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被秦始皇他妈告白了》 第1章 【为各位彦祖流畅阅读,对话偏现代风,保留先秦时期人与人之间的称谓,一些无关紧要的科普,就不在正文水字了。带序号的段落,会在章尾作者说注释。】

......

赵孝成王十五年(公元前251年)

赵国,邯郸——

“赵政,终于让我逮住你这只艾豭了。”

“我不叫赵政,我是秦政!”

“哈哈哈。”赵国一众公孙哄笑起来,小巷里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殷周制度论》:男子称氏,女子称姓,此周之通制。】

他们围住一个瘦弱的少年,观其面容,大概年龄在八九岁之间。

年龄虽小,却身形出众,已长成一个车轮那么高。

倘若按照赵国戍律,越轮者,须征召入伍。

然而少年并没有,因为他的身份非常特殊。

他是已逃秦国质子的长子,被遗弃在赵国邯郸。

嬴姓,赵氏,名政。

嬴政不过是出街买些醢回家,没曾想又遇到了他们这群恶徒。

此刻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将来会在华夏历史上刻下异常浓重的一笔。

他如今只希望,赶紧逃离此处,避免被这群人欺凌。

赵国公孙们的武卒将嬴政擒住,他并没有挣扎,兴许是知道徒劳,又或者早已习惯。

王孙迁走过去,轻拍嬴政的右脸,揶揄道:“你方才称呼自己为秦政,怎么连先祖本氏都忘却了?”

“秦赵两国同根同源,你不会不知道吧?”

嬴政淡漠反驳道:“吾以邑为氏,曰秦氏,有何不可?”

最根本的原因是,他非常讨厌赵国这个地方!从小到大被欺凌的他,讨厌这里的一切人与物。

王孙迁大笑:“哈哈哈,采邑与你有何干系?你不过是一个被抛弃的野种罢了。”

“(赵孝成)王九年,吕不韦收买城卫,携乃翁异人惊慌逃亡,独留下你们孤儿寡母,在邯郸苟延残喘。”①

“要不是大父仁慈,你以为你还能长这么大?”②

王孙迁,即嬴姓,赵氏,名迁,是当今赵孝成王赵丹的孙子。

由于武安君白起在长平之战中埋了四十五万赵军,并且,秦军兵临邯郸城下,那时候秦赵两国关系十分紧张。

赢异人犹如惊弓之鸟,一有些风吹草动,他就吓得面如土色,在吕不韦的帮助下,赶紧溜溜球。

至于跑路时为何没有带上赵姬和年仅两岁半的儿子嬴政,这个就不得而知了。

......

“你胡说!吾翁并不是抛弃!”

“一辆马车很小吗?为何偏偏没有带上你们?”

赵迁此言一出,跟随他的一众公孙顿时哄堂大笑。

嬴政无言反驳,那时候的他年纪尚幼,记不太清。

人在2-4周岁时,孩子主要表现出短时记忆能力,那时候发生的事情,会随着长大,逐渐淡忘,而真正的长时记忆则是从5岁开始。

再加上赵姬一直给他灌输“你爹虽然走了,但他一定会回来迎接我们回国”的思想。

因此,嬴政的心中对父亲并没有恨,而是满怀期待。

然而,等了一年又一年,始终杳无音讯,看不到希望的他,心中已经开始动摇。

赵迁挑衅的拍了拍嬴政的右脸,嗤笑道:“知道为何乃翁会抛弃你们母子吗?”

“因为,你阿母不过是一名倡姬罢了,哈哈哈。”

“落魄质子与卑贱倡姬的爱情故事,真是令人动容啊。”

赵迁挑眉:“是吧?嬴政?”

在先秦以前,直接称呼男子的“姓”,可是非常不礼貌的行为,比脏话还脏。

此言一出,直接引爆嬴政的暴怒情绪,他咬牙切齿低声嘶吼。

“汝言吾母何焉?”

你直呼吾姓可以,骂我是豭狗都行,但是,我绝对不允许你辱骂我阿母!

这是他的逆鳞,谁触犯,谁死!

自从父亲离去,他和母亲两人过着贫困孤苦,相依为命的生活。

没人能切身体会,赵姬在嬴政心里的重要性。

他双拳瞬间攥紧,怒目圆睁紫涨了面,不知从哪爆发出来的蛮力,猛然冲出束缚,快速靠近,蓄意轰拳,重重的砸到赵迁脸上。

一拳,两拳,三拳......拳拳到肉,鲜血飞溅。

“护驾!”

赵迁被打得懵逼,疼痛让他瞬间丧失了思考能力,旁边的武卒赶紧将嬴政拉开。

没想到,这小子竟然如此生猛,三个人都控制不住?

终于缓过神来的赵迁,他吐出口中的碎牙,一脸茫然。

他感觉脸上火辣辣,不知道是被揍的,还是耻辱。

对于他而言,嬴政什么身份?他什么身份?岂能容忍被贱民伤害?

“给我杀了他!”

“且慢!”公孙池赶紧站出来阻止,他是左师触龙的孙子。

公孙池急忙拜道:“迁,大王不是曾经下令,虐政可矣,不可杀之吗?”

秦赵两国已经是生死仇敌,但依旧克制情绪,因为这个时代,崇尚君子之风。

所谓质子,就是将王子或世子,派往他国做人质。

如果你随意诛杀,那别国也必然会效仿,大家都别玩了。

交换质子,是一种高明的政治手段,不但可以结盟,也能够约束他国。

史书中,从未记载过有质子被杀的事件。

你看发生在公元前260年的长平之战,秦国坑杀了四十万赵国降卒,赢异人不也活得好好的吗?

但是,他在公元前257年偷偷跑路,那赵国就有正当理由派兵前去追杀。

归根结底,杀质子没有任何意义,纯粹为了泄愤而已,派去他国当质子的人,大都是不受重视的儿孙,你以为别人会在乎吗?

大家都遵守游戏规则,唯独你擅自杀害质子,反倒会让己国名声破败,举世皆敌。

还不如留下来培养,暗中扶持成国君,日后对己方好处多多。

秦昭襄王嬴稷当初在燕国为质,就是赵国扶持上来的,结果......

不得不说,这是一笔相当失败的投资。

以至于后面的赵王,压根没兴趣再扶持秦国质子,反正都是仇人了,往死里虐,又没虐死,哎,我就是玩。

而嬴政的身份非常微妙,他并不属于官方认证的质子,而是质子的弃子。

你说他不是质子吧,又是王室血脉,真是让人为难。

赵国不敢赌,万一杀了他,老秦家以此为由,又惹来秦国大兵怎么办?

要知道,在公元前257年,秦将王陵率数万兵马围困邯郸,都快推水晶了,赵王丹吓湿,他急忙联系叔(平原君)嫂的娘家魏国,“数遗魏王及公子书,请救于魏。”

当时,魏国害怕强大的秦兵,不敢卷进战争漩涡,情急之下,信陵君“窃符救赵”,楚国春申君亦率兵援助,这才得以解除危机。

......

可是,已经被愤怒与屈辱冲昏头脑的赵迁,根本听不下任何人的劝告!

他用力推开阻拦他的公孙们,厉声吩咐武卒。

“把这只艾豭杀了!快!剑来!”

“不对,一剑刺死太过仁慈了,可恶的秦彘,坑杀我赵兵四十五万!”

“如今我也要生埋了他们的质子!”

武卒们不敢不从,他们依照下令,哼哧哼哧的挖土。

这一挖,就挖到了日映(13点)。

那群公孙被限制行动,赵迁不让他们通风报信,他要先斩后奏!

“把他推下去!”

被捆绑双手的嬴政,即便躺在土坑中,他脸上的表情阴沉如水,眼神中充满仇怨,死死地盯着赵迁。

“今日欺吾者,政,他日必将万倍奉还!”

那群公孙忍俊不禁,觉得这是天大的笑话。

他们求情,并不是可怜嬴政,而是不想因此惹上祸端,内心还是瞧不起这个质子弃子。

赵迁恼羞成怒,他伸手拿过长棒子,一边殴打,一边辱骂。

“口出狂言?本公子今日就要将你的嘴打烂!”

小嬴政只能双手护头,蜷缩在坑里,无助的抵抗着。

......

此时,一位挑着扁担的靓仔经过这里,他好奇的往里面瞅了眼。

“何人来此?”

靓仔表情有些尴尬,讪讪笑道:“没事,在下只是路过而已。”

“还不快滚?”

“好嘞。”

突然,他顿住了脚步,等等,好像听见,坑里之人,自称“政”?

再联想到当前时代背景,莫非是——

“草了,总算是让我遇到政哥。”

念及至此,宋坤放下了粪桶,抄起扁担,向坑边走来。

赵迁皱眉捂住口鼻:“你干嘛?”

“救你们。”

“???”

......

