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日2》 序章 宝藏之谜 绞盘发出吱嘎吱嘎的声响,绷紧的缆绳开始往回收。从拉动绞盘的力工们不断流出的汗水和吃力的神态来看,河里的大网似乎是捞到了什么沉重的东西。 “找到了!”河上传来一片惊呼声。此刻的九眼桥上站满了围观的成都市民,他们的脸上写满了兴奋和期待,目不转瞬地注视着河中那艘正在工作中的打捞船,船身上用红色油漆涂写的“锦江淘银公司”六个字显得格外醒目。 粗重的缆绳一根根地绷紧,绞盘转动的声音越发显得不堪重负,让人们都有些担心那些缆绳会不会被拉断。但是运气不错,人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几分钟后,大网被拉出水面,网子里兜着一个黑乎乎糊满河泥的巨大物体,还在湿淋淋地滴落着河水。尽管暂时看不清这个物体的真面目,但人们早已经存了先入为主之心,几乎是立刻就辨别出了它的大致形状。 “石牛!找到了,真的是石牛!”市民们忍不住乱纷纷地叫喊起来,“石牛找到了!张献忠的石牛找到了!”“昨天找到了石鼓,现在又找到了石牛,暗号对上了!那首民谣是真的啊!” “石牛对石鼓,银子万万五!”人群中一个长衫长须、俨然大儒模样的老人轻声感叹着,“没想到啊没想到啊,传说中的张献忠宝藏竟然是真的。如果真能找到那些财宝,则可为抗战增添不少的经费呢,功莫大焉,功莫大焉……” 这一年,正是全面抗战开始后的第六个年头。四川虽然暂时并未被日军荼毒,但中华一家、唇齿相依,这个简单的道理川人都懂得。于是百万川军出川抗日,伤亡惨烈,可歌可泣。 另一方面,川内各界从未间断各种抗战募捐活动。然而战争机器对资财的消耗太过疯狂,四川也原本不富裕,甚至有农民捐出口粮而自己饿得奄奄一息吃观音土毙亡的事例。人们为了寻找可捐之款,想尽一切办法,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与宝藏有关的民间传说不胫而走,开始风传,而在这当中,最吸引人的莫过于张献忠的藏宝。 张献忠是人们熟悉的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于西元1644年攻克成都,并建立了大西国政权。虽然这个短命的政权在两年后就覆亡在清军的铁蹄之下,张献忠本人也被和硕肃亲王豪格暗箭射杀,但后世却始终在流传着一个和他有关的传言:张献忠在多年的征伐生涯中,聚敛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巨额财宝,能够填满24间房子。在察觉到自己末日将临之际,他把所有的金银财宝都秘藏起来,又设计了一头石牛和一只石鼓作为藏宝记号,以待日后发掘。 从此以后,这笔传说中的张献忠宝藏吸引了无数人的关注,各种各样煞有介事的说法从未断绝。有人说财宝埋在了贯穿成都的河流——锦江的河底,有人说张献忠兵败逃离成都时用一艘大船运走了全部宝藏、却不幸随船沉入岷江,还有说张献忠命令其义子张可旺在青城山的支脉青峰山开凿了巨型地宫、将宝物藏于地宫中。 这些流言反正也就是说说而已,从无真凭实据,虽然历史上也有许多人因为垂涎这笔宝藏而动手发掘寻找,却始终一无所获。但到了一年前,由于抗战募捐的需求,这笔宝藏又开始成为人们谈议的热点,成都市的几家知名商会甚至专门组织了包括考古专家、民俗学家、历史学家和地理学家在内的众多学者,对张献忠宝藏的传说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最终圈定了两处最有可能藏宝的地点:锦江河道内,以及青峰山中。 就在这股寻宝风潮渐渐热起来的时候,一个惊人的变化将民众的热情推向了顶点:一个名叫陈广泽的男人公开宣称,他已经获得了张献忠宝藏的藏宝图,根据藏宝图的标示,财宝就被埋在锦江河底! 当然了,此前号称自己手里握有藏宝图的人原本也不少,后来证实这些人都只是试图用假地图骗钱而已。但陈广泽却并没有任何兜售地图的举动,与之相反的,他投资成立了锦江淘银公司,开始亲自寻宝。这是自张献忠藏宝流言兴起以来,第一个将寻宝付诸实践的实体机构。 这一举动最初受到人们的嘲笑,有时评家直接在《新民报》上撰文指斥陈广泽“想钱想疯了”。在陈广泽向报界表示“兄弟绝非为一己之私,寻宝之目的乃是筹资抗日”之后,公开的嘲讽虽然消失了,怀疑却丝毫未减。大家普遍认为,即便陈广泽是出于一腔爱国之心而开办淘银公司,最后的结局仍然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然而谁也没有料到,陈广泽竟然真的找到了一些看起来和宝藏有些关联的东西。他在地图所标注的锦江河道内用打捞船日以继夜地寻找,先是捞上了几件零散的金器银锭,接着找到了一些当时大西政权所铸造流通的钱币大顺通宝。这些发现迅速引发了市民们的关注。 锦江淘银公司逐渐成为了成都视线聚集的焦点,每天来到河畔观看打捞过程的人也越来越多。虽然找到东西的时间少,无功而返的时候多,但每次哪怕是找出几枚锈迹斑斑的大顺通宝,也能让人们始终保持着希望。 终于到了这两天,突破性的进展出现了:打捞船先是捞出了一面巨大的石鼓,继而找到了一只石牛,这正好应了成都流传已久的民谣:石牛对石鼓,银子万万五。石牛和石鼓,正是传说中张献忠宝藏的标记。 这一天接下来的时间里,陈广泽陷入了记者们的包围圈,当他终于回到自己位于帘官公所街的寓所时,客厅里的挂钟正好敲过九点。 陈广泽没有开灯,也没有摘帽子和脱外衣,而是径直走到沙发旁,一屁股坐下,仿佛这一天的折腾已经让他疲累不堪。他取过放在茶几上的茶杯,直接咕嘟嘟喝了一大口里面的冷茶,然后放下茶杯,点燃了一支烟。奥地利产的IMCO打火机喷出耀眼的火苗,短暂地照亮了他的脸。这是一个四十来岁的精干中年人,是从南京迁居到成都的“下江人”,有着一张略带西域特色的英挺面孔,据他自己说,那是他的先祖曾在边疆地区定居经商、血统较杂的缘故。 陈广泽快速地深吸了几口,抽完这只烟,又站起身来走进卧室。他依然没有开灯,目光却似乎能在黑暗中视物,轻松地避开了一切的障碍物。他来到卧室的窗边,伸手打算拉上窗帘,突然之间,他的动作停住了,身体慢慢转过来,面对着卧室一侧的衣柜。 “出来吧,我知道你在那儿。”陈广泽沉声说。 房间里传来一声有些沉闷的轻笑声,随即衣柜被推开了,一个身材娇小的女人从里面钻了出来,身手显得格外敏捷。她穿着紧身的夜行衣,并用黑布蒙住了脸,只能看到一双闪亮的眼睛。 “你果然不是一般人,陈先生,”蒙面女人用轻松的口气说道,“我的呼吸已经控制得足够好了,没想到还能被你听到。” “听到?不,我并没有听到,”陈广泽并没有显得紧张,以同样轻松的口吻回答说,“我只是鼻子特别灵,闻到了一股不属于这个房间的香味而已,我相信它来自于一位美丽的小姐。” 蒙面女人咯咯笑了起来,声音如银铃般婉转动听:“陈先生真会讨女人欢心,想来也是个风流浪子。” “浪子不敢当,风流或许吧,”陈广泽说,“不过有一点——我对日本女人不感兴趣。” “好眼光!”蒙面女人没有否认,“这么说来,你也应该明白我的来意了?” “没什么难猜的,”陈广泽说,“最近一年来,已经有好几位蜀中富商被人神秘地谋杀于家中,这几位被害者,全都是积极为抗战募捐的爱国商人,下手的自然是日本人。而从现场找不到任何犯罪痕迹来看,这些杀手绝不是普通人,而都是训练有素的日本忍者。我眼前这位不愿意露出面容的小姐,想必就是忍者中的一员。” 蒙面女人静默了一会儿,轻叹一声:“你的聪明真是超出我的想象,难怪不得你能找到张献忠的宝藏。” “你果然是为了宝藏而来,”陈广泽看着她,“怎么样,是想要为大日本帝国抢夺藏宝图吗?” 蒙面女人有些伤感地摇摇头:“来不及了,远水不解近渴。现在帝国的军队在各条战线都很吃紧,四川不在我们的控制内,就算找到宝藏也无法运出去……但我至少还能做一件事。” “那就是不让中国人得到这些宝藏,对么?”陈广泽问。 蒙面女人没有回答,戴着手套的双手中露出两柄雪亮的短刃。她凝视着陈广泽,轻声说:“希望你不要怪我,这是两国交兵,与私怨无关。” 陈广泽镇静地点点头。蒙面女人缓缓举起手中形状古怪的刀刃,一面指向陈广泽,一面以肃穆的语调说:“服部流,大泽真央,参……” 刚说到这里,她的右足足尖突然微微一动,一点寒光无声地激射而出,直取陈广泽的腹部。原来这才是她真正的杀招!之前握在手里的醒目的兵器,以及那一番剑客一般的参上说辞,都只不过是为了吸引陈广泽注意的幌子。 这才是真正忍者的作风,当暗伏偷袭的阴谋被看穿后,仍旧镇定自若诡计百出。和人正面光明正大地决胜负,那是剑客所为,忍者从来不需要这些光鲜的表面,他们只需要结果:被刺杀者横尸当场的结果。 足尖射出的毒针眼看就要插入陈广泽的小腹。而陈广泽站立在原地,纹丝不动,似乎完全没有反应过来。大泽真央的眼神里也禁不住微微流露出一丝喜色。 然而紧跟着发生的事情却让她惊呆了。那根见血封喉的毒针已经沾到了对方的衣服,却忽然间——停住了。而大泽真央也骤然间发觉身边有些不对劲,仿佛是周围的空气在那一瞬间发生了一些奇特的变化。她甚至能用肉眼分辨出,以陈广泽为中心,周围大约半径五米内的空气被微微染上了一些怪异的颜色。 那是一种淡淡的乳白色。 尽管还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大泽真央凭借忍者的本能意识到了潜在的危险。她立即双脚蹬地,试图向后纵跃,离开这一片诡异的不明区域。以忍者的跳跃能力,她原本可以很轻易地脱离危险地带,但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她的双腿感到一阵麻痹,肌肉竟然完全无法用力,那种感觉,就像是……被冻住了。 大泽真央连忙低头看向自己的双腿,这一看让她呆住了。她的腿部已经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白霜,刺骨的寒意开始迅速扩散,竟然真的被冻住了!她挥舞起手里的短刃,想要切开这层冰,却发现双手也不听使唤,关节处发出咔嚓咔嚓的脆响。 她的整个身躯,都在这短短的两秒内被冻住了。在这个春意盎然的夜晚,在繁花似锦的锦官城,在这间富人区的寓所里,一个寻寻常常的普通商人仿佛只是挥手画了一个圈、圈出了一片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严寒国度,一个女忍者就这样被莫名其妙地冻成了一块寒冰。 当寒冷超越极限的时候,身体就会产生错觉。大泽真央此刻感受到的不再是寒冷了,而是浑身的灼烫,仿佛被放在火上炙烤般的灼烫。她的心跳由骤然加快到骤然减慢,呼吸艰难,意识也渐渐模糊。但多年来严酷残忍的忍术训练仍然让她努力保持着最后一点神智,在即将跨过生与死的分界线的时刻,她突然间灵光一现,想起了一些极度可怕的事情。 “你……你是……你是……”大泽真央睁大了惊恐的眼睛,“你不是人!你是那个黑暗族群里的……妖魔!妖魔!” “是的,你要是早知道这一点,就不会来送命了,”陈广泽说,“你是人,不应该踏入妖魔的世界。” 大泽真央已经听不到这最后一句话了。在陈广泽划出的这个诡异的小圈子里,温度似乎比南极洲还要低得多,女忍者已经被冻成了一具雕塑,从她已化为寒冰的眼神中,仍然可以看出深深的恐惧。 陈广泽轻轻动了一下手指,死者脸上已经冻硬的蒙面黑布咔嚓一声碎裂开来,露出大泽真央的脸。月光的照耀下,她那泛着青色的脸上仍旧带着深沉的恐惧,不再有生命的双目到死也没有闭上。 “果然是个美人,真可惜……”陈广泽轻叹一声,接着抬起头来,看着卧室的天花板,“看够了吧?你也请出来吧。” 在陈广泽说话之前,天花板上空空荡荡什么也没有,但他话音刚落,那里就像是凭空出现了一个黑洞,一个干枯瘦小的身影从洞里跳了出来,落在地上。和大泽真央优美矫健的身姿相反,他好像脚步不太稳,刚一沾地就趔趔趄趄地摔了一跤,哼唧了好半天才爬起来。 但不知为什么,在女忍者大泽真央面前潇洒自如的陈广泽,看着这个显得狼狈不堪的身影,目光里却充满了凝重。他缓缓地向后退出一步,似乎是为了和这个身影拉开一点距离。 来人已经站直身体,抬起头来。这是一个身材矮小的老头,瘦得好似全身上下都没有几两肉,看上去满脸病容,好像连眼皮都没有力气睁开。古怪的是,他的脑门剃秃了,花白的头发竟然梳成了一条长辫子——清朝遗老一般的长辫子。 “能够从我的蠹痕里把我抓出来的人不多啊,”老头的笑容看上去近乎和善,“你可真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从老头出现后,陈广泽就已经把之前那股若有若无的淡色光泽收回到自己身畔。他仔细盯着老头,看了许久之后,摇了摇头:“我居然看不出你的来历。在我所认识的那些家族里,应该都没有你这号人。” “天地如此广大,偶尔遇到个把不认识的人,正常,正常。”梳着长辫子的老头呵呵笑着,毫不顾忌地背着手在房间里转了一圈,眼睛四处乱扫,形容甚为猥琐。 “这个女忍者就是你故意引来的,目的是用她来试探我的实力,对么?”陈广泽问。 “这种小事儿还用问?以你的聪明一下子就能想到嘛。”老头依旧笑容满面,眼睛却没有放松,最后目光定格在墙角的保险柜上。 “你的酒……原料浓度都相当高呢,相当高……”老头吸溜了一下鼻子,就像是在品味真正的美酒,“看起来,你的附脑有足够的力量,却也很难控制。” “你到底是什么人?为了什么而来?”陈广泽没有接茬。 “明知故问,还能为了什么?”老头反问。 陈广泽沉默了一会儿,重新开口的时候,语气里竟然加入了几分谦卑:“其实,如果你也垂涎那笔宝藏,我们未必不能商量……”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老头突然仰天大笑起来。当他大笑的时候,身上突然间迸发出一种无法形容的可怕气势,在一瞬间压得陈广泽有些呼吸不畅。他悄悄伸出手,扶住了身后的墙壁,这才站稳了脚跟。 “想要和我平分宝藏?别装了,”老头阴沉地笑着,“你骗得了那些无知愚民,却骗不了我。” “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陈广泽回答。 “不明白?那我就说得更明白点吧,”老头的脸上骤然间浮现出极度凶狠的神情,尤其是双目怒睁,放射出慑人的精光,令他枯瘦的脸看上去像一头荒原中苍老垂死的野狼,“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张献忠的宝藏!你这样大费周折地在锦江里装模作样地捞宝藏,只不过是为了掩盖一个大秘密!张献忠真正的秘密!” 凶相毕露后,老头又迅速收敛,重新恢复了之前昏聩鄙陋的模样,抄着手缩在一旁。陈广泽望着他,目光也逐渐变得凶狠:“你知道得比我想象的还要多。” “不要以为世上没有人知道你们的存在,”老头笑眯眯地说,“虽然你们一直注意着隐匿自己的行踪,但就算是藏在深海里的鱼,也会吐出气泡的。” “那你到底想要怎么样?”陈广泽身畔那一层淡淡的光彩颜色开始加深,似乎是在蓄力。 “我只想请你交出张献忠的秘密,”老头说,“当初他为了掩盖这个秘密,不惜雕凿那一对石牛石鼓来作掩饰;现在你大费周折成立淘银公司,还悄悄准备了一批财宝来欺骗外界。由此可见,张献忠真正想要深藏的那样东西,其重要性超乎常人想象,甚至超过了他的大西国。” “岂止是大西国……”陈广泽的嘴角露出一丝苦笑,“恐怕超越这世上所有的一切,会改变整个世界的命运呢。” 他摆了摆手:“既然你知道这个秘密如此重要,显然也应该猜得到,我是不会轻易告诉你的。” “那是当然,”老头鸡啄米一般地点头,“能够冒着那么大的风险站出来主持这一切,你不会是一般人,不像我这样的糟老头子,被针刺一下都怕疼。不过你猜猜看,我的蠹痕有些什么功用呢?” 他毫不顾忌地站到陈广泽身前,浑身散发出一阵浓烈的烟草和烈酒的气息。陈广泽的脸色忽然微微一变:“我知道你是谁了。” “知道了就好,知道了就好,”老头笑得很是慈祥,“所以你也应该明白,说不说根本就不是你能决定的。但我这把快要进棺材的老骨头,一辈子没别的好处,就是心善,凡事喜欢先讲道理。你好好说出来,我会让你走得毫无痛苦。” “谢谢,你还真是个善良的人,”陈广泽挠了挠头,“哎呀,这下子事情就不好办了。我实在没有料到这件事会把你引来,太托大了,我可完全不是你的对手啊。” “所以呢,乖乖认输,乖乖听话,我会信守诺言的。”老头咧着嘴,露出一口被烟草熏得黑黄的牙齿。 “不对,还有第二种办法可选。”陈广泽忽然说。 “第二种办法?”老头一怔,随即醒悟过来。他那张一直带着掌控一切的表情的老脸上终于露出了恐惧,大吼一声,身畔激射出幽蓝的光华。 但已经太晚了。陈光泽身边那层白色的异界骤然间变得光亮刺眼,并且开始闪耀出令人毛骨悚然的血红色,一股尖锐如龙卷风般的啸叫从血红的光芒中响起。 “你疯了!”老头大叫道。 “这是我的选择。”陈广泽淡淡地说。血色的光晕充塞了整个房间。 翌日。 锦江淘银公司董事长陈广泽的突然失踪成为了这一天最大的新闻。警方在陈广泽的寓所里发现了一具女尸,经过辨认,确认这是同仁路天府商行的女职员黄梅。奇怪的是,尸体的浑身上下布满了严重的冻伤,竟然像是被活生生冻死的。 而陈广泽则始终踪影不见,藏宝图也随着他一同失踪。淘银公司上下都没有任何人知道董事长的行踪。在警方四处搜寻陈广泽的过程中,一桩惊人的事实被披露出来:黄梅并不是中国人,而是日本军方派遣在成都的潜伏特务,真名叫大泽真央。人们立即将她的身份和陈广泽的失踪联系起来,一致认定这位爱国商人一定是被日寇暗中绑架,目的就是夺取张献忠的藏宝图,阻止中国人民得到这笔宝藏。 一时间蜀中各界群情激奋,再度掀起捐资抗日的高潮,但陈广泽和藏宝图却再也没有被找到。几位富商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接手了锦江淘银公司,继续在河里寻找了好几个月,最终一无所获,只能无奈地放弃。 好在即便没有找到宝藏,日本人最终还是投降了。随着抗战胜利和解放战争的开始,这一桩曾给人们带来无数谈资的奇案终于慢慢被淡忘。但直到许多年之后,当路过九眼桥的时候,还会偶尔有一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伸手指向滔滔奔流的锦江水。 “张献忠的宝藏,说不定就藏在河底下哟!”老人们说。 “石牛对石鼓,银子万万五!” 第一章 生活常态 一、 冯斯站在接机大厅,紧盯着国际到达的出口处,过了一会儿他发现实在没什么好盯的,因为连要接的人长什么样都不知道。他只能尽量站在显眼的位置,高高举起手里用鞋盒子拆开来糊成的纸板,上面用狗爬一样的粗黑字体写着几个大字: “接:美国艾什顿考古研究所 詹莹女士 全球信息化考古学与新人类学研讨大会” 一群群肤色各异的旅客从出口走出,又从冯斯身边不停步地掠过,像是被鹅卵石分开的河水。这块站在河心里的鹅卵石站得百无聊赖,忍不住打了一个长长的呵欠,打完呵欠睁开眼睛,才发现身前已经站着一个人。这是一个大约四十多岁的东亚女子,虽然年纪不轻了,但气质优雅,风度俨然。 “同学你好,”她用流利的普通话对冯斯说,“谢谢你来接我。” “啊……你好,”冯斯愣了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忙把揉眼睛的左手放了下来,“您就是詹教授吧?欢迎来北京!” “抱歉,刚才我的行李被人误拿了,所以出来迟了一些,让你久等了。”詹莹说。 “没事儿没事儿。”冯斯连忙说,然后伸手接过了詹莹手里的行李箱。不愧是土生土长的中国人,就是知书达理,冯斯想着,比起这几天里接到的各种环肥燕瘦奇形怪状的生物,这位女教授简直就像天使一样。 “好多年没回过中国了,”詹莹感慨着,“已经不知道现在的北京是什么模样了。” “高楼大厦多了很多,汽车多了很多,人多了很多,pm2.5也多了很多……”冯斯回答说。 几个月前,父亲的意外去世让冯斯卷入了一系列诡奇难解的事件,也让他窥探到了一个隐藏于人类文明背后的黑暗世界的冰山一角。作为一个可能唤醒远古魔王的“天选者”,他原本平凡的生命注定要滑入一个巨大的漩涡中,再也无法回到从前。 尽管如此,他还是竭尽全力,努力维系着一种近似普通人的生活。由于和被证实并无血缘关系的父亲产生了难以弥合的裂痕,他坚持着不动用父亲留下的遗产,靠着网游打钱之类的网络手段为自己赚取学费和生活费。 这时候大一的暑假即将结束,已经临近大二开学了,年级主任却找上了他。原来是主任的夫人、一位鬼知道正经职业是什么的社会活动家,在北京承办了一个国际性的考古学研讨会。既然是国际性会议,来的都是世界各地的洋鬼子,接待任务自然很繁重了。该夫人智慧过人,很早就想到了借助老公手下的大学生们——基本素质不差、懂英语、体力充沛、一说起社会实践就两眼放光热情高涨、价格还他妈便宜。 于是年级主任挑选了他认为英语口语不错的一批学生,冯斯也在其列。和其他兴奋不已的同学们不一样,这个年少却久经世事的家伙原本看不上这每天一百块钱的报酬,也不愿意去对着一帮三山五岳的陌生人赔笑脸,但理性权衡,得罪年级主任不是什么明智的选择——何况年级主任确实人不错,帮过他不少忙,因此最终还是答应了下来。 在会务组忙了几天,从布置会场到给餐券盖章再到机场接人,冯斯把各种杂活儿干了个遍,也很快摸清了这个大会的实质。“全球信息化考古学与新人类学研讨大会”,名字听起来响亮,其本质却是一个搜罗各种山寨专家的野鸡大会。所谓的“新?人类学”,意思就是不被正经人类学家所承认的学说;而所谓的“信息化考古学”,说白了就是利用网络上各种光怪陆离的奇闻异事拼凑起来试图“考古”,其严谨程度可想而知。 大会主旨如此,来参会的人自然基本都不是正经科班出身的考古学家或人类学家,而是——用我国很时髦的一个词汇来说——一群群的“民科”。这些人既没有扎实的学术功底,也没有严肃的学术态度,大都是西太平洋大学毕业的水准,喜欢靠着一些异想天开的奇想和经不起考据的“重大发现”来吸引眼球,本质上可以划归到行为艺术家的行列。而这样奇葩的大会,居然已经开到第四届了,而且规模越来越大。 “可见世界人民是多么的吃饱了撑的没事儿干,”冯斯对他的朋友们如是说,“把这群人空投到安定医院去,大夫们都得疯掉。” 这一天首都机场的客流量不小,两人排了将近一个小时的队才坐上出租车,然后在北京城的马路上一通好堵,但詹莹没有丝毫怨言,一直和冯斯谈笑风生,这又和他之前接过的好几位“老子这么大来头你们居然不派专车接还要老子自己打车简直太不像话了”的外宾形成了鲜明对比。 他不由得对这位和善平易而又谈吐风雅的女性产生了一丝好奇,坐在出租车上左右无事,索性掏出手机搜索了一下。这一搜吓了他一大跳:艾什顿考古研究所竟然是全美相当有名的专业考古机构,在世界范围内都有着较大的学术影响力,而詹莹还不到五十岁,已经是中北美洲考古学领域里的知名专家了,维基百科上都有她的条目。 这竟然是一位货真价实的正宗考古学家!冯斯一时间有些瞠目结舌。以她的水平,自然一眼就能看穿这个山寨大会的拙劣本质,却为什么会接受他们的邀请,来赶这一场比大妈广场舞也严肃不了多少的热闹? “詹教授,您这是……第一次来参加这个会议吗?”他忍不住想要旁敲侧击地问一问。 他从后视镜里看到,坐在出租车后排的詹莹无声地笑了笑。她很快开口说:“怎么了?是不是刚刚查了一下我的资料,发现我不像是来参加这种盛会的人?” 好敏锐的思维!冯斯微微一惊。他尴尬地搔搔头皮:“这个么……没错,我就是在奇怪,那种感觉,就像是一堆喇叭花里钻出一朵玫瑰一样。” “谢谢你这个有趣的比喻,”詹莹说,“其实我当然知道这个大会是什么性质,但是我最近很累,正想找个机会休个假,现在有人乐意发出邀请函、安排住宿,省了我很多事,何乐而不为呢?” 这话说不通,冯斯暗想。詹莹看上去丝毫不像乐意贪这点小便宜的人,何况这么一位正儿八经的专家,和诸多西太平洋高材生混在一起,那可是有损声名的事儿。科学界的人,名誉犹如羽翼,应该是十分看重的。 詹莹一定是有什么急事需要来中国,片刻也不愿意耽搁,所以才不顾惜代价地利用了考古学大会这条捷径,冯斯猜想到。不过此事原本与他无关,不过是顺口一问,詹莹不愿明说,他也不多问,说了几个和北京交通有关的小段子把话题岔了过去。 会场就位于宾客们住宿的宾馆里,倒是省了一趟奔波。冯斯把詹莹送到后,又被主任夫人指挥着忙东忙西,回到学校时,天已经黑了。他向着学生宿舍方向走了几步,想了想,忽然转换方向,走向了教工宿舍。 “不蹭饭的人生是不完美的。”他边走边嘀咕着。 宾馆的自助餐味道本来不差,但这些日子他早就习惯了每天晚上到好友宁章闻家蹭饭,因为寄住在那里的关雪樱做出来的菜实在太美味。这个被他从山区里救出来的哑巴小姑娘,似乎天生就有大厨的基因,烹调的功力一日千里。吃过关雪樱的饭菜,冯斯只觉得学校食堂里的每一样食物都面目可憎。 “就好比看过苍老师的表演后,那些八九十年代粗制滥造的香港三级片就再也不能入眼了。”冯斯厚颜无耻地向宁章闻解释说。 “苍老师是谁?”宁章闻一脸茫然。 尽管关雪樱做起菜来荤素全能,尤其精擅把不起眼的蔬菜做得精致可口,但作为一个庸俗的肉食动物,冯斯所惦念的只有肉食。他一面走进宁章闻家的楼门,一面在心里猜测着今晚的主菜:新疆大盘鸡?糖醋排骨?羊排手抓饭?日式煎鸡饭?油爆大虾?川味水煮鱼?韩式烤肉? 想到烤肉那鲜亮的色泽,他禁不住吞了一口唾沫,就在这时,他却发现宁章闻家门外的楼梯拐角处蹲着一个黑影。这一楼的电灯碰巧坏了,他看不太清楚,于是上前两步,走到了黑影的身前。黑影听到脚步声,抬起头来,从楼道窗外射进来的光亮正好照亮了他的脸。冯斯也算是个胆大妄为的人,此刻看到这张脸,也忍不住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呼。 这是一张衰迈木讷的面孔,目光呆滞得如死人一般毫无生气,面颊上有好几道长长的伤疤,鼻子奇怪地扭曲着,好像被什么东西重重砸过,上嘴唇缺了一大块肉,露出血红的牙床和焦黄歪斜的牙齿。在黑暗中骤然看见,的确足够瘆人的。 而最奇怪的在于脸上的肤色。人们形容一个人脸色苍白的时候,时常会用“惨白如纸”这四个字,但眼前的这张脸,却真的似乎比一张白纸还要白。这样的一张脸,简直近似于僵尸,难怪以冯斯的胆子也会忍不住叫出声。 好在他很快克制住了自己,并且按捺下了冲着这张脸一拳打过去的本能反应。他退后一步,发问说:“你是谁?” 但对方似乎比他更害怕,一声也不敢吭,抱着头重新蹲下。冯斯皱着眉头,拿不定主意该怎么办,这时身旁的门打开了,宁章闻从里面探出头来,无疑是听到了他那一声惊叫。 “怎么了?”宁章闻问。 冯斯伸手指了指那个蹲在地上的怪人。宁章闻微微一怔,走到他跟前,轻声问:“陈叔,是你吗?” “对不起……”怪人微微抬起头,还是不敢完全露出正脸,“我也是没办法了才来找你帮忙。” “您先进来说话吧,”宁章闻温和地扶起他,“下次再来,直接敲门就行了。” “这是我家的老邻居,陈叔叔。”他又扭头对冯斯说。 “啊,知道了……”冯斯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他想了想:“你有客人,我明天再来。” “也好,陈叔怕见生人,”宁章闻点点头,“不过你先等我两分钟。” 他把陈叔扶进家门。几分钟之后,关雪樱拎着一个塑料袋走了出来,袋子里是两个饭盒,透出葱烧海参的香味。冯斯长叹一声:“看来我专业蹭饭的光辉形象已经深入人心了……对了,你好像不害怕的样子?” 他伸手指了指房内,关雪樱会意,掏出纸笔写了几个字:“不怕,那是白电(癜)风。村里有麻风病人,比他难看。” “看来是我大惊小怪了,”冯斯摇摇头,“我还是躲回宿舍吃宵夜去吧。” 冯斯拎着塑料袋下了楼,一路走一路猜测着陈叔的身份来历。看起来,宁章闻对他的态度是尊重中带着怜悯,而他虽然有求于宁章闻,却又带着一些畏惧,这样的畏惧,或许是出于——愧疚?这个人的白癜风固然是无法阻挡的顽症,鼻子和嘴唇的伤疤却不能用自然疾病来解释。 他饶有兴致地做出各种假设,过了一会儿又禁不住哑然失笑。自己的事情还是一摊子烂账呢,哪儿来闲工夫去管别人的琐事。父亲的家史,母亲的秘密,自己脑子里那个至今没有发挥过功用的附脑,身边虎视眈眈的人群,每一样都足够让他头疼了。 他敲了敲脑袋,命令自己别再胡思乱想下去。穿过学校著名的“野猪林”时,他忽然发现,背后似乎有人在跟着他。 冯斯不动声色地继续向前走,几次专做不经意地转身,却并没有看到人,但那种被跟踪的感觉却始终挥之不去。于他而言,想要判断出跟踪者到底是谁实在是太困难了,用路晗衣的话来说:“全世界的家族都在找你。” 在这些家族当中,并不是所有人都希望利用冯斯去唤醒魔王,大概还有为数不少的人想要直接取走他的小命。而面对着这些人,他却没有一丁点抵抗能力,因为虽然背着天选者的名头,他的附脑从未展现过任何功用。 他索性懒得去管——反正管了也没用——快步回到了宿舍。进门之后,他忽然发现宿舍里有些微微的异样:几位室友全都躺在床上睡着了,连他大喊一声“傻逼们,好吃的来了”都毫无反应。 这些孙子平日里要么玩网游,要么看在线视频,要么研究苍老师的作品,不折腾到半夜不会睡觉的,现在怎么可能一起睡得像死狗一样?更别提这帮畜生对一切能入口的食物都有着高度的敏感,几公里外都能闻肉香而起舞。 冯斯意识到了事情不大对劲,赶忙想要转身离开宿舍,刚一回头,他就僵住了。 门已经无声无息地关上了,面前站着一个比刚才的白癜风毁容者还要恐怖百倍的人:一个双头人。他的两颗头颅一大一小,小的那个近乎干瘪,动也不动;大的那一颗粗鄙丑陋、布满伤疤,被另一颗头颅挤得就像脖子歪了一样,虽然脸上带着笑容,却比不笑还更加可怕。 “原来是你,”冯斯长出了一口气,“你们四大家族的人,还真是阴魂不散……” 二、 李济带着一脸的颓败,坐在一张布满油腻的长桌前,桌子上已经放着三个空啤酒瓶,穿在身上的汗衫胸口也滴上了几滴油渍。这家小吃店在夏夜里专门推出模仿成都冷淡杯的夜间饮食,每到晚间就吸引了很多学生和民工到这里来,磕着毛豆花生,啃着鸭脖卤鸡爪麻辣小龙虾,配上冰镇啤酒,一群人边喝酒边说笑谈天,吵吵嚷嚷地打发掉一个闷热的夜晚。李济混在其间,虽然孤身一人喝着闷酒,却并没有引起太多人注意,也没有人认出来,就在几个月前,此人还是这所学校的副校长。当然了,主管基建本来就只需要和特定的人群打交道,不像管行政的校长时时抛头露面,没人认识原本正常。何况李济为人一向很低调,校内很多人都是只闻其名而不知其相貌。 李济就是那位请冯斯的父亲冯琦州来看体育馆风水的副校长。冯琦州死后,警方调查死者的社会关系,李济请假道士来看风水的事情也就此曝光。说起来,这年头种种封建迷信活动固然很猖獗,但到了高校这个层级,一般都还是得地下运作,如今不小心见了光,对这所理工科名校的面子来说,就不大好看了。 所以这位副校长被撤职也是顺理成章的了。李济原本已经快到退休年龄,这么多年来主管基建也捞了不少钱,此时被撤职,对退休后的生活不会有丝毫影响。只是事发之后,人们偶尔看到李济,总是看到一脸的落落寡欢,想来是从权力的位置上下来之后,难以适应这样的心理落差。所以昔日的副校长会抛弃掉平日里的光鲜衣着,穿得邋里邋遢地跑到路边摊喝啤酒解闷,似乎也不足为怪。 李济就着一盘卤水毛豆和一盘炒田螺喝光了整整四瓶啤酒,还抽掉了好几根烟,结完账,打着饱嗝摇摇晃晃地骑上自行车。这也是这所学校的领导喜欢表现自己清廉风格的一种方式,尽管李济不上班时开的是一辆敞篷的宝马640i。 这些日子里,为了撤职的事儿,李济没少和充满虚荣心的老伴吵架,吵到不可开交,最后一怒之下搬出家里,在学校新修的青年教师公寓里找到一间还没分配出去的房间暂住,避开了老伴没完没了的唠叨,也算求个耳根清净。 此时夜色已深,醉意微醺的老人骑着车,摇摇晃晃地骑出学校西门,沿着一条小道骑向教师公寓。骑了没多久,路边突然飞来一个硬物,砸在轮胎上,李济吃了一惊,自行车失去平衡,重重摔倒在地上。没等爬起身来,身边忽然围上来几个黑影,不由分说用破布堵住那张还带着酒味儿的嘴。 片刻之后,这一群奇怪的绑架者和被绑架者已经来到了附近的一个建筑工地里。时值深夜,建筑工地里早已没有了其他人,似乎正适合罪案的发生。 “你们……你们要干什么?”堵嘴的破布刚被弄走,李济就气急败坏地开了口,“是联顺达的人吗?给你们说了很多次了,那笔工程款子是学校拖欠的,我也没办法!” “我们是为冯琦州而来的。”一个绑架者冷冷地说。 李济立刻不吭声了,过了好一会儿才支支吾吾地说:“我也就是脑子糊涂了一下,才去搞那些迷信活动,现在我也受到教训了……” “这种时候你还需要撒谎么?”对方嗤笑一声,“你以为我们没有调查过你的背景?八九十年代各种气功大师最流行的时候,你就曾经在报纸上连续发文揭批伪科学,还和学校里一位大力宣扬气功的老教授展开过公开辩论。这所学校里如果要找出一个人最不敬鬼神,那就是你!你怎么可能真心请人看风水?老实告诉我们,当初是谁指示你把冯琦州骗到北京来的?” 李济面如土色:“没、没有人指使,我真的只是一时糊涂……” “我没有时间和你兜圈子,”绑架者抽出一把铮亮的匕首,“我问一次,你不回答,我就剁你一根手指,剁完手指挖眼睛。” “没有啊!真的没人指使,就是我自己脑子发昏了,你们千万相信我啊!”李济惶急地嚎叫着,拼命挣扎,但身体被人死死制住,哪里挣得开?绑架者显然是那种真正的心狠手辣之辈,看见对方还在硬撑,毫不犹豫地手起刀落。咔嚓一声,老人发出凄厉的惨叫,左手小指已经被干脆利落地切了下来。断指落在地上,血花飞溅,李济也疼得几乎晕了过去。 “还不说?真有点老革命的硬骨头呢,”绑架者的笑声分外冷酷,“要不就是小指你不在乎,那换食指怎么样?” 他狞笑着再度举起刀,李济呜咽着,痛得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湿透了,却还是不肯说。眼看还沾着血的匕首即将切下李济的食指,对方的动作却突然间停住了。与此同时,其余的绑匪们也都发出了一阵惊愕的声响。 他们都看到了一幕不可思议的变化。足以令人心脏停止跳动的可怖的变化。 ——落在地上的李济的血滴,仿佛突然间失去了重力的束缚,慢慢漂浮起来。它们凝结成一粒粒浑圆的血珠,带着一种妖异的美感,折射出夜的光彩悬浮在黑暗之中。 “不好!快跑!”握刀的绑匪敏锐地察觉到危险的临近。但他这一声喊已经太晚了,还没等人们挪动脚步,几声细不可闻的轻响后,半空中的血珠纷纷炸裂开来,化为一片猩红色的血雾,瞬间把这五名绑匪连同李济一齐笼罩在其中。 血雾中顷刻间响起了一连串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听上去简直不像人声。在朦胧的红色血雾中,可以模模糊糊地看见五名绑匪拼命挣扎抓挠,像是极力想要摆脱掉什么沾在身上的东西,但这挣扎的过程十分短暂。几秒钟之后,他们就倒在了地上,很快都不动了。 血雾渐渐消散。这时候可以看清楚,躺在地上的五名绑匪,赫然已经全部化为白骨——干干净净的白骨,上面连一丝血肉都没有存留下来。他们的衣服基本是完整的,只有一些可能是先前在地上翻滚留下的擦痕,然而衣服下面原有的皮肤和血肉却全部消失无踪。这些白森森的骨架在微弱的光线下发射出惨白的光,每一具骷髅的头颅都大张着黑黢黢的嘴,仿佛仍在竭力惨号,已成枯骨的双手还保留着抓挠的姿态,可想而知死前遭受了极其剧烈的痛苦。即便是在这个闷热的夏末之夜里,这地狱般的图景也足以带给人深深的寒意。 而唯一一个没有变成骷髅的,是李济。李济艰难地用双膝支撑起身体,慢慢直起腰来,摸索着在地上找到了刚才被砍断的那根断指,把断指的断面重新贴在了手指上。虽然疼得浑身哆嗦,汗如雨下,但这一动作的后果却颇为惊人:断指处竟然慢慢开始接合起来,然后伤口逐渐愈合。几分钟过后,左手小指已经完全恢复原状,半点也看不出来它曾经被切断过。 李济这才喘着粗气从地上爬起来,眼光扫过地上那几具狰狞的白骨,突然间双腿一软,重新跌坐在地上。 “我不想这样的,我真的不想这样……”李济嘴里嘟嘟囔囔着,“可是我也没办法,我控制不了,控制不了啊!” 浑身脏污的前副校长瘫软在地上,抽抽搭搭地哭泣起来。 就在这桩奇特的惨剧发生的同时,冯斯正站在宿舍里,面对着另外一个奇人——双头怪人范量宇。在他所遇到过的这些自称“守护人”的特殊人群中,范量宇是力量最强大的,同时也是性格最暴虐的。这个人会毫无理由地对他人制造伤害,并且享受对方痛苦的神情,好像那种痛苦对他而言就是最好的下饭菜一样。 “怎么了,这次不指着我的鼻子大骂几句了?”范量宇坏笑着。 “好汉不吃眼前亏,”冯斯闷闷地说,“现在就算你要我跪下唱征服我也多半要听命。” “所以我才说了嘛,你虽然是个废物,脑子还算清醒。”范量宇大大咧咧地拍拍他的肩膀。 “你大晚上的跑到我的宿舍,把我的室友都弄昏,不是就为了夸我两句吧?”冯斯说,“话说你没把这帮孙子怎么样吧?” “这里好歹是学校,我要是把他们搞出点毛病来,不好收场,容易暴露你的身份。所以就是单纯地让他们昏睡一下而已。”范量宇说。 冯斯松了口气:“那还好。那么,今天找我有何贵干呢?” “我是来给你送一个警告的。”范量宇翻着白眼。 “是又有人想要抓我或者杀我了吗?”冯斯并不显得吃惊,“这已经算是生活常态了。没什大不了的。” “有这个觉悟就好,那我走了。”范量宇点点头,真的转身就走。 “哎……等等!”冯斯忙叫住他,“你还没说到底是什么人呢?” “你不是不在乎吗?你不是说已经是生活常态了吗?”范量宇冷笑着,“那又何必多此一问。” “好吧,你赢了,范大爷,”冯斯忍气吞声,“你还是告诉我吧。” 范量宇伸出手,指着冯斯的鼻子:“小子,你这辈子才经历过多少点事儿?别以为亲眼见过魔仆和妖兽,被人揍过几次屁股,就觉得自己毛长硬了——你还差得远呢。死亡这种事情,不是用来挂在嘴上逞能的,等你像我这样在生死的边界线上走过几十个来回之后,再来装出一副云淡风轻的狗屁模样也不迟。” 冯斯无言以对。他发现这个双头怪物不只是下手狠辣,说话似乎也能直指人心。他一向自诩聪明智慧,但在范量宇面前,却好像被X光照射一样,完全被看透了。 “你说得对,无论如何,我还是不想死,嘴硬这种事是最无谓的,”他轻轻叹息一声,“所以我向你道歉。请你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吧。” “你倒是的确有些优点,”范量宇瞪着他,“比如知错能改,还不算蠢到家了。” “我大概就剩这个优点了……”冯斯哼唧着。 范量宇从衣兜里取出一部手机,这个场景让冯斯感到很违和。他随即释然,觉得还是自己的偏见在作怪,似乎总感觉守卫人就是一帮被从时光的洪流中截留出来的老古董,其实全然不是这样。事实上,他们并没有与世隔绝,尽管隐藏着自己的身份,但仍然生活在凡尘之中,甚至可能掌握着超越凡人的科技力量。 范量宇在手机上划了几下,调出一段视频,然后把手机递给冯斯。冯斯盯着屏幕,只见上面出现了一栋灰扑扑的旧楼房,大概有六层楼,窗户破烂得几乎都没有玻璃,大门也只剩下半扇,几道纵横交错的封条封住了门。整栋楼呈现出灰暗破败的色调,仿佛能嗅到蜘蛛网尘封的气息。 “这是南方某座小城里废弃的旧医院的手术楼,”范量宇解释说,“因为开发方面的纠纷,一直没有拆掉,也没有再被使用。” 摄影人继续向前走,轻松地从封条下方的空隙里钻了进去,走入手术楼里。楼道里没有灯光,视频上登时漆黑一片,只能看到一点点模糊的影子,拍摄人还故意一边走一边伸手按楼道里的电灯开光,示意整栋楼已经完全失去了电力供应,因此电灯都无法点亮。 他走过手术楼的一楼,推开一扇吱呀作响的门,开始走上了一段长长的方向向下的楼梯,看来是这栋楼的地下室。虽然屏幕上无法看清楼层,但从脚步大致能判断,此人至少下了两层楼,可能已经来到了地下二到三层,那差不多应该是这栋楼的最底部了。 底层仍然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屏幕上隐隐可以看到满地的垃圾、胡乱堆放的破旧桌椅和大门敞开的一个个空空如也的科室房间,就像一张张不安分的大嘴。即便是在小小的手机屏幕上看着这段模糊不清的影像,冯斯也能感到一种古怪的寒意在升腾,心里刹那间想起了无数以医院为背景的恐怖故事。 也许正像刚才范量宇的用词,医院是一个处于生与死的分界线上的地方,这样独特的氛围最能够孕育出恐怖与阴森,冯斯想。 拍摄人已经走到了走廊的尽头,前方是一扇紧闭着的大门,似乎上了锁。但不知拍摄人用了什么手法,锁被轻松地打开,他伸出手,推开了门。炫目的光亮立刻从门内倾泻而出。 这个地下走廊尽头的房间里竟然有电力供应! 在白色的灯光下,摄像头里的图像也重新清晰起来。可以看出,这里是医院的太平间,只是由于多年没有使用,已经遍布灰尘和蛛网。拍摄者来到停尸柜前,随手拉开几个格子,里面都是空的。 “不都是空的吗?有什么好看的?”冯斯禁不住问。 “你又不是没有见识过蠹痕,怎么会问出那么蠢的问题?”范量宇嗤之以鼻。 冯斯一下子反应过来。所谓蠹痕,是利用附脑的力量激发出的特殊空间,拥有和日常世界完全不同的物理法则,就像是一块木头被蛀虫蛀出了空洞一样。利用蠹痕,既可以创造出充满杀伤力的战斗方法,也能开辟一片独立的异域。 也就是说,在这个看起来空空如也的太平间里,其实还隐藏着一片空间。那么在这一片蠹痕当中,究竟会隐藏着些什么呢? 冯斯的好奇心被大大激发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手机屏幕。只见拍摄者在空荡荡的太平间里不断地走来走去,兜着圈子,好像是在寻找着某些破绽。