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 序 杀手三大职业道德: 一、绝不抢生意。杀人没有这么好玩,赚钱也不是这种赚法。 二、若亲朋好友被杀,也绝不找同行报复,亦不可逼迫同行供出雇主身分。 三、保持心情愉快,永远都别说“这是最后一次”。 杀手三大法则: 一、不能爱上目标,也不能爱上委托人。 二、绝不透露出委托人的身分。除非委托人想杀自己灭口。 三、下了班就不是杀手。即使喝醉了、睡梦中、做爱时,也得牢牢记住这点。 Chapter 1 我坐在会议桌上,跟七个老头一起开会,但会议记录上没有半个字,因为他们在一分钟前全死光了。我特别喜欢接这种整个杀光抹净的单——我猜我以前一定是一个非常压抑的人,所以现在见鬼了特别喜欢解放自己。 是的没错,我是一个杀手,至少现在是。怎么杀光这些老头的不是一个秘密,反正手法隔天就见报,毕竟现在记者都很敢写,照片也很敢登,算是详实地帮我向雇主回报我的工作表现哈哈。 我用的是枪,两支枪。 大家可能对枪支有些误解,觉得双手各拿一支枪的姿势很帅,其实呢真正能够使用双枪的枪手非常少,无论怎么锻炼后座力都会影响手腕稳定性,拉低命中率,所以绝大部分的枪手都宁愿双手同时服侍一把枪,一只手好好托着另一只手的手腕,只一只手负责扣扳机,在高命中率下用最少的子弹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任务,见鬼了是不是自以为超专业。 虽然我用双枪,但不代表我的手腕强壮到无视后座力,而是我比其他杀手更愿意花更多时间在开枪上。是是是,或许我以前是一个很吝啬的家伙,我是说或许,但至少现在在消耗子弹这件事上我是一个很大方的人,如果我第一颗子弹就走狗屎运射在对方的心脏上,我也很乐意朝他的身上随便一个部位补上两枪……或三枪四枪。坦白说子弹不是很贵,但买我扣扳机的代价可不便宜,我觉得在任务内多开几枪算是另一种敬业表现。 “准备一下。”鬼子的声音从耳机传来:“第八个董事的车刚到楼下。” “嗯。”我陷入短暂的思考,马上有了新想法:“你把电梯里的监视器回路切断,等一下我去里面把他干掉。” “就这么等不及吗?” “见鬼了你照做就是。” “我可以关掉从走廊到电梯里的所有监视器,但我可没办法控制谁会进电梯。” “有时候来点变化也不错。” 话说完的时候,我已经走出会议室,朝倒在门口桌旁的电话秘书身上补了一枪,按下电梯控制钮,门打开,电梯载着我从三十二楼迅速往下。 电梯门在大楼厅堂打开,我一脚踏出,正好看见资料照片上的第八位公司董事快步走进旁边的电梯,差点就错过。我一转身跟了进去。 如我所预期的,这个讲究排场非得用迟到显示身分的老董事,还带了两个高大的保镖、以及一个一脸刻薄的贴身秘书。电梯里还有三个脖子上挂了员工识别证的两男一女。他们今天的运气实在不太好。 电梯往上,三十二楼。 我在六楼时朝两个保镖的肚子各开了一枪,通过八楼时电梯里只剩下我一个活人。我说过了我是一个大方的人,所以我一路慢慢开枪到十四楼,直到子弹用光。 电梯偏偏在第十五楼打开,一个穿着黑色套装的老女人呆呆站在电梯口看着满电梯的尸体,唯一站着的我还没来得及重新补好子弹送给她。 怎办?哈哈哈见鬼了我能怎么办,我只好勤劳一点走出电梯将她的脖子扭断然后搭另一台电梯离开大楼,嘴巴里还哼着我最喜欢的Avantasia的the Scarecrow,很摇滚地撤。 完全符合鬼子为这次行动所编写的剧本预期,我在后街那栋百货公司里的男厕天花板底下,拿出预藏的一套干净西装换上。西装口袋里该有的都有,真是乏味。 “往曼谷的机票准备好了,三个小时后登机。”鬼子的声音又出现。 “啧,我想在首尔多待一个晚上。”我试着打好领带。 “无所谓,我的掩护已经结束,接下来你自己看着办。” “知道了。”我总觉得脖子怪怪的。 “……你这样随便制造尸体到底有什么好处?”鬼子果然又不爽了。 “我只是比别人勤劳一点。”我用力将领带又拉又扯地解开:“勤劳,懂吧?” “我们之间无法沟通。”鬼子结束通讯。 我将见鬼了的烂领带冲进马桶里。 我想总有一天我会杀掉那个鬼子。那个贱女人知道我太多事情了,这点一想起来就很毛躁。不过鬼子最擅长的就是操纵情报,说不定她根本就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个用变声器改变音腔的胖大叔或早熟的天才黑客国中生,如果她稍微专业一点的话我一辈子都不会知道她的真实身分,只能说她很走运挨不到我大方出清的子弹。 我在百货公司的咖啡厅,用流利的韩语点了一杯香草拿铁跟一块巧克力蛋糕。坐在挨窗的位置,看着一群警察涌进刚刚那栋被子弹重新装潢过的大楼。 那些骚动都是任务的附加价值,我精神上的战利品。 嘿嘿嘿也是其他杀手假装鄙弃的非专业视角。 现在重新自我介绍。 我是一个杀手。 代号,火鱼。 Chapter 2 在动词的世界里,杀手是一个没有未来式的职业。讨论未来并不吉利。 但我不仅没有未来式,我连过去式都搞丢了,只剩下见鬼了的现在进行式。 有人说,人是由记忆构成的。按照这个定义,我只能算半个人吧。 我的前半生留给我的东西不多,最牢靠的遗物便是我心口上的刺青,一条正发出火焰燃烧的红色斗鱼,我就是依赖这唯一的线索当作我的名字。 说也奇怪,五年前我“忽然醒来”时,我完全忘了我是谁,我忘了我的年纪、名字、念过什么学校、干过什么样的工作,甚至我的国籍我都不确定,因为我会说九种语言,流利的英语、意大利语、韩语、泰语跟中文,以及不很流畅的马来语、闽南语、上海话跟一种柬埔寨的地方话,若非我过去很有语言学习上的热忱,要不我曾经的工作肯定是一个需要经常旅行的差事。 我擅长游泳里最困难的蝶式。我会潜水。我知道几支知名古董表在佳世得的最新拍卖价格。我熟悉三角函数运算里的所有细节。我会唱Avantasia摇滚乐团的每一首歌。我喜欢看异形系列的电影,尤其是第四集。我记得每一项足球规则。可现在我连我妈的样子都想不起来。在那之后我常常找女人做爱,有的要钱,有的不用,但我跟我的老二都不记得五年前我们一起上过了什么样的女人。 当然有些特殊的“遗留物”更值得一提。 从我闭着眼睛也能轻松分解一把陌生枪支的身体惯性来看,谁也猜得出我以前也是个活在枪林弹雨中的人,警察、军人、佣兵、生存游戏爱好者等等之类的,我的身上有些疑似刀疤或隐隐作痛的弹痕,想必我的身体表层忠实地记忆了过去,但我的精神却遗忘了一切。 “或许你该庆幸。” “庆幸?” “上帝一定是怜悯你的过去,把你扎根在记忆里的罪孽拔起,让你可以没有包袱地活下去。” 记得在慕尼黑的医院里,那个刚从学校毕业的精神科医生是这么跟我说的。 我很怀疑那精神科医生是不是搞错了自己的职业,那些听起来娘炮要死的台词理当出自神父的臭嘴,而不是写在我被规定的诊断报告里。那是几年前的事了。 说到上帝,有没有上帝我当然不清楚。 如果有,我很清楚上帝肯定不是站在我这边。真正的罪孽,从我记忆消失后才要开始。 比如说,过去我在一个泰国黑帮大哥底下干过一阵子集团杀手,就是那种帮会有仇家就叫人拿一张报纸包一把烂枪给你跟你的拍档、要你们走到酒楼里、朝里面讲话最大声的那个猪头身上轰几枪那种低级杀手。 喔喔喔喔喔喔我是干了几次,但不管怎样我都有一种大材小用的感觉,不,是一种老虎被狼差使的堕落感,这不对,这一定不对,我一定不是那种见鬼了的烂货色。 我得花点时间对着这支录音笔记录这一切。 Chapter 3 既然提到了曼谷黑帮,就从三年前开始说起吧。 那一个晚上,我在曼谷刚下过雨的闹市街区等着。 都过了那么久,我当然忘记那晚目标叫啥,姑且就乱叫他“猪头哥”好了。但他肯定不叫猪头哥。我们坐在车上吞云吐雾,假装是两个正在挑选路边妓女的无聊男子,眼睛则不时望向斜对角的那间脱衣舞酒吧。 猪头哥就在里面喝酒摸奶等我们进去把他干掉。 “火鱼哥,我想你以前应该是当差的。” 当时跟我一起被帮会雇用的杀手小熹突然这么说。叫他杀手真是恭维他了。 “当差的?”我看着那间脱衣舞酒吧,门口坐了两桌有些醉意的保镖。 “把枪摸得那么熟,差不多就是当差的吧?而且还是特勤小组之类的高手,不然,一般条子哪有那么厉害?是吧?”小熹有些不安地东张西望。 “……我不知道,大概吧。”我眯着眼,看不清楚酒吧更里头的情况。 大家都很喜欢谣传杀手这一行有多专业,真是见鬼的狗屎。 那一阵子我在泰国替帮派做事,除了目标今晚大概在哪以外,什么情报都没有,有多少保镖带多少枪守在目标旁边都不知道,就知道要我们爆掉他的头,见鬼了更正确的说法是要我们在自己被干掉之前想办法把对方拖下水罢了。 没人有命做得久,干这一行的若想存钱规划未来就跟智障没两样。 当时我跟小熹已经合作过五次了,前一阵子还有一个叫小四的矮个子跟我们一起冲,可上次对方有一大群人,他们在全挂之前还来得及对我们开几枪,场面很刺激。但也就是因为太刺激了,小四最后没运气跟我们一起走。 我看得出来小熹今晚有些踌躇,他大概是想起了上次的霉运。 这种踌躇往往很要命。 “如果我两分钟之内没有回来,你就走。那样的话我看你也别回倪佬那里了。” 我将车窗摇上,将手伸向小熹。 “火鱼哥,你……”小熹看起来有些惊讶。 “把你的枪给我。” “啊?” “啊什么?我要杀两倍的量,你的枪不给我给谁?” 在小熹还没弄懂之前,我已经接过他的枪,下了车。 其实我根本不在乎小熹是不是会在今晚挂掉,我只是忽然很想拥有他的枪,以及本来应该死在他手上的人。或许我以前就是一个习惯拿双枪的人,我现在就有这种感觉——我适合双枪。我可以用这两把枪杀了脱衣舞酒吧里的所有人。 我直截了当走进酒吧,那种随性的步伐连门口那两桌保镖都懒得多看我一眼。 在我走进那五颜六色的脱衣舞舞池中的十秒内,我飘来飘去的眼角余光就确定了猪头哥不在这里。附带一提,音乐很吵很难听很俗艳,DJ真的缺乏品味。于是我大步朝厕所前进。猪头哥多半是在撒尿拉屎或是在马桶上干女人,或者三者皆是。 厕所外面有一个在脸上刺青的男人在抽烟,看见我要进去,直接就伸手过来要搜身,看他那副熊一样的身材,大概也是猪头哥的保镖之流。这一点几乎更确认猪头哥现在就在洗手间里。很好。 我举起双手,让他略有酒意的双手摸向我,在他的手碰到我腰际双枪的瞬间,他肥腻的脖子也正好被我折断。我将沉重的他一臂勾住,将他一起拖进厕所。在这之前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种一气呵成的杀人反应,肯定是“前一世的我”训练有素。 不费吹灰之力我就找到猪头哥正在办事的那一间厕所。 不过我猜错了,他不是在撒尿也并非拉屎更不是在干女人,喝醉了的猪头哥正在马桶上疯狂抽插一个浓妆艳抹的男人,两个人都大吼大叫……嗯,很有泰国情调。 我用子弹向猪头哥的脑袋道歉,顺便叫那一个倒霉的男人陪他上路。 好吧好吧我承认,既然我能够徒手扭断熊一样保镖的颈子,我猜我当然也可以走过去把那两个正在交媾的男人徒手给宰了。但我就是忍不住在厕所里开了枪。我想我很清楚,一旦当我扣下扳机,那枪声就会让酒桌上、门口旁一共十几个保镖瞬间打起精神。 如我所愿的,我走出厕所,那些看起来惊慌失措的笨蛋果然决定跟我对干。可惜他们实在是很不称头又不专业的保镖,酒精扰乱了他们手上枪支的准头,让我赢得太轻松,像作弊一样制造了几条杂鱼的尸体。 我走出脱衣舞酒吧的时候,还气定神闲地补好了子弹,免得门外忽然冲出几个讲义气的白痴我会遗憾漏掉。但什么意外也没发生,真让我失望。 我走回车上,跟小熹说他回去可以宣称这件事是我们一起干的,我无所谓,但我真的要离开这个没有前途的两光帮派。喔不,更正确来说,我想离开泰国。 小熹油门加速,用最快的速度逃离现场。 “离开泰国?”小熹很紧张地看着后照镜,真是想太多。 “嗯,说不定哪一天我会回来,不过暂时是这样了。干这里实在太无聊。” “我操,那我要怎么跟老大说啊?说你死了?” “随便你怎么说,反正我是不会回去了。” “……你想去寻找自己的过去吗,火鱼哥?” “寻找自己的过去?讲得那么文绉绉做啥?丢了就丢了,就算找回来的记忆我也不认识是吧?”我看着窗外擦车而过的警车,他们永远都是慢两拍的蠢货:“反正一定没有什么重要的东西。” “我实在不懂你的想法。” “好吧,我是有点好奇我的记忆到底是怎么搞丢的,前一阵子我去医院照过X光,但医生说我的脑袋里没子弹,也没有受伤过。真的是见鬼了够诡异。” 半个小时后,车子停在一个我看得很顺眼的路边。 下车前我向小熹要了一支烟。 枪我就没还他了,放在他身上算是浪费。 “小熹,说实话你的枪法烂透了,你只是比一般混混不怕死而已。” “……早就知道了火鱼哥。” “我走了。”我咬着烟,笑笑:“兄弟一场,别死得太早啊。” 再一次遇见小熹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Chapter 4 当初离开泰国土炮黑帮的时候,我身上只有两把枪。 没有钱,当然就用这两把枪找钱。 本来我想靠这两把枪一路抢劫一路跨过泰缅边界,到缅甸看看有什么可以让我精神一振的机会,但说也奇怪,等我盘缠用尽时我却无法勉强自己用枪抵着任何一个倒霉鬼的脑袋,逼他把钱吐出来。这不是我赚钱的风格,大概也不是“以前的我”赚钱的风格,某种强迫不来的根性我还不明白。 既然两把枪有跟没有差不多,于是,我又开始考虑当摇滚歌手的事。 这一带沿路都有很多不像样的公路酒吧,十间有八间都有歌手在里面夜夜驻唱,有的唱得还行,但也只是还行而已,大部分都烂透了。那些三流歌手看准了大部分的酒客都只是来谈生意跟找女人含老二而已,打第一首歌开始就不肯用心唱,一点也没专业精神,而那些歌手越是随便唱唱,当然那些酒客也就随便听听,双方一拍即合,糟糕透顶。 如果我可以拿着麦克风在舞台上飙上半首摇滚,保证让那些被酒色麻痹了的客人精神抖擞起来。我准备了几首歌,我真的准备了几首歌。现在的我山穷水尽了,这真是太棒了,如此一来,我再不鼓起勇气主动去酒吧柜台问这里需不需要一个真正的歌手的话,我就会饿死在路边。 我当然不会让自己饿死在路边,我想最好的出道时机就是现在。 正当我烦恼我该选什么歌当作是面试唱现场的第一首歌时,钱就来了。 那时我很可能已经踏进缅甸,或者还没,总之虽不中亦不远。三个街头混混拿着球棒跟刀子将我用力推进阴暗的巷子里,用混杂泰国腔的缅甸话命令我把外套脱掉,然后把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毫无新意。 “我没钱。”我尽量表现诚恳。 “你是在开我们玩笑吗?”一个人瞪大眼睛,将球棒掂在手心上。 我没有钱,我也没有开玩笑,不过我刚刚好有两把枪,所以我就拿出来把他们通通都干掉了。虽然我的子弹所剩不多,但我还是忍不住多用了几发。 我早已不是好人,当然把同样也不是好人的他们身上的钱都塞进我的口袋里,那时心底终于踏实了起来。我很高兴我以前一定不是一个喜欢欺负弱小的人,所以现在的我也干不来抢劫这么低档次的事,但我很乐意为了下一顿晚餐杀掉抢劫我的蠢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很公平。 其实这中间很有矛盾,我知道。如果我很乐意开枪杀人的话,我大可以继续留在倪佬那里,当他铲除异己的肮脏杀手,幸运不死的话,称得上是生活稳定。 但我真的越来越不喜欢那种……该怎么说呢?我真的越来越不喜欢那种当人家手下小弟的感觉。就是因为不喜欢,所以我离开了。但现在我为了生活,却眼巴巴等着想抢劫我的人出现,我才有机会有理由用枪把他们干掉,相比之下也没好上多少吧哈哈哈。 幸好泰缅边界的治安很糟糕,龙蛇杂处,暗巷里死了几个混混也没人在意,真是干他妈幸运了我。我在那里溜达了三天,整整被抢了十一次,最后我赶在子弹都用光之前找到专门搞定肮脏交易的黑市卖家,我才有办法在那里待上一个礼拜,成为当地所有热衷在暗巷抢劫的混混的瘟神。 是,我承认我又暂时将唱歌的事放在一边,毕竟我喜欢唱摇滚是一回事,但我要开口应征当一个摇滚歌手又是另一回事,现在我的肚子饱了,山穷水尽的日子离我又远了些,当驻唱歌手的事我得再酝酿一下。 大概是第十五天还是第十六天吧,我想我已经准备好了,我打算在面试的时候唱我最喜欢也最有把握的the Scarecrow,为了让我自己看起来更摇滚,我还多等了两天,让我脸上的胡渣看起来更颓废。 最后我选了一间门口贴着“征驻唱歌手”手写字板的酒吧进去,嗯,看起来没有人正在排队应征唱歌,台上也没有歌手在虐待大家耳朵,我想我可以待在吧台前酝酿一下下,免得待会我太紧张表现不好。 说真的,万一出了糗,很可能我会把枪掏出来把整间酒吧里的每一个人通通干掉,那也不是我愿意看到的结局。 就在我东张西望的时候,一个看起来像妓女的女人请了我一杯酒。 “你不像是这里人。”像妓女的女人故意搔首弄姿。 “什么意思?”我注意到酒杯上有一个鲜红唇印。她的。 那是个很漂亮的唇形,可惜那个像妓女的女人脸上有一条让人无法忽视的长刀疤。事实上就因为那条疤太惹眼,在请我喝酒之前我就注意到一个人默默坐在角落喝酒的她,想必她也注意了我很久……注意到我一直在默默打量酒吧里每一个可能抢我的人。 “你像是在找什么。” 像妓女的女人甜腻地注视我,继续说:“但这里,没有人在找什么。” “……怎么大家老是说一些很高深的话,我是有听没懂。” 我一口将那杯酒饮尽,嘿嘿说:“除了钱,我只想找一个好好睡觉的地方。” “晚上就睡我吧,反正今天我运气不好,没客人。” “那就是我运气好啰?”我笑笑,果然是个妓女。 我杀人嘛,哪好意思跟人讲什么道德?妓女要请我喝酒,我就大口喝,妓女要招待我干她,我就去她的烂公寓好好干她。应征歌手的事今天晚上就别想了吧。 不过妓女不接客,还是一个妓女,所以我没有放任何感情地操她干她捅她搞她使用她,她也不抱怨,耐心地应付我所有焦躁慌乱的需索。射精后我直接躺在她填满廉价硅胶的胸部上睡着,毕竟我很久没睡到一张像样的床,跟胸部。 醒来时我看见她正在把玩我的枪。我是说,那两把枪。 “没想到你真是个狠角色。”妓女笑吟吟地看着枪,丝毫不怕的样子。 “我是。”我觉得窗帘后的阳光有些刺眼。 “最近好几个混混被开枪打死了,跟你有关吧?” “跟你无关。” 妓女将两支枪随意放在梳妆台上,起身压在我腰上。这时我终于看清楚她的模样,扣掉那条从左耳一路往下斜拖直到嘴角的刀疤,这妓女的脸蛋很不错,还有一点泰华混血的异国风情,称得上是美人。 “这次换我请客好了。”我大方地将她压在下面。 “真会说。”妓女笑得花枝乱颤。 我们又干了一次。然后又一次。 完事后我决定再睡一下,她也是。反正大白天的妓女也没什么活可干。 直到她吸吮我的乳头让我舒服醒来的时候,大概是黄昏了吧。她真的很会。 “喂,想不想要一份真正的工作?”她咬着。 “什么工作?”我的手指耙梳着她的发,顺势抚摸她脸上的刀疤。 “每天都有女人睡,有酒喝,还有人可以出气的好工作。” “我可没兴趣每天跟你睡。”我是认真的,把话讲清楚比较好。 “这完全不是问题呢。”她咯咯咯笑了起来。 后来我才知道,这一个招待我又让我招待回去的妓女,叫蓝姊。 Chapter 5 蓝姊是一群在泰缅边境卖春的女人之一,这群女人共同的特色,是脸上都有一条疤,这条疤是她们属于黑山老大的财产证明。 任何人,任何混混,当然也包括任何嫖客,只要一看到她们脸上的疤,就知道她们是不能被欺负的。 要上床,简单,上床前这些女人说多少钱就多少钱,别想赖也别想打折。当然了,打着黑山老大的招牌,她们也包准将你服侍得妥妥帖帖。 当然当然,这条精心砍在脸上的疤,也提醒了这群可怜的女人,黑山老大随时随地想对她们做什么事,她们都只有乖乖接受的份。 是这样的,黑山老大在两个礼拜前死了……报应啊报应。大家都说他是坐在马桶上被自己的手下乱枪打死的。然后那些个个都想当新老大的手下又花了十多天把其他手下给打死,理由是帮老大报仇。要命的就是,黑山老大的手下很多,打了十几天大家都没死干净,现在还有一种延长加赛的气氛,甚至引来其他帮派落井下石的枪火。 现在这群卖春女人没有帮派可以依靠,许多女人宁愿不开腿赚钱,也不想冒着被白骑的可能出门,过一天是一天。 危机就是转机。 蓝姊的意思很简单,她想试试看让姊妹们自立门户,如此一来就省去应该给帮派的那一份。一群妓女自立门户的前提当然是找一个可靠的男人,这个男人最好看起来很凶,最好动手狠辣,最好狠到杀人不眨眼,最好这个男人并不想在她们的皮肉活上动抽成的歪脑筋……嗯,至少别动太多。 “我们供你吃住,你呢,每天晚上都可以跟一个没客人的姊妹睡觉,不,每天晚上让你随便挑一个姊妹跟你睡,你只需要保护我们不被欺负,帮我们把坏客人赶走。”蓝姊一边说,一边用舌头复习我身上的敏感带。 “怎么听起来像是吃软饭的小白脸。”我皱眉,有点痒。 “嘻嘻,这里坏男人很多,这工作不可能让你觉得自己像小白脸喔。” “也好,不过我不知道我会干多久,反正我现在没事,先试试。”我丑话讲在前头:“总有一天我会走,我要走的那一天你可不要说我没人性就好。” 这可是说真的,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放下这些逼人的枪林弹雨,到某一间酒吧展开我的摇滚歌手第一站,之后我会唱到什么样的舞台我没设限。我很清楚那才是我想要的真实人生。 “你想去哪?” “我们还没那么熟呢……蓝姊。” “说不定在你说要走之前,你就横尸街头了呢哈哈。” 蓝姊口无遮拦地开玩笑,一口含着我的要害当赔罪。真是见鬼了。 于是我就展开了每天在不同女人旁边醒来的日子。 这份差事一开始的确十分棘手,因为制造尸体并不是这群妓女希望我用来保护她们的方法,尤其过多的尸体会引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能不开枪就不开枪,就算要开枪我也得强忍把对方爆头的冲动,把膝盖射烂就算了。 唉,只是不用枪,光用拳脚,我又不是什么功夫高手,怎么可能每次都完美得把对方揍成猪头,我偶尔还是会反射性将不识相的烂客人整个脖子给扭断——“上一世的我”,肯定是一台超凶狠的杀人机器吧。 是的基本上我很可靠。前些日子有几个想白嫖的烂男人被我打成残废后,就很少有人敢欺负这群脸上有疤的妓女,这群妓女笑吟吟地做了好一阵子生意。 但当黑山老大那些手下自相残杀过后、终于确定新老大诞生的那一天,新老大就派人来跟蓝姊说,明天开始他们会重新向她们收规费,她们最好识相地给,不然她们的脸上就准备再多一条充满意义的刀疤,跟上一条加起来,正好组成一个大叉叉。 蓝姊问我怎么办。 我说,能怎么办。 当天晚上那个新老大就死了,据说是在阳台抽烟时被乱枪打成蜂窝。我猜干掉他的那个枪手一定是个很大方的人。 黑社会嘛,那群新老大疑神疑鬼的手下又开始拿枪轰来轰去,等到那些白痴轰出更新的老大之前,那群妓女又赚到一些不用被抽成的好日子可以过。我瞎猜至少有两个月吧。这两个月我实在没力气去想当驻唱歌手的事,不是我偷懒,而是我的手太勤劳当这些妓女的枕头。 那一段无暇摇滚的日子真的很废,肉欲蔓延,我一遍又一遍上了所有脸上有疤的妓女。妓女嘛,靠被干维生,自然有各式各样被干的拿手好招,绝活都不一样。有人的舌头超灵活、没有一条老二可以在她的嘴巴里硬过五分钟。有人擅长用奶子夹老二直接蹭到喷汁。有人流的汗有一股让人发疯的骚味。有人的阴道特有弹性好像每天晚上都是处女。有人喜欢在上面摇来摇去说什么也不肯下来。夜夜睡觉我都被当成皇上一样服侍。 其中我最喜欢上一个叫“跳跳”的女人。 跳跳不是最漂亮,也不是最年轻,做爱也没什么稀奇古怪的绝活,而是跳跳跟我聊天的样子很可爱,嘴唇嘟来嘟去的很性感,我光是听她抱怨上一个客人卫生习惯有多差我就会欲火焚身,她还没抱怨完我就脱掉裤子开始上她了。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但这肯定不是爱情,见鬼了我怎么会对妓女动情呢?干当然不是。只能说每个女人性感的点都不一样,跳跳正好有个地方吸引了我。 “喂,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啊?”跳跳正在煮饭。希望这次别又焦了。 “那你以前又是做什么的啊?该不会你第一个工作就是当鸡吧?” 我不是故意反问,而是她第一个问题就考倒了我。 “问那么多要做什么啊?要娶我啊?”跳跳瞪了我一眼,作势要踢我。 “……哈哈娶你没问题啊,反正我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我用脚趾切换电视频道,慵懒地说:“不过咧,我还真不知道我以前是干什么的,我对现在的自己做的事有点印象,大概是从三年前才开始的吧。你不是常看电视剧吗?跟那些智障男女主角一样,我得了见鬼的失忆症。” “失忆症?真的假的?”跳跳帮我盛了一碗饭:“哇!” “既然都忘光了,我也不是那么在乎,反正我现在过得不错啊。” 跳跳帮我拿筷子,表情有点难以置信:“所以你真的忘了你以前的事啊?三年前的事都忘了?这怎么可能啊,好夸张喔,你的脑袋有被什么很重的东西打到吗?还是你出过车祸?” “我连怎么搞丢的都忘了。”我拿起筷子,满不在乎地夹起了豆芽菜:“反正!忘了就不会在乎,如果真的忽然想起来的话才恐怖吧?如果说我真的有介意的地方,那就是……我很好奇我是怎么弄丢我的过去的?哈哈哈,吃饭吃饭。” “怎么那么随便!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我要听……” 话匣子打开,跳跳就成了我第一个失忆症的真正听众。 Chapter 6 记得吗?让我们回到故事的一开始。是了,我现在正坐在首尔某间百货大楼,从上往下欣赏着我一手弄出来的残局,不由自主想起过去在泰缅边境我那么认真跟跳跳说着我一片空白的过去,真是有些怀念。 那是两年前。我们就继续从两年前的那场对话开始吧。 我说跳跳啊,其实三年前我第一次拥有记忆,或者说我第一次意识到我弄丢之前所有记忆的时候,我正在一间路边咖啡厅,桌上是吃喝到一半的披萨和啤酒。当时我的手里拿着一片披萨,嘴里也有一些咀嚼到一半的面包与肉泥,鲔鱼口味的。 我整个呆了,我是谁?我在哪里?我……我是怎么一回事啊我? 我环顾四周,直觉告诉我我人在欧洲,但在哪里我完全没有头绪。我仔细将自己全身摸了一遍,发现我的身上有几叠厚实的钞票,欧元、日币、美金、人民币、泰铢都有,其中欧元最多,有两三捆。我付餐费的时候才发现我向服务生说了一口漂亮的意大利语,我却丝毫不感惊讶。我对自己的不惊讶才觉得很惊讶。 我在那个完全陌生的城市里晃了晃,由于那里环境太过特殊,我一下子就知道我身处的地方是意大利威尼斯,但威尼斯对我而言只有非常刻板的印象,从书从杂志从电视从电影,而不是来自我曾在这里生活或旅行过的记忆反射。那种感觉真的非常古怪,因为我甚至不确定我对威尼斯的刻板印象来源,是哪一种语言的书、杂志、电视跟电影,反正就是一种概念……或残影? “好难懂喔。”跳跳的头都歪了。 “没关系,不懂就直接忽略吧。”我倒是无所谓。 “那你身上没有什么证件之类的东西吗?” “完全没有。” “信用卡也没有?” “没。” “太扯了啦!哪有人这样的啦!” “喂喂喂嘴巴不要突然嘟起来,小心我把你拖到床上。” 没有任何证明文件在我身上,这是最不合理的一点,我的身上并没有手机,没有信用卡,没有护照,没有驾照,没有观光客最爱的相机,没有任何能够让我自己知道“我是谁”的证件与资料,也没有来自哪里或即将前往何处的机票船票或车票。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很喜欢Avantasia的歌,因为我嘴里一直在哼个不停,而我不打算停。嗯,就是我常常挂在嘴边的那一首。 就这样随意哼着摇滚,我在圣马可广场走了几圈后,我再度走回那间路边咖啡厅,我问服务生究竟我是怎么来到这间咖啡厅的?我是否是个常客?或只是个寻常观光客?服务生耸耸肩凭不可靠的记忆说,他好像从来没有看过我,而我点菜时做了些什么特别的事他也没印象,总之,我很普通,普通得像所有黄种人在白种人的眼中一样普通。 像个大白痴,我在威尼斯胡乱游荡了好几天,当然我完全不知道自己住在哪一间旅馆,或是我根本就是当地人……华裔日裔或泰裔血统的意大利人之类的,我找不到地方回去。连我自己都很意外的是,我并不是很紧张,还觉得有些好笑。 我记得我以前看过一部电影,内容大概是一个短期记忆力只有十五分钟的男人,为了寻找杀害妻子的凶手,一边调查线索,一边将搜集到的蛛丝马迹火速刺青在身上,免得忘记好不容易查到的线索,主角的人生便在拼拼凑凑的复仇火焰里度过。我的处境跟他既相似又有些不一样。所以我说自己很好笑,我连这部电影的内容都记得很清楚,连出乎意料的逆转结局都印象深刻,可我却记不得我是在哪里看过这部电影、跟我一起看这部电影的人又有谁、当初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有没有字幕……有的话,字幕是哪一国的文字? “你好啰嗦喔,所以后来怎么办?”肯定没看过那部电影的跳跳有点不耐烦了。 “耐心。要有耐心。” 幸好我还有一些钱,我尽量节制地花用。当地有一些廉价旅馆专门让背包客混日子,我在里面过了一阵子集体生活,还跟一些长得不怎么样的日本女背包客打了一些免费的瞎炮。 倒是洗澡时我发现我的心口上面有个刺青,喏,就是这个,一条正在燃烧的红色金鱼,当然我怎么刺上去的、什么时候刺的、在哪刺的、为什么要刺……哈哈哈见鬼了我当然不知道。 “不过你会把它刺在上面,一定有很大的意义吧。”跳跳摸着我的胸口。 “废话,那可不是转印贴纸,是真正的刺青。”我哼哼。 “好像有一点感动耶,那是上一个你唯一留给现在的你的东西耶!刺青!” “是有那么一点点感动啦,不过那是什么意思?我哈哈哈就是想不起来。” “说不定你是为了一个女人刺的,有点浪漫喔火鱼哥!” “最好是。”我不屑地笑:“你第一天跟我上床吗?” 就跟你说的一样,那个刺青唯一传达给我的意义,表面上是“上一世的我”跟“这一世的我”唯一仅有的连结。但实际上真正的意义是,如果我连这个连结代表了什么都弄不明白,也就意味着“这一世的我”跟“上一世的我”完全脱离关系了吧。 想再多也没用,反正那刺青既然已经在我的身上,那就继续留着吧,我也满喜欢那个非常矛盾的构图……一条正在冒火的鱼?哈哈。老实说,与其留着这意义不明的刺青,我情愿“上一世的我”留下来的,是多一点的钞票。 “等到我钱快花完的时候,我找到一份在中国餐馆洗盘子的黑工,很没新意吧?没身分的人选择很有限啊。那奴隶一样的工作我干了快一个月,老实说我根本不喜欢洗盘子,哈哈其实谁喜欢呢?憋都憋死了。” “所以呢?” “所以我一直在找一个离开的理由啊!” “说到赚钱你们男人就没有我们女人方便了,我们两腿一开,钱就来了。” “也是喔。”我捏了跳跳的大腿一把。 有天晚上我在街上乱晃,看见一个观光客在大叫他的皮夹子不见了,不过他只是着急大叫,并没有发现谁是扒手,就只能无止尽鬼吼鬼叫说要导游叫警察。 我就不一样了,出于直觉——再加上一点连我自己也没意识到的观察力,我很快就发现那条街上有三个假装同样是游客的亚洲脸孔扒手正在联手行窃,他们甚至在那个观光客悲愤大叫的时候还趁机摸走了导游放在背包外层的数位相机,贼星高照啊。 他们得手离场后,我默默跟踪他们,但我只是纯粹想跟踪,并没有要他们把东西还给那些观光客的英雄意图,更不是弱智地想分一杯羹,我想我当时仅仅是对这种犯罪的行为感到强烈的好奇。 原来那些扒手并不只有三个,而是一个犯罪集团,成员来自亚洲许多国家,大家一起窝在意大利行窃维生。那三个小偷早就发现我在跟踪他们,只是不晓得我到底想怎样,于是干脆将我引到他们的地盘上去处置。那是一个靠近中国城的街区。 我其实早就发现他们发现了我,但我不以为意,大剌剌地跟到了最后。 “结果呢?” “还有什么结果?” 结果我被打得很惨,呵呵。 我可是被快二十个男人给围住,当然只有被打的份。不过被痛扁的时候我也没闲着,我一直在想,说不定我在失忆以前也是一个小偷,所以我才会对他们感到兴趣?所以当初我的身上才会都是成叠的钞票?所以我才会对偷窃的行为缺乏道德感?所以我才会一眼就看出那条挤满游客的街上谁是小偷? 我没有被揍昏。 那些小偷毕竟只是小偷,打人只是做做伸展运动,仅仅让我受到最基本的教训。他们离开后,我趴在地上休息,慢慢从口袋里拿出其中一个小偷的护照端详,哈哈我就知道我颇有天分——不,或者该怀疑是那一个被我弄丢的自己曾受过严格的偷窃训练。 那本泰国护照就成了我的第一个身分。 我动了点手脚,就将照片换成我的模样,这种以假乱真的技术简直是专家等级,我却很有自信自己做得到,也晓得应该买哪些特殊的文书工具才能搞定,啧啧,我过去的来历一定很不简单,这让我又想到了另一部电影,男主角叫杰森包恩,这个包恩…… “我不想听电影的事啦,反正你就是拿着泰国护照跑到这里吧?” “是,也不是。我搞定了一本泰国护照,但我还满喜欢欧洲的,所以我离开那间黑死人的中国餐馆开始旅行,东晃西晃大概漂流了至少半年吧。” “你哪来那么多钱啊?” “白痴,我既然有专业扒手的天分,干一路上当然不缺钱啊哈哈哈哈。” 一路上不缺钱,吃喝玩乐很惬意,我后来又偷到了十几本护照,干脆将每一本护照都变更成崭新又不同层次的我,于是我拥有了十几个听起来很风趣的名字,为此我感到心情愉快。 既然我没有过去的记忆,也就没有来自过去的任何包袱,这样很好,暂时没有目的地的我很放松地成为一个快乐的小偷,除了偷皮夹,偶尔还能偷到一些女人的心,还有她们一个晚上自动奉献的身体哈哈。 “都是一夜情吗?” “是啊,有些连名字都没问就说再见了。” “那……洋女人的那里真的比较松吗?” “你管好自己就行啦。” 在我不断行窃的旅行中常常遇到不同国家的人,吃饭时我偶尔会突然听懂隔壁桌客人讲的话,让我慢慢惊觉自己的语言能力真是见鬼了的厉害,也对自己究竟是“哪里人”感到很好奇。不过这种好奇只是一种一时兴起,我很清楚我不想真的知道答案。把握当下,就是在讲我这种人啦! 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有一晚在匈牙利的布达佩斯,我在一间贵死人的法国餐厅吃饭,当时我一面用昂贵的红酒漱口,一面观察一个看起来很贵气的老女人坐在隔壁桌。 老女人的脖子上挂了两圈闪闪发亮的珍珠项链,每一只手指都戴了一个宝石戒指,不过最吸引我的还是她耳朵上的翡翠耳环,见鬼了真的,那绝对是价值连城的第一等好货。 那老女人似乎正在等人,菜单没看一眼就放在手边,左顾右盼,却也没露出不耐烦的神色。嘿嘿,放过这种肥羊简直是亵渎自己的手艺是吧?这种有钱老女人正在等的朋友,多半也是个乐善好施的大财主吧? 耐心是美德,也是专业,我正盘算着应该在什么时候下手风险最小获利最大时,显然有“一个人”完全不在意那些穿戴在老女人身上的珠宝究竟值多少钱。 那把刀,就在那个时候出现。 “刀?” “刀。” 正因为我全神贯注在那老女人身上,所以我很确定我的确听到了很轻微的一声“呜呜呜”,几乎在同时,我亲眼看见一把刀从很奇怪的方向飞了过来,然后插进那老女人的脖子后面! 最重要的是,我发誓那把刀在插进去之前,刀身忽然转了一点点,就那么一滴滴!那把刀瞬间改变了角度,好像有一条隐形的线在最后时刻抽了刀柄一下,见鬼了真是不可思议。 “到底有多不可思议啊?” “嗯啊,就不是一直线的飞,而是一种……接近回力镖的、有点弯曲的感觉。不过如果说回力镖的话还可以理解啦,但最后刀子又忽然改变角度,这就真的非常诡异了。” “总之那个老女人就死啦!” “哈哈才怪!” 那个老女人并没有死,她只是吓了一大跳,然后打了一个嗝……真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她就打了一个嗝,然后整张脸就这样用力撞在桌子上,样子非常滑稽。 好吧当时我真的忍不住笑了出来,因为那个老女人一直试着歪曲她的手,想办法把插在脖子后面的刀给拔出来,但她大概是太痛了吧,怎么构都不对,那种怪姿势还把桌子给弄翻了。 餐厅当然整个大乱啦,有人开始尖叫,有人打电话报警,有服务生跌倒,有白痴打翻桌上的菜,有人一边哭一边却拿手机出来拍照……反正就是超级混乱,没想到这个时候才是事情正要开始的起点。 在所有人忙着尖叫跟乱喊的时候,有一个白头发的男人站了起来,他看起来很冷静地做着跟所有人相反的事——他果断离开了那间店,我想那种故作镇定的脚步可以说是逃走。 我想了一下,想跟上去看看,但下一个瞬间我就一身冷汗地忍住了。 这时我忽然知道,百分之百那个老女人完全就很倒霉,她在整个大混乱里的位置就是一颗照明弹——一颗从飞刀主人手中扔出去的超级照明弹。 照明什么?当然就是照明飞刀主人真正想干掉的“目标”。 “我听不懂啦。”跳跳一副不能理解。 “八九不离十,那个丢飞刀的人想杀一个人,但飞刀手并不知道应该杀谁,所以飞刀手想了一个办法,就是仔细观察谁会在大混乱里表现得像他应该杀掉的那一个人。而见鬼了的那个大混乱,当然就是那个老女人倒霉挨刀引起的骚动了。”我从嘴里吐出一根细细的鱼骨头,继续说道:“我想不会错的,当大家都不知所措的时候,只有那个男人果断逃走,所以他就是飞刀手的真正目标。” “你怎么会有这么复杂的想法啊?全部都是你的幻想吧!” “其实我没有看到有谁去追那个男人,但我既然没看见是谁丢出那把飞刀,连带我也看不见那个飞刀手怎么追出去的,不是也很合理不是吗?他或她,一定是一个高手。” “所以我就说是你的幻想嘛。”跳跳说归说,她的表情却像是信了我。 说不定真的是我的幻想。但我打心底觉得,如果那时我好奇追了出去,我也会被飞刀手当作目标一样给宰了。 对飞刀手来说,可以将范围缩小到两个人已经非常完美,他,或她,肯定不介意买一送一。那个脖子中刀的老女人就是最好的证明。 那几天晚上我睡得很不安稳,不,是根本没有真正睡着。 我不是害怕,而是太兴奋了,那种亲眼目睹一个老女人被天外飞来的刀子戳中脖子的冲击,还停留在我的眼底,强迫肾上腺不断分泌,我翻来覆去,起来喝了好几次水,尿了好几次尿,都无法克制我想回到现场用我的所有感官与直觉去捕捉那个神秘飞刀手的恐怖奇想。 那现场的喧嚣,那飞刀的精准弧度,那种不计代价的企图,都让我他妈的很兴奋。 说起来有点奇怪,在那些断断续续的浅眠里,我做了一个重复又单调的梦。 梦里都是飞来飞去的燕子……那些燕子飞来飞去,最后突然飞向同一个地方,像拼图一样快速拼成一个女人。我看不清楚那个女人的样子,只知道是个美女。 那美女向我走过来,我却不由自主后退,因为我知道那个女人非常危险。