【关于嫪毐:一、部分史学家认为其本名为樛毐,乃邯郸樛氏之人,与太后同里,两人实从赵国便互生情愫。

二、嫪毐非本名,乃秦始皇赐恶名。《说文解字·女部》:“嫪,恋惜也,毐,从士从毋,人無行也。”两个字都不是什么好意,组合起来恶上加恶。

本书配角人设综合以上两个说法,望周知。】

第2章 说时迟那时快,宋坤一个箭步将三个赵卒推倒,然后一脚飞踢踹向迎面走来的武卒面门。

再将挡路的另一名武卒过肩摔,狠狠地砸到地面上。

得益于常年劳作的锻炼,他的力气非凡,再加上这个随行武卒并非身穿金属甲。

三下五除二,他将在场的七个武卒全部放倒,那几个养尊处优的公孙们哪里见过这场面?害怕得缩到一旁。

赵迁也就欺软怕硬,他根本不敢上去,不要命的流氓可不管你什么身份,好后悔今天出门不带多些人。

宋坤将扁担伸向坑里:“爬上来。”

嬴政转身,示意自己双手被捆绑。

幸好坑不深,宋坤从裤裆里掏出柴刀,趴在地面,尽量将手伸长一点。

嬴政临危不惧,他积极配合,在宋坤的帮助下,爬出坑。

“壮士,你挑的什么货物?”

“大粪。”

“借粪一用!”

嬴政跑过去,单手提勺,一脚将愣神的赵迁踹倒,踩在他的胸口上,大喝一声:“张嘴。”

赵迁条件反射的张开嘴巴,结果,恶臭的粪便迎面扑来。

“哈哈哈。”嬴政畅怀大笑,出了一口恶气,这是他多年来,第一次笑得如此开心。

宋坤老司机了,他心里默数时间,警觉的趴着把耳朵贴在地上,皱眉道:“快走,赵卒要来了。”

刚才有个武卒倒地假装受伤,偷偷跑路出去搬救兵。

“好。”

宋坤顾不得粪桶,将扁担随手一扔,拉住小嬴政赶紧跑路。

临走时,他“不小心”遗落“登人”证,假身份,哥们你就慢慢找吧。

再说了,先秦时期没有纸张,根本不存在肖像画,仅凭抽象的文字描述,要想在城中十万人口找到他,无异于大海捞针。

宋坤已经不是第一次“见义勇为”,只为在人群中遇见政哥,如何规避抓捕,他早已轻车熟路。

不知跑了多久,两人觉察到赵卒们在追赶,迅速翻越篱笆,闯进一间民房。

“跳。”

房门紧闭,院子空荡荡,只存放着一个盛半水的大陶瓮。

扑通一声,嬴政捏着鼻子跳入陶瓮之中隐蔽。

宋坤脱下衣裳,光着身子,随手拿起一个勺,从瓮里舀水,假装在冲洗。

赵卒们左顾右盼,见到他之后上前询问,有没有见到一个高大男子带着一个幼童?

“好像,他们往那边跑了。”

宋坤转身,一甩一甩,他们顿时呆若木鸡,倒吸冷气,自卑不已,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患了巨物恐惧症?

好可怕,再看一眼就会......赵卒们赶紧带队离开。

宋坤迅速穿好衣物,嬴政猛然窜出水面,大口大口的呼吸。

“真是危险呐。”宋坤笑了笑。

嬴政拧了拧身上湿透的衣物,他抬头问道:“多谢壮士,可有名讳?日后必有重谢。”

“姒姓,宋氏,名坤。”

嬴政点点头:“了解了,日后必有重谢。”刚才,他表现出八岁不该有的沉着冷静。

【秦始皇(点头之交)好感度+30】(非系统,只是为了更好的体现人物心理变化!)

宋坤舀水倒在地面,让黄泥湿润,随后抹在脸上。

“你要不要?”

“来点。”

望着满脸泥污的小嬴政,宋坤忍不住笑出声。

嬴政歪着头,不解问道:“很丑吗?”

“那倒不是。”

【秦始皇好感度30-5】

身为带着前世记忆,重新投胎转世的宋坤,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狼狈的秦始皇,有些不太真实的喜感。

随后,稍微易容过后的两人大摇大摆的走出邯郸城。

嬴政好奇问道:“坤,我记得,好像姒姓分支并没有宋氏啊,不应该是子姓吗?”

“呃,这个。”宋坤欲言又止,“说来话长。”

......

宋坤先祖确实显赫,姒姓乃夏朝的国姓,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大禹,便是姒姓。①

其一脉原为豢龙氏,然后在夏朝因有功,赐姒姓。

夏朝灭亡后,先祖颠沛流离,融入殷民六族。根据“姓千万年而不变,氏一再传而可变”的规则,故改成條氏。②

进入春秋时期后,礼崩乐坏,原本只能通过赏赐而得的“氏”,如今规矩放开,先祖又曾改为巫氏、刑氏、解氏......

兜兜转转二十几个诸侯国,老祖宗都混得风生水起,改氏之后,无一例外,没过几年,那些诸侯国都被灭了。

上一个待的诸侯国是宋国,先祖还以为,好歹是个春秋五霸,应该可以安居乐业了吧?

万万没想到,三年后,在公元前318年,宋国内部发生卿大夫夺权,戴偃称王,戴氏代宋。

身为宋国高层士官的先祖,赶紧收拾行李跑路,其实是被驱逐出境。

他们又来到了赵国,此时早已三家分晋,只是家族不再荣耀。

凭借着在宋国学来的经商技巧,日子倒也过得不算艰难。

然而,到了宋坤这一代,还没来得及改氏,就骤然沦落。

他的父亲宋涚在回家的途中,被赵军强征入伍,连家人最后一面都没得见,最终成为被坑杀的四十五万赵军一员。

战后发放抚恤金,他的母亲为了不牵累子女,连夜扛着全家家当,去追逐真正的爱情。

留下三子一女在家中干瞪眼。

大哥宋乾艰难的拉扯着弟弟妹妹长大,两年前参军,不出意外的话,出意外了,死在邯郸保卫战,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只回来了一盆灰。

结果抚恤金一毛没得,你麻痹的赵国!

身为次长兄的宋坤,只能担负起抚养弟弟妹妹的大任。

每日,上午耕种打猎,下午挑粪浇灌,偶尔会带着嫂子和妹妹在家编织的衣裳带去邯郸城卖。

他负责种田,弟弟则是照料桑树林,妹妹采桑养蚕。

所谓勤劳致富,一家人的生活,也还算过得富足。

其实家里早已有闲钱在邯郸城内购置一套宅院,只是宋坤不允许。

之所以选择在偏僻的山里生活,是因为他不想再重蹈覆辙。

如今秦赵两国战争频发,赵军已经丧心病狂了,到处抓人当壮丁。

而赵国的法制运作,并不像秦国那般严谨,举个例子,户籍制度。

其实在商代就有相关的户籍管理,那时叫“登人”,后来武王伐纣,觉得这玩意好使,便延续下来,战国时期被各国沿用。

赵国的“登人”核验,很散漫,不如秦国那般严厉,宋坤发现,是个人都能进出邯郸城,极其松懈。

因此,他每次被邯郸城卫盘查的时候,都会挤出眼泪告诉对方,家中已有一人参军,而我是仅存一子,假身份你就查吧,一查一个不吱声。

反正对方又不会真的去核实,通常看你表情不像说谎,就放你离开。

......

两人交流一波姓名后,宋坤好奇问道。

“政哥,你家在哪?”

因为这个时代并没有出现“哥”的称呼,仅通假“歌”字。

最早出现在魏晋时期,由鲜卑族传入中原,唐初称呼父亲,部分人也喊“哥哥”。

因此,嬴政没听懂宋坤为何要叫他“政哥”,他还以为,这是宋国的敬语,“哥”只是那边的口头禅,倒也不纠正,广有七国,各有风俗。

于是他礼貌回应,也称呼对方为“坤哥”。

“......”宋坤愣住,这一声“坤哥”,居然在近两千五百年前,由秦始皇亲口对我说道?

“你还是不要叫我哥了,受不起。”

“???”嬴政疑惑不解,礼尚往来不对吗?

宋坤稍微圆场:“你我身份有别,称呼不宜相同,以后,你就叫我单名吧。”

嬴政眼神微闪,低吟道:“你怎知身份有别?”

【秦始皇好感度25-10】

“因为——”宋坤急中生智,“因为我看到你被公子迁等人霸凌,即便你身着褴褛,想必身份应该不俗。”

接着呵呵笑道:“怎不见他一个贵公子,过来欺负我这流氓?”

