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穴1·愤怒雨林》 楔子 清晨七点的时候,我一个人背着背包走出了旅社。受东南亚海洋气候的影响,在这个陌生的国家里,一年无论四季如何,夏装都是应时和休闲的,最多再加上一件外套。这里天也亮得特别早,大概五点左右,天就已经大亮了。 不过,这个国家的人似乎特别懒惰,虽然两个小时前天就已经亮了,但现在街上却看不到一个人。走在空旷的街道上,我仿佛身处一座寂寥的空城之中。 “踢踏、踢踏……”我只能听到自己的脚步声。 街道两边,是有着东南亚异国风情的低矮建筑。这些建筑大多只有两三层高,历史悠久,具有南洋风格。临街店铺二楼以上部分凸出,罩着人行道,就像“骑”在人行道上,故称“骑楼”。 走在骑楼下,正好可以躲过毒辣的阳光,这让我多多少少觉得有点舒服。 我点上了一根香烟,刚吐出一口淡灰色的烟雾,立刻被一阵潮湿的带着海洋气味的风吹散,消失得不见踪影。 我转过了一个弯,然后看到了在这个国家里,修建得还算宏伟的火车站。 是时候介绍一下我自己了。 我叫苏幕遮,中国人,二十五岁。我来到这个东南亚的国家已经快三个月了,在这一个礼拜的时间里,我四处闲逛,居无定所。在我的身上,没有诸如手机、笔记本电脑之类的现代化工具,因为这几个月是属于我的私人休假时间,我不想被人打扰,也不想被人找到。 我也不用为休闲所需要的金钱而烦恼,我有一张国际VIP信用卡,在这个国家的任何一家银行里,随时可以提到我需要的款项。而这张信用卡里的钱,都是我工作的时候挣来的。我信奉一条人生准则,只有享受人生会消费,才有动力去挣钱。幸好,我的职业让我拥有大笔可以动用的资金。 说起我的职业,其实很简单,用八个字就可以高度概括:“拿人钱财,与人消灾”。不过,我可不是混黑社会替人收帐的,我只是用自己的本事,去完成一些别人无法完成的工作。比如说收妖捉鬼、风水堪舆、押运保镖、盗墓摸金,又比如说电脑编程、飞行试驾、埋伏袭击、商业调查,再比如说专业治理房屋漏水、代办文凭、替考英语四六级、帮小学生做暑假作业兼欺负小同学等等等等。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有人出钱让我办事,在不触犯个人底线的前提下,我都干。我所学甚杂,再加上口碑良好,所以尽管我收费不低,却从来没断过生意。 不过长期的江湖生涯令我心生疲惫,所以三个月前,我突然决定放下手中所有业务,准备花上半年的时间好好休息一下。 当时,我把一张世界地图挂在了墙上,然后用一块黑布蒙上了眼睛,扔了一支飞镖。飞镖正好落到了地图上这个东南亚的小国,所以几天后,我就带着行李来到了这里。 我现在所处的城市,名叫瓦伊邦,算是一个比较著名的观光城市,我在这里已经呆了七天。七天的时间,已经足够让我把这个城市转了个遍,所以今天我决定去这个国家的另一个城市旅游。 不过,直到走进火车站,我还没想好现在应该去哪个城市。 我在火车站里一个瘸腿的老人那里,买了一张今天的早报,坐在了候车厅里。 翻开报纸的第一页,我先看到了一张通缉令。那是这个国家的警察部门正在悬红通缉一个江洋大盗,看了看照片,很模糊,只能依稀看出是一个长得还算清秀的妙龄女子。 不过我对通缉令并没有太多的兴趣,毕竟江湖生涯已经让我厌倦,而我也不差那几个悬红的赏金。而这张通缉令,三个月来,这里的报纸天天都在登载,我早就看腻了,我甚至连通缉的这个人叫什么名字都已经忘得干干净净。 所以,我将报纸又翻了一页。 下一页,是一张整版的彩色广告。画面上,有一个蒙着黑色面纱的女子,她只露出了一双水汪汪的湛蓝眼睛,还有一头如瀑布般的金发。她的眼睛真的很迷人,尽管这只是一张照片,我却感觉到自己的心脏砰的一声跳动,好像胸膛里有什么东西爆裂了一般。 我咽了一口唾沫,然后看到了画面下方用英文写着一行大字:“坎苏城市立水族宫特邀神秘女郎丝儿小姐进行完美海豚表演,敬请参观。” 我知道,坎苏城是这个东南亚国家的首府。 几分钟后,我买到了去坎苏的车票,又过了几分钟,我已经乘上了去坎苏城的火车。 第一章 神秘旅客 沿途的风景还真是不错。 有着红色车顶的银色旅游列车像一条蠕动着的蛇,在呼啸着冲出幽长的隧道后,蜿蜒在莽莽苍苍的青山绿水之中。 在这东南亚的丛林之中,群山连绵,雨林遍布,到处都是奇异的景观。湍急的江水如一柄利剑,劈开了郁郁葱葱的原始森林,腾下万丈悬崖,直落下去。云雾腾起的地方,波翻浪滚,奔涌而去,气势磅礴地冲向远处芭蕉成荫、木棉成林的沙洲。 列车在丛林间前进着,两边窗外的景色愈发精彩。参天的大树上披挂着长长的附生植物,从树冠直垂下来,枝蔓随风摇曳到列车的窗边,几乎伸手可触。丛林的芭蕉林中,依稀有着跳跃的白色猕猴。在快速经过的水塘里,还可以看到张开双翅的白鹤…… 坐在银色旅游列车的座位上,就可以欣赏到如此般仙境,对于旅客们来说,的确是难得一遇的享受,又有谁愿意错过?车厢里的乘客全都拥挤到窗边,将狭小的窗口堵了个密密实实。他们纷纷举起手中的相机,对着窗外的景色没完没了地照起了相来。毕竟在这节车厢里,大多都是国外的游客,大家都是第一次看到如此旖旎的亚热带风光,所以兴奋莫名也是自然的事。 我,苏幕遮,满脸疲惫地坐在兴高采烈的旅客之间,一点也没有参与他们的狂欢。因为我在这个亚热带国家已经呆了三个月,再好看的风景看多了,我也产生了免疫力,倍感索然无趣。此中的道理就正如红烧肉好吃,天天吃也会觉得油腻的。 我侧过了脸,翻看起手中的一本小说。这本书是我在这个国家的唐人街上买的华文版图书,名字叫《逻辑》。 记得在国内的时候,虽然出于我那天生可以杀死猫的好奇心,帮助很多人解决了疑难问题。但是了解我的朋友常常都笑着说,我那些解决问题的方法都是剑走偏锋,走的是野路子。如果真要想更上一层楼,必须还得多看多学,特别是加强自己在逻辑思维上的能力。 于是我在唐人街阴暗潮湿的书店里,向那个有着大胡子的书店老板买了这么一本名叫《逻辑》的书,准备在火车上好好看看。从大色块的封面上看,我原本以为这是本可以深入浅出讲解逻辑学定义的读物,可是翻开后,我却诧异地发现这原来是本鬼故事。郁闷之间,也只得静下心来读下去,毕竟每周一趟的列车之旅实在是无聊得紧。 我向来对怪力乱神的小说没有什么兴趣,因为我觉得书上说的那些故事,与我素来遇到过的那些神秘诡异事件相比,还及不上十分之一。但旅途实在是太过漫长,我也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正当我看到入神处时,却被旅客们尖声惊呼的声音给吵得不行。无奈下,我只有抓着小说,提起行李,换了一节坐满本地旅客的车厢。 走进散发着咖喱味、鱼露味以及汗味、脚丫臭味的车厢,我不禁皱了皱眉,然后选了一个靠窗的座位。 在这个东南亚国家里火车车厢里,座椅的设置和国内差不多,都是高靠椅的三人座。很凑巧,我坐的这个三人座上一个人也没有。不过当我坐下之后才诧异地发现,对面的三人座却坐满了三个人,挤挤的。 坐在我对面的三个人,一老一少两个男人,还有一个女人。 年老的男人坐在靠窗的位置,大约六十多岁,身着纯黑色绸质对襟长褂。削瘦,光头,戴着一幅眼镜。从镜片后扭曲的眼睛来看,这眼镜的度数一定不浅。在他的手里拿着一柄既粗且长的竹竿水烟,却没有点燃,大概是车厢中不准吸烟的缘由吧。 年少的是个男孩,约有十一二岁,坐在靠过道的一侧。他身穿一件绿色体恤,体恤上印着一个最近在这个国家很走红的少女歌星的头像。这个男孩两颗眼珠子滴溜溜地乱转,却没有望向窗外的美景,而是在车厢里来回梭巡。我看出来了,在他的眼神中,充满了警惕,虽然刻意隐藏,却因为年龄的原因,欲盖弥彰。 我转过了头,又注意到了坐在中间的那个女人。 这女人最多二十岁,瓜子脸上薄薄施了一层淡妆,两片樱唇涂抹得恰到好处。她穿了一身浅蓝色的碎花褶子裙,优雅地坐在座位上,两手交叉在怀中,一张紫色的流苏丝绸帕随意地盖在手臂上,遮住了她的手掌与手腕。她望向窗外,但两只眼珠却木然地一动不动,似乎陷入了沉思中。 看着对面的三个旅客,我觉得有些奇怪,这正是炎热的季节,车厢中又有那么多空座位,为什么他们三个偏偏要挤坐在一起呢? 我突然想起了以前看武侠小说时,常常看到的一句话:在江湖上,见到三种人千万不要惹,老人,小孩,女人。呵呵,为什么会想到这句话,我也搞不清楚,真是大惊小怪,莫名其妙。 我暗笑了一声,然后垂下头,准备翻开手中的书,继续阅读。 这时,对面的那个小孩似乎注意到了我的存在,大概是觉得我闯入了他们的狭小空间而有些不满吧,他低声向那个老人说了几句话。 “这个人真讨厌,这么多位置为什么他只坐这里呢?” 他的声音很小,好象只想让那个老人一个人听到。并不是我故意要偷听他们的对话,只是因为以我经过训练的耳朵来说,捕捉到这样的声音实在是太容易了。 那个老人以更低的声音答道:“没事,他不会影响我们的计划。小波,别管他。” 我听到了他们的话后,眼皮突然一抬。我猜,在这个时候,我的眼神里一定写满了惊异。并不是因为他们提到了什么计划令我敏感,而是因为他们所说的话,用的并不是当地的语言,而是一种根本不应该在这里出现的语言。 他们所说的这些话,是用的一种很生僻的语言——ESPERANtO语! 而这种语言,一般被我们称之为:世界语。 第二章 求救信号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统计,全世界已知语言大约有四千二百余种,人类的这种多语言现象,长久以来为各族人民的沟通带来了无法逾越的麻烦与障碍。语言差异一直是困扰人类谋求共同进步的一道文化障碍,不同程度地制约文明发展的深度和广度。 如何才能跨越这道鸿沟呢,寻找一种可以让全世界的人们可以共同交流,再没有障碍?从17世纪的时候,培根、笛卡尔等人就在尝试创造一种新的语言。到了1887年的时候,波兰的眼科医生柴门霍夫博士终于创造出了一种音规范、音调优美、语法简洁、单词易记的语言,定名为ESPERANtO语。意为“希望者”,而在国内,则称为世界语。不过这种语言只是小范围作为科研教学使用,在实际生活里,基本上没有人会在日常对话里应用。 世界语是一种只被少数人掌握的语言,偏偏我以前在无聊时为了打发时光,曾经学习过一段时间。后来因为实在找不到其他人与我共同练习才只得作罢。 所以当我现在在这东南亚小国的旅游列车上,突然听到一老一少两个男人竟然使用流利的ESPERANtO语交谈,第一个作出的反应当然就是莫名惊诧。 不过我立即就在趁他们没发现我的惊讶时,就恢复了脸上的平静。毕竟我是个好奇心过分浓郁的无聊人,我倒想看看对面这三个奇怪的旅客究竟想做些什么。 当这一老一少说话的时候,那个坐在中间的女人并没有异样的反应,看来她并不懂这样的语言。两个人说着生僻的语言,却不让中间与他们同行的女人听懂,这说明了什么?在我的心里不禁暗生疑窦。答案只有一个,这俩人所说的话并不想让那个女人知道。 这其中定有古怪! 我开始注意倾听这一老一少继续要说的话,但是只见那光头老者略带怀疑地望了我一眼,一张嘴,说的竟是另一种我听不懂的语言。他向那个男孩说了一句话后,然后他们就开始用那种语言交谈了起来。 我开始感到更加迷惑了,这两个人竟然可以又使用另一种语言,而且还是我听不懂的。 虽然我从来不敢说自己是个语言天才,但是在语言上却有着比平常人更多的天赋。比如说我曾经花了整整三个月去学习西藏语,又比如说学习太平洋岛国上几乎濒临绝迹的语言花了我三个星期的时间,我对国内各地的方言也略有了解。但是现在他们俩说的话我却一句也听不懂。 这是一种单音节与多音节词汇并用的语言,音调忽高忽低,一会如吹着口哨般飘摇直上,一会又如屏住呼吸般沉积落下。 我敢打赌,我从来没听到过这样的语言。我暗暗为自己的孤陋寡闻自惭形秽,不过我旋即就释然了。因为我已经得到了答案,他们所说的语言并不是任何一种世界上曾经有过的语言。换句话说,他们现在所说的语言是一种新的语言,是他们自己创造的一种语言。 就像是一种密码一般。 什么样的人会在说话的时候使用密码呢?使用密码语言,除了间谍,就只有帮会了。据我所知,在旧时的中国,沪上的青帮弟兄有着自己的一帮密码般的切口,除了帮内的人员,外界的人一句也听不懂。而蛰伏在西南的袍哥人家也常常使用切口会话,就连日常生活也会使用到切口。 这两个使用密码语言的人,一个是老者,另一个是小孩,当然不可能是间谍。没有哪个国家会培养出这么小的一个孩子去做间谍,因为小孩是最容易成为泄密的软肋。唯一的解释就是,他们是帮会中人。 在我的印象中,在这个东南亚的国家里,并没有哪个帮会有可能使用到世界语来做帮会切口,更惶论自创的密码语言。这两个人到底是什么人?我不禁暗暗揣测了起他们的来历。 真是个让人困惑的问题,饶我苏幕遮纵是见多识广,却也半点猜不出他们的来历。 正当我神游之际,突然我听到了很细微的声音,“哒哒哒——哒哒哒——”,好象是高跟鞋底碰触车厢地板的声音。 我蓦地睁开眼睛,抬头望去。这声音是对面座位上,坐在中间的那个妙龄女子发出的。此刻,她正用高跟鞋的鞋跟轻轻撞击着地板,眼睛还不住向我瞟来,眼神中尽是渴望之情。 她的那双眼睛像是会说话一般。 莫非她对我有意?我早就听说这个国家的女孩向来以豪放大胆著称,而我也向来不反对旅途中的艳遇,所以心蔟不由得一阵摇曳,不禁开始注意起她的举动。 这个女子见我注意她,赶紧眼帘微微低垂,视线落到了她的那双高跟鞋上。 我也跟着将注意力集中到了她的脚上。只见她的左脚脚跟在地面上轻轻碰了三下,并没有发出声音。然后又换右脚碰了三下,接着又是左脚碰了三下。这时,她抬起头来,略带焦虑地望着我。 她想要告诉我什么?我的大脑飞快地转动着。 左三下,右三下,又是左三下? 难道又是密码?我的脑子顿时豁然开朗。是国际通用的莫尔斯密码吗?左脚代表0,右脚代表1?是因为她怕发出声音被那两个神秘旅伴发现,而采用这样的办法吗? 三长,三短,又三长? SOS?!国际通用的求救信号?! 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今天我苏幕遮在这异国的列车上,究竟都遇到了些什么样的人?先是两个会说世界语,还会用自创密码语言的一老一少。现在又遇到了一个会用莫尔斯电码求救的妙龄女子! 我的天,难道又到了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时刻了吗? 我感觉到自己的后背脊梁处开始一阵阵的紧绷,一丝冷冷的汗渗出皮肤。 第三章 电光火石 我先偷偷看一眼那两个用切口交谈着的一老一少,趁着他们不注意,我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这个少女既然知道用左脚右脚来表示莫尔斯电码的长短,自然也能看懂我用手指摸鼻翼的左右来区别电码的长短信号。我用最普通没加密的莫尔斯电码向这个女子问道:“出了什么事?我能帮到你吗?” 这女孩左右环顾了一下,她显然看懂了我的意思,继续用脚点着地告诉我:“他们是坏人,他们绑架了我,要把我卖到边缘部落去。” 这女子继续用莫尔斯电码说道:“当心,他们有枪。” 枪?难道我苏幕遮会怕吗? 在这个世界上,一共有三十七种躲避子弹的方法,恰巧我知道其中的十一种。只要不是冲锋枪或者霰弹枪,我都可以利用自己精通的国术轻易躲过。毫无疑问,我一向自认为是一个充满正义感的男人,我有责任也有义务解救这个女子于水火之中。正当我准备“腾”的一声站起来时,我忽然凝滞住了动作,整个身体僵持在座位上。因为我看到了那个老者手上拿的那件什物。 在他的手中,拿着一柄既粗且长的竹竿水烟。在东南亚的这个国家,很多老年人都有吸食水烟的习惯,水烟杆通常都是锯一段竹杆,打通上面的竹节再插上搁烟草的格子,就可以直接使用。但是这个老者用的水烟杆却有些与众不同,在竹竿外刷了一层桐油漆,闪闪发亮,竹竿的末端插进了他的衣兜里,而竹竿的顶端却指着那个女子。不管他怎么移动身体,那截水烟杆的顶端都一直指着那女子的头颅,一动不动。 我的第六感告诉我,千万不要轻举妄动。我已经看出来了,这具水烟杆是一把经过伪装,装有机簧的枪。如果这把枪是指着我的,我倒可以轻易化解。但是此刻这把枪是指着这个女子,倒令得我投鼠忌器,不敢付渚行动。我必须要冷静,我对自己说,我需要一个合适的时机。 越来越有意思了,伪装成水烟杆的枪,这是旧时活跃在东北的马匪惯用的武器,没想到却在这东南亚的旅游列车上看到了,真是奇哉怪也。我苏幕遮虽然见过的怪事多了,却没见过这么怪异的事。 我重新坐了下来,将背轻轻靠在了椅背上,勾下了头。对面那女子显然有些失望,她一定是以为我胆怯了,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什么都没说,面无表情地闭上眼睛,装作闭目养神的模样,将两只手杖遮住了面部,虽然再睁开了眼睛。我的视线从遮盖着的手指缝隙望了出去,然后用手指轻轻弹着自己的额头,发出细微的砰砰的声音。 不用说,这还是莫尔斯电码,不过我做了少少的变形,将长音变成短音,短音变成了长音。我猜这个女子既然懂得用脚跟触碰地面来提醒我,也一定可以理解到我的意思。 果然,她睁大了眼睛看着我,一双眸子水汪汪的。她的确已经领会到了我的苦心。 我只是对她说:“放心好了,我会对付他们的。我一定可以救你出生天。” 是的,我只要说出来了,就自然一定会有办法做到。事实上,我已经想好了应该怎么做。我需要的只是一个恰当的时机,而这个时机马上就会到的。 我听到相邻的车厢爆发出一阵欢呼,我知道是那群国外的旅游者们发出的,因为列车即将到达风景区的车站了。我在上这趟火车前,已经看了一遍列车运行的时间表,知道这个时候,马上就会达到一个风景秀美的景区小站,估计很多旅客我也会在这里下车。 我等的就是这个时候! 火车发出震耳欲聋的轰鸣声,然后拉响了汽笛,火车在汽笛声中缓慢减下了速度。 我坐在座位上,细细聆听周遭的声音,窗外矿泉水方便面旅游纪念品的叫卖声渐渐清晰。从身体上的惯性,我可以知道火车的车速已经越来越慢,即将就要停下来了。 我等待的就是列车停下来的那一刹那。不管列车的速度降到了多慢,当它最终从前进变成静止,哪怕再好的火车司机,也会让列车产生一个惯性。在那一刻,不管是谁都会因为这惯性而重心失衡。当然,我也不会例外,这是正常的物理现象。但是我自幼勤习国术,至今已近二十年,良好的身体机能令我在外界环境变化时,能够产生最原始的应激反应,这应激反应可以将列车惯性对身体的影响减少到最小的程度。 列车停下来的那一刻,也许只有零点一秒,但是对于我来说,已经足够了。 就在这时,我又听到列车拉响了汽笛,然后是刺耳的铁轨摩擦声。列车停住了。 我睁开眼,看到对面的三个人同时身体一个趔趄。 “腾”的一声,我以最快的速度站了起来,整个身体一跃而起。 当列车惯性发生的那一刹那,只有零点一秒的时间,那个光头老者肯定会做出一个轻微的趔趄,手中的水烟杆就会暂时离开指着的女子。我等待的就是这一刻。 我一跃而起,趁着这老者重心不稳,脚在空中一摆,做出了一个空蹬跳腿,一脚踢在了竹烟杆上。 “啪”的一声破响,这水烟杆被我踢成了两截。不过被我踢断的只是外边一层竹皮,破裂的竹皮中却露出了黄铜制成的枪杆。但因为我这一踢实在是出人意料,这一老一少显然没有防备。在他们没有回过神来的那一瞬间,我一落地,就以最快的速度一把抄住了黄铜枪杆,手中爆出力来,枪杆顿时向下沉去。我再横过手肘,关节使劲向老者的胸膛击去。对于拐卖良家妇女的黑帮人士,我向来都是不留情面的。虽然我没有使上十分的劲力,但就算这五分的劲头也足够让他喝上一壶。只听一声闷哼,这老者已然倒在地上,捂着胸口不住叫唤。 我自幼所习的国术是秘宗南派,这一派别的国术并不以招式见长,而是讲究关节摆动的角度,以最合理的动作产生最强劲的力量。正如一代宗师李小龙的截拳道一般,糅合了各种搏击技术的精华,演变成最简单的招数。所以我使用的仅仅是极为平常的一个招式,但在当时却是最有效的方法。我敢肯定就是我这一肘,绝对已经令这老者肋骨起码断裂了两根。根据他的身高,断裂的应该是右上第三根与第四根肋骨。 我一把拉起还在目瞪口呆的妙龄女子,大叫一声:“快跑!” 我们俩人正要冲上车厢过道时,坐在靠进过道的那个名叫小波的男孩蓦的跳了起来,紧紧抱住了我的腿。 其实想要摆脱这个男孩对于我来说是件很简单的事,我只需要将原本弯曲的腿用力伸直,蹬在这个男孩的胸口上,就可以将他踢到两米以外。不过我没有这么做,因为我知道,就我这习过国术的人来说,哪怕只加上两分力道,也足以令到这男孩胸骨破裂。而对于一个还没有发育完全的男孩来说,这样的打击完全可以是毁灭性的。在缺医少药的这个东南亚国家来说,要医疗胸骨骨裂恐怕是件很困难的事,说不定会造成他终身的遗憾。我不愿意造成这样的遗憾,因为我不相信一个小男孩会做出拐卖妇女的事,多半他都只是受了那个老者的蒙骗与唆使。 于是我将拉着的妙龄女子往过道上使劲一推,推到了过道上,然后叫道:“快跑,跑得越远越好。” 那个女子似乎还惊魂未定,她呆呆地站在过道上,回头又看了我一眼,然后像是想起了什么,摘下了左耳上一只耳环放在了我的手心中。接着她转过身去,快步跑离,转眼就消失在了车厢尽头。 我笑了笑,将那只耳环放进了兜里,心道总算让这受苦的女子逃出了生天。 就在这时,我的左边小腿肌肉忽的一阵剧痛,低下头来,不禁火从心起。这个叫小波的男孩见我打伤了老者,又放走了那女子,竟张开了嘴狠狠一口咬在了我的左边小腿上。 时适夏日,我只穿了一件薄薄的单裤,这一咬,牙痕直入我的肌层,竟已有鲜血渗出。我心中大怒,可怜我刚才那番妇人之仁。我弯下腰来,伸出手指,按在了他的面颊上,略一使力。只听这男孩呲牙叫唤了一声,就松开了嘴。我知道,我这一使力已经令得他的下颚脱臼。这样蛮横的小孩,我不得不让他吃到一点些许的苦头。 再一回头,那老者还在地上趴着,嘴里哼哼着我听不懂的语言。 虽然我并不怕这两个人,但是我也不想平白惹到当地的黑道帮派。毕竟不怕与人打,就怕被人缠。于是我拍了拍手上的灰,在车厢中众人的诧异目光中转过了身,向车厢的交接处一瘸一拐地走去,刚才那个叫小波的男孩这一咬,还真让我感到了疼痛。我必须得离开这列火车,哪怕就在这个站下车也行。 当我瘸着腿走到车门处时,看到一个身材瘦小面目黢黑的当地乘警正迎面登登登地跑过来。我咧嘴一笑,用英文对他说:“在车上有两个人贩子,一老一少,现在正躺在地板上叫唤呢,现在他们还需要你手中的两幅手铐。” 说完,我就自顾自地越过了他,准备下车。 “喂,先生,请等一等。”我听到这个乘警在身后同样也用英文对我说道。 我回过身来,不禁一愣。 在这个乘警的手里竟提着一把手枪,指着我的头! 第四章 突生变故 乘警的手里,拿着的竟是一把柯尔特M2000自动手枪! 柯尔特M2000算得上是手枪中的名品,1991年4月由美国柯尔特公司发明生产。这种手枪射击精度极好,采用了枪管回转式开锁原理,当子弹射出后,枪管与套筒锁在一起成为一个整体向后运动,不但减少了后坐力,还可以一发一发子弹高一致性,达到高精度射击要求。 这样的手枪就如同一把冲锋枪一般,子弹速度极快,还可以迅速连发。我虽然懂得十一种规避子弹的方法,但是面对柯尔特M2000自动手枪,就算我身手最矫健的时候,也不敢说有三成的把握,更何况此刻我的左边小腿被那个小孩使劲咬伤。 于是我只有无奈地举起了双手,做出了我最不愿意做的动作——投降。不过此时我的心中又出现了新的疑惑。 这个乘警为什么要用枪指着我?难道他和那两个人贩子是同伙? 柯尔特手枪向来只是美国警队专用手枪,虽然也有向其他国家输出,但是如果警衔没到一定的地位,是没有能力配备这种手枪的。而这种手枪在黑市上更是抢手货,常常都是有价无市。 这个乘警手臂上的肩章表明他只是个普通乘警,却能拥有如此威力的高性能手枪,这不能不让我感到心惊肉跳。只有唯一的解释,他并不是一个真正的乘警,而是黑帮中的一员。 虽然我一直都想规避帮派的麻烦,但是现在毫无疑问,我已经被扯进了这个旋涡,避无可避。 这个身材瘦小面目黢黑的乘警用手枪指着我,胁迫我又走进了这狭小逼仄的车厢。 原本躺在地上的那个光头老者已经坐在了座位上,正为那个叫小波的男孩接着脱臼的下颚,但是使了几次力,力道与角度都没有使对劲,疼得那小孩不停呲牙大叫,涕泪并出。 我冷笑了一声,走了过去,只伸出了一只手,放在小孩的下巴上,略微一抬,他的下巴就放回了原处。 他的下巴一收回去,就对我怒目相视,嘴里不干不净地骂了起来。这次他说的话我听懂了,说的语言竟是广东白话。 我知道,一个人不管在异地呆了再过漫长的年月,一旦到了情急的时候,总会说出自己出身地的语言。我有一个认识了近十年的朋友,我一直都以为他是深圳土著,他也自己这么说,他讲得一口流利的白话,肤色模样也和当地人别无二致。但当我陪他在产房外等待他儿子诞生时,听到生下一对龙凤胎,他竟高声叫道“他奶奶个熊”,我才明白他原来他是东北人。 而此刻这个小孩,竟高声叫出了广东白话,看来他一定是祖籍广东。 我呵呵一笑,没有理会身后乘警手中正指着我的手枪,用同样标准的白话对这个小孩说道:“如果我不回来,你会疼得更久。谁叫你这么用力咬我的?” 然后,我又对着这光头老者说道:“刚才你用力想把他的下巴托回去,但是你用的力度实在太大,若稍有偏斜,他的下巴就算是废掉了,拿一辈子去医吧。” 这老者忽的倒吸一口凉气,然后双眼圆瞪,朝着我冲了过来,两只手抓住了我的衣领,叫道:“你这该死的家伙,竟然放走了她!你会为你做出的一切付出代价!” 他用的也是广东白话,因为他的肋骨被我撞断,所以他说完这几句话后就剧烈地咳起了嗽,胸口不停上下起伏。 我笑了起来:“大爷,您当心一点。您的肋骨已经断了,就别这么剧烈运动了,当心断了的骨头刺进您的心脏里。” 我说完这几句话后,立刻就后悔了。因为我的后脑在这一刻突然一阵生硬的疼痛,是站在身后的那个乘警,用手枪枪托使劲砸在了我的脑袋上。是我刚才这几句尖刻的话语惹恼了他。 正因为这枪托使劲的一击,我的脑袋“嗡”的一声,耳边好象有无数只蜜蜂在唱着歌,眼前也是金星四冒。我想伸出手来捂住脑袋,两只手却被这乘警反剪在了身后,然后双手蓦的一凉。 我低头一看,手腕上竟凭空多出了一双紧铐着的手铐。 这个乘警将手枪放进了枪套,然后从怀里逃出了一张藏青色的派司在我眼前晃了晃,一字一顿地对我说: “先生,你因为涉嫌谋杀重罪,已被拘捕在案。我是高级警长拉沙瓦,现在宣读你的权利。你有权保持沉默,如果你放弃这个权利,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 谋杀重罪?怎么回事? 这个乘警竟然不是帮会人员,而是高级警长,难怪他拥有柯尔特M2000自动手枪。那么这两个说着密码语言的又是何许人也?莫非他们并不是什么人贩子? 我的心里骤然一紧。难道我刚才见义勇为,救出的那个妙龄女子竟是在逃的重罪犯人? 我感觉头有点晕了。 第五章 杀手孔雀 这三个人将我铐着走向两节车厢接头处的乘警室。 其实对于我来说,这幅手铐只是小儿科而已,我只需要稍一动劲,就可以摆脱禁锢。不过我此时已经为自己好心办错事而感到内疚不已,于是还是跟着他们走进了乘警室。反正我只要想逃脱,随时都可以做到,而我那天生可以杀死猫的好奇心,却令我非常想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那个逃脱的女人究竟是什么人。所以我顺从地跟着他们,走进乘警室后坐了下来。 “姓名?”拉沙瓦高级警长面无表情地用英文问道。 “苏幕遮。” “词牌名?”那个神秘的老者突然问道,他用的是广东白话。 我咧嘴一笑。不错,我的名字苏幕遮,本身就是词牌名的一种。想不到在这东南亚的异国,当我接受高级警察的询问时,竟会有人由我的名字想到词牌名。 这可真称得上在奇怪的地方遇到奇怪的人,并且做出奇怪的事! “年龄?”拉沙瓦继续问道。 “25。” “性别?” 我苦笑道:“您看呢?” 拉沙瓦高级警长愠怒的扫了我一眼,高声叫道:“在我们国家,有很多看上去是男人的,其实是女人,还有很多看上去是女人的,其实是男人。我问你什么你就回答什么,少跟我废话!” 我一想,这倒也是,他并没有说错,于是收回了戏谑的表情,答道:“我是男的,如假包换的男人。” “你是神秘孔雀女的同伙?她给了你多少报酬让你救她?” “孔雀女?什么孔雀女?”我诧异地问道。 “你不知道孔雀女?别装了!她在我们国家已经被通缉三个多月了,你应该不会不知道吧?” 我蓦地一愣,想起上火车前看的那张报纸。我这才记起,报纸上的那张通缉令,被通缉的妙龄女子正是叫作“孔雀女”! 这下我才算知道了自己处境的困顿。刚才我在火车上救的那个女人竟是孔雀女,心中不由得暗叫一声不好。 我的大脑开始快速运转起来,开始强行记忆起这三个月里从报纸与电视上看到的关于孔雀女的一切。我的记忆力一向很强,几乎看过一眼的东西都不会忘记。但是脑海里东西太多了,也并不是件好事,那会让人整天处于信息量的轰炸中。所以我常常会把一些无用的信息强行忘却,就像把文件扔进电脑的回收站里一般。 不要以为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其实这只是人体不为人知的潜能之一。对于我这个自幼勤习国术的人来说,更是不在话下。 很快,我就回忆起关于孔雀女的一些资料。她是这个国家南部最为神秘莫测的女杀手,身手矫健,枪法出众。据说没有人看到过她真正的模样,因为死了的人是看不到别人长什么模样的,凡是看到过她的人,全都死了。 她并不是出钱就可以请到的杀手,而是一个除暴安良的女侠。她所干的每一票案子,死者都是为富不仁的贵族,或是横行一方的恶霸。她每次作了案,都会在现场留下一根蓝色的孔雀翎,于是人们都称她为神秘孔雀女。 在这个贫富悬殊极为厉害的东南亚国家,神秘孔雀女成了富人的眼中盯肉中刺,已经有好几个大富豪联手悬红,要求警方捉拿孔雀女归案。警方也竭尽全力想要捕获她,但是却也一直不得其门而入,无法捉获她,甚至连她长什么模样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 我的确没有想到,那看似普通的一老一少竟然能够捉到孔雀女,更没有想到自己竟在无意之中解救了她。 不过,我却也为自己刚才的举动感到不再内疚。孔雀女虽然是位杀人不眨眼的女杀手,但是她从来就没有杀过不应该杀的人。她一直都穿梭在密密麻麻的热带丛林之中,除暴安良,杀富济贫,在这个国家的中下阶层里,她一直都是人们心目中的女神。我为救了这样的女侠感到自豪,更想再次见到她的身影。 但是,这两个捉到她的人又是谁?他们又是怎么捉到她的呢?看来这两个人的确不是平凡人,而看上去更不像警队中人,因为警方绝对不会使用老头与小孩的。难道他们就是传说中的赏金猎手吗?我又想起了流传与这个国家的另一则传言。 在这个国家里,因为建国的时间并不长,所以警队的力量相当薄弱。于是就出现了赏金猎手这个特殊的行业。 一般来说,警方对于想要捕获的犯人都会列出一个悬赏捉拿的赏金标准,吸引民间的猎手们,谁如果捉到了犯人并送到警局,都会拿到一笔数额一定的赏金。活着的是一个价,死了的又是另一个价。据说神秘孔雀女在赏金排行榜上已经排到了前三位,仅次于一个金三角大毒枭与一个连环杀婴狂魔。有无数赏金猎手都在追寻她的踪影,却全都不得不空手而归,因为她实在是太过于神秘,根本不知道她到底是何许人也。 有人在传说孔雀女是前朝王室的遗孤,手中掌握了秘密的财宝,可以调动大量的资金,幼年的时候更有王室中的大内功夫高手教会了她武功,更学回了在丛林中生存的特异技能,所以她才可以在丛林里如鱼得水,所向披靡,一次又一次逃脱猎手的追踪。 但这两个曾经捉到她的一老一少又是谁呢?既然他们能捉到孔雀女,当然功夫应该高出她才对,可是又怎么会抵挡不住我的攻击呢?如此轻易地让我救走了她。 一个又一个的迷团困惑住了我,绞得我的脑子如一团粥一般。 不过,现在横亘在我面前的问题却是,我怎么才能跳出这个旋涡,因为我根本就不想再搅在其中,一旦和孔雀女牵扯上了关系,我就会被当作警方以及更多赏金猎手的目标。那会为我带来更多的麻烦。 我是一个讨厌麻烦的人。 所以,我必须得想办法离开这里。 第六章 绝密所在 “说,你是不是和孔雀女一伙的?”拉沙瓦高声喝问道。 我老老实实地摇了摇头。 我已经想过了,与其胡乱编一通说辞,迟早被他们识破,还不如直接告诉事实。于是我把孔雀女使用莫尔斯电码求救,我挺身而出一事一五一十地说了出来。 本来我还以为在听了我的叙述后,他们一定会认为我是个见义勇为急公近义只不过受了坏人蒙蔽好心做了坏事还有希望挽救不应该一棍子打死的一代新人杰出代表。不过当我看到他们脸上的表情后,立刻就失望了。在他们的脸上,完完全全地写满了不相信。 “你的意思是,你在上车前根本不认识孔雀女?”拉沙瓦怀疑地问道。 我无辜地点着头,就像鸡啄米一般。 他转过头去,向那个光头老者问道:“司徒教授,您相信他的话吗?” 我这才知道,原来这个瘦弱的老者,他姓司徒,还是一个教授。只不过不知道他是哪家大学的教授。 司徒教授灰着一张脸,仔仔细细地打量着我的脸,然后轻轻咳了一声,说道:“苏先生,我也想相信你说的话,但是你的那些举动却不能不让我心生怀疑。” “哦?!”我问道,“你怀疑什么?” 他指着我的鼻子,声音突然尖利了起来:“你刚才跃起,双腿在空中交叉瞪踏的动作,是福建铁竹会的铁竹腿。你用肘关节击打我胸膛的那招,是关东响马堂近身肉搏时自创的夺命肘。你用手指卸掉小波下巴的那招,则是山西沐家的十八小擒拿手。这是三种不同地方的国术精华,却被你同时使用出来,而且还用得如此娴熟,恰倒好处。这说明你是个很有成就的国术高手,而你却说是无意之间来到我们这节车厢,还凑巧坐到了我们的对面,偏偏又鬼使神差地放走了孔雀女。这样的解释真的很难让人信服。” 我的额头上顿时冒出了汗,背心处渗出了一层密密实实的汗液。 这个司徒教授眼睛实在是太毒辣了,刚才在车厢中短兵相接只是短短的一瞬,他却一眼就看出了我的三个招式,的确是慧眼如炬。 我自幼勤习的国术是秘宗南派。据我那位令人景仰的师傅所述,开创本派的前辈祖师爷乃是一介奇人,精通各个门派武功的精华。我所学的这套秘宗八十八式正是结合了一百单八个门派中的绝学精选改造而成,每一招都发挥了更大的威力。而在这一百单八个门拍中的的确确包括了福建铁竹会、关东响马堂与山西沐家。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不竟又思索起了我的问题,这个老头究竟是什么人? 拉沙瓦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得意地咧嘴一笑,说道:“司徒教授没退休前是我们国立警察学院的武术总教头,年轻时拿过无数的功夫大赛冠军称号,家里的奖杯堆了一屋子都搁不下。” 我的心里“咯噔”一声,不禁怀疑起拉沙瓦的话来。照他说来司徒教授的功夫称得上是一等一的高手,怎么在车厢里竟在我的一击下就溃败如斯? 这时,司徒教授捂着胸口站了起来,说道:“你一定在想为什么你可以在车厢里一击而中了吧?对不对?” 我点头。 他的语气突然黯淡了下来,说道:“唉……我在三年前得了一次急性心肌梗塞,在医院里足足住了四个月。等我出了医院后,才发现自己的功夫竟然再也一点也使不出来了。这正是一个习武之人最大的悲哀。” 我也叹了一口气,因为我也明白这样的苦衷。我想起了自己那位令人景仰的师傅,他也是在一次车祸后,半身瘫痪,尽失一身精湛的武艺。最后只有留在寓所里终日与花草为伴,半年之后就郁郁而终。一想起这事,我就辛酸不已。 不过拉沙瓦的一声咳嗽立刻又将我从神游中拉回到了这列车的乘警室里。 头顶上的吊扇吱呀吱呀地发出噪音,我开始觉得有些闷热,解开了衬衣最上面的一颗纽扣。 司徒教授继续起他的怀疑,向我质问道:“你说,你为什么会在列车上?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我傲然答道:“我是今天临时决定去坎苏城的,因为我想去那里的动物园看一只海豚。” “什么?看一只海豚?”拉沙瓦惊道。 我知道,当我说出了自己的真实目的后,他们一定会不相信的。他们根本没有办法理解一个无所事事的年轻人会做出这样的举动。 其实我在瓦伊邦火车站看报纸的时候,并不是我第一次看到海豚训练师丝儿小姐的照片。三个月前,我刚到这个国家的时候,就在另一个城市看过她的演出。她的那只心爱的海豚叫星星,一个很可爱的名字。 那时,丝儿身着泳衣戴着面纱站在星星的头顶,手里举着铁圈。她一声令下,星星就从水中一跃而起,在水花溅起的弧形中穿越铁圈,真的就像一颗划破天际的流星一般。在那个时候,丝儿小姐就会绕场一周,向观众挥手致意。当然,她还是会戴着面纱。在我的心目里,她成了一位最神秘的公主,所有人都在猜测她的模样,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 我深深被她吸引着了,在那个城市里,几乎每天我都会去看她的表演。而且每次都会花上一笔钱,换来第一排的座位。可惜我只看了一个礼拜,丝儿与她的海豚星星就离开了那个城市。我不知道她们去哪个城市了,心里一直都盼望着可以再次看到她们的演出。 我一直都记得,在看她演出的那个星期,她似乎已经注意到了坐在第一排的我,每次表演完了都会我所在的方向望上几眼。当我与她目光对接的那一霎,我浑身都会忍不住颤栗。 不过,拉沙瓦警长与司徒教授都对我的解释都感到不甚满意,他们面若冰霜地用当地语言交头接耳了几句,然后转过身来,对我说:“对不起了,苏先生。看来我们必须拘留你,请你配合我们警方的调查。” 我的心突突地跳着,当然,我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办。我大声抗议道:“我是中国公民,请你马上通知我国大使馆!” “呵呵。”拉沙瓦一声冷笑,说道,“这个你放心,我们自然知道应该怎么做。但是必须得告诉你,我们只是拘留你,而不是逮捕你。我们有权置留你四十八小时,而根据我国法律,对你的拘留时效回在四十八小时期满后自动再延续四十八小时。到那个时候我们才通知贵国大使馆。哦,对了,我还要告诉你,在我国,就算拘留,也是在监狱里拘留的,哈哈……” 他抓起了桌上的行动电话,就准备通知人来带走我。 我不能让他们将我带进监狱,我不能任由他们宰割,我必须要离开这里! 我的手腕不停活动了起来,以各个不可思议匪夷所思的动作变换着角度,只是几秒钟,手腕上的手铐已经松开了一小截。 就在这时,司徒教授腾的站了起来,高声斥道:“拉沙瓦,别打电话!” 我顿时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诧异地看着司徒教授。我倒想听听他要说什么。 司徒教授盯着拉沙瓦,冷冷地说道:“你打电话叫人来吗?你还想多找几个人来分赏金吗?” 拉沙瓦立刻砸下了听筒,脸上一片冷汗。 我这总算是听明白了。他们俩虽然是警察出身,但捉拿孔雀女却完全是为了富商们的悬红。既然他们不准备把我送到监狱去,那又准备把我送到哪里去呢? 这时,司徒教授说道:“拉沙瓦,我知道一个绝密的所在,就把他送到那里去吧。”他将嘴附到了拉沙瓦的耳边,用当地语言窃窃私语起来。他们这次说的话我一句也没听清楚,只看到拉沙瓦的脸上露出了诡异的笑意。 我的大脑也在高速地旋转。看着拉沙瓦手中的柯尔特M2000自动手枪,我本来就没有逃脱的绝对自信。再加上我的小腿被小波咬伤,更是雪上加霜。看来就让他们把我关到所谓的那个绝密所在吧,我相信总会比这里更容易逃脱。 我在一把柯尔特M2000自动手枪的胁迫下,与拉沙瓦、司徒教授,再加上那个叫小波的男孩,一起挤进了一辆越野吉普车中。还好,这辆吉普车还算得上宽敞,加之我的手铐也被我弄松开了一格,所以我并没有觉得特别的难受。 他们要将我送到不知名的地方,从现在上了车起,我就得考虑如何逃脱。于是我睁大了眼睛望向窗外,想要知道这车究竟是沿着什么方向前进的。 司徒教授似乎是看穿了我的想法,从驾驶台的下面取出了一张黑色的布,命令拉沙瓦蒙在了我的眼睛上。 我只好顺从的让他们蒙住了我的眼睛。毕竟在敌众我寡的时候,做无谓的反抗一点用处也没有,只会带身的伤害。 我将身体陷在了柔软的座椅中,看似懒洋洋地坐在哪里,其实不然。 我放松了自己的身体,集中起自己的精力,开始注意身体的惯性。当身体向左倒的时候,我就知道车是在向右边转弯。当身体向右倒的时候,车就是在向左边转弯。我还仔细地留意每次惯性发生改变之间经过的时间以及窗外风声掠过时夹杂着的琐碎声响。 作为一个长期习武,坚持不怠的人,我的感觉细胞极为灵敏,记忆力也好过常人。我敢肯定,只我细心留意,一定可以把去的路线,记得清楚无误。 越野车的速度越开越快,一定是驶到了郊外,我甚至听到了窗外的鸟鸣声,还有那森林富含负离子的空气的清香气味。 他们究竟要带我去哪里? 我细细数着自己的脉搏,以我习武的体格,我每分钟的心跳是70下,不会多也不会少,即使是在剧烈运动的时候,也会保持这样的速率。我只要数着自己的心跳数目,就可以知道究竟在这郊外坐了多久的车。 不过在途中,我曾经被一阵直升飞机螺旋桨的轰鸣声打断了半分钟。在那半分钟里,我被这声音扰乱了记忆。但是这<strike>http://wwrike>没关系,只要我知道大致的位置就行了。 在经过了一小时三十九分钟又二十八秒后,车缓缓停了下来。 戴着的黑布被一只粗暴的手一把扯开,我的眼睛一时适应不了明亮的阳光,赶紧用手臂遮住了眼睛。 透过指缝,我的目光投向了车窗外。 车窗外是一片静谧的树林,在树林后有一堵约莫五米高的白色围墙,墙上插着横七竖八的玻璃渣子,还有密密麻麻的电线。墙上爬满了绿油油的藤生植物,上面点缀着或白或黄的花朵。 在围墙的中间,是一面黄铜大门,门上吊着一块牌匾,写着当地语言与英文。 我一看到上面的英文字,气就不打一处来。一种被侮辱的感觉自胸中油然而生。 “坎苏市精神疾病治疗中心”。 他们竟将我送到精神病医院来了。 第七章 白费心机 在柯尔特M2000的威胁下,我无可奈何地下了车。 司徒教授一个电话之后,黄铜大门应声而开。两个身穿土黄色制服的警卫走了出来。 眼看我就要被抓进这可怕的精神病医院,我连忙大声叫了起来:“快放了我!我不是精神病!” 一个高一点的警卫笑着对另一个稍嫌矮小的警卫说道:“看吧,每个来这里的人都说自己没有精神病。这就是典型的精神病患者。” 那个矮小的警卫看上去,显然是才来这里工作,不住唯唯诺诺地点头哈腰。 我有点生气,大声对这个矮小的警卫叫道:“那你说,你是不是神经病?” “不是!我当然不是!”矮小警卫不假思索地答道。 我嘿嘿一笑,说:“不错,每个到这里来的人都说自己没有神经病,这就是典型的精神病患者!” 矮小警卫这才知道中了我的套,狠狠瞪了我一眼。我忍不住又笑了起来。 司徒教授冷笑了一声,低声对我说道:“别闹了,你再闹也是逃不出去的!这里的院长是我的好朋友,我已经给他说了,你是个妄想症患者,他会把你关进单人房中。只要我查清真相就会放你出来。你就安心呆在里面吧,少耍什么花样。” 既然有柯尔特M自动手枪抵着我的腰,好象就算我说不同意也是不会被接受的。于是我只有老老实实地铐着手铐跟着这两个警卫走进了白色高墙中的坎苏纸精神治疗中心。 黄铜大门里是一个很宽敞的草坪,修剪得非常平整,在草坪后是一幢灰仆仆的四层建筑,四四方方,毫无个性。每层楼的每个窗户都装上了钢筋网栏。我倒并不惧怕被关进这样的牢房,说实话,以我苏幕遮的本事,自然有办法逃出这里的禁锢。但不管怎么说,被关进精神病院都是一件让人不快且没面子的事。如果以后被我那帮狐朋狗友知道了,还不知道怎么笑话我呢。 黄铜大门紧紧地关上了,我仔细观察着高墙内的每一处设施。虽然现在我还没有摆脱禁锢,但是已经需要为将来的逃脱做好必要的准备。 在草坪边缘靠近围墙的地方,栽了几棵椰子树,其中有一棵,长得很高,树干的最上方已经斜着从围墙上方伸出了墙外。我暗笑了一下,心想一会从牢房里逃出来,那棵树倒是个不错的脱险道具。 司徒教授与拉沙瓦与一个身着白大褂前来迎接的医生在一边窃窃私语着,而那个叫小波的小男孩则撒开了脚丫在绿草如茵的草坪上蹦来跳去,追逐着草丛上的蝴蝶。 而我,则被两个一高一矮的持枪警卫胁迫着走进了草坪后的那幢阴森的四层大楼。当我走进门洞的时候,我回过头来望了一眼,看到司徒教授正与那个白衣医生挥手道别,煞是亲热。 紧跟着,我换上了蓝白相间的直纹病人服后,被投进了二楼的一个单人小房间里。这个房间只有八平米左右,里面除了一张床什么都没有。在一面墙上,有着一个气窗,刚好可以伸出头。不过在气窗外还包上了一层密密匝匝的钢筋铁条栅栏,铁条足有两只手指粗。 在我的失望叹气声中,那两个警卫退出了房间。 不过,我的失望叹气声,完全是我假装的。当我一进了这房间,就已经想到了怎么逃脱。 没有什么事是可以难倒我苏幕遮的。 当警卫走出去后,我立刻闪到门边,细细听着他们脚步渐渐远去。当确定他们离开后,我脱下了右脚上的皮鞋。 我的两只皮鞋,都是我在国内的时候特制的,以防不测之备。皮鞋的鞋跟上,掌着一块铁皮,极不容易磨坏。而在鞋跟的铁掌上还有着几个不易被觉察的小螺丝,只要旋开了螺丝,里面就有我早就准备好了的各种物什。右脚的鞋跟里,我藏了钢锯、铁钉,甚至还有一个可以划破玻璃的金刚钻。左脚鞋跟藏的东西就更奇异了,不过在这里还暂时用不了,我也没有必要打开。只要有那根钢锯,我就可以轻易地切割开窗外的钢筋铁条栅栏,然后跳出去,以最快的速度穿过草坪,攀上椰子树,跃出围墙,重获自由。 不过当我脱下鞋后,立刻又郁闷了,而且是非常非常的郁闷。 因为,我没有旋开铁掌上那些小螺丝的工具。 这大概是一个我的失误吧,我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个考虑问题不够周全的人。我只想到了旋开鞋跟就可以取出东西,竟没有想到怎么才能旋开鞋跟。也许,出于自己的自负,我根本从来就没有考虑过真的会有一天会身陷险境,竟然会用到鞋跟里的脱险工具。 当然,我可以使用蛮力,从鞋子的里面硬砸出一个洞来取出这些工具。但是这样一来,我就再也没有办法重新穿回这双鞋,只有狼狈地赤足逃窜。 对于我这么一个自幼习武的人来说,获得自由并不是唯一的目的。既要逃脱,又要做得优雅,才是我需要做到的。如果光着一双脚东奔西跑的事被我那帮朋友知道了,又不知道会被怎么笑话,说不定会成为若干年的谈资。 为了不被他们笑话,我开始寻觅起其他的办法。 我环视四周,思量着怎么才可以逃出这里。敲了敲四面的墙壁,只听到厚厚实实的回音。墙壁很厚,再说手中也没有铁铲撬棒一类的玩意,看来想要挖个洞逃到隔壁也不现实。就算手上有这些东西,说不定挖出一个洞来到了隔壁,也是同样一间牢房,逃过去了也和没逃一个样。 我穿上鞋,深感沮丧,灰心地一屁股坐到了床上,有些自虐地将身体重重摔在了硬邦邦的床垫上。我的心竟有些冷了。 难道我真的会被关在这里吗? 我怎么能被关在这里呢?我是谁呀?我是苏幕遮!我是秘宗南派的唯一弟子苏幕遮啊!我怎么能被关在这里呢?简直是有辱师门,对不起我那位令人景仰的师傅! 看来只有使出险招了。我只有砸烂自己的鞋子,取出工具,就算被人耻笑又有何妨?反正在这个国家里,并没有几个认识我的人,赤着一双脚逃跑的事,也不见得会被我那些损友们知道。 我又一次脱下了右脚上的鞋,蹲下了身,捏紧拳头举到了空中。我准备使出十足全力,才用从湘西僵尸门打小人拳法中演化而来的一招雷霆贯日,一举砸烂我的皮鞋。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阵脚步声缓缓从门外的走廊上传来。有人靠近我了。 我的拳头僵持在空中,然后马上警觉地收了回来。逃脱并不急在这一时一刻,有一个智者说过,机会是等出来的。也许这句话并没有说错。 我赶紧脱掉另一双鞋,躺在了硬邦邦的床上,闭上眼睛假寐起来。 铁门上的小窗户打开了,一个很尖利的声音说道:“苏幕遮,该吃药了。” 第八章 突现转机 睁开眼睛,透过气窗,我看到外面站着的是那个矮小的警卫。 我不能让他们怀疑我有所动作,于是跳了起来,朝着这个警卫大声叫了起来:“我不是疯子!快放我出去!” 我这么叫是有理由的。我没有忘记在进门时,那个警卫曾经说过,只有疯子才会常常说自己没有疯。我这么做正是要让他们以为我是个真正的精神病人。 这警卫嘿嘿一笑,从窗口里递了一个药盒进来,说道:“苏幕遮,这是你的药,还有水。乖一点自己打开盒子吃掉,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要是你不配合的话,我就叫医生来给你从鼻子里插根胃管,把药磨成粉溶在水里用针管灌进去。” 说完,他就关上窗口,自顾自地离去。 当听到他的脚步远去,我看着手里的药盒,总觉得有哪里不对劲。可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我竟怎么也察觉不出来。也许是今天发生的事的确是来得过于快速,完全颠覆了我的大脑的应变能力,我变得有些迟钝了。 我不想让医生在我的鼻子里插进一根胃管,那会很难受的。可我更不想把这药盒里的药吃掉。别忘了,这是在精神病医院里,天知道医生都给我开了什么样的药,那些莫名其妙的药品就算正常人吃了都会生出一身病来的。而我,正是一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人! 我猛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因为这一掌的原因,我的脑袋突然变得清醒了起来。我终于想起刚才感觉到的不对劲是哪里了。 这个警卫有问题! 在精神病医院里,如果有医生要给病人开药,通常来说,都是以次为单位,每次只会开出几粒药,绝不可能一次开出一盒药。而这个警卫却给了我一盒药,而且没有亲眼看着我服用,这在精神病医院里是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事! 他给我的药盒里有什么? 他是敌人还是朋友? 不管他是敌人还是朋友,我都可以肯定一件事。事情发展到了现在,即将就会出现变化了。我期待着变化,只有在变化里我才可以找到生机。 于是,我慢慢地打开了药盒。 从药盒上的包装来看,这是一盒抗抑郁症的药,我正好对这种药有一定的了解,知道吃了后马上就会陷入昏睡。我没有再仔细理会药盒的包装,直接打开了盒子。盒子里是一板铝塑包装的药,铝塑板被一张白色的薄纸裹着,不用说,这张纸是药品说明书。 我取出了说明书,依稀看到这张纸上似乎写着什么东西。 摊开这张纸,上面果然写这几个字,是用汉字写的: “抬起床,床腿的钢管。晚八时。” 这是什么意思?我正要回过头去看房间里的床时,手里忽然一热,在我的手心里腾起了一团火苗。只是瞬间,这张纸就被跳动的火苗吞噬殆尽,只剩几片灰烬在空中飘舞。 我大骇。我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这张纸上被涂抹了磷粉,只要打开接触到空气后,就会发生自燃。这通常用于间谍的情报传递。没想到居然在这精神病医院里遇到了,实在是奇怪到了顶点。 这个奇怪的警卫到底是什么人?看来他并不是我的敌人。他是在帮我吗?抬起房间里的床,从空心钢管床腿里会发现什么呢? 猜测是没有用的,不如立刻就付诸于行动。 我吐出一口气,吹掉手中的灰烬,然后走到了床边,拽住床腿,然后使力向上抬起了两公分。这时,我看见一样东西从空心的床腿里落了下来。 当我看见这样东西的时候,我的心里一阵狂喜。我知道,我可以逃出这间该死的精神病医院病房了。 这是一把钥匙!可以打开牢房的钥匙! 第九章 逃出生天 不错,这个矮小的警卫与我是友非敌。我又想起了那张纸条上写着的“晚上八点”,看来他是叫我不要操之过急,到了点再行动。可是,我根本不知道现在几点了,更不知道晚上八点离现在还有多久。 就在这时,突然听到外面那个矮小的警卫用尖利的声音叫道:“现在到六点了,所有的病人都把药吃了!不吃药的就插胃管!” 我心里一笑,明白了时间。我盘腿坐在了床上,陷入了一种忘我的状态。这样做是有目的的,一来可以用自己的脉搏精确地计算时间,另一方面还可以利用真气吐纳达到心神合一,两个小时后我就可以恢复到体能高峰。虽然我的左腿被小波咬了后还有些隐隐作疼,但那也不会妨碍我的动作,我有办法让伤口不再疼痛。 我在盘腿打坐吐纳真气的时候,可以利用秘宗南派的一种特异功夫,封闭伤口附近的经络,就与西医里的封闭针类似,让伤口不再疼痛。 而这正需要两个小时左右的时间,等我的伤口不再疼痛的时候,也就到晚上八点了,那时后我正好可以凭借体能的优势逃出生天。 时间静静流逝,我独自一个人盘腿坐在床上,等待着八点的来临。 我暗自凭着脉搏的跳动衡量着夜晚的降临,我在期盼,我不知道当那一刻来临时,又会发生什么样的事。 今天这一天的确发生了太多让我意想不到的事。几个小时前我还坐在火车上准备去看坎苏动物的海豚表演,还有丝儿小姐蒙着面纱的倩影。而自从我遇到会说密码语言的司徒教授,还有神秘的孔雀女后,一切都变得不可思议了,现在我居然被荒谬地关进了精神病医院。虽然以前我也曾经经历过各种诡异的事,但却都没有像今天那样令我头疼,不知所以。 终于,晚八点到了。 我腾地一声跳到了地上,穿上了鞋,抓起了钥匙。 门外一点动静也没有,难道那个矮小的警卫忘记了我要出来吗?不可能吧? 我不敢多想,也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多想。我用钥匙打开了门,轻而易举地溜到了走廊上。 走廊上空空旷旷,一个人也没有。这些警卫都到哪里去了?正在我纳闷的时候,走廊尽头的门吱呀一声开了,一阵穿堂风卷了进来,吹在我的身上,我禁不住打了个寒颤。毕竟是晚上了,我又没吃饭,在这阵穿堂风袭来之际,就有些两脚发软。 走廊尽头的门打开后,后面站着一个人,正是那个矮小的警卫。他向我招了招手,大声叫道:“快走吧,你自由了。” 我赶紧将食指竖在嘴唇上,低声道:“你疯了?这么大的声音,你想把其他人都惹来吗?” 这警卫咧嘴一笑,用尖利的声音高声笑道:“知道为什么我会在晚上八点叫你出来吗?因为只要在这个时候,这里才一个人都没有。” “哦?!”我惊道,“为什么?难道这里的人在八点的时候都会变身吗?就像狼人见到月亮都会变成狼钻进丛林里吗?又或者就像吸血鬼见到太阳就会消失成一缕轻烟吗?” 显然,这个警卫对于我的冷幽默并不能理解。他冷冷地看了我一眼,说道:“只是因为这里到了晚上八点,所有的人都会到棋牌室里玩百家乐,所以你才有机会逃出这里。” 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的确,我没有想到这里的人都如此嗜赌如命,到了八点这里竟然会一个人都没有。我暗自庆幸自己不是这里真正的病人,否则如果有人在八点的时候发了病,大概也只有一命呜呼不亦悲乎了。 不过,我还是不知好歹画蛇添足地问道:“为什么你们这里会在八点的时候准时赌博呢?” 这警卫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像是看着外星生物一般,答道:“在你们中国人的语言里,八不是发吗?赌博当然要找个吉利的时辰来玩呀。” 我还想罗嗦几句,他已经冲了过来,捉住我的手,说道:“你还磨蹭什么?快走吧。” 在这时,我惊异地发现,这个警卫的手竟柔似无骨,但却生出一股巨大的力量,如一柄钢钳一般,令我的手腕一阵生痛。 他的手法很奇特,不像我曾经见过的任何一种擒拿手。 看来,他也是个高手! 走下逼仄的楼梯,我好奇地问道:“你是谁?你为什么要救我?” 他却一句也不回答,只是催促我快走。不知为何,听着他的语音,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也许是他的嗓音太过于尖利,我总感觉他是夹着嗓子刻意装出来的声音。他是在掩饰什么吗?他是不想让我听出他的声音吗?可是我在这个国家并不认识什么人,他为什么要掩饰?难道我认识他吗?他是谁? 我仔细地打量着他,想要看出他究竟是什么人。不过我确信自己的确不认识他。 他察觉到了我的注意,偏过头骂道:“有什么好看的?快走!” 下了楼,来到草坪上,我停住了脚步。 “怎么了?不走了?你是不是知道应该怎么走了?”这警卫没好气地问道。 我点了点头,说道:“是的,我知道该怎么走了。只要穿过这块草坪,那里有一棵树干越过围墙的椰子树。攀上椰子树后,往外一跳,就可以出去了。” “好,那就这样吧,你走吧。”他松开了我的手。 我诧异地问道:“你不一起走吗?” “走,一起走。”他答道。他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快,就照你说的办法,从草坪上跑过去吧。” 听了他的话,我撒开脚丫就跑,我清楚地记得那棵椰子树的方位,只要了不到一分钟,我就来到了椰子树下。可我回过头来,却没有见着这个警卫,天知道他到哪里去了,他并没有跟着我跑过来。向那幢住院大楼望去,夜幕已经笼罩了整个草坪,我根本看不到对面的情况。 我暗暗叹了一口气,心道,也许他并没有拿定主意要和我一起离开这里吧,也许他还有其他的任务需要留在这里。 想罢,我也释然了。 我用手抓住了椰树的树干,很轻松地来到了围墙的上方,然后纵身越下。当身体落到地面的一刹那,我就势做了个翻滚,卸掉了下落的力量。 当我拍拍身上的灰尘,突然一双手落到了我的肩膀上。 回头一看,正是那个矮小的警卫。 “啊?!”我大惊道,“你怎么也出来了?你怎么没跟在我身后?” 他笑嘻嘻地用手指摇晃着一串钥匙答道:“既然我有钥匙,可以从大门出来,那我为什么还要跟你一起做那么危险的动作?我又不和你一样傻。” 我顿时怔在原地,呆若木鸡,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十章 分道扬镳 “你究竟是谁?你为什么要救我?”我青筋毕露大声地想他问道。 他微微一笑,答道:“你救过我,我当然也得救你一次。我们这下算是扯平了,谁也不欠谁。” “哦?扯平了?我救过你?我们以前认识吗?我和你很熟吗?”我问了一连串的问题,像是机关枪射向了他。 他呵呵一乐,摘掉了他的帽子。 我的眼前顿时一亮。 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如瀑布一般从他的脑后撒了下来。 哦,我说错了,不是他,而应该是她! 她将手在脸上抹了几下后,胡子与眼角的皱纹立刻消失得干干净净。我的心突突地跳了起来,我已经认出了她! 她是孔雀女。 她是最神秘的杀手之王孔雀女! 竟然是她救了我,这的确出乎我的想象。 难怪我会觉得她的声音是如此尖利。 “怎么会是你?” “怎么就不能是我?”她嫣然一笑,然后转过身去,脱掉了外面穿着的制服,里面是一套短打扮的紧身服。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我对她的到来感到疑惑不已。 “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她将食指竖在了嘴唇上,做了个不可说的手势。我这时才发现,她的嘴唇蛮厚的,她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涂抹上了红色的胭脂。一定是刚才她转身脱去外衣的时候涂上的吧,我暗暗猜想。 “你的意思是,你已经猜到了他们会把我送到这里来?”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 “嘻嘻……”她伸出手来,插进了我的衣兜里,摸出了一样东西。是她在列车上给我的那只耳环。 “这是一个发射器,我只要找到接收的频率就可以知道你在哪里。当我看到你们沿着这条路驶来的时候,就料到了你会到这个精神病医院来。在这条路上,司徒教授只有这么一个据点。”她缓缓地说道,面上平静如水。 “你知道他在这里只有这么一个据点?那么说,你也在调查他?” 她一脸得色地答道:“当然,我绝对不能犯两次同样的错误。既然在他手里栽了一次,就必须要调查他,了解他的一切,免得还在他那里失手。” “那你怎么这么快就赶到这里来了?还这么快就冒充警卫进了医院?” “当然,我是谁?我是孔雀女啊!”她得意地说道,“你在越野车上的时候,听到过一阵直升飞机的轰鸣声吗?那时我正好坐在上面,正赶往这里。” “你在飞机上?你不是独行侠吗?报纸上都这么讲的呢。”我惊道。 “去,报纸上说什么你就信什么啊?报纸上连我是谁都不知道呢,怎么会知道我是独行侠?”她啐道。 “你功夫这么了得,怎么还会被司徒教授那个废人捉到呢?”我还是觉得好奇。 “唉……”她叹了一口气,答道,“司徒教授身上的武功虽然全都废了,但是他做了多年的警察教官,在追踪上有着一套独特的本事。而那个小波,你记得吗?就是那个小孩。别看他年龄小,却是最好的雨林生存专家。据说他幼年的时候被父母遗弃,是雨林里的猴子将他养大的,他把雨林就当成了自己的家。我不管怎么避让,都逃脱不了他们的追踪。还记得司徒教授手里的那把伪装成水烟杆的枪吗?里面装的是可以发出麻醉气体的子弹……” “啊?!”我惊道,“不会吧,我亲耳听到小波会说世界语,还会说一种密码语言。而在情急之时,说的竟是粤语。他怎么会是被猴子养大的呢?” 孔雀女看了我一眼,答道:“小波才是天赋异廪的天才。当他四岁的时候,司徒教授在雨林里发现了他,那时他还一个字都不会说,甚至连直立走路都不会,全是司徒教授教他的。但他却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学会了常人不可能懂的各种本领。” 我听得瞠目结舌,我根本想不到其中还有这样的内幕。 我呆了半天,终于又想到了一个问题:“孔雀女,那个司徒教授叫司徒什么呢?” “他就叫司徒教授。复姓司徒,名教授。” 真是一个奇怪的名字。 “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我又问。 “你哪来这么多为什么?难道你的绰号叫十万个为什么?”她的脸上隐隐有些怒色,“现在不应该问我们要干什么,应该问我要干什么!” “什么意思?” “你救过我一次,现在我又救了你一次。我们已经扯平了。现在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我们就此别过,分道扬镳!”她冷冷地说道。 我猜现在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孔雀女竟说要与我分道扬镳,这无疑很伤我那可怜的自尊心。我黯然地说道:“那我该去哪里呢?现在我身上一文钱也没有,甚至连件像样的衣物也没有。你看,我还穿着精神病医院的病人服呢。” 孔雀女冷若冰霜地说道:“这与我无关。你不是要去那里看丝儿小姐的训海豚表演吗?你可以去坎苏城。” 是啊,我到坎苏城去,就是为了看一眼丝儿与星星。可是,现在却发生了这么多不可思议的事,我哪还有什么心思去呢?但是,我不去那里又能去哪里?我的心一下变得柔弱起来,这一点也不像我苏幕遮的风格。 孔雀女看到我脸上阴晴变幻着的表情,没心没肺地说道:“也许你去了坎苏城,再也见不到丝儿小姐了。别忘了,你给司徒教授说过要去见她,说不定现在司徒教授已经先一步抓到了她,正拷问你们之间的关系呢。” 我大骇,孔雀女所说的一切,并没有危言耸听。说不定现在丝儿已经落到了司徒教授的魔爪之中,我的额头冒出了一缕冷汗。 孔雀女从怀里摸出了一样东西,放在了我的手中,说道:“这是一千块钱,够你用两天了。就此别过,后会有期……” 话音未落,她就朝着黑黢黢的密密麻麻的丛林深处纵身跃去,她裹着黑色紧身衣的身体转瞬之间就已经消失在了无边的黑暗中。 当她离去的一刹那,我大声叫道:“孔雀女,我们还有机会再见面吗?” 远远飘来她的回答:“当你有危险的时候,也许会又见到我的……” 话音落下后,已经看不到她的踪影,只留下我一个人呆呆站在精神病医院的围墙外。 第十一章 阴魂不散 很顺利,我很快就在大路边上,翘着大拇指拦到了一辆顺风车。一个多小时后,我就来到了坎苏城。所幸孔雀女给我的那张钞票,我找开车的司机大佬买了一件体恤,换掉了那件蓝白相间的病员服。 坎苏城是这个国家里最著名的旅游城市,在坎苏的北部郊外四公里处有一座巨大的古国遗址——坎苏窟。 坎苏窟建于一千年前,有着数不清的寺庙、宫殿、城堡与花园。经过了千年的风雨,那些仿佛屹立在世界之外的神气建筑已经大多变成了残垣断壁。坎苏古城在历史烽烟中话尽苍凉,湮灭在了历史的长河中,变成了一堆废墟,埋藏在荒草与丛林之中。直到1860年的时候,一个迷路的法国士兵无意走到了丛林中,在寻找食物时,拉开了附生在遗址上的荒草,看见了其中雕满了花纹的石块,于是发现了坎苏窟。 这是一座古城,由巨大的石块垒成,占地四十五平方公里。在建造的过程中,聪明智慧的古人在用石块构筑城市时,没有用到半点铁制的材料,甚至没有使用沾合剂。所有的石头都是经由切割后拼在一起,但却天衣无缝,每块石头间连一丝缝隙也没有。即使是现在的建筑工程师见了坎苏窟,也不得不惊叹古人的杰作。很难理解古人是花了多少人力物力,建造了如此宏伟美丽的石造庙宇、宫殿和其他建筑,每面墙壁上都刻着雕塑和装饰,就连雕刻上的衣裙上的花纹装饰也刻画得一丝不苟。 传说在古城的地下,有历代坎苏古国的君王陵墓。陵墓里有着数不清的殉葬珍宝。不过那只是传说,并没有人真正找到了那里的陵墓遗址。 坎苏窟有五个城门,历史上的坎苏宫已经倒塌了,但其中的五十四个佛塔却保存完好,这些佛塔酷似一朵朵含苞欲放的莲花,每座佛塔上的四面基座上都雕刻了巨大的微笑着的面庞。据说这些微笑的面庞是神的微笑,不过更多的人认为,那是修建坎苏窟的坎苏王朝创始人坎苏大帝的脸。他一直都保护着坎苏城不贼人偷盗,据说也曾经有贼人试图进入古墓内部,但是进去了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身染恶疾而亡。传说这正是坎苏大帝那微笑着的脸带来的诅咒,致命的诅咒。 坎苏古城吸引来了世界上无数的旅游者,也成了这个国家最大的旅游资源。 坎苏古城被丛林包围着,丛林里遍布了各种野生珍惜植物与动物。所以,这个国家最大的动物园就紧靠在坎苏窟南边一公里的地方。只要来了坎苏窟参观的游客,通常都不会忘记到这个东南亚最大的野生动物园来玩上一会。 而丝儿驯养的海豚星星,正是在这个时候来到了野生动物园里。我相信她们一定会成为最受欢迎的一个节目。 而现在,我已经成了警方的目标。我知道,当他们发现我从精神病医院里消失后,马上就会肯定我是孔雀女的同伙。也许他们也会通缉我,甚至提出悬红。看来我只有离开这个国家。 不管怎么样,在我离开这个国家前,我都应该去向丝儿道个别。虽然现在或许她连我是谁都不知道,说不定连我的存在都没有太多的印象。但是我不在乎这个,我只想做到问心无愧。 当我到达坎苏城的时候已经是晚间十点了,我在铺着石板的旧城区里,迎着薄薄的雾霭,走进了一家小旅馆。