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恋·女人爱上男人时》 序言 爱上一个男人后,于是写出了这么多页小说。我新近明白了一个道理——究竟是为写小说去恋爱,还是在恋爱之前写出小说,并不值得深究。爱情乃是人之所以为人的不可或缺的条件,其中有悲有喜有苦有甜。这些感情对于人们衣食住行的实际生活可以说毫无作用。既然无用,便是奢侈。我则非常了解心灵奢侈滋味的男女。 我喜欢黑人。以自我堕落的温柔情感为骄傲、自我意识很强、同时又十分贪恋欲求的他们,最喜欢爱情。我置身于他们之中已经好几年了,如今我已很喜欢男人。喜欢男人的女子大多是我行我素又不检点的。我的随着时间而消失的恋情,执着地藏入心底,时时拿出来象小孩子吃糖果般舔一舔,并写成小说来赚钱。如果他们之中有谁能读懂日文,我但愿他不会骂我一句“狗屎”。但他们不须读懂此书,就已经完全明白我是好色的女人。这是我献给那些不懂日文的昔日男友的作品。 事情是这样的——我所在的公寓窗子下边就是横田基地的大门。卫兵常常问我是不是菲律宾人。这是什么话?我在心底认定自己是个黑种人,而且是能够运用日文的黑肤色女人。这样的女人,全世界就只我一个。 有时在街上与男人擦肩而过,嗅到他们衣衫中透出的气味,我便想起昔日的男友,差一点当街哭泣。有时酒吧里流泻出的黑人音乐,是我忆起某个男人,我不由得泪流满面。 我刚才说过,恋情是无用的废物。但当我拾起其中几则写成本书时,我焦虑怀疑了。为了镇静,我不得不求助于酒,几乎酒精中毒。回忆起来,我又还是喜欢各种男人的上瘾者,我不禁觉得很难为情。 我诚心诚意地感激在本书创作过程中,给我真诚帮助的《角川月刊》总编辑见城彻先生,以及书籍编辑部的伊达百合女士,此外还有负责与我联系,外号“驯兽师”的石原正廉君,我向你们致以飞吻。石原正廉君,我这位做姐姐的非常佩服你的耐性。 1、我与琼斯太太 琼斯太太的轻浮放荡素有盛名。她利用自己的丈夫在军中服役,一年未必回来一次的空挡,弄出来许多风流韵事。 伙伴之间这句“你与琼斯太太搞过吗?”是一句暗语。回答“yes”的人可以在几天之内,稳稳地坐上一群人当中的英雄宝座。英雄们巨细无遗地描述着她的身体与气息,听的人在脑中想象着从来没有见过的香艳场面,不由得谗言欲滴。 事实上,我们正处在怪不得会想女人的年龄。也是在放学后,虽然聚集在小巷里,打开啤酒盖,点根烟,作出种种大人的举止,但却觉得珍米娜婆婆涂满蜂蜜的糕饼比这一切更美好的念高中的年龄。人人都有故意逞能的时期,而我们正处于这个时期的当中大饮啤酒。我刚满十七岁。 杰弗瑞提起昨夜他与琼斯太太的幽会,一下子成为本周的英雄。他用手转动着一个篮球兴奋地描述着幽会的情景。就在两个月前,表现出这种态度的是大卫。自从他生日那天接受了他哥哥的老爷车之后,就一股劲地搭载学校里的可爱姑娘出去兜风、散步,在不知不觉中脱离了我们这一伙。 杰弗瑞事先声明琼斯太太并非他的第一个女人后,开始谈论她的肉体。 接着,杰弗瑞具体的说明她的身体,害得我的脑袋仿佛出现了从未见过的琼斯太太的裸体一般,开始发胀。 同时,我在暗地里瞧不起只会用那么下流的言语谈论琼斯太太的杰弗瑞。哥儿们谈论女人时,我总是默默地坐在一角听他们说话。他们描述的是我所不了解的世界,但肉欲快乐是一种需要实际体会的感觉,我看穿了他们的夸耀只是对女人肉体形状的描述。 我至少了解自己和女孩子之间的恋爱,也略为知道一点那种轻飘飘而不知其所以然的快乐,以及破裂时的痛苦。但我想象不出快乐这玩意和恋爱联结时是什么情景。在电影中看到那种过程时,我觉得很不可思议。在我的脑海里,恋爱和快乐常常是分离的。 恋爱然后做爱。在电影中看到那种过程时,我觉得很不可思议。爱情为什么会演变成性交呢?我装出知道的样子和朋友谈起这些事,他们也没有说明理由。我想问,但问不出口。为什么呢?因为朋友们如果知道大伙儿当中只有我不曾尝过女人的肉体,就必定会讥笑我,而我认为那是耻辱。因此,我装出听得懂的样子。回到自己的房间内,我就一个人幻想着女人的身体,而那位女人便被限定为琼斯太太。 灌进我耳中的琼斯太太的面影,在我独自躺在床上时,如同条件反射般明确的浮现出来。了解女人的时期应该来临了吧?我深深地感到漠然、感到忧郁。 放学后,我每周有两三天在商店做零工,将算完帐放在手推车中的物品,送到顾客的车旁,并替他们搬上车。这是高中生普遍在做的无聊的零工,待遇并不好。但顾客所给的小费到下班时,也算一笔小钱,这些钱在一伙人逛街时相当管用,因此我忍住呵欠继续做下去。 有一天,我的心脏怦怦地跳个不停,仿佛预示着即将发生什么事似的。 当我把堆在柜台旁边的商品搬进推车时,说出“麻烦你了”这句话的正是琼斯太太。 我心慌意乱,终于挤出OK两个字。琼斯太太边在皮包里找钥匙,边走出商店,根本不会注意我的存在。我在她背后将购物车推出去,但一双腿正与心脏的跳动成反比,软绵绵的难以迈步。在我的前面,装满罐头和包装蔬菜的推车不了解我的心情,使我感到烦躁。 从背后望去,琼斯太太的气质与其说是家庭主妇,不如说像一名秘书。丝袜里闪闪发光的金链子系在腿脖子上。脱掉丝袜洗澡时,那条金链子大概也不会卸下来。想着,我将东西搬进车后的行李箱。在那段时间,我俯着脸,望着她那戳在停车场的泊油路面的纤细鞋跟。一股欲望驱使我这样一直看下去,但货物完全装完后,便不可能再看下去。 “装完了”说着,我抬起头,生平第一次正面望着琼斯太太的脸,我无法动弹。琼斯太太就在距离我一尺远的位置笑着。那一瞬间,我堕入了情网。 我的琼斯太太!不知什么缘故,当时我在心中那样呼唤。 她微笑着道谢,同时想在皮包中拿出一元的钞票以便作为我的小费。但那里面只有几张百元大钞和几个铜板,她露出窘迫的表情。“对不起,我去换零钱。”她想跑回商店。“没关系!”我突然叫起来。 “不必付小费了,你还不如邀我喝杯茶。” 我因自己那么自然地作出恋爱中男人的表现而吃惊。这种事大概不需要别人教导自己便能学会的吧?当然,这是我第一次向女人提出请求。 琼斯太太愣了一下,有那么瞬间露出少女般的神色,但又很快地变成成年女人的聪明狡黠。 “莫非你是杰夫的朋友?” 被一语言中的我张皇失措,我讨厌自己一下子就被她看穿的愚蠢。小毛头毕竟无法诱惑成熟的女人,我局促地低下头。琼斯太太的鞋跟再次映入眼帘。若能被那鞋跟狠狠踢死,该是多么快乐啊!我这样想着。但她温柔地说起话来,并伸手抬起我的下颚。 “上车吧,我会付其余的工资。” 我慌慌张张,不得不向老板说明自己有急事必须早退。为了不让他识破所谓“急事”是陪女人睡觉,我也不得不拼命地装出笑。 我从那天开始成为琼斯太太的情夫,每天都到她家。但我不想成为朋友当中的吹牛英雄,那是不宜被旁人只晓得的天没秘密,是我非常快乐。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我渐渐了解朋友们的幼稚笨拙的表现,是如何的使她难受。 她喜欢喝茶和吃甜点,我的零用钱全化作送到她家的巧克力了。她打开包装,对着切成两半的甜点,总是赞不绝口。 “威力,人生多美好啊!” 她总是嚼满一嘴甜点发出感叹,我则露出含蓄的微笑。老实说,我不认为甜甜的蛋糕之类能使人生变得美好。回到家里,母亲总是唠唠叨叨地问我有没有做功课,而妹妹们正疯狂地迷着影迷歌星,整天吵个不停。至于爸爸,则以高中毕业有何打算之类的问题来烦我。 使人生变得美好的是琼斯太太这个人。 “叫我玛莎。” 她经常这样纠正我。这句话如同一个信号,一经道出,她和我便彼此相抱了。 她的嘴唇留着甜点心的气息,永远是甜的。她使我学会不打招呼便接吻。 她的身材绝对不瘦,但被我推到时就像软软的羽毛枕头般的柔若无骨。我躺在那舒服的枕头上,品尝着她。那方法在最初一次,我就完全体会了。缺乏才能的男人要不得,威力,你有才能。这些话使我高兴无比,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咀嚼。 以前在杂志上看过,女人在做爱的兴奋中,会抓男人的背。但她从来不会使我的背留下伤痕。她那修剪得非常漂亮的指甲轻轻的抚着我的背脊,并发出叫声。那一瞬间,全身毛孔一度堵塞的快感向我袭来。 她喜在床头谈话,甚至当我为了使她喜悦而在她的胴体上动作时,她也以沙哑的声音称赞我。随着那声音的逐渐消失,她的额头浮出汗水。她叹着气,急促的呼吸中谗杂着我的名字。她睫毛低垂。从窗帘的隙缝中透入的阳光,照射在她那半启的朱唇中,露出的湿润的牙齿,唤起我对那嘴唇的欲望。我情不自禁地吻着她的唇,唇间飘浮着温暖的牙齿气味,令我回想起亲自己妹妹的脸颊时闻到的,像太阳晒暖后的香味。 啊,玛莎!我是以何等苦闷的心情,凝视她脖子上开始浮现的淡淡皱纹!一股行动迫使我想要喝光皱纹之间,如小河班淌出的汗水。 在我认识她以前,为什么会认为爱情和快乐是两回事呢?我的全身里里外外都需要她。我渴求着她时,心在流泪。我深信自己爱上了她。为什么呢?因为做爱之后,我还想要她。 床上的事结束后,她便坐在藤椅上抽烟。由于做爱之后难以想象的寂寞,我把头搁在她的膝盖上喃喃低语:“告诉我,玛莎,我的爱法不好吗?”她一言不发的微笑,将餐桌上本是我那一份的甜点送进口中。然后,她恢复了往常那种少女般悠闲的样子。 爱情使我变得痴呆。大伙儿总调侃我的失魂落魄,而我毫不介意。我的心对这些芝麻绿豆大的事,形成了无动于衷的化石。 在学校我总是有气无力,我体内的电池已经阻绝了,唯有玛莎的双臂缠住我时,我的心脏才会充电。 当我在她身边时,她必定也一直想着我吧? 我和糕饼店的老板娘变得很熟络,她对每天必买蛋糕巧克力之类甜点的我说:“是你妹妹吃的吗?咦,男孩子怎么会每天买这些甜点呢?” “为了使人生更美好嘛!” 老板娘一定望着从她手上抢夺似地拿走糕饼而跑开的我,哑然失笑吧? 那一天,我敲玛莎的房门,却得不到回音。门没有锁,一推之下门便老老实实地敞开来诱我进去。玛莎俯卧在床上哭泣。电话被移到床底下,显然她是因为与某人通话而哭的。 “玛莎。” 听到我的声音,她抬起头。我抚着她那眼泪濡湿的脸颊。那是没有浓度的洁净液体,我干燥的手指开始变湿,但那绝对不是手指自行沾上的。“玛莎?”我再度呼唤。 她以啜泣声回答我,我觉得她想哭。我还不知道面对女人哭泣时应该怎么办,只好伸手摸她的脚。或许该摸她的背才对,但她那颤抖的背部令我不忍抚摸。如果那股震颤传到我的手上,我也许会哭出来。因为,她的颤抖不是为了我。 她的小腿比我细得多。将她按倒在床上的热情,使我至今不会观察她身体的各个部分。只有这一次,她在我眼中显得柔弱无依了。这不是那位能干、轻浮,周身散发出无可抗拒的魅力的琼斯太太。 女人在你面前哭泣时,男人究竟该怎么办?我愿意为她做任何事。眼前,她宛如要求我保护的小女孩。 我也横卧在床上,把玛莎的脸板过来。她的眼泪流往别的方向。她目不转睛地看着我,而那绝对不是悲伤的眼神。要不是她脸上的泪水,我还会以为她有点高兴。 “为什么会哭呢?想要的东西我都有。” 说完,她再次开始哭泣。为了吸取她的眼泪,我将嘴唇凑到她的脸颊上。咸涩的味道慢慢侵袭喉咙的同时,我对她产生了强烈的欲望。可爱的玛莎。自己说想要的东西自己都有,却又哭泣的玛莎。你想要的是这个吗? 她开始发出喜悦的声音。我温柔地,犹如抚慰她的心灵般抚爱着她。我觉得她的肉体等于是她那裸露的、痛楚的心。为了使女人停止哭泣而使用自己的肉体。第一次,我不为自己,而为了她做爱。我不知道这样做算不算成功,因为她的身体开始哭泣,哭得比心灵更厉害,知道那时候我才能够伸手轻抚她的背部,因为直到那时我才能确信她的哭泣是为了我。我按捺不住心头的喜悦,对她呼唤着:“我的爱人!” 窗户是开着的,五月的风拂干我们身上的汗水。她已经不哭了。 “宝贝。”我用手梳理她的头发。不仅我是她的宝贝,她也已成了我的宝贝。 她微笑着,然后说:“我爱你,威力。” 我幸福得泛出泪花。当时我还不知道,那句话听起来多么舒服;然而却又能那么巧妙地反过来辜负一个人。 我将炎热的季节耗在爱情上。我仍然在那间商店做零工,因为我需要钱。我把钱用来购买几双鞋子,以便穿到玛莎家,另外还有让她惊讶的领带,手帕,以及给她的礼物,主要是甜点和糖果。母亲埋怨我钱花的凶,而玛莎劝我辞掉工作,她可以自行购买那些东西,但我不愿意她花钱。我觉得为自己所爱的女人而花钱,是成熟男子的行为。由于有了她,我在很短的时间内成了大人。 我从来不向她问起他那当兵的丈夫。只要她不讲,我就不会问起他。他在桌上的相片里笑着;然而我不以为意,不但如此,我倒有些同情她。那时,我怀着情场胜利者的心理,无论他再怎么微笑,在玛莎身边,被她全心全意爱着的是我。我不清楚军队是什么样的场所,但我八成不会进入一年只能与妻子见一次面的地方。只有能够置身于心爱女人身边的才是胜利者,她的身边或许只有港口街头的婊子挽住他的手臂,陶醉在胜利中。 她似乎并不挂念自己的丈夫,总是吃着我买给她的甜点。她的心里仿佛只有。然而她绝对不胖,缠绕着我的永远是那纤细的胴体。我们担心旁人说些恶毒的闲话,便将时间消磨在房间里。 她在商店里买了外表像杀虫剂的罐装生奶油。只要摇—摇,按下按钮便挤出发泡的奶油。当初她是买来为自己烘的蛋糕作装饰的,突然之间她灵机一动,想出了一种愉快的游戏。 我腰间围着一条浴巾在房间里走动的时候,她叫住我。我以为蛋糕已经装饰好了而走过去,她突然剥掉我的浴巾,按动罐子的按钮。凉冰冰地使我大吃一惊,而她笑不可遏地继续往我身上喷射几分钟之后,我的全身装饰得极其壮观了。 “简直像个白人”。玛莎趴在床上笑着,我连忙走进浴室照镜子。我的全身被生奶油盖住了,看起来就像电影里的蛋糕人。我被自己的样子吓了一跳;然而更叫人惊愕的随后进来的玛莎。她含笑看着我在镜中的身影,然后伸出舌头开始吮吸我身上的奶油。 浴室里弥漫着甜甜的气息,而她只是无心地添着奶油,而她只是无心得舔着奶油,那模样宛如往常她出神地吃糖果的时候。我在刺鼻的香草气味中,漠然地觉得我在她心目中或许只是甜点。 我希望她尽情品尝我,把我吃掉。我开始觉得学校的一切父母的一切、朋友的一切,除了她以外在我周围的一切都令我厌烦。这个世界上有比爱一个女人更重要的事吗?光是想到那个人,整个身体就温暖得一直到骨髓。这个世界上还有比这更甜美的是吗?另外,就只是如何表现这份感。对我而言,表现的最高境界便是爱她的肉体。 其他的事物。我有点自暴自弃。除了做爱以外,我找不出证明自己感情的方法。我不愿慢慢地等着长大,我希望她吸收我的一切。如果她也抱着与我相同的感情,现在就应这会想把我吃掉。 我很着急。我觉得在我身上缓缓移动的舌头不过瘾。干脆用牙齿咬下来吧!那么我就知道她不想失去正在扩散的甜蜜快感,因而证明心情她的和我相同。 然而,她一味寻求着舒畅的快感,仅仅像吃糖果般品尝着我。 我始终有不过癔的感觉。为了摆脱这份感觉,我加快了向玛莎的步伐。那一天我跑去她家,盒子里的巧克力撞迈击着盒壁,发出抗议的声音。 玛莎像平时一样躺在床上,看到我来便起身倒茶。这一切都和往常没什么差别,但我却觉得房间的气氛有点不寻常。往昔开门时散发着甜美气味,今天却闻不到了。 电话放在床底下。我注意她的面孔,唯恐她又哭了,可是颊上没有泪痕。 我们坐在椅子上喝茶。今天的热茶比往常更香。我知道夏天已经结束了。 玛莎默默地啜着茶,似乎不想吃我买来的巧克力。究竟有什么地方不对劲?我因不安而流出冷汗。 “威利,我希望你不要再来了。” 热血冲向我的脑袋,我开始询问理由。她解释着,仿佛朗诵事先准备的台词般告诉我,我还要上学、与有夫之妇谈恋爱会使父母伤心、附近的人也会用异样的眼光看……等等,都是些陈腔滥调。 我诧异得目瞪口呆。我们不是明知这些最简单的事实,却有不停地交往吗?我突然问她,是不是丈夫回来了?而她加以否定。那么究竟是什么缘故!“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再来”。这句话令我勃然大怒,将带来的巧克力往房门上猛地一摔,那东西四散飞溅。 玛莎的表情没有改变。她惋惜地收拾散落在地板上的巧克力。看到她翘起的屁股时,我的怒气已超过极限,于是将她拉到床上。 她没有抵抗。我脱下她的衣服,如同往常一样的爱她。你讨厌这个吗?以前你不是很喜欢吗?我一边哭;一边提醒她,这次轮到我让她尝尝我的味道。 就在那时,电话铃响了。我以为她听不到铃声。她沉醉在自己的快乐中,忘怀了一切,忘怀了沸腾的锅子、正在放水的浴缸,以及滚热的油锅。 但她徐徐地伸出手臂拿起听筒,更惊人的是,她开始以平常的声调讲话。我似乎只是盖在她身上的棉被。 我希望听筒另一端的人知道我的存在。如果她的声音有些颤抖,那个人应该能发现她是在快感的最高潮。然而,处于快感最高潮的,仅仅是我一个人。当我吻她那双没有拿听筒的手时,我闻到她在收拾散落地上的巧克力时,所沾上的香味。 我要让她想起我;然而,我的作法仅仅唤醒我对她的回忆。我在回忆。回忆她吃甜点时的出神模样,以及通电话时有如哭泣的孩子般的态度。在不可思议的那一刻所回想起的,居然不是作爱中的她。然而,我总是用性方面的感情作为爱她的方式。回忆一波接一波地涌来。 在同一个时刻,她也放下了听筒,留下一声“我爱你”。可怜的丈夫,可怜的我。我瘫倒在床上。 “起来,威利。”玛莎的声音极其平静,听起来像在安慰我。她抚着我的背部,如同以往我对她所做的一样。 “对男人的肉体需求,只在最初半年就够了,此后要的是他们的心。” 为什么我不行?我在心中反驳玛莎的话。为什么不追求我的心?我要的是两样,是她的肉体和心灵啊! “你以为我只要你的肉体吗?你对于和我作爱感到厌惓了吗?” 她摇头,轻轻地说她很喜欢。她抚着我的背脊,同时思索着该向我说些什么。 “肉体就像点心,而心灵是面包,宝贝。” 还没听完那句话,我便开始哭泣。第一次爱上女人的我,如何能了解这种事?我只是个十七岁的少年,而她是个爱吃甜点的大人。 我不对她生气,但也无法宽恕她,所以我哭。自从我避逅玛莎以来,我首次觉得自己像个孩子。我确实仍然是糖果被抢走而后大哭大叫的小孩子。 哭过一阵之后,我在玛莎的帮助下穿起衣服。她甚至替我擦眼泪。最后她给我的吻依然带着甜味,迷惑着我。我拼命想呰离别的言语。再见,琼斯太太。 开门的瞬间,我不小心踏到了一块没有收拾掉的巧克力。随着悦耳的声音,我的“美好人生”也整个粉碎了。 2、火恋 桑尼已经死了一个月。