她很危险,我却没有拔腿就跑,因为我好像很喜欢她身上的危险,那种既美丽又危险的杀意深深吸引了我。 我忍不住开口,说了一句我完全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的话,那美女就变成一大堆燕子,飞来飞去,消失了。 那个梦重复了很多次后,见鬼了我只好放弃当小偷。 “啊?怎么这么突然?”跳跳笑了出来:“跟那个燕子变成的美女有关系吗?” “我也不知道有没有关系,反正人生就是很突然,很多事的开始跟结束根本不需要理由吧,要解释,也只是解释给别人听而已。总之从某一个晚上开始,我忽然觉得偷东西是一件很乏味的事。” “唉,真搞不懂你耶,如果我有偷东西都不会被抓到的手艺,我才懒得做鸡呢。” “做鸡很乏味吗?哈哈,你做鸡的手艺跟口活都很不错呢。” “身不由己好不好,白痴。” 肾上腺素分泌殆尽后,我不当小偷了。应该说我失去了当小偷的动力。反正我之前偷到的钱还剩很多,不铺张的话我想可以随意晃个半年也问题。 不当小偷,但我也没疯到去干更坏的事……喂喂喂,你那是什么眼神啊?我是说,至少那个时候还没。 我总是需要一个工作,但要做什么呢?我会这么多种语言,应该可以去哪里应征教人语言的老师吧,我曾经动过这个念头,但不到十秒就放弃了,我不是那块料我清楚得很。 但我是哪块料呢?仔细听好了跳跳,我的血液里流着一股摇滚的热血。 我常常感觉到某种快要爆炸开来的力量一直累积在我的体内,不是自信而已,而是一种必然的命运感,一种我必须去征服,去战斗,去乘风破浪,去革命的感觉。 笑什么?我是说真的啊。 我觉得那种使命就是唱歌,唱摇滚,去颠覆一些东西,所以我常常唱歌……在一个人的时候。但凡事总有一个基本的起头,如果我相信我唱摇滚可以革命,那我当然也可以唱摇滚赚钱,对,或许我去唱歌赚钱也很不错。 喂,你又是什么表情啊你,信不信等一下我干死你。 我真的想唱歌,唱摇滚,但我理想中的唱摇滚可不是像街头艺人一样搜集路人同情的铜板,一个真正摇滚的歌手第一次的登场至少应该是一间酒吧,破烂一点也没关系,原本死气沉沉的地方被我一唱惊醒,我知道那一天一定会来临。说不定失去记忆以前的我,根本就是一个在某处唱歌的摇滚歌手,不然要怎么解释我的摇滚基因是吧? 不过说起来真是好笑,我当扒手那么多次都没被逮到,但是却栽在一次警察在旅馆里的例行临检里。 喔,那是在德国慕尼黑,一个莫名其妙怀疑我吸毒的女警随意翻着我的背包,赫然发现里头有很多本显然非常可疑、来自不同国籍的护照,硬是将我拎回当地警局。 历经非常无聊的调查后,慕尼黑的警察将我以身分不明的理由拘禁起来,是的我是货真价实的身分不明,哈哈我连我自己是谁我都没有答案。我在笔录里强调我非常可能得了见鬼的失忆症,请他们帮我找精神科医生鉴定。 那些警察当然没有采信,却也拿我没有办法。 回归到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我没有确实的罪名,等了好一阵子,德国境内也没有发现任何疑似他杀的尸体上出现我的指纹,所以啰,几个月后我被当作一个麻烦的大问号遣送往泰国。 嗯,我想那些德国警察只是想把我扔出他们的国家,至于我是哪里人他们根本没有兴趣,而我也没反对“回到泰国”罢了。 Chapter 7 “你来到泰国以后,没有熟悉的感觉吗?” “见鬼了,所有一切都很陌生啊。” “那你是怎么开始……嗯,就是做一些更不好的事啊?” “你说杀人啊?” 我知道你说的就是杀人。这个部分有点跳太快,但我尽量加速吧哈哈。 当时我是被交给泰国警方,可泰国警方完全查不到关于我的任何相关纪录,电脑里也没有我的指纹档案,但也因此,在定义上我算是一个背景清白的人,于是他们只没收了我好意提供的假护照,就把我扔出他们的视线范围。 重新获得自由,我感觉很轻松,为了在短时间内好好把自己安顿得像个人,我只好说服自己再干一阵子扒手,弄些钱买一件刷旧的黑色皮衣跟一把吉他,再找找有没有酒吧在应征摇滚歌手。 这真是错误的决定。 对于当小偷我真的提不起劲,对,提不起劲,我毫无热情去偷窃别人身上的东西,一旦失去偷东西的信仰,连带逼得我连技术也一并生疏了,好像我突然忘记某种关键的微妙手法似的。恍神的我当场就被抓住了。 我的运气很好,泰国人都喜欢搞私下解决这套,所以我只是在市场里被痛打一顿,肋骨断了好几根,连鼻子也断了……喏,你看,就是这里,现在用力按下去,还有点隐隐作痛咧。 被揍是我活该,我无意抱怨这点。只是我才当了两天惬意的流浪汉,就有个样貌猥琐的男人搭讪了我,问我要不要赚点快钱。 我问怎么个赚法,他说想买我的肾脏,不过要先到医院做一些精密的比对,如果找到了买主,我就走运了。 “你该不会真的把肾卖掉了吧?”跳跳瞪大眼睛。 “当然没有,因为第二个男人出现了。”我掀开我的衣服,肚皮上可没手术痕迹。 第二个男人也没什么好心眼。 他请我帮忙跑腿,其实就是叫我在毒贩跟毒虫间交易掺了一大堆奶粉的劣质毒品,如果我被警察抓到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毒贩则安全在幕后操作一切。 我猜我没有什么选择余地。 就这么居中跑腿了几次以后,其实前后也不到两个礼拜,有一天傍晚我送一包白粉到一个客户家里时,看见他死在一张破烂沙发上。 他不是吸毒过量死的,而是举枪自尽死的,他的手指上还勾着一把左轮手枪。 不是专家也看得出来他才死不久,因为血的气味还很腥咸,没发臭,苍蝇也只有区区一只在他的嘴角边巡视待会要下蛋的好位置。 我对这位忠实客户为什么把自己的脑袋轰掉毫无兴趣,或许是可笑的幻觉或许是想用最激烈的方式戒毒,都干我个屁事。但我觉得他开枪的角度很有问题,瞧他脑袋炸掉的窟窿大小,我打赌他一定没有第一时间魂飞魄散,但也没力气再多扣一次扳机矫正错误。惨。 在那个恐怖的自杀现场,我并没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我甚至还大着胆子研究那悲惨的破洞,也好好看了一下那把枪。嗯,枪里面还剩下三颗子弹。 这三颗子弹改变了我接下来的人生。 “你拿去杀人了?” “差不多,不过是有人跑过来让我杀。” 跑来让我杀的人,是一个晚了我五分钟开门的警察。 我猜那个警察只是单纯来找我那位忠实客户的麻烦,定时勒索点钱之类的吧?我不知道,说不定我那位忠实客户之所以自杀也跟那个警察有关?我也不知道。 但不管怎样,那个警察显然以为手里正拿着枪的我刚刚把他的优质勒索对象给干掉,气氛一下子变得很紧张。那警察大声命令我把手上的枪放在地上,双手举高……我是白痴才照做,他一定是想趁机把我干掉,然后把侦破这个杀人抢劫案的功劳记在他自己头上。 那个警察很紧张,一直在那边大吼大叫,见鬼了我自己也紧张得要命,差点就尿出来了。幸好那个警察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就是拔出他挂在腰上的手枪,对我开了第一枪。 那颗子弹射到哪里我不清楚,总之没打中我,我也很自然地朝警察扣下扳机。 我也没射中他。 不过就在我开了第一枪、后座力震得我手腕隐隐发麻的时候,我的心就平静下来了。 我跟那个警察大概是同一时间朝对方开了第二枪,这一次,我听见子弹刮过我耳边的嗡嗡声,我猜他也听见了差不多的声音。 在我扣下第三次扳机之前,我清楚意识到,如果这一枪再没射中那个警察,这场近距离互相扣扳机的比赛就结束了,因为只剩下他一个人饰演选手,我则充当活动肉靶。 是是是,我现在还能跟你这么讲话,当然就是我没错过第三次扣扳机的唯一机会。到现在我都清楚记得那一枪的所有细节,我的眼睛、脖子、肩膀、手臂、手腕、手指这些地方的肌肉与神经,全部都清晰无比到几乎脱离我的控制,它们各自运作却又彼此紧密串连,好像有一条隐形的弹簧绳勾着我的眼睛和枪里面的子弹,在我几乎要扣下扳机的那一瞬间,我就已经确定子弹最后的去处。 那个警察被我射中了。 他甚至来不及扣下第三次扳机,就坐倒在地上。比我想象中还要深色许多的鲜血从他的脖子中间……这里,不断喷了出来,百分之百是没救了。我拿走他的手枪,跟剩下的所有子弹,他也没有权力反对。 去哪?我还可以去哪? 这干掉警察的一枪之后,我是走投无路了。 “好恐怖的感觉喔。” “恐怖?其实在开枪的时候根本没有时间感到恐怖。” “不是,我是说那种一直不知道自己是谁的感觉。很恐怖!” “有什么恐怖?说不定记起来以前的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才恐怖咧!” “然后呢?然后你就逃到这里了吗?” “还没。” 有意思的是,当我意识到自己走投无路的那一天起,反而有种“只要多活一天就是赚到”的海阔天空感。我就是烂命一条,认了认了,幸好曼谷有很多帮派二十四小时都在应征“要钱不要命”的烂命之徒,于是我拿着警枪随便投靠了其中一个潮州帮,帮一个叫倪佬的老大卖命。 那段时间我花了不少时间在练习开枪上,我希望扣扳机可以次次都像杀掉警察的那一枪一样神准,于是自己花不少钱买子弹到山里射空酒瓶,可是成效不好,不管我怎么练习结果都很差劲,幸亏每次出门做事,拿枪跟真人对干时我的表现都比射空酒瓶来得好,好像有另一个人帮我把枪好好抓稳似的,紧要关头都可以把子弹射到该去的地方,哈哈不然我早就死过十几次了。 在倪佬手底下做事,大部分时间都没事干,尽是随我吃吃喝喝,帮会开的妓院任我逛,去帮会围事的赌场还有固定的筹码让我赌,这就是替帮会卖命的特权。 当帮会需要我的贱命,倪佬说一声,我就跟其他一样把命卖掉的同伴一起拿枪出门杀杀人。只要我回得来,就可以继续吃吃喝喝骑女人烂赌到天亮。 “那不就跟现在差不多吗?” “是啊,不过现在惬意多了,没有人是我老板嘛哈哈哈哈哈哈!” “真敢说,要我说的话,在这里每个女人都是你老板呢!” 说的也是,我用沉默表达我的无限同意。 Chapter 8 饭吃完了,我这三年来的“重获新生”的励志故事也讲完了。 没事可做,太阳还没下山,跳跳就找我预习了一下今天晚上她的工作。 我怕她还没开工就腿软,就意思意思地随便做了一下下,草草结束。 躺在床上,跳跳一边清理我在她嘴巴里制造出来的残局,一边含糊地问我今天晚上要找谁睡觉。我说我怎么知道谁今天晚上没客人,反正我逆来顺受,基本上不挑女人,谁有空我就睡谁。 “那你喜欢跟蓝姊做吗?” “她懂很多。” “那年纪更大的芬芬姊呢?跟她做舒服吗?” “她很会照顾人。” “冉姊呢?” “她胖胖的很好抱。” “最年轻的小巧呢?” “什么都不太会,满可爱的。” “你怎么谁都可以啊你?” “挑什么啊我,你不是说你们个个都是我老板吗?哈哈哈。” 她问归问,也没真说什么。 其实我真怕跳跳叫我今晚再来找她,搞得好像要长长久久什么的,毕竟我总有一天真的会离开这个烂边境,到一个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展开我的摇滚人生。 我相信,从一片空白重新开始的这三年来,我把人生活得这么奇形怪状,一定是为了让我的血液里充满真正的疯狂色彩,唱起摇滚才有精神,有底气,而不是那种只是假装叛逆的大吼大叫。 跳跳趴在我身上,脚还勾着我的腰,像一只无尾熊。 “你真的会讲那么多种语言啊?那我再教你一种,我的家乡话。” “重点不是这个吧哈哈!”我看着她认真的表情,不禁哈哈大笑:“我跟你说了那么多这三年来我发生的事,你竟然只想教我说你的家乡话?哈哈哈!” 跳跳是柬埔寨人,她没有章法地教了我她的地道家乡话,说是要当作我们之间的暗语。还暗语咧?真的满好笑,因为我跟跳跳根本不是那种“拥有未来”的男女关系,不过我有点不好意思打扰她的一厢情愿,就跟着她学了一阵子。 那一阵子,这群脸上有疤的妓女过得挺好,两腿开开的收入差不多增加了两倍,可见以前的保护费收得有多不合理。这当然是多亏了她们的背后有我,一个暂时搁置摇滚梦的男人,还有我的两把枪……三把。 可若说是搁置我的梦想,也不全然如此。 我只是暂时分身乏术无法登台表演。事实上我买了一把吉他,费了一整天的时间将它漆成五颜六色,主要还是象征火焰的鲜红。我弹了几下……嗯,哈哈哈我好像不会弹吉他。这点倒是出乎我的意料,我还以为只要一拿起吉他,“前一世的我”就会自动接手,给“这一世的我”一个大大的惊喜。 结果没有。坦白说我是有一点小小的失望,不过既然我不会弹吉他,那也就趁这段时间好好学一下,说不定也算一种幸运吧。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不一定真的要会弹吉他吧?只要我找到一个吉他手站在我背后狂弹就行了。身为主唱,我得全神贯注抓着麦克风嘶吼。嗯嗯就是这样。不过就算我不弹吉他,背着吉他也是身为一个主唱必要的帅。我想除了找时间开始学吉他之外,我也得多长一只眼睛,找找看有没有一个正在寻觅主唱的吉他搭档。 “跳跳,如果跟你上床的男人里,有正在找主唱的吉他手的话……” “都说了几百遍了,知道啦!我会马上穿衣服冲出去告诉你!” 就是这么一回事。 日子一天天过去。 老实说我只有在一开始罩这群刀疤妓女的时候遇到一些麻烦,搞得我整天神经兮兮,有一段时间我刻意挑不同的妓女睡觉,就是不让别人知道我晚上待在哪里,睡觉的时候我把一把枪放在床底,另一把枪放在枕头下,睡得后脑勺都肿了。 但后来我勤快点确实干掉几个人之后,“拿双枪的火鱼哥”名号被枪声打响了,我反而过得挺轻松,这一带都知道脸上有疤的妓女都不能欺负,不然就得到医院动手术把屁股里的子弹挖出来。 我盘算,过些日子这些妓女的日子更稳定,就该是我偷偷离开的时候了,这里每一间酒吧都认得我,我是不可能厚颜无耻在这里展开我的摇滚人生了。 也许你觉得我很无情,但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好东西,这点我可以承认一百万次也无所谓。更重要的是,虽然我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我什么也不欠这些妓女。我们是公平交易。 如果有一方觉得占了便宜,肯定也不是我。 Chapter 9 这天,蓝姊带了两个女人来找我。 她说,她们有话要跟我说。 “我认识你们吗?”我把两只脚大剌剌架在桌子上,皱眉看着她们。 她们的脸上都有疤,但我见鬼了不认识。 瞧那新鲜热辣的疤,好像是最近的事? 我看了蓝姊一眼,蓝姊却只是在一旁抽烟,完全置身事外似的。 “火鱼哥,我叫阿桃。”第一个女人感觉很紧张。 嗯,阿桃。 “我叫阿晴。”第二个女人跟我说话时简直是毕恭毕敬。 嗯,阿晴。 “……嗯,所以找我有什么事?”我耸耸肩。 “我们两姊妹想投靠火鱼哥,但蓝姊说,要我们自己问你才算数。”阿晴看着我,手指将衣服边角抓得都皱了。 “投靠我?”我瞪大眼睛,又看了一次蓝姊。 这次换蓝姊耸肩了。 “我们知道规矩,所以自己先在脸上划了一刀,希望火鱼哥满意。”阿桃不断深呼吸:“不知道火鱼哥能不能收容我们?” 我弄懂了。见鬼了我被当成那么没有人性的家伙了。 她们两个女人,或者该说她们两个妓女,大概是不想再忍受别的皮条客高得离谱的抽成与保护费,她们听说脸上有刀疤的妓女群背后有一个不用钱只要睡的大笨蛋罩,所以就忍痛在自己脸上砍了一刀,眼巴巴想投靠过来? 真的是见鬼了见鬼了……现在该怎么办? “神经病。”我瞪着蓝姊:“我不知道该说什么,你帮我处理。” “可以保护她们的又不是我,要不要罩她们是你的决定,她们又不是我的姊妹。”蓝姊慵懒地看着我,吐了一口烟:“如果你不想,自己跟她们说。” 阿桃与阿晴泪眼汪汪地看着我,只差一点点就要跪下来了。 “神经病。你们都是神经病。”我站了起来,头也不回地走出那间烂店。 我踩着拖鞋走去跳跳那里吃晚饭,但蓝姊带着阿桃跟阿晴去跳跳家里找我。他妈的惺惺作态的蓝姊,根本就是一心一意当她们的出头鸟嘛,还装。 这一次阿桃跟阿晴二话不说就真的跪下来,抓着我的腿哭哭啼啼地说起她们为什么不得已跳进火坑的故事。见鬼了真的是,每一个做鸡的都有一个悲惨又可怜的故事,每一个悲惨故事都没有离奇之处,为家庭、为男人、为孩子、为家人治病、为了身无一技之长只好卖身度过余生,种种狗血理由,白痴才上当。 “不做鸡还可以做别的啊?何必一定要靠男人吃饭?”我忍不住反驳。 “我这辈子就是当鸡的命,我早就认了。”阿桃大哭。 “我都愿意在脸上划一刀了,火鱼哥你就收了我吧!”阿晴哭得连鼻涕都喷出来了,“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我得卖掉自己才能养活家人啊!” “卖菜能赚,卖鸡蛋能赚,在酒吧擦桌子能赚,在巷尾洗盘子能赚,收玻璃瓶能赚,拿一张椅子坐在街上就可以帮观光客按脚抓背擦皮鞋,讲难听点,你就是跑单帮卖白粉当扒手也是一条活路,为什么一定要犯贱当鸡?”我越说越快,也越说越大声:“自己的命运自己闯,认命就输了好吗?” 阿桃跟阿晴继续哭,不晓得是心疼自己白白刮花了脸,还是无法反驳我的话。 倒是蓝姊将烟屁股踩在地上,低沉说道:“……我们都有自己的苦衷,就跟你在这里的原因一样。”终于露出原形了吧你。 “我只是暂时待在这里。”我真是嗤之以鼻。 正在炒菜煮饭的跳跳也哭了,哀求我别让这两个姊妹白白糟蹋了自己的容貌。 我不接话,这太扯了,这件事我坚决不理会到底。 什么叫这辈子非得当鸡的命,歪理,既然都有勇气把自己的脸划花了,却没想过用同样的力气闯出自己的命运?我说当妓女之所以是妓女,就是懒得用别的方法生存下去,两腿开开就想收钱——这种命运万万别赖到我头上。 不理会这里是跳跳的地盘,我自己把门关上。 “这次我真的觉得你很烂!没人性!”吃饭时,跳跳用力踢着我的脚。 “这跟我们当初谈好的不一样嘛!”我大口扒着饭,绝不妥协。 “你是怕你手底下有太多姊妹不好照顾是吧?你干脆就收几个小弟,自己弄一个帮派罩我们啊!大不了我们给你抽成养小弟嘛!” “要搞帮派压榨你们自己,你们就自己搞去,发神经的事别累我。” “小气!” “随你们说。”我满不在乎地打开冰箱,自己拿了一瓶冰啤酒:“对了,我叫你帮我找吉他手的事有没有进展啊?真的没碰巧睡到吗?” “我才懒得帮你问。”跳跳把头别过去,不理我了。 “这才是小气吧?”我失笑,搞不清状况啊你。 后来有好几天跳跳都不让我搞她,她说她月经来,叫我去睡别的姊妹。 我才不信。 那几天真是够闷的,平常极力讨好我的那些妓女虽然还是任我睡,但个个都像死鱼一样,一点都不敬业。我也没抗议,懒,反正她们也只是帮她们的新姊妹出气。 我没有态度,但那群姊妹们却认定了阿桃与阿晴,我真的快昏倒。这还只是开始。 从那一天起,断断续续都有别的地盘上的妓女在脸上划一刀,一把眼泪一把鼻涕跑过来想投靠我。我一个都没有答应,也一个都没睡,免得她们以为我骨子里是一个大好人,或误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讲好了的特殊约定或默契。 拜托,没有,我跟她们完全没有关系。 但说也奇怪,那之后还真的没有人敢动那些新加入的刀疤妓女,过去罩她们的那些帮派也没有去找她们的麻烦。我猜,那些傻到在自己脸上划刀的妓女某个程度也算是一种瑕疵品,那些帮派算是将那些刀疤妓女当作垃圾,无视了,不要了,所以也没认真跟她们计较吧?更可能的是,为了价格不好的瑕疵品跟我开战,未免也太不明智。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反正帮我伴奏的吉他手迟迟没有着落。 我想,差不多到了我该走的时候。 Chapter 10 我酝酿着要走,却没有一个确切的时间表。 一方面我个性本来就拖拖拉拉,二方面我每次一想到以后不能再研究跳跳讲话的模样,我就多少舍不得。不过我终究会克服这些我不想习惯的情绪,要知道,摇滚歌手千万不能习惯一成不变的安逸生活。 稍微麻烦的是,我知道如果我一走了之的话,过了一段时间道上听闻了,这些脸花花的妓女肯定又会被某个没人性的帮派给收进口袋,皮肉钱再度被大大压榨一番。 但那又如何?这种事本来就会一再发生。如果我迟迟为了这种事不走,这些自己刮花脸的笨妓女只会更多不会少,充其量我只是一个能干的打手,又不是开妓院的,发神经才在泰缅边境这种鬼地方长待……这里根本找不到我的吉他手。 最重要的是,我从一开始就把话讲得很清楚,谁也不能怪我薄情寡义。 但就是有一点点烦。想了很久,我决定在离开前多做一件很摇滚的事,当作是分手前的最后一炮。 我要做什么? 我想在一个晚上之内,把这镇上最大的五个帮派的老大一口气干掉。 保守估计……出于直觉判断,我大概只有三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干掉五个帮派老大,如果超过三个小时,事情就会传开。事情一旦传开,所有帮派加强警戒,我就不可能有漂亮的机会宰掉整整五个老大。 我猜,这只是我猜,这五个突然失去老大的帮派互相猜忌、火并、内斗加外干,再加上外围帮派想趁机落井下石趁乱吞些利益,从开始直到结束至少需要一年以上的时间,这整整一年无人理会的时间都当作是我送给那些妓女有情有义的分手炮。 当然了,我不能让那些帮派知道是我干的。一旦那些杂碎知道是我干的,我一走,那些妓女就要遭殃,那可就不只有脸被打叉叉那么简单了。 在这之前我并不介意我把人干掉的时候有什么人看见,其实偶尔被看见也很好,把我厉害的手段传到江湖,在结果上可以让我在可预见的未来少杀点人。这次显然不能让我那么任性。 神不知鬼不觉干掉帮派老大很简单,但要做到不被怀疑就很困难,毕竟这一带的牛鬼蛇神都知道火鱼哥我酷爱双枪,特征明显,两把枪片刻不离身,好方便我第一时间把来找麻烦的王八蛋干掉。 要怎么干掉别人却不用双枪,我得花时间想个让人错乱的手法。 比起手法,更重要的是如果我想在三个小时之内干掉五个帮派老大,我会需要一份非常严谨的计划。 不得不说这是我最差劲的地方,我一向没什么计划,要我费心思调查那些老大出没的时间地点,我简直毫无头绪,若说到确切的方法,大概就只有像变态一样尾随跟踪了吧?要不然,我就得拜托那些妓女充当我见鬼了的眼线,但这可违反了我做这件事的本意。唉。 不过“军队”倒是栽赃的好灵感。 话说这一带的帮派很复杂,东南亚各国的黑道都在这里开了堂口,干尽许多见不得人的勾当,不过这里最强大的帮派其实是“军队”,也就是缅甸政府军军阀,在他们的默许下,山里一望无际的罂粟田才能成为所有黑道大赚钱的死亡黄金。同样的,在“军队”的绝对势力下,每一个帮派再怎么捣乱都有节制,那些混黑社会的再怎么疯,都没有疯到想跟坦克对干吧。我想我该找个方法嫁祸给军队。 我想了想,不管怎样,过几天我都得搭一趟火车到更远的城镇,找门路买几枚军用手榴弹,到时候在宰杀那些混混的时候搞点夸张的爆炸,这样可以把线索往更远的地方扔去,不会怀疑到我身上。如果可以弄到一两支更夸张的大枪就更有军队介入的戏剧效果了。 当我在心中大喊:“就这么决定!”时,我听见了有生以来最难听的歌声。 Chapter 11 这次真的是见鬼了。 那个人在大声唱歌,而且是站在台上拿着麦克风唱给整间酒吧的顾客听。 唱的曲目听起来是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但那是听起来,实际上那男人已经将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唱成另一种境界的歌曲。非常难听,有够难听,爆炸性的五音不全,如果邓丽君的亡魂听到一定会气到还阳自己唱。 然而那个穿着黑色西装戴黑色墨镜的男人,却好像完全没注意到全场顾客都在哈哈大笑,每个人都在嘲弄他那副自我陶醉的蠢样子。 不,我想他不是没有注意到,而是彻底不在乎。 我很佩服他那种不顾一切唱到底的勇气,我决定请那黑衣男喝一杯酒。 “不好意思,我不喝酒。” 那黑衣男戴着一副俗气的金边墨镜,用手指敲了敲桌子。 酒保给了他一杯牛奶。牛奶上面飘着一股淡淡蒸气……啧啧,还是杯热牛奶。 “来酒吧不喝酒,喝牛奶啊?”我失笑,更佩服他的随性。 “喝酒伤喉咙,这样就不能好好唱歌了。”那男人享受地喝着牛奶。 “的确是。”我真的快笑出来了,但礼貌地忍耐着。 “其实唱歌的秘诀,就在这里。”那男人正经八百地指着肚子。 “丹田是吧?”我肯定是笑了。 “没错,唱歌要用肚子,就是丹田,不要用喉咙,否则很容易唱到没声。” “……非常棒的见解。” 我完全同意,但也真的哈哈大笑出来了。 这穿了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真是太逗了,他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别人的批评与看法都是空气,真是太太太太太幸运了这个人,他一定很少烦恼。 于是接下来黑衣男喝的五杯热牛奶跟一盘烤鸡翅都是我请客,他为了表达谢意,不断传授我唱歌的几种不同方式的转音技巧。我猛点头,还随便问了他几个歌唱技巧上的问题。 为了示范,他还打算再度登台唱了一首邰正宵的《想你想得好孤寂》送给我。 “其实不必客气!”我吓到:“你用说的已经够清楚了。” “哪里哪里,这是基本的礼貌啦哈哈哈哈。”黑衣男用手拍着麦克风,发出刺耳的嗡嗡声:“麦克风测试,麦克风测试,test test……接下来小弟为大家带来的这首歌,叫想你想得好孤寂,这首歌呢其实……” 在众人无视下,他自顾自解释,接下来这首歌最重要就是要表达出无尽苍凉的思念感,所以在拉高音的时候一定不能降key,扯破喉咙也要冲上去,才能把追不到妹的感情给带出来……你无法想象当他唱到最高点时,台下全都笑倒的那种分不清喜剧还是悲剧的极端气氛! 其实这真的很神奇,平常不管台上的驻唱歌手唱得多好多认真,台下的酒客都活在酒精跟情色的世界里,那些嗓音只是各种交易的背景布置,不值一哂,但这个黑衣男唱得之烂之糟糕之自我陶醉,却让所有人都不得不注意他。 起先大家只是嘲笑,结果黑衣男唱到最后大家全都因为精神崩溃而疯狂鼓掌,还群起大叫:“安可!安可!安可!” 于是盛情难却,黑衣男只好顺应大家要求又唱了伍佰的《被动》跟徐怀钰的《飞起来》才下台。 “今天真是太棒了。”我摸着笑痛了的肚子。 “一点也没错,这里的观众实在是太热情了,哈哈哈真想多待几天啊。”黑衣男笑着擦掉脸上的唇印,那都是几个陪酒妹在他下台后,对他一阵开玩笑式的狂吻献礼。 我送他到酒吧门口,这才发现外头下着倾盆大雨。 也好,我想邀他再进去喝几杯牛奶,聊聊他为什么一身西装跑来这个龙蛇杂处的鬼地方,或许是黑衣男的身上有一种很白痴的天然幽默感吧,萍水相逢,我就是有一种很想多跟他相处片刻的感觉。 “这雨还会下一阵子,再进去坐坐吧?” “妹都走光了,还坐个屁啊。” 只见黑衣男看着门外的大雨,皱眉拿起手机讲了一串话。 不久后,有一个快递小弟穿着黑色雨衣跑过来,专程拿了一把黑色的雨伞给他。真是绝了,这小镇哪来的快递,至少我从没见过。 黑衣男撑起伞,大摇大摆走进雨中。 我没有问他的名字,毕竟我想要再遇到他是不可能了,何必装模作样。 没想到黑衣男却转过身,大声问我:“对了,你会弹吉他吗?” 我愣了一下。 “如果你会弹吉他,下次帮我伴奏吧哈哈哈哈!”他大笑。 我还是无法反应过来。 就这样,黑衣男的身影在大雨中渐渐消失。 Chapter 12 隔天一大早,我就默默搭上火车前往别的城镇准备我需要的家伙。 泰缅边界就有一个好处,“乱”。 法律的定义随时都在改变,强者负责制定法律,弱者则负责接受。 事实上也没有人真的在乎法律,大家只在意价格。 只要出得起,有耐心,再奇怪的东西也会为你标上价格。 我找了几个专门做游击队生意的军火商随意攀谈,把话带开,不到三天就让我找到专门做叛军游击队生意的军火贩子。 准备了不少钞票,我买了几颗手榴弹跟照明弹,还有两把军规的自动手枪。然后到山里实际试用了一天,以免实际要干的时候生了手。都是很好的货,没有哑弹。有点抱歉的是,为了不想走漏半点蛛丝马迹,最后我还是把那两个卖我东西的军火贩子偷偷宰了。这点是我不好。 你问我,我区区一个人,怎么有把握在泰缅边境搞那么惊人的帮派老大刺杀活动?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我就是觉得自己办得到……更有可能我打心底觉得就算办不到也无所谓吧。 不过命运就是这么好笑。 就在我准备偷偷回去干掉五个帮派老大的那天早上,我在火车站前公园椅上跷着二郎腿吃热粥,无意间看到压在屁股底下的报纸。那怵目惊心的头条照片吸引了我,见鬼了真的见鬼了——在我来的那个小镇里,所有脸上带着刀疤的妓女在一夜之间,通通都被杀掉了。 死光了。 我难以置信,这真的是太好笑。 我只不过出门几天,也没说我从此不回来,怎么平常我在罩的那群妓女就会遭殃?就算那些帮派看我碍眼想除掉我,怎么也不该动那些妓女吧? 正确的顺序应该是把我干掉、接着再把那堆妓女抢过去帮他们赚钱才对,毕竟,如果他们没打那群妓女的算盘,就没有跟我开战的理由。所以见鬼了现在是怎样?把那些两腿开开印钞票的妓女都杀了?这么做对谁有好处? 一份报纸不够,我买了当天所有不同家报纸研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通常泰缅边境的帮派火并不太上新闻,妓女被杀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但那些一夜被杀光光的刀疤妓女尸体被扔在大街上,像死猪一样被乱堆成山,终于还是跃上了所有报纸社会版面的头条。 标题写着:“报复性屠杀?刀疤妓女堆尸如山!”“疑似报复,满街妓女惨遭屠宰!”“黑帮用尸体宣示地盘!”“帮派火并,妓女遭殃!”等等,内文还有提到不具名目击者的描述,大概就是一群又哭又叫的妓女被集中扔往大街,然后不明帮派用自动步枪朝她们身上一阵扫射,行刑一样。 至于确切的理由,目击者也摸不着头绪。 不管是什么理由,重点是,那些妓女全死了。 我不记得我在小镇罩的妓女到底有几个,毕竟后来自己胡乱加入的有一大堆,但我看报纸上那堆横七竖八的尸体,那数量……大概,或许,可能,几乎,差不多,就我认识的那群刀疤妓女全都在那堆尸体里头了吧?跳跳蓝姊小冰桃子任姨雪雪小笨蛋波娃大奶宝肥妹娃娃阿水阿贞阿银阿露还有一大堆女人一定全都在里头了吧? “呼!” 我顿时觉得肩膀一阵轻松,不管她们是什么原因被杀,都跟我没有关系了。 只有活人的命运会不得不牵扯在一起。 死了,就什么都不算数了。 我乐得轻松,既然这样我就不必回到镇上偷偷摸摸把那些帮派老大给干掉。说真的,虽然我很有自信,但说不定我真的会失手死掉,毕竟我要动的可是一堆坏透了的地痞流氓啊!现在什么意外都不会发生了,超级棒无敌棒简直是顶呱呱! 可说也奇怪,我的眼泪却一直噗通噗通掉出来。 混账啊!我一定是很想念那把红色吉他。 那把象征着我的摇滚梦的红色吉他,很可能已经在混乱中被那群王八蛋毁掉了。 喂喂喂喂喂那可是我很宝贝的吉他啊,当初我那么认真帮它想造型,亲自帮它上了漆,还想象自己超会弹吉他地刷了它一整个下午。我的眼泪一直掉一直掉,见鬼了我从来没意识到我自己有那么喜欢那把吉他。 尽管异常痛苦,我并没有立刻去买一把新的漆成我最喜欢的火焰红。我知道那把吉他无法取代,太快用新代旧更是一种背叛。唯一能做的就是放任我自己一直流泪,我也只能一直流泪。 我没有回到小镇确认那把吉他究竟还在不在。 有一阵子,我甚至忘了那把吉他上的红色火焰是什么形状…… Chapter 13 江湖上没有永远的秘密。 一个月后,我才从江湖打听到了各路消息,拼凑整理出大致的“真相”。 就在我离开泰缅边境小镇的那天晚上,缅甸军政府一个权势很大的将军死了。 死于枪杀。 据说下手的刺客神不知鬼不觉摸进了戒备森严的军营,在大将军的腰际射了一枪,子弹贯破肝脏不说,那刺客还拖着半死不活的将军去找他当初旧情人的坟墓,让他哭哭啼啼死在她坟前,动机莫名其妙。 刺客神乎其技摸进军营也就算了,可他大剌剌移动将军中间的过程当然不会太顺利,有很多幸运没死的人看到了那个刺客的特征,其中几个惊魂未定的将军护卫说,那个刺客的脚步很轻,像猫一样,从头到尾手里就拿着两把枪。手枪。挡路的人全都闭上了眼睛。 两把枪……两把手枪…… 缅甸军政府死了一个将军,放话出去要这个来路不明的刺客偿命,不计代价。 泰缅边境一带帮派听闻了刺客至为明显的特征,人人心中有谱,当时我又见鬼了碰巧出镇不在,根本就是证据确凿。 为了向军队邀功,帮派打算献上我的脑袋,索性将那些刀疤妓女通通集中抓起来,在大街上嚷着要我出面受死,否则这些刀疤妓女只好代替我挨枪。 我出面个屁?我根本就不在镇上。 那些帮派等了我一整个晚上,再不动手脸就丢大了,于是天一亮,答答答答答答答答,那些哭哭啼啼的妓女就被机枪一起击毙,大部分的尸体都被打到支离破碎。 说完。 这件事该怎么解决? 见鬼了哪有什么好解决的,当那个将军的肝脏挨子弹的时候,我还在快一百公里远的地方苦苦找门路买手榴弹咧!我根本与那些妓女的死无关! 就算那些妓女死前巴望着我去救她们,那也是她们一厢情愿。我是个什么样的货色,每天跟我睡觉的她们难道还不清楚?要说得更清楚,就算当时我人在镇上,我也绝对不会白痴到走到街上送死,见鬼了又不是拍英雄电影。我会躲好。认真躲好。 现在她们死了,死光了,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永远离开等待我用矫情的复仇心态双手献上首级的泰缅边境,免得多死一个人。 日子还是一天天的过,没多久,当我不再下意识为那把蓝色……还是红色?应该是红色的吧?总之当我不再下意识为那把红色吉他流泪的时候,妓女被帮派屠杀的新闻也没人想起了。 偶尔那个有点聒噪的跳跳出现在我的梦中,她的脸孔也是模模糊糊,像一堆马赛克,连刀疤都看不清楚,至于我为什么知道这个脸孔模糊的女人是跳跳,恐怕也是我自作多情的以为。 虽然我完全不在意那些妓女的死,而且我也不在意幕后主使者是哪一方的势力,不过我倒是非常好奇,那个受命“冒充我”干掉将军的刺客到底是谁?说不定那个刺客根本不是“冒充我”,而是恰恰好是另一个擅长同时使用双枪的枪手,如此而已。 我只是好奇,却没有能力找出答案。 既然没有能力找出答案,渐渐的我也不再多想了。 Chapter 14 风平浪静之后,我身上带的钱也差不多花光光,不过我完全没想到要再用“被抢劫”的方法挣钱,大概是下意识不想重来一次相同的命运。 那段闲闲没事的日子里,我跟几个看起来像是凶神恶煞的家伙被“看中”,辗转受雇于一个特殊的人口转运集团。很爆笑的是,这个人口转运集团听起来很邪恶,其实是一个天主教底下的慈善组织,那些神父专门帮助藏匿刚刚从北韩逃出来的难民——也就是俗称的“脱北者”。 据那些脱北者说,在泰国当一条狗,至少还是一条吃饱的狗,在北韩当人呢……就只是一个准备活活饿死、好投胎到泰国当狗的人。所以啰,脱北者基本上只要把命活着离开了北韩,就算是成功一半了。 接下来大致有四种不同的逃亡路线可以选择。 有人逃往中国东北融入当地生活,但中国当局偶尔会抓几个脱北者遣送回北韩做做外交业绩,有一定的危险度,所以这个路线比较适合女人,因为女人可以率性地嫁给当地人安身立命嘛。 有人混进中国后,就千方百计想冲到南韩在沈阳的领事馆寻求政治庇护,想藉此直接被以南韩难民的身分大方前往南韩。不过这种举动趋近疯狂,大部分还没冲进领事馆就会被中国警察给拦截,打包扔回北韩,送集中营直接升天归西。 也有的人选择组队通过戈壁沙漠逃往蒙古,希望蒙古政府“遣返”他们“回”南韩。蒙古政府心肠好,几乎都会照脱北者的希望这么干,不过常常有人捱不过在戈壁沙漠里长途跋涉的艰辛,最后营养不良死掉,算是我个人很不推荐的路线。 至于我加入的天主教组织,算是走比较安全的第四条路线,当我们带领脱北者安全离开中国云南边境,转往安全的泰国暂留后,等到一定的时机,那些脱北者再集体使用变造过的护照前往脱北者最向往的南韩,或是干脆在泰国长期非法拘留当黑工。 帮助凄惨的脱北者是不是一件很摇滚的事?是嘛! 很摇滚的我在里面负责安全维护,一有什么紧张状况,我就会跟其他凶神恶煞出面把场面搞定。说起来很威风,但实际上就只是给大家壮壮胆,遇到警察盘问或刁难时通常只要给钱就可以打发,毕竟那些警察也知道这堆胳膊瘦得比火柴棒还要细的难民只是想找个地方安顿下来罢了,对治安没什么威胁。 有趣的是,这件很摇滚的事做久了,我的语言能力又多了一点不同。记得吗,我原本就会韩语……嗯,这也是我之所以会受雇于那些神父的原因,但我跟那些来来去去的脱北者混了整整半年,听他们反复说着不同却又相似的背景故事,久而久之我的韩语也混杂了一些北韩的腔调跟用词,而且混久了也改不回去,语言真是一种非常奇妙的东西啊。 只是啊,跟同一个女人做爱一千次,那女人再漂亮,对老二的吸引力也有限了。差不多当我耐性用尽,再摇滚的事也都不再摇滚。我想我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为什么不想做了?”神父的眼神里透露着可惜。 “我觉得我不是个好人。而且,这也不是我的梦想。”我倒是不介意他的可惜。 “那,什么是你的梦想呢?” “就因为不知道,所以才要去找啊。”我没好气地说。 其实不用找,我很知道我真正想做什么。 征求那些神父的同意后,我决定混在那群脱北者的行列去南韩,到那里去继续寻找我该做的事,嗯,我是说,也许有一个穷困潦倒的吉他手正在某个很时尚的酒吧等着我,命运的大会合之类的。 这次我是真的要离开泰国了。 Chapter 15 在我离开之前,我找了一间不入流的烂旅馆,将那些从没有派上用场的手榴弹跟军规手枪藏在天花板的夹层里,留给某一天不经意发现它们的人用。至于那个人是谁、用在谁身上、会不会真的有人发现,早已不是我关心的范围。 我打算光明正大跟那群脱北者透过我们最顶级的管道——用假护照大大方方搭飞机入境南韩。而变故就在这计划之前发生。 那天我正坐在后巷楼梯间抽烟,顺便看看有没有什么可疑的人接近教堂时,另一个叫阿南的保镖慌慌张张地跑过来跟我说,事情不好了,神父要我们快点换个地方藏匿脱北者。越快越好。 “为什么要换地方?不够钱给那些警察吗?”我将烟捻熄了。 “我们另一间教堂被抄了,事情不太妙啊!” 阿南神色紧张地看着后面,好像有什么可怕的东西随时会出现似的。 “被抄?被谁抄?”我皱眉,站了起来。 “不知道,但那里的弟兄都被做掉了,那些脱北者也……一个都没活下来……”阿南气喘吁吁地说:“这里也不安全了火鱼哥,我们得快点找个地方藏好!” “都被做掉是什么意思?” “还问什么废话!