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骨头硬?我刀未尝不利!》 第1章 (本书架空历史,人物出身有所调整,不写人物表字。)

(大脑寄存处……)

光和六年公元183年

雁门城

并州和鲜卑的边界,这也是防御北方游牧民族最重要的城镇之一。

此时。

残破不堪的城墙上站满了士兵,他们眼神冷冷的看向远方,面容坚毅,背着长弓,手里牢牢攥着长枪。

此时已经到了深秋,哪怕烈日当空,骄阳似火,整个雁门边塞小城,依然弥漫着刺骨的寒意。

“将军,鲜卑骑兵距离雁门城还有五十里。”

“将军,鲜卑骑兵距离雁门城还有三十里。”

“将军,鲜卑骑兵距离雁门城还有十里。”

城墙上的边靖楼内,每隔一段时间,就有探子前来汇报鲜卑人的动向。

整个城墙上肃杀的气氛越来越浓!

军中的校尉分站于两边,而站在中央首位上的,正是雁门城的裨将军。

沈云。

只见这个年轻男人身高八尺,虎背熊腰,身材长的极其魁梧,却长着一张颇为俊俏的脸。

此时的他身穿汉军制式的鱼鳞甲,外面裹着红色战袍,右手握着挎在腰间的刀柄上。

威风凛凛!

一双虎目,锐利无比,整个人如同噬人的野兽一般,散发着浓浓的煞气!

寻常人看到估计吓的大气都不敢出一声!

“再探,再报。”

沈云开口,声音清亮,带着一种自信的口吻,丝毫没有大战开始的紧张。

“诺。”

探马双手抱拳,迅速闪身而去。

“高顺,命你带500人驻守南门,务必坚守2个时辰!”

他眼神一扫看向左手边的一位清秀的将领命令道。

“诺。”

高顺双手抱拳,转身就往南门的城墙上赶去。

“张辽,命你带500人驻守北门,不可出门迎敌,务必坚守2个时辰。”

“诺!”

听到不能出城迎敌,张辽脸上露出些许遗憾,但也双手抱拳快速离开。

“郝萌,命你带500人守好西门,西门是咱们撤退之路,重中之重,能不能完成?!”

郝萌一脸郑重,双手抱拳。

“末将领命!”

袖袍一甩,郝萌也奔向西门。

“张杨命你带500士兵在城内布置,务必全部准备妥当,胜败就再此一举!”

“将军请放心,末将愿立军令状!”

张杨双手抱拳,眼神灼灼的看着沈云。

沈云大手一挥,“你我兄弟不用如此,我相信你能完成任务!”

“诺!”

张杨也匆匆下去布置了。

众人离去,边靖楼内,只剩下沈云一人,他闭上眼睛,享受着大战前最后的宁静。

没有惧怕,没有紧张,身体兴奋到颤抖,连血液都在沸腾。

整个人肾上腺素飙升,渴望这一次的收获。

“将军,鲜卑骑兵已不足一里!”

沈云猛然睁开双眼,大步流星的走出边靖楼,来到东门的城墙上。

他往前城墙下望去,一个个身穿兽皮,跨着战马的鲜卑骑兵正往这边赶来。

黑压压的一片,仿佛一波洪流!

“吁!”

冲在前面的鲜卑骑兵拉住缰绳,奔跑着的战马立即减速慢了下来。

让在城头上看着的沈云暗自点头,这帮鲜卑人还真的是个个弓马娴熟啊。

只见鲜卑人马让开一个通道,一个身穿盔甲的虬髯大汉骑着战马来到阵前。

他抬头看向城墙上的沈云,抬起马鞭遥指喝道:“城墙上的人听着,我乃鲜卑骨朵部落的首领,萨里!

快快开城投降!不然城破之时鸡犬不留!”

沈云冷笑一声,“逞口舌无用,有能耐就亲自攻上来!”

萨里不屑一笑:“我们骨朵部落三万勇士尽出,你这座边陲小城还不手到擒来。

你等还是洗干净脖子等着受死吧!”

“首领,和他废话干什么,咱们直接攻城吧,想着汉人白皙的女人我就饥渴难耐了!”

一个鲜卑人咧着大嘴淫笑着。

“哈哈!好!等城破之时,儿郎们尽情烧杀劫掠一番!”

“哦!哦!”

一个个鲜卑人兴奋的叫了起来,像一个个发情的大猩猩。

“攻城!”

鲜卑首领大手一挥,鲜卑士兵抬着云梯就跑了出来。

这些鲜卑人每年劫掠都已熟悉,只要这边陲小城一破,就再也没办法阻挡他们的铁骑了。

站在城墙上的沈云抽出战刀,对着城墙上的士兵高喊:“我要他们未上城墙,先损一万!”

“诺!”

士兵们一个个士气高涨,眼神死死盯着城下的鲜卑人。

三百步!

两百步!

一百步!

就是现在,射!

一轮箭雨,把冲在前面的鲜卑士兵射死大半,鲜卑士兵也举着弓箭反击,

但一方面是居高临下射击,一方面是举臂高射,就算射上来,也没有多大伤害。

鲜卑士兵不像汉人士兵有盾牌格挡,只是靠人数的优势往城墙这边涌来。

“放!”

嗡!

一片箭雨射向城下,带走五六百鲜卑士兵,但鲜卑士兵也已经兵临城下。

抬着云梯的鲜卑士兵把云梯架上了城墙上,随后络绎不绝的士兵朝城墙上攀来!

“倒金汁!”

沈云有条不紊的指挥着士兵。

只见一盆盆滚烫的金汁顺着云梯浇下,被泼到的鲜卑士兵惨叫着从云梯摔下,就算不被烫死也会被摔死。

金汁沾在云梯上滑腻无比,让后面冲上来的士兵也无法攀爬,只好硬着头皮忍着恶臭往上攀爬。

又一轮箭雨射下,城墙下尸体已经堆了厚厚一层。

“鲜卑的勇士们,后面的城中有美女、粮食、金银珠宝等着你们,冲啊!”

随着萨里的动员,又一批鲜卑士兵朝城墙冲来,手脚攀爬就已冲上一半。

“推!”

沈云对着士兵喊道。

城墙上的士兵,拿着木桩对着云梯推去。

眼看就要爬到城墙上的鲜卑士兵还没来得及高兴,云梯就缓缓倒了下去。

他眼神惊恐的看向下面。

只听“嘭”的一声,这名鲜卑士兵就摔倒地上,连同云梯也狠狠的砸在了身上。

当即这名鲜卑士兵口吐鲜血,夹杂着内脏死去。

“废物!”

一名雄壮的鲜卑人,捡起倒在地上的云梯直接架了起来,随后一个手脚麻利的鲜卑士兵冲了上去,直奔城墙而去。

速度之快叹为观止!

“找死!”

沈云也看到这个特别的先登士兵。

抽出战刀随手挥去,这名士兵连同云梯都劈成两半,鲜血内脏洒了一地。

第2章 沈云就这样巡视着城头,凡是身手不错的鲜卑士兵都被他斩成两段。

一时间战场变的焦灼起来。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

城墙上的士兵也疲惫起来,一时间城墙守卫变得险象环生。

幸好沈云在各个城墙上都安排好了人手,也出不了岔子。

仗打到现在,城墙下的尸体越来越多。

大概已有七八千人了。

城下的萨里也满脸焦急,这些都是他部落中的好儿郎们,就这样的死在这里!

同时他内心也非常意外。

汉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平时不都是一触即碎吗?

不都是只知道逃跑吗?

这怎么和往年的不一样啊?!

这要是再这么损失下去,他部落就要给其他部落上供称臣了!

可要是不劫掠一番,他们骨朵部落连这个冬天都过不下去了!

他们这些游牧民族不事生产,只会放牧,冬季的寒冷使牛羊没了牧草,只能赶向远方。

没有充足的粮食根本支撑不了这个冬季。

以前他们还会用牛羊兑换一些粮食。

随着汉朝的衰败,他们又开始了老本行。

劫掠!

放着免费的不抢,谁还会用东西换啊!

可这一次他们却踢在了铁板上。

这三万鲜卑士兵可是他们部落中年轻的主力。

现在的部落中只剩一些老弱病残和奴隶在看守,这回去可怎么和族人们交代啊!

萨里越想越急,看着摇摇欲坠的城防,可愣是冲不上去!

他转头看向自己身边的亲卫。

“兀立泊,我最强壮的勇士,我要你冲上城墙,把那个汉人给我杀了!

不能再让儿郎们损失了!”

被称为兀立泊的男子非常强壮,一身肌肉包在脂肪里,一脸络腮胡子,看上去十分彪悍。

“首领!兀立泊必不负所托!”

