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难安》 1 1

华江法报今天的点击量可是不得了了。”“

可不是,本来说碎尸案的凶手已经抓到了,但没成想现在竟然又死了一个。”

周一的早上人总是格外的多,站在行人匆匆的咖啡店,我端着一杯加冰美式静静地听着旁边两个男人的闲谈。

一边听一边缓慢的转了转杯口,

还真是有意思。

就在今天早上一张排版与构图都几乎与华江法报一样的报道出现在了各大头条和公众号的头版。

我作为华江法报刑事板块的负责人,一大早就被手机给叫醒了,其中光是来自主编的电话就有足足16个,

无一例外都是要让我给不经过同意就私发报道的事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我睡眼朦胧的举着电话一边听着主编的咆哮,一边飞快的阅读着报道的内容,

刚打开网页,上述加粗黑字体标注的大字就明晃晃的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117碎尸案重现,难道凶手另有其人?》

…撰稿人:温默

我的名字。

我强撑着精神,对着电话解释了不知道多久才终于让何主编相信了这篇报道并不是我发的,

不是姐不相信你,是事情实在太突然了,我现在冷静下来想想确实不对,按理说你再快也不会快在警员前面才对。”

我拿着电话静静地听着,

顺便还借着窗外的月光欣赏了一下在身旁睡熟之人的侧脸。

我看这种事还是得告诉你家郑警官,这可不是小事,不管是对你还是对我们报社都是有影响的…”“我知道了何姐,这种事我还是拎的清的,最近警局里的事太多,他才刚回家睡下,等他醒了我会马上告诉他的。”

嘴上这么说,但我当然不可能把这件事告诉郑则,

更何况他现在喝了我特制的安眠药,也根本不可能叫的醒。

我转头看着地毯上亮着光的电脑,嘴角不由得扯出一丝笑意,

虽然这篇文章无论是语气还是文风都在极力的模仿我,但在每段末尾加一个英文句号的习惯可并不是我的,

有这个习惯的,是郑则。

准确的说,

是另一个郑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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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慢悠悠的喝完了手上的咖啡,起身走出了咖啡店,

刚走进公司一拐弯我就看见了一张熟悉的面孔---谭曾言,我较为疯狂的追求者中的一位。

他算是我刚入职时的师傅,一直以来对我颇为关心和照顾,公司里的明眼人也都能看出来他对我的内些小心思。

“小默,你还好吗”他带着满脸的关心之意走到了我的面前,

如果不是昨天看到他搂着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进了酒店的话,

他此刻的神情应该在我眼里会显得更真切一点。

我捋了捋头发,熟练地摆出了一副小白花的姿态,

“还是有一点被吓到了,谢谢谭哥的关心。”

“要不我和主编说一声,你今天先回家休息吧,毕竟出了现在的事也不是你的责任。”

我轻轻摇了摇头,装作朝他为难的笑了笑,

“不用了,谭哥,我现在不想再给何姐找麻烦了。”

他刚要再次开口,去往最上层的电梯就已经到了,我朝他笑了笑,就转身上了电梯。

没办法,虽然很想和他探讨一下,但现在我还有更感兴趣的事——

那当然是看看我那亲爱的报复者做出了怎样的作品。

“看看吧。”不出所料,刚一进办公室的门,

穿着一身职业装端端正正的坐在黑色皮质办公椅上的何娇就伸手向我递来了一个牛皮纸信封。

我一边伸手接过,一边默默庆幸衣服上宽大的真丝花边衣袖可以完美的遮盖住我因为开心而微微颤抖的双手。

信封里装着两张照片,正是今天凌晨发生在怀安小区命案的第一现场。

“照片是我找了不少关系才要到的,之前117案的报道一直都是你在跟进,就想问问你怎么看。”

我低头注视着手里的两张照片——

一张是命案现场的浴室,映入眼帘的是单人浴缸,在浴霸的照映下反出油腻的光泽,

而另一张则是受害人家中的冰箱。

“确实很像117案的作案风格”我放下手中的照片,深深叹了一口气,我刚一说完就见何娇的神情暗了下来。

但相似度只有一成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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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后半句话我当然没有没有说出口,我害怕自己会禁不住笑出声来。