在那里,我用孔雀女给我的钞票,得到了一间还算干净的客房。 进了房,我觉得自己好累,是心底的累。的确,今天这一天,可以称得上是惊心动魄。在早上醒来的时候,我做梦都不会想到竟然会发生这么多的事。而现在,我又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样的事。唉,不管这么多了还是先睡上一觉吧,明天的事,明天再考虑吧。 我的头一沾到枕头,就立刻睡着了。 一早我就起了床。在这个亚热带的东南亚国家,整条街都散发着热带水果的清香。嗅着这香味,我就会倍觉精神爽朗。 洗了个脸后,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竟生出一圈浅浅的胡茬,看上去憔悴无比。 用旅馆里的一次性刮胡刀将胡茬清除干净后,我擦了擦脸。镜子中的自己又恢复了平时的模样。 下了楼,我在柜台上要了一份当天的报纸。一打开,我就赫然看到自己的照片登在了头版。 《孔雀女同伙在逃,悬红三十万》。 我的心中大惊,侧过身去,正好看到肥胖的旅馆老板娘,她正挤着一双死鱼眼盯着我从头到脚打量着。 我喝道:“看什么看?没见过帅哥吗?” 这徐娘半老的老板娘看着我,突然发出了一声惊呼:“哇!是你呀!我认出你来了!” 我的胸口一跳,暗暗道了一声不好。 这可真是一件麻烦事,我不能让她报警。我手掌运足了力,想要冲过去给她一个手刀。我自信自己手刀上的力量,起码可以让这个老板娘昏睡三个小时。正当我想要举起手来,只听那老板娘用极高的分贝叫了起来: “你就是香港来的歌星陈冠军吧?真是你吗?为我签个名吧。” 我哑然失笑,不知道她怎么会把我认成陈冠军了。我哭笑不得地为她签了个名后,匆匆出了旅馆。当然,我签的是陈冠军的名字。 走在街上,我的心里忐忑不安,我很害怕被别人认出我来。虽然这个国家的货币并不值钱,但是三十万一般人家也是一辈子也攒不上的。我不得不担心会不会有人认出我来,扭送到警局去换取那三十万员悬红。 我的照片已经登上了报纸,不会每个人都把我认成香港的歌星。我必须得小心为上,不能有丝毫的大意。 我先趁乘有轨电车的时候,在一个大腹便便的阔佬的裤兜里摸了个钱包,然后下了车在一间商店里买了大墨镜戴上。我又去理发店里剪了发,换了个时尚的怒发冲天的发型,还顺便将头发两侧染成了金黄色。 现在的我,走到街上,看上去就和当地的小混混别无二致。 我将自己打扮得如此醒目,吸引目光,看似似乎更加危险。但是我却知道,只有这样,才能将别人的注意力集中在我的发型与墨镜上,反而忽略了我与报纸上那张照片的相似。这正是注意力上的盲点,也是我想要达到的效果与目的。 看了看时间,已经是上午十一点了。丝儿的表演是在下午一点准时开始,于是我叫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叫车夫把我载到了坎苏野生动物园的大门。 坎苏野生动物园紧靠坎苏古城,这是一片广袤而洁净的原始自然森林区,这个亚热带东南亚国家丰沛的雨水令得这里的丛林生长得郁郁葱葱。无数的湖泊在其间闪烁,将这些湖泊串联在一起的,是一条汹涌澎湃的河流。河道边上有的怪石嶙峋,有的光秃平坦,有的苔痕遍布,有的林木丛生。 我乘坐公园里的电瓶车,沿着河道边上的人工道路,驶向了动物园的中心会馆。丝儿的表演就在那里。 海豚馆利用一个现成的自然湖泊,依山伴水直接修建了看台与表演池。看台是用原木制成的,坐上去两股冰凉,但这并不影响我渴望欣赏的冀望。 我又是第一个买票进了海豚馆,这时也才中午十二点。我买了汉堡与可乐,就直接在第一排上找了位置坐下。我在等待着节目的开始,可是现在离节目开始还有足足一个多小时,于是我左右环顾了起来。 我练习国术已经接近二十余年,对于危险的逼近,常常都有着敏锐的感觉。在这个时候,我突然又有了危险逼近的感觉,我总觉得有人在暗中窥视着我,后颈窝里总是热热的。 这窥视的感觉于我的后方。我回头望去,身后是高高的看台,看台后则是一堵不算太高,只及腰间的围墙。当我的目光扫到围墙时,我清楚地看到有个人头快速地埋到了围墙后。 我暗叫一声不好,难道真是司徒教授派了人过来捉拿丝儿么? 我将头转了回来,望着水池,然后慢慢勾下了腰。当我再直起腰的时候,手里已经多了一块很小的镜子。我将镜子置于左边腋下,再缓慢抬起左肘。我只要低下头,就可以从镜子透过腋下看到身后的事物。 我看到了,一个男人站在围墙后。而这个人,我非常地眼熟。肤色黢黑,瘦弱的高级警官——拉沙瓦。 他此刻正冷冷地梭巡着海豚馆,就像是一个阴魂不散的幽灵。 他们果然已经来到了这里,他们想对丝儿做出怎么样的事?我的心开始突突地跳了起来。 我相信现在我的模样,他也认不出是我。但是,我必须要保证丝儿的安全。既然他们现在来到了这里,起码还说明丝儿没有落进他们的手里。我的脑子滴溜溜地转着,我必须要想到一个万无一失的方法来保护丝儿。 身边的观众渐渐多了起来,我面无表情地吃着汉堡,喝着可乐。 一个工作人员打开了闸门,漂亮的海豚星星游进了池子中,欢快地摆着尾巴来回畅游,不时矫健地跃出水面,甩动着身体上的水滴。 四周的小孩子纷纷喝起了彩来。而我却似乎没有听到他们的喝彩声,在我的心里,有更重要的事要去思索。 这时,身边的掌声更厉害了,将我扯回了现实世界中。 我抬头望去,只见满头金发,身着黑色紧身衣的丝儿小姐已经走到了池边,叫唤着星星的名字。她还是和往常一样,脸上蒙着一张黑色的面纱,看不到她的脸。 她还是那么地神秘。 我又低下头来,想要透过镜子看看身后围墙外的拉沙瓦。但是现在我的身后已经坐满了人,挡住了镜子的视线。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站了起来,向后望去。 已经没有了拉沙瓦的踪迹。 但是,他绝不会离开。他一定在某个我不知道的地方偷偷窥视着这里。 这阴魂不散的拉沙瓦究竟是哪里?司徒教授来了吗?如果他来了,又在什么地方? 第十二章 丝儿丝儿 我又将眼光转回了表演场地中,这时,我的眼睛蓦地一睁,惊异地看到一个身着藏青色制服的高个警察踱到了丝儿身边,嘴唇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着什么,还拿了一张照片给她看。 丝儿笼着面纱的脸上显然露出了不敢相信的模样,她扭过头来向我平时坐的位置看了看,却什么也没说。 我明白了,这个警察在给她看关于我的通缉令。这下麻烦了,不知道我有没有机会去向她道别。如果我下去了,她会报警么?在我的心里,闪过了一丝阴霾。 一阵激扬的开场音乐后,主持人拖着长音宣布道:“现在是蒙面神秘美少女丝儿小姐与天才海豚星星的表演时间,大家请欢迎……”话音一落,丝儿已经一身劲装地走上了场中。 表演开始了,丝儿显然有些魂不守舍心不在焉。她几次招呼星星跃圈,星星都没有听她的话,只是自顾自地在水池里游曳着,看台上不时响起稀稀落落的嘘声。 她为什么会魂不守舍呢?难道是因为我吗?这么说来,在她的心目里,我也占了一席之地了吗?想到这里,我的心里泛起了一丝暖流。 丝儿的表演越来越差劲,她怎么都驾御不了星星,从她那张黑色面纱上方的眼睛里,竟流出了两行泪水。 越是这样,看台上的嘘声越是强烈了起来。 主持人连忙走到了表演场上,大声用麦克风叫道:“对不起,今天星星生病了,不能进行表演。我们马上请出另一位海豚明星——点点!” 另一个驯海豚师走上了场地中央,而丝儿则两眼无神地下了场,进了场地边的后台。 紧跟着,我也站了起来,在看台后的小卖部里买了一捧鲜艳的玫瑰花。 我沿着看台边的台阶走到了后台边,刚才那个找丝儿谈过话的高个警察拦住了我。 “你是谁?你要干什么?” 我昂起头来,装出一幅不可一世的模样,挺直了腰大刺刺地说道:“我是为我老板送花给丝丝小姐的,你别拦着我,要是惹到了我的大老板,当心够你喝一壶的。”我相信他根本就认不出我就是报纸上通缉令的那个人。 这个警察显然被我吓着了,但他还是不甘心地问了一句:“你老板是谁?” 我说出了一个名字,这个名字是我在报纸上看到的,正是曾经悬红捉拿孔雀女的大富豪之一。当我说出了这个名字后,高个警察倒吸了一口冷气,然后往后退出几步,为我闪开了路。 进了后台,到处都是忙忙碌碌的演员们。但是我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丝儿,她正木然地坐在一面巨大的化妆镜前,一动不动。在她的脸上,依然笼着那层神秘的面纱。 我走了过去,将花束放在了镜子前的梳妆台上。 “丝儿小姐,你好。”我客气的说道。也许我的来意是为了和她道别,所以我的语气竟有些莫名的酸楚。 她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突然大声叫道:“啊……是你……你是苏幕遮!” 我吃了一惊:“你怎么认出我来了?”我赶紧伸出手来捂住了她的嘴,然后四下张望,看有没有人听到。还好,所有的人都在忙着自己的事,根本没有人理会我们这里发出的动静。 “因为刚才那个警察给我看了你的照片。”丝儿有些激动。但是她的声音马上就小了下来,她也想不让别人知道我就在这里。这也让我倍感欣慰,最起码我知道了,她是不会把我在这里的事告诉别人,更不会告诉警察。 “你怎么会认出我来呢?我和报纸上的形象完全不一样。”我还是问道。我必须要知道是哪一点让她认出了我。 她笑了笑,说:“是的,一般人都认不出你来,都只会以为你是一个街头小混混。不过我一眼就看出你根本不是真正的街头小混混。” “为什么?” “因为……”她伸出手来指着我的左侧耳朵,说道,“一个真正的街头混混,都会在自己的左耳上挂一串耳环,这是时尚,更是混混中的规矩。可是,你没有左耳上的耳环!所以我知道你根本就不是一个混混。只要去掉你的墨镜,还有红色的头发,我一眼就认出你是苏幕遮。别忘记了,你曾经连续一个礼拜,每次我表演你都坐在第一排。我想不对你印象深刻都做不到呢。” 说完后,她向我嫣然一笑,揭开了脸上的面纱。 我是个习过国术的人,可以很平稳地保持自己的心跳速率。一般说来,可以随时将心跳保持在每分钟七十次左右。经过长时期刻苦的习练,就算是剧烈运动也不会令我的心跳有太多的改变。 不过,当我看到丝儿的模样后,却真的听到自己的心跳猛然加速了。 丝儿好漂亮,美丽得惊心动魄。脸上一点瑕疵都没有,金色的头发,奶白色的肤色,像婴儿一般柔嫩的肌肤。小巧玲珑的鼻子下是一张同样小巧玲珑的樱桃小嘴,当她张开嘴微笑时,嘴里的牙齿洁白如玉,摇晃了我的心簇。 我瞠目结舌,结结巴巴地说道:“丝儿小姐……我……我……我是来向你道别的……明天我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了……”在她的面前,我好象是傻掉了一般。 “哦?!”丝儿惊道,“你要离开这个国家?” “是的。”我答道。 “你能离开得了么?这里已经被警察包围了。就算你瞒过了一时,也瞒不了太久的时间。估计你进到后台,已经吸引了他们的注意。不是每个警察都像那个傻大个警察这么笨的,说不定现在已经有几个聪明一点的警察正向这里赶来,他们已经认出你来了。” 丝儿的话音还没落下,我就已经听到了后台外响起了一阵嘈杂声,一个粗鲁的声音大声叫道:“让我们进去,我们是警察!”我已经听出来了,是高级警官拉沙瓦的声音。 我大惊,虽然我的身手不凡,但在这个时候,却有些方寸大乱。 “来,跟我走!”丝儿一把抓住了我的手腕,“我带你离开这里!” 第十三章 逃出枷锁 丝儿的手好柔嫩,我的心竟在这一刻有些荡漾了起来,不过马上我就恢复了镇静。 现在我们的目的是要马上离开这里,可是整个后台已经被警察密密麻麻地包围了,丝儿又有什么办法可以让我逃脱呢? 正当我疑惑的时候,丝儿已经带我来到了后台的另一个门前。她从柜子里用飞快的速度取出了两套深蓝色的潜水服,递了一套给我:“快穿上!” 我不知道她究竟要我干什么,但是我还是顺从地用最快的速度将潜水服套在了身上。 这是一件套头的紧身潜水服,当我穿在身上的时候,才发觉这件潜水服竟是如此合体,就像是特意为我订做的一般。而丝儿则穿上了潜水服后,又戴上了面纱。 不过我已经没时间自我欣赏了,因为我已经听到拉沙瓦的声音正在向我逼近:“就是他!苏幕遮就在那里!拦住他!”回过头去,拉沙瓦已经站在了后台大厅里,就要向我冲过来,手里还提着明晃晃的柯儿特M2000。 “快跟我出去!”丝儿大声叫道。她拉着我从门口冲了出去。 一出了门,我立刻听到扑面而来的欢呼声。我这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经站在了海豚表演场的中心。海豚星星正摇着尾巴在弧形的水池里游泳,不时跃才出水面,发出尖利的“嘎嘎”的叫声。 “跟我跳!”丝儿喝道。话音未落,她已经一个箭步,然后以最优美的姿势跃进了水池中。 跳进水池?这岂不是让拉沙瓦瓮中捉鳖吗?丝儿想干什么?难道她疯了? 不过她不像是在骗我,就算要骗我,也不会使用这么多此一举的办法。 我该相信她吗? 回过头去,已经看到拉沙瓦举着柯儿特M2000冲出了门,一看到我,就放下肘部,想要向我瞄准。 我已经没有时间再考虑了。 相信丝儿,还是不相信她? 我不能再犹豫。就算相信她吧!我跨出一步,小腿用力蹬在地上,双手举在脑前,一跃入水。 当我刚进入水池中时,一只手拽住了我的胳膊,我立刻沉了下去。在水中,我睁开了眼睛,拉着我胳膊的,正是丝儿。此刻她正如一只鱼一般,在水底翩翩起舞。她的腰肢轻轻摆动,身体缓慢向水底尽头游去。 我跟着她一路游去,头顶的水面不时有明亮的光柱投射而来。我与丝儿在光柱之间来回穿梭,不一会,竟来到了一个水闸前。 我明白了丝儿的意思,她要打开水闸。 海豚馆是围了一片湖泊后依照自然地势而建的,而这水闸正是连接海豚馆与湖泊的通道。只要打开这个水闸,海豚馆里的水立刻会倾泻而出,汹涌地奔向湖泊。我们只要放松自己的身体,随波逐流,任凭水流携带着我们,就可以冲出这所有的枷锁。我不由得佩服起丝儿的聪明与勇气来。 我屏住了呼吸,游到了丝儿身边,与她一起搬动着水闸的绞盘。 当我们旋开绞盘的一霎那,一股巨大的水流向我们卷来,不容我多想,我们已经被冲进了闸道之中。 我曾经练习过二十余年的国术,国术对于吐纳之道甚是重视,所以我对于屏住呼吸憋气倒也算得上是好手中的好手。在这水闸通道里,我将空气全都屏在了肺中,一点一点向外吐出。正如以前我所习练的龟息术一般,只要达到了忘我的境界,就可以长时间地保持肺中足够的氧气。只是,我有些担心丝儿。 我向丝儿望了一眼,立刻就打消了心中的忧虑,她正向我吐出舌头做了个鬼脸。 我知道,丝儿做了很久的海豚驯练师,日常都在水池里泡着,当然水性自然好过了常人。 闸道里的水流很急,为了不让我与丝儿离散,我挣扎着向她靠近,而她也在竭力向我靠来。我们拥抱在了一起。 水更急了,我并不知道在这水闸的通道里究竟要顺水漂流多久。还好,通道以前是关着的,而当打开水闸后,通道里并没有被水完全淹没,在上半部分还有着一些空气,于是我和丝儿都幸运地换了几口气。 在通道里一路漂流滑行,我和丝儿都将双手环抱在胸前,全身放松,就像狂风中一片树叶。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两个小时,在我们的脑海里,时间就像是停止了。我们的身体突然一阵轻松,闸道之旅终于结束了,我们在空中转了几圈后,跌入了一个深潭之中。 还好是一个深潭,如果是很浅的池子,说不定我们已经跌到水底,头部撞在嶙峋的怪石上,少说也是脑震荡,当时就会昏过去。在水底昏过去只会有一个结局,那就是在水里窒息而死。所以我们庆幸是落在了深潭之中。 水的浮力立刻将我们托到了水面。而这个深潭并不是死水一汪,而是连接着湖泊的河流。于是我和丝儿又被水流席卷着向下游漂去。 不过当我浮出水面呼吸到新鲜空气,又再次看到了依然湛蓝的天空后,心情格外愉悦。因为我已经知道,自己脱险了,又一次恢复了自由。 在“哗哗”的水声中,我大声向丝儿问道:“我们会被漂到哪里去?” 丝儿用同样大的声音答道:“天知道!我也是第一次从这条水道里溜出来。” 不过,她随即又对我说:“苏,记住一点,你千万不要在河里撒尿!” “为什么?”我好奇地问。我恨我这该死的好奇心! 丝儿嘻嘻一笑,调皮的说:“在这个国家的河里,有一种很危险的微小鱼类,叫吸血鳗。吸血鳗最喜欢腥臊气味,特别是尿的味道。它只要一嗅到这种气味,就会像扑火的飞蛾一样游过来,使劲钻进气味发出的地方……” 真是恐怖啊!我吐了吐舌头,连忙忍住了不合时宜的一股尿意。 我们继续向下游漂去。 我曾经从这个国家的旅游手册上看到,这个野生动物园占地几十万平方公里,紧靠着原始森林。而原始森林的深处则是还没有开发的处女地,这条河流就是流向深不可测的丛林深处。 我们绝对不能漂到原始森林的深处,否则就算我们不被警察抓住,也会被恶劣的自然环境所击倒。 这时,我听到了巨大的轰隆声。我突然有不好的预感,我已经猜到了这轰隆声是什么。 瀑布!一定是瀑布。从声音来分析,这瀑布一定高得可怕。而这瀑布就在河道前方的不远处。 我竭尽全力向丝儿吼道:“快,我们上岸去!不然我们会被冲到瀑布下面去的!” 我看到丝儿的眼睛里也闪烁着恐惧的神情。 这时,我看到了前方远处的河道上,有一棵横在河面的大树。谢天谢地,我知道,我们有救了。 我让丝儿游到我的身前,然后当快要接近那棵横生的树木时,用脚蹬在了丝儿的肩膀上,纵身一跃,双手已经捉住了树干。而我的脚踝则挂住了丝儿的胳膊,不让她被水冲走。 这对于普通人来说,是件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对于我这么一个勤习国术二十余年的秘宗南派传人来说,却是件可以达到的事。虽然也差点失败,但最后我还是和丝儿浑身湿淋淋地站在了岸边。 当我们站在了附近靠近河道的小山丘向下望的时候,才暗叫了一声幸运。就在我们上岸处向下游再去三百米左右的地方,果然是一个巨大的瀑布。水流飞泻直下,在水流下去的地方,腾起了一层薄薄的水雾。 我长叹了一声:“好险。”而丝儿则全身湿透,瑟瑟发抖浑身颤栗。 我转过身来,对着浑身湿淋淋的丝儿问道:“你为什么要救我?” 第十四章 危险将至 丝儿调皮地看了我一眼,答道:“因为我喜欢你呗。” 我的心里一阵狂跳,不过还是贫嘴道:“丝儿姑娘,其实我们还不是像想象中这么熟的。我是一个矜持的人,要不,这样好不好,我们先做普通朋友好了,先通上两年信,培养一下感情……” “呸!”丝儿啐道。 我撇了撇嘴,说:“那好吧,既然你也愿意,那不如我们现在就开始这段感情吧。” 话还没说完,丝儿的粉拳就已经砸到了我的肩胛骨上,一阵生疼。 我连忙闪开,一笑,然后正色说道:“说说吧,为什么要救我?虽然你也知道我常常来看你表演,但是你绝对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来救我。” 她也一脸正色地说道:“是的,苏幕遮,我救你没有什么理由,只是因为你和孔雀女是一伙的。正因为你是孔雀女身边的人,所以我才会救你。” “哦?!”我惊道,“你也认识孔雀女?” 她黯然地摇了摇头,说道:“我当然不认识她,我哪有福份认识她?” “那你为什么要帮我?” “因为孔雀女是我的偶像!”她昂然答道,头发蓦地一甩,几缕水珠像断了线了珍珠一般在空中飞舞,闪出点点金光。 在这个时候,我倒还不好说其实我与孔雀女只有一面之缘,我怕说出来后只会让丝儿失望,还是在她心里留下一点憧憬吧。 现在横亘在我们面前的问题,那就是,我们该怎么才能走出这浩瀚无边的热带雨林。 其实,我并不缺少丛林生活的经历。我在二十五岁以前是个旅行狂,曾经一个人独自穿越过云南西双版纳的原始大森林,还曾经在一个太平洋孤岛上野外生存了三个月。而现在的热带雨林对于我来说,却是一个很难克服的困难。因为这里实在是太大了,连一条路也没有,我甚至不知道现在自己正身处何处,离森林的边缘究竟有多远。 我需要一些工具,例如指南针、地图,又例如火柴、猎枪。不过这些东西我都没有,我只有一双鞋,鞋跟里有一些紧急使用的工具。还好,我在旅馆里顺手牵走了刮胡刀片,放在了鞋跟的夹层里,现在取出来正好可以旋开鞋跟上的螺丝。就像孔雀女在精神病医院围墙外说过的一样,一个人不能犯两次同样的错误。 指南针虽然没有,我却可以通过四周树干上苔藓生长的长短来分析出太阳的方向。而猎枪,我就不敢希冀了,不过食物可以通过捕捉河里的鱼或是采撷雨林里的野果来裹腹,而防身则可以运用我一身的功夫。 在我的鞋跟里,有一个防风防水打火机、刀片、抗生素、微型手电筒。而更重要的是一个微型的卫星定位仪,我可以通过这仪器了解我们现在究竟呆在哪里。 当我勾下头来准备脱下鞋子时,突然听到远处传来了窸窸窣窣的细碎声音,由远及近。 那是有人穿越丛林时,身体挂断了树枝而发出的声音。 我的动作一下僵持了下来,整个身体凝滞了,保持着半弯腰的姿势。是谁来了?我的心扑通扑通跳着。 抬起头,我观察着附近的地势。周围都是极高的乔木,树木的树干上缠绕着粗壮的藤本植物。地上铺满了落叶,而落叶铺得非常厚,在叶子的下面散发出了阵阵腐烂的气味。 那窸窸窣窣的声音越来越近,但却又突然消失了。 丛林里全是寂静,死一般的寂静。 我看了一眼丝儿,她的脸上也写满了惊悸。我将手向下抚了抚,告诉她要镇定。 危险正一步一步袭来,虽然我不知道这危险究竟是什么人带来的。但是在这一刻,保持镇定是最重要的。我们绝对不能在敌人到来之前先慌乱地击败自己。 “咄咄”两声,响在了我的身后。我回头一看,身后的树干里插进了两枝小箭。这是一种用坚硬的植物纤维制成的箭,箭尾上还有彩色的羽毛。 “咄咄”又是两声,又来了两枝小箭,射在了刚才那两枝箭的旁边。 我没有闪身躲避,因为从箭射来的风声,我已经知道不是射向我的。如果潜在的敌人真想要杀我的话,这四枝小箭早就射向了我。当然,凭借我的这身功夫,我也可以轻易地躲避开,但是丝儿就没有这么容易躲开了。 这四枝箭一定只是警告我。 我现在最好就保持原状,绝不要轻举妄动,不做什么突然的动作。 我先将手中的刮胡刀片放在了地上。这是在向丛林里神秘的敌人表示,我投降了。虽然在我的天性里,从不愿意屈服,更不会投降。但是现在丛林里的敌手正用弓箭指着我和丝儿,一不小心就会有无数枝箭刺穿丝儿娇小的身躯,我没有理由去冒这个险,更何况我还不知道丛林里的神秘来客究竟是敌人还是朋友。 再说这里对于我来说,是个完全陌生的地方,一切都不熟悉,硬碰硬我无意会吃亏的。 就这样,我半弯腰站在愿处,一动不动。直过了好几分钟后,我面前的一棵大树突然垂下了一根树藤。 从树藤上滑下了一个满脸涂着油彩,赤着身体,只在腰间围了一块兽皮的土人。这个土人身材矮小,脸上五颜六色的油彩使得他的模样显得异常狰狞可恐。 我知道这个土人并不是放箭的人,因为刚才那两只箭并不是从这个角度射来的。他们并不止有一个人。 果然,一会又有一个赤裸裸的土人从另一棵树上沿着树藤滑了下来,落在了前一个土人的身边。 我还是一动不动,我知道这些土人在智力上都有些落后,我期盼着他们会以为我和丝儿只是两尊石雕,看上一会就会离开。 显然,我的预计是错误的。这两个土人在我们俩身边小心翼翼地绕了几圈后,其中一个土人撮起嘴唇吹起了口哨。哨音一落,我就听到了四面八方响起了呼哨声。 细微的脚步声从各个方向传了过来。我环顾四周,从周围的树叶缝隙中,我看到了一张又一张涂抹着油彩的脸,眼神中全是敌意。而在他们的手中,都握着尖利的长矛,矛尖闪耀着逼人的寒芒。 “苏幕遮,我们被包围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呀?”丝儿的声音颤抖了起来。我敢打赌她做梦都想不到会有一天被土人包围。 我无可奈何地摊了摊手,直起了腰,对丝儿说道:“很遗憾,看来凭借我们两个人的力量,很难有机会包围他们全部了。” 第十五章 请君入瓮 我知道,在原始丛林里,常常都会存在土人部落。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虽然二十一世纪已经是文明社会了,但是依然有许多文明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丝儿企图用她所知道的这地区的某一种土语与这些土人交谈,我猜她在告诉他们,我们是他们的朋友,不是他们的敌人。 但是很显然,她所说的话并没有起到应有的效用。其中一个土人也叽里咕噜向丝儿说了一连串的土语,但是丝儿脸上一片失望,她一句也没听懂。 这时,从我身边的一棵树上,垂下了两条又粗又长的藤,藤上有个活结。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些土人想要把这活结套在我与丝儿的身上。 无疑,这会让我很没有面子。不过我又看到在这些土人的长矛矛尖上,正闪烁着蓝色的寒芒,我明白,这是煨过毒药的武器。在这蛮夷之地,土人都精通从毒草里提炼各种致命的毒药。而这些毒药因为是由各种不同的毒素合成,所以如果不经大型实验室化验,很难确定究竟是哪一种毒素在起作用。而就算在大型实验室里知道了是哪种毒素,也很难在第一时间找到相应的解药。所以我决定放弃抵抗。 我只是将双臂抽了起来,这是在告诉他们,我并不是束手就擒的,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向他们示弱。 我的这个举动得到了这些土人的一篇喝彩声。 活结缠在了我的腰间,蓦地一下收紧。 我不知道这些土人究竟想干什么,难道他们想把我像牵一头牛或者牵一头猪一般牵走么?正当我猜测的时候,突然藤条向上一扯,我被悬在了空中,越悬越高,足足有十多米。紧跟着,丝儿也被悬在了空中,就在离我半米远的地方。 这也令我促不及防。不管一个人的力气有多大,但是只要吊在了空中,就很难再使出力来。这些土人无疑也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他们将我和丝儿悬在了空中。 我只希望土人们不要突然松开藤条,将我摔下来。十米的高度虽然不会致命,但地心引力却会让我的大腿骨折。一个大腿骨折的人,是不可能从浩瀚无边的热到雨林里逃脱的。人在空中的时候,就是这么无助,没有一点的办法。 还好,土人们并没有这么做,而是在地上放声大笑。 笑声也许是人类的唯一共同语言吧。看着他们如此狂笑,我的心里气就不打一处来。可我却毫无办法。我又能做什么?悬在空中,我一点力气也使不出来。 这时,突然这根藤条突然动了起来。我抬头一看,原来上面还有两个身体粗壮的土人,正用手扯着藤条。我这才明白,原来这藤条并不是缠在树干上的,而是被两个粗壮的土人拉住了藤条的上端。 这时,我不竟开始害怕了起来。我害怕拉住藤条的土人会不会突然气力不继,松开手来。如果是这样,我会死得很惨,最起码也会股骨骨折。 还好,树上的土人手臂上的肌肉高高隆起,力气极大。他们抬起臂来,一手拉着捆着我们的藤条,另一只手则拉着从更高的树上垂下的藤条。一阵吆喝声中,他们竟在树林里荡了起来。 我的身体一放松,竟也跟着藤条向前摇了过去。 就像我以前看过的电影人猿泰山一般。当他们送开拉着藤条的手后,前面又会有另一根藤条等待着他们。 没有多久的时间,我和丝儿就离开了被他们活捉的那个小山丘,来到了一块平整的草地边缘。 我的脚终于沾到了地面,竟有些微微的麻软,这是气血不通造成的原由。而丝儿干脆一屁股跌倒在了地上。我赶紧蹲下来,使劲揉搓着她的小腿,力使她的血液循环重新回到腿上。 等我忙完这一切,我和丝儿又重新虚弱地站起来时,我看到几个人走到了我的面前。 走到我面前的是一个上身赤裸,下身围着一块兽皮的老妇。在她的胸前,只有两个干瘪的乳房。乳房上面,挂着一个骨头制成的项链。我清楚地看到,项链上坠子是由一截指骨制成的。 她的手里,拿着一个巨大的像拂尘一般的植物叶子,这是一种阔叶植物的叶子,就像张开的蒲扇,但却是柔软的。我从来没见过这样的植物。雨林里总是有很多我从未见过的植物,我对此并不感到惊奇。 这老妇在我的面前叽里咕噜地说着我一句也听不懂的语言,然后在我身前手舞足蹈,忽前忽后。我不知道她要干什么,只感觉到她不停地用拂尘般的树叶在我身上扫来扫去,竟有些又麻又痒。 突然,她的动作停了下来,抬起手来一挥。又一个上身赤裸,下身围着兽皮,但是年龄略轻的土人妇女走到了我和丝儿的面前。在她的手里拿着两个野鸢尾花做成的花环。 她要送给我们花环吗?据我所知,赠给客人花环代表着土人的最高礼节。莫非他们把我们当作了最尊贵的客人?不过我也听一位民俗科学家对我说过,在某些土人部落里,花环却代表着对死亡之神的祭祀,花香可以净化祭品的体味。 他们是把我和丝儿当作客人还是祭品呢?我不敢肯定。面对身后涂抹了致命毒素的长矛,我更不敢反抗,只好走一步算一步吧。 这土人妇女将花环套在了我和丝儿的颈上,一刹那,周围响了一阵欢呼声。我环顾四周,这些土人的脸上露出了和善的笑容。我的心落回了原处。 我转头对丝儿说道:“谢天谢地,这些土人没把我们当作敌人。你看,他们献给了我们最尊贵的花环。” 丝儿也得意地说道:“是啊,也许他们从来没见过像我这么皮肤白皙的女人,他们一定是把我当作从天上落下凡尘的女神。” “去,臭美吧你。”我奚落着她。在这一刻,我原本紧张的神经顿时松弛了下来。 面前年轻的土人妇女勾下了腰,侧过身,手臂向后摊了摊,做了个邀请的手势。 顺着她邀请的方向望去,我看到在空地上摆了一个巨大的陶制土缸,约有三米余高,土缸边上还倚了一节梯子。 我遵照土人妇女的意思,沿着梯子攀爬上去,望缸中看了一眼。 缸上全是温温的热水,水上漂满了紫红色的玫瑰花瓣,散发着阵阵清香。 丝儿在梯子下大声向我问道:“苏幕遮,缸里都有什么啊?” 我兴奋地答道:“是水!水上还漂满了玫瑰。这一定是土人的最高礼节,要用玫瑰沐浴露来洗涤疲惫的客人身上的尘埃。来吧,快来!” “是沐浴吗?我和你一起沐浴吗?”丝儿的脸上露出了羞涩的神情。 我嘻嘻一笑,说道:“来吧,要是你不来的话,土人们一定会认为你看不起他们。当心他们一生气,就把长矛扎进你的肉里。”我在威胁她。 “可是……”她还在犹豫。不过她想了想,又看了看正在注视着她的那些手持长矛的土人,她还是咬了咬牙,攀上了梯子。 我与丝儿一起跃进了陶土水缸中,一阵温暖的水流包围了我们,鲜艳的玫瑰花瓣萦绕在身边,氤氲着迷人的气息。这感觉令人感到惬意,非常惬意。 这时,我听到缸外响起了一阵欢呼声,还有鼓掌声。 我笑着对丝儿说:“看吧,我说对了吧?我们进了这沐浴的水缸,所有的土人都很快乐。” 丝儿却咬着牙对我说道:“苏幕遮,我们在这缸里,只可以穿着衣服洗澡,绝对不能把衣服脱掉。否则……” 她摸出了一个东西在我面前晃了晃,竟是我在那个被捕捉的山丘上扔掉的刮胡刀片。不知道她是什么时候趁土人不注意时拣到的。 不过我还是嬉皮笑脸地问了一句不该问的话:“否则?否则你会怎么样?” “我会用这刀片划去你身上一个突起的东西!”她恶狠狠地对我说道,脸上写满了狰狞与可怖。 “突起的东西?是指的鼻子吗?”我还想插科打诨,但一看到丝儿几乎发红的眼睛,我硬生生地把后面半句话缩进了嘴里。 我抬起了头,看到了湛蓝的天空,悠悠飘着几片白云,我突然不自觉地想起了井底之蛙这个成语。也许,井底之蛙也有自己的世界,它也许也觉得这样的生活不错。其实,我也觉得呆在这里不错,因为我和丝儿一起呆在了这么一个狭小的空间里,没有别人的打扰。这让我感觉良好,非常良好。 这时,我听到缸外扑通一声,是什么东西从缸边落到了地上。 水缸里的水面比缸口矮了一截,我看不见是什么落到了地上,但是我却听到了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声,欢呼声中还夹杂着粗野的呼哨声。 但是我立刻就想到了,一定是梯子被撤走了。为什么这些土人会撤走梯子?一会我们得怎么从水缸里爬出去呢?这开始令我产生了不祥的预感。 我用力地用腿蹬着水底,想要浮出头来,不过无论怎么做,我都无法将头伸出缸口。水有浮力,同样也有拉力,在水中就和在空中是一个道理,无论多么有力气,或者功夫有多高,都无法摆脱水的拉力。虽然我勤习国术,但是我始终只是人类中的一员,无法像鸟一样飞在空中。所以我没有办法将头伸出水缸。 丝儿的脸上露出了惊慌的神情,她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我又抬起了头,湛蓝的天空忽然黯淡了下来,我看到了几个人头! 是个,几个人头,不过是长在颈子上的人头。竟然会有人头出现在近三米高的水缸口外?会有身高超过三米的巨人吗? 虽然说在土人世界里,常常会有奇怪的人种出现,但是我还是不相信会有超过三米的人。 这几颗人头离我越来越近,我甚至可以清楚地看见他们脸上涂抹的油彩。从他们头颅的大小来看,他们属于正常的人种,绝不是什么巨人。可为什么他们会出现在我的上方呢?要知道我正身处在一个高约三米的水缸里啊。 真是个神秘莫测的世界,有着古古怪怪的各式人等。 旋即,我明白了是怎么回事,“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吓得身边的丝儿浑身颤抖了一下。 这个世界上没有身高超过三米的人,而这几个土人的脸型也和普通人别无二致。所以他们并不是什么巨人,而是和我一样的人,甚至比我更矮小,因为这里的土人都这么矮小。 而他们可能站在了我的头上,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他们利用了工具。至于是什么工具,我也猜到了,应该是高跷! 我小时候的时候,赶庙会时就常常看到有人将长木棍锯成一般长短,套在脚上,做成高跷。他们会踩着高跷在街市上走来走去,大出风头。 而我的确没有想到这些土人竟也会制作高跷,还走到了我与丝儿共处的水缸旁。 他们想做什么?难道他们不知道打扰尊贵的客人沐浴,是一件很没有礼貌的事吗? 还没容得我发泄心中的不满,头上的这几个土人已经做了一件令我意想不到的事。 有个东西从他们的手上砸到了我的头上。 第十六章 奇怪土人 这东西不是很硬,但仍然让我的脑袋感觉一阵疼痛。我觉得额头上有些湿湿滑滑的东西——是血吗?是他们用东西砸破了我的头吗? 我有些郁闷。要是我苏幕遮被几个土人砸破了头的事,以后传进我那些朋友的耳朵里,一定会被当作一个永久的话题来尽情嘲笑我。 我伸出手来,摸了摸额头。我并没有摸到头顶上有什么伤口,但的的确确摸到一把滑腻的液体。我把手伸到眼前一看,立刻就怒不可遏地叫了起来:“难道你们就是这样对待尊贵的客人吗?” 砸在我头上的,竟是一个鸡蛋! 不过我的怒吼并没让他们收敛一点,相反,他们还高声地欢呼起来。 我都忘记了他们根本听不懂我说的到底是什么,我们之间本来就是语言不通的。 这时,又有很多东西从缸口上方扔了进来,砸在我和丝儿的头上。砸在我们头上的东西并不通,还有些软软的,黏在了我的头发上。我抓起了黏在头发上的东西一看,不仅仅有鸡蛋,还有西红柿,还有黄瓜。这是在干什么?难道现在他们又将我们当作了敌人? 这时,又有更不好的情况发生。我突然感觉到水温在慢慢发热,甚至还有微小的气泡从缸底冒了起来。摸了摸水缸的陶土壁,竟有了些烫手。 “啊——”丝儿尖叫了起来,“他们在给水缸加温!” 这一下,我终于明白了他们正在干什么——他们在做人肉汤。而我和丝儿就是这锅汤的主料,那些扔下来的鸡蛋、西红柿、黄瓜,正是人肉汤的配料。 丝儿绝望地哭道:“苏幕遮!我们怎么办啊?你快想想办法啊!我不想这么被煮成一锅人肉汤!” 这时,我忽然发出“哈哈”的声音,狂笑了起来,笑得极度猖狂肆意,就连我的肠子也快笑断了。而头顶上的那几个踩着高跷的土人也愣得目瞪口呆,不知所以。 丝儿停住了抽咽,用略带希望的眼神看着我,凄楚地问道:“苏幕遮,你有办法逃脱这里了?” 我还是不停地笑着。 丝儿一把抱住我的颈子,歇斯底里地叫道:“苏幕遮,你到底在疯笑个什么啊?” 我终于停住了笑声,脸上的眼泪都被笑了出来。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 “哈哈,我在想,他们要煮我们做人肉汤。如果现在我在水缸里撒一泡尿,那这锅汤就算被我们毁了!” “啪”的一声,我的脸上被丝儿结结实实抽了一巴掌。 “你这变态,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开玩笑!”她大声斥骂道。 我睁着一杀无辜的眼睛可怜兮兮地望着丝儿,说道:“我说的是实话啊!” 她又是一巴掌想要抽过来,我微微一闪身,躲过了她的袭击,一把擒住了她的手腕。在她的手腕中,是那柄我曾经在山丘上扔掉的刮胡刀。我的手指略一使力,她的手就松开了。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承受我手上的力道,丝儿也不例外。不过对于她,我只使用了不到两成的力度。她的手松开后,刮胡刀落到了我摊开的手掌之中。 我一蹬腿,在水缸里翻了个身。我得抓紧时间,否则水温会越来越高的。如果动作慢了,我和丝儿都会被煮熟透,我可不想变成土人盘子里的一道主食。 我以最快的速度用刮胡刀片割断了右边鞋底的鞋跟,从里面拿出了我藏在那里的几件东西。 在这个鞋跟里,我藏了一个可以切割玻璃的金刚钻。我将金刚钻捏在手里,然后潜到了水缸底部。我用力地捏着金刚钻使劲划着陶土水缸的底部,金刚钻是世界上最坚硬的矿物之一,连玻璃都划得开,就更别说这土人做的陶土水缸。 “划拉”一声,水缸被我用金刚钻划开了一个破洞,水缸里的温水汩汩地向外涌去。只听到“嘶嘶”的声响,我知道那是外面烧的火已经被倾泄而出的水给浇灭了。 我又浮到了水面,笑着对丝儿说道:“真是可惜了,土人得挨饿了,我们也洗不了鸳鸯浴了。” “呸!”丝儿啐了我一口,但是脸上已经洋溢起了笑意。 就算我们不会被煮成人肉汤,但是我们还没有恢复安全。水缸外还有这么多土人,他们手里还有煨了剧毒的长矛。我们还需要想办法脱困。 这时,水缸里的水已经倾泻得差不多了,缸中只剩下了我与丝儿,还有数不清的鸡蛋西红柿与黄瓜。现在我最担心的就是那几个踩着高跷的土人会向缸里扔长矛。 我立刻纵身跃起,两只腿叉开踩在了两边的缸壁上。我不停地交换着两只腿的重心,在我的动作作用下,水缸开始摇晃了起来。丝儿也立刻明白了我的意思,她也做出了同样的姿势,竭力摇晃着水缸。水缸摇动的幅度越来越大,当摇动的角度超过临界点的时候,水缸轰隆一声倒在了草坪上。 我们所在的世界顿时倾倒了,从缸口再也看不到湛蓝的天空了,只看见几根粗壮的木棍,那是高跷的脚。 丝儿重重地摔在了水缸壁上,而我则努力保持了重心的平衡,依然站在了缸中。 于是,我在缸中奔跑了起来。是的,是奔跑。我一步一步重重地将全身力量踩在了缸壁上,这水缸是圆的,在我的力量下,它开始了滚动。 在土人的惊呼声中,水缸像个怪兽一般滚动起来,向周围的土人冲了过去。土人诧叫着向两边闪开,在草坪边缘是个斜坡,水缸滚动的速度猛然加剧。本来是我的奔跑带领着水缸翻滚的节奏,而此时则是水缸的翻滚引领着我奔跑的速度。幸好我曾经习练过二十余年的国术,奔跑的速度也远远超过常人,这点苦头我还是受得了的。只不过却苦了丝儿,她可怜地在缸中翻滚着,身体完全不受控制,就如狂风中的一片叶子。 我在狂奔的空当中,将身体移到了丝儿身边,一把拎起了她,将她背在了背上。唉……她也够重了。我暗暗叹了一口气。 这时,又听到轰隆一声巨响,水缸的翻滚停住了。我猝不及防,一个趔趄,头撞在了前面的缸壁上。硬碰硬的电光火石一瞬间,自然令得我的脑门一阵疼痛。幸好我习武多年,立刻在第一时间就恢复了清醒。 我拽着丝儿从缸口里钻了出来,一看到外面的情形,我立刻就灰心了。 一大群土人正站在缸口,所有的男性土人手里都拿着长矛,矛间闪烁着绿色的光芒。而所有的女性土人,手里都拿着筷子与碗,眼巴巴地望着我们,嘴角滴下了口水,眼里全是饥饿的眼神。当然,还有愤恨的眼神,因为她们在恨我毁掉了她们的晚餐。不过,从现在的形势来看,好象她们并不介意吃一顿生食。因为所有的土人正一步一步向我和丝儿靠近,包围圈越来越小,留给我们的空间越来越少。 我急中生智,拔掉鞋跟,从里面取出了防风防水打火机,“啪”的一声点燃。 我举着打火机,大声向这些野蛮人叫道:“别靠近我,这是火!我是神!” 这些土人显然被我的举动给吓着了,他们看着火,露出了敬畏的模样,忽地一声向后连退了几步。 我一见自己的计策起了非同寻常的作用,心里大喜,又从鞋跟里摸出手电筒,打开。一道光柱向他们射去,土人们纷纷恐惧地用手遮住了眼睛。 我学习着以前在教堂里听到教士的语音,无比庄重神圣地叫道:“你们全都跪下!我就是你们的神……”我完全忘记了自己所说的话,对于这些野蛮人来说,没有一句能够被听懂。 这时,从他们当中走出了一个身体粗壮的土人。这个土人相当粗壮,但又不同于拉着藤条的那几个土人。他的粗壮是全面的,而不只是手臂粗壮。他就像是曾经在健身房里训练过一般,胸膛下方整整齐齐排列着六块腹肌,手臂上的肱二头肌就如用水泥浇铸的一般。在我目瞪口呆中,他已经走到了我的面前,离我只有一米远。我清楚地看见在他的脖子上,系着一根项链,链子上镶嵌着一颗一颗白森森的牙齿。我一眼就看清了,是人的牙齿!而在这牙齿项链上,还有一颗坠子,坠子上的那样物事竟是一根颈椎骨,刷了一层清漆,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当他离得我如此之近的时候,我才恍然大悟,厉声喝道:“你要干什么,你不知道我是神吗?” 其实我说这些一点用处都没有,因为我知道他们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但我竭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更吓人,我就是需要这样的效果。 但这个土人走到我面前后,并没有理会我的话。他缓慢地抬起头来,嘴里吹出了一口气。在这一口气的作用下,我手里的防风打火机顿时熄灭了。 我张目结舌地看着这个土人,我不知道他是怎么知道可以吹熄打火机的。 这时,他忽的咧嘴一笑,说道:“你真的以为我们都像原始人那么笨吗?” 我哑然失笑,不由自主反唇相讥,脱口答道:“难道你以为你不是原始人吗?” 不过一说完,我就浑身一个颤栗。 这个人在说话,而且说的是英语,字正腔圆的伦敦口音。 一个土人?! 一个会说英语的土人?! 一个会说纯正伦敦口音英语的土人?! 我哑口无言,一股冷汗从背心渗了出来,将我的体恤与皮肤贴得紧紧的。 第十七章 土人头领 “星际大战?”我长大了嘴,说不出一句话来。浮尘子居然能从黄帝蚩尤之战扯到星际大战?这也未免太过于匪夷所思了吧?又不是卫斯理的科幻小说,也不是星球大战的系列电影,莫非照他的说法,奇门遁甲还与外星人有关? 我忍不住吃吃地笑了起来。 浮尘子看着我不以为然的笑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继续捻着他的长胡子,一言不发地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我笑。 气氛显得有些尴尬。 安娜连忙打破了令人窒息的沉默,问道:“师傅,你说黄帝蚩尤之战与外星人有关?” 浮尘子见安娜附和他的说法,这才微微笑了笑,说:“是的,即使是神话,我们同样也可以加以现代科学的分析。” 浮尘子告诉我们,按照民间传说的说法,黄帝自从打败炎帝之后,许多诸侯都想拥戴他当天子。可是炎帝的子孙不甘心向黄帝臣服,几次三番挑起战争,尤以蚩尤为甚。 蚩尤是炎帝的孙子。据说,蚩尤生性残暴好战,他有八十一个兄弟,都是能说人话的野兽,一个个铜头铁额,用石头铁块当饭吃。蚩尤原来臣属于黄帝,可是炎帝战败后,蚩尤在庐山脚下发现了铜矿,他们把这些铜制成了剑、矛、戟、盾等兵器,军威大振,便起野心要为炎帝报仇了。蚩尤联合了风伯、雨师和夸父部族的人,气势汹汹地来向黄帝挑战。 据说蚩尤喜将整张牯牛皮蒙在身上,牛犄角戴在头上,远远望去牛首人身。所以古书中称之为“四目八肱八趾”。四目,牛是两只眼睛,再加上人的两只眼睛。“八肱八趾”,牛皮垂着牛腿四个,加人的四肢。牯牛皮坚硬无法,刀枪难入。蚩尤带领八十一个兄弟像黄帝发起进攻。蚩尤用的兵器是青铜制成的长矛剑戟,而黄帝一方,只有石刀石斧,所以战争初期,黄帝吃尽了苦头。 黄帝请来大将应龙,传说能口中喷水,一遇战事,就上到高处,居高临下向蚩尤的兵营喷水刹那间,大水汹涌,波涛直向蚩尤冲去。蚩尤忙命风伯雨师上阵。风伯和雨师,一个刮起满天狂风,一个把应龙喷的水收集起来,反过来两人又施出神威,刮风下雨,把狂风暴雨向黄帝阵中打去。应龙只会喷水,不会收水,结果,黄帝大败而归。 黄帝被蚩尤围困,蚩尤施展法术,喷烟吐雾,把黄帝和他的军队团团罩住。黄帝的军队辨不清方向,看不清敌人,被围困在烟雾中,杀不出重围。就在这危难关头,忽然天边飘来一朵彩云,彩云缓缓落下,从里面走出一个妙龄女子,正是传说中的玄女。玄女送给黄帝一本书,名为《阴符经》,而这本书在奇门遁甲门人口中,被称为《天篆文册龙甲神章》。 书中记载了制造指南车的方法,依靠指南车,黄帝冲出了烟雾重围。 随后,黄帝从龙甲神章中学会了各种阵法的设置,打得蚩尤溃不成军。黄帝乘胜追击,将蚩尤赶到冀州中部时,黄帝捉来来两只异兽,一只名为“夔”,传说是一种只有一条腿的牛,另一只名为“雷兽”,传说中是一种喜欢在海里仰泳的海怪。黄帝取夔之皮做成鼓,取雷兽之骨做成鼓槌,连击九声。蚩尤闻罢九下鼓声后,立刻浑身瘫软,遂束手就擒。 黄帝取得蚩尤人头,为了防止蚩尤变成妖,黄帝将蚩尤的尸体肢解,分别埋藏于各个地方。所以至今在中国中原地区到处都可以找到蚩尤墓。 以上就是史书与民间传说中关于黄帝蚩尤大战的一些记载。 听完了浮尘子的介绍,我不禁问:“这个与星际大战有什么联系呢?这些只不过是一点民间传说罢了。” 浮尘子摆了摆手,说:“苏幕遮,凡事不要看得太简单化了。你为什么不能换一个角度来思考问题呢?” “换一个角度?这么换?”我惊奇地问。我似乎感觉到浮尘子暗含玄机话中有话。 “如果,你不把黄帝与蚩尤的故事看作是神话故事,而是一个科幻小说,你会怎么想呢?”浮尘子的眼睛里露出一丝狡黠的神采。 “你是说……”仿佛一道光亮射入我混沌的脑海中。是的,换了个角度,似乎故事就变得不一样了。 蚩尤披着牯牛皮“四目八肱八趾”的造型,或许是史书与神话对他模样的夸张形容,其实那是他原本的模样。不过,四只眼睛,八条腿的人是肯定不存在的,除非他根本就不是人——而是外星人! 他那八十一个会说人话的野兽兄弟,或许也是八十一个他的同类。八十二个外星人在地球上掀起血雨腥风,妄图占领地球。他们使用的青铜武器,在上古时代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说不定就是他们从外星带来的武器。 而黄帝正是为了驱赶这群外星人,才展开了与蚩尤之间的战争。 在当时的技术水准下,人类根本是无法与外星人抗衡的,难怪黄帝一开始出处落尽下风。之后,来协助他的应龙,能从高处源源不断喷水,岂不正像现在警察使用的高压水枪? 至于玄女,从徐徐落下的彩云里走出,这不正像是从飞碟里走出来的吗?玄女是另外一拨外星人,与蚩尤对立的另外一群外星人。她交给黄帝的《阴符经》,大概就是所谓的外星科技,说不定是一张光碟…… 正是在玄女这群外星人的帮助下,黄帝才战胜了蚩尤。他之所以将蚩尤的尸体分散埋藏,应该不是担心蚩尤会变身妖魔鬼怪,而是担心外星人会复活吧?人类永远不会知道外星人死亡会变成什么情况,会不会真的死去,会不会又突然复活。因为只有的担忧,黄帝才会授命肢解蚩尤的尸体,然后送往各个地方埋葬。 这不就是浮尘子所说的星际大战吗?而从《阴符经》中演化而来的奇门遁甲,岂不正是一种源于外星的知识领域? 一想到这里,我的脑海如醍醐灌顶般,这样的想法颠覆了我以往所有的科学知识。 我的身体不由得颤抖起来,我有些不敢再继续思考下去了。 浮尘子像是看出了我的想法,他问:“苏幕遮,你想到了什么,就说出来吧。别担心太离谱,一百年前的人,还不敢想象天上可以有飞机呢。一百年前的人还不敢想象电灯电话呢。有些想法,只是我们现在不敢去假设,不敢去推测,说不定再过几百年,这一切就变得很正常了。” 他说得很对,牛顿会因为一个砸到头顶的苹果发现地心引力,我们为什么又不能从奇门遁甲去猜测远古时代的一场战争的真相呢? 猜测是没有罪的,关键是能不能找到证据链的支持。 于是,我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心里能想到的,全都说了出来,也不理安娜是不是会把我当成傻瓜或是当成外星人。 等我一股脑说完了自己的想法后,突然听到浮尘子拍了一下大腿,高声叫道:“孺子可教也!我悟透这些想法,足足花了近三十年的时间,没想到我只点拨了你一句话,你就想出来了。苏幕遮,我没看错你,安娜也没看错你!” 天知道为什么他要在最后面加上一句安娜没看错我,这句话活生生让我和安娜都闹了个大红脸。安娜羞红着脸,说:“师傅,关我什么事啊?我和苏幕遮没什么的。” 这傻丫头,浮尘子又没说我们俩之间有什么事,你插这个话干什么啊?我不禁暗暗骂了一句她是猪头。 不过,浮尘子也没注意到这么多,他走近我身边,拍了拍我的肩膀,说:“苏幕遮,你大部分的猜测,都与我差不多,但是,还有些细节,我需要再给你说一下。” 浮尘子告诉我,他还有更多的证据表明,黄帝蚩尤之战,涉及到了两个星球的外星人。为了证实自己大胆的想法,他曾经在二十年前,走遍了中国的中原地区,寻找黄帝蚩尤之战的线索。 他找到了一个相传为应龙与风伯雨师决战的地方,就在陕西境内。在那里,他并没找到任何大战所留下的痕迹。毕竟大战发生在四千五百年前,时间的长河早已湮没了所有的证据。但是,浮尘子却在荒原里找到一些隐约的古建筑痕迹。经过他的分析,他判断这些古建筑修建于远古,在当时起的作用,应该是拦水筑坝。 在四千五百年前,是不可能存在水坝这种水利科技的。除了用外星人修建的,还能有什么其他解释? 浮尘子猜测,其实应龙就是个外星人,他利用外星技术,在高处修建水坝蓄水,等蚩尤的部下来到低洼的地方,他就开闸放水,水淹七军。神话里之所以传说应龙能口中喷水,其实只是历史的以讹传讹而已罢了。 “嗯,很有道理。”我点头道,不过我又问了一句,“这一切都发生在中国的中原地区,你为什么会到这个东南亚的国家来呢?” “好问题!年轻人,你看问题总是能抓到要害,比我那傻徒儿好多了。”浮尘子的这句赞赏,让安娜很不好意思。 浮尘子说:“其实,我到黑湾来,是和另外一件事有关。” “什么事?”我好奇地问道。 “蚩尤的尸体!”浮尘子答道。他的眼睛蓦地睁开,射出一道寒芒。 第十八章 动物凶猛 狄力度得意地说道:“这些方便面都是政府空投给我们部落的食品,我的臣民们出来没见过这样的东西,只有立了大功的人才可以吃到。你们是最尊贵的客人,所以他们为你们准备了最珍贵的食物。” 我无奈地笑了笑,只好向碗里的方便面发起了进攻。也许只有三分钟的时间,我就将这些垃圾食品消灭得干干净净。当我吃完的时候,身边的土人一起发出了欢呼声。 一个土人又叽里咕噜说了一大堆话。狄力度翻译道:“他们见你吃得这么开心,问你还要不要来一碗?” 我摆了摆手,说道:“不用麻烦了,再给我们准备一点部落里随意普通的食品就行了。” “那怎么行!你们是尊贵的客人啊!”几个土人在听了我的话后大声抗议了起来。 在听了狄力度的翻译后,我无奈地摇着头。也别说,我吃了一碗方便面后,反而感觉更饿了。没办法,只有继续吃方便面。足足吃了三碗后,我终于饱了。再看了看丝儿,她还在味同嚼蜡一般地吃着第一碗面。 这时,窗外的天已经黑了。 屋外一声霹雳,竟哗哗地下起了雨来。现在是亚热带的雨季,风雨总是说来就来。 “讨厌!”狄力度咒骂了一声后,向身边的土人吩咐了几句话。 身边的土人连忙站起身来准备去关窗户。但他的动作稍稍有些迟缓,就听到狄力度大声呵斥道:“快一点,你怎么慢得像个猪一样?”可他在情急之下,竟是用中文在责骂,那个土人哪里又听得懂? 我笑道:“没事的,雨还没下大呢。就算下大了,也没有什么大碍,不会被刮进屋里来的。” 狄力度望了我一眼,欲言又止地说道:“我怕的不是风雨,而是……”他的语音突然停住了。 “怕的是什么?”我好奇地问道。 “没什么,没什么……”狄力度大声答道。但是我已经明白地看出了,他有东西在瞒着我。 虽然我是个好奇心相当大的人,但是却也知道尊重别人的隐私。既然狄力度不想说出来,我也没继续问下去,而是想办法找到其他的话题。 “狄先生,你刚才说政府要征用你的森林土地来搞开发,是做什么类型的开发呢?”我问道。 这样的问题很容易打开狄力度的话匣子,他的眼睛里露出了光亮,神采熠熠地答道:“这片森林是我们部落的祖传财宝,在地底有着数不清的矿产。据说政府在勘测的时候,发现了大量的稀有金属,有些金属是用于航天的专有特属材料,价值昂贵。政府曾经想要从我这里买下土地,可我哪有这么笨?你们中国人不是有句土话,叫‘细水长流’对不对?所以我决定把土地租给政府,每年收租金。而提供两个死刑犯人的要求,则是我的臣民们提出来的,当然政府无条件答应了。” “哦,原来是这样啊……”我叹道。 这个亚热带的东南亚国家,以前一直被看作了矿产稀缺的国度,即使是现在,他们拥有稀有金属的事也是不为外人知道。我真的想不到,一个国家政府,为了摘掉矿产贫乏的帽子,竟会向原始部落提供死刑犯人用来做人肉汤。 狄力度显然很自豪,他走到窗边,将那个土人刚刚关掉的窗户又打开了,指着远处说道:“就在那个方向,走上半天,就可以到达政府挖掘的矿坑。那里是一个巨大的坑,天然的坑。在平地上有一个天然的直达地底的深坑,我们都称那里为天坑。” 天坑我是了解的,在平地上突然出现一个深邃的,垂直的漏斗型大坑。形成这样的地形必须有三个必要条件:碳酸盐岩、地下河和地壳震荡作用。具体的形成过程是:在层理结构发育的碳酸盐岩层下,地下河在不断地流淌,碳酸盐岩因遇水不断被溶蚀,形成越来越大的地下溶洞,而后,地壳突然发生地震或板块碰撞等剧烈震荡,岩层发生垮塌。垮塌后的物质被水流逐渐带走,而余下部分的岩层因剧烈震荡形成许多纵向裂隙,在水蚀的作用下再次发生垮塌。如此几次垮塌后,地下溶洞终于露出地面,形成天坑。 不过这样的地形通常出现在中国的云贵川地区,那里是典型的喀斯特地貌。我还从来没听说过在这个亚热带的东南亚国家,居然也有天坑。 我那该死的好奇心又被勾起了。我向狄力度提出了请求:“明天可不可以带我去看看那个天坑呢?” 狄力度摇了摇头,说道:“对不起,这是不行的。那里已经被列为了军事禁区,用以开发稀缺的矿物。有军队在那里驻扎,就连我都不可以进去,更何况你?” “不会这么神秘吧?”我咋了咋舌。 这时,忽然刚才那个去关窗户的土人,大声地尖叫了起来,嘴里一连串发出了激越的声音。他举起了手臂,只着狄力度,满头大汗,脸色苍白。 我顺着他的眼神向狄力度望去,不进大吃一惊。 狄力度的脸上露出了后悔的表情,大声叫了起来:“该死的,我怎么打开了窗户?我怎么忘记了?” 他在说什么?怎么?不能打开窗户吗?如果打开了窗户,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 我还没有结束猜测,就听到狄力度一声惨呼,惨烈而又惊悸。 “啊——” 发生了什么?狄力度为了什么而在惊呼? 我张眼望去,这时,我不由得也跟着短叫了一声,而身边的丝儿则放声高呼起来。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两只眼睛大大张开,眼中露出了惊恐的神色。 我苏幕遮自认为见多识广,各种怪异的事也经历得多了。但是在这个时候,看到的东西却让我不得不发出惊呼。而巨大的惊悸又在第一瞬间占据了我的大脑,令我脑中一片空白,来不及做出反应。 我的天,我看到了一团黑影缓慢地渗进了屋里,就像一团雾,却比雾更有质感。在一瞬间,笼罩住了狄力度,像章鱼的触须一般,紧紧缠绕住了他的身体。 狄力度发出了歇斯底里的惨叫。 这是什么东西? 我的身体不停颤抖着。这应该是一种有生命的怪异生物,因为它缠绕在狄力度的身体上,越缠越紧。而狄力度也不停发出了惨叫,叫声越来越凄楚尖利。 这的确是一团黑色的影子,是从窗口外漂浮进来的。速度极快,在土人发出惊呼时,它还在窗外。从土人所处的角度,他先看到了这个黑色影子。可当他刚刚发出叫声,这影子已经渗进了屋中,缠绕在了狄力度的身上。速度是这么快,从土人发出惊呼到我张眼望去,大概就是一秒不到的时间,但就在这么短暂的时间里,它已经将狄力度缠绕得密不透风,死去活来。 这是个什么样的可怕生物啊? 还好,我苏幕遮从来都不是个胆小的人。在第一时间,我就冲了上去,抓住了那个黑影。 当我触摸到这东西的身体时,只感觉到了柔软。很柔软,就像是一块已经腐烂了的肉一般。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形容,是因为当我摸到这东西时,它在我手心里滑腻腻的,甚至还有肉一般感觉的东西在我触摸后,一块块地向下掉。似乎在这肉的上面还粘连着血丝,液体一般粘稠的东西缠绕在了我的手上,我使劲甩了甩,却又挥之不去。而在这肉的上面,还依附着粗糙的绒毛,当我抓住它的时候,这绒毛非常地扎手,几乎刺破了我的手心。 这是什么东西? 我望地上望去,却并没有看到有东西掉到地上。没有肉,也没有血丝。 只有狄力度的惨叫,越来越凄惨,越来越尖利。 身边的土人看到自己的土司身受如此酷刑,也歇斯底里地高声叫了起来。他的分贝极高,惊动了屋外的土人们。屋外的土人透过了窗户看到狄力度的惨状,也都跟着恐惧地大叫。叫声此起彼伏,连绵不绝,就仿若世界末日到来一般,人人都身处无尽恐怖的地狱之中。 一个土人手里抓着长矛冲了过来,侧面刺在了那黑影的身体上,可长矛矛尖立刻就被活生生地折断了。 几个上肢健壮的土人像猴子一般跳到了天花板的钢座吊灯上,脚勾住灯座,反身垂下,长臂向下捞到了狄力度的肩膀,如猴子捞月一般,想要把狄力度向上提起来。我是领教过这些上肢健壮的土人们的厉害的,我就是被他们像人猿泰山一般拎到了部落的草坪空地上,可想而知他们上臂的力量有多大。可在他们合力之下,狄力度却纹丝不动。那黑影的力量极大,就像一把钢钳一般,死死扣住了狄力度。 我已经不知道应该如何是好了。 只听身后的丝儿一声狂叫,手里提着那把AK47冲了过来。她似乎是忘记了枪里根本没有子弹,当她想起这点的时候,已经冲到了这黑影怪物的跟前。她愣了一愣,又不愿意在狄力度的面前表现出她的怯弱。 于是丝儿提起了AK47,翻转了身,将枪托重重地砸了下去。 那黑色影子像是有生命一般,如海棉一般的身体微微抖了一下,竟剧烈地起伏。蓦的,黑影忽然张开,像是一个怀抱,又像是绽放的花蕾。无数的触须向四周张开,然后不住颤抖,接着又以极快的速度收拢。当收拢的时候,丝儿竟然也被包容进了影子的中心。她不由得发出了悲惨的叫声,近乎绝望。她一定感觉到那影子正在紧紧地收缩,这禁锢会勒断她的肋骨,然后压逼她的内脏,让她防无可防。 唉……丝儿…… 我暗叹了一声。我一定要想办法救出她。 什么东西才可以制服这影子般的怪物?刚才用过长矛了,矛尖还是煨过毒的,可一接触到这影子的身体就立时折断。长矛的矛尖是钢制的,为什么会被折断?钢制的东西会被折断,通常只有一个解释,那就是它遇到了比钢更坚硬的东西。难道这怪物看似柔弱的皮肤,竟比钢铁更为坚硬?那么,只有比这怪物更坚硬的东西,才可以刺破它的身体? 一想到这里,我的脑子中灵光一动。在我的兜里,还放着下午划破陶土水缸的那枚金刚钻。 我以最快的速度摸出了那枚金刚钻,然后重重地划在了这怪物的身体上。在它的身上,立时出现了一个大洞。洞的深处,是涌动着的黑色的粘稠的浆液。 “哧——”一声巨响,就像是汽笛一般,一股白森森的,夹杂恶臭的气体从这破洞里喷薄而出。我赶紧侧过头去,正好闪过了飙射出来的恶臭之气。我清楚地看到这气体在越过我的身体后,射在了身后我曾坐过的真皮沙发上。只听“吱吱——”的几声,那沙发竟被溶出了一个大洞,露出皮下的泡沫。 这气体含有极高的腐蚀性,我暗暗感谢自己多年习练的国术,令我在最短的时间里做出了应急的反应,躲过了这恶臭的气体。 再看看这黑影怪物,它的身体剧烈地抖动着,这是它在挣扎。金刚钻在它的身体上造成了一个伤口,从伤口里开始淌出脓血。脓血不断地流出,就像一个被划破的水囊一般,这怪物扁瘪了下去,从伤口的地方,不停冒出一个又一个的气泡。 显然,在这种情况下,这怪物缠绕狄力度与丝儿的力度受了极大的影响。狄力度已经被天花板上的粗壮土人提了起来,摆脱了黑影的禁锢。而丝儿也没有再尖叫了,她用力清除着依附在身上的触须,想要从禁锢中逃脱。而这时的逃脱,难度也已经不为刚才那么困难了,只不过一会,她已经逃出了黑影的缠绕,她立时就冲了出来,躲到了我的身后。 这黑影还在挣扎,而我此时也更看清楚了这东西。这并不是一个影子,只是因为颜色呈浅黑色,看上去显得很是飘渺,我们才将它错认为影子。而实际上,这是个有血有肉的生物,有头,有脸,还有眼睛。它身上的东西也不是触须,而是——翅膀。翅膀的颜色要浅了很多,乍看上去,竟还有些隐隐透光。而在翅膀上,也就是我一开始摸到的地方,还生有微细坚硬的绒毛。它的翅膀张开,下面还有着肥胖的肚子。 这竟是一只巨大的——飞蛾?! 正当我在思度的时候,这巨大的飞蛾已经停止了挣扎,它身上的脓血浆液,已经从那个我用金刚钻划成的大洞里流失殆尽。这飞蛾只剩了一张厚实的皮,摊在了地上,喏大的一片。而那些排出的浆液,则快速地渗进了地板,可惜狄力度那昂贵的白虎兽皮,在发出几声“嘶嘶”的声音后,立刻被熔出了一片惨不忍睹的白花花的凹痕。 看着地上这块飞蛾的皮,我因为后怕而倒吸了一口凉气。 而身边的土人们,则爆发出了最激越的喝彩声。 我得意地梭巡了一下四周,我期盼着可以看到丝儿用崇敬的目光看着我。但是,我却失望地看到,丝儿正向刚被放回地面的狄力度跑了过去,手里拿着一张手绢,轻轻擦拭着他额头上的汗液。 我暗暗地叹了一口气,心里越来越疼。 第十九章 斩妖除魔 狄力度从天花板放下来后,满头汗液,惊魂未定地坐在了沙发上,旋即又跳了起来。是还没有溶尽的那只异形飞蛾溅在沙发上的脓血使然。 在我的周围,爆发出了土人们的欢呼声。 狄力度闷闷不乐,不无醋意地对我说道:“现在我的这些臣民们都把你当作天神了。” 我笑了笑,说:“这也只不过是我们的运气好而已,我也是恰好手上有颗金刚钻,我也没想到这东西竟然是那怪物的克星。” 狄力度擦了擦脸上的汗,说:“不过呢,我还是要感谢你,你救了我一命。我们部落里,也有几颗金刚钻,可是从来都没有想到过可以用金刚钻制服这怪物。” 我说道:“这下可好了,你们不用再怕这可怕的东西了。可是这玩意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我也不知道,这影子一般的怪物已经缠死了我的很多臣民。偶尔我们在野外发现了这东西的尸体,展开了看了看,却是一只巨大的飞蛾模样。今天如果不是你,我也得死在这里,还差点搭上了漂亮的丝儿小姐。”狄力度有些后怕地说道。 “这怪物只有一只吗?”我又问。 “不,有很多,不止这一只。起码我已经看到了好几只了,它们总是在雨夜里飞出来。平时它们藏在广袤的丛林里,只有在下雨的夜晚,才会飞到村子里。而且,只会飞进有灯光的屋子……刚才我为了给你指天坑的方向,忘记了它们的存在,于是打开了窗户。没想到这怪物就如见缝插针一般飘进了我的屋里。” 我暗道,趋光性正是飞蛾类昆虫的特性,看来这东西真是属于飞蛾的同类。 “还有很多?”我奇道,“它们究竟是从哪里来的?”我不能不感到好奇与惊讶。因为与生俱来的好奇心,我曾经学习过生物学,看过很多这方面的书与画册,但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生物存在。我相信,不仅仅是我没听说过,就算是在物种领域精通的博士教授,也不见得听说过这样的东西。 狄力度叹了一口气,答道:“天知道这东西是从哪里来的,但是这玩意已经在这里存在了很多年了,在我祖辈的时候就听说过,不过那个时候,这玩意并不像现在这么多。我们这里的历史都是口口相传下来的,我爸爸那辈他一生就只见过两只怪物,而我爷爷那辈,也只见过三只。可是这个星期,村子里就已经出现了三次了。” “哦,这是为什么呢?” “我估计这怪物是住在天坑里的,政府一来开发后,这些怪物就被惊出来了,于是只有在丛林里蛰伏,到了夜晚就跑到这里来捣乱。”狄力度分析道。我也不得不承认他的分析的确有些道理。 不过,现在我们已经找到了这怪物的软肋,有办法可以消灭掉它们。不过,既然说这里的怪物还有很多,我必须要想个办法,教会这里的土人抵抗它们。毕竟不是每个土人都能分到一块金刚钻,这玩意价值不菲的。 走出了狄力度的房间,雨已经停了。那东西只有在雨夜的时候才会飞到村子里来,现在暂时是安全的。我必须设下机关,除灭那影子般的异形飞蛾。 当然,我是会想到办法的。 我让狄力度替我翻译,向土人们下了命令,叫他们找来一个可以发出白色光线的白炽灯,还有粗壮的树木枝条。当然,不能缺少部落里的金刚钻。 我看了看部落里的金刚钻,虽然不能和我专业用于切割玻璃的金刚钻相比,但是也算有棱有角,而且棱角还相当锋利。 我把这些金刚钻固定在了树木的枝条顶端,将金刚钻锋利的一头向着外面。几根树枝分别指向各个飞蛾怪物有可能飞来的方向,金刚钻放置在了最外面,而最里面就是那盏白炽灯。 部落的金刚钻都切割得很漂亮,而且成色极好,应该说价格是非常昂贵的。这个捕猎机关的价值更是不得了,足足用了十多颗一流的金刚钻,这是部落以外的文明世界无法想象的。 我把这机关牢牢地固定在了空地的草坪上,然后打开了白炽灯。白炽灯立刻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我抬头看了看天,乌云又在慢慢地聚集。 我问狄力度:“是不是又要下雨了?” 狄力度答道:“是的,应该是快下雨了。” 话音还没落下,就听到天边一声炸雷,雨点噼里啪啦地落在了我们的头上。 我作了个手势,我和狄力度、丝儿,以及一干土人全都退到了草坪以外。 我们躲在一棵冠盖极大的树下,雨点落不到我们的身上。四周很静,我可以听到狄力度和那些土人心脏剧烈的跳动声。 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这个机关会不会成功,于是聚精会神地望着灯光发射来的地方。 这时,那盏灯的光线突然黯淡了下来,好像有什么东西遮住了光线射来的地方。 狄力度用手指捅了捅我的腰,说道:“它们来了,是它们来了!” 我张眼望去,一团黑影笼罩住了白炽灯,像水母一般缓慢旋转。它们张开了巨大的厚实的翅翼,遮住了我们的视线。 我转头看了看身边的土人,他们全都张大了嘴,冷汗涔涔,一动不动,脸上写满了惊惧。 我做了个手势,叫大家都平静下来,不要发出声音,没什么可以害怕的。为了以防万一,在我的手里,还捏着那枚杀死了飞蛾怪物的金刚钻。不过现在已经被我捏得汗津津的了,我也不能掩饰自己的紧张。 这时,那几只飞蛾怪物的翅翼突然紧紧收缩,把白炽灯拥入了怀抱之中。 