这样解释,嬴政心里将信将疑,纨绔子弟虽品性不端,倒也不至于无聊到欺负一个“氓”。

先秦时期并无人民/百姓的说法,而是分“黎民”和“氓”,而“黔首”之说,为秦始皇大一统后改称。

黎民,即本土百姓,有资格在城中居住,而氓,则是多指从外地迁来的(奴隶)流民,只能住在城外。

嬴政抱着一个竹筒,里面装着“醢”,也就是肉酱,这是赵姬喜欢吃的东西。

“宋君,我得回家,阿母还在等我呢。”他很聪明,也很谨慎,没有道出家中位置。

先秦时期的称呼,平民通常只喊名字,姓氏那是书面语。而稍微有点文化的人,对男子可称呼氏+君,对女子可称呼姓/国+姬。

由此看来,嬴政还是很有礼貌的,或者说,他对宋坤的救命之恩,十分感激。

宋坤指了指前方的山谷:“嗯,我也回家了,就住在那里。”

嬴政顺着方向随便望了一眼。

他低下身子,顺了点水,小心翼翼的擦拭着竹筒表面的泥污。

幸好装得严实,给阿母吃的东西,可不能脏了。

......

【如有错漏,欢迎指出,翻书求证,知错就改。o( ̄▽ ̄)d】

本小说先秦史考究著作如图

......

第3章 “阿兄,回家啦?”

“嗯。”宋坤刚走到路口,守在家门口的十一岁妹妹欢喜的跑过来,一把抱住他。

姒姓,宋氏,名离。

先秦以前,男人称呼规则:氏+名;女人称呼规则:名+姓,例如妲己,己姓,苏氏,名妲。

【严格来说,妹妹姓名的正确叫法应该是离姒,不过为了贴合现代宝宝的习惯,还是写姒离吧。】

他们几兄妹的名都取自先天八卦:乾坤震巽坎离艮。

他眼神宠溺的摸了摸妹妹的头,发现秀发有些打结。

“我帮你洗头吧。”

“呀,怎么能让阿兄给我洗头呢?”

“调皮。”宋坤戳了戳她的额头,“从小到大,你的头都是我洗的。”

“那不一样,女弟已经长大啦!”①

“那我看着你洗。”

“好啊。”

小河边,宋坤躺在草丛上,咬着芦苇草,默默地看着姒离的背影。

他心生感慨,虽然这个时代没有手机电脑,日子倒也不无聊。

他家不是大富大贵,但平平淡淡也是一种幸福。

这时,弟弟宋震背着一个竹篓回来,里面装满了桑叶。

“阿兄!”

弟弟腼腆的打了声招呼,他本人长得比较秀气,一看就是当文臣的料。

宋坤在心里叹气,可惜自己没有条件培养。

转念一想,自己遇到了年幼的秦始皇,如果此时疯狂刷好感度,还担心未来吗?

三兄妹坐在河边,脱下草鞋,脚底点着水花,目光望向天边的落日。

“小震,你想念书吗?”

“自然是想!”弟弟毫不犹豫的回答,很快就垂下头,“可是,庠(古代乡学)一般人进不去。”

“我来想想办法吧,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你当文盲。”

穷学文,富学武,这是古代的生存法则,穷人翻身的最好途径,就是读书。

前世的阿坤虽然高中成绩不太理想,好歹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但他回到秦国,依旧是丈育。

即便是985高材生,见到春秋战国的文字同样会两眼发昏,一脸懵逼。

“真的吗?”宋震两眼放光,却很快黯淡下来,摇摇头说。“无需劳烦阿兄,弟自寻方法。”

宋坤拍了拍弟弟的肩膀,并没有说什么。

......

“阿坤,带弟妹回来吃饭啦。”

嫂子出门喊了声,三兄妹急忙起身,往家里走去。

先秦时期,老百姓通常一天两顿饭,第一顿饭在早上九点,所以称呼此时为“食时”,第二顿饭在下午四点,此刻又名“夕食”。

而宋坤一家人吃得比较晚,是因为劳作习惯,他只有在这个时间段,才从城中挑粪回来。

在简陋却不简单的木屋里,却有着足足三十平的饭厅,摆设着一张木桌,这也是宋坤手工做的。

嫂子和妹妹夹菜到碗里,很自觉的端着碗坐在角落里吃。

由于先祖曾在宋国待过,众所周知,孔子祖籍宋国,“女子不得上桌吃饭”的传统,就一直在家中流传下来。

学了,但没完全学,原版应该是客人来家,女子不得上桌吃饭,老祖宗倒好,没客人也不准她们上桌。

宋坤曾经劝过,但嫂子和妹妹都笑着摇头说没关系,那只好随她们去了。

在封建社会大谈阔论男女平等,本身就是一件很傻逼的行为。

今日的菜式有些丰盛,因为宋坤今日早上,去山里搏杀了一头野猪。

一部分藏在地窖之中,作为几天的口粮,另一部分则是拿到城中贩卖。

身为家中最年长的兄长,宋坤不仅要照顾百亩田地,还要打猎、贩卖,所以家人们都十分尊敬他,俨然一家之主。

先秦时期,“每八夫共一井,一夫五口人,每夫百亩是私田。”

一亩面积自然不能按现代的666.6平方米去衡量,而是“广百步长百步为百亩”,百亩地约等于现代的26.7亩那么大。

光靠宋坤一人,很难全力耕种百亩地,那太夸张了。

所以每到春耕时刻,家人会齐齐上阵,哪怕只有五岁的小侄子也要下田插秧。

他挖了不少水渠,从漳河引流浇田。即便如此,也有近半田地闲置,用来养畜。

......

先秦时期的餐桌比较低矮,宋坤和宋震两兄弟席地而坐,桌上摆着筷子和勺子。

在桌上,勺子用来吃饭,筷子用来夹菜,不能混用的,否则视为没有规矩。

虽然家族荣耀不再,但是贵族思想犹存,良好的教养依旧保持。

“礼毕,开食吧。”

饭前,两兄弟向先祖牌位拜祭,等宋坤先夹菜,其他人才能动筷子。

......

另一边,嬴政和赵姬的晚餐就没有那么丰盛了。

他们的菜式,只有“薤”一种青菜。

嬴政打开竹筒,笑吟吟的递给赵姬:“阿母,你吃这个。”

赵姬错愕:“政儿,你不吃吗?”

“儿郎不爱吃这个。”说完,他夹起一串干瘪的薤菜,塞进嘴里,目光却时不时瞥向竹筒里的醢。

其实他并非不爱吃,只是想着将最好的东西,都留给阿母。

赵姬将竹筒退回去,笑道:“政儿吃吧,阿母不爱吃。”

“......”

此时,天空一阵雷鸣,天,哭泣了。

破败的茅草屋中,一滴滴无根之水,落进饭菜之中。

母子二人慌忙收拾,躲避到干燥处。

雨点不大,但是伤害很大,由于茅屋年久失修,导致漏水地方甚多,无论蹲在哪里,都会被波及。

这过的都是什么日子啊?长期积累的委屈,让赵姬情绪崩溃!她抱住双腿身子止不住抽泣。

她原本想着,钓上金龟婿,又生了个儿子,她就能如愿以偿的嫁入豪门,从此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万万没想到,那个许诺着海誓山盟的秦国王子异人,竟然会抛弃他们母子?把她丢在这个敌国领土。

如今过的都是什么糟糕生活啊?

五年,五年,你知道这五年我怎么过的吗?你知道吗?

这鬼地方,她真的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众所周知,在先秦时期的底层百姓,如果家中无男人,女人是寸步难行。

先前还能靠娘家援助,但随着时间推移,回秦的梦想渐渐变得不切实际,娘家人失去耐心,钱财越来越少。

赵姬如今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坚持下去。

幸好她生的是儿子,万一生了个女儿,估计都活不到今天。

要是赵姬知道,司马迁记载她“子楚夫人赵豪家女也。”,甚至在两千多年后,被自媒体以讹传讹,编造她父亲是赵国高官?

估计她会被气哭。

老娘如果真的那么有实力,还至于沦落成为一名舞姬吗?

众所周知,士农工商的阶级思想,由春秋时期的齐国管仲提出,后来各国君主觉得便于统治,便拿过来套用。

因此,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吕不韦不过是一个有点臭钱的富商罢了,他能有什么社会地位?

一个豪家女委身商人当舞姬?就跟富家大小姐下海拍片一样离谱。

当然,不否认现代会有这样的独立女性存在,但在等级分明的古代,尤其是先秦时期,绝对不可能发生!

商人好歹是个人,而舞姬连人都不是,只是货物,只是玩物。

在赵国苟延残喘五年,确实有娘家人的救济,但微乎其微,因为他们也穷。

现在,不仅是生活难以维继,还要日日夜夜饱受邻居们的骚扰。

赵王早就知道他们母子二人躲藏在此处,于是便安排一些傻逼故意来恶心他们。

从小到大,嬴政就没过一天正常日子,走过路过都要被狗吠两声,被恶人踹一脚。

眼看着儿子被人欺负,身为弱女子的赵姬却无能为力。

她想搬家,但是能去哪里啊?

念及至此,赵姬再也忍不住了,她捂着头嚎啕大哭,整个人瘫软在墙上,那张精致的脸上满是无助与绝望。

小嬴政见到阿母伤心难过,他抿抿嘴,不知该如何安慰,只能微微抱住,用身体抵挡雨水的侵袭。

......