为恋人的死亡哭泣、悲叫,持续了一个月的疯狂时期过去后,紧接着袭击伊凤的是她心里重新涌起的,对桑尼的强烈爱恋。 她已经能够像平常一样到公司上班了。早上爬起床冲个澡,穿上丝袜和紧身的裙子。衬衫前胸的钮扣一粒也不差地扣上,涂胭脂的手不再颤抖。到公寓旁边的报摊买份报纸,然后在常去的咖啡店吃一份美金一元九角九分的早餐,饭后抽根烟,便去赶搭地铁。最后,轻巧地打开办公室的门,露出笑容朝大伙儿道早安。老板,您早!? 她已经回到日常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里的朋友们也放下一桩心事了。在这一个月当中伊凤痛苦得像失去亲兄弟的孩子,她绝望得甚至无法好好走路。这种情况使周围的人感到心痛。他们亲眼看到了爱人的意外死亡,是如何地摧残一个女人的肉体和精神。老板给伊凤假期建议她不妨作一趟旅行散散心。她无限感激地休了假,却没有去旅行。她在自己的房间里面对桑尼逝世的事实作全面的思考,然后成功地克服了悲痛,回到工作岗位上。有几镑体重随着痛苦消失了,她用比以前更美丽的笑容,向为她尽过心的人顏。大家也很高兴,因为动人的办公室焦点——伊凤的悲泣,曾在每个人的心理投下了阴影。 没有人比桑尼的朋友路拂士更为伊凤的微笑而感到高兴。桑尼与伊凤这一对,是他全心全意地羡慕。聪明的伊凤懂得很巧妙的扶助有点祖鲁又暴躁的桑尼。她俩偶尔会大吵一场。但在那种时候,伊凤总是一边很有技巧地反驳,一边设法使那个男人谅解。桑尼因而察觉了自己的暴躁,便有点不好意思地搂着伊凤的肩膀,说:“我的女人真厉害?聪明得连想吵架都吵不起来。她难道不是最棒的女人吗?嗯,路拂士?” 路佛士以赞许的眼神看了伊凤之后,便挤挤眼。那时伊凤将桑尼的赞美当做珍贵的宝石般慎重地接受,同时幸福洋溢地将脸颊贴在他那宽厚的胸膛上。 “路佛士,今天晚上你先回去,从现在起,我要好好地爱她。” “讨厌!这个人所谓的‘好好爱我’在我看来常常是tOOMueh。” “好说,好说。” 桑尼一边追着笑嘻嘻地逃掉的伊凤,一边回头对路佛士说:“喂,你也赶快找个女朋友吧!上帝说过,自慰是一种罪过呢!” 路佛士目送他俩的背影,直到俱乐部的门口为止。不知不觉中,伊凤那美丽的头颅整个埋在桑尼的腋下,她的纤领手指抚摸桑尼的臀部,仿佛预告着她即将开始积极地去爱。 说不定除了桑尼爱着伊凤以外,她也爱着他的肉体。路佛士心里想着。娇媚、性感又略带傲慢的伊凤,与兼具着野性的肉体与少年般青春瞳眸的桑尼。一对幸福情侣的背影。这种种的一切,已经足以让路佛士深深的羡慕与嫉妒了。 路佛士尚未找到像伊凤那样的女人,因而总是孤独得难以自持。他也曾抱着期望的心理,试图去爱女人。然而从邂逅到同床共枕为止,他还是没有遇到能让自己想把对方的头挟在腋下那么令他觉得可爱的女人。他希望能像桑尼对待伊凤似的,去爱一个女人。 桑尼曾经对他说过下列的话:“每当看到她我就产生爱她爱得不知如何是好的感觉。无论作爱多少次都嫌不够。我想向她传达这份心情,并把她连皮带骨咯咯咯咯地吃下肚子里,免得我这么为难。可是,那样一来她就会从我眼前消失了,唉,真糟糕!” 路佛士大声地叽笑桑尼的憨直,当然,其中也含有对亲密好友的尊重与温情。然而,在笑得眼泪几乎掉下来之际,他也不由得打从心底羡慕这位放胆直言的大个子。 “究竟她有什么力量使你说这种话的?她的肉体吗?这方面她确实很有魅力。不过,是否有超乎肉体的,比方说她的心?” 桑尼认真地思索,仿佛想找出最恰当的言辞。 “……不,两者都不妥当。深入地说,她的肉体和心灵合而为一,紧紧地贴着我。不妨打个比方,就好象使用了粘剂似的。我想,这种情形你可能无法了解。” 的确,路佛士无法了解。他只是隐约地感觉到,伊凤若没有桑尼就活不下去。所谓‘粘剂’适用的对象也仅限于桑尼而已。啊,我真希望有个女人这样爱我。但为了要达到这种境界,自己也非这样的爱着女人不可。路佛士觉得那种日子离他可能很遥远,但他有什么办法呢。男女互相接近是很容易的的,可是紧紧粘贴在一起,就近乎奇迹了。但伊凤和桑尼办到了到了,而他们并未摒弃周围的人,反而能维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这是非常难得的。 不仅路拂士,周围的人也都喜欢这一对。他们完全不存着冷漠的嘲讽或羡慕所滋生的恶意,而是以温馨的感情对待他们俩。桑妮和伊凤必须在一起。然而,这份共识却在某天晚上,桑尼汽车失事的一刻化为齑粉。 路佛士为了安慰悲伤过度而请假的伊凤,曾经多次到她的寓所,但从门缝间传出来的嗫泣声使他没有勇气返留,他便连门也不敲就离去了。以跑步下楼梯时,好几次他差点踩个空。他的视线一片模糊。不仅你一个人在哭泣,我也非常伤心。他暗中对着仿佛从他身后追上来的伊凤说着。然后,他的视线才慢慢地变得清晰,绝望能使一个人的眼睛模糊。可怜的伊凤。 在一个月之内,伊凤只接待几位特定的女朋友。她们带食物给伊凤,看着她吃饭、睡觉,并替她打扫房间,看守着她,以免她自杀。 在路上遇到其中一位女朋友,路佛士便打听伊凤的情况。那位女朋友一边摇头,一边以试图要给路佛士了解的眼神看着他。? “她整个人都投注于哭泣呼号中。” 路佛士和那位女朋友告别后,加快步伐走了。在孤单的夜晚,伊凤究竟是怎样熬过去的呢?她那柔软的皮肤,仿佛已经被剥掉了一层。女孩子在这个时候都会哭泣!而她更是伤心。为什么呢?因为她毕竟与他是曾经同忧共患,并体会经历到他的肉体所灌注的快乐,但她所能承受悲哀的限度到底不可能是无限大的。 路佛士在不知不觉中又来到伊凤的门前。这是桑尼去世之后,他每天养成的习惯。他想着孤伶伶的伊凤,不由得奔跑起来。他是以那样的心情跑过街道,根本不去留意要走那几条街,要拐多少个弯了。他只是奔跑。然后,停下脚步时已经到达伊凤的门前。路佛士觉得自己好象变成了一只狗,听到铃声就流口水似的想着伊凤,为伊凤而跑。不过,他所接受的不是食饵,而是伊凤的啜泣。 他试着去摸门钮,然而他不能够。他想知道不敲门就走进去,结果进去的不是桑尼时,伊凤会有什么反应。路佛士也觉得自己很不可思议。他想为亲爱的好友安慰他所爱的女人。这份心情固然不是没有,但促使他奔跑的并非纯粹的友情。他亟欲知道,失去了深深相爱的男人之后,女人是如何面对孤寂的?这也不是被称为好奇心的不道德心态。又不只是‘感兴趣’这么轻淡的感情。桑尼用‘粘剂’来称呼他们两个人的关系。路佛士认为这是如火炽燃的爱情,唯其如此,他必须观察到最后。他喜欢桑尼,以及桑尼所促成的他俩的男女关系。但他连一扇门都不敢敲,门扉的另一侧又有禁忌的世界在推展。无法像桑尼那样去爱一个女性的男人恐怕连窥看的资格都没有。 路拂士的心中栖息着好友离世的悲伤。但那是缓缓地流着爱情的点滴,而与伊凤的悲怆紧紧连结的。他不知道该如何斩断这种感情,因而彷徨无措。他没有发现自己的行动是出于欲望的驱使。除了低喃着:伊凤,可怜的伊凤外,他别无其他的思想。听到送葬的哀歌般的啜泣,他的眼泪便在眼眶中打转。 一个月终于过去了,对桑尼的回忆染湿了他的眼睛的当儿,伊凤终于出现在他眼前。 她化妆得很漂亮,脸上挂着微笑。她既不摆出哀的表情,也不过份的喧嚷,只是握住路拂士的手。我已经没有事了,你呢,路拂士?偏着头时头发轻轻地摇曳,从脖子上飘散出像从前一样的香水味。 我终于没有看到她哭泣的模样。正在这样想的辑间,路佛士一阵冲动,使他拥紧了伊凤。成熟洒脱的女人就是埋葬她对男人的想念吗?不,那是不让人看到自己的丑态罢了。他则有一种解放般的感受而掉下眼泪。伊凤闭上眼睛,以修长的手指抚着路佛士的背脊,并以纤细的肩膀承受他的泪珠。 和伊凤相比,我是多么不中用啊!路俤士感到她的丝稠衬衫柔和地吸尽了自己那决堤而出的泪水。 “我知道你们都很担心,我真的很感激。” 听到这话,路佛士拾起头。伊凤的表情仿佛显示,她已经下定决心,不再哭泣了。 “别哭,路佛士。桑尼还活着,他活在我们心中,我不希望你们为了顾虑我而特意避开这个话题,或故意逗我发笑。路佛士,今后我会需要你,我希望你和我多谈谈有关桑尼的一切事情。不要再流泪了,这样做不适合桑尼;他是个爱谈、爱笑、喜欢作爱、也喜欢开玩笑的人。” 路佛士泪中带笑地点头。从那个时候开始伊凤的房门便为他而开了。他俩经常共同消磨时间,桑尼为路佛士留下了对伊凤的友情之芽,才撒手人间。 伊凤笑着谈论桑尼过去的种种。她精神焕发。路拂士也跟着欢笑,但他隐约觉得那“粘剂”似乎已经干了。然而,她是怎么办到的?想到这里,他摇摇头,叫自己不要去,反正她已经能够笑了。路佛士不想追究当伊凤—个人时,她是如何度过的。 路佛士离开后,她便好好地洗一个澡,仿佛要洗去映在别人眼中的桑尼身影。浴罢出来,她的两颊发红。在镜中端详自己之后,她打开柜子,取出不属于自己的香水,而后把香水涂满全身。在热水中浸泡过的皮肤,立刻使香水蒸发,整间浴室笼罩着芬芳的气息。她尽力吸取那股香味,接着呼唤留下她而去的、可恨的男人名字。她将香水瓶放回原处,那是桑尼爱用的绿色香水瓶。她的眸子因欲望而湿润。她克制着披上浴袍,走进厨房,打开冰箱。冰箱里有桑尼爱喝的酒。那是名为M·D的葡萄烈酒。那是街上男人滥饮、恶俗且低级、又含色情成分过量的紫色酒。她对着瓶嘴直接喝一口,让酒精流入喉咙。从前桑尼就是这种喝法。烈酒灼烧她的胃部,醉意使她的两腿之间濡湿。她用手擦拭嘴唇,当手上沾满酒味时,她变成一只疯狗。 每次的地点都不同。有时在床上,有时在沙发上,有时在厨房的地板上。她坐着,从自己的脖子开始抚摸。她的手指粘搭搭的,宛如桑尼喝酒后的嘴唇。她的手一段段地朝下滑,终于玩弄着两个乳头。挟在手指中的乳头由柔软而僵硬,她想起那双粗大的手挤出的细小空隙。乳头充分地受到爱抚,使她的唇间吐出叹息,按捺着因舒适与慵懒带来的自满心情,她拖着自己的身体到唱片转盘旁,播放她刚才遗忘了的音乐。自从桑尼死后,转盘上就放着固定一张唱片——声音酷似桑尼的泰迪?班达格拉斯。她再次坐下,她的乳头已因抚弄而坚挺,她的嘴唇开始顺着她的意思挪到别的部位。啊,桑尼,就这样,太棒了,快来,求求你。炽热的气息使香水的气味散播着,她开始抚摸自己的大腿。那话儿因既经冻结的爱情而开始湿润。仿佛为了拒绝桑尼不在身边这个事实,她紧紧地闭上眼睛。准备体会即将扩散到全身的快感,她将手指移到自己的中心。那既是她的手指,又不是他的手指。啊,这也是作爱,她想。爱情使她飘飘欲仙,桑尼的气味开始把她引导到最高的快乐。不行,桑尼,还要更快乐些。她的声音与唱片中流泻出来的沙哑歌声会合,在节秦中流汗。啊,太美了!她的嘴里不断吐出一连串爱的语言。 当她清醒的时候,房间的空气仿佛凝滞了,对桑尼的爱恋凝聚出甜香,下降到地板上。伊凤趁瞳眸中残留的快乐之露变成泪水之前,奔进浴室,开始清洗身体。我在作爱。姓在依然敏感的皮肤上抹上香皂,同时欣然地想着,作爱使人的心变得温暧。她的嘴唇形成花儿绽放般的微笑。这个办法倒很妙,因为我仍爱着桑尼。 路佛士不曾热烈地爱过一个女人,但也至少知道爱情是怎么一回事——例如对父母、兄弟或朋友的爱。随着几乎每天与伊凤会面,他觉得自己的心里涌起对她的某种爱情。 出现在路佛士面前的伊凤总是那么明朗清新。纵使两人单独在一个房间共处,他们之间完全没有男女互相深入交往时所使用的手法,也就是预期着上床作肌肤之亲时带点羞涩的紧张感。路佛士觉得有点不可思议,但两人在谈论桑尼的同时,他总是避开伊凤所散发出的、若隐若现的性感魅力,并认为稍作暗示也是一种不谨慎不应该的行为。 然而,他不得不在心中低语。她的生活不会寂寞吗?她的心似乎已经不再哭泣,但她的肉体呢?如果也不再哭泣,那么总有一天她会接受别的男人。想到这里,路佛士摇摇头。让桑尼以外的男人抱她?真是岂有此理!他十分惊讶自己的不道德。自己和她笑谈有关桑尼的回忆,乃是出于试图使她心灵痊愈的、朋友式的体贴。既然如此,为了愈合肉体的创伤,岂不是也需要一个男人吗? 路佛士越来越喜欢伊凤。但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不妨成为安慰她的肉体的男人。他只是有点嫉妒今后将出现在她生命中的男性。友情偶尔也会连带地使男女之间产生类似嫉妒的情绪,这是可以理解的。再怎么说,她总是自己的密友的女人,等于是自己的妹妹。但吃妹妹男友的醋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你现在能忘记桑尼了吗?” 有一天,路佛士以蕴含着最大关心的温和语气问她。伊凤停下正在掷骰子的手,诧异地抬头看他。 “你说什么?就是因为忘不了才一直和你谈他呀!”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当然啦,我也不会因为他已经去世而忘记他。我的意思是,你能不能忘掉非桑尼莫属的病态想法?” 路佛士气自己有点辞不达意。他之所以使用‘病态’两个字,是因为觉得伊凤与桑尼之间多年的感情,乃是属于一种叫做‘迷恋’的热病。 “我办不到。” 伊凤说完这句话便紧张抿嘴唇,露出抚然的表情。 “你这辈子不打算另外找个男人吗?” “我忘不掉他!” 路佛士初次看到伊凤失去镇定的样子。这样下去不行,伊凤将会演成悲剧。他有了这种直觉,便将手搭在如今不啻是他从前的知友桑尼化身的伊凤身上。 “你办得到,伊凤。现在你不是能够在我面前笑着谈他了吗?你已经开始平静的接受他的死亡,所以,我希望你把眼睛望向外面的世界。当然,我们没有必要遗忘他,不过,你还是把这份记忆收藏到别的抽屉里吧!活着的女人需要活着的男人。” 伊凤气得脸色发靑,全身簌簌发抖。路佛士被她那种出乎意料的反应吓了一跳。他的原意只是轻轻作个建议而已,本来以为地会笑着回答。伊凤不总是笑嘻嘻的吗? “回去!” 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声音,使路佛士手足无措地呆在当场。 “我叫你回去!” 伊凤猛然抓起嵌子,朝路佛士丢去。紧接着臭骂他是一个混帐之后,她奔进卧室,砰然一声,把门关上。 在散落的骰子当中,路佛士坐了好一会儿,最后,他总算领悟到自己非离开不可,于是他慢慢地站起来,走出伊凤的寓所。 在回家的路上,他陷入无可名状的绝望里,他不明白那是什么缘故,但他想:我连彼此仅有的友谊都失去了。那么在此之前,我为伊凤所作的一切,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他想起伴同着伊凤而渡过的宝贵时间,便热泪盈眶。我们两人不是共同合作,企图使双方平静地接受桑尼死亡的事实吗? 他信步走进一家路过的脱衣舞厅,在巨大的声响中点酒。他呆呆地看着一名穿着湿衬衫的女郎,在男客们的欢声中扭动身体。客人们笑嘻嘻地在扭动着过去的舞带里塞下纸币,而他一边视而不见地看着这—幕,一边不停地喝酒。对,不管是哪一种女人,也不管是哪一种男人,大家都需要一个对象。天杀的,告诉我吧,桑尼,你究竟在她身上施了什么魔法? 桑尼当然没有回答。喝着第二杯酒的当儿,路佛士一直想着伊凤。在此之前,她究竟和什么人谈论有关桑尼的一切呢?他幻想着从前坐在他的位子上的人,不由得将牙齿咬得咯咯作响。而后,往常隐约地感觉到的嫉妒,现在突然很快地凝结成一个固体。我喜欢桑尼,也喜欢他培养的爱情,更喜欢和这一切有密切关系的女人!他想大声喊叫,然而就在这一刹那,路佛士发现了,他发现自己的感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流向相反的方向。 从前他爱桑尼、爱那份对桑尼塑造的女人的思慕,并爱看这两者的终极点,伊凤。但如今他开始爱伊凤,并怜惜贯穿着伊凤所散发的一切——桑尼的身影。 啊!路佛士焦急地站起来。事情为什么会演变到这个地步呢?因为他眼前的女人是活着的。他奔出那家舞厅,为的是要让那位被弃置不顾的女人,常伴他的身边。 路佛士快步跑上伊凤所住公寓的楼梯,敲也不敲就把门打开。门没有锁,屋里的情况和他离去时一样,骰子散了一地。他气喘吁吁地寻找伊凤,她会不会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睡着了呢? “伊凤!” 他惴惴不安地一边叫她的名字,一边打开卧室的门。然后他看见了他看见了伊凤是如何埋葬她对桑尼的思念的。 路拂士吻着整个房间所洋溢的桑尼气息。伊凤惊讶抬起身体,张开眼睛。路佛士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桑尼,这家伙真了不起,相形之下我简直是蠢猪。如果我懂得像你一样去爱女人的话,就会明白该如何使伊凤回到现实生活了。 “被你看见了。” 伊凤试图挤出笑容,但她失败了。她的脸因而扭曲着。 “在我满足了对桑尼的饥渴之后,我打算一直这样下去。我以为有一天必定会满足,可是不行。我越來越迷恋桑尼。路佛士,我能和你谈论、一起出门、闲聊、互相开开玩笑,虽然忘不了他,却能抑制自己了。但是,我的肉休……没有一个对象。我只能这样做。我没有办法到街上去找男人。” 伊凤以湿润的眼眸哀伤地凝视路佛士。他初次看到她为悼念桑尼而流下的眼泪。 “你大概觉得我很可怜吧?不过,像这样地爱着桑尼,我至少可以感到少许幸福。” 路佛士皱起眉头,紧紧地闭上眼睛听伊风说沾。他在心里与某种压抑着自己的东西搏斗,那绝对不是桑尼的身影。最后,他胜利了,他的心从睡眠苏醒了。 “伊凤。” 路佛士往她的身畔一坐,用大拇指擦拭她脸上的泪水。 “爱我吧!” 这句令人意想不到的话,使伊凤惊奇得无法作声。 “你办得到的。因为你能这样的爱桑尼,一定也能爱上别的男人。” “这是同情吗?路佛士!” “怎么会?同情是老早以前的事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坠入了情网。伊凤,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分担着苦,以后也将是如此。” “我忘不了桑尼。” “我知道,我也忘不了他。” “那么,你还要爱我吗?” “当然。” “为什么?” “因为我想爱你。” “你懂得如何爱一个女人吗?” “肉体方面我是懂,但心灵方面却没有自信。” “那不行。” “以后我会学习。” “桑尼会生气的。” “他会原谅我,因为我在慰藉他的女人。” “你这么想要我吗?” “嗯,我想要你。” “说不定我会在途中呼唤桑尼的名字。” “那么你睁着眼睛吧。” “如果我表示不喜欢呢?” “我也硬要做。” 