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灰烬2·万物之冷》 出场人物一览 孙梅(19)→L市中医院的实习护士。 史麦(26)→畅销恐怖小说作家。 莫一乐(54)→苏梦的丈夫,已故。 注一:括号内数字为以上人物故事中的年龄。 断肠(?)→资料不详。 蒲秦楚(67)→苏梦的好朋友。 水穆(31)→L市公安局的法医。 苏梦(64)→在L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的植物人。 注二:本篇小说的凶手,出现在以上人物一览表中。 石墨(33)→婚庆策划公司老板。 司秒(26)→L市实验高中的物理教师。 慕容思炫(23)→好奇的男青年。 插曲之一 老者和植物人 这是慕容思炫第三次在人民医院看到这个老人了。 大前年夏天,思炫由于调查某宗案件来到人民医院(参看《亲子鉴定记》),离开时无意中看到一位六十来岁、满脸沧桑的老人坐在医院的花园里发呆。 去年夏天,人民医院发生连环谋杀案(参看《生命回收站》),思炫介入调查,却再次在医院的走廊碰到这个老人。 思炫拥有过目不忘的本领,所以一眼就认出了他。 而今天,2011年的元旦,思炫由于牙痛——那是他每天吃下大量糖果所导致的——到医院看牙医,结果在医院的花园又看见这个老人。 只见他坐在长椅上,微微地仰望着天空,若有所思。 连续三次在医院碰到他,思炫并不认为这是巧合。 就在这时候,老人回过神来,轻轻吁了口气,慢慢地站起了身子。他离开的时候,口袋里的钱包不慎掉到了地上。 思炫斜眉一蹙,走到长椅前,把老人遗下的钱包捡起。抬头一看,老人似乎没有觉察到自己掉了钱包,正在一步一步地向远处走去。 他走得极慢,脚步蹒跚,尽显龙钟老态。 思炫并没有把他叫住,还他钱包,而是把钱包藏到口袋里,静悄悄地跟在老人后头。 思炫是一个好奇心极强的人,他要弄清楚老人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自己每次来医院都能碰到他。 一路跟踪,最后只见老人来到神经内科二疗区的906号病房,走了进去。思炫在病房外探头一看,房间里只有一张病床,床上躺着一个六十四、五岁的老妇,眉清目秀,脸色苍白,虽已暮年,但却风韵犹存,可见她年轻时必是倾城女子,明艳绝伦。 此刻的她,两眼紧闭,面容安详,似在熟睡之中。 老人在床边坐下,轻轻叹了口气。 思炫微微扭动了一下脖子,向病房大门旁的资料牌瞥了一眼,原来床上的老妇名叫苏梦,竟是一位昏迷了接近十年的植物人! 根据思炫的推测,这位昏迷不醒的苏梦,跟老人并非夫妻关系。那他们是什么关系?思炫决定找苏梦的责任护士——她的名字也在资料牌上——问个明白。 来到护士室,找到了苏梦的责任护士——那是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姑娘。对于思炫的来访,她有些疑惑:“请问你是……” 思炫目无表情地说:“我是刑警郑天威,正在秘密调查一宗案件,想跟你了解一下906房的患者苏梦的情况。” 思炫当然不是什么刑警,他只是一个没有固定职业、终日无所事事的男青年。但他所提到的“郑天威”,倒真是L市刑警支队的刑警,同时也是思炫的忘年之交。 思炫本来还想出示那张用麦当劳优惠卡改造而成的“刑警证件”,然而尚未出示,护士却已完全相信了他的话,压低了声音说:“警官,请问?”大概是思炫这不修边幅的造型,还有那杂乱无章的头发,太像正在执行秘密任务的便衣警察了。 思炫舔了舔嘴唇:“你跟我来。” 护士煞有介事地点了点头,神情在紧张中有略带一些期待。 思炫把护士带到906房前。老人还坐在苏梦旁边,喃喃自语,似乎正在跟苏梦说着话。思炫指了指老人,在护士耳边悄声问道:“这老人跟苏梦是什么关系?朋友?” 护士咽了口唾沫:“难道他是通缉犯?” “这是警方的机密。”思炫轻轻咬了咬手指,“你把你知道的说出来就可以。” 护士“哦”的一声,清了清嗓子,说道:“那个老人叫蒲秦楚。大概在十年前,苏梦煤气中毒,吸入了不少一氧化碳,大量脑细胞死亡,昏迷不醒。刚送进医院的时候,她甚至不能自主呼吸,需要机器维持。后来在重症监护室治疗了二十多天,才能恢复呼吸,但终究没有醒来,成为了植物人……” “当时是蒲秦楚送她进来的?”护士还没说完,思炫稍微打断了她的话。 “不是,”护士摇了摇头,“是苏梦的邻居送她进来的。蒲先生是后来才来的。不过从那时起,蒲先生就每天都到医院来探望苏梦,帮她擦身,跟她说话,十年来风雨不改。那可是真正的风雨不改呀,从来没有一天间断过。有几次天文台挂起红色台风警报,大家都躲在家里,但蒲先生还是顶着风暴来到医院探望苏梦。这可真让人感动呀!” 护士说到这里眼睛有些湿润,她顿了顿,整理了一下情绪,才接着说:“这十年来,苏梦的治疗费和住院费,全部是蒲先生支付的。还有呀,苏梦当年在重症监护室呆了二十多天,需要接近三十万的费用,那笔费用也是蒲先生支付的。” 思炫轻轻打了个哈欠,淡淡地说:“这样的‘朋友’还真少见呀。” 护士是个聪明的女孩,听懂了思炫的弦外之音,深有同感地说:“就是呀,不知情的人,都以为蒲先生是苏梦的丈夫呢。试问除了自己的妻子,谁愿意数十年如一日的照顾一个昏迷不醒的女人?不过呀,蒲先生在填写资料表的时候,在‘与患者的关系’一栏中,所填的的确是‘朋友’,真是耐人寻味呀!” 思炫没有回答,怔怔出神,若有所思。 护士紧接着又说道:“对了,警官,你是早就调查过他们,所以才知道他们不是夫妻吧!” 思炫摇了摇头:“我今天是第一次见他们。” 护士“咦”的一声,一脸好奇地问:“那你为什么知道他俩只是朋友?” 思炫向护士瞥了一眼,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装满了水果软糖的塑料袋,抓起几颗,扔到嘴里——尽管他的牙齿还在隐隐作痛,使劲地咀嚼了几下,才慢吞吞地说道:“因为我看到苏梦的无名指上戴着戒指,说明她已婚。然而蒲秦楚的两手都没有戴戒指。蒲秦楚十年来悉心照顾苏梦,可见苏梦在他心中极为重要。如果蒲秦楚是苏梦的丈夫,那么,极为重视这段婚姻的蒲秦楚,决不会把代表婚姻的结婚戒指摘掉。所以我推测,蒲秦楚并非苏梦的丈夫,只是一个非常关心苏梦的人。至于苏梦的丈夫,要么已跟苏梦离婚,要么早已死了。” 护士听得目瞪口呆,等思炫说完,好不容易回过神来,颤声道:“不、不愧是警察呀!观察得这么细致,推理得这么深入。” 面对护士的赞美,思炫却毫不动容,抓了抓那凌乱不堪的头发,又问:“告诉我十年前苏梦被送进医院时的详细情形。” “其实我在这儿工作的时间只有四年,当年的情况还真不清楚。不过你可以去问一下黄医生,他是苏梦的主治医生,十年前苏梦被送进来的时候,也是他给苏梦进行急救的。” “好,今天的事情保密。”思炫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蓝色的铁盒,塞在护士手里,“就这样,再见。” 目送思炫逐渐远去的背影后,护士低头一看,思炫留给她的竟是一盒薄荷糖。护士莫名其妙:“这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我配合警察的问话后所得到的奖励?秘密警察,果然非同寻常呀!” 第一章 “正义”的杀手司秒 司秒是L市实验高中的物理教师。 他不仅学历高,人缘好,而且有着自己的一套教学方针,所接手班级的学生物理成绩都能在短时间内大幅度提高。 那是因为他年轻帅气,和蔼可亲,而且讲课生动有趣,深得学生们喜爱。学生们喜欢他,自然就会认真听他的课。 总之,司秒在教学上前途不可限量。 然而,教师一职,他只是用来掩饰自己的身份,并非正职。 他真正的职业是——杀手! 就是那种“收人钱财替人消灾”、为了利益致人死命的杀手。 然而他却又跟一般的杀手不同。 一般的杀手冷血无情,认钱不认人,只要有钱,谁都会杀。 哪怕是自己的亲人。 而司秒,他却只杀大奸大恶、死有余辜之人。 每次接到委托后,他都会认真调查目标人物的背景。如果目标人物是个无辜的人,哪怕报酬再高,他也不会出手。 如果在古代,像司秒这种人,会被百姓尊称为警恶惩奸的大侠。 但在现代,在这个法治社会里,跟法律所抗衡的他,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犯。 法律就是法律,除了司法机关,谁也没有权力剥夺别人的生命。 这天上午,司秒悠悠醒来,拿起手机一看,竟见手机收到十一条短信。他平时很少用短信跟别人联系的,一觉醒来,收到十多条短信,对他来说是异常事件。只见他秀眉一蹙,打开一看,由不得松了口气。 原来全部是学生发给他的祝福短信:“司老师,新年快乐哦!”“司老师,新年好,祝您在新的一年,一帆风顺,心想事成。呵呵,我也觉得自己好土哦!”“司老师,新年好哦,好想念你呀,好想快点开学,早些跟你见面,嘻嘻。” 司秒正在微笑着查看这些短信,忽然手机响了起来——有人来电。司秒看了看手机的显示屏,来电的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 会是谁呢?司秒带着这个疑问,接通了电话:“你好,新年快乐。” 电话另一头传来一个男人的声音:“司先生,新年快乐。第一次跟你交流,首先自我介绍,我叫断肠。” 那是一个嘶哑而低沉的声音。身为杀手的司秒,马上就判断出,这声音是通过变声器所发出来的。 “断肠?”司秒疑惑道,“是断肠草的断肠吗?那是你的网名吗?我们认识的?” 那个自称断肠的男人没有回答司秒的任何一个问题,冷冷地说:“你到楼下查看一下你的信箱吧。” “什么?”司秒话音刚落,断肠却已挂断了电话。 司秒警惕起来,喃喃地道:“来者不善。”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在戒备的状态下来到楼下,小心翼翼地打开信箱,只见信箱里放着一个米黄色的公文袋,公文袋的封面只写着四个字——司秒亲启。 司秒回到家,把公文袋打开,只见公文袋里放着几份资料。他把资料拿出来,粗略地翻看了一下,忍不住轻呼一声,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那些竟然是他出道至今所杀的人的全部资料。 那几份资料详细之极,甚至连司秒是何年何日哪分哪秒、用什么武器杀死了谁也列得一清二楚。 “是谁?”司秒惊惧之余,心中打了一个大大的问号,“谁有这样的能耐,把我的背景调查得如此深入?” 这时候,手机忽然又响起来,把全神贯注思考着问题的司秒给吓了一跳。司秒咽了口唾沫,定了定神,拿起手机一看,正是刚才打过来的陌生号码。 司秒微微地吸了口气,接通了电话,冷冷地说:“你到底是谁?” 电话另一端传来了断肠那怪异而刺耳的声音:“司先生,如果我把你现在手上的这些资料寄到公安局,你猜你会怎样?” 哪怕司秒平时处变不惊,但这时听到断肠如此一句话,也由不得脸色一变,声音微颤地说:“你到底想怎样?” “放心,我不会为难你。我只是想你帮我杀一个人。事成以后,我会把这些资料彻底销毁,你我也永远不会相见。”断肠说道。 司秒稍微冷静下来,问道:“杀谁?” “面谈。”断肠的回答极为简短。 司秒的回答也不长:“你过来?还是我过去?” “今天中午十二点,吉基路七巷三十六号,那里有一座私人别墅,你直接进来。”断肠说完,没等司秒回答,便又挂了电话。 司秒沉吟道:“这断肠到底是谁?他既然能够完全掌握我的行踪,如果要对我不利,轻而易举,恐怕早就动手了。这样看来,他是真的有求于我。好,我就去会一会你,看看你是何方神圣!” 第二章 超级杀手的聚集 中午十二点,司秒准时来到吉基路七巷三十六号,那里果然有一座三层高的私人别墅,由红砖围成的围栏,灰白相间的外墙以及蓝色瓦片砌成的屋顶,跟一般的别墅没什么两样。 大门敞开。司秒稍微沉吟了一下,吸了口气,径自走进别墅,只见大厅里早已坐着三个人。 坐在沙发上的是一个三十三、四岁的男子,长了一张胖乎乎的圆脸,鼻正口方,一双小眼圆溜溜的,见司秒进来,以极快地速度向他瞥了一眼,笑着点了点头。他身穿黑色西装,戴着一条红色的领带,着装整洁,一副生意人模样。 木椅上则坐着一个三十岁左右的长发女子,容貌绝丽,不可逼视,神情冷傲,双目如锐利地刀锋一般。她身穿紧身黑衣,胸脯丰满,腰部纤细,身体宛如一道没有接口的曲线,让男人垂涎三尺。 还有一个面具怪人坐在大厅的角落。那怪人穿着一件灰色的大衣,大衣上的帽子紧紧地裹着脑袋,脸上戴着一个铜制面具,那面具跟寺院里供奉的面具有几分相似,面具上的肖像双目圆睁、龇牙咧嘴,十分恐怖。只见他低着头,一动也不动,宛如一尊蜡像。 司秒在那西装男子旁侧坐下。西装男子舔了舔嘴唇,跟他打招呼道:“朋友,你好,敝姓肖,幸会幸会。” 司秒淡淡一笑:“肖先生,你好。”一边说一边想:“在这样的场合,对着一个陌生人,也没必要对他报上姓名。”于是打过招呼后便不再说话了。 倒是那肖姓男子颇为热情,跟司秒东拉西扯,闲话家常:“今天蛮热的,哈哈。对了,你吃过饭了吗?” 就在这时候,一个身穿咖啡色皮衣的男子一瘸一拐地走进大厅。这男子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帽子中央用白色粗线缝着一个骷髅头图案。他把帽子压得极低,帽舌遮住了大半张脸,致使别人无法看清他的容貌,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他约莫五十来岁,皮肤蜡黄。 这跛子坐下没多久,又有一个二十岁不到的女生快步走进来。这女生留着清爽的短发,面目如画,宛如小家碧玉。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衣服上印着“蛇我其谁”四个红色的大字,此外还有一红一绿两条卡通蛇。 短发女生走进来后,刚站稳身子,便听周围传来一个嘶哑的男声,只听那声音慢吞吞地说道:“欢迎各位光临舍下,有失远迎,敬请恕罪。” 司秒认得这声音,心中暗叫一声:“断肠?” 说话的正是今天上午致电司秒约他到此的神秘人断肠,至少,是断肠今早所用的声音。 在座的其他五人突然听到断肠的声音,或脸色突变,或面容扭曲,或稍微动容。看样子,他们跟司秒一样,也是被断肠所约来的。 此时断肠的说话声是从四面八方的墙壁的空隙里穿透出来的,由此可见,别墅的各面墙壁里都安装了音响。 在座六人都沉默不语,认真聆听断肠的发言。只听断肠那低沉地声音继续传来:“相信大家还认得我的声音吧?是的,我就是今天早上把各位约至此处的——断肠。在座的六位相互之间各不认识吧?那我先跟你们相互介绍一下。在座的六位呀,可都是万里挑一的超级杀手,都是杀手界中的佼佼者。” 此言一出,在座六人都吓了一跳。要知道,杀手是一个极为隐蔽的职业,杀手身份决不能轻易让别人知道,否则麻烦不断,甚至会招惹杀身之祸。司秒就是为了隐藏身份,才当上物理教师的。然而此时断肠竟然公开说明六人的身份,实在让众人在惊怒之余,又有几分尴尬和恐惧。 然而断肠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紧接着介绍道:“石墨,三十三岁,表面上是一家婚庆策划公司的老板,实际上是一名经验丰富、杀人无数的杀手。由于朋友圈子大,人脉极广,所以最擅长调查目标人物的背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喜欢使用最安全的方法杀人,譬如投毒或设置机关,以此保证自己的安全。” 那个在司秒一走进大厅便跟他打招呼、拉家常的西装男子听到这里,重重地“哼”了一声,黄豆般的汗珠从额头上涔涔而下。他大概便是断肠此刻正在介绍的石墨。他跟司秒说自己姓肖,看来也只是在隐藏身份而已。 断肠紧接着说道:“水穆,三十一岁,不仅是L市公安局里的一位优秀的法医,同时也是杀手圈子里一名极为厉害的杀手。作为法医的她,由于十分清楚人体构造,所以在杀人的时候喜欢使用匕首,看准目标人物身体上的致命点,一刀毙命。她是从七年前开始当法医的,七年来,经常需要检验自己所杀的人的尸体。她也利用了这一点,改变尸体的状态,制造假象,多次混淆警方的视线。” 司秒听到这里,心中暗自思忖:“水穆应该是一个女子的名字,在座的女子只有两名,三十岁左右的黑衣女子和二十岁左右的短发女生。断肠现在介绍的水穆,应该就是那位神情冰冷的黑衣女子吧?其一,断肠介绍说水穆是三十一岁,跟黑衣女子的外貌吻合;其二,断肠说水穆已经当了法医七年,那短发女生七年前只有十二三岁,不可能当法医,跟水穆的资料不吻合。” 他一边想一边向那黑衣女子望去,却见她一脸冷若冰霜,对于断肠的介绍丝毫没有反应。 接下来,又听断肠说道:“古津,五十七岁,表面是某司法机关的公务员,实际上是一名在杀手界中地位举足轻重的传说杀手。虽然他年纪不小,而且左足残废,但却专门接受暗杀重要人物的委托。他最擅长使用各种类型的狙击枪——每次杀人,只需要一颗子弹,枪无虚发。这二十多年来,不少重要人物,都是死于他的枪下。” 那个身穿咖啡色皮衣、头上带着一顶缝着骷髅头图案的男子听到这里,脸上青筋暴起、面红耳赤,怒道:“他妈的!到底是谁?鬼鬼祟祟的算什么英雄?有种就站出来跟老子见个面!哼!”看来这位百发百中的神枪手古津,脾气可不怎么好。 然而众人所听到的断肠的说话声,似乎是早就录制好的,根本不会跟众人对话。接下来,断肠要介绍的便是司秒了:“司秒,二十六岁,表面上是L市实验高中的物理教师,实际上是一名近乎完美的杀手。不过,他跟一般的杀手不同,他认为‘盗亦有道’,向来只杀奸恶之辈,决不向无辜平民动手。而且杀人的时候,也采用比较人道的方法,譬如让目标人物服下安眠药,再给昏睡中的目标人物注射毒针,使其在毫无痛苦的状态下死于非命。” 司秒听断肠详细地介绍了石墨、水穆和古津三人的背景,早已有心理准备,所以此时听得断肠说出自己的详细资料,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只是心里冒出两个疑问:“这个神通广大的断肠到底是谁?以他(她)的能力,无论要杀谁,都是轻而易举,为什么非要委托我们帮他(她)杀人?” 正在思索之中,又听断肠说道:“史麦,二十六岁,畅销恐怖小说作家,实际上是一名天才杀手。由于他容貌被毁,所以终日戴着一张铜制面具,几乎没有人见过他的真实容貌。他收费极高,但杀人的时候干净利落,从不失败。他擅长使用各种手枪,出手快准狠,每次都连发六枪,让目标人物决无生还可能。” “断肠现在正在介绍的,自然就是那个坐在大厅角落的面具怪人了。”司秒想到这里,向那面具怪人史麦望了一眼,只见他微微扭动了一下脑袋,似乎在让别人知道,他是活人,并非蜡像。 片刻的停顿以后,断肠的声音又传来了:“孙梅,十九岁,L市中医院的实习护士,同时也是一名出道不久的杀手。她最擅长利用自己娇弱的外形迷惑目标人物,让对方失去防范意识,然后用刀片向其割喉。正所谓‘英雄难过美人关’,目前已有数名响当当的大人物阴沟里翻船,死于她手。” 那位最后进来的短发女生听到这里,微微低下了头,脸透微红,有点儿不知所措。她自然便是断肠现在所介绍的女杀手孙梅了。 “好了,现在在座六位都相互认识对方了。”断肠的声音阴魂不散,“那么,接下来,请你们搬开你们面前的矮柜上的电视机。” 司秒“咦”的一声,向前一望,前方果然有一个黑色的矮柜,矮柜上摆放着一台大电视。 “把这电视机搬开?不会有什么机关吧?”司秒一边思忖一边打量其他人,果然大家似乎跟司秒的心思一致,面面相觑,谁也没有动手。 过了数十秒,忽听那戴着鸭舌帽的瘸子古津大声说道:“你们怎么不动手呀?他妈的!好!我就瞧瞧你葫芦里卖什么药!”他说罢站起身来,一步一步地走向矮柜,想要搬起矮柜上的电视机。然而那电视机极重,以古津一人之力,根本搬不动。司秒见状,稍微思索了一下,便上前帮忙。石墨、水穆、史麦和孙梅四人则静观其变。最后司秒和古津合力把电视机搬开,竟然看到矮柜上有一扇暗门! “这是啥呀?”古津皱眉道。 石墨和孙梅围上来查看,与此同时,司秒分析道:“断肠叫我们搬开电视机,就是要让我们发现这扇暗门。他(她)的意思应该是让我们打开暗门走进去。”他虽然这样说,但却没有去碰那扇暗门。谁知道门下会不会是杀人的机关呢? 古津有勇无谋,嚷道:“让我来打开!”话语甫毕,已抢到矮柜前,把暗门拉开,霎时间一道楼梯出现在众人面前。 就在这时候,断肠的声音竟从密道里传出来:“现在请六位通过暗门下的楼梯进入地下密室,我在密室里恭迎诸位大驾,见面以后,再跟各位详谈委托之事。” 古津“哼”了一声:“断肠,终于要露面了吗?好!我就去看看你他妈到底是谁?”话没说完,已经爬到矮柜上,钻进暗门,一步一步地走下楼梯。司秒向身后四人说道:“我们也进去看看吧。” 石墨双眼骨碌碌地转了几下,犹豫道:“可是……谁知道密室里会不会有什么圈套呀!” 司秒苦笑道:“反正我们的行动尽在断肠的掌握之中,也只能兵来将挡、走一步算一步了。” 石墨想想也有道理,不再反对。护士孙梅表示跟随石墨和司秒。女法医水穆和面具人史麦虽不置可否,却也跟着众人通过暗门走进了密室。 进入密室,一路向前,不一会来到一个大厅,布置跟别墅一楼的大厅丝毫无异,只是灯光昏暗。众人刚站稳脚,又听大厅四周的墙壁里传出断肠的声音:“欢迎各位。现在请大家穿过大厅右侧的走廊,走廊尽头处有六个房间。六位可以在房间里稍作休憩。下午两点整,在你们现在所处的大厅集中。届时我将跟各位见面。” 古津怒骂:“还要等?真婆妈!有种现在就出来会一会老子!” 石墨也有些不耐烦了,喃喃地道:“他(她)以为他(她)是琵琶女呀?还要‘千呼万唤始出来’。” 司秒则清了清嗓子,压低了声音道:“我猜那断肠此刻正通过监控录像或躲在暗处监视我们。” 孙梅怯生生地问:“司大哥,你咋知道的?” 司秒淡淡一笑:“我们一来到这里,断肠的声音就传来了。刚才在一楼的时候也是这样,我们一打开暗门,断肠就说出‘让我们进入密室’的话。反正每次断肠说话的时间都十分适当。如果这是录音,时间也未免算得太准了吧?所以我猜,断肠正在监视我们,根据我们不同的行动,说出不同的话。” 接下来,六人根据断肠的指示,通过大厅右侧的走廊,来到六个房门敞开的房间前。每个房间的房门上都有一扇圆形的玻璃窗户,哪怕关上房门,房里的人和房外的人也能透过窗户看到对方。 古津想也不想便走进了其中一个房间,“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司秒见他行事如此冲动,摇了摇头。与此同时,石墨自言自语地道:“真是白痴!像他这种要身手没身手要智商没智商的废人,竟然当了这么多年的杀手还没被干掉,也算是杀手界中的一大奇迹了。” 虽然这么说,但最后他还是跟众人一样,挑了一个房间,呆在房间里休息。 司秒所挑的是最左侧的房间,他先走到房前敲了敲房门上那扇玻璃窗户,判断那应该是一面钢化玻璃,抗冲击的能力极强。紧接着,他站在房外探头查看房间里的摆设,房间比较简洁,只有一张大床和一张椅子,墙壁上还有一扇窗户,窗户上安装着铁栏。司秒吸了口气,小心翼翼地走进房间,四处张望,最后走到窗户前,只见窗户上的铁栏极为坚固,而且铁条跟铁栏之间的空隙极小,人的脑袋还能勉强通过,但要整个人通过,却是决无可能的。窗户后方并非室外,还是在密室里头。这样的一个房间,与其说是客房,不如说像牢房。 司秒把房门关上,反锁,坐在床上,闭目养神。过了一会,他想打电话给师父——他所最信任的人——调查一下断肠是什么来头,掏出手机,却发现在这里手机没有信号。 司秒是一个孤儿,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在他的印象当中,大概从五六岁开始,就有一个蒙着脸的神秘男人经常到孤儿院探望他,给他带来各种零食和玩具。在他八岁那年,那个男人开始传授他各种杀人的技巧,把他培养成顶级杀手,带他走上了杀手之路。司秒尊称那个男人为师父,但对于师父的容貌和名字,他却一直丝毫不知。 十六岁离开孤儿院后,司秒在社会中打拼,也经常得到师父的帮助,甚至司秒完成了大学学业,其后在实验高中任职教师,也全都是师父为他铺路的。在司秒心里,早已把师父当成了父母,师父是他最尊敬、最爱戴的人。 插曲之二 两名自杀者 慕容思炫找到了苏梦的主治医生黄医生——一个五十来岁的中年男子。跟刚才对付小护士一样,思炫对黄医生说道:“我是刑警郑天威,正在秘密调查一宗案件,想跟你了解一下906房的患者苏梦的情况。” 黄医生点了点头:“好的,我会尽量配合你,但有一点我要事先声明,关于病人的隐私,哪怕你是警察我也是不能向你透露的,敬请谅解。那么,你想要了解一些什么?” 思炫轻轻扭动了一下脖子,淡淡地说:“我想知道十年前苏梦一氧化碳中毒前后的详细情况。” 黄医生微微一怔,想了想,说道:“那倒是可以的。据我所知呀,苏梦当年之所以一氧化碳中毒,是因为她烧炭自杀。苏梦已婚,丈夫名叫莫一乐。可是在十年前,不知道什么原因,莫一乐竟然上吊自杀了。当时莫一乐就是被送到我们医院抢救的,可是由于他被发现的时间太晚,连颈椎也脱离了,最后抢救无效。莫一乐去世没多久,苏梦就烧炭自杀了。不知道是幸运还是不幸,苏梦被邻居及时发现,并且送到医院来,经过抢救,最后保住了性命。 “可惜呀,她虽然保住了性命,但由于吸入大量一氧化碳,大部分脑细胞死亡,昏迷不醒,成为了植物人。” 思炫听黄医生说完,斜眉一蹙,喃喃地道:“自杀?” 告别黄医生后,思炫马上给刑警郑天威打了一通电话。 电话接通后,只听郑刑警说道:“慕容思炫?新年快乐呀!” 思炫没有回赠郑刑警什么祝福语,劈头便说:“十年前,有一个叫莫一乐的男人上吊自杀,其后不久,他的妻子苏梦也烧炭自杀,经过抢救,现在成为植物人。你翻查一下这两宗自杀案的相关记录,最好能知道他俩自杀的原因。” 郑刑警早已习惯思炫这种没头没脑的说话方式,呆了一下,回过神来,苦笑道:“今天可是元旦呀,难得休假,还要帮你调查这调查那呀……” 思炫打了个哈欠,打断了郑刑警的话:“待会给我电话。”没等郑刑警回答,便挂了电话。 第三章 拉开杀戮序幕 下午两点整,司秒走出房间,回到走廊上。等了一会儿,石墨、水穆、史麦和孙梅四人也先后从自己的房间里走出来。然而,到了两点二十分,古津还没有出来,断肠也没有现身。众人你望望我,我望望你,心中均有不祥的预感。 “司秒,要不我们去古津的房间看看吧。”石墨虽然这样说,但却一动不动。 司秒知道这石墨老奸巨猾、贪生怕死,不肯轻易冒险,也不跟他计较,点了点头,走到古津所在的房间前,透过房门上的玻璃窗户,只见古津正在房间里呼呼大睡。 司秒松了口气,转过头来,对众人道:“他只是睡着了。” 石墨“哼”的一声:“这种情况下还能睡着?他到底是哪门子的狗屁杀手呀?”稍微顿了顿,接着说,“叫他起来吧,他不出来,断肠就不给我们做出下一步的指示了。” 司秒尝试把房门打开,发现房门上锁了,只好敲了敲门,道:“古先生,时间到啦,起来吧。” 古津听到敲门声,慢慢睁开眼睛,揉了揉眼眶,迷迷糊糊地走到房门前,想要开门出去,却发现那扇房门无法打开。 “他妈的!怎么打不开呀?”古津急了,大声骂道。 房外众人透过房门隐隐约约听到他的声音。司秒问道:“怎么啦?” “门开不了呀!”古津的声音之中透出一丝恐惧。 “难道锁坏了?”司秒皱眉问道,“你刚才进房以后上锁了吗?” “上什么锁呀?”古津骂道,“我刚才把房门关上后,才发现房门上是没有锁的。” “咦?”孙梅怯生生地说道,“我的房间有锁呀,可以在房间里把门反锁。” “我的房间也有锁。”司秒说道。 石墨想了想,分析道:“看来六个房间中,古津所进入的房间是与众不同的,这房间的房门没有锁,但安装了机关,房门一旦关闭,就会自动上锁,房里的人出不来,房外的人也进不去。” “那怎么办?”古津又惊又怕,“你们快想办法呀!他妈的断肠!你把老子关起来干吗?” 就在这时候,断肠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各位,下午好。如果我的计划顺利,此时此刻,你们六位中的其中一位,被困在一个完全封闭的房间里。这个房间跟其他五个房间不同,房间的房门一旦关闭,就会自动上锁,而且房间没有窗户……” 司秒听到这里,再次透过房门上的玻璃窗户查看房内的情形,果然,古津所在的房间没有窗户和铁栏,关上房门后,那便成为了一个完全密封的空间。 与此同时,断肠还在说话:“也就是说,那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当我说完这段话以后,这个房间的墙壁会喷出沙林。相信在座各位都知道沙林是什么吧?是的,那是致命的神经性毒剂,可以通过呼吸道、皮肤和眼结膜侵入人体,即使只是吸入少量,也会在数分钟内死亡。好了,现在请大家欣赏你们的同伴垂死挣扎的壮观情景吧!” 古津听得脸色大变,双手握拳,疯狂似的捶打房门。然而那房门坚固之极,纹丝不动。房外的司秒也摘下手上的钢表,尝试用钢表击碎房门上的圆形玻璃。石墨大惊:“你这是干吗呀?玻璃被击碎了,毒气不就泄露出来了吗?再说,即使你把这玻璃敲碎了,古津也出不来呀!” 司秒不理会他,抓着钢表使劲敲击那钢化玻璃。可是,那面玻璃的抗冲击性的确极强,司秒徒劳无功。 “快想办法救我呀!快呀!”房间里的古津声嘶力竭地求救。 说时迟那时快,众人还没来得及回答,忽然古津的声音戛然而止,紧接着只见他面容扭曲,双手捂住嘴巴,全身的肌肉不停地抽搐。 孙梅花容失色:“放毒气了?” 石墨捂住鼻子:“司秒,别再敲打那块玻璃了,否则所有人都没命!” 那边古津已经“砰”地一声倒在地上,背对着众人,像脱水的金鱼一样折腾了几下,便再也不动了。 哪怕在座的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杀手,生平见过的尸体比吃过的米饭还要多,但此刻看到古津在电光石火之间暴毙,一个个竟都骇然失色。 首先回过神来的是石墨。只见他咽了口唾沫,沉声道:“我们快走吧!”一语甫毕,转身逃离。 司秒、水穆、史麦和孙梅虽然知道要脱离断肠的魔掌、逃出这个到处布满死亡机关的密室决不容易,但心中还是存了个万一的指望,紧随石墨而去。 五人通过走廊回到密室大厅,再来到连接别墅一层和密室的那扇暗门前,竟然发现那扇暗门上锁了。换句话说,他们五人已经被断肠困在这个充满未知机关的密室里了,谁也无法离去。 “真可恶呀!”石墨急了,咬牙道,“这断肠想要怎样?难道要把我们全部干掉?” “冷静!”司秒深深地吸了口气,说道,“我们要冷静下来,齐心协力,想办法逃离这里。” “怎么逃呀?”石墨有些泄气了,“断肠一定封锁了离开密室的所有出口。而且这里手机没有信号,想要打电话搬救兵也不行……” “请、请等一下……”孙梅忽然说道。 “怎么啦?”司秒两眼一亮,“你想到了什么?” 孙梅舔了舔嘴唇:“今天是星期几?” 司秒看了看手表:“星期三。” “那就对了!”孙梅有些兴奋,“我和我男友有一个习惯:每周的周三晚上八点会在银逸影城见面,一起看场电影。这个约定两年来风雨不改。今晚他到银逸影城去,发现我没到,打我手机也不会通,立即就会想到我出事了,接下来便会来找我。” 石墨冷笑一声:“我还以为你想到什么。你男朋友即使知道你失踪了,又能到哪儿找你呀?他会知道你被困在这里吗?” 孙梅语塞,低下了头。 第四章 前往电梯的邀请 众人极不情愿地回到密室的大厅,坐了下来。司秒清了清嗓子,说道:“对了,关于古津被杀一事,大家有什么看法?” “人都死了,还能有什么看法?”石墨没好气地说。 司秒摇了摇头:“事情并不简单。我们刚才所住的房间,结构和摆设都是大同小异的,每个房间的房门都有锁,墙壁上都有窗户,惟独古津所住的房间没有锁也没有窗户,进入后一旦关上房门,房门就再也开不了了,整个房间成为密封的空间。那个房间,是为了用毒气杀人而专门设计的。问题是,断肠为什么能料到古津会进入那个房间?” 孙梅想了想,说道:“我记得当时是古先生首先挑选房间的。” 司秒皱了皱眉:“难道,断肠根本不在意是谁进入那个房间?这是无差别杀人?” 孙梅奇道:“什么是无差别杀人?” 司秒还没回答,已听石墨冷冷地说:“就是指断肠没有想过具体要杀我们当中的哪一个,他(她)的目的只是——我们六个人当中要死掉一个。所以,无论是谁进入那个房间,对断肠来说是没有区别的。” 孙梅花容失色,两手捂嘴,颤声道:“这么说,刚才如果是我进入了那个房间,现在死的人……就是我?” 司秒点了点头:“是的,恐怕情况就是这样。” 孙梅惊呼:“太可怕了!” 就在这时候,墙壁里再次透出断肠的声音:“各位好,刚才的毒杀惨剧精彩吗?如无意外,现在你们只剩下五个人了。此刻你们一定很想知道,我为什么要杀死你们之中的其中一个。千万别误会,我跟你们没有任何仇怨。相反,稍后我要委托你们帮我杀一个人。所以你们都是我的贵宾。为了招待我的贵宾,今晚我想亲自下厨,为你们准备我的拿手小菜——红烧乳鸽。可是刚才我到市场卖鸽子的摊位看了一下,却只剩下五只鸽子了。可是你们有六个人呀,五只乳鸽不够分呀。所以呀,我才随意杀死一个。这样一来,你们每个人都能尝到我的红烧乳鸽了……” 哪怕在座五人都是超级杀手,杀人之时,手起刀落,决不手软,但此刻听到断肠的这个杀人理由,竟都不寒而栗。司秒更在心中想道:“断肠如此轻视人命,可是个狠角色,要对付他(她),决不能有半点大意。” 五人各怀心事,断肠的声音却没有停下:“好了,各位,现在我真的要跟你们见面了。在大厅左侧的走廊尽头,有一台电梯。你们进入电梯后,来一层,我会在那里等你们,待会儿见。” “妈的!”石墨骂道,“你认为我还会相信你吗?说在密室里跟我们见面,结果把我们困起来;说让我们在房间里休息后跟我们见面,结果又用毒气对付我们;现在叫我们去电梯,我敢保证,电梯里肯定有杀人的机关!” 司秒也有同感,向水穆、史麦和孙梅三人问道:“你们怎么看?” 孙梅咽了口唾沫:“我、我跟着你,你怎样,我就怎样。” “你呢?”司秒向水穆问道。 这水穆冷若冰霜,从中午到现在,经历了被囚密室以及目睹古津被杀等事,竟也能不说一句话。此刻她听到司秒跟自己说话,微微抬头,向司秒看了一眼,冷冷地说:“敌暗我明,防不胜防。我认为应该去电梯看看,断肠即使要杀人,也不会一次把我们五人全部杀死。”她的声音虽然冰冷,却十分清脆动听,动听得足以把男人的魂魄给勾去。 “你呢?”司秒点了点头,又向史麦问道。 这个戴着面具的史麦比水穆更加孤僻,不仅从不说话,此刻听到司秒问自己,也不回答,只是稍微转过脑袋,向司秒瞥了一眼。 对于史麦的无礼,司秒也不在意,吸了口气,对众人说道:“我跟水小姐的观点一致,认为应该到电梯那儿看看。只要在进入电梯前充分检查,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再说,断肠如果真的要杀死我们,他(她)决不会一次就把我们杀死,他(她)会把我们一个接一个地杀死,享受杀人的乐趣,并从我们的绝望和崩溃中得到快感。所以,他(她)在电梯里设置杀人机关的可能性不大。” 最后五人达成共识,来到大厅左侧走廊的尽头,果然看到有一台电梯。司秒来到电梯前,按下上方向按钮,电梯的门便打开了。乍看下去,电梯里没什么异常状况。 石墨对孙梅道:“把鞋子扔进去。” 孙梅点了点头,脱下一只鞋子,扔进电梯,等了几秒,鞋子安然无恙。 “看来没有机关。”孙梅说道。 “哼!”石墨有些不屑地说,“你懂什么?有些机关是在感应到有生命的个体时才会启动的。” “我进去看看吧。”司秒深深地吸了口气,一步一步地走进了电梯。 五秒、十秒、十五秒……电梯里一切如常。 “进来吧。”司秒在电梯里说道。 水穆二话没说,走了进去。孙梅看了看石墨,又看了看司秒,也走了进去。史麦轻轻扭动了一下脖子,紧随孙梅走进电梯。石墨想了好几秒,才终于咽了口口水,一脸警惕地走进去。 当时史麦就站在电梯的按键旁侧。随着电梯门的自动关闭,石墨说道:“史麦,按一层。” 史麦也不回答,伸手按下一层的按键。他这一伸手,司秒发现他的手腕上戴着一串黑色的双蝶结。 双蝶结是中国结的一种,由两只蝴蝶组成,寓意比翼双飞。 司秒看到这串双蝶结,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的初恋女友也是至今唯一的女友——一个叫沈咫昕的女孩。 司秒跟沈咫昕是大学同学,两人交往的时候,沈咫昕曾经送给司秒一串她自己亲手所编织的双蝶结,寓意两人不离不弃。那串红色的双蝶结,司秒直到现在仍然藏在钱包里。 司秒对沈咫昕的感情十分深厚,甚至有想过毕业以后跟她结婚,两人双宿双栖,漫步人生路。可是司秒又想,自己是一名杀手,朝不保夕,还会惹来仇家。他怕连累沈咫昕,所以最后忍痛跟她分手。分手以后,司秒一直无法忘记沈咫昕,所以直到现在也没有再交女朋友。 司秒回首往事,想得出了神,忽然闻到一阵香气扑鼻而来,那香气之中带着一丝甜味。司秒心中一凛,大吃一惊:“这味道……是哥罗芳?” 所谓的哥罗芳,即三氯甲烷,是一种迷药,吸入者会在数秒内被麻醉,失去知觉。 司秒晃了晃脑袋,只见水穆和孙梅已经倒下,石墨跪在地上,两手抱头,史麦则靠在电梯的角落,一动也不动。司秒想要走向电梯门,试图逃离,怎知步子刚迈出去,却觉得脑袋越来越沉重,意识越来越迷糊,终于两眼一黑,双膝一软,跪倒在地上,失去了知觉。 插曲之三 四十五年前的信件 中午时分,慕容思炫呆在人民医院的饭堂,半蹲在椅子上,一边吃饭,一边翻看今天上午所捡到的、蒲秦楚所不慎掉落的钱包。钱包里只有蒲秦楚的身份证、几张银行卡以及一些零钱,再翻看暗层,却发现了一张折叠好的信纸。思炫把这张已经发黄的信纸抽出来,小心地打开,只见信上密密麻麻地写满了字。这封信前半部分字迹娟秀,段落整齐,但从中间部分开始,直到结尾,字体逐渐扭曲,段落也歪歪曲曲。然而虽然前后风格不同,但又可看出所有文字都是出自同一个人之手。整封信的内容如下: 对不起,我要走了,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 我所以要离开,是因为我发现自己真正所爱的人是莫一乐。 第一次跟莫一乐见面,我的心中就有怦然心动的感觉。随着跟他见面次数的增加,我发现自己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了。我想,这就是真正的爱情了,没有理由,无悔无怨,只要能跟他在一起,其他的一切都不重要。 我对你的感觉,和对他的感觉,是完全不同的:对你,我觉得你像我的亲人一般,很亲切,很熟悉,无论我遇到什么困难,你都会帮助我,和我一起面对;对他,那是一种强烈的感觉,一种想要时刻跟他待在一起的感觉,一种没见面的时候万分挂念的感觉,我知道,那是爱。 秦楚,我选择了莫一乐,就再也不会回头了。对不起,一千个对不起,一万个对不起。请你彻底忘了我,忘了我们一起时的日子。 但我好担心,好害怕,我怕你会一蹶不振,我怕你会伤害自己。答应我,好好地生活,好好地照顾自己,好吗?如果你做了伤害自己的事,我也不会独自活着。我说真的。 从此你我天各一方了,望珍重。 刚读完全信,思炫的手机响了起来。思炫把手机掏出来一看,是郑刑警打过来的。 “怎样?”思炫接通了电话。 “慕容思炫,我已经调查到了。”郑刑警的语气中夹带着一些兴奋,“当年莫一乐上吊自杀,在自杀现场,还有一卷被烧了大半的录影带。” 思炫“咦”的一声,问道:“录影带的内容是什么?” “不知道,”郑刑警叹了口气,“那卷录影带被烧得太厉害了,无法恢复。不过当年警方根据调查做出如下推测:莫一乐和他妻子苏梦的自杀跟录影带的内容有关,莫一乐和苏梦极有可能是在看过录影带以后,受了极大的刺激,所以自寻短见。” 思炫轻轻地咬了咬手指,又问:“录影带的事情有公开吗?” “没有,”郑刑警说道,“这些全是机密资料。知道在莫一乐自杀现场有一卷录影带这件事的,除了我们警方,就只有莫一乐本人和他的妻子苏梦以及把录影带交给他们的那个人。” 思炫“哦”了一声,淡淡地说:“接下来,你再帮我调查一下莫一乐和苏梦的个人档案,看看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地方。” “思炫,这两个人到底……” 没等郑刑警问完,思炫便挂了电话,接着一跃而起,从椅子上跳了下来,把从蒲秦楚的钱包里找到的信纸收好,匆匆离开饭堂,向神经内科的二疗区走去。 他想,蒲秦楚应该知道莫一乐自杀现场那卷录影带的内容。他要到906号病房找到蒲秦楚问清楚这件事。 第五章 断肠现身 不知过了多久,司秒悠悠醒来,吃力地睁开眼睛,定了定神,发现自己躺在密室大厅右侧走廊尽头的六个房间前。他爬起身子,四处一望,只见古津被毒气所杀的那个房间仍然紧闭,除此以外,还有一个房间的房门关上了,在司秒的印象中,那是史麦刚才所住的房间。 司秒微微吸了口气,低头一看,水穆和孙梅就躺在地上,石墨和史麦却不见影踪。 “难道石墨和史麦跟古津一样,已遭断肠毒手?”司秒皱了皱眉,一边想一边蹲下身子,唤醒水穆和孙梅。 水穆醒来后,脑袋微转,稍微观察了一下周围的情况,暗自思索,沉吟不语。孙梅则向司秒问道:“司大哥,石先生和史先生呢?”在众人当中,她觉得司秒无论是外形还是性格都最为亲切,所以称他为“大哥”,其他男人则客气地称为“先生”。 “我也不知道,”司秒摇了摇头,“我也是刚醒来。” 就在这时候,史麦的房间里传来一阵电锯声,“吱吱”而响,尖锐而刺耳,令司秒等人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 司秒“咦”的一声,跑到史麦的房间前。水穆和孙梅紧跟其后。三人透过房门上的玻璃窗户向房内望去,不禁被房间里的情形惊呆了:史麦躺在地上,丝毫不动,似乎是昏迷了过去;在史麦身旁站着一个穿着黑色雨衣的怪人,那怪人跟史麦一样,脸上戴着一张面具,跟史麦所不同的是,他(她)的这张面具是白色的,看上去像塑料所制,面具上除了眼睛和鼻孔所在的位置外,其他部位都密不透风。这白面具怪人以雨衣裹住全身,用雨衣的帽子遮住头部,又以塑料面具掩盖面容,让别人无法看到他(她)身上的任何特征。在白面具人的手上,还提着一把正启动着的手提式电锯。 就当司秒、水穆和孙梅三人瞠目结舌的时候,白面具人慢慢地向房门的方向望去,淡淡地说:“大家好,初次见面,我是断肠。”那竟然便是一直把司秒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的断肠的声音! “是断肠!”孙梅惊呼。 司秒咽了口唾沫,静观其变。与此同时,他感受到站在自己旁侧的水穆身体微颤。 只听白面具人断肠紧接着说道:“各位,这次的祭品是史麦先生。接下来,请大家欣赏断头惨剧。” 没等司秒三人反应过来,断肠忽然举起电锯,挥向躺在地上的史麦的脑袋。“吱”地一声,电锯割断了史麦的喉咙,鲜血直喷,溅到断肠的雨衣上。孙梅轻呼一声,紧紧地抱住了司秒,不敢再看。冷冰冰的水穆也好像有点害怕,抓住司秒的右臂,紧贴在自己的胸前。霎时间,司秒感受到水穆那丰满而柔软的胸脯,由不得心中一荡。然而此时此刻,惊惧占据了内心,他又哪有心思去感受温柔乡?立即回过神来,关注房内的变故。 房内瞬息万变,此刻断肠已经用电锯割断了史麦的脖子,史麦头身分离,一命呜呼。断肠的雨衣上溅满了史麦的鲜血,只是由于那雨衣是黑色的,血迹并不明显,就像跟雨衣融为一体一般。断肠关闭了电锯,望向房外的司秒等人,冷冷地道:“这幕断头惨剧是否精彩?诸位是否收货?如果满意,我们稍后再见。” 他(她)说罢,走到房门前,跟司秒等人仅有一门之隔。虽然隔着房门,但司秒对这个刚在自己面前大开杀戒的凶手心存惧意,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两步。 紧接着,只见断肠以极快地速度脱下雨衣,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雨衣挂在门上。如此一来,雨衣挡住了那扇玻璃窗户,司秒三人再也无法看到房间里的情形。 “现、现在怎么办?”孙梅颤声问道。 水穆舔了舔嘴唇:“对方只有一个人,我们三人合力,要制伏他不难。” 司秒点了点头:“不过必须小心他手上的电锯。” “对了,”孙梅忽然又说,“史先生被杀,那石先生呢?不会也遇害了吧?” 她刚说完这句话,房间里又响起那震耳欲聋地电锯声。 司秒“咦”地一声,说道:“他又想干吗?” 接下来,电锯声持续了数分钟,令司秒三人感到极不舒服。司秒皱了皱眉,忍不住又道:“断肠都已经杀死了史麦,为什么还要启动电锯?难道在糟蹋史麦的尸体……” 一语未毕,忽然觉得心脏一阵绞痛。