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猫悬疑2·邪年》 说出去就会死 <er top">1 这是一个阴冷的午后,天地浸淫在惨淡的天色中,四周一片寂静,从朝向街道的窗口望出去,偶尔能望见一两个人慢悠悠地走过。 一个瘦弱的人影从街道尽头慢慢地走了过来。这是一个穿黑色衣服的人,走近点能看出是个女人,再走近点,徐风发现这个女人有点面熟,再走近点,徐风还没想起她到底是谁,对方已经朝着窗口开口了:“徐风。” “你好啊!”徐风笑着打招呼。是谁呢?声音也有点耳熟。“徐风。”那女人又喊了一声。“嗯,你干什么去啊?”徐风还是没想起她是谁。 女人哀怨地看着他,没再说话。徐风有点尴尬,趁着对方在打量自己,他也努力地辨认着对方。这是个长头发的女人,瘦高个子,白皙的皮肤绷得发亮,黑色的衣服紧紧地绷在身体上,其紧绷的程度,仿佛随时都会被女人轻柔的呼吸绷裂。徐风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还是想不起她是谁,倒是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他觉得眼前这个瘦小的女人,全身似乎正在慢慢膨胀。她的衣服底下似乎禁锢着某些东西,让他身体感到莫名的凉意。 “你不认识我了?”女人瞧了他一阵,苦笑道,“我是冯惠。” 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冯惠?”徐风没掩饰住自己的惊讶,“你怎么瘦成这样了?” “瘦吗?我瘦吗?”冯惠急切地抚摸着自己的身体,“我没胖吗?我不是胖了吗?” 你胖了个屁。徐风在心里说了一句。他实在没法将眼前这个紧绷收缩的瘦女人和冯惠联系起来,印象中冯惠是个胖乎乎的女孩,脸色红润,嗓门很大。两个星期前他们在单位组织的集体旅游时还见过,一转眼竟然变成了这样,要不是亲眼所见,真是打死他也不会相信。尽管如此,徐风还是确定眼前这个人就是冯惠,他惊讶地问:“你怎么瘦成这鬼样子了?” “我……”冯惠刚说出一个字,仿佛忽然想起了什么,浑身轻微地颤抖了一下,忽然朝四周打量了几眼,将头凑过来,压低嗓门道,“我能进去说吗?”她的嗓音中带着某种干涩紧缩的味道,徐风被她的表情和气息所感染,感到自己的嘴唇也绷紧了,他想要说什么,却发现自己的嗓子似乎也紧张地缩成了一团,发不出声音来。于是他默默点了点头。冯惠从窗口消失了,几秒钟后传来敲门声,徐风把门打开,冯惠飞快地闪了进来,转身把门关上。 “喝什么茶?”徐风问。“随便。”冯惠在屋子里六神无主地转悠着,“这里就你一个人吧?” “嗯。” 冯惠似乎还是不大放心,每个房间里都看了看,弯腰看了看床底,甚至打开衣柜察看了一下。徐风有些按捺不住,上前把衣柜的门关上:“你干什么?” “真的就你一个人?”冯惠瞪大眼睛问。“随便你信不信。”徐风不耐烦地说道。冯惠的身体上散发出一股泔水般的发酵味道,让他感到有些不舒服。现在他开始后悔了,早知道就不该让这女人进来,看她的神情神神秘秘的,似乎不太正常。女人瘦就瘦了,怎么连精神都一起“瘦”掉了? 冯惠呆呆地想了一阵,眼睛朝窗外瞟了瞟,还随手关上了窗户。许久未擦的玻璃窗使房间里蒙上了一层淡薄的阴影,冯惠转过身来,望着徐风,张了张嘴,欲说还休的样子,发酵的气味愈加浓重。 “什么事啊?”徐风问。冯惠还是不做声,默默地在徐风对面坐了下来,犹豫地看着他。徐风被她看得不自在,随手拿起一本杂志翻了起来:“你想说了再说。”沉默。冯惠在沉默中凝视着徐风,徐风的目光虽然停留在杂志上,却没看进去一行字。他觉得现在这种状况异常尴尬,自己又不是冯惠的什么人,没理由承受如此专注的目光。就在他实在忍不住打算开口时,冯惠忽然动了一下。这个动作被他的眼光捕捉,他抬起头来,正好看到冯惠惊慌的神情。她低头望着自己的腰,两只手死死地捂住右侧腰部,捂得身体都陷落了下去。徐风起初认为她是什么地方感到疼痛,然而很快就发现,她脸上的表情并不是痛苦,而是惊恐,似乎腰部有个什么怪物正要钻出来。她双手捂着腰的姿势,也不是通常按压病痛部位的那种紧贴形状,相反,她的两个手掌背部都弯成窝状,似乎手掌底下扣着什么东西。 “怎么了?”徐风问。 冯惠用力地摇了摇头。她的手掌弓得越来越高,手指慢慢张开了一点缝隙,冯惠低头看了看,又朝手上加了把劲,手指又收拢了点。如是三番五次,徐风感觉越来越不对劲,似乎她手掌下的确压着个东西,那东西还在不断地膨胀。 “那是什么?”徐风把杂志放到一边,站起身来,靠近了冯惠。冯惠紧捂着腰部站起来,踉跄着后退,嘴唇抿得发白,拼命摇晃着脑袋。 “给我看看!”徐风断然道。 “不,我不能说……”冯惠猛然喊出这几个字后,立即露出后悔的神情,将嘴唇闭得更紧了,脸上的肌肉因为用力而狰狞起来。徐风感到奇怪,自己只是要看看她腰上的手压着什么东西,又不是要强迫她说什么,她这句话完全牛头不对马嘴。这种种怪异的举动,让他再也没耐心跟她耗下去,两步冲上前去,不由分说掰开她的手。冯惠顽强抵抗,又躲又闪又踢,但毕竟抵挡不过,很快便让徐风把手指掰开了。 冯惠的右侧腰部出现了一个饭碗大小的凸起,乍一看似乎是她衣服内垫着什么东西,再一看,那东西还在不断膨胀,似乎内部有个充气的气球,将这圆形的凸起不断胀大,紧绷的黑色衣服绷得越发厉害了。徐风惊讶地望着这一团蠕动的东西,望了望冯惠的眼睛。从他把手指掰开之后,冯惠便处于一种绝望的松弛状态,瘫软地坐在椅子上,任由徐风打量着自己,眼皮也懒得抬一抬。 “这是什么?”徐风指着那团膨胀的东西问。 “我也不知道。”冯惠有气无力地道。 徐风试探着把手放到那团东西上,手掌下产生了一种温热柔软的感觉,似乎是触摸到了人的身体。这让他越发感到骇异:这东西看来是冯惠身体的一部分。然而,冯惠的身体怎么会突然间长出这么大一个瘤子来?他正百思不得其解,忽然听到冯惠叫了一声,与此同时,他眼睛瞥到冯惠裸露在外的手腕。那截手腕早已瘦得皮包骨,现在,在手腕上,出现了一个黄豆大小的凸起,仿佛被蚊子叮了一口长出来的包。这凸起也在不断膨胀着,几秒钟后,它便达到了乒乓球大小。冯惠绝望地用手按压着它,但无济于事。徐风下意识地朝后退了一步。“我现在告诉你!我告诉你!”冯惠忽然大声喊了起来,“你还记不记得?上次我们一起去旅游?那次,我和杜宇岚、姜春、石华几个人,单独离开了一会儿,你还记得吗?” 徐风点了点头。这件事才过去两个星期,他记得很清楚。两个星期前,他们单位组织了一次旅游,冯惠虽然不是他们单位的人,但却一直在和单位里的游学亮交往,作为家属也跟了过去。杜宇岚是冯惠的室友,也是徐风的同事,姜春和石华是冯惠的朋友,因为业务上和单位有点往来,也一起去了。他们几个人中途曾经离开大部队单独玩了一会儿,徐风还记得,当时快要吃午饭了,带队的肖总迟迟不见他们几个的人影,有些生气。没多久他们出现了,一个个脸色苍白,仿佛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但是一问起来,却又谁也不肯说。这之后他就没跟他们有什么联系了,杜宇岚一回家就生病,请了病假,前两天才刚刚上班,人瘦了一圈。本来这也没什么,现在冯惠一提起来,徐风便觉得这事的确有些蹊跷,杜宇岚平时很少生病,怎么旅游后就忽然病得那么厉害了?单位里的人听说她病了,提出要去看她,被她连连拒绝了。想想她现在消瘦的程度,似乎正和冯惠的情况一样。然而徐风仔细一想,这两天并没有看到杜宇岚的身体出现什么膨胀的现象,她的精神状态似乎也很不错,不像冯惠这么紧张。也许她们两人同时消瘦只是巧合?但冯惠特意提到那次旅游,又是为什么呢? 短短十几秒钟的时间,徐风脑子里转了无数个念头。他等着冯惠继续往下说,冯惠却再次紧抿双唇,低头察看着自己的身体。在这短短的十几秒内,她的身体又发生了显著的变化。那两个凸起的部分已经消减了许多,腰部的凸起变成了乒乓球大小,并且还在持续萎缩中,手腕上凸起的部分则完全消失不见了,仿佛从来就不曾凸起过似的。徐风注意到这一点,又吃了一惊。他还没来得及开口问,冯惠忽然一跃而起,飞快地冲到门口,打开门冲了出去。她这一系列动作没有任何先兆,实施时也没有丝毫停顿,徐风一时有些愣神,等他反应过来追出去时,已经看不到冯惠的人影了。 这件事情让徐风产生了兴趣,他想了想,给游学亮打了个电话。电话铃声响了半天,游学亮才接了电话,声音气喘吁吁的:“徐风,什么事?” “你在干什么呢?”徐风问。 “打球。”游学亮嘿嘿地憨笑着。 “你知道冯惠是怎么回事吗?”徐风直接问。 “冯惠?”游学亮愕然道,“她怎么了?” “我这不是在问你吗?她出什么事了?” “她出事了?”游学亮的声音焦急起来,“我好几天没见到她了,她这段时间是有点怪。” “上次旅游,她碰到什么问题了,你知道吗?” “是吗?她怎么没跟我说?我问问她,挂了挂了!”游学亮火急火燎地挂了电话。 看来游学亮什么也不知道。徐风回想起冯惠身体的变化,牙根有些发酸。他找出电话簿,又拨了杜宇岚的手机。杜宇岚的手机响了很长时间也没人接听。他连续拨了两次,最后放弃了。 这关我什么事?他耸了耸肩膀,拿起杂志阅读起来。刚看了两行字,脑子又转到冯惠身上去了,他强行把注意力扭转过来,但脑子里仿佛有根强力弹簧,总把思维朝冯惠身上牵引。冯惠黑色紧绷的身体在脑海里如同定海神针一般竖得笔直……手机铃声响起,他蓦然从思绪中回过神来,望着窗外灰色的街道,深深地吐了一口气。电话是杜宇岚打来的,问他有什么事。“没什么。”他忽然感觉到有些厌倦,打算不再过问此事。 <er h3">2 第二天一上班,游学亮就嘿嘿地凑了过来,脸上带着惯常的笑容,眉毛却耷拉着,又似乎有些发愁。“你这是什么表情?”徐风说。游学亮搔了搔头,朝四周看了看,凑近过来,胖乎乎的脖子上冒出一圈细汗,嘴里喷着热气道:“徐风,我昨天见到冯惠了。” “怎么样?”徐风问。“她倒是说了,不过不让我告诉你,”游学亮嘿嘿地笑道,“不过我觉得她有点怪。” “怎么怪?”徐风问。“她说我要是告诉了别人,她就会死……” “啊?什么事这么严重?”徐风问,“她都这么说了,你还跟我说?” “不是,”游学亮急忙解释,“我不是大嘴巴的人,我就是觉得冯惠……”他揣摩了一下词句,放慢了语速,“我觉得她,脑子好像有点问题。”徐风回想一下冯惠的情形,觉得自己和游学亮有同感,但他还是问了句:“你怎么会这么想?” “你知道吗?她跟我说……”游学亮的话被匆匆闯进办公室的杜宇岚打断了。“石华死了。”杜宇岚说。 徐风的第一个反应是要问问这是怎么回事,他还没有开口,就看到杜宇岚的视线迅速从自己身上抽离,完全集中到游学亮身上,并且露出吃惊的表情。他跟随着杜宇岚的视线朝游学亮一望,也吃了一惊。游学亮的神色发生了很大变化,与刚才前后判若两人,脸上的笑容完全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极度的惊慌,这种惊慌使得他的面部仿佛被一层白色的石膏固定住了一般,惨白而僵硬。他眼神飘忽地打量着杜宇岚,整个身体都有些轻微的颤抖,似乎杜宇岚说的不是某个人的死讯,而是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 “你怎么了?”徐风推了游学亮一把。游学亮这才回过神来,飘忽的眼神有了焦点,在徐风和杜宇岚两个身上快速地移动了几轮,最终明确地落在了杜宇岚身上。 “石华死了?”游学亮重复了一遍杜宇岚的话。杜宇岚点了点头:“你跟他很熟?”游学亮摇了摇头:“他怎么死的?” “不清楚。”杜宇岚摇了摇头,“好像是突然得了急病。” “什么时候死的?”游学亮用衣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问。 “昨晚。” “昨晚什么时候?” “昨晚十一点半。” 言简意赅的对话到此结束,游学亮大汗淋漓,脸色煞白,朝徐风摆了摆手,也不等他回话,便径自出去了。徐风感到莫名其妙,看了看杜宇岚,杜宇岚也转身走了出去。剩下徐风独自站在办公室里,他喝了一杯水,又坐下来在电脑上玩了会游戏,最终还是站起身来走了出去。外头的大办公室里,大伙正在为石华的事掏人情,许多一百的钞票集中到杜宇岚手里,杜宇岚一个一个登记名字。徐风也掏出一百元递了过去。游学亮独自一人坐在偏远的角落里,双眼发直,以至于徐风走到他面前他也没有看见。“你中邪了?”徐风在他身边坐下来问。这突如其来的声音让游学亮浑身一抖,大吃一惊地望了他几秒钟,仿佛这才认出他来。“没事。”游学亮用衣袖擦了擦满脸的汗水道。徐风满心疑惑,但看看游学亮的神情,一时半会也问不出什么。他转移了话题:“你刚才说冯惠怎么了?” “没怎么!”他的话音还没落,游学亮便飞快地接口,目光在他脸上转了转,很快转到一边去了。这情况很不对劲,几分钟前他还追着要徐风听他说冯惠的事情,转眼间就忽然缄口不语了。徐风的好奇心膨胀了,他正打算进一步追问,游学亮忽然站起来道:“我还有点事!”说完便匆忙地出了门。这情形让徐风有点眼熟,他想起昨天冯惠也是这样,先是主动跑过来,仿佛有什么事情非告诉他不可,说到一半的时候,又火烧屁股般地逃跑了。这两口子到底出了什么事? 正想着这事,杜宇岚从他跟前经过,他顺口便问了句:“杜宇岚,你知道冯惠最近发生什么事了吗?” “不知道!”杜宇岚说。 徐风本来只是随口问问,没想到杜宇岚回答得这么快,几乎是咬着他的最后一个字做出了回答,听起来很有些奇怪,这反而引发了他的兴趣。 “她怎么忽然瘦了?”他继续问。 “我不知道。”杜宇岚匆匆朝前走,明显想要躲避他的问题。徐风站起来挡住她的去路,她眼神慌张地在他脸上扫了一圈,便垂下来望着地面。 “你这阵子也瘦得厉害,” “对了,什么病?” 徐风不依不饶地问,“前段时间你病……” “肺炎。”杜宇岚有点口吃地道,“肺炎所……所以瘦了。” “那石华又是怎么回事?”徐风问,“冯惠说上次你们去旅游的时候,你们几个单独出去了一趟,发生了什么事?”在说这话之前,他并没有想太多,只是把冯惠说过的话转述一遍,然而,这话一出口,他才发觉这其中还真有着联系。冯惠提到,那次旅游,中途她和杜宇岚、姜春、石华几个离开了一下大部队,听冯惠那口气,似乎就在这期间发生了些什么事情,而且正是这事情导致了冯惠身体发生了奇怪的变化。现在看来,那次单独出游的四个人中,有三个发生了问题,只剩下姜春的情况不甚明了。 “没发生什么。”杜宇岚说着便逃也似地闪开了。徐风望着她的背影,心里疑云翻滚。他想了想,回到自己办公室,翻出姜春的电话拨了过去,对方提示手机已停机。这让他更加不安,又给姜春的公司打了个电话,对方一听是找姜春,叹了口气说:“死了。” “什么?”徐风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 “死了。”对方又重复了一遍,“病死的。” “什么时候的事?”徐风问。 “一个星期前。” 这下四个人都齐了,姜春和石华都死了,杜宇岚和冯惠都瘦了,到底出了什么事?徐风满肚子疑问。正好主任在安排参加石华葬礼的人,由于是出于公务参加葬礼,大家和石华并无私人交情,谁都不愿意接这趟差事。徐风一想这是个机会,正好借此问问石华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便主动把任务接了过来。但现在只有徐风一个人愿意参加葬礼,主任还是头疼。没想到这个问题也很快解决了,游学亮不知什么时候又回来了,他看了徐风一眼,跟主任说了两句,主任就把另一个名额安到了他头上。 <er h3">3 徐风和游学亮离开公司,开着车赶往殡仪馆。路上,徐风不断向游学亮打听这一切是怎么回事,游学亮闭目养神,一言不发。最后徐风只好闭嘴。在殡仪馆门口,两人买了个花圈,就进去了。由于还不到追悼会开始的时间,石华的灵堂里人很少,石华的女朋友头上戴着朵白花在招待不多的来宾。徐风和游学亮走进去,先把花圈摆好,又到石华灵前鞠了三个躬,又安慰了石华的女朋友几句,便打算去看看石华的遗容。走到棺材前一看,石华虽然睡在殡仪馆统一定制的水晶棺里,却看不到脸,从头到脚都蒙着一块白布。 “能不能让我们瞻仰一下遗容?”游学亮问。这话让徐风感到诧异。原本他们只是代表公司来赠送花圈,瞻仰遗容这程序可有可无,礼数到了也就行了。虽然说两人各怀鬼胎地打着调查情况的主意,但徐风也没觉得必须要看石华的脸,既然死者的脸上蒙着白布,那么明显是不想让别人看到死者的容貌。这点他本来没觉得有什么特别,游学亮这么一说,他才开始怀疑:莫非从石华的死状能看出点什么来?要不也没必要蒙得这么严实。 游学亮的要求遭到了拒绝,徐风和游学亮一起说了不少好话,对方始终坚决摇头。最后那女孩被他们逼得号啕大哭起来,吓得他们落荒而逃。 “你为什么非要看他的脸?”离开殡仪馆,徐风问游学亮。 “没有啊。”游学亮眼神发虚地道。 徐风看出游学亮不会再说什么,也懒得再问。他把车钥匙扔给游学亮,让他自己开车回去。 “你干什么去?”游学亮问。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徐风没好气地道。游学亮尴尬地搔了搔头,把车子倒出去,沿着马路开走了。等他的车没了踪影,徐风又返身回到了殡仪馆。石华的女朋友已经停止了哭泣,正坐在灵前喝水,一看到徐风,她立即站起身,眉毛竖了起来。 “你又来干什么?”她警惕地问。 “我想看看石华。”徐风说,“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最后一面,我希望能再看看他。”他说得很诚恳,心里却在暗暗骂自己不厚道。 女孩坚决地摇了摇头:“不行!” “为什么?”徐风紧追着问。 女孩看着他,神情很是恼怒,看样子又打算大哭起来。徐风早有准备,抛出了另一个问题:“你听说过姜春这个人吗?”女孩浑身一震,止住哭意,凝视着徐风:“你怎么知道姜春?” “姜春和石华一样,也是这么死的。”徐风说。他这话纯粹是凭猜测乱说的,但看女孩的神情,显然没猜错,女孩又是一震,对立的情绪消减了不少,声音也和缓了许多:“你怎么知道?” “石华跟你说过我们上次去旅游的事吗?”徐风说,“那次我也在。” “啊?”女孩彻底相信了,她上下打量着徐风:“你没事吧?” “没事。”徐风摇摇头,“最近就是瘦得厉害,身体上老是长些怪东西,听说石华也长,所以想问问看怎么回事。”他把冯惠身上发生的事情搬到自己身上了。女孩听他这么一说,心理防线完全崩溃,终于彻底坦承了。 “你来看。”她把徐风引到石华的棺材前,按了按按钮,棺盖升起来,她俯身下去,伸出手时又朝四周打量一番,看看没人,这才把石华脸上的白布揭开了。徐风凑过头去看了看,石华脸色惨白地躺在棺材里,双目紧闭,典型的死人脸。徐风看了半天,没看出和其他死人有什么不同。他疑惑地望了望女孩,女孩说: “看他的嘴和鼻子。” 这么一提醒,徐风才注意到,石华的嘴和鼻子看起来的确有点怪,但又说不上怪在什么地方。嘴是嘴的形状,鼻子是鼻子的形状,从哪个方向看都和普通人的口鼻没什么区别,但就是觉得怪。 “怪。”徐风说,“看起来很怪。” “他就是这么死的。”女孩说。徐风吃了一惊,迅速转头望着女孩:“怎么死的?”女孩指了指石华的鼻子和嘴:“你用这样的口鼻能呼吸到空气吗?”啊?这话撬动了一直堵在徐风心中的疑惑,他终于明白石华的嘴和鼻子怪在什么地方了。 嘴还是嘴,鼻子还是鼻子,两者的外观没有发生变化,然而,上唇和下唇紧密地合在一起,连缝隙也没有,仿佛天生就是一个整体。鼻子从正面看不出哪特别,但从死者的鼻子下端朝上望,就能看到鼻孔不见了。换言之,石华没有鼻孔,原本应当是鼻孔的地方被堵得严严实实的。徐风换了几个角度发现这两点之后,这才明白女孩的话是什么意思。的确,谁也没法用这样的口鼻呼吸。照这情况来看,石华是活活窒息而死的。然而,他的嘴唇和鼻子为什么会忽然长得拢到一块了呢? “这是怎么长的?”徐风问。 女孩连连摇头:“不知道,发病之前还好好的,我跟他在家里看电视,边看边说话,忽然他就不说话了,捂着喉咙,两手伸得笔直,喉咙里‘嗯嗯’地直叫。我问他怎么了,他一个劲地指着嘴和鼻子,脸色一下子就通红,我还是不知道怎么回事,问了两句,他脸色就慢慢变了,眼睛翻白,很快就死了。120的医生赶来,一看就说是窒息,准备做人工呼吸的时候,才发现他的嘴和鼻子都长拢了。”听她这么说,徐风觉得自己似乎也呼吸困难起来,他张开嘴呼吸了几口空气,仍旧很憋闷。他朝女孩摆了摆手,离开棺材,休息了一会儿,这才恢复了正常呼吸。女孩把白布重新蒙上,盖好棺材,走过来问:“你没事吧?当时看到他这样子的人,都觉得自己的鼻子好像也堵住了似的,喘不过气来。” “没事。”徐风说,“他怎么会变成这样?” “不知道。”女孩说,“上次旅游回来后,他就一直心神不定,总是好像有话要说,每次要说的时候又突然不说了。人就瘦得厉害,一个星期瘦了几十斤,皮肤却没松弛,反而绷得紧。最怪的是,皮肤下面总是不停地冒出一些肿瘤样的东西,不停地长,好像要把皮肤撑破似的,但过会儿又自己消了。” “对对,正是这样。”徐风想到冯惠,连连点头,“他没去医院检查?” “没。我劝他去检查,他说这不是病。那段时间还一直躲着我,还说什么是不想害了我,又说他们那次旅游很怪,我问怎么怪,他又不肯说。后来家里来了两个女孩,他跟她们聊天的时候,特意把我支开了。聊完了后,他整个人好像都放松了,那种怪病也再没发过。不过他也只轻松了小半天,后来又变得害怕起来,不停地打电话,还跟我说如果他突然死了让我不要伤心,我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不肯说,只是说自己的生死现在捏在别人手上了。我又打电话给冯惠……”女孩说到这里,徐风蓦然大喊一声:“冯惠?” “对!”女孩被吓了一跳,“就是冯惠,还有一个叫杜宇岚的女孩,她们俩来过之后,石华身上就不再冒疙瘩了,但没过一个星期,他就死了。”女孩说到这里,又赶紧加了一句:“哦,对了,说起来也怪,冯惠她们来之前,石华一直念叨着,说自己不能害姜春。那两个女孩来过之后,他就赶紧给姜春家打电话,那边说姜春刚死了,他就失魂落魄,说姜春是自己害死的,还说自己肯定逃不过,也会死。你说你也是这样?到底是怎么回事?” 徐风苦笑着朝她摆了摆手:“等我查明白了告诉你。”说完便赶紧离开了。他觉得脑子变成一团稀泥,所有的事情都混到了一起。顾不上多想,他掏出记事本,找到姜春的住址,赶了过去。 在姜春家楼下,他看到一辆白色桑塔纳从路口拐弯过去了,他觉得眼熟,再一想那车牌号码,回过神来:这不是自己和游学亮开来的那辆车吗?这么说游学亮也来过姜春家里,他来干什么?徐风一肚子问题,上楼找到姜春的家人。姜春的家人还沉浸在悲痛中,听徐风说自己是姜春的朋友,好一顿痛哭,双方哀悼了半天死者,徐风才问出自己想问的问题。对方的回答出乎他的意料,姜春出事前并没有像石华和冯惠一样消瘦,身体也没有冒出肿瘤样的东西,但就是神情不太对,总是说自己可能会死。没多久就真的死了,死状和石华一样,口鼻封闭窒息而死。从姜春家出来,徐风沿着人行道慢慢走着,把所有的事情都梳理了一遍。照已经发生的事情来看,冯惠、杜宇岚、姜春和石华四个人,在那次旅游单独行动的时候,遇到了某件事,这件事首先影响了姜春,接着影响了石华,再接下来是冯惠和杜宇岚,最后是游学亮。让他不明白的是,石华和冯惠她们见面后,姜春就死了;冯惠和游学亮见面后,石华就死了。这其中必然有什么联系,但徐风无论如何也想不出这是种什么联系。 <er h3">4 接下来的几天,徐风一直留意着杜宇岚和游学亮。杜宇岚和平常一样,没什么特别的,体重似乎也在慢慢恢复。倒是游学亮,短短几天时间,便迅速消瘦下去,和冯惠一样,他的皮肤变得紧绷发亮,整个身体都被衣服裹得严严实实,在某些时候,徐风能看到他紧裹的衣服底下猛然冒出的凸起。 “你最近怎么了?”徐风问他。每当他这么问,游学亮总是悚然一惊,一双眼睛泛着反常的光亮,盯着徐风几秒钟,似乎有些话已经到了嘴边,却总在最后关头咽了下去。 “我不能说,不能说,”游学亮冷汗淋漓,“我是真的喜欢冯惠,我不能害她……”似乎是怕自己会说出真相来,他紧紧捂住自己的嘴,跑了出去,身后留下了浓重的泔水味。 一个星期以后,游学亮已经瘦得不成人形。公司里的人都觉察到了他的异样,但最终导致他辞职的,却是在一次公司会议上怪异的举止。全公司的员工会议是每周末例行的内容,游学亮负责的销售部门,照例是由他来做工作总结。游学亮拿着早就写好的总结报告,全神贯注地念着,大家的目光都集中在他身上。 这周公司的销售业绩不错。正在大家听得认真的时候,游学亮忽然停了下来。 他的脸色骤然间变得惨白,眼睛朝上翻去,似乎是想望到自己的额头。 与此同时,他的整个头部猛然膨胀起来,就像是一个气球,忽然被充入了大量气体,他的头部,在几秒钟之内,胀到了原来的两倍大小,脸上的五官因此发生了严重的变形。所有的人都被这一幕吓坏了,大家纷纷站起来,远远地离开游学亮。 “我怎么了?”游学亮肿胀变形的嘴发出含糊不清的声音。 “你的脑袋,”在一片可怕的沉默中,徐风颤抖着道,“你的脑袋好像要爆炸了。” “不!”游学亮发出一声惨叫,踉跄着冲到会议室的落地镜前,看到自己的形象之后,他发出了更加可怕的叫声:“我说!我全都说!”说完这话之后,更加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他肿胀得透明的脑袋,在几秒钟内又迅速瘪了下去,很快恢复了原状。 人们目瞪口呆地注视着这一切。 半天,徐风小声问:“游学亮,你没什么不舒服吧?” 游学亮苦笑一下,摇了摇头:“你能听我说吗?” “说什么?”徐风问。 “你想知道的一切。”游学亮说。 他们两人的对话让其他人迷惑不解,有人提出他们也想听听是怎么回事,但游学亮坚持只能告诉一个人,不是徐风也行,但只能告诉一个人,多了就不行。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人只好放弃了。游学亮朝徐风做了个手势,自己先走出了会议室。徐风和其他人打了声招呼,并承诺一定把听到的话告诉他们,这才跟着游学亮走了出去。 游学亮把徐风带到自己的办公室,将门反锁好,让徐风坐下来,盯着他看,一言不发。“说吧。”徐风催促道。 游学亮还是没说话,他目光严肃地盯着徐风,神色犹豫。游学亮以前是个快活的胖子,最近这么一顿瘦,仿佛换了个人,不仅外形大改,连性情也变了许多。徐风以前从来没见过他这么严肃的表情,觉得有点紧张。 “快说啊。”他又催了一句。 “是你要我说的。”游学亮说。 “嗯,说吧。”徐风说。 “是你要我说的,”游学亮又重复了一遍,“也是我要冯惠说的,事情都是这样,但冯惠也可以不告诉我,我也可以不告诉你。” “嗯。”徐风觉得他在说废话,但为了避免冷场,还是应了一声。 “我是真的很喜欢冯惠,我不想害她。你是我朋友,我也没想害你。”游学亮说完,便正式开始讲述了,“这事是从上次我们旅游开始的……” <er h3">5 上次旅游的时候,在经过中途的一个景点时,趁大部队都在休息,杜宇岚和冯惠、姜春、石华他们几个人溜了出来,沿街寻找着当地的小吃。一路走一路吃,不知不觉溜到了一条偏僻的小巷,巷子两边是破败的墙壁,中央只有一条仅容一人通过的路,路上还堆了不少乱七八糟的东西。姜春朝里面扫了一眼,就说这是条死巷,正要走开时,杜宇岚眼尖,一眼看到小巷的尽头摆着一个摊位。这事让大家都觉得很好奇:在这样一条走不通的偏僻小巷里摆摊,能被人光顾的机会接近于零。是谁这么没有经营头脑?越是想不明白就越想去看看,几个人嘻嘻哈哈地走进巷子,迈过巷子里堆着的杂物,走到那摊位前。 那摊位也奇怪,就在小巷的尽头,背靠着墙壁。摊位不大,一个穿蓝衣服的人坐在一张椅子上,前边放着张桌子,桌子上立放着一块白色的纸牌,上头写着几个毛笔字:“秘密出售”。几个人围在桌前看了半天,始终没看出来这里秘密出售的是什么。蓝衣人低垂着头,任他们指指点点,始终一言不发。 “这里卖什么的?”姜春问。“秘密。”蓝衣人说。“这也保密?”几个人哈哈大笑起来,“你不说你卖的是什么,怎么会有人来买?”他们认定这人神经有毛病,说完之后便准备转身离开。蓝衣人盯着他们看了一会儿,慢慢微笑起来。这微笑缓慢展开,让人看得心头很不舒服。蓝衣人微笑的同时,慢慢地站了起来。 “我卖的就是秘密。”蓝衣人小声说。这话又引来一阵大笑,姜春笑着问:“什么秘密?多少钱一个?” “我只有一个秘密,”蓝衣人保持着令人不舒服的微笑道,“一块钱一个。买了才知道是什么秘密。” “你不说是什么秘密,我们怎么会买?”姜春笑道。“说得出来的,就不是秘密了。”蓝衣人笑道。 其他人看着他们对答,觉得有趣。石华和冯惠怂恿姜春掏一块钱把这秘密买下来,看这人到底搞什么鬼。“就当是打发叫花子。”冯惠低声在姜春耳边道。“好,我买了。”姜春掏出一枚一元的硬币,“啪”的一声放在桌上。蓝衣人把硬币拿过来,小心地收进口袋,朝姜春招了招手,两人走开几步远,蓝衣人对着姜春的耳朵咕哝了几句,姜春笑着点头,冲着石华他们几个挤眉弄眼。 说完话,蓝衣人便收拾摊子准备走人,临走前回头嘱咐了一句:“你要记住我说的话。” “知道,放心吧!”姜春朝他挥了挥手。蓝衣人神色犹豫地看了看他,叹了口气,扛着他的椅子慢慢朝小巷外走去。姜春他们几个没急着走,其他几个人围着姜春,让他说出那蓝衣人到底说了些什么。姜春哈哈大笑,正要说的时候,又停下来了:“不行,我不告诉女孩子。”他这么说的时候,其实并不是故意保密,只是逗逗那两个女孩,那两个女孩也知道这点,所以也没追问,笑吟吟地等着他自己说。姜春说这事要先告诉男同胞,万一有危险,也是男人来承受。这话说得大家又是一阵大笑。姜春完全不相信那蓝衣人的话,他把石华拉到一边,两人嘀咕了几句。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那蓝衣人还没有走出巷子,他们的话刚说完,那蓝衣人忽然扔掉了扛在肩膀上的椅子,一只手在空中挥舞着,另一只手抓住了自己的咽喉。这种变化让几个人吃了一惊,跑过去看时,蓝衣人咽喉内发出啊啊的叫声,嘴唇却一动也不动,脸上涨得通红。 “你是不是病了?”冯惠弯腰问。 蓝衣人摇了摇头,一把将冯惠推开,伸出食指,直指着姜春,目光凌厉地望着他。姜春和石华两人面对着蓝衣人的目光,脸色忽然变得煞白,连连后退。杜宇岚打电话叫了救护车,然而,没等到救护车赶来,蓝衣人就已经断气了,临死前他一直死死地盯着姜春,眼里流露出来的怨毒目光,让在场所有的人都不寒而栗。 救护车赶来后,发现蓝衣人的口鼻已经完全长拢,没法做人工呼吸。蓝衣人就是这么活活窒息而死的。 回大部队的路上,几个人都觉得心神不定,冯惠和杜宇岚几次向姜春他们打听蓝衣人到底说了些什么,那两个人却死活也不肯说。 “他到底说了些什么?”听到这里,徐风忍不住追问。 “后来,石华把这事告诉了杜宇岚和冯惠,姜春就死了;冯惠把这事告诉了我,石华就死了;现在我告诉了你,估计冯惠也活不成了。”游学亮说,他眼神阴郁地看了一眼徐风,似乎在等他阻止自己说出最后那几个字。但徐风的目光充满强烈的好奇,他满怀期待地望着游学亮。游学亮的眼神更加阴郁了:“那天,蓝衣人在姜春耳边说的话是——‘你如果把这句话说出去,我就会死。’” “什么?”徐风愣住了,“就这么一句话?”游学亮点了点头:“就是这一句,这句话就是秘密。”徐风想了半天才想明白——你如果把这句话说出去,我就会死——这句话本身就是秘密,同时又是一个诅咒,姜春把这话说出去了,蓝衣人就死了,石华把这话说出去了,姜春就死了……徐风总算明白了这其中的奥妙,他不由自主打了一个寒噤:“这么说,现在冯惠已经死了?” 游学亮缓缓点了点头:“应该是这样。”他略微顿了顿,又道,“现在,我的命就捏在你手里了。”徐风目瞪口呆。照这么看来,现在的情况是,如果自己把这秘密说出去,游学亮就会死,而同时自己的命也就捏在别人手里了。“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要说出来?”徐风问。游学亮苦笑一声:“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er h3">6 冯惠果然死了,死状和石华一模一样,同样是窒息而死。游学亮悲痛欲绝,却又无可奈何。 徐风这几天总觉得自己心里似乎憋着什么东西,浑身胀得难受,那个秘密折磨得他坐立不安,似乎不找个人说出来就难受。倾诉的欲望在全身游走,他常常能感觉到自己身上不断地膨胀起一团东西,从镜子里,他看到自己紧绷的皮肤和瘦削的容颜,而那个秘密不断从皮肤下膨胀出来,似乎随时都会破体而出。 他现在总算知道为什么每个人都要把这个秘密说出来了,这种膨胀的滋味实在难受。一个人的身体是不可能承载这样的秘密的。好几次,他都准备对人张口,话到嘴边又咽下来——这关系到游学亮的生死,同时也是把自己的命交出去,这种事情不能不慎重。 然而,秘密憋在心里,即使全身紧绷着,这秘密也仍旧不时想要冲出体外——多么难受,几乎比死还要难受。这秘密在他心中发酵酝酿着,他的身体散发出泔水的味道。 游学亮常常惊恐地看着他,目光中充满担忧。对死亡的恐惧清楚地写在游学亮脸上,徐风咬牙望着他,两人常常相对苦笑。我还能坚持多久? 你还能活多久? 这世界上谁能抵挡秘密的折磨? 在最难受的时候,徐风身上同时冒起了七八个凸起。他无意识地狂奔着,在这个漆黑的夜晚,他带着再也无法掩藏的秘密,一路狂奔,想要随便找个什么人说出去。然而,不凑巧的是,时间已经太晚了,这条路上一个人也没有。他跑了不知多久,才在一堵墙壁的墙根下,见到了一个乞丐。他疯狂地扑过去想要诉说,却被乞丐的形状吓得后退了好几步。 那乞丐瘦得如同骷髅,皮肤紧绷在身体之上。他全身到处都是碗口大的破洞,破洞内裸露着鲜红的血肉。徐风看着他的时候,他的胸口正迅速膨胀起一团血肉,那一团血肉膨胀起来,无限膨胀之后,忽然“砰”的一声,绷得透明的皮肤爆裂开来,一股令人窒息的泔水味填充在空气里,乞丐身上又多了一个血肉模糊的洞。乞丐无声地呐喊着,脸部因为痛苦而扭曲,却发不出一点声音,双手在空中挥舞,手臂尽头的双掌早已不见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手臂挥舞着。徐风惊恐地望着他,又看了看自己身上蠕动的凸起——难道自己将来也会变成这样吗? “你看到他了?”杜宇岚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徐风蓦然回首,杜宇岚正黯然地望着他。他这才发现,自己不知不觉跑到了杜宇岚的家门口。他心头猛然涌起一个憋了很久的疑问:杜宇岚也听到了那个秘密,为什么她一点事也没有? 不等他回答,杜宇岚已经先开口了:“游学亮把那个秘密告诉你了吧?我早就看出来了。”她叹了一口气,摇了摇头,“我当初也是你这样,浑身胀得难受,不说出来仿佛就会死。但是我不想害石华,更不想把自己的命交给别人。所以我找到了这个人,”她指了指乞丐,“他不会说话,也不认识字,连手掌都没有,也就不能比画,我把那个秘密告诉了他,这就是最保险的,他肯定不会说出去,对吧?” 徐风打了个寒战。他望着那个被秘密折磨得痛苦哀号的乞丐—— 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可怕的折磨吗?他望了望杜宇岚,又看了看自己,又转身狂奔起来。他要找一个人,随便什么人。今夜,必然有人在街头游走。这世上的人,有几个人能抵抗诱惑,不去打听别人的秘密呢? 火鸟 当我上楼时,碰见一个原本不在那里的男人。 今天没有看见他,我希望他离开了。 林风接到谭磊的电话,就知道那小哥俩又想蹭他的啤酒喝。但想想闲着也是闲着,所以还是换了身衣服,出门打车往学校方向去。 “爱吃不吃”小饭馆就在学校边上的一条小巷里,招牌菜是啤酒鸭。林风赶到的时候,谭磊和王小川已经坐那儿吃开了。 谭磊和王小川都是学校里的学生,林风是他们的老师。但实际上他们年龄只相差几岁,坐一堆儿,谁都会把他们当成那种成天腻在一块儿的哥们儿。这小饭馆他们常来,来了就赌啤酒,谁输了谁买单。林风酒量浅,一喝脸就跟猴屁股似的,十回有八回是他掏钱。谭磊和王小川都不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兜里一向没什么钱,现在有了这个提款机,所以不管有事没事,只要来这小饭馆,总要打电话给林风。 林风戴副眼镜,看着跟书呆子似的,但其实不傻,这俩小子的这点心思,他早就看在眼里。他上班这几年,也没交到什么朋友,平时极度缺少娱乐。现在花不多的一点钱给自己解解闷,也挺高兴,也愿意跟这俩小子混在一块儿。 这一天跟往常一样,大家喝的还是闲酒,没啥具体的事。 酒过三巡,菜就那么几道,林风照例先憋不住了,去卫生间。谭磊和王小川就挺开心。赌啤酒的规矩是谁先憋不住谁就算输,这一顿饭钱,又落在林风身上了。老这么宰林风,谭磊和王小川也觉得过意不去,林风在卫生间的时候,两人就琢磨怎么报答他一下。商量的结果就是打算给林风介绍个女朋友,现在的学生几年下来,都能换好几茬女朋友,而林风却光棍了这么些年,从没见他身边有过女孩子。 林风回来,两人把这事一说,林风那脸更红了,说:“我的事,你俩别问。”谭磊说:“那哪成?我们都是讲义气的人,哪能自己天天吃香的喝辣的,让你一个人忍饥挨饿?放心吧,这事交给我们了。”王小川也跟着起哄:“我们一定找朵最漂亮的花,往你身上插。”林风没再坚持说什么,后来喝酒的时候情绪也有些低落,谭磊和王小川就猜到说中他的心事了。林风看着嫩,其实也二十六七了,眼瞅着同龄人谁身边都有小姑娘,就自己单身一人,怎么说都是件挺郁闷的事。 这晚快到十一点的时候,林风说不早了,得回去了。说话的时候,舌头都有点大。借酒浇愁这理儿谁都懂,谭磊和王小川也不想他喝高,所以就没拦他,安慰他几句后,等他结完账,把他送出了门。 谭磊和王小川都是夜猫子,不喝到下半夜,肯定不想回去。 林风租住的房子,离学校好几里地,打车回去十多分钟。林风今晚喝得有些高,但还没到糊涂的地步,他想借走路散散酒气儿,所以打算步行回去,正好路上也能想点儿心事。经过一个十字路口的时候,酒气忽然上涌,他赶紧蹲路边干呕几下,再抬头的时候,看到街对面,有个穿黑衣服的人,正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 林风起初没当回事,赶紧擦擦嘴巴,快步离开。但当他拐到一条小街时,忽然隐约听到身后有脚步声,下意识回头,身后果真有个人影,而且,依然是那个在十字路口盯着他看的那黑衣人。 林风心里“咯噔”一下,酒醒了一半,但想想也许是巧合,人家碰巧跟自己同路。他赶紧加快脚步,岂料想,他这里快,身后那条黑影也跟着快,两人始终保持着十多米的距离。 林风脑门上汗都出来了,心里想自己不会碰上劫道的吧。出了小街,恰好一辆出租车经过,他赶紧招手拦下。上车,说一个地址,车开动。林风抹一把脑门上的汗,回头,看到黑衣人正站在小街的路口,好像在目送他离开。林风重重地喘粗气,庆幸终于摆脱开了这个人。到了家,掏出钥匙开门,林风忽然怔住了—— 门是那种深蓝色的防盗门,现在,上面不知被谁用白色粉笔画得乱七八糟的。这时候,好像有些东西在林风的脑子里跳,但却一下子想不出那是什么。林风头有点疼,犹豫了一下,还是开门进去,一头扎床上去。好一会儿,他蓦然坐起来,打电话给谭磊。 谭磊说还有两瓶酒,喝完就回去睡觉。林风说我被人跟踪了,门上还被人画得乱七八糟的。谭磊说别疑神疑鬼的,现在还没到下半夜,街上肯定有人,你又不是美女,谁跟踪你呀。至于门上被人画了东西,那肯定是小朋友干的事。林风还是觉得不对劲,但又不知道该怎么说。挂上电话,关了灯,但眼睛在黑暗里还睁着—— 他隐约觉得有些事情不对了。第二天一早,学校里来了几个警察,四处转悠一圈后,就把林风和王小川叫到了一间办公室里。“昨晚,是你们俩跟谭磊一块儿在小饭馆里喝的酒吧?”那个叫秦歌的警察问。林风跟王小川茫然地点头。 秦歌说:“谭磊死了,被火烧死了。” 林风和王小川惊呆了。 接下来警察又问了他们好些问题,无非是几点离开小饭馆的,分手后各自去了哪里。林风这才知道,昨晚谭磊跟王小川离开小饭馆,本来打算回宿舍睡觉,但忽然接到了一个女朋友的电话,就一个人走了。没想到这一走,就再也回不来了。 “谭磊女朋友挺多的,想知道昨晚谁打过电话给他,查一下记录就知道了。”王小川说。 接下来秦歌又问了些别的,谭磊在学校里跟什么人结过怨,最近有没有什么异常表现等等,这些都跟电影电视里警察问的一样,林风和王小川也都据实回答。最后,林风犹豫了一下,问:“谭磊究竟是在哪儿被烧死的?” 秦歌的回答出乎他们的意料:“马路上。” “马路上怎么能烧死人?”王小川不解地道。 秦歌想了想,说:“反正这也不是什么保密的事,我们对现场进行了勘察,初步确定了凶手的作案手法。其实很简单,用一个装了汽油的玻璃瓶做成燃烧弹,点着后,对着受害人丢过去。瓶子碎后汽油溅到受害人身上,火就在受害人身上烧起来了。” 林风和王小川瞠目结舌,面上都露出极度惊惧的神情。“这谁跟谭磊这么大的仇啊,下这种狠手。”王小川哭丧着脸,眼泪都快掉出来了。 那边的林风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自己昨晚被人跟踪的事说了。警察秦歌精神一振,让他说得详细点,特别是那个黑衣人的长相。林风使劲想,只能说黑衣人块头跟自己差不多,但脑袋被上衣的兜帽罩住,根本看不清他的长相。 两人离开的时候,秦歌让他们想起来什么,随时跟他联系。到外面,王小川终于哭了,眼泪不住落下来,哽咽着说:“哥们你怎么就死了呢,凶手也太变态了,想人死的招儿多了,干吗要用火呀。” 林风身子忽然僵硬了,停下脚步,王小川哭哭啼啼走出好几步才回头,奇怪地盯着他看。林风没说话,却忽然间疾蹿出去,像被狗撵了一样。王小川不明就里,只能跟在他后头。 两人出了学校,打了辆车,很快就到了林风租住的房子。防盗门上,白色粉笔画的痕迹还在。两人盯着看,都很出神。过了好一会儿,林风问:“王小川你看出什么来了没有?”王小川茫然地摇摇头。 林风说:“我看着像是火。”王小川哆嗦了一下,奇怪地道:“火?” 林风说:“这些笔画乱七八糟的,看起来没有一点章法,但是,仔细看,它们的弧线,像不像正在燃烧的火焰?” 王小川又带上了哭音:“像,你这一说,还真像。” 林风又指着一个地方说:“你看这里,像不像只小鸟?” 王小川脑袋凑上去,颤声道:“像。” 俩人又盯着那图案看了半天,忽然间面面相觑,显然同时想到了什么。 林风这会儿声音里都带上了颤音:“小鸟回来了?” 王小川已经一屁股跌坐到地上:“天啊,这事怎么偏偏就让咱哥们给碰上。” 每个高校里,好像都会有一些恐怖的传说,即使没有,也有人会编出来。林风他们所在的学校,碰巧也有这么一个传说,只是年代久远,流传已经不是那么广了。 现在,林风和王小川坐在电脑前,翻看校园网的BBS,终于找到了一篇完整讲述那段传说的帖子。传说的内容其实都大同小异,无非是这学校某个地方死了人,然后阴魂不散,多少年后,又出来害人。这个当然也不例外。 话说不知道多少年前,这学校里有两名学生情侣,像所有初尝禁果的年轻人一样,爱得死去活来。男生最大的愿望,就是成天跟女生腻在一起,一刻也不分开。而女生稍微理智点,有时背着男生,也会跟班里的同学出去玩一回。有一次,女生班里的一帮女生要去郊游,女生跟男生说了,男生虽然没有反对,但却闷闷不乐。那次郊游出了意外,不知因为什么,女生跟同伴们失散了,在山里一直转悠到天黑也没找到下山的路,更不幸的是她还碰到了坏人。当女生衣衫褴褛满身伤痕地回到学校时,不用问,所有人都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警方介入调查,未果。女生闭门不出,整天以泪洗面。这时候,那男生却消失了,直到一个星期后,才约了女生在一幢教学楼的天台上见面。那晚,女生扑倒在男生怀里,哭得很伤心,男生也是痛哭流涕。两人哭得差不多了,男生忽然把一瓶汽油倒在了女生身上,两眼含泪地说他喜欢她,但她已经不再是那个纯洁无瑕的她了,她已经打碎了他心里最美好的梦想,所以,现在他要亲手结束这一切。女生大惊,想跑,但男生已经点燃了打火机。女生退无可退,忘了自己身上满是汽油,上前想夺下男生手中的打火机,两人厮扭在一处的时候,火燃烧了起来。 火刚开始燃烧的时候,肯定是在女生身上燃烧,但女生在火起的刹那,死死抱住男生,因而等到有人发现赶到时,两人都死了,烧焦的尸体抱在一块儿,分都分不开。 数年后,学校里隔上一段时间就会发生一起火灾,每次都有人死去。于是那对情侣的故事又被提了起来。还有人说,火灾发生之前,有人收到过奇怪的画,画里面,是一只飞在火焰中的小鸟。有人说,那死去的男生像火鸟一样重生了,现在,他还在这城市里游荡,希望能找到伤害那女生的坏人…… 秦歌说:“都是有知识有文化的人,你相信这些封建迷信的东西?” 林风坐他对面,不住摇头,一脸恐慌:“我不信,我也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论者,人死了就死了,从这世界上消失了,根本不可能变鬼出来害人。” 秦歌满意地点头:“那不就行了吗,你怕什么?” 林风使劲摇头:“你们警察站着说话不腰疼,如果我跟这事没关系,别说没鬼,就算真有鬼,我也不怕。可现在,跟我喝酒的谭磊被人烧死了,我的门上又被人画了火焰和小鸟。这事搁谁身上不怕?除非你们警察把案子破了。” 秦歌的眉峰皱起来,说:“我们也没闲着,你门上的图案,已经有技术部门的人在做鉴定了,等结果出来我就通知你。” 林风说:“我不要通知,我要你们抓到凶手。” 秦歌苦笑:“警察也是人,破案抓坏人也得一步步来。”这时候,有人敲门,秦歌说声“请进”,进来一个女孩,长头发,皮肤白皙,长得挺秀气。女孩进门后,冲着林风和秦歌发愣,犹豫了好一会儿,才嗫嚅着说: “我找警察。”秦歌赶紧往前走一步,说:“我就是,有啥事吗?”女孩慢慢从兜里掏出一个信封,秦歌接过来,抽出里面的纸,林风也凑过来看。 秦歌和林风看到纸上的内容,都怔住了,特别是林风,立刻抬头盯着女孩看—— 那张白纸上没有任何文字,只有些凌乱的线条,乍一看就像小孩随手涂鸦,但林风和秦歌一眼就看出它跟林风门上的图案一样,画的是火焰中藏着一只小鸟。 这一刻,林风从那女孩的眼中,看到了恐慌和无助。 两天之后,林风和那个女孩坐在“爱吃不吃”小饭馆里等王小川。女孩叫叶青,大四学生,只两天时间,就明显比林风初见到时憔悴了很多。这两天,警方调查没有什么进展,林风和叶青的日子也不好过。那个传说再度在校园内盛行,都说被烧死的男生再度回到了校园。林风和叶青收到火鸟图案的事也传了出去,虽然他们俩现在还都好端端的,但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火会从什么地方烧起来,烧到谁的身上。所以,大家对他们都是敬而远之,说白了,就是离他们远远的,免得引火烧身。 被人孤立的感觉挺不好的,幸好,被孤立的人还可以做个伴。 “我只是个普通的女生,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被凶手选为目标。”叶青说。林风苦笑:“我也一样,除了跟谭磊王小川一块儿到这小饭馆里喝点酒,我平时大多数时间都待在家里,不要说跟人结怨,就连朋友都没几个。我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我的门上会出现那幅图案。” 叶青低下头,眉宇间流露出那么多的无奈。 林风盯着她看,有些呆了。这时候,他心底忽然滋生出些莫名的喜悦。面前的女孩恬静单纯,也许,是冥冥中的天意,把她和自己联系到了一起。看着女孩的无助,他还有些冲动。如果真的会有灾难发生,那么,他宁愿那些灾难落在自己身上,而不要伤害面前的女孩。 似乎是感受到了林风的心意,叶青睫毛闪动了一下,目光与林风的眼神相遇,随即又带些怯意和羞涩,重新低垂下去。午后的阳光暖暖地照在他们身上,他们好长时间都不说话,但那一刻,他们心底竟是从来没有过的平静。 