我紧张地望去,我不知道那些镶嵌了金刚钻的树木枝条能不能洞穿异形飞蛾的身体。 这时,我嗅到了一股极为恶臭的气体从草坪上飘了过来。乌黑的鲜血从白炽灯边飞溅了起来,几张巨大的皮囊像是充了气一般飘在了灯的上方。只是一瞬间,那充了气的皮囊发出了“嘶嘶”的声响,像是破了皮的气球一般,快速在空中飞舞着,然后落在了地上。 周围的土人抑制不住心中的喜悦,纷纷大声欢叫了起来。我知道,我的计划成功了,那几只偷袭的异形飞蛾已经死在了金刚钻的手下。 土人手舞脚蹈、张牙舞爪地在我面前跳起了原始的图腾舞蹈,脸上洋溢着快乐的神情。丝儿也被这快乐的气氛感染了,她也冲到了土人之中,跟着歪七扭八地跳起了舞。当狄力度也走进了人群后,他竟和丝儿紧紧拥抱在一起,共同庆祝这伟大的胜利。 当然,我也开心地笑了起来。我知道,这些土人再也不用害怕那些飞蛾怪物。 人就是这样的,在不了解对策时,总是对未知的事物怀着最大的恐惧。而只要一旦知道了可以解决的方法,就会把恐惧抛在一边,代之的是最大的藐视。 看到他们如此开心,我的心里却有了莫名的落寞。 我好象已经清楚地明白了,我并不属于这个狂欢的节日。在这样的日子里,我注定会孤独一晚。 第二十章 天作之合 我独自一个人坐在狄力度的房间里,在他的酒柜里找到了一瓶1983年的红酒。琥珀色的液体流转在高脚杯里,我却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寂寞。 “春庭月午,摇荡香醪光欲舞。步转回廊,半落梅花婉娩香。轻云薄雾,总是少年行乐处。不似秋光,只与离人照断肠。” 不知不觉中,在我的口中,竟吟出了北宋我的本家东坡先生的这句诗。我暗暗笑了笑自己居然在这个蛮荒之处多愁善感、伤春悲秋。 就在这时,我听到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转过头去,却见进来的竟是丝儿。 “你怎么不在才平上与狄力度的族人们狂欢?”我不无醋意地问道。 “别傻了,苏幕遮。”丝儿已然换了一件纯黑色的拖地缀花晚礼服,显出了几分高贵。这一定是狄力度找来送给他的吧。我的心里又隐隐作痛。 当然,我不会将自己的情感表现在脸上。我摇了摇头,说道:“我哪有傻,只是想静静地呆在这里看看电视,听听音乐。” 我拾起了遥控板,打开了电视。 狄力度在屋外架设了卫星接收器,这里的电视什么节目都可以收到。我将节目换到了一个正在唱歌的音乐台,没想到屏幕上一个半裸的女子正高声唱着: “我的心里只有你没有他,你要相信我的情意并不假。我的眼睛为了你擦。我的眉毛为了你画,我的心里没有他……” 唉……丝儿的心里却从来都没有我。 虽然她在海豚池边救了我,但是她一直都没有喜欢过我。她救我只是因为我可能认识孔雀女。而当她见到狄力度后,一见钟情爱上了他。也许这就是缘分吧,也许我注定了不可能与她在一起。 丝儿像是看穿了我的想法,她款款地走到了我的面前,在我对面坐下,也倒了一杯1983年的红酒。 她浅浅地尝了一口后,说道:“苏幕遮,我知道你喜欢我。不过,我却不可能和你在一起的。” “为什么?”我不禁反口问道,“我有哪一点不如狄力度?不管是武功还是人品,我有哪点不及他?莫非只是因为我长得没他帅?” “嘻嘻……”丝儿笑道,“对于一个女人来说,男人的相貌真的很重要。特别是对于我这么一个从北欧跑到东南亚讨生活的女人来说,一个多金又帅气的男人,真的是第一选择。没有什么比拥有一个心理学硕士老公更令人满意了,他会为我带来数不清的快乐。” 我失望地吐了一口气。对于她的话,我虽然不能苟同,但也无法反驳。我不能勉强任何一个女人做她不愿意做的事,这是我苏幕遮做人的基本准则。 不过这时,丝儿又抿了一口酒,对我说道:“苏,其实,就算没有狄力度,我和你也不可能在一起的。我们并不合适。” “为什么?给我一个理由。” “因为……”她抬起眼来望着我,眼波流转,偏却欲言又止,“因为……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你不可以和我在一起的。” “什么意思?你在说什么?”我惊奇地叫道。我知道在这个国家里,有很多看上去是女人的人,其实是男人。他们只是通过某种手术才让自己变成了女人的模样。 我实在是不敢相信丝儿也是这样的人。虽然说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道路的权利,我也明白这个国家的那种人,都是因为家境贫寒而不得已为之的,但我却还是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 丝儿显然看出了我的想法,她不无愠意地用食指戳了戳我的额头,说道:“你可别瞎猜,我可和你想象中的那种人不一样。” “那到底是怎么会事?”我大声问道。 “我已经决定要留在这里了,和狄力度相伴一生。而你注定不会属于这里,你一定会离开这儿的。当你离开以后,说不定我们也没有机会再见面,所以我也不担心把我的秘密告诉你。”在她的眼角,滑下了两行淡淡的泪。 我默然呆立,我知道,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他自己的秘密。如果他不愿意让别人知道,那么这个秘密就会在心中慢慢生根发芽,牢固地占据心里的位置。这个秘密迟早会生长得令宿主无法抑制——所以,如果他愿意说出来,会减轻他心中最大的负担——所以,当丝儿决定讲出她的秘密时,我会是一个最好的听众。 “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在我的生命里,无法拥有男人。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是指我的身体,从医学上来说,我无法进行一项人类生活中最有意义的事,我的生命是不完整的。” 丝儿的话一说完,我就明白了她的意思。 是的,我知道,在这个世界上,常常都有一些古怪的病症,会令得患者失去一些功能。而丝儿失去的,正是她生命里很重要的,可以到来愉悦的功能。我不禁扪心自问,我会不在乎她的这种疾病而与她结合吗? 这样的选择是很残酷的。虽然说爱一个人,并不是为了得到她的肉体。但是如果根本没有办法得到她的肉体,那你还会去爱一个人吗? 我不敢做出选择,我开始发觉自己是个怯弱的人。我为此浑身不停颤栗。发现了自己的弱点与背面不为所知的秘密,我感到胆战心惊,不敢面对。 过了良久,我言不由衷地说道:“丝儿,你别着急。现代医学昌盛,没有什么治不好的病……” “没用的,如果有用,我早就治好了。你知道吗?我是根本缺少了一个器官,没有办法补救……”她动容地说道。 我知道,这样的疾病的确是没有办法医治痊愈的。这时,我却偏偏问了个没心没肺的问题:“那狄力度知道了吗?他在乎这个问题吗?”我一问完这个问题,就后悔了,恨不得抽自己一个结结实实的耳光。 丝儿却咧嘴一笑,说道:“他知道的,但是他一点也不在乎。” “哦?!”我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怎么会有这样的事?难道狄力度真是一个如此高尚的人吗?他会沉溺在柏拉图式的爱情中,抛却肉体的沉沦吗?在我的心目里,狄力度的身影被无限地拉高。 丝儿响起了银铃般的笑声,她笑嘻嘻地说道:“当那个飞蛾怪兽将狄力度缠绕了翅翼里时,他的衣物被怪兽缠成了布条,他的全身就像未着片缕一般,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了他的全身。” “那又这么样?”我追问道。 “嘻嘻……”丝儿脸上露出了诡异的微笑,“别看狄力度相貌英俊,身体强壮,但是你却不知道,他身上却有个地方,就和婴儿一般大小。他告诉我,因为幼时的一场大病,他那儿就没有再发育了。这也是他不愿意呆在丛林以外的最主要原因。我和他已经说好了,我们只要精神的感情,我们愿意厮守一生。以后也许我们会去孤儿院领养一堆小孩,如果那个时候我们还能遇到你,也许会让你去当他们的干爸爸。只希望那个时候你不要推辞。” 我幽幽地叹了一口气,她的要求我又怎么能拒绝呢?话又说回来了,这也未尝不是丝儿与狄力度的最好结局。 这时,丝儿一口喝下了杯中最后的红酒,向我问道: “苏,你现在准备去哪里?” “去哪里?当然,我回离开这里,这里并不是我的家。我是一个好奇心特别重,而且喜欢冒险的人。那些飞蛾怪兽于天坑,而天坑又有军队驻扎,是个很神秘的地方。我想我会去天坑瞧上一瞧的。” 丝儿蓦地脸色一变,变得极为严肃:“苏,其实,有件事我一直都瞒着你。既然你要走了,我也不会再回到原来的地方,所以这件事我一定要告诉你。” “什么事?” “其实,我并不是丝儿……”她冷冷地说道。 第二十一章 惊人事实 “你说什么?”丝儿的话,让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她并不是丝儿?!这是什么意思? 丝儿木然地看了我一眼,然后缓缓地说道:“我并不是丝儿,我的名字叫蜜雪儿,芬兰人。我并不是你朝思暮想的丝儿。” 我的头嗡地响了一声,大声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你不是在海豚馆里驯养星星的丝儿吗?怎么又说是什么蜜雪儿?我快让你弄糊涂了……” “平时丝儿在驯星星的时候,都一直是笼着面纱的,你也不知道她长什么样吧?那你怎么又能肯定我就是丝儿呢?”她反问道。 “这个……”我也回答不出来了,张目结舌坐在沙发上,连手里的红酒都抖在了茶几上。 “其实,我不仅不是丝儿,而且,我还是一个秘密警察……”她一字一顿地对我说道,面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这句话真的令我极度震惊,我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继续说道:“你从坎苏精神病医院逃脱后,拉沙瓦和司徒教授都料到了你是被孔雀女救出来的。而你曾经说过,你来坎苏的目的就是为了来看丝儿小姐的表演。他们就猜到了你在逃脱后会再次来到海豚馆。于是,找到了我……” “等一等,我的脑子有点乱了,你慢一点说。”我叫了起来,“你的意思是,你是司徒教授的手下?” “不,”她答道,“我只隶属于拉沙瓦高级警官,司徒教授不是我的上级,更何况他根本就不是警察。” “司徒教授不是警察?” “是的,他自从退休后,就加入了猎人联盟,以猎取赏金猎物为生。但是他好象很有背景,很多人都要卖他的面子。拉沙瓦已经排得上警察机关里的前三号人物,可是在司徒教授的面前,他也很是顾忌,对他言从计听。” “那他们叫你干什么?叫你冒充丝儿?”我有点急了。 “是的,正是这样,你是个聪明人。”丝儿,不,应该是蜜雪儿,答道,“其实你应该早一点猜到的,因为真正的丝儿小姐,是不会在更衣室里就卸掉面纱的。” 我点了点头,对她的说法表示认同。 “本来司徒教授的意思是,让我和你从下水道里逃出来,他们就在后面跟踪,看你会不会把他们引到孔雀女那里去。可是没想到下水道里的水流是这么地急,我们差点死在了里面。而河水也是不受我们控制的,竟将我们冲到了这里的部落来。我的身上原本藏有联络器,可是当我们上了岸后,那联络器却莫名其妙地丢失了,想必是被湍急的流水给冲走了。我已经和司徒教授他们失去了联系,而我也不想再回到那个圈子里去,也不想再和他们联系。所以我才会留在狄力度的身边,所以我才会告诉你这些事。”蜜雪儿的语气相当坚决,令我不能不相信她的说法。 可是,既然她不是丝儿,那么真正的丝儿又在哪里呢? 蜜雪儿像是看出了我的疑问,说道:“你一定想知道丝儿在哪里吧?” 我点了点头。 “她是个很神秘的女子,甚至我认为她的神秘程度与孔雀女不相上下。”蜜雪儿说道,“本来今天该她演出的,我在更衣室里等了她一上午都没等到,不知道她去哪里了。甚至拉沙瓦还在开玩笑,说丝儿说不定就是孔雀女呢。当然,那是不可能的,丝儿一头金发,多半和我一样也是北欧女子。而孔雀女则是纯粹的亚洲人。” 我的头有些晕。这两天遇到的事实在是太过诡异了,也发展得过与迅速,竟有些让我感觉眩晕。我努力让自己镇定,于是一口饮下了高脚杯里的琥珀色的液体。酒精让我稍稍好受了一些,我偏过头来望着蜜雪儿,心里揣度着真正的丝儿现在究竟在哪里。 蜜雪儿幽幽地看了我一眼,问道:“苏,你恨我吗?” 我摇了摇头,说:“我不会恨你的,你没有错。你只是一个秘密警察,服从上级的命令,是你的天职,我理解你。” 我顿了顿,说道:“我只是在担心丝儿,不知道她会在哪里,也不知道她会不会遇到麻烦。毕竟在司徒教授与拉沙瓦的眼中,她是找到我的唯一线索。说不定他们发现和你失去联络后,会以为我发现了你的身份,将你除掉了。” “呵呵……”蜜雪儿抿嘴一笑,拎起了酒瓶,为我又满上了一杯红酒。 这时,门吱呀一声打开了。站在外面的正是狄力度。 因为我知道了他的秘密,所以看他的眼神略带了一些同情。 但他显然并不在意我的眼神,他笑嘻嘻地问蜜雪儿:“你们谈完了?” 蜜雪儿答道:“是的,亲爱的,刚刚我还向苏谈起了你呢。” “呵呵,让苏先生见笑了。蜜雪儿,你有没有给苏先生说我们准备今天晚上结婚的事呢?” “啊?!”我叫了起来,“什么,你们准备今天晚上就结婚吗?” “是的,你们中国不是有句古话,叫‘择日不如撞日’吗?既然我们是真心相爱,日子又有什么意义?只要我们开心就行了。”狄力度说道,脸上写满了幸福。 我点了点头。他说得没错,他们不需要看别人的目光行事,只要自己觉得开心就行了。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来吧,大家都在等着我们呢。”狄力度笑吟吟地伸出手来,蜜雪儿开心地将手挽在了他的臂弯中。 他们走在前面,先出了房门。我已经听到了一阵欢呼,是屋外狂欢的土人们。 我跟着走了出来,这时,欢呼声陡然狂烈了起来,直上云霄,声响又比刚才欢迎狄力度与蜜雪儿高出了好几倍。 我有些纳闷。这时,狄力度走到我身边,不无醋意地对我说道:“你看到了吧?他们现在都以为你是他们的神了。你知道吗?你是我们部落里第一个让他们消除了对飞蛾怪物恐惧的人。这是前无古人的,看来他们会为你建造一个雕塑了。在我们这里,只有死了的人才会得到如此的礼遇……” 我一听,头皮都麻了。居然将我与部落的死人相提并论。不过我也理解这样的说法,死者为大,并不仅仅出现在中国的文化中。在东南亚的丛林部落间,对死亡的崇拜,一直都是个长久亘古的传统。他们将出生与死亡看作两个,他们并不认为死亡是终点,而是另一个新的开始。只有他们真正崇敬的人,才会在死了后为建造雕塑。 可是,我真的承受得了他们的崇拜吗?我也只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人类而已,又怎么可能被抬到了神的高度? 我有些茫然,转过头来,对狄力度说:“我要离开这里,我准备去天坑。” “天坑?”狄力度叫了起来,“你想去天坑?” 我点了点头。 “你不要命了?你一定是疯了吧?”他不敢相信似的看着我,“你知道吗?就连我们部落的人也不敢结队去那里,更别说一个人去了。去那里的路上,遍布瘴气,还有看不见的危险——沼泽。在路上,到处都铺满了树叶,一层又一层,几百年都没有人清扫过。腐烂的树叶散发出恶臭,产生毒素,不一样的毒素交织在一起,又产生了新的毒素。这些毒素是你们外界的人闻所未闻的,你们根本无法知道解毒的办法。这就是瘴气。而沼泽更是致命,他们潜藏在树叶的下面,没有一丝痕迹,只有当你陷入其中,才会明白踏入了沼泽。而就算你有一身绝世的武功,也不能施展出来。唯一的结局就是,你只能慢慢地陷进泥沼里,你的眼睛会看着腐烂的泥土缓缓地从下眼皮漫过上眼皮,然后一片漆黑。这样的死亡,是缓慢的,是最痛苦的。你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无助地毁灭,却没有半点办法。” 我承认他所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但是我苏幕遮从来就不是一个胆怯的人,更是个不会轻易改变决定的人。既然我做了决定,就一定要想方设法去达到。当然,我也不是一个盲目的人,在准备去做的时候,我肯定会做好一切必要的准备。 我用最坚决的眼神回答了狄力度,我一定会去实现自己的决定,任何人也改变不了这一点。 狄力度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大声向屋外草坪上的土人们说了我的决定。顿时,草坪上的土人们结束了喧闹的狂欢,静静地站在那里,用一种悲伤的眼神看着我,就像是在看着一个死人。 我禁不住浑身打了个哆嗦。难道我的决定真的是盲目的吗? 一个上身极为健壮的土人必恭必敬地走到了我的面前,向着是鞠了一个躬,说了一连串我听不懂的话。 我问狄力度:“他说什么?” “他问你,是不是做好了决定?不再更改了?” 我使劲地点头。 那个土人又紧跟着说了几句话。 狄力度有些激动地对我说:“苏,他说他有办法让你安全到达天坑。” 我的心中大喜,叫道:“你有什么办法?” 这个土人弯起了他的胳膊,显露出他惊人的肱二头肌,什么也没说。 但是,我从来不为自己的聪明感到惊讶,我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 沼泽与瘴气都是遍布在丛林的低处,靠近地面的地方。只要避开它们存在的地方,就可以躲开它们的威胁。既然躲开了,自然就不会再面对这些危险,危险就失去了它的意义。这是一个很简单的道理,但是在大多数的时候,我们会对简单的道理视而不见,总以为远在天边,其实就近在眼前。 这个土人的意思是,让我学着他的样子,像人猿泰山一般,利用树藤在树枝之间行走。这样的话,就不会贴近地表,更不会跌入沼泽,也不会受瘴气的攻击。难怪在我和蜜雪儿被他们捉住的时候,他们是把我们吊在空中荡回来的,而不是把我们牵回来。 可是,我能做到像他那样在树林之间飞跃吗?我哪里又能练到像一般的上身肌肉呢? “啊……”狄力度也像是明白过来了,他拍着我的肩膀,说道,“苏,你的功夫那么好,一定是个练家子。你一定也懂轻功吧?每个懂功夫的人都会轻功的。你只要会轻功,就可以在树枝当中飞行,哪里还会受困于沼泽与瘴气呢?” 我不禁苦笑。 功夫我的确是懂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精通。但是,轻功我却是没有半点造诣的。在武侠小说里,一跃几丈的说法倒是比比皆是,但在现实生活中,却是不可能达到的。 从科学上来说,人的质量与重量是实实在在的,这是由地心引力所决定了的,哪里可能纵身一跃,就摆脱了引力?如果真有这可能,奥运会的跳高金牌早就归了我们的武林高手,哪里还有外国人的份? 在武侠小说中,常常有一种说法,在腿上绑着铁块练习跳跃,当练到一定程度时,就取掉铁块,到那个时候,就可以炼就轻功,一跃上天。其实我在习练国术的时候,也尝试过这样的做法,但是并不是为了学习轻功,只是为了达到身形更加迅速的目的。这样的目的可以达到,但是轻功却不可能练到的。轻功是一种只存在与文学艺术里的东西,绝不可能在现实生活里出现。 我很难向狄力度解释这一点,只有苦笑苦笑再苦笑。 狄力度明白了我的意思后,无奈地向那个上身健壮的土人问道:“你有办法让苏先生在最短的时间里学会你在树间攀越的手段吗?” 那土人使劲点头,唧里呱啦地大叫着。 我知道了,他有他的办法可以让我做到和他一样在林间飞跃。喜悦溢满了我的脸,可是我却不知道,他怎么才可以做到这一点。 没有再容我多想,草坪上的土人见我紧蹙的眉头缓缓张开,都知道我心情暂时好转,于是一起又爆发出了欢呼声。 空地上燃起了一堆篝火,几个上身精赤的土人手里举着火把,大口大口向火把吹着气。火把向四处射出星星点点的火星,就如节日绽放的礼花一般,煞是好看。 又有土人将狄力度屋里的音箱搬了出来,在CD机里放进了一张唱片,柔若无骨的音乐像丝绸一般滑向了草坪之中,如水波似的荡漾在空气之间。 狄力度与蜜雪儿的婚礼开始了,每个人的脸上的快乐都在无止境地洋溢着。这次我也不例外,跃进了他们的人群中,和他们一起跳起了姿势怪异的舞蹈。 月亮挣扎着从厚实的云层中跳了出来,这时我才发现,曾经的雨点都早已经停了下来。是老天爷也在祝福两位新人吗?我暗暗双手合什,祈祷狄力度与蜜雪儿可以一声幸福,永远开心。 这时,有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回过头来,正是那个答应要教我攀爬之术的上身健壮的土人。 他的手里抓着一个怪异的东西,而狄力度则笑嘻嘻地看着我。 第二十二章 怪鸟传说 在这土人的手里,是两个铁制的钩,柄很长,足有三十公分,而钩则很钝,像只鹤嘴一般,但实实在在的厚度却告诉我,这钩很结实,足足可以承载一个人的重量。掂在手中,并不显得沉重,反而觉得很是顺手。 我一看到这两柄铁钩,就想到了另一个东西——登冰山用的冰镐。这铁钩的模样竟与冰镐极为相似。 说来也巧,在我过去隐秘的冒险生涯里,曾经对登山产生过浓厚的兴趣。我甚至是中国登山协会的正式会员,在国际登山协会上也有注册,曾经三次登上过珠峰,还曾经担任过一次营救队的队长,将北美的一批专业登山人士从暴风雪中营救了出来。不过那是另一个故事了,不需要再在这里一一赘述。 这两柄铁钩与冰镐是如此近似,我一下就明白了它的作用。我感激地对这个土人说道:“谢谢,谢谢,非常谢谢你。我知道怎么离开这里了。” 在这个时候,我已经知道了这上身出奇健壮的土人名叫“奥苏拉”,在土人的语言里,意思是一种“可以在林间飞翔的大鸟”。 奥苏拉听到我的感谢后,什么都没说,只是哇啦哇啦地手舞足蹈,一幅十分快乐的模样。 过了一会,他才告诉我,他会在铁钩的顶端镶上无比锋利的金刚钻,这样我就可以在遇到可怕的飞蛾异形时战胜对手。 我很赞同奥苏拉的做法,我可以利用自己的臂力,虽然远远及不上奥苏拉的力量,但是已经足够让我握着铁钩在林间攀爬了。我不需要用足踩到地面,只要将铁钩勾住头上粗壮的树木枝条,就可以飞越丛林,而又避免沼泽与瘴气。 当奥苏拉在结束了象征图腾的原始舞蹈狂欢后,咧着大嘴,对我说:“苏先生,说不定你真的会在丛林里见到真正的‘奥苏拉’。” “哦?!真正的‘奥苏拉’?那是什么东西?” 充当我们之间翻译的狄力度笑着说:“真正的‘奥苏拉’也是我们部落古老传说中的一个部分,那是一只有着巨大翅翼的怪鸟,传说可以为部落带来安康与幸福。在部落成立三百年来,几乎每一年都有幸运的部落臣民有机会看到‘奥苏拉’。据说那是一只约有两米高的鸟,长了一只猴脸,还有弯弯的鹰爪,两只雕眼,一看到人后,就会展开巨大的翅翼,那翅翼遮天蔽日,但却会散发出淡淡的幽香,就如处子的纯香一般。在部落里,我们将‘奥苏拉’当作了神一般的图腾,在丛林里我们还修建了‘奥苏拉’的雕塑。如果苏先生有机会在丛林里看到奥苏拉的话,我相信你一定会心想事成,万事如意。你梦想的丝儿小姐也一定会被你找到,而那些追逐你的恶人也注定会一无所获。” 听了他的话,我才知道蜜雪儿把我所有的秘密也告诉了狄力度。不过我的心里并没有什么隐隐的不安,在我的心里,已经把他们当作了自己的朋友。 在丛林里,特别是在丛林里的部落中,朋友,是最重要的。一旦部落的臣民们把你当作了他们的朋友,他们就会永远是你的朋友,他们会保护你,即使是失去自己的生命。 我把蜜雪儿与狄力度当作了是自己的朋友,而这些土人却把我当作了他们的真神。因为我为他们除去了令他们恐惧至深的飞蛾怪兽,他们不再恐惧,他们又有了足够的勇气在雨夜里进入曾经危机四伏的丛林。 于是我也融进了他们狂欢的队伍,与他们一起跳起了象征巨鸟图腾的舞蹈。部落里的年轻人学着怪鸟扑闪翅翼的动作,扭着腰胯弓着身体在人群中穿来穿去。一旦他们看中了合眼的异性,就会上前邀约,然后相拥着走进密林深处。既然已经不再害怕丛林里的怪物,那还有什么东西可以阻止激情四射的年轻人们进入丛林去寻找他们的幸福? 我端着盛满1983年红酒的高脚杯,抿着嘴快乐地看着他们无限快乐尽情舞蹈。 这时,狄力度走到了我的身边,对我说:“苏先生,那边有好几个我们部落里的年轻女子很是仰慕你,希望可以和你一起度过这美丽的夜晚,你能接受吗?” 我呵呵一笑,谢绝了他的好意。 当我看到狄力度向草坪边缘几个上身赤裸的部落少女解释时,心里暗暗对这些漂亮的女孩子说了声抱歉。因为在这个时候,我的心里已经完全被丝儿占据了,虽然我还不知道丝儿究竟知不知道我的存在。 望向天边的雨林,已然露出了一抹鱼肚白,太阳正跃跃欲试地想要从大地的怀抱里跳将出来。到这个时候,草坪上的狂欢也接近了尾声。人群渐渐散去,只留下了一堆残存的篝火。 这时,我看到那个叫奥苏拉的土人从密林里走了出来,手里握着那对铁钩,钩尖闪闪发亮。他赤着一双眼睛将铁钩递给了我。我这才看见,铁钩上已经镶嵌好了熠熠生辉散发着神秘光芒的金刚钻。铁钩顶端的一面已经被磨得尖锐无比,我可以用来在丛林里砍出一片通路。 我知道,他花了整整一个通宵为我打造得心应手的工具,现在已经熬得双眼红肿,我又怎么能不向他表示感谢? 在我兜中,只有一个从鞋底取出来的防风防水打火机,我将这打火机递到了奥苏拉的手中,用手势告诉他,这是我送给他的礼物。 就在这个时候,忽然我听到一阵十分陌生怪异的声响,自远方传来,像是一连串的响雷,平地而起,而且正着地滚动,迅速向近处传来。 我还没分辨出这是什么声音的时候,已经看到面前的奥苏拉激动地跳了起来,嘴里大声地叫着: “奥苏拉——奥苏拉——” 我扭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在刚刚从丛林树梢顶端跳出半个太阳的光线中,一只巨大的鸟正缓缓地飞翔,扑动着翅翼,如电影中的慢动作般,在天际尽头处翱翔。 哦,那就是传说可以带来幸福与快乐的猴面鹰身怪鸟。 我会幸福与快乐吗? 我会找到丝儿吗? 第二十三章 孤身上路 天明后,我才进了一间空置的茅草屋中睡了一觉。当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吃过土人送来的,象征着最高礼节的方便面后,我决定去向狄力度夫妇道别。 事实上,我之所以选择去天坑,除了满足我的好奇心外,更重要的原因是想重新回到文明世界。既然在天坑那里有军队驻扎,自然就有离开丛林的途径。我与蜜雪儿从海豚馆的下水道游了出来,在湍急的河流里奋战了好几个小时,才来到这里。我问过狄力度,这里没有办法走出丛林的道路,就连他小时候去中国学习,也是军方派来了直升飞机垂下缆梯才离开这里的。而我更不可能溯源而上,重新从河流里游回海豚馆里,湍急的河水会将我冲得不知到哪里去。 现在我唯一的办法就是找到天坑的所在,再跟踪驻扎那里的军人,离开丛林,重新回到文明世界。再说我的护照也即将到期,我要么回国,要么就是延长护照。如果我不回去办理这些琐碎的事,我就有可能在这个国家里变成一个黑户,随时被抓到后遣返。遣返我倒是无所谓的,我更害怕自己成为司徒教授与拉沙瓦以及更多猎人联盟的猎物,如果被他们抓到了,我就有可能私刑的受害人,永远无法离开这个国家。 这是我所不喜欢的。所以,我现在必须离开丛林,必须找到天坑的所在。 在敲了门后,我走进了狄力度的房间,他正在一台笔记本电脑前玩着CS。我诧异地问道:“咦?!你的电脑可以上网?” 他答道:“当然,我这里有卫星天线,还有国际海事电话。有了这些东西我当然可以上网,我还在BBS里发表心理学论文呢。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上看小说去。” 我心里突突地跳了几下,说道:“你可以借我电脑用一用吗?” 狄力度哈哈一声笑:“这玩意我可不能借给你。” 他身边的蜜雪儿大怒道:“狄力度,你为什么不借电脑给苏用?别忘记了,他救了你一命!” 狄力度一把将蜜雪儿揽进了怀抱,说道:“我当然不能把电脑借给苏用,我又怎么可以借给他呢?对于部落里的神,我只能把电脑送给他,怎么能让他还呢?”他又一笑,“还有国际海事电话,我一起给你,你就可以在去天坑的旅途里使用电脑无线上网。” 我当然很是高兴,将海事电话与笔记本电脑装进了一个肩背旅行包中后,向他们依依不舍地道了别。走出了屋,才看到草坪上站满了老老少少男男女女的部落土人,他们申请肃穆地看着我。那个叫奥苏拉的土人端着一杯酒走到了我的面前,递给了我,嘴里唱着一首古老苍凉的送别歌。我将这酒一口饮进了喉中,一股豪气油然而生。 我大声对他们说道:“我一定会再次来带这里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你们!” 我举起了手中的杯子,将其中的酒洒在了跟前的草坪上。土人们爆发出了一阵欢呼,我明白,这是他们在为我祝福。 我揣着奥苏拉送给我那镶嵌着金刚钻的铁钩,一步一回首地走出了部落的村庄。 一出了村,我就攀上了一棵树,将一只手上的铁钩搭在了树枝上,然后瞧准了不远处另一棵树的树枝,然后略一回荡,纵身一跃,用另一只手上的铁钩勾住了枝条。这果然是个很好的办法,不仅可以稳稳地在林间穿梭,而且还可以沿直线行进,花最少的时间走最长的路。只不过这样的行进对上肢的要求比较高,而且我也没有那些部落土人般健壮的上肢。还好我自幼就习练国术,身体条件非常理想,据我那位令人景仰的师傅在收我为徒的时候,就曾经夸奖我的骨骼精奇,是个天生的习武坯子,所以这段在林间的飞跃对我来说也算不上太大的问题。 大约飞纵了半个小时后,我看到了一块空地,地上有一截树桩,如一个巨大的桌子一般矗立在那里。 我将铁钩一松,身体直直地落下,在落下的一瞬间,身体向旁边一个及时的翻滚,卸掉了向下的力道,正好坐在了树桩上。 坐在了树桩上后,我卸掉背上的背包,取出了电脑,用国际海市卫星电话连接上了网路。 我要在网路上寻找一个朋友,一个叫小潘的朋友。 小潘在美国西雅图的一家大学里读计算机专业,我与他一直都在网路上有联系。我现在之所以要找他,是想利用他的一门专长——他是一个黑客。 当初我认识他的时候,正是在一个黑客论坛上。当时我们正打算一起去黑一家国外的反华网站。最终,在他的帮助下,我们终于在那家反华网站的首页插上了一面五星红旗。 提起黑客,总是让人感觉那么神秘莫测。 在人们眼中,黑客是一群聪明绝顶,精力旺盛的年轻人,一门心思地破译各种密码,以便偷偷地、未经允许地打入政府、企业或他人的计算机系统。 而事实上,黑客只是一群有着出色电脑网路技术,喜欢探索软件程序奥秘,并从中增长了其个人才干的人。他们不象绝大多数电脑使用者那样,只规规矩矩地了解别人指定了解的狭小部分知识。 小潘就是这么一个人。 而我找他的目的,就是利用他的电脑知识,为我找到去天坑的最佳路线。而要达到这一步所需要的东西,就是一台可以上网的电脑,一个可以确定我位置的国际海事卫星电话。恰好,这两样东西都在我的身边。 很快,我就联系到了小潘。他用最快速度为我确定了所在的位置,然后又潜入了某超级大国的军事间谍卫星系统,为我翻拍了卫星鸟瞰地图。在地图上,天坑只是一个很微小的黑点,根本不被间谍卫星注意。不过因为我是带着目的在寻找这个地点,所以我没有花太多的工夫就找到了这个黑点。 看着小潘为我传来的地图一点一点在笔记本电脑的液晶屏幕上出现,我弹了一个响指,叫道:“小潘,干得好。” 小潘谦虚地说了声不用谢,就在网路上消失了。 我与小潘的关系,涉及到了他侵入某超级大国的间谍卫星系统的秘密,这是极度秘密的事,不能为他人所知。这也是之所以我不在部落村庄里与他联系,而要选择在丛林里的原因。知道他存在的人越少越好,这不仅仅是对我负责,更是为了小潘的安全负责。 看着地图和自己所在的位置,我又观察了一下树木上青苔生长的方向,确定了天坑的所在地点。以我的速度,只需要向那个方向行进十来个小时就可以达到。 我高声向空中叫了一声:“天坑!我来了!”一阵惬意无比的爽朗。 第二十四章 救羊一命 丛林有着丛林的生存规则,正如每个地方都有着当地的生存法则一样。 在丛林里,到处都是参天的树木,还有那些有着巨大叶片的低矮植物。这些巨大的叶片后,足足可以躲藏几个人的身躯。当然,除了躲藏人以外,更可以躲藏未知的可怕怪兽。 除了这些,还有更可怕的东西,那就是蚊子。 这些会吸血的小东西见缝插针,无孔不入。我在狄力度的村庄里,并没有找到防蚊油,而我更没有料到自己会在一天的变故中就来到这片亚热带丛林中,所以在鞋跟里没有放置防蚊的工具。 所以我进了这片丛林,对于蚊子们来说,就如见到了走进狼群的羔羊。没有过多久,我就连连被蚊子们咬出了许多伤口。丛林里的蚊子与其他地方蚊子的品种大不一样,它们蛰出来的伤口会立刻又红又肿,手一抠,就会流出紫黑色的脓血,脓血流淌到的皮肤也会立即肿成一片,高高凸起。 要想躲开蚊子的追逐,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以最快的速度远离它们。蚊子的飞行速度算不上太快,但也绝对不慢。我准备立刻逃离树桩所在的位置,但是我并不想再用铁钩从树上飞跃而走。因为我看到附近的地面铺满了落叶,而落叶都很干燥,有几只松鼠正追逐着从地面一掠而过,看上去并不像下面还潜伏着沼泽的危险。 我抬起了脚,正准备向不远处走去时,忽然听到了附近传来了一声嘶吼。这声音来得很是突然,仿佛是某种巨型的动物,在遇到了最危险的境况下,发出临死时最惨烈的叫声。 我转头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手里汗津津地捏着那把镶嵌着金刚钻的铁钩。在我的对面,是一蓬丛生的密密麻麻的草丛,像箭一般的叶片,放射状地向四周伸展。此刻正微微曳动,仿佛在后面深邃的草丛中,还隐藏着什么可怕的事物。 我目不转睛地望着这蓬草丛,屏住了呼吸,只听到自己的心脏正砰砰砰砰有节奏地跳动。 草丛后有着细微的窸窸窣窣的声音,由远及近,渐渐向我靠近,这声音也越来越清晰。会是什么东西向我袭来?不知不觉中,我将手中的铁钩贴在了胸前,睁开了眼睛,警惕着即将到来的危险。 一刹那间,眼前的那蓬草丛突然蓦地分开,我看到一双赤红的眼睛正虎视眈眈地盯着我。这双眼睛属于一只巨大的怪兽,大得像一座山一样。它的头顶上有两个弯曲的角,身上是纯白色的卷毛,脖子很短,短得几乎没有,一颗硕大的脑袋就像是硬生生地栽在了身体上。它的两只眼睛像两个灯笼一般,红得几乎滴出血来。它的鼻孔哧哧地喷着气,下巴上的几根长胡子剧烈抖动着。 这是一只绵羊,巨大的绵羊,大得像座房子一样的绵羊!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绵羊,足足有三米多高,它从上向下俯视着我,眼睛里滴着血,似乎我只要稍稍一动,它就会扑向我,将我撕得粉碎,然后啃噬掉我的每一寸血肉肌肤。 我惊呆了,前所未有的恐惧占据了我的全身,令我不停颤栗。 这大得不可思议的绵羊是从哪里来的?我从来没有听说过在亚热带的丛林里会出现绵羊,更惶论这巨型的绵羊? 我的牙齿开始打颤,发出了磕磕巴巴的声响。这声响立刻引起了绵羊的注意力,它扭头看着我,却并没有攻击我。 它向一旁走了几步,露出了它的全身。它的尾巴正左移右摇,在后背上敲来拍去,是在驱赶那些如附骨之蛆的蚊虫们。即使是相隔数米以外,我也能清晰听到蚊虫们发出的嗡嗡之声。那些蚊虫黑压压地扑在了这绵羊的卷毛上,乍看上去,我还以为是给绵羊裹上了一件浅灰色的外套。 绵羊开始烦躁了起来,它来回踱来踱去,也无法驱逐萦绕的蚊虫。它蓦地跳了起来,大概它也明白了只有比蚊虫跑得更快,才可以躲避这些该死的吸血鬼。于是它狂奔了起来,根本没有理会座在一边树桩上的我。 它一蹦一跳地从我身边跃过,向我刚才准备离开时的那片地面跃去。 当它的蹄子踩到那块地铺着的树叶上时,我忽然听了扑哧扑哧的声音,像是气泡破裂的声音。 我张眼望去,只看到那只巨大的绵羊四只蹄子陷在了地上的树叶中,一动不动。蹄子边的泥土中,正有一个又一个的气泡从地底冒了出来,然后破裂,发出汩汩的声响。 沼泽!隐藏在平静的树叶下的沼泽。 绵羊使劲挣扎着,身体剧烈扭动。可它扭动得越是厉害,它向泥沼里下沉的速度也是更快。它发出了哀号,滴血的眼睛里流淌着浑浊的眼泪。它扭头看着我,哀怨的神色似乎在恳求我救它。可是,我又能有什么办法救它呢?丛林有丛林的生存法则,沼泽也有沼泽的生存法则。盲目解救只能让自己也深陷泥沼。如果它是个人,我还可以跃到树上,伸出手里的铁钩,让它攀缘而上。可惜,它只是一只绵羊,即使长得有三米高,还是一只绵羊。 不过,让我看着它死去,依然是于心不忍,我必须得想办法救它! 可我又能怎么救它呢?我无奈地摇了摇头,眼睛自然地垂了下来。我真的不忍心看到它活活地陷入泥沼。当我眼睛垂下的时候,看到了手中紧握着的那对镶嵌着金刚钻,顶端一面磨得锋利无比的铁钩。 顿时,我想起了解救这巨大绵羊的办法。 我纵身一跃,抓住头顶上的一根藤条,然后摇晃身体,藤条立即跟着摇晃了起来。我随着藤条的摇晃,将身体荡到了附近的一棵树上。这棵树很是粗壮,枝条非常坚硬,而树皮更是柔韧,只有有一点相连,就如一个整体般可以互相拖动。只是这枝条再坚硬,也硬不过我手中的铁器。虽然铁钩上并没有锯齿,但锋利的顶端却可以且劈且刺,如古代的剑器一般。 我像使用斧头一般,将铁钩锋利的一面砍向了一根最粗壮的枝条。“轰”的一声,枝条被我砍得只连了一层柔韧的树皮,而其他部分则倒了下去。枝条如一个锐角三角形,斜倒在那巨大绵羊的身边。 死亡可以激发出生命的本能,对人如此,对绵羊也不会例外。 那绵羊似乎是看到了生命的曙光,它挣扎着用前蹄攀住了那根枝条。在枝条的作用下,它没有再下沉了,但是也没有办法让它逃出泥沼。 只要不继续下沉,就有希望了。 我攀在树上,沿着树干向下滑了三米左右,用手中的铁钩劈着主树干。这次我让树干倒下的方向与刚才枝条倒下的方向恰好相反。足足用了十多分钟,我终于劈断了主树干。 “轰隆”一声巨响,这棵树缓慢地向一侧倒去。正如杠杆作用,当主树干倒下的时候,那边巨大绵羊攀缘着的坚硬枝条却缓慢地升了起来,绵羊也跟着渐渐被拖出了泥沼。 第二十五章 脑科手术 我长长地吁出一口气,沿着倒下的树干走到了地面。在踏到地面的时候,我先探脚试了试,确定了那里是一片实地,才伸脚踩下。 而逃出泥沼的巨大绵羊,也有了前车之鉴,一步一试地慢慢踱到了我的身边,然后温顺地坐了下来。即使是它坐了下来,也足有我一人之高。 我抚摸着它的卷毛,很是柔顺。我为它驱赶着身上依然依附着的蚊虫,而它则将巨大的脑袋在我的脸上磨来擦去,弄得我痒痒的。 我拍了拍它的头,笑着说:“你是从哪里来的呀?怎么长得这么大?” 当然它是听不懂我的话的,它只是温顺地低下了头,任由我帮它驱赶身上的蚊虫们。 当它的头低下,对准我的眼睛时,我不由得蓦地发出一声惊叹。 这绵羊全身是卷毛,头顶上的毛也很长,银光闪闪,煞是好看。我用手抚开了它头顶上的一片卷毛,才发现这片毛竟是那么地稀疏,披拂之间,竟然可以看到它们的头皮。而令我发出惊叹的,正是它的头皮。 巨大绵羊的脑门之上,有一圈完全没有毛。而且头皮上,有一圈很整齐的缝合痕迹,像是曾经进行过大型脑科手术一样! 一发觉到这一点,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我又细细看了一眼这头顶上的缝合痕迹,如果越看越像是做过脑科手术。曾经有人揭开了它的天灵盖,而又重新缝合了起来。在这蛮荒之地,竟然会莫名其妙出现一只被做过脑科手术的巨大绵羊?这也太过于不可思议了吧?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是什么人为它做的脑科手术?为什么要给它做这样的手术?在我的心里出现了一个又一个的疑窦。 当然,绵羊不会说话,我自然就不能问它。可是这迷团来得实在是过于诡异,又勾起了我那可以杀死猫的好奇心。我开始做起了一个又一个可能性的推理假设。 也许是某个身怀绝迹的脑科医生游历到了这亚热带丛林之中,正好看到了一只生了脑病的绵羊,于是一时技痒,为绵羊做了脑科手术。不过这样的假设实在是太牵强了,我刚一作出了这样的假设立刻就在第一时间里推翻了。 那也有可能是在丛林里有着未知的神秘物种,拥有出色的医学知识,说不定是外星人,他们见到了这巨大的绵羊,就拿它来做实验品,目的只是为了消遣无聊的闲暇。呸,我一想到这样的假设,就立刻骂自己是科幻小说看多了。这个世界哪会像卫斯理小说一般到处都充斥着神秘星球的外星人? 于是,我不得不做出了最后的一个假设,也是我不愿意做出的一个假设。 这只绵羊和那些如影子般的飞蛾异形同一个地方,不知什么原因身体都几倍大于同类。而它脑部的手术正是有人在偷偷对它进行研究,也许是这个国家里的生物研究人员,也有可能是军方警方的人。据我所知,这个国家频频政变,军方警方拥有的力量远远超过了想象。他们做出任何离谱的事,我都会相信是他们所为。而在天坑,凑巧就有军方警方的人正在驻守。 如果真是这样的事,那么他们会为绵羊做出什么样的手术呢?我是不相信他们会为绵羊的脑部疾病进行救死扶伤,那么他们究竟做了什么? 不错,在亚热带的丛林里,是不可能出现绵羊的。既然我发现了这只绵羊,只能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这只绵羊是从地方来的。而它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一直都对生物学有着浓厚的兴趣,也自费订阅了相关的专业杂志与书籍。最起码,最近并没有发现奇特物种的消息,更惶论巨型的绵羊。如果在其他地方发现了这样的绵羊,在学术界里早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就算没有真正的发现,那也总应该有着或多或少的目击者见过它。可是,我什么都没听说过,那么,它应该是最近才出现的。 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而且脑部又经过了复杂的外科手术?一个又一个的问题绞得我头脑发涨,一阵阵眩晕。 我百思不得其解,于是又细细检查起这巨大绵羊的身体。在它的身上,再也没有其他做过手术的痕迹,但是身上却也到处布满了伤痕。这些伤痕像是擦伤,卷毛显得有些凌乱。我抚摸着它身上的伤痕,它则蜷缩在我身边任由我检查,腹下不停轻微颤抖,喉咙发出低声的饮咽。 从它身上的伤痕,我已经看了出来,它是从某个地方逃出来的,在它逃离那个地方时,曾经穿越过有着倒刺的铁丝网。正是这些铁丝网造成了它身上的伤痕。 以前它曾经被人囚禁过。 为什么要囚禁它?难道果真是有人曾经对它进行研究吗?莫非它那巨大的体型正是某种研究的结果?莫非那些巨型的飞蛾也是来源于此? 我摇了摇头,立刻推翻了刚才的结论。据狄力度所述,巨型的飞蛾从他的部落可以记事时起就有过发现,只是最近发现得特别多。这虽然不能说明太多的问题,但最起码已经说明了巨型飞蛾异形并不是人为生产出来的奇特物种,毕竟三百年前,没有人可以制造出这样的生物技术。 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此刻,我的脑子里乱得像一锅粥一般,越是像理清心中的疑窦,越是找不到开启的窍门。 这时,我忽然听到了头顶上传来了巨大的马达轰鸣声。抬起头来,穿过密密麻麻的树叶,我看到了一架绿色的,没有任何标志的直升飞机,正缓慢地驶过头顶的那片湛蓝色的天空。 我立刻一个翻滚,将自己的身体藏到了附近一株有着宽阔叶片的亚热带植物下。我不愿意让别人发现我的存在,特别是现在我还受到警方通缉的情况下。 那架直升飞机在我的头顶上空,停止了飞行,悬浮空中,大概是他们发现了那只差点死在沼泽中的巨型绵羊了吧。 我猛的一下明白了过来。绵羊头顶上的手术痕迹,的确是一个手术,但是不是什么脑科手术,而是在它的头颅里植进了一些东西。这些东西产生的作用中,有一项正是可以告诉那些研究它的人它身处何处,也就是所谓的定位仪器。 我抬起头,看到直升飞机悬下了一截软梯,软梯的末端正好落到了我眼前的这片空地上,有几个身着军装的军人正慢慢地从飞机上沿着软梯向下滑落。 直升飞机螺旋桨掀起的巨大风浪,将我身边的植物吹得东倒西歪。再如此下去,我的所在必然会被直升飞机上准备下来的人看得一清二楚。于是我无奈又加同情地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那只绵羊,叹了一口气,纵身一跃,将铁钩勾住身边的树枝,荡向了远处。 第二十六章 黑衣猎人 我爬上了一棵很高大的芭蕉树,躲在宽阔的叶子后,仔细观察沿着直升飞机的软梯攀爬而下的这七八个人。随着他们离我的距离越来越近,我也将他们看得越来越清晰。 下来了一共八个人,全都是身着黑色的紧身衣,连头上都笼着黑色的面罩,就像以前功夫片里看到的日本忍者。 在他们的身上,没有一点标记可以说明他们的身份。这也是可想而知的,既然连直升飞机都被漆成了绿色,掩盖掉了标志,自然这些人是不愿意透露自己的身份,他们一定是在进行着一项极为秘密的工作。 这里到处都是致命的沼泽地,这些忍者般的神秘人物又怎么可以来去自如呢?我心中不由得怀疑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这几个人已经快下滑到靠近那只绵羊的地面了。我睁大眼睛,想看看他们到底是怎么对付可怕的沼泽地。 最下面的一个人,停止了下降的速度,将身体停顿在距离地面两米左右的地方,然后扔了一样东西在地面上。我因为离得太远,没看清究竟是扔了个什么东西,于是竭力打量那样从空中抛下的物什。 这时,那抛下的东西突然发出了巨大的嘶嘶声,就连身在远处的我也可以听得一清二楚。在转眼之间,那东西已经变成了一块既平且厚的长方形板子。 顿时我明白了这些黑衣人的用意。 我以前曾经因为好奇参加过一个野外救生的兴趣班,在那个班上,恰好有讲师教过如何顺利通过沼泽地。其中有一点讲过,身陷沼泽时会有生命危险,紧急的救援方法就是不要挣扎,应采取仰面平卧式姿势,尽量扩大身体与流沙的接触面积,慢慢移动,逃出泥沼。行走过程当中一但发觉双脚下陷,就应该把身体后倾,轻轻跌躺在地面上,尽量张开双臂以分散体重,并可以增大浮力。不要放下背包或脱下外衣,这些东西可以增加浮力。 其中也是有着一定科学根据的,在压力不变的情况下,增加了接触面积,就直接造成压强的减少。当压强不足以让人的身体陷落沼泽地时,自然就不会沦陷进淤泥中。 而这些黑衣人用这种长方形的板子,目的正是为了达到接触面积的增加,从而使压强减少到最低,避免陷入泥沼之中。 这些黑衣人依次落在了那块看似坚硬的长板后,又有人取出新的充气板搁在了刚才那板子的前方。转眼间,这板子就铺成了地面上的一条临时通道。他们以最快的速度向那只无辜的巨型绵羊靠了过去。 那只绵羊睁着眼睛,温顺得躺在地上。当它看到避近的黑衣人,立刻警惕地站了起来,弓起了背,眼睛瞪地像两颗铜铃。不过绵羊始终只是绵羊,即使看上去有三米多高,依然改变不了它是只温顺动物的事实。就算是它看到了黑衣人的逼近,它也没有想到逃跑,只是傻傻地看着来人,等待着束手就擒的命运。 我叹了一口气,继续看着这场即将上演的活剧。 一个黑衣人看到绵羊后,大声笑了起来,然后向着另一个黑衣人叽里呱啦地叫着什么。而另一个人则竖起了大拇指,应了一声后,走到了巨型绵羊的身边。他看了看绵羊头顶上的手术痕迹后,做出了个“V”的手术。顿时,所有的黑衣人垫着充气板围在了绵羊的四周,虎视眈眈。 做出“V”手势的这个黑衣人显然是个头目,他仔细又审视了一下绵羊头顶的那圈伤痕,然后从背着的包袱里取出了一样东西。那是一个黑黢黢的匣子,上面还插着明晃晃的天线。他用手在上面扭了几圈,一阵刺耳的萧叫声从那匣子里传了出来。 巨型的绵羊乍一听到这萧叫声,立刻显得烦躁不安,原本弓着的背弓得更高了。它的头摇来摆去,眼睛里似乎又再次滴出了血,而周围围观的黑衣人们则发出了放肆而又冷酷的笑声。 听着他们的笑声,我竟觉得恍然如梦,心里觉得隐隐的不对劲。 只过了几秒钟,我就找到了是哪里不对劲,是他们刚才互相说话的语言! 他们说的是一种长音节与短音节想融合的语言,既有这个东南亚国家语系的特点,又夹杂了东西方语体的特征。这种语言我曾经听到过,就是在来坎苏的列车上,听到司徒教授与那个同样神秘的小孩小波说过。那是一种密码语言,在来这个国家前我从来没听说过的密码语言! 这些神秘的黑衣人是什么来头?莫非他们和司徒教授都是猎人联盟的成员吗?可他们为什么要身着黑色紧身服?在寂寥无人的沼泽地里,完全没有什么理由来掩饰身份。这里没有陌生人,只有一些偶尔出现的当地土人,看来他们的身份神秘得甚至不愿意让当地土人知道。 这又与我从蜜雪儿那里知道的猎人联盟的行事手段大不相同。 猎人联盟向来不怕引起别人的注意力,反而他们还希望以这种注意力达到消磨猎物斗志的目的。每当他们靠近猎物时,就会放出风声,说明他们的到来,从而激出猎物的藏身之处。 但今天所见的这些黑衣人却神神秘秘,鬼鬼祟祟,倒像是在做一件古古怪怪的秘密事件。再说那绵羊也与猎物没有什么联系。说起猎物,这里的确有个猎物,那就是我。我正受到了警方的通缉,悬赏还不算少。再加上与司徒教授的过节,我多半也上了猎人联盟的黑名单,看来我必须要小心为上。于是我躲在芭蕉树上,又往树叶后偷偷缩回了一点,竭力把自己隐藏得更加隐蔽。 这时,那只绵羊突然大恸了起来,发出了哀叫之声。它趴在地上,全身上下不停地颤抖,身上的肉跟着摇晃着,像个硕大的充了气的皮球。 它身边的黑衣人高声大笑,那个头目手中的黑色匣子发出的萧叫声也更加刺耳。 我暗暗叫了一声不好。看着绵羊的模样,我想起了那只死在我手里的飞蛾异形。当它被我用金刚钻刺出一个血洞时,它也是浑身颤抖,像个充气的皮球一般膨胀,最好脓血流尽而死。难道他们也是这么对付这只巨型绵羊吗? 果然,那只巨型绵羊跌跌撞撞地试图站起来,可一只腿刚伸直,就一下折了下来,又趴在了地上。它的身体不停地膨胀,越涨越大,涨到了它无法承受的时候,只听到“砰”的一声,一汪绿油油的脓血向四周喷溅而出。它的身体就像是漏离奇的气球,缓慢地向地下落去,最后在地上只摊了一张厚实的污秽的毛皮。 身边的黑衣人似乎事先知道会发现什么事,都以极快的身形避开了飞溅的脓血。我大吃一惊,这些黑衣人的身形实在是非常敏捷,脚下只是微微一晃,然后白鹤亮翅般的转身,就躲开了飞速而来的脓血。而且他们的动作异常一致,同时暴起身体,身体转身,最后落在地上也几乎是同步进行的。他们全是练家子。 他们究竟是什么人?竟然会有八个说着神秘密码语言的练家子出现在步步杀机的沼泽地里,而且他们还是乘坐一架没有任何标志的直升飞机来到这里的。 我突然有一种强烈的不祥的预感。 一个黑衣人狂笑着走到那堆巨型绵羊留下的皮毛边,一把拎在了手中,使劲抖了抖,一个同样黑色的匣子落到了地上。这个匣子一定是被缝合在绵羊脑部里,也就是我看到绵羊头上脑部手术伤痕下埋着的东西。那会是个什么东西?我不禁暗暗好奇。 这时,另一个黑衣人突然叫了起来,他指着泥沼里那科被我砍断的树,大声叫着什么。他指指戳戳地指着树干上的砍痕,说着什么。接着八个黑衣人一起围在了树干边,仔细观察着。 我心说不好,一定是他们认出了那棵树是在人为力量下才被砍断的。我心里一跳,又将身体剁在了芭蕉树巨型的树叶后,一动不动,担心被他们发现。虽然我的功夫也称得上是不凡,但是面对八个看似身手不错的练家子,我也没有必赢的把握,还是能躲就躲吧。 几个黑衣人四下张望了一番,他们好象也没有勇气进入丛林中搜索一番。那个头目对着手中的黑匣子大声嚷嚷了几句,只过了一会,我就听到头上传来了螺旋桨旋转的巨大声响。 是直升飞机!那架没有任何国别标志的绿色的直升飞机! 身边的芭蕉树叶被卷起的风刮得四下翻飞,为了不让这些黑衣人发现,我只好使劲抱住了芭蕉树的树干,一动不动。狂风几乎掀翻这棵树,我的虎口也隐隐有些作痛。还好,当直升飞机靠近的时候,只是悬下了一根长长的软梯,正好落在那片空地之中。黑衣人中的头目一个咋呼,他们一阵疾行,踱到了软梯之下。头目一挥手,他们八个人一个接着一个沿着软梯爬了上去。等最后一个人上了软梯,直升飞机立刻就轰鸣着离开了这里。 等我身边的风完全消散后,我顺着芭蕉树的树干滑到了地面。试探着踩了踩地面,所幸是一块坚实的土地。我张眼向那片土地望去,只嗅到一股淡淡的腥臊之味。空地上的那只巨型绵羊已经不见了,只剩了一堆纠缠在一起的动物毛发,湿漉漉地躺在地上。而那棵被我砍倒的树还是斜倾在沼泽地的中心,看上去孤寂无比。 那些黑衣人已经觉察到了我的存在,现在他们离开了这里,但是我估计他们一定会再次来到这里的。而在沼泽地中,还留着他们带来的充气板,一个接着一个地铺在了地上。 我不能就这么容易地被他们逮到,我必须要阻止这一切。 我用手抓住了一根从头顶上垂下的长藤,荡到了空地的空中,当悬到充气板的上方时,松开了手,正好落在了充气板上。 这是个用聚乙烯材料制成的充气垫,如果放在海面上,就是一个休闲使用的小帆板。我从兜里取出了一张刮胡刀片,这块刮胡刀片曾经救过我和蜜雪儿的命。 我勾下了腰,俯过身,用刀片在充气垫的最下方划了几条口。我马上就听到了细微的空气外泻的“嘶嘶”声。 不过充气垫里的空气还是很多,它并没有因为空气的外泻而显得瘪下去。这正是我所希望的,那写黑衣人绝对不会放过我。他们现在回去,也许只是去讨救兵,或者去取回足够的武器来搜索我的存在。我不能让他们得逞。我要让他们发现我的踪迹,然后循迹追踪。等他们进入了密林深处,别无退路时,才让充气垫里的空气流失殆尽。到那个时候,他们就再也没有办法在沼泽地里立足,等待他们的只有死亡。 其实,我并不是一个冷血的杀手,在我隐秘的冒险生涯中,也从来没有使用过杀戮地任何一种方法,虽然我懂得很多致命的杀招。但是,看到今天那只被他们屠戮的巨型绵羊,我心里的愤怒就不打一处来。当绵羊化为一堆脓血时,我就暗暗发誓,一定要为它报这一仇。 我嘿嘿地笑了一声,又抓着长藤荡到了沼泽地的边缘。我故意折断了几根附近的树木枝条,让断了的枝条形成了一条莫须有的丛林小路。而这小路却又正是那只巨型绵羊从密林深处奔来所形成的一条通道,上面的枝条上还挂着绵羊身上的皮毛。 我又将身上的衣物撕扯了几缕挂在了树枝上,又手握着铁钩纵身向一旁跃去,向着相反的方向荡去。 我寻找了一棵足够结实也足够高的榉树,沿着树干攀爬而上,站在了树枝上,冷冷地看着下面的沼泽地。我在等待那些黑衣人的再度光临。 只是,我并不知道这些黑衣人会在什么时候到来。我有些后悔是在下午才从狄力度的部落出发,眼看马上就要天黑了,虽然夜幕可以为我多一些掩盖,但是也会为我的计划带来不便。 还好,没有过多久,我就听到了直升飞机螺旋桨的轰鸣声。 黑衣人们又回来了。 我兴奋地弹了一个响指,躲在了树丛中,暗中审视着即将发生的一切。 直升飞机放下了长长的软梯,我从树上可以清晰地看到那八个黑衣人蒙面的神秘人物正缓缓沿着软梯爬了下来。可是当我看到他们的时候,却在心里暗暗叫了一声不好。 这些黑衣人回去了一趟后,显然是做好了充足的准备。他们全都戴着有机玻璃镜片做成的眼罩,眼罩在日光下散发着暗红色的光晕。我一眼就看出来了,那不是普通的眼罩,而是红外线夜视镜。而他们似乎即使是落到了沼泽地上,也不会去使用我已经安下了机关的充气垫。因为他们的脚上全都套上了像雪橇一般的木条,而这木条又比雪橇宽了很多,就像鸭子的蹼一般向两边伸展开来。 这是专用于沼泽地里的行走工具,宽阔的掌面也可以同样达到增加接触面积的功能。穿着这样的鞋,可以迅速安全地在松软的淤泥上自如行走,没有半点危险。 他们没有了危险,我却有了太多的危险。 在丛林的黑夜里,我没有夜视镜,也没有可以令我行走如飞的脚蹼。我什么都没有,唯一拥有的,只是危险,无边无际的危险。 冷汗沿着我的两颊缓慢滑落。 “镇定!镇定!”我对自己说道。 现在我还不是一点机会都没有,至少我在暗处,这些黑衣人在明处。至少,我还在沼泽地边的树林里做出了假像,想要把他们引向错误的方向。 万幸,当这些黑衣人落到地面后,没有多久就发现了被我假意折断的树枝。那个头目一声喝令,八个人鱼贯般奔进了黢黑深邃的丛林。 我拍了拍自己的胸膛,对自己说,希望那些神秘的黑衣人千万不要发现我在哪里。 我又握了握手中镶嵌了金刚钻的铁钩,手柄已经被我的汗水浸得湿淋淋的。 我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第二十七章 短兵相接 已近黄昏,抬头望向天空,所幸万里无云,想必今天晚上也是个月朗星稀的美好夜晚。我耸了耸肩膀,下了树。 他们沿着那只巨型绵羊踏出来的羊肠小道飞奔而去,既然这条路能够承受绵羊的体重,料想也不会是什么恐怖的沼泽。我放心地跟着这条路走了下去,当然我也发了力,用的是最快的速度。当然面对同样身为武林只人的神秘人,我必须得保证自己不让他们发现我的存在。于是我提起了气,蹑手蹑脚地跟踪而去,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为了不让他们看到我脸上的反光,我还在地上抹了一把淤泥擦在了脸上,就像好莱坞电影里的特种部队战士一般。 我还必须要保证自己跟踪的速度,如果捱到了晚上就不好了,现在我是在暗处,他们在明处。如果到了晚上,他们有夜视镜,而我没有,情况就会发生转变,变成我在明处,他们在暗处,这是我所最不愿意看到的。况且,我还有我的考虑,我要在他们其中一个人的身上,得到他身上的黑色夜行服,还有他的夜视镜。 这八个黑衣人都是练过功夫的人,我猜他们行路的速度都不会很慢。还好,密林里只有这么一条路,我倒也没有跟踪错误的疑虑。我现在希望的,只是他们八个人里会有一个人脚力不足,落到后面来。 虽然他们都是练过武功的人,但是不管怎么样,他们之间总会有功夫上的差异,总会有某个人会练得差一点。哪怕是一点点,在长时间长距离的奔袭下,一定会有一个人落到最后。这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就看我运气好不好,能在什么时候才追到这落到最后的一个黑衣人。 夜幕渐渐降临,我却一直没有看到落到最后的一个黑衣人,我的心里不禁有些忐忑不安起来。时间捱得越晚对我越是不利。 还好,月亮还算得上明亮动人,在视力范围内,行走却是一点障碍也没有。我伏下身体,将耳朵贴在地面细细聆听片刻,就知道了那些黑衣人只走在前面约一公里远的地方,而且最令我高兴的就是,果然有个脚步声听上去比较柔弱一点的黑衣人渐渐身形落到了后面。 我心里一阵狂喜。又提了一口气,大步向前追去。每过几分钟,我就会伏下身来听听地面的声响,我越来越确信落在最后的那个人更加远离大部队。又跟出三公里左右后,那个掉队的人已经落后了整整大约一公里的脚程。 既是这样,我就不用太担心了。一公里看似并非很远的距离,但在黑暗的丛林里就是另一个概念了。我可以尽自己的全力将这个黑衣人击倒,而不用担心声音被前面的人听到。密密麻麻的树叶早已经吸收完了所有的音波,即使传到了前方,他们也只能听到一点若有若无的声响,根本猜测不到是我在从中作祟。 我暗暗笑了一笑,然后伸出手上的铁钩,纵身一跃,又一次上了树。已经越来越靠近离我最近的那个倒霉的黑衣人,我千万不能让我察觉到我的到来,我必须要小心又小心。 正好一阵风从林间掠过,树叶之间响起了沙沙的声响。这令我更加放心,即使我的身体与树叶摩擦发出了声音,被前面的人听到,也会误以为是风声而已。 我向前又掠出了几十公尺,这时,我已经看到了一条矮小的人影正快速地沿着一条隐隐约约的小路上埋头行走着。这个人根本没有注意到周围的风声,以及隐藏在风声后我的行踪。 眼看他就要钻进一条隐秘的羊肠小道,这小道两旁全是遮天蔽日的树木,枝条向上交织在一起,树下的小道就如隧道一般深邃。 我拔起身形,又在林间飞跃过几棵大树,不一会,已然跃到了这个人的头顶之上。 这厮似乎还没有发现我的到来,依然埋着头只顾行走。大概是因为掉队太远,他脚下不禁加快了力度。这对于我来说,正合心意。我正是要他把一门心思都放在赶路上,我就正好可以对他进行偷袭。心念一动,我已松开了手中的铁钩,直冲冲地向他的身体落了下去。 在我身体落下的时候,清楚地听到了风声飕飕地掠过面颊,我将膝盖蜷了起来,把最坚硬的地方对准了身下这厮的背上。我知道,凭借这地心引力加速度带来的冲击,再加上我使出的力度,足已经可以让这个人马上躺倒在地,然后再昏睡上整整十二个小时。 可惜,我的设想却落空了,我没有用膝盖撞到这个人,只是接触到一片空气,然后硬生生地落在了泥土之上。而地面虽然是实地,但是因为铺盖了太厚的树叶,非常松软,并没有让我感到疼痛。不过让我纳闷的是,为什么我没有踢到身下的这个人呢?我不禁诧异地抬起了头。 我只看到了一丝寒光向我卷了过来,在夜色之中分外耀眼。 还好我勤习国术多年,一眼就知道这是一道剑光。在第一时间,我就一个翻滚,向一边躲了过去。果然是一柄剑,一柄既薄且长的利剑,正握在这个矮小的人手中。面罩上露出两只冷酷的眼睛,正放射着夺人心魄的光芒。 剑刺在了我刚才躺着的地方,直没入地,这黑衣人依然紧紧握住了剑柄,身体呈四十五度角斜斜地站着。 我连忙一个鲤鱼打挺,直起身体,手中握着镶有金刚钻的铁钩,也以同样冷冷的眼光看着面前的这个黑衣人。 其实我们只是对视了几秒种的时间,便同时拔身而起,两条人影交织在了一起。 这个黑衣人的剑术极好,且刺且劈,每剑的角度都来的匪夷所思,不似我曾经习练过的任何一种剑术。在传统的武侠小说里,剑手们都被塑造成了不近人间烟火的孤独之人,他们为了寻求剑术的真谛不惜抛妻弃子,隐没深山。而事实上,国术里的剑道向来讲究招式、力道与角度,剑手都追求一宗仙风道骨般的飘逸。不过我眼前的这个剑手却招招致命,根本没有一个固定的套路,即使是身体歪斜到几乎接近地面,他同样可以在失去平衡的时刻使出剑招。 如果是一般的习武之人遇到了他,多半都难逃一劫。 幸好我也不是普通练武的人。我所修行的秘宗南派,讲究的就是以柔克刚。秘宗南派的功夫是由太极派生出来的,正所谓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项生八卦,八卦又演六十四卦。世间的万物都由太极生出,生生相克,但万变不离其宗。我脚踏生门,轻柔地用掌中的铁钩拨弄着面前迎来的薄剑。虽然这黑衣人的每招都是刺向我的命门,但他却勇猛有余,灵巧欠奉,只需我轻轻一拨,一点轻巧的力度就足以让剑式偏斜。 习过武的人练到了一起,通常来说,不出十招,彼此之间就应该知道功夫孰高孰劣。我们两人也不例外,立时就明白了之间的高下。 虽然现在看上去是他在进攻我在防守,但是不出五十招,我就可以等他力度欠缺之时,向他反攻。他也明白了这一点,所以在使过四十余招后,后力渐渐显出不继,他一个转身就想逃脱。 我又岂能让他这么轻易逃走,口中大叫一声:“呔!哪里逃!”我还惦记着他身上的黑衣,还有那幅夜视镜呢,哪里能让快要到手的肥肉飞走呢? 这黑衣人快速向前面跑去,一边跑一边向后梭巡我的踪影。我也能体谅他的疑惑,毕竟突然从丛林深处的空中掉下一个人来,而且也精通国术,不管对谁来说,都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不可想象。 我大步跟了上去,可有一点东西却让我困惑不已,这个家伙如果真打不过我,他完全可以大声求援,把前面的大部队引来。到那时,我可就双拳难敌四手,打不死也累死了。我一开始安下的心就是一招制敌,快速致胜。可没想到这个黑衣人功夫也是不俗,竟花费了我不少力气。而现在他又向前逃窜,竟然没有求救,实在是令我感到奇怪。 这个黑衣人说是逃窜,但他的速度也算不上很快。他虽然有夜视镜,却也一直保持着相对平稳的速度,与我没戴夜视镜的速度相差无几。当我快的时候他也快,当我慢的时候他也慢,不像是在逃窜,倒像是在带领着我去向哪里。 一想到这里,我立刻停住了自己的脚步。我在猜想,这会不会是一个圈套? 我连忙伏下身来,聆听了一下地面的声音。果然,这个黑衣人也停下了脚步,像是在等待着我。而在数公里外,那些其他的黑衣人还在赶路,并没有发觉我们这里的争斗。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不禁开始困惑起来。当我站起身来的时候,却看到从前方的树林里,闪出了一个人影。正是那个黑衣人,他正朝我慢慢地走了过来,腰肢轻挪,款款走到我的身边,手中的剑已经插回了剑鞘之中。 他一字一顿地用英语对我说道:“苏先生,我们何必一定要做对手呢?说不定我们可以做伙伴的。” 我大惊,他竟然认识我。不过立刻我就释然了,他认识我并不希奇,毕竟这两天我的照片已经上了通缉令,只要在大街上都可以看到。 我反问道:“做伙伴我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只要你愿意。不过在我们做朋友之前,你为什么不把你的面罩取下呢?你戴着个黑色的面罩货物说话,算怎么回事呢?” 这黑衣人听我如此说道后,微微一笑,左手在脑后轻抹,一张面罩已经卸了下来。一头青丝瀑布般地飞撒在脑边,我不由得呆了。 这个黑衣人竟是个面容娇好的东方女子,这不得不令我大吃一惊。 我惊声诧道:“你是什么人?” 她咯咯地笑了起来,发出了银铃一般清脆的笑声。 “苏先生,你当然不认识我,可我们队伍里的每一个人都认识你呢。” “哦?!”我不置可否,“那又怎么样?” “呵呵,我们的上司把你当作了最危险的敌人,早已经把你的照片发给了我们每个人牢记于心,他只说了一句话,杀无赦,格杀勿论!”她冷冷说道。 “上司?你们的上司是谁?怎么和我有如此深仇大恨?” “我们的上司叫司徒教授。他原本准备设局来跟踪你,没想到却损失了手中的一员大将,他又怎么会不把你恨之入骨?”她轻轻一笑,走到了我的身边。 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竟也是猎人联盟中的一员,可猎人联盟怎么又会来到这鸟不生蛋的丛林里来呢?他们的目的是什么?总不可能是为了猎取我吧?我的悬红不过三十万而已,看他们又是出动直升飞机,又是派出精于功夫的黑衣人,成本早就超过了收益,岂不是作着无用功? 这时,她已经向我伸出了手,说道:“我们一起合作吧……” 我在考虑,是不是要与她虚与委蛇,接受她的邀请。虽然在权宜之下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依照我向来的行事风格,这并不是我的做法。可是,当我正在犹豫之际,听到她又说了一句话,立刻打消了我心中的疑虑。 “我们一起合作吧,我会帮你对付司徒教授,让他身败名裂,永世不得翻身!” 这个女子竟与我处与同一战壕?竟要与我一起搞垮司徒教授的猎人联盟?她是什么人? 这女子似乎是看出来了我的疑惑,笑吟吟地说道:“我叫赤名莉香,日本人。你叫我莉香就可以了。” 我也伸出了手,说道:“苏幕遮,中国人。” 赤名莉香这名字,乍一听上去就觉得很是熟悉,细细想起来,竟是若干年前一部很流行的日剧《东京爱情故事》里女主角的名字。