路佛士轻轻地把伊凤推倒在床上。她呆呆地任凭路佛士为所欲为。桑尼的气味依然弥漫着整个房间,刺激路佛士的鼻孔,但他一点也不因此而感到不快。 抱歉,桑尼。我在你涂满伊凤全身的“粘剂”尚未完全变干以前就闯进来了。 就这样,路佛士万分怜惜地开始爱伊凤。在桑尼的气息中完成准备的伊凤,一次又一次地回应路怫士那倾闸而出的爱情,陷入半昏迷状态中。 “一切都交给我吧。” 路佛士眨眨眼睛,对脑海中浮现的桑尼侧影说了这么句之后,便再度去爱苦闷地躺在那里的可爱女人。炽热地肤互相摩擦着燃起了火焰。这股火焰融化了某种东西,缓缓地流下来,使路佛士紧紧地粘在那上面。 3、妈妈曾经说 依然是那样地拥挤嘈杂混乱。推开久违的YOBO的店门时,迎面而来的香烟气味令布鲁士嘟嚷了一声。 “喂!那不是布鲁士吗?究竟怎么了?” 熟识的妓女问道。在那一瞬间,从浓郁的烟气中伸出好几只手。布鲁士用力的和他们握手,同时互相问候。嗨,这家伙,气色不坏嘛!怎么回事?听说你混得不错。 男人们的寒暄与妓女们的亲吻阻挡着他,使他难以前进。他在不耐烦的同时,又感觉到了孩提时代以来所熟悉的气氛,令他无比怀念。他已经有很长的时间不曾接触这种气氛了,因此一开始,他有点手足无措。但那种温暧不久就渗入他干燥的体内,他的嘴角逐渐违背本意地松她了。 “嗨!YOBO!老爹!你的儿子回来了。” “算了,不要叫他。”布鲁士说。 反正父亲一定是头也不抬地洗他的盘子,再不然就是不加理睬地晃他的鸡尾洒摇混器。那张漆黑的脸孔一定因害臊与愤怒而显得更黑,同时瞪起眼睹。布鲁士对父亲非常了解然而。然而,更重要的是,应该在父亲身边的那位女人呢?他涌起奔向柜台的冲动,但与不怎么亲密的朋友的交谈而费了很多时间。 “好奇怪的父子。亏他的儿子已经四年没有回来了。” “布鲁士是我们的英雄,在我们周围,只有他一个上大学。” “哎,你真的成了职业球员吗?那么大家都会去赛。” “怎么行?你呀,进不去的,除非先把那三段式的假睫毛取下来。” “少啰嗦,你这婊子。” 布鲁士露齿而笑。每个女人都是疼他的妓女。各种刺激他的鼻孔的浓郁香水混合着。那是足以使他安谧的心灵之窗。 “喂,布鲁士,真不得了,你这个黑鬼!” 回头一看,原来是好友tJ。 “嗨!狗娘养的!你那该死的差事做得如何?” “顺利得很哩,宝贝儿。” 他俩拥抱着互拍对方的背脊。每一根骨节粗大的手指都戴着大大的金戒指,缺损的牙齿之间飘出大麻的味道,tJ从十四岁起就成为特选的皮条客,这家酒馆的妓女要得到他的允许才接客。获得足球奖学金而进入大学的布鲁士,与在街头混得有声有色的tJ是一对奇妙的组合。他俩从前就很要好,布鲁士住进大学宿舍之后,只给tJ写信,不过,tJ有没有看那些信则是个大的疑问。当然,tJ绝不可能写信给布鲁士。到了现在,他俩的环境已截然不同,但这样一拥抱,身体的接触平静地将他俩维系在一起,在大学中接受的教养,以及地痞流氓特有的机灵,都在转眼间消失了,两人再度成为臭味相投的伙伴。 “tJ,安琪拉呢?” 布鲁士在tJ的耳边低声问。 “安琪拉吗……” tJ摇着头。 “她死了。” “死了?” “她也真是的,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名气很响,可是她非要转到另外的老板那儿去不可。从此以后,她每天吸毒,倒在路边时,已经看得出是古柯减中毒,瞳孔护散,来不及救活了。” 布鲁士感到内心深处涌出一般苦湿,垂下眼皮。啊,那个小女孩死了吗?安琪拉。每当想起这个名字,他的心便被名叫“后悔”的刀刃徐徐剖开了。 “唉,算了吧!你不如谈些东部的见闻。” 抓住沉默下来的布鲁士的肩膀,tJ对着柜台叫道: “喂,拿点喝的过来,你儿子回来了。” 安琪拉。他并非仅仅沉浸于怀念那女孩的感伤中,那女孩只不过是导火线,他回忆中的事情是那么多。 布鲁士抬起头。他睁大眼睛看着柜台那边令他朝思暮想的人影。周围的喧嚣移动了,替他开出了一条视线的通道。紫色的烟雾依然静静地流动着,围绕着妓女们不散。 看到那女人的瞬间,他的感情趋向是他事先所预料不到的。是憎恨?抑或比以前更爱她?他的脑子里一片混乱,连周围的声音都听不到了,唯有心脏在胸腔内急剧地跳动。 柜台后面的女人似哭又似笑地凝视着布鲁士。她的泪在眼眶里打转。 布鲁士踌躇了很久,终于向前跨出一步。在那瞬间,心中的块垒伴着温暖的感触开始外流,在经过他的嘴巴时变成了字句。布鲁士露出腼腆的微笑:“嗨,妈。”? 布鲁士第一次和那个女人见面,是在他十七岁的夏夭即将结束,而他不敲门就闯进他父亲的房间的时候。他想借用他父亲房里的大闹钟。 布鲁士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便离婚了,他随着开酒馆的父亲生活,由于母亲不在,这对父子产生了好朋友般的感情,经常横亘在十几岁的儿子与父亲之间的僵硬气氛,在他们身上是完全看不到的。因此,彼此不敲对方的门而进入对方的房间,也是件很自然的事。 窗畔的床上有个女人裹着邹巴巴的床单在抽烟。床单的皱痕之间本来应该吸取了夜晚的黑暗,被汗水所沾湿;然而现在看起来却很干燥。秋天到了。布鲁士呆呆地望着那位陌生女子,同时感到季节的变迁。 “早啊,布鲁士。” 女人低声打招呼,并注视着他。她满不在乎地吐着烟圈的样子很像父亲店里的妓女,但她那双从面包卷般的床单里露出的脚上,并没有涂趾甲油,布鲁士据此判断这个女的不是圈内人。 嗨,爸爸这老家伙,在开店之前搞这么一下。布鲁士不是第一次在父亲的床上发现女人,因此他只是没奈何地耸耸肩。不过,这倒是第一次在父亲床上看到圈外人,使他不由得咋舌。他和他父亲都知道,所谓“普通”女人,就是与母亲一样麻烦的存在。 “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这里。我是来拿闹钟的。”布鲁士垂下眼皮走向床边。女人依旧默默地吸烟,他觉得她的视线像影子一样地追随着他。他小心着不与她的视线接触,拿了闹钟便准备离开房间。他抓住闹钟说时迟那时快,他手里的闹钟突然晌了起来,把他吓得松开手,结实的闹钟掉到地上后,依然大声作响,如同踩脚大哭的孩子。 布鲁士正急着将它按停时,旁边的床上倏地伸出一只女人的手女人的手很自然地拿起闹钟,将它按停。 “对不起,是我定的时间,我必须在十一点的时候起床回家。” 布鲁士望着女人的脸。她的嘴唇干燥皲裂,诉说着父亲是如何地亲吻她。另外,她的锁骨挂处粘着卷毛,而她的头发却是微呈波浪状的。他不由得滋生出侷促的感觉。 布鲁士夺下女人手里的闹钟,很快地走向门口。 “布鲁士,我叫桃乐丝。” “很高兴认识你。”他头也不回地说。 “我说不定会变威你的妈妈。” 布鲁士情不自禁地注视她。她咬着香烟的滤嘴浅浅地笑着。少开玩笑。布鲁士差点再度失手让闹钟掉下去。这个女人的容貌不是母亲型的。母亲绝对不会将床单拉到胸口,让儿子瞧见这一幕。再说,你是故意要我察觉你的乳房之间只有能容一只手指的缝隙。布鲁士默默地摇头。 桃乐丝·波伊德终于成为YOBO的妻子,开始在店里帮忙,是闹钟事件之后半个月的事。常常光顾的客人都惊叹这店主动作之快。究竟他是如何打动这位迷人女子的?有一段时间,这个问题成为他们闲谈的主要材料。桃乐丝是如此美丽、性感,又有气质。虽然她已经不年轻了,但客人们都知道年轻对于形成女人的魅力是毫无作用的。完全不怕他们猥亵的玩笑,又能以更猥亵的字句反唇相讥的桃乐丝,成为他们仰慕的对象。充满放荡魅力的嘴唇,使他们全身酥软,情不自禁地向她挑逗。每当这种时候,她便略微拐住嘴角,告诉他们:少浪费时间,我对我当家的神魂颠倒。他们全都向柜台投以羡慕的眼光,而YOBO为了拼死命控制心中的喜悦,于是扮出生气的表情,调着饮料。 桃乐丝也很受女人欢迎,妓女们对于带有相同味道的她感到亲切,同时又因为她在这种场所依然恪守妇道而尊敬她。 YOBO的店每天嘈杂不堪,幸亏有桃乐丝一意维持,于是YOBO越来越爱这位娇妻。在客人面前,他从来不作任何表示,但布鲁士知道得很清楚。很晚才下来作早餐的桃乐丝的胸口,总是留着新的印痕,布鲁士也想象得到,她的家居裙服底下的大腿,一定闪着湿润的光芒。看到店里每天都以清新的面孔递送饮料的桃乐丝,他偶尔也会产生莫名的切齿之意。我知道,你在打烊之后是什么样子,是如何地需要男人。他在心里嘀咕着,同时想起天亮时从卧室传出的,桃乐丝的喘息和低低的叫声。布鲁士发现那是和平常讲话时低沉沙哑的声音不同的,高亢、甜美又可爱的声音。由此,他深刻体会到妻子未必是好母亲这句话的含义。 “他妈的,简直是天天睡眠不足嘛。” “咳?怎么,有心事吗?” 安琪拉听到布鲁士的自言自语,便问他。他将安琪拉的肩膀扳过来。她是最近开始接客的雏妓。布鲁士从小就收到聚集在店里的妓女们的宠爱,因此能不花钱就可结交女人。她们全盼着让他尝一尝女人的滋味,因此他的境遇很舒服。他也从那些女人身上得到了快感,并学会了如何使女人喜悦,但他从来不让女人们选择他,而是由他来挑选女人,现在中选的就是安琪拉。 她自称十八岁,但显然至少有两岁的误差。卸妆后的脸孔,实在太稚嫩了。 “不要钱,用你的心付帐吧!” 他觉得说了这句话,就脱衣服的安琪拉很惹人怜爱。同时,他想起她必须敞开那稚嫩的身体以承受男人蹂躏的命运,他就感到心痛。不过,生长在这种场所的他,很清楚自己无论说什么都无法改变她的命运。至少在和我睡觉时让她好过些吧!他整个人都这样想。他总是小心翼翼地去爱安琪拉的肉体,而她任凭摆布地躺着,承受着布鲁士的抚爱。在这种时候,她低语着,“我爱你”,暂时忘了自己是个妓女。 “心事?没这回事。” “唔,你的新妈妈很好。” “好在什么地方?” “……你不喜欢她吗?” 布鲁士望着笑嘻嘻地穿梭于桌位之间的桃乐丝。怎么会如此焦躁不安?他还以为自己是比同年龄的少年更世故机灵的人。既然如此,自己何以容不下她的存在? 他没发现这只是不知如何处理好奇心的缘故。他想知道那位迷恋着乖僻父亲的女人,究竟有什么秘密。他想知道桃乐丝与暴露了一切的妓女们有什么差别,父亲又如何区分这两。 “喂,小鬼头快去睡觉。” 布鲁士老实地听从父亲的吩咐。他在很久以前就明白了一个道理:为上床时间而抗议是最笨的。与其熬夜,还上床更能找到乐趣。 “你绕到后门,再到我的房间去。” 布鲁士小声的吩咐安琪拉以后,便装出困乏的样子,站了起来。晚安,爸爸;晚安,桃乐丝。还有各位不知如何排遣漫漫长夜的客人们,祝你们晚安。 安琪拉迟迟不来,使布鲁士坐立不安。他想好好地和许久没有在一起的安琪拉亲热一番,因此他的全身每个部位都变得很敏感,只要安琪拉的小嘴一触及他的皮肤,或许全身的毛孔都会涌出快感。 就在这时,起居室传来声响,布鲁士迫不及待地跳下床。女人当真以为让男人等待是有效的手法。他嘀咕着,腰间只围一条毛巾,蹑手蹑脚地想吓安琪拉一跳。 起居室没有亮灯,他在黑暗中绊了一脚而诅咒了一声。本来嘛,那又准备潜入男人的卧室还会开灯的女人?布鲁士出其不意地抱住从黑暗中开门进来的安琪拉。 就在那一瞬间,他发现自己犯了重大的错误,他倒抽了一口气。拥抱对方的手臂时,所感受到的皮肤凹下的状况表明,布鲁士怀里的女人是桃乐丝。 “对……对不起,我以为是安琪拉。” “嫌刚才被tJ带去了。” “该死?怎么搞的?” 他俩悄悄地说着,仿佛在交换什么重要的心里话。安琪拉迟迟不来的谜终于解开了,但布鲁士依然没有松开环抱着桃乐丝的手臂,桃乐丝也不曾挣脱那双缠绕自己的臂膀,两人便站定在当场。他们的肉体述说着言语所不曾表达的事。 布鲁士不知该如何解决那准备就绪的身体。他的肉体毫不畏怯地将欲求的对象由安琪拉转到桃乐丝身上,因此他很震惊。这是好事吗?桃乐丝的体温与布鲁士的以同等速度上升,无言地回答了这个问题。 布鲁士取下桃乐丝的发夹。束紧的头发随风被散到肩膀上。她把手指插入头发里,而她板起她的脸吻她。沉淀在她头发上的香烟气味刺着他的鼻孔,他觉得仿佛似的,他环顾了一下四周。 不过,当他的嘴唇挪到她的脖子上时,滴在那儿的香水开始蒸发,赶走了他的不安。就在同时她全身失去了力量。而他有生以来初次了解,开始尝到快感的女人是多么沉重:安琪拉的身体总是像小枝杈一般轻灵。她的身体大概也有变得沉重的时刻吧? 布鲁士把桃乐丝的身体放到沙发上。她缓缓地仰望布鲁士。她的眼皮慵懒地半开着,但眸子里闪射出贪欲的光芒。他俩毫无母亲儿子的意识。他们只不过是期待快感的男人与准备承受欢娱的女人。那一瞬间,他俩除了成全这件事以外,没有更重要的东西。快乐本该有人伦的界限。但两个同犯开始想要破坏堤防,突破那界线。 布鲁士哆嗦着手掀起桃乐丝的毛衣,拉下裙子里小小的内裤。她低叫一声,爬了起来。布鲁士试图将她按倒,但她不让他那样做。以难以了解的表情瞟了布鲁士一眼之后,她站起来,蹒跚地向门口走去。她的足踝缠着内裤,使她多次踉踉跄跄,简直就像戴着脚镣。布鲁士觉禱她比任何一位妓女都滑稽。 桃乐丝锁上起居室的门之后,又以哪种步伐回到布鲁士身边,紧接着,她自动脱下衣服,从容躺在沙发上,等候布鲁士。 从那个时候开始,布鲁士的心中产生了一种类似损坏宠物过程中所引发的怒气。像你这么滑稽的家伙就该这样!刹那间,他的心里喊叫着。于是,他开始侵犯桃乐丝。 洪水退后的寂静降临后,两人交叠着身子躺在小小的沙发上沉默着。 他已经明白了。他想起在高潮中自己口中冒出的淫秽字眼,以及她那时时挑逗地撞击着他的骨盘。她为了缝合两人肉体之间的空隙而激烈地摆动,那儿的空气也因此而收缩起来,反动力傢俾也动作着。 原来如此。布鲁士觉得闷在自己体内的怒气与不解已经消散了。现在他已经明白妓女们与桃乐丝之间完全没有共同点。妓女们不会侵犯男人。男人侵犯妓女。到那儿去找自动以自己的腰去碰撞男人的妓女?桃乐丝比那些女人更贪婪,更清楚快乐的淫靡。 把懒洋洋地躺在自己身上休息的布鲁士推开,桃乐丝很快地穿了衣服。仿佛不曾发生任何事似地整装完毕后,她回过身来,俨然YOBO酒馆的老板娘。 “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听了这句话,布鲁士默默地点头。她一定到楼下以若无其事的神色,再度应付买酒的客人了。而那双指甲里残留着布鲁士皮肤碎屑的美丽手指,一定泰然自若地接下父亲所谓的的饮料。 布鲁士的肉体和心灵似乎都变成了空壳子。能够马上起来穿衣服的桃乐丝,正是吸光他一切精力的妖魔。从而他对父亲产生了尊敬。每天让桃乐丝发出那种哀叫,却面不改色这就是大人与孩子的差别。 “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这句话很快就被忘记了,布鲁士和桃乐丝在那之后还媾和了不知多少次。在楼梯上擦身而过时,布鲁士觉得在自己体内发酵的某种情愫有如抽丝般将他与桃乐丝绑在一起,令他难以忍受。在有了这种想法的同时,他疏远了安琪拉。偶尔遇到安琪拉凄楚的眼光,他无法辩解,只有闪开视线,而那视线延长的终点是桃乐丝的身影。 辩解。布鲁士觉得并没有这么严重。只不过他比较想拥有桃乐丝罢了。他完全不因她是父亲所爱的女人而产生罪恶感。每当他看到桃乐丝,心里只有非赶快完成好事不可的念头。若说有什么值得后悔,他后悔的也只是自己的腰虚脱无力时,只能眼睁睁地目送桃乐丝离去。他没有权利留住她。 她匆匆和他做爱时,以甜美的嘟哝的是我爱“这个”,而不是我爱你。常常,她的热情不是投注于布鲁士本身,而是投注于布鲁士拥有的“那个”。很明显的,她指的是他的年轻所蕴含的认真与鲁莽。赶快长大,他迫切的期望者。 他避开父亲的耳目,将桃乐丝按倒时,她毫不抵抗地张开柔软的身体。不要接受我!他在心里叫着。但他也知道她绝对不会拒绝他。在那种时候,他确切地发觉压在瘫倒的女人膝上是多么的快乐。纵使沉浸在快乐中,他也厌恶口中说着“不要再让这种事发生”的自己。如果象最初几次的事情那样,让自己与桃乐丝的关系仅仅象个斑点似的存在自己体内就好了。他感到自己在堕落。然而他无计可施。她的双腿又没有绑起来。 YOBO对于突然变得不爱说话的布鲁士,并不特别感到担心。他一定以为他是练足球练得太累了,没什么大不了了。他一定作梦也想不到自己的儿子迷上了自己的妻子,因而非常疲意。 布鲁士很气父亲那满不在乎的样子,有一次便把酒馆捣得稀烂。纵然如此,YOBO把布鲁士痛打一顿也便消了气,紧接着以快得惊人的速度收拾破碎的杯子和东倒西歪的椅子。布鲁士觉得自己已经没有立足的余地。在一个正担心桃乐丝与父亲之间会不会有事的黎明,他的房间的墙壁宛如鼓膜般震动了。他呆呆地,一动也不动地听着隔壁房间传来的喘息声。和别人的妻子睡觉的男人当中,自己是最不幸的,他想。更有甚者,所谓不幸是何等凄惨的一件事啊。 妓女们诚然很不幸,但她们若能安于自己的境遇,便可稍微减轻痛苦。布鲁士也一样。父亲的美貌妻子;偶尔与那女的共享甜美秘密的儿子。只要安于这种处境就好了。啊,我现在真不幸!被忽视的安琪拉也是如此。他在床上啜泣,他在床上乱滚乱叫。唯一幸福的人,就是那女的! 布鲁士告诉父亲,自己要上东部的大学的时候,YOBO反对,他说家里没有这个钱。可是,一旦听到儿子能领足球奖学金,他的脸色自然展开了。儿子能成为父母的荣耀绝对不是一件坏事。他抱住布鲁士,低声说爱他。由于这种举动与父亲执拗的个性不合,布鲁士很尴尬地低下头。 “布鲁士!” 以为事情已一了百了而想回到自己的房间时,桃乐丝叫住了他。两人分别站在楼梯上下对视着。 “如果有什么话要讲,那就快讲吧。” 布鲁士无法忍受两人若无其事地置身于从前作爱地点的场面,说道。 “快讲,我好不容易想做个乖孩子。”布鲁士又补了—句。 桃乐丝垂着头,咬紧下唇。最后,她抬起头,仿佛下定决心似的,说: “小心象我这样的女人,布鲁士。” 桃乐丝哽着嗓子,说了声“欢迎你回家”。YOBO店里的客人对这位有气质的继母的表现感到满意,纷纷再叫一杯酒。YOBO—边嘀咕着店里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忙,一边以难以掩偷悦之情的样子拔开啤酒盖。 “你要我注意的事,我一直遵守着,妈。” 布鲁士的话使桃乐丝忍不住哭起来。啊,这个女人实际上也很不孝。他一边拍着母亲的背;一边迷惘地微笑。 4、今夜沉郁 好像唱针划过唱片一般,那个女人的每一个动作都刻划在我的心上。对于每个周末都在唱片间里煎熬的我,她应该有感受才对。但她居然毫无察觉还能微笑。