这种绞痛极为厉害,像利针所刺,像尖刀所挖,似乎要把他的心脏撕成无数碎片一般。司秒有生以来,从没有过这种痛彻心扉的感觉。他实在无法承受,两脚一软,跪倒在地。 孙梅连忙扶了他一把:“司大哥,你怎么啦?” 司秒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手捂心脏,定了定神,道:“没什么……不知怎的,突然有些不舒服。” 电锯声还在响个不停,水穆也被吵得有些心烦意乱了,秀眉一蹙,冷然道:“断肠到底在干吗?” 她说完这句话没多久,电锯声终于停了下来。四周忽然安静了,静得司秒三人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和心跳声。过了几秒,在这万籁俱寂的环境中,忽然响起断肠的声音:“怎么样?你们三个是否在商量怎样合力把我制伏?现在,我就给你们一个机会。听好了,在大厅的矮柜里有一把消防大铁锤,你们可以利用那把大铁锤破墙而入。是的,六个房间中,除了释放毒气的那个封闭房间的墙壁比较厚重以外,其他五个房间的墙壁都很薄,绝对可以用铁锤敲开。那么,我就在房间里等候诸位了。” 司秒、水穆和孙梅三人面面相觑。孙梅稍微思索了一下,说道:“我们……要试试用铁锤破墙吗?” 水穆轻轻“哼”了一声:“那肯定是断肠所设的陷阱,他(她)所说的矮柜中,极有可能安装了杀人的机关。”她本来高傲冰冷、孤芳自赏,不屑跟旁人说话,但此刻落难,跟司秒和孙梅同舟共济,而且不知怎的,她总觉得司孙两人对她来说都十分亲切,像是认识多年的朋友一般,所以才主动跟他俩交流起来。 司秒想了想:“我还是去大厅找找那把大铁锤吧。我只是怕在我离开后,断肠突然从房间里出来,你们两个不是他(她)的对手。” 水穆舔了舔嘴唇:“你多久回来?” “一分钟之内。” “那你去吧。不管断肠是何方神圣,我有信心独自跟他(她)周旋一分钟,而且还有孙梅帮忙,不会有事的。”水穆冷冷地说。 “好!那你们小心!”司秒也不犹豫了,转身走进走廊,跑向大厅。 第六章 不可思议的消失 来到大厅,司秒走到矮柜前,在高度戒备的状态下打开了矮柜的门,如断肠所说,矮柜里真的有一把消防员所用的铁锤,长柄是红色的,大概有一米长,顶部两边都是平坦的,为敲打专用,跟一般家用的羊角型锤子不同。 司秒小心地把铁锤取出,通过走廊跑回六个房间前,见水穆和孙梅安然无恙,松了口气。 “司大哥,你回来啦?”孙梅一脸喜悦。 司秒笑了笑,问道:“有什么异常吗?” 孙梅摇了摇头:“没有,一切正常。” 司秒点了点头:“那我现在就把墙壁砸开,跟断肠决一死战,你们准备好!” 水穆和孙梅同时“嗯”了一声。司秒深深地吸了口气,举起大铁锤,朝断肠和史麦的尸体所在的房间的墙壁砸去。 断肠说得不错,这堵墙壁的厚度大概只有十多厘米,司秒使劲地敲打了几下,墙上便开了个洞。司秒迅速地又吸了口气,加大力气,又敲打了几下,忽然“轰”地一声,墙上破开一个面积为一米左右的大洞,砖石的碎块散落了一地。 水穆和孙梅立即围上来。三人探头一看,由不得目瞪口呆,孙梅更失声叫了出来。 他们所以如此惊讶,是因为他们看到房间里只有史麦的头颅和尸身,而杀人凶手断肠,却不见踪影! “断肠呢?”司秒首先回过神来,颤声问道。 孙梅两手捂嘴:“怎么可能?刚才他(她)明明在房间里呀!” 水穆虽然没有说话,却也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 司秒两眉紧锁,思考了好一会,才对水穆和孙梅问道:“刚才我到大厅取铁锤的时候,断肠真的没有出来?” “真的没有呀!”孙梅稍微委屈地说,“司大哥,你怀疑我和水姐姐骗你?我们没有撒谎呀!” “我不是这个意思,”司秒有些不好意思,“我是怕断肠利用某种障眼法,通过房门离开房间,同时避开了你们的视线。” “怎么可能?”孙梅说道,“哪怕断肠会隐形也不可能,因为这房门一直没有打开过。除非,断肠不仅会隐形,还会穿墙。” 司秒点头不语。水穆忽然说道:“你可以去看看那扇房门此刻是不是仍然反锁的。” 可真是一言惊醒梦中人,司秒“噢”的一声,走到房门前,扭动门把手,发现房门的确是从内反锁的,心中思忖:“哪怕是水穆和孙梅撒谎,断肠是通过房门离开的,可是他(她)离开房间后,怎样在房外把房门从内上锁呢?由此可见,断肠不是通过房门离开的。那么,是窗户?” 司秒想到这里,微微地弯下腰,通过墙壁上的大洞走进房间,绕过史麦的尸体,来到窗边,一丝不苟地检查着窗户上的铁栏。与此同时,水穆和孙梅也走进房间。水穆问道:“怎样?” 司秒叹了口气:“每根铁栏都是固定的,没有机关。”他说到这里,舔了舔嘴唇,继续道,“孙梅,你比较瘦,试试能不能通过铁栏爬到窗外。” 孙梅依言尝试,头部勉强通过了铁栏,但肩膀却无论如何也无法通过。看来断肠通过铁栏逃离房间的可能性也被彻底排除了。 接下来,三人又地毯式搜索了房间的每个角落,确认整个房间没有任何机关和密道。 “怎么可能呀?”孙梅声音微颤,“断肠不可能是从房门离开的,也不可能是从窗户离开的,那他(她)到底是怎样消失的?太匪夷所思了!” “还有一种可能!”水穆冷不防说了一句。 “是什么?”司秒和孙梅齐声问道。 水穆向房门瞥了一眼,冷然道:“在那扇玻璃窗户上做文章。” “玻璃窗户……啊?是这样?”司秒反应极快,刹那之间便恍然大悟,“你的意思是,那扇窗户并非玻璃,而是显示器之类的东西?刚才我们在门外通过窗户所看到的,并非房间里的情形,而是早就录制好的片段?自始至终,断肠都不在房间里?” 水穆点了点头:“虽然还是无法解释‘如何反锁房门’这个问题。” 可是接下来,水穆的推论也被推翻了,因为经过司秒的认真检查,发现房门上的窗户的确只是一面普通的透明钢化玻璃,根本不可能是什么显示器。也就是说,司秒他们刚才所看到的断肠用电锯割断史麦的脖子的情景,全都是当时发生的!片刻之前,断肠的确就在房间里,跟司秒等人仅有一墙之隔! 可是,断肠在杀死史麦以后,到底是怎样如鬼魅一般消失于这个房间的呢? “这可是一个完美密室呀!”最后司秒喃喃地说道。 插曲之四 为情所困的老人 慕容思炫来到神经内科二疗区906号房,探头一看,蒲秦楚还在病房里,看着苏梦,怔怔出神,似乎正在想着一些什么。思炫径自走了进去,来到蒲秦楚跟前。蒲秦楚听到脚步声,“咦”地一声,抬头一看,见面前忽然出现了一个头发杂乱、神情木然的男青年,不禁一呆,问道:“你是……” “你的钱包在花园掉了。”思炫冷冷地说。与此同时,他从口袋里把钱包拿出来,丢还给蒲秦楚。 “哦?”蒲秦楚微微一愣,连声说,“谢谢你呀!谢谢!” 思炫朝病床上那昏迷不醒地苏梦瞥了一眼,目无表情地问:“你妻子?” 蒲秦楚怔了怔,摇了摇头:“不,我只是她的一位老朋友。” “哦?朋友?”思炫从口袋里掏出几颗瑞士糖,一边在手上摆弄着,一边用毫无抑扬顿挫地声音说道,“至少在四十五年前,你们爱过。” 蒲秦楚一听,脸色突变,面容扭曲,两道眉毛紧紧地皱了起来。他稍微一沉吟,惊道:“你偷看过我钱包里的信件?你这人……太不懂礼貌了!” 对于对方的动怒,思炫却没有理会,而是转移了话题,问道:“录影带的内容是什么?” 这莫名其妙的问题可真让蒲秦楚完全摸不着头脑,只见他搔了搔脑袋,疑惑道:“啥?” 思炫那双向外斜飞的眉毛轻轻一皱,补充道:“那卷被烧掉的录影带的内容是什么?” 蒲秦楚稍微思索了几秒,咬了咬下唇,摇头道:“我不知道。” 思炫剥开一颗草莓味的瑞士糖的包装纸,把瑞士糖抛到嘴里,咀嚼着说道:“当我问起你关于那卷被烧掉的录影带的内容的时候,你说的是‘我不知道’,而不是‘什么录影带’,由此可见,你早就知道那卷录影带的事情。” 蒲秦楚向思炫看了一眼,咽了口唾沫,说道:“你是指警方在莫一乐自杀现场所发现的那卷录影带吧?我知道有什么好奇怪的?那是当年的警方告诉我的,虽然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但我还记得。” 思炫嘴角一扬:“你不知道吗?在‘莫一乐自杀现场发现被烧的录影带’这件事,是警方的机密资料。除了警方,就只有一个人知道这件事,那就是把录影带寄给莫一乐夫妇的人。” “啊?”蒲秦楚听思炫这样一说,这一惊可真是非同小可。 思炫乘胜追击:“我的推测是:四十五年前,即1966年的时候,你跟苏梦谈恋爱,后来苏梦见异思迁,爱上了莫一乐,抛弃了你。你为了报复他们两人,十年前,寄给他们一卷录影带。那卷录影带的内容,足以让莫一乐和苏梦的心脏无法承受。结果如你所料,莫一乐看完录影带以后就上吊自杀了,至于苏梦,一来因为看过录影带的内容,二来因为丈夫身亡,生无可恋,所以也烧炭自杀。然而天意弄人,她自杀没死成,成了植物人。而你,或许是由于内疚,也或许是因为还没能放下对苏梦的感情,所以为她支付了手术费和住院费,这十年来,还每天来照顾她,希望她有朝一日能醒来。” 思炫一边说一边把手中那几颗瑞士糖的包装纸逐一剥掉,说完以后,把掌中的瑞士糖全部扔到嘴里,大口大口地咀嚼起来。 至于蒲秦楚,则听得身体微颤,两眼湿润,嘴巴在急促地喘着气。只见他好不容易定了定神,使劲地咽了口唾沫,抬起头直盯着思炫的脸,一字一顿地问:“你、到、底、是、谁?” “对你来说,我只是一个陌生人……咳咳……”思炫把口中的瑞士糖全部咽了下去,清了清嗓子,续道,“告诉我,当年苏梦为什么要离开你?真的是毫无先兆的见异思迁?” 不知为什么,思炫的声音虽然不大,而且没有丝毫起伏,但其中却蕴含着一股让人信任的力量。蒲秦楚或许是压抑得太久了,无处宣泄,此刻面对着这个萍水相逢的陌生人,竟然想要告诉他当年的往事。 只见蒲秦楚深深地吸了口气,向苏梦看了一眼,凄然一笑,慢悠悠地说道:“一切跟你所说的一样,四十多年前,我跟苏梦是恋人,我很爱她,她也很爱我。莫一乐是我跟苏梦的朋友,我知道他暗恋苏梦,但苏梦对我一心一意,对他不假辞色。现在回想起来,我也实在是太高估自己的魅力了,认为苏梦决不可能背叛我。莫一乐和苏梦的感情,就是在我的毫不在意中,一步一步地发展起来的。 “那时候苏梦白天读书,争取顺利毕业,因为那时候毕业生的工作是由国家分配的,在国营单位端着铁饭碗,收入还真不错。到了晚上,苏梦还到电影院兼职,后来买了一台缝纫机,晚上就帮人缝衣服赚钱。当时呀,人们的工作压力不大,在大锅饭体制下,大家都安于现状,不思进取,像苏梦这种拼命赚钱的女孩还真不多。我有问过她为什么要这么有计划的存钱?她说想一毕业就跟我结婚,两人双宿双栖。你说呀,如此一个钟情于我的女孩,最后怎么说变就变呢?爱情这东西,这不靠谱,真他妈伤人! “忽然有一天,苏梦说要和我去旅行。为了跟我去旅行,她休学了,还把那台缝纫机卖掉了。最后我们去了周边的一些城市,玩了一个多月,玩得很高兴。回来的时候,苏梦已经把她多年来的积蓄全花光了。 “我们去旅行的时候感情还蛮好的,偶尔吵架,苏梦总是顺着我的意思,很快就跟我和好。可是回到L市后,苏梦像是突然变成另一个人似的,对我冷淡了许多。过了一段时间,有一天,她突然留下了一封信,然后就不辞而别了。” 思炫知道蒲秦楚所说的那封信,就是在蒲秦楚的钱包里找到的那张信纸。那封信是苏梦写于1966年的,距今四十五年。 蒲秦楚说到这里,长叹了一口气,抓了抓苏梦的手,凄然道:“苏梦呀,她为什么那么狠心地把我抛下呢?她知道的,我决不能失去她。收到那封信以后,我的心痛得像被撕开了一般,我觉得我的人生再也没有意义了,于是走到无尘山的山顶,跳崖自杀。 “怎知我命不该绝,跳崖的时候,竟然被一棵大树架住了,死不了。跳崖不成,我死志全消,再也没有自杀的勇气了。于是,这几十年来,我便行尸走肉般地生活着,心里从来没有过一刻的快乐。” 蒲秦楚说完,又叹了一口气。 思炫望着这个活了大半辈子仍然为情所困的老人,咬了咬大拇指,淡淡地说:“我有一个关于苏梦的秘密要告诉你。” 蒲秦楚“咦”的一声,亟不可待地问道:“是什么?” “交换。” “啥?” 思炫抓了抓那凌乱的头发,一脸木然地说:“你告诉我录影带的内容,我则告诉你苏梦的秘密。” 蒲秦楚皱了皱眉,说道:“我真的不知道那卷录影带的内容呀。那卷录影带,真的不是我寄给莫一乐和苏梦的!” “是吗?”思炫打了个哈欠,“你考虑一晚吧。明天我再到这儿来找你。” 他说罢,不再多瞧蒲秦楚一眼,转过身子,朝病房门口走去。 第七章 丰富的晚餐 既然暂时无法想通断肠的消失之谜,司秒三人决定先检查一下史麦的尸体,看看有什么线索。 司秒首先摘下史麦脸上的那个恐怖的面具,发现史麦的面容竟比那面具更为可怕:他的脸上横七竖八地布满了刀痕,足有二十多道,脸部的肌肉全都翻了出来,面容扭曲,五官不齐,犹如鬼怪。 司秒心中一凛,低声道:“断肠在介绍史麦的时候,说他由于面容被毁,所以戴着一张面具,当时我还以为史麦所以毁容,是意外造成,但现在看来,原来他的脸是被人用刀子划伤的。” 孙梅早已吓得脸色苍白,捂住眼睛说道:“是谁这么残忍呀?” “司秒,你看,”水穆忽然指了指史麦尸身上的左臂,说道,“史麦的手腕上有一个中国结。” 司秒低头一看,水穆所指的正是史麦所戴的那串黑色的双蝶结,点了点头,说道:“我之前就看到,这叫双蝶结,寓意比翼双飞。” “刚才断肠用电锯杀死史麦前,史麦躺在地上的时候,手上没有戴这串中国结。”水穆煞有介事地说道。 “什么?”司秒吃了一惊,“你肯定?” “我肯定!”水穆语气坚定,“我比较擅长观察细微的东西。今天中午第一次见史麦的时候,我就留意到他手腕上的这串中国结。刚才在房外发现昏迷倒地的史麦后,我特意观察了一下他左手的手腕,发现中国结不见了。然而现在,这串中国结又被戴上。” 司秒深深地吸了口气:“你的意思是,断肠先把史麦手上的双蝶结取下,然后用电锯割断史麦的脖子,把史麦杀死,最后又把双蝶结再次戴在史麦尸体的手腕上?” “就是这样!”水穆使劲地点了点头。 孙梅搔了搔脑袋,疑惑道:“断肠煞费周章地把那串首饰取下又戴上,到底有什么目的?” “如果知道了断肠这样做的原因,或许就能随之解开他(她)从密室中消失的谜团。”司秒分析道。 “对了,我忽然有一个想法。”水穆说道。 “是什么?”孙梅急不可待地问道。司秒也望向水穆,静候她发表言论。 水穆清了清嗓子:“其实,断肠或许从来就没有躲藏起来,他(她)一直都光明正大地在我们面前。” “什么意思呀?”孙梅一脸不解。 还是司秒的反应快,水穆话音刚落,他已经明白了水穆的意思,说道:“你是说,其实断肠就是今天中午在大厅聚集的六名杀手的其中一个?” 水穆点了点头:“就是这个意思。” “什么呀?”孙梅望向司秒,摇了摇头,“我不懂。” 司秒解释道:“水穆的意思是,断肠就在我们六个人之中。古津和史麦已经死了,不可能是断肠,史麦被杀的时候,我们三个都呆在一起,所以我们也不可能是断肠,也就是说,断肠就是失踪了的石墨!” 孙梅惊呼一声:“凶手是……石先生?” 就在这时,断肠的声音又通过周围的墙壁传出来:“三位贵宾,已经破墙而进了?可惜我已离去,咱们终究缘悭一面。说起来,现在已是傍晚时分,想必三位都饿了。厨房就在大厅左侧走廊的尽头,即电梯所在处的旁侧。我已在厨房里摆放好各种食物,供三位享用。当然,如果三位怀疑我在食物中下毒,可以选择不吃。” “说起来,还真有点饿了。”司秒看了看手表,说道,“现在已经是傍晚六点多了。我中午可没吃午饭呢。” “我也是。”水穆说道。 “虽然不知道这是否又是断肠的诡计,但……”孙梅犹豫了一下,“我们去厨房看看吧。” 三人回到大厅,通过大厅左侧的走廊来到厨房,果然饭桌上摆满了各种冷盘食物、西饼点心、水果和饮料,此外还有三只红烧乳鸽。孙梅舔了舔嘴唇,向司秒和水穆问道:“你们谁有银针呀?试试这些食物有没有毒吧。” 司秒笑了笑:“银针试毒,只是武侠小说里的情节,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虽然我是物理老师,但化学常识,我也略知一二。古人所指的毒,主要是砒霜。以前生产技术落后,致使砒霜里参杂着少量的硫和硫化物,银针跟硫接触,发生化学反应,银针表面生成黑色的硫化银,证明砒霜存在。不过呀,现代的砒霜提炼得非常纯净,银针不会再跟砒霜起反应了。再说,现在除了砒霜,还有很多毒药,氰化物、毒鼠强、河豚毒、农药等等,每一样都致人死命,而这些毒物,都不会跟银发生反应。” 在司秒给孙梅解说银针的同时,水穆已在细细观察饭桌上的各种食物,等司秒说完,只听她紧接着说道:“我可以用法医的身份告诉你们,饭桌上的食物有毒的机会不大。” “可是……”孙梅还是不放心。 司秒轻轻一笑:“从心理上来说,我也觉得断肠不会毒死我们。我们现在是俎上之肉,断肠要杀我们,易如反掌,我们防不胜防。既然如此,不如饱餐一顿。免得断肠还没出手对付我们,我们便先把自己给饿死了。” 司秒说完,拿起桌上的食物,大口大口地吃起来,甚至还开了一瓶红酒,自斟自饮,他那是豁出去了;水穆也挑了一些糕点和新鲜的水果吃了;只有孙梅虽然馋得连口水也掉下来了,肚子咕咕大叫,但终究没敢吃下任何食物,也没有喝一口水。 吃饱喝足后,司秒说道:“我们回房间休息一会吧。” “你是指右侧走廊那六个房间?”孙梅颤抖着声音说道,“可是古津和史麦的尸体还在那里呀。” 水穆不以为然地说:“死人有什么好怕的?活人更加可怕。” 孙梅见司秒和水穆都要回房间,当然不愿意自己一个留在厨房,于是紧随两人而去。 三人回到房间前方,孙梅问道:“我们待在同一个房间,还是回到自己的房间?” “理论上来说,是待在一起比较安全,如果,”司秒舔了舔下唇,向水穆和孙梅扫了一眼,一字一字地说道,“断肠不在我们三个人当中的话。” 司秒的话让孙梅感到有些不安。虽然在史麦被杀的时候,司秒跟水穆就在自己身边,按道理说,他俩都不可能是断肠,但在这样一个令人窒息的密室里,在接二连三地目睹同伴被杀的惨剧后,孙梅不再完全信任身边的人了。所以,最后,她咬了咬嘴唇,下定了决心似的说道:“我还是想一个人待在房里,有什么事你们叫我吧。” 孙梅进入她下午时所挑的房间后,水穆给司秒丢下一句“就这样”,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司秒叹了口气,伸展了一下四肢,扭动了一下脖子,走进了最左侧的房间——那是他下午休息时所用的房间。 进入房间后,司秒把房门反锁。这时候,他才觉得自己倦意极浓,眼皮都几乎要闭上了。他走到床边,坐了下来,心想:“我把房门反锁,房外的人便进不来了,这里算是相对安全了。那么,我可以稍微睡一会吧?虽然这房间的墙壁比较薄,可以用铁锤砸开。但如果房外的人要砸墙进来,我是一定会惊醒的。” 想到这里,睡意疯狂地袭来,司秒的意识已十分模糊了。他在半睡半醒中又想道:“不对呀,断肠就是在一个完全封闭的房间里消失的,如果他(她)用相同的手法进入我的房间,我岂非束手待毙?怎么办呢?” 可惜还没想到解决的办法,司秒便抵挡不住睡魔的侵袭,两眼一闭,身子一软,倒在床上,进入了睡梦之中。 插曲之五 离奇失踪的婴儿 当天晚上,慕容思炫呆在家里拼装着八级云霄飞车的轨道,正玩得兴起,手机响了起来。思炫拿起手机一看,是郑刑警打过来的。 “说。”思炫接通了电话。 “思炫吗?”电话另一端传来了郑刑警的声音,“我已经查看过莫一乐和苏梦的个人档案了。不过由于年代久远,我只能查到他们1975年及以后的档案,之前的都没有记录。” 思炫没有答话。郑刑警顿了顿,紧接着说道:“原来在七十年代中的时候,苏梦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孩子。可是那对孩子出生没多久,却离奇失踪了,直到现在也没找到。然后,在八十年代初,苏梦又生下了一个女婴,耐人寻味的是,那女婴还没满月,竟也离奇失踪了,至今下落不明。此后,莫一乐和苏梦就再也没有要孩子了,两个人相依为命,直到2001年的时候,双双自杀。” 思炫一边在组装着云霄飞车的轨道,一边在聆听郑刑警的调查结果,这时候说道:“还有吗?” “他俩的个人档案中,值得注意的事情,就只有这些了。” 思炫“嗯”的一声,打了个哈欠,漫不经心地说道:“接下来,你再去调查一件事。” 第八章 错乱的分尸 司秒这一睡竟然睡了一整个晚上,醒来的时候,已是次日清晨七点多了。他定了定神,从床上爬起来,走出房间,只见走廊一片寂静,水穆和孙梅都还在房间里。他先走到水穆的房间前,透过房门的玻璃窗户往里面一看,水穆坐在椅子上,低着头,正在闭目养神。司秒于是敲了敲门。水穆听到敲门声,立即惊醒,抬头一看,见司秒在门外,站起身子,走到门前,把房门打开。 “早呀。”司秒轻轻一笑,温柔地说,“昨晚有什么异常情况发生吗?” “没有,”水穆摇了摇头,“我把睡眠控制在较浅的程度,如果有什么动静,我一定会知道。” “嗯,就像我刚才轻轻敲门,你就能立即发现。” 两人边谈边走,来到孙梅的房间前,竟然发现房门并没有紧闭,只是虚掩着。司秒“咦”的一声,心里冒出一股不祥的预感。他立即透过那玻璃窗户往房内一看,由不得心中一震,差点“啊”的一声叫了出来。 因为他看到孙梅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 再定睛一看,孙梅的头部和躯干似乎是分开了的! 司秒一脚把房门踢开,等了几秒,见房内没什么动静,这才走进去。水穆紧随其后。两人走到床前,果然看到孙梅不仅死了,而且还被分尸了,头部、躯干和四肢,总共六块。尸体虽然被分开了,但仍然排成人形,摆放在血淋淋的大床上,恐怖已极。 司秒还没回过神来,水穆忽然说道:“尸身不是孙梅的!” “什么?”司秒吸了口气,狠狠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回过神来,再次向孙梅的尸体望去,果然,躯干的胸部平坦,下体为男性特征,四肢的肤色跟躯干一样,蜡黄而粗糙,那绝非孙梅的身体。也就是说,床上的尸块,只有头部是孙梅的,躯干、左臂、右臂、左腿、右腿,都是另一个男人的! “这是谁呢?”水穆自言自语。 司秒想了想,叫道:“是石墨?” 一语未毕,两人不约而同地跑出孙梅的房间,来到石墨昨天下午所挑的房间前,推开房门,探头一看,竟真的看见石墨躺在床上,跟孙梅一样,他也已经死了,全身赤裸,尸体被分成六块。 司秒和水穆一步一步地走进房间,来到床前,只见床上的尸体,头部是石墨的,躯干和四肢雪白而柔滑,显然是属于孙梅的! 也就是说,断肠先后杀死了石墨和孙梅,把他俩分尸,然后把石墨的躯干摆放在孙梅的头部下方,再把孙梅的躯干摆放到石墨的脑袋下面。 断肠大费周章地干这些事,目的何在呢? 忽然,司秒像是忽然想通了一些什么似的,皱了皱眉,轻咬着唇,右手摸了摸口袋。 “看来断肠是石墨的推论被推翻了,断肠果然是我们六人之外的一个陌生人。”水穆说道。 “嗯,水穆,你可以粗略检查一下石墨和孙梅的尸体,看看他俩的死因是什么吗?”司秒说。 “好。”水穆说罢,走到床边,纤腰一弯,认真地检查着石墨的脑袋和孙梅的尸身。而司秒竟然趁水穆集中精神观察尸体的时候,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电击棒,打开开关,毫不犹豫地挥向水穆的脖子。 只听“吱”的一声,水穆全身麻痹,回头向司秒瞪了一眼,软倒在地,失去了知觉。司秒不敢怠慢,立即又从口袋里掏出一捆虽细但却极为坚韧的绳索——这些都是司秒随身携带的物品,把水穆紧紧地绑起来,拖到房外。 过了大半个小时,水穆悠悠醒来,发现自己全身被缚,向站在自己身旁的司秒怒道:“司秒,你这是干吗?” 司秒淡淡地说:“自保呀。” “什么?”水穆的语气在疑惑中带有一丝惧意。 司秒朝水穆看了一眼,吸了口气,冷冷地说:“我是说,我要自保。如果我不先发制人,那么接下来,你就会把我杀死。我说得对吗?杀死孙梅的凶手!” 水穆秀眉一皱:“你说什么呀?我是杀死孙梅的凶手?怎么可能呀?凶手是断肠呀!别的不说,史麦被杀的时候,我不是跟你们呆在一起吗?我怎么可能是凶手呢?” 司秒摇了摇头:“史麦的确不是你杀的,但孙梅绝对是你杀死的,杀死史麦的凶手和杀死孙梅的凶手不是同一个人。” “哼!”水穆有些不屑地说,“你有什么证据证明孙梅是我杀死的?” “不需要证据,能够杀死孙梅的人,只有你一个。” “为什么?” 司秒清了清嗓子,有条不紊地说道:“我推测断肠早就跟你取得了联系,并且委托你杀死两个人——孙梅和我。昨晚断肠摆放在厨房的食物,有些是投了安眠药的,有些则是没投安眠药的。断肠早就告诉你哪些食物是没投安眠药的,所以虽然你跟我一样也吃了一些食物,但却安然无恙。至于我,大概吃到了投入了安眠药粉末的食物或喝下了投入安眠药的饮料,所以觉得很困,一睡就睡到今天早上。而孙梅呢,一口食物也没吃,一口水也没喝,所以她跟你一样,不受安眠药影响。” “我们离开厨房后,回到这里,各自回房,并且把房门上锁。可是到了今天早上,我们却发现孙梅被杀了。凶手是怎样进入孙梅的房间的?只有一种可能——孙梅自己把房门打开。” “问题就在这里!孙梅为什么会开门?当时古津被杀了,史麦也被杀了,石墨失踪了,生还者人心惶惶,谁也不敢轻易相信别人。我们甚至推测杀人凶手断肠的真实身份就是下落不明的石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石墨来敲门,孙梅会开门吗?决不可能。如果断肠不是石墨,换了是断肠这样一个陌生人来敲门,孙梅会开门吗?也决不可能。因为在孙梅眼中,石墨和断肠都有可能是杀死古津和史麦的凶手。” “但如果是我或者你敲门,孙梅倒是有可能会开门的,因为在断肠杀死史麦的时候,我和你都跟孙梅待在一起,孙梅因此认为,我们两个都不是凶手,跟我们待在一起,还是比较安全的。我当然知道自己没有到孙梅的房间去找过她,没有杀她。所以,能令孙梅开门的人,只有一个,就是你!换句话说,杀死孙梅的凶手,只可能是你!” 水穆一言不发。司秒轻轻地咳嗽了两声,清了清嗓子,又说:“回想起来,昨天你故意提出‘断肠有可能是石墨’这个观点,就是想给孙梅灌输一个概念:石墨是危险的,他有可能是凶手,换句话说,绝对不可能是凶手的司秒和水穆都是相对安全的。正是因为孙梅的大脑被植入了这个想法,所以当你深夜找她的时候,她会给你开门。” 水穆向司秒瞟了一眼,冷冷地说:“可以进入孙梅房间把孙梅杀死的人可不止我一个。” “哦?”司秒饶有兴致地问,“何出此言?” “你忘了吗?我们亲眼看着断肠在史麦的房间里杀死了史麦,然而当我进入史麦的房间时,却发现断肠不可思议地消失了。断肠既然具备穿墙的能力,要在不打开房门的情况下进入孙梅的房间,对他来说,可是轻而易举的事。” 司秒笑了笑:“你认为这样说就可以蒙混过关?你我心里都知道,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穿墙法术。断肠的密室消失诡计,只是利用某种障眼法以及我们的心理盲点所完成的。” 水穆略惊道:“你已经解开了消失之谜?” “是的,”司秒点了点头,胸有成竹的说,“发现孙梅和石墨的尸体后,我的脑中灵光一闪,所有线索都串联起来了。” 第九章 破解消失诡计 水穆一直没能想通断肠是如何从完全封闭的房间中消失的这个问题,这时候听司秒说已经解开消失之谜,虽然正被五花大绑,但还是无法压制心中的好奇:“哦?你说说看。” 司秒轻轻地吸了口气,展开推理:“这个消失诡计的关键是:当时我们看到躺在地上、戴着史麦那面具的人,并非史麦,而是石墨;至于我们所看到的那个穿着黑色雨衣、戴着白色塑料面具、我们所认为是断肠的人,才是真正的史麦!” “啊?”水穆惊呼一声,“是……替换诡计?”看来她虽然接受了断肠的委托,要杀死孙梅和司秒,但对于断肠的其他计划,却丝毫不知。 司秒紧接着说道:“大概的流程是这样的:断肠早就跟史麦取得联系,委托他杀死石墨。在电梯里的时候,大家因为吸入哥罗芳而昏迷,只有史麦一人因为用棉花之类的东西塞住了鼻子而保持清醒。之后,史麦把石墨拖到他之前所住的房间,把自己的衣服穿到他身上,把自己的面具也戴到他脸上,让他扮演自己,而史麦自己则换上黑色雨衣和白色面具,并且在面具里安装了断肠所用的变声器,扮演断肠。 “我们三人醒来后,被电锯声引到史麦的房间前,透过房门上的玻璃窗户发现了房间里的史麦和石墨,只是我们被他们的服饰和声音所迷惑,陷入了心理盲点,认为躺在地上昏迷不醒的人是史麦,戴着白色面具的人则是断肠。接下来,我们亲眼目睹了‘断肠’用电锯把‘史麦’的脑袋割了下来。最后‘断肠’把雨衣挂在门上,挡住玻璃窗户,让我们再也无法看到房间里的情形。 “接下来,‘断肠’在房间里干了些什么呢?首先,他把石墨所戴的面具再次戴到自己脸上,再把石墨尸身上的衣服再次换到自己身上,恢复了史麦的身份。然后,他利用那把电锯把石墨的尸身肢解……” “啊?”水穆听到这里恍然大悟,“我们当时所听到的那持续了数分钟的电锯声,就是史麦肢解石墨尸身的声音?” “是的。” “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司秒舔了舔嘴唇,说道:“史麦把石墨完全肢解,分成了头颅、躯干、左臂、右臂、左腿和右腿六部分,用塑料袋把尸块打包,然后通过窗户上铁栏与铁栏之间的空隙,把尸块运离房间。因为用了塑料袋,所以铁栏上没有留下血迹。至此,石墨的尸体就完全从密室中消失了!” 水穆惊讶得张大了嘴巴,数十秒后才回过神来,问道:“当时断肠在窗外接应他?” “是的。” “太令人惊讶了!”水穆惊叹。 “还没完呢!”司秒清了清喉咙,续道,“运送完石墨的尸块后,窗外的断肠通过铁栏跟铁栏之间的空隙,把手伸进房内,用那把电锯割下了真正的史麦的头颅!断肠带着石墨的尸块离开后,房间里就只剩下史麦的尸体了。所以,当我们用大铁锤破墙而入后,看到的还是史麦的脑袋和尸身。于是,受衣服和面具影响,我们会先入为主地认为,在我们眼前被‘断肠’割下脑袋的‘史麦’,跟眼前的史麦,是同一个人。杀人凶手断肠,从密室中消失了。我们都没有想到,当时躺在我们面前的尸体,就是片刻前在我们面前杀人的凶手!真正消失的,不是凶手,而是被肢解的尸体!” 司秒说到这里,迅速地吸了口气,紧接着又说道:“这便解释了为什么躺在地上的‘史麦’的手腕上没有双蝶结,而我们进入房间后所看到的史麦却又戴上了双蝶结。史麦利用面具和衣服,让石墨暂时扮演自己,但却忽略了手上的双蝶结。他万万没有想到,你的观察力如此细致,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在这么惊悚的场面前,竟然还有工夫去留意石墨的手上是否戴着那串双蝶结。” “还有呀,在你杀死孙梅后,断肠为什么要把孙梅分尸了?因为断肠怕我们今天早上发现石墨被分尸的尸体后,会留意到石墨的头颅被割下来了,从而联想到史麦的头颅也被割下来了这件事,由此发现掉换诡计,最后揭破密室消失之谜。断肠把孙梅也分尸了,就是让我们发现石墨的尸体后,陷入固定思维,从跟石墨死状一模一样的孙梅的尸体展开联想,从而忽略了史麦的死状。断肠甚至把孙梅的头颅摆放在石墨的尸块上方,又把石墨的头颅摆放在孙梅的尸块上方,进一步混淆我们的视线,让石墨和孙梅的死的联系更加紧密。” “真是惊为天人的密室消失诡计呀。”水穆微微地喘着气,“我们都完全掉到断肠所设的心理陷阱里去了!” 可是,她在惊叹于这个诡计的精妙的同时,又隐隐约约地觉得哪里不大对劲。是什么不对劲呢?突然,只听她“咦”的一声,稍微加大了声音说道:“等一下!断肠要在窗外通过铁栏之间的空隙把手伸进来,再用电锯割下史麦的头颅,应该不是容易的事吧。” “理论上来说,当然是极不容易的,只要史麦一发现断肠的杀意,逃离窗边,断肠便无计可施了。然而,如果是史麦自己配合断肠,愿意让断肠割下自己的头颅,那一切又另当别论。” “啊?”水穆这一惊非同小可,“史麦自愿让断肠杀死自己?这、这是为什么?” 司秒长长地叹了口气:“我的心中有一个想法,只是不知道对不对。” “你说。” 司秒闭上眼睛,深深地吸了口气,过了好一会,才慢慢地把眼睛睁开,淡淡地说道:“史麦手上的那串双蝶结,我也有一串一模一样的,只是颜色不同。”他一边说,一边从口袋里把钱包掏出来,又在钱包里抽出一串红色的双蝶结。水穆一看,司秒拿出来的那串双蝶结,果然跟史麦所戴的双蝶结的款式大小都完全一致。 她还没说话,司秒已接着说道:“这是我的前女友——一个叫沈咫昕的女孩——亲手编织的。我认为,史麦手上的那串黑色的双蝶结,也极有可能是沈咫昕所编织的。于是,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推论:我跟咫昕分手后,咫昕跟史麦相遇了,后来两人还发展成恋人关系。史麦是一个冷血的杀手,对任何人都没有感情,除了咫昕。断肠正是利用史麦这个弱点,挟持了咫昕,强迫史麦根据他的计划,杀死石墨,然后再被他杀死。杀人杀得麻木了的史麦,难得遇到一个自己深爱的人,决不愿让对方受伤,所以最后宁愿牺牲自己,也要拯救咫昕!这便是史麦愿意被断肠杀死的理由!” “如果真的是这样,这史麦真是一个白痴,”水穆不屑地说,“天底下有什么比自己的性命更重要?” 司秒摇头苦笑,叹道:“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你没有爱过,就永远不会懂得史麦这样做的理由。” 就在这时候,司秒忽然听到“嗤嗤嗤”的几声。司秒“咦”的一声,回头一看,竟然看到一个身穿黑色雨衣、头戴白色塑料面具的人站在不远处,那便是断肠!此时此刻,断肠的手上还拿着一把黑色的手枪。 “断肠!”向来风度翩翩、处变不惊的司秒,这时也忍不住爆发了,怒吼一声,想要向断肠扑去。怎知只跑了两步,两脚一软,跪倒在地。断肠看准时机,举枪朝司秒的双臂开了几枪。原来那并非手枪,而是麻醉枪,刚才断肠在司秒双腿连开数枪,所以司秒才会跪倒。这时候,随着“嗤嗤嗤”的几声,司秒全身无力,倒在地上。 断肠慢慢地走到司秒身前,蹲下身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手帕,捂住了司秒的鼻子和嘴巴。霎时间,一丝甜味传入了司秒的鼻子之中。 “又是哥罗芳!”司秒皱了皱眉,眼皮一垂,再次失去了知觉。 插曲之六 再会蒲秦楚 次日上午,慕容思炫又来到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二疗区,走到906号病房前,只见蒲秦楚早已在病房里,喃喃自语。蒲秦楚是在跟昏迷不醒的苏梦说话。他的声音极小,本来房外之人绝难听到他在说些什么。偏偏思炫耳朵极灵,斜眉一皱,竖起耳朵,隐隐约约听到了蒲秦楚的话:“苏梦……你有听到我说话吗……这十年我一直在犹豫……到底该不该去……昨天有一个男青年来了……似乎知道一切……难道我真的要去面对……可是如果我离开了……以后谁来照顾你……” 蒲秦楚说了一会话,停了下来,摇头叹气。思炫见时机已到,走进病房。蒲秦楚听到脚步声,回头一看,稍微一怔:“这么早就来了?” 思炫没有回答,径自走到蒲秦楚跟前,看着他的脸,一言不发。 蒲秦楚被他瞧得满身不自在,有点结巴地说:“我……我真的不知道那卷录影带的内容……你走吧!” 思炫咬了咬手指,用如寒潭一般冰冷的语调说道:“那卷录影带的内容是什么,我已经知道了。我今天来,是要告诉你苏梦的秘密。” 第十章 最后的决斗 司秒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床上,全身上下的衣裤都被剥光。他吃了一惊,身子一转,碰到了一个极为柔滑的东西,转头一看,竟然看到水穆就睡在自己旁侧,跟自己一样,一丝不挂。 司秒咽了口唾沫,微微坐起身子,低头一看,只见水穆的身体在自己眼前展露无遗:轻轻颤动着的丰满的胸脯,稍微在扭动着的纤纤细腰,充满诱惑的修长的双腿,拼成了一个没有接口的圆滑的身体,加上那容貌绝丽的脸孔以及那柔滑雪白的肌肤,可真让司秒全身发热,垂涎三尺。 此情此景,司秒实在压抑不住身体的欲望,脑袋一热,紧紧地把水穆搂在怀里,疯狂地亲吻着她的脸蛋和脖子。半睡半醒的水穆也欲火烧身,抱住了司秒的背部,摩擦着他的身体,口中发出足以让天底下大部分男人神魂颠倒的呻吟声。 激情四射,翻云覆雨,正当两人即将要融为一体的时候,司秒忽然心中一凛,心念电转:“等一下!为什么我和水穆会在这里?肯定是断肠把我们放在这里的。他(她)为什么要这样做呢?目前为止,断肠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理由的:他(她)让我们在房间休息,是为了毒杀我们当中的其中一个;他(她)让我们进入电梯,是为了用哥罗芳使我们昏迷;他(她)叫我们砸破墙壁,是为了让我们发现他(她)的消失诡计;他(她)让我们吃晚餐,是为了让我们服下安眠药……现在我和水穆的行为,肯定也在断肠的计划之中。我们所以一直受制于断肠,就是因为我们总在不知不觉间遵从了他(她)的指示!要打破这个局面,要破解断肠的阴谋,我必须跳出他(她)的计划,做出他(她)意料之外的行为。” 想到这里,司秒的思路清晰了许多,激情剧减,身上那疯狂跳跃的细胞也逐渐平静下来。只见他猛然把水穆推开,从床上一下子跳下来,走到房间的门前,倚靠着墙壁,深深地吸了口气。 至于水穆,也逐渐冷静下来,稍微坐起身子,向司秒望了一眼,一脸迷惑不已的表情。 就在这时候,房间的四面墙壁透出断肠的声音:“被我灌了催情药,竟然还能克制自己的欲望?司秒,真不简单呀。” “果然是阴谋!”司秒定了定神,又想,“这不是断肠录制好的声音,而是现在说的。此时此刻,他(她)在监视着我们!”想到这里,怒喝:“你到底想怎样?” 只听断肠哈哈一笑,说道:“是的,你们都是我的小白鼠,我把你们折磨完以后,当然不会留下你们的性命。不过呀,最后我还想再给你们一个机会。听好了,十分钟后,你们现在所处的这个房间,就会释放出大量沙林毒气。相信你们还记得古津被毒杀时的情景吧?你们现在所在的房间,就是古津被毒杀的房间。” 司秒听到这里朝墙壁一看,这个房间果然没有窗户,这的确就是古津被杀的那个完全密封的房间。 只听断肠接着说道:“接下来我要宣布游戏规则了:三分钟后,如果房间内的活人数量为零个或一个,我就会停止释放毒气;但如果房间内的活人数量还是两个,我就会按照原计划释放毒气。换句话说,只要你们在三分钟内杀死对方,自己就能幸免于难。你们要是没能杀死对方,那么两个都得死。如果最后你们其中的一个能活下来,那么活下来的那个人,通过了全部考验,淘汰了其他所有杀手,将成为我的特约杀手,我会以重金委托他(她)帮我执行一个任务。这是你们最后的机会了。生还是死,你们自己选择。” 在断肠说话的同时,司秒心中闪过无数念头:“看样子,断肠要委托一位杀手执行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所以把我们六个杀手叫来,让我们互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那个人,就是他所需要的超级杀手。也就是说,这次不再是什么阴谋了,而是最后的考验。只要我杀死水穆,就真的能活下来了!我要杀死她吗?” 这个问题在心中一冒出来,司秒便立即得到答案:“当然!我跟她非亲非故,她是死是活,跟我有什么关系?而且现在我跟她两个只能活一个,我怎么可能为了她而丢掉自己的性命?她必须死!” 心中既然打定主意,司秒便两手握拳,高度戒备。断肠话音刚落,他便一跃而起,挥拳打向水穆。水穆的反应也不慢,司秒的拳头还没到,她已跳了起来,站在床上,侧身避开司秒的攻击,同时右足一提,踢向司秒的下体。司秒吃了一惊,身子一侧,同时右脚一扫,踢向水穆的左足。水穆“啊”的一声,身子不稳,从床上掉了下来。司秒不容她有半秒的喘息机会,左脚使劲踩在水穆的胸脯上,让她无法动弹。 水穆知道这是生死攸关的时刻,不敢怠慢,举起两手,用尖利的指甲狂抓司秒的小腿。司秒吃疼,轻呼一声,踩住水穆胸口的脚稍微一松。水穆趁机身子一翻,摆脱了司秒的控制。 一对全身赤裸的男女上蹿下跳,疯狂地攻击对方,招招致命,如此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情景,实在不知是滑稽还是怪异。 其实身为杀手的司秒和水穆虽然身手敏捷,而且精通各种格斗技巧,但由于他俩平时杀人都是以技巧取胜,或看准时机一刀毙命,或先致对方昏迷再注射毒针,极少跟目标人物硬拼,久而久之,疏于练习,身手大打折扣。此刻两人如此肉搏,双方的实力不相上下。只不过司秒身为男性,体力胜于水穆,因此略占优势。 两人又打了一会儿,均感筋疲力尽,各自呼呼喘气。司秒看了看手表,还有数十秒就够三分钟了,心中一急,把心一横,声嘶力竭地怒吼一声,朝水穆扑去。水穆被他的嘶吼声吓了一跳,这一分神,便被司秒用两手掐住了脖子。只见司秒耗尽九牛二虎之力紧掐着水穆的脖子,不容她再有逃脱的机会。水穆瞪着眼睛,死死地盯着司秒,目光之中充满怨恨和愤怒。只见她挣扎的力气越来越小,面容逐渐扭曲,脸色慢慢苍白,终于眼皮一翻,再也不动了。 接下来,房间内是死亡一般的寂静。除了自己的呼吸声和心跳声,司秒什么声音都没听到。 水穆被自己杀死了。司秒跪倒在地,心力交瘁,望着水穆的尸体,不知怎的,忽然觉得天地虽大,但全世界却似乎只剩下自己一个。 第十一章 断肠的身份 就在这时候,一阵清脆的脚步声自远至近地传来,最后在房外停下。司秒抬头一看,竟然看到戴着白色塑料面具的断肠就站在门外,望着自己。 “我杀死她了!”司秒红着眼睛怒吼,“快让我出来!”他此时的声音嘶哑而尖锐,以致话声出口,他自己也大吃一惊。 断肠嘿嘿一笑,森然道:“其实呀,这个房间根本就不会释放毒气。无论你跟水穆在房间里呆三分钟、三小时还是三天,你们都不会被毒死。” “不会释放毒气?”司秒冷笑一声,“你以为我失忆吗?古津就是在这里被毒气杀死的!” “哈哈!司秒,你瞧清楚我是谁。”断肠说到这里,慢慢地举起右手,摘下了脸上的那张白色塑料面具,霎时间,他的面容展现于司秒的眼前。 司秒一看到断肠的样子,惊讶得连表情也凝固了,颤声道:“你……你……怎么会?你不是被毒死了吗,古津?” 断肠竟然是古津!就是那个头上戴着黑色鸭舌帽、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后来在房间中被毒杀的古津! “我刚才不是说了吗?”断肠——或许该称呼他为古津了——阴冷一笑,说道,“这个房间根本不会释放毒气。” 司秒一听,霎时间什么都明白了:“你就是断肠,你就是把我们约到这儿来的幕后黑手断肠!你挟持了沈咫昕,强迫史麦杀死石墨,然后再被你杀死。你还委托水穆杀死孙梅和我。” “为了监视我们,你甚至以杀手古津的身份混进我们当中。你的口袋里大概有一个遥控器,只要你把手伸进口袋,按下播放按钮,安装在墙壁里的音响就会分段播放你早就录制好的声音。因为播放的时间由你即时控制,所以录音的内容跟我们的行动一致,让我们以为断肠躲在暗处或监控室监视着我们。我们根本没有想到,断肠就是一直跟我们一起行动的你!” “还有,挑选房间的时候,你假装有勇无谋,首先挑选房间。我们以为你所以挑选到这个没有窗户的密封房间是巧合,其实一切都在你的计划之中。当时在房间里根本没有释放毒气,你只是在我们面前演了一幕戏,假装中毒身亡,让我们不会怀疑你的真实身份。是呀,谁会怀疑一个死人是凶手呢?” “当我们确信你已经死亡后,你就把自己的衣裤换到一个模特人偶上,让它继续呆在房间里假扮你的尸体,而你则离开房间,隐藏在暗处,监视我们的举动。这个房间跟其他五个房间不同,墙壁特别厚,我们想用铁锤砸墙进来,看看你的‘尸体’,也是没门儿的。” 古津微微一笑,稍有感触地说道:“不得不承认,我的五个徒弟中,你是最聪明的。”古津说话的语气平静中带着阴冷,看来他性格冷静沉稳,昨天的那些暴躁冲动的行为,真的是假装出来的。 司秒“咦”的一声,一脸疑惑:“徒弟?”与此同时,心中冒出一个恐怖的想法:“难道……他是……” 还没来得及细想,只见古津把安装在衣领上的变声器取下,用自己本来的声音说道:“司秒,到了现在,还没认出我是谁吗?” 司秒一听到这声音,吓得整个人跳了起来,全身不由自主地颤抖不已,好一会才微微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道:“师、师父?” 古津所发出的,竟然就是司秒的师父的声音。原来古津竟是司秒的师父!把司秒培养成顶级杀手的那个蒙面男人,竟然就是古津!数十年来,司秒一直不知道师父的名字,也没见过师父的面容。他万万没有想到,第一次看到师父的样子,竟然是在这样的情景之下。 只见古津森然一笑,淡淡地说:“好徒儿,你现在有什么感觉呀?” 