看来这个女子给我的只是一个假名,不过这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我能不能确定她到底是不是帮我的。 “为什么你会帮我?”我开门见山地问道。 “我不仅仅是为了帮你,也是在帮我自己。”赤名莉香冷冷地看着我,眼睛里几乎要淌出血来。 “哦?!”我有些奇怪。 “我是日本忍术的传人,在你刚跟上我们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但是我没有说什么,只是悄悄地落到了最后面,就是想看看你究竟是什么人。我之所以要和你动手,也是想看看你的功夫到底怎么样,没想到你的功夫远远超过了我的想象,就连我也没有办法对付你。看来我们联手,力量一定可以大到别人无法想象。” 原来她习练的竟是日本忍术,难怪我刚才看她的身形如此诡异,招招都是不顾命的硬拼。 “你为什么要帮我?”我还是问道。 “我已经说过了,我也是在帮我自己。”她答道,“我要报仇!” “报仇?报什么仇?”我惊异地问道。 “我的父亲是日本最杰出的生物学家,他三年前到这个东南亚国家来收集一种罕有的蝴蝶标本。当时他就是进了这一片隐秘的丛林,但却莫名其妙地失踪了,直到三个月后才在河里发现了遍体鳞伤的尸体。军方向我解释是当地的土人干的,可我却在怀疑并非如此。如果真的土人做的,已经连尸体都没有,我父亲早就被他们全吃掉了,连骨头都不会剩下。可是却偏偏发现了有着伤痕的尸体,说明其中一定有诈。”她急速地说出了一连串的话,眼睛一扑一闪。 “那你认为杀害你父亲的人是谁?” “在这片丛林里,除了土人以外,就只有天坑那里驻扎的军队。而这些军队的首脑偏偏就是司徒教授。他们会选择一个已经退役的警察,并且还是猎人联盟的领袖来做首脑,其中必有隐情,于是我开始怀疑我父亲的死与猎人联盟有关。” “那你准备怎么做?”我问道。 “于是我也来到了这个国家,凭借一身忍术,当上了猎人联盟里的赏金猎手,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混进了联盟的内部中心。不过我一个人的力量实在是太薄弱了,幸好你来到了这里,所以我决定与你合作,找出杀害我父亲的真凶。”她殷切地看着我。 听着她情真意切的叙述,并不似在作伪,于是我点了点头,说道:“好,我们一起来干。不过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你怎么带我进入天坑。” 赤名莉香看了我一眼后,说道:“我自然有办法让你进入天坑的,你放心好了。” 第二十八章 冒名顶替 赤名莉香并没有告诉我怎么才可以进入天坑,我们默默不语地并肩走在小路上,渐渐加快了速度。我不时地停住脚步伏下身来,静静聆听地面传来的声音。我们已经离那些黑衣人越来越近了,最多再走上二十分钟,我们就可以赶上他们。 “莉香,我们马上就要追上你的同伴了,你准备怎样让我混进天坑?”我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疑惑,向她问道。 “苏,你是个聪明人,怎么会想不到呢?你刚才不是想到了要换我身上的紧身衣与夜视镜吗?”她反问道。 我顿时明白了她的想法,连忙又伏在了地上,细细聆听脚下的动静。果然,前面七个人中,又有一个人的脚程渐渐落到了后面。 赤名莉香说得没错,既然我能想到从她的身上换一套紧身衣与夜视镜,自然现在也能想到从另一个落了单的黑衣人身上得到我想要的东西,更何况现在我还有她的帮助。 “你上树。”赤名莉香突然说道。她指了指前方,果然再转过一个拐角,就可以看到前面那人的背影。 我连忙使出铁钩勾住头顶上的粗壮树枝,两臂略一使力,已然将身体悬在了空中,然后一个屈臂空翻,我已经站在了那根树枝之上。我做出了一个OK的手势,看到她在月光中笑了一笑,然后拉上了黑色面罩,纵身向前奔去。 我也在林间飞跃,树叶不停在我的面颊掠过,风声呼呼刷过耳边,但我的速度却一点也不比赤名莉香慢。 “杰克!杰克!等等我!”赤名莉香大声地叫道,前面那个叫杰克的人停住了脚步,回头望来。见着是赤名莉香,不禁发出啧啧的嘲笑声,还不停用他们那种我听不懂的语言说着什么。看着杰克,我倒是很满意,因为他长得和我差不多高矮,想必他的那身黑色紧身衣会让我感觉很是舒适。 呼呼风声中,我跃到了他们的头顶之上,这时我看到赤名莉香亲热地挽住了杰克的手臂,细声说着什么。虽然我听不懂她说什么,但从语音语调上我却听得出她在媚惑这个叫杰克的男人。果然杰克中了计,他“嘿嘿”尖利一笑,一把揽住了赤名莉香的腰,倚在了一棵大树边。而赤名莉香则嘤咛一声,就势斜滑着躺在了地上。杰克倒也不知好歹,跟着将身体压在了她的身上,拉开面罩,热烈地亲吻起赤名莉香的面颊。 赤名莉香伸出了手指,在空中做出了OK的手势。 我当然不能辜负了她的这番美意,双足一蹬,便从树上跃了下来,直扑杰克的后心。 我的速度是极快的,令杰克根本没有丝毫反应的余地。瞬间,我已站在了他的身后,立出掌心,变作一柄手刀,狠狠向他后脑袭去。在这个情况下,我是不能使用手中的铁钩,如果铁钩锋利的刃尖将他的黑衣挂出破洞,那我在以后的冒险中就难免露陷。而使出手刀则是最后的办法,更何况习练国术多年的我,即使是手刀,也算是练得炉火纯青,堪比寻常人使用利刃达到同样的效果。这一手刀虽然不至于让他立时毙命,但也起码会让他昏睡十小时以上。 果然,电光火石一瞬间,我听到杰克一声闷哼,身体已经从赤名莉香身上滑落一边。莉香喝了一声彩后,赶紧站了起来,对我说道:“快换衣裳,把他身上的黑衣,还有夜视镜换上。”话音刚落,她就蹲下身来,手臂夹住了杰克的脖子,狠狠向左一扭。只听到“咔嚓”一声,我明白这是杰克颈骨断裂的声音。 赤名莉香狠狠地说道:“看你想吃我的豆腐!我叫你吃,我叫你吃!”她用力地踢着杰克的尸体。她回头看了我一眼,忿忿地说道:“这杰克,笨得像个猪似的,仗着一套西洋拳,不把任何人看在眼里,其实他是我们当中功夫最差劲的。他除了英语与我们这套暗语,其他什么话都听不懂,就跟猪脑子没半点区别。” “唉——”我叹了一口气,说,“干嘛要杀死他啊?” “苏,你傻了吗?要是他不上,等他醒过来报告司徒教授,看你还有没有半点活着的机会?我愿意和你打个赌,押上我的身家性命,我一定赌你活不了!”赤名莉香讥诮地说道。 我不禁暗暗皱了皱眉头,不再说话。我蹲在杰克的尸体旁,剥掉了他身上的紧身衣。 这杰克是个南欧人,脸上全是密密麻麻的落腮胡子,胸脯上堆满了厚实的肌肉。在连裤紧身衣之下,竟没有穿内衣内裤。因为死亡的来临,布满汗毛的两腿之间,那玩意已是缩成了丑陋的一团。 赤名莉香“呸”了一声后,有点不好意思地对我说:“这紧身衣设计得很是舒适,我们都是贴身穿着的。” 我咋了咋舌,说道:“那我呢?” 她“嘻嘻”一笑:“当然你也得贴身穿,如果跟上了队伍,头领一看到你衣物下的皱褶,就知道你是冒名顶替的,那你就会死得很惨的。” 仔细想来,她说得的确没有错,不过我却有些不好意思在她面前除掉全身上下的衣物。尽管在江湖上传闻,常常把我说成是个不羁的风流浪子,而事实上,我甚至却是个有些腼腆的人,从来没有将自己的身体袒露给陌生女人看过。 赤名莉香似乎看出了我的拘谨,“嘿嘿”一笑,然后转过了身。 看来没有其他办法了。上帝保佑这个叫杰克的南欧人身上没有什么恶疾。我赶紧用最快的速度脱掉了身上的衣物,然后换上了杰克的紧身衣,最后又戴上了他的夜视镜。 我对赤名莉香说道:“OK,你可以转身了。” 她转过了身来,笑吟吟地看着我,然后说道:“苏,为什么在你的肚脐上纹了一个北斗七星的图案呢?” “啊?!”我立时大惊,叫道:“你怎么知道?难道你在偷看我换衣?”刹那间,我感到自己的脸颊有些发烫。不过我刚才换衣服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她转身,莫非她在背后也长了一只眼睛? 赤名莉香肯定是看出了我的困惑与拘谨,她伸出了手,手中拿着夜视镜,笑着说道:“在清朗的月光下,还有这黑色的,像墨镜一样反光的夜视镜片,什么都不会成为秘密的。” 我猜,在这个时候,连我的耳根也变得艳若桃花了。 “嘻嘻,”赤名莉香微笑着亲昵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别害羞了,快走吧,我们得跟上大部队。别忘了,现在你就是杰克了,但是你千万别说话,因为我们说的语言,你一句也听不懂,一句也不会说。” 我点了点头,看了看原来背包里的笔记本电脑与海事卫星电话,不知道该怎么处置。想了一想后,我决定放在一棵看上去张牙舞爪,似极了一条飞龙的大树的树洞中。就连那两柄铁钩我也放进了树洞,在做了个记号后,我与赤名莉香上了路。 第二十九章 又入虎穴 十五分钟后,我已经看到了前面一列蜿蜒行走的黑衣队伍,夜视镜中,分外清晰。 赤名莉香扯了扯我的衣袖,食指竖在嘴唇上做了个禁声的手势。我会意地点了点头,弓起了背与她一起向前走去。 他们的头领一看到我们的到来,就叽里呱啦地数落了起来,不知道他在说什么。当然我是不敢说话的,因为这种语言的确我一句也听不懂,一句也说不出,稍不留意给会被看出我的不对劲。还好,赤名莉香马上就接过了话茬,用更大的声音向头领申辩着什么。也许是在解释她为什么落到了后面,又赶了上来的原因吧。我只有埋着头看着黑黢黢的地面,保持缄默。 那头领很是高大,骨骼粗壮,手指的关节也异常突出,在夜视镜中看来,竟微微泛着红光。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练过铁砂掌之类的硬功。 他显然对赤名莉香的解释相当不满意,语音越来越快,声音越来越大,竟与赤名莉香吵了起来。而赤名莉香也丝毫没有示弱,她指着我,也叽里咕噜说着那种我听不懂的语言,但从她的语气里,我却可以听出她似乎正在指责着我。 我立刻就反应了过来,她并不是在指责我,而是在咒骂那个冤死的杰克。说不定她正是在咒骂杰克对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性骚扰。于是我模仿杰克的语音,尖利地“嘿嘿”一笑,然后一言不发。 没料到我“嘿嘿”的这声笑后,那头领突然抬起了头,望着我。面罩上露出的两只眼睛,闪烁着熠熠的光芒,几乎要滴出血来。他的眼神似乎要把我的五脏六腑看个对穿对角,那眼神就像是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我不禁感觉一阵阴风幽幽袭过,全身上下泛起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不由自主打了个寒颤。 那头领抬起了胳膊,手中竟是一把手枪。 面对黑洞洞的枪口,我立刻就认出了这是一把柯尔特M2000自动手枪,枪中的名品。 我的背心浮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却又不敢做出任何举动,只好装出一副无辜的可怜相。 这头领以很快的速度对我说出了一连串的话后,提着枪口指了指我的胸膛,然后将手枪放回了枪兜,转身面向身旁的一棵树。他又侧身望了我一眼,说了一句话,接着抬起掌来,对着树干就是一掌击去。 只听“砰”的一声,这棵大树微微颤动了几下。 我知道,他是在告诫我不要骚扰赤名莉香,否则就让我的下场与这棵大树一样。不过我却没看出他到底对这大树做了什么,更不知道这威胁对我又起得了什么作用。 不过我的疑惑马上就消失了,仅仅是几秒钟,这棵树的树叶就纷纷落了下来,像是下雨一般,纷纷扬扬撒在了地上。 我大吃一惊,虽然我知道这个头领是练过铁砂掌,可是却没想到他练的竟是铁砂掌中最难练的毒砂掌,而且功力竟是如此精劲。 据我所知,毒砂掌是铁砂掌中的翘楚,修炼殊为不易,自小就不能近女色,夏练三伏、冬练三九,每天都要在在盛满铁砂的锅中练习掌法,直至掌心变红,又渐渐煺色。掌上的老茧练出来后,又得慢慢磨平,接着再长出茧来。如此练得掌上的茧子九消九显后,方能练出一成的铁砂掌。而要练到九成铁砂掌,则要足足历尽八十一次蜕皮,才能实现。 我的师傅曾经告诉我,毒砂掌练到有所建树时,可以以掌击树,树叶尽落。而击掌与叶落之间总会有个时间差距,如果间隔的时间越长,那么杀伤力会更强。事实上,毒砂掌是凭借掌力,震断树干中的筋脉,力度收发自如,令整棵树尽殆死亡。完全可以想象,如果这一掌击人肉之躯上,会有如何的后果。 不过,我也并非庸手,凭我的身手,他要想击中我,倒也并非一件容易的事。一想到这里,我脸上露出了笑容。当然我的笑容是隐藏在面罩之后的,谁也看不出来。 不过我的笑容还没来得及收敛,就已经僵持在了脸上。因为在这时,那庞然大树竟发出了细微的“咔咔”声,然后缓慢地向一边倒了下去。当树干与地面接触时,发出了轰然巨响。 我不由得倒吸了一口冷气,暗暗咋舌。 再一看地上倾倒的大树,树叶竟片片泛黄,直至干枯。 我已经明白了,这个黑衣人中的头领,毒砂掌竟已然练到了八成功力。看来这是一个真正的对手,不容我有半点小觑。 猎人联盟里竟有如此高手,这的确让我预料不及。凭借一身毒砂掌的功夫,这个头领完全可以行走江湖,扬名立万,为什么竟会到这么个蛮荒之地来当个劳什子头领呢? 不容我多考虑,这头领一扬手,嘴里叫了一句:“走,上路!” 立刻,所有的人都向前走去,头领走在最前面,赤名莉香紧紧跟着他,而我又走在了赤名莉香的身后,后面则跟着其他的黑衣人。 不过在我的心里,却总是觉得有着隐隐的不对劲。可究竟是哪里不对劲,我却想不出来。 继续前行,我开始觉得有些不太妙的感觉。我发现其他的黑衣人渐渐加快了脚步,竟把我夹在了中间。而好几个黑衣人都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当我与他们对视的时候,他们立刻就闪开了目光,做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却又偏偏欲盖弥彰。 猛然间,我一拍脑门,明白了是哪点不对劲。 刚才那个头领叫出发时,说了一声:“走,上路!” 他说的是纯正的中国话,而且还是北方口音,如果我没有回忆错,应该夹带着东三省的口音。 而赤名莉香说过,杰克除了英语与组织的暗语外,其他什么语言都听不懂。而我装扮成杰克,却忘记了这一茬,一听到了命令就主动跟在了赤名莉香的身后,排在了第三位。 我暗叫了一声不好,此刻我不正是在无意中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吗? 还来不及等我做出反应,身前的赤名莉香忽地身形一闪,而她前面的那个头领猛然转身,站在了我的面前,一张蒲扇似的大手按在了我的左胸。 我的身体向后微微一退,正好卸掉了他按来的这股力。这是秘宗南派功夫中保护自我的应激反应,只要有杀气逼来,我自然会身不由己做出合适的避让措施。 可是没想到我并没有躲开头领的这一按,更没有卸掉他掌中卷夹着的力度。我虽然向后退出一步,可他也同时向前飘移了一步,掌心就如附骨之蛆一般,依然按在了我的左胸上,令我无法躲闪。 我的身形连忙又是一闪,脚下踏向了八卦阵法中的生门。可未等我的足掌落地,脚下忽的一阵劲风袭来,似龙卷风一般将我的小腿带了起来。一只脚已经先我一步踏在了生门,而这股大力却逼得我的足掌落在了身后的地上。落到的地方,正是八卦阵法中的死门! 一步踏错,步步皆错。我知道,如果我继续转换身位,只会一步一步继续踏入死位。而八卦本身就是相生相克,即使是一个位置,也会随着天时地利,进行转换。所以,在这个时候,我不能动,只有站在原地,等待时机的变化,等待死门换成生门。 可是,我又怎么能一动不动呢?此刻,我面前站着一个练就了毒砂掌的国术高手,他蒲扇一般的手掌正按在我的左胸,巨大的逼迫之力已经令我全身上下笼罩在一股寒气之中,我又岂能坐以待毙? 但我又能做什么?我无力地垂下了手臂。在这个时候,我只有装作束手无策,无可奈何,以图拖延时间。 这时,这个黑衣人中的头领,冷笑了一声后,狰狞地说道: “苏幕遮,游戏已经结束了。” 在强大逼迫的压力下,我一点不敢动弹。这按在我左胸的手掌随时回迸发出巨大的力量,令我无可防范。 我叹了一口气,说道:“好吧,我认栽。不过,麻烦你告诉我,你是谁?我得知道自己栽在何许人也手上。” 这个黑衣头领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倒是他身边的赤名莉香抢先一步答道:“苏幕遮,你死在司徒清的手里,也算对得起你一身的功夫了。” 司徒清?这个名字我从来没听说过。 赤名莉香又说道:“司徒清先生是司徒教授的亲生儿子,一身武艺尽得司徒老先生真传,你落在他的手里可一点也不冤。” 这时,司徒清转过头去,狠狠地瞪了一眼赤名莉香,说道:“说这些干什么?快把苏幕遮铐起来。” 我也狠狠地瞪了一眼赤名莉香,我知道落到现在这个地步,与她一点也分不开。 果然,她看了我一眼,满脸得色地说道:“苏先生,您就别怪我了。当我与你交手后,就知道自己不是你的对手。要想把你抓住,只有把你引到司徒头领这里来。为了得到你的信任,还做掉了杰克。不过也算他倒霉,谁让他落到了最后面?再说平时我早就瞧他不顺眼,居然还敢不时地来骚扰我……” 我叹气道:“不怪你,只怪我着了你们的道,认栽就是了。既然现在我落到了你们手里,可以告诉我你们接着准备对我做点什么?” 司徒清笑了笑,见赤名莉香为我铐上了一副镣铐后,收回了手掌,然后捏了捏我肩胛的琵琶骨。我不由得心里一紧,只听他说道:“苏先生,我也不想为难你。毕竟你生就一副清丽的骨骼,是个习武的好材料,捏断了琵琶骨实在是可惜。我不会废掉你这身功夫的,而且还会为你的功夫找到一个最合适的归宿。” 说实话,当听到他说不会废掉我的功夫时,我还有些高兴。可听到他最后一句话时,我心里却打着小鼓,犯起了嘀咕。 他要为我的功夫找到一个合适的归宿?看来绝对不会是让我去大街上习武卖艺,换点散碎银子,帮补一下生活。他究竟想要干什么?我有些不敢想象,我越是想象心里越是发毛。反正现在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既然落到了他们的手中,也容不得我再多行思考。 这时,司徒清从身后如变魔术一般拿出了一个玩意,我一看就认出了这样东西。正是我在火车上见过的,据孔雀女说可以放出麻醉雾气的竹筒水烟杆。 他要干什么?难道他要朝我的脸上喷出麻醉气雾?让我立时昏晕过去吗? 看来我已经没有时间再考虑了,这时,一股淡黄色的雾气在司徒清抠动了扳机后,从烟杆里喷了出来,正好喷在了我的脸颊上,我立刻嗅到一丝酸酸涩涩的味道扑面而来。 我马上仰面趟在了地上,后背摔在柔软的铺满了树叶的地面上,竟感到了一阵生硬的疼痛。我那两柄镶嵌着金刚钻的铁钩硌疼了我,在这即将晕过去的刹那,我想到的竟是,这赤名莉香也是太粗心了,铐了我的双手,竟忘记了取下我的铁钩。 不过,我又岂如此容易被这麻醉气雾给迷晕? 在我幼时,师傅就教我习练吐纳之功,那个时候学得最多的就是屏息。记得当时,我对打坐之类的练习一点耐心也没有,总是想着跑出家门与小朋友一起去捉树上的知了。师傅为了培养我的兴趣,就带我去游泳,一入了水,就将我的头扎进水中,不允许我抬起头来。在呛过无数次水后,我认为那个夏天喝的河水比我吃的饭还多的时候,也练出了屏住呼吸的独门绝技。 此刻当淡黄色的麻醉气雾袭到我脸上的时候,我立刻就停止呼吸,烟雾只有一点点被我猝不及防地吸进了肺中。我猜这一定是种极为厉害的麻醉药物,因为我只吸入了少之又少的一点点烟雾,但已经足够让我感到头晕目眩,天地倒置。 我连忙将体内的真气运行了一个小周天,头脑立即清醒了许多。秘宗南派的内功心得与其他方式的内功有很大不同,其他门派的吐纳之道,通常都是要在呼吸的基础上进行,而秘宗南派则不尽相同。当然,这绝对不是说秘宗南派的内功可以抛却呼吸,呼吸是人类生命的根本,没有呼吸进来的氧气,一个人就不可能还有生存的动力。而秘宗南派内功的内涵精华则是尽最大限度挖掘人体潜能,发挥出令人意想不到的功效。一个人的呼吸的时候,当然是吸进了气后就吐出来,但实际上,并不是一次就呼出了所有吸入的氧气,在肺泡里总是残存了一些新鲜的空气,要等第二次呼出时才被带出。而秘宗南派的内功,有很大程度上就是习练怎样利用人体本能,在最危急的时刻动用到那些残存的空气。虽然这些空气的数量很少,但是在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却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而现在正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所以我在没有呼吸换气的情况下,依然利用秘宗南派的独门秘技,唤醒了微小肺泡里残留的氧气,在周身经络里运行了一个小周天,逼出了麻醉气体吸入的毒素。 当然,在我头脑清醒的时候,我还是不能放胆换气,只有继续屏住呼吸,毕竟在我的鼻孔外还萦绕着麻醉气体的分子,我又没有练就像楚留香那样用皮肤换气的本领。 这时,我突然听到司徒清“嘿嘿”笑了两声,然后狰狞地叫道:“好功夫!竟然可以在不换气的情况下运行真气,果然是习武的天才!” 我暗叫了一声不好,明白自己的小伎俩已然被这鬼魅般的司徒清看得一清二透,我的头皮不禁开始发炸。 我挣扎着睁开眼睛,这时,正好看到司徒清登登登几步走到我跟前,捏紧了拳头一拳砸在了我的胸膈上。 一股很怪异的疼痛,并不是那种痛不欲生的疼痛,而是一种像针灸用的银针扎进穴道的感觉,这感觉令我情不自禁张开了嘴,大口大口呼吸起新鲜的空气。 还好,当我张嘴呼吸的时候,这淡淡的酸涩气味已经更淡了,几乎已经散尽。我刚要庆幸的时候,没想到更大的厄运就要到来。因为我已经看到司徒清手里拿着那杆水烟竹竿,伸到了我的嘴边,狠狠地叫到:“苏幕遮,是你在火车上把我老爸的肋骨击断的吧?现在我也让你尝尝失败的滋味!” 话音一落,他已经抠动了扳机,一股淡黄色的雾气“嘶嘶”地钻进了我的嘴里、鼻孔里…… 第三十章 再起波澜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终于悠悠地醒了过来。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平躺在一张床上,而这里到底是哪里,我根本没有半点印象。 在我的记忆里,只记得最后被司徒清迷晕过去,而后来发生了什么,我又到了什么地方,却是一点也回忆不起。 我想动一下身体,却发现手足被一条很薄的钢圈紧紧缚住,整个身体被固定在一张白色的平台上,就如同躺在手术台上一般。 一想到手术台,我不禁浑身一个激灵。我在的脑海里,突然想到了那只脑部被做了外科手术的巨型绵羊。 他们想这么对待我?我感觉自己就像那只待宰的绵羊,没有半点回旋的余地。难道他们也要剖开我的天灵盖,然后植入某种电子元件吗? 我的身体因为恐惧而颤抖起来。 真的没有回旋的余地了吗?我不相信! 暗暗将周身的真气运行了一个周天,还好,并无大恙,一切都算正常。司徒清并没有废去我的一身武功。 对于一个从小接受了中国武功并且坚持不懈的人来说,要想摆脱钢圈薄片的禁锢,算不上什么太难的事。我微微转动了一下手腕,然后将手腕的外方紧紧贴住了钢圈。这钢圈异常冰凉,寒气几乎渗进了我的皮肤之下。我使劲扳动手腕,感觉到这钢圈被我拉动了半毫米,可力气稍一不继,钢圈就自动弹了回来,恢复原位。 我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这制造钢圈的材料,并非普通钢铁,而是出自这个东南亚国家的邻国矿区,缅甸的缅钢! 缅钢是一种含碳量极低,低得几乎接近于零的钢铁。它坚硬无比,极为犀利。但它真正的特点却是在于它的延伸性,可以铸成极薄的薄片,还可以随意弯曲。不过无论怎么弯曲,缅钢是绝对不会断裂的。这缅钢是由蛮荒之地的原住民用最原始的方法锻造出来的,绝对没有使用任何现代的冶炼技术。许多科学家都无法解释为什么缅钢竟然会一点碳含量都没有,但是在蛮荒之地常常都有许多不可解释的事发生。而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真正的缅钢,有它十分神秘的一面,不是现代化的冶炼设备可以锻造出来的,而是需要铸炼者本人的鲜血配合,才能达到目的。正如传说中干将莫邪铸造名剑,也是一般的道理。 一想到这里,我不免感到了绝望。 这时,我忽地听到身侧传来门轴的转动声。还好我的脖子没有被固定住,扭头一看,一扇门正缓慢地被推开,门外站着三个人。这三个人我还全认识,阴魂不散的司徒教授带着阴恻恻的平光眼睛,光头上闪烁着妖冶的光芒。拉沙瓦手里提着柯尔特M2000跟在其后,而双肘环抱的司徒清则一言不发,眼中散发着阴鸷的眼神冷冷地看着我,就像看着一只待宰的羔羊。 “苏先生,我们又见面了,想不到吧?”司徒教授皮笑肉不笑地向我问道。 瞥了他一眼,说道:“又有什么想不到的?你抓到我又有什么意思?就算抓到我去换赏金,可我的确和孔雀女一点联系也没有。” 司徒教授冷笑了一声,说:“这个我已经知道了,我已经在丛林部落里找到了蜜雪儿,在吃了一顿他们招待贵宾的方便面后,我才知道原来她竟当了部落的王后。不过我也知道了,你的确与孔雀女一点关系也没有,你只是因为一场误会而在无意中解救了她。” 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这下你相信了吧?那为什么现在还把我绑在这里?” 他走到了我的面前,捏了捏我的肩胛骨后,说:“难道没有人给你说过吗?你骨骼清丽,资质奇佳,是天生习武的好材料?” 这已经是我二十四小时内,肩胛骨第二次被同性抚摸了,上一个是他的儿子司徒清。难道他们爷俩都喜欢捏同性的肩胛骨吗?我狠狠地瞪了他一眼,答道:“我自己的身体,我自己明白,你也不用摸来摸去的了。” “哈哈……”司徒教授大笑,“你救了孔雀女的事,我可以与你既往不咎。不过,像你这样资质的人,实在是来之不易,我得好好利用一下你。” “利用?你想要干什么?”我大声叫道。 “嘿嘿……”司徒清咧开嘴,伸出舌头在嘴唇外舔了一圈后,说道,“苏幕遮,你知道你现在在哪里吗?” 不错,这个问题的确是我想要了解的。司徒清像是看出了我的迷惑,冷冷地说道:“现在你正身处天坑之底,在一间我们猎人联盟与军方共同建筑的研究室里。” 其实,我早就猜测到自己身处天坑之底。在方圆数十公里之内,只有这么一个地方是他们的巢穴,除了这里,我想不到还有什么地方可以让他们用来禁锢我。 “为什么要把我弄到这里来?你们究竟想要干什么?”我浑身颤抖了起来。 其实,我并不是因为害怕而颤抖的。虽然我有不祥的预感,但在我的字典里,向来都找不到害怕这两个字。即使是在最危险的时候,我也只会产生更多的勇气去面对艰难困苦,绝不会害怕。我的颤抖只是因为,我知道,只有让别人以为我害怕了,他们才会放松对我的警惕,我才会有机会找到解救危机的方法。 果然,看到我的颤栗,拉沙瓦轻蔑地乜了我一眼,说道:“我还以为苏幕遮是条铮铮铁汉了,没想到我也看走了眼。” 司徒教授则冷漠地说:“苏幕遮,我会让你体验到一种你从来没有感受过的满足。你会成为一项伟大实验中的先行者,载入史册,名垂千史。” 他摸了摸我的头盖骨,突然用了一点力。虽然他在武功上,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废人,但是这一捏仍然让我感到一股说不出来的难受。不仅仅是在肉体上,更难受是在心里。我就像是在吃完了一口饭后,在碗里看到了半只蟑螂一般恶心。 他们要把我当作实验品! 可是,他们要把我当作什么样的实验品呢?即使现在身处最危险的地步,但我那可以杀死猫的好奇心却让我心里不由自主地猜测他们究竟想要干什么。 就在这时,门外突然响起了一片嘈杂声,有人在怒斥,有人在申辩,还有人在嬉笑。但是他们用的语言全是我听不懂的那种密码语言。 又发生了什么事?我又好奇了。 “是什么人在外面喧哗?”拉沙瓦正色问道。 一个女人的声音传了进来:“让我进去!让我进去!凭什么不准我进去?”竟是赤名莉香的声音。 门“砰”的一声被撞开了,一个身着军服的警卫与赤名莉香一起冲了进来,那个警卫一边用手臂拦着赤名莉香,一边大声解释道:“司徒先生,是她一定要闯进来的!” 司徒教授瞪了一眼这个警卫,面无表情地说道:“我交给你的任务就是不让任何人进入我们的研究室,而你没有做到这一点。你知道,你应该做点什么事吧?” 这警卫一听,脸色蓦然大变,面无半丝血色。他颤抖着身体,嘴唇麻木地打着抖。他猛然跪在了地上,不停地磕着头,叫着:“司徒先生,饶了我吧,我上有八十岁的老母,下有……” 不等他说完,司徒教授身边的拉沙瓦已经拔出了柯尔特M2000指着了这警卫的头颅。 这警卫连忙像杀猪一般嚎叫了起来。 “你自己来还是拉沙瓦先生帮你来?”司徒教授冷冷问道。 “我……我……我自己来……”这警卫喃喃说道。 他慢慢地直起了身,站在了司徒教授的面前。他颤颤巍巍地抬起了手臂,伸出了右手的食指与中指,放在眼前看了又看。 “还犹豫什么?”司徒清大声呵斥道。 那警卫像是下了一个最大的决心,然后手指向后转了过去,猛然一下,插进了自己的眼眶。他一声闷哼,然后手指在眼眶里搅动一番后扯了出来。两粒眼球被他自己挖了出来,两汪淋漓的鲜血立时从眼眶中淌了下来。两粒眼珠子还连着眼眶中的神经纤维,白花花的纤维与黑黢黢的眼球就像两粒从高处摔下落进污水里的荔枝一般。这警卫跟着就轰然一声倒在了地上,大声号啕起来,连声哀叫。 我躺在平台上,一动不动,看着这一切,恶心得胃酸都快冒出来了。我使劲吞咽着唾沫,想要压抑呕吐的感觉。 司徒教授冷冷扫了一眼后,对拉沙瓦说道:“去给他填一张支票,以后每月发给他最高等级的退休金,让他下半生都不用工作了。” 又进来了两个警卫,将这个倒在地上没了眼睛不断叫唤的警卫拖出了房间。 赤名莉香看得目瞪口呆,她的身体也在不停颤抖着。她一定没想到自己执意闯进房间里会晾成如此后果吧。 这时,司徒教授转过了身,对着赤名莉香说道:“现在轮到你了!” 赤名莉香顿时发出了一声尖叫:“不要!不要!” “呵呵……”司徒教授微微一笑,说道,“干嘛这么害怕呢?我又没有说轮到你接受惩罚了,我只是说轮到你来解释你为什么要闯进这里来?” 赤名莉香缓过了一口气,抚了抚胸口,问道:“你不会杀我吧?你不会把我的眼睛也挖出来吧?” “哈哈……”司徒教授笑道,“苏幕遮是你想办法抓来的,像你这么聪明,懂得随机应变,而且还精通日本忍术的美女,我哪里忍心挖了你那两颗漂亮的眼睛?你会对我们有很大帮助的,大到了连你自己都想不到。” 赤名莉香长长吐出了一口气后,说道:“我进来只是想加入你们。毕竟苏幕遮是我抓来的,你也答应了会给我安排更重要的工作。老是在外面执行杀手任务,实在是单调得一点激情也没有,我闯进这里来,只是想给你们留下更深刻的印象,令你们为我找到一个更能让我发挥作用的位置。” “有气魄!”司徒教授赞道,“小姑娘,好好干!当司徒清回来给我说了你干的事后,我就知道你这小姑娘不简单。你能从前几个月这里的河滩上发现一具日本人的尸体,联想到是你的父亲,从而令到苏幕遮信任你,并被你引入我们的圈套,就说明了你的脑筋活络得超过了其他所有队员。跟着我,多做事,少说话,一定能让你得尽天下荣华富贵。” 听了这话,我这才明白,原来赤名莉香所说的关于他父亲死于司徒教授之手的说法,全是一番鬼话!我怎么就这么笨?竟然相信了她的话? “那您不会再因为我擅自闯入而处罚我了?”赤名莉香依然有些战战兢兢地问道。 “呵呵,我还是要处罚你的。” 一听司徒教授的话,赤名莉香的脸色顿时一变,变得一片惨白。 “哈哈,小姑娘,别这么害怕嘛。我已经很多年没吃过正宗的日本料理了,不知道你会不会做呢?” “会!会!会!”赤名莉香忙不迭地答道。 “好,就这么说定了。今天晚上我和拉沙瓦警长,还有司徒清,要尝一尝赤名小姐亲手做的日本料理。” 赤名莉香吁出一口气后,惊魂未定地拍了拍胸脯,然后狠狠瞪了一眼躺在平台上的我。 我只感觉到她眼神里传递来一丝寒到彻骨的凉意,身体不禁微微颤栗。 我抬眼望向她,只看到她登登登几步冲到了我的面前,举起拳头使劲砸在了我的胸膛上。一股生硬的疼痛立刻席卷全身,这疼痛虽然并不能真正让我达到彻底崩溃的程度,但也够得我皱起了眉头。 只听她恶狠狠地说道:“都怪你这该死的苏幕遮,如果不是想来看看你究竟会死成什么样,我才不会遭这么一次惊吓。” 我无奈地冲她笑了笑,竭力作出一个最迷人的表情,答道:“拜托,大小姐,我可没有请你来观赏我是怎么死的,是你自己要来的。怎么怪得了我呢?” 突然一股凉风袭向我的脑门,是司徒教授用手掌煽向我的脑袋。我想缩头避开,可缅钢制成的钢圈却让我避无可避。还好,司徒教授一身武艺尽失,我就当被蚊子咬了一口这么安慰自己。 “苏幕遮,你这小子真是死性不改!都什么时候,居然还敢调戏漂亮妹妹?” 我苦笑,却什么也说不出来。这哪里是我在调戏她呢?明明是她执意要与我过不去。 司徒教授挥了挥手,出了这房间。其他的几个人也跟着出了门,只留下我一个人躺在冰冷的床上,等待着不知出路的未来。 莫名中,我觉得心里砰砰乱跳。我知道是什么在令我的心脏狂跳不已。 刚才赤名莉香在用拳头砸我的胸膛时,乘着司徒教授等人的不备,塞了一样东西在我的虎口里。那是一件冰冰凉的小东西,凭那东西的形状,如果我没有猜错,应该是一把小巧的钥匙。除了那把钥匙,她还塞了一张纸条进我的手中。 第三十一章 逃出天坑 说实话,我的心里很乱。我已经被彻底弄得晕头转向了,这赤名莉香到底是什么人?她到底是在帮我还是在害我? 她如果是在帮我,又怎么会将我带入司徒清的陷阱之中? 她如果是在害我,又怎么会交给我一把钥匙,还有一张纸条呢? 我也不再去想这么多了。这把钥匙就是我的手中,实实在在的,我就不用再去考虑更多的问题,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打开缅钢的禁锢,赶快逃出这可恶的天坑之下的研究室。 要想在两只手都被缅钢钢圈固定着的情况下打开锁,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幸好,我不是别人,我是苏幕遮! 我先运动了一下自己的手腕以及手指,让每个关节都达到最灵活的状态。然后,我暗暗运了一口气,再深深吸入了一大口空气,将气往胸腔提了一口。在这个气的作用下,我感觉到自己的手腕也像是缩小了一圈。这只是不易为人察觉的一小圈,但是已经足够了。缅钢本来就有一定的柔韧性,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因此我那禁锢在圈中的手腕已经比较刚才要活络了许多。 我用小指勾着钥匙,摸索着插进了锁孔,然后用指头轻轻地扭动。“啪”的一声,锁扣应声而开。 我终于可以站起来了。 当我的双足刚一触碰到地面,两腿竟然忽的一软,我瘫倒在了地上。我知道,这是因为我躺在平台上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两腿血液流通不足造成的结果。 我连忙坐在地上,让真气运行了一个小周天,这才让两只腿有了些充实的感觉。 我忽然想起,赤名莉香还为我留了一张纸条,现在还攥在我的手心里呢。 我连忙把纸条打开,上面写着: “不好意思,苏先生,我只有通过这样的方法才能打进他们的内部。记住,我没有骗你。你快离开这里,你的铁钩在门外垃圾桶的最下面。” 没有落款,但我也知道这是赤名莉香留下的字条。 这时,我的手心忽的一烫,这纸条蓦地腾起一片蓝色的火焰,转瞬间纸条就化为了灰烬。 又是沾满了磷粉的纸,一遇到空气就发生自燃。这已经不是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了,上次在坎苏的精神病医院里,孔雀女给我纸条时,也是涂抹了磷粉发生自燃。 难道孔雀女与现在这个赤名莉香也有着关系吗? 可是她们的模样长得一点也不像,哪怕连一点的相似度都没有。虽然说易容并不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特别是对于一个练习过日本忍术的人来说。可是,不管怎么易容,总会留下或多或少的相似度。但孔雀女与赤名莉香却完全不一样。 就算相貌可以作到百分百的不同,声音总是会留下种种破绽。可孔雀女与赤名莉香的声音却截然不同,没有半点可能是一个人。 我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来考虑这么多的事了。 我走到了门边,轻轻拉开了一丝门缝。还好,外面并没有警卫。也许所有的人都认为我被缅钢钢圈禁锢在平台上,没有钥匙可以打开手腕上的锁,所以也放松了对我的监视。 当然,也有可能是因为其他的警卫看到了那个被挖去眼睛的警卫的下场,都不愿意淌这趟浑水,没有警卫来看守这里。 我暗叫一声幸运,一转身就出了门。 门外是一条长长的走廊,是顺着走廊向前走去,竟一个警卫也没见着。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些警卫都到哪里去了? 我突然想起了,现在应该是晚上了吧?上次在精神病医院里,也是到了晚间八点的时候,所有的警卫都去赌百家乐去了。难道在这个国家的军队里都有这样的习惯吗?难道现在在这个天坑下的研究所里,所以的人都去赌博了吗? 我也懒得再去想这么多,在走廊上的垃圾堆里先翻出了我的那对镶有金刚钻的铁钩,然后三步并作两步,冲出了走廊。 一走出安全门,我就感觉到了一股潮湿的阴冷之气。我看到了一堵石壁正横亘在我的面前,十分潮湿,一股水气扑面而来,而在石壁上还长满了暗绿色的青苔。 这石壁大约呈七十度角,整面墙如漏斗一般。我明白,现在我正身处天坑之脚,而这天坑正是呈漏斗状生成的。 我有些不太明白,一般说来,漏斗状的天坑都出现在典型的喀斯特地貌中,土质松软,还会有大量的疏松海绵状泥土夹杂其中。可是我摸了摸石壁,却十分坚硬,而在这个东南亚国家里,却罕见喀斯特地貌出现。这个天坑不应该是天然形成的。 可是,也不可能是人工雕琢而成的吧?谁会费这么大的气力在原始森林的深处挖出这么一个巨大的洞来呢?还欺骗那些土人说是有稀少金属在里面发现。 我决定先别管这么宽,还是先逃出生天再说吧。 再次试了试坚硬的石壁后,我决定利用铁钩,就像使用冰镐攀登冰山一般离开这里。 我一把将铁钩使劲砸在石壁上,果然,铁钩深深插进了石壁中。在前面几米的时候,我完全是靠自己的臂力,不停采用引体向上的方法,向上攀爬。过了这几米后,我又可以脚踩在刚才铁钩挖出的小孔借力。在攀爬的过程中,我不断地将真气在体内周天中循环,恢复体力。在大约奋战了一个多小时后,我已经站在了天坑顶上的边缘地带。 吁出了一口气后,我伸展了一下自己的四肢,只有利用这样的动作,才可以将聚集在四肢上的乳酸分散到全身去。 我又想起了赤名莉香。 现在我已经可以确定,她不是我的敌人,而是我的朋友。她将我诱进司徒清的包围圈,只是想借机打入司徒教授的内部。而现在我已经出了天坑,只留下了她一个人在如此危险的环境里独自奋战。我又怎么能看得下眼呢?我必须要帮助她! 我必须要重新回到天坑中!我必须要帮助她!我对自己说道。 当然,我不会就这样贸然地重回天坑,我不能盲目地做一件事。在了解了对手的强大实力后,我必须要做好一切必要的准备。 我依稀记忆了一下被司徒清迷晕的地方,料想不会是在离天坑太远的地方。于是我花了两个小时绕着天坑边缘走了一圈,终于找到了那个地方。 然后我顺着往回走的方向,又找到了那棵做了记号的大树。在树洞里,我取出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 我还需要保存必要的体力。 于是我爬上了树,找到了一根横生的树干,然后躺在了上面,合上了眼睛。我必须在这上面好好睡上一觉,将体力恢复到最佳的状态,等待明天天明后,再一次潜入那神秘的天坑。 第三十二章 林间禅院 我醒过来的时候,天才刚刚亮,树梢上已经沾上了一层薄薄的露珠,濡湿了我的紧身衣。我将包背在了背上就准备下地,可这时,我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声音。 “咚咚咚——咚咚咚——” 这是钟声,寺庙里做晨课的敲钟声! 在这蛮荒之地怎么又会有寺庙的晨钟声呢?我吃了一惊。这段时间对我来说,不可思议的事实在是太多了,我对于发生任何怪异的事都有着非一般的心理准备,可的的确确从来都没想象过在这里竟然会传来钟声。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在这天坑的附近竟然会有一座寺庙吗? 在这个亚热带的东南亚国家,本来就信奉佛教,到处都是装修简单朴素的寺庙。按道理来说,在任何地方见到寺庙都不会感觉奇怪。可是在这天坑,就连土人也不愿意来的地方,还四处隐藏着不可知的怪兽,又怎么会有一座寺庙呢。 我恨我那可以杀死猫的好奇心! 这好奇心又驱使着我,从树上下来后,就追寻着钟声的来源,穿过林间,越过溪流,向丛林深处的寺庙觅去。 钟声是从一左小山丘那头传来的,当我越走越近,在宁静的清晨,竟依稀听得到诵经的声音。 翻过的山丘,果然,我看到了一座规模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的禅院。 从山头上往下望去,这禅院修得四平八稳,坐西朝东。屋顶坡面由三层相叠而成,中堂较高,东西两侧递减,交错起落。前庭是大雄宝殿,殿后有一座象牙白色的佛塔。佛塔为缅式钟形佛塔,由砖砌成,外敷石灰,似极了一棵拔地而起的春笋。但由上至下,我竟看不到一个僧侣在寺庙里游逛。 在这个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个寺庙里的僧人是敌是友,于是心里也是忐忑不安。我像是怀里揣着一只小鹿般从山丘上走了下去,来到了寺庙门口。 当我走近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禅院已经破败得不成模样了。庙门的牌匾已经残破不已,上面还依稀残留着几个中文字,但是也是支离破碎,辩不出是什么字了。 山门紧紧地闭着,我想去叩了叩山门,手指刚碰到门上的黄铜门环,山门的屋檐上就落下了一蓬灰,正好落在了我的肩上。拍掉了肩上的灰后,我立刻就明白了,这佛庙已经被废弃了很久,否则绝不会连山门上的屋檐牌匾都荒落成如此光景。 我暗自叹了一口气,心想自己白跑了一趟,可一想到那钟声是不会平白无故响起的,我又心生疑窦。我仔细地看了看山门,这才发现在门上竟有几个清晰的掌印,应该是不久前才有人推开过门,由此进入过寺庙。说不定就是刚才来敲过钟的人吧。 是什么人来过这里?是天坑下的那些军人或者猎人联盟的人吗? 我想了一想,决定进这禅院探个究竟。我再一次诅咒我那该死的好奇心! 当然,我不能从直接从大门进去,因为如果里面真的有人先进去了,我由此入内一定会被他们发现。在目前不知道是敌是友的情况下,我还是小心一点为妙。 我绕着寺庙走了一圈,才发现,从山丘望下来似乎这个寺庙看上去并不大,可真正走近后,才知道这个寺庙还是不小的。我这么走上一圈,竟然花去了足足十五分钟。要知道我的脚程向来超过平常人又何止数倍?不过幸运的是,我终于在寺庙朝西的一面找到了一个小洞,是让狗进出的,此刻却正好可以供一个人匍匐进出。 看着这个狗洞,我不禁有些犹豫。我苏幕遮向来以做事既稳健又漂亮著称,旁人见我展示身手时,通常都是先夸一句好厉害,然后再加上一句好优雅。我又怎么能让别人知道曾经钻过狗洞呢?我耸了耸肩,想要另觅一处进出的通道。可又走了好一会,竟找不到一个可以令我进出的合适地点。我无奈地摇了摇头,叹了一口气,看来我苏幕遮只有不得已弯下腰,从狗出入的地方进出一次罢了。只不过千万别让任何人知道我曾经做过这样的事。 背着的背包实在是有些影响行动,所以我先俯下身来,将背包塞进了洞中,推到了墙壁的另一侧。 接着我就趴在地上沿着着狭窄地洞穴穿了过去。 地面很凉,也很潮湿。我身上的紧身衣立刻就被潮湿的黏土弄得到处都是污渍。 还好,这墙壁还不算太厚,很快我就穿越了这狭窄的狗洞,在墙的另一边站了起来。禅院里很是破败,野草已经长到没膝处,大雄宝殿的几根巨大的柱头已经漆落班驳,牌匾也是摇摇欲坠,再也经不得风雨的摧残。 我环顾了一下四周,却看不出有人的迹象。我凭住了呼吸,静静聆听四周的声音。只有蛐蛐从草丛中传出轻声的啼鸣。我定了定神,然后拾起背包,向殿后的佛塔钟楼走去。 禅院里的草丛真的很深,地上铺了一米见方的汉白色砖块,但现在几乎一点也看不到了。去后殿钟楼与佛塔的路也被草丛遮了个密密实实,看不出半点端倪。也许原来这里有一条路的,但是因为荒废了太久,所以已经被岁月掩盖得看不到一丝踪迹。正如一句话所说,在这个世界上,原本是有路的,可后来走的人少了,所以路也没了。 踏在草丛中,虽然我的脚步很轻柔,但是因为夏日炎热季节的原因,脚下还是响起了噼里啪啦的草梗爆裂的声音。 不知为何,我总觉得有人在暗处偷偷窥视着我,令我的颈脖总是有一股热流在来回萦绕,几挂汗珠像线一般缓缓从额头悄悄滑落。 我四处张望,却并没有看到有任何其他人的迹象。可我的身体却莫名其妙颤栗了一下,在不是因为有冷风在掠过,而是我多年勤练秘宗南派功夫后产生的自然应激预感反应。我知道,一定有看不到的危险正向我慢慢袭来。我将手反插进背包中,从里面取出了一柄镶有金刚钻的铁钩,紧紧捏在了手中。 我缓慢地蹲下了身,将身体隐藏在了草丛中,再微微冒出头来,四下梭巡,但是我还是什么人都没有看到,只听到蛐蛐在草丛中放声歌唱。可我那被窥视的感觉更强烈了,强烈到我无法忍受。 我轻轻地往前挪了一步,突然觉得脚下缠着了什么,低下头一看,竟看到了一个绳子结成的活扣。我的脚正好踏入了这个活扣。 我暗叫一声糟糕,还没来得及将脚缩回来,这绳子忽的一紧。只听到一阵绳索破空而出的声响,绳子立刻绷紧,草丛中凭空横生出一条斜拉在空中的绳索。随着绳索的紧绷,一股巨大的力量将我拉向了半空。我被悬在了空中,手足倒立,摇摇晃晃! 这很让我摸不着头脑。我刚才身处的地方,是大殿前的空地,四周并没有高大的树木。一般说来,绳索做的活扣,只能在树木丛生的地方才可以被利用到,而在平地,绳索最多只能被设为绊马索。而在这空地上,我竟被一根绳索设置的陷阱悬吊在了空中,的确是让我惊奇得不能再惊奇。并不是说在空地上就不能设计成可以将人悬吊在空中的办法,但是这些办法都不是一般人懂得的,最起码懂得的人都应该有特种兵的经历与经验。 还好,我的反应奇快,还没等到被悬到最高处,我就尽力扭腰,唤醒了腰部的每条肌肉,爆发出最大的力量。在空中,我竭力使身体扭转,让头部向上,使全身的血液不致倒流,保持头脑的清醒。我使劲挥动手中的铁钩,锋利的那一面正好割在绳索上,绳索应声而断。我的身体随之硬生生地垂直摔落在地上,还好摔落的高度并不算高,不至于令我受伤。当落到地面的一刹那,我想旁边横着翻滚了几周,卸掉了向下的重力。 可是当我翻滚结束,准备站起来看看到底是谁在暗算我时,忽地觉得小腿一阵麻痒的刺痛。垂下头来一看,我又叫了一声不好,我的小腿竟被刺了几个小孔。而这小孔是被几颗固定在草丛里的小钢针扎出来的,这些小钢针在阳光下微微闪烁着蓝色的光芒,就如夜半三更荒村野庙外的点点磷光,一丝淡淡的动物尸体腐烂的味道向我的鼻孔袭来。 是隈了毒素的钢针!这毒素是致命的毒药还是令我昏迷的麻醉用药?我不敢肯定,但是已经觉得一股目眩的感觉正缓缓沿着小腿向上蔓延,整个小腿已经渐渐麻木。 我知道,我又再一次着了道。当麻木的感觉袭上心脏的时候,我的眼皮像是灌了铅一般,沉重得一点也抬不起来。倦意像潮水一般席卷而来,当我情不自禁闭上眼睛的那一刹那,我只是祈祷,希望这钢针上隈的只是麻药,而不是致命的毒素。我不希望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将一条性命留在这个亚热带的东南亚国家,甚至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有些绝望,却又无可奈何。 叹了一口气后,我不甘心地闭上了眼睛。 当然,钢针上隈的并不是什么致命的毒素,只是可以令我昏迷的麻药。如果是毒药,我早已一命呜呼,我又岂会现在还坐在电脑前给大家讲述我的这场历险呢? 不过,这钢针上隈的东西,却又并非普通的麻药,而是另一样东西,以后又令我吃尽了苦头。至于究竟是什么毒素,别着急,且听我继续讲下去。 当我悠悠地醒过来时,还是躺在荒草丛生的殿前空地上。我看到了一双铜铃般的眼珠,正直直地瞪着我,吐着金光。这双眼睛长在一张胖脸上,而这张胖脸又属于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一脸福相,肚子如怀了六个月身孕的女人一般,一动起来,全身的肥肉就颤颤巍巍地乱跳。这人的眼神很凶,看着我,就像看着欠他十文钱却十年没还的佃户一般,眉头紧皱,两眼冒火。在他身后,还站了七八个干练的年轻壮汉,冷冷地看着我,就像看着一具尸体。 我自然不能在这些细节上输于他人,于是也一皱眉,两眼圆睁,死死地看着他,用最恶毒的眼神! 我这一反应显然令他猝不及防,连忙向后登登登推了几步,然后大着嗓门哇哇叫道:“他醒了!竟然不怕我!”他说的是纯正的英文,带着典型的牛津腔。 我嘿嘿一乐,说道:“我为什么要怕你?你不一样,也只有一个鼻子两只眼睛,与众不同的地方充其量就是眼睛一大一小,不过如此而已罢了。” 的确,这人的眼睛一大一小,但是如果不仔细端详,却是看不出来的。我一说出这话,立刻就后悔了。我忘记了在危险紧要关头,敌众我寡,我有何必说出如此激怒他人的话语讨没趣呢?果然,这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满面通红,他用一种不相信的眼光看着我,然后叫道:“小子,不错,你有种!”他一挥手,一个年轻壮汉冲到我的身边,抬起脚来向我踩去。 我一眼就看到在这壮汉的脚上,穿着一双牛皮皮靴,靴底还镶了一层铁皮。让这样的靴子踩上一脚,平常人立刻就会断掉几根肋骨。当然对于我来说,就不会这么严重了,毕竟我练习了多年的中国武术。于是我连忙吸了一口气,想让真气赶快运行到全身,形成一层保护层。可谁想料,我却绝望地发现,一口真气吸到了丹田,竟在也不能沿着奇筋八脉向全身游走。我立刻就明白了,那种隈在钢针上的毒素,并非普通麻醉药这般简单,这种毒素竟然令到我全身的真气尽失作用。无可奈何,我只有看着这双靴子就这样踩到我的胸口上。 在我习练国术的时候,我的师傅曾经不止一次教导我说,士可杀不可辱。即使是在无可救药避无可避的时候,也不能将绝望的神色溢于言表。就算是直面死亡,也得微笑着迎上前去。这也是我为什么在以前的历险中,常常都要考虑到姿势优雅等看似累赘的事。所以,当这双靴子即将要踩到我的胸口时,我只是视若等闲,并没有露出半点畏惧的神情,甚至,在我的脸上,还露出了一丝笑容,尽管这笑容并不露痕迹。 只有我自己知道,还有上帝他老人家知道,我不知道念叨了多少次他老人家的名字,真诚地祈祷他保佑这即将踏在我胸口的一脚不要来得太用劲。我不希望自己的肋骨断上几根,因为在失去真气后,我就和一个普通人没有太多的区别。 大概是祈祷上帝的力量真的显了灵吧,我并没有感到胸口有半点的疼痛。张眼望去,这只脚停留在距我胸口只有半公分的地方,稳稳悬在空中。 那个中年人翘起了拇指,大声叫道:“好汉子,不错,临危不惧,不惊反笑!正是我喜欢的类型!来,将他扶起来!” 那个将靴子踏在我胸口上的年轻人立刻收回了脚,必恭必敬地将我扶了起来。虽然躲过一劫,但我全身上下还是麻软无力,浑身瘫软,就像个泄了气的皮球。 还好,我的声音还没有失去往日的气力,大声问道:“你是谁?用钢针隈毒?还以多击少,算什么江湖好汉?这么卑鄙的手段你也用得出来?就不怕江湖人物笑话你们吗?”我说这些话是有用意的,从刚才那个中年人的话语中看,他倒也像个帮派中人,尚武敬武且不说,单是一幅肥头大耳的模样就不似个平常之人。 这中年人果然如我所料,并没有动气,倒是对我这番充满了江湖意味的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他眨着眼睛看了我几眼后,“嘿嘿”地笑了几声,然后说道: “在这个国家,倒很少有人问我是谁。不过看你的模样,应该是个中国人,不认识我倒也不稀奇。在你们国家里,古时候打架的时候,不也常常说‘扯呼,并肩子上’吗?在那个时候怎么又没提到什么以众凌寡了呢?拿另一句中国话来说,岂不是‘此一时,彼一时’了吗?”他说的这几句话,用的竟然是结结巴巴的汉语。 我立刻就犯晕了,没想到这中年人竟然连古代黑道上的切口也知道。但是他也说错了一点,“并肩子”的确是大家一起上的意思,但是“扯呼”却是指的逃跑,他竟然把这也搞混了,看来一定是别人告诉他这句话的。 他似乎看出了我的疑惑,连忙补充道:“我也是看贵国的武侠小说才听说这几句话的,呵呵。如果说错了,还请大侠多海涵。”说完后,他还向我欠身抱了个拳。 我一笑,他竟然连什么大侠都出来了,果然是个看武侠小说走火入魔的主。 于是我也一挺身,抱拳唱了个诺,说道:“好说好说,既然大家都是江湖儿女,又何必自相残杀?还请大侠赐我解药,小弟我也好就此别过。青山不改,绿水常流,山不转水转,水不转人转,将来有日再重逢,还待相逢一笑泯恩仇……”我七七八八地说了一堆,也不知道他听懂了没有。不过从他眼中放射出来的光芒来看,他对我所说的话相当受用。 这中年人一挥手,说道:“来人呀,给他解药,今天寡人就以德服人,放他一马。” 这时,另一个年轻壮汉走到他身边,附耳说上了几句话,他顿时一张脸涨得通红。他转过身来,面带赧色地对我说道:“真是不好意思了,我们到这里来是为了狩猎的,忘记了带解药。不过不要紧,下午我们就坐飞机回去,我带你回坎苏拿解药去。” 我的嘴唇抖了抖,原本已经以为马上就可以拿到解药,恢复一身武艺,没想到却碰到这么一肉头。 这中年人似乎看出了我的困惑,一拍胸脯,说道:“兄弟,我坎苏亲王向来言出必行,说得到不如做得到,做得到不如做得好,明天我一定让你生龙活虎,龙腾虎跃。今年二十,明年十八……” 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切口啊?看来这中年人还中了中国广告片的毒。我不禁暗笑,不过我也知道了这个人叫坎苏亲王,看来也是个当地极有权势的人,否则也不会有飞机来接送他了。不过也好,说不定我以后会用到他的力量,来对付司徒教授的。我不由得打起了小算盘。 第三十三章 蟋蟀玩家 坎苏亲王带着我向殿后走去,在路上,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苏幕遮。”我答道。可我一说出这个名字,就后悔了。毕竟我还是一个通缉犯,价值三十万悬红。坎苏亲王既然是亲王,肯定是这个国家的王亲国戚,我又怎么能告诉他真实的名字呢? 果然,我看到他身边的几个年轻壮汉脸色赫然一变。现在我已经知道了,这些年轻壮汉都是坎苏亲王的近卫队,贴身保镖,算得上个个身怀绝技。其中一个保镖走到亲王身边,附耳说了几句话,我猜肯定是在说我身份的事。不过坎苏亲王只是淡淡一笑,说了声什么,那个保镖就自讨没趣地闪到了一边,还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我又向前走了一步,与坎苏亲王并排走到了一起,对他说道:“亲王大人,兄弟我一时不小心,中了奸人的毒计,被诬陷成了罪人,实在是百口莫辩。无奈之下,只有亡命天涯,未曾料到竟上了贵国的悬红榜,实在是……”我没有继续说下去,反而眼珠子滴溜溜地望着亲王察言观色,看他怎么个反应。我也知道对什么人要说什么样的话,这番带有江湖切口的话一定可以让坎苏亲王对我有好感。 果然,亲王咧嘴笑了一笑,说道:“你既然如此相信兄弟我,兄弟也押你一票,信你一把。来,跟我走,谁他奶奶的敢抓你,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跨过去!”他亲热地拉住我的手,大步向后院走了过去。 越过一个弯月拱门,我看到了一块相当平整的空地,空地上的草丛全都匍匐倒地,似乎曾经被什么东西狠狠地压弯。这时,我忽然听到远方传来巨大的轰隆之声。抬头张眼望去,一架绘有王室标志的直升飞机正快速地向我们这里飞来。我当即就明白过来,这些被压弯了的草丛,就是被直升飞机压弯的。可是直升飞机是什么时候飞来的呢? 我转过头来问了一问。 坎苏亲王一笑,说道:“我们是昨天晚上天黑了一会后飞到这里来的。” 哦,原来是那个时候。那时我正好被司徒清迷晕了,不醒人事,所以才没听到直升飞机的响声。 我又问道:“亲王,您大驾光临此处,又是为何呢?” “呵呵,我是来视察天坑采矿工作的,昨天晚上八点多的时候去那里召集了所有工作人员,为司徒教授颁发了荣誉勋章,又亲手给每个人发了红包,完了后再和我的保镖回到这寺庙里来休息了一通宵。” 难怪昨天晚上我八点的时候逃脱牢狱,没看到一个警卫,原来是坎苏亲王光临天坑,招集了所有工作人员。既然他给司徒教授颁发了勋章,看来他们的关系还是不错,我以后必须得小心这一点。不过为什么他没在天坑里过夜,而是选择了在这寺庙里歇息呢?我还是觉得很奇怪。 坎苏亲王似乎是看出了我的疑惑,笑着对我说:“呵呵,知道为什么我会在这寺庙里过夜吗?” 我摇了摇头。 “在这个寺庙的草丛里,有最能征善战的蟋蟀。我好不容易花了一晚上,才抓到了两只红头大蟋蟀,明天我就要去王公与我王兄斗上一把。哈哈,他一定会输得很惨的!”他哈哈大笑起来。 搞个半天,原来他夜宿荒庙的原因竟是为了活捉几只蟋蟀而已,我不禁哑然失笑。看来这是个玩物丧志的主,不过对于我来说倒是个好消息,我正好可以投其所好,讨论一下关于斗蟋蟀的问题,博得他的好感。 说起斗蟋蟀,我倒也算得上是一行家里手。当初我习武的时候,常常是在夏夜里被师傅叫出门外,说是夜间习艺,更能长技。不过那个时候少年心气的我,在练过武功后,都喜欢去草丛里捉上几只蟋蟀与伙伴们斗上一斗。而我从来都是对任何事都有着好奇心,只要钻进了一件事,就一定要把这件事做好,所以我也找了不少关于斗蟋蟀的读物观看,了解不少相关的知识要点。 我笑着对亲王说道:“以前我也常常在四五六月份间黄豆成熟的季节里,在月夜的豆园里去捉蟋蟀呢。那时,我曾经捉过一只大红袍,为了捉住那只大红袍,我整整在园子里等上了三个通宵。” “啊哈!大红袍!”亲王的眼睛里泛出了光芒,情不自禁地叫了起来。大红袍的蟋蟀里的极品,蟋蟀年幼时全身青绿,随着年龄的增加,颜色就越变越深,由青至绿,由绿至红,由红至紫。蟋蟀的攻击能力也是随着年龄增长而增加,但是到了最老的时候,体力又会下降,所以红色时侯的蟋蟀是最能打斗的。大红袍就是红色的蟋蟀,最能打斗的大将军。这样的蟋蟀也有了灵性,只有有缘人才有机会一识尊容。所以我这话立刻令亲王有了浓厚的兴趣,他使劲拍了拍我的肩膀,叫了起来:“实在是太好了,原来你也是斗蟋蟀的好手。那回了坎苏,你一定要好好帮帮我,我一定要打败王兄,在他面前长一回脸!” 不过,他马上又皱起了眉头,说道:“王兄那里就有一只大红袍,我手上的所有蟋蟀都斗不过它,跟它打上一架,不是折胳膊就是断腿,我的蟋蟀都快死完了,不然我也不会到这里来捉野生的蟋蟀。” 我跟着皱了皱眉,然后问道:“亲王,你可以让我看看你昨天晚上捉的那两只蟋蟀吗?” “当然!当然!”他也为遇到了知音而兴奋不已,连忙一挥手,叫保镖捧了个陶土罐子过来。这时,直升飞机已经驶近了,突突突的巨大螺旋桨噪音震的我耳膜生疼。呼呼的风声卷夹着草丛里的泥土直飞上天,原本匍匐倒地的杂草也被拉扯得直立起来,像是欢迎的列兵一般。 那个捧着陶土的保镖显然被这巨大的响声弄得心神不宁,胳膊稍稍一抖,手指竟松开了,陶土罐子摔到在地上,“砰”的一声,四分五裂。 几只绿油油的蟋蟀立刻就从罐子里爬了出来,双腿使劲一蹬,就跃进了杂草丛中,顿时消失了踪影。 坎苏亲王脸色一变,冷冷地盯着这个保镖,一言不发。 这保镖面如纸灰,冷汗涔涔,他愣了足足十多秒钟,不敢相信蟋蟀从他捧着的罐子里逃了出去。当他明白了这点后,顿时崩溃。他猛地跪在了地上,不住地磕起了头,整个身体如筛子一般抖个不停。 坎苏亲王的脸涨得像个熟透的番茄一般,眼睛几乎要冒出火来,鼻孔中狠狠喷着粗气。我见了,连忙劝道:“亲王,何必为了几只不入流的蟋蟀动了怒火呢?” “不入流的蟋蟀?!”他叫了起来,“你知道吗?这几只蟋蟀是我整整守了一个通宵才抓到的,全是油光水亮,两腿有力的良种蟋蟀,来得多么不容易,他这么轻巧地就放走了,真是气死我了!” 我微微一笑,拍了拍坎苏亲王的肩膀,说道:“那几只蟋蟀真的算不上什么良种,你难道没见着它们的颜色,全是绿油油的。真正好的蟋蟀颜色应该更深,起码是红色或者紫色的,甚至是黑色的。来吧,给我几个小时的时间,一定在这禅院里帮你捉上几只上品蟋蟀!” “真的?此话当真?”亲王的眼睛里冒出了光。 我点了点头。这绝不是我在故弄玄虚,我在刚进了禅院后,在草丛中匍匐前行的时候,就听到了有蟋蟀在鸣叫。这叫声铿锵有力,中气十足,我一听就知道是上品,最起码也是一只浑身赤红的蟋蟀,说不定还是紫色的。 虽然我的身体还很虚弱,但还是可以勉强走到我刚才听到蟋蟀叫声的那片草丛。 这个打碎了罐子的保镖以一种景仰的眼神看着我,在他的心里,一定是对我充满了崇敬,希望我帮他解开困境,捉到上品的蟋蟀。于是我指着他的脸,说道:“好,你以这个地方为原点,将半径十米的所有石块都拣得干干净净。” 我的话一说完,他就窜了出去,头埋在草丛里,专心地拣拾起草丛里的石块。 坎苏亲王则不解地问道:“苏,为什么要把石块全拣走呢?” 我微微一笑,说道:“亲王勿念,山人自有妙计。” 其他的保镖想来与这个打碎了罐子的保镖私交甚好,都钻进了草丛里拣拾起其中的石头。而亲王则做了个手势,叫空中盘旋着的直升飞机提升了高度,不要让机翼扇出来的风惊走了蟋蟀。 不一会的工夫,草丛就被清扫得半块瓦砾都看不到,所有的石块都被堆到了一边。我走到石堆旁,选出了几块棱角像模像样,不大不小的石块,然后走到草丛四周,看似无意地在几个位置扔下了几块。亲王与保镖都诧异地看着我的神秘举动,我知道我在做什么。 只有我知道,我用几块石头,看似随意,却满含深机地在草丛里布下了奇门遁甲五行八卦阵。这个阵法据说诸葛亮的不传之秘,但我恰好知道一些。虽然只知道一些,但是已经足够让我捉到大只的蟋蟀了。 我在八卦阵的一边撕开了一个入口,从这里可以让蟋蟀进来。但是八卦阵其他地方则是密不透风,让蟋蟀进得出不得。我问了一句坎苏亲王:“你们昨天是拿什么诱饵来捕捉蟋蟀的?” 亲王答道:“我们用的是捣成泥了的饭食。” 我点点头,道:“好,很不错,把饭食拿碗盛了给我。” 看了看他递来的饭食,我不禁摇了摇头。他准备的饭食不过是把他们吃的东西捣成了泥,隐隐嗅到一丝馊味,这样的玩意只能引来一般的绿色蟋蟀,又怎么骗得来成了精的蟋蟀之王?我苦笑一番,然后将碗中的饭食全都倒在了地上。转过头来问道:“亲王,你们还带了米来吗?” 保镖们在禅院的一角生起了火,我则将一把新米倒在了已经被擦得很干净的殿前台阶上。我用那柄铁钩磨着米,将米全磨成了粉碎,然后加进了同样切得粉碎的青菜叶、肉末。放进锅里在火上煮的时候,我还不停搅拌着,不一会就嗅到一股香气从锅中弥漫了出来。再加进了鱼露后,就连坎苏亲王的嘴边也流出了口水。我呵呵一笑,道:“亲王,这是给蟋蟀吃的东西,您可千万别先下了手啊。” 言语间,我用汤匙舀了一匙泥状的饭食,小心翼翼地洒在了八卦阵的最中央。一个保镖正准备去灭掉火堆时,我大喝一声:“别忙,让火继续燃着!” 我站在了八卦阵中,然后缓缓蹲下,等待着蟋蟀自投罗网。果然,没一会的工夫,就有几只绿油油的蟋蟀蹦跳着窜进了阵中,趴在了饭食上。看着这几只蟋蟀有力的大腿,坎苏亲王脸上露出了笑脸。我却皱了皱眉,这几只蟋蟀只是一般的绿色蟋蟀,虽然野生的,也有一定的战斗力,可又哪里算得上上品?我用手指捻在蟋蟀身上,然后狠狠按了下去。蟋蟀在我的指下变成了一滩肉泥,我又小心地将这堆肉泥挑了起来,扔进了火上的锅中。锅里的饭食香味更炽盛了。 我又将饭泥洒在阵中,结果又引来了几只颜色更深的蟋蟀,不过还是入不了我的法眼。我又处死了这几只蟋蟀,捣成泥后扔进锅中搅拌。如此反复了四五次后,终于,我看到了一只背脊乌黑发亮的蟋蟀有力地蹦进了阵中。 这个八卦阵半径足足有十米,可这只蟋蟀只蹦了一下,就跳到了圆心正中。我的眼睛立刻就发亮了。我猛然一跃,想要跃到圆心,可因为我受了毒针,却一点力也使不上来。无奈地,那只蟋蟀受了惊吓,又是一弹腿,离开了圆心。幸好我施下了八卦阵,几块石头形成了一个结界,我用最快的速度把蟋蟀跳进来的那个五行生门的缺口也堵上了。这只蟋蟀在跳跃了几次后,都只是在这个圈子里乱窜,始终都窜不出我制造的结界。我呵呵一笑,看了一眼坎苏亲王,他的脸上全是写满了敬佩之意。 这只黑色的蟋蟀在八卦阵中不停跳跃,始终力量不减。我并不担心,不管它体力再好,到了最后,它始终也会累得趴下的,这只是时间问题。还好,我的时间有的是,坎苏亲王的时间也有的是,我们可以慢慢等。 只有在天上盘旋的直升飞机等不了这么久,它的油会烧完的。坎苏亲王对蟋蟀之王的渴望远远高于回城,于是他挥了挥手,叫直升飞机回去加油。等飞机加完油又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四个小时之后的事了。而这时,那只蟋蟀终于跳跃的速度慢了下来,最后累得趴在了地上。 我得意地拈起这只全身乌黑发亮的蟋蟀,然后搬开了石块,向目瞪口呆的亲王说道:“这就是蟋蟀之王,蟋蟀中的大将军!” 亲王当然也看得出,一只可以不停有力跳跃四个小时的蟋蟀,自然不是凡品。他乐呵呵地说道:“苏,这次你可立了个大功!回了坎城,我一定要杀得皇兄片甲不留!” 他爱惜地抚了抚已经装在罐子里的蟋蟀,说道:“真是蟋蟀中的大将军啊,千金难买的大将军!以后这只蟋蟀就叫千金大将军!” 他又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道:“走吧,跟我一起回坎城,等我赢了皇兄,再帮你解决你想要解决的任何事。” 这时,直升飞机已经停到了禅院之中的空地上。我与亲王一起上了飞机,不知道以后等待我的,又会是什么事…… 第三十四章 无敌金刚 这直升飞机装修得很是豪华,真皮沙发坐椅,背后还有个酒柜与冰箱。亲王很亲热地让我坐在了他的身边,他爱不释手地玩着罐子里的千金将军,然后吩咐手下为我倒了一杯威士忌。他没有忘记告诉我,只要一回了坎城,就叫人找来解药为我祛毒。 飞机开得很快,也很平稳。我往下望去,看到成片成片的森林正齐刷刷地向后倒退,我看到了狄力度的村落孤零零地躺在地上,看到了蜿蜒而去的河流,还看到了天坑像个疮疤一般落在地面上。 我忍不住问亲王:“您去视察了天坑,觉得那里怎么样?” 