不知道三爷前些年因为您头发都白了,现下您们叔侄俩总算是重修旧好,您这是害羞什么?” 呃…… “还回头看什么,婆婆妈妈的,去去,快上去。” 当我硬着头皮走进他房里的时候,却瞧见任三爷还坐在写字台前,似乎正在查阅什么资料。见我走了进来,稍稍抬了抬头,我摆了摆手赶紧说:“你先忙吧。” 我开刀修养的期间,任三爷把正事都放下了,现下刚回来自然还有公司的事情要忙。只不过任三爷似乎没把重心放在任氏上,任氏规模依旧,事业平稳,却似乎没有再开拓弘扬的意图。 我见他一时半刻也不可能弄好,径自走到那放在壁橱边的行李箱,打开了锁将放在衣服堆里的相册给拿了出来,其中有一小叠是李玲和程辰的结婚照。程老将军站在这对 分卷阅读150 新人的上方,依旧是板着脸的模样,然而,他老人家的眼里却掩不住那丝淡淡的笑意。 我躺在床上翻看着——李玲把头发剪短了,穿着那一身婚纱,紧紧地依着程辰,看过去很是般配。 正当我觉着感慨的时候,床侧稍稍倾斜,待他的手环住我的肩的时候,我不由得抬眼瞧着他。 “这么快忙好了……?” “嗯。”他垂着眼,似是不太愿意地说:“……明天得去公司。” 我哦了一声,点点头,笑说:“你是该去了,再不回去公司被人给抢了都——”我蓦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蠢话,顿然打住。 沉默半晌,我转向他,轻声道:“我没有别的意思。”我强调了一句:“真的……我都忘了。” 任三爷也不应我,双手逐渐拢紧了。 我回头看着手里的那一叠照片,轻喃:“很多事情,都和过去不一样了。” “会不会哪天我们突然睁开眼,这个世界……又不一样了?” “那时候,我和你什么也不记得,我们……” 他在我的颈窝深吸了口气。 然后,翻过身,唇覆着我的嘴,轻轻地含了含我的唇瓣,分开一会儿,又凑了上来。这一次他的舌头探了进来,我有些笨拙地张着唇,手紧紧地拽着他的衣袖,而在我不由自主地往后仰的时候,紧紧地挨着我。 每次和他接吻的时候,我就觉得脑子昏沉。但是,我很清楚我们在干什么。 我也很清楚,我们之间的关系,包括了血缘,肉体以及灵魂。 我们只是平静地失控着,仿佛在很早之前,就应该如此。从上一世,我眷恋他的眼神,却又害怕面对他的那一刻开始,就注定了沉沦的结局。只是我明白的太晚,接受得也太晚。 我一直以为,我曾经对他的憧憬和敬畏,是源自于骨血。或许真的是如此,我们的血脉是最相近的,所以才会不自觉地彼此吸引——我和他都是。 “祺祺,不会的。” 我点了点头。 “就算是,三叔……还是一样的。” 我点了点头。 “不管……多久,都是的。” 我点了点头。 “三叔爱你。”他轻喃一声。 …… 我半支起身,豁出去似地,拽过他的发丝,唇堵住他的嘴。全身的温度都是滚烫的,即便靠着他发凉的身躯,那股灼热的感觉却依旧挥之不去。 分开的时候,我靠着他轻轻喘息,末了小心翼翼地探头,轻声地对他说:“把灯……关上吧。” “好。”他亲了我一下。下了床,拿了遥控器,不过眨眼之间,房里只剩下了那昏暗不明的月光。 我有些僵直地躺着,他俯身压住我的时候,我不自在地屏息着——这种事情我还是不太能习惯,无故出了一身的热汗。他又唤了一声“祺祺”,抬起我的手,在我的手心上亲了亲。我微觉麻痒地合了合手心,他突然含上了我的手指,我整个人突地一震。 “三……”我屈了屈腿,红着脸侧过了头,那一声“叔”是怎么也没敢唤出声来。 黑暗之中,他褪去了身上的绸衣,然后手指灵巧地解开了我上衣的扣子,所有的动作仿佛是伴随着无声的乐曲,流畅得让人几乎窒息。在他拉下我的裤子时,又吻了上来,这一次他似乎用足了力道,耳边响着吮吸声,辗转缠绵。 我半坐在床上,内 裤被剥下的时候抬了抬脚,待它顺利地滑下脚踝,他紧紧地贴着我,那冰凉的肌肤似乎也渐渐燃起一股热度。