只见这个兀立泊跳下马来,极速朝城墙冲来,期间挡着他的鲜卑士兵都被他撞飞,他一步跨出2米多远。

几步就冲到城墙下。

他踩着堆在城墙下的尸体一个起跳,就来到云梯的半中腰处。

几个健步就冲上了城墙。

“杂碎们,看你爷爷来捏死你们!”

兴奋的兀立泊对着城墙上的士兵叫嚣着。

“好!”

在大军后面观看的萨里兴奋的高呼。

“不愧是我们部落中最勇猛的战士啊!

身手真是了得!

这次劫掠,我要好好的嘉奖于他!”

可他高兴的表情还没散去,一柄战刀凌空飞掷,把刚才还口出狂言的兀立泊钉死在了城墙上!

沈云刚把一个灵活的鲜卑士兵踹下去,就看见兀立泊跳上城墙,他的距离有点远,一时间赶不过去,于是就把佩刀甩了过去。

直接钉在了兀立泊的胸口上,强烈的劲道把兀立泊庞大的身躯也一同的钉在了城墙上。

“聒噪!声音这么大,吵死人了!”

一旁还惊魂未定的士兵们连忙抱拳感谢,“将军威武!”

说着他想把将军的佩刀递还回去,可当他手握到刀柄就面色一变。

这把刀他根本拔不动!

沈云走了过来,轻轻一拽就把佩刀抽了出来,顺便一脚把刀身上的尸体踢了下去。

转身对着士兵说道:“这把刀70斤,天外玄铁打造,你可挥不动它!”

士兵满脸惊讶,一脸佩服的说道:“将军神力,这么重的刀你一挥舞就一整天,丝毫不见疲惫,真乃神人也!”

“哈哈,些许蛮力罢了。”

沈云哂然一笑,接着去巡查城墙去了。

“打开系统面板。”

下一刻,一片虚拟光幕出现在沈云的眼前。

姓名:沈云

武力:90(一流武将)

统帅:70

内政:50

智谋:70

技能:百步穿杨(使用弓箭时,能在一百步内穿透杨柳树的叶子,力道精准度极高!)

疾风骤雨(使用刀类武器时,攻击力度和速度为大幅度提升,如疾风骤雨一般!)

天生神力(身体体力、耐力、力量源源不断,鏖战三天三夜也不力竭!)

神兵:天玄龙牙刀

杀戮值:2572

关闭个人面板,沈云暗道:“这一次不知道能得多少杀戮值啊?”

其实沈云是一个地球人,稀里糊涂就穿越到东汉末年并州一家农户当中。

等真的到了古代沈云才发现这个世道的残酷!

官府每年收税五成,租种地方世家的地收税三成,当地官员更是苛捐杂税想把农户手中的两成粮食也贪墨走。

整个大汉现在是民不聊生,饿死的人无数,连野外的野菜都寻不到。

田间的野兔、田鼠更是几乎灭绝。

你要问为什么不去森林打猎?

这个年头动物保护的很好,野狼、老虎山林中很常见,没两下子进去就是送菜。

城里墙角处随处可见饿死的流民,再加上天灾人祸,土匪劫匪,乌桓、鲜卑、匈奴、羌族劫掠。

生活在大汉的百姓就是在水深火热之中,卖儿卖女更是常有的事。

沈云的父母就是在他十四岁时候就遭土匪劫掠中死掉了。

沈云只好寄宿在父亲的好友家中。

忍饥挨饿都是常有的事。

父亲这位好友也不是单纯好心肠。

只是因为每次官府招兵每家每户都要交出一个青壮交差。

沈云就是被他送到了军营的炮灰,那年沈云才十五岁。

好在军营管饭,沈云这才不至于饿死。

在一次守城战中,沈云杀掉了一个劫掠的鲜卑敌军,系统才激活。

系统功能很简单,只要斩杀敌军就能获得杀戮值,杀戮值可以兑换物品、技能、丹药、武器、宝马等。

从那以后,沈云才开始了成长之路。

大大小小的战役他都记不清了。

一步步从伍长、什长、校尉混到现在的裨将军。

都是他一刀一刀,实打实的砍出来的。

他的实力也越来越强,在这个乱世中,武力才是最让人安心的东西!

这一次被并州刺史张懿派到雁门郡守城,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第一,他不是世家子弟,没有背景,并州刺史根本看不起他。

连裨将军这个位置张懿本来也是想给他儿子的。

只不过沈云获得功绩早就超过这个职位了,要是再不给的话下面的人难免不好交代。

第二,雁门郡此次凶险万分,丢了城池他好有个借口,朝廷怪罪下来全部推到沈云头上,让他能免于责罚。

这才把裨将军这个职位给了沈云。

至于守住雁门郡,张懿想都不敢想,3000人来挡住30000鲜卑大军,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看着天色逐渐变黑,和计划的时间越来越近,沈云也开始组织城头上的士兵撤退,往西门而去。

看着越来越多的人登上城墙,萨里嘴角乐开了花,只要冲入这个城池,并州将一马平川,等待着被他们劫掠!

“报告首领,雁门郡已被我们勇士攻下,我军死亡一万,重伤数千。”

萨里心里自我安慰着,没事没事,只要能进入雁门郡就稳了,到时候长驱直入劫掠一番,这些损失都能抢回来。

“敌方士兵呢?”

“报告首领,汉人守军死伤大概在千人。现在已经全军撤退,是否追击?”

“不用,汉人是出了名的奸诈,这黑灯瞎火的万一是计策就得不偿失了,等明天天亮再开始报仇!

以我们的骑兵的速度,他们阻挡不了!”

“是!”

“哈哈,各位勇士还等什么,尽情劫掠吧!”

“报告首领,我们已经仔细搜查过了,这个雁门郡是一座空城,城中的农户已经被迁移走了。

城中空无一物,就连粮食都没有留下一粒!”

“什么!这帮该死的汉人!”萨里顿时气血上涌。

第3章 萨里缓了一口气又自我安慰道:“没事没事,等明天这些损失就全部能拿回来了!”

“吩咐勇士们进城休整,明天早上正式开始劫掠。”

“是!首领。”

亲卫得到命令后,立即开始传达首领的命令了,这荒郊野外的,有座城池能休整一晚,是极为舒服的!

随着剩下的两万鲜卑士兵进入城里,整个鲜卑士兵简单休整一番就准备休息。

“乌力,今天可要早点睡了,养精蓄锐明天好好劫掠一番。”

“嘿嘿,古克,我这次要掠夺7个汉人女子,细皮嫩肉的好舒服,实在没粮食了也可以果腹啊!”

“切,七个女人有什么好的,不如粮食金钱来的实在。”

两人在美好的幻想中进入了梦乡。

萨里住在雁门郡的府衙当中,随身有着四五个汉人女人服侍着,这些女人眼神麻木,显然心已经死了。

只是一具躯体在茫然的活着。

感受着右眼皮一直在跳,萨里心神不宁,预感着有大事发生,可究竟是什么事,他也说不出来。

草草了事后,萨里端起桌上的美酒一饮而尽。

心里嘀咕着。

这雁门城已经打下来了,按理说之后就是一番劫掠满载而归了!

摇摇头暗骂自己多心了,不一会也进入了梦乡。

夜半时分。

鲜卑士兵都陷入沉睡,连巡逻的士兵都找个犄角旮拉开始偷懒。

四个城门一关,还巡个屁逻!

此时。

城中一处水井之中。

张杨带着几个亲卫爬了出来。

沈云早就在两天前命令士兵准备好藏身之处。

在这偌大的城里各处已经藏匿好了500士兵。

他们手拿火折子,和火油开始在城中各处放火,不一会整个雁门城就火光冲天!

闻着一股烧焦味,睡梦中的鲜卑士兵被呛醒了。

睁开眼睛就看见周围燃烧的大火,他们急的连衣服都来不及穿好就慌忙大喊:“着火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鲜卑士兵惊醒,整个雁门郡开始热闹起来,哭喊声、惊慌声、咒骂声不绝于耳。

紧接着就看到府衙也燃烧起大火。

萨里还在睡梦之中就被亲卫架了出来,此刻的他衣衫不整,满脸熏的确黑。

要不是亲卫发现的早,估计萨里要熏死在府衙之中。

现在的他还是脑袋晕乎乎的,他抓着自己的亲卫问道:“发生什么事情了?”

一位亲卫赶紧解释道:“首领,我们应该中了汉人的奸计了,现在大军大乱根本不能组织起来,我们快撤吧!”