在不知不觉间,我的视线也成为针尖,不停地刻画着她。于是那柔软的肌肤流泻出甜美柔和的曲子,在我的眼前与别的男人共舞。我在心里诅咒一声“婊子”,同时打断了妄想,带上白手套,选出唱片,开始准备播放。这是特别献给那群人的灿烂夜晚——“今夜沉郁”。 星期五晚上十一点左右,卡迪斯发现自己的视线在客人当中逡巡。他因自己的老实举动而惊慌地冒出冷汗。他希望别人没有察觉他的失态。长久以来,他都有那种想法,因而改变了他的表情,服装与态度,连他自己也有所感觉。他已经不再是昔日的庸俗少年。燕尾服底下配双白色爱迪达运动鞋,脖子上系了领结却任由它垂落到胸前,就这样,他不知什么时候学会了这种场所之中的洒脱。在唱片间里慎重地挑选唱片时,夹在耳机与耳朵之间的穿洞金耳环仿佛有生命地摇曳着,使常来的女客们着迷。为了避开那些烦人的炽热眼神,他翻起了白眼,但那小动作却成为女人心中的“潇洒”。 我想点唱,请放O·J·琼斯的曲子。走到唱片间后侧的女人们,由于卡迪斯仅仅以一声OK就出其不意地打发了她们,不禁手足无措地呆立不动。她们为了点一首曲子而特意穿上开衩到臀部的服装。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她们给他—个绰号——“冰”。尽管那些女人这样称呼他,他有时还是会带一些美女出去,借以证明自己不是同性恋,也不是一块冰,而使其它女人更为气愤不已。 卡迪斯感到自己那不听话的视线突然定在某一点。他妈的,又来了!他悄悄地,不让人察觉地咬紧下唇,以防忧郁、苦闷和喜悦决堤而出。 黛妮丝巧妙地避开卡迪斯的视线,走到桌位旁。无论客人多么多,职员总会为她留下座位。店里的人似乎不愿让她加入一只手拿酒杯,站在墙壁旁边,以高跟鞋的鞋跟配合着节奏敲击地板的女人堆里。 可是,没有必要让那个男人也坐下去呀!卡迪斯恨恨地咒了一声。更何况,那是以自己的位置望过去便可一目了然的桌位。本来嘛,让那女的站在墙边又有什么关系?这位诱惑着我,能把我整个人连皮带骨吞下去的女人!卡迪斯瞪着那位年纪比自己稍长,护送着完美的黛妮丝的男人。周围的女人发出叹息。自己究竟有什么地方冷漠?摩擦唱片的白手套里的手指,岂不是这么发热作疼?周围的一切全都变了,只有燕尾服底下的胸口内侧依然跟四年前一模一样。 四年前的那个时候,我能怜香惜玉吗?答案是YES。那样地讨厌一个人,尔后又爱上对方;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的季节,我依然珍惜着,留念着。我大概不会再伤害女人,因为我自己不希望受到伤害。经过了与黛妮丝之间的岁月,我变得比较聪明了。我懂得了保持缄默。我懂得让自己心无牵挂地游乐。 四年前,卡迪斯迷恋着黛妮丝。以一个尚未能掌握节奏的DJ生手而言,他的胆子大得足以让唱片界外多姿多彩的人种感到恐怖。手持酒杯的女人对鲜红的唇上叼着香烟的男人品头论足。男人们知道女人的视线是什么用意,因而装腔作势地拿出香烟,竖起上衣的领子,故意遮住性感的嘴唇。男女互相挑选时有一定的规则,但在此地被彻底推翻了。女的绝不等待,她们以眼神挑中的男人静静的半跪在女人脚边,搂着女人的肩膀问:“你要我吗?” 卡迪斯透过大片的玻璃,观察着众生相。客人们把初出茅庐的唱片骑士当作放音乐机器,而在离玻璃数尺的位置演出一幕一幕可怕的戏剧:将妻子丢在座位上,在化妆师外面与女人吊膀子的男人。不知什么时候在唱片间的前面卸下内裤的女人。内裤在黑暗中看起来像条手帕。在桌位上表现得像淑女的女人,为了与男人偷情而口出脏话的模样。…… 很自然地,卡迪斯对于谁与谁发生关系,谁又背叛了谁……等等,一清二楚。离离合合实在辛苦。卡迪斯边忙着选曲子,边这样嘀咕。他还不知道那种“辛苦”是成年人生存的必须品。当时他甚至无法体会酒的甘美。就算他了解女人,但一个无法领略美酒滋味的孩子,当然也无法领略男女之间错综复杂的乐趣,他在仿佛是大玻璃箱的唱片间之中,总是那么孤独。 黛妮丝已经和约翰·拉利在一起了。他俩总是挽臂前来;然而总是在争执过后,分别离开。不过,大家都知道他俩已经同居,吵过之后总会回到同—张床上,因此没有人劝阻他们。卡迪斯也把他们的争吵,视为众多争风吃醋的事件之一,不予重视。看样子他们的关系已经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他很了解这是长期相处之后所需要用来避免单调乏味的方法。 因此,那天晚上约翰·拉利甩下黛妮丝,拂袖而去时,卡迪斯对它的兴趣还不如眼前的唱片。又开始了。他—边喝着饮料润喉;一边嘟嚷了一句。 有那么一会儿,黛妮丝露出生气的表情抽着烟。但很怏地她就厌倦了,开始无聊地晃着脚,托着腮帮子叹气。真烦人,有谁来遨我跳舞吗?她整个人都这样表明着,拼命显示自己眼下是独自一人,是有机可乘的。 果然,有几个男人分别邀她跳舞了。她仿佛松了一口气似的开始和男人共舞。在嘈杂中,男人凑到她的耳边,公然地,明知无效也要诱惑约翰·拉利的女人。可爱动人的黛妮丝。在这里出入的男人全部都抱着相同的看法。不过,约翰·拉利也是个讨人喜欢的好家伙。尽管他们打算一有机会便乘虚面入,但谁也不会真心去诱拐黛妮丝。 卡迪斯为了瞧瞧客人是否喜欢他所选的曲子,而打量着舞池。他的视线停在朝着这边跳舞的黛妮丝身上。 那就是黛妮丝。他在心里极其冷静地低语。无论如何,他的跟光都定在黛妮丝身上。他想转移视线,望向桌位,但他的视线违背了他的心愿,仿佛定住了一般,怎样都离不开黛泥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因自己的表情意外而惊惶。 黛妮丝如此具有魅力。在以前,他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实,正如麦琪·D的汉堡包比汉堡王的好吃、牙粉要选托波尔牌等等一样,属于日常生活知识的事实。然而,看到她与约翰·拉利以外的男人跳舞的情景,卡迪斯的意识中急速地浮起了特殊的意义。 黛妮丝的装扮谈不上华丽,她总是找合身而又散发出性感气息的衣服。那件衣服的胸口并未敞开,而是设计得露出她那妖娆的肩膀。宽松的黑色布料,“品味”良好的裹着她的肉体,衬托出高耸的胸部与婀娜的细腰。 卡迪斯呆子似的张着嘴巴凝视跳舞的黛妮丝。够了吧?真蠢。他的理智是他感到难为情,但他奈何不了自己,只是继续注视她。为什么盯着她不放呢?他觉得不听使唤的视线没有出息,又涌起一种悔恨得想流泪的感觉。他逐渐体会到,爱情这玩意而会多自己肉体和感情的自己。 黛妮丝以豁出去了的心情不停地与各种男人跳舞。仿佛笑得很开心的自己与回报着微笑的男人之间产生的空隙,令他太舒服。 反正这是个虚伪的世界,她想。大家都喜欢约翰·拉利,都想安慰争吵过后的可怜的我。或许有几个人存心想和我睡觉,也不敢真正做下去,大部分的是抱着同情的心理。同时他们也猜得出我会回到约翰的床上,因而感到安心。诱惑新的,又属于别人的女人上床,需要很大的勇气和努力。 有那么一瞬间,黛妮丝茫然的视线瞟向空中。在极微小的领域之下,她俘获了卡迪斯细微又固执的视线。哎呀!真是。她终于发现唱片间里露骨地存在着想得到她的欲望。况且,那股欲望来自一具有魅力的肉体,而这富有魅力的肉体的主任正是惶惶地让视线不听指挥的盯着自己吗?对女人而言,还有比这更令人振奋的吗? 卡迪斯发现自己的视线与黛妮丝的交合了。但他依然全身无法动弹,他已经忘记自己的面前有玻璃阻隔。啊,该怎么办?我要怎样才能挪动身体?又要怎样才能使眼睛转望他处呢? “喂!你不认真做事吗?他妈的!” 男人的怒吼使卡迪斯好不容易回过神来。仔细一看,在音乐已告停止的舞池里,客人们纷纷咒骂起他这个差劲的唱片骑士。他甚至连一首曲子接一首曲子,不可中断的基本规矩都忘了。 卡迪斯慌忙扭暗舞池的照明,换上一首慢节奏的曲子。客人们一边抗议;一边开始贴紧情人的身体。卡迪斯松了一口气,伸手拣拭冷汗。男人与女人和矜甜美的情歌,让彼此的嘴唇染上同色口红的片刻,是他唯一的休息时间。 昏暗中,看到黛妮丝的身影。卡迪斯的心灵沁出了苦涩麵味。原来是这个缘故,他想。怪不得自己的眼蜻那么不客气地死盯着她。早就该察觉了,他为自己的迟钝而摇头。他一定是整个人不知所措地注视她吧? 就在那个时候,黑晻中伸出一只手,喀喀地敲着眼前的玻璃。卡迪斯以为有人要点曲子而抬起头,一看之下不由得大吃一惊。这回他的视线不知所措地左右乱转丫。在玻璃的外侧微笑的,正是他刚刚爱上的黛妮丝。 黛妮丝作着各种手势和动作,嘴唇也一开一合,拼命想对卡迪斯述说着什么。他为了聆听第一次正眼看他的黛妮丝在说些什么,而探出身子。他露出拼命地样子,将一只手呈扇形罩在耳朵上,表示他听不见。黛妮丝看到那副困扰的表情之后,没奈何的依然一笑,闭上眼睛,将嘴唇贴在玻璃上。一看到这种动作,卡迪斯连想都不想,立刻开始行动。他隔着玻璃亲吻着黛妮丝的嘴唇,但是玻璃冰凉如铁,第一次,他觉得自己面前的玻璃真是大障碍。 在沉醉于慢舞的情侣当中,他俩公然为刚萌芽的爱情作者告白。那个黎明,黛妮丝第一次没回到约翰·拉利的床上。 将黛妮丝据为己有之后不久,卡迪斯终于明白约翰·拉利与她到店里来的时候,为什么总是吵架。 她是那种懂得很高明地挑起男人的嫉妒的女人。当他发现时,已经太晚了。卡迪斯不得不经常与心中涌出的,难受的怒气,以及察觉那股怒气时的悲惨心情搏斗。 黛妮丝从来不看卡迪斯以外的男人。当他在唱片间的时候,她就坐在面前的桌位,独自饮酒,并露出微笑。那时,她总是用美面的指头玩弄着她喜欢戴的,在剪得很自然的短发间摇晃的大型耳饰。男性熟客经过时,会向她打招呼。嗨,黛妮丝,近来好吗?当然很好,心情美妙极了。你呢? 那时,她那润泽的眸子膘着对方,然后马上恢复漠不关心的表情,开始饮酒。卡迪斯感到自己的心脏很不愉快地跳动着。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有这种心理。黛妮丝岂不是无懈可击地表现得像个唱片骑士的恋人吗?卡迪斯的朋友多心地怕她一个人无聊而邀她跳舞时,她仅仅露出抱歉的微笑,同时摇头婉言谢拒。纵然有人不清楚卡迪斯和她的关系,企图请她一杯酒而往隔壁的椅子上一坐时,她也坚定地拒绝。抱歉,我的爱人在唱片间。 既然如此,自己为什么这么嫉妒呢?卡迪斯开始嫉妒有她的一切。然而那一切并非她自愿勾起的,因此卡迪斯开始厌恶自己。他不能原谅任何一位将视线朝向黛妮丝的男子,也不原识她对其他男人所说的任何一句话——哪怕那是拒绝。 卡迪斯认定黛妮丝的一切完全属于他。尽管这是店里所有的人都了解的事实,他还是固执地这样想。他控制不住自己,有时会从唱片间跑出来责问她,在那种时候,她便茫然不解地仰望他。那时她看起来一点也没有诱惑其它男人的念头,清澄的大眼睛是湿润而纯洁美丽的。看到那双眼睛,卡迪斯便满腔后悔。知道吗?我是你的女人。黛妮丝的眼睛这样诉说着。卡迪斯急忙搂紧她赔罪。 对黛妮丝毫无理由地嫉妒。她那恍恍惚惚的模样将他的心带领到弥漫着不安的浓雾里。而那只不过是在等待与卡迪斯单独相处的期间,她在无意思中所作的排遣罢了。 爱着黛妮丝的人是我。黛妮丝爱着的也是我。卡迪斯一边用手掌转动着唱片;一边不停地提醒自己,企图使自己镇静下来。只有我知道她是多么“好”。他怀着只有自己一个人了解黛妮丝真正魅力的优越感。而这件事情使他感到不安。他不懂,不懂黛妮丝是那种容易给男人优越感,又能较易将它夺走的危脸女人。或许“失去”这个字眼比“夺走”更恰当,因为她总是毫无其它念头,专心的爱着一个男人。 黛妮丝是仅仅坐在那儿,就能撩起男人醋意的女人。身历其境的男子往往被自私的嫉妒,缠着双腿而无法动弹。 她恍惚地看着舞池。卡迪斯便嫉火焚身,跳起来想找出她看的是那一个男人。不过,事实上她根本不曾在看。她只回味着昨夜与卡迪斯在一起的床上游戏,或向往几小时后的肉体滋味。卡迪斯总是感到痛苦。他作梦也想不到自己嫉妒的对象是黛妮丝心中的自己。 卡迪斯的痛苦所引发的争执,以及随后而来,重复着炽热爱情的热病般的恋爱,在某一晚上终于宣告结束。 黛妮丝对于卡迪斯那种疯狂的爱情开始感到厌倦。那与约翰·拉利的情况没有什么不同。她不明白自己何以使男人这么嫉妒。自己不总是勇敢的专心爱着一个男人吗?其中的理由,她想象不到,同时她也不该为此负任何责任的。她对卡迪斯的爱恋和以往没有差别。但她非常疲倦了。因此,当她前往化妆室时,要挣脱在走廊上缠住的男人便必须花上一些时间,而这是没有办法的。 那一瞬间,卡迪斯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等他清醒时,黛妮丝已经抚着脸颊倒在地板上。他望着自己发麻的手,白手套上沾着从黛妮丝破裂的嘴唇所流出的鲜血。旁边的男人抱起哭泣的黛妮丝。卡迪斯不由自主地呆立着,他不知道该怎么修复因自己一时冲动而造成的破裂感情。黛妮丝呜咽着紧抓住那个男人的手臂,说:“拜托,请你带我出去,我对他已经厌倦了。” 以后的四年间,卡迪斯不曾再见到黛妮丝。他离开那家处处是回忆的酒店,到另一家俱乐部上班。失去了黛妮丝,他对一切都无所谓了。不自然旋转着唱盘,制造种种自然的声音,熟练地使用着客套的词句,埋头专注于作个有风格的行家。这些事情成为他的生活基础,使女人聚集在他的周围,也使他能冷静地一一回味自己与黛妮丝之间的点滴。 有那么一天,他发现自己的视线像四年前那样又定在一个地方而无法移开了,他不由得愕然,他妈的,终于来了,他的心不自禁地嘀咕着。 黛妮丝同那个时候一样优雅、美丽,一副纯洁的样子,男人为她拉开的椅子上。紧接着,她的嘴唇有如接吻般要了以往那种常常要的甜甜的红酒。 带她来的男人年纪大很多,看起来楚个已经从孩子气的热情中解放出来,能够从别的角度品尝床第之爱的年龄的人。他属于不再产生嫉妒之类的无谓痛苦,而能好好地爱某个女人的一代。他凝视着黛妮丝,脸上始终保持微笑。 四年的时间应该使她变聪明了吧?自行找到能使自己过舒服日子的男人了。卡迪斯也变聪明了,难道还会产生无谓的烦躁?他根本冷静极了。他知道自己已经变得极其聪明。他并不缺少学习使女人的心灵与肉体都熨熨贴贴的机会。他自信再也没有任何人能伤害他,而且,他也很愉快地慢慢产生了不会再伤害别人的自信。 因此,当黛妮丝看到他在唱片间里,而惊讶地走过来时,他也能神情自若地望着她了。 “听说这儿的唱片骑士外号是冰块,我还以为是谁呢!卡迪斯,你变得真棒。” 黛妮丝仿佛很怀念似地从唱片间的后侧探头来说。他们简短地交换了又见面的寒暄之后,便凝视着对方的脸。起初,以稍带冷淡的调子应付黛妮丝的卡迪斯,见到她那高兴得情不自禁的无邪的模样,也不得不松开紧抿的嘴唇。 “能不能选一首曲子作为我和我丈夫的礼物?最好是甜甜柔柔的慢曲。” OK。他挤挤眼睛,潇洒地回答,但他的心显然受到了振动。原来如此,结婚了吗? “我本来觉得‘冰块’完全不适合你的性格,但现在你确实已经是优秀的‘冰块’了。” 卡迪斯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道谢,踌躇了一下才转身向着后面,而黛妮丝己经回到桌位,吻着丈夫的耳朵。 自从那天晚上以来,黛妮丝便经常去那间俱乐部。有时她的身边伴着对她投以温柔眼神的丈夫;有时是她独自前年饮酒,然后独自回家。 卡迪斯对那位让自己的迷人妻子独自外出的丈夫所表现的毫无戒备之心——或者该称之为伟大,而感到万分惊愕,他便以这种心情守护着黛妮丝。他开始喜欢那位与自己从朱交谈过的丈夫。每当看到黛妮丝单独就座时,他便在心里赞美那位丈夫。你真有风度,老兄,放开那女人一步,让她去玩,正是对付那位女人的最佳方法。这样一来,双方都会觉得很幸福。他这样想着,同时也因为自己远比四年前成熟而感到非常自慰。因此,当她稍微喝过量而脚步有点不稳时,他纯粹出于对她丈夫的亲切感,而提议送她回家。如果在单独回家的路上被可疑的男人纠缠上了,那了不起的大方男人岂不是很可怜?黛妮丝很快地接受了他的提议。 数十分钟后,在车里,卡迪斯的肉体大大地违背了他的良心,他用指头抚摸黛妮丝的内裤里侧。 他对做出这种行为的自己十分恼怒。本来没有这种企图的呀!好几次,他有逃走的行动。但黛妮丝那丝毫没有后悔的叹息将他钉在当场。正如同当初他爱上黛妮丝那一刻,他无法控制自己。他的欲望操纵了他的手指和嘴唇,使黛妮丝发出愉快的叹息。啊,黛妮丝毕竟还是这么美好。这是他唯一的感觉,“你就是像个冰块才会这样,拜托,请将那冰块溶化。” 卡廸斯默默地聆听黛妮丝所说的话。不必担心,我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你希望我的表现和以前一样,可惜现在的我已经办不到了。那样的到葛,我现在早已敬而远之了。让人哭泣的事也免了,他在内心里这样反驳着。然后他发现自己是硬着头皮忍耐,不由得一阵惊慌。 他连忙发动引擎,同时望着黛妮丝。她慵懒地整理凌乱的衣脤,并拉直裤袜。在做这些动作的时候,她的脸上浮现出那种不负责任的微笑。 卡迪斯感到心里再度涌出以往那种熟悉的感情。这可危险了!我好不容易忘记了昔日的种种。他很不安,因此将视线移向车外。 黛妮丝根本没有注意卡迪斯的样子,她捡起掉在座位底下的耳环,从容的将它穿进耳洞,戴好耳环之后,便重新涂上口红,在大腿内侧喷香水。全身装扮妥当了,便悠悠然开始抽烟。 “结了婚有时很不方便,能让男人安心固然是件值得高兴的事;但有时感到忧郁或悲伤的时候,却不能心安理得地另外找对象。” “你丈夫不是很好吗?” “卡迪斯,你不懂。无论与哪个男人在一起,任何时候都有可能产生烦恼。不过,我觉得很好,今天能和你这样,使我觉得很快乐。” 举手之劳而已。将车子停在黛妮丝家门口,让她下车之后,卡迪斯反复阻嚼货妮丝的话。听到门口的煞车声,黛妮丝的丈夫便出来迎接她。他向好意地把醉醺醺的妻子送回家的俱乐部职员,郑重地道谢,然后轻轻的斥责儿句不值得这么宠爱的妻子。卡迪斯终于明白了黛妮丝想表达的意思了。她一定沉溺在毫无口角发生,平静又温暖的爱情中,而感到不太习惯。突如其来的偌大幸福,有时确实会使人感到烦恼与苦闷。 卡迪斯不再责怪她了,能看到别人的幸福未尝不是好亊,他至少街这份胸襟。可是,眼泪为什么会渗出来呢?仿佛贴在身体表面的冰正在搶徐地溶解。 他把车子停下来,趴在方向盘上,糟糕,他想。自己好不容易才培养出成年人的明智哩。但这是无可奈何的。