司秒没有回答古津的问题,咽了口唾沫,喃喃自语:“难怪断肠对我这些年来的杀人资料了如指掌。其实我早该猜到,天底下除了我自己,能够完全掌握我的资料的人,就只有一个——那就是师父您!” 古津点了点头:“是的,你非常聪明,你的推理几乎是无懈可击的,我苦心策划的密室,我暗中委托杀手的计划,全都被你破解了。不过,有两点你始终没有推出来:第一,你没有想过断肠是我——你的师父,虽然你知道世界上除了我不可能还有别人知道你的资料,但你由于感情用事,忽略了这个可能;第二,你没有猜对史麦愿意协助我的原因。” “史麦跟咫昕并非恋人?史麦手上的那串黑色的双蝶结,不是咫昕编织的?”司秒问道。 “不,这点你倒是猜对了。在你跟沈咫昕分手后,沈咫昕的确遇上了史麦。沈咫昕不介意史麦容貌丑陋,愿意跟他做朋友。后来,他们两人还深深地相爱了。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他俩交往没多久,医生竟然诊断沈咫昕患上了白血病。” “什么?”司秒讶然道,“咫昕……患上了白血病?她现在怎样?” 古津没有回答司秒,吸了口气,继续说道:“沈咫昕送给史麦一串黑色的双蝶结,意思就是:他们的爱情是黑色的,崎岖不平,障碍重重,不过,他们会像双碟一样比翼双飞,不离不弃,共同面对困难。” “史麦可以通过杀人赚取大量金钱,为沈咫昕治病,但金钱并非万能的,史麦终究无法根治沈咫昕的病。于是我联系了史麦,跟他进行一宗交易。交易的内容是:我通过我的人脉关系,帮沈咫昕找到合适的骨髓,为她进行骨髓移植,大大提高她的治愈率;而史麦则要帮我杀死石墨,然后再被我杀死!” “史麦只考虑了一个晚上,就答应了。我想他是真的爱上沈咫昕了,他认为自己不仅是一个容貌奇丑的怪人,而且还是一个杀手,根本无法让沈咫昕过上幸福的生活,不如牺牲自己,挽救沈咫昕的性命。” 司秒听到这里长叹了一口气:“史麦对咫昕的爱,比我对咫昕的爱,要深得多。他愿意为咫昕付出自己的生命,而我呢?我想我应该办不到。” “说起来,你们会爱上同一个女人,一点也不奇怪,而那个叫沈咫昕的女孩所以爱上史麦,大概是因为在史麦身上感受到你的气息。或许呀,史麦在她心中,只是你的替身。” 司秒摇了摇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古津向司秒看了一眼,嘴角一扬,露出了一个阴险而恶毒的笑容,阴森森地说:“你还不知道吗?史麦是你的双胞胎兄弟。” “什么?”司秒目瞪口呆,心中的惊讶远远超出了他的心脏所能承受的极限。 古津笑道:“你们出生没多久,我便把你们掳走了。为免你们长大以后由于容貌一样而认出对方,我甚至用刀子把其中一个婴儿的容貌毁去。你是幸运的,因为被毁容的是史麦。如果当时被毁容的是你,那么你的人生将跟现在截然不同。” 司秒跪倒在地,喃喃地说:“史麦是我的双胞胎兄弟?怎么会这样?难怪他跟我一样,会爱上咫昕!难怪咫昕会在他的身上感受到我的气息!对了,在石墨被杀后不久,当房间里传出电锯声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心脏一阵绞痛。现在回想起来,那正是史麦被古津杀死的时刻!由于我跟史麦是双胞胎兄弟,所以他被杀时,跟他心有灵犀的我,深刻地感受到他所承受的痛苦!” 虽然这突如其来的一切让司秒近乎崩溃,但他毕竟受过严格训练,随时都能恢复冷静。只见他两手握拳,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竭力思考:“古津在我和史麦婴儿的时候把我们分开,现在又让我们相遇,到底是为什么?他又为什么怕我们认出对方?难道……” 司秒忽然想到一个极为恐怖的念头,这个念头实在是可怕之极,司秒只是稍微想了一下,已把自己吓得脸色苍白,额上汗水涔涔而下,全身上下颤抖不已。 古津似乎瞧出了端倪,问道:“怎么?你想到了什么?” 司秒好不容易回过神来,深深地吸了口气,用沙哑的声音说道:“不光是史麦,石墨、水穆和孙梅,都是我的兄弟姐妹,对吗?” 古津微微一惊,沉吟不语。 司秒咽了口唾沫,紧接着说道:“难道不是吗?你刚才说,我是你的五个徒弟中最聪明的,说明你总共有五个徒弟!除了我,你的其他四个徒弟就是石墨、水穆、史麦和孙梅!我们五人由相同的父母所生,我们每个人出生没多久,都被你掳走了。你把我们分别寄养在全国不同的孤儿院,并且在我们懂事的时候,开始来探望我们,跟我们熟识以后,就逐步向我们传授各种杀人技巧,把我们培养成为杀手。你的目的,就是等我们长大以后,让我们五个人聚集在一起,自相残杀!” 古津吁了口气,望着司秒,嘴唇微张,似乎想要说话。 但他还没开口,司秒紧接着又说道:“刚才你想让我跟水穆——我的亲姐姐——发生关系,让我们乱伦,这个阴谋失败后,你又让我们姐弟相残!” 古津笑了笑,淡淡地说:“司秒呀司秒,你不愧是我最聪明的徒弟呀。我真的好舍不得杀死你,真的。” 司秒重重地“哼”了一声,怒喝:“古津!你为什么要我们兄弟姐妹五人自相残杀!说!” “你不需要知道为什么。你只需要知道,你们兄弟姐妹五人,四弟史麦杀死了大哥石墨,二姐水穆杀死了五妹孙梅,而你则杀死了你的二姐水穆。现在只剩下你一个了,而你也将在绝望和后悔中死去。你们手足相残,永世万劫不复,哈哈哈!”古津说到最后,面容扭曲,颇为激动。 司秒狠狠地咬了咬嘴唇,咬得连嘴唇也破了,恨恨地说:“你给我听清楚,我一定会找你报仇!” “哦?”古津冷笑一声,“哪怕你吃光你姐姐的尸体,喝完她的血液,最多也能坚持两个月。” 他说到这里,一边看了看手表,一边续道:“今天是2001年1月25日,也就是说,在2001年4月前,你必死无疑!” (2001年?怎么回事?) (“插曲”中的慕容思炫和蒲秦楚所在的时空是2011年1月1日,为什么古津会说现在是2001年?) (难道……不是同一段时空?) (如果“正章”中的时间是2001年,那么所有不协调、不一致的地方,都能得到解释了。) (譬如说,司秒收到某位学生如此一条短信:“司老师,新年好哦,好想念你呀,好想快点开学,早些跟你见面,嘻嘻。”如果当时是2011年1月1日,只放一天假的学生,怎么会说出“好想快点开学,早些跟你见面”这样的话?由此可见,“正章”中的新年,并非元旦,而是农历新年!古津说今天是2001年1月25日。那么“正章”中的昨天,是2001年1月24日。那天刚好是大年初一!) (又譬如说,“正章”中的孙梅所穿的t恤上印着“蛇我其谁”四个红字和两条卡通蛇,这是什么意思?因为2001年是蛇年!那件t恤是生产商为庆祝蛇年的到来而制作的。) (再譬如说,“正章”中断肠介绍古津的时候,曾说他“近两年尤其偏爱使用巴雷特公司最新生产的M99”。M99狙击枪是巴雷特公司于1999年推出的。如果“正章”中的时间是2011年,那么,巴雷特公司最新生产的绝非M99,而是2008年美国陆军协会年会暨展示会上首次露面的巴雷特98 Bravo。) (还有,“正章”中的孙梅曾问当天是星期几,司秒回答是星期三。2011年1月1日是星期六,并非星期三。而2001年1月24日,则正好是星期三!) (如此看来,“正章”中的时间的确是2001年,跟“插曲”中的时间正好相隔了十年。) (十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十年,时过境迁,沧海桑田。然而现在,两段相隔了十年的时空,却扭曲地交错在一起了。) 司秒咬牙不语。 古津舔了舔那干燥的嘴唇,接着又说:“以你的天资,十岁左右就可以向我展开报复了。你死以后立即投胎,等2011年的时候我们再见吧,哈哈哈!” 司秒面容扭曲,五官狰狞,神情交织着愤怒和怨恨,一字一顿地说:“告诉我你的真名,我投胎以后,一定把你揪出来!” “好呀!”古津饶有兴致地说道,“那你要好好听清楚了。我不叫断肠,也不叫古津,我的真实名字叫——蒲秦楚。” 插曲之七 苏梦的秘密 慕容思炫的话让蒲秦楚吃惊不小。他怔了好几秒,才微微回过神来,低声问道:“苏梦的秘密?什么呀?” 思炫轻轻地咬了咬左手的食指,淡淡地说:“在跟你说苏梦的秘密前,我先说一下莫一乐自杀现场的那卷录影带的内容。我认为,我昨天的推测是正确的:苏梦背叛了你,跟莫一乐交往。你生无可恋,跳崖自杀,却大难不死。自杀没成,你便行尸走肉地活了下来,并且伺机报复莫一乐和苏梦。莫一乐跟苏梦结婚后,生下了一对双胞胎,而你就把这对双胞胎掳走了。过了几年,他俩又生下一个女婴,而你又把那女婴掳走。你把这三个孩子养大,然后利用某种诡计使他们三个自相残杀,还把当时的场面拍摄下来。十年前,你寄给莫一乐和苏梦那卷录影带的内容,就是他俩的三个亲生儿女相互杀死对方的情景!让他俩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女同室操戈,这就是你对他俩最大的报复!” “莫一乐夫妇看到自己的三个亲生女儿自相鱼肉、最后同归于尽的录影带后,无法承受这种打击和痛苦。莫一乐先把这卷内容残忍的录影带烧掉,然后上吊自杀。莫一乐自杀后,苏梦也活不下去了,所以在家里烧炭寻死!” 蒲秦楚听得目瞪口呆,过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颤声道:“你到底是谁?为什么会知道这些事?”看来他承认了思炫的推理是正确的。 思炫没有回答,紧紧地盯着蒲秦楚,一言不发。 蒲秦楚知道无可抵赖,长叹了一口气,索性向思炫道出事情的来龙去脉:“你的推理离真实情况十分接近了。只不过,莫一乐和苏梦所生的孩子是五个,而不是三个。不过也难怪,他俩的第一个孩子是在1968年出生的,那么久以前的资料,哪怕是警察也很难查到了。 “你说得对,是我把莫一乐和苏梦的五个孩子掳走了,并且把他们分别寄养在全国各地的孤儿院。五个孩子的名字也都是我取的,石墨、水穆、司秒、史麦、孙梅,唉,这五个名字,是那么的耳熟,一切就像昨天发生的那样。 “我用了二十多年的时间,把这五个孩子培养成为杀手。当然,这凭我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办到的。当年,我跳崖自杀,但却没死成,只是有一条腿残废了。虽然近几年我安装了假肢,但走起路来,步子还是相当蹒跚。再说当年呀,我大难不死后,有一个神秘的组织主动联系了我,怂恿我对莫一乐和苏梦展开报复,还说可以协助我进行复仇计划。这个组织叫做鬼筑。” 思炫听到这里斜眉一蹙,喃喃地道:“鬼筑在六十年代已经存在?” 鬼筑是一个犯罪组织,无恶不作。思炫曾跟鬼筑的成员们交手数次,破坏了他们的不少犯罪计划,因此被鬼筑列为黑名单。 蒲秦楚舔了舔嘴唇,续道:“在鬼筑的协助下,我把莫一乐和苏梦的五个孩子培养成顶级杀手,并且在2001年春节的时候,让他们在一座别墅的地下密室聚集。这是他们五人第一次见面。我用鬼筑的成员传授给我的计划,让他们五人在地下密室里自相残杀。当他们全部死掉后,我又把用监控录像拍下的他们兄弟姐妹五人相互杀死对方的录影带寄给了莫一乐和苏梦。”他说到后头,声音有些呜咽,不知是因为想起当年的杀戮场面心有余悸,还是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感到后悔和内疚。 思炫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的烟盒,在烟盒里倒出几颗水果糖,一边在手上摆弄,一边不慌不忙地说道:“你虽然千方百计在报复莫一乐夫妇,但这么多年来,你终究没能放下对苏梦的感情。” 蒲秦楚不语。 思炫把手中那些五彩缤纷的水果糖抛到嘴里,咀嚼了几下,淡淡地说:“不是吗?你刚才说,莫一乐和苏梦的五个孩子的名字是你取的,分别叫:石墨、水穆、司秒、史麦、孙梅。这五个名字的拼音缩写,都是SM。为什么你要为他们取下这样的名字呢?因为苏梦的拼音缩写也是SM!你一边在开展报复计划,一边又在怀念自己跟苏梦交往时的那段快乐时光。” 蒲秦楚摇了摇头,长长地叹了口气,红着眼睛,凄然道:“可惜呀,我对她如此情深,她当年却绝情地抛下了我。” “好了,”思炫清了清嗓子,“录影带的事情说完了,现在我要跟你说苏梦的秘密了。” “到底是什么?”蒲秦楚一脸好奇。 思炫微微地吸了口气:“你说,当时苏梦白天读书,晚上兼职,是为了存一笔钱,一毕业就跟你结婚。如此爱你的女人,怎么会说变就变?你说,苏梦赚钱的时候很拼命,不眠不休,好不容易赚回来的钱,她怎么会在旅行中挥霍一空?” “还有,你可以再仔细研究一下苏梦写给你的那封信:第一、如果只是单纯的分手信,她没必要跟你交代自己为什么会爱上莫一乐,没必要说一大堆废话,她解释得这么详细,反而欲盖弥彰;第二、虽然是分手,但她怕你一蹶不振,怕你伤害自己,千叮万嘱你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字里行间,都可以看出她对你极为关心,这不该是一个已经变心的女人所流露出来的情感;第三、信的前半部分写得还算整齐,中间开始,直到结尾,字体却逐渐扭曲,可见苏梦写到后面,心情激动,双手发颤,根本写不下去,这不是写分手信该有的心情。” 蒲秦楚听得瞪大了眼睛,张大了嘴巴,结结巴巴地说:“那……那到底是为什么?” 思炫还没回答,他的手机忽然传来收到短信息的声音。思炫扭动了一下脖子,把手机掏出来,打开短信,迅速地浏览了短信的内容,吸了口气,把手机扔给蒲秦楚,目无表情地说:“我昨晚委托一名当警察的朋友调查苏梦六十年代的医院记录。虽然是接近半个世纪前的事,调查起来难度极大,但我的那位朋友还是办到了。他找到了一位已经退休的老医师,询问关于苏梦的事。老医师告诉他:‘大概在四十多年前,的确有一位叫苏梦的女孩找我治骨癌,但我跟她彻底检查过,她根本没有患骨癌。我想是之前跟她诊断的医生误诊了。’” “什么?”蒲秦楚失声大叫,“骨、骨癌?误诊?” “明白了吗?”思炫冷冷地说,“苏梦跟你恋爱的时候,被误诊患上骨癌。她认为自己时日无多,所以不惜一切跟你去旅游,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旅游回来后,她不想你因为她的死而伤心,也不想连累你,所以找暗恋自己的莫一乐帮忙演戏,跟你提出分手。没想到你用情太深,失恋以后竟然跳崖自杀。之后,苏梦得知原来自己根本没有患上骨癌。可是这时候你却躲了起来,她根本不知道你还在世上。莫一乐一直留在她的身边照顾她,顺理成章的他们便结婚了。” 这一切一切,都是蒲秦楚所从来没有想过的。只见他急促地喘着气,忽然“砰”的一声,跪倒在地,两手抱住脑袋,痛苦地呻吟。 他当时方寸大乱,根本没有发现,已经昏迷了十年的苏梦,此时此刻,竟然流下了眼泪。 插曲之八 复仇者的诞生 大半个月后,蒲秦楚已呆在监狱里了。 当天,在慕容思炫和蒲秦楚的一番对话后,苏梦竟然流泪了。黄医生经过检查,说苏梦很有可能醒过来。蒲秦楚认为这是上苍的眷顾,为了答谢神恩,在思炫的陪同下,当天下午便到公安局自首。 其实他早就想自首了,早就想通过法律来救赎自己的灵魂,只是担心自己一旦离开,会没有人照顾苏梦。既然现在苏梦都快要醒来了,他还有什么后顾之忧呢? 这天,有一个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子来到监狱探望蒲秦楚。这男子把帽子压得极低,以致蒲秦楚无法看清他的面容,只是隐隐约约看到他大概三十来岁。 “你是……”蒲秦楚一脸疑惑地问。 神秘男子压低了声音:“你知道吗?苏梦——你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她已经醒过来了,明天,她就可以出院了,可以回到她的家了。” “啊?”蒲秦楚轻呼一声,“真的?” 神秘男子森然一笑,冷冷地说:“不过呀,失而复得的生命,她只能享受半天。明天晚上,我就会到她家,把她麻醉,随后挖掉她的眼睛,熏聋她的耳朵,割去她的舌头,最后砍掉她的四肢,把她放到酒坛里,嘿嘿,就跟西汉时期吕后谋害戚夫人时所发明的人彘一样。所不同的是,人彘活了没几天就死了,但我不会让苏梦死,我会让她在极端痛苦的状态下生存下去,直到老死。” 蒲秦楚听得两手发颤,冷汗直冒,差点连心脏也停止跳动:“你、你是谁?为什么要这样做?” 神秘男子嘴角一翘,露出了一个阴森森的笑容:“因为我要报复你,我要把你给我的痛苦十倍奉还给你。但你不怕死呀,杀了你,根本不算报复。要让你感到万分痛苦的方法只有一个——对付你最爱的女人。” 蒲秦楚连声音也颤抖了:“你到底是谁呀?” 神秘男子轻轻地拉高了鸭舌帽的帽舌,露出了一张狰狞的脸:“你不认得这顶帽子了吗?不认得帽子上的骷髅头图案了吗?怎么,古津,你忘记了我们的十年之约了吗?” 蒲秦楚蓦然醒悟,失声惊道:“你是司秒?你还没死?” 神秘男子嘿嘿一笑:“是的,我还没死。鬼筑在协助你的同时,又出卖了你。当年你离开地下密室后,鬼筑的成员把我救走了。这十年来,我一直没有对你报复,就是在等你深爱的女人醒来,然后再好好地折磨她!” “不!”蒲秦楚嘶吼,“你不能这样做!苏梦是你妈妈呀!是你亲生妈妈呀!” “从我十年前杀死我姐姐的那一刻起,我就失去了亲情的概念。现在的我,只要能达到目的,任何人都可杀。我现在要达到令你痛苦的目的,所以苏梦难逃一劫。这是最简单的逻辑,跟苏梦与我的关系毫不相干。”神秘男子的语气冰冷得像是一台机器发出来的一般。 “不!”蒲秦楚激动无比,声嘶力竭地大喊,引来了看守的狱警。 神秘男子不再理会蒲秦楚,站起身子,转身离开,临走前,给蒲秦楚丢下了最后一句话:“我不会忘记你在我十八岁生日时对我说过的那句话:我永远是一个——Killer。” π-1 我给了邬芳一笔丰厚的报酬,只是有一个条件,让她把我们共度的三个晚上,记成四晚。 “阿东,你现在在哪里?”没等我开口,英子焦急地问道。语气听起来,似乎遇上了什么急事。 “下去!” 英子是我的中学同学,也是我的同事,在我还没有和女友确立关系的时候,我能觉察出英子对我有意思。 英子摇摇头,说出一句令我寒彻骨髓的话来: “我来了再告诉你。”她用不容拒绝地口吻说道,“我大概十五分钟后到,到时你下来接一下我。” “真的啊?”英子睁大了眼睛。 “阿东,你相信我吗?” 来电显示上,英子的名字在闪动。我抵着嘴唇示意女人不要发出声响,然后按下了通话键。 我送邬芳下了楼,远远望着她的背影,她拿出手机打起了电话,估计是不想浪费时间,打算接着再找个客人吧。 尽管,只是两个背负杀人罪名的罪犯,但同样渴望救赎。 突然,我发现她的脸上有东西在闪闪发亮,原来是眼眶里噙满了泪水。 “现在?你有什么事吗?这么晚了,不是很方便……” 手机发出“嗡嗡”地震动声,我看了看时间,已经过了午夜两点。 “我杀人了。” 这是分手前,她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我没有接,是她的背叛让我决心走上孤独的旅途,即使懦弱也决不回头,不愿再在她的虚张声势下唯唯诺诺,这一次,我亲手粉碎了曾经在一起的承诺。 “英子,发生什么事了?”我脱下外套,披在了她微颤的肩上。 不过这已经同我没什么关系了,扭过头,飕飕冷风中,一辆出租车悄无声息地停在了街角。下车的是个衣着单薄的女人,依稀路灯下,我从浅黄色的水母头发型认出了她,正是刚才打电话给我的英子。她行为很奇怪,似乎故意不想被人看见,走在黑不隆冬的人行道上。 英子时常和我拌嘴,我取笑她:你再这么凶,当心以后找不到男人。 这个女人的世界正在崩溃,我熟悉这种感觉,因为三天前,自己也有过相同的经历。 女人骂骂咧咧地跑进了洗手间里。 “我要报复,让那个女人也知道被夺所爱的滋味。” 是啊,我怎么会同一个妓女谈论爱情,真是昏了头了。 这么晚了,除了女友,谁还会给我打电话? “不就失恋吗?玩什么颓废。”女人正用毛巾擦着头发,白花花地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这三天以来,她在所有邻居面前高调出入我的公寓,把我们这段虚假的恋情在旁人面前演绎得炽热无比。我要让所有人知道,是我抛弃了前女友。 我招来的妓女名叫邬芳,我下了重金才让她说出真实的名字,因为倘若让她扮演我的新女友,总该知道她叫什么。我们是在某个不知名的一夜情网站上认识的,她白天做房产中介掩护身份,晚上则出卖色相做起了皮肉生意。 “尚城路911号404室。”我把地址告诉了英子,接着甩给女人几张百元大钞,“今晚你不用睡在这了。” 我目光回避,点起一根烟,揶揄道:“你懂什么?知道什么是爱情吗?” 直到大家都有了爱人,我们谁也没有向彼此迈出第一步,那份暧昧深埋心中。看见寒风中不停摩挲双臂的她,我的心头不免泛起一丝怜爱,快步朝她走去。 “当然。”我抹去她眼角的眼泪,低头轻声问道,“是不是和你男朋友分手了?” 说完,她的眼泪夺眶而出,整个人瘫软在我怀中,发出绝望的低呜声。 “都是被你害的!要是我找不到男人,你也别想找到女人。” “这年头,谁还谈爱情?”女人嗤之以鼻。 “你可别多管闲事!”我厉声喝道,“你只要记住答应过我的事情就行了。” 黑暗里,我们像两个站在灾难废墟上的儿童,互相扶持,互相依偎,在硝烟中热望拂晓中的第一道晨光。 因为那个夜晚,我一直在女友方卓的尸体旁,直到天亮。 手机屏幕上,孤零零一行字,显示着女友的未接来电。 “要不……我们俩凑合过?” “居然这么晚了,还有相好的找上门。”女人淫笑道,显然,她听出了电话里的是个女人。 我起身去拿床头柜上的手机,无情地将女人拱了下去。 “那你先整个容行吗?” “知道啦!”女人不耐烦地说,“没见过你这么奇怪的客人,花钱找人扮女朋友……” “我在家里。” “一个人吗?” 我犹豫着,心虚地“嗯”了一下。 “那我现在去你家找你。” 英子的回忆 一个小时之前,英子在书房赶着明天开会要用的企划方案,听见房门发出一声奇怪的响动,好像有人开门进来了。 除了她自己之外,就只有男朋友田一鸣才有房间的钥匙,但今天田一鸣出差去了,最早也要明天才能回来,那么现在开门的是谁呢? 窃贼?英子的神经一下子绷紧了,从抽屉里找出一把裁纸刀,这是男友出差带回来的礼物,英子握着刀悄悄摸进了客厅。 英子租的是间两房两厅的公寓,客厅分别连接着卧室和书房,一览无遗的客厅里没有一个人影,她发现卧室门下有灯光透出。 她屏住呼吸,把耳朵贴在门上,想听听究竟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房门“刷”地一下打开了,英子惊惶失措地举起裁纸刀,听见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英子,是我啊!” 开门的居然是田一鸣,他一脸倦容,神色有些惊魂未定,不过并不是被英子手中的刀所吓到,他连鞋子都没换,就进了房间。 “一鸣,你怎么提早回来了?也不给我打个电话,看把我吓得!”英子的余光瞥见,床底露出一角的白色旅行箱,好像在开门之前,田一鸣正试图把箱子塞进床底去。 可这个白色的旅行箱,不属于田一鸣。从小巧的外观和精心装扮过的卡通贴看,更像是某个女孩的。 为什么他不想让我见到这个箱子呢?有种说不出的猜疑,正慢慢在英子的脑海中形成。天蝎座的女人,有着与生俱来的猜忌心。 出于工作性质的关系,田一鸣时常出差,交往以来,英子提出过几次,让田一鸣申请调换到不用出差的部门,可他总借托辞,一拖再拖,似乎有着某种诱惑,让他不愿放弃出差的机会。英子暗中留意过田一鸣的私人物品,在出差的换洗衣服中,时而闻到女性香水的味道,时而发现几根长发。长期积累的细微证据和英子敏感的直觉,令她不得不怀疑男友是否外出时另有新欢。 “这是谁的箱子?”英子问。 田一鸣支支吾吾了半天,也解释不出提早一天回来的理由以及为什么会多带回一个女人的旅行箱? 问不出结果,英子便自己动手打开箱子,男友竭力地阻止道:“英子,你别闹了好不好?这箱子有密码,我们谁也打不开,这事你容我以后再向你解释行吗?” “给你时间编故事给我听吗?”英子不顾旅行箱上的密码锁,用力把裁纸刀插进了箱子里,往旁边一扯,瞬间,旅行箱被划出了一个大口子,随着拔出的刀子,几件女性的黑丝蕾边内衣被刀刃带了出来。 英子抓起内衣向田一鸣扔去:“你出差是去买这些东西的吗?” 英子彻底愤怒了,一件件撕扯露骨的内衣。充满挑逗的内衣,不是女孩通常会穿的式样,而是纯粹为了性爱而准备的。英子又朝旅行箱的另一侧扎了一刀,这下,整个箱子彻底打开了,插着安全套等性用具的夹层中,一张田一鸣和一个漂亮女孩的合照映入了英子的眼帘。 照片上的两人勾着肩膀,洋溢着甜蜜的笑容,两个人的头上画了许多颗小爱心,似一对羡煞旁人的热恋情侣。照片上的日期是他们交往后的一个月,也就是说田一鸣几乎同时和两个女人开始恋情的。 “其实,这件事我早就想跟你说了。”田一鸣握住英子拿刀的手腕,神情沮丧地说,“朵朵已经有了孩子,我不能抛弃她,对不起!” “分手”两个字已经在田一鸣的嘴边了,田一鸣的话,像一个大锅盖,把吵嚣的英子罩了起来,完全没了声音,将衣服丢在一边,哀怨地盯着自己的男友。 “你已经不爱我了吗?”英子失神地问。 “现在讨论这种问题,你不觉得很可笑吗?”田一鸣决然地转身离开了房间。 像一根针,扎在最柔软的部位,毫无防备,却又放肆的痛。 有那么几秒钟,英子的意识一片混沌,待发热的头脑逐渐冷静恢复理智后,那柄闪着寒光的裁纸刀,已经插在了田一鸣的背后上。 鲜血使得俯卧着的尸体看起来犹为恐怖,英子捂着脸,不敢多看一眼。 无助的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我,在她心目中始终第一的男人。于是,急忙给我打来了电话。 如藤蔓般蔓延的血,缓缓流向没有开灯的客厅,田一鸣趴在阴影中的半截身子,英子始终没有注意到,那一个挂在脸庞上的微笑。 π-2 “这件事你还没有和其他人说吧?” “没有。”英子答道,“我刚才还犹豫要不要过来找你,所以才在电话里问你是不是一个人。” 眼前楚楚可怜的英子,杀了她那个脚踩两只船的男友,自首的话,激情杀人和正当防卫的理由,单凭她从背后刺向她男友这点来说,法庭上很容易被对方律师咬住不放,想要摆脱一系列的麻烦,唯独只有一个办法——我必须为英子制造不在场的证据。 在我下定决心这么做之前,还有几个必要的问题需要让英子诚实地告诉我。 第一、田一鸣的突然回来,是不是有其他人知道?或者回家路上被熟人看见? 第二、在卧室的争吵过程中,会不会被邻居听到? 第三、今天下班后,英子在家里接待过什么客人,或者在家接听过电话没有? 英子做出的所有回答都是否定的,换而言之,没有人知道今天英子在家,也没有人知道田一鸣今天回来。 一个我正在使用的犯罪计划诞生了…… 我让英子先回我的房间,衣服上、牙刷上、梳子上、床上,无论我房子的哪处,都尽可能在房间里留下她的痕迹,要让所有人相信,今晚她是和我在一起的。我们俩在公司里的暧昧传闻,会使这个谎言更加真实。 我问英子讨了她家的钥匙,打算回去帮她布置一个入室盗窃杀人的现场出来。 十一点四十五分,我潜入了英子的公寓。 寂静的楼梯只有我刻意控制的脚步声,经过别人家的防盗门前,我都倍加小心。好在已是深夜,许多人家都已熄灯入睡,很幸运,一路上没有见到一个人影。事先在公寓楼下转了一圈,从绿化带里抓了一把泥土装进口袋。开门进屋之前,我万无一失地做好了所有的准备工作,戴上手套、鞋套和头套,以免留下自己来过的痕迹,套了一身的蓝色塑料,人的样子看起来有点像育婴室里的护工。 英子离开时,没有关闭卧室和书房的灯,客厅虽然能见度较差,可我还是没有去触碰任何开关,生怕灯光的变化引起对面住户的注意。英子的家来玩过好几次,通过她刚才的描述,我心里大致掌握了整个现场的布局。 田一鸣的尸体静静地趴在地上,下半身在卧室里,上半身在客厅里,一滩血蜿蜒流向墙角,在柔光下泛着幽暗的光泽,整幅画面凝重而又诡异。 留心着脚下尚未凝固的血,我靠近尸体,尽量保持平衡将右手伸向插在尸体背上的裁纸刀,打算将它从尸体上拔下来,但可能是尸体开始僵硬的缘故,我费了不少劲,才把裁纸刀和尸体分了开来,用毛巾包起了血迹斑斑的凶器。 白色的毛巾,熟悉的血腥味,唤起我几日之前的回忆,和英子的男朋友一样,女友对我也说出了那句绝情的分手,感情不过是她股掌间的小游戏,不需要担负任何责任地挥挥手:GAME OVER。好像在我的宿命中,死亡和爱情是一对双胞胎,不会有善终。在切碎女友身体的时候,我问过自己,这么做究竟是因为爱,还是占有欲在作祟,亦或是两者皆有,至今我不能给自己一个明确的答案。而之后我为了自己和英子脱罪所做的这一切,是为了让爱一个人不需要付出太大的代价。 我把卧室里的所有柜子都翻了一遍,弄出凌乱的感觉,将一些值钱的首饰和小部分现金全都拿出来收了起来,看起来像是行窃得手后的样子,不过我留下了几个抽屉没有动它。地上那只开了口的旅行箱,会是一个大麻烦,好在我很快就想到了解决它的办法,我从开口里拽出那些内衣内裤,和英子的衣服混杂在一起。我仔细搜了一遍那只旅行箱,看看有没有遗留下与田一鸣外遇相关的东西,除了那张合照外,夹层中还插着诸如指甲油、洗面奶、护发素等物品,生怕这些日常用品与英子用的不同牌子,引起警察的怀疑,所以我一并带走。而后,我把所有接触过的地方都擦拭了一遍,谁的指纹都不会留下了,惯犯的话,一定也会这么做的。在几处不显眼的位置,涂抹上了几滴血痕。随后我又来到书房,英子匆忙离开,连电脑都没有关,我顺手将她的笔记本电脑也一同带走,关了书房的灯。 最后,我来到正对楼下绿化带的厨房,打开窗户,将刚才装进口袋里的泥土,细细碎碎地撒在了窗台上,又把手伸出窗外,撒了一些在楼下的雨篷上。 一切布置停当,重新检查了一遍后,我关掉手电,从英子的房间里退了出来,我没有关上门,而是轻轻合上它,刻意留下了一道窄窄的空隙。 快速下楼离开了英子的寓所,我把手套鞋套分了几个垃圾桶丢弃,回家经过的桥上,用来擦拭指纹的毛巾以及包裹着的凶器,全都被我扔进了清理河道的垃圾船上,第二天清晨,这些证据就会连同垃圾一起被送到郊区焚毁掩埋掉了。 将近两个小时以后,和英子一起坐在我的沙发上,向她讲述了一起莫须有的入室盗窃杀人案的经过: 一名偷盗惯犯发现今晚的英子家没人,于是从厨房的窗户爬进来,并且粗心地留下了鞋子上沾到的泥土。在他进入卧室翻找后不久,英子的男朋友田一鸣提前出差回来,刚打开卧室的灯,发现正用刀在割皮箱的窃贼,转身想要关门之时,形迹败露的窃贼从后面刺死了他,为了不让警察查到指纹,盗贼擦掉了自己所有的指纹,我刻意留下的血迹,会显出盗贼杀人后的慌张,匆匆收拾赃物后,顾不上关门就逃离了现场。 我自认为已是天衣无缝的现场伪装,现在只差一件事没做了。 “英子,要让警察相信你跟凶案没有关系的话,你必须要有一个不在场证明。不过,我想不出其他办法,只有损失你的名誉了。” “怎么损失?” 实在有点难以启齿,不过我咬咬牙,还是说了出来:“你要告诉警察,你今天下班以后都在我家,我们两个一直保持着情人的关系。” 本来我们俩在公司里就有暧昧的传闻,没有人会想到以偷情作为不在场证明,对保护英子来说,偷情和杀人孰轻孰重,还是很容易衡量的。 英子默许了我的提议。 随即,我拿出酒杯和红酒,给英子倒了半杯,让她喝光,我自己也猛灌了几口瓶子里的酒,剩余的全都倒进了抽水马桶里。 一整瓶调情的红酒,一整晚的缠绵悱恻,这便是我为英子所做的不在场证明。 所有从英子家取出的财物,我征询了她的意见:“为了让现场看起来更逼真,我把你的首饰都拿出来了,你看怎么处理?” 接过首饰的英子,失声抽泣了起来,不知眼泪是感动还是悲伤。她告诉我:“这里面大部分是田一鸣出差回来送我的礼物,加起来也花了不少钱,平时上班怕弄坏,都舍不得戴。” 怕英子犹豫不决,我提醒她一句:“这些东西你再也不能戴了,以免引起警察的怀疑。” 她把玩着高脚酒杯,红色液体一圈一圈荡漾在杯壁,由深至浅,拭去泪滴,她引颈一口喝干了杯中红酒,微醺双眼,对我说道:“这些东西还是你帮我都处理了吧!” 还来不及体验心痛的感觉,感官已在甘苦的酒精包围下,她失去了意识,放松的身体陷入我柔软的席梦思大床中。 时钟滴滴答答地行进着,在酒精作用下,恍恍惚惚地盯着那只性感的酒杯,从没想到英子会和我用同一种方式结束感情,或许我们俩太像彼此,都怀有一颗大爱的心。如此温柔的女孩,竟会有男人背叛她,我实在无法理解。 而从英子家回来,就有另一件百思不得其解的事情,让我如芒在背。 田一鸣为什么把情人的旅行箱偷偷带回英子的家里呢?这么不明智的做法背后,难道藏有更大的隐情吗? 夜已深,她渐渐睡去。 田一鸣的回忆 第一次看到她,是在出差归来的飞机上,田一鸣打着瞌睡,穿着浅蓝色制服的她轻声唤醒了他,甜甜一笑道:“先生,给您毯子,小心着凉。” 恍然间,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出现,田一鸣眼前一亮,睡意全无,想随便侃上几句,却脑子一片空白,不知从何说起。只记得她眉心间那颗小小的美人痣。 男人总会把漂亮女孩的一点点恩惠当做对方的爱意,田一鸣偷偷记下了她工作牌上的名字——黄小朵。 第二天,英子答应了和田一鸣交往。 然而,田一鸣的心里始终萦绕着那个甜美的声音,他没有告诉英子,只是在心里找了个角落,时不时回味她的美好。 一切似乎冥冥中早已注定,一个月后,田一鸣又踏上了那条航线,他却没有在飞机上看见她,于是向其他空姐询问她的情况。 “黄小朵现在不走这条线了吗?” “她被调走了,今后不会在本机上工作了。” 田一鸣心中顿生悔意,上次真应该大胆地问她的联络方式。 “那你有她的电话号码之类的吗?” “抱歉,这个我没办法提供给您。”空姐假笑了一下,鞠躬送别田一鸣。 田一鸣失望地走下飞机,有时候缘分就是一瞬间的事情,错过了就是一辈子的事情。这种感觉好比被偷了一部新买的手机,遗憾却又无能为力,只能面对现实无奈接受。 这一次的出差却发生了奇怪的事件,田一鸣发现每天都有人在偷偷翻他房间里的行李,由于行李只是放了些换洗衣物之类的东西,所以田一鸣也没放在心上,只是问了问酒店的服务人员,看看有没有什么人进过他的房间。酒店方面告诉他,除了他手上的那张门卡之外,就只有酒店才有备份门卡,其他人无法进入他的房间。 田一鸣以为物品不在原处,只是自己心不在焉所致,于是在出差的最后一晚,他认认真真理了理自己的东西,带着几分失落,打算明天中午退房前往机场。 刚走到酒店门口,他听见有人在叫自己名字,一回头,一辆出租车停在他的身后,上面下来一位身材修长,过肩的长发飘飘的美女。竟是黄小朵,田一鸣狂喜不已,丢下行李想给她一个拥抱,跑到跟前,却发现来的美女不是别人,是自己在飞机问过黄小朵情况的那位空姐。 伸到一半的手,不自然地背到了身后,田一鸣讶异道:“你这么会来这里?” “你还想见到黄小朵吗?” “当然。”田一鸣张大了眼睛,“你知道她在哪里?” 空姐默认了:“她已经不在我们航空公司工作了,不过临走前,她提起过你,让我如果看见你,告诉你,她有件东西在你那里。” “什么东西?”田一鸣自己不记得自己拿过黄小朵的东西。 “你今天有空吗?小朵在市中心的人民广场里等你。” 田一鸣看了看手表,人民广场和机场是两个方向,如果去见黄小朵,铁定赶不上返回的飞机了。 “如果你赶时间,就不要勉强了,但也许这是你最后见她的机会了。” “为什么?她要出国吗?” “呵呵!”空姐僵硬地笑出两个字语气词,“我很羡慕她,总是能过自由自在的生活。” “自由自在。”我喃喃自语道,对于一个月工作超过28天的我来说,这四个字如此陌生,早已有人将我的轨迹画好,我只是沿着一直走下去,从没越轨。田一鸣心中的英子,也只是这种生活下理想的伴侣,无形的禁锢似乎早已注定了他的命运。 自我反省的田一鸣跳上了出租车,在勇气还没耗尽之前,开往正等着他的黄小朵,但愿这是一次他永不后悔的邂逅。 樱花开放的季节,伤心的樱花烂漫散落,铺成一条粉红色的小道,周围不知名的花蕊充满着甜腻的香味。 田一鸣看见了那个熟悉的身影,虽然只见过一次,却铭刻心头。 见到她的一霎那,田一鸣微微吃了一惊,黄小朵在她迷人的笑容前,挡上了一副洁白的口罩,巴掌大的脸上只露出两个月牙形的眼睛。 “你终于来了。”黄小朵说。 “你怎么知道我会来?”田一鸣笑着在她旁边的长椅上坐下来。 “这是秘密。” 隔着口罩,也能看见她笑得咧开的嘴唇。 他问她怎么了。 黄小朵用闷闷的声音答道:“感冒了。” 一个做摄影生意的小贩经过,看见谈笑的他俩,便说服他们拍了一张合照。取下口罩,黄小朵露出那排整齐的皓齿,笑容甜美依旧,只是田一鸣发现她淡妆下的面庞略显消瘦。 田一鸣始终没有搞清楚,黄小朵说自己拿了她的东西是什么? 每次田一鸣都是在出差的日子里同黄小朵约会,田一鸣问她,自己是不是要和英子摊牌,不应该再这么骗她下去。可黄小朵却出乎意料地竭力阻止,说自己没准哪一天就会离开他,英子才是他真正的归宿。田一鸣想到曾经的那位空姐说过,黄小朵喜爱自由自在的生活,没有一个人能够约束她,哪天厌倦了,可能就悄然离去了。 黄小朵像吹来的海风,虽然亲密得拂面而过,却总无法把握。她的感冒也越发严重起来,每次见到她,脸颊都日益凹陷,颜色憔悴。 在被英子杀死的前一天,田一鸣做了一个决定,他买了钻戒,打算向黄小朵求婚。 田一鸣瞒着黄小朵在酒店预定了一间总统套房,那是黄小朵一直想要的。当服务员提着行李推开套房的房门时,黄小朵给了田一鸣一个大大的吻,今天的她看起来精神不错,更是坚定了田一鸣求婚的决心。 约会当晚,不会有缠绵的性爱,奔波疲累的田一鸣和身体欠佳的黄小朵,通常都会选择早早睡下。 入睡之前,田一鸣偷偷调了晚上十点的闹钟,到时他溜出酒店买好红酒、蜡烛和鲜花,制造一个难忘的求婚之夜。 闹钟响起,田一鸣醒来后没有吵醒枕边熟睡的黄小朵,他深情地看了一眼她,雪白的皮肤,微撅的粉唇,如婴儿般祥和的入睡,这般完美的女人,田一鸣迫不及待想要永远拥有她。 他穿起衣服,走出酒店,徒步朝着市区最好的酒廊走去。 这一眼,居然是永别。 过了约一个小时,田一鸣回到总统套房,不见了黄小朵的人影,她的外套和鞋子都不见了踪影,凌乱的床单像有人刚离去的样子。洗手间也是空空如也,不过有人放了满满一浴缸的水,一摸,水是冷的。田一鸣急忙打开衣柜查看行李,发现黄小朵的行李居然都不见了。 田一鸣第一反应是走错房间了,可转念一想,这个酒店只有一间总统套房,况且开门需要门卡,门卡不匹配的话根本开不了门。 虽然不愿这样去想,但田一鸣认为自己遇上了骗子,他急忙去找藏在床头柜里的钻戒,价值几万元的钻戒竟然原封不动。 难道黄小朵出事了? 拨打了酒店的内线,刚才为他们提行李的那位服务员走了进来,恭敬地问道:“先生,有什么需要为您服务的?” “你有没有看见和我一起来的那个女人?” “哪个女人?” 田一鸣不禁恼火:“就一个啊!瘦瘦高高的,长头发的。” 他比划着身高和样貌,可服务员还是一脸茫然地看着他:“先生,您是一个人来的,我没有看见和您一起的女人啊?” “怎么可能?”田一鸣扯住了服务员的领子,像要一口吃掉对方般咆哮道,“是你亲手提着她的行李箱,难道你是瞎子吗?” 吵架声引来了走廊里的保安,田一鸣又把事情经过说了一遍,保安沉思片刻,要求搜查一下总统套房里的行李。这时,田一鸣才意识到,房间里其实没有任何黄小朵存在过的证据。她的衣服、鞋子、一大箱行李和她的人统统消失不见了。 难道只是个美好的幻觉吗? 田一鸣突然觉得重心不稳,服务员和保安对视一眼,呼叫清洁工来整理一下乱糟糟的房间,留下了心乱如麻的田一鸣独自一人。 这样回想起来,从相识到约会,和黄小朵在一起的时候,不论是飞机上的初次相见,还是公园的邂逅,从来没有第三者在场过,难道黄小朵真的只存在自己的思维之中吗? 清洁工重新铺好床单,在套房里转了一圈,查看是否缺少洗漱用品,她皱着眉,在房间的角落翻寻着什么。 田一鸣发现清洁工的怪异举动,问她道:“有什么不对劲吗?” “房间里的烟灰缸不见了。” “是那只很大的烟灰缸吗?”田一鸣双手比划出一个碗口大的圆形。 “就是它。”清洁工拍拍写字桌,“原本放在这里的。” 田一鸣暗忖,自己进房间的时候看到过那只烟灰缸,一只沉甸甸的玻璃烟灰缸。他和黄小朵都不会抽烟,不可能去碰烟灰缸,会不会有人进过房间呢? 对清洁工来说,酒店里,客人私藏印有酒店名字的纪念品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可是烟灰缸并不属于免费拿取的物品之中,通常也没人会带走这么重的烟灰缸。 田一鸣说自己没有拿过,虽然清洁工礼貌地道歉离去,可鄙夷的眼神好像在说:穷鬼,住一次总统套房,连只烟灰缸都要偷。 心烦意乱的田一鸣,实在耐不住性子坐等下去,他想到了一个人,唯一连接在他和黄小朵之间的女人,那位空姐。 田一鸣记得她所在的航空公司,电话问询了工作人员,恰巧她的航班还有一个小时从机场起飞,正好是田一鸣回家的航线,机上还有空座,田一鸣订了回程的机票,当即赶往机场。 在飞机上,田一鸣几次想搭话,空姐对她不理不睬,趁着送饮料的时候,递给了他一张纸条,让田一鸣下了飞机跟着她走。 令人反胃的降落,身心俱疲的乘客鱼贯而出,田一鸣踩着光滑的大理石,跟着那名空姐来到了工作人员的更衣室,空姐换了套便装,提着一只旅行箱出来了。 田一鸣刚想开口提问,空姐挥手阻止了他:“你不用问了。黄小朵一直不让我告诉你,但我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我觉得你应该知道。黄小朵得的是绝症,医院确诊为血癌。” 一架飞机起飞时的轰鸣掩盖了田一鸣的惊叫,他完全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此刻错综复杂的心情,真实存在的黄小朵是个绝症患者,也许半年,也许一年,她仍将成为回忆的一部分。 “为什么她一直不肯告诉我?”田一鸣难以置信。 “她不想你对她的感情里,掺杂太多同情,她不想被牵绊,一个人毫无畏惧地面对死亡。”空姐湿了眼眶,哀叹道,“她说她会有一天不辞而别,这个旅行箱是她留下的唯一财产,或许你会在里面找到什么吧!” 田一鸣提着旅行箱,完全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出机场回的家。当循规蹈矩了几十年的生活中出现了惊鸿一瞥的瞬间,为这一刻的美丽,谁都有可能铤而走险,只因太多平凡,才会追求赌博式的冒险。 当回到家,英子从旅行箱里找出那张合照,高高举在他面前时,田一鸣打消了最后的顾虑,她珍藏着我们的记忆,爱,是甜蜜的记忆碎片。 他的心义无反顾地属于了黄小朵,他骗英子说黄小朵有了孩子,是为了让她彻底断了念头。 田一鸣自由自在地解脱了,即使是死。 那位空姐在田一鸣转身离开后,露出了古怪的笑容,她拿出手机扫了眼,没有人给她来过电话,于是她拨通黄小朵的手机,却意外得处于关机状态。 “她不是说事情过后就会给我电话的吗?” 空姐有种异样的不安。 黄小朵的回忆 当一个人陷入黑暗之中,任何的亮点都会以为是光明的出口,不顾一切地冲向它。 遇见田一鸣的那天,黄小朵被确诊为尿毒症,医生的治疗建议是尽快换肾,以前医院会有死刑犯身上取来的肾源,而现在法律不支持非亲属之间的捐肾行为,所以就算等下去,几年之内也是没有希望做换肾手术的。 诊断黄小朵病情的医生告诉她,在市里有一家地下的非正规医疗机构,或许有她需要的肾脏。通过多方打听,黄小朵终于找到了这家地下医院。正如医生所说,他们手里确实有一个与黄小朵匹配的肾脏,但价格不菲,并且不能贷款,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必须一次性支付现金,黄小朵根本拿不出那么多现金。 她辞去了航空公司的工作,在人民广场旁的医院接受治疗,一周做两次血液透析治疗,控制尿毒症的进一步严重。 而这种治疗的折磨较于病痛有过之而无不及,消耗式的治疗,对身体的其他器官也会造成一定的损伤,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花样的女孩生活充满着痛苦。 好朋友也是同事的苏珊探望她的时候,问她为什么不换肾? “唉!你以为我不想啊!换个肾就要四十万,我上哪儿去弄这么多钱啊!”曾经开朗的黄小朵,现在满面愁容。 苏珊突然想到了什么,说:“对了,最近老有个乘客在飞机上打听你的消息,你要不要考虑下找个男人?” “我这样的肾,大款看到我早就躲得远远的了。”黄小朵自嘲道。 “我不是让你傍大款,而是找肾。”苏珊压低了声音,“我看那个找你的男人对你挺痴情的,要是你有办法让他捐出一个肾,问题不就解决了吗?” “要找个匹配的肾,哪有这么简单!” “我不是让你找匹配的肾,是让你拿他的肾去换你要的那个肾。” 