“什么!!快去牵我的红云宝驹过来!”萨里大叫道。

此刻的他已经乱了方寸,只想骑上自己的宝马逃命要紧。

“首领,马匹受惊了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这时候到处是乱兵还是我们护送着你尽早逃出城外才能安全。”

“好好……”

萨里不住的点着头。

亲卫搀扶着萨里首领往东门逃去。

……

“将士们!我们报仇的时候到了!今天我们就要把这群畜生全部斩杀,记住,不留活口!”

夜色中,沈云看着杀气腾腾的将士们鼓舞士气道。

其实不用沈云鼓舞,这些士兵早就咬牙切齿了,生活在并州,谁家还没有遭过鲜卑劫掠。

亲人、朋友、妻女、孩子等遭受过的伤害罄竹难书,这一次就把这些血海深仇,给报了!

并州的将士们通通在手臂上绑着白布,这样在黑夜中也能分清敌我,手中牢牢紧握着战刀!

“高顺、张辽、郝萌、你们各自守好自己负责的城门,不能让一个鲜卑人逃出去!

如若今晚大胜,我们封侯拜相就在今朝!”

“诺!”

三人异口同声,激动的带着人马往城门赶去。

这泼天的大功就要落到头上了,能不兴奋吗?!!

此时的雁门郡内乱成一团,鲜卑士兵逃跑的踩踏,受惊的战马,抢夺马匹的混乱。

一时间让鲜卑士卒损失惨重,死伤不计其数!

慌乱的鲜卑士兵,打开城门往城外逃去,而城门外早已准备好了的士兵杀气腾腾开始了屠戮!

这些衣衫不整,没有战马的鲜卑骑兵仿佛待宰的羔羊一般,被宰杀当场!

东门处,50个亲卫正手拿弯刀砍杀着围过来的人群,黑灯瞎火的也分不清敌我,只能护送着萨里首领向外逃去。

当看到东城门大开,门口处只站着一个人的时候,亲卫们像是看到了生的希望。

一股脑的拿着弯刀冲了过来,只要杀了眼前这人,就可以逃出生天。

到时候他们保护萨里首领逃回部落,那就是功臣!

他们将拥有部落里所有的女人和奴隶!

看着向自己奔来的鲜卑士兵,沈云残忍一笑,拔出自己的佩刀,挽了一个刀花,极速挥出几刀。

“叮、叮、叮!”

这些举着弯刀的亲卫连人带刀全部一分为二。

尸体在没头的情况下,按照惯性还多跑了几步才轰然倒下。

对于这些土鸡瓦狗,武力值90点的沈云多挥一刀都属于抬举了。

此刻的沈云犹如一只猛虎冲入羊群之中,把剩下的亲卫很快被杀戮一空。

当沈云提着战刀来到萨里的面前时,他的身上连血都没有沾染。

看着已经吓傻的萨里,裤裆处湿了一大片,沈云轻蔑一笑。

萨里赶紧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乞求道“能……不能放过我,我把所有的珠宝都贡献给你。”

沈云丝毫不在乎萨里的诱惑,摇了摇头说道:“我想借你一件东西。”

萨里疯狂点头,“只要我有的,我一定借给你!”

“那好,借你头颅一用!”

说完沈云举起天玄龙牙刀一刀划过,萨里的头颅轱辘掉在了地上滚出老远。

颈动脉被切开,大量的鲜血喷洒出来,沈云丝毫不在乎身上的鲜血,一把提起地上头颅。

高喊道:“萨里已死,降者不杀!”

随着沈云的呼喊,雁门城的其他士兵也高喊着,“萨里已死降者不杀!”

正准备负隅顽抗的鲜卑士兵听到喊声,赶紧把手里的弯刀丢在地上。

“我投降!”

“我们投降!”

好死不如赖活着,在生存面前,一切尊严、荣耀都无所谓。

接着陆陆续续活着的鲜卑士兵就被收拢在一处空地上。

经过一夜的搜捕,还活着的鲜卑士兵也都纷纷抓捕出来。

张杨对着依然精神抖擞的沈云开口问道:“将军,这些鲜卑士兵对我们并州可都是血海深仇啊!怎能放过!”

沈云看向周围带着仇恨眼神的士兵,抬起手狠狠下压。

“弓箭手,放!”

“啊!你们不讲信用!”

“可恨!早知道刚才多杀几个汉人了!”

几个鲜卑士兵顶着箭雨朝人群冲来,被拿着武器的士兵亲自击杀。

很快这些鲜卑士兵就全部消灭!

同时,沈云的杀戮值直接来到了25800点。

沈云眉头皱起,这怎么回事?

不是杀1人1个杀戮点吗?这三万鲜卑人怎么才得25800点杀戮值?

不过一想就知道了,估计是半夜被烧死或踩踏致死的吧。

第4章 张辽目瞪口呆的看向刚才发号施令的沈云。

“将军你不是说降者不杀的吗?”

高顺和张杨也是一脸懵逼的看向沈云。

沈云冷笑一声。

“你们认为我会是那个心慈手软之人吗?

这些鲜卑士兵之前抱着必死之心,如若不用缓兵之计,我们士兵必然损失惨重!

而我一句话就让他们乖乖束手就擒,没了武器后,他们就是一群待宰羔羊!

对我们根本造不成任何伤亡。

要知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张辽、高顺、郝萌、张杨都一副受教的模样抱拳纳拜。

在思想淳朴的古代,还没有现在的人脸皮厚,那真是一个唾沫一颗钉,不像现在一天不吹牛逼就浑身难受!

沈云才不会放过这群鲜卑士兵呢,这可都是一个个杀戮点啊!

“此次大获全胜全靠将军之计谋,将军真乃智勇双全!”

“是啊,跟着将军打仗真是太舒服了!”

“这次能打败10倍于敌真是全仰仗将军之智!”

看着张辽、张杨的夸赞,沈云毫不在意。

这次计谋不就是诸葛亮火烧新野城之计吗?

没想到还挺好用的!

沈云摆摆手。

“好了,真正的大头来了!现在雁门城里的马匹都将是我们的战利品了!

还不赶快抓起来统一分配?!”

几个手下校尉瞬间满脸激动,他们可都是爱马之人,可市面上一匹战马最起码50两黄金。

以他们的俸禄可买不起。

现在这里有1万多匹,这下他们可发财了!!

很快在士兵们的抓捕下,一匹匹已经恢复平静的马被牵到一片区域之中。

让所有士兵开始挑选。

此次守城共死亡1000多人,但他们却消灭了30000鲜卑骑兵,更是把骨朵部落的首领萨里枭首。

沈云早已想好了,卖一些得到的鲜卑战马,用来作为阵亡家属的补偿金。

而活着的士兵们,此次的大胜一定要大赏!

……

与此同时

上党郡的刺史府内,张懿看着手中刚送来的捷报满脸不敢置信。

“太阳真的从西边升起来了?!”

“这怎么可能?3000人防守凶猛的30000鲜卑骑兵,不光没有丢失土地,更是把30000鲜卑骑兵全歼,连骨朵部落首领萨里也被枭首!!”

“这鲜卑骑兵怕不是傻子吧?!

你就是三万头猪让3000人去杀,一个人都要杀10个的!”

看着寥寥几笔的战报,张懿怎么也想不出来这仗是怎么打的!

庭院内。

张懿的儿子张晓军溜达的走了进来。

看着皱着眉头一副沉思的父亲开口问道:“父亲,发生何事让你愁眉不展?”

张懿听到声音抬起头来,看了一眼自己的宝贝儿子,微微一笑。

“晓军啊,怎么今日没有外出?”

张晓军摆摆手,“父亲,这每年鲜卑骑兵前来劫掠,兵荒马乱的,这时候还是在家待着点好。”

张懿想想也是,虽然这里是上党郡,和雁门郡中间隔着一个太原郡,但保不齐鲜卑骑兵就能劫掠而来。

不对啊?!

鲜卑骑兵不都是解决了吗?

张懿把手中战报递给了张晓军,“儿啊,你看看,这是最新的战报,雁门郡大捷,看来裨将军这个位置你还得等几年了。”

“什么?!沈云那个家伙没死??

还以3000对30000全歼鲜卑骑兵!!

这怎么可能!

这军报肯定是假的!!”

张晓军看着战报一脸不可置信的吼道。

本来已经打好算盘了,这次鲜卑骑兵劫掠全部推到沈云身上,

这完全就是个送死的差事,不光可以推卸责任,还能除掉这个抢他裨将军职位的人。

没想到他竟然能守住城池还全歼来犯敌军!!

你丫的开外挂了吧!!

张懿刺史背负双手,缓缓看向北方,那里是雁门郡的所在。

“儿啊,沈云此子还是少惹为妙啊!

那裨将军之职日后再说吧!”