第4章 从小在这样的家庭情况下成长,嬴政比一般男孩要早熟许多。

艰难渡过一晚后,天未亮,他就起床熬粥,他掀开木盖,望着里面见底的粮食,不由得眼神黯然。

看来今日,又要出门了。

其实嬴政在赵国,也并非没有朋友,有且只有一位,那就是燕国的质子,丹。

两人年纪相仿,而且在赵国同样不受招待,同是天涯沦落人的他们,选择抱团取暖。

燕赵两国的关系非常差,除了齐国以外,燕国人最讨厌的就是赵国。

反倒是跟秦国关系不错,秦惠文王嬴驷还将自己女儿嫁到燕国,还成为了燕王后。

而秦惠文王就是嬴政爷爷的爷爷,嬴政和燕丹也算是远房亲戚。

其实,在这个时间段,还有韩国质于赵。

但由于韩国弱小,于是那个质子就选择当赵国世子们的舔狗,天生就有爱人的能力。

韩安成为霸凌的马前卒,凭借一脸谄媚,在赵国混得风生水起。

嬴政和燕丹两个同甘共苦的玩伴,怎么也想不到,日后竟然会成为仇敌。

《史记·刺客列传》记载:“燕太子丹者,故尝质於赵,而秦王政生於赵,其少时与丹驩。及政立为秦王,而丹质於秦。秦王之遇燕太子丹不善,故丹怨而亡归。”

其实司马迁写的这段剧情,如果按现代读者的眼光来看,略微降智,单纯是为了黑秦始皇而黑。

抛开嬴政做了秦王后,为何会不会对儿时玩伴冷漠不谈。

燕丹在秦国为质时,受到不好的对待,而怀恨在心,当时秦国刚占领邯郸,又因惧怕祸及燕国,新仇旧恨之下,太子丹就找荆轲去刺杀嬴政?

燕国什么实力啊,竟敢赌上国运,就为了争口气?主动送上枪口?好傻逼的行为,摊上这样意气用事的太子,燕国不亡都天理难容。

故事离谱到看起来像是编的,还真有可能是编的,出处可能是《燕丹子》三卷,所载皆燕太子丹事,然后被司马迁摘录?

......

小嬴政为阿母熬好稀粥后,他饿着肚子,趁夜色出门了。

他不敢在白天出门,无他,怕被那群恶毒邻居殴打。

住的地方距离邯郸有十里路,在古代不算远,但饥肠辘辘的嬴政,一边捂着肚子,一边虚弱的行走。

“我要坚持下去,找到燕丹。”

此行,是去借钱,家中无米难为炊,他跟阿母都要饿死。

嬴政与燕丹最大的区别是,一个有官方认证,一个没有。

燕丹有燕国王室的抚养,每月发放零花钱,而嬴政,只能靠自己。

嬴政咬紧牙关,他可以饿肚子,但是阿母不可以。

赵姬一个活寡妇独自抚养我长大,已是不易,我一定要报答她的恩情。

由于前夜下雨,路上尽是泥泞,嬴政的草鞋上,挂满了厚重的泥土。

他一个不小心,径直摔倒在地。

“啊——”嬴政疼痛的扶着腿,艰难挣扎起来。

可是由于饥饿,力气不足,尝试好几次都失败了。

此刻,他心里不由自主的冒出一个念头。

“要是有一条降雨不泞,路平不屈的道路,那该多好。”

嬴政最终凭借着强大的意志,摇摇晃晃的站起身,他的脚踝扭到,走得比先前更慢。

“还剩五里路,四里路,三里路......”

秦制以六尺为一步,三百步为一里,而他是个小孩哥,一步仅有四尺,换算过来,他还需要坚持行走四百五十步,才能堪堪见到邯郸。

嬴政的眼皮耷拉,拄着粗树枝,步伐渐渐沉重。

“好像,我要坚持不下去了。”

意志最终难敌虚弱的身体,他沉沉的倒在路上。

......

宋坤赶着牛车,缓缓地行驶在路上。

“驾——”他用树枝拍打在牛屁股,老牛不服气的“哞——”,急忙加快步伐。

他偶然注意到有个小孩倒在路上,便停住牛车,下去查看。

“喂,你怎么回事?要不要报官?”

在这个时代,有诬告反坐罪,不用担心扶人被讹。

刚翻转对方身体,宋坤见到其真容后,目瞪口呆。

好家伙,居然是政哥?怎么会睡在此处?

宋坤赶紧将小嬴政拦腰抱起,稍微整理一下干净的粪桶,腾出位置放下。

他拿出腰间的竹筒,拧开倒了些水入对方口中。

见其没有反应,再摸了摸肚子,发现干瘪,估计是饿坏了吧?

宋坤从怀里掏出妹妹做的囊,撕开一片沾点水投喂。

直到将三块囊全部吃完,小嬴政方才睁开双眼,看清救命恩人的面容之后,愣住。

“宋君,是你?”

“政哥,你怎么回事?没饭吃,找我啊。”

嬴政强撑着身子,靠在栏杆,他艰难的扯起一抹笑容。

“政无能,怎敢劳烦宋君呢?”

看这神情,好感度又上升了一个台阶。

宋坤呵呵笑道:“你不要以为这是劳烦,虽然我不知你为何沦落至此,但我学过《周易》,一看你就骨骼惊奇,日后必大有可为。”

他没有选择自爆,在秦始皇最无助的时刻透露更多未来,并非明智之举。

换位思考,你现在吃饭都成难题,有个人突然跑过来跟你说。

“以后你是君临天下的始皇帝,将统一华夏!”

你以为这是安慰,实际上人家当你是挖苦嘲讽,瞬间好感度-100。

又或者,古人很相信算命的,万一嬴政信以为真,他从此摆烂,失去斗志,那怎么办?

嬴政苦笑道:“政,承宋君吉言。”

什么前途无量?他现在只想着好好活下去,让阿母过上好日子。

宋坤将他带到漳河边洗身子,递上一套干净的衣裳。

“这是我女弟做的,我衣服太多,就送你了。”

嬴政眼神闪烁,他自然注意到,对方包里装着好几件衣裳,大概率是要拿去贩卖的。

看起来宋坤并非有钱人家,而是为生活奔波的农人,他心生感动,诚挚的拜道。

“宋君,日后必有重谢。”

宋坤摆摆手笑道:“好说好说,苟富贵,勿相忘。”

“苟富贵,勿相忘吗?”嬴政低下头,嘴里重复呢喃着这句话,越是琢磨,越是心惊不已。

从先前的两人聊天得知,宋坤原是显赫世族,只不过来到赵国后,从此家道中落。

原来,他跟我是同类人啊?

所谓同病相怜,他封闭的心墙,已经悄然产生裂缝。

宋坤塞给嬴政两张囊,只留下轻飘飘的一句话:“政哥,带回家吃吧,我去忙碌了。”

嬴政眼神动容,他注意到,这是宋坤最后的口粮,竟然全都给了自己?

对于此份大礼,他真的无法拒绝,因为他非常需要!

他忍住泪光,将囊精心包裹起来,藏在怀中,他要带回家给阿母尝尝。

【秦始皇(点头之交)好感度15+30】

......

第5章 “我家小主不在。”

嬴政急迫询问:“那,公子丹去哪里了?”

仆人淡漠回道:“不知。”

嬴政失魂落魄的转身,他脑子一片空白,茫然的行走在邯郸城的街道上。

能够依仗的唯一希望,破灭了。

其实他什么都知道,马车并未离开,燕丹就在府中。

可是不知为何,老朋友似乎不愿意接见自己。

嬴政只能自我安慰,不是公子丹不想见我,而是那群仆人故意阻拦。

即便如此境地,他依旧保持最美好的善意。

宋坤其实并未离开,而是默默地跟在其后面。

自从见到嬴政,这些衣裳他就不打算贩卖了。

破衣服能值几个钱?还不如用来刷好感度。

嬴政穿着并不合身的宽大衣裳,一个人漫步在邯郸城。

今日,相安无事。

因为霸凌头子赵迁被赵王禁足了,这个混小子,差点酿成大祸!

要是真埋了嬴政,秦国有正当理由出兵,大军第二天就要来犯!

到那时候,赵国理亏,楚魏两国未必会再来救援。

赵迁“素以无行闻于国”,他的父王赵偃也是个人才。

赵悼襄王听信郭开谗言,廉颇回复“尚能饭否”,他却不信,认为其老迈不堪任用,亲手将五费卡卖掉。

......

日中(11点)——

宋坤假装偶遇,轻拍嬴政肩膀。

“我忙完了,准备回家,要不要搭你一程?”

“啊?”嬴政急忙收起丧气的表情,故作沉稳的说道,“好,那就劳烦宋君了。”

多年来的压迫,让他学会了表情管理,学会伪装自己,喜怒不形于色。

即便在外面再如何委屈,他回家前,都要调整出一副安堵如故的神态,不要让阿母担惊受怕。

面对着牛车后面装满了粪便的五大桶,散发着阵阵幽香,嬴政并不介意,他觉得自己也没有资格介意。

好歹人家宋君,能够凭靠本事赚钱,而自己呢?