苏珊的话并不是没道理,但一只肾完全不能解决黄小朵的经济问题,换肾后期抗排斥的药费也十分昂贵,无法工作的黄小朵同样无法承受。 “一个肾不够,那你就要两个。”苏珊建议道。 两个女人突然都不说话了,气氛有些恐怖,虽然没人说出可怕的字眼,但她们的对话已是一场谋杀策划了。 一个人要是同时没有了两只肾,结果很可能就是死亡。 “这样做,不太好吧?”黄小朵有些畏怯。 “这是你自救的唯一办法了。你进航空公司之前是学医的,你一个人应该能做到的。” 第二天,苏珊帮黄小朵将那个男人约到了医院旁的人民广场,在见到田一鸣的时候,黄小朵不得不戴上口罩,以免被他发现刚血透完的惨白脸色。 有人说,男人是下半身动物,总是惦记着女人的身体。现在的黄小朵更可怕,她惦记的是男人的器官。一直以来,黄小朵说田一鸣拿了她的东西,其实指的就是两个肾脏。 由于两人身在异地,田一鸣总要隔上一段时间才能来找一次黄小朵,趁着两人见面之间的空隙,黄小朵一边进行着透析,一边准备取肾的工作。由于田一鸣每次在酒店住的都是标准间,没有办法完成取肾。黄小朵一直暗示想住套房的原因,是因为她解剖需要一个大浴缸。 田一鸣每次入住的都是同一家酒店,所以黄小朵密切留意着他的预订记录,当得知他订了总统套房的时候,黄小朵知道机会来了。 她始终没有下定决心,在相处的日子里,田一鸣对她的关爱打动了她,虽然对他全无爱意,可就这么平白无故取走他的肾,实在需要一颗冷酷的心才行。 “要是我下不去手,你就把这个还给他,告诉他,我死了。”黄小朵将那张合照放在了苏珊手里。要是没有成功,她打算从此,找个地方安静地死去,留给田一鸣一个美丽的梦。 那晚,田一鸣的行为十分古怪,黄小朵想等他熟睡之后,为他注射全身剂量的麻醉药,可不等她行动,田一鸣偷偷起床出去了。搞不明白他要做什么,但为了不耽误时间,黄小朵先将浴缸放满了冷水。 当她在浴室里的时候,听见有人在房间里走动,她以为是田一鸣回来了,生怕被发现,慌忙跑了出去,却发现两个穿着酒店制服的男人正在翻他们的行李箱,一个是刚才为她提行李的服务生,另一个是保安。 “他们在干什么?”黄小朵虽然生气,可是身体虚弱,语气听起来绵软无力。 两个男人立刻停了手,一个劲地解释着,黄小朵看见其中一人拿着酒店的备份钥匙,难怪可以任意出入他们的总统套房。 为了不暴露自己的行径,黄小朵想要息事宁人,她的宽容反而引起了两个男人的怀疑。他们都没有摘去胸前的名牌,他们的名字都被黄小朵看见了。 “我们不能让她把这事说出去。”服务生目露凶光,对保安说道。 他们朝黄小朵步步逼近,她后退到角落,摸到了写字台上的烟灰缸,想要砸向对方,却被一把夺了下来。 黄小朵想要大叫,喉咙却像被堵住了一般喊不出声,她虚脱般倒在地上,无力挣扎,如窒息般喘着粗气。 “她是不是快要死了?”保安担心地探着黄小朵的鼻息。 服务生骑在了黄小朵的身上,恶狠狠地说道:“既然如此,我就送她一程。” 他舞起那只沉重的烟灰缸,瞬间砸向了黄小朵的额头,停留在她瞳孔的最后一个画面中,服务生胸前那块反着光的名牌最为显眼。 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这样死去,被一个叫罗本的年轻服务生杀害,被一只烟灰缸毁了自己光滑的额头,独自死在陌生的套间地毯上。 带着对生命的美好憧憬,带着杀死自己的人名,带着对田一鸣的愧疚之情,带着痛苦的尿毒病症,美丽的她,回到生命的最原点,如圆周率般循环、重复、轮回着。 生命像某些昆虫,渺小而又短暂,常常被人不经意地提起。一段时间后,是否有人会像熟背3.14后的数字般,还记得有过黄小朵这个人呢?这何尝不是一种对记忆的谋杀呢? 罗本的回忆 罗本盗窃酒店客人的财物已经不是第一次,在交了女朋友之后,他那点微薄工资渐渐入不敷出了。他一直为客人提行李送去客房,常常看见客人鼓鼓的皮夹和值钱的财物,就动起了歪脑筋。他有办法弄到房间的备份房卡,说服了巡查的保安钱俊为他把风协助。他们第一次得手,成功拿走了一位客人的手表,那块手表在黑市上就卖了近万元。 他们下手的对象一般都是外来的客人,因为他们事后发现财物丢失,也很难像本地人一样折回寻找。他们从不拿现金,这容易在短时间内被客人发现。他们也从不在一个客人身上偷走两件东西,损失太大的话客人可能会报警。 由于他们工作的是四星级大酒店,所以客人丢失财物之后,通常第一反应不会想到是酒店工作人员所为。这也是罗本和钱俊屡屡得手却始终没有被发现的原因。 罗本不是第一次盯上田一鸣了,前几次他都没在田一鸣的身上捞到值钱的东西,而这一次他居然订了总统套房,罗本猜想他一定带了值钱的东西在身上。 田一鸣入住的时候钱俊并没有看到与其同行的黄小朵,所以当田一鸣离开酒店的时候,不知黄小朵在房间里的钱俊,以为套房里没有人,所以两个人进了房间之后,才会撞见黄小朵。 如果盗窃的事情败露,不单单是砸了饭碗,所有的失主追究起来,足够罗本和钱俊去蹲好几年班房了。 为了掩盖杀人的罪行,罗本建议拿走所有黄小朵的行李,他删除了电脑里黄小朵的登记记录,他们将尸体和行李用清洁工的推车运送到了仓库,两个人企图蒙混过关后,再将尸体处理掉。 两点下班,罗本和钱俊商量着抛尸的地方。 “东郊有片树林,周围一片荒地,现在这个点过去,准保没人发现。”罗本提议道。 “那地方我知道,不少野鸳鸯会去那里偷情,我们会不会被发现?” 罗本感觉自己杀人后,钱俊对自己产生了恐惧,他根本没想到偷窃会演变成杀人。或许因为偷东西坐几年牢,对钱俊来说没什么。可罗本知道女朋友等不了自己这么多年。 “少啰嗦!只要把尸体埋得更深一点就行了。” 将黄小朵的尸体和行李装上车后,一路开车分几家店买了埋尸需要的工具,备齐工具后,离东郊树林已经不远了。 后备箱里躺着一具尸体,每一次路面的颠簸都令开车的钱俊胆战心惊。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罗本,突然从死者的行李中拿出一把手术刀,在钱俊面前舞了舞。 “你干什么!没事拿把刀干吗?”钱俊稳住方向盘,责怪道。 罗本戏谑地转着手里的刀:“你说一个女人没事带那么多刀干吗?” “说不定人家是医生,开完房赶着去做手术。” 罗本看过开房记录,能肯定被他杀死的女人不是医生,他突然提出一个大胆的假设:“钱俊,你说这个女人是不是打算今晚杀人呢?” “杀人?一个女人能杀了谁?”钱俊虽然好奇,但仍然紧握方向盘,目不斜视。 罗本又从包里找出一只装有针头的针筒,散发着淡淡的麻药气味。 “这种东西可不是能随便能弄到的。”罗本进一步坚定了自己的猜测。 一个女人在酒店的浴缸里放了满满一缸水,包里放着手术刀和麻醉药,难道是打算分尸吗? “别说了,别说了,半夜听你说这个我渗得慌。” 罗本给他脑袋来了一下:“怕什么,我们不也是在杀人吗?说不定我们还算做了件好事,阻止了一起谋杀案呢。” 车停在了荒郊的道路尽头,再往里开就是烂泥地了,罗本担心留下轮胎印被追查,所以车不往前开了,到树林的这段路就决定徒步了。 依稀的月光中,两个强壮的男人抬着一具白布包裹的尸体,走在凹凸不平的林间小道上,脚下树叶发出沙沙声,这种画面着实让人汗毛都竖了起来。 进入黑压压的森林后,两个人再也无法假装冷静了,一心想要尽快离开如墓地般死寂的土地。 感觉脚下踩到相对柔软的土地后,罗本观察了一下地势,选择在一棵大树下挖坑埋尸,树根周围隆起的泥土相对容易下铲。 “就这里吧!” 确定了地方,两个人不再说话,只顾埋头奋力挥铲。不知过了多久,一个足够放下尸体的土坑出现了。已经忍受恐惧到极点的两个人,迫不及待地把尸体丢进了土坑里,开始扒土掩埋,罗本不时用铁锹拍打几下,让覆盖在尸体上的泥土更紧实一些。 两个人突然停下了手里的活,侧耳倾听着某种古怪的声音,似乎从身边的某个地方渐渐响起,半夜里听见这种鬼哭狼嚎,钱俊几乎要崩溃了,浑身颤抖着问:“阿本,是什么声音啊?” “好像诈尸了!” 罗本大叫起来,丢了手里的铁锹,张牙舞爪地在原地蹦弹着双腿。吓得钱俊撒腿就往来的路上跑去。 “哈哈哈哈!”罗本终于忍不住笑出声来,“别慌!别慌!是我的手机响了。” “你有病吧!手机铃声设置成鬼叫,想吓死人啊!”钱俊收住脚步,被吓得一声冷汗,铁青着脸骂起了娘。 “你小声点,是我女朋友打来的。”罗本接起了电话,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语气柔和,目光中充满了无限的温柔,“芳芳,今天没上晚班吗?” “我今天提早下班了,所以给你打个电话。你呢?还没睡吗?” “我还在忙。” 罗本的脚踩到了死者的随身行李,刚才忘记和尸体一块埋了。他打着手势让钱俊埋了这些东西,自己朝外走了几步继续打着电话。 “你现在不是应该下班了吗?”女友问。 罗本看了眼专心挖坑的钱俊,便放心地往汽车走去,说话的声音也无所顾忌起来:“我在捞外快呢。下个月我就凑够礼金了,到时候回去娶你。” 两个人在电话里小声的打情骂俏,不过罗本的女友突然有了急事,说要赶回去加班,罗本只得悻悻地挂断了电话,坐在副驾驶座上牵挂着女友。 其实,对于身处异地的恋人,罗本自己也不是很了解,是过年在老家相的亲,只知道她是在酒吧做歌手,所以每天都在夜晚工作。罗本心疼她,说结婚之后就不用她工作了,让她做个家庭主妇。女友听了很感动,答应他只要攒够了结婚的钱,两个人就回老家领证结婚。 为了钱,罗本不惜一切。 埋完所有行李的钱俊,像有什么东西在追他似的,玩命飞奔回车上。 “都埋好了?”罗本不放心地问道。 “都弄好了。我们快离开这里吧!”气喘吁吁的钱俊急着发动汽车,打了好几次火才成功。 “怎么感觉你很害怕?”罗本发现钱俊脸色惨白得如同一张白纸,之前他虽然害怕,却还不至于这副模样。 “没什么。”钱俊像有什么心事,回去的路上一言不发。 他们将埋尸工具丢在了废弃工地上,罗本反复告诫叮嘱钱俊后,才分道扬镳。 黎明的天边泛起鱼肚白,罗本回到家,对着水龙头猛灌了几口水,将一身的脏衣服全都扔进了洗衣机里。 清点了一下从女尸身上捞到的钱物后,他把现金装进了厨房柜子里的一个饼干盒里,盒子里满满当当放着新旧不一的钞票,每一叠都精心捆扎着,看到这些钱,罗本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的人生目标就在眼前了。 一些属于死者的首饰被他装进了一只黑色的绒布口袋,打算白天去地下市场找个买家,卖个好价钱。 全都准备妥当后,罗本打算上床小憩几个小时,就在他调闹钟的时候,看见了床头柜上的烟灰缸。他突然想到了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在处理死者尸体和行李的时候,他和钱俊都忘记了那只用来杀人的烟灰缸,那上面有死者的血迹和自己的指纹,他现在已经记不起烟灰缸究竟有没有被埋到坑里。 他拿起电话,立刻打给了钱俊。 “喂?那只烟灰缸你看见没有?” 一听罗本的语气,钱俊不由自主地着了慌:“怎么?不见了吗?我可没看见啊!” “会不会在你车上?” “我刚把车弄干净,里面什么都没有留下。” “你确定没埋进坑里?”罗本再度确认。 “没有。那东西挺重的,要是扔进去我心里肯定有数。” 听钱俊说得很肯定,那么烟灰缸一定不在车上或者埋了,一路上他们也没去过别处,不可能丢了,就只有一种可能,忘记从酒店的仓库带出来了。 “那怎么办?”钱俊焦急地问,“那可是杀人凶器呀!这东西要是被人发现,我们两个都完蛋了。” “你嚷个什么劲!这事我来处理,你养好精神,上班的时候别让人看出不对劲来。” 罗本挂掉电话,换了套衣服又出门了。 仓库里没有烟灰缸的踪迹,用来装运尸体的清洁工推车,也不见了。 一定是有人来过了仓库,拿走了那只烟灰缸。平时里会来仓库的人就那么几个,会推走清洁车的只有清洁工了。 也许清洁工又把烟灰缸放回了总统套房里,罗本去前台拿了房卡,在田一鸣退房之后总统套房没有客人入住,所以应该已经打扫干净了。 酒店的厨房已经开始准备客人的早餐了,经过飘香四溢的厨房,饥肠辘辘的罗本咽了口口水,肚子不争气得叫出了声,但他还是疾步走向总统套房。 整洁的套房完美如新,好像从来没有人入住过一样,更别提谋杀的痕迹了。罗本只关心写字台上的那只烟灰缸,它竟完整如初。地摆在原处,在灯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看不见一丝血污的痕迹。罗本拿起烟缸仔细端详了片刻,发现这不是原本那只烟灰缸,在这只烟灰缸的底部粘着一张折叠过的小纸条,一看就是有人刻意留下的。 烟缸、今天、十万、男厕所。 虽然纸条上只有短短几个字,但唯独罗本明白其中的暗示,这无疑是无耻的勒索敲诈。有人发现了那只带血的烟灰缸,知道会有人返回总统套房着急寻找,所以留下了纸条,开价十万元,今天在男厕所以钱换物。 酒店的厕所靠近电梯,酒店的设计者为了避免上下楼客人的一举一动,太过暴露在服务台前,所以电梯的位置并不显眼,厕所则更加隐蔽,但却通行便利,几乎所有的工作人员和客人都会从厕所旁经过。 男厕所里,靠近最内侧的隔间,有着扇足够一人通过的磨砂窗,虽然常年紧闭,但从里面还是能自由开启。 罗本试了试窗户的旋把,顺利打开了窗户,外面便是酒店的非机动停车场,走几步就到了繁忙的马路。选择如此来去自由的地方,勒索者一定就是酒店的内部人员。 最内侧隔间的墙上,在雪白的瓷砖上,画了一个向下的箭头,正对角落的垃圾桶。厕所每天都有专人打扫,这个箭头是在昨晚画上去的,画箭头的人是要告诉罗本,把钱放在垃圾桶里。 罗本心里早就有了怀疑的对象,能出入总统套房、仓库取走烟灰缸的人,除了清洁工,别无他人。 勒索者犯了个致命的错误,向惜财如命的罗本索要了十万元,这是他决不能容忍的,罗本决心要以牙还牙。 打扫总统套房的清洁工是个四十岁上下的中年女子,罗本不知道她的名字,只听见大家都称她为钱姨,她由社会福利机构分配进酒店工作的,据说她的家庭经济情况不是很好,最近儿子因为吸毒被拘留。 她一定很缺钱吧! 罗本能理解她的做法。他自己也因为缺钱而耽误了婚事,才会铤而走险。只是自己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不容任何人阻挡在他通往婚姻的道路上。 罗本问了值班同事,知悉钱姨昨天半夜准时下了班,本来今天应该休息的她,和别人换了班,还有不到一个小时就要来上班了。 十万块钱不难解决,罗本找来个半透明的塑料袋,把一叠白纸夹在两张百元大钞之间,装进了塑料袋,若隐若现之间,看起来如同装满了钞票。而后,罗本悄悄潜入酒店厨房,偷了把刀头锋利的剔骨刀插在裤腰带上,他围着男厕所转悠了一圈,最终他选择了走廊尽头的楼道口。 他警觉地环顾四周,脑子飞快地运转着,在想那只烟灰缸会被藏在什么地方?首先,烟灰缸肯定没办法带出酒店,因为这个烟灰缸实在太过笨重,十分显眼。那么藏它的这个地方肯定是我无法进入的,那会是什么地方? 罗本留意到有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察走进了酒店,向前台服务员打听着什么。距离比较远,所以听不见他们说话内容。 一片阴云掠过罗本的额头,难道自己耍的把戏被勒索者拆穿了?已经报警了吗?不!不一定,或许只是例行公事的安全检查。 正在自我安慰,前台服务员抬头看见了远端的罗本,她向两名警察指了指罗本所在的位置,警察便向他快步走了过来。 罗本见状不妙,冲进了男厕所,从垃圾桶里取出了那包“钞票”,打算从窗户钻出去。 两名警察迅速赶到,大喝一声:“站住!”三下五除二地把他硬拽下了窗台,罗本还想挣脱,一下子被反扣住了手腕动弹不得,痛得他整个身子都扭曲了,连连求饶。 “你是叫罗本吗?”警察厉声问道。 “是……我是……”罗本龇牙咧嘴地答道。 “你看见我们跑什么?” “我没跑,只是想上个厕所。” “上厕所需要爬窗吗?”其中一位警察拾起了他的塑料袋,发现了里面的东西,“看来我们没找错人,你必须跟我们走一趟了。” 罗本被从地上楸了起来,被两位警察一左一右请上了酒店外的警车。经过酒店旋转玻璃门时,钱姨与他们擦肩而过,露出意外的表情,在罗本看来是多么拙劣的表演。但罗本好奇,她是如何知道塑料袋里装的是假钞呢?为什么费了周折,没拿到钱就报警了呢?没准钱姨只是发现了带血的烟灰缸,其他什么事都不知道,虚虚实实的试探而已。 胆怯怕事的钱俊成为了罗本的心头大患。以他的心理素质,一旦警察找上他,所有的事情就将被公诸于众。罗本略感后悔,当初要是单干盗窃的买卖,或许就不会受人所累了。 钱俊是酒店的新聘请的保安,他上班的第一天,就在走廊里看见了鬼鬼祟祟的罗本,他刚从客人房间里偷完东西出来,钱俊装作没看见,放了他一马。事后,罗本给了钱俊一笔好处费作为回报,从此两个人开始狼狈为奸的勾当了。但每次钱俊只肯负责放风,他虽然生性贪婪,却是个胆小的男人,只要看到警察,肯定完蛋。 罗本发现两位警察的警车车牌不是本地的,倒是和女朋友芳芳同一个城市。 “警官,我们这是去哪里?” “到地方你就知道了,路上好好想想自己昨晚在哪里!”警察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 汽车发动起来,一路飞驰。后座上的罗本,却是思绪万千。 一个半小时之后,抵达了两位警察所属的警局大楼,罗本从两位警察一路上的交谈中得知,两位警察之中,头发略短的叫陆鸣,戴眼镜的名叫蔡亮。 和罗本一样,蔡亮两只眼睛布满了血丝,一夜未眠的样子,连连打着哈欠。警局大楼前停满了警用的各式汽车,像是刚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行动,许多穿着制服和没穿制服的人穿行于大楼的走廊里。 一定是昨天连夜展开了什么特别任务。罗本心里暗自琢磨。 蔡亮把罗本带进了审讯室,在穿过其他办公室的时候,罗本看见了成排的女人掩面蹲在地上,正挨个接受着询问。她们都穿着暴露的服装,露着雪白的胸部和大腿,罗本一下子就清楚了昨晚究竟是什么行动。 陆鸣一到警局被其他警员叫去帮忙,罗本由蔡亮单独审问。终于,两个疲惫的男人面对面坐了下来。 蔡亮起身关起了审讯室的房门,冷不防地问道:“罗本,你想到我们今天找你,是为了什么事情吗?” “不知道。”罗本心跳骤然加速,对着警察撒谎确实会有巨大的心理压力,连自己都这样,更别提钱俊那个小子了。 “你认识邬芳吗?”蔡亮话锋一转。 突然听到警察提到了自己女友的名字,罗本吃惊不小,忙答道:“认识啊!她怎么了?” 蔡亮没有理睬他的问题,继续问道:“你们是什么关系?” “她是我女朋友。”为了打消警察出于保密的顾虑,罗本补充道,“我们下月就要登记结婚了。” 蔡亮略感意外地“喔”了一声,可惜道:“现在邬芳就在我们警局里,有些事情你还是不要知道的好。不过我可以帮你一个忙,这件事情上你如果听我的,你女朋友就会没事的。” 虽然警察嘴上说是帮他,可语气听起来像一桩交易,但罗本别无选择。 “我先问你,昨天晚上两点至四点,你在哪里?” 听到这个时间点,罗本吓得几乎连话都说不清楚了:“我……我应该下班回家了吧。”说完,罗本偷偷吁了口气。 “一个人回的家吗?” “一个人。” 蔡亮招招手,等罗本的脑袋凑近后,开口道:“你必须记住,昨天半夜,也就是我问你的这个时间段里,你一直和你的女朋友待在一起,明白了吗?” 罗本缓慢地点了一下头:“警官,我可以问为什么要这么说吗?”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说完,蔡亮起身拍了拍罗本的肩膀,打开门走了出去。 几分钟后,那位叫陆鸣的警察拿着一本褐黄色的簿子,进屋开始向罗本提问。 “我们昨天进行了大规模扫黄行动,抓捕了不少在网络上从事卖淫的妓女,其中就有一位名叫邬芳。你认识她吗?” 罗本印象中高贵迷人的女友,瞬间和那些蹲在警局地上的丑恶女人重合在了一起。什么酒吧驻唱的歌手工作,想来都是骗人,她不让罗本晚上给她打电话,是不想打扰她的皮肉生意,只是罗本还没有完全说服自己相信这一切。 “认识,她是我的女友。”罗本绝口不提结婚的事情。 陆鸣翻开簿子:“昨天晚上的两点至四点,你在做什么?” 听从了蔡亮刚才的忠告,罗本说自己和女友在一起,这是一举两得的做法,不仅可以为女友解围,也为自己埋尸的那段时间做了不在场证明。 “你确定吗?”陆鸣似乎有些不相信罗本。 “这事我刚才和那位蔡亮警官也说了,不信你问他。”罗本说得很坚决。 “在哪?” “就在她家里。” “你稍坐一会儿,我去核实一下。”陆鸣的态度明显缓和了下来。 “我能见一见邬芳吗?” “假如没问题的话,你们可以一起走了!” 罗本心里清楚,陆鸣嘴里的“假如”是不成立的,自己会变成杀人犯完全是为了这个女友,可万万想不到日思夜想的爱人,竟是付钱就可以上床的妓女,对任何男人来说,都算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吧。 罗本颓废地低着头,脑子一片混沌,他已不记得回去找清洁工算账的事情,心中失落之情难以言喻。 五分钟后,一个致命的打击正悄然降临到罗本的头上。 核实情况后的陆鸣,气势汹汹地冲了进来,将一个塑料袋往桌子上一扔,那是罗本伪造的那叠十万元钱。 “我再给你一次机会,昨晚的两点至四点你在哪里?” 罗本从陆鸣的语气中听出,他已经掌握了确凿的证据。 “我是和邬芳在一起……” “你撒谎!”陆鸣重重拍了下桌子,“邬芳已经承认她昨晚和一个名叫孔西东的男人在一起,那人才是她的男朋友。你为什么要故意撒谎?昨晚你究竟做了什么?看到我们找你为什么要逃跑?这塑料袋里的假钱是用来干吗的?” 罗本的耳朵什么都没听进去,他只记得“孔西东”这个名字,疲累的他连发火的力气都没有了,痛苦地紧闭着眼睛和嘴巴,再也没说出一句话。 “不开口是吧!你等着,我会去你工作的酒店,查出你昨晚到底干了什么。” 如同失去了心智的皮囊,罗本任由陆鸣为他戴上了锃亮的手铐,被带往走廊最深处的临时拘留室。 整个警局沉浸在喧嚣之中,唯有这个地方也有着警局应有的肃静,如死一般的寂静,像罗本的心。 π-3 我在欲裂的头痛中醒来,虽然两眼发花,可想到昨晚从英子家里拿出来的首饰还没处理,就挣扎身子从沙发上坐了起来,后背上一阵刺痛,可能是擦伤了。 我对小伤没有在意,因为我发现了,床是空的。 不知英子是什么时候走的,走之前连床都替他一丝不苟地铺叠整齐,真是个贤淑的女孩。如若不是昨晚发生的事情太过惊心动魄,或许我会以为英子根本没有来过。 一声清脆的门铃,将我麻痹的神经彻底激活了。 难道是英子? 我赤脚慢慢走到门边,从猫眼里看到门外是一个头发略短的陌生男子,正不耐烦地又按了一次门铃。我看见了他肩膀上笔挺的肩章,那是警察的制服。毫无疑问,一定是英子回家报案后,前来核实她不在场证明的警察。 我赶忙跑回房间,胡乱抓起从英子家拿出来的东西,找了个地方藏起来。我对英子的不辞而别有些生气,让我对警察的来访毫无准备,十分被动。 我不加掩饰太阳穴的胀痛,有气无力地打开门。 “你是孔西东先生吗?” “是。”我有意拖长音,把足够多的酒气吹向警察。 这位警察在鼻子前轻轻挥散着酒气,说道:“孔先生您好,我是负责邬芳案子的警官陆鸣,有几个问题要向您核实一下,您看现在方便跟我一起回趟警局吗?”警察瞄了眼我不整的衣衫。 “那你稍等片刻,我换套衣服就来。” 我已无法抑制内心的慌乱,天衣无缝的计划中,我唯一没有考虑到的就是自己和英子的不在场证明有了重叠。简单来说,我不可能同一个夜晚在同一个地方,同时和两个女人单独相处。 我不敢给英子打电话,生怕她这时也正在警局。我尽量拖延换衣服的时间,却始终找不到两全其美的方法,用一个谎去圆另一个慌,只会暴露出更多的漏洞,二者我只能选其一。 深思熟虑后,我有了最后的决定。 “警官,我们走。”当我再度开门时,已是容光焕发,神采奕奕,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稳定的心理素质,今天是真刀真枪的正面较量。 从警察处得知,邬芳涉及了卖淫活动才被逮捕的,不过并不是当场被捉。警方通过网络追查到邬芳正从事网上卖淫,根据她的私人网络聊天记录,今晨两点之后,她去了一位客人家过夜,早上回家的时候,被伏击守候的警察带回了警局。邬芳告诉警察,她昨晚一直和我在一起。 她准确无误地说出了我家的地址:尚城路911号404室。当然,这是之前为了做不在场证明,我要求她装成我的女朋友时,让她死记硬背下来的,没想到现在倒成了她的救命稻草。 但我没有让她如愿,因为她从我家走后,又去了另外一个客人家,如果不是很熟悉的客人,她是不会深夜前往的,所以她完全可以找那个客人作证,而我需要为更需要不在场证明的英子提供证词。 负责询问我的警官圆圆胖胖的,我听陆鸣敬称他为诸葛警官,看起来是个负责人的模样。 他圆圆的脸上笑容可掬,问我道:“你说你昨天晚上没有和邬芳在一起,而是和另一个女人在一起,没错吧?” “是的。” “她叫什么名字?” “这个……我不方便透露,有些事情涉及女方的隐私。”我故作为难。 “你说的那个女人,是叫刘英吗?”诸葛警官面无表情地说出了英子的名字。 “你怎么知道?”我吃惊不小。并不是惊讶他知道英子的名字,而是为邬芳而来的我,却被问及了英子的事情,两件事一旦互相交叉,我的不在场证明就有问题了。 “刘英现在正在警局中录口供,她的男朋友昨晚在家里被人杀害了。恰好昨天晚上,刘英说她在……”诸葛警官举起手里的笔录,眯起眼睛找着什么,“哦,这里!刘英说她昨晚都在尚城路911号404室,这个地址就是你家,没错吧!” 我点点头。 “那么你能告诉我,昨天晚上也就是今天凌晨的十二点至两点之间,你在做什么吗?” “英子她没跟你说吗?” “我想听你亲自再说一遍。”诸葛警官对我做了个“请”的手势。 我整理了一下思路,把昨晚和英子套好的词说了一遍,我刻意说得结结巴巴,如果太过流利的话,会显得有备而来。 听了我的话,诸葛警官托着圆圆的腮帮子,不知在想着什么。从他的表情里,我读出了不解和迷惑。 “孔先生,你所说的内容和刘英小姐的口供有所出入,按照她所说,在十一点以后,她和你一起喝了红酒之后,就先睡着了,不能提供你整晚都在家里的证明。”诸葛警官还有什么话到了嘴边,楞是咽了下去。 “警官,你这是在怀疑我吗?” “我们还处于调查阶段,只是例行公事的询问,还麻烦你配合我们的工作。”诸葛警官说话时,始终保持着满面的笑容,“因为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我们发现同时两个不同的案件里,分别有两个女人提到了昨晚在尚城路911号404室过夜,毫无疑问,她们两个人中间肯定有一个人在撒谎。于是我们便想请你来核实情况,没想到你又说出了第三种情况,这让我们更难办了。” “可我是来作证的,没必要撒谎!”我辩解道。 “孔先生,你不如站在我的立场,换一种角度思考问题。据我们调查,邬芳有一位交往已久的男朋友,她完全没必要利用你来做不在场证明,那么她之所以会提到你,很可能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你做不在场证明,只是事先你们之间没有沟通好。以这个逻辑倒推过去,显然昨晚你有些个人的事情不是很想让人知道,恰好这个时间段里,刘英小姐的男朋友被杀了,凶手想把现场伪装成上门抢劫杀人,反而暴露了是熟人作案。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你和刘英小姐的关系不单单是好朋友,也许你有杀人动机。” “怎么可能?” 我惊愕的是自己布置的现场竟被看出了破绽,好在诸葛警官误以为我是在质疑自己是凶手这件事。 诸葛警官不动声色地说:“目前我们也没有掌握任何证据,只知道凶手在杀人的时候受了伤,所以,我要检查一下你的身体。麻烦你把衣服脱了。” 我确实没有杀英子的男朋友,更不可能在杀人时负伤。 我笑了。爽快地脱下外套,开始解衬衫的纽扣,渐渐的,我感到有点不对劲,背上隐约传来疼痛感,是早上睡沙发时弄伤的吗?我不确定,但心中的不安正在扩散。 我光着膀子,按照诸葛警官的指示,在他面前缓慢地转了一圈。 我看见他的眉头皱了起来,对我说:“你的背上有抓伤痕迹,看起来还是新近才有的,我们必须要提取你的DNA样本和凶杀现场的进行比对。” 身上为什么会有这种伤痕?这一定不是我睡觉时造成的。那会是谁弄的呢? 突然,我有了一个疯狂的假设,我被利用了。 对于我的忠诚,英子竟是用背叛来报答我,除了她没人能在我身上留下这样的伤口。有时候女人在感情上的冷酷,是难以预估的,她们不惜牺牲任何人以达到报复的目的。 我向诸葛警官求助,告诉了他是被人陷害,并且推翻了之前为英子所做的不在场证明。只要我杀死女朋友的事情不露陷,就算供认自己为了英子去伪装了杀人现场,也是值得的。 我的坦白让诸葛警官的推测全都顺理成章,他似乎也建立了一些对我的信任。 “警官,你们是如何发现现场是伪装出来的?”我问道。 “是厨房窗台上的泥土。”诸葛警官见我不是很明白,继续解释道,“根据死者的死亡时间来推测,凶手的脚上不可能沾到那种泥土。据我们调查,昨晚两点左右,那个住宅小区里有一家正在装修的住户,将水泥黄沙之类的建筑垃圾倾倒在了死者家楼下的绿化带中,而那时距离死者死亡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倘若真的是入室抢劫杀人,那么凶手不可能踩到一个小时之后才出现的泥土了。所以我们推测一定是有人重新返回布置了现场,有这么做必要的,只有和死者关系亲密的人了。” 我庆幸,如此意外的闪失,还好发生在英子的这件事上。也幸好发生了这样的事故,让我认清了这个女人的真面目,差一点我就有了和她厮守终生的念头。 女人,对我来说,全都不可靠。 那位叫陆鸣的警官从外面进来打断了我们的谈话,他在诸葛警官耳边低语了几句,诸葛警官吃惊地抬头问他:“真的?” “保证错不了。”陆鸣斩钉截铁地答道。 诸葛警官扶着椅子把手,费力地从椅子上撑起肥胖的身躯,用无比威严的口吻对我宣布道:“孔西东先生,我现在正式以故意杀人罪,逮捕你!” “故意杀人?我杀了谁?”刚才还交谈甚欢,他表示会彻查此案,现在却突然翻脸不认人,草率地定了我的罪,我不禁恼火。 “好了,不要再装了。我们找到了方卓,也就是你真正女朋友的尸体了。” 我两眼一黑,瘫倒在椅背上,顾不得背上的疼痛,我不知道警察是如何找到我隐秘的藏尸地点。 我像陷入了一个巨大的漩涡之中,周而复始地在噩运中盘旋,总有挥散不去的阴影笼罩着我,仿佛注定无法摆脱法律的审判。 今天,是我众多糟糕日子中最糟糕的一天。 邬芳的回忆 当一个女人选择出卖身体的时候,已经将尊严尽数摒弃,她们赤裸着身子,仅靠自己,独立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对于邬芳来说,罗本是这个世界上第一个为她披上衣服、保留她的尊严的人。 罗本对邬芳一见钟情,而邬芳正是凭这份感觉,答应了罗本的求婚。这桩婚事的最大障碍在于他们都没有钱,而结婚意味着一大堆的账单等着他们。 邬芳冒险在网络上招揽更多的客人,虽然她知道这会引起网络警察的关注,但她只想在这行的最后一个月大赚一笔,便会从此告别这种生活,与罗本结为夫妻。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邬芳在网上认识了孔西东。这个男人是她见过的最奇怪的客人,他出价很高,却提了许多难以理解的要求。他让邬芳在邻居面前扮演自己的女朋友,还坚决要知道邬芳的真实姓名。他让邬芳必须严格执行的一条命令,是将他们认识的日子提前一天,那一天邬芳并不知道他在干什么,可这个男人必须说他们两个在一起。邬芳虽然不清楚他这么做的目的,但知道这其实就是作伪证。 这个男人让邬芳感到害怕,但看在钱的份上,只要对自己无害,邬芳还是答应了男人的所有要求。 在被带到警局之时,被问起昨晚的去向,邬芳撒了谎。 凌晨两点离开孔西东的家之后,去了另一位客户的家里服务,可她万万不能透露这个客户的姓名。 邬芳对于罗本被传唤到警局里的事情并不知情,只是有人事先提醒她,可以说昨晚和男朋友在一起,但她还是选择为孔西东作证。不料她的口供和孔西东说所的证词产生了矛盾,他们两个人所说的事实不一,让警方对三个人产生了警惕。 第一个倒霉的正是孔西东,他杀死并埋藏的女朋友被发现,杀人的日子正是他让邬芳为他作证的那天,只是警察还没开始调查那天的情况,他们两个人的证词已经失去了可信度。 第二个是邬芳的男朋友罗本,他表示与邬芳在一起的不在场证明被邬芳否认后,他隐瞒自己昨晚去向的动机让警察怀疑,不料却查出昨晚发生在他酒店里的一起失踪案,并且有人举报了罗本杀人的线索,警方很快找出了埋尸的地点,对罗本批准正式逮捕。 最后是邬芳本人,她既没有和男友在一起,又没有和孔西东在一起,警方自然而然将注意力集中到了她从孔西东家离开后去找的那位客人。 她卖淫已成既定事实,警方搜集了足够起诉她的证据。和罗本的婚事宣布告吹,人生一下子失去了终点,钱和尊严都失去了原本的意义,不需要再提心吊胆地生活,美好的生活已成煎熬,绝望使人无所畏惧。 “警官,有些重要的情况我想找你们负责人谈谈。”邬芳招呼着看管她的警员。 五分钟后,身材圆润的诸葛警官出现在了她的面前:“邬芳小姐,你有什么重要的事情需要告诉我?” 邬芳看见审讯室门玻璃上的那张脸,那副镜片后闪烁着威胁的光芒。她挺直腰板,不卑不亢地说道:“我想坦白凌晨两点之后,我去了一个嫖客的家里,他是我的常客,而他今天也在这间警局里。” “你能告诉我他的名字吗?” “他叫蔡亮。他还让我说昨晚和男朋友罗本在一起,因为他已经安排好了一切。” 诸葛警官立刻明白了,蔡亮为了脱罪,是他提议将邬芳的男友罗本带来了警局,故意想让他们两个人串供,以掩盖昨晚邬芳来自己家里卖淫的丑闻。 邬芳已是泣不成声,哭得像个泪人似的,几近崩溃的脆弱,完全压在了这个女人的心上。 诸葛警官走到邬芳的座位背后,轻拍着她颤抖的肩膀,语重心长地劝慰道:“姑娘,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钱俊的回忆 当刘英告诉钱俊,她的男朋友买了上百万的人寿意外保险,受益人填的是她之后,钱俊知道这个女人想要做什么。 她的男朋友田一鸣经常需要搭乘飞机出差,对此,田一鸣的公司为他办理了一份为期一年的人身意外保险,倘若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死亡,保险公司支付全额的保险金,最高达到了一百万元人民币。 而这笔巨额的保险金,也成为了刘英杀人的直接动机。 钱俊是刘英儿时的邻居,搬家之后不常走动,但经常联系。得知钱俊最近失业,刘英提出了让他潜伏至男朋友经常下榻的酒店,为她杀掉田一鸣。刘英给出的报酬十分丰厚,钱俊欣然接受。 结识罗本是钱俊计划的一部分,他了解罗本冲动的性格,如果他在行窃时被发现,说不定会头脑一热,做出灭口之类的傻事。况且钱俊在旁边还会煽风点火,说到底,就算罗本不动手,钱俊再出手也不迟。钱俊故意在罗本面前表现得唯唯诺诺惟命是从,男人在各方面都不如自己的同类面前,总会充满着表现欲。 罗本不知不觉中,成为了钱俊杀人的工具。 昨晚在走廊巡视的钱俊,没有留意到与田一鸣一同入住的黄小朵,更是被偷偷外出购买蜡烛鲜花的田一鸣从眼皮底下溜走了,所以当他和罗本进入总统套房的时候,钱俊对没有找到田一鸣很是疑惑,而罗本却杀死了那个女人,这破坏了他的计划。 田一鸣连夜离开了酒店,而自己又被罗本拖着去处理尸体,刘英的那笔报酬恐怕要化成泡影了。 钱俊百般焦躁,被罗本杀死的女人当了田一鸣的替死鬼,眼见自己的计划功亏一篑,钱俊心生一计,想到了另一条生财之道。 他藏起了罗本杀人用的那只烟缸,在总统套房和厕所留下了指示,想凭此让罗本乖乖拿出十万元来,以弥补他在刘英那里损失的报酬。对于钱俊的小算盘,罗本始终没有发现,还十分坚信他俩是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 但是在埋尸体的树林里,罗本在接女友电话的时候,钱俊发现了另一个惊人的秘密。在罗本让他去埋女死者随身行李的时候,他挖坑时发现了另一具尸体,腐烂的人头上,依稀可见一颗眉心间的美人痣。 罗本竟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他不是第一次杀人,也不是第一次抛尸至此。钱俊后悔自己勒索了他,各自回家后,他甚至都不敢去酒店的厕所取钱,他怕罗本最终会猜到自己身上,而杀人灭口。 当天亮时,询问罗本昨晚去向的警察敲响钱俊的房门时,惶惶中的钱俊,将树林中埋藏两具女尸的事情,一股脑地说了出来。 他并不知道,除了罗本,他还揭发了另一起凶杀案,而那位凶手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费尽心机隐藏的尸体,是被如此奇特的方式所发现。 然而等待钱俊的不会是协助破案的奖金,而是刘英谋杀男友一案的深入审问,只是所有事情全部空口无凭,没有足够证据。倒是落案的孔西东为真凶,证据确凿,反正他再多背上一条人命,没人会介意,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他比所有死者更可悲。 但在这个悲剧的夜晚,一切都是那么让人不堪忍受,如夜色般的黑色压在每个人心头,沉重而又迷茫。 π-4 每一起事件,每一个人,被一条无形的锁链串联在一起,它们的交汇形成了无解的圆,只是某个细节,就决定了下一个人的命运。 假设,这只是假设。田一鸣没有在飞机上邂逅黄小朵,或许不会让刘英心生骗保的杀意,钱俊便不会为了钱,费劲心思地潜入酒店,那也就不会认识罗本。罗本也就没有杀死黄小朵的机会,孔西东埋藏女友尸体的地点也不会被发现。而钱俊的失误导致田一鸣提早回家,使得刘英亲手杀死了他。于是引申出刘英去孔西东家设计陷害他的阴谋,令孔西东赶走了事先安排的不在场证人邬芳,直接导致邬芳去找了蔡亮,留下了网络记录,被警察带回了警局,当邬芳说出孔西东的不在场证明时,却让他有了两个矛盾的女证人。 不管是不是坏运气的一天,这一连串如蝴蝶效应般的遭遇,就足以让人唏嘘人生,和让人捉摸不透的命运。 命运不常如人们所说的那样,掌握在自己的手里,它更像新娘手里的捧花,你不知道它会落在谁的手上。 光 仿佛整个世间只剩下巷子尽头这一束光。 季候风从寂静的城市上空席卷而过。 昏黄的,安心的,却仿佛是从地狱深处投射而来。 与女孩总是保持一些距离,但又如鬼魅般始终跟着她。 仿佛是从地狱深处投来的一束光。 她停下了脚步,将视线投向墙壁。 女孩脚上的帆布鞋已经完全湿透了。但比鞋子更糟糕的状况是,此刻巷子石壁上除了女孩的投影,还清楚映出了另一个人的身形。 所幸,原先只顾慢吞走路的女孩似乎也察觉到了身后的危险。 即使放大一万倍,也只是再细微不过的声音。 没有其他动作,看上去也并不准备夺路而逃。 女孩无声地看着壁上的黑影朝自己渐渐逼近—— 与前几天一样,城市上空依旧飘洒着绵绵细雨。 此时此刻,谁都没有看见,一颗顽皮的雨滴,顺着女孩的额前发丝,鼻尖,连帽衫上小鹿的褶皱,最终坠落在地。 仿佛是从地狱深处投来的一束光,不偏不倚,映射在这个老旧巷子的末端。 “哒、哒、哒——” 女孩没有撑伞。细密的雨笼罩了她,而她却浑然不觉,依旧缓慢地前进着。柔弱的背影在光线下显得异常孤独。 一个高大的,却又倾斜的黑影。 不知何故,光下的女孩轻轻地叹了口气。 “啪——哒。” 天空大片大片的暗色,赤红的云朵不停翻滚着。 脚步声由远及近地传来。 一个女孩的轮廓也渐渐在光下浮现。女孩瘦瘦的,个子不高,穿着有着小鹿图案的白色连帽衫和卷边牛仔裤。顺直的长发披肩,齐刘海,看上去与中学生无异。她一直低着头,走得很慢。手交替摩梭着斜挎包的肩带,似乎在想心事,又似乎很疲惫。 他(她)想做什么? “哒、哒、哒——” 此时此刻。 巷子附近的老式居民楼鸦雀无声,细寻竟连灯光也不见一个。这是个人口不多的小城,又正值深夜,令人倦怠的青褐色石壁,在这昏黄又突兀的光束晕染之下显得有些悲伤。 雨夜听不到任何作答。 这个人是谁? 雨滴垂直落下。明明是透明的雨滴,抬头望去线条全是灰蒙蒙的。 食 <er ttop">1 这天上午刚过十点。 那个叫刘念夕的女孩是被一大群记者簇拥着走进蒙城警局的。 她还未坐定,那边摄影的记者已经在为抢夺最佳拍摄角度而争执了。女孩的面前,麦克风架了好几个,所有人的表情都是焦躁而按捺,似乎在期待一场闹剧的降临。 今年刚大学分配过来,负责大厅报案接待的见习警小林,几时见过这样的阵仗。赶紧放下手上还没理完的表格,到后面把正在开会的刑侦大队队长朴迟叫了出来。 听说“出大事了”,朴迟眉头拧成了麻花,也暗暗给自己打了剂强心针。 果不其然,可怜的朴警官刚步入大厅就被齐唰唰的闪光灯愣是曝到大脑缺氧。 好在还是见过些世面的。 不慌不忙坐下,摊开报案记录簿。提笔前迅捷又仔细地观察了下状况。 对面静静坐着的,是个很年轻的女孩子。年龄估计在二十岁上下。身着一件黑色丝质长袖连衣裙,袖口及下裸露的手臂白皙而纤细。头低着,黑发,齐刘海。长发遮住了大半边脸,看不清容貌。她的双手温顺地交叠于膝盖,右手小拇指上一枚铜色刻着铭文的小戒指熠熠发光。 “我是刑侦大队朴迟。这位小姐,请问有什么我能帮得上你的吗?”朴迟清了清嗓子问。 “当然是来报案的。”不消女孩开口,边上硬挤上来的一个中分发型的女记者先作答了。 朴迟眼里掠过一丝反感。“媒体同志麻烦你们先出去好吗,不要影响我们工作。如果案子真重大到了需要通报的程度,局里会酌情召开新闻发布会,届时欢迎你们参加。” 没想到那个女记者不以为然地摆摆手,“有什么清场必要啊,你也不瞧瞧来了多少人,她的事情如果不够猛料,傻子才没事来你们警察局吹空调呢。” “什么意思?”朴迟愣住了。 “咔、嚓——”一个眼镜男瞬间贴近,好吧,又是一张大特写。 这下朴迟的怒气完全被勾起来了。 “麻烦各位配合警方工作,先到外面等候——”他提高了音量,边上几位警官也总算接过棂子了,打算连哄带劝把记者们先“送”出去。 “不好意思……能帮我倒杯水吗?我想喝水。”一个轻轻的声音却在此刻响起。 声音的来源是那个坐着的女孩。 “啊,是我们工作失误。小林!”回过神的朴迟好不尴尬,“不好意思啊这位小姐。” 水很快送来了。 女孩头也没抬接过一次性纸杯,又轻声说了句“谢谢”,就自顾小口小口地喝了起来。 不知为何,接待大厅瞬间安静了下来。 静得连女孩每一口喝水的细微声响都清晰可辨。 朴迟心中升出一种异样的情绪,可还没容他多加思考,女孩又开口了。 “不可以,他们不能走。”依旧不高的语调,却有着不容反驳的坚定。 “是我打电话让他们来的。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希望……有人保护我。”她柔弱的肩膀簌簌发抖,用力握着纸杯,似乎在下很大的决心。 女孩突然抬起了头,沁满泪水的双眼直视着朴迟。 在看到女孩容貌的瞬间,或许有那么千分之一秒,朴迟心中的异样感突然如同暴雨中迷途的风筝,“啪——”地一声,线断了。 该怎样形容呢? 尖尖的下巴,直挺而柔软的鼻子,抿紧的双唇,眼睛不大却很明亮,挂着泪水的睫毛微微颤动着。五官并不鲜艳夺目,却有着一种自然的,又说不清楚的气质。 可到底该怎样形容呢? 刚刚莫名的心绪,在看到女孩容貌的瞬间,那个千分之一秒,竟然生出种遗憾。 可刹那间的自己到底在遗憾什么呢?怎么也想不明白。 朴迟定睛看去,女孩话音刚落,大厅里的男记者齐刷刷投来了“怜惜”的目光。 之前还在和朴迟争执的女记者也贴心递去了面纸。 女孩温顺地放下了纸杯,擦干眼泪。 “不单单是报案。我……我做了很不好的事,我是来自首的。”她随后说出的话让在场所有警员头皮一麻。 “你们还在找罗宋大道那三个失踪的学生吧!不用找了,他们已经死了,被我男朋友杀了。”女孩咬了咬唇,紧接着又补充了一句。 “也没有尸体了。——我把他们的尸体吃了。” <er">2 罗宋大道是位于蒙城旧城区学府路后面的一条路。 这条路并不起眼,也不“大”,旧城区的老蒙城人习惯叫它“罗宋街”,这是它最早时的称谓。后来市政府对老城区做了重新规划,该拆的拆,该搞的搞,不少路除了更换了硬件设施,连路名也换成了更“洋气”的。罗宋街就在这时被成为了“罗宋大道”。 罗宋大道前面就是著名的学府路,那条路上有一个小学、两个初中、一个高中和一个幼儿园,不是一等一难考的名校,就是学费贵得吓人的私立,就连为数不多的居民楼上也贴满了诸如“免费试听2课时”、“名教一对一补习”、“兴趣培训班”的小广告。