黛妮丝的身体供四年前那么温暖。爱情确是一种习惯,而回忆又难以遏止。不过,我不愿再度让她痛苦,不愿自己的白手套再度染上鲜血。 黛娠丝和卡迪斯产生了新关系之后,依然以同样的神色到俱乐部来。有时单独,有时由丈夫带着。当她的丈夫在场时,她绝对不向卡迪斯采取亲昵的态度。可是,当她—个人来喝酒时,她偶尔会装出到唱片间点曲子的样子,在卡迪斯的手上留张纸条。装得极其冷静的他看到那张纸条,上面撩草地写着:“我等你。等这个地方打烊,到一条十字街口去。亲爱的冰,你能帮助我吗?” 因此,他怀着半绝望与半爱慕的心情去爱她的肉休;同时尽可能保持老朋友的节度。 黛妮丝没有来的夜晚,他闪避着像苍蝇般围着他的女人视线;将精神集中在首首曲子衔接上。工作得真热心,经理看到他的样子而满意的点头。他把闲聊的工作交给其它人,自己则钻进唱片间里埋头苦干。到了打烊的时候,客人全都走光时,他一边喊累;一边脱下手套。,年轻的服务生为他送上一杯昂贵的酒;同时向他挤眉弄眼,表示那是免费的。 今天一天又结束了,距离周末还有一段时间。想着,卡迪斯喝光了杯里的酒。酒精灼烧他的喉管,醉意在体内扩散。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他觉得就是醇美的。当那热热的液体滑落喉咙时,他一边皱眉;一边漠然地感到,不伤害女人的作法,往往会伤害男人。 5、黑夜 得到篮球比赛的冠军,将自己得分的球网割下来带回故乡,是强尼·达克温唯一的梦。可现在,还说什么带战利品回去?他连重新踏入故乡的土地也不可能了。 他大概在哭泣吧?他大概悲伤得弄湿了镶着浓密睫毛的褐色瞳孔吧?我不认为如此。他应该在静静地微笑。他不是将我胸中织成的网状微血管,当作篮球比赛的战利品般割走了吗?笼罩着我的血脉的炙热回忆,那夜晚的记忆,那罗列着他那甜蜜的接触,那个黑沉沉的夜晚。 邻床传来的呼吸引起了我的好奇。在强尼肩膀的那一边。我仰起脖子在黑暗中凝视。下巴碰到他的肩膀,既冷又湿。我的眼睛逐渐习惯了黑夜。我忍着笑盯住强尼的眼睛,他用大手遮住我的双眼,打断了我的喜悦。真是的,人家只有这双眼睛看起来象淑女。他的手指关节盖住了我的鼻子,我闻到关节的皱纹间所积存的汗水味,很快地感到呼吸困难,我苦闷地张开嘴。仿佛等待着这一瞬间似的,他的舌头轻轻地滑入我的口中。舌头埋在我的口腔里,我的皮肤呼吸变得敏感了。 我对他一无所知。只知道他叫强尼·达克温。我的皮肤为了解他而粘贴在他的肉体上。为了那种舒畅快适的感觉,我把他的手拿开。我的嘴唇和鼻子都自由了。他静静俯视我。我安心地自行闭上眼睛。他仿佛要阻止我发出情不自禁的叹息似的,再次塞住我的嘴。 就这样,我渐渐了解这具叫强尼的肉体。十分平静,又那么正确。一个仪式结束了,我的心脏同时激烈的跳动,我的感觉回到了日常事物中,再次记起了隔壁那张床。 “暧,汀娜,可以跟你讲话吗?” 葛洛妮爬了起来。她的头擦过床单,发出窸窣声。同时,她好像在拨开那个男人。 “他叫什么名字?” “强尼·达克温。” 强尼代我回答,同时抚着我的头发。我的头靠在枕头上,望着葛洛妮那张床。男人仰卧着抽烟,似乎以虚脱无力。他很削瘦,皮肤是浅黑色的。两行烟气在空中移动。 强尼很棒。我懒洋洋地询问葛浓妮,那男的叫什么名字。葛洛妮说出他的名字。他叫麦克,有个绰号叫“冰”。 呵,是吗?我一点也不关心。强尼也一样。自从他上床那一刻到最后止,他以手肘支支着枕头,抬起上身。他那魁梧的后背在我面前形成一猪墙,仿佛守护着我,以免承受隔壁那张床的视线。我喜欢他的生气蓬勃,对他而言,这样子的自我沉沦之夜,可能是头一遭。他很少开口,只有在我特别想听时才发出低沉的嗓音。那声音清晰地划破沉积的空气,直达我的肉体深处。 昨晚,葛洛妮和我陪着两名喝得醉醺醺的陌生男子上街,我俩经常玩这种游戏。周末晚上,她会打电话给我,问我如何消磨这个夜晚。甜密的声音劝诱着,她想找些乐子,但一定要跟我在一起,经常评论、估价彼此所选的对象,快乐的渡过一夜。 昨夜,我俩坐在酒吧的拒台前面,准备喝鸡尾酒时,强尼便百无聊赖地站在我们旁边。 “喂,汀娜,现在先别看。你的旁边有个背靠着柜台的男人,看起来像一根筷子。和那么高的男人睡觉不知是什么滋味,也许全身都会被他盖住。” “什么嘛,那根筷子!” 葛洛妮慌忙用食指端在嘴边,示意我不要出声。也许是听到了我们的交谈,强尼静静地回过头来。 他以无邪的眼神望着我们,我们在毫无防备下受到他的注视而惊惶。我得闪避他的眼神,但我办不到,我无法抗拒他的凝视。我为什么专心地看他?不要问,请千万不要问。我无言地恳求。他的眼神是那样的专注,我不曾在这种烟气氤氲的场所,遇见过象他那样的男人。他仿佛不知如何安置那过于修长的四肢似的,害羞地站着。我的手指粘在开始潮湿的酒杯上。 “冰在溶化了。” 这是我的耳朵首次接收到强尼低沉嗓音的瞬间。我慌忙将酒杯凑到唇边。桔子的清香,热闹的音乐。这是热门的音乐,《今夜沉郁》一首旧曲。我注意到他的声音是如何逼退了喧闹而独立。音乐在我的眼前如同影片般转动。 “你的身高?”我找不出话题。 “七尺。”强尼答。 说完,葛洛妮走向楼下的舞池。 “请坐。”我指着椅子。 “可以吗?”强尼说。 我无法遏止心的悸动。这种男人真是罕见。在这种地方出现善良的男人。他怎么会对我毫无戒备心呢?简直是一幅等着受伤害的模样。无论如何,这是最吸引女人的表情。他的长睫毛往下一复时,从容垂下的眼睛,使我周围飘浮的空气全被它吸走的错觉。 “你是第一次到这儿来吗?” “嗯。” 他腼腆地笑。他知道了吗?知道我需要作爱对象。我觉得自己如同一个妓女。可我从来不曾希望自己体会这事实。 我有一个未婚夫,已经订婚两年多了。然而每个周末我依然表现得象个妓女。究竟是为什么呢?我不要金钱,要的是某些东西。是埋葬寂寞的、甜美的快乐。我的未婚夫在东部读大学,我害怕自己忘了和男人接触的感受,害怕当他回来时,我以衰退的触觉接受他的肉体。 他以不带性感的纯洁模样喝着甘冽的酒。在他面前,我做不出平时挑逗男人的动作,但我满心想要他,多次想说出口;然而每当遇到那小鹿般清澈的目光,便把话缩了回去。 我想品尝他。不仅因为他在这种场合令人耳目一新,还因为他唤起了我儿时熟悉的感情。美男子。身体的任何部位想必都很美。是否向他坦露自己的情怀呢?我感到迷惑。我经常沉浸在自己的思潮中,意识到男人们见我时所感受的魅力。然而,那种魅力也许会亵渎他这样的男人。 “喂,汀娜。我找到了,你看是不是很性感?” 不知什么时候,葛洛妮带着一名男手站在我们身后。那男子有一种我见惯的,这种场所非常相称的外表。华丽的装扮和髭须,如同男妓。我望着强尼的外表,他则偏着头回望看我。褪色的棉布衬衫十分打眼。我突然涌出把他的钮扣统统扯掉的冲动。 “喂,你也下个决心,就选这个人吧。我们离开这里,找别地方去。” “可是……”我不安地看着强尼。 “我无所谓。” 我惊愕了。他知道所谓“找地方”的意思吗?我们指的是找旅馆。 葛洛妮挽着那装模作样的男人,我却整个人不知所措。我和强尼还不曾认真谈过几句话,他一定以为我们要上别的俱乐部。我不希望这么快被识破真象。第一次,我为和葛洛妮共同出游而后悔。刚认识就上旅馆,这种举止完全不适合强尼。 “真无所谓吗?” 我不安地询问强尼。他微笑着为我披上外套。 “有什么不对吗?我喜欢你们。” 他什么都不知道。我叹了口气,也觉得一切无所谓了。踏出俱乐部后,我望着走在我前面的葛洛妮和那个男人的背影,感到十分羞愧。随时陪你上床。男人环抱着她的腰。为什么夜晚能这么轻易地撮合一对男女呢? 当他们走进旅馆大门时,我难为情地窥看强尼的表情。他略带困窘地抬头望着旅馆的招牌,但却很坦然地跟着他们走向柜台,只留下我落后几步,小跑着赶上他们。 强尼回头看我,他按捺着笑意对我挤挤眼睛。这男的似乎已经习惯这种场面。果真如此的话,岂不是耍我吗?我咬着嘴唇。 “这种场合,你看起来好像已经司空见惯了!” 我不顾一切,念念地说。 “绝无此事。” “我先把话说明白,我们可不是卖的哦!” 我难堪的补上一句。 “我知道。” “真无所谓吗?” 他首次露齿而笑。 “这句话通常是男人问的吧?” 这个人实际上比外表更世故。在俱乐部那会儿的眼神,说不定就是蓄意的。况且你看他那沉着的样子,一点也不象即将与陌生女子上床的人;好一副准备上床玩扑克牌的神色。 “真好。” 听到他的低语,我抬头看他,好壮的男人,真象一棵树。 “你说什么?” 我的问话引起他难为情的脸色。 “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和你发展到这种地步,实在是我的幸运。” 我呆呆地望着他。他仿佛不愿与我的眼神相遇而垂下眼皮。 “我不善于表达想和女人睡觉的意图。” 说完,他凝视我的眼睛,这时,他的眼睛才坦诚地衣滿出对我的欲望。 “你想要我吗?” 强尼以亲吻代替回答。他不得不弯下那粗壮的腰,使我得以在近距离内看到他的脸。他的睫毛极长,虽然我反射性地闭上双眼;但那两道美丽的曲线平滑的划过我的眼皮,轻柔得几乎没有感觉。 “啊!居然趁我们登记的时候亲热起来了!” 葛洛妮的大嗓门分开了我俩。强尼乐不可支,我也恢复了兴致,替他擦拭沾在唇上的口红。 除了对强尼的肉体有具体记忆外,我对他一无所知。我想知道那以外的事情,例如他的生平来历、他的家人,尤其是对我的感觉,这原本是一夜夫妻的关系,我为了让强尼明白这一点,偶尔露出自暴自弃的态度,但他真诚的目光击败了我。 我绝不邀他到自己的寓所。自己床上笼罩的男人气息,对他是太过于无礼了。我不管自己的未婚夫,却对强尼有这种心情。他从来不谈起自己,有时却会默默地表达对我的爱。在那时候,他把过去的一切抑制住,传神的用眼睛表达出来。当我承受那仿佛喋喋述说的眼神时;往往不知如何是好,只好把头扭过去。他不强迫我领受更多,他知道我有未婚夫,当我告诉他这事时,他完全不感兴趣地点点头。请你千万不要说你很爱我。我半开玩笑地告诉他,他笑着答应,以便让我安心。以游戏开始的关系,自然有相应的爱情表达方式作为副产品。 然而,他非常了解女人的肉体。春风一度便该结束的事情之所以两次、三次的继续下去,这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并且;他是个很知趣的男人,不像其他的男人令我厌烦,或说些不该谈的话气我。他像沾在火热肌肤上的冷水那么令人舒服。除了偶尔很想说话而凝视我例外。 当葛洛妮得知我和强尼从那天晚上后,还有许多次幽会时,她很惊讶。我问她那位绰号叫“冰”的男人,她却淡淡地表示她连他的本名都忘了。我记得他叫麦克,而她只轻轻地“哦”了一声,又开始谈起新的男人。就这样,我的脑袋里增加了许多额外的记忆。在我将与强尼见面而化钕时,我突然想起葛済妮从前的那些男孩子的名字,我试着按顺序念出来,却没来由的一笑,是呀,连她本人都忘了哩!她的确只享受瞬间的快乐。我经常意识到,真正的快乐要等我与远在东部的未婚夫结婚后才能品尝,因此不曾全心全意享受和其他男人擦身而过的性行为。 然而来了个强尼。一想到即将和他见面,我就心跳不已,忍不住哼起歌儿。 和我见面的时候,他总是选择大旅馆,而不是供休息用的廉价汽车旅馆,因此,他的薪金一大半耗费在这上面。他总穿件旧棉布衬衫,配条牛仔裤。每次我到他指定的旅馆去时,他都站在停车场,双手插进口袋,象第一次见到他的那模样,面无表情;但一看到我的车子,就咬着下唇,克制着自己的喜悦。他的车实在是太破太旧了,可能是出于难为情,他从不提议开车送接我。 那一天,我们如往常一样进入房间,在淋浴前先脱衣。当我要脱丝袜时,遇到他恍若要讲话的眼神,我一阵狼狈。 “拜托你。”他垂下眼皮。 那就是令我动心的表情。 “今天我什么都不想做。” 我诧异地望着强尼。我坐沙发上,自己拔开酒瓶盖,开始倒酒。他举杯,闭起一只眼睹,猜不出他是什么意思。 有了醉意后,他坐在地板上,把头搁在我的膝上。我摸摸他的脸,好烫。他欲言又止地嗫嚅着。 “我……我是打篮球的。” 他谈起自己的第一句话。平时很少喝酒的他,开始说起醉话来。 最初一句话出口之后,他顿时轻松起来,滔滔不绝地谈起篮球。他一边作工,一边上大学,同时加入了篮球队。他的背号是24号。他有一个梦,那就是希望该球队得到冠军,他能拿到割下来作纪念的球网,然后回到家人居住的底特律。 我仿佛在听爱的表白一般,心情沉重。我不得不告诫自己,这只不过是有关运动的话题罢了。 他屈起长长的手足,因而显得特别小,不知不觉中,我开始抚摸他那卷曲的短发。NO!NO!NO!我心中叫着。我不想听这些话,强尼。我不想知道任何与你有关系的事。 然而,我的手却不听指挥。我的身体开始表达对他的关切。“我想回去。回那里去、家。”家?真象个幼儿。我知道再这样下去,自己该怎么办? 当强尼睁开泪眼望我的时候,我手足无措,为了避免看到他,我蹙起眉间,勉强闭上眼睛。 “汀娜,我打破了约定,我爱你!我爱你!” 强尼哽咽着说。 我推开强尼,奔出房间。当我在皮包中拿钥匙时,我的手在颤抖。钥匙掉在地上,我弯下腰去捡,发现自己的裙子上沾上了她的泪痕。也许这是我自己的眼泪。当我奔出房间时,我已忍不住的哭泣。 暑假到了,我的未婚夫回来。双方的父母为了让我们早些结婚而开始计划。我一言不发,任他们摆布。未婚夫韦恩将我的萎靡归因于迟迟没有结婚,他翻着日历找日子。 从那天开始,我接到几次强尼的电话,听到那熟悉的低嗓音,我难以忍受地摘下话筒。在这种心情下,我打心眼里羡慕葛妮。 韦恩回家以来,一直没有和我联系上的葛洛妮,突然打来了电话。那正是恨不得在浴缸里放冰块的,沉郁、闷热的夏夜。 我留心地没吵醒早早就寝的韦恩,拿起话筒。 “葛洛妮,你说什么?我不能去。” “不是的,你的那位高个子,喝得烂醉来找我。对,就是第一天见面的地方,那间俱乐部。而且他一直叫着你的名字,真拿他没有办法。那孩子是否不会喝酒?他吵着要我打电话给你。拜托你出来一下好吗?他说只要再见一面就好。” 我回头看看在床上打鼾的男人。应该说“不”,这不是理所当然的吗?不能对他太好。我发现自己握着听筒的手心正在出汗。 “拜托。虽然不关我的事,但我实在看不过去。只要见个面就行了,可以吗?” “……我去。” 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答应。我的双手背叛了我犹豫的心,很快地找出裙子,正确地扣上衬衫的钮扣,准备外出。背后传来男人的鼾声。然而,那一切都阻止不了什么。 为了见强尼,我将车子开得飞快,和以往飞车前往幽会时不同的是,我的心已坚定地准备接受他的爱情。 强尼趴在柜台上,他那长长的手臂占领了台子的大部分空间。我按捺着汹涌而出的思念,伸手摸他的脖子。 “太好了,终于来了。” 葛洛妮的声音使他抬头。他呆呆地望着我,他的眼睛与我同高。他仿佛想说话,但又不知如何开。 “说吧!” 我抚摸着他的脸颊。 “你尽管说吧!不要紧的。” 他拚命想挤出声音,但却不知该说些什么?就坐在那里把我拉过去。抱得紧紧的。他的膝盖很不舒服地屈着,碰触着我的骨盘。 “啊,上帝……” 他仅仅嘟哝了这么一句。我怜惜地安抚他那伏下的睫毛,是湿的。我吻着它们,仿佛试图吸干它们似的。 “你记得吗?第一次见面时,你说不费吹灰之力。” 他点点头站起来,然后回头对葛洛妮微笑。 “谢谢你,我真感激你。” “小事一件。汀娜一来,你就似乎醒酒了。” “事实上,我不喜欢喝酒。” 他首次朝葛洛妮友爱地挤挤眼睛,而她耸耸肩。 “你这样子开车,马上就会被捕。” “别担心,要开车也是两个钟头以后的事。” “咦?这两个钟头你要干什么呢?” 我俩向她摆摆手,笑着走出了俱乐部。来到停车场时,他迫不及待地把我巧进他的车子。 “要我开车吗?” “不是的。” 他吻我,他迫不及待地。他抚摸着我,抓住我的手,确定我是不是在那儿。我忍俊不住。我们脱下衣服后,钻进后座,开始做爱。在那当中,他一直低低倾述着对我的爱,燃起我的肉体的火焰。我们所了解的,已经不仅是对方的肉体。我第一次看到他这么饶舌而兴奋,也顾不得他那修长的四肢,不舒服地桎梏在狭窄的车内了。 “还想回去吗?回到你的故乡去。” 他不好意思地笑着。 “想啊,想带你回去。” “把我也带走?” 说着,我把脸埋在强尼的胸膛,忍不住想哭。他极其平静地摩挲我的背脊。我落入十分安谧的氛围里。那安谧终于变成肉体的舒畅,在整个背部扩散。轮到我说不出话了。我只听到他的轻声细语便飘飘然然了,到后来,为了表达我舒畅的感受,我轻轻地唤着他的名宇,不停地,又缠缠绵绵地。 破晓时分,我们终于分了开来,开始穿衣服。他在狄小的车厢内无法拉上裤子的拉练,因而他踏出车厢。我抬起慵倦的身子,整理散乱的头发。突然,传来了金属掉到地上的声音,我打开窗子。 强尼想穿裤子,裤子却不听话地滑落在他的脚边。所谓金属,是他可爱地放在裤袋里的零钱。大量的铜板散落在他脚边,其中几个滚到停车场的一角。 当他发觉我的视线时,便滑稽地用手遮住股间。我忍住声音不停地笑着。 眼泪都流出来的笑意遏止后,我钻出了强尼的车子他打开驾驶座的窗子,把我的头扶过去,我们互相凝视着,不知道交换了多少亲吻。他看着我的时候,眼睛呈现出以往那无言而又苦闷的神情,我立刻体会到,他当时是想藉此表示他爱我。 “差点忘了,给葛洛妮一个感谢的记号。” 他发出响亮的声音,送出一个飞吻。我点点头。他一边发动引擎;一边看我。我们已经能不借助语言而确认彼此的爱情了。 “强尼。” 一阵无名的不安袭来,我呼唤他,但车子已经发动了。我呆立不动,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我的脚边有一枚硬币。 三天后,我得知强尼和我一分手,就因交通事故而死亡。负责通知这个消息的朋友,很气愤地说明他的死是因醉酒开车。我很诧异地问他为什么知道我的电话号码。 “他的朋友没有一个不知道你的事,他是个多嘴的家伙。要查出你的电话号码就简单了。” 电话挂断一阵子,我冷静得不可思议。多嘴的家伙……我想起强尼会说话的眼睛。 “发生什么事?” 未婚夫疑惑地望着我苍白的脸孔。我无力地抱住他,开始放声大哭。 “死了……是个朋友……非常多嘴的好人……” 他怜惜地紧紧搂着我,轻轻地抚摸我的背部。然而,那绝不是强尼那般能使我喜悦的动作。 自从那天以后,每当我独自一个人时,我便握紧强尼留下的铜板,心里想着他。大把铜板散落的声音;那股声音仿佛代表他一直默默藏在心中的、对我的思念。