张晓军气急,这到嘴的鸭子岂能飞了不成。

他手紧紧攥着这份捷报,忽然灵光一闪。

“父亲!这次歼灭鲜卑之功全在您的英明领导啊!”

“啊?!”

“这与我何干啊?!”

张懿一脸惊讶的看向自己的儿子。

“父亲,有如此泼天之功上表朝廷,父亲肯定能官升几级,到时候咱们就能离开这鸟不拉屎的并州了!”

张晓军眼神炽热的看着自己的父亲。

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怎能错过?

“如此恐怕不妥吧?!”张懿满脸犹豫,冒领军功可是要杀头的!

“父亲!你怎么如此胆小?

他沈云乃并州一农户之子,就算他去告发也恐怕没人相信啊!”

“而我们张家乃三代官宦世家,在朝中多少有点关系,上下打点一下,这事情就可天衣无缝而!”

说完这一番言论,张晓军期盼的看着父亲,希望可以听从他的计划。

犹豫半晌的张懿一拍手掌下定决心,“好!我们先确定事情真假,再稳住沈云。

等我们的任命公文一到,我们立即上任,到时候天高路远,他沈云也只能吃下这哑巴亏了!”

说完两人相视一眼哈哈大笑起来!

雁门郡。

之前迁走的百姓也陆续回到了故土,这段时间沈云率领的军队开始帮忙修缮烧毁的房屋。

毕竟是自己带领的人烧掉的,帮忙修缮也是理所应当。

当百姓了解到,这一仗全歼鲜卑3万骑兵的时候,一个个跪地感谢。

沈云简直就是大恩人啊!

在雁门郡居住的人,早就对鲜卑人痛恨不已了!

这一次对鲜卑骑兵的歼灭,最起码能让雁门郡安居乐业几年了。

数日之内

雁门郡大捷的消息便传遍并州,人人高兴,家家张灯结彩,连脸上的笑容都开朗了许多。

百姓们走上街头,为此大捷而庆贺。

连酒肆的生意都好了许多。

伴随着雁门郡大捷一同流传的,还有沈云的名字。

以3000对30000全歼鲜卑骑兵的功绩让百姓们看到了希望。

并州百姓都称沈云为“猛将军!”

雁门府衙内。

“刺史的回信到了吗?”

沈云坐在主位上问道。

“还没有。”

张辽摇了摇头。

“估计可能捷报还没送到洛阳吧,将军不要心急。”

沈云瞪向张辽。

“我岂是在问这个,我是在问雁门战时已平息,边疆守卫已回到原职,我们总不能一直赖在雁门郡不走吧?

还有粮草辎重早就该送来了,已经迟了整整5日了!”

张辽也是双手一摊无奈道:“刺史大人并没有给答复,估计是怕雁门郡局势未稳,让我们先驻扎在此吧。

至于粮草,先用边疆守将的吧,等粮草到了,我们在还给守将。”

“这……好吧。”

沈云一脸遗憾的说道,他并不想浪费时间在这里,只想补足士兵继续去刷杀戮值。

接着沈云又看向张杨问道。

“张杨,让你联系的卖马的事情,你联系的怎么样了?”

张杨赶紧抱拳说道:“已经有眉目了,此次共有中山富商张世平和苏双、徐州富商糜家、陈留卫家、中山无极甄家这几家愿意购买马匹。”

沈云眉毛一皱开口问道:“怎么这么多富商?”

第5章 “将军有所不知,这批战马数量庞大,寻常商贾根本吃不下。我也只能找这几家有名的富商了。”

张杨只好解释道。

沈云一脸无奈,要不是他手下士兵有限,这批战马他一匹也不想卖。

再过几年天下大乱,这些战马就是战场上的利器!

沈云在脑海中直接打开了系统面板。

下一刻系统资料出现在他的眼前。

姓名:沈云

武力:100(顶级武将)

统帅:70

内政:50

智谋:70

技能:百步穿杨(使用弓箭时,能在一百步内穿透杨柳树的叶子,力道精准度极高!)

疾风骤雨(使用刀类武器时,攻击力度和速度为大幅度提升,如疾风骤雨一般!)

天生神力(身体体力、耐力、力量源源不断,鏖战三天三夜也不力竭!)

神兵:天玄龙牙刀

杀戮值:15800

沈云直接把1万的杀戮值一股脑都加到了武力值上。

让他彻底成为顶级武将。

看着武力值来到100,沈云身体传来一阵燥热,脑海中的所有武学一瞬间融会贯通,变招时的生疏感也彻底消失。

沈云觉得,现在的他能打之前的自己十个!

成为当世最强者,沈云只是欣喜了一下就平静下来。

不能飘!

想想吕布,那之前也是三国时期最强者,可结果呢?

不还是吊死在城门楼上!!

虽然他现在比吕布强不止一星半点,但面对数十万大军包围,就算他天生神力能杀上三天三夜也一样会被围死其中。

项羽不是被刘邦军队围杀力竭而死的吗?

再不然万箭齐发,任你多大能耐,也会射成刺猬。

沈云坚信,个人勇武是绝对强不过军队的!

看着还剩下的杀戮值,沈云又花了1万杀戮值购买了人物探测功能。

这个功能他早就想购买了,有了这个功能,身边的人是忠是奸,是人才还是庸才都可以清晰知道。

在这个尔虞我诈的三国,这个功能还是需要的。

获得功能后沈云立即扫描了众人。

人物:张辽

忠诚:80

武力:90(一流武将)

统帅:75

智力:80

内政:60

技能:决一死战!

当张辽处于绝境时,能爆发心中的悍勇,一往无前!战力提升5点。

沈云内心惊讶,好家伙,这样的张辽怪不得能八百杀穿江东孙权呢。

人物:高顺

忠诚:90

武力:88(二流武将)

统帅:80

智力:70

内政:76

技能:破城摧坚!

其麾下士兵勇猛精进武力增加50%,陷阵之志,有死无生!

好家伙!

高顺这人不苟言笑,这技能是真牛逼啊!

历史上他不好饮酒纪律严明,和吕布的关系并不好,吕布只给了他1000人,但就这1000人让高顺训练出威震天下的陷阵营!

要是让他带1万陷阵营士兵会是什么样?

那简直不敢想象啊!

人物:郝萌

忠诚:90

武力:85(二流武将)

统帅:80

智力:80

内政:68

技能:善守!

当其守城时,能防守10倍的敌人,士气高涨固若金汤!

这也个技能也可以,随便扔给他个城池,只要粮草充足,肯定安然无恙啊!

人物:张杨

忠诚:70

武力:78(三流武将)

统帅:50

智力:60

内政:70

技能:救援。

在救援友军的路上,速度提升百分之百。

嗯,张杨这个技能就有点拉胯了,不过也聊胜于无吧。

当把麾下这些校尉的属性扫描后,沈云彻底放心了。

拥有这样的手下,只要他不像吕布那样生性凉薄,这天下绝对有他一席之地!

“此次大胜各位兄弟都功勋卓著,等这次战马贩卖后,除去阵亡士兵的抚恤金外,剩下的钱咱们就分了吧,有钱大家赚嘛。”

沈云开口说道。

毕竟他才刚当上裨将军,对手下也要拉拢一番的。

“当然活着的士兵们我们也会封赏。”

听到沈云的话,台下众人眼前一亮。

这年头什么都没有真金白银来的实在!

有了这些钱,家里的亲人都能吃上一些好的了,自己也能活的体面一些。

“谢谢将军!”

众人齐齐抱拳感谢,连沉默寡言的高顺也抱拳感谢。

看着忠诚都有所增长的各位校尉,沈云也满意的点了点头。

张杨抱拳道:“将军赏罚分明,末将愿牵马坠蹬以后跟随将军你了!”

其他几人也齐齐抱拳同意。

这些年他们见过太多独吞好处的上司了,没想到这位新来的裨将军竟然能把他们当兄弟!

沈云摆了摆手,“各位都是兄弟,不必如此。”

张辽却反驳道:“将军能有福同享,我等钦佩万分,愿在将军手下效犬马之劳!”

“这……”

“愿将军帐下效力!”

沈云也站起身来,“好,既然各位兄弟不弃,我沈云就担当其事。为大家搏出一个光明的未来。”

“谢将军!”

几人相视一笑,哈哈大笑。

瞬间几人亲近了几分,这就相当于变相的认为主公了。

几人的忠诚度又进一步提升一大截,就算没有满值也差不多了。

“今日高兴,大家何不畅饮一番?