每天早晨,学府路被各种送孩子上学的名车挤得寸步难行。 相对于寸土寸金、充满知识和竞争压迫感的学府路而言,罗宋大道的存在显得寒酸了许多。密密麻麻的小店,串食物的木签丢得乱七八糟的小吃摊头,奶茶铺,路边大簸箕里的炒货,菜场,租房中介,乌烟瘴气的网吧,桌游房,游戏机室,公交站牌,一应俱全。尤其是那些四通八达,老旧的巷子。本地口音和外地口音不停混杂着,穿着睡衣站在门口聊天的妇女,里屋烦心的电视机声,围坐打牌的老人们还能时常能听到菜贩子的吆喝。 但或许正是由于这种促狭又亲切的市井气,罗宋大道反而一直很受那些家境不富裕的学生们的垂青。一到下午放学的点,那些从学府路一路走过来的学生们就像鱼儿进了海洋,瞬间就把不大的“罗宋大道”填得满满当当。 因此,当在电视里看到警方确定后通报现场,亲耳听到三个学生就是在这条路上失踪时,许多蒙城老市民露出了从所未见的“可怖”表情。对于他们来说,这是难以接受的事实。 这里有必要介绍下这三个失踪的学生,两名小学生(一年级陈乐,7岁,男。二年级赵晓雨,8岁,女),一个初中生(初二,孙仲,14岁,男)。两个小学生就读于同所学校,经过调查,警方几乎可以肯定,这三个失踪学生彼此间并不认识。 三个学生并不是同一天失踪,失踪日期分别是6月10日,6月17日,6月24日。有两人是失踪隔天,家长拿着孩子照片前来报案的,他们又吵又哭又闹,差点没把警察局掀翻。只有四年级生陈乐的案子比较特殊,父母据说都在外地打工,家里只有一个身体孱弱的奶奶,平日基本无人管教,属于典型的“留守儿童”。是学校老师看他两天没去学校,打电话到家里才知道出了事,赶紧开了个班会,把当天和陈乐一起结伴回家的几个学生问了个遍,归纳线索,最后班主任亲自来局里报的案,这也是三人中最晚的报案记录。 这三起失踪案相同点少得可怜,三个孩子的性格以及兴趣爱好也各不相同。除了都是学生,都是放学后失踪,失踪前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罗宋大道以及失踪当天都恰好是星期五之外其余一无所知。孩子年龄都不算太小,没有任何线索指向被拐卖了,且从第一个孩子失踪当天算起,已经半月有余,家长也并未接到任何警告或勒索电话、信件,绑架的可能性也暂且被排除。警方全力排查目前也还没发现任何孩子的尸体——他们似乎无声无息地从这个世界蒸发了。在经手此案最初的阶段,光是给案件定性就给蒙城刑侦大队出了不小的难题。 学生离奇失踪的事件很快被媒体曝光,几个孩子的照片交替在电视屏幕下方滚动播放,越来越多的人为他们的命运牵肠挂肚,并开始关注学龄孩子的安全问题。 因此当这个叫刘念夕的女孩给蒙城各大报社、电视栏目打热线电话声称自己知晓全部真相时,所有媒体全都摩拳擦掌,压抑不住的激动。 而这个貌不惊人的女孩也没有让媒体失望,光是其警局里的一番告白,事后就被截选成了若干段,成为了各大媒体的各个版面,赚足了市民眼球。 比如当日的《蒙城晚报》,社会版头条标题就是《刘念夕:你无法想象的追随之心》。 <er">3 “你们知道什么是追随的心吗?” 这是女孩开始陈述案情时的第一句话,它给朴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但当时他并没有流露出任何情绪波动,“你继续。” “追随的心就是初心,是每个人情感里最原始的那颗心,是永远清楚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以及完全不计后果的情感。当然,这种情感不只在爱情里才有,但只有在爱情里,它的力量是最为强大的。我想许多人都会有这样的经验,当你爱上一个人,无论最初多么炽热浓烈的情感都会在交往一段时间后渐渐淡薄,对方的好,当初相爱的记忆随着时间慢慢化为灰烬,感情进入冰封期。有些人挺了过来,将爱情变成亲情继续延续,而有些人则选择了放弃。婚姻也是一样,所以会有个叫‘七年之痒’的东西。在我看来,这种是最肤浅的感情。” 女孩扬了扬头,“真正的爱,它应当是朴素的,出自内心。当你遇到一个人,无论之前你对爱人的想象是什么样,哪怕已经勾勒的再具象了,但只要这个人出现,他只需立在你面前,或只是一个背影,那些之前的丰富的臆想就全部化为了泡沫。然后,你会觉得这个人他(她)是什么样,你的爱人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在他(她)出现的那一瞬,你并不会多么激动,感觉欣喜,甚至在内心会产生小小的失落和抵抗,因为你很清楚,就是这个人了,就是他(她)。你很清楚只要这个人出现,你便完全舍弃了美好幻象,也不再做梦,因为接下去的路无论多远多难走,接下去的时间有多么残酷漫长,你要做的事只有一件,那就是追随他。” 她说到这里顿了顿,“可能我接下去打的比方不是很恰当,不过刚才说的我自己感觉过于温情了,我并不想给你们错觉。追随之心,这种出自初心的情感,其实和一个人被活埋时的感觉很像。是循序渐进,异常缓慢却让人心甘情愿的死亡过程。而你的爱人,就是活埋你的那个人。” 大厅里的几个女记者听到这里顿时变了脸色,面面相觑。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否幸运,就在九个月前,我遇到了那个让自己生出‘追随之心’的男人。直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真名叫什么,他说大家都叫他阿B,习惯了。真名连他自己也忘了。阿B是外地人,但一点都听不出外地口音,听说已经来蒙城五年了。他很高很帅气,眉毛很浓,长相有些像台湾艺人陈柏霖。阿B在新城区一家私人理发店里做理发师。我们在一个下雨天相遇,彼此一见钟情。他个性内向,沉默寡言,但很有见识,每次硬缠着他聊天总能知道一些我不知道的事。而且阿B天生有种神秘气质。不夸张地说,从我第一次见到他我就知道,这个男人会改变我的一生。”女孩说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苦涩地笑了笑,“我猜警官们都听得不耐烦了吧,没关系,接下来说的都是跟案情息息相关的事。就在我和阿B交往第三个月,我突然意识到了不对劲。原来阿B有非常严重的心理障碍。” “那天我们在他的出租屋里约会,因为一件很小的事,一言不合,我赌气不理他,夺门而去。将他一个人留在卧室里。我以为他会追上来解释或者道歉,毕竟这只是小事,只要他哄两句,我就会原谅他。但没想到我在外面站了一个多小时他也没有出现,就很沮丧地回到他的住所,我记得很清楚,当时已经傍晚了,卧室里没开灯,光线很暗,他坐着靠着墙壁抽烟,一根接一根,我突然觉得挺心疼的,就唤了声他名字,他立刻回过头来,但之后映入眼帘的景象让我差点崩溃,阿B的右手居然举着把亮晃晃的水果刀!” 女孩提高了声调,“你们能想象当时的场景吗?阿B用力抱着我,把水果刀递到了我手上,然后拿着我握刀的手猛地往他身上扎去。不是装腔作势,而是实实在在的!他一边扎一边重复说着‘念夕不要离开我’,鲜血立刻从他的伤口喷涌而出!我整个人都被吓傻了,他却不自知,也不处理伤口,只是抱着我,抚摸着我的头重复着那句话。” “也正是这件事的发生,我突然想起阿B身上那些一道一道的伤疤,这些印记遍布全身,有深有浅,在水果刀的事发生之前我根本没想到那方面去——事后他向我坦白,这些伤口都是他自残而来。阿B的父亲是个警察,在他童年时在一场意外中殉职了。此后他和母亲生活,他的母亲是个温顺却非常深情的女人,为了逃避丈夫已死的真相,一直拼命工作,刻意避开阿B。更不用说主动与其交流。久而久之,造成了阿B极端孤僻的性格,总是不能正常表达自己内心想法。也恐惧一切解释和倾诉。每当他遇到挫折和磨难,他都下意识选择以自残宣泄情感。他说他总是忘不了最后一次看到父亲时的样子——他的父亲盖着白布,静静躺在那里。白布下面赤身裸体,虽然已经被同仁擦拭得很干净,但还是掩盖不住身上那些怵目惊心的伤痕!待到他稍大一些才知道,当年他父亲为了救一个人质,主动提出了将自己交换以争取时间,警方随后进行了围捕,没想到歹徒还是没能全部抓获,歹徒头目挟持着他父亲成功逃脱了。为了泄恨,那些坏人足足刺了三十七刀才让他死去!” “这件事在阿B心中留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他跟我说,从小到大,他经常会梦到一个单一的场景,穿着警服的父亲浑身是血立在他面前,将一把刀递给他,慈祥地抚摸着他的头跟他说‘孩子,有我在你什么都别害怕’。也不知从何时开始,梦中浓浓的血腥味对于阿B而言突然变得那么亲切。他说相比醒来空空荡荡的房间,每个人孤独过活的现实世界,梦中的腥湿血气反而更加真实,也只有鲜血淋漓的梦境中他最爱的父亲还活着,默默守护在自己身旁。”女孩痛苦地闭上了眼睛,随着她的描述,一副惨烈具象的画面浮现在朴迟脑海之中。 “可他为什么要杀人呢?”这时大厅里不知是谁突然怯怯地问了句。 “因为阿B的病越来越严重了。其实我也有责任,是爱情让我默许了他所做的一切。如果……如果我早一点把他送去医院,可能后来就不会发生那些可怕的事。”女孩的眼泪夺眶而出,“虽然我和阿B交往有段时间了。但实质上我们单独相处的时间并不长。虽然在一个城市,但身处不同城区,他平时工作很忙,我也有一份兼职在做,而且和他交往的事情一直瞒着家人,所以之前无论和他约会到多晚,也不敢在外面过夜。有一天阿B突然发短信把我约出来,还是在他租住的地方,我到的时候看到他把房间打理得焕然一新,餐桌上则是平时不会买的许多昂贵的小菜以及红酒。看到我吃惊的样子,阿B这才告诉我那天是他生日,他特意请了假,想和我在一起过。那天我们真的很开心,喝酒庆祝,阿B还破天荒唱了首陈奕迅的粤语歌,后来两个人喝得都有些醉了,他去洗手间,我坐在沙发上有些无聊,突然就想跟他开个玩笑,就悄悄跟了过去,打算‘潜伏’在洗手间门口想待会儿他出门时吓他一下。没想到他开门,我冲上去的瞬间反而被他用力挟持住了,他在背后紧紧掐着我的脖子,将我带到镜子前,我的醉意瞬间清醒了不少,刚想挣脱却发现镜子里的他在哭。寂静无声的,眼泪却大颗大颗地掉下。镜子里的他就这样直直地看着我,过了很久他说‘念夕你是真实的吗?’紧接着,他开始疯狂地亲吻我的头发和脸颊。” “‘念夕你是真实的吗?’他一遍又一遍地问我,你们能想象我当时的心痛吗?看着自己心爱的人受折磨却什么都不能做,那种无能为力的感觉简直击溃了我。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只能流着眼泪重复‘是,阿B我是真实的。’‘我在这里,我永远都不会离开你。’但阿B却似乎不相信这些,他问我如何才能证明我对他的爱,刹那间我失去了所有理智,脑子里一片空白,心中只有一个想法。这个男人,我爱他,我要守着他,我不能再让他孤独下去了。我是个很普通的女孩子,在遇到他之前人生一直中规中矩,乏善可陈。从未有一天让自己肆意疯狂过。但那天我却爆发了,我让他放下我,自己去厨房拿了把水果刀,当着他的面朝自己的手腕切了下去。我对他说阿B你不是喜欢血吗?不是只有血腥味才能让你有真实感吗?那我的血够不够。” 女孩说到这里,将左手朝朴迟伸了出来,又将手腕的衣袖向上撸了撸,露出了腕上那个明显的粉色的伤痕。 “朴警官你知道吗,现在回想当时的自己,冷静得连我都有些害怕。但却一点都不显得突兀,事后我也无数次扪心自问,但得出的结果是,如果还是阿B,还是在一样的情境下,我肯定还是会这样做。我也问过自己,自己对阿B的感情真的有那么深吗,算算发生这事的那天,我和他也不过才交往半年。短短半年时间罢了,到底是什么力量,在那个瞬间支配着我,让我产生追随的心。那种即使他让我去死,我也不会说一个‘不’字,只想得到他哪怕仅有一丝的信任。我想,这种可怕的能量,就是爱吧。但我还是低估了阿B。他是这个世界过于干净,过于特别也过于孤独的灵魂,当阿B看着我鲜血直流的手腕,并没有半点抚慰,当下就做了一件事让我目瞪口呆的事。” 女孩收回手臂。苦涩而怪异地笑了笑,又环顾了眼四周,压低了声音,“阿B他夺去我手中的刀,朝自己肩膀位置刺了下去,又反手一剜,一块一元硬币大小的新鲜皮肉居然就被他活生生挑了出来。他微笑着对我说,‘那你敢不敢把这块肉吃下去?如果念夕你做到,我就相信你是真实的,我们的爱也是真实的。’——呵呵,如果你们是我,你们接下来会怎么做?” 于是整个大厅骚动了起来。 正在录音加记备录笔记的朴迟只听得有人低呼“这两个年轻人太疯狂了”,接下来就是一片窃窃私语。他下意识摇了摇头。 不管这个女孩子说的这段耸人听闻的回忆是真是假,明显都只是插曲罢了,更离奇的事还没交代。因为之前她明白无误表明自己甚至把学生失踪案的学生尸体也“吃”了。 “所以你就照做了?”他淡淡反问。 “嗯。我意识到这是让心爱的人消除戒心唯一的方法,就毫不犹豫地把阿B用刀递来的他的肉放进了嘴里。我认真地咀嚼着那块人肉,最终咽了下去。阿B则用赞赏的目光看着这一切。”女孩扬起头,表情像是沉陷在某种情绪里无法自拔。“你们是不是很好奇沾着鲜血的人肉是什么滋味?嗯,很重的腥气,咸咸的,又有点苦。没什么筋道,才嚼了两下就好像在舌头上化开了,很容易下咽,和餐桌上我们平时吃的动物的肉一点都不能比,但也有可能是我吃的是生肉的缘故吧!” 大厅里立刻有不少女记者发出了干呕,朴迟四下看了看,就连男记者的表情也是那么微妙,个个皱着眉毛,好像连吞一口自己的口水都很困难。 诚然,这是个不简单的女孩子。有那么个瞬间朴迟甚至产生了“自己是在与一个精神病人对话”的感觉。她所叙述的回忆总是有很强的代入感,且更恐怖的是,大厅里众人的一举一动似乎都在她掌控中,证据是——她每每说完一段话后总会饶有兴趣地看向他们,似乎在期待着每个个体的反应。如果不是疯子,简直难以置信她会是怎样的一个人。 但这个怀疑的瞬间总是会很快被自己否定,她看上去是那么柔弱,泪水是那么真实,眼神是那么清澈而不设防。似乎任何人的任何一句话都可以对她造成致命伤害。虽然没有过多接触,但表现出的仍是良好的娴静的修养。 爱情真的能够完全改变一个人。将一个如此温柔的女孩子变得如此疯狂吗? 朴迟不知道这个问题有谁能给他答案,他突然又觉得无论“标准答案”是什么都挺后怕的。于是索性清空了大脑,回到了案件梳理之中。 “还是说说你男朋友杀人的细节吧。他是什么动机,几时开始策划又是怎么实施的,他杀人的事你知情吗?杀人时你人又在不在现场?”他抛出了大堆问题。 “看来朴警官很没耐性呢,我接下来就要说到了。那天我吃了阿B他身上的一块肉之后,我们的关系更紧密了。我渐渐尝试不管家人,在他的住所留夜。阿B和我都坚信自己是对方无法或缺的唯一。但也正是因为那天我毫不犹豫吃了那块人肉的缘故,阿B变得更加神经质了。有好几次,我在他那留宿,一觉醒来就看见他俯瞰的脸以及满脸紧张的表情。阿B怪异地趴在我身上闻来闻去,可就是不告诉我他在闻什么。我起先是以为自己身体没洗干净,但他在我洗澡之后还是闻来闻去。终于有一次,我忍不住了,将他一把推开,大声责问他,这下他才怯生生告诉我他感觉我变了。他说上次我吃了他的肉后,他感觉我身上有了一种特殊的清甜的气味,是阿B和我的血肉交融在一起的气味,这种气味使他产生强烈的安全感。但随着时间过去,他渐渐闻不出那种气味了,所以他很紧张,觉得是我变了,是我不爱他了。” “你们说阿B他奇不奇怪?上次是在非常状态,情非得已之下我才那么做的,没想到这傻瓜居然‘上瘾’了!看着他说又要去厨房拿刀剜肉给我吃,我脑袋立刻嗡嗡作响,赶紧一把抱住制止了他。再这样下去怎么可以,他迟早要把自己变成下一个他父亲!” 女孩满脸恐惧地睁大双眼,似乎在寻求着什么庇护,“在我的无数保证加安抚下,阿B终于平静了下来。这次分开之后,我们的工作都突然有些小忙,不得不减少了约会次数。在一起时他也都没再提要我‘吃人肉’这么荒唐的事了。我以为他已经忘记了这件事,而这个不愉快的插曲也从此告一段落。我的恋人他只是由于童年阴影,患上了一定程度精神障碍罢了。他的病情并不需要医生护士,也不用进冷酷的医院。只要我多关心他,只要我真心爱他,他完全可以做一个正常人,我们可以像一般情侣一样平静地生活下去。现在回想,这些其实都是我自欺欺人的幻觉和妄想罢了。阿B他不仅没有忘记这件事,刚好相反,由于我上次阻止了他,他的心里又不知不觉对我警惕戒备了起来。他不想再向我倾诉这件事,可那些想法又无时无刻吞噬着他,并最终使他选择了铤而走险——就在本月二十四日晚上八点多,他突然打了个电话给我,让我去旧城区一个之前从未去过的地方。之前我已经和他两周多没约会了,其实我也挺想他的,但那天我看时间实在太晚了,就以工作还未完成,一口回绝了。听到我的答复,他沉默了很久之后突然说了一句‘念夕你不来会错过一些事情的’随即挂断了电话。之后我回忆他的语气,越想越不对劲,赶紧回拨了过去,他手机已经关机了。之后我不停地打,但还是打不通。万般无奈之下,我出门打车去了他说的那个地方——老城区景深路421号,的士上的一路我心浮气躁,总感觉要出什么大事。等到达目的地后我更加意外了,那里竟然是个防空洞!” 听到这里,朴迟赶紧“唰唰唰”记下了地址,又给边上的警察使了个眼色,对方立刻会意,拿着便签条急匆匆离开了。 照这个女孩所说看来,这个防空洞很有可能就是本案第一案发现场。 “你继续,到了那个防空洞之后。” “那晚我到达那个防空洞,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防空洞前方有个简易的门卫室,但我看门是从外锁着的,里面根本没人。这个防空洞建造在山腹中,穿山而过。似乎被废弃很久了,但里面隐隐有灯光透出来。我又给阿B打了两个电话,还是关机状态。但我想自己人都已经到了,这个时候胆怯离开也没意思,只好硬着头皮往里走。这还是我第一次走进防空洞,洞口往里才走了一分钟就发现里面寒气重得难以想象。我穿着长衫长裤,但膝盖和手指还是冰冰凉。越往里走,我心里越害怕。这个防空洞深度似乎也远远超出我心理预期,虽然前面不时会在墙壁上看到盏灯,但就是感觉怎么也走不到头。我一边走一边呼喊阿B的名字,但除了低低地回音什么都听不到。四周除了山体做的‘墙壁’就是一个个被铁栅栏围起来的隔间,里面堆着东西,黑乎乎的,我虽然路过但根本不敢往里面看。防空洞歪歪扭扭,我在里面也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在我第N次呼唤阿B时他出现在了前方。前面的灯光很暗,不过还是能看出他是从右手边的铁栅栏里钻出来的,而那个铁栅栏里明显还有光亮。看到他没事,我的心一下子定了下来,很开心,朝他飞奔而去,想一把抱着他。可就在我快要靠近他的时候,我这才注意到他穿着一件透明雨衣。之前我以为他穿着黑色衣服,其实根本不是,那些暗色,其实是重复覆盖凝固的人的血迹!我立刻僵在原地,任凭他穿着这样的衣服冲上来抱住了我。” “阿B他……他看见我当时真的显得很开心,他一直在我耳边说‘我就知道你会来的’‘我就知道念夕你是爱我的’,然后他拉着我的手,把铁栅栏拉开,一起钻了进去。在他拉我手的刹那,黏糊糊的血液立刻麻痹了我的触觉。我甚至不敢往他手看去,我怕我的心里最担心的事真的发生了。可是,还没等得及我做好准备,栅栏里的那一幕就让我不由得捂住了嘴巴,蹲下身呕吐了起来。——空气里浓浓的血腥味,你们难以想象的血腥味!而地上则是一个个不规则的血肉模糊的肢体躯干!没错,那就是你们要找的三个失踪学生,在我看到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死了,并且尸体已经被阿B分尸了!” 大厅再次陷入了骚动,几个离女孩较近的摄影记者也下意识往后退了几步。 但女孩却似乎一点也不在意,眼睛突然明亮了起来,表情和眼神也多了一丝歇斯底里的疯狂。 “你们知道阿B对我说什么吗?他说:‘念夕,我终于成功了。终于还原了我的梦!你还记得我跟你说过我经常能在梦里见到我父亲吗?他是个很优秀的警察,很棒的父亲!在我的梦里他总是很慈祥地跟我说自己过往的办案经历。’‘之前我怕你担心,就没跟你说,自从认识了念夕你,很奇怪,我的梦里就再也没有梦到过父亲了。’‘之前我也苦恼,不知道这是为什么,难道父亲也抛弃我了吗?或者是因为他不喜欢你,他不希望我们交往下去吗?后来才逐渐明白父亲的用心。他真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父亲他不仅没有离开,而且,呵呵,他——成为了你。你还记得我们初次相遇的日子吗,那个下雨天我终生不会忘记。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那天正好是我父亲的忌日!这么特殊的日子,上天让我遇到了你,让我们一见钟情。你觉得这只是巧合吗?其实有一个合理解答,那就是这一切都是我父亲安排的!’‘自从和念夕你在一起之后,我变得好快乐,之前活着的二十几年从来没有感觉这么快乐过。尤其是那天你愿意把我肉吃下去证明你的爱,我彻底被你打动了。之后几乎每晚,无论那天我们约会了没有,我都能在梦中见到你。’‘念夕你知道你在我梦中是什么样的吗?呵呵,居然和之前父亲的那个梦境场景一样!浓浓的血腥气,你浑身都是伤口,血窟窿,手握着一把刀立在我面前,却美得不得了,又温柔极了。自从这样的念夕第一次出现在我梦中,我就知道自己生命中最后一个女人就是你了。因为你已经彻底取代了父亲成为了守护我的那个人。’”女孩说到这里,低下头用手紧紧地捂住了脸,呜咽声从她的指缝中凄咧传来。 朴迟身后的女警突然身子往前倾了倾,朴迟回头看去,只见她满脸“不忍”的神情,似乎很想上前安慰这个女孩几句,他赶紧用眼神制止了她。 女孩嘤嘤地哭了几分钟,随即自己擦干了泪水,又倔强地抬起了头。 “抱歉,我刚才情绪失控了。阿B说他珍惜他梦中的我,无论如何也不想看到我变化。——他又强调了一次我变了,我身上已经没有那种气味了。这是阿B他无法容忍的。可是他又不想逼迫我‘吃他’,于是就想出了这个疯狂的主意。他找了不同年龄段不同性别的学生,将他们杀了,分尸。阿B说这三个学生都很孤独,而且通过观察,都有轻微的洁癖。阿B得出最终的结论是,这三个孩子的‘肉’一定很干净,不会难以下咽。这样我就可以从吃‘他们’的肉开始逐渐适应,阿B竟然说他的梦想是有一天我能把他完全吃掉!他已经彻底疯了……阿B还说只有我吃过除他之外的人肉,他才能辨别是不是我真的会在吃完人肉后,身体产生那种特殊的气味。而这种给他带来安全感的气味是我只要吃了人肉就都会有,还是只有吃了阿B的肉才会产生,他说他一定要搞清楚这些问题。之后便跪下来求我,希望我能给他一次验证猜测的机会。” 说到这里,脸色苍白的女孩停了下来,她颤颤巍巍地用手支撑着桌角立起了身。小拇指上的铭文戒指在阳光反射出一条细狭的光线。肃穆而悲伤的气息迅速蔓延,并最终笼罩了这个柔弱的女孩。 “你们说,我还能怎么办呢……” ——这句还没说完,她就晕了过去。 沉 <er ttop">1 “你是说,后来这个小姑娘居然在案发现场乖乖坐了下来,当着她那个变态杀人魔男友面,一边吞一边吐地吃尸体?行了,行了,赶紧给我打住啊。老娘我光是想想就觉得‘呕——哇!’” 隐匿在闹市之中的小酒铺“桂源铺”里突然爆发出一声响亮的干呕。 几个正在客座区安静喝酒的客人瞬间被声音的来源:老板应小雀的骇人气场所惊倒,纷纷探去了“关切”的目光。 小雀回过神来,调皮地朝客人们吐了吐舌头。 “喂,我说老朴,你们局最近碰到的案子到底要不要这么劲爆啊!”她刻意压低了声音,但还是引起了对面皮肤黝黑男子的强烈不满。 “应小雀同志,您别挖苦我了行嘛。不是所有人都像你这样幸灾乐祸的。好歹你也个算女人吧,怎么听了这个事情一点感动都没有?五大三粗惯了吧,能正常点吗?好歹也是壮烈的爱情悲剧啊,就连我们局里见惯大风大浪的女警都有为这事擦泪的。”朴迟白了她一眼,拿起个圆不溜秋的糕点看了两眼就想往嘴里塞。 桂源铺的面积很小,但生意一直很好。往往客人们只是光顾了一次就成了“长期主顾”。靠的就是老板应小雀自酿的清冽竹酒以及亲手做的糕点——据她说这些糕点从选材、制作方法到最终成品百分百还原了民国时期的风貌。朴迟对民国饮食文化倒是没什么兴趣,不过桂源铺的糕点他倒是经常“蹭到”,客观评价这些糕点品相一般,但味道确实很好。 “哟!我对爱情无感这件事你头回知道啊。还说我不算女人,难道你算?咱们敬爱的朴大队长就不怕小店这点心馅是用人肉做的?安全起见,我看你还是甭吃了!”没有半点客气和商量余地,一只手凌空出现,“啪——”地朝他拿点心的手重重拍了下去。 笑眯眯的脸随即凑近补充:“嘻嘻,恶心人谁不会啊。” “好好好,我投降我道歉行不?大小姐你就放过我吧,天晓得这几天我过得哪是人过的日子。没睡过一天好觉不算,天天扑局里吃巨难吃的快餐,清一色肉圆饭要么鸡腿饭,吃得我真快把胃吐出来了。好不容易逮到个周末,来你铺子就是想放松下,你还偏偏缠着我问这问那。好在我录音笔随身携带的,可以直接给你听录音。否则光是跟你说,我真是闲得没事做了。” “我这不是也在好心了解案情顺便帮你出主意嘛。俗话说‘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更别说我应小雀了。怎么说在蒙城的地界上也是小有名气滴……那啥是吧。” “是你个头。”朴迟用手揉了揉布满血丝的眼睛,“对了,小雀,刚才我车锁了吗?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差了。” “大哥你才二十几岁好不好……车?你那辆北京吉普?放心吧,这么破的车谁要啊!” “不是啊小雀,吉普我上周借给同事泡妞了,这家伙还没还。今天骑的是新买的那辆黑色捷安特,我们大队上次搞了次‘低碳警局行’活动,我得到启发就去买了它。想以后只要是不太远的地方都尽量都用它代步,既环保还能顺便锻炼锻炼身体。” “低碳……”应小雀一口水差点没喷出来,“老朴,你们警局真是一天一个样啊,不仅案子劲爆,连人也很前卫嘛。行了,我让尾生待会儿去帮你看看。现在不是贫这些的时候,你跟我老实说,现在这案子进展到哪一步了?” “进展?别提了,这案子真叫烦。我们根据那个女孩的描述和地址找到了那个防空洞,也确实如她所说,基本可以证实那里就是案件发生第一现场。现场脏乱不堪,遗留了一小部分作案工具以及大量的指纹、血迹,一些皮肤组织,残缺的人体躯干,还有指甲之类的。我们的人提取了样本,鉴证科的同志通过比对确认,回复没错,确实是那三个失踪学生。不过由于尸体被严重破坏,给确定具体死亡时间提高了不少难度,结果到现在还没出来。不过既然之前的几项都符合了,我想应该这条也不会出什么大意外。那个叫刘念夕的女孩报案的时候说的都被印证了。” “哎……那不是很好吗?还有什么好烦的。”应小雀迷茫地瞪大了眼睛。 “唉!小雀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根据那个姑娘的说法,最后她男朋友当着她面自杀了,临死前求她把他尸体吃了。她答应了。也就是说,这个案子里的所有人的命运,包括凶手最后都被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给吃了……” 小雀一把捂住嘴巴,胃里一阵翻腾。“叫你别说‘吃’你还说!” “我话还没说完好不好,这话她是这么说的,但在现场,我们同志压根就没找出跟她口中的恋人,也就是本案的第一犯罪嫌疑人阿B所符合的皮肤和血液样本,不仅没找到,我们还通过脚印比对以及实地模拟重演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案发现场确实有这么号男人存在,但这个男人根本没死,不但没死,最后还成功地离开了现场。虽然从现场的凌乱程度看来,凶手离开现场非常急促,并未来得及完全清理。——这就很可疑了不是吗?明显小姑娘在警局里撒谎了。不管是为了包庇男友还是别的原因,这个事件性质可就升级了。因为一旦警方的推测被证实,也就是说,案犯至今还逍遥在外并且随时有可能再次作案。但烦心的还不止这一件事——”朴迟吞了两只点心,又咕噜噜喝了大半杯水。 “这个叫刘念夕的姑娘前脚刚进警局,那边就有媒体去采访她家庭成员去了。而她家里人的说法,完全像是个两个世界的。刘念夕的家人向媒体出示了两份医院就医证明,时间相隔一年,都是蒙城第一人民医院精神科开具的。虽然最后结论都是这个女孩没这方面的问题,但她家所有亲戚以及邻居都确信这姑娘不正常。而且坚称她绝对没有和任何人谈过恋爱,别说瞒着家里人搞九个月地下情了,就连一天恋爱史的可能也没有。” “啊?什么情况?” “据她家人说,这女孩从小就有自闭症,胆子特别小,说句话都会脸红半天,也不喜欢和人打交道。本来成绩一直挺好的,没想到高考时她发挥失常,只被本地一个二类大学录取了,按理说这也挺好,至少离家近,没成想女孩性子还挺倔,去读了半学期不到就自动办理了休学,休学原因目前还不可知。不过之后她就整天把自己关在家里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就连紧邻也很少有见到她的机会。”朴迟又叹了口气,“小雀你说这算哪出啊。现在我们的人已经对这条线派了人手暗访,收集证据了。但如果她家人的话被证明是真的,这案子岂不是又整整翻了个个?” “其实我倒觉得有没有自闭症跟她会不会谈恋爱没多大关系,而且很有可能正因为有自闭症的关系她在处理恋情时才更加疯狂。这点我倒更愿信任这女孩自首时对爱情的那番告白。虽然我没恋爱过,不过越是孤独的人心中的那份希望越大,这点我有切身体会。呵呵,不过现在的麻烦是,即便这姑娘的不在场证明没法子得到确认,现在的案子也有一个关键处逻辑不通。照你描述,这个姑娘生得挺细巧的,我猜体重最多也就四十几公斤吧。对了,她年龄多大?” “噢。身份证的日期上是87年的,不过她自己以及她家人都说女孩出生在88年。说是她家户口簿在好几年前遗失过一次,后来去派出所搬家转签办理的时户籍工作人员手误了。把她‘早’出生了一年。后来她们还专门为这事去派出所申诉过,只是因为当年的出生证明什么的都找不到了,也就不了了之了。她生日在8月份,这么算算,也就说这姑娘这才22周岁。再过一个多月过23岁生日。” “哎?八月生日啊,别告诉我跟我一样都狮子座。晕……咱们回到主题吧。这姑娘胆子是不是真那么小现在有待商榷,不过有一点我是可以确认的,她胃口肯定不大。依照你的描述,我估计平时在家里饭菜一小碗就吃撑死了,怎么可能凭借她一个人把四个人的尸体吃下去?别忘了其中还包括一个‘很高很帅气的阿B’,要知道他可是个成年男人!” “这个我一开始就想到了。不过鉴证科的同志说在现场的人体躯干上确实发现了一些人类齿印及少量唾液样本。初步鉴定结果是这三名死者他们的尸体部分确实遭到了撕咬和啃噬,但并不是全部。局里同志曾要求这女孩接受相关科目比对取证,遭到了对方律师的强烈反对。律师说女孩现在精神状态极不稳定,不能配合警方关于此案的后续调查。” “律师?她还给自己请了律师?”应小雀皱了皱眉。 “不是她请的。说到律师,这事也挺邪门。就在这个女孩来自首的当天,好几个律师自报门庭找到局里,说看到媒体放出的视频后,觉得这女孩太可怜,都提出想义务帮她做辩护律师,为她争取最好结局。我本来寻思是这些律师善心大发,后来一个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朋友提醒这才恍然大悟,想必这些人也是嗅到这案子腥味了,想借这案子给自己做宣传广告。因为一旦这个女孩自首时的所述全部属实,在警方办理后期提交诉讼时,她的一些行为在具体罪名拟定以及量刑标准上无疑是颇具争议的。女孩不是凶手,她所做的只是参与了处理尸体,并且依照她自首时的说法,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她是没的选的,是在凶手‘半胁迫’下,而且当时精神状态并不稳定。尤其从社会情理上看,这女孩无疑也扮演着‘受害者’的角色。无论舆论最终选择‘帮情’还是‘帮理’,现在想把她怎样,都很困难。一是证据不足,二来,人家家里一直以‘精神疾病’说事,就差没写联名请愿书了,女孩现在在医院里躺着,医生一口咬定她现在的身体状况完全可以对警方的一切调查要求说‘NO’。律师又见缝插针打保释申请,所以,唉!”朴迟摸了摸脑勺,又用手用力揉了揉太阳穴。 “所以现在骑虎难下了?呵呵,这可不像我认识的你啊。就算这女孩被保释出去了,现在躺医院,选择封口。你们还是有很多事可以做的吧。比如,之前三个孩子失踪时目击证人。既然知道是成年男子带走他们,调查起来范围应该缩小许多了吧。还有你们去调查过那个她口中的阿B了吗?既然职业是理发师,旧城区这种店挨家挨户排查就可以了。而且他们既然交往了九个月时间,就算再隐秘,也不可能一点痕迹都没留下吧。其实说到底,这个案子除了女孩的部分,其他其实是趋于明朗了,重点在于这个背后的男人。虽然你们已经证明这家伙多半还活着,并没有被这女孩吃了,不过至少可以确定一点,他和那个来自首的女孩确实有着非同寻常的关系。只要这人被锁定,所有症结也就自然化解了。” “这些还要你教我啊,晕,我怎么也算饱经风霜的第一线老同志了。该派出去的人早出发了,现在无非是个时间问题。至于那个背后的男的,我何尝不这么想呢?所以当那女孩的律师过来要求保释的时候,我也小小赌了把,索性依了他们。私下调了两名经验丰富的同志对这女孩进行24小时监控,而且……”朴迟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凑到应小雀耳边低语。 “靠!都说女人心海底针,我看应该把‘女人’换成‘警察’才对。干你们这行的,果然伤不起啊!”应小雀笑成一团。 <er">2 这栋两层小楼外观与周围的建筑并没什么不同。 外墙刷成白色,但二层上又搭出了一个房间,既不像阁楼,也不是阳光房,显得格外突兀。就像一个平房被飓风平移到其他人家房顶上的样子。这里属于旧城区最好的地段,边上该拆迁都拆得差不多了,但这一带还孤单保留着。只在居委会门口每年都贴出张延期拆迁告示。市政府拆不起,老城区的市民对此深信不疑。他们始终过着自己的步调,周围的世界变化成什么样了都似乎与他们无关。挂着内衣裤,长长的晾晒衣服的竹竿从二楼探过脑袋——这里每家每户都这样。长久以来,人们为了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想尽了一切办法。违章搭建的现象比比皆是。 刚才过来的路上,应小雀甚至还看到有人在自家门口“圈”院子,养鸡鸭的。 即使如此,这个蒙城土生土长的女侦探并没觉得有什么问题。 直到她跟随这个叫肖玲的女编导走到这栋小楼前,突然生出种“我不该来”的感觉。 两个人手上提的东西都很重——一些补品,信件,卡片,礼物,甚至还包括一个半人高的毛绒熊玩具。 短发俏丽的女记者手里还拿着花束、果篮之类。 肖玲和应小雀是校友,小雀专攻生物,她则是新闻系。她早小雀两年毕业,算是师姐。在大学读书时期,两个人隶属于同一个空手道社团,私交不错。因此当昨天小雀突然拨通她号码,提出想跟着她一起去采访这家时,女编导犹豫了一会儿还是答应了。 “小雀,你待会儿尽量少开口。凡事跟在我后面就好。这家人性格都挺敏感的,你对他们来说又是生人,如果老是问七问八,我担心以后我们台的独家采访权就要拱手让人了。”肖玲无不担忧地轻声提醒同行的女孩,“不过你放心,我会尽量安排时机让小雀你单独和那女孩聊两句。” “嗯!我保证不会给美女你工作添麻烦的。嘻嘻,我就知道满天下就师姐人最好最靠谱了。”应小雀坏笑道。 “你少拍马屁。话说你干吗不表明身份上门,非得跟着我暗访呢?你到底想干吗?” “这个嘛,佛曰不可说。反正我不会跟师姐你抢新闻的,哈哈。”应小雀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师姐咱们到啦。” “你这古灵精怪的丫头啊。” 肖玲笑着点点头,她费力放下一些东西,腾出只手敲了敲门。 “你好,请问有人在家吗?我是蒙城卫视《社会追踪》节目编导肖玲,早晨和你们电话联系过的。” 过了会儿,里面传出沙哑回音。 “来了。” 门拉开了一条缝,又猛然扩大了幅度。 一个穿着烫着卷发,穿着男士凉拖的中年女人立在门口,看着肖玲无不耐烦地说。 “你怎么又来了,前几天该做的访问不是已经做完了吗?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也要过自己正常生活的。” “哎呀,大姐你误会了。今天来不是来访问的,上次做完节目,好多热心观众给我们台寄来了礼物什么的,让我们转交给你们还有刘念夕。这不,今天正好我休假有时间,就特意送过来。” 肖玲赔着笑脸。 “哦,不用客气。这姑娘是谁啊。” 女人瞥到了一旁的应小雀。 “呵呵,这是我助理。你叫她‘小应’就可以了。大姐你看,观众寄来慰问你们的东西挺多的,我一个人拿不过来,就让她帮我分担些。” 女人总算闪开条道,做出个“请进”的脸色。 “哦,肖记者你们辛苦了。回头代我们家谢谢这些观众啊。我侄女昨天刚被保释回来,现在在她屋里休息呢。她舅舅刚刚送饭上去了。不过律师特意关照了,在这事结案之前,她不能接受任何一家采访的。你们这回哪怕说破天去我也做不了这个主。” “大姐你放心,刚才我就保证过了。这次我来纯粹是慰问慰问。绝对不采访。大姐你也看到了,这回一个摄像机也没有对吧。” 此刻肖玲和应小雀已然立在了屋内。 乘着女人去厨房泡茶的当口,应小雀赶紧放下东西,观察了眼四周。老式家具,四方桌,斜对面的电视机上罩着布料。一旁的小花瓶里插着全是灰的塑料假花。一叠报纸放在藤椅上。楼梯则在左手位置。 之前听肖玲说,那个叫刘念夕的女孩是这户人家的侄女,在她很小的时候,她父母就去了菲律宾打工,把她寄放在外婆家。除了每月定期寄些抚养费,就没有别的了。就好像这个女孩根本不是他们亲生的一样。再后来刘念夕的外婆年纪大了,自身都难保,就带着她一起搬到了这里,也就是这女孩的舅舅舅妈家。 根据肖玲的观察,这女孩跟她舅舅舅妈到底隔了些亲情,再加上搬到这里后没多久,她外婆就因病去世了。从此刘念夕一直住在顶楼,也就是那个违章搭出来的房间里。 应小雀正想到这里,那个卷发女人,也就是刘念夕的舅妈折到面前了。 “怎么还站着呢。快请坐。这铁观音挺贵的,刘念夕她舅舅买了很久都舍不得喝。我对茶叶一窍不通,你们见过世面多,赶紧喝喝看,到底正宗不正宗——” 女人把两个玻璃杯放了下来,殷切的神情。 应小雀坐下。拿起杯子吹了吹,喝了一口,顿了几秒钟,装模作样地点点头。 “呀,这茶叶好香!” 喝茶之前就盘算好的话总算托了出来。 “哈哈,看来这次没买错。都是小包包装的,一包可以泡两杯茶。还挺方便的。这位小姐要是喜欢,待会儿带个两小包回去。” ——两小包,囧,真小气。 “嘻嘻,真的吗?太感谢您啦!”嘴上还是要接棂子的。 ——桌下被肖玲悄悄地踢了一脚。 “大姐,我们能见见刘念夕吗?不是采访,只是台里领导有点不放心这姑娘身体状况,让我这回过来务必看上一眼,说上两句。这姑娘现在处境挺残酷的,要是有用得到我们的地方还请不要客气。” 看着对面女人剑拔弩张的神情,肖玲不慌不忙打开手提包,取出枚信封,压着它朝桌子那边推了过去。“上次录那节目,我觉得我跟大姐还挺投机的。我知道大姐家经济条件也不是很好,所以回去后栏目组就自发组织了个小小的募捐,这里也没多少,也就希望可以解点燃眉之急。还希望大姐不要推让。刘念夕身体不好,看病什么的,以后要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 果然,女人的脸色一下子好了很多。 “话是这么说没错……唉!怎么好意思呢。”女人嘴上这样说着,信封却接了过去。 “一点小小的心意罢了。大姐你肯让我们独家采访,光是这件,我们怎么感谢都不为过。那您是不是现在上去跟刘念夕说一下,行个方便,你看这边还有热心观众手写的慰问信还有卡片什么的,可都注明了务必转交到她手里。”肖玲适时做了补充。 女人皱了皱眉,“真的不是采访?” “真的,就连今天我们过来的事也不会声张半句。” “那我跟她舅舅说说。”女人一副“被逼上梁山”的表情,最后还是提着拖鞋“哒哒哒”上了楼。 一刻钟后,应小雀终于见到了刘念夕。 促狭的房间,却很整洁。从窗户投射进来的阳光被房间摆放的物什切割成一个个光怪陆离的菱形。最靠里有一张单人床,边上是不大的木质书桌。桌上摆着热腾腾的饭菜,不过从碗表面看,这饭菜几乎没动过。再边上,玻璃柜隔成一半,一边放衣物,一边放书。进门口有个简易的彩色三层塑料鞋架,几双女孩的鞋子搁在上面。 房间里并不只有刘念夕。还有她舅舅,一个穿着普通,略微秃顶的中年男人。 但无论肖玲怎么说,刘念夕的舅舅也不肯让步,坚称自己要在一边旁听。 而且这个中年男人还特意叮嘱她们,不能在女孩房间呆很久。办完事就得出来。 再说女主角,这个叫刘念夕的女孩之前一直躺着,后来被她舅舅扶着坐了起来。 她穿了件蓝黑格子睡衣,脸型很小,长发几乎遮住了大半容貌,面色苍白。细细的手腕从袖口露出来,看到肖玲和应小雀的到来,她抬起头,撩了撩头发。 “谢谢你们来看我。”浅浅的“欢迎”的笑容。 声音很温柔,加上长相,十足“邻家女孩”式的清纯。 肖玲诧异地指了指她身上的被子。 ——快进入七月了,她却依旧盖着厚厚的毛巾被。 她舅舅解释说刘念夕自从医院回来后,就一直说自己很冷。 “你们不相信可以摸摸她的手,就跟死人一样。” “啊?”本是一句无关痛痒的客套话,应小雀却不客气地接了。她一脸迷糊状抓起女孩手腕,又轻轻握了握她的手。 ——果真冰凉。 看来之前警局晕过去那一幕并不是装出来的以及之后医师的就医建议并非全无道理。 在抓起手腕的刹那,小雀也注意到之前听朴迟描述过的,女孩脉搏处确实有道伤疤,而且从疤痕看来,也不像是新近故意弄的。 ——那么女孩关于恋爱交往那段应该是真的了?否则如按她家人说法,这女孩既没谈过恋爱,那这道伤痕又是从何而来呢。 而且这女孩应该也没有自杀史,否则她家人肯定据此作为话柄,跟媒体大肆渲染,以佐证她精神有问题了。 握着的女孩的手却在此刻轻轻抽离了她的控制。 “怎么了?”女孩问道。 “没什么啦。”小雀自知刚才行为突兀,赶紧呵呵笑着应付过去。 细抿的嘴唇,乖巧的神情,轻轻阖上的眼睛,长长的睫毛微微颤抖着。 这个刘念夕还真是个我见犹怜的人儿啊,要是…… 刹那间,应小雀突然脑子像被闪电击中! 不对,这个女孩不对劲。 可刚才千分之一秒自己察觉到的究竟是什么?!那种类似“惋惜”的情绪,为什么追想起又毫无印象。 女侦探心中不禁泛出无数个惊叹。 “小应!”“小应你在发什么呆啊!” 接连几声的呼唤总算让应小雀清醒了过来,回头只看得肖玲强忍尴尬的表情。 ——终于回过神了。敢情这是在叫她呢。 ——从来没有人这样叫过她,难怪一下子反应不过来。 “哎?”小雀忙不迭点头,“肖编导有什么事吗?” 之前她和师姐约定过,踏进刘家门开始,她叫肖玲“肖编导”,而对方则叫她“小应”,这样比较能隐蔽她身份。 “你还不赶紧把那些信和卡片拿出来。”肖玲皱着眉头,训斥部下的口气。 “啊!不好意思我给忘了。”应小雀赶紧在包里一阵乱翻,掏出叠信封和卡片,又后怕地看了眼肖玲,最后在她眼神默许下,慢慢放在女孩毛巾被上。 “念夕你可一定要养好身体啊,虽说你经历的事很残酷,但一切还是要向前看。要相信舆论,相信亲情,我们都会竭尽全力帮你挺过这关的。你看,社会上有这么多人关心你。”肖玲关切地说道。 “谢谢大家。”女孩声音有些哽咽。 乘着肖玲和女孩拆信、交谈的当口,应小雀离开了床边,无所事事地张望左右。 玻璃柜里的几排书引起了她的兴趣。 “心理学,宗教,爱情小说,杜拉拉升职记……话说你看书很杂哎。啊,!嘻嘻,念夕你也有这本书啊。”小雀开心地隔着玻璃指了指,那是最外层的一本白色的书。 “嗯。你也看过吗?”床上的女孩友好地反问。 “当然,分一、二两本对吧。我都买了。这书很有意思。” “嗯!副标题也很好,《每一滴水都有一颗心》。读完觉得作者——江本胜博士是个很了不起的人。那些在冷室里以高速摄影的方式拍摄的水结晶照片太难以置信了。” “对啊!”两人立刻找到了共同话题,距离一下子拉近不少。 “尤其是看到‘爱’和‘感谢’这两个词的水结晶,漂亮呀。”小雀边总结,边忍不住拉开玻璃把这本书取了出来,“都是完整美丽的四角型。” 小雀说到一半停顿了下来,她翻开这本书,转到扉页,本来想再“巩固”下作者资料,没想到却被扉页的一行小小的手写字体吸引了。 “我想做那个活埋你的人”。 “呵呵,我写着玩的。”床上的女孩却仿佛已洞察内心。 