然而,我除了知道他叫强尼·达克温,是个打篮球的以外,我对他的一切毫无所知。 6、最爱 在那一瞬间,巴利的耳朵被灌满了幸福。而紧接着袭来的是强烈的羞涩。他那因幸福而发热的身体,在羞涩的作用下沁出阵阵冷汗。他一边擦着额头,一边开合着嘴唇回答对方。可无论他怎样努力,他知道以自己唇间冒出的语音,不能恰当地回答她的问题。他感到绝望,然后,心中萌生了奇特的兴奋。也许,过于绝望反而使人活泼,那份活泼在他心中催生了属于演员的才能。 “她”打那个电话来的时候,正是高中即将毕业的炎夏午后。也是巴利因自己高中生活毫无作为(主要指与女孩子们有关的一切,而后悔地打开啤酒瓶盖时。电话铃声在暑热沉郁的空气中兀自响着。巴利开始并不在意,他以为那只不过是那些像狗一样追在妹妹身后的男朋友们打来的。因为,最近她几乎每天都很晚才回家,回家时在那摇晃的耳环下,总留着红黑色的痕迹。巴利知道,那是男人亲吻后的产物;但他总不相信,那怎么会在皮肤上留下迹痕的。 他曾试过吮吸自己的手臂,可是,总跟妹妹丽莎的脖子不一样。他的皮肤太黑了。当他的口唇离开手臂时,上面留下和他的嘴巴同等大小的唾液印子。他觉得丑陋就匆匆用大拇指擦拭,而拇指在许久以后,依然留着使他厌恶的臭味。 电话铃声停了。巴利再次被留在寂静中。这种叫叫她不在。他忧郁地喝了口啤酒,一种苦味,有一种象征他高中生活般的苦味。 就在这时,电话再度响了。巴利慢慢地站起来,走向起居屋的电话。他本想对打电话的人说:“嗨!你要找的女孩子今天正和别的男人在一起”当然,巴利是不会这样说的。他只不过是想让人知道:“我在这里”!他想这样叫喊着提醒别人对自己的注意,似的,他已经这样想了十八年之久,他默默地傻笑地等待着。他总是那样的不起眼、内向消极、丑陋。 他拿起话筒,令人惊奇的是,对方居然说: “你好,我找巴利。” “我就是。”隔了几秒钟,他才反应过来,这是打给自己的电话,赶快回答说。可这句回答已耗尽了他吃奶的力量。 “我在今夭穿的西装口袋里,找到了写有你的姓名和电话号码的纸条。我猜是你写的。对不起,我完全不曾注意过你,因为这件衣服我已很久没穿了。我想打电话试试。唉,我们曾经见过面吗?” “哦,奇怪了,我也不记得了。” 他边作深呼吸边回答。这时他开始演戏。 “声音这么好听的女孩子,我应该不会忘记才对。” “奇怪?如果不是你写的,那么会是谁呢?” “的确很奇怪。不过幸亏这样,我才有机会和你这样出色的女孩子谈话。我的电话号码竟会自己跑到你口袋里,我想它一定知道你是很动人的。” 巴利对自己顺口溜出的话感到心虚,但这诂绝会导致女孩子的不快。一下子,她的声音便蕴含着对听筒另一端的男孩子的惬意。 “喂!你是什么样的人?” “听声音判断不出来吗?” “你……性感吗?” “呵;我不知道,不过所有的女孩子都这样讲。” “经常打领带吗?” “我总是衣冠楚楚。” “哎!我为什么不记得你呢?真奇怪,我应该曾经和你谈过话,因为我有你的电话号码。” “那可能是一场令人记忆消失的冲突性会面吧!” “我们可不可以找个时间见面?” “可以!” “你参加毕业舞会吗?” “我会去。” “那么我们到时候见面。” “嗯,你叫什么名字?” “你想知道吗?” “不,不必了。我可以藉这甜美的声音,联想到你的面貌。见面再问吧,我想保留这一份惊喜。” “嘻嘻,那么一定要在舞会中大声地说啰,巴利,你真这样欣赏我的声音吗?” “是的。你觉得我的声音呢?” “也一样。” 她放下听筒。巴利重重地吐一口气,他的嘴唇如同舞台的帷幕合闭起来。他甚至不相信他刚才的所作所为。捏着听筒,他叫起来。 这是真的吗?她的美丽手指确实拨动了号码盘。而且她想和我见面。啊!上帝!这是你的安排的吗? 同时,他又因自己完美地和她通完话,而感到惊讶。你叫什么名字?我不记得了。为什么撒谎?冲突性会面?总是衣冠楚楚?啊哈,狗屁! 巴利的脑子一片混乱。她对他抱着期望而扣来的电话,感到十分高兴。 对事情不会有任何进展地预测,又使他呆呆地站在原地不动,连听筒都无法放回去。 他对她的事知道得很多。从上高中来,他一直在注意着她。黄昏,是在逐渐阴暗的校舍的一隅;餐厅,是在果汁贩卖机的背后。她始终追逐她那袅袅不尽的甜美余韵,追逐着她的身影。他无法表达自己的情怀,所以,不得不扮演这可憎的角色,令他觉得自己真可怜。 巴利第一次遇见那个女孩,是在除夕前一天的派对活动上。他的学校每年都在那个晚上举行盛大的派对活动,除夕则任凭大家自由活动。有人和结识不久的情人共渡,也有人全家上教堂。除夕的前一天,为了与同龄人举杯共祝一年的结束,大家都盛装参加聚会。带女朋友参加的人,沐浴在众人羨慕的眼光中;其它的孤家寡人们就在一群女孩子当中物色人选,将希寄托于明年。那时人人眼睛象宝石般闪出光芒,大家称这一天为“准除夕派对。”每当十一中旬之后,班上的同学便拿它当话题。教室的气氛活跃多了,连老师也收到感染,—副宽容的神态。因为在那时,他们也可以毫无顾忌地回味初恋的女孩,或即将忘却的昔日友情。 在那个时候,巴利却迎接着上高中以来的第一个冬天。 午餐时,他看到高年级的学生以派对为话题时真心烦:什么该穿怎么样的衣,该带哪个女孩子参加等等。他感到他们是不可思议的。他还不能体会所谓“将命运赌在某—天”神圣和快乐。 巴利的同学全都晕乎乎的。十五岁已过了,大部份的家庭不再供应孩子们的零花钱,而要求孩子分担一些较轻的家务事。他们凭自己的劳力赚钱,使用一些成年人的俗语,骨骼也急速发育。唯一美中不足的,便剩下对女孩子的爱慕了。 如果能在派对中总交女孩子,或许便能和她共渡寂寞而无聊的新年。他们自认为有补足作为一个成年人而欠缺部分的必要。 巴利倚着教室的墙壁,双手插进上衣口袋,注视着他们的举动。他是绝不加入这种谈话的。母亲和妹妹总是拿他那羽毛般蓬松的头发说话,尽管心中翻腾着愤怒、感叹和想讲的事情,却不知道该如何发泄。从前,他为了寻找发泄的方式而着急,想得太多,而说的点点滴滴不合时宜,因此徒然招来朋友的哄笑。以后,他觉得麻烦而放弃了那徒劳的宣泄方式。他认为,如果要倾吐心灵中漩涡般的思潮,只有等人用针来刺破那股膨胀的、思想的气泡。 同学们都认为他是个怪人。并不是由于他的容貌,而是那沉默、冷淡的态度。同学们感觉得他是那种人们不喜欢的,散发着某种可疑气息的人。 巴利就是在这种氛围中。他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参加派对活动。如果待在家里,家里人一定会感到诧异。他那古怪的自尊心,绝不会让母亲和妹妹知道自己在学校里没朋友的。他拼命地对妹妹凶,其实是他的一种自我表达的方式。当然,这更引起家人的讨厌。 他想去瞧瞧。不满足现在的生活。他企图想办法突破焦躁的方法失败后,他如同一个心灵受伤的人,有着别人无法理解的苦恼。“派对”这个最不适合他的名词在他的舌尖打转。或许由于什么地方改变了,那焕发的名词对于他也有了令人憧憬的魔力。 那一天,体育馆内挤满了精心打扮,存心炫耀的年轻人。巴利那些一边耳朵上戴着耳环的同学,神采飞扬地结着领带,挽着拼命将头发烫直的女孩子。招待员在门口检查入场券,他们奄不在意地让学生进去。巴利以不悦的表情把入场券递过去,招待员只瞥了他一眼,这使只在平常衣服上披了件外轾的巴利,心里不舒服。 作过形式上的祷告后,是简单的晚餐,大家互相投掷面包屑后,开始了不讲究繁文缛节的场面。在差劲的学生乐队演奏下,大家跳着舞。虽然当场不卖酒可人人都喝过酒,反正结束后大家也要喝,因此没有人抗议。对他们而言,酒、爱情和女孩子三者之间并无关联。 在极度的嘈杂中,巴利冷静地打量四周。他感到自己绝对进不了那个圈子。只要任何人肯对他说句话,也许高兴会象决了堤的洪水淹没他。可是,由于他习惯上保持的冷漠,致使没有一个人过来和他打招呼。 不该来的,他独自坐在椅子上想。就在这时,他注意到了在流动的人群中,身着西装裙衫的她,正低头在寻找失落的一个耳环。他顿时产生了个错觉,仿佛她裙衫扬起的微尘上他的鼻尖,令他窒息…… “找不到吗?珍妮露?” 听到走过来的女伴所说的话,她抬起头。珍妮露!巴利的鼓膜清楚地接受到了这个名字。 “嗯,我找了很久,都都找不到。那是我刚买的,真讨厌。” 他发现自己的脚边有一个发光的小物体。他迟疑一会,但为了将那女孩子留下,他用脚轻轻将它踩住。他考虑,应该将它还交给她呢,还是自己悄悄藏起来?!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冒出这想法。偷这种东西有什么用?他还不知道女人的耳环在男人心中能发挥多大的效用。 珍妮露在那里蹲了好一会儿。波浪般的长发掠过他的膝盖,巴利倒没受到多大的感动。但她的眼神和动作却不知怎么的,紧紧地牵扯着他的心。这种心境真是不可思议。其实,在此之前,每当女孩子在他身边发出甜香时,他总是有意的侧开面孔,他是压根儿不欣赏那浓郁的体味的。 如今,珍妮露慌张的视线,使巴利产生了平静而又异样的反应。他对巴利说声“抱歉”便趴在他脚边。她的身段看起来虽然成熟,但正如她的名字——珍妮露所显示的,依然残留着少年的灵动、活泼。 “找不到,算了。” 珍妮露站了起来,巴利下意识地将本想告诉她的话硬吞回。他对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产生的,属于成年男子的邪恶,感到吃惊。她和女伴一齐走开了,巴利已没有和她说话的机会。 就这样,巴利遇见了珍妮露。他对她迷人的头发,那仿佛会说话的、上下掀动的黑睫毛,都没有太大的感受。然而,有什么东西缠住了他的心。他不清楚这是为什么。 他等那群女孩子走后,仔细打量脚下的小小战利品。金色耳环不顾体育馆中的喧闹,在脏污的地扳上发光。他望了望四周,悄悄地捡起它。“珍妮露!”他低语卷。这是他生平第一次记住除亲人外的女孩子的名字。 巴利以视线追逐地的日子开始了。以往他不曾见过她的身影和名字,可一旦进入他的记忆,就变得到处都是她的影子了。 她总是包围在女友群中笑着。他经过她们身边时,就像向日葵仰望太阳一样,他望着她,忘记了其她女孩子的存在。珍妮露欢乐的声音和举手投足都——贮存在他的记忆中。 在家里自己的房间中,巴利无数次地回想有关珍妮露一切。她如同受他操纵的录像带一般动作着,或静止着。他觉得这是他消磨自己独自在房里的最佳方法。初次见到她时,他不曾象坠入情网的少年那样,心脏怦怦地跳个不停。因为她并不在意她的反应,他知道她不会注意他,从一开始。不过,随着日子一天天的消逝,珍妮露的身影一滴一滴地留在他的心田,有时使他苦恼。 在那种时候,巴利总是紧握着她的耳环。耳环吸收着他掌心的汗水,急速地习惯了的体温,虽然它不习惯于她的耳朵。他将耳环贴在脸颊上,吻着它,他终于知道女人的一边耳环,会如此地折磨一个男人。他的脸颊在不知不觉中潮湿了。 巴利升级了。他依然与任何同班同学都无法融洽相处。但他积极地参加学校的各种活动。这样,使他有更多的机会见到珍妮露,可以丰富他秘密心灵宝库。 对于参加人们的集合,而又一言不发的巴利,大家都觉得惊奇。他总是静静地环顾四周,交叉着双臂,陷入沉思中。这在为一点小事就起哄的同学们看来,他简直是思索中的哲学家。其实,巴利只是在想着珍妮露而已。既然无法表白,他便完全不理会那些同学,但他那副模样已足够给他们充分的神秘感。 “那家伙跟大人一样。” “听说他和街上的女人交往。” “他在酒吧总是喝威士忌。” 他们就这样创造了有关巴利的神话。一年光阴,使他身上散发的可疑气息,成了一种特殊的气氛。也使他的身体和气质渐趋成熟。 巴利其实从不去酒吧之类的地方,但他曾经在房间里享受过抽烟、喝酒的快乐。在这同时,光在心中回味珍妮露的一举一动,已经无法再使他满足了。心中的珍妮露,从前珍重地储存的影象,使他感觉到一种燥动。从而,使他的手很自然地开始摩挲自己的双腿之间。巴利这才了解,他对女人的思念已穿过心田下降到那个部位。大量的有关珍妮露的记忆堆叠在一起,漫无边际地落到他的股间。她那黑色瞳眸的眨动、耳朵下光泽的胎毛等等最微末的细节,都足以使他的腿间发热。在那种时间里,他全心全意地品尝着珍妮露。心灵与肉体尝尽了她的容姿身影。巴利终于发现,这就叫做恋爱。 不知什么时候开始,他学会了种种事情。在进行当中,有时他突然看到玻璃窗映出的面孔,他的面孔浮现出的因苦恼而使之扭曲的表情,使她为之愕然。为什么珍珠露的面影所发出的甜蜜私语,一定通过两腿之间,就变得那么丑恶呢?他厌恶在窗边进行这种摩挲行为的自己,但曾今体验过的快乐滋味又令人难忘,他只好在感到发疼的瞬间闭上眼睛。 他开始使用“宝贝”这个称呼,他终于找到了使他如此骚动不安的女孩子的昵称,这名称慢慢地渗出他对她的爱恋,他终于学会了,这个在各种歌曲中滥用的字眼,应当用来称呼什么样的女孩。 啊,珍珠露,宝贝。巴利拉下裤子的拉链。宝贝,你只消生在那儿就行了。她配合着巴利的呼唤拢起头发,交叉双腿。但她从不看他。因为在现实,她从来不曾注意过他。那不是太痛苦了吗?他热泪盈眶。 他每天都在想那件事。和他擦肩而过的珍妮露。只能旁观的他自己。试着给她一道尖锐的眼神将会怎么样呢?扯一根头发让她注意这边又会怎么样呢?他发现自己在异想天开,不由得对自己摇摇头。怎么办呢?总不能让这种情形持续下去,总不能思恋着一个女人渡过一生。他着急了。他想了又想,决定在一张纸条上写下自己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偷偷进她的口袋,试探试探她的反应。 经过多次失败,他总算写出一张像随手涂鸦的纸条。对珍妮露的思恋,居然使自暴自弃的自己作出了这件事,巴利仿佛体会到了爱情的可怕。事实上,对一个女孩子的思恋,使巴利成熟得很快。他之所以想和珍妮露作某一点的接触,也是出于男性本能的。 他的纸条得到了很大的成功,几个月后他终于接到了珍珠露的电话。 巴利宛若演员般完美地演完电话对话后,他不由得担心起毕业舞会的事。他认为这是出生以来最重要的一天。 第一个问题就是服装。距离舞会只有两星期了,该穿什么样的服装?该怎样表达自己两年半来的相思呢?如果待在家里不出席,可他又怎么能留下向她撒谎的污点呢! 他慢吞吞地踱出房间,走进厨房,问正在削马铃薯的母亲,领带要怎么打?母亲被他的问题吓得连菜刀都掉在地板上。他准备承受一场讥笑,但以往一直骂他没个人样的母亲,显得十分高兴,她兴奋地一把抱住巴利欣喜若狂。 “怎么了?好不容易找到女朋友了吗?”巴利的母亲高兴得失常,把下巴靠在巴利的身上。 “我要参加毕业舞会,我想穿西装去参加,所以需要打领带。” “呵!”母亲泪眼模糊地说:“你从来不和妈妈谈这些事,我担心你会变成问题儿童。巴利,我的宝贝!这、这丑孩子!” 巴利只能苦笑着搔着头。一向清晰地刻在他的额头的皱纹,徐缓地松弛了。 妹妹丽莎回来了。她望到母亲和哥哥的光景,产生一股不祥的思绪,倒退了几步。母亲兴奋地说明理由,丽莎毫不动容地拋下几句话就上楼了。 “待会儿到我的房间来一下,我会像我的男朋友一样替你打扮。” 这回轮到巴利吓得张大嘴巴,说不出话来。 毕业舞会那一天到了。面临毕业典礼,大家都怀着对未来的憧憬,以及告别孩子时代的自暴自弃心理,显得十分兴奋。 巴利穿西装的模样,赢得同学们颔首嘉许。他们心想,到外面和女人相会或上酒吧时,巴利必定是这种打扮。这样一来,巴利的西装打扮显得格外漂亮得体。 他依然沉默,依然孤僻,但这正适合那身灰色西装。他感到没习惯西装的他万分拘束,不由得常拉拉扣在衣领上的别针,但那抬起下巴的样子,正成为众人窃窃私语的原因。多潇洒的动作,他们认为。巴利以为他们在嘲笑自已,便喝着象淸攻饮料一样淡的酒,完全不理会他们。这样,又使大家误认为,巴利只在那天才喝这样涣的酒。 巴利的目标已定,当然是珍妮露啰。他倚靠着吧台,打量着附近,搜索那熟悉的身影。他的身上散发出不愿和任何人接触的信息,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今天,他是为珍珠露来,是为了真正接触珍妮露才露出现在这种场合下的。 有什么熟悉的东西接近他的感觉向他袭来,他望着入口,啊!那不是珍妮露吗?她似乎有点儿不安地出现了。 她和朋友们谈笑着;眼睛却逡巡着四周。巴利知逍她要找的人就是自己。他的心脏跳得那么大声,沸腾的血液在全身奔流。 向她打招呼!巴利命令自己的喉晚。然而,他的声带仿佛被綁住了,舌头也非常僵硬。说话吧!哪怕只说一句话也好。说声“你好,珍妮露!”就够了。 她走过巴利的面前,似乎不曾留意到他。她连正眼也不瞧他一眼,叫他如何唤住她?他觉得自己的高中生活就在瞬间结束了。她的背影与巴利朝思暮想一模一样。啊,他熟悉她的每一种眼神,却永远不会知道她看他时,用的将是什么样的眼神。 “狗屎!” 他情不自禁地迸出一句诅咒,诅咒自己没出息。流动的空气停止了。他觉得有点不妙,而掩住自己的嘴巴;然而已经太晚了——不!说不定是幸运,珍妮露及时地出现在他的背后。 “巴利吗?” 他保持沉默,不敢回头。 “巴利,你还记得我的声音吗?我知道是你,我一直都知道是你。” 巴利扭头看着她。有生以来,他第一次和她四目相对。她的视线笔直地透入他的瞳眸,使他颤抖。 “你怎么知道?” “这种事不难知道。你为什么以为我不知道呢?一进门,我就猜到是你。” “为什么?” 珍妮露耸耸肩。 “女人对男孩子投过来的视线很敏感。” “你刚才说,你一直都知道是我。” “嗯,你总是望着我,我想你可能喜欢我。” “那么,你也知道我并非经常衣冠楚楚了?” “我认为你在学校外面那样没错。我听过许多关于你的传说。” 巴利头昏脑胀。为了镇静情绪而对她道声抱歉;跑进洗手间。他茫然无措地边洗手边看镜子。他许久不曾正眼打量过自己的容貌了,他露出象哭又象笑的表情,低低地说:“天杀的。”镜中的巴利的脸,不知在什么时候已经变成“长得不错”的脸了。 7、别来无恙 在爱达她们心目中,上化妆室是件大事。对男伴表示自己要上化妆室之后,便穿过舞池来到走廊。从这里到推开标有“女用”的化妆室,要几分钟的的时间。周末来俱乐部游玩的快乐供凝缩在几分钟之内。—群无所事事的男人倚着走廊的墙壁闲聊。当装饰得很美的女子通过时,他们的视线一齐朝女郎行走的方向移动,接下来的—段时间便把话题集中到那名女郎身上。在那种时候,他们不会出声呼唤,直到不久之后,女郎从化妆室出来,男人们便不再保持缄默。有人吹口哨、有人嘟哝些赞赏的话,然后走近女郎,开始攀谈。