他觉得自己不能白吃白喝白拿,必须要做点什么。

“宋君,政,有个不情之请。”

“说吧。”

“请问,我,我,我能不能够帮你家干活?”嬴政憋红了脸,他不是不好意思,而是害怕被拒绝,因为这是他唯一能够赚取生活费的途径。

他没想到,对方不假思索的回应。

“可以啊。”

听到这个回答,嬴政很明显松了口气,他小心翼翼试探问道。

“我不要薪酬,只希望坤君每日能给些口粮。”

说完,他补充了一句,越说声音越小:“我,我吃得很少的。”

“没问题啊,每日给你一斤粟,如何?”

【秦制,1斤合258克。】

嬴政眼光一亮,这个酬劳已经远远超过了他的心理预估。

说实话,他和阿母两人,每日一斤足够有余。

不是宋坤小气,而是他在照顾嬴政情绪。

嬴政从小在这种坎坷的环境下成长,必定要强,倘若给得太多,他会认为你在施舍,适得其反。

不过,宋坤一想到,未来的千古一帝竟然在自己手下打工,就有点不真实的感觉。

既然是帮助,那就不能让他看出来,以免伤到自尊心。

“事先说明,我家产业有点多,可能会比较辛苦哦。”

嬴政坚定的握拳:“政,不惧劳累!”

“那就好。”

真是个懂事的孩子啊,才八九岁就打工赚钱。

......

宋坤将嬴政带到自己家院子里,先让对方识路。

“阿兄,你回来啦?”

妹妹又兴冲冲的跑过来,当她注意到二兄身边突然有个陌生的小孩正在协助搬运粪桶,突然有些害怕。

她躲到阿兄身后,伸出头好奇又谨慎的观察着。

“这是我六妹,姒姓,名离。”男子称氏,女子称姓。

“女弟,这是我新交的伙伴,秦政。”

这时候的嬴政很显然不善交际,他僵硬的点头,就算打了招呼。

“你好。”姒离也同样羞涩,她没待多久,便跑回屋照顾蚕去了。

羞涩并不代表爱慕,而是面对异性本能的羞涩,毕竟这是她出生以来,见过的除了兄长之外的陌生男子。

宋坤没有放在心上,他并无撮合之意,毕竟那是他妹妹,亲妹妹啊。

为什么非得嫁给秦始皇?他只希望妹妹所托良人,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就好,什么大富大贵?随缘。

据史料记载,秦始皇有二十四个儿子和十个公主,想必后宫数量庞大。

宋坤甚至不希望妹妹加入其中,嫁给一个普通男人,尚可一生一世一双人。

不要质疑,你当过哥哥就知道了。

但是对于三弟宋震,他非常隆重的介绍给嬴政,有意让两人熟络。

......

另一边,赵姬正在家做晚餐,等着儿子归来。

这时,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她心头一喜,是政儿回来了吗?

没跑几步,她突然意识到不正常,倘若真是政儿,他敲门从来都会轻手轻脚的。

赵姬忐忑的朝门外唤了声:“何人?”

“秦人。”

听闻对方如此回答,赵姬满心欢喜跑过去开门,她终于等到这一天了。

当她见到来者的衣着时,差点热泪盈眶。

秦国尚黑,也许是因为当今赵孝成王名“丹”,所以赵国尚红,两国服饰风格还是有很大的区别。

“你是?”

“我名浔,受秦国王室所托,特来接应赵小君。”①

赵姬急忙将人迎进来,脸色微红:“家中略微简陋,还请不要见外。”

仆人们很懂事的将大门关闭,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浔跪坐在炕上,用余光打量着赵姬。

果然是倾国倾城的美人,怪不得能将秦国质子迷得神魂颠倒。

“请,喝水。”赵姬手忙脚乱的招待着,并未注意到对方的眼神。

浔轻点头,接过竹筒的时候,不着痕迹的触碰到柔夷。

赵姬吓得急忙收回,又害怕引起他的不满,尴尬的笑了笑。

刚坐下,她就迫不及待的询问:“浔,请问我和政儿什么时候能返回秦国?”

“这个嘛,目前不太合适。”

“???”赵姬错愕,“为何如此说道?”

“王子异人在秦国尚未站稳脚跟,如果此时回秦,怕是会挫其基业。”

“啊?”赵姬绞尽脑汁都想不明白,妻儿回国,怎么就坏事了?

莫非是因为自己舞姬的身份?

无论在哪个时代,想要母凭子贵,嫁入豪门都不容易,门当户对依旧是规矩。

念及至此,赵姬低头抿抿嘴,她的脸上不自觉流露出复杂的情绪。

......

“小君,莫要担忧,浔会尽力护你们母子平安的。”

赵姬觉察到自己的素手被握紧,吓得立即缩回,柳眉紧蹙。

此时此刻,她的心中有些怀疑,此人自称乃秦国线人,她并未看到行动,其举止反而逾越?

能被派往他国做卧底之人,必是忠诚之士。

赵姬从浔的身上看不到任何忠心,反倒是其轻佻惹怒了她。

她愤然站起身:“请你自重!”

人家只不过是摸了你的手,干嘛这么大反应?

先秦时期,女子非常保守,《礼记》有言:“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

别说肢体接触了,哪怕你趁人家掀开面衣之际,窥美人真容都是无礼。

没曾想,浔不装了,他突然暴走,一把抓住她的右手。

“你?”

赵姬用力挣开,她急忙躲避,不小心撞到泥墙,脸上布满了恐惧,毕竟弱女子难敌壮男。

“你原为卑贱舞姬,而我是秦国富商,你委身于我,你不亏。”浔一步一步的靠近。

赵姬使劲反抗,梨花带雨的摇头拒绝。

“不要!”

“不要!我已是王子异人的眷侣,你仅是商贾,你不配!”

“哈哈哈。”富商浔狂笑,“你有所不知,你心心念念的良人,尚未抵达咸阳,就已经被暗杀了。”

赵姬骤然双目失神,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所言,可是真事?”

“当然如此,我刚从秦国归来。”

被秦国王室接回,是赵姬一直以来的梦想,如果没有这份意志,她早就......

如今,却有人告诉她,那份希冀不切实际,她的坚持毫无意义。

她感觉信念瞬间崩塌,弓起背,无力的靠着泥墙滑落,目光呆滞,难以自制的清泪坠落。

......

嬴政主动让宋坤用牛车将他送回家,看来对方已经彻底放下心理防线。

“这就是你住的地方啊?”

“嗯。”

嬴政跳下牛车,往院子跑去,突然,他瞳孔一缩!

第7章 嬴政握刀的双手发抖,他眼神惊恐,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从门外,夕阳的红光透过门窗,将他瘦弱的身形描了轮廓。

叮——

手中柴刀毫无知觉的掉落地面,赵姬慌忙爬过去,将儿子紧紧拥进怀中。

“阿母,我,我杀人了。”

嬴政双唇发颤,他的肩膀止不住的抖动,满目震惊的望着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男人。

他只知道刚才脑子一片空白,不知为何,怎么做出这种行为。

一条人命在自己手中陨落,给年仅八岁的嬴政,带来了极大的震撼。

宋坤捡起地上的柴刀,默默地往男人身上再补了一刀。

“宁为刀俎,不为鱼肉!倘若你刚才没有及时出手,你在乎之人就会遭受苦难。”

“记住,以后面对敌人时,下手要狠,善后要稳!”

“子曰: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君子不重则不威。”

“遇到敌人,千万不要犹豫不前,务必一击必废,君子下手不重,则无法建立威信!”

“知道吗?”

“???”

宋坤的话,让幼小的嬴政内心翻涌,不是,怎么跟我在庠学的不一样?他怀疑自己学了假《论语》。

宁为刀俎,不为鱼肉,果真如此吗?

宋坤将母子二人扶起,轻柔的帮嬴政擦拭脸上的血迹。

“宋君,我——错了吗?”

嬴政才八岁啊,他本是善良的孩子,为救母,却意外的杀了人。

“你没错,谁说你错了?”

“可是,我杀人了?”

“他,该死!”宋坤反问一句,“你为何要在意他人的想法呢?”

“做好你自己就行,别忘了你是谁。”

这句话刺痛了嬴政的心,他垂下头,不争气的泪水一滴滴落下:“政,不过是秦国质子的弃子。”

多年来的委屈,汹涌而出,终于在此刻爆发,他的坚强再也无法伪装。

是啊,他虽是秦国王子,却从未体会过父爱,也不受王室承认。

他们都说,我不过是王父在赵国留下的风情债,不过是被秦王室抛弃的野种。

说到底,我就是一个无关紧要之人。

哪怕有一天,自己不幸身亡,除了阿母会为他哭泣,这天下,又有何人在意?

赵姬触景生情,她爬过来将儿子紧紧抱在怀里。

“政儿,是阿母对不起你,你原本可以高高在上的。”

经过此事,赵姬将一切责任都推脱到自己身上,如果她不是卑贱舞姬,儿子又怎会跟着自己吃苦?