他们全都被杀掉啦!” 怪了,一群等待假护照飞南韩的可怜脱北者能够惹什么人?神父又能惹什么人? 警察顶多勒索,顶多抓人,绝对不会动刀枪伤人命,当地的帮派更不会来找脱北者的麻烦,事实上有很多脱北者都在泰国黑帮里担任像我以前一样的工作。那么到底是谁有那种强烈动机把脱北者集体干掉呢? 正当我想多问几句的时候,阿南的脸忽然多了一个大洞。 ……黏黏的鲜血都喷到我的脸上。 我的意识还没完全反应过来,我的身体已自动往后一弹,将门撞开,带着我一路向后滚进教堂里。在翻滚的同时,我听见金属栅栏门板被子弹击碎的声音,如果我刚刚没有来得及逃开,我人生最后的风景就会是后巷狭窄的天空了。 我没有时间庆幸,因为这种子弹击发的简洁节奏让我不寒而栗。这不是一般的胡乱开枪,而是我从没遇过的职业水准——见鬼了!这里怎么会被职业杀手给盯上?! 一道让我呼吸不过来的闪电打进了我的脑袋,轰得我眼前一黑。我几乎可以确定,惹到瘟神的人,不是别人,是我——一个胆敢杀掉缅甸将军的人! 悬赏令根本没有取消,那些职业杀手完全冲着我来,来猎我的顶上脑袋! 我已经有半年以上没动过手了,究竟我的行踪是怎么泄漏出去的? 停止啊笨蛋!停止思考这种无关紧要的事! 细微的声响在教堂里隐隐作动,那些细微声响忽然散开来,朝四方消失。 “……不止一个人。四个?六个?” 我的第六感警觉,这些职业杀手不只训练有素,还是一支有合作默契的队伍,见鬼了真的是。我暗暗后悔,应该放在我身上的枪怎么会被我遗弃在某个烂旅馆的天花板上? 接下来我听见楼下一阵呜咽的低沉嚎声。不是惨叫,只是呜咽。我猜测有刀子在某个脱北者或神父的喉咙上划开,让他们在无法出声的状态下等死。 虽然是因我而死,但我一点也没空同情那些脱北者,我脱下鞋子,赤脚在熟悉的教堂里矮身快跑,想快一点弄清楚那些职业杀手有几个人,在他们搞清楚这间教堂的结构之前我得尽快撂倒其中一人,拿到他的枪,我才有一丝生机……最好是两把枪。 那些脱北者或神父或牧师逐一倒下的声音,让我吓都吓死了,但它们同时是我最好的线索,如果我没胆量接近它们,我就无法逆转绝境。 忽然厨房装满骨瓷碟子的木柜整个摔倒的巨响,给了我明确的方向,以及趁机冲刺的最好机会。我压低身体快跑过去,忽然我撞见一个脱北者朝着我前方的走廊横跑过来。 “快逃啊!”那脱北者大叫。 接着他表情错愕地半飞起来。 一颗子弹从后面穿过他的膝盖,几乎将他的左小腿炸离身体。 他颠了一下,然后倒下。他拼命地大吼大叫,子弹却没再追过来要他的命。很清楚,那些职业杀手改变了策略,他们想让伤者的哭喊声引诱所有人受不了恐惧跑出来,然后轻轻松松干掉我……或所有人。 果然事情如他们所料,一堆原本将自己藏好的脱北者不顾一切跑了出来。我听见好多倒下撞地的声音。这根本就是屠杀。 来不及细想,我从另一条走廊闪了进去,迂回跑向可能其中一名杀手的位置。 那可怕的四目相接就在下一秒钟发生了。 那职业杀手当然拿枪指着赤脚速行的我,表情似乎有点难以置信。 “……”我也愣住了,无法动弹。 小熹? 那个连枪都拿不好的小熹? “火鱼……哥?”小熹犹豫又纠结的表情,似乎也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自从我们分开已经差不多快一年的时间,当初像个笨蛋一样的小熹在这段时间里肯定有很特别的际遇,让他脱胎换骨成为可怕的职业杀手……等等,现在根本就不是思考那种事情的时候吧。现在是讲人情讲义气的时候。 我距离停止呼吸只有一个扳机的瞬间,要不要出声哀求他根本不用怀疑。但我就是开不了口,见鬼了小熹理所当然不能对我开枪才是。 但指着我的枪并没有放下来。 “火鱼哥,不好意思,你今天运气不好。”小熹的眼神忽然变得很笃定。 “……”我凝视着被我救过好几次命的小熹。 忽然我明白了,这就是小熹为什么可以变成职业杀手的原因。我今天势必死在这里。死在一个舍弃了做人道理、以成全某种残酷价值的陌生怪物手上。 就在小熹扣下扳机的这一瞬间,异常的精神压缩感在我脑中爆炸开来。当年在泰国那个吸毒者的自杀现场,我跟那个白痴警察你一枪我一枪对干的最后一颗子弹所牵动出来的特殊感觉,又重新回到了我身上。 好像有一股火焰在我的皮肤表面燃烧着,然后烧进了我的内脏里。那是全身细胞的大爆发前夕。为了躲开中距离的这一枪,我全身上下的每一颗细胞都准备好了能量,预备提供给每一条神经与与每一条肌肉使用,我当然不可能比子弹还快,但我可以压榨每一滴视力锁定枪管的角度,在子弹喷出的前一刻预测它预备行经的轨道,然后提早十分之一秒躲开。 在感觉的特异化之下,时间的状态被高度浓缩了。 然后是视觉的幻觉化。我自认看见了小熹手指的筋肉微颤,一直连结到他肩膀上的神经与肌肉,彼此牵动,像一条柔软的鞭子。 不管能否完全躲开这一枪,我都必须在小熹扣下第二次扳机之前,用最快的速度冲近他——但这些都没有发生。 生死一瞬,我的动态视觉肯定达到了我个人能力的巅峰。 那一刻我看见的画面可说是无比清晰,无比清晰的暴力。 墙壁破了。 小熹左侧的墙壁破了。 破了,于是石块喷裂,粉尘激滚,却有一个拳头以更快的速度,穿过那些浮在半空的石块与碎屑,后发先至一路击碎,以无法置信的力道揍向小熹的左脸颊。 非常戏剧性的,小熹的表情停留在不得不杀掉我的遗憾上,然后整个被摧毁。我听见“啪”的一声,毫无疑问他的颈子整个折断。有那么一秒,我还以为他的头会整个被打飞出去。 小熹来不及扣扳机,而我也根本没有冲出去。 那拳头慢慢伸回墙壁另一端的时候,我才瞬间醒神,冲了过去。 我看见破洞后面,站了一个前几天才加入教会阵营的脱北者。 他很高,可身体因长期处于濒死程度的饥饿而异常消瘦,衣服穿在他身上根本像条体积过大的薄棉被,他的脸颊骨凹陷到几乎只剩骷髅骨架,头发因缺乏营养呈现半灰半黑的粗糙色感,嘴唇也干瘪没有弹性。可他的眼神与他的体态极不相称,炯炯有神,像一头狼。 一头饥饿到,就算遇上老虎也只想扑猎啃食的,狂狼。 “谢谢。”我捡起了小熹手上的枪,掂了掂,忍不住向他微微点头。 那脱北者只有一层薄皮包覆骨骼的巨大拳头,竟在冒烟。 一股,刺鼻的烟硝味。 “……”拥有一只足以击穿墙壁的铁拳,那脱北者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 “他们是来找我的。”我晃了晃枪,老实地说:“不过我一个人对付不了他们。” 拥有铁拳的脱北者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 “我们一起干掉他们吧。”我笑了。 拥有铁拳的脱北者用沉默的步伐接受了我的邀请。 我想我开始同情那些天真的职业杀手了。 铁拳脱北者跟我并非合作无间,其实我们只是各自干各自的,却无意间达成了一种杀戮上的强烈共鸣。我开枪,他挥拳。然后我得到了第二把枪,回廊上多了一个胸骨凹陷的尸体。 接着我独自干掉了一个拿着冲锋枪的女杀手,用了六颗子弹。 同一时间,我听见读经房里传来奇怪的爆裂声,我猜刚刚有人的脑袋或肚子被打爆了。我走过去看,发现我通通猜错,见鬼了我头一次看到人类脊椎骨被整个打弯、身体所曲折呈现的奇形怪状。 正当我赞叹不已的时候,一个穿着迷彩军装的杀手踢破门,反手一刀割破了我的肩膀。我之所以仅仅被割到肩膀而不是整个人被砍死,当然就是我奋力躲开的结果。 我朝迷彩刀手开枪,他躲过了一颗子弹,另一颗也只擦过他的脸颊。我猜刚刚我双手扣下扳机的时候,这个刀手的五感也一定达到非常极端的异质化,才能在这种距离闪过我的攻击。 不过他闪过了我的子弹,却没有闪过另一颗拳头。 铁拳脱北者即时跃进了那刀手刚刚踢破的门,还没落地就给了他一拳。 那迷彩刀手的反射速度真不是盖的,他硬是用肩膀承受了那一拳,另一只手神速地将蓝波刀砍向铁拳脱北者。 铁拳脱北者大概不是个防御的好手,那刀子致命地砍在他的胸口,不过铁拳脱北者丝毫没有后退,而是抡起另一只拳头砸向那个迷彩刀手。 那个迷彩刀手的脸上充满惊愕,因为他绝对没有料想到刚刚用来挡拳的肩膀整个碎掉,那只手完全抬不起来做任何应变。 我开了枪,铁拳脱北者挥了拳。 迷彩刀手飞出了窗户,摔到后巷上。而忽然出现在铁拳脱北者身后的一名职业杀手,则来不及扣扳机暗算,就被我射出的两颗子弹给送上西天。 这时我注意到刚刚那一刀在铁拳脱北者的胸前划出了一条非常奇特的切口。那切口竟然没有流血,只留下难看恐怖的创口,不知道是过瘦的铁拳脱北者身上缺乏丰沛的鲜血,还是他看似单薄的肌肉实际上却异常结实。总之,我知道他今天死不了。 “多亏你。”我松了一口气,这时肩膀才开始发热,超多血涌了出来。 “……”铁拳脱北者转身就走,完全没有要帮我肩膀止血的意思。 打猎还没结束。 我只好暂时忍住肩膀上的剧痛,慢慢走出读经房寻找剩余的职业杀手。 现在立场完全反过来了。一个还没意识到任务已提早结束的光头杀手,在走廊墙后跟我对决,一人一枪,你来我往……嗯,只是表面的对决,因为我只是慢慢开枪牵制他的位置,等待铁拳脱北者从另一个方向靠近那光头。 还需要解释吗? 当我听见呼咚一声,就赶紧冲过去欣赏铁拳脱北者的最新作品。 答案揭晓,那光头整个头都被砸进了墙壁里——真的就是这样。我几乎想立刻冲去街上买一台拍立得拍下那杀手整个脑袋被掼进墙里、身体却斜斜在外的怪异画面,他的手脚都还在抽搐发抖,见鬼了竟然还没死! 我补了一枪,算是对他的一点点同情。我想了想,顺便补了四、五枪满足我好久没杀人的空虚感,顺便告诉下一个杀手我的位置。来吧来吧。 不过所谓的下一个杀手并没有出现,不久我听到了楼上玻璃轻轻碎开的声音。我想他已经从窗户那里逃跑了。我没有追上去,因为我觉得替我那该死的肩膀确实止血比较重要。倒是那个铁拳脱北者毅然决然爬出碎窗,东看西看,朝着他一心认定的方向追上去。 我不认为那个杀手回得来。 但我也莫名笃定,那亦是我看到铁拳脱北者的最后画面。 Chapter 16 教堂死了很多人,当然也惊动了当地警察。 在那些总是迟到的警察跟鉴识人员把教堂搞得翻天覆地之前,我试图在那些职业杀手的身上多搜刮一些信息,看看能不能找到到底是谁想买我的人头,却赫然发现一件让我错愕不已的事情。其中有三个杀手的口袋里都有同一张照片,而那张照片上面的主角并不是我——而是那一个铁拳脱北者。 虽然照片里的人依旧高大,但精壮许多,脸色红润,头发乌黑,但他的眼神丝毫没有改变,炯炯有神,毫无疑问他就是跟我短暂并肩战斗的那一个铁拳脱北者。 也就是说,这些职业杀手其实不是冲着我来,而是来取这一个铁拳脱北者的命。难怪小熹看到我的表情有些惊讶,在扣下扳机之前还说我今天运气不好,原来是这个意思。 除了小熹、还有两个杀手看似东南亚人的面孔外,其余杀手都看似典型的韩国人面型,细眼睛,宽脸颊,窄下巴,包括那一个非常会使刀的迷彩高手……该死的我的肩膀真的很痛,神父他们包扎的技术真是有够糟糕。离题。那些韩国面貌的杀手身上都刺着一组排列逻辑接近的号码,我的直觉告诉我,那是军队某特种部队的编制番号与个人代码,所以与其说他们是职业杀手,不如说他们是专门帮国家做坏事的鹰犬。 哪一个国家的鹰犬?如果从南韩跟北韩选一个的话,十之八九是北韩那个烂国家吧。而小熹等东南亚面孔的杀手,或许是那些北韩鹰犬在当地找来的在地帮手,如此一来既有强龙压境,也有接应的地头蛇。 啧啧啧,原来想要铁拳脱北者死的雇主,评估任务要成功,至少需要这么多职业杀手才有办法做到吗? “原来他那么厉害啊?”我喃喃自语,原来我一直在自作多情。 铁拳脱北者到底做了什么事,搞到他必须逃离自己的国家?见鬼了我当然不知道,只知道那件事肯定非常厉害,不然雇主不会在他逃离北韩后,还处心积虑把他杀掉。 如果那些拥有典型韩国面孔的杀手真的是我所猜想的国家鹰犬,那么,铁拳脱北者很可能在过去是他们之间的一分子,因为他们的口袋里并没有铁拳脱北者的照片,而是另外三个当地杀手才有,大概是那些鹰犬早已记住了他的脸孔。 我将那些照片烧掉,总觉得可以帮那个素昧平生的“朋友”少点麻烦。 这场杀戮方变来变去的大屠杀里死了很多脱北者跟教会人员,当然还有几个职业杀手,不过幸好没有伤及一般老百姓,加上天主教会的关系势力很大,这件事暂时被压了下来,以后会怎么发展以后再说,反正不关我的事。 神父一直叹气,问我还要不要去南韩展开新生活,我说废话。神父说那就尽快走吧,他看我眼神好像当我瘟神似的。喂喂喂,虽然我的确表演了一下杀人的技术,但我可是帮了你们一个大忙好吗?什么态度。 就这样,教会火速送走了几个侥幸没死的脱北者。还有我,混在里头的假脱北者。 进了南韩我们就按照老方法主动向机场海关自首,省下一堆不必要的麻烦。 南韩政府原本就有系统地接收从北韩脱逃的难民,不过就因为这个行之有年的制度很有系统,所以在身分确认上特别严格。南韩的相关官员按照既定流程问了我上百个问题,一方面是建立关于我的档案,一方面是想辨别我究竟是不是北韩的间谍。 难得倒我才怪。我从那群脱北者的身上听多了一堆见鬼了的悲惨故事,我轻而易举假装自己是土生土长的北韩人,编造了许多关于我在平壤成长的童年记忆。他们要我列出我在北韩的亲戚名称与关系,我就将那些死在教堂里的脱北者、以及他们千篇一律的故事黏贴进我胡诌的族谱。喔对了,忘了说我肩膀上的刀伤还是我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北韩士兵追捕被砍,可见我能活下来是多么的幸运。 在那些不断重复的官方问话下,我不晓得有没有办法蒙混过去,反正我已经盘算好了,只要我察觉那些官员开始怀疑我,我就想办法逃走。我知道我有这种能力,只是从此以后我的身分就会是一个尚待解决的问题,我得多点耐性骗到一张可以让我不必东躲西藏的公民证。 总之我很幸运地被接受了。 南韩政府安排我上了一系列如何如入南韩自由民主社会的课程,以及一些简单的工作训练,还给了我每个月基本的金钱帮助我在短期内安定下来,就跟我之前所知道的都一样。 所以我现在终于有了第一本,我是说,这一世的我拥有的记忆里第一本,真正的护照。在护照里我有了一个胡诌的怪名字,金横泰。这个见鬼了的陌生名字只会出现在这一段叙述文字里,比起我胸口上抹消不掉的刺青,根本性的不重要。 为了庆祝我终于远离我失去吉他的伤心地,那晚我一个人到酒吧听歌喝酒。 那依然是一间没有水准的酒吧。歌手是个死娘炮,自弹自唱一些让人呵欠连连的烂民谣,如果让他给我伴奏,我恐怕会失手在台上杀了他。唉,我又想起了那把绿色的吉他,害我有点鼻酸起来。幸好我现在正在一个距离酒精很近的地方。 “给我一杯火焰舌头。”我的手指轻敲桌面。 我常常对别人说我不在乎以前的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有一半是认真的,另一半当然是嘴硬。 认真不在意的那一半,我该说既然我对前一个自己毫无印象,失去“他”也就理所当然没有痛觉。嘴硬的那一半,当然就是嘴硬,要不然我不会一直强调我不在意。 不管是认真的不在乎还是不认真的嘴硬,总之过了今晚我就不想再去偷偷思考我到底可能失去过了什么东西,就当作“如果是真正值得留下的东西,那就根本不可能失去”吧。 比如我会潜水,没有失去。我会三角函数,没有失去。我会说一大堆逻辑迥异的语言,不仅没有失去,见鬼了我甚至连柬埔寨的某个地方话我都学会说了,没有失去。我会开枪,没有失去。这些都很重要,重要到即使我忘了我自己,我还是完全没有失去。太棒了,我真是顶呱呱。 我敬我自己一杯。今晚唯一的庆祝活动就是将我自己灌醉。 但我没有成功。 在第五杯酒放在我面前的时候,他也在我旁边坐了下来。 “我得承认,没想到会是在这里。” 那个又矮又胖的老男人挨了过来,熟络地看着我。 “还是让你找到了。” Chapter 17 “?” 我很诧异地看着那个矮胖的、有点秃头老男人。 他说的是华语。而这里是南韩。 这秃头老男人跟我第一次见面就说了不是当地韩语的异国语言。 “我认识你吗?”我瞪着他,当然说的也是华语。 “认识?”矮胖的秃头老男人失笑:“别开我玩笑了,总之,终究还是让你找到我了,这次我真的是无话可说,哈哈。” “嗯。” “你看起来,好像……好像……” “好像什么?”我抓着酒杯的手有点颤抖。 “没什么,哈哈。”秃头男不置可否。 天啊天啊天啊,他在说什么啊? 终于我真的遇见认识“上一世的我”的人,但我竟然感到莫名害怕。 想想,这个世界上有一个比我自己还要认识我自己的人,到底他知道我的什么事,知道到什么程度,我们以前是什么关系,我都不知道。 忽然我有一种赤身裸体坐在酒吧打手枪的感觉。 “……”我打量着他,试着表现毫不在乎的镇定。 “至少……”矮胖的秃头老男人叹了一口气,幽幽地说:“告诉我你是怎么找到我的吧?” 我不回应,别过头径自喝着手上的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办法。” 我绝对不想承认我不认得他,一点点慌乱的样子也不愿意摆出来。 事实上我大可以缠着这个秃头,拜托他请求他逼迫他告诉我所有一切他所知道的我的事情,但或许是出于一种难以分析的别扭,就算我突然真的想知道我以前是“谁”,我也不想透过其他的人嘴巴告诉我。 绝对。不要。 我故意摆出一副冷漠的样子。 “真的是太久不见了,有几年了啊到底?两年?三年?有三年那么久了吗?哈哈哈哈哈我差点以为你完全把我给忘了呢。”那秃头男说着说着,忽然自顾自大笑起来。 “无所谓吧。”我摆烂喝酒,说着模棱两可的台词。 “所以?” “见鬼了,没什么所以。” “哈哈。” “……” “说的也是,有些事总是变来变去,谁也说不准是吧?” “你怎么说都行,反正我无所谓。”我持续将这种无意义的对话进行到底。 见鬼了怎么办? 我一边将酒慢慢倒进嘴里,一边思考眼前的状况。 我想起我刚刚踏进这间酒吧的第一眼。或许是我干过那么多坏事的下意识吧,单单就那一眼,我就自然而然将整间店的概况抓进我的脑袋里进行连我都不知道的分析。此刻我忽然察觉到,其实我那一眼就特别注意到那个猥琐秃头男的存在,二十分钟前他坐在角落,跟两个看起来真不怎么样的胖女人有一搭没一搭的喝酒,而他的眼神跟我对到一次,我看见他似乎在那瞬间拿不稳酒杯。 是了,他的确认识我,且知道了我某个不寻常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卡在我跟他之间某种我还不明白的关系里。而那秘密似乎对他不利。至少是一个“以前的我”会不喜欢的秘密。 但是秃头男却主动走过来向我搭讪,语气熟络,显然他认为我跟他之间的关系覆盖了一点交情,至少是一种可以好好喝酒聊天的那种情分。 不过从对话的语句里面来看,秃头男好像为了某个原因刻意躲了我几年,在他也同意的、特定的立场或动机上,我天经地义必须找他的麻烦似的?见鬼了我当然一点都想不起来。 以上都是猜测,再怎么合理的猜测都可能是胡说八道,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我当然不是为了找他麻烦而来到这间酒吧,但秃头男却以为我是刻意来这里堵他,我刚刚踏进酒吧的那一次见鬼了的四目相接,更确定了他的怀疑。 所以呢?还真的没有什么所以。我只想离开这里。 “没有什么特别想跟我说的话吗?”秃头男为自己倒了一杯酒。 “暂时没有。”我看着手中酒杯反射的他的脸。 “真像你的作风。”秃头男咧嘴笑了笑。 “……”我避开他的视线。 之后我默默喝着酒。秃头男也喝着酒,不再说话。 我们两个喝酒的速度不大一致。我喝一杯,他大概灌了自己三杯。我喝三杯,他已经抵达了第十一杯。就在我几乎失去耐性想做点什么的时候,他脚步漂浮地离开位子,才走一步就吐了,吐得唏哩哗啦。 店家赶紧过来收拾,一脸嫌恶。 而秃头男没有理会我,东倒西歪地走向洗手间的方向,久久没有回来。 我看着身旁的空位,有一种感觉随酒精快速冲上我的脑袋。见鬼了我绝对无法忍受这个世界上有除了我之外的人比我更清楚我的事,这一点道理也没有。 于是我站了起来,走向洗手间。 我不确定我要做什么,但比起痛打他一顿,更可能我会在厕所里直接干掉他。 是的我没有枪,至少现在我并不觉得想重新开始新人生的特别需要枪,但我知道我可以轻松扭断这只秃头猪的脖子。趁他继续对我讲那些不知所云的烂对话之前,我一定要抢先伸手出去。至于他到底亏欠了以前的我什么我不想知道,那不会是我干掉他的理由。 更正确来说,我就是不想知道那种东西所以我才一定要干掉他! 意料之外,厕所里没有人,只有一个被打破的气窗。 气窗边缘的毛玻璃上有不少血,还有被割裂的衣服碎片,可以想见那个秃头男有多么奋力把自己的肥胖身体从小小的气窗里像牙膏一样挤出去,搞不好连肋骨都给挤断了。 干他到底是有多怕我? 既然那么怕我找他麻烦,又为什么要挨着我喝了那么多酒? 当我是白痴吗?以前的我有那么好讲话吗? 马上追出去的话,我能够赶上他吗?我能在他开口之前就把他干掉吗? 我不想知道答案,只是回到座位上继续摆烂喝酒。 我一点都不闷,反而有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如果知道我秘密的人都急着想要逃离我,那么我应该就不需要担心我忽然知道了我不想知道的任何事才对吧? 很好,滚吧。 不久后这间烂店人都走光了,只剩下我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自我麻痹,一边慢吞吞喝酒,一边听着用投币点唱机播出来的西洋老歌。 不意外,拿着拖把的酒保表情带着怒意地从厕所的方向走向我,他肯定也发现了那破掉的气窗,连带接下来他想问我的问题我也猜到了。 “你的朋友从厕所逃走了,你知道吧?”酒保语气不善。 “关我屁事。”我哼哼两声。 “我不知道你们是怎么回事,但既然是你朋友,你得帮他付酒钱才行。” “……随便吧。”我冷笑了一下,如果我有枪,我一定用子弹买单。 可惜没有。我没有枪也没有子弹。 不想废话的我付了账,柜台酒保便将秃头男放在沙发上的公事包拿给我。 我没有兴趣那种烂东西,不过我更不想一个认识以前的我的人有任何东西出现在别人的手里。于是我拿走了秃头男的公事包,沉甸甸的。我祈祷里面没有任何属于以前的我的东西。 我一回到我暂时的租屋便打开来看。 里面有两叠厚厚的百元美金钞票,还有三张4×6的照片,三张照片的主角都是同一个人,一个非常粗壮的黑人,说是拳击手的体格也不为过。 第一张照片里的黑人穿着西装笑容可掬与人握手。照片后面写着日期、某个位于首尔的旅馆名称,以及一个英文名字,叫尼尔,我猜想就是这个黑人的名字吧。 第二张照片是那个黑人在私人游艇上喝啤酒的模样,戴着墨镜,下巴留了一小撮胡子,角度与第一张照片不大一样,照片后面则有一串韩文,大意是这个黑人的生活习惯,简单扼要,也提及了这个黑人的家庭与事业背景。 第三张照片的背景在健身房,黑人赤裸上身正在举重,照片从他的背后拍摄,黑人的背部有一个很大的刺青,是一张女人的脸。这张照片背后则密密麻麻注记了非常特殊的字句,还做了编号: ⑴那女人模样的刺青图案必须被彻底毁掉,眼睛部分挖开,嘴巴割花。 ⑵在尼尔死前必须告诉他,是爱莲娜要他的命。不过提醒尼尔,爱莲娜还深爱着他,只要尼尔赶紧向杀手忏悔,杀手就会火速送他去医院急救。 ⑶记下尼尔对爱莲娜的忏悔。 ⑷告诉尼尔,爱莲娜根本不可能原谅他,所以也不会送他去医院,请杀手尽情嘲笑他的愚蠢。 ⑸记下尼尔被嘲笑的反应。 ⑹割下尼尔的生殖器,并用果汁机在尼尔面前打碎,逼他看。 ⑺告诉尼尔,爱莲娜其实还是很爱他,刚刚的事很对不起。 ⑻告诉尼尔,才怪,去死吧。 ⑼确实杀死尼尔。 除了这三张照片之外,还有一把塑胶钥匙。这钥匙造型很普通,上面用红白色标签纸黏着,标签上面写了一串号码,大概是某个车站的某个柜子的编号吧。 这三张照片加一把钥匙,我一看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不就是杀人嘛有什么了不起,这种勾当我做过,而且还做过不少次,在泰国嘛我说过了。 我点了一下那两叠钞票,哇这报酬挺丰厚,比起来,以前我在泰国替帮会做事的酬劳简直像是乞丐,只是照片后面的要求婆婆妈妈,真是好笑,见鬼了什么向爱莲娜忏悔,什么才怪,真的是快笑死我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这么说起来,那个秃头是个杀手?” 我才刚刚自言自语完,就大笑了起来。 不,那个从厕所气窗逃之夭夭的死秃头当然不是杀手,他多半是帮某个黑道老大中介杀手之类的小角色,而这些照片跟钥匙肯定是要交给某个杀手。嗯,是了,他是预备放在某个车站或机场或百货公司里的密码柜让某个杀手去拿资料吧。 重复看了一下照片背后的日期,不得了,预计动手的规划日期竟然就在后天晚上,那个叫尼尔的黑人大后天一早就会搭飞机离开首尔,即使之后再动手干掉他,也不符合那个叫爱莲娜的疯女人的智障要求。 啧啧,看样子秃头这案子十万火急啊,资料又都意外落在我的手上,如果他没事先多留一份的话就要吃屎了。 那秃头可能多留一份吗?不。照片后面的字迹都是手写,而且多留一份买凶资料是要干嘛?只会给自己找麻烦。 酒精开始作用了。我将那三张照片扔在桌上,钥匙则丢到垃圾桶里。 睡着之前,我突然笑了出来。 这一笑就一直笑个不停。 “真想看看尼尔的表情啊。” Chapter 18 见鬼了还能怎样发展?当然就是那样发展。 所有的过程都是无聊透顶的细节,琐碎,流水账,不值一哂,总之我用了所有人仔细研究过十部犯罪电影后都可以想出来的方法,在第一张照片背后要求的时间,出现在第一张照片背后要求的旅馆房间里。 当然了,我猜不管是哪一间旅馆的房间都不可能出现果汁机这种家电,于是我自己拎了一台。而那台果汁机此时此刻就放在尼尔面前。我插上电。 “我对爱莲娜跟你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点兴趣也没有,只知道有时候女人对男人的恨意真的很变态,尼尔,今天的你应该很有感触。” 我放下正冰敷着我肿起来的嘴角的冰块包,将尼尔的老二放在果汁机里,随手再从冰箱里的迷你吧拿出一罐冰啤酒倒在里面,附带一问:“这东西我第一次做,没经验,多多指教啊。你觉得还要加一点别的什么吗?” “……”尼尔痛苦地嚎叫。 我根本听不懂他要加什么,见鬼了我只好自己猜:“洋芋片?确定?” 除了洋芋片,我还加了一点杏仁巧克力棒进去,然后按下开关,让尼尔好好地看着他的老二变成一团稍具营养价值的肉浆。 为免出错,我谨慎地看了一下第三张照片后面的注记,轻轻咳嗽。 “那个……听好了尼尔,爱莲娜对刚刚我对你做的事,嗯,也就是把你的老二放进果汁机里打成汁呢,感到非常的抱歉,爱莲娜想要对你说一声,对不起。还有,她还是很爱你。” 我正经八百地转述,却只听到尼尔哭骂一声:“去死吧贱女人!还有你!我绝对不会原谅你的,我会杀死你!杀死你!杀死你!” 了解,不过我想是很难有这样的机会了。 我冰敷着肿起来的嘴角,慎重地说:“爱莲娜最后要我跟你说,才怪,去死吧。讲完了。以下是我个人的意见。唉,老实说我真的觉得你是一个脑袋很清楚的人,所以你才会跟爱莲娜那种疯女人分手吧,就这点我是完全站在你这边……” “听好!我根本就没有跟爱莲娜交往过!”两只脚膝盖都被我踢碎的尼尔,用最后的力气在浴室的地板上咆哮:“你可以杀死我!可以把我的老二剁碎!但我!绝对!没有!没有跟那个疯女人交往过!” “原来如此,那个爱莲娜真的是疯到我没办法想象了。” 我叹气,拿出塑胶绳缠在尼尔的脖子上。我的动作很慢很慢,毕竟这不是我擅长的杀人方法。没办法,我在南韩还没找到乱七八糟的关系网络,暂时还搞不到枪,弄得我今天异常狼狈。坦白说要不是我有杀死尼尔的决心而他只当我是一个突然发疯的客房服务,现在躺在浴缸里的人大概是我。 “我知道我今天一定会死,但——”尼尔咬牙:“我告诉你我的银行账户密码,我把所有的钱都给你,你帮我杀掉爱莲娜!我要你割掉她的——” “抱歉,我根本不知道爱莲娜是谁。”我打断他的话,非常抱歉地说:“虽然我很同情你,但你还是自己想办法变成鬼去干掉她吧。” 我收紧塑胶绳,看着尼尔慢慢在浴缸里断气。 搞定,我在衣柜里找了一套干净的衣服换上,然后若无其事走出房间。 我走出旅馆,走了两条街才找了一间麦当劳进去吃东西,或许是刚刚把一条老二打成肉泥的关系,我只点了生菜沙拉跟一杯热咖啡。 我的手机忽然响了。 Chapter 19 这真的很奇怪,我的手机跟号码都是南韩政府为了方便控管脱北者给我的,我在南韩还没认识任何需要得到我手机号码的人。而现在我的手机响了? 不只是我的手机,整间麦当劳的手机同时都响了,一时之间大家面面相觑,这次真的是见鬼了。看着无号码的来电显示,我有点狐疑地按下通话键。电话那头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 “你好,我找一个二十分钟前正在杀人的人,不是的话请挂断电话。” “……”我傻住了。 就在我傻住的同时,刚刚手机响起来的人纷纷挂断电话,表情都很古怪。 “你旁边的人都挂断电话了,就你还没,所以你在二十分钟前杀了人吗?” “你是谁?”我本能地离开落地窗旁的位子。 “我讲的是杀人,你不是恶作剧吧?” “你才是恶作剧吧。”我的眼睛扫视麦当劳里所有的人。 “三个需要确认的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你刚刚杀的人,是哪一种肤色的人。A,黑人,B,黄种人,C,白人,D,其他。第二个问题,对方是男性还是女性?第三个问题,你最喜欢哪一种家电?A,洗衣机,B,果汁机,C,电视机,D,微波炉。请回答。” “问别人问题之前,应该先自我介绍吧。” “……请作答。” “果汁机。” “最后一次警告,如果你不是应该听我电话的人,马上挂掉电话,否则我会从你的号码里查到你的住址,三天内你就会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我说果汁机。” “……你实在应该更小心点,现在到处都是监视器,从你离开房间后我一路跟着你,一边用电脑搜寻特殊区域的行动通讯讯号,看你走进麦当劳之后才完全锁定限定区域。如果不是我沿途清洗掉你的行踪,你迟早会被逮住。” “你就是爱莲娜?” “很好,你提到了关键的名字。很遗憾我不是爱莲娜,我是这次任务的鬼子。” “鬼子?” “所以你果然不是专业的杀手。” “把话说清楚,女人。” “你不是杀手,却还是照着指示做事,出于什么理由?” “鬼子恐怕不是你的名字,是代号?还是绰号?还是单纯跟我鬼扯?” “之后我或许会回答你的问题,但你先回答我,为什么你要照着指示做事?” “鬼子是代号还是绰号还是你随便扯烂的名字?” “……” 电话那头一片沉默。 我冷笑,干脆挂断,悠闲地吃着剩下的沙拉。 三分钟后,手机再度响起,完全在我预期之内。 “鬼子是所有任务辅助者的通称,就像杀手这个名词一样,是所有任务执行者的通称。”对方的语气没有一点情绪,这点倒是让我有些意外:“每个杀手的专长都不一样,但鬼子的专长却都差不多,我们擅长各式讯号截断、网络信息骇取、伪造证件与活动纪录。相比之下,每个杀手都有自己的名字与代称,鬼子则共同隐藏在相同的无特征代号之后。” “倒是变得很老实嘛你。鬼、子。” “你连鬼子是什么都不知道,可见你是一个超嫩的新手,但无论如何从二十三分钟前开始,你已经可以得到你作为一个杀手的报酬,包含你今天晚上会得到的特殊认证。” “特殊认证?”我吹着咖啡上的热气。 “轮到你回答我了?在这之前你并不是一个杀手,你为什么要按照照片后面的指示行动?”那女人,嗯,也就是她自称的鬼子,绕了一圈还是回到了正题。 “这并不重要吧。一定要说的话,我只是想看看尼尔的表情,哈哈。” “我应该怎么称呼你?”鬼子顿了顿,说:“还是我该叫你金横泰先生?” 真不愧是信息处理的专家啊,一下子就可以从我的手机号码得知我的身分,这么说起来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吧。 “……火鱼。” “火鱼,你刚刚执行的任务,原先已经因为行动中介的失误被延迟,我们原本开始计划下一次如何重启这个任务的步骤,但……现在已经不可能了。无论如何我们必须对雇主负责,所以你必须告诉我雇主想要知道的信息。” “我想知道多一点关于杀手的事情。” “可以,应该说,如果你不问,我也必须主动告诉你关于职业杀手的一切,免得将来继续合作有任何的不愉快。但现在你必须先告诉我,尼尔在听到雇主是爱莲娜时的反应。任何反应。” 面对鬼子好声好气……或者该说是相当理性地对我说话,我能怎么办?我他妈的又不是死白目,我也装出一副成熟的语气,跟鬼子把那个可怜虫的凄惨反应交代清楚。我对我的记忆力没什么自信,不过那是半小时前才在我眼前发生的东西,就算要我完整重复一遍那些悲惨的智障对话实在是轻松写意。 “还有需要补充的吗?” “大概就是那样了。” “有拍下尼尔背后刺青被蹂躏的下场吗?” “没有,反正报纸会登吧。”我满不在乎地说。 “虽然我大概知道原因,不过我还是得确认一下。你是从哪里知道这单子的详细内容?” “这是我最后回答你的问题。关于那个疯女人要买凶干掉那黑鬼的事,是我从一个秃头男的公事包搜出来的三张照片背后写的,然后我不打算告诉你那个死秃头跟我的关系。好了,轮到我要你告诉我,关于这一切详细的……详细的……杀手?所有的东西?” “我明天会打电话给你,如果你取得认证,我会详细说明。” 我还没问候她妈妈,电话就她妈的挂断了。 Chapter 20 “……” 我不晓得鬼子口中所说的认证是什么鬼东西,所以我也无从理会起,我也明白不管怎么样我都不可能得知鬼子的身分,既然她们的专长是控制信息,就没道理让我这个外行人把她们掀出来,于是我也不用发愁如何揪住鬼子的领子逼问她关于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过,嗯,真是一种很古怪的感觉。 职业杀手,我也算是干过一阵子,甚至还宰过几个不下于我、只是运气差点的个中好手,怎么背后好像还隐藏了一股我搞不懂的谜团? 那谜团,当天晚上就以一种极为异常的方式闯进我的门缝。 就在我洗完澡刚走出浴室的时候,我看见门缝底下多了一个牛皮纸袋。 我没多想,一边擦头发,一边用脚指将它勾夹住,甩拎上手。我胡乱撕开纸袋,那时才发现里头装的不是我原先以为的南韩政府要给我的任何待办文件。 而是三页纸,三页小说。 一份标题名为,蝉堡,的小说。 浑身湿透的我坐在铺在地板上的薄薄椰子壳床垫,读着那莫名其妙的三页小说。 小说里头的故事恕我无法转述,那不是你该知道的世界。 但我可以说,仅仅三页,区区三页,单单三页,所描述出来的诡异故事却让我极为沉迷,在我还没来得及思考这东西到底为什么会塞在我门缝底下之前,我又反复将这三页小说看了十多次。一次看得比一次慢。 我不断去幻想,在这三页故事之前的故事是什么故事?在这三页之后的故事又可能发展成什么模样的故事?每当我绞尽脑汁对付这个故事,这个故事就蒙上一层厚厚的滚烫黏液,拒绝被理解,于是这个故事就开始变形,变形到我难以辨识自己是如何思考的程度。 很明显我只不过拿到这个故事的一小部分,断裂的碎片,无前无后,一片虚无缥缈里的一缕烟雾,抓不住,汲不着,只能短暂相遇,竭神感触。真的是见鬼了这故事。 “不过,怎么这东西会出现在……?”我看着隐隐透着走廊光线的门缝。 我打开门,只看到走廊天花板上那支惨白的日光灯管,以及悬浮在污浊空气里的粗糙粒子。刚刚还湿透的我早已干了身体,送故事上门的“信差”当然远去了。 太可疑了。 知道我租屋在这里的,只有南韩政府的脱北者管理部门。在这之前我连垃圾广告单、试阅的烂杂志都收不到。事实上这只牛皮纸袋上面也没有写我的名字,但我却有一种很笃定的感觉,这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故事,在此时此刻绝对是属于我的。 知道了。我当然知道了。 这就是鬼子所说的认证。证明我已一脚踏入死神领域。 我将那三页小说装回牛皮纸袋,谨慎折好。一时之间我还不知道该将它放在哪里,于是我将它枕在头底下跟我一起睡,睡梦中还不断用手指确认它还存在,深怕它忽然消失…… Chapter 21 第二天,鬼子果然打电话给我。 “我拿到你所说的认证了,依照约定你要回答我所有的问题。” 我看着蝉堡,闻着它散发出来的气味:“蝉堡,那是什么?” “那是每一个杀手都会得到的额外报酬。”鬼子老早就准备好答案。 “谁给的报酬?” “没有人知道。” “是你锁定了我的手机,然后把我的位置交给传送蝉堡的信差吗?” “你根本就不懂隐藏自己,所以我当然知道你在哪里,但很遗憾我并不是提供蝉堡的幕后黑手。事实上你的问题是所有职业杀手的疑问,不过从来没有人得到过解答。如果你多接到几次蝉堡的话,也许你会渐渐不在意到底是谁把蝉堡送给你的。” “……我不懂你的意思。” “每个杀手在成功完成任务后,都会收到蝉堡,但从来没有人看过传送蝉堡的信差。” “没人看过?”我难以置信。 “有些杀手怀疑信差是恶魔,有人怀疑蝉堡是集体幻觉,不过最多的情况是,没有杀手在意信差是谁,也没有杀手认真去猜测蝉堡的作者是谁,只知道蝉堡可以作为一种任务成功与否的确认,而这个确认可说是最公正的达成标准。” “我以前也当过杀手,干掉过不少人,为什么我就从没拿过这种东西?” “我不知道。大概是因为你以前根本称不上是职业杀手吧。” “见鬼了,我以前可是干掉超多人的!” “那我就不知道了。” “……” “……听好了,通常现在我对你说的话,应该是由带你入行的人跟你说,但你的情况特殊,只好由我代劳一部分。首先,你们杀手当然没有工会,也没有公认的组织,不过由于职业特殊,为了生存,长久以来你们当杀手的都有一些集体默契,也就是三大规则,以及三大职业道德。你有笔吗?我建议你一字不漏地抄下来。” “我会听。” “三大法则之一,不能爱上目标,也不能爱上委托人。” “白痴才那么滥情。” “三大法则之二,绝不透露委托人的身分,除非委托人想杀自己灭口。” “委托人想杀我,我就把他杀掉。”我冷笑。 “三大法则之三,下了班就不是杀手,即使喝醉了、睡梦中、做爱时,也得牢牢记住这点。以上是职业杀手的三大法则。” “啧啧,所以下了班就不能杀人?这一点都没有道理,厨师下了班回家难道就不用煮菜?老师下课回家,看到自己的小孩不会做功课难道不会教他一下?凭什么杀手没在执行任务的时候就不能杀人?” “你要当一个职业杀手,还是当一个无法控制自己的杀人犯,我无所谓,我只负责传达。