他喜欢不断地亲吻着我,我的手攀住他的颈,靠着床头,侧着头和他舌尖交缠,小腹在一阵紧致颤栗之后,逐渐地坚硬起来。 我难过地蹭着他,他环着我的腰将我稍稍向上抬,让我呈着跪坐的姿势,在改变的当儿他突然含住我胸前的那极其敏感的地方,忽轻忽重地□啃咬。我忍了一阵,之前收了枪伤的脚支撑不住,粗喘一声,软倒在他身上。 这种时候我觉得周身都麻木了,头晕的如同发了高烧一般,然而,当他的手指在我的后方流连的时候,我猛地一惊醒,抬头看着他,胡乱地说:“等……润滑……” 他亲了亲我的嘴,轻声“嗯”了一声,我顿时觉得脑子充血,简直要晕眩过去,只是他的反应过为平静,起身从我身上离开,我像是待宰一样地平躺着,迷迷糊糊地睁着眼。过了一会儿,他就又转了回来,手里不知涂抹了什么,厚厚的一把,抱起我,吻了吻我的耳垂,用手指慢慢地涂抹那难以启齿的地方,他的手指伴随着我的深呼吸,悄悄地推入。 我头皮发麻地受了,猛地一颤,身前的火热在他的腹部抬了起来,与那他那勃发的地方相抵着,带来的刺激让我整个人缩了缩,头靠着他的肩头。他边动着手指,边抚慰着我那抬头的地方,嘴亲着我的胸膛。 我直打哆嗦,等他做足了润滑,我却像是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一样,迷糊地仰躺在床上,身后有一股奇异的冰凉感,两腿大幅度张开着,心跳得飞快,仿佛就要从心口钻出来。 我脑中闪过好几个念头,然而,当我感受到那火热抵在入口处的时候,我猛地一怔,抓住他的手臂,糊里糊涂地问了一句。 “你……吃药了没有?” 任三爷似乎愣住了,我脑子转了转,耳根突然涨红,口吃不清地说:“不、不、不是那种药!你、你不要……” 我顿然打住,那地方突然被撑开插入,我禁不住向后退拢,只是他牢牢地扣着我的腰——那样一个进入的过程,仿佛是要用万分精力去承受一般,我咬着牙,双手忍不住揪住他的发丝,高高地仰着头吸气。 除了起初一瞬间的疼痛之外,现下我只觉得胀得难受,双手撑在床上,当他完全进入的时候,我终是难以控制地低吟一声。 “……祺祺。” 他轻喘了喘,俯身搂住我,轻缓地抽 动起来。 “祺祺、祺祺……”任三爷的声音一直都偏向沙哑刺耳,我仰头“嗯”了一声算应了他,加速的心跳没一刻缓下,似是有股绵绵不断地激流,我抓着他的背,将脸埋进他的胸膛。 整个抽动的过程,他皆是无意识地唤着我,从一开始的细微动作,一直到后来的重重挺入,都刺激得让我几欲晕眩。他身上微微发着热,那纤瘦的外表下是均匀漂亮的躯体,在一片漆黑之中,我难耐地伸手抚摸着他,小腹不断地收缩着,那源源不断地快感让我难忍地推开他。 “等……停、停会儿……”我觉得我快要受不住了。 他果真停了下来,我趁着空档用力地吸气,下身因为不断地撞击而发烫湿润。我稍缓片刻,他亲了亲我的眼角,用脸互相摩挲着。我微睁着眼,透着那昏暗暧昧的月光瞧着他 分卷阅读151 。 “祺祺。”我跟触了电似的,一阵一阵地抖颤着,待他从体内慢慢退了出来,脑中却乱七八糟地想着——他真好看。不、不对,是性感……这般想着,我几乎就要这般释放了去。他的呼吸是紊乱的,捧着我脸亲吻了一会儿,握着我的腰,轻轻地翻过身。 我缩了缩身子,他取过枕头垫高我的下 身。我跪趴着,将脸深深地埋入床褥,紧紧地闭着眼。这一次的进入比之前顺畅,然而,在他挺进的时候,我依旧是不适地仰起头,再也忍不住地发出了声音。 “祺祺……” 他吻着我的背。 “三……潇、潇云……” 他压着我,紧紧地贴着我的后背,除了呼唤彼此之外,就没有多余的爱语。他忽然直直冲撞起来,我模糊地唤着他,伴随着一声声的低吟,眼泪似乎也跟着溢了出来。 “潇云……” “云、云……” 我侧躺着,他从后搂住我。 房里弥漫着一股晨间的暖意。 我枕着他的手臂,脑子像是停止转动一样,“你说……你很久以前就喜欢我……?” “嗯。”