她不敢埋怨王子异人,只能自怨自艾。

宋坤抓起嬴政的手,郑重的轻声道:“既然你是秦国王子,日后就有机会君临天下,一时的落魄,不代表一世落魄。”

“纵观七国历史,有人与你一样的遭遇吗?你是唯一,也是天选。”

“记住,你所经历的苦难终将成为最好的礼物。”

“如果你不想再成为被牺牲的弃子,那就努力成为万人之上的执棋者。”

“哪怕千夫所指,你也要胜天半子!”

......

这番话太过炸裂,赵姬和宋震同时扭头错愕的望着宋坤。

嬴政大受震撼,虎躯一震,脑子里一直回荡着宋君的最后一句话。

胜天半子……

他攥紧双拳,眼神不自觉的坚定。

天道何其不公,虐吾身,饿吾腹,伤吾亲,挫吾志,困吾址,败吾誉......

既然如此,那我嬴政就非要与天斗,胜天半子!

此时此刻,在他的心里,埋下了一颗种子。

嬴政刚站起来,却左脚无力的半跪,他早上扭到了,再加上刚才剧烈运动,左脚踝肿得如拳头那般大。

赵姬紧张的端起儿子左脚查看,心疼不已。

“政儿,疼吗?”

“让阿母担忧了,政儿不痛。”

宋坤将富商浔的尸体拖到院子,直接丢进火堆之中。

赵姬拿来跌打酒,蹲在地上为儿子敷药,在过去的两年里,这几乎成为了她的每日工作。

她的心里是既心疼又生气,面对儿子被欺负,她根本无计可施。

自从跟了王子异人后,巨商吕不韦略微扶持过赵姬娘家,从此生活富足起来。

但随着异人和吕不韦的离开,赵国开始清算,她娘家生意遭到毁灭性的打击。

即便如此,最初娘家确实资助不少,可以说报恩,也可以说投资。

此处的房子是他们购置的,生活用品,日常消费,以及上学费用,就这样供养了五年。

真不能怪娘家人,他们如今的日子过得也非常艰辛。

曾经也有部分来赵国做生意的秦商援助,无一例外,他们全都被打压,久而久之,便无人敢伸出援手。

嬴政对每一个帮助过他们母子的好人名,都记在心里。

如果有一天,自己能飞黄腾达,必有重谢。

不过可惜,许多人只是当作童言无忌罢了,只有宋坤这个先知,信以为真。

赵姬稍整仪表,对宋坤躬身九十度致谢。

“宋君,此大恩大德,妾不知何以回报。”

【赵姬(萍水相逢)好感度+40】

宋坤干笑道:“不不不,在下只是顺势而为罢了。”

他心里想着,你离我远远地,就是最好的报恩。

......

随着年纪增长,如今十九岁的小坤,不知不觉已然成长为苍天大树,令人生畏。

具体有多雄伟,没有度量尺,根本不知道。

反正贤者模式,都比他人战斗形态还要夸张。

宋坤曾经怀疑过,自己天赋异禀,莫非是那位传说中的转轮王?

“好像嫪毐是秦始皇封的恶名,其真名无从考究。”

这两个字都不是什么好意思,组合在一起,恶上加恶。

既然如此,嫪毐可以是连晋,也可以是我?

《史记》中提到,嫪毐是吕不韦的门客,他的出生地,没有具体指出。

可以是秦国人,同样也能是赵国人、楚国人、齐国人、燕国人、魏国人!

当赵姬娇躯靠近时,宋坤就头皮发麻,一想到以后可能会被车裂,有点心慌慌怎么办?

他下意识后退半步,动作是认真的,望向嬴政认真说道。

“这里不太安全,我劝你们母子搬家。”

嬴政黯然低头,呢喃道:“可是,我们又能去哪里呢?”

“来我家附近吧,那里鲜有人烟。”

赵姬抢答:“宋君,这样会不会太劳烦你了?”

“没事,算不得麻烦。”宋坤又后退半步,他这是为了刷好感度,如果历史没有出现偏离,嬴政大概会在一年之内归秦。

他必须要趁着这短暂的时间,将好感度刷到最高。

嬴政还在犹豫,赵姬却早已迫不及待,这个鬼地方她是一刻都待不下去了。

她苦口婆心的劝说儿子,最终还是说动了。

母子二人连夜收拾行李,坐着牛车,来到了八里外的宋坤家。

当赵姬见到大房子后,她红唇微张,在她眼里,这分明就是豪宅啊。

足足有三亩的院子,林立着三座房屋,每座房屋都有两个三百平以上的大房间。

赵姬震惊到无以复加,她结结巴巴询问。

“宋君,这房子——”

姒离笑眯眯回道:“没错,都是我阿兄亲手建造的。”眉目间,带着浓浓的自豪。

“???”

【赵姬好感度40+10】

......

第8章 这个时代,没有宅基地的概念,在城外基本是画地为牢。

你能建造多少房子,就能圈多大的宅基地,农耕田也差不多,只是官府为了收税,必须要去登记面积。

此处方圆三里都无人,不会有邻里纠纷。

嬴政四处打量着新住处的环境,这里他可太喜欢了。

院子南面是一眼望不到头的稻田,北面千米外就是漳河分流。

空气清新,令人心旷神怡。

不是,宋君你原来住的这么好吗?你早说啊。

宋坤让妹妹和嫂子挤在一座房屋里,腾出位置,让嬴政母子搬进去。

嬴政恍若梦中,他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也能拥有这么大的房间?

宋震拿来全新的被褥,为嬴政铺好,他天生社牛,一边忙活一边聊天,刚想离开,就被喊住。

“对了,我想问问,宋君平日里,什么时辰起床?”

“我阿兄都是在平旦(3点)时分起床,为我们全家做好早饭,然后日出(5点)前,去山里打野。”

“打野?不会是打猎吧?”

“对呀。”宋震摸头笑道,“这是阿兄的口头禅,我们也就学了过来。”

“原来如此。”

如今天已甚黑,估摸着已逾夜半(23点),也就是说,宋坤今夜只能睡两个时辰。

全都是为了安排他们母子,嬴政心中满是愧疚。

【秦始皇(点头之交)好感度45+30】

......

宋坤准时在平旦时分睁眼,已经形成生物闹钟,他照常光着膀子走到院子洗漱。

然而,他却遇到了最不想遇见的人。

赵姬恰好这个时候起床尿尿,迷迷糊糊间,似乎撞到什么大山?

她睁开朦胧的双眼,入目满是壮硕的肌肉,让她呼吸一滞。

完美的六块腹肌,饱满的胸肌上,条条血管筋膜若隐若现,随着男人呼吸,在缓缓起伏着。

他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泾渭分明,增添了一种独特的硬度与美感。

赵姬看呆了,她怀疑自己是不是没睡醒,情不自禁的伸手触摸。

“小君,你想干嘛?”

“啊——”赵姬吓得急忙从对方胸肌上缩回了手,满脸羞涩。

“宋君,早啊。”

“早。”宋坤淡淡的回了句,他便擦肩而过。

赵姬顾望,背后的块块肌肉更是惊人,再配上他健康的小麦肤色,浑身都散发着该死的男性魅力。

宋坤的强壮身体,无论世间哪个女子,都忍不住多看几眼。

本就颜值惊人,俊朗非凡,还有那渐见雏形的络腮胡,这可是战国时期美男的标志。

古男子以“美须髯”为美,所谓“嘴上没毛,办事不牢”。

战国时期以天然络腮胡为最,如果没有,那就整个三水式小胡子、犄角大八字须或板状小八字胡等样式。

赵姬甩开不良思想,双手敷脸,糟糕,好烫啊,这是怎么回事?

“没想到,宋君真是卧虎啊,就是不知晓有没有藏龙。”

【赵姬好感度50+70,解锁“一见钟情”阶段】

如果她是男子,又拥有如此完美的躯体,恨不得天天光膀子。

赵姬回到房中,脸上的炙热久久没有散去。

她是一个正常的女人,她也有需求。

特别在初尝禁果,开花之后,更渴望滋润。

这不是丢脸的想法,人有七情六欲,是很难克制住自己的欲望。

只因现实残酷,丈夫离去五年之久,她只能独守闺房。

有些事情,越是强迫自己不要,就越会日思夜想。

赵姬睡不着觉了,只要闭上眼睛,就会想起那具躯体,让她口干舌燥。

她已经忍耐了五年之久,五年啊,你知道每个寂寞的深夜里,她是如何度过的吗?

可惜,她不得不保持克制,毕竟还抱着嫁入豪门的梦想。

那,如果她实现了之后呢?

......

嬴政和姒离撞了个满怀,两人同时清醒。

“政哥,早啊。”姒离甜甜的笑着打了个招呼,她虽然社恐,但她知道,眼前这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是阿兄的朋友。

她并没有产生排斥的心理,表现得十分热情。

“早,阿离。”嬴政点点头,同样回了一礼。

“你是来找我阿兄的吗?”

“嗯,请问宋君在哪?”