亲王望了我一眼,说:“那里没什么好玩的,不就是一个坑吗?听说那里面有不少稀有金属,可以用于航天飞机里。不过我也不清楚,天坑在发现稀有金属前,被猎人联盟抢先一步从狄力度的部落里租了出来,我们的军队就只有和司徒教授合伙开采,白白让他赚去了一部分金钱,真是让人气愤!” 从他的语气里,我听出他与司徒教授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么和睦,于是心里的石头微微放下了一些。 在过了半个小时后,飞机已经平稳地降落在了坎苏城外古城旁的军用机场。一下了飞机,立刻就有一辆加长型的卡迪拉克轿车驶进了跑道接走了我和亲王。在飞机上,我已经知道了,坎苏亲王就是整个坎苏城的主人。这个国家的国王就是他的哥哥,国王把坎苏城当作一个经济特区交给了亲王管理经营。在他的主持下,坎苏古城得到了比较完善的开发,也带来了更多的游客。而事实上,坎苏古城只开发了一小半,只是冰山中的一角。更大的古城还湮没在了森林的深处,而想要开发出来,还存在着很大的争议。亲王是想把古城全部开发出来的,可却缺少极大的资金缺口。而国王却建议不着急开发,他们国家羸弱的经济环境已经不允许再尝试向国外贷款。所以在亲王与国王之间常常发生争执,就是为了是否继续开发坎苏古城。但是事实上,现在就连坎苏古城的主体工程藏于丛林深处的何处还是一个未解之谜,所以这件事就暂时搁置下来了。 不过,亲王一直都和他的皇兄有着共同的爱好,那就是斗蟋蟀。每个月他们都会好好斗上一整天蟋蟀,分出个胜负。没有赌注,只是争个输赢。亲王已经连续输了七年,没有赢过一次。这一次,他发誓一定要赢上一回,长上一回脸。 一回到亲王的王宫,看到宫殿,我实在是说不出话来。在我的脑海里,涌现出的第一个形容词就是金碧辉煌。如果一定还要找个形容词,那么还是金碧辉煌。 当安顿好我的住处后,亲王就把我拉到了一间宽敞的房中。他的眉头紧紧皱成一道,捧着一个陶土盅;焦急地对我说道:“苏,你看是怎么回事?我把这只千金大将军放进了对战盅中,想让它和我以前养的良品打上一架,可它怎么都没有动?” 我朝盅里望了一眼,果然,透体乌黑发亮的千金大将军懒洋洋地趴在一边,而另一只健壮的绿色蟋蟀一动不动,也有气无力地趴在另一边。 亲王喘着粗气,问道:“这千金大将军难道是虚有徒表,只是个银样蜡枪头?” 我暗笑亲王竟连这么一句中文俗语也知道,于是笑道:“亲王,您放心好了,不是大将军按兵不动,而是他不屑于动。只有值得它动手的对手,它才会动。您没看到吗,旁边那只蟋蟀趴在一边一动不动,不是它不想动,而是它动不了。那只绿色的蟋蟀已经死了,不是被咬死的,而是被大将军活活地吓死的。” 亲王瞪大了眼睛,伸出粗粗又肥肥的手指,在陶土盅里拈出了那只绿油油的蟋蟀。果然,这只蟋蟀的触须都已经一动不动,腹股鼓胀,已然变成一具死尸。它的确是被活活吓死的。 亲王倒吸了一口冷气,说道:“这只铁头元帅是我重金买来的,今年就指望着它可以战一战皇兄的无敌大金刚,没想到居然被你捉的一只浑身黑黢黢的蟋蟀给吓死了……” 我一笑,道:“黑色的蟋蟀才是霸中之霸,你说你皇兄的那只无敌大金刚又是什么样的蟋蟀呢?” “那也是一只极可怕的蟋蟀,金头紫身,不怒自威。每次我的蟋蟀进了陶盅,不出二十秒,就会身首分离,变成它嘴下的一道菜。”亲王答道。 金头紫色,果然也是蟀中极品也。我暗暗忖道,也不知道这只黑色蟋蟀是否能战胜那只无敌金刚。 这时,一个保镖走进房来,通报道:“亲王,国王陛下打电话来问,您是不是找到了好蟋蟀?” “哈哈……”亲王痛快地笑道,“快回话,说我找到一只比无敌金刚更厉害的蟀中之王,名叫千金大将军,请他明天就把无敌金刚带来,我一定杀它个片甲不留!记得,说我的原话!” 保镖出去打电话,过了一会,又进来了,说道:“国王陛下说了,他也叫我说原话,您的千金大将军一定赢不了他的无敌金刚。这次,他说要和您加赌注,如果您赢了,他就帮你落实五亿美金贷款,让您寻找开发坎苏古城剩余的工程……” “啊哈!皇兄真这么说?”亲王痛快地笑了起来,像个七八岁的孩子一般。不过,马上他又问:“那如果我输了呢?皇兄又怎么说?” “那他就要收回坎苏城的经营权……”保镖诺诺地说道。 听完他的话,亲王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陶土盅里的千金大将军,面若死灰。 我友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亲王,不用担心,千金大将军是我见过最好的蟀中之王,一定可以让您获胜的。” 亲王却木然地看着我,叹了一口气,说道:“苏,你不知道,我得到这座坎苏城,是先王的遗愿。而皇兄早就觊觎已久,现在他终于瞅准了时机,开始动手了。就算赢了又怎么样?该动手时,他还是会动手的。”他的手一松,陶土盅狠狠向下落去,眼看就要掉到地上,摔得粉碎…… 我连忙伸出手去接住了陶土盅,虽然武功尽失,但万幸速度还是够快,没有让陶盅摔到地上去。我也不知道应该怎样去安慰亲王,我只知道这事已经是复杂得可以,都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被卷进这么一场波诡云谲的争斗来的。 亲王擦了擦额角上的汗,说道:“先不管这么多了,明天我们先想办法胜了这一场再说。现在我先找人为你解毒。” 一想到解毒这事,我立刻来了精神。亲王一个电话后,过了十多分钟,就来了一个身着黑衣,浑身削瘦,戴着眼镜,年约四十的华裔中年人。 “苏先生,我是陈博士,国家生物学院毒物学系教授。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您,您中的毒我可以治,但却不能完全治好。”他冷冷地对我所道,眼睛在镜片后闪着琢磨不定的光芒。 “什么意思?”我大惊。 “简单地说,我可以让你的体力恢复,却不能保证以后不会复发。而且,复发会在什么时候,持续多少时间,我统统不能够保证。换句话说,你体内的毒素很不稳定,可能以后都不会复发,也有可能在几天内就复发。” “为什么?为什么会这样?”我感觉到心里有什么东西正在轻轻崩塌。 陈博士叹了一口气,扶了扶眼镜,说道:“原本这种毒素是我从几种野生植物里提取混合而成的,后来教了亲王卫队的士兵们认识了这几种野外的毒物。他们在天坑附近找到了这些植物,于是自行配制的。本来我是知道解毒剂如何调制,可是我将他们配的毒素在显微镜下细细观察后,才发现他们找到的植物,毒性大大高于平时我见过的同类植物。换句话说,这些植物都经过了异常的变种,而这些变异并非是我所了解的。所以,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你,我没有办法找到解药,只能拿以前毒性小的解药来为了解毒。而以前的解药是否能够解除你身上的毒素,目前来说还只是未知数,作用与疗效还不敢确认。也就是说,苏先生,你只是一个实验品,也许只有通过你身上的实验,我才可以明白解毒药的疗效。” 我明白了当前的处境,脸上的肌肉不停微微抽搐着,我不禁问道:“你对解药的信心有多少?百分之几?” 他摇了摇头,说:“不知道,我也不知道。”他从兜里取出了一只装有黄褐色液体的注射液,递给了我,说道:“解药就在这里,你自己考虑吧。”接着他转身走出了房间。 站在身边的亲王,脸涨得像茄子一般难看。他深深向我鞠了一个躬,说道:“苏,真是不好意思,我也不知道会弄成现在这个样子。” 我坦然一笑:“大丈夫死则死耳,又有何难?”将手中的注射液对着空中看了一眼,叫道,“亲王,帮我找只针管来,我就来做做这实验品!” 亲王叹气道:“陈博士是我的老朋友,他也是这个国家最权威的毒物学专家。连他也对解药没有信心,可想而知困难性有多大了。苏,我真的感到很抱歉……” 我摇了摇头,说:“点儿背,不怨社会。只是我运气不好而已,和你没什么关系的。不说那么多了,就让我先试试这解药吧,我倒看看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 亲王挥手,叫进来了一个保镖,吩咐他去取来了空针注射器。 看着保镖用针管吸进那黄褐色的液体,我的心里一阵阵发紧,汗水从背脊里一层层冒了出来,瞬间就将我的内衣贴在了皮肤上。对于未知的东西,总是令人最恐惧的。虽然我的胆子很大,但在这个时候,总是难以免俗地感到了害怕。 针刺进我的静脉,我的身体微微颤栗了一下,药剂一丝丝一滴滴流进了我的身体,一丝倦意袭上了我的心头。两只眼皮就像是灌了铅一般沉重,我无可救药地闭上了眼睛。睡意立刻如潮水一般侵袭而至,一片惺忪的黑暗笼罩了我的世界。 第三十五章 皇宫命案 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只知道醒过来的时候,身边聚满了人,有亲王,有他的保镖,还有那个陈博士。 我眯着眼睛看着他们,脑子里一片空白,过了良久,才记起了以前的事。 “苏,怎么样了?你的身体恢复了吗?”亲王关切地问道。 我试着挣扎了一下身体,还好,好象已经恢复了气力。过了一会,我又试着聚集体内的真气,真是幸运,竟与往常并无二致。我笑了一笑,说:“很好,我的身体很好。” 看中我的笑,亲王的脸上也满是欣慰的神情。但是转瞬之间,他的脸上又浮现出焦虑的神情,说道:“苏,你知道你在床上躺了多久吗?” 我摇了摇头。 “十八个小时了,现在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了!”亲王说道。 “那岂不是马上就要和你皇兄比赛斗蟋蟀了?”我反应了过来,即时问道。 “对,他已经打来了电话,叫我去他在坎苏城中的行宫,马上就去。我还害怕你醒不过来,没法陪我一起去呢。”亲王现在的神情显然比刚才好转了很多,因为他已经看到我醒了过来。“走吧,车已经备好了,就在门外等着的。” “可是……可是……”我撇了撇嘴,说道,“我已经睡了十八个小时,还一点水没喝,一点东西没吃呢……” “没事,我的车上都有,都给你准备好了。”亲王一手捧着陶土罐子,一手拉起我就向外面走。 外面果然停着那辆曾经接我们回宫的加长卡迪拉克轿车。上了车,亲王竟然为我准备好了北京大顺斋的点心匣子,可惜佐点心的却是一小罐可乐,不免显得有些不伦不类。不过我的确也是太饿了,于是一顿狼吞虎咽后,车停在了一幢巍峨的宫殿前。 这是一座有着法兰西风格穹顶的宫殿,顶部有许多哥特式大理石尖顶,塔顶有一尊镀金圣母玛利亚像,在下午的阳光中金光闪闪、壮丽辉煌。 亲王告诉我,这是以前法国占领的时候由传教的僧侣修建的教堂,几乎是等比例参照意大利的米兰主教教堂修建的。但是,现在这里却成了国王陛下在坎苏城的行宫。 下了车,立刻就有身着红色制服的侍卫上前迎接。亲王像是捧着宝贝一般捧着那只盛着千金大将军的陶土罐子走在最前面,我则走在他身后。 走进大门,里面是个极宽敞的大殿,大殿中央有一尊圣母玛利亚与圣徒彼得在一起的雕塑,天棚上是格子式的雕花透光小窗,午后的阳光变成了一根根被切割的光柱投射到了地上,将雕塑上玛利亚的恋一半映成明亮的,另一半则隐没在阴影里。在阴暗的墙壁上,到处都绘着手工画的圣经故事里的人物,看得出这些图案保护很非常好,没有一点壁画脱落。 一条逼仄的通道在大殿的一侧,那是一道暗门,里面黑黢黢的,看不出通向哪里。门边有幅烛台,点燃着几根蜡烛。烛光微微摇曳,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那是一座纯银制成的烛台,做工精细,价值不菲。 门边站着一个矮小的身躯,隐没在阴影里,看不清他的脸,不知道他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他是什么人。但突然之间,我却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感觉很强烈,但却不知道从何而来。我仔细看了看,然后徒劳地摇了摇头。大殿里的光线实在是太暗,我分辨不出这个人的容貌,更无法分析他的身份。 红衣侍卫走在最前面,将我们引向了那个逼仄的通道。当他走到那个门边的人影前,停住了脚步,必恭必敬地问了一句什么。那个人冷冷地答道:“让他们进去吧……”声音很轻,但仍然被我捕捉到了,毕竟我曾经受过多年的国术练习,虽然刚刚恢复体力,但并不妨碍我听到他的声音。这声音很熟悉,说的是广东白话,是一个童声。可在哪里听到过这声音的,我却一点印象也没有了。 亲王先跨了一步,走进了通道,我也跟着走了过去。在经过这矮小的身影时,我禁不住好奇斜过视线向他瞟了一眼。这个人穿了一件黑色的斗篷,笼罩了全身,只有两只熠熠发亮的眼睛露在外面,我只看到了一双眸子在阴影里闪动着琢磨不定的光芒。当我的视线与他对接的时候,他的眼神里也闪过了一瞬惊慌,还闪烁着一点愤懑,似乎要喷出火来。 我还没来得及辨认出他是谁,已经跟着亲王走进了通道之中。这是条甬道,很狭窄,也很长,甬道两边点着烛台,全是纯银制的烛台,飘飘摇摇的烛光将我与亲王的影子拉得一会很长,一会又很短。 我禁不住问亲王:“那个站在门外的矮子是什么人?” 亲王一听到我说话,连忙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说道:“不要说话,走进这甬道,凡是不经过皇兄在此窃窃私语者,全犯了欺君之大罪!那个门外的小孩你就别管了,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小家伙。” 听了亲王的话,我的身体不禁莫名一颤。我已经记起了这个门外的小孩是谁。 正是我在火车上第一次莫名其妙卷入这场旋涡时,遇到和司徒教授在一起的那个小男孩,会说世界语与自创密码语言的那个小男孩——小波! 我没有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他。上次遇到他的时候,他是与司徒教授呆在一起的,从蜜雪儿那里,我也知道了他是被司徒教授收养的野孩子。那么现在司徒教授会在这里吗?司徒教授那个魔鬼般的儿子司徒清又会在这里吗?他们怎么又会和这个国家的国王搅在一起呢? 王室里有权力的争斗,而在我的面前,则横亘着立场与站队的问题。皇宫里的纷争向来都是波诡云谲变换无定的,稍稍行差踏错,就会惹来杀身之大祸。现在毫无疑问,在任何人的眼中,我都站在了亲王这边,而司徒教授他们则站在了国王那边,我们又成了死对头。这并不是一件好玩的事,如果亲王与国王真的发生了冲突,无疑我会被这个国家的人看做是叛军的一员。而事实上,我只是一个到这里来旅游的外国人,仅此而已。我根本就不想卷进这场并不好玩的游戏中,可是,好像我却已经无法自拔,并且越陷越深了。 我不禁低声长长吁出了一口气,亲王似乎也察觉到了我心中的波动,回过头来望着我,眼睛里闪烁着熠熠的光芒,小声地对我说:“苏,我有种预感,今天一定会发生很好玩的事。” “哦,是吗?”我心不在焉地答了一句。 言语间,我们已经走罢了长而深邃的甬道,来到了一扇紧闭的门前。 “这就是我与皇兄平时斗蟋蟀的房间。”亲王的语气有些莫名的低沉,他伸出手来,想要敲门,可却举重若轻,敲不下去。 我暗笑了一声,然后伸出手去帮他敲门。谁知道手指一叩到门上,就听到了“吱呀”一声,门被我缓缓地推开了。 门并没有锁。 我将门推开了一条缝隙,从之间望了进去。里面是一间很宽敞的房间,比我们刚才进来时的大殿更宽敞。地上铺满了玄青色的大理石,黄黑相间的豹皮地毯在地上铺出了一条通向房间深处的道路。里面的房顶上肯定应该有很多灯的,可并没有开,只有我们面前靠近房门的地方点亮了一盏灯,就在我们的头顶上。 这是一盏古香古色的青铜油灯,一根绳子从天花板上垂下,烛光在穿堂风中摇摇欲坠,忽高忽低。嗅着油灯发出的煤油味,莫名中,我竟感到自己身处的年月并不是在现代,而是在很多年很多年以前,恍惚中,我有了一种重回过去的错觉。 在我的心中,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预感是从我一推开门就感觉到了。捕捉预感是我最擅长的事之一,但此刻我却捕捉不到自己的为了什么而感到心里慌乱如麻。也许刚才见到小波后,令我心簇大乱吧,竟影响了我应有的判断力。 亲王没有在乎我心里的波澜,径直走进了房间,手中小心翼翼捧着陶土罐,嘴里大声叫打道:“皇兄,我来了,您在哪里啊?” 而我还停留在油灯旁,细细嗅着它散发出来那令我久违了的煤油香味。等到亲王招呼我的时候,我才向前跨了一大步,离开了油灯。可一离开油灯的位置,我立刻就嗅到了一股怪异的气味,腥腥的,又有点甜丝丝的味道。忽地我想起了这是什么样的味道,心里不由得一紧,大声向亲王叫道:“亲王!站住,别向前走了!” 可惜我的话晚了一步,亲王已经走到了屋子中央,他看到了倚在墙边的那把椅子,椅子已经倒在了地上,地上躺着一个身着黄色绸缎的中年人,鲜血还在汩汩地流出,但是流动的速度已经愈加缓慢,渐渐凝滞。眼睛仍旧怒睁,但却了无生气,只有一丝黯淡的光芒,死死地盯着亲王,嘴角边诞出血迹,已经干涸了,像几根挂着的黑线。 “皇兄!”亲王一声歇斯底里的惨叫,颓然跌坐在地,两只手不停在身边摸索着,不知不觉中,竟摸到了一把青铜剑,将手柄握在了手中。 “别摸那玩意!”我大叫。 可是我说晚了一步,那柄剑上已经留下了亲王的指纹。 “砰”的一声,门被推开了。门外响起了嘈杂声,有人在大吼:“有刺客!有刺客!”然后我听到了一句阴险的声音:“把他们都拿下。” 回过头去,我看到司徒教授那张阴鸷的脸正缓慢地从门边阴影里冒了出来,直愣愣地盯着我。 第三十六章 沉冤得雪 “苏,我们又见面了。”司徒教授冷冷地看着我,嘴皮微张,语调阴鸷。他笑了笑,“这次你可逃不掉了,来人——”他手一挥,后面钻出了几个身着军装手持AK47的军人,恶狠狠地向我和亲王冲了过来。 我心中一惊,却依然口硬道:“司徒先生,上次你以我是孔雀女的同伙而通缉我,但事实证明你的判断是错误的。这一点,你自己也承认过,想必你现在不会矢口否认吧?” 司徒教授看了我一眼,愣了半秒,然后答道:“不错,这个我不否认,你的确与孔雀女没有关系。但是,现在你却卷进了更深的旋涡,不容你分身有术了。你能不能解释为什么会在这里?能不能解释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现在这里死掉的人,是国王!你的事麻烦了,谁也救不了你。就连坎苏亲王也救不了你,更何况连他也自身难保了。” 我回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喘着粗气的亲王,他显然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来,只有大口大口气力不继地喘气。是的,问题的确是大了,大得没办法解决。眼看着欺上身前的几个五大三粗的军人想用手铐铐住了我的手腕,我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推掌,将他们推在了一边。这时,从司徒教授身后斜插出了一条敏捷的身影,瞬间已然跃至我身边,双木有神地瞪着我,冷冷说道:“难道你想拒捕吗?” 我一看,不禁一愣。站在我身前的竟是一身黑衣,身材玲珑凹凸的赤名莉香!在我愣神的一刹那,她的眼睛一眨,颇含深意。 看到了她,我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她没有因为我的出逃而被司徒教授怀疑,反而被委以重任。我知道她会帮我,可是,在现在的情况下,她又能怎么帮我呢?我几乎感觉到了绝望。失神中,我的双臂低垂,全身乏力。这时,那几个军人立刻走上前来,又一次用手铐铐住了我。我没有反抗,因为我知道,即使反抗也没有任何用处。 当军人走到我身后,从几乎瘫软的坎苏亲王手中摘下了那柄青铜剑,然后将他拉了起来,准备铐上他。 坎苏亲王绝望地在地上打着滚,大声嚎叫着:“皇兄不是我杀的!真不是我杀的!” 司徒教授冷笑一声,说道:“国王是被剑刺中心脏而死,而这柄剑就在你的手中,证据确凿,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坎苏亲王听了这话,浑身颤栗得更剧烈了。 我被押到一边,双手被铐得很紧。我的手腕感觉有点疼痛,回头望了一眼,我看到坎苏亲王正面如死灰般瑟瑟发抖。他的手里竟然还握着那柄青铜长剑,一定是突如其来的恐惧,令他忘记了把长剑扔到一边去。 不过,我看到亲王握着长剑的时候,心中忽地一跳——我知道怎么脱困了! 我提高了音量,高声向司徒教授问道:“司徒先生,这里是由你负责吗?” 司徒教授咧嘴笑了笑,反问道:“苏先生,你还想玩什么花招?” 我不卑不亢地说道:“司徒先生,你不过是猎人联盟的一名赏金猎人,众所周知,猎人联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民间组织。而坎苏亲王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皇亲国戚,你又有什么资格在这里发号司令呢?” “哼!”司徒教授冷笑道,“苏幕遮,你可真是死到临头还嘴硬!我是什么身份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坎苏亲王如今弑君叛上,妄图窃取国位,如此罪行,人人得已诛之。” “嘿嘿。”我也模仿他的语气冷笑道,“什么弑君叛上,妄图窃取国位?这都是你在说。我有充足的证据表明国王不是坎苏亲王所杀,所以你的身份很重要,我觉得你不够资格决定是不是应该捉拿亲王归案。” 司徒教授显然有些诧异,但他旋即就正色说道:“你有充分证据表明不是亲王杀的?笑话!众目睽睽之下,人人都看到坎苏亲王的手里提着青铜宝剑,你居然敢说他是无辜的?好,我就给你一个最后的机会,听你说说他是怎么一个无辜法。我也找两位让你觉得有公信力的人来这里,要是他们一致认为你所说的话有道理,放不放亲王,就由他们决定吧。” “让哪两个人来决定?”我问道。 司徒教授的眼珠滴溜溜地转了几圈,然后说道:“我身为前任警察部队国术总教头,今天到这里来执行保卫工作,是受了拉沙瓦警官的重托。两名决策者里,自然是少不了拉沙瓦先生。而另外一名决策者,自然应该是国外身边最亲密最信任的人。我会请皇后特瑞丝女士到场,让她做出后的裁决!” 皇后?在这个国家里的三个月中,我也常看报纸。我知道皇后特瑞丝是国王的第十七任夫人,他们才结婚不到两年,皇后的年龄也不大,从照片上看,最多不超过二十五岁。我的天,拉沙瓦肯定是站在司徒教授这边的,而另一名决策者是个不足二十五岁的妙龄女子,这实在是让我心中有些隐隐的不安。 我转头望了一眼坎苏亲王,他的眼中流露出渴望的神色。他的手里竟然还提着那把青铜宝剑,这真是让我哭笑不得。 我大声对亲王叫道:“你怎么还握着宝剑?还不赶快扔掉?” 坎苏亲王听了我的话,手里蓦地一抖,像是触了电门一般,“光当”一声,急速将手中的宝剑扔到了地上。 此时,一个士兵想要上前捡拾宝剑,我立刻大声呵斥道:“别碰那柄宝剑!这是重要的证物,要是上面留下了你的指纹,连你也是谋杀国王的凶嫌之一!” 这个士兵吓得缩了缩头,一溜烟躲到了人群之后。 三十分钟后,拉沙瓦与皇后特瑞丝女士一同赶到了皇宫中。 根据这个国家的风俗,皇后的身份令她不能将自己的面容暴露在下臣的面前,所以她在脸上罩了一层黑色的面纱,面纱连她的头发都遮住了,只露出了一双柳叶似的眼睛。 拉沙瓦见到我,第一句话就是:“苏幕遮,你可真够大胆的,居然敢协助坎苏亲王到皇宫来行刺国王陛下!这次你死定了!” 我笑了笑,说:“你凭什么说国王陛下是亲王所杀?又凭什么说我协助了亲王?” 拉沙瓦正要发怒,衣袖却被特瑞丝皇后拽了拽。皇后示意拉沙瓦暂且收声,她看了看我,缓慢地说道:“听说你有证据表明国王陛下不是亲王杀的?你就说出来让我们听听。我们不会放过一个坏人,当然也不会冤枉任何一位好人,更何况现在处在旋涡里的是坎苏亲王,他是国王陛下的亲弟弟!” 我点了点头,说道:“好,我就让你们知道,为什么我会说亲王不是凶手!” 我走到了扔在地上的那柄青铜宝剑旁,指着剑柄说:“如果不出意外,这柄宝剑的剑柄上,应该只留有亲王的指纹。” “没错。”皇后点点头,说,“这岂不更加证明了凶手是亲王?” 我咧嘴一笑,继续说道:“如果你们对指纹进行化验,一定会发现,靠近剑柄尾端的那枚指纹,是亲王的大拇指与食指,而靠近剑身的这边,是亲王的无名指与尾指。” “这说明了什么?”皇后惊讶地问。 “这说明了——”我顿了顿,然后说道,“亲王是反手抄着宝剑的,他的虎口对着剑尾,而小拇指对着剑身。” “那又怎么样?”拉沙瓦插口问道。 “尊敬的警长,请不要着急嘛。”我不疾不徐地继续说道,“如果亲王用这样的姿势想要杀国王,那他只能由上至下刺过去——” 我又踱到了国王的尸体旁,说道:“你们可以看看国王胸口的伤口,很明显,他是被宝剑捅死的。不过,从伤口的痕迹来看,这条创口是由下至上的,这说明了杀他的凶手一定在用正手将宝剑刺进了国王的胸膛中。凶手不可能是亲王,他根本不可能用反手刺出这样的伤痕,除非——”我又顿了顿,然后慢慢吐出几个字,“除非他是倒立在地上,然后再用反手将宝剑刺进了国王的胸口中。” “这……这……这……”拉沙瓦一定感觉有些猝不及防,他说不出一句话,连忙求救似的望了一眼司徒教授。 司徒教授闷哼了一声,没有一点底气地说道:“那也不排除这样的可能性。” 我哈哈一笑,走到了坎苏亲王面前,对他说:“亲王,麻烦您把手掌伸出来给大家看看。” 亲王很听话地照做了。 我指着亲王干净的掌心,对拉沙瓦与皇后说道:“你们看,亲王的手掌很干净,没有一点灰尘。你们用手去摸摸国王身体旁的地板,看有没有灰尘?感谢皇宫里不甚勤劳的杂工们,正是你们偶尔偷一偷懒,才让我找到了证明坎苏亲王清白的证据!” “嗯,苏先生——”特瑞丝皇后向我问道,“你的证据的确非常充分,我已经相信你和坎苏亲王都是无辜的。但是……究竟是谁杀了我的丈夫国王陛下的?” 我苦笑了一下,答道:“皇后,这个事,应该是由警察负责的,您应该去问拉沙瓦警长与司徒教授先生。” 听了这话,拉沙瓦连忙必恭必敬地大声说道:“皇后殿下,我们一定用最快的时间捉到凶手。”他不等皇后再说什么,就挥了挥手,准备与司徒教授一干人等离开了现场。 我大声叫道:“司徒先生,请留步。” 司徒教授停下脚步,不耐烦地对我说:“苏先生,你还有什么事?” 我抬起手腕,向他示意道:“司徒先生,您起码得为我和亲王解开手铐才能走啊!” 我没心没肺地露出一个讥诮的笑容。 而司徒教授则面如死灰,狠狠地瞪着我。眼睛里似是快要喷出火来。 第三十七章 深夜来客 回到坎苏亲王的王宫,我们已是疲惫不堪。今天我们经历了太多的磨难,此刻一旦沉冤得雪重获自由后,整个神经都疲倦得快要崩溃了。 亲王半闭着眼睛,摸着自己又圆又滚的肚子,喃喃地问我:“苏幕遮,今天真是谢谢你了。不过,你觉得皇兄是被谁杀的?” “废话!”我答道,“那还用说吗,国王的行宫戒备森严,岂是一般人可以进去的?再加上里面还有猎人联盟的人看守,刺客进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我们进去一发现国王的尸体,司徒教授就立刻出现了,而我们也成了头号嫌疑人。这不是偶然的,一定是有人想栽赃陷害我们,而他们也差点就成功了。毫无疑问,司徒教授与他的猎人联盟就是真正的凶手!” 亲王怔了片刻,然后无奈地叹了一口气,说:“苏,你知道吗?在这个国家里,有着两套秩序。表面上,整个国家是由我们皇室统治的,但在水面之下,还有另一套潜规则。猎人联盟是隐藏着的另外一个巨大的势力,他们手里拥有许多许多资源。很多大臣都是猎人联盟的成员,而国家的命脉部门,也大多掌握在猎人联盟的手中。我早就和皇兄说过,猎人联盟将会是国家安全的一个大患,可惜他却置若罔闻,继续重用拉沙瓦与司徒教授。这下终于玩出祸来了……” 我突然挺直了腰,问道:“亲王,你能告诉我一下,如果国王死了后,你又被定罪为凶手,那整个国家的权力将落入谁的手里?” 亲王望了我一眼,然后答道:“父位子继,这是亘古不变的规矩。皇兄只有一个儿子,是皇后特瑞丝在两年前为他生下来的,现在是个两岁小孩。不管情况如何,皇位都是得交给他的。当然,这么小的孩子是没法做国王的,所以只能暂时立为皇储,由其他人代为履行国王的职权。如果我不出事,这个职权铁定是交给我的。但是如果我被定为凶手,那么这个职位就只能由特瑞丝皇后亲自钦定。这段时间,拉沙瓦与司徒教授与皇后走得很近。我猜,如果没有意外,要是我今天被诬为凶手,那么辅佐皇储的位置一定是交给司徒教授的!” 我这才算明白了司徒教授诬陷我们的动机,原来他是想独揽国家大权! 幸好今天人算不如天算,我无意从亲王握剑的手势找到了洗雪冤屈的办法。但是现在回想起来,要是亲王正好是用正手握住了剑柄,可怕现在我们已是难逃牢狱之灾了。 我坐在沙发上,随手拾起遥控板,打开了电视。正好是新闻节目。 电视里并没有播出国王遇刺的消息,看来这个消息被司徒教授封锁了。新闻里只是说国王忽遇风寒,目前卧床不起,情况不容乐观。而原本准备播出的歌舞节目也临时变成了黑白记录片,歌颂国王治理国家的丰功伟绩。 就在这时,一个亲王的卫兵走进了屋里,收细了声音在亲王的耳朵边说了几句话,亲王的脸色突然大变。 “怎么了?”我问道。 亲王挥了挥手,让卫兵出去,然后对我说:“刚才卫兵说,接到了皇后特瑞丝的电话,她会在十分钟后到我们这里来。” “哦?!她来干什么?”我惊问道。 “或许是来和我商量立皇储的事吧……”亲王若有所思地答道。 十分钟后,很准时,一辆黑色的宾士车停在了亲王王宫之前。而我和坎苏亲王都毕恭毕敬地站在了王宫外。 车门开了,特瑞丝皇后身穿一件黑色长裙,脸上依然笼着一层黑色的面纱。她看到我们后,有些不悦地说道:“我不是说过要低调吗?你们还担心别人不知道我在深夜到你们这里来过吗?” 亲王吐了吐舌头,赶紧道了个歉,然后引着皇后走进了王宫。 走进内室,皇后坐下,然后说:“这里都不是外人,我也就有话直说了。”她一边说,一边卸下了面纱。 我心中蓦的一惊。 在这个国家里,皇后是至尊无上的,她的面容只有国王一个人可以看到。所有刊登在报纸上的照片,或是她出席国事活动,一直都是戴着面纱的。而她现在当着我们的面卸下面纱,其实是在表明她没有把我们当作外人。 坎苏亲王的脸上也露出了惊讶的表情。 而更让我惊讶的是——皇后卸下面纱后,竟露出了一头如瀑布般的金色长发。她的皮肤白皙,眸子碧蓝,她是个纯种的欧洲美女! 不过,这还不够让我惊讶,特瑞丝皇后随后说的一句话,则更让我惊讶。 她转头望向我,缓慢地说道:“苏先生,其实我们不是第一次见面了。” “哦?!”我也知道这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就在几个小时前,我们还在国王的行宫里见过面,我当着她为亲王洗刷了冤屈。 不过,皇后却不是这个意思,她继续说道:“其实,我们三个月前就见过面了。” “啊?!”这下真的轮到我惊讶了。 “三个月前,我和我的海豚星星在一个城市里演出,你不是天天坐在第一排看我表演吗?前个礼拜,当我执意来到坎苏表演的时候,你不是还准备到水族宫来和我说道别的吗?” 我的嘴一定张得很大!眼睛一定瞪得更大! 特瑞丝皇后竟然就是训练海豚星星的丝儿? 这样的剧情就连好来坞巨制也是无法编造出来的! 不过,坎苏亲王却没有露出一点惊讶的表情,反倒阖首微笑。看来皇后假扮丝儿在公园里训练海豚,在皇室里并不是秘密,只不过他们一直隐藏着,所以在普通民众心目里,才成为了一个谜。 难怪丝儿在表演的时候一直笼着一层面纱。也难怪丝儿到坎苏城表演的时候,国王也来到了这个城市。 皇后看到我合不拢嘴的表情后,微微一笑,说:“做海豚训练师只是我的爱好,在做皇后以前,我正是在欧洲的各大公园里训练海豚,我也是在公园里邂逅国王的,然后一见钟情,与他结婚的。” 这时,亲王突然插嘴说道:“皇后,不知您今天深夜到寒宅来,是有何要事相商?” 叙完旧,也该言归正传了。 特瑞丝皇后脸上恢复了严肃,说道:“亲王,我也知道司徒教授与拉沙瓦是在诬陷你,国王的死,绝对与他们逃不了干系。可是,猎人联盟在整个国家里的势力越来越大,几乎已经达到了皇室无法控制的地步。而刚才,我又接到了司徒教授的电话,他告诉我——”她顿了顿,说,“他说,刺杀国王的凶手已经找到了!” “啊?!找到凶手了?凶手是谁?”亲王诧异地叫道。 我冷笑一声,说:“那还用猜,他们肯定是找了个替罪羊。说不定他们随便说凶手是某个行宫里的士兵,然后在去捉他的时候,他畏罪自杀了。” “啪啪啪啪!”皇后鼓了一掌,说道,“苏先生,你真是厉害!果然和你说得一模一样。司徒教授说,当夜集合的时候,发现少了一个士兵,于是他们就让人去那个士兵的宿舍叫他出来,却发现那个士兵已经自杀了。他留了一张遗书,承认是他杀了国王,而原因则很是不可思议,仅仅是因为他今年拿的薪水没有别人拿得多,所以迁怒于国王。” “靠!”我一声怒吼,“这样的理由也想得出?真是太过分了!难道他们以为每个人都是傻子吗?” 皇后示意我不要激动,然后继续说道:“国王遇刺,毕竟不是个光彩事。所以司徒教授要求我们全都保守这个秘密,先假称国王患上重病,然后再在明日宣布国王因为病情严重而不治驾崩。我猜,现在他们已经把所诶的凶手毁尸灭迹了。我今天来找你们要商量的事,就是请求亲王与苏先生奋力查清国王遇刺的真相。我知道,这些事一定是司徒教授与拉沙瓦干的。但是,我需要证据,确凿的证据!一旦你们拿到了证据,我就可以向国外势力求援,请求联合国出兵平息他们大逆不道的叛乱!” 虽然我对皇后准备请求联合国出兵的意见持保留意见,但我看了看亲王,还是一口应承了皇后的请求。 谁让特瑞丝皇后就是我曾经朝思暮想的丝儿小姐呢? 真是让人无法想象! 尽管现在知道了真相,我也知道自己不会再有任何可能与她在一起,但作为一个男人,面对一个柔弱女子的请求,我又怎么可以拒绝呢? 唉,或许这就是我的软肋吧? 在特瑞丝皇后离开的时候,我还是问了一句:“皇后,我只是一个持中国护照到贵国来观光的游客而已,你让我拿什么身份来帮你缉拿凶手呢?” 坎苏亲王搭话道:“这还没简单?我这就让移民局给你办一张绿卡,从此之后你就是我们国家的公民了。” 我立刻正色道:“这可不行,我过去是中国公民,现在也是中国公民,以后仍然将是一民中国公民!我从来都没想过要改变我的国籍!” 特瑞丝皇后微微一笑,侃侃说道:“苏先生,我很赞赏你的爱国热忱。要解决这事,很简单。我会送你一张坎苏市荣誉公民的称号。这不需要你改变国籍,只是个名义上的称号而已。你有了这个称号,就可以随时随地在我们国家里随意行使你的行动。任何警察不能干预,也没有权利干预!” “好,就这么办吧!”我答道。 话又说回来了,在国内的时候,我常常被人看作是问题青年。我怎么都没想到,在这个混乱的东南亚国家里,竟然可以混到一个荣誉公民的称号。 真是想不到啊想不到! 第三十八章 易容高手 次日一大早,我刚醒来,就看到坎苏亲王带着一个胖和尚走进了我的房间。 这里是个佛教盛行的国家,看到和尚并不稀奇,但是大清早,就有一个胖和尚跟着坎苏亲王走进我的卧室。这就不能不让我感到惊奇了。 坎苏亲王向我介绍,这位和尚名叫格桑大师,他的一个身份是国立佛教院的博士导师,另一个身份则是移民局的局长。 这可真是让我感到瞠目结舌。一个和尚竟然可以做移民局的局长,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格桑大师来见我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我颁发坎苏荣誉市民的证书。本来通常来说,这样的荣誉证书颁发议事,应该办得异常隆重。但由于我并非是做过什么丰功伟绩才得到这个称号的,要是大张旗鼓地办,必定会遭来民众的置疑,所以他们选择了低调。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本来也是个低调的人,这么做也正符合我的想法。 我刚接过证书,就听到外面传来了哀乐的声音。原来是国王因病驾崩的消息传了出来,举国停止娱乐活动,降半旗,奏哀乐。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格桑大师叹了一声佛号,连声告辞退去。看来他作为一名习佛中人,国王驾甭之时,身边必有许多琐碎的事要去处理。 坎苏亲王正想出去的时候,我连忙叫住了这个胖子。 他圆眼一瞪,问我:“干什么?” 我说道:“皇后让我们去寻找杀害国王的凶手,你想到什么线索没有?” 他摊摊手,做了个无计可施的手势。然后他反问道:“苏,你又想到我们该怎么做没有?” 我笑了笑,说:“现在只有唯一的一条线索——那个被诬为凶手并且已经自杀了的士兵。” 这个士兵名叫理查德森,是北美新大陆的一名雇佣兵。 这个国家的人都很懒惰,不愿意当兵,所以国家部队里很多士兵都是其他国家的雇佣兵。而事实上,雇佣兵的来源很是复杂纷繁,有国外的逃犯,也有混不下去的小混混,甚至还有乞丐。理查德森北美,这几乎让我们查不到他以前是做什么的。毕竟国王的死,向外界是宣称因病驾甭的,我们不可能通过国际刑警去调查理查德森的。 还好,我们有网路。 我在坎苏亲王的王宫中找到一台电脑,联上了网络,没多久功夫就MSN上遇到了黑客小潘。我给他说了正在调查一个叫理查德森的北美男人,并把他的全名告诉了小潘。 小潘用他的手段进入了北美警方的数据库,但过了几分钟后,他就无奈地告诉我,他根本查不到这个叫理查德森的男人。只有一个解释,理查德森这个名字本身就是化名。也许他在北美新大陆的时候,就是一个被通缉的逃犯,所以他才隐姓埋名来到了这个东南亚的国家作雇佣兵。 从他身份来寻找蛛丝马迹的这条线索,嘎然而止。 “那怎么办啊?”站在电脑旁看我操作的坎苏亲王,不无焦虑地问道。 我皱了皱眉头,说:“理查德森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独身在外,又挣不少的俸禄。他是个健康的男人,而这个国家的娼妓大多都有一种无法治愈的顽疾。我猜他身边一定会有一个固定的异性伴侣。” “那也不一定。”亲王抬杠道。 我瞟了他一眼。 他皮笑肉不笑地答道:“说不定他身边有个同性伴侣,这也是很有可能的事。” 看来我们必须得出门去调查一下了。 不过,就我们现在这副模样,只要一出门就会被司徒教授的手下认出来的。我猜他们早已经把我与亲王的照片制成了小册子,发到了他们每一个爪牙的手中,监视着我们的行动。所以,我们必须要易容! 易容,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精湛的化妆技巧,仅仅是最皮毛的功夫。真正厉害的易容术,还要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体型、肤色、身高甚至细微的动作。 要做一个易容大师,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幸好,我所学甚杂,以前跟着我那位受人景仰的师傅学习国术时,曾经在他的书房里偷偷看过一本《易容大全》,所以想要改变一下我与坎苏亲王的容貌,并非那么困难的事。 化妆很简单,在这里就不再赘述了。难的是怎样改变一个人的体型、肤色与身高。 肤色还简单,可以用遍身涂抹均匀的油彩来解决。但油彩的配制很重要,颜色一定要看上去很自然,油彩中必须加进某些特制的成分,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我把需要的成分列出一张表,坎苏亲王看了看,微笑着说,他的皇家实验室里全都有这些化学药品。 在我诧异的眼神中,他这才告诉我,平日里他最喜欢搞点化学小实验——看着各种各样的化学成分混合在一起,生成一种新物质,那是多么有意思的一件事啊! 所以,在他的行宫里,一直建造了一个设备完善的化学实验室。 体型与身高的变换,才是最麻烦的事。 又瘦到胖,又矮到高,都很好解决。 变胖,无非不过就是在贴身的地方绑上一层油脂,再穿上衣服遮掩住就可以了。 变高,换上一双隐型增高鞋就行了,电视购物节目里就有卖的。 最困难的就是又胖变瘦,又高变矮。 不过,这一切都难不倒我。 当然,从实质上让一个胖子变成瘦子,那是绝对不可能的,否则世界上的减肥药通通都没市场了。我要做的,只是用某些物理的方法,让一个人看上去没那么胖。 其中之一,就是让胖子穿深色带直纹的衣服,这样可以让人看上去瘦一点。另外就是在胖子的两腮涂抹深色的脂粉,这样可以让视觉发生偏差,误以为变瘦了。 而最重要的,就是用保鲜膜紧紧缠住肚子,让肚子一直保持收腹的状态,这样才可以看上去瘦多了。 而至于让一个高人变矮,其实也很简单。让他一直勾着腰,然后在后背稍稍处理一下,让他看上去像个驼子就行了。 我和坎苏亲王在他的实验室里忙活了整整一个上午,终于把我们弄成了另一副模样。或许是出于我无厘头的心态,我把自己弄成了一个胖子的模样,又把亲王打扮成了一个体型正常的英俊男人。 在我叫亲王出门的时候,他还恋连不舍地站在镜子前,凝视着镜中英俊的自己,怎么都舍不得离开。 我使劲拉着亲王离开了镜子,他却突然叫了起来:“苏,不如你换上一件和尚穿的袈裟吧!” “为什么?你怎么这么无聊?”我不满地说道。 “嘿嘿。”亲王笑道,“你没发现吗?只要你穿上袈裟,看上去就和移民局局长格桑大师看上去一模一样了。” 我打量着镜子中易过容的自己,不由得笑了。 亲王说得没错,只要披上一件袈裟,果然和格桑大师没什么大的区别。 格桑大师的身份特殊,或许我扮成他的模样,会在这个国家里的行动,变得更加自如与方便。 这倒是个不错的主意。 我愿意试一试。 第三十九章 蛛丝马迹 幸好这个国家的和尚并不是都需要剔光头的,而格桑大师本身也有一头很浓密的黑发,所以我才免去了削发为僧的厄运。 像我这样有格调有品位的男士,要是因为办案而剪成光头,以后被我在国内的朋友知道了,免不了会被成为无聊的谈资。幸甚,幸甚! 我们开着一辆甲壳虫小轿车从后门上了街,刚开出几步,就看到从路边驶出一辆车,紧紧咬在我们的后面。我胸有成竹地放慢了速度,还摇下了车窗。速度慢下来后,为了不被我们看出被跟踪了,后面那辆车只好硬着头皮超过了我们的甲壳虫。当他们超车的时候,想必车上的人也看到了我与亲王被改变后的尊容,于是踩了一脚油门疾驰渐远,对我们不再加理会。 我与亲王相视一笑,然后开车向驻守行宫的军营驶去。 半个小时后,我们已经下了车,走进军营外的一家咖啡馆里。 就我以往“拿人钱财,与人消灾”的经验来看,茶馆、酒吧、咖啡馆是最好的搜集资料的地点。也这种休闲的场所,人的神经都会比较松弛,说出来的话也往往不会经过大脑。如果有心的话,常常可以搜集到很好的内幕秘密。 我与坎苏亲王找了个靠窗的座位坐下。我向一个漂亮的女招待示意,点了一杯黑咖啡,并特意要求别放糖。这时,我忽然感觉到咖啡馆里有异样的目光盯着我,令我的后背热乎乎的。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芒刺在背”的感觉吧。我知道,是我这身装束太引人注目了。谁又能想到一个胖乎乎的和尚跑到咖啡馆里来喝不加糖的黑咖啡呢? 其实我已经够低调收敛了,如果不是披着这身袈裟,说不定我早就要了一碟黑胡椒牛扒。 咖啡馆里,基本上都是一些欧美的雇佣兵。他们三三两两坐在高靠背的座椅中。或喝酒行令,或高声喧哗。 我觉得,应该想办法把咖啡馆里的话题引向理查德森身上去。于是我故意以不大不小的声音,用英文向亲王问道:“阿弥陀佛,施主,你知道吗,前几天这军营里死了一个人?” 亲王也是聪明人,立刻就会意地答道:“听说了,好像死的那个人叫理查德?” “不是,不是,不是,死的人叫理查德森。听说还是从北美新大陆跑到我们这里来讨生活的……” 我的话还没说完,就发现周围的人全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这是一种可以喷出火来的眼神,我甚至可以体会出他们对我们的敌意,浓得化不开的敌意。 虽然我还和亲王对坐着喝咖啡,但我背上的毛孔全都竖了起来。这是我多年勤习国术后,得来的应激反应——每当背上的毛孔全都竖立起来的时候,就意味着会有麻烦与危险即将到来。 我已经用眼睛的余光看到,附近几个白人大兵站了起来,虎视眈眈地向我走来,其中一人的手正慢慢摸向腰间的手枪夹。 果然是危险将至。 我看到亲王的眼睛里闪烁着恐惧的神色,而我继续不动声色地用汤匙搅动着杯子里的黑咖啡。汤匙真是个好东西,匙柄的一端很是光滑,就像镜子一般,透过反光,我可以清清楚楚看到那几个白人大兵的一举一动。 在他们离我还有三步远的地方,我的手指灵巧地转了过来,指尖凝结着真气,轻轻弹了一下汤匙,汤匙立刻如离弦之箭一般,向那个正准备掏枪的大兵手腕飞去。 如我预料的一般,我立刻听到一声惨叫。我知道,一定是汤匙击中了那个大兵的手腕。而我也知道自己使用的力度,他的手腕起码一个星期内不能动弹,而疼痛的感觉起码要一个月才会完全消退。 另外几个大兵在听到他惨叫的时候,同时转头望向他。就在这一刹那,我腾声而起,扭身旋转,双腿交叉着以最快的速度踢向另外几个大兵。 我的速度是相当快的,对此,我有极大的信心。 如秋风扫落叶,在不到五秒的时间里,我就放倒了三个大兵。 这时,我突然听到一个尖利的声音。 “胖和尚,别动!” 我抬起头来,然后看到了一支黑洞洞的枪口正指着我的脑袋。 这是一把滑膛式长枪,此刻正握在一个漂亮的女招待手中。这个女招待柳眉倒竖,狠狠地瞪着我,大声说道:“胖和尚,请你和你的朋友立刻离开这里!我们的咖啡馆不欢迎你!” 我无奈地摊摊手,问:“为什么?为什么要赶我们走?” “因为——你们谈到了被禁忌的话题!”女招待拉了一下枪管,我听到哗啦一声,是子弹上了膛。 “苏,我们走吧……”亲王扯了扯我的衣角,小声说道。 我冷笑了一下,说:“好吧,我们走。不过,在我走之前,我还想做两件事。” “哪两件事?”女招待问道。 “第一件事是……”我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走到了被我击中的手腕的那个大兵身边,然后蹲了下来。他对我怒目相视,嘴里不断用最恶毒的英文咒骂着我。不过英文哪里敌得上中文的广博浩瀚?我连中国人的各种骂人方式都不见得在乎,又何况他用英文骂人的小儿科。 我没有再理会他,而是伸出了食指、中指、无名指,并拢在一起,然后凝神聚力,“扑”的一声,我的手指狠狠戳在了大兵的手腕上。 他发出一声剧烈的惨叫。 那个提着滑膛枪的女招待也是一声惊呼,大声叫道:“胖和尚,你想对爱德华做什么?” 我微微一笑,对着这个叫爱德华的大兵说道:“现在你的手腕还疼吗?” 爱德华活动了一下手腕,脸上突然显出喜色。他高声叫道:“哎哟,一点也不疼了!真的不疼了!” 其实,我只是用了一个很简单的办法——点穴。我用一指之力,封闭了爱德华手腕传导疼感的植物神经通道,让他不再感觉疼痛。 毕竟冤家宜解不宜结,现在我与前往还处在查案毫无头绪的地步,又何苦得罪更多的人呢? 我站起了身,拉着亲王准备走出咖啡馆。 这时,女招待用枪指着我,高声问道:“你不是要做两件事吗?还有一件事是什么?”她已经看出我与亲王并无敌意,所以脸上也显得缓和了很多。不过那把滑膛枪仍然一直指着我的头。 我咧嘴一笑,说道:“还有一件事就是——请问小姐芳名?” “流氓!色和尚!”女招待狠狠吐出几个字眼,不过她却收回了枪,扭头不再看我。 我嘿嘿笑了几声,就与亲王走出了咖啡馆。 刚走出几步,我就听到后面传来了女招待的声音:“朱莉叶,我的名字叫朱莉叶!” 我回过头去,冲她笑了一下,然后伸出手,拇指对着耳朵,小指对着嘴,做出了一个打电话的手势。 朱莉叶立刻噼里啪啦报出一连串的数字。 她说得真快,如果换成其他人,一定听不清楚她说的究竟是什么数字。幸好我的记忆力惊人,已经记下了她到底说的是什么。 我扭回头来,笑眯眯地对坎苏亲王说:“看吧,找到突破口了!” “突破口?”坎苏亲王真够笨的,居然反问我。 我不客气地敲了一下他的圆头,说道:“别忘了,在咖啡馆里,朱莉叶说过,理查德森是一个被禁忌的话题,其中必有内幕。晚上等她下班后,我就打电话给她,约个合适的时间找个合适的地点,我得和她好好交流一下。” “那你还穿成和尚的模样?”亲王不怀好意的问。 “当然不!和女孩子约会,我得打扮得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恰如翩翩浊世佳公子!” 之后,我与亲王并没有会他的王宫,而是找了一家星级酒店住下。而我也换了装,变会我原来的模样。 天渐要黑的时候,我用酒店的电话拨通了朱莉叶报出的号码。 一阵短暂的盲音之后,一个生硬的男人在电话里一字一顿地说道:“您好,这里是坎苏市立殡仪馆,请问有什么地方可以帮得到您?” 我晦气地放下电话,看着坎苏亲王幸灾乐祸的坏笑,我郁闷地伸出大拇指,说道:“高!实在是高!” 第四十章 教授来访 刚放下电话,突然屋里响起一阵门铃声。 是谁会找到这里来?坎苏亲王顿时紧张了起来。 没有人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的! 我也露出了警觉的神情,一闪身,溜到了门后。而亲王则战战兢兢地问道:“是谁啊?” 门外响起一个阴鸷的声音:“亲王,请开门吧,我知道你和苏幕遮在里面的。我是司徒教授,我一个人来的,想和你们好好谈一下!” 我蓦的一惊,走到猫眼望了一眼。果然,门外站的是司徒教授,他身后并没有其他随从。 我绝对没有理由害怕一个武功尽失的老头。而且就算他带了很多跟班,我也不可能做缩头乌龟的。于是我吱呀一声打开了门,很优雅地欠下身,做了个邀请他入内的手势。 司徒教授慢悠悠地走了进来。 坎苏亲王的脸上露出了恐惧的神情,他哆哆嗦嗦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 司徒教授微微一笑,说:“是你们住酒店时,你的信用卡暴露了行踪。” 这坎苏亲王真是笨啊,易容化妆的时候,他居然用信用卡付帐?我不由得暗骂了一声,徒叹奈何。 亲王的脸上也很是尴尬,但他立刻恢复了威严。不管怎么说,他在这个国家都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下的九五之尊,而且在他之上的那个人现在已经死于非命了。 亲王板着脸问:“请问司徒先生,你今天找我,有何要事相商?” 司徒教授忽然露出一种很恳切的表情,情真意切地说道:“亲王陛下,我知道,我们之间现在存在一点误会……” “误会?哈哈,怎么会呢?我一直都把司徒教授当作国家的重大功臣,我们之间又怎么会有误会?”坎苏亲王打了个哈哈,说道。 司徒教授继续说道:“亲王陛下,咱们明人不说暗话。我知道你与苏先生都以为杀死国王的凶手是我。我现在对天发誓,国王陛下绝对不是我指使人杀的!我也是受害者!” “哦?!”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不由得讥诮道,“那你是怎么第一时间就带着随从来到行宫中的?还一口认定我与亲王就是凶手?” 司徒教授答道:“昨天白天,我接到了一个匿名电话,说你们会去行宫,假称与国王都蟋蟀,实际上是要刺杀国王。匿名电话里将亲王的动机说得也很清楚,因为这次斗蟋蟀干系到坎苏古城的开发权,亲王已经很多年都没胜过了,所以为了保住古城的开发权,亲王决定杀死国王!” “胡说!真是胡说!今年我得到了无敌金刚,谁输谁赢还说不准呢,我哪有这么容易输的?”坎苏亲王大怒道。 司徒教授继续说:“我在接到电话后,立刻通知了拉沙瓦,然后第一时间赶到了行宫。我们刚一进来,就看到国王躺在血泊里,而亲王手中握着青铜宝剑。这不由不让我们怀疑亲王是凶手。” “那理查德森又是怎么回事?”我质问道。 “这个我和皇后也提起过。昨天晚上我们出了行宫集合时,的的确确发现少了一个人,就是少了理查德森。我的手下赶到宿舍去找他的时候,发现他死在了宿舍里,桌子上还摆着一张遗书。我的话里绝无半点虚言,如有半句假话,天打五雷劈!”司徒教授甚至连毒咒都发上了。 他继续说道:“而更怪异的事发生在今天上午。” “哦?!什么怪异的事?”我好奇地问道。 “其实我对理查德森的死也心怀疑虑,于是将他的尸体放在了警局的殓房中,本来准备今天请国立生物学院的陈博士来进行尸检的。谁知道今天上午我才收到消息,凌晨的时候,殓房发生莫名大火,理查德森的尸体被烧得焦黑,早已失去了解剖的意义。”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道。 “毫无疑问,是有人想毁尸灭迹。现在有人在针对我,也在针对你们。我们是站在同一战壕的,所以我希望与你们联手缉凶,别再敌对了。”司徒教授说道。 “嘿嘿。”我冷笑一声,不置可否。 而坎苏亲王又打起了哈哈,说道:“呵呵,司徒先生,我们本来就是同一战壕的人,大家都是为了国家服务的。呵呵,呵呵呵。” 亲王做出了送客的手势,而司徒教授也是聪明人,很会察言观色,于是连声告辞,离开了酒店。 司徒教授离开后,坎苏亲王问我:“苏,你怎么看司徒说的话?” 我摊了摊手,说:“他的话,就算发了毒誓,也不可全信。当然,也不可以全不信。” “那我们现在该去做什么?”亲王又问道。 “我们得去找个人。” “找什么人?” “一个女人!” “一个女人?” 我嘿嘿一笑,说:“对!” 我一边说,一边换好了衣服,拉开了门。 半个小时后,我和亲王又来到了军营外的那家咖啡馆。不过,我们并没有进去,而是将车停在了停车场中。我们一人喝着一杯可乐,静静等待着咖啡馆下班。 军营旁的商店,下班的时间都很固定,通常都在军营关大门的时候打烊。咖啡馆也不例外,大概是十点的时候,里面坐着的雇佣军已经走得七七八八了。玻璃门外也贴出了“关门”的圆形告示牌。 这时,我看到朱莉叶袅袅婷婷地走出了咖啡馆。而我也立即拉开了甲客虫的车门,快步向她走去。 当她看到我的时候,显然吓了一跳。而我也皮笑肉不笑地打了个招呼,说道:“嗨,你好,太平间公主。”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口,然后傲然说道:“什么太平公主?我对自己的身材很有自信的。” “哦,是你没听清楚,我说的是太平间公主。”我嘻嘻笑了几声。 “太平间公主?你这是什么意思?” “给我一个电话,结果是殡仪馆的号码。难道你不是住在太平间的公主吗?” “啊——”朱莉叶发出一声尖叫,分贝大得惊人。“啊!你就是上午的那个胖和尚?怎么样子完全拜年了?” “嘿嘿,因为我会千变万化的功夫!”我笑道,“有兴趣去喝一杯吗?” “嘿嘿。”她模仿我的笑声,答道,“我从来不会拒绝与帅哥一起喝杯东西的。” 这时,坎苏亲王终于将肥胖的身体从甲壳虫狭小的车门里挤了出来,走到了我们面前,大声说道:“苏,你们在谈什么?” 朱莉叶问我:“这个男人是谁啊?你朋友吗?” 我才不希望与朱莉叶的约会被亲王这个不解风情的人破坏,于是无辜地摊开手,答道:“我不认识他。你认识他吗?看来他不是认错了人,就一定是个神经病。” “嘻嘻,别管他了,咱们走吧。”朱莉叶挽住了我的胳膊,带着我离开了停车场。 我回过头来,伸出食指与中指,向坎苏亲王做出一个表示胜利的手势。 而亲王早已经气得不成模样了,两只鼻孔里几乎喷出了火,就像一只斗败的公鸡一般。如果一个人的目光可以杀人,那么我已经被亲王杀死了一遍又一遍。 摆脱了亲王这个大灯泡,我与朱莉叶在靠近城市的地方找了一家通宵营业的酒吧。 这是一家很喧嚣的酒吧,刚一进去,我就感到了铺天盖地的热浪与嘈杂的迪斯高音乐。朱莉叶听到这样的音乐,显得很是坑粉,跃跃欲试,准备冲进舞池里去爽一下。 我一把拉住了她,说道:“朱莉叶,为什么我们不先找杯东西先喝上一点?” 在拉住她手的时候,我忽然怔了怔。我看到朱莉叶的胳膊上,密密麻麻全是针眼结成的疤——毫无疑问,她是个吸食毒品的瘾君子! 我曾经对她产生的好感突然之间消失到九霄云外。 不过,我仍然要完成自己的任务。 对付瘾君子,自然有最简单的办法。瘾君子为了购买毒品,身上通常都是身无分文。他们可以为钱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男人会为了钱去拦路抢劫,女人会为了钱去从事地球上最古老的行业,用身体去换取所需的金钱。 而我,身上正好有足够的现钞。 我摸出一张一千元的钞票,在朱莉叶的眼前晃了晃。我分明看到她的眼睛里闪过异样的光芒。 我极尽诱惑地问道:“你想得到这笔钱吗?” 本地的钞票虽然贬值得厉害,但是一千块也是普通寻常人家两三天的生活费了。而在她异样的眼神中,我又拿出几张千元面值的钞票,合拢成一叠,在她面前甩了甩。 朱莉叶立刻扑到了我的怀里,柔声说:“帅哥,今天你说去哪里,我就跟你去哪里。你说吧,是情人酒店,还是我家?” 我明白,是她会错了意,赶紧把她推到了一边,说道:“我可没兴趣与你上床。我只想知道,为什么理查德森的死,在军营附近是一个被禁忌的话题?只要你毫不隐瞒地告诉我,这笔钱就是你的了。” 朱莉叶忽然脸色大变。她冲我大声说道:“对不起,这笔钱我可不想挣。这钱是有命挣,无命花的!” 她推开我,跌跌撞撞地跑出了酒吧。在她出门的一刹那,我清楚地看到她回过头来望了我一眼,眼神落在了我手中的那叠钞票上了。 我暗暗笑了一声。 我明白她的意思了,她一定是受了某种势力的威胁,不准把理查德森的秘密公诸于众。而朱莉叶又是觊觎着这笔不菲的金钱,但又担心在这人多耳杂的酒吧里被人听到她泄密,于是说出了刚才那番话。 我赶紧跟出了酒吧。 一走出酒吧,我就看到一辆白色的宾士车从我的面前疾驰而过。透过昏暗的车窗,我隐隐看到里面有个披头散发的女人正在使劲挣扎。 我左右顾盼,却发现并没看到朱莉叶的影子。 我暗暗叫了一声不好——难道刚才我看到宾士车里挣扎着的女人,就是朱莉叶? 她被人绑走了? 我脑子里嗡的一声响,像有无数小蜜蜂在耳边萦绕一般。 第四十一章 救命稻草 还好,我没有头脑发热,还依然保持着冷静。 虽然刚才那辆白色宾士从我的面前疾驰而过,在我的视网膜中停留的时间不到零点二秒,但已经足够让我记下它的车牌号码。 我依稀还记得白色宾士离去的方向,于是立刻招来一辆计程车。坐在车里,我让司机沿着刚才那辆白色宾士驶去的方向行驶,然后摸出了行动电话,给坎苏亲王打了个电话。 我没有说废话,直接告诉了亲王白色宾士车的号码,让他动用权限,去追查那辆车的来源。 噩耗很快就传来了。亲王只用了五分钟就查清了白色宾士的来源,那是一辆两周前就报失的轿车,车主是个保险公司的职员,身家清白,不可能与猎人联盟或是其他组织有任何瓜葛。 紧接着,第二个噩耗也来了。亲王的电话刚挂断,我乘坐的计程车就来到了一个三岔路口。面对岔路,我根本无法判断白色宾士是去了哪个方向。 无奈之下,我只好让司机大佬返程。 线索再一次被掐断。 第三个噩耗接踵而至。司机大佬在三岔路口调头的时候,车灯射过路边的荒地,我忽然看到远处的草丛中有一团白色的东西。 我想起,今天朱莉叶就是穿的一身白色的碎花洋裙,衣服的颜色与草丛中的颜色很是接近。我心中顿时有了不好的预感,连忙叫司机停下了车。 我给了司机几张千元钞票,然后让他跟我一起下车去查看。之所以要这么做,只是想让司机坐我的证人,以免去不必要的麻烦。 结果就不用再行赘述了,我们在草丛中发现了朱莉叶的尸体。 她是被掐死的,咽喉上有两个很明显的红色淤痕,但却看不出有指印。显然,凶手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他是戴着手套掐死朱莉叶的。 我叹了一口气。 如果我不去找朱莉叶,她也就不会惹来如此杀身大祸。是我害死了她!尽管她是个吸食毒品的瘾君子,但也罪不致死。不过,这同时也说明了另一个问题——我一直被监视着的,否则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凶手也不会找到朱莉叶,并对她施加毒手。 我坐在计程车里,脑子一片混沌,所有的脑浆似乎都被熬成了一锅浆糊。我摇开了车窗,一丝凉风从车窗缝隙灌了进来,顿时让我又清醒了起来。 我想到了一个问题。 当我在军营外的咖啡馆里与坎苏亲王提到理查德森的时候,有几个白种雇佣兵企图袭击我,从而引出了用滑膛枪指着我的朱莉叶。朱莉叶当着我的面说理查德森是个被禁忌的话题,而那几个雇佣兵也没有提出异议,这是否是在说明,那几个雇佣兵也是了解内情的? 对!现在朱莉叶死了,那几个白种雇佣兵还活着。我还记得其中一个被我用汤匙击中手腕的雇佣兵名叫爱德华,他们是剩下的唯一线索! 现在我必须在那些神秘隐藏势力动手之前,找到这几个白种雇佣兵!否则他们也难逃被灭口的厄运。 这些雇佣兵隶属国王行宫的保卫部队,这是一个极为机密并且训练有素的秘密部队,坎苏亲王曾经向提起过,就算他也是没有直接领导权的。保卫部队的招募工作一直是由拉沙瓦亲自负责,而拉沙瓦又受命于司徒教授。看来要想找到这几个雇佣兵,我必须得求教于司徒教授。 虽然这是我最不愿意做的事,但我却必须这么做。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正好可以从中看看司徒教授是否愿意协助我,看他是否有与我和亲王联手的诚意。 我打了个电话给亲王,让他告诉我司徒教授的电话号码。然后我立刻接通了司徒教授的电话。 在电话里,我只是叫他立刻赶到军营,而那几个白种雇佣兵的事却又隐而不提。 我必须得留上一个心眼。万一司徒教授真的就是神秘的元凶,在知道了我的来意后,一定会先我一步杀掉雇佣兵灭口。我得与他见面后再提出自己的要求。 当然,我还必须通知坎苏亲王与特瑞丝皇后到场。否则万一司徒教授就是凶手,在知道我发现破绽的时候,说不定会恼羞成怒,杀我灭口。就算我苏幕遮纵有一身好功夫,也是双拳难逃四手,再说司徒教授的儿子司徒清,我是与他较量过的。我根本就没有十足的把握战胜他,最多只能算是个五五波,各占一半胜机。 半个小时后,我在军营门口等到了坎苏亲王与司徒教授、拉沙瓦。又过了十分钟,皇后特瑞丝才姗姗来迟。 “苏幕遮,这么晚了,你把我们叫来是做什么?”司徒教授一脸阴鸷地问我。 我微微一笑,说道:“叫你们来,自然是因为我发现了一点关于刺杀国王凶手的线索。” “哦?!”特瑞丝皇后关切地问道,“你快说说,都发现了什么线索?” 不过我并没有急着说出来,而是对司徒教授说道:“司徒先生,麻烦你立刻让军营里的所有士兵到校场中集合。立刻!” 司徒教授疑惑地看了看我,但他还是马上下达了这个命令。 寂静的夜空里响起了尖利啸鸣的集合号声。 军人宿舍的灯大发光亮,几乎是同时,几幢宿舍同时响起整齐的咒骂声。毕竟谁也不喜欢在半夜的时候被集合号声惊醒正做着的好梦。 但是,这些雇佣兵的确训练有素,咒骂归咒骂,只不过两分钟后,穿戴完毕的一大群肤色或黑或白的外国雇佣兵就整齐划一地站在了空旷的校场上。 司徒教授显然对手下的表现很是满意,嘴角微微翘起,浮现出隐约的笑意。他转过头来,问我:“苏先生,请问你半夜把这些可敬的军人叫来集合,是有什么样的用意?” 我笑了笑,说:“司徒先生,请不要着急,请让我与亲王到校场下面走一趟,去辨认几个人。” “辨认什么人?”司徒教授惊问道。 “过一会你就知道了。”我答道。 我与坎苏亲王走到了校场上,开始辨认这些雇佣兵。我绝对相信自己的记忆力,我敢肯定,只要我见过一面,那几个曾经在咖啡馆里袭击我的白种雇佣兵的模样就深深烙在了我脑海里的记忆库里,只要我不想遗忘,就一定不会忘记。 不过,令我感到困惑的是,我们足足在校场里走了一圈,也没有看到那几个曾经袭击过我们的白种人。 我转过头来,问司徒教授:“所有的军人都在这里吗?” “应该是吧……”司徒教授含糊地答道,“我也不太清楚,这个必须要问这里的营长。” 他挥了挥手,一个看上去很威武的军人快步跑到了我们面前。 “史蒂芬上尉,是不是所有军营的人都赶到这里集合了?”司徒教授厉声问道。 史蒂芬用洪亮的声音答道:“报告司徒先生,行宫卫队应到人数二百三十人,目前实到二百二十六人。有四名士兵缺席。” “哪四个?难道他们没有听到集合号令吗?”司徒教授有点气愤地问道。 “缺席的是刘易斯、爱德华、米高与尊尼。他们都是北美新大陆,与理查德森住一间宿舍里。刚才集合的时候,有士兵从他们宿舍经过,看到房门紧闭,以为他们已经出来了。不过……” 史蒂芬还没说完,司徒教授就叫了起来:“不用再说了,我们马上去宿舍,把这几个人找到。” 而我听到爱德华的名字后,就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这四个人一定就是在咖啡馆里袭击我的雇佣兵! 我与坎苏亲王、特瑞丝皇后、司徒教授、拉沙瓦在史蒂芬上尉的带领下,与一队雇佣兵来到了爱德华宿舍寝室门外。 宿舍是一幢两层楼高的筒状房子,爱德华他们住的寝室在二楼。宿舍修建的质量相当高,门严丝合缝地关着,竟没有留出一点缝隙。 史蒂芬上尉敲了敲门,里面没有任何动静。他大声叫着里面士兵的名字,却也没有人任何人回答。 “难道出事了?”史蒂芬喃喃自言自语道。 “把门踢开!”司徒教授冷冷地命令到。 “遵命!”史蒂芬答道。 他与另外一名士兵站在了门外,抬起腿来,狠狠踹向寝室的木门。 “砰”的一声,木门应声而倒,腾起一层灰尘。就在这时,我看到从寝室里涌出一团淡黄色的雾气。这团雾气极快地笼罩住了门外的史蒂芬上尉与另一个士兵。他们哼都没哼一声,就颓然倒在了地上。史蒂芬用手掐住自己的脖子,两只眼睛几乎都要凸出眼眶迸出来,脸上露出极为痛苦的表情。而他旁边的另一个士兵也好不到哪里去,他倒在地上,两腿之间流淌出浑浊的液体,他竟失禁了——他们都已经停止了呼吸,变成了两个死人! “不好!那是毒气!我们快退出去!”我高声叫到。 所幸,走廊上有穿堂风,而且是从我们这个方向刮向走廊尽头的。这股淡黄色的雾气的穿堂风的作用下,不一会儿就消散殆尽。要是穿堂风是从另一个方向向我们这边刮来,那我们这么多人全都难逃一死。因为,没有人的速度可以比风更快的! 司徒教授紧急调来了强力水枪,狠狠冲刷着这一层楼的地板,而特瑞丝皇后则被送往医院进行常规检查,以防万一。 半个小时后,整层宿舍已经被清洗完毕,楼道里充斥着酸涩浓郁的消毒药水气味。 我与司徒教授一起踏进了爱德华所住的寝室,然后看到了三具尸体,正是在咖啡馆里袭击我的那三个白种雇佣兵。不过,惟独少了爱德华的尸体! 爱德华并没在宿舍里。 难道是他杀了三个伙伴?他居然敢在我和司徒教授的眼皮下行凶,这岂不是太过于胆大包天? 不过,我的猜测很快就被推翻了。 一个雇佣兵告诉我,今天白天的时候,爱德华与同伴去咖啡馆消闲的时候,手腕被一个不知何处而来的胖和尚用汤匙击中。当时虽然不疼痛,但一回来就疼得要命,所以吃过晚饭就进城里医院救治去了。 我暗暗笑了一下。我知道,爱德华之所以会回到军营后感到手腕疼痛,是因为我点穴的敬道已经解了,他的植物神经重新传导给大脑痛感而造成的。 