不知道什么时候,林风的手握住了叶青的手,他凝视着女孩,一字一顿地道:“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人能伤害得了你。” 语气沉重在这里显示的是决心,叶青一定感觉到了,所以,这一刻,她才会在心底生出那么多的感动。她想说什么,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两滴泪水缓缓溢出眼帘。 我们的生活常常会因为一些偶然而改变,譬如林风和叶青。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两人有时间就待在一起,如果不是心头还笼罩着恐怖传说的阴影,那么,这段时间,对他们而言,一定是非常快乐的。事实上,自从谭磊死后,传说里的男生似乎再次销声匿迹了,或者说,杀死谭磊的凶手停止了继续作案。警方的调查还在继续,但依然没有任何突破性进展,那晚打电话约谭磊出去的女人,已经被证实,那晚根本没有见到谭磊。除了对于死者还保留伤痛,其他一切好像又都回到了正常的轨道。不管是林风还是叶青,都希望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去,凶手播种恐怖,而他们却收获了爱情,这未尝不是件值得庆幸的事。 那天晚上,林风、叶青还有王小川,又聚在“爱吃不吃”小饭馆里,不知道谁提起了死去的谭磊,林风和王小川就变得郁郁寡欢。那晚他俩喝了很多酒,叶青就默默坐在边上陪着。 “你还记得我们说要给你介绍女朋友的事吗?”王小川含混不清地道,“谭磊和我老吃你喝你的觉得过意不去,所以,我们总想着找机会报答你一下。哥们儿不是不讲义气的人,现在,谭磊要看到你跟叶青在一块儿,一定会含笑九泉的。” 林风无语,却泪流满面。他的手在桌子下面与叶青的手紧紧握住。 深夜,林风和叶青送脚步踉跄的王小川回宿舍,王小川在宿舍门前与他们挥手作别。林风要送叶青回去,但叶青紧紧地依偎着他,好像一刻也不愿与他分离。“我们去天台上看星星吧,只有我们两个人。”叶青说。林风犹豫了一下,答应了。去天台之前,他们在通宵营业的校内小卖部买了些饮料和面包,还有几罐啤酒。空旷的天台上,清风徐来,月光如水,依稀可见远山青黛色的影子。叶青依偎着林风,而林风却在不停地喝酒。叶青知道他又想到了谭磊,想安慰他,却不知道该说什么,只能更紧地把身子贴紧他。这一刻,叶青觉得只有身边的男人,才是这世上她唯一的依靠,只有他,才能带领自己走出这场未知的灾难。“少喝点吧。”叶青说,抬起头,看到林风眼中有泪,她轻轻替他拭去,柔声问,“还在想谭磊吗?” 林风摇头,脸上现出些特别沧桑的神情:“我曾经有一个幸福的家,那时,我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但现在,疼爱我的人都已经离开了我,我在这世上再没有了亲人。所以,那么长时间,我故意封闭自己,我始终走不出对爸爸妈妈的怀念。但现在不同了,我有了你,在这世上,我不再是一个人。” 叶青听得呆了,心里有暖暖的感动。林风继续说:“今晚,我真的想醉一回,在你的怀里。”叶青不说话,却回身紧紧地抱住林风。这一晚,林风真的醉了,躺在叶青的怀里沉睡。睡着后的林风安静极了,即使因为醉酒,面上不时现出痛苦的神色,但是,他却是安详的,胸口起伏轻微而均匀,就像一个在母亲怀里的孩子。叶青轻抚着他的面颊,长时间地凝视他。披着月光,叶青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时间能够停止,这样,她就能和这个男人永远地在一起了。蓦然响起的铃声,惊醒了叶青。不知道什么时候,她就这样抱着林风睡着了。此时,曙光已经出现在天边,玫瑰色的朝霞,让这个早晨看起来美丽极了。 铃声来自林风的手机,林风犹在酣睡。叶青犹豫了一下,还是推了推林风,轻轻叫他的名字。林风皱眉醒来,宿醉让他看起来憔悴了许多。他接过电话,放到耳边,立刻就变了脸色。 “出了什么事?”叶青问。林风的声音里带上些颤音。“王小川死了,昨夜被火烧死了。”他说。 林风和叶青昨夜明明已经把王小川送回了宿舍楼,但今天早晨有人报案,警方赶到时,他却死在了学校外面一处挺偏僻的小树林里。由于学校地处郊区,这样偏僻的地方随处可见。王小川尸体亦已经烧焦,燃烧物中含有汽油的成分。但这次警方没有发现玻璃瓶的碎片,所以对凶手的作案手法尚不得而知。 现在令林风和叶青感到疑惑的是,王小川明明已经回了宿舍,为什么深更半夜会再次外出。更让他们感到恐惧的是,原来凶手仍然伺机潜伏在周围,他们的噩梦仍然没有结束。 警察秦歌这些天也颇为头疼,通过对谭磊的调查,一直得不到什么有用的线索。谭磊和王小川都是这学校里最平凡的学生,家境和学业都很普通,最大的嗜好就是喝酒和混在女生中间。大学几年,虽然也跟人有点过节,但那都是芝麻大的事,根本不值得为此做出杀人越货的勾当。林风和叶青就更简单了,属于扔在人堆里找不出来的那种,在学校里连朋友都很少,更不要说和别人结怨了。凶手找上他们两个,连动机都很难确定。 当然,秦歌是坚决不相信那个恐怖传说的,现在唯一可以确定的就是,凶手一定是这学校里的人,知道那个传说,才利用它来制造恐慌气氛。 现在,这两起案子已经惊动了上面,如果不能及时破案揪出凶手,那么这个学校里的学生一定会人心惶惶。王小川死后,甚至已经有学生开始收拾东西打算回家。 最后,秦歌决定把重点放到林风和叶青身上。 凶手利用恐怖传说来制造恐慌,但事实上做法又与传说有区别。传说中灾难会降临到收到火鸟图案的人身上,但现在是,收到图案的林风和叶青没事,跟林风关系密切的谭磊和王小川却相继被火烧死。 不管凶手真正意图是什么,一定跟林风和叶青有关,所以,只要盯紧他们两人,就能够破案缉凶。只是这样,林风和叶青的境地就非常危险了。 秦歌目送林风和叶青离开,心里萌生了对他们的歉疚。 走在校园里,有认识他们俩的学生纷纷避让,还有人对他们指指点点。林风和叶青面无表情,身子僵硬,两人的手下意识地紧紧握住。 “警察说,凶手就在这学校里。”叶青低声道,她的手战栗了一下。 “我说了,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人能伤害得了我们。”林风的语气透着沉重。 “可是,我还是害怕。学校里人太多了。”叶青说。林风无语,现在他的心里,岂非也和叶青一样的感受?叶青突然停下,干裂的嘴唇动了动,一字一顿吐出几个字来:“带我走吧。”林风怔住:“我们能去哪儿?” “随便去哪儿,只要能离开这里,凶手就找不到我们了。”林风沉默,眉峰皱得很紧。“带我走吧。”叶青好像忽然才醒悟过来,紧紧地抓住林风的手,“我们现在就走,就我们两个人。在这里,我觉得自己像个怪物,我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可是警察让我们待在学校里。”林风说。 “破案那是警察的事。如果他们能抓到凶手,王小川也不会死了。”叶青眼泪流出来,“我不想死,更不想像谭磊和王小川那样死。林风,带我走吧,等到警察抓到凶手,我们再回来。” 林风还想说什么,但看到叶青满脸的泪水,终于重重地点头。林风跟着叶青回去收拾东西,自从叶青收到那幅图案,她的室友都搬到了别处,本来拥挤喧闹的房间里,冷清极了。叶青的东西很简单,只装了一个旅行包,她跟林风离开时,走廊两边的房间里探出很多脑袋来,目光里都带着畏缩与恐惧。 “我们去哪儿?”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林风问。“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我听你的。”叶青说。 林风想了想,拥住叶青的肩膀:“那就回我的老家吧,我也有好多年没回去了。那是个你从来没有去过的南方小城,虽然不大,但却很美丽。我就是在那里,度过了我记忆中最美好的童年。” 叶青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地点头,但脸上明显已经露出些向往的神情。 秦歌非常恼火,因为林风和叶青不见了。本来林风和叶青离开后,他就开始安排警力布控监视他们俩,但他却没有想到,当人员都到位后,林风和叶青却不见了。 他俩一定是因为害怕,离开了学校。秦歌能理解他们此刻的恐惧,但他们这一走,破案就断了线索,所以,不管怎么样,都要找到他们。就在这时,他接到了林风的电话。 “我要带叶青离开这里了,车子马上就要进站,我现在在洗手间里打这个电话。”林风显得心事重重,“我相信警方一定能抓住凶手,但是,我又不能冒险让凶手伤害叶青。” “我不管你要去哪里,现在立刻回来。我们警方一定会保证你和叶青的安全。” “我相信你的承诺,也不想因为我们而阻碍你们警察破案。”那边的林风似乎也很犹豫,“但是,我还是要带叶青走。你也许不会明白,当你真心喜欢上一个人,你会为她去做任何事。” 秦歌还想再说什么,但那边的林风飞快地说了一个城市的名字:“那是我的家乡,我带叶青回我的家乡了,等你们抓到凶手,我们一定会回来。” 电话挂断,秦歌又气又急,出门开了车,直奔车站。 在车上,秦歌打电话给队里的同事,让他们查林风老家的地址。快到车站的时候,他又接到同事的电话,传来的消息让他觉得震惊。 叶青收拾东西离开后,她的室友相继回来,在她的床上发现了几张照片和一个ZIPPO打火机。室友觉得事有蹊跷,就将东西送到了学校为警方专门腾出来的办公室。 两张照片上,是两个被火团包围——或者说正在燃烧的人。 叶青就是凶手! 秦歌脑门上汗刷地流了出来,他想到林风刚才电话里的话,“爱上一个人,可以为她去做任何事”,一定是叶青要求林风带她离开,林风才带她回了自己的老家。如果叶青确是凶手,那么林风的处境岂非岌岌可危? 秦歌赶紧给林风打电话,但语音提示那边已经关机了。车站里,最近一班去往林风老家所在城市的列车已经开走,秦歌一边向队里汇报情况,一边毫不犹豫地跳上了一班开往那个城市邻近城市的列车。现在,秦歌只希望,能在叶青对林风下毒手前及时地阻止她。这是一处老宅,在老街上。老街保存得还相对完好,随处可见青砖碧瓦与参天大树。星月的光华落在老街上,老街寂静得像是一幅画。风尘仆仆的林风和叶青站在古朴的两扇门前,两人都变得轻松起来。“这就是你的老家?真漂亮。”叶青柔声道。林风面色凝重,轻轻拥着女孩:“许多年前,我跟爸爸妈妈快乐地生活在这里。可是后来,爸爸出了车祸,妈妈辛苦地赚钱供我读书。在我大学即将毕业那年,妈妈因为劳累过度患上重病,也离开了我。就从那时候起,我开始时刻都感觉到我是一个人,即使身边的人再多,他们也都跟我没有关系。直到那一天,我见到了你。” 叶青叹息,偎在林风的怀里:“以后,我们一定会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林风眉峰舒展,露出些笑意:“现在我只希望我们摆脱了那个凶手,能够平平安安地等到警察抓住凶手那一天。”掏出钥匙开门,里面是个小小的院落,再开门,就进到了里屋。就在这时,身后的门忽然关上了,黑暗瞬间完全把两人笼罩。黑暗里,好似叶青和林风各自发出一声惊叫,接着是“扑通”两声,有人跌倒在地。黑暗中响起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我终于等到你们了。”声音过后,复归沉寂,林风和叶青就像消失在这黑暗中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又一个男人出现在这道门边,他就是辗转赶来的警察秦歌。到这个城市,来不及与当地警方取得联系,他便立刻打车去往林风家老宅。时间在他这里就等于生命,也许早一步赶到,就能阻止叶青杀死林风。 让秦歌百思不解的是,他实在不敢相信叶青那样单纯文静的女孩会是系列纵火杀人案的凶手。但这世界上的事就是这么奇妙,越是看着不可能的,往往才越是最真实的。只有找到林风,抓住叶青,才能弄明白叶青纵火杀人的动因。 站在林风家老宅前,秦歌见里面黑糊糊的,心里一惊。按时间推算,林风和叶青应该已经先他一步回到这里,难道自己来晚了一步?伸手推门,门应声而开,似乎更加验证了秦歌的预感。进入到院中,枪已经握在手里,慢慢逼近正屋的房门。凝听,里面没有丝毫动静,试探性地伸手推门,门再次开了。此时,秦歌对林风与叶青来过已经再无疑虑。 屋里黑漆漆的,但星月的光亮泼洒到屋里,依稀还能看清些屋里的情景。像许多老宅一样,扑面而来的是些陈年腐朽的味道。屋里四壁,还有些家具的阴影。秦歌摸索着在门边寻找电灯开关,这时,他忽然听到了些细微的响动。 秦歌警觉地双手持枪,向着响动的方向,片刻后,确定没有危险,这才再次去摸电灯开关。灯光亮起,秦歌一眼就看到刚才发出响声的,正是他此行要寻找的林风。 林风还活着,这让秦歌舒了口气,但林风现在的状态,却让他意识到,危险并没有过去。林风仰面躺在地上,双脚双手都被缚住,口中还被塞了条毛巾,浑身湿漉漉的,还散发着一种怪味—— 那是汽油的味道。 秦歌赶紧上前,替林风拔去口中的毛巾,替他松绑。林风剧烈地咳嗽,干呕了片刻,方才回过神来。 “叶青呢?她就是烧死谭磊和王小川的凶手!”秦歌重重地道。林风疑惑地摇头:“不可能,袭击我们的是个男人。”林风讲述了自己和叶青进到这屋里,骤然被袭的经过。当时黑暗来临,他只感到脑后遭到重重一击,便倒地不醒。昏迷前最后听到的,是叶青的惊叫和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男人?”秦歌更加疑惑了,“你没听错?那男人说终于等到你们了?”林风重重地点头,随即又变得焦急起来:“我们赶快去找叶青,现在,凶手抓住了她,她的处境一定很危险。”秦歌稍一犹豫,便同意了。但这城市这么大,谁知道凶手把叶青带到了哪里?凶手在林风身上浇了汽油,一定不会就这么放过他,一定会再次回来。想到这里,秦歌精神一振,刚想告诉林风他们就在这里守株待兔,忽然他的手机响了。 电话是队里的同事打来的,听完电话里的内容,秦歌一颗心忽地一下悬了起来。他慢慢转身,但等待他的,却是重重一击。警察也是人,警察也会昏倒,秦歌倒地时,看到林风面目狰狞的一张脸。秦歌知道自己错了,真正的凶手不是叶青,而是林风。只是,他不知道,自己是否还有机会弥补这个错误。 林风坐在椅子上,悠闲地看着面前倒在地上的两个人。秦歌还在昏迷,而叶青却已经哭得没有了泪水。她仇恨的目光瞪着林风,不相信那个跟自己许下一生诺言的男人,竟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没错,林风简直像变了一个人,甚至连说话的声音都彻底改变了。那边的秦歌动了一下,慢慢睁开眼,身子一挣扎,才发现已经被缚住。他怒视着林风,而后者却阴森森地笑。“你醒了,那我们的游戏就可以开始了。”林风冷漠地道,“我终于有机会可以慢慢欣赏你们死去了。” “林风,是男人你就放过叶青!”秦歌怒吼。 林风笑得让人憎恶:“我为什么要放过她?要知道,是她夺走了我这辈子最亲近的人,只有杀死她,我才能重新得到他。”秦歌看了看叶青,后者露出无辜的神色。 “你最亲近的人死了,被你亲手杀死的。”秦歌叫道,“如果我晚来一会儿,先接到那个电话,我就会猜到其实杀死谭磊和王小川的凶手就是你。我的同事在我走后,查阅了你和叶青的档案,知道了你当年所做的那些事。是你杀死了你的父亲!” “我为什么要杀死我的父亲?”林风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因为他杀死了你的母亲!”秦歌大声道,“你的父亲是个恶人,长时间地虐待你和你的母亲。后来,你亲眼见到他打死了你的母亲,所以,你才会趁他不备,杀死了他。那时候,你只有十二岁。案发后,你一直在孤儿院里生活,直到上了大学。” 那边的林风恍悟一般落下泪来:“没错,是我杀死了他,如果他现在站在我的面前,我还会再杀他一次。他是个恶棍,我杀死了他,知道他不会放过我,所以随时都在等待他来找我。只要他来,我一定会再杀死他的,一定会……” 秦歌与那边的叶青对视,两人眼中都有些迷惑。林风现在的举止显示他已经有些精神错乱了。他不记得自己杀死了父亲,又说随时准备着再杀死一次已经死去的父亲。 秦歌还想再说什么,诱使林风说出真相,但林风已经不再给他机会。 林风拎起边上的塑料桶,将里面的汽油尽数倒在两人的身上。 “在那个学校,第一次听到流传的恐怖传说,我就想到,将人烧死,一定是件非常痛快的事。如果我能早点想到这个方法,也用火烧死那个杀死我母亲的人,那么,这些年,我就不用时刻准备着他来找我了。你们不知道,这些年,我活得有多累。”林风像是说给秦歌和叶青听,又像是喃喃自语。 “现在,我不会再给别人复仇的机会,因为我就要烧死你们了。”林风说着话的时候,已经掏出了打火机,轻松地点燃。秦歌盯着打火机:“叶青床上的打火机和照片,是你留下的?”林风狞笑:“如果不是这样,你又怎么会到这里来呢?”秦歌再叫:“等等……” 林风摇头,离他已经很近很近了:“你没有时间了,我也不习惯和即将死去的人说话。我知道你还有很多疑问,但我不会给你机会知道答案了。”打火机已经举起,慢慢前伸。秦歌拼命挣扎,那边的叶青更是发出一连声的尖叫。死亡离秦歌已经近在咫尺,秦歌亦是叹息一声,绝望地闭上眼睛。等待中的燃烧并没有发生,秦歌睁开眼,看到林风已经不在自己身前,而是蹲到了叶青的面前。而且,他听到林风又恢复了平常的语气,关切地询问叶青: “你怎么会成这样,凶手找到我们了?”叶青自是怔怔地说不出话来,就连秦歌一时间也觉得摸不着头脑。林风已经在替叶青松绑了,并且,很快又来到秦歌这边,毫不犹豫地替他解开绳子。“你怎么会也在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林风的神情丝毫不似伪装。秦歌站起来,戒备地捡起地上的枪,林风居然也全不阻拦。那边的叶青此刻飞快地跑到秦歌身后,恐惧地盯着林风。 “你们这是怎么了?”林风还是一脸无辜地问。秦歌这时隐约意识到了什么,问:“你真的不记得发生的事了?”林风重重地点头。 秦歌叹息,已经知道自己所想的没错:“你真的不记得你那天晚上和谭磊、王小川喝完酒后,其实并没有回家,而是躲在暗处,尾随去见女友的谭磊,烧死了他?” “我烧死了谭磊?!”林风的恐惧多于震惊。“不久前,你跟叶青在天台上的那晚,你假装醉倒,趁着叶青熟睡,用学校的公用电话给王小川打了电话,将他约了出来,后来烧死了他!”既然已经知道了真相,那么这些细节对于一个办案经验丰富的警察来说,那就是可以推理出来的事了。 “我没有烧死谭磊和王小川,他们是我在学校里唯一的朋友。”林风叫道。 “没错,他们是你的朋友,你也不记得杀人的事情了。但是,刚才你要烧死我和叶青,却是我们亲眼目睹,这难道你也不记得了?” 林风张口结舌,目光恐慌地落到秦歌后面的叶青身上,似乎是想寻得她的援助,但叶青毫不犹豫地扭过头去不看他。 林风战栗着端详自己的双手,似乎在痛苦地回忆。 “现在,我已经知道了真相,其实,你也是个很可怜的人。”秦歌叹息,“如果我没有猜错,当年你杀死父亲之后,一定在精神病院里待过。你是个患有人格分裂症的病人,在你的身体里,还潜伏着另外一个你,是他烧死了谭磊和王小川。” 秦歌的话让林风和叶青都怔住了。 “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什么你在即将烧死我的时候,忽然变了一个人。现在的你是学校里的老师,是谭磊和王小川的朋友,是叶青的恋人,是个正常的人。” “可是我真的看到过凶手,在谭磊死的那天晚上,他跟踪了我。”林风说。 秦歌想了一下道:“也许你真的看到过一个人,但我想,那人一定只有你才能看得到。看到他的,也许是现在的你,也许是你回家看到门上的那幅画,睡着后,另一个你才起身出去烧死了谭磊。” 林风一屁股跌坐在椅子上,已经震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现在,我只想知道你身体里的另外一个人,为什么要选择谭磊和王小川作为下手目标,而且,还要将叶青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孩也牵扯到这件事中。”秦歌说。 林风浑身都在颤抖,他的目光落在叶青身上,满眼都是痛苦:“叶青,你知道吗,其实你大一入学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每天走在学校里,我都在潜意识里希望能看到你。我是个胆怯的人,我不知道怎么样才能走到你的身边,直到有一天,在警察的办公室里,我看到你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现在,秦歌和叶青终于明白了整件事情的原委,谁能料到,两起凶残恶劣的纵火杀人案件,起因竟然会是因为爱—— 潜伏在林风身体里的另一个人,杀死谭磊和王小川,留下两幅火鸟的图案,居然只是为了让林风能有一个机会走到叶青的身边。 有谁知道,爱的力量竟然会如此强大?当然,也许这一切,不过是潜伏在林风身体里的另一个人的阴谋。但不管怎么说,现在真相已经大白,法律将如何制裁林风,那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秦歌也如释重负,现在,他只要带着林风和叶青离开这里,赶到当地公安机关,这起连环纵火杀人案就算破了。 可是事情并没有结束,就在三人离开房间走到院子里时,前面的林风忽然转身,飞快地勒住叶青的脖子,另一只手,已经将打火机点燃—— 秦歌竟然没有发现他什么时候又将打火机摸到了手里。 秦歌举枪与林风对峙,他知道这时候说什么都是多余。林风的身体,已经被另一个他所控制,这个人是邪恶凶残的,是杀死了林风的父亲并且随时等待死者回来复仇的人。 点燃的打火机离叶青越来越近,传说中的一幕,即将变成现实。林风的面孔狰狞可怕,喉咙里嗫嚅着含混不清、如同野兽般的嘶叫。他似乎知道自己的末日已经到来,因而变得愈发疯狂。叶青挡在林风身前,秦歌根本无法扣动扳机。挣扎的叶青忽然停止了动作,她柔声道:“还记得你曾经说过的话吗?只要我们在一起,就没有人能伤害得了我。你忘了答应我的事吗?”那边的秦歌一颗心已经悬到了喉边,举枪的手都有些战栗。林风怔了一下,随即打火机仍然不停,慢慢向叶青逼近。这时候,对面的秦歌看到他的面孔剧烈颤动,身子也筛糠样抖个不停。然后是突然间,林风一把推开了怀里的叶青,而打火机却仍然不息,触到了自己的身体。火起的刹那,林风眼中流下泪来。“答应你的事,我一定会做到,因为我是真的爱你。”这是林风活在这世界上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火焰迅速在他的身体上蔓延,他张开双臂,就像一只火鸟挥动翅膀。被秦歌搀扶住的叶青此时亦是泪流满面,不知道为什么,当这个差点要杀死她的男人在火中挣扎的时候,她竟然会有心痛的感觉。也许,她要在后来无数的日子里回想,才会明白,原来,那都是因为爱。 鱼腥味 <er top">1 薛凝躺在冰冷的担架上,被送进同样冰冷的化妆室里,这里是我的工作间。此刻,她就摆放在我面前一张宽大的水泥台上。“王东,我理解你的心情。要不,你去休息,我来吧。”说话的是福伯。我摇了摇头,说:“还是让我亲自送她走吧。”说着说着,我的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 薛凝的半个头颅都被轮胎碾扁了,脑浆与鲜血混作一团污秽,凝结在她的头盖骨外。空气中充满着怪异的气味,一种血腥与鱼腥混合的气味,几乎令我呕吐。 我深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用剃刀削去薛凝所有的头发,然后拿起一只小铲,铲掉了干凝在头盖骨外的脑浆与血液。我看着她那半个破碎的头骨,一边无声地哭泣着,一边找来一块硬纸板,折成头骨的形状,糊在了头骨的凹陷处之上。 福伯站在一旁抽着烟,关心地看着我。看到我修复好薛凝的头骨后,他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王东,人死不能复生,你要挺住啊!” 我点了点头,却不知道该不该对他露出一个笑容。 气氛变得有些尴尬,福伯赶紧对我说:“王东,你给她换衣服吧,我回避回避。” 薛凝在没有成为一具尸体前,身材是很好的,该凹的地方凹,该凸的地方凸。可如今,她却在水泥台上慢慢变得僵硬,身体裸露的部分也渐渐生出了褐色的斑点。 我手指颤抖着,解开了她的上衣纽扣。她的乳房变得不再坚挺与迷人,此刻遍布了褐色的斑点,这些褐色的斑点正以我看不见的速度逐渐扩大,我知道过不了多久,斑点就会连成一片,让薛凝的身体变作一片死灰。死灰,那就是死亡的颜色。我痛哭着,将头埋在了她的双峰之间。于是,我嗅到了一股浓烈的鱼腥味。 默默的,我有点想要呕吐,我赶紧定了定神,咽下一口唾液,止住了呕吐的欲望。我的视线向下滑去,看到了薛凝那高高隆起的小腹。这一次,我终于忍不住呕吐了起来。 一边吐,一边痛苦地哭泣着。 <er h3">2 事实上,鱼腥味贯穿了我与薛凝相处的所有日子。 三年前,某个小偷窃取了我的钱包,拿走所有现金后,将那个人造革钱包扔在了充满着鱼腥味的菜市场中。在菜市场里卖鱼的薛凝拾到了钱包后,看到钱包里夹着的身份证,按照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在殡仪馆的单身宿舍找到了我。 那是第一次有异性光临我的宿舍,这不禁令我感觉受宠若惊。看到薛凝在这么热的天还汗流浃背地来我这里,我感激地倒了一杯冰水给她。当她接过水杯的时候,我发现她的眼里似乎有异样的神采正在闪动。 说实话,我也算得上相貌堂堂,但却因为自己的职业,始终交不到女朋友。 也不能怪别人有眼无珠,又有哪个城里女孩看得上我这样一个在殡仪馆里做烧尸工兼尸体化妆师的人呢? 偏偏薛凝这个浑身散发着鱼腥味的卖鱼女孩就看上我了。 她从十三岁起,就跟着父母在菜市场里卖鱼,挣钱供她的孪生弟弟上学。后来,她的父母都死了,死于一场车祸。再后来,她的孪生弟弟也没考上大学,反而剃了个光头整天与菜市场附近一帮偷鸡摸狗的闲人混在一起。 除了买鱼的人,从来没有谁曾在意过薛凝,就连她的孪生弟弟也不愿意朋友们知道自己有个卖鱼的姐姐。所以当她看到我为她端来一杯冰水的时候,霎时便有了一种动心的感觉。那天她把钱包交给我之后,我为了表示感谢,顺理成章地请她吃了一顿饭。 之后,我们又相约看了一场电影。再之后,我们就结婚了。 白天我们各自上班,下班后,我们就赶紧躲回小屋里。薛凝为我做一顿全是鱼的晚餐,然后我们拥抱着一起上床。薛凝讨厌我身上的尸体气息,所以我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澡。使劲用香皂擦自己的皮肤,擦得皮都快要破了。我也讨厌薛凝身上的鱼腥味,她回家后的第一件事也是洗澡。但她只会在擦过香皂后,轻轻用热水冲走泡沫,留下一丝香皂的残余味道。只要我将她搂在怀里,便会嗅到一股香皂的清香。通常来说,是硫黄皂的清香。不过,我必须要说,如果每天都嗅到同样的气味,即使是混杂着鱼腥味的硫黄香皂清香,时间长了,也会让人作呕的。所以,作为一个相貌堂堂的男人,我时常也会做出一些改变。比如说,偶尔我会去殡仪馆附近的一条小巷。在那条小巷里,有很多亮着红灯的小发廊。 记得有一次,我刚走出一家小发廊,突然一个剃着光头的男人冲到我的面前,然后狠狠朝着我的肚子给了一拳头。这个男人是薛武,我曾经在婚礼时见过他一面,唯一的一面。他是薛凝的弟弟。 <er h3">3 薛武冲入工作间的时候,我已经止住了哭泣。那时,我已再没有气力为薛凝那破碎的尸体化妆,是杨纤帮薛凝化妆的。杨纤从郊区回来后,停好车就径直进了工作间。她知道我无法继续工作,所以抢过了我手中的眉笔与口红,就在水泥台前忙碌了起来。她小心翼翼避开纸板,将一顶假发戴在了薛凝的头上,然后细心地为水泥台上躺着的尸体化着妆。就在她即将完工的时候,薛武冲了进来。薛武依然剃着光头,头皮隐隐有些发青。他面无表情地朝水泥台上他的孪生姐姐望了一眼后,便将目光转向了我。杨纤很知趣地离开了工作间。她出门口的时候,薛武看了一眼她纤细的背影后,问我:“这是你的新欢?长得不错呀!” “混蛋!”我抓起水泥台上的粉底盒,用力向他掷了过去。薛武嬉皮笑脸地说:“开个玩笑嘛。”但他的笑脸转瞬即逝,冷冷地继续说,“王东,我姐死了,真是太遗憾了。” 我知道,其实他遗憾的是,以后再也不能向我要钱了。自从那次在红灯小发廊外被他捉住后,每个月他都会从我这里拿走一笔钱。那笔钱,正好是我的工资的三分之一。为了弥补亏空,我只好时常在殡仪馆的告别大厅里假扮死者的孝子贤孙,假哭一场挣点外快。 “王东,我姐的丧事,你准备怎么办?”薛武进入了正题。我无奈地摊了摊手,说:“你知道我没什么钱的……我打算一切从简,明天就火化你姐的遗体……” “千万不要!”薛武露出了诡异的笑脸,“王东,其实我和我姐有个远方的亲戚,是个有钱人。我刚打电话把我姐的死讯告诉了她,她说会来送我姐一程。我猜她肯定会送一笔不菲的恤金给你。” 我不动声色地吸了一口气,朝水泥台上望了一眼。我发现薛凝脸上那苍白的粉底下,似乎正涌动着不明的暗色液体,露出了隐隐的黑色淤斑。我赶紧向前走了一步,用身体遮住了薛凝的尸体,对薛武说:“你给我说这个,有什么特别的意思?” 薛武冷笑了一声后,说:“要是我跟那远亲说,你曾经对我姐不忠过,她就一定不会把那笔帛金交给你。所以——我只要那笔恤金的一半,我就帮你保守秘密。” 没人会与钱过不去的,尽管要挟我的人,是个让我痛恨的流氓。所以我对薛武说:“那个远亲什么时候来?” “她在另一座城市,现在正忙于公务,她说会在三天后到这里来。三天后等她见过了我姐后,你再处理我姐的遗体吧。”薛武说完后,便自顾自地离开了我的工作间。 当他离开的时候,我分明听到身后的水泥台上,传来了血管爆裂与肌肉塌陷的细微声响。 <er h3">4 薛凝是在凌晨三点去水产市场进货的路上,遇到车祸的。一辆车撞飞了她,车轮碾过了她的头颅,然后趁着夜色逃离了现场。薛凝在充满了鱼腥味的马路旁挣扎了很久很久,才慢慢死去。 那里实在是太偏僻了,出事的时候,没有目击者。现场的交警,在薛凝的尸体旁,没有找到任何减速与刹车的痕迹。从撞击的情形来看,肇事车辆的车速极快,交警怀疑司机应该是酒后驾车。 我认尸的时候,交警看了一眼薛凝那隆起的小腹后,拍了拍我的肩膀,不无叹息地说:“真是可惜,一尸两命。兄弟,节哀顺变,你要挺住啊!” 当时我没有哭,而是抱起了薛凝的尸体,放在了担架上。我告诉开灵车的福伯:“你把薛凝送到我的工作间,我要亲自为她化妆。”说完这句话后,霎时间,我才泪流满面。 薛凝的尸体放入灵车上的冰棺后,我亲手合上了冰棺的棺盖。我在心里默默对自己说:薛凝,你的死亡让我措手不及。你死得太早了一点。 <er h3">5 是的,薛凝,你死得太早了一点。我再次在心里对自己这样说道。 薛武离开了工作间,我关上门,拉下插销,这才转过身来,走到了水泥台旁。此时的薛凝脸上,已经布满了暗色的淤斑。淤斑还在缓慢地扩大着,用不了多久便会连成一片。她的脸皮也正在渐渐塌陷,皮肤下的肌肉萎缩了,血管发出了爆裂的声响。 我叹了口气,拉开了笼罩在遗体上的白色裹尸布,她赤裸的身体蓦地出现在我的眼前。一股淡淡的鱼腥味扑面而来。薛凝的腹部高高地隆起,她已经有了七个月的身孕。我一直没带薛凝去医院做孕检,毕竟我们都是穷人。薛凝前几天才告诉我,她攒下了一笔钱,再过一个月,她就有钱去医院做三维彩超了。虽然医生不会告诉我们胎儿的性别,但薛凝说她有预感,一定会是个女孩。薛凝做梦都想有个女儿。我也一样。可惜,我永远也不会知道薛凝腹中的胎儿究竟是男是女了。即使我剖开她的小腹,取出胎儿,也无法知道。 我又听到了血管爆裂的声音,这一次,是从薛凝的腹部传来的。我朝她的腹部望去,我看到她的腹部皮肤下,似乎有什么东西正游动着,就像皮肤下游弋着一条蛇。 “啪!”我听到了一声脆响。接着,我的脸上忽然一凉。用手抹了抹脸,手上全是乌黑的鲜血,是薛凝的鲜血。薛凝的腹部忽然裂开了一条不长不短的口子,这道裂口还在缓慢地拉长,盈出一汪乌黑的液体。她腹中血肉模糊的子宫出现在我的眼前,凝结成一团,分不出哪里是头,哪里是躯干。血腥味与鱼腥味混在了一起,气味令我想要呕吐。而那血肉模糊的子宫却有节奏地蠕动着,蠕动着,蠕动着。又是“啪”的一声,子宫裂开了,一条奇形怪状有着三角形脑袋的褐色虫子从胎盘里爬了出来,在我面前耀武扬威地扭动着细长的身体。 我又叹了口气,然后蹲下身,打开了一只放在水泥台边的塑料化妆箱,从箱子里取出了两支细长的筷子。我站起身,捏着两根筷子,挟起了那条在薛凝尸体上扭动着身体的怪异虫子,然后把它放进了一只玻璃杯里。 当虫子离开薛凝的尸体后,只是一瞬间,薛凝的肌肉与内脏蓦地变作了一摊血水。冰冷的水泥台上,只剩下了一具白森森的骨架和一顶浸润着血水的肮脏假发。 我最后叹了口气,对自己说:“是的,薛凝,你死得太早了一点。要是没有这场车祸,最多再过一个月,你也会死的。你知道你做错了什么吗?你不该怀上这个女儿。” <er h3">6 很早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没有生育能力,不过,我并没有告诉薛凝。毕竟,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我一直都对自己说,和薛凝结婚,只是生理上的需求罢了,我并不是真正地爱她,所以我才会毫无愧疚地去红灯小发廊寻欢作乐。但我知道薛凝是个单纯的女孩,也不忍心伤害她。所以当薛武要挟要把我去小发廊的事告诉薛凝的时候,我才答应了他讹诈的要求。 但我怎么都没想到半年前的一天,就在我刚吃完了一顿红烧鱼后,薛凝竟会告诉我,她怀孕了。我明白,薛凝在我不知不觉的时候,让我戴上了绿帽子。看着满桌的鱼骨头,我忽然想,这两年多里,我几乎每天都吃薛凝做的鱼。 我是不是应该改变一下呢?我不想再嗅到鱼腥味,这味道会让我发疯的。而想不再嗅到鱼腥味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让薛凝在我身边消失。这个想法在我心里已经萌生了很久,但薛凝让我戴上绿帽子,促使我决定让这个想法变作现实。于是我请假回了一趟老家。我的老家在西南某省的深山里,我是在一个山寨里长大的,那里有好几个叫不出名字的神秘巫医。我用一块从某个死人的随葬品里顺手牵羊弄来的天王表,从一个巫医那里买来了一条蛊虫。 就是那条奇形怪状有着三角形脑袋的细长虫子。 巫医说,只要蛊虫钻进人的体内,就会吃掉腹中的所有器官,但人却不会死,而且肚子还会不断地变大变胀,就像怀孕一样。半年之后,吃了蛊虫的人,就会因为腹部爆裂而死亡。 我回到家里后,就把蛊虫塞进了一条烧好的鲤鱼肚子里。那天,我说自己胃痛,没有吃晚餐。而薛凝把那条鲤鱼全吃进了腹中。 <er h3">7 巫医告诉我,蛊虫有两个特性,其中之一就是,如果服下蛊虫的人在这半年内突然死亡,尸体就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化为一摊血水,只剩一具白森森的尸骨。 这就是为什么薛凝的尸体被送到我的工作室后,会这么快发生变化的原因。 我将盛着蛊虫的玻璃杯藏在了衣兜里,看着水泥台上的骨架,心中不禁感到了一丝寒意。我绝对不能让别人知道薛凝如今变作了这般模样,所以稍稍定了定神后,我从工具箱里拿出了一柄沉甸甸的铁锤。 一阵忙碌后,薛凝的骨架被我用铁锤砸成了几截,我找来一张白色的裹尸布,将碎裂的骨头包在了裹尸布中。然后,我拎着包袱,又在衣物柜里找了一瓶薛凝以前为我泡的药酒。 我走出工作室后,径直进了火化车间。 深夜的火化车间里,除了值班的福伯外,没有其他人。 福伯看到我后,关心地问:“王东,你没事吧?” 我阴沉着脸,不动声色地说:“福伯,我没事。你陪我喝喝酒吧。”我将那瓶药酒摆在了福伯面前。 福伯眼中露出了喜色,他说:“啊,我早就听说你家薛凝用秘方泡的鱼骨药酒有滋阴壮阳的效果,却一直没有福分品尝到。今天我真是好运啊!”刚一说完,他便想起薛凝今天才死在了车轮下,顿时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 我故作悲伤地挥了挥手,说:“别提这个了,福伯,我们喝酒!”我先为他斟上了一杯酒。当黏稠的酒液倒入杯中的时候,满屋都四溢着浓烈的香气。 可惜,以后我再也没有机会喝到薛凝亲手泡的药酒了。 可惜,福伯不知道我在这杯酒里加入了三唑仑。那是一种高效的安眠药。 福伯喝了一杯酒,就倒在了桌椅后的地板上。而我则推开了电闸,启动了火化炉。我把包着薛凝尸骨的包袱,放在了火化炉前的传送带上,然后按下了一个红色的按钮。 随着齿轮的转动声,传送带上的包袱被送进了火化炉。火化炉中熊熊燃烧的火苗忽地冒出一阵青烟,包袱消失了。薛凝也消失了。她将不再在我的生活中出现。 我低低地叹了口气,转过身来,准备离开火化车间。这时,我忽然看到车间出入口的大门后,站着一个人,正死死地盯着我。这个人,是杨纤。在她的手里,拿着一柄铁锤。 <er h3">8 “你刚才把薛凝的尸体火化了?”杨纤看着处于工作状态的火化炉,幽幽问道。我心中不由得一颤,却又随口答道:“没有……我只是把薛凝的一些东西烧掉了。我怕看到后,会睹物思人,禁不住伤心。”杨纤又问:“薛凝的尸体到哪里去了?我刚才去了你的工作室,除了这把铁锤,我什么都没找到。”我用低沉的声音回答:“我把她的尸体放到冰棺里上锁后,推到冷库去了。”在冷库有一面墙,全是一格一格如抽屉一般摆放的冰棺,足足有一百多格。“哦……”杨纤沉吟片刻,字斟句酌地说,“其实,刚才你和薛凝的弟弟谈话时,我就站在工作室门外的。你们说的话,我都听见了。” 我抬眼望向她,我猜我的眼里一定射出了两道火焰。杨纤又说:“薛凝的弟弟凭什么要挟你?你有什么把柄捏在他手里吗?”她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说,“我听到他说你曾经对薛凝不忠,是不是他知道了我们之间的事,所以才以此要挟你?”我走到了她身边,接过了她手中的铁锤,又亲昵地摸了一下她那圆滚滚的屁股,说:“是的,你没猜错。不过,我会让他以后没办法要挟我的。” 杨纤将她那纤细的手臂环绕过我的脖子,搂住了我,又吻了我一下,说:“王东,我只是不想你出事……” 我笑了。我说:“我不会出事的,你放心。”自从那次在小发廊外遇到薛武后,我就再也不敢去那种地方寻求刺激了,所以我只能将眼光瞄准单位内的女人。杨纤就是我在殡仪馆内的情人,但我们一直都很注意保密工作,所以单位里没有一个人知道我们之间的秘密。我回吻了一下杨纤的嘴唇后,说:“我们到车库去快活一下吧。” “呸——”杨纤啐道,“今天是你死老婆的日子,你还惦记着快活?”我笑了,我不容分说地拉着她向车库走去。 <er h3">9 车库里停着几辆雪白的灵车,我们上了平日杨纤开的那辆。车厢里的冰棺断电很久了,现在已不再冰冷,相反还有些暖和,就像一张不够宽敞的小床。这就是平时我与杨纤一同快活的地方。半个小时后,激情终于退去。我抚摸着杨纤的胳膊,问:“今天早上,你去郊区拉尸体了?” 杨纤撇了撇嘴,说:“气死了,到了郊区,那边却说根本没有什么死人。一定是有人恶作剧,给殡仪馆热线打了谎报的电话。” “哦……”我穿好衣服,下了灵车,绕到了引擎盖前,突然提起腿,朝引擎盖前的保险杠踢了一脚。然后我听到了“咔嚓咔嚓”的响声。 “你在干什么?”杨纤穿好衣裳后,冲下了车厢,大声向我问道。 我满不在乎地说:“保险杠好像有点松了……我记得昨天我检查过所有的灵车,保险杠的螺丝都上得很紧。” 杨纤用很怪异的目光看着我,却什么也说不出来。我继续说:“难道你把保险杠取了下来,然后又装了上去?你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杨纤笑了:“你真想知道吗?” 我摇了摇头,说:“就算你不告诉我,我也能猜到的。” “你猜到了什么?”杨纤问。 我扬了扬眉毛,说:“我猜,今天打入殡仪馆热线的那个电话,其实是你打的。然后你出车时,在路上卸下了保险杠,换上了另一个。接着,你在去郊区的路上,撞死了薛凝,车轮从她的头颅碾压而过。最后,你卸掉了被撞出痕迹的保险杠,换回了原来那个。” “可是,你有证据证明这一点吗?”杨纤问。 我耸了耸肩膀,说:“没证据,这只是我随便说说。不过,撞死薛凝的车没有一点减速与刹车的痕迹,交警猜可能是司机酒后行驶,我却猜是有人故意想杀薛凝。除了你之外,我实在想不出谁会想置一个卖鱼的女人于死地,因为你是我唯一的情人。” “如果真是我撞死了薛凝,你会恨我吗?”杨纤又问。 我笑了笑,说:“你以为我喜欢整天嗅到鱼腥味吗?”说完之后,我自顾自地走出了车库。在我的衣兜里,除了那个盛着蛊虫的玻璃杯之外,还有一柄沉甸甸的铁锤。 就是那柄敲碎了薛凝骨架的铁锤。关上车库大门的时候,我听到杨纤大声朝我喊道:“王东,你不想知道为什么我都忍了两年,却要在现在这个时候撞死你老婆吗?”我答道:“现在我要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等我处理完所有的事后,你再告诉我吧。”是的,我现在要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我要去找薛武。 <er h3">10 薛武住在菜市场旁的一间出租屋里,屋外是水产摊贩的仓库,到处都弥漫着鱼腥味。我捂着鼻子走到出租屋的门外,敲了敲门。薛武开门后,看到了我,问:“王东,你找我?” 我点了点头,说:“是的,我找你。”我摸出钱包,拿出五百块钱,递给了他,说,“那个远亲来了,你还是别穿得太寒酸。别让人家以为我和你姐从来都没照顾过你。”确实,他一年到头都穿着一套假的阿迪达斯运动服,一看就知道是个街边的小混混。 “嘿嘿,谢谢姐夫了。”薛武觍着脸接过了钱。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叫我姐夫呢。就在他数钱的时候,我的手从衣兜里抽了出来,手里握着那柄沉甸甸的铁锤。铁锤外,已经被我包上了一层厚厚的布条。我扬起手,一锤砸在了他的头上。他低低地呻吟了一声,倒在了屋里。我知道,我的力度用得很合适,再加上铁锤外包了一层布条,这一锤不会砸死他,只会让他昏迷过去。然后,我从衣兜里拿出了那个盛着蛊虫的玻璃杯。我用一根长长的筷子夹出了蛊虫后,撬开了薛武的牙关,将蛊虫塞进了他的嘴里。蛊虫在薛武的口腔里,摇摆了一下它的尾巴,便沿着薛武的喉管,钻进了他的腹腔。 <er h3">11 那个卖给我蛊虫的巫医曾经告诉我,蛊虫有两个特性。其中一个,我已经说过了,而另一个特性则是:如果想缩短蛊虫在体内发作的时间,只需要给服用者注射几次营养针就行了。而在此期间,中蛊者会一直陷入昏迷,甚至会暂停呼吸。 我把昏死过去的薛武装入一只编织袋里,扛着他回到了殡仪馆。此时,福伯还没醒,火化车间传来了他的鼾声。在工作间里,我把薛武放进了一口断了电的冰棺中,然后给他注射了几支氨基酸针。很快,我就看到他的肚子缓缓胀了起来,就像孕妇一样。我给他的光头戴上一顶假发,又给他换上一套薛凝的衣裳。最后,我拿出了化妆盒,小心翼翼地给他化了一个浓妆。薛武和薛凝毕竟是孪生姐弟,他们长得很像。当我大功告成的时候,没有人能看出躺在冰棺里的人是薛武,而只会认为他是我那可怜的妻子薛凝。看着躺在冰棺里的薛武,我终于露出了笑容。 <er h3">12 三天后,薛凝的那个远亲从邻市来到了殡仪馆。那是一个面容慈祥的老太太,她看到薛凝的遗体后,不由得落下了伤心的泪水。当她知道薛武如今成了个小混混,终日只知道吃喝玩乐,就连亲生姐姐的遗体告别仪式也忘记了参加,她不禁咒骂连连。 远亲离开的时候,给了我一张支票。支票上的数字,不是一个小数目。我推托了一番,最终还是将支票放入了衣兜中。 老太太离开之后,我推着冰棺走入了火化车间。 福伯一看到我,就说:“王东,那天夜里你给我的那瓶鱼骨酒真不错……我才喝一杯就醉了,真是好酒。” 我惨然一笑,说:“福伯,什么时候我再送你一瓶鱼骨酒。” 福伯启动火化炉的时候,对我说:“王东,昨天我看了一部香港的鬼片,真有意思。讲的是一个殡仪馆的化妆师,看到自己崇拜的歌手死于车祸,脑袋被碾碎后,容貌怎么都无法复原,心中难过得不得了。后来化妆师为了让偶像能够漂漂亮亮地入葬,你猜他做了什么?” 我无力地笑了笑,说:“我知道那部恐怖片,是《阴阳路之升官发财》里的情节。后来那个化妆师把自己化妆成偶像歌手的模样,然后服下一瓶安眠药,躺在了棺材里。最后,被安葬的人,是化妆师自己。” 福伯咧开嘴,露出暗黄色的牙齿,说:“这只是前半部分,还有续集呢。” “哦?”我问,“后面又发生了什么?” “王东,你也知道呀,现在的安眠药的成分和以前不一样了,就算吃再多也不会死,最多不过就是损害脑神经。香港那边又允许土葬,所以那个化妆师被埋在土里之后,就醒了过来。到了那个时候,他才后悔了,拼命呼救,却没有人来救他。呵呵,怎么会有人来救他呢?根本没人知道他在地底的棺材里呀。” 福伯说完后,火化炉里也传来了“哗”的一声,火化炉启动了,里面燃起了熊熊的青蓝色烈焰。盛着薛武的棺材被抬上了传送带。我正要按下红色按钮的时候,忽然我听到棺材里传来了抓挠棺壁的细微响声。“刺啦啦——刺啦啦——” 我陡然变色。难道是薛武醒了?福伯却哈哈笑了起来:“王东,别疑神疑鬼了。刚才的故事是我现编的,没那么回事。你现在听到的声音,只是因为冰棺里冻硬的尸体接触到火化炉里传来的热空气,肢体热胀冷缩后碰到了棺壁而发出的。”说完之后,福伯替我按下了红色的按钮。传送带转动着,将盛着薛武的棺材送入了火化炉。随着摇曳出一簇蓝色的火苗,薛武消失了。 <er h3">13 处理好一切后,我来到了殡仪馆的车库。 杨纤已经等在了她的那辆灵车上。在那口断了电的冰棺里,我们再次快活了一番。为了避免节外生枝,自从三天前与她在这里分手后,我还一直没有机会和她见面。 等我抽完一根事后烟,我对她说:“三天前我离开车库时,你说要告诉我,你为什么会撞死薛凝。” 杨纤猛地钻入我的怀里,抚摸着我的胸膛,说:“王东,我之所以想杀死薛凝,是因为我想她死了,我就能嫁给你了。” “为什么你这么想嫁给我?”我问。 “因为,我不想让我肚子里的宝宝没有一个名分……”她充满着母爱地抚摸着自己的小腹,说,“王东,我怀孕了。怀的是你的宝宝。” “靠!”我低低地咒骂了一声,伸出了双手,掐住了杨纤那粉嫩的脖子,加重了气力。 我已经戴过一次绿帽子了,可不想再多戴一次。 绝不! <er h3">14 这一次我就没那么幸运了。福伯为了提醒我记得送他鱼骨酒,在我离开火化车间的时候,追了出来,却看到我进车库上了杨纤的灵车。他想偷窥我与杨纤快活的场面,却正好看到我扼死杨纤的那一幕。 我被捕后,检察院安排给我做了一次全面的体检。当我拿到体检报告单的时候,医生对我说:“王东,从检验报告来看,你是有生育能力的。我对照了你以前的体检单,发现有一处指数发生了极大的改变。据我分析,大概是因为你长期进食鱼类,并且喝了很多鱼骨酒,令你的雄性激素指标上升,从而恢复了你的生育能力。” “喔——我的天!”我惨叫着昏倒在地上。 血使 <er top">1 夜,迷离而深邃。暗黑的天空中没有月亮,甚至连一颗最小的星星都找不到。昏黄的路灯和道路两边闪烁的五彩霓虹灯交相辉映,在树木和建筑物的暗影中的人们或踽踽独行,或两两相拥,或三五成群,飘忽的身影全都被黑暗赋予了一份说不出的诡异。从城市四面八方有丝丝缕缕不易察觉的乳白色雾气正悄悄地汇聚起来,似乎在进行着一场见不得人的阴谋。 五短身材的王福开着他半新的红色夏利出租车在这个城市空旷的马路上慢慢地前行,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不断地瞟向道路两边,期待着有人伸手拦他的车。