当然,高顺不喜的话也可以茶水代替。”

沈云提议道。

听到提议的众人也都点头同意,高顺更是感激的看向沈云。

没想到他不喜饮酒的这等小事沈云都知道,高顺心里更是感到了尊重,此刻他的忠诚直接满值。

像高顺这种人,从不口头承诺,都是行动表示的。

于是几人便在这并州府衙上,觥筹交错直到傍晚……

第二天早上。

沈云还在睡梦之中,就被张杨叫醒,“将军,那些富商们到了。”

“哦?好,我马上就去。”

沈云拿起衣架上的一件常服就穿在了身上,现在并无战事,沈云也没有穿汉军制式衣甲。

两人直往大堂而去。

此时的府衙大堂。

各个富商已经落座,沈云带着的军队并无侍女,连杯茶水都没送上。

几个富商已经不满的皱起了眉头。

显然对此心存芥蒂。

沈云大步跨入大堂,爽朗一笑。

“各位招待不周啊,我们这群武夫出来戍边,并无携带女眷,还望海涵。”

几个富商听到解释心情也缓和下来,齐齐拱手说道:“将军客气了!”

第6章 沈云大马金刀的坐在主位上开口说道:“此次我部雁门郡大捷,缴获鲜卑战马一万余匹,不知各位能购买多少?”

当即两个身穿绫罗的男子站了起来,“将军我等乃是做贩马生意的,只是我等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财也只能购买3000匹。”

“哦?二位是?”沈云开口问道。

两人拱手作揖开口介绍道:“我们乃是张世平、苏双,中山人士。”

“哦,那你二人出价几何?”沈云点头问道。

其实这两人沈云还是有印象的,好像是刘备起兵初期全力支持的二人。

二人散尽家财为刘备关羽张飞三人打造了三把绝世武器,又组建了500人的骑兵。

不过二人结局好像不是很好。

“我等按市场价出50金一匹,不知将军意下如何?”

沈云嘴角一扯,“两位不地道啊!这普通战马都50金,我们缴获的可是鲜卑骑兵精挑细选出来的战马,50金,少了!”

“这……”

张世平苏双二人。看向其他富商,显然这些富商来时已经商量好了价格,在这里压价呢!

“将军有所不知啊,这马匹运输中死掉的可是要算到我们头上的,50金不少了!”

一位衣着华丽的青年男子开口说道,神情傲慢,显然看不起沈云这个边疆武夫。

“你是何人?!”

沈云眼睛一扫,身上的气势爆发,把这年轻人吓了一跳。

犹如被猛虎盯上一般,身上汗毛乍立,喉咙不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我,我乃陈留卫家卫玆。”

沈云心里一动,又一个大佬。

曹操的创业投资人,帮曹操拉起一支5000多人的骑兵部队,同曹操去酸枣会盟。

在追击董卓的时候被徐荣所杀。

“呵呵,既然卫家觉得路途遥远,那这门生意我们就不和卫家做了!”

沈云直接开口道。

“你!”

卫玆面上挂不住了指着沈云喝道:“你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裨将军,敢得罪我卫家!”

沈云微微一笑,“怎么?卫家还要强买强卖不成?!”

“哼!一匹战马我卫家出100金,这下满意了吧!”卫玆提价道。

这批战马品质太好了,买回去肯定会大赚一笔。

“不卖!你卫家贵贱不卖!”沈云看着卫玆说道。

“送卫家出去!”

站在大堂两列的士兵面露凶光的走了过来,抬手一指。

“请!”

这些士兵们刚从战场上下来,身上的杀气根本掩盖不住,把卫玆看的毛毛的。

生怕他们一刀砍了自己。

“哼!卫某记住了!”卫玆气的一甩衣袖转身而去。

张杨眼神一眯,抱拳对着沈云说道:“将军,末将有事先出去一趟。”

沈云怎会不知道张杨的意思,微微点头,“去吧,早点回来。”

张杨一抱拳,转身离开大堂。

沈云脸上又挂起了笑容,仿佛刚才的不愉快都没有发生一样,对着还剩下的富商说道。

“各位都出价几何啊?”

“我甄家可以出到100金。”一个面色儒雅的中年男子率先开口道。

“我糜家也可出到100金。”

一个长得颇为富态的男子也跟着开口道。

沈云沉思片刻,也无奈同意。

虽然这批战马等天下大乱后价值千金,还有价无市。

但现在沈云确实养不起这些马匹,哎,没办法。卖吧。

“那各位要买多少匹呢?”

甄家代表很是豪迈说道:“我甄家愿买5000匹战马。”

糜家代表也赶紧说道:“我糜家也愿买5000匹战马。”

张世平苏双两人开始着急,这两家直接就把这1万匹的战马包圆了,他们岂不是白跑一趟?

“沈将军,我等也愿意出100金,还望能卖于我等。”

沈云看了一眼两人,“那你们就要和糜家甄家商量了。”

“这……”两人后悔不已,早知道就不先开口了。

“既然谈好了价格,那咱们就去看看战马吧。”

沈云伸手邀请道:“各位随我前来。”

说完沈云大步流星的朝管理马匹的地方走去。

雁门郡一处空旷之处。

众人看到了这些战马,只见这些战马俊逸非凡,个个强健无比,都是不可多得的好马。

甄家和糜家代表一看,瞬间双眼放光,这笔买卖太划算了!

只要能把这些马运回去绝对大赚一笔。

“请问将军今天就可以交易吗?”甄家代表迫不及待的问道。

“随时都可以。”沈云点头同意。

糜家代表为难的说道:“沈将军我们糜家远在徐州,路途遥远,这一路土匪山贼众多,能否护送一番。

当然为了感谢我们可以出一些费用的。”

糜家代表一脸期待的看着沈云。

让他们带5000战马回徐州,这一路上肯定会麻烦众多的。

这群边关上刀口舔血的武夫就是最好的镖师啊,连凶残的鲜卑人都被歼灭,何况这些山匪恶霸了!

沈云目光闪烁,反正现在雁门郡战事平息,待着也是待着,不如跟着这些人去一趟徐州。

沈云到期待着路上山匪恶霸越多越好!

“那你愿出多少金?”沈云问道。

“我糜家愿出5万金!请将军护送!”糜家代表拱手一拜。

“好!那我等就送你们一套。”

当天,甄家就送来50万金,整整5辆马车的金子。

当士卒们抬着一箱箱金子进入府衙后,沈云开始了封赏。

凡是击杀一名鲜卑士兵者,赏10金。

这让手下的士兵们沸腾了,这当兵吃粮可从未想过还有赏金可拿啊!

没想到沈将军竟如此赏罚分明!

这让这些士兵们内心火热起来,跟着沈将军哪怕命丢了也是值了!

张辽站在库房处喝道:“都排好队!乱糟糟的成何体统!”

郝萌也是指挥着人群,“一个个的来,少不了你们的。”

士卒们很快就排成一条长长的队伍,整齐无比。

高顺拿着功勋账本喊道:“王麻子,杀敌3名,领30金。”

“到!”

一个满脸麻子的男子兴奋的跑了出来。

高顺拿出3个金饼递给来人,王麻子接到金饼顿时喜笑颜开。

有了这些金子,家里的一家老小就不用为粮食发愁了,破旧的房子也能修缮一番了。

王麻子哀叹一声,早知道当时就多杀几个鲜卑士兵了!

“李二狗,杀敌1人,领10金。”

“王大壮,杀敌7人,领70金。”

“……”

被叫到名字的,有欢天喜地的,有唉声叹气的。

但都快领到了金饼。

连阵亡士卒都有20金的抚恤金。

第7章 一下午的封赏,共计封赏出去10万金。

每个士卒都叽叽喳喳的讨论着如何去花这些金子了。

当然这些得到封赏的士卒,以后在其他战役中肯定会奋勇争先!

……

另一边的卫玆乘坐着豪华马车走在回陈留的路上。

此刻的他嘴里骂骂咧咧,这次他来并州不光空手而归还丢了这么大的一个面子。

“哼,不过一边疆武夫,竟敢惹我陈留卫家,真是不知死活!

等我回到陈留,必叫家族在朝为官的子弟,狠狠参他一本,看他能威风几时?!”

越想越气的卫玆把手中精致的糕点都丢了出去。

突然一声凄厉的叫喊声传进马车之中。

“老爷,不好了,后方出现一队鲜卑骑兵,咱们快跑吧!”

“什么?!雁门郡的鲜卑骑兵不是全部歼灭了吗?怎么还有?!”卫玆满脸惊慌道。

不过此时他也知道小命要紧,对着奴仆大喊道:“快快加速前进,把车上金银全都丢下,鲜卑骑兵看到这些金银就会放过我等的。”

“是!”

听到主家的吩咐,后面载着金银的马车全都停下,马夫也全部跟了上来。

卫玆的想法确实不错,如果是真的鲜卑骑兵,面对数量庞大的金银,肯定会进行争抢,而放过卫玆众人。

可来人却是张杨率领的亲信,他们此次前来,就是为了杀死卫玆的。

既然已经得罪了这种商贾巨富,不杀掉始终是个祸害,何况这里是兵荒马乱的边疆啊!