大约七八分钟后,他停住了脚步,看来是已经发现了蠹痕的范围并且准备着手侵入。 但还没等他开始行动,画面突然开始剧烈抖动,给人一种天旋地转的晕眩感。冯斯仔细分辨,发现这种抖动是因为拍摄人一时间顾不上保持手机稳定了——有其他人出现! 那些人大概就是在太平间里构造异域的人,冯斯猜想着。此时拍摄者已经随手把手机塞入了衣兜里,所以只能听到一阵阵激烈而杂乱的打斗声,却再也见不到画面了。片刻之后,声音转化为了急促的脚步,看来是拍摄人开始奔逃,而他的敌人们穷追不舍。 “可以停下了,”范量宇说,“后面除了逃跑之外,再没有新的内容,直到手机由于电量用尽而中断拍摄。”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冯斯问,“你特意把这段视频拿给我看,说明它是和我有关的。拍视频的人是谁?” “是我们家族的调查员,”范量宇说,“几天之前,他失踪了,但我们在医院附近的一个角落找到了记忆卡。他的手机是特制的,可以在危机状况下通过一个小开关快速弹出记忆卡,并且记忆卡里藏有一个微型信号源。所以虽然敌人杀死他并抢走了手机,却无法找到这张记忆卡。” “调查员?调查什么的?”冯斯又问。 “调查那些隐藏在暗处的家族。” “暗处的家族?” “是的,隐藏在暗处,比我们更加危险的家族,”范量宇说,“和我们不一样,他们也许直接想要你的命。” 三、 文潇岚一丝不苟地整理好所有的纸质资料和电子文档,收拾干净办公桌,在此期间,不断有办公室的同事经过她身边,和她打招呼。 “小文,做得很不错,”人力资源部经理亲切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你是公司过去三年来招入的最好的一个实习生。真想你今年就毕业啊。” “谢谢您的夸奖,我会继续努力的,”文潇岚笑着点点头,“希望明年还能来公司实习。” 她装好自己的个人物品,有些恋恋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这间办公室,然后走向了电梯。几分钟后,她已经站在了这栋大厦门外,男友周宇玮正推着自行车等着她。 “总算是结束了,实习评价怎么样?”周宇玮问。 “肯定是优嘛,那还用说?”文潇岚也骑上了自己的车。 两人一路说笑着回到学校。周宇玮把文潇岚送到女生宿舍楼下:“好容易实习完了,今晚要不要一起去看电影?” “改天吧,今天约了朋友吃饭,就是我和你说过的那个刚刚治好了自闭症的朋友。”文潇岚说。 “行,那就改天再说,”周宇玮摆摆手,“先走了!” 文潇岚目送着他骑车离开,忽然轻轻叹了口气。接受这位学长的表白已经有一段日子了,两人相处得很好,周宇玮高大帅气,性情爽朗,还是他所在的系篮球队的主力,无论从哪方面看都无可挑剔。但不知道怎么的,和周宇玮在一起,她始终体会不到那种一见面就脸红心跳、见不到面就心心念之的甜蜜感觉,就好像两人之间缺少了一点什么东西。 “缺少一点什么东西”,奇怪的是,同样的话她也对冯斯说过。现在看起来,不管是冯斯还是周宇玮,似乎都无法真正打动她的心。她一时间也理不清头绪,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她草草梳洗了一番,去到宁章闻家。敲门后,关雪樱很快开了门,打着手势把她拉到了自己的房间里。宁章闻的房间则紧闭着门。 “宁哥有客人?”文潇岚小声问。 “你看到会吓一跳。”关雪樱在纸上写道。 文潇岚有些纳闷,但当宁章闻的客人走出来之后,她立马就明白了。这个老头的确是形容可怖,一张脸就像被什么重物重重砸过一样,鼻子也歪了,上唇也裂开了,此外还有严重的白癜风之类的皮肤病,脸色比死人还要白。不过宁章闻对他很是尊敬,一直搀扶着他把他送出门去。 “刚才那位老大爷是谁啊?”宁章闻回来后,文潇岚发问说。 “一个可怜的人,”宁章闻说,“不过对大多数人而言,他也是一个可恨的人。” “可恨?怎么回事?” “这已经是他第二次来找我了,前几天小冯也看到他了,还被他吓了一跳,”宁章闻说,“这个人叫陈秀原,几十年前曾经是这所学校后勤部的负责人。八十年代中期,他利用职权,把食堂承包给了他的亲戚,结果由于食堂购进了变质食材,引发了一次严重的食物中毒,上百名大学生中毒。更为严重的是,当天学校教职工幼儿园的厨师临时急病请假,老师们直接到大学食堂买了一些饭菜给孩子们吃,小孩子的抵抗力比大学生弱得多,结果……有三个小孩重病死亡。” 文潇岚“啊”了一声,下意识地捂住了嘴。宁章闻接着说:“事后追责自然是免不了的。相关责任人都受到了法律严惩,陈秀原虽然并不直接掌管食堂,但也负有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受贿等罪责,进了监狱,也丢掉了学校的工作。他的人生从原本的春风得意一下子跌到了谷底。” “当时学校里的教职员工大多互相认识,陈家出了事,他老婆经受不起被熟人们指指点点的刺激,和他离了婚,带着孩子走了。当他刑满释放回家后,家已经不存在了,只是一个空屋子。而他也完全失去了当年的锐气,默默接受了学校出于人道给他安排的清洁工的活儿,一直干到退休为止。” “他变得胆怯而又自闭,有点类似于……认识你们之前的我。而和我不同,他的内心还藏着深深的愧疚和自卑,常年受到这种种复杂情绪的折磨,让他更加远离人群。但尽管如此,有些事情……还是逃不过去。” “你是不是想说他的脸,”文潇岚说,“那张脸难道是……被人打的?” 宁章闻点点头:“是一个当初的患儿家属。孩子死去之后,她始终耿耿于怀,一直等着陈秀原被放出来。她用来砸陈秀原的,是当初混乱中从食堂里偷出来的一个秤砣,这是处心积虑的报复,原本是想要直接砸开对方的脑袋的,但陈秀原幸运地躲过了这致命一击,只是脸被砸坏了。再后来,陈秀原得了皮肤病,脸就成了现在这样,他也因此更加不愿意出现在人们面前。” “仇恨的力量……真是可怕,”文潇岚一脸的不忍,“但是他为什么不戴口罩?” “可能出于某种破罐破摔的自虐心态,”宁章闻说,“虽然不愿意被人看到,但假如真遇到人了,就让人看清楚他那张吓人的脸,其中也隐含着一点赎罪的味道。” “那他和你家又是什么关系?为什么来找你?”文潇岚又问,“是想借钱么?” “他是我爸生前的好朋友、大学同窗。虽然在出事之前就有很多人不喜欢他、说他市侩,但我爸一直惦记着两人的交情,和他来往不少。”宁章闻说,“他出狱后,我爸已经去世,我妈看他可怜,也挺照顾他的,家里包饺子什么的还总让我给他送过去。所以我家大概是他唯一能信任的一家人吧。不过他来找我不是为了借钱,而是……送钱。” “送钱?”文潇岚愣住了,“为什么要送钱?” “他虽然收入很低,但这些年来,以苦行僧一样的生活克扣着自己,加在一起居然攒了有将近二十万块钱。他来找我,想要我收下这笔钱,然后转赠给当年那三个死去的孩子的家人。”宁章闻说。 “你……你答应了吗?”文潇岚惊愕莫名。 “他来了两次,我都拒绝了,”宁章闻说,“我并不认为这些钱就能抚平死者家属的痛苦。正相反,这么多年过去了,可能别人已经尝试着暂时把往事抛诸脑后,他却偏偏去旧事重提,结果反而会更加激发对方的怒火。” 文潇岚有些讶异地看着宁章闻:“宁哥,我发现你真的是像完全变了一个人啊。今天你跟我说的话,抵得上过去一个月的,而且你居然也会从人性和人情世故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了。” “是啊,对亏了你们俩。”宁章闻说。 文潇岚的嘴角浮现出一丝顽皮的坏笑:“这不只是我和冯斯的功劳。照我看,某一个其实并不会说话的人,似乎功劳更大一点。” 宁章闻脸上一红,嘴唇动了动,却也并没有说出什么否认的话。过了一会儿,他忽然问:“那你呢?你和你的新男朋友怎么样了?” 文潇岚的笑容微微有点僵:“啊,挺好,挺好的。对了,不是说好今晚一起吃饭么,那头馋猪怎么还没来?” “他刚刚发了条短信过来,说是他正在帮忙的那个大会里的一位考古学家要请他吃饭,盛情难却,今晚就不过来了。不过我觉得,这只是他找的一个借口。” “借口?什么借口?”文潇岚的眼神闪闪烁烁。 “那头馋猪虽然嘴馋,但或许更加不想见一个人,”宁章闻说,“不想见的原因,可能是因为还有那么一点舍不得。” “宁哥,你最近是不是陪着小樱看了很多言情电视剧?你这是在从自闭男向知音大姐的路上狂奔啊……”文潇岚撅着嘴,目光却渐渐黯淡下来,“我饿了,快开饭吧!” “我实在没有想到,你居然会选这种地方请我吃饭。”冯斯说。 “你以为我会带你去那种对着牛排和红酒耍宝的地方?”詹莹微微一笑,“我看得出来,你不是这种人,我也不是。这种地方才是你我都想来的。” 两人正坐在京城某个小胡同里一家店面很小的烤鸭店,确切说,就是一个四合院里的天井,里面一共只能放下六张或方或圆的桌子,伙计上菜都得侧着身走。天井的一侧就是烘烤炉,一个带着厨师帽的老人正在查看着火候。店门外摆着一长溜木质板凳,上面坐满了等待的食客。果木烤鸭的诱人香气布满了整个天井。 “你居然能找到这个地方,也算是厉害了,好多本地人都不知道这家店呢。”冯斯说着,把一片金黄的烤鸭卷进饼里。薄薄的荷叶饼,细细的葱丝,香甜的面酱,配上这块皮酥肉嫩仿佛还在滴着油的烤鸭,着实令人食指大动。 “这家店已经有二十多年的历史啦,”詹莹说,“上一次回国的时候,一位老朋友带我来这里吃过一次,从此我就念念不忘了。还有一家同样是藏在胡同里的清真爆肚店也很好吃,过两天你再陪我去一趟,可以么?” “没问题!”冯斯嘴里塞满了烤鸭,含混不清地说。 詹莹的食量并不大,吃了几片之后也就停住不吃了。她只是带着娴静的微笑,看似随意地打量着身边的一切,那副优雅而温柔的姿容忽然间让冯斯想起一个人。 他的养母池莲,他一直深深敬爱着的“妈妈”。也是那么温和慈祥,也是那么恬静淡泊。 这个突如其来的联想让他的心情一下子有些糟糕。詹莹敏锐地觉察到他脸上一闪而过的阴云:“怎么了?想到什么不愉快的事情了?” “没什么,一些陈年旧事而已,”冯斯摆了摆手,“其实我有问题要问你。” “什么问题?”詹莹说。 “你是属于哪个家族的?”冯斯忽然收起笑容,目光炯炯地盯着詹莹。 詹莹一脸茫然:“家族?什么意思?” “别装蒜了,詹教授,”冯斯的语气显得粗鲁而生硬,“第一天去机场接你,可能只是一个巧合,但从第二天开始,我发现我被指派的几乎所有事情都是在你的身边。我去问了我们系主任的老婆——就是这次大会组委会的孙主任——她说是你点名要我帮忙的。” “的确是我,这有什么奇怪的?”詹莹说,“我们第一次接触后,我觉得你各方面都不错,可以帮得上我的忙。” “但你其实根本不需要我,”冯斯说,“你对北京了解得比我还多。而且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你一直在怀疑你到北京来的目的。” “我已经解释过了,我就是借机回来休一个假,在北京转一转看一看,”詹莹说,“反正这样的大会你我心知肚明,根本就没有让人认真动脑子的余地。” “普通的休假,还需要瞒着自己的丈夫吗?”冯斯冷冷地问。 詹莹的身子微微一抖:“你怎么知道的?” “我不喜欢被人当傻瓜耍,所以在你没有使唤我的时候,我也会找机会注意一下你的动向,”冯斯说,“你和你丈夫打越洋电话的时候,碰巧被我听到了。他很生气,你回中国这么大一件事,居然没有和他说一声。” 詹莹沉默了。她手肘支撑在桌面上,紧握双手,低垂着头,双目微闭,竟然像是在祈祷。冯斯也不去打扰她。两分钟后,她重新抬头睁眼,问了一句奇怪的问题:“你知道911吗?” “当然知道,”冯斯对这个突兀的问题有些莫名其妙,但还是回答了,“那会儿刚上小学,也不太懂国际政治什么的,就知道飞机撞大楼,死了很多人。具体的详情,还是年纪更大一些之后,才慢慢明白的。那是一场可怕的灾难。” “那场灾难,就发生在我的眼皮底下,”詹莹说,“那一天我正好有一个约会,约会地点就在世贸双子楼的北楼上。但是幸运的是,那天我遇到了堵车,没能按我一向的作风提前到达约会地点,于是躲过了这一劫。不过,我眼睁睁地看着第一架飞机飞过我的头顶,撞进了北楼。” 冯斯大受震动,一时间说不出话来。詹莹接着说:“在那一天之前,我并不是个喜欢冒险的人。在美国,科技人才的薪酬待遇是很优厚的,我的生活过得稳定安乐,不愿意掺和多余的事情。但在那天之后,我忽然发现,世上的事情并不是胆小谨慎就能躲得过的。911事件里的三千名死者,都是那么无辜,却无法逃脱命运的安排。” “所以……”冯斯等着詹莹的结论。 詹莹的目光中流露出一种铁一般的坚毅:“所以,不要害怕,因为害怕也没有任何用处,想做的事情一定要去做,不要给自己留遗憾。” “你回到中国来,就是为了做这件想做的事情吧?”冯斯问,“到底是什么事,和我有什么关系?” “明天。明天告诉你。”詹莹说,“今天晚上我有一个很重要的约会,不能带你去。明天是大会最后一天,完场后,你陪我去吃爆肚,我把一切都告诉你。愿不愿意帮我的忙,就看你了。但你一定要相信我,我对你没有丝毫的恶意。” “不管你是不是真的没有恶意,我猜测,我多半会愿意帮你的,”冯斯苦笑一声,“不瞒你说,最近半年以来我身边已经发生了足够多的事情,都是我不管都不行的。” “父母都已经不在,却要你一个人承担那么多,真是太辛苦了,”詹莹拍了拍冯斯的手背,轻柔地说,“你是个坚强的孩子。只要有可能,我也一定会尽我所能帮助你。” 那一刹那冯斯又产生了幻觉,仿佛詹莹的形象和母亲那张温婉的面孔合二为一,无法分开。这半年来,他经受了各种各样的辛劳苦楚,虽然身边也有朋友们的陪伴,但这却是第一次有一位长辈以如此真诚和慈爱的语气来安慰他。对于失去母爱已经十年、又一直和父亲关系恶劣的冯斯来说,这样的安慰,实在有点催泪弹的效果。 他装作犯困的样子揉了揉眼睛:“行,那就明天再聊。咱们撤吧,外面还有一大堆饿殍嗷嗷待哺呢。” 他没有想到,这一个萦绕着烤鸭香气的夜晚,就是他和詹莹的最后一次见面。 四、 骗子大会在热热闹闹中闭幕了,各路骗子们在大会里各取所需,皆大欢喜。而对于前来承担接待任务的学生们来说,一方面赚到了钱,一方面以后在简历上也能多一条资本:曾担任过国际性学术会议的现场工作人员,说起来还挺有面子的。 唯一一个不太高兴的人是冯斯,倒不是因为他嫌每天一百的酬劳太少,也不是因为今天中午的盒饭太难吃了,而是因为詹莹一直没有现身。整个会务组都没有人知道詹莹到哪里去了,拨打手机也始终提示关机。工作人员去宾馆房间敲门,也无人应答。服务台用钥匙开了门,发现房间里整整齐齐并无凌乱痕迹,詹莹的行李也都在房内,但她的人却不见了。 冯斯有了极度不祥的预感。大会收尾还有很多琐碎的事务,他做得心不在焉。当所有工作终于忙完,他也总算可以抽出身来,一边走向车站一边寻思着该怎么去找詹莹的时候,却忽然被人拦住了:“冯同学,你好。” 抬头一看,来人有些眼熟,他仔细想了想:“啊,你是警察,我的朋友受刀伤的时候,我们见过。” “谢谢你还记得我,”这个身着便装、相貌和善的警察说,“不过名字你可能就忘了。我叫曾炜。” 暑假开始之前,宁章闻曾经在国图查找资料时遇刺,幸好曾炜当时在场,用警车开道把宁章闻送到了医院。但此人绝非省油的灯,敏锐地觉察出冯斯的父亲冯琦州被害一案绝非寻常,曾和冯斯有一番针尖对麦芒的问答。此后虽然再也没见过曾炜,但在冯斯心里,一直警惕着这个看似和善实则精明的刑警。 而现在,曾炜再一次出现在他面前。 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冯斯在心里嘀咕着,这位曾警官一出现,就多半意味着坏事临头。 “今天您来找我有什么事吗?”冯斯问。而曾炜的回答让他一下子有种五雷轰顶的感觉。 “我们发现了詹莹教授的尸体。”曾炜说。 詹莹的尸体是在一种极其怪异的状态下被发现的。 清晨的时候,市内某家大型商厦的一名清洁工进入了大厦内,开始打扫清洁。当她清扫到位于大厦一层中央的室内蹦极机械时,她忽然发现,在这座十多米高的大型机械的顶端,似乎多了一个什么东西。 一个有棱有角的立方体,在熹微的晨光下闪烁着一种奇特的光彩。 她站在地面上,瞪大眼睛看了好一会儿,还是不太明白那到底是什么。于是她顺着蹦极机械的楼梯走上了高处,看清楚了这样东西。 然后她就被吓得晕了过去。 好在她在晕倒之前总算还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这一声惨叫吸引来了其他人。他们也都看见了那个不知何时突然出现的物体。 那是一块冰块,巨大的冰块。在这个盛夏末尾的清晨,一块仍然在冒着白气的冰块就这样躲过了所有人的视线,出现在了蹦极机械的顶端。当然了,光是这块冰块,还不至于把人吓得昏过去,真正令人恐惧的是被冻结在冰块里的另外一样物体。 ——人!一个中年女人!冰块里冻着一个中年女人!她以站立的姿态被冻结于其中,双目微闭,脸上的表情恬静淡泊,仿佛只是在沉睡。 警察很快赶到,动用工具凿开了冰块,把女人的躯体解救出来,但她早已经停止呼吸。她的身上并没有携带任何证件,但警察还是很快查明了她的身份。她名叫詹莹,是一位美籍考古学家,刚刚来到中国一星期,目的是参加一个国际性的考古学学术会议。 詹莹死了。 虽然之前已经有了预感,但当这个消息真的被证实时,冯斯还是觉得心底猛地一沉,好像胸口被人重重打了一拳一样。虽然和詹莹认识只有短短几天,但这个温和亲切的女人让他一次次地想起自己的母亲。尽管詹莹也对他有所欺瞒,但他还是觉得,总体上詹莹是真诚的,至少不会像池莲那样卖了你你还帮她数钱。他甚至隐隐想过,如果这才是我的母亲,那该有多好。 而这种诡异的死法更是让冯斯明白过来,不需要有一丝一毫的侥幸心理,这绝对是某一个拥有附脑的家族所为。虽然还不明白詹莹这一趟回国的目的到底是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自己又卷进去了。 “这才刚刚消停了几天啊……”冯斯疲惫地敲了敲自己的脑袋,“人生啊。” “你在说什么?什么消停了几天?”曾炜注意到冯斯的嘴唇蠕动。 “啊,没什么没什么,”冯斯连连摆手,“詹教授去世了,你为什么来找我呢?” “因为有人目击到,昨晚你曾经和詹教授在一起,”曾炜说,“而且根据这次考古学大会组委会提供的信息,这些日子里,詹教授和你的关系比较密切。” “你可以先查清詹教授的具体死亡时间,再调查我的不在场证明。”冯斯说。 “别误会,我没有怀疑你是杀害詹教授的疑凶,”曾炜笑得很和善,“当然按照流程我们还是排查了你昨晚的去向……你没有杀人嫌疑。我只是想要问问,你知不知道昨晚在烤鸭店分手之后,詹教授去了哪里、见了什么人。” “她只告诉我晚上有一个重要的约会,却并没有告诉我她想要见谁、见面地点在哪里。”冯斯回答。 “哦,是吗?”曾炜这一声声调上扬的“哦”充分体现出他的怀疑。冯斯不由得有些火起。从第一次见到曾炜开始,这个警察就让他感受到某种笑里藏刀的……腻歪,令他十分不舒服。但他也很清楚,和警察作对是绝对没有好下场的,尤其是和曾炜这种厉害角色。 “句句属实,我保证,”冯斯作诚恳状,“我和詹教授过去压根儿就不认识,她之所这几天老是找我帮忙,不过是因为我办事比较机灵,昨晚也只是出于感谢请我吃顿饭,就这样。她的其他事情我可是一无所知。曾警官,你可一定得相信我。” 曾炜盯着他看了一会儿,最后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相信你。不过詹教授的死法很奇怪,我们一时半会儿也猜想不到,她是怎么被冻进冰块里、罪犯又是怎么瞒过保安把那么大那么沉重的冰块弄到高处的,詹教授的笔记本电脑也不见了,那里面说不定有很多重要资料。所以如果你想起詹教授和你说的某些话里可能包含着线索,记得联系我。” “一定。”冯斯连连点头。 “那就这样吧,回头再有什么事我再找你。再见。” 曾炜走进了宾馆,大概是还有问题要向主办方询问。冯斯站在原地愣了一会儿神,心情仍然由于詹莹的突然死亡而有些郁燥。他毫不怀疑,詹莹竟然会被封冻进一块巨大的冰块里,这一定是蠹痕的杰作。既然梁野的蠹痕可以在一定空间内造成火焰般的高温,那必然也可以存在能制造超低温的蠹痕。而这个敌人竟然可以大摇大摆地把尸体运入位于闹市区的大商厦,躲过保安的耳目将其放在那样高的地方,一方面说明他的能力非凡,另一方面也说明,此人大概是在炫技,詹莹这种过分夸张的死法和尸体的处理方式,也许就是敌人对他的刻意警告。 他不由得又想起了几天前和范量宇的对话。在看过那段让人很不舒服的废弃医院里的视频录像后,他追问范量宇:“你所说的隐藏的家族,到底是什么?为什么他们会躲藏起来?” “上次在山村里,你所遇到的所有人,我、梁野、王璐,以及其他的那些小鱼小虾,都是目前中国境内在明处活动的家族,”范量宇说,“我们相互之间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虽然也时常争斗,但总体而言,目标还是比较接近的:都以魔王为敌人。只是具体判断有差别,比如有些家族希望保持魔王沉睡就行了,有些则希望一劳永逸地消灭它。这些人,大致都可以笼统地称为守卫人。” “所以你们对我的态度各不相同,”冯斯回忆着,“有人希望利用我找到魔王,这算是比较激进的;有人则宁可我什么都不知道,让魔王睡多久算多久——目光短浅……” “但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家族隐藏在暗处,因为他们有着和我们大不相同的追求,”范量宇的语声中带着一种不屑,“比如有些家族并不把自己看做人类,而是更情愿去做魔仆。” “这倒不奇怪,”冯斯说,“这样的人,任何时期任何背景下都存在。” “还有一些就生猛得多了,”范量宇的话语里居然隐含一丝佩服的意味,“他们不只不把自己当做凡人,却也并不甘愿做魔王的奴仆。他们想要做的,是杀死魔王取而代之。所以他们,被称为隐藏在暗处的黑暗家族。我们并不清楚他们确切的实力是怎么样的,也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现身。” “杀死魔王取而代之?这可真是一帮胸怀大志的人……”冯斯喃喃地说,“不过我倒也有点佩服这样的狂想。” 范量宇阴阴地一笑:“狂想?或许算得上吧,但绝对不是白日做梦。事实上,在历史上曾经存在过那么一群人……” 正说到这里,他忽然住了口,疤痕遍布的脸上现出一种奇怪的表情,像是警觉,又像是紧张,或许还有那么一点点兴奋。 “终于出现了啊,他娘的!”他自言自语着。 “你怎么了?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冯斯问。 “我得走了,但愿还追得上,”范量宇挥挥手,“你好自为之,话我已经带到,是死是活自己拿捏。” 他一面说着,忽然伸手在冯斯肩头轻拍了一下。冯斯顿时浑身剧痛如刀割,大叫一声跪倒在地上。但这痛感只持续了短短的一两秒钟,很快又消失了。 “还是那么废物,半点长进也没有,”范量宇摇摇头,“真让人头疼。” 说完,他的身体就像肥皂泡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了,留下冯斯跪在地上哭笑不得。 “这他妈是把我当成沙包了啊……”他叹息着。 现在看起来,动手杀害詹莹的很可能就是范量宇口中的那些隐藏的黑暗家族。但这些人的具体目的是什么,他还一无所知,这或许需要从詹莹身上找。 然而詹莹已死,而她的随身物品全都被警方拿走了。冯斯纵然胆大包天,也还没有二到去警察手里偷东西的地步,更何况按照曾炜的说法,詹莹的笔记本电脑不见了,多半是被凶手或者凶手的同伙偷走了。这条线索只能暂时中断了。现在留给他的选择只有一个:等待。他唯一能确定的是,能让詹莹以屈尊参加山寨大会的方式赶来中国的这个秘密,一定是个足够重大、足够震骇人心的大秘密。 而对于这个处在漩涡中心的“天选者”而言,大秘密也就意味着大麻烦,可能是要命的大麻烦。 “生活常态,”冯斯对自己挤出一个笑容,“just 生活常态。” 第二章 升仙 一、 南方。某座小城。 在黑夜里看起来,这间废弃的医院充满了阴森的氛围,夜风吹过,流动的空气透过破损的门窗在大楼内部盘旋啸叫,有如鬼魅的歌唱。院区里的树木在风中摇摆,像是一只只摇晃着手爪的不安分的妖魔。 一身黑衣的路晗衣走进了手术楼。黑暗之中,他本人也像是一个轻飘飘的影子,幽灵般穿过布满积灰的走廊,脚下踩过那些脱落下来的墙皮,发出轻微的声响。这座大楼废弃已久,早已断水断电,更加没有医护人员或病人留驻其间,但在这样一个令人不安的环境中,如果一个神经稍微脆弱一点的人置身其中,一定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幻听:滴滴答答的水龙头,碰撞的手术刀,悉悉索索的脚步声,隐约的哭泣和呻吟声,似乎从地底深处传来的轻微的狞笑……这是医院所独有的恐怖氛围,仿佛那些逝去的灵魂都还舍不得离开,依旧盘旋在他们生命中最后的处所。 但路晗衣显然不是一个胆怯的人。虽然和老对手范量宇那令人惊惧的外表相比,路晗衣看起来完全是一个相貌俊美的纤弱少年,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他的心狠手辣一点也不次于那个双头怪人。 此刻他缓步行走在鬼影幢幢的医院里,嘴角带着微笑,似乎还很享受这种阴暗瘆人的气氛。但他的内心并不像外表看起来那么轻松自如,因为假如仔细看的话,可以看见,在他的身畔,隐隐闪烁着一层比夜色稍微淡一点的异界——那是他的蠹痕。 从走进医院大门开始,路晗衣就一直不惜耗费体力用蠹痕保护着自己。 他到底在防范着些什么? 他走到了手术楼一楼的尽头,前方是一道玻璃窗已经尽碎的大门。他推开大门,顺着黑黢黢的楼梯走向地下。他的双瞳似乎可以在黑暗中视物,一路上准确地绕过了各种各样挡路的杂物,连一张废纸片都没有踩到。 最后,他进入了地下底层,站到了那扇曾经被锁住的太平间门前。由于门锁已经被范量宇家族的调查员破坏,他毫不费力地推开了门。日光灯惨白刺眼的光亮立即包围了他。 路晗衣在太平间里转了一圈。和冯斯曾在手机视频里所看到过的不同,这里此刻显得凌乱不堪,所有的停尸柜都被打开,甚至地面也有被挖掘过的痕迹。看来在调查员失踪后,范量宇的家族已经把这里从里到外翻过一次了。 “你们找到什么了吗?”路晗衣禁不住轻声自言自语,“多半什么都发现不了吧。那群人可不是那么容易留下破绽的。” 尽管如此,他还是一丝不苟地把太平间搜查了个遍,在每一个可能的地方检测是否存在隐藏着的蠹痕,如他所料,什么都没有发现。他转身走向楼道,重新回到了手术楼的一层。 正要走出手术楼的时候,他忽然停住脚步,目光微微向上,似乎是听到二楼传来了一点不一般的响动。他站立在楼门口,侧耳倾听了几秒钟之后,摇了摇头,继续开步向外走。 他走得很快,几步就走到了大楼外的阶梯前,看起来就要大踏步地走下去。但突然之间,笼罩在他身上的蠹痕微微闪动了一下,而他的身体也一下子腾空而起,仿佛身上带有羽翼一样,一下子挣脱地心引力的束缚,向着高处飞跃而去。 ——他的目标是手术楼二楼的窗户! 砰地一声,路晗衣撞塌了早已没有玻璃的窗框,身体已经跳进了这间办公室。他双足稳稳地落在地面上,双手交叉护在心口,蠹痕的范围已经急速扩大,充满了这间空空荡荡的办公室。这个办公室装修还不错,估计里面曾经有过的办公用具都还能再利用,所以当医院搬离时,把这间办公室里的东西全都搬走了,并不像其他地方还有一些扔掉的旧桌椅或文件柜。现在这间黑暗的房屋里一目了然,除了灰尘和蛛网之外,什么都没有。 但是随着路晗衣蠹痕的侵入,这一片虚无中却出现了奇妙的变化。仿佛是无形的空气被撕裂了一样,房间的中央渐渐地有一样东西现形了,就像平静如镜面的水面突然被飞鱼划破。 那是一个茧。一个血红色的茧。这个茧大约有两米高,呈站立的椭圆形,茧壳里有什么东西正在有规律地蠕动。 “有趣,是故意留下来示威的么?”路晗衣看着这个茧,“那就试试吧。” 感受到路晗衣的蠹痕的刺激后,茧的表面也迅速出现了一道淡红色的蠹痕,并且颜色不断加深,像是在和路晗衣相抗衡。 但路晗衣的力量站了压倒性的优势。他的蠹痕渐渐收缩,把茧牢牢包裹在其中;而茧身上的蠹痕也不得不越缩越小,勉力抗衡。当这层防线被打破的时候,整片空间就将听由路晗衣支配。 路晗衣不断发力,蚕食着对方的生存空间。茧壳内的不明生物显然也察觉到了危机的临近,蠕动的速度明显加快,乍一看就像是一颗正在跳动的巨型心脏。渐渐地,血红的茧壳由于这种剧烈的跳动而出现了裂缝,裂缝越变越大。 一声巨响,茧壳炸裂了。粘糊糊的红色碎片四下飞溅,伴随着这些碎片的,是从茧壳的中心部位弹出来的一样东西。 一个血红色的怪物。 和茧的巨大体型相比,这个怪物显得很小,大约只有一米高。它的外形有些近似于一只猴子,虽然沾满了肮脏的血污,但还是可以看出浑身覆盖着深绿色的鳞甲。它的脸上并不像猴子那样长满长毛,而是光秃秃皱巴巴的,更加接近人脸,一对赤红的小眼睛放射着邪恶凶残的光芒。它嘴里发出喑哑刺耳的叫声,向后跳出了路晗衣蠹痕的范围,蹲在地上,恶恨恨地死盯着路晗衣。 路晗衣静静观察了它一会儿,摇了摇头:“看来我还是来早了一些,进化不够完全啊,还是个废品——不过方向不错。” 怪物好像并不能听懂路晗衣在说什么,但却能判断出对方不是好惹的。它好几次半欠起身来,似乎是想要暴起攻击,却又始终忌惮着那一层蠹痕。那就像是它的本能,可以对蠹痕的存在做出判断。 双方僵持着,谁也没有轻举妄动,不过路晗衣的表情什么时候都显得那么悠然自得,怪物却紧张不安,喉咙里不断发出威胁式的低吼声,两只爪子不停在地上划拉着。它的手爪上长着长而锋利的指甲,竟然能将地面的瓷砖划出深深的抓痕。 就在这时候,窗户那边的地上传来一声清脆的金属声,那是先前被撞塌的窗框上残留的一根螺丝钉掉了下去。路晗衣微微分神,侧头看了一眼,怪物已经抓住他这一瞬间的疏忽,骤然暴起,向他猛扑过来。 怪物体型虽小,动作却迅猛异常,但路晗衣并没有动弹。他的蠹痕拥有让一切生命飞速老化的能力,对这只怪物而言,当它扑到路晗衣跟前的时候,大概就已经失去活动能力了。 然而意外出现了,当怪物冲入路晗衣的蠹痕后,它身上绿色的鳞甲突然变色,化为了和路晗衣的蠹痕一样的淡淡的黑色,而它的动作——没有丝毫的减慢! 这一层能变色的鳞片,似乎有抵御蠹痕的能力。 转瞬间,怪物已经扑到了路晗衣身前,它挥出尖锐的爪子,狠狠向路晗衣当头抓了下去。路晗衣侧身一闪,怪物一头撞到了墙上,然后掉在地上,痛得叫出了声。 “原来是这样,能通过外壳来模拟蠹痕,”路晗衣微微一笑,“可惜运动能力太弱了,这样都能撞到墙上去。” 他的眼里忽然闪过一丝转瞬即逝的火光:“你们以为几大家族的人只会玩弄蠹痕么?” 他猛地向前跨出一大步,右手探出,以令人难以置信的高速一把将怪物揪了起来,左手已经抓住了怪物的脖子。在他闪电般的速度面前,怪物徒劳的挣扎就像是电视画面里的慢镜头。 喀喇一声,怪物的脖子已经被看似纤弱的路晗衣用左手轻松地拧断。它不再挣扎,被拧断脖子的头颅垂了下去,身上的鳞甲重新变成绿色。而到了这时候,路晗衣的蠹痕才开始发挥作用,它的身体迅速苍老,刚刚恢复绿色的鳞甲转而变得苍白黯淡。 路晗衣扔掉怪物失去生命的躯体,静默了一会儿,忽然开口说话:“如果你再不出来,我保证你会比这只猴子死得更难看。” 房间另一头的黑暗角落里传来一个轻柔的回音:“你不会杀死我的。我好歹也是你的未婚妻呢。” 路晗衣的眉头皱了起来。他看着那一片黑暗中慢慢出现了银色的光亮,从光亮中走出一个窈窕的女子。 那是冯斯曾经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之一,也是第一个向冯斯展示了附脑的不可思议之处、以至于直接摧毁掉他的世界观的人——林静橦。 但无论路晗衣还是林静橦,都从来没有向冯斯提到过两人之间的婚约。 “好久不见了。”林静橦说。 路晗衣似乎并没有意思要寒暄,直截了当地问:“你移植了附脑?” “我们那么久没见,你连问句好都不行么?”林静橦的话语里有些幽怨。 “先回答我的问题。”路晗衣的语气生硬而冷酷。相比之下,他和冯斯这个陌生人说话的时候都要温柔和气得多。 “那还用问吗?”林静橦轻轻叹了一口气,“如果不靠移植新的附脑,我怎么可能在你面前藏匿那么久才被发现。” “为什么要冒这个险?”路晗衣问。 “我们家族也需要话语权,”林静橦说,“天选者的出现,让各大家族都开始蠢蠢欲动,甚至于消失的那一支也有可能再出现。没有实力,什么都是空谈。” “你以为我们两个家族联姻是为了什么?”路晗衣冷冷地说,“依附于路家,自然就会得到我们的庇护。除非你们另有所图。” “你这是什么意思?”林静橦的身体微微一颤。 “一切联姻本来就是赤裸裸的交易,不需要披上什么友谊与和平的外衣,”路晗衣抄着手来到窗前,好像在欣赏月光,“既然是交易,就要遵守条件。我们几个家族,似乎并没有后天移植的传统,你选择了这条路,婚约就有可能解除,你应该也想到了这一点。” 林静橦默然低头,没有回答。路晗衣摇摇头:“你更应该明白,一个家族的实力,是世代累积的结果,即便你冒着丢掉小命的风险提升了你自己,你的家族依然处于弱势。但你还是这么做了,我只能得出一个结论,唯一的结论……” 林静橦紧咬着嘴唇,还是没有说话,路晗衣继续说下去:“数百年前背叛家族的那个分支,又回来了,对不对?你们仍然不愿意暴露家族所苦苦固守的那个秘密,不愿意向我求助,而必须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解决,对不对?” “我……我不必否认,”林静橦终于开口,“在你面前,我也没有能力否认。你永远是那么聪明,那么高高在上,能看穿别人的心。” “所以我早说了,我哥的死害苦了我,”路晗衣依旧背对着她,“他那种心软而无能的人才最适合娶你,现在却不得不让我来背上这个负担。” “我不许你这样说他!”一直轻声细语的林静橦的声调突然提高,隐隐有些怒意。 “你有什么资格对我说‘不许’?”路晗衣嗤之以鼻,“从我记事时开始,就是我姐姐一个人苦苦操持着家业,而我哥哥,作为一个男人,简直……” “你闭嘴!”林静橦突然间暴怒起来。她的身上闪现出银子般的亮眼光辉,蠹痕开始扩张,银光所到之处房间里细碎的金属全都像被赋予了生命一样,飞到半空中聚集在一起,像遭遇高温熔炼一般融化,重组成了一根细长的钢锥,悬浮在空气里。钢锥的锥尖泛着寒光,指向路晗衣。 “你以前似乎并不是这种性子啊,”路晗衣终于转过身来,嘴角带着嘲弄的笑意,“看来附脑不只给了你力量,也对你的性情有所影响,代价不小呢。” “不许你胡说!”林静橦尖叫起来。在附脑的作用下,这一声尖叫如同声波炸弹一样威力十足,让整个房间都产生了轻微的震动。她手一抬,钢锥像离弦的利箭一样直射向路晗衣,发出刺耳的啸叫声。不过她出手还是有所克制,钢锥并没有对准路晗衣的要害,只是刺向了他的左臂。 路晗衣并没有躲闪。当钢锥射到面前时,他猛然抬起左手,准确地一把握住了钢锥。几秒种后,鲜血从他的指缝里涌出,顺着被握住的钢锥一滴滴落在地上。 “能够伤到我,已经算不错了,”路晗衣平静地说,“但你下手还是不够狠。我原本指望刚才你能对准我的心脏,可惜你没有。空有力量,没有一颗谁挡我我就杀谁的冷酷的心,是没有用的。” 他松开手,钢锥当啷一声掉在地上。他不再多说,从窗口一跃而出。林静橦看着窗外墨一样的黑暗,忽然间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她捂着嘴,无法自已地抽泣起来。 蠹痕散去,钢锥立即四散分解,变成一粒粒细小的钢珠在地上滚动,发出嗡嗡的声响。 二、 周宇玮移动到三分线附近,和正在运球的己方控球后卫做了一个挡拆配合。对方来不及换位防守,周宇玮轻松地顺下,接到控卫的击地传球后,上篮得手。球场四周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声。 上半场还剩8秒钟时间,对方仓促地发球,快速推进到前场,小前锋接到球后,虽然已经被对位防守人盯住,还是只能强行出手三分。球砸到篮筐上弹出。上半场就此结束。 看一看场边的手动记分牌,中场比分是30:18,周宇玮所在的系已经领先12分。在这30分中,周宇玮一个人就拿下了11分。 “你男朋友打得真不错啊,我不太懂篮球,都能看出他打得很好,又能得分又能抢篮板。”正在这个露天球场边观战的宁章闻对文潇岚说。 “啊,还可以。”文潇岚有些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冲着正在场边喝水的周宇玮鼓了鼓掌,目光却更多地在对手的休息区游离着。冯斯就站在那里,听着队长的中场部署。他也注意到了文潇岚的眼光,冲她微微笑了笑,然后继续把视线移到队长的脸上。 “上半场篮板保护得不错,防守没办法,他们的火力就是那么猛,大家已经尽力了,”队长说,“关键是我们自己的进攻没有打出来,跑出机会了都投不进空位,太紧张了。尤其是你,裴彪,八中一,这个命中率有点不像话。” 名叫裴彪的小前锋擦着汗:“昨天吃坏肚子了,拉了一天,今天实在有点儿手脚发软。” 队长想了想:“要不然下半场你先休息休息。冯斯,你顶小前锋,多绕掩护,有机会就出手。不过防守得卖点力气,别吊儿郎当的。” “我会的。”冯斯简洁地回答。 此时这所大学已经开学了。现在正在进行的,是一年一度的以系为单位的篮球联赛。这一场是整个赛季的第一场比赛,周宇玮所在的系对上了冯斯所在的系。周宇玮是球队绝对主力,而刚升上大二的冯斯只是个替补,上半场并未出场。 “菜鸟一般都是坐板凳的,很难有上场机会,你们真的不用来。”赛前冯斯对宁章闻和关雪樱说。 “能上一分钟也好,”宁章闻说,“我在这所学校呆了快三十年,一场正经的篮球赛都没看过呢。” 关雪樱也表示出对她从未看过的篮球赛的浓烈好奇心。冯斯拗不过两人,把比赛时间和地点告诉了他们。他没想到上场机会来得那么快,下半场刚开始就得披挂上阵,而且是在己队大比分落后的时候。 但是他却没有感到丝毫的紧张。己方中锋跳球取胜,他快步跑到底角三分位置,接到传球后一记稳稳的跳投,球刷筐而入。分差缩小为9分。 在同系学生们的欢呼声中,冯斯一边回防一边暗暗纳闷:怎么我的手就这么稳呢? 此后的比赛中,虽然对手的实力还是略占优势,但冯斯表现得相当活跃,除了拿手的中远投之外,防守也很卖力。这个系队菜鸟的积极表现也点燃了全队的斗志,下半场进行到十分钟时,双方分差已经缩小到了5分,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这是从父亲去世后,冯斯打的第一场正式比赛,他发现自己在赛场上的心态起了很大变化。过去他在篮球场上,要么就是满不在乎过于放松,要么就是不小心被激起了火气、导致心态失衡;而现在,他能始终保持足够的专注度和兴奋度,既不紧张,也不懈怠,而且在攻防两端无论和对手发生什么样的肢体接触,都一点不觉得生气。论实力,他其实仍然比不上队里首发的学长们,尤其防守经验不足,但良好的心态让他有了出色的发挥,俨然成了下半场的奇兵。 对方叫暂停的时候,他才有时间梳理一下自己的心绪。他意识到,这半年里发生的事情,已经在不知不觉中将他改变了许多。在经历了那么多生死边缘的事件后,他变得更加成熟,更加能控制那些乖戾暴躁的负面情绪。而在过去,哪怕是观众中有人冲着他喝一句倒彩,他都会有扑上去干一架的冲动。 人终究还是会长大的,冯斯不知道自己此刻究竟是欣慰还是怅然。 “打得好!继续这么干他们!”学长们拍着他的肩背鼓励着他。 暂停过后,球赛继续。对方的防守策略起了变化,之前在防守冯斯时表现不佳的小前锋被换了下去,换上了一个身材更高一些的球员。但这名球员并不负责防冯斯,而是去盯冯斯这边的大前锋。 负责防守冯斯的换成了对方的大前锋:周宇玮。 冯斯的心微微一沉。他发现,当看着周宇玮的脸时,那种久违了的阴暗情绪似乎又开始在心里发芽了。 事实上周宇玮并没有做错什么——冯斯和文潇岚在名义上始终只是好朋友,从来没有确立过关系,向一个单身女生表白是理所当然的。而且如同文潇岚一再强调的,周宇玮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人。向文潇岚告白成功后,每次见到冯斯,他的表现都很得体,既没有那种“你看你喜欢的姑娘被我撬走了”的骄傲,也没有那种故做出来的带有怜悯的热情。而且他也从来没有阻止过文潇岚去宁章闻家聚会,虽然他应该清楚,冯斯多半会在哪里。 但是这样理性的分析还是无法约束情感上的波动。看到周宇玮,他就是会觉得不爽,觉得烦躁不安,觉得有一种无名邪火在悄悄上升。 偏偏周宇玮对他的对位防守很见成效。冯斯个头不小,但周宇玮比他还高出半个头,而且双臂颀长,反应也快,对于主要靠跳投得分的他造成了严重的干扰。和周宇玮对上后,他三次出手都没有中,两次在周宇玮长臂的干扰下投偏了,一次直接被赏了个脆生生的大帽。 对方的士气又起来了,连得分能力并不强的肉盾型中锋都在篮下强吃得手,分差重新回到12分,而比赛只剩下了最后五分钟。对于这种业余级别的篮球赛来说,五分钟追回12分是相当困难的。球员们都有些沮丧,队长叫了暂停,除了说几句“不要放弃”之类的打肿脸充胖子的话,在战术上也做不出新的调整了。 暂停回来,全队都显得很焦急。得分后卫在外线仓促出手三分,球根本没有碰到篮圈,直接撞到篮板反弹回来,双方内线球员谁也没有拿到这个长篮板,球正好落到了冯斯手里。他一咬牙,不再选择跳投,而是运球直扑篮下,三步上篮。 这个非常规的选择让周宇玮也没有预料到,补防的时候节奏已经慢了半拍。情急之下,他挥出的手臂没有碰到篮球,而是正打在冯斯的手臂上,紧跟着,高壮的躯体也撞在了冯斯身上。两人在半空中失去平衡,同时摔在了地上。