然而,今天晚上也不知怎么了,他已经在城里游荡了五六个小时了,才拉了一个客人,看着仪表盘上那张卷曲、陈旧的十元钱,他撇了撇厚厚的嘴唇,露出一个艰涩的苦笑。 王福今年二十六岁,上学的时候成绩很好,但十八岁高三那年,他没能考上大学,倔犟的他不顾一切地开始了复读。第二年,他考得比前一年更差,正当他失落不已的时候,之前已考取大学的女朋友向他提出分手。在这样沉重的双重打击下,他病倒了,反反复复发着高烧,一直拖了近一个月。病好之后,他变得沉默了,在村人的劝告下,他心灰意懒地报名参了军,期望着这样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可是三年的部队生活之后,他还是回到了那个鸟不拉屎的小山村里穷得叮当响的家,守着一个瞎眼的老娘艰难地侍弄着屋前那几亩贫瘠的黄土地。 直到前年春节,邻居家的小儿子李庆从离小山村几百里外的那个省会城市回来,才真正改变了王福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命运。李庆是王福的同学,他跟王福一样,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但他一毕业就去了省城打工,四年前,他考了张驾照开起了出租,据他说大前年一个夏天他就挣了一万多块,现在正准备自己承包一辆车,继续干这一行。 王福听了李庆的话,心一下子就飞离了贫穷的小山村,飞向了那个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他以前在部队就是开车的,现在他偶尔还会开着村里那辆破旧的农用车帮着运送一些物资,到城里开出租肯定不成问题。因此,前年上半年,他便辞别了瞎眼老娘,只身来到城里,投靠了李庆,两人一个做白班一个做夜班,车是李庆承包的,王福自然就只能做夜班了。 开出租已经两年多了,生意却并没有李庆当初吹嘘的那样好。王福每跑一晚上,平均只能挣上个七八十块,除去他的房租、水电和生活费,剩下的就寥寥无几了。不过他觉得就算是这样也比他当初种地强多了,至少在村里人眼里,他早已成为半个城里人了,并且还有了一笔小小的存款。 “该死!”四周的雾气越来越浓了,王福气恼地骂了一声,他知道,如果雾气再这么聚集下去,他就只好收工回家了。路灯和路边的霓虹灯被渐浓的雾气包裹了起来,看起来毛毛刺刺的,就像是一朵朵五颜六色的蒲公英种子。 能见度更低了。王福倾着身子,小心翼翼地踩着油门,车速在不知不觉中已降到了二十迈以下。在这场突然而至、铺天盖地的大雾中,他蓦然没来由地感到一种恐惧,那恐惧就像车窗外的大雾一样,悄无声息地在他心里汇集,阴冷地弥漫了他的全身。 四周太安静了,安静得感觉不到一丝人气。偶有一辆车忽闪着那两盏转向灯、朦胧的车头灯猛地从厚重的大雾中直刺出来,王福才松了一口气,感到在这个迷蒙的世界里还有人的存在。他沉重地呼着气,为了驱赶心头的恐惧,随手拧开了收音机开关。 一阵“吱吱啦啦”嘈杂而刺耳的电流声响过之后,喇叭里传出一个不甚清晰的女声:“……临江路有两辆出租车迎面相撞……”王福换了个台,他开车的时候一向不喜欢听到撞车的新闻,他觉得这很不吉利。又是一阵电流声,这次传出的是一个浑厚的男声:“……在市府路中段,有一辆出租车由于躲避大雾中迎面而来的另一辆车,撞断了路边一棵行道树……” 阴湿的雾气似乎在不经意间缓缓渗进了小小的车厢,王福打了个冷战,骂骂咧咧地迅速关上了收音机,车厢里又恢复了寂静。放眼看向车前,车大灯在浓雾的淫威下失去了威力,蔫蔫地发射着两团昏沉沉的光,光线照不到的地方隐隐地有些发青。 王福感到车子周遭的雾气看上去十分的黏稠,就像是一张一种很小的蜘蛛织的厚厚的没有一丝罅隙的网。他的心始终谨慎地提着,弓着背,两只眼睛一瞬不瞬地盯着车前漫天的白雾,又宽又大的鼻头渗出细密的汗珠,凭着记忆向家的方向开去。 <er h3">2 昏暗的车头灯终于照到了王福租住的楼房黑洞洞的楼道门,雾气在楼道门沉重的黑暗中似乎淡了少许。他看了一眼仪表盘上闪烁跳动的电子表那绿幽幽的数字,将车熄了火,摸着黑下了车。 阴冷的雾气立刻无声地将王福团团包围了起来,那种湿漉漉的寒气骤然钻透了他单薄的衣裳,侵袭着他肥厚的肌肉,他不由得猛地打了个喷嚏,抱着胳膊冲向楼道门。在进入楼道门的那一瞬间,他的目光无意识地扫了一眼整栋楼。 缥缈的雾气围绕着楼房,发出幽暗的青白色微光,老旧的六层楼房几乎完全隐没在诡秘的雾气中,阴森森的,没有半点光亮。在大雾的作用下,一切都显得有点不太真实。 王福揉了揉微微发福的肚子,莫名地感到刚才开车时曾有过的那种恐惧又在他体内升腾起来,就好像这场毫无预兆的大雾,逐渐在他心头堆积、钙化,硬硬地堵在他胸口,令他产生了一阵难以遏制的窒息。 今天究竟是怎么了? 生意不好不说,还莫名其妙地感到害怕。 呼吸绵长而又沉重,王福小心翼翼地扶着落满灰尘的楼梯扶手,一步一步、蹑手蹑脚地向楼上走去。这栋房子也不知是哪一年建的,又旧又破,到处弥漫着呛人的陈旧气息,犄角旮旯里挂满了新的、旧的、完整的、破败的蜘蛛网,楼道里的路灯也没有一盏能亮的。 王福轻轻叹了口气,心想不知小玲睡了没有。突然他又在黑暗中自嘲地轻笑了一声,想到小玲一向睡得早,现在也许早就沉浸在舒适的梦乡中了。他边想边默默地数着楼层,五楼就快到了,为了不吵醒熟睡的小玲和对面那个聒噪的老太婆,他将脚步放得更轻了,就仿佛一只夜游的猫。 在伸手到兜里掏大门钥匙的时候,王福想起了一年前跟小玲相识的那个夏天,一切都像是故事里安排好的奇遇。他像平时一样开着车漫无目的地在城市灯火辉煌的夜色中游荡,一个身着白色衣裙的女孩从一条黑暗的小巷子里匆匆走出来,由于他的眼睛正盯着几个从夜总会中东倒西歪走出来的年轻人,并没有注意到斜刺里冲出来的女孩。当他眼角的余光猛然瞥见那一抹白色时,女孩已经如同一片飘忽的落叶,惊叫着跌倒在车头灯照耀着的那块干燥的水泥路面上。 王福脑袋“嗡”的一声,急忙踩下刹车,手忙脚乱地打开车门跑到了摔倒在地的女孩面前。幸运的是,因为车速很慢,车子并没有撞到女孩,女孩只是受了惊吓,在跌倒的时候擦破了手掌和膝盖上的皮。王福执意要送女孩去医院,在帮她挂号的时候知道她叫郭玲,也是从乡下来城里打工的,在那家夜总会后的一家招待所上班。 也许是相似的身世,也许是同样的寂寞,在这之后,王福开始了和郭玲的交往。感情在艰难的生活重压下不断升温,三个月以前,他们高高兴兴地领取了大红结婚证书,王福喜气洋洋地将郭玲接回了他租住的出租屋,简单地请李庆两口子吃了顿饭,准备等今年春节再回老家举行一场热闹的婚礼。 钥匙沉闷的碰撞声打断了王福的思绪,他摸索着将钥匙插进了大门的锁孔。这时,他似乎听到屋里有动静的,因为隔着一扇门,听不太真切,就像是有一群大老鼠在黑暗的屋里惊慌地四处逃窜,“沙沙……”,其中好像还夹杂着模糊的人声。 这么晚了,会是什么呢?难道小玲还没睡?王福疑惑地扭开了门锁,客厅里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黑,隐约有一道昏黄的光线从右侧的浴室毛玻璃门里透出来,懒洋洋地洒在客厅油漆斑驳的水泥地上。声音就是从浴室里传出来的,“沙沙”的是水声,在水声中杂有一男一女压抑的笑闹声。 看着从浴室门缝里蜂拥而出的乳白色水蒸气,王福仿佛又回到了一墙之隔的那个雾蒙蒙的世界。他缓慢地关上大门,不发出一点声音地接近了浴室门。门里昏黄的灯光映出两个朦胧的人影,像皮影似地贴在毛玻璃上,令人恶心地绞扭在一起,迷蒙的呻吟声被玻璃阻挡得有些虚幻。 一股热血像火山爆发前滚烫的熔岩般冲上了王福的脑门,他鼻孔贲张,“呼哧呼哧”地喘着粗气,顺手抄起靠在墙边的一条折叠起来的铁凳子,“哗啦”一声拉开了浴室门。水汽蒸腾的逼仄浴室里,一男一女惊恐地回过头,被热气蒸得通红的裸体紧紧拥抱在一起,大气都不敢出地瞪着堵在门口、满脸猪肝色的王福。 男人王福不认识,但是从他文文弱弱的长相来看,应该是个城里人。女人正是他的新婚妻子郭玲,他此时透过她曾美丽的一双丹凤眼所看到的是被恐惧掩饰的淫荡。他使足了劲,昏昏沉沉地举起手中的铁凳子,劈头盖脸地朝那一对狗男女砸了下去。 一下、两下、三下……王福发疯般地猛砸,男人和郭玲只来得及发出几声绝望的闷哼,双双滑倒在汩汩冒着热水的莲蓬头下。热腾腾的水雾中渐渐地浮起一股浓郁的血腥味,这仿佛更刺激了王福疯狂的神经,他不停手地砸着,扭曲的脸在氤氲的水汽中显得狰狞可怕,星星点点猩红的液体飞溅在他额上、身上,红色的水流飞快地打着旋流进了阴暗的下水道…… <er h3">3 血,总是能激起某些动物表象的或内心的兽性,大概王福就是属于这一类动物。他仍清晰地记得,在部队当火头军的时候,每当看到别人杀猪,他的内心都会产生一种抑制不了的兴奋,肾上腺激素的猛增有时还会令他整夜整夜地失眠。 王福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停止了挥舞铁凳子的动作,到他意识到自己已经停下来的时候,汗水和莲蓬头里喷出的水花早已湿透了他全身。他渐趋平静的目光有些迟滞地瞪着白色瓷砖上那两具再无生命迹象的裸尸,感到浑身疲惫得没有一丝力气,就仿佛所有的力气都像那些殷红的鲜血一样,被冒着热气的水流给匆匆带走了。 死了? 他们居然就这样死了。 思绪恍惚中又回到了部队烟熏火燎的伙房,王福似乎又看到了一头肥壮的猪边流血边凄惨地号叫、扭动。他紧绷的嘴角慢慢松弛了下来,继而漾起一抹诡异的笑容。他觉得真是有意思,猪临死前还会挣扎、惨叫,而面前这一对狗男女竟然一声不吭,瑟缩得像两只被猫堵在墙角的老鼠,眼睁睁地任由生命流逝,只有那圆睁的双眼中还能看到一点迸发的愤恨。王福两条腿突然有些微的颤抖,他步履蹒跚地退出浴室,猛扑到洗脸池前,“哇啦哇啦”地吐了起来。一股腥臊的气味直冲鼻腔,嘴里充斥着难以忍受的酸苦。直到吐得肚腹空空,再也没有什么可吐的了,他依旧紧扣着洗脸池边沿干呕着。恶心的感觉逐渐退却,王福打开水龙头,掬起一捧冰冷的水漱了漱口,再抹了把脸,这才感到舒服多了。他直起腰,后退着瘫坐在沙发里。 大脑里非常混乱,王福垂着头,两只大眼睛狠命地上翻,直愣愣地盯着热气腾腾的浴室门。他陡地想起自己守寡多年的瞎眼老娘跟他说过的话,在旧社会,奸夫淫妇倘若被人发现了,是要被拉去浸猪笼或用乱石砸死的。想到这儿,他浑身一震,身体似乎被注入了一股无形的力量,他蓦然站起身,大步走向敞开的浴室门。 血腥味依然浓烈地刺激着王福的嗅觉,他干巴巴地嘿嘿笑着关上了水龙头,返身从厨房里摸出了一把锃亮的菜刀和一把锈迹斑斑的斧头…… 差不多两个钟头挥汗如雨的工作之后,王福终于直起腰,双手抱胸,满意地看着自己的杰作。两具尸体已经变成了一堆七零八落的“零件”,失血过多的皮肤青惨惨地没有一点光泽,刀口上翻卷的皮肉也看不到血色,苍白僵硬,就像是白蜡胡乱捏出来的一样。 王福拎起一只胳膊——那是郭玲的右胳膊——却同时带起了另一只男人粗大的胳膊。他皱了皱眉头,伸出另一只手抓住了男人的手腕用力一扯,十根紧握的手指像是本来就长在一起似的,纹丝不动。他有些恼怒,脱口含混不清地骂了句脏话,捡起扔在地上、已经卷了刃的菜刀就是一阵猛剁,所有的手指都齐根而断,纷纷掉落下来,发出阵阵“噗噗”的轻响。 莲蓬头里“呼噜呼噜”空响了几声,“哗”地冲出无数柱清亮的水流。王福一件一件褪去身上的衣服,冷漠地用赤脚将地上人偶般的“零件”踢到一边,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然后赤裸地带着一团热气到卧室里换了身干净衣服,从柜子里翻出几只巨大的编织袋和塑料袋重新回到浴室。 人的躯体一旦被拆开了就似乎特别占地方。王福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刚好把那堆乱糟糟的“零件”全都用塑料袋包裹起来,塞进了编织袋里。他吃力地提了提装着郭玲的那只袋子,脖子上的青筋都暴凸了出来。他感到十分纳闷,怎么郭玲活着的时候他能够那么轻松地抱起她,而现在,袋子重得就像装满了废铁。 王福重重地放下袋子,喘了一口粗气,目光在水蒸气散尽的浴室里逡巡。蓦地,几根惨白的东西一闪而过,他骤然刹住了目光,定定地看着那些东西。那是几截僵直的手指,从指尖长长的指甲判断,手指是郭玲的。他做了个深呼吸,弯腰拾起了手指,手指凉凉的,没有温度。他忽然想起了,在它们还连在郭玲鲜活的身体上时,它们是那么灵活,他闭上了眼睛,陶醉地回味着它们轻轻地抚摸在他皮肤上的感觉。 “当——”不知谁家的钟沉闷地响了一下,王福猛然睁开双眼,转身出了浴室,拿起郭玲放在洗脸台上的石英表对准浴室倾洒出来的灯光。奶黄色的表盘上,秒针无声地绕着圈子,短胖的时针停在数字三与四之间,瘦长的分针笔直地指在数字六上。 没有多少时间了。 我得赶紧把尸体处理了。 王福随手把手表揣进兜里,捏着那几截手指进入浴室,拉开了一只编织袋的拉链。袋子里已经塞得满满当当,他将那些手指插进去,却怎么也无法再拉起拉链。他气哼哼地抽出手指,“哗啦”一声拉好了袋子的拉链,抓着那几根手指,无计可施地扫视着浴室。 厕所白瓷便盆那个黑洞脏兮兮地张开着,还有一些没干的水珠在上边泛着阴冷的光。王福紧皱的眉头渐渐舒展开,他伸出布满舌苔的舌头舔舔干涸的嘴唇,一步跨到便盆边,将那些手指一股脑儿扔进了那个黑洞,只听见几声轻微的水响,手指便倏忽无踪。他伸长脖子朝洞里窥探着,洞中黑黢黢的,什么也看不到,他抬手拧开了水龙头,湍急的水流卷起大朵的水花,轰鸣着滑进了深邃的黑洞,就仿佛被一种神秘的力量吸进去了似的。 <er h3">4 将两袋沉重的尸体运下楼的过程中,王福的心一直在嗓子眼悬着。但是直到把袋子和铁铲都塞进了红色夏利的尾厢也没有碰到一个人,他总算松了口气,一头钻进了驾驶座。 大雾仍旧铺天盖地,四五米之外就根本看不清东西了。王福关上车门,发动了车子,车头灯颤巍巍地拨开了面前的白雾。他忽然对这场大雾感到亲切起来,似乎它就是他无形的帮凶,帮他在暗夜里又拉起了一层厚厚的帷帐,替他遮掩住毁尸灭迹的过程中一切有可能窥破他行迹的眼睛。把尸体埋到哪儿去呢?王福低着头坐在黑暗的驾驶室里,车头灯的光微弱地照着他的脸,为他那平静的面孔抹上了一层阴郁的色彩。 如果是在乡下,王福根本用不着考虑这个问题,围绕着村子的崇山峻岭到处都可以找到合适的地方。然而这个他熟悉又陌生的城市里太拥挤了,好像每一个角落都挤满了人,很难见到一块人迹罕至的荒地,连绿色植物也成了一种奢侈的点缀。 “乌鸦角?!”王福眼前一亮,他想起了一个离他的住地不远的地方。这个城市里的人们都叫那里“乌鸦角”,听说那里是以前斩犯人和枪毙人的法场,曾经聚集了很多嗜食腐肉的乌鸦,所以尽管现在那里已经再也看不到一只乌鸦了,可“乌鸦角”这个名字却一直沿用了下来。也许是由于那里游荡着太多的孤魂野鬼,不要说是晚上,就是白天从那里经过也能感觉到一股子阴森的鬼气,就连高悬在天空中的太阳在那里也失去了它往日的威力。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城市开发的脚步总是绕开那块不吉利的土地,使得那里成为城市周边唯一一个荒凉的所在。 王福掉转车头,车头灯缓慢地破开黏稠的浓雾,朝着乌鸦角的方向驶去。一路上,漫天的雾气分布得并不是十分均匀,偶尔车头灯扫过的地方会出现奇形怪状的缺口,就如同夜雾中一只窥视的眼。王福尽量不去注意四周,只专心开车,但在这静谧的夜里,他总免不了胡思乱想,更何况车尾厢里还装着两具支离破碎的尸体。 也不知走了多久,车身突然开始剧烈地颠簸起来,车尾厢里也不合时宜地发出“砰砰”的敲击声,那声音被寂静扩张得无限大。王福心里“咯噔”一声,双手差点没能把稳方向盘,车子歪歪扭扭地摇摆了几下,他猛地踩下了刹车,轮胎摩擦着地面发出“吱——”的尖叫,他的身体随着惯性向前微微倾了一下。周遭立刻安静了下来,只剩下发动机干涩的喘息。 车内幽暗的光线中,王福紧张地与窗外诡谲的夜雾对峙着,恐惧像不安分的虫子一样,在他心里蠕动、攀爬。思绪就像是遇上狂风的风筝,在晦暗的天空中上下翻飞,意识的手好不容易拉紧了细绳,混乱缓慢地变为平静。他逐步清理着乱纷纷的大脑,涣散的目光集中到了车头灯照亮的地面上,地面凹凸不平,布满大大小小的石子,他松了口气,用手背抹去额上渗出的汗珠,重新踩下了油门。 车体被路面硌得一跳一跳的,颠得人全身发麻。王福嘟嘟囔囔着什么,想起了小时候曾听一个老人说过——具体是谁,他已经想不起来了,只知道反正不是自己那瞎眼的老娘——在乡下,人们把像乌鸦角这种阴气太重的地方叫做“养尸地”,死人——特别是惨遭横死的人——是千万不能埋在那种地下的,否则就会发生尸变或化成厉鬼为祸人间。 王福不以为然地“嘘”出了声,陡地感到车身已经没有颠簸了,车轮也安静下来,不再发出“哗啦哗啦”碾压沙石的声响。他眯起眼睛看看前方,一片茂盛的杂草在车头灯的照射下轻轻地摇摆着,也不知是因为夜雾的关系,还是本来就是这样,那些杂草看上去没有一点绿色,全都是黑糊糊的,机械的摆动方式也阴阴的有点人。 心理作用。 一定是心理作用。 王福慌慌地安慰着自己,却老半天也不去伸手开车门。他犹豫着转头看向车尾厢,车后一团暗红,泛着微光的尾厢盖正像此时的他一样,在微微地发颤。他用力吸了一口气,直到憋得胸廓隐隐作痛才停下来,一把推开了车门,迎着凉沁沁的浓雾钻出了车子。 一阵阴风刮过,草丛“沙沙”地起了一层波浪。王福打了个寒噤,屏住了呼吸,灰色的雾气在他身边打转,两束昏暗的车灯灯光就像是悬浮在雾海中。他搓了搓双手,一咬牙来到车尾厢旁,掀开了尾厢盖。两只鼓鼓囊囊的条纹编织袋已经被车子颠得东倒西歪,他不再想什么,使劲提出两只袋子,一路拖拽着进入了乌鸦角腹地…… 铁铲“哗哗”地刨开潮湿的地皮,坑越挖越大、越挖越深,估摸着差不多了,王福喘着粗气蹲了下去,双手撑着地面,吃力地用脚将摆在坑边的编织袋蹬进了坑里。接下来的工作就轻松多了,他飞快地舞动着手里的铁铲,将挖出的泥土一铲铲填回坑里,再用铲背将泥土拍实。 最后用一些挖出的草将裸露的泥土覆盖住之后,王福双手支着铲柄在车头灯的黄光下定定地盯着那块埋葬了两具尸体的土地。四周似乎更加宁静了,连风也噤若寒蝉,王福迷离的双眼中跳动着两点微光,脑门上不知是因为太累,还是由于神经太兴奋,粗大的青筋突出在额角,隐约还有些微的跳动。 草很快就能长起来。或许会长得比别的地方更茂盛。想到这儿,王福有些莫名其妙地得意起来,他提起铁铲,穿过齐膝深的草丛回到了车旁,却又不放心地回头看了一眼埋尸的那块地方。在暗夜中,那块土地跟其他地方没有多少差别,只不过雾气好像稍稍薄一点、黑一点。他从鼻孔里呼出一股热气,放好铁铲缩进了车里。车子慢慢后退,他最后看了一眼前方雾蒙蒙的黑暗,掉转车头将车开出了乌鸦角。 <er h3">5 回到家,王福又洗了个澡,看看交车的时间还早,和衣躺在沙发上想小睡一会儿。闭上眼,他却怎么也难以入睡,窗外有轻微的“沙沙”声,仿佛是一双手在小心地撕扯浓雾,浴室里执拗的滴水声一下一下敲打着他的神经,墙上石英钟“滴答滴答”的声音更是被寂静一层层地放大,拉扯着他怦怦乱跳的心。 迷迷糊糊挨到天亮,一束束金黄的阳光从脏兮兮的窗玻璃照进来,投射在王福不断颤动的眼皮上。王福艰难地睁开双眼,嘴里干得发苦,他在沙发上扭动着疲惫的身躯,一脸的痛苦。昨夜的那场大雾早已消失无踪,就像它来的时候那么迅速,那么悄无声息。王福用右手遮在眼睛上,望向窗外初夏的朝阳,他开始怀疑那场雾是不是只是他的想象,或只不过是他的一场噩梦。 茶几上的手机突然发出一连串尖厉的铃声,王福吓得几乎从沙发上跳起来,惊恐使得他一时间回不过神来,布满血丝的双眼死死盯着闪烁的手机屏幕。就这样,对峙了好几秒钟,手机终于停止了响铃,屋子里又变得死一般静寂。 王福眨巴眨巴酸涩的眼皮,仿佛到这时才意识到,手机响了自己是应该去接听的。他迟滞地倾身,动作僵硬地伸出手,抓住了手机。这时,手机屏幕一闪,再次发出刺耳的铃声,蓝光中跳动着李庆的名字。他缓缓按下接听键,将手机凑到耳边:“喂?” “喂,王福啊,我等着你交车呢,你在哪儿?”李庆焦急的声音夹杂着清晨的喧嚣。王福彻底清醒过来,他哼哼唧唧了半天,有气无力地答了一句:“我在家……” “在家?”李庆提高了声调,忽然,他又从王福的声音中意识到什么,声调急转直下,变得柔和起来,“怎么了你?听上去你好像很不舒服?” “唔。”王福支吾着,“昨晚可能着凉了……” “那你待在家休息吧,我自己过去拿车。就这样,一会儿见。” 李庆那边早已挂断电话,王福还傻愣愣地举着手机,目光呆滞地盯着面前的茶几。浴室里的滴水声还在继续,不过在明媚的阳光下听起来不再那么可怕。 阳光可以驱散一切阴霾。 王福抓着手机的右臂无力地垂落下来,“砰”地打在沙发上,无声地弹跳了几下。他不记得从哪里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不过现在回想起来,说得蛮有道理的,但是他觉得似乎应该再加上一句“阳光还可以驱散所有的恐惧”,这样就显得更加完美了。 李庆敲门的时候,王福感到自己似乎又睡着了,他懒洋洋地从沙发上爬起来,沉重地呼着气,打开了大门。一眼看到王福焦黄的脸色,李庆皱起了眉头,他伸手来探王福的额头,却被王福一偏头躲了过去。李庆有些不自然地缩回手,从裤兜里拿出一个小药瓶递过来:“喏,我给你买了瓶感冒药,要按时吃啊。” 王福接过药瓶,挤出一个感激的微笑:“谢谢!” 李庆拿到车钥匙,抛得“哗啦哗啦”响:“要不晚上你就别出车了,在家休息休息,等明天好点了再说。” 一考虑到昨夜那么差的生意,王福立刻摇摇头:“不了,我休息一个白天足够了,晚上你还是把车交给我吧。” “那好,我先走了。”还没等王福回答,李庆转身匆匆小跑下楼,瘦长的背影顷刻消失在楼梯转角处。王福动作缓慢地关上门,瞟了一眼手里的药瓶,随手扔在了鞋柜上,慢慢转身,整个人重新跌进了沙发里。楼下,传来隐约的发动机声,渐渐远去。 今天有点热,没躺多久,王福就出了满身的黏汗,贴着仿皮沙发的背上湿漉漉的,经热气一蒸,特别难受。他翻了个身,阳光却直射在眼睛上,令他眼前一片绯红,明晃晃的,虽然倦意很浓,却始终无法进入梦乡。 妈的!睡不着。 怎么着也得睡一觉呀。 王福在沙发上翻来覆去,脑袋昏昏沉沉的,像顶着一大块生铁般沉甸甸的。他有心想回卧室去睡,可一想到那张床上曾睡过郭玲和另外一个男人,又恶心得想吐。想想还是在沙发上将就一天算了,等明天精神好点了,再将床单和被子换了,睡个安生觉。 越是胡思乱想,越是辗转难眠。王福索性坐起来,昏头昏脑走到窗前,“刷” 地拉上了窗帘。客厅里马上变得幽暗起来,阳光在晃动的窗帘后不安分地抖动,在客厅地上、墙上投下模糊的光影,颤巍巍的,总给人一种作势欲扑的感觉。 定定地站在窗前,王福看着地上自己奇形怪状的影子,艰涩地咽了一口唾沫。他又反手拉开了窗帘,在阳光中走回沙发边躺下,用双手遮着眼睛,把脸埋进了沙发缝中。呼吸有点不通畅,他没有理会,不知不觉中发出了响亮的鼾声。 几乎是一睡着就开始做梦了,梦凌乱不堪,红彤彤一片,朦胧中似乎有很多人在拥挤着,千百张嘴一张一合,发出“嗡嗡”的声音。随后,那些人开始分解,东一堆、西一堆都是散乱的肢体,堆得像小山一样高,却没有流血。 王福猛地醒过来,陡地忘了自己睡着的时候做过什么梦,脑海中只留下了堆积的绯红。他双肘支在膝盖上,抓着脑袋苦思冥想,唯一的结果就是那团红色渐渐在脑中退去,不留下一丝痕迹。他捶了捶脑袋,决定不再去傻想了,随手拿起手机,看看时间,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他很惊讶自己一觉居然睡了这么久,这是以前很少有的情况。 怪不得肚子饿了。 打了一个很大的哈欠,王福起身,他不想进厨房,似乎这样就能抹去昨晚那段恐怖的记忆。他俯身从食品柜里摸出一盒方便面冲上,随随便便吃了几口,感到精神恢复了不少。至少他知道,今晚开夜车是没有什么问题了。 <er h3">6 吃过午饭,王福又睡了一觉,也许是因为下午太阳改变了照射的方向,没有直接照到眼睛上的缘故,他睡得特别沉。等到再次醒来,已经快五点半了,他感觉到自己没有做梦,睁开眼后精神出奇的好。 六点半,王福刚接到车,生意就上门了,李庆只好知趣地自己回家。天色渐暗,生意还是一拨接着一拨,始终没有断过,看今晚的天气,估计不可能再起雾了,就算有,也是对视线没有任何影响的薄雾。 王福很开心,心想照这么下去,不仅可以挽回昨晚的损失,还可以狠狠赚它一笔。想到这儿,他不由得“哧”地笑出了声,弄得后边那两个男乘客莫名其妙,面面相觑,随后神情紧张地盯着他的后脑勺,全身肌肉都处于戒备状态。 把这两个客人送到目的地,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半多了。等到客人付款下车,王福喘了口气,端起身边的水杯喝了口水。可他刚想着歇会儿,后车门又被人“哗”地拉开了。 “去机械厂。”上来的是个中年男人。 “机械厂?”王福从后视镜里瞥了对方一眼,心中一惊,因为他已经很熟悉这个城市的道路了,要去机械厂,恐怖的乌鸦角是必经之路。 “怎么?不会走?”男人见王福半天不开车,疑惑地问道。 “呃……不是……” “那快开车啊,我还急着回家呢。”男人开始不耐烦了。 王福没再说什么,动作迟疑地换挡、踩油门,他真想狠狠抽自己一个大耳光,刚才顺着男人的问话回答不会走不就行了?现在只好硬着头皮往那边去了,要不人家告他“拒载”,他只能吃不了兜着走。 今夜的月光很亮,均匀地铺洒在柏油路面上,就仿佛在路面上镀上了薄薄一层纯银。如果是在平时,王福会觉得这样的夜色很美、很浪漫,但是今天,他完全没有欣赏美景的心情,一路上紧张地开着车,越接近乌鸦角,他就越害怕,并不寒冷的夜晚,身上却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就快到乌鸦角了。 老天保佑! 千万别出什么事啊。 王福不停地在心里祈祷,车速明显慢了下来。男乘客也似乎发现了这一点,不耐烦地催促起他来。他舔了舔因恐惧而干涸的嘴唇,不得不加快了车速。那片被叫做“乌鸦角”的不祥之地在前方若隐若现,浓密的蒿草摇曳着月光,泛出一层诡秘之意。路上,一个人影也没有,更没有路灯和其他车辆。 “喂,你疯了?开这么快。”男乘客这时突然出声,把王福吓得不轻,他稳住心神,看向仪表盘,车速已经接近一百迈了。看看乌鸦角已经被远远抛到了身后,他缓缓松开油门,降低了前进的速度。从后视镜里,他看到男乘客白了他一眼,脸上充满了受惊吓的愤怒。 到了机械厂宿舍,清冷的月光下,空无一人的小区显得愈加冷清。男乘客刚才的怨气还没消,他掏出一张五十元的钞票递给王福,接过找来的零钱,骂骂咧咧下车,摔上车门,扬长而去。 王福自知理亏,由着对方骂,一直保持沉默,目送男人的背影隐没进楼房的暗影里。就这么坐着,嘴里很干燥,他并没有伸手去拿水杯,而是期待有人从小区里走出来,伸手要搭车。有这样的想法,并不是他不想放空回程,只是因为害怕——害怕独自开车经过乌鸦角。 等了足有半个多小时,小区里不仅没有人出来,而且那几栋楼房上亮灯的窗口越来越少。王福看了一眼仪表盘上的电子钟,数字中间的两个小绿点一明一灭,随即后边的数字由二十九跳到了三十。他叹了口气,估摸着再这么等下去,他或许在这儿坐到天亮,也等不到一个客人。他无奈地发动了车子,极不情愿地掉头往回开。 夜已深,近郊的道路到了这个时候,一般见不到什么行人和车辆了。王福胆战心惊地开着车,心境比来时更加惶恐不安。途中,车子经过几幢庞大的厂房,皆都漆黑、死寂,毫无生气,就如同月光下千年的古老废墟。 前方不远就是乌鸦角了。王福额头渗出细密的汗珠,伏低身子,几乎有点贼眼溜溜地四下观察。临江的一块沙石地和乌鸦角之间突兀地隔着几棵大树,忽然,树下隐现出一条人影,看身材像是个女人,长裙和长发随风飞舞,逐渐走出树影的遮掩,伸手拦车。 鬼使神差地,王福竟忘记了害怕,缓慢地将车靠了过去。蓦地,另一个影子从暗影里冲了出来,是个男人,在车灯照不到的范围里,他停了下来,看样子跟先前的女人十分亲密。 王福的心里“咯噔”一下,眼前顷刻浮现出浴室里惨白的尸体和两双怨毒的眼。 也是在这一瞬间,明亮的车前灯将路旁两条身影完全映照出来。恐惧刹那间在身体里爆裂,王福双眼鼓凸,清晰地看到没有影子的一男一女脚跟似乎并未沾地,身体包裹在一团清冽的雾气中,悠悠地飘浮,他们的脸也在不断发生着变化,笑容变得越来越阴森,放射着寒光的四只眼分明跟死去的郭玲和她的情夫一模一样。 有鬼啊! 巨大的恐惧令惊叫只在胸腔里迸发,王福头脑中一片空白,右脚无意识地狠踩油门,车子呼啸着直冲面前的一对男女。眼睁睁地,他看见车头轻易地穿过那对男女的身体,瞬即消散为缕缕青烟。一股阴冷的气息顿时弥漫了整个车厢,他艰难地呼吸,感到从嘴鼻里出来的气体都凝结成一片细小的冰晶,掉在仪表盘上,似乎有轻微的“叮叮”声。 路边,男人手忙脚乱,扶起摔倒在地、惊慌失措的女人,冲着绝尘而去的红色夏利车破口大骂。此时,飞速逃离的车子只剩下了两只不甚清晰的红色尾灯,很快,便没入了月光下淡青的夜色。 <er h3">7 一直将车子疯狂地开进市中心,王福才在一家酒吧高耸的霓虹灯广告前踩下了刹车,车轮摩擦着地面,发出刺耳的尖叫。酒吧门口的保安惊恐地转过脸来,见并没有发生车祸,又变为一脸漠然,斜斜地靠在大理石门框上。 喘息未定,王福不敢回头,偷偷通过头顶的后视镜窥探车后。那两个鬼气森森的男女没有跟过来,灯火通明的街道上四散着很多出租车,还有一些东倒西歪从酒吧里出来的年轻人。他总算是松了口气,关掉发动机,锁上车门,将空车灯打下来,蜷缩在驾驶座上,慢慢陷入了迷蒙状态。 阳光和喧嚣将王福从睡梦中拉出来,他打着哈欠睁开眼,听见身后传来洒水车悦耳的音乐。他用茶水漱了漱口,活动一下酸胀的四肢,发动车子,朝李庆家开去。交了车,李庆将他送回家,下车的时候,李庆突然叫住了他,从车窗探出头来:“你猜我昨晚下楼买烟的时候看到谁了?” “谁?”王福转身心不在焉地问了一句。 “郭玲。”说话时,李庆点着了一支烟,“不过我还没来得及叫她,她就上了一辆的士走了。” 从听到“郭玲”这个名字开始,王福的脸色就变得十分难看,他目光游离,动了动嘴唇,却没发出声音。看到他这个样子,李庆撇撇嘴,没再说什么,跟他道别之后,开车离去。 今天的天气并不是很热,可王福却感到一种灼热的窒息,汗珠顺着他的额角流下来,滑进脖领子里,弄得他浑身痒痒的。他做了几个深呼吸,努力压制住内心的恐惧,转过身,步履僵硬地朝自己住的那栋楼房走去。 蓦地,正边走边挠着后脖颈的王福瞥见楼道口旁边的树荫下聚着一堆人,有的站着,有的坐着,站着的人都在专心致志地弯腰看坐着的人们在干着什么。从侧面和背影,他认出了几个人,那都是跟他住一栋楼的几个老人。 树荫遮蔽着耀眼的阳光,也给那一堆人的身影蒙上了一层阴影。王福隐隐地感到一点不安,他想绕过那些人,可是要走进自家那栋楼就只有这么一个通道,他总不能从后边的墙爬上五楼吧?他蹙起眉头,硬着头皮走了过去。 或许是感觉到有人接近,站着的人中有几个陌生的老头稍微侧身朝王福这边看了一眼。只一眼,那几个老头又若无其事地收回目光。可这齐刷刷的一眼却令王福一惊,他觉得那几个老头脸色有些发青,那目光似乎又要窥探他,又在害怕他。 走近了,走得更近了。 王福终于看清楚那几个坐着的老头是在打扑克牌,他认出了正对着他的那个是三楼的陈大爷。然而那几个打牌的似乎也并没将心思放在牌局上,他们表面上是在看手里举着的牌,眼睛却偷偷地瞄向他这边。他愣怔地向他们投去置疑的一眼,他们立刻缩回了目光,脸上勉强挤出一些笑容,吆喝着叫对方快出牌。一股阴寒彻骨的恐惧像流水般冲淡了他的勇气,他踌躇着,不知是不是该继续往楼道门靠近。 总不能一天不回家吧? 虽然在车子里睡了那么久,可王福还是感到一阵不可抵挡的困倦袭上了脑门,他的大脑立刻变得昏昏沉沉的,一直没停下的脚步也开始蹒跚起来。他感到,自己太需要睡眠了,昨晚窝在车里根本就没有睡踏实。他使劲地干咽了一口,觉得嘴里火烧火燎的苦涩,眼看着楼道门离自己越来越近了。 老头们还保持着刚才的样子,甚至都没再朝王福这边瞧上一眼。王福在心里苦笑了一下,感到是自己太多疑了。他安全地走过老头们身边,生怕他们中的一个突然站起来拦住他的去路。可是老头们的心思好像全都放在了牌局上,直到他一只脚跨进了楼道门,陈大爷才刚看见他似的,朝他笑着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他梗着脖子,也尴尬地对陈大爷笑笑,闪身钻进了相对较昏暗的楼道门。 一口气还没吁出来,王福内心又一阵好奇——好奇心是人类致命的弱点,古往今来不知有多少人的生命都是因为好奇而丧失的——他想看看自己进来之后,那些老头究竟会有什么反应。于是,他双手攀着布满灰尘的水泥门框,朝外探出了半个脑袋。 或许是因为亲眼看着王福进了门,那些老头再无顾忌,他们放下了手中的扑克牌,头碰头聚在一起议论着什么,声音很低,王福听不清楚。好奇心总是能战胜恐惧的,王福为了想听得更清楚,又不自觉地将脑袋朝外伸了伸。 陈大爷一脸的神秘,其他的老头似乎都以他为核心围成一个圈。从陈大爷断断续续飘过来的苍老声音里,王福听清了一些无头无尾的词语,其中“下水道”三个字使得他心头一颤,身子骤然紧绷了起来,就像一条被人掐住了七寸的蛇。 下水道? 他们干吗要谈论下水道? 难道他们已经知道了我的事情? 当一个人注意力太集中时,就会忽略身边其他的事物或者声音。王福现在就是这样,他根本就没注意到,身后逼仄的楼梯上出现了一个深色的人影,正一步步无声地接近在楼道门边偷听的他。 “王福,你在干吗呢?”一个清脆的声音仿佛从王福头顶上砸下来,他“啊”地叫出了声,僵硬地转动着“咯吱”作响的脖子,惊恐的目光缓慢地移动到身后那人的脚上,顺着他皱巴巴的黑色西裤往上走,然后映入眼帘的是一件同样皱巴巴的黄色t恤衫,圆形的领口上是一截黑黄色的脖子,再上去就是一张惊讶的脸,从这张脸上那双小眼睛里,他分明看到了掩盖不住的诡谲。 “我说你是怎么了?”那个人又问了一句。 王福抿抿嘴,站直身子,他认出了站在他身后的这人是住在陈大爷对面做小生意的周浩,他清了清嗓子:“没什么,没什么,刚才我……我好像看到一只老鼠跑了出去,所以……” “哦,不就是一只老鼠吗?”周浩似乎故意提高了嗓门,王福用眼角的余光看到面对着门外的他好像对着那些老头使了个眼色,“用得着这么紧张吗?”王福又像平时那样“嘿嘿”干笑两声,不再吭声。周浩也没再追究,说了声“拜拜”,双手插在裤兜里走了出去。等到周浩走远,王福漫不经心看了门口那些老头一眼。只见他们又恢复了刚才打牌的姿势,仿佛谁也没有私底下议论过什么。但他心里明白得很,他们的样子完全是装出来的,是专门装给他看的。 下水道?!老头们吆五喝六的声音又在聒噪的蝉鸣声中此起彼伏,王福决定不再去窥探他们的秘密,他一脸木然地转身上楼去了。 充满猜疑的一天又在无眠中度过,王福总忍不住趴在窗口朝下张望,希望还能看到底下那些老头们不正常的举动。但那帮老头似乎都猜透了他的心思,只是一心一意地玩扑克,谁都没有再窃窃私语。 晚上,头昏脑涨的王福给李庆打了个电话,跟他请了假,谎称自己的感冒可能加重了,需要休息两三天。李庆二话没说就答应了,然而王福总感到电话那头的李庆有点不真实,似乎是有什么人在那边装李庆的声音,这种感觉太奇怪了,但是又让他确信无疑。 <er h3">8 睡前,王福就把床单被子彻底换了,可被别人窥破秘密的恐惧折磨得他几乎是彻夜难眠,再加上夏夜的燥热,还有一两只蚊子鬼魅般地绕着他的脑袋“嗡嗡”叫个不停,整夜他都处于迷迷糊糊的状态,一直到凌晨,他朦胧中听到谁家的钟敲响了四下,却仍瞪着两只充血的眼睛,根本就睡不着。 身上的汗流了又干,干了又流,黏糊糊地粘在皮肤上,难受极了。王福头脑混沌地爬起床,想着洗个澡可能会舒服一些。他拿了几件换洗衣服走进浴室,脱下身上潮湿的衣物,拧开水龙头。水管子“呼噜呼噜”空响了几声,热水颤巍巍地洒出来,显得很不通畅。 王福皱起眉头,关上水龙头,又再打开,反复几次,水流还是断断续续。他火冒三丈,握起拳头在水管子上捶了几下,还是没用。他抬头看了一眼仍在滴水的莲蓬头,转身拿了张凳子进来,小心翼翼地踩上去,拧下了莲蓬头。 莲蓬头里有一堆黑色的东西,就是它们堵塞了出水孔。起初,王福以为那是些长年累积的水垢,他伸出一根指头拨弄了一下,感觉那堆东西软软的,稍微用点力,黑色的一大堆东西分散开来。他捏起一个小的黑色物体凑近眼前,猛然意识到,那根本不是什么水垢,而是一条虫子——虫子瘫软的尸体。 水管里有虫子?真是恶心。王福忙不迭地甩着手,虫尸“啪”的一声轻响,贴在了白色瓷砖地面上。他从凳子上下来,又有些好奇地蹲下身子朝虫尸看过去。这一次,他终于辨认出来,那是一条死去的蚂蟥。他愕然了,始终也想不明白,水管子里怎么会有蚂蟥的尸体。 想不通的事情就不再多想,这是王福一贯的作风。他将莲蓬头里的蚂蟥尸体清理干净,全都倒进大便器,放水冲进了下水道,重新装好莲蓬头。这下子,水流开始通畅了,狭窄的浴室里很快水汽蒸腾。水流打在皮肤上,麻酥酥的,很舒服。他半闭起眼睛,摩挲着身体,尽情地享受着这份舒适。 然而,澡还只洗了一半,又出现了问题。王福突然感到,有水在缓慢地漫过他的脚背,他诧异地睁开双眼,透过朦胧的水蒸气低头看去。脚下的确已经水漫金山,他赶紧关掉水龙头。积水虽然不再上涨,却没有退却的意思。 下水道堵住了?! 王福胡乱地挥舞胳膊,驱散那些聚集的水蒸气,朝下水道口看过去。那个黑洞洞的口子已经没入了水下,看不太真切,只隐约有些波动的黑色。他随手摸过靠在墙角的拖把,掉过头来,往下水道口捅了几下。“咕咕”,几个脏兮兮的气泡冲上水面,水位并没有要降低的趋势,反而随着那几个气泡,有丝丝缕缕黑色的东西涌上来。 气泡已经不冒了,可那黑色的东西却越聚越多,在水面下左右摇摆,仿佛是池塘里生长的水草。忍着极度的恶心,王福用脚尖挑起一缕黑色丝状物,准备将它提起来,却不料那东西像生了根一样,滑溜溜地自他脚趾缝里又缩回了水中。 什么东西啊? 王福索性蹲下身,用拖把去捞那些东西。那东西还在不断地上涌,“咕咚”,随着一个气泡,一整团黑色丝状物从下水道口冒出了头,把他吓了一跳。他屏气凝神,惊惶地看着那团东西如同快镜头下生长的植物一样,迅速浮出了水面。紧跟着,那团黑色东西下边露出一截惨白的东西,那惨白东西依旧随着上浮的速度在增多。 惊慌霎时变作恐惧,王福终于意识到那团黑色的东西是人的头发—— 女人的长发,而那渐渐露出水面的惨白色的东西就是头发覆盖下的额头。惊恐使得他脖子上的青筋暴突,他想要站起来,身体却不受大脑的控制。他想闭上眼,却感到一股无形的力量硬撑着他的眼皮,令他不得不面对那逐渐冒出水面的恐怖事物。 “腾”地一下,下水道口那颗头最终摆脱束缚,如同一只被按压进水底的皮球,骤然弹出水面。一张发青的脸,一双怨毒的眼,还有那乌黑嘴角一抹阴寒的微笑,那不是郭玲是谁? 强大的精神力量终于压倒了恐惧,王福猛张嘴,从喉咙深处爆发出一声凄厉的尖叫。随后,那声尖叫戛然而止,他眼前一黑,歪倒在地,不省人事。 不知过了多久,赤身裸体躺在浴室地板上的王福发出一声微弱的呻吟,身体抽搐了一下,缓缓醒转过来。睁开双眼,他纳闷地看到,浴室在他眼睛里是倒置的,他一下子没弄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待到大脑变得清晰,他才想起来,刚才自己被吓得昏了过去。 人头呢?郭玲的人头呢?想到这些,王福吃力地爬起来,四下张望。拖把横呈在地面上,地上根本没有污水横流,下水道口几乎干了,就跟他身上一样。他撑着墙壁站起来,感到左手肘关节处传来阵阵隐痛,他龇牙咧嘴地揉着痛处,目光转向挂着半截窗帘的窗口,窗外,朝阳已经将天边染得一片赤红。 是幻觉吗? 这个想法一蹦入脑海,王福即刻将它否定。他想到,鬼魂是害怕阳光的,也许郭玲的鬼魂出来得不是时候,还没等她下手找自己报仇,就被初生的朝阳给逼退回了阴间。 “哈哈哈哈……”王福仰天长笑,赤裸裸地走出浴室,为自己的幸运欢欣不已。就这么一直狂笑着走进卧室,他脱力地倒在床上,笑得开始咳嗽起来。 突然,大门外响起了一声很重的关门声。王福一震,骤然收住咳嗽,憋得一脸通红。隔了很久,他才慢慢意识到,那是对面发出的声音,住在对面那个聒噪的老太婆每次关门都这么重,好像要把整栋楼给震塌似的。 死老太婆。像只油腻腻的老麻雀。王福一直都很想不明白,对面那——他突然记不起她姓什么了——老太太脸上怎么会一点皱纹都没有呢?就算她成天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也看不到皱纹的产生。而且她胖得有些奇怪,浑身上下一样粗细,还软塌塌的,一走路,不光身上,就连脸上的肉都如同水波一样颤动。 动物的脂肪应该是固体的吧? 也许是这口气憋得太厉害了,王福感到自己的脑子有点不大好使,他努力回忆自己杀活物的时候曾看到过的脂肪,却怎样也确定不下来它们究竟是呈液态,还是固态。他伸出舌头在干燥的嘴皮子上舔了一圈,想着如果拿把刀子什么的在那老太太身上戳个洞会是什么样的情形。 也许会有黄色的脂肪如水一样倾洒出来,不断地流,直到一滴也不剩。王福“嘿嘿”地笑起来,他觉得到那时候,那个老太太一定很难看,满是褶子的皮肤裹着一副干瘦的骨架,里边都是空的,敲一敲肯定会发出空空的回响。死老太婆。 到时看你还怎么聒噪? <er h3">9 许多疯狂的想法在王福脑子里爆豆子一样爆开,窗帘依然紧闭,透过窗帘射进来的朦胧光线在他脸上投下一大片灰色的阴影,他埋在阴影中的双眸隐隐发亮,定定地盯着床脚的地面发呆。 水泥地面上本来刷了一层暗红色的油漆,在经年累月鞋底的摩擦作用下,有好些地方已经露出了深灰色的水泥坯,东一块西一块,看上去有点像一张张痛苦扭曲的脸,只是五官太模糊,辨别不出那些脸到底属于什么人。 有那么一瞬间,王福觉得他从那些脸里看到了郭玲,甚至看到了那个不知名的男人。但等到他再仔细凝视时,那些脸又变了,看上去有些肥胖,并且还在渐渐地鼓胀,又似乎变成了对面那个老太太的脸。很快,他又否定了,他越看越觉得那些脸像是楼下那些聚集在一起的老头。 是的,一定没错。 刚刚离开的恐惧又回到了王福身体里,他死死瞪着那些忽明忽暗的脸,看着那应该是眼角的丑陋的疤痕。一会儿之后,他更加确定了,那就是那些老头,他从中看出了他们窥视的眼神。他陡地迷糊了,想不明白那些老头既然知道了他的秘密,为什么不去报警,让警察来抓他? 不论怎样,王福似乎都无法解释这奇怪的现象。昏暗中有什么“咕噜”响了一下,吓得他倒抽了一口凉气,令他的肚子产生一种空荡荡的痛楚。他觉得自己的意识正慢慢地陷入迷乱之中,可肚腹的疼痛又一次次将他退潮的思维给抓回来,硬生生塞进他涨痛不已的脑袋。 良久,王福终于想起来了,肚子里那种难受的疼痛是由饥饿引起的。他傻乎乎地笑了起来,翻身下床,摸起一条沙滩裤套上,像只偷食的老鼠一样溜进了厨房。有阳光透过厨房窄小的窗口射进来,他忙不迭地背转身挪到窗户那儿,关严了百叶窗,厨房里马上暗淡下来。他挺直身体,从灯泡早坏了的冰箱里拿出一个冷面包和一小罐牛奶,重又迅速回到卧室,缩上床。 直到将面包和牛奶全都吃得一点也不剩,王福这才想起自己还没漱口,怪不得吃过东西以后,嘴里留下了一种酸溜溜的不适感。他伸了个懒腰,随手把牛奶罐和面包包装纸扔到了地上,又警惕地从卧室来到采光不太好的盥洗间门口。 盥洗间再进去就是浴室了,这令王福又仿佛看到了昨晚郭玲那可怕的头颅。忽然,大门外又响起一声用力的关门声,他惊慌得跳了起来,身体在空中旋转了一百八十度,颤颤地瞪着紧闭的大门。门外有脚步声回响,鬼鬼祟祟的,似乎在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一定是那个死老太婆。难道她也和那些老头是一伙的?想到这儿,王福更加惊恐起来,他甚至听得到恐惧在他身体里滋长的微弱声音。他使劲捏着双拳,像猫一样弓起身子,一步一步靠近那扇暗红色的木门。门的正中跟人的眼睛差不多高的位置有一只模糊的猫眼,他小心翼翼地巴在门上,眯起一只眼睛从猫眼朝外看去。 本来就已经在王福眼中变形的影像此刻被猫眼扭曲得更厉害了。他看到了那个老太太正提着一只垃圾袋站在对面的门前,一个纤瘦的女人背影将她的脸挡去了一半。她们正在议论着什么,王福有好几次都看到那老太太用那双眯缝眼朝自家这边神秘地瞟过来。 她们一定是在说我什么呢。那死老太婆果然和那些老头子是一伙的。王福静静地巴着门,姿势自始至终都没有改变过。他屏息聆听着两个女人之间的对话,因为隔着门,他只能听到两人只言片语。他转动的眼珠一会儿瞄向老太太,一会儿又看向年轻女人的背影。年轻女人倾身对老太太比画着:“……蚂蟥……有手指头……下水道也……”手指头?下水道?王福大吃一惊,感觉到自己这下子肯定完了,这些邻居连他把手指头冲进下水道也知道了。蓦地,他又发现了一个可怕的事实,那个女人的背影很像郭玲,连她身上的碎花连衣裙都像是他去年刚认识郭玲的时候送她的那条。鬼魂在白天也能出现吗?更强烈的恐惧突然袭来,胸口似挨了狠狠一击。王福的身体就仿佛被迅速冰冻了一般,僵硬冰冷,无法动弹。他再次想起昨夜的浴室惊魂,仅留的一丝侥幸也荡然无存,他觉得郭玲的鬼魂根本是在玩他,就好像猫抓住老鼠,在吃掉它之前要恣意耍弄一番一样。 “不要着急,我已经给自来水公司打过电话了。他们说一定是总输水管哪儿破了,造成了二次污染,他们马上就会派人来检修的。” 接下来老太太跟那个年轻女人说的话,王福根本就没有再听,他离开大门,焦灼不安地在客厅里踱来踱去,经过一上午的苦苦思索,他最终得出一个结论—— 待在家里可能才是最安全的,只要不接近浴室下水道。这想法一蹦入脑海,他就笑了,还是那样傻乎乎地“嘿嘿”笑,他先是将大门反锁,再把打开的窗户一一关好,拉上窗帘,然后冲到客厅的小储物柜前,翻出锤子、钉子和一些破木片,将没有窗帘的窗户连同浴室门都牢牢地钉了起来,不透一丝光亮。 <er h3">10 干完一切,房子里变得密不透风,潮乎乎的,闷热难耐。王福用力吸着鼻子,似乎这样可以一次吸进更多的空气。他目光涣散地四处逡巡,又将屋子里所有的灯都打开,到此,他算是彻底松了口气。 这才真的安全了。 这时,电话铃声骤然尖厉地响了起来。王福猛张嘴,差一点尖叫起来,通红的双眼中燃烧着惊惧的火焰,死盯着响个不停的电话,犹豫着是不是该拿起电话听筒。各种能引起恐慌的念头不断在他脑子里回旋,他肥短的手掌握紧又松开,松开又握紧……最后,他还是冲到了沙发边,拿起了电话听筒。 “喂?”电话那头的声音很平静,可王福一听就知道那是李庆。 王福做了个深呼吸,尽量使自己的声音听上去也是那么平缓:“喂?是阿庆吧?什么事?” “哦,没什么,看看你好点了吗?” “还不是很好,头还有点晕晕的。”王福不动声色地撒着谎,他越来越肯定李庆和那些邻居一样,都是和郭玲的鬼魂一伙儿的,也许他还是个打前阵的探子。他从小就最恨探子了,电视里把他们叫做什么来着?特务? 李庆好像打了个哈欠:“那你就多休息几天吧,正好我老婆的表弟来了,这几天我让他代你的晚班。” “嗯。”王福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心里还在想着特务的事。 “那就这样了,有时间我去看你,拜拜。” 王福愣了一下,他刚想说不用来看他了,可李庆那边已经挂断了电话。他皱着眉头放下了电话,心中的惶恐转化成头脑的剧痛,眼前的沙发和电话机变成了一串串的,还拖着一条五彩斑斓的尾巴。他撑着沙发扶手坐下来,喉咙里的呼吸粗粝得像砂纸。 也许用冷水洗把脸会好些。疼痛不再加剧,也没有减轻,就仿佛有人在他脑子里不紧不慢,一颗颗地钉着钉子。王福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踉跄着走进了盥洗间。 水龙头“吱吱”响了几下,有些发浑的水“呼”地冒了出来。王福掬起一捧清水敷在脸上,随着暑热的消散,头疼也似乎真的减轻了不少。他飞快地朝脸上泼着水,在冷水的刺激下,他混沌的思维开始一条条理顺,各种感官也好像灵敏了起来。 洗过脸,王福闭着眼睛扯下了洗脸池边挂着的毛巾在脸上胡乱地抹着。忽然,他似乎听到了什么动静,很小、很轻,辨不清发自哪里。