司徒教授听完后,若有所思地说道:“胖和尚……这个胖和尚一定有问题!” “据说那个胖和尚长得很像格桑大师……”那个士兵还轻声说道。 我只好报以苦笑。要是他们知道了那个胖和尚就是我,想必一定会大跌眼镜的。 爱德华还没死,他是城里医院就医。 如果要想了解理查德森死亡的原因,看来爱德华就是最后的线索。他就是那根救命的稻草!我一定得赶快找到他! 第四十二章 美女杀手 市立医院在坎苏城最繁华的地方。因为坎苏是一个旅游城市,各国的观光客也无比的多,发生一点头疼脑热的事,也很正常。所以即使是深夜,市立医院也灯火通明,热闹非凡。 我,司徒教授因为共同的利益,走到了一起,暂时抛却了以往芥蒂。 我们来到市立医院,在问询台,我看到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导医小姐,煞是养眼。司徒教授走过去,亮出一张画有一把猎枪的派司,导医小姐顿时吓得花容失色。这张派司上画的是猎人联盟的标记,我也由此看出,猎人联盟的确在这个国家里拥有令人恐惧的势力与地位。 接下来,我们自然是一路绿灯。 我和司徒教授被领进办公室里,当夜值班的副院长主动打开电脑,为我们查询是否有一个叫爱德华的外国籍男子曾经在这里就医。 过了一会儿,副院长抬起头来,告诉我们,爱德华的确在下午的时候来医院治疗过。他对手腕做了个物理激光治疗后,就离开了医院。至于他去了哪里,就没人知道了。 我暗暗笑了一下。我用那柄汤匙击中了爱德华的手腕,用了十足的劲道,他又哪能这么简单,用一点激光治疗就可以医好?想必他一定会找其他办法进行治疗。 我也知道这个国家的医疗机构很是黑暗,病人医病必须要给医生塞上数额不低的红包,而医生也常常将病人像卖猪崽一样介绍到私人小型诊所里去。 爱德华的手腕,在医院里治疗效果肯定不好,那他的主治医生会不会把他介绍到某家相熟的诊所去呢?反正爱德华是个外国人,雇佣兵的收入也不低,在医生的心目中,正是个不折不扣的大金主,这是完全有可能的事! 在副院长那里,我拿到了主治医生的名字与家庭地址。 二十分钟后,我与司徒教授已经站在了那个叫乌德尔的医生家门之外。 司徒教授大概是在这个国家里耀武扬威惯了,走上前去,直接很粗鲁地砸起了门。 几分钟后,门开了,我看到一双睡眼惺忪且充满愤懑的眼睛。面前这个人一定就是乌德尔医生。 司徒教授根本没说一句废话,直接掏出了手枪,指在了医生的太阳穴上。 乌德尔医生吓得连声叫道:“先生,有话好说!你要钱吗?我的保险柜里的钱,你随便拿!只要你不伤害我就行了!” 司徒教授闷哼一声,说道:“医生,我不要你的钱。你现在赶快告诉我,你把下午那个来看手腕伤病的患者,爱德华先生,介绍到哪家私人诊所去了?” 大概他以为是某家私人诊所对爱德华手腕的治疗没起到作用,所以现在我们是来替爱德华寻仇来的吧。看着黑洞洞的枪口,他扮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声音颤抖地说道:“没有啊,我根本没有介绍他到哪家私人诊所去。我是一个有操守的医生,又怎么会把他介绍到其他诊所去呢?” 司徒教授发出冷笑:“希望你赶快说出来,我的时间不多,只有五秒。” 不等乌德尔医生反应过来,司徒教授“啪”的一声拉开枪膛保险,说道:“五!” “四!” “三!” “二!” 还没等他说出最后一个“一”,乌德尔已经放声叫了起来:“是少林堂中医跌打馆!就在莲花中路西街二十七号三楼!那里三楼是医馆,四楼是老板自己开设的私人旅馆” “哼!”司徒教授把乌德尔医生扔在了地上,医生的两腿之间淌出一滩黄色的液体——他竟被吓得小便失禁! 我与司徒教授对视一眼后,立刻转身取车,赶到莲花中路。 莲花中路是坎苏城著名的观光购物步行街,四条马路交叉在一起,形成一个十字路口。路口中间是个巨大的人工池塘,里面栽满了莲花。莲花中路也由此得名。 既然是步行街,自然我们驱车是无法进入的。 司徒教授在莲花中路之外泊了车,然后我们步行至西街的二十七号楼下。虽已入夜,但步行街上仍是熙熙攘攘人来人往。 这是一幢用黑色砖石砌成的四层肮脏建筑,破旧不堪。一楼是家通宵营业的槟榔店,二楼是家“一楼一凤”。三楼就是中医跌打药馆,四楼则是私人旅馆。 既然爱德华被介绍到这里看跌打师傅,那也很有可能会在四楼的旅馆里住宿。 上楼的时候,我们在二楼闻到浓重的脂粉气味,在三楼楼道口则问到更加浓郁的跌打药酒的味道。这是一种藏红花、三七、鹿茸等中药与上好白酒混合在一起的气味。 跌打药馆同样也是通宵营业的,两个肌肉健硕穿着白体恤的年轻人坐在屋内边看电视边喝酒。 司徒教授这次没有再采用直接简单的办法。他只是走进去,亮出了猎人联盟的派司。 那两个年轻人立刻大惊失色,满面惶恐地站起身来,毕恭毕敬地敬了个礼,然后跟着司徒教授走到我的面前。 猎人联盟的确势力极大,像跌打医馆这样的下九流地方,自然也是他们的势力范围。 “今天你们这里,是不是有个叫爱德华的白种人来看过受伤的手腕?”司徒教授毫不客气地问道。 “是的是的!有这么一个病人。” “他现在在哪里?是不是住在楼上?” “是的是的!他就住在楼上,四零七号房。”年轻人忙不叠地答道。 “很好,很好!把那间房的钥匙给我。”司徒教授说道。 我们拿了钥匙,快步上了四楼。 四零七号房在四楼走廊的尽头。楼道里充斥着霉烂腐败的气味,不知哪间房里的旅客还没睡,走廊上悠悠飘着一首烂到街尾的时代流行曲。 在咿咿呀呀的流行曲歌声中,我们走到了四零七号房的门前。 就在这时,四零七号房的房门突然吱呀一声打开了。 这显然出乎我与司徒教授的预料,不等我们反应过来,一个穿着黑色紧身衣,脸上蒙着面罩戴着墨镜的人从屋里快速地闪身而出。从身型上看,这应该是个女人!而且是个身材非常好的女人! 这个女人一看到门外站着的我和司徒教授,蓦的一惊,立刻撒开了腿向楼道跑去。 不好! 司徒教授用广东白话咒骂了一句,踢开了四零七号房。这时,我和他同时看到了屋里躺着一具尸体,一具男人的尸体! 爱德华躺在一片血泊中,两眼圆睁,他的喉咙被锋利的刀刃割断,现在还有气泡从喉咙的血管中冒出。 他刚刚才被杀死! 就是那个穿着紧身衣的女人杀的! 我们又来晚可一步。 司徒教授的反应还算敏锐,他使劲推了我一把,高声说道:“苏幕遮,你快去捉拿那个凶手!快!” 他推我的时候,我正好看到黑衣女人的身影消失在楼道中。 司徒教授早已武功尽失,除了有把好枪法外,功夫已经完全使不出来了。所以捉拿黑衣女杀手的任务落到了我的手中。 我苏幕遮又岂能让他看扁了? 我深深呼吸可一下,提起一口气,纵身向楼道飞奔而去。 楼道逼仄,我刚下到三楼,就看到那两个跌打医馆的年轻人正横七竖八地躺在地上呻吟。看来这个女杀手的功夫还不算弱。 下到二楼的时候,我撞倒了两个穿着暴露、跑出来看热闹的小姐。 我终于冲出了一楼的门洞,张眼望去,我看到一袭黑衣正向西街外的公路跑去。从这个方向出去,不是我和司徒教授泊车的那条街。不过就算是,那也起不上什么作用,因为车是司徒教授的,我没有车钥匙。 没办法,我也只好加快速度,向那个黑衣女杀手逃跑的方向追过去。 眼看就要到步行街的边缘了,我忽然看到黑衣女子猛一蹬地跃了起来,整个身体腾空而起,然后双腿在空中交叉变换了一个方向。恰在这时,一辆飞驰而来的机车正从她身边经过。黑衣女子的这一脚正好侧面蹬在了机车司机的肋骨上。骑手惨叫了一声,摔到了机车之下,而机车也在这时跌倒在路边,两个轮子还不停地转着。 黑衣女字用最快的速度扶起了机车,跨上,猛踩油门。机车绝尘而去。 我跑到公路中间,甚是郁闷。汽车肯定是追不过机车的,我也没必要去征用经过的轿车。 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了马达的轰鸣声从脑后响起。我回过头去,看到一辆打着车前灯的机车正向我冲了过来。我这才想起,我已经跑到了马路的正中间,真是危险之至! 而这辆向我冲过来的机车,速度极快,那个骑手也像是慌了神,大声叫着:“闪开!闪开!”透过头盔前的塑料防护面罩,我甚至可以看到他那双惊恐失措的眼睛。 机车离我最多只有五码的距离,想要避开,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了。 幸好,我自幼就勤习国术,有着非同一般的应激应变能力。在这一刹那,我并没有转身,而是直接用力蹬地,高高跃起,同时尽量分开双腿。说时迟,那时快,这辆机车已经冲到我的身后,车头正好从我的胯下冲出,而我的臀部结结实实撞到了机车骑手的胸膛。 机车骑手显然没料到我会作出如此反应,这突如其来的冲撞令他猝不及防,他惨叫了一声,被我从车尾撞到了地上。而正因为他身体的阻拦,我没有摔倒,而是正好坐在了机车的坐椅上。 正是太巧了!真是上天赐给我的一辆机车。我扶住把手,踩了一脚油门,机车像阵风一般向前奔去。我只听到身后,那个可怜的机车骑手正大声呼喊道:“我的机车,这是我的机车!” 第四十三章 一笔勾销 在我十六岁的那年,我的师傅就教过我骑机车。他曾经说过,这是在陆地上跑得最快的交通工具之一,学会了一定会派得上用场。我只用了三个月,就将师傅的一辆雅马哈玩得团团转了。在我十七岁那年,我正在家外面的一辆公路上飙车玩的时候,师傅突然领了一个长相老成的陌生人来,要我和他比试一下飙车的本事。 这个陌生人真的很厉害,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勉强战胜了他。后来师傅告诉我,这个陌生人是当年全国机车大赛公路赛与场地赛的双料冠军。 我说这些的目的,不是自夸。我只是想说,在这公路上飙机车,追到黑衣杀手是绝对没问题的,最多就是时间问题,因为我必须要和现在驾御的这辆机车好好磨合一下。 还好,我的运气非常好,无意中得来的这辆机车正是雅马哈的今年新款,我在来这个国家前,正好在国内玩过几天这种款型的机车。我加快了速度,继续向前方黑衣杀手逃跑的方向追去。我没戴头盔,猛烈的风扑面向我冲来,几乎让我睁不开眼睛。幸好多年修习的国术帮了我大忙,我只需要眯开一小条缝,就可以把前面看得一清二楚。 不过,黑衣女的机车同样也是抢来的,她也没有头盔,所以她就没有这么幸运了。我看到她的车速越来越慢,我合计了一下,最多再过五分钟,我就可以顺利地赶上她。而在此时,我们都已经驶出了坎苏城,正处于郊外一处不知名的盘山公路之中。 我垂头看了一眼油量表,却暗叹了一声不好。原来我所驾驶的这辆机车的汽油竟然快要用尽了。我不由得咒骂起那不知姓名的机车的主人,为什么出门时不把汽油加满。我不得不无奈地眼看着黑衣女杀手骑着她的机车渐行渐远。 谁知在这个时候,离奇的事发生了——黑衣女杀手突然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停下了车。她转过头,摘下了墨镜,一双狐狸般的眼睛滴溜溜地望着我。 这里恰是一块平地,莫非她要与我做一殊死搏斗?难道她的机车也没油了? 我毫不示弱地跳下了几车,故作声势地活动了一下肩膀,然后捏紧了双拳,直直地望着女杀手的眼睛。 无疑,她是个高手。她只是淡定地站在那里,双手随意垂下,但实际上却没有露出半点破绽与空门。 高手之间,实际上对决就是一刹那的事。 一轮明月挂在空中,月亮旁有一丝黯淡的云彩。 我在等待着一个机会。 有风拂过。我的机会快来了。 四周忽然光线暗淡了一点点,那是云彩正好遮住了月亮的光华。 黑衣女杀手略微被周遭突然暗淡下来的光线分了分神,眉头皱了一皱。这就是我的机会。我猛一蹬地,快速向她冲了过去。 这让她有些猝不及防,但她的反应的确很快,立刻就侧过身,抬起了腿,向我踢过来一个侧踹。 这当然是踢不到我的。我闪过这一脚,一记下勾拳向她的肚子砸去。她立刻身形暴闪,向要向后退。不过,我这一拳其实是虚招,拳头到了快要砸到她的独自时,我忽然卸下了劲道,另一只手却像蛇一般绕到了她的面颊。拳化为指,两根手指轻轻捏住了她的面纱,然后“哧”的一声,我扯落了她戴着的面纱。 紧接着,我的肚子挨了她狠狠的一拳。 这一拳打得我是七荤八素眼冒金星,五脏六腑都像是移了位。我连忙勾下腰,好好地调整着自己的呼吸,想让疼痛不要来得太剧烈。 千万不要嘲笑我打不过这个黑衣女杀手,我之所以会反应缓慢挨了她这一拳,是因为突然而来惊讶令我减慢了反应的速度。 而我之所以会惊讶,是因为我在扯开了她的面纱后,看到了她的庐山真面目。 她竟然是一个我认识的女人! 她是赤名莉香! 难怪我会在看到她的脸时,一时惊讶得全身的动作都僵持住了,所以肚子挨了她狠狠的一拳。 赤名莉香却并没有对我继续攻击,她只是冷冷地看着我,一句话都不说。看来她也不喜欢乘人之危。 我好不容易调整好呼吸,却忽然蓦的一惊——我发现自己的真气竟然不能聚集了。 我这才想起,在雨林天坑外的林间禅院中,我曾经中了坎苏亲王手下配制的毒药,后来让生物学博士陈医生给我治疗了一番,也只解了一半的毒。陈博士说过,我体内的病毒会随时复发,虽然不会有生命危险,却会让武功无法施展出来。 莫非现在我聚集不了真气,正是因为体内的毒素开始复发了? 这真是个要命的节骨眼。 不过,我不能聚集真气的情况,是千万不能让赤名莉香知道的。只要我不说,她又怎么能看得出? 我击了一下掌,然后摊开双手,如电影中黄飞鸿一般,做了个防御的动作。然后我对赤名莉香说道:“怎么会是你?你为什么要杀了爱德华?” 显然赤名莉香没有看出我已武功尽失,她收细了声音,说道:“我只是想绝了后患。这些到这个国家来做雇佣兵的外国人,本来都是些逃犯或者亡命之徒,杀了他们也不是什么坏事。” “那国王陛下也是你杀的?” “不错,是我出了重金,让理查德森带我进入行宫,然后杀死了国王,然后趁你们进行宫斗蟋蟀的时间,打电话给司徒教授。”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要嫁祸于我们?”我高声质问道。 “我知道,只要有你在,就没法冤枉你和亲王的。我这么做,只是想嫁祸给司徒教授。我曾经跟你说过,我的父亲是到雨林中寻找蝴蝶标本的学者,他死在了司徒教授的手中。抓到你之后,司徒教授还以为我只是从河道上发现的几具日本人的尸体随机应变说出来的。但是他根本想不到,那几具尸体里,真的有我父亲,而且他们真是来寻找蝴蝶标本的!我这么做,就是要借你们之手干掉司徒教授。他的势力实在是太大了,凭我一己之力,根本无法撼动他的根基!”赤名莉香声泪具下地说道。 “那你为什么要杀了理查德森、爱德华,还有朱莉叶?” “我把一大笔钱给了理查德森,没想到他却和寝室里的一帮雇佣兵兄弟情深,在喝酒时竟说出了这件事。我必须要防备那几个雇佣兵泄露我的秘密,所以不得不杀了他们。而至于朱莉叶,她本来就是理查德森的情妇,自然也知道这个秘密。再加上她是个无可救药的瘾君子,有奶就是娘,会为了一小包白粉就与陌生人上床。我必须要杀死她,否则说不定那3天司徒教授手下的人,用一包白粉就可以套出她嘴里的秘密。” 我叹了一口气。我曾经在丛林里见识过赤名莉香扳断杰克的颈子,知道她会为了自己的安全不惜一切代价。 “那,莉香,你现在准备怎么做?” “苏,在天坑之底,我曾经救过你一命,否则你早已成了司徒教授手里的实验品,头盖骨里被植入晶体,让你变成一个身材魁梧得像座山一般的怪物!”赤名莉香说道,“现在我恳求你,也放我一马,让我走!从此之后,我们之间的恩恩怨怨一笔勾销。我也会立即回日本去,这次我的计划已经破产,我也一定会引起司徒教授的怀疑。所以我会回国。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我相信总有一天会让司徒教授吃到我的苦头。总有一天,我会亲手扭动他的颈子!” 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我现在根本没有能力捉捕赤名莉香,倒还不如还她一个人情,放她离开这里。 我收回了防御的手势,朗声说道:“好吧,我会帮你保守这个秘密的。不过在你走之前,还要告诉我一件事。” “什么事?” “天坑下,究竟有什么秘密?”我问道。天坑脚下那段经历,实在是太诡异了,直到现在仍是我心目中一个未解的谜。 赤名莉香望了我一眼,说:“天坑脚下,是司徒教授假借寻矿的名义,与一帮外国人合建的秘密实验基地。” “实验基地?他们在实验什么?那些外国人又是干什么的?”我诧异地问道。 “那些外国人是谁,我也不知道。反正那种奇怪的语言,是这些外国人教会我们的。而他们的实验,就是在天坑下制造奇怪的巨大生物。有巨大的飞蛾,巨大的绵羊,还有巨大的鸟。一旦实验成功,他们就会用于人体,制造巨大的士兵。而他们原本准备用来做第一个人体实验的小白鼠,正是你——苏幕遮!” 赤名莉香的话,激得我浑身泛起一层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 而在这时,赤名莉香已经跨上了机车,猛踩油门。一阵马达的轰鸣声之后,她已经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之中。 我看着月光下那辆我骑来的没油的机车,幽幽叹了一口气。 我对自己说:“唉,我该怎么回坎苏亲王的王宫呢?” 第四十四章 重返丛林 在盘山公路上,我又饿又冷,连行动电话也欺负我,一格信号都没有。 等到快天明的时候,我终于等来一辆满载香蕉的卡车,然后坐在放满香蕉的顶蓬上,回到了坎苏城中。 下车的时候,我的肚子已经被香蕉填满了,甚至连嗓子眼都堵满了香蕉,让我有呕吐的欲望。 行动电话有了信号后,我先给司徒教授打了个电话,告诉他,因为机车没汽油,黑衣女杀手我跟丢了。然后我招呼了一辆计程度车,回到了坎苏亲王的王宫。 一进了坎苏亲王的内室,我就看到亲王正在犯着愁。我忙问:“亲王,你这是怎么了?” 坎苏亲王见了我,脸上顿时露出喜色。他说道:“刚才特瑞丝皇后打来了电话,准备立我为辅王,辅佐太子登基后处理国事。” “这是好事啊!让你当辅王,总好过了让司徒教授放辅王。那你犯什么愁啊?”我问道。 亲王看了我一眼,说道:“苏,我知道,你是一个坚持原则的人,而且好奇心特别重。如果让你现在突然终止对国王之死的调查,你会郁闷吗?” 嘿,正合我意。当然,我不能作出喜形于色的表情,我装作郁闷地说:“为什么你会这么说?” 坎苏亲王叹了一口气,说:“刚才特瑞丝皇后给我寄了一封密信——她担心电话被监听——她说,她已经认定了国王之死是司徒教授搞的鬼,有没有证据都无所谓。但是现在我和她都还没有实力去清除司徒的党羽,所以她决定韬光养晦,先壮大自己的实力,以后有机会的时候再做安排。既然司徒教授已经通过报纸电视杂志宣布国王是死于疾病突发,我们也不好再着手进行调查。所以,她让我劝说你,不要再去管这事了。我知道,这会让你很郁闷的,但是为了国家的稳定,我也只有请求你……” 不等他完,我就脱口而出:“没问题,你让我终止调查,我就终止调查!” 看来赤名莉香的计策已经达到了效果,她已经让皇室成员都认识,凶手就是司徒教授的手下。我本来就对司徒教授没有什么好感,正好我也落得个清闲,于是立刻答应了亲王的请求。 “那真是太好了!苏,感谢你!”亲王连声说道。 他的问题解决了,可我的问题还没解决。现在我已是武功尽失,我得尽快找来陈博士。既然上次他能配制出解药让我暂时恢复功力,想必现在也可以再为我配制出一点暂时缓解的解药出来。 我让坎苏亲王打了个电话给陈博士。出乎我的意料,陈博士说,他正好有重大的发现,想要来给我们说一下。 半个小时后,陈博士已经赶到了亲王王宫。 他在电话里听说我又一次武功尽失,于是给我带来了一大瓶胶囊。他说:“上次我是给你配的草药,煎给你吃的。这样实在是太不方便了,所以我特意将草药磨碎后,提取成分,制成了胶囊。以后你只要消失了功力,立刻服下一粒。我加进了tMP加速剂,只需十分钟,药力就可以在你的体内达到血药浓度的峰值。” “真是太好了!你的意思是,只需十分钟,苏幕遮的功夫就可以恢复到正常水准?”坎苏亲王开心地叫了起来。 我却有些闷闷不乐。 与高手过招,胜负往往只是毫厘之间。十分钟,已经足以让我毙命了。看来我得勤习演技,在武功消失的时候,我得装作依然拥有一身至高功夫。同时,我也希望在演技得到磨练之后,坎苏亲王可以投资拍摄一部电影,我在电影里争取一个男三号或是男四号,实验一下演技,看是否能够拿到一尊奥斯卡最佳男配角的裸体小金人。 “陈博士,你不是说你有重大的发现要给我们说吗?”坎苏亲王突然问道。 陈博士这才记起自己的来意,连忙说道:“昨天夜里,国王行宫旁的军营里,不是发生了一起毒气杀人的事件吗?” 我点点头。不错,当时我与坎苏亲王都在现场,要不是上天保佑,穿堂风的方向是由我们这里吹过去的,那么我和亲王此刻说不定都变成了两具冷冰冰的尸体。 陈博士继续说道:“我昨天接到电话后,也赶到了军营的宿舍,取得了那种黄色烟雾的样本。研究了一夜之后,我得出的结论,实在是有些骇人听闻。” “哦?!”我惊问道,“有什么奇异之处?” “这种烟雾是由一种液体挥发而成的,而这种液体又是多种植物提取物混合而成的。而且,这些植物,只在我国热带雨林的最深处才有。” “你的意思是……”我问道。 “杀死军人的凶手,很有可能是丛林部落中的人!”陈博士斩钉截铁地答道。 我心中“咯噔”了一下。 据赤名莉香的话说,军营里死的三个白种雇佣兵,都是她杀的,但她却并没有详细给我说,她究竟是怎么行凶的。不过怎么看,她都不像是丛林部落中的人,尽管我与她第一次见面,正是在雨林里见到的,但我还是不相信她会懂得用热带雨林中的毒性植物提取毒剂。 难道她有同伙?那她为什么没给我说?反正她已经决定要离开这个国家回日本,她又何苦给我留下这么一个未解的尾巴? 难道——她说的也不是实话?我被她骗了? 虽然我脸上不动声色,心中却是风卷云涌。 陈博士继续说道:“你们不是正在调查凶手吗?我觉得,你们应该去丛林深处一趟。我知道,这几种植物只在靠近天坑的附近有存活,想必那个凶手正是从附近的某个部落出来的。” “嗯……”坎苏亲王毫无兴趣地说道,“这个嘛,我马上要做储王了,哪有时间去丛林深处?你问问苏幕遮,我觉得他可以去那里调查。” 我心中暗暗笑了一声。这坎苏亲王真是老奸巨滑,他一定是在担心,如果我留在坎苏城中,一定会因为好奇心的驱使,暗中调查国王的死因。为了让我不继续调查,他干脆使出调虎离山的计策,让我去密林深处的土人部落,去寻找不知是否存在的部落凶手。 我苦笑一声,说:“我一个人去吗?那里有生吃人肉的土人部落,我到那里去,岂不是很危险。” “不危险的!”说话的是陈博士。他说道:“这一次,苏先生完全可以做好充分的准备,不用再像上次那样,从动物园的下水道冲到丛林中去。” 嘿,上次我去丛林深处的事,怎么被传得人尽皆知了? 哦,特瑞丝皇后就是表演海豚训练的丝儿小姐,这在皇室里并不是什么秘密。陈博士与爱好化学实验的坎苏亲王趣味相投,所以难免不从亲王的嘴里听到这段典故。 我问陈博士:“那么,我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呢?”说实话,我还真有些想去丛林。这宫廷里的尔虞我诈,实在是令我觉得无比抑郁。而我还真有点想念那些我在丛林里的朋友。狄力度,蜜雪儿,奥苏拉,还有那些可爱的食人土人。 “苏先生,你可以召集一名医生,一名化学专家,一名向导,几名保镖。”陈博士说道。他又,是加了一句,“你的武功这么好,我想,你不再需要保镖了。而你还可以找一个既是医生又是化学专家的人。另外再找个向导就行了。” “我到哪里去找一个既是医生又是化学专家的专业人士呢?”我问道。 “嘿嘿,远在天边,近在眼前!”陈博士挺了挺胸。 “你?!” “是啊,就是我!我不仅是化学专家与医生,同时也是个植物学专家。当我看到那种俳制好了的黄色毒剂,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一定要找到土人配制致命毒剂的配方,写一篇论文,发表到《国际植物化学年鉴》中,说不定可以拿诺贝尔大奖的!”陈博士兴奋地搓起了手。 “那向导呢?” “这个好说,我有个在英国读书时的同学,自幼在雨林里长大,又去英国攻读了硕士学位,现在正在某个靠近天坑的雨林部落里做酋长。他就是最好的向导,我们可以直接空降到他们的部落找到他。” 我心念一动,大声问道:“你说的是狄力度?” “啊?!你也认识?” 我点头。我又怎么能忘记狄力度土司大人与蜜雪儿呢? 好,我决定再去一次丛林深处。 “什么时候出发?”这是我的最后一个问题。 “给我一周的准备时间。我会准备好一切我们所需要的东西。”陈博士答道。 第四十五章 兵强马壮 在接下来的一周里,陈博士像是消失了一般,整日不见踪迹。打电话去他的实验室,他的助手总说他在忙。至于究竟他在忙什么,连他的助手都不清楚。 而在这个星期里,整个国家的局势也有所改变。 皇太子登了基,坎苏亲王立为辅王,以后我得管他叫坎苏辅王了。而关于坎苏古城的开发,特瑞丝皇后与坎苏辅王也达成了共识,一切都按辅王的意思办。 本来,辅王也没这么轻松拿到古城的开发权,皇后原来的意思是按先帝的遗愿暂停开发。但储王说,他与先帝曾有过约定,要以斗蟋蟀的结果在赌上一局。 万幸,先帝以前养的那只大红袍,他曾万般宠爱,不准任何人靠近,连喂的食物也是他老人家亲自烹饪,亲自喂食。先帝遇刺死亡后,连着几天都没人喂那只蟋蟀名品大红袍,结果可怜大红袍给活活饿死,一命呜呼。 坎苏辅王也乐得不战而胜,拣到一个落地桃子。 坎苏古城即将大规模开发的消息传出去后,立刻镇惊各个大国的大型财团,他们纷纷派人来到这个东南亚的小国,想要获得共同开发的资格。所以这一周之中,坎苏辅王也是神龙见首不见尾,整天在外与各大财团的来人应酬吃喝。几日不见,这死胖子原本就滚圆的身体又粗了一圈,连颈子上的肉头都多打了几个褶。 一周后的一个早晨,陈博士终于打来电话,叫我去他的实验室见上一面。他说,所以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做好了。 我正准备出门的时候,忽然看到坎苏辅王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紧紧拽住了我的衣角,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苏幕遮,带我一起去陈博士那里玩玩吧?” 我惊问道:“怎么?你今天不去和财团代表喝酒吗?” 辅王拍了拍自己的肚子,顿时发出像拍打成熟西瓜般的清脆声音。他皱着眉头说:“我不能再喝了,昨天我才去看了医生,御医说我现在有严重的脂肪肝、酒精肝,高血压、高血脂,一定得暂停喝酒!可那些财团的人却老是来邀请我。去也不好,不去也不好,今天我干脆假称公务缠身,和你一起出去玩玩,避一下风头。” “好吧。”我无奈地答道。看来辅王也有着不为人知的苦衷。 半个小时后,我们就驱车到达了陈博士的实验室。 这里完全像个植物园。实验室外的苗圃里种满了各式我从未见过的奇花异草古怪水果,苗圃的另一面还有个小型动物园,许多五彩斑斓的飞鸟在苗圃之中鸣叫着,真称得上是鸟语花香,分外妖娆。 陈博士站在实验室门外,正等候着我们。 我走过去,大声问他:“陈博士,你究竟在这个星期里,做了些什么样的准备工作啊?” “哈哈,苏,你到我的实验室里看看就知道了。包你大吃一惊!”陈博士一脸得色地答道。 走进实验室,我看到一张很长的桌子上,放着许多黑糊糊的,像是用塑料皮做成的东西,软绵绵地摊在那里。 “这是什么?”我好奇地问。 “嘿嘿。”陈博士一声奸笑,然后从抽屉里拿出另外一个奇怪的东西。他手里的玩意像把手枪,却看不到子弹夹,而且枪管也很短。 “这又是什么?”我问道。 陈博士笑而不语,他将手中的玩意,类似枪管的一截接在了桌上的塑料皮上,然后按了一下扳机。“哧——”的一声长响,一股气充进了塑料皮里,过了一会,这块塑料皮就慢慢地鼓了起来,就像个气球一般。当停止充气的时候,桌子上多了一个用气充成的黑色塑料桌子。 “这是怎么回事?”我诧异地问道。 “当你出门在外的时候,有没有因为没有一张桌子,而只好蹲在地上吃饭的经历?现在只要有了气垫桌,这样的难题就再也不会出现了。”陈博士像电视购物里的推销主持人一样,介绍起他的发明,“这里,还有我发明的气垫床,椅子,茶几、办公桌,甚至还有太阳伞!怎么样?我真是个天才吧?” 我真是无话好说。 我们这是去探险,还是去野营啊? 我只好撇撇嘴巴,说:“不错不错,陈博士,你这些发明可以去参加布鲁塞尔国际发明大会了。” “我正有这个想法,我现在也越来越佩服自己了,可以发明出这么多东西,我猜我一定是个天才!” “我觉得,我们应该再带上冲锋枪、军刀、防蚊油、帐篷、抗生素、压缩饼干、避蛇用的雄黄……”我一边说,一边列下了一个清单,交给了坎苏辅王。 陈博士这家伙,足足浪费了一个礼拜的时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我还是决定把他的这些奇怪发明统统带到雨林深处去,我正愁没有礼物带给狄力度与蜜雪儿呢。 正当我准备与坎苏辅王离开陈博士的实验室时,忽然听到了一个洪亮的声音。 “陈博士!你这家伙,有这么好玩的事居然不通知我?为什么不带我一起去雨林玩啊?” 从门外走进一个又胖又高的和尚——是格桑大师! 他怎么来了? 陈博士连忙打了个哈哈,说:“格桑大和尚,我们去雨林,是寻找几种很稀有的有毒植物。雨林里蚊虫多,还有蛇,你去干什么啊?” 格桑大师哈哈大笑起来,朗声说道:“雨林里不是有很多土人部落吗?其中还有不少是喜欢生吃人肉的土人。你知道这些吃人肉的土人最害怕的是什么吗?” “是什么?火?还是疾病?” “错!”格桑大师傲然答道,“他们最害怕的,是神!” “神?!”我和陈博士同时惊声叫道。 “对,神!土人都有原始崇拜,或是太阳,或是月亮,甚至还有崇拜一块木头的。他们把这些玩意都当作了神,心中充满了敬畏之情。而我,格桑大师,活佛!在整个国家的民众眼里,我都是神的化身,更不用提那些愚昧的土人了。在他们的心目中,我同样也是神的化身。他们看到我就会害怕,你说我跟你们一起去雨林,会没有用处吗?” 听了大师的话,我哑然失笑。就算他是神的化身吧,可土人信佛吗? 不过,陈博士似乎并没想到这一点,他只是问:“那你在移民局的职务怎么办啊?难道你辞职?” “嘿嘿,我已经不眠不休地干了两年,正好迎来了年假,足足有一个月的假期,正愁着不到地方玩。现在好了,你们要去热带雨林,怎么都不能少了我!”格桑斩钉截铁地说道。 他转过头来,对我说道:“苏先生,你的签证好像到期了吧?如果不出意外,你应该被定为非法入境者,我可以随时将你驱逐出境的。” 他竟然在威胁我了。 我不卑不亢地答道:“我的坎苏市的荣誉公民,你也知道的。我的身份可以令我在这个国家无限制地呆下去。” “嘿嘿。”格桑大师奸笑道,“荣誉公民?荣誉公民的称号要我在移民局的名单薄上注了册才算正式生效的。正巧,整个国家里只有我一个人,才有修改名单薄电脑磁碟的权力。” “你这是在威胁我?”我反问道。 眼看屋里的气氛开始充满了火药味,坎苏辅王赶紧打起了圆场,说道:“苏,你就别和格桑大师争了。你们的队伍不是还需要一个向导吗?格桑大师在做入佛门之前,就是在雨林里长大的。他在丛林里的生活经验比你们任何人都多,加他一个人,对你们的探险活动,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对对对!苏先生,你就让格桑大和尚加入我们的队伍吧。”连陈博士也这么说道。 OK,三比一。我被他们打败了,不再说一句话。 刚摆脱了坎苏辅王这个死胖子,现在又多了格桑大师这个死胖子。 看一看吧,这可真是支兵强马壮的队伍。 第四十六章 无人机场 两天之后,我们登上了去丛林深处的直升飞机。坎苏辅王没有来送我们,那天有财团使者来拜见他,不知他又被拉到哪个销金窟玩去了。 直升飞机在空中盘旋着,驾驶员猛一拉操纵杆,我们便向雨林飞去。 陈博士说过,那几种毒草在天坑附近的雨林里才有生长,所以我们定的目的地就在天坑。陈博士与格桑大师都没学过跳伞的功夫,所以我们只能选择降落。上次,坎苏亲王曾经将直升飞机降落在天坑外的林间禅院中,那里正是一个很不错的降落地点。 五个多小时后,我们已经渐渐靠近禅院的位置。忽然,我听到驾驶员高声叫了起来:“咦?!那是什么人的飞机?” 透过钢化防弹玻璃窗,我看到在我们的左右两翼,各出现了一驾漆着绿色没有任何标记的直升飞机。 这种直升飞机我曾经在丛林里救助巨型绵羊的时候看到过,知道这是属于司徒教授猎人联盟的。他们这是要做什么?我在来雨林前,曾经向司徒教授通报过的行程的。 这时,从驾驶室的扩音器里,传来一个男人用标准英文说话的声音:“此处空域为军方禁区,请你们立即离开!否则我会向你们开火!” 我立刻抓起话筒,大声说道:“我是苏幕遮,我们到这里来,事先经过了司徒教授的同意。” 但对方依然只是那一句话:“此处空域为军方禁区,请你们立即离开!否则我会向你们开火!” 这是怎么回事?怎么连司徒教授的名头都镇服不了这两驾直升飞机?莫非他们根本就不受司徒教授的管辖? “苏先生,现在我们怎么办?”直升飞机驾驶员焦急地问我。 我对着话筒说道:“我们的直升飞机,油量已经不够返程了!你不能让我们就这么离开的!” 可对方还是毫无感情地说道:“此处空域为军方禁区,请你们立即离开!否则我会向你们开火!” 我狠狠咒骂了一句。驾驶员忧虑地问:“苏先生,我们怎么办啊?” “还能怎么办?没看到他们的导弹正对着我们的吗?返航!”我没好气地说道。 看着我们的直升飞机调了头,那两驾直升飞机缀在我们尾巴后警惕地跟了一会,然后就离开了。而在这期间,我用国际海事卫星电话拨通了司徒教授的电话,告诉了他我现在的情况。当然,我们的直升飞机并不是没油了,我只是想找个借口,让他允许我们降落。 司徒教授让我们暂时先在空中盘旋,听候他的斡旋。他也知道,这驾飞机上,不仅仅坐着我这坎苏城的荣誉市民,还有移民局的高官格桑大师。 ——这么说来,让格桑大师加入我们的探险队伍,还真是一个正确的选择。 过了一会,驾驶室里的扩音器再次传出刚才那个毫无感情的声音:“苏先生,请你们现在迎着太阳上午三点种的方向飞行,大约十五分钟后,你们可以看到一片平地和一个小型停机坪,那里有我们的直升机加油站。降落后,请你们不要下飞机,我们的人会为你们加满油。你们加好油后,请不得逗留,立即离开。” 我还是有点生气。尽管司徒教授答应斡旋,但最终只等来了这样的结果。 不过,只要让我可以降落就行了。等到我们降落之后,我可以带着陈博士与格桑大和尚偷偷跳下飞机。等到了那时,我还真不相信他们敢对着移民局局长开火。 十五分钟后,我们果然到达了一块空地的上空,我还看到几辆油罐车停在那里。空地外,全是生长茁壮的芭蕉树。空地边缘有一幢白色的两层楼高的房子,这一定就是小型停机坪的调度塔吧。我大拇指向下,对驾驶员做出一个降落的手势。 驾驶员向后拉了一下操纵杆,直升飞机平稳地向下降去。 奇怪的事,自从我们进入这片空域后,扩音器里就没再出现过那个冷漠的声音。不过,我也不想听到他的声音,这也正好让我们乐得一个清净。 短暂的片刻失衡,直升飞机已经平安降落在了停机坪上。机长用话筒与调度塔联系着,可对方却没有一点回应。 停机坪外的空地上,我们也没看到一个人。按道理说,现在应该有人来为我们加油啊,这些人都到哪里去了? 整个机场,就像一座寂寥无人的空城一般。 我却暗笑了一声,对陈博士与格桑大师说道:“我们下飞机吧。” “下飞机?”陈博士恐惧地问道,“刚才军方的人不是不准我们下飞机吗?他们会向我们开枪的!” “嘁——”我轻蔑地望了一眼这个迂腐的科学家,说,“军方说不准下飞机,你就不下飞机?要是他们要你去死,你会不会去死啊?现在这里离天坑又不是很远,我们用最快的速度去寻找毒草,找到了就用海事电话通知直升飞机来接我们。又耽误不了什么事,怕什么军方的人啊?” “对!我们就这么做!和军方的人玩捉迷藏,一定很有意思!”格桑大和尚显得格外兴奋,像个小孩一样拍起了巴掌。 二比一,我的建议被通过。 我先跳下了直升飞机,随后格桑与陈博士先跳到了地上。我向直升飞机驾驶员做了个手势,他就拉动了操纵杆,径直向坎苏城的方向返航飞去。 我们躲到临近一辆油罐车的后面。 看到直升飞机消失在芭蕉林梢,陈博士战战兢兢地问我:“苏,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啊?” “很简单,弄一辆车,然后去找毒草。” “为什么要弄一辆车?” “你怎么这么笨?”我使劲拍了一下他的头,说,“因为走路的话,脚会很疼。所以我们得弄辆车。” “可是,这里是雨林啊。哪有什么路可以通车啊?”格桑大和尚也提出了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才是致命的,我刚才怎么没想到呢? 不过,既然这里有油罐车,这些庞然大物是不可能空降的,一定得是修好了公路才开来的。这就说明了,这里一定有公路!我是绝对相信猎人联盟的财力与势力,在雨林里修出一条路绝非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那我们怎么才搞得到车呢?”陈博士问道。 “那还不简单?我们这里不是有个人,他说他被这个国家的人当作了神。神可以呼风唤雨的,何况一辆破车而已?”我笑嘻嘻地说道。 其实我只是开玩笑而已,我本来的主意是让他们都躲在油罐车的后面,我偷偷溜到调度塔边去,偷一辆吉普车开过来接他们。可不知道格桑大和尚是对自己太过自信,还是以为军方的人都是傻瓜,他居然大大咧咧地站了出来,大声说道:“没错!我也是这样的想法。只要我出了面,你们还担心弄不到一辆车?我还不相信军方的人敢不给我个面子?” 不等我阻止,他已经大声叫了起来:“有人吗?这里有人吗?我是活佛格桑大法师!你们快出来一个人。” 见过笨的人,没见过这么笨的人! 我叹了一口气,脸上露出痛苦的表情,哀声对陈博士说:“看来我们一会儿就得回家了。” 不过,出乎我的意料,格桑大和尚叫了好几声之后,四周只响起他的回音,却并没有任何人出来。 难道这里真是一个没有人的机场? 难道这个机场是被废弃了的? 既然如此,为什么军方的人要把我们引向这里来呢? 我的心里冒起无数个疑问。同时,我也开始有了些隐隐的不安。 第四十七章 丧尸出笼 “怎么回事,居然一个人也没有,阿弥陀佛,真是见了鬼!”虽然格桑大和尚把阿弥陀佛与见了鬼念到一起来,会给人一种不伦不类很滑稽的感觉,但我却一点也笑不起来。 机场静得像个坟墓一样,这里的人都到哪里去了? “到调度塔上去看看吧。”我说道。 他们两个活宝现在似乎都没了主张,只要我说什么,他们立刻就异口同声答道:“好好好,我们听你的。” 我从腰间抽出一柄手枪。这是一柄柯尔特M2000的精致手枪,是坎苏辅王送给我的。 我领着陈博士和格桑走到了调度塔前。调度塔是幢木制的两层小楼,楼外是一个螺旋状的铁梯子。铁梯子的扶手擦得很干净,好像不久前才做过清洁。看来这里应该不是被废弃了的机场。不过也难说,因为雨林里常有变换无常的暴雨,雨下过之后,扶手自然也会被冲刷干净的。 上楼的时候,我明显感到陈博士与格桑大和尚都有些呼吸局促,两腿打闪。 调度室的门没有锁。我只轻轻推了一下,门“吱呀”一声就开了。门开的时候,摩擦声很轻微,想必门轴是才上过机油的。 屋里没有人,但我却嗅到了一股很香的气味。 这种气味真的很香,就像是煮熟了的咖啡一般,而且,是上好的黑咖啡,没加糖的! 咖啡的香味是从一张桌子上冒出来的。桌子上摆着一杯咖啡,还冒着袅袅的热气。咖啡杯旁有一个烟缸,烟缸中有一个烟头,烟头还升腾着白色的未尽的烟。 ——这里一定有人!或者说,这里几分钟前还有人。 可是,现在我们却一个人都没看到。那些人都到哪里去了?他们就像是突然之间就消失了一般,没有一点征兆。难道这里的人都突然被绑架了?可是屋里却连一丝凌乱的痕迹也没有。 “莫非是外星人?”陈博士在我身后,张大了嘴,喃喃地说道。 “嘁——”格桑大和尚啐道,“什么外星人啊?这世界上哪来这么多的外星人?你不是卫斯理的小说看多了,就是X档案的电视看多了。” “大和尚,你也知道卫斯理和X档案?有空我们好好交流一下心得体会。”陈博士真是个奇怪的人,在这个时候居然还能想到学术交流。 我突然叫道:“嘘!你们闭嘴!” 他们两个吓了一跳,同时闭上了嘴,屋里顿时安静了下来。而我却听到一点奇怪的细碎声音,咯咯哒哒的,像是有什么东西在轻微的抖动。 声音是从写字台下方的一个抽柜里传出来的。 里面有东西!是老鼠?还是一个躲藏着的人? 我用手枪指着抽柜,大声呵斥道:“出来!快出来!不然我就开枪了!” “不要!不要!不要开枪!”一个女人的声音从抽柜里传了出来。 “那你快出来!”我继续说道。 抽柜的门被轻轻推开,里面蜷缩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头发遮住了她的脸,但我依然可以看出她脸色苍白,似乎才感受了很剧烈的惊吓。 “你是谁?”我问道。 “我叫雅咪,我是这里的秘书……”她声音颤抖地答道。 “你躲在里面干什么?” “我……我……我……”雅咪蜷缩得更厉害了。 “你先出来!”我说道。 “不!不!我不出来!他们会捉走我的!他们会杀了我!他们要把我变成和他们一样的东西!”她恐惧地大叫起来,一副歇斯底里的模样。 “他们?他们是谁?他们会把你变成什么样?”我一连串地问道。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我不知道!”雅咪崩溃地哭了起来。 我是最见不得女人在我面前哭。我的声音一下变得轻柔起来:“雅咪,你别怕,我叫苏幕遮,我是个好人。这里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活佛格桑大师,另一个是著名化学家陈博士。我们都是好人,绝对不会伤害你的。你放心……” 在我的劝说下,雅咪的身体终于从抽柜里慢慢移了出来。 就在这时,我忽然听到一阵“砰砰”的声音。是脚步声!正有人从螺旋铁梯走上来。 我握紧了枪,大声叫道:“什么人?” 我的话音还没落下,门就被“砰”的一声踢开了。一个身材魁梧的人的登登登地冲了进来。他头发凌乱,满面血污,面目狰狞,而更可怕的是,他的喉头上还有个血盆般的伤口,伤口外的鲜血已经凝固了,变成了乌黑的颜色,散发着阵阵恶臭。 “站住,别动!”我叫道。而我身边的雅咪则惊声尖叫起来。陈博士与格桑大和尚的反应都很快,腾的一声,就跃到了我的身后,用最快的速度蹲下,躲在了办公桌下。 这个人听到了我的话,慢慢扭过头来,望向了我。他扭头的姿势很怪异,并不是转动颈子,而是连同肩膀一起转动,看上去就像电影里的千年僵尸活死人一般。 他的瞳孔几乎缩成了一个圆点,眼白里全是红色的血丝。他定定地望着我,突然之间,张开了血盆大口,发出一声怪叫:“嗷呜——” 他像一只被困的野兽一般。 “你别动!你站在那里别动!”我再一次警告他。我心中已经暗下决心,这是最后一次警告。 可这个怪人却像是没听懂我的话,他似乎也不害怕我手中的柯尔特M2000,他只是定定地望着我。蓦的,他的眼窝里流出了两道血线。然后,他又张开了嘴,大声嚎叫道:“嗷呜——”他真的就像只被困的野兽! 他面向着我,抬起了腿,一步一步向我走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我大声呵斥:“别动!你再走一步,我就开枪了!” 可他却置若罔闻,根本不在意我说的话,继续向我逼来。 我最讨厌这种用个性来挑战我耐心的行为。所以,我抠动了扳机。 “砰!” 一颗子弹从带螺纹的枪管里喷射而出,正中他的左肩。 说实话,我要击中他的脑袋,或是击中他的左胸,那是易如反掌的事。不过俗话说得好,做事留半分,日后好相见。我之所以只击中他的肩膀,没直接取他性命,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 不过,很快我就知道抱着这样的想法,是极端错误的。因为他只是微微摇晃了一下身体,然后用泛着赤红的眼睛望了一眼伤口,就继续连着肩膀一起扭过头来,向我逼来。他离我只有一步一遥了,我甚至可以嗅到他的口臭。 嗯,他上一顿饭吃了不少的咖喱。 我赶紧又抠动了扳机,这一枪击中了他的左边胸膛,但我还是略微下沉了一点枪管,我相信,这一枪是从他心脏下方与肋骨之间穿不去的。不会要他的命,但却可以让他马上昏厥。毕竟我现在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又怎能随随便便杀了他?最起码得留个活口找他套点话。 可是,我又错了。他的身体只是微微定了片刻,然后摇晃了一下,又向我逼过来。他的双手捉住了我的两只肩膀,他的力气真是大得可怕,我的肩膀一沉,几乎整个人都要摔倒在地。 幸好我自幼习武,下盘的功夫很是稳健,只是沉下一口气,就如苦树盘根一般,双腿牢牢钉在了地上。 可是眼前这个怪人在捉住我的肩膀后,又张开了大嘴,咖喱与腐烂的味道同时冲进了我的鼻孔。我看到了他那白森森的牙齿,上面还粘连着一点血丝。 雅咪在我耳朵边上,大声喊道:“快!快射他的头!爆头!” 爆头?!又不是打CS! 不过,我已经没时间多想了。我挣扎着抬起手臂。虽然肩膀被怪人压着,可我的手臂如若无骨一般,用一个诡异的角度抬了起来——感谢我多年勤奋练习的国术,让我的手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抬了起来。 我把枪口伸进了怪人的嘴里,猛地抠动了扳机。 “砰!” 我立刻感觉怪人的身体一软,原本紧紧捉住我肩膀的两只手也突然间失去了力道。 怪人的身体颓然倒在了地上,他停止了呼吸。 我惊魂未定地喘着粗气。 我望了一眼身边的陈博士与格桑大和尚,此刻陈博士正倚着桌子浑身瑟瑟发抖,而格桑则双眼紧闭,嘴里默默念着佛经。 我看着地上怪人的尸体,喃喃问道:“这究竟是什么人?居然连子弹都不怕?” “他是罗蒙德,我们这里的调度长……”说话的是雅咪,她双手捂脸,似乎不敢接受眼前的事实。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扳住了她的肩膀,问道。 雅咪忽然身体一软,瘫坐在了地上,两眼无神,然后梨花带雨般哭了起来。 第四十八章 僵尸吸血 好不容易,在格桑大和尚的帮助下,我才让雅咪的心神恢复了平静。 格桑大师也没做什么太复杂的事,只是在我身旁,对着雅咪念了一段《药师清心咒》。反正听他念佛经,我是差不多快要睡着了,可雅咪听了,却是慢慢恢复了心智与安宁。 等雅咪平静之后,我忍不住问:“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们的调度长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雅咪喃喃说道:“今天本来一直都好好的,我们还接到了天坑基地的电话,说有辆直升飞机要来加油,还提醒我们,不准飞机上的人落地,否则格杀无论。” 我吐吐舌头,她说的直升飞机的乘客就是我们三个人。没想到军方的人这么狠,我们一旦下了地,他们竟然敢格杀无论。 雅咪继续说:“接了电话没多久,莫巴克来了。他是个土人,平时常弄点野味到我们这里来换盐。罗蒙德很喜欢野味的,一斤盐巴就可以在莫巴克手中换只黄羊,实在是划算。可是今天,莫巴克来的时候,却两手空空。罗蒙德正要出言询问的时候,莫巴克竟然一口咬在了罗蒙德的咽喉上,狠狠地吸他的血!只在一瞬间,罗蒙德的全身就变得苍白一片,当着我的面停止了呼吸。” “你是说,罗蒙德死了?那我怎么又看到他活生生地冲向我,要咬我的喉咙?”我不解地问道。 “你听我继续说——”雅咪说道,“莫巴克咬死了罗蒙德后,望了我一眼,就直挺挺地转身走出了调度室,活像一具僵尸!他一出去,我就扑到了罗蒙德的尸体上,大声叫他的名字,希望他可以醒过来。说实话,我挺喜欢罗蒙德的,他虽然不帅,可是高大威猛,很有男人的气概。可他就在我的面前死了,这又怎么能让我不伤心?” 她擦了擦眼泪,顿了一下,继续说:“可就在这时,罗蒙德醒过来了。我曾经探过他的鼻息,他真的停止了呼吸,变成了一具尸体!可就在那时,他忽然醒了过来,张开嘴就要咬我。幸好我反应快,腾的一声就跳了起来。我本来想跑出去,却又听到有人从铁梯子上来了,是莫巴克。我吓坏了,不知怎么的,就钻进了写字台下的抽柜里。也许真是佛在保佑我吧,罗蒙德与莫巴克在抽柜外敲了好一会儿柜门,都只知道推或是拉门,不知道这门是左右滑动的,所以一直没拉开柜门。他们见弄不开柜门,就嚎叫着离开了调度室……谢天谢地,我终于等来了你们。真是不可思议,罗蒙德好好的一个人,怎么突然就变成了这个样?” “阿弥陀佛,这是尸变啊……”格桑大和尚双手合什道。 “尸变?!”我惊声问道。 格桑眯着眼睛,不动声色地说道:“人死了后,得去阎王殿报到,接受死后的审判。但是如果生死薄上没有他的名字,他就会重新回到世间。不过,生死薄很少有出错的时候,最多也就是写错几个时辰而已。所以这才有了回光返照的情况,一些人眼看要死了,都快要停止呼吸了,却突然好了过来,但是再过几个时辰,病情再次恶化,最终死翘翘。罗蒙德想必也是这种情况。他被咬死后,来到阎王殿。铁面判官在查阅了生死薄后,认为他还有几个时辰才会死,所以又放他回了阳间。然后,他死在了你的枪口下,这个时辰才是生死薄上他死亡的正确时刻。” 这都什么说法啊? 我偷偷把格桑拉到了一边,小声问他:“大和尚,你真的是得道高僧?这样的胡编瞎造都说得出来?” “嘿嘿。”格桑皮笑肉不笑地说道,“我这活佛的称号是世袭的,前一任活佛死的时辰,恰是我出生的时辰,我被推举为转世灵童,所以就成了活佛格桑大师。” “那尸变的说法是真有其事,还是你刚才瞎编出来的?” 格桑的脸上挂下几条黑线,答道:“这个嘛……这个嘛……我是在香港鬼片里看到的说法……” 我算是彻底被他打败了。 坐在一边地上喘气的陈博士突然叫了起来:“这说不定是一种传染病!” “传染病?” “对,莫巴克得了一种传染病,造成他神智不清,于是来咬了罗蒙德。而在咬的时候,莫巴克体内的病毒也通过口腔牙齿与咽喉传进了罗蒙德的血液中,让他也被感染了。而在感染的初期,罗蒙德只是昏迷,呼吸的频率极慢,心脏也几乎停止了跳动。但那只是假性的死亡,等他缓过气之后,就醒了过来,但病毒的感染却令他失去了理智,所以他要来袭击雅咪与苏幕遮。” 陈博士的这种说法还多多少少有一点科学道理。 不过,真能这么解释吗? 忽然,陈博士的眼里闪烁出兴奋的神色。他从随身带的包里取出一支注射器,蹲在了罗蒙德尸体身旁,在罗蒙德的肘关节内侧抽出一管血液,喃喃说道:“这种传染病是我前所未闻的,要是能找出病理学依据,写成论文,说不定可以上《柳叶刀》杂志的,还说不定可以拿诺贝尔医学大奖!” 我对他的说法只能抱以无奈的苦笑。 但随即,陈博士又说出了一句话,惊得我差点四脚朝天倒在地板上。 “可惜,现在抽到的,只是死人的血液样本。要是我能找到一个正在发病的病人,抽到他的血液,那该多好!” 疯子!陈博士真是个疯子。我被他彻彻底底地打败了! “嗷呜——” 就在这时,我忽然又听到了恐怖的嚎叫。声音是从楼下传来的,然后我又听到了沉重的脚步声,正从调度室外的铁制螺旋梯传来。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 雅咪惊慌失措地冲到门边看了一眼,然后跑回我的身后,恐惧地叫道:“是莫巴克!莫巴克回来了!” 她的话音还没落下,门外已经出现了一个形容枯槁的土人。他身材矮小,皮肤黝黑,上身赤裸,牙齿却滴淌着乌黑的鲜血。 “快用枪射他!射他!”雅咪几近绝望地叫道。 “别!别射!让我先取他的鲜血……”陈博士兴奋地不得了,大声在我耳边说道。 这迂腐的家伙!我得给陈博士一点颜色看看。 我转过身,一把捉住了陈博士的领口,稍一使劲,就把他拎到了我的身前。然后我狠狠一推,就把他推到了门前莫巴克的身边。 陈博士显然没料到我会做出这样的举动,正当他惊骇的时候,莫巴克已经用双身擒住了他的胳膊,张开大嘴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就要向陈博士的咽喉咬去。 我抠动扳机,“砰”的一声巨响,子弹击中了莫巴克的肩膀。莫巴克只是迟疑了一下,看了一眼肩膀上的枪伤,又扭过脸去,准备咬陈博士。 我不无调侃地问:“陈博士,现在你是想让我一枪轰掉他的头,还是等你抽了他的血再开枪呢?” 陈博士已经吓得全身颤栗不已。他几乎哭出来了,两腿不停打着摆子。 “苏,杀了他!杀!”陈博士尖叫了起来。 “砰!”我抠动了扳机。 在杀罗蒙德的时候,我就已经知道,射杀肩膀、左胸都是没用的,只有轰掉他的脑袋,才可以让他真正死亡。 所以,这一枪,我是瞄准了莫巴克的太阳穴。补充一句,我的枪法很好,非常的好。 莫巴克的身体,应声倒在了地上。他死了,他真正的死了。 “陈博士,你现在还想抽病人的血吗?”我戏谑十足地问道。 “唉……”陈博士执迷不悟地叹道,“作为一个医生,不管怎么样,见到一种新的传染病,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寻找治疗的方法,否则这样的传染病人会越来越多。尽管这次差点让我送了命,但以后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得想办法抽取到病人活着时的鲜血。” 不得不说,陈博士的这番话令我肃然起敬。 不过,我相信,他一定还会有机会的。而且,这个机会马上就会来了。因为,在这个时候,我们都听到调度室外的停机坪上,传来排山倒海般的嚎叫声。 “嗷呜——” “嗷呜——” 我走到门边,向外望了一眼,顿时目瞪口呆。 停机坪上,密密麻麻站着数不清的土人,他们全都赤裸上身,双眼呆滞,七窍流血。他们缓缓移动,形如僵尸,正向我们所在的调度塔包围过来。 我们已经无路可逃。 情况非常危急! 第四十九章 活尸之地 “我的天啊,阿弥陀佛!”格桑大和尚痛苦呻吟道。 “快关门!”我大叫道。 我“砰”的一声关上了调度室的铁门,又招呼他们几个帮我一起把写字台推了过来,从里面顶住了铁门。 尽管所有的窗户和大门都关着,我却依然可以嗅到屋外炽盛的尸臭气味。 “苏,现在我们怎么办啊?”陈博士绝望地问我。 “现在……不如让格桑大师出去给他们念一段药师清心咒吧……看能不能让这些僵尸清净一点。”我说道。 显然格桑大和尚对我这不合时宜的幽默感并不感冒,他狠狠瞪了我一眼,说道:“苏,你还是想点有建设性的主意吧。” “建设性的主意?我当然有的!”我一边说,一边从裤兜里摸出了国际海事卫星电话。 “我现在就给坎苏辅王打电话。一时半会,僵尸是攻不进调度室里来的,只要在我们饿死以前,坎苏辅王派兵来解救我们,那我们就没事了。” “真是个好办法!这样说来,如果时间来得及,今天晚上我们就可以回到坎苏城,那我今天晚上要去吃顿大餐。”格桑摸着肥得流油的肚子,满意地说道。 “唉……”只有陈博士叹了一口气,说,“可惜,这次我得无功而返了,找不到毒草,也抽不到僵尸的血。一无所获啊!” “那好,陈博士,我现在就放你出去,你随便找个僵尸,请他伸出胳膊,你抽好血后就回来。”我这么一说,陈博士立刻没话讲了,安安静静看我拨通了坎苏辅王的电话号码。 电话接通了,此刻坎苏辅王肯定正与什么人在吃喝玩乐,我不仅听到了觥筹交错之声,还听到了风骚女人调笑的声音。这花天酒地的家伙啊! 坎苏辅王显然很不满意我打断了他的好事,抱怨地问道:“苏幕遮,什么事啊?” 我尽量言简意赅地把现在的处境告诉了他,但这也足足花了将近十五分钟。 坎苏辅王也很着急,他大声地问我:“我好像听到你那边有乒乓作响的声音,这是怎么了?” 我答道:“这是门外的一具僵尸正在砸门呢!” 电话对面,一阵短暂的沉默,接着,辅王问道:“那你现在想让我帮你做点什么?” “赶快派一辆直升飞机来,扔根吊绳下来,把我们都拉上去!”我说道。 电话那头又是短暂的沉默。 “怎么,辅王,你不愿意帮我这个忙?”我隐隐有些不满。 “苏啊,不是我不帮你,但是……”他迟疑地说道,“你知道吗,其实你们现在所处的地方,我是没有管辖权利的……” “什么意思?你没有管辖权?” “是的,天坑附近,除了狄力度的领地外,根据先帝与某个南美国家签定过一个秘密条约,那里被辟为租界,期限为五十年。就连司徒教授的猎人联盟与军方,也是被这个国家邀请去协助保卫工作的。所以,我没有权力派遣直升飞机去营救你们。”辅王低声答道。 “那我们现在只能在这里等死了吗?”我愤怒地问道。 “苏,你别着急啊。我这就与司徒教授联系,他毕竟和那些南美人熟一点,看他能不能帮你们联系到直升飞机。” “算了,我自己打电话给司徒教授!”我怒气冲冲地挂断了电话。 陈博士与格桑大师都用茫然的眼神看着我,我把大意给他们说了之后,格桑大师叫了起来:“这里居然不是我们自己国家的领土?怎么连我这个移民局长都不知道?真是太过分了!” “现在先别说这么多。反正坎苏辅王是靠不上了,我们只有求助于司徒教授的猎人联盟。”我冷静地说道。 司徒教授的电话很快就接通了,当他听说我所在位置后,惊声叫道:“你们怎么会在那里?我已经得到消息,那里出现了恶性传染病,和我们合作的南美人已经派出了轰炸机,准备把那里夷为平地,不让病毒扩散。飞机已经出发了!” “这怎么可以?这不是要把我们全炸死吗?”我叫了起来。 陈博士与格桑也露出关切与恐惧的神色。 “这样好了,我马上联系一下南美人的指挥官,我帮你接通他的电话。”虽然我与司徒教授曾经是敌人,现在也不是朋友,但他还是答应帮我这个忙。 几分钟后,我终于接通了这个叫曼森的南美人的电话。说实话,他的名字一点也不像南美人,倒是有点像中欧或是南欧人的名字。 曼森在电话里,用平淡如水的声音,对我说道:“你就是苏先生吗?我不是告诉过你们,千万不能下直升飞机吗?” 他就是在我们乘坐直升飞机时,警告我们不得靠近天坑的那个冷漠的声音。 我答道:“我们达到这里的时候,这里根本没有一个工作人员,所以不得已我们才下2了飞机。现在我们已经被困在了调度塔里,我请求你们立刻放弃轰炸的计划,这里的土人只是患了急性传染病,又不是罪犯,为什么要全部炸死他们呢?” “真是对不起,苏先生,你根本不了解这种传染病的严重性。你看过《活死人之地》这部美国电影吗?他们的病就与电影里的僵尸差不多,咬到谁,就会让谁变成和他们一样的模样。我也没有选择,如果他们走出了丛林,那么整个国家都危险了。坎苏城还有外国游客,如果游客被传染了,这种病症有可能被流传到全世界去。所以——对不起,苏先生,我必须要轰炸机场。” 我愤怒地叫道:“那我们呢?你会连我们一起炸死的!” “对不起,比起全世界的安全来说,你们区区几个人的性命,实在是微不足道的。”曼森冷冷地说道。 “好!既然你这么说,我会把这里发生的一切告诉全世界!”我也急了。 “哈哈!”曼森笑了,“你有什么办法把机场的事告诉全世界?我已经停掉了机场的电,就凭你有个卫星电话,又拿说服多少人相信这一切?别人只会把你的话当作精神病人的呓语而已。” “哈哈!”我学着他的笑声,也笑了一下,“别忘了,我除了有卫星电话,还有笔记本电脑和数码相机。我会把你们轰炸时的即时照片传到电脑里,然后利用卫星电话登上网路,把照片发到全世界的网站去!你会出名的!会非常非常出名。我提醒你一下,和我在一起的,还有一位这个国家里最受敬仰的活佛——格桑大师。要是民众知道他是被你们炸死的,你应该知道后果吧?你们就别想在这个国家里混了!” 电话那头,曼森沉默了。他慢慢地说:“给我五分钟的考虑时间。过五分钟,我给你答复。” 或许,曼森还不是最高指挥官,他必须还要去向上级请示意见。 这五分钟,真如漫长的一个世纪。我喃喃地说:“这可真叫如坐针毡啊。” 格桑大和尚忽然问道:“苏,什么叫如坐针毡?” 唉,真看不出这大和尚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居然还对中国成语充满了好奇。不过呢,知识总是多多益善。我用五分钟的时间向他解释道:“如坐针毡,就是指,一个人坐在用针做成的毯子上。而现在——是我们四个人同时坐在了针做成的毯子上!说不定过不了多久,我们四个人就变成森森白骨,取代了针毡的位置。不过,天知道以后又有谁会坐在我们四个人尸骨制成的针毡上……”说实话,最后这几句话,是我故意在吓唬格桑大和尚。 我的目的达到了。格桑大和尚吓得牙齿格格打颤,我想他一定会记得如坐针毡这中国成语。 当我刚解释完成语的时候,曼森的电话正好适时地打了过来。 电话中,曼森不无颓丧地说:“好吧,轰炸计划推迟一个小时,我会先派驾直升飞机把你们接走。但是,轰炸计划是不能取消的!我必须消灭这可怕的病毒,我不能凭一时的慈悲,让全世界都处在危险边缘!” 说实话,曼森的话不能不说,不是没有一点道理。 我以沉默同意了他的意见。 只是可怜调度塔外的那些土人们。 半个小时后,一驾直升飞机停滞在调度塔上方五十米的空中,一副软梯落到了低哦度塔的玻璃窗外。 又过了半个小时,我、陈博士、格桑大和尚与机场唯一幸存者雅咪,已经坐在了直升飞机上。在飞机离去的时候,我们看到几驾轰炸机快速地飞了过来,机场附近升起一团又一团的蘑菇云,还有此起彼伏的爆炸声。 格桑双手合什,默默诵着一段往生咒。 “梵音南无阿弥多婆夜,哆他伽多夜哆地夜他。阿弥利都婆毗阿弥利哆悉耽婆毗,阿弥利哆毗迦兰帝。阿弥利哆毗迦兰多,伽弥腻伽伽那,枳多迦利娑婆诃……” 比起全世界人民的安危,几百个土人的生命又算得了什么? 这也算是一种博弈论吗? 我很无奈。 但不管怎么说,这也算是一段极为凶险的经历,也值得我特意为之书写一笔。 我回到了坎苏城,才从坎苏辅王那里听说,在轰炸了机场附近的各个土人部落后,南美人又请求军方的人前往雨林对患病的土人进行剿灭。听到这个消息,我立刻问道:“那狄力度的部落呢?” “很巧,所有发病的部落,都在天坑南边。而狄力度的部落正好在天坑北边,所以他们安然无恙。不过为了防止病情扩散,我已经派人把狄力度与他的妻子接到了坎苏城,另外还有军方的人在他的部落旁进行保护。唉,没办法啊,当年与他们签定保留地条约的时候,正是被法国人殖民占领的时期,所以这个条约受法国政府的保护,那块地连同天坑,将永远属于狄力度的部落。”辅王摸着他的肚子不无郁闷地说道。看来他觊觎这块土地已经很久很久了。 不过,听说狄力度来到了坎苏城,我还是很高兴的,我真想和他与蜜雪尔见上一面。可是坎苏辅王告诉我,因为他们是从急性传染病疫区出来的,所以这会儿正在市立医院里隔离,要一周后才可以探视。 在辅王王宫中,我看到军方送来的一盘标为绝密级的录影带。 画面中,几个士兵提着冲锋枪在雨林的灌木丛中警惕地前行。突然间,一个上身赤裸的土人从灌木丛的一侧冲了出来,一把抱住其中一个士兵的腰,然后张开嘴,在士兵的颈子上咬了一口。这个倒霉的士兵捂着颈子痛苦嚎叫。另一个士兵抬起枪,朝着土人的头开了一枪,土人应声倒在了地上。 那个被咬的士兵还依然倒在地上挣扎着。开枪的士兵没有犹豫,枪口对准了地上的同伴的头。“砰!”他的同伴不再挣扎了,永远也不能挣扎了。这还不说,他又摸出一把锋利的匕首,蹲下身来,熟练地割断了同伴的喉咙。 “这是防止他再度复活,所以才割断了他的喉咙。”坎苏辅王解释道。 “唉——”我只有抱以长长的一声叹息。 第五十章 另有隐情 回到坎苏城的第一天,就有一个身材高大的白种人来王宫见我。他自我介绍说是某南美国家的高级代表,他带了一封司徒教授的亲笔信,托我写一张保密保证书,让我不得把雨林里看到的情况公诸于众,并且还附上了一张数额不小的支票。 而坎苏辅王也劝说我,签了这张保证书,也可以不让普通民众知道真相后引起群体性混乱。我考虑了良久,觉得既然还要在这个国家里混,这张保证书不签是不行的。 想必陈博士与格桑大和尚都签了这个保证书。这两个家伙,一个一回来就钻进实验室里不再出来;另一个则提前申请上班,放弃了休假。而雅咪一到了坎苏,就失去了联系,天知道她到哪里去了。 我百无聊赖地呆了一周,终于等到了狄力度结束隔离的时间,立刻迫不及待赶到了医院。以我的性格,看望病人是不会带什么鲜花与水果的,我直接把南美人送的支票转送给了狄力度。我们在医院里聊起了天,可每次我要把话题引向天坑或是僵尸时,狄力度都会马上把话题引来,老是跟我说什么坎苏城有啥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 不过,我只看到了狄力度,没看到蜜雪儿。狄力度说,蜜雪儿被几个老朋友约出去吃饭了。我心里暗自一惊——蜜雪儿曾经是拉沙瓦的手下,那她的老朋友,必然也和这个国家的秘密警察组织套跑不了干系。 见狄力度聊个天都吞吞吐吐的,我觉得这样实在无趣,正准备起身告辞的时候,狄力度突然说道:“苏,我在这医院里隔离了一个礼拜,连澡都没好好洗上一个。一会儿你有时间吗?我带你去坎苏城南的泡泡宫,洗一个正宗的泡泡浴?” 泡泡宫,我是知道的,那是坎苏城里最豪华的泡泡浴室之一。泡泡浴是这个国家最富有特色的一个旅游项目,是将桑拿、芬兰浴、日式温泉浴与印度按摩融为一体的休闲活动。可狄力度这家伙为什么会突然约我去洗泡泡浴呢? 不过,我来这个国家这么久了,还没真正享受过泡泡浴,反正我已经送了狄力度这么大一张支票,让他请我洗次澡,也是应该的。我欣然接受了狄力度的邀请。 我们叫了一辆出租车,刚向城南行驶到一半的时候,狄力度突然拍了拍脑门,说:“我想起来了,城西有一家泡泡浴室才开张,蜜雪儿的朋友送了几张代金券来,我们干脆去那里吧?” 我耸耸肩膀——这小子也太抠门了。 出租车调了个头,向城西驶去。半个小时后,我们终于来到了这家名为金竹堂的泡泡浴室。不过,令我很郁闷的是,狄力度寻遍了身上每一个荷包,才发现优惠代金券竟然忘在了病房里。不过来都来了,没有代金券,我们也只好进去。 我们谢绝了提供伺浴小姐的服务,径直走进了桑拿部。在更衣室里,我们换上了浴袍,走进了桑拿室。 淋了一瓢水后,桑拿室里全是蒸腾的雾气。直到这时,狄力度才长长吁了一口气,对我说:“苏,现在我终于可以放心地说话了。” “你这是什么意思?”我惊奇地问道。 “唉……病房里都是窃听器,护士都是猎人联盟派来的间谍,我怕等我们还没去泡泡宫,泡泡宫里每间桑拿房里都放好了窃听器。我还担心自己的衣服上被搁置了窃听器,所以只敢脱光了衣服和你说话。”狄力度长长叹了一口气。 “为什么会这样?” “这还不简单吗?僵尸病毒的发作,不是偶然的。天坑南边的部落全都发了病,北边的部落却没发病,而在那几天,雨林里的季风,正是由北吹向南方的。”狄力度答道。 “你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 “我的意思是——僵尸病毒根本就是天坑里的基地制造出来的!不知怎么,正好泄露了出来,风向将病毒扩散到天坑以南的雨林部落,才造成了这场浩劫。” “天哪!我的天!”我惊叹到,实在是不敢再去想象狄力度的推测。 “更可怕的是——猎人联盟与南美人正准备消灭一切证据。包括灭口!”狄力度狠狠说道。 “灭口?” 狄力度的神色突然黯淡了下来,他喃喃地说道:“今天我接到了一个消息,他们告诉我,我的族人,在昨天晚上,集体患上了僵尸病毒。