球场四周响起了一片惊呼声。 裁判的哨声立刻响起,判了周宇玮一个违体犯规。周宇玮顾不得自己的手臂在水泥地上擦出了血,连忙把冯斯扶起来。 “真对不起,”他一连声地说,“我一下子没有收住。你没事儿吧?” 冯斯没事儿。虽然看起来摔得很重,但多年来丰富的打架经验让他在摔下去的一瞬间就收好四肢,倒地后就势滚了几滚,抵消冲力。尽管肩背摔得很疼,但并没有任何部位伤到,事实上,只需要休息一两分钟缓一缓,他就能继续比赛。 冯斯晃晃脑袋,慢慢站直身体。他的目光扫过球场旁边,文潇岚看向他的目光里充满了关切,似乎还有一点内疚。显然她是在内疚自己的男朋友伤到了冯斯,这种与她原本并无关系的内疚,不知怎么的,就像是一瓢沸腾的油,浇到了他的心上。 那股邪火再也压制不住,凶猛地燃烧起来,烧掉了所有的克制和理性。冯斯猛地挥起拳头,重重打在了周宇玮的脸上。 夜里十点。 冯斯躺在床上,只觉得脑子里乱哄哄的,怎么也平静不下来。白天发生的一切仍然像电影画面一样,在脑子里翻来覆去反复播放。观众们惊愕的脸……裁判“驱逐出场”的坚决手势……队长愤怒到扭曲的面孔和“你他妈傻逼啊!”的狂吼……队友们无奈的表情……宁章闻的摇头苦笑……关雪樱捂住嘴害怕的样子…… 还有文潇岚隐隐含着泪水的双眼。还有周宇玮从地上爬起来,吐出一口血沫,摆了摆手:“我没事儿,不用换人。” 最终系队以20分的分差惨败。对冯斯的追加处罚决定暂时还没下来,但可以肯定的是,哪怕这个赛季他还有参赛的机会,队长也绝不会让他出场了。他多半会被直接开除出队。 这倒不是什么大事,篮球对于冯斯一向只是一种有趣的游戏,而不是非要拼死拼活竞争的信念,不能打就不能打呗。但他怎么也想不通,当时自己是怎么脑子一热冲着周宇玮拔拳相向的。 周宇玮那个动作确实有些危险,但冯斯能确定,他是无意的,那只是业余篮球手无法精确控制防守动作的结果。更何况两人一起摔倒后,周宇玮不顾胳膊还流着血,就抢过来扶自己,也算是很有诚意了。而自己这一拳挥出去……完全是把自己变成了一个万众鄙视的浑蛋,简直比浑蛋还浑蛋。 被别人当成浑蛋浑球倒也罢了,一想到文潇岚会如何去想,他就觉得心底像被钢针刺过一样一下一下的疼。在文潇岚面前,他最不希望流露出的就是这种近乎心胸狭窄的表现,为此他甚至好长时间不和对方见面,就是担心自己尖锐的毒舌不小心说出些让人不愉快的话。但是现在,他似乎是把最丑陋的一面都暴露出去了。 真他妈丢脸!冯斯狠狠在自己的脑门上拍了一下。他开始体会到了那种恨不能地球裂开一条缝、自己好钻进去把自己人道毁灭掉的感觉。 正在胡思乱想着,宿舍里的呼叫系统响起来了:“冯斯!冯斯!到一楼来,有人找!” 冯斯有些奇怪,如果是文潇岚等熟人,来之前会先打电话;他还给不会说话的关雪樱买了个便宜手机,教会了她发短信。会用呼叫系统来找自己的,一般应当是陌生人。可是哪个陌生人会在晚上十点的时候来拜访自己呢? 难道是周宇玮的兄弟来找茬?冯斯苦笑一声,那样倒也好。这件事本来就是自己做错了,正在心里憋得难受呢,假如能让周宇玮出出气也好。想到这里,他翻出长裤长衫穿在身上,走下楼去。 来到宿舍一楼的门厅,四处晃了一晃,却并没有看到想象中那一群摩拳擦掌的彪形大汉,正在纳闷,背后有人拍他肩膀,一个清脆的声音说:“你就是冯斯吧?” 冯斯回过头来,发现面前站着一个装扮有些古怪的姑娘,看样子应该是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大学生。她长得挺漂亮,五官精致,尤其高挺的鼻梁有些异域的色彩,个子虽然不算太高,身材却很匀称。按理这样的天生美女应当更在意衣饰的搭配,但她现在却穿着一身运动服一样的肥大的中学生校服。 没错,真的是中学生校服,胸口还绣着这所大学附属中学的校徽。难道是这年头中学生发育得格外成熟?冯斯一边胡乱猜测着,一边还是回答:“是我。你是?” “我叫姜米。”对方简短地回答。 “姜米?”冯斯愣了愣,“八宝姜米鸭的那个姜米?” “没错,也是姜米莲菜的姜米。” “名字不错……不过我好像不认识你。” “我也不认识你。我来找你,是因为我妈认识你。” “等等!你难道是……” “是的,我妈的名字叫詹莹。” 九月初的北京,夏日的热度还未曾完全退去,所以校内的冷淡杯小店还在抓紧最后的时间赚钱。姜米对这种中国式的消夏方式甚为感兴趣,刚一坐下就把各种小吃要了个遍。 “您也不用那么着急展示吃货的风采吧……”冯斯喃喃地说,“你的中文相当流利啊,和我见过的一些华裔不太一样。” “我爸和我妈本来就都是从国内去到美国的,又不是那种中文都不会说的ABC,”姜米说,“他们挺注重培养我的中文能力的,我还会说贯口呐——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烧花鸭烧雏鸡儿烧子鹅……” “行了行了!我知道您多才多艺了!”冯斯连忙打断她,“还有你这身超凡脱俗的校服是从哪儿偷来的?” “谁偷啦?这是我买来的!”姜米往玻璃杯里咕嘟咕嘟倒着啤酒。。 “买来的?”冯斯一愣。 “是啊,下午我在这学校附近转悠的时候,正巧遇到这所大学附中的学生放学,就拦着他们商量让他们卖一套校服给我,”姜米把杯里的啤酒一饮而尽,满脸都是惬意,“我拦了好几十个人,才遇到一个愿意卖给我的。” “你还真执着……话说你买这玩意儿干什么?”冯斯啼笑皆非。 “好玩啊,我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没有穿过这种校服,”姜米把校服宽大的袖子卷上去,露出白皙的小臂,“我妈跟我说,得穿一次这样的衣服,才能体会到中国式青春。” “你说起你妈妈的时候……好像并不难过?”冯斯看着姜米的脸。这张青春靓丽的面庞上此刻正带着快乐的笑容,的确并没有显露出什么悲伤。 “难过也没有用啊,死了终归是死了,”姜米毫不躲闪地和冯斯对视着,“我现在在你面前大哭一场,向你倾诉两个小时我是如何思念她,她就能活过来吗?” 冯斯愣了愣:“这个……当然不行。” “既然这样,我为什么要哭丧着脸?”姜米一摊手。 “话虽这么说……算了!”冯斯也抓起啤酒杯,一饮而尽,“不说这些了。你这次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还用问吗?当然是想找你帮忙,查清楚我妈的死因、完成她未完成的心愿了。”姜米说。 “你这话简直说得像让我带你逛逛北京城吃吃小吃那么轻松,”冯斯搔搔头皮,“可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妈是一个很谨慎的人,尤其是从事考古工作,最担心重要资料丢失,所以平时有备份的习惯。而我破解了她的icloud密码,在那里面找到了她的日记和一些资料,包含了她这次来中国的全部原因。”姜米说。 “你是一个黑客?”冯斯很是意外。 “黑客谈不上,兴趣来了的时候学过一点而已,”姜米并没有显得骄傲,反而充满了懊恼,“但我的动作实在是太慢了,在我侵入的时候,另外有一个未知的敌人也同时侵入,导致了资料受到损坏。唉,还是学艺不精……” “未知的敌人?”冯斯眉头一皱,“那最后存留下来多少?” “这么说吧,前因基本清楚,但后续进展却有很多日记被对方提前删除,”姜米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自己再去调查一次的原因。” “好吧,有前因也足够重要了,那你赶紧给我讲一讲詹教授来中国的原因。”冯斯有些迫不及待。这个谜团已经困扰了他很久了,他确实十分迫切地想要知道,这位考古学专家究竟为了什么了不起的要紧事而赶回中国,而且一定要找到他。虽然可以肯定此事一定与魔王有关,但有趣的是,从两个人的对话中,冯斯发现詹莹其实对魔王、附脑、家族等等概念一无所知。也就是说,她并不知道冯斯“天选者”的身份,纯粹是从另外一个方向找到自己的。 难道那会是一些有助于解开魔王身份之谜的重大线索吗? 姜米正用筷子夹起一颗福寿螺,研究着怎么把螺肉从壳里弄出来,最后她终于发现了牙签的妙用。她一边兴致勃勃地剔着螺肉,一边说:“没问题,但你也得答应我,把你的一切秘密都告诉我。” “我的一切秘密?”冯斯一怔,“你具体指的是?” 姜米盯着冯斯的眼睛:“你父亲的死,你在东北和西南的奔波,那些出现在你身边的神秘人士,还有……那座被烧掉的栖云观的秘密。我只得到了一些只言片语,还无法拼凑出整个真相。” 冯斯下意识地霍然站起,动作太大,把身后的椅子也撞翻在地。周围的人都侧头看过来,他连忙扶起椅子重新坐下。眼前这个套在中学生校服里的美丽女孩,在他眼里忽然变得像妖兽一样狰狞可怖。 “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他知道再要装傻充愣肯定不行了,压低了嗓子发问说。 “没什么,就是随便侵入一下计算机系统,随便翻了一下网络聊天记录而已。”姜米说得轻描淡写。 “这不可能,我一直很谨慎,从来不留下任何聊天记录。”冯斯说。 “你是很小心,但是你的前女友就没那么小心了,”姜米悠悠地说,“我都忍不住想要帮她好好清理一下电脑了,要是被别人侵入,会以为天底下的女孩子都是电脑白痴的。” “显然不是,看看你就知道了……”冯斯叹了口气,“不过她不是我的前女友。还有,你好像把我调查得挺细致,你在美国是学什么的?” “和学什么没关系,”姜米说,“拼凑线索是我擅长做的事情。我最喜欢玩解谜游戏。”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又开了一瓶啤酒,一口气往肚子里倒了半瓶。放下酒瓶,他的脸上因为酒精而泛起了红光,胆气也似乎壮了一些。 “好吧,那我们就交换吧,”冯斯邪恶地一笑,“我把一切都说出来,但你有50%的可能性会以为我是在编故事——剩下50%你会觉得我就是个疯子。” “我相信我的判断力。”姜米简洁地说。 “不过我们得换个没人的地方。”冯斯站了起来,招呼老板结账,姜米拦住了他。 “我妈说过,中国人有抢着付账的习惯,挺好玩的,”她笑嘻嘻地说,“这我也得试试。” “您这真像是出国旅行团见什么都要尝鲜的作派……”冯斯摇摇头。 姜米付完了钱,按照冯斯的提醒“我们不流行给小费”,有些遗憾地收过店主的找零。她问冯斯:“什么地方算是没人?” 冯斯想了想:“你应该是住在宾馆的吧?我们可以去宾馆,那里比较安全点。” 姜米脸上浮现出一丝坏笑:“第一次见面就要上宾馆,这也是现在中国年轻人的作派吗?” “喂!!!” 两个小时后。 冯斯坐在宾馆房间的扶手椅上,玩着手机。姜米则坐在床上,膝上放着笔记本电脑,不断地敲击着鼠标键盘,乍一看很像是在玩即时战略游戏。但实际上,她是在网上不停地搜索着各种各样的资料。从听完冯斯的讲述后,她保持这样的状态已经有将近一个小时。冯斯也不好打搅她,只能玩手机了。 “什么都搜不出来,”最后她合上了笔记本,疲惫地揉着眼睛,“附脑、魔王、守卫人、魔仆、妖兽……最多能搜出一堆不相干的玄幻小说,真的找不到丝毫和你所说的相契合的东西。” “守卫人们最注重的就是保守秘密,即便网上有什么痕迹,也会被他们尽快抹去。”冯斯说。 “但你不是认识几个这样的人吗?能让他们在我面前演示一下吗?”姜米问。 “那些家伙,除非他们主动来找我,否则我是不大可能找得到他们的,”冯斯摇摇头,“更何况,虽然他们一直监视我、肯定会注意到你的存在,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守住詹教授的秘密。我和他们,可能有一些共同的利益,但绝对不能算作同伴。只要有必要,他们会把我一片片地切开扔进涮锅里。” “那么,魔王到底是什么?它到底想要干什么?”姜米问。 冯斯摇摇头:“没有人知道。这是一切谜题的核心,不只困扰了我一个人,那些家族都被困扰了几百上千年了。在离开贵州山区的时候,我也和梁野还有路晗衣交流过,他们一直想要解开这个谜,却一直不能如愿。” “你说魔王是想要灭绝地球上的生物吗?不像,因为如果它想要这么做,它早就有无数机会可以下手,从前寒武纪就可以轻松办到,但它没有,任由地球生物进化出现在的智慧人类。你说魔王是想要帮助地球生物进化吗?前半截还真有点像,我也在科幻小说里读到过这种更高级生物对地球进行进化干预的题材,但到了人类产生之后,还是不对,因为它也在屠杀人类,却又做得并不决绝。” “守卫人们都在猜测,涿鹿之战是解开魔王之谜的关键,那一场战争中一定发生了什么重大的事情,让魔王从此失踪。但这也只是猜测,完全不得要领。所以现在,我倒是很有些期待能从詹教授那里发现一些新的线索。科学家的视线毕竟和常人不同,也许能找到一些非同一般的细节。” 姜米皱着眉头,许久没有说话。冯斯站起来:“能说的我已经全部说了,你好好考虑吧。我先回去了。” “等等!”姜米叫住了他。她也放下笔记本站了起来,在房间里走动了几圈,嘴唇紧咬。最后她哼了一声:“赌一把吧!” “你相信我了?”冯斯很意外。 “我别无选择,”姜米说,“宁可变成疯子,也不能空手而回。我一定要弄清楚妈妈的死因,不弄明白绝不回美国。” 她的语气依旧很平淡,但眼神里却在一瞬间闪现过汹涌的怒火,这怒火让这个之前一直笑容满面的女孩仿佛突然间变了一个人。冯斯点点头:“现在你看起来很像詹教授的女儿了。” 姜米微微一笑,重新打开电脑:“现在就让詹教授的女儿告诉你,她在詹教授的日记里到底发现了什么。虽然很不完整,也没有你的故事那么惊悚离奇,倒也足够有趣了。” 三、 接到电话的时候,詹莹以为对方在开玩笑。 “会不会是弄错了?”詹莹问,“我根本就不认识一个叫伯纳德?卡莱尔的人,更不用提是我的亲人了。我和我丈夫都生在中国,不可能有叫这种名字的亲人。” “但是他的确准确地说出了您的名字和身份,女士,而且重复了两遍,”电话那头的人说,“他一定要我们联系您。他的情况很不好,这是十多年来他第一次醒来,也许根本坚持不了多久了。” “十多年……”詹莹沉吟了一下,忽然间身子一震,不知不觉提高了声调,“这个人是怎么昏迷那么长时间的?是不是911?是不是911?” “您怎么知道的?”对方非常吃惊,“卡莱尔的确是在911事件中受了重伤,全身烧伤,头部遭受重击,此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的状态。今天是他第一次醒过来,但也极有可能就是最后一次……” “告诉我地址!我马上过去!马上!”詹莹激动得甚至忘记了说“请”。 她很快驱车赶到了这家医院。皮肤上满是疤痕的伯纳德?卡莱尔躺在病床上,浑身插着几根导管,脸上罩着氧气面罩。他的眼睛原本紧闭着,听到詹莹的脚步声后,却忽然睁开了。他艰难地微微抬起小臂,用手指头做了个示意动作,护士犹豫了一下,摘下了他的氧气面罩。 “没时间了,请快点说,东西在哪儿。”詹莹开门见山,没有说半句废话。 卡莱尔的手指向了病房的墙角,那里放着一个陈旧的公文包。詹莹走过去,打开公文包,从里面找到一把钥匙。然后她走回到卡莱尔身前,俯下身去。卡莱尔告诉了她一个地址。 “你说什么?真的在那儿?”詹莹很吃惊。 卡莱尔用尽最后的力气点点头,随即头一歪,监控仪上的心率和血压骤然降到0。詹莹逆着乱纷纷跑来的医生和护士走出医院,手里把玩着这把古色古香的黄铜钥匙,喃喃自语:“保险柜的钥匙?教授,你可真会骗人啊……你是怕当时告诉我资料藏在北京,我就不肯答应吧?” 十三年前,詹莹曾在一个深夜接到她的导师霍奇?哈德利教授的电话。哈德利告诉她,他在中国寻找一座“消失的道观”,发现了一些“可能会改写人类历史”的惊人的发现,但却因此遭到了追杀,并且被陷害卷入了一场杀人案。在他的苦苦哀求下,詹莹勉强答应了接手他在中国找到的重要资料。 按照哈德利教授的指示,她于次日前往世贸中心准备和哈德利教授安排的接头人碰面。但意料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正当她已经距离世贸中心很近的时候,一场巨大的灾难发生了。911,震惊世界的911恐怖袭击,就在她的眼皮底下发生。世贸中心双子楼很快倒塌,她终于没能见到那个接头人。 那以后的十来年里,始终没有任何人联系詹莹,她只能猜测接头人已经在恐怖袭击中丧生。没想到,这个接头人原来只是重伤,并且在临死前回光返照般地醒来,完成了他的任务。 到这时候她才知道,哈德利教授耍了个花招。当年打电话的时候,他并没有说明,那些资料他根本没有带回美国来,竟然还存留在中国。这可不是转动汽车钥匙就能解决的问题。 这一天夜里,如同十年前接到哈德利教授电话的那夜一样,詹莹失眠了。她回顾着自己过去半生的时光,学业、事业、家庭、名誉……该有的似乎都有了,但却总显得缺了一些什么。事实上,当哈德利教授给她打来那一通莫名其妙的午夜电话时,她的第一反应是拒绝,尽管其后勉强答应了接手那些资料,态度也相当勉强。 因为她害怕。害怕卷进麻烦,害怕遭遇变化,害怕触犯法律,害怕失去已经拥有的这一切。尽管哈德利教授的描述十分吸引人,令她意识到其后蕴藏着的学术价值之大足以令任何一位考古学家动心——那甚至可能是让人名垂青史的机会。然而,一想到此事背后隐藏着的巨大的邪恶力量,她就产生了畏惧感,不想去冒险。 但第二天,当目睹了双子楼顷刻间灰飞烟灭、无数无辜的生命瞬间消失之后,她的心境却起了很大的变化。正如她向冯斯所说的那样,世事无常,胆小谨慎也未必能躲得过灾祸,倒还不如专注于自己想做的事情,顺应本心。如今,“本心”驱使着她想要找到哈德利教授留下的资料,完成导师未竟的心愿。 正好此时从事电影工作的丈夫在外地参与某部新电影的拍摄,女儿也正在大学里读书。她下定了决心,准备尽快去中国。正好这时候,“全球信息化考古学与新人类学研讨大会”给她发来了邀请函。如果是在往常,詹莹自然会对这种山寨大会不屑一顾,但现在,这封邀请函正好替她省了事,也算是个掩盖真正出行目的的借口——倘若旁人不去深究该大会的真正性质的话。 来到中国的第一天晚上,尽管已经疲惫不堪,她还是在酒店草草梳洗了一番后,立即动身去往卡莱尔告诉她的地点——位于京郊的一间精神病院。 由于那里位于郊区,没有出租车愿意去,最后她以两倍高价叫了一辆黑车,在天黑时才辗转找到了那间精神病院。她这才发现,这家所谓的“精神病院”其实只是一家民办的精神病人管理机构,收的都是附近郊区无钱进入正规精神病院治疗的穷人,早在数年前就因为没有医疗卫生机构资质——显然不可能有——而被管理部门叫停了。病人都被遣散回家,里面的医生、护工、看守也都纷纷离去,只剩下当初建立这间精神病院的人,还在固执地守在那里。 “那个人,他自己就是个疯子!”替她指路的村民说,“你最好别去招惹他!” 所以现在摆在詹莹面前的是一个荒芜的大院子和院子中央的一栋破旧的二层楼房。太阳已经落山,浓云遮蔽着天空,四周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呜咽般的风声。几里以外的村庄里的点点灯火,更加将这座荒芜的大院衬托得阴森可怖。 詹莹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作为考古学家,她也并不乏在潜伏着野兽的黑暗荒野里过夜的经历,但不知为什么,这座废弃的精神病院给她带来一种潜意识里的恐惧感。就像是有一只毛茸茸的蜘蛛趴在你的后背上,即便你还不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也会瞬间背脊发凉。 但她还是走了进去。大院里虽然一片黑暗,但在二楼最深处的角落里,还有一点微弱的摇曳光亮,看来像是蜡烛。有蜡烛,自然就有点蜡烛的人。 打亮手电踏进楼里的时候,她微微有些惊奇。这座院子从外表看起来荒芜不堪,长满了半人高的杂草,灰扑扑的楼房也十分破败,墙皮大块大块地脱落,留下一个个惨白的瘢痕。但令她没有想到的是,楼里却出乎意料地干净,电筒光照下的地面上近乎一尘不染,墙面也刷得洁白如新。楼道里虽然空旷,却看到任何多余的杂物。 难道是这位“院长”每天仍然在一丝不苟地打扫着这间只剩下他一个人的疯人院? 詹莹小心翼翼地走上二楼,沿着烛光找到了那个房间。房门上挂着“院长室”的标牌,此情此景下显得有些滑稽。 “有人在吗?”詹莹轻轻敲了一下门。 等了一会儿,门里传来一个含含混混的声音:“进来吧。” 詹莹推开门,走了进去。她发现这个房间里依然还是办公室一样的布置,办公桌、办公椅、文件柜、沙发,简单而整洁。不过电灯没有亮,只有办公桌上点着一支蜡烛。 另一样不太协调的是靠窗放着的一张钢丝床。床上此刻有一团模糊的黑影,那是一个裹在杯子里的人。现在正是夏末,气温颇高,但这个人却把全身都藏在被褥里,好像半点也不觉得热。 “请问,你就是魏崇义先生吗?”詹莹问。 “你是什么人?”对方反问。他的嗓音嘶哑难听,就像是在用生锈的锯子锯木头。 “我是霍奇?哈德利教授的学生,我叫詹莹,”詹莹说,“是哈德利教授让我来找你的。” “哦?霍老头的学生?”对方的声调里微微有些惊诧,“十多年了,我还以为他早就死了呢。” “我不知道他现在的下落,也许死了,也许活着,”詹莹说,“我是因为被某些事情耽误了,才会现在才来找你。” 她简单解释了一下为何卡莱尔直到十三年后才把资料的存放地点告诉她,魏崇义点了点头:“这个解释倒是很合理,倒霉的美国人……不过,得有钥匙才能打开那个箱子,而且我必须先看到钥匙,才能把箱子给你。” 詹莹犹豫了一下,还是走到钢丝床前,把那把中式的黄铜钥匙递给对方。魏崇义伸手接过钥匙时微微抬起了头,昏黄的烛光下,詹莹看到一张苍老憔悴的面容,鼻端更是闻到扑鼻而来的浓重中药气味。 就在这时候,从魏崇义的被窝里传来一声凄厉的尖叫,随即一个硕大的黑影突然闪电般地钻了出来,一下子撞到詹莹身上。她吓得大叫一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一跤跌坐在地上。她也看清楚了,那个黑影原来是一只肥大的黑猫,浑身乱糟糟的杂毛,一双绿油油的眼睛看上去甚为凶悍。 黑猫绕着惊魂未定的詹莹转了一圈,骄傲地走开了。过了好久,她才镇定下来,重新站了起来:“对不起,失礼了,我不是故意的。” “应该是我说对不起,我有病,怕冷,这只猫是放在被窝里暖脚的,突然蹿出去谁都会害怕,”魏崇义说,“钥匙我检查过了,就是这把,你把箱子拿走吧。” 詹莹按照他的指点,在这个房间的墙角里掀开几块活动的瓷砖,从里面取出一个样式古旧的红漆木盒,这就是哈德利教授所说的“保险柜”。詹莹捧着木盒,心里不由生起诸多感慨,正想对魏崇义说些什么,魏崇义已经先开了口:“请不要问我和霍老头的关系。我已经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他的托付我也已经完成,那些往事,就不必再挖出来了。” “我只是想说:谢谢你。”詹莹说。 当天夜里,詹莹在附近的农家旅馆住了一夜,第二天一早就坐上短途绿皮火车回到市区。回到宾馆后,她顾不得洗澡,匆匆忙忙地锁好门窗,打开了木盒。木盒里放着厚厚一大摞资料,一部分是打印的,剩下一部分都是手写的,那是詹莹很熟悉的哈德利教授的字体。 她以水土不服为借口推掉了这天上午的会议,在房间里花了半天工夫,看完了所有的资料。她这才明白过来,哈德利当时所说的话,没有半分夸张。这的确是一个足以震撼世界的秘密,甚至和她在过去十来年间的各种想象都全然沾不上边。她甚至怀疑哈德利疯了,其实这一切的一切,是在魏崇义的那一间精神病院里完成的这种种狂想。但理智告诉他,哈德利没有疯,这些全都是真的。 “人类的历史……真的需要全部改写么?”她脸色苍白,自言自语着。 除了这些资料之外,还有另外一样让她惊骇的东西,那也是这份资料里唯一一样没有给出任何解释的物件。 一张彩色照片。 这是一张孤零零的照片,没有只言片语的解释或提示,和资料里提及的任何信息都不搭边。詹莹一时间无法猜想出这张照片的用处,但是照片上的这个人的身份,却让她震惊莫名。 照片上是一个大概五六岁左右的小男孩,正握着一个糖饼,带着一脸天真地笑容。但作为能一眼分辨出不同地质年代的地层特点的专家,她也一眼就把这个男孩和另外一张成年人的脸对上了号。 这赫然就是前一天在机场接机的那个名叫冯斯的大学生。 她仔细地看了两分钟,不会有错的,更何况照片后面也用模糊的字迹写着此人的姓名和住址。这个小孩子,也叫冯斯。而那个住址,是西南部的一座小城,大概是此人的老家。 “有缘千里来相会啊……”詹莹注视着照片上的这张笑脸,“你的照片为什么会在这个十三年前的盒子里?你和这件事到底是什么关系?” 四、 “这就是为什么詹教授专门要求组委会派我去帮她的忙了,”冯斯叹息一声,“不过她……真是个很不错的人。我有时候觉得她有点像我妈妈。” 姜米的眼圈微微一红,嘴唇动了动,但最终还是没有搭腔,继续用轻松的笑容掩盖过刚才的那一丝阴影。冯斯接着说:“那么,日记读完了,可以告诉我那位美国教授用生命保留下来的资料都是些什么内容了吗?” “我困了,你自己看吧,”姜米把笔记本电脑递给冯斯,“我全都复制到本地硬盘了。你慢慢看,我睡会儿。明天起来,我还有很多问题要问你。” 她把被子一拉,倒头就睡,两分钟之后,她的鼻息变得缓慢均匀,居然真的睡着了。 “还真是无所顾忌……”冯斯摇摇头,抱着电脑坐在椅子上,开始翻看姜米复制下来的文档。相比起詹莹和姜米,他已经大致了解了魔王和人类的战争史,也亲眼见到过那些拥有附脑的异人们的力量,以及魔仆和妖兽的可怖,可以算是已经进入了这个独特的世界观。但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哈德利教授整理出来的资料,却似乎和这个妖魔的世界没有太大的关系,好像是在讲述另外一个故事。 一个同样令人难以捉摸的诡异的故事。这个故事,比之詹莹所经历过的911,还早了七八年。 霍奇?哈德利教授受邀做访问学者来到中国后,过得十分快活。痴迷于中国文化的他犹如来到了天堂,连中文都在很短的时间里说得比较通畅了。他就像民间俗称的那种“中国通”老头,对高楼大厦车水马龙没有丝毫兴趣,一有空就东西南北地满中国乱跑,流连于城市里曲里拐弯的古老巷陌中和乡村里泛着肥料味儿的田埂上,搜寻着各种民间奇趣,不亦乐乎。在此过程中,自然会遇到各种把他当成洋傻瓜而试图兜售假古玩的骗子,但尽管他并不是职业古董商人,考古学家的素养与专业知识胜似古董商,让他不会被任何人蒙蔽。 就在一年的访问交流即将期满的时候,他来到了川东长江边的一座小城,考察古代巴国文化。某一天,当一个奇怪的青年道士出现在他眼前的时候,他的第一反应就是又遇上了骗子。这个道士长得流里流气,穿着不太合身的宽大道袍,手上甚至拿着一个90年代初期在大陆价格还十分昂贵的大哥大,一看就像是个典型的打着道士旗号行风水算命之实的江湖骗子。 “您有什么事吗?”尽管如此,哈德利说话还是很客气。 道士轻笑一声:“教授,听你的口气就知道你把我当成了骗子。我也不必解释什么,给你一样东西,你先看一看。如果你觉得有兴趣,再打我的电话,这样公平吧?” 这番说辞倒是与众不同,哈德利想了想,收下了道士递给他的东西——一张奇怪的黑白照片。这张照片上所拍摄的,好像是一幕山野间自然闪电的场景,倒也算是不同凡响的瞬间抓拍。照片上的电光如同锯齿一样,撕裂了整个天空,气势十足,倘若拿到摄影比赛上去,搞不好还能拿到一个大奖。 但是这张照片和考古有什么关系?哈德利感到有些费解。但一种敏锐的直觉告诉他,这个道士并不像是在开玩笑。于是他还是把照片带回了所住的招待所。到了夜里,他把照片放在灯光下,用放大镜仔细地研究。 这张照片的拍摄地点,是某一处荒山中的坡地,虽然四周的山势犬牙交错颇为险峻,但这块坡地还算相对平坦。但有些奇怪的是,坡地上光秃秃的,竟然没有长出任何植物,和四周从山体里伸展出的茂盛的树木枝叶形成鲜明对比。 “这是想要告诉我……这片坡地有问题?”哈德利自言自语着,重点观察着坡地上的图景。突然之间,他的视线被照片上某一处微小的细节吸引了。 那是在那道撕破天际的长长闪电的尽头,似乎有一些不太协调的东西出现在画面上。他睁大了眼睛,细细地分辨着,终于看清楚了那到底是什么。他下意识地站起身来,揉了揉眼睛,重新坐下,又看了一遍。不会有错的,确实如他所见的那样。 “这他妈的是怎么一回事?”哈德利握着放大镜的手都禁不住颤抖起来。 出现在闪电尽头的那个东西,是一角屋檐,古代中式建筑的屋檐。没有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只有这一角屋檐,悬浮在被闪电照亮的夜空中。 哈德利沉思许久,摸出道士递给他的名片。 第二天上午,哈德利和这个道号广生子的道士在小城里的一家茶馆重新碰面了。哈德利开门见山:“为什么在一片空旷之中,会出现一角孤零零的屋檐?这照片是你合成的吗?” 广生子轻佻地摇晃着手指:“教授,你如果真的从这张照片里看出合成的痕迹,你就根本不会打电话约我见面了。” “的确如此,”哈德利咕哝着,“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你知道道教里所说的‘升仙’吗?”广生子反问。 “我知道,这是道教所追求的修炼的终极结果——摆脱凡人的肉体,成为长生不死的神仙。在中国古代的典籍里,记录过许多高人飞升的故事。”哈德利说。 “照片上你所看到的这片空地,原本并不是空旷的,”广生子说,“几百年前,那里曾经有过一座庞大的道观,据乡老传言,道观里的道士个个精通法术,能腾云驾雾,懂修仙之术。但这些道士一向自恃身份,从来不和平民往来,没有人知道道观里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所以在人们心目中充满了神秘色彩。” “精通法术……修仙……”哈德利教授陷入了深思。他当然不是那种迷信神仙鬼怪的人,但却也不会贸然地把不合常理的一切都斥之为荒谬怪谈。他虽然并不相信成仙,也不相信道家的外丹内丹修炼能对人体起到作用——除了汞中毒和精神分裂——却始终认为,某些看似荒诞不经的说法,也许会暗合着某些科学规律。 他开口问道:“那么后来,那些道士最终成仙没有呢?” “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底成仙了没有,”广生子有些阴森森地笑了笑,“因为那座道观……后来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了。” “消失了?” “是的,大概在十七世纪后半段的时候,在一个电闪雷鸣的夜晚,道观消失了,整座道观、和当时留在道观里的所有道士,全都消失了,”广生子的语气活像是电台的深夜鬼故事节目主持人,“没有人知道到底发生了些什么,除了那一夜的雷电之外,附近的乡民什么都没有看到。但是第二天一早,他们发现道观不见了,就像是一棵大树被整个连根拔起一样,道观里的所有建筑、树木、雕塑、物品,以及所有的道士,都消失了。唯一剩下的只有地面的大坑。” “有烧焦的痕迹吗?”哈德利追问。 “没有,那时候是清朝初年,还不可能有现代战争中的高能燃烧剂或者核武器,何况即便是现代武器也不可能不留下痕迹,”广生子说,“但是在当时乡民们发现的现场,什么多余的痕迹都没有。如果要打个比方的话,那里干净得简直就像一个被洗过的碗。” “听起来的确是不同寻常,”哈德利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花白的胡须,“也就是说,这张照片上能看到的这一角屋檐,就是当年道观的遗迹?它是怎么出现的?” “我不知道啊,但你乐意这么猜,我也不会去否定。”广生子狡黠地一笑。 “你和这件事到底有什么关系?你为什么会来找我?”哈德利看着他。 “这个么,告诉你也无妨,”广生子说,“当年那个道观虽然消失得很彻底,但却还有一个观中的道士出于某些原因没有在观里,所以没有一起消失。后来他自立门户,在附近建了一座小道观,尽管和那座消失的道观并没有香火传承的关系,却把道观的秘密写在日记里记录了下来,然后几百年后,被某一代观主找到了……” 哈德利手一抖,茶杯里的水洒了出来:“你就是最新的继任观主!” “没错,我就是川东元和观的现任观主,我的名片上印着的。”广生子说。 哈德利仔细打量着眼前这个油头粉面的青年道士,目光里有些疑惑:“那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想让我帮你调查当年道观失踪事件的真相么?老实说,光从你的描述,我不能得出任何结论,甚至不能确定这件事和考古学有什么关联。而且即便要找人研究,找中国本土的专家不是更方便吗?” “可是他们没有钱啊。”广生子撇撇嘴。 “钱?”哈德利一怔。 “确切地说,他们有钱,但那些钱到不了我的腰包里。”广生子做了个数钱的动作。 哈德利想了想,恍然大悟,脸上不加掩饰地露出了厌恶的神色。广生子毫不在乎,反而笑得很得意。 “原来你根本就对真相不感兴趣,找我只是因为我是美国人,手里有钱,”哈德利说,“其实你就是想开个价把这个秘密卖给我而已。如果把它汇报给政府,那就没钱拿了。” “就是这个意思,”广生子耸耸肩,“我不相信修仙长生,也对那座道观为什么消失不感兴趣。但我可以把重要的资料卖给对此感兴趣的人。” “你确定我会对此感兴趣吗?”哈德利冷冷地说,“你是不是把考古学家都当成了拿着洛阳铲四处挖古董的盗墓贼?” “我希望你是,”广生子站了起来,并没有招呼老板结账,而是学着香港电影的作派往茶杯下压了一张百元大钞,“和我昨天说的话一样,你有兴趣,就打我的电话。没兴趣就算了。” 哈德利目送着广生子离去。虽然他很讨厌这个轻浮而又浅薄市侩的家伙,但却也不得不承认——这个混蛋的确有点中国人特有的狡诈。那张照片和广生子所讲的语焉不详的故事,真的勾起了哈德利的无穷好奇心。一群追求成仙的道士,一夜之间消失无踪的道观,几百年后还会在雷电中隐隐现出轮廓……还能有比这更有吸引力的事件么? 哈德利终于还是如广生子所愿上了他的钩。讨价还价之后,他以十万美元的价格买下了广生子的秘密。这个道士虽然为人很不讨喜,但还算信守承诺,把元和观第一任观主留下的日志全部给了他。广生子说,这些日子是老观主一直密藏着的,直到道观翻修才无意中从一处砖缝里找了出来。 按照日志所记录的,那座消失的道观名叫玄化道院,院内大概有上百名道士。和广生子所说的一样,他们几乎不和外界交流,也从不接收上门试图入门的弟子,但他们却会主动去寻找弟子。元和观观主俗名陆小石,原籍江西,在自己还是个七岁孩童时,莫名其妙地被上门的玄化道院的道士看中。他自幼家贫,能被带走当道士,算是给家庭减少了很多负担,所以父母立即答应了。至于他被看中的原因,道士们始终没有说,他自己也就始终不知道。 玄化道院等级森严,刚刚入院的新人暂不受戒,只能先从杂工做起,而且绝对禁止进入道观的核心区域。这些杂工也承担了平日里的下山采买任务。所以陆小石并不了解这座道观的内部详情,但他所知道的是,那些道士的确身怀高明道术,比如能驱策风雷水火,比如能指挥一些他从未见过的似乎不属于人间的异兽。 每隔一段时间,道观都会迎来一些身份不明的访客,但他只看见访客进入道观,却从来没有见到过这些人离开。他只能揣测,他们可能是来寻仇的,却被道观里的高手们全部杀掉,尸骨无存。 此外他还注意到,道观里的道士们也经常离开道观远行,有时候半年才会回来。还有的时候,同行的几人回来时会少一两个人。显然,虽然他们不搭理附近的居民,却和一些远方的人还有着交流,而且可能是很危险的交流。 他还记述了不少这些道士如何展示神奇道术的细节,哈德利觉得那些细节都难以置信,所以暂时略过,直接跳到了关键部分。据陆小石讲述,玄化道院消失之前的一年左右,道观一次派出去十多人,算是他所见过的规模最大的一次,半年后,这支队伍才回来,却只剩下了两个人,而且遍体鳞伤狼狈不堪。但他们得到了堪称盛大的迎接,从道士们难以抑制的兴奋神情来看,这两个人带回来对他们十分重要的好东西。 这之后的半年里,道士们更加禁止闲杂人等靠近玄化道院,而陆小石这样打杂的小厮也受到了更为严格的禁令,如果敢进入内院,恐怕会被打断腿。所以他始终不知道道士们到底在捣鼓些什么,但从他们混杂着开心、兴奋、得意、期待的笑容里,可以想象他们取得了一些了不起的成就。 然后时间就走到了发生惊变的那一个夜晚。当天下午,陆小石奉命去山下购置一些杂活,但在回山的路途中,马车坏了,他花费了很长的时间才等到有人经过,借到工具修好了马车。回到道观所在的山头时,天已经黑透了,并且开始电闪雷鸣,不久之后,暴雨倾盆而下。 在雨中的山路上赶马车是十分危险的,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因为马蹄打滑而坠崖,所以尽管已经可以用肉眼看到玄化道院里的灯火,他还是不敢继续前进了,只能裹紧了蓑衣,焦躁地等待着。 突然之间,他的耳朵里听到了一阵奇怪的响动,那响声是从道观那边传来的,即便在瓢泼的大雨里也能听得很清晰。那是一种类似油锅沸腾的哔哔剥剥的声响,而且越来越响,渐渐的有若过年时的鞭炮炸鸣。那炸鸣声甚至盖过了雷电的轰鸣,显得声势十分骇人。 陆小石无比纳闷,远远望着道观。他的眼睛忽然捕捉到了一丝灯火之外的光亮,这光亮来自于道观的中心。他开始还以为是道观被雷劈而着火了,但又很快意识到那不是火光。 那是一种类似于电光的光芒,亮度一点点增长上去,却不像电光那样转瞬即逝。陆小石产生了一种奇怪的联想——那些道士难道是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放到了道观里?他急忙抬头,残月依旧挂在天边。 另一件奇怪的事情是,道观里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却始终没有任何一个道士或者杂工从里面走出来。那些人到底怎么了? 道观里的声响越来越大,震得他耳朵生疼;光亮也越来越强。陆小石不得不转过头去,堵住耳朵。这两个动作做得非常及时,因为他刚刚转过头,背后就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惊天巨响,整个天空被映照得有如白昼,脚下的山峦也开始剧烈震动。这样的响动,简直就像是天神的震怒。 陆小石抱着头趴在地上,很清楚这样的震动一定会引发泥石流。在这样的一个雨夜里,他没有任何能力在山道上奔逃,只能祈祷老天保佑。 他是幸运的,这一夜里,山间发生了若干处的泥石流和塌方,他所处的位置却恰好躲过了,最终安然无恙。然而,当所有的光亮和巨响都消散后,当他终于能支撑着两条颤抖的腿勉强站起来转过身时,他发现:玄化道院已经消失了。那一座规模不小的建筑物,就像是突然化为飞灰,顷刻间踪影不见。道观里的人也一个都不见了。 陆小石终于忍不住张开嘴,发出了响亮的喊叫。 第二天天亮后,附近的人们也都知道了玄化道院消失的消息。由于这座道观里的道士平日里给人留下的印象就是高入云天不食人间烟火,所以人们一致猜测,一定是这些道士终于修炼成仙了。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大概是天上的神仙施展绝大神通,把整座道观一起搬到了仙界。虽然历史上不断流传下来许许多多的成仙故事,但成仙这种事居然能发生在自己身边,也让这些乡民感到与有荣焉,这辈子没有白活。 但陆小石却并不那么想。作为那一夜距离玄化道院最近的人,他从那些异乎寻常的光亮和轰鸣声中,意识到这似乎并不像是升仙。但由于从来没有进入过道观的核心,他也无法给出具体的判断。他所能做的,就是把整个事件详细记录下来,期待日后有人能解开这个谜。 后来陆小石终于成为了道士,在那一带重新修建了一座道观,自任观主,虽然玄化道院的秘密被他隐藏起来,并没有被一代代地传给下一任观主,但他被这个秘密吸引很深,一直想要去追寻玄化道院的消失之谜。后来,他又陆续增添了许多更加匪夷所思的细节。 ——玄化道院的消失似乎并不彻底。偶尔的,当遇上雷雨天气的时候,当地人会在电闪雷鸣中,隐约看到一丁点道院的轮廓,就像是云中的龙露出一鳞半爪。而且道观旧址的土质也变得十分奇怪,什么植物都不长,野兽也不敢接近。 当地人说,那一定是道观升仙后,土地也沾染了仙气,所以凡间的植物就无法生长了。 第三章 过去的那些人 一、 姜米仍然在床上沉沉地熟睡,在宾馆的冷气中把身子裹进被子里,缩成小小的一团。冯斯前一天刚打了半场篮球赛,其后又始终脑子里乱糟糟的无法入睡,原本已经很困倦了。但现在,他的睡意完全被驱散了。 他一边阅读着詹莹整理出的文档,一边思索着这个古怪的故事。乍看起来,这个神神叨叨的故事似乎和自己所遭遇的那些完全不搭界,但是细细地去对比之后,他觉得,自己隐隐地抓到了一点模糊的方向。 首先是那群所谓会各种神奇道术的道士。“驱策风雷水火,驯服异兽”,这些东西常人难以理解,他却很快能联想到他所见过的那群拥有附脑的人。假如那些道士并不是用障眼法装神弄鬼的话,附脑可能就是唯一的解释了。 也就是说,这些牛逼哄哄的道士,可能是一个以附脑为共同点聚集起来的组织,有些类似于他所认识的那些守卫人家族。不同的是他们并不依靠血缘关系来凝聚,而似乎走的是靠能力说话的路子。讲述这个故事的陆小石,或许就是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这才被道士们看中带回去。不过似乎他的附脑作用并不明显,至少直到道观整体消失,他也没有显露出什么特殊的能力。 而玄化道院的消失则是故事的核心。这种离奇的消失听在旁人耳里,大概真的会想到飞升之类的传说,但冯斯却有一些别的想法。像这样偌大一座建筑物凭空消失,能够令他联想到一些别的什么东西。 