他停止了擦脸的动作,从覆在脸上的毛巾上沿露出两只惊恐的眼。那声音又响了一下,这次他觉得声音听上去像是从洗脸池里发出来的,感觉上跟肚子饿了时发出的“咕噜”声差不多,只是比那小了很多倍。 下水道?洗脸池也有下水道啊。这个不断折磨着王福的想法猛捶了他大脑一下,他被毛巾捂着的嘴深吸了口气,一股淡淡的馊臭味直冲鼻腔,视线却犹疑地转向白瓷洗脸池。里边脏兮兮的,下水道口嵌着的不锈钢边沿结着一些暗绿色的污渍。他看到一个深褐色的小东西鬼祟地在下水道口探头探脑,一阵恐惧如同拍皮球般猛拍他的心脏,他清晰地听到心脏无规则跳动的“怦怦”声。 下水道里的手指头。 王福又想起了门外郭玲的鬼魂跟老太太说的话,他觉得自己真的很笨,直到现在才领会郭玲鬼魂话里的含义—— 她们是在商量,怎么再次从下水道爬进他的家,来对他实施报复。 一想到这一点,王福不由自主地后退了一大步,脊背顶在散发着微温的墙壁上瑟瑟发抖。就在这短短的几秒钟里,那深褐色的小东西已经探出了大半个身子,尖尖的脑袋东一下西一下地嗅闻着,黏糊糊的身体在日光灯下泛着怪异的光。 王福终于认出来,那小东西是条蚂蟥,跟昨晚堵在水管子里的蚂蟥一样,只不过这一条是活的。他紧张的神经刚松懈下来,却立刻又绷紧,因为他发觉那条蚂蟥跟他平日里见过的有些不一样,它的身体颜色没有那么深,背上长着好些奇怪的花纹,隐约看上去,那略浅色些的头部就像是人的指甲盖。 老天啊! 手指头?! 原来昨天那些蚂蟥的尸体全都是鬼魂变的。 更大的恐惧像闪电似地掠过王福的大脑,他感到一阵眩晕,觉得头好像要跟脖子分离而掉落下来,眼前出现一大片黑影。在黑影缓缓消失,变成星星点点的闪光时,蚂蟥已经一扭一扭地爬出了洗脸池,倒悬着吊在洗脸池边沿上。 在找不到任何称手的武器的情况下,王福疯了似地高高扬起手中攥着的毛巾,狠狠甩了过去。“啪”的一声之后,蚂蟥被扫落在瓷砖地面上,没有发出半点声息,却痛苦地昂起了脑袋,定定地好像在愤怒地瞪着王福。 王福心虚地咽了口唾沫,鼻孔里呼出阵阵灼热的气流。他忽地想起来,乡下的老人们似乎说过,蚂蟥是没有眼睛的。但是现在,那条被他打落的蚂蟥居然还在盯着他,他甚至能看到从它看不见的双眼中射出的两点寒芒,这使他联想起了郭玲死时的眼神,只不过它的眼中已经再也看不到恐惧。 该害怕的应该换成我了。 蚂蟥缓慢垂下了高昂的头,一伸一缩地朝着王福的赤足爬过来,那速度快得简直就是在滑动。王福不敢用赤脚去踩它,他转了个方向,一步一步地向门口退去。蚂蟥好像是盯上了他,它也毫不犹豫地转了向,继续把他当做了接近的目标。 王福惊叫一声,身子猛然弹起来,甩下手里的毛巾冲进了客厅。客厅门口堆着一堆臭烘烘的鞋子,他想也没想,套上一双破旧的皮鞋,转身面对着那条执著的蚂蟥,脸上露出一副准备决一死战的悲壮神情。 <er h3">11 在离王福还有将近一米远的地方,那条蚂蟥警惕地停了下来,再次昂起头,静静的,似乎在与眼前这个庞然大物展开艰难的对峙。 王福急促地呼吸着,慢慢抬起了右腿,突然大吼一声,跃了过去。就像那晚用铁凳子拍死郭玲和她的奸夫那样,他疯狂地一脚又一脚狠命地踩踏着,嘴里还不住地发出恶狠狠的咒骂声:“去死!去死!……” 屋子里扬起阵阵淡淡的灰尘,有点阻滞人的呼吸。或许是累了,王福停止了踩踏和咒骂,粗喘着停了下来,嘴角泛着白色的泡沫,双眼狂乱而兴奋地瞪着隐隐作痛的右脚。半晌,他一点点小心地抬起右脚,歪着脖子查看磨得光光的鞋底。 鞋底上除了一些灰白色的尘土之外,什么也没有,甚至看不到一丝湿迹。王福立刻屏住了呼吸,目光“刷”地扫向刚才脚踩着的地面,地面上也像鞋底上一样,看不到他期望看到的痕迹。他的脑袋“嗡”的一声,蹒跚着倒退一步,双手撑着身后的鞋柜,全身瘫痪了般使不上力气。 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了?王福感到恐惧像一团棉花一样,软而干燥地堵在胸口,头痛又一次猛烈地撞击着他的头骨。鞋柜上有什么东西被他的手碰倒了,“当啷”一声清脆的声响,一股冰凉的感觉贴上了他燥热的皮肤。他艰难地转动着“咯吱”作响的脖子,目光迟滞地接触到鞋柜上那件东西。那是一瓶杀虫剂,新的,还没开封的。他想起来了,那是他前些日子刚买来,准备用来杀蚊子的。 一线希望在王福眼前亮了起来,他没有半点犹豫地转身抓起了那瓶杀虫剂,将它捧在胸前,表情瞬间变得相当严肃,就仿佛一位整装待发的战士。也就在他转身的时候,他看到了那条诡异的蚂蟥,正悠然地趴在他身后的地面上,唯一不同的是,它看上去好像突然间长大了一倍。 “该死的,尝尝这个吧。”王福脑子里一片空白,颤抖着撕开杀虫剂瓶子上的塑料封皮,对准那条又像眼镜蛇般昂起头来的蚂蟥,用力一挤喷嘴。“哧哧……” 的声音持续不断,空气中立刻充斥着杀虫剂那刺鼻的香味。 整瓶杀虫剂在瞬间喷得干干净净,王福还不死心,依旧使劲地按了几下喷嘴。喷嘴发出一阵空响,面前的气雾渐渐散开。地面上只有一大片湿漉漉的痕迹,蚂蟥再次失去了踪影。 王福已扔掉的手中的空瓶,在落地的脆响中原地转了好几圈,这次,那条蚂蟥是彻底失踪了。然而这并没有让他感觉到喜悦,反而更增添了他的恐惧。他战栗着,发出一种受伤的幼兽才有的呜咽,几乎是飞扑到储物柜前,拿出了里边所有的工具。 挑了一把锋利的斧头,王福觉得还是不太妥当,他又疯跑到厨房,从刀架上取下了那把油腻腻的不锈钢菜刀。右手握斧,左手擎刀,满头油汗地四处搜寻那条蚂蟥的踪迹,嘴唇一直喃喃地翕动,发出如同老和尚念经般的声音,脖子里淌下的汗珠湿透了身上那件白色的t恤,将胸前染成黄黄的一片。 “沙沙……”有什么声音在疯狂的王福前后左右转着圈,他仔细辨别着声音的方向,掀翻了鞋柜,又将沙发翻了过来,然后是餐桌、椅子、电视机柜,二十一英寸的电视机摔在水泥地上爆出一声巨响,却没有引起他太大的反应。他又跟着声响窜进卧室和客房,将里边所有的东西都翻了个底朝天。那条可恶的蚂蟥还是踪迹杳然。 折腾得累了,王福停了下来,胸口剧烈地一起一伏。“沙沙”声已经不知什么时候消失了,他满是血丝的双眼中一片惶恐的茫然,握着菜刀和斧头的双手半举着,抑制不住地颤动。 大门口传来敲门声,来访者显然十分恼怒,正用力猛捶着大门:“王福!哎,我说王福,你在搞什么鬼啊?” 王福脸上的迷茫换成了惊慌,他听出来拍门的是楼下的男主人,可他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的名字。他决定不吭声,因为他认定了,这整栋楼的人一定都知晓了他的秘密,他们正想尽各种办法来折磨他。 他们根本就是站在郭玲一边的。 他们是在替郭玲报复我呢。想明白了这一点,王福无声地咧开嘴笑了起来。他双眼盯着自己的脚尖,声音近乎耳语:“哼哼哼!我是不会上当的,我偏不出声,看你们能怎样?” “王福?王福!你再搞得惊天动地的,我可要打110了。”楼下的男主人骂骂咧咧地走下楼去。 王福“咯咯”地笑了起来,他感到自己已经取得了一个小小的胜利。接下来,他就可以专心致志地对付那条鬼祟的蚂蟥了。正在这时,那“沙沙”声又响了起来,这次似乎是从厨房和浴室方向传来的。 “看你往哪儿逃?”王福恶狠狠地冲出了客房,开始了在厨房和浴室的战斗。 “噼里啪啦”、“砰砰……”,震耳欲聋的响动惊动了整栋楼房。由于今天是星期天,楼里的住户几乎全都在家,他们被这似乎永不停歇的声声巨响震了出来,一些人聚在五楼王福家门口大声喊叫着什么,另一些在楼前的空地上抬头寻找着声音发出的方向。 洗脸池、灶台和案板都变成了一堆堆残破的砖头。王福灰头土脸地站在厨房门口,清晰地听到“沙沙”声已经转到了他背后。他蓄足了力气,咆哮着猛转身,一头撞在一个巨大的、黏糊糊的东西上,那东西软绵绵地将他弹了个趔趄。妈呀!怎么长这么大了?那条蚂蟥的身躯差点顶到了客厅的天花板,一双黑豆似的眼睛居高临下地瞪着王福,射出略带嘲讽的、刀子般的目光。一股阴沟里的臭味激得王福的胃一阵痉挛,他“哇”地干呕了一声,强忍住恶心,挥刀朝着那条巨形蚂蟥的头部猛砍了下去。 鲜血飞溅,大蚂蟥发出老鼠般“吱吱”的惨叫声,用它粗壮、柔软的身体向王福狠狠砸了下来。王福灵活地躲开那致命的一击,挨着蚂蟥的身体溜到了它身后。大蚂蟥却不转身,裂开两半的头发出一阵“呼噜呼噜”打鼾般的声响,深色逐渐退去,变得苍白。 王福一时间忘记了继续砍砸,吃惊地抬头看着蚂蟥头的变化。大蚂蟥的两半头还在持续不断地变化,光秃秃的白色头顶无声地长出许多头发,左边的那半边长到差不多两寸来长就停止了生长,而右边的则一直长到腰际。 似乎意识到了什么,王福瞠目结舌,头仰得几乎跟身体成为一个直角。大蚂蟥扭动着身躯,不断进行着痛苦的蜕变。它的两半头已经初具人头的雏形,五官迅速地从光溜溜的脸上浮现出来,赤红的双眼、乌黑的嘴唇。 王福根本用不着仔细辨认,那一男一女两张脸早已深深印在了他的脑海里。那正是郭玲和她的情夫。四只似乎溢满鲜血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面前的王福,两张黑色的嘴一开一合,发出一种男女声混合的怪异声音:“王福,拿命来吧!王——福——啊哈哈哈哈哈……” 呼吸急促得让人头晕目眩,王福猛地回过神来,疯狂地叫嚣:“砍死你们!你们还得死在我手里,嘿嘿!嘿嘿嘿嘿……” 话音未落,王福重新挥舞起刀斧,双眼喷射着疯狂,狠狠砍向大蚂蟥柔软的身体。腥臭的血液沾了他满身满脸,因身体太大而难以挪动的蚂蟥痛苦地扭曲着身体,发出人类和虫类混杂的惨叫,在他面前一点一点地萎缩,地上已经洒满了暗红色和暗绿色、浓稠的血浆。 大蚂蟥轰然倒下,呛人的灰尘中,它断断续续地抽搐着,血液还在淅淅沥沥从它千疮百孔的身体里溢出。郭玲和她情夫的两张脸艰难地转过来,赤红的眸子失去了光泽,蕴涵着无奈的悲哀:“我们……永远……永远都……不放过……你!” 王福咬牙停止了攻击,贲张的鼻孔“呼呼”地喷着燥热的气体,嘴里泛出的白沫早已干结成黄色,在嘴唇周围紧贴着,勾画出一个怪异的笑容。他突然又冲上前,在郭玲和她情夫的脸上各砍了一斧头,双手叉腰,“咯咯”地笑个不停。 <er h3">12 大门在一声巨响中向里倒塌,滚滚烟尘中,几个警察如天降神兵。他们迅速夺下了王福手中的武器,将他拖出了一塌糊涂的屋子。 王福没有挣扎,瞪着一双兔子般的红眼睛“嘿嘿”地傻笑着喃喃自语:“砍死你们!我砍死你们,我杀你们一次就能杀两次……” 一群围观的邻居在门口探头探脑,其中就有对面那个聒噪的老太太,她轻声地在跟其他人嘀咕着什么,眼里充斥着淡淡的恐惧。王福突然开始剧烈挣扎,冲到老太太面前怒吼:“你害怕了吧?你们都害怕了吧?我能杀了我老婆和她的奸夫,我就能杀了你们。” 众人一下子四散开去,老太太将半个肥胖的身子藏进了自家门里,眼里的恐惧在闪烁中扩散。一个领头的警察愣怔了一下,一把揪住王福的衣领:“你说什么?你杀人了?” 查看屋里情况的两个警察出来了:“刘队,屋子里乱七八糟,到处是刀砍的痕迹,空气里充满了杀虫剂的味道,其他什么可疑的情况都没有。哦,对了,洗脸池那儿有条被踩扁的蚂蟥,都干了。” 被称作刘队的警察摆摆手,眉头紧皱:“王福,说说你是什么时候,又是怎么把你老婆和另一个人杀死的?” “我老婆郭玲,她竟敢背着我偷汉,嘿嘿,所以……”王福被两个警察架着,眼睛直直地盯着地上,里边透射着疯狂,语速极快地叙述着自己杀人碎尸然后埋尸的过程。 “你们几个保护好现场,并赶快通知技侦人员来进行现场勘察;你们,还有你们,押上王福,跟我去乌鸦角埋尸现场;王勇,你带上其他人去排查一下王福的社会关系。”刘队听完王福的对案发经过的描述,马上调配人手,兵分三路,分头行动。 “王福,你还记得确切的埋尸地点吗?”边下楼,刘队边问王福。 王福仿佛不受控地点点头,神秘兮兮地小声说:“记得,到那里我就记得。不过,他们肯定都变成厉鬼了……” “行了,带我们去指认埋尸地点。”刘队打断王福不断重复的话语。一众警察将王福塞进车里,车队呼啸着开往乌鸦角。 一到乌鸦角,王福的脸色就变得煞白,浑身筛糠般地颤抖,瑟瑟地躲到两个警察身后,凭着记忆指了指草丛中一处地方。几个警察拿出铲子,扒开表面的草皮:“报告刘队,这里的土层很松软,像是被挖掘过。” “挖开它。”刘队果断下命令。“有发现。”一阵挥汗如雨的工作之后,传来一个警察兴奋的声音。王福一听,身体蜷缩得更加厉害。刘队赶忙跑过去,“小心点,别破坏了证物。” 小心翼翼地再次深挖之后,两个彩条编织袋整个露了出来,两个警察放下铲子,轻轻拉开了编织袋的拉链。编织袋完全打开,那两个警察却面面相觑:“刘队,袋子里什么都没有,很干净。” “什么?”刘队狐疑地跳下了土坑,亲自验证之后,双眉深锁爬了上来,走到王福面前,“这是怎么回事?” “都化了,都化了。”王福重复两遍之后,神经质地眨巴着眼睛,凑到刘队耳边,“这是化尸地,他们早化成厉鬼了。我早应该相信老人们的话,就不会这样了。”刘队厌恶地皱了皱眉头,刚想说什么,对讲机却“噼噼啪啪”响了。他将对讲机举到嘴边:“说话,说话。” “刘队,我是小陈,我是小陈。”对讲机里传出技侦人员小陈的声音,“现场勘察完毕,经由发光氨检测,没有发现血液反应。” “明白了,你们撤吧。”刘队的眉头皱得更紧了,眉心都皱成了一个大疙瘩,他朝其他那些警察一挥手,“先把他带回局里。”王福在两个警察押解下,踉踉跄跄朝警车走去,嘴里还不停地嘟哝:“都化成厉鬼了,都化成厉鬼了……”副队长王勇调出了王福手机里的号码,打电话约好与王福接触最多的李庆在李庆家见面。一进李庆家,王勇就开门见山地说明了自己的来意。李庆听得目瞪口呆:“什么?什么?王福他……他杀人了?” “对,他自己承认杀了他老婆和他老婆的情人。” “呵呵,开玩笑吧?”李庆的惊讶即刻转变为一种讪笑,“他哪来的老婆啊?他连女朋友都没有。” “没有老婆?”这一次轮到王勇和他的助手吃惊了,“可他明明说他老婆叫郭玲,他……” “啊?郭玲?”李庆的眼睛瞪得比铜铃还大,“他杀了郭玲?” “看样子你跟郭玲很熟?” “是啊,我们三个是一个村的,都是同学。”李庆喝了口水,“高中的时候,他们俩谈过恋爱,后来郭玲考取了省城的大学,王福屡次落榜,郭玲就跟他分手了,分手后他们就再没联系过。郭玲她大学毕业就嫁了人,现在在省电力局上班,孩子都挺大了。对了,王福说他是什么时候杀死郭玲的?” “六月三日晚上。” “不可能,这就更不可能了。”李庆轻松起来,连连摇头,“我前天晚上下楼买烟还见过郭玲呢,绝对不可能。不信我给郭玲打个电话证实一下。” 电话接通,郭玲果然好好地在单位上班,并且确认,自分手后,她就从没见过王福。王勇和助手满腹狐疑地回到了局里,将所调查到的情况向刘队做了详细汇报。 精神病院幽暗的走廊里响起一阵有节奏的脚步声。刘队在医生陪同下来到一间单人病房前,通过窥视窗看着里边安静地躺在病床上的王福,“大夫,查清他的病因了吗?” “估计可能是高考失利和恋人离去的双重打击给他造成的精神分裂。” “哦,那——他怎么现在才发作?” “原因很多,目前唯一能肯定的是,生活压力是其中一个重要的激发因素。至于其他的,我们还得慢慢调查研究。” 门口的声音不大,穿过病房门在王福耳边形成了一种低沉的“嗡嗡”声,他呆呆地转动了一下空洞的眼珠,咧开嘴发出“嘿嘿”的傻笑。 爱杀小人国 今天天阴,却没有下雨,而空气中总是弥漫着一层灰色的气味,这气味久久地在墓地上空漂浮着,迟迟都不愿散去。 那块白玉般纯洁的墓碑上贴着一个男孩子的照片。从照片上看,那个男孩子长得很帅气温和,嘴角挂着一丝淡定的笑容,眼中流露着难以言语的情怀。他看起来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可惜他的生命却被血癌夺去了。 墓碑前站着一个身着黑色裙子的十五六岁的小女孩儿,她的身体在抽搐,脸色苍白,眼泪在她姣好的面颊上滚动着,她几乎站不住,双膝跪在了地上,手中捧着的白色玫瑰花掉落在墓碑前,“宇桐,我一定会好好珍惜你送给我的小人国,宇桐你不要走,永远都要陪着我。”女孩儿哭得死去活来。旁边一个拥有高贵气质的中年妇女呆滞地看着墓碑上的照片,她就是那个男孩儿的母亲芬怡。她的眼泪已经哭干,在她心里她永远也没办法割舍她唯一爱着的儿子。 天开始下雨了,雨水打在白色的玫瑰花上,仿佛连那玫瑰花都在哭泣。 1.小人国 柚儿站在二楼右侧的房间门前,低头看着手中的那把粉色钥匙。宇桐在她家里寄住的时候就住在那个房间里,他经常把自己关在屋里,谁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而每当柚儿问他的时候,他又总是神秘地一笑,接着说道:“你以后就会知道了。”那个时候,宇桐已经知道了自己得血癌的事情,可是他没有告诉柚儿,虽然柚儿总是问他脸色怎么那么难看,但他只是说是因为天气冷了。 天气的确冷了,因为现在已经是深秋了,深秋的雨总是让人流连忘返,心底平添少许忧伤。柚儿轻轻地将粉色钥匙插进那扇门,然后慢慢地将门推开。宇桐的父母和柚儿的父母是很好的朋友,而宇桐和柚儿是青梅竹马的好友,如果没有这个意外,他们将来一定会结婚生子,过着常人无法比拟的幸福生活。可是……上天总是嫉妒那些幸福的人。柚儿轻拭眼泪抬头环视着那间房。那张床宇桐睡过,那张书桌宇桐用过,那个书架还放着宇桐留下来的书,还有那个衣柜……柚儿无法控制自己的眼泪,它就像泉水般涌了出来,模糊了柚儿的眼,她走到床前轻轻地躺了上去,轻抚着床单,那上面还残留着宇桐的味道。柚儿难过地转过身仰躺在床上,目光在接触到天花板的时候突然愣住,她慢慢地直起身子,仰着头惊讶地看着。 天花板上竟然画着蓝天和白云,还有可爱的太阳,甚至还有一行字:送给我的柚儿。字的旁边有一个向下的粉色箭头。 柚儿顺着箭头看下去,发现书架后面似乎塞着什么。于是走上前用力将书架移开,看到后面竟然塞着一个三十四寸电视机大小的纸箱。她小心翼翼地拉动纸箱,却发现纸箱很沉,她双手扯住纸箱边费力地将纸箱拖了出来,然后撕开上面的胶带,快速将纸箱打开。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与纸箱平面一样大小的贺卡,上面画着穿着公主服的柚儿,旁边写着:柚儿,恐怕我无法赶上你的生日了,所以我提早为你准备了这份礼物,希望你喜欢。 柚儿轻轻地拿起贺卡,诧异地望向箱子里面,这一望却让她非常震惊。箱子里面全是各种各样的人偶,还有房屋模型,看上去就像是一个王国,没错,就是小人国。柚儿惊诧地张着嘴,她看到那个最高的像宫殿一样的房子前面站着的一对人偶看上去竟然出奇地像自己和宇桐,她迅速拿了起来。 “宇桐,你为我造了一个王国,原来这就是你的秘密,谢谢你宇桐。”柚儿又感动又难过,“可是宇桐,这个小人国没有了国王,王妃会很难过的,你知道吗?宇桐,今天就是我的生日,我什么都不想要,我只希望你能陪我度过。”柚儿的眼泪滴落,滴在了那个代表宇桐的人偶脸上…… 天很黑,到处都是静悄悄的,包括柚儿的卧室。她已经躺在床上熟睡,只是眼角上还流着眼泪。 “丝丝……咔嚓……” 一种奇怪的声音在黑暗中悄悄响起,似乎就在柚儿房门前。 柚儿猛地睁开眼睛,因为紧张得连大气也不敢喘,她慢慢地转过身子看向门口。那个声音好像又停了下来。柚儿掀开被子从床上慢慢地走下来,然后悄悄地拉开了自己房门。 二楼本来是她和宇桐住,她的父母住在一楼。但现在宇桐不在了,宇桐的母亲为了宇桐的后事寄住在这里,但她不愿意住在儿子生前住过的房子,怕睹物思人,所以也住在了一楼。现在,二楼就只有她一个人住了。可是她却看到宇桐的房间门开了一道缝儿,从那道缝儿里露出了一道亮光。 是阿姨吗?柚儿在猜,边想边走向了宇桐的房间,然后轻轻地打开了那道门。 顿时,五彩的灯光在她的身上闪动着,柚儿惊立在原地。因为她发现地上放着一个粉色的心形蛋糕,上面插着十五支粉色蜡烛。而蛋糕旁立着身着国王服装的宇桐人偶。 柚儿感动地跪在蛋糕前,捧起宇桐人偶,“是你吗?是你来替我过生日了吗?宇桐,宇桐,我好想你。”柚儿将宇桐人偶抱在了怀中……她的愿望实现了。柚儿将宇桐的人偶与自己的人偶放在了一起,开心地闭上眼睛默默许着愿,而她却不知道此时有一双眼睛正盯着她…… 2.我不想见到钟老师 高一年级办公室里,柚儿看着自己的成绩单,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红色数字:63。自从宇桐不在了,就没人帮她辅导功课。自从宇桐不在了,她就再也没有心思学习了。 “你到底是怎么回事?学习成绩越来越差,你整天都在想什么?”说话的是钟老师,她是柚儿的班主任,“你竟然考了这么差的成绩给我,你说你对得起你自己吗?”柚儿低着头不说话,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老师又怎么能了解她此时的心情。 “柚儿,老师说话你有没有在听?”钟老师的声音越来越严厉。柚儿无力地点了点头。“高中生是不能早恋的,况且他都死了,你还在这瞎琢磨什么!”柚儿猛地抬起头瞪向钟老师,“我不许你这么说!不许你说宇桐……死了……”柚儿的嘴唇在颤抖。 “哎呀,你这孩子真是没大没小,跟老师也敢叫板,你还知道自己是什么身份吗?敢跟老师这么说话,我早就看你们两个不顺眼了,天天上学粘在一起,也不注意分寸,现在倒不错,一个不在了,你也收敛多了!这份试卷拿回去让你家长签字,还有把这份试题给我重做十遍!”钟老师说完拿起提包扭着身子走了。 柚儿紧紧地咬住下嘴唇,她强忍着泪水不想让它流下来,可是泪水却背叛了她,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没有吃晚饭,没有做作业,什么也没有做,只是一进屋就将门关上。柚儿的父母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叹口气。宇桐的母亲看在眼里,也是一脸担心,她想上楼去找柚儿,但最后还是没有上去,因为她知道柚儿心里有宇桐,永远也不可能忘记。柚儿将被子蒙在头上,整个人缩在被子中,手中捧着宇桐人偶伤心地说着,“宇桐,你没死,你就在我身边,我知道你一直都在我身边。”敲门声在这个时候响起。柚儿擦干眼泪掀开了被子,轻声说了一句,“请进。”门开了,进来的是宇桐的母亲。 “阿姨。”柚儿掩饰着自己哭红的眼睛。宇桐的母亲坐在柚儿身旁难过地看着她,“柚儿,宇桐已经走了一周了,这一周你都没怎么好好吃饭,你这样宇桐地下有知也会难过的。” “阿姨……为什么要让宇桐得那种病?为什么他不告诉我?为什么他要在我出游的时候离开?我都没有陪在他身旁送他最后一程。”柚儿很难过,红红的眼睛又开始流泪。 “他不想让你担心,所以才没有说,而且他也不想让你看到他最后的样子……”说到这里,宇桐的母亲也不禁流下了眼泪。“为什么不告诉我宇桐在哪家医院离开的?虽然没守在他身边,可是我真的很想知道。”柚儿不甘心地说道。 宇桐的母亲叹了口气,从口袋里掏出张名片,上面写着某家医院的主治医生刘医生的名字,“就是这家,不过他走得很快也很安宁。”宇桐的母亲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柚儿,“不要想太多,早点儿休息,过了今晚就要忘记一切,去好好生活,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宇桐,好吗?” 柚儿点点头。 宇桐的母亲松了口气,站起身走了出去,在出门的那一刹那,她皱了一下眉头。 门关上了,柚儿重新将被子蒙在脸上,抱着宇桐人偶继续说着话,“大家为什么都让我忘了你?宇桐,我怎么可能忘了你,还有那个该死的老师,我讨厌她,真的很讨厌她。宇桐,你不在了,没人保护我,连老师都欺负我,我真的很讨厌她,再也不想看到她对我大呼小叫……”柚儿抱着人偶躺在了枕头上,她现在已经哭累了,是该睡觉的时候了。 宇桐,他也在睡吗? 一道阳光自窗外射了进来照在柚儿苍白的脸上,仿佛像一只人手轻抚着她的面颊。她微微动了一下,伸了一个懒腰,然后睁开了眼睛。枕头边上是空的,怀里也是空的,宇桐人偶不见了。柚儿霍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宇桐呢?宇桐呢?”柚儿从床上跳下来,推开门直奔宇桐住过的那间房。 一堆人偶摆在地上,各式各样的房子错落排开,就像是一个小人国一样。 柚儿跪在地上拼命地在一堆人偶中寻找着那个像宇桐的人偶。 “宇桐!宇桐!”柚儿急得团团转,突然她看到在一座模型小楼的顶楼上竟然放着宇桐人偶,她立刻松了口气伸手去拿那个人偶,就在这个时候,楼顶上的另一个人偶掉了下来,直摔在地上。柚儿一愣,这时才注意到宇桐人偶脚上踩着一根线,线的另一端刚好系着那个倒下的人偶,自己一拿起宇桐人偶,那根线就松了。柚儿小心翼翼地拿起那个人偶,将它翻了过来。 “这……”柚儿惊呆了,因为她发现这个人偶的模样非常像……钟老师。怎么会有钟老师的人偶呢?柚儿生气地将它扔在地上,什么话也没说,起身走了出去。清晨的空气是不错的,可柚儿的心情却极其郁闷,她没有完成钟老师罚她的功课,或许那个老太太又要向她发飙了。然而就在她走入校门的那一刹那,她却听到了一阵骚乱声。一堆同学围在前方,匆匆赶来的老师们脸色显得焦虑不安。“出了什么事啊?”柚儿本是自言自语,可她耳边却传来一个人的答话声。 “你还不知道吗?” 柚儿回头望去,却发现是自己的同班好友璐璐,她脸色难看,双手紧握着书包带,显得很害怕。“你干吗这种表情?”柚儿不理解。“钟老师出事了。”璐璐紧张地说道。“出事?”柚儿皱起了眉头,突然她的心里有种奇怪的感觉,她立刻冲向人群,用力挤进去。钟老师趴在地上,她的头旁溢出一堆暗红色的血。她跳楼了,就像小人国里的那个人偶一样。柚儿瞪大了眼睛。 3.让讨厌的人消失 柚儿一连病了好几天,这几天她都在发烧,烧得很厉害。柚儿的父母以及宇桐的母亲轮流守在柚儿的身旁,可是她的烧却始终退不了。不管什么时候,她都会被噩梦惊醒,不管什么时候她都在念着宇桐的名字,不管什么时候她都抱着宇桐的人偶。 钟老师的案子一点儿线索都没有,不过据警方判断,钟老师不是自杀,她是被人从楼上推下去的。 推下去的,会是谁?是宇桐的鬼魂吗?柚儿不敢想,她感觉自己浑身发烫,像被一团火包围着一样。她现在真的很难受,太难受了,她该怎么办?她应该告诉父母吗?或者什么也不说? 门开了,柚儿听到了一些凌乱的脚步声,她强撑着将眼睛睁开一道缝儿,模模糊糊中看到璐璐带着几个同班同学走了进来。柚儿想要坐起来,可是她一点儿力气都没有。 “柚儿,你别起来了。”璐璐将柚儿按倒。柚儿抱歉地看着璐璐,“不好意思,还让你来看我。”璐璐担心地看着柚儿,“你的身体这么差,要多休息一下。”柚儿的脸上勉强挤出一个笑容,“谢谢你们来看我。” “都这么大了,还抱着一个娃娃,你也不怕人笑话。”这个刺耳的声音响起时,柚儿就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 说话的是柚儿的同桌玛丽,那是个像刺头一样的女孩儿,虽然是班长,但跟柚儿的关系一直不好,更是看不惯柚儿和宇桐亲昵的样子。她怎么会来?柚儿心里很不悦。璐璐抱歉地看着柚儿,“新任班主任冯老师让班长带着我们来看你。”柚儿会意地冲璐璐点点头,玛丽却在这个时候从柚儿的怀中将宇桐人偶抽了出来,“这是什么破玩意啊?” “不要动我的东西!那是我的!”柚儿不知从哪里来的力气,突然坐起身去抢玛丽手中的人偶,玛丽却握住不放,人偶一下子自头部被拉成两半。玛丽一愣,璐璐一惊,其他的同学连话也不敢说。柚儿呆呆地看着自己手中的人偶头,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她慢慢地抬起头瞪向玛丽。“不是我弄坏的,是你拉坏的,你可别怨我。”玛丽边说边将人偶扔给柚儿。“你给我滚!你马上给我滚!”柚儿大声喝道。 璐璐看着柚儿的样子,吓得连连后退,其他同学也跟着退出去。玛丽瞪了一眼柚儿,“有什么了不起,切!”她转身一扭一扭地离开,“变态,人都死了,还抱个人偶!” “滚!滚!都给我滚!”柚儿大叫着,同时将宇桐人偶紧紧地抱在怀中,伤心地哭道,“我恨玛丽,我不想看到她,我要她消失,永远地消失!” 玛丽真的消失了,而且消失了若干天,不论是学校还是家里,或者是她平时常去的地方都找不到,就好像她从来没存在过。所有的人都在议论她的失踪,只有柚儿的心情很复杂,她总感觉玛丽的失踪跟自己有关系,而且她有些害怕去宇桐住的房间,有些害怕看到宇桐人偶。可是,玛丽去了哪儿? 柚儿背着书包经过宇桐住过的那间房时,立刻站住了脚,她有些迟疑,心里总是有种奇怪的感觉,她低下头朝着自己的房间走去,可是走到门口又站住,转身看向宇桐住过的那间房。 不安,还是不安,柚儿总感觉自己只要推开那扇房门,就能找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要推吗? 柚儿终于决定还是推开了那扇房门。 小人国果然有了新的变化,多了一片漂亮的小树林,而宇桐就站在树林中,他的身旁站着一堆小人国的臣民,他们正拿着铁铲埋着土。埋土?柚儿出于好奇,将那些小人偶移开,用手将那些假土拨开,却发现里面躺着一个新人偶。柚儿愣住。此时,门外一双脚悄然地走开,那是一双女人脚。学校后面的小树林里。地上放着一个手电筒,柚儿正拿着铁铲挖着,边挖边小声念叨着,“不会是真的,那只是巧合,宇桐已经不在了,这世上也没有鬼,没有,绝对没有。”柚儿继续挖着,她认得出小人国的那片树林,认得出那片树林里的位置,所以她要验证,然而…… 土里露出了一小截胳膊,是人的。柚儿认得出那胳膊上套着的绿色情人链,那是玛丽专有的。 4.凶手原来是…… 玛丽死了,柚儿匿名报了警,也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柚儿将宇桐的房间锁了起来,她再也不要进去,再也不敢说什么,因为她害怕,害怕宇桐的鬼魂又为她做些什么。 柚儿低头走在静悄悄的校园里,突然看到一个人影从眼前一闪而过。“那个人是谁啊?好像是璐璐,她在干什么?”柚儿好奇地跟了过去。璐璐拐到学校楼后一个角落时停了下来,坐在一辆自行车上,从书包里掏着东西。柚儿则躲在一旁看着。 璐璐脸上流露着一种奇怪的笑容,那种笑容柚儿从来没见过,像是阴笑,璐璐怎么会有那种笑容?就在这个时候,柚儿却看到璐璐掏出来的东西竟然是玛丽的MP5。 “你死了,现在这东西就归我了,用死人的东西不犯法吧?”璐璐阴笑着。柚儿吃了一惊,她立刻冲了过去,“原来是你杀死了玛丽!”璐璐先是被吓了一跳,但看清楚是柚儿后,她冷笑一声道:“你凭什么说玛丽是我杀的?”柚儿发现自己简直不认识璐璐了,她说话的样子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 “玛丽的东西在你手上。” “那又怎么样?”璐璐突然凑向柚儿,“我警告你,你最好不要把今天看到的事情告诉别人,否则……” “否则什么?”柚儿没想到自己的好友璐璐竟然是这种人。 “否则我就把我看到的事实告诉警察。”璐璐笑得很诡异。 “你在说什么?什么事实?” “我那天看到你拉着玛丽跑进那片树林里,后来玛丽就出事了,看来玛丽的死很可能跟你有关,因为你们一向有仇。” “我?我和玛丽去了那片树林?”柚儿愣住,“我怎么不知道?” “反正我是亲眼看到了,你不要装傻了,我看你精神一定有问题。”璐璐是嘲笑着离开的。 柚儿呆呆地站在原地,璐璐的话极大地刺激了她,怎么会是自己?不可能的,为什么自己做过什么自己却不知道呢?难道自己的精神真的出了问题?不可能,一定不可能。 入夜。 柚儿将一个摄像机放在了床对面的柜子上。不论是真的还是假的,她都要试试看,但她相信自己一定没问题,没有,真的没有。 柚儿这一夜做了很多梦,梦到了学校,梦到了璐璐,梦到了父母,梦到了玛丽,还梦到了宇桐。宇桐永远是她梦中的常客。 柚儿是猛地惊醒的,她坐起身呆呆地望着床对面的摄像机,心情非常复杂。她小心地下床走到柜子前拿起摄像机,在紧张地咽了一口口水后,她按下了播放键,摄像机里立刻有了影像。 先是柚儿在睡觉,翻了几次身,看起来没有什么异常。柚儿立刻按了快进键。突然,柚儿按下了正常播放键,因为屏幕中熟睡的自己突然睁开了眼睛,而且慢慢地坐了起来,从床上走了下去。 自己真的出去了?可是自己却一点儿也不知道。柚儿惊讶地捂住了嘴。难道璐璐说的是真的?难道真的是自己去找玛丽的?为什么自己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摄像机从柚儿的手中掉落,她呆呆地朝门外走去。当走进宇桐的房间时,她看到小人国里多了一小片湖,而湖中漂着一具人偶。 柚儿的身子在颤抖。就在这个时候手机响了,柚儿呆呆地拿起手机接听。 “柚儿!”是柚儿的同学。“是我。”柚儿无精打采地说道。“璐璐……死了。” 柚儿的眼皮抽动了几下,然后木木地说道:“她是淹死在水里的吗?” “你怎么知道?” 柚儿苦笑一下,将手机合上,无力地瘫坐在地上,“原来……原来是我自己……”柚儿用力地将手机扔在地上,手机立刻被摔烂,一样微小的东西掉了出来,可惜柚儿却没有看到。 5.一个你,一个我 柚儿笔直地坐在化妆台前看着镜中的自己,轻轻地问道:“你是谁?是我吗?还是他?宇桐,你进驻了我的身体,我们永远都不会分开是吗?我的身体里有你,也有我自己,或许别人认为我精神分裂了,可是我知道你在,你就在我身体里,对吗?” 镜中的柚儿突然换了一个表情,那表情看上去就像是另外一个人,“柚儿,没错,我就在你身体里,我答应过你要永远保护你,永远陪伴在你身边,所以,我会跟着你,一直跟着你。” 镜中的柚儿又露出了温柔的笑容,“谢谢宇桐,谢谢你,我知道你一定会守信,我们永远不分开,永远不分开。” 镜中的柚儿又换了另一个人的表情,“永远都不会分开,所有让我们分开的人都会遭到报应!”柚儿慢慢地低下头,拿起桌上的那张名片,那就是宇桐主治医生的名片,“柚儿,是他没有治好我,让我们分开的,所以我不会放过他,我的下一个目标就是他!”镜中的柚儿露出一个狠毒的表情。 半夜三点十分,柚儿卧室的房门被打开,一个人悄然地走了进去,是宇桐的母亲。她缓慢地走到柚儿的床前,却发现柚儿并不在床上,她的眉头不禁皱了起来,目光瞟向床头柜上被摔烂的手机,“她这么晚去哪儿了呢?” “她的梦游症又犯了。”一个苍老而低沉的声音在门口响了起来,一个人站在了门口。宇桐的母亲没有转头,只是略微担心地说道:“这个孩子什么时候才能恢复正常。” “有我保护她,没有人能伤害她,我现在就去找她。”那个苍老的声音又响起来了。 “如果找到她,你要见她吗?”宇桐的母亲突然问道。 那个人的身子立刻僵住。 “宇桐,自从你出了车祸毁了容,就不愿意见柚儿,而且还让妈妈帮你撒谎说你死了,要骗过所有的人,你这么做是为了让柚儿对你死心,可是你却对柚儿不死心,在她的手机里装了窃听器,还为了她杀人……” “妈,我不允许任何人伤害柚儿。”宇桐喘了一口气,接着说道,“钟老师让柚儿伤心,玛丽让柚儿伤心,这些我都不允许,所以我要杀了她们,让她们再也不会伤害柚儿。”宇桐又喘了一口气后接着说道,“包括璐璐,她本是柚儿的好朋友,没想到她竟然会骗柚儿说是柚儿把玛丽带到树林里,让柚儿误会自己有精神病,所以我要杀了她,凡是对不起柚儿的人,我都不会放过。” 宇桐的母亲难过地看着宇桐,他的脸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只露出两只眼睛。 “孩子,杀人是犯法的!” “我是一个死人,所有的人都以为我死了,活着的人又能把我这个死人怎么样?”宇桐苦笑一声说道。 宇桐的母亲叹口气,什么话也没说。宇桐的目光却看向化妆台,那上面放着几团纸,他走上前将纸打开,却发现上面写着无数的字。“我是柚儿,我是柚儿……我是宇桐,我是宇桐……我是柚儿……我是宇桐……我要去杀了那个医生,我要保护柚儿,永远保护柚儿。” “怎么会这样?!”宇桐看着这些纸,惊呆了。 “柚儿真的以为自己得了精神病,难道她真的会去杀那个医生吗?那可是我随便给的一张名片,那个医生根本不认识我们……”宇桐母亲的话还没说完,宇桐已经奔了出去,他要制止柚儿,这个世上只要他保护柚儿为柚儿杀人就好,柚儿绝不能受到任何伤害,不能! 宇桐在路上狂奔着,大风将他面上的纱布吹落,偶有经过的路人看到宇桐脸上的伤无不大声惊叫,可宇桐却什么也顾不上,因为他不能让柚儿杀人,他要保护柚儿,让柚儿永远都不受到伤害。 柚儿僵直地走在医院里,她的手中握着一把小小的水果刀,她眼神迷茫地看着前方,就在这个时候,她的身后传来了一个人的声音。“刘医生,您来了。”柚儿站住了,她的脸上露出一个诡异的笑容,她慢慢地转过身朝着那个人走去…… 猫吊 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发生在江南的一个偏僻小镇,那时候,我的创作遇到了困难,百无聊赖之下,只好独自来到这个古老的小镇散散心,顺便寻找新的灵感。这个镇子很小,不知是为了刻意保持江南古镇的风貌,还是地理位置太偏,这儿几乎成了与世隔绝的桃花源,极少现代建筑。徒步在黝黯的小街,让人感觉像是走进了光阴倒转的历史。我花了不到一个小时,便把小镇的每一条街巷都转了个遍,最后,目标锁定在镇西的一座小山上。 这是座江南很普通的小丘陵,草木却长得极为茂盛,似乎少有人到这儿来。当我辛苦地爬到山顶,意外发现山阴处有一片黑黝黝的松林,那片松林弥漫着湿湿的雾气,看上去就如同水墨晕染一般,透出神秘和阴森。松林的边上有间旧木屋,窗口黑漆漆的,像半张着口的妖怪。 “有人吗?”我走到木屋前问,木屋静得就像坟墓,我叫了几声,都没见人应声。是谁住在这儿?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走进这片松林。林中寒气逼人,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腐臭味,繁密的枝叶间只透射下星星点点的天光,地上的落叶枯草积得很厚,踏上去软绵绵的,仿佛踩着某种动物的尸体。但是,令我感到害怕的倒不是这种人的感觉,而是松树枝头密密麻麻吊着的红布袋,这些布袋好像属于不同的年代,大部分已烂掉了,只剩下一条条脏兮兮的破布挂在枝头微微晃荡,显得诡异至极。这些布袋里到底装了什么东西?我从地上捡起一根枯枝,去戳其中一个比较完好的布袋,红布已经被湿气浸得极脆,我还没做好准备,布袋便霍然开裂,一个黑糊糊的东西“啪”地掉在脚边,竟是一具已经开始腐烂的黑猫尸体,上面爬满了蛆虫。我的胃里一阵翻腾,扶住旁边的松树干呕了好一会儿。这时候,我才发现在地面积叶下到处都是猫的皮毛和骨头。我感到不寒而栗,意识到自己进入了一个可怕的猫的墓地。 当我想离开松林时,突然觉得背后有一道异样的视线。回头发现雾气里站着一个衣衫褴褛、人不人鬼不鬼的老太婆,翻着两只死鱼般的眼睛盯着我。不知为什么,这个阴沉的老太婆的出现并没有带来生命的气息,我反而闻到了浓郁的死亡味道,这种异常的恐怖感让我有些惊慌失措。 老太婆拄着拐杖径直朝我走来,我不由自主往后退。“你,你想干什么?”我的声音发颤。令我感到意外的是,她并没有理我,而是走到那只黑猫尸体前跪下,疼爱地抱起了它,她把猫尸放到脸颊边,轻轻抚摸它,口中喃喃自语,似乎它还是一条活着的生命,死气沉沉的眼睛里也闪出些许亮光。 原来是个疯婆子!我松了一口气,倒有些可怜起她,叹息了一声走出松林。 我是个极敏感的人,回到镇上,猫墓地和疯婆子的形象总是在脑中萦绕不去,直至坐到饭馆里,面对香喷喷的饭菜,鼻间仍然充盈着松林里的腐臭味。因此,我终于忍不住,向饭馆老板打听起那个诡异的猫墓地和疯婆子。老板是五十岁左右的胖子,很健谈,因为饭馆生意不好,他干脆坐在我边上跟我讲起了故事。没想到,我从他口里竟然听到了一桩骇人听闻而又令人叹惜的诡异故事。当晚,我就在小镇找了家旅店住下,把老板的口述整理出来。 你听过“死猫吊树头,死狗放水流”这句俗语吗?我们镇上有个老习俗,凡是猫死了,必须用红布袋子套起来,吊到后山的小松林里去,这样猫的灵魂就会上天,否则到了晚上,它会回家找主人的。你真不该跑到那个树林子里去,那里邪气太盛,今晚你得用红布包住头睡,否则猫灵就会找上你。你说碰到个疯婆子是吗?她叫柳红,不要看她现在又老又脏像个巫婆,年轻的时候可是咱镇上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哪。 那时候正赶上“文革”,我是个十多岁的小屁孩,啥事都不懂,在二伯家过活。我二伯是这个镇的革委会主任,因此我也沾了他的光,在镇上无所顾忌,纠集了一帮子弟横冲直撞,唯一能管住我们这些调皮孩子的,就是柳红。她二十岁,住东街口,扎一条乌黑的麻花辫子,特别干净,干净到你一看到她,心中那点儿燥火气儿便全熄了。 那时柳红有个相好,是城里来的知青,戴一副眼镜,白白静静的,对我们也挺和善。我记得他还吹得一手好口琴,每到傍晚,他和柳红常手拉着手在河边散步。有那么一段时间,我们经常可以听到从暮色里传来悲凉的口琴声,带着河水的湿气,听着让人不由得想哭。我不知道有什么事情能让这两个年轻人如此悲伤,后来才听别人说,那个男的成分不好,上面不同意他们结婚,而在从中作梗的,竟是我二伯。 我有点想不通,我二伯家一向对柳红挺好的,特别是我二婶,落着闲时便拉着柳红嘘寒问暖的,比亲闺女还亲,可听说当时偏偏是她出的主意,硬生生地拆了这一对鸳鸯。 柳红一直把我当成她的小弟,因为我长得胖,她总爱叫我小柿子。那段日子,本来爱笑的柳红总是皱着眉头,让我觉得有什么美好的事物即将逝去,整天惶恐不安。有一天我奉了二婶的命令去给她送一碗莲子羹,柳红突然问我,小柿子,你说我该怎么办?可我一个小孩哪懂这些,她问我也只是想找个说话的人罢了。我随口说,你们干脆私奔呗!柳红怔了怔,说,私奔?奔哪儿去?我说,戏里面不是都这样吗?柳红幽幽叹了一口气说,那只是戏,现实中要有那么简单就好了。 没想到第二天,柳红和那个男知青真的就失踪了,他们居然信了我这个小孩子的话。可是没过一夜,他们又都回来了,是被二伯带着人抓回来的。二伯说他们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要重重处罚。我想柳红这回可惨了,我二伯发起火来可是能烧了这座小镇的。然而令我更想不到的是,一个月后,柳红竟然嫁到了我二伯家,嫁给了我二表哥,成了我的表嫂。 我一直认为,我的二表哥其实就是个傻子,柳红嫁给他,连我这做表弟的都有一种骨鲠在喉的难受,人们都说,那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我觉得他连牛粪都不如。可柳红毕竟还是过了门,我们成了同一张餐桌吃饭的一家人。二伯对我说,你以后不要再叫柳红姐姐了,要叫嫂嫂。柳红听了这话,面无表情,只顾埋头吃饭。从那时起,我就没有看到她露出过笑容,让我难受的是,她甚至对我也不理不睬的,我知道,她一定恨我们家,连我也一起恨了。 柳红没有了笑容,就显得特别阴郁,沉默得像个影子,叫人害怕。我不敢问她为什么答应嫁到我们家,那个相好的男知青又到哪去了。直到有一天,那个男知青突然发疯似地闯进我们家,我才知道了其中的原委。 他显然处于一种歇斯底里的状态,完全找不到原先那种斯文,他像一头野兽似地冲开我们家的门,开始大骂我二伯,接着又痛哭流涕地跑到柳红跟前,说用不着她牺牲自己去救他的命,说她那样做是把他逼上了绝路。 从他前言不搭后语的话里,我大致猜到了在他身上发生过什么。那一个月,他竟然被二伯关在了后山松林里的那座木屋里,他们列举了他的十大罪状。我知道那个青年平时就爱说一些不合时宜的话,这下子全被他们找着了证据,甚至连纸上的文章都翻了出来。他们给他定了个“现行反革命”,说如果不交代清楚罪行,就整死他。 但我万万没有想到,这一切都是二婶和二伯的阴谋,他们要的就是柳红。二婶很喜欢柳红,一心想要把她娶进家门做儿媳妇,可中间偏偏横了一个男知青,如何让她心甘?其实我觉得就算没有那个男知青,柳红也绝不会嫁给我表哥,可是命运真的很残酷,现在因为他,柳红就真嫁了我表哥那么个破烂货。我向来不敢以极度的恶意来揣度我的家人,可这件事让我对他们感到害怕,觉得这个家突然变得那样冷酷无情,寒冷得令我战栗。 呵呵,呵呵,你是谁啊?你拉我老婆做什么?我表哥流着口水说。 柳红不说话,扭过脸去把自己的额头靠在墙上,紧咬着嘴唇,我明白她为那个男知青作了巨大的牺牲。我二伯肯定跟她达成了协议,以男知青的自由为条件的协议,这是一件多肮脏的交易啊,它玷污了柳红。 门外挤满了看热闹的群众,在那里指指点点。你走吧,离开这个小镇,远远地离开,我已经是他家的人了。柳红冷漠地说。不,我不会走,我会在这里,一直在这里陪着你。他说。二伯叫了人,气急败坏地叫道,他疯了,赶快给我拖走!那男知青抬起头,以愤怒的眼神看我们每个人,我到今天还清楚地记着那种眼神,充满怨愤的令人不寒而栗的恶毒眼神。那个男知青被几个壮汉扛着出了我家的门,我不知道他们把他扛到哪里,反正那些围观的群众全呼啦一下跟着跑了,有笑声,有喊声,远远地传过来,好像跟着大姑娘的花轿。 屋子里只剩下我和柳红,还有那个一直在傻笑的表哥。柳红终于发出一声号啕,顺着墙瘫坐在地上。夜幕降临,那个男青年似乎真的在小镇消失了,我在镇上逛了几圈,也没见他的影子,问别人都说没看见。家里的气氛沉闷至极,除了我表哥的胡言乱语,谁也不说话,柳红一直坐在床边发呆,那表情看起来就像纸人。这是一个难熬的夜晚,到了下半夜,全镇的猫突然像有了心灵感应似的,此起彼伏地叫了起来,像无数的婴儿在一起哭,听得我心里毛毛的。 子夜时分,我家的门被人急急地敲开了,是我开的门。 死了!人死了!来的人惶惶地说。 嘘!二伯披着衣服走出来,示意那人小声点,死了?怎么死的? 上吊了,在后山猫吊林里,尸体很可怕。那人的声音像筛子一样颤抖。 他这是畏罪自杀,自绝于人民,死得好。我二伯嘿嘿冷笑了起来,他的笑令我毛骨悚然。 二伯和那人刚走,我就听到楼上响起口琴声,是那个男知青经常吹奏的悲伤曲子,夜半里的口琴声显得特别阴森凄凉,我赫然一惊,就觉得那男知青还没死。跑到楼上一看,是柳红在吹口琴,她什么时候学会吹口琴了?而且跟那个男知青吹得一模一样。 柳红看见我,停下来问我,小柿子,他已经走了吗? 走……走了,已经走了。我吞吞吐吐地回答。 是吗?柳红轻轻叹了一口气,可我怎么觉得他还在镇上?我刚才还听到他的口琴声来着,从后山传过来的。 没有啊,只有你一个人在吹口琴,这大半夜的,要是山上有琴声全镇可都能听见了。我说。 你听,那不是吗?柳红走到窗前指着后山说。我侧耳倾听了一会儿,可听到的全是猫叫声,哪里有琴声。窗外的月亮像一只没了瞳孔的眼球,苍白地挂在后山上面,我不禁觉得一股恶寒爬上脊背,凉飕飕的。 第二天,男知青的尸体被人从松树上放了下来,我特地跑去看。那个猫吊林实在是太可怕,现在加上这具尸体,连平常大胆的人都不敢进去。但我那时还算个热血少年,也糊里糊涂钻了进去。我很后悔去看尸体,这一看不打紧,让我一连几年睡觉都做噩梦。那个男知青死相太恐怖,完全看不出原来文静白的样子,青紫的脸,眼球都快要从眼眶里掉出来了,最让人受不了的是他张开的嘴巴,我从来没想过一个人的嘴巴可以张那么大。不知怎么的,他的样子总让我想到猫,愤怒的猫,也是那样张大嘴巴,露出獠牙,是的,很像猫。我甚至怀疑昨晚后山的猫叫声是不是他发出来的。这样想着,就再也不敢待下去,慌忙跑出了松林。那天中午,我没有胃口吃饭,一回想起尸体就想吐。后来听说男知青的尸体被就地埋葬在猫吊林里,柳红并不知道这事,因为镇上没有一个人敢对她说真话。事情过去了一个月,这件事慢慢退出人们的话题,小镇又恢复了原来的平静。 又到了月圆之夜,镇里开了个联欢会,除了柳红,家里的人都去了。玩得累了,回来后我便扑在床上,很快沉入一个漆黑的梦乡。在梦里,我似乎听到无数只猫在叫,黑暗的尽头到处闪着猫眼的绿光,像鬼火似的。我看到有一只猫向我走近,那是只巨大的黑猫,像人那样大,全身的毛倒竖着,仿佛从地狱里来的异物。绿色的眼瞳在我面前闪动,那么熟悉的目光,充满怨恨。它突然张开血盆大口,冲我尖声啼叫,露出白森森的獠牙。我打了个激灵,惊醒过来,从床上腾地坐了起来,心脏狂跳,满头是汗。 