模仿的太粗糙了,

几乎熟悉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个极致的完美主义者,不管是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还是学习和工作,都讲究一个细致入微,

在杀人这件事上当然也一般,甚至还要更为苛刻一些。

这桩案件不够完美,甚至称得上拙劣,

首先切割尸块的手法不够专业;

其次找的目标也不对,身型不完美体脂率过高,一看就是个沉迷酒肉的人,

让他们在自然中败落不是更好吗,还可以为郊区的绿化做点贡献。

“噔噔噔”看我走神太久,对面的何娇终于禁不住的敲了敲桌子,

我猛然回神,

“对不起,照片...上的太...”

“没办法,117碎尸案的作案特点就是浴室分尸和冰箱藏尸,这个案件一直都是你在跟,现在正处于风口浪尖上,转给别人也不太好,你就继续跟进一下吧,至于内篇报道的事已经告知警方了,他们会去查,对了,我听说郑则不在刑侦队了?”

“他身上这几年越来越不好了,就调离了。”

看着对方欲言又止的神情,我心中顿时了然,

明面上是让我跟进,其实还是想走走关系拿到一手信息,

只可惜这次不能让她如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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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回家的出租车上,我飞快的在脑海中梳理了现在的情况,

报道是郑则写的几乎可以肯定,

但人是不是他杀的我还是真拿不准,

他难道不是速来只会打女人和玩心眼吗?

难不成他会蠢到去买凶?风险这么大的事,他也算是个高材生,基本的智商应该还是有的,不会这么愚蠢。

毕竟人和人之间不可能有绝对信任这个道理当初可还是他教会我的。

“姑娘,到了。”

我朝着出租车师傅道了谢又顺手在家门口的小摊贩那里买了几颗蜜瓜蜜瓜,

某些人一生气就喜欢吃甜的,就像小孩子。

回家刚打开门,就看见屋内黑漆漆的,但厨房里传出的阵阵香气确显示出了了有人在家的事实,

“怎么不开灯...”走到玄关处,我放下鞋刚一开口话还没说完,就被背后扑来的人抱了个满怀,

“这么大的事都不告诉我,我到底在你心里算什么?”

听见身后委屈的抱怨,我想回头解释但却被抱得更紧了,男人健壮两条胳膊重重的勒在胸前,让我连呼吸都有些困难。

“不是不告诉你,只是....不想让你被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打扰到”

“无关紧要?”

我听见身后的人在轻笑,炽热的呼吸喷在我的耳边连带着我的耳朵也开始发热,

“这难道不是不是我们一起的事情吗,怎么会对我无关紧要!在第一时间你就应该告诉我的,如果他趁我不在的时候找到你怎么办?伤害你怎么办?

他是什么样的人你我都清楚,你不告诉我难道是一直觉得我没有保护你,保护主我们现在的一切的能力吗?”

“别这么想!”我微微用力想要挣出背后的人,他却不管不顾的把头缩在了我的颈窝里,

“我有时候会想,我们这么做到底是不是对的,我现在得到的一切本就不该是我的,现在的生活甚至是生命都可以说是我偷来的。”

听着耳边逐渐带起哭腔的声音,感受到脖颈间传来的的水意我心中顿时满是苦味,

趁着他不注意,我才终于挣逃出了禁锢,回过头借着月光我抬手抚上了隐匿在月光中的脸,

“别这么想,这些东西本来就是属于你的,这并不是偷,只是取回我们本该拥有的而已。”

“但我永远也成为不了郑则,不是吗?”他忽然甩开我的手,脸上的泪成滴的滑落了下来,

“你现在不就是吗”我声音猛地提高,伸手用力地把他抱在了怀里。

“我现在所做的这一切都是为了我们两个人,

郑浩,你能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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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面前这张与郑则一模一样的脸一时间感到有些恍惚,

从前发生的一切仿佛像上辈子一般遥远,却又好像就发生在昨天。

郑浩和郑则是一对双胞胎,

他们一起出生在那个贫瘠而封闭的大山。

说来可笑,相同的环境却培养出了他们两个截然相反的的人,

郑则是个不是个好人,

我和他从相识相知到迈入那个偏僻的村庄都在他的算计之中。

郑则的母亲偏爱郑则,我曾经不懂,都是自己的孩子,为何会区别对待,不过后来想想

连养的动物都会有偏爱,又更何况是人。

郑则只是比郑浩早出生几分钟,变成了这个家庭中的长子,

成为了永远被郑母偏爱的一方。

就连郑浩考上大学后她都会让郑则代替郑浩去读书,

但是他们会给郑浩补偿,

补偿什么呢?