那就是蠹痕。 夏天的时候,他曾经去往贵州的边远山区,在那里第一次和魔仆与守卫人有了接触,也第一次见识到了这种奇妙的异度空间。利用附脑的力量,人们可以暂时改变某一区域的空间内的物理法则,创造出一个全然不同的独特领域。 ——玄化道院难道也是陷入了蠹痕之中,这才从正常的空间里消失掉的? 他越想越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大。但仔细推敲,这个蠹痕的规模和能量恐怕远远超越了他之前所见过的。在此之前,他见过的蠹痕无非只是能对很有限的一小片空间起作用,而且随着体积的扩大,单位体积内的能量也会缩减,所以施放者当遇到强敌时,还不得不缩小蠹痕所占据的空间,以换取更大的杀伤力。 而能让一座规模不小的道观在几分钟内消失无踪的蠹痕,他难以想象这需要多大的力量。另一方面,蠹痕的发动对人体消耗很大,即便是他所见到的那几个守卫人中的精英分子,也不可能维持太久。但这座道观,从清朝初年开始,已经消失了三四百年了。 一群聚集在一起修炼的道士……一样令所有道士都十分振奋的重大发现……道观消失……冯斯努力拼凑着这些碎片,另外一个大胆的想法产生了。 的确,很难想像一个人的附脑所制造的蠹痕能让一座道观消失——但如果是很多人呢? 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是几百个道士合力完成的!他们的附脑,出于某些特殊的原因,可以像电脑网络一样联通! 冯斯兴奋地放下电脑,在小小的房间里来来回回地走着,努力在头脑里形成一个较为明晰的概念。是的,一定是这样的,那群道士发现了将附脑的力量汇聚起来的方法,然后…… 难道是他们在无意间合力创造出了一个永不消失的蠹痕,把自己关进去了?那样的话,那就不是蠹“痕”,而是一个近乎永久的蛀洞了。 不管怎么样,眼下毫无证据,只是凭空猜测,还需要更多的信息。而另一方面,自己的照片竟然会出现在盒子里,也是一个让他难以放下的谜团。冯斯想要继续看下去,尤其想要看看哈德利教授去实地调查后找到了些什么,却发现其他的文档全部被加密了,没有密码无法打开阅读。虽然按照姜米的说法,很多重要信息被别人抢先删除了,但既然文档在那里,里面总归还是应该有一些内容的。 他本想等到姜米起床之后再看,但此刻头脑处于兴奋状态,实在不想再等了。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残忍地推醒了姜米。姜米揉着眼睛,嘴里嘟嘟囔囔地听完冯斯说话,忽然间睁开了眼睛,依旧睡意朦胧的双目里流露出一丝狡黠。 “后面的都被我加密了。而且我不会把密码告诉你。”姜米冲冯斯挤了挤眼睛。 “为什么不让我看?”冯斯很是困惑。 姜米撑起身来,对着冯斯龇牙一乐:“因为这件事,我必须要亲身参与。如果全都告诉了你,我对你就没有用了,你会借机甩开我的。” “我怎么可能那么做?”冯斯叫屈。 “你当然会那么做,你们男人都是这样的,自以为是,把女人当成累赘……我才不会那么傻呢。就不让你看!”姜米做了个鬼脸。 “好吧,算你狠……”冯斯无奈地叹了口气,“一切听从你的差遣,女王大人。” “孺子可教。”姜米满意地点点头,并且真的像对待“孺子”一样,伸手胡噜了一下冯斯的脑袋。 “行了,快点补觉吧,天亮以后有得忙呢。你愿意睡床上我也不介意。”她大大咧咧地挥了挥手,让出半边床来,重新裹紧被子,很快再次进入梦乡。 冯斯坐在床边,愣了好一会儿,头皮上似乎还残留着姜米柔嫩的手掌所留下的滑腻触感。最后他摇了摇头:“红颜祸水……” 他没有听姜米的话睡在床上,而是抱起被子枕头,把房间里的两个单人沙发拼在一起,蜷缩着躺了下去。一阵阵困意汹涌袭来,他也很快睡着了。 睡梦中,他来到了川东,来到了那座玄化道院之中。他看到一个个面目模糊不清的道士,身上闪烁着奇异的光彩,不同色彩不同大小的蠹痕在道观里碰撞交错。 在雷电的轰鸣声中,道士们围城了一个圈,彼此的蠹痕慢慢融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更加巨大的光圈,把整个道观都笼罩在其中。 “喂,你们到底想要干什么?”冯斯大声喊叫着。但是没有一个道士搭理他,那一个个看不清面孔的头颅都高高仰起,面朝天空。他也禁不住抬起头来,这一抬头吓了他一大跳。 ——天空中赫然飘浮着一座金碧辉煌的宫殿! “不是真的吧?这是……天宫?”冯斯呆呆地看着这座云中的奇景。 道士们发出了兴奋的呼喊声,蠹痕的光芒越来越亮,道观也开始地震一般地摇动起来,渐渐地脱离地基,一点一点漂浮起来。这种兴奋的情感甚至感染了冯斯,他也忍不住想要看看接下来会发生什么,难道这座道观和道观里的一切事物真的可以飞升而起、从此位列仙班? 道观飞了起来。就像是那个年代还不存在的宇宙飞船一样,它带着近乎癫狂的人群直飞天际,慢慢接近了那座宏伟的空中楼宇。 仙界……飞升……成仙……长生……冯斯心里充满了憧憬。我也会成为一名仙人么?那可真是应了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的老话了。 道观已经被漫卷的云气所吞没,天界越来越近,冯斯只觉得自己连心跳都加快了。但突然之间,头顶那座壮丽堂皇的天宫一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如同被风吹散的沙粒,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巨大的黑洞,黑洞里有一根根巨大而顶端尖锐的白色圆柱,还有一大块蠕动着的血红色的东西。在黑洞的两旁,两个硕大的光斑闪动着黄色的光芒,充满了邪恶的意味。 冯斯忽然意识到了这是什么:这是一条巨蟒!身躯比山还庞大的巨蟒!道观正在飞向巨蟒的嘴里! 仓皇中他想要夺路而逃,却马上意识到:哪儿还有什么路?道观正飞在天空中,上天虽有路,下地却无门。在一片惊恐万状的氛围里,玄化道院被巨蟒吸进了它的血盆大口。整个世界暗了下来,一股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味儿迎面扑来…… 冯斯猛然睁开眼睛,像险些溺水的人终于钻出水面一样,近乎惊厥地长吸了一口气。他感到自己的心脏还在疯狂地跳动着,就像是刚刚跑了三千米一样,而且身上的衣服已经湿透了,毫无疑问是被这个噩梦惊吓之后冒出来的冷汗。 回想起刚才那个恐怖而又逼真的梦境,冯斯仍然觉得心有余悸。他并不奇怪自己为什么会拼凑出这么一个奇怪的梦,因为“道士被巨蟒吞噬”这样一个奇特的情节,来自于他读过的一篇奇幻小说。那篇小说很短,只有几千字,却塑造出了一种令人难以忘怀的清冷氛围。在那个故事里,也有那么一群道士,擅长练习飞天之术,练到一定的层级之后,就可以高高飞起,没入云端,升仙而去。 但一直到故事的结尾,人们才发现,原来所谓的飞升,只是一个自己骗自己的悲剧。在那座道观上方的高崖顶端,盘踞着一条巨蟒,飞起来的道士,其实都是被这条巨蟒用大嘴吸气吸上去的——他们自然成为了巨蟒的腹中美餐。 所谓的梦境,本来就是植根于人在清醒时的所见所闻所感,某些相近的元素完全可能在梦中混淆结合,所以出现这样的串线也是很正常的。但是此时此刻,当他把两件事情拼凑成一个梦之后,他却有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好像是这个梦给他带来了一些极其不祥、极其危险的联想,但这种联想还只是留驻在脑海深处,留驻在不确定的潜意识里,让他无法抓到一鳞半爪。只有感觉,不可捉摸、无法解释的感觉一直存在,让他仿佛还能在鼻端闻到梦里那股巨蟒嘴里的可怕腥臭味…… 等等!好像并不是幻觉,好像……真的闻到了气味,很浓烈而古怪的臭味。冯斯费力地从两张拼起的沙发上支撑起身体,抬头一看,天色早已大亮,姜米已经穿戴停当,手里正捧着一个装饮料的一次性塑料杯,那股臭味就是从塑料杯里传出来的。 “老北京豆汁,我还给你也要了一杯。”姜米指了指房间里的茶几,茶几托盘上果然放着一个还没有开封的塑料杯,还有一个塑料袋,里面放着几个焦圈。 “这种黑暗料理也亏你能喝得一脸享受……”冯斯伸了个懒腰,“不用跟我客气,两杯都归你了,这玩意儿我欣赏无能。不过焦圈儿可以给我来几个。” “那可不行,焦圈儿豆汁是配套的,”姜米把头摇得好似拨浪鼓,“不喝豆汁就没有焦圈儿吃。” “那我宁可不吃。”冯斯翻了翻白眼。 “为了一棵树放弃一片森林。”姜米也跟着翻翻白眼。 “您这个比喻好像用错了吧!” 最后冯斯还是在姜米的揶揄中就着开水吃下了几个焦圈,而姜米则毫不客气地真的喝完了两杯豆汁。 “别忘了刷牙。”冯斯说。 “要你管!”姜米撅起嘴,但还是乖乖走进了洗漱间,显然还没有特立独行到能带着一身豆汁味出门乱逛。当她洗漱完毕走出来后,冯斯问她:“你昨晚说,今天有得忙。到底你打算做什么,总不能把我当驴子一样前面吊根胡萝卜引着走吧?” “当然不是了,你今天的任务很重要,”姜米一本正经地说,“我需要你带路。今天我们要去找一个很要紧的人,但是北京我不熟,非得靠你。” “说到底我还是那只驴子……”冯斯仰天长叹。 二、 宁章闻最后一次检查了一遍行李,确定各种应该带的东西全部带齐了,甚至为了以防万一,连已经好几个月都没吃过的抗抑郁药物也带了一瓶。不过他的表情始终有些犹豫不决。 “要不然……就先缓缓,过段时间再走?”他吞吞吐吐地问文潇岚,“我可以先把票退了……” “不行!绝对不行!”文潇岚大摇其头,“计划早就定好了,小樱也很期待这次旅行,你可不能事到临头打退堂鼓!” “我……我不是打退堂鼓。主要是想到小冯,他刚出了那种事,这几天肯定心情不太好……” 他还没说完,就被文潇岚打断了:“他又不是豆腐做的,这点小事就能打垮他的话,这几个月他早就自杀了几百次了。我会看着他的。” “就是你看着我才不放心……”宁章闻低声嘟囔。但看到文潇岚瞪起眼睛,他也不敢多说什么。 “放心去吧,”文潇岚拍拍他的肩膀,“这是你第一次出远门,也是小樱第一次正经的旅行,意义重大,不要扫了她的兴。家里我会替你看好的。” 宁章闻看了她一眼,眼神里忽然多了几分笑意,文潇岚微微一怔,随即满脸通红,轻轻踹了他一脚:“想什么呢?我当然会一个人过来!倒是你,好好把握机会啊,旅行是最容易促进感情的。” 宁章闻微微摇了摇头:“她……她还是更合适做我的妹妹。我不配。” 文潇岚愣了愣,本想开解他几句,但想到宁章闻毕竟脸皮薄,这种事也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清楚的,只能轻叹一声:“别想多了,顺其自然吧。赶紧先出门,一会儿赶不上车了。小樱!准备好了吗?” 关雪樱背着一个文潇岚送给她的色彩鲜艳的旅行背包袋,笑嘻嘻地从房间里钻出来,脸上充满了兴奋和期待。临出门,她又回过头,对着文潇岚比划了两下。 “我知道我知道,”文潇岚一连串地点头,“我会替你喂你的宝贝鸽子的!” 这时候已经是这一天的傍晚了。两人走下楼去之后,文潇岚坐在房间里发了一会儿呆,掏出手机打开聊天工具。她已经给冯斯留了若干条留言,但从前一天下午球赛结束后直到今天,冯斯却始终没有回音,这让她略有些担心。虽然在宁章闻面前说得满不在乎,但在她的心里,其实还是不能完全放心。 但没想到的是,这一次,聊天工具上有了回音。 “我没事儿,放心吧,正给美女拎包呢。”冯斯的回答虽然简短,倒也是他一贯的风格。 胡扯八道,文潇岚想,不过这倒是说明这厮现在的状态比较正常,果然不需要她担心太多。于是她拨通了另一个号码。 “今晚有空吗?”她对着电话那一头的周宇玮说,“去看电影吧。” “今晚的电影……好像没有你爱看的吧?”周宇玮说。 “你爱看就行,”文潇岚说,“陪你看。” 这所学校附近的电影院凭学生证可以优惠,所以总能吸引不少学生观众。今晚放映的是一部有名的怪兽片,并不是文潇岚喜欢的类型,但男人们却似乎总对奥特曼打怪兽的故事有着无穷的兴趣。坐在电影院里的观众,除了出双入对的情侣,剩下基本全是男性。此类怪兽片基本都依循着一定的范式,影片前半截怪兽基本没露过正脸,总是偶尔亮一下尾巴,偶尔露出几枚锋利的牙齿,就好似看情色片,看到美女脱衣服的时候,镜头突然拉远了,总能让人遗憾地叹口气;而到了后半段,电影渐入高潮,怪兽开始频频正面出镜,以庞大的身躯毁灭着城市,就像是之前遮遮掩掩的美女终于为了艺术而献身,人们也终于可以发出满足的尖叫。 如果是在往常,文潇岚大概会嗤笑一下这些长不大的男孩子,但此时此刻,看着电脑动画做出来的怪兽,她却走神了,满脑子想的都是冯斯给她讲过的那些妖兽。银幕上的怪兽是电脑特技做出来的,冯斯所见到的妖兽,却是有血有肉真实存在的。它们的利爪能够轻松撕开人的肌体,它们的牙齿可以把钢铁咬断。在其他的同龄人还在电影院里看着假怪兽欢呼惊叫的时候,这个总是一脸满不在乎的家伙却在被真怪兽揍得头破血流。 而且他的身上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假如能像电影里那样拥有各种魔法、道术、超能力倒也罢了,但他真的就只是个普通人,普通到还得靠网游打钱来维持生计,普通到一场篮球赛都无法带领球队获胜。他别无选择,只能用自己脆弱的躯体去抵挡一切。他东颠西跑,疲于奔命,随时可能陷入无法预料的危险。 但这个人却从不逃避。尽管嘴里骂骂咧咧抱怨不休,他还是承担了命运赋予他的一切。某种程度上而言,他并不像是个所谓的英雄,倒像是个混不吝的牛二,身上还带着一些死犟的骄傲,只有被杨志一刀拉了才能让他停下来。 想到这里,文潇岚忽然一阵莫名的心酸,眼眶也微微有点湿润。她想起冯斯从贵州和东北回来之后,两人在夜里的那一次谈话。冯斯很轻松地告诉她,他们俩之间,不管关系怎么亲近,似乎都没有办法产生真正的爱情,所以建议她接受周宇玮的表白。 然而就在此事之后,冯斯却始终在回避着她,昨天打向周宇玮的那一拳,更是明白无误地说明了些什么。这一拳,让她坚定地下了决心。 她出神地想着心事,没有留意到电影已经来到了结尾处。庞大的怪兽再怎么威武霸气,总也敌不过人类,终于还是被干掉了。看着那具山一样的巨大身躯在地上徒劳地最后挣扎,超重低音模拟出来的怪兽心脏渐渐停跳,文潇岚禁不住想:倘若世事都能像电影那样,无论怎么危急,都能由编剧开挂来解决一切难题,该有多好。 电影散场了。夜色已深。 文潇岚和周宇玮随着人流一起离开电影院。文潇岚看了周宇玮一眼,欲言又止,但对方还是敏感地注意到了:“有话要说?” “我们先走走吧。”文潇岚说。 两人慢慢走回学校,却并没有走进那片最适合情侣约会的小树林,而是拐出另一个校门,走到一条相对偏僻的小街上,在深夜时分已经几乎看不到人影了。在此过程中,文潇岚一直沉默着,周宇玮终于有些忍不住了:“现在,你可以说了么?” 两人停下脚步,在一个街边广告牌下站定。文潇岚一直紧咬着嘴唇,似乎是拿不定主意到底该怎么开口,最后还是周宇玮先说话:“没必要这样的。分手这种事,我又不是没有经历过。该说就说吧。” 他的话语显得很平静,眼神里却仍然有着一种抹不去的落寞。文潇岚更加不忍,但还是咬了咬牙:“你肯定是在猜,我是为了冯斯,才想要……这么做的,是么?” “难道不是么?”周宇玮反问。 “也对,也不对,”文潇岚低声说,“我并不喜欢他,我不会做他的女朋友,但是,我也暂时不想再和别人在一起了。” “我有点不太明白,”周宇玮摇了摇头,“我知道你们是好朋友,我也知道他很可怜,从小没了妈,现在完全成了孤儿。可是,好像也用不着你照顾他到这样的地步吧。” “和孤儿什么的其实没关系,”文潇岚斟酌着词句,“有些事情,没办法和你说明,但是……你怎么了?” 她发现周宇玮的面孔突然间变得扭曲,牙关紧咬,太阳穴青筋暴起,像是在经受着极大的痛苦。没等她反应过来,周宇玮身子一软,竟然倒在了地上,整个身体就像一滩烂泥一样,完全不再动弹了。 文潇岚大吃一惊,连忙蹲下身子,在心里回忆着曾学过的急救方法。就在这时候,她的身边传来一个嘶哑难听的声音:“不用担心。他没病。” 文潇岚急忙起身,只见路灯昏黄的光线下,站着一个奇怪的人影,一看到这个人影,她就赶忙伸手捂住嘴,以免自己尖叫出声。事实上,一般人如果看到这样一个人,恐怕会立即吓晕过去。而文潇岚虽然也被惊吓得够呛,总算没有晕过去,那是因为她对这个人好歹有点心理准备。冯斯曾经多次提到过这个人,对他有着各种添油加醋的形容。 “那家伙是个怪物,一个真正的怪物,”冯斯说,“我宁可看见妖兽也不愿意见到他。” 当时文潇岚听到冯斯的说法后,还觉得他是在夸大其词,现在亲眼见到这个人之后,她算是相信了。这个人除了怪异的外表之外,浑身上下都散发出一种异乎寻常的气场,能让任何一个人在这样一个夏末的夜晚感受到严冬般的刺骨寒意。 “对不起,我一下子忘了你的名字,不过我知道你是谁。”文潇岚的声音有些颤抖。 “哦,我叫范量宇,”站在路灯下的双头怪人说,“初次见面,文小姐。” 是的,这就是双头人范量宇,四大守卫人家族中力量最强、性情最凶残暴虐的。文潇岚之前听冯斯说到这些人时,留下的不过是语言描述的印象,而眼下亲眼见到真人时,她才能意识到范量宇到底有多可怕。 “你……是来找我的吗?”文潇岚努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伸手指了指仍然倒在地上周宇玮,“他有没有什么问题?” “他大概会昏迷几天,不过应该没有后遗症。”范量宇淡淡地回答。但不知怎么的,他说起话来似乎有点中气不足,甚至能听到压制不住的喘息声。 “‘大概’会昏迷几天……‘应该’没有后遗症……”文潇岚琢磨着,“这可不太符合冯斯对你的形容。他曾说过,你对力量的控制十分精确。” “受重伤的时候,就没有那么精确了。”范量宇说着,又喘了一口气。 文潇岚有些疑惑:“受重伤?居然还有人能让你受伤?那你来找我,究竟是为了什么?” “简单说,我从来没想过我会受重伤,所以一向习惯性地单独行动,现在附近没人能帮我了,但我必须立刻找一个地方休养,还不能被别人发现。”范量宇说。 文潇岚明白过来了:“啊,你知道宁哥的房子是空着的。可是,我连你是敌是友都还判断不清楚,为什么要帮你?” “我当然是敌人了,这还用说吗?”范量宇邪恶地一笑,“虽然我受了重伤,要杀掉你们两个还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我现在就是在赤裸裸地威胁你啊,听不出来么?” “也就是说,我不答应都不行了?”文潇岚喃喃地说,“那就跟我走吧。可是他该怎么办?” “我说了,他不会有大事,”范量宇不耐烦地挥挥手,“一会儿自然会有路人把他送到医院,躺几天就行了。” 躺几天就行了,说得倒是真轻松,文潇岚想,反正对你这样的怪物来说,不死都不是大事——或许死了都算不上大事。但是眼下,的确没有别的选择了,这个怪物能留下周宇玮一条命,就算是足够仁慈了,他不可能还有耐性容忍自己拨打110等待救护车到来什么的。 欢迎来到非人的世界,文潇岚对自己说。 十多分钟后,两人走进了宁章闻的家门。范量宇穿着一身带帽兜的套头衫,一路上用宽大的帽兜遮住他那一大一小两颗醒目的头颅,再加上此时已经是深夜,路人稀少,倒也没有引人注目。 文潇岚一路上都在想着,一会儿范量宇进门之后,自己应该怎么做。她之前只见识过大个子俞翰发狂的样子,但俞翰在守卫人中只能算是低等级的,他的附脑甚至还无法产生蠹痕,只是让他的体魄异常强壮而已。尽管如此,当附脑失控的时候,他们还是拿俞翰毫无办法。而范量宇,是精英中的精英,她实在不知道自己能有什么办法对付他。哪怕这会儿有人给她一把手枪,估计也派不上用场。 唯一可以用来安慰自己的在于,范量宇虽然不是冯斯的朋友,或者用冯斯的话来说,“那个死变态就是看不起我”,但至少有一点:冯斯可能对他有用。所以他对冯斯以及冯斯身边的人,总还会稍微手下留情那么一点点。 正在胡思乱想,事情的发展却超出了她的预计之外——她刚刚回身关上门,就听到背后传来一身沉闷的钝响。她急忙扭过头,只见范量宇已经以一种难看的姿势脸冲下倒在了地上,肆无忌惮地晕了过去。 文潇岚愣了好半天,先把门锁牢,然后壮着胆子走到范量宇身边蹲下,费力地把他的身体翻过来。范量宇的套头衫卷了起来,露出了腰部,文潇岚无意中瞥了一眼,被吓得倒吸一口凉气。 范量宇的腹部有一道又长又深的伤口,几乎是横贯过整个腰际,甚至可以通过这道伤口看到内脏。文潇岚从来没有想到过,自己能在活人身上看到如此骇人的伤口,她一阵恶心,忍不住冲到卫生间一阵呕吐。 冯斯平时所见到的,都是这样的场面么?文潇岚想。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重新回到门厅,强忍着恐惧和恶心,查看范量宇的伤口。很奇怪,一般人身上有一道这样深的伤口,恐怕血早就流干了,但范量宇却并没有怎么出血,这大概是出于附脑赋予的特殊体质。但另一方面,按照冯斯的说法,范量宇在被妖兽伤害后,身上的伤很快就愈合了,这道伤口却没有半点愈合的迹象,或者说,愈合速度慢到用肉眼分辨不出来。 说明这次的对手与众不同,拥有比妖兽更强的特殊力量或者毒性,以至于范量宇的体质都驾驭不住,文潇岚猜测着。可是现在该怎么办呢?帮他包扎伤口、救他一命吗? 最简单的办法当然是等着他死掉,然后报警。这个暴虐危险的家伙,现在暂时不对冯斯出手不过是因为冯斯“还可能有点用”,一旦确认冯斯没用了,第一个杀人灭口的搞不好就是他。现在让他死去,可以永绝祸患。 但她却有些犹豫。这倒并非是因为该如何向警察解释范量宇的来历这样的细节问题,而是因为冯斯曾说过的话。 “这个人虽然很讨厌,但不知道为什么,我并不恨他,反而有些同情他,”冯斯说,“有些时候,我觉得,他和我有点像。” 文潇岚的视线滑过范量宇的脸,这是一张丑陋而狰狞的面庞,脖子上那个小一点的头颅更是怪异恐怖,即便是在昏迷中,也能让人感到巨大的威胁,就像是一只色彩斑斓的巨型毒蜘蛛。她忍不住摇了摇头:“你们俩到底像在哪儿?” 她一时拿不定主意,决定先搜一搜范量宇的身,看看他身上带了些什么再说。一番搜身后,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这个怪物身上也有钱,也有汽车钥匙,也有一只手机,不过有锁屏密码打不开。看起来,似乎也和普通人没什么两样。但在搜找的过程中,她摸到范量宇的胸前有一块硬硬的东西,那是一根项链上挂着的金属吊坠。 这样一个怪物也会戴项链?文潇岚有些好奇地拽出这块吊坠,那是一枚银色的项坠,看得出来是便宜货,不少地方都开始掉色,链子上也磨掉了许多色彩,就像一连串的斑秃一样,但范量宇却把这样一根近乎丑陋的项链带在身上。 文潇岚想了想,拿起挂坠,想要把翻盖打开,但这个挂坠似乎很久没有打开过了,咬合得很紧。如果是在往常,文潇岚的选择多半是“打不开就算了”,但此时此刻,不知怎么的,强烈的好奇心驱使着她就是想要打开挂坠看看里面藏着什么。她用尽浑身的力气去掰着挂坠的盖子,连指甲被劈了都没有发现,终于,翻盖还是被她硬生生掰开了。 她喘了口气,把挂坠迎向灯光,看清楚了里面放着的东西。那样东西让她一下子愣住了。 挂坠里藏着一张早已泛黄的寸照。照片上是一个美丽而清纯的长发少女,正在对着镜头羞涩地微笑着,有若一朵淡雅秀逸的百合花。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双头怪物,竟然贴身收藏着这样一张照片。 三、 眼前的这座小区,一看就是有钱人住的。这里无论地段、建筑质量、绿化都做得无懈可击,而小区内出出入入的车辆也都是名车。 “我想起了一段相声,”冯斯说,“以后我如果要死的话,就到这个小区门口来等着,看到一辆宾利就赶紧迎上去。这辈子死也要死在宾利的轮胎下。” “没想到居然是这样的高档社区,不好办哪。”姜米皱起了眉头。 “什么不好办?” “有钱人胆子都小,未必愿意见我们这两个陌生人。”姜米解释说。 冯斯看着小区每栋楼外站着的保安,点了点头:“说的也是。咱们到这儿来,到底是找谁啊?” “按照我妈的日记里所说,哈德利教授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许多年前、曾有另外一位中国学者也曾调查过那座失踪的道观。那位学者的名字叫袁川江,是一个神话学家。”姜米说。 “哦,我们是来找袁川江的?” 姜米摇摇头:“不,袁川江早就死了,得有好几十年了。但是他的研究资料都留给了他的儿子,一个名叫袁志何的人,子承父业也在研究中国古代神话,哈德利教授主要接触的就是他。” “这种偏门的学问……应该买不起这种高档小区的房子吧?”冯斯有些疑惑,“在中国,最不值钱的大概就是知识。” “这个么,我倒是在网上查过了,”姜米说,“这位大爷多年前就放弃公职下海经商了,现在是一个成功的书商,出版过不少畅销书。你在微博上那些七拼八凑的心灵鸡汤,搞不好就有出自他们公司的畅销书的。” “那我倒是应该向他隆重致谢,”冯斯嘿嘿一乐,“说起来,他可真是比他爹聪明多了,赚钱才是硬道理。” 两人说笑着,来到了袁志何所住的那栋楼。向楼门前虎踞着的保安表明来意后,保安的脸上露出了惊诧的表情:“袁志何?你们是他的什么人?” “我们是出版社的实习生,和他们公司有合作,约好了来给他送资料。”冯斯回答。他知道两人面相年轻,要冒充正式员工不太容易,所以使用了实习生的幌子。 “难怪不得你们不知道呢,”保安打量了两人一会儿,“袁志何死啦。” “死了?”姜米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冯斯却相对镇定一点,这样的事情,他已经隐隐有所预料。 “嗯,你们回去吧。有什么事情,直接找他公司的人问。”这个保安看来是经过了物业叮嘱的,口风极严,无论怎么也不肯多说一个字。 两人只能无奈地离开小区。姜米一脸不甘心:“要不然我们偷偷溜进去看看?” “您这是看多了贵国的影视剧了吧?”冯斯说,“你以为你是蜘蛛侠呢?” “其实没什么难的嘛,我又不是没干过……”姜米嘟哝着。 “好啦,不用秀你的光荣史了,”冯斯说,“要弄明白袁志何死的具体状况其实很容易,我打个电话就行了。” “你认识警察?”姜米有些惊诧。 “警察倒是认识,不过不是能帮上忙的,”冯斯苦笑一声,“我是要找一个网络公关公司的人,那个人是我在微博上的营销伙伴。他专门帮助图书公司炒作畅销书,和出版圈子里的人都很熟,肯定听说过什么。” “还真是猫有猫道呢……”姜米的话语里虽然有些讥刺,却也不乏佩服。 冯斯走到一旁,很快打完了电话,走回来的时候,脸上的神情很是凝重:“袁志何真的死了。而且,不只死了他一个。” “不只死了一个?” “他和他老婆、儿子,还有一个保姆,一共四口人。全死了。死因是煤气中毒。他儿子好像也就是我们俩这个年纪。” 姜米紧皱着眉头,过了好久才说:“这种有钱人家里的煤气炉灶,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泄露?” “我也觉得不对,”冯斯说,“那个公关碰巧打听到了一些细节。他说,不只是煤气炉灶的质量完全没问题,袁志何的厨房里还装了煤气报警器。没那么巧煤气泄漏和报警器坏掉赶在一起。但是除此之外,家里没有找到别人闯入的痕迹,也没有丢东西。” “就是说,这应该是一场高明的谋杀了,”姜米思忖着,“按照你的形容,那帮自称守卫人的家伙一个个能力超人,估计警方也很难找到犯罪的证据。” “他们不可能找得到。”冯斯很确定地说。 两人有些愁眉不展地走在街边。这一天是周末,北京城的街头人山人海,被汽车限号憋得够呛的人们发泄式地把车都开到了路上,于是形成了平时堵早晚高峰、周末堵全天的景观。但人们还是兴致勃勃,还是精力十足,因为这是他们的生活。 “你怎么了?”姜米侧头看着冯斯,“怎么看得那么出神的样子?街上有很多美女吗?” “有很多,不过最漂亮的那个站我旁边呢。”冯斯不动声色地随口拍马屁。但他的视线仍然流连在尘土飞扬的大街上,流连在那些接踵摩肩的红男绿女、街边小食摊的锅里升腾起来的烟雾、不停排放的汽车尾气、扔得遍地都是的小传单上,仿佛那些东西里真的蕴藏有什么能吸引他的美好。 “那你也没顾得上看她……你是不是想到了些什么?”姜米又问,“看着你这会儿的眼神,我一下子想起那些在海里漂了两年刚刚上岸的水手。” “说得你真的见过那些水手一样……”冯斯笑了笑,“我就是很羡慕这些人罢了。多好啊,上学,工作,赚钱,恋爱,结婚,养孩子,慢慢活到老死。” “慢慢活到老死……”姜米咀嚼着这句话,“说真的,我还没问过你呢。你一下子就跳进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里,是不是很烦躁很不爽?” “不是一般的不爽啊,”冯斯说,“那种感觉,打个比方,就像是你本来在好好地洗着澡,喷头里出来的洗澡水突然变成了油,沾的你滑溜溜油腻腻的一身,你说你烦不烦?” “是挺烦的。”姜米同情地点点头。 “而且这个世界还很危险啊,打另外一个比方,就像是被突然扔进了一锅正在开着小火烧的凉水里。虽然一时半会儿水温还低,但还是会逐渐升高,最后难逃被煮死的命运。” “所以你看着这些人,其实是在……羡慕?”姜米问。 “我就是在羡慕,”冯斯冲着街上一挥手,“做个普通人是最值得羡慕的。我他妈的羡慕他们,羡慕死了,羡慕到现在就想找人痛痛快快打一场群架,被打到鼻青脸肿躺在地上骂街再被警察叔叔铐到局子里去。” 后来冯斯也觉得很奇怪。这一番话他没有对文潇岚说过,没有对宁章闻说过,没有对关雪樱说过,也没有对那些和他打过交道的守卫人们说过,却偏偏对着认识还不到一天的姜米脱口而出。他只能猜测,或许是比起其他的朋友与敌人,姜米身上有一些和他更加接近的地方。 但说都说了,也无可挽回。他只能借口到路边去买饮料,好稍微稳定一下情绪。等到把饮料买回来,姜米正在若有所思地发着呆。 “怎么了?”冯斯把姜米要的橙汁递给她。 “其实……除了这个袁志何,倒也有另外一个人可以找。我本来、本来不想找他的。”姜米说话有些吞吞吐吐,和她之前神采飞扬的二货德行完全不一样。 冯斯很是奇怪:“你咬着舌头了?还没见你这样说过话呢。到底是什么人你不想找?” “我的生父。”姜米咬咬牙,还是说出来了。 “生父?哦,詹教授离过婚?”冯斯问。 “不是,他们压根没结婚,”姜米的表情看来很烦躁,“他和我妈妈是在美国读博士的时候认识和恋爱的,但是我妈妈怀孕后,那个男人……他甩了我妈妈。他们俩都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 冯斯略一思索,已经想明白了这层关系:“也就是说,虽然后来詹教授没有再跟着哈德利教授了,但你的生父却还和他在一块儿。难道当时他也回中国了?” “当时他本来就在中国,”姜米说,“他在美国生活得很不习惯,最后还是选择了回国。哈德利到中国的时候,因为一个人行事不太方便,曾经请他担任临时助手。所以理论上来说,他对哈德利的调查应该了解一些,但他当助手的时间段是什么、具体跟进到了哪一步,我也不知道,只能去碰碰运气了。” 冯斯盯着姜米看了一会儿,忽然问:“其实一开始,你并不打算去找他,是听我发了那几句牢骚之后,才改变主意的吧?” “我可不是为了你,”姜米把脸转开,“就算我再讨厌他,为了我妈妈,我还是得去试试。” “知道啦,不管怎么说,还是要谢谢你。”冯斯说。 “好啦,别废话了,快走吧!”姜米挥手拦下一辆出租车。 这一次出租车来到的是一套陈旧的老式小区,每一栋楼的外墙都在脱皮剥落,和先前的富豪区形成鲜明的对照。坐在门口传达室的老头随口问了两句,放两人进去了。 “看到这样的小区我就觉得很亲切,”冯斯说,“我爹发财之前,住的就是这样的旧楼房,连看门老头儿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我的生父是一个奇葩,”姜米撇撇嘴,“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的面,只是看到过照片,然后听我妈说起过关于他的一些事情。说实在的,我不想见他。” “到底奇葩在何处?”冯斯禁不住有些好奇。 “斤斤计较,比娘们儿还喜欢算计,极度自私,外加胆小如鼠,”姜米说,“这倒也罢了。我妈最恨他的就是不敢承担责任。当初她发现自己怀孕之后告诉我生父,他居然死活不承认,差点闹到要去做亲子鉴定的程度。所以我妈妈也寒心啦,任由他离开了。” “如此极品,你妈当初是怎么看上他的呢?”冯斯问。 “因为他在外人面前总是能做得道貌岸然,”姜米说,“只有相处久了才能发现他的缺点。人类不都是这么擅长掩饰自己的么?” “说得也是,要不然你就别去了,”冯斯说,“我很清楚这种不得不面对一个不想见的亲人的痛苦。我直接去找他就好了。” “不,我们还是一起去,”姜米坚定地说,“一味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更何况,我也想亲眼见见他。” “他现在是干什么的?” “听说曾经在大学教书,后来离职去了个什么研究所,但始终混得不如意,不然也不会住在这么破的小区——这里连新自行车都找不出几辆。” 两人一同来到姜米的生父所住的那栋楼,爬上五楼,敲响了房门。防盗门打开了,一个戴着金丝眼镜、面相白净斯文的中年男人走出来,打量了一下两人:“你们找谁?” “请问您是杨谨先生吗?”冯斯问。就这么一个照面,他相信了姜米所说的话:这个人确实看上去道貌岸然,一副知识分子的形象。 中年男子点点头:“我是杨谨,你们是?” 冯斯正想说话,姜米忽然插嘴:“我叫姜米。” 杨谨的脸一下子沉了下去。冯斯能敏锐地捕捉到,杨谨的眼神里闪过了一丝极度厌恶的光芒,这样的厌恶让他心里突然感受到某种冰山一样的尖锐和寒冷。 “你来找我干什么?”杨谨问。他的语调变得硬梆梆的,既包含着抗拒,也包含着反感。 姜米不可能感受不出这种情绪。她看着杨瑾,紧咬着嘴唇,眼圈忽然有点红。 “你别误会,”姜米用同样生硬的语气说,“我只是有些过去的事情想要问你,无关我妈妈,只是和哈德利教授有关。你可以把我当成一个普通路人。” 杨谨冷冷地哼了一声:“路人?那我没有义务回答任何一个路人的问题。你去找别人吧。” 他退回到门里,真的想要关门,姜米一把按住铁门:“我妈死了!” 杨谨的身子微微一震,停住了手:“她……詹莹她死了?” “就在几天前,就在北京,被人谋杀了!”姜米大声说,“而这件事和哈德利教授在中国的经历有关。所以你必须告诉我当年的事情,必须!” 杨谨半天没有吭声,有一个瞬间,冯斯觉得自己似乎在杨谨的眼睛里捕捉到了那么一丁点泪光。这个抛弃女友也抛弃了女儿的男人,似乎表现出了某种忏悔的意味。 杨谨推着门的手一点点松开,冯斯以为他会让自己和姜米进屋了,但没想到,杨谨突然间大吼一声:“别来烦我!我什么也不知道!” 他猛地手上用力,重重地做出关门的动作。姜米情急之下,伸手拦在门缝里,防盗门狠狠地夹住了她的手。她疼得脸都在抽搐,却强忍着既没有叫出声来,也死活不肯收回已经被蹭破了一层皮的手腕。 但是她的脸上,已经流下了眼泪。 冯斯铁青着脸,用力把防盗门重新掰开。杨谨这样文弱的人自然力气不及他,眼睁睁看着门被拉开,嘴里惊慌地警告着:“你想要干什么?我警告你快放手,不然我打110报……” 最后那个“警”字还没有说出口,冯斯已经硬把铁门拉开。他瞪着杨谨,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报你妈!” 他一把拽过杨谨,一拳打在他的下巴上。杨谨哪儿经得起这么一拳,被打得仰面倒下,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 冯斯在他面前蹲下:“姓杨的,你听着,姜米是个有身份的人,而我不是,我只是个爱打架的混混。你今天要是不把她想要的给她,我会每天阴魂不散地缠着你,缠得你一辈子不得安生。” 杨谨的脸肿得老高,哼哼唧唧了老半天,最后艰难地说出几个字:“我什么都不知道!你们快点滚!” 冯斯冷冷地打量了他一阵子,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么回事。我明白了。” 然后他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举动——他站起身来,拉住姜米的手腕:“别搭理这个王八蛋了。我们走。” 姜米想要抗拒,但力气远不如冯斯,被冯斯生拽着下了楼。刚一走出单元门,她就一把狠狠甩开冯斯的手腕:“你什么毛病?几秒钟前还学着地痞流氓的样子威胁人呢,怎么一转眼就放弃了?我不管,我今天非得问到答案不可。” 她正准备上楼,冯斯拦住了她:“别上去!你没有搞明白状况!” 姜米莫名其妙:“搞明白状况?什么状况?” 冯斯把她拉到一边,贴着单元门一楼的楼道站立,似乎是在躲避某种视线。他压低声调,轻声在姜米耳边说:“屋子里有其他人。” “其他人?” “是的,其他人,敌人,可能会要命的敌人,”冯斯说,“也许你的生父的确对不起你母亲,他过去也的确是一个混蛋,但是刚才,他赶我们走千真万确是为了保护你。” 四、 伤口处涂上了紫药水,然后用绷带包扎起来,范量宇的呼吸渐渐平稳。他躺在沙发上,胸口均匀地起伏着,心跳还算有力。 文潇岚当然知道紫药水只对表浅伤口有作用,但此刻家里也找不到别的伤药,也不能把他送到医院。更何况,针对普通人的治疗手段未必对他有用。此时此刻,她只能期待这个怪物的特殊体质能够发挥出独特的效力,救他自己一命了。 安顿好了范量宇,她这才跑下楼,骑车回到先前周宇玮昏迷的地方,但周宇玮已经不在那里了。她猜测应该是被路人发现,然后送到了医院,于是连忙骑车去往附近的医院,辗转了两家医院,总算是找到了人。 周宇玮始终昏迷不醒,但各项生命体征都基本正常,脑部CT做完了也没有发现任何脑损伤。文潇岚松了口气,知道范量宇重伤之下总算还是控制好了力度,周宇玮应该如他所言,躺上一两天就能恢复。 她打电话通知了周宇玮的宿舍同学,重新回到宁章闻家,看着范量宇那两颗丑陋的脑袋发着呆:该怎么办呢? 她忽然间觉得自己能体会到冯斯那种掺杂着无奈和愤怒的纠结心态了。那就是原本平静的生活被一下子扰乱甚至撕碎后的应激反应。几个小时之前,她生活中最大的难题还只不过是和前任男友看场电影之后谈一谈分手,然后突然之间,自己要被迫去窝藏一个杀人如麻的大怪物。这个大怪物背后还有许多追杀他的人,不是警察,却比警察更加危险。比起这些,甩掉一百个男朋友只怕也算不了什么了。 该怎么办?该怎么办?文潇岚抱着脑袋想了许久,想到头都疼了,也没有想出任何办法。最后的结论只能是:顺其自然,或者说得更直白一点,干等着。 于是她在干等中蜷缩在关雪樱的床上睡着了。前一天饱受折磨的不只是冯斯,她也被折腾了个够呛,始终没怎么好好睡,现在终于有些熬不住了。 这一觉醒来的时候,看看日头,已经是下午了。她猛然想起屋子里还藏着一个煞神,慌忙起身跑到客厅。 沙发上是空的。范量宇并没有躺在那里。 她心里一惊,正打算四处寻找,阳台那边传来范量宇的声音:“别找了,我在这儿。” 这声音听上去还是有些虚弱,而且很含糊,像是嘴里包了什么东西。她一回头,立即忍不住“啊”的一声尖叫了起来。 范量宇正在咀嚼着什么东西,难怪不得说话含含混混的。他的嘴角正在流出红色的血,牙齿好像在嚼着什么硬梆梆的东西,发出嘎嘣的声响。而在他的身上和面颊上,还沾着几根或白或灰的羽毛。 “你在吃鸽子!”文潇岚觉得自己的声音都好像不属于自己了。 范量宇大口地嚼了几下,把嘴里的东西咽下肚子:“这鸽子不够肥,不过还是将就能填填肚子。” “你这个疯子!你这个变态!你!”文潇岚愤怒得不知道该说什么话了,“这是小樱辛辛苦苦养的鸽子,是为了训练信鸽,不是拿来吃的!” “只要是活物,就可以吃。”范量宇神色不变。 “你想要吃东西可以跟我说,我会给你买的!”文潇岚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尖叫,“可你为什么要吃鸽子!” “我和你们不一样,”范量宇依旧平静地说,“我需要新鲜的血。” 文潇岚说不出话来。 吃完鸽子后,范量宇随手抹了一把脸,又转向了厨房:“这屋里看来没什么别的活物了,但愿冰箱里还能有点生肉。” 啪的一声响,他的后脑勺被什么东西击中了,然后那个东西掉到了地上。扭头一看,地上是一个空的矿泉水瓶,他禁不住笑了起来:“你的手边就有瓷杯,比空塑料瓶重得多,也硬得多,你为什么偏偏要用塑料瓶扔我?” 文潇岚一时语塞,范量宇摇了摇他的大头:“这说明你虽然生气,仍然还没有生气到会为了这几只鸽子而伤人,更不必说杀人了,这就是你们普通人的怒火——软弱而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不能转化成报复的愤怒有什么用处吗?唯一的作用只能伤到你自己而已。” 文潇岚怔住了,范量宇摆摆手:“所以,等到你真心想要对我下手的时候,再去展现你的愤怒,否则的话,把它收在心里吧。” 他继续走进厨房,真的从冰箱里找出一块冻得硬邦邦的生猪肉,就那样放进嘴里,像咬冰棍一样咔嚓咔嚓大嚼起来。文潇岚呆呆地看着眼前这怪诞的一幕,不知道为什么,原本升腾的怒火却忽然减弱了许多。 或许是因为范量宇所说的话吧:“如果你不能伤害到对方,愤怒又有什么意义呢?” 范量宇虽然已经可以在屋内轻微活动了,但看来伤口状况仍然不是太好。吃完了鸽子和生猪肉,他重新躺回到沙发上,又不动了。但他的身畔开始出现了一圈淡淡的灰色光晕,和周围的透明空气形成鲜明的对比。 “这就是你们所说的……蠹痕吗?”文潇岚忽然问。 范量宇点点头:“你最好别靠近,这玩意儿你恐怕承受不住。” “我听冯斯说过了,你好像特别喜欢拿他当肉垫玩。”