我听到了猫叫,真实的猫叫,如此之近,让我一下子不知道是真实还是梦幻。怎么回事?我刚从床上下来,就听到楼上传来说话声,全家人都起来了,他们已经找到了那只猫。我上楼去看,二婶的手里正抓着一只猫的爪子,猫张开嘴尖叫,不住挣扎,但这猫并没有我梦中的那样可怕,虽然也是黑猫,但它不过是只普通的小猫,可怜兮兮的,刚才它竟然躲在柳红和我表哥的床底下。 二婶问,这只讨厌的猫是从哪儿来的?二伯说,可能是野猫,进屋来偷食的。 二婶说,快把它扔出去吧。可柳红不让,她说,我要养这只猫。这是柳红嫁入我们家那么久,第一次开口求人。好玩!好玩!我的傻表哥也在一边拍着手起哄。最后,二婶终于同意留下这只小猫。 柳红有了那只黑猫后,心情渐渐好了起来,也愿意跟我们说话了。她给猫取了个名字,叫小黑。她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小黑,小柿子,你瞧小黑多可爱啊;小柿子,小黑今天捕到一只老鼠了;小柿子,小黑学会抱我脚了。后来我才明白,她待它不是像孩子,而是像恋人,她把对那个男知青的爱和思念全寄托在这只黑猫身上了,只是我的二伯、二婶还有我的傻表哥都没看出来,他们以为柳红认了命,高兴在他们家做媳妇了,把这只黑猫当做福猫,因此一家人也对它很好。 小黑猫在柳红的悉心照料下,越长越大了,令我感到不对劲的事情也越来越多。最可怕的是,我经常听到柳红在跟它讲话,开始以为她只是逗它玩,可后来渐渐听明白了,柳红似乎在跟它说些什么。在没人的时候,她不叫它小黑,而是叫那个男知青的名字,她跟它说好些只有男女朋友之间才说的话。而那只黑猫也像通了人性,每当她说这些话时,总是静静地蹲坐在她膝盖上看着她。有一回我偷偷在门缝里张望,那只黑猫似乎发现了我,猛然扭过头来盯住我,那眼神,那眼神跟男知青闹到我们家时的一模一样,充满怨毒和愤恨。我因此吓得从楼上摔了下去,跌断了左臂骨头。 但我不敢跟家里人说,只推说自己不小心滑了脚。那只黑猫却变得越发诡异起来,在家里像幽灵一般出没,对我们家的人也越来越有敌意,特别是它看我们的眼神,总像藏着什么不干净的东西,令人很不舒服。二伯和二婶也多多少少察觉到了不对劲,他们说,黑猫邪气,关在家里不好,过了年就把它放到外面去。柳红抱着黑猫坐在一旁没说话,最近她有些神思恍惚的,脸越来越苍白,跟黑猫的颜色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那时候留给我的记忆真像一部黑白影片,生命如果失去了色彩,会变得非常恐怖,柳红就是一个失去色彩的人。她整天跟黑猫在一起,世间的万事万物似乎都与她隔绝了,黑猫成了她整个的精神世界。有一天她竟然跟我说,小柿子,他说过要在这里陪我的,他是个守信用的男人,果然没有食言。我说,嫂子,那个大哥已经走了,他不会再回来了的。她抱着黑猫轻抚,说,你不懂,你不懂。黑猫朝我喵了一声,似乎在应她的话。 然而,可怕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有天晚上,我听到傻表哥一声恐怖的惨叫,跑上楼一看,呆了。表哥用手掩着脸,赤身裸体跪在床上干号,手指间鲜血喷涌,他的脸竟被划花了,成了一个血人。柳红则抱着黑猫站在角落里,面无表情。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那晚表哥要硬拉着柳红行房,蹲在窗台上的黑猫突然跳过来,用尖利的爪子疯狂抓他的脸。第三天,表哥就死了,死得很痛苦,他发出猫一样的叫声,用手指抓坏了自己的胸膛,最后全身抽搐而死。人们都说他传染了猫的狂犬病毒死的,但我宁愿相信那是黑猫的嫉妒和报复。 失去宝贝儿子的二伯几乎失去了理智,他要把那只黑猫当众绞死为儿子报仇,可柳红紧紧护着这只黑猫,不让任何人靠近,她已经接近了疯狂状态。我知道,这只黑猫就是她的爱,就是她的命,就是她的一切,任何人也不能从她身边夺走它。但黑猫终于还是被绞死了,是在猫吊林被绞死的,也有很多人围观,就像看一场好戏,绞死它的那棵树竟然恰好是那个男知青上吊自杀的那棵。只是这次,柳红是亲眼看着它被吊死的。 人群散去后,柳红还站在树下痴痴望着晃荡的猫尸,好像丢了魂似的。二伯二婶见她那个样子,就不再管她了,我去叫她,她也不应。就这样,到了晚上,她也没有回家。那天晚上,跟男知青吊死的时候一模一样,全镇的猫也像商量好似的,一起啼叫起来,连空气也痉挛了,诡异得让镇上的人们都不敢开窗户。 子夜时,我听到了敲门声,开门一看,是柳红回来了。她浑身被夜雾浸得湿湿的,看上去就像从水里面刚爬出来似的,吓了我一跳。嫂子,我们可担心死你了。我说,连忙把她迎进来。当我想关上门时,柳红突然挡了一下,说,慢着,他还没来呢。谁?我问,朝门外张望,可外面只有浓雾,没有任何东西。我想她大概是因为刺激过度胡言乱语了吧。等我回头时,柳红已经上了楼。刚才是你嫂子回来了?二婶从楼梯口探出头问。嗯,我点了点头。不一会儿,我听到二伯二婶在楼上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连忙跑了上去。 她她她,她带回那东西来了!他们一见我,像看见了救命稻草似地躲到我身后,索索发抖。他们把我推到房门口,我一看里面的情形,也吓得牙齿打架。柳红披头散发地坐在床上,她的怀里竟然抱着那只黑猫,但它是活的!黑猫全身的毛像刺猬一般竖着,眼睛发红。一看见我们,就大张血红的口,露出满口獠牙,没完没了地啼哭着,我认为那是世界上最人最难听的叫声——这是来自地狱的生物。他说过,会一直陪着我的。柳红轻轻抚摸着怀里的黑猫,露出笑来,但那笑使我感到胆战心惊。 也许说起来你不相信,那只僵尸一样的黑猫就这样陪着柳红在我们家过了几个月。那段时间,家里充满了死亡的气息,总是弥漫着若有若无的尸臭。令我至今困惑的是,三个月后的月圆之夜,我的二伯二婶突然莫名其妙地双双跑到猫吊林里自杀了,他们上吊的地方正是那棵吊死了两条生命的松树,不过这次我没去看,据说他们的死状跟男知青一模一样,就像张开大口的猫。 至于柳红,后来就带着那只诡异的黑猫住在了松林边的小木屋里,没有人知道她是怎么过活的,她从不到镇上来。有人说,其实她早就死了,在那只猫吊死的夜晚就死了,回来的只是她和猫的鬼魂。也有人说,这一切都是她设下的计谋,她在向我二伯二婶复仇。那只黑猫也根本不是原来那只,是她找的另一只猫。到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记得她了,只知道那片松林里有个可怕的老太婆,除了有人家死了猫需要挂在猫吊林里,没有人愿意去那儿。“死猫吊树头,死狗放水流”,不知道那些死猫的灵魂是上了天堂,还是下了地狱? 我写完这篇文章,已经是深夜,抬头刚好可以看到那座后山,小小的山坡在月光下闪着神秘的银光。今晚正好是个月圆之夜,小木屋里的柳红在想些什么呢?我不禁深深为那个老人叹息起来,正想得出神,便听到后山传来悲凉的口琴声,那琴声像在哭诉着什么,那样哀怨,让人听了有种想死的冲动。在琴声中,隐隐夹杂着几声猫叫,尖厉的猫叫,使这个沉睡中的小镇痉挛起来。 蚁祸 火车怎么还没开?孙忆敏在火车上有些坐立不安,她必须要尽快离开这里。她的眼睛不安地一会儿看看月台,一会儿看看车厢的走道,只要有穿制服的经过,她都会不自觉地轻颤一下。就在孙忆敏的眼睛来回扫视的时候,她忽然不由自主地微微颤抖起来。只见月台上,离这列火车不远处,站着一个可爱的小男孩,男孩四五岁的模样,白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男孩站在月台上向这边望着,手里拿着一根快吃完的棒棒糖,还不时放在嘴里吮着。孙忆敏盯着那男孩,眼睛似乎不能转动了似的。男孩拿开了正在嘴里吮着的棒棒糖,咧开嘴笑了一下,只见嘴里、鼻孔里、耳孔里,慢慢地爬出来几只黑色的小蚂蚁,接着蚂蚁越爬越多,男孩的嘴唇也溃烂开了,像一个黑黑的无底洞……孙忆敏双手紧紧地捂在胸前,她生怕心脏会从嘴里跳出来。火车终于缓慢地开动了,月台上的小男孩随着火车的开动向后慢慢倒去,小男孩抬起拿着棒棒糖的手挥了挥,手上的皮肤黑黑的仿佛就要溃烂似的。火车越来越快了,月台及月台上那个恐怖的小男孩被远远地扔在了后面。 孙忆敏终于松了口气,她轻轻拍了拍胸口,正想把眼光转到火车里面来。 忽然,一个声音打破了孙忆敏的发呆,孙忆敏慌忙抬头。她僵住了。一只小小的手拉住她的衣袖,一个男孩童稚的声音在身边响了起来:“阿姨,我要吃糖。” 株子站在街边小店外,拨打着电话。“你所拨打的电话已经关机。”电脑那冰冷机械的声音,不断地重复着一句话。 株子已经拨打这个电话好几遍了,每次都只听见电脑那冰冷机械的声音。为什么关机呢?株子急得掉下眼泪来,阿敏每次接电话都是最快的,为什么这几天却一直关机呢? 阿敏是株子的好姐妹。 株子和打工的丈夫来到这人生地不熟的大城市里,最先认识的就是阿敏。阿敏是城里人,很热情,对株子不懂的事情,她总是帮忙出主意。时间长了,株子就把阿敏当成了姐妹。在这个慢慢由陌生变得熟悉的城市里,有什么事情,株子第一个想到丈夫,接着就是想到阿敏了。 可是,现在宝儿不见了,株子却怎么也找不到能给她出主意的姐妹。宝儿是株子唯一的儿子,才四岁半,长得漂亮而又逗人喜欢,邻居们都很喜欢带着宝儿玩。 那天的周末,株子约了一帮人,在家里的小店内打麻将,宝儿坐在边上的小板凳上吃棒棒糖。株子打麻将中途起来去上了趟厕所,可是从厕所回来后,发现宝儿不见了。株子询问一起打麻将和边上看麻将的,都说没注意宝儿是什么时候不见的。 株子以为宝儿自己到外面玩去了,于是又坐下打了一会儿,可是,越打心越不安,于是推倒了麻将去外面找宝儿。只是,打麻将的邻居加上看麻将的,一起六七个人,找了一下午,就是没有找到宝儿。 宝儿就此失踪了。株子的丈夫三贵为此和株子大吵了一架后报了警,不知不觉,一个月过去了,警方却也没有找到宝儿。三贵是跟一个搞建筑的包工头来到这里的,包工头在这里关系很不错,连续接了几个工程,三贵也就跟着在这个城市里安居下来。三贵把株子接到城市里,在城市的城郊结合部租了一个带小院子的平房,三贵有点经济头脑,看这附近很多都是外来的打工者,便把院子搭建起来,搞了个小店。三贵每天去工地上班,小店就由株子看着。一晃的时间,这一家人在这个城市里,居然已经住了有五六年了。 然而,三贵怎么也没有想到,就在家里的生活越过越好的时候,他唯一的儿子——宝儿会忽然失踪了。 宝儿失踪那天,三贵正在工地上干活。 三贵不是个迷信的人,然而,他后来回想起那天工地上出事,他觉得似乎冥冥中有什么不幸的预兆。 由于三贵的机灵,跟在包工头身边很是长眼色,因此,他早就不干什么粗活了,主要负责在工地上验收以及清点建筑材料。 那天三贵刚验收完新送来的一批水泥,正在工地上转悠着,却看见看大门的张伯向他招手。三贵刚往门口走了几步,身后忽然发出巨大的轰响声,一阵灰尘从三贵的身后扑过来,三贵觉得身后好像有股气浪冲过来,要把他掀翻似的。 三贵愣在了那里,耳朵里轰隆隆的,半天都听不见人说话。 张伯显然也呆住了,一只手抬起,指向三贵的身后。 三贵转过身去,发现脚手架整个倒了下来。幸好当时三贵向前走了几步,不然的话,三贵可能就被砸在了脚手架下。脚手架的倒塌,导致了两个民工受伤,好在伤势都不是很重。 而导致脚手架倒塌下来的原因,却一直查不出来,脚手架上的每一根竹竿,都捆绑得非常牢,甚至在脚手架整个倒下来之后,都没有一根竹竿散开。可是,那脚手架又为什么会倒塌呢? 就在那天傍晚,三贵下班回去后,听说宝儿不见了。 这之后的几个月,简直就像噩梦一样。老婆株子每天一早就出去,总是到天黑才回来,说是去找宝儿。 然而,真正的噩梦发生在三个月后的某一天。 三个月后的某一天,在离三贵住的地方大约两百米远的一个山丘(当地人称为黑虎山)上,有人发现了一具几乎已经完全腐烂的小孩尸体。警察通知三贵去认尸体,那具尸体大部分的部位都只剩下了骨头,还没有完全腐烂的头颅部、眼睛里、鼻孔里不时有蚂蚁在爬进爬出,而三贵一眼就看见孩子边上的一只鞋子,那还是宝儿四岁生日那天,三贵买给宝儿的生日礼物。 孩子的手被绑在身后,一小段已经发黑腐烂的绳子,向人们显示着,这孩子曾被反绑在身后的一棵小树上。这座小山丘延绵了好几里,正是这座城市的城区和郊野的分水岭。而离小山丘最近的地方,勉强还属于城区的这一片城郊位置,大片大片的平房,几乎全租给了外来的打工人员,这个地方在城市里就等同于红灯区的代名词。株子像傻了似的,脸上几乎没有什么表情,只是在嘴里不停地喃喃自语: “宝儿……宝儿……宝儿回来了……”三贵觉得头脑里一片空白,这具已经只剩下骨架的尸体,就是宝儿吗?在宝儿的尸体被认领回来,处理完宝儿的事情后,三贵的母亲从老家赶了过来,执意要三贵回老家去,三贵的母亲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对三贵说:“这里的钱咱不挣,你们都跟我回家去,回家……再生个孩子……咱再穷,也要平安把孩子养大。” 三贵张了张嘴,想劝母亲,话却怎么也没有说出来。我还能再生个儿子吗?三贵在心里想,母亲真的不知道实情,可是,三贵又怎么能在这个时候告诉母亲实情呢?三贵的母亲在劝说三贵回老家无效后,又独自一个人回老家去了。而株子,整个人都疯了似的,她每天早上起来,会对着空空的床喊:“宝儿,该起床了。来,让妈给你穿衣服。”株子一边说着一边就把宝儿以前穿的衣服,一件一件地拿出来,似乎真的在给小孩穿衣服似的。三贵不由得捧着脑袋,他不知道,株子到底是疯了,还是见鬼了。孙忆敏几乎要跳了起来,她一把推开那个拉着她衣袖的孩子。孩子被推得向后倒退了两步,立即张嘴哭了起来。孩子的哭声惊动了车厢里的人,有人走过来,探头向孙忆敏看了看。“我……我不认识他……”孙忆敏小声地嘀咕着。坐在孙忆敏对面的,一个胡子拉碴,穿着件旧布夹克的男人,伸手把孩子拉了过去,“不哭啊,爸一会儿给你买糖吃。”孩子一边哭着,一边抽抽搭搭地说:“阿姨说要给我糖吃的……”孙忆敏忽然打了个寒战,她确定她不认识这个孩子,可为什么这孩子会说,她说要给孩子糖吃的呢?孙忆敏想起来,她经常对孩子说:“来,阿姨给你糖吃。” 孙忆敏旁边坐着一个四十来岁的妇女,脸蛋微红,看上去老实而忠厚。她看了孙忆敏一眼,然后从座位下拿出一个老旧的布包,在里面摸索了半天,拿出几颗糖来。糖已经揉得皱皱的,从包装纸上看起来,就不是什么高档糖果,应该是很廉价的那种。虽然这几颗糖看起来已经很不好看了,但当妇女把手伸向小男孩,孩子还是忍不住双眼露出渴望的光。他想伸手去女人的手中抓起糖果,但却又犹豫着看了身后的男人一眼。 “给,拿去吃吧。”妇女的模样像个忠厚的农村人,她的手却白白胖胖的,那几颗花花绿绿的糖,在手心里很是显眼。“吃吧吃吧,不要紧的。” 孩子舔了一下舌头。 妇女看着孩子想吃又不敢拿的样子,憨厚地笑了一下,就把手中的糖一把塞到孩子的手心里:“吃吧吃吧,别不好意思。” 孩子把那几颗糖紧紧地攥在手心里,不再哭泣,只是转头看着身后的男人。 “这咋好意思呢。”男人客气地对妇女说,真有一脸的羞涩感。 这个场面让孙忆敏有点难堪,不过她没有心情去理会这些,她只是转过脸,看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这时,孙忆敏的手机从口袋里悄悄地滑落在了座位上,她却没有注意。这段时间,她一直关着手机,她在躲避,躲避某个人的电话,只有在需要打电话时,她才开机打个电话,然后立即就关上了。要去哪里呢?孙忆敏不由得有些烦躁,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今天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发生的?第一次,第一次是怎么做的?孙忆敏长得很漂亮,脸蛋总是粉红的,这可能是至崇喜欢她的原因。开始孙忆敏并不知道至崇已经结过婚的,她只知道至崇似乎很有钱,她想要什么,至崇几乎都可以满足她。孙忆敏原来是一家理发店的洗头女,至崇是她店里的一个顾客,一来二去地混熟了,至崇就约孙忆敏出去喝茶。孙忆敏看出来至崇对她很有意思,加上看着至崇出手阔绰,于是孙忆敏就和至崇玩起恋爱游戏来。很快,至崇在外面给孙忆敏租了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和孙忆敏同居起来。孙忆敏虽然知道至崇有钱,但当时她并不知道至崇有钱到什么地步,更不知道至崇是一家名牌服装公司董事长的儿子,是这家名牌服装公司的唯一继承人。 自从孙忆敏和至崇同居后,孙忆敏就不在理发店工作了,她待在家里,每个月等着至崇给她钱花。和至崇同居半年后的一天,孙忆敏发现,到期的例假没有来。孙忆敏怀孕了。孙忆敏在得知自己怀孕后的心情是忐忑不安的,她不知道是要偷偷地把孩子打掉,或者是告诉至崇。告诉至崇也无非是两种结果,打掉或者生下来。可是,至崇会为了一个孩子就和孙忆敏结婚吗?孙忆敏没有把握,不过,她想来想去,还是决定把事情告诉至崇,至少,至崇是肚里这个孩子的父亲,不管是打掉还是留着,他都应该负责。 可是,孙忆敏没有想到的是,在至崇知道孙忆敏怀孕的事情之后,却忽然失踪了。这是孙忆敏怎么也没有想到的,孙忆敏不停地打至崇的手机,手机里机械而冰冷的声音告诉孙忆敏:“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不是暂时,就根本没有接通过。至崇的失踪,让孙忆敏一下子陷入了惶恐不安的境地,她忽略了是不是要立即打掉孩子这个问题,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寻找至崇上。至崇没有再给孙忆敏的租房交房租,一个多月以后,孙忆敏被房东赶了出去。无处可去的孙忆敏又回到理发店做了洗头妹,每天除了上班,孙忆敏就四处去寻找至崇,时间一晃就是几个月,孙忆敏的肚子已经微微隆起了。孙忆敏的家在离这座城市不远的一个县城,但孙忆敏不敢回家,父母如果知道她未婚先孕,一定会骂死她的。和孙忆敏同住一起的小姐妹们,很快就发现了孙忆敏的异常。眼看逐渐大起来的肚子逃不过众人的眼睛,孙忆敏向小姐妹们说了实话。 姐妹们都劝孙忆敏把孩子打掉,可这时的孙忆敏却被猪油蒙了眼睛,也蒙了心窍,非要找到至崇再做打算,姐妹们看劝不了她,也没法子可想。转眼孙忆敏已经怀孕六个多月了,至崇原来的手机号早就已经不用,后来再打,手机里那冰冷的声音已经换了说辞:“您所拨打的号码是空号。”孙忆敏终于有点熬不住了,六个多月的肚子穿着衣服已经能看出来了,她只有穿上非常宽松的衣服,以做遮掩。 而意外的是,孙忆敏却在这时,无意中找到了至崇。 那天孙忆敏毫无头绪地在街上走着,她并不是一个毫无思想、得过且过的女人,但那段时间,她就是那样,她四处游荡的目的,就是要找到至崇。可是,几个月下来,她已经不抱太大的希望了,她甚至想,至崇是不是人间蒸发了? 街边一家名牌服装店,装修得很是华丽,橱窗里的模特身上的时装,件件都价格不菲。孙忆敏就忍不住多看了两眼。而正是多看了这两眼,孙忆敏就看见了店里站着的一个男人,开始,孙忆敏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不相信,在自己觉得不可能再找到之时,他居然出现了。孙忆敏回过神来,她几乎是撞进了服装店里。至崇听到身后的玻璃门发出巨大的开门声,还有店员惊奇的轻呼:“小姐……” 他忍不住转过身去,然而还没有看到身后的情况,就被一个女人一把搂住了:“至崇……你……你这段时间跑哪去了?为什么手机也打不通……”至崇嗅到一股熟悉的气味,还有熟悉的说话声,他惊慌中,忙推开扑在自己身上的女人。孙忆敏还在唠叨着,就被至崇推开了。一个很漂亮的女人站在至崇的身后,正抱着双臂,冷冷地看着至崇:“这个女人是谁?”女人的眼光有意无意地扫过孙忆敏的肚子。 孙忆敏在这一场毫无胜算的争吵中,终于明白,那个漂亮的女人,就是至崇的老婆,而至崇对他老婆的解释是,他根本不认识孙忆敏,孙忆敏不过是个神经兮兮的疯女人而已。至崇的老婆当然不会相信至崇的话,但她还是很果断地让人把孙忆敏赶出了服装店,然后像看犯人一样押着至崇上了车,那辆豪华的跑车飞快地消失在孙忆敏的视线里。 孙忆敏感到了绝望。一是她根本不知道至崇原来是结了婚的;二是虽然找到了至崇,但他居然说不认识她。 孙忆敏在床上躺了三天。 如果说以前至崇失踪,孙忆敏伤心,并猜测是目前这种结果的话,那毕竟还是没有证实的,毕竟她的心里还抱着一丝的希望,可是,现在连这一丝的希望都没有了。现实证明的这一切,比孙忆敏预想的还要可怕,男人,原来是可以如此绝情的。 孙忆敏想到了死,带着肚子里的至崇的孩子,一起死。 可是,真正想到怎么死的时候,她又害怕了,想到了父母,想到了生活的美好,想到了自己还年轻。这样苦撑了一个多星期,在姐妹们的劝说下,孙忆敏决定去医院打掉孩子。她哪里知道,因为怀孕将近七个月,已经没法做吸宫或是刮宫,如果孙忆敏坚持要终止妊娠,就只有引产,但引产要住院,而且危险性很大。医生当然竭力劝孙忆敏留住孩子,她向孙忆敏描述了将近七个月的胎儿是什么模样,以及引产后对孙忆敏本身的影响等等。 孙忆敏无法向医生讲述她的怀孕是未婚先孕,更无法讲述孩子的父亲是个有老婆的男人,而且,他不会承认孩子是他的……孙忆敏犹豫着,在医生最后总结性的一句话中离开了医院:“你再回去考虑清楚吧。”孙忆敏左右为难,挺着个不算小的肚子坐在小姐妹中,希望姐妹们给她出出主意,可是,大家听了她转述医生的话,又看看她那个肚子,一时也都没了主意。这事一拖,胎儿已经有七个月了。让孙忆敏意想不到的是,七个多月的胎儿,却毫无征兆地早产了。株子跟在一个黑衣丑老太的身后,已经跟了两条街了。丑老太不理株子,脸上却带着一个神秘而淡然的微笑。这里是城郊区,大片的平房几乎住的都是外来打工的民工。白天里,大家都上班去了,不上班的妇女们,就找个地方躲起来打麻将,街道上很空旷,几乎一个人也没有。丑老太的身上有股很好闻的香味,她虽然又老又丑,但衣着看上去却并不是廉价货,而丑老太走路时腰板挺直,虽然走得慢,却有着些许富贵之气。株子跟着丑老太走到一处细巷的尽头,丑老太打开最后一道门,院子里一片绿色,各种树木和花草,郁郁葱葱,一股更浓郁的香味从院子里飘了出来。“进来吧。”丑老太进门的时候对株子说,却连头也没回。株子“嘻嘻”地笑着,那表情有点傻,她跟在丑老太身后进了院子,感觉自己立即被香气包围了。株子后来已经不记得和丑老太说了什么,她从丑老太的院子里出来的时候,怀里抱了一大包的香,那些香是红色的,味道很好闻,香味仿佛直透进鼻端,一直钻到人心里。 走出那条细巷,株子发现,自己迷路了。 株子迷迷糊糊地走着,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一片高楼之间,这里显然是那种高档的住宅区,街道的两边全是漂亮的小区,小区有着大片大片的绿地、喷泉和人工湖,还有一幢一幢的小别墅。株子一直知道,在城郊有一片高档的住宅区,住的都是有钱人,但她却从来没有来过。 株子觉得像逛公园一样,边走边看,心里乐滋滋的。“可惜,今天怎么没带宝儿出来呢?”在株子的心里,宝儿还是活着的。就在株子这样想的时候,她看见路边站着一个男孩,那孩子一手拿着根棒棒糖,一手抱着个小皮球,四处张望着,好像在找什么人。那男孩穿得非常漂亮,株子不由得向男孩走去。 “宝儿……”从背影,这男孩和宝儿非常像,株子有些高兴起来,轻声唤着宝儿的名字,男孩听见株子的呼叫,转过脸来,株子一下子愣住了,这不正是宝儿吗? 株子走到宝儿面前,摸了摸宝儿的头:“宝儿,你怎么一个人跑到这里来了?” 男孩迟疑地看了株子一眼,歪着头躲过株子摸他的手,向后退了一步。 “宝儿,你穿的是谁的衣服呀?”株子一边说着,一边很自然地伸出了手,想要牵住男孩的手。 男孩看着株子,犹豫了一会儿,眼神开始充满了怀疑,跟着就柔顺起来,他把小手递给了株子,很自然地让株子牵住。株子牵着男孩,往回家的路上走去,虽然她现在已经分不清家在哪个方向了。 就在株子刚牵着孩子从路口拐过去,一个中年妇女就从一个小区里匆匆跑了出来,一边跑还一边喊着:“宝儿……宝儿!你去哪里了?”株子一手抱着一袋香,一手牵着宝儿,她脸上满是幸福的光芒。三贵在傍晚走到家门口的时候,他有点怀疑这里是不是他的家。家里有一股很淡很好闻的香味飘了出来,而且,还有饭菜的香味。三贵怀疑自己走错地方了,自从宝儿失踪后,株子就再也没有做过饭菜,她只是每天神经兮兮地到处寻找宝儿。 三贵仔细地看了看门口,这确实是他家。 三贵推开门走进去,他听见株子说话的声音:“宝儿,今天妈给你做红烧肉吃,你最喜欢吃的,来,先尝一口,怎么样,很香吧?”三贵不由得又摇了摇头,他本来在闻到香味和饭菜的味道,还幻想着株子会忽然间好起来,可是听见株子的说话,三贵的一颗心又沉了下去。三贵拖着沉重的步履向房间走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三贵的眼睛亮了起来。株子真的在和宝儿说话!株子的怀里抱着个孩子,一手拿着筷子,正把一块红烧肉送到孩子的嘴边,孩子犹豫了一下,张开嘴,把红烧肉咬在了嘴里。这孩子真的很像宝儿!可是,三贵却可以断定,这孩子不是宝儿,虽然和宝儿很像,但是,他确实不是宝儿,这孩子比宝儿稍胖一点,个头也稍高。株子忽然抬头看见三贵:“宝儿呀,爸爸下班回来了。”三贵愣住了,他慌忙走进房间,回身关上门,问株子:“这孩子是哪里来的?” 株子没有理会三贵的问话,只是用手轻轻拍了拍孩子:“宝儿,快叫爸爸呀,连爸爸都不认识了吗?” “爸爸!”孩子的眼光里还有些疑惑,但还是很听话地叫了三贵一声。三贵的慌张被这一声“爸爸”弄得没了影子,他不管这孩子是哪里来的,但这孩子确实很像宝儿。三贵想,他就是宝儿啦,就是宝儿!三贵决定,他立即重新找房子租,从这里尽快地搬出去。孙忆敏在那天夜里,抱着孩子从那家小医院里溜掉了。她没有钱住院,但意外早产,姐妹们不得不把她送到医院。生下孩子后,孙忆敏欠了医院一大笔医疗费,她知道她根本拿不出钱来给医院。抱着那个早产的,瘦得像小猴子一样的男婴,孙忆敏不知道该怎么办。那天的凌晨,在天亮之前,格外的黑暗,早产的男婴一声也不哭,孙忆敏怀疑他是不是死了,可是打开包袱来看,孩子正眨着眼睛,安静地看着这个未婚妈妈。孩子很像至崇,想到了至崇,孙忆敏的心里就腾起一股怒意。想象着今后的生活,孙忆敏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带着这个孩子,今后自己怎么办?看着那张像极了至崇的脸,孙忆敏不由得一咬牙,她不能替至崇养孩子,而且,她还没嫁人呢,带着这个孩子,无疑是断送了自己今后的一切幸福。一路在黑暗中行走,孙忆敏一路思考再三,终于,在一条小巷子口,孙忆敏把孩子扔了下去。事情过去很久之后,孙忆敏根本都没有办法想起来,她那天凌晨到底把孩子扔在了哪里。甚至,孙忆敏都不记得那个孩子是胖是瘦,不过,她记得孩子的右半边屁股上,长着两颗很大的黑痣,两颗黑痣几乎连在了一起。 扔下孩子后,孙忆敏也没有回到原来工作和住的地方,她凭着口袋里仅剩的一点钱,在城市的另一头,找到了一份工作,仍然是洗头妹,不过,这次她看开了,和原来单纯的在理发店洗头不同了。 在一段时间里,美容理发店,在某些地方就是那些暗娼聚集点的代称。店铺里的那些美容师或是洗头妹都穿得很少,她们不光为顾客做洗头的服务,还做别的服务,只要顾客肯给钱,比如,性服务。这种现象在一些大城市的城郊,民工聚集的地方很是多见。孙忆敏长得很漂亮,生意也比别人好,在同一理发店的洗头妹中,她是让人嫉妒的,不过,她的这些钱,对那些有钱人来说,又能算什么呢?孙忆敏本来已经很知足了,这样过了两年,然而,一件意外的事情,又改变了她的生活。孙忆敏并不知道,在她生完孩子一年多之后,至崇就开始到处找她。至崇是家里唯一的儿子,他结婚了几年,因为经常在外面泡女人,和老婆在一起的时间并不是很多,几年的时间里,老婆都没有办法给至崇家生下下一代的继承人。至崇对这事倒不是很急,可是至崇的父母却着急了。 至崇在家庭的压力下,和老婆在一起待了三个月,每天晚上都不出门,可是,老婆仍然像不会下蛋的鸭子,肚子瘪瘪的。 至崇的岳丈,是个握有实权的官员,所以,至崇虽然在外面拈花惹草,但对老婆却也不敢不敬。这两家人,都只有一个子女,而眼前这对小夫妻总怀不上,两家父母都很着急,于是逼着两人去医院,让两人彻底检查一下,到底是怎么回事。 谁知道这一检查,就检查出问题来。 医生说,不孕是至崇的问题,精子没有活力,无法使老婆受孕。 这个结果,对两家来说,无疑是一颗重磅炸弹。这两家,有钱有权,现在这对小夫妻不能生育,以后品牌服装公司的庞大生意,到第三代将会由谁继承? 家庭里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至崇,老婆骂他没用,父母天天唉声叹气,岳丈岳母责怪他在外面拈花惹草太多。至崇情急之下,不由得想到了孙忆敏。 至崇可以确定,孙忆敏怀的孩子是他的,在他和孙忆敏好的那段时间里,孙忆敏每天都黏着他,所以根本不可能有别的男人。当他知道孙忆敏怀孕之后,因为怕孙忆敏以此要挟他要结婚,所以他才偷偷地离开了孙忆敏。后来再次遇到孙忆敏,也是因为老婆在身边,迫使他不敢承认孙忆敏怀的孩子是他的。 至崇偷偷把这事告诉母亲,母亲私下帮至崇一琢磨,能找到孙忆敏,把孩子要过来,就算至崇今后真的不能再生了,也不至于绝了后啊。于是至崇瞒着老婆,开始偷偷地找孙忆敏。从孙忆敏当初做过事的理发店,至崇了解到,孙忆敏果真生下一个男孩,只是,孙忆敏为了逃掉医院的住院费,带着孩子偷偷跑了,再也没有回来。至崇在心里大骂这女人真蠢,可是,别无他法,至崇只好继续寻找。甚至,至崇打听到孙忆敏父母的住址,找人查到孙忆敏父母的住处,左右邻居四处打听了一下,发现孙忆敏根本没有回家。几经周折,至崇的人查到孙忆敏曾给父母寄过钱,而地址就是至崇所在的城市某个民工聚集区。 孙忆敏自从做了特别服务的洗头妹,总是过不了多久就要换一家,因为这条街是有名的红灯区,每过一段时间,就会被警察们彻查,而每一趟彻查中,难免会有几家店子要倒霉。这行业的性质决定了不稳定性,也决定了孙忆敏不时要换店、要搬家。 所以,至崇虽然知道了孙忆敏还在这座城市中,还有一个以前的地址,但要真正找到她,却也没那么容易。然而,有些事情是注定的。在一次警察对红灯区的突击检查中,孙忆敏被抓了。当晚的突击检查,还跟着城市电视台的记者,他们扛着摄像机,跟在警察身后,拍下了警察突击检查某条街,抓获卖淫嫖娼者多少多少名。在这些卖淫嫖娼者中,就有一个镜头,从孙忆敏的脸上一闪而过。 至崇这几天在家很老实,因为岳丈透露出来,这几天城市里进行突击扫黄检查工作。虽然知道女婿不老实,但岳丈还是不希望女婿被抓住,让他这个岳丈的脸面丢人。 至崇一边吃着零食,一边幸灾乐祸地坐在客厅里看突击扫黄检查的新闻。 老婆在房间里正看一出三八得不得了的言情剧,哭得比女主角还凶,好像那些不幸都发生在了她的身上似的。电视里忽然闪过的一张脸,让至崇一下子愣住了。他找到了,孙忆敏!那张脸,就是他一直要找的女人。火车有节奏地晃着,周围的人都打起了瞌睡。忽然一阵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孙忆敏忙去摸口袋,为什么忘了关手机?可是,她的口袋却空空的,而此时,手机铃声已经停止,她后面座位上的一个男人讲起了电话。手机哪去了?孙忆敏在座位附近找了找,没有找到,她的举动惊动了座位上其他的人,孙忆敏慌忙坐好,装作没事的样子。孙忆敏的神经绷得紧紧的,她不时地偷偷打量周围的人,有乘警过来,她就立即把眼睛望向别处,却用眼角的余光注视着乘警的一举一动。孙忆敏有点头疼。其实她后来始终没有想出来,至崇是怎么找到她的,不过,他的到来,却让她的生活从一个境况转向了另一个境况。当至崇出现在孙忆敏面前的时候,孙忆敏呆住了。 在低矮的平房里,孙忆敏的脸色很不好看,因为突击扫黄检查,她再次失去了工作,而且这段时间里,她也不能出去找工作,必须要避过眼前的风头。一起被抓的人,全都罚了巨款,只有孙忆敏一分钱没罚,她不知道这是至崇在背后起的作用。孙忆敏回到租住的地方,考虑着避过这阵风头,再换个地方。然而就在第二天,至崇找到了她。孙忆敏沦落到这个地步,她当然已经不会再相信至崇是因为爱她才返回来找她的。她和至崇绕着圈子谈了很久,话题终于扯到了孩子的身上,孙忆敏的心里立即“咯噔”一下,孩子已经扔了,因为她没有想过,至崇会来找孩子。看着至崇总追问孩子的事,孙忆敏却咬紧口不松,坚决不让至崇见到孩子。几个回合下来,至崇被孙忆敏弄得失去了耐心,他临走丢给孙忆敏一句话:“我只是觉得孩子跟着你受罪,你供养不了他,也无法给他好的教育。你要是肯把孩子交给我抚养,我不会亏了你的。你考虑考虑清楚,我会再来找你的。” 孙忆敏到哪儿给至崇找孩子? 在两年前的那天凌晨,孙忆敏把孩子扔在了一个不知名的路口,如果那孩子很不幸运的话,可能已经死掉了。孙忆敏想到那个孩子,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孙忆敏很快就把这事忘到了脑后,可是,第二天,至崇果然又来了。可是,孙忆敏不能告诉至崇,那孩子已经被扔掉了,甚至,可能死掉了。孙忆敏对至崇推诿说,孩子被她送给别人家养了。至崇听说孙忆敏把孩子送了人,立即着急起来,他追问孙忆敏把孩子送给了什么人,还能不能找回来。看着至崇着急的样子,孙忆敏忽然感觉到至崇一定有什么事情瞒着她,他迫切地想找到孩子,看来,孩子对他非常重要。孙忆敏想了想,似笑非笑地对至崇说:“你不要孩子,我只好送人了,你现在又来要孩子,你让我怎么去找人家把孩子领回来?” 至崇听孙忆敏这话,似乎能把孩子弄回来,立即笑了起来:“只要你能把孩子找回来,收养的那户人家,我可以给点钱,当然,钱的数额不要太过分就行。等孩子找回来了,我还会给你报酬的,怎么样?” 孙忆敏笑了笑,“那我去探听一下人家的口气吧,不过,那地方不近啊……”孙忆敏说着,手指搓了一下,至崇犹豫了一下,从口袋里掏出钱来,数了十张一百的给了孙忆敏。 孙忆敏的脸都笑开了花:“事情成了我给你打电话。” “好!”至崇又递给孙忆敏一张名片,上面有至崇的手机号,名片上赫然印着,某品牌服装公司的经理。孙忆敏本来拿着一千块钱想开溜的,但看着至崇的名片,她又打起了主意:至崇为了搞到这个孩子,到底肯花多少钱呢? 两天后,孙忆敏主动给至崇打了一个电话,在电话里,她挺为难地对至崇说,人家不愿意把孩子交回来。至崇在电话里再次着了急,逼着孙忆敏说出收养的是哪一家,如果不肯给孩子,就告他拐卖孩子。 孙忆敏有些害怕,立即对至崇说:“我看算了,他们可能是想多要点钱。” “多少钱?报个价。”至崇的口气很硬,现在知道孩子的下落,至崇有点势在必得。 孙忆敏在心里反复衡量了下,一咬牙,报了个天价:“听那家人的意思,是要三万块钱……估计少了他们肯定不干……”孙忆敏琢磨着,至崇要是能给她两万,她也就乐坏了,可是,她没有想到,至崇一口答应下来。 “行,你答应他,不过我要先看到孩子再给你钱,你可以带着那家人和孩子一起来,联系好了先给我电话。”说着,至崇就把电话挂了。 孙忆敏一阵窃喜,看来至崇确实是个有钱的主儿。 可接下来,她就发起愁来,孩子,从哪里弄个两岁的孩子给至崇呀? 不过,事情很快就发生了转机。 那是个偶然。 孙忆敏决定找到当初她扔下孩子的地方,去查访下当年有没有人收养那个可怜的孩子。只要找到孩子,她就能想出办法来,把孩子弄回来。反正不管怎么样,她也要为这三万块钱努力一下。 想想,三万块钱,在这个城市里,这条小街上,她再怎么样地接客,也要挣个两三年。 孙忆敏凭着记忆,找到当年她偷偷离开医院时行走的那条路,两年,好在这里的变化并不是很大,孙忆敏很快就确定了她有可能扔下孩子的几个路口。 孙忆敏原本计划在那几个路口附近,向住在附近的人打探两年前这附近是否有人收养过被人遗弃的孩子。 孙忆敏在一个街口的杂货店里买了一瓶矿泉水,然后向杂货店的老板打听起来。 “这附近啊,经常有被人遗弃的孩子。”老板撇了撇嘴。 “什么?”孙忆敏懵了,“哪有那么多孩子被人遗弃啊,老板你说得太夸张了吧?”孙忆敏强烈怀疑老板在和她逗着玩。 “一看你就不是附近的人。”老板高深地笑了笑,“这里住的人,都很杂乱的,大部分是民工,这些民工呢,多数又都是从农村来的,有携家带口的,也有单身的。有些农村人躲避计划生育,也跑到这里来。你想啊,农村人躲避计划生育,还不是为了生个男孩吗,但如果生了女孩怎么办呢?就扔了呗。” 老板一边和孙忆敏聊着,一边抽着烟。 孙忆敏的眼睛一亮,“那就是说,扔掉的孩子中,男孩比较少了?” 没想到,那个老板却摇了摇头,“不能这样说,你听我说完。有些农村来打工的姑娘,缺少相关的一些知识,往往容易怀孕,有些又不敢去医院做掉,于是躲起来生孩子,生完就扔掉。”孙忆敏有些不自在起来,仿佛那个老板在说她似的。老板却没有觉察孙忆敏异样的表情,继续说着:“这附近一年不说有几十个,有十来个孩子被扔掉是正常的。” 孙忆敏没从杂货店老板那儿打听出想知道的事情,有点闷闷不乐地沿着小街边走着。下午的时光,小街上几乎没人,打工的都上班去了,为打工者服务的女人们还在睡觉。偶尔有穿着拖鞋睡衣的年轻女人,穿过街道,到附近的小店去。 就在孙忆敏头脑里转着怎么找回孩子的念头时,她忽然看见了一个小男孩。那个男孩站在路边,手里拿着一根快吃完的棒棒糖,男孩不过两岁左右,走路还不是很稳。街道前后没有其他人,而前面没几步远,就是小街的路口。孙忆敏走近男孩时心跳得很厉害,男孩的样子,让她一下子想到了至崇。男孩长得非常像至崇。街道边有两家的门半开着,不知道这男孩是从哪个门里溜出来的。看他那吮着棒棒糖的表情,很开心。这是个天气非常好的下午,男孩的心情似乎也很好。孙忆敏在男孩的身边停了下来,她左右看了看,街道上此时一个人也没有。 孙忆敏蹲下来,摸了摸男孩的脸,小声地问:“要吃棒棒糖吗?”男孩看了看手里的棒棒糖,犹豫着点了点头。“阿姨带你去买棒棒糖吃,好不好?”男孩笑了起来,向孙忆敏伸出小手。孙忆敏再次看了看前后左右,街道上确实一个人也没有,她立即抱起男孩,向着小街的路口走去。男孩很乖,还在吮着棒棒糖,一声也没有哭。孙忆敏在路口转弯时,迎面碰上了一个男人,那个男人盯着孙忆敏和她抱的孩子看了看,孙忆敏的心跳加快,她慌忙转过脸,抱着男孩飞快地走了。孙忆敏那一刻很怕男人追上来,不过,男人也很快地转过路口走了。男孩很乖,几乎没给孙忆敏添麻烦。孙忆敏对男孩很好,看着男孩,她就好像看到了三万块钱的钞票。 孙忆敏很快通知了至崇,她在电话里毫不客气地问:“你给我的酬劳是多少?我给你生了孩子,现在又要把他弄回来交给你,不会什么好处也没有吧?” 讨论的结果是,至崇再另外给孙忆敏两万块钱。男孩长得像极了至崇,所以至崇看到孩子后,毫不犹豫地就给了孙忆敏五万块钱。孙忆敏在拿到钱后,立即离开了原来住的地方,她害怕至崇带孩子去做亲子鉴定,发现那个男孩并不是他的儿子。这就是孙忆敏第一次偷别人的孩子。三贵和株子搬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其实这里离原来住的地方,也不过隔了三条街,但这里在巷子的最里面,很深,而且周围住的也都是单身合租房的民工,还有就是做那种“生意”的女孩子,三贵觉得比较安全。宝儿在这里就不会再走丢了,因为巷子深,也不会有人到这里来找孩子。 最主要的是,这里不那么热闹,株子也找不到人打麻将了。 三贵打电话回家,告诉母亲宝儿已经找到了,母亲再三地劝三贵回家去,但想到现在一个月能挣不少钱,而回到家里,面朝黄土背朝天地苦干一年,也收不了多少粮食,更卖不了多少钱,三贵还是没有听从母亲的劝告。 而株子也像是换了一个人似的,虽然有时候有点神神道道的,但她每天早晚上香,然后就是带孩子,想着法子给孩子做好吃的,反而让三贵觉得还挺放心的。 不过,奇怪的事情,很快就发生了。 那天下午三贵办完了工地上的事情,在工地上转悠了一会儿,发现没有什么事情需要做了,于是打算早点回家。离开工地,看看天色还早得很,三贵来了兴致,顺着工地不远处新起的小商业街走回去。三贵所在的工地正在建一个生活小区,这附近有好几片工地,都是建新生活区的,随着这些小区即将完工,附近的几条街也自发地开展了许多商业活动,卖装修材料的,开装修公司的,还有卖家居用品的,渐渐地就热闹了起来。 三贵看见路边有个卖玩具的摊子,一个毛毛的玩具熊吸引了三贵,他想到了宝儿。宝儿长这么大,三贵还真没给他买过什么玩具呢,三贵想着这个月手头挺宽裕的,于是起了念头要给宝儿买下这只玩具熊。 “咦,这不是三贵吗,最近是不是发财了,搬哪个高级的住宅区去了,老不回去看看我们。”一个熟悉的中年女人的声音。 三贵转过头去,身后正站着原来租房的那家房东的女人。 “哪有发什么财……”三贵讪笑了一下,“我妈回老家了,才换个小点的地方住,好省点钱。” 三贵的情况,房东女人也是知道的,三贵并不想和她多说什么。 “咦,我说三贵,你知道不知道,你家……你家宝儿……那事,听说,有点头绪了……”房东女人左右看了看,压低了声音向三贵说。三贵愣了一下,他先想到了家里那个宝儿。但随后,他就明白房东女人说的是失踪的宝儿那件事。 “怎么着?”三贵有些紧张起来,他不仅想知道是谁害了宝儿,他更想知道,有没有人知道他的家里还有个被株子拐来的宝儿。 “你还记得有个经常和你家株子一起打麻将的女人吧?就是大家都叫她‘阿敏’的那个?”房东女人眼睛四处转着,看看没有人注意他们的谈话,又把眼光落在了三贵脸上,看见三贵一脸的茫然,她有些着急,“就住在我们那条街边上横巷里的,长得挺漂亮的,年纪也不大……” 三贵并不常去看株子打麻将,因为他比较忙,但在房东不断地提醒下,三贵想起了一个女人来,那女人似乎和株子的关系非常好。邻居有人怀疑她是个暗娼,但她晚上却也不经常出去,只是偶尔才不在,大部分时间都在街上的某家里打麻将。三贵之所以对她有记忆,因为她确实挺漂亮,而且,曾经有一次,三贵下班早,去株子打麻将的地方找株子,那女人也在,她还直夸株子有福气,说三贵长得挺帅又能干。后来在街上也迎面碰上过那女人两三次,那女人有一次还故意伸手在三贵的身上捏了一把,这让三贵多少起了点欲望。他曾想,那女人要真是暗娼,哪天就去照顾一下她的生意,她确实比株子漂亮得多啦。 “警察后来去我们家找过你,听那警察说,怀疑宝儿是被那个阿敏拐到山上去的,那天阿敏确实没有打完麻将,而且中途她说去上厕所,离开了好长一段时间。据说那天下午,前面那条街上开小店的曾经看见阿敏带着个男孩,很匆忙地走了过去。至于阿敏为什么那么做,警察说,怀疑这个阿敏可能和一个贩卖人口的什么团伙有关,那个团伙的头子就是个女的,圈里人都叫她‘忆姐’,警察本来就一直在注意这个贩卖人口的团伙了……”房东女人说起话来像机关枪一样,虽然很快,但也很通顺,三贵很快就明白了。 “她原来不是暗娼,而是人贩子……”三贵不自觉地叹了一声。 “可不是,自从宝儿……被找到后,那个阿敏就失踪了……对了,今天的报纸上就登了这事,你去看看好了。”房东女人又和三贵啰唆了一会,三贵已经没有什么心思听她啰唆了。 房东女人走了好一会儿,三贵还站在玩具摊前发呆。“要买玩具吗?”一个苍老的声音把正在发呆的三贵叫醒过来,玩具摊边站着个黑衣的老太太,她的脸极丑,仿佛被硫酸泼过似的,三贵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那个,熊……怎么卖?”三贵指了指他看中的毛毛熊。老太太报了个价,三贵也没留意价格的高低,付了钱,一把拎起毛毛熊就走了。走了很远,三贵还回过头看了看老太太,老太太正张着嘴在笑着,嘴里没有牙齿,像个黑黑的洞,三贵慌忙转身就走。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老太太的脸,让三贵有种惊怕的感觉。三贵回到家,发现宝儿正蹲在小院子的墙角里,嘴里不知道在嘀咕着什么,细听,像在对谁说话似的:“你也叫宝儿?你家住哪?”三贵愣住了,宝儿在和谁说话?株子哪去了?三贵走到屋里,发现株子正坐在屋里的地上,四处插着一圈的香,她嘴里不知道在念叨着什么,完全是没有意思的音节。“宝儿一个人在院子里干什么呢?”三贵冲着株子大叫起来。“宝儿?他们俩在玩呢……”株子细声回答。 “他们俩?”三贵呆住了,院子里明明只有宝儿自己,还有谁?“是啊……”株子说着转过脸来。三贵惊恐地看见株子的脸上,没有鼻子没有眼睛也没有眉毛,只有一张黑洞洞的嘴,嘴一咧一咧的,似乎在笑。三贵差点叫了出来,却忽然感觉到怀里的熊在动,他低头一看,毛毛熊正张大了嘴,嘴里有黑色的蚂蚁在不断地爬出来……三贵惊恐地把毛毛熊扔了出去,自己一屁股坐到了地上。“妹子这是去哪儿?”对面那个农村妇女一样的女人赔着笑脸问孙忆敏。火车到了这里,车上的人更少了。孙忆敏有些坐卧不安,到底去哪里躲躲才好?如果不是万不得已,孙忆敏是不会离开那座城市的,在那里,她已经生活了很多年,所有美好的和不美好的记忆,都留在了那里。可是,几天前,孙忆敏从报纸上看到了那则新闻。 那个孩子被人发现时已经只剩下了骷髅。 自从看过那则新闻后,孙忆敏一闭上眼睛,似乎就看见那个孩子只剩下一双黑洞的眼睛的样子。“你还是出去避一避吧。”刘路扔了几百块钱给孙忆敏。 刘路是孙忆敏的新搭档,也是孙忆敏最新的情人。男人不可靠,孙忆敏早就从至崇那里领教了,不过,像刘路这样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孙忆敏还是有些生气。孩子不是刘路找的客户要的吗?要不是为刘路,孙忆敏还不会冒险动到那孩子的脑筋,株子怎么也算是她的姐妹了。 但孙忆敏还是忍下了这口气,她知道,刘路够心狠手辣的,如果他感觉受到了威胁,他会把孙忆敏推到警察面前的。于是孙忆敏像狗一样,从那座城市里逃亡了出来。没了孙忆敏,刘路也很难找到其他的人,没有货源,刘路拿什么给客户?用不了多久,刘路一定还要找她的,孙忆敏恨恨地想着。 “妹子是不是不舒服?”女人的神情中有些关切,她把头探了过来,盯着孙忆敏,孙忆敏猛然从发呆中回过神来。“哦,有点头疼。”孙忆敏皱了下眉头。 这排座位上,就剩下了孙忆敏和这个女人。当初匆忙到火车站,孙忆敏下意识地觉得,越往偏僻的地方去,应该越安全,所以,她买了这趟火车的票,全票,她想到哪下都方便点。 “你一路不吃也不喝的,能不头疼吗?”女人说话像孙忆敏的长辈似的,她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身边的袋子里摸出几个橘子来,伸手递给孙忆敏一个大的,“来,吃点水果。”孙忆敏匆忙上车逃亡,哪里想起来这些,此时看到橘子,她也不由得暗吞了下口水。“妹子好像有什么心思哦?”女人伸出来的手,僵在了那里。“没……”孙忆敏不好意思起来,伸手接过橘子,谢了那个女人。 女人看孙忆敏接过了橘子,于是笑了起来,自己也拿起一个橘子,剥开吃起来。孙忆敏看见女人吃橘子,口水又慢慢地渗了出来,她忍不住这种诱惑,也把手里拿着的橘子剥了开来。 孙忆敏塞了一瓣橘子到嘴里的时候,她没有看见,女人的眼里闪过一丝狡黠。 整个橘子吃下去后,孙忆敏感觉到了嘴里有丝丝的酸津。然后,一种困顿的感觉浮了上来,她感觉自己的意识模糊起来。 这是一种很难描述的感觉,但隐约的,孙忆敏跟着那个女人一起下了火车。 孙忆敏清醒过来的时候,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她被反绑着双手,侧躺在一张炕上。那是土坯砌的炕,上面铺了张席子,席子的边已经毛了,有些地方用线缝过。而且,炕上有股沉重的汗味,这让孙忆敏有想呕吐的感觉。 这是哪里? 孙忆敏想了很久,发现自己对在火车上吃完橘子后发生的事情,几乎都记不起来了,只记得自己当时跟着那个给她橘子的女人下了车。 孙忆敏忽然感觉到了一些恐惧,她仿佛有些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但她又不敢相信。 