一个媳妇。

山里偏僻,僧多肉少,村里的男人娶不上媳妇就会用其他的方式,或买或骗,郑则最开始只是想听母亲的话带回去一个“媳妇”,

可渐渐地他发现,

他只需要哄骗无知的学生走进大山就能得到一笔丰厚的酬劳,于是他便开始坐起来给人找“媳妇”的生意。

当时的郑则在学校结识了我,很快就把我定成了他的目标

原因很简单——我无父无母,即使消失也不会有人追究下去,

但他千算万算却唯独算错了我。

还记得那天是我们的一周年纪念,他说他很喜欢我想和我结婚,还要带我回家见他的父母,

从飞机到火车,再转大巴转公共汽车,最后终于在一条土路上我们坐上了去往村里的拖拉机。

山路颠簸,中间停在一个小土房的时候,我笑着和他抱怨他的家实在是太远了,路也不好走,以后过年也怕是不能常回来,

当时的他笑着转过头安慰我说没关系,把我的手紧紧地握在他的掌心里,

后来想想,

当时的他应该在为能逃出他一无是处的家庭而迫不及待,

以至于让我早早发现了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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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到村子里的时候已经半夜了,

深夜的村庄灯火通明,他激动的告诉我村里人都是一家姓,这是都在等着看新媳妇。

我故作有点害羞的朝他笑,但眼睛早就瞟到了在我们进村后牢牢堵住村口的两辆拖拉机和几个黝黑壮实的庄稼汉,

互联网很发达,我对于拐卖这种事知晓的也不少,

但我不在意,我甚至感到开心,

如果能一直生活在这种远离人烟的地方对我来说是一件好事,在人太多的的地方我很难控制住我自己不去寻找那些不忠的丈夫、乱搞的妻子,

然后像杀死我爹那般送他们归西,

欣赏他们临死前的忏悔和痛苦,让他们变得丑陋不堪,

不真诚的人就该死

不是吗?

我之前以为郑则是这个能让我变成一个普通人的钥匙,但只可惜,

后来却发现原来他也一般,他文质彬彬温柔有礼的皮囊下隐藏的

是和那些人一般丑陋不堪的心脏。

郑则的母亲很欢迎我们,我走进院子的时候,她正在杀鸡,

她用她并不灵活的手拿着一把不甚锋利的短刀,一边掐着鸡的脖子,一边用刀在上边来回切割,

溅起的血落在她的脸上在黑夜的映衬下显得有几分可怖,

回头看见我,她把沾满鲜血的手在老旧的破围裙上随意抹了抹,

那双布满细纹的眼睛在我的身上来回打量着。

我装作没看见她直勾勾的眼神,笑嘻嘻的挽着郑则的手走了过去,

“妈还杀了鸡呢,这也太客气了。”

估计是我这一声妈让那个老女人听得顺了心,她漏出满嘴黄牙一边拽着我的衣袖往房间里带,一边夸我生的好,

就是在那里,在那间破败不堪的土房子里我头一次看到了郑浩。

两张几乎相同的脸,但他的脸上却多了几分语郁郁,

看见陌生人进来也只是微微抬了抬脸,就又低下头摆弄手里破旧的魔方。

老实说我当时还真被吓了一跳

因为在这之前我从不知道郑则还有一个双胞胎弟弟。

但我很快反应过来,

他应该就是郑则要把我带到这里的目的所在,

毕竟郑则野心大,绝对不会甘愿留在山里,给他拐来一个女人毫无意义。

他有野心,他想要向上爬,想要有更多的金钱和权利让他肮脏的心脏有一个放置之地。

但人只要有了野心便会有弱点。

长得相同的话,谁又知道谁是郑浩,谁是郑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