文潇岚说。 “这小子屁本事没有,还总喜欢在脸上摆出一副‘我有志气我骨头很硬’的德行,我最烦的就是这种货色,”范量宇说,“骨气这种东西,是需要实力做底蕴的,不然的话,不分场合地充硬汉,无非就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而已。” “你这种天生的强者,大概是没有办法理会弱者的心态的吧。”文潇岚耸耸肩。 “天生的强者?”范量宇扭过头看着她,眼神里充满了嘲弄。 “怎么了?我说错了吗?”文潇岚说。 “你认识我吗?你了解我吗?你怎么知道我是天生的强者?”范量宇翻着白眼。 文潇岚支支吾吾:“我……我猜的。” “那我就告诉你,你猜错了,”范量宇淡淡地说,“我被亲生父母抛弃的时候,我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时候,我被人关在铁笼子里卖钱展览的时候,我被一群小地痞打得跪在地上讨饶管他们叫爷爷的时候……这些你都没有看到过。” 文潇岚愣住了。她完全没有预料到,这个杀人无算的怪物会对她说起这些往事,而且是那么悲惨的往事。范量宇的神情淡然,说起这些话的时候也没有丝毫语调上的波折,一双眼睛空洞洞的没有任何情绪,但不知怎么的,越是这样的语气,越让她感到一种她自己也无法解释的心酸。 我在为了这个可怕的怪物而感到悲伤?文潇岚吓了一大跳。她有些慌乱地转过身,走回到关雪樱的房间里,匆匆关上门。 我这大概就算是所谓的滥好人吧?文潇岚想,见不得也听不得任何悲惨的事情,一听到就心软,哪怕对方是个十恶不赦的坏蛋。 太阳落山之前,她出了一趟门,去小吃店买了点儿盒饭之类的食品,往回走的路上又拐了个弯,去到针对职工家属开设的小农贸市场。 回到宁章闻家里的时候,她手里拎着的除了熟食之外,还有一只拔掉了毛的生鸡和两条肥大的活鲤鱼。鲜活的鲤鱼在塑料袋里不停挣扎着,发出簌簌的声响。 “前几年闹过禽流感之后,北京对活禽买卖管理得很严,”文潇岚对范量宇说,“所以活鸡活兔什么的我实在没本事帮你找了,只有活鱼和生鸡,将就了吧。” 范量宇接过袋子,看着正在玩命蹦跳的鲤鱼,哑然失笑:“我这是要变猫了……谢谢。” “你居然会说谢谢?”文潇岚有些诧异地看着他。 “这是做人的基本礼貌,我经常也会对马上就要被我杀死的人说谢谢。”范量宇一本正经地说。 文潇岚心头一跳,不敢接茬,拎着自己的盒饭正准备回到房间,范量宇忽然叫住了她:“这里不是大学宿舍,有厨房,冰箱和厨房里有米有肉有蔬菜,你为什么不自己做饭吃?” 文潇岚脸一红:“我不会。” 范量宇嗯了一声,走到她身边。文潇岚下意识地退了一步,但范量宇手很快,已经把她手里的袋子抢了过去。 “牛肉炒饭……香肠炒饭……”范量宇吸溜着鼻子打开盒盖,“牛肉炒得太干,米饭太黏,香肠都快变质了,要不就是黑心猪肉灌出来的。这种垃圾你也能吃得下?” “我呢,本来是有其他选择的,”文潇岚气鼓鼓地说,“但是家里藏着一颗定时炸弹,医院里还躺着一个因为我而无辜受难的人,我哪儿还有时间挑拣?不泡方便面就不错了。” “这么说是我的错了?”范量宇叹了口气,“那我就补偿一下吧。” 说完,他一扬手,把两份炒饭都扔进了垃圾桶。他不由分说,把哭笑不得的文潇岚赶进了她的房间,然后走进厨房,关上房门。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之后,香味开始传了出来。 几十分钟之后,餐桌上摆上了三个菜:两条红烧鲤鱼,一盆川味口水鸡,一盘香菇菜心。高压锅里的米饭也散发出阵阵清香。范量宇解下身上的围裙:“好久没做过熟菜了,将就吃吧。” 文潇岚只觉得自己吃惊得下巴都快要掉到地上了。她试着用筷子夹了一块鱼肉送到嘴里,鱼肉鲜嫩,汤汁浓淡适宜。再尝尝口水鸡,鲜香麻辣,十分爽口。单从做菜的水准来看,范量宇似乎并不逊色于天生大厨关雪樱。 “我服了。人不可貌相。”文潇岚喃喃地说。 “快吃吧,”范量宇说,“不过我建议你不用去医院,他没事,差不多明天就能醒。你去看他,他也不会早醒一秒钟。” “你不过来一起吃么?”文潇岚岔开话题,“你是只能吃生的,不能吃熟食?” “其实吃倒是能吃,不过生的、尤其是生血对我的附脑更有益,所以这么多年来我已经习惯生吃了。”范量宇回答。 “吃熟的会有反作用吗?”文潇岚追问。 “那倒是不会有。” “那就坐过来,一起吃。”文潇岚拍了拍身边的板凳。 范量宇侧头看着她,看得她一阵心虚:“喂,应该我看你的眼神比较像在看怪物吧?怎么倒过来了?” “我只是不太习惯而已,”范量宇耸耸肩,“我得有很多年没有和人同桌吃饭了。确切地说,是很多年没有安安稳稳坐在桌子上吃饭了。” 但他还是坐了下来。文潇岚替他盛了一碗饭,他捧着饭碗,有些愣神。 “当年还能和人坐在桌上吃饭的时候,每顿饭前,我们都会念叨点什么,”他说着,闭上了眼睛,嘴里用虔诚的语声开始祝祷,“觉醒之日,万物俱灭。” 念完后,他又嘿嘿一笑:“不过念不念都是狗屁。” “这话是什么意思,是你们那些家族用来警醒自己的话吗?”文潇岚问。 “差不多吧,”范量宇说,“都是一些可笑的废话。狗屁。” “虽然你这么说,但你还是在为了阻止魔王觉醒而努力。”文潇岚说。 “别把我说的那么高尚,”范量宇说,“如果单凭我的意愿,我更情愿魔王醒来,去找他痛痛快快打一架,死了拉倒。我不过是在践约而已。” “践约?什么人的约定?” “与你无关。”范量宇硬邦邦地说。 文潇岚忽然有些压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是那个吊坠里的相片上的女孩子吗?” 砰的一声,桌子一阵剧烈震动,连菜盘里的汤汁都溅了出来。那是范量宇重重的拍了一下桌子。他忽然站起身来,一下子逼近到文潇岚身前,双目中流露出狼一样的凶光:“你偷看了我的项坠?” 文潇岚吓得浑身一哆嗦:“我……我只是随便看了一眼……” 范量宇的身上带有一种恐怖的压迫感,让她不由自主地站起来向后退,直到靠在了墙上退无可退为止。范量宇却也紧跟着逼到她面前,喉咙里发出一阵凶恶的咆哮声,整张丑陋的大脸都因为极度的愤怒而绷紧了,看上去仿佛真的会随时张口用牙齿把文潇岚撕得粉身碎骨。不知不觉中,他身上开始浮现出淡灰色的蠹痕,不受控制地向外扩散。 文潇岚的右手无意间触到了蠹痕的边缘。她立刻感到右手好像被烙铁烫了一下,十分之一秒后,那种灼痛感又立即转化为千万根钢针的攒刺,接着是被重物锤击般的感觉、被钝刀割裂般的痛楚……她惨叫一声,一跤跌坐在地上,疼得眼泪都出来了。 范量宇这才意识到自己的蠹痕失控了,连忙把蠹痕收了起来。尽管如此,他仍然余怒未消,拖着残疾的腿歪歪斜斜地走回到沙发旁边,靠了上去,不再说话。 从蠹痕收回的一刹那开始,那些剧烈的痛感就消失了,但文潇岚仍然心有余悸。她不声不响地站起来,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心里想着: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到底是什么人?为什么一提到她就会让范量宇凶性大发? 正在这时侯,手机响了。她连忙擦干净眼泪,拿起手机,一看,是关雪樱打来的。 关雪樱不会说话,但冯斯还是掏钱给她买了手机,毕竟发发短信还是很有用的。而有时候,关雪樱和其他人之间需要及时联络的时候,就会先发一条短信,然后再拨打对方的电话,意思是提醒对方赶快看短信。 于是文潇岚直接按掉了这个电话,打开短信收件箱。里面果然有关雪樱刚刚发来的短信,点开之后,里面的内容立刻让她忘掉了几分钟前发生的一切。 “我们好像被人跟踪了,”关雪樱在短信里写道,“但是又好像有人在保护我们。” 第四章 白骨之舞 一、 刚才被门夹到的手腕很疼,外皮也破了,流了一点血。姜米默默地用手绢包住手腕,向冯斯发问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怎么知道屋里有人?” 冯斯抬头看了一眼楼上:“因为按照你的说法,杨谨是一个胆小怕事的人,这种人最害怕的就是被什么麻烦的人物无休止地纠缠,那样会让他们瞻前顾后、完全不懂得该怎么去处理,甚至让他的生活崩溃。我看得出来,当我威胁他要不停地找他麻烦的时候,他确实很害怕,很想屈服,但是他的视线却悄悄瞥了一眼门里,紧跟着马上变得坚定起来。” “但是就算屋里有人,也可以理解为那个人的威胁更严重,所以他不顾一切也要赶走我们啊?”姜米说。 冯斯摇摇头:“如果是一般情况下,当然可以这么想。但具体到这件事……” 他的目光骤然变得严肃:“如果有人为了哈德利的事情而去找杨谨,就绝不会只是想把我们赶走。” 姜米想了想,轻轻点了点头。她的脸色很快变得苍白:“如果我爸……如果那个人真的是想保护我们才把我们赶走,现在他会不会有危险?光天化日之下,在这种大城市,不会那么嚣张吧?” “想想詹教授是怎么死的!”冯斯脱口而出,“啊,抱歉!我不是故意……” “你不用道歉,我明白你的意思,”姜米说,“那现在我们应该怎么办?” 冯斯说:“你先留在这儿,我上去看看——别和我争,这不是表现义气的时候。万一我落到他们手里了,因为没有一网打尽,他们还未必会马上对我下手,你懂吗?” 姜米犹豫了一下,点点头:“那好吧。你多小心。” 冯斯东张西望,从地上捡到一块大小适中的碎砖块,蹑手蹑脚地重新上楼。刚刚走到四楼,他就闻到空气中隐隐有一丝血腥味,立即猜到不妙。在楼梯拐角处等了一会儿,始终没有听到任何动静,他咬了咬牙,决定冒险上去。 杨谨的家门虚掩着,这更加不是什么好迹象。冯斯回想了一下,他拉着姜米跑下楼的时候,杨谨的确是重重地撞了一下门,但他好像并没有听到锁舌扣入门框的声音,也就是说,很可能是杨谨故意拧死了锁舌,所以没有锁上门。 他是想要给自己留下进去的通路么? 冯斯站在门口,踌躇了好一阵子,最后还是拉开了门。浓烈的血腥气味立即扑鼻而来,熏得他一阵作呕。 他不得不在门口站立了一会儿,等到血腥味儿稍微淡了一点之后,再跨步走进去。尽管这半年来他也算是见识了不少世面了,眼前的惨景仍然让他浑身一哆嗦,险些惊呼出声。 ——在客厅中央的地板上,横躺着一具嶙峋的白骨,人类的白骨。而这具白骨外面还包裹着几乎完整的衣物,更加显得离奇诡异。 冯斯握紧了手里的砖块,尽量放轻脚步,顾不得查看这具白骨,先谨慎地检查了一下整个房子。这是一套装修普通的三居室,总面积并不大,冯斯一个一个房间地看过去,还警惕地拉开了每一个衣柜,没有别人。紧跟着他注意到,阳台门开着,阳台上有一扇窗户也开着。他连忙快步窜了过去,这时他才注意到,阳台上躺着一个老妇人,一头花白的短发,后脑勺上有一道不浅的伤口,正在痛苦地呻吟。 冯斯连忙俯下身子:“您怎么样了?” “我没事儿,我没事儿,”老妇人的声音里虽然饱含着痛楚,倒也并不算太虚弱,不过可能是脑袋受了震荡,神智暂时有点模糊,“你是谁啊?我们见过吗?” “我们不认识,”冯斯说,“我是来找杨先生问点事情的。” 他说出“杨先生”这三个字后,老妇人才像是终于脑袋清醒了一点儿:“杨……杨先生?是我儿子吗?天哪!快去看看我儿子怎么样了!快去!” 冯斯愣了愣才反应过来“我儿子”指的是杨谨,他看这个老妇确实没有大碍,于是点了点头,离开阳台走向客厅。在那里,那具森白的骨架依然躺在地上。 这会是杨谨吗? 冯斯强行压抑着胃部的不适,蹲下身来查看着这具白骨。他首先注意到的是白骨外包裹着的衣物,休闲衬衣、估计是淘汰下来作睡裤的陈旧西裤,外加骷髅头旁边地板上的金丝边眼镜,先前杨谨出来给冯斯和姜米开门时,就是这样的穿着。 再仔细观看尸骨,他发现这具骨头实在干净得不像话,就像是被用强酸洗过一样,上面连一丝血肉都没有留下,如果不是还残留着浓烈的血腥味,简直要让他怀疑这其实只是一副人骨标本。 如果这真的是杨谨的话,到底是什么样的力量,能在衣物完好的情况下把他的血肉内脏消除得如此干净呢? 这简直就像是被非洲食人蚁光顾过一样,冯斯冒出了这个奇怪的念头,然后自己被自己恶心到了。 正在出神,身后传来一阵脚步,他急忙回头,看见走进门来的是姜米。他赶忙冲着姜米摇摇手:“别过来!” “没关系。我已经看到了。”姜米说着,走到那具白骨身前,蹲了下来。她面色苍白,死死盯着这具尸骨,目光中蕴含的情感十分奇异。 “我不是叫你别上来吗?”冯斯轻声说。 “我们好歹也是一伙的,你上楼那么久没半点动静,我当然得来看看了。”姜米说。然后她伸手指着地上的骨架:“这个……是杨谨吗?” “要等法医检查后才能确定,毕竟你我对他都不算熟,很容易先入为主出现错误的判断,”冯斯说着,禁不住又想起了自己死而复生的母亲池莲,“现在有DNA检测之类的现代检测手法,是或不是科学说了算,不会弄错的。” “你说得对。不过,看骨架的大小,看衣服,再看牙齿的形状,我想这应该是他了。”姜米的眼神里有一种莫名的忧伤。 “牙齿的形状?你不是今天才第一次看到他么,怎么知道他牙齿的形状?”冯斯有些奇怪。 “在我妈那儿看到过照片啊,虽然很少,虽然这个人很可恶,但不管怎么样……我总是他生的,自然会好奇,对他的面相也会记得很牢。他的门牙略有点歪,照片上笑起来的时候看得很明显。”姜米说。 冯斯低头一看,骷髅的门齿果然有些歪斜,不甚齐整。他叹了口气,重新走回阳台,留下一脸忧郁的姜米和她已经化为白骨的生父在一起。 阳台上的老妇人已经靠着阳台门坐了下去,看上去还是有些痛苦,但看到冯斯走过来,她尽量放松了脸上的表情,把头转向冯斯,显得很有教养和风度,再加上得体的穿着,让冯斯对她生起了一些好感。 “您现在感觉怎么样?”冯斯问,“需不需要叫救护车?” “脑袋有点晕,不过还好,应该不需要救护车,”老妇人说,“请你快告诉我,我儿子怎么样了?” “很抱歉,他……他死了。”犹豫了一下之后,冯斯还是说。 老妇人如同受到了雷击,身体剧烈颤抖,嘴唇瓮动着却说不出话来,喉咙里发出一阵阵呜咽声。冯斯赶忙俯身扶住她,有些后悔自己说得那么直接,万一把这个老太太直接刺激到心肌梗塞或者脑溢血什么的,那可就太糟糕了。 幸好过了一分钟,老妇人慢慢缓了过来,只是脸色还是苍白得可怕。她的眼眶里涌出了泪水,伸手捂着嘴,无声地哭泣起来。遇上这样的丧子之痛,冯斯也不好打断她,只能耐着性子在一旁等着。 “您知道是什么人下的手吗?到底发生了什么?”等老妇人止住哭泣,冯斯还是迫不及待地发问。 “来了一个人找我儿子,我儿子一看到他就很紧张,但还是请他到客厅里坐下,”老妇人神色木然,“我看他们谈话气氛也很不好,不想打扰他,就去阳台浇花。后来,我好像是被打了一下,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来找杨先生的是什么人?你还记得他的长相吗?”冯斯问。 老妇人摇了摇头:“那个人戴着帽子和口罩,还戴了一副墨镜,完全看不清楚脸,只能看见身材大概是中等个,不胖也不瘦。他和我儿子说话的时候,嗓音也压得很低,我听不清他们说了些什么。” 冯斯很是失望。从老妇人的说法可以判断出,此人显然有备而来,就是不想他的相貌被人看到。而从打开的阳台窗户分析,他在杀害杨谨、打昏老妇人之后,多半应该是直接翻窗逃逸了,那么此人的体能状况应当很不错,又或者有什么能够帮助高处下落的特殊蠹痕。 “能不能麻烦你扶我到客厅?”老妇人说,“我要看看我儿子,还有,报警。” 一提到报警,冯斯才反应过来,现在可不是和警察打交道的好时候。他已经在被那个名叫曾炜的警察怀疑了,如果再卷入另外一桩凶手案——而且是死状那么离奇的凶手案——那还不得被曾炜二十四小时贴身照顾? “你儿子的死状很惨,我建议您先不要动,以免看到他后承受不住,”冯斯说,“我去替您报警,同时通知他们调派医生过来。” “那就谢谢你了,”老妇人哽咽着说,“你来找我儿子,想要问什么?” “原本是有些难题想要请他帮忙的,不过……已经不可能了。”冯斯叹了口气。他知道此刻说什么安慰的话也无济于事,只能转身离开阳台,却发现姜米不知什么时候站在那里,虽然站得远远的并不上前说话,视线却一直固定在老妇人身上,目光奇异。 这是姜米的亲奶奶啊!冯斯猛然意识到。对于这两个从来没有见过面的亲祖孙而言,这真是一次悲剧的相逢。 冯斯用客厅里的座机报了警,然后拉着姜米赶紧离开。姜米显得有些魂不守舍,顺从地跟着冯斯下了楼。 走出小区大门的时候,冯斯想起了什么,来到传达室,询问看门老头:“大爷,早上是不是有个戴口罩和墨镜的人来找过杨谨?” 老头儿一边跟着收音机里的河北梆子摇头晃脑地哼唱,一边漫不经心地摇摇头。冯斯又问:“您摇头是什么意思,没有吗?” “没留神,”老头说着,忽然脸上现出警惕的神色,“你是什么人?问这个干嘛?” “没什么,没什么。”冯斯点头哈腰,连忙溜掉。他也清楚,这么一问得到收获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凶犯必然会尽量趁着看门老头没有留意的时候偷偷潜入,即便真的被看到了,信口胡诌一个假身份也就是了。同理,他逃离的时候,多半也会避开老头的视线。 只是这么一来,线索就全断了。袁志何和杨谨都死了,还能找到什么人知道哈德利教授的秘密呢?他感觉那个藏在暗处的敌人每一次都能够先他一步,让他的行动十分的被动,有一种无比窝囊和恼火的感觉。 两人有些漫无目的地走在街上,都显得情绪低落。尤其是姜米,大概还沉浸在杨谨之死给她带来的特殊冲击中,一直低着头,只是麻木地跟在冯斯背后,挪动着脚步。 “我现在就算是把你拐去卖了你也不会有什么反应吧?”冯斯回过头来看看她,“其实我爸死去的时候,我也是差不多这样的心情。” “什么样的心情?”姜米随口问。 冯斯搔了搔头皮:“大概就是那种……恨一个人恨了一辈子,恨不能他马上去死,但等到了他真的临近死亡的时候,忽然发现他身上似乎还有一些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忽然发现,也许这个人的心里还有你。但是再想要去更多地了解他,已经不可能了,他已经死了。” “是啊,他已经死了……”姜米重复着,“我到现在都还不敢相信,那个时侯,他拼命地想要赶我走,真的是为了救我的命?” “至少我是这么相信的,在当时的情况下,把我们俩引进家门,才是他保命的唯一希望,”冯斯说,“他如果那么做了的话,现在躺在地上的骷髅,或许就是你和我了。我想,他讨厌你也许是真的,因为你的出现可能会扰乱他正常的生活,但是……当面对着生死这样的事情的时候,他终究还是会存在着作为一个父亲的良知的。” “而且,当你提到詹教授已经去世的时候,我能看出来,他很伤心,哪怕只是一瞬间,至少也是真诚的。所以我想,也许你生父的确不是什么好人,也的确做过对不起你们母女的事情,但至少,在临死前的那么一刻,他还像是一个真正的人。” 姜米停住脚步,在街边一屁股坐下来,抱着头陷入了沉思。最后她抬起头时,虽然眼神里依然忧郁,嘴角却已经挂上了笑意:“你说得对。而且,现在也不是为了死人烦忧的时候,我肚子饿啦。找个地方我请你吃饭。” “你妈妈和我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说起过一家老字号的清真爆肚店,”冯斯说,“咱们去那儿吃吧。中国人民很迷信老字号的,不管时代怎么变迁,科技怎么进步,他们还是会对那些传统手工念念不忘。但其实,很多古老的精髓都已经消失了,留下的不过是不到家的模仿而已。” “行,听你的。”姜米点点头。 冯斯站在街边拦车,但周末出行的人不少,过去三四辆出租车都是空车。他正在伸长着脖子等待下一辆车,身后忽然传来姜米的声音:“你刚才提到什么传统啊现代啊模仿啊什么的,倒是一下子提醒了我。我们还没有绝望,还是可以想办法查到哈德利教授当年的发现。” 冯斯回过头:“什么办法?” “我们也模仿哈德利教授做过的事情不就可以了?”姜米兴奋地说,“我们去一趟川东,直接找当地人调查那座道观!哈德利能做到的,我们也能做到!” 二、 文潇岚看着手机上的短信,有些不解。要说冯斯被人盯梢跟踪什么的,那丝毫不必奇怪;如果宁章闻是像几个月前那样去帮助冯斯查阅重要资料,被人跟踪也不奇怪。现在他和关雪樱是纯粹的出门旅行,盯着他们有什么意义呢? “为什么是你发短信过来?宁哥为什么不直接给我打电话?”文潇岚赶忙回了一条短信。 “宁哥根本不知道,都是我自己观察猜的,”关雪樱的短信很快又回了过来,“我怕宁哥知道了心情不好,没跟他说。” 关雪樱不太擅长用专业的医学术语,但文潇岚能明白她的意思:宁章闻好容易才摆脱自闭和抑郁,恢复到正常人的情商,要是让他知道自己身处他人的跟踪之下,心情一紧张,说不定会有较大的情绪波动,影响病情。 “也对,你先别告诉宁哥,”文潇岚在短信里说,“跟我仔细说说,怎么回事。” 宁章闻和关雪樱选择的旅行地点是东部的某座名山。原本他想选择海滨,理由是关雪樱自幼就生长在大山里,应该对山没兴趣。但关雪樱却表示,比起大海,她还是更喜欢山,即便是见惯了家乡的山,也愿意去看看其他地方的。 “其实你就是怕水吧?”冯斯问,“否则的话,我相信任何一个山里的孩子都情愿去看海的。” 关雪樱的脸涨得通红,最后还是轻轻地点了点头。 于是目的地仍然是山。刚刚离开家门的时候,宁章闻还有些紧张,但关雪樱却显得比他老练得多,一路上照顾着他,沿路没有出任何状况,乘着火车顺风顺水到了目的地。 “坐火车很好玩。”关雪樱在短信里告诉文潇岚。 然而,下了火车之后,关雪樱就始终有一种感觉,觉得身后好像有什么人在跟着她和宁章闻。但她屡次回头,却又什么人也没看见。 关雪樱虽然一直在大山里生活,但因为不会说话,从小就被村里的孩童欺侮,也养成了对各种危险的敏感性。尽管没有亲眼见到跟踪者,但她的直觉一次次地告诉她:有危险正在悄悄逼近。只是她也不想让宁章闻刚一出门就神经紧张,所以并没有告诉他,只是自己暗中留心着。 两人在宾馆安顿好之后,天已经黑了。宁章闻虽然有些累,但生平第一次外出游玩,还是有些兴奋,想要去城里逛逛。这是一座古朴的小城,唯一的特色就是附近的那座名山景区,以及更远一些的海滨。不过对于从小生长在北京的宁章闻而言,这样的小城反而别有风味。 关雪樱自然不会反对,于是陪着他出去了。两人在夜市里先逛了一圈,买了一堆浙江义乌产的“特色纪念品”,然后又在当地专门下刀宰外地游客的“美食街”找了家店铺坐下吃饭。上述两项均为典型的棒槌加菜鸟的表现,再加上两人憨态可掬的举止作态,自然会引起本地骗子们的高度兴趣。 就好比两只呆头呆脑的肥羊踏入了狼的领地。 所以两人一碗全是葱丝的鸡丝面都还没吃完,就已经有骗子找上门了。这是一个相貌清癯、仙风道骨的老道士,一身洁净的道袍看来一尘不染,俨然世外高人的模样。他来到两人面前,打躬作揖,口念无量寿佛,倘若是过去的宁章闻和关雪樱,一定会被他骗得团团转。但遗憾的是,这两个人认识一个叫冯斯的混蛋。 “冯斯跟我们说过,真正的道士不会四处和人搭讪,凡是在街头乱晃的道士一律都是假的,是骗子,是吧?”宁章闻有些困惑地问关雪樱。 关雪樱拼命点头,然后在随身小本上写下一行字:“他还说,遇到这种人,就不要理,装龙(聋)作哑就好。不过我本来就是哑巴。” 两个基本没有什么处世经验的人,此刻只是在完全彻底地本色演出而已,但在老道看来,这根本就是赤裸裸地挑衅。他愤愤地哼了一声,大袖一振,转过身悻悻离去。 宁章闻仍然懵懵懂懂,没有觉得有什么,关雪樱却想起了自己从小到大被欺负的经验。如果有谁这样一声不吭地离去,多半会暗伏着后着,她不禁有些担心。当宁章闻依然兴致勃勃地寻找着路边的小吃的时候,她却始终提心吊胆地注意着身后和周围的状况。 果然,就在两人走回宾馆的路途中,关雪樱敏锐地注意到,有一些当地人在偷偷跟着他们,注视着他们。这让她更加紧张,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回到宾馆后,已经很疲累的宁章闻早早地回房睡觉了,关雪樱却不敢睡,趴在窗台上朝下张望着。这是一家便宜的家庭式旅社,房间还算干净,就是周围略吵,楼下的小摊贩们一直到凌晨还不肯歇业。不过关雪樱的视力出色,还是从楼下的各色人等中辨别出了那么几个不太一样的人,他们没有正经事做,只是不断在那里流连徘徊,还时不时瞟两眼两人的房间,显得有恃无恐。 这下子要糟糕了,关雪樱想着。来到北京后,她迷上了看电视,那些本地黑帮如何不讲道理的桥段深深映在她的脑海里。她预感到这些人会来找他们麻烦,却没有应对的办法。 正在苦恼的时候,令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在这条小街的另一头,忽然传来一声爆炸般的巨响,声音很是刺耳,吓了她一大跳。这一声深夜里的巨大响动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去,关雪樱也不例外。不过她并没有看到任何东西,包括硝烟和火光。 “看来是爆胎了。”楼下有人在交谈。 原来是爆胎,关雪樱释然。她重新把视线转回到楼下,这一看把她愣住了。 ——楼下盯梢的那几个人都不见了。 两秒钟,从她扭头看向小街的另一头,到她重新把目光转回来,一共只有两秒钟。但楼下盯梢的那三个人居然就在这两秒钟之内消失得无影无踪。 关雪樱又仔细看了一会儿,确认那三个人并不在街面上。但这三个人就算是田径运动员,也不应该能跑得那么快。她百思不得其解,不过天生乐观的性情让她很快决定暂时放下这个谜团。管他呢,既然坏人不在了,就先睡觉吧。 临睡前,她给文潇岚发短信提了一下这件事,但文潇岚那会儿正在对着半死不活的范量宇头疼,没有注意到。 第二天,两人准备按计划坐大巴去旅游区爬山,却不料突然下起了大雨,计划只能暂缓。宁章闻有些郁闷,关雪樱却依然兴致很好,说是打着伞在附近逛一圈也挺好的。 “在老家,下雨的时候没法下地干活,爸爸只能在家里,心情一不好就要打我,”关雪樱写道,“所以下雨天出去玩很难得。” 宁章闻自然满口答应。两人打着伞,拦了一辆五块钱就能跑全城的出租车,来到位于城市另一头的“古文化一条街”。当然了,这里的货品依然基本是浙江义乌产,好在宁章闻本身也不富裕,无论店主们如何巧舌如簧,他也基本上只是看看而已。 当走进某一家古玩店时,店里的香烛气味太浓,让关雪樱很不适应,于是她让宁章闻一个人在店里看,自己先站到门口去呼吸雨中的新鲜空气。离她不远的地方有个小烟摊,烟摊旁两个本地青年正在聊天。他们并没有注意到雨伞下的关雪樱,再加上雨声淅沥,说起话来更不在意。但他们没有想到,关雪樱的听力比一般人灵敏一点,刚刚好可以捕捉到这两个人在说什么。 “昨晚发生了一件挺奇怪的事儿。”青年甲说。 “什么怪事儿?”青年乙问。 “昨天罗大师看上了两只外地羊,结果被他们羞辱了,气不过,想要找他们麻烦,就告诉了刘三哥。刘三哥晚上带了两个兄弟,跟到他们住的旅馆,想要半夜吓唬一下他们,结果发生了让人想不通的怪事——他们本来在街上盯着,却突然间昏过去了。” “昏过去了?三个人一块儿昏过去了?” “是的,三个人同时晕菜了,谁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等他们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城西的垃圾场里面躺着了,而且全身的衣服被扒光,变成了光屁股。” “那刘三哥也真够丢脸的……最后他们也没弄明?” “没有。罗大师给算了一卦,说是那两个人可能有点邪门,所以要大家暂时别去招惹了。” 邪门个鬼,关雪樱想,我们俩一个是神经病,一个是成天挨揍的小哑巴,哪儿来的半点儿邪门?但她很快想起了两人下火车之后自己的那种不安感觉,并且有了一点模糊的猜想:会不会是真的有人在跟踪着我们、并且暗中保护我们? “有可能,但对方也未必是好意,”文潇岚回复着短信,“要不然你们干脆回来吧?” 关雪樱的短信很快又回来了:“还是接着去爬山比较好。宁哥难得那么高兴。我不想他扫兴。” 文潇岚叹了口气。关雪樱就是这样一个姑娘,虽然外表看起来稚嫩柔弱,内心却有着属于她自己的坚定,一旦打定主意就不会更改。她只能回复一句:“那你们万事多小心,有什么不对赶紧报警。” 放下手机,她听到自己的肚子里发出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这才意识到范量宇做出的那一桌子饭菜其实自己根本就还没吃。但是想到范量宇还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她又有些不想出去见到他,一方面是出于害怕,另一方面大概也是出于歉疚。她之前可没有想到过,自己会对某个人见人畏的超级大恶人产生歉疚的心理。 思前想后了一阵子之后,她还是开门走了出去。范量宇躺在沙发上,闭着眼睛,对她走出来没有做出任何反应。 “对不起,”文潇岚走到他跟前,“我并不是故意要偷看你的东西的。只是一时好奇没有忍住。” 范量宇没有说话。文潇岚又说:“你该饿了吧?晚饭还没吃呢,我去把菜用微波炉热一热。” 她开始一样一样把范量宇刚才做好的菜拿到微波炉里去加热,然后都放在饭桌上。正要招呼范量宇过去吃饭,范量宇却忽然先说话了:“出去。” “你说什么?”文潇岚一怔。 “我说——出去!”范量宇的语气很是急迫,显得相当地不耐烦。 文潇岚有些手足无措:“我……我已经向你道歉了啊,我说了我不是故意的……” 话音未落,范量宇突然一下子从沙发上跳了起来。之前他在这所房子里一直行动缓慢小心,以免扩大伤口,但此刻他却以闪电般的速度一把拽过文潇岚,让后者完全来不及抵抗。 “你干什么!”文潇岚拼命挣扎,却忽然间浑身剧痛,摔倒在地上,那是范量宇的蠹痕发挥作用了。这一下疼得好厉害,让她顷刻间头晕眼花。 “闭嘴,蠢货!你想死吗?”范量宇的语气十分凶狠。 随着这一句话,文潇岚身上的疼痛消失了。她发现,就在刚才因为全身的剧烈疼痛而短暂地对身体失去控制时,她已经被范量宇拖到了饭桌旁边,并且整个身子被硬塞到了饭桌下。而范量宇则站在桌旁,令她只能看到他那对粗短的双腿。 “别乱动,别出来!”范量宇低声喝道。 文潇岚这才明白发生了什么:敌人来了。范量宇是为了保护她,才把她击倒并且拖到这里来的。她很为自己在那一瞬间产生的奇怪联想而感到羞愧,而另一方面她也想到了,如果是在平时,以范量宇的实力,大概不会畏惧任何敌人。但现在,他带着肚腹上那条又长又深的伤口,真的还能应付自如吗? 文潇岚在地上乱找了一阵,只发现一个不知猴年马月被冯斯喝完后扔在墙角的空啤酒瓶。她刚刚把这个啤酒瓶抄在手里,范量宇就从鼻子里哧了一声:“放下吧,这玩意儿有屁用。抱着脑袋缩成一团就行了。” “呸!”文潇岚简短地回答道。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在完全不知道敌人的身份、也完全不知道敌人的来意的情况下,就莫名其妙地和身边这个杀人如麻的双头怪人生起了同仇敌忾之心。 三、 “你说什么?我们去川东?”冯斯看着姜米,似乎是觉得自己听错了。 “是啊,这是唯一的办法了,”姜米说,“哈德利死了,我妈死了,曾经帮助哈德利的两个人也死了。我们只能自己去一趟川东,自己去解决道观之谜了。” “说得到是挺容易的,这又不是背着书包去上自习,”冯斯说,“你不用上学的吗?” “大二的课程我已经提前修得差不多了,”姜米随意地说,“再说了,我们那边不流行点名,不像你们,老师防学生跟防贼似的。所以不去上课也没关系,期末去考试就行了。” “资本主义的花花世界真是天堂啊!”冯斯一脸向往,“可惜我不行啊。我得应付点名,应付考试,应付辅导员和辅导员养的特务团……老实说,不管我身边发生了怎样的怪事,我现在人生最大的目标仍然是能安安稳稳地先从这所大学毕业,成为中国千千万万个忧心忡忡的毕业狗之一,投简历、找工作、跑面试。当然我赚钱的本事比大多数同龄人要强一些,不必像他们那样挤合租房、吃便宜盒饭,但那仍然是普通人的生活。” 他顿了顿,哑然失笑:“对不起,又来了,我觉得我像祥林嫂了。我保证,这是我最后一次在你面前谈到‘普通人’的话题。” “不不,没关系,我可以理解,”姜米摆摆手,“既然这样,咱们俩总算是有交情了,我也不好勉强你。那我自己去好了。” “别玩欲擒故纵这一手了,我可是大行家!”冯斯哼唧着,“您老满脸都写着‘跟我一起去吧’!” “所以你难道不应该表现一点绅士风度出来?”姜米揶揄他。 冯斯一脸生死抉择般的艰难,最后长叹一声:“再等几天行不行?十一,我们的国庆节会放几天假,利用那几天,我旷课被抓的次数会减少一些。” “一言为定,”姜米很爽快,“另外,祥林嫂是什么?” 所以冯斯稀里糊涂地又答应了一次远行。上一次去贵州,他险些丢掉了小命,这回没隔多久又得去川东,鬼晓得会发生什么。唯一不同的在于,上一次自己是孤身前往,这回好歹有一个漂亮姑娘同行,大概不会那么孤单了吧。 他和姜米一起去找到了那家爆肚店,大快朵颐后把姜米送回宾馆,自己回到宿舍蒙头大睡,一直睡到第二天中午。他把微博和网游里的事务处理妥当后,发现最近忘了囤方便面,只好不情愿地穿上衣服,下楼准备去食堂吃午饭。然而刚刚走到宿舍门口,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因为他又看到了那个他很不想见到的人。 刑警曾炜。 “曾警官,您不至于直接杀到学校来找我吧?”冯斯打着招呼,“幸好您没穿警服,不然我又要成为焦点了。” “又要成为焦点?”曾炜一笑,“看来你成为焦点的次数不少呢。吃饭了吗?” “正准备去吃,但我看得出来,今天能白蹭一顿了。”冯斯脸上的每一根汗毛都在描述着“厚颜无耻”这四个字的写法。 十分钟之后,两人坐在了校内一家专卖麻辣香锅的小店。等待上菜的时候,冯斯问:“今天来找我,又是为了什么事呢,曾警官?” “为了一起凶杀案,”曾炜说,“我发现我每次来找你,都是为了凶杀案,用迷信的说法来说,你还是一个灾星呢。” “我不是跟您说过了么,我对詹教授真的没有其他多余的了解,我所知道的已经全部都告诉您了。”冯斯作坦诚状。 “我指的既不是你父亲的案子,也不是詹莹的案子,”曾炜看着冯斯的眼睛,“我今天想要问你的,是杨谨的事。” 冯斯脸上露出不解而迷惑的神情:“杨谨?那是谁?” 曾炜一边伸手撕开身前密封包装的消毒碗筷,一边用漫不经心的语调说:“小冯啊,在我面前,诚实一点没什么坏处。你以为我弄不到你当时报警的录音?或者你敢不敢跟我回去比对一下指纹和足迹?妈的,这破玩意儿真难撕……”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开口说:“看来我是赖不过去了。没错,那天我的确出现在了杨谨死亡的现场,不过我并没有杀他。” “我相信你没有杀他,”曾炜喝了一口茶,慢吞吞地说,“我说的是真心话。我相信你没有杀你父亲冯琦州,也没有杀詹莹,也没有杀杨谨。但是我更相信,你和他们的死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关联;我更加相信,你了解很多的秘密,但却始终不愿意说出来。他们的死状可都不一般啊,尤其是詹莹和杨谨,我当了那么多年警察,可从没见过那种死法的人。” 冯斯没有回答。正好服务员把刚刚炒好还在滋滋作响的香锅端了上来,百叶、黄喉、海虾、午餐肉、藕片等食材炒得红红亮亮,看上去很是诱人。他胡乱往碗里夹了两筷子,不顾烫嘴,大口大口地吃起来,却完全没有吃出味道来。 曾炜没有吃东西,而是点燃了一支烟,一口就吸下去一小半。他吐出一口浓浓的烟雾:“小冯啊,单凭你出现在杨谨的死亡现场、又用他家的座机打报警电话,我就可以把你带回去、在另外一个可能让你很不舒服的地方慢慢问你。那样的话,你的人生可能也就毁了,所以我最后还是没有选择这样做。所以我希望你能坦诚一点,不要辜负了我的好意。” 冯斯心里忽然一惊,想到了一点别的。正如曾炜所说,现场留下了他的指纹和足迹,再加上报警电话能分析出他的语音,完全可以直接对他进行拘留审问。但听曾炜的口风,似乎是他压下了这件事,私人来找冯斯谈话,这是为了什么呢? 难道这个警察身上也藏着不可告人的目的? 他在脑子里飞速地盘算着,但饶是他平时素有急智,此刻也一下子想不出该用什么话去搪塞曾炜。这根本就不是一个可以被轻易糊弄过去的人。他的额头开始冒汗了,并且深深地感受到一种发自内心的无力感。 我看起来好像经历过很多事情,但当真正遇上厉害角色的时候,似乎还是没有什么办法。 他甚至忍不住在想:要不要先胡乱答应着,然后去找范量宇之类的人来干掉曾炜灭口?这个想法一冒出来,他自己先吓了一大跳:这样的话,我和范量宇还有什么区别? 正在举棋不定,曾炜却又开口了:“好吧,既然你还没拿定主意,我就再给你一点时间,你先好好想想。下次见面的时候,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确定的答案。” 说完,他真的站起身来向着店门口的柜台走去,看来是打算先结账然后走人,这个举动让冯斯目瞪口呆。曾炜已经占据了绝对的上风,如果再这样逼他一会儿,说不定他就会崩溃。但就在这样一个胜负一线的关键时刻,曾炜竟然主动退让了,留给了冯斯宝贵的喘息时间。 这绝对不像是曾炜这样的精明人会犯下的错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难道还隐藏着什么更深的阴谋? 冯斯一头雾水。但无论怎样,曾炜暂时放过了他,总算能够稍微松口气了。正在这么想着,曾炜却又忽然折过头走回来,这让他的心里又是一沉。 “别紧张别紧张,你吃你的,”曾炜冲他扬了扬手里的一次性饭盒和塑料袋,“下午还有好多事,没时间单独吃饭了,我打包一点东西走,带在车上吃。警察命苦啊……” 冯斯一个人食不甘味地吃完了这份香锅。吃完之后,他却并不想回宿舍,只觉得胸口一阵阵的烦躁,简直让人想要找茬打一架来发泄发泄。当然了,刚刚才惹出篮球场上的那个风波,他是不敢再造次了,只能一个人孤独地在校园里溜达。 夏日已经基本过去,这时候算是夏末秋初的时节,也是北京城一年中最好的几个时节之一。天空湛蓝如洗,阳光明媚而不灼人,空气温凉怡人。此刻的校园里,年轻的男男女女们成双结对地在阳光下走过,单身的基佬们也成群结队地呼啸而过,挥洒着青春,让冯斯感到一阵莫名的失落。他一向是那种不太愿意把自己的真实情感老是挂在嘴边的人,因此会为了在姜米面前无意的感慨而道歉,自嘲自己是祥林嫂。但是眼下,他觉得心里的这一大团乱麻快要缠成毛衣了,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开解。 父亲死在眼前,他却至今不知道父亲的真实身份;以为已经死了十年的母亲突然复活,他仍然不知道母亲的身份;上述两位其实并非他的亲生父母,可他对亲生父母依然一无所知;他被很多人当成救星,又被很多人当成眼中钉,可同样的,他还没有弄明白自己的身份。 而就是这么一个身世一团混沌的家伙,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已经有无穷无尽的麻烦需要处理了,偏偏还在“这个世界”里陷入了现实的法律纠纷,随时有可能被警察叔叔抓进局子里,然后再也出不来。 对于这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年轻人来说,这样的负担,确实重了一点点。这让他怎么能不对“普通”这两个字充满了全身心的羡慕。 他漫无目的地闲逛着,到了走累的时候,正好来到露天篮球场旁边。于是他在球场边坐了下来,看着那些连运球和投篮姿势都不过关的大学生们的肆意挥洒,就好像在看一场NBA总决赛。场上打球的人换了好几拨,他还是坐在那里没有动,直到身上微微感觉到凉意才发现:天已经黑了。 球场边的灯光亮了起来。打球的人也陆陆续续离开了球场。冯斯缩了缩脖子,想起今天的网游打钱还没处理,站起身来准备走回宿舍,就在这时候,七八个抱着篮球的人从场外走了进来。 “冯斯?”一个熟悉的声音叫他。 冯斯转头一看,心里又是一紧。来的这帮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系篮球队队友们。看样子,他们是打算趁着晚间人少点儿的时候来练球,没想到却和冯斯这个罪人狭路相逢了。 队长也看到了冯斯,脸立刻沉了下来,气呼呼地把头扭向一边。其他队友倒是比较友好,但彼此之间也有些讪讪的,似乎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什么。 “啊,你们慢慢练,我先走了。”最后还是冯斯打破了这个沉默的尴尬,大步向外走去。刚刚走出篮球场的铁门,队长叫住了他。 “那个……那个叫周宇玮的人,住院了。”队长说。 冯斯一惊:“啊,我昨天一整天都在外面,不知道。他怎么了?不会是我打出的后遗症吧?” “你以为你泰森啊?”队长嗤之以鼻,“他是昨天夜里在街上突然间昏倒的,也不知道是不是遇到了劫匪,现在还没醒呢。不过奇怪的是,要说是劫匪的话,他身上又没有找到外伤。” 冯斯心里突然有了一种不祥的感觉。这种没有外伤突然昏迷的事情,令他想到了某些特殊的群体,而周宇玮和这个群体之间,并非全然没有联系。 因为周宇玮的女朋友是文潇岚。 “我先走了!”他急匆匆地快步离开,来到无人的地方后,马上掏出手机拨打文潇岚的手机。电话通了,但响了十多声之后,始终无人应答。这让冯斯更加担心。他连忙又拨了另外一个和文潇岚同宿舍的女生的电话,得到的回答是文潇岚从前一天晚上就一直没有回宿舍。 冯斯想了想,又拨通了宁章闻家的座机,依旧是无人应答。他思索了一阵子,迈开步子,一路小跑着跑向教工宿舍,决定先在宁章闻家看看。宁章闻和关雪樱结伴出门旅行去了,文潇岚答应给他看房子,如果昨晚文潇岚曾住在家里,也许会留下什么线索。 