不知是不是因为嗓子的问题,他不太爱说话,总习惯直接用行动表示。 他含了含我的耳垂,我觉得一阵酥麻,心里溢满了异样的情绪,嘴上却说:“你……眼光太、太奇特了……” “那时候,我以为你……” 我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过身瞅着他,诺诺地问:“那、那……那我那时候看到的那、那一幕是……?” 他眼中带着一丝困惑。 “就、就是……”我脑子乱哄哄的,红着脸将头迈进枕头里,闷闷地说:“你怎么会和王筝一起……唉,算了。” 他垂了垂眼,轻笑一声,双手搂紧我。 在他亲着我的颊时,我缓缓闭上眼,脸上发热。 这时候,门口突然传来了敲门声。 “三爷、小少爷,您们起来了没有?” 我看了看他,只见那张原来苍白的脸色泛着些微红晕,噙着淡笑,丝毫不觉危机。 “让他知道……”任三爷理着我的发丝,轻声说了一句,就要压上来。 我顿觉末日来临,一把推开他,抓着拐杖腿软地站了起来,往浴室里冲去。 第二十二回(下)全文完 任氏的大楼是为两座两连,从总裁室仰头看去,正好能瞧见对头大厦的楼顶。 血色的落日余辉映在他们身上。 王筝面带醉意地走到面前,扯住他的领子,横着眼说:任潇云,你真是太可怜了,他这辈子是要恨死你了……嗝,他今天和他老婆离婚——!离婚了!终于他妈地离婚了! ——呵呵!你知道离婚了他说什么?他说——房子还有剩下的地产,全部!都给那个女人和我儿子!这是、是什么道理……?啊?不要跟我说他爱那个那个风 骚的女人!混帐东西!那女人陷害他,还把光碟寄给所有股东——那种欠 操的烂货! 王筝摇晃着他。 他的面前是几瓶空了的白兰地。他让医师在白兰地里加了些止痛的东西——譬如,吗啡。 这样能让他与日俱增的痛苦减少一些。 当听到王筝说的话时,他在一片模糊之中用双手推开王筝,喘息着拿出喷剂。除了用酒精和药物之外,他觉着自己简直要去寻求毒品的慰藉了。 哈哈哈哈——不,你比我惨!看你这模样!你是厉害,不过……你身体没用啊!呵呵,对了对了,最惨的是你,是你!你连要他原谅的资格都没有—— 王筝狂笑地退了两步。 他用过了喷剂,伏在沙发喘息了一阵。 然而,他一想到任祺日看着他时的那抹恨之入骨、怕之入骨的神情,又躲过桌上的酒瓶,仰头一饮而尽。他呛得咳了几声,只是心里的痛苦总算少了,酒精麻痹了他的神经,药物让他渐渐兴奋起来。 当他抬头的时候,他似乎看到了那朝思暮想的身影,但是——祺祺似乎要离他越来越远了。 他惊醒了,跌跌撞撞地从沙发上跑了过去,然后紧紧拥住了那个身影。他们一同滚到了另一张沙发上,他紧抱着低头胡乱地亲吻着——他口出忏悔,连泪水似乎都要流出来了。 然而,他突然听见一阵尖锐地叫声—— 他眯着眼仰头看着落地窗外。 他看见对头相连的大楼,一个人影,从上迅速落下。 那个画面,仿佛是慢动作一样地在他脑海里循环——等到他回神快步走到窗边,紧贴着镜子往下看去,除了黑鸦鸦的的人群之外什么也看不清了。 他难抑心悸地微微睁了睁眼,自杀什么的事情并不奇怪,不过亲眼看到总是不舒服的,尤其是他这种与死亡不远的人。他捏了捏眉心——这次,他是真的醒了。 当下,他瞥了眼沙发上的那个人,想起了方才做的事情,略显厌恶地抿唇,面目些微扭曲地夺门而出。 在他走后不久,办公室里的电话响了起来——不断地、接连地。 趴在沙发上醉醺醺的王筝站了起来,摇摇晃晃地去接了电话。 干什—— 脸上的醉意渐渐地褪去了。 么…… 取而代之的是惨白的面色,话筒慢慢地从王筝手心里滑落。 而已经坐进车内的他,以拒绝见客的理由让下属关了手机,杜绝一切联络。他疲劳地靠坐着,又从车厢的置物柜里拿出了酒瓶——身体什么的,似乎怎么也及不上酒精了,他一回到屋子就用了大量的宁神药,倒头直接睡了。 他睡了很久,接连做了许多的美梦。 梦里都有那个人。 