“这个时辰,他应该在庖厨中。”

“多谢。”

嬴政径直走去,发现姒离跟在身后,他疑惑的看着她。

“我去帮阿兄做早饭,你也是吗?”

这下子轮到嬴政尴尬了,他点点头,确实有帮忙的想法,只是自己什么都不会。

“那一起走吧。”姒离轻拍他的肩膀。

“???”嬴政顿时身体僵硬,说实话,他还是第一次与阿母以外的异性肢体接触。

他想挣脱,又担心会惹怒对方,毕竟自己是寄人篱下。

正在忙碌的宋坤偶然瞥见这一幕,他吓得急忙跑出去,将妹妹拖过来,轻戳她的额头,满眼责怪。

姒离不解的歪着头,她不晓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男女授受不亲,你不知道吗?”

“啊?这样吗?”姒离惊恐掩嘴,她还真的不晓得有这个规矩,毕竟出生的时候,阿翁已经被强征入伍,未曾见过一面。

他们家的规矩,都是阿翁教导的。

他离开之后,这个任务轮到长兄身上。

宋坤以为大哥宋乾教过,没想到这么不靠谱?

他暗自叹了口气,妹妹这么单纯,以后估计会被哪个坏小子骗走。

看来,是时候找嫂子,让她X教育一番。

嬴政不知所措的站在原地,早知道他就应该当场挣脱,现在,好像惹到宋君生气了?

宋坤意识到刚才的失礼,为了避免嬴政想太多,露出和善的表情,主动岔开话题。

“政哥,你为何也起这么早啊?”

“我——”嬴政要强,他辩解道,“我一直都是这么早的,习惯了。”

呵呵,这可骗不了宋坤,对方的小心思他早已猜到,便主动安排。

“政哥,你与阿离,一起帮忙摘菜吧。”

“好。”嬴政坐在小板凳上,却如坐针毡,因为,他不懂得如何处理荇菜。

他从来没吃过,荇菜营养价值高,味道鲜美,即可做观赏植物,在先秦时期属于蔬菜中的贵族,价格特别昂贵。

嬴政平日里,只吃得起最便宜的葵菜和薤菜。

他只能模仿姒离的动作,他很聪明,迅速学会。

姒离处理好自己那一批后,见到对面男孩的竹篓中还剩下一大堆,便主动拖过来帮忙。

此举让嬴政更加不好意思了,觉得自己好没用。

“做好了,我们拿去给阿兄吧。”姒离笑起来,两个小酒窝很可爱。

“嗯。”

......

赵国王宫——

“什么?浔他们失败了?”

“不清楚,还没收到回讯。”

赵迁脸色阴沉的拍桌:“那就是失败了。”

都过去三天两夜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赵迁敲破脑袋都想不明白,自己派了七名精英武卒协同,对方仅是柔弱女子和小屁孩,八个壮汉怎会失败呢?

“莫非,秦国有高手暗中保护那竖子?”

浔还真是秦国富商,只是随着吕不韦归秦后,两人在生意发生冲突。

吕不韦投资的质子,改名为“子楚”,得到华阳夫人的器重,已经不算秘密。

他偶然得知,赢子楚在赵国还留有子嗣,他为了报私仇,选择卖国。

向赵王室自荐,赵王丹不傻,你小子想害我?果断拒绝,将其赶出王宫。

而赵迁收到风后,将其偷偷收为家臣,并且密谋该次暗杀计划。

千算万算,都没算到浔竟然见色起意,原本是一件轻松的任务,被他搞砸了。

......

第9章 宋坤从七名杀手身上搜刮来五把青铜剑,以后打猎终于可以不用那把破刃的柴刀。

他背着竹篓,身后跟着嬴政,用青铜剑劈开荆棘。

“宋君,这一次打野,我们抓何畜?”

“豭豨,怕不怕?”

“政怎会怕?”

昨天他跟宋君来山上抓兔子,玩得不亦乐乎。

突然,嬴政发出惊叫,宋坤疑惑回头。

他声音颤抖:“有,有长虫。”

宋坤没有出手,一看就不是毒蛇,他指了指某处:“政哥,打这里。”

“啊?”

“蛇打七寸,一击毙命。”

嬴政从背篓中抽出棒子,眼神一横,用力敲打。

“不错,以后要抓住每一次机会,千万不要给敌人喘息的时机。”

“好。”嬴政似懂非懂的点点头。

这时,宋坤敏锐的觉察周围有动静,小心翼翼的探过去。

竟然是一只野猪朝自己奔来,主动送猪头?

宋坤笑了,他拔出青铜剑蓄势待发,等野猪近身的时候一刀毙命。

然而,森林深处却传来了一声虎啸。

“我草!政哥,把你的背篓丢掉,跑!”

宋坤确实打过老虎,但那是幼年期的小老虎,真正的成年虎,根本不可能对付。

现代动物园的华南虎重三四百斤,在古代,人烟罕至,动物能占据更大的栖息地,猎物更充足,会长得更为身强体壮。

他一百八十斤的壮汉,你让他与五百斤的猛虎肉搏?虽然他很想在政哥面前装逼,但他还不想死。

大老虎一巴掌能把他打晕,真以为他是大秦队长啊?

嬴政也被这声虎啸吓到,他急忙按照吩咐丢掉背篓。

宋坤抓起他的小手,一把丢进背篓。

“政哥,抓紧了。”

嬴政吓白了脸,因为他回头已经看到一只大虫快速奔来,紧紧搂住宋坤的脖子。

宋坤顾不得双脚被荆棘割伤,发现那头野猪追上来,他毫不犹豫就是一脚。

“去你妈的!”

“嗷嗷嗷——”野猪在空中哀嚎,咒骂着这个二脚兽。

宋坤使出了吃奶的劲,虽然他长这么大还没吃过,全力以赴的逃命。

幸好老虎被那头小野猪吸引,捕猎后连两脚兽的尾灯都看不见了。

狂奔十里跑到另一座山的山脚后,他憋红了脸,大口大口的喘气。

嬴政脸色苍白,忍不住呕吐出来。

“安全了。”宋坤将背篓放下,直接瘫软在草地上。

他随口问一句:“政哥,你没事吧?”

“我——”嬴政刚想开口,实在憋不住,吐完之后虚弱道,“我还好。”

“哈哈哈。”

嬴政跟着一同憨憨的笑了起来,经过刚才的生死逃亡之后,在他心里,对宋坤的好感度彻底刷满。

宋君明明可以自己跑路,却没有忘记负重带上我。

“此番情意,政铭记于心。”

嬴政之所以那么容易被感动,是因为在他饱经霜雪的成长道路上,为数不多真心对他好的人。

命悬一线时救他三次,帮他打跑杀手,协助营救阿母,现在还无偿提供吃住行,却从来不求回报。

宋坤就像一道光,透过紧闭窗户的缝隙,将嬴政灰暗的童年,悄悄的照亮,自此留下难以磨灭的烙印。

“好了,我休息完毕!政哥,你好了吗?”

宋坤鲤鱼打挺跳起来,笑吟吟的伸出手,嬴政愣了下,下意识搭上。

嬴政抬起头,清澈双眸与宋坤对视。

宋坤微微一笑,嬴政会意,嘴角也微微上扬。

“走,咱们回家吧。”

“嗯,回家!!!”

灵魂画手,勿喷。

......

日入(17点)——

宋坤组织一场家庭烧烤,特意欢迎赵姬母子加入他们这个大家庭。

一群人整理食材,就连小嬴政都加入进来,忙得不亦乐乎。

“阿叔,今晚吃兔兔吗?”三岁的小侄子被嫂子抱着,刚出来就要抱抱。

宋坤将他提起来,放到肩膀上,侄子右手扶着阿叔的耳朵,悠哉的摇着小腿。

赵姬见状吓了一跳,悄声询问嫂子:“孩子这样放,不会有危险吧?”

嫂子笑道:“不会的,小君不必担心,阿坤自有分寸。”

刚说完,小侄子一个坐不稳,突然后仰掉落。

宋坤依旧保持着摘菜动作不动,右腿往后弯曲,轻轻勾住了侄子,随后躬下身子,脚一用力,便将侄子重新抛到背上。

小侄子顺着他的背往下滑,稳稳地再次坐在肩膀上。

他坐稳后,扑腾着双腿,吃吃的笑着。

赵姬看得目瞪口呆,她小嘴微张,旁边的嫂子笑道:“你看,孩子爱玩。”

“确实,很好玩。”赵姬干笑回应,心中惊叹宋坤身手敏捷,真乃神人也。

没想到他不仅身材健美,腰肢也是足够柔软。

先秦时期的烧烤共有三种技法。

“燔”,将食材直接放在明火上烤;

“炮”,用草木或湿泥包裹食材,做法类似如今的“叫花鸡”;

“炙”,就是将食材用签子串起来烤。

兔子的烧烤做法,在《诗经》中有教学:“有兔斯首,炮之燔之。”

七个人围成一圈,坐在火堆旁。

“来,政哥,尝尝这个。”宋坤先烤熟一串兔炙,递给嬴政。

姒离开玩笑道:“政哥,自从你来了我家,阿兄可是把你当宝贝啊。”

嬴政顿时不知所措,他红了脸,不知道是害羞还是火烤的,他低下头将肉串递给姒离。

“要不,给你?”