然后是三大职业道德,你确定你不拿纸笔?” “第一?” “第一,绝不抢生意,杀人没有那么好玩,赚钱也不是这种赚法。” “这我同意。不过敢抢我生意,我就一枪……不,分好几枪打死他!”我顿了顿,说:“对了,我暂时弄不到枪,你应该有管道帮我弄到两把吧?当然你不会白做,我会给你钱。” “听好了,我不是你的经纪人,不过我可以介绍一个给你,你的经纪人或许愿意帮你搞定你需要的这些东西。三大职业道德之二,若亲朋好友被杀,也绝不找同行报复,亦不可逼迫同行供出雇主的身分。” “废话。” “三大职业道德之三,保持心情愉快,永远别说‘这是最后一次’。” “……废话中的废话,杀人这种事只要一开始就爽到停不下来,我现在就想杀人,拜托快点告诉我哪里还有人可以杀。对了,如果有人想杀爱莲娜,我可以只收一打啤酒的钱。喂?你有在听吗?” “我跟你之间似乎有无法沟通的地方,我会尽快安排一个经纪人跟你接洽,至于你们怎么合作我管不着,如果你不想跟他合作的话,就请他推荐别的经纪人跟你合作,总之我只负责行动掩护的部分,至于忍受你跟教育你,那是你经纪人的责任。” “……平常我要怎么联络你?”我看着窗外。 “有事情的话我会联系你。”鬼子的声音很淡然:“等到合作稳定,我才会给你我的联络方式。当然了,凭着那一点号码是休想追踪到我。” 臭美。 “对了,你认识很多杀手吗?有一个杀手,用的是双枪,嗯,应该是双枪……”我忽然想到那一个曾在泰缅边境潜入军营、拖拖拉拉干掉缅甸政府军一个将军的杀手。我当然不是想找他麻烦,但我总想知道到底是谁有那种好本事。 “依照鬼子的职业道德,我不能跟你透露其他杀手的信息,他们,跟你,都算是我的雇主,我会从你的报酬里抽取我的掩护费用,当然抽成多少由我跟你的经纪人报价,视行动难度而定。如果只是简单关掉与清洗监视器画面,费用就一般般,但如果牵涉到骇取特定机关的资料,费用就会拉高。总之鬼子有鬼子的行规。” “所以如果我宰爱莲娜只收一打啤酒的钱,你就抽三罐去喝,是这个意思吗?” “如果你的总报酬是一打啤酒,你就得自己解决监视器跟所有电子保全的问题,或者你可以询问你未来的经纪人,看看有没有别的鬼子愿意为了看你出洋相而降价合作。” “哼。” “作为一个外行人,我猜你昨天在杀掉尼尔之前,并没有想到许下制约这件事。关于制约内容,你可以不需要告诉我,我也没有必要知道。”不等我发问,鬼子便继续说下去:“所谓的制约,是每个杀手在完成第一次任务之前,都会许下一个对自己解除杀手职业生涯的特定承诺,比如说,在杀满一百个人的那一天起,自己就不再是杀手。或是起床那天看见窗口出现一条眼镜蛇,或是喜欢用的牙膏不再生产的那一天,或是发现自己的任务是自己至亲的那一天,或是连续便秘超过一个礼拜,不管是多么奇怪或不奇怪的制约,一旦忽然条件齐备,你就可以不再担任杀手。” “……”我的脑袋一时有些混乱。 “杀手当然不是白道,但也不是黑帮,不当杀手,并没有神秘组织会费心追杀你,你只要自动消失,或是跟经纪人说一声你不干了即可,这一行,没有人可以勉强另一个人去杀人,或非得接一个单不可。” “为什么要有制约这个规定?” “制约不是规定,而是一种说服自己的契约工具。杀人,就是让另一个生命从这个世界上消失,许多人觉得这是一个不吉利的工作,所以不能单纯用金钱利益下去计算一切,杀生造孽的这一行很邪门,行事特别讲究运气,我相信只要你持续做下去,就会慢慢明白前辈为什么要将制约的习惯传承下去,你那讨人厌的糟糕个性也会得到修正。有时候杀手并不会遵守三大规则与三大职业道德,毕竟那都是前辈定下来的规矩,让大家方便做事用的,但制约都是自己跟自己定的,几乎没有杀手会打破跟自己的约定,有人说,那是由死神当见证人的契约。” “不定制约会怎样?”我冷笑。 “你可以当第一个不定制约的职业杀手,以后我就能针对你的下场,去回答别的新手这一题。” “呸!” “就这样,两天之内我会转介一个经纪人给你,你们彼此都看看吧。” 电话结束。 我的杀手人生则开始。 Chapter 22 刘铮,这是我经纪人的名字,而且是见鬼了的真名……嗯,至少是现在正在使用的名字。 在越南出生的刘铮哥以前也是一个职业杀手,厉不厉害不知道,反正也是四处杀人吧。后来制约达到刘铮哥就退出江湖,现在跟韩国人老婆一起经营一间路边咖啡餐车,顺便经手几个杀杀人的单子,过着接近无聊透顶的日子。 第一次他跟我碰面,互相介绍,就是在他摆在路边的蓝色塑胶咖啡桌边聊。他不介意我当然也不介意。他那看起来一脸呆样的老婆浑不知情我们在聊什么东西,只是偶尔走过来帮我的杯子添水。 刘铮哥几乎不提以前他当杀手时的日子,比如他擅长什么武器,喜欢什么样的杀人手法,干过哪些惊天动地的单子,他都只是笑笑,不论我怎么逼问,他就是绝口不提。 可我随口乱问他咖啡怎么煮得那么香,刘铮哥却直截了当地说:“别问你其实不想知道答案的问题,咖啡我来煮,人你去杀就是了。” “至少可以告诉我你的制约是什么吧?让我当个参考。” “怎么你制约还没定吗?”刘铮哥吓了一跳。 “还没。”我的手指轻轻弹着马克杯。 “顺序都乱掉了。”刘铮哥失笑。 刘铮哥说,他的退出制约定得很普通,所以他不介意讲出来——那就是将他写的新诗投稿给最专业的诗集杂志,并被录取三次。 我不懂,刘铮哥说我当然不懂,因为我又不写诗,他写,一直写一直写。 “从以前我就一直想成为一个诗人,真正的诗人。打开天窗说亮话,我要能写诗的话,干嘛还去杀人呢?” “那为什么一开始不写诗呢?” “谁说我一开始没写诗?我还在越南读中学的时候就一直写诗,一直写一直写一直写,写了几百首都有了。只是我的诗一直都不被认可,到处投稿都没人肯收,好像我根本没有才能似的。” “会不会就是真的没有才能?”我倒是不介意说出真相,虽然我根本不懂。 “我也怕啊,整天心烦意乱,烦到非常想杀人。”刘铮哥倒也不在乎我的态度,继续说:“一般人说烦到想杀人都只是嘴巴说说,嘴炮嘛,但我们这种人就不一样了,烦到想杀人,当然就去杀人了是吧?我心想,只要有一天我确定自己能够成为诗人,我当然就不烦了,不烦也就不必杀人了。” “感觉你也不像外表那么正常啊刘铮哥。” “这一行哪来的正常人?” “……所以你后来投稿投上了?” “是啊,后来真是大逆转,我到了南韩这里杀人后就很喜欢这里的生活,也就不太想回越南了,所以我就开始尝试用韩文写诗,一开始我也不是那么懂韩文,所以写得有些词不达意,不仅念起来不太通顺,有些句子我写了也不很知道我自己在写什么哈哈哈,但不管了,反正我就写了很多首新诗投稿给韩风文艺。” “啊?什么文艺?” “韩风文艺啊!那杂志可不得了,是文学权威,如果谁的作品在上面发表,就会被当作文坛的一分子,也算是在文学界出道了。我投稿了一百多首过去都没下文,气馁是气馁,但不打紧,反正我就是继续杀人嘛。” “然后有一天就被录取了?” “不管那些杂志编辑怎么想,我都是一个真正的诗人,只是既然大家对一个人是不是诗人是用他的作品被不被文坛承认资格的话,那标准……我就是尽力配合嘛。但如果我因为我的诗无法发表在杂志上,我就停止写诗,那才是真正对不起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诗人的内在渴望是吧?” “然后有一天你的诗就被登上杂志了?” “是的,有志者事竟成,我的诗终于被韩风文艺给录取了,还真的录取了整整三次。”刘铮哥清了清喉咙,说:“虽然你一定不感兴趣,不过就当作是纯粹欣赏看看吧。嗯……昨夜寒风,红色的露水泼洒在窗户上,金属色的蜘蛛丝飘荡屋檐上,犹如死者回首致哀。镰型时针在原子笔上的一点凝思,凝聚,最后进入了禅定里的冥河宇宙。宇宙里银河起落,不过是跨越了风,一场无法言语的风。终点依旧,依旧是原子笔划在宣纸上的那条破痕。直指门缝。” “……”我有点呼吸困难了其实。 “这是我第一次被录取的新诗,诗名叫:不言语。别人或许听不出来,但你的话,应该可以知道这首诗是某次我出任务后当下写的吧,写的是杀人后的特殊精神状态,一种不应该发生的宁静吧。”刘铮哥感叹:“杀人啊,真是让我文思泉涌!” “后来呢?” “后来我在首尔越待越久,韩语当然越来越通顺,最后连梦话也都在讲韩语之后,我用韩语写出来的诗反而一首都没被韩风文艺给录取了。你说这是不是不合理?” “所以你现在是一个诗人?”我左看右看,就是有点儿不大像。 “是不是一个诗人啊……我自己觉得是。其实一直都是啊!至少我现在还会在没客人的时候继续写诗,不过那些文坛从没把我当成一回事,我原先以为只要投稿投中了最有招牌的文学杂志,我就可以正式出道,出版诗集,到处演讲,跟一群诗人喝酒赏月玩女人……原来一直都是我的幻想哈哈哈哈,不过制约这种事就是这样,搞定了就得走,所以我就这么金盆洗手。” 是啊,金盆洗手。 然后生活就剩下桌上这杯冷掉的咖啡跟起司蛋糕。 刘铮哥说,现在的生活很惬意。 不杀人了,他就用以前杀人赚的钱买了一台简单的咖啡餐车,就在路边做起生意。他的咖啡实在不怎么样,生意很烂,幸好不久后认识了现在的老婆,老婆也就顺理成章跟他一起卖咖啡,而老婆会做一点蛋糕,起司口味的尤其好吃,成了店里必点的招牌。 带着一点点遗憾的语气,刘铮哥说自己虽然还是写诗,不过没有了投稿的动力,诗的数量跟以前完全不能比,日子少了点积极向上的目标感,于是他换了想法干起了杀手经纪,希望可以让生活稍微惊心动魄一点点。 我说这是何苦,想杀人就去杀吧,如果干不成杀手,只是作为一个没有雇主的杀人凶手还是可以丰富生活啊。 “当过杀手,就知道那种毫无职业精神的杀人凶手跟我们是不同挂的族类,差得太远,完全无法相提并论。”刘铮哥忽然高兴了起来:“虽然自己不动手了,但往事历历在目啊,我写了很多有关杀人的诗,你多读几首就知道我在说什么了,就算读不懂也可以读出一点感觉,诗嘛,就是一个感觉哈哈哈。下次我在信封袋里装一些给你,看完记得说说你的感想啊!” 我说好,但一点都不好。 刘铮哥跟我说,不仅仅是能力上的问题,每一个杀手都有自己做事的方法,特定的仪式与手法风格上的怪癖等等,很多雇主不单纯只是想除掉目标的时候,杀手间不同的特性就很重要了。 比如说,有的雇主想折磨目标,就要有对折磨人特别有热情的杀手接下这张单。 有些雇主希望目标被乱刀砍死,就要有喜欢研究用刀砍人的杀手承接这个任务。 如果雇主希望目标无声无息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甚至尸体离奇消失最好,那么就得派出具有让目标人间蒸发能力的特殊杀手。 杀手经纪人之间都有联系,而每个杀手经纪人的手中都不只有一个杀手,如果自己手底下的杀手通通都无法执行这次的任务,杀手经纪人就会转介杀人任务给其他的杀手经纪人,直到有合适的杀手出线。 刘铮哥问我,对于杀人,我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在他能力范围内他会尽量满足我,好方便我做事,某种意义上这样也才能做得长长久久。 “……我要两把枪,手枪。”我直截了当说了。 “有特定的手枪型号吗?” “暂时没有,反正就是一般好用,左轮或弹匣,别卡弹就行了。当然子弹多多益善,我总觉得子弹没用光就好像有屎黏在屁眼上没擦干净,这点没问题吧?” “除了手枪,还喜欢用哪些工具?刀?炸药?绳子?学过武术吗?” “我只喜欢用手枪,双枪。其他只是没手枪没子弹时的辅助。” “你杀女人吗?” “杀吧。” “杀小孩吗?” “没想过,大概没问题吧。” “有没有特别想在做事时一并做的事?比如在目标尸体上放朵鲜花,还是在尸体上撒尿,还是帮尸体剪头发之类的?或者一定要在做事前跟目标上床?” “没有。一定要说的话……我就是想把子弹通通都射到他们的身上。” “如果雇主要求为目标拍照留念,你会照办吗?” “烦,不过无所谓吧。” “你喜欢单纯达成任务,还是喜欢追求刺激。” “我很喜欢刺激。但我可没打算死掉。” “你可以接受跟其他杀手合作吗?” “不知道,见鬼了我才刚刚开始干这一行,我有哪些怪癖我自己都不确定吧。” “别急,我只是先问。” 就这样,刘铮哥又连续问了我好多我想都没有想过的问题,比如我有没有信耶稣啊、喜欢白天时还是晚上、介不介意必要时连警察一并干掉、对金钱的依赖程度等等,我只好又点了一个起司蛋糕。 不过这也不坏,我发现我在回答这些假设性的问题时心情都满愉快,大概是因为所有的问题都跟杀人有关吧。我这个人一定是哪里有毛病。 我感觉我们之间的话题快结束的时候,刘铮哥又回到问我的第一个问题。手枪。他说他当然有管道可以弄到枪,只不过在合作初期买枪的钱必须从我的报酬里面扣除,所以能给我的枪品质不会太好,子弹的话也一样,不可能多到让我产生杀人之外的快乐。 我说我懂,反正只要我持续杀人下去一切都会越来越好吧。 然后我反问了一个关于枪的问题。 “刘铮哥,你手底下有没有别的用枪的杀手?” “用枪的杀手多得很,你想问什么?” “我想问用双枪的杀手。” 刘铮哥看着我,用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却搭配异常认真的眼神。 “你问这个问题,不可能是想交朋友吧?想报仇?”刘铮哥清了清喉咙:“鬼子跟你先说了在杀手的三大职业道德里,同行之间绝不可以翻脸,这点你应该很清楚。真要搞那种报仇雪恨的无聊事,也要找对对象,那就是下单的人,你同意吧?” “见鬼了我没有什么仇好报,我只是想知道用双枪的杀手里面,谁最厉害啊?” “哈哈哈你想成为双枪杀手里的第一啊?” “……就当作是吧。”我说,但我根本想都没想过要当什么第一。 “用双枪的杀手很多,厉害的也不少。十多年前有一个双枪杀手非常厉害,据说他成为传说的时候非常年轻,是个脑袋有病的天才,代号黑白,他的习惯大家都知道,左手用的是阿尔特巨蟒左轮手枪,右手用的是半自动的沙漠之鹰,全都是瞄准系统很有问题的手枪哈哈哈哈!” “所以他是一个双手很稳定的杀手。” “好像不是,他是一个喜欢乱开枪的杀手,子弹有一半都打不中,但他就是有办法在子弹用光前把对方通通干掉——对,他干掉的通常都是一群人,一个帮派,一个堂口,总之就是一个人进行的单方面屠杀,威风得很。” “厉害!”我猜他一定补了很多子弹。 “再厉害的传说也有说不下去的时候,有一天黑白突然就消失了,大家都说,黑白十之八九是死了,毕竟啊,很难想象像他那样嚣张的人会因为制约达成退出江湖,被干掉反而比较像是他的下场。” “……嗯。我想问的是还活着的杀手。” “杀手这种职业啊,是不是还活着真说不准,销声匿迹的时候谁知道他是达成了制约还是死了,幸好这一行多的是谣言跟鬼扯。在黑白之后出现了一个双枪杀手,叫甲虫,用的双枪是什么枪就没印象了。他非常狠,不只目标,还常常波及目标之外的人,算是恶名昭彰。如果说他有多厉害啊……他曾经接过一张很有名的单,担任一群银行抢匪的特约杀手,任务是干掉所有想追上来的保安或警察,结果甲虫在大街上干掉二十几个荷枪实弹的警察,打得剩下躲在车里的警察连头都不敢探出来。甲虫是死是活谁知道?不过这几年几乎没特别听到他的消息就是了。” “好厉害啊!” “在甲虫之后连续出现两个非常厉害的双枪杀手,不过活跃的时间都相当短暂。他们都有严重的滥杀偏执狂,一个叫丧尸,是一个讲话谁都听不清楚整天就只想杀人的柬埔寨人。呸!他不仅喜欢杀人,还特别喜欢接单猎杀同行,跟豺狼那货色一样。” “豺狼?” “是啊,不过今天不提他了,秽气。”刘铮哥露出嫌恶的表情,迅速转回话题:“丧尸之后出现一个代号叫番茄的韩国人,据说就是番茄把丧尸给干掉的,还顺便连丧尸的经纪人也一起干掉。有人说番茄其实就是丧尸的师弟,用计设下了陷阱让丧尸送命。番茄的技术顶尖,但人也很古怪,据说把自己的女人都给杀了,大家都说番茄也得了杀人成瘾的神经病,不专业杀手特有的糟糕绝症啊!” “糟糕绝症是吗,哈哈。” “这两年番茄也销声匿迹了,我个人很希望这种神经病是被天给收拾了。说到杀手特有的神经病,英国的迪奇也是一个很——” “等等,英国?所以迪奇是英国人?白人?” “是啊,怎么了吗?” “你刚刚提到丧尸是柬埔寨人,番茄是韩国人,那甲虫是哪里人?黑白呢?” “印象中甲虫是马来西亚籍还是泰国籍的华人吧,黑白大概是台湾人,不过杀手这种人的背景大都是耳语谣传啦,谁会想让别人知道自己的真实出身呢?大家干的又不是什么光宗耀祖的事。” “嗯。”我点点头:“我不想知道亚洲脸孔之外的双枪杀手,迪奇就不用介绍了。” “是吗?所以亚洲第一你就满足了么?”刘铮哥笑了笑,用叉子戳起放在我盘子上的起司蛋糕送进他的嘴里:“不过很不巧,双枪杀手里的亚洲第一正好就是世界第一,而且,大概不只是双枪,这个人应该是杀手里大家公认的最强。” “谁?” “一个代号G的男人。” Chapter 23 “G?” “G,用的是双枪,他并非弹无虚发,也不是特别霸气……不,据说是一点霸气也没有,但就是无敌。不过说起来好笑,明明就是公认的无敌,G接的单往往非常无聊,小家子气,可以说谁都可以执行的单,G也随便就干了,毫无高手风范哈哈哈哈哈哈!” “无敌到底是怎么个无敌法?” “怪异就在这里。其实G一点也不好战,所以并没有什么G宰了很多挑战他的杀手而创造出的恐怖传说,真实状况往往很好笑。” 多好笑? 刘铮哥说,曾经有一个自以为是的杀手透过G的经纪人,约G跟他在一栋废弃的大楼里单挑,看看谁才是当今最强的杀手。G答应了,但到了约定的时间G却没有到,足足等了一天还是没到。后来对方气急败坏找到G的经纪人质问,那经纪人哈哈大笑说G肯定是随便乱讲的,宁愿在家里睡回笼觉也不想出门杀人。 我说不好笑,而且我觉得G很没品。 刘铮哥补充,据说有一个杀手为了想跟G决斗,暗自把自己设定成目标,花钱请G干掉自己。单子里限定了某某时间与某某地点,要干掉一个穿着深棕色皮夹克的中年男子,除了这个杀手满脑子想决斗的心意,一切都跟寻常的单子没两样。结果G拒绝了经纪人,理由是那一天是孔子诞辰纪念日,他想约喜欢的女孩去宾馆做爱。哈哈哈哈哈据说那个杀手非常生气,他觉得孔子诞辰跟约炮有什么关系,摆明了就是推托。 我说这的确是推托没错啊。 刘铮哥说,妙就妙在这里,为什么G晓得要推托这张没什么疑点的单?这根本就是极出色的动物直觉嘛!懂得避免踏入不必要的危机,也是高手风范的证据之一。 我真的真的有点想吐,如果G真的强到从这张单嗅到不寻常的危险气味,既然他是最强,何不趁势而为把对方干掉?我想刘铮哥只是一厢情愿认定G是最强,之后不管G做了什么决定,通通都变成了高手风范的思考领域,真的是见鬼了有够恶心。 “这些都跟无敌一点也没有关系吧。”我忍不住反驳。 “谁说无关啊?老弟,这种将胜负看得比屁还轻的人,才是真正的高手啊。” “为什么?”我哑然。 “这代表只要他想,他有空,他愿意,他随时都可以决定胜负的结果啊。” “啊?这有点强词夺理吧?” “大概吧,或许最明显的证据就是,大家老是说G是最强,说了好多年,G还是老神在在活得很好,除了一开始有几个不怕死的人提出挑战,之后传出G领悟了枪神奥义后,渐渐就没人敢去证明那个公认的最强假设是错的,我想这就是最好的证明吧哈哈哈哈!” “枪神奥义是什么鬼?” 故意压低声音制造神秘感,刘铮哥说,枪神奥义这种东西很玄的,大家都只听过,却没有人真正知道那是什么东西,毕竟只有领悟到的人才知道枪神奥义是什么,而领悟的人永远都不会说。 当然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猜测嘛,最普遍的讲法就是,“悟道者”可以听见子弹的声音,喔,当然不是子弹击发的声音,而是听见子弹跟你窃窃私语的内容。 或是子弹永远不会击中“悟道者”,所以“悟道者”可以从容不迫行走在飞来飞去的子弹之间。 或是“悟道者”能够听得见每一个手里拿枪的人的心思,甚至转而控制对方。 或是“悟道者”可以用意念操纵子弹飞出的轨道,让子弹违背常理地转弯。 当然也有人说以上皆是啦! “为了一个莫须有的鬼扯传说,之后再没有人敢挑战G?” “台湾有一个势力强大的黑帮,叫情义门,特色偏偏是无情无义。情义门的门主叫冷面佛,冷面佛不管是品性、个性、耐性都是一个极糟糕的人,整天下单买凶,谁都有可能不小心惹到他而丧命,素有七日一杀的恶名。冷面佛这么凶残,想要冷面佛死的人当然也很多,所以冷面佛雇用了最好的杀手当他的保镖,帮他干掉所有想杀他的刺客,其中一个保镖便指名了G。” “所以G干掉了所有想暗杀冷面佛的刺客?” “不,G拒绝了冷面佛的邀约,理由是冷面佛不是美女,而且很丑。” “……” 哈哈哈哈哈刘铮哥一直疯狂大笑着,他说老弟啊老弟,你根本就不知道这种拒绝法有多恐怖,冷面佛器量这么小的货色当然很生气,所以他买了一大堆杀手想干掉这个不识好歹的G。 结果呢?根本没有杀手经纪人敢接这种单,因为一接下来,简直是叫自己手底下的杀手白白送死嘛哈哈哈哈哈,所以这件事后来就不了了之,G继续他最拿手的我行我素——整个江湖都放任着G的我行我素。 见鬼了我真是听得莫名其妙。不过,我对G这个单字忽然涌起了强烈的好奇。 “G是哪里人?”我微微前倾。 “百分之百是个台湾人,简单说,G是一个典型好色的台客。” “嗯,台湾人啊……他有什么特征吗?比如喜欢唱歌?”我小心翼翼地问。 “唱歌?这没听说。不过G的行事风格毫无秘密,他一向都穿着一身黑色西装,不管室内室外都戴着一副墨镜,总是不顾旁人眼光盯着美女看,盯着美女看也就罢了,据说只要是露很多的女人他都大剌剌地看人家的胸啊腿啊,江湖上都很鄙视他的审美观毫无标准。” 一身黑色西装,黑皮鞋,黑领带,加上深黑色的墨镜啊……那么,几乎就可以肯定G就是那一个在酒吧里跟我偶遇的爱唱歌男人了。 如果G真的那么强,他当然有办法摸进军营把一个独裁国家的将军给干掉。他用的是双枪,这个巧合致命地与当地帮派印象中的我连结在一起,这种连结实在是太抬举我了。 “撇开G之于女人的毫无格调,G的实力强到他的杀手风格也很特别。” “怎么个特别法?” 刘铮哥兴高采烈地说,G有个众所皆知的怪癖,他老爱在目标断气之前,帮目标完成死前最后一个愿望。 比如有人在死前正在拼图,G就会想办法帮他拼完。 有人在死前那一刻正在客厅挂吊灯,G就会婆婆妈妈帮他找高椅子把吊灯挂起来。 有人半死不活时想打电话给小学欺负过他的女生骂三字经,G就会帮他翻毕业纪念册照着通讯录拨电话。 有人正在写卡片,G就帮他寄出去。 有人正犹豫不决到底要点哪一样菜当最后的晚餐,G很乐意帮他叫客房服务。 有人说,这是出于G的制约,而这样的制约充分表现了G的从容不迫。 一切都再明显不过了。 G在泰缅边界的出现,导致了我在南韩的出现。 对此我没有什么负面感觉,一点恨意都假装不出来。老实说G做他自己该做的事,还误打误撞帮了我一大把,让我可以毫无罣碍地抛下那群刀疤妓女一厢情愿的依赖,说起来,我谢谢他还来不及,更别提找他报仇这么不合情理的事。 事情一清二楚了,我觉得待会回到我那狗窝前值得先去买几瓶啤酒跟小菜庆祝。 我弄明白了,多话的刘铮哥却不肯停。 关于G的传说似乎说也说不完,刘铮哥又津津乐道说了两三个奇怪的小故事,好像他身历其境似的,到那为止我都还能忍受。直到刘铮哥又开始念那些烂诗给我听的时候,我终于意识到自己应该说再见了。 我起身买单。刘铮哥说第一次见面当然是他请客,毕竟他以后就得靠我赚取高额的中介费。随便他,我无所谓。 刘铮哥要我尽快决定好退出杀手的制约,虽然我当然可以不告诉任何人,但他希望我可以跟他分享,毕竟互信也是经纪人与杀手之间重要的合作基础,也算是多了解我一点。 了解什么?我说不用多了解了,我直接告诉刘铮哥,只要我当上摇滚歌手的那一天,我很乐意连滚带爬退出杀人的舞台。杀人只是暂时拿来打发时间的乐趣,摇滚,摇滚才是我的天命。 刘铮哥想继续问,我却起身说还有事要走。 “对了刘铮哥,你收到过蝉堡吧?”我忍不住回头丢出这一句。 “……你问这个做什么?”刘铮哥的表情有些古怪。 “能不能给我你保存的那些章节?复印本当然也可以。” “抱歉啊老弟,自己想看就得自己想办法拿到。听故事要有点耐性。” 也是,我挥挥手。 在我成为摇滚歌手之前,就看看我跟我的双枪可以搞出什么不一样的传说吧。 Chapter 24 这个世界真是见鬼了的不和平,区区一个礼拜后,我就在咖啡餐车的塑胶桌子上拿到一个纸袋,在桌底下则拿到两把枪。嗯,两把中国制的QSG92式手枪。 纸袋里面有一本相簿,相簿里大概有一百多张照片,都是一些家庭相处的无聊画面,有切蛋糕有钓鱼有毕业典礼有僵硬的大合照有不知所云的日常生活剪影,总之是这一家四口毫无特色的和乐融融。 “这个男的,看仔细了。” 刘铮哥指着相簿里经常出现的男人,大概是一家之主。 “嗯啊,除了杀掉他之外,还要特别做什么?”我吃着起司蛋糕。 刘铮哥似笑非笑,将相簿阖起来。 “不,不是要杀他,是把这个男人的家人全都杀了。” 于是我来到了这个男人所住的社区,租了一间不起眼的小套房。 这次我有三十颗子弹,在任务的范围内绰绰有余,在我的欲望内只是勉强可以接受。要杀光这个男人的家人只要一分钟不到,但要达成雇主的琐碎需求是要花一点时间。我得有耐心。 是的其实我也觉得这张单非常无趣,毕竟这个男人不是什么黑道帮主或二十四小时都有保镖随侍在侧的大企业家。他只是一个寻常的上班族,要把一个上班族男人的家人杀光实在不需要我出马,为此我心烦意乱。 这张单的真正精髓在于,除了杀人以外的部分都非常繁琐复杂,环环相扣,所以我大方付了钱,让计划的内容交给鬼子去调查与策划,而我,我就是把相簿里的家庭成员给狠狠看熟,避免杀错人这种事发生。虽然我不介意。 等到鬼子将这一家人的日常作息与行事历都摸熟后,鬼子告诉我拿枪出门的时间到了。见鬼了那已经是两个礼拜之后的事。 我用最快的速度将子弹填满弹匣,怒气腾腾地走到目标的小女儿所上的学校,在鬼子给我的时间点,戴上画着鲨鱼牙齿的卡通口罩走向刚刚停好的校车,朝正走出车门的小女儿轰了一枪。 当然没有轰中!见鬼了对一个小女孩开枪有什么困难我一点紧张感都没有我当然没有轰中!我没有轰中!我没有轰中!我只好迈开大步,在所有学生惊惶失措鬼吼鬼叫时走近那个吓到腿软的小女孩又补轰了两枪。当然我没有开枪打脸,免得计划提前乱掉。 我拿着枪,谁敢拦阻我?当然是拦个屁。 我快跑离开,沿途当然不必担心监视器拍到我的鸟问题。我在一个直角转弯处的垃圾桶扔掉口罩和外套,接着故意慢吞吞走到附近的快餐店,在里头的顾客厕所里换上鬼子预先用塑胶袋包住、放在马桶里的衣服,然后搭出租车前往鬼子指定的医院。 不意外,我的脖子挂了鬼子提供的足以通行无阻的识别证,于是我轻轻松松无视医院里一堆无头苍蝇般的警察与记者,来到医院急诊室外。 在那里我看见目标与他的妻子正在急诊室外面哭泣祈祷,一把眼泪一把鼻涕,真是多此一举。可惜他们正在念高中的大儿子还没到,所以我先去医院的员工餐厅吃了一顿营养丰富的水果沙拉餐,直到手机震动,我才又回到急诊室做确认。 很好,这一次那位正在念高中的儿子也赶到了,眼睛哭肿,跟爸爸妈妈抱在一块互相打气,真是模范好哥哥,所以我趁他一个人去上厕所的时候将他的脸按进马桶里,再用旋了灭音器的手枪爆开他的背。 一枪,两枪,直到他不再胡乱挣扎为止。 唉我也很想不用娘炮的灭音器,如果那一堆等在医院不晓得线索在哪里的警察听见枪声的话就完美了,现在的我超想用一次惊险的混乱枪战,去缅怀几个月前在泰国教堂的那一次绝命时刻。 但不行。为了达成雇主的要求我现在还不能吸引警察跟我比赛打靶。 我用光光厕所里所有的滚筒式卫生纸来擦掉喷在我鞋子上跟鞋底的血,还是失败,也罢,成大事者不拘小节。黏答答踩着血脚印走出厕所后,我立刻搭电梯去楼下星巴克买了一杯热拿铁。 是的,我付了鬼子一笔象样的费用,所以我一样不用担心电梯里的监视器,等我再搭电梯上楼时,我看见那一对父母哭天抢地抱着他们死在马桶里的儿子嚎叫,五、六个警察在一旁手忙脚乱,不知道现在该做什么事。 他们不知道,我知道。 我在众目睽睽下穿上挂在架子上的医生白袍,从口袋里摸出口罩戴上,大摇大摆走进急诊室,开了五枪干掉正在抢救那倒霉女孩的医生与护士……或可能没有确实干掉,不管了,重点是我认真补了一枪,让轮回重新绽放在小女孩的脸上。 走出地狱一样的急诊室时,我看见目标跟他的妻子正在走廊尽头嚎啕大哭,真是的他们夫妻俩今天就是一直哭哭哭哭哭哭。而那些失职的警察距离他们远远的,嗯,看到这一幕我终于忍不住打乱鬼子给我的计划。 真的!我真的已经懒得等待鬼子预先设定的更好时机! 那时眼睛哭肿了的目标拿起手机,不晓得正要拨给谁,总之不是拨给上帝,于是我一边走过去一边将枪管上的灭音器给拔下来,当着目标的面,近距离给了他老婆震耳欲聋的一枪。 为了避免医学上无意义的奇迹发生,我又多送了两枪。 目标呆呆看着我。溅了一脸鲜血的他,眼神空洞茫然。 “雇用我的人要我看着你说,当初你狠心抛弃她,说想要打造一个真正的家,结果这么多年下来,什么也没有得到。”我慢慢转述心理变态的雇主的话:“所以你有什么话想要我转告她的吗?” “……”目标呆滞地看着我,好像我是一条难以解开的数学题。 “没有?”我肯定是皱眉了:“她对你那么过分,你一句去死也不给吗?” “……”目标慢慢低头,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妻子。 他的嘴唇看起来拼命在动,牙齿也在颤抖,却完全说不出话来。 我耸耸肩,超想给他一个男人之间相互理解的、充满同情的拥抱。 不过同情归同情,我可没时间搞这种超展开的人际关系。所以我走了。 那些终于听见了偌大枪声的警察冲了过来,我给了他们好好拔枪的时间,不过他们很不争气,我象征性躲了几下后就忍不住把他们清光光。走出医院的时候我只觉得阳光有些刺眼,其余部分都不值一提。 最大的感想就是……子弹竟然见鬼了没用完! Chapter 25 不愧是善于计算的专家,回到租屋后五分钟,我就接到了鬼子打来臭骂的电话。 “又怎么样呢?我只不过是多干掉了几个警察。”我吃着刚泡好的辛拉面。 “你让你自己陷入危险,这也就算了。重要的是你平白无故多制造很多尸体,你是有什么毛病?”鬼子显然非常不爽。 “见鬼了我任务成功了吧?你只不过是帮我关关监视器,我不懂有什么好抱怨。” “如果你只是为了脱身或为了完成任务,不得不多杀人我无话可说,但今天你完全是故意找那些警察麻烦,警察是招惹你什么了?尤其是一堆连拿枪都会发抖的警察是能招惹你什么?把他们干掉很有成就感吗?” “举手之劳而已。” “举手之劳?就好比你去拔牙齿,照理说医生只要把蛀坏的牙齿拔掉就算,如果医生举手之劳,顺便把你满嘴牙齿全部拔掉你有什么感想?” “我的感想就是,我会把枪放在他的嘴巴里叫他用舌头接子弹哈哈哈!” “所以你是不是应该照顾一下不是你该杀的人的想法?至少照顾一下跟你一起完成任务的人,比如说,我?”鬼子骂上瘾了,电话那头的声音越来越大:“我为了让你可以在一天之内以最有效率又最能顺利脱身的方式顺利杀掉目标的三个家人,计划了多久你知道吗?你在走廊突然开那什么枪?开枪就开枪,你竟然还故意把灭音器拔下来?” “哈哈。” “哈哈?哈哈!” “真那么介意,就祈祷刘铮哥给我的下一张单子不要像今天那么简单,要知道我是一个勤劳的人,没把子弹用光我真的对雇主很过意不去。”我越讲越想笑:“如果你没领到你的份再打电话跟我抱怨吧,臭女人。”接着我当然挂掉电话。 当我吃完泡面拿起碗将汤汁往嘴里倒的时候,我听见门缝底下一阵窸窸窣窣,我猛然想起了什么,赶紧将碗放下,跳下床冲过去将门打开。 门外除了走廊天花板上忽明忽灭的烂灯外什么也没有。 若有什么,就是剧烈到连我自己都听得一清二楚的心跳声,还有脚底板下正压着的一个牛皮纸袋。蝉堡,一个完全属于我的真正报酬。 很好,冥冥之中有一种对于我是一个杀手、而非连环杀人凶手的铁证是吧? 我小心翼翼将牛皮纸袋打开,屏息拿出放在里面的三页名为蝉堡的怪异小说,在我准备花整个晚上反复细读它之前,特意将门反锁,还挂上了装模作样的链条。 我很享受独属杀手的另一个世界。 Chapter 26 一定要说的是,杀手大部分的时间可不是杀人。 不管是谁都得好好生活。 在跟我人生无关的记忆里我看过很多关于杀手的电影跟小说,那些作品大多将杀手描述成冷血的机器,接受命令,然后达成任务,除此之外别无真正生活细节的刻划,这种叙述实在是太刻板也太没想象力了,肤浅!有蔑视观众与读者智商的嫌疑。 不杀人的时候,我同样在吃饭洗澡睡觉拉屎喝酒玩手机买女人睡,而且还用报酬的一部分买了一把新的吉他。 是的你没看错,我当然不会忘记我的摇滚梦,因为摇滚是我的命中注定,一个足以抛弃杀人职业的命中注定。 虽然这吉他呢我还是不会弹,只会装模作样的刷刷刷,但一个摇滚歌手就算立正发呆也得背着一把吉他立正发呆,否则非常没型没格调,这点我比谁都清楚。 如果你怀疑我为什么想当摇滚歌手却不想学吉他,我可以坦白告诉你,我是想偷懒,但比起我想偷懒,真相是见鬼了我对自己更诚实。我知道不管我怎么练习弹吉他,我都不会有一个真正的吉他手来得专业,与其成为一个半吊子的吉他手,不如专注在演唱上,全神贯注,更能将我的才华发挥到极致。 我不练吉他,当然就是拼命练唱了。 比起泰缅,南韩对流行文化的触感更敏锐,某种意义上对流行文化的栽培当然也更成熟,我想我应该可以暂时跳过去酒吧应征摇滚歌手这一步,毕竟我人生地不熟,要找一个专业的吉他手帮衬我实在太有难度,如果我没有吉他手,酒吧几乎不会考虑我。幸好我思虑周延啊。 所以我又买了一台录音机,将我狂野不羁的练唱通通录下,等到我凑满十首歌,我就会把卡带寄给唱片公司。是的是的我是清唱,因为我没吉他手伴奏嘛,不过唱片公司有的是专业老师,听力理所当然也是专业等级,如果有吉他在我旁边弹来弹去他们便无法专心听到我的声音,不如我就直接用我的嗓子跟那些制作人专业的耳朵沟通。 如果他们够专业,就听得出来我充满潜力,才能丰沛,爆发力独一无二,以及摇滚最不可或缺的——强烈的灵魂。 我只录了两首歌,刘铮哥就又给了我一个绝对还是臭女人下的单。 那张单还是见鬼了。 刘铮哥曾跟我苦口婆心,不要对单子下道德判断,毕竟漫画里有一种职业叫超级英雄,超级英雄要不要出任务可以有道德判断,因为他们想得到大家的认同,或者被大家喜欢。但我们干杀手的只要问做得到或做不到,不问是非,不问情义,免得我们产生自以为是替天行道的什么鬼东西。 刘铮哥觉得我们反正不是好人,不是好人却有那种替天行道的想法很恶,我也觉得很恶,于是我跟刘铮哥说不管是什么单总之下给我就对了,虽然我很讨厌帮心理变态的臭女人做事,但比起来扣扳机这件事我更不想停。 达成共识后,我用鬼子快递给我的假证件在半夜入住了一间位于江南区的廉价旅舍。但这次我连自己的房间都还没进去,我就用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很擅长的开锁技巧,默默进了我隔壁的隔壁的房间。 我把相机架设好,再踢醒正在熟睡的目标。 那个目标叫什么我现在当然忘了,就假定他叫大叔吧。 我将大叔的手指用简易的塑胶扣反绑起来,然后慎重地拿出雇主千交代万交代写的文件。那份文件其实是一份设计复杂的问卷,充满了怨念与疑问,令我晕眩。 经过了一番令大叔很痛苦、而我只是浪费一点点力气的肢体沟通后,大叔肯定很明白自己的立场了。我嘉许浑身大汗的大叔没有被我揍到尿出来的意志力,然后请他务必全神贯注回答我的问题,以免我逼他挑战对痛苦更上一层楼的承受力。 “早点开始早点结束,你好,我是火鱼。”我擦汗。 “……兄弟,你一定是认错人了,我没什么钱。”大叔咬牙。 “没钱没关系,有命就行了。” 录音机打开。这也是任务的一部分。 唉,杀人是很好,但女人好像很容易想不开,她们在杀人之前,好像非得跟对方来一场精神交流不可。这种精神交流不只折磨目标,也刚刚好非常折磨杀手。我。 “总之听好了,今天晚上你最悲惨的结局,是死。只有你在以下的问题迷宫里找到活命的最后答案,才有一点点可能活下去。”我很遗憾地看着这个可怜的大叔,说:“不要这样看我,脑子有病的是做问卷的人,不是我。” “到底是谁想杀我?”大叔的鼻子还滴着油答答的血。 “不好意思,现在是我问你问题,不,是雇主委托我问你问题,你如果反问我或刻意乱答浪费我的时间,我只好把你的膝盖打碎。”我将灭音器旋上枪管:“用这个。” “你……你是开玩笑的吧?”大叔很震惊。 “我喜欢杀人,也不介意虐待人,你可以偶尔不配合没关系,我很期待。” “……”大叔深呼吸,像是吞了一口口水。 “好,我们开始。请问你认为眼前这个杀手,也就我,是谁派来的?A,金泫雅。B,全永淑。C,申美京。D,其他。”我拄着下巴:“嗯?” “兄弟,能不能打个商量?不管是谁想杀我,我付你两倍……不!三倍的价钱!放过我!”大叔满身大汗地看着我:“我等一下出去马上去提款机领钱给你!” 刚刚不是才说自己没钱的吗哈哈。 “所以是D,其他啊……啧啧。”我试着有耐性地翻着问卷:“选择D的话,那就来到问题十一了。听好了,请问,这十年来你到底还上过多少野女人啊?A,四个以上。B,四个到六个。C,六个到十个。D,其他。嗯?” “等等!刚刚那个问题我选C!他妈的只有美京那个贱女人干得出这种事!”大叔忿忿不平,旋即再度强调:“兄弟,我不会骗你,出去立刻提钱给你,我也不会去报警!今天晚上我就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选C的话啊,申美京,那就是……” 我顺着答案底下的连锁提示,手指往下寻找:“嗯,那就改回答第六题。请问你爱过申美京吗?A,完全不爱。B,以前爱,现在不爱。C,一直都很爱,只是吵架时会讲气话说不爱。D,其他。” “……B。” “嗯,B……我看一下喔。好,那就继续回答第三十一题。请问申美京平常最惹你生气的点是什么?A,东西常常忘了归位。B,不太会做菜。C,讲话有时会大声了一点。D,其他。” “美京那个疯婆子岂止东西忘了归位,她根本就是乱丢!什么都乱丢!菜岂止是不太会做,她根本就没下过厨!连热水我都没看她煮过夸不夸张?而且她根本就是一个大嗓门,讲话一点气质也没有!没水准,又老爱骂一些下流低级的脏话!但这些哪里是惹我生气的重点了?重点是她根本是个到处犯贱的臭八婆!她真的有神经病!神经病啊兄弟!” “神经病……神经病……没有这个选项,所以应该算其他。嗯,那么你得回答第三十四题,选择其他的你,必须回答所谓的其他是,A,有一点点起床气。B,月经来的时候脾气稍微差了点。C,遇到在意的事会小心眼,但心地善良。D,胸部太大。E,有时候看深夜节目打扰到你睡觉。F,其他。其他?” “我刚刚就说她有神经病!神!经!病!”大叔咬牙切齿。 “所以还是其他?” “那个臭婊子脑子有病!神经病!” “是是是我知道你很烦,但我们得继续回答第五十一题……请问你记得美京跟你一起同游东京的时候,最令美京印象深刻的是哪一件事?A,你送了一个LV包包给美京。