来到教工宿舍楼下,他一眼就看见楼上亮着灯,说明屋里应该有人,但文潇岚为什么不接电话? 冯斯轻手轻脚地上了楼,掏出钥匙打算开门,但刚刚把钥匙插进锁孔,他的脑袋猛然间感受到一阵撕裂般的疼痛。这样突如其来的剧痛对他而言丝毫也不陌生——那是他对魔王的气息的感应。这样的感应未必来自魔王本体,力量足够强大的魔仆或者守卫人,也能让他产生这样共振般的疼痛,尽管其间的规律还没有摸清楚。 屋里有状况!冯斯抱着脑袋瘫软在地上。虽然还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他可以肯定,屋里有一个具备着强大力量的存在。如果文潇岚也在屋里的话,倒也解释了为什么她没法接电话。 ——因为她极有可能处在危险当中。 冯斯努力想要站起来,但这一次头疼得却很不一般。纯粹从痛感而言,可能比不上之前经历过的那几次,但这一回,却还伴随着奇特的幻觉。 那是一种难以形容的幻觉,就好像自己置身于一片茫茫混沌之中,什么也看不清楚,但却能用第六感感受到周围所存在的威胁。一些隐藏在黑暗中的恐怖事物,带着陈腐而黑暗的气息,带着千年墓穴的泥土味道,没来由地让人心里一阵阵发紧,头皮发麻,仿佛汗毛都要竖起来了。 在冯斯的眼前,幻觉和现实中的场景交替闪过。他一会儿看见的是被昏暗的灯泡照亮的防盗门,一会儿只能看见凝滞的雾气和雾气中若隐若现的巨大轮廓。与此同时,脑子里的疼痛仍然在继续,尽管这样的疼痛他已经逐渐有些习惯了,却仍然让他很不爽。 所以,他不知不觉地开始努力集中精力,开始试图调集自己的思想来和这样的疼痛进行碰撞与交锋。他尝试着把这种无形的精神入侵有形化,在头脑中勾勒出它的实体,渐渐地,浓雾开始变淡,那种原本捉摸不到把握不住的痛觉,竟然真的一点一点地现出了可以被眼睛捕捉到的“形状”。 当这个实体越来越清晰,终于可以看清楚了之后,冯斯的心里居然生起了一丝滑稽的错觉。此刻站在他面前的,居然是——一个高高的篮球架。 “你这是在玩儿我吧?”冯斯喃喃地说。他也似乎有那么一丁点懂得了,这个古怪的痛楚“实体”,是从他的内心深处发掘出来。他对什么事物担忧得最多,就有可能形成一个具体的意向。而在这几天里,最让他烦心的竟然是那场篮球赛,于是恐惧就选择了篮筐来作为形象代言人。 这可真有点活见鬼,冯斯想,我的生活里有无数的烦心事,光是昨天一天就耳闻了一桩死讯、再亲眼见识了一具能把胆小的人活活吓死的狰狞白骨,为什么最烦扰我的居然会是相比之下屁也算不上的篮球赛?不过很快地,他有点明白了。 其实我又是在为自己把难得的“普通”生活搞砸了而无限懊恼吧? 这么一想,怒火又升腾起来。他忽然迈开步子,向着那座孤零零的篮球架走了过去。黑沉沉的篮球架,架身上布满斑驳的锈迹,篮圈已经歪斜,篮板上也有着许多的裂缝,看起来简直像是从时光隧道里钻出来的。 冯斯计算着距离,开始由快步走变为小跑,当接近篮下之后,他左脚蹬地,高高地跳了起来,一把抓住了那个原本已经歪斜下垂的篮筐。 “下来吧!”冯斯大声吼道。 在这个离奇的幻境中,他仿佛真的拥有了奥尼尔一样的神力和体重,当然也可能是因为篮板是木头的而非奥尼尔砸碎的玻璃制品,也可能因为这个篮球架本身已经糟朽不堪了。总而言之,篮球架发出了不堪重负的吱嘎声,开始整体歪斜,篮板向着地面的方向弯曲、下滑。 “给我下来!”冯斯觉得自己简直要把心和肺都吼出来了。 喀喇一声,木制的篮板断裂了,它脱离了篮球架,掉了下来,也带着冯斯的身体坠地,把他压在了下面。但冯斯并没有感觉到身体的疼痛,反而有一种舒畅的快意。 紧跟着,眼前豁然开朗,方才包围住他的幻境不见了。现在他仍然站在昏黄的灯光下,插在防盗门里的钥匙还在带动着钥匙链轻微晃动。 头痛也消失了。 冯斯定了定神,转动钥匙打开门,走了进去。他看到了一幕令他无论如何也意想不到的场景。他完全没有料想到,在宁章闻的家里会出现这样诡谲的场面。 他看到了范量宇,那个总是看不起他和捉弄他的双头怪人范量宇。范量宇捂着肚子,正坐在沙发上,从他的指缝间不断有鲜血流出来,手臂上也有几个触目惊心的圆洞。在他的身边站着一个人,正在扶着他,用棉纱等简单的工具帮助他止血。 ——这个人赫然是文潇岚。 “妈的,这不是小白兔给大灰狼治病么……”冯斯不由叹为观止。他能看出来,文潇岚看着范量宇的伤口时,目光中的焦急和关切全都是真挚的,也就是说,她绝非是被逼迫帮助范量宇包扎伤口,而是真正把这个嗜血的怪物当成了朋友,或者至少也算是同仇敌忾的同伴。 范量宇看着冯斯走进门来,哼了一声,突然间做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他扬起他那颗大头,狠狠地撞向沙发背后的墙壁,撞得咚咚作响。不过他的脑袋倒是足够坚硬,墙壁被撞得墙皮都开裂了,他依然若无其事,只是脸上的愤怒之情溢于言表。 “你怎么啦?”文潇岚吓了一大跳。 “老子不爽!”范量宇怒吼着,“居然是这个百无一用的废物救了老子一命!太他妈的不爽了!” “别这么说,你也救了我一命啊,”文潇岚说,“就当是扯平了。” “老子还是不爽!” 四、 正当冯斯结束了无聊的枯坐、准备离开篮球场的时候,文潇岚正和范量宇一同,遭遇了她生平第一个可以称得上“敌人”的人。在此之前,她所经历的无非是考试的竞争对手、看她不爽于是在背后散布恶毒流言的女同学、学生会里篡位夺权互相倾轧的投机分子,在公司里暗中使坏的同期实习生,或者诸如此类的角色。这些人都曾经困扰过她,甚至于极大地困扰过她,但当真正面临死亡的威胁时,她才发现,那些日常龃龉简直就是微不足道的毛毛雨。 也好,她有些发狠地握紧手里的啤酒瓶,上次俞翰发狂的时候,毕竟事态还勉强可控,而这一次,我正好能真切地体会一下冯斯所遭遇过的一切。 “我跟你说过了,你派不上用场,乖乖躲起来,别妨碍我。”范量宇冷冷地说。 “你可以不管我,我死了反正也不关你任何事!”文潇岚同样冷硬地回应说。 范量宇不再说话,似乎真的再也不去理睬她。文潇岚缩身在桌子下面,着实有些难受,何况到现在为止,这个所谓的敌人一直都没有露面,她眼力所能看得到的,只有范量宇的一惊一乍。她甚至有些怀疑是不是范量宇受重伤之后神经过敏产生了错觉。 但很快地她就意识到了不对劲——房间里的温度越来越冷了。这时候是夏末秋初,她也并没有开空调,气温却一点一点地下降,完全超过了夜晚降温的幅度,甚至有了一些凛冬的感觉,让她禁不住牙关发颤。而这种冷,和冬季的天寒地冻还有所不同,就像一种看似没有锋锐的钝刀,一点一点把那种阴冷的感觉送入到你的骨头里去。 就在这时候,她听到厨房的窗户位置发出了一阵不同寻常的怪响,就像是有什么塑料薄膜被轻轻撕裂了一样。而随着这一阵声音,阴冷的氛围也越来越重,几乎让她觉得自己的血液都快要冻僵了。 然后她就听到了脚步声。文潇岚有些意识过来,刚才的怪响大概是这个敌人越窗而入的声音。她记得因为下午楼外有工人清理下水道,窗外传来阵阵异味,所以厨房窗户是关上了的。而刚才并无玻璃碎裂的声响,这个人是怎么进来的? 难道是直接从玻璃上穿过? 虽然害怕,她还是禁不住有些好奇,悄悄探出一点头,想要看看来人是什么样子的。但目光还没有触及到对方,身边的一切就陡然间发生了变化。 饭桌不见了。地板不见了。狭窄的客厅不见了。整个宁章闻的家都不见了。 她发现自己正置身于一片广袤的草丛之中,放眼望去,四围一片空旷,完全看不见边际,只有摇曳的长草在月光下不断摇晃。而这些长草……全都是黑色的。 这是一片黑色的草原。 她再抬起头来,看到夜空无比清朗,却没有一颗星星,也没有任何云彩,因而显得很不自然。唯一一个挂在天空中的物体,是一轮如钩的残月,但这轮残月的颜色,是血红色。 “这就是……蠹痕?对吗?这是蠹痕所创造出的那种虚幻的空间?”尽管在极度的震惊中,文潇岚仍然没有失去理智。冯斯对她讲过的那些经历从心底浮现出来。 “是的,恭喜你也一起进来了,”范量宇的语气里充满了讥讽,“至于能不能活着出去,就很难说了。” “活还是死,一会儿再说,”文潇岚放下啤酒瓶站了起来,开始活动手脚,“哪怕是死,也不能等死。” “你在干什么?”范量宇问。 “我学过跆拳道。”文潇岚简单地说。 范量宇哈哈大笑起来。文潇岚有些恼火地看着他:“你笑什么?” “姓冯的那个小子那么喜欢你,倒也不是全没道理的,”范量宇摇晃着他的大头,“你们俩都是这么不要命,这么自不量力,虽然都很二,有时候倒也有点给人提气的作用。” 文潇岚脸上一红:“他喜欢谁关你什么事?还有你才二呢!” “不关我的事,不过么……”范量宇伸手向前一指,“你先看看你要面对的敌人,再考虑一下,你的跆拳道到底能不能派上用场吧。” 文潇岚的目光移向前方。在这片黑色的原野上,忽然冒出了星星点点的白色,恍若一场春雨之后惬意绽放的白色野花。但这些白色的体积却越来越大,高度也越来越高,渐渐地可以看出来,它们绝不是普通的花朵,而是…… 文潇岚捂住了嘴,抑制着不让自己尖叫出来。借助着血红色的月光,她已经可以看清楚,那些从地上冒出来的并不是什么白色的野花,而是一具具惨白的骷髅。它们从泥土里钻了出来,伸展着已经成为白骨的四肢,仿佛士兵一般开始列队,密密麻麻地足有上百具。这一队由骷髅构成的军队,白色的骨骼上泛着红色的月光,犹如鲜血在滴淌,黑洞洞的眼眶里闪烁着绿莹莹的光芒,足以令任何一个人正常人见之而丧胆。 文潇岚忍不住闭上了眼睛,不敢去看这一幕地狱般的恐怖场景。但几秒钟之后,她咬了咬牙,又重新睁开了眼睛。尽管整个身子都在簌簌发抖,尤其是两腿发软,她却仍然坚持着站立起来,站到范量宇身边,和他并肩而立。 “虽然抖得厉害,不过也算不错了。”范量宇的语气里仍然少不了讥刺,却也隐含着赞许。 “我那是冷了!”文潇岚大喊一声。这一声与其说是和范量宇斗嘴,倒不如说是给自己壮胆。不过效果还不错,这样嘶声怒吼一下之后,她觉得胆气壮了不少,身体也基本上不抖了。 “那么,女侠,你准备怎么对付这些骷髅呢?”范量宇问。 “来一个拆一个!”文潇岚恶狠狠地说,“老娘是练跆拳道的!” “那就来一个试试吧。”范量宇怪笑一声,身子突然像弹簧一样弹了出去。没等文潇岚看清楚,他已经回到了原地,手里却多了一样东西——那是一只被他抓住的骷髅战士。此刻这具狰狞的白骨正在范量宇的大手中拼命挣扎,咽喉处的软骨发出近乎啸叫般的刺耳声音,白森森的两只爪子几乎就要碰到文潇岚身上,吓得她本能地向后退出去好几步,差一点就要手脚发软一屁股坐到地上去。 但看着范量宇眼神里讥嘲的眼光,一股“就是不能在这个王八蛋面前服输”的狠劲从心底升腾而起。她狠狠一跺脚,大踏步上前,飞起一脚踢在了白骨的胸口。她用的是跆拳道里基础的下踢动作,虽然只是业余学员,但天生一丝不苟的性格让她练得很是认真刻苦,这一脚的动作也足够标准。咔嚓一声,配合着靴子的硬度,骷髅的肋骨被她踢断了两根,但她的脚受到了相同的反作用力,令她一下子向后跌倒,脚踝像要断裂一样的疼痛。但她只是闷哼了一声,又挣扎着站了起来,看上去斗志十足。 这并不比伸脚去踩一只肥大的蟑螂更让人有心理压力,她想。 “可以了,停下吧,”范量宇说,“你已经证明了你的胆量,接下来交给我就行了。” 他手上轻微用力,这具文潇岚用尽全力才能踢断两根肋骨的骷髅立刻四分五裂,变成了一根根单独的骨头散落一地。然后他向文潇岚伸出了他的左手。 “握住我的手,”范量宇说,“这样我的蠹痕才不会伤到你。” 文潇岚犹豫了一下,还是伸出了手,放到范量宇的掌心里。范量宇的大手宽阔而粗糙,而且体温很低,那种冰凉的触感简直不像是活人。 范量宇的蠹痕开始散布出来,果然如他所言,双手交握之后,文潇岚没有受到蠹痕的伤害。她也可以稍微安心地仔细观察一下蠹痕了。的确如冯斯所形容的,如果仔细去看的话,蠹痕很像是把无形的空气化为了有形的实体,然后硬生生从中挖去一块,再填充上。范量宇的蠹痕呈浅灰色,并不是很显眼,甚至不容易看清边界,但她却知道,这个双头怪人的力量足以令这个时代的其他守卫人难以望其项背,甚至可以让妖兽也吓得颤抖。 但是这一次,范量宇的身上带着重伤,可能会让他的威力大打折扣。至于对面的这个她还不知道身份的敌人…… “我说,这个敌人……不会就是让你受伤的那个吧?”文潇岚急忙问。 “是其中之一,”范量宇的话语里充满傲气,“我杀掉了一个,漏掉了这一个。” “真是没种,先是以二敌一,然后趁着你重伤来讨便宜。卑鄙的孬种。”文潇岚撇撇嘴,故意把这句话说得很大声。她平时并不会用这样尖锐甚至粗俗的词汇,但此时此刻,她想着,能够帮助范量宇刺激一下对方、让对方心浮气躁也是好的。 “倒不能这么说,”范量宇对文潇岚似乎越来越有耐心,居然愿意对她多做解释,“战斗、胜负、生死,从来无所谓卑鄙不卑鄙。我对自己的实力太有信心,没有想到会一下子遇到两个接近我的人,这是我自己的疏忽,怪不得别人。” “这就是我欣赏你的地方,范先生,”远处传来一个飘飘忽忽的声音,“你总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总是把一切的挫折归咎为自己的不完美,这样的骄傲让人欣赏。” 文潇岚抬头看过去,只见前方的白骨军团分开了一条道,一个竹竿一样的高瘦身影慢慢走了过来。这个人看上去二十岁出头,至少有一米九的身高,身材却格外消瘦,惨白的脸颊上几乎没有什么肉,两条长长的胳膊看起来比女人的手臂还要纤细。他指挥的固然是一群骷髅,但他自己看上去也和骷髅没有太大的分别了。 “你已经邀请我进入了你的领域,也该告诉我你究竟是谁了吧?”范量宇冷冷地说,“这两年来,像你这样来自于不知名家族、却拥有惊人力量的人已经越来越多了,在你们的背后,一定有一个幕后的指使者。” “这些么,等你死后再去慢慢寻找吧。”竹竿一样的年轻人吹了一声口哨,哨声尖利刺耳。然后他飘飘悠悠地退开,消失在远处,浑似一个没有重量的风筝。 这口哨声仿佛就是命令。骷髅们开始分散,形成一个圆形的包围圈,把范量宇和文潇岚包围在其中。它们和范量宇差不多保持着十来米的距离,既不往前逼近,也不向后退。过了一阵子,有一只骷髅试探性地抬脚跨入了范量宇的蠹痕中,它浑身的骨骼立即响起了一阵碾房里磨子碾压谷物一样的声响,半秒钟后就化为了一堆细密的碎片,散落在黑色的草原之上。 “我记得冯斯和我说过,这种异域里的妖兽,其实是真实存在的,但它们非得依赖魔仆才行啊。”文潇岚问。 “人类也是会进化的。人和魔仆之间的界限,并没有那么不可逾越。”范量宇有些阴沉地回答。 “你是说这个人……”文潇岚捂住了嘴。 “是的,他大概已经半人半魔了,”范量宇说,“不过力量还不足。这些骨头渣子看起来吓人,杀伤力并不强。” “是啊,我都能踢断它们的骨头……”文潇岚下意识地揉了揉脚踝,“但是现在它们在干什么呢?” “在试图引诱我扩大我的蠹痕的边界,”范量宇说,“那样会消耗我的力量。这些骷髅,就是用来做炮灰的。” 果然,骷髅们开始一只一只地步入范量宇的蠹痕。它们并不急迫,并不一拥而上,而是每一次只进入一只。在范量宇碾压一样的强大力量下,他们几乎瞬间就化成了齑粉,但因为他们的存在,范量宇也始终不敢收回蠹痕。他只能不断地收缩蠹痕的范围,以便节省力量。 文潇岚在脑子里分析着形势,范量宇本来就有伤在身,假如继续这样耗下去的话,迟早会有支撑不住的时候,现在他最好的选择应该是主动出击,争取先把对面那个僵尸一样的年轻人干掉。但他却始终并没有任何行动。 她忽然间意识到了:这都是为了她!因为她也同样身陷这片异域之中,却又完全没有自保的能力,所以范量宇不能丢开她自己行事,而不得不以静制动,呆在原地不敢出击。 范量宇说得没错,我原本不该掺和进来的,强烈的悔意涌上文潇岚的心头。如果当时按照范量宇的说法,赶紧逃开,躲得越远越好,不被卷入这片异域,现在也就不会成为拖累了。她忽然有点明白过来,为什么范量宇说起冯斯的时候,经常都是那副讥刺加厌恶的神情,因为没有人比这个双头怪物更明白实力有多重要。在没有能力帮忙的时候,硬要握着啤酒瓶做出帮忙的样子,其实根本于事无补,反而只会害人害己而已。 这个怪物说的话虽然冷酷,却总是很有道理。也许这就是他能一直活到现在、斩杀无数敌人的原因。 “对不起……”文潇岚低声说。 “对不起是这个世上最没有用的三个字,”范量宇沉声说,“如果我们今天会死在这里,你说一万个对不起也不能救回我们的性命。现在,你得听我的。” “下命令吧!”文潇岚深吸了一口气,“如你所说,现在除了尽力弥补自己的错误,没有其他选择了。” 范量宇把右手食指塞进嘴里,用力咬破,然后把食指放到了文潇岚的面颊上,将鲜血涂抹在其上。文潇岚一阵战栗,却并没有躲开,她能够猜到,这是一种让她可以在范量宇的蠹痕内不受伤害的方法,否则的话,范量宇的左手不能离开她的身体,一旦真的发生激烈的战斗,也许第一个被范量宇蠹痕所杀的会是她自己。 范量宇松开左手,把手臂搭在她的肩膀上:“我很重,但你必须用尽全部力气撑住,然后扶着我向前冲,我需要集中精力。我受了伤,不能保证蠹痕内力量的均匀,如果有漏网的骷髅靠近,你要用自己的身体做肉盾,替我挡住它们的攻击。” 文潇岚坚定地点了点头:“我会的。不过下次你最好砍掉一个头,你那么重就是因为头太多了吧?” “好,下次砍!”范量宇哈哈一笑,随即发出一声怒吼,“现在……冲吧!” 文潇岚用尽全身的力量,托着范量宇的身体向前奔跑着。这具身体确实很沉,即便没有她开玩笑所说的“头太多了”,夸张的肌肉比例也让这具身躯像橄榄球运动员一样沉重。但文潇岚咬紧了牙关,近乎拼命地支撑着范量宇的身体。范量宇的鲜血涂在她的脸上,早已失去温度,但她却有一种那血液依然滚烫的错觉,这样的错觉让她突然间无所畏惧,周围那些狰狞狂舞的骷髅变得就像儿童玩具一样滑稽可笑。 而在范量宇的蠹痕中,这些骷髅的命运并不比儿童玩具强多少。灰色的蠹痕扩张开来,就像是一团突如其来的暴怒的龙卷风,被卷入蠹痕的骷髅都在顷刻间像是被扔进了搅拌机一样,在尖锐的啸叫声中被搅得四分五裂,继而粉身碎骨,只剩下细微的骨渣。在这片黑色的原野中,范量宇就像一个疯狂的恶魔,将所到之处的一切都毁坏到极致。文潇岚托着他所走过的这一段距离,到处散落着白色而不规则的碎骨片,黑色的野草化为齑粉,露出下面紫色的土地,仿佛是开辟出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虽然范量宇并没有明确描述过他的蠹痕,但文潇岚已经可以猜到,这种灰色蠹痕的作用,就是破坏,毁灭性的破坏。破坏神经,破坏血肉,破坏钢铁,破坏泥土,破坏被蠹痕卷入的一切事物。这是一种粗野而狂暴的能力,就像它的主人一样,和优雅丝毫不沾边,如海边的礁石般粗粝、坚硬、顽强。 任何人都不会愿意和这样的家伙为敌,但当他是你的同伴的时候,却会给你一种值得信任的安全感。 然而骷髅们并不是人,它们也并无畏惧之心,在范量宇以极大的破坏力一口气摧毁了三四十具骷髅之后,剩下的骷髅得到了新的指令。它们不再像之前那样试探性地上前,而是成群结队地向着范量宇的蠹痕发起冲击,前赴后继。 如范量宇所说,他在受伤的状况下无法保持力量的均匀,随着骷髅们的大批涌入,他渐渐不能做到第一时间消灭掉他们。骷髅们虽然仍然在不断地倒下、粉碎,但倒下的方位却距离两人越来越近。五米、四米、三米…… 而那个枯瘦的年轻人仍然距离两人有至少一百米左右的距离,正抄着两只手,十分悠闲地看向这边,好像是在等待着他们最终被那群凶悍的白骨战士彻底淹没。 文潇岚不觉有火,不顾肩背和双腿的酸疼,反而加快了脚步,继续扶着范量宇前进。而就在这时候,终于有第一只骷髅冲到了两人跟前。它被蠹痕攻击了一下,但力量不够集中,只毁掉了它半边身体。它耷拉着仿佛被炸掉了半边的森白头骨,摇摇晃晃地又向前逼近了两步,残存的左爪高高扬起,向着范量宇的头颅狠狠抓了下去。 文潇岚一惊,一时间顾不得多想,身子略略一斜,肩膀用劲把范量宇稍微顶开了一点,躲开了这一下攻击,却把她自己的右肩暴露在了骨爪之下。她闭上眼睛,等待着被骨爪抓中时的的剧痛。 噗的一声响,她忍不住身子颤抖了一下,但奇怪得很,别说痛感了,连一丁点轻微的触感也没有。她睁开眼睛一看,不由呆住了:竟然是范量宇伸出右臂,替她挡住了这一下。现在骷髅的五根爪子就嵌在范量宇右臂的小臂上,由于刺入得很深,连血都没有流出来。 “你……不是说好了我替你挡着吗?你怎么……”文潇岚有些语无伦次。 范量宇咧嘴一笑:“说说而已的,女人,不要太当真。继续往前!” 他暴喝一声,蠹痕再度发动,攻击他的这半个骷髅发出一声短促的怪叫,整个化为了粉尘。不知道怎么的,文潇岚忽然觉得精神极度振奋,连腰酸腿疼都忘了。她也像练跆拳道时那样,威势十足地喊叫了一声,想象自己并不是一个普通人,而是一个真正的守卫人,有着无穷无尽的力量,可以支撑她托住范量宇迈开大步奋力向前。 终于,范量宇用他恐怖的力量消灭了所有的骷髅,两人也可以和那个僵尸一样的年轻人面对面了。此刻的黑色草原上,到处都是被范量宇的蠹痕所破坏出来的痕迹,就像是一道道紫色的伤口,白色的碎骨片更是到处都是。 “不愧是范先生!”年轻人笑容可掬地鼓着掌,“我是第一次遇到这么强悍的对手,我哥哥死在你手里半点也不冤枉。不过看起来,以你现在的状况,想要再干掉我,恐怕就有些难了。” 的确,范量宇的状况不大妙。在与白骨们缠斗的同时还要保护文潇岚,让他消耗了大量的体力和精力,肚腹上的伤口也重新开始流血。此刻他那颗丑陋的大头正在不住地喘息着,身子都有些站立不稳,只能依赖文潇岚来充当拐杖的角色。 “我一辈子都在做各种各样的难事,”范量宇发出一声狞笑,“越难越有趣。” 他轻轻拍了一下文潇岚的肩膀,文潇岚会意,很有默契地扶着他向前跨出两步。范量宇扩大了蠹痕的范围,把年轻人包裹在其中。但年轻人依旧站立在那里,脸上没有一丝一毫痛楚的表情。仔细看去,他的身体周围有一圈淡紫色的蠹痕,这蠹痕保护着他不被范量宇所侵害。 “范先生,你有点中气不足啊!”年轻人讥讽着,“看样子你的蠹痕没办法伤到我了,那我就不客气地还击了啊。” 他的双目忽然闪过一丝若有若无的紫色光芒,随即,淡紫色的蠹痕开始暴涨,一瞬间压倒了范量宇的灰色蠹痕。范量宇反应也快,急忙缩小蠹痕的范围,仅仅保留了半米左右的半径,刚刚好护住他和文潇岚。 “识时务者为俊杰!”年轻人仰天大笑,“你也看出来我们之间实力的差距了吗?” 文潇岚呸了一声,正想反唇相讥,范量宇摇摇头:“斗口无用。他的力量比前天两人合攻我的时候更强了,我就算不受伤,也只能和他战成平手。” “两天的时间而已,怎么可能?”文潇岚很吃惊。 “没什么不可能的,附脑本身就是可以不断强化的,”范量宇冷笑一声,“唯一的风险无非是附脑压倒了本脑,从此失去控制、成为魔的附属而已。所以我们几大家族的人都会很谨慎,但别人自然有他们自己的想法。” “铤而走险,只是为了所谓的力量,值得么?”文潇岚摇摇头。 “人生就是铤而走险,无所谓对错,”范量宇说,“别走出我的蠹痕,不然你会死得很难看。” 不必范量宇提醒,文潇岚也绝对不敢离开他半步。这个年轻人的蠹痕已经迅速扩展到了接近百米的半径,有着十分清晰的紫色界限,在这个界限之内的黑色野草,都在一点点地——液化。它们失去了固态的形体,化为黑色的浆液,在地上纵横流淌。同样的,被范量宇击毁的那些骷髅的碎骨也都跟着液化为白色的浓浆,混在黑色液体里,十分醒目。不过范量宇的蠹痕把这些液体全部挡住了,没有沾到两人身上。 “像不像咖啡拉花?”范量宇咧嘴一乐,“不过你要是碰到一点这种‘咖啡’,你的身体就会溶化。” 文潇岚打了个寒战,简直动也不敢动了。范量宇的蠹痕就像是这条黑色河流中的孤岛一样,岛上的两人苦苦支撑,不知道能撑到什么时候。 “现在该怎么办?”文潇岚低声问。 “等,看谁的力量先用尽,”范量宇说,“蠹痕之间的较量就是这样,谁扛不住了,就会被对方击破、吞噬。现在看起来,先扛不住的大概是我。” “也就是说,我们得死在这里了。”文潇岚叹了口气,很是忧郁,却并不显得太害怕。在她的周围,范量宇蠹痕的势力范围之外,整片草原几乎都已经全部溶解为黑白混杂的剧毒浆液,还不断泛着气泡。如范量宇所说,先是年轻人蠹痕范围内的一切发生液化,然后这些毒液再去沾染溶化蠹痕之外的野草,形成一条毒液的长河。当范量宇力量耗尽而无法维持蠹痕之后,他们两人也将会和那些黑草与碎骨一样,化为液体,消失无踪。 “你好像不怎么害怕?”范量宇斜眼看她,“我还以为你会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呢?” “我才不会!”文潇岚白了他一眼,“就算要死,我也得注意形象,死也要死得好看!” “说得也是,”范量宇笑了笑,“这里景色不错,挺适合寻死的。不过你未必会死。” “未必会死?什么意思?”文潇岚一愣,“难道我们还有办法反败为胜活下去?” “反败为胜是有可能的,活下去也是有可能的,不过,不是‘我们’。”范量宇抬头看着天空中的红色残月,神情仍旧十分淡漠,似乎这个人除了发火杀人之外,就再没有任何其他的情感波动。 “你在说什么?”文潇岚更加迷糊。 “没什么,”范量宇摆了摆手,“想办法好好活下去吧。” 说完这句话,围绕在两人身畔的蠹痕突然间起了一点奇特的变化,颜色变成了令人不安的惨绿色。文潇岚猛然间意识到了点什么:“你想干什么?等一等!” 范量宇还没来得及答话,突然之间,地面开始了剧烈的震颤,如同地震一般。地上的黑色河流奔涌翻腾有如潮涨,剧毒的浪花朵朵绽放。 “这是怎么回事?”文潇岚也禁不住有些慌乱。她侧头看向范量宇,范量宇的表情却轻松了一些,似乎是又发现了转机。 “看来是有人扰动了这个家伙的精神。”范量宇伸手指向对面的年轻人。 果然,年轻人显得有些慌乱,惨白消瘦的脸上现出了不安的神情。他也开始回收蠹痕的范围,像是遭受到了某种不明的威胁。 “你的意思是说,我们的救星来了?”文潇岚有些不敢相信。 “大概是吧,”范量宇闷闷不乐,“但愿不要是我所猜想的那个人,那样实在是太丢脸了……” 第五章 我到底是什么 一、 范量宇的确当得上怪物的称谓。即便是被剧毒的蠹痕所伤,他的伤口恢复速度仍然大大地快于常人,几天之后,伤口就已经基本无碍。 “这完全是兽性之血……”冯斯嘀咕着。 大概是因为冯斯救了他的性命的缘故,范量宇不再用蠹痕故意攻击冯斯的神经来产生痛觉折磨冯斯——或者他并不觉得这算折磨,只是当成一种玩笑——言语上的刺激也少了很多。但他对待冯斯的态度依然粗鲁冷漠,冯斯倒也不去和他计较。 “为了你我也不能和他为难啊,”冯斯对文潇岚说,“我是真没想到,这个疯子居然会那么好心保护你,难道你色诱他了?” “滚你大爷的!”文潇岚没好气地说。但看上去,她对这个说法也并不是太生气。 转过头,冯斯又去缠着范量宇:“我说,真的是我这个废物救了你?我还是没想通。” “你想想看,我那么讨厌你,会不会在这种事情上故意说谎让你捡个救命恩人的便宜?”范量宇悠悠地说。 “有理有据,太有说服力了!”冯斯翘起大拇指赞曰,“不过我还是希望知道为什么。” “关于天选者到底有什么样的能力,本来就还没人能弄清楚,”范量宇说,“我也只能猜测,你的精神对来自魔王的精神力量可能产生特殊感应,从而干扰了敌人。” “你的意思是说,这次这个你还不知道身份的敌人,身上带有魔王的血脉?”冯斯问。 “未必是血脉,魔王的力量有各种不同的方式可能流传下来,”范量宇说,“总之你要当心了,这些人未必有我那么心慈手软。” “心慈手软?您可真是厚颜无耻到一定的境界了!”冯斯再度翘起大拇指。 在这几天里,周宇玮也终于苏醒过来,如范量宇所说,完全无碍。文潇岚费尽心思编造了一个“我们俩一起遇袭一起昏过去我醒来后发现你不见了于是到处找你最后在医院找到你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谁干的也不知道对方动机是什么”的谎言,越想越觉得拙劣不堪,但她甚至连说出这个拙劣谎言的机会都没有。周宇玮什么也没问,什么也没说,礼貌而冷淡地表达了同意分手的愿望。 文潇岚自然有些难受,但无论如何,长痛不如短痛,总算是解决了一个麻烦。她也并没有告诉冯斯真正的分手理由,只是对他说两个人合不来。冯斯倒是隐约猜到了一些什么,但他同样知道文潇岚的性格,并没有多问,只是在内心深处,又对文潇岚多了几分歉疚。 又过了两天,文潇岚清晨早起,打算出门去买早点。推开卧室的门,才发现范量宇已经悄无声息地消失了,没有留下任何只言片语。她看着那张空空如也的沙发,不禁有点怅然若失。虽然照料了这个怪人一星期,她发现她对这个人的过去仍然一无所知。他的身上仿佛套着一层坚硬带刺的外壳,让人无法接近。 尽管文潇岚觉得,这层外壳在自己的面前似乎稍微有那么一点点松动的迹象。 冯斯打人的处罚终于下来了,他被禁赛五场,这意味着除非球队打进半决赛,否则他不会有出场的机会。不过在最初的暴跳如雷之后,队长倒是冷静下来,大概是本着“年轻人犯错误,上帝也会原谅”的心态,重新准许冯斯归队训练。 冯斯无可无不可,队里通知他去训练,他就去。他总觉得,篮球队里的这些人对一些无关紧要的小事太在乎了,特别是队长,平时动员全队的时候,讲话的腔调活脱脱就是照搬热血日漫,其实其他队员也未必受得了,在背后也偷偷取笑过他。但到了场上,他这一套倒还挺管用的,系队的实力姑且不提,士气一向是蛮高的。冯斯甚至在猜测,队长让自己归队,搞不好也同样是受了那些热血漫画的影响,觉得自己有潜力表演出那种漫画情节里常见的浪子回头金不换,成为日后球队的奇兵甚至于救星。 于是在十一假期到来之前,生活短暂地平静了那么几天。范量宇离开了,梁野路晗衣和王璐始终没有露面,林静橦也踪影不见,至少从来没来找过他的麻烦。这一群令他无限困扰的人的集体消失了,居然让他短时间内感到很不适应。 另一件让他始终提心吊胆的事情,就是不断出现在他面前的警察曾炜,这几天居然也没来找他。上一次两人见面时,曾炜对他说:“我就再给你一点时间,你先好好想想。”现在看来,这“一点时间”给得略长。 这或许是曾炜故意的阴谋,就是要营造一种达摩克利斯之剑的感觉,让冯斯在焦急的等待中始终绷紧心弦不得安宁。可悲的是,即便猜到了曾炜的意图,他还是没法不上钩——警察是现实世界的执法者。他不需要违背法律,不需要铤而走险,不需要躲躲藏藏,在合法的框架内就能把冯斯变成蛛网上挣扎的小虫。 他也想过,曾炜逼得那么紧,要不然索性把真相告诉他,所谓好汉不吃眼前亏?但仔细一想,说出来之后,最大的可能性恐怕还是被当成疯子吧。这是一个冷冰冰的现实世界,现实到容不下任何的奇谈怪论。 就在宁章闻和关雪樱旅行归来的前一天,终于有一个多日不见的老熟人找上门来了,那就是最早开始跟踪着冯斯的何一帆。相比之后来遭遇的范量宇和梁野等人,何一帆和她的大个子同伴俞翰力量较为弱小,来自于一个不太起眼的家族,所以冯斯对她的警惕性不算太高,两人的关系甚至近乎友好,尽管是彼此之间勾心斗角的那种友好。对于冯斯而言,实在是不能轻信任何一个外人,在他的生命中,只有文潇岚、宁章闻和曾经一起同生共死救过他性命的关雪樱才是值得信赖的。 “我收费很贵的,”冯斯站在宿舍门口,一本正经地对何一帆说,“要向我进行咨询,得先预付。” 何一帆得意地晃了晃手里的冰淇淋盒子:“老规矩!” 两人在校园里的一处花坛旁坐下。何一帆手起勺落,一气儿吃掉了半盒冰淇淋,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然后她就对着冯斯说出了一句和这个表情完全不相关的话。 “你最好别和那个从美国来的姑娘混在一起了,很危险。”何一帆说。 “她并不比你们这些人更危险。”冯斯把“你们这些人”这五个字说得很重。 “危险并不来自于她,”何一帆说,“她和她的母亲詹莹教授一样,都只是并不知情的普通人。但是如果你们继续调查哈德利教授的事情,就有可能引来一批真正危险的人,比你所见过的守卫人们都要危险。” 冯斯心里微微一动,想到了那个连范量宇都能打伤的神秘的敌人。按照范量宇的说法,那个人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已知的守卫人家族,身上的力量似乎也来自于魔王的血脉。难道这些人会和当年哈德利教授所找到的秘密有关?而范量宇给自己看过的那座小城里的废弃医院,又和此事有什么关联呢? “到底是怎么回事?”冯斯的脸上依然平静,“你不会又用什么‘我不能告诉你’之类的鬼话来搪塞我吧?那可太伤感情了。” “这次不会,只不过我的所知也极为有限,”何一帆说,“简单地说,川东的那座消失的道观,是一个禁忌。” “禁忌?”冯斯一愣。 “是的,守卫人家族都不愿意提起、也禁止族人去寻找调查的禁忌,”何一帆说,“在一切家族留下的资料里,都抹除了和那座道观有关的信息。所以近百年来,知道道观真相的人已经寥寥无几难以寻觅了。” “这是为什么呢?”冯斯陷入了沉思,“如果那座道观真的和魔王有什么关系,守卫人们难道不应该追查到底吗?” “这也是我困惑的地方,”何一帆苦恼地说,“我问过家里的长辈,结果被狠狠训了一顿,后来也不敢再问了。我唯一知道的是,那座道观曾经酿成过很大的血案,死了很多人,这或许也是先辈们不许后人去接近的原因吧。” “很大的血案……死了很多人……”冯斯重复了一遍,“听上去,确实足够危险呢。” “所以我才劝你千万别去啊,”何一帆说,“那座道观,就算是身上有附脑的人都不敢轻易接近,何况你们俩只是普通人。我的意思是说,你虽然是个天选者,但是……” “我明白你的意思,”冯斯摆摆手,“但是从另一个方面想,也许正因为我们俩是普通人,也许反而不至于招惹那些危险呢?” 何一帆想了一会儿,然后摇摇头:“我不这么认为。冯斯,不管你有多么不信任我,现在我必须硬充你的朋友,以朋友的身份和你说一句:你不能总是祈求好运气帮你的忙。” 冯斯身子微微一震:“什么意思。” 何一帆手里握着塑料勺,在冰淇淋盒子里胡乱搅动着:“你虽然是天选者,但你的附脑至今没有觉醒。也许和魔王之间的特殊精神联系能让你在某些时刻发挥出其他守卫者难以发挥的作用,但在更多的情况下,当你面对刀枪、面对妖兽、甚至面对一群扛着锄头的山民的时候,你都没有任何抗衡的能力。” 冯斯颓然叹息:“其实你可以说得更直白一点,用范量宇的台词——我就是个废物。” 何一帆也陪着叹了口气:“那我就说得直接一点了,你别介意。上次你往贵州走,我没有拦你,因为我知道会有人暗中保护你,你可能会受点苦,但在危难时刻会有人站出来救你。但如果你和那个姑娘去了川东,受到家族禁令的制约,那些可以帮助你的人——范量宇、路晗衣、梁野,甚至于是我和俞翰,都不大可能尾随在后面守护你了。能解决问题的只有你们俩,一切都只能靠自己。你以为你那几手打群架的本事就能应付未知的危险吗?想像一下,在你面前摆一只最普通的妖兽,你该怎么办?” 冯斯沉默不语,手里的冰淇淋已经完全融化也没有察觉。何一帆趁热打铁:“你一定要明白,不是所有人都像你现在认识的这几个守卫人一样,希望你活下去的。或许还有更多的人希望你死,你得珍惜自己的生命,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其他希望消灭魔王的守卫人。” “那我什么时候才能为了自己而活呢……”冯斯心里憋闷得很想高声喊叫,最后说出口的,却只是这样一句绵软无力的话。 “我们都想为了自己而活,但世界的真相是,没有人能为自己而活。”何一帆轻声说,圆圆的犹带稚气的脸蛋上满是不属于她这个年龄的忧郁。 “好吧,我再想想吧,”冯斯说,“你知道,如果我现在就告诉你我想明白了什么或者没想明白什么,那肯定是在骗你。” 何一帆展颜一笑:“我知道的。反正你是个聪明人,自己好好掂量一下吧。” 她直起身来,找到一个垃圾桶扔掉冰淇淋盒,一蹦一跳地走开了。冯斯忽然叫住她:“对了,我好长时间没有见到林静橦了,你知道她的下落吗?” 何一帆转过身来,摇摇头:“其实我也一直在安排人监视她,但她突然就失踪了,下落不明。我建议你不要因为她是个大美女就觉得……” “别搞笑了!”冯斯从鼻子里哧了一声,“武侠小说里早就教育过我们无数遍了:越是漂亮的女人越危险。” “那就好。不过我看你……好像还有什么问题想问?”何一帆说。 “我想问问范量宇的事儿,”冯斯说,“那家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 “你怎么会突然对他感起兴趣来了?”何一帆有些意外。 看来何一帆还不知道这几天发生的事情,冯斯想,这样也好。他不动声色地说:“就是突然好奇,这样长了两个脑袋还如此嚣张的货色平时很少有机会能见到嘛。” “我……不是太想谈论他。”何一帆的神情有些奇异。 “为什么?”冯斯问。 “我的家族,现在可用的人已经很少了,”何一帆轻咬着嘴唇,“不然我也不会带着俞翰这个傻大个头疼了。但是在以前,原本还有那么几个不错的族人,实力虽然不如路晗衣和梁野,和他们俩至少还能勉强一战。那六个人,也被视作家族复兴的希望。” “后来呢?” “后来……被王璐杀死了一个,被范量宇杀死了五个。家族复兴什么的,也就无从谈起啦。”何一帆的眼圈微微一红,但似乎很倔强地坚持着不在冯斯面前表露出悲伤的情绪。 冯斯无言以对,这番话再次让他体会到了“那个世界”的残酷。杀戮,死亡,好像是野球场上打架那么寻常,这样的世界,也许真的不属于我? 第二天中午,外出旅行的宁章闻和关雪樱也回来了。宁章闻虽然显得很累,但同样也看得出来心情很好,无疑这次旅行十分愉快。关雪樱也笑得很灿烂,但冯斯已经听文潇岚转述了关雪樱的遭遇,两人都知道,关雪樱一定有很多话要说。 文潇岚几乎不会做菜,冯斯会那么几样勉强可以拿来下饭的家常菜,但水准很一般。所以这一顿午饭,两人索性到菜馆里炒了几个菜,然后冯斯马虎烧了个蛋花汤。 “这种时候我反而有点怀念范量宇了,”冯斯说,“那孙子做的菜还真不错。” 其实他也只吃过一次,那就是范量宇第一次为文潇岚所做的那几个菜,后来双头怪人再也没下过厨。但冯斯吃过之后,以专家的口吻评价说,范量宇的做饭水准不亚于天才的关雪樱。他对于范量宇放弃如此造福人民的天赋而走上犯罪道路表达了强烈的愤慨,差点让范量宇破例再收拾他一顿。 “他不在最好,”文潇岚淡淡地说,“小樱再看到他,怕是要吓得饭都不敢吃了。” 吃饭的时候,宁章闻兴致依然很高,不停地讲述着这一趟旅游的各种见闻。那些不过是旅行在外的人最常见的经历,对于自闭了几十年的宁章闻而言,却全都是无限新奇的体验。所以大家都极富耐心地听着宁章闻的汇报,直到饭后他感觉到犯困。 “你玩得太兴奋了,所以会容易累,”冯斯说,“赶紧去补个觉吧。” 于是宁章闻回到自己的房间,关上房门。剩下的三人在外面装模作样收拾饭桌,等听到宁章闻房里传来鼾声后,立即扔下手里的事,做贼一样鬼鬼祟祟一齐溜进了关雪樱的房间。 “小樱,后来还遇到其他事情了吗?”冯斯迫不及待地问。 关雪樱没有点头也没有摇头,吃饭时一直挂在脸上的笑容不翼而飞。她拿出了自己的记事本,犹豫了一阵,在上面写下了一句话。冯斯和文潇岚看过之后,都有些惊诧莫名。 “我觉得,我好像有问题。”关雪樱写道。 “现在我不知道我到底是什么了。” 二、 跟踪关雪樱和宁章闻的流氓,在一声类似爆胎的巨响后,突然踪影不见。他们其实是在一瞬间晕倒并消失了,然后被莫名其妙地运到了远方。 从那一天从路边小混混嘴里听到了事情的真相后,关雪樱就一直心里不安。她反复猜测会是谁在帮他们的忙,却始终不得要领。而她是一个乖巧懂事的姑娘,知道冯斯和文潇岚也各有各的烦心事,何况他们远在千里之外也帮不上什么忙,也就一直没有再把身边的状况告诉他们,而只是自己暗中留心。 所以这几天她玩的也并不痛快,脑子里始终不能完全放松,不管是吃饭睡觉,还是爬山游玩,总是留意着周围的状况。不过几天过去了,却再也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一切都顺顺利利。两人爬了山,也游览了附近另外几个风景不错的景区,宁章闻心情很好,在某个全部都是汉族员工假扮的“民族景区”参加篝火晚会时,甚至被“少数民族”美女拉起来,笨拙地跳了一会儿舞,这在过去都是难以想象的。 于是关雪樱又渐渐地放松下来。她是一个天性乐观的人,即便在小山村里遭受了十多年的歧视和虐待,也从来不曾放弃过希望。此时此刻,宁章闻高兴,她也跟着高兴,把第一天的遭遇慢慢抛诸脑后。 回家前一天的晚上,两人又来到宾馆对面的一个小饭店吃宵夜。这家饭店虽然环境一般,但菜品都还不错,烧烤尤其好吃。宁章闻尤其喜欢这里的特色烤火鸡翅膀,那硕大的烤翅拿在手里,很有一种古代山大王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感觉,令人豪气顿生。当然,他的酒量还是很浅,何况酒精也容易刺激神经兴奋,所以他只要了一瓶啤酒,倒在杯子里慢慢地喝。 “以后有空的话,我们应该经常到外面玩玩。”宁章闻的脸上有些泛红,一方面出于烧烤的热力,另一方面也是酒精的作用。 关雪樱微笑着点点头,在本子上写了几个字:“出来玩很好。看到你高兴,我也高兴。” “不过也不能老出来,还得努力多帮小冯赚钱,”宁章闻说,“我知道他赚到的钱一大半都分给了我,我心里有数的。以前妈妈在的时候,我对钱根本没有概念,现在才知道,活着原来要考虑那么多。要是没有你们,我觉得我自己一个人真的活不下去。” “活着不容易,所以要大家一起。”关雪樱写道。 “可惜我除了能帮他赚一点钱之外,什么都帮不上他了,”宁章闻说,“有时候我真觉得看不起自己。比起小冯的遭遇,其实我已经算是幸运得多了,但我却生生把自己弄成了一个白痴。” “慢慢会好的,”关雪樱安慰他,“世上无难事。” 两人谈谈说说,宁章闻不知不觉把一瓶啤酒喝得精光。他酒量很浅,喝了这一瓶啤酒就让他脑袋开始晕呼呼的,嘴里也开始嘟囔起一些不该在外面说的话,魔王、附脑、魔仆,听得关雪樱心惊胆战,赶忙结了账,把他扶回宾馆。 宁章闻的脑袋一沾到枕头就睡着了。关雪樱替他脱了鞋盖上被子,然后准备回自己的房间,手刚一碰到门把手就忙不迭地缩了回来。如果不是因为她无法发声的话,此刻已经尖叫出声了——门把手忽然变得像烙铁一样烫手。 