房间里点着明亮的蜡烛,那破旧的木头窗格子上,还贴着些剪纸。剪纸的颜色鲜红,给这破旧的房间带来一丝的喜气。 孙忆敏扭了扭身体,她试图看看绑着她的绳子会不会松动,以便找机会逃跑。 可是,她失望了,那绳子绑得很紧,她扭动了两下,绳子蹭着她的皮肉,让她有疼痛感,似乎手腕处的皮肤已经破了。 就在孙忆敏考虑着怎么样逃走时,外面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那脚步声有些踉踉跄跄的,好像是个醉鬼正走过来。孙忆敏忙停止了所有动作,细听这声音。忽然,房间的门被猛地撞开了,一个长得很丑的中年男人出现在门口。 男人皮肤黧黑,身板看上去就是做体力活的,又强又壮。他身上的衣服有些邋遢,头发可能是刚理的,几乎就像剃光了的,头上有几块不知道是什么疤,感觉像是瘌痢头。 男人可能喝了酒,醉醺醺的。男人歪着脚步,向孙忆敏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发出得意的笑声。三贵看了报纸。株子的那个姐妹阿敏,居然是一个贩卖人口的小集团的头目。这个集团组织相当严密,有专门负责拐带人口的,有专门负责寻找买家的,而他们互相之间几乎没有联系,所有的联系都是通过这个集团的头目,人称“忆姐”的孙忆敏来联系的。所以这给破案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按报纸上那意思,如果不是偶然的机会,这个集团的人还不会那么快被抓住。但是,集团的头目,人称“忆姐”的孙忆敏却没有抓到。而报纸上,那不太清楚的照片上显示,“忆姐”正是三贵见过几次面的,株子的所谓的姐妹,阿敏。 三贵回到家,把报纸扔在了株子的面前。“你的好姐妹就是害死我们宝儿的凶手!”三贵愤愤地说。“你说什么呀?”株子的眼睛往报纸上扫了一眼,就笑了起来,“宝儿不是在家好好的吗,你不要瞎说啊。” “……”三贵想起来那个被株子带回来的孩子,那孩子正站在房间的角落里,用一种惊恐、不能了解的眼神,看着三贵。三贵忽然觉得有些害怕眼前的这个孩子。“每一个说谎者必将受惩罚,没有一个可以逃脱。”孩子忽然发出很低的声音,那声音像是在念着某种咒语,孩子的表情有些阴森森的。三贵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宝儿,你说的是什么?”三贵的手心里都是汗,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显得亲切。宝儿像做错了事的孩子,这种表情让他看起来像正常的孩子一样,“那个奶奶是这样说的……”宝宝小声地嘀咕着。 “哪个奶奶?” “那个很丑的奶奶,她给妈妈好多香。”宝儿两只小手不自在地绞在一起。 三贵忽然闻到了那股香味,那种带着淡淡血腥味的香味。株子正在烧香,株子的脸上有着幸福的表情。三贵看着株子,忽然可怜起女人来。自从结婚后,三贵一直在外面打工,家里的里里外外的活,全是株子干的。 好不容易三贵打工赚了点钱,把株子接来城市里享福,没想到,却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株子现在精神已经出现了问题,三贵想,也许,有了这个孩子以后,株子会慢慢地好起来呢。 三贵呆想了一会儿,再转过脸,忽然,三贵呆住了。三贵看见了两个孩子。 两个孩子几乎长得一样,衣服也差不多,但三贵还是敏感地察觉,其中一个孩子是真正的宝儿,就是左边那个,那个才是真正的宝儿。可是,真正的宝儿不是被阿敏拐走,扔在城市那边的那座黑虎山上,已经死了吗?三贵觉得自己也犯起糊涂来。“宝儿!”株子喊了一声,两个孩子都答应了。 三贵呆呆地望着两个孩子,右边的孩子忽然跟了过去,向株子那边走去。另一个孩子却站在那里,忽然张开了嘴:“爸爸,我好冷……”那孩子一边说着,一边向三贵走近。孩子的嘴越张越大,嘴里有黑色的东西掉了出来,掉在了孩子的衣服上,三贵细看,那掉出来的东西是黑色的蚂蚁。 就在这一瞬间,孩子的嘴里涌出了大量的黑色蚂蚁,那些蚂蚁还搬着很多的东西。 这情景就像那天宝儿的尸体在黑虎山上被发现一样。 蚂蚁搬的东西,都是它们的食物,但三贵知道,那些蚂蚁的食物,都是宝儿腐烂的身体…… 孙忆敏穿着一件半旧的老棉袄,坐在墙根边晒着太阳。 冬天了,时间真快,已经过去半年了。 孙忆敏看着门外的景色,望眼过去一片白黄相交的颜色,土地和覆盖在土地上未完全融化的雪。这和她生活的城市相差有多远?而以前的那些生活,仿佛都已经是前尘往事,前生的记忆了。 孙忆敏时常在想,这可能只是一场梦?然而现实总是残酷地提醒她,这一切并不是梦。那个名叫山根的男人,就是那个最残酷的提醒。孙忆敏在这半年里,如同从天堂忽然掉到了地狱。只是,比地狱要好一些的是,那个像幻觉一样的景象没有再出现过。孙忆敏时常在想,难道连鬼也不喜欢这鸟不生蛋的地方,所以也不再出现了?这是个贫瘠到极点的地方,土地上种出的庄稼连这片土地上的播种者也无法养活。所以,这地方的人越来越少,特别是女人,有点姿色的女人,都嫁到外面去了。这里留下来的,几乎都是体弱有病的,无法外出的老人、男人和孩子。 山根就是其中一个,他从小身体就不太好,而且头上有两块瘌痢,口水会不由自主地从嘴里流出来。正是因为这样,山根只有死守在这片贫瘠的土地上,过着他贫困的生活。山根过了三十,眼见直奔四十了,还没有娶个媳妇。就在这时,一群陌生的神秘人来到了这里,他们带来了漂亮的女人,卖给村里有些钱的男人做媳妇。 山根从这些人身上看到了希望,他咬着牙苦苦地存钱。存了些钱,再加上东借西借了些,终于,他有了可以买得起一个女人的钱。被卖给山根的女人,就是孙忆敏。孙忆敏做梦也没有想到,她在逃亡的时候,居然被一个看上去像农村妇女一样的女人给骗了,并把她拐卖到这里。孙忆敏吃下去的那个橘子里,有一种迷药,那种药令孙忆敏意识模糊,听从女人一切暗示。那药性过去的时候,孙忆敏已经在山根准备好的洞房里了。孙忆敏目光呆滞地看着门外,在这半年的时间里,她有几次试图逃跑,但最终都没有逃出去。她不知道这是哪里,又要逃到哪里。这附近几乎都是山,那种不高的山丘,有的山上长满树木,有的还光秃秃的。每次孙忆敏逃跑,村里的人,不管老的少的,就会倾村而出,一起寻找孙忆敏。 在这个村子里,这种事情已经达成了共识,因为,这村里的女人们,至少有一大半是买来的。刚买来的女人,总会逃跑的,所以,村里几乎每家都会有需要寻找这些女人的时候,既然有需要别人帮忙的时候,那就要先帮别人的忙。 有一次,孙忆敏逃跑后并没有被追到,她在那些大大小小的山里绕了一天,最终还是没有找到出去的路,她不得不摸索着,又回到了村里。孙忆敏在那一次感觉到了更深的恐怖,她的一生,就要耗在这个鸟不生蛋、吃都吃不饱的地方了吗?每次逃跑后,孙忆敏被找回来,都会饱受一顿毒打,然后被像拴狗一样拴起来,那是村里每户人家都有的铁链,长度只能在院子大小的范围里转转。在后来的时间里,孙忆敏没有再逃跑,她开始装作已经驯服的样子。孙忆敏开始接触村子里的人,特别是那些女人。许多女人都是被买来的,但她们现在却像是这里的主人,有的甚至已经生了孩子,还不止一个。她们现在和村里的人一起去寻找逃跑的女人,像孙忆敏这些刚被买来的女人。孙忆每曾想过,那些卖她来这里的人,一定还会来。但半年的时间里,这些人却没有再来第二次。 孙忆敏从村里的女人那儿了解到,几乎这个村里被买来的女人,都是那帮人带来卖的。 孙忆敏还从这些女人的嘴里了解到,要从村子里逃出去,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村子周围七八十里之内,都没有别的村庄,而最近的一个小镇子,离这里有一百五十多里路。只有到了镇子上,才有车能出这片山区去。 孙忆敏开始偷偷在储存食物。一百五十多里,完全没有车的山路,孙忆敏估计按自己的体力,怎么也得走上两天。万一要是在山里迷路的话,还不知道要走多少天。孙忆敏看着门外的雪,心里暗暗地想,等到春天,雪化后,她就可以逃走了。门外的雪地斑斑驳驳,有些地方雪已经化了,有些地方还积存着。门外对面那片庄稼地里还是一片雪白,雪都积成冰了。 孙忆敏正在发呆想着事情,忽然看见那片庄稼地里的雪正在融化。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情景,雪的融化速度,就好像被人浇上了开水似的。孙忆敏再看看别的地方,雪依旧积存着,没有一点融化的迹象。 可是,那片地里,为什么雪在融化呢?就在孙忆敏直直地盯着那片融化的雪地时,雪地下的土堆忽然拱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小小的土丘。土丘微微拱动着,仿佛下面有什么要破土而出。 孙忆敏感到背上渗出冷汗来,她隐约觉得有什么想要向她展示似的。她微微颤抖起来,好像有冷水在浸入她的身体里。就在这时,那土丘最顶上,忽然爆出一个小洞,然后像火山爆发一样,里面流出一道黑色的水,那些水一到土丘下,就四散开来。不,那不是黑色的水!那些,全是黑色的蚂蚁!在这样寒冷的冬天里,为什么隐居在地下的蚂蚁,会像流水一样,从地下涌上来呢?孙忆敏再次感觉到了恐惧。春天的时候,雪融化了。门对面的那片土丘下,露出一堆白骨,当然,那不是人骨,那是一具猪之类的动物的骨头。孙忆敏想不出来,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一只动物被埋在那土堆下。孙忆敏再次感到了恐惧,她觉得,这似乎是个预示。孙忆敏的眼前又出现那天的情景,她拐走宝儿的时候,绝对没有想到后来发生的事情。刘路接了一单大生意,对方要个不超过五岁的男孩。卖家开出的价钱,是孙忆敏不敢想的。拿到这笔钱,她和刘路就完全可以不用再干下去了,在这个城市买套房子,剩余的钱还可以再做点小生意什么的。四十万。对方直接给这单生意就开了四十万的价。刘路甚至没敢加点价码,他怕卖家把这笔生意给了别人。刘路回来跟孙忆敏说时,孙忆敏拍着手直叫,估计再加个十万的价码没问题,不宰这种有钱人,那宰谁呀?然而,孙忆敏没有想到,这一单生意却很不顺利。孙忆敏找了几个货源,孩子都太大了点。好不容易发现了一个合适的孩子,可是在拐带的时候,孙忆敏的一个小弟却把事情弄砸了,差点让孙忆敏一头栽到警察的手里。好在孙忆敏见机行事,甩掉了小弟自己溜了,而那个小弟就这样傻不拉叽地进去了,知道的都交代完,直接被判了刑。孙忆敏冷汗直冒的同时,庆幸自己没把底都露给下面那班人,小弟只知道她叫“忆姐”,其余再也交代不出什么。 眼看要交货的最后限期就要到了,孙忆敏急坏了,那可是眼睁睁看着四十万就这样打水漂了,不是便宜了别人?就在这时,孙忆敏注意到了株子的孩子——宝儿。宝儿才四岁多,长得白白净净,眼睛大大的,很逗人喜欢。孙忆敏一看见宝儿,仿佛就看见了一堆的钞票。可是,这孩子是株子的孩子啊。孙忆敏住在和株子隔了一条街的地方,她从来不带那些人来这里,知道她这里有处住所的,只有刘路。每次做完生意回到这里时,孙忆敏才觉得像是真的回到了自己家似的,而株子,就是一个很好的邻居加姐妹。 株子从来都没有主见的,她有什么事情就问孙忆敏,让孙忆敏帮她拿主意。 不是经常都有生意的,孙忆敏在没有事情可做时,就混在株子这一帮人中,和她们聊天打麻将。孙忆敏对这两条街上的孩子,从来都不动手,她谨守兔子不吃窝边草的俗语。 但是,看着宝儿,她却动心了。四十万。 有谁面对着四十万,能不动心呢?孙忆敏觉得她不能。只干这一次,干完这一次,她就不再干了。孙忆敏这样在心里一次次对自己说。机会很快就来了。那天株子在打麻将,孙忆敏出去上厕所时,看见宝儿自己在巷子里玩。此时,巷子里一个人也没有。“阿姨带你去买糖吃。”宝儿和孙忆敏很熟,他想也没想,就把手递给了孙忆敏。孙忆敏抱起宝儿,很快走出了巷子,一个人也没有看见。转过一条街,孙忆敏在街边的小店给宝儿买了一支棒棒糖。后来孙忆敏想起来,一切可能都和那支棒棒糖有关。孙忆敏把宝儿带到不远处的山上,为了不引起怀疑,她决定先回去株子打麻将的那里,等晚一点再上山把宝儿带走。孙忆敏找了个隐蔽的地方,把宝儿绑在一棵树上。孙忆敏回去的时候,株子还没有发现宝儿不见了。孙忆敏假装陪株子找宝儿,一直找到天快黑。一抽出空来,孙忆敏就奔到了山上,然而,令她没有想到的是,她打着手电筒在山上找到绑着宝儿的那棵树时,她看见了可怕的一幕。宝儿的身上爬满了黑色的蚂蚁。 宝儿的脸上都黑掉了,上面爬满了蚂蚁,那些蚂蚁甚至爬到了宝儿的嘴和鼻孔里,进进出出的,不知道在忙什么。孙忆敏吓坏了,她用脚踢了一下宝儿,宝儿动了动,睁开眼睛,但只一瞬间,那些蚂蚁立即把宝儿的眼睛都爬满了。 孙忆敏看见了潮水般涌来的蚂蚁,她浑身打着战,一路跌跌撞撞地跑下山去。为什么才那么几个小时,就会有那么多的蚂蚁?在无数次从梦中惊醒过来后,孙忆敏想到了一个细节—— 那支棒棒糖。自从看见那个土丘下露出的白骨,不可思议的事情再次发生了。孙忆敏在那之后的一天晚上,正和山根吃着馒头时,忽然发现馒头上爬了一只蚂蚁,孙忆敏把馒头扔出去的同时,发出了尖叫。接着,孙忆敏看见泥坯墙出现了数条裂缝,在裂缝里,开始有蚂蚁进出。山根满不在乎地把馒头捡起来吃掉,他责怪孙忆敏是个不会过日子的女人。 “蚂蚁……”孙忆敏一边颤抖一边小声地嘀咕着。 “蚂蚁怕什么?”山根用含糊不清的声音训斥着孙忆敏,“只有蚂蚁怕人,哪有人怕蚂蚁的?”孙忆敏看见土坯墙上的蚂蚁,仿佛故意在招惹她似的,渐渐地爬成了一条黑色的小溪。 “蚂蚁……”孙忆敏浑身颤抖着,她有种感觉,那个孩子是不是追着她到了这穷乡僻壤,那些蚂蚁就是一种警告。她一闭上眼睛,似乎就看见了宝儿满身爬满蚂蚁的样子,那小小的嘴里、鼻子里还有眼睛里,到处都是忙碌着的黑色蚂蚁。 这里待不下去了,我要逃走。孙忆敏终于忍受不住了,她决定比原计划要提前逃走。 山根顺着孙忆敏的目光,看见土坯墙上的那些蚂蚁,他吃下最后一口馒头,往地上吐了吐沫,就站起来,拎了个暖水瓶,一瘸一拐地走到墙边,把暖水瓶里的开水,向着墙面上浇了过去。 土坯墙立即浸湿了,开水流过,仿佛是熔岩一般。蚂蚁们在开水里挣扎着,然后慢慢不再挣扎,漂在水上,随着水一起流到墙角。墙角很快形成了一个小小的水坑,水坑上面漂着一层黑色的蚂蚁。 孙忆敏的出逃选在一个早晨,在山根出去做农活的时候。 这时村里的人几乎都出去干活了,只有极少数的老人妇女和孩子留在家里。经过一个冬天,山根对孙忆敏已经放松了警惕,他在春天的时候,把锁着孙忆敏的铁链去掉了。这样,在山根忙农活的时候,孙忆敏就好帮着洗洗衣服做做饭,照顾山根的基本生活。 孙忆敏一早就起来做好了早饭,和山根一起吃过早饭,然后把山根换下来肮脏的散发着一点臭味的衣服装在一个盆里,好像要去洗衣服似的。山根一边打着饱嗝一边扛着锄头出了门,孙忆敏立即把精心收藏的食物拿出来,并且包好,塞在那些准备洗的衣服下面。确定山根不会因为忘了什么再回来时,孙忆敏就端上洗衣盆出门了。路上只遇到了村里的两个女人,她们对孙忆敏端着盆往河边上走,根本没有什么怀疑,还和她友善地打了个招呼。凡是被卖到这村里的女人,性子再烈的,也熬不过几个月被用铁链锁着的日子。熬到最后,慢慢地认了命,和买她的男人一起过起日子来,仿佛天生她就要嫁到那一家似的。 所以村里的那些人都认为,孙忆敏已经被磨服了,她应该和山根好好过日子了。甚至还有些男人羡慕山根,一个长得丑丑的,没有父母亲的半残废男人,居然能买到这么漂亮的一个老婆。还有些无聊男人私下打赌,说是用不了多久,孙忆敏一定会和别的男人好上,他们认为山根在这方面也应该是半残废的。似乎,在这样的村子里,没有什么娱乐的地方,男人女人的关系,就成了一种理所当然的娱乐。谁也不会把这种事情看得很认真,只要老婆不跑,就算男人们发现她们有什么出轨,大不了也就是打一顿罢了。 孙忆敏把那盆脏衣服扔在了河边。 往南。 孙忆敏绕过村边的农田,她不敢走那条供村里人进进出出的路,只有沿着路边的树林向南走。整整一个上午,孙忆敏甚至不敢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她从来没想到自己的体力还能支撑这么久。 快到中午的时候,她终于轻轻松了口气,找了个山坡的树荫,坐下来休息。 孙忆敏太累了,她一坐下来,头靠在树上,不一会儿居然睡着了。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孙忆敏忽然惊醒过来,她隐约地听见不远处有人的嘈杂声。 在这样的山里,除了少数来打猎或是砍些柴火的人,很少有成群的人,莫非是山根和村里的人已经追来了? 孙忆敏顾不上多想,她从地上爬起来就跑,只有远离那些嘈杂声,她才感觉到安全。 孙忆敏跑到两条腿几乎要抽筋了,才脚一软,摔倒在了地上。 坐在地上,孙忆敏的两腿还在哆嗦着。她从随身带的布包中摸出一瓶水,大口喝了起来。喝了几口,孙忆敏感觉到肚子里咕噜咕噜的,饥饿的感觉瞬间就占据了胃肠。孙忆敏看看日头,估计已经下午三点来钟了,她一边注意听着周围的动静,一边又摸出半个馒头来,张嘴咬了起来。 这些馒头,是每天孙忆敏从自己的食物中节省下来的。 山根的生活本来就很穷,凑钱买下孙忆敏后,山根更是节省,两人每餐的食物,几乎都是定量的。 孙忆敏吃着馒头,考虑着自己已经跑了多远,还有多少路能到达那个附近唯一的镇子上。 忽然,孙忆敏感觉到自己的嘴里,有什么东西在一动一动的,弄得嘴里到处都痒痒的,而她咀嚼时,牙齿间发出细微的“咔吧”声,那决不是嚼馒头时应有的感觉!孙忆敏忽然有种很惊恐的感觉。她停止了咀嚼,嘴里那种动来动去的感觉更重了。孙忆敏一时不知道是把馒头吐出来,还是继续吃下去。就在这时,她感觉到拿着馒头的手心里,有些痒痒的。孙忆敏下意识低头向自己的手上看了一眼,只见手指缝间,几只黑色的小蚂蚁,慢慢地爬了出来。孙忆敏一下子把手中的馒头扔了出去。那半个馒头,在地上滚了一会儿,停在了一棵树下。随着馒头停了下来,只见馒头上忽然冒出很多的蚂蚁来。孙忆敏忽然反应过来,她不由得跪在地上,把嘴里的馒头全吐了出来。只见吐出来的馒头中,有至少十几只蚂蚁,有几只还在爬,尽力地想从被嚼得黏黏的、和着唾液的馒头渣中脱出身来。而最多的,则是像馒头中的点缀物一样,黑黑的一点一点,和被嚼成渣的馒头已经完全搅和在了一起。孙忆敏不由得觉得喉头发痒,连胃里的东西一起吐了出来。那些液体覆盖在馒头上,几只还在爬着的蚂蚁,也慢慢地爬不动了。孙忆敏不知道吐了多久,只觉得整个人都吐空了似的。孙忆敏不想再看那些呕吐物,她换了个地方坐下,这一折腾,她更饿了。孙忆敏咽了几口唾沫,把布包打开来,她要仔细看看,到底还有什么可以吃的。布包里已经爬满了蚂蚁。那些蚂蚁在食物上,四处爬动。而孙忆敏辛苦攒的馒头,居然已经被蚂蚁蛀空了,馒头外皮干干硬硬的,被蛀空后就好像是个安全的小房子。孙忆敏不由得打了个寒战,她看了看四周,蚂蚁是什么时候,怎么进入她收藏的这些馒头里来的呢?孙忆敏无法想象。这里四周都是树,山丘起起伏伏,孙忆敏忽然想到黑虎山。孙忆敏仿佛又看见了那个满脸都是蚂蚁的孩子,他正睁开眼看着孙忆敏。 孙忆敏疯了似的,她承受不了这种压力,扔掉了布包,撒腿又向南边跑去。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 孙忆敏听见四周都是“沙沙”的声音,这声音,仿佛就像是一群蚂蚁在爬的声音。孙忆敏的脑海里,想象出铺天盖地的黑蚂蚁,正在她的身后如潮水般涌来。 孙忆敏在自己的想象中狂奔。忽然,她感觉到脚下一空,然后,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孙忆敏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她左右看了看,确定这是一间病房,虽然很是简陋,但这确实是一间病房没错!得救了!孙忆敏忽然有种再生的喜悦,她几乎又想象到了,返回城市后的生活。回去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先到饭店里大吃一顿。孙忆敏想着,咽了口口水。就在这时,病房的门开了,一个护士走了进来,跟在护士身后,居然是两个警察!警察!孙忆敏刚刚才品尝到逃脱那穷乡僻壤的喜悦,而牢狱的噩梦,就如附骨之蛆一般,又来到了她的面前。两个警察,一个年纪稍大,另一个年轻而帅气,他们的脸上略有些疲倦之色。 “你醒来了。”护士笑着给孙忆敏测量了一下血压,她不明白,为什么孙忆敏躺在医院里,还浑身不停地哆嗦着,“你不舒服吗?”孙忆敏摇了摇头,直直地看着护士身后的两个警察。 “哦,是这两名警察把你送来的,他们找你要问些事情。”护士笑着把病房留给了警察。 那个年轻的警察,轻轻地搓了搓手,“这位是王队长,我姓刘,你可以叫我小刘。”年轻的小刘警察说着,从身边的包里拿纸笔,“我们在离上家岗村不远的地方发现你摔晕了,就把你送到医院来了,你现在告诉我们,怎么联系上你家人?” “家人?”孙忆敏忽然想到了山根,她猛地摇了摇头,“不!” 小刘警察和王队长对视了一眼,小刘警察拿着手中的纸,走到了病床边,他把纸递到孙忆敏的面前,上面是一张黑白的人像,虽然不是很清楚,但孙忆敏一看就觉得很面熟。这个女人,不是住在山根隔壁那家男人的老婆菊子吗?好像她也是不久前被买来的。 “你认识她吗?”小刘警察看着孙忆敏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肯定地问。孙忆敏在心里衡量了很久,终于点了点头。就这样,孙忆敏带着警察一起,又回到了那个村里。 “山根的媳妇回来了!”村子里的孩子,老远看见孙忆敏,就怪叫了起来,而村里的男人们似乎都不在,只有女人。看见警察,那些女人立即远远地躲了开去。 孙忆敏把两个警察带到了菊子家,王队长示意孙忆敏上去敲门。孙忆敏敲了敲菊子家的门,菊子应了声,抱着孩子过来打开了门。菊子看见警察很意外,她眼睛警惕地扫了扫警察,然后用有些埋怨的口气对孙忆敏说:“你跑哪去了?村里人找了你两天了,你还不快回去看看,山根不舒服,今天一天都待在家里,连中饭都还没吃呢!” 说着,菊子就想把门关上。“你是陈秀菊?”小刘警察用手挡住了正在关上的门。菊子点了点头,没有说话,眼睛看着怀里抱着的孩子,孩子不过才几个月大,这是菊子的孩子。 菊子被人拐卖到这个村里,就卖给了山根隔壁的石头,石头年轻力壮,干活很拼命,家里生活也相对富裕。菊子刚被卖到石头家时,拼死拼活地要回家,也偷跑过两次,被捉回来后,就被锁在院子里。不过,石头没有打过菊子,倒是石头的妈,那个哑娘,用手掐过菊子的肉。时间长了,菊子看出来自己跑不掉,而且石头也不丑,对菊子也不错,生活比起菊子的老家来,也差不多,菊子反而安下心来,和石头过起了日子。 “你家里报案,说你被人拐卖了。”小刘警察盯着菊子,王队长没有吭声,他看着菊子的表情,忽然觉得菊子和一般被拐卖的人,见到警察时的表情,完全不同。 菊子看了小刘警察一眼,忽然哭了起来:“都这么长时间了,不找俺也就算了,现在又找来,俺都和石头有了孩子,现在找俺做什么?” 小刘警察看着菊子,一下子愣住了。菊子不愿意跟警察回去,孙忆敏却紧紧跟着两个警察,生怕他们把她也扔在这个村子里。王队长从菊子那儿了解了些情况,知道这村子里的女人,多数都是买来的,而且有不少人恐怕已经不愿意回去了。王队长想了想,决定先和小刘回去,而这个村子里的问题要求当地警察来解决,重要的是,那个贩卖妇女到这个村子的集团,要顺着这村子里的线索给摸出来。 “我们会带你回去的,不过,我们还是先看看那个,哦,买你的那个男人。”王队长对孙忆敏这样说。 孙忆敏虽然并不想再见那个残废山根,但也没法反驳王队长的意见。 菊子倒是很热情,她看警察不再提出她家里人找她,或者是要带她走,她慌忙引着王队长走向山根家。“山根,你媳妇回来了!”菊子在山根家的门外叫了几声。小刘不由哑然失笑,还“媳妇”,这回把这女人带走,那个买人的山根可没媳妇了。 菊子喊了几声,见没人应,不由奇怪起来:“山根今天没出门呀,怎么不应声,不会是病糊涂了吧?”说着,菊子用力地拍拍门,门却没从里面锁上,应声而开了。 几人走进院子,发现房间的门也没关,一眼能看见房间里,房间里乱乱的。菊子一边叫着山根,一边走进了房间,她向里间瞄了一眼,忽然惊恐地大叫起来。 孙忆敏忽然有种非常恐惧的感觉,她听着菊子的尖叫,双脚不由得走到了菊子的身边。 孙忆敏看见了一幕噩梦般的场景,而那个噩梦般的场景,曾在她的睡梦里,夜夜出现! 山根躺在床上,只见他的嘴微张着,有些黑色的东西,正从他的嘴里不断地爬进爬出。然后,他的鼻孔里,冒出了几个黑色的小东西……很快,山根的脸,被那些爬进爬出的黑色小东西覆盖了…… 那些黑色的小东西,全都是蚂蚁! 事后经过法医解剖,山根的死因,是被蚂蚁堵住了呼吸道而窒息的。 但奇怪的是,没有人知道那些蚂蚁是从哪里来的,它们在山根活着的时候,又是怎么进入山根的呼吸道的。 解剖的时候,那些蚂蚁已经占据了山根大部分内脏,据说,山根的呼吸道和胃肠里已经爬得到处都是蚂蚁…… 王队长和小刘绝对没有想到,他们在追查一个人贩子组织时,能抓到另一个正在被通缉的人贩子组织的头目——孙忆敏。那是一个专门以贩卖儿童为主的贩卖人口的集团,这个集团大部分的人都落了网,而集团的头目,人称“忆姐”的女人,却一直没有抓到。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这个贩卖儿童的组织的头目,却被人贩卖到了一个偏远的小山村。 原先宝儿失踪一案,就是由王队长和小刘警察负责,给孙忆敏录供词一事,自然也落在了小刘的身上。对于宝儿的死,小刘印象深刻,当时他对拐走孩子的人痛恨无比,可是,现在小刘看着孙忆敏,却忽然觉得,她比死去的宝儿更可怜。 内心的对死亡的恐惧,比死亡本身更可怕。孙忆敏被暂时关在了看守所。 她进看守所两天后,就被关到了一个单独的房间里,据说她总是在夜里尖叫,发出骇人的声音,和她关在一起的犯人都受不了。就在孙忆敏被关进看守所没多久,一个男人去探望了她。那个男人是至崇。那几天,小刘一直在找黑虎山受害儿童的父母,那对外地来的夫妻。但小刘按照当时给夫妻俩记录口供时留下的地址,找到那里时,夫妻俩却已经不住在那里了。旁边的邻居告诉小刘,因为孩子的事情,夫妻俩受不了打击,回老家去了。小刘有些发蒙,如果夫妻俩不在,就少了重要的证人来指证孙忆敏。关于黑虎山被害的儿童,小刘决定还是再次审讯孙忆敏本人。在前面审讯中,孙忆敏什么都交代了,而唯独对黑虎山被害的那个孩子一事,她绝口不提。小刘提到这件案子时,孙忆敏就目光呆滞,不再说话,死死地盯着墙角,脸上露出恐惧的神色。 虽然在黑虎山案件的整个侦查过程中,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孙忆敏,但现在受害孩子的父母不在,孙忆敏如果再不交代,这件案子将因无法结案,而成为悬案了。 小刘从档案室借出黑虎山一案的卷宗,卷宗里的资料不是很全。因为受害的孩子,居然从小到大,没有一张很清楚的照片。而他父母能拿得出来的唯一一张照片,还是别人给孩子拍的,那是一个侧影,孩子正蹲在地上玩泥巴,开裆裤里露出半边的小屁股。 小刘到看守所的时候,至崇也找到了看守所。 小刘看见至崇感觉有些面熟,但他没时间考虑那么多,他急着要提审孙忆敏。“刘……刘警官……”那个男人在后面喊住了小刘,男人快步走上前来,“刘警官,还记得我不?我上次在你那儿报过案,我的孩子不见了……”男人这些话让小刘想起来些什么,他点了点头,“哦,有事吗?” “嗯,我听说你们抓住个人贩子,嗯……哦,那个女人,我以前认识她,而且……而且……有些矛盾……”男人似乎努力在想怎么样向小刘解释,“你知道,我的孩子失踪了……嗯,我知道她是人贩子后,就想,就想去问问她……” “哦,你怀疑你的孩子被她拐卖了?”小刘明白了男人的意思。“对!对!”至崇用力点了点头,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你说,你以前认识她?”小刘忽然觉得眼前的男人,对突破孙忆敏关于黑虎山一案,有些作用。“是的……”至崇搓了搓手,“这事情,唉……说来复杂……” “没关系,你和我说说,没准我能帮帮你。”小刘笑了笑,“孙忆敏现在还只是人贩子,没有定罪,原则上,外人是不允许去看她的……”小刘说着停顿了一下,“不过,你要是能说明白点,也许你可以当面问问她,有没有把你的孩子拐卖了……以及拐卖到哪了。” 至崇第一次向外人,完全坦白了和孙忆敏的那段感情。 小刘听至崇说了这一切,他忽然觉得,孙忆敏之所以成为一个人贩子,似乎和眼前的这个男人有些关系。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小刘还没有完全想明白,孙忆敏给至崇生的孩子,又被至崇在两年后要了回去……这中间,到底还有些什么关联呢? 孙忆敏看见至崇的时候,眼睛里忽然发出光来。“至崇,你救救我……”孙忆敏伸出手,似乎想隔着桌子去拉至崇的手,但至崇却把身体向后缩了缩,这个动作给孙忆敏一个不好的感觉,她盯着至崇看了一会儿。孙忆敏瘦了很多,脸色发暗,看上去显得比她的实际年龄老了很多。至崇刚看到她第一眼时,差点没认出来,在至崇的记忆里,孙忆敏应该还是个漂亮的女人。生活,人生的经历,真的能让一个人的外表,在短时间内有那么大的改变? “嗯,我只是想来问问你,我的……孩子,宝儿不见了,是不是你……你……干的?”至崇似乎不知道怎么样问孙忆敏,但他又确实没有别的话和她说了,他想问孙忆敏,宝儿是不是被她拐卖了,话到了嘴边,还是咽了回去。“你的孩子?”孙忆敏斜着眼睛,似乎翻了一下白眼。“嗯……实际上也是你的呀!”至崇觉得,人都说虎毒不食子,孙忆敏就算把孩子拐走,也未必卖掉,就算卖掉,估计也会留下对方的信息,此时,至崇打算以情感动孙忆敏。“我的?”孙忆敏的眼睛转了转,忽然笑了起来。 笑声有些怪异,而且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似的,这让至崇吓了一跳。连小刘也对这女人发出的怪异声音,有些不舒服,皱了下眉头。但小刘没有说话,他想从至崇和孙忆敏的对话里,找出一些线索来。 “我的?我的……”孙忆敏笑出了眼泪来,“你真的以为,那是我的孩子?” “什……什么?”至崇忽然懵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成为人贩子?”孙忆敏用衣袖擦了擦眼角的眼泪,带着嘲弄的神色看着至崇,看着至崇目瞪口呆的样子,她并不需要至崇回答,“我给你的那个孩子,就是我拐的第一个孩子。”孙忆敏坐在凳子上,眼光看向墙角,陷入了回忆中。 “你抛弃了我之后,我的生活就成了问题,而大着肚子的我,也不能出去工作。我有考虑要把孩子打掉,但到医院里一问,时间太长了,要做流产的话,得住院,我哪有钱住院?”孙忆敏咬了咬牙,冷哼了一声,“好在小姐妹可怜我,让我住在她们那里,我每天一睡着就做噩梦。终于,到了孩子出生的时候,我只好在路边找了家小医院,小姐妹们凑了点钱给我。生完孩子,还没到出院的时候,我就逃了出来,因为,我没钱付剩下的住院费。我抱着孩子,像是被人追赶的路边野狗……我受不了这样的感觉,在一个没有人的偏僻路口,我把孩子扔了……” “什么?”至崇忽然尖叫起来,他激动地站了起来,“你把我……我……的孩子扔了?”孙忆敏撇了下嘴,没理他。“谁知道,两年后你居然找到我,还要出高价要回孩子。”孙忆敏脸上露出得意的神色,“为了钱,我只有找个孩子给你了……” “你……你是说,你给我的那个孩子……不是我的骨肉?”至崇脸色惨白。 “是我拐来的,那是我第一次拐孩子。”孙忆敏再次笑了起来,那声音,让小刘觉得像童话中的老巫婆似的。 “你胡说……”至崇有些慌乱,他无力地反驳着,“你胡说,你肯定是把孩子拐走了,才编了一套谎话来骗我……” 至崇死死地盯着孙忆敏。 孙忆敏冷冷地笑了:“我说实话时,你说我骗你,我骗你时,你却信以为真。”她说着,顿了一下,“那个孩子出生时就有个很明显记号,也许,以后你能把他找回来。”孙忆敏又笑了,笑得有些得意,她看见至崇的眼瞪圆了,直直地看着她,仿佛要把她撕裂开似的。 “什么……记号……”至崇压制住怒火,低声问。 “在孩子右边的屁股上,有两颗黑痣,很大,几乎连在一起,如果你看到,一眼就能认出来,因为,我想不会有人长两颗那么大的痣,而且,长在一起。”孙忆敏说完,就不再看至崇,把目光移向了桌角。 小刘听到孙忆敏这样说,忽然有种奇怪的感觉,那两颗痣,经孙忆敏一描述,他就觉得好像在哪里看到过一样。 小刘想了一下,忽然脸色有些苍白起来。 小刘打开他带来的,关于黑虎山被害儿童一案的卷宗,里面那个被害的孩子,父母能提供的唯一的照片,就是一张彩色的侧面照。孩子正在撅着屁股玩泥巴,而开裆裤使得孩子半边屁股都清楚地露在了外面,这孩子的右半边屁股上,正有两颗那样的黑痣! 小刘忽然觉得,冥冥中,似乎有一只大手,正在操纵着这一切。第一次,小刘的心里产生了一种不安和恐惧的情绪。“你……你说的……记号……”小刘颤抖着手,把卷宗递到了孙忆敏的面前,那一页上,正是孩子的那张照片,“你说的记号,是不是……这样的?” 孙忆敏有些不屑地向卷宗看了一眼,但这一眼看过去,孙忆敏的全身立即僵住了,她脸色苍白,嘴唇颤抖着,忽然发出一声怪异的尖叫,然后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猛地扑向小刘…… 孙忆敏被看守所的看守人员制住了,但她还在浑身颤抖,发出怪异的叫声,那声音,根本不像是一个人应该有的声音。 至崇看着摊在桌子上的卷宗,完全愣住了。 小刘离开看守所后,思绪忽然有些混乱。 他漫无目的地走着,不知道自己走到了哪里,等到他有些清醒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离黑虎山很近的那个区。原来黑虎山死掉的孩子的父母,就住在离这不远的地方。 小刘身上微微出了些冷汗,为什么自己会走到这里呢?这条街上此时几乎没有什么人,这个区都是平房,住的大多是外地来的打工者和原先城郊的菜农。小刘看了看四周,然后转身折返向路口。走了几步,街边有条小横巷,只见横巷最里面,蹲着一个孩子。孩子面向着墙,似乎在看什么。小刘不由得停住了脚步,看向孩子,细看之下,小刘才发现,横巷的墙边,有许多蚂蚁,正在地上爬着。那些蚂蚁非常多,但又非常整齐,排着队,从巷口向巷子里面移动,以至一眼看过去,墙边出现一条很粗的黑线。 这些蚂蚁匆忙地往哪里去呢?小刘不由得向着横巷里走了几步,只见蚂蚁们形成的黑线,在小巷子的最里面那家门口,就不见了。而那家门口,正是那个孩子蹲着的地方。黑线穿过了门下那条宽宽的裂缝,全都进到了最里面那户人家。蚂蚁为什么会都爬向那户人家?小刘不由得打了个寒战,他忽然有不好的感觉。就在这时,那户人家的门忽然开了,在门开的一瞬间,小刘的鼻端嗅到一股异样的香味,那香味让小刘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门里走出一个女人,她走到门口,喊蹲在地上的孩子:“宝儿,回家了,你蹲那儿干吗呢?”这个声音小刘感觉也有些熟悉,他看向女人,却赫然发现,那女人正是他一直要寻找的,黑虎山被害孩子的母亲! 只是,这女人脸色青黄,脸颊消瘦,和原来丰润的模样比起来,一下子像老了许多,而且,那张脸,给小刘一种非常不好的感觉,以致让小刘有种不想接近的想法。她夫妻俩不是回老家了吗?为什么出现在这里?而地上那个孩子又是谁?为什么她会喊他“宝儿”?黑虎山上死掉的那个孩子,小名不正是叫“宝儿”吗? 正在想着,那孩子已经站了起来,他把手递给女人,被女人拉向了院子里。孩子进了门,忽然转过脸来,大大的眼睛死死地盯向了小刘。 这孩子的那张脸,和黑虎山一案卷宗里照片上的孩子,一模一样! 小刘感觉到了一种诡异,背后的冷汗一滴滴地渗了出来,他忽然觉得自己是在做梦,而此时,看着孩子那张脸,小刘只希望这个噩梦快点醒来。 小刘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的,他没有回局里,而是回到家,洗了个冷水澡。 小刘躺在床上,像催眠似地对自己说,刚才的一切一定是一场梦,一场噩梦。 然而,第二天,小刘回到局里的时候,忽然接到了看守所的电话,孙忆敏在看守所里忽然死掉了。 小刘和王队长一起赶到了看守所。 孙忆敏被单独关在一个房间里,那个房间门口围了很多人,其中包括看守所的所长和医生,这些人的脸上都是惊恐的表情。 小刘跟王队长穿过人群,挤到门口,只见孙忆敏躺在床上,她的全身,都爬满了蚂蚁——黑色的蚂蚁。 看守所的医生说:“她是被这些蚂蚁堵住了呼吸道,窒息死的。早上我刚接到消息赶来时,那些蚂蚁正从她的嘴里和鼻子里爬进爬出,那时,蚂蚁还不多,她还没死,眼睛还在动。但我刚找人来,想把她送进医院去抢救,那些蚂蚁就不知道从哪里涌了出来,爬得她一身都是,她在床上抽搐了几下,就死了……”小刘忽然想到了,昨天在那条小巷子里,那些不断地爬进宝儿家的蚂蚁。小刘觉得喉咙里一阵翻动,他慌忙跑了出去,找个墙角,呕吐起来。令小刘感到更恐怖的是,他看见在自己呕吐出来的液体中,有几只黑点正在挣扎着,细看,却是几只黑色的小蚂蚁…… 灵异的往事 <er top">一 1 经历了一次可怕的车祸之后,我一直在休养,快一年了,我尽可能待在家里,不与外界接触,我把手机停掉,也成功忘记了电子邮箱的用户名与密码,甚至,有一段时间我根本不去关注时事新闻,我目前从事的工作只需要一台电脑,不需要出门,也不需要新闻。我在为一家杀毒软件公司做病毒破解,他们答应我可以只在家里工作。 其实我在这个城市并没有多少朋友,我想隔绝的,是我一年前的那些同事们。 我不希望听到任何有关他们的新闻,如果我听到了有关他们的新闻,我相信,那一定不是好消息,这种消息有可能从网站、电视、报纸上突然窜进我的眼睛里,然后刺进我的心脏,在我来不及体会战栗就死去,我已经有过一次死亡马上要来临的体会,如果你也有过我这样的体会,相信你也不希望它再来一次。 你们可能知道,一件你特别想忘记的事情,它也会让你记得特别深刻,如一条冰冷的冬眠之蛇,一动不动盘在你心底深处,你不知道它几时醒来,但你一直无法摆脱它冰冷的存在。 我有时会绝望,有歇斯底里的冲动,但我始终没有歇斯底里,这种矛盾你们也会有过,因为歇斯底里是需要勇气的。 2 可是,今天早上妈妈给我买的早餐外面那张包裹的报纸,一张沾满油渍的旧报纸上有一则小新闻吸引了我,逮到了一位罪大恶极的杀人犯,并且还附了照片,我觉得,现在的治安真是越来越不好了,原因是坏人真的太多了。 我把报纸折起来小心装好,不能浪费,也许用得着。 我决定把这条冬眠的蛇弄醒,好让它有机会游走出去,我彻底厌倦了冰冷盘踞带给我的恐惧和茫然。所以,我要把一年前的事情说出来,如果正好面对着白墙,那就说给白墙听,如果妈妈进来没把床头的百合扔掉,它也有机会听我说这件事,墙上那条壁虎陪了我三个月了,它一定很想听我说,你们也有兴趣听的话,请走得离我近一些,因为我有一年没说过话了,声音可能会小一些,含糊一些。最重要的是,我们还是活在阳光下的人,大家走得近一些,会感觉到生命的温暖。 我还得把窗帘拉开,阳光听不见我的话,但它会提供所有愿意倾诉的人一个温暖的倾诉环境。 我在这个白色的房间里待了一年,发现白色的存在是为了证明我们的存在。在我看不见自己的时候,它含蓄地把我的影子悄悄展现出来,让我确信,那就是我,你们靠近我的周围,它也会把你们展现出来,看看吧,这一群黑黑的身影叠在墙上,但我们心里明白,墙是白色的,黑色的只是我们的影子。 3 一年前的一天早晨,我在公司大楼下站着,早上的阳光能把人的影子拉得特别长,我静静地站着,看着地上自己的影子,在我影子头顶上面,有一个模糊的粉笔画出来的人形。 几天前,粉笔画还很清晰,头部还有一摊污血,风吹起,有一阵不同于青草的腥味,这种腥味钻进你的鼻子时,你会看到眼前所有景物都变成红色。 再往前一天,粉笔框内躺着一个人,长长的秀发被她嘴里涌出来的大摊血黏滞在一起,像极了一堆尚未建好的鸟窝。 子兰死了,她的生命在这个粉笔框内戛然而止。我怀疑她在落地之前就已经死了,也许是在落地的过程中,她娇小的身体飘荡在楼群中间时,她就死了,然后再轻轻落到地上。 如果在落地之后还没有马上死去,她一定会挣扎,而我完全没有看到她挣扎过,或者是有过挣扎的想法。 她的死亡给我的理解是:她突然明白已经到了她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刻了,然后她马上停住脚步,躺到地上,然后就死掉。 粉笔和血迹都看不清楚了,清洁工一定反反复复洗了很久。我也明白,如果我眼睛里那模糊的粉笔印真的还在的话,也肯定是最后一次看到了,明天我再回来,粉笔印就永远消失了,子兰在这个楼里的印迹也永远消失了。 这已经是子兰跳楼自杀的第六天,我无聊地站在晨光下,试图想找回那一天我站立的位置,只要我能找出粉笔印,我就可以找回我当天站立的位置,因为那天也是这个时间,我站着,影子把我的头顶拉到地上子兰的头顶上,我们头顶着头,死掉的子兰就在我前面躺着,这是她第一次在早上没有和我尖声打招呼,也是我最后一次离她这么近。 保安冲过来了,一下子把我推得远远的,然后人群围了上来,我和子兰被他们隔开了,我看见无数黑黑的脑袋在我和子兰中间不断塞进来,塞得满满的,不透一丝缝隙。 <er h3">二 1 像往常一样,到公司开了电脑后,运行查毒程序,然后抬头扫视一下部门人员到位情况。有些习惯时间长了,会变成偏执,子兰已经死了六天,葬礼昨天举行过了,我并没有去参加,可是,我抬头还是第一眼往子兰那张空了六天的桌子先望过去。意外的是,我看到了子兰,她正像往常一样坐在她的位置上,手肘轻趴在桌沿上,另一只手挪动着鼠标,全神贯注盯着显示屏。 可以想象,那一瞬间我的反应,脑门轰隆一响,全身刹那间僵直,周围一片寂静,世界缩小到只有我与子兰之间的空间。 我知道那不是幻觉,非常真实,子兰身上的茉莉香水味也真切地在我鼻子边缭绕。我看着她转过头瞧了我一眼,然后从桌子上拿起一张纸,然后,她,竟然走到我面前,微笑着,双手把纸张递给我:“李经理,我的入职表,我叫张郎,李经理,李经理……” 她只是叫张郎的另一个女孩,也盘着长发,远远没有子兰的美丽和娴静,她还胖了一些。今天上午要到机房做例行维护,刚进去,就被四五个其他部门的同事堵在那里,他们围着我,问我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哥们,你没事吧?昨晚你咋了?”我当然没事,我这不好好地站在这里吗?可是,他们说我昨晚两点多钟挨个给他们家打电话,把他们臭骂了一顿,直到他们睡意蒙地挂断我的电话。 财务部的叶仕拍拍我安慰说:“子兰都走了,你不去参加葬礼也可以理解,不过你也别把自己灌醉来折磨自己啊,骚扰我们倒也没关系,反正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可伤了身体是你自己的啊。” 我默然,他们说的关于昨晚的事情,我一点也不知道,但不要紧,我相信他们说的是真的,不过我还是要抗议,我掏出手机给他们看:“你们看,我手机根本没电,怎么可能骚扰你们了呢?是不是你们撞鬼了?” 按惯例,他们会告诉我,手机就是昨晚被我打到没电的,这是我喝醉的习惯,然后他们会对我说,的确撞了鬼,撞了我这只鬼。但今天气氛明显不同了,他们听到“鬼”字脸色一变,默默拍拍我然后离开。我想起来,昨天他们参加了葬礼,不能说鬼。 回到桌子前,我插了充电器,开机查了一下去电记录,证实了他们所说的事。 我有一阵子常看着张郎的背影发呆,在想一个女孩为什么会取个“郎”字为名。对着一个丰满度超过平均值的女孩喊一个属于男人的名字,会有混乱的感觉吗? 张郎有时会突然回头望我,她有着与子兰一样的敏锐的第六感,她们都能用背部感受到男人的视线。不知是第几回的回头后,张郎毅然站起来,走到我桌前,身体稍稍前倾,把硕大的胸部抵着我的显示器,问我:“李经理,你有事找我吗?” “没有。” “我有事想问你。” “说吧。” “我们找个安静的地方怎么样?” 我感觉到有滚烫的血从脖子后一下冲了上来,子兰曾经也对我有过这样的要求,工程部安静的地方只有机房,我们走进去后,我看着她,她有些不好意思,磨蹭了一会儿说:“李经理,你觉得我身上有什么不对劲吗?” 我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我并不是有心盯着她望的,事实上,我也没有喜欢目不转睛地盯着异性的习惯,今天有些异常。 张郎眨着眼睛说:“我觉得这公司很怪异,早上我到公司后,所有人看我的眼睛都很怪,我坐在那里,发现每个人都不时望着我。你看,我今天已经穿得很保守了,还有,女同事也盯着我看,很不友善的样子,我好担心啊。” 我长时间看着她,在思考着应该不应该开门见山一针见血。如果她知道同事看她的原因是因为她屁股下的椅子六天前坐了一个昨天葬礼的主角,肯定会接受不了,可能会在上班两小时内辞职,那么,子兰留给这世界的的工作问题又要被拖延,下一回人事部还不知道会推荐什么样的人过来,这个女孩除了名字特别点,其他地方还是很不错的。 我笑笑说:“你别担心,这公司人员流动少,大家少见新人,好奇罢了,如果真有不友善的眼光,你也别在意,原因在你妈妈那里,是她把你生得太漂亮罢了。” 张郎眉开眼笑,“嘻嘻,李经理,你真会开玩笑,那我没事了,我回去工作啦。” 2 不记得在多久以前,子兰就站在张郎这个位置上,同样看着我,她要求与我到一个安静的地方说事情,我就开始头脑空白,她一定看出我喜欢上她了,我的暗恋虽然很隐蔽,同事们都不可能觉察出来,但我相信她会觉察到的,我和她同事了半年多,我就喜欢了她半年多,这么长时间地对着一个方向心跳,有一条承载着我的爱意的光波源源不断朝一个地方点射,石头也应该射出个坑来了吧。 子兰把机房门轻轻掩上,很神秘地从屁股后兜掏出两张电影票,递了一张给我,说:“一人一张,不收你钱,但有个条件。” 我当时想拒绝,因为和一个喜欢的女孩第一次看电影,应该由我来买票比较合乎程序。但是我好奇那个条件,就问:“什么条件?” “电影八点半才开场,下班后还有两个小时,你要请我吃饭。”我毫不犹豫就答应了,毕竟我先请了她吃饭,这就纠正了电影票的反程序,回到正常程序来了。 整个下午我都后悔自己今天的穿着,也很纳闷,为什么我会给一件白衬衣配了条黄裤子。四点钟,我在外出栏写了“购买网线”四字,然后打车冲回家换了一条满意的有着灰条纹的黑裤子,六点下班前,我回到了公司。然后下班,她带我去了一家西餐厅,装修挺高档,我看了一下菜单,价格还不算太贵。 子兰一直也没有注意到我换了与早上不同的裤子,她的注意力一直都在西餐厅宽大的玻璃窗外。我们就坐在玻璃窗前,能看到外面偶尔经过的行人和汽车。 “你在等人吗?”我沉不住气了,有些赌气,但还是尽可能把声音修饰得温柔。“没,没有啊。”子兰分明在掩饰,还有些慌乱,当然这是带着我个人主观意见的观察所得。子兰好像叹了一下,说:“我们第一次单独吃饭吧,你为什么从来不约我呢?” “我不知道你会不会拒绝。” “那你就是想过单独约我吃饭了?” “想,想过,是想过,不过……”我顿住了,我也不知道不过什么,但语气转折一下不至于让我太被动。“哈哈……”子兰好像很开心,她笑完告诉我,“公司至少一半人都看出来了,你一直在喜欢我,是不是?”我感到脸上发烫,我一定是脸红了。“你可以喜欢我,但是不可以这样遮遮掩掩,明天,你要送一束花到我桌上。” <er h3">三 1 张郎到底是知道了子兰的事情,她比我想象的要坚强,虽然有些责怪我,她说:“李经理,你应该一开始就告诉我,其实我胆子很大的,而且我也喜欢这份工作,人死不能复生,你别难过,你可以盯着我看,但不要把我想象成鬼,要不,我把办公桌挪动一下,我想挪到窗子边,光线好,窗台上我可以种几棵仙人掌……” 我觉得她每一句话都很有道理,于是让几个男程序员帮她挪动了办公桌。 如果她知道子兰一开始也是坐在窗台边,由于夏天阳光太猛才挪到后来位置的,真不知道张郎又会说出什么有道理的话来。 