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的灰烬1·冰山之下》 楔子 陈青云突然之间丧失理智,于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拎着一个油桶偷偷进入家族企业的物流仓库,到处泼洒着汽油,最后扔下一根点燃的火柴。那一夜,五台消防车的水龙头都无法令火舌低头,熊熊火光整整燃烧了四个小时。陈青云放完火后,就转身走出货场,然后呆呆地站在停车场上,如行尸走肉一般。看着火光冲破仓库屋顶,映红半边天,在夜空中形成一道绚烂璀璨的光彩。 我所认识的陈青云,堪称有为青年。他21岁大学毕业,便进入家族的物流企业,却隐瞒身份从最底层的搬运工开始干起。三年后,也就是现在,他终于接手家族企业的副董事长一职,眼看就要大展宏图了,可他却偏偏疯了。 八分之一冰山之所以能浮在海面上,是因为隐藏在水下的八分之七在支撑。 我能够感觉到,身体内的某部分异常组织,此刻正在蠢蠢欲动。它们不怀好意地窥视着我这部分暂且还能独立存在的思想与人格,随时寻找着可供潜入的罅隙,等待着某个机会,准备取而代之,令我所有的正常认知,在一瞬间分崩离析。 他父亲赶到火场,见到他后,立刻狠狠给了他一耳光,他的脸上却咧出生硬的微笑。他父亲歇斯底里地问他:“你为什么要放火?为什么?”过了很久,陈青云才瞪大眼睛,露出诧异的神情,看着渐成灰烬的货场,说道:“怎么了?这是怎么了?我们的货场怎么失火了?” 第1节 作为陈青云的高中同学,说实话,在他发生那桩纵火案之前,我一直怀着极强烈的自卑感。他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而我,冯自强,却出身单亲家庭。他家里有着运作良好的家族企业,而我中学毕业后却立刻失业,连大学考起了都没钱读,只好投身社会,做了一名所谓的“民间调查员”。 民间调查员,也就是所谓的私家侦探。只不过,这个职业尚未得到现行法律的认可,所以只能称为民间调查员。 那场纵火案发生之后,也有警察怀疑,有可能是陈青云的家族企业为了骗取保险赔付金,所以偷偷移走货场里的贵重物品,授意陈青云放了这把火。但在具体的调查中,警方却了解到这家物流企业一向运作良好,收入也极可观,没有任何资金流上的问题,根本没必要纵火骗保。 所以警方又把怀疑的目光投向了陈青云本人,怀疑是他因为私人的原因,做出个人行为,纵火骗保。但调查也只是蜻蜓点水无疾而终了,因为案件发生后,陈青云就被送入了精神病院中,接受专科治疗,就连警方调查人员也无法见到陈青云。 保险公司对警方的调查行动很不满意,毕竟这场火涉及到的赔付金数额极高,保险公司为了避免损失,所以不得不另外雇佣专业人员进行调查——所以,我作为业内小有名气的民间调查员,得到这份来自保险公司的委托书,对陈青云的纵火原因展开了调查。 和警方一样,我同样也怀疑陈青云出于某种动机,以私人行为偷偷转出货场里的高价值物品,然后装作精神病人放了这把火。反正家族企业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承担大半,而他得到了那些物品后,经过销赃渠道,则可以获得巨大利益。 要证实这一点,我可以从多个方面着手调查。 陈青云偷偷转出的高价值物品,必须要经过销赃渠道才能套现。只要牢牢盯住销赃渠道,自然就能得到线索。不过,陈青云纵火之后,就被送到了精神病院中,根本没办法联络销赃渠道,如果不是他提前就做好了准备,那么这个调查方向基本上是没有多大价值的。 如果陈青云真偷偷转出了货场里的货物,他必须得有个地方堆放货物才行。我必须发动所有资源,调查市内所有货物仓库,看陈青云是否租用过某个仓库。不过,纵火案发生于那笔贵重物品入库的当晚,从时间安排上来看,这个调查方向也多半是个死胡同。 另外还有一个调查方向,那就是看陈青云他究竟是不是真的罹患了精神病。 如果陈青云真得了精神病,纵火烧了家族企业的货场,那么他属于无行为自制能力的罪犯,最终也不需要承担法律后果,货场的所有损失也只得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这当然是保险公司不愿意看到的结论,而且这一结论也无法令我从保险公司那儿得到高额的佣金。 所以,我必须假定陈青云只是假装罹患了精神病。 如果他是假装得了精神病,而精神病院又出示报告,证实他确实得了精神病,就说明精神病院方面有人与陈青云进行了勾结,那么我的调查方向就能找到一个突破口——陈青云在精神病院内的主治医生。 侦探不需要遵循“疑罪从无”的法学原则,我更喜欢假定某人有罪,心想“如果我是他,会做出何种选择”,以角色代替的手法来进行倒推,寻找怀疑对象的破绽。 所以我先假定陈青云与他的主治医生在事前就已有勾结。 陈青云的主治医生,名叫李林奇,从资料照片上来看,是个身材削瘦颧骨突出的中年男人。我调出李林奇的简历,与陈青云的简历进行横向对比,却找不到半个交叉点。而查询他们各自的朋友圈与通话记录,也找不到任何可以证明他们之间曾经接触过的证据。 但我还是决定,必须先对李林奇展开多方位的调查——就算看在保险公司承诺的那份佣金的份上吧。 第2节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哪怕是白底黑字的简历,也不能完全相信。 我最崇拜的作家海明威曾经说过,“八分之一冰山之所以能浮在海面上,是因为隐藏在水下的八分之七在支撑。”换成通俗易懂的话来说,就是我们所能看到的现象,往往都只是冰山浮在水面上的那一部分,而更多的真相却隐藏在水面以下,我们根本无法用肉眼看到。 所以我觉得,有必要与李林奇进行一次正面交锋,我一向对自己的观察力很是自负,如果他心里有鬼,或许我能从他的一个游移的眼神、一个不经意的撩头发、摸鼻翼的举动,看出他的不自在。 当然,李林奇本身就是个精神科医师,从行为举止上发现他的不正常,肯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但我还是必须尝试一下。 纵火案发生一周之后,我来到位于市郊的精神病疾控中心。 在门卫那儿,我自然不能提到自己真实的来意,如果让李林奇有了心理准备,那么我的所有调查都会成为无用功。我更喜欢以陌生人的身份出现在被调查者的面前,然后以突如其来的方式将话题扯到我关心的事项上,观察被调查者的种种条件反射般的应对行为。 所以,面对那位白发苍苍的门卫,我说自己是来探视某位罹患精神疾病的亲戚。 当门卫问探视的对象是谁时,我提到了一个名字——易秀莲。 听到这个名字后,门卫顿时禁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脸上写满惊恐的表情。 在这里必须要提及一点题外话。 易秀莲确实是住在这家精神病疾控中心里的病人,而且我也认识她。虽然不是亲戚,但我们的关系却很亲密,她曾经一度以未婚妻的身份,住进了我的家里。 但在一年前,我所在的这座城市里,发生了一桩连环杀人事件,凶手至今尚未归案,警方甚至连嫌疑人都无从确定。 凶手一共杀害了十一个人,当然,这只是能够找到尸体的数字,就如冰山浮在水面上能够看到的那部分一样,至于冰山下是否还有隐藏着的庞大的冰块,就无从知晓了。之所以警方能确认那十一具尸体都死于同一凶手手下,是因为凶手在每个受害者的身上都留下了他独有的记号。 所有尸体的鼻子都被割了下来,两只手的小指也被切除了。而且警方在尸检时,还在被害人体内发现了氯胺酮的残留物。氯胺酮,是软性毒品病毒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在医学临床上往往是作为镇痛药使用的。 也就是说,警方怀疑凶手作案时,在被害人的体内注射了氯胺酮,然后在被害人清醒的时候割掉了其鼻子和双手的小指——氯胺酮能让被害人感觉不到疼痛,但却能让被害人在清醒的状态下看到自己的鼻子和双手的小指被割下来。 也许,凶手就当着被害人的面,玩着一个鼻子、两截小指,然后再慢慢终结了被害人的性命。 不过,出于担心有人模仿这个连环杀手的犯罪行为,警方对这一系列案件的细节进行了严密的封锁,氯胺酮在尸体体内的存在,更是极度机密。我之所以会了解得这么多,是因为我当时的女友易秀莲,是这桩连环杀人案件唯一的生还者。 那一夜,因为一件小事——至于究竟是什么小事,其实我现在已经记不得了——易秀莲在我家里,与我大吵一架,然后收拾东西,自顾自出了家门。等我消了火气,便不断给她打电话发短信。但是我始终拨不通她的手机,发短信也毫无回应。 我有气无力地瘫在沙发上,生着闷气,不知不觉睡着了,直到下半夜才被电话铃声惊醒。 电话是警察打来的,警察告诉我,他们在一处街心花园的绿化带里发现了晕倒在地的易秀莲,她的鼻子和双手的小指都被人残忍地割了下来。那个臭名昭著的连环杀手却未能完成最后的杀戮仪式——用一柄刮胡刀割断被害人的喉管。午夜时分,恰在那个关键时刻,在距离街心花园五十米的地方发生了一桩交通事故,一辆宝马车与一辆奔驰撞在了一起。两位车主都是有身份的人,于是各自拨打电话呼朋唤友想在街边来个私人了断。一时间,豪车云集街边,也有警车鸣着警笛赶往事故发生地。 也正是这阵警笛声,惊走了准备进行最后仪式的连环杀人狂。 易秀莲被注射了氯胺酮后,说不出一句话,也感觉不到疼痛,她眼睁睁看着自己被凶手割掉鼻子和双手的小指,却无法发出呻吟。幸好当氯胺酮药效分解完毕之时,街心花园旁的街上还有闲人留在那儿看热闹,所以听到了易秀莲的呼救声,才通知了警方。 只可惜警方在易秀莲所在位置的附近,并未找到她的鼻子和两截手指,所以没办法为她驳接。而易秀莲在送往医院之后,很不幸,她疯了。 在清醒的时候,亲眼看到自己的鼻子和小指被人割去,这种刺激,绝对是常人无法想象的。 警方无法对易秀莲进行正常询问,但从她支离破碎的下意识语言中,警方大致确认,凶手当时带着面具,而且面具上有许多长长短短的凸起物——长的是一根根手指,短的则是一颗颗大大小小的鼻子。所有手指和鼻子都散发着恶臭,凝结着黑色的干凝血液,而且手指的数量绝对不低于二十二,鼻子的数量绝对不低于十一。 凶手行凶后,带走了被害人的鼻子和双手小指,当做战利品,用强力胶粘贴在面具上。每次他作案的时候,都会戴上这个面具。一想起有人戴着这么一具恶心恐怖的面具,我就会感到一阵阵心悸,根根汗毛倒竖,背心渗出一道道汗液。 事实上,警方最初也怀疑过是我割掉了易秀莲的鼻子和双手的小指。毕竟按照警方的一般调查流程,一个女人遇害,最早被怀疑的当然就是她的丈夫或男友。 但事发那天,我却能证明自己一直待在自己的家里。 事发前一段时间,我所住的小区相继发生了十多桩失窃事件,于是小区物管下了大本钱,在每幢楼外安装了监控设备,甚至在每层楼的楼道上也安装了微型摄像头。其中有个摄像头,正对着我家的防盗门。而且,那些安装在楼道里的微型摄像头,是小区物管在深夜安装的,出于防范内贼的动机,物管并未通知任何住户。 正对我家防盗门的那个摄像头,可以证明当天晚上我一直待在家里,根本没有外出,所以才洗清了我的嫌疑。 第3节 言归正传,再回到精神病疾控中心。 进了疾控中心,我先来到易秀莲的住院病房。透过探视窗,我看到她戴着口罩,没有鼻子,坐在窗边,愣愣地望着防护网外的灰色天空。当她无意中抬起手腕时,我就能看到她那被割掉了小指的双手。 自从那桩事发生之后,她就不认识我了。我很自责那天的吵架令她出走,她才遇到了那桩惨事。偶然与必然之间是有着客观联系的,就如冰山浮出水面的那部分一样,正是因为隐藏在冰山之下的种种小细节,才厚积薄发,一次小小的争吵便令她出走。 更让我自责的是,时隔一年了,这居然是我第一次到这儿来探视她。 我呆呆地站在探视窗外,足足待了十多分钟,才幽幽叹了口气,转过身,走入了同一层楼的医生办公室。 医生办公室里,我一眼就认出了削瘦得仿若竹竿一般的李林奇。此时,他正坐在自己的办公桌后,查看着病案。在他那张办公桌对面,摆着一张空椅子。 虽然我知道他并非易秀莲的主治医生,但我却装作并不知道这一点一般,径直坐到他对面的空椅子上。他抬起头瞟了我一眼,没等他说话,我就问道:“陈青云怎么样了?” 他蓦地一惊,眼神里似乎闪过了一种难以捉摸的光彩。 但我敢肯定,那绝非惊恐,也不是诧异,更不是内疚。而是——兴奋、激动、得意。 记得有一次我对一桩车祸事故案进行调查的时候,当家属得知死者曾经保了一笔数额不菲的意外险时,也露出过同样的表情。而那桩事故案也最终得到证实,是一场真正的意外事故,绝非骗保。 难道我猜错了,李林奇与陈青云并无瓜葛? 但李林奇听到陈青云的名字之后,为什么会感到兴奋、激动与得意呢? “你是谁?”李林奇警惕地问道。 面对这个疑问,我只好解释道:“我是陈青云的高中同学,只不过我今天到这儿来,并不是因为他。我是易秀莲的朋友,准确地说,在她出事前,我是她的未婚夫。” 易秀莲在精神病疾控中心里,应该算是小有名气的病人,毕竟一年前所发生的那桩连环杀人案件,曾经掀起轩然大波,一时间几乎一到晚上,市内街道上空无一人,所有人都担心自己成为猎鼻杀人狂的猎杀对象。 但自从易秀莲躲过魔掌侥幸生还之后,猎鼻杀人狂似乎就偃旗息鼓销声匿迹,一年内再也没有犯过案了。当然,也有可能他继续犯着案,只不过再也没让人找到过受害者的尸体。 听了我的解释,李林奇立刻说道:“对不起,出于对病人隐私的保护,陈青云的状况,我只能告诉他的直系亲属。至于易秀莲,很抱歉,我不是她的主治医生,请你找对面那张桌的薛医生……” 我讪笑一声后,站了起来,装作随意地朝李林奇的办公桌上瞄了一眼。 李林奇立刻下意识地用手捂住了他桌上的病案。 我什么也没说,毫无表情地转过身,向那位薛医生走了过去。 对了,多年的私家侦探生涯,令我掌握了许多旁人无法企及的本领。 识倒字,就是其中一项本事。一心二用,则是另一项本事。 任何一本脚上头下的书放在面前,我都能毫无困难地立刻读出来。刚才我坐在李林奇对面,虽然和他进行着正常的对话,但我却可以凭借一心二用的本事,把他面前那页病案看得清清楚楚。 只是短暂的一瞬,我已经看出,那页病案所涉及的病人,正是陈青云。 而病案的内容,似乎是陈青云所写的一份日记的复印件。 第4节 我最早发现体内存在着某种隐藏着的人格,是从那次参加“有诚必扰”情感现场配对约会节目时开始的。当时我站在圆形的舞台上,光头主持人示意大屏幕播放一段VCR,然后我看到节目组采访我的亲朋好友时录制的一段画面。其中一个女性好友,提到了我以前的一件糗事。 那一次,我和她,还有另外几个朋友在一家自助餐厅里吃饭,餐厅里有个小孩闹腾得不得了,他家长也不闻不问,只顾自己享用美食。那个小孩越来越不像话,竟然拿嘴去咬餐厅里的陌生人,咬得别人满胳膊都是血。有人向家长提出抗议,家长却蛮横无理地回敬:“你和小孩较什么劲?为什么要扼杀小孩的天性?难道你没有过童年吗?” 对于这种家长,大部分顾客只能选择敬而远之。而我则抹了抹嘴,从餐桌上取了一块扇贝的残骸,朝自己的胳膊割了一下,胳膊上顿时渗出了一丝血迹。随后,我走到那个顽童的家长身边,关切地说:“刚才你家孩子把我的胳膊咬出了血,你们最好把他带到医院去检查一下——我有艾滋病。” 那对家长顿时嚎啕大哭,而我则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女性朋友在VCR里讲这个故事,主要是想体现我的幽默感。但是,问题就出在这里,事实上,我根本不记得和她们一起去过自助餐厅,也不记得自己拿扇贝割过自己的胳膊,更不记得曾经恐吓过那对家长。 后来我问过那位女性朋友,她却言之凿凿,称确实有这么一件事,还找到当时在场的另外几人,证实了这件事。可是,为什么我却一点也记不得了呢?所以,从那时,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力是不是出了偏差,不停得向旁人询问自己以前曾经做过的事。 朋友们提到的一些事,我根本没有一点印象,仿佛有另外一个人占据了我的身体,做出了那些我完全没有记忆的事…… 我坐在薛医生对面,心思却完全停留在刚才倒着看到的那份陈青云所写的手记内容之中。 手记里说,他参加一个情感现场配对约会节目时,从大屏幕VCR里无意中得知一件众人皆知但唯独自己没有记忆的事,然后开始怀疑有另一个人格占据了他的身体,做出一些自己完全没有记忆的事。 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在他体内,有着两套独立的人格?这就是所谓的精神分裂? 记得当货场发生火灾之后,他父亲狠狠给了他一耳光,他却喃喃自语,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难道说,当时放火的,是他体内的另一套人格?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火灾还真是一桩意外事件,货场的大部分损失就只能由保险公司来承担了。 我沉浸在手记内容的时候,薛医生一直在给我说易秀莲的病情。虽然我有一心二用的本事,但此刻我却只看到薛医生的嘴皮一张一合,却根本无法接收她语言里的任何信息。 薛医生是个三十多岁的女人,不漂亮,上班时也没有化妆,头发剪得很短,胸也很平,脸上还有粉刺,基本上看不出一点女性特征,就连声音也显得有些男性化。 当我意识到保险公司或许要承担大部分损失,自己不由得有些懊丧的时候,忽然听到薛医生提高音量,说道:“所以啊,我认为易秀莲能记得其他事,却不愿意记得你的存在,是因为她的记忆力出了问题,对一些她不愿意记起的事,采用了选择性的遗忘。” 我蓦地一惊,才从沉思中回到了现实。 刚才薛医生说,易秀莲能够记得其他事,却不愿意记起关于我的事?选择性遗忘? 我瞪大眼睛,故作姿态地揉了揉太阳穴,反问:“薛医生,您是说,易秀莲已经能够记起很多事了?” 薛医生点点头,以低沉的嗓音说:“是的,你也知道,那件事发生之后,她几乎陷入失忆症,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得了。经过一年的持续治疗后,她现在已经能够记得自己以前发生过的所有事——除了你和关于你的一切。在她的记忆力,和你同居的那段经历,完全是一段空白。她只记得自己住在香山街二十九号七楼C座的一套公寓房里,却根本不记得曾经与你同居过。” 我的心情顿时黯然,其实在发生那件事之前,我和易秀莲之间虽然存在很多问题,但都是些小问题,但她却什么也记不得了,还是所谓的“选择性遗忘”,这真的很打击我。 就在这时,坐在旁边那张办公桌后的李林奇突然站了起来,椅子退后时发出刺耳的摩擦声。他走到墙边的一台电脑前,启动主机,左右环顾之后,用身体挡住屏幕,开始用力敲击着键盘。 薛医生不由得撇了撇嘴,压低声线,喃喃道:“还真以为捡到宝了,写份论文,还要挡住别人视线,真是的……” 我不动声色地顺着她的话,问:“什么捡到宝了?” 薛医生又撇撇嘴,说:“做精神科医师的,见到罕见病例,自然都会产生兴奋与好奇的。李医生新收的病人,就是那个在自家货场里放了一把火的富二代,李医生认为他是罕见的多种人格附于一体的病例。” “真有这种病例?” “很罕见,虽然我以前从未遇见过,但也不能说完全没有。不过,李医生得出这个结论的论据却并不充分,因为论据只是病人自己写的一份手记。谁知道这份手记是不是病人为了摆脱刑事责任而提前伪造的呢?” 薛医生说这段话的时候,不知不觉放大了一点音量,正好被李林奇听见了。 李林奇回过头,忿忿地说:“这份手记的撰写时间,从三年前就开始了!难道他为了证明是另一套人格系统实施了那桩纵火案,从三年前就开始伪造手记了?” 薛医生耸耸肩膀,摊开手,无奈地说:“谁知道呢?或许陈青云是个天生的犯罪者。他为了实施这一纵火案,三年前隐瞒身份,在公司底层工作时,就开始计划了。” “不可能!三年前他根本无法预计会有一笔贵重物品送到公司来,更无法预计这笔货物还保了巨额财险!” 眼看李林奇和薛医生的争论就要进入白热化,我赶紧告辞,离开了精神病疾控中心。 第5节 离开精神病疾控中心,站在郊区的马路边,我心神有些恍惚,忽然不知道该去哪里才好。我相信自己的直觉,当我在李林奇面前突然提到陈青云的名字时,他眼中流露出来的只有兴奋、激动与得意,却毫无惊恐、诧异与内疚,这让我相信,他与陈青云并非战略合作伙伴,之前并无交集。 那么,关于陈青云纵火一案的调查,就只能另起炉灶,甚至我已经预料到,这桩案件极有可能最终确认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大部分损失。我的调查也将渐渐进入尾声。 所以,我的情绪很是低落。 一辆出租车停在我前面,上了车,司机问我去哪里。我抬起眼皮,忽然下意识地说出了一个地名:香山街二十九号。 香山街二十九号七楼C座,是我刚才听薛医生提到的地址,就是易秀莲在与我同居之前所住公寓套间的地址。说起来,我和易秀莲交往了这么久,却还一直没去过那儿呢。我曾经听她说过,她花多年积蓄购买了一间公寓房,但与我相恋后便搬进了我家里。因为舍不得租给别人弄脏房子,所以那套公寓房一直都空置着的,而且她也始终没向我提起那套房的具体地址。 我猜,她之所以始终没提起公寓房的地址,就是不想在与我分手后,我还去那儿骚扰她。 有时候我也在想,其实我并不了解易秀莲,她出现在我面前时,也只是展露了冰山浮在水面上的那一小部分,更多的,还尚待我去发掘。 半小时后,出租车停在了一条僻静的马路上。 这儿就是香山街。 香山街二十九号,是一座精装单体公寓楼,有着富丽堂皇的大堂,还有身穿制服的物管人员。本来我以为像我这样初次到访的陌生人,物管人员肯定会对我进行钜细靡遗的盘问,没想到一进大堂,就有位五十多岁的扫地大妈礼貌地向我点了点头,然后说:“冯先生,好久没见您来这儿了,大概有一年了吧?” 我吃了一惊,连忙问:“你记得我以前来过?” 扫地大妈客气地笑了笑,说:“您当然来过,难道您忘记了吗?每次您都是和易小姐一起回来的,易小姐出事后,您就没有再来了。” 我被说得完全摸不着头脑了。照这位扫地大妈的说法,一年前我经常和易秀莲一起回到这幢公寓楼里,为什么我却一点记忆也没有呢? 忽然之间,我想到了陈青云的那份手记。 难道,在我体内也有一套潜藏着的独立人格,偷偷摸摸做着我不知道的事吗? 见我犹犹豫豫的模样,扫地大妈善解人意地转身来到公寓楼大堂的物管处。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手里还拿着一把钥匙。 “冯先生,这是易小姐留在物管处的钥匙……当初她搬到您家里去的时候,就留了一把钥匙在物管处,委托我们每个礼拜打扫一下屋里的灰尘。” 接了冰冷的钥匙,我的心情也落到了最低处。 这位扫地大妈没有任何理由欺骗我,我不知道自己体内究竟是存在了另一套独立人格呢,还是罹患了选择性遗忘,本能地把记忆深处某些东西抹去了? 第6节 七楼C座,是一套两室一厅的套房,装修别致,所用的电器也都是国际品牌。 物管处确实也每周打扫过卫生,因为屋子尽管空置了一年多,却没有一点异味,触手可及的地方,也摸不到一点灰尘。 我首先走入卫生间——侦探生涯告诉我,要想知道一个人的秘密,卫生间是最佳的探索地点。因为卫生间是最私密的空间,也是最容易丧失警惕的地方。 我看到盥洗台上,摆着漱口盅,漱口盅里摆着两套牙刷牙膏。其中有一支牙膏,正是我用惯了的某个品牌。栏杆上挂着的毛巾,地上的拖鞋,同样也是两套。我把脚伸进了其中一双拖鞋,非常合脚。 进入卧室,我首先看到双人床边的床头柜上,摆着一张相框,相框里镶嵌着我与易秀莲的合影,背景是市内某个出名的风景区。不过,在我的印象中,似乎从来没和她一起去过那处风景区。 打开卧室的衣柜,除了易秀莲的衣物之外,我还看到了许多男士服装。随意取出一件,穿在身上,毫无悬念地正好合身。 坐在七楼C座的沙发上,我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恐惧。 先假设一楼大堂的那位扫地大妈欺骗了我——虽然找不到她骗我的理由——但易秀莲的屋里有那么多证据显示,曾有一个男人住在她家里。如果住在她家里的人是另一个男人,可为什么床头柜上却摆着她与我的合影?难道就不怕另一个男人吃醋吗? 可是假若住在她家里的人真是我,可为什么我却一点印象也没有呢? 我不想如陈青云那样,先假设自己的身体曾经被另一套人格占据过,而是假定自己于某个时段罹患了选择性遗忘症。或许,我出于某种理由,把一段经历深深隐藏在了内心深处,就连自己也不愿意去面对。 但是,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让我把自己的记忆封锁起来了? 难道—— 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易秀莲失去鼻子后的那张脸庞,看到她缓缓伸出缺少了两根小指的双手。 难道是她那天深夜遭遇的恐怖事件,就是令我封锁记忆的原因吗? 可我为什么会因为这个原因而封锁自己的记忆呢? 难道她遭遇的恐怖事件,与我有关? 我不敢再想下去了,立刻站起来,准备离开这套公寓房。 在离开之前,我进了一次易秀莲的卧室,从床头柜上拾起了那张镶嵌有我与她合影的相框。 在我的记忆中,从未与她在那处风景区照过相,如果是我选择性遗忘,或者是另一套人格占据了我的身体,那么我有必要把这张相片带出去,找个地方鉴定一下。 就在我拾起相框的一刹那,相框上的有机玻璃滑落到了地上,“啪嗒”一声,摔得粉碎。与此同时,我还听到了金属物落地时发出的铮铮之声。低头一看,我看到玻璃碎渣里,竟有一把钥匙,钥匙上还套着一块金属铭牌。 我拾起金属铭牌,上面写着几个字:罗马假日,3067。 罗马假日,是我所在的这座城市里,最具欧陆风情的一家洗浴中心。那儿不仅有各种各样的洗浴设施,还有精美中西自助餐与热闹的歌舞表演。不过,在我们侦探行业看来,罗马假日最吸引我们的,则是那里的更衣室保管箱。 罗马假日的更衣室保管箱,只要取走钥匙,即使过了再久时间,洗浴中心的服务部门和保安部门也不会打开保管箱进行清理,而且随时都有专人值守。那儿的每把保管箱的钥匙,都是特制的,很难被复制。所以这家洗浴中心里租用保管箱的费用,不是一般的昂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罗马假日的更衣室保管箱有着与银行保险箱同样的功效,并且更加隐蔽,绝不引人瞩目。 我暂时没急着把那张我与易秀莲的合影送到专业人士那儿进行鉴别,而是带着那把钥匙,径直来到罗马假日洗浴中心。 凭借那把钥匙,我顺利来到3067号保管箱前。捅入钥匙的一刹那,我的心情变得非常复杂。或许,一个崭新的陌生世界马上就要出现在我的眼前。 经过一阵短暂的犹豫,我轻轻扭动了一下,保管箱开了。 第7节 我再次来到精神病疾控中心,这一次,我在会客单上填写的来意,是与精神科医师李林奇见面。 在来之前,我就与李林奇通过一次电话。在电话里,我说自己是一名记者,昨天探视亲属的时候,无意中从薛医生那儿得知李林奇即将会有一项重大科研成果诞生,所以希望在成果诞生之前,先采访一下李林奇。 作为私家侦探,拥有一份伪造的记者证,是顺理成章的事。所以在填写完会客单后,不到十分钟,我就顺利地坐在了李林奇的对面。 当然,李林奇不太愿意在其他同事面前提起他的科研成果,所以与我见面后,立刻和我一起来到疾控中心附近的一家咖啡馆里。 我故作惊讶地问他:“从您昨天与薛医生的争论中,我得知李医生您遇到了罕见的多重独立人格的病例?” 我再次从李林奇的目光中见到了同样混杂着兴奋激动与得意的神情。 他点点头,兴奋地说:“是的,这样的病例真是太罕见了,过去我也只是在国外论文与文学小说作品里曾经见过,没想到现在居然在身边发现了真实的案例。” “可是,薛医生似乎对您得到的结论持有保留意见?”我试探地问。 李林奇撇撇嘴,道:“搞科研嘛,有对立的意见,很正常。她主要是不太认可我得出结论的论据。” “就是陈青云的那份手记吧?”我插嘴道。 他对于我知道了这么多的内幕,稍稍感到了一点吃惊,但他大概以为我是从薛医生那儿探听到了一些信息,所以也没多做纠缠,反而开诚布公地说:“没错,我相当重视陈青云的那份手记,从手记里,我可以看到他是如何从怀疑自己拥有第二人格,并且一步步走向了确认。” “哦,陈青云在手记里,确认了自己拥有另一套人格?”我吃惊地问。 李林奇微微笑了一下,然后从包里拿出了一张纸,递到了我的面前。 那天,我在卧室里安装了一台摄像机,针孔式的,探针隐藏在一盆观叶植物的叶片之后。我想,如果另一套人格真要趁我入睡后侵占我的身体,进行他的活动,这台摄像机一定能够如实记录下来。 不过,接连十多天,探针没有拍摄到任何异常现象。 我也对这段时间的调查,进行了一番整理与归类,统计之后,我发现自己记忆出现裂痕的时间,是有一定规律的。大概每过一个月,就会发生一些我完全没有任何记忆的事件。如此算下来,这一次的记忆裂痕,应该马上就要发生了吧。 我看着观叶植物叶片后的摄像机探针,不由得感到了一阵阵莫名的恐惧,也有期盼,甚至还有一点点小激动。 “抱歉,冯记者,我只能给你看这么多。至于后来那个摄像机探针究竟记录下了什么,我得暂时保密。呵呵,你是记者,你懂的。”这一次,李林奇的眼神里流露出了些许内疚的神情。 我赶紧说:“理解,我完全能够理解。现在我也可以从您的自信里,确认陈青云就是多重独立人格的真实病例。您放心,这篇报导我一定会用心写的,您就等着在报上看到您的大名吧。” 说完后,我便起身告辞。 回到城区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电子商城买了一套微型针孔摄像头,安装在我的卧室里。 不过,我猜,这套针孔摄像头,多半什么都拍不下来。 第8节 我有着嗜血的本性,可是我却不可救药地爱上了那家伙的女朋友。 那天,当我舒展双臂,从沉睡中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身边躺着那家伙的女朋友。然后,她在睡梦中翻了个身,一只胳膊搭在了我的胸膛上,身体又下意识地朝我靠了过来,蜷曲着,仿若母体中的婴儿。那家伙此刻已经被隐藏到了冰山之下,现在代替他的,是我。 现在,我体内最柔弱的一部分,正在缓缓发生着变化。而最刚强的一部分,却正在缓缓变得柔软。 呵,我觉得这一切真可笑,两个人竟然共用着一具身体。他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我却知道他的存在。准确地说,其实以前我也不知道他的存在,但这次我醒来后,却发现身边躺着这个叫易秀莲的女人,才终于让我知道了自己过去只是浮在水面上的那一部分冰山而已。 我在罗马假日洗浴中心的3067号保管箱里,只发现了一个硬面抄,打开后,我发现了熟悉的字迹——是我自己的字迹。 但我发誓,以前自己从未拥有过一本这样的硬面抄,更从未在上面写过字。 打开后,我看到的第一段内容,就是一个人从梦中醒来,然后看到身边躺着“那家伙”的女朋友。而在后面的内容中,我看到“那家伙”的女朋友,竟然名叫易秀莲。 再接着看下去,后面的内容变得愈加离奇古怪,我根本不忍再继续读下去。 我暂且把这个写下这份手记的人,称之为“冯自强Ⅱ”吧。 他似乎就是隐藏在我体内的另一套人格。 在他遇见易秀莲之前,好像并不知道我的存在。或许正是为了证实他的存在,冯自强Ⅱ才写下了这份手记,并保存在罗马假日洗浴中心的保管箱里。 冯自强Ⅱ以我的身份,与易秀莲交往,甚至,还与她上床。 对了,我想起那天晚上易秀莲为什么要吵架了。她说我,老是欲求不满,整天都想着和她做那种事。可天地良心,我觉得自己平时与她在一起做那种事的频率并不多啊。现在想来,大概是占据了我身体的冯自强Ⅱ才是欲求不满的人吧。 但这份手记真正令我感到胆战心惊的,还不是这些事。 从冯自强Ⅱ的记叙里,他提到了一件事。每当他与易秀莲发生了亲密关系之后,都会为自己找个理由庆祝一番。而他庆祝的方式极为奇特——他要到大街上随意找个人,男女老少皆可。他要把氯胺酮注射进那个人的体内,然后在那个人失去痛感但却保持清醒的时候,割掉那个人的鼻子,两只手的小指,最后用刮胡刀片割断那个人的喉管。 他把他作案的过程写得极为详尽,不仅准确到了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还写到了他如何从某家医院里偷出了氯胺酮,第一次割掉受害者的鼻子和小指时,有着什么样的心情。 拿他的话来说,第一次割掉鼻子,仅仅是他无聊时的恶作剧罢了。但当他从受害者的脸庞上摘下割断的鼻子,他却从受害者痛苦的表情上得到了巨大的满足。 “发现自己竟然能够主宰旁人的生死,只要我拿着匕首望向旁人身体的某个部位,那个人的身体就会不住颤抖,而我望着的那个部位,则会皮肤紧绷,生出一粒粒鸡皮疙瘩。我用匕首锋利的刀尖,从这个部位移向另一个部位,鸡皮疙瘩就会如多米诺骨牌一般,也从这个部位移向另一个部位。于是我就不断游移着刀尖,看着鸡皮疙瘩不断转移阵地。有时候我会想,这是不是和足球场上的人浪翻腾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呢?” 以上的这段话,看得我毛骨悚然,禁不住一阵阵恶心。 第9节 一开始,我没有使用面具,反正随意找到的那些人,以前从来没见过我,就算有时不巧,找到了“那家伙”的熟人,也没关系。反正割掉他们的鼻子和小指之后,最后我也会割断他们的喉管,就算让他们看见了我的模样,他们也永远没有机会成为目击证人,把我送上法庭。当然啰,就算被送上法庭,也是“那家伙”的事,和我没什么关系。 最初,我把收集而来的那些鼻子与手指,都浸泡在一个盛满福尔马林液体的玻璃容器里。其实我也知道,只要自己睡着之后,可能醒过来之后,就是“那家伙”占据了这副躯壳。所以我得提防被“那家伙”发现了我的战利品。所以我一直都把那个玻璃容器放在抽水马桶的水箱里。但这样也不是长远之计,所以后来有一次当我占据躯壳的时候,便用他与我共用的这张身份证,在郊区租下一套房子,把战利品统统放在了小屋的抽水马桶水箱里。当然,我也带易秀莲去过那套房,还告诉她,那是我与她的“爱的小屋”。 一段段令人毛骨悚然的记叙,令我不忍再看下去。 原来那位潜藏在我体内的冯自强Ⅱ,一直把一根根手指和一粒粒鼻子藏在卫生间的水箱里。作为侦探,我曾无数次搜索过调查对象家里的水箱,却从未想过看看自己的水箱里是否藏着什么东西。 在精神病疾控中心拜访过李林奇之后,我买了监控设备,安装在家里,然后我又调出了以前搜集的一些记录。 其中有自从易秀莲遭遇割鼻杀人狂之后,我所做的一些调查。我发现,城市里发生第一桩割鼻杀人事件的时间,正是冯自强Ⅱ手记里,醒来后与易秀莲温存过的当天。 时间对上了,但我还得从其他方面进行一些取证。 对了,手记里记叙,冯自强Ⅱ曾经以我的身份证在郊区租过一间房。租房肯定是要花钱的,他的钱是从哪儿来的呢?莫非用的也是我的钱?可是,我的银行存款并没减少啊。 难道他割鼻杀人的动机,就是为了不让我感觉到他的存在,不惜虐杀无辜的受害者,只为了从死者身上搜刮走为数不多的现金吗? 想一想,我都觉得可怕。 不过,如果我能找到他在郊区租到的那间房,或许我能从中搜集到更多的线索,证明冯自强Ⅱ的存在。 于是我给我的一位同行打了个电话。那位同行以搜索失踪人员而在业内闻名。我告诉他,我怀疑有人窃取了我的个人资料,在郊区租房欲行不轨之事,请他帮忙寻找那间房的具体位置。 事实上,那位同行很少外出工作,他精通电脑,堪称网络黑客,只要给冯自强Ⅱ租房的房东,曾经在相关单位申报过租房事宜,我的同行就能从浩淼的网络中搜索到有价值的情报。 其实,我本来就是准备把那张在易秀莲家找到的合影送到这位同行那儿,进行一番鉴定。但自从我看到那份冯自强Ⅱ的手记之后,鉴定合影的事就暂时放到了一边。 一个小时后,那位同行回给了我电话。他告诉我,我的运气很好,那位房东是通过房屋中介把一间位于郊区的小屋租给了一位手持冯自强身份证的男人,而且这个男人一次性缴了两年的房租。 同行以黑客手段进入房屋中介的内部系统后,一检索我的身份证号码,仅用几分钟,就查到了那间小屋的地址。 听完他的电话,我不禁耸耸肩膀,在电话里问:“既然这么一会儿就查出来了,怎么过了一个小时才给我打电话?” 同行的声音顿时变得低沉,他说:“出于职业道德,查到那间小屋的地址后,我又顺便潜入房屋中介的内部系统,调出了那个手持冯自强身份证的人租房签约时,房屋中介门市内的监控录像。” “哦?你调出了那个人租房时的监控录像?”我吃惊不小。如果录像真拍到了冯自强Ⅱ签约时的影像,那么影像里出现的人,应该是我。 果然,同行没好气地说:“你不是说,你怀疑有人窃取了你的身份证租房吗?可是,我从监控录像里清清楚楚地看到,屏幕里出现的人,正是你!冯自强,你是不是觉得糊弄人很好玩?告诉你,我的收费很高的!今天晚上我就把收费单传真给你!” 付给同行费用倒是小事,但从他的话里,我得到了证实,出现在房屋中介门市内签订合同的人,正是占据了我的躯壳的冯自强Ⅱ。 第10节 我乘坐一辆出租车,来到郊区那间小屋外的时候,已近黄昏时分,夕阳将半边天空映得仿佛鲜血一般红艳。 那片郊区位于城乡结合部,有地的房东筹集资金自建了一幢幢杂乱无章丑陋不堪的建筑物。钱多的,房子就建得高一点,钱少的,房子就建得矮一点。 冯自强Ⅱ所租的那间房,在一幢自建屋的顶层,只在靠近天花板的地方有一扇很小的窗户。进门后,首先映入我眼帘的,是一张大床,铺着柔软的席梦思,空调、液晶彩电应有尽有——这与简陋的出租房显然很不搭调,我猜,买这些东西的钱,都是冯自强Ⅱ从他手里那些受害人身上搜刮而走的。 在大床边的床头柜上,摆着一个相框,蒙上了厚厚的一层灰,相框里镶嵌的,自然也是我与易秀莲的合影。不过,合影的背景又是市郊的另一处风景区。当然,在我的记忆里,绝对也没有与易秀莲去过那处风景区。 我以侦探的手法,对屋内进行了一番娴熟而又简练的搜索。 那一天,激情完毕之后,我本来累得很想合上眼睛睡上一会儿,但我知道,这是绝对不允许的!因为我明白,再次醒过来时,占据这具躯壳的人,将是“那家伙”,而不是我。所以,我强打起精神,从冰箱里取了一瓶红牛出来,一饮而尽。我回到床边,细细端详着易秀莲那可爱而又美丽的脸庞,我多想一直陪着她啊,可一想到等我回到“那家伙”的家里,不得不躺在床上等待睡魔附身,再醒过来日夜陪着她的人,却是“那家伙”,我心里就堵得慌。 我无法像杀死其他人那样,杀死“那家伙”,因为他与我共用着同一具身体。如果他死了,我也没法再生存下去。 可是,我真的想与易秀莲永远在一起。 我痛苦地使劲揉着自己的太阳穴,这时,易秀莲翻了个身,朦胧之中,她喃喃低语:“自强,我们结婚吧……” 我在满是灰尘的出租屋里翻箱倒柜的时候,忽然想到了冯自强Ⅱ手记的那一段叙述。 当易秀莲提出要结婚的时候,冯自强Ⅱ的心里产生了极大的波动。他希望自己能够永远与易秀莲在一起,但却无法容忍其中绝大多数时间却是由“那家伙”——我——陪伴在易秀莲身边。 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之后,冯自强Ⅱ竟然做出一个丧心病狂的决定,他要杀死易秀莲,把她的鼻子和小指割下来,放在身边,日夜与他相伴。只要能够看到易秀莲的鼻子和小指,他就会有“她永远都只属于他一个人”的满足心理。 冯自强Ⅱ甚至还买来了一个面具,他想,如果在面具上勾勒出易秀莲的相貌,再把她的鼻子粘贴在面具上,一看到面具,就仿佛见到了易秀莲再生,这是多么让他感觉幸福的一件事呀! 