着火了?这是关雪樱的第一反应,但她很快又发现不像。那种感觉刚开始确实像是灼烫,但仔细一感受又不太对。那更接近于一种单纯的痛感,似乎是一接触到门把手,手指的皮肤就开始剧烈疼痛。 她尝试着拿过桌上的一个瓷杯,贴在门把手上,过了十来秒钟之后拿回来一摸,果然一片冰凉,证明方才的痛觉并非来自于热量。她细细地观察着那个古怪的门把手,忽然往后退了一步。 门把手的边缘隐隐有一点古怪的橙色亮光,仿佛是悬浮于空气中的尘埃结成的界线。 那是蠹痕! 关雪樱又看了一会儿,确认了自己的判断。整扇房门都被橙黄色的蠹痕封住了,使她无法脱离。她想了想,又走到窗前,发现窗口也被另外一圈深绿色的蠹痕封锁住。她和宁章闻被困住了。 她不能说话,但猜测用蠹痕困住他们的敌人必然有办法观察到她的动向,于是拿起记事本,在上面写了几个大字:“你们是谁?” 写完后,她高高举起本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几秒种后,她的耳朵里响起了一个声音:“不错的姑娘,又聪明又冷静,很有胆量。” 这个声音听起来忽远忽近,既好像就在她的耳旁说话,又像是来自遥远的天边,完全无法判断说话人的方位。而这个嗓音也很奇怪,近似于刻板的电子合成音,听来金属感十足,没办法据此猜测对方的性别年龄。 关雪樱没有理睬,仍旧还是举着刚才写的那几个字,又转了一圈。对方的声音再度响起:“我是谁?你应该先问一问你是谁。” 对方发出一连串的怪笑声。关雪樱愣住了。她隐隐从对方这句话里听出了一些别样的味道,但想了想之后,也不知该如何作答。对方又是一阵夜枭般的奸笑:“看来你真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啊……也好。那我先问你,你母亲是什么时候死的?” 关雪樱又是一愣。对她而言,早已去世的母亲似乎是十分遥远的陈年记忆了,着实没想到有人会问起来。 她犹豫了一下,还是在本子上写下:“我十岁的时候,小学三年级。” “你还记得她多少事?”对方再问。 这又是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关雪樱想了很久,发现一个令她有些伤心却又不得不承认的事实:关于母亲,她并不记得太多。 这倒绝不是因为关雪樱记性不好,而是母亲原本就是一个——用现在很流行的网络用语来说——存在感十分薄弱的人。从关雪樱记事起,母亲就好像一直生活在家庭的边缘。和其他那些每天下地干活还得包干家务活的忙碌的山区妇女不同,母亲从来不下地,也从来不干任何家务活。她甚至不喜欢呆在家里,总是每天天不亮就出门而去,谁也不知道她到底干了些什么,然后到天黑了才回家。 后来有一次,关雪樱为了逃避村里小孩子们的欺侮,一路逃到了山里那座碧蓝的深潭边,才发现母亲就在那里。她坐在水潭边的一块石头上,眺望着远方,目光如同身旁的潭水一般深邃而不可捉摸。关雪樱禁不住想:原来她每天都是在这个地方坐着发呆、一坐就是一整天吗? 另外一点令关雪樱奇怪的是:一向脾气暴躁、专横独断的父亲竟然从来不干涉母亲的行为。他不逼着母亲下地,不逼着母亲操持家务,也从不禁止母亲出门。他对关雪樱十分苛刻,动辄打骂,对母亲却连恶语相加似乎都没有。 在过去,关雪樱也并不太知道一个正常的家庭应该是什么样——她对山外的世界所知甚少,能读到的书同样很少,而父亲也不许她去村长家看电视。尽管母亲的表现和村里其他的女人们大不相同,她也只是以为那是家庭关系中的一种。但当来到宁章闻家里之后,听三位原本各自家庭都有些缺陷的新朋友讲起小时候的事情,她才意识到,自己的母亲完全不像是一个正常的母亲、或者一个正常的妻子。 尽管如此,她对母亲还是怀着很深的感情,因为母亲是唯一一个能制止父亲关锁虐待她的人。虽然母亲并不总是制止父亲,确切地说,当她喊出“别再打了”的时候,与其说是疼惜女儿,倒不如说是这样的殴打令她心烦。但不管怎么说,母亲的存在让她少挨了不少打,也好歹读了三年书,这一点关雪樱不会忘记。 但母亲的死让关雪樱连最后一点庇护都失去了。那是关雪樱小学三年级行将结束之时的五月,某一天,母亲按照惯例早早出门,但一直到全家人吃完晚饭,她都始终没有回来。关锁渐渐有些焦急,一时也顾不了他刚刚揍了关雪樱一顿,命令关雪樱和自己一同出门,然后分头寻找。 关锁的寻找漫无目的,但关雪樱却知道母亲平时喜欢呆在什么地方。她直接奔向了半山腰的深潭。果然,母亲就在那里,但却并没有像以往那样坐在潭边,而是一动不动地倒在地上。她赶忙跑到母亲身边,发现母亲已经陷入了昏迷,胸前有一道深深的伤口,身下的土地已经被鲜血染红了。 母亲没有再醒来。在送往医院之前她就已经停止了心跳和呼吸。警察来了,草草勘察一番,得出“抢劫杀人”的结论,也一直没能找到凶手。总而言之,母亲就这么死了,也让关雪樱的生活从此陷入完全的黑暗,直到冯斯来到山村、打破了村里百年不变的死寂后,她近乎赌博般地求冯斯带他离开,这才总算是改变了命运。 尽管生性乐观豁达,但在离开山村后,她也并不愿意去回想过去的事情——谁愿意没事儿做就去回忆那些让自己不快活的事儿呢?此刻重新想起来,她才意识到:母亲可能的确有一些不同寻常。别的不提,哪个抢劫犯失心疯了会到那么穷的山村里去抢劫一个山道上的女人? 关雪樱不知道自己改如何回答对方的问题,只能默然站在那里。过了一会儿,对方的怪笑声再度响起:“可怜的姑娘……看来你真的完全不知道自己是谁。” “我是谁?你知道吗?”关雪樱写道。 “我也不知道,但我有一个办法,也许可以帮助你自己想起来,”对方那刻板机械的语声里隐隐透出一声狡黠,“你敢不敢试试?” 关雪樱的手揪着自己的衣角,脸上的表情变化不定。最后她拿起本子,重重写下几个字:“敢。但是请不要伤害宁哥。” “我可以答应你不伤害他——他对我没用。但必须连他一起带走,否则他醒来发现你不见了,会给我们惹麻烦。我可以让他始终保持昏睡,这样你所经历的一切他都不会看到。”对方说。 关雪樱又想了一会儿,咬了咬牙,重重点了点头。刚刚点完头,她忽然眼前一黑,身子就像失重一样飘了起来。 在最初的惊慌之后,关雪樱逐渐镇定下来,弄清楚了到底发生了什么。她好像是被带入了另外一个不同的空间,在这片空间里,她的周围都是一片黑暗的虚空,什么都接触不到。好在已经听冯斯讲过许多类似的细节,所以她能猜得到,这大概是自己被卷入了蠹痕之中。 她也不知道对方到底想要干什么,自己也无法发声呼喊,只能就这样悬浮在这片大小未知的黑暗领域里,想象着自己是一个宇航员,正在太空中行走呢。 在这样一片绝对的黑暗中,她也把握不清时间的长短,所以也不知道眼前重新亮起来的时候到底间隔了多长。总之在一个毫无征兆的瞬间,失重的感觉消失了,她的脚踏到了实地上,黑暗消散,眼睛里见到了亮光。 由于在黑暗中待得太久,眼睛刚刚接触到光亮,一下子不能睁开。但她先听到了声音:水声,巨大的潮汐声,和在电视里听到的潮水的声音完全一样。同时她也注意到了,脚底下踩着的地面有些软,似乎不像是平时踩惯了的硬地。 过了几秒种,她才能勉强睁开眼睛,看清楚了周围的环境。然后她的双腿一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她看到了海! 气势磅礴、无边无际的大海,此刻就呈现在关雪樱的眼前。这一片深蓝色的水域向着远方无限延伸,在黑夜中看来,给人一种幽深的恐惧感。她初步猜测,这应该就是距离两人的落脚地大约几十公里远的那座海滨。没想到那么短的时间内,她就被带到了这里。 关雪樱坐在沙滩上,只觉得内心一阵阵的发紧,仿佛全身的汗毛都要倒竖起来,心跳陡然间加快了许多。她想要站起来,却只感觉到两腿软绵绵的没有什么力气,最终还是选择了继续坐在地上。 冯斯说得没错,她真的是怕水。从前在老家的时候,她甚至都不敢太靠近那座深潭。事实上,一般性的和水接触她并不畏惧,否则她也不敢做饭洗衣了,但是像家乡的潭水那样大量聚集在一起的水体,那种足够把一个人淹没在其中的水体,却总是能让她感觉到呼吸不畅。她无法解释其中的原因,只是安慰自己,以后远离那些江河湖海也就罢了。这一次出门旅行,宁章闻也因为她的缘故而没有打算来海边。但没想到,最后还是出了这样的意外。 她还是阴差阳错地来到了海边。 这就是海啊,关雪樱胆战心惊地想着。虽然在电视上看见的时候也很大,可是身临其境的时候,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虽然大海在脚下,她却有一种奇怪的错觉,仿佛那一望无垠的大海其实是铺在天空之上的,带有一种令人难以言说的巨大的压迫感,随时能把她碾压成粉尘。或者换一种说法,大海就像是一头正在咆哮着的巨兽,那些翻滚的海浪就是尖锐的獠牙,准备着把她撕成碎片再吞进肚腹里。 她越想越觉得那种恐惧感像流动的水银一般蔓延向全身,令她全身发冷,呼吸也越来越急促。最后她索性抱着脑袋在沙滩上缩成一团,不敢再向眼前这令人畏惧的大海多看一眼。 “怎么样,你有没有想到过,你为什么那么怕海?”那个声音不怀好意地问。 关雪樱连写字的力气都没有了。她只能用双手胡乱地摇动,来表达“我不知道”的意思。对方嘿嘿笑了几声:“要不然我来帮你?” 帮我?怎么帮?关雪樱莫名其妙。还没等她反应过来,突然之间,她感到自己的身子一下子又悬空了,紧跟着扑通一声,浑身上下一片冰凉,一股莫名的柔和力量从四面八方涌来,挤压着她的身体。 我掉到海里了!关雪樱一下子反应过来。尽管她并不能发声,还是本能地张口准备尖叫,腥咸的海水立刻钻进了她的嘴里。她猛呛一口,胡乱地摆动着四肢拼命挣扎,头颅终于钻出水面,呼吸到了一口新鲜空气。但她毕竟没学过游泳,紧跟着身体再度下沉,又被海水完全吞没了。 好可怕啊,关雪樱觉得自己的灵魂都像被抽空了。那么多的海水,恐怖的水,把人包围在其中无法挣脱的水,这完全就是她经常做的那个噩梦的重现。她没想到,这个噩梦竟然会转化为现实。在这片完全看不到边际的无底深渊之中,关雪樱举得自己变成了一片没有分量的小小树叶,在水流里忽上忽下,无法自主。向上看,透过水面照下来的月光才能带给人一丁点希望,但那月光太茫远,无法捕捉;向其他方向看去,到处都是黑沉沉的一片,带着那种恐怖的压迫感,让人体会到自己有多么的渺小无助。 就在这样极度的恐慌之中,关雪樱的脑子里忽然间闪过了一丝亮光,就像有一道尘封已久的大门被硬生生地推开了,她看到了一些奇特的画面。或者说,她自己也融入了那个画面之中,成为画面里的一份子。 关雪樱看到了另外一片海域。和眼前这片还算宁静的海域不同,画面里的大海怒涛翻滚,雷鸣电闪。乌云遮蔽了整个天空,海水如同沸腾一般地拼命搅动着。在这片魔鬼一样的海面上,一艘轮船正在艰难地行驶着。其实这艘轮船相当大,应该是那种电影里时常能见到的现代的客轮,但在大海面前却显得那么渺小和卑微,只能在风口浪尖上无力地挣扎摇摆,看上去随时都有可能倾覆。 而关雪樱自己,身形陡然间缩小了许多,似乎是变成了一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她正被人抱在臂弯里,随着船身的摇晃而不停颠簸,短小的四肢无力地伸展着。由于角度问题,她无法看清楚抱着自己的究竟是谁,但鼻端却能在海水和风暴的气味里嗅到一丝独特的香气。 已经逝去的母亲身上曾有的香气。 我是在被母亲抱着的吗?这是哪里?这是什么时候?关雪樱一阵迷糊。 身边是一片片的惊呼声和哭喊声,显然船上的人都很紧张害怕,唯恐翻船。但母亲的臂弯稳定而有力,沉着地一手抱住她,一手扶住船舷,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不过也许是出于神秘的第六感,关雪樱能够感觉到,母亲其实还是在担心着一些东西,却并非是这场突如其来的海上风暴,而是其他的一些事物,隐藏在风暴背后的事物。 风暴仍然在继续。天空忽而被雷电照得有如白昼,忽而陷入完全的黑暗,连一点点星月的光辉都见不到。在这样忽明忽暗的压抑氛围中,当又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的时候,关雪樱忽然发现,母亲的身边多了几个人!这几个人所站立的方位,和她小时候被村里孩子围着打时孩童们的站位相仿,堵住了母亲可能离开的每一条路线。 然后他们开始说话。关雪樱惊异地发现,这些人说的话她听不懂,并不是普通话或者任何一种汉语方言。仔细分辨之后,她发觉这些人说的是日语!虽然她并未学过任何外语,但这些人说的话,和她在宁章闻家看过的那些网络下载的日剧是完全一样的腔调,那种独特的发音和咬字很容易分辨。 日本人?关雪樱想不通了。母亲怎么会出现在这样一艘海轮上,又怎么会被日本人纠缠呢?不过接下来,更加让她吃惊的事情发生了。 ——母亲也开口了,和这些人进行对话。她一开口,关雪樱就能分辨出,这的确是母亲的声音,然而她说的同样不是中文,而是……日语。 母亲在和这些人用日语对话! 关雪樱完全懵了。这个把自己抱在臂弯里的女人,有着熟悉的香味和熟悉的声音,但开口说话却完全变成了一个陌生人。关雪樱不懂日语,不知道母亲说的是否算流利,但可以肯定她说得飞快,和围住她的几个人进行了一番十分激烈的对话。从语气上判断,似乎是对方在提出要求,而母亲则在严厉地拒绝,气氛相当紧张,到了后来,已经完全变成了争吵。 在母亲又甩出了一长串的话语后,对方好像被彻底激怒了,竟然从身上拔出了武器。由于角度问题,关雪樱无法看清那到底是刀还是枪,但可以感觉到母亲的身体有些僵硬,显然是受到了巨大的威胁。 但就在这时候,一个突如其来的巨浪打了过来,客轮在浪尖上几乎形成了垂直的角度。站在甲板上的这几个人全都猝不及防,身体从甲板上往下滑,掉进了海里。母亲的手这一回也没能抱紧关雪樱,她的身体从母亲怀里飞了出去,同样栽进了海中。 冰冷的海水立即包围了关雪樱全身。这一瞬间,她终于明白过来,自己为什么那么害怕大海了:因为她曾经这样孤独无助地沉入过海里。她只是个婴儿,别说不会游泳,就算会也不可能有任何的力气对抗这愤怒咆哮的海洋。那些无所不在的海水,眼看就要把她活生生吞掉,让她的身体失去生命,迅速腐烂,最终化为枯骨,化为尘土。 关雪樱感受到了那种弥漫于身体发肤每一处细微角落的恐惧,足以把她撕扯成碎片的恐惧。海水筑成的高墙把她重重地压在水面之下,让她觉得自己的血液似乎都要倒流了,四肢就像木头做的,根本不能动弹,甚至于连呼吸都忘记了。 这就是海洋啊,她迷迷糊糊地想,我命中注定的坟墓? 就在关雪樱以为自己死定了的时候,身边的海水却忽然间消失了,那种无所不在的液体的压力没有了,身下又接触到了虽然柔软但却结实的、可以依靠的沙地。 她拼命咳出鼻腔里、嘴里和气管里的海水,那种气管都要被撕裂一般的极度难受的感觉让她觉得自己已经死过一次了。过了好几分钟她才缓过劲啦,意识到自己已经被从海里捞了上来,被放到了陆地上。她不会被淹死了,至少暂时如此。 她再伸展了一下肢体,看到自己的手脚身躯也恢复了正常的十七岁少女的大小,也就是说,那一幕海上幻境也消失了。现在自己处在现实的世界里。 到了这时候,她才有余暇打量一下周围。宁章闻果然也一起被带过来了,正趴在沙滩上轻微地打着呼噜,看来倒是没什么危险。而把两人绑架过来的那个人就站在不远处。他中等身材,身上穿着一件长长的风衣,脸上带着一个滑稽的福娃面具,看不见脸。 关雪樱想要向对方问话,却发现带在身上的这本记事本已经被海水浸透,完全没法书写了。她想了想,蹲下身子,在沙地上写了几个大字:“你要干什么?” “真是个勇敢的姑娘,”对方笑了起来,“刚刚从生到死走了一圈,你居然能那么快就镇定下来,还能提问。” 关雪樱没有搭腔,对方向前跨出几步,走到她身前:“我不是冲着你来的,你没什么用。我是要你母亲留下的东西。” 关雪樱愣了愣,蹲在地上写道:“妈妈没留下过任何东西。” “不,她肯定留下了,只是不知道在哪儿,”对方狞笑着,“所以我需要你来帮助我找到它。” 关雪樱摇摇头,表示不明白。对方叹了口气:“不明白不要紧,我会帮助你的。” 他有向前走了几步,来到关雪樱身前。关雪樱紧张地向后退,却知道自己不可能逃得过。 “我很会看人,你知道吗?”绑架者不紧不慢地说,“只需要接触一小会儿,我就知道该怎么对付你。你很勇敢,也很坚强,如果从你身上下手,也许会耽搁很多时间,最后也未必能撬出什么。但如果我换一个目标呢?” 他缓缓地把身体转向昏迷不醒的宁章闻,意似悠闲地迈开步子。关雪樱大惊,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对方却突然间停住了脚步,闷哼一声。 “是谁?”对方发出一声有些惊惶的喊叫。 什么是谁?关雪樱莫名其妙。紧跟着,她忽然觉得脑子里一阵晕眩,浑身失去力气,一头栽倒在沙滩上。失去知觉之前,她隐隐地看到,前方好像多出了一个黑影,和绑架他的人站在一起。 醒来后,她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宾馆里,回到了宁章闻的房间。宁章闻依然躺在床上,睡得正香,自己则靠在椅子上,身上搭着一床毯子。窗外已经发白,楼下卖早点的小贩们已经开始劳作,发出各种嘈杂的声响,一切看起来都很平静。 那一刻关雪樱甚至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个噩梦,刚才那一堆乱七八糟的蠹痕、海水、童年记忆都只是梦里的幻境。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这并不是梦:她的衣服还稍微有些潮湿,可以看到析出的白色盐粒。而她的嘴里,仍然残留着海水的苦咸味儿。 她站起身来,咕嘟咕嘟喝掉了两杯水,定定神,回忆着先前发生的一切。她有些明白了,那些跟踪者是冲着自己的母亲来的。按照刚才那个绑架者的说法,母亲似乎藏了什么东西,十分重要的东西,重要到这个人把自己绑架到海边来逼问。而救回自己的人,虽然动机不明,估计也是和这件东西有关。 关雪樱虽然文化程度不高,头脑却十分聪颖,把前后的时间联系在一起,产生了一个猜测:那些在暴风雨中的海船上威逼母亲的人,也许同样是为了这样东西而来的。而从他们和母亲都说日语的事实来看……或许母亲根本就是日本人,是从日本逃到中国来的! 她就是为了那样重要的东西才逃离日本的吗? 她忽然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来到宁章闻家里后,宁章闻教她用电脑,当讲到上网使用搜索引擎时,她很好奇:“这个什么都能找到吗?也可以找到我吗?” “你没有什么名气,恐怕找不到你,”宁章闻说,“但兴许能找到和你重名的人。” 关雪樱兴致勃勃地要求宁章闻搜一下试试,与是宁章闻输入她的名字,点击鼠标后,微微一怔:“啊,倒是没什么和你重名的名人,但是你的名字很有意思啊。关雪樱这三个字,是日本的一种樱花。这上面说,日本的大正十年,知名画家桥本关雪的夫人在京都哲学之道旁种植了一种美丽的樱树,这些樱树后来成长成片,变成了京都著名的观赏景点,所以人们就用桥本关雪的名字来命名,称其为‘关雪樱’。你的名字很有诗意呢。” 那会儿关雪樱只是为了自己有一个漂亮的名字而感到高兴,现在想起来,这个名字里,或许包含了一些别样的意味,或者说暗示。 关雪樱摇了摇头,发现自己原本看起来简单明了的身世却在一刹那间变得迷雾重重。过了一会儿,她又想到那段海轮上的疑似童年回忆。之所以说“疑似”,是因为回过头细想,假如那一幕是真的的话,就算她能记得住被海水淹没的感觉,也没可能分辨出旁人说的是什么语言——正常的小婴儿不可能记住这些毫无意义的发音。尽管有些修练气功的人会使用诸如“回婴望忆”之类的说法,但那些说法毕竟难以证实,搞不好只是气功大师们的骗术。 这是不是能说明一点:我和冯斯一样,都是不正常的人类?关雪樱刹那间陷入了忧郁。 身后的宁章闻又开始打呼噜。 三、 冯斯一大早就被赶出了宿舍。他昨晚睡得晚,其实还很困,但没办法,宿舍里那条天杀的风流狗居然偷偷瞒着宿管把女朋友带进来了。 “没钱了,兄弟们,实在是没钱了,开不起房了,”他在室友们面前哭丧着脸恳求,“就给兄弟行行方便吧。下个月生活费来了一定请哥几个好好搓一顿!” “瞧你丫那副欲火焚身的丑恶嘴脸!”室友们纷纷嘲笑他,但嘲笑完之后,还是通情达理地陆续离去。同在一个宿舍,低头不见抬头见,能行方便的时候大都会尽量行方便——没准明天就需要求别人帮你完成编程作业呢? 冯斯倒是从来不会求人办事,但他天生和气,一贯与人为善,所以开了几句玩笑损损人之后,还是打着呵欠离开宿舍下楼而去。 “不然就早点去找疯婆子吧?”冯斯揉着自己鸡窝一样的脑袋,“丑媳妇难免见公婆。该说的话还是得说。” 所谓“疯婆子”,指的是他新认识的朋友姜米。之前本来两人已经约定,利用十一假期的时间去一趟川东。但在听了何一帆的劝说后,他又有了一些犹豫。或者说,相当的犹豫。 如果只是他一个人,倒也罢了,但是他不能把姜米也带入危险的境地。姜米这个疯婆子从来没有见识过守卫人、魔仆和妖兽,单从言语叙述里无法体会到那些魔物的凶恶可怖,自然是跃跃欲试兴致勃勃,但他是和那些家伙有过面对面的经历的。他很清楚,就算手里拿上一把AK,他也没有半点与之抗衡的能力。如同何一帆所说,在那些特殊人类面前,他那点微不足道的能力和废物差不多,离开了梁野等人的暗中照拂,他基本就等于一头肉猪,随便谁都能轻轻松松剐了他再拿开水去毛。 另外一件让他烦忧的事情来自于关雪樱。把这个哑巴女孩儿从山区带出来的时候,他不过是出于一时义愤,也出于对患难与共的伙伴的感激与同情,却从来没有对关雪樱的身份有过任何多余的联想。而当关雪樱讲述了她在海边的奇遇之后,他才意识到,他和关雪樱的相遇,或许并不是巧合,而是十多年前就被命运注定了的。他有着离奇难解的身世,关雪樱也同样有,再往后,一定还会有新的敌人出现,把他已经乱七八糟的生活搅得彻底支离破碎。 在这样的情况下,他实在是没什么心情进行这次凶险莫测的远行了。还是别去的好,冯斯得出结论。可以陪姜米去别处玩玩,在祖国的大好河山走一遭,让她的心情稍微愉快点,然后把她送回国好了。她会读完大学,找一份稳定的工作,在一打追求者中挑一个结婚生子,重复着詹教授那样的生活轨迹,完成她的美国梦。过去的事情就让它们随风而去好了——反正死了的人终归是死了,没办法回来了。人嘛,想开一点多好。 “可是该怎么说服她呢?”冯斯一脸愁容。姜米这个姑娘,外表看起来嘻嘻哈哈大大咧咧,好像一副没心没肺的德行,和稳重的文潇岚似乎是两个极端,但冯斯能看出来,她的内心极其坚定倔强,有那种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浑劲儿。想要说服她,得准备好一套足够有力度的说辞才行。 两人原本打算今天碰个头,确定订机票的时间,不过由于风流狗室友的作祟,他不得不比约定时间提前两小时就出门。来到宾馆外面,冯斯估摸着对方还在睡觉,于是在在街头晃荡了一阵子,同时在心里打着腹稿,后来他发现这样实在无聊,决定还是去敲敲门试试。 站在房间门口,冯斯刚想伸手敲门,忽然听到宾馆里传出来一阵隐隐约约的奇怪声响,像是有人在哭。他连忙把耳朵贴在门上,仔细倾听。 没错,真的是有人在哭。那是姜米的声音。从门缝里传来的声音,可以听出她哭得很伤心,几乎到了声嘶力竭的地步。 “妈妈……”姜米哭喊着。 冯斯怔在原地。他这才意识到,其实姜米也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孩,也有着藏在内心的悲伤。虽然她脸上满不在乎,嘴里说着“难过也没有用啊,死了终归是死了。”“我现在在你面前大哭一场,向你倾诉两个小时我是如何思念她,她就能活过来吗?”但她的心里,其实还是很在乎的吧。 她的生父在她出生之前就抛弃了她,而她之前也在闲聊时告诉过冯斯,她的继父和母亲感情不是很好,虽然并没有什么激烈的争吵,但总显得有些冷淡,两人的婚姻就像是一场例行公事。 “你继父是做什么的?”冯斯当时问。 “他是搞电影的。”姜米回答。 “导演吗?好厉害!”冯斯赞曰。 “不是导演,好像是……好像是搞化妆的?我也记不清楚。”姜米眨巴着眼睛。 “好歹也是你爹哎,你连他做什么的都记不清?”冯斯有些无语。 现在仔细想想,在这样一个家庭里长大,能给她真正关爱的大概也就只有詹莹了吧?现在詹莹死了,剩下一个可有可无的继父,那样的滋味的确不好受,起码自己是深有体会的。 而生父杨谨的死对她的冲击也很大。在短暂的几分钟的交流时间里,杨谨所表现出来的,是一个地地道道的人渣的嘴脸。但过后她才发现,原来杨谨最后对她看似毫无人性的驱赶,却是为了保护她。这样的话,杨谨在她心目中原本简单明了的形象也一下子变得复杂难辨。 冯斯忽然间意识到,姜米对追查母亲死亡真相的执着,和自己探求身世之谜的执着,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我们都只是想要证明自己存在而已,对么?”冯斯轻声说。 他没有敲门,而是悄悄地离开了宾馆,回到大街上。他找了一家早点铺,慢吞吞喝了一碗豆浆,吃了三根油条,看看时间差不多了,这才打包了一份豆腐脑和一屉小笼包,重新回到宾馆,敲响了房门。 姜米开门出来,已然神色如常。她已经洗漱过了,脸上画了淡妆,完全看不出有哭过的痕迹。 “哎呀!豆腐脑!太棒了!”姜米欢呼着抢过他手里的塑料袋。 “抓紧吃完然后订机票吧,”冯斯用若无其事的语气说,“我们三天后出发。话说,你在美国也有机会吃豆腐脑?” “我妈会做,偶尔会给我做一点吃,”姜米说,“我喜欢先吃一碗咸的,再吃一碗甜的,那简直是人间至味。” “你这话可千万不能在公开场合说,”冯斯一本正经地说,“不然你这样的骑墙派一定会被甜党咸党两边唾弃,当心被吊着打。” 几天之后,两人来到机场,准备飞往川东的中心城市——重庆。对于冯斯这个穷鬼而言,出行一般都会选择火车,这辈子坐飞机的次数并不多。但既然姜米慷慨地买单,他自然乐得省点儿银子了。 “我差点习惯性地买两碗方便面。”冯斯对姜米说。 “土狗!”姜米嗤笑着,“不过说真的,如果不是你的时间太紧,我还真想坐一次火车,好好看一看风景。在飞机上就什么也看不到啦。” “但愿到了川东你还能那么悠闲自得……”冯斯叹了口气,“到时候会有很多风景让你看到吐。” 这一趟飞机因为气候原因而晚点了,这是中国民航的常态,所以两人只能坐在候机大厅里耐心等候。航空公司贴心地为被耽误行程的乘客送来了盒饭,冯斯自然是发扬绅士风度,让姜米坐着,他去取盒饭。 把盒饭拿到手,正准备走回去,身边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哟,冯同学?怎么那么巧?” 冯斯浑身一震,手里的盒饭差点儿没掉到地上去。他无可奈何地哼唧了一声,转过头来,挤出一个笑容:“曾警官,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站在身边的正是他的老冤家:刑警曾炜。不过以前见面的时候,曾炜大多穿着便装,不是很醒目,此刻他却穿着一身笔挺的警服,显得英姿飒爽,精气神十足。 “您……也是等着这一班航班吗?”冯斯怀着万分之一的侥幸问。 “没错,我正好去川东公干,借道重庆,”曾炜点点头,“咱们正好同路。” “怪不得您穿着警服呢,挺帅的!”冯斯随口拍着马屁,“您具体去川东哪块儿呢?” 曾炜说了城市名,果然不出冯斯所料,他们的目的地是一模一样的。两人随口寒暄两句,曾炜却并没有提到两人之间的“正事”,冯斯求之不得,抱着盒饭鼠窜回去。姜米向远处望了一眼:“那是谁?” “就是我跟你说过的那个阴魂不散的警察。”冯斯一脸愁容,眉头紧皱。 “他还能比你说过的那些什么魔仆、妖兽更厉害?”姜米不解。 “因为只有他能在法律的框架内合法地收拾我,”冯斯苦着脸,“我说过了,在解决完这档子破烂事儿之后,我还想继续过我普通人的日子呢。要是这位警察叔叔在我的档案里留下什么污点,甚至于直接找个由头把我关进去,那我就什么都完了。难道以后非得纹个左青龙右白虎、跟着范量宇他们那帮人去混黑社会吗?” 姜米看了他一会儿,忽然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掌:“别太担心,一切都会有办法的。我相信你。大不了和我一起回美国,总有解决之道。” 这是姜米十分难得地用一种温柔的语调说话。她的手掌细腻温暖,纤长的手指轻轻摩挲着冯斯的手心,让冯斯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安定。他反过手,拍了拍姜米的手背:“谢谢你。吃饭吧,不然快凉了。” “你说的话我可记住啦。以后我要真在这边没了容身之处,就去美国给你当小白脸……”冯斯一边打开盒饭一边开着玩笑。 姜米一脸鄙夷:“小白脸?你也太看得起自己的形象了,还是男保姆靠谱点儿……” 两个小时后,飞机总算姗姗迟来。曾炜的座位和冯斯隔得挺远的,这让冯斯心里稍微放宽了一些。他舒舒服服地往座椅上一靠,沉入了梦乡。 或许是因为飞机本来就飞行在高空中,又或许是因为不稳定的高空气流带来的颠簸,他又进入了那个几天做过的梦:飞起的道观,湛蓝的云天,天际之上的巨蟒的血盆大口……他照例在冷汗淋漓中醒来,呼哧呼哧喘了几口气,姜米侧头看着他:“怎么了?做梦被大灰狼追了?” “不,是梦见我们被困在了川东没法回去,然后我三次点名不到,老师直接让我挂科。你可得负责啊!”冯斯一脸悲愤地说。 “负责?别,我不负责,谁能证明孩子是我的?”姜米同样摆出一张臭脸。 开过玩笑,冯斯调整了一下呼吸,用纸巾擦掉额头上的汗水。他觉得这个梦是一种暗示,那是他内心深处的潜意识所表达出的一种不安,但这种不安到底指向何处,他仍然把握不清。细节太少了,他想,所知的细节还是太少了。但是那种强烈的预感不会变,他仍然坚定地认为,那座莫名消失的古老道观,一定隐藏着极为重要、极为关键的秘密,也许解开魔王之谜的钥匙就藏在那些忽隐忽现的屋檐下。 他一路沉思着,反倒是忘记了对曾炜出现的担忧。这一路行程虽然略微颠簸了一些,总体而言没有其他波折,落地之后,曾炜远远地冲冯斯点了点头,自顾自地离开了。但冯斯清楚,曾炜此行的公干固然是真,但不过是个表面上的幌子,他真实的目的仍然是监视自己。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打探一桩已经过去二十年的旧事,本身就够困难的了,再加上曾炜那双无所不在的眼睛,真是让人头疼。 不过姜米显然是个乐天派,也不知道她是不是把这一趟险恶的行程完全当成了度假旅行。此时天色已晚,两人按计划在重庆市区先住一晚上,第二天再出发。刚刚到宾馆放下行李,她就兴致勃勃地拉着冯斯出门,去找了一家店面看起来很漂亮的火锅店。 “外行!”冯斯嗤之以鼻,“这种地方就是专门骗你这种外地土老帽的。” “你才土老帽呢!”姜米一下子蔫了,“那你说我们去哪儿?” “我宿舍里的四川同学告诉我,川菜的精髓就在街边的小馆子,他们称之为‘苍蝇馆子’,”冯斯说,“我已经在网上查好了几家本地人推荐度最高的苍蝇馆子,跟我走就行了。” “看来我要成为一个真正的中国吃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啊……”姜米摇着头。 “马上你就能知道你距离吃货还差得有多远了,”冯斯诡秘地一笑,“欢迎来到真正火锅的世界。” 一小时后,两人坐在了一家冯斯所说的风评极佳的苍蝇馆子里,面前放着一锅红红亮亮正在沸腾的火锅。其时汤刚烧开没多久,姜米加在一起不过吃了几片毛肚和黄喉,就已经满脸通红,龇牙咧嘴地不停喝冰镇饮料。 “刺激吧?”冯斯嘿嘿笑着。其实他也被辣得够呛,但比之姜米,承受能力还是强了许多。 “眼泪都辣出来了……”姜米用桌上放着的卷筒卫生纸擦着眼睛,“其实光辣还好啦,墨西哥人的东西也辣,可是那么麻,我真的没想到,实在有点扛不住。” “这一路下去,你想不到的事情还会有很多。”冯斯淡淡地一笑。 “但是我也很期待嘛!”被麻得直吸凉气的姜米依然兴致勃勃,“你不知道,听你讲到你去位于大山里的山村时,我都羡慕死了。我对那样的生活真是很好奇。” “你这不过是一种站在高处俯视的好奇,”冯斯摇摇头,“等你真的走进那种生活的时候,你就知道那一点也不好玩,一点也不浪漫,光是猪圈旁边蚊蝇乱飞的旱厕就能要了你的命。更何况……” “更何况什么?”姜米问。 “这次我们要去的城市,虽然也算是依山而建的山城,但交通却并不闭塞,公路发达不说,还有一面沿江。”冯斯说,“这样的小城市,和深山里的小村庄是两码事,它更加接近于一种四不像的状态。” “四不像?”姜米有些困惑。 “等到了那里你就知道啦,”冯斯说,“现在先研究一下晚饭吧。看来这一锅火锅你是无福消受了,要不要换个地方,找点儿不那么麻辣的东西给你填肚子?” 姜米犹豫了一会儿,脸上浮现出革命英烈面对敌人刑具时的表情:“不!今晚我就跟火锅飙上了!一锅不扫何以扫天下!” “精神可嘉……随你便吧!我会给你收尸的。”冯斯淡定地捞起一块午餐肉,放进香油碟里。 结果他倒是没有给姜米收尸,却不得不大半夜地跑出去替她寻觅药房买止泻药,这无疑是那顿正宗麻辣火锅的功劳。 好在重庆是座大城市,通宵售药的药店并不难找。他在街上询问了一番,很快找到一个虽然已经锁门、但仍旧挂着“夜间售药”标牌的药店,正准备按铃,背后响起了一个声音。 “有大事要办还胡吃海喝,真是不知轻重。”一个沉稳的男声说。 冯斯慢慢回过头来:“梁野先生,咱们有日子没见了。” 身后果然是梁野,守卫人家族中四大精英之一。相比起凶残暴虐的范量宇、高深莫测的路晗衣和笑里藏刀的王璐,梁野更加接近于一个“正常人”,所以冯斯对他的好感最多。当然,这样的好感也只是相对而言,对于这群人,他心里所抱有的最主要的观感,仍然是警惕和抗拒。 “你和王璐他们不一样,不喜欢说绕弯子的废话,所以我就直接发问了吧——你有什么话要说?也是来阻止我的吗?”冯斯说。 梁野看着冯斯,摇了摇头:“不,我不会阻止你的。事实上家族内部确实并不希望你去冒险,毕竟那种禁忌之地我们都无法保护你,但我仔细想过了,这也或许是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冯斯问。 “帮助我们弄清楚消失道观的真相的机会,”梁野说,“你不受禁忌的限制,可能是唯一一个既了解魔王的背景、又可以前去调查的人。” “可惜的是,我没有你们那样的能力。”冯斯轻叹一声。 “这倒或许会带来特殊的机会,”梁野说,“总而言之,这一趟到了那边,你只能完全靠你自己了,别指望我们再会出现。这是一个很大的冒险,但我觉得值得。” “我知道。但是如你所说,这个险必须冒。”冯斯有些沉重地点点头。 梁野从身上取出一张小纸条,递给了冯斯:“到了那里之后,可以按地址去找这个人。他会给你提供一些帮助。” 冯斯接过纸条:“你不是说你们家族的人不会靠近那里么?” “那只是家族控制下的一个普通人的组织,不了解和魔王有关的任何内幕,所以不能算家族中人。他们在那里,主要是为家族提供一些经济支持。”梁野说得有些含糊,但冯斯能够猜到,这个所谓的“组织”是什么性质,“提供经济支持”又是什么样的概念。 “这一趟正好有警察叔叔跟着我,我要是再和那些‘组织’混在一起,那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冯斯喃喃地说,但还是把纸条装在了兜里。 “你好自为之吧。”梁野不再多话,转身离去了。 “你有什么建议吗?”冯斯问,“我是说,虽然这个道观对守卫人来说是个禁忌,但是你或多或少总应该知道一丁点吧?” 梁野没有停步:“有一点……如果你看到一种深黑色的花,马上逃,逃得越远越好。” “黑色的花?那是什么?”冯斯很是困惑,想要再问,但梁野已经走远了。 四、 一枚血红色的巨大茧壳立在浴室的中央,不停地蠕动着。随着时间的推移,茧壳的蠕动越来越剧烈,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不断地膨胀、冲击。终于,茧壳的表面裂开了一条缝,随即整体炸裂开来,猩红色的浓稠液体溅射得到处都是,浴室洁白的瓷砖和干净的地板瞬间变得污秽不堪。 茧壳炸裂后,从里面跌落出一个人影,浑身沾满血色的脏污,正在艰难地喘息着。 半个小时之后,这个人已经洗去了满身的污迹,裹着浴巾离开浴室,回到了房间里。和先前血肉模糊的场景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这个房间的陈设。屋子虽小,打扫得干净整洁,床上的床单是新换的,书桌上摆放着码得整整齐齐的机械设计与自动化类的专业书籍。而从紧紧拉着深色窗帘的窗户方向,隐隐传来窗外青年学生们喧哗交谈的声音。早饭时间快到了,学生们像一条大河的无穷支流,从宿舍或通宵自习教室出来,奔向各个卖早点的食堂或小摊。 这里是这所大学的青年教师宿舍。 这所学校主管基建的前副校长李济,是学自动化出身的。 李济在床上躺了许久,似乎渐渐缓了过来,点燃了一支烟慢慢吸着,呼吸也恢复正常频率。正准备穿上衣服,手机响了起来。 “怎么样啊李校长?我算着日子,你应该又完成了一次进化了吧?”听筒里传出一个年轻女人亲切而快活的声音。 “你这个电话来得真巧,大概四十分钟之前刚刚完成。”李济苦笑一声。 “不错啊,你已经撑过了四次进化,居然都还没死,对于老年人来说,挺难得的哟!”女人的声调依旧充满笑意,但说话的内容却让人不寒而栗。 “还还不是托你的福。”李济继续苦笑。 “那也是你自己聪明,做出了正确的选择,”对方嘻嘻一笑,“不然的话,你现在都已经死了四十次了。不过呢,这一次我对你有点生气哦,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当然知道。我没有看住那个姓冯的小子,还是让他上了飞机。但是我实在是有心无力啊,我哪能想到那几天正赶上进化期,我……”李济急急地辩解着。 “不用解释了,我从来不问原因,只要结果,李校长你应该是最清楚的吧?”电话里的女人用温婉柔和的语气说,“而且你也应该清楚,我这个人最好说话了,开始办砸了不要紧,重要的是得去补救。杨谨的事情你就完成得拖泥带水的不够好,这一次,最好能都解决妥当了。” “我……我明白了!”李济的嗓音略带着呜咽,握着香烟的左手也不住地颤抖,“我这就定机票,明天一早就出发去重庆!” “不,今天上午走,下午就能到那座江城,到晚上就能和那个姓冯的小子会合了。我已经替你把机票定好了。”女人柔和的声音里带有一丝让人不敢抗拒的凶狠。 “好、好!我这就收拾东西!”李济忙不迭地说,“但是……以我的能力,我不能保证到了那边能够看得住他们啊!你那么厉害,为什么你不亲自去呢?那样会保险一些吧?” “第一呢,我抽不开身;第二,那个地方我不能去,我们家族的人也不能去。不过我会在当地安排一些人帮你打探消息搭把手什么的,但他们只是普通人,什么都不知道。”女人把“普通人”三个字说得很重。 “也就是说,普通人打探出消息,我这个……不普通的人去盯住他们。”李济喃喃地说,满是皱纹的脸上充满了忧伤和悲凉。 “是的,只能靠你这个不普通的人了,任重道远哦!”如果此刻能看到女人的表情,她一定是在嘟着嘴挤眼睛。 “我已经帮你做了那么多事了,什么时候才能放过我呢?”李济终于忍不住发问,“我……我还是希望有一天能做回我的普通人啊!” “你已经上了贼船,就没可能再下去啦!”女人笑得十分欢畅,“好了,我挂啦,机票信息已经发到你的邮箱里了,时间所剩无几,别误机哦!希望你今晚就能盯上他们。” 电话挂断后,李济怔怔地看着逐渐暗下去的手机屏幕,失魂落魄的双眼里慢慢涌出了浑浊的老泪。香烟燃尽,烧灼着手上的皮肤,李济却恍然不知。 就在李济为了自己不幸的命运而哀鸣时,冯斯和姜米已经坐上了去往那座江边小城的大巴。虽然止泻药起效了,姜米还是蔫蔫的,眼圈乌黑,脸色发黄。 “所以说不要硬充好汉啊,姑娘!”冯斯坐在她旁边,幸灾乐祸地笑着,“出师未捷身先死什么的,多惨啊。” “你这没有半点同情心的畜生……”姜米靠在椅背上嘟嘟哝哝,“我现在开始担心了,到了那种小地方,万一吃的东西再有什么不干净,我会不会活生生的脱水而死啊?” “我昨天就和你说了,那多半不会是一个你想象中的‘小地方’,”冯斯说,“总之到了你就知道了。现在先好好养会儿神吧。” 姜米点点头,把头枕在座椅靠垫上,闭上了眼睛。冯斯四处环视一番,没有发现曾炜的影子。他随即又哑然失笑:曾炜是个警察,有一万种方法可以掌握他的行踪,何必做跟踪这种费劲的事儿?曾炜如果想要找他,就一定能找到,担心也没用。 这么一想,他反而安下心来,掏出手机给关雪樱发了几条短信。关雪樱告诉他,家里一切都很好,这两天没有出现过任何异常,之前跟踪她的人如今也踪影不见了。至于文潇岚,似乎是忙着接待趁假期到北京旅游的老同学,这几天并没有到家里来,但也一直和她保持着短信联络。 至于宁章闻,旅行一趟回家后心情大好,已经开始学习安卓编程技术,似乎是打算自己开发游戏去卖钱。冯斯看着短信直摇头,他很清楚一个游戏的开发有多么复杂、多么需要团队配合,况且还有常常比游戏本身更加重要的市场营销,光会编程是没有用的,Flappy Bird那样简单粗陋就赚到钱的奇迹根本就是可遇不可求。但转念一想,未必真的要开发出游戏卖出银子,关键在于,这是宁章闻第一次主动给自己找寻到一个努力的目标,而不再是被动地按照冯斯的要求去开发外挂,这对宁章闻而言,堪称跨越性的一步。 就让他自己折腾吧,冯斯想,不需要有什么结果,能让他从中找到自信和快乐就足够了。 一个多小时后,大巴到站了,而姜米已经昏昏沉沉睡着了。冯斯虽然有些不忍心,还是伸手推醒了她:“喂喂!电影散场了!” 