小雀点点头,下意识合上了书,尴尬地笑了笑。 她正欲将书插回原处的时,又注意到一件有趣的事—— <er">3 “喂!我说老孟,原来这世上还真有《演员的自我修养》这本书啊。你说好不好笑?” 这天晚上九点,蒙城熙熙攘攘的汉盛夜市,“邵记麻辣小龙虾”摊位前。应小雀猛灌了口啤酒,接着豪迈地拍了拍身边人的肩膀。 她口中的老孟,是个半红不紫的话剧导演。三十好几了,还是光棍一个。和应小雀结识于几年前一起乌龙案,交情不菲,不过之前北漂去了,有段日子没联络。前不久突然杀回蒙城,说是哪里也不如家乡好,两人就又恢复了走动,这不今晚他和一票老狐朋狗友喝啤酒吃小龙虾,也一并爽气地捎上了应小雀。 戴着顶“雷锋帽”的老孟听了她的话不以为然地笑了笑,“是不是一本白皮的,上门有个素描老头画像的书?” “好像是吧……其实我也不知道啦,当时没抽回来看。光记得侧面书名了。这名儿太逗了。晕,你别告诉我这书真存在啊。当年我看星爷《喜剧之王》时还以为这书是杜撰出来的呢!” 老孟和其他几人交接了个“无语”眼神,“小雀你OUt了啊。这书根本不是杜撰的,真有。不仅有,还是本大部头!作者是世界一大戏剧体系奠基人斯坦尼斯拉夫斯基,俄国人。要是他现在还活着,我们这票人见了他少不得要鞠躬叫一声‘祖师爷’的。” 说完这句,几个男人都忍不住看着她笑了起来。 “什么大部头、祖师爷的。笑什么笑,到底什么意思啦。”应小雀满头雾水,一屁股坐了下来,又往嘴里扔了个盘里剥好的小龙虾。 “好,既然你想听我就告诉你。你刚才说的这本《演员的自我修养》内容都是戏剧实验教学与理论总结,是很学术性的一本书。它的作者也就是刚才我介绍过的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同志,总结了一套以他自己名字命名的‘斯式体系’(experimentalism),也就是表演中经常会提到的‘体验派’。这本书直到今天仍然是许多演员或学习表演的学生们的案头书,被誉为表演系教材中的‘武林圣经’。” “表演系?体验派?老孟你详细给我说说。”应小雀突然灵光一现,似乎预感到了什么。 “咋突然认真起来了?行,容我这个毕业N年的人组织下词汇啊。其实说起来,老斯的‘体验派’也不难概括,不过我得先跟你普及下表演流派。流派分类很多,不过细点无外乎‘体验派’、‘表现派’、‘本色派’以及‘技巧派’四种。而且现在大多直接归为两类了,一个是德国剧作家、戏剧理论家布莱希特总结的‘表现派’,而另一个就是老斯同志的‘体验派’。这两个门派是鉴定好演员的必要参数。咱们先说布氏的‘表现派’,它的主旨是一个专业的戏剧演员不应当与自己的角色合为一体,而应当与角色保持一定的距离,并对自己所扮演的角色做出评价,出故称之为‘表现派’。作为和体验派不同的电影表演流派,表现派强调‘间离效果’,即使观众跟舞台上表现的事件保持一定距离,使其能主动积极地参与创作,清醒理智地关注社会、评价人生的表演技巧。这也是布氏和斯氏理论的最大区别。小雀你不是戏剧专业出身,所以我这样讲估计还是晦涩,你未必理解。这样我举个例子,小雀你以前也看过我导的话剧吧。” “嗯。你继续。”虽然下意识大脑黑线,“这家伙怎么又开始给自己的戏变相打广告了”,但小雀还是做足洗耳恭听的诚意。 “你看,我的话剧演出时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吧,‘啪’一束强光打在男主角A身上,他正在和女主角演对手戏,比如刚才演到生离死别这场戏。演员在灯光、音效的状态念出台词,表情真实又痛哭流涕,两个人抱在一起。赚足观众同情。这个时候景收了,男主角和女主角头顶只留下很暗的一盏小灯,‘啪’舞台上又在另一角落亮起另一束强光,打在另一个演员,比如男二号身上。此时男二号在属于他的音效、台词铺垫下开始演自己的独角戏。那么小雀,我问你,此刻是不是全场注意力都集中在男二号身上,没有人会关心其实还留在舞台上另一个稍暗角落里男一以及女一号在做什么了。” “废话嘛,舞台就这么大,你用‘光’也就是切景了。属于开始下一幕的戏。再说了,这个时候男一号女一号做什么也不重要啊。”小雀撅起了嘴巴。 “对!就是你这句‘做什么也不重要’,其实恰好是鉴别表演流派的一个最简单的技巧。如果是‘表现派’的演员,无论一秒钟前他哭得多么声泪俱下,表演得多么歇斯底里。随着极短时间的收光,他可以立即恢复到本色,甚至可以在哭的下一秒立刻笑了起来,还能悄悄跟女主角开个玩笑之类的。” 老孟说到这里,指了指边上一个眼镜帅哥,一副“算老账”的狠劲。“小雀你看,像我们这边的大江就是这样。当年这家伙和我一起中戏读书时,我们系毕业汇演,他和我角色都是突击队成员。为了保卫家园誓死斗争,大江演的角色牺牲在我前面。好家伙,‘他’牺牲得那个惨,表演得那个生动,迷死一票少女决不是盖的,结果轮到我拿着枪站起来,念台词要帮他‘报仇雪恨’。这边灯光还没完全收完,这坏小子居然在后面拽着我裤子往下脱,以至于很多以后同学聚会,还有人叫我‘脱裤哥’。” “哈哈哈哈。”小龙虾摊位上立刻爆发出一阵爆笑。 “我明白了,表现派的演员其实更多的攻于其表演技巧对吧。”小雀也忍俊不禁。 “嗯,但斯氏的‘体验派’却有很大的差别。”老孟表情突然严肃了起来,“如果说一个优秀的表现派演员,他需要学习这世上最多最全面完善的形体、声音、表演技巧。那么‘体验派’的演员,其实这些案头工作都不需要,或者说这些都是次要的。因为斯氏演员的教条只有一个,即消灭演员与扮演者之间的距离,使其合二为一。当一名‘斯氏演员’在扮演自己角色的时候,他必须倾囊而出,投入自己的思想、心灵和感情,他必须拥有一个无比炽热的灵魂。用斯老爷子自己的话说‘要在角色的生活环境中,和角色完全一样正确的、合乎逻辑的、有顺序的、像活生生的人那样思想、希望、乞求和动作’。这即是体验派的主张。它要求演员真正的在舞台上‘生活’而不是表演。我还拿刚才的话剧的事举例,如果是一个优秀的‘体验派’演员,当灯光收掉,音乐停止,即使全世界的人都不再关注他,此刻的男一号仍然沉陷在角色里。在黑暗的幕景里,在所有人都看不到的地方,他仍然在为角色所经历的一切感觉到痛苦,他甚至依然在瑟瑟发抖。决不会立刻抽离自己的角色。换而言之,每一个体验派的演员都是真正的‘戏痴’。” 老孟这番话说完,四周的几个朋友不约而同地点头表示赞同。 “我懂了。”应小雀一下子站了起来,似乎想到了什么。 “那老孟,你觉得一个体验派演员,需要参考类似心理学或者宗教类的资料吗?”接着她突然激动地问道。 “唔……这个嘛,就不好说了,要看这演员具体参演的戏剧题材了。就像你要演贾宝玉,总得先看一遍吧。何况无论是哪个派别的演员,心理学其实都属于必修课。一个不了解观众的演员,如何掌控角色呢。演员在舞台上的每句话、每个表情,都必须达到它设置的预期效果。否则就等于宣判了这个演员的失败。我记得‘体验派’代表人物之一,意大利演员萨尔维尼就曾说过说,演员必须勤于感受,但他也必须像一个熟练的骑师驾驭烈马似的引导和控制他的感受,因为他要完成双重的任务,仅仅自己有所感受是不够的,他必须使别人有所感受。而如果他不运用抑制,就办不到这一点。他还说‘我特别希望读者相信这一点,就是在我表演的时候,我过的是双生活。一方面我在哭或笑,而同时我也在分析我的笑声和眼泪,以便使它更有力地影响我想要感动的那些人的心。’而这种分析人心的本事,不正是心理学吗?” “谢谢老孟,这下我完全明白了。”小雀一个人慢慢地踱步,最后轻轻地坐了下来。 她压抑着声音的颤抖,“如果,我是说如果,一个‘体验派’演员,在一幕多角色戏剧中出演角色却失去了对手戏演员,没有人给他对戏,没有人和他互动。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还有可能把戏演完吗?如果这个演员足够优秀,他是不是有可能自己架空戏剧结构,仅凭自己体验出众角色的状态,并照样把戏演完。自己设计对手戏的演员,自己填充每一个戏剧细节,造就每一场的灯光音效,设计每一个观众的反应,他自己与自己演对手戏,自己活埋自己,也活埋看这个戏的每一个人,并最终在自己的脚本里与自己量身定做的角色完全重合,将这部戏完美谢幕。” 边上的朋友面面相觑。 “理论上应该可以做到吧。不过实际能做到这样的演员也真可谓天才了,这世间难寻啊!小雀你的意思究竟是?”老孟丈二摸不着头脑。 “我……我有个戏剧脚本,你们想不想听听看。有一天……有一个长相柔弱的女孩,自己走到警局,她向警方自首说近来轰动全城的大案是她男朋友做的,而案中的死者,包括这个女孩的男朋友最终被这个女孩吃了……” 应小雀语速很慢,她在叙述每一句话时都下意识地和朴迟给自己听的录音内容重叠,一个个声音像一个个幻灯片般接连播放。 是这样没错吧。 那个叫刘念夕的女孩说——你们知道什么是追随的心吗? 那个叫刘念夕的女孩说——追随的心就是初心,是每个人情感里最原始的那颗心,是永远清楚自己下一步该做什么以及完全不计后果的情感。 那个叫刘念夕的女孩说——念夕,你是真实的吗? 那个叫刘念夕的女孩说——念夕,我终于成功了!我终于还原了我的梦! 那个叫刘念夕的女孩说——你们说,我还能怎么办呢? “你们说,我还能怎么办呢……”应小雀说完,瘫软在座位上。 她觉得身体里所有的力气在一瞬间全部消失了。 小雀强忍着泪水看着龙虾摊位上的众人。 过了多久…… 到底过了多久…… “嘿!别说,还真是个不错的本子!” “这戏过瘾!!” “操!这戏要是给老子演就好了!!!哪个剧团排的???” 四面八方的风声。 四面八方的笑声。 “天哪……天哪……天哪……天哪!” 应小雀用力地捂住自己嘴巴,头痛欲裂的感觉使她不住地摇头。 悔恨的泪水终于从她眼睛里慢慢流了下来。 从没有过的恐惧感席卷了她。 <er">4 朴迟是在这天夜里十一点接到电话的。 号码显示是应小雀的手机号,他接起却是一个男声。 对方自称是小雀的朋友老孟。 电话那头老孟的声音焦急而无奈,“你都不知道她喝成啥样了,就差没爬着走了。雪花一瓶接一瓶地灌。还不肯我们送她回家,说是必须先给你打个电话,我们怎么劝——” 话还没说完手机就被应小雀夺了过去。 “老朴,老朴。你在听吗?”几乎是气急败坏地声音。 “我在。小雀你喝那么多啤酒干吗啊。不是不喜欢喝啤酒吗?”朴迟忍不住教训了她几句,“怎么样,你在哪里?还走得动路吗?小雀你还让你朋友送你回去吧。要不然我打个电话给尾生让他从家里过来接你。” 心终究软了。 “不重要。我……我不重要。老朴,你听我说——”噪杂的尖利的声音,接着是长长的呕吐的声音,边上人手忙脚乱帮忙的声音。 朴迟无奈地摇摇头。 小雀虽说个性活泼,不过今日怎这般失了分寸。 “喂。喂。喂。”又朝那头唤了几声,没有反应。 ——没准她醉倒了。 算了,朴迟正打算收线。 那头突然又传出女声,“老朴,不要再这样下去了!” ——是应小雀。 “我说小雀,你到底想怎样。喝醉了就不要多说话,赶紧回家休息吧。” “老朴,你认真听我说。我现在思路很清楚。你听我说,就此收手吧。我们玩不过她的。”应小雀的声音像是隔了很远飘来,莫名的失真感。 “她?哪个她?” “刘念夕,就是她。老朴,你不要再派人监视她了,没有必要了。也不要再注意她之后的任何举动。无论她做什么,她再怎样,你也要屏住,千万不要再跟着她的步子走!我们所有的试探,所有的自作聪明的举措,根本都是徒劳无益。说穿了,她就希望我们这样。我们根本不是在调查一个嫌疑人,我们是在陪一个演员演对手戏!还是按照她事先拟定的脚本!” “什么演戏?哪跟哪啊!” “老朴你这回一定要相信我。这次的案子跟以往都不同。你之前也跟我说过的吧,在看到这个叫刘念夕的女孩容貌的瞬间,你心里突然有过一种异样感。那种奇怪的类似遗憾的感觉。其实我也一样,但这种感觉很快就消失了对不对。现在我知道了,我们惋惜的,遗憾的,其实是她给人的感觉。”应小雀顿了顿,“在那个瞬间,我们的脑子自然而然出现了‘如果她长得再漂亮一点’、‘如果她眼睛再大一点’、‘如果她五官再明显、鲜艳一点’——‘就好了’这样的飞速而短暂的意识。而让我们产生遗憾的原因在哪呢?” “额……”朴迟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老朴,可能你不相信。但在我们的潜意识里,她早就摊开了身份——演员的身份!” “演员?你是说刘念夕吗,怎么可能……” “怎么没有可能。我们之前都被自己的固有思维害了,想想原先在你我的心中,演员是什么样子?穿着光鲜亮丽,尤其女演员,非得出众的长相,完美的身材?而且所谓的‘演员’完全存在于戏剧,存在于舞台上,和真实世界格格不入,更不可能在平常的某天出现在你我面前开始演出。因为你我都认为,生活是生活,戏剧是戏剧。一个演员如果脱离了舞台,脱离了使其绽放的土壤,根本不可能演出,更不可能演完。但真的是这样吗?!”小雀逐渐提高了声音,“真正出色的戏剧,它的土壤其实就是现实生活!而一个真正出色的演员,她可以将任何地方设置为她表演的舞台,她可以让任何人心甘情愿成为她的观众!她也根本不用更衣,不用化妆,不用刻意做任何事,甚至都不需要光,只需按着她脑海中的框架慢慢念出那些早已烂熟于心的对白就可以了!她在挑战世俗!我也是二十分钟前打电话问了肖玲后才确认,之前所有人都自动过滤了的,却是至关重要的一条线索!你也跟我说过吧,这女孩高考时发挥失常,只被本地一个二类大学录取了,她读了半学期不到就自动办理了休学。你说你不知道原因,现在我就可以清楚地告诉你,刘念夕她的第一志愿是什么,是著名戏剧学府的表演系!她心中一直有成为演员的梦想。可这件事被她家人知道后却无情的熄灭了,当时她家人以‘任何好女孩做艺人以后就变坏了,名声毁了’、‘如果你敢考这个专业,我们就断绝往来’,正是因为这些世俗的浅薄的想法,才有了女孩之后的高考发挥失常。” “可她说的关于案情的,很大一部分都被证实了啊。如果只是演戏,她怎么会知道这些呢?” “那是因为你对‘演戏’这个词有误解,说穿了,你还是不相信戏剧也会有真实性。表演流派里有个‘体验派’就是这样。演员完全真实地触碰角色的内心,角色的一切。她已经在自己的戏中无法自拔了!老朴你再仔细回想刘念夕来自首时说的那个故事吧,那个阿B的经历,当时所有人都相信了她扮演的角色,沉溺于痛苦恋情里的柔弱女孩。因为爱情所产生的‘追随之心’,因为爱情而陷入的疯狂。但仔细回忆她每句话,其实都可以做另外一种解答,那就是一个从未放弃表演理想的女孩,她这些年的坚守,无数个日日夜夜编织的梦!我直接说自己的推理结果吧,这个阿B很有可能只是刘念夕完全虚构出的人物!因为参演的戏剧里需要一个和她演对手戏的人物,她才用心塑造了他。他的思想,他的习惯,他在某些情境下会下意识做出的疯狂反应。他必须是拥有真实想法,但又‘优化’于正常人的,因为只有这样的人物才能凸显戏剧性。正因为刘念夕将‘他’塑造得无比饱满,填充了无数细节,所以才会让观众深信不疑,但结果呢,她欺骗了全世界!” “那小雀你也跟她家人一样,不相信她九个月的秘密情史了?” “不。我相信她,她为这出戏做了长久而具象的准备。她是一个戏痴,所以她在戏中表达的,或者说呈现的一切,她都事先考虑到了。比如那个手腕的伤痕。有谁能相信,一个女孩只是为一部还未上演的戏中的一幕,就可以做出这样疯狂的牺牲。她确实是为阿B切腕的,但她也自始至终清楚一点,那就是这个阿B,是一个根本不存在的人!” “那还是回到最先的矛盾了,既然这些都是她演出来的。阿B也是不存在的。那这起案子,她为什么知道这么多细节?我们的调查结果显示,虽然女孩家人对她百般庇护,不过还是没能提供一份确切的不在场证明。也就是说,这女孩确实在凶案发生的时候,出现在了不该出现的地方。” “老朴,你怎么还不明白?”电话那头幽幽地叹了口气,“所有的关于案情的一切都是真实发生的,都是预先设置好的,但也都只是她一个人做的。如果你非要用凶手形容她,那刘念夕就是最冷酷无情的蓄意谋杀。她为了她即将上演的这出戏,很久很久之前就开始准备的,这出在演出现场会有许多媒体追捧,会有许多人惊叹,事后很久也都会被民众津津乐道的戏码。她去杀人,并且吃了他们。根本没有别人,在她的戏里,除了观众,就只有她自己。布置现场,留下一个成年男子的指纹以及脚印并不是太难吧。而这部戏之后的,她晕倒也好,她故意露出的破绽也好,吸引警方的怀疑也好,仍只是因为这出她拟定的戏剧还没有谢幕,还只是进行时。而你我,在不知不觉中成为了她戏剧中的一份子,老朴,我们太傻了。”应小雀说完最后一句,已然泣不成声。 而电话那头的男人,沉吟再三,还是选择了艰难开口。 “小雀,我知道你很聪明,直觉很准,很了解女人……我一直挺佩服你的。不过这回的案子,你在结果上还是推理错了,而且是从根子上错了。我也直接跟你摊牌吧,共有三件事,一是今天上午,之前对三个学生失踪当日目击人的走访工作终于获得了突破,我们找到了证人,据证人所述,确实是一个高个成年男子将失踪学生带走。也就是说,至少绑架这件事,并不是刘念夕干的。第二件事,其实我也挺意外的。今天上午你去过刘家了吧,也见到了刘念夕对吧。但你绝对没有想到一点,也就是在你离开刘家后,刘念夕就在她家人陪伴下主动来我们局做了之前被律师严词拒绝的齿痕以及唾液鉴定。这个鉴定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出乎所有人的意料,她的样本和在现场尸体躯干、皮肤组织上提取的齿痕以及唾液完全不符。也就是说,这个女孩确实撒谎了,因为食人的根本就不是她!至于第三件事,则更具时效性。我相信小雀你一定更有兴趣。就在半小时前,有个男人打电话到警局宣布自己是绑架、杀人、分尸、食人案的凶手,并且约定了向警方自首的时间和地点。他唯一的条件就是希望警方洗清刘念夕的嫌疑。我现在就在局里的车上,正在前往嫌疑人宣布自首的目标位置。就像一开始我说的,这案子已经很明晰了,小雀你推理错了。无论这个人是不是叫阿B。这个案子里确实有这样一个男人,而这个最重要的人很快就要露面了。” 话筒那头久久再无声响。 霓虹般不停掠过的街景,风在耳畔吹过。 摘下蓝牙耳机的朴迟,看了眼汽车后望镜,自信地露出了笑容。 光 仿佛是从地狱深处投来的一束光。 仿佛是从地狱深处投来的一束光,不偏不倚,映射在这个病房的末端。 与前几天一样,窗外的城市上空依旧飘洒着绵绵细雨。 雨滴垂直落下。明明是透明的雨滴,仔细向外望去线条全是灰蒙蒙的。 天空大片大片的暗色,赤红的云朵不停翻滚着。 这是个人口不多的小城,又正值深夜,医院令人倦怠的灰白色墙壁,在这昏黄又突兀的光束晕染之下显得有些悲伤。 立在窗前的我轻轻叹了口气。 这里每一扇的窗户外面都装了绿色的铁栅栏,很难看。而且因为它,每次当我想安安静静看会儿雨时都会受到阻碍,影响视野。安装这些讨厌的铁条,据说是因为防止病人想不开砸开玻璃跳楼自杀,或试图逃离这里。 他以为这里适合拍越狱啊…… 真不知道这家精神病院院长的脑子是怎么想的。 搬来这里已经三个月了。 之所以用“搬来”,很大程度是因为这完全是我自己做出的决定。 就连那张发黄的诊断证书也是我自己亲手交给舅舅舅妈的。 之前他们在家特意“大搜索”,找出了另外几张最后诊断结果写着“排除疑似”的纸。 ——但其实这些对他们而言跟废纸没什么两样。 因此在我很淡定地把这张纸交到他们手里时,他们的眼神就好像看到了外星人。 不过他们觉得吃惊也很正常,因为在此之前除了我,根本没有人知道这张纸的存在。 但也只是那么微小的一瞬,我清楚听到了所有家人释怀的声音。 以前一直想不通,为什么这世上的人什么都要个结果。 比如。 ——八点档的偶像剧,宫女晴川和八阿哥最后在一起了没有啊。 ——这本封面上印着十几个名家推荐的推理小说,到底凶手用的是什么诡计? 再比如。 ——那个……甲同学,请问你向我借的二十块钱什么时候还? ——光说“我爱你”是不够的。哼,××你在这三个字后面加个期限先! ——老妈你一个小时前说天气预报说明天会下雨让我带伞,一个小时后又跟我说天气预报说明天阴转多云让我不要带伞。拜托你直说到底想干吗! 还有。 ——三个月前的“绑架杀人分尸食人案”那个刘念夕的结局究竟怎样? 什么怎样。 要搁以前我肯定会反问一句。 “不怎样可以吗?” “就是不交代结局可以吗?” 但三个月前我就已经懒得烦了。 所以还是从鞋盒里找出了那张被我藏起来的诊断书。 上面最后的诊断结果是一段长长的“已确诊”病名。 这还是我上大一、办完休学手续的当天在一个脏乱差的小医院开出的证明。 我自己去的医院,蓬头垢面。 其实也没做什么,只不过之前舅舅舅妈带我去过好几次医院,我也知道他们的测试流程,就把所有的题目答案都反过来猜了一遍。 果然,我想要的东西顺利到手了。 我还记得开这张证书时,好像原本上面写的是“轻度”,我拿到手里看了眼,觉得不妥,就对医生说“改成中度吧”。 结果他啥话没说还真照办了,偶滴上帝。 当时真感觉这家伙才脑子有病,不过我还是痛快付了两百块,又千恩万谢地向他保证我会及时去医院接受治疗。 其实我当时也真是这么想的。 舅舅舅妈早就把我当做了异类,自从我高中跟他们说我要学表演,他们就一直带我去做这些个检查,无非也就是想我搬出去。 所以当时做好了打包走人的打算就去搞了这个证明。 不过再见到他们两个人的时候,我就后悔了,绝口不提这件事。 我想都已经这样了,他们也不会怎样了。 然后就又被我料准了。 不过就在三个月前,我突然想起了这张纸。 我想是时候了,就解脱舅舅他们吧。 它至少可以证明我确实有精神病,就算可以再做司法鉴定,我也有了胜算。何况这张纸的存在还有个最大的优势——它比律师还管用。律师顶多是帮我挡着一些刁钻的问题,但有了它,我只要不想讲,就不会有任何人逼我讲任何话。 谁会去逼一个疯子回忆呢。 就算我想开口他们也不会相信,呵呵。 但有时候还是会自己梳理下的吧。 比如今晚,下着细雨的好天气。 看着窗外的时候还是会想起他来。 ——虽然我根本就不知道他叫什么。 认识他是在我杀第一个小孩的当天,那天下午我选定了目标,随便编了个借口,就把这小学生骗得主动跟我走了。我们先是在电影院看了场电影,然后电影散场在老城区的小巷里七拐八拐,最后这孩子终于意识到不对劲了,问我:“姐姐,我们到底还有多久才到啊。” 然后我想了想,是别走了。别说小孩累了,就连我都走累了。于是想了想,就在巷口拦了辆黑车,把小孩带去那个防空洞。 拦车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八点了吧,不过一路确实没遇到什么人。那个黑车的司机还是个外地人,找我说的地点靠的还是我指路。 到达终点后,一起做后座的小孩居然靠在我膝盖上睡着了。 万般无奈,下了车我只好继续背着他,一直背到之前就选定的防空洞里的那件杂物室。 这个防空洞离我外婆家很近,这间杂物室我小时候就来过。它有锁,不过有一次我捡到了钥匙,之后就出入自由了。 我虽然经常进去不过一次也没有破坏现场过,一般也就是东看看西看看就走了。杂物室里什么都堆过,有一段时间甚至放过金针菇。防空洞等于天然空调,在夏天很适合储存东西。不过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堆了一堆厂房仪器,而且长久没有人来照看。纯粹占着地方。 再后来我跟外婆搬到舅舅家,这里就很少来了。不过每年还是会抽空去兜兜,出乎我意料的是,这防空洞似乎被这个城市遗忘了,真的,什么都还跟过去一样。 ——我的那把钥匙还是能打开那个罩着油布,里面是厂房仪器的杂物室。 所以,在我把这个叫陈乐的孩子带进这个杂物室门前。把他放下,打算掏钥匙开门时,他终于醒了。 “好冷啊。”小孩果然都是无忧无虑的生物。 死到临头了,居然关心的还是这么有爱的问题。 我拿他没办法,只好把自己外套脱下来递给他。 门打开了。 我跟他说“进去”。 可能是我这句的音调没那么温柔了,小孩一下子警惕了起来。 “姐姐我想回家。” 既然如此—— 我没再犹豫,把他身上披的我的外套拿开,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刀结果了他。 “想杀人”就是我杀人的动机。 那些那么想要一个结果的人会不会被我的直白气疯? 不过当时我还没想那么多,因为不管怎么说,一具尸体杵在面前啊。 然后就想应该处理尸体,想起这个杂物间好像有一把像铁锹的东西,属于厂房仪器上的,具体叫什么我也说不上来。不过感觉挺锋利。 也挺重。 我立刻想到它这时候能派什么用场。 花了挺久的时间…… 现在也具体忘了究竟多长时间了,只记得冰凉的杂物间里我却满头大汗。 血肉模糊,血花四溅……大概就是这些词了。 接着我就感觉到疲惫。 就很荒唐地想走到防空洞口透透气,回来接着干。 否则再呆在杂物间我会睡着的。 说走就走。我拿小孩的衣服做抹布,擦了擦身上的血。铁栅栏也没摇就走出去了。 没想到这一走,走出意外了。 等我透气够了,慢慢走回杂物间时,我突然意识到不对劲。 里面有动静。 ——咦?诈尸啊! 当然不是。 等我蹑手蹑脚靠近铁栅栏时,总算看到里面发生什么情况了。 怎么描述呢? 反正就是一个长相很丑的男人趴在我刚才很辛苦才搞成的尸块上——在吃。 在吃人肉。 我为自己看到这一幕还能平心静气,没发出一声幽怨的“啊”也感到不可思议。 反正那天我就在外面看了好一会儿。 直到这家伙走出来,看到我。 然后我也看着他,我走进去。 ——谁能相信真的是这样哎。 让那些擅长什么“案件重现”的大学死老头教授去下地狱吧! 然后,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 这家伙赖上我了。 我一杀人他就钻进来了,虽说也会主动帮帮忙什么的。 不过还真没好好聊过。 到现在也不知道他叫什么,不过他老是穿一件类似打篮球的长袖球衣t恤,背后的第一个英文字母是“B”。 ——这天很久之后我去警局自首,在现编“男主角”名字的时候,我想到了“阿B”。 ——在警局脱口而出的那一刹那,我真觉得自己挺有才的。 还回到这个家伙身上。 终于那天我看不下去了,对着啃尸块的他说:“我说下个星期五换你去杀人吧。” 他从一片血污中抬起头,整个人状态和野兽差不多。 不过他还是说“好”。 于是就有了最后那个案子,那个初二男生。 那男生长得还挺壮实的,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撩倒的。反正在他把人拖进山洞时,都快午夜了。 我也是无聊就等在那里,我以为我等不到他了,不过他还是来了。 不过在看到他工作状态时,我还是觉得这人脑子有问题。 年纪这么大的孩子,该多显眼啊。该惹多少麻烦。 这不是在给自己没事找事嘛。 再说了,他不选小学生就是想证明他比我强咯? 反正那天虽然我等到了,还是觉得兴致阑珊。 而且就在那天后,我突然意识到杀人这事也没那么有意思了。 唉,我记得好像王家卫《东邪西毒》里有句经典台词是:“很多年之后,我有个绰号叫做西毒。任何人都可以变得狠毒,只要你尝试过什么叫做嫉妒。我不会介意其他人怎么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 欧阳锋这句话在理啊,尤其是最后那句。虽然前一句我觉得不能套用在这件事上,因为我觉得我半点也不嫉妒他。 我只是不想别人过得比我开心,也或者,我只是不想别人看到我开心。 你们知道,有时候人想让自己开心是很困难的。 需要牺牲很多东西,等待很长时间才能开心,就比如我。 所以我还真不想有谁明白我的乐趣。 后来那天在杂物间里见到他,最后一次。 我明确无误跟他说,我玩腻了。我厌倦了。让他去警局自首。 把所有的事全部认下来,就说是他一个人干的。 虽然没回答,不过我感觉这时候他动摇了。 要不是觉得自己拼不过,我真想这时候给他来那么一刀。 男人绅士一次会死啊? 突然想到家里那张鞋盒里的废纸。 所以第二天,我就打了若干电话去报社电视台了。 搞什么嘛这男人,还不如我。 再然后,事情的发展也没多大出乎我意料。 也不知道是我现编的那个故事的作用,还是那男人也不是很想让我“比他开心”,总之,这个长得虽然高但一点也不帅更加不像陈柏霖的“阿B兄”终于去自首了。 就算现在回想起来,我还是觉得好开心。 管他之后说什么做什么呢,我有那张纸什么都不怕。 之前那么多人小看我,无视我。 想蝼蚁一样微小的我,即使是家人也踢来踢去。 他们不知道就算是蝼蚁一样活着的人,也会在某一天的清晨突然给他们一刀。 不能小看任何人呢。你们。 我说得也差不多了。 还是很想问各位,结局真的那么重要吗? 真的比过程还刺激,真的比一个个良苦用心的细节还重要吗? 这个世界真是本末倒置啊。 好吧,此时此刻。 仿佛整个世间只剩下病房末端这一束光。 昏黄的,安心的,却仿佛是从地狱深处投射而来。 其实是我床头的台灯啦,也是入院前我给自己买的最后一样东西。 我突然又想起那个男人来。 听上周来探望的舅舅说他的死刑批下来了,就在下个月。 他没上诉。 其实在某个刹那,自己对这个男人还是有过一些同情的吧。 发自肺腑的同情。 恨不得摇着他肩膀大声喊:“我能理解你,这世上也只有我才能理解你啊混蛋!” 但还是没这么做。 凡事总有个头。 放弃吧,我们都放弃吧。我帮你终结你的生命,你帮我了却这世间唯一的梦。 本来我也可以选择从此就活在真实的世界。 不过多么不愿意回到真实的世界啊! 你比我幸运,可以早点死去。我向你保证,死了就再也不会害怕了。而我,却还要面对那么多声音,那么多人,那么多虚情假意。 虽说选择精神病院已经清净很多,还是免不了接触到“人类”的吧。 人类就跟这医院窗户外面的铁条一样讨厌。 算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该睡觉啦。 好吧。 Game Over。 创作后记 我一直想知道自己能写出的最疯狂最一气呵成的小说长什么样子。 我一直想知道让作者自己都分不清真实和虚幻的小说长什么样子。 《那个活埋你的人》。 历经五十四个小时后,我终于看到了它。 第1节 程远山本想多说几句,可看见小洪鲜血淋淋的双手,没说什么,径自将几钿明晃晃的银子塞了过去。 他缩在断墙边,看见卫匡国捂着鼻子,用手去扳马被炸开的肚子。突然,这马动弹一下,肚子抖动起来。 良久,那男人恨恨擦干眼泪,两人用番话交谈起来。 那天很冷,铁青的云都冻在半空,地上的血也凝成了冰,不再粘脚。来仪馆前,他哆哆嗦嗦地拄着拐杖,给清兵作揖。 屠城第四天,程远山还活着。 “对对对!”程远山带着小洪绕过花园,来到偏厅。偏厅的墙已经塌了大半,门也坏了,小洪便直接将板车拖进房间,卫匡国在里面已经等了很久,一张胡子脸冻得通红。 “那这几天的食物呢?”程远山看着板车,心中涌起一种不祥的预感。 这男人没有回答。他用手捂住自己的脸,肩膀不停地耸动,最后居然呜呜地哭了起来。哭到动情处,跪着锤地,破陋的地板上也染上了斑斑血迹。 这可苦了那些派来的清兵大爷。眼见得同僚在城中烧杀掳掠,快活得不得了,自己在这里站岗,心里颇不平衡。还好路是人走出来的,办法是人想出来的,几个清兵一嘀咕,就借着保护的名义,禁止公馆和外界的一切往来,就连食物和饮水也不让进。 好在程远山生意人,白道黑道打交道比较多,知道天底下不过一个钱字。他和卫匡国商量一下,用白花花的银子和清兵大爷达成共识。每天给不少好处,才能从外面拖回点食物。 卫匡国似乎饿疯了,几分钟就来门口张望一次,最后吩咐程远山,小洪一来,直接带到偏厅。偏厅在后花园旁边,几乎荒废了,没什么人来往,离厨房远着呢。这番佬莫不是想独吞食物?程远山正纳闷着,远远地看见小洪一瘸一拐地拖着辆板车过来。 程远山皱着眉头,低声问小洪:“怎么来这么晚?” 这不,程远山又眼巴巴地站在门口,等着供应食物的小洪过来。但他今天来得比较晚,错过了约定的时间。 “就这东西?”程远山已经开始反胃,可惜胃里什么都没有。 程远山跟红毛番佬打交道比较多,懂得一点番话。所以也听懂了八九成。但几句之后,他大股冷汗就沿着脊梁下来了。 程远山一脑子迷糊——虽说番佬野蛮,喜欢半生不熟的食物。但就这臭马尸,你怎么偷吃?所以还没等小洪走远,就提着褂子一溜小跑,偷偷赶了回来。 程远山会意,收回手连声说:“自己人,不给钱。这边来,厨房在这边。” 小洪一下子揭去覆盖的油纸,露出一具血肉模糊的马尸:“就是这个。” “谢谢!谢谢!”这是番佬知道的仅有几句汉话,然后他迫不及待地示意程远山将钱交给小洪。 只见马肚子流出的下水被推开,血淋淋的人手从伤口伸了出来。卫匡国迫不及待地拉住,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从马肚子里滚了出来。 原来有个人躲在马肚子里!感情这是小洪和卫匡国串通好的计划:腐烂的马尸奇臭无比,清兵肯定不会仔细搜查。这样就能将人偷偷送进公馆。 原来,这公馆中的十几个难民明天都会被清军杀死,只有一个活下去的名额。 小洪楞了一下:“不是去偏厅吗?卫匡国说了的……” 程远山吓得差点叫出声来——这死马诈尸了? 小洪一把推了回来:“大家都是汉人,这点忙应该的,不要钱。”程远山还要坚持,小洪不耐烦地低声骂道:“现在给什么,你不明摆着让清鬼子来抢我吗?” 程远山纳闷着:这个人是谁,值得番佬费那么大工夫? 卫匡国去抗议了好几回,清兵都借口语言不通,哇啦几句。不耐烦了,就直接拔出马刀挥舞。这意思就很明确了,卫匡国讪讪地退了回来。 程远山倒吸一口冷气——这马尸已经硬了,肚子好像被炮弹炸开,黄的绿的下水一股脑流了出来冻成一团。还好现在气温比较冷,没有生蛆。 他现在藏身的来仪公馆位于闹市旁的小山,能幸存下来纯粹是因为这里住着的是信奉耶和华的意大利传教士,为首的叫做卫匡国。他禀着耶和华救世人的精神,收留了十来个无处可逃的平民。清兵屠城时碍于同是藩人,不好直接搜查,便派兵守住门口,名义上是保护公馆安全,实际上是设卡监视。 “就这东西了,没吃的了。”小洪双手摊了摊,“主子爷一进城,就到处搜粮收银子。现在整个城里连个地瓜也没有。” 那板车上不知是什么东西,用油纸盖着,红红的一大堆。还没到门前,一股恶臭就扑鼻而来,两位清兵大爷慌忙掩着鼻子走开。 小洪苦着脸,先看看躲在一旁的清兵,这才敢小声抱怨几句:“还不是主子爷赏赐呗!” 第2节 清军还没围城的时候,程远山把家人都送上逃亡的马车,可自己没能逃出去。这是因为他脚受伤了,行动不便。也是他贪心,顾念一笔账没有收回。他天真地以为明军走了,清军来了,就是换个旗子,没什么不同的。这满人也是人吧,是人就能跟他做生意。 他很快发现自己错得离谱。满人也是人,两只胳膊两只腿,可惜他们不把汉人当人。于是他匆忙收拾东西,躲进了附近的来仪公馆。 选择这个地方,程远山考虑了很多。第一,他跟公馆的主人卫匡国有生意,有交情。第二,这意大利国也是番国,和满人都是番佬,应有共同语言,会广开一面。第三,这信耶和华的,性格都有点呆,不会乘人之危向他勒索钱财。 所以,当程远山站在公馆门前,看着城内滚滚浓烟时,心中还是颇为得意的,认为自己走了一步高招。 但他想错了。 原来这卫匡国并不是什么本分的信徒,在明朝做过官。清军已经下了通牒,明天中午之前,卫匡国和他属下的番国教徒必须离开本地。清军将接管公馆,作为指挥部。躲在公馆中的难民一律遣散。 程远山知道最后一句话肯定是敷衍。根据这几日的经验,清兵根本没有必要费力将他们送走,直接杀掉更为省事。 而这些汉人中,只有一个人能活命。起因是清兵从归降的官员中了解了教徒的名单,所以卫匡国没办法将难民混着带走。但教徒中有个混血番人已经病逝,因此可以桃代李僵活一个人。但就连这个名额也落不到程远山身上,因为来了那个躲在马肚子的人。 这个人叫龙先成,是死了的史阁部介绍来的,这是第一次和卫匡国见面。程远山大概知道。因为城陷前,有几件行李运进来,上面都贴着龙先成的封条。程远山趁人不备,用手颠了颠,沉甸甸的都是黄白之物。听说因为城破得太快,龙先成被困在西城。在桥下藏了四天,才有机会躲在马腹混了进来。 卫匡国计划将唯一的活命名额留给他,因为他手上有一件格外珍贵的宝物。 程远山牙狠狠地走回自己房间,不由得想要是清兵将那个龙先成杀了就好了。 刚进屋没几步,突然后腰就被一个硬东西顶住了。有人用生硬的汉话叫嚣道:“蛮子取命来。” 这几天常有清兵溜进来半偷半抢,没想到自己碰到一个要钱还要命的。程远山心念一转,连忙跪了下去,同时手轻轻抽出藏在靴子里的匕首:“主子爷,我有钱,都给你,饶了我吧。” 硬物撤下,背后响起了轻微的笑声:“程远山,你绝对不是满人奸细,顶多是个二鬼子!”程远山一听,来气了,这准是那个脸上刻着金印的明兵余孽王大力。 王大力是清军进城第二天躲进来仪公馆的。他的右手被炮弹给炸了。还好他心一横,用火一烧,把血给止住。现在胡乱缠着点绷带,没死算他命大。 程远山气急败坏转身看他,眼下是什么时候了,居然还开玩笑,我们明天都会死的! 但还没开口,王大力的一句话就堵住了他:“要小心,难民中有满人奸细。” 程远山皱眉头:“这你怎么知道?” 王大力神秘兮兮地看看周围:“我听到了。” 王大力虽然行动不便,但喜欢到处逛。几刻钟前,他路过程远山隔壁房间时,听到里面有翻东西的声音。这房间空出有三四天了,就摆了几件行李,这是谁在里面呢。 他好奇地推推门,反锁了。耳朵贴上去偷听,只听到一句话:“哈喇!”这可是满语骂娘的话,王大力和清兵对砍的时候,常听他们这样叫嚣着。敢情是清兵在偷东西,可王大力手上没刀没枪的,也没法硬来。 正好卫匡国路过,王大力一告知这事,番佬就怒了,雷厉风行地将门踢开。里面的人听到风声,跑没了,几件行李有明显翻动的痕迹,只粗糙地复了原位。 程远山撇撇嘴,他心思就没在上面,轻描淡写地解释:“应该是外面的清兵进来偷东西吧?这是常事。” 王大力摇摇头:“哪个清兵进来偷东西,会将翻过的东西复位的?这人不是兵,是贼。他不是来自于外面,而是隐藏在我们中间。也不知要找什么?” 王大力离开去试探别人。 但程远山却豁然开朗。要知道:自己房间隔壁正是龙先成的房间。想必是满人派了奸细想找到那件宝贝。 若是潜伏的奸细,刺杀了龙先成,而自己又抢先掌握了那件宝贝,活命的名额不就是我吗?程远山似乎看到了一丝活命的希望。 想活下去,没什么值得羞愧的,这是人的本性啊。 也不知什么时候,天空下起了阴冷的雪。 第3节 雪刚停没多久,刺耳的惨叫突然响起。 那时,王大力正站在大厅那块“来仪”的大匾下,和晋商李源聊天。等他赶了过去,龙先成房间门前已经集了很多人,隔壁的程远山也拄着拐杖,从自己房间踱了出来。 卫匡国喊了几句,见里面没人应,直接用备用钥匙开了门,但只能推开一条缝。一只血手有气无力从门缝中伸了下来。 原来,龙先成背靠门坐在地上,似乎已经陷入昏迷,左手捂着胸部,嫣红的血不停地从指缝渗出。 卫匡国急忙撕开他衣服。手刚拿开,一股血柱飞溅起来,糊了卫匡国一脸。这伤在左胸偏上,创口小巧,但止不住血,看情形是伤了肺叶的大动脉,致命伤没救了。 作为军队里混过的人,王大力挺惊奇的,这伤口边缘整齐,就是一个圆窟窿,中间的肉都没了,所以也就没法缝合。这凶器非刀非剑,却异常险恶。 眼见得龙先成一口气下不去,寒冬腊月的,卫匡国汗都出来了。憋了半天,总算吐出一句话:“东西?东西在哪里?” 龙先成环望四周,刚刚张开嘴,鲜血就从喉咙涌了出来。他的肺叶中现在完全充满鲜血,无法呼吸,也无法发声。 他将死去,王大力很清楚,死于窒息,淹死在自己的鲜血中,这是最痛苦的死法之一。 龙先成用尽最后一丝力气举起右手,颤抖的手指了指左手的袖口。他瞳孔突然扩大,身体有如触电般抽动起来,终于迎来自己的死亡。 卫匡国念了一段基督教的悼词,就慌忙去查尸体的袖口。 没有。左手的袖口没有,整件衣服也没有。卫匡国和众人在房间中到处搜索,翻出来的金锭子银锭子落了一地,但他还是一脸失望的表情。 王大力用冷冷的眼光看着屋中的人:公馆中每一个人都在这里,其中有一个人是满人奸细。这个人杀了龙先成,抢走了那件宝贝。 程远山倒是松了一口气,至少逃生的通路又展现在眼前。 因为只有程远山和王大力略懂西班牙语,所以被委托协助卫匡国。房间中很空,没有什么家具,除了几件行李外,就只有一对凤凰图样的花瓶和一张雕花大木床。房间还有一扇门,门外是个阳台,通往花园。一听到惨叫声,就有人围到门口,所以凶手肯定是从花园离开了。门没关,可以直接看到雪茫茫的花园。 有两行来回的脚印从阳台通向围墙的缺口,鞋的纹路不是很清楚,但很明显是清兵的马靴。 程远山指着脚印分析道:“你看,一定是个清兵溜进来干的。最近几天,这是常有的事。” 王大力摇摇头:“也许有个清兵来过,但他绝对不是凶手。这来回的脚印,脚尖和脚跟一样深,说明此人是不慌不忙地离开的。如果他是凶手,我们都围在门口,他应该会迅速逃跑,那脚印应该是奔跑的特征,也就是脚尖部分比较深。” 程远山冷笑道:“你看现今这城中,哪个清兵大爷杀人后会逃跑?再说了,如果凶手另有其人的话,他离开的脚印呢?” 的确,整个庭院除了那两行的脚印外,白白冷冷正是一片干净。 王大力卡住了。 这时,卫匡国拉住了王大力,示意让他帮忙翻译。 “大家听好,清兵已经下令,明天中午,我和教徒们将被迫离开回国。这里所有的难民,都会直接交给清兵。我很抱歉。”他停了一会,继续说,“对不起大家,我只能带一个人离开。不管是谁,只要能找回龙先成丢失的盒子,我将不追问任何事情,带他离开,还负责安置他的生活。” 王大力呆了,也用西班牙语问道:“即使他是杀人的凶手,即使他是清兵的奸细也无妨?” “也无妨!”卫匡国斩钉截铁地说,“因为这个盒子太重要了!你没见过,它说不定能……只要能找到,我就带谁离开!你帮我翻译。” 王大力还在楞着,这边程远山已经开始帮忙翻译,可是意义完全不同。 程远山指着卫匡国,告诉大家:“大家听好,这位官员说了,案件是清兵做的。大家少安毋躁,各自回到房间,锁上门,尽量不要外出。明天,这位官员将带一个难民去和清兵大官交涉,争取大家的安全。现在,大家回去吧!” 王大力一把拽住程远山:“你怎么能……” 话还没有说完,程远山装作不经意撞在了王大力受伤的手上,同时拐杖使个绊。王大力断手之后,还没找回平衡感,一个踉跄就倒在地上。 程远山装作扶他起来的样子,却背对着众人用手卡住了王大力喉咙上的穴位,恶狠狠地低声威胁道:“就我们两个竞争,不是更好吗?” 第4节 众人抬着龙先成的尸体离去后,程远山这才松开手。王大力爬起来,戒备着:“你就不怕那些人中有懂番语的?” “也就赌这一把。更何况就算有人听懂卫匡国的话,也不会说破——他也想独占这个机会。”程远山拄着拐杖,淡淡地看着他。 “你就这么想活吗?那为什么现在不杀我?” “为什么要杀你?就算你找到那个盒子,也无法伪装成藩国人。你脸上刻着金印,是个待罪之身,临时从死牢里拉出来充军的。清兵又不是傻子。” “可是,我已经找到那个盒子了。” “什么?”程远山大惊失色,没料到王大力乘机一口唾沫吐向自己眼睛。这是下三滥的招数,脸上有金印的王大力会使出来也不奇怪。 程远山下意识用手去挡。王大力乘机用腿勾住了他伤腿,绊倒在地上,摔得拐杖脱手。 程远山脚伤不便,就索性从靴中摸出尖刀,就地一滚,连环砍向王大力的左脚。 刀风凛然,非肉身可挡。王大力慌忙后掠。 程远山得势不饶人,左手一撑地面,利用反作用力鱼跃半空,右手挥刀追向王大力的腰际。 这一招分外狠毒,位置不高不低。跃起砍脚,俯下砍头,决无可避。 但听得叮咛一声,程远山这一刀竟然卡在了半途。原来,王大力用脚挑起了程远山的拐杖,硬生生挡住了这一击。 但拐杖看似木头所制,如何能发出铁器相击之声? 王大力握起拐杖,连退数步:“果然,你就是杀害龙先成的凶手。” 程远山辩白道:“我不是!你到时我不正从屋中出来吗?” “正是这个让我起疑。我到时,已是惨叫之后了。而就在隔壁的你,却这么晚才出来。” “就因为隔壁有惨叫,所以我才躲着,不敢探头啊。” “乱说!叫声响起时,你就在此房中。门口被围后,你只能从阳台逃到自己房间。这才是你出来晚的原因。你们的阳台相连,所以地上没有留下任何脚印。而你这金玉管就是凶器。” 程远山听见金玉管一词,就知道王大力已经了解了这拐杖的奥秘。 江南一带行商有跑旱路和跑水路之说,并不是指路上买卖或水上买卖,而是指保护货物的手段。那年代,盗贼横行,商人为了保护货物,各种手段都得使出。自己组织人马,用武力保护货物,被称为走旱路。利用官府背景保护货物,被称为走水路,就是取个顺水行舟的意思。程远山是跑旱路的,自然手上有几下功夫,也花大价钱买了几件宝贝兵器镇底。金玉管就是其中的一件。这拐杖实为合金所铸,底端去了遮掩,就是一锋利无比圆形剑刃。此兵器恶毒之处在于入肉后创伤为圆形,中间的肉会被管子的倒刺咬取,使得对方伤口无法封闭,最后多半流血而死。 “好,是我做的。”程远山只好承认,“但是我是自卫,因为他想杀我!” “事情是这样的,雪停了之后,我来找他,想打听一下情况。