为了练习鼻子是否能够完美地粘贴在面具上,冯自强Ⅱ试着用强力胶把他以前的那些战利品逐一粘贴在面具上,长长短短地突兀其中,如缩小版的云南石林。干凝的鲜血渐渐浸润到面具上,发出阵阵恶臭,引来无数苍蝇,但冯自强Ⅱ却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手记写到这儿的时候,戛然而止。随后发生的,就是易秀莲与我争吵后离家出走,然后在街心花园里遭遇了割鼻杀人狂。现在我已经知道,易秀莲遭遇的杀人狂,就是占据了我身体的冯自强Ⅱ,或许冯自强Ⅱ也不愿意在易秀莲面前露出真实的面容,于是他戴上了那个密密麻麻粘贴着鼻子与小指的面具。 谢天谢地,幸好他戴着面具,否则易秀莲死里逃生后,立刻就会指认我就是穷凶极恶的割鼻杀人狂。至于警察,他们才不会相信什么第二人格的说法,冯自强Ⅱ与我,在他们心目中根本没有半点区别。 我有些不太理解为什么手记叙述到这儿的时候就戛然而止了,看着这满是灰尘的出租屋,我心里不由得产生了一个念头——难道冯自强Ⅱ自从谋杀易秀莲未遂之后,就销声匿迹,再也没有出现在我体内了吗? 为什么冯自强Ⅱ会突然停止占据我的身体?第二人格难道在某种特定的条件下,会中止消失,这算是某种意义层面上的死亡吗? 人格死亡,大概就是一个人变成毫无认知能力的智障吧?幸好我的体内有两套独立人格,死了一套,还剩了一套。 可是,我又如何能够确认冯自强Ⅱ的那套人格已经死亡了呢? 我觉得,有必要再与精神病疾控中心的李林奇医生联络一下。 第11节 我在出租屋里使劲抽动着鼻翼,想要嗅出些许血腥的气息。但我在这儿除了见到与易秀莲的合影之外,几乎毫无所获。临走的时候,我忽然想起在香山街二十九号七楼C座搜索得到的结果,于是如法炮制般拾起床头柜上的那个相框,狠狠摔落在地上。 在有机玻璃的碎片之中,我看到了一把钥匙。拾起钥匙,如我所料,上面也写着“罗马假日”与一个四位数号码。 罗马假日洗浴中心的广告语就是,“全年无休,二十四小时营业”。 离开出租屋后,我立刻招了一辆出租车,驶向了罗马假日洗浴中心。 进了洗浴中心,我拿着钥匙直奔更衣室的保管箱。找到钥匙上号码所对应的保管箱,我迫不及待地插入钥匙,轻轻扭动。然后,我看到保管箱里搁着一个似乎用塑料层层包裹着黑乎乎的玩意儿。我伸出手,试图把那玩意儿从保管箱里取出来,当手触到之后,才从质感上发现,那不是由塑料包裹的,而是保鲜膜。 在取出的过程中,我的手指捅破了一点保鲜膜,一股腐烂陈旧的气味随即涌了出来,还有一阵阵腥臭味。而保鲜膜内包裹着的东西,介于软和硬之间,有点像搁得太久的面团,又有点像泡在水里太久的木块。 当我取出那玩意儿之后,几乎将隔夜饭都吐了出来,立刻把它塞回了保管箱里,扣上门,加上锁,又用钥匙反锁了一圈。 保鲜膜里包裹着的,是一个面具,上面密密麻麻用强力胶粘贴着鼻子、小指的面具。 层层包裹着的保鲜膜,就是为了防止有异味传出。冯自强Ⅱ干得相当聪明,把面具放在洗浴中心的保管箱里,时间这么长了,居然之前一点异味也没有散发出来。 不过,刚才我不小心捅破了保鲜膜,想必过不了多久,这个保管箱里就会散发出异味。虽然罗马假日的保管箱一向以其私密性而著称,但如果真有异味渗出,或许他们会以为对方搞恶作剧,把死猫死狗丢尽了保管箱里,所以不得不打开保管箱进行检查清理。当他们看到里面竟然藏着一副粘贴着鼻子手指的面具,用脚后跟也能猜得出,他们一定会报警。 割鼻杀人狂的案件,在一年前掀起满城风雨,但公众所知,也只有杀人狂作案时,会割去鼻子和小指。至于受害者体内的氯胺酮成分和凶手曾经戴着粘满鼻子和小指的面具,却是警方刻意隐藏了的线索。当警方看到保管箱里的面具后,自然会与割鼻杀人狂这桩公案联系到一起。 对了,保管箱里还有我的指纹呢! 而易秀莲遭遇割鼻杀人狂时,我也曾经被当做嫌疑人,警察特意到我家里来套取过指模。 不行,我不能把这副面具留在保管箱里,绝对不能!否则,警察就有充分理由把我抓起来,保管箱内的指纹,已经足以把我送入监狱里。 我重新取出包裹在保鲜膜里的面具,朝衣物下胡乱一塞,便匆匆离开了洗浴中心。 我不敢乘坐出租车,更不敢搭乘公交车,因为我怕面具散发出来的气味会引来旁人的瞩目。 幸好离开洗浴中心的时候,天已经完全黑透了,街上没多少行人。我径直向附近一个公园走去,在路上,我买了一把锋利的匕首,又买了一瓶烈酒、一盒火柴。在公园里,我摸黑用匕首削去了面具上的鼻子和小指,又在树林里挖了个坑,把鼻子和小指埋入地底。至于那个面具,我则换了个地方,在人工湖旁,我在面具上淋了整整一瓶烈酒,然后划燃了一根火柴。 看着面具渐渐变作一团灰烬,我才总算松了一口气。 就在我松了一口气的时候,我的手机突然铃声大作。看了看来电显示,竟然是精神病疾控中心的那位李林奇医生打来的——我给他的那张记者名片上,留着我的真实手机号码。 他这么晚了,找我干什么? 第12节 我去与李林奇约定好的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见面前,我先在路上买了一瓶男士香水喷在了身上。只有这样,我才能让沾染在自己身上的那些恶臭味稍稍散去一点。 李林奇在电话里拜托我,暂时不要让那篇关于他的研究成果的报导见报。我猜,他这么做一定是有原因的,而现在我作为同样曾经具有双重独立人格的人,必须知道尽可能多关于双重人格的事,所以我在电话里故作愤怒地说,报导已经写好了,而且版面都安排出来了,他要撤稿,必须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 为了给我这个解释,所以李林奇才约我在那家快餐店里见面。 在快餐店里,李林奇显然对我身上这股浓郁的香水味感到困惑不解,但他也没说什么,我们直接进入主题。 面对我的疑问,他忐忑地说:“我是做科研工作的,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就不会发表任何具有观点性的结论。正如薛医生提到的那样,我现在并不能完全排除陈青云那份手记没有伪造的可能性。所以,我得等待警方的调查结果。虽然说,我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认为陈青云是双重独立人格的罕见病例,而且警方也会尊重我的判断,但警方最终会不会按照我的判断得出结论,就暂且不得而知了,毕竟双重独立人格的案例实在太罕见了,我担心他们不能认可。如果警方不认可我的说法,那么我所做的科研结论,就缺乏最基本的官方论据,只能作为探讨的方式来进行论文的写作。哪怕在学术界上引起轰动,但我的科研结果却没办法顺理成章得到应有的肯定与评价……” 他说了这么长一段话,其中心思想就是,在没有官方结论的前提下,他所做的一切研究在学术上都是无用功。 我不禁为他感慨,这大概就是国内学术界的通病吧。 如果我真是记者,并且发表一篇关于李林奇学术研究的报导,那么他将成为同行的笑柄,甚至招来一系列打击报复。 我安慰了他几句,而他则撇撇嘴,说:“做这种前沿性的研究真不容易啊,找到一个罕见病例,却无法证实……” “如果哪天陈青云突然在你面前表露出另一种人格,而你又能证实这确实是另一种人格,那这算不算证实了他就是双重人格病例呢?”我试探着问。 “当然算!”李林奇斩钉截铁地叫道,但他的眼神随即黯淡了,“自从陈青云入院之后,我就拿摄像头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地对他进行监控拍摄,但却始终没拍到任何异常现象。从国外的相关文献来看,双重独立人格中潜藏着的那一套人格,很有可能在经历了此种人格视为‘大事件’的某件事之后,销声匿迹、再不出现。而对于陈青云来说,或许那场大火,就是另一套人格所视为的‘大事件’。” 另一套人格突然销声匿迹、再不出现?这岂不正与冯自强Ⅱ的手记戛然而止如出一辙吗? 我顿时来了精神,向李林奇询问,何谓另一套人格所视为的“大事件”。 李林奇沉吟片刻后,说:“从国外文献来看,与生俱来的双重人格,几乎是很少见到的,大部分隐藏人格,都是后天逐渐形成的。比如某种压抑的经历,会令原本的人格开始进行幻想,幻想他成为另一个人时的情形。如果原本的人格比较懦弱,而幻想出来的人格比较强硬,那么新的人格就会越来越强大……” 他顿了顿,说:“我个人认为,陈青云隐瞒身份,从家族企业的最底层开始干起,正是他另一套新人格出现的契机。他本来是富家子弟,家族企业的接班人,却隐瞒身份,从搬运工开始做起。从旁人看来,他是为了了解企业的运作状况,所以才从最底层干起的,但我却认为,他是为了逃避家族企业接班人的责任,但却又不得不接受,所以才以了解企业状况为理由,进入企业最底层进行工作。从放火这一行为来看,这就是底层工人抗拒资本家的一种最极端的行为。当他到了不得不接受成为公司副董事长职位的时候,就必须剥离底层工人身份这个新人格,而新人格却发起了反抗。反抗是成功的,那场火烧毁了整个货场,同时新人格也就完成了他的使命,可以销声匿迹了。” 李林奇还在絮絮叨叨地说着,但我的心思却完全飞到了另一边去。 从他的话里分析,新人格的建立,是应该有着某种契机的。如此说来,我也有点渐渐明白为什么会出现冯自强Ⅱ的存在了。 我与易秀莲是在一次很偶然的机会里邂逅的。当时,我在商场里购物,正准备付款的时候,商场里却忽然发生了一点小骚动。我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衣着时髦的女孩正与在商场内扫地的大妈争论着什么。我走近之后,才知道原来那个扫地大妈真实的身份是商场内的巡视员,所谓巡视员,就是假扮成扫地大妈,监视是否有顾客偷偷把商品藏进手袋或衣兜里。 那个与巡视员争吵的女孩,就是易秀莲。当时她偷偷撕掉了一支口红的条形码,并藏进了衣兜里,一出收款台,就被巡视员拦了下来。易秀莲坚称,口红是自己在其他地方买来的,但巡视员却说,商场里有监控录像,记录下了一切,而且商场已经报警了。 在易秀莲最窘迫的时候,我走到收款处,按照商场的规矩付了十支口红的钱,然后对领班说,那女孩是我的女友,脑子里有点毛病。 既然给了钱,领班也就偃旗息鼓了,走到巡视员身边,耳语了几句后,就放走了易秀莲。当时易秀莲还以为自己只是运气好,才让商场放了她一马,但当她走到商场大门的时候,就被我拦住了,我向她出示了那张写有十支口红价格的商场收银条后,她才知道了是怎么回事。 她问我,为什么要帮她。我只是淡淡地答道:“因为你很漂亮,身材又好,我想和你交往。” 平心而论,我之所以想与她交往,就是看中了她漂亮、年轻、身材好,而并非真正地喜欢她。在与她恋爱的时候,我一直处于居高临下的姿态,但说实话,有时候我也在幻想,如果我真的喜欢她,又会以什么样的姿态来面对她呢? 或许,冯自强Ⅱ的人格,就是在我幻想的时候,便开始悄悄地滋生了吧。 但至于冯自强Ⅱ为什么会如此嗜血,那就不得而知了。 我只是从那份手记里对冯自强Ⅱ有了一点了解,但他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格,或许还一直潜藏在冰山之下,等待着我的发掘。 第13节 我答应,暂时不会让那篇报导见报,才让李林奇稍稍宽了一点心。他长叹一口气后,说:“要证明一个人是双重独立人格,确实不容易,看来我应该改变一下研究方向了。还是像薛医生做的那种研究,才简单轻松啊。” 我诧异地问:“薛医生在做什么研究?” 李林奇不屑地笑了笑,说:“薛医生做的研究,其实也算不上简单,她正试图探讨周遭环境对人的心理影响。” 他的这句话,我有点听不太懂。 李林奇向我解释,在二战时期,纳粹军医曾经做过一个臭名昭著的实验。他们蒙上俘虏的双眼,然后说要割开俘虏的血管,让其血流殆尽而死。但事实上,纳粹军医只是割开俘虏的毛细血管,同时在一旁打开了一个水龙头。血很快就止住了,但水龙头却一直在流水,最终俘虏死了,尸体所表现出来的体表特征,与失血而死的死者完全一致。 薛医生就是做的类似的研究,并写出了很多叫好又叫座的论文。 比如说,薛医生最近做的一次实验,就是集中了一群人,封闭在一个没有窗户也没有时钟的房间里,每天只以关灯和灭灯来体现出白天与黑夜。不过,薛医生把灯光交替的时间,定在了二十五小时,或是三十小时。这样一来,房间中的志愿者们,生物钟就被调节成了二十五小时或是三十小时。志愿者们离开封闭房间后,过了很久,都无法适应二十四小时的自然时间交替,长时间无法入睡,直到一个月后才恢复了正常的作息时间。 听了这个实验案例后,我诧异地问:“这样的研究到底有什么用?” 李林奇笑了笑,说:“如果这项研究用于现实生活,那就不得了啦。睡眠时间比常人少几个小时,就意味着可以多工作几个小时。在密集型劳动的工厂里,多工作几个小时,就意味着数不清的真金白银呀。” 临走的时候,李林奇挠着头,说:“其实说实话,薛医生的研究,也并不是那么简单的。据我所知,她的研究往往都得花费大量时间,进行长期准备。做科研工作,是没有捷径可走的,什么都不容易。” 我的心情非常低落,回到家里后,我的心情变得更加低落,因为在家里的那台传真机里,收到了那位精通电脑的同行传来的账单。 我看完账单上的数字后,旋即下了楼、在楼下自助银行的自动存取款机里,我按照账单上的数字把钱转给了那位同行,同时还多转了一笔钱给他。 第14节 你玩过拼图游戏吗?无数凌乱的碎片撒满一地,你需要利用眼睛和手指,还有大脑,把碎片拼凑成完整的图片。 拼图游戏的技巧,就在于寻找到最关键的一块碎片,即整体画面中最具特征性的图案,再由此延伸,寻找与之相邻的其他碎片。只要找到关键碎片,就能逐渐解开拼图游戏的奥秘。 你玩过多米诺骨牌吗?把一块块骨牌竖立在地面上,每块骨牌的相隔距离不得大于骨牌的高度。只要推倒第一块骨牌,所有骨牌就会接二连三地逐一倒下。 不过,如果抽掉其中一块,整个多米诺骨牌就没法再玩下去了。 多米诺骨牌,其游戏的核心本质,就是布局。布局会花费大量时间,形成链条式的长龙,但游戏一旦开始,就会如咬合紧密的齿轮一般,尽管持续的时间很短暂,但只要一开始,就会直到每块骨牌都倒下来后才会停止。 第15节 “冯先生,你是说,你觉得自己是双重独立人格的病例?”男人婆一般的薛医生,坐在她的办公桌后,瞪大了眼睛望着我。 我更正道:“曾经是。” 我坐在她对面,向她逐一述说着自己的经历,从到精神病疾控中心来刺探陈青云的状况,到我来到香山街二十九号七楼C座,然后在罗马假日洗浴中心保管箱里找到的冯自强Ⅱ的手记,再由从同行那儿得到的信息找到了郊区的那间出租屋,最后我再次来到罗马假日洗浴中心,在保管箱里看到了那只粘满鼻子与小指的肮脏面具。 我把冯自强Ⅱ的手记交到了薛医生手中,毫无任何隐瞒。 自从与李林奇在快餐店里交谈过之后,我就愈发相信体内曾经存在着那个可怕的割鼻杀人狂冯自强Ⅱ。我觉得自己需要找到一个倾诉的渠道,才能排解出心中淤积的烦闷心情。 所以我找到了薛医生。我认为,冯自强在我体内曾经如冰山一般潜伏着,而薛医生又与易秀莲有过一年多的接触,起码她能够认清冰山浮在水面上的那一部分。 薛医生是我心目中,最能理解我的专业人士。不过,她接过冯自强Ⅱ的手记之后,却只是随意翻了翻,然后说:“我觉得你去找李医生倾诉,效果会更好一点。毕竟在我们这家疾控中心里,只有他曾经对双重独立人格做过相关的研究。” 不是吧?如果李林奇遇到我这样主动坦承曾被另一套人格附体,肯定会如获至宝,把我奉为上宾,好好对我进行一番研究。可薛医生却将我拒之门外,这不能不让我感到失望之极。 我眼中含着泪光,说:“薛医生,我不太相信李医生,我觉得他太浮躁了……而您更为沉稳,也更为专业……薛医生,我真的需要你的帮助。” 奉承话人人都爱听,薛医生也不例外,虽然她那张与男人没有太大区别的脸上,露出了一点缓和的神情,但她却还是冷冷说道:“冯先生,我只想对你说一句话,‘顺其自然,一切都要相信自己的判断!’接下来要做的一步,只能由你自己来决定,旁人不能给你任何帮助。” 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似乎隐隐明白了她的意思。然后我缓缓站起来,喃喃道:“我觉得,我应该去一趟警察局。不管怎么说,冯自强Ⅱ利用我的躯壳,杀了那么多人,他必须得到法律的惩罚。虽然我与他无关,但我们毕竟用的同一具躯壳,就算我是无辜的,我也愿意替他接受制裁。” “可是,你确定警方会相信第二人格这种说法?”薛医生终于有点动容了。 我苦笑道:“不相信也没办法,就算要判我死刑,我也没意见。谁让冯自强Ⅱ是我的另一套人格呢?人在做,天在看。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离开医生办公室的时候,我感觉薛医生似乎长出了一口气。是她叹了一口气吗? 关上办公室的门,我偷偷摸出手机,调到拍照功能,然后伸到门板上方的玻璃窗上,对着室内拍了一张照片。离开疾控中心后,我调出这张照片,看到男人婆一般的薛医生,正抬着头,一副若有所失的模样。 第16节 我招了一辆出租车,来到我那位精通电脑的同行的工作室中。 他已经查过账户,确认收到了昨天我转给他的那笔款项。 他驾轻就熟地把我手机里才拍好的照片,转入电脑之中,很快电脑液晶屏幕上就出现了薛医生的图片。同行看着薛医生的照片,微笑着说:“这种没有女性特征的面孔,是最适合进行乔装打扮的了。抹点腮红,描描眼线,戴个假睫毛,再镶副美瞳,套个假发,绝对可以变成一个美女。要想让她变成一个老太婆,当然就更容易了,换其他的腮红、眼线、假睫毛、美瞳、假发,就能变成其他人。” 作为侦探,我当然也明白这一点。 同行笑了笑,从电脑里调出了一个软件。这是一个可以在图片上添加各种各样装扮的实用软件,比如他按一按鼠标,就能让屏幕上的女人脸上多一抹腮红,再按一按,还能多一套假发。 根据我的描述,同行只用了几分钟,就让液晶屏幕上的薛医生变成了另一个人——是那天我在香山街二十九号公寓楼大堂遇到的那位扫地大妈。 同行又多花了几分钟,让薛医生变成了另一个人。这一次,屏幕上出现了我的模样。也别说,薛医生除了比我矮一点之外,装扮成男人,如果只是略看一眼,还真有点像我。至于身高差异,根本不是问题,现在内增高鞋,连一些出名的明星都在使用呢。 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在房屋中介门市部的监控镜头里,能够看到我的身影。 至于在香山街二十九号七楼C座,还有郊区那间出租屋里找到的我与易秀莲的合影,载入同行的电脑里放大之后,他立刻就确定,这两张照片均为电脑合成照,用PS软件制作出来的,虽然做足了细节,但仍有几处与背景的契合处存在生硬的感觉。 所有的一切都被串起来了。 最初令我想到,在我身边所发生的一切有可能是个局,其实来源于李林奇医生的一句话。他说,他是做科研工作的,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就绝对不会发表任何具有观点性的结论。正如薛医生提到的那样,他并不能完全排除陈青云那份手记没有伪造的可能性。 既然连他这个搞科研的人都没百分百肯定陈青云就是双重独立人格患者,那么我这么一个与科研无关的普通人,又如何能够确定自己曾经被另一套人格附身了呢?更何况,那个附身的人格,还是嗜血的割鼻杀人狂? 如果这是一个局,那么这个局就进行了长时间的准备工作。最起码,从一年前,就有个人开始进行疯狂的无差别连环谋杀案件。凶手随意选择受害者,在受害人体内注射氯胺酮,割掉鼻子、小指,又用刮胡刀割断受害者的喉管。 与此同时,我与易秀莲相识相恋,虽然在恋爱的时候,我并未付出真心,但我与她相识的时候,正是割鼻杀人狂开始第一桩案件的时候。 这个局,在一年前,只是进行准备工作。直到一年后,才渐渐开始发挥威力。 一年后,因为偶然的原因,我来到医院探视易秀莲。向医生询问易秀莲状况的时候,薛医生无意中向我透露了易秀莲以前的住处。而我正是在那个住处里,找到了洗浴中心保管箱的钥匙。然后,我开始渐渐怀疑自己曾被割鼻杀人狂占据过躯壳。 看似许多偶然,我才开始怀疑自己曾经拥有另一套嗜血的独立人格。 但是仔细想想,这一系列偶然,却仿佛一颗颗咬合紧密的齿轮开始转动,又如冥冥中一双看不见的手引领着我,试图让我相信冯自强Ⅱ的存在。 首先,薛医生真是无意中向我透露易秀莲的住所地址吗? 其次,我来到香山街二十九号,那个给我房门钥匙的扫地大妈,真是公寓楼里的扫地大妈吗? 再次,扫地大妈说每礼拜都要打扫七楼C座的卫生,而我拾起相框后,玻璃就滑落到地上,让我找到了那把洗浴中心保管箱的钥匙。难道以前扫地大妈打扫卫生的时候,就从来没有拿起过相框,没让玻璃滑落吗? 接着,通过同行的努力,我找到了冯自强Ⅱ在郊区租的那间小屋。但事实上那儿是城乡结合部,都是地主的自建房,租金低廉,设施简陋,房东往往都是随意租给住户,有时甚至连租客的身份证都不核查。而冯自强Ⅱ却偏偏是通过房屋中介租的房。别忘了,他是嗜血的割鼻杀人狂啊,为什么还要通过中介来租房呢?看上去,就仿佛特意为我留下了线索一般。 而在郊区的那间出租屋里,我在相框里找到了另一把保管箱钥匙。看上去,之前在香山街二十九号七楼C座轻松找到的钥匙,就仿佛特意给我提示一般。 从冯自强Ⅱ手记上的字迹来看,似乎确实是我写的。不过,对于有心人来说,模仿一个人的字迹并不困难,只要进行一段时间的练习,就完全能够做到。 相框里的合影,自然能用PS技术来进行电脑合成。 但是房屋中介门市部拍摄下来的影像,就没那么容易进行电脑合成了。 我在同行那里看到这段视频后,立刻就想到是有人假扮了我的模样。自然而然的,我就想到了精神病疾控中心的那位薛医生。从侦探术来说,她那完全没有女性特征的一张脸,就是教科书一般的最佳化妆模板。 布局者似乎深谙心理分析,那张香山街二十九号七楼C座床头柜上的合影,是为了证明我有一段遗失的记忆。但如果我把照片送到行家那儿进行鉴定,或许就能发现这是一张电脑合成照。 但是在相框里偏偏有一把保管箱的钥匙,布局者料定了我的调查方向会转向这把钥匙所指的罗马假日洗浴中心,而忽略掉合影是否是电脑合成照。 如同事先摆设好的多米诺骨牌,按下了第一块,后面的每一块都会随之倒下。 不过,如果从中抽出一块,那么这个布置多时的多米诺杀阵,就会失去作用。 那张合影被确认为合成照,就是被我抽出来的一块多米诺骨牌。 第17节 我唯一感到困惑的,是易秀莲在这个局里究竟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如果说她与薛医生是一伙的,那么她舍得让自己的鼻子和小指被割下来吗? 如果她和薛医生不是一伙的,但她出现在我身边的时机,也太巧了。 同行却笑着说:“冯自强,如果你对魔术有一定了解,就会知道易秀莲只是用了几种障眼法,就瞒过了你的眼睛。戴口罩,可以遮住口鼻,而在精神病疾控中心,她一直背对着你,伸出手的时候,她蜷曲着双手小指,但你却有先入为主的印象,所以才认定她缺失了两根小指。” “可是,当初出事时,警方曾经对我进行过调查,而且也给我展示过易秀莲当时被割掉鼻子和小指后的照片啊!” 同行笑道:“你就能肯定,当时来找你的警察,就是真正的警察?你就能肯定,当时看到的照片,就是没有经过PS处理的真实照片?” 刹那间,我有一种如梦方醒的感觉。 没错,当时我也被当做嫌疑人,套取了指模。不过,指模是警察特意到我家里来套取的,按照一般程序,不是应该让我去警局里套取吗? 而那张展示给我的照片,我也因为太过血腥,只是一扫而过,哪里还敢仔细看? “可是,他们花了那么多时间,还杀了那么多无辜者,设了这个局,究竟目的何在呢?”我喃喃问道。 同行答道:“那你就得去亲自问一问那位薛医生了。” 第18节 其实,我大致上能猜到薛医生设这个局的用意。<bdo>http://www?99lib.net</bdo> 李林奇告诉我,薛医生的科研方向是所谓的“试图探讨周遭环境对人的心理影响”。 而眼下发生在我身边的事,不正是“周遭环境发生了改变”吗?而我也正在此种影响下,开始怀疑自己曾经被另一套人格占据过躯壳。而如果真如我之前找薛医生商量的那样,最终决定自首,替那莫须有的冯自强Ⅱ承担罪责,那么薛医生的所谓科研工作,就可以得到一个满意的结果。那就是——周遭环境确实能够影响一个人的心理,哪怕是假造的环境变化,也能造成设局者认为最理想的结果。 这绝对不是无聊的一项研究,如果这个科研结论用于替有钱人脱罪,寻找无辜的替罪羊,天知道能够为薛医生赚来多少真金白银? 为了这么一大笔真金白银,他们不惜设计出一个割鼻杀人狂的角色,杀害了那么多无辜的受害者,也就能够让人理解了,毕竟鸟为食亡人为财死。 想通了这一点,我自然就不会再去警局自首了。我之所以会去精神病疾控中心拜访薛医生,其实是想向她输送一个信号,让她看到我尚且浮在水面上的那一部分,而我这座冰山,还有八分之七隐藏在水面下呢。 至于我会如何报复薛医生以及她的同伙,抱歉,我得卖个关子。 诸位朋友,你们读到这篇文章,也只是看到了冰山浮在水面上的那八分之一。还有八分之七,我会慢慢设计一个局:我会让薛医生以为我真去警局自首了,然后再如幽灵一般在她身边出现,在她周遭制造各种异常事端,令她的“周遭环境发生改变,影响到她的心理,从而令她做出错误的判断与决策”。听上去,是不是就像薛医生曾经对我做过的事如出一辙? 这个局,或许也会花上很长的一段时间,直到天衣无缝的时候,我才会开始启动计划。 对了,我必须要说一句,拼图游戏和多米诺骨牌都是我最喜欢的游戏。我玩得一定会比薛医生棒! 第1节 蒋明博在办公室抽烟,公司原则上是不允许抽烟的,规定从不对高层有效。葛菲细心的敲门送进来一只水晶烟灰缸,烟灰缸里是黑色的咖啡渣,弹起烟灰都显得如此高贵,认识她三年了,三年如一日,二十一天就能形成一个人的习惯,葛菲就是蒋明博的习惯,从第一眼见到蒋明博开始,葛菲就喜欢上了他,这个儒雅帅气的、浑身上下散发着品位的青年才俊,能跟喜欢的人一天相处七八个小时,不是任何人都有这种福利,何况这样的福利已经享受了三年。 拖沓的阳春很难结束暖洋洋的日子。办公室外面的阳光越来越和煦动人,毛衣外套早就穿不住了,不管粗腿短腿还是象腿蚊子腿统统一律套上黑丝,惹人多看一眼。耸立的各色楼盘挡不住顶楼的刺眼光线。蒋明博办公室的落地窗帘用的是米色格子,是他喜欢的颜色——他是格子控。办公室外面的那张桌子,女人姣好的身材被制服裹得凹凸有致,睫毛长,小扇一般覆盖眼,侧影在阳光阴影下显得美。跟昨天一样平淡的今天,没有奇迹,没有新意,买房的人越来越多,通货膨胀,除了买房还能做什么。 葛菲每天的工作就是帮经理蒋明博跑跑腿、进行会议安排、冲咖啡、热三明治等一些琐碎事情,感觉就像打杂,她觉得唯一好的就是底薪可能会比销售人员高,工作舒适。 在顺基集团这五年,蒋明博不分昼夜的学习,拿到了律师证和房地产营销策划证,凭借努力和跟董事长的师兄弟关系,在一次外出谈判的时候,蒋明博锋芒毕露,睿智而不失锋芒的击败了所有对手,为集团赚了几千万,之后顺利成为顺基集团的副总。因为房价太高,又不想当房奴,所以在存到足够的一次性付款的金额之前蒋明博租了一套每个月三千的房子给喻秋兰住,每天能吃上她做的家常菜就是最幸福的。但公司谁也不相信蒋副总还是租房一族。 有到郊外晒太阳的冲动,蒋明博还有些别的想法,他用余光看了看办公室外面的女人。 蒋明博看了看表,我有我的苦衷,愧对你的喜欢,现在我要走了,请你保重。对不起。让你失望一时,是不想你后悔一世。你不需要原谅我,但希望你有一天能懂,别再犯同样的错。 俩人愉快的交谈,品尝着法国大厨炮制的秘制鹅肝酱、法式焗蜗牛、大麦南瓜火腿汤,没有浪费,最后的甜点拿破仑酥饼也让葛菲觉得意犹未尽。红酒俩人只喝了一瓶,五位数的红酒虽然不算最贵,但口感十分柔和唯美,酒是色的媒人,葛菲知道那是做爱前调情必备,红润泛上脸颊,娇嗔说道:“三年了,我们还是第一次这样单独吃饭,今天真的过的很开心,也是我第一次接到你送的花,等下我们会过的开心的,告诉我,你喜欢大床还是单人床。” 三年中,只发生过那一次激情,是顺基公司的年会,葛菲喝得酩酊大醉,蒋明博也是头脑发热,俩人在散场时跌跌撞撞的互相搀扶走到附近同一家酒店开房。跟许多狗血电视剧的剧情一样,刚好是酒店只剩一间房,两人都把对方当做平时工作压力爆发的出口,激情和液体同时迸发的瞬间,郁闷的心情也似乎瞬间清空。 宋瓷认真地点点头:“是挺帅的。” 取下了胸针,让尖锐的针头扎进手指,一阵钻心的疼痛袭来,鲜血从指尖冒出如一颗红豆,颤抖着慢慢越来越硕大,只有用肉体的痛苦来替代心理的痛苦,也许会好过一点。 葛菲的眼泪挂在睫毛上,落了一滴又一滴,那些粉色蔷薇悲哀的娇艳盛开。 还没看够,只闻到一股青草味道的男士香水味道,是KENZO?宋瓷好奇的暗自想。 晚上七点,蒋明博拿着一束黄色的瑞宝泽兰配粉蔷薇准时出现在以精致和高档著称的法国菜餐厅,葛菲也在五分钟后赶到,精心打扮过,低胸小黑裙上缀着小天鹅装饰的胸针,让蒋明博有点心神不宁,胸部沟沟很深,若隐若现的女人比裸体的女人更具诱惑力。葛菲的指甲是花了两个小时做的法式美甲,上面还镶了银色水钻,在灯光照射下指甲夺目艳丽。 葛菲有点激动,说话时嘴唇都在微微颤抖,你又没结婚,我有什么让你觉得看不顺眼的,我不漂亮?还是我身材不好?还是我在哪里得罪过你?这几年来,你明白我的心,不是吗? 说完站起来买单走人。 父亲去世以后,母亲喻秋兰独自抚养自己长大,从高二那年开始,蒋明博剪掉自己留的乡村非主流长发,忍着剧痛洗掉背后纹身的青龙,在父亲坟前大哭一场,从此以后英文词典不离身,上茅厕的时候都在背古文,躺在草席上做梦都在解几何题。高考前一个月,蒋明博在母亲面前下跪:“相信我,我们家一定要改变,让您变得富足,让您到哪里都有尊严。”为了明志,蒋明博不剃须不洗澡,在考场门口差点被监考老师赶出来,以为是传说中的犀利哥来砸场,邋遢的胡子都可以扎辫子,身上散发着馊饭菜的味道,一切都是为了那所梦寐以求的中国最好的大学。发录取通知书的时候,邻居挑着一担椿芽正准备出去卖,也过来看热闹:“考上了没?”蒋明博谦虚地说:“嗯,晚上过来吃酒席,考上了北京大学。”邻居安慰道:“你也不用想太多,好歹也是所大学嘛。”因为这个,想起来就觉得滑稽而心酸。 葛菲是记得去年过完年后东南大学商务学院的来函,函件中殷切希望与顺基集团达成协议,公司为商学院的大学生提供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等实践岗位,这事情还上了当地的日报,推荐书上特别写了这个叫宋瓷的女生是系里的学生会主席,非常优秀。 “我想你误会了。”蒋明博有点尴尬,难道葛菲这样的白领会不知道蔷薇的花语只是感谢,还是这束粉色蔷薇跟玫瑰太像? “有事吗?”蒋明博看见葛菲拿来烟灰缸还没出去,只是看着自己。 蒋明博却是答非所问,商量着两人晚餐地点的事情,葛菲有点发愣,自从上次的一夜放纵,俩人有点心照不宣。这次蒋明博提出来,不正好是两个人可以在清醒的情况下将暧昧明朗化的一个好机会。葛菲提出一个地点,是城市五星级酒店的顶楼法国菜餐厅,潜台词不言而喻,晚上吃完饭以后可以就近缠绵一番。 旁边办公桌上的lisa孟敲敲桌子:“我说这位同学,麻烦你到这边来把入职手续办了,刚过去的那是我们的头,帅吧。” 除了超级VIP,蒋明博是不用去接待,他也不明白为何心理学博士现在竟然进了房地产公司,蒋明博是这个房地产公司的副总,手下都是一等一的靓女和帅哥,最贵的25万元一平方米的还未开工的山海别墅里的售楼小姐和售楼少爷拿出来都是可以跟明星媲美的。女客户就让男销售员去放电,男客户就让美女去介绍,一律的细心耐心,讲到激动人心之处,训练有素的销售人员手势开始夸张,煽情的、悲壮的、狂喜的在有钱买房子的客户眼里越来越膨胀,梆的一声,谁动心,谁先输。 蒋明博是个单身公害,读完博士以后就在这家房地产公司工作,谁能想象一个毫无背景的草根阶级,一个普通员工竟然在五年内一级一级往上爬成为公司副总,除了自己有着出色的学历以外,源于一次在电梯里跟公司董事长付惠康的一次偶遇,得知董事长竟然跟自己是同一所大学毕业只不过早自己十几届时,蒋明博心里一阵意外,这世界真小。有一次还请他去家里吃饭,私下里蒋明博叫董事长付惠康师兄。 喻秋兰偷偷的到鬼婆王那去还了愿,逢人便说她灵验。鬼婆王谦虚的说,你儿子文曲星未破,书是可以继续读,以后还有大富大贵,也是你死去的老公在保佑他。 蒋明博在离开餐桌前对葛菲说,对不起,我上次在年会上的确是喝多了,做了一些对不起你的事情在这里向你道歉,对你在这三年里配合我的工作表示感谢,但是我们的关系仅限于此,所以我们以后在工作以外还是保持距离,对双方都有好处。 扎着马尾辫的宋瓷好奇的看着跟自己擦肩而过的男人,嘴里嘟囔着,不用面试啊…… 女人是她的助理,叫葛菲,专业也很奇怪,她的主修是情报,次专业是宫廷手工艺,也进了房地产公司。葛菲笔直端正的坐着,卷发盘在头顶,蓬松的栗色花苞头配的是褐色的水钻发卡,她是公认的美人,外表骄傲得像冰山,每次她一上班,路过售楼处时那一瞬间,两边的高又大屁屁又翘的保安们都会用目光把她全身好好的意淫一番。葛菲总是很自信的抬起她那瓜子脸,幅度适合的扭动她水蜜桃一般圆润挺翘的臀部,乜斜的目光不把这些小男孩放在眼角,耳朵里享受着口哨——是对她的赞美。巴西有句谚语:如果女孩出门后没有男人的口哨声,就要重新回去打扮。 走出办公室时,蒋明博对在案头工作的葛菲说,我回去拿点东西,实习生暂时就安排在你部门,别太严格,实习嘛,又不拿公司的钱。 第2节 宋瓷第一天上班,葛菲就请了病假。蒋明博喝着宋瓷递过来的咖啡,觉得跟以前的南山完全不一样的风格,深呼吸一口,浑身似乎充满了活力。 看着这个穿着红格子短袖衬衣牛仔裤的马尾辫女孩:“你今天泡的是什么咖啡?” 宋瓷一脸紧张,第一次这么近的接触帅气老板,背后渗出汗珠,是葛菲昨天晚上在电话里嘱咐说蒋明博最喜欢喝咖啡,早晨一杯,午餐后一杯,下班前一杯:“这是我在印尼大学交流的时候,当地的一个同学送的,不过只有一点点,据说很贵,全世界一年产量不到一千斤。” “原来是传说中的Kopi……”蒋明博翻开宋瓷摆在桌上的日程安排表,回味着猫屎咖啡的美味,以前只是听说过,并未真正喝过,据说这种咖啡是来自印尼的麝香猫的排泄物,虽然来自臭臭的便便,但喝一口只觉满口甘香,还有一阵难以形容的甘甜。麝香猫喜欢吃肥美多桨的咖啡果子,但咖啡豆无法消化,随粪便排出,清洗干净之后,就成为Kopi咖啡生豆!由于产量稀少,一杯大概要卖到一千四百元左右。 一上午蒋明博都在跟宋瓷聊工作喝咖啡,像个小妹妹一样的宋瓷认真的用笔记本记录着自己的工作内容,频频点头不时插话。 办公室外一帮女人正在八卦为什么蒋明博对公司的女人正眼都不看,对新来的学生妹这么照顾,叫到办公室就是一个上午,还能听到从门缝里传出来的笑声,之前大家都以为蒋明博跟葛菲是一对,这下好,半路杀出个学生妹。 Lisa孟小声道,你看看葛菲那眼袋,再看看宋瓷那脸蛋,都是胶原蛋白啊,表面张力多好。 宋瓷脑子里其实一片空白,笔一边记录,却只是记录,只是盯着蒋明博的脸,看着他的唇,斯文的眼镜后的眼神是如此坚定,被学校推荐到顺基集团来实习是为了什么,为了这个只见过一次的男人?如果他是我老公就好了……旖旎的幻想充满的头脑。 哦,迷人的青草的香水味。 宋瓷想象出一副场景,俩人在草地追逐,然后在草地里滚来滚去,笑着打滚,太阳不厚不薄的晒着,树上的花瓣被风吹得飘荡,落在俩人的脸上,嘴唇越来越近…… “好吗,你觉得?”蒋明博说着说着在实习生宋瓷脸上发现了常见的花痴表情。 宋瓷这才回过神来,连忙点头,好好好。 “我刚说到哪里了,你说好好好。”蒋明博想笑,真羡慕这样没有烦恼的年轻女孩。 “您再说一次,我刚才走神了,不好意思啊。”宋瓷扫了蒋明博一眼,迅速的低头,有点羞怯。 “我说中午一起吃饭吧,就在公司楼下的餐厅,意大利面和焗海鲜饭不错。我请你,算是感谢你送我这么好喝的猫屎咖啡。你答应了的。”蒋明博看着她的手,小而白,没有涂任何指甲油,健康性感。 宋瓷中午的胃口很好,大口的吃着老板推荐的美食,她的身材略微丰满,因为太阳晒着,皮肤有点白里透红,春天就是春天,万物生发春心萌动。 宋瓷中午在午休的时候做了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的眉毛被人渐渐剃光了,镜子中的脸囧得像个光瓢葫芦。 醒来以后赶紧忙着工作,今天第一步计划进行的比较顺利,接近了顺基集团的副总,离成功已经不远了。原来蒋总长的这么符合自己的口味,说不定可以顺利完成任务,连他的人也一起搞定,想到这里宋瓷的眼神里闪过一丝狡猾的微笑。 蒋明博下班的时候问宋瓷,住哪里,要不要我开车送你。 办公室一片哗然。 宋瓷摇摇头拒绝了,我自己可以坐公共汽车回去,谢谢蒋总的好意,明天见。 男人总是对拒绝自己的女人保持好感,对到手的女人不懂珍惜。 回家的时候,喻秋兰坐在客厅看电视,厨房里传来炒菜的声音,有客人吗? 进厨房一看,蒋明博吓了一大跳,葛菲穿着围裙正在那做饭。 你怎么在这里?蒋明博很疑惑地问道。 喻秋兰走了进来,说道:“你的保密工作做的也太好了,小菲下午就过来了,又很客气的拿了很多礼物,你真是的,有女朋友了连妈都不告诉。” 葛菲回头对俩人笑了,你们到外面去,马上就开饭了。 她怎么知道我家住在哪。蒋明博心里又是一阵疑惑。 尽管是些家常的饭菜,但仍然做的很可口,想不到葛菲还有这么一手绝活,母亲喻秋兰自然是赞不绝口,很热心的问葛菲的家庭,得知葛菲的父亲是一名大学教授,顿时觉得她就是来自书香门第的大家闺秀,言语之中透露着喜欢。 送她到楼下,蒋明博说道,以后你没有得到我同意,不要到我家里来了,这会让人引起误会,话我已经跟你说的很清楚。 葛菲今天穿的跟上班穿的完全不同,淑女花苞裙和粉紫色雪纺衫把她打扮得跟下凡尘的仙女一般,她说我想了很多办法才找到你的家,只是想做一顿饭给你吃,满足我这三年来对你的幻想。 我不想我们连朋友都做不了。蒋明博叹息一声,看着这个城市的夜空,走吧,我送你回去。 其实这女孩不错,又是适合自己的年龄,可是……如果那件事情没有发生,可能会跟她结婚,饭菜做的还是很合自己的口味。 你能吻我一下吗?葛菲抬头期盼。 蒋明博的嘴唇覆盖了,犹如花瓣掉入水中一样轻柔。 送她回去以后,母亲又是一阵唠叨,说蒋明博不要自视甚高,现在连房子都没有,人家女孩家里有房有车,父亲还是文化人,家里又有教养,没理由错过这样的媳妇。 蒋明博在母亲面前是无法嚣张的,妈,你忘了我的目标了,如果跟她结婚,我怎么对得起去世的父亲。 蒋明博的母亲欲言又止,最终只是叹了一口气,算了,不说也罢了。 第3节 当一束红玫瑰被人送在宋瓷办公桌的花瓶里时,办公室一片哗然,办公室的所有人似乎都看到葛菲的整颗心脏都被撕裂,变成碎片,她的阴郁的脸色出卖了自己的内心。 闲言碎语中,知道了送花者是谁。 如果是别人也罢了,偏偏是自己的手下,那个该死的实习生宋瓷。Lisa孟替葛菲想到。 家庭条件那么一般,看看都知道,化妆用的都是廉价的国产货,听说上班穿的制服都是借钱买的,除了年轻点,有什么能比得过自己。葛菲有点不平衡。 心里一着急,推了蒋明博办公室的门直接进去了。 宋瓷正坐在蒋明博对面,俩人双目对视,有无限的甜蜜。宋瓷也没有想到一切进行的如此顺利——当那束火红的长柄玫瑰盛开在自己手里时。从进公司第一天起,宋瓷就发现蒋明博看自己的眼光有点暧昧,自己稍微示好,他便顺杆子往上爬,表白、焰火、玫瑰、烛光晚餐、开车海边兜风,这一切都跟做梦似的,小说里男主角才会出现的立体帅气的五官,弯弯的眼角和细心的温柔,一切都是如此完美,这样的男人,毕业后是可以结婚的,像葛菲,每天处心积虑的讨好蒋明博,得到的又是什么。