他们互相残杀,死了又活过来,然后又去杀别人。一夜之间,我的族人都没有了,他们全成了没有魂灵的活尸活死人。今天一早,军队的人到我的部落去过了,他们开枪,血流成河,他们用枪轰掉了所有族人的头……” 狄力度哭了起来,像个失去心爱玩具的小孩。 “唉……”我叹了一口气,拍了拍好朋友的肩膀。 “今天,他们带走了蜜雪儿,我知道,以后我再也见不到她了。我也知道,下一个就会轮到我。”狄力度眼圈隐隐发红。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他说得没错,南美人与猎人联盟不会这么轻易放掉他的。他们已经不惜消灭了整个部族,难道还会在意狄力度与蜜雪儿的生命? 下一个轮到了狄力度,那么再下一个呢?会轮到我了吗?还是陈博士?或是格桑大和尚? 我忽然想起,和我们一起回来的雅咪已经失踪了。难道她在已遭了毒手? 而这一周,我都没见到格桑大和尚与陈博士。他们现在在干什么?他们出事了吗? 桑拿室里浓烟密布,我开始感觉有些窒息,里面越来越热了。不知什么时候,换气扇居然停止了转动。 我准备拉开桑拿室的木门,想要透一口气。却忽然心中一惊——木门拉不开了!好像是有人在外面把桑拿室的插销锁上了! 有人想把我们困在桑拿室里! 是谁? 屋里的烟雾越来越浓密,狄力度忍不住咳起了嗽。我也几乎换不过气了。 幸好,这只是一扇木门。 我抬起手,运了一下力,准备击碎木门。但我却又暗暗叫了一声不好——我的真气竟全然消失,是体内的毒素又一次在这生死存亡的节骨眼里发作了。 天哪,我使不出一点力,胳膊无力得就像个婴儿。现在我赤身露体,解救我的胶囊在更衣室中我的衣物中,我该怎么办?难道我会死在这间桑拿室里? 这可真有讽刺意味,我苏幕遮大风大浪都挺过来了,却会被闷死在一间又狭又窄的桑拿房里。以后这事传出去之后,不知会有多少人笑话我。 我有些绝望了。屋里的空气已经越来越稀薄,我开始感觉眩晕,眼前仿佛有无数颗星星在旋转。幸好,我也有过一些火场逃生的经验,知道热空气都是向上走的,而冷空气会在靠近地面的地方。 我拉了一下狄力度,我们一起倒在了潮湿的地面。我小声对他说:“快,你去拍门,我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了!” 狄力度匍匐前行到木门旁,正要拍打木门的时候,忽然我听到“啪嗒”一声,门竟然露出了一条缝。 一股清新的空气从外面泄了进来,我终于不再眩晕。 是谁在外面拉开了插销?是谁救了我? 我挣扎着站了起来,推开门。 在桑拿屋外的地板上,搁着一根五彩斑斓的孔雀羽毛。 孔雀女?孔雀女又出现了? 我的心里一阵莫名的激动。 第五十一章 与虎谋皮 劫后余生,我与狄力度却惊魂未定。 我没想到猎人联盟与南美人这么快就开始对我们下毒手。但孔雀女的出现,却令我兴奋莫名。 不过,此时,我最担心的,却是陈博士与格桑大和尚的安危。 格桑最起码,还是一个政府官员,又有活佛的头衔。我猜猎人联盟也会投鼠忌器,不敢轻易向他动手的。所以,那个迂腐的科学家陈博士,才是处境最危险的人。 我打了个电话给陈博士,却只有盲音,没有人接。我的心开始忐忑起来——他是不是出事了?要是他出事了,我以后就再也没有解决功力尽失的胶囊了,这也是我非常担忧的一件事。 我焦虑地挂断了电话,可就在这时,我的行动电话立刻就发出了刺耳的铃声。看了一下号码,竟是特瑞丝皇后打来的。皇后会找我做什么? “苏幕遮吗?你赶快到行宫来一趟,我有很要紧的事来跟你说一下。”皇后的语气很焦急。 正好,我也想找她。 现在我正处于很危险的境地,可以救我的,除了坎苏辅王,另一个就是特瑞丝皇后了。只有他们才有力量与猎人联盟抗衡。而且皇后早已经把司徒教授当作了杀害丈夫的凶手。虽然说,在我看来,也许凶手另有其人。 去行宫,我必须要带上狄力度。他的处境比我更危险。我只要吃过了胶囊,凭借功夫,我相信自己很难被人击败。而狄力度就不一样了,他只是个养尊处优的部落酋长,尽管拥有英国大学的学位,但他却依然手无缚鸡之力。我必须要保护他! 出了浴室,皇后派来的车已经停在了大门外。 半个小时后,我们已经到达了皇室行宫。在行宫内室,我不仅仅看到了特瑞丝皇后,还惊喜地看到了陈博士。 我一看到他,就狠狠冲他胸口打了一拳,说道:“你这小子,怎么我打你电话,你不接听?” 陈博士痛苦地捂着胸口,委屈地说:“我来找皇后的时候,一不小心把电话忘留在实验室里了。” 而狄力度与陈博士也是老朋友了,他们在英国读书的时候就认识,此刻他们紧紧拥抱在一起,述说离别之情。 我问特瑞丝皇后,说:“皇后,您这么晚叫我过来,究竟有什么重要的事?” 特瑞丝满含深意地望了一下狄力度与陈博士,然后对我说:“我们到书房去,我慢慢给你说。” 进了书房,特瑞丝皇后满脸挂着忧虑,她对我说:“这次我叫你来,是想让你帮我出出主意。” “究竟什么事啊?” “关于坎苏古城的开发。本来这事是交给了辅王,我完全尊重他所做出的决定。不过,这次决定提供资金的国外大财团,最具有实力的,一共来了四家。一家是北美新大陆的莫斯集团,一家是欧洲古老帝国的贝克集团,一家是南美某国的紫鸢集团,还有一家是北欧的捷力集团。这些财团都有各自的政府撑腰,所以我们得罪哪一家都不好。辅王不敢得罪他们,所以给四家人说了,最后决定权在我手里,把这个烫手山芋扔到了我手里。我今天请你来,就是想听听你的建议。” 我愣了一下。其实,我对政治一点都没兴趣的。我一直都认为,政治是全世界最卑劣的行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与肮脏的东西。不可否认,现在坎苏古城的开发,已经与政治挂上了钩。现在特瑞丝皇后让我出主意,岂不是让我的头都肿了一圈。 不过,我对政治没兴趣,并不代表我对政治没了解。 我思索了片刻,对特瑞丝说道:“这四家财团里,我们首先得把新大陆与古老帝国的这两家剔除掉。” “为什么?他们是最有实力的啊!”皇后惊讶地问道。 我说出了自己的理由:“新大陆与古老帝国一直是针锋相对的,处处竞争,甚至到了撕破脸皮的地步。如果你把开发权给了新大陆,无疑会惹恼古老帝国。而同样的道理,你把开发权交给古老帝国,新大陆也会生气地疏远你们国家。所以——最好的办法,这两家都不给!把开发权交给这两个国家以外的任何国家,他们都会无话可说。” “嗯,好主意!那剩下两家呢?我该选择谁?”皇后继续问道。 “从我的角度来看,皇后,你也知道,我与陈博士、格桑大师刚从雨林归来。而我们在那里的经历,或许你都知道。” 皇后点点头,表示她都很清楚发生的事情。 “我们在那里,与南美人接触过。我感觉,他们非常阴险,几乎要了我们的命。而你们国家的很大一块雨林,竟然是属于他们国家的。南美人还在雨林里建设了属于他们的基地,而这基地究竟是做什么的,没有人知道,非常的神秘。我认为,南美人对贵国的政权,是有威胁的。而他们与猎人联盟也一直有所勾结,所以开发权交给他们,是非常危险的!我的意见就是——开发权交给北欧的那家什么什么公司。” “捷力集团。”皇后补充道。 “对!反正无论给谁,都不能给南美人!”南美人对部落土人的屠杀,至今令我耿耿于怀。 “好,我就照你的意见去做。苏先生,你的见识实在是太广了。如果不是你不愿意改变国籍,我真想封你一个部长。”皇后心怀感激地对我说道。 不过,我心里却有些嘀咕。 坎苏辅王知道决定权是个烫手山芋,所以他扔给了皇后。而皇后做决定,却是来向我询问。以后这事若是传出去了,不管是新大陆,还是古老帝国,抑或是南美人,他们恨的都将是我。这可关系到几十亿美金的丰厚利润,我可算是被卷进了肮脏的政治旋涡。 就在这时,我们谈话的书房的门突然被推开了。陈博士很激动地冲了进来,大声叫道:“开发权不能给北欧的捷力集团,应该交给南美人!” “你在外面偷听?”特瑞丝皇后冷若冰霜地问道。她很严肃,我从来没看到她这么严肃过。 “是的,我在偷听。但是,我也是为了国家的利益!我坚定地认为,我们应该把开发权交给南美的紫鸢集团!” “为什么?难道你忘记了,在雨林里,南美人差点炸死了我们?”我问道。我越来越觉得这个迂腐的科学家,想法实在是太出格了。 “你们听我说——”陈博士很恳切地请求道。 “你说吧,我洗耳恭听。”皇后无比威严地说道。而我在想,要是陈博士的话打不动皇后,他会招来什么样的后果呢? “皇后,苏幕遮的话很正确,开发权是不能给新大陆与古老帝国的。我们要做的,其实就是在南美与北欧两家财团之间进行选择。选择北欧的财团,只是一项稳健的选择。但是,没有风险,就意味着没有压力,而没有压力就意味着没有动力。” “那南美的财团呢?难道你就不怕他们有野心?”皇后问道。 “我们可以把开发权交给南美人,但是,我们得有个附加的条件——这个开发权,得拿天坑附近雨林的五十年租借期来换!他们拿开发权,我们收回国土!这样一来,我们才可以重新保持国家领土的完整。要是被民众知道了,我们国家里有一大片国土,竟然属于外国,他们一定会愤怒的。这才是国家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我已经明白了陈博士的意见。既然选择南美与选择北欧财团的区别并不大,那为什么不借此机会拿回租借出去的领土,重新让领土完整。这的确是个好主意,我也不由得击节赞好,鼓起了掌。 特瑞丝皇后望了我一眼,问:“苏幕遮,你也同意陈博士的意见?” 我点头道:“当然,实在是没有比这更好的建议了。” 不知怎么,皇后的眼中竟有些黯淡。她思考了片刻,然后说道:“好,那就按你们的主意,我明天就吩咐辅王与南美人谈判的时候,提出这一点建议。” 话虽这么说了,但我还是有些隐隐的担心。 把古城的开发权交给南美人,会不会是一场与虎谋皮的危险游戏? 特瑞丝皇后款款走出了书房,屋里只剩了我与陈博士两人。我冲他的胸口又偷袭了一拳,赞道:“我真没看出来,你居然还有这么妙的想法。” 陈博士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说:“其实,我提出这样的建议,也是因为我有其他的想法。” “什么想法?”我好奇地追问。 “如果南美人同意了我的这个建议,放弃雨林中的租界,那么我们就可以自由地出入雨林,我一定会马上去雨林。一来可以寻找毒草,研究成分,写出一篇论文,争取发表在《国际植物化学年鉴》中,拿诺贝尔大奖。二来,我还可以去寻找让部落土人基因突然变异,形成吸血僵尸的原因,要是发表在《柳叶刀》上,我还可以争取冲击诺贝尔医学奖。苏,你试着想想,要是我在同一年拿到诺贝尔的化学奖与医学奖,那是不是会很带劲啊?拿中国话来说,叫很牛逼!” “对,不仅叫很牛逼,而且还叫牛逼到不行。”我无奈地答道。 我算是彻底被他打败了。 第五十二章 神秘基地 当夜,我没让陈博士回他的实验室,因为现在我们都很危险,危险到随时会丧失生命。 我,陈博士、狄力度一起回到了坎苏辅王的王宫,至少这里还是很安全的。在路上,我们不停拨打格桑大和尚的电话,可却一直没人接听。我有了些不祥的预感。而蜜雪儿也一直没有下落。 一路上,狄力度一直双手捂脸,十分的痛苦。下车的时候,他已是两眼通红,满面泪痕。 进了王宫,我就从坎苏辅王那里得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今天晚上,格桑大师在从移民局大楼下班回家的路上,发生了严重的车祸。高速公路上,发生连环追尾车祸,格桑大师的车头钻进前面一辆货柜车的车尾,而另一辆货柜车又撞中了他的车尾。格桑大师的轿车被挤成一块肉饼,他当场毙命。 更巧的是,这次的连环车祸,共有十七辆车撞到了一起,其中一辆轿车上,一位年轻的女士也当场死于非命。经过辨认,她是蜜雪儿! 这真是个让人愤怒的消息。 猎人联盟下手的速度真是太快了。如果我们不是有孔雀女相救,恐怕现在也已经成了尸体。 狄力度悲伤地痛哭,陈博士则黯然沉思。 屋里陷入令人窒息的沉默中。 我眼睛转了转,走进了一间空房,然后拨了个电话给特瑞丝皇后。在离开行宫之前,皇后曾经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那是她的私人行动电话,二十四小时不关机的。 已经是后半夜了,特瑞丝皇后已经就寝。她用很慵懒的声音埋怨道:“是苏幕遮啊,这么晚了,你还让不让我睡觉了?” 我心里最柔弱的地方似乎被触动了。我想起三个月前,天天在动物园里看丝儿训练海豚星星的日子。那时,我是多么喜欢她呀!可是昂我知道丝儿就是皇后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是在暗恋天上的一颗星星,我只能远远地看着她,永远无法接近她的心。 我赶紧摇了摇头,竭力抛却心中的杂念。 我在电话这头的沉默,令特瑞丝的语气更加不满:“苏,你怎么这么讨厌?你怎么还不说话啊?人家要睡了!” 我赶紧说道:“皇后陛下,请你在明天吩咐辅王的时候,请他多加一条条款。如果在古城开发协议签定之前,我、陈博士、狄力度发生意外死亡的话,立即取消协议,协议改与北欧的财团签约。” “为什么要这么改?难道南美人对你们会有不利?” “你别问了,就这么给辅王说就是了!”我挂断了电话。我担心再与特瑞丝说话,会令我血脉喷张的。 不过,在这个时候,我知道我与陈博士、狄力度暂时安全了。 次日,坎苏辅王接到了特瑞丝皇后打来的电话。他对条款的修改,感到很不可思议。他也从侧面试探了一下我,可我只是耸耸肩膀,说我什么都不知道。 说实话,坎苏辅王这个死胖子,我一直把他看作是自己的好朋友。有些事,他还是知道得越少越好。我可不想让他和格桑大和尚那个死胖子一样死于非命。 辅王将条款一一报给了南美的紫鸢集团。非常顺利,对方只考虑了两天,就接受了全盘条款。至于那条保证我们三人安全的条款,他们看到后,还主动提出派遣保镖保护我们。当然,我可不想让自己完全暴露在南美人的面前,所以婉言谢绝了他们的“好意”。 要是我的功夫时有时无的秘密被南美人知道了,绝对会告诉司徒教授。在今后的日子里,难免我会与司徒教授正面为敌的。在那个时候,我多一个秘密,就多一分生存的机会。要知道,司徒教授的那个儿子,司徒清,在我看来,才是我这么多年遇到的真正对手。在国术这个领域,我绝对没有半点把握可以取胜于他。 古城开发协议的签定过程中,双方总是为了一些无关紧要的细节在进行着争论。而争论又多是由南美方面提出来的。所以这张协议足足在四个月后才正式签定下来。 我知道,南美人之所以拖这么长的时间,是想要腾出时间清理天坑的基地。他们一定会消灭所有的证据,不留下任何蛛丝马迹。 但是只要他们离开了天坑,我就会让坎苏辅王下令,封锁天坑基地,我和陈博士好好去调查一番。当然,不会少了狄力度——他才是那里真正的主人。 四个月后,我们三个人再次来到了雨林。这一次,直升飞机是直接开到了天坑旁的林间禅院中。比我们先到达的,还有一百多名士兵,他们都是辅王派来保护我们的。 别忘了,对我、陈博士、狄力度的保护期限,只是到协议签定之前为止。如今协议已经签定了,而他们也可以对我们下手了。 天坑里的基地已经成了一座空城,里面每个房间里的东西都被搬走了,什么都没留下。不过,陈博士却一点也不着急。 这一次,他带来了很多专业的设备,都是些我从来没看到过的仪器。他笑着给我说,这次他给特瑞丝皇后提出建议后,皇后奖励了他一大笔钱,他用这笔钱在国外订购了一批专业设备,就是为了这次的天坑之旅做的准备。 我们没有让坎苏辅王派来的士兵下到天坑之脚,因为陈博士并不想让他们打扰我们的工作。 天坑以前使用的垂直电梯已经被南美人拆除了,士兵们只好用绳子分别吊住我们,慢慢将我们放到了天坑下。来到天坑脚下的时候,陈博士与狄力度都不由得赞叹起这里的宏伟。 我告诉他们,其实天坑是被人工挖掘出来的,他们更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即使天坑就在狄力度的管辖范围内,他也从来没来过这里。这可真算得上是大开眼界。 在我曾经被捆绑的那间房里,陈博士取出一盏灯,然后关掉了原本亮着的日光灯。他打开了带来的这盏灯。屋里立刻笼罩了一层诡异的蓝光。在蓝光里我什么都看不到,陈博士递给了我一副墨镜,我一戴上墨镜,立刻看到屋里很多地方发出有奇异的白色光亮。 “这是什么?”我诧异地问。 “这是特异物质留下的光谱。”陈博士答道,“我会采样回去,做专业的分析。我会分析出,这些痕迹究竟是什么物质留下的。” 在不同的房间里,我们采集到了很多这样的物质。陈博士一一编号后,小心放进了一只小皮箱里。 虽然话说得简单,但实际上,操作起来,却是件很是琐碎的事。等我们搜集好之后,时间已经过了五六个小时,我们这就准备回到天坑之上。 陈博士正准备把天坑顶垂下来的绳子栓到衣服上的挂勾上时,我忽然说了句:“陈博士,等一等。” “怎么了?”陈博士问道。 我走到绳子旁,捉住绳子的一端,使劲扯了扯,然后将绳子放下。我仔细地观察着绳子,绳子一动不动。 我很镇定地说道:“不好,天坑上的士兵出事了。” “怎么回事?”狄力度关切地问道。 我解释说,在我下来之前,曾经与士兵的总管说过,在我上来之前,会先使劲扯三次绳子。如果上面平安无事,也会拉三次绳子。现在绳子一动不动,这就说明上面的士兵一定是出事了。 “出事?他们会出什么事?”陈博士问道。 “说不定是皇后提出,南美人得用雨林的租界来换取坎苏古城的开发权,南美人不甘心自己的租界被剥夺,所以迁怒与我们三人,现在来报仇了。”我分析道。 我的话还没说完,忽然我听到一阵凌厉的风声。我抬头一看,竟看到几块巨大的石头呼啸着从天坑顶上砸了下来。一定是我刚才拉动绳子的时候,惊动了上面的人。他们料定我们就站在绳子旁,幸好我是习过武的人,说时迟那时快,我左手拽住陈博士,右手拽住狄力度,猛一蹬地,身体登登登就向后退出几步。而陈博士与狄力度也被我拽到了后面几步之远的地方,因为惯性的原因,我们结结实实地摔在了地上。同时,我们听到“砰砰砰”几声巨响,那几块巨大的石头正好落在了我们原来站着的地方。 好险! 我们下来的时候,心想天坑上有一百多士兵,觉得很是安全,所以我并没有带武器。现在想来,这真是个极大的错误。要知道,能够在短时间干掉一百多士兵的,绝对不是什么等闲之辈。 不过,上面的人,并不知道我们没有武器。这倒是个对我们有利的地方。 我的反应的确很快。在看到石头落到地上的时候,我立刻对陈博士与狄力度说道:“快!我们赶快惨叫!” 我率先发出凄厉的惨叫声:“啊——啊——啊——” 我的用意很简单,就是想让天坑上的人听到我们的惨叫,以为我们被石头砸中了。 还好,陈博士与狄力度都明白了我的用意,也发出了极为凄楚的叫声。 然后,我的手突然挥舞了一下,停止了叫声。与此同时,陈博士和狄力度也立刻闭上了嘴。我们这样做的目的,是想让以为我们已经死了。 “现在我们该怎么做?”陈博士问道。 我说:“现在,上面的人,肯定会下来确定我们是不是真的死了。如果他们在石头下面,并没发现血迹与我们的尸体,绝对会大吃一惊的。而在这个时候,我再突然袭击他们,一定会让他们猝不及防的。” “可是……我和狄力度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啊……我们可以做什么呢?”陈博士忧心憧憧地问道。 “嘿嘿。”我笑道,“这也是我担心的问题。只要你们不干扰我,那就是对我最好的帮助。这样,你们都进基地,尽量躲起来,就算我敌不过来人,你们也别被他们发现后捉到。陈博士,你一定要把手里的小皮箱保护好,里面的东西也许非常重要,天坑上的人,就是冲着这个来的。” “可是……”陈博士还在犹豫,或许他还想向我表示一下愿意与我同仇敌忾的态度。 这迂腐的科学家啊! 我挥了挥手,说:“陈博士,你就算帮我一个忙吧,赶快和狄力度躲到基地里去!狄力度还要为蜜雪儿报仇,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我的话一说完,陈博士的眼神突然黯淡了下来。他的眼窝里甚至盈出了一汪泪水。 这迂腐而又多愁善感的科学家啊! 陈博士一把抱住了我的肩膀,抽泣着说:“苏幕遮,你真是个大义凛然的壮士啊!我真对不起你。” “唉,我还没死呢。你又有什么对不起我的。”我笑答道。 “我真的对不起你!本来,你身体里的毒素,我知道怎么解的。可我报着私心,见你功夫那么好,坎苏辅王与皇后都很器重你,觉得你以后一定可以帮到我许多忙,所以并没有一次就把解药交给你。我配了一种只可以解一半的解药,药性过了之后,你体内的毒素就会复发,到时候你就会找我帮忙,我就可以一直叫你帮我做事。苏幕遮,我真的对不起你。” 我的眼睛现在一定绿了。陈博士居然还有这样的心计,实在是让我想不到。 这迂腐而有多愁善感且愚蠢的科学家啊! 不过,陈博士马上说道:“今天你在下天坑前,曾经事先服用过一次解药,四十八小时内毒素都不会复发的。这次,不知道我们还有没有机会离开这里。苏,如果你可以安全脱险,回到坎苏后,在我的实验室的厕所天花板上,有一块吊顶是松的,揭开后,里面有个油纸包,里面写着真正解药的配方。那些药物你随便在哪家中药店都可以配到。三碗水煎成一碗水,连喝七天,你身体内的毒素就会完全消弭,永远不会复发。” 好吧,既然这么说了,那我就原谅他这迂腐而有多愁善感且愚蠢的科学家吧。 这时,坑壁旁下垂的绳子忽然悠悠地摇晃起来,一定是有人正沿着绳子滑下来。 我把陈博士与狄力度推进了基地大门,大声说:“帮帮忙,你们千万别出来!我得工作了!” 大门关上,我躲在门边的掩体后。这时,我已经看到三个身穿黑色紧身衣的男人正捉紧绳子滑了下来,离地面只差十米了。 第五十三章 救命河道 掩体离石头堆只有几步之遥,这对我预谋中的突然袭击,很有帮助。 三个黑衣人滑落到天坑之底,立刻走到石堆旁,仔细地检查起来。一个人背向我,另外两个人正面面向我。他们都是肤色白皙、鼻梁高耸、金发碧眼的白种人。 他们都背着冲锋枪,腰间还别着通话器。他们是有备而来的。 石堆下是不会有尸体的,甚至连血迹都没有。 正面面对我的一个黑衣人突然一声大喝,说出几句我无法听懂的话,声音很是焦虑——他用的,正是那种长音节与短音节相结合的神秘怪异语言。我曾经在火车上听司徒教授与小波用过,也听赤名莉香在丛林里用过。 不用说,这帮人定然与司徒教授和南美人有关。或许,这种语言本身就是南美的某种方言。 趁着他们惊讶的时候,我忽然鬼魅般从掩体后闪出,箭步向背朝我的这个人冲去。那两个面向我的人,眼里闪烁出诧异的表情,抬起了手中的冲锋枪。不过,他们已经晚了,背对我的这个人身材很高,我躲在他身后,他的身体可以为我挡住所有的子弹。 面对我的一个黑衣人大声叽里咕噜提醒他注意,但已经完了。我已经冲到了他的身后,一手从后面掐住他的颈子,一手捉住他握冲锋枪的手腕。他挣扎着抬起冲锋枪,手指下意识地抠动了扳机。 “哒哒哒——哒哒哒——”枪口闪出淡蓝色的火苗,一梭子子弹正好射向对面。正面面向我的两个黑衣人大声惨叫起来,其中一个已经应声倒在了血泊之中。他的胸前正好被冲锋枪子弹射成了马蜂窝。 我擒住的这个人还想挣扎,我的手已经化为手刀,使出了十分力,重重地劈在了他的颈子上。他挣扎着一下,整个身体就已经软绵绵的倒在了我的怀里。不过,他的身体还继续帮我挡着子弹,这也让对面幸存着的黑衣人投鼠忌器,不敢随便向我开枪。 当然,我就管不了这么多了。我拎着手中这人的领口。蓦地一下向对面那人扔去,我的力度用得非常大,所以他身体抛出去的速度极快,对面那人根本没办法也没时间躲避。身体重重砸在了他身上,他的枪口也随之失去了准星。而我跟在抛出去的黑衣人身后,如影随形,已然跃到了最后一个黑衣人的面前。趁他枪口没对准我的时候,手刀准确无误地劈在他的太阳穴。 他哼了一下,倒在我的面前。我拾起他的冲锋枪,朝他的前胸也给了一梭子。 黑衣人腰间的对讲机,此刻急速传出了几句我所听不懂的话,又是那种长短音节结合的神秘怪异语言。一定是他们听到了枪声,弄不明白下面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所以才急着追问。 我拾起对讲机,大声用英文说了一句:“你们的人都死了!有种就下来吧!”我怕他们听不懂,又用南美常用的语言西班牙语与葡萄牙语重复了一遍。 这时,我听到对讲机里传出一个冷漠的声音:“好吧,你们就一直呆在天坑下面吧。下面什么吃的都没有,我在上面守上七天,然后下来收你们被饿死的尸体。就算你们想通了,把下面三个我们的人的尸体吃了,也最多可以多活一个礼拜。然后你们再互相杀戮后食用尸体,我还可以再多给你们一个星期。反正,我们的时间多的是!”说话的人用的是纯正的英文,声音很耳熟——竟然是南美人的首领曼森! 这该死的!曼森说得一点都不错,天坑下什么吃的都没有,我们又只能通过唯一的一条绳索才可以上去,而曼森的人正手持冲锋枪等在天坑之上。这下可真是麻烦了。 这时,我面前的绳索也软绵绵地落到了地上。曼森的人在上面用刀割断了绳子,我们连最后一个上去的途径也失去了。 难道我真会在天坑下面被饿死吗?我看了一眼脚边的三具尸体,突然感到一阵恶心。 我不至于要吃他们尸体上的肉吧? 就在这时,基地的门突然被打开了,陈博士冲了出来,兴高采烈大声对我叫道:“苏幕遮,你快来,我们有办法离开这里了!地下室的下面竟然有条人工河,河道里还有条木船!” “真的?”我高兴地叫道,“真是太好了!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忽然间,我想起一件事。我手里的对讲机还开着的,曼森听到了我们的话没有?我和陈博士一直是用汉语在交谈,我希望曼森听不懂我们所说的语言。现在我们已经没有其他退路了,就算曼森听懂了,我也要闯下这一关。 我赶紧将对讲机狠狠砸在了地上,然后踩得稀烂。 进了基地,陈博士拉着我,来到了地下室。当然,我不会忘记将三把冲锋枪都带在了身上。 河道旁,狄力度正卖力地向木船上搬着一个带着电机的螺旋桨。他兴奋地说:“我在地下室里还找到了这个螺旋桨,真是太幸运了!” 我们上了船,狄力度拉了一下连在螺旋桨上的一个皮条,电机立刻“哒哒哒”地发动了,螺旋桨也跟着疾速旋转。木船快速地在地下河道里行驶起来。 这条河道会通向哪里,我们谁也不知道。 向万能的主祈祷吧。 愿活佛格桑大和尚的在天之灵可以保佑我们。 地下河道九曲八拐,弯弯折折,水流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到了后面,速度快得我们已经控制不了,于是我干脆让狄力度关掉电机,任凭水流载着我们的木船向前行进。水道里相当黑暗,也不知道陈博士在哪里找到一只手电筒,靠着手电微弱的光芒,我们才可以看清河道的方向。 大约三十分钟后,木船的速度慢了下来。这是因为河道的宽度忽然变宽了,水流速度变得慢了,而造成的结果。 这河道既然是人工建成的,也许就是南美人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所用的,所以河道的宽窄本来就是特意安排好了的。我敢肯定,前面不远的地方就是出口。我转过头来问陈博士:“刚才我们在基地里寻找证据时,用的墨镜,还在吗?” “当然在!”陈博士答道。他从皮箱里取出三副墨镜,但他却疑惑地看着我,似乎不知道我为什么现在突然要用墨镜。 我解释道:“我们一直在地下河道里行船,这里一片黑暗。出了河道,突然见到强烈的阳光,肯定会让我们的眼睛承受不了刺激,造成短暂的失明。如果那时,外面正好有敌人的话,我们就连一点反抗的机会都没有了,只能束手就擒。戴上墨镜,就如同一个对光线的缓冲,眼睛也不会感受到刺激。” 这下,他们算是全都明白了。 我们刚戴上墨镜,河道前就出现了一道弧形的光亮,前方是一个拱形的门——我们马上就要出去了。 不知道外面,等待我们的将会是什么。 水流的速度越来越慢,我们的木船以接近步行的速度向前行驶。终于,我们驶出了地下河道。外面,是条很窄的河,水流速度也很慢,我们几乎静止在了河道之中。 这时,我向四周望了一下,忽然看到左侧的岸边忽然闪过刺眼的反光,像是有一面镜子在那里一般。我立刻反应过来了,那是瞄准器镜片的反光。岸上有狙击手! “快趴下!”我大声叫道,然后匍匐在了木船上。 “哒哒哒——哒哒哒——”一串子弹落在木船旁,溅起一片水花。 我提起冲锋枪,向左岸连连射击。 虽然我一直练习的是国术,但我的枪法也很好。在十七岁的时候,我就私下与国青年射击比赛的金牌得主较量过,未分出高下。所以我朝左岸射出一梭子子弹后,那边的枪声立刻就哑了。 这时,我又听到马达的轰鸣声,从河道左边,竟驶出几艘船头装有钢化玻璃的快艇。 我连忙举枪向快艇射去,却只见钢化玻璃弹起几点火花。我立刻明白了,他们用的是防弹玻璃,我的子弹奈他们不何。 我们的木船静止在水面,而快艇则离我们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快,狄力度,快发动螺旋桨!”我大声呼喊道。 真是格桑大和尚在天之灵保佑,狄力度在上船的时候,竟然找到了螺旋桨,否则我们此刻真的只能坐以待毙了。 木船上的电机很灵敏,皮条拉了一下就发动了。我们的木船快速沿着河道向前驶去。 快艇显然没想到我们的木船竟然会有螺旋桨,所以在他们迟疑片刻之际,我们已经冲出了他们的包围圈,把他们甩在了身后。 不过,很快他们就调了个头,向我们追了过来。 这绝对是场不公平的竞争。我们的木船上坐了三个人,螺旋桨与电机都是临时装上去的,从来没有经过磨合。而对方的快艇是钢制的,引擎与马达都是专业设备。更要命的是,我们的木船前后都没有屏障,而他们的快艇却有防弹玻璃保护。我们的处境相当危险。 快艇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近了,我甚至可以看到他们黑洞洞的枪口。 他们并没有向我们射击,或许他们已经认为我们是案板上的肉,正想像玩弄老鼠的猫一般,把我们折磨够了后,再杀死我们。 离我们最远的一艘快艇里,突然传来了喊话声:“苏幕遮,你已经逃不掉了!我会再和你们玩上半个小时。你一定会体会到死亡逼近的恐惧吧?这会很有意思的,我只希望你不要太早被吓死。” 这个声音不仅相当冷漠,而且相当阴鸷,正是南美人的头领曼森。 是的,死亡前的煎熬,才是世界上最恐怖的经历。特别是在知道自己一定会死,但却保持清醒,倒数死亡的到来,那真的算得上是让人毛骨悚然。 我开始绝望了,此刻,我竟没有一点胜算。 陈博士与狄力度都痛苦地闭上眼睛,身体却没有发出一点点颤抖。 真是我的好兄弟,即使是死亡即将来临,也没露出一点怯意。 不过,马上我就发现了自己的错误,这两个家伙其实都是被吓晕了,所以才没有颤抖的。 我向他们狠狠踢了几脚,把他们弄醒了。 在这样危险的关头,我又怎么能让自己一个人绝望呢?怎么都得把这两个难兄难弟拖下水来。 “苏幕遮,现在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吗?”陈博士颤栗着声音问我。 我撇撇嘴,对他说:“还有半个小时呢,你着什么急呢?” 不过,半个小时过得很快。曼森不停狰狞地在话筒里向我们报时,为我们读秒。 在还剩一分钟的时候,他们提前开了枪。子弹击中了木船,水从船底渗了进来,如莲花一般,在船中绽放。 我大声叫道:“你们不守信用,明明还有一分钟的!为什么提前开了枪?” “哈哈!”曼森大笑起来,“我们是朝着你的船开枪,又不是对着你们人开枪!我还想看看你们在河道里垂死挣扎呢!别忘了,河里有很多鳄鱼的!” 木船渐渐沉下去了,在我们即将落水的时候,我忽然对陈博士和狄力度说:“在河里,你们千万别撒尿啊!” “为什么?难道还会有转机?”陈博士的手里依然提着小皮箱,获得诺贝尔大奖的渴望,即使是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也从不曾忘却。 我答道:“蜜雪儿以前曾经给我说过,河里有吸血鳗,一闻到尿骚未,就会游过来,钻进你的尿道,让你一辈子绝后!” “都什么时候了?你还说这个?命都没有了,还怕什么绝后?我偏就要在河里撒尿,我偏要绝后!”陈博士赌气似的大声说道。他的身边,似乎冒起一连串气泡。这家伙,看来真的撒尿了。 就在这时,我们面前平静的河道中,似乎水波开始震动起来,水面荡漾出一阵阵波浪。 “看吧,你把吸血鳗引来了。”我说道。 “不对!不是吸血鳗!”狄力度叫了起来,他的手伸出了水面,指着喝道前方,大声叫道,“你们看!” 我顺着他的手势向前望去,我看到河道的尽头出现一条白色的线,还有轰隆轰隆的声音。 “那是什么?”我问道。 狄力度兴奋地说道:“有救了,我们有救了!那是倒灌的河水!河水会把曼森的人都冲到爪哇湾去!” “什么是河水倒灌?”我惊奇地问道。 “知道为什么这条河道的水流会那么缓慢吗?因为这条河在前方会与另一条河汇合,然后流向南方的印度洋。那条河与北方的喜马拉雅山相接,到了夏季的时候,喜马拉雅山上的冰雪开始消融,大量的冰水汇进河道,流向印度洋。但是入海口根本没有办法在这么快的时间接受如此多增加的水量,所以每到夏季的时候,那些无法排进印度洋的河水就会倒灌进这条河。一年整整会有四个月会是如此,现在正是河水的第一次倒灌,所以来得铺天盖地,那些快艇肯定会被倾翻的,曼森的人一个也逃不掉一死的结局!” “哦也!真是太好了!真是天无绝人之路。”我开心地叫道。不过,我马上又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既然,曼森的人会被倒灌的河水冲走。那……我们呢?难道我们就逃脱得了这场浩劫?” 我这话一说出来,狄力度立刻也面如死灰,说不出一句话来。 而在这个时候,陈博士突然叫了起来:“你们怎么不问问我有没有办法?” “你有办法?”我诧异地问道。我如抓到了一根救命的稻草。 “嘿嘿,我真有办法!你们猜,会是什么办法?” 这家伙,现在还在卖关子,真是被他打败了。 幸好,他也知道事态的严重性,没有再拖时间,马上将小皮箱拉开了一条缝,从里面拿出一个黑糊糊像塑料皮一样的东西。 这东西我见过,上次来天坑之前,陈博士就向我展示过他那些莫名其妙的新发明。这是个可以充气后变成桌子椅子一样的塑料皮。可这玩意在这个紧要关头会有什么用? 陈博士解释道:“我回了坎苏后,心想上次的发明真没有什么实际用处,所以进行了改良,将模具换成了船。这个塑料皮充好气,就变成了气垫船,船上还有安全带。而且我还借鉴了仿生学的一些尖端科技,即使再大的波浪,我们都可以像冲浪一样一直呆在浪头的顶端。” 他又摸出了像手枪一样的充气阀,按了一下扳机,塑料皮已经开始慢慢膨胀。 值得庆幸的是,曼森一直都没有开枪,他一直都在远处欣赏我们在河道里挣扎的精彩表演。当他们听到身后传来水响,转过身去看的时候,巨浪已经离他们没有多远了。我听到从曼森那艘快艇的喇叭里,传出他的一声惨叫。巨浪已经冲到了他的船头,倏的一下,他的快艇被卷到了大浪里,喇叭顿时消失了声音。 而在这时,我们的气垫船也已经充好了气,我们三人爬到了上面,用最快的速度系好了安全带。 真是一次奇异的旅行! 巨浪将我们冲到了浪头的顶端,气垫船的浮力与平衡能力都惊人的出色,我们甚至觉得很安稳,还可以在浪头上欣赏四周的风景。曼森手下乘坐的快艇都被卷到了浪花之中,想必全都难逃一死。巨浪淹没了河道两边的树林,只露出了顶端的林梢。 我这次才算对“雨林”这个名词有了新的认识。原来被水淹没了的森林,才能被称为雨林。 巨浪前行的速度慢慢降了下来,高度也越来越低。不知道过了多久,浪花终于平息了下来,而陈博士发明的气垫船也渐渐回落到水面。 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这才终于确定,我们已经平安脱险。 感谢格桑大师的在天之灵,或许正是他,才让我们逃过了这一劫。 阿弥陀佛。 第五十四章 巧遇故人 我们三个人在洪水里整整漂流了两天两夜。洪水要不了我们的命,真正要命的是饥饿。我们这两天滴米未尽,只能靠喝肮脏的河水来维持生命。所幸的是,肮脏的河水多的是,随便我们喝,没人收水费。 我是习过武的人,身体机能远远好过常人。我还练习过瑜伽,瑜伽中有一种秘术,可以在打座入定的状态中,尽可能少地消耗体能。所以在气垫船上,我一直盘腿坐着,竭力让自己什么都不去想,甚至连饥饿的侵蚀都忘记了。 但是陈博士与狄力度显然就没我这样幸运。他们因为饥饿而发出的呻吟声,老是打断我的修炼,这总是让我觉得非常郁闷。 天无绝人之路,两天后,我们的气垫船漂进了一片香蕉林中。树梢上,挂着沉甸甸的香蕉,我们伸手可及。于是我们吃了两天的香蕉,总算填饱了肚子。 不可否认,香蕉很好吃。但是就算再好吃的东西,足足吃上两天,什么花样也不变,也不是件让人受得了的事。而且香蕉是滑肠的食物,只这么多香蕉,直接引起的后果,就是陈博士与狄力度不停地靠在气垫船边缘腹泻不止。至于我,全靠运行真气逼出毒素,才免于腹泻的不幸。 在香蕉林里漂了两天,我们终于靠了岸。上岸的时候,我因为双脚太久没着地,一不留神就跌坐在地上,很久都站不起来。陈博士毕竟是搞生物的,在岸边找到了几株草药,捣碎了挤出汁液服下,这才算解决了腹泻的问题。 陈博士打开小皮箱,翻出一快橡胶皮,充好了气,竟然是个正好住得下三人的帐篷。狄力度用枯草搓了根草绳,在一棵高大的棕榈树旁设下一个活套,竟捉到一只野羊。这真实一件值得兴奋的事,我们今天的晚餐有烤全羊吃了。狄力度正想钻木取火的时候,我适时地递了一只防风打火机给他,这可把他高兴坏了。 天黑以前,我们吃了一顿烤全羊,虽然没有盐、香料与孜然,但我敢保证,这是我一辈子吃得最美味的一顿饭。谁让我们已经四天没好好吃过东西了? 刚吃完烤羊,太阳就缓缓从西边落了下去,夜幕渐渐降临。陈博士正想灭掉篝火钻进帐篷的时候,狄力度制止了他的行为。他很严肃地说:“陈,千万不要灭火。雨林里有很多非常残暴的动物,而这些动物最怕的——就是火!” 他这两句简单的话,立刻吓得陈博士噤若寒蝉。 而我也补充了一句:“的确,千万不要灭火。说不定有飞机会经过这里,他们看到了火,就一定会来救我们的。” 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还吩咐他们俩,将拣来的枯枝摆成一个大大的“SOS”形状,然后全部点上。我猜,从空中望下来,一定会看到这个明显的求救信号。 希望有飞机经过这里吧…… 雨林里蚊虫很多,特别是密密麻麻看不见的小螨蚊,我们根本看不到这种可恶的小昆虫,只能听见耳边不停响着“嗡嗡嗡”的声音。这种蚊子咬了人的皮肤后,我们不仅会感觉痒,还会不停地用手去抓它们咬过的地方。在没抓破皮肤流出脓汁以前,痒的感觉绝对不会消失。 没办法,我们只好躲进帐篷,关上拉链,用枯枝燃烧后的浓烟熏走蚊子,才可以好好睡上一觉。 “夜静无声”这个形容词用在雨林里,绝对是不准确的。我们刚一躺下,就听到外面的雨林哗啦哗啦响了起来,那是树叶在风的摇晃下摆动的声响。哗啦哗啦的声音越了越大,忽然帐篷顶上传来“轰隆”一声雷响,接着,密集的雨点噼里啪啦密密麻麻地落了下来。我们同时也听到了“嘶嘶嘶——”的声音,但这声音立刻消失了,就仿佛从来没发生过一样。 “刚才那是什么声音?”陈博士问道。 我耸耸肩膀,摊开手说:“那是我们求救的‘SOS’被雨点浇熄了发出的声音。” “那我们岂不是不能被救援的直升飞机看到了?”陈博士煞是担心地问道。 我敲了敲他的头,说:“今天不行,还有明天嘛。天知道今天晚上有没有直升飞机路过这里。” 我的话音还没落下,就突然听到帐篷顶上传来“哒哒哒哒——”的马达轰鸣声,还有风扇转动的“刷刷”声。 “是直升飞机!”我兴奋地叫了一声。 我们三个人用最快的速度冲出了帐篷。抬起头,黑暗中的天空,什么都看不见,我们只能听见直升飞机扇动螺旋桨发出的风声。可谁也不知道直升飞机究竟在头顶的哪个地方,也不知道直升飞机上的驾驶员能不能看到我们。 我们发了狂似的大声叫着,挥舞着手。但直升飞机的轰鸣声却渐渐远去,根本没有人可以在那么高的空中,听见我们的求救声。 “没有人可以找到我们,我们回不了坎苏城了……”陈博士的声音有些咽呜了。 我笑了笑,说:“别担心了,现在是晚上,他们当然看不到我们的。等到了明天白天,情况就不一样了。” 只有狄力度站在一边,喃喃地说:“真奇怪,为什么半夜会有直升飞机飞到这里来呢?” 他的话刚一说完,我们忽然听到了奇怪的声音,从密林的远处悠悠飘了过来。 “吼呜——吼呜——” 而恰在这时,大雨突然停了,没有一点征兆,正如它那没有征兆的到来。 我偏过头来,问狄力度:“这什么声音?” 狄力度的面色有些凝重,他皱着眉头,有气无力,缓慢地答道:“这是雨林里最残暴的动物。” “什么动物?”我追问道。 “豺豹!”狄力度的脸颊上,此时已满是细细密密的汗液。 而在这个时候,我们也同时听到了窸窸窣窣的细碎声响正从密林中传了出来,仿佛有只体型不大的野兽正快速地跑过,奔跑的身体折断了茂密的灌木与低矮的树枝。我们也嗅到空气中正弥漫着一丝淡淡的腥臊气味。 是豺豹正在逼近我们。 我感觉后背慢慢渗出一层冷汗,寒风中,我的身体不禁一凛。我们的身边没有任何武器,手中连根称手的粗壮树枝也没有。虽然我有一身中国功夫,古小说里也记载过武松打虎的故事,但那只存在于小说之中,一个赤手空拳的人,是很难有办法击倒一只生猛野兽的。 在恐惧之中,我下意识地向后退了几步,然后背心贴到了一棵冰凉的树干上。这时我心念一动,大声叫道:“快上树!” 的确,躲避猛兽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到树上去。但有个前提条件,猛兽必须不会爬树才行。 我的话还没说完,突然感觉脚踝处蓦的一紧。低头一看,我看到自己的一只脚踏进了一个绳子做成的活套里——这是早一点的时候,狄力度用来捕捉野羊时设下的圈套。 我还没反应过来,就听到耳边响起呼呼的风声,然后我就被倒吊在了半空之中。幸好我多年勤习的功夫并没有白练,我在空中失去平衡的一刹那,使劲向上做了个全身大回转,屈膝弓身,我抓住了那根草绳。然后,我扭了扭身体,整个人就头朝上脚朝下攀住了绳子。 怪就怪狄力度搓的草绳实在是太细了,我刚一定住神,还没来得及向下望一眼,就听到“啪”的一声,绳子断了!我急速向地下坠去,幸运的是,高度并不高,我在落地的时候,立刻一个前滚翻,卸去了下坠的力量,所以没受一点伤。 而在这时,我嗅到空气中的腥臊之气更加炽盛了。我翻身站起,却差异地发现,陈博士与狄力度竟然全不见了。他们像沙漠里的两滴水,竟在人间蒸发了。 我的脑子里一团乱麻,陈博士与狄力度都到哪里去了?不等我再做思考,我的耳朵边忽然如炸雷一般,响起一声怒吼:“吼呜——” 我下意识地将颈子向下缩了半寸,而就在这时,我感到一阵快速的风掠过了我的头顶。那是一条浑身散发着腥臊气味的黑影!它急速向我扑了过来,而我那下意识的一闪身,正好避过了它的这一扑。 因为是黑夜,我根本看不清楚这凶狠的豺豹究竟长什么模样,但它那腥臊的动物体味,却将我熏得几乎快要窒息了。 夜色,浓得像染成黑色的粘稠胶水。我只能看到一双野兽的瞳孔,正泛着幽幽的蓝光,冷漠阴鸷地盯着我。眼神里,除了残暴、阴险、狡猾与凶狠,还有死亡的阴影。 这一次我是真的感觉到恐惧了。虽然我可以用灵巧的身法去躲避这只野兽的袭击,但人的体力永远没法和野兽相比的。只要它一直耐心地向我进攻,我总会有疲惫不堪的时候,那时我就会堕入深渊,直坠阿鼻地狱。 真是一件讽刺的事,我苏幕遮从来没在人前露过怯,此刻却在一只东南亚热带雨林的野兽面前乱了方寸。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定定地望着豺豹的眼睛,准备着即将开始的战斗。不管怎么样,我还是要放手一搏的,能坚持多久算多久。现在陈博士与狄力度一定是逃进了雨林深处吧,只要我在这里多坚持一会儿,他们两人就可以逃跑得远一点。谁让我们是好朋友呢? 我弯下腰,警惕地望着豺豹,随时防备它对我进行攻击。我将双手向前伸了一点,半握成圈,做了个功夫中的起势。就在这时,我忽然觉得手臂上火辣辣地一阵疼痛。定睛一看,手臂上竟突然多了一截皮做的鞭子,此刻正死死地缠在了我的手臂上。接着,一股猛烈的力量从皮鞭的另一头传了过来——一个手劲极大的人,正使劲拽着皮鞭,想要把我拉向另一个方向! 我扭头望向皮鞭缠来的方向,只看到一片深邃的黑暗。 是谁?是谁用皮鞭缠住了我的手臂?他要把我拉向何方?他是敌人还是朋友? 不等我多想,我的身体已随着这突然而至的力量,向皮鞭击来的方向纵身飞去。不是我这么容易被皮鞭缠走,只是因为这鞭子来得过于突然,我又被暗夜中的豺豹惊得两腿有些僵硬,所以有些懵住了,才着了他的道。 我从手臂承受的力量,可以分析出皮鞭所来的方向,竟是斜上方。而斜上方全是密密麻麻的树林,难道操纵皮鞭的人竟是藏身于树林之上的吗? 皮鞭拖着我的身体,向密林中最黑暗的深处滑去,那条皮鞭一直拖着我,那个神秘的人竟像是在树林之中跳跃,而且还一直拉着我。这不禁让我想起刚到狄力度的部落时,那个叫奥苏拉的土人教我穿越林间的神奇方法。 皮鞭拖行的速度竟然非常快,快到了不尽我有些反应不过来,就连那只凶残的豺豹也反应不过来了。豺豹并没有来追赶我,或许它也搞不清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又或许它以为有只比它残暴了一百倍的某种奇怪生物,在它进攻之前掳走了我。豺豹长嚎了一声,然后向另一个方向奔跑而走了。 总之,我逃过了豺豹的追捕,但却陷入了另外一个神秘之人的手掌之中。 而在此时,,我已经在密林中被拖行了三五百米左右。皮鞭忽然停止了运动,绷得很直,而我也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是我体力不支,我只是想引诱操纵皮鞭的人下来探视一下我。不管他是敌是友,我都得保持必要的警惕。 我闭上眼睛,脸趴在一堆干枯的散发着腐烂恶臭的树叶之中。我先是感觉手臂上的皮鞭松了一点,然后听到“啪”的一声,是有人从树上跳了下来。然后我听到了脚步声。脚步声很轻微,是光脚踩在了松软的树叶上,这个人的体重不轻,但下盘功夫却有些轻浮,没有什么根基。 ——这就好办了。 脚步声在我的头部旁边停下了,我的后脑勺甚至可以感觉到这个人呵出的气。趁着他勾下腰的时候,我猛一撑地,身体腾的一声弹了起来。 那个人正好站在我的左边,他显然对我的举动有些猝不及防,呆呆地站在那里,张大了嘴说不出一句话来。 而我也是一样,也把嘴张得大大的,说不出一句话来。我之所以会做成这样的反应,是因为在此刻,我竟发现这个人是我认识的。 他是——奥苏拉! 狄力度部落的手下,就是那个有着粗壮上肢,可以在林间如一只长臂猿一般自由攀缘的土人奥苏拉! 第五十五章 残缺骨架 “你不是死了吗?”我大声叫了起来。可我这才想起来,奥苏拉根本听不懂我所说的话。幸好这时候,陈博士与狄力度已经跑了过来。 狄力度和奥苏拉紧紧抱在了一起,狄力度甚至多愁善感地哭了起来。过了很久,他们才分开,通过狄力度的翻译,我们也知道了奥苏拉是怎么逃出了生天的。 那天司徒教授的手下带着军方的人,假称致命病毒侵入狄力度的部落,大开杀戒要对部落土人进行大屠杀。奥苏拉站在雨林灌木丛的附近,身边正好有一株棕榈树。他见势不妙,立刻跳了起来,攀住棕榈树的一根枝条。当他跃到了另一棵树上的时候,他听到了枪响。不用往后看,他也知道部落里已是血流成河。幸运的是,雨林中茂密的树干为他挡住了军队的子弹。 之后,奥苏拉就一直在丛林里,过着土人应该过的生活。捕捉小动物,钻木取火,攀爬到树上摘果实,在河里捉鱼虾……他还要躲避凶猛的野兽,狂虐的雷雨,倒灌的河水……直到几天前,他才来到了这个地方。 奥苏拉说,他在天刚黑的时候,看到这里有一顶住着人的帐篷。他一开始以为是军方的人驻扎在这个地方。他一想起部落毁灭的悲剧,就对军队的人恨之入骨。他看到这顶帐篷附近没有其他人的踪影,认为这是几个落了单的军人,于是心头涌出一个想法——他要手刃帐篷里的这几个人,为他那些受难的同胞们报仇雪恨。 他甚至准备好了偎了毒的吹筒竹箭,还准备好一根皮鞭。 幸好那架突然出现的直升飞机,我与狄力度、陈博士冲出了帐篷。奥苏拉见到了我们,心中顿时一喜,他正要下树与我们相见的时候,雨林里又出现了豺豹的踪影。于是他就躲在了树上,准备随时出手相救。 在我被绳套吊到半空中的时候,奥苏拉从树上伸出手来,将狄力度和陈博士拉到了树上。然后在我与豺豹对峙的时候,他用皮鞭将我拖到了安全的地方,又吹了支毒针,射在豺豹的身上。可惜豺豹是雨林中最健壮的动物,中了毒针只是底沉地嚎叫了一声,就转头钻进了密林之中。 不过,想必那支毒针也会令那只豺豹不好受几天,它也会对我们这帮人产生畏惧,不敢来侵袭我们。雨林里的生存法则就是这样的,强硬的力量,才是生存的硬道理。豺豹虽然凶狠残暴,但当它见到比它更厉害的事物时,就会躲得远远的,不敢再行出现。 动物如此,人又何尝不是如此? 由此说来,我与狄力度、陈博士还得感谢一下那场突如其来到大雨与莫名其妙出现的直升飞机,才让奥苏拉认出了我们,否则我们说不定已经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中了毒箭,变成三具冰冷的尸体。 我望了一眼奥苏拉,然后捉住了他手中的皮鞭问道:“这根皮鞭是你从哪里弄来的?难道你从部落里逃出来的时候,就带着这根皮鞭?” 狄力度帮我把这句话翻译给了奥苏拉,奥苏拉顿时兴奋了起来。他手舞足蹈地比划着什么,嘴里哇啦哇啦快速说着什么话。 狄力度愣了一会儿,然后对我说:“奥苏拉说,他是从一只死鸟的肚子里找到的……他是一个土人,一辈子没离开过丛林,所以根本无法说出他到底看到的是什么东西,也说不出皮鞭是从哪里拿出来的。我详细问了问他,但他还是说不出一个所以然。但是他说,可以带我们去看看那只死鸟,就在没多远的地方……” 不过看了一下依然黑暗的夜色,我还是说:“算了吧,我们等到天亮再去吧。” 为了不再出现豺豹袭击的惊魂一幕,我们再次找来了树枝,生了一团火。因为刚才那场雨,我们没找到枯枝,所以只好在枝叶茂盛的大树底层,找了一些没被淋到的新鲜枝条。幸好奥苏拉是雨林生存的专家,他找到一棵蕴藏油脂的大树,只需要拿打火机轻轻一点马上就可以燃烧。只是那种树枝燃烧时,发出的臭味有些强烈,熏得我们都躲到了帐篷里。 不过,也好,浓烟也帮我们驱赶走了那些讨厌的螨蚊。因此,我们也得以一夜未曾被骚扰,一觉睡到大天亮。 天亮之后,我走出帐篷,已经看到奥苏拉站在火堆旁,手里握着刚烤好的几条小鱼,还有里嫩外焦的蚱蜢、蚯蚓与甲虫。对于昆虫,我是没有一点兴趣的,陈博士对食物的品位与我也大致相当,所以烤好的鱼就归我们俩,而那些昆虫都进了奥苏拉与狄力度的肚子里。 补充好营养,奥苏拉带着我们走进了热带雨林。他的确很厉害,一眼就可以看成什么地方有沼泽,什么地方有瘴气,一路带着我们走最安全的道路。 大约走了两个多小时,奥苏拉突然兴奋了起来。他指着前面不远处,大声地哇啦哇啦叫了起来。狄力度向我们解释,奥苏拉捡到皮鞭的地方到了,就在前面。 我顺着奥苏拉指着的方向望去,然后,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看到了一架白色的飞机。 一架掩埋在雨林中的残旧飞机! 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地势有些稍稍下陷,几棵橡胶树伫立在那里,许多墨绿色的攀缘植物密密麻麻地占据了多余的空间,数不清的藤本植物也从空中垂下下来,纠缠在一起,将那架飞机隐藏得只露出了一个机头。 这是一架小型飞机,准确地说,应该是一架老式的运输机。从机头的大小来看,机舱里应该只能乘坐四五个人。机翼折断了,散落在四周,看来这是一架失事的飞机。飞机的外壳锈蚀得快要穿孔了,飞机失事的年头应该不会太近。 我们四个人,沿着野兽踩出来的小径,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到了飞机旁。 拉在蔓延在飞机外壳上的藤本植物,我们看到机身上并没有任何标识。分辨不出这架飞机是属于哪个国家的,但从机型来看,飞机应该是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的产品。回想这个东南亚国家在那个年代,正是日据时期,盟军与日本人曾经在丛林里有过一番浴血奋战,最终以盟军的胜利而告终。 我不能判断这架飞机究竟是盟军的,还是日本人的。但不管属于哪一方,都与我们无关。我关心的是——飞机上还有没有保存良好的通信设备,可以让我们联系到外界。我可不想在到处都是蚊子和瘴气的雨林里终老一生。 机舱舱门的把手已经锈死在一起了,怎么都扭不动。 我们身边也没有铁器。于是我干脆走到了机头,选了一块大石头,让奥苏拉爬上机头抱着石头向挡风玻璃砸去。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防弹玻璃还没有诞生,挡风玻璃只是用厚一点的强化玻璃制成。不过因为飞机在这个地方躺的时间实在是太长了,挡风玻璃上蒙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我们根本看不见里面有什么东西。 奥苏拉的气力真的很大,只使劲砸了几下,玻璃就哗啦一声碎了。奥苏拉透过玻璃的碎洞向飞机里面望去,他忽然“啊”的一声尖叫,然后抱着头就从机头上摔了下来。当我们围过去的时候,他的身体还在不住地颤抖,嘴里大声叫着什么。 狄力度询问了一声,文化为我们翻译,说:“奥苏拉说,他看到里面有人!” “有人?”我反问到。而奥苏拉也忙不叠地点着头,证实了他的说法。 飞机里怎么会有人?这架飞机起码在这里呆了几十年,机舱舱门是关着的,挡风玻璃也是完好如初的,我就不信飞机里还会有人可以在不出舱门的情况下,活上几十年。 我拿起奥苏拉的皮鞭,手微微一抖,鞭子刷的一声,如一根赤练,准确地缠在机头顶上。我正准备纵身跃起,攀上机顶时,忽然愣了愣,向奥苏拉问道:“你这根皮鞭是在这里什么位置拣到的?” 奥苏拉指着飞机旁的一棵橡胶树,说,他是在那里拣到的。当时,他路过这里的时候,看到皮鞭正缠在树梢上,微微颤动。奥苏拉正愁没有防身的武器,于是就借势取了下来。 我眉头紧锁——这不是个小问题,这附近一定还有其他人。用皮鞭做武器的人,想必对国术有着一定的研究。皮鞭是软兵器,要把软兵器耍好,绝对需要不凡的基本功。从皮鞭的新旧程度来看,它原本的主人应该一直是使用,没有一点锈蚀的痕迹。 为什么皮鞭会挂在树梢上呢?只有一个解释——它的主人手上要拿其他东西,腾不出手来拿皮鞭,所以才把它挂在了树梢上。 在飞机附近能拿到什么东西呢?我不禁感觉到一些隐隐的不安。 不管这么多了,还是先去看看飞机里的人吧。 我拽紧了皮鞭,猛一蹬地,只是一瞬间,我就已经跃到了飞机顶上。而奥苏拉也攀上一棵橡胶树,然后从树上跳到了机顶。在他的手里,拿着一支吹箭的竹筒——他要与我生死与共! 说实话,我有一点感动。能有这样的朋友,实在是人生的一大幸事。虽然奥苏拉只是一个土人,但他比许多所谓的文明人更加淳朴耿直。 暂且把我多愁善感的一面抛在一边,继续我的探险历程。 我勾下腰,透过挡风玻璃上的洞,向里望去。然后,我真的看到了一个人! 不错,那是一个人。不过,是一个死了的人。他就坐在驾驶室的座位上,就在我的面前。只有一副白森森的干枯骨架,骷髅上,深陷的眼窝正好对准了我的眼睛。眼窝中,深邃的阴影,似乎埋藏着陈年的不堪旧事。当然,还散发着经年的腐臭。 我不禁哑然失笑。我就说,机舱里怎么会有活人呢?都这么多年了,这个死人也早就变成了一堆白森森的骨架。 我用石头将整块玻璃都敲碎了。在敲击的时候,整个飞机都在轻微地颤动。当最后一点玻璃被我敲下来的时候,坐在我面前的骷髅突然震了一下,“哗啦”一声,全然摔落在座椅之下,变成一堆碎骨。 我着实惊了一下,但随即保持住了镇定。一个人又怎么能被一堆死去的骨架所吓倒呢?更何况我还是一个勤习国术的年轻人。 我从挡风窗中爬进了飞机的驾驶室,小心翼翼避免自己踩到一地的白骨——一个人,必须得对他人的尸骨充满敬畏之心。如今踩了别人的尸骨,等自己也变成一堆白骨时,难免不会没有人来踩你的骨头。 驾驶室通往机舱的门是开着的。我踏步走进了机舱,然后我又看到了三具骨架,横七竖八倒在机舱的地上。 没等我跨入机舱,就听到奥苏拉在我身后哇啦哇啦叫着什么。 我回过头来,看到他手里正捉住了一根骨头,大声朝我喊叫着。看形状,那已经是一根胫骨。唉,他真是一个对尸骨没有敬畏之心的人。 我走到奥苏拉身旁,他连忙把胫骨递给了我。而我,马上也瞧出了不对劲的地方。 胫骨被折断了,只有一大半的骨头。被折断的地方,切口很整齐,不像是自然折断的,倒更像是被锯子锯断的。而且茬口很新,应该就是前几天才被锯断的。 我蹲下身来,翻查了一下地上的这堆枯骨,然后又有惊人的发现。不仅这只胫骨被锯断了,还有另一只桡骨也被锯了下来,不翼而飞。 我又走进了机舱,这才发现,机舱中的三具白森森的骨架,也都各自少了一些组成部分。一具少了肋骨,一具少了盆骨,还有一具少的是椎骨。更有甚者,缺少了椎骨的那具骨架,竟干脆连骷髅头都不见了。 四具骨架丢失的部分组合在一起,竟然正好是一具完整的骨架。这真是一件令人感到匪夷所思的事。 是谁锯走了这些骨架的组成部分?这是不是有某种隐喻暗含其中?或者是,还有一层更深一层的神秘? 我想起了十七世纪雪莱夫人写下的一本小说《弗兰肯斯坦》。文中的科学怪人,就是将若干具不同的尸体碎块拼凑在一起,用线缝上,再加进一颗活人的心脏,成功复活…… 看着满地的残缺骨架,我仿佛看到了一幕画面。一地骨架碎块,在地上挣扎着,聚拢在一起,各自寻找着自己的位置,然后陈列出一个正确的人型。一双手、几根铁丝、一瓶胶水,将骨架固定成一个完整的骨架。涂抹上一层清漆,骨架在暗夜中熠熠发亮。它活了,它向我们逼近。它摇摇欲坠,它却像个不倒翁。蚯蚓从它的眼窝里爬了出来,还渗着血丝。骨架咔咔作响,铁丝叮当作响。我眼冒金星,我浑身颤抖。冷汗从我的额头渗出,冷汗从我的后背渗出。骨架笑了起来,骨架跳起了舞蹈。我恐惧,我惊惶。它狰狞,它恐怖。我瑟瑟发抖,我无法呼吸。 第五十六章 豹口婴啼 等我从恐惧的心绪里回过神来,才又想到了另一个问题。 飞机的舱门是关着的,挡风玻璃也是完好无损的。从理论上讲,整架飞机称得上是一个密室。而飞机驾驶员与机舱中的军人,骨架丢失的部分,究竟是怎样被人取走的,这就成了一个极为神秘的问题。 我首先肯定,这四名死者的骨架,不是在他们死之前被取走的。因为残疾人是没有办法在战争时代,独力驾驶小型运输飞机穿越东南亚雨林的。 虽然在侦探小说里,常常出现密室谋杀的情节。但事实上,密室谋杀是不可能出现的。所有的密室都是伪造或者用某种手段造成的假像。这架飞机也不应该例外。 我再次走进了机舱。三具躺在地上的白骨,身上裹着的衣服早已经腐朽不堪,但我还是可以辨认出,他们都是日本人。不仅他们的军服可以做证,那堆矮小的骨架更加证明了我的判断。 我对日本人向来没有什么好感,对于尸骨的敬畏之心也就随之荡然无存。我一脚刨开了那堆白森森的骨头,这时,我看到了一道裂缝。 裂缝位于机舱的铁皮地板上。还有几块石头突兀地伸进了机舱之中。我立刻就明白了,飞机在失事的时候,冲进了我们所处的这块凹陷的地方。但凹地里却有一些尖锐嶙峋的怪石。当机腹擦过地面的时候,机身自然就被那些石头挂破了,剧烈的冲撞就形成了这一条条裂纹。 既然有裂纹,也难保不会被撞出破洞。 我走进了飞机尾舱,果然,尾舱的地板上,有一个赫然的洞口。透过洞口,我甚至看到了地上丛生的野草。 的确,密室是不存在的。我之所以刚才把这里看做了密室,只是中了习惯性思维的障眼法而已。 我又想起了那根挂在树梢上的皮鞭。皮鞭的主人是因为手上拿了其他的东西,所以才没办法腾出手来拿皮鞭。那个神秘的主人当时是为了取走什么而放弃了皮鞭?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他当时一定是带走了那些丢失的骨架! 他带走骨架的目的是什么?是为了制造科学怪人?还是因为某种神秘的图腾? 回到驾驶室,我找到了通讯仪。可惜年月实在是太久远了,再加上飞机失事时的冲撞,通讯仪早已经失去了效用。 离开飞机的时候,我与奥苏拉并没有从挡风玻璃那里爬出来,而是从尾舱的破洞跳到了地上。当我们从机腹下钻出来时,狄力度与陈博士都吓了一跳。而当他们知道了我的发现后,更是惊讶得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问狄力度:“你听说过在雨林中,是否存在崇拜白骨的土人部落?” 狄力度点点头,然后又摇摇头。 他解释道:“雨林里,有很多很多部落,每个部落都有各自不同的图腾与信仰。比如我的族人,就喜欢吃人肉,认为这可以为我们带来力量……” 说到这里,我立刻回忆起第一次见到他的情形,我与蜜雪儿泡在陶罐里,差点被他们煮成一锅人肉汤。 狄力度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脸上露出了悲伤的表情。我明白,他想起了死去的蜜雪儿。但他马上就收回了悲伤,继续说道:“不管哪个部落,都把死亡看作了很神圣的一件事。他们会供奉自己部族先人的尸骨,有的部落还会吃掉先人的尸体,因为他们觉得这可以让先人的勇气继续长存于后人的身体里。但是——他们绝对不会去供奉其他部落人的尸骨!他们只会吃掉敌人的肉,然后砸碎敌人的骨头,绝不留一点碎渣!” 难怪他会先点点头,又摇摇头。 那么取走骨架的,应该不是部落土人。那么又是什么人呢?我把玩着手中的皮鞭,沉思着。 土人也不是不会玩皮鞭的,起码我看到奥苏拉就可以把皮鞭挥舞得团团转,他还曾在豺豹面前救了我一命。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我一直有个致命的缺点,做事喜欢追根刨底,有着可以杀死猫一般的好奇心。现在见到了奇怪的事,我甚至把离开丛林的目标都暂时放到了一边。 “那我们现在该怎么办?”狄力度问道。 其实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但我绝对不能在狄力度与陈博士面前显得毫无主张,要知道,现在我就是他们的主心骨。特别是在奥苏拉面前更得如此,自从上次在狄力度的部落里,为他们消灭了巨型飞蛾,他几乎把我看作了神。 正当我斟词酌句的时候,忽然听到远处传来一声低沉的野兽嚎叫:“吼呜——吼呜——” 是豺豹! 不过这一声嚎叫,与我在昨天夜里听到的豺豹嚎叫完全不一样了。昨天夜里,我们听到的是饥饿野兽发出的残暴嚎叫。而今天,我们听到的,却是绝望的悲鸣。 接着,我们听到了树枝折断的噼里啪啦声,从茂密的雨林中传了出来,正渐渐向我们靠近。 “快上树!”狄力度叫道。 我们用最快的速度爬上了一棵粗壮的橡胶树,而奥苏拉也取出毒箭吹筒,凑到了嘴边,准备随时射杀豺豹。 这时,飞机旁的草丛忽然晃了晃,然后一个三角形的脑袋从草丛里钻了出来——正是那只凶残的豺豹! 在它的嘴里,还衔着一堆草。真奇怪,豺豹什么时候变成了草食的动物? 紧接着,豺豹的整个身体都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它走路的动作似乎有些怪异,两只后腿仿佛使不出气力,只是软软地瘫在前腿后,尾巴也有气无力地耷拉在地上,一副衰弱的模样。它行进全靠两只前腿用力向前抓,尽管如此,它的速度也并不慢。但不管它用什么姿势向前走,都小心翼翼地抬着头,不让嘴里衔着的那堆草落到地上。 我仔细看了看豺豹的后腿,这才发现——它的后腿竟然滴淌着鲜血!它受伤了! 豺豹竟然也会受伤?难道在雨林里还有比豺豹更凶狠的动物吗? 不等我多想,就听到身边传来“扑哧”一声响。是奥苏拉吹出了毒箭。 奥苏拉的箭法很好,“啪”的一声,豺豹颓然倒在了地上。在这之前,我曾经听陈博士向我介绍过奥苏拉的吹箭所喂的那种毒,是奥苏拉在雨林中采撷了十余种毒草捣成浆液,混合在一起制成的,根本无药可救。豺豹虽然强壮残暴,但中了毒箭后,还是倒在了地上。 豺豹是慢慢倒在地上的,先是肚子趴在了地上,然后前腿缓慢地伸开,接着头才慢慢落到地上。它似乎在临死前,依然很在乎嘴里的那团草,不愿意让那团草重重落到地上去。 那是团什么草?为什么豺豹在死亡来临的时候仍然那么在意,把它看得比生命更重要? 我不禁开始好奇起来。 在确认豺豹已经死亡之后,我顺着橡胶树的树干滑落地面,走到了豺豹的尸体旁,从它的嘴里取出了那团草。然后,我听到一阵婴儿的哭声从那团草里传了出来。 “呜哇哇——呜哇哇——” 我顿时吓了一跳,差点手一松,把怀里的这团草扔到一边去。 准确地说,这并不是一团草,而是几张芭蕉叶卷曲成了条状。芭蕉叶中,是一个婴儿,最多只出生了几天。婴儿的身上虽然有些脏兮兮的,但抹去尘土,仍然可以看到粉嫩的皮肤。婴儿在我怀里哇哇地哭着,我有些不知所措,一片茫然。 天知道一只豺豹怎么会叼着一个婴儿,而且还照顾入微。不过想一想,司徒教授麾下,还有个叫小波的男孩,以前就是由野狼抚养长大。既然有狼孩,出现豹孩也是件顺理成章的事。 看着豺豹临死前的有情有意,我不禁为奥苏拉杀死了它,感到有些愧疚。不过,让一个婴儿跟着豺豹一起长大,却并不见得是件好事。谁知道他以后会不会变成一个凶残的兽人? 但是在此刻,我却不知道,应该怎么处置啼哭的婴儿,我从来都没有过类似的经验。 倒是奥苏拉有办法。他走到草丛中,拔出几株有着锯齿形状叶片的草,捣碎,挤出浆液,滴到了婴儿的嘴里。过了一会儿,婴儿就不哭了。 而我在这时,也看清了,这个婴儿是个男婴。 就在这时,我们忽然听到了嘈杂的人声,有人在说话,有人在争吵,还有人在吼叫。因为隔得太远,再加上雨林中密密麻麻的树木,我根本听不清楚那些人在说什么。 也许是追赶豺豹的人吧,也说不定是取走了骨架的神秘人。 在不知道来人是敌是友的情况下,我吩咐狄力度、陈博士和奥苏拉再次爬上橡胶树。当然,我不会忘记怀中的男婴。此刻,他已经睡着了,嘴里流淌出口水,弄得我手臂上湿湿腻腻的。 我们刚爬上树,就看到草丛里钻出一群人。 一群脸上涂满了油彩,赤裸上身,身上也涂着油彩,下身却围着草裙的土人。 不过,在他们的手里,却都提着AK47冲锋枪! 第五十七章 黑影夺婴 居然会有一群手持AK47冲锋枪的土人,这真是让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说我曾经在第一次见到狄力度的时候,也见到他拿着一把AK47。但是看到这么多土人全都拿着冲锋枪,这还是第一次。 我甚至有点怀疑,这些人会不会是伪装成土人的神秘组织。 接下来发生的事,更是证明了我的怀疑。 一个满脸油彩的土人对着另外一个土人说道:“上尉,婴儿不见了!”——他说的竟是,流利纯正的英文!这个土人的年龄不算小了,大概有四十多岁。 而且,他这句话还提供了另一个信息:他们到来的目的,与我怀中的婴儿有关。 这个婴儿是什么来头?除了吸引来一只豺豹,还吸引来了这么多伪装成土人的神秘组织? 