我不能让她有太多和程序员们瞎聊的机会,于是把她叫过来,给她讲解公司服务器的运作,各种数据库的级别管理要点,她很聪明,很快发现了一个我马上要告诉她的事情,“公司的BBS怎么关闭了?” “那是因为数据库被入侵,所以暂时关闭,需要重新导入新系统,这也是你入职的第一项任务,你只需要保留原有的界面,因为同事们使用习惯了,被损坏的数据可以清空它,这里没有什么有保留价值的东西,尽量不要置用下载的模块,会员登录系统要重新编写,小郑会协助你开发,他一直在跟进这件事情。最后,如果你有什么创意性的功能开发,需要先与我沟通,明白吗?” 安排给张郎的工作难度并不大,只不过很繁琐,需要很大的工作量,对一个新员工,这样的工作是很适合的。 2 子兰并非计算机专业,她到我部门的工作是网站编辑管理员,属于文秘类,我当时并不想要她,这种工作总是由客服部跟进的。但韦总不同意,理由也不是很充分,但起码让我明白了一件事情,人事安排必须服从公司战略调整。 那天我把自己的网上签名改成:尝试享受不可抗拒的强奸吧。 当然,这是我外网的签名,内部网我的签名永远是:成功是1%的天才与99%的汗水。 同级的同事老笑我签名太虚伪,我却笑他们没看穿,但我一直不想告诉他们爱迪生的原话其实是这样的:成功是1%的天才与99%的汗水,但后者永远不可能取代前者。 由于我一开始便认定子兰是公司“强奸”我的成果,她在我心里就成了“私生子”,或者“野种”。两者决定了我对她的态度是模糊的,我几乎对她的工作没有任何指标和要求,考核时没有可参考标准,笼统给个及格,她也很乐于这个逍遥的待遇。然后,就从部门内部传出我暗恋她,给她优待的风声。没多久,我便认可了这个绯闻,那时候,我对公司的“强奸”行为充满感激,如果子兰不是“强奸”而来,她会成为我标准的下属,我们之间的关系会明朗且严格,那就永远不会产生含糊的关系。含糊与暧昧仅一步之遥,我迅速就跨了过去。 忘了那天的电影叫什么,散场后,我说:“送你回家吧。” “好的。”于是我们慢慢走着。“告诉你我在外网的签名吧。”我觉得这是发生在我和她之间唯一有趣的事情。“好的。” “我说了你一定会觉得好笑的,但你最后不可以生气的。” “好的。” 我刚要说话,她的手机响了,子兰摸出来看了一会儿,是短信息,但她没有回,我观察到她的表情也相当平静,那肯定是不重要的信息。 “子兰,你还记得你几时进来我部门的吗?” “记得。” “那一天真是……” 她的短信息又响了,她很平静地看着,还是不回,我想提醒她,但忍住了。“子兰,那天我都没看清楚你长什么样呢,我只想着人事部经理阴险的笑容了,呵呵,那个老太太其实也挺委屈,她必须听韦总的。”子兰突然停下来,看着我,刚要说什么,信息又响了,但她没有看,我们俩在昏暗的长街上傻傻站着,等待着手机信息提示音一遍遍响起,直到结束。“子兰,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比我傻的人也应该看得出不寻常吧。 她摇摇头,“没什么事,你晚上还有事吗?” “没事。” “你上我家去,我请你喝酒,好吗?” “我不怎么会喝酒。” “只是红酒,我家里有很多。” “你家还有谁?”我有些警觉,不知道是为她担心还是为自己担心,比我笨的人也能预感到孤男寡女的机会很大。 “只有我和你,去吗?”她充满挑衅地看着我。 3 子兰的房间很香,刚进屋就勾起了我的童年回忆。我小时候屋后就有几株茉莉花,一到夏天花香味浓郁得能把鼻子融掉。 “我喜欢茉莉花香,小时候家里种了很多茉莉花树。” 呵呵,大家猜猜这句话是她说的还是我说的? 我听到她这句话,一股柔情从心底刹那间布满周身,我们竟然从同一个童年梦里走过来,这种知音的温暖差点让我眼泪渗出。 “我只住到八岁就搬到城里了,再也没有闻过茉莉花香,不过,我忘不了。” “我也忘不了。” “你知道吗,同一朵茉莉花,每一片花瓣都有不同的香味,有些浓,有些淡,有些虫子很聪明,它们只咬最香那一瓣,于是,我们就找到被虫咬过的花瓣夹到书页里。” “你比虫子聪明。” “呵呵,所以,我把虫子当成最好的朋友,它们知道我要什么,会帮我,后来,我把最好的朋友都叫‘虫子’。” 我不敢问她,我是不是也叫虫子,我怕她说不是,会尴尬,如果她为了避免我的尴尬而说是的,那我听了也没意义。 后来我想了个好方法,问她:“在我们公司,有虫子吗?” “有一个。” 我满意这个答案,很开心。 我们喝了一杯又一杯,突然有一种眩晕的感觉袭击我,我暗叫一声不好,然后就陷入了醉酒境界。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又闻到了童年的味道,睁开眼发现还在她的房间里,还发现我没有穿衣服,她就睡在我旁边,只穿着内衣,我不知所措。你们姑且相信我一次,我之前真的没有经验。说不清楚当时是兴奋还是激动,我马上闭上眼睛,拼命回忆昨晚可能发生过的情景,如果我回忆不起来,那是多么的遗憾,毕竟是我的第一次。直到子兰醒来,我都没有回忆出一丝一毫的细节,我恨自己,每次喝多了就失忆,并且胡闹,胡闹也许会吃亏,可是失忆却永远失去了宝贵的人生记忆。 子兰可能知道我醒来了,她起床的动作非常迅速,我估计她应该穿好了外衣,便装作刚刚醒来的样子伸伸腰,然后很吃惊地拉住床单遮掩身体,用不太甘心的口气试探她:“子兰,我,我,昨晚没有欺负你吧?” 如果她说没有,那我会很高兴的,人生记忆还没有丢掉,如果她说有,那也值得高兴不是?我本来就暗恋这位眼前人不是? 她犹豫了一下,可能发现怎么回答都不好意思说出口,就干脆朝我媚笑了一下,转身出去洗漱了。我木然地躺着,暗暗自责,是不是我昨晚喝太多,有可能动作不够温柔,所以子兰今天早上看起来有些憔悴。 <er h3">四 1 历史有时候会惊人地相似,差不多淡忘的事情,常常会被新的相似事情给勾起。十几天后,当张郎提出要请我吃饭的时候,我说:“我请你吧,你还没有发工资。” “我请得起你的。” “可你不需要请我,我没有权力给你提工资,也不会给你小鞋穿的。”我想提醒她,我是个正派的上司。“你从不把下属当朋友的吗?” “有时候会,但不会一直,因为工作上总是有些利害关系。” “那你请我就可以避免吗?” “不一定,但我会觉得比较心安理得。” 张郎看起来有些失望,她说:“我以为你是以男人请女人的姿态,原来是上司的姿态,不过,你请我也好,反正我都是有事问你。” “如果可以的话,现在问也行。” “不行,这事与工作无关,不可以占用工作时间,并且,我也不愿意浪费属于我的一顿饭。”我无言,她总是很有道理,但愿她吃饭之时不会从屁股兜里摸出两张电影票来。 原来她的问题是:“叶子兰是因为什么跳楼自杀的?” 我反问她:“你已经知道了,是吗?” “不确定嘛。” “那好吧,我郑重告诉你,你目前打听到的消息是真的,没有人会为此撒谎。” “你可以告诉我那个文件还在吗?我没找到。” “我也找不到。” “不可能,我想过了,只有你能找到,那个文件还在BBS数据库里,只不过被损坏了,或者说,是被隐藏了。” “你可以找出来啊。” “如果你改了名称和后缀名,假装成另一种文件,我要找出来,岂不是要几年时间?” “你觉得是我改动了它们吗?” “小郑发誓说没有改动过任何文件,他也不清楚文件损坏的原因,我想,你肯定知道。” “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子兰是你女朋友啊。” 我仔仔细细地端详着张郎的脸,她嘴角泛着狡黠,眼睛眨着洞察,整张脸的表情加起来就像一把铁锹,虎视眈眈要把我砸成烂泥,再从里边掏出点什么宝贝出来。 “你还知道什么?”我问她,这时候,我的心情开始变坏。 “就这些了,你女朋友自杀了,你变得忧郁,同事们都很担心,你把痛苦隐藏了起来,造成了你的心结,我觉得,如果你能再一次正视你的心结,你会重新开心起来。” “呵呵,用满足你好奇心的方式来让我解开心结吗?”张郎完全不理会我的调侃,依然大发她的理论:“心结就像一条冰冷的冬眠之蛇,一动不动盘在你心底深处,你不知道它几时醒来,但你一直无法摆脱它冰冷的存在。你还会一直担心,害怕……” “我害怕什么?” “你怕这条蛇突然醒来,在你心里狠狠咬你一口。” “它不会醒来了,它已经是一条死蛇。” “但冰凉的躯体是存在的,你不扔掉它,它就一直是你的负累。” “告诉你吧,根本就没有蛇,我很轻松,我的心里总是暖洋洋的。”我不能再控制自己的情绪,霍然站起来,扔下两张钞票要离开。 张郎没有叫住我,她在我身后很懊恼地拍了一下桌子,我从玻璃门的反光里看到她也站了进来,从另一边出口走了。 我突然决定跟踪她,急忙折回从另一出口出去。 2 我跟踪着张郎到公司,然后走进机房,她没有发现我已经站在她的身后,只管专心致志地搜索文件。我走近一些,轻轻说:“那没用的,这里已经没有你要找的文件了,一个视频文件会有庞大的容量,如果它还存在,你早就找到了。” 张郎被我吓了一跳,转过头定定地看着我,仍然不相信地问:“如果你把它们分割成若干小文件了呢?” “我何苦呢?既然我要切碎它们,不如直接删除掉。” “可是你看过那个录像,是吗?” “公司所有人都看过。” “但只有你能保存下来,因为是流媒体格式,原始文件只能在数据库里找到,你当时是唯一能自由进入的人,你果然把它删除了?” “我为什么要留着它们?”我真希望聪明的她能给我一个理由,我会心安很多。 但她没有,她似乎越来越不信任我,她竟然不容置疑地给我下定义:“你并不是真的爱叶子兰,是不是?” 我不理会她的咄咄逼人眼光,那只是小女孩的小把戏,仿佛全世界尽在她的掌握洞察之中,事实上,她们屁都不懂。 “别以为我屁都不懂,如果你爱她,你会保留所有与她有关的东西,不管好的坏的,如果你能做得到,你甚至会收藏她身体的味道,这才是真爱。” “你爱过吗?”我显得出奇的平静,让我自己吃惊。 “当然爱过,还很深刻。” 我想笑出声来,如果女人们知道爱情在男人眼里常常只不过是挂在茉莉树上的死牛尸体而已,会作何表情呢?张郎眼睛黯然,幽幽地说:“我爱上一个不应该爱的人,并且知道他永远也不会爱我,我的爱情在他眼里只是一刹那的快感。你现在明白我说的深刻了。” “那就甩了他吧,别让他杀死你。”说完我就走了,这种话题毫无意义,她注定会被深刻的爱情杀死,我的话有几千年的经验案例支持,不可能出错。 3 离开公司,我走到楼下,注意到有一盏路灯特别亮,灯光照射着曾经是子兰躺过的地方,我触景伤情,本来今晚就有着忧伤的心情,便找个花坛坐下来,抽了根烟。我想怀念一下子兰,这个曾经美丽的女同事,想一想我是否如张郎所说,我那半年的爱意其实是虚幻。 这时候,我见一辆银色小车滑过,停在大门口的路边,走下来韦总,眼角有些醉意,晃着脚步上了楼。 我掐熄了烟,从另一部电梯跟上去。 大门静悄悄虚掩着,我闪进机房,正如我所料,里面空无一人。于是,我迅速打开某个熟悉的文件夹,调出一个文件,改掉后缀名,重现这个文件的本来面目,再打开它,启动出一个播放界面来。 机房没有开灯,只有屏幕的蓝光随着画面跳跃着,这是一个没有气息的世界,除了机箱里呼呼的散热声音,衬托着空气中的冰凉和无情。 画面异常的清晰,里面有韦勇和张郎交谈的场面,他们离得很近,有时候会肢体接触,我能看到他们大声交谈,却听不见声音,只有画面里嘴巴的张合。 后来,韦勇抱住了张郎,扯着她的衣服,张郎转过身去,把赤裸的背影留给了我。 韦勇疯狂地在她身上捏着,身体里仿佛要喷出火龙,头发愤怒地竖着…… 我突然兴致索然,直接按下关机键,走出机房,悄悄离开这栋让人不安的大楼。 4 走下大堂,我找了部公用电话,拨通了消防热线电话,告诉他们,22楼A蓝水晶软件科技公司有一女职员试图自杀,目前公司领导正在劝阻中,请尽快派人施救。 然后我仍然走到花坛边坐下来抽烟,刚抽完一支烟,拉着刺耳警报的消防车戛然停在楼下,几名全副武装的消防人员冲了上去,我满意地从另一个方向去继续我的游荡。 我相信韦勇能把这件意外事件处理得很完美和周到。 <er h3">五 1 第二天,张郎请假,第三天,继续请假。第四天,她到公司后,神态自若,反而一整天搞得我像做了天大亏心事似地坐立不安,我甚至不敢往她的座位上看过去。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我收拾东西要走,被张郎截住,她有意无意提高声调对我说:“李经理,你可以晚走一步吗?我有个系统调测需要你的协助,一会儿我在机房等你。” 我很恼火,她明显在说谎,因为她的工作并不包括系统调测,但如果我拒绝她,难道我还必须向周围的人解释一番吗?如果我真的这么做了,别人一定认为我做贼心虚,有不可告人的事情正在败露中。 我先输了一步棋。只能讪讪地等着同事一个个离去,然后走到机房,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说吧,你要调测什么?”我不无讽刺地问。“李经理,这里没有外人了,那天晚上你是不是走了又回来了?你看见了什么?”张郎眼窝有些发红,我突然发现,站在这里面,我才是个胜利者,她仿佛在哀求我的饶恕。我没有回答她,直觉告诉我,此时无声胜有声。“你忽略了一件事情,我离开机房的时候,并没有关机,而你后来把它关掉了。” 我突然发现自己有时候是多么的愚蠢,“是的,我回来过,但是我只是关了机,对机房以外的事情,我毫无兴趣。” “不,你很有兴趣,如果这里出现的是子兰而不是我的话,”她指着显示器说。 我只是看着她,心里想溜。 她熟练地调出一个我无比熟悉的文件出来,直接启动它。“并且,你还忘记了把这个文件重新隐藏起来,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我找不到叶子兰的性爱录像,原来它只是流媒体格式,并不会自动保存,所以它不曾停留在主机上。” 我找了张椅子坐下来,看着她,这时候,我不再需要隐瞒什么,反正告诉她与告诉一个死人没什么区别了。 “如果你看见了子兰的录像,你可能会死掉。” “谁会杀死我?你吗?” 我摇摇头,心里感觉到有些痛苦,不单单是被误会的痛苦,“我不知道是谁,因为我不能确认他。”张郎站起来,走得离我远了些,不屑地看看我,我很反感她的这种眼神,想把这表情从她脸上狠狠撕下来。“李金,你很卑鄙,很无耻,你是个变态。” 我突然微笑起来,心里承认她说得有道理。 “你一直在偷窥韦勇和叶子兰的私情,你天天躲在机房里看着他们做爱,以满足你龌龊的心理,后来,你不再满足于偷窥,于是,你录了一段剪辑来威胁叶子兰,想和她发生性关系,当然,叶子兰是不会和你这种龌龊小人做爱的,她根本不爱你,她对你感到恶心,然后你就将录像公布到BBS上,直接导致叶子兰羞愧难当,一时想不开,跳楼自杀了,呵呵,你每天还能端坐在这间办公室里,你不觉得内疚吗?你难道没有一丝一毫的自责吗?当然,你不会的,你怎么会呢?你的心理是如此变态,你的行为是如此卑鄙无耻……” 我静静地听着,这种推理我也曾做过,每天早上醒来,我都会躺在床上玩一些胡思乱想的游戏,将现实中的事件假设出五花八门的可能性,以此为乐,并且乐此不疲。 “李金,你昨晚给我录像了吗?如果有的话,我相信你此时包里会有一张光盘,你不会愚蠢到保存在机房电脑里,是不是?拿出来吧,让我欣赏欣赏,也许你可以威胁我和你做爱,如果录得水平不差,老娘一时兴起,可能会答应你的,不过你得拷贝一份给我时常欣赏,假如老娘没有答应你,你也可以发布出去,老娘不是叶子兰,绝对不会跳楼,因为老娘要亲眼看着你坐牢……” 我被激怒了,坐牢的假设我从来没有做过,因为我一直认为堕落是不需要坐牢的。我霍地站起来,把张郎吓得退了几步,睁大眼睛瞪着我,尖声说:“你不能强奸我,你先把光碟交出来。” 我没有理她,只是把椅背上的书包朝她扔了过去。她接过来,疑惑地看看我,然后迅速在包里翻个底朝天。结果当然是很失望。 “你把它留在家里了?”张郎并不死心,情绪也很激动,脸色发白,嘴唇哆嗦着。 我突然很可怜她,哈哈笑起来,说:“如果你想和我做爱,就当光碟存在好了,我不介意。” “你没有录吗?为什么?” 我皱皱眉,告诉她:“因为我对你根本没有兴趣,从我看到韦勇抱住你的那一刻就关了机,然后下楼回家。” “哼,下楼打电话吧,是你报的警,是不是?” “是。”我回答得很生硬。 “为什么?既然你不感兴趣,为什么要破坏我们?你相信吗?我爱韦勇,爱了他两年了。” 我愣住了,这事情出乎我意料。 “是的,我在叶子兰之前就认识韦勇了,不过我是在叶子兰死之后才知道她的存在。我从韦勇朋友口里打听到他们似乎有些关系,于是想办法说服他让我进公司,我想了解真相,我不想有人认为是韦勇害死了叶子兰,你可能不知道,韦勇因为叶子兰的死,内疚痛苦,可是还不能表露出来,这段时间他总是把自己灌醉,我想找出凶手,挽回我爱的人,这些,你是不会理解的。”张郎说着抽泣起来,我不明白,她如果真的认为我是凶手,为什么会抽泣,她应该保持对我的高度戒备。 “你相信我是凶手的话,你准备怎么处置我?”我问她。她抬起泪眼,目光变得无比柔婉温馨,让我心底有些感动,她说:“我不知道,法律对你也无可奈何,因为你没有亲手杀死她,但是你如果向韦勇忏悔,他会解脱心魔,走出自责的阴影,不然,这样下去,他会毁了前途,毁了公司的。” 这时候,我承认,我对韦勇产生了无比嫉妒,眼前这个愚蠢的女孩甚至不是他老婆,他当然有老婆,还有个十几岁的女儿,他都快五十了。而我不到三十岁,却要被女孩哀求去成为她那不伦爱情的工具。 “如果我不愿意呢?”我问。 “那,那我就公开你卑鄙的行为,让全世界鄙视你。” 我重重叹了口气,面对愚蠢的人,有时候你只能妥协,我坐下来,说:“张郎,你错了,其实我并不是凶手。我从来就没有录过什么性爱录像,更没有做过将它放在BBS的事情,也不可能去威胁子兰。我并不需要威胁她,如果她不死,也许我们可能会结婚,我真的认为我会娶她的,虽然你说得对,我并不爱她,她也从来没有爱过我,我永远都只是你们通往你们美丽爱情屋子上的一片瓦,如果不下雨,谁会需要一片瓦呢?” 张郎停止了抽泣,但她看我的眼神并不真诚,她还是不相信我的话。 我继续说:“我的确是个卑鄙龌龊的人,偷窥是我唯一的爱好,并且,我也不是一直都喜欢偷窥,那是一次偶然……” 2 堕落这件事情更像口号,每个人都想大声呐喊“我要堕落”,就像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虽然喊出来以后,就真的有可能“堕落”成王侯将相,但并不是谁都有这个胆量的。有一段时间,我的生活单调得如同空白的废纸,没有一个字愿意停留在它身上,也没有人愿意将它折成纸飞机。那时候,我已经二十八岁了,是一家中型公司的工程部经理,整天幻想着艳遇的处男。我明白到蜗居不可能产生艳遇,便喜欢上在城市里游荡,穿着黄裤子白衬衣。 有一天晚上我遇见了子兰,她取笑我的衣服搭配,建议我用黑裤子来配白衬衣,我问她晚上通常有什么节目,她笑着说:“游荡呗。” 我仿佛遇见了知音,兴奋地说:“我也是。”然后渴望着她邀请我一起游荡,但她没有,艳遇的火苗摇曳了一下就被掐灭了。于是,我决定跟踪她。 跟踪一个女孩子并不需要多大的勇气,但后来我堕落了,为此我付出了极大的勇气。 我发现她游荡是有目的的,她磨磨蹭蹭步进了公司大门,我等了一会儿才上去。因为工程部有时候会加班,所以我有大门钥匙。里面一片漆黑,唯一亮灯的是韦总的办公室,我默默地、孤独地在办公桌群中间站立了很久。那天晚上令我刻骨铭心,不知不觉中,我发现脸上淌下了泪水。 过了很久,韦总办公室的门开了,一男一女相拥而出,有说有笑,经过办公桌群的时候,谁也没有注意到这个办公大厅角落里,静静站着一个孤独落寞的身影,我看着他们满足的笑容,目送着他们消失在大门尽头。 我进了韦总办公室,封闭的房间里分明弥漫着浓郁的情色体液味道,夹杂着高洁的茉莉花香,我轻轻闭上眼睛,用力索吸着这种闻所未闻的陌生的味道,眼前幻化出奇怪的场景:挂满洁白茉莉花的枝头悬吊着一头被宰割过的、血淋淋的死牛尸体。 3 “然后你就在韦勇办公室装了摄像头,开始了你偷窥的日子,是吗?”我点头,事情的确是这样子。张郎低下头思考着什么,忽然又问我:“你为什么还要做她男朋友呢?”我笑了,故意说:“因为我不想威胁她啊,但我真的想和她做爱,所以只能成为她男朋友。” 张郎没法笑出来,她还不完全相信我的话。“那你和她做爱了吗?” “也许吧,只是那一次。” “有就有,为什么也许是?” “因为我忘了。” “忘了?怎么可能。” “的确是忘了,我前一晚喝得太多,第二天醒来的时候,她告诉我,我们做爱了。” 张郎用无法相信的表情看着我,摇着头说:“不可能,这种事情就算再醉,也会有感觉的,如果完全没有感觉,那你根本不可能做得到,你又不是女人。” 我问她:“男人真的不行吗?” “肯定不行,感觉少一些都不行,别说没感觉,没知觉了。”我仿佛大梦初醒,如果灵光真的存在,它刚刚一定从我头顶掠过。“你怎么啦?”张郎把我唤醒。 “没什么。”我感觉脑袋犯晕。“你好奇怪。”我茫然地望着她。“你真的好奇怪,如果你喜欢一个女孩子,却天天从电脑里偷窥她与别的男人做爱,如果你不喜欢她,却又想跟她结婚,看来,你真的是变态了。” “我是吗?” “你是。” 我莫名其妙地笑了,很想分析一些我真实的想法给她,我说:“其实我很喜欢看子兰在电脑屏幕上缠绵温柔的身体,我喜欢看她在欲望中的扭动,我喜欢她放肆地摆弄姿势,在我眼里,屏幕上只有子兰一个人,我会忘记韦勇在她身上的存在,子兰成熟得如同天使般的身体让我迷醉,这种迷醉像毒品一样,一旦沉入,便觉得身体灌注了火焰一般,令我相信自己有无穷的力量……你也许不相信,我并不是在欣赏性爱场面,我只是在欣赏子兰一个人。” 张郎叹了叹气,说:“看来你真的不可能去录像,那会是谁呢?”我直视着她,真希望她心里会冒出和我一样的嫌疑人来。她突然换了个问题,“她是怎么成为你女朋友的?”我知道她非常渴望知道这件事情,子兰是她的情敌嘛。 “我们吃了一顿饭,看了一场电影,然后回她家喝酒,然后我们上床,哦不是,看电影之前,我们吃饭,她要求我,明天要给她送花,后来还要求过几次,我都满足了她,然后全公司的人突然都知道了花是我送的,她就这样成了我女朋友。” “你们之后还常常约会吗?” 她这个问题问得好,一下子把我最痛的地方刺中了。 4 我和子兰的第二次约会在二十天之后,模仿着第一次的样子,下班后一起吃西餐,然后去看电影,然后我送她回家,一晚上我都认为,我会到她家去,并且暗暗叮嘱自己,今晚上一定不能喝醉。 整个晚上过得很快,可能是由于我比较兴奋,虽然她话并不多,明显比上次约会少了很多。 上了楼,我就放心了,她家今天没有酒,只有茶和咖啡,我选哪一个都有提神效果。 我想去抱她,被她巧妙地避了开去。这让我有些小意外。后来我认真观察她,才发现她显得心事重重。好几次,她都欲言又止,于是我鼓励她说出来,她才鼓足了勇气,以慷慨就义的神态对我低声说:“我怀孕了。” 我可能是吓着了,重复她的话:“我怀孕了?哦不,你怀孕了?” “嗯。” “是真的?” “嗯。” “那一晚?” “嗯。” “和我?” “嗯。”她最后的声音我几乎听不清,她把头埋得很低,额头就快碰到了膝盖。 我的视线慢慢地离开她,转移到她家墙上的一幅挂历上,那里有一片山林,绿油油的青草地,草地的尽头,围坐着三口之家,丈夫手指天空,妻子仰头观望,她的视线尽头有一只飘扬的风筝,风筝线的另一头连着奔跑的小孩的手。 5 “据我的推理,你可能被叶子兰利用了。她怀的小孩看样子是韦勇的,但也可能真的是你的,韦勇是个小心的人。”张郎听完我的叙述,给了我一个混乱的分析。 我对她的话产生了敌意,恨恨地看着她。 “你别见怪啊,如果真的是韦勇的,那我只能同情你了,如果是你的,我也很同情你,那么,叶子兰跳楼自杀就太自私了,她完全没有考虑肚子里的小孩,孩子是无辜的,有出生的权利。” “她后来流产了。”我告诉她。 “啊?什么时候?” “跳楼的前一天。” “为什么?” “不知道”。我开始感到有些害怕,回忆越来越接近那一天,我再也不想去面对一次子兰血泊中的尸体,哪怕是在回忆里。 那之前的一天,本来我们在三天前就有约定,我们去民政处领结婚表,我问她有咨询过父母吗?并且我也需要咨询父母,结婚毕竟是大事情,我还有些糊涂,觉得事情太过突然。她回答我说,只是领个表,还没结婚呢。 我对此并不期待,非常奇怪,当我面对着子兰的时候,总是很平静,根本无法找到血液奔腾的感觉,但是,我知道在哪里可以找到这种感觉,于是,我又开始了跟踪她的行动。 张郎打断我,说:“你和叶子兰谈恋爱的时候,她还和韦勇保持着关系,是吗?你一直都知道,一直都在注视着,可是你并不说出来,为什么呢?” “感觉,那种毒瘾般的感觉像绞索,死死套着我,把我扯着一次又一次跟踪她。”我痛苦地闭上眼睛,不知什么时候,张郎递过来一张纸巾,我才发现,脸上多了两行泪水。 我总在下班后,躲在花坛边上,等待着子兰出来,跟着她在外面转一圈,看着她到餐厅里一个人吃面条,然后又转回到公司来,我就溜进机房,沉醉在不能自拔的快感中。 “你很变态啊。”张郎总结说。 我并不生气,甚至还有些感激地望望她。 张郎给我倒了杯水,抬腕看看表,然后对我说:“我开始有些希望你说的是真的,可是,那样的话,我就白费劲了,那到底是谁发现了你的秘密,然后偷偷截了视频,并放到BBS上公开呢?” 我看着她,却开不了口,我的确有一个嫌疑人,但没证据,怀疑的理由也很勉强,所以我不能说出来。 “那么,我们走吧。” “不,”我说,“既然我已经把这个秘密亲自说了出来,我也不想再去干扰你的生活,我现在就去把摄像头拆了,让这件事情永远消失,彻底离开我的生活。” 张郎摇头说:“还不能拆。” “为什么?” “因为我还没有找出凶手,它是一个诱饵,我是诱饵上的肉,一定会钓出凶手来的,除非凶手是你。” “你会玩火自焚的。”我警告她。“我会很小心的,呵呵,”她的眼睛又闪现出狡黠来。 <er h3">六 1 张郎把我的偷窥事业继承了过去,但平静的日子远远还没有尽头。 我怎么能让自己平静下来呢?我已经平静了二十八年,日子太平静了啊。我放弃了没完没了的偷窥,是因为我有些厌倦,我厌倦了女主角永远是子兰,我也厌倦女主角不是子兰而是张郎,更重要的,我不愿意再看到我的女主角躺在血泊中,晨曦下刺眼的鲜血从来没有离开过我的梦魇。 我开始跟踪张郎,我知道她一定会继续我的偷窥,而我喜欢偷窥她偷窥。有一件事情令我激动,我发现她在跟踪韦勇。她会跟韦勇一起吃饭,然后韦勇离开,她悄悄跟在后面,我也悄悄跟在她后面,我有时候会想,谁会跟在我后面?我和她都发现,韦勇与另外一个女孩约会,那个女孩非常的美丽,我就给她起名叫“美丽”。终于有一天,韦勇没有与美丽约会,张郎也没有跟踪他,张郎和他一起返回办公室,我等了一会儿悄悄摸了进去,电梯间里我在犹豫要不要呼叫消防队员。 我习惯到公司后直接进入机房,但我看到了一个身影从机房闪出来,把我吓得立即蹲下。有桌子的掩护,对方没有发现我。正如我所料,身影进了总经理办公室,而机房的电脑闪烁着。 我站了一会儿,决定自己是否有兴趣观看直播,脑子里还思索一件正义的事情。对于我这样卑鄙龌龊的人来说,脑子里永远有两位分别叫“龌龊”和“正义”的小人儿在打架,偶尔,“正义”也有赢的机会。 我走过去,把已经开始录制视频的电脑关了,我选择的关机方法有些粗鲁,直接拔掉电源线。然后我回家拷了一张光碟,仔细包好,还找出一条彩带将它装饰得如同生日礼物,这可以看出我对这份礼物的虔诚。我放弃坐车,慢慢走到张郎住地,把光碟放进她的信箱。你们应该猜得到,这是我保存的,造成子兰自杀的性爱光碟拷贝。在子兰自杀之后,我从来没有再去看过它,也没有考虑过是否要扔掉它,潜意识里,我只想忘掉它,连“扔掉它”都忘掉。 我庆幸自己保留了这张光碟,让我有机会帮助一个女孩,我的行为是正义的,虽然是在帮助女孩做非正义的事情。 我是这样理解的,张郎继承我的偷窥事业,是为了掌握敲诈韦勇的证据。事实已经很清楚,张郎对韦勇的爱只是一相情愿,韦勇是一个花花公子,并且还有家室,本来就不可能与张郎天长地久。但是,他很有钱,所以我觉得支持受伤害的张郎去敲诈韦勇是一项正义事业。 这件事情我不能光明正大去做,我要给张郎留点薄面,我也终于明白,并非所有正义事业都可以暴露在阳光下的。 我还认为,张郎受的伤害已经很大,她如果再以牺牲自己名誉的方式去敲诈对方,万一录像曝光,她即使敲诈到了钱,也会活得很艰难。但对于韦勇来说,他害怕的是性爱录像本身,女主角是谁效果都一样,并且女主角是死去的子兰的话,效果可能会更震撼。所以我拔掉了机房电脑的电源,决定将自己留存的另一份更有力的礼物给了她。 但愿子兰在天之灵,知道我出卖她的本意是为了让一个无辜的女孩能够活得更好,不至于重蹈她的覆辙,一定会原谅我的。事实上,我没有想到子兰会这么生气。可能是冤气太重,让她失控了。 2 事情有些变化,我从张郎家回到自己的家,走到楼下时,竟然看到张郎站在那里。她说她等了我很久,问我上哪去了,我说:“一个人去看了场电影。”她脸色不太好,问我愿意陪她去喝酒吗。 “去你家吗?”这时候我马上想起了子兰,她也邀请过我去她家喝酒。“随便,找个安静的地方吧。”我松了口气,基本上可以否定张郎已经怀孕的可能了。其实我也不希望总做一个被嫁祸的人,我长得很有冤大头的气质吗?我们找了间很幽静的咖啡厅喝酒,只不过是啤酒而已,我有些害怕,喝得很少。张郎喝得很多,喝得很快,我暗暗祈祷她身上带了足够的现金,结账时可以弥补我的不足。虽然我看得出她心情极坏,多半与韦勇有关,可我不能一次次为韦勇的女人买这样那样的单。我静静地等待着张郎即将到来的倾诉。可是她却突然问我:“李金,你老实说,你真的喜欢叶子兰吗?”我拒绝回答她这样的问题,因为毫无意义。她很不屑地撇撇嘴角,样子很欠揍,说出来的话也相当冷漠:“李金,你不是个男人,我注意到了你建立的窥偷窗口文件,建立时间在叶子兰进公司没多久,就是说,你一开始就知道他们俩关系不正常,并且偷情的地点就是在韦勇办公室,而半年之后,你才突然成为叶子兰的男朋友,还不介意让公司人都知道。告诉我,韦勇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心甘情愿给他擦这个屁股?” “他每月给我七千多块钱。”我实话实说。“那,那只是你的工资,除此以外呢?” “还有些项目补贴吧,加班费也没算过呢。”我趁机发牢骚。 张郎觉得我在逗她玩,有些生气,将杯子狠狠放在桌上,洒了点酒出来。 “李金,现在叶子兰也死了,你不用擦他屁股了,那么,韦勇有让你来成为我男朋友吗?” “没有。” “真的?” “真的。”自始至终,我都用很真诚的表情看着她。 “那好吧,我要你娶我,你愿意吗?” “不愿意。”我迅速回答。 “为什么?因为韦勇这次没给你好处?” “不是,上次也没给好处。” “那是为什么?我不如叶子兰漂亮?没有她性感?”张郎睁着醉眼,咄咄逼人。 我沉默了,我怎么能亲口说出“子兰不如你性感”这样的话呢?子兰会不高兴的,而我又不能说瞎话。 “你说啊,你为什么愿意娶韦勇玩腻了的烂货叶子兰,而不愿意娶我?我比叶子兰还烂吗?我现在已经比不上陈美丽了,竟然连个死人都比不上,呜……”张郎说到伤心处,激动得趴桌上哭起来。 我不想去安慰她,只是无聊地走着神,原来韦勇的新欢真的叫“美丽”。“你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我问她,“你和韦总吵架了吗?为了陈美丽?”张郎突然停止哭泣,眼神锐利地盯着我,“你怎么知道我和韦勇在一起?你跟踪我?”我干脆耸耸肩,不想回答,因为话已出口,来不及想借口了。“李金,你到底想干什么?你为什么要跟踪我?你不是说不偷窥了吗?” 我只是看着她,心里开始重演张郎今晚行程的经过:也许是她主动约的韦勇,然后趁机打开视频,启动了录像程序,后来没想到哪句话不合,与韦勇吵了起来,气头之上,把陈美丽说了出来,韦勇发觉自己被跟踪,同时丑事曝光一定恼羞成怒,说不定还打了她一耳光,打女人是不对的,不管她多么的该打,后来,挨打的张郎气疯了,扭头就走,甚至忘了去机房关电脑,直接就来找我借酒浇愁了。如果她不忘去机房一趟,发现电源被拔,说不定早就意识到我的跟踪了。 女人啊,就是太情绪化,这会坏多少事情啊。别说证据没搞到,起码忘了关机就很严重,明天假如有同事先一步进了机房,看到显示屏上有韦总办公室的画面,后果多严重啊。还好,愚蠢的女人屁股后面总有一堆聪明的男人跟着。 张郎等了半天也不见我说话,还感觉到我的表情深不可测,她叹了口气,放弃追问,神情落寞下来,自言自语般地说:“李金,我真的不了解你,其实我也没什么兴趣去了解你,不过我觉得你不是坏人,起码你愿意陪我喝酒,你甚至对我没有企图。” “我现在是对任何女人都没有企图,”我突然插口,觉得这么说也许可以给她小小安慰。张郎假笑了一声,说:“我明天可能会提出辞职。”我很意外,盯着她,希望听到原因。 “我待在公司里还有什么意义呢?韦勇已经不爱我了,事实上他从来就没有爱过我,他总是有其他女人。” “你介意吗?难道你不知道他早就结婚了?” “他老婆不算。” 我明白了,原来在未婚女人心目中已婚的就算不得女人了,犯不着吃醋。“你们今晚到底发生什么事情了?”我对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她摇摇头,说:“我们吵架了,他想碰我,不知为什么,我突然很反感,脑子里全是叶子兰、陈美丽,想着她们就站在旁边看着我们,我一下子没了情绪,推开了他。他也没了兴致,去洗手间洗了个脸,竟然就扔下我走了。我等了好一会儿,才知道自己已经被遗弃了,他一定匆匆赶去找陈美丽那个婊子。” 原来如此,我很想安慰她说:“没关系,搞不到证据也没关系,你已经有了更确凿的证据了。”但我没说出来,她这会儿越郁闷,回到家后就会越惊喜。想到这儿,我脸上忍不住漾起了笑意。 “你也取笑我吧,我就是这么没用的了,不然也不会喜欢一个已婚男人,只是,我有些不甘心。” “你想怎么办?”我感觉她可能会拉上我做同伙,她不知道我已经是同伙了。“你觉得我应该怎么办?” 呵呵,张郎竟然把球踢回来,事情没捅破之前,她也会不好意思。既然她不好意思,作为男人,我就有责任了,我说:“你应该敲诈他一笔钱作为补偿。” “补偿什么?” “青春损失费啊,现在都很流行的,我觉得也挺有道理,反正他不缺钱。” “是啊,有道理。” 我暗笑,张郎还挺有心计,跟我玩心眼,把她一直谋划的事情轻松转化成受我教唆,不过,她的牌坊立起来了,我也不见得会成为婊子。“我们应该怎么办?”她问我,表情就像在装修她的牌坊。“不知道,再想想吧。”我有些不高兴了,亏我对她掏心掏肺的。“如果能找到叶子兰的那个录像就好了。”张郎这句话差点让我到嘴里的半口酒喷出来,但还是让我呛了一下,我咳嗽着问她:“你想干什么?” “我可以敲诈他。”张郎脸上浮现出女人的凶狠。是啊,你是女人,你可以很容易敲诈他,得到一大笔钱,而我这个背后的活雷锋,百年之后还得找子兰赔礼道歉。“其实,我看过这个录像。”张郎突然把脸贴过来说。 我很吃惊地看着她,忍受着她喷过来的满嘴酒气。“在韦勇的电脑里。” “那你为什么不偷来敲诈他呢?” “后来被他删了,再找就没有了,不过,那个录像被做了手脚,画面中叶子兰的脸和身体是清楚的,男人的脸打了马赛克,完全看不出来男的是韦勇,要不是我对他身体太熟悉,也不能肯定是他。” 我明白了,“所以你想找出录像原件,所以你混进公司里来了,是不是?你根本就是早有预谋敲诈的吧?”我一把拆了她精心建造的牌坊,不想给这个虚伪的女人留面子了。 “是的,”她承认得很干脆,“但不是我要混进来的,我早就想到公司来上班,韦勇不同意,你不知道,我们以前是师生关系,韦勇说不方便,叶子兰死后,可能找不到合适的人,才同意我到公司来的。其实以前就是因为有叶子兰在,这才是真正的不方便,臭男人。” 我是知道韦勇曾经是大学计算机系的副教授,后来下海办了这家软件公司,但真的不知道他与张郎的师生关系,看来他们也暧昧了不短的日子了。师生恋多半是崇拜的结果,而当偶像发臭了,的确可悲可叹啊。 我说:“你进来公司后,知道我一直在偷窥他们,所以认定我有录像原件是吗?”这个时候,我心里已经开始泄气了,原来我不过自作多情,活雷锋做不成了,经过她的提醒,我才想起来,我拷贝的光碟也是有马塞克的,拿去敲诈会成为笑话,会被韦勇羞辱和嘲笑。 “如果BBS事件是你干的,那么你一定有原文件,如果不是你干的,那会是谁呢?” “其实我一直认为有可能是韦勇,因为公开的录像很明显在保护他,只不过,他根本不进机房,就算会进去,也不可能知道我在偷窥的事情啊。” “我也想过是韦勇做的手脚,但是我不相信,韦勇这么干是为什么呢?他真的想逼死叶子兰吗?如果他只是想抛弃她,完全不需要这么做啊。” “是啊,为什么呢?”张郎紧紧皱着眉头,此刻她的脑子一定运作如飞。“李金,你觉得会不会是叶子兰也在敲诈他呢?所以他才这么做,他了解叶子兰,知道她有可能会自杀的。”我摇摇头,说:“只不过有可能而已,用这种方法太不可靠,并且叶子兰拿什么敲诈他呢?” “怀孕啊,叶子兰不想堕胎,或者想逼他离婚娶她,这些都有可能令韦勇铤而走险的。” “道理是有一些,不过子兰已经找到了替死鬼,那就是我啊。”我相信张郎一定不敢相信我可以如此轻松探讨这个问题,并且拿自己调侃。谈话陷入绝路。我们沉默着等待对方首先找出绝处逢生的话题来。最后我打破了沉默,我轻轻地说:“子兰并没有想过用孩子去逼他离婚。”张郎愣了一下,放肆地大笑,然后说:“那是因为有你这个傻瓜肯娶她是吗?你错了,女人永远渴望一个正常的家庭,永远渴望走出阴影,走进阳光里。你不会明白的,叶子兰也不会明白,因为她只是怀孕,她怀着的是希望,而我,哼,我为他堕了三次胎,我堕掉了三次希望,换回了三个绝望。” “你不是说韦总很小心吗?怎么会让你一次次怀孕?”张郎冷笑道:“我也很小心去让自己怀孕,我傻呗,以为怀上了就是希望。”我们离开咖啡厅时已是深夜,她没有让我送她,我本想取回那张无用的光碟,但后来觉得无关紧要了,让她发觉我的好意也不枉白跑一趟。 <er h3">七 1 第二天,张郎没有来上班,我能理解,估计昨晚也喝多了,起不来。中午我给她打电话,是关机,下午我忙起来忘了再关心她,下班后我刚要回家,电话响了,是她。 “你还好吗?张郎。”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响起她沙哑的声音,“李金,是你给我送的光碟吗?” “呵呵,是啊,本来想着对你有用,你一直在找它,昨晚我已经知道它对你没用了。” “李金,”张郎用非常严肃低沉的声音叫了我一声,然后说,“你太过分了。” “怎么了?我不过是想帮你。”我莫名其妙地说。“你为什么在录像后边加上我的照片?” “我……我没有啊。” “你自己过来看吧。”说完就挂了电话。 我必须找回我的清白,于是我打车奔过去。第一次走进张郎的房间,比子兰的房间可要凌乱多了,床单如狗窝。她整个人也很凌乱,头发如鸡窝。 “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一进门就冲她问。 “电脑开着,你自己看吧,”说完她反身倒在床上,在床头找了支烟抽上了。 我在电脑前坐下来,点了视频重播,认真仔细看了一遍,直到结束,然后问她:“没什么不一样啊,你说的照片在哪?” 张郎好像很意外,跳起来,又按了一下重播,我们又看了一遍。 “没有啊。”我说。 “奇怪,刚才我看的时候,明明到最后跳出了一张我的照片,还是被做了手脚的照片。” “张郎,你想想,我上哪去弄你的照片啊。” “那还不容易,不过,我真的是看到了照片,奇怪,怎么不见了?” “什么样的照片?做了什么手脚?”我问。 张郎脸上有些茫然,喃喃地说:“很恐怖的照片,在我胸口上插了几根竹子,很粗的竹子。” “有多粗?” 她摊开手比画了一下,“大概碗口粗。” “是你的幻觉吧,肯定是没睡好。” “不可能,我还认真看了很久,幻觉不会有这么真实。” “现在我在这里,证实没有照片,我觉得现在更真实一些。”张郎木然地坐到床头,眼神很空洞,盯着墙上的某一点,我看到她这样子,心里有些骇然,不会是她受刺激过深,精神上出现了什么裂痕吧。 “张郎,张郎,”我叫她,她没有反应,更证实了我的猜想。我用手在她眼前挥舞,她一把拍掉我的手,无神的眼睛盯着我,无力地说:“我是不是撞鬼了?我昨晚梦到叶子兰了。” “你见过叶子兰?”她摇头。“那你梦到的她是什么样子?”我感到有些好笑。她的回答让我笑不出来了,“我梦到她满脸是血,头上有一个大洞,上面爬着好多蛆虫,我伸过头去看那个洞,看到里面……” “里面有什么?”我感到胃里有些不适了。 “里面……”张郎的瞳孔慢慢放大,闪出幽幽的光,“我看到里面有好多婴儿,有些在笑,有些在哭,好可怜,一个叠一个,都很瘦、很饿的样子。”我猛地站起来,我确信她受的刺激已经在她身上发生了化学反应,能挽救她的人绝不是我,所以,我必须迅速离开,回家去睡一觉。在路上我开始自责,这样离开会不会太无情无义,后来想到一件事情,我又高兴了,她一定会去找韦勇,以她目前的状况,够我们的韦总享受的了。 2 第二天下起了毛毛雨,久旱的城市并没有因此而显得喜悦和雀跃,灰沉沉的天空反而让人觉得湿闷不安。上班路上,我不断咒骂着湿滑的路面,它让我的步伐看起来很轻浮和滑稽。张郎还是没有来上班,我也完全理解,并不意外,小郑过来问我,我说她已经请假了,明天也许会来。 上午十点钟,人事部那边突然炸开锅来,似乎某人中了大奖,或者收到了炸弹邮包。总之吸引了很多同事跑过去凑热闹,而我一贯沉稳的领导风范在这种时刻就凸显出来了。 一会儿,小郑慌乱地跑来,“李经理,不好了,不好了。” “什么不好了?收到邮件炸弹了?” “张郎出事了。” “什么事?”我心跳突然停了一下,再次恢复的时候节奏快了很多。 “她她她……” “她怎么了?” “她可能死了。” “胡说什么啊你?” “是真的,派出所打来电话,说在一个意外重伤病人身上找到了公司电话,打来询问,人事部的人证实了张郎的身份。警察说,她已经在医院抢救中,情况极不乐观。” 我在小郑的话尾中冲到了人事部,拉住老太太就问:“哪家医院?” “第一人民医院。” 我转身就跑,老太太在后面喊:“等等,我也要去的。” 3 你们不敢相信吧,张郎真的死了,抢救只持续了半小时,我们赶到的时候,已经盖上了白布推进了太平间。 警察给我们大概讲述了事发经过,早上张郎离家上班,走到楼下,正好旁边有一个旧屋维修工程搭了架子,今天由于下雨,工人还没上班,可能架子绑得不紧,下雨又湿滑,一捆竹子突然掉了下来,把她砸死了。 人事部老太太使劲抹着眼泪,我顾不上安慰她,警察的话让我有些发抖,我想起了昨天的事情,那张我没看到的照片,张郎提起过竹子,很粗的竹子。 “警察先生,现场有拍照吗?” “没有,当时人还没死,抢救要紧,但是在送院过程中,随车警察拍了一张伤势照片。” “我可以看看吗?” “可以,”警察走了出去,很快带进来一个胖警察,他把手里的相机递给我,我从预览屏里看了一眼,便痛苦地闭上眼睛,这张照片与昨晚张郎形容的一模一样,三根碗口粗的竹子从她胸口深深扎了进去。警察轻轻安慰我:“你女朋友应该是出意外,这种天气交通事故都比平常多。”我想说“她不是我女朋友”,可这时看到韦总匆匆跑了进来,便没说话了。“小李,张郎怎么样了?”韦勇首先抓住我问。我咬咬牙,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不知从哪里来的灵感,我竟然对他说:“是你希望的结果。” 在韦勇的惊讶而愤怒的目光中,我离开医院。我知道,刚才这话也肯定被旁边的警察听到了,不知道他们会用什么样的目光审视这位风度翩翩旦一脸无辜的男人。 <er h3">八 1 从医院出来,我就认定,要么我被辞退,要么我待不下去,短期内会辞职。抱了这个想法,我回到公司时心情反而放了开来。 可是接下来的事情甚至比张郎之死还让我震惊。我刚到公司,小郑又神秘地扑了上来,他说:“李经理,你去看看你的邮箱。” “怎么了?”我电脑还没开呢,一边开机,一边问他。 “刚才你走后,有几个同事说他们打开信邮,收到陌生的信件,里面是曾经公布在BBS的叶子兰录像。” 我盯着他,“然后呢?” “然后特别恐怖。”小郑脸上果然写满了恐惧的表情。 “什么恐怖?快说啊。” “录像,录像后面有一张张郎被竹子刺死的照片,把他们吓了一跳,然后嚷嚷开了,其他人打开邮箱,也都发现了一模一样的信,全都有那张照片,跟今天张郎死得一模一样,好像有人预先知道了张郎的死。” “有人看过第二遍吗?”我问。 “不清楚。” “你去让他们再重看一遍。” “是。” 我一动不动坐着,电脑已经启动,但我不想去碰它,我不想去收那封信。我在等待着。小郑回来了,从他完全死灰的脸上我证实了自己的推断,那些录像在第二遍的时候全都没有了照片,跟在BBS看到的完全一样。 “需要报警吗?”小郑问我。 “现在照片没了,怎么和警察讲呢?”我问他。 小郑想了想,突然说:“你不是还没开邮箱吗?把你的第一遍给警察看。” 我想了想,问他:“你觉得这能说明什么吗?我觉得是否需要报警,你可以等韦总回来,问他的意见。” “李经理,你怎么了?”他也发现了我的异常,“人命关天,我们可以自己决定报警啊。” “是的,不过这是在公司,公司内的事情得由韦总决定,而我,已经不属于这家公司了。”说完,我把刚刚启动的电脑关掉了,霍地站起来,提起包,在小郑诧异的目光中离开。 2 我几乎是冲回家里,第一时间打开了电脑,事实上我比任何人都迫切想看到那张照片,虽然已经有很多同事证实了它的存在,但是我还需要亲眼证实张郎昨晚并非精神分裂。 我登录了邮箱,看到了一封来自陌生地址的邮件静静待在收件箱等着我。我仿佛看到了这封邮件对我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我打开它,附件里有一个视频格式的文件,应该就是它了,点开它,果然是那段熟悉的场面,我半靠在椅背上,静静等待着那一刻的到来——张郎的死亡照片。 <er h3">九 1 唉,我终于将盘桓在心底深处一年的那条冬眠的蛇唤醒,它应该到了游出我身体的时候了吧。 就算这条蛇走了,失去了冰冷,但我在未来的日子恐怕会常常回忆起这种冰冷,因为一年太久,足以让我刻骨铭心,终生不忘。 你们觉得故事还没有结束是吗?还想知道什么?比如,警察有找韦勇的麻烦吗?有的,传讯他问了几次话,他也许袒露了与张郎的不伦之恋,这总比被认为是嫌疑人强吧。警察也查到他在张郎死的时间内还在家中吃早餐,有老婆和保姆为证。 你们应该不会弱智到问我,我看到了那张照片吗?但如果你们真的问了,我就告诉你们,我没有。 我至今也没办法证实张郎讲的照片是否真的存在,也没办法相信那些同事们所讲的照片存在,我更相信所有同事和张郎一起同时患了精神分裂。在那个早晨之后,这个公司的同事知道了韦勇与叶子兰、张郎的关系,因为警察没有为韦勇保密的义务,泄露出来也没有堵截办法。所以同事们一致冥冥中觉得,是叶子兰杀了张郎,因为嫉妒的原因,肯定是张郎的插入,才有叶子兰的自杀。当然还因为那个录像后面的照片太神秘了,只有鬼才做得到。 而我觉得,如果真是叶子兰做了这种事,那她未免太小气了。阴阳相隔,也念念不忘前世之仇,就算到了另一个世界,也不会开心的。 如果是我,我愿意做一只开心的鬼,而不愿意做一只忧伤的鬼。做人的时候,我太忧伤了。 另外,我还认为,知道了真相的同事们,一定会嘲笑我曾经是子兰男朋友的身份,因为背这种黑锅而受人嘲笑,是一件无地自容的事。这也让我下定决心与他们断绝关系。首先,我要所有人淡忘我,我觉得一年时间是足够的。太长了,我自己都会淡忘了他们。 我相信同事们会对这件很灵异的事件乐此不疲一段时间,但终归会淡忘,如果他们后来明白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以及知道我在录像里看到的照片,乐此不疲就会加倍,甚至说上一辈子。 事实上,我在录像的后面,看到了另一幅照片,那是我的照片,我胸口没有插着任何东西,不过我却不是站在地面上,而是漂浮在空中。 照片是从我某一张照片上抠出来的人像,被人为配了蓝天白云的背景,图片制作很粗糙,完全谈不上技术,只是简单的合成罢了。对此,我百思不解。这是暗示我飞上天堂吗?