宋瓷心里一阵得意的欢喜,想到马上可以把老爸布置的作业完成,抱得帅哥归,又是一阵满足感。 不知道以后蒋明博知道真相以后会不会生自己的气,把身份隐瞒的那么严实,接近他只是拿一份名单罢了。 “宋瓷请你出去一下,我这边有工作要向蒋总汇报。”葛菲冷冷的对宋瓷说道。 蒋明博看了看她,示意让宋瓷继续坐着,对葛菲道,你说吧。 葛菲瞥了宋瓷一眼,“别墅最近要开盘,付总经理刚来电话让我传话给你,让你把这单事好好操作,他明年要去美国移民,这个位置迟早是你的。让你不要把过多精力放在工作以外的地方。”葛菲意味深长地又看了宋瓷一眼说道。 蒋明博听完这番话有点心动,付清扬是付惠康的侄子,很少来公司,而总经理跟副总经理可是完全不同的概念,至少从工资上,总经理拿的是年薪一百五十万,自己拿的是月薪五万,就算一年下来不吃不喝,在这个城市也买不起一套商品房,就算在顺基公司旗下的楼盘购买,也只够买个洗手间。 不行,还有更重要的目标要去实现。 “不要听那些八婆乱说,你再说你也跟他们一样了。”蒋明博不动声色。 葛菲心想,你们就差没抱在一起上班了。 葛菲从喻秋兰的口中初略知道一些他的身世,自他五岁那年父亲就因意外去世,中途还堕落过一段时间,后来经过不少挫折才考上北大,一路打拼非常不容易,这样的老公将来一定会更是一个好爸爸。 可惜不是你,想得再多也没用。输给一个黄毛丫头,葛菲实在不服气,但也没有办法,有的人天生就喜欢那道菜,自己却不是对方的那道菜。 我会好起来的。葛菲发誓道。 女人一旦陷入情网,迷上那个令她不能自拔的男人,不管是钻石级CEO,还是裴勇俊那样杀伤力极强的“眼球”男人,在她眼中都会失去魅力和风采。追求葛菲的有钱男人太多了,可她还是喜欢蒋明博给自己的那种感觉。虽然只有一次,却铭记终生。一如当年,穿着华服锦衣,一身高贵气息的张爱玲爱上假冒伪劣的胡兰成,爱就利用张爱玲的痴迷屏蔽了胡兰成的许多恶习,不说他的地位、学识、修养,单说他眼中有多少海枯石烂的柔情,心中有多少扯不断理还乱的牵挂,被多少女人当成一世风花来享用和试图向世人证明的天崩地裂的爱。 宋瓷自从收到那束玫瑰后,感觉自己像被隔离了似的,周围的同事都不愿意跟她打招呼,尤其是女同事,在背后悉悉索索说着什么,大意是打着实习的旗号来找金龟婿,抢别人男友之类。 葛菲也是处处挑毛病,甚至还当众发自己脾气,因为会议记录的几个错别字把文件夹往地上一摔,一地的纸,没有人同情她,只有自己卑微的蹲在地上捡起来。 “老女人的嫉妒心真可怕。”宋瓷一边捡东西一边嘀咕着。 “你再说一次,谁他妈的老女人了,谁嫉妒你了。”葛菲大声地站着说道,声音有点失控。 办公室的八婆们都围了过来,准备看一场好戏。 宋瓷用手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我说你嫉妒我,怎么了,不是吗?我比你年轻,比你漂亮,你想怎样? 葛菲气得脸色发红,抓起宋瓷的马尾就往桌上撞,额头磕在了桌上,玻璃杯渗出血痕,俩人扭打成一团,葛菲的脸也被抓得一道道血印,想不到这女孩力气这么大。情急之下,穿着高跟儿鞋的葛菲朝宋瓷的下腹部用力踢去,一脚、两脚、三脚…… 俩人尖叫的声音不绝于耳,宋瓷觉得肚子要裂开的痛。 蒋明博听到外面的争吵声,赶紧出来看发生了什么大事件,这一看吓得不轻,宋瓷满脸是血,捂着肚子坐在地上绝望地哭,葛菲气急败坏地撕扯着她的衣服,内衣的粉色带子都露了出来。 蒋明博冲了过去,把两人强行拉开,啪啪的一声打了葛菲两耳光:“叫你打人,叫你嚣张!” 宋瓷那一瞬间觉得时间凝固了,虽然额头火辣辣的疼,但心中升腾起一股激动的情绪,从小到大在梦想中出现的场景终于在现实中得到了验证。 那是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接她的车子还没到,那天老师提前放学,宋瓷跟着同桌的女同学一起走路回家,感觉自由美好。走到僻静处,一个脏兮兮的乞丐从后面抱着自己的腰,那女同学早就尖叫着逃走了。乞丐的长而黑的指甲伸进了裙子里,嘴里喷着腐烂尸体的味道,让人作呕。 “救命啊。”宋瓷那时的求救声是如此微弱无助。 乞丐并不罢手,一张大嘴把宋瓷的樱桃小嘴直接一口吃了进去,拼命地搅动恶心的舌头。那样的感觉现在想起来还是如此肮脏。 这时一个年轻的男人出现了,虽然戴着眼镜,但拳头不是吃素的,两下就把那乞丐打翻在地。宋瓷哭得要抽搐了,那个戴着眼镜的叔叔从口袋里拿出手帕帮她把嘴擦干净,抱了抱她,问她家在哪里,家里电话多少,然后把她送到了家门口,对宋瓷说,小朋友以后不要一个人回家,要爸爸妈妈来接你知道吗?除了身上淡淡的青草味,什么也没留下,包括名字。 从第一眼看到蒋明博开始宋瓷就已经把他当成了那个叔叔的替身,长得虽然不像,但身上的味道是一样的,淡淡青草香,使人安稳妥帖。 刚才自己在绝望的时刻,蒋明博适时出现,让宋瓷觉得激动,身上的疼也算不了什么。 挨了两巴掌的葛菲也哭得伤心,蒋明博大吼道:“明天你不用来上班了。”说完扶起宋瓷:“我们赶紧去医院,要是你有什么事,我们还得告她!” 没有人理葛菲,包括跟葛菲最要好的lisa孟,在一切平静之后,大家都很忙,没人有时间去顾及其他人的悲伤。 葛菲从包里拿出创可贴,对着镜子贴在鼻梁的血痕上,显得滑稽而丑陋,边哭边说道,我也受伤了,为什么都不看我一眼。她抹着眼泪开始收拾东西,但眼泪马上止住,这一哭,又有多少人在背后议论,输了就输了,何必给人留下话柄。 他是抱着她进到车里,然后从车上抱着到医院,她的头埋伏在他的衬衣里,闻着他的男人味道,鲜血流下也不觉得悲痛,反而觉得幸福,把他的白衬衣弄成红色,像梅花落在雪地里,宋瓷浪漫的想。 其实不用住院也没什么大碍,宋瓷看他紧张的样子,好像自己是生产一样的着急。 “有我在,不要害怕。”蒋明博的手轻轻地牵着宋瓷的手指。 宋瓷的额头缝针的时候打了麻药,脑子里麻麻的,仿佛全身爬满了蚂蚁一样不舒服。 迷迷糊糊感到了他的存在,宋瓷一下子清醒,泪眼迷蒙地看着这个男人。 大概他就是自己生命中的那个人。 第4节 宋子雄早餐时盯着这个城市最主流的报纸看到头条登着这样一则消息: 顺基集团今天开始准备建设预计为1600~2000平方米的独栋别墅6~8栋,均价现已过亿。该项目位于海烟路,建筑覆盖率为5%,绿化覆盖率在91%以上,此外,还有受保护的专属12万平方米原生态森林。山海别墅俯视大海沙白沙细浪,面向烟波浩瀚的美丽海景。有着得天独厚的山海自然景观和美丽的海岸线,是目前最具竞争力的豪宅之一,现正式对外接受预定,有意者请咨询电话:86-400-13521003。 宋子雄把报纸狠狠的甩在地上,鼻子里哧了一声,对宋瓷说,还要等多久? 宋瓷看着父亲一脸不高兴的样子,赶紧安慰道,不要催,很快了,我觉得他们公司副总人很好,上次我被人欺负,他还把我送到医院。宋瓷摸了摸额头,已经拆线了,也没有留下疤痕,想起来还有点后怕。 宋子雄马上收起刚才的怒火,和颜悦色的说道,之前说了不用你帮忙,我安排个手下就好,你自己要主动请缨,答应爸爸的事情要做到,这件事情对我们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也是为了你自己的将来做打算。至于那个蒋明博,我知道这个人,上个月我安排猎头公司年薪200万去请他都不肯来,真是很让人费解。顺基集团有什么好,马上要垮台了,他那地连手续都不齐全他敢开工,小心我举报他,付惠康那老东西,看这次我不搞得他欲哭无泪。想起当年那块荒地,明明是自己一眼看中的,结果自己却流了标,让老付给抢了去,白白的损失好几千万,十二年前,几千万是什么概念,想想都肉痛。 宋瓷擦了擦嘴角的牛奶,抱了抱宋子雄,爸我上班去了。 葛菲自从上次走了以后,宋瓷再也没有看到这个前任助理,幸好她学东西比较快,下了班以后的蒋明博完全判若两人,对自己体贴温柔。但上班的时候还是严厉有加。这不刚一上班就通知赶紧要参加总部紧急会议。 宋瓷的心扑扑直跳,有种预感,成功就剩一步了。 会议上人人脸上都有着上战场一般的表情,激动而正经,宋瓷也是第一次在偌大的会议室见到了父亲口中的商场宿敌、天龙公司的死对头付惠康——看起来一副和蔼的笑眯眯的儒商样。父亲宋子雄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宋子雄是从部队退下来后跟几个战友一起搞房地产的,因为打通了某些政府官员的某些特殊关系,圈了一大块地,这几年发展迅速,这两人都是古董的狂热爱好者,特别是宋子雄,每个楼盘的售楼中心的大玻璃柜里,总是摆些昂贵的瓷器,隔着玻璃,只能看不能摸。 参加总部会议的人不多,会议全程都必须关闭手机,记录得用笔和脑子,宋瓷把万宝龙的笔盖拧开,然后开始记录。周围的几个女董事和女高管对宋瓷似乎有点陌生,好奇地看着这女孩。蒋明博连忙小声介绍说这是我的新助理,小宋,小宋。 付惠康听着侄子付清扬对山海别墅销售的前景描述,微微点头,叫蒋明博继续补充。 蒋明博站起来演示,他说,根据公司销售中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们推出山海别墅以来,高端客户销售组接待客户达到129组,其中预订的A类客户达30余组,这一数据再次显示出顺基集团推出顶级山水别墅代表的独有价值号召力。我们正逐渐引领着这个城市的富豪阶层全新山水生活浪潮。 你认为原因是什么?付惠康稍微打断了下。 蒋明博从容地回答,因为我们公司优秀的团队和强大的资金实力,为新推出的山海别墅项目品质提供了更大的保证。雄厚的品牌背景和品牌号召力,也成为这些客户信赖我们的重要原因,如果一切按照正常的程序推动,我们已经完胜天龙公司。 客户呢?总经理付清扬似乎对下属功高盖主有点不爽,挑了个问题问。 会议室大屏幕上的PPt上闪现了一个表格,两秒钟后就隐藏了,蒋明博警惕地看了看四周,然后对观看的所有人说道:“这些都是商业机密,所以不方便这里不做详细解说。” 宋瓷正低着头记录。 第5节 宋子雄打开电脑文件的手有点颤抖,女儿刚发过来的邮件正是自己梦寐以求的别墅意向A组客户名单,看来所有的努力都没有白费,那支万宝龙的偷拍笔像素高清,而且无闪光无声音,一切都是秘密进行。 一想到女儿,手机就响起来,果然是心灵感应神奇,宋瓷问收到的邮件是否清晰。 看了看名单,大多是名字的缩写,头衔也是用看不懂的编码来表示,这年头通货膨胀,谁不想在海边的山上给自己弄套别墅来当不动产投资,旁边还有电话号码的记录,无奈后面三位数是用XX来代替的,更诡异的是,表格的末尾竟然还有一副莫名其妙的地图,地点都是用字母表示,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看来这个蒋明博是聪明的很。 宋子雄在电话里问宋瓷,你是不是爱他? 宋瓷在电话那头拼命点头,嗯。 那我同意了。宋子雄挂了电话,他知道女儿会明白他的意思。 宋瓷的晚餐顺利成章的在蒋明博家里吃。第一次见到宋瓷的时候,喻秋兰往后退了两步,按自己多年来看人的经验,这女孩绝不像她自己所说的家庭条件一般,大学毕业后好不容易才找到一份工作。 蒋明博在厨房帮洗碗的时候喻秋兰说道,她看起来要比那个葛菲经历丰富很多。 蒋明博把手绕到喻秋兰的肩膀上帮她揉了揉:“可我真的很喜欢她,今天晚上我要把她留下,好吗?” 喻秋兰把儿子的手从肩膀上放了下来:“你自己的事情自己决定吧。” “有些事你慢慢会明白的。”喻秋兰洗完最后一个碗,洗洁精的泡沫一小团在手腕上,慢慢的干了,那块皮紧绷绷的。 “不想到我房间陪我喝杯茶?”蒋明博做了一个邀请的姿势。 宋瓷欣然同意,茶果然已经泡好,柠檬红茶的颜色让眼睛发亮。 他坐在自己身边,打开电脑让她看自己的大学生活照片。 “哇,这个女生很漂亮。”宋瓷一眼就看见了毕业照里的美女。 “是我前女友。”蒋明博不好意思的用鼠标翻页,“不过没你漂亮可爱。” 宋瓷害羞的低下头,吃着桌上的芒果沙冰,一小勺的慢慢递进嘴里。 “啊。”宋瓷吃到一块石头。 吐出来一看,不是一块普通的石头,是一块钻石,在白金的镶嵌下,闪烁迷人光芒。 “嫁给我吧。” 宋瓷惊呆了。 蒋明博已经单腿跪地,不知道在哪里找到了一小束太阳菊,诚恳地看着她。 “也许我现在还没有自己的豪宅豪车,但我相信经过了这半年来的相处你已经对我有所了解,我发誓我会努力让你过得幸福快乐!我爱你!” 宋瓷的手被蒋明博握在手心,那枚不知所措的戒指顺理成章的戴在无名指上。 一切都是那么顺其自然,蒋明博的浴室里今晚多了一个人,宋瓷说,这样可以环保,节水节能。 喻秋兰路过房间时轻声叹了一口气,儿子终于是给别的女人准备的。忽然想起儿子小时候抱着自己哭不肯自己睡的样子,时间才是会武术的流氓——谁都挡不住。 如果儿子跟这位叫宋瓷的女孩结婚,如果他们生了小孩,如果老头子并没有走的那么早,那该是多幸福,世间最难的是如果,最害怕的是早知道。 这边蒋明博和宋瓷早就融为一体,尽享鱼水之欢。蒋明博好看又中用,宋瓷的手心垫着自己的臀部尽情投入,绷着的身体很美,星光投影灯在白皙的皮肤上,呻吟泛滥,春色无边。 两个人不是互相喜欢,那就是性交,倘若两心相悦,那就是做爱,你同意吗。宋瓷在瘫成一滩烂泥后躺在蒋明博搓衣板一样的腹肌上。 蒋明博抚摸她的长发,顺着长发往下抚摸,安慰着她纵欲过后的疲惫的身体。 “开会的时候我偷拍了你的那些客户名单。”宋瓷说完后如释重负。 “你是傻瓜。”蒋明博笑道,“你要那玩意儿干什么,好玩吗?猜出里面的秘密没有?” “当然没有。你会怪我吗?”已经是秋天,有凉凉的风宋瓷抓了旁边一件睡衣披上,“反正我现在是你的人了,你还要对我隐藏些什么吗?” “那些想买别墅的人的名单原稿在我手里,里面是没有代码的,你要你随时可以拿去,就隐藏在那张毕业照里。把文件的代码代入一下,你肯定懂的。”因为消耗了过多的体力,蒋明博爬起来喝了一口茶,继续道:“关于那个地图,是个秘密。” 宋瓷来了精神,尽管已经是凌晨零四分,却毫无睡意。 “山海别墅的后面是一大片未来发的荒地,都是些堆积如山的垃圾和臭不可闻的水沟,我本来想在那附近的林子里想做个大型恒温泳池,结果挖机刚挖第一下,竟然发现一个小墓地,没有挖开过的那种,就我仅有的一点历史知识别别了下,应该是古代的,什么朝代我不清楚,很让人激动的发现。我暂时没向顺基集团其他人报告,也没报文物部门,本来这个惊喜是准备给付董事长做生日礼物的,就跟蒸包子一样,包子没熟就揭开盖子,多没劲啊。” “那司机也知道的啊?” “开挖机的司机也被我打发回老家了,他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现在一切都是恢复到最初的样子。” “哦,亲爱的你真厉害。”宋瓷假装不在意,身体凑了过去。 蒋明博抱着她:“你想不想再来一次?” 宋瓷看着那盏夜灯,有些不好意思,提议关灯更尽兴。 蒋明博说,男人都是视觉动物,你长的这么漂亮,不让我好好欣赏不行的。 宋瓷很快就说不出话来。她吃的认真仔细,她也看见了,女人也是视觉动物,对自己喜欢的男人怎样都不过分,哪怕是之前从未尝试过的方式和姿势。 早晨起来的时候,宋瓷赖着不肯起床,蒋明博好说歹说这才把她揪起来,懒媳妇睡懒觉被喻秋兰发现了可不是好事。 “从今天开始,我不用到顺基集团上班了。”宋瓷梳着头发说道。 “决定了吗,那好,我养你。女人就不应该出去上班,赚钱是男人的事情。”蒋明博一边刷牙一边回应。 “我也不想对你隐瞒什么了。我爸爸是天龙集团的总裁宋子雄,我接近你只是为了搞到那份名单,既然现在已经落定了,你也成了我的男朋友,如果你愿意,从今天开始,你可以直接跳槽,总经理的职位我都已经帮你申请了,看你自己的行动了。”宋瓷鼓起勇气说道,“我知道你会怪我骗了你,但我也没有办法,父命难违。何况,我是真的爱你。从你带我去医院的那一刻真心开始。” 蒋明博过来抱着她,紧紧的。 拜见岳父大人有点尴尬,毕竟自己是顺基集团的副总,见到对手时还是有些戒备,那份名单宋子雄要拿来做什么,已经是昭然若揭。别忘了天龙集团也在准备开发顶级别墅,价格上稍低一点,再赠送比顺基集团多一些的面积,更珍贵的是,已经有了预订客户的名单,打击顺基集团的精准度可是高了许多。 当宋子雄听到有个古墓被蒋明博发现时,眼睛闪烁着异常的光芒:“是吗,天哪,太好了!” “我认识几个高手,反正你是我准女婿,一起动手来吧,富贵险中求,假如有好货,我们就赚大发了。”宋子雄拍了拍蒋明博的肩膀,这一拍,算是彻底同意了这桩婚事。 宋子雄一直痴迷盗墓小说,把《盗墓笔记》盗墓江湖盗墓怪谈盗墓迷城盗墓成吉思汗盗墓黄艺博都看过了,加上有些文物鉴赏的底子,自然是信心十足,家中自己收藏的盗墓的行头一应俱全,钁、凿、锹、铲、斧、镐、镦、镞、锥、镰、锄、刀、竹签、竹筐、木杠、粗麻绳、ZIPPO,还有个浴帽……一看把蒋明博都看傻眼了,这老家伙到底是中了什么毒了,怎么还有个浴帽在里面。 看出了准女婿的怀疑,宋子雄看着自己的收藏得意地说道:“不懂了吧,外行了吧,头发落在墓地里,被警察发现了怎么办?用这个放心,不过不用我亲自出马,可惜了,这些东西一次也没用上。” 第6节 “不能太着急,得看好时间。”蒋明博打开从电脑里打印下来的地图,没有地图谁能找得到那鬼地方,恐怕自己都找不到。想不到这短短的一个星期,自己倒成了一个支锅的人了——成为出资者和组织者的角色。 宋子雄在上次晚餐的时候介绍了两个人参与了这次行动。一个叫李牧野,是个洛阳人,却操天津口音,说祖上是天津人,在洛阳学的技术,让人不由得联想到伟大的天下霸唱同学,当然这本书李牧野是翻烂了的,还感慨地说,看完了这本书,又有很多人要加入这个行列,竞争本来就大,还多了很多外行来抢饭碗。李牧野穿着一件土黄色的t恤,可以看见胸口金项链上坠着的和田玉,血丝清晰,应该是出土文物,那土黄色是不是挖墓人的保护色。蒋明博的脑海里闪现出蜥蜴的样子。 另外一个家伙叫许修理,头发蓬乱得像粪筐,一笑满口的烟渍牙,有强烈的口臭,导致蒋明博都不愿意正面对着他说话,递给许修理几块口香糖方才妥当。他自己说他的名字好记,许修理,允许修理,看来入哪行在他起名字的第一天都已经注定,长沙人,喝多了酒以后就开始吹嘘他在长沙盗墓时的那些风光之作。 “那你怎么来我们这里,你不是说在长沙遍地是黄金?”蒋明博好奇地问道。 这一问似乎把许修理的伤心往事给提起来了,他大喝一口五粮液,咂了咂嘴,酒糟鼻红得跟大草莓似的,“我的技术在长沙的土夫子里算是没得说,你去打听谁不知道我许修理,在长沙都是数一数二。”话锋一转,语气明显悲哀,“可惜做些下苦的活儿,上次挖出来那些干货价值百万,结果只分给我三千,我差点被尸毒给弄死了,所以就出来单干。你们说的那个是小意思,记得分我三成就可以了。” 蒋明博留了这俩盗墓贼的手机号码,因为有些装备自己得去买,比如一些户外用的探照矿工灯之类的玩意,随口问了句:“洛阳和长沙是中国盗墓体系的南北两大代表,都以技术革新快、组织成熟著称。你们怎么走到一起了?” “QQ群啊,我们都是在宋董事长建的挖宝群里认识的,与时俱进嘛,现在谁离得了QQ啊,你们城里这些个白领金领的不是只用MSN嘛,那玩意谁搞得懂,我注册过一个,不过用户名和密码都忘了,不然我还可以跟你交流一下。”李牧野夹了一块野生大甲鱼塞到嘴里,油从嘴角流了出来,滴到胳膊上,立即抬起胳膊肘往嘴边一吸,又进去了。 其实在吃这顿饭之前,蒋明博递了辞呈,付惠康的脸色很阴沉,但最终还是签了字,薪水一分钱没少的打到蒋明博的卡里,算是厚道。一起出公司的门时,付惠康的脸色更难看了,他看见了宋子雄的车耀武扬威的停在公司停车场接蒋明博上车,还对自己在挥手。 年轻人,保重。付惠康跟蒋明博握手道别。 李牧野也是微醺,听到许修理的抱怨,也插了嘴,“俺们洛阳派的干活都是按人头平分,每个墓的东西值多少钱我一看就心中有数。如果你们出的价格太低,我这有的是买家。”说完意味深长地看了看宋子雄,“宋董事长,我可是丑话说在前头,俺的性格是直来直去的。” 宋子雄哈哈一笑:“那是自然,我肯定不会亏待你们,一切的事情让我女婿来办,以后你们多联系,早点做准备,我们大干一场。” 宋瓷等来了一身酒气的蒋明博,酒是色的媒人,俩人又大干了一场,喝了酒果然很久,宋瓷累得大汗淋漓,蒋明博还在挑灯夜战,满嘴胡话地说,笑一个嘛。 只有对他笑,谁叫他是自己的真命天子,男人长得好看,很多东西都可以原谅,比如做爱时间太长,漫漫长夜,由着它慢慢消磨,铁杵磨成针,昏暗的灯光下,我们尽情挥洒欲望,谁还需要担心明天,明天?明天的事情明天再说吧。 第7节 虽说是看过全套的和《盗墓笔记》,宋子雄自以为做足了功课,但真的来了,心里还是有点发毛。 这一带人烟稀少,林区的大树大多被砍完做家具和一次性筷子去了,剩下的都是些不值钱的杂树,没有值钱的东西,自然也不会有人来人往。这一片几千亩的土地都被顺基集团给拿下,别墅还没开始打地基,正处于规划阶段,广告天花乱坠惹得手中有些闲钱的人心痒痒。停工的原因其实也就是银行贷款没到位,哪个傻子开发商会自己掏钱建房子,都是用国家和银行的钱。 月光洒在垃圾上,稀疏的树林里不知道是不是谁在发笑,黑暗中让人不寒而栗。 顺着叫声望去,张牧野看到树上有两只亮晶晶的像小灯泡似的眼睛在盯着自己,擦了擦汗:“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大伙今天要小心点。” 宋子雄出发前看过黄历,今日是吉日。 蒋明博觉得猫头鹰是很可怕的动物,念高三的时候下晚自习,路过学校操场的树林,一只猫头鹰轻轻的掠过自己的头顶,尖锐的爪子在同行的一个女生脸上划了一道,那女生尖叫一声,当时就有不好的预感。结果第二天,学校的女厕所发现了那女生的尸体,手指脚趾都被砍掉,听说流的鲜血把整个女厕所的地板都浸泡了个遍,凶手到现在还在逃匿。 看宋子雄那兴致勃勃的样子又不好泼冷水,只能配合他一块儿干了。 李牧野从重重的户外双肩包里拿出折叠的洛阳铲,螺纹钢管的质地在月光下冉冉发光,宋子雄凑了过来,好家伙啊,老李,跟你商量下,做完了这次这铲子送给我吧,看起来有点年头。 李牧野递过铲子后白了他一眼:“你这身价几千万的宋老板还差个铲啊?什么装备你不齐全。” “你说多少钱,我买了还不行吗?”宋子雄看了看他这把铲子,腊木杆和绳子可以延长至十几米,半圆形的卷口不知道挖了多少宝贝,一试,铲身韧,铲口硬。在手中把玩了几下,吃土锐利,褪土快捷,一看就知道出自名家之手,看了许久才还给李牧野。 李牧野拿着洛阳铲在地上扎了扎,这里的土质较杂,相对疏松,铲子带出来的一些土拿着手揉搓几下,闻一闻。叫许修理准备开干。 天气热的厉害,许修理喝了水出来都变成汗了。一边嘟囔着:“幸好这是个汉墓,不然这天气要热死人的。里面宝贝不多,但很值钱。” 蒋明博是负责望风的,也禁不住赞扬道:“两位果然是高手啊。随随便便就能知道这里是汉墓。” 宋子雄笑了笑,对蒋明博说道:“你看,挖出来的墓碑上的字体是汉朝的篆书。不过汉墓一般都是塌陷的,灌满了土,说是墓室,实际上都是土,我估计那些宝贝都是在土里。” 张牧野走过来啪的一下打了许修理的后脑勺子:“你个乌鸦嘴,汉墓大多是十墓九空,抓到一次就枪毙。你是不是想我死你好分多点钱啊。” “你他妈的牛个屁啊,你搓土闻个屁啊,谁不知道你用的是德国进口的军用探测仪,好用得很啊你,真他妈的爱装蒜。” 见二人争吵,蒋明博赶紧过来劝说:“别吵了,赶紧的,说不定里面有青铜器,我们不就发财了。” 宋子雄一听青铜器三个字,眼睛都要绿了:“快挖,快挖,如果有青铜,我就感谢我祖宗是八代保佑我。” “是啊就你厉害,就你懂青铜,你全家都懂青铜,你看书看多了,就你知道干一辈子不如挖一铲子,青铜器值钱谁不知道,猪都知道,你也知道你洋气,我问你万一挖了个鼎是值钱,你挖出来敢卖么?我挖个明清墓里,那些瓶瓶罐罐的,多好出手知道吧。”李牧野鄙视地看了看宋子雄,挥了挥手,“走开,马上要爆破了。” 宋子雄赶紧走到旁边,趴在地上,屁股却撅起老高,远远的还把耳朵堵住,看着李牧野把雷管插入洛阳铲子产出来的小洞口,一些特别制作的炸药也裹在旁边,这些活儿是由许修理来做的。 看他那德行,许修理忍不住摇摇头,笑道:“宋董事,没什么动静,你怕个屁哦。” 只听一声不大的声响,直径90厘米的口子已经形成,让人称奇的是炸药是向四周发散的,土都被撑到了四周的土层里了,所以地面基本没有见土。 第二次用钢丝把炸药掉下去的时候,宋子雄和蒋明博就没有这么紧张了,只是看见一个一米五深的口子。 很激动的宋子雄像小孩看见喜欢的玩具般欢喜,要开始了:“送风机,送风机!” 许修理看他那得意的样子,又不好打击他,从背包里默默地拿出了一个大瓶子给李牧野背好。 “这是啥?”宋子雄转头问支锅的蒋明博。 李牧野缓缓转过身来,指着瓶子上的三个大字说道:“氧气瓶,谢谢。” 连体衣上很多口袋,装了锥子、铲子。 宋子雄赶紧提醒,手电筒呢! 李牧野指了指臀部的口袋,宋子雄分明看见,那是一个白色的iphone4真他妈的与时俱进啊,不过这手机带的手电的确好用,还有指南针也免带了,如果李牧野在下面有空还能给上面打个电话报个平安,没事还能用联通3G上个网听听歌拍拍照发个新浪围脖看看天涯社区之类。 紧张的半个小时等待过后,蒋明博接到了电话:“啊,青铜器,赶紧的收绳子啊。” 许修理拉绳子的手有些颤抖,宋子雄的心也在颤抖,古董中,他最爱的就是青铜跟瓷器,宋子雄也屏住呼吸等待宝贝上岸的时刻。以他所知,青铜器经过几千年流传,至今大致有三种方式:入土、坠水、传世。古玩市场的行家们说:青铜器坠水千年,则绿如瓜皮,而莹润如玉;未及千年,虽有青绿而不莹;未入土水之传世铜器,其色紫褐,而有朱砂斑,甚至其斑凸起。而入土青铜器常见有绿锈、红锈、蓝锈、紫绣等。拿到一件青铜器,先要用眼看,若锈色与器体合一,深浅一致,坚实匀净,莹润、自然,则为自然生成的锈色。 上来了,上来了。这一松,损失的可不是几十万,而是几百万甚至上千万。 李牧野的手里拿个一个巨大的黑色胶袋,上来的时候,嘴唇发青,印堂发黑,喊着要喝可乐,要冰冻的。 靠,冰冻的,你以为你可乐男孩林浩呢。许修理帮他松开绳子,丢了瓶百事给他。 李牧野咕嘟咕嘟一口气喝完了一瓶,喘着粗气:“墓是好墓,浅了点。” 宋子雄想,要是再深,你怕是上不来了。关心的是里面的宝贝器具。 胶袋很牢固,青铜也没刮烂。一共有两件,一件拿出来的是直径大概15厘米高9厘米的青铜碗,绿色的铜锈布满碗身,残破不堪,另外一件拿出来时在场的每个人都吸了一口气,一匹骏马,造型雄骏非凡,昂首嘶鸣,马蹄腾空,做风驰电掣般的奔驰,更称奇的是脚下还踩着一个飞燕。 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马踏飞燕? 难道,这世间还有第二尊马踏飞燕? 难道,这意味着这个墓地的主人是旅游行业的从业者? 难道,这个破碗意味着从事旅游行业的人都是端着个破饭碗? 宋子雄的脑海一片空白,说话也结巴起来:“如果……如果……这是……真的……我们怎么办……真的完了……我现在很激动……别吵……让我好好想想怎么办……” 宋子雄知道这尊著名的青铜马,当时是在1969年于甘肃省武威雷台墓出土。东汉时期镇守张掖的军事长官张某及其妻合葬墓中出土,现藏甘肃省博物馆。如果自己也得到一尊,那简直就是天价之宝,什么小车,什么别墅,什么公司,统统都是浮云幻想虚空。 李牧野凑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把那青铜碗放在耳旁,敲了几声,那破碗发出轻微的清脆的声音,再把铜马也如此反复的做。接着搓了搓手,触摸着马踏飞燕的马尾巴,然后闭上眼睛用鼻子猛吸一口,再猛吸一口,左闻闻右闻闻,然后用舌头在上面舔了几下,又咂吧咂吧嘴,跟只狗样,更像吸毒的瘾君子般陶醉迷离。 “把热碱水拿来。”李牧野招呼着许修理。 早已经准备好的热碱水和牙刷到了眼前,泡啊泡,刷啊刷,锈迹竟然还紧紧的吸附在铜器上。 李牧野有点呼吸急促了,把ZIPPO火机打燃,耐心的烧,铜锈竟然也没有丝毫落下。 “这是真品,天哪,简直难以相信。”李牧野咽了咽口水,“挖过那么多,还第一次看见这么珍贵的东西。” 许修理也是满脸通红:“这下我们可以洗手不干了,我想去加拿大,空气好,我的外语在初中时还拿过全年级第一呢。” 宋子雄的结巴还没完全恢复过来:“你们……说真的……就是真的……啊……我明天叫省文物局的专家来……鉴定……” 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三点零三分,宋子雄没睡觉,他相信在宾馆里住着的李牧野和许修理也同样是睁着眼睛等待天明。因为天亮了,就能把这个城市最权威的鉴宝专家请到家里来鉴定是真是假,即使李牧野信誓旦旦的说这是真家伙,得马上安排出境,绝对不能在国内出现,一旦出现,大家全部完蛋,但自己还是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被心爱之物所蒙蔽欺骗,这一点是很多人难以做到的,宋子雄用自己仅有的理智克制了欲望,都等了五十多年了,再多等一天又何妨。 白发苍苍的成果教授终于顶着黑眼圈来到了宋宅,昨天半夜被电话吵醒,新娶的年轻老婆气得蹬着被子说,如果是个女的打来的你这老不死的就去睡沙发,你知道睡眠对于女人的重要性吗你这老古董…… 成果接了电话,是宋子雄打过来的,因为平日里交情甚好,而且宋子雄又是有钱人,每次鉴定的费用都是很大方,也不好意思出口骂人,只是问什么事情这么晚,有事明天再说。 宋子雄压抑着激动的声音说,成老师,我有个宝贝,我想请你到我家里来看看。 成果的老婆开着台灯,手放在叉腰肌处,怒不可遏。 “明天去,现在啥时候了。”成果挂了电话。 老婆被吵醒了睡不着了,压在成果身上,你赔我,赔我! 成果无奈地摇摇头,来吧来吧,尽情的来吧。 这个事情告诉我们,睡觉一定要关手机以及不要惹狮子座的女人。 成果鉴定的过程十分严肃十分隆重,同时也十分简单十分顺利十分保密,除了发生第一眼见到那具马踏飞燕后,成果用碱水泡、用火烧、用鼻子闻、用嘴巴尝、用放大镜和那个莫名其妙的古怪仪器反复测试了以后忽然激动的晕了过去这点小事故发生以外。 很快就苏醒了过来,成果点点头,孤品,一共做了两个,一公一母,公的在甘肃,母的就在你眼前了。 然后走出门口对宋子雄说道:“宋董事长,最好尽快把这不祥之物处理好,否则会给家中带来不幸,我有路子,你可以出个价,九位数。” 李牧野很得意地说道,我行走江湖几十年,真品赝品我还分不出来还混什么混,你不相信我,你该相信那个老头儿吧。不过他说的不祥之物你不用相信,你没听他说有路子吗,就是想你尽快卖给他,九位数,恐怕买主的来头不小。 现在怎么办,蒋明博问着这间屋子最有钱的人,宋子雄。 我要了,你们每人拿五百万走人。宋子雄狠了狠心。 那可不行。张牧野面露凶相,许修理也帮腔,宋子雄看见他藏在t恤背后的刀柄。 怎么不行,你以为你们是谁。宋子雄说道。 这是无价之宝,你当我们是傻的。许修理的眼光露出凶气。 看来他们是要强取,得稳住他们再说。宋子雄心想,嘴里也软了下来:“大家都是兄弟,不要伤和气,你们拿这个也无非是要钱,我加点钱给你们,拿了这笔钱,你们去国外潇洒不是更好,而且是现金,银行要预约,明天就给。” 蒋明博说道:“差不多了就行了,我就不相信就凭你们还能出手这么贵重的东西,到时候被抓个证据确凿,一粒花生米就送你们上西天。” 两个盗墓贼低头又互相看了一眼,也没说话,也许这番话有点道理,但又不甘心。 宋子雄赶紧继续道:“我公司现在可以取出来的现金有六千万,其他都押在公司里,你们三个人每人两千万怎样?只要你们肯放弃马踏飞燕的所有权。”他看了看蒋明博。 许修理连忙摆手:“不行不行,你女婿没得分,那是你自家人,我们哥俩个要平分。” 李牧野想了想,点点头:“那就这样说定了,趁我没有反悔之前,你赶紧去银行去预你他妈的约。” 预他妈的约很顺利,只是银行有点奇怪,宋董事从来都是只取不存的。 蒋明博得到了公司董事长的职位,宋子雄的心思已经完全不在公司上了,什么竞争对手,什么第一豪宅,都不是自己想要的。宋子雄已经准备把宋瓷嫁给这个在关键时刻起了重要作用的男人,女儿既找到了终身依靠,女婿又帮自己打理了公司,马踏飞燕一卖,钱算个屁啊,大把的。 只是有点舍不得,想玩两天再出手。宋明博盯着保险柜里的青铜马踏飞燕,那破碗倒是给成果拿去了,换来了两百万现金,那算个啥。 第8节 喻秋兰并不知道儿子马上就要跟宋瓷结婚的消息,只是像往常一样招待着儿子的女朋友,宋瓷刚走,蒋明博就说出了要跟她结婚的消息。 “真的要结婚过一辈子?过去的事情就让他过去吧。”喻秋兰收拾阳台上晒干的衣服,“付董事长对你挺好,你辞职他肯定很伤心,天龙公司对你有那么重要吗?” “当然重要,母亲,你不用担心,我肯定会很好的、很开心的生活,别忘了我现在的身份,自然是要跟以前不同了。”蒋明博吻了吻母亲的额头,“下周四,别忘了,我带你去见宋瓷的父母。搬家的事情你不要操心了,所有的事情都交给搬家公司去做,衣服和家具都不要,新房子那边什么都是置办齐全的。” 喻秋兰叹息一声,在心里。 新家很宽敞也很豪华,阳台对着大海,尽管宋子雄说不再过问公司的事情,但蒋明博还是催促自己办了宋子雄交代的计划,把付惠康别墅的意向客户引导到天龙公司,传递的信息不外乎是顺基集团别墅用地未被批准、工程停滞就算交了定金也要N年后才有房子住以及在别墅附近发现挖烂的墓地和两具僵尸,一切的负面信息都是由蒋明博一手操纵发布。 准备在婚礼前夕把马踏飞燕给处理了,看来看去又舍不得,摆在保险箱又觉得可惜,放在客厅又怕被偷,纠结的人生。 宋子雄在马尔代夫狠狠玩了一个星期后想起给成果打通电话,接通时背景十分喧闹,他在电话里说在北京跟马未都涮羊肉火锅。 宋子雄肃然起敬,马未都,名人啊,名人才跟名人混在一起,在电话里问马踏飞燕出手的事情。 成果在电话里压低声音说,千万别随便出手,等他下周从北京一回来才行,买家那边也需要一个星期的时间准备资金。 “哪里的买家?” “加拿大的,详细的不跟你说了。马老师找我喝酒呢。”成果挂了电话。 宋子雄点燃一根烟,悠闲的在沙发上坐着,这一辈子也没白活,见到一个这样的极品青铜器,女婿又聪明又能干,公司的业绩也是节节上升。 宋瓷回来了,带着大包小包的东西,一会儿要试婚纱给老爸看,满脸的幸福。 蒋明博在后面老老实实跟着,将来一定是个好老公,在外面意气风发,在家对老婆温柔体贴,还有什么比这样的组合更完美的。 女儿的婚纱很合体,忽然宋子雄有种眼眶发酸的感觉,老婆走的早,女儿就这样在自己的呵护下一天天长大了,然后拱手把上辈子的情人让给她这辈子的情人。幸好女儿的婆家还算比较好相处,上次喻秋兰过来跟自己会面时也十分愉快,亲家的穿着打扮朴素得体,说起话来温和婉约,一看也是个好婆婆。喻秋兰说,找到这样的好妻子,是可以改变明博的一生,我这辈子还有什么遗憾? 蒋明博赞着漂亮的婚纱,说明天就去拍照片,结婚要办得热闹喜庆。 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第9节 宋子雄没想到发出去的客人帖子几乎都来了,整个五星级宾馆的大停车场几乎停得满满的。开发商嫁女,政界也来了不少人士,为了让女儿高兴,看客开心,还请了几个三线娱乐明星和二线歌星到场助阵。 蒋明博那一身定做的黑色礼服十分合身,在阳光的照耀下犹如王子般英俊。 宋瓷沐浴在幸福之中,蒋明博真的是个完美的老公,外表好,身材好,脾气也好,比较麻烦的婚礼的细节包括酒店装饰的气球、拱门的颜色都是由蒋明博亲自来操持,真的很好命。最难得的是还得到家里人的祝福,这才是真幸福。 时间是能冲淡很多东西,比如激情,也能培养一些东西,比如爱情。 这是女人最期待的一刻。 挽着父亲的手,走向蒋明博,那一瞬间,宋瓷潸然泪下。 接下来的时间就交给了全城最搞笑的主持人,气氛被调得煽情而幽默,台下的许多政界老油条竟然也有拿出纸巾偷偷抹眼泪的。 “现在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主持人顿了顿嗓子,“请问宋瓷小姐,你愿意做蒋明博先生的妻子吗,与他在神圣的婚约中共同生活?无论是疾病或健康、贫穷或富裕、美貌或失色、顺利或失意,你都愿意爱他、安慰他、尊敬他、保护他?并愿意在你们一生之中对他永远忠心不变?” 宋瓷十分坚定地看着蒋明博:“是的我愿意。” 主持人重复着问蒋明博是否愿意娶宋瓷小姐为妻子吗,无论怎样无论怎样和无论怎样。 蒋明博在众目睽睽之下说道,我不愿意。 平地起了一声惊雷,座位上的宾客议论纷纷,主持人以为自己听错了,赶紧问道,麻烦新郎重复一遍。 蒋明博抢过话筒,判若两人,大吼道:“我不愿意!我不愿意,你们这帮人听好了,我不愿意!她是个荡妇,是个垃圾,是个贱货!你们马上就要看到了。” 宋子雄呆了,这是怎样的情况。 宋瓷的脸一红,眼泪掉了下来,蒋明博在搞什么? 亮堂堂的酒店餐厅忽然灯光全部灭了,从天花板徐徐下降了一块巨大的白色幕布,那是给新郎新娘展示照片用的,放出来却是一段视频。 从喘息的声音和节奏来看,是宋瓷与蒋明博的床地之乐视频片段。 那些不堪入目的画面尽收眼底,各种姿势各种脏话各种器具,许多人开始偷偷拿出手机拍照发微博,大部分都在看热闹,仿佛看别人出丑他们就能得到很多快乐。 宋子雄冲到台上大吼道,不要放了,谁做的!给我出来!保安,保安赶紧过来啊。 画面并未停止,许多妈妈把带来的小孩的耳朵堵住眼睛捂着,宾客纷纷退场,议论不止。 “蒋明博,你为什么这样?”宋瓷痛苦不堪的瘫软在墙角哭泣。 宋子雄的拳头落在蒋明博脸上的瞬间被狠狠地挡了出去,俩人扭打成一团,保安们冲过来劝架。 保安出动了,视频停止了,宾客散尽了,宋瓷的婚纱上踩满了污浊的脚印。 一切都安静了,蒋明博不知道什么时候也消失了。 宋子雄扶着眼睛红肿的女儿站起来,说不出任何安慰的话,电话里已经叫公司的市场部经理把在场拍的记者封口费准备好,谁报出去一张,谁就等着革职。 那经理支支吾吾的不知道在嘀咕啥。 宋子雄怒不可遏:“让你做就去做,你啰嗦个啥,想我炒你是吗?” “对不起啊,现在的董事长说了,所有的费用都要他来签字审核,我……” “他妈的,现在董事长的位置是谁给的,你说,我是他老丈人他想怎样?” 市场部经理怯怯地说:“貌似现在做董事长的姓付,不是您了。” “谁说的?” “付惠康董事长啊!” 宋子雄的脑海一片空白,开车前看看坐在后座的女儿,宋瓷已经没有了眼泪,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只是呆呆地看着窗外。 先把女儿送回家再去天龙公司,蒋明博到底是谁,他为什么突然变成这样? 付惠康在召开董事会,自己竟然被天龙集团的保安挡在会议室门口。 等了一个小时,付惠康才出来,看见落水狗一样的宋子雄,冷冷地说了句:“找我有什么事?” 宋子雄说:“我要告你!” 付惠康笑了笑,对着自己身后的一个男人说:“韩律师,麻烦你过来一下,前任董事长要告我们公司,把相关的文件给他看看,然后送他上车回去。” 原来蒋明博把自己的股份和精心搜集来的股份全部卖给了付惠康,这一切,自己却不知道。 马踏飞燕,幸好还有它,这是自己唯一的安慰了。只要卖了它,直接去国外生活,让女儿不在这个城市,慢慢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打开门,家里有股怪怪的感觉。 问了佣人,说是宋瓷在冲凉。 水声哗哗的,叫她也不答应。 一脚踢开,尸体应声而倒,浴缸里的鱼翻着肚皮也一起死了,是宋瓷最喜欢的金龙鱼,鱼的内脏到处都是,一缸的血水,宋瓷把自己的眉毛剃光了,苍白的脸异常诡异,她的手腕上十几条深可见骨的疤,她恨自己怎么到了这样的地步。 