B,美京在机场喝醉了。C,美京搭手扶梯的时候跌倒了你即时抱住她。D,其他?” “操!我什么时候跟那个贱女人去过东京?在梦里吧!那一定是一个恶梦!” “其他的话,那得回到第三十三题……” 就这样我跟大叔都陷入了连锁答题的地狱里。 其实我也不晓得雇主是谁,那是刘铮哥的事,不是我的,不过大叔既然选择了美京,我就当作雇主真是美京好了。嗯,我非常确定美京是一个拥有无限精神病的贱女人臭三八。 我对大叔投射以无限的同情,所以在大叔释放他负面能量的时候我并没有真的把他的膝盖轰碎,这是同样身为男人的我的一点心意。 循着这份设计复杂的变态问卷一来一往,折腾了我差不多三小时,终于走到了最后一个问题。我问到口干舌燥,而大叔更是累到连骂美京那个臭三八都有气无力了。 我决心要给快被逼疯的大叔一个爽快。 “最后一个问题,下辈子想当美京的什么?A,老公。B,儿子。C,狗。D,金鱼。E,爸爸。F,外遇情人。G,珠宝。不好意思,问到最后了,所以这一题没有其他的选项。” “我想杀了那个贱女人……不,下辈子我一点都不想跟那个贱女人有任何关系了,一开始我就要逃得远远的。”此时大叔肯定是自知难逃一死,瞪着我:“还不动手?” 我点点头。 虽然单子上的雇主特殊要求是“用尽你所能想到的所有残酷方式折磨死他”,但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方式比刚刚那一份又臭又长的问卷还要手法变态、还要可怕、还要残酷、还要丧尽天良。于是我绕到大叔后面,用枕头捂住大叔的脸,一枪轰在他的后脑勺上。我让大叔缓缓地斜斜地倒在床上。 我将录音机关掉前,不忘代表全天下的男人对着收音孔骂了几句脏话。 Chapter 27 那几句脏话肯定随着大叔的怨念反弹到了我身上。 那一阵子我收了很多怨妇疯婆下的单,送了相当多的可怜男人归天。我没有一次不同情他们。那些男人死前的窘状让我坚信女人做事就是婆婆妈妈,有的雇主还要我念一长串充满憎恨的分手信,念完了才可以开枪,是有没有那么放不下啊? 真正的收获是枕头下那叠越来越厚的蝉堡。 跟成不成为第一的野心真的无关,不过我一直在想,到底我要处理多少张这种等级的烂单,我才有办法接到像G一样轰轰烈烈的任务? 如果干掉军阀的单子真的很罕见,至少也要让我去枪杀帮会老大吧?更何况轰掉帮会老大的头这种事我在泰国当小混混的时期就得心应手,没道理现在做不起来是吧。 唉,见鬼了为什么我现在已是一个职业杀手,却老是在杀一些可怜的杂鱼呢? “这样看着我?到底你想说什么啊老弟?” “我想杀一些狠角色啊!” 此时当然还是在路边咖啡餐车的对话,我,跟我的经纪人。 “杀人这种事,不只是黑社会有需求,现在平凡老百姓大家都有需求,隔壁大婶有想杀的人,学校老师有想杀的人,在便利商店打工的小妹有想杀的人,这么多普通人都想杀人,他们想杀的人当然很多都还是普通人啊!”刘铮哥咬着插在冰咖啡上的吸管:“你们职业杀手,能不能别把自己想成黑社会啊?黑社会是黑社会,杀手是杀手。” “这我了解,只是别老是将这种变态女人下的单推到我身上,我想好好杀人嘛!” “杀人正常吗?杀人不正常吧?你再怎么说服自己杀人不过是你的工作,你还是会觉得杀人不是一件正常的工作吧?是吧!”刘铮哥失笑:“所以会真的花钱叫别人去杀另一个人的人,脑子肯定也不正常,单子没有几张是伸张正义的好吗火鱼哥!” “我真他妈的不是要伸张正义。” “那就好。来,这也是一张跟正义完全无关的单。” 我翻白眼,又接过另一个疯女人下的单。一看到雇主名字,我就知道这张疯单势必会让我录了五首歌的摇滚Demo带不得不暂停一下。 我憎恨梦想进度延宕的感觉,更憎恨梦想延宕是因为这个名字。爱莲娜。 Chapter 28 还记得爱莲娜吧? 她可说是让我踏上杀手路的第一个疯女人,现在兜了一小圈又回到她身上,因为她对男人的疯狂与践踏没有止尽。 我要做什么呢?正因为我会讲流利的中文,所以我获得出差一趟到台湾的机会,千里迢迢去台北干掉一个叫徐豪的中年男子。 出国杀人,满屌的,不禁让我觉得有时杀手也有一种很商务人士的质感,为此我特别买了一件深黑色西装外套登机,装模作样一番。 根据雇主提供的资料,徐豪是一个作家,是的徐豪是他的本名,他的笔名则叫“寻找风的男子”。会取这种矫情的烂笔名,足以证明徐豪是一个没有才能的烂作家,把他从这个世界上抹消掉肯定没有任何读者哀悼,因为他们根本不会意识到发生过什么事。 不晓得是雇主呢还是鬼子在资料袋里放了一本徐豪写的小说,小说夹页有一张作者照,意思大概是要我看清楚了再杀。不过我觉得参考价值颇低,因为那张照片跟他的笔名一样做作,柔焦又美肌,同样身为男人的我感到很可耻。 从南韩搭飞机到台湾的途中,为了打发时间我随便翻了一下那本叫《混乱大逃亡》的小说。那是一个关于灾难的故事,说的是僵尸暴走到处吃人造成都市大恐慌那种毫无创意的灾难,但小说本身对读者造成的阅读灾难远胜故事里虚构的大灾难,我读得昏昏欲睡,快抵达桃园机场的时候竟然还有一点晕机想吐的感觉。 然后我就真的吐了,吐在我及时从座位前方拔出来的呕吐袋里。 我想,这本烂小说的出版一定不只是徐豪一个人没有才能造成的,负责审稿的编辑肯定也是一个毫无才能的烂货,不过这本书最大的弊害可不是让不小心选错书的读者觉得白花了钱很后悔,而是误导一些想以写作维生的没才能者,以为这种等级的低劣才能就可以出书,害得他们对专职写作这条路跃跃欲试吧。 一想到才能的问题,我就想到了刘铮哥。 刘铮哥喜欢写诗,狂写滥写不停地写,却误以为自己有写诗的才能,唉,这真是误会大了,喜欢是一回事,能将喜欢的事当作职业是另一回事,这是连小学生都应该知道的事,却怎么这些人都看不清楚。 对这些没有才能的人来说,意外投稿中了文学杂志或是意外出了一本书,让他们误以为自己也是很有才华的,对他们的人生一点帮助也没有,只会害他们越陷越深,进行一些完全不值得的努力……想到这里,我忽然有一种非得趁早杀掉徐豪不可的使命感。 下了飞机,我住进鬼子帮我从网络登记的商务饭店,悠闲等候进一步通知。 我在想,专门帮杀手负责搜集情报甚至控制情报的鬼子,毕竟不能从虚拟的网络上远程窥视一切吧,他们应该也有亲自走到目标习惯活动的地带、像侦探一样实际拍拍照、捕捉讯息的一面?说不定在我每次行动的时候,鬼子其实就在附近准备随时支援我? 我当然不知道答案,因为这个鬼子跟我完全相处不来,根本不会聊工作之外的事,不过我并不想因为相处不来就跟刘铮哥说我不想跟她,或他,合作了,请刘铮哥找一个新的鬼子联系我。不,我不会那么做,直觉上我觉得因为相处不来就不合作,是一个非常不专业的决定。 就在我胡思乱想了两天后,鬼子告诉我可以结束我在台北的假观光,她已掌握了烂作家徐豪的行踪。我说,快点。 鬼子说,徐豪跟家人住,基本上足不出户,整天在家写作浪费自己跟编辑跟读者的生命,若依照爱莲娜繁琐的杀人前要求,我肯定无法在徐豪家里做事……除非我打算一鼓作气把他家人杀光。嗯,我是不介意把子弹花光光,但刻意计划杀一堆普通人实在很违背身为杀手的尊严。 跟我有一样的想法,鬼子说我得在徐豪家之外的地点做事,而那个时机马上就到,就在明天下午。 “明天下午他会出门吗?” “会,务必把握。” 鬼子说,那个没有才能的小说家已如往常预约了心理医生,只要他没有睡过头或临时改预约时间,我就可以从诊所外一路跟踪徐豪,在他回到家以前伺机找机会把事情做完。 看心理医生啊?一般人心情不好就是去睡觉,要不就是找朋友聊天,再不然就是去喝闷酒……然后喝到睡着,正常人不就是这样排遣的吗?徐豪这么糟糕的烂小说家,赚到的版税竟足够他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去看心理医生?心理医生?Sure?这么高级的排解法?见鬼了我真觉得这个世界真没天理。 我立刻回拨电话给鬼子。 “又有什么问题吗?” 这算是我第一次主动打电话给鬼子,可她的声音依旧很冷淡。 “徐豪出过几本书啊?”我直接切入。 “十五本。怎么?” “十五本?我的天啊徐豪这种货色可以出十五本书?” “这跟任务有关吗?” “你看过他的小说吗?” “没有。没必要。” “你知道他毫无才华吗?” “你都可以当杀手了,他当然也可以写小说。” “……”看样子是我自讨没趣,于是我硬生生打住这话题:“算了,反正他不可能写第十六本了。”用力挂掉电话。 半天后鬼子传了一个简单易瞭的计划内容给我,大抵是她帮我租了一台黑色厢型车,只要我在徐豪看诊完后想办法在路边揍他几拳,趁没人看到迅速将徐豪扔上那台车,在车上全面控制他的行动。 再来就是将车子开到鬼子指定的废弃停车场,在那里我就有足够的空间与时间把爱莲娜一连串的要求给搞定。当三流小说家前往投胎的路上,我只要回到饭店睡觉睡到自然醒就行了。 有问题吗,鬼子有问等于没问。 没问题,我说等于没说。 鬼子附带一提,暂时没有帮我订回韩国的机票,因为可能有一个刚好在台湾的目标需要被杀,刘铮哥考虑让我顺便动手。鬼子问我有没有意见。我说,你明知故问。我诚挚希望那个需要被杀的目标刚刚好是一个非常棘手的狠角色。 最后我从鬼子那里拿到那一个精神治疗的诊所地址,我也拿到了计划中的黑色厢型车,甚至那台黑色厢型车里还放了一只装有两把手枪、和一小瓶强烈麻醉剂的Rimowa金属旅行箱,我的后勤真是神通广大。 不过呢,我将这个完美的计划稍微做了一点点修正,那就是我根本没有耐性等这个三流小说家看诊完再娘炮地跟踪。 嗯,我在他一出家门不久就开车将他撞倒。 有擅长耍玩科技的鬼子掩护就有这个好处,基本上所有监视器都是废物无误,我只需要在意真实的路人视线就够了。我将痛到连大叫都办不到的徐豪给硬拖上车,然后在车厢里一拳将他揍晕……麻醉剂个屁。 我直接把车随意停在百货公司的地下停车场,因为见鬼了比较近嘛哈哈哈哈。 接下来,就是爱莲娜的惊悚剧本再加上我的即兴导演了。 Chapter 29 客气什么,我一拳揍醒了徐豪。 他醒来。 我坐好。 “嗨,我知道你是谁,所以我先自我介绍,我是杀手,你不用浪费力气挣扎,也不用假装可怜说一些求饶的话,通通行不通,要是你敢在车上大声求救,我很欢迎,因为这样我就有理由快点结束这一切。” “杀手?那……” “是了,我从你的眼神接收到了,你想知道是谁雇用我的吧?可以,她叫爱莲娜,一个自称被你抛弃的女人,其实这也是她授权让我告诉你的。” 我将两把枪晃在手上,除此之外我可没有刻意装凶,那样的语气太戏剧化了。 “……爱莲娜?”刚刚被我揍醒的徐豪肯定头痛欲裂。 为了让大家对接下来的对话有点具体想象,我大致描述一下徐豪吧。 嗯,徐豪他今年快四十岁了,体型中等微胖,戴一副过时的金边眼镜,发型……没有发型,就是普通到我只能说他的头发是直的吧,嘴唇肥肿,眼窝肿裂,因为我总共朝那两处用力挥了两拳。以上。 “你的脚大概被我撞断了,所以爱莲娜希望我让你在痛苦中回答问题,这要求我算是清楚明白地做到了。接下来我要录下你对爱莲娜的爱的告白,至少要五分钟。”我将录音笔丢在徐豪脚边,说:“你准备好了随时开始。” “你说的爱莲娜,该不会是我的部落格网友……爱莲娜吧?” “大概是吧。” “我没有抛弃她,而且……她只不过是跟我聊得比较投缘的一个女读者罢了……天啊这中间一定有什么误会!”徐豪痛呼:“你一定要查清楚啊这位大哥!” 我当然知道这中间不仅有砂锅大的误会,还有天大的冤情,不过所谓的专业精神就是昧着良心、鄙视事实、扬弃节操、公事公办。 徐豪没有对爱莲娜深情告白,而是惊慌失措地对我解释爱莲娜跟他之间的关系。 根据这位三流小说家无比诚恳的说法,他们根本不熟,而且所谓的抛弃也不过是徐豪觉得部落格的潮流渐渐没落了,个人经营的未来在Facebook脸书,所以他便将主要的精力移动到脸书,部落格的更新也就少很多了。 而印象中爱莲娜就是一个部落格读者,常常会用悄悄话的功能留言给他,他偶尔会回应,既然他渐渐少用了部落格也连带地渐渐少回应了爱莲娜的留言,如此而已。 徐豪承认,从互动中他的确感觉到爱莲娜对他的喜欢,不过他是一个出版了十五本书的作家,被一些读者盲目喜欢也是很合乎逻辑的事,纵使互动间的言语有些戳来戳去的暧昧,他也没有特别将爱莲娜放在心上,更没有约过爱莲娜出来喝下午茶或看电影之类,很守分际。 总之呢,徐豪发誓他绝对没有跟爱莲娜交往过,更谈不上爱情里任何宽松或严格定义上的抛弃或背叛,他发誓。他不断发誓。用他的家人,用他的全身上下器官,用他的未来,只要他想得出来的东西他都拿来发誓。 见鬼了还需要你发誓吗?我早就知道爱莲娜脑袋不正常。 “很好,很感人的告白。”我叹气,拿出一张白色卡片给他:“爱莲娜特别强调,如果你还爱她,就用血,将你对她的爱写在这张卡片上,这样她就愿意饶你不死。” 徐豪傻眼,不过他当机立断咬破手指,这时轮到我赶紧大叫了:“等等!爱莲娜有说,她要的血是舌头的血,不是手指的血。可能还得麻烦你了。” 唉,这也是爱莲娜的剧本。 她特别注解说一定要等徐豪把手指咬破才能强调是舌头的血,真的非常变态。 于是我就看着徐豪神色狰狞地用咬破的舌头在卡片上写红色毛笔字,唉,他写了心不甘情不愿的“我爱你”三个字,写完不仅一身大汗,满脸更是一堆激痛出来的难看泪水,光在旁边看,我的舌头都麻了。 我嘉许地点点头,但也只能依照剧本宣布:“爱莲娜很高兴你愿意用血表达你对她的爱,不过她不想你跟别的读者眉来眼去,所以爱莲娜希望能够拥有你的网络账号跟密码,这样她就可以自由看你跟其他读者来往的信件跟对话纪录了。” “那……”徐豪的脸还在扭曲,无法变回正常。 “如果你爱她,应该不介意吧?” 我将卡片翻过去,示意他用肿胀的舌头继续写账号跟密码。 徐豪拼命蠕动舌头写完之后,我问:“这是脸书的账号还是部落格的?” “部落格……”徐豪哭丧着脸。 “S!爱莲娜要的是脸书的啦!”我大叫,这当然也是雇主的剧本设计。 “其实……”徐豪讲话真是超级大舌头了,不清不楚的:“两边密码都一样,脸书账号是我的电子信箱,信箱……啊……点一下部落格那边的个人介绍页,那边都有显示……啊……” “你要我跟她这样解释吗?爱莲娜没耐性兼神经病啊。”我叹气:“再写一次吧。” 接下来半小时继续上演的虐待过程我就不赘述了,总之就是没品,没有格调,极尽践踏尊严之能事。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将车子重新发动,打开冷气,不然我会被车子里夹杂着的血腥味跟汗味的怪味给熏死。 舌头都快变成一条干抹布的徐豪拼命用力张口喘气,浑身发抖看着我。 “很好,你非常配合,也非常依恋爱莲娜,我可以依照爱莲娜的要求放了你。” 徐豪原本快被恐惧淹没的眼神,至此用力绽放出即将重获新生的光芒。 接下来我应该说出来的台词是“不过爱莲娜是开玩笑的。”然后把这个可怜男人的脑袋轰出一个洞,结束这可笑的一切。 不过我很好奇,到底一个三流小说家是怎么长期看待自己的三流人生?所以我忍不住在剧本尾声加了一点点我个人的创意。 “徐豪,你介意在走之前回答我几个问题吗?”我当然很客气。 “……”徐豪瞪大眼睛,有点迷惘,不过立刻识相地猛点头。 “嗯,为什么你要取这么烂的笔名?寻找风的男子?” “因为……”徐豪努力地回答:“追风男子已经被别的作家给取走了。” “……”我恍然大悟,这真是最诚实的答非所问。 “寻找风的男子,你觉得自己有写作的才能吗?” “毕竟我已经出了十五本小说了,多多少少吧?”尽管很痛,徐豪还是有点腼腆。 “既然觉得自己有才能,那你去看心理医生是为了什么?烦恼找不到女人?” “我认识很多作家,他们写的书都不怎么样,却卖得比我好,我很不服气。” 见鬼了!真的是见鬼了! “所以?”我调整姿势慢慢蹲下,不服气个屁。 “所以我觉得很痛苦,非常痛苦。明明那些三流作家没有写作的才能,读者却那么肯定他们,比起来,大家都一直忽视我的存在,我觉得这个世界非常不公平。哼……那些卖得好的作家不过是刚好写到了正在流行浪潮上的题材,盗墓、吸血鬼、魔法、后宫、穿越之类的……要不是……” 这种带着强烈自信的控诉,逼我感到一阵天旋地转。 “等等,我看了你一本关于僵尸的小说。僵尸也很流行啊?”我试着镇定。 “流行?僵尸的小说比吸血鬼的小说要难写太多了!”徐豪痛苦地抗议:“比起那些只会捡便宜的作家,我总是走最困难的路,我真的很辛苦!” “……那你为什么不也写一点吸血鬼或穿越或魔法的小说?” “其实我也写过,不过没用的,光是外表我就输人家太多。哼,如果我是那种……嗯……”徐豪显然很努力想讨好我,强忍舌头的剧痛还是继续说:“那种外表很帅又很高的作家就好了,那样出版社就会愿意把我包装成文学偶像,也许我的小说封面上的宣传腰带可以多一张我的照片……其实还有很多类似的想法,总之,我空有文学实力,有什么用?我所欠缺的一切都是文学实力之外的肤浅东西,但这些欠缺总让我很痛苦,痛苦到无法专注在小说创作上,小说的进度越来越慢……” “既然你认为自己有文学实力,干嘛不去投稿纯文学的杂志?或是投稿给文学奖啊?”我想起刘铮哥:“干脆立志当一个纯文学的作家算了。” “没用的,那些纯文学的作家只会写一些自溺的文字,让他们颁奖给我,对我是一种侮辱。我在文学上的成就,不需要让那些只会堆砌词藻的人决定。”徐豪一边说,舌头一边又开始滴血了:“我说过了,我走的路真的是最困难的路,我要的不是区区几个评审的肯定,我要的是大众读者的肯定……有时候我难免自怨自艾,为什么我的才能领先了这个世界好几十年,却反而让我很痛苦!” 我倒抽一口凉气。 这个小说家不仅三流,还有很严重的妄想症。 不,或许不是妄想,追根究柢还是才能不足吧?才能不足的低浅程度已经到了无法发现自己的才能超级不足。依他的写作程度可以出版一本小说已经异常幸运,一共出版十五本可说是神迹,现在竟然还奢求畅销?见鬼了真的是见鬼了。 “结果有用吗?” “有用?什么有用?” “结果看医生有用吗?” “我也不知道,大概没什么用吧?其实那个心理医生是我的狂热粉丝,大部分的时间我们都在讨论我刚刚完成的小说剧情,因为他的资质有限,我得花很多时间向他解释我为什么要那么设计,还有角色的部分也要……” 等等,那种烂剧情还需要设计? 角色?那种面目模糊的东西?你是认真的吗? “虽然诊疗费花了我大部分的版税,但医生觉得不需要浪费时间在讨论我的病情上,因为他觉得怀才不遇是每一个天才共同的痛苦,只有得到这个世界的理解才能真正治愈我,我实在无法反驳……” “真的相当有见地。”我真想朝那个心理医生的脸上吐口水:“不过他既然浪费你的看诊时间去追问剧情,你干嘛还要花钱去看他?” “我觉得那样也很……很不错吧?至少每次走出诊所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至少是被理解的。你知道吗?身为一个创作者,只要有一个人真正了解你的作品,你就有动力继续努力下去……” “嗯,你一定要继续努力下去。” “谢谢。请问我可以走了吗?”徐豪有点战战兢兢。 “啊!当然可以。不过我刚刚故意把你的脚撞断了,可能要请你慢慢用爬的。” “没关系没关系。”徐豪奋力用双手撑起自己,爬向车门。 “对了,你的第十六本小说是关于什么题材啊?”我脱口而出。 “啊,目前还是最高机密,不过既然你问了……”已经一手握住车门内手把的徐豪竟然停下,回头滔滔不绝地说:“我打算写一个超级大长篇。这个世界上有一种特殊的种族,他们可以从运气特别好或特别差的人的身上汲取命运的能量,你要说偷或抢或交易也可以,但他们就是能够把不同的命运转放在不同的人的身上,至于他们偷取命运的方法,你听过一句成语叫九命怪猫吗?我在想这个成语的背后……” 我就这么听着他手舞足蹈地说了又半个钟头的新小说灵感,他好像已经忘掉了舌头上的剧痛,一边讲,舌尖一边乱喷血,害我不禁有一点点感动。 是啊,没有才能的人是很可怜,但不管有没有才能,写小说都是徐豪这一辈子最喜欢的事无误吧?一个没有才能的人竟然可以一辈子误解自己很有才能,不需要烦恼自己缺乏才能,而是烦恼这个世界无法理解他,某种意义上也是无比幸福的人生吧。 “你觉得,这个故事是不是很有发展性?”徐豪兴奋得满脸通红。 “没有。”我举起枪。 徐豪错愕地看着我。看着子弹。 两颗交叉错行的子弹结束了三流小说家的错愕。 熄灭录音笔上的红光,我下了车。 一身轻松,我走进楼上的百货公司里买了一套干净爽朗的衣服换上,还顺便在甜品区边走边吃了一根草莓甜筒,对了我还吃了一大块淋了大量巧克力酱的松饼,用甜味将弥漫我鼻孔里的脏空气给清光。 好像就是从这一次开始吧,我特别喜欢请鬼子将做事的最后一站设定在百货公司,就如同我现在正在为你倒叙这个故事的位置。 如我预期的,鬼子打电话骂我为什么多花了那么多时间,不过这次我没有反骂回去,因为我有事想拜托她。 我请鬼子用她的电脑技术骇进徐豪刚刚正想去看的那间精神科诊所的内部系统,帮我在今天晚上临时挂号。如果诊所只接受电话登记,那么也请她帮我打个电话预约。总之我想跟那个医生谈谈。 “你想做什么?你想在里面大开杀戒吗?” “不是,我发现我跟你的沟通一直有障碍,我想好好改善我的情绪问题。” “你到底想做什么?” “你不帮我挂号也无所谓,反正我也觉得自己的沟通没什么问题。”我挂掉电话。 一分钟过后,鬼子的简讯出现在我的手机里。里面有我的挂号号码。 哈哈,我很期待晚上的心理治疗呢。 Chapter 30 那间主打治疗忧郁症的私人精神科诊所位于台北最昂贵的地段之一,忠孝东路,诊所治的既然是文明病,自然也得开设在最文明的地段,收最文明的费用。 我同意它的费用,因为候诊间的沙发实在非常舒服,连带的我手中这杯热茶也跟着好闻极了。更重要的是刚刚那位递给我茶水的护士小姐非常可爱,酒涡很甜,尤其小腿很细,很适合挂在肩膀上。即便我真的有忧郁症,跟她上一次床也应该很有起色。 八点到,看诊间准时打开。 里面很大,有一幅达利最著名的仿制画《记忆的永恒》,一处种满植物的阳台,一张毫无特色的办公桌,一只十分讨喜的褐色沙发。 我猜想这只大沙发除了让病人躺着哭诉他的世界有多灰暗外,是不是也有让医生用老二帮女病人打针的功能……喔不,说不定是帮柜台那个小护士打营养针呢。 “吃点东西?”医生微笑,他正在切苹果。 “好啊。”我径自拿起盘子上他还没切下去的另一颗苹果,大口咬下。 我没有朝那张诱人的褐色沙发坐下去,不知为什么我就是不肯好好扮演一个需要帮助的病人。或者,愿意好好合作的病人。 我站在阳台前,装作对那些细茎植物十分感兴趣似的,蹲下,假意好好打量正在叶子上缓缓爬行的小蜗牛,其实我一点兴趣也没有。 “苹果好吃。”我又咬了一大口:“你可以开始治疗我了,我有忧郁症。” “你没有你在病历里说的情况严重啊。”医生莞尔,拿了一块切好的苹果送进嘴里:“还是你打算从头说明呢?” “我的病历?” “你的朋友传真了一份你的病历给我,上面写得很严重。挂号的时候你朋友强调你的情绪濒临崩溃,如果不紧急治疗恐怕这次你真的会跑去自杀。既然你都快紧急自杀了,我也就只好紧急加班,好让你在自杀以前付一笔看诊费给我。”医生笑笑,将鬼子传真给他的病历递给我看。 “喔?”我接过。 在鬼子虚构的我的精神病病历里面,我是一个在童年时期饱受叔父强暴的性受创者,为此我在十八岁那年逃离破碎的家庭、与叔父邪恶的阴茎。逃出虎口后我拿着偷来的妈妈的私房钱,强迫黑市医生为我做了肛门重建手术,好让自己拥有一个健康干净的新肛门,没想到副作用却是从今以后我有严重大小便失禁的毛病,令我的内心充满了恨。长大后我一直图谋着回到家乡强暴当年强暴我的叔父复仇,但由于我是一个天生孬种,故始终无法下定决心,加上我有性功能障碍,也就是俗称的不举,所以没有把握我可以把叔父强暴回来,我很痛苦,日夜郁郁寡欢,常常动念以自杀了结此生,但因我素来胆小怯懦连杀死自己的勇气也生不出来,总在最后关头打消主意,导致我苟延残喘至今。幸运的是,上个月我总算交了一个肯为我牺牲前途的奈及利亚裔黑人男朋友,他愿意代替我强暴我的叔父,更幸运的是我的黑人男友向我坦承他有爱滋病,说不定不但可以强暴我的叔父更可以害他得爱滋病。遗憾的是当我们回到家乡的时候叔父已经早一步被车撞死,我丧失了唯一复仇的机会,我的痛苦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这次我再度非常想自杀,所以来看一下心理医生,看看能否给我一点正面能量,毕竟我真的是一个连自杀都不敢的孬种。 “很好。”我点点头,将病历折好。 原来鬼子帮我挂号,并不是天真的想要改善我跟她之间的沟通不良,而是想借着这份烂病历好好羞辱我,让我出丑。不过我一点也没有生气,反而很欣赏鬼子的黑色幽默,我想这的确是很好的沟通起点。 “人工肛门啊,一定很辛苦吧。”医生笑笑。 “不介意我等一下漏粪在你的沙发上吧?”我一屁股坐下。 医生笑了出来:“那我就拭目以待啰。” 嗯,这一句鬼扯般的拭目以待让我对眼前这个医生产生了好感。 我猜他早就知道那是一份胡说八道的假病历,却还是让我紧急插队见了他,这个医生的幽默感之高,难怪可以把徐豪唬得一愣一愣。 “要从你邪恶的叔父谈起吗?还是你伟大的男朋友?”医生轻松坐下。 “嗯,从我的男朋友说起好了,嗯,我是说,其中一个男朋友。我那其中一个男朋友叫徐豪,也就是你其中一个病人,记得吧?小说写得超级难看的那一个。” “记得,今天我们本来有约,但他没来。” “好,我不知道徐豪有没有跟你提起他跟我之间的关系,不过那都算了,我比较想知道的是,我男朋友明明就是一个没有才能的作家,你为什么……”我干脆用胡说八道的方式切入我想讨论的东西:“你为什么可以跟他那么认真讨论他的作品?难不成,你真的觉得他写的小说很好看?” 医生笑了。 “小说本身并不好看,技巧方面也有一些问题,比如说……你想听吗?” “拜托快讲。” “比如说,徐豪很喜欢使用第一人称视角来说故事,这会让读者身历其境,这是好的开始,但他在无法自圆其说的时候常常偷渡第三人称的全知观点,这就是一种拙劣的视角背叛。不过在说故事的才能上面,你的男朋友徐豪倒不是完全没有才能喔,比如说,在创意方面的构想,他有些想法的确很有才能。” “的确很有才能?我的天啊,你别因为他是我男朋友,你就非得说他好话不可。我发誓,不管你跟我说什么,我都不会透露给徐豪知道。”我举手,信誓旦旦大声说:“否则我一出诊所立刻被车撞死,如果没被撞死至少被撞到半身不遂,万一侥幸没有半身不遂也会从此不举……嗯,虽然我的病历上已经有这一项了。这样总可以跟我说真心话了吧医生?你到底是怎么安慰一个没有才能的人?” 医生慢慢吃着苹果片,笑笑看着我:“你觉得,什么是才能?” “……拿手的能力,擅长的事,对某一个东西有天分。大概是这样吧。” “除了漏粪,你觉得你的才能是什么?”他笑得连眼角都皱起来了。 我笑了出来,我发现我很喜欢这个医生。 “我有三个才能,一个我不能控制,一个还没有人发现,一个则是出类拔萃。” “愿闻其详。” “不能控制的才能是漏粪,还没有人发现的才能是摇滚乐,至于出类拔萃的才能……”我想到了杀手三大法则,不过那又怎样呢?只要我走出这个看诊间前将这个医生的脖子稍微左右调整一下,就不算违反杀手法则了:“嘿嘿,反正跟你说也无所谓,我出类拔萃的才能,就是杀人。” 我说完,立刻将两把半自动手枪从背后掏出来,放在沙发前的原木茶几上。 “原来如此,那为什么摇滚乐是别人还没发现的才能呢?”医生似乎不很介意放在茶几上的两把手枪,多半以为我是开玩笑的吧:“你杀人的才能,又有多出类拔萃呢?” 嗯啊嗯啊,我在杀人方面到底有多出类拔萃,现在还不急着让你知道啊医生,我才刚刚开始看诊呢。我在心里这么放肆嘲笑着。 “摇滚其实也是我的天命,只是我还没有完全准备好让这个世界认识我这方面的才能。该怎么说呢?由于我不会弹吉他,所以起步上比较艰难。” “不会弹吉他,学了不就会了?” “如果我把时间拿去学吉他,我花在练习唱歌的时间不就会减少吗?这样就本末倒置了,毕竟我对自己的定位是主唱啊!弹吉他这种事当然就交给我未来的伙伴了,不是吗?”我大口啃着苹果。 “如果主唱一边弹吉他一边大声唱歌,感觉也会更摇滚一点吧。” “大概吧,可能吧,也许吧。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我现在才开始学吉他,我的功力一定没有那种从中学时期就开始玩团的那种人功力深厚,我为什么要做那种半吊子的事呢?这点我还有自知之明。” “你以前当过乐团的主唱吗?” “没。”我说,虽然我没有任何过去的记忆,不过我倒是很肯定这点。 “参加过合唱团吗?” “没。”虽然没有记忆上的证据,但这点我也非常笃定。 “依照你的逻辑,如果你以前没当过主唱,也没参加过合唱团,你一定没有那些从小唱合唱团到大的人来得功力深厚。你为什么要做这种半吊子的事呢?” “……”我一时语塞。 医生慢条斯理地继续吃他的苹果片,还为自己倒了一杯即溶热可可。 我忍不住看了桌上的双枪一眼。 “会不会是因为,其实你是对弹吉他没有兴趣,只对唱歌有兴趣呢?”医生莞尔。 “……大概吧。”我意识到自己正在点头。 “就好像拍电影,导演是剧组里最重要的人,不过当导演的人不见得会做场记所做的事,而导演不会做场记所做的事,不代表导演不需要知道场记会做的事,也有可能纯粹代表导演对场记所做的事不感兴趣,或者导演知道场记的工作对一个电影来说起着什么作用,自己却不需要拥有一个场记所具备的完全能力,是这样的吗?”医生说着像是绕口令般的话,幸好我全神贯注听他说了什么。 我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 “没错。如果当导演的人曾经当过场记,那他当然就会做场记该做的事,不过不见得每一个导演都当过场记是吧?见鬼了虽然我不那么清楚,但没当过场记的导演一定多着呢,同样不妨碍他们当导演。我就不相信史蒂芬史匹柏做过场记。” “这样讲起来,我想会作电影配乐的导演肯定非常少。”医生耸耸肩。 “没错就是这样,不会作电影配乐的导演肯定占了百分之九十九吧。” “但不会配乐的导演还是继续当他的导演。” “是!清清楚楚!” 医生不置可否地笑了。 “你想,一个曾经当过场记的导演,一定比没当过场记的导演优秀吗?” 我眼睛瞪大,热血上涌。 “当然不一定吧!如果照这么说的话,曾经当过场记、配乐、编剧、副导、制片、摄影师、美术指导、服装指导、勘景、选角指导的人,不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导演吗?不是嘛!按照这个标准,不就连演过男主角的导演就一定会比只演过男配角的导演还要会拍电影吗?不见得吧!”我越说越振奋,忍不住握起拳头。 “是不见得啊。” “当导演是讲天分讲才能的,当摄影师也有当摄影师的才能,如果在才能的世界里还有规则可循的话,反而事事说不通呢。”我很乐意再接再厉:“见鬼了摇滚也是一样,摇滚可是靡靡之音的天敌,是讲发自内心世界的一种狂热,想要跟这个世界为敌的反叛精神,弹吉他是弹吉他,但就只是弹吉他,刷一刷,弹一弹,嘿嘿摇滚讲究的是更狂野的内在力量啊!” 我开始滔滔不绝地向这个医生诉说我对于摇滚的梦想,我对进军摇滚世界所做的准备,那卷即将开启所有一切可能性的Demo录音带,那些在我脑袋里重播一亿次的狂热经典。 一讲就停不下来。 我想摇滚的梦想对我真的很重要,他可是上一世的我留给这一世的我最重要的遗产,其他不重要的东西我全忘光光了,就只剩下那种对摇滚深深向往的滋味。我想这个聪明的医生一定能够了解我在说什么,至少,他一定能够理解所谓的才能——所谓真正的才能,跟徐豪那种只是狗屎般连环幸运加持的假才能,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 当医生打了一个有点刻意的呵欠结束看诊时,我还有点意犹未尽。 “记得下次来回诊的时候带着你录好的清唱带让我听听看,我会帮你保密的。”医生起身,伸了一个动作有点大的懒腰。 “我考虑看看吧。”我也起身,又咬了一口苹果。 真的很奇怪啊我手中的这颗苹果。 从我一进诊间就抓起来啃的这颗苹果,在我聊天的时候就不断地啃啃啃,现在至少过了两个钟头,竟然只啃掉了半个?而这个医生在听我说话的时候,同样一片接一片地拿起他切好的苹果送进嘴里,怎么碟子里还有两片没吃? 我歪着头,有点困惑地拿起桌上的两把手枪插回腰际。 “那就祝福你,早点让这一个还没被人发现的才能被唱片公司发现吧。”医生拍拍我的肩膀,还为我开门:“继续加油。” “希望吧。”我有点腼腆,掂了掂手中的半颗苹果。 “另外还得谢谢你,没有在我的沙发上漏粪,省了我很多麻烦。”医生微笑。 “哈哈。”我干笑。 诊间关上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了什么,却又想不大起来,只得将门反手带上。 就在离开诊所大门的时候,我瞧见护士正在柜台里头看八卦杂志。 “这么晚了,怎么还不下班啊?”我随口说。 “咦!”那可爱护士的表情有点惊讶。 顺着她的视线,我看见墙上的时钟。八点三十五分。 真是怪了,我进去那个诊间,才过了大概半小时吗? 怎么我觉得好像聊了很久似的。 这时我才想起来我刚刚把手枪插回腰际的时候,竟然忘记把里面的子弹清光了。 “……”我看着那扇已阖上的诊间门,有一种温暖直达燥热的异样感袭上。 让我亲近,却又想离得越远越好。 见鬼了原来看心理医生是这种感觉啊? 无所谓,暂时就这样吧。 等到这个医生听过了我下回拿过来的录音带,发表完意见再送他升天也不迟。 哈哈,这个突如其来的点子真不错,嗯啊嗯啊,就让这个世界上第一个听过我摇滚Demo带的听众在下一个瞬间死亡,感觉就是非常摇滚的黑暗传说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Chapter 31 台北是一个随处都被便利商店淹没的城市。 回到饭店前我在大街上的便利商店买了一手金牌啤酒上楼。 事实上当我隔着冷饮柜玻璃一看到金牌啤酒,尤其是玻璃瓶装的金牌啤酒的时候,舌头上就生出了那啤酒独特的清爽滋味,我猜“上一世的我”肯定到过台北这地方,喝过不少瓶这个牌子的啤酒,搞得“这一世的我”非得再续前缘不可。 回到房间,等待着我的是门缝底下的蝉堡。 我深呼吸,不禁笑了,抱着“最好吃的部分要留待最后一口才吃”的庆祝心态,将它好好放在电视机前面。这种压抑可是我反复练习了好几次才勉强锻炼出来的意志力。然后去洗澡。 虽然我心理没病,但看看心理医生的结果还是让我心情意外的好,于是我一边喝酒一边冲澡庆祝。等我喝到第三瓶啤酒的时候,我忽然被重重揍了一拳。 肯定是水声太大才让我没听见房门被打开的声音哈哈哈,幸好心情愉快的我手里拿着玻璃酒瓶,这点连我也没料到会派上用场,于是那个正在狂揍我的男人也吃了一点苦头。 遗憾的是我毕竟不是一个擅长肉体格斗的杀手,我的身手至多拿去凌虐路人跟一些措手不及的大老粗,面对我的同行——是的,我闻到了浓烈的专家气息,我只有任凭宰割的份。肋骨肯定被打断了几根,下颚大概也快裂开来了,最后我被反手扣上了手铐,湿淋淋又赤裸裸地给扔在床上。 “真行啊,这一下我真没料到。一边喝酒一边洗澡?哈。” 那个年轻的同行笑笑,轻易将毛巾扯开,紧紧绑住了自己的右上手臂。是的我刚刚用碎开的玻璃酒瓶划伤了他的手,这个意外的挣扎应该赢得了这位同行一点点的尊敬吧。 “接下来?该不会是鸡奸我吧?”我故作轻松。 “抱歉我没有那种嗜好。”他笑笑,轻轻挥动手臂,确认伤势。 “我就不问谁想杀我了。”我扭动身子改变姿势,让自己稍微舒服一点,可断掉的肋骨让我连呼吸都隐隐作痛:“不过你哪位啊?名字至少可以告诉我吧。” “还是别了吧,萍水相逢罢了。”无视我的狼狈,那正是他的杰作。 这位优秀的年轻同行很快就在电视机前面发现那只仅属于我的牛皮纸袋,不用打开他也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他笑了笑,将它扔进了放在地上的一个薄背袋。那是他额外的战利品,犹如我血淋淋的头皮。 随后发生的事我也不算意外,还有点发噱。 那年轻的同行拿出一台很不起眼的手机,用转接线将它连结电视,一边说道:“同行就是有这个好处,接下来我要做的事你也做过,所以你就果断放弃挣扎吧。” “同意。” “没有意外,在你死之前,雇主有几个问题想问你,如果你好好回答的话,就有机会死得轻松点。”他顿了顿,微笑:“我就不骗你有机会活下去了。” “怎么有这种毛病的人那么多啊?真是报应啊报应。”我觉得非常好笑。 饭店的五十吋电视同步出现了手机上的屏幕,只是我并没有看见任何人在画面里。不过我认出电视里的画面肯定也是在这间饭店的某个房间,不管是装潢风格与摆设的细节都如出一辙,说不定还是在同一个楼层。 也就是说,雇主对我的恨意不是一般般啊。 “第一个问题,你猜猜看,是谁买了你的人头?”同行拿起一瓶我买的金牌啤酒,直接用手指扭开瓶盖就喝:“猜对了,雇主就会亲自问你问题,那样的话你就可以同步看见雇主了。” “爱莲娜?”我笑了出来,该不会爱莲娜也认为我跟她有过一段情吧? 同行随意一脚踢向我的脸,我的鼻子立刻给踢断。 我不恨他,我知道这一脚也是合约的一部分。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痛得眼泪直流,却还是大笑:“竟然不是爱莲娜啊?” “继续猜,努力点。”同行一脸抱歉,不过我比较介意的是他喝了我的酒。 “看在同行的分上,你也开一瓶啤酒喂我喝,让我好好喝完再上路吧。” “办不到啊。”同行耸耸肩,瞬间就将手中那瓶啤酒给喝光。 想杀我,我无所谓。 但喝了我的酒又不让我喝,就冲着这一点我决定等一下就杀了他。 “猜啊,继续。”他扔掉酒瓶。 “我猜不到。” 然后又是一脚踢过来,我的脸有种瞬间炸掉的剧痛感。 是啊,谁会想杀我?每一个被我杀掉的人都有杀掉我的理由,但他们又都确实下了地狱或飞到天堂,我可是见鬼了从未失手。 我一边将快令我无法呼吸的浓咸鼻血用力喷出鼻孔,一边随便回想我这短暂的人生到底招惹过谁。很快就涌出一大堆新答案。 “鬼子?她看我不爽很久了。”我冷笑:“她大概觉得用我常常杀死别人的方法反过来杀死我,非常有讽刺性吧,那个臭三八贱女人。” “不是喔!”同行又旋开了一瓶啤酒,笑笑:“开始动脑了喔前辈,继续。” 这次他还是一脚踢了过来。大概是我开始认真回答问题,他这一脚只是象征性轻轻戳了我断掉的鼻子一下就收回去,意思意思满足雇主设定的条件而已。 “刘铮哥?”