开始气氛还是蛮好的。”程远山回忆道,“可是不知我哪里惹怒了他,他一下子翻了脸,突然将我扭在地上。看他那神情,定要致我死地。还好拐杖就在身边,本想只是防备一下,但不小心就刺中了他的胸口。他大叫一声,眼见没气了。我害怕有人被叫声引来,于是匆忙从阳台躲回自己房中。” “你没有乘机搜查这个房间?”王大力不信地摇摇头。 “明人不做暗事,老实跟你说,要是有机会,我绝对会把这里翻个底朝天。”程远山是个真小人,“你说我杀了他也不假。虽说我是自卫,但其实我是想先套出那宝物的下落后再动手。可惜他居然自己扑上来。” “你哪里惹怒了他?” 程远山努力地回想:“实在没什么特别的。我就是看着外面,自言自语的道了一句,‘今天好大雪啊’。” “今天好大雪?”王大力若有所思地看向门外那两行清兵的脚印。 正在两人思索之际,门被轻轻地推开了一条缝,一团物体被丢了进来,就在程远山身边。他眼明手快地捡起来,发现是一个纸团,展开里面只有寥寥几行字。 但还没等王大力靠近,程远山已将其丢进口中,嚼烂咽下。 “你这是干什么?”王大力怒斥道。 “救命。”程远山阴沉着脸,不理王大力的指责,扶着墙一瘸一拐地独自走出房间去,连那金玉管也不要了。 究竟是谁丢来那张纸条,程远山又为什么不让自己看见。王大力思索着回到自己的房间。他并不想揭穿程远山的罪行。这一部分,他已经猜到了真相。 但一进自己的房间,他楞住了:房间中被翻得乱七八糟,床单被揭,连地上的毯子也被割开,被人仔细地搜了一遍。 这时,他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张纸条,质地和程远山吞下去的一模一样。上面有毛笔匆匆写就的几个大字: “袖口,满族方言中,和凤凰同音。” 龙先成死前,拼命指着自己的袖子,难道不是暗示东西藏在袖子中,而是暗示藏在有凤凰的地方? 王大力马上想起了房中那一对凤凰花瓶。 程远山吞下的纸条,是不是也是同样的内容?他一定也意识到这个信息,所以才拼命不让王大力看见内容——他想独占宝物。但他根本没有料到,王大力的房中,也被放了这一张纸条! 究竟是谁放的这张纸条,他为什么要这样做?更关键的是,他为什么不自己去拿那个救命的宝物? 第5节 夜深了,程远山还没有睡,黑着灯坐在窗口看着山下。城中并不平静,远远的几处火光撩起。刺骨的寒风吹来的尽是凄凌的哀嚎。 自己的妻子和两个可爱的孩子是否已经到了安全的地方?年迈的老人,是否吃得惯临时准备的干粮? 多思无益。 程远山换上黑色长褂,抽出早已准备好的尖刃,通过阳台进入了隔壁的房间。 他打燃了一个小小的火折子,感觉有点寒冷,觉得相比山下的城里,房间中静得可怕,仿佛这里死的不是一个人,而是几万人,几十万人一般。 床边印有凤凰的花瓶足有半人高,瓶中并无他物,于是程远山趴在地上,查看瓶子底部。 他兴奋起来,因为底部贴了一张纸条。他左顾右盼无人后,将纸条撕下。这纸条几乎和他吞进去的纸条一样,只是下面还附带了几行字: “远山兄,我也收到这种纸条。记住,不是一个,而是两个。” 落款是王大力。 于是,程远山顿悟了,马上意识到就在这黑暗深处,肯定还有另一个人在盯着他。 事情的关键之处其实很简单,用一句话就能说清楚——潜伏进来的不是一个满人奸细,而是两个! 之前的难民中,已经潜伏了一个奸细。他的目的就是拿到龙先成行李中的宝物。之前王大力发现有人在搜查这个房间,就是证据。 但是他没有得手。于是,清军又想出一个方法,就是再送进一个奸细——龙先成。证据很明显,他死前留言是用满语,这是因为他只想让另一个满人奸细知道内情。 真正的龙先成应该已经死在满人手上。满人从搜到的信件得出,西班牙人卫匡国从没见过龙先成本人,于是大胆地派出第二个奸细。这个奸细不仅要找到宝物,而且有可能计划混入卫匡国的教徒中。 这个奸细至少完成了部分任务——他已经找到了宝物的所在,并将它藏在公馆的另一个地方。他根本不用送出去,因为这个公馆几天后就会被清军接管。 但两个意外导致了他的死亡。首先,他意外地碰上了一个前来盗窃的清兵。证据就是那两行脚印。房间中没有争吵打斗的痕迹,所以应该是龙先成显示了自己的内线身份,将清兵斥退。 但是接下来程远山的来访,却让龙先成慌了手脚。程远山无意间看着窗外,感叹了一句今天好大雪,让龙先成认识到自己的失误。一旦那个脚印被发现,所有人都会知道他和清兵有来往。 龙先成想杀人灭口,正好可以嫁祸给已经走了的清兵。 但他万万没有想到,程远山其实会功夫,而且是抱着杀心前来。 龙先成死了,临死前用满语暗示了宝物的所在——袖口的同音词是凤凰。 但是,他的满族同僚却没有在凤凰花瓶中发现宝物。他认为这只有一个解释,就是宝物已被汉族难民中的某一人带走。 这个人是谁?清军奸细只有一个晚上的时间。因为第二天早上,这个人就有可能跟着卫匡国离开。 所以他不得已设下一个陷阱,就是将写着解读线索的纸条,发给每一个可疑的人。没有找到宝物的人都会因为揭开留言秘密而来到这个房间寻找。清兵奸细只需暗中观察谁没来,就能找出持有宝物的人。 这就是程远山和王大力会收到提示线索的原因。 于是,王大力推理出这个陷阱后,早一步在瓶底留下纸条点拨程远山。而他一个人守在自己房中,以身作饵等待清兵奸细的前来。 第6节 但王大力弄错了重点。对程远山来说,谁是清军奸细不重要,什么是真相也不重要。 重要的是,程远山要确保自己能拿到那个救命的宝物。 现在可以确定的是,清军没有拿到,王大力应该也没有时间去找。它还在这座来仪公馆中的某处。 那么除了两个花瓶,什么地方还有凤凰的存在? 程远山冥思苦想,总觉得来仪公馆中再无线索。等等!“来仪公馆”?来仪此两字的来处是何?有凤来仪,典出《尚书·益稷》“箫韶九成,凤凰来仪”。 箫韶为舜制的音乐。这里说箫韶之曲连续演奏,凤凰也随乐声翩翩起舞。这不就是明摆着的“有凤”吗!程远山忆起公馆大厅中悬着的“来仪”的大匾。 程远山来到大厅,站在桌子上,去摸大匾的背后,却意外地摸得两手空空,一个干净。 现在回想起来,那推论的确有点不对劲。满人都是蛮子,不通礼仪,如何能得知尚书中的诗句,设下这样的谜语? 他颇有些失望,再摸了几次,还是什么都没有,连灰也没多少。 这偏厅中许久都没有清理,大匾后应尽是灰尘,为何如此干净——除非已经有人捷足先登,取宝物的时候,不小心将大匾后的灰尘都抹干净了。 那个假龙先成说不定根本就是汉人,是投降清军的二鬼子。所以他知道尚书诗句也不出奇。他留下线索的时候,虽用了满语,但忘了另一个清军奸细未学尚书,才让王大力有了可乘之机。 程远山从桌子上飞掠而下,几乎忘了自己的伤腿,向着王大力房间跑去。 这家伙不会已经拿了宝物向西班牙人献媚了吧? 刚到走廊,就听到房中传来一连串的铁器相击之声,急促而沉闷。听起来,似乎是清军奸细在强攻。不过这应该正中王大力的下怀。他右手已断,左手不能持久,就应速战速决。 更何况王大力用的武器应该是程远山的金玉管。此武器一击必杀,所以只需静待对方露出破绽即可。 果然,突然间寂静一片。然后是身体倒地的声音。 程远山静静走到门口,房门开着,里面没有亮灯。因为窗外已是黎明,地平线上漏出血一般的光彩。 门口的地板上有一句尸体。瞅这嘴脸,应该是那个晋商李源,原来他就是满人奸细,程远山啐了一口唾沫。 “进来吧。”王大力面对着门坐在窗户旁,手里握着那把拐杖。因为背对着光,看不清脸上表情。 程远山拿刀的手放在背后,小心翼翼地进走来。他用的是小碎步,步子不大,所以伤腿不会对平衡有显著影响。 王大力伸出左手,捧出一个黑黑的事物:“拿去,这就是我在大匾后找到的。” 怕有诈不敢靠近,程远山探出背后的刀,将那东西挑了过来。 那是一个很普通的长轴木盒,经常用来存放绢书的那种,学堂中很常见。程远山脸色阴晴不定,望向王大力,“为何予我?” “这个你拿去给西班牙教徒看,就能和他们一起离开了。”王大力挥挥手,示意程远山离开。 “你不想离开?”程远山有点不敢相信。 “我?”王大力哑然失笑,“我也想啊,可是我怎么看都不像一个教徒吧。更何况我脸上还有表明罪犯身份的金印。好不容易一个机会,最好让给可能性比较大的人。” 程远山呆住了,他没有理解王大力的想法,但是脚下倒是不停歇地退出门口。“你不怕我私吞了这宝贝?或者将这宝贝卖给清兵换来荣华富贵?” “你看看就知道了。” 程远山将木盒置在地上,用刀尖挑开,里面果然是一卷的丝绢,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程远山见无异常,便借着晨曦展开绢书阅读。 映入眼帘的第一行字就是“扬州十日记”。 他吃惊地继续看下去。文章的内容是名叫王秀楚的人详细记下的清军攻下扬州后,屠城十日的场景。 “诸妇女长索系颈,累累如贯珠,一步一跌,遍身泥土;满地婴儿,或衬马蹄,或藉人足,肝脑涂地,泣声盈野。” 一字一句,似乎都有鲜血淌下来。 这难道就是现在城中发生的事情吗? “你还敢将此宝贝献给清军吗?”王大力嘲笑他。 绝对不能,甚至都不能让清军知道自己看过此文!否则就一定会被灭口。 “我把机会让给你,也是出于私心。我和清兵交战过,挡不住的,明朝气数已尽,华夏将沦入北蛮之手。”王大力抚膝长叹,“你看过此文,已经永无宁日,只能逃往外国。” 程远山咬着牙,知道事实确实如此。 王大力安慰道:“不碍事的,你懂外语,又是商人。你在国外可靠印刷贩卖此文为生。这也是我的一个心愿:只要此文广泛流传,总有一天,大清的统治会分崩离析。” 公馆顶上的大钟响了,已是黎明,卫匡国的最后期限。 王大力看着窗外的朝阳,静静地叹了一句:“你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啊!” 第7节 两个小时后,程远山坐在离城的马车上,回头眺望山上的来仪公馆。他看见一批批清军入驻公馆,他看见一批批难民被带到围墙旁边被斩首。他看见来仪公馆屋顶上插上了大清的旗帜。 马车迅驰,最后的景象是公馆突然燃起冲天的火光。 数年后,大清统治整个中国,于是大兴文字狱,《扬州十日记》等众汉书被禁,乃致国人对清军残暴屠城事件一无所知。 直至有心人士将此书由日本带回,才知有扬州十日屠。 乃后,即是清末。 第1节 对面的是一个年轻人,脸色青白,嘴唇毫无血色,显然是受到了极度的惊吓。此时这个人已经由于冲力的反作用而摔倒在了地上。看到自己的面前突然出现了一个人,连忙手脚并用地向后爬搡了几步。 “太好了!” 这是秦和音第一次来到二楼的所在,整个楼梯和地板都是木质的,踩上去的时候发出咯吱的响声,与这快要凝固的空气交织在一起谱写了一首恐怖的凄号之歌。 又是一阵死寂。空旷的房子内只能听见那阵阵的哭声,凄凉不再,惊恐有余。坐在地上的男子慢慢地站了起来,像是想通了什么,自嘲似的憨笑了一声,走到秦和音的面前伸出了手说: “你们几个,先找个干净的布把他盖起来。另外谁有相机?” 这个问题使得大家又回到了恐怖的深渊里,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没有人愿意回答。秦和音知道事情不妙,又大声地重复了一遍问题。这才促使刚才包人头的那个男生咽了一口吐沫,低沉地说道: “我是秦和乐的姐姐,我代替她来……” “怎么了?” “所有的人都在这儿了吗?” 一行人在女律师的催促下,战战兢兢地走到了二楼最里面的房间,一路上秦和音都在留意着走廊上的境况,二层左边廊道,也就是大家一直在活动的地方,L形状的布局中一共有三个房间,看样子可以推算出每一间的面积都不小,而且其中一间的门上挂了一把已经生满锈斑的铁锁。目的地在走廊的尽头,刚刚走到拐角处,突然队伍停止了脚步。 正要迈步走进去,突然一个人从里面连哭带嚎地冲了出来,和秦和音撞了个满怀。 “我可以撞开,这门不算结实。” 秦和音慢慢地拿出口袋里的手机,并保持了除手臂以外的所有部分都不作任何动作。“1”刚按了一个键,突然眼前一亮,一个东西飞了过来。本能的向一边躲闪,嗖的一声,回神之后看见一支短箭钉在了自己的脚边,箭头直接插进地板里,看那样子足有一寸多深。虽然说这支箭射得偏了,即使不躲也不会有什么事情,但是这也足以让秦和音吓个半死。 聚会用的别墅据说是俱乐部某个成员的家产,早几年的时候,这座山被承建商买了下来作为开发高级疗养区使用。但是由于资金的短缺,安全问题得不到保证,一个工人从脚手架摔了下来。之后警方介入调查,工程被封了快两年,案子结束了,赔款也付清了,但是国家禁止开采森林地区的条例也下来了。工程自然无法再继续,承建商赔个精光,于是把唯一一个本打算作为医疗中心的建筑改建成别墅之后,就吃糠咽菜去了。这山头被荒废了多年,杂草丛生,去年闹过一次虫灾,果树几乎全都被毁,风吹过时,空枯的残干发出恐怖的低吟声。好在没有乌鸦和墓碑,不然还真的像是吸血鬼的居所。 话音刚落,只听“哐”的一声,什么东西掉在了二楼的廊道上。楼梯上的几个人已经是惊恐之鸟,万受不得半点惊吓,听到这突如其来的响声,顿时全都连滚带爬地跑了下来,几个胆小的女孩儿更是藏掖到秦和音的身后。 “咚咚咚!” 如果不是妹妹的软磨硬泡,秦和音不可能会像现在这样狼狈。裙子被枯树枝刮破了,鞋子的高跟也被刚刚的石块撞得支离破碎。已经到了如此的惨地,却还是找不到那个简易地图上的别墅所在。 “我叫秦和音,是秦和乐的姐姐。你,你们确定这,这些不是拍电影或者愚人节的玩笑?” “你,你是谁?” 向前望了望,知道站在最前面的是一名叫林簌簌的女孩子。从一开始这名孩子就已经被秦和音注意到了,因为所有人的脸上都泛着不自然的红晕,只有她,是雪白的,或者说是没有血色的。人在短时间内遭受到惊吓,脸部会充血,但是如果长时间生活在恐怖的摧残之下,就会变得像她一样没有血色。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在王玮的尸体出现在大家眼前的时候,所有的女生甚至男生都发出了惨烈的叫声,只有她,秦和音记得很清楚,这个细眉长眼,略显白净的女生,一声没出,只是捂住嘴巴,之后像是哮喘病发作一样地瘫在了楼梯的台阶上。这不自然,第一次见到死人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而此时,又是她,挡住了一行人的步子,依然是双手捂住自己的嘴,慢慢地,双手转移到了胸口,几声粗气之后,这才颤抖地发出了声音: 良久,女律师颤抖地慢慢张开双臂举过头顶,并微微晃了晃手里的手机大声说道: 话音刚落,突然听到头顶上传来一阵急促而又杂乱的脚步声。秦和音吓得立刻蹲在地上,双手抱头企图护住自己。 “我叫李一卓,是这个俱乐部的部长,谢谢你救了我。” 还没站起身呢,这男人就劈头盖脸地向秦和音吼道。 “我不打,饶命啊!没信号根本就!” “真是自己吓自己。” “不是病人,是死人。简祖宇死了,被杀了。” 秦和音傻掉了。作为刑事大律师,死人她见得多了,但是这么新鲜的还是第一次看到。自己的呼吸急促了起来,腿部的肌肉也有些不听使唤了。等到那血做的喷泉表演完毕,秦和音慢慢地伸出了右手,用食指轻轻地碰了一下眼前的人。伴随着一声闷响,他倒下了。嗯,的确是死了。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秦和音根本来不及接受一个大活人死在自己面前的事实。现在应该怎么办?进去看看?他说“他们在”的时候死掉的,应该说明里面或者楼上还有其他人吧。或者,报警?如果报警的话,会不会和他一个下场啊?而且他说了自己要去报警,就说明他不是第一个出事的吧。这房子里一定有一个不喜欢别人报警到极点的危险人物存在。 “我,我是最后一个离开房间的,我嘱咐过小白,不要关上门的。” 这是在大家都稍稍安定了情绪之后,秦和音提出的第一个问题。 差不多一分钟过去了,在此阶段所有人都不约而同地屏住呼吸,以求不发出任何一丁点的声音。见半天没有动静,秦和音定了定神,呼了一口气,之后壮着胆子走上了楼梯。 “不,小白还在楼上,看着简祖宇。” “小子!干什么!占便宜啊?” “你干什么?” 声音是属于一个女生的,她显然是先看到了秦和音,之后才注意到旁边的那颗血淋淋的人头。可能是生平从来没有遇到过如此刺激的事情,一下子昏了过去,好在她后面的人及时扶住了她,不然就这样从二楼上滑下来,就算不死也是个流血事件。 虽然对方已经昏死过去了,但是秦和音依然回答了她的问题。并且试图寻找最后一丝希望,这眼前的景象实在是太真实又太虚幻了。可是她完全高估了对面楼梯顶上的那五六个人,他们早就已经被吓得魂不附体,一个个互相依靠地瘫坐在台阶上。良久,秦和音像是已经冷静了下来,并且知道了眼前的这些人虽然已经步入社会,但到底也只是二十四五的光景,在自己这边来看,不过是一些弟弟妹妹而已。如果自己不带个头的话,他们会一直这样傻坐着先暂且不说,关键是地上的这位不能就这么一直晾着啊。 危险,可能就存在在木门的对面,但此时已经顾不及害怕了。秦和音绕开人群,一个飞步冲到门前,用上全身的力气向木门的位置踹了过去。 “死丫头,回去弄死她,同学聚会自己不来。” 秦和音一边说着,一边就要上前去接触那群已经是半痴呆的人们。谁知刚刚走了一步,突然一声巨响从身后传来。房子的大门被什么人从外面关上了。就在同时,楼梯上噌地站起来一个身高快有一米九的男人,大叫着向门的方向冲了过来。秦和音实在是没有机会劝阻他了,只好算好他前进的轨道,并轻轻地探出脚去。果然“噗通”一声,对方摔出去一米多远。 秦和音没有去接住那只手,只是回报以微笑。并且再次放声要求坐在楼梯上的那群人赶快找来干净的布单好掩盖死者。几番推搡之下,还是李一卓跟着秦和音完成了这个即简单又困难的任务。女律师从一个人的口中得知死者名叫王玮,是俱乐部的一个干事,负责模拟法庭中检察官一职,据说当年在游戏中判了不少人的死刑,没想到今天自己却真真实实的身首异处。此时他正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白布掩体,但实在是没有人敢去将他的头部拼接回去,只能用一张床单蒙上去,之后就势团成一团放在尸体的上方。秦和音没有去计较这种分类包装的手法,她必须先了解情况,之后好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虽然目前连个事件大致的轮廓都没有描绘出来,但是她的心里十分清楚,只要走错一步,就极有可能全体丧命。 看着门板上厚厚的一层灰土,秦和音不难猜出,这别墅应该是平日里没有人居住的。外面的装潢也很老旧简陋,这么大的一栋房子,甚至连一个电铃都没有。再次用力地拍击门板,门竟然自己开了。这群孩子一定是玩疯了,怎么连门都忘记锁上了,这荒郊野外的倒是不容易出现什么歹徒,但是野狗野猪之类的生物可就拿不准了。 “我知道你可以撞开,但是还是不能出去,关门不是阻止你的行动,而是一种警告。他在告诉我们,如果轻举妄动,下场就和这地上的人一样。” “你是谁啊……啊!” “有人吗?我是秦和乐的姐姐。我来晚了。” 回答的人是一个女孩子,声音很细微,从她胸前的名牌上可以知道她叫余晓粒,担任控方律师。 “救你,现在这屋子里有人不喜欢有人出去。” 秦和音还没有完成自我介绍,就被对方劫走了话题。只见这人一边站起来,一边用惊慌的语气说道: “别管它了,反正也不碍事,就放在那里吧,太吓人了。” 原来妹妹读大学的时候参加了迷你法庭俱乐部,参加的会员也大多是一些非法律专业的法律爱好者们。时隔三年,已经在国外的妹妹突然想起了今天要聚会,便把身为刑事大律师的秦和音派了过来。本以为这个提议会被驳回,可没成想的是,这些奋斗在非法律行业的同学们竟然如获珍宝的同意了,并且对秦和乐的缺席毫不在意。 看见空旷的走廊上只有一幅残旧的油画时,秦和音自嘲式地笑了一下。 他的话没有说完,就听“呯”的一声脆响,秦和音看到自己视平线偏下的地方突然闪过一道刺眼的光,紧接着便是大片的玻璃从头顶上砸了下来。事情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没有时间躲闪,只能本能的用双手护住头部。三秒钟之后,缓过神抬起头来的秦和音看到眼前的人已经不能动了。他的样子和刚才的唯一区别就是,脖子上出现了一道很细的血痕。由于这道血痕并不是水平的,所以几秒钟之后,他的头沿着这个伤口向前滑了下来,掉在了自己的脚边。 “我这就要去报警,你先进去,看看,他们在……” “看着?楼上有病人?” 第2节 门没锁,所以秦和音这一脚没有真的使上力,身体一下子失去了重心,向里面栽了进去。还好不痛,可是这身上的衣服却不能再穿了,因为她倒在了一个人的身上。一个男生,看身材要比王玮更强壮一些,皮肤也更黝黑一些,两人的共同点除了性别一直之外,就是自己的头部都已经不在自己的肩上了。 如果邹与弦在场的话,秦和音一定就势晕过去,然后把所有后面的工作全都交给搭档去做。但可惜他不在,目前唯一有能力保持清醒并且有可能带领大家一起渡过这个难关的人就只有自己了。强忍着血液的腥味,和几次想要翻将出来的胃酸,秦和音尽量保持着平静地站了起来。 “我来得急,你们谁有换洗的衣服,借我一套。” “我去换衣服,谁有相机,找个人和你同行去拿,其他人,站在原地,不要做出任何动作。” 说完这句话之后,秦和音跟着一个叫韩婷的女孩儿走到了隔壁的房间里。刚要随手关上门,发现林簌簌和另一个女生就跟在自己的后面,原来这别墅虽然面积很大,但是格局安排却很有问题,毕竟以前是用来做医院使用,所以房间很少。大家只能按照性别排开,女孩们住在西边,男孩们住在东边。东面的走廊结构,与这边大体相同,三个房间,两小一大。只不过大房间被用来做了仓库,两个小房间倒是都可以使用,不像西边这里,第一个屋子被锁上了,无论如何也是进不去。 “簌簌,你是不是不舒服啊?” 秦和音换好衣服,并将之前的血衣装在塑胶袋子里。定了定神之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有些异常的女孩儿,她是否知道些什么,又或者她参与了些什么。自己还是不要惊动她,尽量从关心的角度出发,于是便有了上面的那句看起来无比自然的问话。 “没有啊,为什么这么问?” 林簌簌的语气并没有很生硬,且回答时并不避讳秦和音的眼神。这孩子不像是在撒谎,但是她的脸色又的确很难看。难道是自己多虑了?或许她就是个体弱多病的人吧。 女孩儿没有等她的回答,便从旅行袋里拿出了一个数码相机递了过来。 “只有数码的,可以吗?” “可以,我只是想自己留个底而已,毕竟不能把尸体就那么晾着,一会儿要处理的。” 秦和音对相机的确没有什么在意的地方,反倒是对方的那个大袋子,主人打开的时候,自己瞟了一眼,里面有换洗的衣服和简单的洗漱用品。可是妹妹和自己说的是仅有今天一天而已啊。 “你们为什么带这么多东西来?难道晚上还要住在这里吗?” 几个女生你看看我,我看看看你,都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好生奇怪。最后还是韩婷一边拿着腰带一边说: “我们是昨天晚上到的。” “什么?昨天晚上就到了?全部人?” “不是,男生们今天上午到的。” 这句话对于秦和音来说有无限的价值。粗略看来,就是女孩儿们都是昨晚就已经到达了。在这个阴森恐怖的宅子里过了一天。今天一早男生们到达,之后便开始出现了死人,一个接一个,不管凶手是谁,都给人一种他正在急于干掉这些人的印象。且到目前为止的死者都是男性。第一个死的人应该是简祖宇,自己对这起案件的认识基本为零,不论在时间上还是手法上都不知道具体细节。但是第二名死者王玮,他的死亡过程自己是亲眼目睹的,总体来说就是一个字,快。除了事发前一秒钟眼前闪过的那道细光之外,貌似也没有什么可以利用到的线索。而且最大的问题是,当时所有的人都在二楼客厅,包括当时依然健在的小白,根本没有人在大厅或者其他的位置。 “我再问个问题,之前你们听到我在大厅喊叫,是除了小白之外,所有的人都出来了吗?” 话音落地,却没有任何反映。几个女孩儿的脸上都出现了一丝诡异。几秒钟之后,林簌簌才用试探性的口气说: “你的意思是……所有的人?” “因为事发突然,我当时已经慌了,而且我们又是第一次见面,所以无法记得是否看到了所有的人。我只是想确定,当时是不是所有的人,除了小白,都已经在大厅了?” “是的。”“没错。” 女孩儿们纷纷回答着。但秦和音依然不能了解她们之前为什么对自己的问题有所反常,现在又为什么回答的声音如此细弱。 “谁是最后一个出来的?” “我。我是最后一个,之前我就说过了。您不是在怀疑我什么吧。我和晓粒是前后脚出来的,相差不到两秒钟。” “对的,我回头看过的,她们都跟在我后面。” 不需要林簌簌做更多的解释,已经有一个叫方懿的女孩儿替她作证了。这一点很容易理解,对于相对弱小的女孩儿们来说,出了这种事情,除了自己的平安之外,最希望的就是身边同样是弱者的人不要是始作俑者。但是如果她们说的都是实话,那么这第三起杀人事件简直可以说是诡异了。林簌簌离开的时候小白一定是活着的,虽然自己不记得见过什么人了,但是所有人到达大厅之后,没有人长时间离开过这一点自己是可以确定的。再看小白的惨状,这种死法绝对不是随便糊弄个鱼线或者蜡烛之类的东西就可以达到目的的。唯一有作案机会的就是林簌簌,但是她只有两秒钟的时间,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她要去割头,换衣服,扔凶器,这是不可能完成的。另外还有一种可能,也是秦和音最不愿意去思考的,那就是所有的女孩都是凶手,她们是一个团体,早到一个晚上,在宅子里部下天罗地网,等着男生们自寻死路。目前没有任何的一个证据能够打破这一猜想,而且如果这是事实的话,别说破案了,自己的命也不可能保得住。 “都准备好了吗?我们回去吧!” 因为事发突然,秦和音并没有仔细地查看过案发现场。而且目前最安全的方法就是所有人聚在一起,不管凶手到底是一个,还是一群,总不会出现自己孤军作战的场面。尤其是李一卓,人虽然憨傻了一些,但是总体看来还是有些靠得住的。 出了房间之后,秦和音故意放慢脚步,走在人群的最后面。就要到达拐角处的时候,她突然停住了,并且急促地说了一句: “你们都站住,谁第一个发现简祖宇死了?” 虽然所有人都站住了脚步,但是却不曾发出一个回答的声音。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了一个人的身上,那就是站在中间位置的林簌簌。只见她一脸严肃的表情中偶尔渗透出恐惧和幽怨的神态。快一分钟过去了,秦和音终于听到了她口中的答案。 “是我,您还是在怀疑我吗?我只不过是第一个洗漱完毕,最早到达客厅的,她们和我只差不到一分钟而已。” 一丝凉意从心底传到各个末梢神经。秦和音本来只是想突然发出一个问题,好看看这些人是否之前有串通过供词的嫌疑。可没想到自己之前那个可怕的想法等到了些许的认证。这群女孩很可能就是一伙的,而领导者,就是林簌簌。但是她们是如何或者何时达成这个恐怖的协议的?她们有什么共同的敌人吗?如果说林簌簌就是组织者的话,那么她又是如何决定要挑选什么人做伙伴的呢?就单纯的只要是社团里的女孩儿就可以吗?这样的话,为什么自己的妹妹没有收到这样的邀请呢?妹妹从小和自己长大,父母早亡,两人一直是相依为命,就连秦和乐的大学学费都是做姐姐的一点一点积攒出来的,所以她绝对不会出卖自己。如果说妹妹一开始就看出了什么端倪,也应该会和自己说起,那样的话,此行的目的就不是讲解一下法律常识这么简单了。 眼前的几个女孩儿还在意味深长地望着自己。她们美丽,聪明,可爱,却又令人毛骨悚然。 “我只是问问。没什么,一分钟的时间足够证明你的清白。那么男生们是什么时候到的?” “我发现简祖宇出事,就叫了。然后男生们和她们几个一起上来的。” 回答得很流利,且无懈可击,外表柔弱到至极的林簌簌此时给秦和音最大的印象就是,这个女人不简单,城府太深。一般的女孩儿在经过了这一系列的事故后,不昏迷已经算坚强了。而她,却完好无缺的依然保持着冷静的态度。 “男生们是分开来的吗?” “不是,据说是也同一辆车。” 这如果不是撒谎,那就是见鬼了。大家一起来的,但是其中一个人却在别人到达之前就已经在目的地,而且还死了。从时间上根本说不通。但是林簌簌又何必说这个谎呢,按照她的说法继续推敲下去的话,凶手就只能是前一天晚上就已经身在别墅中的女孩儿们了。 想来想去也无法弄清个所以然来,秦和音便拉着林簌簌一起走进了客厅。尸体还没有被触碰过,留在屋子里的几个人看来是听从了自己的吩咐,或者就是根本不敢去动什么。 “相机!” 几十次闪烁之后,秦和音交待人找了一个床单暂且把小白的尸身掩盖住。虽然大学的时候学习过简单的尸检,但是依然无法从小白的尸体中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衣服整齐,没有搏斗的痕迹,右脚的鞋带开了,且鞋面上有一个清晰的鞋印,但简单比对之后,发现那是他另一只鞋造成的印记。头部和身体完全脱离,已经滚到了尸体边上的墙角处。嘴巴张得很大,嘴唇发白,眼睛瞪得很圆,瞳孔有明显放大现象,很显然的是他在死前受到了极大的恐惧。再说伤口,秦和音壮着胆子拿起了那颗人头,屏住呼吸地仔细看了起来。伤口有两个,这不奇怪,除非有非常专业的工具和极其熟练的手法,否则所有斩首式的杀人方式,都是在人死后才割掉其头部的,不然在锯开脖颈的时候,不可能保持安静。奇怪的地方不在这里,而是在锐器的行凶轨迹上,致命伤,也就是割断喉咙的那一道血痕,可以说是整整齐齐笔直的一刀。普通在受到袭击时一般都会挣扎,更不要说是刀架在脖子上的时候了。但是如果被害者挣扎了,就不可能出现如此完美的伤口。刚才检查尸身的时候已经可以确定了,衣服没有褶皱,说明没有挣扎,但是他已经左脚踩到右脚上了,这说明他在遇害前试图逃跑过,可是为什么所有逃生的迹象都表现在了下半身呢? “你们谁知道小白生前有什么疾病吗?” “这两天在感冒。” 回答的是李一卓,且声音中带着自信。 “感冒没有用,我是说有没有什么骨折或者伤筋之类能够影响到活动的疾病。” “没有,只有我和他会开车,来的时候,我们是换班开的,他不可能有行动问题。” 看来半身不遂或者手臂骨折之类的作弊式猜想是不可能的了。但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诡异的现象呢?难道是想要逃跑的时候,被凶手打晕了?自己没有在头部发现别的伤口啊。强忍着恐怖捧起头颅在嘴巴附近嗅了嗅,也没有什么奇怪的气味,迷药使用的可能性也可以排除了。表面上来看,应该是小白看到凶手之后想要逃出房间,但是不幸被逮到,逮到的一瞬间直接完全放弃抵抗,之后被杀。这不太能说得通,而且更奇怪的是,凶手为什么要斩去头部,喉咙的一刀已经致命了。目前确定能有行凶机会的人只有最后离开客厅的林簌簌,和中途去寻找包裹物的李一卓和一个叫吴楠的男生,但也只是短短的两三分钟而已。不管凶手是谁,他的行凶时间都是很有限的,这样解尸的做法对于凶手来说是很危险的。 “李一卓,你们当时去找白布的时候,是一起的,还是分开的?” 听到这个问题,被问者轻叹了一口气,就好像是早有预料,结果真的被问到了一样。 “分开的,但是时间很短,您不是要说我们两个其中一个人利用这点时间就把这事儿给办利索了吧。而且我当时去的是东边,更不可能了。” 在此事上撒谎,无疑就是赌博,虽然自己当时没有留意他们的行动轨迹,但是大厅里还有那么多人,难免会有人看到的。此言一出,李一卓的嫌疑的确是基本洗刷了,但对于吴楠来说,这简直就是控诉。而此时的他,也的确紧张了起来,说话的口气也变得结结巴巴的: “我,我虽然去了西边,但,但也不是我啊。” “那么你有来过客厅吗?” “没,没有啊。我还没找完她们的宿舍,就听李一卓叫我了啊。” 这吴楠身材很瘦小,一脸书生气,说到这里已经是快要急得哭出来了。 “一定不是他。” 搭话的人是韩婷。只见她一边说,一边走到吴楠的身边,轻轻地拍了拍对方的后背,就像是长辈在安慰一个受惊的孩子一样。 “吴楠从小就是虔诚的佛教徒,而且胆子比女孩子还小呢,不可能是他。再说了你看小白什么身材,他什么体格,打架都够不到小白,更别说杀了他了。” 韩婷的话不是没有道理,而且她所说的这些,秦和音也早就想到了。只不过事情发生到现在,自己所能掌握到的线索实在是太有限了,所以不能放弃任何一种可能。 “我不怀疑他,更不想为难他,但是大家应该都和我一样,想要活着离开这里,那么就请配合我,诚实回答我的问题。只有这样,我才能保护你们的安全。” 两个人都没有回话,但是吴楠已经收住了眼眶里即将决堤的泪水,并向秦和音的方向点了点头。 “那么我就继续了,你到达西边的时候,客厅的门是关闭的,还是打开的?” “不知道啊,我动作比较慢,还没有到这边就已经被叫回去了。” “好吧。那么李一卓回答一下,为什么要叫他?” 这问题对秦和音很重要,但是在李一卓眼里,不过就是个玩笑。所以才会在这充满了血腥味儿的屋子里无奈地笑了一声: “我找到了,当然要叫他,他胆子很小的,上学的时候就是这样。” “那你为什么不叫个胆子大的和你一起?” “胆子大的都死了啊,我总不能叫女孩儿和我一起吧!” 算了,如此问下去,也得不到什么有效的答案。小白的死,和王玮一样,到目前为止,时间上都无法说得通,所以,无解。 第3节 虽然已经死了三个人了,但是这些孩子们依然不敢太接近尸体。这也是当然,凶手喜欢把死者弄得血淋淋的,实在是让人无法适应。没有办法,谁让自己是这群人中年龄最大的一个呢。秦和音接过白布单之后,小心翼翼地将小白的头部托了起来,为了照顾其他人,避免让他们看到切口的部分,所以自己好心慢慢别过身去,想要背着人群完成这个动作。可是没想到,秦和音刚刚向众人展示了自己的秀发,所有人都听到了“咚”的一声,之后就看到小白的人头应声落地,咕噜咕噜地滚到一边去了。 “啊!” 不知是哪个女生,再也忍不住一次又一次心灵上的摧残,大叫了出来,之后所有人连锁反映一样地全部乱了起来,吴楠更是哭着想要逃到屋子外面去。 “大家都别乱!原地站着,她没事儿!” 李一卓的这一声还算有些作用,至少大家都安静了下来,但是依然互相拉着衣角,尽量地缩到后面去。 “秦姐,你怎么了?” 秦和音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因为她的耳朵在轰鸣,嘴巴在颤抖,全身的毛孔都张开了,感觉到头顶的天灵盖瞬间冒出一股虚冷的汗水,之后顺着皮肤一直流到脚底。 所有的这些感觉,全部来自于眼前的这个人。简祖宇,他此时正在看着自己。而且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的嘴角上翘,也就是说,他在笑。一个死人,在盯着自己微笑。 身后有很多人在说话,大体的内容就是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秦和音根本就听不进去。此时她的目光和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了简祖宇的身上,甚至连呼吸都省略了。 将近两分钟过去了。秦和音终于重重地呼出了一口气。刚才憋气的这段时间里,对方没有任何动作。自己一直是游泳爱好者,简祖宇如果是装死,不会比自己憋气的时间还长。而事实也证明,简祖宇的的确确已经是个死人了。 “你们发现他之后,有动过他吗?” 秦和音恢复理智之后,提问的同时,也不忘了去把刚刚被自己“扔掉”的头颅捡回来。她虽然有多年的刑事案件处理经验,但也到底是个女孩子,胆气和思考能力都不如自己的伙伴邹与弦。所以在包裹小白脑袋的时候,还不忘小声对其说“别见怪,我会尽全力帮你洗冤的”。 “我们都没动过,除非是小白。怎么了?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李一卓现在简直就成了众人的代表,且此时他说话的当下,其他人都躲在他的身背后。 “你们发现他的时候,他就是笑的?” 这次连李一卓都没有了声音。大家互相张望着,却都不敢再去看一眼简祖宇的脸。 “可,可能是吧,说实话,我们都没有注意到这点。” 说得有道理,毕竟简祖宇是第一个死的。而且发现之后就派了王玮去报警。紧接着便是一连串的杀人事件发生,的确没有时间更没有心情去好好端详死者的面部表情。但自己也绝对不能相信,这是小白生前的恶作剧。中国人的大忌就是欺神和骗鬼,谁有那么大的闲心去帮死人摆弄出一个笑脸。话虽如此,但是简祖宇的确是微笑的,而且笑得十分诡异,他的死因是正面心脏部位中刀,就是说并不会瞬间死亡,大概要等一分钟左右才会断气。一般的遇害人会在这个时间里挣扎或者留下凶手信息。但是简祖宇却是用来微笑了,为什么?难道这个微笑就是他要说的话? “谁能告诉我男生进入别墅的顺序?” “后半段路是我开车,到了之后大家下车,然后我就去停车了,我只知道我是最后一个进来的。” “李哥说得对,我们大家一起进来的,但是因为路上没有休息过,所以大家一进来,有的找卫生间,有的找水喝,就全都分开了。后来听到簌簌叫了,才聚集到这里的。” 吴楠的情绪已经平稳些了,但是眼角处依然挂着泪痕。 “好吧,大家都出去吧,我一个人留下就可以,我要再看看现场。所有人全都到女孩的宿舍去,不要分开,有人要出房间的话,最少要有一个人陪同,知道了吗?” 当其他人都已经离开,秦和音正打算好好研究一下简祖宇的尸体的时候,突然她发现屋子里还有另一个活人。就站在门边的角落里,一身洁白的装束,面容十分清瘦的一个中等身材男子。秦和音望向他的时候,对方报以一个温柔且令人舒服的微笑。 “你怎么没出去?” 在秦和音的印象里,这应该是最后一个不知道名字的人了。出因为他并没有像其他人那样佩戴一个胸牌。 “我说你怎么没有出去?” 走近了一些重复一遍问题,可是对放依然没有回答,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小本子,掏出随身携带的原子笔在上面写了些什么: “我听不见,也没法和你交谈,我叫秦艺。” 原来是个聋哑人,看这帅气的外貌,真是可惜了。为了照顾残疾人,秦和音也接过了纸和笔,写道: “你怎么不出去,不害怕吗?” “没关系,不能把你一个女人留在这里,我陪你吧,顺便帮他们守灵了。” 这个人的胆子倒是挺大的。既然如此,秦和音也就尊重对方的意愿,实话讲有个人在这里陪着自己,的确有些安全感,毕竟这两具尸体都是那么的不寻常。 秦艺既然是个聋哑人,自然会保持安静。开始的几分钟,秦和音还频频和他点头示意,见对方也没有什么建树性的回应,便干脆放若自然,不再去理会。小白的尸体已经包裹完毕摆放在桌子下面,以自己的尸检技术恐怕也难以再发现些什么。还是从简祖宇的身上下手吧,毕竟只有他的案件是最简单的。以目前所掌握的信息来看,应当是李一卓停车的时候,其他人一起走进了别墅,之后由于各种私人问题而分开,其中简祖宇直接来到客厅,凶手尾随,然后杀人。整个过程看起来并不需要太多的时间来进行,但也并不是毫无风险的,客厅这个案发地应该是随机而定的。凶手在行凶的时候无法确定何时会有人出现,如果是自己,绝对不会这么着急动手,既然是个聚会,那么单独相处的时机有的是。这还不算什么,让人琢磨不透的地方还有很多。比如就像吴楠说的那样,大家进入别墅之后,有人要上厕所,有人要找水喝。但是为什么简祖宇就直接来到了客厅呢?是有人在此前就和他约好的?那么他为什么不先去和女孩们打个招呼呢? “你们在来之前,有人通知过要先到客厅集合吗?” 秦艺看了看问题,接过笔,在本子上写道: “有,但只是邮件中提到一句而已,不一定大家都注意到了。” 这就不难解释为什么简祖宇直奔客厅了,不过反过来对于凶手来说就更加不合理了,既然大家说好了在客厅集合,那么就算女孩们还没有起来,那几个上完厕所喝完水的也会马上出现啊。想到这里,秦和音走到简祖宇陈尸的地方蹲下来,仔细看了看伤口,竟然有四处之多。简单模拟的话,应该是凶手正面接近简祖宇,伸手抱住死者之后,连续在心脏的位置捅了四刀。死者有少量挣扎的痕迹,最诡异的地方就在于经过了四刀直刺心脏的洗礼,简祖宇竟然依然保持着微笑。 还是毫无头绪,秦和音无奈地站起身来,转身的时候又看到了墙角处的秦艺,再一次地感叹如此完美的外表时,突然好像意识到了什么问题。秦艺的身高,应该有一米八五左右,再看看简祖宇,差不多一米七五到一米七八左右,虽然相比之下是矮了一些,但在这群人里也算是第三高的了。一刀插在心脏上很正常,四刀的话,如果是半拥抱的姿势就很难做到了,除非凶手高出被害人三十公分左右,但是这宅子里的确不存在一个两米以上的人类。难道简祖宇被害的时候是坐着的?检查了房间里的几把椅子,除了腿脚的部分沾上斑点血迹之外,椅背和椅面的地方都是白布罩着的,很干净,别说血迹,连个褶皱都没有,看来底部的那些血点也是小白被斩首时大量喷发血液造成的吧。要说这凶手也的确很有意思,看起来思维缜密,却有很多不合理的动作,但是这些不合理又被完美地掩盖住了。首先就是凶器,至少应该有三件,现在只有一把匕首插在简祖宇的胸前,其他两件全都不翼而飞,另外就是衣服,死者流出这么多的血,粘到凶手衣物上的可能性很大。那么凶手是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换的衣服,染血的衣服又是如何处理的呢?这里虽然是个仿欧式的建筑,但是并没有那种老式的壁炉存在。难道是扔到外面去了?想到这里,秦和音突然眼前一亮,一定是这么回事儿,不然为什么凶手要阻止人离开别墅呢? 刚要行动去检查每一个房间的窗户,突然一个更可怕的念头产生了,脚下一软,一个踉跄向门的方向倒去了。秦艺看到此番情景,马上跑了几步,瞬间蹲下身体,接住了秦和音。这一接不要紧,吓得女律师立刻挣扎地站了起来,因为现在最值得怀疑的人,就是眼前的这个聋哑帅哥,只有他的衣服上没有名牌,很可能就是因为沾上了死者的血而被处理掉了。 “你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害怕我?” 秦和音看了对方递过来的纸条,心想这家伙的观察能力很强啊,自己只不过就是躲了一下,就被发现是惧怕对方而造成的了。 “没什么,只是不习惯被男人触碰。而且你的手很凉啊。” “我从小贫血,而且聋哑人的体温一般都是比较低的。” 几句话说得秦和音又有些不好意思了,倒显得自己是小人之心了。但尽管如此,秦艺依然是有嫌疑的。而再次环视房间的时候,发现所有的通气窗口都设立在墙壁的顶部,且都为细长的形状,头根本就伸不出去。这样一来,要检查建筑外围而没有工具的话是不可能的了。 虽然不知道这是谁家的别墅,但眼前的这个年轻人到底比自己跟主人更熟识些,所以秦和音拿出香烟的时候,礼貌性地摆了摆,意在征求秦艺的意见。很快,她得到了默许的回答。 秦和音只有在烦心的时候才会吸烟,而此时正是她最烦心的时候。案子别说进展,连下手点都没有,一切发生得都太快了。从自己参与的第一个案子开始,就完全被凶手玩弄在鼓掌之间,每个有嫌疑的人都最多只有一两分钟的自由活动时间,在这种苛刻的条件下,凶手是如何神不知鬼不觉地完成杀戮的呢。想到这里,突然觉得手指的位置传来了一阵灼痛,原来是香烟已经燃烧殆尽。一个下意识的本能反映,秦和音迅速扔掉了烟头,不巧的是,一个完美的弧线之后,烟头正落在了简祖宇的身上。秦和音连忙跑过去,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伸出手去想要拍掉火星儿。就在手指触碰死者衣服的一瞬间,“呼”地一声,衣服伤口的位置竟然烧起来了,眼看火苗越串越高,秦和音只能放弃之前的行为,站起身连连用脚将火苗踩灭。 “好奇怪啊,为什么会烧起来了。” 灭火完毕,秦和音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转身看到秦艺正在对自己微笑,并一直用手指点着自己的手腕,这好像是一种示意,难道他比自己先想到了什么?火?这火的确烧得奇怪,还有什么?点着腕子应该是说手表,时间?日期?今天是四月一日。 “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呢!快!叫所有人过来。” 喊了半天见对方没有动静,这才想起来他的耳朵听不见,有动静才真是出鬼了。但是由于实在是太兴奋了,所以出门时依然不忘对秦艺说: “你站着别动,我去叫他们。” 秦和音的心里已经有了凶手的大概轮廓,但可惜现在有的只是推理,确凿的证据还没有找到,更重要的是,就算是推理的部分,也只是破解了凶手杀害简祖宇时所用的诡计,至于其他两人依然毫无头绪。所以秦和音此时面对站在客厅里满怀期待的众人,心里显得有些没底。