女儿眼睛瞪得大大的,地上的遗书只写了一句话,这辈子我没做错什么事,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果。 红了眼的宋子雄疯狂地砸家里的东西。 成果的电话及时的来了,他说,对不起上次看错了,马老师说了,真品只有一个,其他的都是赝品。 宋子雄在空中喷了一口鲜血,如果他知道明天法院要来收回这套别墅,他肯定吐的会更多。 成果的年轻老婆在数着蒋明博送来的一袋子钱,真好,这老不死的还是有点能耐。 “没点能耐你能嫁给我。”成果得意极了。 “那宋老头子岂不是很惨?”年轻老婆好奇地问道。 成果小声说道:“因为他太自信了吧。” 听说他在精神病医院还逃出来一次,那蒋明博也太狠了吧,搞得人家女儿自杀,爸爸发癫。数完了钱,年轻老婆觉得心满意足,的确世界上大部分的快乐都是可以用钱买到。 成果想了想回答道,有些事情,你不懂就不要去讨论。 蒋明博在跟母亲出国前到父亲坟前烧了三炷香,大仇已报,人生突然变得无比空虚,没有了计划也没有了挑战。 要想让女人痛苦,就要让女人爱上自己,然后狠狠的给予致命的打击,只有自己爱的人,才能伤到自己。 瞑目吧,父亲。蒋明博在飞机上闭上眼睛。为了今天已经付出了太多,宋瓷的确是爱自己的,但为了父亲的仇,牺牲她也在所不惜。 小时候家里穷,别的小孩总是吃冰激凌,自己却连根冰棍都吃不起。父亲很早就死了,蒋明博经常被同学用白眼相待,自卑、堕落,每次问母亲,父亲是怎么死的,喻秋兰总是含着眼泪说,别问了。 直到上了高中母亲才告诉自己,蒋明博才知道,原来父亲是被人害死的,害死他的人一直都没有找到。父亲生前就是个盗墓的,下去墓地去捞干货的时候,到最后一件的时候,搭档把父亲活埋在地底下,否则蒋明博的家中早就是家财万贯了。 后来听说那个搭档用卖文物的钱开了一家公司,叫天龙公司。 从此以后蒋明博发誓好好学习,不问江湖和女色,要么忍,要么狠,要么滚。 后来通过地下私家侦探社很快拿到宋瓷日记本的复印件和性格分析策划,宋瓷童年的经历和理想中的白马王子类型的记录一目了然。只是可怜了那天受伤的葛菲,蒋明博看看飞机邻座的未婚妻,让她受苦了,还有那连续几个月熬制的铜锈,她的手上的皮肤被腐蚀得红一块紫一块,让人心疼。 当时李牧野和许修理两个人一出现一说话,蒋明博就知道他们是外行,略懂皮毛。收买他们来做场戏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只是之前自己造的那个假墓地有些费脑筋罢了。 成钢的年轻老婆太爱财了,直接用钱来收买很顺利。 至于那场婚礼,让蒋明博心里有点隐隐作痛,毕竟宋瓷那张充满希望的脸埋在浴缸的血水下那一幕还是可惜的,如果她不出生在这样的家庭而跟自己相遇,那一定是理想的妻子。 在澳大利亚的海边晒着国外的太阳,惬意舒服,悠闲的时光。葛菲怀孕了,肚子骄傲地挺得很高。 等到冬天第一场大雪的时候,葛菲已经生产了,蒋明博激动的在电话里说他拥有一个女孩一个男孩,喻秋兰开心的要命,激动的要死,赶急赶忙放下电话到卧室收拾东西准备去医院陪儿媳妇的床。 地上很滑,是刚拖的地。 因为老人家心里很高兴忘了,从楼梯上咚咚咚的摔了下去。 临死之前,她在病床上用干枯的手紧紧地抓着儿子的手:“明博,我有个秘密要告诉你,我一直说不出口,但现在娘马上要走了,你不会怪我吧。” 蒋明博凑到母亲的嘴边,嗅到腐烂和死亡的味道,那么真实。 她说蒋明博的父亲蒋常建的死是因为撞见了自己跟别的男人上床,拿着锄头冲进来,被那个男人打死的。以后的一切都是她想象出来,激励儿子读书上进用的。 喻秋兰烂了的头部渗出最后一次有爱的鲜血,死去的嘴角渐渐浮现出一丝诡异的微笑。 葛菲在门口的草地上晒太阳,她出院已经几个月了,人越来越肥壮,龙凤胎已经可以在婴儿车里乱抓乱叫,不用理他们,一切都恢复了正常。蒋明博看见她正在看丹飞的诗集《太阳下的雪》,抢了过去,忽然觉得时间过得太快,来不及回忆就过去了那么多年…… 泪水洒过脚印浅浅转眼又不见了 青春什么爱恋什么转眼就苍老 也曾荒也曾荣终于迷失在他乡的喧嚣 第1节 黄海电影院,位于城北老区,始建于本世纪60年代,外观简朴而粗壮。我们每次坐在动一下便吱呀作响的座椅上,都能无比清晰地感觉到剧场的衰老。 这城市里应该还有些人,像我们一样怀旧,所以周末的剧场里,稀稀落落还有些别的观众。大家隔得远,可以放肆地说话吃零食随意把自己摆成舒服的姿势。 心里一“咯噔”,有些不祥的预感。稍犹豫,还是打开门。 如果说晓敏的死亡让我觉得伤心绝望,而时间的消失则让我感到迷失和崩溃。 这些疑问占据我的脑海,我想得头疼,再想下去,我觉得我要疯掉了。现在,我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那些警察身上。也许,他们会给我一个满意的答案。 我进到剧院里面,空旷的放映大厅灯光昏暗,一排排座位秩序井然。我慢慢走到10排1号的位置坐下,刹那间眼泪又止不住地流出来。我想到以后再也不能和晓敏坐在这里看电影了,整个身体都像被淘空了一样,轻飘飘地再没有了重量。 我喘粗气,慢慢平息内心的悸动。晓敏知道我的噩梦,几年前的那场车祸,我从车窗里被甩了出去,半边身子躺在冰冷的河水里,已经看到了那个白晃晃无声无息的世界。后来,有个声音将我拉了回来。我费力地睁开眼,看到一个姑娘焦急惶恐的脸蛋儿。 有些凉意缓缓升起,很快就让我身子变得彻骨地凉。 警察到达现场,法医很快判定她是坠楼身亡。在楼顶平台上,警察们找到了晓敏留下的手袋,根据里面的身份证,确定了她的身份。 不知道天什么时候黑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睡去的,是因为我的嗜睡症,还是真的累了。 我还没来得及去仔细思索可能会发生的事,外面响起重重的敲门声。我愣一下,待敲门声又响了一会儿,才确定不是自己的幻听。 我听呆了,愕然盯着说话那警察,就好像他说的是火星语一般。昨晚刚看过的电影,他怎么能说黄海影剧院一周前放过? 两个警察对视一眼,狐疑神色更浓。还是高个儿警察问:“你们看的什么电影,几点进场,几点结束?” 我丢失了6天的时间。后来,我忽然想到,我丢失的,也许不是时间,而是记忆。 去售票处,工作人员证实了警察的话:“那两部片,上周放过,周二就下档了。” 我听出了她的不舍。爱情片结束,放的是部动作片,来之前我看过简介,说的是未来世界监狱里组织犯人们赛车,获胜者除了丰厚的奖金,还能得到自由。因而犯人们各尽所能,在赛车过程里互相厮杀,赛车场面也血腥刺激。 站在黄海影剧院门前的小广场,可以清晰地看见,剧场售票处上方的宣传栏里,贴的是幅好莱坞最新魔幻片的海报。 我忍不住长长呻吟了一声。警察不会说谎,也就是说,晓敏出事,离昨晚我跟她在黄海影剧院里看夜场,已经隔了6天的时间。而我丝毫不记得那7天里发生了什么事,更严重的是,我根本不知道,那6天时间是否真的存在。 这回,晓敏把我搂在怀里,像个庇护孩子的母亲。我的头枕着她软软的身子,内心也生起些氤氲的暖意——我想,也许那场车祸只是我生命里的一个契机,只是为了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让我得到这样一位我爱的女孩。 感觉的出来,晓敏对我的甜言蜜语挺受用,后来挺长时间没有打扰我打盹。 昨天晚上十二点,我应该和晓敏在黄海影剧院里。夜场电影一般会在一点钟结束,那时候,我跟晓敏会一块儿来我这儿,或者送她回家。但我根本记不起来昨晚后来发生的事。电影几时结束,离开影院后我们又去了哪儿,发生了什么。但毫无疑问,昨晚一定发生了什么重要的事,否则,晓敏不会去那幢楼的天台,我也不会第二天独自醒在家里。 ——究竟是时间出现了断裂,还是我丢失了记忆?为什么我一点都不记得和晓敏看电影之后,那6天里到底都发生了什么? 更让我觉得身上发冷的原因,是我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警察的提问。 一定是哪里弄错了,时间不会出现断裂,一下子由11号跳到18号。 阳光透过洞开的窗户暖暖地落在身上,微风拂动窗帘,还有些久违的鸟鸣在耳畔萦绕。身下的被褥柔软且洁白,还有些阳光的味道。 我有些走神,但很快又回到了面临的问题上。 “不可能,我明明昨晚在这里刚看过。”我急促地说。 “昨天夜里十二点到两点之间,请问你在哪里?”还是那高个儿警察问。 “你说的那两部片,黄海电影院上周末倒是放过。”矮个儿警察说。 来黄海影剧院看电影,我们自带零食和饮料。剧场里座位很空,我们照例挑10排最中间的1号和2号座。那是我们的专座,它们差不多见证了我和晓敏的整个恋爱过程。 “苏晓敏是你什么人?”警察接着问。 我慵懒地伸展四肢,把自己放平在床上,享受这片刻的惬意。而忽然间,有些记忆涌上脑海——我最后的记忆还是在黄海影剧院里,我和晓敏去看夜场电影。我最后一定在她的怀里睡着了,但我现在怎么会睡在家里床上? 回忆着往事,困意再次一点点袭来。我的困意可以随时随地发生,这还跟那场车祸有关。我在医院里躺了半年,痊愈后,便患上了嗜睡症,经常不受控制地睡去。经过几年调养,虽有好转,但仍然会有些时候,无法避免睡意来袭。 记不清是如何回到家的,拉上窗帘,我把自己投入到黑暗里。回忆与晓敏在一块儿的点点滴滴,彻底把自己交给悲伤。 我只能实话实说:“昨晚我跟晓敏看电影了,在黄海影剧院。”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苏晓敏。她救了我,后来又成了我的女朋友。 “昨天晚上,黄海影剧院放的根本不是你说的那两部片子。”他说。 那个向我走来的姑娘叫苏晓敏,她的兜里有两张票,我们要去看电影。 高个儿警察此刻似乎也意识到了些什么,严肃地道:“昨晚夜里,17号。” 昨晚的事历历在目,那两部片子也不可能记错,但现在,警察却说黄海影剧院昨天放的不是我说的两部片。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头忽然像裂开似的疼,好像又看到那个白晃晃的世界,笼着一层迷雾,安静极了。我的眼泪瞬间流了出来,感觉整个世界在那一刻坍塌下来,我被覆盖在下面,无法呼吸。 不知道坐了多久,我的悲痛没有丝毫减弱,但我已经想到了更重要的问题。 “她是我女朋友,怎么了?她出了什么事?”我更加惶恐。 “要不,我们不看了,回家。”晓敏犹豫着说。 我虽然缺乏与警察打交道的经验,但以往任何一部关于刑侦的电影电视剧里,受害者的配偶或者恋人,总会在第一时间成为嫌疑对象。幸好,警察们的调查很细致,大家都说我和晓敏的感情非常好,又不存在任何的经济纠葛——我和晓敏都是最寻常的老百姓,我们每月辛苦工作攒钱,用梦想来构筑我们的未来。所有人都相信,我和晓敏是最般配的一对儿,而且,不管贫穷与富有,我们都会有一个幸福的未来。 我因为没有案发时不在现场证明,因而暂时无法摆脱嫌疑。又因为我的情况特殊,大概那俩警察看出我的迷失不是装出来的,所以对我还算客气。他们只让我这段时间不要离开这城市,随时接受他们的调查,就把我丢在黄海影剧院门前,自己离开了。 “你是沙博?”高个儿警察小脸儿板得跟冰棍似的,透着寒意。 苏晓敏死了,一位早起晨练的老人,在一幢楼下发现了她的尸体。 工作人员奇怪地看着我,摇头:“你肯定把时间搞错了,那真是上周的事儿。” “她死了,昨天夜里的事,我们现在需要向你了解些情况,请你配合……” 没有动机,当然也就没有嫌疑。但是,警察们还有一个例行的问题要问我。 这城市里电影院挺多,我们只去其中最老的一家——黄海影剧院。 晓敏当然知道我的这种症状,所以也不打扰我,任由我去睡。 我说了两部电影的名字,一部爱情片,一部动作片。几点进场记得很清楚,几点结束,我只能根据经验,说个大概时间。矮个儿警察起身,出去打了通电话,应该是在核实我说的话。片刻后回来,面色沉凝。 正迷迷糊糊之际,被一股尿意憋醒。睁开眼的那瞬间,看到有辆车正冲我疾驰而来。刹那间,巨大的恐慌袭来,整个身体都像跌入冰河之中。幸好,在那声发自心底的尖叫涌出之际,我的余光辨别出了所处的环境,那声尖叫硬生生被憋了回去。但是,晓敏仍然感觉到了我的异常。她伸手擦去我脑门儿上的汗水,温柔地说:“你好厉害,电影院里睡觉,还能做噩梦。” 我转身冲着两名警察,问:“晓敏坠落是几号的事?” 看什么电影,不重要,重要的是晓敏喜欢看,我就陪她。我们恋爱已经挺长时间了,我知道她是个对生活没多少要求的人,唯一的嗜好就是看电影。我当初答应她,只要她想看,我就陪她。陪到80岁,陪到老。 “不可能的,你们在骗我。”泪流满面的我笑着对警察说,“你们真逗。” 那警察好像被我的表情弄得有些不耐烦,说:“要不咱们一块儿去趟黄海影剧院,一块儿落实一下昨晚放的什么片子?” 我记得很清楚,昨晚跟晓敏,在路上买了爆米花话梅和开心果,还有两瓶茶饮料。路上我们还在讨论我们的专座会不会被别人占了,进到里面,在10排1号2号坐定后,才放下心来。其实坐哪儿都一样,但我们还是不希望一种习惯被打破——我已经习惯了有晓敏的生活,现在,她不在了,我该怎么去习惯今后那些没有她的漫长时光? ——晓敏为什么深夜去那座高楼,又因为什么坠楼身亡?晓敏是个善良活泼的女孩,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憧憬,她不可能自己从楼下跳下去。那么,剩下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有人把她推了下去。谁这么狠心会去谋害那样一个年轻美丽的女孩? 但我们仍然喜欢来这里。新电影,老剧场,还有剧场里日积月累沉淀下来的电影味儿。没错,电影是有味道的,晓敏说她闻得到,我使劲嗅鼻子,只闻到些陈年腐朽的味道。 “昨晚的事儿,还用想这么久吗?”高个儿警察已经明显露出狐疑的目光。 “时间?”我摸出手机来看,忽然出了一身冷汗。我记得昨晚是11号,记得很清楚,因为前一天是我们公司的发薪日。而现在,手机日期上则显示今天是18号。 我已经处于崩溃的边缘,坐在那里面对两个警察时,泪水不可抑止地急速涌出。我知道这挺没出息的,男人,至少在某些时候该学会控制自己。但那该死的眼泪,根本不由我控制。我的世界已经坍塌,我所有关于未来的梦想,都因为晓敏的消失而破灭。我仿佛又置身于冰冷的河水中,无声无息的世界里,是死一样的寂静。而我睁开眼,便看到那个美丽的女孩。她是我的天使,来拯救我危在旦夕的生命。而现在,天使离开了,回天堂,只留下我,活在这冰冷的世界上。 那俩警察没吱声,脸色却缓和下来。边上个头儿稍矮些的那个,眼中还流露出些同情来。 下床到门边,先透过猫眼,看到外面站着两个穿警服的男人。 我忽然又想到,就算弄明白这些又有什么意义,我的晓敏再也回不到我身边了。 那晚是午夜场,连着放两部外片。第一部是个爱情片,把我看困了。晓敏却看得投入,总在我昏昏欲睡时,嘴巴贴到我的耳朵上,发表她的感慨。我的手心里攥着纸巾,在她需要的时候随时递过去。就算这样,晓敏还不满意,说我对爱情片的冷淡,就是对我们爱情的冷淡。我把她的胳膊抱在怀里,说,爱情片是编出来的,我们的爱情是真的。 我怔住了。 醒来,就看到了晓敏。她睡在我的身边。 我不傻,我能听出来警察话里的讥诮。但是,我还是不相信他的话。我决定去黄海影剧院。俩警察虽然有些不愿意,但还是开车把我捎上。 “没错,是我。”我很惶恐,却竭力想保持镇定。 警察在这个早晨,已经走访了晓敏的家人以及单位同事,当然也不会遗漏她的男朋友。 意识迷糊间,或者睡了很长时间,也或者仅仅是打个盹儿。不知道又在什么样的梦里挣扎,忽然觉得一阵心悸,睁开眼—— 第2节 我曾经梦到过一个女孩,长得和晓敏一模一样,但我又非常清晰地知道,那不是晓敏。我在梦里走到她的面前,她只对我笑笑,就走了。她的背影,至今我仍然无法忘记。 有时候梦就是梦,虽然逼真,但你必须知道它不是真的。 我试探着伸出手去,轻轻触碰晓敏裸露在睡衣外面的后脊。柔软的肌肤透着些温热,竟是无比真实。我在刹那间又是泪流满面——即使在梦中,我仍然要为这样的时刻感恩。 ——晓敏,我终于又见到你了。 我抱住身边的女孩,那么紧,就好像初恋时第一次抱住恋人。晓敏很快便醒来,好像对我的冲动有些惊诧,但随即便闭上了眼睛,用她的身体,来承受我所有的热情。 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真实的梦,我在梦里无比强悍,大汗淋漓。 倚在床头抽烟的时候,聆听着卫生间里传来的“哗哗”水声,我有种站在悬崖纵身一跃的感觉。身体的虚空比不上即将失去的痛苦——我认定了这是个梦,而梦会醒,晓敏还会离去。现在,我只希望这个梦能延续得更长些。 晓敏从卫生间里出来,穿衣服的时候,我说:“我还能再见到你吗?” 晓敏回身看着我,平静地说:“大清早的你又犯糊涂了,我去上班,又不是去非洲。” “我担心梦醒了,你就要消失了。” 晓敏无奈地摇头,眉宇间似乎有心事:“你还是赶紧醒吧,再不醒,上班就要迟到了。” 好像看我脸上露出的悲伤神情,晓敏回过身,到我身边,伸手抚住我的面颊,神情有些凝重:“沙博,不管曾经发生过什么,那都与我无关,我只知道,跟你在一起,我是快乐的。所以,别担心,没有什么事情可以改变我们现在的生活。” 晓敏离开后,我一直想着晓敏最后说的这番话,并且,等待梦醒时刻的到来。 晓敏说不管发生什么,都无法改变我们现在的生活。那么,也就是说有事发生了,是不是发生的事,导致了她的坠落身亡? 为什么我感觉自己身陷迷宫,对于发生的事情,毫无准备,而且一无所知? 我没有等到梦醒,却等到了电话。电话是我所在公司部门主管打来的,他在那头冲我咆哮,大概意思是我工作做砸了,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且,到现在还没去上班。 我看时间,已经上午十点多。我忽然又惊出一身冷汗来,我想,这也许不是梦。 没有谁的梦会如此真实。 我掐自己,很疼。疼让我蓦然生出许多希望,我终于确定这不是在梦里。 蓦然奔到床边,拉开窗帘,一窗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窗外的马路上,车潮如织,两边人行道上行人如蚁。毫无疑问,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我欣喜若狂。如果这不是在梦里,那么,我的晓敏还活着。可是,如果晓敏活着,那么,一定是这世界出了什么问题。抑或者,晓敏死去只是发生在我的梦里。 这世界跟我没关系,我只知道,以后我又能和我爱的女孩在一块儿了。 我心情愉快,去公司上班,用笑脸面对主管恶毒的指责。我快乐地工作,觉得每一位同事都面善可亲。比这世界更美好的,是自己所爱的人能够跟你一块儿活在这美好的世界上。我今天最大的渴望,就是时间能过得快些,这样,我就能在傍晚时,走到晓敏的身边,拥抱她,告诉她,这世界对于我,是因为她而美好。 终于等到了下班时间,我第一个冲进电梯。 站在街边,我给晓敏打电话。我说了一家餐厅的名字,让她下班直接过去。那边的晓敏沉默了一下,说:“那你先过去,我可能晚点到,单位还有点事。” 我没有丝毫的疑心,而且,我喜欢等待的感觉。不管等多长时间,你等待的必将会到来,这是种非常愉快的体验。 我没有想到,我坐在那家餐厅临街的座位上时,没有等到晓敏,却有一个男人坐到了我的对面。 “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沈斌,我们是大学同学,已经好几年没见了。”那男人说。 我记得自己就读于本地一家三流大学,大学期间不务正业,最喜欢做的就是躲在宿舍里玩游戏跟同学打牌。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很多大学生都这样混文凭,我那时也丝毫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离开大学几年,昔日的同学散落四方,互相之间疏于联系。但我还记得有一回某省老乡会的一帮坏小子,把我拦下企图勒索我的时候,有个男生很坚决地跟我站在一起。我记得他的名字叫沈斌。 我还记得,我出车祸那年,沈斌还来医院看过我一回,但离开后,就再没有出现过。 “老同学,我怎么会忘记。”我心情愉快,立刻邀他一块儿吃饭。因为晓敏还没来,所以我们开始只叫了四个冷碟,开两瓶啤酒,慢慢喝,慢慢聊。 我们三言两语交换了彼此现在的情况,看得出来,沈斌混得也不如意,跟我差不多,在邻近一个城市里浑噩度日。我们的话题很快就回到了校园时代,共同回忆了几件我们共同参与的事件,我们笑了几回,碰了几次杯。 我忽然有种不太好的感觉,我在这里遇到沈斌,也许并不是巧合。 沈斌和我记忆中相差很多,那时的他挺爽朗,而现在,即使在面露笑容时,眉宇间也似乎隐藏着些什么。而且,说话的间隙,我把目光投向外面的街道,看晓敏来了没有。再回过头来,可以见到沈斌匆匆躲闪的目光。 这是个有心事的男人,我看得出来。而且,他的躲闪,隐隐让我察觉到了一丝敌意。 我不想这么虚伪下去,所以,我直接说出了我的猜测。沈斌居然也不隐瞒,坦承这趟到这城市来,就是为了来找我。 “你还记得欧晓兰吗?”沈斌沉凝着脸问我。这时候,他已经不掩饰他的敌意了。 “欧晓兰?”我重复这名字,觉得似曾相识,应该是个我曾经认识的人。但再往深处想,却一片空白。我摇头:“欧晓兰是谁,我们的同学?” 沈斌摇了摇头,神情已经变得异常凝重。他低叹一声,说:“你已经忘记她了。” 不待我再问,沈斌从贴身的衣兜里取出一张照片递过来。 照片上是个女孩,很年轻,也很漂亮。我一眼认出,她就是晓敏。 “你怎么会有晓敏的照片?”我惊诧地问。 沈斌摇头:“你再看仔细点,她不是苏晓敏,她是欧晓兰。” 我再仔细看,果真看到了照片上的女孩与苏晓敏某些不同的地方。我凝视着照片,凝视这个名叫欧晓兰的女孩,熟悉的感觉再次涌上来。 我把照片放到桌上,直视沈斌:“说吧,来找我,给我看这张照片,为什么?” 沈斌目光与我对视,这回居然毫不避缩:“原来你真的已经把她全忘了。” 我不语,只用疑惑的眼神权当回答。 “忘了也许是件好事。”沈斌忽然冷笑了一声,“不过看来有些人不想你忘了她。” “谁?”我脱口而出,接着又追加一句:“欧晓兰到底是谁?” 沈斌欲言又止,目光落到我的身后。我下意识回头,看到苏晓敏正站在餐厅门边四处张望。我顾不上追问沈斌,举手冲着办晓敏打招呼。 苏晓敏往这边来,走几步,忽然迟疑了一下,但还是走了过来。 “坐吧,我给你介绍,这我大学同学,叫沈斌。”我转向沈斌,“这我女朋友,叫苏晓敏。”话刚说完,我忽然心里一“咯噔”,刚才看到照片,我问沈斌怎么会有晓敏的照片,沈斌直接说是欧晓兰,根本没问我晓敏是谁。难道他们俩之前便认识? 我看到晓敏的神情果然有些不自然,而沈斌已经径自站起来。 “我就不做电灯泡,妨碍你俩二人世界了。”沈斌勉强笑笑,“沙博,咱们有时间再出来聊,我有你电话,到时候我找你。” 我虽然疑惑,但看出沈斌有些话不想当着苏晓敏的面说,便点头说再见。 沈斌离开,走到门边的时候忽然回头。我边上的晓敏也适时地垂下目光。于是,我便愈发断定了,沈斌和苏晓敏之前必定认识。而我记忆里,认识苏晓敏之后,根本就没和沈斌联系过,他们俩是怎么认识的? 这一顿饭,因为我和苏晓敏各怀心事,所以吃得有点索然无味。我几次想问,但都被晓敏冷漠的神情阻住。 买单的时候,我问晓敏回家还是去我那里,她犹豫了一下,说今天累了,想回家。 “别回去了,知道我今天多想你吗?”我拉着她的手,用哀求的口气道,“一整天,我都在盼着下班,因为下班后,我就能见到你了。” 晓敏看着我,好一会儿,眼神终于温柔下来,她轻叹一声,点头。 我们离开餐厅,已经出门了,忽然后面有个服务员追上来:“刚才有位先生留下一张照片,让我等你们吃完饭离开时再送给你。”那服务员说。 接过照片,我又看到了欧晓兰。边上苏晓敏的神情瞬间也黯淡下来。 晚上,晓敏用后背朝着我,似乎睡了,又似乎醒着。我抽了两根烟,终于忍不住问:“你和沈斌认识?” 晓敏转过头来,没有回答,却问:“欧晓兰是谁?” 我摇摇头,晓敏也摇头。于是,这一晚,我们什么都不再说。 第3节 半夜,忽然醒来,取过沈斌留下的照片,看名叫欧晓兰的女孩。心底某个角落忽然传来些隐隐的痛。我相信,我一定真的认识这个女孩,只是像沈斌说的,我忘了她。 在记忆里搜寻,仍然没有结果。后来,我迷迷糊糊之际,忽然梦到了曾经梦到过的一个梦。梦里有个女孩巧笑嫣然,长得像极了苏晓敏,但我却清楚地知道,她不是晓敏。 现在,我知道了,她是欧晓兰。 欧晓兰是个像极了苏晓敏的女孩,或者说,是苏晓敏像她。 蓦然惊出一身冷汗来,我忽然想到,爱上苏晓敏,会不会因为我曾经爱过欧晓兰?这个念头生出来,就再也挥之不去。 因而,我也对晓敏心生歉疚。 伸出手去,想揽住晓敏,却揽了个空。拧亮台灯,看到晓敏不在床上。 起身,叫晓敏的名字,没有回应。凝神细听,房间里安静极了,死一般的安静。下床,四处找了一遍,没有人迹。难道,晓敏已经离开了? 晓敏不可能什么都不说就走,但她现在真的已经不在屋里了。 打她电话,彩铃响了好一会儿,那头才传来晓敏慵懒的声音:“这么晚了,有话明天说不行吗?” 听到晓敏的声音,我放下心来,但还是忍不住要问:“走了怎么也不说一声?” “什么时候走了?”晓敏好像还没完全醒,声音里带些懵懂。 “今晚,你要走也该和我说一声吧,我在房间里到处找。” “今晚我什么时候去你那儿了?”晓敏醒了,“沙博你是不是又做梦了,你做梦也不能半夜打电话吵别人睡觉呀。” “你说你昨晚没到我这里来?”我脱口而出,觉得又有些事情不对了。 “当然没去,昨天晚上我们压根就没见面。”晓敏的语气已经有些不耐烦,“沙博,你自个儿好好理理,我就不陪你了。” 晓敏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电话。 我有些晕,已经开始相信晓敏的话,我是不是又做梦了。我掐自己,很疼,就算不疼,梦也不会这么真实。已经第二次出现这种情况了,前一天警察来找我,告诉我晓敏死了,第二天醒过来,她却躺在我的身边。现在,明明昨晚我们一块儿回来,我睁开眼,晓敏却不见了,而她告诉我,昨晚她压根就没见到我。 我开始相信这是个疯狂的世界,才会有这么些疯狂的事情发生。 我使劲想这几天发生的事,想得脑袋都要裂开了,忽然间,有个念头闪过,我冲动抓起手机,打开日历。看到今天是13号,星期一。 我忍不住低低呻吟了一声,脑袋疼得更厉害了些。 我现在终于明白,不是我迷失,而是这世界紊乱了。 我和晓敏去黄海电影院看电影那晚,是11号,周六,而第二天警察找到我,却是18号。我以为我丢失了6天的时间,或者失去了那6天的记忆,但现在,丢失的6天回来了。我现在身处13号星期一。昨天,必定不是星期天,星期天不用去公司上班。这样,所有困扰我的疑团都有了答案。 18号的时候,警察找到我,说晓敏坠楼身亡,晓敏死亡时间发生在17号夜里;第二天我醒来见到晓敏,并不是晓敏活了过来,而是我回到了丢失的那6天里去,晓敏的死亡还未发生;昨晚晓敏跟我回来,现在却睡在自己的家里,只是因为今天已经不是昨天的延续。 我已经无力去探究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未知的世界,总会有太多的疑团等待我们去解答,但这种科学范畴的问题,却不是我这样的小人物所能探寻的。现在,我只关心一个问题,那就是,晓敏真的会在这个周末死去吗? 没有人可以告诉我答案,但我知道,我必须在这错乱的6天里,找到杀害晓敏的凶手。根据蝴蝶效应理论,也许,晓敏能够逃过一劫。 那么,谁是凶手,就成为迫在眉睫必须找出的答案了。 第4节 我牢记今天是13号,星期一。我像每天一样,按时去上班。 我所有关于时空错乱的那点常识,完全来自于几部大家耳熟能详的电影,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成为一场混乱时空中的主角。我知道我现在要做的,其实就是什么也不做,等待那些既定事件的发生。 星期一上午,公司里照例挺悠闲,大家还都没能从假期里走出来,完全地进入工作状态。 主管找到我,吩咐我为一家公司做一份代理营销的计划书。我心思一动,想到昨天主管电话里对我破口大骂时,曾经提及这份计划书,便想到我一定没能在预定时间内完成这项工作。既然已经注定完不成,我也不想改变事实,出门便把材料丢到了一边。 坐在自己的格子间里,我心神不宁。我知道今天一定会发生些什么,但却不知道那究竟会是什么。我也犹豫要不要给晓敏打电话,告诉她一些关于死亡的信息。但后来我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晓敏不会相信我的话,而且,她知道,也根本于事无补。 挽救晓敏的生命,必须由我一人独自承担。 整个上午,我都在等待中。没有任何特别的事情。中午,下楼去一家快餐厅点了两个小菜,慢慢吃。中间给晓敏打了个电话,她也在吃饭,说话有点心不在焉。我知道我们之间必定已经发生了些什么,在没有弄清楚原因之前,我决定不去触碰它。 下午仍然很正常,忙些工作上的琐事,基本上都是应付。快下班那会儿,我开始着急。我只有7天的时间,昨天已经过去了一天,再算上今天,那我就只剩下5天了。我必须在这5天里找出杀害晓敏的凶手,时间可谓非常紧迫。 难道今天真的什么事都不会发生? 我错了。下班离开公司的时候,我正想着要不要约晓敏,一抬头,看到大堂里站着一个精瘦的男人。 有些面熟,但想不起来在哪见过。我认定了他跟我有关,是因为我看见他的一瞬间,他眼里迸射出的那道光,让我心中一寒——只有充满恨意才会有这样的眼神。 我没有停留,直接穿过大堂走到外面。如果这个男人因我而来,那么他必定会找上我。现在我只希望我错了,这个男人跟我没有任何关系,否则,他眼中的恨意,让我心生畏惧。 在站台边等车的时候,我下意识地回头。后脊骤生一股凉意。在我身后十余米的地方,那男人正慢慢向我走来。 双拳已经握紧,虽然心生畏惧,但我并没有退意。刹那间,我忽然又想到,只有心中有恨的人,才能残忍地剥夺别人的生命。如果晓敏的死跟他有关,那我更不能放过他。 但那男人却在离我两三步远的地方停下了,目光也落向了别处。 我有些困惑,这男人显然是为我而来,但却为什么隐忍不发,让我意识到他的存在,却又并不直接找上我?思虑再三,我终于还是忍不住,忽然转身,大步走到他的面前,瞪着他,厉声道:“你认识我?” 那精瘦的男人目光毫无退意,甚至,嘴角轻扬,神情里还带上了些讥诮:“你叫沙博。” “那么你是谁?”我再问。 “我姓展,叫展锋。” 我在心里默念一遍这名字,似曾相识,但却寻不到出处。 “我们认识?” 名叫展锋的男人犹豫了一下,语调变得有些悠长:“我们有个共同的朋友。” “谁?”我脱口而出。 “欧晓兰。” 我悚然一惊。又是欧晓兰,看来所有的事情,都跟这个女人有关。但她究竟是谁,到底和我有什么关系,为什么我一点都想不起来了呢?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展锋依然面露讥诮。 我重重地摇头:“不仅是你,就连欧晓兰是谁,我都不记得了。” 这回,展锋面上的诧异神色更浓。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没说话,好像在判断我这话的真伪。过了好一会儿,他才道:“我虽然不太相信你的话,但也没有理由怀疑你说谎。” 我沉默,只是竭力让自己挺直腰板,以示无所畏惧。 “我想,我们需要谈谈了。有些事情,也许我能帮你回忆一下。”展锋说。 找了家茶楼,沏上一壶铁观音,不知道的人,会以为我们是老朋友。 “我现在想知道欧晓兰究竟是谁,为什么你们每个人都会跟我提她的名字。”我说。 展锋眉峰一展,“哦”了一声:“你说的每个人,除了我,还有谁?” “沈斌。”我说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忽然想到,其实沈斌找我,对于今天,算是还没发生的事。 展锋吁了口气:“那就对了,沈斌也许和我一样,到现在都还没有忘记欧晓兰。” 我知道展锋说的没错,虽然还不清楚沈斌找上我有什么目的,但必定和欧晓兰有关。 “欧晓兰是个邪恶的女人。”展锋重重地道。 我吃了一惊,依稀记得梦里的那个女孩巧笑嫣然,哪里有一点儿邪恶的样子。而且,我实在不能忍受,一个和苏晓敏长得那么像的女人,会是邪恶的。 我没吱声,知道展锋后面一定会道出原委。 “不用我说,你也应该知道欧晓兰是个漂亮的女孩,而且,她身上有种特别的魅力,让你一旦对她有了意思,就很难摆脱出来。”展锋轻叹,抿了口茶,接着道,“当然,这不是欧晓兰的错,有些女人天生丽质,即使她冷若冰霜,也会有很多男人往她跟前凑。偏偏欧晓兰又是个热情似火的女人,男人受不了她的诱惑,那就在情理之中了。” 我飞快地在心里替欧晓兰画像——她和我想的已经判若两人了。 “我不知道欧晓兰怎么会成为沈斌的女朋友,但却并不奇怪,因为,那几年,谁也闹不清楚欧晓兰换了多少男朋友。起初,我对沈斌并没有太在意,因为对于欧晓兰,他必将属于过客,而且,用不了多久。” “那欧晓兰跟我有什么关系?”我问。 “你在大学里跟沈斌是死党,毕业后有段时间也经常混在一块儿。沈斌找了欧晓兰这样的女朋友,少不了要带到一帮朋友面前炫耀。我想,你就是这样认识欧晓兰的。大家在一块儿的次数多了,便熟悉了。” “难道我后来也喜欢上了欧晓兰?”虽然这样问,但我已经猜到了答案。 “没错。”展锋点头,“不知道什么时候,你居然又和欧晓兰勾搭到了一起。我前面说过,欧晓兰是个邪恶的女人,很少有男人能拒绝地了她的诱惑。你们俩的事已经过去这么久,如果你记不起来,那么便真的没人知道,你们当初是怎么背着沈斌,混到了一块儿。当然,过程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后来,沈斌知道了这件事,当然怒不可遏,你俩为此发生争执,多少年的友情毁于一旦,而且大打出手,从此绝交,再没有了往来。” “啊!”我着实大吃一惊,没想到我和沈斌之间,竟还有这样一段故事。 “我现在怀疑,你当年的那场车祸,是不是和他也有什么关系。”展锋说。 这句话又让我悚然一惊,我不太相信,沈斌会做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就算我抢了他的女朋友,他也不该对我下毒手。而且,我还记得,那场车祸发生的时候,我似乎醉了,卧倒在一座桥上。不知道躺了多久,站起来时,一辆夜行的卡车疾驰而过,直接将我撞飞。 为什么关于沈斌和欧晓兰的事情我一点都记不起来,那场车祸却记得这么清楚? 这些问题还是留着一个人时慢慢去想,现在,我还有两个问题要问展锋。 “欧晓兰呢?我和沈斌绝交之后,她选择了谁?” “你太天真了,你还不了解欧晓兰。她能跟你在一块儿,当然不会在乎沈斌。而你对于她又算得了什么呢?你跟沈斌闹过之后,她就把你俩都甩了,反正她的身边,永远不会缺少男人。” 我重重地喘息,这样的结局虽在意料之中,但我仍然有些抑制不住的失落。 ——梦里那个巧笑嫣然的女孩,已经开始变得面目狰狞。 “我还有个问题,你是谁,你跟欧晓兰又是什么关系?”不待展锋回答,我已经有了答案,“我知道了,你也是被欧晓兰抛弃的人,你跟我和沈斌一样,都曾经喜欢过欧晓兰。” “我跟你们不同!”展锋冲动地提高了声调,“我和欧晓兰从小一块儿长大,我是她的第一个男人。我知道,不管她在外面跟谁在一起,但终有一天,她都会回到我身边。” 我不说话,心中对这个男人再无任何畏惧。他是个比我和沈斌更可怜的男人,他明知道欧晓兰是邪恶的,但却仍然深爱着她,无法自拔。我已经能想到这些年展锋的凄惨境况,他在徒劳地继续着他的等待,等待一个不可能归来的女人。 这一刻,我心里忽然莫名有些轻松。尽管在欧晓兰的事情里,我也扮演了一个并不光彩的角色,但那于我终究已经是历史。而且,认识欧晓兰那会儿,我一定还很年轻,谁在年轻时没有做过几件荒唐事? “那么,你现在找到我,到底想做什么呢?”我最后问。 展锋面上忽然现出些痛苦的神情,好一会儿,他才低声道:“我忘不了欧晓兰,就算知道她是个邪恶的女人,仍然忘不了她。这些年,我以为自己已经把她忘得差不多了,但我错了,不管她现在在哪里,跟什么人在一块儿,我必须找到她。” 我终于明白了,心中不禁对这个男人心生怜悯。爱上那样一个女人,注定会是个悲剧,而他偏偏又心甘情愿去做那悲剧的主角。他来找我,注定得不到他想要的,我不仅不知道欧晓兰的下落,甚至连她是谁都已经忘记了。 我已经想尽快结束和展锋的交谈,但离开前,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要问。 “你为什么这个时候来找我?过了这么些年,你又怎么会突然想起要找欧晓兰?” “因为你的女朋友。”这回展锋的回答非常干脆,“我看到了你,还有你的女朋友。你的女朋友和欧晓兰长得很像,乍见到她,我真的以为她就是欧晓兰。我想,这也许是你喜欢上她的原因吧。因为她,那些被我竭力埋藏的记忆又复苏了,我必须找到欧晓兰。” 我叹口气,展锋的话让我也开始迷惑,但我宁愿我喜欢的苏晓敏本身,而不是因为什么欧晓兰。 “对不起,我没法帮你,也许你可以去找沈斌,看看他知不知道欧晓兰的下落。” 话说完,我心里一“咯噔”。我虽然不知道昨天是星期几,但它显然发生在今天之后。沈斌突然出现找到我,是否和今天我让展锋去找他有关? 夜里,抽烟,睡不着,抽了好多烟。嘴里很涩。 这几天发生的事,都和欧晓兰有关,沈斌和展锋的出现,让我认定了苏晓敏的死亡必定和他们俩有关。但是,苏晓敏和欧晓兰除了模样长得像之外,再无任何关系,为什么会有人对她下毒手? 我已经不再关心欧晓兰是谁,就算她曾经在我的生命中出现过,但我现在已经忘了她。我爱的人是苏晓敏,我唯一要做的,就是在最后时刻,挽救她的生命,然后,和她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而我已经想到了,就算之前我探究不出杀死苏晓敏的凶手是谁,但我只要在警察跟我提及的,苏晓敏周五夜里死亡时间,去到那座她坠楼的大厦天台上,就能阻止谋杀,挽救苏晓敏的生命。 至于我为什么会忘记欧晓兰,还有和她的所有回忆,我已经认定了和几年前的那场车祸有关。所有关于失忆的小说或者电影里,失忆差不多都和一次事故有关,比如车祸。 第5节 醒来,就看到苏晓敏睡在我边上,盯着我看。 我恍惚了一下,明白时间又发生了跳跃。抓起枕边的手机,先看时间。我记住了,今天是15号,星期三。也就是说,我直接从昨天的星期一,跳到了星期三。 “那个欧晓兰长得跟我挺像。”苏晓敏说。 我怔一下,问:“你什么时候知道有欧晓兰这个人?” 苏晓敏没说话,却将那张照片举了起来:“刚才我看了挺长时间,越看越觉得我跟她挺像的。我现在想知道,你喜欢上我,跟这个欧晓兰到底有没有关系。” 这也是困扰我的问题,但既然我自己都不知道,所以我的回答干脆而坚决。 “没关系,喜欢你就是喜欢你,跟任何人任何事都没关系。” 苏晓敏还是盯着我看,我被她盯得有些发毛,正想说什么,她忽然扑哧一笑,说:“我信,那你能不能跟我说说这个欧晓兰?我想知道她的事。” 我挺晕,为什么现在每个人都要跟我说欧晓兰。 “我真记不起来这个人了,如果昨天不是沈斌留下这张照片,我根本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个人存在。”