因此,最初走向化妆室时,男人的视线中盛满何等程度的好奇,便成了当晚那名女郎具有何等魅力的证据。 在几分钟里,女人觉得比和同来的男伴同席时更紧张。她们不必理会自己的男伴的心情,却能充分享受男子们视线。 爱达在化妆室感到心满意足。当她站在镜子前梳理散乱的头发时,有一名陌生女郎拍拍她的肩膀,问声:“今晚不是很棒吗?”然后离去。她的身边是朋友席拉,坐在沙发上重新补妆。席拉的心情坏得很。男人不对她投以欲望的眼神,她的心情便会为之低落。爱达也是一样,但那件开叉到大腿的衣服似乎很有效果,当她推开化妆室的门时,许多眼光明目张胆的盯在她的背上。 宽敞的化妆室里,挤满了为这种事而拼命的女人。在那里的女人之间的会话,几乎与男人相同。 暧,你看见那个站在入口处,手持酒杯的男人吗?怎么了?是我先注意到的哟。唔,今天准备和他上床吗?噢,我不希望刚认识就被当着母狗。有什么关系嘛!有谁和那个男的睡过吗?有啊,我。啊哈!结果怎么样?绣花枕头一个,根本不行,又小又早泄。狗屎,算了!是啊,得不偿失。喂,有没有看到贾姬所穿的衣服?今天她穿什么?非常华丽哟。那个婊子,自以为是安琪拉波菲尔呀!哎,恨不得把她给杀了,狗娘养的,居然和我的男人睡觉!真的吗?把那个臭婊子给做了吧! “真讨厌贾姬。” “我才是呀!她也和我的培西睡觉。” 席拉忙着往头发上夹发夹。这些女人为某人与某人上床而心碎,几个月前刚结婚的爱达,不期然感到些羡慕,她已经替这种夜生活谱下休止符号而宣告结婚了。她的丈夫真烂漫却又成熟。她很满足于两口子的平静生活,但当他伴着她来到俱乐部时,她最关心的依然是上化妆室这件事。 席拉的化妆几乎没有完结的时候。爱达想起孤独地坐在位子上痴痴地等待着的丈夫,于是她向席拉道别,走出广化妆室。 男人们的视线一齐盯向爱达的胴体。她装出不曾注意那些眼光的神情的意识着自己的臀部动作向前走。 “好正点的妞儿!” “喂,你一个人吗?” 呼唤“嗨,妞儿”的声音此起彼落。爱达休验到超出自我和丈夫之间的快感。将这些声音一一受用,却装出仿佛耳朵有毛病的高级技巧,对她而言是许久不曾发挥了。头抬得高高的,视线却扫向地面的神情,也是昔日她外出前在镜子面前仔细研究过的。 “嗨,爱达。你的丈夫似乎很寂寞呀。” 珍芮拉的头发绑成辫子,尾端缀着珠子。听说将她的长发全部编起来要花廿四小时。那么多时间花在众多而又不固定的男人身上,真是不值得。爱达没这份心情。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从前她有,但如今她宁可和一个男人懒洋洋地在床上消磨时间。从前,她和珍芮拉或者席拉她们一样精心地挑选服饰,来到俱乐部,多少有点夸张地喝着鸡尾酒暖暖身子。她们心里早就期待着以男人们为自己而争执做最兴奋地事件,因此,每个周末必定引起一场骚动。 爱达遇到这种情况时还稍微有点紧张,但席拉却悠悠然地,“我喜欢强壮的人,如果贏不了,就别想得到我。”这种语言挑唆男人。她自认是整个俱乐部中最特殊、放肆的女人。 “你最近很少出来,害我们的兴致减少了不少。在一起的尽是些乡巴佬。杰西也很想你。” “杰西也来?” “你没有看到他?他在唱片中间。” “算了,我已经从那一群中退休了。” “呵,我们也觉得该是洗手不干的时候了,可惜找不到好男人。你满会搞的,挑了个好男人结婚,大家都惊讶极了,刚听你说起,马上就找到对象了。” “嗯哼。” 爱达和珍芮拉一同回到丈夫等候的座位旁,边给他一个亲吻,边拉动椅子,低声说: “可不可以替我叫杯冰茶?” 所谓“冰茶”是甜甜的烈酒。从前她要挑起男人的兴致时,便半强迫的让男人喝下这种酒。如今,她想挑起的是自己的兴致。 “OK,宝贝。” 爱达望着丈夫那略略嫌紧的白色衬衫领口。我属于这种人。她因周围的人也有这种共识而体会到深深的喜悦。不知有多少男人看了他,会为了羡慕而跳脚啊?她涌起一股充实感。爱达为什么会和这位男人结婚呀?因为这个男的在别人看不到的地方,加倍地、深深地爱着我。你们知道被爱的感受比起去爱一个人,是多么的美好吗?自从爱达结识他以后,便一直安定下来。仿佛遥远的公园池塘的水面一般,她的心荡漾着安详。 “你看那个日本女人。” 听到珍芮拉的话,爱达望向舞池。一个长头发的日本少女正和一名黑人男子在跳舞。两人有如刚认识,试图藉着跳舞以了解对方似的拿得紧紧的。 “很棒嘛!”爱达说。 “黑人男子嘛,应该有更适合他的女人才对。最近的男人怎么会跟那种女人粘在一起?你看那薄唇!根本勾不起作爱的兴趣。黑人男子是特别为我们的厚嘴唇而存在的。” 自从结婚之后,爱达不再介意其他男人与什么样的女人在一起。她只是迷惑地听着珍芮拉那股嫌恶其他女子的语气。 “你的朋友全都好野,令我不敢苟同,幸亏你不是那个样子。” 珍芮拉到吧台后,丈夫低低地说。他不知道爱达以前也是那副德行。他有点不好意思。她的朋友将她的丈夫视为“非我族类”,彼此很少交谈,如今她也表现出属于丈夫那一类人的举止——为了上化妆室而离开座位的短暂时光倒是例外。 席拉从化妆室回来了。这回她似乎心满意足了,可能有许多男人被她吸引住了。落坐之后她便开始坐立不安,爱达问她,她也不肯说出理由。女侍迟迟不来,爱达的丈夫便直接到吧台买饮料。席拉迫不及待地探出身子,以盖过周围喧噪声的音量,对着爱达的耳朵说:“刚才有个陌生男人突然拉住我的手臂,问我是不是爱达的朋友。我说是,他便要。带你到外面去。” “那是什么样的人?” “就是因为我不认识才觉得很意外。和你在—起的男人,我应该都知道才对。那男的不错,挂着大大的穿洞金耳环。你是什么时候认识他的?他不是这边的人。” “戴耳环?会不会是放唱片的杰西?” “如果是杰西,我会不认识吗?” 爱达思索了一会儿,然而始终想不出一个头绪。穿耳洞,戴耳环的漂亮男人从前在她身边是满山满谷。 “去看一看吧。他要我无论如何都把你叫出去。凑在我的耳边吩咐的,啊,那股迷人的气味!” 爱达不由得感到好奇。他的丈夫在拥挤的吧台与朋友谈话。于是她站了起来。 她毫无心理准备地来到走廊,沐浴在男人的视线中,觉得自己真是愚蠢。她慌忙挺直背脊,将下巴略微扬起,摆出被称为“假高贵”的姿势。就在这时,她和那位男人正面朝相了。 “喃,爱达,别来无恙?” 她惊讶得无法出声。罗德尼为什么会在这种地方出现?他是爱达告别漫长的“出外生活”时丢下的男朋友。甩掉他,等于是甩掉以往那段生动的、傲慢的、而又迷人的生活累积。 “我很想你,一直都忘不了你。” “你怎么会在这里?” “偶尔也想到自己的地盘外面透透气。老实说,主要来看搬到这边活动的你,我希望把我甩掉的特殊女人会感到伤心。” 罗德尼身穿质料很好的黑色西服,从前,他的打扮就不俗恶,仅仅耳垂上的金色闪光饰物除外。习惯性地向—边歪斜的嘴角紧紧地闭着,谈吐十分悦耳。但从前他只要一开口,便吐出爱达听不懂的脏字眼(例如把家称为老窝等等)。以往经常以轻侮的眼神看人,如今垂下眼皮望着她。 “你变了。” 爱达终于挤出这句话。 “也有些地方没有变,爱达,爱达,那是只有你知道的。” “我认识知道的女人不多哩。” 罗德尼默然无语。她也闭上嘴巴往下看,他脚上的白色运动鞋映入眼帘。 “没有变的大概就是这些吧?” 罗德尼眨眨眼笑了起来。 “你老公是不是很疼你?” “是啊。” 他低头叹气。依然是位高个子,爱达想,依然是风度翩翩。他比以前和她在一起是更加腼腆,这使他发出性感气息的身体更增一层魅力。最后他有点不知所措,但不久便下决心似的抱住了她。爱达意识到周围的视线而推开罗德尼的胸脯,但他纹丝不动。这一点他一直不变。她闻着从他的肌肤渗出的体温,以及因体温而蒸发的香水中所含的酒精的芳香。当她终于挣脱时,他露出无比惋惜的表情。 “我应该也有资格贫对。” 他记得她所说过的每一句话,爱达感到自己的呼吸变得沉重。她开始后悔自己的自负,他的年龄比自己轻,不太了解世事,不了解所谓女人是什么样的东西。唯有肉休。而自己在那种境遇中,究竟曾经教了他一些什么?爱达的心中浮出种种回忆,如同巧克力般又甜又苦,使心灵一阵甸甸。 “爱达。”罗德尼吻着她的脸颊。“这儿打烊之后,到t区来吧。给我一天时间,当个懒鬼,好吗?” 懒鬼是爱达以往辱骂他时使用的字眼。她因他的记忆力而感动。然而“懒鬼”?爱达心慌意乱。要我推动吗?又是推动什么呀? “t区,一定要来!” 罗德尼竖起食指丢下这句话,便置身于于吧台前面拥挤的人群中,再也不曾露出认识爱达的神情。 当她回到位子时,席拉和珍芮拉已分别带着男伴,和他的的丈夫坐在席位上。 “他是谁呀?”席拉趁爱达落坐时,凑在她的耳边低低地问。 “从前认识的男人。”爱达回答。 “咦,我怎不知道?几时的事?” “在这几个人之前。” 席拉不由得望向爱达的丈夫。他仿佛没听见似的,轻声表示不知道她俩在谈什么。 “我和他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 她回忆着凝缩在罗德尼粗壮的手臂所圈出的空间里的芳香。席拉他们认真地议论着,爱达为什么和那么棒的男人分手,而嫁给这位丈夫。他听了渐渐觉得消沉,一直坚定不疑的信念也慢慢的动摇了。 丈夫出其不意地握住她的手,使她回过神来。自己的不安仿佛经由那只手传了出去,她的身体微微发抖。 “冷吗?”丈夫问她。 我被保护着,而且这是我们祈求的结果。爱达回握丈夫的手,丈夫的手既大又温柔,没有一处是陌生的。我要的就是这个,她告诉自己。然而罗德尼的声音和气息,激起了爱达胸中对昔日生活的欲望。 她和罗德尼刚认识时,他象一只狗似的,不管她怎么驱逐,都紧粘在她身后。她和朋友觉得不妙而逃跑,但他抄了近路埋伏着等她。 “你跟着我干什么?”爱达问。 “我想和你在一起。”他回答。 爱达的女伴忍不住笑起来。 “今天晚上我要住在她家,你跟来的话,叫我怎么办?” “我也住下来。” 她的脸皮之厚使爱达为之哑然。女伴笑着说:“没关系,但你可别耍无赖,或是把干干净净的一间屋子弄脏了。” “你再也找不到象我这么爱干净的男人了。” 倦于装出促狭女郎的样子,爱达答应了。由于刚才跑了一段路。脚开始痛起来。她脱下三寸高的,可厌的鞋子,罗德尼伸出双手。 “我替你拿鞋子做为住宿费。” 三个人在深夜的人行道上走着。高跟鞋脱掉后,罗德尼在爱达眼中显得异样的高。 进入女伴的寓所后,女伴立刻爬上床。“你睡地板”,爱达吩咐罗德尼,然后自己也上了女伴的床。罗德尼玩弄着一枚铜板,在地板上辗转不安,突然,他抓住爱达从床上伸出的手臂,将她拉到地板上。她默默地抵抗,但罗德尼抱紧了她,使曾经赤着脚走过人行道的她感到很温暖。喝了酒的晚上要让它空过吗?爱达索性豁了出去。 爱达不希望惊醒床上的女友,因而将嘴唇闭得紧紧的。罗德尼也是一样,只有时时泄出一口叹息表示他的失误,但实际上却极巧妙地玩弄着她的身体。当爱达希望能不顾一切,两人单独在床上尽情的放声叫喊,摇动床铺时,她和罗德尼的关系便开始了。 罗德尼始终露出凡事都无法使他惊动的冷静校样。抽烟的姿势、倚向吧台的姿势,乃至付小费或点菜的动作,处处都使爱达感受到他散发出的强烈唯美意识。他的美感合于优雅与下流之间。却又保持着一份优雅。在餐厅吃螃蟹腿子的动作,足以称为厌倦之作。他用小槌子敲出外壳,再用手指把肉拈出来,然后堂而皇之地操作手指,将拈住的蟹肉沾上调味汁。他的指头泛出调味汁的油光,他便将它擦在面包上,然后送进口中。那些以刀叉和食物搏斗的人,羡慕地注视这一幕,又知道自己无法表现娜么性感而默默地容许他。爱达将叉子竖在餐桌上,无言以对,又看得出神肘,罗德尼象个孩子般强行向他索求。他真正要的不是螃蟹腿子,而她也知道这一点。 他绝对不因爱达把别的男人带回去而生气,事实上,他怕的是唯恐因生气而失去理智。她和男人享受之后,开门送男人出去时,门上总是留了一张纸条。 “比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小声多了”,小纸条上写着这几个字。看了纸条的男人不再回到爱达的寓所。她恨恨地诅咒一声“狗屎”,同时又涌出安然的感觉,轻声的告诉自己:“不坏”。他的所作所为完全带着自己的风格,并出乎爱达的意料,使他为之倾心。他是多年来爱达所过的“放荡生生”的本质的代表。 有一天,她从朋友那儿得知,罗德尼是有钱的女人用钱供养的舞男、牛郎。罗德尼从来不会在爱达面前提过一个“钱”字,她也不会过问他做的是那一行。 罗德尼不再与爱达会面的星期五晚上,她到平常很少去的俱乐部。那儿确实聚集了不少有钱人,但不知洒脱与洗练为何物的人种如同节庆之夜般喧闹着。里面找不到象爱达一样的女友伴一般扭动臀部走动的女人。就在那儿,爱达看到以宝石装饰矜毫无魅力的肉体的女人,以及坐在那女人身边的罗德尼。 不知什么缘故,他戴着爱达的帽子。他潇洒依旧,可是拿着烟的手却少了一份精彩。 那女的很肥。虽然不至于象猪,但腰部多了一圈赘肉,而衣服底下的大腿想必跟火腿一样。爱达感到一阵嫌恶,她觉得自己被背叛了。两人之间没有任何约定,但规矩总是有的——他漠然的想,那位女人完全称不上美丽这个事实,严重地伤害了她的自尊心。如果那个女人身上散发出任何魅力,他一定不会坐在那里抽烟,而是象平常一样以他自认为潇洒的步姿走动着,肩膀有节奏地摆动,同时一边规律地伸出与臀部相连的长腿,一边用某只手不知何故地抓住自已的腿间。如果是那种情况,爱达和他擦身而过时,想必也会半开玩笑地说声:“你的差事不坏嘛。” 居然用搂抱过我的身体来抱那个丑女人。爱达觉得自己结实的胴体的某部份突然吸进了污水,开始泡得发胀。 同时,他向罗德尼及那个女人走去。看到爱达,他露出狼狈模样“抱歉”。 她拿起罗德尼头上的女帽。他的头发上留着帽子的痕印,看起来很滑稽,而这是他最讨厌的。 爱达给他一瞥之后,便以那个场所没有人摆得出的曼妙姿势走向门口。她发现自己的眼眶湿了。在她的身后,那个女人开始与罗德尼争吵,然后传来玻璃破裂的声音。爱达已经粉碎了他的面子。其实爱达也丧失了颜面,唯一的安慰是没有人发现这一点。 罗德尼分手之后,爱达不得不察觉他在她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她在干燥的床上想他。想起那位在多数的韵事中让她看到脸,看到身体,却看不到心的众多男人当中的—位,罗德尼。眼泪不可思议地从她的眼中滴下来,沾湿了枕头。她试图按照秩序,替十五岁以来与自己有过肉体关系的男人编号。有些连名字都记不得了,有些却是名字与长相不—致。他们的共同点是每个男人都没有姓氏。她不想要那种有如记号般的劳什子,但这样一排列,她的过去便成为一堆毫无可取之处的垃圾。她想抗拒这份感觉而绞尽脑汁试着举出他们的全名。这种作法如同晚上数绵羊一般,她在哭泣中沉入梦乡。 早上醒来的时候,她在心里下了决定,她要替以往的生活谱下休止符。自从下了那份决心之后,她第一个爱上的男人就是现在的丈夫。 丈夫给了她温暖的休憩。以往她不知休息为何物,因此不曾感到无聊。她的肉体开始熟悉了他,而后逐渐融合为一。当她发现这种融合的气氛是多么舒服时,她想到结婚。 搬进丈夫的家的前一天,她在整理行李时,有人敲门。她开门一看,罗德尼双手插在裤袋里,对她“嗨”了一声。他穿得象街头的孩子,脚上是一双高到脚踝的白色运动鞋。这种装束使他显得极其惹人怜爱,爱达想到他是一名不会意识到这种事的牛郎。 她请罗德尼进去,然后从冰箱中取出啤酒。他一言不发地环视着房间。正好是中饭时分,她开始煮通心粉。问起罗德尼,他便回答自己的肚子饿了。 “要搬家吗?” “是呀,我要结婚了。” 罗德尼一双握紧的拳头摆在桌上,低声说:“对不起,” “因为我想买—部车子。”他又说。 “买了吗?” 罗德尼点点头。 “那不是很好吗?” “我只是想买一部车子。” 他露出非常悲伤的表情。爱达打心底同情他,罗德尼看起来是那么可怜。 “你的工作很辛苦。”爱达说。 “所以我已经不干了。” 罗德尼站起来抱紧爱达。他的手臂给他相同的感触,依然飘出那股不负责任的好闻味道。 “我讨厌结婚这码事,跟你的人不合。” “现在我已经很适合了。” “会很无聊。” “无聊也是件舒服的事,这点你是不会十解的。” “对方是什么样的男人?” “一个很宠我的人。” 罗德尼仿佛认输似地坐下去。他将手插入口袋,摸索了好一阵子,最后取出一只小盒,小盒没有包装,一看就知道是装戒指的盒子。他取出戒指,少许得意地替爱达戴上。那是上面镶着蛋白石的金戒指环。戒指比爱达的手指大了一点,手指朝下时会滑下来。 “你送这种东西干什么?” 爱达说着,感到有点难过。 “狗屎!我该先问问戒指的尺寸。” 罗德尼似乎懊悔极了。不知道女人戒指大小的男人,以及不知道男人姓氏的女人。爱达觉得自己很象罗德尼。 “我是戴5号的,比一般女人细。” “我明白了,下一次……” “没有下一次了,这只手指将戴上别的戒指。他会先问清大小再买,因此应该适合我戴。” 她煮好的通心粉拌以奶油,然后浇上调味汁。罗德尼吃的时候一直吸着鼻子,爱达以为太辣而抬头看他,却发现他在哭泣。看到那副光景,爱达也不知所以然地悲从中来。两人一边哭一边吃着通心粉。 吃完的时候,那股悲哀也淡了,罗德尼恢复从容的态度。他边用纸巾擦嘴,边说: “我喜欢爱达。” 爱达听了只是微笑。这个男人将会变得很棒,一定的。她完全相信这一点,而这样一来,她便可以安心地丢下这位牛郎了。 罗德尼亲吻爱达,那个时候他的眼眶再度湿了,但那是有如尝过美好事物后的感动。 “下回替女孩子买戒指时,要先打听大小哦。” 爱达说。 “等你的指头变胖的时候再告诉我。” 罗德尼笑着离开爱达的寓所。他下楼梯时的步姿正是爱达所爱的独特姿势。 t区。她望着丈夫,而他吻着她的头发,问她是否累了。她摇摇头,但他扶着她的头搁在自己肩上。她以过大的廉价戒指,换来了这个令人永无厌止的休憩场所。 “结束之后,我们到t区一带吃些东西好吗?” 丈夫完全不知她心里的纠结而问着。 “唔……” 欢声响起。她的眼光转向舞池。罗德尼的舞跳得太好了,人人都交抱着手臂在一旁欣赏。席拉与珍芮拉恨不得奔过去。 “不跳了,如果你肚子饿,我替你作个汤。家有—大堆蔬菜。” 丈夫很满意地点头。爱达感受到乎静的幸福,她发现这股幸福的气氛与罗德尼和她共进午餐时,所感受到的气氛是同样东西。 “我应该也有资格才对。” 爱达明白罗德尼在化妆室对她讲的话的含意。可爱的男人,如果能再见他,这回应该是她神定气闲地问: “嗨!别来无恙?” 8、女人爱上男人时 真令人气愤,他居然再也不抱我了。