一个看似头领的人,竖举着冲锋枪,四下张望着,我赶快躲到了一片宽阔的叶片之后,避开了他们的视线。非常奇怪,这个头领一手拿着冲锋枪,另一只手却提着一台微型摄影机。他带个摄影机来干什么?难道是为了DESCOVERY频道拍摄丛林探险记录片?当然,这只是我的一句玩笑话,电视台不可能带这么多冲锋枪来拍记录片的。 与此同时,我看到奥苏拉伸出大拇指与食指,朝着我弯屈了一下。我明白,他的这个手势是指,如果婴儿突然哭了起来,我就得硬下心肠,活活掐死他。 我心里最柔弱的地方砰然响了一声。这么残忍的事,我又怎么做得出?但是现在树下的这些神秘人物,显然不似善类,是敌人的可能性远远大于是朋友的可能性。他们有AK47冲锋枪,而我们唯一的武器就是一柄皮鞭。如果婴儿哭了起来,我们被他们发现,说不定冲锋枪子弹立刻就会向我们招呼过来。这显然不是我所看到的。 这有点像一场残酷的战争,必须得有所牺牲。 也许一条婴儿的性命,可以挽救我们四个人的生命。但是,我有权利去剥夺一个婴儿的生命吗?他才在这个世界上睁开双眼,还没有嗅到过花香,还没有看到过沿途的美丽风景,我又怎么能自私到去扼杀他的生命? 怀里的婴儿像是明白我们所处的境地般,乖乖地闭着眼睛,嘴角淌出清亮的唾液,胸口有节奏地一起一伏,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 树下,豺豹的尸体旁,那个看似头领的人,低沉地说道:“也许是那只豺豹在奔跑的时候,松了松口,婴儿掉到了地上。现在我们沿原路返回,看能不能找到他。真是麻烦,要是婴儿摔死了,或是被豺豹咬死了,我们只有赶快叫直升飞机再送个婴儿来。” 他挥了挥手,率先钻进了草丛。其他伪装成土人的神秘人,也都跟着他鱼贯般钻进了草丛。草芒颤动着,他们渐渐远去。 我松了一口气,跳到了地上。 陈博士忐忑地问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这是想干什么?” 我耸耸肩膀,说:“不知道,我也是一头雾水。” 狄力度压低了声音,在我身后突然轻轻说了四个字:“转世灵童。” 我转过身,茫然地问:“你说什么?” “转世灵童。”狄力度一字一顿重复道。 在我满脸的困惑前,狄力度慢慢向我解释。在这个东南亚国家中,其实宗教信仰极为复杂。看上去,主要是信奉佛教,但同时藏传佛教及其变种的各种宗教都在这个国家中盛行。 比如说,我们共同的朋友格桑大师,就是藏传佛教之中一个分支的活佛。他的本名并不叫格桑大师,只是当他被选为上一任格桑活佛的转世灵童后,他才改名叫格桑大师的。这个称号是要一代一代一直延续下去,永远没有尽头。 同样的道理,当格桑大师圆寂后,就必须要找到一个在他去世的时刻正好诞生的婴儿,接替这个活佛的称号。因为有可能在那个时刻出生的婴儿并不止一个,往往还要通过大师生前曾经说过的一些话,或者做过的一些梦,由灵童寻访小组在最后确认。 作为格桑大师的好朋友,陈博士也点头证实了狄力度的说法。 而我,苏幕遮,具有非同寻常的推理能力。我只问了一句话:“按照你们这里的规矩,如果发现了转世灵童,发现者会享有什么样的好处?” 陈博士答道:“没有什么好处,但是,通常来说,发现灵童后,为了保证灵童身心能够健康成长,他原来的父母或是监护人,会一直陪伴着他,直到成年。” “哦。我明白了。”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苏。”陈博士再次问道。 我长长吁了一口气,说:“有人想操纵规则,将他们送来的孩子指定为格桑大师的转世灵童。”他们的做法很简单,或许从格桑大师生前的只句片言中,判断出转世灵童应该在这片丛林里诞生,于是将一个刚出生的婴儿送到了这里。然后再带着摄影机到丛林中,假意拍摄一段寻访过程的记录片。难怪那个头领会一手提枪,一手拿摄影机。 不过,我却不知道为什么丛林中坠毁的日本战机中,四具尸体的白骨会被锯下一段,而失去的尸骨正好可以拼成一整具骨架。这是一个让我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 “那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狄力度与陈博士现在都以我为马首是瞻,同时向我问道。 “那些人在原路找不到婴儿,自然会回到这里来的。现在我们赶快离开这里!离得越远越好。”我答道。 还没等我说完,我忽然听到“嗖”的一声风响。我忽然觉得手臂上一阵火辣辣的疼痛。低头一看,一根皮鞭划过我的手臂,正好缠住了我怀里的婴儿。而皮鞭缠绕的力度正好合适,没有伤到婴儿的身体,只是恰巧缠住了腰。而在皮鞭上,还裹了一层碎布,显然是不想皮鞭割伤婴儿娇嫩的皮肤。 皮鞭是从我前上方的一颗茂盛的香蕉树上甩出来的,那里枝叶茂密,宽阔的叶片挡住了我的视线。不等我有所反应,皮鞭骤然紧绷,是那个香蕉树上的皮鞭高手正准备从我怀中夺走婴儿。 如果换一样东西,我只要沉下力,气运丹田,拽住皮鞭一拉,绝对可以让躲在香蕉树上的人立刻摔下来。可是现在,我怀里是个刚出生的婴儿,稍有不慎,在我与皮鞭主人角力的时候,婴儿就会被在两股大力的作用下被撕成碎片。 这显然是我不愿意见到的后果。这毕竟是条鲜活的生命啊! 无奈之下,我只有松开手,目送着婴儿向香蕉树上飞了过去。我看到香蕉树的叶片颤动了几下后,皮鞭向另一个方向飞出,缠住一棵树的枝条,一条黑影腾身飞了出去。 我的腰间也缠着一根皮鞭,是奥苏拉送给我的——他认为我能够比他更好地使用这根皮鞭。当然,不用说,我的这根皮鞭也是躲在香蕉树上夺走婴儿的那个人的。 而且,最关键的是,我使用皮鞭的技巧,远远差于他! 不过,不管怎样,我必须要试一下! 我扔出皮鞭,缠住了最近的一棵树,跃了过去。在我当初离开狄力度的部落时,奥苏拉曾经亲手为我打造了一对镶有钻石的铁钩。我靠着这对铁钩,在林间穿梭,有过切身的体会,并且在那次经历中,我也感觉自己的平衡能力突飞猛进,有了长足的进步。 所以,虽然我使用皮鞭的技法远没有前面那条人影好,但我实在都缀在他身后,并没让他离开我的视线范围之内。不过,他对丛林的熟悉程度,似乎比我好多了,胜利的天平似乎又向他倾斜了一点。他与我之间的距离渐渐拉开,如果不出意外,再追踪十多分钟,他就会将我抛开。 幸好,我们行进的方向,再向前,就穿越了树林,前面是一片平坦的草坪。虽然草芒及膝,但却掩藏不了一个抱着婴儿的大活人。 而且,这个夺走婴儿的人,是练皮鞭的。他的上肢力量很强,看他的身形,年龄应该也不大。他能练到如此强的上三路,想必所有的时间都浸淫在了皮鞭上,相比之下,下肢的力量一定会小一些。在草坪中,上三路的功夫就用不上了,全凭下三路的脚力。我相信,我一定可以在草坪之中逮到他,夺回婴儿! 在草坪边缘,我从树上跃了下来。正要跑进草坪的时候,忽然愣了愣。 在我的面前,躺着一具尸体。这是一个手持AK47、上身赤裸、脸上涂抹油彩的人。他的颈子上有一道青色的淤痕,似乎是被勒死的。我一眼就看出来了,他一定是被皮鞭勒死的。 在这具尸体的肩上,还背着一个很大的背包,背包里鼓鼓囊囊的。背包破了一个洞,从里面伸了一支白森森的骨头出来。我一眼就辨认出,那是一根胫骨,隐隐有些发黑,很陈旧了。 没错,就是坠毁飞机中那些骨架失去的骸骨! 原来那些骸骨果真是被他们锯下来取走的。他们这样做的目的究竟是什么?那四个日本飞行员的骸骨与婴儿有什么样的关系?我有些搞不明白了,只觉得脑袋有些发涨。 我怔了片刻,才想起我是来追踪那个夺走婴儿的黑影的。抬起头,我又愣了愣。 那个人,身着一身黑衣,就站在离我不远处的草丛中。他戴着黑色的面罩,只露出两只森然的眼睛,冷冷地看着我。他的怀里,仍然小心翼翼地抱着婴儿,而另一只手,缓缓将皮鞭扔到了地上。 他用尖利的声音对我说:“苏幕遮,你还要继续追我吗?” 我蓦地一惊,我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声音!一个熟悉的女人声音。 ——她是孔雀女! 第五十八章 骨如针毡 有句话是这么说的:生活就是很多不相干的事凑到了一起。 我怎么都想不到,会在丛林深处见到孔雀女。在这之前,我只见过她三面。一次是在火车上,我无意救了她。一次是在坎苏精神病院,她救了我,于是我们互不相欠。第三次,我与狄力度洗桑拿的时候,她再次救了我,我又欠她一份人情。这一次,应该是到我还她人情的时候了。 看来,只要我不继续追,就算是我还了她一个人情。 可是,我心中实在有太多好奇的。我说过,我的好奇心足以杀死一只九命猫。如果不继续追踪,我又怎么能知道婴儿与骨架背后的秘密? 孔雀女似乎也看出了我内心的挣扎,她微微一笑,说:“苏,有些事,不知道比知道更好。好奇心太重,不是什么好事的。” “可是,我不喜欢被蒙在鼓里的感觉。”我说道。 “你真的想知道真相吗?”她望着我,眼波似水。 我使劲点头。 “好吧,你跟我来吧。”她转过了身,突然之间,竟不见了。 她凭空在我眼前消失了,像烈日中蒸发的水珠。 这怎么可能?这又不是大卫科波菲尔的魔术! 我发了疯似的冲到草坪上孔雀女刚才站着的位置,这时,才听到一个声音从脚下传来:“苏,下来吧,欢迎你到我们的秘密基地来。” 我这才恍然大悟,刚才孔雀女站着的地方,竟有一条直通地下的地道。此刻,孔雀女就站在地道中,一手抱着婴儿,一手向我挥舞。 我跳下地道,地道口立刻就翻了一块木板上去,封住了阳光。 脚下的实地,地道里,还有昏暗的灯光,那是挂在地道墙上的壁灯发出的光亮。还有呼呼的风声,那是抽风机在排换空气。地道的规模还真不小,我们走了几步,就听到了鼎沸的人声。 转过一个弯道,我看到一个地底的大厅。厅中,有许多穿着迷彩服的年轻人,还有几个军人打扮的老年人,但他们穿的制服却与这个国家军队的制服截然不同。他们一看到孔雀女,立刻全体起立,敬礼,齐声高呼:“公主殿下下午好!” “公主?你是公主?!”我狐疑地盯着她的脸,却怎么看不出一点公主的派头。我好奇地问,“你是国王的女儿?你是坎苏辅王的侄女?” “嘁——”孔雀女闷哼一声,说,“你说错了,我是前朝的公主。刚死了的那个国王,是我的堂兄。他篡了我父亲的王位,自命为国王。如今在地道里的人,都是我父亲的追随者与我的追随者。我们聚集在一起,只有一个目的,拯救穷人,推翻王朝。如果我夺回王位,就会废除君主专制,成立国会,重建民主,设立开明的君主立宪制。” 我笑了笑,说:“孔雀女,你的想法不错。民主与自由本来就是很重要的。不过,你只有这么几十个人,能战胜数以百万计的军队士兵吗?” 孔雀女很自信地答道:“我知道现在我还没有足够的力量去推翻政权,但是我却可以劫富济贫,让穷人对我有个好印象。而我会像中的肖申克那样,用几十年去做一个计划,慢慢布局。” “你准备怎么布局?”我又好奇了。当我问了这个问题后,立刻明白,孔雀女的计划将会是一个极大的秘密,她又怎么会告诉我? 没想到,孔雀女望了我一眼,缓缓地说道:“苏,我要达成我的心愿,要倚靠的,就是——”她将怀里的婴儿抱到了胸前,用慈爱的眼光看着,说,“我就要倚靠他了,格桑大师的转世灵童。” “他?!”我惊声叫道。 孔雀女将食指竖在嘴唇上,轻声说:“嘘,小声点,别把宝宝闹醒了。” 她带我走进了一间小屋,屋里除了我和她,还坐着一个人,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不知道为什么,我看着他,总觉得有些眼熟。 “你是不是觉得他有点眼熟?”孔雀女眼中带着一点笑意,问道。 我点点头。 这个中年男人站了起来,他手中拿着一个方形盒子。他伸出食指,在盒子里蘸了一下,他的手指变成了黑色的。中年男人把黑色的手指在脸上涂抹了几下,脸上顿时变得漆黑一片。他又当着我的面,脱去上衣,语气带点调侃地说道:“上尉,婴儿不见了!”——他用的是英文。 我立刻回忆起了,在豺豹尸体旁,那个向伪装成土人的军官报告情况的土人,正是我面前这个中年人。 孔雀女微微一笑,说道:“苏幕遮,这下你明白了吧?” 我又点点头。我的推理能力向来不弱,孔雀女的计划是——让所有人相信,这个婴儿就是格桑大师的转世灵童。而她的人会作为灵童的监护人进入皇宫,随时陪伴着灵童,度过他的童年时代。当然,在灵童的成长过程中,他们会一直向灵童灌输他们的思想。这的确是一个如《肖申克救赎》般的长远计划。 这个计划,本来也是那帮神秘军人的安排,如今却被孔雀女摘到了落地桃子。 我不禁问:“那你怎么让人相信,这个孩子就是转世灵童呢?” 中年人从兜里摸出了一样东西,扔到了桌上。那是一盒录影带。 在摄影机中,我看到一副画面。 几个士兵,排成一列,在亚热带雨林中缓慢前进。一个画外音说道:“我是格桑大师灵童搜寻对的萨义德上尉。现在我们在雨林中,距坎苏城有五百多公里。我们是乘坐直升飞机来到这里的,格桑大师在圆寂前,曾经说过一句偈语,形容了一个由一堆四个人的白骨拼成的类似‘莲花座’似的东西。他还用了一个词来命名:‘ROZOChEChAN’。我们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这东西。” 镜头转换了一下,萨义德忽然神情很凝重地说:“大家静一静,我似乎听到了一个什么声音……”画外音中,隐隐有“呜呜呜——”的声音,有点像风声,又有点像婴儿在哭泣。 当然,我知道,这都是萨义德安排好了的,隔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在这段DV里看到他们发现婴儿的过程。 果然,我在录影带中,看到萨义德一行人,循着婴儿啼哭的声音找寻而去,发现了一堆白骨,一个婴儿正坐在白骨中放声哭泣着。萨义德的演技真是不错,他高声惊叹,感谢佛祖,感谢格桑大师的在天之灵。他最后说了一句:“虽然我们看到了神迹,找到了灵童。但是,我们必须要把这些白骨带回坎苏去,我们必须要证实这些骨是不是分别属于四个人的。” 他的话音刚一落下,就突然听到画面以外,传来一声野兽的嚎叫:“吼呜——吼呜——” 是豺豹! 画面抖动起来,我几乎看不到他们拍摄的究竟是什么。天旋地转,我只听到枪声与野兽的吼叫。几分钟后,画面恢复正常。萨义德高声训斥部下:“你们怎么竟然把小孩弄丢了?” 一个部下说:“那只豺豹太厉害了,我用AK47射中了它的后腿,它还能跑这么快!” 另一个部下说:“天知道这只豺豹是从哪里来的?而且它来了,并不袭击我们,而是衔走了灵童……” “废物!”萨义德咒骂道,“快去找婴儿!豹子受了伤,肯定跑不远!还有,我们这次是秘密行事,这段录影得删掉。另外,我们得换装,扮成土人的模样,免得与其他搜寻小组碰到了惹麻烦。” 说完这句话,画面嘎然而止。 “明白了吧?这个萨义德是受司徒教授管辖的。而他们的这个计划也是司徒教授安排的。”孔雀女说道。 “那你是怎么得到这盘录影带的?”我问道。但一问完,我就发现这个问题根本没有必要问。既然录影带都到了孔雀女的手里,萨义德与他的部下,自然也都被孔雀女制服了。 中年男人得意地指了指墙边倚着的一把AK47,说:“这把冲锋枪里已经没子弹了。当时我向萨义德分队扫射的时候,用光了我所有的子弹。” 孔雀女向我介绍,这个中年男人是她的养父,名叫罗德曼。将来,他也会做格桑灵童的养父与监护人。 孔雀女继续说道:“既然萨义德他们可以伪造录影带做戏,当然我们也可以做出一盘录影带出来。只不过,我真的不理解,为什么格桑大师会说关于四人白骨的偈语,也弄不明白他所说的‘ROZOChEChAN’是什么意思。” 我突然笑了起来,哈哈大笑起来,笑得肠子差点都断了。 “你笑什么?”孔雀女与罗德曼同时问道。 我捂着肚子,一字一顿地说:“因为我知道‘ROZOChEChAN’是什么意思,也知道格桑大师为什么提四人白骨的事。” 在天坑附近那个废弃机场里,我们被丧尸围困在调度室里。我给南美人头领曼森打电话求援,他说让我等五分钟,他要向上级汇报情况。在等待的五分钟后,我向格桑大师解释了一句中国成语:如坐针毡。我到现在都还记得是怎么向他解释的。 “如坐针毡,就是指,一个人坐在用针做成的毯子上。而现在——是我们四个人同时坐在了针做成的毯子上!说不定过不了多久,我们四个人就变成森森白骨,取代了针毡的位置。不过,天知道以后又有谁会坐在我们四个人尸骨制成的针毡上……” 以上几句,就是我当时向格桑解释时所说的原文。 一定是格桑回坎苏后,向朋友聊天的时候,炫耀他又多懂了一句中国成语,引用了我的这句话。不过,出于他的理解错误,不仅把“如坐针毡”说成了“ROZOChEChAN”,还把这句成语解释得南辕北辙。什么四具尸体白骨组成的骨架,真是不可思议。没想到他在圆寂之后,还彻底打败了我一次。 屋里,我与孔雀女、罗德曼痛痛快快地笑了起来。 笑完之后,我忽然想起一件事:“糟糕,我的朋友陈博士、狄力度、奥苏拉还呆在坠毁飞机那里,他们还等着我的。” 孔雀女笑了笑,说:“不用担心,我的人已经把他们带到了这里。不过,我们这里是秘密基地,绝对不能让他们知道这里的存在。所以,我们的人敲晕了你的朋友,蒙上了黑布。今天晚上,我会送你们回坎苏的。不过,苏,你得还我一个人情,你把这里的基地与这里发生的事都忘记了吧,你必须要保守灵童的秘密——我们这样才算扯平了。” 当然,我只能点头。 其实,我想继续欠孔雀女人情的。这么一个传奇的不凡女子,我只有欠她人情,才有机会与她继续见面。 孔雀女走到我的身后,微微一笑,对我说道:“苏,其实,你也不知道,这里到底是个什么地方。我还想保守这个地点的秘密。” “你的意思是?”我好奇地问。但我隐隐有些不好的预感。 此刻,我忽然感觉脑后一阵剧烈的疼痛。不知道孔雀女用什么东西,敲了一下我的后脑,我顿时眼冒进行,两眼一片漆黑——我晕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发现,自己躺在一跳公路旁,而陈博士、狄力度与奥苏拉都躺在我的身边。 居然是公路?!我们又回到了文明社会? 我拦了一辆车,很幸运,是一辆计程车。司机大佬告诉我们,这里距离坎苏城区,只有三公里的路程。 第五十九章 记者安娜 一路上,我们一言不发,各怀心事。陈博士双手死死抱着那只皮箱,若有所思。而狄力度则茫然望向窗外无边无际的黑暗。只有奥苏拉,他的想法不像我们这样复杂,所以压力也没我们大,只是自顾自地看着窗外的景色,充满了好奇。 大约十分钟后,我们回到了灯火通明的坎苏城。计程车直接停在辅王王府前,我一下车,一个瘦弱的门卫看到我,眼中露出惊讶的神情,他立刻通知了坎苏辅王。几分钟后,坎苏辅王就三步并作一步跑出了王府,连鞋子都穿倒了。 他看到我们,老泪纵横。他哽咽着拥抱我,激动地说:“苏幕遮,你终于回来了,这么久没你们的消息,我还以为你们死了呢。”这煽情的举动,弄得我也有些热泪盈眶。进了内室,辅王迫不及待地问起我们,这几天来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很显然,我的口才比陈博士与狄力度好多了,于是我一五一十把最近我们的遭遇说了出来。当然,我把孔雀女那段隐了下来,毕竟她还是这个国家的通缉犯,而转世灵童也事关重大,我不敢透露出一点风声。 至于我们与曼森的交锋,我则讲得活灵活现,充分体现了我们的机智勇敢大无畏精神,更突出了曼森等人的狂妄无知阴险狡诈心狠手辣下流无耻。当我说到曼森遭遇河水倒灌的没顶之灾时,辅王更是听得击节赞叹。 最后,他问我:“苏,你现在下一步的计划是什么?” 我答道:“辅王,你也应该知道,曼森的后台老板就是那帮南美人。而现在你又把坎苏窟的开发计划交给了这帮人……”我顿了一下,向他望了一眼,说,“这可是心腹大患啊!” 辅王点点头,很郑重其事地说:“不错,你说的很对。不过,关于坎苏窟的开发,我已经与南美人签定了合同,没办法悔改的。这有关于国家信誉!而且曼森并没有直接成为南美人的代言,只是我们私下知道这些事,南美人完全可以声称,他们与曼森没有任何直接联系。所以,我们只能暗中防范他们,不能有其他大动作。” 我明白他的意思。毕竟事关重大,尽管我想一口气捣毁南美人的好梦,但辅王坐在他的位子上,肯定有他的想法与顾虑,我也不能完全尽如自己的意。 我的眼珠转了转,思考了一会儿,然后对辅王说:“我倒有个主意……” “什么主意?”他显得比我还要着急。 “辅王,我希望你保守我们顺利归来的消息……不要让南美人知道。我们在暗处,南美人在明处,我又精通易容之术,可以改变一下模样,暗中进行调查,找到他们的把柄。一旦发现他们有阴谋的证据,你就可以顺理成章地把他们赶出国门。”我侃侃而谈道。 “那狄力度与陈博士呢?还有那个土人。”辅王问道。 “很简单,我们可以先送狄力度到国外去,就说让他散散心。他的性格太冲动,要是留他在国内,他很有可能会去找南美人算帐,为他的妻子报仇。小不忍则乱大谋,我不想太早打草惊蛇的。奥苏拉是他的族人,让他一直跟着他吧。”我顿了顿,继续说道,“至于陈博士,那就更简单了。只要在辅王王宫里为他准备一个设备齐全的实验室,就足以让他足不出户。他的箱子里,还留有从天坑里提取出来的样本,这些东西足够让他在实验室里呆上几个月了。” “那皇后那里,要不要说一下呢?”辅王又问。 我摇了摇了头,说:“这事,最好只有我们两人知道……” 辅王明白了我的意思。既然是秘密计划,当然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不过,很快我们就知道了,事情并不像我们想象中的那么简单。 当天夜里,我先找到了陈博士,就给他说了声,辅王很重视他从天坑里带回来的样本,决定在王宫里为他安排实验室,他想要什么仪器都可以拨专款购买。他一听,立刻就开心得像个孩子般笑了起来。他甚至想马上去看看实验室里的设备。 紧接着,我委婉地给狄力度说出了我的想法,当然,他很愤怒——正如我预料的那样,他是个血性男儿,又怎么会同意我的安排呢?他执意要与我同进同退生死与共,不愿意躲在国外苟且偷生。拿他的话来说,就是:“要是你一定要让我出国,我到了国外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公布你还活着,而且还在调查南美人!” 他这么说了后,我还真的感到为难了。我的计划本来就是一个人行事,单打独斗才是我的长项。说句不中听的话,这次的天坑之行,虽然陈博士他们帮了我的大忙,但是如果只有我一个人的话,在没有累赘的情况下,或许我会在更早的时候就及时脱险了。 我闷闷不乐地回到辅王为我准备的卧室,心想只有第二天把辅王请出来劝劝狄力度了。 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起了床,却怎么都找不到辅王在哪里。我想他应该是在王宫大厅里吧,于是向大厅走去。刚一踏进回廊,就听到从大厅那边传来一片嘈杂声。我顿时心生好奇,快步走到大厅外的一扇窗后,一听到里面的对话,不由得大吃一惊。 大厅里,有一群记者,架着“长枪短炮”直指着衣冠楚楚的辅王。当然,那并不是真正的长枪短炮,而是戴上了焦距头的照相机。 其中一个女记者问:“请问辅王,听说苏幕遮已经回到了坎苏城,而且现在就藏身在辅王宫里,不知道这是真是假?”这个女记者相当漂亮,一头如瀑布般的黑发,眼神相当犀利,一看就知道是个不好对付的角色。 辅王用洪亮的声音答道:“假的!当然是假的!自从苏幕遮去了天坑后,我们就失去了他的联系,直到现在都没有他的消息。我很为他的安全担忧!”他这话说得真是圆滑之极,我也不由自主站在窗外点了点头。 那个女记者又步步紧逼道:“可是,辅王大人,我们有目击证人说,他的确看到昨天晚上苏幕遮与三个人一起走进了王宫,其中有个人是著名的科学家陈博士……” “哦,那一定是他看花了眼。”辅王连眼睛都没抬一下就脱口答道。 “可是,那位目击证人当时手里正好有部可以拍照的手机,所以拍下了一张照片。”女记者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取了一张放大了的照片出来。辅王额头上的汗立刻冒了出来,身体也不住地颤抖起来。 我在窗外站着的这个角度,正好可以清晰地看到照片上的情形。照片上,我与陈博士、狄力度、奥苏拉都背对着镜头,正慢慢走进了辅王宫。我真想象不到,昨天夜里我们回来的时候,确信除了孔雀女的人之外,根本没有人知道我们的行踪。我们的照片居然被拍了下来,难道有人一直在外面监视着辅王宫吗?看来这里也不是个安全的地方,我心里不禁又开始出现隐隐的不安。 还好,我们的脸并没有面向着镜头。所以,辅王马上就平静了下来,冷冷一笑,说道:“这是苏幕遮和他的朋友们吗?怎么我就认不出来呢?安娜小姐,你又凭什么说这张照片上的人,是苏幕遮他们呢?” 辅王说了这些话后,我才知道那个艳丽的女记者原来是安娜。她的名字我听说过,她是这个国家最富声名的记者之一,一向以勇于探求真相而闻名于这个东南亚国家。据说她向来关注揭发黑幕,同情贫苦弱势群体,我真没想到她会对我的行踪产生兴趣。莫非安娜也把我看作了政府某种黑幕的棋子了?这可真让我觉得哭笑不得。 但是,在这个时候,一件意外的事发生了。 在我的身后,突然响起一声男人的尖叫。 “啊——不好了!不好了!” 我回过头去,立刻看到了陈博士。他上身穿着毛衣,下身就穿了一条短裤,两只脚赤着,从回廊的另外一头向大厅跑了过来,头发凌乱,一看就知道他刚起床。他一边跑,一边挥手,对着我大叫:“苏幕遮,太好了,我可算找到你了!不好了!出大事了!” 我根本来不及问他出了什么事,也来不及向他作出噤声的手势,他的声音已经惊动了大厅里的所有人。 最先从大厅里冲上回廊的,在记者安娜。她看到衣冠不整的陈博士,先是忍俊不禁地笑了起来。然后她慢悠悠地转过头来,看到我后,脸上并没有露出惊讶的表情,而是缓缓举起手中的相机……闪光灯划过一道刺眼的光芒,我下意识地捂住了脸。但我立刻意识到,这是无济于事的。 众多记者都冲到了回廊上,对着狼狈不堪的我和陈博士,放肆地拍起了照。 我在心里暗暗对自己说,这下可真是惨了。我那想要隐秘探求真相的希望,也瞬间成了泡影。 第六十章 证物被盗 记者们一片哗然,拍完照后纷纷鼓噪起来,指责辅王欺骗他们。 辅王脸上很难看,额头上有几道很明显的黑线。他虎着一张脸,恼羞成怒地叫道:“你们这些人,现在的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了我们国家的安全!苏幕遮在执行一项特别的机密任务,要是你们走漏了半点风声,我就把你们全抓起来!”他挥了挥手,几个卫兵冲了过来,想要收缴记者相机里的底片与数码卡。 安娜大声争辩道:“你们不能这么做!民众有权利知道政府里所谓的肮脏秘密,每个人都有知情权的!” 我叹了一口气,对辅王说:“算了,让他们走吧。透露风声就透露风声吧,本来纸就是包不住火的。” 听了我这话,安娜得寸进尺地向我欺了一步,把麦克风伸到我嘴边,咄咄逼人地问道:“苏先生,听说你和你的朋友在天坑发现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请问你能透露一点内幕吗?是否与坎苏古城的开发有关?” 我愣了愣,抬眼望了一下辅王。辅王的胸脯一起一伏,显然在压抑着心中的怒火。我微微一笑,不疾不徐地对安娜说:“安娜小姐,关于这个问题,我暂时无可奉告。” “暂时无可奉告?那么你的意思是,有一天会说出来吗?同时,你也在暗示,天坑里真的有着某种秘密?”不得不说,安娜的嗅觉非常敏锐。 我只好答道:“安娜小姐,这样好不好?明天早晨九点,我们再开一个正式的新闻会,我会好好叙述一下我们这次的天坑之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真的?”安娜问道。 我点点头,说:“真的!” 不过,我只提了一个要求,希望他们所有拍的照片,都推迟一天见报。如果明天我在报纸上看到了任何一家报纸出现今天的照片与新闻,我就会取消明天的新闻会。我强调道,明天会有重磅内幕消息告诉他们,这个消息绝对是惊天动地的可怕,涉及到一个大阴谋。因为事关重大,我今天晚上必须要整理好资料。 在场的记者听了我的话,全被所谓的重大机密吸引住了,所以也只好都同意了我的要求。 在所有记者离开的时候,安娜凑到我的面前,小声说:“明天我能找你约一个独家专访吗?” 我笑了笑,反问道:“你凭什么找我约独家专访呢?我又凭什么要答应你呢?” 安娜露出一个妩媚的表情,幽幽对我说:“难道你不想知道那张照片是谁提供给我的吗?我猜你一定对这个问题很感兴趣。” 我继续反问道:“给你提供照片的人,肯定是你的线人。难道你想出卖自己的线人?” “呵呵,一个线人又有什么关系?比起独家采访你苏幕遮的机会来说,一个线人又算得了什么?”她答道。 “那这事要是传了出去,所有人知道了你出卖线人的所作所为后,还会有人继续为你们提供情报线索吗?”我忽然感到有点愤怒,而这种愤怒却是因为一个出卖了我的秘密的神秘人。这可真是有点奇怪,或许这就是我那所谓的疾恶如仇到有些执着的心理在作怪吧。 不过,安娜的回答很快就让我的怒火变成了无处发泄。她款款说道:“苏先生,你也应该知道,这个国家的普通民众都很贫困。那个线人在我这里获得了一笔不算多也不算少的赏金,但是根据我们报纸的规定,如果线人的身份不小心暴露了,而且会遭遇致命的死亡威胁,我们通常会花重金将线人送到安全和平的第三国去。比如中国,又比如台湾。” “对不起,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处领土,你不能将中国与台湾作为两个国家进行并列。”我强调道。 “哦,对不起。这是我的口误。”安娜连忙道歉道。她的这个态度倒也让我稍稍对她有了点好感。她顿了顿,继续说道:“正是因为我们报社的这个规定,许多线民巴不得我们泄露他们的身份,这样他们才可以有移民国外的机会——说实话,中国是我们这个国家很多人最为向往的国度。” 我点了点头,明白了安娜的意思。的确,贫困会令很多人做出令人不可想象的事出来。不过,我却并不想接受安娜要求的独家采访,于是冷着一张脸直言拒绝了她。 安娜有点气急败坏,她大声朝我叫道:“别人都说苏幕遮的好奇心可以杀死猫,为什么你居然不想知道是谁出卖了你?” 我笑了,然后我一字一顿地说:“因为,我早就已经猜到了是谁出卖了我。我没有必要用接受采访来换取一个我早已经知道了的秘密。” “什么?你知道是谁出卖了你?”安娜的反应非常强烈。 我点点头,说:“是的,我知道是谁出卖了我。昨天晚上,我们回到王宫,根本没有任何人知道。我平时一直很警惕,只要一下车,就会留意附近有没有人潜伏。对于我这样的高手来说,发现周围是否有人,其实是件很轻松的事。而在昨天晚上,我根本没发现附近有人——除了王宫的门卫!那张照片是从我身后拍摄的,从照片清晰程度、拍摄角度与距离来看,拍摄者离我们不到五米远。很明显,这张照片肯定就是那个门卫拍的!” 我的话一说完,安娜的眼中立刻出现了钦佩的神情。而辅王则转身吩咐手下,赶快去把那个门卫叫出来。我摆了摆手,对辅王说:“难道你现在认为那个门卫还敢呆在王宫里吗?” 卫兵回馈来的信息,证明了我的推断。门卫叫卡拉米,印度人。从昨天半夜交班后,就不知去向了。 安娜问了我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当辅王要收缴我们相机的时候,你提出可以在明天开新闻会呢?” 我答道:“既然门卫会出卖我们,同样的,我也无法避免王宫里还会有其他人出卖我们。其实我与陈博士他们回来的消息,肯定已经传播了出去。就算辅王强令你们不得报导,你们也会通过街头传闻、网络里的即时通讯软件或是博客散播出去。我深深明白留言传播的速度,特别是在这个网络时代。所以——与其深埋一个包藏不住的秘密,还不如大大方方站出来,给大家一个交代。” “好样的!苏幕遮,我开始佩服你了!”安娜向我翘出了一个大拇指。随后,她转身跟在那群记者身后,袅袅婷婷走出了王宫。 等所有的记者离开了王宫,辅王才忧心忡忡地对我说:“苏,你真的决定明天把所有秘密都说出来吗?”我笑答道:“辅王,您别担心了。到了明天,我自然会有安排的。当然,我也需要你的协助。” 忽然,我像是想起了什么,转身对还赤着两条腿的陈博士问道:“对了,你刚才大惊小叫地跑出来,说什么大事不好了。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陈博士这才如梦方醒般,两行泪水潸然从眼眶滑出。他双目无神,喃喃说道:“今天早晨我一起床,就发现卧室的门大大开着。我这才发现,我从天坑带回来的那只装有样本的皮箱竟然不见了!” “什么?!皮箱不见了?!”辅王大惊失色地叫道。他失神地跌坐在地上,脸上的胡子都气得飞了起来。 虽然我也很惊讶,但我连忙说道:“你们也别着急了,我知道箱子是被谁拿走了。而且我也知道,这个人一定很快就会和我们联系的。” “啊?!这个人是谁?”辅王诧异地问道。 我笑了笑,说:“除了那个叫卡拉米的门卫,还会有谁?” “他为什么要偷走皮箱?难道他也懂化学知识?难道他也想夺取诺贝尔化学奖?不可能吧,在这个国家,我就没听说过还有哪个化学高手会隐姓埋名到王宫里来当个门卫。”陈博士也忍不住问道。不过他的问题实在是有些迂腐。 我忍住笑,答道:“卡拉米当然不是为了当什么化学家,他只是为了钱。鸟为食亡,人为财死。” “你怎么知道?”博士隐隐有些失望。或许他真的希望那个门卫是个科学家吧,或许只有这样,他就有一个难得的机会可以与同道中人交流一下了。看来科学家与武林高手都有一个共通处——那就是高处不胜寒啊! 我说道:“你们现在已经知道了,卡拉米是为了报社的线人费,才出卖了我们的照片。线人费才多少啊?所以他期盼着报社透露出他的身份,他好移民国外。别忘了,他这次惹到的是辅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除了逃到国外,没有第二条路走的。不过,他根本就身无长物,去了国外也只能当乞丐。再说了,他到国外后语言不通,又身强体壮,当乞丐都没人施舍。所以,他在出国前,必须要搞到一大笔钱。” “哦……我明白了。卡拉米是想偷走皮箱,然后找我们勒索金钱。”辅王用佩服的眼光看着我。 “不错。”我点了点头,继续说道,“他一定尽快与我们联系的。他急着要出国,所以必须要尽快弄到现金。” “嗯,我叫秘密警察到这里来,给电话装上追踪器……只要他电话来后,我们拖延通话的时间,就可以知道他在什么地方了。”辅王一定是看多了侦探电视剧,头脑也变得清晰起来。 不过,我却制止了他的想法:“辅王,这样可不行啊!现在皮箱里装的是什么,只有我们几个人知道。我担心,如果叫来了秘密警察,说不定南美人和猎人联盟的人都会被惊动到。要是他们知道了箱子里是什么东西,只怕会比我们更加迫切地得到这样东西。要是他们赶在我们前面找到卡拉米,那么我们这才叫竹篮打水一场空,既费马达又费电。” “明白了!我知道我们该怎么做了。”辅王点了点头。 “嗯,那你说我们该怎么做?”我笑吟吟地望着辅王。 “那还用说,当然是听你苏幕遮的。你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呵呵,好,那我现在就交给辅王一个任务。”我说道。 “什么任务?” “你打电话给银行吧,在王宫里准备好足够的现金吧。记住,一定要小面额,不连号,不带隐形墨水记号的。”我说完后,又补充了一句,“我猜,如果卡拉米的智商高一点,也会做成同样的要求吧。” 第六十一章 致命偷袭 正如我所料的那样,卡拉米真的沉不住气。下午六点的时候,他打来了索要赎金的电话。他提出的金额也不大,二十万美金。全部都得是不连号不作标志的小面额旧钞票。当然,这对于辅王来说,只是九牛一毛而已。 不过,卡拉米也的确不是蠢货。他提出的交易时间非常蹊跷,要求明天早晨九点的时候进行交易,地点定在坎苏古城中。 他之所以会那交易定在那个时间,是因为那时我正在举行新闻会,据说电视台还会进行现场直播。这样一来,我铁定不能去参与这次危险的交易,而他也少了一处心腹大患,不用担心我来搅局。 而更遗憾的事是,当卡拉米电话打进来的时候,不巧我正好在厕所里,所以不能对接电话的辅王面授计议。不过,他的这些伎俩早就尽在我的预料之中,所以我在去厕所前,就给辅王说过应该怎么处理。 辅王在电话中,故作为难地说,银行早晨九点才开门,无论谁都不能随时拥有二十万美元现金的。所以,他要求对方更改交易时间。经过讨价还价后,卡拉米只答应最晚在十点进行交易。而那时,大概我召开的新闻会还没有结束,他还可以在坎苏古城的广场上,看到大屏幕的直播现场。 当我从厕所里出来的时候,辅王与卡拉米的通话已经结束了。他很懊恼地看着我,脸就像个苦瓜一般。我冲他笑了笑,说:“别担心了,到了明天,我自然会有办法的。” 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做了些安排。辅王毕竟在这个国家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很快就把我的吩咐一一安排得当。 一天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我早早地睡了,就是为了第二天可以拥有充沛的体力。对了,就在临睡前,陈博士给我带来了真正的解药。吃过解药,我再也不用担心会突然失去全身的功夫。这些解药是陈博士在辅王王宫的实验室里配置出来的,费了他不少的力。 第二天清晨,我很早就起来了。吃完一顿丰盛的早餐,我与陈博士、狄力度、奥苏拉在餐厅看了一会儿电视。 屏幕上,安娜正握着话筒,与几个嘉宾在一起猜测,我今天究竟要在新闻会公布什么样的惊天大秘密。电视上甚至还播出了昨天晚上安娜对猎人联盟司徒交手的采访片段,她咄咄逼人毫不客气地质问司徒教授,我今天所要公布的内幕是否与她有关,她早就听说我与司徒教授之间存在着矛盾。 司徒教授毕竟是大风大冷里走出来的人,他委婉地说出,我曾经与他一起探询过王宫兵营一案的经历,就巧妙地避过了安娜的问题。他甚至还暗示,其实我与他,是很好很好的朋友,所谓我们之间心生龌龊,其实只是毫无根据的捕风捉影而已。 “真是个老狐狸啊!”我暗暗骂道。这时,坎苏辅王走了进来,关掉了电视,对我说:“苏,时间快到了。为了电视直播方便,今天的新闻会安排在了坎苏电视台演播打听,过去得花二十分钟的时间,我们快动身吧。” 是的,王宫是个禁地,不方便电视台的人牵转播线进来,电视台自己的演播大厅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我们几个人在卫兵的护送下,走出了王宫。 王宫外,停着两辆轿车。一辆是平治,一辆是加长悍马,都是防弹车。悍马停在前面,平治停在后面。两辆车的车窗上都贴了黑色的太阳膜,只能从里面望出来,外面看不进去。我们上车的时候,周围闪起一片闪光灯,卫兵连忙跑过去,把聚集在王宫外的摄影记者驱赶到一边,引起记者的纷纷抗议。 平治轿车是为我准备的,而悍马则是为陈博士、狄力度、奥苏拉准备的。辅王不会与我们一起去电视台的,他今天还要处理赎金的问题。 我先钻进了平治轿车,然后看到陈博士一行三人也上了加长悍马。 我的司机,是一个皮肤黢黑的中年人。他转过头来问我:“苏先生,我们可以出发了吗?” 我目光坚定地答道:“先不忙,等一分钟。” 在这一分钟,我打开了平治车的天窗,然后站了起来,头伸出了车窗,向记者所在的方向频频挥手致意。 一分钟后,我缩回了头,重新坐在了轿车中。就在这时,我听到了“轰”的一声巨响。 我抬起头,向前方望去。一团火光从悍马车的引擎盖上冒了出来,接着是一系列剧烈的爆炸声。悍马车被这猝不及防的爆炸掀到了空中,地上只留了一个黑黢黢的大坑。 巨大的热浪向我们扑了过来,任是平治车很是坚牢,也被掀得在原地摇了几下。周围也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尖叫声,那是记者们发出来的。闪光灯很合时宜地闪了起来,记者纷纷拍起了照片。 我立刻反应了过来。天哪,一定是悍马车的底盘被人安置了强力炸弹。他们的司机一发动,就启动了炸弹。这么牢固的悍马都被抛到了天上,变成一堆废铜烂铁,里面坐着的人还能活得下来吗? 天哪!我的朋友陈博士、狄力度、奥苏拉!他们会遭遇不测吗?看来是凶多吉少了,那颗炸弹威力是如此之大,悍马车的一块底盘正好落在了平治车的引擎盖上,都几乎融化了,由此,也猜得出那颗炸弹的威力了。 我的头一下就被搞懵了,脑浆像变作一团浆糊似的。 我喃喃地说道:“陈博士,狄力度,奥苏拉……陈博士,狄力度,奥苏拉……陈博士,狄力度,奥苏拉……”一次又一次呼喊着他们的名字,一次又一次。 我都不知道是谁拉开了平治车的车门。我跌跌撞撞地走了出来,泪眼滂沱。 我擦干眼泪,才看到面前一部部摄影机正对着我工作着。记者围在我身边,不停拍着照,还把麦克风伸到了我的面前,问我问题。 我颤抖着身体,想要推开面前的记者。这时,我看到面前伸过来一只白嫩如葱的手,手里还捏着一张纸巾。我接过纸巾,拭去泪水,才发现面前站着的,竟是漂亮的女记者安娜。 我感激地向她点了点头,但随之而来不断涌出的泪水再次模糊了我的眼帘。 安娜善解人意地退出了记者的包围圈,没有再找我提问。这让我感觉很舒服,以前对她的恶感也被抛到了九霄云外。 但是,安娜退出了,却有更多的记者包围上来。一支话筒甚至伸到了我的左边胸前,插在了外衣上,硌疼了我的胸口。 我低下头,却发现这支麦克风与通常的麦克风有些不同。 这支麦克风太长了,而且很直。钢管支架比普通的麦克风粗了一点,它的形状总是让我想到另外一件东西。但究竟是什么东西,却让我记不起来。我只在恍惚中感觉,这样的麦克风,应该与一个老人有关。 我的记忆似乎是被凭空抽去了一截,过了好一会儿才思索起,这支麦克风究竟与什么人有关。 我在这个国家里,认识的老人并不多。除了辅王,就剩那个猎人联盟的司徒教授了。我第一次与司徒教授打交道,是在来坎苏城的城际列车上,当时他拿着一支伪装成烟枪的长枪正对着孔雀女,而我在机缘巧合下,无意解救了孔雀女,从而与司徒教授结下了无法化解的梁子。 眼前这支麦克风的粗细,就与那柄烟枪几乎一模一样,此刻正对着我的左胸心脏处。 我顺着麦克风的来势,看到了持着麦克风的那个人。那是个身材矮小的印度人,肤色黢黑。他的手紧紧按在麦克风的底端,那里似乎有枚按钮。 我心说了一声不好,但是此刻已经晚了。这个印度人已经按动了手指下的按钮,麦克风微微颤抖了一下,我的左胸传来一阵剧痛。我下意识用手捂住了胸口,一缕鲜血从我的指缝间渗了出来,滴滴答答落在了地上。 我感到一阵没有来由的寒冷。眼前渐渐模糊,一层看不清晰的黑色薄纱缓缓笼罩在我的面前。我的身体失去了重量,悠悠向后倒去。我看到了天空,几只鸟欢快地飞越天际,还有几朵白云闲适地飘过。 我忽然想到过去在网络上看到的一首诗,作者是谁我已经记不得了。 “当巨大的疼痛弥漫全身/他忽然想起小学一年级时的那道数学题/一班得了五朵红花/二班得了四朵红花/两个班一共得了几朵红花/如今红花突然在他身前绽放/他却来不及看清到底是几朵红花。” 我胸口的鲜血,正如一朵朵嫣红的鲜花。 我倒下后,眼前一片漆黑,只听到周围响起连连尖叫。然后,有人报警,又有救护车到来的声音。 而我,却越来越冷。 接着,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想,这时的我,脸上的五官一定因为疼痛而扭曲到了一起来了吧。或许别人看到我的脸庞,都会认不出我来吧。 第六十二章 起死回生 在救护车上,我听到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苏,没事了。” 我蓦地睁开眼睛,看到了身边的狄力度,他手里还提着一只黑色的皮箱,与陈博士丢失的那只皮箱一模一样。 我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 是的,我并没有死。这一切,都是我所做的安排。 昨天,我就让辅王进行了一些准备活动。第一件事,是找一辆加长悍马,在底盘上切开一个洞,然后再装上炸弹。第二件事,在悍马停靠的地方,在地下挖出一个地道,与下水道相联通。第三件事,将一支麦克风改造成枪管。当然,枪管里没有子弹,而我又在衣服的左胸上安装了几个血包。所谓的血包,就是一按按纽,就会血浆从一个塑料袋里迸出来,染红胸膛,这种东西通常在电影里使用得比较多。 今天早晨,陈博士、狄力度与奥苏拉上了悍马车,就利用底盘上的洞口,钻进了下水道里。因为车窗贴有黑色的太阳膜,所以骗过了在场的所有记者。 他们离开悍马车,大概花了一分钟的时间,这也是我为什么要从平治车的天窗伸出脑袋,向记者挥手致意的原因。 等他们离开了悍马车,我就印爆了炸弹,把那辆加长悍马炸上了半空中。 接着,我故意装作悲伤地下了车,然后我安排好了的一个卫兵走上前来,用伪装成枪管的麦克风顶在我的胸膛上。 不过,枪管里是没有子弹的,我也是故作呻吟一番后,让血包里的血迸了出来,然后双眼紧闭,倒在了地上。 不能不说,我的演技非常出色。在场那么多记者,竟然没有一个人看得出我是在演戏。 后面的安排更为精彩。我假装中了子弹,脸部扭曲得不成人型,等我上了救护车,刚驶过一个路口,便沿着一个翘板,驶进了一辆高大的集装箱卡车里,紧闭了后门。同时,另外一辆相同式样的救护车早已经停在了那里,见我们的车进了集装箱,它立刻拉起了警报,向医院驶去。电视台的记者会现场把“我”被送进医院的情形,通过电波,传送到这个国家的每一台电视里。 所有人都会以为我被送进医院里急救,而只有我们几个人知道,其实我们现在都躲在了街边的一辆集装箱卡车里。 我这样做的目的,一个是为了亲自去交换赎金,捉拿卡拉米,取回陈博士在天坑里取得的样本。另外一个目的,则是在情况可能的机会下,彻底骗过猎人联盟与南美人,在暗中进行一番调查。只有我们在暗处,才有可能在他们放松警惕的情况下取得突破。 我从担架上坐了起来,对狄力度说:“我要你们准备的东西带来了吗?” 他点了点头,说:“当然,苏,你吩咐的事,我肯定是记得一清二楚的。”他说完后,从担架旁拿出了一个纸盒子。 纸盒里,有一件当地人常穿的衣服,还有一些颜料与橡皮泥。我换上衣裳,然后把橡皮泥均匀涂抹在脸上,再加上颜料,最后戴上一顶假发。 狄力度为我拿来一面镜子。望着镜子里的我,已然活脱脱变成了一个当地人的模样。 不得不说,我的易容功夫真的很不错。 我今天的目的,就是要装作这身打扮,去进行与卡米拉的那场交易。 当我打扮好了的时候,集装箱卡车已经到达了坎苏古城。 我戴上一副墨镜,捋了捋假发,在身上装了一个微型麦克风,就径直下了车。我在坎苏城已经呆了挺长一段时间,这次却是我第一次到这里来。 今天的天气真的非常好,坎苏古城外是一个巨大的广场。广场的一角伫立着一台大屏幕的电视墙,上面正正在播出即时新闻。现在,播出的新闻正是关于我被送进医院就医的消息。画面上,安娜正忧心忡忡地对着摄影机说:“苏幕遮的情况,真的很让人担心。情况不容乐观,或许他可能再也不能活着从手术室里走出来。” 我微微笑了一下,就像坎苏古城的城门走了过去。买了票,我随着人流走进了古城。 坎苏古城建于一千年前,有着数不清的寺庙、宫殿、城堡与花园。如今虽然大多变成了残垣断壁,宛若废墟,埋藏在荒草与丛林之中。直到一百年前,一个迷路的法国士兵无意走到了丛林中,在寻找食物时,拉开了附生在遗址上的荒草,看见了其中雕满了花纹的石块,于是发现了坎苏古城。 古城完全由巨大的石块垒成,占地四十五平方公里。石头都是经由切割后拼在一起,但却天衣无缝,每块石头间连一丝缝隙也没有。每面墙壁上都刻着雕塑和装饰,就连雕刻上的衣裙上的花纹装饰也刻画得一丝不苟。 坎苏窟有五个城门,历史上的坎苏宫已经倒塌了,但其中的五十四个佛塔却保存完好,这些佛塔酷似一朵朵含苞欲放的莲花,每座佛塔上的四面基座上都雕刻了巨大的微笑着的面庞。据说这些微笑的面庞是神的微笑,不过更多的人认为,那是修建坎苏窟的坎苏王朝创始人坎苏大帝的脸。他一直都保护着坎苏城不贼人偷盗,据说也曾经有贼人试图进入古墓内部,但是进去了的人,都无一例外地身染恶疾而亡。传说这正是坎苏大帝那微笑着的脸带来的诅咒,致命的诅咒。 此刻,我就站在一座佛塔下,周围是密密麻麻的游客。卡拉米之所以要选择在这里进行交易,也是因为这里人多,心想我们不可能巧取豪夺那只皮箱。他提出的交易方式很简单,只是看过我这皮箱里的钱后,我们两人交换皮箱就行了。 我在胸前戴了一朵红色的木棉花,显示了自己的身份。不一会儿,我就看到两个西装革履的白种人从人堆里挤了出来,向我走了过来。两个人都戴着墨镜。手横插在西装里,似乎手中有枪。 有枪的人,我从来都不曾害怕过。 依得平时我的脾气,自然是会不惧反迎,冲上去制服这两个家伙。不过,现在我易容成了本地人的模样,是来进行交易的,没必要使出惊世骇俗的功夫出来,以免打草惊蛇。我只是愣愣地站在原地,等着他们过来。 不过,这两个人在走到离我还有十米远的地方,突然停下了脚步,站在了那里。他们直勾勾地瞪着我身后的方向。 我下意识地回过头去,却看到一个人站在离我身后大约十米远的地方。这个人穿着一套黑色紧身衣,脚踩一双练功鞋,双手的肌肉高高隆起,一看就是个会家子。而更为关键的是——这个人我居然认识,而且我还吃过他的苦头。他是司徒教授的儿子,司徒清!我曾经在天坑里,被他用毒砂掌攻击过。 司徒清狠很地瞪着那几个白种人,白种人同样也死死地瞪着他。气氛不是很和睦,我几乎嗅到了空气里的火药味。 这下我有点担心了。很显然,现在卡拉米并没有出现,但却引来了猎人联盟的人与南美人。但我从南美人与司徒清的对峙中,却看出他们之间有着裂痕,并非我以前想象中那么和睦。对于我来说,这又何尝不是一个机会? 我低下头,看着手里的皮箱,一言不发。 眼睛余光中,我看到一个白种人向司徒清走了过去,站在他身边,小声说着什么。但司徒清的态度似乎很强硬。过了一会儿,白种人打了个电话,接通后递给了司徒清。司徒清在电话里说了几句话后,脸上就布满了阴云。挂断电话,他转过身去,拂袖而去。两个白种人脸上露出了得意的笑容。 他们向我走了过来,我还是装作懵懂的模样站在原地,望着手里的皮箱。 一个硬硬的东西抵住了我的背,那是一把枪。 “卡拉米先生?”其中一个白种人收细了声音,急切地问道。 我心里笑了笑,原来他们把我当作了,带着装有样本的皮箱来交易的坎苏王宫门卫——卡拉米。 然后,我点了点头,说:“是的。你们是辅王派来的人吗?钱带来了吗?二十万美金!” 第六十三章 角色扮演 现在轮到了角色扮演的时候了。 我看到司徒清已经消失在了古城汹涌的人潮中,心腹大患也消失殆尽。我拎着皮箱,对面前这个拿着枪的白种人说:“我看你们身上什么也没带,除了一把手枪。我很怀疑,不知道你们可以把钱放在什么地方?” “老实点!”这个白种人提高了几个分贝叫道。 “亨瑞,别这么大声音!这里是公共场所!”另外一个白种人小声说道。看样子,这个白种人应该是亨瑞的上司。 亨瑞“哼”了一声,说:“杰里,我明白。”他转过头来,对我继续说道,“钱我们带来了。不过,没放在身边。你跟我们走一躺,自然可以换到你所需要的东西。” “走一躺?要是离开了公共场所,谁能保证我的安全?最好还是你们把钱拿过来给我看了,然后我们交换箱子。”我不卑不亢地说道。 那个叫杰里的白人走到我面前,对我说:“你应该知道箱子里的东西有多重要吧?箱子里的那些东西,我没办法保证是不是真货,所以必须要找个地方检验。卡拉米先生,你知道二十万美金不是个小数字,所以大家都要小心才行。” 他这话说得在理。于是我对他说:“杰里先生,我也说实话吧。我的这只箱子里,其实是空无一物的。”我这话一说出来,两个白人都顿时变了脸色。 “卡拉米,你在玩我们?”亨瑞叫了起来。 我笑了笑,说:“你们都知道把钱带在身边不安全,当然也可以理解我为什么不敢把箱子带在身边了。不过,你们放心,我把箱子放在了中央银行的保险柜里,现在我们就一起去中央银行。我们可以一起去金库检验,那里有国内最好的保安,想必你们和我都会很安全的。” 我说这话的时候,其实心中也是忐忑不安。我手里根本没有什么装有样本的皮箱,我之所以选择中央银行,就是因为那里戒备森严,两个白人绝对不敢随便乱来。 杰里拿出行动电话,拨了一个电话。通话的时候,他用的德语,而且还带了点法兰克福口音。他怎么说的是德语?我并不认为南美州会有什么人说德语。难道他只是个雇佣军?这么机密的事,南美人会派个雇佣军来执行任务吗? 如果不是雇佣军,那么就只有一个解释了——他是个职业杀手!德国的职业杀手,在杀手界里口碑是数一数二的。 他一定以为我听不懂德语,所以说话也毫无顾忌。他在电话里说道:“我们已经抢在辅王之前找到了卡拉米。不过现在提要我们去中央银行的保险库进行交易,他那箱子放在那里的。” 他顿了一下,似乎是在听电话对面所说的话。接着,他又说道:“我认为,我们不妨先照卡拉米所说的那样,先去中央银行。你马上在我的银行户口打进二十万美金。我想,拿二十万换这个天大的秘密,应该还是很值得的吧?至于卡拉米,等他出了银行后,再干掉他。那二十万就算是他的棺材本吧,反正我们也不缺这个钱。” 显然,电话对面同意了他的说法。 杰里掐断电话,对我说:“好的,我们这就去中央银行。我们的钱也会送到那个地方去。” 上了一辆大使馆牌照的黑色美州虎轿车,一番风驰电掣后,我们来到了中央银行。下车的时候,我朝街对面望了一眼。我看到了那辆载我去坎苏古城的集装箱卡车,微微颌了一下首,心里暗暗说:“狄力度,干得好!” 进入银行的时候,我朝斜上方望了一眼,看到了正在运转的摄像头。 按了铃后,一个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老人走了出来,对我说:“您就是卡拉米先生吧?您要的东西我已经准备好了。请跟我来。” 的确,狄力度安排得很好。他从我身上卫星麦克风发出的信号,已经知道了我的用意,提前在中央银行做好了安排。 我们三人跟着这位老人,穿越了一处如迷宫一般的回廊,就进入了中央银行的坚固内部。 这两个白种人显然也是第一次进入银行内部,所以好奇地东张西望着。我们站在了一间紧闭着的密码门外。门上,有一排数字按键,还有一个凸出的托盘,可以正好伸一只手在上面。当然,我知道这个托盘是什么——那是一个指纹对比器。中央银行的保险柜非常保险,必须要同时输入密码与指纹,保险库的大门才会打开。 老人摆了一下手,示意我输入密码和按上指纹进行对比。 我突然一动不动,转身对杰里和亨瑞说:“现在我开了门,就可以看到那只皮箱。不过,你们的钱在哪里呢?” 杰里立刻笑嘻嘻地说:“呃……我差点忘记了这一茬。” “呵呵,就算你们忘记了,我也不会忘记的!”我说道。 杰里对我说:“卡拉米先生,请你稍等几分钟。”他从钱包里摸出一张信用卡,递给了老人,说,“这位先生,请你帮我提二十万美金的现金出来。” 老人立即说:“对不起,根据银行的规定,我是不能为你提出现金的。所有提款事宜,必须由您亲自去办理。” 无奈,杰里只好转身向银行大厅外部走去。离开的时候,他不放心地朝同党亨瑞望了一眼。亨瑞一定也看出了杰里的担心,他将手掌斜插在西装里,摸了一下枪,示意杰里不用担心。杰里这才快步离开了密码门。 在他离开的时候,我还强调道:“杰里先生,别忘了,我要的是小面额、不联号、没有记号的旧钞票!” 其实,说这个话的时候,我的声音有点颤抖。因为,我心里此刻也还有点慌张的。我并不知道密码门的密码是多少,当然,更不能通过指纹对比。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这时,我突然感到老人的手指碰了一下我的手肘。 “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笃!”一共六次。 我明白了,1,2,3,4,5,6。这就是密码。 接下来,要解决指纹对比的问题了。我用眼睛的余光看到老人的手微微抬了一下,我立刻明白了他的用意。我上前一步,用背遮住了亨瑞的视线。就在这一刹那,老人的手指伸到了密码门的指纹对比处。 “滴”的一声,指纹对比处旁的红灯变成了绿灯。 “什么声音?”亨瑞警惕地问。 这时,老人的手已经缩了回来,而我则抬起了手。我转过身去,笑吟吟地对亨瑞说:“反正你们都会拿钱来,所以我也决定信任你们一次,先把密码门打开。”我的手正好放在了指纹对比处旁,看上去,就像刚从上面缩回来一般。 我当着亨瑞的面,在数字按键上输入了密码:1,2,3,4,5,6。 “吱”的一声,门开了。 而就在这时,杰里也带着一只沉甸甸的皮箱走了回来。如果没猜错,箱子里装着的,就是二十万现金。 我们三个人并排走进了内室,老人则必恭必敬地站在门外。 屋里正中央,有一个小桌子,桌子上摆着一个玻璃罩,罩子里还有个密码输入器。 我走上前去,对杰里和亨瑞说:“只要输入了密码,箱子就会从地底下升起来。”我的话还没说完,就突然听到了“咔咔咔咔”的齿轮转动声。 这齿轮转动声是从我们身后传来的。我与他俩同时转过头去,只听“刷”的一声,内室的钢板门关上,连门缝都没剩下一丝。 “这是怎么了?”杰里的声音有些隐隐的不安。 与此同时,天花板上,发出“嘶嘶嘶”的声音。我们抬起头来,看到一股白色的烟雾从天花板的一个喷射孔里喷了出来。烟雾如一朵渐渐绽开的菊花,很快就弥漫在整个内室里。 烟雾没有气味,但我感到了一丝困意。我忍不住打了个哈欠,而我看到杰里与亨瑞也和我差不多,都伸起了懒腰。 只是一瞬间,我就听到“扑通”“扑通”两声,杰里和亨瑞先后倒在了地上。而我也好不了多少,只感觉眼前一片漆黑。我也倒在了地上,昏迷不醒。 第六十四章 柳暗花明 等我再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张床上了。辅王与陈博士他们都站在床边,笑吟吟地看着我。 我醒过来的第一句话就是:“那两个家伙现在怎么样了?” “他们都被关起来了。”狄力度开心地说道。 这时,房间的门开了,一个瘦弱的印度人走了进来,对我们说:“辅王,苏先生,现在我可以上街了吧?不用再呆在屋里了吧?” 走进来的正是王宫的门卫卡拉米。 故事讲到这里,读者或许会感觉一头雾水吧。 好了,现在就让我来揭开谜底。 其实,卡米拉根本就没有偷走什么皮箱,他拍下我们进王宫时的照片,也不是为了到报纸去挣什么线人钱,他这么做完全是听从了我的授意。 前天我与陈博士一行回到王公时,我就让卡拉米拍下了这些照片,然后寄到了报社去,引来了记者。 接着,我趁着陈博士睡着的时候,在深夜潜入他的卧室,偷偷拿走了那只皮箱。第二天早晨的时候,他因为发现皮箱不见了而大吵大闹,而我则在晚饭的时间,偷偷在厕所里,用手机打了个电话到王宫,假装成卡拉米的声音来勒索二十万美金。当然,这是我与辅王提前商量好了的。这么做的用意,只有一条——引蛇出洞! 我们早知道王宫的电话线路被人监听了,所以也料到了这个电话会被猎人联盟或者是南美人窃听到。南美人与猎人联盟的人是不知道卡拉米长什么模样的,他们只知道那是一个印度人。而我在集装箱卡车里,化妆易容后,变作了当地男人的模样,带着皮箱来到坎苏古城,还在胸口插上一朵红色木棉花,南美人与猎人联盟的人自然会认为我就是卡拉米,他们想从我的手里夺走皮箱。 把交易地点换到中央银行,也是我的建议,而那个告诉我密码的老人,正是狄力度乔装后的模样。 我翻身下床,问辅王:“你们带我和那两个南美人回来的时候,有没有被其他人发现?” 辅王嘿嘿一笑,说:“苏,这个你就尽管放心好了。你们晕倒后,狄力度让奥苏拉一个人拎了那两个南美人,从后门溜了出去,直接上了集装箱卡车。而你则是被送到洗手间,洗去了脸上的油彩。你的模样都变了,还怕有人认出你来?” 我也笑了。我对辅王说:“事不宜迟,我们赶快审问那两个南美人吧。” 狄力度带着我,来到王宫一个偏僻的角落。这是一幢孤零零的黑色小楼,几个卫兵戒备森严地站在楼外,他们见到我们后,立刻恭敬地行礼。 进了黑楼,狄力度把我引进了一扇铁门。铁门里,那两个南美人愁眉苦脸地坐在椅子上,他们被加上了手铐与脚镣,四肢无力,垂头丧气。 看到我们进来,杰里与亨瑞都不知道我们是谁。这是理所应当的,我在他们面前,一直都扮作印度人的模样,他们又怎么想得到现在眼前的这个中国籍男子,竟然会是今天早些时候一直和他们在一起的卡拉米? 当然,他们更想不到狄力度这个优雅的部落男人,会是早些时候的银行金库管理员。 屋里,还有一台电视机与一台录影机,我把一盒录影带塞进了机器里,电视屏幕上立刻出现了一些画面——坎苏古城里,杰里与亨瑞站在我身边,与我讨价还价的场景;我们一同走进中央银行的场景;在金库外杰里取款的情景;在金库里他向我展示钞票的情景…… 扬声器无一例外地放出同时我们的对话。 而杰里与亨瑞至尽仍然不知道和他们呆在一起的人就是我,我也决定继续保守这个秘密。 看完录影带,我对他们问道:“很显然,你们今天与一个我们国家的叛国贼进行了一场非法交易。现在,我想请你们解释一下。” 杰里扬了扬眉毛,清高地答道:“对不起,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不知道?”狄力度冷笑了一声。他拍了拍手,从门外走进一个赤裸着上身的大汉,正是奥苏拉。奥苏拉的手里,提着一把烙铁,他很熟练地在屋里燃起了一盆火,然后把烙铁放在了火上,只一会儿,烙铁就变得通红起来。 我耸了耸肩膀,虽然在中国是不允许严刑逼供的。不过,在这个东南亚国家,这却是一个让人招供的最简单的办法。我有些不忍心观看了,所以很人道地闭上了眼睛。 这时,我听到亨瑞大声叫了起来:“先生,不要伤害我!我什么都说!我把我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们!” “懦夫!你真是个没出息的家伙!”杰里咒骂起来。 “OK!”狄力度示意让奥苏拉把亨瑞带出去,然后他拾起烙铁,冷酷地对杰里说道,“很好,你不是懦夫。那么,你会很惨的。我只想对你说一句话:我的妻子名叫蜜雪儿,一个月死在你们南美人的手里。” 听了这话,杰里的身体开始剧烈颤抖起来。 我叹了一口气,也跟着奥苏拉走出了牢房。在走出门的一刹那,我听到杰里一声惨叫,空气里同时也充斥了一股皮肤焦臭的气味。 听了同党的呻吟,亨瑞也情不自禁涨红了脸,浑身哆嗦。 带着亨瑞进了另外一间屋,我冷冷地问他:“你不想和杰里变得一样吧?” 他慌张地摇头。 “很好!”我说道。我递给他一张纸,一支笔,说:“好了,你可以把这件事写下来了。不过,记得写完后,要按上你自己的手印。” 说完后,我出了门。 在那间屋里,有一个隐蔽的摄像头,可以如实地记录下亨瑞招供的场景,证明我们绝对没有严刑逼供。这会在将来与南美人的交锋里取得关键性的作用。 我回到黑楼的走廊上,正好看到狄力度从关押杰里的屋里走出来。他的手里握着一个录音机,刚才洁里的那声惨叫,就是从录音机里发出来的。而至于皮肤焦臭的气味,则是他把烙铁烙在了一块带皮的生猪肉上。 ——要知道,我们都是文明人,怎么会对犯人严刑逼供呢? 一个小时后,我们终于拿到了亨瑞的招供信。在信里,他很清楚地招供,他与杰里都是南美人派来的,而杰里是他的上司。他并不清楚今天去坎苏古城究竟是什么目的,他只知道是要花重金买一个装有机密内容的箱子回来。 看来亨瑞并不是什么大人物,不过,起码他已经说出自己是南美人的手下了。正如我们所料到的那样,皮箱里的样本的确与南美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研究出来的结果甚至会触动到南美人在这个国家里的根本利益。 至于杰里,他应该在南美人里算得上高层人物了。因为在古城里的时候,我曾经亲耳听他用手机与决策者进行通话,而且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这说明起码杰里在南美人中是有话语权的,最少应该与那个企图在河道里淹死我们的曼森平起平坐。 当我们解押着亨瑞从杰里的牢房经过时,杰里在屋里大声咒骂了起来:“亨瑞,你这个胆小鬼!我们伟大的组织,被你丢尽了脸!等待你的结果,将是碎尸万段,永不得超生!” 亨瑞的脸上露出了恐惧的表情,他走到杰里的牢房外,怯生生地说:“杰里,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我也不想说的,可是他们真的会把烙铁烙到我们的身上……” 杰里也冲到了门边。铁门上有一个玻璃窗户,他一拳头砸在了玻璃上。“哗啦”一声,玻璃尽碎。 我们根本没反应过来,就看到杰里伸出一只手,抓住了亨瑞的颈子。他一使劲,就把亨瑞揽到他的面前。紧接着,更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 杰里掂起脚,努力把头从玻璃窗里伸了出来,一口咬住了亨瑞的嘴唇。从我们的这个角度看上去,两人就像在接吻一般,而且还是那种深吻。 莫非杰里是个男性同性恋?虽然在我看来,同性恋并非一种罪恶,那只是一个人自然的性取向而已,一种天性罢了。我们没有必要去反对,更没有必要去歧视。不过,当着我们这么多人面前,杰里却做出这样的举动,还是有些让我看着觉得受不了。 但是,过了一会儿,我们就发现有点不对劲了。 杰里刚揽过亨瑞的时候,亨瑞的身体还在微微挣扎,当杰里吻上他的时候,他的身体开始剧烈颤抖。不过,在这时候,亨瑞的身体却突然静止了,一动不动。他的脸上也渐渐呈现死灰的颜色。与此同时,我们几乎同时嗅到一股类似苦杏仁的气味。 对于一个在江湖上行走的人来说,苦杏仁味是一个很值得留意的气味,往往剧毒物氰酸化合物就会带有这样的气味。而这种毒物是致命的,只需要一毫克,就足以让一头牛倒毙现场。 我感到有些不妙,立刻叫人拽开了亨瑞。在拉开他们的一瞬间,亨瑞仰天倒在了地上,已经没了呼吸。打开牢门,杰里也和亨瑞一样,倒毙在了室内。 我扳开了杰里的嘴,口腔里散发出一股浓郁的苦杏仁气味。很显然,杰里在某颗牙齿里塞进了氰化物胶囊。刚才他在咬破了胶囊后,借着接吻的方式,把含有毒素的唾液灌进了亨瑞的口腔。 我哑口无言,说不出一句话来。 我明白,即使有了亨瑞的供认信,我们依然无法制裁南美人,因为写招供信的人已经死无对证。 而更让我感到恐惧的,是南美人的手下竟然如此不怕死,竟然会在我们的面前选择自杀。我越来越觉得南美人像是一个邪教,手下的人为了保守秘密,居然会选择死亡。 这些南美人究竟想做什么?我感到一阵阵寒意。 至此,我们的这次隐秘行动,已是接近大部分的失败。而我们唯一还掌握着的一点主动权,就是南美人与猎人联盟都误以为我与陈博士、狄力度、奥苏拉全都死了。这下我就可以更方便地在暗中进行调查了,而狄力度与奥苏拉也不用担心南美人的追杀。至于陈博士,他才是最安全的人,可以老老实实呆在辅王为他建造的私人实验室里,安心做他的实验。 我们现在还有张王牌,那就是皮箱里的样本。如果陈博士可以早一日研究出样本里各种神秘元素的构成,我们也可以早一日掌握南美人的把柄。 我期待着这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