我说的是真话,但料想苏晓敏未必相信。 果然,苏晓敏眼中有些狐疑神色,好一会儿,才叹口气,自顾转过身去。 现在我已经能确定沈斌找我那天是星期二,因为今天,星期三的早晨,苏晓敏拿起了欧晓兰的照片。而昨天,对于我来说则是星期一,展锋出现在我面前。 今天是星期三,我不知道,今天还会发生些什么。 上班,完全是在混时间。我期待有事发生,但对发生的事,隐隐又有些担忧。 下午两点半,电话响,是个陌生号码。接听,是展锋。 “如果你有时间,不妨来一下南极路上的上岛咖啡。”展锋说。 我想问有什么事,但展锋根本不给我机会,直接挂断电话。我在格子间里,抽了两根烟,最后还是按耐不住,随便编个理由,下楼打车往南极路上去。 上岛咖啡在二楼,挺宽敞。我在大厅里四处转了一圈,没发现展锋。我不知道展锋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想了想,摸出电话来给他挂过去。 那边的展锋根本不接电话。我正奇怪他为什么约我来,目光无意识地落向窗外。我看到楼下街边,有两个熟悉的人,居然会是晓敏和沈斌。 他俩怎么会走到了一块儿? 我的血往上撞,有种被戏弄的愤怒。我没有多想,疾步下楼,冲出咖啡馆门的时候,晓敏和沈斌已经消失在街边了。 我给晓敏打电话,非常想质问她怎么会和沈斌在一起。但听到她声音的刹那,我忽然平静下来,我用寻常的语气问她在哪儿。 “我当然在公司上班。”晓敏原来也是个会撒谎的女人,“有事吗?” 我悻悻地挂断了电话。 我想,晓敏跟沈斌在一块儿,一定也是因为欧晓兰。在她看来,沈斌留下欧晓兰的照片,必有用意。如果我真的已经记不起欧晓兰了,那么,她只能去沈斌那儿找到真相。 可我还是不明白,她用什么办法找到了沈斌。也许是半夜时翻看我的手机,也许从我书柜里的大学通讯录里找到了他的联系方式。也许,她和沈斌本来就认识。 我心里一痛,想到了星期二在那家餐馆里,他们俩的眼神显然证明他们以前曾经见过面。他们以前见过,说不定还很熟悉,这个念头忽然让我有抓狂的冲动。 我忘不了展锋跟我说起的往事,欧晓兰曾经是沈斌的女朋友,但后来又跟我混到了一块儿。沈斌知道这件事后异常愤怒,与我大打出手,这也是后来我和他疏远的原因。 现在,我有了一个长相酷似欧晓兰的女朋友,而沈斌突然出现,他们俩人之间,显然已经有了些不能让我知道的秘密。那秘密会是什么? 我在想如果我是沈斌,我会不会利用苏晓敏,来报复我? 杀害晓敏的凶手,难道是他? 虽然担忧,但我却并不着急,因为苏晓敏的死亡时间是这个周五半夜,我还有足够的时间去改变即将发生的死亡。 晚上回到家里,我列了一张表,第一天是上个周六,我跟苏晓敏去黄海影剧院看电影。接下来应该是周日,但显然还未发生,接下来的周一到周三颠倒了顺序,但都已经来过。警察找到我告知苏晓敏的死亡是周六上午,那么,现在还剩下周日、周四和周五三天没有来临。 我忽然有些紧张,因为这一觉睡过去,我不知道会醒在哪一天,如果是周五,那么,就直接到了苏晓敏死亡的日子,我该怎么去阻止苏晓敏的死亡? 最好的办法就是告诉晓敏,让她周五的时候,不要接近那幢楼。 想到晓敏,忽然觉得特别想她。如果——我是说如果,我不能阻止即将发生的事,那么,以后,我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她了。 想念来得那么强烈,我终于忍不住给她拨了一个电话。语音提示对方已经关机。 我的心沉了下去。认识晓敏好几年,还从来没见过她的电话关机。 再给她家里挂去电话,接电话的是她的妈妈。我去过她们家几回,老太太也知道我和晓敏的关系,所以很热情。但我问晓敏在不在家的时候,她奇怪地道:“晓敏没跟你在一块儿?” 挂断电话,我觉得事情有些不对了。也许,我不愿意看到的事情已经提前发生了。 在屋里来回兜圈子,忽然想起沈斌来。如果晓敏有什么意外,一定跟他们今天下午的见面有关。现在,我必须找到他。 找到他,也许就能找到晓敏。 给他打电话,很快通了,里面的声音很冷默。 “我知道下午你和晓敏在一块儿。”我恶狠狠地说。 “没错。”沈斌居然很坦然,“是她找的我,问你和欧晓兰的事儿。” “现在她在哪儿?”我大声道。 “现在?”沈斌很奇怪,“我们谈完就分开了,你是她的男朋友,她在哪儿,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这样的回答显然在预料之中。我厉声道:“如果你还嫉恨当年的事,可以冲我来,不要扯上晓敏。她跟咱们之前的事,没关系。” 沈斌沉默了片刻,叹口气:“看来你已经记起以前的事了,既然记得,又怎么会说出我嫉恨你这样的话来。如果不是因为你,我又怎么能看清欧晓兰的本质?” 我疑惑了,不知道当年,他发现我和欧晓兰有染之后究竟都发生了什么。 “我现在只知道晓敏下午和你在一块儿,现在她人不见了。” “你应该去问她的朋友,而不是找我。”沈斌说,“不过你能记起以前的事,倒让我多了些担忧。我们需要见个面,好好谈一下了。” “你确定没对晓敏做什么?”我现在只关心晓敏的事。 “我确定。”沈斌说,“晓敏现在成了你生活的全部,我能理解你对她的关心。但是,我仍然要提醒你一句,提防一个人。” “谁?” “展锋。” “他?”我脱口而出,“他是个可怜的人。” 沈斌又是片刻的沉默,然后,语调变得低沉了些:“还是抽个时间见面聊吧。我必须知道你都想起了些什么。” 我仔细回想沈斌的话,分析其中有多少可信的成分。沈斌猜错了,我并没有恢复记忆,我所知道的,其实都是展锋告诉我的。那么,展锋说的是否全部都是真话? 现在,除了苏晓敏,我还关心一件事,就是当年沈斌知道我和欧晓兰的事情后,我们之间又发生了什么。现在,唯一能给我答案的,就是展锋。 我给展锋挂去电话,我第一句话就是:“下午为什么要给我那个电话?” “为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得知道沈斌背后在做的事。”展锋似乎已经料到了我的电话,他说,“可惜你去得晚了一步,否则,你会看到更精彩的内容。” 我的血往上撞,声音都有些颤抖:“我错过了什么?” 展锋似乎犹豫了一下:“想知道,那你得做好思想准备。” “快点告诉我!”我大声吼。 展锋依然不紧不慢地道:“我说了,你未必肯信。你有邮箱吗,我给你发几张照片,你看了就会明白。” 挂断电话,我给展锋发短信,告诉他我的电子邮箱。然后,打开电脑,收取邮件。展锋果然很快就发来了三张照片。 第一张图片,是晓敏和沈斌从出租车上下来,他们背后,有一幢高大的建筑。第二张是俩人并肩进一家宾馆的大堂;第三张,则是他们走在一个狭长的走廊里,两边是典型的客房房门,都紧闭着。 就算再愚笨的人,也能明白这些照片背后发生的事。 我忍不住低低发出些呻吟,只觉得整个世界都已经开始坍塌,那种绝望,甚至比周六上午,从警察那里得知晓敏的死讯来得更为强烈。 盯着屏幕上的照片,我盯得眼中快要冒出火来。我愤怒得有砸了电脑的冲动,但我最后做的,不过是直接拔了电脑插头,然后一头载倒在床上。 两只耳朵嗡嗡响,有些东西不停往脑子里钻。我没办法去想什么,巨大的挫折与羞辱感,已经击溃了我。我深爱的,并为之坚持的人已经背叛了我,我已经再没有什么可以失去了。仿佛又回到那个白晃晃无声无息的世界里,雾气弥漫。 电话铃响,我伸手抓过电话,看也不看,直接挂掉。再响,再挂掉,终于寂静了。 我的泪水溢出来,这时候,我忽然有种奇怪的念头:我宁愿苏晓敏真的像警察说的那样死去,那样起码我还能保留对她的爱。 头裂开似的疼,那念头让我感到了些深入骨髓的恐惧。 第6节 有人轻轻推我,还有人叫我的名字。睁开眼,发现自己坐在剧院里,前面大屏幕上已经开始走字幕,显然影片已经结束。 苏晓敏轻轻地笑,说:“睡醒了,我们该回家了。” 我明白了,现在,我又回到了12号星期天,前一晚,我和晓敏来黄海影剧院里看电影,我睡着了,时间发生了错乱,我醒过来时,直接跳到了6天之后。 晓敏的模样,在昏黄的灯光下,像极了照片上的欧晓兰。我心里有失去的痛,刹那间,泪水不可抑制地溢了出来。我伸手抹去。 晓敏“咯咯”笑:“又做什么梦了,你真逗,打个盹的工夫都做梦,还把自己做哭了。” 我抱住她,感觉自己像溺水之人抓住稻草。 剧院里最后几个人已经走到了出口处,晓敏四处张望了一下,轻拍我的后脊,用极温柔的声音在我耳边道:“走吧,已经没人了。” 我还是没动,于是,晓敏飞快地咬了一下我的耳垂,说:“去你那儿。” 如果不是知道三天后的事,这会儿,我一定会觉得幸福。这是个善解人意的小女人,她的多情她的妩媚,你只有亲身经历才能体会。而现在,她所有的优点都成为我的痛,因为我知道,那不再属于我。 ——我无法忘记,她是个三天后即将背叛我的女人。 我们起身,一块儿往出口处走。远远的,我看到出处的阴影里,有一个男人,正朝着我们张望。起初以为是剧院工作人员,没在意,稍近些。看清楚了。那是展锋。 我微怔,便释然。所有未来那几天发生的事,都该有个起点。现在我知道了,这起点就是展锋。而且,我已经有些麻木,不管发生什么,我已经再没有可以失去的,因而,我可以坦然面对任何事情。 我可以拼了命去挽救一个人的性命,但却没办法拉回一个人的心。当然,现在我仍然好奇,晓敏究竟是如何和沈斌走到一块儿的。 展锋显然在等我们。 经过他的身边时,我看到他的目光并没有落在我的身上,而是死死盯着晓敏,神情惊愕中带些凝重。我一下子想到,也许,所有事情的起源其实应该是晓敏。 但这晚,我和晓敏打他身边走过,出了剧院,他也没做什么。 我有些奇怪,我觉得,至少,这时候展锋应该上来和我说些什么。下意识地放慢脚步,心里已经有了期待。但走出去好远了,后面还是没有动静。 回头,仍然可以看见展锋站在剧院门前的台阶上,目光还落在我们身上。 “你等我一下。”我对晓敏说,然后不理会她的不解,转身大步向着展锋走去。 展锋站得笔直,看我走到他跟前,脸上有些怆然。 “你应该认得我,我是沙博。”我说。 展锋好像没明白我要做什么,所以此际有些茫然。 “那个女孩不是你要找的欧晓兰。”我再说。 这回,展锋面颊上的肌肉跳动了一下,显然我说中了他的心事。 “接下来的几天,会发生很多事。我们会在明天再次见面,你也会见到另外一个我们共同的熟人,沈斌。” 展锋茫然的神情更重。 我看着他,目光中充满怜悯。我说了一串数字:“这是我的电话,明天下午我们会见面,我们会聊到欧晓兰,你会告诉我欧晓兰和我们三个人的复杂关系。” “为什么要我告诉你?”展锋不解。 “因为,”我稍顿了一下,知道怎么说展锋都无法理解,“因为我曾经出过一次事故,我把以前的事都给忘了。” “可你现在好像什么都知道。” “因为那是你明天告诉我的。” 我丢下展锋,回到晓敏身边。晓敏还在盯着那边可怜的男人:“你认识他,认识刚才怎么不打招呼。你们说什么了。” 我心情沉重,只觉得熟悉的晓敏已经有了几分陌生。 我没回答她的话,只是勉强笑笑,说:“我们回去吧。” “你好像有心事。”晓敏围着浴巾从卫生间里出来,夸张地摆手,好像那样就能驱散屋里的烟味儿,“就这会儿工夫,你都抽几根烟了,你想熏死我呀。” 我很纠结,不知道该不该跟晓敏提到沈斌。如果结局真能改变,那么,我现在应该提醒她,不要和沈斌有什么接触;如果未来不可改变,那么,晓敏的生命只剩下几天时间,她做什么其实对我都已经不再重要——我终究会在周六那天永远地失去她。 这样的念头让我恐惧,要知道,之前我是非常坚定地要去挽救晓敏的生命,满怀信心,根本没有想过会失败。而现在,我却开始动摇了。 晓敏洗澡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用笔记本看电影,我搜索了一下跟时间错乱有关的片子,发现那些编剧的想像力其实也很匮乏。除了穿越之外,无非就是长时间停留在某一天,或者能够预知未来。时间紊乱差不多已经有了固定的模式,我在其中,也发现了跟我现在这种情形一模一样的一部片子。 那是女主人公醒来,忽然知道丈夫出了车祸死去。接着时空逆转,之前的几天顺序被打乱。女主人公想要挽救丈夫的生命,却在最后仍然功亏一篑。 片子的内容让我沮丧,我不知道我的努力是否能够改变晓敏的命运。 晓敏躺到了我边上,俯过身来取下我手中的烟,在烟灰缸里摁灭。她的身子趴在我的身上,立刻,我就有了些冲动。 晓敏感觉到了,坏坏地笑。她的唇伸过来,鬓角的几丛发挠得我挺痒。 我忽然使劲把她抱住,那么紧,让自己难以呼吸。 晓敏推开了我,娇嗔地怨道:“你干什么!” 她忽然看到了我脸上的泪水,怔住了,面上也露出惶急的神情:“沙博,我就觉得你今天不对劲,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不管发生什么事,你得告诉我?” 面上凉凉的,我也不知道那泪水是什么时候流出来的。我什么都不想说,只想这样抱着晓敏,抱着她,她就不会和沈斌去宾馆,也不会坠楼身亡。 晓敏变得愈发惶急,她在我怀里连声追问。我后来实在拗不过,低声说:“你会离开我。” ——你会离开我,不管跟沈斌去宾馆,还是永远地离开这个世界。 这句话显然触动了晓敏,她立刻坐直了身子,面上也有了愠色:“沙博你胡说什么呢?” 我没法告诉她还没发生的事,说了她也不会信。 这一晚,晓敏负气背朝我睡去。我觉得我心事重重,按说应该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但你们别忘了我的嗜睡症,没过多久,我就困了。时间已经是下半夜,毫无疑问,今天的时间是12号星期天。就算睡去,今天的日期也不会混乱。所以我在最后才能放心睡去。 临睡前,我还是俯到了晓敏的耳边,低声道:“小心沈斌。” 晓敏的耳朵动了一下,我知道她还没睡着,一定听清楚了我的话。但我实不想面对她的诘问,翻身躺下,不一会儿就沉沉睡去。 醒来,天已近午。周日睡懒觉是很多人的习惯,我也不例外。 晓敏已经忙了一上午,替我收拾了房间,把我上周换下的衣服也洗了。我悄悄地起床,站在卧室门边看她忙活,心里有些暖意升起。 晓敏很快就看到了我,嫣然一笑,说:“懒鬼,吃的在厨房,自己端去。” 肚子还真有点饿,吃早饭的工夫,晓敏已经把自己收拾好了。她说:“我得回去一趟,周末,中午做顿饭,孝敬一下老爸老妈。” 这是应该的,我找不到挽留她的理由。 晓敏过来,抱一抱我,就离开了。 这个早晨的一切都很自然,就像昨晚什么事情都没发生过一样。而当晓敏关上门的瞬间,我立刻起身站到窗边。 我只想多看看晓敏,包括她的背影。 现在,只剩下周四和周五两天时间。周五的夜里,晓敏将从一幢高楼的天台上坠落,她在这世上的时间已经不多。 过了一小会儿,晓敏从楼洞里出来,沿着小区里的小道往外走。 我在心里叹息,正要回去继续吃饭,忽然看到边上走出一个人来,不紧不慢地跟在晓敏的后面。 吃了一惊,凝神去看。隔得远,看不太清,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了是展锋。 ——展锋怎么会在我家楼下?这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他昨晚跟踪了我和晓敏。 ——现在,他跟在晓敏的后面,想干什么? 我第一时间摸出手机来,电话通了,我忽然想到,该发生的其实都已经发生了,不管我现在做什么,都无法改变接下来那几天发生的事。 “喂,沙博,有事吗?”电话里的晓敏问。 我想了想,说:“想你了。” 下午闲着没事,因为知道展锋和沈斌都会在接下来的两天找我,所以也不担心会再发生什么。看了两部和时间有关的片子,忽然想到医院去找一下当年我的主治大夫。 于是去了医院。主治大夫已经记不起来我是谁了,而且,还很忙。但我跟他说了我的情况,说了我的嗜睡症,我的失忆,那位大夫显然来了兴趣。 有一种失忆被称为选择性失忆,就是忘掉自己想忘记的部分,但其他正常的记忆却不会丢失。那位大夫分析我就是患上了这种罕见的选择性失忆。 “你想忘掉的,对你来说一定是件非常惨痛的经历。”他说。 谢过医生,走在路上,我想,难道和欧晓兰交往,真的会那么惨痛? 第7节 夜还很黑,忽然惊醒。躺在黑暗里,好久都没动一下。手慢慢伸出,摸到枕边的手机,微光亮起,但我却有些胆怯。时间必然再次发生了跳跃,今天会是哪天? 16号,星期四。我松了口气,晓敏的坠楼事件,发生在明天。 我竭力去想15号星期三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 我接到了展锋的电话,在上岛咖啡看到晓敏和沈斌匆匆离去。晚上,展锋给我发来邮件,是三张晓敏和沈斌去宾馆的照片。 我被那三张照片击倒,直接拔了电脑的插头,然后倒在床上。 记得电话响了好几回,但都被我摁掉了。 飞快地从手机上调取通话记录,在未接来电栏里,找到了那晚未接的电话,是展锋。我看了下时间,按照时间顺序,现在离展锋最后一次给我来电话只有几个小时。 想了想,还是给展锋挂去电话。 “我想和你聊聊了。”我说。 那边的展锋显然也正有此意。于是,我们约好了上午九点,在一个市民广场边的茶座里见面。 “好吧,我承认,那天晚上在黄海影剧院见到你和苏晓敏,我惊呆了。我不敢相信,这世界上居然还有和欧晓兰长得那么像的人。你上来告诉我,她不是欧晓兰,其实我已经信了,但我还是忍不住跟踪了你们。我当时的目的很简单,就是想有机会再看到苏晓敏。” 和展锋见面后,我们的谈话直奔主题。 “难道你后来就在我们家楼下守候了一夜?”我感叹道。 展锋点头。 “难得你有那么好的兴致。”我带些讥诮地道,“后来那几天,你又跟踪了晓敏,所以才能看到她跟沈斌在一块儿,并且拍下照片发给我。” “你觉得这算是好兴致吗?”展锋忽然变得有些激动,“我这样的好兴致,其实都是拜你们所赐。当年,欧晓兰混迹在不同的男人中间,我怎么劝她都不听。我苦苦哀求,甚至最后只要她还能继续跟我在一起,我就不过问她的私生活。欧晓兰勉强答应了,隔上一段时间,就会敷衍我一下。没有人知道那段时间我有多痛苦,为了能见到她,又不让她生气,我只能偷偷地跟在她的后面,看她去和不同的男人约会,上床。我在黑暗里哭过很多回,骂过很多回。我发誓要离开她,不能因为她而毁掉自己的一生。但是,当我再见到她,我立刻又控制不住自己,又要去乞求她多给我点时间……” 我听得呆了,早就知道这是个可怜的男人,但没想到他会可怜到这种地步。 “你跟踪我们,是不是因为你还对欧晓兰不死心,见到跟欧晓兰长得像的女孩,都不愿意放过?”我再问,已经觉得展锋对欧晓兰的爱已经近乎病态了。 展锋重重地喘息,似乎想平息自己的心情。他沉默一下,摇头,面上又露出痛苦的神情:“我不知道,很多时候,我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第二天你跟踪晓敏,一定已经知道了她的住处,以后想见她很容易。但你为什么又会在……”我停顿了一下,算出了时间,“你会在周一那天又找上我,告诉我欧晓兰的事?” 展锋面露奇怪的表情:“不是你在黄海影剧院让我第二天找你的吗,还给了我你的号码。” 我无语,想,这应该就是循环效应了吧。 “可是,第二天我见到你,你居然记不起来我是谁了,甚至忘了欧晓兰。”展锋脸上奇怪的神情更浓,“我不相信,但又想不出来你撒谎的理由。我后来想,那也许跟你经历的那场车祸有关,而如果你真的失去了关于欧晓兰的记忆,那么,我想有个人一定会非常高兴。” “谁?难道有人希望我忘记欧晓兰?”我问。 展锋点头,一字一顿地吐出一个人的名字:“沈斌。” “为什么会是他,他为什么希望我忘记欧晓兰?”我问,“你说过,当年我们为了欧晓兰,曾经大打出手。在那之后,欧晓兰就离开了我们俩,我忘不忘记欧晓兰,还有什么关系?” 展锋盯着我,目光沉凝,好一会儿,才轻声道:“我怀疑沈斌杀死了欧晓兰。” 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事情发展到这里,显然已经超出了我的预料。 “你是说欧晓兰已经死了?”我问。 展锋摇头:“不知道,但她却失踪了,自从沈斌和你打了一场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她。她的家人也去报过案,警察当年也查过你跟沈斌,但因为没见到欧晓兰的尸体,这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那你凭什么怀疑沈斌杀死了欧晓兰?” “我就是怀疑,不用理由。”展锋道,“欧晓兰和沈斌在一块儿的时间挺长,我观察他的次数比较多,所以对他这个人了解挺多。他是个嫉妒心特别强的人,当他得知欧晓兰跟你混到了一块儿之后,根本没有犹豫,立刻就找到你,跟你打了一场。那次的事情闹得挺大,后来连警察都来了,把你俩带到派出所关了半宿。我想,接下来,他一定会再去找欧晓兰。而欧晓兰从不会再跟放弃的男人有什么往来。这时候,盛怒之下的沈斌可以做出任何失去理智的事。当然,这是我的猜测,没有证据。” 我立刻惶急起来:“昨天晓敏见过他之后,就再也没有消息。” 展锋吃了一惊:“怎么会这样?我跟踪苏晓敏,看她和沈斌走进那家宾馆之后就离开了。难道沈斌跟晓敏在一块儿,不仅是报复你当年横刀夺爱那么简单?” 我脑子很乱,唯一的安慰就是知道晓敏现在一定还活着。她将在明天死去而不是今天。我还非常纳闷,沈斌刚刚出现,为什么晓敏就能跟他混到一块儿,难道冥冥中自有定数?当年我从沈斌身边夺走了欧晓兰,现在,沈斌就要从我身边夺走苏晓敏? “最后一个问题。”我呼了一口气道,“昨天为什么要打电话给我,还给我发邮件,让我看到那些照片?” 这回展锋沉吟的时间更久了些,最后,他的目光迎上我的,重重地道:“我想弄清楚真相,欧晓兰是不是死了,是不是沈斌杀死了他。我必须让你看清楚沈斌,只有你先知道真相,你才有可能帮我。” 如果这真是展锋的目的,他成功了。我现在对沈斌已经满是恨意。沈斌从我身边夺走了晓敏,就夺走了我一生的幸福。如果他不变成了一个杀人犯,那么,也许我和晓敏还有机会。 我和展锋约定,有什么消息及时联系。现在,我要去找沈斌,去救晓敏。 展锋的话,我可以相信多少? 我并不是个没有理智的人,我在决定做一件事前,一定会把前因后果全都弄明白。展锋跟我说的那些事儿,逻辑上基本可以成立,但是他却忽略了一件事,就是晓敏怎么样才能和沈斌联系上。而且,我和沈斌多年没有联系,他又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的? 当然,要想弄明白这一点很容易,我只要去问沈斌。 沈斌很爽快地答应出来见我,我想,他也有很多话要和我说。 “我和苏晓敏一点关系都没有。”听完我的质问,沈斌显得很冷静,“那天下午我们去上岛咖啡,不过是想找个地方说点事。至于后来去那家宾馆……” 沈斌忽然笑了:“现在想来,那应该是展锋安排好的,目的就是为了拍那几张照片,传给你,让你误以为我和苏晓敏有什么关系。” “他安排你们去宾馆?”虽然非常希望相信沈斌的话,但我还是要问。 “那天,本来就是展锋约好了和我们见面,但他却迟迟没有出现。最后,他告诉我们,他在那家宾馆的某个房间等我们,我和苏晓敏当然没有任何的怀疑,就去了。结果,他再一次戏弄了我们。” 我长出了一口气,顿时觉得无比轻松。原来我并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聪明,我怎么能够仅凭几张照片,就得出沈斌和晓敏有染的结论?困扰我两天的阴霾终于散尽,心里立刻对晓敏生出浓浓的歉疚——我对她的怀疑着实有些不公平。 “那么晓敏现在到底在哪儿?”这句话脱口而出。 沈斌摇摇头:“我没骗你,没找到展锋,从那宾馆里出来,我们就分手了。后来她去了哪里,我真不知道,更不知道她为什么到现在没有消息。” “也许,展锋会知道晓敏的下落,因为是他把晓敏拖到了这件事情里来。”沈斌说。 我怔一下,问:“你是说这一切都是展锋搞的鬼?” 沈斌叹口气:“如果不是他,苏晓敏怎么会找到我,我又怎么会来找你。” “这也是我现在想知道的。” “星期天下午,我忽然接到一个陌生女人的来电,自称叫苏晓敏,是你的女朋友。我本来也没有在意,但她突然跟我提到了欧晓兰。” “为什么提到欧晓兰你会这么在意?”我想到了展锋跟我说的话,他怀疑沈斌杀死了欧晓兰。 “因为欧晓兰是我们俩共同的梦魇,我必须赶到这城市,确定一下你的失忆症是否已经康复。”沈斌盯着我,目光中流露出些怨愤,“这些年,我很羡慕你,可以把一切都忘掉,轻轻松松去过自己的生活。而我,时刻都不能摆脱过去对我的煎熬,活着,竟是件这么艰难痛苦的事。” 我精神一振,知道接下来的话题,必然触及到那些我失去的记忆。 “那就先说说我的车祸吧。”我说。 “你的车祸绝对是场偶然。要知道,车祸之前,你和我一样消沉。那段时间,我们经常去小酒馆喝酒,有时候还会喝到天亮。有一次你把自己灌醉了,我想送你,你不让,非得自己回去。第二天我才知道,你出了车祸。” 我有些不相信:“有人跟我说,当你知道我跟欧晓兰有染之后,非常愤怒,我们还打了一架,连警察都惊动了,把我们俩带到派出所关了半宿。我们的关系闹成那样,还能经常一块儿去小酒馆喝酒?” “这一定是展锋告诉你的。”沈斌苦笑,“他说的也没错,我们为了欧晓兰大打出手,那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后来去小酒馆喝酒,毕竟我们是大学里的死党,友情深厚。” 我摇头,面露讥诮:“你这样的理由,恐怕连你自己都不相信。” “好了,这个话题咱们先放在一边,我保证在最后给出让你信服的答案。但在这之前,我必须得确认,你已经做好了思想准备。”沈斌说。 我微怔,还没有反应过来,沈斌已经接着道:“我到这城市来,首先是跟苏晓敏联系,她告诉我你的电话,所以我才能约你出来见面。你的失忆症显然并未康复,你甚至连我是谁都认不出来了。确认了这点,我以为没什么可担心的了,但却还是奇怪,苏晓敏怎么会知道欧晓兰。就在这时候,苏晓敏打电话约我出去聊聊,我就去了上岛咖啡。在那里,苏晓敏说出了展锋的名字,我立刻警觉起来,意识到这件事并不像我想的那么简单。就在我问苏晓敏要展锋联系方式时,展锋打来电话,约我见面。” 沈斌有些悻然:“后面的事你就知道了,我们去了那家宾馆。” “如果这些事都是展锋搞出来的,那么他真正的目的是什么?”我不解。 “展锋本来就是个心智不健全的人,当初我和欧晓兰交往的时候,多次发现他在后面跟踪。他对欧晓兰的感情,已经有些病态了。欧晓兰失踪之后,他便来骚扰过我们,硬说欧晓兰死了,我们杀死了她。没想到过了这些年,他还不死心。” 我沉默,盯着沈斌看。沈斌目光勉强与我对视,但却软软的毫无力度。 “我想知道,欧晓兰到底怎么了。”我声音虽低但语气坚决,“而且,我可以告诉你,上午我和展锋见过面了,他说,是你杀死了欧晓兰。” 沈斌面孔立刻涨得通红,显然有话要说,但那话到了嘴边,又硬生生被他咽了回去。 “你必须告诉我真相。”我紧逼不舍。 沈斌目光蓦然一凛,居然不再畏缩:“好,你要知道,我就告诉你,这些年,我也受够了。你得了失忆症,忘记了过去的事,就可以当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你把本来需要我们俩共同承担的,全都压到了我一个人的肩上。展锋以为是我杀死了欧晓兰,你心里一定也有些信了,但我现在要告诉你,欧晓兰确实死了,是我们俩一块儿杀死了她。” 最后一句话太有杀伤力,不仅震慑了我,连沈斌自己似乎都被惊呆了。我的身体,在刹那间已经变得冰凉。 “这不是真的,你在骗我。你知道我失忆了,故意拿这些话来骗我,拖我下水。”我颤声道。 “你可以不相信我的话,但你改变不了事实。”说出了隐藏在心底许久的秘密,现在的沈斌看起来轻松了许多,“那年我知道你和欧晓兰混到了一块儿,负气去找你,把你和欧晓兰直接堵在了房里。我们发生争执,后来记不清谁先动了手,我们为那个女人打了起来。欧晓兰虽然对我们不是真心,但她也不想事情闹大,所以便过来劝架。我们那时都在气头上,又岂是她一个女人能拉得开的。再后来,我们打累了,各自坐倒在地喘息时,才发现,欧晓兰倒在边上的血泊里,已经死了。” “啊!”我再次惊呆了,没想到欧晓兰竟是这样一种死法。 “我们吓坏了,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我们猜想,一定是刚才打架的时候,欧晓兰过来劝架,不知被谁推开,撞到了脑袋,导致了后来的死亡。这种方式的死亡概率太小,但偏偏就让我们撞上了。也或许,这就是上天给欧晓兰的报应吧。” “后来呢?”我已经下意识地进入到沈斌讲述的情节里。 “后来,我们再也顾不上我们之间那点破事,一起想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我们先把尸体藏在屋里床底下,擦干净血迹。然后,再次打了一架,这回的动静更大,惊动了邻居,有人报警,我们被警察带到了派出所。打架斗殴是件小事儿,警察带我们回去,根本就不会想到去勘察现场。我们被关了半宿,回来后,便有了足够的时间处理尸体。” 周围虽然没有人,但沈斌的声音压得很低:“这样做的好处就是,即使欧晓兰的尸体最后被人发现,法医一定会给出她的死亡时间,而那时候,我们在打架,在派出所里,那是一个绝好的不在现场证明。所以,我们唯一要做的,就是处理好欧晓兰的尸体。” “但欧晓兰的尸体至今未被人发现。”我虚弱地道。 “我们借了辆车,把尸体偷运到郊区,本想找个隐蔽点的地方丢下,我们不怕尸体被人发现。但后来车经过一片坟场时,你忽然突发奇想,我也赞成你的方法。我们把欧晓兰埋了,还给她堆起了一个坟头。那片坟场本来就是当地村民祖祖辈辈的墓地,不知道有多少座坟头,现在多了一个,没有人会在意。” “这是我们俩人的秘密,所以,我们才会冰释前嫌,经常在深夜街头买醉。”我彻底明白了,不管是谁,经历这些事情后,心理压力必定很大,都会需要寻得一种宣泄的途径。我和沈斌同病相怜唇亡齿寒兔死狐悲,就算我们不再是朋友,但我们仍然要从对方身上寻得慰藉。 “我没想到那年你出了车祸,你清醒之后,我去医院看过你,但你好像已经忘了欧晓兰,忘了我们曾经共同经历的事。我有些失落,但后来想想,觉得那是好事。这世界上只有我一个人知道那个秘密了,只要我不说,就没人会知道,所以,我们都是安全的。” “所以,当苏晓敏那天跟你提到欧晓兰时,你才会第一时间赶过来,确认我是否已经记起了以前的事。”我已经把所有的事情都连了起来。 沈斌无语点头。 “那么现在呢?现在我该怎么办?展锋已经怀疑欧晓兰死去,还怀疑是你杀死了她,如果他一直这么穷追不舍,迟早有一天,他会弄明白真相的。”我急促地道。 沈斌摇头:“你不说,我不说,这秘密就不会有人知道。” 我想了想,知道沈斌说的是事实。忽然间,脑子里灵光闪现,我脱口而出两个字:“晓敏现在一定在展锋的手上。” 沈斌稍一思索,便明白了,他的脸色也变得凝重起来。 展锋跟我说了很多话,让我不得不找沈斌质问。但他的阴谋很容易就被揭穿,所以,他根本就不是想挑拨我和沈斌之间的关系,而是让我从沈斌这里获知真相。如果,晓敏真的在他手上,他就能用晓敏来要挟我,逼我说出当年的真相。 如果我是爱晓敏的,要想让她平安,那就必须牺牲自己;而我如果和沈斌继续保留那个秘密,那么,我就可能永远失去晓敏。 额头上渗出了冷汗,我的身子变得像冰一样冷。我不会忘记这个周六的早晨,警察敲开我的门,告诉我晓敏的死讯。难道,那就是我的选择? 电话铃响,接听,是展锋。 “现在,你一定已经知道了欧晓兰的下落,你也知道你必须告诉我真相,才能保住苏晓敏的性命。我相信你们杀死了欧晓兰,所以,请别怀疑我也会杀死苏晓敏。如果你是爱她的,就告诉我真相。” 电话跌落在地上,我的心里已经乱了,还有种深入骨髓的恐惧。 第8节 今天是17号,星期五,苏晓敏将在今天夜里,从一幢高楼上坠落身亡。 我打电话给展锋,跟他说了时间,说了那幢高楼的名字:“今晚11点,在天台上,我们不见不散。” 我没有跟他说到晓敏,我相信,他一定会带着晓敏一块儿过去的。 整个白天,我都把自己关在家里,拉上窗帘,沉浸在黑暗中。每个人的生命中,都会有许多这样的时刻,一个决定,就能改变你的一生。而现在,无论我怎么选择,我都会永远失去我爱的女孩。我还想到,如果告诉展锋真相,我和沈斌很快就会身陷囹囫,而留在外面的晓敏,身边很快就会出现别的男人。 现在还有谁会为一段爱情,痴痴去守候一生呢? 终于到了约定的时间,我打车去到那幢楼下,沈斌已经在那儿等我了。我们上楼,到达天台上,等了一会儿,展锋来了,他的身后,跟着苏晓敏。 我不理会展锋,直接奔到晓敏身边,将她紧紧抱住。而晓敏的身子却很僵硬,我错愕地抬头,看到她的面孔冷若冰霜。 “沙博,告诉我真相,这也是我今晚来这里的唯一目的。”晓敏说。 我怔住了,半晌才道:“原来展锋并没有胁迫你。” 晓敏点头:“我只有这样,我才能知道真相。” “但他真的会杀了你。”我的眼中流下泪来,再次紧紧将她拥在怀里,“对不起,我有很多事情瞒着你,我和沈斌杀死了欧晓兰,我还眼睁睁看着你从这天台下摔下去。” 晓敏的身子颤抖了一下,她立刻大力把我推到一边,眼里也露出鄙视的目光。 我凄然一笑,轻声道:“我最后一次求你,再给我一点儿时间。我只要一点点儿时间。” 晓敏负气转过身去,她连看都不愿再看我一眼。 我已经对她说出了真相,没有人会愿意和一个杀人犯扯上什么关系。也许她还不能理解我的话,我究竟如何眼睁睁看着她从这天台上落下去,但她可以把那当成是我的态度——我已经放弃了她,放弃了和她的爱情。 我转过身去,冲着展锋道:“我只想问你,如果我不能满足你的要求,你是否真的会杀死晓敏?” 展锋可能没想到我会问出这样的话来,一时语塞,继而先是摇头,又点头。 我笑了。我说:“你觉得当着我和沈斌的面,你有机会伤害到晓敏吗?” 这回,展锋不屑地瞪着我,也跟着笑了,比我的更凄苦:“我当然不是你们俩的对手,你们大可以像当年杀死欧晓兰一样杀死我。但是,别忘了,今天的场景和以前的不同,你们做的所有事情,苏晓敏都在边上看着。我不相信,你们杀了我之后,会再杀了她。” “没有什么事情是我们做不出来的。”我恶狠狠地道,蓦然上前一步,目露凶光。 展锋并不退缩,眼里依然带着些讥诮:“其实,我早就猜到是你和沈斌杀死了欧晓兰,只是不知道你们究竟是怎么做的。欧晓兰是个邪恶的女人,我遇到她,是我这一生最大的劫难。但是,我没有选择,我已经遇到了她,我注定要用尽我的一生,在这场劫难里挣扎。如果你们能让我解脱,也许我还要谢谢你们。” 我还没来得及说话,后面响起凌乱的脚步声。原来是晓敏这时想离开,但却被沈斌逼了回来。那边的沈斌面目已经有些狰狞,他冲着我们这边大声道:“沙博下不了手,但我却没问题。我们已经杀死了欧晓兰,不在乎再杀死一个苏晓敏。” 晓敏已经退到了天台的边上,神情惶急。 展锋急切地道:“沙博,难道你真的能狠心看着苏晓敏死在你的面前。” “为什么不能!”我厉声道,“她现在知道了我的秘密,你以为她还会和我在一起?她不死,我这辈子都会在牢里度过,她在外面风流快活,甚至根本不会再想起这世上还有我这个人。” 我蓦然转身,向着晓敏和沈斌的位置疾步而去,带着杀气。 “你不能!”展锋低吼,向我冲来,我回身一拳便将他打得向后跌去。 那边的沈斌和晓敏全都怔怔地盯着我看,我在离他们两步远的地方停住。 “无论什么时候,你都要记住,我是爱你的。”我的眼中流下泪来,“我爱你,所以要杀死你,只有这样,你才能完全属于我。” 晓敏悲愤得扭头不看我,似乎已经彻底对我绝望。 我不再停留,纵身扑下去。 我感觉我在飞翔。 天台上传来晓敏和展锋的惊呼。 耳边还有沈斌绝望的怒吼。 我在最后一刻,扑向沈斌,抱着他,一块儿从天台上摔落。 离开天台的那瞬间,我的目光与晓敏的相遇,我淡淡一笑,无声地说了一句话。我想晓敏一定明白了我的心意,她的泪水她的惶恐她的尖叫她向着天台边扑来的身影,都是对我最好的安慰。 我在17号星期五这天,做出了我生命里最后一个决定。我要带着沈斌一块儿离开这个世界,彻底结束关于欧晓兰的一切故事。 沈斌最初的绝望与愤怒,很快就平息下来,在坠落的时候,我甚至看到他冲我笑了笑。我忽然想到我还有个秘密没有与他分享,那就是这个世界有时候也会混乱,也许我们死去后,第二天就会回到过去,回到那些快乐或者悲伤的日子里。 我想,我再也不能在明天的上午,看到那两个警察了。当然,我也再见不到晓敏。 而只要晓敏看懂了我离开前那句无声的话,我便已经死而无憾了。 那句话关于爱,将会陪伴我和晓敏的一生。 1.时间罐 秦都几乎是从床上跳起来的,然后在第一时间冲向了客厅。 宁晶晶正跟老女人见面,但她的表情看上去却很不好看。 秦都却顾不上这些,他拼命地挥着手,拼命地在漆黑的湖水中摸着,突然他的手摸到了一簇头发,紧接着又是一簇…… 秦都猛地睁开眼睛,那是宁晶晶的声音,怎么可能?应该是错觉。 一晚上,秦都都睡不着觉。很冷,整个身体仿佛置身于冰窖似的,让他快要喘不过气来,于是他睁开眼睛坐起身。 时间罐! 秦都感到可笑,这简直是孩子玩的游戏。他起身走了,将时间罐丢在了桌上。 “你认识宁晶晶吗?” 还是昨天。 时间指向20:30分,这个时间正好是昨天晚上宁晶晶离开家的时间,而钟表上的日期则是……7月18日。 那不是宁晶晶,那是一具枯骨! 秦都皱着眉头将存钱罐转了过来,突然发现它的另一面竟然刻着几个字: 将日期写到便签纸上,塞进罐口里,即可回到那个时间段。 “亲爱的,我走了。” “啊——啊——啊——”秦都拼命地在叫着,他想向后退,可连退的力气都没有。 “给我个旧钱罐是什么意思……”他抬头时,却发现老女人不见了。 秦都还是想不出答案,于是悄悄地跟在宁晶晶身后不远处。 秦都打了一个寒颤,然后壮着胆将时间罐拿了起来。 秦都拿过盒子看看,然后犹豫地将它打开…… “但是,她在和你见面后不见了。”秦都用一种怀疑的目光盯着老女人。 时间,却全部指向昨天。 “这是我和她之间的秘密。” 7月18日20:16,这是宁晶晶出门的时间。 那张脸……很硬,就好像没有肉似的。 没错,是宁晶晶的声音! 五分钟后,秦都终于冷静下来了。他穿上衣服,拿着钱包走了出去。 水很混浊,像冰一样刺人。 秦都起身就跑,可跑了几步后他又站住了,然后带着一脸疑惑走到了那具尸体的面前。 宁晶晶突然将腿迈向桥栏杆,在秦都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她就突然跳进了湖里。 宁晶晶将手机塞到小白包里,然后抬头看向远方。因为天太黑了,秦都无法看清她现在的表情,不过能感觉到她阴郁的心情。不过,她来这里到底是为什么? 这个东西看起来挺诡异的。 秦都小心翼翼地跟在后面。 “晶晶——”秦都慌了,他冲向桥想也没想就跳了下去…… 秦都沉住气,直到出租车停在宁晶晶与老女人相约的那个咖啡厅时,他的心跳却在猛然间跳得更快了,他突然有种不好的感觉,所以他没有下车,只是透过咖啡馆的玻璃窗看向里面。 宁晶晶就站在那里,穿着那件他最喜欢的花色连衣裙背着白色的小包等着秦都。她的身笑是那么的甜美,气质永远都是迷人的。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什么事都没发生。 当打火机重新打着时,他看到那具枯骨正穿着与宁晶晶一模一样的连衣裙,就连她的发型都跟宁晶晶的一模一样。还有那个斜跨的小白包。 他写完后将写有时间的便签纸塞进时间罐里…… 这具枯骨……就是宁晶晶! 秦都只是带着试探的心理拿起笔在便签纸上写下了一个时间。 鬼! 门关得很严实,房间也没有人,只有一扇窗是开着的。 秦都本想叫住她,但是总感觉她今天的行径很奇怪,于是只是保持着距离跟着她。 