但这也没有别的方法了,这里没有办法报警,甚至无法踏出别墅一步,为了大家和自己的安全,只能先将凶手逮住,然后争取在心理上找到缺口顺藤摸瓜吧。 第4节 “我已经知道杀害简祖宇的人是谁了。” 一句话说出来,所有人瞬间炸开了。 “他在哪儿?我帮你去逮!” 最先说话的人是李一卓,从他的口吻中可以看出来,目前这些孩子们依然认为所有的事情都是外人所为,这也难怪,因为从表面上来看,所有的人都有不在场证明,根本没有足够的作案时间。自己之前也是上了这个当。 “不用逮,就在我们中间。” “什么?不可能吧,我们都是老同学,谁有这么大的仇恨啊。而且大家都是一起来的啊,你不是怀疑昨天到这边的女生吧。” “没错,如果像大家说的这样,简祖宇一来就直接上了二楼的客厅,之后被杀的话,这在时间上来说,根本就没有做案时间,女孩们一直都是集体行动。你们男生虽然一进门就分开了,但是这么短的时间内,杀人之后重新回到大厅和其他人会合,是无法完成的。但是我要说的是,所有人都被骗了。” “被骗了?被谁骗了?” “凶手骗了简祖宇,然后简祖宇骗了所有人。” 见众人都是一副无法摸到状况的样子,秦和音没有等人应答,便接着说道: “这本来是一个愚人节的玩笑,简祖宇负责装死吓一吓大家,所以进入别墅之后,其他人都去做别的事情了,只有他一个人直接来到这个房间,靠着墙边扮起了死尸。” 很显然的是,在场的所有人都无法接受这个说法,因为此时此刻简祖宇的尸体都躺在那里,如果真的是装死,那么玩笑已经被戳穿了,为什么他还不站起来呢。 “不用猜了,他现在是真的死了。” “怎么死的?” 发声的是方懿,一脸疑问的同时,也不忘向旁边人的方向挪了挪,就好像是上课的学生提错了问题一样。 “被杀。这件事情从表面上来看,是大家发现简祖宇死了,然后就派人跑去报警,本来玩笑已经可以结束了,犯不上惊动警方。但是凶手的目的不止一个,王玮也在猎杀的名单之内。碰巧他遇害的时候我正走进大门,所以你们由于我的叫喊一起下楼去了。之后小白在此期间被杀害。这样看的话,两个案子都没有足够的时间。但是如果简祖宇的被杀是在小白遇害之后才发生的,就不难解释了。” “那小白又是怎么死的?” 一个颤抖的声音发出,吴楠显然是依然无法习惯这个房间里的味道,脸色很难看,头上的汗珠嘀嗒嘀嗒地往下掉落,韩婷看他难受的样子,便从随身的小包里拿出了手帕,刚要去帮他擦拭,就被吴楠推了回来。看起来他此时是屋子里最紧张的一个人了。 “小白是被简祖宇所杀。这是从时间上唯一可以说得通的方法。骗杀,凶手设计出假死的计划,与简祖宇商榷共同杀掉小白,但真正的目的是同时除掉这两个人。” “那么你说的凶手又是谁呢?” “别再问了,就是你。” 吴楠听到这里,脚已经软了,他本来就是一个胆小的人,看到秦和音直言不讳地指认自己,一时间根本就不知道要做怎样的应对。 “不可能,他胆子这么小,还是佛教徒,平时杀个蚊子都不敢,怎么可能去杀人!” 说话的是韩婷,她好像对这个瘦弱的男孩子有异于旁人的好感。当下更是摆出了一副要保护弱者的样子来。 “我做了这么久的律师,我很明白一个道理,杀人者并不需要有凶恶的外表和坚韧的内心。很多时候,弱者的反噬才是最凶猛的。” “这些都是你的推理而已,有证据吗?” 这句话真的问到秦和音的痛楚了,自己其实就是只有推理而已,使用的方法也是最肤浅的排除法。不过在发表意见以前,自己就已经想到了世界上没有痛痛快快认罪的杀人犯。事已至此,只能用少得可怜的证据去尽量套出一些别的信息了。 “如果你们谁的胆子大,可以去看看简祖宇的伤口附近,那一摊摊的红色,并不完全是血液,还有油彩,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我的烟蒂掉落在上面会立即燃烧起来。正常杀人的话,谁会再用彩漆去泼死者,所以我才说你们第一次看到的简祖宇,他还没有死,只是化妆成死人罢了。” “那又怎么样,身上有彩料就一定是装死吗?” “再有就是他的中刀位置,一共四刀,如果死者是站立的姿势被刺,那么凶手最少需要两米的身高,在这里没有那么一个人,也不见有哪个凶手会为了达到这种目的而去踩上高跷。所以由此可以推断,死者遇刺的时候,依然保持着装死时的坐姿。也就是我刚才所说的,凶手再次返回时才动手杀人的。而在大家离开之后,唯一一个有机会回到这里的人,就是吴楠。” “真好笑,这最多就是证明了他装死的说法。吴楠回来过,的确,但是这也是听了你的建议去找被单而已。如果他是凶手,那么你就是主使!” 秦和音算到了吴楠会反辩,也感觉到以自己的口才和经验,一定会把他说得哑口无言从而认罪。但是她漏算了韩婷的存在,确切地说,是没有想到他们之间的感情问题。看着眼前的这个无知的女孩为了心爱之人而对自己频频发难,秦和音没有马上作答,平稳了一下心情,做了一个深呼吸,之后只能把那张本来没有什么把握的底牌亮了出来。 “吴楠,我问你,你说过,你在和李一卓分开行动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进入过这个屋子,甚至连拐角的地方都没有到达就被叫了回去,是吗?” “没错,他是这样说的,事实也正是如此。” 韩婷的包庇已经到了无赖的地步,其实此时的她心里也有些动摇了,但是为了这个自己朝思暮想的男人,即便他真的是杀人者,也要为他抗争到底。因为在她的心里,吴楠就算杀了所有的人,最后也会牵着她的手,一起离开这个罪恶的地方。女孩在恋爱尤其是暗恋的时候,就是容易产生这种护家的不理智行为。 “那么我再问一下,第一次发现简祖宇的时候,吴楠是什么时间进入这个房间的。” “在我之后,怎么了?” “好,之后我到了别墅,在大厅里叫喊,你们离开的时候,林簌簌是最后一个离开的,当时的门是开着的,对吗?” “没错,是我最后离开的,我还交代了小白不要关上门。但是回来的时候门却是关闭的。” 林簌簌说话的语气有些不耐烦,毕竟这已经是秦和音第三次扔出这个问题了。 “很好,接下来的一次大家集体进入,是我踢开的大门,之后发现小白的尸体,我提出要去拿相机,并且换衣服,留下来的人,有人去触碰过大门吗?” “恐怕我有,我是靠在门上站着的。” 回答的是余晓粒,这是秦和音没有想到的地方,本以为没有人触碰过大门。但是这句话也无形中帮助了自己接下来的说辞。 “别的人都没有碰过对吧?” “应该没有。” “很好,那么我们就保持住这个大门,谁也不要去碰它,我敢保证,这上面有吴楠的指纹。如果他说的是实情,自己在找床单的时候没有回到过这里,那么门上有怎么会出现他的指纹?大家出去的时候门是开着的,回来的时候却关上了,小白已经死了,那么唯一一个有机会在关门时留下指纹的人,就是凶手。” 听到这句,吴楠彻底放弃了,虽然都是韩婷一直在替他说话。此时的房间里异常安静,甚至可以隐约地听到他怦怦的心跳声。 “有指纹又怎么了?说不定……” “算了,我认了。” 吴楠摆摆手,阻止了韩婷的发言。而就是这个轻微的动作,也使得秦和音终于松了一口气。他认了,太好了,其实自己根本就没有什么把握,完全是欺诈式的诱导审问。 “人是我杀的。我该死。” “你干吗要认呢!你是被她欺负地认了是吗?其实不是你做的对吧,你有苦衷的吧!说啊!说出来啊!” 不论韩婷如何摇晃,锤打自己,吴楠的脸上,再没了一丝表情。他的确不适合作杀手,秦和音也确实相信他有足以让人信服的杀人理由。这样一个禁不起风雨的孩子,拿刀杀人,而且还杀得如此残忍,如果不是他亲口承认,谁也不会相信的。 “啪”的一声,吴楠只感到脸上一片灼痛,应声向旁边倒去。起来时才发现面前站着的是李一卓。 “你小子也有今天,我一直当你是弟弟看待,大家都是同学,你竟然也下得了手!还不赶快向大家道歉,祈求原谅。要把他绑起来吗?” 这最后的一句,显然是说给秦和音听的。而秦和音也的确没有想到李一卓这个时候也会护着这个看起来弱小的学弟。但杀人者,必须得到制裁,至于原谅,那已经是赎罪之后的事情了。 “目前不需要绑起他。他还没有交待完罪行。说吧,你们如何商议谋杀的小白,还有王玮是怎么死的?” 其实这才是秦和音最想知道的事情,眼前这个已经泄了气的少年,就连自己也不得不佩服他的手段。那么短的时间里,竟然可以诡异地致三人于死地,且没有留下任何绝对性的证据,如果他的心里素质足够强大的话,恐怕这别墅里发生的一切就只能是个死案了。 空旷的房间里,一直在回荡着悔恨者凄凉的哭声。但没有一个人上前去安慰他,就连那个深爱着他的女人也只是在一旁默默地垂泪。因为秦和音刚刚的话点醒了在场的每一个人。没错,这个哭泣者,并不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可怜人,而是一个深谋远虑,痛下杀手摧残了三条人命的弑鬼。谁也不敢肯定,当哭声结束的时候,伴随着的是不是再次泛起寒光的匕刃。 “我承认,简祖宇的死是我所为。” 哭声哑止,一个稍微平稳的声音终于从吴楠的口中发了出来。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知不知道我,我……” 这次轮到韩婷放声大哭了起来。 “我不知道,如果知道,我不会这么做的。我直到刚才都不知道你也喜欢我,从上学的时候我就一直注意你,但是我的家庭和你相差太远,所以我一直不敢开口和你说话。现在我有了不错的工作,生活条件也提高了,当我满怀信心要去正式追求你的时候,却发现你已经和他在一起了。” “我们早就分开了啊!你为什么这么傻啊?” “分开了,我也知道,但是我无法容忍一个男人在和女人分开之后,说出那么多侮辱的话。你知道你在他口中是什么样子吗?你知道我喜欢了你这么多年,我接受不了这些吗?” 不论如何,事情已经发生了,秦和音多少也能感受到杀人者心里的压抑,但是这些都不是杀人的理由。爱情磨灭了,谁都会感到难受,甚至生不如死,但至少我们还有机会重燃爱火,如果是生命消逝了,就真的没有办法弥补了。 “可能我现在说这些,你们会觉得我残忍,但是我还是要说,小白的死是为什么,王玮的死有是什么原因。” 吴楠轻轻地推开抱住自己的韩婷,定了定神情之后回答说: “我没有杀小白,王玮的死也和我没有关系。” 这算什么?苟延残喘?秦和音以为事情已经接近尾声了,怎么也没有想到对方会如此回答。 “我再残忍一些,我明明白白地告诉你,你现在的罪行,拿到法庭上已经可以判处死刑了,所以你没有必要隐瞒其他两条人命。” 秦和音真的是没有别的办法了,不然也不会说出这种违反职业操守的话来。可惜吴楠的态度并没有什么转变。 “秦姐,虽然我不是做法律工作的,当年加入这个俱乐部也是因为韩婷的原因,不过怎么说我也有些法律常识,我知道我的下场,所以我没有必要说谎。我真的没有杀小白和王玮,而且既然已经这样了,我就再说一点大家不知道的事情,那就是我进来行刺简祖宇的时候,小白已经死了,但是头没断。” 一句话把秦和音之前所有的假设全都瞬间谋杀掉了。简祖宇就算是杀死小白的凶手,但是又是谁割掉小白的头的呢?第二次回到房间的时候,首先冲进来的可是自己啊。吴楠行凶的时间已经很有限了,不可能有时间再去锯掉头颅的,而且这么做对他来说也没有任何意义啊。 “你在撒谎吧。按你的说法,杀害小白的就另有其人了,如果不是简祖宇,那么他看见小白被杀,为什么还要继续进行你们装死骗人的把戏?” “我没有说谎,我的生命已经开始倒计时了,所谓将死吐尽良心话,说谎对我一点用处都没有。我进房间的时候,简祖宇是睁着眼睛的,身体一动不动,就像是被人点了穴一样,可能是看到小白被杀吓到了吧,那个惊恐的表情我不会记错的。我的时间有限,只能按计划进行,但是当我捅到最后一刀的时候,我发现他竟然笑了。说实话,这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太可怕了。” 第5节 完了,这下子全乱了。本来是想顺藤摸瓜的,没想到却摸到一个大麻烦。本来的案子只是时间紧迫,凶手需要极快的行动能力,但是现在变成了根本就没有时间,空间还可以人为的缩短距离,但是时间不可能被烧成灰烬。吴楠离开房间之后,屋子里就剩下两个死人了,小白的头是怎么掉的?想来想去,目前唯一的怀疑就只能落在李一卓的身上了,如果这个别墅有一条只有他才知道的密道,可以从东边直接来到西边,那么他就有可能在寻找床单的时间里实现斩首的动作。但是这对他有什么意义呢,时间上也还是不现实啊。 “吴楠,你杀死简祖宇的凶器就是他胸前的那把刀是吗?” “对,本来是插在衣服后面肚子上方一点的泡沫里,泡沫已经让我扔出去了。” “那你的身上为什么没有血迹呢?” 吴楠没有回答,只是慢慢地解开了上衣的扣子。打开来之后,众人才知道,原来他穿了两件一模一样的外套,里面那件已经沾满了鲜血。行凶之后,他只需要里外交换一下便可以掩人耳目了。 “你杀人之后,都做了什么事情?” “我没有敢去动小白的尸体,说实话,如果不是头脑发热,我看到小白的时候就不敢继续了。所以我扔了泡沫就马上关门出去了。刚走过女生宿舍,就听见李哥叫我了。” “你走得很慢吗?” “不,很快,小白的事情把我吓坏了,我只想快点离开这里,而且当时也怕你们怀疑。” 说得很合理,但是如此一来等于把李一卓的嫌疑也洗清了,李一卓呼叫他的位置是在二楼中央走廊的地方,就算他再快的速度,也不可能在吴楠行走不到10米距离的时间内,锯掉小白的头,然后用密道返回西边走廊去假装叫他。 “所有女孩儿,和我一起去检查这栋房子。男的留下来看着吴楠。有事情就叫我们。” 没等李一卓回答,秦和音便一边推一边拉地带着女孩儿离开了,只有韩婷坚持要留在这里陪着吴楠。这倒是也可以理解。毕竟他们刚刚彼此表明心迹就马上要面临分离了。 “我想知道,男生们来的时候,你们都在做什么?” “洗漱。”“对。”“刚起来就去洗脸,之后就按照约定去客厅会合了。” “这样的聚会,每一年都有吗?” “每一年都有,基本都是部长或者副部长负责的。” “副部长是谁?” “是我。” 搭话的人是方懿,实在没有看出来这个不爱说话的女孩儿竟然是他们的副部长。 “每次都在这个地方?” “不是,每年的地方不同,但基本都是大家的家里。好不容易说今年有个别墅可以热闹热闹,没想到竟然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今年的举办人不是你?” “不是我,去年是我,今年轮到部长。” “这房子也是他的?” “应该是吧。我的钥匙是上周去他办公室拿的。” 原来这个用医院改建的别墅是李一卓的家产,看他的穿着感觉就是一个勤勤恳恳的乡村毕业大学生,倒是没有想到有这样丰厚的家底。但既然他是房子主人的话,如果这里真的有什么密道的话,他的嫌疑就是最大的。 “为什么你们要先来一天呢?” “本来是要一起的,但是我们的车子已经出发了,他们才打电话说临时有事情,要第二天上午才能过来,我们一商量,反正已经出来了,就直接在这边住一天好了。” “知道是为了什么事情耽搁的吗?” “王玮和小白要加班。” “他们是同一家公司的?” “王玮、小白和简祖宇都是同一家公司的,说这话可能不太好,但是其实他们男生不是很团结的,这三个人一伙,其他的一伙儿。” 说到这里,余晓粒突然拉了拉方懿的衣角,示意她不要再往下说了。这个动作被秦和音看在了眼里,但倒也没有去揭穿什么,方懿提供的这些信息已经很有价值了。没想到死掉的三个人原来是同一家公司的,这里面会不会有什么关系呢?难道吴楠、聋哑帅哥和李一卓是同一个团体,这是个集体作案的事件?如果真是如此,那么李一卓打吴楠的那一巴掌就不是袒护,而是警告了,吴楠杀人,也只不过是被当成了枪手。想到这里,秦和音不仅打了一个冷颤,小小的俱乐部,虽然人不多,但是关系竟然如此复杂。 如果这个宅子里真有密道的话,那么第一个突破口就是之前掉下壁画的位置。走到中央廊道的时候,秦和音发现身后的女孩们已经停止在楼梯口的位置,不敢前进了。无奈地叹了口气之后心想到其实自己也不愿意去侦查这种事情,因为如果不是李一卓作案的话,那就说明这别墅里还有一个躲在密道里一直没有出现的人。越想越可怕,但是没有办法,如果谁都不去有所行动的话,那么大家最后的结果就是饿死在这里。 那幅古老的油画依然立在那里。秦和音小心地挪动着脚步,尽量不去看右下方大厅里王玮的尸体,因为那只会凭空地增添恐怖气氛而已。 “手电,谁有手电?” 一番推托之后,还是余晓粒拿着手电递了过去,但当她看到油画被秦和音搬开之后,后面的墙壁上出现了一个乒乓球大小的圆洞时,吓得连忙跑回了楼梯的位置。 “真是胆小,一个洞有什么可怕的?” 嘴上这么说,但是秦和音其实也不敢直接去观察那个圆洞。手电在四周斜光照射了一圈,又用手在周围敲了敲。木质结构的房子,很难从声音上判断里面是否有供人可以活动的空间。无奈之下,只好将眼睛凑了过去。借着手电发出的微弱光线,秦和音被所见之物逼迫得倒吸了一口凉气。圆洞的后面,足足有将近一米来宽的活动空间,而更令人后怕的是自己刚刚进入别墅时所被袭击的那支短箭,应该就是从这里射出来的。如果不是空间有限加上圆洞本身太小无法摆正发射角度的话,自己此时已经命丧黄泉了。 “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估计就是装修的时候留得走线眼,怕不好看才挂的画。” 秦和音应付回答着,一边顺手捡起了那幅油画。这个洞还是不要让人知道的好,因为目前所有的人都有不在场证明。自己还需要进一步的侦查。 刚要把油画挂上,发现线上的那枚本应向上的直角钉子已经变了方向,估计凶手在射出那一箭之后,为了掩饰这个圆洞,才将钉子的方向改变了,使油画慢慢地滑了下来,正好可以挡住洞口。那么既然无法挂回去,就干脆让它继续发挥它本来的作用吧。 “真的什么都没有吗?” 问话的人是林簌簌。经过这一番折腾,此时她的脸色倒有些好看了。 “没有什么。很晚了,我们准备一下吃些东西吧。这里有食物吗?” “有的,我们都带了,本来是准备聚餐时用的,我可以去做,但是必须有人陪我。” 方懿说话的声音是越来越小。因为她话一出口就已经后悔了,这样恐怖的地方,怎么可能愿意独自去做饭给别人吃。 “我陪你一起去,其他人去宿舍等着,另外通知客厅的人准备吃晚饭。” 秦和音愿意陪着方懿,一来是为了对方的安全着想,二来是想从她的口中继续挖掘一些东西出来。但可惜经过之前余晓粒的提醒,方懿已经不愿意再说些什么了,所以秦和音只能和她聊一些当年上学时的往事。 “你们这个俱乐部挺有意思的,法律性质的社团却专门收非法律专业的,是李一卓成立的吗?” “不是的,到我毕业,一共经历了两届部长,第一个部长人很好,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的,可惜我还入社没几个月,他就出车祸死了。” “死了?” “当时说是去采购,但是发生了车祸,车子翻了,大家都受了一些伤,部长由于没有带安全带,直接被甩出去摔死了。” “真可惜,后来就是李一卓当了部长?” “是的,原来的部长和李一卓关系最好,葬礼上部长妈妈对李一卓说让他接替自己的儿子。” “出车祸的那天,都谁去了。” “当时简祖宇有事不在,其他的好像除了吴楠,男生们都去了。” 想不到这个小小的俱乐部还经历过这样的往事,男生们一个个遇害,会不会和这件事情有关呢。如果有关联的话,那么李一卓的嫌疑就更大了。 晚饭的时候,没有全部人都到场,吴楠根本就没有心情吃饭,韩婷也是如此,她现在只想争取每一分和吴楠在一起的时间。至于李一卓和聋哑帅哥,他们也都没有过去吃东西,不过这样也好,李一卓的嫌疑还没有完全洗清,而且留在那里看着吴楠和韩婷,也可以防止他们逃跑或者转变主意做困兽之斗。 其实秦和音也没有怎么吃东西,通常问题没有解决的时候,她都是这个样子。此时她正坐在一楼大厅的沙发上,一手拿着啤酒瓶一手夹着一支香烟,这里是山区,想必外面的星光正在璀璨着吧,可惜不知道自己是否有这个缘分看到了。吃过晚饭之后,女孩们都已经回到了房间里,韩婷也在其中,她已经几次哭昏过去,再这样的话,非出事情不可。三具尸体都搬到了楼下大厅的位置。吴楠被安排到事发的房间,虽然他已经认罪,但还是用装订用的塑胶绳子将他的双手捆在了一起,并用白布条蒙住了双眼。夜里也需要有人看住他,一切都是为了安全,李一卓在嚼了两个馒头之后,表示自己由于昨天凌晨就负责开车,所以现在已经有些顶不住了,不过也表示了可以在凌晨三点钟接岗,然后便回到自己的房间去了。客厅只剩下秦艺的时候,他在纸上表示了自己可以站第一班岗,让秦和音好好休息一下,凌晨一点再来接班就可以了。他的好意,秦和音倒是心领了,但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所有的重担现在都压在自己的肩上,无论如何,也无法安然睡去。 等到烟丝烧尽,秦和音放下酒瓶,蹑手蹑脚地走到了二楼的中央廊道上。通过刚刚自己对王玮死前瞬间从二楼掉落下来的玻璃碎片的观察,上面能找到破口的地方很小,说明击碎的物体是头部很小很细的东西,很有可能就是另一只短箭。但是打破玻璃和王玮的死有什么关系呢,这别墅的举架很高,二楼的天窗距离王玮的脖子最少也有六七米之多,这样距离能做些什么呢? 尽管秦和音已经尽量地放轻脚步了,但木质的楼梯依然发出了令人扰心的吱吱响声。她的目标还是那个油画,因为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其他可以研究的地方了。轻轻挪开油画,秦和音拧开手电,这一次她没有那么害怕了,反而倒是真的希望这圆洞的另一边能够出现一只眼睛,这最少可以证明,其他的孩子们都是善良无辜的。但可惜事情并不会总顺着人意发展。洞口处只有呼呼的风声,看来这后面的空间的确很大。吩咐睡觉之前自己已经仔细地检查了两间宿舍,都没有机关暗道之类的入口,唯一可疑的就是西面那间上了锁的房间。但既然它上了锁,就证明人在里面也无法走出来,最少不会对熟睡的孩子们造成什么威胁。想到这里,秦和音伸出手指,慢慢地沿着洞口画圈式地摸索着。果然,被她发现洞口的两边各有一个不算浅的划痕。这是如何造成的?是箭头比洞口大?不会的,自己已经检查过了,短箭最宽的地方也不过洞口直径的一半大小。这里的缺口看起来很新,一定和王玮的死有关。也许是晚饭的时候空腹喝了太多的啤酒,加上心情一直沉闷,秦和音突然感觉到头痛欲裂。心想这样下去,也想不出什么东西来,不如趁着这个时间去睡上一觉,等下秦艺那边还要换岗的。 本打算躺在床上,等着头没有那么痛的时候,再把整个事件从头到尾地想一遍,但就算是躺在病床改装的很不舒服的单人塌上,头刚刚粘到枕头,不消一分钟,秦和音就睡着了。真是难为她了,这位稚气未脱的女律师还没有经历过如此恐怖又折磨人心的事件呢。 人的大脑是不会完全休息的,除非是死了。除此之外,还有些说不清楚的感觉也不会休息。例如当你睡熟的时候,如果身边有人接近,哪怕是没有声音没有气味,你也会察觉得到。所以两点半左右,秦和音突然睁开了眼睛,醒来之后看到秦艺正站在自己的床边盯着自己,如果不是他那迷人的微笑,自己一定被吓得大声叫出来。刚想问对方为什么这么做,突然想起来说了他也听不见,还会吵到其他的人。而此时,秦艺也十分配合地轻声走出了房间。秦和音赶紧披上外套跟了出去。就在经过林簌簌床边的时候,床上的人突然将身体翻了过去,用背部对着自己,且不停地在发抖。这孩子竟然还没有睡着,秦和音想去安慰几句,但又一想即便安慰她也是没有用,毕竟一般人一生也不会遇到现在的境况,不害怕是不可能的,只能希望她们能够坚强地挺过这个难关。 走出房间,秦和音在拐角处找到了秦艺,对方见她过来,马上递出了本子。 “本来不想让你站岗了,但是我实在太困了,现在两点半,你站半小时,之后去叫李一卓。” 秦和音不知道自己一下子睡了四个小时,看着聋哑帅哥挂着黑眼圈却依然对自己保持微笑,心里顿时产生了内疚感。 “太不好意思了,我睡过头了,你快去睡吧。” “好的,我去睡了,记得三点去叫李一卓,我们是男生,少睡一些没关系的。别累坏了身体。” 看着秦艺走回了男生的宿舍,秦和音心里带着一股暖流地走进了客厅。这里的灯好亮,因为医院留下了很多的设备,所以主人在装修的时候就尽可能地利用上了。就好比这屋子里的灯,是由六个手术灯均匀分布所组成的。白天的时候还不觉得,现在刚刚醒来,过分充足的光线显得如此刺眼,让人感觉到很不舒服。吴楠依然老实地躺在一张观察台上,从急促而带有颤抖的呼吸声中,秦和音可以猜到他根本就没睡,而且更令人感到吃惊的是,白被单下他伸出来的裤腿和衣袖已经全都湿了,也就是说他一直在出冷汗。人在杀人的时候,大脑是另一个状态。认罪的时候,也是另一个状态。当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心境也一点一点冷静下来的时候,大脑就会恢复正常,人的本性也就会显现出来。这会儿的吴楠,想必是害怕了,上刑场前却不害怕的人,本来就没有几个,更何况是平时就胆小怕事的人呢。 “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呢?” 听到这句话,吴楠深深地呼出了一口气,有人和自己沟通,的确可以缓和一下紧张的情绪。 “你出的汗太多了,这样下去的话,你会脱水的,要不要喝点水?” 没有回答,但是头部有了动作,大概是点头吧。秦和音也没有去理会,只是在客厅里寻找能够盛水的东西。桌子上倒是有个暖壶,里面也有水,只是不见有杯子,寻找了一圈,发现只有一个医用柜子还有些希望,便伸手去打开两个铁皮做的柜门。门应声而开,而里面的情景就仿佛把秦和音代入了另一个世界。 一个洞,好大好大的一个洞,原来这个柜子是没有背板的,柜门打开之后可以直接看到墙壁,墙壁上已经被凿开了一个大洞,足够一个人通过。黑压压的洞口,在这个深邃而死寂般的夜晚中,显得恐怖异常。 要进去吗?要进去吧。 秦和音没有办法去顾及恐惧了,眼前这个可怕的东西就是整个案子的转机,就算是地狱之门,自己也只能硬着头皮闯进去了。 第6节 本以为案子可以就此结束,因为不论另一边通向哪个房间,自己都有足够的信心模拟出凶手作案的路线。但是很可惜,这条所谓的密道就只有一个入口,人走进去之后,只能活动到中央廊道那个油画的位置。虽然有些失望,但此行也不是没有收获,就在那个油画的位置,秦和音找到了一把弩弓和一个固定在墙上涂满了机油的定滑轮,仔细检查发现滑轮的凹槽内也有两道明显的划痕。事情一下子变得好像明朗了起来,但是又一琢磨,这些并不能证明什么,凶手在墙背后袭击自己和王玮是早就已经想到的了。现在只是证明了自己的想法。至于凶手是谁,是如何有作案时间的,还是依然没有个头绪。想到这里,秦和音放下了弩弓,快步地走回了客厅,因为她还不想让别人知道这密道的事情,尤其是凶手。目前最有希望的能够逮到凶手的机会,就是盯住密道,等待他再次走进去,到那个时候就一切真相大白了。 就差短短的一分钟,秦和音刚刚关上柜门准备去厨房帮吴楠拿水杯的时候,突然听到了门外传来了急切的脚步声。 “谁?” “是我,秦姐。” 来者是李一卓,只见他一头大汗,急匆匆地跑了进来。 “还没到时间呢,不用这么着急。” “是吗?还没到三点吗?” “没有,你没有定闹表吗?” “没有,我生物钟准,一般说几点起来就能几点起来。” “这次可是不准啊,这才两点四十多一点。” 秦和音此时也是捏了一把冷汗,如果这家伙再早一步,自己的事情就要败露了。 “没事儿,秦姐你去睡吧,我都醒了,我来站岗就行了。” 秦和音的本意其实是想让他回去再睡一会儿,这样的话,自己也能再独立找些线索。可是李一卓一再坚持要替自己站岗,如果再推下去难免要遭人怀疑,所以只好听他的安排回去继续睡觉了。临走时也不忘让李一卓去给吴楠倒一杯水,谁知对方听了之后用暖壶盖儿盛了一杯水给吴楠喂了进去,秦和音见状真是哭笑不得,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呢。不过好在自己去找杯子了,不然也无法发现那个大秘密。希望自己刚才的动作没有惊动了蒙着眼睛的吴楠,忙活了这么久,终于算是有些收获,这次可以睡得安稳些了。在趁着李一卓给吴楠喂水的时候,秦和音在柜门上做了记号,如果李一卓有动过的话,自己第二天一定会知道。如此这般之后,终于满意地回到了房间。 此时的林簌簌已经睡了,秦和音轻轻地吻了一下每个女孩儿的额头,这才回到了自己的床位。 好景不长,就在秦和音美梦刚刚开始的时候,一声怪叫将所有的人都惊醒了。女孩们纷纷坐起身来,却没有一个敢先走出房间去看个究竟的。 “几点了?” “八点多。” “都待在这里别动。我出去看看。” 声音是从客厅那边发出来的。秦和音以最快的速度奔跑过去,还没进门,就看到秦艺站在墙边双手捂着嘴巴。他的正前方,是坐在地上的李一卓,他的一只手还举在半空中,所指的方向正是吴楠的所在。秦和音见状冲了进去,却又马上变得和二人一样,被眼前所发生的事情震住了。吴楠死了,趴在地上死了,一只手的腕部有不下二十道伤口,而另一只手的食指第一指节已经不见了,因为他要用那里流出来的鲜血书写地上的那些字: “所有的人都是我杀的,我错了,请你们原谅。” 秦和音哭了,这是事情发生以来她第一次哭。眼前的这个孩子本不应该死的,不管他是否做错了什么事情。泪水顺着脸颊流淌下来,心里的感觉除了悲伤就是那沉重的无力感,他们还都是孩子,就这样在自己面前一个又一个地死去,竟然毫无办法,要怎么和妹妹交代,要怎么和他们的父母交代。 “你说!这是怎么回事儿,你不是一直在吗?你说啊!说啊!” 秦和音几乎是在歇斯底里地捶打着李一卓,而此时的李一卓也是完全不知所措了。 “我真的不知道,我就记得他说渴了,我就又喂他水喝,然后要和我聊天,我们一边喝水一边聊天,聊的时候还好好的。后来,后来我就不知道怎么的就睡着了。” “睡着了!我让你看着他,你睡着了!” 秦和音还是没有停止击打的动作,而被打者更变得语无伦次了: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睡了,真的!” “那你是怎么醒的?” “我,我,我实话说,我是椅子突然被撤走了,摔醒的,醒来就已经这样了。” 看来是秦艺起床后先发现了吴楠,之后才情急之下才撤走了李一卓的椅子。 “摔你,怎么没摔死你,吴楠就是你害死的,知道吗?” 话音刚落,突然耳边传来噗通一声,韩婷倒在了秦和音的身后。 “不是让你们留在屋子里吗?怎么都过来了。” “是我,我要上厕所,就让簌簌陪我,然后,然后就看到楼下大门已经开了,然后,然后我们就都过来找你说了。” 秦和音的样子很凶,显然是吓到了说话的余晓粒。 “啊!” 失声大叫的依然是余晓粒,她和秦和音对完话才看到里面躺着的吴楠,这会儿正吓得脸色青白。 眼看女孩们一个接一个地惊慌失措,秦和音终于意识到自己应该冷静下来了。用手抚摸着胸口,尽量平稳了气息。看看吴楠,失血过多而死,看样子死了最少半个小时了。目前来看,应该就是自杀,因为地上全是他的血,断指的流血速度是很惊人的,如果是被杀,那么凶手拿着他的手写完那几个字的话,不可能不在血泊中留下脚印。但是自杀的话,为什么他之前不承认王玮和小白是他所杀,按理说韩婷向他表明了爱慕之情,他应该想要尽量多活着才对,怎么会突然就想到要赎罪自杀呢?就算是要自杀,也不至于在手腕上割二十多刀吧。这里面有蹊跷,不合理的地方太多。 “李一卓,你什么时候睡着的?” “不知道,我最后一次看表是七点钟,之后二三十分钟吧。” “聊天的内容,吴楠有什么奇怪的地方吗?” “没有啊。很正常的。不过说到奇怪的地方,就是他总说‘李哥,你渴了吧,喝水啊’。” “你喝了?” “喝了。” “自己倒的?” “不是,是他剩下的半杯。” 秦和音已经没有心气去骂他的愚蠢了。径直走到暖壶的旁边拿起盖子闻了闻,一股淡淡的药味。 “这里面有安眠药,你喝不出来啊?” “当时,当时没想那么多啊。” 李一卓虽然是部长,又是这群孩子中年龄最大、身体最强壮的一个人,但到底也只是刚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被人如此奚落,更加上知道自己间接害死了同学,心里的防线已经彻底垮掉了,泪水一直在眼眶里打转。 秦和音看在眼里,却无暇去安慰他。这事情发生得太诡异了。该死的地方就是李一卓和自己都有睡着无知觉的时间,所以期间如果有人进入了客厅协助或者威胁吴楠自杀的话,根本就无法知道。细细推敲,如果是协助自杀的话,只有韩婷,秦艺和李一卓有机会和吴楠长时间单独交流计划自杀的事情。但是韩婷现在还没有醒过来呢,不像是她。秦艺的话,反正是自杀,为什么不在他值岗的时候进行呢。最后剩下李一卓,本来他是最有嫌疑的,但是他现在表现也不像是装出来的,况且刚才也是他先发出怪叫引众人过来的。看来协助自杀的说法并不能站住脚,不过反过来说如果是威胁自杀,那么那个人就一定是杀害小白和王玮的凶手,可是他要用什么理由才能迫使一个人如此残忍地杀了自己。当他出现的时候,如果吴楠无法制服他,也可以叫嚷出来。就算在叫喊的时候不幸被杀,至少也揭出了凶手是谁,间接保护了自己的女朋友,因为反正最后的结果都是死,叫出来还有一线生机。 所有的问题就像是一团团密集缠绕着的乌云,在秦和音的脑边不断地徘徊。 “所有人都出去。我要自己思考一下。” 就和之前的状况一样,除了听不见的秦艺还在房间里,其他人都乖乖地走了出去。秦和音没有理会秦艺的存在,反正他也只是一个安静的摆设,并不讨厌。 从头整理思路,王玮的死,需要有一个人在墙壁背后执行杀人计划。小白的死,需要凶手神不知鬼不觉地偷偷返回客厅杀人。就算吴楠真是畏罪自杀,那么他之前可以用来作案的时间,杀了小白都有些牵强,更别说王玮了,除非他会分身术。想到这儿,秦和音苦笑了一下,没想到自己连分身术这种不现实的说法都已经搬出来了,可见真的是黔驴技穷了。 放弃似地瘫坐在墙角,点了一支烟,吸了一口之后,抬头吐了一个烟圈。同时眼睛又被那闪耀的灯光刺痛了。 真讨厌,这么亮。 这么亮!分身术! 秦和音没有再去用嘴接触烟蒂,任由它自己烧成灰烬。几分钟之后,女律师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了一个迷人的微笑。 真是个异想天开的手段! “外面的人都进来!” 当所有人都怀着悲伤的心情重新走进这个房间的时候,秦和音第一件事情就是拉开了医用铁柜的门,一个巨大的黑洞呈现在众人的面前。 “秦姐,你找到凶手了?他就在里面?”“我就说,这屋子里一定有外人在。”“好恐怖啊,一会儿不需要我一起去抓吧。” 秦和音没有一一回答所有的问题,只是又点了一支烟,之后说道: “你们猜对了一半而已。簌簌,先去把房间的门关上,谁也不准出去。” 待房门关上以后,秦和音喝了一口水,之后又清了清嗓子,这才开口说道: “除了简祖宇的案子没有改变之外,我从第一个人开始说,就是王玮。他的案子我看得最清楚,因为我就在他的对面,换句话说,再往前一步,或者我替他死,或者和他一起死。王玮的死是瞬间被割断头颅,这种手法只能远距离用工具辅助作案,因为四周没有人,不可能直接械杀。根据我的推断,凶手所用的方法很简单,首先将一根很长的细钢丝的中间一段,沿着缝隙藏在地板里,之后两端到达墙壁的时候,直角抬起延伸到一米六五左右的位置,左右两边的墙壁在这个高度上各有一个小钉子,继续绕过钉子后,两股钢丝一起拉到二楼,穿过油画墙壁上的小孔。墙后有一个定滑轮,两股钢丝在定滑轮上绕半圈,最后缠在一个短箭的尾巴上。当王玮走到特定的位置后,凶手将弩箭射出,首先钢丝会被迅速拉直并且正好处在人体的脖颈部位,之后钢丝向后发力,切断死者脖子之后,进入小孔绕过定滑轮,再重新回到大厅,最后从二楼的天窗和短箭一起飞出去。这个洞直接通到中央廊道的墙背后,里边有一个滑轮和一把弩弓,大厅的墙上也有钉子,如果你们谁愿意的话,出去找找说不定也会找到我说的那支缠着钢丝的短箭。” “可是一支短箭有这么大的力吗?另外凶手怎么确定是谁去报警呢?” “这种军用类的钢丝很锋利,而且从射向我的那支短箭钉在地板里的深度就完全可以知道它的力量有多大。再说第二个问题,人类的脖子是很有范围的,大约有13~16公分,男生的身高差好像都没有超出这个范围,就算是女生,钢丝划在脸上一样性命不保。而且最重要的第一点,我猜凶手在这个宅子里布下了不止一个机关,如果是其他人报警,他大可以等到下一次机会。” “不过我们当时所有的人都在客厅啊。你的这个假设需要有人离开去那个洞的后面吧?” 发问的依然是林簌簌,因为一向话多的李一卓此时此刻依然没有从内疚中解脱出来。 “关于这个作案时间的问题,稍后我会一起说明。接下来说到小白。王玮出事之后,你们听到我的呼唤,一起来到大厅。这个时候凶手认为屋子里只有小白一个活人,因为他可能也不知道简祖宇是在装死,所以当众人离开后,凶手从这个柜子中走出来,杀掉小白。后来吴楠中途返回,刺杀简祖宇,这是凶手没有想到的地方,所以当吴楠行凶后离开的时候,凶手用刀锯掉了小白的头,意思是为了告诉侦查的人,王玮和小白才是我杀的,简祖宇的死,自己不负任何责任。” “那么,就是说凶手就在这个洞里了。我们还等什么?进去捉他!” 李一卓像是清醒了一些,听到此处,便扬言要去捉拿凶手。秦和音没有做过多的解释,只是摆了摆手,示意他留在原地,并接着说道: “我再来说说看吴楠的死。吴楠属于自杀,但是是被人强迫自杀。大体上可以说一些如果你不死,我就让韩婷替你死之类的威胁之词。达到目的之后,凶手规定他在八点钟,也就是大家约好的起床时间之前了断自己,并且给了他刀片和安眠药。李一卓站岗的时候,吴楠假意要喝水,其实是想把安眠药吐到剩下的半杯水里。但李一卓一直不上套,直到将近七点半的时侯才昏昏睡去,所以这个可怜的人当时十分着急,加上紧张,所以首先用力过猛,直接割掉了自己的一个指节,写完那些字之后发现自己还没有死,时间马上就要到了,所以情急之下用刀片连割自己手腕二十多次。” “这凶手得长什么样子,吴楠为什么不和大家说啊。我们可以保护他的!” 秦和音看着满脸疑惑的众人,扔掉了手里的烟蒂,微微笑了笑,之后说: “其实你们比我更清楚。案子的过程我已经说完了,而且我还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们,这个洞,现在里面根本没有人。” “什么?跑了已经?” 听了秦和音之前对吴楠死因的描述,其实众人心里真的更加希望这个穷凶极恶的凶手已经逃跑了,反正案子已经都被这个女律师破解了,追捕的事情还是交给警方吧。 “还在。我虽然描述了所有的过程,但是你们不觉得奇怪吗?简祖宇死前为什么笑,小白遇害为什么连挣扎的痕迹都没有,还有吴楠,为什么对凶手言听计从,让他死都不反抗?我再告诉你们,凶手现在就在这个屋子里。” 听到这里,所有人的脸色都变了,先是难看的青色,之后变成了死一般的白。 “再想想,一个人在被杀前,最大的愿望是什么?小白没有挣扎,也没有逃跑,但是他的一只鞋子上有另一只的脚印,这是因为他自己左脚踩右脚造成的。那么人在什么情况下,有人要杀自己,不反抗,反而自己踩自己的脚呢?吴楠又是为了什么如此相信凶手随时可以置韩婷于死地呢?” 还是没有回答的声音,而且林簌簌已经被吓得在发抖了。 “你们其实都知道,也都或多或少给了我提示,只是我一直没有想到凶手竟然会使用如此异想天开的手法。簌簌,我半夜离开的时候,看见你的发抖,现在我明白为什么了。李一卓,你早起了将近半小时,而且死活不愿意回去接着睡,现在我也明白了。所有的事情都因为不经意,都因为我的失误而没有早早地将凶手揭发出来。” 说这话时,秦和音已经穿过人群,来到了一个人的面前。 “秦姐,难道你也……” “没错,我看得见,全世界都看得见。我终于明白为什么一个人在死的时候可以笑出来,那是因为他以为自己死后也可以为自己复仇了,因为他以为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因为他以为他看到了一只鬼!” 说完这句话,秦和音伸出了右手,直接推在了眼前人的肩上。被推者一个踉跄,险些倒在了地上。 “看到了?这家伙不是鬼,是人!” 所有的人都傻掉了。他们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原来身边的其他人也都能看到这个所谓的“鬼”,而此时秦艺也终于发出了声音,一阵狂笑之后,毫无惧怕地对秦和音说: “你真厉害,你是怎么发现我在别人眼里是只鬼的?” “很多年前我看过一个电影,里面有这样一句话,有时候有的人死了,并不知道自己已经死了。同样的,有时候有的人活着,别人却以为他死了。从案子上来看,我一直在想,如果这房间里有一个会分身的人,他一定就是凶手,但是其实不用会分身,会隐身也可以,只要别人不把自己当人看就可以!我一直在问,是不是所有人都怎样怎样了,回答都是肯定的,因为他们在算人数的时候,根本就没有算你。所有的案子看起来都是没有作案时间的,但是如果将一个这样的隐身人加入进去,一切就都解释得通了,简祖宇看到你以为自己也可以变成鬼回来报仇,所以他笑了。小白看见你,以为自己见鬼,所以踩自己的脚来证明这是不是在做梦。吴楠最惨,单独和你待在一起四个多小时,难怪他吓得一身冷汗。这些事情就像解数学题一样,带入一个未知数,问题就容易多了。那么我要寻找的就是这个未知数。不得不承认,你很聪明,装聋作哑,所以没人和你说话也不会引起我的怀疑。值班的时候等到其他人都睡了才和我说你要站第一班,让所有人都认为当时站岗的人是我。可怜林簌簌还以为我下岗回去睡觉,有鬼进去找我,吓得她半死。之后你怕我一个人会查出什么对你不利的事情,所以去了男生宿舍。这些人已经被你吓得精神紧张了,白天有其他人在还好,到了晚上,尤其是独处的时候,李一卓发现一个鬼和自己共处一室,必然不敢再留在屋子里,所以马上爬起来说要和我换岗。你的这些设计都很巧妙,但是依然有破绽。” “是吗?我以为我装得很好呢。” “破绽一,你需要让别人认为你是鬼的同时,让我认为你只是一个普通社员,那么就出现问题了,这里四个女孩,六个男生,两台车,李一卓的车只能坐五个人,那么多出来的一个男生是怎么来的。破绽二,我们从十点站岗到八点,十个小时如果是三个人轮班的话,李一卓为什么会说要在三点接岗,因为在他的眼里,站岗的人只有我和他而已。破绽三,也是最致命的一个。你不敢出这个屋子,或者说你不敢在有光线的地方让众人看到你在这间屋子之外。因为只有这个装了六台手术灯的屋子里,你才没有影子。” “精彩!” 没想到听完秦和音的控诉,秦艺竟然微笑着拍起手来。 “这么说,你认罪了?” “从你推我的一霎那,我就已经认罪了。我是死过一次的人,没有什么好怕的。”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我是鬼,鬼回来,必然是要复仇的。几年前的那个车祸,同样是愚人节,就是坐在后座的小白和王玮恶作剧似地剪断了副驾驶的安全带,才使我被甩了出去,而后李一卓昏迷了,这两个人竟然因为怕事,别说下山去找我,连呼唤几声都没有!就这样把我扔在那里,直接宣判了我的死刑。我的内脏被摔裂了一半以上,勉强活到今天,就是为了复仇。” “那葬礼上你的遗体,我们都看到的啊!” 说话的是方懿,他依然不敢相信,之前的那个和蔼可亲的部长回来了,而且是以如此的形态回来的。 “那是蜡像,其实我父母一直没有找到我,当年我的爷爷就是从山上摔下去的,家里人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尸体,没办法只能做了一个蜡像。到了我这里,只是如法炮制罢了。” “但是吴楠没有害过你,你为什么杀他?” “这里所有的人,我都精心安排了和我见面的第一次,让他们以为只有自己才能看到我,是被我这个厉鬼缠上的,只要他们不声张的话,我是不会伤害他们的。所以我本来不打算杀吴楠,但是他的胆子太小了,第一次杀人,又被你那样激烈地逼问,他已经支持不住了。我担心他马上就要说出来见鬼的事情了,所以只能捎带上他了。” 秦和音怎么也不能相信,这种冷血的话,是从一张如此俊俏的嘴巴里说出来的,他本来是无害者,是受害者,而今却变成了为复仇而从地狱归来的索命鬼。 下午的时候,邹与弦带着警察赶到,秦和音筋疲力尽,一见面就直接倒在了对方的身上。秦艺被警方带走了,本来李一卓是有帮凶嫌疑的,毕竟秦艺是从他那里拿到了别墅的钥匙,提前布下了数个猎杀陷阱,而且这次杀人聚会也是李一卓帮秦艺组织起来的。但秦艺一口咬定李一卓其实什么都不知道,他的所作所为,完全是因为自己每天半夜去找他的结果。秦和音不想再在这次的事件上深究了,因为其实所有的人,都是受害者。 事情都交代完毕,秦和音坐上了邹与弦的车子。发动机刚刚作声,电话就响了。 “喂!姐姐,聚会好玩儿吗?” “好玩,都好玩到见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