喂,威利·罗伊,我想要的时候你不肯干脆答应,以后可别后悔唷。我这样说。在我这样劝诱下半躺在床上,一脸正经,年纪又比我轻的男人,毫无恶意地笑着看电视,露出一付不为所动的样子。床单底下的下体绝不举起。晚上依然戴着太阳眼镜,拿着遥控器一个劲地转换电视频道,对我不屑一顾似地表示,和罗比·奈维尔一齐唱歌的女人身材真好。我完全没面子了,象个决心勾引完美女人的牛郎般,以“我今天晚上要和你睡觉”,作为诱惑的手段。他露出“闪一边去”的表情,托一托眼镜架,从镜片后面目不转睛地望着我,说声“工作去,我对不好好做事的女人没兴趣”,冷酷地加以拒绝。我才是无业游民哩!我咬着大拇指的指甲,沾在上面的颜料味道扩散到我的口腔,使我想起一大堆不得不做的事而感到厌烦。 自我克制的都市艺术家角色,和硬要年龄比自己轻的男人陪自己睡觉的喜剧应该无关。现在的我确实不像赴宴时那么优雅,也缺乏在海滨度假时的性感姿态。我穿的是沾上了颜料的白色t恤,未曾梳理的头发束在脑后。赤着脚穿牛仔裤的模样,似乎不太有魅力来吸引男人,虽然t恤底下什么都没穿,他可以随时伸手进去抚弄。最初以半开玩笑的语气引诱他,似逐渐地,我自己本身也开始没有自信了。够广,威力·罗伊,以后你可别后悔。我站起来,嘀咕了一句“晚安”,然后把门打开。戚利·罗伊乎静地微笑着,说了一句“晚安”。我砰然声将门带上。自从这个男人来了以后,我一直处在失常的状况,伤透脑筋。我将手伸进裤袋里,走进工作室。未完成的油画在嘲笑着我,我愤然坐在画架旁边的椅子上,点上一根烟。旁人把渴望着卧室里那位男人的的肉体的我,称为艺术家。这个亊实使我的怒气一会儿便烟消云散。 老实说,我在迈阿密度假时认识的年轻男子前来拜访我的时候,我感到有点困扰。我的经纪人交价我的工作堆积如山,同时我对于海滩上到处可见的笨男人没有什么兴趣。威利·罗伊莫非就是那种典型?他本身就是个黑人,根本没有必要再晒太阳,然而他却一味在海边散步聊天。当我在海滨的酒吧里闭着眼睛啜饮琴酒加莱姆时,他打断了我的思路。由于我好容易完成了一件作品,并且刚以满意的价钱卖出去,于是我允许他垒在我身边。 他穿着白色亚麻布西装,里面未穿内衣,赤着脚套上一双网球鞋,头戴巴拿马草帽。这种打扮虽然潇洒,但我既不是年轻得会为这种人倾倒,也不至于年老得要照顾年纪比我轻的男人。不坏嘛,在避暑地结识这种人。我以这么淡然的心情望着在我面前抽烟的男人侧脸。 他一点一滴地谈论着自己。谈话的内容倒不如想象中那么惹人讨厌,再加上一份南部口音的机智,因此我请他喝了一杯酒。他默默地笑着,凝视着我。摘下太阳镜的眼神非常澄澈,一只耳朵上的钻石耳环在赤裸裸的阳光下闪闪发亮。这种男人的确很美,然而,也仅只外表美而已。 “你想要我吗?” 来了!把我当成乡下土包子了。我在城里与一群肥胖的有钱女人形成了社交圈哩。我喜欢乡下的人们,但瞧不起住在都市里的乡下佬。 “本人毫无兴趣。” 说完这句话,我再度将精神集中到使自己高兴的事情上。遮阳伞的阳光、白砂、美酒。我将怀着完成工作的愉悦情感到处逛逛。 意外的是,他听了我那冷淡的答复,仿佛高兴的笑起来。 “我喜欢你,说不定会爱上你。” 我呛了一下,注视着他。 “你是和爱人一起来的吗?” “……没有。” “那你还表现得这么优雅,可见你很不错。” 我睁大眼睛看着他。以后他不会再开口,只是望着碧海抽烟。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和我握手。 “真高兴认识你。请你把住址给我。” “做什么?” “也许寄张圣诞卡给你。” 因此,我便将地址告诉了他——带点泄气地。他把写着我的纽约寓所住址的纸条,郑重地放进皮夹里,然后向我道别。我目送仅仅共度一小时的潇洒青年的背影。他仿佛察觉了我的注视而回过头来。 “对了,我叫威利·罗伊·威尔逊,千万别忘了。”说完他笑一笑,装出一副毫不留恋的样子,从容地离开酒吧;走向海滨。不知不觉中,已是黄昏了。他的亚麻西装被染成橙黄色。? 威利·罗伊只留给我很淡的印象,我对他这个人也没什么感想。因此,当他突然按响我在纽约的寓所的门铃时,我以为来访的是女友安琪拉或谁,便把门打开。一时之间,我认不出眼前这位穿着不足以抵御纽约严冬的外套,而把领子竖起来的男人,就是那位海边的美男子,于是我呆呆的站到门口。看到他从容地摘下黑眼镜的动作,以及—只耳朵上的钻石耳环,我终于想起那次休假时发生的,不可思议的时刻片段。 我匆匆请他进来,一边替他倒咖啡,同时脑子—片混乱。 “你为什么来找我呢?” 他在开足了暖气而使得每个角落都暖供烘的房间里,很愜意地在咖啡里加了许多砂糖和奶油。 “我是送圣诞卡来的,虽然有点嫌迟了。”我愣愣地坐在地板上。可惜现在的我,缺乏享受这片悠闲又温暖的空间里,凭一时高兴而绝缘的心情。我有做不完的工作。像我这种以自由又类似无业游民的职业维持生活的人,最怕的就是被经纪人或赞助者放弃。 “好棒的画。我不知道你居然是个画家。” “距离成功还很遥远哩。你懂吗?我不明白你是为了什么目的而来找我的,但是我没有时间玩。” “我也不是来玩的,在四、五天之内,我就得回到佛罗里达。请你做你应做的事,我会乖乖地待在别的房间。” “别的房间?你打算住在这里吗?万一我的男朋友来了,叫我如何向他解释?” “四五天不见面就会破裂的感情,不如现在让它破裂!你只需要表示自己在工作,谁也不见,就得了。” 我吓得讲不出话来。但他的说法似乎未尝没有道理。于是我告诉他,我不打算照料他,也不打算陪他睡觉,如果他打扰我工作就立刻把他赶走。在这种条件下,我允许他在我的寓所住上几天。 真是的,朋友们若听到这件事,将会作何感想呢?居然让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男子住下来。不过,当他把外套挂进衣柜的同时,我觉得突然来个闯入者也未必全是坏事。我的工作有点陷入瓶颈的状态,需要转换一下心情,况且他看起来既不像强盗,也不像凶手,而且又长得那么好看。 他在我拿起画笔和调色板时,便一言不发地抱着杂志,消失在卧室里。他不是很知趣吗?我终于对他有了一丝好感,接着便将精神集中在绘画上。 过了两三个钟头,我休息了一下,边打开酒瓶塞,边瞧着桌子时,看到桌子上面有一个白色信封。他真的带来了圣诞卡,好古怪的男孩子。打开一看,上面印着常见的圣诞与新年贺词。我看到背后手写的一行字,不由得诅咒了一声:“这是什么鬼?”因为那儿附加了一句“我爱你”。 就在那时,传来了一阵敲门声,不等我回答,卡片的主人便探头进来了。“我洗了一个澡,不知道能不能穿这件浴袍?” 他身上披着我的长期恋人麦克的蓝色浴袍。我把卡片朝他脚下一掷。 “你到底想干什么?我不能让你爱我!” 他毫不在乎地捡起自己写的卡片,很满意的看着。 “字很漂亮吧?我不太会写字,因为写的时候非常紧张。”? “你没有你有写什么爱不爱的。” “我当然有。” 他泰然自若地说完,便拿起刚开瓶的酒,倒进杯子里,然后一边喝,一边注视我。 “我不是说过吗?我说不定会爱上你。”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于是很不高兴地缄默不语。 “请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继续你的工作吧。我绝对不会吵你。” 我也忘了自己正想休息,拿起调色盘。为什么这个男人毫无根据的言辞居然具有说服力呢?我挤出颜料。 “我喜欢你的画。” “你懂画吗?” “不懂。但是这蓝色令我联想起在迈阿密的你,以及那大海的颜色。” “这不姓风景。这是抽象画,你看不懂,我画的是人。” “唔,那个人是我吗?” 我回头盯著威利·罗伊。他敞着浴袍的前襟,以淸爽的服神笑着。我觉得有什么东西打动了我的心,于是赶紧重新面对画布。接着,我暂时把他忘了。 在涂颜料的时候,我因对自己的才能缺乏自信而叹息。自信与幻灭总是在我心中交战。完成了一件作品而沐浴在人们的好评声中的时候,我便逐渐对自己产生自信。然而,在孤独中握着画笔时,便经常有不安的感觉向我袭来。使我多次停下笔,蹲在地上。然而,我情不自禁地求助。向谁求助呢?我在绘画时认为神是存在的。平常我绝不信神,但焦躁感遍布全身的时候,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倚靠拥有绝对权威的主宰。我所尊敬的画家好友尚·米谢·巴斯基业在平时就象街上“儿童”一样活泼,但他说自己也有必须迎接这一时刻的时候。我不想被称为艺术家的,也常常是这种时刻。 “画不下去吗?” 不知什么时候,威利·罗伊已经坐在我的身侧。我连强颜欢笑的力气也没有了,只是点点头。而他掠起我垂在前额的头发,我没想到这就是拥抱的前奏。他将酒杯凑到我的嘴上,酒是那么的香醇,轻轻滑下我的喉咙。然而,我象个迷路的孩子般悲伤。可怜哪!威利·罗伊叹着气说。 “怎么会画不下去呢?我这么爱你。” 他继续安慰我。我突然发现那些话都是我一直盼望的。从来没有人用这么温柔的言辞安慰过我。我只从别人那里听到我是个才气纵横的画家之类的评语。我陶醉在赞美中,贫了正视自己的孤独。 当我回过神来时,已经被轻柔地推倒,躺在威利·罗伊的身体底下。他脱掉我的夜服,一边吻我的全身,一边甜蜜地说话。而那些话的内容,与男人爱上女人时常常要撒的美妙谎言截然不同。 他不停地谈着他的故乡北卡罗莱纳州的棉花田,小时候母亲责备过他之后,必定抱紧他加以安慰……等等。他为什么要这样不停地说话?我含着叹息问他。 因为我们彼此之间,不是毫不了解吗?说完,他又向我说明,在那间海滨的酒吧里,喝着黄昏时的琴酒的女人是多么有魅力。 他确实记得当时细节,使我十分惊讶。他记得我的丝绸围裙是如何在风中拂动,我的鲜艳口红如何染上琴酒,我挤着莱姆的指头是如何地泄露了自己的情欲等等。 我们拥抱着在地板上翻滚,调色板上的颜色染在我们的身体上,而我们不慌不忙地做爱。我喘着气,但是不曾叫喊。他偶尔压住我的双手,不是不曾施暴。他喋喋不休,而我也需要这个。我喘着气告诉他,自己在创作的时候是多么的孤独,不安与焦虑。象这样对着别人谈论自己,是我以往所无法想象的事。但我现在就是这样做了。品尝着男人的肌肤,同时做着自尊心所不容许的坦白。 地板一定被我们的身体画出了一幅画。也许,也许比那幅画布上的更美。因为威利·罗伊使我陷入莫大的幸福之中。我的身体受他的言语爱抚,形成绘画。翻倒的酒汁泛出一片深红,他的美丽肉体所流出的体液是不掺杂质的白色,融合着我的叹息形成鲜艳的玫瑰红。我将眼睛睁开一线,他正闭着眼睛微笑。我想继续说话,但温柔的快乐使我的眼前昏暗。你一定画得出来。我没有回答,因为我的眼睛里只映出一颗钻石。 威利·罗伊爬起来,吻一吻我的嘴唇,在胸前画个十字表示预祝我能创作出好作品,而回到卧室之后,我躺在那里出神地抽烟。 我不知如何解释刚才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无论如何,他抱了我。紧接着,他爱我的方式在我记忆中鲜明地复活了。他彻底了解了我的身体,想到这儿,我不由得双颊赧红。连麦克都无法掌握我的身体每一个部位,他怎能那么自然地搜寻出来呢?我第一次品尝到了在与男人做爱中,自己被爱时的具体快乐,不由得呆住了。还有他那充分治好了我心灵之病的语言。他反复告诉我,他爱我。而且把所有言行出于极自然的态度。我从来没有遇过这么饶舌的男人,他的枕边细语也使用最自然的词句。在一次做爱的过程中,我解了他的生平,爱好、家人以及朋友等事情。甚至连他毕业的的高中叫什么名字都一清二楚。 我大概也对他说了不少话。或许我只抱怨自己在作画时的苦恼,以及想传达给他的种种激情,于是我跳了起来。 我,说的是,他的肉体给了我何等的满足。他能从我的叹息中察觉出我的感受吗?能从我抓着他的脊背的指甲、观察我是多么忘我的喜爱他的身体吗? 我想向他诉说这一切。我一定很感激吧,不会错的。我开始希望能让他高兴。爱情或许就是这样开始的。这样想着,我不禁面红耳赤。从前,作画是我唯一开心的大事,为了不受困扰,我只选择体贴成熟的男子作为对象。他们容许我自行其事,因此我喜欢他们。但是,作为爱情技巧之一的,使男人喜悦的方法,我既无法自己揣摩,也找不到实习的对象。 我一筹莫展地偷偷看着卧室的情景。威利·罗伊抱着枕头睡着了,他的表情是那么纯真。染在肩膀上的颜料使我涌起一股怜惜之情。我用手背抚摸他的脸颊,他将眼睛睁开一条缝。望着我笑。 “快去工作,我在这里等你。” 不知为什么,我怀着想哭的心情离开了卧室。当我动手整理一片狼藉的工作室地板时,蓦然,我告诉自己,不行,我不能爱。 以后的我就悲惨了。我工作。而当我想他想得无法克制自己,悄悄进人卧室时,他便问我,工作结束了吗?我摇头。他便俨然年纪比我大似的对我说:“快去做事。”我从来不曾受到自己想和他上床的男人所拒绝,只好不知所措地回到工作室,面向画布。过了一会儿,我又迫切因想要他的肉体而走进卧室,他就提出相同的问题,而因为我给与相同的答案,他便看报纸,翻阅杂志,打开电视,但就是不抱我。结果我不得不死了当天能和他在一起的念头,在画布面前工作到天亮。 早晨,威利·罗伊不知什么时候起床做了早餐,送到累得像小狗的我面前。然后,两人观赏着我画好的部分,同时吃早餐。纵便是早餐,他也将顾虑到我即将上床睡觉,因此特地为我准备了睡觉之前喝的酒。 朝阳使我的心灵洋溢着安宁,也就不在乎能不能与威利·罗伊作爱了。他嫌阳光刺眼,便戴上黑眼镜,并为我的煮蛋放盐。我昏昏沉沉地喝着酒,他便替我在吐司上涂奶油在肉屑马铃藉上面撕番茄酱。然后他说声不吃不行要我将早餐吃得一干二净,而他在一旁满意地抽着烟,播放音乐,他放的是与他年龄不相称的帕西·史雷西的曲子,同时嘴里讲着人生不就是“女人爱上男人时”吗?想到这里,酣畅的醉意已扩散到全身,我再也睁不开眼睛了。他注意到我的模样,便牵着我的手进入了卧室,替我脱下衣服,让我好好地躺下。我的脑海一角突然闪过一丝受骗的感觉,同时沉入梦乡。 有一次,我在工作的途中威胁威利·罗伊,如果不和我做爱,我就不再画下去了。而他根本无视我的存在,自顾自地继续看书,严重刺伤了我的自尊心。我抢走他看的书,丢得远远的,然后解开他的衣衫纽扣。他露出为难的表情,但当我开始抚摸他裸露的胸脯时,他将我的手扒开,并且说: “再这样下去,我可受不了!” 他的语气很明显地掺杂了恼怒。轮到我一颗心七上八下,不知如何是好地瞪着他。我认为他也想抱我,我很清楚这一点。我是怎么知逍的呢?当我接触他的时候,我看出了他两腿之间的变化。 他叫凄然欲泣的我靠过去。我溜到他身边,一动也不动。他平静地摸着我的头发说: “如果你总是只想与我作爱,那么我们之间的游戏便算结束了。” 他握住我的手,笑着打量着我: “你的手染上颜料时,显得比我更适合。” “我完全不了解你的肉体,我无法忍耐。当时你为什么要和我作爱。” “因为我觉得爱情需要导火线。” 我无可奈何地爬下床,回到工作室。他太容易把这个“爱”字挂在嘴边了,想着,我咬紧下唇。 几天的时间过去了。某一天的午后,我和威利·罗伊无所事事地躺在床上,突然,麦克把门打开了。他呆呆地望着半裸着身子,一边看电视,一边喝乳酸饮料的我们俩。 我在尴尬和不知所措的心情下半躺着看他。威利·罗伊毫不畏惧地向站在那里的麦克作自我介绍,并伸出右手。麦克白完全不理会他的动作,一屁股坐在并不零乱的床上。 “能不能请你告诉我,这是怎么间事?” 他显然在克制自己的怒气。由于他看出以为的威利·罗伊远比他年轻,于是他装出极其冷静的样子,泰然地望着我。 “你说自己忙着工作,不能和我见面,却又带了这么年轻的男人进来?” “我们并没有作爱。对了,是作过一次,如此而已。” “没有!” 说着,我的眼泪夺眶而出。麦克惊讶地凝视着我。 “你愿意的话,不妨一起躺下来,我保证不会有事。”威利·罗伊的话令麦克吃惊,指间的香烟也掉了下去。 “你……,你是个同性恋吗?” “错了,我只对女人有兴趣,所以我才告诉你,不会有事。”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仅仅和他作爱一次呢?她很喜欢‘那个’,会不会是你突然无能了?” “那里,我正蓄势待发。” “你很高明?!” “我也喜欢作爱,但是更喜忍着不作爱。” 麦克显被弄得昏头转向了。他似乎想不出把威利·罗伊赶走的方法。而我也不知道如何是好。威利·罗伊所说的话,和我与麦克所想的事距离太远了。 “很抱歉,我和她交往很久了,非常了解她的为人。我们两人是互相需要的。” “我当然不想破坏你们的感情,我只不过足爱她罢了。” “爱她?!” 麦克的额头沁出冷汗。我夹杂着想笑及不安两种心情,沉默地旁观着飘荡在这两个男人之间不稳定的空气。率先打破这空气的是威利·罗伊。 “事实上,性交与作爱是两回事。我们会因玩乐而抱女人,也会为了赚钱而抱女人。因此,我和她睡了一觉这件事,麦克老兄你大可不必放在心上。值得注意的是不上床,但都在一起的情况。” 麦克霍然站起来,大声地把门打开,怒喝了一声:“随你的便!”然后走了出去。我和威利·罗伊目瞪口呆地躺了一会儿,突然不约而同地笑起来。捧腹大笑后,他过意不去地对我说: “他生气了。” “没关系,我们认识不只一两天了。” 我擦着笑出来的泪水,并看着他。他高兴得在我的脸颊上亲了一下。之后,他说:“我是真的喜欢你。我不愁找不到陪我睡觉的女人,但爱情就没有那么简单了。” 有一天某种预感惊醒了我。威利·罗伊正在收拾行李。我吓得跳起来。他已经梳好了头发,穿上了开士米外套。我悲哀地试图挽留他。 “你要走了吗?” 他微笑着坐在我的身边。 “不要露出这种表情。有一天我们还会再见面的。我本来只是送张圣诞卡过来,没想到在这里住了这么久。” 我不知道该搂住他或什么的,茫然地跟在他背后走到门口。就这样失去他未免太可惜的想法,并非没见过男人都这么不争气的感觉,以及将来必定还会见面的确信等三种反应在我的脑海里打转。 威利·罗伊向表情复杂的我送了一记飞吻,然后从门缝中伸出食指,指着我的脸说: “下次见面的时候,希望能疯狂地作爱,宝贝。” 紧接着他留下渗透人心的笑容,关上了我面前的门。 我难过地盼望能再一次和他睡觉,而走进工作室。那儿有不知不觉中完成的油画,使我情不自禁地微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