屋子里没有凉气,没有风,一切都很正常。冰冷的感觉是从哪儿来的? “晶晶,你醒醒晶晶!”秦都拍了几下宁晶晶的脸,但手随即就僵在了半空。 打上出租车的时候,他还不忘瞟一眼时间。 出租车驶出了市区,来到了一片荒芫的湖畔时,宁晶晶从出租车上走下来,秦都跟了下来。她不明白一个弱女子大半夜为什么有胆来这里,难道她是约了人?或者是…… 咖啡馆里。 秦都慢慢掏出自己的手机,按下了拨出键。手机的界面上显示的正是宁晶晶的名字,与此同时,他也听到了自宁晶晶包中传出的手机声。 夜,还很长,他真的累了,真的很想好好休息一下,真的很想自己的恋人宁晶晶…… 秦都感觉头皮发麻,他迅速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在打了若干下后才终于打着,将它举向了宁晶晶…… 老女人听到这句话时,眼中闪过一丝不安,但随即又恢复了平静,“见过面后,她就走了。” 秦都又见到宁晶晶了,在她失踪一天一夜后,又见到了她。他突然很想抱她,于是冲了过去紧紧地将她搂在怀里。 秦都毫不犹豫地吻向宁晶晶的嘴。 宁晶晶再次推开他,然后冲她挥挥手:“亲爱的,我出门了。”她转身开门出去了。 “亲爱的,你不过来吻我吗?” “我们并不认识,你来找我有事吗?”老女人用一种警惕地目光看着他。 秦都住的是十四层,不可能有人会从窗外飞过来的,除非是鬼…… “晶晶,你终于回来了。” 宁晶晶走上那座破桥时,秦都则躲到了一棵粗壮的大树后盯着她。 “晶晶找你有事吗?” 这是什么意思? 秦都倒吸一口冷气,害怕地将双脚缩至床上:“这……这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下意识地看向四周。 秦都感觉自己很幼稚,他给了自己一个嘲讽的笑容,然后仰头躺在床上,闭上眼睛。 时间竟然真的回到了昨天…… 她是谁?她到底想做什么? 秦都来见老女人,她就坐在他的对面。她的神色暗淡、毫无精彩,粗糙的皮肤让她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大了很多。而秦都之所以来见她,是因为他的恋人宁晶晶在头一天见过这个老妇人后就再也没出现过。 秦都的手一松,手机掉在了地上,他整个人都瘫坐在地。 老女人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说出口,只是从随身的破旧书包里取出一个正方形的小盒子,然后将它放在秦都的面前:“或许它能帮你找到答案。” 秦都想不出来,就在这个时候,宁晶晶却猛地站起身拿着自己的小白包哭着走出咖啡厅。她打了个出租车,却没有朝回家的路走,而是朝相反的方向驶去。 宁晶晶利用手机的光亮照着前方的路,一直默默地向前走。 她们两个在谈什么?宁晶晶出门时还是一脸喜悦,怎么现在却看起来很伤心?而且她竟然还在哭……因为什么? 一个破旧的方形小存钱罐。通体是暗红的漆,上端有一个塞硬币的黑色小口,但漆面已经出现了无数的划痕,像是用了很久的存钱罐。 虽然是在冰冷的湖水里,但秦都还是可以摸出那是他最爱的人宁晶晶的头发。他找到她了!他拼命地蹬着水,拼命地将那个身体僵硬的宁晶晶抱向水面。 “亲爱的,你怎么了?”她有点儿喘不过气,于是轻推开秦都,然后捧着他的脸,温柔地微笑道:“亲爱的,快吻我啊。” 秦都却还没从惊喜中缓过神:“这是怎么回事?她回来了,不过没关系,她回来就好了……”突然,他表情僵住:“她又走了,她去哪儿了?”突然,他想到了那个时间罐,难道是……他猛地抬起头看向挂在墙上的钟表。 秦都发现盒子里还放着一个黄色的小便签纸,于是将它取了出来,却看到它的第一页写着几行印刷小字。 怎么可能,一定是哪里出错了。他疯了似的看着房间里所有的表。 2.好朋友的秘密 宁晶晶在几分钟前从桥上掉下去的时候,是人。 宁晶晶在几分钟后从湖里捞上来的时候,是骨。 秦都感觉自己的双手在颤抖,感觉自己的心脏快要从胸腔里崩裂出来。 这是不可能的,这发生的一切事情都太奇怪了。 他无法相信,晶晶不可能在一瞬间就变成尸骨。 秦都将那具尸骨埋在了湖边,像亡命徒似的逃走了。一直逃到家里,他的心情都没有平静下来,不得不喝了几杯烈酒,借着酒劲儿才让自己有了困意。可是一躺在床上,他的脑海里就闪现宁晶晶的枯骨,他受不了,疯了似的将枕头扔向对面的墙。 就在这个时候,他又看到了那个时间罐,他又出现在床旁。 秦都一把将它拿了起来,然后又在便签纸上了一个日期。 7月17日21:00 他将它塞进了时间罐。 这个时间正是宁峰与那个老女人见面的时间。 随后,秦都就平静地躺在了床上,酒意越来越浓,视线越来越模糊…… “我来找你是有原因的。” 这个声音好耳熟,秦都猛地睁开眼睛。 蓝调的小乐在响着。忙碌的咖啡厅工作人员热情地招呼着客户。 客人们围坐在一起低声闲聊着。 墙上的钟指向21:00,日期指向7月17日。 秦都的酒全醒了,因为他发现自己又回到了那个咖啡厅,回到了宁峰与那个老女人见面的时间。他猛地抬起头寻找着宁峰的影子,就在这个时候,他发现坐在自己身后的男人正是宁峰,而那个老女人就坐在他对面。 “我找得真的很累。”宁峰感叹着。 秦都不敢看他,只是侧耳听着。 “他们已经失踪一年了,这一年来我真的要疯了。”宁峰的声音充满无奈与疲倦。 秦都听不懂这句话的意思,宁峰在找人吗?他是他的朋友,也是他女友的亲哥哥,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直不错,可是他却从来不知道宁峰在找什么人,而且还找了整整一年。 “我已经怀疑我的妹妹是被那个人拐走的,因为他和我妹妹一起失踪了。” 秦都更听不懂了,宁峰的妹妹一直跟他住在一起,这事宁峰是许可的,可现在他为什么说妹妹失踪了,而且还是一年?他真的越听越糊涂了。 老女人却一直不出声,只是默默地听着。 “那个该死的秦都,把我妹妹拐走了一年,让我们兄妹两个根本没法联系。但我不会放弃的,所以你一定要告诉我他在哪儿?那个秦都在哪儿?” 秦都听到这些话吓了一大跳,他真的疯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用了时间罐后发现,所有的事情都变样了。他根本没有藏起宁晶晶,也没跟她私奔,他们每周都会跟宁峰一起吃饭,可现在怎么听起来自己像是罪犯? 老女人终于叹口气开口了:“他竟然做了这些事,我真的无话可说。”她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下了一个地址,然后交给了宁峰,“这是秦都的住址,你可以去那看看。”说完后,老女人起身走了。 “秦都,别让我找到你,如果被我找到你,我一定会将你这个拐走我妹妹的人大卸八块!”说完,他也起身走出咖啡馆。 秦都的身子不自觉地颤了几下,直到现在他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而那个老女人给宁峰的地址会是哪儿? 秦都悄悄地跟了出去。 半个小时后,宁峰终于来到了地址上的位置。而跟在他身后的秦都却惊讶的发现,老女人给宁峰的地址正是他现在的居住地。 这个地址宁峰应该知道的,可是他为什么装不知道? 这个地址老女人应该不知道的,可是她为什么会知道? 糊涂了,一切都理不清条理。 秦都只得跟着宁峰上到了十四层,自己的家,宁峰翘开了秦都的家门冲了进去,但是秦都没有进去,只是守在门口偷偷听着里面的动静。 “秦都,秦都,你给我出来!”宁峰在里面叫着。 秦都在外面听着胆颤心惊,他正准备离开的时候,却听到宁峰的声音突然变小,然后很意外地说了一句:“咦?你怎么会在这里?你不应该在这里啊?” 宁峰在跟谁说话?难道自己的家里除了自己还有别人? 秦都好奇地将耳朵贴在门上,想要听清宁峰在说什么,可是房间里却异常安静,没有任何声音出现。 秦都等了好一会儿后仍然未见到宁峰出来,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于是他轻轻地推开门溜了进去。 客厅没人。 卧室没人。 浴室没人。 宁峰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凭空消失了…… 秦都努力地让自己镇定下来,他想着前后的事情,自己明明守在门口,宁峰没有从门口出来过,那他去了哪里? 秦都又看到了那个时间罐,它还在老地方躺着,于是秦都立刻冲过去,在便签上写上了五分钟前的时间,他要知道宁峰消失去哪了。 “咦?你怎么会在这里……” 秦都立刻看向浴室,声音就是自那里传出来的。 “你不应该在这里啊?” 就在这句话响起的时候,秦都猛地拉开了浴室的门。他看到宁峰的脚消失在洗手台的门下。 他为什么要藏起来,难道是为了等自己回来? 秦都越想越紧张,于是拿起门后的棍子,蹑手蹑脚走到洗手台下,猛地将门拉开。 宁峰不在里面,这让他很意外,但更意外的是,他发现柜门的内壁却是敞开的,竟然可以通到隔壁的房间! 真是一件事接着比一件事奇怪。 他虽然住在这里有几年,可是却从来没跟邻居打过招呼,更不知道谁住在他隔壁。但是宁峰却说了一句:“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这说明,这个邻居是宁峰认识的人。 秦都弯下腰慢慢地朝敞开的柜壁爬去。 爬过去的时候,隔壁也是浴室,浴缸里还冒着热气腾腾的气泡,香气迷人。 看来有人刚洗过澡,而且还是个女人。 “看来你果然喜欢我做的菜。” 这是宁峰的声音,是从浴室外传进来的。 秦都轻轻地将浴室门拉开一道缝儿,朝外望去。这一望却让他看到了一个非常意外的人。 张岚! 她,怎么会跟宁峰在一起? 宁峰正将一块盛着牛排的餐盘放在张岚的面前,然后在她的面颊上轻吻了一下,二人就像情侣一样。 他们是这种关系吗?这让秦都更意外,因为张岚曾是他的初恋女友,而他在遇到宁晶晶后才与张岚分了手,不过他们一直保持着朋友的关系。可是现在这个曾是自己前女友的张岚竟然在跟宁峰偷偷交往,而且最可怕的是张岚什么时候住在他的隔壁的?他竟然一点儿都不知道,她的目的又是什么? “你的牛排永远都是做得这么好。”张岚给了宁峰一个媚眼。 宁峰笑了,他伸手在张岚那粉嫩的脸上轻捏了一下:“我就喜欢你这样,爱死你了。” “既然这么爱我,不如给我点儿赞助?”张岚妩媚地喝着红酒。 宁峰的脸色突然阴了下来:“又要钱,你把我当提款机了?” 张岚猛地将叉子扔在桌上,很不高兴的说道:“你说话怎么那么难听!” “如果你跟我谈感情,我一定会说让你开心的话,但你要跟我提钱,就别怪我翻脸。” “难道你连心爱的女人都不愿意帮忙吗?” “心爱的女人?你还真高抬自己!” 宁峰的这句话一出,张岚彻底生气了:“你总算把这句话说出来了,那就别怪我了。” 秦都想笑,这两个人只是互相利用的关系,根本谈不上什么恋人,他很庆幸自己跟这种势利的女人早就分手了。他决定继续看下去。 张岚突然笑了,然后用手在红酒杯里沾沾,随后在桌子上画了什么:“我知道了一个关于你的秘密。” 宁峰用一种嘲弄的表情瞟了一眼张岚后,看向桌面,这一看却大惊失色,他霍地站起身,大声喝道:“你怎么会知道的?” 张岚得意地看着他:“你就用这种语气跟我说话?” 宁峰立马改变了一副嘴脸,谄媚地看向张岚:“亲爱的,你需要多少钱啊?”他温柔地走到张岚身后替她揉着肩,“你要多少钱,我都愿意帮你。” “这还差不多。”张岚越来越得意,越来越享受。 “亲爱的,你不会把我的秘密告诉别人吧?” “我怎么会呢,我一个人都没说。” “我真是爱死你了。”他突然出手用力掐住了张岚的脖子。 张岚拼命地挣扎着,她想叫却叫不出来,她四脚乱动着,可是一切都无济于事。 秦都用力地捂住了自己的嘴,宁峰竟然是如此凶狠的人,这出乎了他的意料。不过,张岚这个女人死了,对他没有好处,也没有坏处,再说他也犯不着为这个女人做事。 张岚死了,宁峰正收拾房间,将房间里所有与他有关的痕迹全部擦干净,随后,他拉开门悄悄地溜走了。 秦都喘了口气,自浴室里走了出来,来到张岚的面前,看着她那狰狞的脸,“对不起,这事跟我无关,我只是个看客。”说完后,他侧脸看向张岚用红酒在桌上画着的图案。 虽然那图案快要被蒸发了,但还是有印记。 一个大圈套着一个小圈,这就是宁峰的秘密?它代表了什么意思?不管它代表什么,这个秘密一定非常重大,要不然宁峰绝对不会杀人灭口。 秦都看向四周,房间布置得很整洁,一切生活用品都很齐全,看样子,张岚在这里已经住了很久了。可他却不知道,而张岚又是为了什么? 秦都找了一副手套戴上,然后小心仔细地翻阅着张岚的家。 他相信张岚住在这里一定有原因。 就在秦都翻到张岚卧室的房间里时,他在床头柜里找到了一部没有开启的手机。 他记得张岚从来没用过这个手机,那么为什么要将它放到床头柜里呢? 秦都按下了开启键。 手机亮了起来,但通讯录里却只有一个标着“X”的号码。 这个人又是谁? 秦都按下了拨通键,电话铃声在响了三下后,立刻有一个低沉的男人声自手机另一头传过来。 “我等了你很久,你怎么才来电话,你让我帮你守的秘密,我一直在守,但你已经有三个月没付我钱了。” 秘密?是什么秘密?与宁峰有关吗? “我会付你钱。” “怎么是个男的?” “我是她的朋友,你守秘密只要钱,而我有钱付你。”秦都一定要想办法弄清楚这个秘密到底是什么。 对方在沉默了一会儿后,终于同意了:“好吧。”随后,对方将地址告诉了秦都。 秦都在将张岚的尸体拖进浴缸用浴巾盖上后,关门离开了。 浴巾动了一下,又动了一下,紧接着张岚的手自浴巾下伸了出来…… 3.一个怪异的大圈,一个怪异的小圈 宁晶晶跳进湖里后,就变成了枯骨。 张岚竟然就住在他的隔壁,还跟宁峰有染。 宁峰一直在寻找他和宁晶晶,而且他还有个为之能杀人的大秘密。 秦都感觉自己的思绪很混乱,似乎每个人在与那个老女人见面后,都发生了不一样的改变,但这些改变又似乎跟那个时间罐有关……他感觉很疲倦,靠在车窗前睡着,直到—— 长途汽车猛地停下的时候,他才被轻微的撞击给惊醒。他摸摸前额,略微有些疼,他本来想发作的,但是看看车里,一个人都没有,除了他和司机。 他瞪了司机一眼,发现他穿着一件墨绿色的雨衣,雨帽将他大半张脸都遮挡在暗影中。 漆黑的野外、无人的长途车、神秘的司机,眼前的场景是谁都会将它跟“恐怖”二字联系上。 秦都不想多待,只是在瞪了一眼司机后,就快速跳下了车。长途车在一阵尘土的飞扬中离去。 秦都则拿出手电筒及地址,朝着西边的方向走去。 路很长,很窄,甚至很崎岖,有几次秦都都以为自己迷路了,甚至以为自己受骗了,但当他看到前方不远处那抹亮光,当他看到那个隐藏在树林中的小木屋时,他知道自己找对了地方。 迎接他的是一个60岁左右,驼背,头顶秃掉的老头儿,他有一双鹰般的眼睛,而他此时正用那双眼睛上下打量着秦都。那眼神让秦都感到很不舒服。 “你就是电话里的那个人?” 秦都点点头。 “她呢?” 秦都当然知道他所问的“她”是指谁,“她在住院,因为胃疼,所以住了两次医院,这也是她没有及时付款的原因。”他还不知道这到底是个什么秘密,但他知道自己必须要沉住气。 “钱呢?”秃顶老头儿问道。 秦都并不知道他与张岚约定的数目是多少,所以只是从大衣口袋里拿出两万块钱递给他,并观察着他的反应。 秃头老头儿点了一下钱后,满意地点点头,“你比她大方,跟我走吧。”说完,他提起放在地上的一盏古式小灯朝西侧的小树林走去。 秦都皱了皱眉头,他总感觉这老头儿有点儿古怪,有些不踏实,但为了知道宁峰的秘密,他只得硬着头皮跟上去。 大约走了几分钟后,秃头老头儿突然站住脚,举起手中的古灯,照向前方:“它在那儿!” 秦都顺着古灯的方向望去,看到几个被砍去一半的树干正围成一圈种在泥泞的土里,而正中间则有一个类似于井盖似的铁盖子。 “这是什么?”秦都回头时,发现秃顶老头儿已经不在了,“喂,你去哪儿了?”秦都又问了一句,还是没人回复。 秃顶老头儿就像鬼魂一样消失了,只留下……这两个圈儿。 怪圈儿! 秦都走到树干中间,盯着那个铁盖看着,然后蹲下身敲了几下。他感觉那铁盖的声音听起来像是空的。于是,他伸手试着往一侧推了推铁盖。 铁盖在费了半天力气后终于被推向了右侧,立刻,有一股腥臭恶心的味道自里面冒了出来。 “该死!”秦都赶紧捂上了鼻子,身子朝一旁侧了侧,“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不会是耍我的吧,里面全是垃圾吧!” “咚——”里面突然有东西被撞倒的声音。 “谁?”秦都喝道。 里面的声音却在这个时候消失了。 秦都紧张得连大气也不敢喘,他拿出手电筒照向下面。 下面什么也没有,只有一片看起来异常肮脏的土地。他咽了一口唾沫,壮着胆举着手电筒跳了下去。 土,溅起的尘埃让秦都呛得半天都说不出话来。在终于能喘气后,他才注意到这下面竟然是个一米多高的小屋子,而屋子里没有任何东西,只有……一口棺材。 秦都倒吸一口冷气,下意识地向后退了几步,在心跳终于平稳的时候,他才又壮起胆将手电筒照向棺材。 这,就是宁峰的秘密? 秦都鼓足勇气朝那口棺材走去,当走近时,他发现那口棺材的盖竟然向侧敞开一些,露出一条缝儿。 棺材,不应该会有缝隙的,是谁打开了它,是秃顶的老头儿,还是……棺材里的尸体? 秦都感觉自己的腿有些发软,他有逃的冲动,但是好奇心还是战胜了恐惧,他用力将那口棺材推向了一旁,随即他的表情就僵住了。 “这……不可能!” 4.张岚的消失、张岚的出现 虽然那具“尸体”的头发很乱。 虽然那具“尸体”留着大胡子。 虽然那具“尸体”穿着如破布般的衣服,秦都还是在看到“它”的时候,第一眼就认出了“它”。 “宁峰!”这具躺在棺材里的尸体就是宁峰,怎么可能?这个世上怎么可能有两个宁峰?秦都的大脑一片空白,仿若断线的机器。他急于想找到答案,可是答案却不知道躲到了哪里。 那具“尸体”却突然睁开了眼睛,用一种犀利的目光盯着秦都,然后发出沙哑的声音:“我的老朋友,你终于找到我了。” 秦都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直到“尸体”坐起来时,他还是张着嘴,用一种惊愕的表情看着他。 “我知道你现在一定很震惊,但是我真的很感谢你,你终于找到我了。” “你……是宁峰?”秦都还是不敢太确定。 “我才是真正的宁峰!” 他用了“真正”这两个字,说明什么?说明这个世上真的有两个长得一模一样的宁峰? “你……应该在……不应该在……不对,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我应该说你为什么会在这里?而且留了这么长的胡子,难道你待在这里很久?”秦都显得有些语无伦次。 “我已经被困在这里一年了,一年不见天日啊!”宁峰几乎用哭腔在跟秦都说。 一年?这么说,这一年来,自己所见到的宁峰是个冒牌货? “怎么会这样?你是被谁关到这里的?”秦都问道。 宁峰却摇摇头:“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那天我一个人有心事喝多了,醒来后就关在这里,就再也没出去过,如果不是你来了,我想我这辈子也不会出去了。” “宁峰,我见过另一个宁峰,我跟他接触了一年。”秦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什么?另一个我?怎么可能?我只有一个妹妹,还做了你的女友,我可没有什么双胞胎兄弟。” “这是怎么回事?我糊涂了。”秦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未来的妹夫,不管你现在怎么样,能不能先把我带出去再说?我已经再也不想留在这里了,每天都像是别人的宠物一样,等着主人送饭,送水,我快疯了。” “好,我马上带你出去。” 这个宁峰剪掉了胡子。 这个宁峰剪掉了头发。 他,就是真的宁峰。 秦都,还是不敢相信眼前的事,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真想往明间罐里扔个便签回到宁峰出事的一年前,可是,时间罐也是有期限的,只有一周的期限。 秦都把宁峰带回了自己的家,让他洗了澡,换上了新衣服,而他恢复得就像宁峰出事前一样。 但是,还有很多谜没有解,这个宁峰是真的吗?那个宁峰是假的吗? 现在很难分清楚。 秦都想冷静一下,他在猜或许那个宁峰在杀了张岚后还会回来,于是他趁这个宁峰睡觉的时候,通过洗手间又爬回到张岚的住所。 房间跟他走时的样子一模一样,这说明那个宁峰没有回来过。但是,当宁峰打开浴室的门时,却只看到一块雪白的浴巾。 张岚的尸体不翼而飞了。 秦都猛地抽着烟,看着熟睡的这个宁峰,突然他想起了时间罐,于是他看向床下。 它还在。 现在是7月17日凌晨四点,但他要回到7月16日晚上21:00。 或许,张岚也有属于她的秘密。 他写下了便签纸,放入了时间罐…… 一根棍子挥起,重重地打在了他的后脑上。 秦都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他发现浑身上下都湿了,而自己正躺在被冰冷的雨水浸透的水泥地上。他猛地站起身看向四周。 这是个十字路口,过往的路人因为过于匆匆,而无视他的存在。这就是现代的人性,这又让他增添一丝寒意。 他怎么会这里,他立刻低下头看向自己的手表。 7月16日21:00,正是张岚与老女人见面的日期。 “我等你很久了。”秦都猛地回过头,看到老女人正举着一把黑色的伞站在红灯下,她对面站着举着绿伞的张岚。 “那个传说是真的吗?”张岚的表情很严肃,很认真。 秦都不解地看着他们,同时小心避开他们的目光,不让自己被发现。 “这世上的事,相信则有,不信则无。”老女人回答得很笼统。 但秦都却听不懂她们在说什么,只得耐着性子听下去。 “我相信它是真的。”张岚很坚持。 “但你要知道这是有代价的。”老女人用一种担忧的表情看着张岚。 “只要他能付出代价,我也愿意付出代价。”张岚依然坚持。 他,指谁?宁峰?还是自己?或者其他人?秦都有些听不懂,但能感觉出张岚那眼神中充满着一种怨气。 “好吧,我该说的都说了,你既然这么坚持,那你就去吧,但是千万记住,你的代价也不小。”老女人轻抚着张岚的脸,现出疼爱的表情。 秦都皱着眉头,这老女人的动作让他想起了亲人,难道这个老女人是张岚的母亲? 就在秦都思考的时候,张岚已经拦下了一辆出租车,飞快地钻了进去。 秦都想都没想同样拦下一辆出租车就追了过去。 然而,让秦都没想到的是,张岚竟然去了……那个地方。 曲径通幽,几乎让人迷路的树林,还有那座看起来简洁的小木屋,还有那些被砍断了的树干……只是,秃顶的老头儿没有出现。 张岚知道这个地方应该不稀奇,她就是利用这个威胁宁峰才死于非命,但问题是,她刚才与老女人的对话却好像跟威胁这件事没关系。那么,她来这里是为了什么? 秦都悄然地跟在了她的身后,张岚一点儿意识都没有,只是头也不回的朝前走,直到走进了木屋。 秦都站在一棵粗壮的树后,盯着木屋的方向。 灯亮了,窗户上现出张岚的身影,她正在翻屋里的东西,似乎在找什么。 秦都耐心等着,可就在这个时候,木屋的灯却突然熄灭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了,可是张岚依然没有从木屋里出来,里面也没有什么异样的声音传出,就好像那里面从来没有人进去过似的。 秦都动了动脚步,然后朝木屋走去。当走到木屋门口的时候,他试着推了一下门。 门,轻而易举地就被推开了。 秦都小心翼翼地推开门,然后伸手在墙上摸了摸。 一般家里的电源开关都会在门旁。 很快,他就摸到了,立刻按了下去。 灯亮了,张岚却不在,秃顶的老头儿也不在。 屋子很整齐,没几样象样的家具,基本上都是些用木板自做的简陋家具。但是没有食物、没有衣服,根本没有人住的痕迹。那么那个秃顶老头儿是怎么在这里生活的?或者说,他根本就不住在这里?再或者说,他也许根本不是那个与自己通电话的人…… 宁峰感觉自己的脑袋快炸了,他拼命地扯着头发,想让自己冷静下来,可是他却始终无法静下来。他烦躁地踢向脚边的木凳。 凳子撞到墙上时,突然将那层墙皮给撞了下来。 秦都一愣,他没想到这面墙竟然贴着一层假墙皮,而假墙皮掉落后,墙上竟然出现了无数一模一样的锥子,它们整齐地挂在墙上,而上半部分的锥子上沾满了血,下半部分的锥子上却干净得一尘不染。 这些锥子是干什么用的? 秦都想不明白,也不愿意去想,他在想或许这个木屋有后门,张岚就是从后门逃出去的。 果然有后门,只是那门开着,而且门前还放着一样东西。 一个三角架,上面架着一个望远镜。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现象,后门前竟然有这样东西,就好像刚有人在这儿看过远方…… 秦都突然发现远方似乎有亮光忽明忽暗,那边好像有人。于是,他将眼睛凑向望远镜。 那是一个夜视望远镜,可以看到很远很远,更可以看到秦都想要看到的地方。 那个地方在一片湖的对面,那是一片树林,那里有一个人,还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更是秦都熟悉的女人。 宁晶晶。 5.阴树林的诅咒 变成枯骨的宁晶晶又回来了? 是不是眼花? 秦都立起身揉揉眼睛,然后又将眼睛凑向了望远镜。 绝对没错,那个女人就是宁晶晶!可是她在干什么?她的手上似乎拿着一个锥子,就好像那墙上挂着的锥子,而她正奋力地将锥子钉向树干。 “晶晶,太好了,你回来了。”秦都想不了那么多,他自木屋里找出一个破旧的手电筒,拧亮它朝湖边跑去。 跨过那座桥的时候,秦都突然觉得它有些眼熟,他站定脚回头看了一眼,突然,他想起来了,这座桥就是宁晶晶跳湖的位置,只是上次是从另一个方向过来的,所以刚才没注意。 这是怎么回事?宁晶晶、宁峰、张岚三个人都相继出现在这里,甚至包括另一个宁峰,难道这个地方隐藏着什么更大的秘密吗? 秦都没有时间多想什么,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早点儿找到宁晶晶。 可—— 他没有找到宁晶晶,他在树林里找着,叫着,却什么也没发现。她又失踪了。 秦都跌坐在地,他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心痛,他轻轻地叫道:“晶晶……晶晶……你在哪里……为什么要躲着我……” 树林里突然传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像是脚步声,又像是风声。 秦都猛地抬起头看向四周:“谁在那儿?” 声音又响了几下,随即就消失了。 秦都慢慢地站起身,朝东边的方向走去。 那里立着一块石碑,猛地看上去就像墓碑一样让人不寒而栗,秦都迟疑了一下,才走到那块石碑面前: 这名字听起来很诡异,但名字下面的文字才让秦都感觉到恐惧。 如果你恨一个人,就把它钉在这里,他就会重生,但你却会为这个付出惨痛的代价。 重生?代价?难道这就是那个传说? 秦都看向石碑的后面,那里有一片高耸的树林,树木的颜色看上去都是那种黑色的感觉,就像黑森林一样。 秦都情不自禁地走进去,却突然发现若干的树干上都贴着某些人的照片。都是他不认识的人,而照片上还钉着锥子。 “真是太可笑了,阴树林?恨他,就钉他,这个世上根本没有诅咒,真是太可笑了,就是吓唬人的东西。”突然,他的表情僵住,目光死死地盯着右侧的那棵树干,他终于看到了一张熟悉的照片。 他自己的照片。 自己的照片被钉在了树干上,就跟其他人一样用锥子钉着。 为什么会这样?难道有人恨他吗? 秦都突然想到了宁晶晶,刚才在望远镜里看到她时,她正在往树上钉着什么。 不可能,绝对不可能,宁晶晶是他的恋人,也是他最爱的女人,她不可能恨他,她爱他还爱不过来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 那个怪声又响了起来,就在秦都的身后,他猛地回过头正欲挥起自己的手掌打向对方时,对方却突然大叫:“不要打,是我!” 秦都一愣,手停在了半空,此时他才看清对方的样子。 是张岚,她又出现了。 “是你?” 张岚先是松口气,然后用惊讶的表情看向秦都:“你怎么会在这里?” “应该是我问你才对,其实……”秦都还是决定说实话,“是跟着你来的。” “你?为什么跟着我?” “因为我怕你失踪。”秦都的这句话虽然说得有些奇怪,但却是真实的。 张岚用不解的目光看向他,但秦都却注意到张岚的手中有一个锥子和一张照片。 “你所说的那个传说就是这个阴森林?” “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张岚有意将锥子和照片藏在身后。 秦都却一把将她手中的照片抢了过来,“难道你真相信这种传说,然后就将宁峰的照片钉在这里……”他的表情僵住了,他突然发现自己错了,这照片不是宁峰的,是……宁晶晶的。 “你想诅咒晶晶?” “我当然想要诅咒她,是她把你从我身边抢走的。” “可是,你和宁峰,你们两个不是……” “原来你已经知道了我们的关系,可是我对他很失望,他没有外表看上去那么好,所以……”张岚说到此时,突然打住了,她的目光却瞟了一下左侧。虽然动作很小,但还是被秦都看到,他迅速侧脸看向那个方向。 那棵树上也贴着一张照片,而那张照片上的人也是他熟悉的。 宁峰。 张岚发现秦都注意到那张照片后,下意识地用身体挡了挡,却被秦都推开。他指着照片问道:“这是你钉这儿的?” “不是。” “这个时候,我希望听到的是实话。” 张岚在绷了一会儿后,终于忍不住了,脱口而出:“没错,是我钉的,是我在一年前钉的。我知道这个阴树林,我知道只要把照片钉到这里,宁峰就可以重生。” “你说的话,我越来越听不懂。” 张岚从地上捡起一根硬树枝,然后走到一个挂着陌生人的照片树下,用力捅了几下地上的土,又用力扒了几下,结果土里立刻露出一块腐蚀的人手。 秦都吓得连退数步:“这下面有死人!” “你以为什么叫重生?重生就是让之前的那个人死了,然后有另外一个人出现,我一年多前跟你分手后,很痛苦,喝了一晚上的酒,最后是宁峰送我回的家,那晚上他照顾得我很好,我以为与你分手后又能找到好男人,可是……可是我没想到当我向宁峰表白的时候,宁峰竟然拒绝了我。” “所以你就来这里诅咒他?” “我开始并不相信这个传说是真的,我只是因卫生气,想要发泄一下,可是没想到当我钉完了他的照片后,他竟然真的变了,就像重生一样,他再出现在我面前时,对我非常体贴,很关心我,我真的以为我们相爱了,但是后来我才发现,他对我是虚情假意,他外面有很多女人。” 秦都的心猛地跳了一下,他现在明白了一件事。他之前看到的那个杀死张岚的宁峰就是重生的宁峰,而在棺材里发现的宁峰则是真正的宁峰。但是有个问题……如果重生这个传说是真的话,那么以前的宁峰应该躺在标有他照片的树下,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棺材里?他还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 “听说这个传说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原来也以为是这样的,但结果完全不是,已经快一年了,我完全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张岚显得有些得意。 “你去年在这里钉宁峰照片时,是不是7月17日?” “你怎么知道?”张岚惊讶的表情。 秦都突然想起自己用时间罐回到7月17日时见到宁峰杀死张岚时的情景,但他什么也没说,“我……我随便猜的。”他看向宁峰的照片,那下面有尸体吗? “你现在要钉宁晶晶的照片,我没想到你这么在乎我,还偷偷地搬到我旁边住,我竟然一点儿都不知道。” “这你也知道,我没想到你原来还关心我。” “你理解错了,我并不关心你,我只关心晶晶。” 张岚的表情僵住,她很受伤地流下一滴眼泪,然后低下了头。 秦都不想再说什么,而是自张岚的手中拿过树枝走到钉有宁峰照片的树下,用力捅了几下,他想知道这下面是不是有尸体,可是捅了半天却什么也没有。 “看来,这个旧宁峰应该不在了。”秦都回过头时,却发现张岚不见了,“张岚”,他叫了几下,可张岚却没回音。秦都正想四处找找看时,又看到了那个钉着自己照片的树干。 如果传说是真的,旧的自己会在土里吗? 他立刻用树枝捅了下去…… 没有,没有旧的自己。 如果传说是真的,那么应该有另一个自己存在,他又在哪儿? 6.宁峰的目的地 疑问有如下几个: 第一,时间罐竟然真的存在,而且很灵验,可是谁发明了它?老女人从何处拿到了它? 第二,老女人的真实身份是什么?为什么宁峰、宁晶晶、张岚都与她有扯不清的关系? 第三,旧的宁峰是怎么从土里逃出来的?又怎么躺在那副棺材中的? 第四,张岚在被新的宁峰杀死后,她的尸体去哪儿了? 第五,宁晶晶为什么从湖上跳下去后就变成了一具枯骨?或者说那具枯骨是宁晶晶吗? 第六,新的宁峰为什么会说自己与宁晶晶私奔呢? 第七,他明明在木屋后门通过望远镜看到了宁晶晶,可是为什么她又消失了? 不过,现在最大的疑问是旧的宁峰如果真的是被张岚诅咒了,那么他应该在那片阴树林里,在那棵钉有他照片的树下,为什么他会躺在棺材里? 秦都回到了家里,如果按时间罐的发生时间,现在应该是7月16日的夜晚,那么应该是他没有找到旧宁峰的日期。所以他在找到时间罐后,立刻往里面塞了便签纸,上面写着“7月17日24:00”。 这是他找回旧宁峰的时间。 浴室传出了水声,秦都知道时间又穿越了,而旧宁峰现在正在洗澡。他疲倦地躺在床上等待着。等着的时候,他就睡着了。 在梦里,他梦到了很多破碎的场景,那些场景似乎很熟悉,又似乎很陌生,那些人似乎认识,又似乎不认识……他猛地惊醒,当他坐起来的时候,他发现水声已经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擦擦”以及东西磨擦的声音,就好像是有人在翻动柜子或抽屉之类的。他悄悄坐起身,然后蹑手蹑脚走到卧室门前,将门轻轻地拉开一道缝儿。 旧的宁峰不在,但声音还在继续,像是从另一个卧室里传出来的。 那间卧室里堆满了宁晶晶的衣服和化妆用品。 秦都悄悄地将门打开,然后朝那间卧室走去。 门没有关严,刚好有一道缝可以让秦都看到里面的场景。 旧的宁峰在翻宁晶晶的东西,他在找什么? 不一会儿工夫,旧宁峰终于在宁晶晶的化妆盒里找到了一个小熊项链,他立马露出了开心的表情:“太好了,终于找到了!” 秦都快速撤回到卧室继续装睡。 旧宁峰走进卧室,推了推秦都,然后叫道:“秦都,你听得见我说话吗?” 秦都没有动。 “看来你睡得很香,那就太好了。”旧宁峰关上卧室门走了出去。 秦都坐起身看向门的方向,小声嘀咕道:“他要去哪儿?” 秦都很快就找到答案了。当他悄悄跟着旧宁峰走下楼的时候,他马上看到一个人。 秃顶的老头儿。 他竟然在和旧宁峰打招呼,而且关系看上去很好。这让秦都感到异常意外,而且秦都还上了秃顶老头儿开着的小型货车。 他们这么晚了要去哪里?还有……旧宁峰拿着宁晶晶的小熊项链去做什么? 看来,只有跟上去才能找到答案。 目的地到达的时候,秦都发现这是一个被废弃的大院子,被生锈的大锁锁着,大门旁还歪挂着一个牌子。 秦都想了想,印象中似乎没有来过这里,而且看这里的样子,应该很久没有人来过了。就在他思考的时候,旧宁峰与秃顶老头儿已经钻进了院子里那座破旧的教学楼里。 秦都赶紧跟了过去,可是当他走进去的时候,却看不到旧宁峰与秃顶老头儿的人影,只看到阴暗的走廊、破旧的教室门以及那些堆放着无数桌椅且布满灰尘的教具。 旧宁峰和秃顶老头儿来这里做什么? 秦都继续向前走着,直到走到楼梯处才站住,就在这个时候,因为他看到了一个人。 应该说是一个女学生,她穿着校服正站在二楼楼梯的拐角处,虽然脸被隐在黑暗中,但秦都还是能感觉到她在盯着他。 “同学,你怎么深更半夜不回家,站在那里干什么……”他的话还没说完,女学生就缓缓抬起手。 此时,秦都才注意到那个女生的手上举着一个肮脏的白色牌子。 牌子有些破损,但上面的红字却很清晰: 是个班级牌号。 “这是什么……”秦都的话还没问完,女学生突然转身朝二楼跑去。 “那位女同学,你等一下,那位女同学……”秦都追上了二楼,可那个女学生却不见了,“奇怪,怎么跑得这么快?”他左看看,右看看,发现二楼竟然比一楼还破旧还肮脏,地上到处都是垃圾,墙上到处都是被人喷的乱七八糟的彩图。风轻轻一刮,尘土就到处飞扬。他想退缩,可是一想到女生拿着的班级牌号,他又迟疑了。 那或许代表着什么意思。 秦都抬头看看两侧,同样是被废弃的教室,就连门牌都找不到了。秦都继续朝前走着,边走边观察着两侧。整个走廊里回响着他那幽灵般的脚步声。突然,脚步声消失了,因为秦都突然站住了。 他抬头盯着那扇破门上方斜挂着的门牌: 那牌子正是之前那名女学生举着的牌子,简直是一模一样。 为什么要引他来这里?难道这间教室里藏着什么秘密吗? 秦都透过门窗户看向里面。 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清。 就在秦都犹豫着是否进去时,教室的门却自己开了,发出“吱——”的声音,吓得秦都情不自禁地向后窜了两步。 有鬼吗?太可笑了吧。 秦都从口袋里摸出打火机,缓缓地走向教室。 桌椅横七竖八地倒在一旁,沾满尘土的旧课本、作业本像碎片一样散落在教室里的各个角落里。墙皮散挂着墙上,就像是凋零欲坠的花瓣,让人感到恶心,尤其是那股潮腥腥的味道…… 秦都慢慢地低下头,他突然发现自己的右脚正踩在一块乌红乌红如抱枕般大小的污迹上,那腥潮的味道似乎就是来自于它。他慢慢蹲下身,将打火机照向污迹。 是血,秦都可以确定那是血! 他猛地站起身,将脚从污迹上挪开,然后又在地上蹭了蹭鞋底。 这是学校,怎么会有这么大片的血迹,而且看上去这血迹形成的时间不短了。难道有人在这里受过伤?或者…… 秦都不愿多想下去,举起打火机再次照向四周。突然,他发现在角落里的破课桌下卷着一摞发黄的纸,里面似乎夹着什么。 秦都走上前将课桌移开,捡起那摞纸,将它小心翼翼地打开。立刻有无数发黄的照片自里面掉了出来。他捡起其中几张看了看,都是些学生们在一起劳动、游玩时的照片,没有什么特别的。 秦都本来没在意,可是有一张照片却在瞬间吸引了他的视线。他迅速将那张照片拿了起来。 照片上是三个高中学生,中间是个留着短发瞪着充满智慧的大眼睛的女生,两边则是两名憨憨傻笑的男生。 这三个人看起来很眼熟,尤其是中间那名女生,她长得好像……张岚。而左边的那个像是宁峰,右边的则像……自己。 秦都的眉头拧成了一团麻,他根本不知道济德高中的存在,所以这里也不应该有他的照片,可是……不光有他的,还有他和张岚、宁峰三个人的照片。 没错,他们三个人曾是高中同学,也是最好的朋友,但秦都记得不是这所高中。 难道自己得了记忆丧失症? 门“啪——”的响了,吓得秦都差点跳起来,他叫了一下,猛地转过身,却又看到了那名女生。 她依然像鬼魂似地站在那里,她的脸依然是隐在黑暗,她的手上依然是举着一个牌子。 7.校长的奇怪声音、厕所的怪声音、院里的东西 秦都想要去抓那名女学生的时候,脚却被桌子绊了一下,整个人摔趴在地。当他抬头的时候,那名女学生又消失了。 “教务处在哪儿呢?”秦都知道去了那里,一定还能找到更多的线索,于是他耐着性子走出教室继续朝前走着,直到看到了写有“教务处”的牌子。这次秦都没有迟疑,而是直接去推教务处的门,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听到了一个男孩子的声音。 “校长,不好了!校长,白彤死了!” “别胡说,好好的怎么会死了。”这个女人声音响起的时候,秦都立刻想到了那个老女人,没错,这个声音就是那个老女人的。她竟然是济德学校的校长? 秦都没有推门,而是继续听下去。 “校长,好多血,您快去看看!” “别叫唤,我跟你去看看!” 秦都听到开门声时,他下意识地将身子让向一旁,然而门没开,也没有人出来,周围很寂静。 难道里面还有另外一扇门? 秦都推开了门,里面没有另一扇门,只有破旧的桌椅,杂乱的书本,它们都已经被遗弃了很久很久,到处都布满了蜘蛛网,到处都是尘土。 没有脚印,就说明刚才根本没有人进入这里,那么也就是说明秦都听到的声音是……鬼声! 秦都打了个寒战,他本能地退出了教务室。这座阴森的校园,他一刻也不想多待,只想马上离开,可就在他转身准备朝楼梯处跑去的时候,他听到了一阵清脆的风铃声。 他再次停了下去,回头朝走廊的另一个尽头望去。他可以确定风铃声就是来自于那里。不过现在根本没有风刮进来…… 秦都在犹豫了半天后还是转过身朝走廊的另一个尽头走去,他在猜或许旧宁峰与秃顶老头儿就在那里。他也很想知道他们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可当他走过去的时候,他发现风铃传出声音的地点是男厕所,而里面亮着灯。 秦都没有马上进去,而先探头警惕地向里面张望了一下,在确定没有什么对自己危险的东西存在时,才壮着胆子走了进去。 旧宁峰与秃顶老头儿不在,也没有看到风铃。难道又是自己听错了? 突然,一阵男生的哭泣声响起。 秦都被吓了一跳,猛地回头看向那些厕所门。 “别哭了,不要害怕,我会陪着你的。”这回换成了一名女生的声音,声音听起来很动听。 “我……我杀了他……”男生的声音异常颤抖。 “没有,你没有杀任何人,只是误伤,是他不对,你没错。”女生安慰道。 “不,我错了,我真的杀了人,好多血……真的好多血!” 秦都听不下去了,他用力推开离自己最近的厕所门。 里面没人,声音却还在继续。 “警察会来抓我的,我害怕……” “不会的,不要怕……” 秦都接连踢开了其它几扇厕所门,依然没有人,但是却在最后一个厕门里发现了一样东西。 小熊项链。 那是宁晶晶的,那是被旧宁峰偷走的,可现在它却在这里,而且还沾满了鲜血。 秦都想吐,那血味让他的胃像翻江倒海一样,他立刻冲出厕所,扶着墙吐了起来。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只能听到声音,却看不到人?难道这座高中真的是一所鬼校?可是旧宁峰与秃顶老头儿为什么要来这里? 就在这个时候,他又听到了声音,只不过这次是他熟悉的声音。 “应该是这里了……”是旧宁峰发出的声音。 秦都来到走廊尽头的窗前,看向下面。 就在教学楼的后院里站着旧宁峰和秃顶老头儿,他们各自拿着一把铲子,弯着腰在地上挖着什么。挖了一会儿后,二人又抬头皱眉互看。 “不是这里?”这回说话的是秃顶老头儿。 “难道这次还是找不到?”旧宁峰有些失望。 他们在找东西吗?而且听他们的语气像是找了很久。 秃顶老头儿瘫坐在地,无力地说道:“已经找了一年了,还是没有找到,到底在哪儿呢?” 一年?又是这个数字。新宁峰说自己与宁晶晶失踪了一年,现在旧宁峰又与秃顶老头儿找某样东西找了一年,这其中似乎有某种说不出的联系? 他感觉自己的头发胀,胸口堵得一口气根本无法释放,他猛地冲向楼梯,冲出教学楼。他再也不要在这个鬼高中里待着,他要回家,马上回家! “我杀了人……” “不要怕,我会陪着你……” “校长,白彤死了……” 那些声音又响了起来,彼此交错,仿若就在秦都身旁,他再也受不了了,拼命地捂着耳朵,喊道:“不要来烦我!我什么也听不到,我不相信这世上有鬼!没有鬼!”他的精神快崩溃了,他整个人都瘫倒在地晕了过去。 8.当年济德高中的“惨案” 好像很黑,又好像有亮光。 朦朦胧胧的,忽远忽近。 发冷的同时又似乎感觉到阳光般的温暖。 自己在哪儿?在梦境中?还是在现实中? 秦都微微睁开了眼睛,立刻看到自窗外射进来的那道灿烂的阳光。他下意识地闭了闭眼睛,让自己的眼睛在适应了阳光后才睁大。此时,他才发现自己正睡在自己的卧室里。抬头看向桌上的闹钟时,才得知现在的时间是7月22日08:10。 时间恢复了正常。 他缓缓坐起身,揉揉头。脑海中却还闪现着这三天来发生的事情。老女人、时间罐、变成枯叶骨的宁晶晶、被杀死的张岚、两个宁峰,还有那个不知名的秃顶老头儿,这一切都像是一场梦,但又那么的真实。 秦都低头看向床边地上,时间罐没有在那里。他翻遍了整个房间,也没有找到时间罐,也没有旧宁峰的踪影。他去浴室,却发现洗手台下方根本没有通往隔壁的通道。他敲开了隔壁房间的门,发现住在那里的是个老太太,而且她已经住了很久。 难道真是梦?那么济德高中也是梦? 秦都还是有些不甘心,他立刻打开电脑上网查询有关济德高中的事情。 很快,他就查到了。 原来,这所济德高中在10年前关闭的,而关闭的原因是因为有名男学生在上晚自习补课的时候失踪了。地上发现大片血迹,可是校长及其他同学都不知道他去哪儿了。 这是个谜,随后没有家长愿意把孩子送往这所高中,于是,它倒闭了。 这些事情似乎跟他遇到的那些类似于梦境的场景很相似…… 秦都继续查询着,马上他就找到了济德高中校长的照片。 她叫严凤玉,正是那个老女人。 紧接着,秦都又查到了那名失踪的男生,他叫白彤。这个名字正是他在男厕所里听到的名字。 那么,那些就不是梦。可这些事情跟他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把他扯进去? 他拼命地扯着头发,拼命地想着,可他的记忆就像是断了层一样,缺失了什么。 直到夜深人静的时候,秦都才做了一个决定,再去那个济德高中看看,或许有新的发现。 凭着在“梦”中的记忆,秦都很快就找到了济德高中,当他翻过被大锁锁上的大门时,他的心里突然有种异样的感觉。 那感觉很奇怪,是一种说不出来的熟悉感。 他并没有走进教学楼,而是径直绕到了教学楼的后面。 那里有一片空地,还有一些被乱石围成的土地,上面长满了杂草。 杂草……不知为什么,秦都看到那些杂草,心跳就会加快,仿若那下面隐藏着什么。他突然冲过去,将那些杂草拔干,用双手拼命地挖着杂草下的泥土。 不知挖了多久,不知手指有多痛,秦都像发疯似的挖着,直到碰到了……骨头。 秦都的手停了下来,他浑身上下不停地哆嗦着,然后用双手轻抚掉盖在骨头上的泥土,露出了那张雪白头骨。 “为什么……这里会有尸骨?为什么……我会知道在这里?”秦都想不通,他又要发狂了。 “你终于找到它了。” 秦都猛地转过身时正对上严凤玉那双无神的老眼,她眼中闪现在着悲痛的泪花。 “你是那个女校长。” “你记起我了?”严凤玉显得有些惊讶。 “我记起什么了?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秦都却感觉自己的脑袋很乱,脑中似乎闪现在着许多零碎的片断。他想看清那些片断,可它们稍纵即逝。 “你还是什么都想不起来吗?你已经找到了他,为什么还想不起这所高中的事呢?”严凤玉用一种即近悲痛的声音说道。 这所高中……“我应该知道它吗?”秦都像在问严凤玉,又像在问自己,他低头看向泥土中的尸骨:“他是谁?我为什么会挖到他?” “他是……”严凤玉停顿了一下,轻抹眼角的泪水,“白彤。” 失踪的那名男生,他竟然就被埋在这个校园的教学楼后面! 秦都张了张嘴,却什么也没说,因为这个时候,他脑海中的那些碎片好像开始拼接起来。 他似乎回想起在男厕所里那个因害怕蜷缩在厕所门里的男生,那个好像就是他自己,而正在安慰他的正是比他小一届的宁晶晶。她还将自己的护身符小熊项链交给了他。 “是我……是我杀了人?”秦都不敢相信自己的记忆。 “孩子,你终于想起来是你自己杀的人,你也应该记起来是你和晶晶把尸体藏起来的,等我赶到的时候,我什么也找不到,而你和晶晶什么都不肯说,所以我只能对外说白彤失踪了……” “我和他是好朋友对吗?我为什么要杀他?”秦都似乎又回想起自己与白彤在一起快乐的日子。 “我不知道,好像是你们发生了争吵,因为晶晶,所以你才误杀了他。” 秦都瘫坐在地,他没想到自己缺失的记忆正是这段杀人的记忆,原来,这就是他的母校。 严凤玉几乎用请求的语气对秦都说道:“我求求你,告诉我宁晶晶在哪儿好吗?” “晶晶?我不知道。”秦都拼命摇头。 “你知道的,你自打杀死了白彤后,你就精神失常了,被父母送进了精神病院,在那里你被关了10年,直到1年多前你才出来,可是你出来后,宁晶晶就失踪了,有人说看到最后一个见到宁晶晶的就是你。你不会对晶晶做了什么吧?” “不会的,我爱她,我什么也不会做的,晶晶……我没伤害过她……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什么也不知道!” “去自守吧!放过晶晶!” “我不知道,什么也不知道!”秦都冲了出去。 9.宁晶晶在家里 秦都坐在餐桌前大口大口地吃着米饭,嘴里还不停地叨唠着:“我没有关起晶晶,我没有伤害晶晶……” 餐桌对面墙上挂着的画突然掉在了地上。 秦都被吓了一跳,他慢慢地站起身看着那面墙,然后走过去拾起画,准备重新挂上去,可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挂画的钉子上似乎有红色的液体。他用手抹了一下,发现那竟然是一抹干血! 血好像是从钉子插入墙中的缝隙中流出的,难道这墙后面……有血? 秦都冲进厨房拿了一些工具,随后对着这面墙用力敲下去。 一下、两下、三下…… 墙,大块大块地脱落,终于露出了一个掉了漆的壁橱。 自己的房间里竟然有壁橱,这连秦都都不知道。它存在着,又是谁把它给掩盖起来了? 秦都感觉很费解,于是他伸手慢慢地将那个壁橱给打开。 一股袭人的臭气几乎让他站不住脚,可当他看清壁柜里的东西时,他整个人都瘫在了地上。 那是一个人,一个穿着漂亮的女人,可惜她现在已经腐烂成尸,她的脸上、身上爬满肉虫。 “这是什么?不!为什么会有具女尸在我的房间里……” 门在这个时候被“砰——”地撞开,严凤玉带着警察冲了进来。 “宁晶晶肯定在这里……”当严凤玉和警察看到那具女尸时,他们全部僵在了原地。 房间里突然变得异常安静。 不知过了多久,严凤玉第一个开口了:“你把晶晶给杀了……” 秦都目光涣散坐在地上看着那具女尸,“没错,是我杀的,我爱她,我从医院里出来就想跟她在一起,可是她躲着我……她那天晚上说要出去见人,可是我知道她是背着我去见别的男人,可我不允许……不允许……她只是属于我一个人的,所以我把她关到壁橱里,一直关着……一直关着……一直关着……”他不停地重复着,他的精神越来越差。 严凤玉担忧地看着他:“秦都,你怎么了?” “校长,我杀人了……” 此后的若干小时里,秦都一直在公安局重复着这句话。没有人能帮他,他再也听不进任何人的话。他又回到了精神病医院,医生宣布,这次他有可能再也恢复不了了,一辈子要活在自我的赎罪中。 生不如死! 可,警察发现那女尸不是宁晶晶的,是……秦都母亲的。 10.结局一 10年前,那个发生命案的夜晚。 严凤玉留下了秦都、宁峰、张岚以及白彤这四个调皮捣蛋的学生,本来是想好好教育他们一下。可是她怎么也没想到接下来的事情却毁掉了他们几个人的人生。 白彤之所以会跟秦都这个好朋友吵起来,完全是因为他们两个都喜欢上了比自己小一级的宁晶晶。两个好朋友就为此大打出手,而秦都却无意中用裁纸刀刺死了白彤。 宁峰去找严凤玉,而秦都则躲到了厕所,一直等哥哥宁峰下学的宁晶晶得知秦都杀了人后,一直在厕所陪伴着他,直到严凤玉的出现。 严凤玉并没有报警,他担心这件事会影响学校的荣誉,于是他让秦都将白彤的尸体埋了…… 11.结局二 木屋里。 严凤玉、宁峰、张岚、宁晶晶默默地坐在桌前,他们的神情异常紧张。 秃顶的老头儿则坐在他们对面用鹰般的目光盯着他们四个人。 最后,还是严凤玉沉不住气,第一个说话了。 “我们已经按照你所说的事全做了。” “没错,我们装神弄鬼的,装成与严校长见面后就失踪,然后逼他去与严校长见面,见面后严校长又用时间罐骗他,刺激他,让他缺失的记忆的补回来,又让他的精神再次崩溃,我们一直在装神弄鬼,现在,秦都的精神病又犯了,他一辈子都会活在罪恶感里,简直是生不如死。你应该会放过我们了吧?”宁晶晶说道。 秃顶老头儿扫视着面前的四个人,“你们都是帮凶!” “白彤已经无法死而复生了,他的尸体我们也帮你找到了,你答应过只要我们逼秦都说出真相,逼他精神再次崩溃,你就放过我们的。为此,我们可是付出了很多,演了很多戏。” “我答应你们的事儿,我不会反悔。”秃顶老头儿举起手中的酒杯,“干了最后一杯,所有的恩怨皆无,你们各奔东西,我将永远不会提起那个命案。” 四个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大家一起拿起酒杯与秃顶老头儿碰杯。 酒,喝了下去,就变成了穿肠的毒药。 四个人的表情扭曲,他们痛苦地摔落在桌上、地上、椅上,最终瞪着硕大的眼睛死了。 秃顶老头儿轻轻地长出一口气,喃喃自语道:“我的儿子白彤,爸终于为你报仇了,让所有的仇人都得到他们应得的报应了!” 第1节 门外总有人轻轻地走来走去,永远有遥远的咳嗽声,一声半声的婴儿啼哭。这些原本正常的声音在医院出乎寻常的寂静中却显得那么诡异。 现在最需要有个人看着我的时候,他却把眼睛合上了。 我唯一羡慕他的地方就是他脸的方向对着门,不像我只能对着他。这个怪怪的姿势经常逼得我白天也要闭上眼睛,然后晚上会因为白天觉睡多了而失眠。 但那一夜,我在黑暗中听到了病房门外有人在轻轻地叫着我的名字。 病人离开医院的途径有两种,一种是站着,一种是躺着。 其实人生不过是两种姿势而已,人们都想选择前者,但后者才是永恒。 我的左边,是一位老人。我的右边,还是一位老人。 我的头被石膏固定只能望向右方,右边的老人经常静静的盯着我的眼睛看,一直看到我闭上眼睛。 医院里的工作人员不管白天黑夜都穿着丧服,面无表情的走来走去。而我身边的两位病人,睁着眼睛从白天等到黑夜,盼望着尽快离开。 左边的老人总是静静的躺着。右边的老人总有一声没一声的喘息着,我不知道他们有什么毛病,只是觉得他们都活的太久了一点儿。 据说一个人活得太久,会看到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不知道他们的眼睛里都能看见些什么。 而真正的恶果在另一件事情:那就是在医院的黑夜里,一个醒着的人会听到很多古怪的声音。 我躺在病床上。 那就是呼唤你的名字的声音。 如果不是有医生在巡房,如果不是隔壁有老人,如果不是儿科有孩子住院,谁能想象这些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 但不管你会在医院的夜里怎样竖耳聆听,有种声音你不会听到。 第2节 那夜病房灯熄后不久,我忽然惊醒,再也无法入眠。听到左边的老人使劲而悠长地喘息着,悠长的每喘出一口气都像收不回来。右边的老人依然是那么咬牙切齿的睡着,只是眼皮在不停地颤动。 然后我就听到了病房门外有谁在轻轻叫着我的名字,用一种毛骨悚然的声音。 然而病房的门锁着,它进不来。很快门外响起了抓挠木门的声音,像小时候养的黑猫用爪子在刨门。但那只猫刨门是想引起屋子里的人的注意,打开门放它进来。而这声音不是。 它是拿定主意要把门刨穿,刨出一个洞好钻进病房里来。间隔传出指甲刮玻璃的声音,似乎嫌木门太结实转而刨起了门上的玻璃窗。忽然我看到右边的病人眼睛睁开了,惊恐地看着门的方向,也在竖起耳朵聆听。 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我不能说话,而他也没有说话,两个人一动不动地看着对方。瞬间我有种错觉,以为他枯瘦的皮纹下隐藏的只是一具骷髅,深深的眼眶后面是一个已经死透的人在盯着我。 从他睁眼开始,刨门声停止了。片刻以后,门外响起了一声窃笑,一种竭力忍住却还是发出来的笑声,像一个东翻西找的孩子终于寻到了母亲藏起的糖罐,我忽然看到右边的老人瞳孔睁大,直直地盯着我的身后。 他就那么害怕而呆呆地看着,什么动作也没有,像一只被蛇瞪住的青蛙。没有听到开门声,但我能感觉有东西在那声窃笑后悄悄地进入了病房,室内的温度突然降了下来,似乎有冷气从身后传来,让我喘不过气来。 我无法扭头去看左边发生了什么,只觉得左边的病人呼吸声越来越低,渐渐细如游丝,最终停止。 我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努力压抑住快要蹦出的心脏,忽然惊慌地发现病房里已经没有了其他人的呼吸。 右边的老人,脸色纸一样的苍白,眼珠凝滞的像晒干的石灰岩,微微凸出眼皮,嘴僵硬的张大露出残缺不全的牙床,再也不能合上了。 他睁圆的眼睛依然惊恐地看着我的身后,他被我身后午夜刨门进来的东西活活吓死了。 看着他的无法合拢的眼皮,童年的回忆如春天的野草在我脑中如野草悄然苏醒了。 第3节 记得童年的空气里弥漫着刺鼻的药水味,身边的人肆无忌惮的违背着自然安排,将本该离开的生命救回或者将本该留下的生命送走。 是的,我童年就住在医院里。准确地说,是医院的家属区。 那是我们县城最大的医院,一圈长长的围墙将整个医院的病房和后面的家属住宅包裹在里面。病房和家属区之间隔着食堂,食堂到家属区之间有自东到西很大一块空地,空地上长满了齐人腿高的各种野生植物。草木没枯萎的时候,足够将一个小孩头部以下都遮挡住。 绝对不会有大人会进入没枯萎的草地。所以草木旺盛的季节,草地就是孩童的天堂,只要弯下腰,孩子们就可以消失在别人的视线里,消失在大人的世界里。后来有一个孩子真的就这么消失了。 空地中间是一条上班的医生护士们踏出来的黄土路,如果雨天,会泥泞不堪,男医生们就会帮带着孩子上班的女护士们把孩子背过去。油菜花或者杆草会在小路两旁随着雨滴轻轻点头。如果雨大而持续,路两旁被植物遮住的空地上还会出现一些看上去浅浅的池塘。 池塘里还会有鱼。不要问我为什么会有鱼,鱼就在那里面游着。孩子是不会去考虑一件事情合理不合理的。总之夏季雷雨过后,凹地就会变成池塘,池塘里的水可以深过一个孩子的小腿。 每个孩子都在池塘里嬉闹泼水,留给大人们一堆头疼的沾满脏水和黄泥的脏衣服。只有当猛烈的夏日烈阳让池塘消失,将泥地晒的硬梆梆的时候才可以让大人们从不停的清洗脏衣服的任务中解脱出来。 那年夏天的中午,四个孩子在草地上玩捉迷藏,只有三个孩子在傍晚回到了家。大人们像疯了一样责骂着回来的孩子们,整整寻找了一夜却毫无所获。那个夜晚电筒的光柱照亮了整个医院上空,像霓虹灯一样交错闪耀。 接下来的几天里整个家属大院里电筒一直晃着,然而那个孩子始终没有被找到。在大人们放弃寻找的几周后,有一天我深夜出来小解,惺忪的睡眼隐约看到有个孩子的黑影趴在失踪的孩子家的窗户上悄悄往里面张望。 我惊恐的将尿撒在了裤子里,溜回屋子,躲在被子里小声抽泣。母亲惺忪中被我的哭声惊醒,以为我梦魇了,紧紧地搂着我轻声安慰。我想着那个孩子的父母再也搂不到自己的孩子,哭得更大声了。从那个孩子失踪后我变得总有些痴痴呆呆,大人们说是因为我和他玩得太好,被带走了一部分魂。 他们不知道我那天晚上看见的,也不知道我不止一次我在空地上又看到了那个失踪的孩子。他在前面慢慢走着,而我却怎么也追不上他,一直到他的背影在草丛深处消失。 我想我再也找不回丢去的那一部分魂。 第4节 关于那块草地的事情我以后再说。我想我的母亲了。我已经很多年没看到母亲了。小时候父亲常年在另一个城市的煤矿工作,除了逢年过节很少回来。母亲是医院的妇产科主刀医师。我的姐姐比我大12岁,在父亲上班的那个城市念书。家里没人的时候,母亲只有带着童年的我一起上夜班。 我们总是在傍晚星星没亮起之前就从家里出发。路过那条小路的时候,母亲总是把我的手攥的紧紧的,说不清是怕我会丢失在两边的草地里,还是她更怕两边的草地本身。她这样的紧张使我总是到了医院楼房里才会松口气。晚上候诊室里没有人的时候,母亲会偷偷开一瓶葡萄糖水给我喝,我会细心地咂巴着糖水,那种甜蜜的味道我离开医院后再也没有尝过。 但母亲总有忙的时候。有的时候是来了急诊病人,有的时候是病房出了状况。那时候的医院远没有现在热闹,值夜班的正常只有一个医生,而能享受住院待遇的除了重症患者就是一些老干部。正常情况下,母亲会把我放在老人们的病房里,有的时候他们还没有睡,会说好好,医师你放心去忙吧。 有时候他们已经睡着,病房里灯已经熄灭。母亲就会轻手轻脚的把我放在一张闲置的病床上,再轻手轻脚的关门出去。 她永远也不知道我宁可一个人待在家中也不愿意待在老人的鼾声里。不知道黑夜里会有老人默默的坐起来,以老年人特有的动作,像一只迟缓的黑猩猩,慢慢爬下病床在房间里镀步。 那是一个长期瘫痪在床的老人,他走动的姿势,像是在梦中,又像是思考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题,就在床脚到墙壁的那块小地上转着圈子行走。而白天大家都知道他是一个搀着拐杖也无法起床的人。 我不知道他走路的时候有没有睁开眼睛,因为我不敢对他的脸看。 还有老人会在半夜里爬起,模糊的黑影在病房里每个人的床头悄悄站立,细细地打量每一个躺着的人的脸庞,就像在数着床上人的睫毛。我小时候听说过有一种鸟,它的脸像猫一样,只在夜里咕咕的叫着寻找食物。它会在暗中数着每一个夜间闯入森林里的人的睫毛,如果数清了这个人的魂就会永远的留在森林中。 我觉得那个老人也长着一张猫脸,有和猫一样翘起的胡须。 在夜里老人们会用我听不懂的语言交谈,谈到兴奋时会格格尖笑,完全不是他们白天说话的稳重声调。他们总是自顾自的说着,也不求对方明白。黑暗里我发现他们总是在同时说话,说的语言我那时候没听见过,长大以后也没有再听见过,就像是一种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音节。这种声音只会在黑暗中响起。如果远处有一盏灯的开关忽然响了,他们就会嘎然停止。然后那一夜就会始终这样宁静。 我听见老人的呼吸都是悠长平缓,呼的悠长,吸的也悠长。但在夜最深的时候,他们的呼吸声会突然停止。很久很久以后,才会颤悠悠的提着一口细气渐渐变粗,像是他们的魂刚从别的地方回来,等待下一个暗夜的离去。 所以我常常想,每一个活的够久的老人,都是徘徊在阴阳两岸的蹒跚行者。他们白天冷眼看着活人的世态炎凉,夜里会偷偷溜去参加死人的狂欢。 母亲渐渐发觉了我很不愿意在深夜待在老人们的房间里。我虽然是个沉默寡言的孩子,但我也有我的办法表示抗议。于是她在值夜班的候诊室搭了两张长凳,以方便我留在身边入睡。就在那天夜里,我第一次听见了那种门外有人在叫着我的名字。 第5节 那声音像是一个迷路的孩子在门外玩耍,猜疑着门内的精彩迟迟不肯离去,却又迫于门内的陌生不敢推门而入。我听到候诊室的门像似被什么东西从外面轻轻撞击,发出细微的砰砰声。灯泡下母亲在聚精会神的看着一本杂志,像似听到了,又像似没听到。我不得不喊着母亲: 妈,妈,外面有人在笑。 嗯,嗯,母亲回答,头都不从杂志里抬一下。 妈,外面有人敲门。过了一会儿我忍不住又喊。 没事,门没关。母亲答非所问地回了一句,依旧看着杂志。 门确实没关,风吹着门晃动,撞击着门框。 门外听到了母亲的回答,急促而得意地尖笑了一声。 妈,妈,外面真的有人在笑啊。我突然有点想哭。 睡吧,睡着了就什么声音也没有了。母亲打了个哈欠,关掉了灯,睡在我旁边的担架床上。 担架床比我睡的板凳床要高一头,我看不见上面母亲的脸,我慢慢的将被子蒙上头,遮住了眼睛。 我怕一直盯着担架床头忽然母亲探出头来,对我森森一笑,问我:你猜外面是谁在笑? 我怕突然门被敲开了,一个女人在黑暗中走进来,将我的床从担架床边拉开,在我耳边低语:孩子,我才是你母亲啊,不要相信睡在那里的那个女人。 我常常闭着眼睛胡思乱想到天亮,白天一起玩耍的孩子都嘲笑我迷迷糊糊的,他们不知道那是因为在他们睡觉的时候,我总是在思考:夜里是谁在门外叫我的名字。 我知道有人知道答案,但他们不会告诉我。他们有着纯洁无邪的眼神,稚嫩的哭声,他们装作不懂大人们的语言,以显示自己的清白无辜。然而入夜后他们用伪装成哭声的语言互相交谈,嘲笑着那些被他们诡计欺骗的大人们,以此得到满足。 那些眼神里装着童真的婴儿啊!地球上每死去一个老人,就会出现一个婴儿。转换的时间太过短暂,以至于他们还不能忘记往世累积的智慧,自觉的扮演起欺骗活人的角色。 然后遗忘渐渐起了作用。自此至终他们一生都在寻找自己往世的智慧。可悲的是找到的时候,也就是他们即将遗忘的时候。 我永远忘不了母亲在妇产科带班的那夜。当她将我留在一张控制的摇床上后,我觉得自己在卑鄙的伪装成一个无暇的婴儿。我为自己那无法隐藏的巨大形体而感到惭愧,然而人静灯灭后我才知道育婴室里伪装的远远不是我一人。 那个笑声在医院里一直跟着我,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它就会再出现,轻轻地撞击着室门,我想它并不急于进来和我见面,而是在享受这种让我恐惧的折磨,让我在想着它到底是谁中惊慌失措。 然而我不知道它是谁。也许到我死去的那天,到我再次降临在育婴室里的一天,我会知道,然而那时我真不知道,因为我不敢去想。 我只知道那夜它在门外叫我的时候,所有的婴儿都掉头来看着我,目光阴冷而讥讽,它们在宣布它们的智慧和我的无知,它们在嘲弄我:我们都知道,但就是不告诉你。 它们在冷冷地宣布:你还不如一个婴儿,虽然你的身躯庞大,但你就是不如一个婴儿。你只是我们中间的一个异类。 我想外面的笑声就要停了,门会轻轻打开,一个婴儿般的黑影慢慢爬进来,顺着床腿一直爬到我床头,忽然露出白森森的牙齿,在我耳边轻轻问:猜猜我是谁? 那天夜里我哭了,哭声持续而尖锐,一直惊动到母亲匆忙跑来将我抱走。所有的婴儿陪我一起哭,哭声洪亮而清澈,哭的那么无辜,只有我听的出他们哭声里的得意,得意于用孩子的狡黠瞒过大人的智慧。 第6节 说到哭,我又想起了我的伙伴,那个失踪的孩子,他总是那么腼腆爱哭。虽然他是个男孩子,但发育的出奇的瘦小,男孩子欺负他,女孩子也欺负他,总是让他在夕阳下哭着回家。 但那天的夕阳下他没有回家,大人们不知道他去了哪里,然而我以后在草地远远看见他的时候他却没有哭,脸上总是有着奇怪的笑意,这股笑意让我常常在噩梦中惊醒。 那是一种死人脸上才有的笑意。很奇怪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死人会有着一张哭脸。死人的脸都是笑着的,哪怕笑的跟哭一样,你还是能一眼看出他在笑。 我在童年居住的医院家属区看过很多死人。我家住在家属区最后一排。我开始提过的包着家属区的围墙并不是四面合拢的,在我家这一排的后面,是一长条农田,医院里的人在田里种着很多自给自足的蔬菜。春天的时候油菜花长得跟疯了一样。我在菜田里看过很多鸟儿,黑黑的像乌鸦一样,却长得很像蝙蝠。 然而它们不是蝙蝠,因为它们总在白天飞舞。成群结队的飞,黑压压的遮住天日。但是大人们都说看不到。 农田后面也不是围墙,而是一条大河,很宽很长的大河,东来西往的船只在河里漂流。河上没有桥,所以围墙不是合拢的,因为没有必要,大河形成了天然的最后一道防卫。 只有船上的人对医院会形成威胁。因为他们的船可以随意停靠,靠在哪里搭上一块甲板,哪里就成了码头,每一个码头都是进入围墙里的一个路标。 医院里的大人们对船上的人有着近乎天生的敌意,他们把船上的人称为船民,常常告诫孩子们不能晚上一个人去河边,不能和船民的孩子交朋友,否则会有被船民拐跑的危险。 尤其是那个孩子失踪以后,医院里对船民的敌意达到了极点,却隐忍不发,因为传说船民是一群神秘的人,有着很多岸上的人难以想象的古怪。 这就是大人,总是暗恨别人的同时却暗怕别人的报复。他们的措施只是以后禁止孩子们去河边走动。然而我已经提前和船上一个叫小锋的孩子成了朋友,但这不是我现在要说的事情。 让我继续说家属区中我们这最后一排的平房。平房的中间被一条通往河边的甬道分开,西边是医生和家属住的,东边是护士和家属住的。我家住在东边,但不是最东边一间。 在我家更东边是一间黑乎乎的大房子,每个白天都有人在里面哭。夜里没有,如果有,这整一排房子都没人肯住了。 因为这间房子是停尸间,是医院里医疗事故或者自然死亡的尸体停放的地方。那时候火葬场只是单纯烧化尸体的地方,人死了都会在医院的停尸间停放几天,修整遗容,给家属悼念。然后才会送去火葬。白天哭的都是来朝拜的家属。但医院的规矩是晚上停尸间不准留人,所以如果晚上有哭声就说不清是什么在哭了。 但我总觉得隔壁没有哭声是因为死人不会哭。很小的时候,我刚能摇摇晃晃在各家各户串门,眼馋着别人家的一颗糖或者一个苹果的时候,我就溜进过停尸间。那天摆在外面尸床上的是一个男尸,他的脸容干瘪,脸色蜡黄,腮都瘪进去了,露出上下两排黄牙,躺在那里死死地狞笑着。 我已经忘记了那时候我有没有害怕,我就记得他的全身是死的,眼睛却是活的。他一直盯着我看,盯着我看,目光始终不离开我。我想他在悄悄对我说:孩子,别那么急走,留下来陪我好不好。 第7节 长大后,我渐渐能领会它的孤独,就像在一群嬉戏的人群中央,在一群痴笑的人群中央。然而那时候我还不懂,我只是摇晃着幼小的身体像一只笨拙的企鹅离开。它留给我的只是一个死人只会笑的印象和后来我看过的那些死人一样。 那年暑假,姐姐回来了,母亲终于可以把我留在家中而不用带我上夜班。我想这对她和我都是一种解脱。夜里我和姐姐睡在一张床上,她躺着看书高兴的时候会给我讲各种故事,以把我吓得哇哇大哭为乐。 但我的害怕都是装出来的。我喜欢她看到我哭泣后把我搂在怀里低声安慰,她身上有亲切的肥皂香味和医院里刺鼻的苏打水味道炯然不同。她看书都会看的很晚,有时候我睡醒了她还没睡,我呆呆地看着她被自己看的书吓得微微发抖,握着她的手感觉冷的像一块冰。 是的,虽然是夏天,但我家的室温并不高,我想应该和隔壁镇着尸体的大量冰块有关。那年夏天姐姐匆匆地离开了家,然后在她上学的地方工作生活,再也不肯回到家乡。一切只起源于一个偶然而愚蠢的游戏。 那天夜里下着瓢泼的大雨,母亲披着雨披匆匆出去上班。姐姐依旧躺着看书,6岁的我无聊的在床上滚来爬去,被搅的不可安身的姐姐终于挪开了身子,把靠墙的地方让给了我。 其实我并不知道我要睡在靠墙的位置干什么。我说过家属区最后一排到河边是一块长长的菜田,那墙的那一边就是菜田。我因为无聊所以用力的用脚跟敲打靠着菜田的墙壁。碰碰,碰碰。 姐,墙那边也有人在敲墙。我忽然说。 怎么会呢?这么晚了。姐姐笑了笑。 真的,你听!我再次用力的拿脚跟蹬着墙。 很快,墙那边又传来了碰碰两声。 你听,有人在回应我呢。菜田里有人。 姐姐皱了一下眉,很快又笑了:那是回音,你听,姐姐拍了一下墙,很快墙后又传来了拍拍两声。 姐姐再次肯定地说:是回音。然后继续低头看书。我不甘心一个孩子的幻想就这样被现实击灭,继续用脚敲打着墙壁。 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但是姐,我忽然拉着她的手问:为什么你刚才拍了一下墙,却有两下回音? 我忽然觉得她的手变得好冷,姐姐的脸一下变得像纸一样白。她近乎粗鲁的掐着我的手:别说了,睡觉。 我睡不着。我低声说:我听出来了。多的一声是东边的声音。你听到东边的墙后面有东西没?它在拍墙。 快睡吧。姐姐的声音里带着哭腔。 不睡,不睡!我抽出被姐姐掐住的手,继续敲打着墙壁,砰砰,砰砰,回音不断的传来。 姐姐忽然大叫起来:别敲了,别敲了,使劲想摁住我的腿,却更激起了我的反抗,我挣扎出来,雨点一般的敲打着墙壁,敲着叫着:东边有人拍墙,东边有人拍墙。 砰砰砰砰砰砰砰砰……回音和敲打声连在了一起,已经分不出哪声是原音,哪声是回音。 啪,姐姐一个耳光打在我的脸上,我愣住了,姐姐也愣住了。 我哭了起来,但姐姐没有像往常一样搂着我哄着我,她像不认识我一样轻轻下床,坐在凳子上,远远的离开靠着停尸间的墙壁,默默的看着我,直到我累了沉沉睡去。 姐姐很快离开了家,妈妈说她大了,有心事了,总是在找借口不回来。 第8节 那以后我总对姐姐有一种莫名的恨意,我觉得那天就是有人在东边拍墙,但她却不相信我。 我家西边的房子是一个单身女护士,她已经请假探亲很久了,那是一间锁着的空屋。 多出的回声,分明是东边的屋子有人在回应我的敲墙,也许东边有我熟悉的人在回应我。 那夜前两天的中午有个高高胖胖的孕妇难产死了,我认识她,在住院的时候我跟着母亲查房,她总是笑眯眯地敲着床架喊我,偷偷的把婆婆辛苦送来的熟鸡蛋给我。作为回报,母亲还熬过鸡汤给她喝。 也许是死去的她在停尸间感到孤单在敲墙引起我的注意。那夜前一天我看到整过遗容后的孕妇脸上像生前一样笑着,像是老天为了补偿她的好心肠,生后也给了她一张忘却痛苦的笑脸。 多年以后我长大想和姐姐和好,在一个深夜拔通了姐姐的电话。 姐,对不起。我对着电话那头说。 什么?电话那头姐的声音打着哈欠说。 那天晚上,我不该吓你的。我对着电话那头说。 哪天晚上啊?你怎么还不睡觉?姐说。 我敲墙的那天啊,我知道你记得的。我说。 哦……姐姐沉默了。 姐……我喊了一声。 没什么的,睡吧。姐打断了我要说的话。 你听我说完啊,我那时候有些不对劲。我总是看到一些别人看不见的东西,总听到夜里有人在门外叫着我的名字。你知道的,算命的瞎子都说我那时候丢了魂。所以我……姐,你为什么不说话?姐? 电话那头轻轻地叫了一声我地名字,然后一个奇怪的声音尖笑道:是这样叫的么? 叫声只是我的想象,电话那天姐姐沉默了一会儿说:你想多了,还是睡吧。 我睡不着,姐,我们一起去老家看看好不好?那里已经起了楼房,没有东边的黑屋子了。我哀求地说。 不去了,你替我去吧。姐很快的回。 你不陪我我不敢去,你就陪我回去看看吧。我哀求着说。 …… 姐…… 你知道么,也许不是你不对劲,而是真的有什么东西在老家的房子周围。姐忽然说了这么一句。 ——你说什么啊,姐?我知道他们都说我小时候有些精神不正常,但我…… 不要再和我说这个,你知道我那天晚上害怕的是什么?那天晚上我也听到了有人在隔壁敲墙!姐啪地挂了电话。 电话再也接不通了。只留我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我怕一低头发现我的电话线早已经断了,我怕再次接通的时候传来姐姐惊讶的声音:你怎么还不睡觉?电话?我接过么?什么时候? 整个童年相信我的话的只有小锋,那个船民的孩子。那个孩子失踪后只有他还和我一起玩耍,我们在长满草的空地上追逐,我指着草丛说:看,那里的草在动,一定是那个失踪的孩子在里面奔跑,他就会毫不犹豫地跟着我追赶。一路的野草疯长,长长的草被我们推开。我们跌跌冲冲的奔跑,却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追赶什么。 草丛里一个毛茸茸的硕大东西从我身边窜了过去,我害怕地闭上了眼睛,紧张地问小锋:是他么?刚才跑过去的是他么? 小锋呆呆地看着我,忽然说:要下雨了,我们回家吧。 什么?我问。 要下雨了,又要有池塘了。河水要涨了,我家的船要走了。小锋说。 你别走好不好,要不,带我一起走吧。我看着天上的太阳说。 大人们说我们住在一个圆球上,我家的船顺着河水游,游来游去还会游回这里的,你跑不掉的。小锋说。 那你也跑不掉的。我说。 是啊,我们都跑不掉的。小锋像大人一样叹了一口气。 第9节 我怀念屋后的那条大河,河水从没有浩浩荡荡,看上去永远碧蓝的动也不动。然而无数的船就在我面前流过去了。冬天的时候水面上结的冰足以让我这样的孩子在上面自由行走。然而走在冰面上经常可以听见冰下有撕纸一般的声音,好像有什么巨大的野兽要撕开冰面跃出来。 小锋家的船离开以后我经常一个人在冰面奔跑,不要命一样跌倒爬起,没有别的孩子愿意陪我玩这种危险的游戏。第二年早春的时候母亲看到我在河心的冰面上跑动的时候吓得哭了出来,她知道那已经承受不了一个大人的重量。 我想冰面也承受不了一个孩子的重量。能在薄冰上奔跑只是因为小锋走了,我的心已经变得空荡荡的,整个身体已经没有重量。母亲也说我身体里少了什么,她坚持说那是我的魂被失踪的孩子带走了一部分。 在医院的门口有个算命的瞎子,会帮小护士们算姻缘什么的。他睁着两个黑洞洞的眼窟,里面的眼珠硬如石灰。这样他可以从别人的眼睛里看出心思,却没有人可以从他眼睛中读出自己的命运。 他会盯着走进走出医院的每一个人看。虽然失明的人应该什么都看不到,但每有人走过,他都会抬起头来,从人走来的前身一直看到离去的后背,然后满足地叹口气,像嗅足了血腥味的狼狗一样,再埋下头去摸着面前的相经,从白天摸到黑夜。 母亲将我带到他面前的时候,他的目光从我旁边看向远方,深沉地说:这两娃……母亲立刻纠正他:不是,就我儿子,他一个人。 然而瞎子不理母亲,固执的用手摸着我的头。从头发一直摸到脖子,然后手伸到我的旁边,慢慢地抚摸那个他假想中的孩子,从假想的头发一直摸到假想的脖子,母亲吃惊地看着瞎子的举动。 瞎子收回了手,庄严的宣布:娃的魂跑了,他的命,算不出来了。母亲激动地叫了起来,对,你说得对,他的魂没了,就是魂没了,您看什么时候能回来? 瞎子悲哀地摇摇头:不知道啊。三魂六魄,三魂六魄,三魂散了什么时候全回来得娃自己愿意,别人塞不进去的。 我呆呆地看着瞎子石灰一般的眼珠。母亲苦苦的哀求瞎子帮我喊魂,瞎子的手再次碰到我头顶的时候,我忽然鼓足力气尖叫,母亲慌忙死死地把我搂在怀里,瞎子悲哀的点头:没用的,没用的,他自己不愿意,魂是回不来的。 小峰家的船离开的那天,我想我也是这么悲哀。我站在岸上看着船起锚,那天的夕阳下,船从西往东走,我觉得那艘船带走了我童年最重要的东西。 他的父母站在船头奇怪地看着我,不明白这个经常爬到他家船上看着河水流淌的孩子为什么会泪流满面,因为他们不是小峰,不知道他们的儿子和我是怎样的联系。 第10节 夏天的时候我经常和小峰坐在船头,一起将脚放在温温的河水里。傍晚的太阳总是金灿灿的,眼睛可以直视却不会头晕。小峰的父母在我们身后走来走去也不管我们。 医院里的孩子到船上玩,这是一种友好的表示,然而医院里的大人们却对船民有着深深的戒心。两种矛盾的糅合让船民们觉得淡漠才是和岸上人保持最好距离的态度。我想这就是他们对我和小峰交往不闻不问的根本原因。 但他们会把船舱的门牢牢锁上,像里面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我羡慕小峰可以在船舱里随风扬帆,到任意一个码头停泊。小峰羡慕我可以不用飘飘荡荡,永远停靠在家的码头。我们是互相羡慕着对方的两个孩子,但我们永远无法融合在一起,分手就是他家的船随风扬帆的那一天。 我总觉得小峰变了,从那次在草地上追逐那个看不见的孩子以后,他变得像我一样常常发呆,我们坐的一起的时候,或者一起在岸上玩耍的时候,他会忽然说:明天不知道我家的船会不会走。 到了明天,他会再次说:明天不知道我家的船会不会走。每一个明天的明天他都会这么说,我都会回他:那带我一起走吧。 他只是摇摇头,然后看看天说:天要下雨了,又会有池塘了。 我就什么也不说了。 在船头坐着的时候他会给我讲一些河民的故事。他说有个河民在船舱里养了一条水蛇,水蛇越长越大,越长越大,长成了水蟒。那个河民一天也离不开他的宠物,吃饭在一起,睡觉也在一起。 ——我想着船舱里一个人的被窝里高高盘起,掀开被子一看,一条巨蟒冷冷地盘在人身上看着我。 小峰说突然有一天,蟒蛇不再吃东西了,就躲在被窝里等河民躺下。