死个把人不是常有的事吗?

把这些都推到鲜卑骑兵身上就万无一失了!

只见三十骑身穿鲜卑士兵衣服的众人加速冲杀而来,根本没有管道路中央的马车。

“主家,逃不掉了,他们的马速度太快,还是准备拼死一搏吧!”

卫家的护卫说道。

此次卫玆出门带着十余骑护卫都是身手高强之辈,眼看逃脱不掉,都抽出长刀把马车牢牢保卫在中央。

卫玆也撩开马车的帘子看向车外。

只见后面尘烟滚滚,身穿兽皮的人冲杀而来。

他紧张无比,只希望这些护卫能挡住吧!

“杀!”

张杨指挥着亲信扬起了弯刀冲杀而来,他们可是沙场上的老兵,对付这种江湖人士更是轻而易举!

一个冲锋就把这些护卫砍杀殆尽,一些想要逃跑的奴仆也被追上砍倒在地。

两条腿的怎么能跑过四条腿的战马呢,简直是愚蠢!

当卫玆被从马车中丢出来的时候,早已没有之前的嚣张,他举手投降,嘴里高喊着:“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我家资颇丰,只要饶我一命,必定重金奉上!”

“哈哈!”

一声大笑,吓的卫玆抬起头来,就看到一张熟悉的人脸。

“你,你是那将军手下!!”

张杨看向地上狼狈的卫玆,嘲讽一笑,“你刚刚那耀武扬威的劲儿呢?”

卫玆站起身来指着张杨的鼻子骂道:“尔等竟敢劫杀我?我可是陈留卫家之人,识相的放过我,我不予计较。

不然我卫家必定血债血偿!”

张杨感觉自己在看一个傻子一般,“死到领头还想威胁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活到这么大的!

今天的事乃鲜卑骑兵劫掠,你卫家怎么能知晓?”

“你……”卫玆顿时无语。

“哼,一路走好!”

张杨手起刀落一刀把卫玆枭首。

转身看向自己的手下,“都检查一下,不要有任何活口!”

“是!”

很快士卒开始补刀,并把身上的鲜卑人衣服扔到地上。

做完这一切后,这才拉着满载金银的马车扬长而去……

雁门郡府衙之中。

此时的沈云正宴请甄家、糜家、张世平苏双等人。

甄家和糜家各匀给张世平苏双500匹战马,让这两人也算是不枉此行。

沈云可不管他们,只要钱够数就行。

生意已经做完,有了钱的沈云也愿意请这些富商吃一顿,拉拢一下关系,毕竟日后免不了会和他们有交际。

沈云端起桌上的酒杯,说了一声“请”

就一饮而尽。

这时候的酒度数很低,沈云根本不担心会醉。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气氛逐渐热烈起来。

沈云也不客气,直接问道:“甄家代表准备什么时候启程?”

甄家代表双手作揖开口说道:“我等准备明日就走,虽然中山离并州很近,却也要五六天的路程,还是早日赶路的好。”

“哦,那就祝甄家代表一路顺风了。”沈云举杯敬道。

“谢将军。”甄家代表赶紧把杯中酒一饮而尽。

沈云又看向张世平苏双二人,“两位呢?”

张世平苏双齐齐站起身来弯腰作揖道:“我等也准备明日启程,正好和甄家众人顺路,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嗯,这样也好。”

几人聊的宾主尽欢,很快打成一片。

这些富商也都表示,以后有生意尽管开口。

沈云也笑着点头答应。

等招待完这些富商,沈云就来到后院当中。

此时的后院当中,张辽、高顺、郝萌、张杨已经等候多时。

看到沈云前来,齐齐抱拳说道:“将军!”

沈云摆摆手看向张杨,“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将军请放心,万无一失!”

张杨自信一笑。

古代信息交流并不发达,往往一件事需要半个多月才能传到家族当中。

一些距离遥远的,信息更是半年都不曾知晓。

等到那个时候骨头渣子都不剩了,能有什么线索?

加上此地又是边疆,异族时常袭扰,更没有线索了。

“嗯,既然如此,剩下的金子,咱们就分了吧。”

众人不由的呼吸一促,虽然有了准备,但真金白银放在眼前的时候,画面感还是很震撼的!

“这里有140万金,我们5人每人分20万金,多出的40万金留着军队备用如何?”

几人兴奋点头,有了这些钱,很快家里就能成为当地富户了!

到时候娇妻美妾,丫鬟仆人,也能跟着风光风光了!

“张杨,我准备去一趟徐州,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部曲由你带领,缺失的人员尽快补足。”

张杨一脸激动,没想到沈云这么信任他,直接把军队托付于他。

“末将领命!必不负将军所托!”

“高顺,士卒训练之事由你负责,不可懈怠!”

高顺眼睛一亮,抱拳说道:“末将领命。”

“郝萌,城防布防由你负责,确保雁门城安全。”

郝萌也赶紧抱拳说道:“末将领命。”

“至于张辽,由你协助张杨,清除周边的小股鲜卑骑兵,就当是练兵吧。”

张辽一听可以出去打仗兴奋的赶紧点头,“将军放心,辽必定把周围百里鲜卑骑兵一扫而空!”

第8章 第二天早晨。

安排好雁门城事宜的沈云就带着100骑死忠狼骑护送着糜家代表离开了雁门城。

4500匹战马在路上行进着看上去黑压压一片很是壮观。

这次糜家为了防止出意外,把糜家在并州的所有人员都派上了。

沈云的一百骑兵在前方开道,后方由糜家的奴仆牵着战马,行进速度还是挺快的。

糜家代表已经规划好了线路,由雁门郡路过常山郡进入冀州。

再横跨冀州进入青州,最后到达徐州全程1000多公里,这在交通不发达的东汉末年最少也需要一个月。

不过沈云并不着急,最好路上多遇些山贼土匪,也能多获取一些杀戮值。

正想着,就看见道路旁边的山坡上呼啦啦冲出一群山贼,人数大概五百左右。

这群山贼各个身材健壮,手里拿着长刀、钢叉、大斧之类的武器,一看就是常年打家劫舍的惯犯。

为首一个胡子拉碴的壮汉,站在一块巨石上,拿着一把巨斧指向沈云众人大喝一声。

“呔!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沈云忍不住呵呵笑了,没想到这段话语在东汉时期就有了。

本来剑拔弩张的气氛被沈云这笑声彻底打断了。

站在巨石上的山贼头子顿时恼羞成怒大斧一指,“你笑什么笑?”

沈云摆摆手,“没事,你继续,刚才想到好笑的事情。”

“哼!”

山贼头子冷哼一声,“把这些战马留下,可饶尔等一命,不然明年的今天就是你们的祭日!”

山贼们也都高举武器,大声高呼,堵在道路上跃跃欲试,仿佛下一刻就要冲过来!

战马突然被这群山贼高喊吓的有些骚乱,奴仆们连忙拽紧缰绳,安抚这些战马。

沈云面色一冷,战斗就战斗,吵吵什么玩意!

他抽出佩刀,向前一指,“一个不留!”

说完一马当先的冲了出去!

他胯下的这匹战马正是鲜卑首领萨里的红云,全身通红无一杂毛,速度极快,跑起来像是一片红云,从而得名。

这匹战马算的上是宝马良驹和赤兔比都不遑多让。

被沈云收为自己的坐骑。

其他百骑士卒的战马,也都是精挑细选过的。

此刻冲锋起来简直是一往无前!

“受死!”

沈云战刀挥去,一颗颗脑袋飞起,鲜血洒满了道路。

山贼们还来不及惊慌,后面的百骑士卒也掩杀而来。

一时间,马匹的踩踏、挥舞的屠刀都带走一条条生命。

山贼们哭爹喊娘的把武器一丢开始四处逃窜,但很快就被骑兵追上砍倒在地。

为首的山贼头子此时已经被吓傻了。

这以往吓唬一番就乖乖配合的官军今天怎么如此神勇?!

来不及多想,山贼头子丢掉大斧赶紧往山坡上爬去。

至于手下喽啰们,他可顾不上那么多,逃命要紧!

沈云怎么能让积分逃走?

收了战刀,拿起马匹上挂着的宝雕弓,从箭袋中抽出一支箭来。

十石的弓弦瞬间满月,“嗖”的一声。

箭矢极速的射在了逃跑的山贼头子后心上,强大的力道让箭矢穿心而过,只留下一个巨大的窟窿。

至于山贼头子已经死的不能在死了!

“将军神射!”

士卒们高呼!