我狐疑:“就只有刘铮哥跟鬼子知道我的行踪,不是鬼子,肯定就是刘铮哥了……”此时我抬头看了那位同行的年轻人一眼,笑了出来:“不,不是刘铮哥。” “喔?” “刘铮哥没有杀我的动机,不过从你听到刘铮哥的表情看来,你认识刘铮哥没错,也就是说,大概是雇主对我下了单,正好被刘铮哥给接到,基于生意就是生意的硬道理,刘铮哥还是下给了某个杀手要他处理我,哈哈哈哈鬼子说有个在台湾的单子可能要请我顺便杀一下,肯定就是这张单了,不过她没说的是,单子上面的目标,就是我。今天我死,鬼子跟刘铮哥都有一份。” “要你猜的是雇主,你猜经纪人做什么?哈哈哈来,这一脚还是要给你。” 那同行这一脚踹向我的肚子,揍得我差点在床上吐了出来。 “没错,我的经纪人也是刘铮哥,我的年纪比你小,但说起来我算是你的前辈。刘铮哥特别交代我,如果你死前猜出他有份,要我一定要跟你说声……算了吧,你也公事公办宰了那么多人,当然也会轮到你被公事公办的一天,所以我们之间就省下对不起了,对了,如果你竟然能侥幸不死,我刘铮哥还是会继续跟你合作下去。讲完。”这位同行仔细复述完刘铮哥的话,耸耸肩。 “我当然是不会怪他。”我对那样的想法完全嗤之以鼻。 不过这位年轻的同行嘲弄地说:“如果你今天侥幸不死,那就代表我死定了。放心吧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接下来你尽管集中精神猜雇主是谁吧。” “米老鼠?”我噗哧。 “认真点啊前辈!”他一脚招呼过来,好痛。 “见鬼了……泰缅边境的黑帮?”我勉强挤出这个答案。 “错!”一脚踢过来,我的下颚好像给踢飞了。 “缅甸军阀?”我连自己都不信。 “哈!错!”又是一脚,踢得我眼冒金星。 “北韩的垃圾?”我越想越远。 “错!”这沉重的一脚让我胸口翻腾不已。 到这里,我已经非常肯定我不可能知道是谁买了我的人头。 十之八九那个雇主所买的人头,应该是“上一世的我”的人头吧。 到底“上一世的我”跟谁结过梁子跟谁上过床我是一点印象也没有,不过他造的业由我来担我可是一点没有抱怨的意思,反正我对现在的自己唯一的遗憾,就只有那一卷来不及寄出的摇滚录音带而已……这样好像也不错? 一个只差一步就能成真的摇滚梦,一卷充满传奇色彩的未发表摇滚录音带,一个…… “够了。” 从手机即时转接出来的电视屏幕上,同步出现了神色不耐烦的雇主身影。 雇主说的并不是华语,而是一种带有某村落特有口音的柬埔寨方言。 是跳跳。 脸上带着一条刀疤的,妓女跳跳。 Chapter 32 “啊?”我太震惊了。 废话我当然知道电视机里的跳跳不是鬼,而是人。 但光跳跳是人这一点就足够令我吃惊了。她不仅没有去见鬼,而且还花钱买了杀手找到了我,要我今晚就去见鬼。真的是见鬼了见鬼了。 “火鱼哥,好久不见。” 跳跳拿着烟的那只手跟她的声音一样,全都颤抖不已。 “好久不见啦……你叫什么?啊,你叫妙妙?还是笑笑?不……跳跳?对对对,跳跳!应该是叫这个名字吧跳跳。”不知为何,我大大松了一口气:“原来你这婊子没死啊?你哪来这么大的本事从那些机关枪底下活过来?” “现在是我花钱来问你问题。”跳跳的眼睛里充满了冰冷。 不知道是不是电视机画质太粗糙的关系,我感觉到好久不见的跳跳苍老了好多。横过她脸上的刀疤,颜色也显得更深沉黯淡了。 除了岁月,还有别的东西消磨着这一年多来的她。 “你过得好吗?”跳跳的声音听起来既熟悉又陌生。 重要的是,她这么问,肯定是不想我过得很好。 “我过得他妈的爽透啰。”我尽量大声地笑:“哈哈哈哈哈哈!” 年轻的同行知趣地坐在电视边,淡淡地当一个随时提供拳脚的局外人。 跳跳吸了一口烟,缓缓又重重地吐了出来。 像是要开口,却又犹豫地在眉头踩了煞车,于是再吸了一口烟。 我可以理解,她想借着重复这个单调的动作,去远离她想象中的,我跟她的关系。 古怪的是,即使隔着电视我还是可以闻到她身上的味道。 一种只有在刚刚做爱完才能从耳边闻到的,属于她的味道。 “为什么?”她还是得开口。 “什么为什么?”我慵懒地看着她嘴角的烟雾。 她假装笑了。 “为什么你要离开我们姊妹?” “你会不会太健忘了。”我不屑地说:“我整天都在说想走。” “你要离开,为什么不带我走?如果不带我走,为什么临走前不跟我说一声?” 跳跳的语气没有颤抖,脸上的肌肉也没有任何牵动,可见她这一番话暗自练习了很多遍。也许数百上千遍。 不管那一夜她是为什么能侥幸活下去,她都很坚强地应付过来了,我不意外。 她是跳跳。跳跳有跳跳自己的离奇故事。 但真正让我惊讶的是,她所问我的这个问题。 “你不问我,既然我要走,为什么不轻轻松松地走,偏偏还要多此一举杀了那白痴将军,惹得你们姊妹全部被那些垃圾宰光?”我倒是很好奇:“而是问我为什么不说一声就走?” “省省吧火鱼哥,你整天这个也懒那个也懒,连打炮都喜欢我在上面摇,你根本不是去刺杀将军的那块料。”跳跳冷笑,迫不及待地嘲笑她对我的深刻了解:“我一秒钟都没有怀疑,这一切只是悲哀的巧合。” “是吗,哈哈。”我这次是真的笑出来了。 的确是啊,这些命运乖违的妓女,早已习惯了被命运恶形恶状的吞噬,不管命运再如何离奇诡谲地扑向她们,她们虽懂得害怕,却早已接受了厄运里的一切理所当然。 “但你要走,为什么不带着我?”跳跳脸色冷冰。 我笑啦。 原来这就是女人啊。百分之九十九由做爱所需要的构造所组成,其余的百分之一绝对是累赘设计,用来自我烦扰与困惑男人。这一世的我明白了,不晓得上一世的我明不明白过。 “走就走了,哪有什么为什么?”我笑着反驳:“我还睡着你的时候,我有说过走的时候要把你当行李箱带走这样的话吗?我承诺过你这只鸡什么啦?” 跳跳沉默了。 这个沉默不晓得是不是同样是练习很久后的佳作。 过了很久,大约十多分钟吧,跳跳还是一句话也没有说。 慢慢我才感觉到,她的沉默是不得不献给我的,属于她自以为是也属于我的记忆。在跳跳的虚构里,属于我的那一部分,恐怕有太多太多的她自行完成的拼图。 关于过去的,关于未来的。关于两个人的未来的。 “你嫌弃我的脸?” “我从没假装那条刀疤好看。” “你嫌弃我的工作?” “我龌龊,不代表就匹配了你的下贱。” “你不喜欢我?” “我喜欢,跟你做爱。我也喜欢跟蓝姊做爱,我也喜欢跟阿水小冰桃子任姨雪雪小笨蛋波娃大奶宝肥妹娃娃阿水阿贞阿银阿露做爱。” “你阿水说了两次,你到底有多喜欢跟阿水做爱!”跳跳大叫。 我转头看向那年轻的同行,用华语说:“喂,我想你又该踢我一下了。” 年轻的同行正在喝我买来的第五瓶啤酒,他笑了笑,看向电视画面里的雇主,跳跳大叫着我想这位同行想必也听不懂的柬埔寨方言,但我还是又挨了一脚。让我差点翻下床的重重一脚。 “现在你还想知道什么?”我舔了舔不断流下的鼻血。 “你一声不响地走,我会杀你。但我会自己拿刀,拿刀,拿炸药去杀你,因为那是我跟你之间的事。”跳跳的脸色从屈辱的涨红转成残酷的冷白,说:“我可以失败,我可以死。但今天不行。” “所以你是为了你的姊妹?”我不得不笑,否则我没把握我脸上是什么表情。 “如果屠杀只是巧合,你为什么不帮我们姊妹报仇?”跳跳压低声音。 如果不刻意轻描淡写地问我,那话里饱满的恨意绝对足够吼破我的耳膜吧。 “因为我根本就不在意啊哈哈哈哈哈哈。”我用力大笑:“跳跳!你明明就那么了解我,怎么会假装不知道答案啊!哈哈哈哈哈哈我还很庆幸那个胆大包天的杀手搞出奇怪的巧合,让我的肩膀从此轻松得不得了啊哈哈哈哈哈哈!还有那些什么都搞错了的白痴黑帮,我也一并感谢他们呢哈哈哈哈!” 大笑的时候,我没注意到跳跳的表情。 因为我笑得前俯后仰,笑得无法看她。 “最后一个问题。” 喔,这么快就到了最后一个问题了吗?真可惜。 这可是跳跳跟我久别重逢的约会呢。 跳跳的声音变得非常非常的细:“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你会做出一样的决定吗?” “不会。” “……” 我满不在乎地看着天花板:“我会亲自杀了你们全部,这样你满意了吧。” 跳跳的表情我还是不知道。 我完全不在意。一点都不在乎。 或许是电视画面里的跳跳做了一个手势或什么暗号吧,年轻的同行放下不该属于他的我的第五瓶空啤酒,慢条斯理站了起来。 我真好奇跳跳下令赏给我的最后一击长什么样子。 这同行从容不迫地走向我,双手微微打开,手指关节啪啪作响,依照我贫弱的想象,这个小老弟大概是想温柔地捧着我的脑袋,然后瞬间将它旋转到永远也无法回复的状态。犹如那一段夜夜睡在不同女人奶子上的岁月。 虽然这绝对不是我死前最后的画面,我还是专注地看着那双手。 “为什么你要说谎?”跳跳忽然开口。 那双手稍微停顿。 “我不只说谎。” 我淡淡地说:“我还会让你觉得你自己是一个大白痴。” 说完,我从床上弹起来,一拳不偏不倚打中这位年轻同行的下颚。 他短暂失去意识的这一秒里,我用手肘重击他的心口,再一掌劈向他的鼻下人中。虽然无法致死,我想这三下还是大幅缩短了我跟他之间的年龄差距。 此后的半分钟里,我们陷入了极为拙劣的扭打。不管那个小伙子平常的酒量有多好,他实在不该在短时间里喝掉那五瓶啤酒的。这令他最后丢了性命。 我站起来的时候,地上湿淋淋的一片。我将碎裂的半截酒瓶扔在床上。 是的刚刚我自背后解开了手铐。 不需回形针,不需牙签,不需变形的铜片,只用到了我自行折断的半截拇指指甲。 老实说在此之前我并不知道我有这一个见鬼了的才能,这肯定也是“上一世的我”留给“这一世的我”宝贵的遗产。更重要的是,其实这烂锁从我一被扔在床上不久就默默解开了,所有的问答凌虐都只是我自娱娱人的随意配合过程。 我看着电视机画面里的跳跳。 她也看着我。 我想嘲弄她的计划,但我无法停止打斗过后的喘气。 毫无疑问她正在跟我一样的饭店。究竟是哪一个楼层,哪一个房间,我甚至不需要猜测。我知道,跳跳就在我的隔壁房。就在电视机的后面那间房。 说是出于我的直觉也行。说是出于我刚刚将这个年轻同行用力摔向墙壁的时候,碰巧听见电视机传来的即时回音,也行。我知道跳跳就在隔壁。 这会是跳跳短暂的人生中所犯的最后一个错。 跳跳没有逃走,电视机里的她只是冷冷地看着我。瞪着我。 她脸上的那一条刀疤,好像正透过她那充满怨毒的眼神,刻进我的心里。 我拒绝。 休想。少来了。 我假装刚刚的打斗还很喘,喘得我渐渐无法抬头。 “火鱼哥,我诅咒你长命百岁。” Chapter 33 那晚我走去隔壁房间宰了跳跳吗? 嗯。换个问题好了。 如果你掉了一块钱在马桶里,你会把它捞起来吗? 不会。 因为一块钱太不重要,而为此洗手则太麻烦了。 我喘成那样,当然没有伸手进马桶把那一块钱铜板捞起来。 其余也没有什么好峰回路转的。 我回到了南韩,第一站就去了刘铮哥的咖啡餐车。 我没有带着枪去,因为用不着。 他的餐车还在,老婆有在,理所当然地都在。 脸皮很厚的刘铮哥帮我点了招牌起司蛋糕,还有一杯不怎么样的咖啡。 “你活下来了。”刘铮哥一点也没有感到不好意思:“简直跟诗一样。” 跟诗一样是什么意思,我不知道。 如果真的像一首诗,也是一首烂诗。 “我无所谓。”我切着蛋糕,跷着腿。 “杀手不是征信社,通常我们不搞侦探的事。只是这次雇主给的资料,我不需要请鬼子调查就知道她要找的人是你……”刘铮哥笑着说,只差没有比手划脚:“你说有没有这么巧?” “我说我无所谓。”我是说真的,我真的无所谓。然后咖啡一饮而尽。 刘铮哥递给我一个纸袋。 “很好,那我们就继续公事公办下去。” 那里面装了谁的照片,我无所谓。 是土豪劣绅抑或是贩夫走卒,我无所谓。 在哪里杀他,我无所谓。 什么方法什么时候什么特殊要求,我都无所谓。 我只要可以把枪里的子弹都射出去就行了。 我想机会不只是留给准备好的人,还是留给真正渴望机会的人。从那一天起我决定自己找自己的麻烦,每一次,每一次我都尽其所能地招惹不该陪葬的人。 如果能遇到刚好巡逻路过的警察就更好了,纵使没有一次令我感到威胁。可以可以,我当然可以承认我喜欢看着那堆无辜的人被卷进别人的悲惨命运里,仿佛我跟我的子弹所制造出来的不公平越多,就越能够稍微平衡一下这个世界的另一个不正常的极端美好似的。毕竟那种美好多不真实啊,所谓平凡快乐的人实在不该存在的不是吗?<u>http://www.99lib.net</u> 那太不合理了,接近虚构,虚假。我得一枪一枪把他们从我眼前击碎! 好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哈,终于可以回到我说故事的起点了。 还记得吧,我正坐在首尔一间百货公司挨着大片落地窗的咖啡店,一边用手指敲着早已喝完的咖啡,一边欣赏那群警察跟医疗人员为我的杰作忙进忙出。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徒劳无功哈哈。 现在的我已经干了三年又三个月的杀手,“火鱼”这个代号成为江湖上令人闻风丧胆的名字。只要我的手上有两把枪,以及无限多的子弹,我有自信能大摇大摆到任何一个地方干掉任何目标——这也是江湖上对我的评价。 我好像渐渐披上了传奇的色彩。 是吧?像我这种高手,当然有很强大的杀人需求! 刘铮哥那种货色的经纪人能接到的案子始终无法满足我,所以他推荐了另外三个经纪人帮我接单,一个是香港的“火柴头”,一个是日本的“船井先生”,一个则是台湾的“烟斗太太”。 有了这三个经纪人一起下单,我在亚洲到处飞来飞去,四处开枪,十分过瘾,有时候我觉得两只手真是不够用,如果我有三只手或四只手就更好了,那样我就可以一口气拿更多把枪跟更多人对干。 偶尔我玩得太凶把自己逼入险境,我也觉得十分好玩,反正最后还不是化险为夷。只是跟我配合的鬼子都是固定那一个臭三八,那些经纪人都说,难得那个鬼子可以忍受我,叫我不妨也继续忍耐那个贱女人吧。呸。 时间是所有人的敌人。 不知道是不是职业倦怠,我渐渐觉得光是解决目标跟拉路人下水有点无聊,毕竟目标在明,我在暗,一切都太容易。相反的我更期待同样躲在暗处的跳跳。 那一晚我懒得杀掉的跳跳,从没有放弃帮她一堆刀疤姊妹报仇的心愿。 这实在是太棒了太好笑了。 当过妓女的女人很难再靠别的方法赚钱,跳跳肯定还是在卖,她脸上那条疤肯定让她卖得很差。我这么难杀,要杀我可不便宜,大概每隔好几个月跳跳那个丑女才能存够钱买新的杀手试着把我干掉。 但真是抱歉啊跳跳,或许是我的第六感越来越敏锐,又或许是一分钱一分货,跳跳能请得起的杀手实在不够看,每次在对我动手之前,都被我早一步发觉不对,一场敌暗我明的暗杀往往演变成瞬间的对决。 跳跳买了四个越来越差劲的杀手想杀我四次,当然我四次都活了下来。 或许是应验了跳跳那晚的诅咒也说不定。 而她对我的恨,也是绵绵无期吧。 Chapter 34 今天下午我又去了一趟台湾。 不是杀人,而是去试着杀人。 至于试着杀谁,哈我还能试着杀谁,当然是试着杀掉那个听了我太多唠叨的心理医生。其实呢这件事我已经试了很多遍了,但一直都恍恍惚惚无法成功,说起来真是又丢脸又好笑。 一开始我只是借着出任务的机会到台湾,顺便去那间私人精神科诊所挂号,跟他说说话,领教他敷衍病人的特殊说话技巧,就当作是一种随性的纾压。 到后来我聊上瘾了,还会专程飞去“看病”。反正无论如何我都会杀他,不妨在杀他之前占点便宜。但每次我都是莫名其妙走出诊间时才又想起来刚刚忘了朝他身上扣扳机,当真是诡异到了极点。 “所以你今天还是想杀我。” 那心理医生还是一派温文儒雅,为我倒了热乎乎的花茶,为自己也倒了一杯。 “尽力而为啦哈哈。”我躺在大张沙发上,把玩着最新上手的这两把枪:“不管怎样,你都得好好先治疗我才行啊医生,你们有一句话是这么说的是吧?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医生微笑喝茶,看来不是置生死于度外了,而是根本不相信我会毙了他。 真是天真。 “最近有什么烦恼呢?”医生慢慢放下茶杯。 “一样有职业倦怠,杀人真的是越来越无趣了。” “那张音乐Demo带的进度呢?” “忙着杀人啊,所以暂时只录了七首。还差三首我就会寄到唱片公司了。”我压根就不想聊我的摇滚梦了,实际上我只录了四首,没有进度的梦想让我心烦意乱:“不提这个了,反正那也不关你的事。” 医生笑了,识趣地换了话题。 “还是不断梦到你那把紫色的吉他吗?” “是啊,还是常常梦到那把我来不及带走的吉他,不过它哪是紫色的?我上次是这么说的?不不不,不可能是紫色,我很讨厌紫色,那根本就是很娘炮的颜色好吗哈哈哈哈哈!”我尽可能夸张地大笑。 见鬼了我上次真的说那把吉他是紫色?还是……那把吉他真的是紫色? “还是你想再聊聊你胸口上的刺青?”医生总是装出一副深感兴趣的嘴脸。 “那有什么好聊的?我连它是怎么刺上去的我都没印象啦!总之就是……” 每次我来这间私人精神科诊所,都会舒舒服服地说起了那一段泰缅边境的荒唐岁月,有时我高兴,就会说得比较完整详细,有时我只是纯粹想来杀一下医生,于是我就随便挑些支离破碎的记忆讲。 每次的大主题都不明,但副标依旧是:“抢劫、杀人、酒吧、帮派、妓女,以及其他”。话说那段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光里,每天晚上我都在做爱,不断不断不断地跟不同又相同的女人们做爱,在又湿又热的床上我听了无数我丝毫不感兴趣的可怜女人的故事,在酒吧里一次又一次盘算着要怎么登台演唱的心理折冲,而那些心理折冲都是屁。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老是忽略欧洲那段靠偷窃维生的日子,也不是很喜欢提我刚到泰国时帮毒贩跑腿的混沌时光,而非要从泰缅边境这一段开始说起不可。 是因为我不屑当小偷的日子吗?是因为我厌恶贩毒吗?我想不是。应该不是吧。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重复不停地说这一段窝在女人奶子里睡觉的故事,乐此不疲,大概是每个男人都想炫耀自己可以跟很多女人做爱的关系。 当然了,我每次结尾,都结束在幸好那群妓女被扔到大街上杀光光,我才能够毫无负担地离开那个乱七八糟的鬼地方。每次讲到那一段的时候我都心怀感激,我得费很大力气才能阻止我自己双手合十谢天。 “这个故事我拼拼凑凑听了很多遍了,但我有一个小小的问题。” 医生用手指捏着一块方糖,将它慢慢浸在兀自冒着蒸气的黑咖啡里。 嗯?医生不是跟我一样喝茶吗……什么时候自己倒了一杯热咖啡? “关于我那张还没录好的摇滚Demo带吗?我不在乎了真的。”大字形躺在沙发上,我用枪胡乱顶着自己的心窝:“真正的摇滚,在这里。在这里就行了。唱不唱出去都无所谓,我自己知道我是个摇滚歌手就可以了。” “喔不是,我们前前后后讨论过才能跟摇滚的事情好几次了。”医生两手一摊,笑着说:“我想我是无法说服你在现场拿起麦克风唱给任何一个人听的,这方面我算是一败涂地呢,绝不收费。” “很有自知之明嘛哈哈。” “我的问题,其实更简单。” “请说。” 我摇摇晃晃拿起枪,对着医生后面的书柜假装扣扳机:“咻——砰!” “你那么强,为什么你不花一点点时间,回去杀了那些黑帮呢?” “见鬼了我为什么要去杀那些黑帮,有人付我钱吗?我感谢他们都来不及了!” “听你老是把自己说得那么厉害,你肯定不是害怕黑帮吧。” “我怕黑帮个屁!我原本就打算把他们通通抄了,只是他们抢先一步而已。”我无可奈何地大声叹气:“可惜啊可惜,他们干掉了那些妓女,我反而没有把他们干掉的理由不是吗?” “所以你是害怕报仇吧。”医生的身体微微前倾,手里把玩着方糖。 “报仇?我跟黑帮之间没有仇啊!”我啼笑皆非了我。 “你很害怕失去重要的东西,所以,只好假装失去的东西一点都不重要吧。”医生又捏了一颗方糖,轻轻沾着咖啡,一沾一沾的,最后才让它整个沉下去:“这么别扭的个性,真是辛苦你了。” “什么跟什么啊?别以为你是心理医生,就想瞎掰我的内心世界。”我很不屑。 “你害怕报仇,是因为你害怕你跟黑帮之间有仇恨。为什么你跟黑帮之间有仇恨,就是因为你跟那些妓女之间有情义,而这一点却是你最忌讳的。你拼了命就是不想承认你跟那些妓女之间有情有义,免得你太过伤心难过而崩溃,实在是别扭到了极点。” “这些都是心理学的教科书教你的吗?”我嗤之以鼻。 “其实每一个人失去重要的东西,都会伤心难过的,而我们伤心难过,也是一种爱的表现,代表我们很在意那些逝去之物带给我们的回忆,那是一种情感痕迹——” “情感痕迹个什么鬼啊?”我忍不住打断医生的连篇废话。 医生没有生气,只是朝那杯咖啡又丢下一块方糖:“而你,你当然也会伤心难过,而且面对许多至亲朋友的死亡还不是普通的伤心难过,你恐怕是伤心难过到了顶点,所以才会转换成另一种极端的方式去逃避它。” “啊?” “不,不只是逃避,你是全面放弃面对自己。你干脆欺骗自己一点也不在意,于是彻底忽略心里的真实感受,甚至在只有一个人的时候也拒绝诚实检查自己的感觉。但金先生,你一直是一个内心温柔的人,却用这种残酷的方式对待自己的情感痕迹,这其实是一种另类的惩罚啊。” “惩罚?我在惩罚我自己?” 我真的快笑死了,他根本是胡说八道啊:“我为什么要惩罚我自己啊?那些妓女会死难道是我的错吗?见鬼了我天天都在嚷嚷我要一走了之啊!坦白说,事后回想起来我真的是太爽啦!那个时候的我根本没有现在的我百分之一厉害,假如那天晚上我还傻乎乎待在镇上,那些黑帮走狗想从那堆妓女窝里把我抄出来搞不好还真的会成功!你知道那些黑帮会怎么先恶搞我才把我交给军队吗?你知道泰缅边境是什么样无法无天的地方吗?我彻底逃过一劫啊我!” 我笑到差点跌下沙发。 “金先生,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你那么害怕跟别人有亲密的情感关系呢?” “够了。”我的耐性已经到达了极限:“谁会跟妓女有情有义啊?” “在心理学上有很多针对你这种不敢与人建立亲密关系的精神分析,不过我知道那些分析即使是正确的,你也照样不屑。如果你不屑,那些分析也等同于垃圾。”医生似笑非笑地说:“所以我省下解释药方成分的步骤,直接喂你吃特效药怎么样?” “特效药?”我跷起二郎腿。 “这样吧金先生,在你的幻想世界里,你是一个杀手,那么你杀一个人的价码是多少?”医生又捏了一颗方糖,轻轻地浸了半颗在咖啡里。 见鬼了那咖啡还能喝吗?等一下别说是给我的啊。 “你想做什么?”我有点不自在。 “我看不如让我聘请你,帮我杀了那些泰缅黑帮的恶棍吧,只要当年有份杀那些刀疤妓女的,通通杀光,一个也不留。既然是我聘雇你,你就不需要把干掉黑帮当作是帮妓女报仇,而是公事公办。银货两讫,怎么样?” “合约可以是这样没错,但有一点恐怕无法通融。”我冷笑,拿起枪对准医生:“死人是没有办法下单的。” “……我同意。”医生笑了,两只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不过汤匙是杀不了人的。” 我愣了一下。 那医生说得有道理,我竟然拿着一把汤匙对着他。 “怎么样?成交了吗?”医生从咖啡里拿出一颗方糖,将方糖放回糖盒里。 这真是玄了,他是在变魔术吗? 那医生如何从热咖啡里还原一颗已经溶解的方糖呢?还是我这次真的见鬼了? “……”我有点尴尬地放下汤匙,伸手掏枪。 怪了,我怎么也摸不到我刚刚还在耍玩的双枪,好像凭空消失一样。 “怎么?不敢接单吗?” 医生又从他的热咖啡里面取出完好无瑕的一块又一块的白色方糖,非常故意地慢动作放回糖盒里,看得我目瞪口呆。 “我的枪呢?”我全身燥热。 “有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你是杀手,我是医生,杀手找医生拿枪,应该没有这种道理吧。第二个问题,你是杀手,我是医生,你找我拿回你的枪,好让你杀了我。”医生笑了出来:“你真的是这个意思吗?” 我霍然站起,紧紧握拳。 “就算我手上没枪,要把你的头扭下来还不绰绰有余?” “如果你愿意接这个单,再回来找我吧。”医生笑笑,喝着黑咖啡。 突然一阵怒火攻心,我大步向前,一伸手就扭住了—— 一盏路灯。 我的右手,正抓着一盏路灯。 哪里的路灯? 我环顾四周,这里是台北西区最热闹的电影街区,而我正站在熙熙攘攘准备看电影的人群里,怒气腾腾抓着一盏路灯不放。 我面红耳赤地放下手,随即感觉到腰际之间的重量。我那两把手枪一如往昔好端端地插在背后,好像从来没有离开过。 为什么我会在这里? 那张沙发呢?医生呢?柜台护士呢?那间精神科诊所呢? 我是怎么从……那间精神科诊所走到这里的呢? 不,我是怎么过来这里的呢? 手表的指针告诉我现在是九点三十七分,而我是预约了今天下午三点的看诊,这么大段时间我只是从精神科诊所走到……或搭车……公交车?捷运?还是搭出租车到这条电影街吗? 电影街电影街电影街……电影街?我摸着口袋,还真的从里面掏出了两张电影票。两张都是被验票员撕开过的电影票,真善美戏院,入场时间是七点整,片子是一部一百二十分钟的法国导演拍的艺术片。 两张?我跟谁去看这部电影?我又真的看了电影吗?看电影之前我做了什么? 我闭上眼睛努力回想,却只看见一片漆黑。 忽然我打了一个嗝。 浓浓的起司香、腌黄瓜还有绞肉特有的气味涨满了我的嘴巴,舌头感觉到小门牙跟犬齿之间卡了一点点生菜菜渣……麦当劳的大麦克汉堡无误。 好吧今天晚餐我吃了麦当劳。见鬼了我又跟谁去吃大麦克了我。 我的脑中浮现出那精神科医生招牌的敷衍笑容。 以及他不断从还在冒烟的黑咖啡里取出一颗接一颗完整方糖的画面。 那画面教我不寒而栗。 “我一定得杀了那个医生。” 我光是在心里自言自语这句话的时候,连舌头都在颤抖。 恐怕,误打误撞……我已经找到了答案。 那一个令我记忆全面丧失的,罪魁祸首。 Chapter 35 很遗憾我并没有回到精神科诊所,试着杀那一个莫名其妙的心理医生。 他用来整我的手法,肯定是催眠的一种吧。 回想起来,每次在那诊间里都发生了小小的怪事,但我都不以为意。其实那心理医生一直默默向我展示了他控制时间……不,是控制我“意识里的时间”的特殊手法。 那种手法,肯定也包括了随时中断我的时间感,亦即,切断我的意识! 反常的是,那个心理医生有无穷尽的时间可以杀了我,但他没有。 他不仅让我平平安安走出诊间,看了我根本不会感兴趣的电影,吃了我平常最爱点的汉堡,还让我此时此刻呆伫在街头回想他对我所做的一切。 恐怖。从来没有这么强烈的恐惧感袭上我的全身,我连脚趾尖都麻了。 我是什么时候被催眠的?根本无迹可循。 ……在他端花茶给我的时候?在他将第一颗方糖浸入咖啡的时候?他有做什么特殊的手势还是放了什么音乐?还是在我一踏进诊间的时候?还是我“第一次挂号”的时候我就被下了暗示直到现在? 如果无法解出这个谜题,不管回到这间诊所几次,我都无法杀掉那个医生。 撇开我是否杀得了他这种想法,要我回到那诊所好好质问那医生以前的我跟他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为什么他要夺走我的记忆却不杀了我,我更办不到。 见鬼了我极度厌恶我要面对一个曾经认识“上一世的我”的人。我一秒都办不到。这个世界上,不该有另一个人,比我还要了解我自己。当我一想到,打从我“第一次”踏进诊间的那一刻,那个心理医生就知道“我是谁”,那种感觉尖锐得戳进我的胃里,让我恶心想吐。 见鬼了为什么那个王八蛋要毁灭我以前的记忆! 为什么宁可毁灭我以前的记忆却不干脆杀了我?为什么当我因意外中的意外再次与他碰面,他却任凭我一次又一次来找他鬼扯却不点破什么?在那个王八蛋的眼中我一定蠢得要命!他一定在心中疯狂地嘲笑我!见鬼了见鬼了见鬼了我终于知道那个混账为什么老是一副似笑非笑的怪表情,他根本就把我当作是一个任凭他操控的廉价玩具! 我马上打电话给刘铮哥。 “刘铮哥,我想杀人。”我尽量冷静,不让声音颤抖。 “看你的来电显示不在南韩啊。你又跑去台湾了吗?” “我想杀人,立刻,马上。我得清醒一下。” “看你的状态似乎不大妙啊。要不要回来找我聊聊?唉,这也是经纪人的工作。” “……帮不上忙就算了。” 我果断挂掉电话,转打给我在台湾的经纪人烟斗太太。 “烟斗,我想杀人。” “真不巧,我刚刚一张单子下出去了,有机会我再跟你联络吧。” “刚刚?一定还有别的单吧,谁都可以。” “最近天下太平啊火鱼。” “那你呢?你有没有正好想杀的人?” “唉,你又怎么了?别老是想这些打打杀杀的事,有时间不妨去找个——” 不等烟斗太太说完她的废话我就挂掉电话。 然后日本的船井先生跟火柴头那边也没有什么杀人的需求,搞得我非常毛躁。 我去便利商店买了一堆啤酒坐在路边喝,试着让冰冷的酒精与气泡冲淡我脑袋里的糟糕物。 记得火柴头跟我说过几次,杀人毕竟是很不正常的事,有些杀手干到后来精神也不太正常,有极少部分的杀手会慢慢退化成低级的连续杀人魔,然后从此崩溃。 我可不想变成那样的渣。我是职业的。我是被需要的。我自己可一点也不需要靠杀人来解除我的烦恼。我只是想振作一下。我绝对不是杀人魔。 我是杀手。 尽管如此,我依旧没有花费一秒钟去思考我脑中唯一的单。 见鬼了只有白痴才真的会收下那个夺走我记忆的心理医生的杀单,去干掉那些我一点都不在乎的泰缅边境的黑帮渣仔。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我干嘛让他称心如意? 当我的脚边堆满瘪掉的啤酒罐后,微弱却不断累积的酒精终于暂时麻痹掉某种无法言喻的欲望,我移动摇摇欲坠的身体,招了一辆出租车回到旅馆。 还没进房,我的第六感就闻到了让人兴奋不已的气味。 ……很好,自己上门了。 Chapter 36 跳跳总是不会让我失望,在我最烦闷的时候提供了打靶的即时娱乐。 只是最近她找来的杀手的等级越来越低了,虽然我现在有些酒醉,但隔了一扇门就让我发现的货色能是什么好手?犯不着小心翼翼,我大剌剌拔起背上的双枪,随意就将门推开。 果然又有一个嫩得要命的杀手在里面等我。 我的枪当然指着他,还有……她。 “喔,没想到这次你也自己过来了呢。”我失笑,瞥眼坐在梳妆台前的跳跳。 前几次跳跳都只是在附近等待,等待我在暗杀中倒下,都没有这次来得直接碰面。难道这次她也想出一份力? 令我有点不解的是,那个看起来神色有点紧张的杀手手里拿的枪,并没有指着我,而是对着跳跳。 啊?对着跳跳?我没搞错吧? “拿一个我不在乎的女人威胁我放下枪?是想笑死我吗妙妙?” 我噗哧:“喔不,是跳跳。” 跳跳倒是对压着她脑袋的那把枪并不以为意,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那个杀气外露的杀手,也两眼发直地瞪着我。 “……你没有跟我说,这个人会拿着枪。”跳跳雇来的这个杀手皱眉道。 虽然这个杀手故作镇定,但额头跟鼻子上已经冒出一粒粒汗珠。真是好笑,跳跳竟然雇用这种不成气候的杀手就想把我干掉?我看根本就是路边刚学会用枪的臭混混吧。 “臭三八,玩什么花样啊你?”我打了一个酒嗝,慵懒地说:“在这种距离下,就算我喝得烂醉我都可以把他的头轰烂。” 我当然不是胡说八道,更何况那支握在烂货杀手手中的枪已经来不及对准我,失了先机,这种时间差根本就不可能扭转,除非我的手抽筋了。 “不是暗算。”跳跳穿着俗艳的小礼服,脸上厚重的脂粉却遮盖不了她脸上难看的刀疤:“这个杀手,不是我雇来杀你的,是我雇来报复你的。” “你说什么我听不懂。” “火鱼,你爱我吗?”跳跳的眼神跟以前都不一样。 “不爱。”我倒是完全不介意吐槽。 “你爱,只是你不承认。” 跳跳慢慢流下我从来没看过的眼泪:“所以,这是我唯一能够报复你的方法了。” 她转头,看着她聘雇的杀手。 跳跳点点头。 一瞬间我忽然全身僵硬,一股冷冽的寒意从我的脚底一路啃噬上来。 那杀手扣下扳机。 砰一声,子弹好像直接穿过了我的脑袋,可却是跳跳斜斜软软地滑下了椅子。 梳妆台上的镜子溅满了红。 我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一幕,搭着扳机的两根手指好像灌了生铅,完全无法动弹。 “她只是雇用我,在心爱的男人面前杀了她。” 那满脸大汗的杀手吐出一口大气。 当那个杀手将他的枪插回腰际的时候,我轻而易举就能杀了他。 当那个杀手跨过跳跳的尸体与我擦肩而过的时候,我轻而易举就能杀了他。 当那个杀手战战兢兢将门打开的时候,我轻而易举就能杀了他。 但我没有。我都没有。 因为不重要。 在我想出我为什么全身僵硬不动之前,我只有暂时维持着手举双枪的姿势。 虽然有个女人倒下,可我没有低头看那个倒在地上的女人一眼。 没有。一眼都没有。 我只觉得这个女人倒在我的房里所以今晚我得快点找另一个地方睡觉。 但我没有睡觉。我精神好得很,顶呱呱,于是我坐在床上看电视看到天亮。我不记得那天晚上我看的电视是什么节目或什么电影电视剧的,但肯定很煽情很悲剧,因为我的眼泪一直一直一直流个不停。 离开房间的时候电视没有关,因为空气闷热所以我将外套随意扔在地上。 虽然没什么食欲但我依旧到街角的早餐店吃了一个蛋饼一碗豆浆一根油条,看了一下桌上的报纸,连广告栏都细读过一遍后我就开始沿街散步。走着走着走到天黑的时候,我接到一通来自烟斗太太的电话,就跑去做我该做的事了。 三个小时后我又接到烟斗太太的来电,那时我才发现自己走在不晓得是哪里的天桥上,冷风刮得我满脸刺痛,裤子不知怎地都湿淋淋的很不舒服,还有一股很重的尿味。 “火鱼,你是怎么搞的?” “什么怎么搞的?” “我叫你下个礼拜三晚上在行天宫前面把南哥给处理掉,你刚刚就动手?” “有什么问题吗?” “别的先不说,最大的问题是你跑到人家堂口里乱杀一通,结果就是把偷偷付钱的雇主也一起干掉了。怎办?拿不到尾款了,你可别向我要,还有——” “我无所谓。” 从那一天起,我渐渐想不起来不杀人的时候我到底都在做什么。 只记得眼泪常常无意识地流下来。 吃饭的时候,洗澡的时候,睡觉的时候。 我从不晓得我有那么多愁善感,还是我的眼睛忽然犯了什么急症,我想,最可能的还是那把我深爱的黑色吉他化成了满腹牢骚的幽魂,从遥远模糊的记忆里追逼过来,勒索,敲诈,拐骗我没有回到那破烂城镇将它带走的遗憾与痛苦。 没有男人喜欢动不动就掉眼泪,我当然也很厌恶眼泪不断流出来的古怪感觉。 后来我发现,只有在杀人的时候我才不会无端掉泪,于是我尽量不让我的双枪闲下来。我开始在大街上开枪。我开始在监视器底下开枪。我开始不介意听到警笛声的时候还继续开枪。我无所谓。 你问我是不是有自我毁灭的倾向? 这个答案我也无所谓,你高兴怎么加注就加注吧。我无所谓。渐渐的那一卷始终没能录完的摇滚试唱录音带,也变得无所谓。直到我的附属战利品,蝉堡,卡了一叠蒙尘的牛皮纸袋在门缝底下,我也,无所谓了。 或许我将某一个自己,留在台湾的那个饭店房间里。 我走了,却也没有离开。 Chapter 37 我有四个经纪人,但我收到的单子越来越少。 事实上我有两个月都没接到他们的电话。我竟然有一点点怀念鬼子挖苦我的尖酸刻薄。我知道为什么,他们都开始害怕我。害怕我越来越疯狂的子弹一颗接一颗穿越了职业道德的界线,射入那些杀人魔肆虐的精神异常世界。 我无所谓。 最近我也提不起劲杀人了。 有时候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也觉得很陌生,镜子里的男人像具尸体,他唯一的功能就是制造更多的尸体,而这个功能他也渐渐不感兴趣了。唯一确认我还活着的证据,就是在胸口隐隐起伏的那条拼命燃烧的金鱼。 今天的雨很大。风更大。 在我看来那其实已经不是台风了,而是一头失控的怪兽。 明明是白天,天空却污浊混沌,好像这城市所有的丑陋邪恶都在天顶聚集起来彼此较量彼此的愤怒。黑压压的呼啸声让万物都喘不过气,滂沱的雨水扛不住歇斯底里的风势,被狠狠地摔过来又泼过去。 这糟糕的天气很适合糟糕的我。 我在这天旋地转的城市里慢慢前进。脱离地心引力挟持的雨水扑面射来,一颗颗像子弹一样射进我的皮肤里,打穿底下的血管。沿路都是倒下的行道树,吹落的招牌与灯管,在地上打滚的溢满垃圾的塑胶桶。 当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接近那间我完全不想再接近一次的精神科诊所的时候,我心里一点也不感到惊讶,事实上我遗失这种相似的情绪很久了。倒是我的胃还在,它又开始翻滚刺痛,逼我别再前进一步。 我停下,见鬼了我还是停下来了。 “……不要再前进了吧。”我紧抓着肚子,五指几乎要掐进去。 依稀我听见了诅咒的声音。 于是我抬起头,用快被我遗失了的愤怒眼神回敬所有人都惧怕的天顶之顶。 在那里,回应我的是一个快速坠落的小小黑点。 那一瞬间天空亮了。 天空它整个亮了,亮到连时间之神都无法直视。 狂风戛然骤止,声音也消失了,整个扑打过来的水珠都被迫在众生的视线中凝结,在我无法移动的视线中存在的莫名黑点也于坠落的半空中硬生生锁住。 唯有强烈的白光崩落了时间之壳,在巨大的沉默中涨满了亿兆颗悬浮在半空中的雨滴,涨满涨满涨满——强光不断在每一颗雨滴中涨满涨满涨满——直到水的结构再不能支撑它的激情亮度,才在一声霹雳巨响中破裂开来。 轰! 雷电劈落,雨滴碎裂。时间重新计算。 我视线中那一个黑色的物体继续它的高空坠落,坠落,坠落到底下一台凯迪拉克轿车上,然后发出肉块与金属激烈碰撞的爆裂。 长鸣的车笛声在暴雨中依旧刺耳,那是命运的声音。 命运的声音唤醒我重新移动脚步。 移动到,那一个可以让我改变命运的地方。 Chapter 38 我浑身湿透踏进那间精神科诊所。 柜台无人,我径自推开栖息着恶魔的诊间。 精油香、达利的仿制画、种满植物的阳台、办公桌、褐色沙发。 那医生正躺在那张褐色沙发上看小说。 我举起枪对着他,他看了我一眼,然后继续看他的书。 沉甸甸充满金属质地的重量感,我认为自己确实拿着手枪,而不是汤匙。 “你将泰缅边境那些坏蛋都杀光了吗?”医生的视线还是在他的小说上。 “没有。”我只消轻轻扣下扳机,就能在瞬间杀死他吧? “还是很别扭吗?”医生慢慢阖上小说,将它放在沙发的扶手边。 “不是别扭。”我咬牙。 “那就是别扭了。”医生叹气:“把汤匙放下。我今天真是有点累了呢,什么人都在这个时候找上我,看来这个台风很不简单,一口气吹来了很多巧合。” 我怔住,然后将手中的……汤匙放下,疑神疑鬼地坐在沙发上。 是的是的是的我坐在一如往昔熟悉的大沙发上,左手拿着冰淇淋,右手拿着挖满香草冰淇淋的汤匙。而那个医生不知道什么时候离开了这张沙发,在书柜前面慢条斯理整理他的藏书。 顿时我心中更雪亮,或许在别的地方还有一点机会,但在这里,在他的地盘上,他可以对所有事物为所欲为,包括戏耍我的性命。 正因为如此,也反向证明了医生对我的毫无敌意。 我放下那该死的冰淇淋。 “以前,很久很久以前,你对我的记忆动了什么手脚吧。”我逼视他的眼睛。 “我炸掉了你的记忆。”医生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 “那种事情,你还能再做一次吧?”我忍耐着对他挥拳的冲动,因为我办不到。 “顺序弄错了吧。” 医生的手指轻轻敲着桌面,我不确定那是不是一种暗示的指令,反正我无法分辨也无从抗拒:“你应该要先问我,很久很久以前我为什么要炸掉你的记忆才对吧?” “那不重要。真正重要的东西就永远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一定不是重要的。”我倒是一点也不遗憾:“被你炸掉的记忆我也不想讨回来。见鬼了我根本不认识上一世的我,也不想认识。” “你的台词一直没有变呢火鱼。”医生看起来很疲倦,但还是露出了最低程度的微笑:“这一次,又是什么原因让你回到这里呢?” “你不必管,照做就是了。”我不由自主加大了音量:“那是你欠我的!” “我欠你的?” “以前你为什么炸掉我的记忆我就不计较了,只要你炸光我现在所有的记忆,我就当你什么也没对我做过!两不相欠!”我闭上眼睛,慢慢地,慢慢地试着从我的背后重新拿出手枪。 虽然我可能还是拿出汤匙,但这是我唯一能够施展的威吓了。 然而,我看见我的双手依旧拿着两把汤匙。 “你对谁欠谁的定义非常古怪呢。”医生从抽屉里拿出一盒夹心饼干。 “……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炸掉我的记忆?”我紧紧握着汤匙。 “你讨厌现在的记忆吗?” “这不关你的事,炸光它!” “从你上次离开这里到现在,中间发生了什么事?” “这不关你的事,告诉我我要怎么做你才肯炸光我脑袋里的所有东西!” 当我这么大吼的时候,我感觉自己打了一个很长很长很长的嗝。 那医生用怜悯的眼神打量着我,叹气:“嗯,原来是这么回事。” 并非出于聪明或直觉,而是我满脸泪水告诉了我。我知道那个医生在刚刚不仅掠夺了我对时间的感觉,也同时在我的意识里取得了我在这段时间里的所有记忆,还伪造了我的悲伤。我知道那医生有能力这么做,也的确这么做了。 我非常想杀了他,更后悔没有能力这么做的我为什么要回到这里领教他的羞辱。 “心爱的女人没有死本来是很开心的事,你也一直暗暗高兴。但她却雇用杀手在你的面前把自己给杀了?嗯,你当然可以当场报仇,不,应该说以你的程度你大可轻易在那个杀手开枪之前就杀了他,举手之劳拯救你心爱的她。但你没有,你眼睁睁看着他开枪把她的头打烂,还假装无动于衷看着他走。”医生倒是毫无掩饰他卑鄙的偷窃行为:“如果你的别扭已经僵化到这种程度,我再一次将你的记忆炸掉也是徒劳无功啊。” 我瞪着这个对我强取豪夺的王八蛋。 在他面前我做什么都无能为力,偏偏我一拳挥过去,难保我不在街头上醒来。 “改个性吧火鱼,改个性吧。” 医生将空掉的夹心饼干盒子给压扁,丢到脚边的垃圾桶。 “炸掉,我的,记忆。” 我逐字逐字地说:“除此之外,你要什么,我都给。” “好啊,那你就去泰缅边境把那些牛鬼蛇神都干掉吧,对现在的你来说只是小菜一碟不是吗?”医生难以理解地看着我:“在那之后我保准你心情变好,大概也不需要我帮你把记忆处理掉。” “我!现在!就要你炸掉我的脑袋啊!”我冲上前大吼:“现在就动手!” 我们之间的眼神对峙了很久,我想他肯定看出了我绝不妥协的坚定意志。 最后那医生从档案卷宗里拿出一叠厚厚泛黄的信纸,慎重放在桌上。 不知道为什么,那叠信纸上的字迹教我一阵晕眩。 “读完它。” “……谁写的信?” “一个曾经救过我性命的朋友,在临死前写给我的信。” “我读它要做什么?” “如果你不读它,我就会命令你这么做。” 没有选择的我只能拿起那叠信纸,坐回那张该死的沙发。 这一坐,就深深陷进了那叠信里。 Chapter 39 写信的,是一个叫巫明宇的男人,很年轻,二十九岁。 这是一封写给他自己的长信。 从小就是孤儿的巫明宇,在八岁那年就拜入神偷卓别的门下,却是卓别六个徒弟里最不成材的一个,十一岁在集体行动中犯了大错,害师兄的手指被剁下,因此被卓别逐出师门。 无依无靠的他唯有继续依靠偷窃维持生活,在一次偷偷潜入一户富贵人家豪宅行窃时,被该户人家的一个正在读书的小孩子给撞见,那有钱人家的小孩子不以为意,反而成了他人生中唯一的好朋友。 十三,一个不吉利的数字,让巫明宇在十三岁的时候在一场意外中杀了两个流氓,用的是酒瓶,还有其中一个流氓掏出来的蝴蝶刀。唯一的目击证人就是他最好的朋友,那位好朋友当然没有举发他的意思,所以他并没有因此被捕,而他也不打算因此感到内疚。他那吓坏了的好朋友为此想了很多,于是他拍拍那位好朋友的肩膀说了再见。 对于那次意外杀人,他无意将它当作回忆或恶梦,他很快就上手,并乐在其中,终于在十四岁生日那天收到人生第一封蝉堡。十六岁那年,他学会用枪。 在一次上海任务里,在田子坊一间酒吧里,他认识了人生中最爱的女人,一个甩着麦克风大唱英式摇滚的二十岁大姊姊,他爱上了她,爱上了摇滚,也爱上了她给他的摇滚梦想。 几乎是他人生最开心的日子吧,他带着心爱的女人到马来西亚生活,过着随性接单的轻松人生,并打算在华人众多的槟城落地生根,在闹区开一间只放摇滚乐的酒吧,慢慢金盆洗手。 或许是金盆洗手的日子近了,他的身手也松懈了,隔年他在一次看似简单的任务中失手中枪,并连累了他的女人,令她被追杀而至的马来人黑帮轮奸勒杀。 在华人教会的及时救助下,他逃过一劫,之后花了整整一年才令严重的伤势复原。当他痊愈之后,只花了三天就将那些混账马来人给逼入绝境,为了更快杀光那些仇家,他认为两只手各拿一支枪会更有效率将子弹打在他们的身上,于是他拿起了火力强大的阿尔特巨蟒左轮手枪、以及沙漠之鹰手枪对马来人帮派进行屠杀。那些马来人在街上成堆的尸体也印证了他对双枪的想法。 为了提醒自己一定要冷酷绝情才能生存下去,他将一张黑白分明的脸刺在他的胸口上。从那天起他用“黑白无常”当作新的名字,表面的字义跟象征的意义一样残酷。 江湖上都简称他“黑白”。 借着一次远程任务,黑白离开了马来西亚那块伤心地,到美国发展。 在美国待了两年,黑白一边杀人,一边寻找机会想成为一个摇滚歌手,但都只是脑袋想想嘴巴讲讲,黑白连在街头唱首歌给路人听都办不到。摇滚歌手的路连一步都没有跨出,黑白已用夸张的双枪枪法在拉斯维加斯闯出了名气,就连当地黑帮都给了他很高的评价。 不过给他很高评价的,不只是黑帮老大,还有黑帮老大的女人。 悲剧总是女人的事,黑白上了黑帮老大的女人,却来不及带她远走高飞,女人就被一块一块留在那片纸醉金迷的沙漠。女人只是第一个祭品,黑帮派出疯狗般的刺客追杀他,但那些刺客却成了黑白练枪的活靶,到了后来事情已僵到不关女人的事,而是黑帮老大的面子问题。 于是一个叫tommy Blue的王牌杀手出动了。 所向无敌的tommy Blue跟黑白在纽约韩国街的对决,可说是一场疯狂的悲剧,三十多个路人被流弹送进医院,四个赶来的警察丧命,脑袋中弹的tommy Blue被紧急送医,苟延残喘活了下来之后被送进监狱服刑,据说那颗没能从脑袋里挖出来的子弹最后让tommy Blue转诊到疯人院。 留在纽约韩国街的黑白则成了传说。一个疯狂浪费子弹的传说。 可惜黑白并不是一个称职的疯子,他一直被恶梦骚扰。自己死去的心爱女人,没胆量接近的梦想,街头的无辜惨状,日日夜夜都折磨着黑白。黑白成为一个酒鬼,酒精麻痹了他的双手,到最后连枪都快要无法拿稳,迟早横死街头。 仿佛是命运之神赐予的最后机会,他在曼哈顿再度遇见了来纽约开学术研讨会的老朋友,来自台湾,他唯一的,最好的,老朋友。 他的老朋友已成为了一个才华洋溢的心理医生,决心要拯救黑白的人生,他提议使用催眠的手法将黑白过往的记忆全数归零,好让黑白从痛苦的回忆地狱中解脱。 黑白同意了。 他写下一封长信记录自己乱七八糟的人生,作为烧给即将消失的自己的冥纸。 黑白希望,在“下一个来生”里,他能够成为一个不要让别人痛苦的人。 Chapter 40 我放下那叠冥纸。 不需要仔细思考或特别细密的推理能力,手中那叠冥纸所记录的幽暗人生都透过指尖扎进了我的灵魂,告诉我“黑白”跟我之间的业障轮回。 不再嬉皮笑脸的心理医生看着我,那眼神仿佛来自无限遥远的陌生过去。 “如果不是你,那天晚上死在暗巷里的就不是那两个流氓,而是我了。” 心理医生没有叹气,而是用很平静的语气陈述一个很平静的句子:“你黑暗的人生,我有一份责任。” “……”我不知道我用什么样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医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医生娓娓道来黑白与他之间的情谊。 当年年幼的他们在他家豪宅相遇后,黑白教衣食无缺的他偷窃的技术,以及另一个黑暗世界的残酷生活,对他来说那简直是一个充满魔法的奇幻国度,他深深着迷。 此后他们一起偷窃,一起销赃,一起计划更大更复杂的窃案,他们发誓祸福与共,要成为世界上最厉害的窃贼搭档,有朝一日要联手潜入法国罗浮宫偷走《蒙娜丽莎的微笑》。 当黑白为了保护他走上极端的杀戮人生时,他却胆小退却了。他很愧疚自责,但孤单一个人活在蝉堡符号里的黑白从没有怪他,潇洒一走了之,更让他不知如何回报。 努力用功读书考取医学院的他原以为他与黑白从此再无交集,却在后来有了诡异魔幻的际遇,一个征服了蝉堡的黑暗怪物,传授他极高深的“意念操控”,而“催眠”仅仅是“意念操控”太肤浅的一种简称。 他一度相信,黑白与他在曼哈顿的重逢绝非偶然,而是命运之神的善意安排,这些年他所学会的意念操控,一定可以重新启动黑白的人生,让他从零开始毫无负担的新生命。 我无意识望向诊间墙壁上的达利仿制画《记忆的永恒》。 空旷的海滩,三个瘫软的时钟,不知是否枯死的树,一头像马又像鸟的怪物蜷缩在地上,画中的一切看起来都很疲惫,仿佛在无限延长的时间里完全松弛了原本的结构。时间死了,或只是永远死在这幅画里。 医生总算又笑了,耸耸肩。 仿佛他曾经告诉过也曾坐在这里的黑白,那幅达利最知名的画当然是真迹,而原本应该好好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展示的真迹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当然是他为了有朝一日完成两人联手偷窃《蒙娜丽莎的微笑》前的单人演练之作。 或许永远也没有那所谓的有朝一日,但这医生在戒备森严的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里用他独有的催眠技术动手行窃时,肯定是怀抱着奇怪的联手梦想吧。 “所以……?”我失去了辨识自己表情的能力,只知道我的手指正敲着脑袋。 医生没有说话。他等着那话从我的嘴巴里自己说出。 “黑白就是我……我就是黑白。”我不得不闭上眼睛。 “黑白不是你,你也不是黑白,但你们之间的联系让彼此无法挣脱相似的命运。” “联系……见鬼了能有什么联系?” “光是见鬼了这三个字的口头禅,就是黑白跟你之间的联系。” 医生有条不紊地解释:“我履行了我对黑白的承诺,我毫不留情地炸光了他脑袋里的所有人生,当然也炸掉了他对我的记忆。留下来的都是黏着在黑白身体里根深蒂固的基本能力,那些跟回忆无关的事物反而是无论如何都挖不掉的东西,例如黑白本来就会的华语跟闽南语、以及后来学会的上海话、一点点马来语跟生疏的韩语。卓别亲自指点过,黑白当然会开锁,各式各样的锁都难不倒他,他连打瞌睡的时候都可以将别人的皮包摸进自己的口袋里。他喜欢看电影,每一部他看过的电影都如数家珍,最中意的就是异形系列。他热爱摇滚乐,那些震耳欲聋的嘶吼全部都留在他的耳朵里。诸如此类,全都变成他身体里不可拆解的密码。当然了,他杀人的能力也没办法拿走,只能祈祷他一直没有机会发现。” “只能祈祷……” “为了彻底断裂你们之间的联系,你花了一个礼拜写这封埋葬自己的祭文同时,也把握时间做了一些防范措施。你杀了一些足以证明黑白存在的关键人物,包括你两个倒霉的经纪人。你烧去护照等所有能证明身分的证件,还有一些医疗纪录等。你说你想回马来西亚杀一些人,但我不知道你最后有没有来得及这么做。” “……来得及?可能来不及吗?” “我放在你脑中的记忆炸弹什么时候会引爆,我自己也不知道,应该说我放记忆炸弹的技术还不够精确吧。只知道依照我的经验,你的记忆并不会在一两个礼拜内忽然炸掉就是了。但最久不会超过三个月。” “……” “在那个并不稳定的记忆待爆期里,你也对自己的身体做了合理的处理,比如你做了整形手术,虽然在我看来并不是太成功。你对身上的伤疤做了大费周章的美容、植皮跟雷射复原手术,当然无法百分之百消除太夸张的疤痕。你也找了原先帮你纹身的那一个女刺青师,她用延伸的覆盖技术,将胸口的黑白脸改成了一只甲虫,总之不让关于黑白的任何蛛丝马迹留给下一世。” “甲虫?”我愕然:“什么甲虫?” 医生打开抽屉,从里头拿出一支样式陈旧的录音笔,上面已插了耳机。 我接过,将耳机塞入耳中,按下播放。 Chapter 41 显然黑白刻意飞到了在他之前人生里从未到过的泰国,在那里等待重新轮回的瞬间,因为当下一世的他——也就是我,在清迈“忽然醒来”的时候,见鬼了我正在跟一个陌生女人做爱。 “我”糊里糊涂射精后,穿上裤子就想走,陌生女人追上去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但肢体动作很明显是想讨钱,我闷不吭声给了。 所以我对自己身分的第一个认识,是嫖客。 人生地不熟,不会说泰语、身上又没有任何证件的我一开始非常慌乱,幸好口袋里有不少泰铢够我吃住一段时间。 第一次在镜子前看到自己模样,我感到彻底的陌生,这是一种很恐怖的感觉,就连胸口上的甲虫刺青我也没有任何印象。甲虫就姑且当作我第一个名字。 我一边花钱,一边寻找我是谁的答案,结果当然是见鬼了什么也没有。钱花光后,我还是待在清迈,在一间华人投资的人妖夜店里担任服务生,服务生的薪水很低,不过我的主要收入来自我这双无法自制的手。 我发现在人潮拥挤的夜店里,总是不由自主将正在跳舞的客人皮夹里的钞票摸光,而且从无失手,这点让我很讶异,我猜想自己过去肯定是一个惯窃吧?我不引以为耻的心态更印证了这样的猜想。 我没有继续当小偷,不是因为丢脸,而是因为我找到更有前途的差事。 在清迈有一个喜欢搜集古董表的老警察,他收贿惯了,退休后更名正言顺带了一群小弟成立新的黑帮,在清迈专门经营赌足球的地下盘口,生意兴隆。年纪轻轻的我也被这个新帮派招兵买马进去,我很能干,什么都干,下手又狠,反正我谁也不认识嘛也没什么家人朋友,不怕得罪谁有什么下场。 就这样,新帮派没什么前辈,我很快就当到了副手,是几十个小弟眼中的好大哥,前呼后拥叫我甲虫哥甲虫老大甲虫爷的好不风光。在这段期间内我“学会”使用枪,还用得不错,很快我就开始教身边的一群小弟怎么开枪比较有效率,但始终没有人学会跟我一样的双枪技术。 有了钱,我反过来买下那间人妖夜店,并试着将它经营成摇滚酒吧,但始终没有成功,因为我不断拒绝前来应征的摇滚歌手。老实说我觉得那些歌手都太不摇滚了。想来想去不如我自己上去唱吧?毕竟我是真的非常有摇滚才华的,只是欠缺了一点点机遇跟勇气,还少了一个帮我弹吉他跟一个打鼓的乐手。没关系我可以等,反正我就是老板嘛! 老警察很喜欢我这个副手,不过他并不喜欢我跟他的女儿走得太近,他一心一意想将他唯一的女儿嫁给家世清白的好人家,这点我理智上同意,可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我跟他的女儿打得火热,看样子我迟早成为他的女婿。这点倒不在我的生涯规划里,我只是碰巧爱上了老大的女儿,跟飞黄腾达的欲望无关。我宁愿她是一个妓女。 气急败坏的老警察只好设局,让我在一场假黑吃黑的陷阱里背负杀害同伴的恶名,好让他有理由倾全帮之力干掉我。中了局,即使心知肚明又能怎样,我也只有逃亡的这条路。我只带了最重要的行李,我的女人,老警察的女儿,还有两把枪,搭上远离清迈的火车。 一路上我的女人跟我说,不如我们离开泰国吧,她可以接受永远不跟她爸爸见面的人生。我拒绝,总有一天我会回去的,我要去更大的城市,比如曼谷,找机会成立自己的帮派,证明自己可以独当一面,等到能跟老警察平起平坐的时候,他就会知道女儿没有跟错人。 她一直哭,搞得我心烦意乱,我们有好几天都没说话。 女儿跟别人跑了,老警察气坏了,当然更想要我的命。帮派里二十多名小弟出笼追捕,却对我这个前副帮主还是心怀友谊与义气,于是大伙儿随意开几枪好对老警察有个交代。 可子弹不长眼,意外让老警察的女儿死在反弹的流弹底下,见鬼了我当然很崩溃,明明知道心爱的女人死掉并不能责怪这些兄弟,我的身体依旧被盲目的仇恨给囚禁,一枪一枪杀了那群对我崇拜不已的兄弟。 我想清楚了,反正我就是一个煞星,干脆就干到底了,所以我回到清迈老巢将我所能买到的子弹都用光,令那个王八蛋老警察也死在我的枪下。 以前就替帮会雇用职业杀手的我,不混帮会了,现在自己也成了职业杀手。我当然是个中好手,在一场受雇掩护银行抢匪的特殊案子里,宛如鬼神般在大街上干掉二十多个前往拦截抢匪去路的警察,没有死的,竟然也躲在警车上不敢下来。 那案子让“甲虫”这名字声名大噪,当然也有人因此说我疯了。 毫无疑问我当然是疯了,疯了,每次出任务都跟人赌命,赌到最后我都很怀疑我自己到底是想死呢还是想证明我死不了。见鬼了我痛恨这样的感觉。 我恨自己那天晚上害死丢下一切什么都不要只想跟我永远在一起的女人,更恨我不顾一切将那些一心想放过我的好兄弟全给杀了。我是个没人性的王八蛋。可他们并没有变成厉鬼在半夜敲我房门追索我的性命,甚至也没有出现在我梦中惊吓我,更让我内疚不已……他们连做鬼都不想跟我计较。我不配害死他们。 我之所以会在这里录下这段声音,是因为我又回到这里了。 兜了一大圈,我竟然会因为一个无比愚蠢的原因,阴错阳差来到台湾,来到他开的诊所。他看到我的时候吓了一大跳,听到我的际遇时他半天都说不出话来,那时我只觉得他被我手中的枪给吓坏了,可当我发觉自己怎么样也杀不了他的时候,我更震惊。从此我每天都来这间诊所试图杀他,这几乎成了我唯一的兴趣。最后我玩腻了,将枪放在我的脑袋上面准备扣下扳机的时候,发现我连在他面前自杀都办不到。 我很挫折,不过也因此发现了他对我施展的催眠魔法应该可以达成的进一步用法,我哀求他将我脑袋里的所有记忆尽数归零,让我在某地重新开始一片空白的人生。 结果呢? 结果他让我看了“上一世的我”,也就是“黑白”留下来的那叠冥纸。 哈哈哈我真的是当场笑到眼泪都飙出来了,原来“上一世的我”也是个罪孽深重的坏蛋啊!我们在拖累别人人生上面的成就不相上下,就连毁掉自己人生的本事也是棋逢敌手。 医生告诉我,我是他一辈子最好的朋友,他当然可以再帮我一次,只是要我务必考虑清楚——以这次经验来看,他认为我还会再一次回到记忆的原点,冥冥之中自有因果,而这个因果并无法透过催眠解除。 他建议我,只有解除因果,人生才能真正开始。 见鬼了我听不懂,打我知道有一种快速毁灭我过往人生的方法后,这种糟糕透顶的人生我连多背负一秒都办不到。我跪在地上苦苦哀求这个自称是我最好朋友的医生面前,逼他马上动手,在我的脑袋里埋下那颗特效炸弹。 他同意了,唯一的要求就是要我录下我这一世的回忆。 如果这是唯一的条件我只有接受是吧,反正我自己也不可能听到了。 至于遗言嘛……我没什么好说的,我就是一个无话可说的货色。 我没资格对这种废物人生发表意见,只希望脑袋里的那颗炸弹彻底把我的一切炸成灰烬。要说期待的话,嗯,就让我投胎的时候可以多一点成为摇滚歌手的运气吧。 再见了,甲虫,去死吧。 没有人会想念你的。 Chapter 42 录音笔空转,我拿下耳机。 这么垃圾的人生比起黑白也不遑多让。 “这个混蛋,就是上一个我对吧?”我呆呆看着天花板。 “不对。”医生的语气倒很平和:“应该说,不尽如此。” “不尽如此?” “你听过丧尸这个杀手吗?” “听我经纪人提过,只记得是个疯子。” “那个疯子才是甲虫的下一世。”医生的声音意外地充满抱歉:“不过那算是我的劣作,所以我一察觉到丧尸就是甲虫的时候,我就决定马上飞到柬埔寨将他重开机。没想到我机票才刚买好,他就因为到台湾出任务,意外来到我的诊所。” “这也太凑巧了吧。” “我感谢这个凑巧,所以他还不懂得开口我就动手修复这个劣作了。” “不过为什么丧尸算是劣作?” “在记忆炸弹爆炸前,甲虫特地飞到柬埔寨生活,等待他的新人生。”医生竟然给我吐舌头,外加挤眉弄眼:“我一直不清楚那次的记忆炸弹出了什么错,是炸得太剧烈?还是炸得不够深?我不知道。总之甲虫被归零后重生的某人,在短短三个月之内就成为了杀手,还是一个疯狗般的病态杀手,看看他叫丧尸就知道这个杀手有多没格调了,他连一直想办法帮他的经纪人都干掉了。” “他没完全忘记自己的过去吗?” “忘记是忘记了,但就是不对劲,可能是甲虫留下的阴影太过尖锐巨大吧,也可能是初醒后的某人遭遇到的事物太过离奇耸动,或是那些遭遇过于相似甲虫经历过的人生,某人才会这么快重蹈覆辙甲虫的结局,一个疯狂杀手。”医生的语气颇为无奈:“人的大脑世界很神秘,我也只是解开了一部分的谜团,对于丧尸的暴走我也无法提出合理的解释。只能说,幸好我还有重新调整的机会。” “……” “丧尸被我归零后,我让他暂时成为单纯的行尸走肉,基本上就是过马路不会被车子撞倒,吃东西晓得付钱,大小便自理,每天早睡早起就对了的无意识基本生存状态,算是休养生息。休息了大概有三个月吧?最后我帮他买了一张前往南韩的机票后,再跟他一起搭机。一下飞机我就启动他的重新苏醒,让他迷迷糊糊在南韩展开新人生。” “南韩?我是在威尼斯醒过来的啊!” “丧尸的下一世,是一个叫番茄的双枪杀手。” 有完没完啊……我的胃又翻滚起来。 医生拿出一叠充满凌乱涂鸦的稿纸,不意外,那是番茄对其一生悲惨的自述。 Chapter 43 用最不想复述的节奏来说,番茄醒来后懵懵懂懂当了大半年的快递送货小弟跟便利商店的店员,某次送货到赌场却遇上枪战,他在地上捡到一把枪的瞬间就改变了他见鬼了的命运。在南韩当了职业杀手,叱咤风云了好一阵子,其几乎一片空白的神秘过去更增加他的魅力,被誉为南韩十年来最强的双枪枪手,没有之一。番茄跟一个纯情的女大学生谈恋爱。女大学生最后死了,自述里没有提到原因,只画了一张女大学生布满弹孔躺在地上的尸体,轮廓看起来像个西方白人。然后他又画了另一个女人……另一个装在纸箱里的女人尸体,自述里连他们之间的关系是什么都没着墨,但应该也是类似情侣的关系。这个女人的尸体被刺了字,一些不堪入目的脏话。番茄提到,南韩的杀手界在亚洲算是很特别的独立存在,他们一直宣称即使是公认最强的G也不是番茄的对手,所以那些经纪人联合送番茄到台湾,想要他跟G一决雌雄证明南韩的杀手界素质之优秀。番茄因此到台湾发展了两年多,就是没能与G碰上一面,只是不停的杀杀杀杀杀,在这中间他只遇到过一个难缠的奇特高手,但他还是把他干掉了,而且还确实杀了他两次。番茄其实根本不在乎什么第一不第一的,更精确来说在他的生命里根本没有什么真正重要的东西。 后面有很多页的自述都是疯狂的草写跟无法理解的畸形构图,除了一张将甲虫改造成一条着火的金鱼的变形图案之外,我通通都看不懂,更害怕看懂,于是我将它扔在地上。 “他来找我做心理治疗,连续做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最后还是崩溃了。” “所以他也要求把脑袋里的记忆通通清掉?” “番茄看起来很糟,我没有选择。” “……他到底发生什么事?” “连续两次眼睁睁看着心爱的女人死在自己面前,明明就有能力报仇,却真的不知道是谁下的手,只好假装不在乎,但一接到雇主下单就趁机乱杀一通,暗暗祈祷总有一天能误打误撞把子弹打在仇家身上。是不是很悲哀?” “哈。”我不确定我的表情是不是能配合我的干笑。 “有时候精神失常其实是一种自以为是的保护机制,假装自己不在乎,是为了避免自己意识到自己受到了很大的伤害。番茄一开始只是假装自己精神失常,扮演一个疯子,好让周围的人都怕他,到最后真的没有人能够跟他好好说一两句话时,番茄也就习惯在那个疯狂的状态里,继续扮演他的神经病。就跟甲虫,就跟黑白都一样,只是这种情况一代比一代都更严重。” “我不知道他们是怎么了,不过就我自己,我说,我自己……”我严肃地用手指用力挖着我的太阳穴,说:“我自己是真的不在乎那些……那个……那把吉他了!我反正无所谓!正因为我找不到可以在乎的东西,所以我通通都不要了!他们让我恶心想吐到了极点,所以我要重新开始!” “……火鱼,你也一样。” “我不一样!”我激动地反驳。 “听好了火鱼,我可以让过去的记忆消失,但过去的记忆对个性所造成的影响却不会一起消失不见,它会像无法完全复原的疤痕一样留在原来的身体里,变成个性的一部分。我们人因为经历了种种事件,造成了个性的改变,事件遗忘,但这些人事物对一个人个性的影响依旧潜移默化。”医生用一种我不晓得是太过正经还是太过不正经的认真语气,说着很虚无的分析:“你可以说,个性才是一个人的灵魂。我可以搬动回忆,但无法移动灵魂。” “你跟我说这些做什么?” “改变你自己的个性吧,承认你在乎那些妓女胜过一切,不管她们是你的朋友或是爱人,她们对你都是这一世最重要的存在。过去在泰缅边境时你眼巴巴想逃离她们,是因为前几世的悲惨经验让你的潜意识以为,对你来说很重要的人都会因你而死。你不想承受这样的痛苦,所以你要离开小镇。最后她们真的阴错阳差因你而死,你就又变本加厉扭曲她们跟你之间互相依赖的宝贵关系,干脆拒绝承认她们在你心中的重要性,拒绝为她们报仇,拒绝为她们流一滴眼泪,拒绝思念她们。也就是因为你一直抗拒你真正的情感,你只好再度扮演一个疯狂的神经病杀手,借着跟这个世界疏离以逃避痛苦,直到连你自己都受不了你的疯狂为止——火鱼,你的悲惨,来自你早已变形的别扭个性,而不是你想象中的命运。” “……我不懂你在说什么。”我早已没在听。 “火鱼,如果你不改变你对自己的想法,你就会一直回到这里,一直哀求我将你的记忆炸掉。你以为这样就可以重新再来,但你自己已经一次又一次证明这样的重新再来是不可能的。” “哈。”我还是在笑,但我知道我对这些分析的忍耐已到了极限。 “你知道你为什么会那么痛苦吗火鱼?” “我没兴趣知道,我只知道一个结束它的方法!”我严厉地对他咆哮:“那就是你!你!你可以结束它!但你却一直浪费时间在对我说教!” “你会痛苦,就是因为你不是一个真正的坏蛋,你很温柔,你一直都是一个很温柔的人。当一个温柔的人很容易受伤,所以你假装自己是一头刺猬,你让人畏惧,让人不敢靠近,因为你已经受够了那些靠近你的人的下场。” “我就是喜欢让人害怕!”我大叫,生怕这笨蛋医生听不见。 “这些其实也是不断回到这里的你教会我的,火鱼。人生在世,本来就会有很多不如意的事,当然,发生在你身上的是比较夸张一点。接受它们很难,会很痛苦,甚至痛不欲生,但如果你只是想要用遗忘它们的方式去逃避,最后它们还是会用业障的形式继续侵入你下一个生命轮回里,不断用相似的命运折磨你,直到总有一天你接受它们为止。”医生又在说我听不懂的话了:“火鱼,只要你想真正改变你的命运,你随时都能办到,那就是接受它们。接受它们就是你人生的一部分。” 我看着医生,看着那一个自称是我这辈子最好朋友的,王八蛋。 这个我毫无印象的王八蛋在这个地方看我一次又一次回来向他苦苦哀求,听我说着一次又一次乱七八糟见鬼了的悲惨命运。 他是这个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也是这个世界上我最不允许存在的人,偏偏,他又是我唯一无法杀掉又不得不倚赖的造物主。 他在心里暗中嘲笑我吗?他装出一副想帮我的嘴脸,但其实是把我当作记忆游戏的实验品吗?他说他是我的好朋友,他说我曾经救过他,这样的描述有多少真实成分?我不知道。 他拥有我,我却对他一无所知。 不,我并非对他一无所知。我知道他的特殊能力可以帮我。管他心里对我是什么想法,我装作不在意就行了,重要的是他绝对可以帮我把脑子里的废物都烧成灰烬。 对,是我在利用他,是我在利用他! “那个叫番茄的垃圾,把我扔在意大利是吧?意大利?真亏他想出来的好地方。”我尽情冷笑:“我猜只要下次我把自己扔在埃及或利比亚那种鬼地方,应该就回不到这里了吧哈哈哈。” “埃及?利比亚啊……那里枪那么多,我猜你会用光速回到我这里吧。” “也许吧,但那也是下一世的我的选择。”我瞪着医生,不断用目光威逼着他:“如果你真的是我的好友,好,那你的确欠了我一条命,还我!用我要求的方式还我!” “火鱼,你没有听懂我的话吗?如果你不真正面对你的命运,不管你的名字叫黑白还是甲虫还是丧尸还是番茄,你都不会挣脱你的宿命。如果你一直没有勇气抓着麦克风在台上唱歌,不管你多喜欢摇滚你都不会是一个摇滚歌手,假如这一世的你没有勇气寄出Demo带给唱片公司,你怎么能指望下一世的你突然生出勇气?你甚至一直都没决心录完那张Demo带!” “我可以在我的胸口刺下Rocker,我可以把我喜欢的摇滚乐的歌名都刺上去!每一首!当我再一次醒来我就知道我一定要去做这件事!我一定!不要再当杀手了!我要成为一个摇滚歌手!就在我的下一世!”我大吼大叫:“下一世的我一定会找到对我真正重要的东西!” 不知不觉,见鬼了我发现自己的脸上湿得要命。 百分之百一定是这个医生偷偷对我下了流泪的暗示。卑鄙!无耻! “你早就找到了,对你真正重要的东西了。”医生闭上眼睛,重重叹了一口气:“只是你无法下定决心保护她们罢了。你甚至,连在心中悼念她们的失去都办不到。火鱼,连我都为你感到痛苦了。” 我一直哭一直哭,这医生下的暗示让我不得不全面弃守我的眼泪,而他只是沉默地放任我一直这么丢脸地哭下去。 我无所谓。其实我根本不在乎自尊心这种可有可无的虚假自我。只要我可以一直哭到这个医生不耐烦了或没辙了或可怜我了,他就会动手在我的脑袋里装置我梦寐以求的炸药。他的举手之劳,我的朝思暮想。 当我正努力扮演一个痛不欲生又容易崩溃的垃圾时,那没有良心的医生居然当作我不存在,自顾自说着我根本毫无兴趣的我们之间的友谊。 他用懊悔的声音说着我没有一点点印象的陈年往事。他说那一天晚上他不应该尝试去偷那两个流氓的皮夹,更不应该在失风的时候还用尖锐的言语嘲笑他们。他说他有责任自己想办法解决那两个凶神恶煞,至少应该试着逃跑,而不是吓到腿软。他说他对不起我。他说无论如何不应该让我独自一个人背下杀人的阴影——至少那个晚上不行。 他一直说,我一直哭。他害我哭到睡着。 在一个随时都会醒来的脆弱如蛋壳的梦境里,我依稀听见医生对我说了一些话。 我安安静静地听着。 他说了什么我没有印象,只记得我像乖孩子般一直说好。好。 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好…… 诊间墙上那幅达利的画溶解了。 那瘫软的时钟慢慢滑下了画里的枯枝,摔落在沙滩上,滑出了画框的疆界,掉在我的身上。整个诊间都溶解了。沙发溶解了。医生的脸溶解了。那瘫软的时钟在我肚子上溶解了。我的身体,我的感觉,我的意识,也跟着一切溶解了。 只剩下梦。 然后梦也溶解了。 当我睡眼惺忪睁开眼睛的时候,人已经躺在饭店的大床上,头痛欲裂。 我知道我的脑袋里已经有了一枚无与伦比的不定时炸弹。 这是这一世的我,最幸运的获得了。 Chapter 44 我知道再过不久,现在我正经历的一切也会变成一场梦。 所剩的时间不多,我却一点也没有反过来珍惜这个躯壳的意思,反正我的灵魂即将出窍,狡猾地转生到一个干干净净的人生里。 不过经验毕竟还是有用的,回想起来“这一世的我”之所以还会成为杀手,都怪我在南韩那间破烂酒吧遇到那一个秃头胖子,手贱打开了他遗留下来的公事包的结果。 我猜那个秃头胖子是“某一世的我”的经纪人,我猜想“某一世的我”也曾经试着想将他干掉却没有成功,见鬼了就是类似这种残留的不纯物害得我重蹈覆辙,无法顺利开展我的摇滚人生。 我不能再犯一样的错误,我得快一点将“这一世的我”存在的痕迹全都抹消,免得他们像幽魂一样纠缠我美好的下一世。 刘铮哥是我第一个经纪人,所以我先飞到首尔,找到刘铮哥的路边咖啡餐车。 远远就看到我的刘铮哥向我挥挥手,假装热情地帮我点了起司蛋糕。 “今天怎么有空来找我啊?我听说你最近都在台湾乱杀人啊哈哈!”刘铮哥自顾自干笑:“不都在忙着开枪吗你!” “是啊。”我用手抓起起司蛋糕就塞,含糊不清地说:“今天轮到朝你身上开枪。” “……”刘铮哥愣了一下:“你是开玩笑的吧兄弟?” “我先杀你,再杀你老婆。” 我将两只枪放在塑胶小圆桌上,用力吸吮着沾满起司的手指:“砰,砰。” “喔……为什么?”刘铮哥脸色一沉。 他没向我求饶,真是非常了解他现在的处境,更清楚我说到做到的疯狂。 “想杀人还要找原因不太累了吗。”我的视线示意刘铮哥可以跟我比赛,谁先拿起桌上的两把枪就能把对方干掉:“不过如果你有本事把我干掉的话,我也不介意死在这里的是我。” “……”刘铮哥冷笑,用来冷笑的嘴角肌肉却在抽搐。 “拿啊?跟我客气什么啊刘铮哥。”我故意翻白眼。 不愧是干过杀手的经纪人,刘铮哥可没有浪费掉我这一翻白眼、视线飘离的机会,他双手抢过桌上的双枪,一句再见都不说,毫不犹豫就对着我扣扳机。 我笑了出来,刘铮哥却没有笑。 对着我发射的只有喀喀喀喀四个声音,那两把枪里的子弹早就被我拿出来了。 “开个玩笑。”但我没有笑。 我从背后拿出真正填满子弹的双枪,对着刘铮哥说:“别跟我计较啊。” 刘铮哥这个大格局的人当然不会跟我计较,他只是仰躺在椅子上回忆他自以为是个诗人的一生,然后为他额头上的弹孔作最后一首烂诗。 男人就是要说到做到。我走去餐车收银台跟他脸色惨白的老婆说:“大嫂,起司蛋糕很好吃,咖啡就普普通通了,本末倒置了吧这间店哈哈。另外帮我跟刘铮哥说,他写的那些诗真是烂透了,超瞎。” 大嫂当然太同意我了,所以她马上就飞奔向刘铮哥传话去了。 我不知道跟我一直不对盘的鬼子是谁,我猜我也不可能因为我真的很想知道就忽然知道,姑且就先放过她。不过我倒是很清楚在哪里可以找到我另外三个经纪人。 我飞去香港,直接就在机场厕所将被我约来的火柴头的脑袋轰掉,用的还是他特别带来给我的枪。 然后我马上搭下一班飞机到日本,一入境就到船井先生经营的二手唱片行,我走到柜台后面将还在吃饭的他喀嚓一声。 只剩下台湾的烟斗太太。 不过烟斗太太颇为棘手,因为她开的花店没有开,找不到人,我打电话过去也直接进见鬼了的语音信箱。没关系,还没完呢。 飞机又一次在曼谷着陆后,我随随便便就弄到两把枪、跟多到可以把天上星星都打下来的子弹,包了一台车直接往泰缅边境出发。沿途我都在睡觉。醒来后已是半夜。 半夜很棒。我走下车开始清除“这一世的我”留下的见鬼了的痕迹。 在陌生又熟悉的街头,阁楼、酒馆、赌场、妓院,我不停地开枪开枪开枪开枪,将认识火鱼的这些杂碎全数抹除。 我发誓过了今天晚上这个鬼地方将不再有火鱼生活过的痕迹,甚至也不会有火鱼曾经屠杀过这个泰缅边境小镇的双枪传说。在未来,不会有任何人在意外遇上“下一世的我”时又意外将充满光明未来的我推向肮脏龌龊的黑暗世界。 我不允许。绝不允许。 有件事那个自称我此生挚友的医生说错了,杀光了这些垃圾时我一点也没有开心的感觉,我只是机械式地扣扳机,仿佛中枪的都是一些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在倒下前早已是没有墓碑的尸体。我一边开枪,一边莫名其妙流泪,真是特效药个屁。花了一个晚上,我帮“下一世的我”清除掉可能出现泰缅边境的腐败杂质,我只替这一趟不得不的旅程感到悲哀。 泰国有一件事的技术领先全世界,那就是变性。我承认我想过这件事几秒钟,但我还真不想只因为要彻底让“下一世的我”完全不知道“上一世的我”是谁,就硬把自己的老二变成一条阴道,那样做实在对“下一世的我”很不负责任。虽然我并不认识“下一世的我”,但我确信他一定不喜欢那一条人工阴道。 反正烟斗太太还没挨枪,在决定“下一世的我”要从哪个国家醒来前,终究我还是先回到了台湾。 这次花店开了。 我兴冲冲走进去,却没见到烟斗太太。 “老太太她住院了。”柜台的小妹一边玩手机一边说,看都没看我一眼。 “住院?”我皱眉:“为什么?” “住院当然是生病了啊……白痴。”顾店的小妹没好气地回我。 “哪一间医院?”我用手指比成枪形,对准她的脑袋。 “荣总啦。” “病房呢?” “不知道啦!”顾店小妹还是没看我一眼。 我去了荣总,每一间病房都把门推开看看,找了几个小时才找到了烟斗太太。 她变瘦了,不过瘦不是主要的问题,主要的问题是她全身上下都被塑胶管子捅成一个畸形怪状的模样,嘴巴上面罩着呼吸器,看样子活不了多久。 她的身边有一个碍手碍脚的看护,我将她打昏,再摇醒正在昏睡的烟斗太太。 “我来杀你。”我拍拍她爬满皱纹的脸。 “……”烟斗太太眼睛空洞地看着我……或没有看着我。 “喂,我说我来杀你。”我掏出枪,顶着她的脸:“醒一醒。” “……”烟斗太太忽然瞪大眼睛。 旁边的心电图机器开始鸣叫,上面只剩一条没有反应的横线。 她死了。烟斗太太来不及被我杀死就死了。 王八蛋我本来是来杀她的,现在却变成赶来送终的头香,这完全不是我的本意啊见鬼了。我心情变得很差,花了很大的忍耐力才没有把烟斗太太的尸体轰成蜂窝。 走出医院,我马上去了另一间医院。 跟帅不帅无关,我随便找了一间整形诊所动脸部手术。我的标准很低,就是竭尽所能不要像现在的我,最好完全是不同的两个人,要削骨还是要填充什么怪东西进我的脸我都无所谓,重要的是面目全非。 “X光显示,金先生你已经动过至少两次以上的整形手术了?” 医生研究着我的脸骨,表情有点犹豫。 “喔是吗?那很好啊,你就再接再厉。”我真是佩服以前的我。 当我走出整形医院时脸上还贴着厚厚的纱布,天已黑了。 纱布底下是密密麻麻的缝线,明明麻药还没退,却有一种微微发烫的肿胀感,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我无所谓,不过有点好奇倒是真的,等到过几天纱布打开就会揭晓我下一辈子的模样。 脸算是搞定了,我还有胸口上的刺青要处理。 雷射是无法将刺青完全处理干净的,我脑袋里残留着这样的知识,所以我得找一个刺青师傅将这条燃烧的火鱼给好好改造一番。 正当我想随性寻找刺青店的时候,一张贴在电线杆上的黑白广告单吸引了我的注意,上面简单写着“刺青店”三个字,以及一个用麦克笔粗略画出的“往上”标志。 