等他睁开眼,他又觉着空虚得仿佛要心死一样。他想,他已经无法忍耐了。他决定在下午的时候,去拜访任家大宅。 如今,已经没有任祺日容身的地方,他不可能让他的祺祺流连无定所。他甚至连计划都思量好了——强硬的、柔软的。 然后,他用了饭,叫下人备车——他想要把任祺日接过来,不,应该说是势在必行的。这种积极的想法让他心里燃了希望,连早报也不愿意看了,就打算这么出门。 噩耗,就在他踏出门口的第一步。 一个公司经理急急闯进来了,面带恐惧焦急地对他说——三爷,任氏老总……我说的是任家小少爷,昨天、昨天跳楼…… 自杀了—— *** “三叔……?”我把他唤醒了。 任三爷睁开眼的那一瞬间,仿佛还没回身,腾地坐起了,满脸惊惧地看着我,额上布满了冷汗。我鲜少看他面部表情有这么大的转变——或者说,我总觉得这世上没什么是能让他露出这样略带恐惧的表情的。 “祺祺……” 分卷阅读152 他喘着吸了几口气,两手紧紧地拽着我,抬眼环顾车厢。 “你做噩梦了?”我问他。 他闭了闭眼,仿佛还未从梦里抽离出来。我看他脸色挺难看,不由得说:“那你……在车上等,我自己去看看就可以了。” 他却又摇了摇头,转过头径自打开了车门。 我让他拉着下了车,他的掌心透凉,还微微发颤。 我们来到了墓园。 跟着领路的人,我先去看了我爸妈——他们就葬在一起。墓前摆着新鲜的波斯菊,是这里的管理人定期换的。 墓穴里,其实只有我妈,另外的,也只有我爸的衣服。我爸是飞机失事,什么也找不到。 我回头看了看任三爷,他的面色微白,目光却是落在我身上。四目相接的时候,我笑了笑,说:“三叔,当初我妈身体不好,谢谢你一直照顾她……” 他沉默着,看了看照片中的两人。 半晌,才轻声地说—— “……三叔很感激她。”他垂了垂眼,拨了拨墓前的波斯菊,又说:“她生了祺祺,我很……感激她。” 我扯了扯嘴角,同样看了看照片中的两人。 我爸戴着眼镜,穿着西装,一脸斯文俊逸;我妈含蓄地笑着,长发直落,微带稚气的笑着。 那时候,他们都还年轻,虽然,已成过去。 之后,我去看了王筝。 王筝也在同一处墓园,墓地是张妈选的。前些年张妈回乡了,离开的时候身体也不太好了,也不知现在怎么样了。 我看着照片里的王筝,脸上淡笑,眼眉中带着傲气—— 我总是要感叹。 王筝……是这样的好看、漂亮。 我俯身,抚了抚照片里的王筝,那抹笑意,仿佛更深了。 我们两个,就像是永远无法在同一个轨道上——当我离开的时候,他留了下来;而这次他离开了,我却留了下来。 我对着王筝笑了笑,想了许久,最后却说:“王筝,你在另一个世界,会不会遇到另一个我?” “……如果遇到了,你要记得,对他多撒娇,多缠着他,让他拿你没办法,我知道,他一定会喜欢你的。” “如果……你遇不到,那就代表你就会找到更好的人,一个对你好、不会让你害怕、不安,不会让你觉得痛的人。” 我拍了拍腿,站了起来。 王筝的笑容还在——他永远都会在那个地方。 我走下阶梯的时候,瞧见了任三爷。 他站在一处,呆愣地看着,不知看些什么。 我碰了碰他,任三爷猛地惊醒似地回头看我。 “怎么了?”我问。 他垂眸不说话。 我脑中不知闪过什么,只是下意识地问:“是不是……那时候,我也葬在这个地方?” 任三爷顿住了,我正打算笑出声的时候,他突然拽住我的肩膀,神色略带惶恐地说:“祺祺!你别离开三叔、别离开……” 他紧紧搂着我,我靠着他的肩头,闭着眼轻叹一声。 “好。” *** 我记得。 那是小时候的事情。 我坐在后院,天空布满了乌云——那时候我妈摸着我的头,说,祺祺,怎么办,蓝天不见了。 我那时候也很懊恼,该怎么办呢。 后来,我也明白了。 蓝天其实还在,只要把乌云慢慢地拨开。 放眼看去—— 海阔天空。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