这距离山坡大约200米,没想到这么远的距离还能做到一击必杀!

将军的箭法真乃李广在世!

很快这群山贼就被屠戮殆尽,沈云意犹未尽的咂咂嘴。

来的人还是太少啊!

“清理道路,继续前进!”

沈云大手一挥,队伍继续向冀州赶去。

糜家代表也驾马追了过来,抱手作揖道:“将军真是神勇,这一趟货算是稳了,只要到了徐州,护送费用我糜家愿双倍奉上!”

“好说。”

沈云不在意的点头同意,他这一趟可不是为了那区区十万金的。

他只想要多获取一些杀戮值而已。

一连几天,每天都有山贼土匪劫掠,乐的沈云合不拢嘴。

由此也可以看出王朝末期的苗头,山贼土匪众多,世家门阀把控当地,官府贪污受贿,这天下不乱才怪呢!

过了今天就能出常山郡了,沈云骑在红云身上和糜家代表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突然一名士卒前来报到。

“禀将军,前方有一大群山贼在洗劫村庄,我们是否救援?”

“哦?”

沈云嘴角上扬,这是来生意了啊。

他转身对着糜家代表说道:“我等官军最见不得这种惨事,你们先休整一下,我们去去就来!”

“是!将军注意安全。”糜家代表苦笑道。

这位将军什么都好,就是太好杀戮了。

这些天的相处下来,糜家代表发现,这位将军对待山贼、土匪、恶霸都是赶尽杀绝的!

也太嫉恶如仇了一些!

……

此时,赵家庄。

“兄弟们,杀!”山贼首领陡然喝道。

顿时,近两百名山贼追着村民冲杀过去。

赵家村的青壮们愤怒的咆哮着,同时也拿着锄头、柴刀、扁担反抗着。

“红秀,带女儿快逃!”一名壮汉大喊一声,立即朝前猛冲。

手中柴刀乱砍,不顾自己的死活。

但这些农户怎么是这些山贼的对手,没几下就被砍翻在地失去了生息。

“噗哧!”

“啊!”

“畜生!”

赵家庄的年轻男人们一个个被杀死,还在抵抗的也所剩不多。

“娘!”一声凄厉喊叫,青年避过马贼劈来的一刀,反手就是一枪刺穿那马贼的喉咙。

那些腿脚不快的老人很快被冲上来的马贼砍杀,青年如同疯子一样,连杀三人依旧疯狂杀戮着。

“弟,你快带小雨走!”赵风努力挡在自己弟弟身前,让自己弟弟和小妹能够逃走。

“哥!我不走,要死咱们一起死!”

“赵云,快带小妹走。”赵风咆哮道。

“赵云,走!以后为我们报仇!”几个青壮也是喝道。

“你们……”赵云痛苦的看着各位村里的长辈,可还是拉着赵雨在刀光剑影中冲出人群,朝西方飞奔。

“噗嗤!”

“噗嗤!”

几个包围赵风的土匪,一刀刺穿赵风的胸口,另一个人一刀直接砍掉赵风的头颅,鲜血翻飞!

赵云回头看到这一幕,心里在滴血,自己敬爱的大哥被杀死了!

“哈哈,想逃?”不少山贼在后面追着。

“那小娘皮我先来!”一名山贼目露贪婪的看着赵雨。

“娘,哥,叔……”一直是家中小棉袄的赵雨此刻哭成泪人。

她从来没想过会有一天看到这一幕!

“小雨,你快逃!”赵云眼看山贼马上就要追上了,拿着长枪横在这群山贼面前。

到了此刻,赵云已经不惧生死,他只想让小妹活着!

第9章 就在这时候。

地面剧烈震动起来。

一队衣甲整齐手握战刀的骑兵冲了过来。

“嗯?”

刚准备拼命的赵云猛然转头,就看见后方浩浩荡荡的黑色潮水冲击过来。

他们每个人都身穿汉朝制式甲胄,骑着高头战马,以可怕的速度飞奔而来!

沈云看到村庄的惨状,面色一寒!

“全部杀光,一个也不要放过!”

这群畜生,只能欺负贫苦老百姓,有能耐去杀鲜卑人啊!

山贼首领看见骑兵脸色一变,“撤!兄弟们,快撤!!!”

可是不少山贼还没反应过来,原本还在百米外的骑兵,几个呼吸的时间就冲了过来。

挥舞着手中战刀没有丝毫减速,就像碾死蚂蚁一样,从山贼人群中冲杀过去。

时而亮起的刀光,都会带走一条条性命!

“这是……骑兵!”

赵云震惊的看着这从天而降的可怕军队,久久不能平静,一种名为渴望的东西在他心中生根发芽!

他渴望能够成为这支骑兵中的一员。

他渴望能够杀尽这些山贼、土匪,为村民报仇!

他渴望能够统领一支这样骑兵,骑着威风凛凛的战马,在这天地间驰骋!

“是官军,是官军。”赵雨面露喜色。

“哥哥,我们得救了!”

接着赵雨情绪太过激动昏倒在地。

吓的赵云赶紧跑过去把小妹抱在怀中大喊:“小妹你怎么了?”

赵云慌张的检查着赵雨的身上,并没有发现身上的伤口。

只好抱着昏迷的妹妹,坐在路边等待。

“妈的,来不及了!”山贼首领拽过一匹普通驽马翻身趴了上去,狠狠抽了一下马屁股。

驽马吃痛带着他朝远方飞奔而去。

“想跑,问过我了吗?”沈云眼神一眯,抬起宝雕弓极速射出两箭。

一箭射杀驽马,一箭射在山贼首领身上,根本不管他的死活,抽出佩刀对着这群山贼开始屠杀。

“饶命!”

“官爷饶命!”

一个个眼看逃脱无望的山贼赶紧跪地求饶,可换来的是更快的屠杀!

直到全部山贼屠杀殆尽,沈云骑着红云走到了赵云面前。

“小子!有胆量报仇吗?”

赵云抬头看着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沈云一阵激动。

这才是真正的将军!

一身煞气让赵云都惊惧不已。

“有!”

赵云倔强的回答。

“勇气可嘉!我给你一个报仇的机会。”

说完他抽出天玄龙牙刀丢到赵云面前。

刀身直直插入赵云面前的土地上。

“去把那个首领杀了!”

赵云坚定的点了点头,先是把赵雨缓缓放在地上,他来到那把刀前。

用力一拔,刀身纹丝不动。

赵云一下子闹了个大红脸,双手并用才堪堪把战刀从地上拔了出来。

他拿着天玄龙牙刀一步步朝山贼首领走去。

此刻的山贼首领大腿被驽马压着,肩膀上更是穿透而过一支箭矢,疼的他是满头大汗,

可他还是努力的尝试着抽出大腿往远方爬去,求生意志很是顽强!

赵云拿着天玄龙牙刀一直来到山贼首领的跟前。

山贼首领看见一双脚出现在面前,抬头看去就看到赵云那张愤恨的脸。

知道自己逃不过去了,山贼首领龇着带血的牙齿,哈哈大笑。

“小子,你爷爷我早就活够本了!

来!给爷爷我一个痛快!”

看着死到临头还不知悔改的山贼首领,赵云毫不犹豫的举起天玄龙牙刀砍下他的脑袋。

他愤恨的又对着尸体砍了几刀,发泄着心中的仇恨,才抓起地上的头颅向沈云走去。

赵云先是把山贼的头颅放在地上。又双手把天玄龙牙刀捧过头顶。

沈云接过佩刀插回刀鞘很是欣赏的看着赵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多大了?”

“我叫赵云,今年十六岁。”

沈云眸光一闪,好家伙,发现大鱼了!

沈云立即扫描了赵云的属性。

人物:赵云

武力:60

统帅:40

智力:70

内政:30

技能:枪魂。

赵云在用枪的天赋极高,能很快学会任何枪法,并融会贯通创造出新的枪法。

“嗯?这赵云的属性怎么如此拉了?”

沈云心里疑惑。

“你可曾拜师学艺?”

赵云摇了摇头,“不曾,但我哥准备让我去山上拜枪法大师童渊学艺。”

沈云这才点了点头,怪不得呢,我怎么说赵云武力如此稀松。

沈云直接问道:“可愿在军中效力?”

赵云很激动但看了一眼还在昏迷的赵雨又犹豫起来。

他走了,小妹怎么办?

毕竟军中是不能携带女眷的。

沈云看出赵云的犹豫,掏出一个金饼丢给了赵云。

“你先考虑一下,等你想清楚了再说。

我再过一个月会路过此地,到时候再答复我。”

沈云说完调转马头准备和糜家代表汇合。

赵云立即大喊出声,“请问将军尊姓大名?!”