“你吃过啦。”

“哦。”

姒离见到他这副囧样,掩嘴轻笑,让嬴政更加窘迫了。

赵姬托着腮,目不转睛的盯着宋坤忙活的身影,她坐在对面,一览无遗。

宋坤由于近火,他刚想脱掉上衣,突然想到家里多了一个女人。

要是只有妹妹和嫂子,她们两个看多了早已免疫,也不可能生出别的想法。

念及至此,宋坤将上衣拉出一条缝。

可是他不知道,若隐若现的性感,才最为致命。

汗水从宋坤的脖颈渐渐滑落,路经两块胸肌中间的勾缝,然后滴落在块块分明的腹肌上面......

赵姬忍不住咽了口唾沫,要命啊,不能多看,有些上火。

可实在太过诱人,她情不自禁又偷偷瞄了两眼。

【赵姬(一见钟情)好感度120+10,+10,+10】

......

宋震接过烧烤,宋坤回屋,将自酿的桑葚酒呈上来。

他曾经尝试过做蒸馏酒,但因为技术不成熟,导致粮食成本太高,于是放弃。

桑葚与桑树无关,而是桑科桑属植物的果实,原产于华夏中部,赵国刚好处于这个范围。

赵姬见到竹筒里的红色液体,有些犹豫。

嫂子拱了拱她,笑道:“喝吧,阿坤说过,此酒对女子有益,月事过后可以补血,常喝还能手脚不冰冷。”

“你看我和阿离的肌肤如此好,就是因为常饮桑葚酒。”

“???”赵姬错愕,女子的难言之隐,宋君也知晓吗?

他好体贴——

【赵姬好感度150+5】

家庭烧烤聚会直到人定(21点)才散场,各回各屋。

小嬴政喝得懵懵懂懂,倒头就睡,他做了个梦。

他梦见自己坐在秦国的王座之上,虽然年幼,但他努力装出一副成熟的模样。

双臂撑着扶手,坐得笔直,居高临下的扫视殿中站立的诸位公卿,他们行正规揖礼。①

“拜见大王,万安。”

......

第10章 嬴政从梦中惊醒,发现还在小木屋,只是王座,不见了。

他怅然若失的坐在床上,刚才梦境太过真实,让他一时恍惚。

没有真实的梦只是虚妄。

发呆许久后,嬴政自嘲的笑了笑,就如今自己的处境,秦王?一点都不切实际。

每一个常年遭遇被霸凌的孩子,性格会变得有些自卑胆怯,失去对自我的认同感,不愿意与他人接触。

如果宋坤没有连续救他性命,无法轻易敲开他的心门。

嬴政的心理创伤很难自我治愈,他也不可能一夜之间变得成熟,他需要人善意引导。

宋坤不知道在过去的时空,那个当年嬴政是如何一步一步的蜕变成为千古一帝的秦始皇。

应该有一个人生导师,只是不知晓到底是谁,史书毫无记载。

既然他如今有机会,那就让他来扮演这个角色吧。

华夏历史书上,不能缺失秦始皇辉煌的一页。

《大帝养成记》,启动!

......

就在小嬴政在宋坤调教的时候,远在秦国,将会发生了一件惊天大事。

武安君白起,于杜邮(今咸阳任家咀村),被赐剑命其自刎。

白起担任秦军主将三十余年,攻城七十余座,指挥杀敌数逾百万余众。

有说120万的,有说160万的,反正就没有低于歼敌百万。

战国时期持续250余年,大大小小战争共战死200万人,他一个人就豪取一半。

当时中原总人口不过2300万,秦国以及白起未攻打过的齐国、燕国人口忽略不计,剩余四国合计1350万人。

毫不夸张的说,当时赵、魏、韩、楚四国,平均每13人,就有一人死于白起之手。

这是什么概念?

杀一人为罪,杀百人为恶,杀千人为杰,杀万人为雄,屠百万人可称神!

白起于作战中用兵如神,威震六国,为秦国大一统做出杰出贡献,然而他的结局,却令人唏嘘。

长平之战后,白起平定上党全境,请求秦昭襄王(嬴稷)增派军士粮草,一鼓作气灭赵。

然而,时任秦相的范雎却被纵横家苏代重金贿赂,他上奏嬴稷:“秦兵劳,请许韩、赵之割地以和,且休士卒。”,秦王被说服。

先别急着骂嬴稷,从一名君主的角度思考,范雎的议和策略并无不妥。

秦国先配合在正月割地议和,同年九月,立即撕毁停战协议,再派兵攻赵,剑指邯郸。

白起闻讯,极力劝阻出兵,嬴稷皱眉不悦,说:“前些年接连兵事,早已国虚民饥,当时寡人哪里有人有粮给你?现在不同了,休养生息后,兵强马壮,这次绝对能一举灭赵!”

抛开上帝角度,嬴稷的想法很合理。只是,专业事就应该交给专业人去做,他没带过兵,不了解人心。

经长平之战后,秦军士气正盛,骄兵未必会败,而且那时候,赵国并没有固定盟友。今非昔比,赵王低声下气与燕、魏结亲,又同齐、楚交好。

只要秦军再攻,援兵很快就到。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最终君臣不欢而散,嬴稷坚持发兵,白起患病无法领兵出征。

后来,王陵攻邯郸进展不顺,秦国又增发重兵支援,依旧未见成效。

嬴稷一请白起出山,白起以病重推辞不从。

再败,范雎二请白起,白起分析形势,得出结论,此行必败,嬴稷听闻汇报后,怒骂道:“没有白起,寡人就灭不了赵国吗?”

一年后,秦军围邯郸被“窃符救赵”解围,损失惨重,嬴稷三请白起,再次被拒,心生不满。

一月后,范雎四请白起,仍称病不起,嬴稷气愤,削去武安君爵号,将其贬黜为士伍,流放阴密。

三月后,邯郸战役大败,嬴稷五请不得,见白起还躺在床上,认为兵败的责任全在于白起摆烂,要是他去,早灭赵了!于是将他拉起丢下床,强制命令立刻动身,前往邯郸挽回颓势。

白起病重上路,走得很慢,嬴稷和范雎早已不满,商议决定将其赐死。

败仗了,总得有一个人背锅嘛,但这个人,绝对不能是君主。

至此,百分百胜率的SSSR将领卡,被嬴稷亲手毁掉。

白起自刎之前,仰天泣啸:“我何罪于,天而至此哉?”

古人云:“杀降不详”,有此下场,或许天命为之?

人屠天降震六庭,七分气运已归秦。太平本是将军致,不许将军见太平。

同年,汉初三杰萧何出生。

......

七日后——

小嬴政跟着宋坤走在田野间,偶然在树底下的草丛中,发现一种鲜艳的红色小花,他跑过去,蹲下身子张着水汪汪的眼睛打量。

“宋君,这是何花草?长得还挺精致的。”

宋坤跟过去瞥了眼,马上就认出,这是萱草花。

当然,萱草是从唐朝才开始的称呼,先秦时期,不叫这个名。

他笑道:“它叫谖草,它还有一个非常有意境的名字,叫做忘忧草。”

“此草可以食用,亦可赠人,如果是你,你最想将此花赠给谁?”

“忘忧,忘忧——”小嬴政望得出神。

他的心中早就有了答案,在他生命中,迄今为止,阿母是最难以割舍的。

每一次被人揍,回家后,都是阿母帮我敷药的。

天气炎热时,阿母会在我身边,帮我扇风,哄我入眠。

天气寒冷时,阿母会让我多盖些被褥,不让我着凉。

阿母总是将她最爱吃的,先分我一半。

虽然嬴政自小未能体验到父爱,但是他的童年都填满了母爱。

赵姬生他的时候虽年幼,她也是第一次做母亲,没啥经验,她尽全力去照顾儿子。

女子本弱,为母则刚。

小嬴政默默的将一朵朵谖草摘下,用芦苇草捆成一束。

华夏的母亲花就是萱草花,康乃馨是从清末才传入的。

孟郊曾写道:“萱草生堂阶,游子行天涯。慈母依堂门,不见萱草花。”

“政哥,你打算将谖草赠给谁?”

“送给我阿母。”嬴政捧着一束萱草花,仰起头对宋坤认真的说道。

宋坤蹲下身子,摸了摸他的头,柔声说:“如果你直接赠花,未免太枯燥了,你阿母也许不能理解,你为何赠花。”

“不如,吟一首小诗吧。”

“你应该念过书,还记得那首诗是歌颂母爱的吗?”

小嬴政用力的“嗯”了一声,他自然记得,并且铭记于心的。

那时在学堂,一首《凯风》就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相较之下,什么窈窕淑女,君子好求的,读过就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