是子兰在召唤我吗?可是她不应该忘记啊,我要上天堂,必须先给我一个在人间死亡的理由。 2 第二天,我便明白了照片的含义。我在去公司递交辞职信及到人事部办退职手续的路上。迎面冲过来一辆货车,把我直接撞上了半空,短短一瞬间,我眼睛只看到蓝天白云。然后重重摔到地面,然后什么也不知道了。 旁边所有人都认为我死了,因为我呼吸全无。你们也认为我死了吗?你们觉得现在谁在跟你们讲故事?我当然活过来了,睡了一礼拜,我竟然醒来了,不出十天,我能下床走路了,虽然少了两根肋骨,身体倒轻盈了不少,有失必有得嘛。医生说我需要休养,脑震荡并不轻,我有时候会头晕,但能忍受。妈妈说我被切除了一点点被肋骨刺坏的脾,我说没关系,不是肾就好。休养的意义在于养,这方面我做得不好,相比之下,现在比一年前瘦了不少。但皮肤白净了,食欲也不错,谢谢大家关心,目前现状就是这样。说完这个故事,要问我现在心里最大的感想,我想说,感谢子兰,一定是她在关键时刻不忍心,所以我活过来了。要不就是关键时刻反悔,不想见我了,把我抛弃回人间。但经过生死活过来的人,总会学着感激人生。 把心里那条冰冷的蛇弄醒赶走后,我也应该出门走走,机会不错的话,应该去会会老朋友,我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家里吧。这个决定来得是有些突然,因为我昨天收到了一份意外的包裹,妈妈送进来的时候,我看到它的落款,猜想着里面会是什么呢? 我猜对了,里面是一个针孔摄像头,它本来就是我的,是我花钱买的,一直装在韦勇办公室的那个。 我前几天写了一封信,信上很简单,只有一句话:“能把我的东西还给我吗?”信上还附了我的地址。 对方很讲信用,真的寄还了我索取的东西,既然如此,礼尚往来,我应该找个时间亲自上门道谢。 <er h3">十 1 “你来了?你为什么要来找我?” “我是来感谢你给我寄了东西。”我说。 “那本来就是你的东西。” “是的,但是还是感谢你。” “你有话要和我说吧?”韦勇以试探的口吻问我,并轻轻把虚掩的房门关上,这是在他家里的书房。 “其实,我是想来向你索要另一样属于我的东西。”我微笑着说,眼前的韦总一定对我的微笑感觉到陌生,因为我从未对他微笑过。 “是什么?”他非常意外。 “五十万”。 “什么?我有欠你五十万吗?” “是的,”我很平静对付他的吼叫,“你应该给我五十万。” “为什么?你给我说清楚。”他的脸有些扭曲,我觉得他过分了,五十万对他来说只是小数目。 “因为子兰。” “哈哈哈,原来如此,如果当年你娶了她,或许我会给你这笔钱,当是帮我养个儿子,可是你错过了机会,我现在凭什么给你钱呢?” “好吧,那我来告诉你理由,我曾经和子兰有过一夜情,她一直告诉我,肚子里的是我的孩子,并且说她能感觉出是个儿子,而我也相信,所以我认为你杀死了我的儿子,这五十万是你对我儿子的赔偿费。” “哈哈哈,好吧,我也明白告诉你,子兰怀的是我儿子,而她和你的一夜情,只不过是我们商量好的计谋,你喝的酒里有安眠药,你什么也做不了。并且子兰是自杀的,并不是我杀死的,全公司都目睹了这件事情。” 我摇摇头,痛苦地说:“你撒谎,我真的和子兰发生了关系,因为我根本没喝酒,我知道自己酒量小,喝多了会闹事,就尽量避免。”韦勇审视着我,他想搞清楚我是不是在家待了一年精神出了毛病,“就算你说的是真的,孩子也不是你的,因为在子兰找到你的时候,她就怀孕了。” 我对答如流:“即使孩子基因不是我的,但子兰让我相信了孩子是我的,并且与我有婚姻约定,我从心理上、感情上已经是孩子的父亲,那么,你杀死了子兰,就等于杀死了我妻子与孩子,你还是必须给我五十万。”我表现得非常坚定。 “够了,我说过,子兰是自杀,不是我杀的。” “是你杀的,因为那段录像是你处理完后公布到BBS的,你逼她自杀,你也完全料到她会自杀。” “你有什么证据?” “第一,录像处理后只对你有利,你把自己的面目打上了马赛克;第二,能够发现我装在你办公室的摄像头,并且能够成功进入机房主机找到文件的人,全公司只有你一个;第三,子兰自杀那天早上,你很晚才到公司,你到达之前,我部门已经及时关闭了BBS,BBS上录像的格式也不可以自动保存,只能在线观看。而张郎说过从你电脑里曾经看到过这段录像,因此,我就认定是你放上BBS的,能够在外网随便进入公司系统的人,除了我就是你,计算机水平比我高的人也只有你,这算证据吗?” 韦勇开始烦躁不安起来,但他并不会随便屈服,“你说得很有道理,但是如果你只有这些证据的话,没有用,因为这只是你的推理,就算是我公布了这段录像,那也不能说是我杀了子兰,也许我只是认为她会因此而羞愧,远远离开公司,离开我,我再给她一笔钱,让她和你一起离开。” 我感觉到喉咙有些干,看到酒架上有汽水,自己去开了一瓶。 韦勇有些不耐烦:“李金,你说的这些,并不足以让我给你五十万,你说完了可以离开。” “哦,我还有一件事,这件事也值五十万。”韦勇苦笑着看我,我并不着急,这些台词我准备了一年,我需要慢慢表述:“韦总,你还记得你与张郎的最后一次在办公室的幽会吗?” 韦勇哼了一声,说:“当然,你也不会忘记的,因为那天晚上你也在公司,哦,你好像蹲在哪张桌子下吧,呵呵,可惜那天你什么也没看到,真是不好意思。” “是的,不过我拔了你的电源,也很不好意思。” 韦勇耸耸肩。 我说:“其实你是想将实施在子兰身上的事件在张郎身上重演一遍,但你很清楚,张郎绝不会自杀,她已经为你流产三次,她比子兰坚强,所以你本想录下与张郎的性爱镜头,然后处理一下公布出去,没想到张郎拒绝了你,而我又拔了你的电源,总之一切都搞砸了,是不是?” 韦勇盯着我,不置可否。 我一拍脑袋,“不对不对,我错了,唉,车祸脑震荡后遗症啊。其实你根本就发现了我在公司,也知道我不会让你录下录像,正好张郎闹脾气,你就趁机走了。但你的离去是为了跟踪我,因为你发现我与平时不一样,没有在机房偷窥,而是拔了电源离开,你直觉认为不对劲。后来你跟踪到我拿着光碟去了张郎家,我走后,你把光碟从信箱里取出来,看到内容后,你加了一个程序进去,重新拷了一个光碟送回张郎家,就是那个出现了她照片的版本。这个版本你也通过外部服务器寄给了公司所有人,除了我以外,令大家相信了灵异事件的存在。不过你知道吗,你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你没有注意到我给张郎的光碟都贴有小标签,那是我的习惯,用来区别空白光碟的,而你匆忙中,只见光碟颜色品牌相同就送出去了,我第二天被张郎叫去看碟时就发现了,不过我当时没多想,那时候我根本不懂你的那个程序,你做得很巧妙,照片只出现一遍,然后会自动删除,不懂的人,自然会产生灵异的想法,包括我也一样。韦总,我不明白的是,你何必要杀我灭口呢?还专门为我编写一个程序,受宠若惊啊。” “你觉得那是我编写的程序吗?”韦勇明显气势弱了下来,我心里便也有了底气。 “是的,本来我也不明白这个东西是怎么弄出来的,感谢你马不停蹄让我真的出了车祸,但你请的杀手干活不彻底,没把我撞死。我躺在床上的时候,天天琢磨这个问题,有什么程序能让照片只出现一次,然后自动删除,还不可恢复。后来我还是想不出来,但想出了一个办法,我将被你加了程序的录像源代码稍稍改动一下,制成可自动传播的病毒,然后送给杀毒软件公司,他们的团队帮我解开了谜底。其实你没有删除照片,而是照片自身每打开一次,就会自动改变文件格式,然后自动转移到系统文件夹,令人再也无从找出来。” “就算你说的都对,那又怎么样?你想说,张郎是我预谋杀死的,还预谋杀死你,是不是?你这一套乱七八糟的话,警察和法官会相信你吗?我只要一句不知道,事情就解决了。” “可是有人知道。”我的微笑不再真诚,我的脸色变得不那么柔和了。 “谁?” “你还记得他吗?我可是永远也忘不了。”我掏出一张皱巴巴沾了油星的报纸给他。韦勇一见到报上那个小方块上的一个男人凶狠的脸,顿时脸色刷白,虽然报纸印刷质量差,并且是黑白印刷,但对于一个相识的人来说,要认出来是非常容易的。 “韦总,起码我知道撞上我的司机就是他,杀死张郎的人是不是他我就不清楚了,但这个杀手已经待在牢里,要找他问清楚方便得很。他也不会再撒谎,不管他承认多少案子,死刑也定了,因此,我认为他会愿意说出真相。” 韦勇颓然瘫坐在沙发上,眼睛死死盯着油污的报纸上的脸,我分明看到他眼角在抽搐。我耐心地等待着,下一句开口的人应该轮到他了,不能总是由我来寻找话题,这不公平。韦勇时而摇头,时而叹气,良久抬头看我,突然问:“你只是想从我这里得到五十万吗?” “是两个五十万,总共一百万。”我认真地提醒他,生怕他脑子混乱,还特意张开十个手指头表示。 韦勇点点头,叹息一声说:“行,我给你,也算对你车祸的补偿。”我听了有些生气,这能补偿吗?我差点命都丢了,而我要过补偿吗?我要的是他对两个死去的女人的补偿。 “小李,我想你明白一件事情,对于子兰,我非常内疚,我真的没有想到她会自杀,就像刚才所说的,我只以为会把她逼向你,然后你们离开公司,远走高飞,你们一定会意外得到一笔补偿,我甚至支票都开好了,是五十万。” “那么,张郎的死呢?” “张郎对你也有撒谎,你知道吗?” 我怎么会知道,但我很有兴趣想知道。 “其实将子兰的录像公布到BBS,是张郎帮我做的,我早就留意到你对子兰很感兴趣,经常跟踪她回家,”韦勇说得我有点不好意思,“张郎偶然发现了子兰的存在,她逼我离开子兰。那时候子兰已经怀孕了,我也不舍得离开她,但我要她去流产,她不肯。我告诉她孩子是不可以生下来的,我不可能离婚。你知道,我大舅子是副书记,得罪不起。可是她很倔犟,我问她,愿意先找个人假结婚再生孩子吗?她无奈就答应了,于是我想到了你。我观察过你,觉得你会同意的。事实上我也想过了,如果你们结婚,我便彻底离开子兰,并且隐藏孩子的秘密,有机会再暗中帮助她。” “后来我无意中发现了你一直在偷窥我们,而子兰也在这时候反悔,跟我说不想拿婚姻当儿戏,宁愿做单亲妈妈也不能连累到你。偏偏这个时候,张郎逼得我也紧,我无意中与张郎讲起你偷窥的事情,她马上给我出主意,让我去偷你留下的视频文件并公布出来,这样子兰一定会羞愤离开公司。我鬼使神差觉得是个好主意,就与她配合。我和子兰幽会的时候,她闯入公司系统,录制了一段录像。” 我打断他,“就算张郎做了这些事情,也因此直接导致子兰自杀,就算你也因为子兰的死迁怒张郎吧,可也不至于要杀死张郎啊?” “你不知道,”韦勇脸上极度痛苦而显得变形,“张郎的野心太大,子兰死后她并没有收敛,反而让她看到了独占的希望,她竟然将视频拷碟寄了一张给我老婆。那一天我老婆刚刚好送女儿上大学离开两天,被我收到了光碟。我那时候就感到了害怕和恐惧,如果老婆真闹起来,她娘家人一根手指头就能把我的公司和人生毁得干干净净。” “那时候你就起了杀心?” 韦勇摇头,“还没有,我只想息事宁人,再找个机会打发她,我甚至串通一个舞女陈美丽,假装与我约会。我知道张郎会跟踪我,并且你说得对,我也想过故伎重施,让张郎也有性爱光碟流出来,只要她被动了,我就主动了。” “后来为什么想要杀她呢?” “因为我发现她意识到我老婆并没有看到那张光碟,而我又暗中删掉了电脑上的资料。她开始接近你,想从你那里重新得到光碟,我的推算无非两个可能,一是直接向我敲诈,二是继续促使老婆与我离婚,我相信她第二次再找我老婆的话,一定不会失手了。” 我频频点头,怜悯地看着垂头丧气的韦勇,他完全失去了平日的威风,脸上显出了无奈、挫折、自卑,仿佛一条疲惫不堪的老狼,孤独蜷缩在秋风岩石群中。 2 离开韦勇家之前,我建议他明天将一百万现金带到某宾馆某个我已经订好的房间,他非常爽快地答应了。临走的时候,我没有忘记取回那张油污的报纸,我不想把它留在韦勇家,如果经过漫长的一夜,他发现了破绽,说不定就能看出那照片只不过是电脑绘制出来,然后合成到版面上,再用新闻纸印刷出来,放置一个月,最后用它包扎过一回油条,看起来更逼真。其实,经过这一年,我想到的这个方法,也是受韦勇录像后面的合成照片所启发,但这个我不能跟他讲,会显得我在炫耀自己的同时嘲笑已经失败的他。 刻薄一个失败者甚于夺妻杀父坑俘,并不会给自己增添胜利感。 如果明天他没有亲自提着一百万送上门来,宾馆里等待他的警察仅凭我刚才偷录的对话,也不足够判定他为有罪,所以我必须先敲诈他,我的敲诈是成功的,而敲诈的灵感则完全取自张郎,所以可以这么认为,是张郎在为自己复仇。 不可否认,我从头至尾对于韦勇都带着同情和怜悯的心态,但如果伤害别人可以用保护自己来作为辩护借口的话,对被伤害人是极不公平的。 对于韦勇,我觉得只要他得到的是公平的审判,便算是公道。他不惜牺牲两条生命所不愿失去的东西,最终还是彻底失去,并且赔上了小命,这又算得上是公道吗? 3 临刑前一周,我去探访,两人相对无言,我来,只想对他真诚地说一声“对不起”。但当见了面,又说不出来,并且我从他的眼睛里,已经读不到任何有关恨与怨的字眼了,他比我还早原谅了我。我问他,你有什么需要我帮助的吗? 他想了想,突然问:“有件事情我一直不明白,你为什么会喜欢子兰?你是真的喜欢她吗?” 我摇摇头,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说出我对子兰的最真实感觉:“我并不懂得爱情,我在监视器里看到每次你和子兰在一起,你都会粗鲁大力地扯着子兰的头发,弄得她表情惨痛,而子兰的头发是世界上最柔顺美丽的,每次看着你对她的头发施暴时,我就会在心里涌出一股无法抑制的豪情,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只有我会欣赏她的头发,她需要一个真正的男人来呵护她,爱惜她的头发,而这个男人一定是我。” 他听完想了很久,最后说:“我不懂。” “你当然不懂,”我几乎是嚷嚷,“赶路的人永远感受不到鞋的负重,扯头发的人也永远不会了解头发被扯的痛楚。” 校医处 <er top">(一) 东诚大学有三大传奇。第一传奇是食堂大师傅代代相传的刀,此刀夺天地之造化,镇九幽之鬼魅,斩杀学生宠物无数,端的是China制造永不生锈的寰宇牌菜刀。第二传奇是保卫科的眼,此眼乃阴阳眼中的极品,上观天象下探地府,不论天堂或地狱只要有违校规,保安们立即第一时间躲起来,以免惹事上身,此眼趋吉避凶,神异无比。第三传奇是校医处,相传不论男女,不论大病小情,只要病着走进了校医处,保你大病变小病,小病变重,重了又轻,轻了又重,反反复复无穷尽也。 据说曾有一帅哥师兄不信邪,得了小感冒就正气凛然地冲进校医处,结果直到毕业都没治好感冒。毕业后还哭着喊着要回校医处继续治疗,被医生施以断消灭缘针,这才再没出现。 “不是真的吧?校医的医术这么强?”蔡文芳眼里全是崇拜的星光,眼看着花痴病又要犯了。“啊?你这又是什么逻辑?”讲故事的周芊芊一脸困惑,等蔡文芳解释。“你想啊,感冒三年都没烧死,还能有智慧毕业,校医要有多么精湛的医术才能掌握好火候啊!真神!” 蔡文芳说完后,周芊芊盯着她的表情由困惑变成费解,像是不能理解眼前漂亮的人形生物究竟是不是人类。“你那是什么表情?好了,不听你八卦了,肚子饿,一起吃饭去,你师兄大概在楼梯口快等成望夫石了,哈哈!”蔡文芳收起课本,准备离开图书馆阅览室。周芊芊看了眼蔡文芳,又看了看还没抄完的笔记,内心正天人交战,吃饭和笔记究竟哪个更重要呢?周芊芊俏皮的大眼睛眨了又眨,长长的眼睫毛在正午的阳光下格外迷人。她完全没有注意到,蔡文芳已经离开阅览室,奔向食堂。“这个没义气的,又不等我!”周芊芊回过神时发现蔡文芳不见了,嘴撅得老高,匆忙收拾书本,打算和望夫石师兄一起吃饭去。 就在这时,阅览室外楼梯的方向传来一声惨叫,很像是小脑不发达的蔡文芳的声音。周芊芊一惊,忙奔了出去。从楼梯上跌下去的果然是蔡文芳,还好伤得并不重,已经自己站起,只是小腿和胳膊碰破了层皮,血渗出来,看去触目惊心,需要到校医处消毒包扎一下。周芊芊的师兄王子腾在一旁不知所措。 “莫非有诅咒?文芳啊,这多吓人,我刚讲完校医处的传奇你就摔伤了,一定不是巧合!咱们还是别去了,回宿舍我给你包扎,保证包好,不痛的,乖。” “不要,你给我包扎才更吓人呢!上回你给一只小兔子包扎,结果它死了;再上回你给一只小鸟包扎,结果也死了;再上上回你给一只两个月大的小狗包扎,结果还是死了。所以,我不要死在你手里!我要去校医处!” 面对蔡文芳的挣扎,周芊芊仍保持狼外婆的微笑。 “乖,要听话。” “不要!” 蔡文芳继续挣扎,博得广大同学的同情,包括周芊芊的追求者王子腾。他通知了校医处,校医很快就赶到了。是一个英俊的年轻人,蔡文芳两眼顿时星光四射。而王子腾在校医来之前就被打发去找纱布,他呆头呆脑的没想到用其他东西代替。 “咦,周芊芊你在啊!快帮我送病人回校医处,可算让我等到一个。”蔡文芳立即从惊艳中醒来,感觉师哥校医的话有问题,回头盯住周芊芊。“我没说过吗?哈哈,我在校医处兼职做护士的。” 围观的同学们发出一片叹息,像是在说:果然如此。蔡文芳四周看去时,围观的人群已经散开,仿佛这里的事没必要再看下去,无论如何结局都只会有一个。 而作为当事人,蔡文芳觉得自己对这所生活了近一年的东诚大学一无所知,甚至连身边自以为最亲密的朋友也不了解。 一种莫名的恐惧悄悄潜入了蔡文芳的内心。 周芊芊接过校医随身带的医药箱,熟练地给蔡文芳做简单护理。 “李医生,这瓶是什么?”周芊芊突然回头问。李不凡看了眼,很随意地回答:“我新配的止痛药。” “那我用了。”周芊芊单手打开瓶子,在蔡文芳的伤口上轻撒出些许白色粉末,除了刚落上去时的强烈刺激,片刻后真的不再那么痛。 蔡文芳的大脑不再受疼痛干扰,立即开始分析一些不怎么重要的信息。业务这么熟练的一双巧手,怎么可能把小动物们治死?蔡文芳回忆起那几天周芊芊做的晚饭和厨房里奇怪的骨头,突然禁不住打了寒战。 <er h3">(二) 校医的名字叫李不凡,长相的确不凡,英俊潇洒,笑容非常具有亲和力,几乎男女通杀。 虽然如此,校医处仍是学校最冷清的地方。 因为,除非有自虐倾向,一般人不会没事到传奇中恐怖的校医处。 蔡文芳被周芊芊扶着向校医处走去,一路呻吟,像是受伤极重,只不过灵动的眼睛不时瞟向神情关切的李不凡,嘴角有小女生得意的笑容。周芊芊咬牙切齿地搀扶着蔡文芳,偶尔很意外很意外地碰到蔡文芳的伤口,让她的呻吟变得真实。 穿过操场转过教学楼再走过一片幽静的小树林,一幢三层小楼出现在眼前。搭起的花架围绕小楼一周,带刺的蔷薇开得正艳,权且作为院墙。院内种着时鲜蔬菜,小楼的墙上爬满藤蔓植物,绿叶在微风中哗哗作响,一派温馨和谐的景象。如果没有门口的红十字标志,没人会想到这里就是校医处。 蔡文芳不安的眼睛眨了又眨,然后扭头用询问的目光看向周芊芊,后者苦笑着点了点头。 “啊!我不要进这个地方!” 蔡文芳尖叫着挣脱,以百米冠军的气势准备突围逃窜,但回过身时却发现,自己被包围了。狭窄的来路上站着一个掉光牙齿的老婆婆,她身穿白大褂,一手纱布一手红药水,神情诡异地笑盈盈地看过来,像看到一只待宰的羔羊。“文芳,我早说回宿舍给你包扎一下的,结果你非要来……唉,都到这里了,就不要想逃了。”周芊芊深表同情地说,手却毫无怜悯地抓住蔡文芳的胳膊。“可你没说校医处居然搬到了鬼楼!”蔡文芳还想挣扎,另一只强而有力的手抓住了她,耳边响起富有磁性的声音。“这位同学,世界上根本就没有鬼,我们校医处主动搬迁到这里就是为了破除学校里的不良风气。好了,别乱动,你的伤口需要及时处理,不然会感染的。”触及李不凡温暖的大手,蔡文芳心中一颤,不再试图挣脱,只哀怨地盯着周芊芊。 “我也不相信有鬼。”周芊芊吐吐舌头,将长发撩回耳后,偷笑。蔡文芳几乎是被人架起飘进校医处的,她脑海里全是关于东诚大学第一凶地—— 前四号试验楼,现校医处,凶邪万分的鬼楼的传说。 相传六年前,学校里的一位师姐爱上了某位师兄,但因家庭背景不同,他们的爱没有得到父母的祝福。师姐是个痴情的人,于是约了爱人一起到四号试验楼殉情,服毒前给父母打电话,以死相要挟,却被奚落责骂一番,两个人因此服毒自尽。在最后一刻,师姐的父母通过向师姐的同学询问,终于明白两人是真要自杀,立即后悔了。等到校医在地下室找到他们时,师兄已经不治身亡,师姐被送到医院抢救,虽然没死却也成了植物人。 从那一天起,四号试验楼就成了东诚大学第一凶地,所有在楼内的试验都会失败,所有进入过试验楼的恋人都会分手,所有暗恋或朦胧的情愫都会一塌糊涂。更为恐怖的是,几乎所有人都曾在楼内看到过一个穿墙而过的男生,甚至有人曾被那个七窍流血的男生追逐,问自己爱人的下落。 蔡文芳手脚冰凉,似乎已经看到一个眼睛淌着两行鲜血的男生飘到眼前,不停地在自己的身上穿透,声嘶力竭地追问:你看到她了吗?“你看到她了吗?”李不凡突然在蔡文芳耳边说,却让她差点尖叫出声。“姐姐要坚强,打针不疼,囡囡都不怕。给你糖糖吃。”蔡文芳回过神,眼前是一个四五岁的漂亮可爱的小姑娘,梳着整齐的短发,童真的面孔惹人怜爱。“你看囡囡都不害怕,你这么一个大人了还怕什么?”李不凡温柔地说,然后一脸溺爱地蹲下摩挲那个叫囡囡的小姑娘的头。 “谁……谁怕了。”蔡文芳脸色微红,注意力很快就被囡囡吸引过去。 “这是谁家的孩子啊,真可爱!” 蔡文芳不顾腿伤的疼痛,咬着牙蹦到囡囡面前,抢着捏了捏囡囡圆圆的小脸蛋。 这个时候,周芊芊已经换上护士服戴上护士帽出来,把蔡文芳扶上病床。 “噢,这是李医生的孩子。” “啊?不会吧?” 周芊芊的话浇灭了蔡文芳刚刚萌动的春情。 “这位同学,躺下,我来给你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伤到骨头。” 一个阴森的声音在蔡文芳背后响起,仿佛一股寒流从脑后袭来,使得蔡文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回头看去,是阻止她逃窜的医生老婆婆。“噢,不过我好像没有伤到骨头。” 蔡文芳说,但看到老婆婆面无表情的样子,艰难地咽下一口唾沫,听话地在冰冷的床上躺下。白色的床单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阵阵寒气透上来,让蔡文芳身体紧张无法放松。 “文芳,是你吗?你终于肯回来见我了……”突然一个男人悲切的声音在左侧响起,但此刻蔡文芳的左侧只有那个叫囡囡的小姑娘。蔡文芳身体僵硬地扭回头,好半天才意识到,自己见鬼了。 <er h3">(三) 蔡文芳想叫喊,但发不出声,甚至身体都不能移动分毫了。 “鬼上身?” 蔡文芳在心中哀嚎,真是人一背时喝冷水都能噎死,先是下楼时嘲笑望夫石却扭到脚,没想到竟会一路尖叫着滚到底,然后校医处居然和鬼楼合二为一,检查受伤情况时又撞鬼,还真像周芊芊说的那样,不是巧合。 更为背时的是,貌似猛鬼想要找的人也叫文芳。“文芳,你为什么不说话?” 校医处内的空气一下子变冷了,蔡文芳紧闭双眼,不停地在心底念南无阿弥陀佛,但毫无用处。左侧像开了扇通往地狱的门,阴森的寒风不断涌出,把蔡文芳从头到脚吹了个透。 此刻像僵尸的老婆婆医生已经给蔡文芳检查完伤口,囡囡也被抱到布帘后的另一张床上打针。“文芳,你睁开眼看看我啊,我是不鸣啊!”蔡文芳感觉自己的左眼被人强行分开,那是两根冰冷的手指,捏得眼皮生痛。即使这样,蔡文芳仍努力将眼睛上翻,坚决不看。但眼前还是一片明朗,蔡文芳看到,左侧凭空出现一团黑影,颜色越来越深,渐渐显露出人的形状。“我不要看你,我又不认识你,你快消失吧,我都要冻死了。”蔡文芳在心中呐喊,黑影晃了晃,但并没有消失。 “文芳你很冷吗?可我更冷啊!我的心冷,已经冻僵了。那天你说殉情,我并不甘心,我们都还年轻,有大把的青春大把的岁月可以努力,只要坚持就一定会等到你父母同意的那一天。但是你已经受不了了,看着你痛苦的样子我很难过,所以才会同意殉情。今生无缘,那就来生再续。但我万万没有想到,你居然没有服毒,你根本就没打算死!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你要我走只需要一句话,我会祝福你到永远,可你为什么要这样对我?我好冷,我好恨哪!可就算这样,我还是想念你,想念你的笑和那些一起走过的日子,甚至中毒相互依偎时的目光。与你相知相爱,那是我一生最美好的时光……” 蔡文芳依旧躺在病床上,但眼角却淌下两行泪水,朦胧中她看到黑影凝结的人形变得清晰了,那是一个英俊的男生,有着忧郁的眼睛,身体却单薄得像随便一阵风就能刮倒。 “文芳啊,你怎么还没有囡囡坚强?你看她打针都不怕,我只给你重新消了下毒就哭成这样。囡囡来,一起羞姐姐。” 周芊芊站在床前说。 囡囡眼中满是泪水,却笑着跑过来,踩着小板凳要把糖塞进蔡文芳口中。囡囡的举动拯救了蔡文芳,鬼影在囡囡的冲撞穿透下变淡,似轻烟散了。蔡文芳猛地坐起大口喘息,然后一声不吭地把满脸困惑的囡囡抱进怀里,泪水越发止不住了。“囡囡好棒啊,姐姐都不如你呢!”蔡文芳说,伤口不怎么痛了,只是心里的痛却莫名其妙地更深了。“难道我本性纯善,见不得伤心人?可是好像和我没多少关系啊?只不过是同名……但为什么眼泪就是止不住了呢?”蔡文芳心里暗自思忖,终于再没有了看师哥的兴致,甚至对周芊芊故意刺激她伤口的行为也无动于衷。 这让周芊芊很为好友担心。 “李医生,我的同学她没事吧?”避开蔡文芳,周芊芊问李不凡。 “她能有什么事?只是皮外伤,吴医生不是检查过了吗?” “可是,我看她的反应有点奇怪,刚才像是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周芊芊忧虑地说,李不凡抬起头皱眉思忖片刻,然后一脸释然。 “噢,大概是我新配的药的问题,里面有一味致幻的物质。” “啊?李医生,你又拿学生试药啊!” 周芊芊不满地叫出声,李不凡哈哈一笑,没一点解释或掩盖的意图。很显然,他这么做已经很久了,久到学生们都知道,所以就算病了,也没人敢到校医处治疗。除了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习狂人—— 偶尔犯花痴的蔡文芳。 诊疗室里,蔡文芳还在恐惧不安,虽然男鬼的话简直是闻者伤心,不像传说中的厉鬼,但她仍把囡囡抱在怀里当避邪用具,一刻也不敢放下。 <er h3">(四) 夜幕垂下,天色已晚。东诚大学女生宿舍区E楼,蔡文芳正在发小姐脾气,因为周芊芊刚刚坦白了李不凡拿她试药的事。“芊芊哪,枉我把你当成好姐妹,你居然亲手把我推进火坑,人体试药这么危险恐怖的事情,你都不提醒一声!害得我幻视幻听,以为自己撞鬼了,抱着囡囡一下午。虽然小丫头挺可爱的,但我现在胳膊都酸得抬不起来了。还被你的那个王子腾取笑,我可都记着呢!喂!害人精,还愣着干什么?快过来给我捶捶!” 周芊芊听话地迈着小碎步走近,小丫环般低眉顺目地给蔡文芳捶着没受伤的胳膊,眼角全是笑意。“是,大奶奶,您批评得对,不知大奶奶还有什么训示?” 蔡文芳一下子就看出周芊芊是在作怪,气得直叹气。“人心不古啊!世风日下啊!”周芊芊小心地把蔡文芳扶上床,然后在一旁坐下,拿出个小本子。蔡文芳对周芊芊一本正经的模样好奇不已,忍了半天还是问了。“你这是干什么呢?” “噢,回来时李医生交代了,等大奶奶您的怒火熄了,让我问问药效怎么样。” 周芊芊仍一本正经,蔡文芳愤愤不平,不顾伤痛伸手挠周芊芊的细腰,两个人在床上嬉闹,不小心碰到了伤口。止痛的药效似乎已经过了,蔡文芳倒吸着凉气安静下来,不敢再乱动了。 “嗯,说实话,药效挺不错的,至少到校医处前都不怎么痛了,只是有点麻。再然后嘛,可怜的我啊,居然出现幻视幻听了,不知道能不能从李医生处敲点赔偿?看他这么帅的份上,只要能天天赔本小姐聊聊天,上个药什么,也就算了。” 蔡文芳很认真地说,周芊芊在小本上记录,边写边笑。蔡文芳一把夺过,看到上面写着:“药效不错,副作用为幻视幻听,加妄想。”蔡文芳作势要继续挠周芊芊的腰,后者笑着跳下床躲开了。“说真的,在校医处你到底看到了什么?吓成那样。” 蔡文芳回忆起当时的情况,仍禁不住发颤,而当她把那时的事原原本本地告诉笑呵呵的周芊芊时,周芊芊脸色渐渐凝重,直到面带惊恐,握住蔡文芳的手也越来越紧,手心里全是汗。 “芊芊,你没事吧?该不会是……真的有鬼?” 蔡文芳边说边四下观望,这里是两人间的女生宿舍,没有洗手间,小屋里不存在藏人的空间。检查完后,蔡文芳突然想到,鬼好像不需要藏身的地方,他们都是穿墙而过。 “太可怕了,芊芊你快告诉我,那全都是幻觉。” 蔡文芳单手抓住周芊芊的肩摇晃,摇得周芊芊脑袋乱晃。 “别摇了,我都快晕了。那个,鬼楼的传说中,师兄的名字叫李不鸣,师姐的名字叫于文芳。重要的是,我还没把他们的故事讲给你听,你是从哪知道的?一定是有人在图书馆议论过,被你听到了,然后药物致幻加上鬼楼的传说,你才会有那样的幻觉。” 周芊芊的话让蔡文芳直点头,像被人催眠后又对自己进行自我暗示。 “对对,我在图书馆听到他们谈过鬼楼的事,一定是那时知道师兄的名字。” “嗯,你叫蔡文芳,学姐叫于文芳,看来是我叫你文芳把他招来的。对啊,为什么不把科学社团的人叫来,研究一下鬼魂存在的可能性?我为什么没早想到呢?”周芊芊丢下瑟瑟发抖的蔡文芳,到一边设想伟大的科学去了。“喂!害人精,看这里!你不会是想拿我当诱饵吧?”蔡文芳说完就后悔了,因为周芊芊两眼放光地握住她的手,一脸崇敬。“哎呀,文芳,我真的没有想到,你除了是学习狂人外,对科学竟然也有着狂热的追求,为弄清鬼楼真相不惜以身为饵,真是太让我感动了。” “我没有……”蔡文芳哭丧着脸,连解释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周芊芊已经兴冲冲地拿着手机跑出去联络科学社团的人。 “文芳,难道你就这么不想见我吗?”就在蔡文芳想要下床的时候,校医处里那个神秘的声音又出现了,蔡文芳尖叫着钻到枕头下,把颤抖不止的身子留在了外面。“唉——”一声令人压抑悲伤的叹息,宿舍里恢复了平静。 <er h3">(五) 科学社团的人雷厉风行,迅速组织出包括一名教授、七名研究生及周芊芊在内的九人小组,乘着夜色杀向校医处。但校医处已经关门,他们只得郁闷地返回。 “鬼存在吗?不,世上绝没有鬼魂!西方研究表明,所有闹鬼的地区大都有次声的存在,虽然还未最终证明所谓的鬼就是次声引发的大脑幻觉,但这的确是一个研究方向。而进一步的研究表明,许多肉食动物都有把次声作为辅助攻击的手段,能使猎物惊惧行为混乱进而丧失反抗能力。这不正是许多人见鬼时的反应吗?”主修物理的周芊芊滔滔不绝地说着,口水飞溅到蔡文芳的额头,围在床前的八个大男人一齐点头。张教授目光热切地看着周芊芊,像在看未来中国的居里夫人。蔡文芳无聊地缩在毯子下,用周芊芊的枕巾挥散四面飞来的口水,郁闷到了极点。 已经是十点了,女生宿舍管理员上来催过好几回了,张教授才恋恋不舍地带队离开。离开前,张教授很谨慎地点了下人数,确定没有乘机钻女生宿舍的不良之徒,并要求大家把口水擦干净,还说以后这样的机会有很多。张教授的发言让七个单身的科学怪人发出一片怪异的欢呼。 这举动令周芊芊汗颜,不停左看右看,回避蔡文芳杀人的目光。 “芊芊哪,你什么时候加入科学社团的?” “也没多久,你知道啦,我是学物理的,总得为将来打算一下嘛,这些书呆子都是人才哪,出几个教授不成问题,等哪天我混不下去了,呵呵,多个朋友多条路嘛!” 周芊芊这样说时眼睛转来转去,蔡文芳心中生疑。 “快招,你还有什么事瞒着我?” 蔡文芳使出独臂掌法,将企图逃窜的周芊芊捉回床边。 “没有了,真的没有了。”周芊芊护住双肋,仍被挠得浑身瘫软无力,蔡文芳不死心,继续加强力度。 “那你是怎么进校医处的?你一个学物理的跑去当护士,是不是对英俊不凡的李医生有不良念头?”周芊芊终于听出蔡文芳话里的重点,开始反击。 “校医处的护士结婚去了,我只是暂时代替。至于护士资格嘛,拜托,你见校医处能有几个病人?随便招一个护士也就是充充门面。再说我生在医药世家,从小耳濡目染没什么难度。李医生嘛,没兴趣,毕业后还有几个人能记得他?” 蔡文芳长出一口气,刚一松懈就被周芊芊反扑成功,压在了身下。嬉闹了半天,伤口多有触碰,但蔡文芳没一声喊痛。周芊芊察觉到这个情况,止住笑闹,一脸的忧虑。“药效应该早过了,可你怎么又不痛了?难道李医生的药有问题?”这句话比什么令行禁止都管用,蔡文芳霎时不动了。 “那个……李医生的药都出过什么样的严重情况?”蔡文芳呆了半天,见周芊芊还在发愣,小心翼翼地问。“噢,其实也没什么,就是把一个女学生治得结巴了,把一个迷恋校医处护士的家伙治得对女人没兴趣了,还有把校长治得信上帝了。”周芊芊数着手指说,蔡文芳冷汗直流。但更有杀伤力的还在后面。“对了,上回还把一个大婶治得通灵了,说能和鬼说话,还会宇宙语,结果送社科院当被研究对象,据说每月都有钱拿,过得很不错哪!”蔡文芳在实话中倒下,满脑子都是悲惨的未来。 <er h3">(六) 第二天。蔡文芳被敲门声惊醒,发现定在十点的闹钟响过很多回,对面床上空无一人,周芊芊不知道跑哪去了。今天是星期六,会是谁大早上就跑过来敲门呢?蔡文芳转了个身,碰到伤口,顿时痛得惨叫出声。门外的人以为蔡文芳出了事,不顾一切地撞开门闯进来,然后面红耳赤地在蔡文芳更尖锐的叫声中逃了出去。来的人是物理系张教授的得意门生,周芊芊的师兄,呆头呆脑的望夫石王子腾。 “再敢乱闯女生宿舍,小心我告诉芊芊去!” “没,没,是周芊芊同学叫我来的,说大家都在校医处等你。” 蔡文芳站在门口挠挠头,然后才想起来,昨晚周芊芊的鬼屋探索没探成,今天肯定要继续。虽然校医很帅,但那个鬼似乎只对蔡文芳感兴趣,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所以蔡文芳一抚头,呻吟几声,恰似贵妃醉了酒,转着圈回到了床上。 “我病了,去不了,告诉芊芊,我精神上支持他们的科学大业。”王子腾听话地应了声,走了。蔡文芳算计着王子腾回去后,再过会儿周芊芊就该来了,是不是找个地方躲起来呢?蔡文芳还没想好,耳边忽然又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文芳,你就这么不想见我吗?”蔡文芳一阵恶寒,耳畔嗡嗡作响,她僵硬地扭头向门外看去,那里空无一人,可蔡文芳却感觉到那里有一个透明的人影,甚至能感觉到那个人影在流泪。 世界安静下来,蔡文芳听不到宿舍楼里嘈杂的声响,耳中的嗡嗡声里她听到男人哽咽的悲声,心底恐惧并莫名其妙地难过。“可是,我真的不认识你啊!”蔡文芳解释,期望鬼影能放过她。“你敢说你不认识我?太伤心啦!” 周芊芊的声音突然在眼前响起,蔡文芳愣了愣,才发现耳鸣消失了,世界恢复了真实。周芊芊的目光异常哀怨,蔡文芳想要解释,但接下来却不由自主地上前抱住周芊芊。 “我怎么会不认识你呢?”蔡文芳深沉的声音让想开个玩笑的周芊芊愣住,心中泛起莫名的痛楚。下楼后,蔡文芳在周芊芊的搀扶下走到操场边时突然停住,皱着眉头欲言又止。 “怎么啦?” “你有没有觉得,刚才在宿舍时,咱们的话太肉麻了?” 周芊芊颇为赞同地点点头。不远处王子腾正用三轮车拉着一些东西去向校医处,看到周芊芊立即停住,一脸灿烂的笑容。“芊芊,还是你有本事,一下子就把蔡文芳同学叫出来了。”周芊芊翻着白眼瞥了王子腾一眼,说了句。“快把设备运过去,再过来拉我们!”王子腾欢快地答应一声,把三轮车骑得像法拉利,一阵烟似地消失了。“你们早上在校医处都查出什么了?”蔡文芳一边问一边和周芊芊在操场边的休息椅上坐下,等王子腾回来。 “检查次声啊!你肯定不会想到,校医处地下的防空洞竟然有次声波,而校医处楼上因为管道原因,越靠近厕所次声越强,这就能解释大部分厕所闹鬼的事件了。” 周芊芊说着掏出一支笔在指间转来转去,目光里有疑惑。“但是,有一个现象非常奇怪,只要我们一提到‘文芳’两个字,次声波的强度就会莫名其妙地增大。”青天白日,蔡文芳感到阴森的寒流汹涌而过。 <er h3">(七) 校医李不凡带着女儿囡囡在院中玩耍,囡囡在阳光下像天使,稚嫩的小手不停挥舞着。囡囡见到蔡文芳后立即奔过去,要求抱抱。蔡文芳也很想抱起小丫头,但伤口却痛得难受。 “囡囡,姐姐的伤还没好,不能抱,乖,给爸爸抱抱。”李不凡抱起囡囡,带着被两个人搀扶的蔡文芳走进校医处。“真不知道校长怎么想的,让你们在这瞎折腾。世上哪有鬼魂?我都搬进来快半年了,什么都没看到听到。”李不凡边说边逗囡囡玩,小姑娘呵呵笑个不停。“刚才在地下防空洞我都感觉心悸四肢麻木,你还什么事都没有,只能说你身体素质好,意志力坚定,是非正常人类。” 面对周芊芊咄咄逼人的话语,李不凡只是微笑。 “可我们家囡囡也什么事也没有啊!” “囡囡嘛,很奇怪。” 周芊芊没再说什么,只是皱着眉头。 校医处只占了试验楼的一楼,其他两层都空闲着,平时堆放杂物。但是现在每个房间都打开了,屋子中央摆放着检测次声的仪器,走廊里是杂乱的连接线。蔡文芳到的时候,张教授正指挥学生把王子腾刚拉来的设备抬到地下室。 一楼诊疗室外,几名科学怪人正聚在电脑前观察数据。“文芳,待会儿你从三楼开始,每个房间都要进去说两句话,一句是:我是文芳,另一句是:我回来了。” “啊?不要吧!我会不会被鬼当成真文芳给带到下面去?还是别玩啦!”面对周芊芊布置的任务,刚上完药的蔡文芳差点跳起来。 “这样啊,那一次性把任务完成,直接到地下室说。子腾,堵住门口!”最后蔡文芳还是垂头丧气地被周芊芊扶上三楼,开始在每个房间里说那两句话。或许是校医李不凡的药起了作用,蔡文芳渐渐感觉不到疼痛,甚至胆子也大了不少,用各种语调重复那八个字,逗得跟上来看热闹的囡囡笑个不停。很快,一行人来到地下室,进入了那间传说中殉情的密室。蔡文芳仍想继续刚才玩笑的语调,但胸口压抑,心里直抖。“文芳,没事吧?你的手好凉。”周芊芊问,蔡文芳摇摇头,转身看向一旁的科学社团的人,张教授对她点点头,然后紧盯着笔记本电脑上的数据。“我是文芳,我回来了。”蔡文芳轻声地说,胸口压抑突然间消失了,轻松中却渐渐涌起巨大的悲痛,向着五脏蔓延,直痛得蔡文芳站立不稳,眼泪大滴地滚落。“我是文芳,我回来了。”蔡文芳大声地说,脑海中似乎掠过无数的回忆,有欢笑有寂寞有期待,而最后全部化成了让人痛彻心扉的悲伤。“我是文芳,我回来了!”蔡文芳拼尽全力地喊,泪水飞溅,声音在狭小的密室回荡,震得每个人心头微颤。张教授皱着眉头盯着电脑上的数据,好半天才抬起头。“好了,停下吧。很奇怪,毫无反应,次声偏弱,在稳定值内。”周芊芊用力扶住蔡文芳的肩,才不至于让她倒下。“因为叔叔说,姐姐不是他要等的人。爸爸,总睡觉的妈妈不是也叫文芳吗?”从进入地下室后就一直沉默的囡囡突然说。 <er h3">(八) “怎么回事?值变了,快离开这里!” 王子腾突然从电脑前站起,向周芊芊跑过去,但刚迈了几步就停下,身体摇晃站立不稳。而这个时候,地下室里的所有人都感到头晕目眩、恶心,眼前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像梦幻般缥缈。 “天啊,次声波怎么可能突然变得这么强?!” 张教授震惊地大叫,他仍盯着电脑屏幕努力分辨着数值。 “爸爸,爸爸,我怕!” 囡囡终于吓哭了,挣脱科学社成员的手,向李不凡跑去。囡囡边跑边回头看,像是正有一个看不见的人在追赶她。李不凡摇晃着迎上前,将囡囡抱在怀里。 “我看到啦!我看到啦!”王子腾大叫,指着囡囡身后的虚空抖个不停。周芊芊顺着王子腾的手指看去,什么都没有。通道里灯光昏暗,两旁是介绍防空知识的斑驳字迹,此刻看去像是活了般,诡异得令人心惊胆战。“你看到什么啦?”张教授抓住王子腾的肩问,王子腾只是剧烈喘息,嘴唇发紫,已经说不出话了。“都回上面去,这里不安全!”周芊芊当机立断,扶着脸色发白的蔡文芳走向楼梯,李不凡抱着囡囡紧随其后,而他身后跟着张教授和王子腾及其他科学社的成员。所有人的耳朵里都是嗡嗡的声响,分不清是耳鸣还是真的听到了那不可能听到的次声。 “为什么?为什么你连孩子都有了也不肯来见我?”在离开地下室的一瞬间,蔡文芳像是听到了一个男人悲愤的怒吼。闻讯赶来的僵尸婆婆吴医生把众人带到诊疗室,喘息未定,张教授突然发现李不凡的耳朵在流血,紧接着王子腾的耳朵也被发现流血了,其他人依次检查,除了蔡文芳和囡囡外,其他人竟然全部都耳朵出血。 “你们在下面发生了什么事?”吴医生干瘪的嘴翕张着,张教授惊魂未定,而且听力似乎也受到了损伤。只有蔡文芳能清楚地听到吴医生的话,于是陈述了刚才惊险的一幕。“冤孽啊!这件事其实李医生是知道的,而且比谁都清楚,毕竟他是李不鸣的弟弟。他一直不肯结婚就是为了照顾囡囡和植物人的嫂子,于文芳。” “李不鸣的弟弟?”蔡文芳吃了一惊,突然间想明白了许多事。校医处搬到因闹鬼而废弃的四号试验楼并非巧合,而校医处声名狼藉也是李不凡刻意所为,他是想单独寻找哥哥的亡魂,至于拿学生试药,应该是想治好成为植物人的嫂子。 “怎么回事?这里的次声波也变强了,快离开!”一直盯着电脑屏幕的王子腾再次站起,二话不说拉着周芊芊就向外走。蔡文芳再次感到嗡嗡的耳鸣,地面似乎也在嗡嗡地震动,整个校医处的三层小楼像是随时都会垮塌。可是蔡文芳却流着泪笑了,她感觉到了,心底那巨大的悲伤在转变,在释放,在回归宁静。 “哥,是你吗?我是不凡啊!嫂子没有背叛你,她也吃了毒药,但在抢救时检查出已经怀孕,本来不可能救活的,嫂子硬是挺了过来!可是直到囡囡出生到现在,嫂子也再没醒过来。囡囡过来,你能看到他吗?那才是你的爸爸,乖,叫爸爸,叫爸爸啊!” 李不凡英俊的面孔布满泪水,他茫然地看着前方,但明显什么也没有看到。“爸爸!爸爸!我想你!”囡囡先是迟疑地看着李不凡,然后对着前方的空气哭着大叫。“妈妈总睡觉不理我,爸爸,别走,囡囡要爸爸!” 张教授站在电脑前,两眼紧盯着屏幕,对站在门口紧抱着周芊芊,犹豫是不是要离开的王子腾横眉立目。周芊芊立即推着王子腾回到诊疗室,自己跑到蔡文芳身边。 “太神奇了,这么高的定向值。王子腾你给我进来!调整所有采声器方向,要快!”但就在王子腾准备调整设备时,嗡嗡声突然间消失了,仿佛从未存在。 <er h3">(九) 又是全新的一天。“听说校医处闹鬼的事没有?场面很大!” “噢,真的?我就知道,校医处搬到鬼楼后迟早得闹鬼!” …… 蔡文芳和周芊芊走在林间甬道上,不时听到身边有人议论校医处的事情。 各种版本的闹鬼,甚至出现了茅山捉鬼道士,道法通天,与厉鬼斗得天昏地暗。更有人说校医处鬼楼地下是古代帝王陵墓,被学校里的某位教授发现并私自发掘,俗称盗墓,结果引发陵墓鬼气外泄,整个鬼吹灯现实版。 “为什么传说和现实的差距这么大呢?” “因为传说就是传说,娱乐嘛!”蔡文芳问,周芊芊笑着回答。但之后,两个人都沉默了,目光在那些充满阳光的同学间扫过,恍若隔世。 “你们科学社准备什么时候再探校医处?” 蔡文芳在休息椅上坐下,遥望天空中的浮云。 “王子腾他们一早就去了,但对于我来说,那边的结果已经不重要,我更在意李医生那边的情况。李医生今天没来,我听吴医生说,李不凡去了医院,他嫂子好像是醒了。” 周芊芊一边说一边习惯性地掏出笔,在指间转来转去。“真神奇啊!芊芊,你说这个世上究竟有没有鬼?”蔡文芳这么说时,心里回想起前天在校医处看到的那团缥缈的影子,那忧郁的目光。 “鬼?哪有什么鬼,不过是次声引发人体的种种不适,让人胡思乱想罢了。你想,如果你没在图书馆听说过鬼楼的传说,如果那天我没用李医生新配的致幻的止痛药,你在校医处就不会有那样的幻视幻听。如果科学社的成员从没听过鬼楼的故事,昨天在地下室就不可能吓成那样,顶多是头昏眼花。耳朵流血是受到次声的伤害,和根本不存在的鬼有什么关系?” 周芊芊停止转笔,将笔紧握在手中,脸上充满自信。 “可是校医处地下的防空洞怎么会有次声?” 蔡文芳又问,周芊芊敲着手指,继续说:“据张教授分析,学校外的地铁和防空洞紧挨着,每次地铁通过的声音在防空洞里反复回荡,形成了次声。他们已经上报校方,准备着手解决这个问题。” 蔡文芳的目光回到周芊芊身上,越过她的肩向后看去,眼中全是笑意。 “现在,芊芊啊,校医处的鬼楼问题解决了,你自己的事也该解决了。” 周芊芊回过头,王子腾站在阳光里,脸上是腼腆而灿烂的笑容。周芊芊一时看呆了,直到王子腾的手伸过来,而她不自觉地握住那双温暖的大手,才忽然脸色羞红地低下头去。 活着在青春的时光里,每一刻都该是美好的。 代序 中国悬疑小说的骄傲 我已经过了赶时髦的年纪,繁忙的工作之余,更愿意阅读一些安静、厚实的作品,譬如钱钟书的随笔、沈从文的小说、杨克的诗歌,还有零星的文史著作。流行的读物让我忧虑、让我惶恐,然而,我钟爱于黑猫社的悬疑小说,阅读他们的小说,一如当年捧读柯南·道尔、阿加莎等大师著作那般快感不断。 接受某报纸采访的时候,我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假如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继续谈论中国悬疑小说,毫无疑问,黑猫社依然是不可绕开的话题。”是的,黑猫社是出类拔萃的,他们对中国悬疑小说的贡献是无与伦比的,成刚、庄秦、七根胡、大袖遮天、老家阁楼等人均是国内最富影响力、创作力的悬疑作家。蛰居一年,黑猫社终于再次出手了,推出第二部合集。兴奋之中我的好奇心极度膨胀,一时间很想知道他们整整一年都干了啥事情、写了啥作品,或者有啥创作规划。遗憾的是,翻遍全书,了无“八卦”收获,但我能深深地感觉到:黑猫社再次进步了,他们的小说更加成熟老练了,他们的构思更加狡猾莫测了,不失老牌作者的风范。 尽管这些小说藏匿着一系列的谋杀与惩罚,就像梦魇般纠缠着我,深陷迷宫的我却情不自禁地欲揭开谜底、抓住幕后的黑手…… 譬如大袖遮天的,这是国内悬疑小说的经典之作,也是我最为喜欢的作品之一。小说布局非常巧妙、无懈可击,看似怪谈却非怪谈,通读之下寓意深刻,故事里的人物魔咒似的紧紧牵引着我的阅读欲望,谎言、秘密、恐惧、悲哀,在这个小说里全都有了。所有的死亡、所有的痛楚,统统源于天机般的“秘密”,俗话说,天机不可泄漏,“秘密”这东西从来就是滋生故事的最佳土壤,每个秘密一如绵长坚韧的枝蔓,蜿蜒穿进你的内心暗处,从此让你身不由己。 庄秦的《鱼腥味》也是悬疑小说的殿堂之作,这是一个关于爱情、猜忌与背叛的故事。这篇小说有个特点,与大多数悬疑小说截然不同,庄秦中途就告诉你谁是凶手,剩下部分就是层层剖开的叙述,揭开真相背后的谜底。尽管套用了容易落俗的巫蛊之术,却丝毫不影响故事的好看……这个小说的写法确实值得探讨,因为凶手不是最后一刻公布出来,许多作者担心此等写法缺乏悬念,进而遭遇读者冷落、争议。事实上,悬疑小说的写法并非一成不变、依样画葫芦的,这是小说,这是文学创作,不是仅仅猜谜式的平面故事,有些作者为什么创作多年而一直不红不紫甚至面临淘汰,无非因为对小说创作的认识还远远不够,还远远停留在拼凑故事的基础上。 还有成刚的精神悬疑、老家阁楼的推理悬疑、七根胡的百变文风、麦洁的迷幻悬疑,等等……黑猫社的新书带给我一次次震撼、一次次惊喜,他们颠覆了我对中国悬疑小说的惯有看法。 长期以来,中国悬疑小说给读者最大的印象,就是“鬼话连篇”、“怪力乱神”。综观天涯社区、新浪、腾讯、搜狐等网站,一半以上的悬疑小说与“鬼神”有染。当然,我们不是贬低鬼怪小说的存在价值甚至文学价值,蒲松龄的笔下不正是神鬼传奇无数吗?只可惜,现阶段的悬疑小说大多数不尽人意,或浮皮潦草,或虎头蛇尾,鲜见佳作,除了蔡骏、李西闽、那多等寥寥数人,我们确实看不到太多的实力派作者。 令人欣慰的是,黑猫社就是一帮子实力派作者的队伍。当年,天涯社区“莲蓬鬼话”首席版主莲蓬吹响了集结号,他们走到了一起,走到了今天,成为中国悬疑界第一品牌…… 这一刻,眼前的这部合集尽管距离国外大师略有不足,但它绝对是一部上上之作、一部中国悬疑界的里程碑作品。我想,每个城市、每个大学的图书馆,应该存放着这部书,因为它是中国悬疑小说甚至中国类型文学的骄傲之作、荣誉之作。 不仅如此,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有着黑猫社,有着成刚、庄秦、七根胡、老家阁楼等人的带领,中国的悬疑小说必然愈走愈好、愈走愈成熟,迎来“悬疑小说年”的朝阳之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