“我叫沈云,现任并州裨将军之职。”

“驾!”

沈云留下这句话带着那支充满煞气的骑兵浩浩荡荡的朝远方冲去。

赵云遥看骑兵离去,唏嘘道:“真乃英雄也!”

说完他抱起昏迷的赵雨往山上而去,现在赵家村被屠戮一空,他只好去找童渊学艺了。

等他学有所成一定要报答恩人。

很快沈云就赶上糜家众人汇合,正式进入巨鹿郡。

到了巨鹿郡后这里场景更加触目惊心。

道路上的坟丘明显多了起来,田地荒芜,行人稀少,一片荒凉的景象。

“这是物资丰富的冀州?”沈云一脸不敢相信的样子问道。

糜家代表也一脸唏嘘的叹气道:“对啊,冀州自从被世家大族掌握就成了这个样子。

土地都在世家大族的手里,农户租种不起,哪怕荒着土地也不愿便宜租给农户。”

沈云默默的点了点头,虽然并州没有世家大族掌控,农户还有田耕种,但并州一直被鲜卑人骚扰。

农户的生活也不好过。

沈云默默的看着路上骨瘦如柴的行人,这样的汉朝,灭的不冤啊!

一路行进,来到巨鹿郡的城门口。

立即有两名守城士兵拦住众人。

“站住!交进城费!”

其中一个士兵伸手朝沈云要钱道。

糜家代表赶紧上前招呼道:“官爷,官爷,我来交,我来交!”

他生怕沈云一个不高兴把这两个守城士兵给杀了,那就出大事了!

守城士兵趾高气扬的用鼻孔对着糜家代表说道:“这进城费50文一人,你们这么多人和马匹可要好好清点一下了。”

糜家代表赶紧掏出一锭银子放在守城士兵的手上说道:“各位官爷行个方便,我们不在城中逗留直接就走。”

守城士兵掂了掂手中的银子,满意的点了点头,“行,不能逗留啊,赶紧走!”

“哎,谢谢官爷,谢谢官爷。”

糜家代表陪笑着招呼众人入城。

第10章 一进城中,立即感觉到了不一样,这里可比并州城镇热闹多了,虽然依然有饿死在路边的人,但精神面貌好多了。

沈云也好奇的看着这些古代的建筑。

他虽说从小就来到东汉,但也从来没有离开过并州,突然看到这些建筑还是挺新奇的!

糜家奴仆开始采买一些路上吃食,沈云骑着红云在城中闲逛着。

偶尔看到一些小吃便会买一些尝尝鲜。

突然一个衣着华丽的青年来到沈云的面前。

他直勾勾的看着沈云骑着的战马露出渴望的眼神。

“你这马价值几何?本公子要了!”

青年公子豪迈的问道。

他身后的家丁也都围了过来。

沈云微微皱眉,开口说道:“这马,本将军并不想卖!”

华服青年大惊,将军?完了这下惹到铁板了。

他赶紧拱手作揖,“小子不知是将军的坐骑孟浪了!”

沈云也不想惹麻烦,摆摆手道:“没事,不知者无罪。”

华服青年赶紧告罪,带着一众家丁离开了。

沈云并没有把这小插曲记在心上,依旧逛着巨鹿城。

可离开的华服青年却越想越不对劲,将军?有这么年轻的将军吗?

再说此时并无战事,这个将军来巨鹿城干嘛?

华服青年正是巨鹿郡太守郭典的儿子郭华。

平时在这巨鹿城中土皇帝般的存在,今天看到一匹喜欢的马还能放过不成?

当即他招来家丁吩咐道:“你去查查这个人进城带着多少人,快去!”

“是!”

家丁麻溜的朝城门守兵那跑去。

糜家这边已经采买完成,沈云的百骑也都补给完毕。

一行人浩浩荡荡的离开巨鹿城往清河郡赶去。

此时家丁气喘吁吁的跑了回来,“少爷,问清楚了,那人带了一百多人,并无告知官职。”

华服青年阴狠一拍大腿,“妈的,那小子竟敢骗我!那匹宝马良驹我要定了!”

……

“禀将军,有大批人马朝这边赶来。”

一个探子骑着战马跑来给沈云禀告道。

嗯?大批人马?

这巨鹿郡周围二十里还有大批山贼吗?

那倒是……太好了!

沈云面露喜色,手握在刀柄上手痒难耐。

沈云抬起右手,整个并州百骑立即停了下来,等待敌人的到来。

糜家众人见怪不怪了,径直赶着马匹从旁边道路而过。

糜家代表更是打招呼道:“将军我们先走了,一会你们来汇合就行。”

看着糜家众人如此上道,沈云也是点了点头。

等了大约半个时辰,这批人马才稀稀拉拉的跑来。

只见这些人气喘吁吁,一副快要过去的样子,沈云就有些好笑,这样的废物也学别人抢劫吗?

沈云不知道的是,巨鹿城常年无战事,这里的士兵天天吃喝嫖赌,也不训练。

镇压一些农户还可以,真正上了战场就是炮灰的命!

只见一个身穿华服的青年骑着一匹纯黑色的战马走出队列开口说道:“尔等把座下马匹交给我,可饶你一命,不然鸡犬不留!”

这时一位贼眉鼠眼手拿纸扇的中年人来到华服青年跟前说道:“公子,你不是说出城剿匪吗?

怎么和官军对上了??”

华服青年哈哈大笑:“先生不必惊慌,这只是一群骗子而已。

刚才在巨鹿城中还骗我说他有将军之职。

哈哈!

有那个将军出门才带一百人的?”

中年人想了想又开口说道:“那也要摸清底细再动手啊!”

华服青年摆摆手:“全部杀光不就得了!

我父亲不会知道的,我们1000多人,肯定轻而易举!”

既然如此中年人也没啥好劝的了,他纸扇一挥,“列队,进攻!”

华服青年也大喊道:“千万不要伤了那匹战马!”

他们的话一字不落的进入沈云耳中。

为了得到他的战马私自调兵前来围杀,真是胆大包天啊!

不过既然是出城剿匪,全杀了也查不到他的身上吧?

沈云缓缓抽出佩刀向前一指“冲锋!斩草除根!”

百骑士兵也抽出战刀,加速冲去!

一个照面,巨鹿城的士兵就吓破了胆。

只见挡在骑兵前面的人如秋风扫落叶一样倒下,鲜血染红了整个官道。

“快逃啊!”

“他们来真的!”

本来列队好的巨鹿守军一个冲锋就乱作一团。

手中的武器都丢在了地上,拼了命的逃跑。

“别跑,给我挡住!”

华服青年惊惧的指挥着士兵。

可吓破了胆的士兵谁管你死活,哪怕来时跑了二十多里,现在也使出吃奶的劲往后逃跑。

贼眉鼠眼的中年人,一看局势不对,早就调转马头往巨鹿城而去。

只要回了巨鹿城,一切就安全了。

“冲锋!”

“冲锋!”

百余骑士兵扇形展开,不断的收割着巨鹿城士兵,筋疲力尽的士兵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脑袋搬家。

“我不能死!我还有大好的时光浪费,我还有娇妻美妾享用,怎么能死在这里!”

华服青年一边大喊,一边策马逃窜,丝毫不顾身后士兵死活。

沈云一夹马腹,红云陡然加速,几息就已追上华服青年,手起刀落,大好的头颅滚落到地,滚出好远。

还在前面逃跑的中年人回头一看,吓的从马上摔下来了,摔倒在地。

他忍着疼痛,一刻不敢停留,转身接着逃跑。

沈云饶有兴趣的看着中年人滑稽的样子,取出宝雕弓拉弓上弦。

感受着身后的杀机,中年人速度更快了,他转头求饶,可话还没有说出口,一支箭矢便射入他的眉心,箭头穿刺而出!

爆头!

等沈云赶回来的时候,骑兵已经开始补刀了。

沈云看了一眼自己的杀戮值,来到了17600点。

刚好一千人,并没有漏网之鱼。

“好了,加速离开吧!”

“是。”

百骑并州骑兵,快速的离开现场。

等到第二天的时候,他们已经进入清河郡内。

清河郡看上去还算是繁荣,街上人也多了起来,只不过沈云发现,路上裹着黄巾的人数多了起来。

沈云一想也就明白了,估计张角这时候已经准备黄巾起义了。

只不过现在还是筹划阶段。

估计明年黄巾起义的事就会泄露,遭到朝廷的镇压。

沈云嘴角轻笑,还不够!

等这天下彻底大乱,他的机会就来了!

他要按照自己的计划一步步成为一方诸侯,到时候席卷天下!

也要成为那万人之上的人!

受命于天,既寿永昌!

没有哪个男人能够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