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失氧》 第一章 和沈安琳恋爱七年那天,她又为了白月光把我一个人留在演唱会现场。

歌手问我和谁一起来的。

看着旁边空荡荡的座位,我坦然回应:

“我一个人。”

看着唐天宇的照片,沈安琳贴在他的脸上,亲昵又自然。

那一瞬间,我突然觉得一个人也挺好的。

沈安琳特别想来看这场演唱会。

记得上个月我生日那天,她带了她的心头好——唐天宇,来参加我的生日派对。在派对上,他们俩亲昵得不得了,仿佛一对热恋中的情侣。派对结束时,我和沈安琳大吵了一架。

她板着脸斥责我:“天宇情绪不好,我们从小一起长大,都是这样互相安慰的!温毅,你怎么可以这么无情?”

然后她愤怒地摔门而出,留下一句:“就算我们之间有什么,也轮不到你来管!”

接下来的半个月,我们彼此都没有再联系。

然而,三天前,她在床上变得异常主动,对我说:“我从初中就暗恋他,真的很想去看他的演唱会。”

我明白,这是她在向我示弱。

沈安琳总是这样,每当你打算放弃她的时候,她总能展现出她的好,让你无法割舍。

经过一个不眠之夜,我不惜重金买了两张前排的演唱会门票。

直到今天,我和沈安琳都在为这场演唱会做最后的准备。

但演唱会的第一首歌已经开始,她还没有出现。

我尝试了三十次电话,发了近百条信息,甚至为她规划了从公司到演唱会现场的路线图。

但她依旧没有出现。

我分心听着台上歌手的演唱,却无意间刷到了沈安琳的朋友圈更新:

「十年前,我们共同爱上了他的歌声;十年后,我们虽然不能在一起,却能在外场共同聆听。我相信,我们会像这十年一样,永远陪伴在彼此身边。」

我突然笑了,泪水也随着笑容一起流了下来。

原来,这位歌手是她和唐天宇共同的偶像。

而我,却自作多情地以为她是想和我一起看的。

我关掉了手机,决定专心聆听音乐。

下一刻,舞台上的聚光灯突然照向我,歌手问道:

“这位帅气的先生,您是和谁一起来的?”

我望着旁边空无一人的座位,平静地回答:

“我一个人来的。”

那一刻,我的内心异常平静。

我意识到,一个人,其实也挺好的。

演唱会落幕后,我直接回到了家。

没有去他们唱歌的地方捉奸,也没有像以前那样借酒浇愁,然后在朋友圈里告诉沈安琳我有多生气。

现在想来,我以前的做法确实有些幼稚。

唱了一整晚的歌,我累得一回家就倒头大睡。

没留意,竟然把房门给反锁了。

第二天醒来时,手机上显示了上百个未接来电。

我瞥了一眼,全是沈安琳的来电。

她出门从不带钥匙,总以为我会帮她解决所有问题。

以前确实如此,有一次,我差点和领导一起上飞机,她打电话让我回去给她开门。

她说:“温毅,开个门而已,能耽误你多少时间?难道你想让我流落街头吗?”

那次我错过了出差的机会,领导也对我颇有微词。后来,我通过拿下两个大案子,才渐渐消除了领导对我的不满。

但每次我提起这件事,沈安琳都觉得我在威胁她。

“温毅,你总是拿这件事来说,你不烦吗?”

昨晚,我第一次把手机调成了静音。

终于没有在睡梦中被电话声吵醒。

当我打开门时,发现沈安琳就躺在门外。

她刚想开口,但看到我冷漠的眼神,突然就闭嘴了。

她的眼神里,那一丝不耐烦还是掩饰不住。

她有些心虚,但依然保持着高傲的姿态。

这是我这些年给她的特权。

但从现在开始,这份特权已经不存在了。

我没有再看她一眼,拿起包准备去上班。

沈安琳却拉住了我:“温毅,你生气了?”

第二章 见我没有回答,她的语气软了下来:“昨晚我不是故意的,你知道我有多喜欢那个歌手。但天宇他一个人在场外,那里人太多,我实在不放心……”

我打断她:“没关系。”

我的声音平静,没有任何波动。

沈安琳愣住了,她知道,以前我说“没关系”都是在赌气,她似乎不敢相信我能如此平静地说出这三个字。

“阿毅,昨晚我给你买的领带夹,你别生气了,好吗?”