河民发现蟒蛇看着自己的眼神渐渐不对劲了,夜里醒来的时候,还发现蟒蛇不像以前那样盘着,而是在身旁拽直了蛇身躺着,似乎在丈量自己的身体。 奇怪的河民就去问老人们,老人说那是蟒蛇要冬眠了,丈量他的身体是在算能不能把他整个吞下,做过冬的食物。 ——我想着船舱里一个人的被窝里高高盘起,掀开被子一看,人已经没有了,一条巨蟒冷冷地看着我。 就是这样的。小峰站起身来,比划着我的身高:就是这样量的。 他长得比我结实,但没有我高。 后来呢?我慢慢站起来,看着小峰。 后来那个人不相信老人的话,还是和蛇睡在一起。小峰站着说。 再后来呢?我站着问小峰。他没有我高,但相差不大。 后来有一天有人看见巨蛇悄悄地游进了河里,但那个河民没了。小峰踮起了脚尖。 我轻轻的把手按在了他的肩头:没用的,我是不会被你吞了的。 什么?小峰问。 没什么,给我讲讲水猴子的故事吧。我拉着小峰坐了下来。 那年,我7岁,小峰也7岁。 第11节 大人们不让讲水猴子的事。小峰低声在我耳边窃语。 为什么?我问。 因为被水猴子听到,晚上它就会到船上来偷小孩。小峰说。 为什么提起它,它就会到船上来偷小孩?我问。 因为它就是岸上的小孩子变的。小峰低声说。 岸上的小孩子怎么会变成水猴子呢?我问。 大人们说有些岸上的人欺负船上的人,船上的人不服气就把他们的孩子偷走了。小峰看着水面说。 偷走的孩子怎么会变成水猴子呢?我也看着水面说。 大人们说船上的人就把那些孩子当成猴子一样养在笼子里,喂他们生鱼和水草吃。渐渐的,他们身上长出了白毛,身体永远像在笼子里一样大。小峰说。 关在笼子里怎么会在晚上到船上偷小孩呢?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石子问。 因为它们跑了,逃出了笼子。它们知道回家父母已经认不出他们。它们已经不会说话,长期吃鱼骨头让它们能在水下像鱼一样游着。于是夜里它们溜上了船,撕咬开了关住它们的船民的喉咙,掏空了他们的肚子。然后潜在水下跟着每一条游在河面上的船只。如果还有船民的孩子知道它们,它们就会…… 它们就会在半夜溜上船,带走那些孩子。我打断了小峰的话。 是啊,你知道还让我讲,我都说讲水猴子的事情会被它们偷走的。小峰嘟嚷说。 我狠狠的将手中的石子扔进了水里:是啊,所以你永远吞不下我的。 什么?小峰问。 河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尖叫了一声。 你听到没有?我问小峰。 听到什么?小峰问。 没什么……我该回家了。我对小峰说。 明天不知道我家的船会不会走。小峰看着快要落下的太阳痴痴的说。 如果有水猴子,你就走不了。我静静地说。 小峰等待的那场大雨始终没有到来,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黑夜里有一个猴子一样的黑影盘踞在小峰家的船舱上面,通红的眼睛冷冷地看着我。 那个猴子一样的黑影,长着和失踪的孩子一样的脸。 那一夜,我又听到了门外叫我的声音,叫的尤其猛烈。 第12节 那个孩子失踪的那天,有四个孩子在草地上捉迷藏。我,小峰,失踪的孩子,还有一个女孩。 四个孩子在草地上玩到天黑,只有三个孩子回来,身上沾满了泥泞。 但大人们着急的自然不是孩子的衣服脏了,而是有个孩子藏的谁也找不到了。孩子们找不到他,大人们也找不到他。 我知道大人们怀疑着船上的河民。虽然大人们不会相信什么水猴子的传说,但传说里河民拐卖岸上小孩的事时有发生。 听说大人们找的时候把草地上的每个小池塘都趟了一遍。最深能淹到孩子小腿的池塘,能淹死一个五岁的孩子吗?我想大人们不是怀疑池塘,而是怀疑水。 池塘里的水,大河里的水,都是水。大人们就是这样的,他们没能力去把河里的水趟一遍,就觉得把池塘里的水趟一遍也是好的。 我想他们能趟出两块大石头就不错了。 说起来我很久没看见那个女孩子了。记忆里我对她的印象已经模糊,只记得她的头发是卷卷的,脸蛋像洋娃娃一样精致。 还有,她的胆子特别小,看到毛毛虫都会吓得哭半天。她比我和小峰小一岁,又比失踪的那个孩子大一岁。但她更喜欢和失踪的那个孩子玩,因为我和小峰会欺负她,她却可以欺负他。而他又乐意被她欺负。 但我不喜欢看到她和他在一起,小峰也不喜欢。我和小峰会嘲笑她们是小夫妻俩,每当她和他坐在草地上说话,我和小峰就会叫着笑着说着围着一直到她和他羞红了脸哭着回家。 但我知道我其实我很喜欢那个女孩子,小峰也喜欢她。只是我们都没有失踪的那个孩子那样有勇气被她欺负。我们都想和那个失踪的孩子一样被她揪着耳朵在草地上翻滚嬉闹——如果她主动问我们一句听她的话好不好。 然而女孩不说,她只是躲着我们,所以我们做的一切事情只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这点我和小峰心照不宣。在大人们看来我们是几个形影不离的小伙伴,只有我们自己才知道是她不离他,而我和小峰又不离她,有根无形的绳子把我们绑在了一起。 然而现在他不在了,女孩子依然不愿意接近我们。她躲在家里不出来,她的父母说她被那个孩子的失踪吓坏了。 她妈妈说她最近经常发热,夜里喊着胡话,饭也吃的很少,怎么也不肯走出屋子来。我对和我一样急着想看到女孩的小峰说。 女孩的妈妈和我的妈妈是很好的朋友,她家在我家西面,就隔了三间房子。 不会有什么事吧?小峰担心的问。 不知道啊。我轻轻地说。 要不我们去看看她?小峰建议。 我不敢去。我摇摇头。 我也不敢去。小峰像我妈一样叹了口气。 我妈每次去她家看完女孩回来都这样叹气。 唉,怎么会这样呢,怎么会这样呢,多伶俐的孩子现在变成这样。还是赶紧住院吧。挂点葡萄糖,看都瘦成啥样了。我妈叹着气对她妈妈说。 她妈妈是那种没什么主张的女人,遇见事情只会哭。 赶紧当个病治,不要最后像我家孩子一样,魂丢了变得傻傻的,总是一个人坐着发呆,我妈劝说着。 第13节 然而住院挂水也没用,那个女孩的魂还是丢了,丢的比我严重多了。 她彻底痴了,眼睛再也没有以前的神采,看到谁都痴痴呆呆的望着,脸上拖着长长的鼻涕。原来洋娃娃一样的卷发现在总是乱的像鸡窝一样。 她妈妈每次给她打扮好十分钟后,她依然会变得如此邋遢。再也没有别人愿意和她一起玩。如果我和小峰接近她,她就会突然哭起来,一直不停的哭下去,把我们哭的手足无措。 再往后她渐渐的越来越少走出她家,渐渐我就没再见过她,只是还会经常看到她妈妈。她的妈妈老得很快,很快头发就白了,脸上爬满了皱纹。 现在想起来,我的妈妈也老得很快,只是由于天天在一起,反而忽略了这点。 有的时候,一个母亲会为孩子做出多大牺牲,是完全超越你的想象的。 小峰喃喃地说:他不会回来了。 嗯。我静静地说。 看她现在这个样子,还不如他在的时候呢。小峰喃喃地说。 是啊。我说。 我不喜欢看到她现在这个样子啊,你呢?小峰问。 我也不喜欢啊。我静静地说。 那我们把他弄回来吧。也许看到他,她的病就会好了。 你在说什么呢?我心烦意乱的说。如果把他弄回来,大人们不就都知道我们做的事情了。 没事吧,都过去几周了。我们晚上把他弄回来,让大人们自己发现。他们不会想到他失踪的时候到哪里去了。小峰热切地鼓动我说。 ……你不要说了,那天都是你让我威胁他不准再靠近她。不然什么都不会发生。我捂住了耳朵。 可是谁想到他平常那么怕我们,那天偏偏怎么也不答应我们。小峰说。何况先动手的是你,是你把他的头摁在池塘里的。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我捂住了耳朵:是你,是你让我给他点颜色看看的。你说我伏不住他,她就永远不会和我们玩。 但他还是被你淹死的,我只不过是没有拉你。小峰在我耳边低语。是我们一起把他的尸体藏起来的。 不要再说了。我叫了起来:不要再说了。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的。 没事的,大人们都很好骗的。你看我们把他藏在他们眼皮底下那么久,谁也没找到。小峰说。 是吗?我喃喃地说。 是啊!小峰热切地说:大人们都看不起孩子,所以骗他们真的很容易。我们现在把他弄出来,大人们只会看到隔了几周后他的尸体忽然出现在草地上。永远也查不出他是被淹死的。 是被我们淹死的。我喃喃地说。 嗯,我们。小峰赞成地说:你弄不弄? 弄吧。我看看天上的太阳。 第14节 那个孩子消失的那天,四个孩子在草地上捉迷藏。在确定女孩远远的躲起来,看不见要发生的事情的时候。我和小峰找到了那个躲在池塘边的孩子。 他不答应我不准他靠近她的要求,我们将他的头摁在池塘里逼他答应。 他一直不答应。他死了。 大人们跟疯了一样的寻找。但大人们的思维缺点就是永远不会相信孩子会比自己聪明,也不相信七岁的孩子能做出什么。 我们将他的尸体藏在了一个大人们眼皮底下但思维之外的地方。所以他就这样在大人们的一遍遍寻找中消失了。不管他们寻找多少年,他们也不会找到。 但现在我们要把他的尸体弄回来。 我说过,那一年我七岁,小峰也是七岁。七岁的孩子时而狡猾的惊人,时而愚蠢的惊人。如果真的挖出尸体,那我们的秘密就会整个被大人们看破,我也就不能够在这里告诉你发生过的事情。 然而意外发生了,尸体不在他应该在的地方。我们在那个地方找了又找,却始终没有找到。 我看着小峰,小峰看着我。 我觉得他是躲起来了,还在等我们去找他。小峰忽然说。 你说什么傻话呢?是我们亲手淹死他,藏在这里的。我心烦意燥的说。 你说会不会我们找错了,藏的不是这个位置。小峰小心翼翼地说。 你看不见这么大的石头吗?我心烦意乱地说。 小峰…… 两个疯了一样的孩子扩大了寻找范围。几周过去了,每一寸失踪的孩子有可能在的地方都被找过了,还是找不到他的尸体。 他躲起来了,我们上当了,他没死。我筋疲力尽的宣布。 我们一定要找到他,他害惨我们了,原来他才是最狡猾的。小峰庄严地宣布。 是啊,我们一定要找到他。我同意小峰。可是我们去哪儿找他呢?我问…… 去他家啊,他一定是偷偷回家了,躲在家里不出来吓我们。小峰自信地说:我前几天夜里偷偷去他家窗户往里面看过,但里面太黑,看不清楚。 ……我看着小峰。 你的眼神好奇怪,那你说去哪里找吧。小峰没自信了。 我觉得他就在附近没有离开。我对小峰说。 小峰赞同我的话。 你说他会不会是变成了别的什么东西?比如,和我们不一样的东西。我忽然问小峰:比如那天我们在草丛里看见毛茸茸的东西。 也许吧。小峰轻轻的说:反正我们要把他找出来,不然她的病不会好的。 草地上找不到,院子里还有很多我们没找过的地方。我说。比如河边的菜田里,比如院子里一些平常我们不去的角落。 是啊,我们明天就开始找,小峰兴奋地说:今天我要回家吃饭了。 你等一下,我喊住了小峰:你家船舱总是锁着,里面到底有什么不能让我看到? 小峰猛然回头,脸色白的吓人:没什么,没什么不能让你看到的。 别骗我了,我早看出来了。每次我上船,你爸妈都会匆忙的锁上船舱,吃饭的时候如果我不走,他们就不进船舱吃饭。我静静的说。 没什么,真的没什么,你别问了。小峰慌张地摆手。 我把你说过的故事讲给我妈听,她说你们河上的人真的很奇怪,还不知道有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事情。我看着后退的小峰。 你别乱想了,他不在我家船舱里的。小峰又后退了一步。 ……我没说,是你自己说的。我轻轻地说。 小峰站直了身体:等我家船要走的时候,我会带你去船舱的,我发誓。 我今天就要去看。我坚持。 如果船走之前你知道船舱里有什么,我们就再也不能在一起玩了。小峰脸色白的吓人。 是吗?我说。 真的,我发誓,等我家船离开码头的那一天,我就带你去船舱。小峰咬着嘴唇说。 ……你回家吃饭吧,我也要回去了。我头也不回的走了,留下小峰一个人在草地上发呆。 那夜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小峰气喘吁吁地跑来,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上船吧,我带你去看船舱。 在船舱口,小峰打开了钥匙,指着里面说:进去吧,你要看的都在里面。 我进去看见船舱里有一张床,床上铺着一床被子,被子中间高高耸起,让我想起小峰说过的水蟒的故事。 难道每家河民的船舱里,都养着一头吞人的巨蟒?我开始懊悔自己的好奇心,转身想跑出去。 然而船舱的门从外面被反锁了。忽然我身后有人在轻轻哭泣。 有个孩子的声音在轻轻哭泣,声音是从被子下面发出的。 是失踪的孩子在被子下面?我兴奋地转身跑过去拉开了被子,被子下面是小峰被水泡的发白的尸体,脸上带着诡异的笑容。 我拼命地大喊,忽然小峰的尸体睁开了眼睛,搂住我的脖子低语:我爸妈说我会杀人,是个坏孩子,不要我了。 我怎么也挣不开他的胳膊,尸体继续低语:他们想要个听话的孩子,所以和你在一起的才是那个失踪的孩子,而我一直被关在了这里。 我哭着睁开了眼睛,妈妈紧紧地搂着我,拍着我说:不怕不怕,有妈妈在,有妈妈在。妈妈给你出个题目啊,怎么能把一个大罐子装进小罐子里去? 我就想着怎么能把一个大罐子装进小罐子里去,想着想着,就慢慢睡着了。 这个问题我很多年后才知道真正的答案。那时候母亲已经去世了。 接下来的几天小峰都没有来找我,直到我气喘吁吁地跑去船上找他。 小峰静静地坐在船头看着夕阳,脸上有着青一块紫一块的伤,我知道他又被父母打了。 小峰的父母经常打小峰,而我的妈妈从来不打我,也不准我爸打我。 小峰木木地看着我:我不能带你看船舱了,我爸爸妈妈不准我提船舱的事情。 谁管你家船舱里有什么东西了,我气喘吁吁地说:我找到他了,他在我家东边的屋子里。 第15节 哪个停尸间?小峰跳了起来:他真死了吗?是谁找到他了?把他放在了哪里? 不是不是,我喘了口气,没人找到他,我想是他自己进去的。 你在说什么啊?小峰怀疑地看着我。 你看,我今天在那里面看见了这个。我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条红色的头绳。 小峰的脸色白了,那是不久前小峰从女孩的头上拽下来的。那天他将头绳挂在树枝上高高的让女孩够不着急的直哭,等女孩离开又偷偷爬上去将头绳拿下藏在了口袋里。 她如果笑着对我说希望我送回给她我一定给她,小峰那天悄悄对我说。 我点了点头。 然而女孩从此没有对小峰笑过,那条头绳从此就放在小峰的口袋里,除了那天,那个失踪的孩子反抗的时候撕破了我的衣服,小峰就拿头绳把他的拇指绑住了一起。 头绳和那个孩子一起被藏了起来。 我在停尸间的墙角发现了这个,这个在那里,他一定也躲在那里。我说。 你怎么会想起来到那里去找东西的?小峰的声音有一丝怀疑。 因为我看到了那个影子,那个毛茸茸的影子,我回家去的时候,它正好闪进了那里的门。我告诉小峰。 小峰的脸色变得更白了,“我跟你去看看”,他跳了起来。 就是在那里,我指着墙缝说。停尸间分成两间,头绳是在内屋的西边角落找到的,内屋和外屋一样,有的只是停尸床。不一样的是,外屋是新死的要给家属拜唁的人睡的,内屋是死了几天还没机会烧的人睡的。 那边的屋子不就是你家吗?小峰呆呆地问我。 是的。我的脸也白了。绑着那个失踪孩子手的头绳,就在那面墙下的缝里。 那面墙就是隔着停尸间和我家的墙。 你听我讲啊,我悄悄地对着小峰说,有天夜里,就是下大雨的那天,我蹬墙的时候,这里也有人在拍墙。 你听错了吧?小峰的脸煞白。 没有,我姐姐好像也听到了。我的脸更白。 看来他真的在这里,小峰喃喃的说。躲在哪儿呢? 是啊,我看着四周。躲在哪儿呢?房间里挤着六张停尸床。上面躺着的人从头到脚都盖着白布。 我们去叫大人来吧。小峰拉着我的手说,他的手冰凉,凉的和死人一样。 我不敢。我说,如果大人们知道是我们…… 那你把床上的布拉下来,看看……小峰松开了我的手。 我不敢……我拉住了小峰的手:如果布下面…… 那我们逃吧,再也别到这里来。小峰建议。 我不敢。我说:如果现在不找出他,他在这里每天夜里都可以趴在墙上朝我家那边望,我在那边睡着了,他在这边就会轻轻地对我笑着,数着我的眉毛…… 眉毛被数清了,我也会躺在这里,以后就没人陪你玩了。我宣布。 小峰愣愣地听完:那我们一起找吧,我从那边揭白布,你从那边揭,一起找。 第16节 这个不是,有胡子呢。我揭开了一张白布。一个八字胡的矮小男尸诡笑着盯着我。 我这边是个女的。小峰说。 这个是老头子。我说。老头子脸色蜡黄的怪笑着。 这人好高,也不是。小峰说。 这倒是个小孩子,但不像他。我说。 小峰跑了过来,也盯着床上的童尸看了看,摇摇头:不是,长得一点不像。 我们的眼睛同时转向了最后一张床,床上白布静静地蒙着。忽然动了一下。我紧张的气都喘不过来。 我们一起拉,小峰同样紧张地建议。 好,我同意。 一二三,我手没动,小峰一下子拉开了白布。一只硕大的黄狸猫从尸体上窜了出去,嘴里叼着什么东西。 我和小峰吓得坐倒在地。狸猫飞快的从内屋冲进了外屋,听声音从门口跑了。 你说他会变成了那只猫吗?小峰忽然问我。 但愿不会。我说。 为什么?小峰问。 因为他要是变成猫,随时可以从纱窗里钻进来,夜里咬我喉咙怎么办?我愣愣地说。 好在我们船上是玻璃窗。小峰有些沾沾自喜:刚才你看到猫回头笑了没?我觉得它笑的跟那些死人一样。 没看到,我心烦意乱地说,猫本来就长着一张笑脸,你咋知道它是不是在笑! 小峰…… 7岁的我固执的从心底相信那个失踪的孩子变成了一只猫,但猫爪是不能在墙上拍出声音的。所以我相信他在白天披着一张猫皮在草地上游荡,夜里就回到停尸间脱下猫皮变成人形,悄悄的趴着墙缝盯着墙那头我的一举一动。 我笑,它也笑;我哭,它也哭;我在那边拍墙,它也在这边拍墙。它模仿着我的一举一动,等它能模仿的和我一模一样的时候,它就会悄悄从窗户里爬进来,变成我的模样生活在我的家里。 也许有一天它会气喘吁吁地跑到码头对小峰说:快来,我又看到了那只猫,就是那个失踪的孩子变的猫,它刚从我面前闪过去。而我只能披着猫皮在暗处悲伤地看着它欺骗我的母亲,我的家人,我的朋友,也许只有路过的老鼠才能让我忘记痛苦。 那段时间我做噩梦尤其猛烈,夜里的惊叫声让隔壁邻居都能听到。他们经常在白天询问我母亲,为什么我夜里的哭声跟猫一样。 几天后我就从噩梦里摆脱出来,因为没几天我就看到了那张猫皮。 据说是因为停尸房的尸体被啃咬了一部分,家属闹到了医院。院长紧急动员打死了医院里所有的野狗野猫,扒下了皮在空地上晾着。 那只黄狸猫的皮也在其中。但是没听说剥皮的时候皮下发现有个孩子。那个失踪的孩子的下落再次成了困惑我和小峰的谜题。 第17节 你说会不会是那只野猫刨地找老鼠的时候带出了那根头绳?小峰坐在船头问我。 然后它用头绳把老鼠包扎好带回停尸间给死人们做生日礼物吗?我坐在船头讽了小峰一句。 小峰…… 那你说为什么那根头绳会在停尸间里呢?小峰问我。 不知道。我想了想说:但肯定他一定去过那里。 那你说他去那干嘛呢?小峰追问。 ……死人自然要去死人该在的地方。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说出了这么一句。 那他还是死了吗?小峰忽然有些发呆:那我们还是杀了人? 我想是的。我静静地说。 那你对我说他是自己藏起来了,说他没死,说他在捉弄我们!小峰忽然咆哮起来。 声音小点,别被大人们听到。我低声地说:不这么说你能陪我一起找他吗? 小峰…… 你说他会不会变成了别的东西?不是猫,还有可能变成别的东西啊。只要他没死,我们就不算杀人对不对?小峰死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不放。 我看着天没说话,想着既然那个死去的孩子不在停尸间里,那个下雨的夜晚在停尸间敲打我家墙壁的是什么东西呢? 你倒是说话啊!小峰急了。 你家船舱里到底有什么?我突然问小峰。 不是说到最后都不能给你看,你还问什么?小峰烦躁的回答。 你给不给我看我都会知道的,信不?我冷冷地对小峰说。 那我们朋友就没得做了。小峰站了起来。 没得做就没得做。我也站了起来,走向船舱。 你要干什么?小峰紧张地挡住船舱的门。 我看的很清楚,船舱的门没有锁。小峰的父母在床尾忙着淘米,没注意到我们这里。 一定是他们昨天打小峰的时候,逼着小峰答应他们不会让我进船舱,而小峰一定答应了他们。 所以他们放松了警惕,我想我不会再遇见这个机会,舱门上没有锁,门没有上锁,我的手激动的微微颤抖。 夕阳第一次让我觉得有点头晕,我感觉整个船在微微晃动。我好像看到了一幅奇怪的画面。 小峰的父母在小峰耳边微微低语:去,想办法抓一个岸上的孩子来,我们要把他做成水猴子。 小峰在我耳边低语:我教你,把他头摁进水里,他不答应你就别松手。别怕,我帮你捆住他的手。 两个伙伴合力将一个矮小的孩子摁进了池塘的水里,孩子拼命地扑打,终于一动不动。 惊慌的两个伙伴拼命的将孩子的尸体摁在池塘里,疯狂地刨着池塘下的淤泥,直到孩子的尸体全部埋在了淤泥下面。 两个伙伴合力将大石头推在了淤泥上面,喘息着看着彼此。那一刻起,我们虽然还是7岁的模样,却已经有了17岁的沧桑。 第18节 藏着秘密的孩子会比别人长得快,藏着不可告人的秘密的孩子会比别人长得老,虽然他的思维模式还停留在7岁左右。 大人们不会在下雨的时候去草地行走,他们更想不到雨后的黄泥土有多么柔软。但就是再柔软的黄泥也没法被两个孩子几个小时里,挖出能埋下另一个孩子尸体的坑。 除非是池塘下的淤泥,除非那个孩子特别瘦小,就像我告诉过你的那样。更主要的是那块压住尸体的石头。 自然也有大人会怀疑到池塘,也会去池塘里趟几圈。就像我说过的那样,他们最多趟到两块大石头。 夏天的池塘总是莫名其妙的在雨后出现,就像它莫名其妙的在太阳下消失。夏天太阳一出来,池塘就没了,水也没了,只有一块凹下的硬土地,凹地里压着两块石头。 那个失踪的孩子就在下面,他始终没离开这个院子,大人们天天在院子里走来走去却没法看到他。 ——太阳晒了那么久,土早就硬了,他的尸体里早就没水了。我们把他挖出来,拖到别的草丛里,再填上坑。大人们只会看到隔了几周后他的尸体忽然出现在草地上。永远也查不出他是被淹死的。 然后会有别的孩子发现他的尸体,他们会告诉大人,大人们会带回他的尸体。然后女孩看到尸体,然后女孩的病就好了。 迫切希望女孩病好的我和小峰后来就是这么想的。土在池塘下的时候是软软的,可以用手刨。现在池塘没有了,土干了,硬了,手是刨不动了,那次我们是带着家里的铁锹光明正大的去挖土的。 幸好尸体不在那里。幸好……否则我们的秘密早被大人看穿了。但尸体不在尸体下的土里,一定是因为: 夜里一个伙伴悄悄的将石头推开,刨开了淤泥,泥下的孩子忽然睁开了眼睛。 他将他带到了船舱里,里面等待他的有一个铁做的笼子。 他还欺骗着另一个伙伴,我悄悄地问他:你觉得他会去哪里了? 一定是这样的,一定是这样的,两个孩子疯狂的在船舱面前揪打在一起。 我没有小峰强壮,但他没有我疯狂,我咬、掐、啃、踢,我一次次地接近门口,很快他就要拖不住我了。 爸、妈,你们快来啊,快,我拽不住他了。小峰惊慌地叫喊。 小峰的父母惊慌地赶来,和小峰一起合力要拖住我,我不顾一切地尖叫起来,岸上有人往船上望来。我哭着喊着:船舱里有个孩子,船舱里有个孩子。 小峰的父亲惊慌地捂住了我的嘴,我狠狠地咬了下去,血流了我一嘴。 他大叫着一把抽出了手,将我推进了河里。 我不会游泳。 我在河里使劲地扑腾,却还是立刻往下沉去。 河里似乎有猴子一样的身影在我身边游来游去,脸上带着诡笑窃窃私语。 整个医院的大人都被我惊动奔跑来河边,不知道是谁跳下河救起了我,将我抱上了岸。 周围几条船的船民都聚集到了小峰家的船上,交头接耳,脸色变得像纸一样白。 我吐出了几口水,岸上的人纷纷询问我出了什么事情。 船上有孩子,船上有孩子,那个失踪的孩子就在船舱里。我看见了,那个失踪的孩子就在船舱里。我指着小峰家的船尖叫着。 岸上的人群骚动了。我在这一刻完全唤醒了岸上的人关于河民会诱拐孩子的传闻的回忆。 第19节 河上的船越聚越多,船上的人都挤到了小峰家周围的几条船上,小峰家的船上更是站满了船民,紧紧地挡住了船舱门口。岸上的人也越聚越多,不光是医院里的医生、家属,连病人也来了无数,站满了码头和码头周围。 船民们沉默着,但手上拿着撑杆,就是那种撑船的,头上有铁叉的长长竹竿。船民是一个很团结的集体,而且相当的彪悍好战。而岸上医院里的人相对懦弱,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团结。 一切都是因为我告诉他们,我看见那个失踪的孩子被关在船舱里。没有一个人怀疑我的话,因为船民们的行动已经充分的证明了我的话。 船民们默契的守卫着那个船舱,很明显里面有不敢告人的秘密。而且每个船民都知道那个秘密,如果船舱里有罪恶,那这就是一场串谋的罪恶。 一个七岁孩子的心里阵阵狂喜。不光是因为我从来没有被这么多人注意,虚荣心得到了满足。更重要的是一直压在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被转嫁出去了。那个孩子没有死,或者说那个孩子不是我杀死的,或者随便他死没死,只要现在在船舱里找到他,不管死的活的,不管他怎么进去的,反正都和我无关了。 一个七岁孩子的思想就这么简单,简单而有效,有效的引起了大人们的相信。岸上的人在到处寻找硬土、石块之类的东西,岸上的位置比水里的船高,岸上的人居高临下的看着船上的人。 船上的人一阵骚动。船就那么大,如果不近站,船上连个躲避的地方都没有,眼睁睁的等着被砸。而从高处落往低处的石块是足以致命的。岸上的人知道后果,也迟迟没有动手,半天下来双方只是眼睁睁的对峙着。 天就要黑了。 有人开始去找警察。警察局在离医院很远的地方,那时候没有手机,而警察局的电话常常占线。 有个孩子在船上哭着喊我的名字,让我相信他,说船舱里没有那个孩子。说船舱里只有…… 是小峰,他立刻被他爸爸妈妈捂住了嘴,他爸爸粗鲁地抽着小峰的耳光,阻止他继续说下去。 我也不相信小峰,我不想任何人破坏我的这根救命稻草。我叫起来:别信他,别信他,那个孩子就是被他哄进船舱的,我看见的。 这句话终于成了开战的导火索,没有一个人去考虑我这句话有没有漏洞,大片的土块在昏暗的光线中往船上砸去。慌乱的船民开始抽离搭在船和岸之间的甲板,这个动作更加激起了岸上人的愤怒。 他们想逃,想带着孩子逃啊,拦住他们!拦住他们!吼声不断从人群里传来,岸上有人死死地按住了甲板,甲板的另一头有搭子扣在绕起的缆绳上。石块迅猛的向船上死命砸去,惨叫声不断传来,扑通扑通,船上有人在暗中掉下了水。 这时候天已经黑了。船民也被激怒了,本来准备撤开甲板逃离避战的行为也变成了抢渡甲板冲锋上岸的举动。 守护船舱秘密的战斗从这一刻起升级了。 第20节 往下面砸死他们,砸死他们,岸上的大人们叫喊着。 冲上去打死他们,打死他们。河面上船民们叫喊着。 岸上的人做到了,河上的人也做到了。河上有人冲上了岸,岸上有人冲上了船。实际上黑夜中岸上船上已经成了一场混战,谁也不知道自己身边的是朋友还是敌人,只知道自己必须不停地打人,一停下来自己就要被别人打。 其实不停下来自己也要被别人打。我害怕的远远的缩在田地里,没想到医院里平日文质彬彬的叔叔阿姨们现在都像吮血的野兽和彪悍的河民们打的难解难分。 那场混战持续了很久很久,直到警察赶来对天鸣枪才结束。那时候水面上已经飘满了受伤的人,很多人再也没有救醒过来。 小峰家的船舱终于被打开了,里面没有失踪的孩子,只有码的整整齐齐的蔬菜。事实上每只船的船舱都被打开了,里面都有整整齐齐的蔬菜。 蔬菜是岸上的蔬菜,是岸上人种的蔬菜。船民们拿的时候自然不会给钱,他们都是半夜里偷偷摸摸的上岸去挖。然而这不是什么秘密,每个岸上的人都知道。岸上的人也都知道水里是不长蔬菜的,但在水里讨生活的人不能不吃蔬菜。于是对这种事情都睁一眼闭一眼,反正蔬菜都是田里长的,没了明年还可以再生。 这点怜悯心岸上的人还是有的。 然而船上的人不知道,他们就像我一样,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守着一个其实漏洞百出的秘密。等我长大以后,我才懂得他们守护的不是秘密,而是自尊。即使是虚假的自尊,也不容别人捅破。 挖几颗菜不算什么,但被当众指出来就叫偷窃,船民们偷菜归偷菜,但宁可死,也不愿被人指责为小偷。他们不顾一切的守护这个卑微的秘密,于是这几把蔬菜就成了世界上最贵的蔬菜,用很多人命换来的蔬菜。 包括小峰的命。 停战后他在河里被发现,头上被石块砸出了洞,血水染红了尸体周围的河水,脸上带着一种诡异的微笑,我想他是为独自从我们两人的秘密中解脱而高兴。 从我七岁开始我就懂得,凶手是不一定会受到制裁的。比如砸死小峰的凶手,因为那场混战根本不知道谁伤害过谁,比如淹死那个孩子的凶手,就是我,受到了警察的盘问。 警察已经知道是我第一个说起船舱里有孩子,那个他们也草草找过的孩子。可惜,警犬也无法嗅出水下的东西。争斗的根源就在我身上。 盘问是这样的——警察:你怎么说船舱里有孩子的? 我:小峰告诉我的。 警察:小峰说的?哪个小峰?他人呢? 我:他死了,刚才被砸死了。 警察……可有人说是你亲眼看见的。看见船舱里有那个孩子的。 我:小峰是我好朋友,他告诉我,我就当我亲眼看见了。 警察……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一个船上的孩子,说了一个谎话,被一个岸上的孩子当真,传给了大人们,引起了一场悲剧。警察说都是船上的人不好,谁让你们偷岸上的菜的?失去了自尊的船民们默默驾船离开了码头,从此这片码头就没有船停靠过。 从那天起,我就在菜田上空看见了无数飞旋的黑鸟,但别人都说看不见。也从那天起,我的耳朵经常听见小峰在门外热切的呼喊我的名字,就像那天他在船上喊我的时候一样。 所有的事情都结束了,可是我知道,一切结束的基础都奠定在那个失踪的孩子身上。如果他死了,总有一天他的尸体出现在院子里。如果他活着,总有一天他会回到院子里,那时候我的谎言将全部被揭穿,我犯下的罪将被大人们彻底看穿。 可这一切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究竟去了哪里呢?被我和小峰埋在水下的泥里又用石头压住的尸体究竟怎么会不见了呢? 第21节 我总是在想着这个问题,于是我越来越变得痴痴呆呆,加上我引起的岸上和船民的冲突给医院里的人带来的伤害,我在院子里越来越被孤立,母亲不得不将我送到父亲上班的城市去上小学。 离开医院后我的精神状态渐渐好转,然而母亲始终不肯离开医院。从那以后我家一直两地分居。我死活不肯再回医院。只有父亲经常回去看看母亲,直到我在别的城市大学毕业工作成家。 然而母亲去世了,在一个寒冷的冬天,我不得不回到了家乡。 医院已经不再是当年的一片平房,凡是能利用的面积都起上了高楼。我过去的家早就被拆了,在原地又分给母亲一个3楼的套间,屋子后面的大河已经被填平了,现在是一条车水马龙的大路。 在母亲家里我看到了当年的那个女孩,她已经是一个近三十的妇女,可惜还是痴痴呆呆的模样。她就住在我的家里,当年她的父母在那场岸上与河民的混战中受了重伤,很快就离开了人间,是母亲收养了她。 这也是母亲一直不肯离开医院的原因,母亲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人,她选择了留在这里照顾这个不幸的女孩二十几年。父亲告诉我说,他会继承母亲的遗愿,继续留在这里照顾这个长大的女孩。 我的意见是送她进精神病院,为这事情我和父亲展开了激烈的争执,来吊唁的亲戚们也都赞成我的意见,眼看事情就要成了定局。 晚上我和父亲默默地守着灵,那个长大的女孩好奇的看着我们烧纸。等她进入房间,我又提起了白天的争执,父亲一张张的烧着纸钱,忽然说:你母亲是个好女人,她为了孩子付出了自己的一生。 嗯,我同意:她是为了这个不幸的女孩付出了自己的后半生,但在照料我的方面未免有亏。 我没说是这个女孩。父亲抬起头来:你永远不知道一个母亲会为了自己的孩子做出怎么的牺牲。 什么?我问。 父亲又烧了一卷纸,看着我说:你还记得小时候你常去玩的那片草地吗? 记得的,那里现在起的楼很高吗。我说。 前几年在那里起楼挖地基的时候挖出了一具小孩子的骨头。父亲烧了一张纸。 是吗?会不会是以前我那个失踪的伙伴?还有人记得他吗?我盯着父亲。 不是的,父亲摇摇头,是一具婴儿的骨骼,估计是被埋在那里的死胎吧。 哦……我松了一口气:如果是那个失踪的孩子的尸体,估计就要重新立案侦查了吧。 是啊,父亲烧完了最后一卷纸,拍拍手站起来:你还要把她送进精神病院吗?还要我离开这里吗? 为什么不呢?我不明白。 父亲摇头苦笑了: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这个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女人,有着七岁儿子的母亲。 第22节 故事是这样发生的,这位母亲是医院的妇产科主刀医师,有一天一个经常和她儿子一起玩的小伙伴忽然失踪了,另一个经常和她儿子一起玩的小女孩像受了什么惊吓,不断的发热高烧,而自己的儿子也变得有些魂不附体。 出于一个母亲的敏感,她感觉到有什么不祥的事情发生了。于是她想办法让女孩去医院挂水,挂水的时候问出了小女孩藏在心里的秘密。那天她躲在草丛中看到两个孩子淹死了一个孩子,然后将死去的孩子埋在了池塘下面挖出的泥坑里。 母亲被问出的消息惊呆了,她边柔声安慰着哭泣的小女孩,边想着自己的心思。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但儿子就是她的生命,不,比她的生命更重要。于是哭泣的小女孩不知道,在她要挂的第二瓶水里,被注射进了一些别的东西。 医院就是药房,什么药都可以迅速找到。但母亲不是一个凶手,她无法亲手夺去一个孩子的生命。于是在接连几天的挂水中,女孩子变得越来越痴痴呆呆,因为每瓶水里都加着药。母亲的心里在滴血,她边擦着眼泪边往一个往日亲切的叫着她阿姨的孩子的药瓶里注射着会让孩子痴呆的药。 她成功了,但她很快意识到自己做的努力都是徒劳,因为两个七岁孩子自以为聪明的藏尸手段。 只要再来一场暴雨,刚刚干涸的黄土地就会被冲开,再大的石头也遮不住尸体的全部。就算没有人注意到水下,等水再次被太阳蒸干,尸体总会有一部分不驯的裸露在干涸的土地上。 挖出尸体不是难题,难题在怎样神不知鬼不觉的将挖出的尸体再次藏匿起来,隐藏到让任何人都不可能再次将它寻找出来。这样她的孩子才有一个清白的人生。 她不敢告诉任何人,最不敢告诉自己的儿子她已经知道了凶手的秘密。不管她做了什么,她都决定一生一世隐藏好这个秘密。她和往常一样和同事们说笑,心里却滴着血打量着周围一切可利用的事物,企望完成这个不可能的诡计:在所有人眼皮底下将那具尸体彻底消失,这辈子都不会让别人再找出来。 夏天的雨总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突如其来,暴雨的到来就意味着尸体的暴露。想不出计策的母亲都快要急疯了。每一朵黑云,每一阵凉风都会让她心惊胆战,感到世界末日就要来临。这时候她想过所有匪夷所思的诡计,可惜都没有操作的可能性。她想如果能达到目的,她可以亲手杀人,坐牢,什么都不管了,只要能保持自己儿子一生的清白,那虚假的清白。 她甚至想到儿子讲过的一个故事,他的一个小朋友讲给他听的故事,一条巨大的蟒蛇丈量着主人的身体,准备吞吃掉主人的故事。她想自己也有一条蟒蛇该多好,让它吞吃掉那个死去孩子的尸体,一切就不会留下任何痕迹了。 当然这种想法依然没有可操作性。但是且慢,母亲忽然被自己的下一条想法惊呆了。她哆嗦着像一条巨蟒一样森森打量着妇产病房里的孕妇,打量着她们的身高体重,她不是想吞吃掉她们,而是在想能不能让她们吞下些别的什么东西。 比如,一具尸体,一个瘦小的孩子的尸体。 第23节 母亲的目光最后定在了一个高高胖胖的孕妇身上,孕妇脸上带着即将为人母的幸福微笑,她经常将藏起来的鸡蛋给母亲的儿子吃,她的临产期就在这几天了。 作为回报,母亲熬了一碗鸡汤给她,汤里有可以让产道痉挛的药粉。第二天夜里孕妇痛苦地嘶叫,却怎么也生不下腹中的婴儿。唯一的途径就是破腹产了。然而作为权威主刀医生的母亲却以孕妇腹中脂肪过多为由断然拒绝了这一提案。她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等待那头可以吞噬尸体的巨蟒生成。 能掩饰罪恶的唯一途径就是双手再次沾上罪恶。为了救出自己的孩子,母亲已经不在乎杀掉另一个母亲,另一个孩子。这种时候,如果你是她,你会怎么做呢? 幸好你不用知道。那天夜里,下着大雨的夜里,母亲穿着雨衣匆匆出去,找到了池塘里的石头,挖出了下面的童尸,走向停尸间里自己双手铸就的巨蟒——那个躺在停尸床上的,肚子高高隆起的孕妇。 现在就还有一个问题。记得母亲告诉过我的那个问题吗:怎么将一个大花瓶塞进一个小花瓶里去? 答案是:将大花瓶砸碎了,就可以塞进小花瓶里去了。 所以在那天夜里,我和姐姐敲墙的时候,听到了停尸间里传来的碰碰声。母亲在那里剁碎了失踪的孩子的尸体,然后用妇科手术的刀法,剖开了孕妇的肚子,取出了里面婴儿的尸体,再将剁碎的童尸细心地缝了进去。 谁会去注意一个死去的孕妇衣服下的肚子上有没有刀口,谁会去注意一个死去的孕妇的肚子是大了一些,还是小了一些呢?反正隔天尸体就会火化了,你能在骨灰里看出什么? 所有的罪恶全在火光熊熊中消失了。那个失踪的孩子再也不会出现了。我彻底清白了。那个取出的婴儿尸体,就被母亲埋在草地上。但这具尸体挖出来也不会成为任何罪证,事实上除了母亲任何人都不会知道它是从哪来的,也不会有任何人去追查它的来历,因为没有发生过这起婴儿失踪案。 当然现在还有父亲知道,父亲又告诉了我。我沉默着,我想通了所有的事情。想通了一个自以为聪明的孩子有多愚蠢,他看不起的大人究竟能有多聪明。还是,母亲和父亲为什么不肯离开这里的原因,也是母亲能隐瞒二十几年,父亲却不得不在今天告诉我的原因。 那个女孩,母亲收养她自然会有赎罪的想法,但更重要的就是继续为我保持这个秘密。这个女孩已经不能再死去了,她的死去也许会让追查下当年的事件再次浮起。但是也不能让她走进人群里,不能在冒某天在某种刺激下她会说出当年看到的一切的危险。所以母亲死后,父亲为了自己的儿子,不得不承担起这个责任,继续照顾她。 如果父亲死了,我也不得不承担起这个责任,继续照顾她。不,是照顾我自己。不是为了赎罪,而是为了隐藏罪恶。只有到我死,秘密才会终结。 最后一句话父亲没有说,我也没说,但我想我们都懂,我默默地向父亲鞠了一个躬,走回内屋睡觉。 第24节 但第二天早上能走出屋子的只有我一人。夜里那个痴了的女孩模仿我们烧纸,点燃了整片楼单。但那场大火中被烧死的许多人依然不是这童年秘密的最后牺牲品。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火不一定是那个女孩点燃的,那个失踪的孩子,小峰,死去的孕妇,孕妇肚子里的孩子他们总在我脑子里带着复仇的快意笑着。 但我却没有死,一片着火的住宅楼中唯一被抢救出来的就是我。我躺在医院的床上,坍塌的楼板砸碎了我的脊骨,我的脖子一动也不能动,心里想着二十多年以后,我又再次躺到了这座医院的床上,深夜里门外又传来了呼唤我的声音。身边病床上的两位老人才是童年秘密的最后陪葬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