嗯,没有住址,只是单纯的往上啊? 这里是靠近一个大公园的旧街区,四周都是老公寓,电线杆旁的公寓没有门,那个往上的标志多半就是指这里吧?我半信半疑走上楼,直到最顶楼才看见那间加盖出来的怪店。 那简直是一个凭空独立出来的小房子,窗明几净的,门口还种了一堆碍眼的花花草草,不知道是不会做生意还是不想做生意,老板单单用一块画布写着“刺青店”三个字就算作开张,或许我是这个月唯一的客人也说不定。 我走进去,一个年约三十初岁的女刺青师穿着宽宽大大的t恤在里面翻杂志。 与其形容这个房间,不如描述她。她的头发很长,腿很细,什么颜色跟情绪都没有的一张瓜子脸,让整个眼界所及都散发出一股令人不想发出声音的素净。 她看着我,我看着她。 “我要刺青。”我说。 “好。”她答。 她拿了一条黑布给我。 我很自然地就将眼睛蒙上,然后躺在床上。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只是静静地等待发生在我身体上的第一个动作,而她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做,我猜她只是看着我。观察着我。或在想一些我无从得知的事情。正当我忽然对自己刚刚那默默遵循的蒙眼行为感到诧异的时候,她的针已在我身上刺动起来。 见鬼了我以前肯定也来过这里吧? 肯定吧?我有一种可悲的、轮回的、坐如针毡的直觉——会不会,我身上每一次的刺青都是这个女刺青师的杰作?黑白脸、甲虫、燃烧的金鱼。如果我以前来过这里,等一下离开的时候一定要杀了她,免得她……免得她……免得她什么?她能对我做什么? 当蒙住眼睛的黑布解开时,天已经亮了。 阳光从屋底上的玻璃遮板透下。 我看见那条燃烧着火焰的金鱼依旧存在,只是我的胸口多了一把电吉他。电吉他的图案是流焰四射的火焰,金鱼变成仅仅是象征性的点缀。 初晨阳光的温度洒在我的新刺青上,令我更加喜欢这把电吉他。如果在某日某地我重新启动了,第一次在镜子里看到身上这把超摇滚的火焰电吉他,一定会坚定地朝我真正的梦想用最短直线的距离飞冲过去吧! 很好看,我在心里说。然后我看见我放在地上的那两把枪。 原来这个女刺青师在这种情况下,依然故我地做着她唯一该做的事? “你认识我吗?”我慢条斯理将那两把枪捡起来。 “拿去。”她伸出手。 但不是讨钱,而是给钱。 “你付钱给我?” “刺青是我的兴趣,不是我的职业。” 我狐疑地接过那几张钞票。 几乎懒得再看我一眼,她直接躺在床上睡觉了。 我看着她。刚刚为了接过她给我的钞票,我顺势将那两把枪插进腰后。 我想,特地再拔出来一次是有点太矫揉造作了。 我帮她将门带上。 离开刺青店的时候,我只剩下一个问题。 ——下一世的我究竟何时重生? Chapter 45 脑袋里的记忆炸弹迟迟没有炸开。 算一算,打我从泰国回台湾后已经过了一个礼拜了,实在让我很心急。 前一阵子用子弹清理火鱼在这个世界留下来的痕迹,让我勉强有事可做,但浪费完那些子弹之后我又陷入无人可杀的窘境。肯定是因为无人可杀,我的眼泪又开始不自主地流下来,让我恨不得把眼睛给挖出来。 明明我烧光了所有的证件,改变了面容与刺青,期待着人生忽然重新启动的那一刻,那为什么我又开始如此暴躁? 我又回到了精神科诊所。 我当然没有挂号,直接踢开门就走进诊间。 诊间里除了那个正在削苹果的医生,还有一个正在地上做伏地挺身的中年男子,我很想马上掏出枪将他的健身疗程强制结束,不过那医生先了一步,弯腰在那个身形高大的男人耳边轻轻说了一些话。男人两眼空洞地站起来,满身大汗穿上风衣用慢跑的动作离开。 我想医生是用催眠的方法在帮这个中年男子减肥吧。 不等我开口,医生就将那颗苹果丢向我。 “我问你,我脑袋里的……”我尽量克制我的怒气。 “两只眼睛都被血丝爆掉了,我看你还满脑子想着杀人吧。”医生直截了当。 “我想杀人做什么?我真正的天命是摇滚。” “如果你的个性已经被这几世的杀戮,慢慢改变成一个需要靠开枪才能确认生存状态的话,下一世的你只要还碰得到枪,你的命运又会急转直下。我建议你,趁还有一点时间,动手术将左右手的食指神经切断,让下一世的你再也无法开枪比较保险。” “手指神经要是不灵敏的话,我要怎么弹吉他?” “下一世的你也会找理由不学吉他吧,何必假装你有那种上进心呢。要平平安安过一辈子,手指可以拿稳汤匙就行了。” “……这是我的事……不,这是下一辈子的我的事,我没资格帮他切什么手指神经。我问你,我脑袋里的炸弹到底什么时候会爆炸?你该不会是在耍我吧!” “就跟你说过了我不知道。过去你离开之后从来没有再回来找过我,我也不知道过去的你被重新启动的时间需要多久。”医生为自己倒了一杯热茶:“但如果用比喻来解释的话,嗯,我这么说好了,我将一只专吃记忆的虫放在你的脑袋里,这只虫会先完整巡逻一遍你的记忆,一边巡逻,一边分泌特殊的化学物质在记忆区上面,你可以将那些化学物质当作是火药。你的记忆越多,这只虫巡逻它们的时间也需要越多,结束巡逻的那一瞬间它才会一口气引爆那些火药。我想这几年你经历的一切非常厚实,所以记忆虫需要久一点的时间埋线。” 见鬼了什么记忆虫不记忆虫的,当真是把我当白痴耍嘛。 “好,我姑且相信你。”我大啃了一口那颗苹果:“这几天我想到一件事,不如你创造一个摇滚歌手的记忆,或者是一个摇滚歌手应该具备的个性设定好了,通通一起装在我的脑子里,等我的记忆一被扫光,马上就可以用上新的设定,那样岂不是万无一失!” 医生噗哧笑了,点点头,拍拍手。 “透过模拟不曾存在的记忆,无中生有创造新的人格,甚至给予新人格足以匹配其虚假记忆的新能力,是,是可以做到,但那是我师父的拿手好戏,我怎么也学不来。我的程度最多就是记忆净空,抱歉了火鱼。” “那!那就快叫你师父帮我啊!” “火鱼,你唯一的幸运可能是没有机会认识我的师父。别强求那种厄运。” “……什么意思?难道我会怕你师父吗?”我用力拍桌。 这一拍,我发现自己正在一间回转寿司店里,手里还拿着一碗溅出来的味噌汤。 而我的身边坐着换了一身随性便装的医生,正伸手往轨道拿走一盘鲑鱼寿司。 我无法不觉得气馁,我知道这种见鬼了的“瞬间移动”的羞辱也是我自找的。 “这几天你借机杀了不少人吧,一方面这一世的你已经越来越嗜血,一方面你非常焦虑下一世的你会拥有什么样的新人生。未知是很可怕的,唯有透过最拿手的杀人去排遣这段等待期。”医生若无其事地将几张卫生纸放在我面前。 “那又怎样。”我肯定脸色铁青,狼狈地擦着手。 “如果你很喜欢杀人,而且真正乐在其中的话,我倒也不觉得你的人生有什么问题,杀手嘛,总是要有人干这一行的不是吗,能够喜欢自己的职业也是个中好手的基本特质。老朋友,我希望你快乐。”医生吃着鲑鱼寿司,淡淡地说:“但你沉迷于夺人性命,却又为这样的命运感到痛苦,偏偏你又别扭得什么也不肯承认,搞得自己做什么都开心不起来。” “……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再送你一个来自老朋友的建议算了。想想,反正你能够杀人的日子也不多了,你就干脆好好享受最后这一段血艳纷飞的时光吧。”医生将一张照片推到我面前:“喏。” 照片上的人,吓了我一大跳。 矮矮胖胖的还秃头,分明就是那个在南韩烂酒吧搭讪我的王八蛋啊,如果我的推论没有错,这死秃头曾经是“某一世的我”的经纪人,而且还逃过了“某一世的我”最后的记忆大清理。 现在给我看这张照片,是怎样? “在你去泰国这段期间,台湾很不平静,每一个黑帮都忙着消灭对方,而每一个黑帮内部也趁机玩大风吹,他们每天制造出来的尸体数量都在挑战民众的忍耐限度。就算是黑社会也需要稳定,冲突仍然要解决,警察干脆给了十天让黑帮用自己的方法彻底玩开。就十天,没有法律的十天。十天过后一切都会回复平静——就在今天晚上。” “这跟这个死秃头有什么关系?” “我也不知道有什么关系,不过现在黑白两道都想得到他,他叫老茶,有人要他死,有人要他活,有人要从他那里得到一些东西后才准他死,有人只需要老茶活过今天晚上,过了今晚就随便他横死街头或被谁抓走都没关系。说真的,老茶到底招惹了谁还是不小心知道或保管了什么秘密,到底他是价值连城还是烫手山芋,我也不清楚。” “你不过就是一个医生,为什么会知道这么多?”我感到很不对劲。 “……原本这张照片是属于我的,但我并不想要。”医生完全不理会我的疑问,自顾自说:“对我来说这张照片背后的意义太复杂了,我对无法完全理解的东西敬谢不敏。你呢?你想要这张照片吗?期限是今天晚上十二点整之前。” “你不只是一个医生这么简单吧?”我将那张照片揉在掌心,算是收了。 医生脸上的笑容,仿佛早已知道我一定会收下这张照片似的。 “我唯一知道的,就是老茶今天晚上人会在哪里。” “在哪?” 医生用他杯子里的可尔必思,碰了碰我拿来装味噌汤的碗。 “警政总署。” Chapter 46 距离午夜十二点,还剩下一个小时又三十七分钟。 明明飘了细细的雨,天空却还是可以看见模糊的下弦月。 即将告别火鱼这个破烂不堪的垃圾人生,我却在爆炸边缘接了这张单,若要问我为什么,我只能说……就当作我送给火鱼的一点点饯别礼吧。 他那么爱杀人,就让老茶变成他这辈子杀的最后一个人吧,况且老茶是某一世的我的经纪人,又意外搞砸了我这一世的人生,如果不把握机会除掉他,岂不是又要让这个秃头变成危害下一世的我的隐忧吗? 不。绝不。 最困难的莫过于怎么进警政总署,但这部分却也是最简单的部分。 老茶,我的前经纪人,这么多人要他要死要活的这么错综复杂,当然有不可思议多的漏洞埋在那些错综复杂后面。医生送我的这张照片背后写了一串电话号码,我打过去,是一个准备出卖老茶的消息来源。我想他只是其中一个漏洞。 “你知道做事的地方在警政总署吗?”电话里的声音很紧张。 “那又怎样。”我很不屑,几天前我不过用两支枪就灭了一个镇的黑帮。 “今天晚上,老茶绝对要死。” “就算为了我自己,我也不会让老茶活过今晚。” 电话结束后的二十分钟,我们在暗巷里碰面。 他是一个位阶很高的警署督察,给了我一件警察制服换上。他说,不管我打算用什么方法做事,总之他只管安安静静带我进去,接下来他什么都不管,也没有方法带我离开,我得自己想办法逃出生天。 对我来说这实在太小儿科了,只要有足够的子弹,我在任何地方都能来去自如。 “老茶在五楼,走廊尽头的房间。” “左边还是右边?” “不清楚。” “杀了他就行了吧。” “……尾款我会放在台北车站的这个柜子里,这是钥匙。” “我无所谓。” 十一点二十七分。 我压低了帽子,手里拿着一叠报纸跟一个空空如也的保温钢杯,跟在那位心怀鬼胎的督察后面走进警署。这个时间的警署里还是有不少人在里头办公,忙进忙出的。我一进去就直上二楼,在楼梯转角跟那个呼吸粗重的督察分开。 我选了走廊左侧的楼梯上去,沿途没遇上什么警察,只有一台饮水机,我在那里将保温钢杯斟满。当我用最稳定的脚步走到五楼的时候,我果断推开两间位于尽头房间的门,但里面都只有充满霉味的陈旧卷宗,哪来的老茶,见鬼了真是整个赌错方向。 我转身朝走廊另一头前进,这时,我的头皮发麻了。 短短的这一世我开过不少枪,宰过不少牛鬼蛇神,甚至在前几天还亲手制造过地狱。但没有一刻令我感觉到如此寸步难行。我不动声色,努力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就在我这苟延残喘的最后时光,却能闻见最接近死亡的危险气息。 一个又高又瘦的男警察一手拿着卷宗,一手拿着保温钢杯。 一个红光满面的男警察默默拿着同样冒着热气的保温钢杯。 一个漂亮小女警拿着会议记录样的文件,一手也拿着钢杯。 见鬼了我也拿着斟满滚水的钢杯。 走廊上我们四个人不约而同看着彼此,打量着彼此,试探着彼此,四个装模作样的钢杯都冒着一样的热气,让身上这四件警察制服变成心照不宣的小丑打扮。 墙上的时钟滴滴答答,我瞥了一眼,十一点二十九分十几秒。 这时坐在走廊中央保安桌后的两个值夜警察倒了下来,跟椅子一起摔在地上。白痴都看得出来他们的脖子被扭断,死得不能再死。 我想很清楚了,大家都是来做事的。 而这里还有第五个杀手比我们更早动手,抢了头彩。 “有人早我们一步。”那个漂亮的“小女警”第一个开口,声音还装可爱。 “你们的立场?”又高又瘦的“警察”语气从容,好像不关他的事。 “不管要救要杀,别在这里开战。”红光满面的“警察”不知道在笑个屁。 “是吗?我倒是不介意。”我冷笑,真期待等一下子弹纷飞的惨斗。 墙上时钟上的刻度,对我来说已经意义不大,这种异常危险的气氛才是我追求的。当他们还在用眼神互相刺探的时候,我已知道这种表面的拉锯不会持续太久,只要第一颗子弹喷出,接下来就是一百颗子弹噼哩啪啦的刺激场面了。 说不定我暗自期待,今天晚上火鱼会死在这里。 铿锵! 走廊尽头的房间忽然打开,一个“老警察”扶着全身被剥光的老茶从里面冲了出来。老茶神智不清地傻笑,令四个保温钢杯同时脱手。 一瞬之间大家原形毕露,从警察的壳脱出成了各打算盘的杀手。 “轰!”那个老杀手硬是将老茶摔回房间,朝这里轰了一大枪。 “砰!砰!”我当然不会错过机会,手中双枪也朝着老茶的方向扣下扳机。 “咻!”那个瘦高杀手朝老茶的方向开了一枪,原来跟我有志一同啊。 “咻!”红光满面的杀手朝着我开枪,看样子我得好好珍惜这个最后的对手。 “飒!”漂亮女杀手一扬手,竟是一柄飞刀射向瘦高杀手。 只这一秒,每个杀手的立场都很鲜明了。 要杀老茶的是我跟瘦高杀手,要救老茶的是老杀手、女杀手,还有看起来气色饱满的年轻男杀手。表面上我们很不利,是二打三,不过情势是站在我们这边的,要把一个人救走,远远要比把一个人杀掉要困难太多了,况且这里还是一个绝对不允许杀手发生枪战的条子地盘! 我谁啊?我火鱼! 谁怕在条子地盘开干啊!我当然是把握这最后的机会大闹! “掩护我!”女杀手的身影冲向老茶的方向。 “行!”男杀手以左手臂为架,右手对着高高瘦瘦的杀手不断扣扳机。 “小子趴下!”老杀手见鬼了拿着一把长柄双管霰弹枪开轰。 无数飞溅炸出的小钢珠从年轻男杀手的顶上掠过。 咿呜……轰隆! 那声音很不对啊,我跟瘦高杀手只得龟缩到走廊两边的墙后,但霰弹枪的威力还是将墙缘击碎,漫天喷溅的石屑割伤了我的脸。见鬼了那把霰弹枪肯定被动过手脚,不然火力怎可能那么大? 警铃声呜呜大作,乱七八糟的脚步声从四面八方挤了过来,想也知道是条子赶来凑热闹,哈哈哈哈哈实在是太令人兴奋啦不是吗! “想办法,先把那管棘手的霰弹枪拿下来。” 瘦高杀手一边说,一边冷静地拔下刚刚射进手臂的飞刀。 比起女杀手可怕的飞刀技术,我倒想称赞瘦高杀手可怕的即时反应,要不是他在一瞬间即时扬起手臂,女杀手那一刀早就将他的脖子钉在墙上。 “你做你的,别想命令我。”我拨掉脸上的石灰粉,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对我来说他可不算是真正的伙伴。老茶应该死,不过今天晚上老茶唯一的死法,就是死在我的手里,某种意义上我们也是竞争者,必要的时候我也得杀了他。 “……”瘦高杀手没有回呛我,专注调整呼吸。 跟默契无关,肯定是基于相似的直觉,我跟瘦高杀手同时窜出去,在身影交错的那一瞬间朝走廊那头各自开了一枪。 咿呜……轰隆! 虽然那压制力超强的霰弹枪又是一轰,轻易地逼得我们躲回墙后,但如果我没看错,刚刚瘦高杀手那一枪已命中了那老头儿,大概是打在肚子上吧?再过片刻那老杀手就没办法继续嚣张下去了。 我们持续对轰,好几十人的脚步声也快速接近着。 见鬼了这里可是三栋大楼相连的结构,每层楼都有两个楼梯,也就说同时足足有六个方向的警察朝我们逼来。我很期待他们尽最大的努力进来搅和搅和,不然让我们太简单得手,不是很没意思吗? 可惜那些警察还没开枪前,竟然只是拿扩音筒慌张地乱喊一通。 “放下枪!不要再开枪了!” “报上名字!你们到底是哪个道上……到底想干嘛啊!” “听好了!不要伤害人质!我们可以谈谈!不要开枪!” “你们已经被包围了!马上束手就擒!” “这里是警政总署……你们不可能逃出去的,不要做困兽之斗!” 真好笑,谁信那些只会办公的警察幼稚的心战喊话啊?在维安部队赶来之前,这些条子只能算是这场杀手枪战里的一点点杂讯,连打乱我开枪的节奏都办不到。 忽然女杀手射出的两把飞刀穿过走廊上呼来啸去的子弹,走势诡异,我明明躲进墙后,却还是被忽然弯进来的飞刀给划伤了脸,差点瞎了眼。 见鬼了,除了直觉加运气,否则迟早死在这种……这种……等等,我看过这飞刀啊!这飞刀没有第二把了,肯定就是在匈牙利布达佩斯的那间法国餐厅,以燕子滑行的弧度干掉老太太的那一把啊! “太巧了实在是。”我当然笑不出来:“难道杀手之间也会彼此吸引吗?” “……”瘦高杀手看了我一眼,他的耳朵也被划伤了:“你还有多少子弹?” “见鬼了你自己看着办,别想我会借你。” “不是这个意思。”瘦高杀手淡淡地说:“我只是提醒你,今晚还很长。” 走廊那头不晓得在讨论什么,忽然那老杀手大叫:“老家伙送你们!走!” 我探头出去,只看到那抓狂了的老杀手站在走廊中央,用他那把超作弊的霰弹枪朝我们这里连续狂轰,轰得我前面的墙壁都快垮了,想也知道是用他最后的呼吸掩护那两个年轻杀手下楼。 坦白说,我听着老杀手故意哈哈大笑壮自己声势,不禁替他感到悲哀……年纪那么大了还在这里乱杀人,难道人生找不到其他乐子了吗?非得靠杀人打发时间吗?难道他的制约是活到老杀到老吗?悲哀,真的很悲哀啊! “老头,我送你!” 我等不了他子弹用完就冲出,在石屑纷飞中疯狂开枪。 身中数枪的老杀手倒下的时候,两眼发直地看着我,那似笑非笑的表情实在讨厌,所以我多给了他的脸两枪,好让他不要那么自以为是。 “追。”瘦高杀手跑下楼。 “尽说废话。”我大骂。 那瘦高杀手要不是对开枪很谨慎,要不就是子弹带太少,再不就是看我很喜欢开枪于是索性让我一个人在前面冲锋陷阵。我在下楼梯的过程硬是干掉了几个跑过头的警察,而瘦高杀手只是冷静断后,一枪不发。 当我们再度看见那对男女杀手时已在三楼。只见那男杀手真的疯了,他竟然扛着老茶往走廊尽头一路暴冲,看样子他是想从三楼天台往楼下跳出去——我可不能让他这么干。 双枪扬起,我往前疾踏一大步。 “不妙喔!”那女杀手忽然转身,双手掷出飞刀。 危险的飞刀划过我们之间,我左闪,瘦高杀手右躲,堪堪让飞刀掠过。 “嘿!”我双枪轰出,却意外只击碎了男杀手身后的玻璃。 “……”瘦高杀手开枪,也只打中了老茶的屁股。 男杀手扛着屁股喷血的老茶,忿忿不平回头开了两枪。 我当然疯狂回击。 “留下!”瘦高杀手忽然抢上,稳稳站在走廊中间射出关键的一枪。 我仿佛看见子弹在飞。 神智不清的男杀手冲挡在女杀手面前,一动也不动地朝这里扣下扳机。 就这样,男杀手硬是帮着女杀手挨了这一枪,而瘦高杀手也被男杀手这一颗冷静的子弹给打中,竟拼了个不相上下的双双中弹。 就在我忍不住笑他们傻的时候,两柄飞刀从男杀手的双耳边飞射而出。 飞刀在走廊上划出两道如燕子飞行的流星。 “好美。” 我本可试着躲开,但那一瞬间那流星追流星的飞刀弧度,竟让我赞叹不已。直到那两只危险的燕子飞进了我的胸口,那锥心之痛才令我完全醒转。 我难以置信地苦笑,往后退了两步,摇晃着躲进墙后。 我暂时唯一能做的,就是把两支枪牢牢握紧。 那瘦高杀手也躲进我对面的墙后,他刚中了枪,情况同样不好受,却没有在脸上表露出痛苦。就这一点我忍不住对他肃然起敬。比起来,我的脸色一定很难看。 对面的男杀手一面躲一面随意开了几枪,我也随便回应了几枪敷衍敷衍。 子弹断断续续,我想我们双方对接下来该怎么解开这最后的僵局都还没头绪。 “喂。”我大力喘气。 不用怀疑,我的肺肯定被刺穿了,血水慢慢在我的肺里涨潮。 “嗯。”瘦高杀手不知所云,从他的表情根本不知道他伤得有多重。 “这里是警政总署,你是不想活了吗?”我调侃他。 “我喜欢活着。”他摇摇头。 “那你还来?”我嘀咕,对着走廊另头又开了两枪。 “这是我的工作。”他观察着对方,等待着什么。 “杀人算什么工作?你的人生找不到其他更好玩的事了吗?” “你呢?” “别拿我跟你相提并论,杀人只是我这辈子干的活,我很快就会摆脱这一切了。” “是吗……那也很好。” 此时走廊上的灯光一下子暗掉,黑暗张口吃掉了这条走廊。 同一时间,楼梯间的地板震动着很一致的脚踏节奏,二十几道训练有素的红色光线射入黑暗,毫无疑问是警方真正厉害的维安特勤部队终于加入这一场大混战。啧啧啧,那些警界菁英可不是贪生怕死的乌合之众,尤其是排开阵势的一整群豺狼虎豹,我得稍微认真起来了。 呲……呲……什么声音?好像是金属罐子在地板上打滚? 答案揭晓,浓厚的白色烟雾滚滚而来,见鬼了是要命的催泪瓦斯,呛得我眼泪直流,几乎快睁不开眼,气得我朝走廊另头继续开枪泄恨,让那些子弹提醒对面那对狗男女,在这种绝境底下老子也不打算放弃! 我持续开枪,但瘦高杀手却没有跟上。 “真想再见她一面。”他喃喃自语。 “快死了吗?哈哈。”我勉强嘲笑着,一个人照样开枪压制对方。 瘦高杀手死了也好,他一倒下,他的子弹就由我接收了。 如果有足够多的子弹,不管在哪里我都可以拿着枪当自己家里逛,插在我胸口上的这两把飞刀根本就不算什么,根本就不算什么嘿嘿嘿…… “真想再见她一面。”瘦高杀手给熏得满脸都是鼻涕眼泪,讲话越来越模糊。 “谁啊?”空气越来越稀薄了,我用力吸气,却呛得胸口剧痛翻腾:“呜……” “真想再见她一面。”瘦高杀手重复着这一句话,看样子是不行了。 “撑不下去就快点死一死吧,呼呼……呼呼呼……还是要我帮你一枪?” “……” 就在这个时候,我感觉到走廊那端爆发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压迫感。 那是什么……那种排山倒海而来的力量? 不是威吓,也不是恐怖感,而是一股不断膨胀的……气焰? 谁的气焰?现在谁哪来这么惊人的气焰? 该不会是我出现濒死的幻觉吧哈哈……哈哈…… “呼呼……呼呼……呼呼呼……”我难以置信地对着那无比膨胀的气焰开着枪,双眼吃痛地流着泪:“看样子等不到重新洗牌……呼呼……哈哈……我要用更直接的方法结束火鱼了……” 我的视线混浊不清,却忍不住有点开心,因为这一切总算有了一个真正的结束。 是的,没有“下一世的我”了。 没有火鱼之后的谁了。 我再也不需要重复这种糟糕透顶危害别人的垃圾人生了。 我永远不会再回到那间充满屈辱与无力感的精神科诊所了。 再见了,我这个没有人可以说再见的破烂人生…… 轰隆! 不知哪来的爆炸声冲进我的脑袋,白色烟雾里的红外线登时大乱。 “我来啦!” 我呆呆地站在原地,然后听见一连串超级不写实的爆炸声在警政总署里炸开。 瘦高杀手好像被巨大的爆炸声给震醒,他重振旗鼓开始开枪,我也茫茫然胡乱扣下扳机。他一枪,我两枪,两个人乱七八糟地用子弹逆向杀开一条血路。 走廊那端不可思议的气焰消失了,子弹跟飞刀也同时消失了。 我想那对狗男女肯定趁着这乱入的大爆炸从天台带老茶逃之夭夭。不过我不介意。是的我其实完全不介意。见鬼了老茶算什么呢?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 在黑暗中我一直开枪一直开枪,胸口越来越痛,脑子里越来越模糊。 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 真正重要的东西一定不会失去,会失去的东西,就一定不是真正重要的! 我在破碎的走廊上朝一片漆黑开枪。 我一面下楼一面对着大吃惊的警察开枪。 我一边跑一边对着后面的警署大楼开枪。 我看着瘦高杀手忽然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 我朝着没有人的夜色开枪,却只听见答答答的空扳机声。 我看见了黑白。 在漆黑的暗巷,他轻轻拍着一个被吓坏了的男孩,安慰他一切都会平安无事。然后开枪。在燃烧的酒吧里,倒在血泊中的他爬向一个奄奄一息的、下体血肉模糊的女人。然后开枪。在沙漠里,他哭着下了车,将另一个女人一块一块地捡回车上。然后开枪。纽约的暗处,他行尸走肉地开着枪、开枪、开枪…… 然后我撞见了甲虫。 在似假又真的追逐里,他呆呆看着身旁的女人错愕地咽下最后一口气。他一边大叫,一边对着一群不断哭喊道歉的男人开枪。然后就是无法停止地开枪、开枪、开枪…… 接着是面目模糊的丧尸。 他浑浑噩噩地看着镜子里扭曲的自己,只能一直开枪、开枪、开枪…… 再来番茄出现了。 一个有着褐发蓝眼的女人冰冷地躺在门口,他没有哭,只是静静地将她抱上床盖上棉被。然后不知道朝谁开枪。他将纸箱打开,里面有一个裸身刺满脏话的女人。他没有哭,他只是将纸箱阖上,然后完全不知道该朝谁开枪。于是他只好开枪、开枪、开枪…… 摇摇晃晃的火鱼也没有缺席。 他打开一张报纸,报纸上躺满了女人尸体,他不在乎,只是思念着一把颜色鲜艳的吉他,然后一直哭。他没有开枪。他看着电视机里的女人,他有一点高兴。然后没有开枪。他看着被枪指着的女人,他有一点高兴。女人死了,他没有开枪。最后他只好一直开枪、开枪、开枪…… 黑白、甲虫、丧尸、番茄、火鱼。 五个人,十把枪。 他们没有打招呼,全都背对着我。 就只是背对着我。他们从来没有离开。 只是他们忽然消失了。 当然我不介意,更不在乎。 因为我也消失了。 thE END 杀手?火吉他 好吧,故事总要有个开头。 所以应该怎么开头呢? 我先介绍一下刚刚被我制造出来的惨状吧哈哈。躺在撞球桌上的尸体甲是一个老是自称我兄弟却乱上我女人的王八蛋,躺在那个王八蛋下面的尸体是那个王八蛋的弟弟,在今天以前我还跟他一起出生入死了好几次,但我完全不介意把他改造成一具见鬼了的尸体,反正举手之劳。然后趴在门口的尸体叫什么我忘记了,但他对我做过什么事我可不敢忘记,所以我趁还有兴致记仇的时候将他送去阴间再接再厉上死我的女人。 其实我真不懂他们在想什么,想上我的女人就说嘛,何必偷偷来呢?既然上了就上了,女人嘛,当然是拿出来跟兄弟分享,我这个女人还不是乱上来的哈哈哈!不过他们干嘛上了我的女人,偏偏还怕被我知道,硬是把人家给乱宰了,这不是摆明了小看我的器量吗?我会跟他们这些王八蛋计较谁偷偷上了我的女人这种鸡毛小事吗?说真的,人生不过是吃喝玩乐嘻嘻哈哈嫖赌杀,哪有什么好计较?尤其自己兄弟嘛。我今天会生这么大的气,纯粹是因为我很讨厌这些王八蛋把我当作是那种小心眼的自私鬼,忍不住给他们一点点教训。 说说这些可爱的王八蛋吧。 一年前……应该是一年前吧?当我在路边忽然醒来的时候,觉得呼吸不太顺畅,伸个懒腰竟然吐了一大口血,一低头真不得了,我的胸口见鬼了插了两把刀,两把刀耶!吓都吓死我了,幸好这几个刚好经过的王八蛋手滑了一下,把我扛去黑市医院动手术,才让我起死回生,喂,我说的是起·死·回·生啊!活过来后我当然把他们当自己兄弟啊!唉,没想到昨日的兄弟,今日的尸体,人生的变化实在是匪夷所思,就像一首被低能儿拿去瞎唱的经典摇滚乐。 话说回来我的女人也算是他们介绍的,那天真的是超好笑,当我在舞池看到那个女人的时候啊……那个女人啊……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呢到底?哈哈哈哈哈哈你看看我,我竟然连我的女人叫什么名字都恍惚了,我前天都还叫着她的名字拼命上她呢我! 不过我想这一点也不打紧嘛,毕竟真正重要的东西是不可能失去的! 会失去的,都是一些不重要的东西嘛哈哈哈哈哈! 幕后访谈之“面对自己才能扭转命运” 问:刀大好久不见! 答:嗯啊好久不见。 问:这次的杀手隔了比较久,是因为筹备下一部电影的关系吗? 答:可以这么说吧。这一年来写了下一部自己要当导演的电影剧本,也写了一个很神秘的剧本大纲,学着当一部纪录片电影的监制,也拍了价值四百多万的……应该是台湾电影史上最昂贵的前导影片吧,近日就会公布。不过去年最主要还是以好好休息一阵子的心情为主,毕竟一直宣传电影的疲倦感让我元气大伤。幸好慢慢写小说让我找回我最喜欢的生活节奏。 问:所以会把重心转移到电影的世界去吗? 答:不会。 拍电影不管再怎么开心,过程都很艰难,也因为真的太艰难了,一旦完成电影的成就感的确大于完成小说。写小说很快乐,过程又很愉快,是我最喜欢的一件事,仅次于做爱。只要我完成下一个电影长片,我随时都可以放弃当电影导演。但我会一直写小说直到断气。 我希望我的墓志铭上面写着:“九把刀,一个偶尔会去拍电影的小说家”,大概是这样的感觉吧。 问:那一部电影是拍什么? 答:是我的梦想,所以下一部电影,我想拍“大家的梦想”。“大家的梦想”当然也是我的小说改编,至于是哪一本小说暂时保密吧。或许大家买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藉由前导影片的公布而不是个秘密,但现在,嗯,暂时保密好了哈哈哈。唯一可以透露的是,为了方便,剧组内部作业时需要一个电影代号,我都暂时称它为“诺曼底计划”。 问:还会是爱情小说的改编吗? 答:正在改编中,今年会开拍电影。我是监制,不是导演,导演是一个很温柔的好朋友,我相信他有能力将拍出思念的温暖气味。不过这不是诺曼底计划。 问:那会是杀手吗? 答:《杀手,价值连城的幸运》正在进行电影改编,至于这一本《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也正在架构剧本阶段,今年都会开始拍摄。但我都不会自己当导演,我知道有更出色的导演比我更适合那张导演椅。不过我同样会在监制的位置参与这两个杀手故事的电影改编,希望有我的实际参与,可以让电影更好看,我也可以学习到更多关于电影制作的细节。但这两部杀手电影,都不是诺曼底计划。 问:了解。 答:所以他妈的你终于可以问一些有关小说的问题了吗? 问:好的,谈谈这次的杀手吧。火鱼,好像也是个精神很不正常的家伙? 答:嗯,我满喜欢写一些精神失控的角色,毕竟一个以夺取他人性命维生的职业,本身就是一种极端状态,能够长期从事这种职业的人多多少少都有点不正常……嗯,就跟作家一样哈哈哈。 Mr.NeverDie就是一个典型的精神暴走者,而火鱼则是为了不想面对自身的悲剧命运,只好将个性扭曲到自己都无法认同自己的样子,却也因此终于在精神上失控。 不过我写Mr.NeverDie的故事是从他还是一个普通男人开始写起,将他慢慢转换心境的过程娓娓道来,最终才踏入疯狂的领域。而火鱼呢,从故事一开始他就是完全丧失记忆的状态,所以我用了大量的内心话,让读者更清晰地知道火鱼内心的混乱。 问:那猫胎人呢?他不也是一个精神病杀手吗? 答:喔不,这我们讨论过了,他妈的猫胎人是连环杀人魔,不是杀手。 杀手的世界讲究一种很严密的精神价值联系,用三大法则跟三大职业道德将这份特殊工作的伦理感给表现出来,所以杀手有一种独特的气质,不论如何疯狂,都有最后自我约束的底线,一种必须将职业精神凌驾于个人特质之上的觉悟。 猫胎人只有自身的欲望,没有职业精神,他是杀人凶手,不是杀手。当初我大费周章写猫胎人,就是想在这个杀手世界里拉出这一条线让读者作比较。 而火鱼,他在泰国担任帮派专用的杀手时,并没有收到蝉堡,这也是我拉出的另一条线。这条线作为区分,大家可以想一想为什么。 问:在火鱼的故事里,他遇到了很多杀手,为什么会这么设计? 答:我很喜欢JOJO冒险野郎系列的漫画,里面有一句话:“替身使者会吸引替身使者。”这个概念很有魅力,我想杀手之间应该也有一种特殊的磁性,将彼此连结在一起吧。不过这只是原因之一。 从以前我就很喜欢将不同的角色跨故事、甚至跨系列穿插,这已是我作品的一大特色,而且,我很想念以前写出来的角色,比如铁块。老实说我并没有把他们当作完全虚构出来的人物,他们都陪着我,看过生命里不同阶段的风景。我希望我的读者也不要忘了他们。 我很愿意承认我的滥情。 问:所以铁块是脱北者吗? 答:是。这也解释了他的沉默与剽悍。 问:所以G依然是最强的吗? 答:没错。至少目前是这样。我很喜欢我写G的潇洒不羁,对我来说强不是横行霸道,而是与世无争。在森林里,只有山猪会跑去挑战老虎,说要当森林之王,不会看到老虎特地跑去跟山猪单挑,来强调自己是森林之王。 问:所以到底什么是枪神奥义? 答:抱歉,枪神奥义只有悟道者才知道答案。 问:话说在警政总署里的那场群斗,在《杀手,价值连城的幸运》里你就写过了,这次从另一个杀手的角度来写同一场戏,是一年多前就想好了吗?怎么那么没梗? 答:刚好相反,是超有梗。当时我就做了一些设定让一年、两年后的自己使用。 问:铺梗铺得那么长?怎么记得住? 答:铺梗是一件很有趣的事,记忆铺了什么梗不难,破解梗比较有挑战性。 这次的火鱼故事里同样也埋下了一些线索,等待以后的我慢慢解开。 这有点像是……我正在证明,现在的我可以呼应一年前或多年前的我对我的期待,而现在的我也期待,一年后或多年后的我会符合现在正在埋梗的我的期待,那就是,未来,永远都要比过去,还要再厉害一点点。 问:好像绕口令喔,听不懂耶! 答:智商低就多看几次,多看几次就会懂的,加油好吗! 问:所以在火鱼旁边那位瘦高杀手是? 答:他就是传说中的不夜橙。 问:传说?不夜橙是传说等级的吗?在警政总署的“老茶任务”里,火鱼跟不夜橙联手,却输给了阿乐、燕子与不知名老杀手的联手,不就是说明火鱼跟不夜橙比较逊吗? 答:对我来说,在杀手的世界里,任务永远不是最重要的,那只是一份职业,一个工作,不是人生的全部。达成任务很棒,但任务失败也没什么,G就对任务的失败与否感到很随缘,他反而比较在意自己的制约或风格。 又比如说阿乐,在警政总署外他其实同样输了任务,但他无所谓,因为他这一生最希望的并非成为一个绝顶高手,而是拥有一段美好的爱情。阿乐透过“老茶任务”的失败来圆满自己对爱情的期待,这不是更好吗? 而火鱼根本就是想借着“老茶任务”毁灭自己的这一世,而老茶是他的记忆证据之一,同样归在必须一起毁灭之列,某种程度火鱼反而算是办到了,唉,他实在是一个非常可怜的人。 至于不夜橙,嗯,不夜橙的故事就留待他的故事里慢慢去说吧。 总之,杀手的人生最灿烂一刻,都属于自己,不属于任务。世俗的成败得失,不适合这些奇特的角色。我希望有一天我也能拥有这种想法。 问:阿乐与火鱼似乎是一场命运的对决? 答:好像吧。在“老茶任务”里,阿乐将运气提升到极致,而火鱼则是处于再度轮回的悲伤临界点,绝佳的运气较量凶恶的命运,可以这么说。 问:这次为什么采用第一人称观点去写? 答:因为火鱼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他表面超级唾弃这个世界,本质却是一个很温柔的人,他心爱的事物一直受到伤害,所以只好假装蔑视这个世界,唯有如此才能避免自己痛苦。 火鱼有很多令人烦闷的碎嘴,都是他别扭至极的证明,我觉得第一人称的写法可以让读者直接听见火鱼很多的内心话,更直接感觉火鱼连心里的语言都在拼命自我疏离的无奈。 比如说,在跳跳死去的那晚,火鱼待在旅馆房间里迟迟不肯离去,他推说是想看电视节目,实际上是想陪伴跳跳,而他说房间很热于是随手脱外套扔地上,其实他是不忍跳跳暴尸在地,火鱼的外套正不偏不倚地盖在跳跳的尸体上。 我想当初黑白并不是这么别扭的人,黑白还懂得爱,懂得痛苦,可到了火鱼这一世,唉,一个在记忆上累积太多伤害的人,真的很难讨好——连自己都很难讨好自己。当然了,也不想承认自己痛苦了。 问:但这中间产生了一个问题,那就是这篇小说来自什么样的纪录?是火鱼写给自己的信,还是录音?还是催眠出来的结果?因为火鱼好像没有机会也没有意愿留下任何纪录吧。 答:你可以当作是纯粹的小说形式,也可以当作是火鱼的碎碎念内心世界史,这部分可以暂时当作我不负责任地建立无纪录可能的角色独白。不过这个问题的真正答案,我会将它留给电影版本去告诉大家。我想很有意思。 问:火鱼的确是一个很可怜的人,你想透过火鱼的故事表达什么? 答:大部分我想表达的东西,都透过蓝调爵士的嘴巴说完了。 问:基于读者的智商问题,我觉得你还是有必要更浅显地解释一下! 答:真是温馨的提醒。我想,真的就是如此,“个性决定命运”,当你觉得事事不顺,改名字,不如改个性吧。只有正视自己的缺点,努力与之对抗,才有机会在未来扭转命运。光嘴炮,爱抱怨,是没有用的,最后要承担的业障一个都少不了。 问:火鱼真的有成为摇滚歌手的才能吗? 答:我也不知道。但我很确定,如果火鱼只是将梦想放在心中,那么梦想就只是一种不断削弱自身力量的负成长,不去做,就不可能知道答案,一直不去做,就会累积越来越多不去做的理由,每一个理由听起来都很有道理,但加起来就只有懦弱两个字可以取代。我看过太多太多不断找理由回避战斗的人,那些人连失败的资格都没有。 问:你不害怕失败吗? 答:我非常害怕失败,但还没有怕到落荒而逃。 问:火鱼最后是死了吗? 答:嗯……以你的智商,这个问题我该怎么回答呢?是的,火鱼是死了,消失了。但他的故事并没有因此结束。这个杀手的轮回依旧持续下去。 问:这次的雇主很多都是女人,而且都是心理变态的女人,极尽践踏男人之能事。请问你对女人有什么不满或偏见吗?想趁机发泄什么吗? 答:没有,也不敢。我周遭都是一些对我很好的女人。小说有自己的王国。 问:那个叫爱莲娜的疯女人是怎么一回事? 答:以后还会出现就对了,毕竟我对写疯子一直有很独特的兴致,大家拭目以待。喔对了,我也很怀念小仙,原本我还想设定让小仙出现跟火鱼谈一场恐怖的短暂恋爱,但我觉得火鱼已经够惨了,我实在不忍心再放任小仙纠缠火鱼。 问:拜托不要。 答:好的。 问:这次你写到一个没有才能的作家,有什么意思呢?是想特别鄙视谁吗? 答:不敢鄙视谁哈哈哈,所以最后绕了一圈,让那个作家稍微影射一下我自己,满足一下乡民每天都想嘘爆我的热切需求。其实创作的世界真的很有趣哈哈哈,说到幽默的写法,把自己写成一个王八蛋也是很让我自溺的一招。 问:你在这次的故事里,又写到了泰利台风。 答:对啊,泰利台风串连起许多杀手的故事,这次还是必须写。 问:那个刮风下雨的场景你写不腻吗? 答:我反而很推荐大家去看看《杀手,每件事都有它的代价》、《杀手,千金难买运气好》、《杀手,夙兴夜寐的犯罪》、《杀手,无与伦比的自由》里面我是如何描写同一场台风肆虐的手法,每一次我都用不同的方式去写,希望琢磨出更有意思的描述笔触。有时候写作就是因为自己出古怪的题目困扰自己,才会越来越有意思。 问:无法十日还会多着墨吗? 答:当然了,这么理想的无法无天季节,一定会发生很多稀奇古怪的事。 问:最后有什么想跟读者说的吗? 答:谢谢大家一直包容我的任性。 不管是真的包容或假装的包容,我都,很感谢大家。我会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