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银色的领带夹,是我高中时喜欢的那种款式。

市场上,大概两块钱就能买到一个。

我猜,昨晚在她清醒的时候,她一定在想,只要她拿出这个领带夹,我就会原谅她的一切。

十七岁那年,我在QQ上跟沈安琳暗示过,谁要是送我这个领带夹,我就会非常喜欢她。

但我已经不是十七岁的我了,今年我已经二十四岁,工作两年,每天穿着黑白西装,对高中时对职场的憧憬早已消失。

领带夹,我已经不再需要这种东西了。

于是,我轻轻地接过领带夹,随意地扔在桌上:“好,我原谅你。沈安琳,你放开我吧,我要去工作了。”

说完,我挣脱了她的手,大步走了出去。

沈安琳没有追上来。

她可能生气了。

我和沈安琳再次陷入了冷战。

这一年来,我们之间的争吵越来越频繁,核心问题总是围绕着一个人——唐天宇。

我回想起大学时期,我们异地恋的那段日子,第一次争吵也是因为唐天宇。

那年,唐天宇和初恋分手,他跑到沈安琳的大学找她寻求安慰。

而沈安琳,完全不顾我的感受,陪了他整整一夜。

当我得知后,她轻描淡写地回应我:

“我和他之间清清白白,你别整天疑神疑鬼的,像个神经病一样。”

那是我们第一次吵架。

三天、五天、一周过去了,她始终没有来找我道歉。

反而在朋友圈里频繁更新和唐天宇的亲密照片,还配上文字:

「最亲密无间的好友。」

我开始质疑自己,是不是我太过敏感了?她交个普通朋友,我也要干涉吗?

难道谈了恋爱,就不能和其他男性朋友正常交往了吗?

我连夜飞到她的城市,主动求和。

那次,我错过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的机会。

年轻时的我,对沈安琳的爱如同飞蛾扑火,哪怕是为她付出生命,我想那时的我,也会毫不犹豫。

我甚至向她承诺,毕业后我们会生一对孩子,她可以全身心投入事业,而我,愿意承担起家庭的所有责任,照顾孩子,陪伴她过上平静安稳的生活。

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真是天真。

大学四年,我始终保持着全系第一的成绩,老师曾说我天生就是做大事的料,在职场上一定能有所作为。

或许在某种程度上,我应该感谢沈安琳现在的不思进取。

如果不是她工作上的平庸,收入微薄,无法支撑我们的家庭开销,我也不会在职场上如此拼命,年纪轻轻就在公司站稳了脚跟。

但我觉得还不够。

大四那年,为了和沈安琳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我放弃了保研的机会。

现在回想起来,这一切是多么可笑。

把爱情放在自己的前途和命运之前,真的值得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女人可能会为了别人而放弃你,但学历和知识不会。

我意识到,我还有机会,重新追求我喜欢的专业,在学校里过上真正属于自己的生活。

我开始准备考研的资料,频繁地前往市图书馆学习。

至于沈安琳,就让她离我的生活远一些吧。

一个月的时间悄然流逝,我才再次收到沈安琳的消息,不过这次是通过她的朋友赵悦的朋友圈。照片里,沈安琳故意贴近唐天宇,赵悦的配文是:“三个人的友谊,他们两才像是真爱!”我一眼就看出这是沈安琳指使赵悦发的。她的朋友们都知道我对唐天宇的不满,平时都会避免在我面前提起他,更不用说发这样明显的内容来吸引我的注意。

我毫不犹豫地打开赵悦的个人主页,点击了删除。眼不见为净,沈安琳不值得我再为她耗费任何精力。

也许是等待已久,沈安琳终于像是施舍般地给我发了一条消息:“阿毅,今晚早点回家,我们去吃湘菜。”我们相恋七年,这还是她第一次记得我喜欢吃的东西。以前一起吃饭,她总是点唐天宇喜欢的西湖醋鱼,而我对那股味道一直不感冒。现在,我稍微表现出一些冷淡,她终于记起了我的喜好。

那一刻,我握着手机,突然笑了。旁边一起考研的图书馆伙伴,用一种冷淡的语气问我:“哥们儿,跟哪个美女聊天呢,这么开心?”我避开话题:“明天还是老时间?一起背两百个单词?”

“没问题!”

晚上,沈安琳开车来接我,意外的是,车上并没有唐天宇的身影。我原以为唐天宇会像沈安琳的随身物品一样,总是伴随在她左右。

然而,我一上车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茉莉花香,这香味来自沈安琳的上衣。她今天打扮得格外漂亮,穿着白色连衣裙,头发显然经过精心打理,脸上还化着精致的妆容。我心中不禁猜想,这件衣服唐天宇或许曾经触碰过。

众所周知,唐天宇最喜欢的花就是茉莉。我们在一起的那一年,他曾送给沈安琳一束巨大的茉莉花,上面写着:“送君茉莉,愿君莫离”。这些年来,我几乎形成了条件反射,一闻到茉莉花香就想吐。果不其然,我忍不住把中午吃的饭吐在了沈安琳的衣服上。

吐完后抬头的瞬间,我终于明白了沈安琳身上茉莉花香的来源。她胸前的蝴蝶结,显然是唐天宇亲手打的,那是一种特殊的三耳结,沈安琳曾学了很久都学不会的打法。

我盯着她,她竟然没有立刻清理身上的污渍,而是先忙着向我解释:“阿毅,蝴蝶结是我自己打的,只是天宇用这根带子给我示范过,所以才会有他的味道。你别误会。”

我点了点头,平静地回应:“没事,你小时候他也这样帮你,都是儿时的友情。”

为了透透气,我打开了车窗,这时一张夹在窗缝里的纸条掉了出来。是唐天宇的笔迹,上面写着:“我的独家专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