姜米迷迷瞪瞪地睁开眼睛:“啊?散场了?到底是什么电影来着?” 几分钟之后,两人走出了长途客运站,姜米向周围打量了一下,惺忪的睡眼一下子睁圆了:“我说,我们没有搞错地方吧?” “当然没有。”冯斯早已预料到姜米会有这样的反应。 “我怎么觉得是车子转了一圈又回到重庆了呢?”姜米搔着头皮,看着眼前的柏油马路和现代化的楼房。一块块光鲜的广告牌上涂绘着各种各样的名牌商品,一辆辆汽车从路口驶过,街头走过的青年男女的穿着至少比冯斯看着时髦多了。当然,这里肯定远比不上大城市里有那么多遮天蔽日的高楼大厦,城区的范围也很小,但和姜米想象中的古色古香的陈旧小城还是相去甚远。 “欢迎来到中国。”冯斯扬着手,手指指向前方一座大厦的顶端,贝克汉姆正在楼顶的广告牌上微笑着。 姜米过了好半天才回过味来:“也就是说,中国的中小城市,都在照着这样的方向发展了?那多没意思啊。小地方就应该有小地方的特色嘛,我还在憧憬着青石板路和瓦房呢。” “这就是为什么我说你喜欢用俯视的心态看待事物,”冯斯说,“凭什么要这里的人保持古朴的生活状态,拒绝汽车、拒绝电梯大楼、拒绝抽水马桶、拒绝网络?就为了你们一年来这里住三天发一些思古幽情写一点小清新游记……糟糕!” “你怎么了?”姜米吃惊地看着前一秒钟还在摇头晃脑好为人师的冯斯一下子脸色变得很难看。 “我刚刚想到,我们要去寻找的消失道观的遗址,”冯斯说,“在过去,没有人敢于去碰那块地方,神秘的传说天然地保护着它。可是现在,人们的胆子越来越大,也越来越不害怕怪力乱神……” 姜米的脸色也变了:“你的意思是说,那片旧址可能已经被其他东西占据了。” “光是被什么新盖的建筑物占据也就罢了,我担心那里连地形都改变了,那就糟糕了。”冯斯说。 “那我们赶快去看看啊!”姜米一下子急了。 冯斯拍拍她的肩膀:“如果那里真的被夷平了,我们早去一天晚去一天能有什么影响?还是先住下来休息休息再说吧。说起来,我们倒是可以让梁野的那些手下给我们安排住处,但如果你不愿意……” “怎么可能不愿意!”姜米两眼放光,“我长那么大就没有见过真正的黑社会,现在有机会和他们近距离接触一下,那么难得的机会绝不能错过!” “竖子不足与谋!”冯斯满脸悲愤。 不过话虽如此说,黑社会的形象其实没什么新鲜的。这年头的电影工业如此发达,外加无数粗制滥造的国产警匪剧,基本上已经把可以塑造的黑社会形象都塑造了个遍。人们对黑社会的认知,早已不会是来自于早期香港电影里的那种留着长发或秃头、扛着钢管的纹身男了,也不会仅仅局限于风度翩翩手握博士学位拥有半个香港岛的衣冠禽兽。简而言之——任何职业任何形象的人,都有可能是黑社会。 以眼前这个名叫王欢辰的梁野指定的接头人为例,两人找到他时,他正在那间挂着“校长室”标牌的办公室里接受着采访。王欢辰虽然西装革履,却怎么看也不是适合穿西装的人——至少不是特殊定制的西装肯定套不上他那庞大的身躯,那副价格不菲的平光眼镜也难以给他满是油光的大脸增添哪怕是一丝知性的气息。 “辰星厨师学校的办学宗旨,就是为社会培养人才,为有志向的年轻人提供腾飞的舞台……”王欢辰对着镜头侃侃而谈,口沫四溅,带有那种暴发户特有的得意和故作谦逊,说话还略有些磕巴,嗓门倒是足够洪亮,收了红包的记者也作专注状不停点头。冯斯和姜米耐心地等待着,直到记者采访完毕离开。 “两位是……”王欢辰一回头看到了两人,微微一怔。 “这里不太方便,”冯斯努努嘴,示意他周围还有不少记者、秘书之类的闲杂人等,“是一位姓梁的先生让我们来找你的。” 王欢辰想了想,恍然大悟,脸上微微有些不悦:“哦,想起来了,他给我打过电话。他就会给我找麻烦……你们先去校门口接待室坐会儿。我一会儿过去。” 他想了想,又用校长的威严补充了一句:“下次不要直接到校长室来,我很忙的。” 校长一行人离开了,姜米微微皱眉:“看来这位王校长并不是很欢迎我们呢。” “欢迎不欢迎我不知道,不过我看得出来,他是个好演员。”冯斯说。 “好演员?”姜米不解。 “我一提到梁野,他的眼神就变了,”冯斯说,“虽然我看不出那到底是表示尊敬还是抗拒,但可以肯定他立马就对我们俩非常重视了。但半秒钟之后,他表现得好像我们是两个来打秋风的无关闲人,目的是不让身边的任何人去关注我们的存在。” 姜米想了想,笑了起来:“看他那副肥头大耳的样子,再看看刚才在摄像机面前装腔作势的神态,他还真是有点演技呢。” “能成为梁野的手下,应该错不了吧。”冯斯说。 两人按照王欢辰的指示,回到校门口的接待室里坐着。不久之后,王欢辰独自一人走了进来,他脸上还是挂着那种被人占了便宜的铁公鸡表情,不咸不淡地招呼两人跟他一起走。冯斯和姜米跟在他身后,一起上了他那辆黑色的凯迪拉克。 车里没有司机,王欢辰坐在了驾驶位上。关上车门后,他回过头来,说话声音忽然变得沉稳有力,再也不是先前面对记者时的蠢态:“不嫌弃的话,两位就请先住在寒舍吧,那里比较方便,不容易受人监视。” “您还没有问我们的身份,也没有问我们为什么来找您呢。”冯斯说。 “那个可以稍后再问,但不必问也知道肯定是大事。梁先生轻易不会动用我,一旦找我,我一定全力相助,义不容辞。”王欢辰说。 “这样的话,那就打扰了,住在您那里确实比较方便。”冯斯略一犹豫,想到这样至少能给曾炜的监视造成一定的困难,也就顺水推舟了。 “您刚才演得真像,”姜米由衷地夸赞说,“我差点真以为你是把我们俩当成来混吃混喝的了。” 王欢辰淡淡地一笑,发动了汽车。上路后,冯斯简单介绍了一下两人的情况。他当然不能全说实话,只是说自己是梁野的朋友,现在出于考古方面的需求,需要到这里调查一下那座失踪道观的情形。 “玄化道院?我倒是听说过那个传说,”王欢辰说,“事实上,这里的人没听说过那个传说的还真不多,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冯斯听出王欢辰的语气里有些为难。 “现在想要找到玄化道院的遗址,可能比较难了,”王欢辰说,“原址上已经大兴土木盖了别的东西了。” 冯斯心里一沉。虽然这个结果他先前就猜到了,但听王欢辰亲口证实后,还是感到一阵失望。姜米看了他一眼,小声嘟哝一句“乌鸦嘴”,然后问王欢辰:“王校长,那里到底盖了什么东西?” “叫我老王就行了,”王欢辰说,“那里的整体山势都进行了相当大的改造,开辟出了大片的平地,修成了比当年的玄化道院占地面积大得多的建筑群——一座温泉度假山庄。” 第六章 秘境重现 一、 看上去,这一群青年男女都至少有了七八分醉意。他们手里拎着空酒瓶,毫无顾忌地男男女女勾肩搭背,大声喧哗着穿过这座南方小城的街道。 从这些人肆无忌惮的高声谈笑中,可以判断出他们都是刚刚结束高考、升入大学的大一新生。这一群人都是来自本省同一所中学的高中同学,其中有几个就读于本市唯一的一所三本大学,其他的考到了外地读书,趁着十一选在这座城市小聚。邻近街道旁的居民有不少被他们吵醒的,却又只能无可奈何。 “还大学生呢……什么素质!”他们隔着窗户愤怒地骂骂咧咧着。 “只能考上咱们那所破大学的,也不会有什么出息!” “喂,赵志强,前面是什么地方啊?”一个穿着花格裙子的女生伸手指向前方。前面是一大片建筑物,却没有丝毫光亮,也没有任何人声,在黑夜里看来有如沉睡的巨兽。 “那是原来的旧医院,因为新医院搬迁,老早就废弃了。但是好像牵扯到院方和市政府的土地纠纷还是开发商的要价什么的,总之这块地一直没有利用起来,里面的旧楼也一直没拆。”名叫赵志强的男生回答说。 “这个旧医院……看起来鬼气森森的呢!”刚才发问的那个女生说,但脸上的表情却并不是很害怕,反而显得兴致盎然。 “听说那里面闹过鬼的哦,戴颖,你不害怕?”另一个男生说。 满面红光的戴颖豪迈地挥挥手:“怕鬼?我什么时候怕过鬼?我倒是想看看鬼长什么模样!” 其他人相互对望了几眼,忽然有一个男生开口说:“戴颖,你说你不怕鬼,那你敢不敢一个人到医院里去逛逛?” 他随手指向从大门口可以望见的那栋手术楼:“比如那栋楼,现在既然废弃了,肯定也没锁了。你敢不敢一个人进门,爬到那栋楼的顶楼,也就是六楼,从随便哪个窗口探出头来跟我们打个招呼?不许开手机上的手电筒!” 戴颖放眼望去,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男生很是得意:“怎么样?还是害怕了吧?你们姑娘就是胆小!” 戴颖咬了咬牙,正想说话,另一个女生已经站了出来:“我们姑娘怎么了?不过韩涛,你既然这么看得起男生,就算你们一个顶两个,我和戴颖一起上去,算不算数?” “算数!”那个名叫韩涛的男生看来也喝多了,“你们俩要真敢上去,这几天在这里的吃喝我全请!” “不要你请什么,”戴颖忽然说,“如果我们俩爬上去了,一会儿你把外衣外裤都脱了,只准穿一条内裤,陪我们一直走回招待所。敢不敢?” 大家都哄笑起来。韩涛借着酒劲一挥手:“赌了!” 几分钟之后,大家一起跨入了医院大门,两个女生手拉着手,抹黑向着那栋大楼走去。此时一阵清凉的夜风吹过,众人的酒意都醒了几分,韩涛看这两个女生胆怯踟蹰的脚步,忽然间有些后悔。 “这个医院……还真有点吓人呢!”韩涛搔了搔头皮,“让她们两个就这么爬上去,感觉有点像半夜三更爬荒坟。” “怎么?心疼了?”赵志强揶揄他。 “要不然,我认输算了,不就是裸奔一场么……”韩涛喃喃地说着。此时两个女生还没有走进那座手术楼,就已经被附近的风吹草动吓得够呛。又走了几步,似乎是草丛里钻出一只老鼠或是什么体型稍大点的昆虫,吓得她们跳着脚的尖叫起来。 韩涛更加不忍心,想要上去拦住她们,但这间废弃医院的地面上到处是碎尸块,他不小心脚底下一绊,摔倒在地上。酒醉之后的身体格外沉重,他被摔得七荤八素,好半天才哼哼唧唧地被朋友们拉起来。定睛往远处一看,两个女生已经消失了。 她们走进了那栋黑暗而死寂的手术楼。 韩涛再想拦住她们也来不及了。他只能带着一些隐隐的不安和同学们站在医院的入口处,眺望着前方黑沉沉的手术楼。这时候他才觉得,这间医院的氛围的确有些让人窒息,假如不喝酒的话,他自己也未必敢不打手电筒就那样钻进去。他甚至有些希望两个女生作弊,可惜的是,楼里始终没有任何光亮。 这段短短的时间对众人而言却显得无比漫长。似乎经过了一个世纪的等待后,六楼的某一个窗户里突然探出了两个脑袋。 “我们到了!我们到了!”戴颖和她的同伴可能一半是出于兴奋、一般是出于试图驱散恐惧,在窗口大声地尖叫着。 韩涛松了一口气,走上前几步,向着楼顶喊道:“喂!你们赢了!我认输了!快点下来吧!” “认输了最好,愿赌服输!”戴颖在紧张中也透着得意,“你还不赶快脱……” 她的话音到这里戛然而止。所有人都看得分明,就在她刚刚说到这里的时候,身后闪过了一道稍瞬即逝的寒光,紧跟着,两个女生的头颅就突然间从脖颈上断裂,从六层楼的窗口掉落下去,好几秒钟才落到地上,发出沉闷的钝响。而她们的身体,在此期间还一直保留着站立的状态。 这两个女大学生的头颅,竟然在那一瞬间被某种不知名的力量生生切断、或者说从身体上撕裂下来。 这一幕血腥到极点的场景甚至让楼下的人们一时间没能反应过来。当两颗脑袋砸在地上好几秒钟之后,他们才终于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撕心裂肺的惊恐惨叫刹那间划破了夜空。然后他们转过身,开始仓皇地向医院外逃跑。 但他们跑了几步之后,却发现出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他们明明是在向着医院大门之外那给人带来安慰的明亮的路灯跑去,跑出一段距离之后,眼前却突然一黑,发现自己不但没能跑到马路上,反而站在了医院更深处。 这是怎么回事?所有人都傻眼了。他们再次向着大门口跑去,但跑了几步之后,仍然是相同的怪事:突然之间眼前的场景毫无过渡地发生转换,他们又回到了医院深处。 “真是受不了你们这些人了……”一个甜美可亲的女声忽然响起,但她话语里的内容却半点也不可亲,“我最讨厌杀人,你们却一次次逼得我不得不杀啊。” 几十分钟之后,这座医院彻底安静了下来。刚才的那几个男男女女全都踪影不见,被切掉头颅的两个女生也连同她们流出的鲜血一起消失了。当然,之前那些凄厉的惨叫还是惊扰到了附近的居民,有人报警了。但110赶来之后,在医院里找了一圈,一无所获,只能判断为有人故意恶作剧。最近一两年来,这座废弃医院屡屡闹出事端,110每次接到报警电话后不得不出警,却又从来都找不到任何蛛丝马迹。 等到110巡警骂骂咧咧地离开,夜空才又重新恢复了原有的寂静。就在刚才两个女孩被切掉头颅的窗口,却忽然又探出了一个脑袋。这依然是一个姑娘,看年龄二十来岁,一张圆脸胖乎乎的挺可爱,带有一种天真憨厚的气质。 “总算又解决了一出……”她长长地叹了口气。 这正是四大家族的四位高手中唯一的女性:王璐。尽管有着一张憨态可掬的纯真童颜,却一直令梁野和路晗衣相当忌惮,从刚才处理那些闯入者的残忍老辣与干净利落,可以看出这样的忌惮显然是有根据的。 她在窗口站了好一会儿,似乎是要确认再也没有其他的闲杂人等闯入了。当她转身走回身后那间空空荡荡的废弃办公室时,忽然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听到了什么声音。她不动声色地继续走着,走到办公室中心时,突然站定,浅紫色的蠹痕骤然间爆发而出。在这片蠹痕的冲击下,房间的另一个角落里现出了一个人形。 “路哥哥,你果然是怎么也不肯放过我么?”王璐幽怨地说着,向前走了几步,却仍然小心翼翼地和那个人影保持着距离。但很快的,她脸上的表情变得惊异。 “你……你是谁?”王璐惊奇地发问。 对方没有回答,身形却已经向着王璐猛扑过来。 二、 王欢辰住在本地一座高档小区里,屋子是顶楼带花园的跃层。同一层楼原本有两套这样的跃层,他一口气把两套都买了下来,自己住一套,另外一套始终空着,以备不时之需。 现在冯斯和姜米就坐在这套客房里。虽然只是客房,王欢辰仍然花了大力气装修,让整个房间充满了土豪的气息。王欢辰一边倒茶一边说:“没办法,我也知道这房子装修得别扭,但谁让我扮演的就是土老肥的角色呢?真要装修得有品位,外人看到就会怀疑了。” 冯斯看着王欢辰手里那把价格不菲的宜兴紫砂壶:“不,不算别扭,我爸也喜欢这种风格,天下土豪是一家。” 姜米则对挂在墙上的唐卡充满了好奇心:“这幅唐卡上画的,难道是格萨尔王?” “就是格萨尔王,”王欢辰点点头,“这幅唐卡描述的,是格萨尔王北地降魔的故事。画面上被格萨尔王踩在脚下的那个妖魔,就是北方魔国的魔王鲁赞。” 冯斯听到“魔国”“魔王”这几个字眼儿,心里一阵突突直跳。不过看看王欢辰的表情,似乎并无特指,而且话题很快转开,这才放下心来。他随即意识到,自己已经有些敏感过度了,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这样下去会得神经病的,他拍拍脑袋。 就在这时候,王欢辰的手机响了。他说了声“抱歉”,走到阳台上去接了电话,回来时满脸笑容:“搞定了。房间给你们订好了。吃了饭过去还是现在就走?” “现在就走吧,麻烦你了!”冯斯和姜米一同站了起来。 此前在车上,当王欢辰告诉两人、道观遗址已经改建成温泉山庄时,两人倒吸了一口凉气。这样一来,建筑规模扩大了许多,原本想要找到道观的准确方位已经很难了,更不用提现在正是十一假期,里面肯定挤满了人,想要悄无声息地行动几乎是不可能的。 尽管如此,两人还是决定去山庄里住上一个晚上,碰碰运气。这也是先前姜米的主意:“我们一定要到那里去实地踩踩看。你不是总说你会莫名其妙地和与魔王相关的事物产生精神感应么?说不定你一到那里,就会激发出点什么东西,那不是最好么?” “要是为此激发出点让我们送命的东西,那就是最坏了……”冯斯嘟囔着,但也并没有反对。 向王欢辰表达了去山庄看看的意愿后,在本地关系网不小的王欢辰立即托人帮他们找房间:“现在客房基本都该预订满了,没点关系恐怕没有空房间。” 现在房间订好了,王欢辰把两人送到山庄后很快离开,但两人走进房间后,才发现有些尴尬。显然王欢辰理会错了两人的关系,直接给他们订了只有一张双人床的情侣套间。而此时山庄已经客满,再要换房间也来不及了。 “没事儿,我睡沙发已经睡成习惯了。”冯斯扔下行李,来到房间的窗口向外眺望。虽然这个房间是只有一层的独栋情侣木屋,但山庄地势高低落差很大,这里正好处于高处,可以大致看清整个山庄的全貌。按照资料上的介绍,这座温泉山庄受到当地政府的重点扶持,也是本地旅游的龙头项目,占地将近三千亩,大大小小的建筑超过百座,如今从窗口看出去,果然是一片密密麻麻:酒店、温泉、健身会所、餐厅、夜总会、电影院…… “还真是麻烦呢。”他叹了口气。首先需要在这么多建筑物当中,找到几百年前那座道观的大致方位,然后还要瞒过其他人的耳目。这原本就够不容易了,万一找到了什么都发生不了呢?虽然自己的确是好几次与魔仆和拥有附脑的人产生过古怪难解的精神反应,但也未必会次次奏效。如果真的一无所获,那就是白白浪费一天了。 冯斯揉揉脑袋,决定先去休息一会儿,等到晚上再说,一转过身,却发现姜米不见了,但通往小屋露台的门敞开着。他走了过去,不由得目瞪口呆:姜米已经换上了一身泳装,在露台上自带的微型温泉浴池里开始泡温泉了。这种情侣套房的文字介绍里还专门附庸风雅地使用了外来词汇:露天风吕。 “好舒服啊!”姜米一脸满足,“就冲这温泉,这一趟就没白来。” “所以我就说您老的根本目的还是背包游……话说我们饭还没吃呢!”冯斯哭笑不得。 “小冯子去让御膳房准备点酒菜,哀家就在这儿吃了。”姜米活脱脱一副太后的嘴脸。 “喳。”冯斯弯腰鞠躬,退了出去。他一面拿起房间里的订餐电话,一面想着姜米水里若隐若现的白皙的身段,一时间有些走神。 漂亮姑娘就是让人心情愉悦,他想。 姜米果然就赖在浴池里吃完了晚饭,之前的萎靡不振一扫而空。她还招呼冯斯:“你也进来泡一泡吧,挺舒服的。” 冯斯摇摇头:“免了,您老身材太性感,我怕流鼻血。” “算你有点审美能力!”姜米倒是毫不谦虚,接着又诡秘地一笑:“你和你那位姓什么来着的女同学,还没有发展出点不一般的关系来?” “姓文……我们什么关系也没有!”冯斯有些狼狈,赶紧转移话题,“你也真老土,这种地方哪儿来的什么天然温泉?全都是锅炉房烧出来的!” “没什么关系,真正的日本雪山露天温泉我也泡过啊。”姜米说,“随遇而安就好了。” “你的心态还真不错。”冯斯耸耸肩,心里却想起了几天前在宾馆门口听到的那凄婉的哭泣。他发现,其实姜米和自己还真有点像,都是那种不愿意把内心的悲伤吐露在外的人。当然了,比起自己来,这位此刻正在作呆头鹅戏水状的姑娘大概更二逼一点,所以她内心的抑郁不会像自己那么重,好好地哭一场、发泄一下,就会轻松很多,而随便一点小事都能让她马上高兴起来。所以自己多数时候都是一个压抑的人,而姜米,总体上很快活。 真希望我也能像你那么快活,冯斯在心里说。 入夜之后,温泉山庄里人头攒动,各路生物都开始活动起来。冯斯和姜米在山庄里逛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向人打听那座失踪道观的事情。他们发现,这座道观对于守卫人们来说是一个不能提起的禁忌,对普通人而言却是一个有趣的谈资,尤其是山庄里的服务人员,似乎是出于招揽顾客的需要,谁能都口沫四溅地讲一段道观的故事。那么一会儿工夫,两人就听到了七八种不同的故事版本,甚至连“道观里的道士其实都是外星人,来地球完成考察后就离开了,道观其实就是外星人的飞船”这种九流科幻段子都出来了。 “中国人民的想象力真丰富……”姜米表示五体投地。 “还不是都是跟着贵国那些三俗的B级片学来的!”冯斯爱国之心熊熊燃烧。 于是问题来了,从这些人嘴里,两人得到了四个不同的地点,均被讲述人信誓旦旦地表示“道观的老地方就在那儿”,哪一个才是真的呢? “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逛逛试试吧,”姜米说,“权当碰碰运气。” “你的台词不应该是‘权当玩一趟’么?”冯斯一瞪眼,“不过也只能如此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两人依次去往了那四个地点。他们先是打了几局保龄球,冯斯被灭得——用网络术语来说——渣都不剩。接着去看了一场所谓的“4D电影”,其实就是普通3D电影加上一些类似座椅震动、喷水之类的噱头,内容也只是一些神神叨叨的古代民间传说,风神雨神什么的,不过观影效果还算不错。看完电影后,两人吃了一顿疑似本地四川大师傅做出来的“粤菜”,短时间内吃了两顿饭,让他们的肚子都有些圆鼓鼓的。 “怎么样,有什么收获吗?”姜米问,“有没有突然感应到点儿什么玩意儿?” “半点也没有。”冯斯大摇其头,“除了那个4D电影晃得我头晕。” “我看是那一堆大胸艳舞女郎出场的时候你看得太专注的缘故吧?”姜米吃吃笑着。 “别说得那么庸俗,人家跳舞是为了求雨的!”冯斯哼了一声,“再说那些肌肉男出镜的时候您老的眼珠子也没闲着。” 两人说笑着,来到第四处地点:一个特殊的“保健温泉”,无非就是往锅炉房烧出来的洗澡水里添加一些带有怪味的中药,或者放进一些号称能啃食死皮的小鱼。姜米显然对泡澡这项健康有益的活动情有独钟,二话不说就准备往里闯,却被冯斯一把拽住了。 “这里面……还是我自己去吧。”冯斯嗫嚅了一阵子后说,“你可以去其他地方玩玩。” 姜米莫名其妙:“为什么啊?” 她顿了顿,似有所悟:“啊,你是不是想在里面勾搭漂亮姑娘怕我在旁边不好意思?你只管放心好了,我这个人最知情识趣,可以装作不认识你……” “哪儿跟哪儿啊不是那个意思……”冯斯连连摆手,再开口的时候,脸色略有点红,“我是说,您老这身材,配上你们美利坚人民热情奔放的比基尼,到这样的大众浴池、呃,大众温泉里面去晃一圈,实在是……太招摇了。我们最好稍微低调一点。” 姜米想了想,叹了口气:“说得也是,我就算是你在夸奖我好了。可我该去哪儿呢?” “你可以回房间去接着泡你的‘露天风吕’嘛。”冯斯说。 “算啦,没你陪在身边,一个人泡也不好玩。”姜米摇了摇头,“我就在这附近随便转转吧。你出来给我电话。” 冯斯心里一动,不知道她说这话是有意还是无意,抬眼看去,姜米神色如常,似乎并没有什么暗示。别想多了,他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然后对姜米说:“行,那我进去泡着了。你自己小心点。” 他走进保健温泉里,看见里面分布着大大小小十多个不同功能的小池子,随便选了一个,坐进了水里。水里游着无数体型细微的小鱼,啃食着他皮肤上的死皮与泥垢,痒痒的倒也挺舒服。 看来不是太对,冯斯想,我还是没有产生任何特殊的感应。之前那些屡次出现的头痛欲裂的感觉,一丁点都没有出现过,说明附近并没有任何强大到足够让他的附脑有所警觉的事物存在。难道是自己判断错了?道观的消失其实和魔王没有任何联系?但再一想想守卫人们讳莫如深的态度,又觉得不应该。 要么就是那些消失后的残留痕迹隐藏得太深了,平时半点力量也不会泄露出来,因此无法与之产生感应。那该怎么办?难道非要等到一个雷雨天? “那不成了守株待兔了么……”冯斯自嘲地晃晃脑袋。这一路上都有姜米在旁边叽叽喳喳,直到这时候,好像才能稍微清静一点,让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法细细沉淀。虽然此时此刻泡在温泉里很是舒服惬意,但他还是觉得,这一趟来到川东有些欠缺考量。大概是听到姜米的哭声让他受到了触动,又大概是两人的身世令他油然而生同病相怜之感,总而言之,原本准备了一肚子苦口婆心的谏言的他,最终临时改变了主意,痛快地定下了行程。 但此刻来到这个温泉山庄里,他却有些茫然,不知道该做些什么。想想自己几个月前去双萍山的时候也是这样,虽然怀着一腔勇气,对于具体该怎么调查,其实还是心头无数,只能硬着头皮走一步算一步。当然了,那一次运气不错,村民们过激的反应让他寻找到了破绽,最后有了那一系列惊心动魄的遭遇。但假如那时候那些山民能做到滴水不漏地用谎言打发他呢?他能有什么办法? 好像是什么办法都想不出来罢。比起梁野、路晗衣等人的干练,他感觉自己就像是一只到处乱撞的无头苍蝇,运气来了能撞到一盘菜,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撞到苍蝇拍上去。 “老是得这么碰着运气走下去吗?”冯斯拨拉着水里的小鱼,自言自语着。 他在温泉里泡了半个小时,知道不必指望能产生什么感应了,于是站起身来,到更衣间换好衣服,走了出去。 从热气腾腾的室内温泉走出去,外间的空气显得凉爽宜人,也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正准备给姜米打电话的时候,他忽然直觉地发现有人在背后盯着他。他不动声色地一边装作查找电话号码,一边向前走去,然后猛地一回头。视线之中,有一个人影迅速地转身走开,瞬间消失在人流中。 冯斯向前赶了几步,但今晚山庄里的人的确不少,稍微被阻挡一两下,就已经失去了对方的踪迹。他只能狠狠地低骂一声,开始努力回想刚才那匆匆一瞥所见到的背影。那个人穿着宽大的风衣,戴着帽子,冯斯只能根据自己那不太可靠的模糊记忆,一点点勾勒着出一个后脑勺的头发有些花白、背部有些佝偻的老年男性的形象。 难道这个盯梢自己的人是一个老头儿?冯斯想着。而且他发觉,这个背影竟然隐隐有那么一丁点……眼熟,就好像是在什么地方见到过。而且,似乎见到这个背影的时候就在最近。但冯斯想来想去,又想不到到底自己有哪个熟人能和他对上号。 要么就是自己曾经在大学里无意中见到过这么一个背影?冯斯想,大学里有很多上了年纪的职工家属,也有不少老教师或者老领导,自己无意中见到过、又无意中留下印象似乎也不足为奇。但如果这个人真的来自于自己的学校,那就更奇怪了——学校里会有什么人会来跟踪自己呢? 要么索性只是自己风声鹤唳草木皆兵而已、其实那个人根本没有在盯梢我?冯斯苦笑一声,决定不再多想,先找到姜米再说。但没等他拨号,电话却已经响起来了,打电话的正是姜米。 “美女,我们俩真是心有灵犀,我也正渴望着听到你的声音。”冯斯接起电话。 一向喜欢说笑的姜米这次却没有理会他的玩笑,而是用一种急匆匆的口气直截了当地说:“快过来!我发现了一个我们的熟人!” “熟人?”冯斯一愣。这也太巧了,刚刚才看到一个似曾相识的背影,怎么姜米也见到了熟人?他禁不住冲口而出:“是一个老头儿吗?” “什么老头?是个老太太!”姜米说。 “老太太?” “就是杨谨的妈!我的亲生奶奶!”姜米的语气里饱含着复杂的情感。 冯斯楞住了,脑海里浮现出那个即便遭遇丧子之痛、自己受伤不轻、却依然气度优雅的老妇人。按理说,现在距离她的儿子去世也就一两个星期,她自己头部还受过伤,不留在家里好好休养疗伤,怎么会千里迢迢跑到这座川东小城来了? 他猛一激灵:难道是这位老人从儿子杨谨的遗物里发现了什么和这座道观有关的事物,于是前来调查、以期待找到杨谨死亡的真相?那样的话,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了。 “你在哪儿?我马上过来!”冯斯很是兴奋,“想办法拦住她!” “我没法拦住她。”姜米回答得很干脆。 “为什么?”冯斯一怔。 “她好像……是被人绑架到这儿来的。”姜米说。 “绑架?” “对,绑架。至少也是胁迫。” 三、 这注定是一个危机四伏的夜晚。 温泉山庄的保卫处处长黄冠,此刻正盯着眼前的监视屏幕,脑门上全是汗水。这座山庄作为政府重点扶持的旅游项目,通常情况下是没有人敢来这里撒野的,而山庄的投资人本来也背景强硬,黑白两道都吃得开。这座小城里固然有那么几个难缠的帮会,在老板的打点之下,也都很知情识趣,从来不来找麻烦,大家相安无事。去年年底的时候,还有一个帮会到这里来包了一个院子开“年会”,当值经理请示老板后果断免单,对方十分满意,甚至主动提出可以协助山庄的安保。总体而言,同为黑道出身的黄冠在这里过得比较惬意,基本没有遇到过麻烦,他也相信道上混的人都是说话算话的,只要事先说好了、打点到了,就不会有问题。 然而今天跑到这儿来的,恰恰是两股不接受打点的奇怪势力。 大概在晚间八点左右的时候,一名手下向黄冠报告:“单强带着七八个他的人来了,一起还带着一个老太太,看神态不太对劲。” 黄冠有些犯疑。在本市的大佬里,仅有两个对山庄老板不闻不问从不接近,单强就是其中之一。虽然他也从来没有来挑过事,但一直都在山庄的重点防范名单上。而眼下,单强突然来了。 “他们要了一个大套间,没有任何人过来和我们打招呼。”手下汇报说,“晚饭也是直接送到房里去吃的。” 黄冠思索了一会儿:“先不要惊动他们,派人远远地监视就行了。但记住,一定不要惊动他们。” 布置完之后,他开始回想这位名叫单强的大佬的行事作风。和其他本地黑帮相比,单强大多数时候显得低调平和,只是固守着自己的几块产业,几乎从不惹事。但有一次,一个年轻气盛的新老大曾经对单强出言不逊,还扬言要抢夺单强名下的几个铺面。几天之后,他在去往外省的途中神秘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人们这才知道了单强并不是好惹的。 黄冠最怕这种不说话只做事的主,因为这样的人一旦出手,就不会轻易罢休。此刻单强突然进入了他的地盘,怎能不让他心里七上八下? 他来到了监控室,一直盯着监控摄像头传回来的山庄各处的画面。当时钟走过了十一点之后,手下通过对讲机向他报告:“他们离开房间了!” 黄冠一面让手下随时注意动向并向他及时汇报,一面在监控屏幕上搜寻着单强的踪迹。这个一向脸上不带什么表情的中年男人,带着他的手下,和那个身份不明但气质优雅的老妇人,走向了温泉山庄的东北方向。 东北角有什么?黄冠快速地思索着。那边的地势不是太好,高低不平,难以修建整体规模较大的建筑物,于是山庄因地制宜,把那里建成了一个小小的儿童游乐场,包括了一些常见的中小规模游乐园机械。不过现在,那里有一台货真价实的大型机械正在安装,并且即将装配完成——一架高空观览车,即俗称的摩天轮。按照财大气粗的老板的指示,这台高空观览车不图赚钱,要的就是那种站在最高处俯视天下的气势。 黄冠的汗又冒出来了。假如单强的目的是破坏摩天轮,经济损失犹在其次,削了老板的面子,那可真是画面太美不敢看,那我黄某人大概是不要想在川东范围内混了。 “给我盯死了他们,”黄冠咬咬牙,对着对讲机下了命令,“如果他们敢有什么出格的动作,不管三七二十一,给我拿下!责任我来负!” 他一根接一根地不停抽烟,心里正在烦躁着,手下又传回来另外一个消息:“老大,除了我们之外,还有两个游客在跟着单强他们。” “两个游客?这他妈不是添乱么!”黄冠大怒,“是什么人?找个借口先把他们带走再说!” “恐怕不太方便下手,”手下的语气有些犹豫,“那两个人的房间,是王欢辰亲自打招呼订的,应该是老王的贵宾。” 黄冠愣住了。在这座城市里,没有接受老板打点的一共有两家,一家是单强,另一家就是王欢辰。和单强一样,王欢辰也是那种表面上不显山露水,背后的实力让人难以琢磨的人。今天这两家竟然一齐打上门来了,这是巧合吗? 我得亲自去看看!黄冠狠狠地掐灭了香烟,站起身来。 片刻之后,他开车赶到了山庄东北。还好,儿童游乐园夜间营业时间已过,此刻这里除了两个技术工人在调试已经装配成型的摩天轮之外,并无其他的闲人。单强等人也只是站在附近观望着,并没有靠近那座正在进行最后调试的摩天轮。而两个跟踪他们的人则站得更远。 黄冠没有开车窗,就在车里观察了一下这两名游客,那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长相都还不错,女的尤其漂亮,但看他们的年纪和气质打扮,都完全不像是道上混的人,倒更像是学校里读书的大学生。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黄冠想。不管怎么说,这些人并没有靠近摩天轮,这让他心里稍微放松了一点。但没过多久,一个新的变故发生了。 ——又出现了三个人。 黄冠揉了揉眼睛,怀疑自己刚才是不是眼花了。就在他的视线之内,单强那一行人中,突然间多出了三个身影。他完全没有看清楚这三个人是怎么来的,他们简直就像电影里拍的隐身人一样,仿佛是隐匿着身形走到那里,再突然间现形。 闹鬼了,黄冠想着,借助望远镜打量着那三个人。那是两男一女,年纪都在三十岁上下,长相和身材也都很普通,乍一看毫不起眼,但不知怎么的,黄冠总觉得这三个人给了他一种极不舒服的感觉,就像是在墙角发现了一只色彩斑斓的毒蜘蛛一样。 这些是什么人?黄冠的眉毛搅到了一起。他发现,这三个人似乎也不是单强等人的同伙,因为单强等人面对着这三个突然出现的人,表现得比他还要诧异。双方经过了几句简短的对话后,一名单强的手下把手伸到裤兜里,掏出了一把折叠匕首。 见鬼!这下子就算是得罪单强也非出面不可了。万一这帮人动刀动枪地在山庄李闹出了人命,老板一定会把自己扔进长江里喂鱼的。黄冠赶忙发动汽车,急速开到单强等人身畔,从车里钻了出来。 “单先生,我们一向井水不犯河水,您来做客我欢迎,但这位兄弟的刀子,是不是可以收起来呢?”黄冠说。 单强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但眼神里那股凶恶的杀意却让黄冠不自禁地往后退出一步。黄冠并不是个笨蛋,此时此刻,突然有点明白过来:单强今晚来到这里,一定是要做一件对他而言至关重要的事,重要到不惜得罪任何人,或者付出任何代价。和这样的对手正面对抗,搞不好不必等老板把自己扔进长江,今晚就要丢掉小命。 黄冠权衡着利弊,一会儿想要不顾一切上前开打,一会儿想要退缩,甚至于连报警这样的荒谬念头都冒出来了。就在他犹豫不决的时候,他忽然又有了新的发现。 前方的空气颜色好像有点……不对。 黄冠以为是自己神经太过紧张,加上抽了太多烟,以至于老眼昏花了。他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去,确实有点不对劲,以那三个神秘出现的陌生人为圆心,有一道颜色怪异的圆弧正在空气里悄然扩散,渐渐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球体。在夜色里看来,那是一道带有淡淡橙色的圆弧。很快地,整个摩天轮都被包裹在了那道异色之中。 这是什么玩意儿?毒气吗?黄冠心里开始感到害怕。他是黑道出身,弄刀弄枪的话,真要被人砍死打死倒也认了,死在毒气下未免有些冤枉。他开始悄悄地退回车里,倒车一点点退了回去。一直退到他所认为的安全距离,都没有任何人搭理他,虽然有点伤面子,倒也总算松了口气。他重新从车里钻出来,这时候耳朵里听到一阵奇怪的声响。 雷声。他听到了雷声。 黄冠有些困惑地抬起头来。他看见夜空中不知何时已经聚集了一大块浓重的乌云,雷声正是从乌云里传出来的。然而今年长江边持续干旱,根据天气预报,未来半个月内都不应该有雨。眼下天空中突然汇聚出一片雨云,着实有点不同寻常。 但雨云真的来了。几声惊雷后,电光也开始清晰可见,同时有细细的雨点掉落下来。很快地这些毛毛细雨迅速转化为滂沱暴雨,雷电的闪击也越来越密集,眼看就要形成雷暴。 真是活见鬼了,转眼间变成落汤鸡的黄冠想,老子在这儿生活了四十年,从来就没见到过这样的雷雨。他也知道,在雷雨中暴露在相对空旷的地方并不安全,于是决定先开车离开这里。拉开车门的一瞬间,他无意间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吓得他手脚发软,差点一下子站不稳摔倒在泥水里。 他扶着车门,努力稳住身体,呆呆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一时间忘记了逃命。 在他的视线中,在那座高大的摩天轮周围,就像是被水浸湿的水墨画一样,突然叠加出了一圈其他的东西。 那东西看起来,像是一座悬浮在半空中的巨大建筑物。随着雷电的不断轰鸣,那座建筑物的轮廓也愈发清晰,清晰到足以看清楚挂在建筑物正门上的牌匾,牌匾上有四个还没有褪色的大字:玄化道院。 玄化道院?黄冠的脑子里立马蹦出了那个当地人都曾听说过的消失道观的传说。他也猛然间想起来了,当年道观所处的位置据说地基本来就不是很牢,历经几百年的风吹雨打,经历了几次泥石流和山崩之后,原有的地基已经不复存在了。如果按照现在的地标来进行推算,玄化道院……似乎就应该悬在半空中。 道观的传说是真的!黄冠浑身颤栗着,心里想要逃,却又不由自主地被眼前这难得一见的奇景所深深吸引——这可是人人苦苦追寻而难以得见、以至于被很多人斥为无稽之谈的神秘事物啊。当传说变成现实,当神话降临人间,那样的冲击力,足以让人忘记周遭的一切。 而且,在过去流传的那些传说中,在雷电之夜里所能看到的道观,从来就没有可以看到全貌的,道观就像一条云中之龙,总是只若隐若现地展现出一鳞半爪。可是现在,黄冠看到了道观的全貌:山门,灵官殿、三清殿、凌霄宝殿等等全都清晰可见。一道道电光闪过,谜一样消失的道观纤毫毕现,仿佛一个突然从云端现身的巨人,用莫测的目光俯瞰着几百年后的世界。 一定有什么东西不对,也许……就和那三个奇奇怪怪的人有关?黄冠猜想着,却没有办法想得太深入。这并非因为眼前壮丽的景象让他无暇思考,而是发生了一些别的他不得不关注的事情:单强和他的手下们,与那三个离奇出现的人打起来了。而接下来的一幕比这场打斗还不可思议:摩天轮突然间发动了,转了起来。 这座摩天轮虽然还没有最终调试完成,但其他装配工作都已经做好,理论上的确是可以发动的。但是没有自己的命令,工作人员怎么敢贸然开动电动机?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努力在密密的雨帘里睁大双眼,仔细分辨着。他发现,在摩天轮的众多座舱里,有一个座舱里竟然有人!从远处模模糊糊地只能看清楚里面似乎有三个人,具体的长相就不清楚了。 他还想细看,忽然眼角的余光瞥到自己脚下的泥水似乎颜色起了变化。低头一看,泥水里混进了一丁点红色的小颗粒,似乎还在蠕动着,有点像是什么被水流冲过来的小虫子。没等黄冠反应过来,那些红色的小虫子忽然消失了。紧跟着,一股难以忍受的可怕的疼痛从他的右脚上升起。 黄冠这辈子在道上打拼,也是吃过打、挨过刀子的狠角色,否则也不会被老板委以安保重任。对于他而言,哪怕胸口被人插上一刀,也顶多皱皱眉头。但此时此刻,那种痛楚却仿佛超越了忍耐的极限,痛觉就像是决堤的洪水,以无可阻挡之势汹涌地冲进神经的河道,让黄冠在一瞬间被击溃。 “啊!!!”黄冠发出一声撕心裂肺般的惨叫,右脚痛得完全无法出力,摔倒在了地上。他可以看到,他的手下们和单强等人也都以类似的姿态摔倒,看来是都被这种可怕的红色虫子所叮咬。那种疼痛不仅仅是叮咬,而像是一种迅速扩张的吞噬,仿佛虫子一进入体内就开始疯狂地撕咬他的血肉、并把它们一块块吞下去一样。 剧烈的疼痛很快从脚上转移到肚腹,靠近心脏。在一种自己将被吃空的幻觉中,黄冠的意识渐渐模糊。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甚至都来不及去想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念头。 我总算也见到过这座消失的道观了。那么宏伟,那么壮观,就像是去年在大城市里看的imax电影那样清晰而充满压迫感。 它果然是真的啊。 四、 “您流血了,没事儿吧?”冯斯问老妇人。 老妇用手绢按着额头上的伤口:“没事儿,皮外伤。小伙子,你们俩怎么也会在这儿?这个道观……是不是就和我儿子的死有关?” “说来话长,一会儿再跟您解释。”冯斯目光灼灼地盯着窗外。此时三人正坐在摩天轮的某一个座舱里,在转轴的带动下向上攀升。窗外大雨瓢泼,电光一次次地撕裂漆黑的夜空,而玄化道院的全景就像一个庞大的三维虚拟影像,笼罩在周围,给人一种呼吸不畅的怪异感觉,仿佛他们正要被这座妖兽一样的怪兽吞入肚腹化为脓血。 这本来也是姜米一直渴望见到的场景,但她的注意力似乎更集中在身边的老妇人身上。当冯斯全副心神地观察着道观时,她居然还有闲去发问:“该怎么称呼您呢?” “季华,叫我季阿姨就行了。”老妇人说。她的脸上仍然惊疑不定,被身外的诡异幻象所深深震撼。 姜米哦了一声,一边装作看窗外的玄化道院,一边偷偷打量着季华。 一个小时前。 冯斯挂掉电话,立刻赶去和姜米会合。果然如姜米所言,杨谨的母亲季华也在山庄里。她身上那种知识分子的气质,和身边那一群一望而知就不是好人的货色们的确格格不入。但姜米所说的绑架或者胁迫,在冯斯看来也并不太成立。看得出来,季华并不喜欢和这些人呆在一起,但她也并不像是被强迫的样子。那种感觉,似乎有点像在酒桌上陪一个自己很讨厌的客户作谈笑风生状的别扭感。 她讨厌这些人,但是是她自己选择和这些人呆在一块儿的,冯斯下了结论。至于她为什么会和这些人混在一起,靠猜就没法定论了。但他觉得自己之前的猜想可能是最接近的:季华绝不可能是出于巧合而与自己同时出现在这座长江边的山城、又同时出现在这座锅炉洗澡水山庄。她一定是在杨谨的遗物里发现了一些重要的东西,直接指向这座消失的道观,于是也赶过来调查,目的就是找到杀害儿子的真凶。 但是这些川东的黑道中人又会和此事有什么关联呢?冯斯清楚,越是小地方的人,法律观念越是淡漠,出手伤人是常事,所以不敢轻易去招惹他们,只是远远地跟在他们后面。季华手里拿着几张纸,一边阅读一边和身边的人交谈着。冯斯隐隐猜到,那张纸上所记录的,兴许就是玄化道院当年的方位。而由于这一带的地势已经产生了很大改变,所以需要和本地人的地理信息结合起来慢慢寻找。 也就是说,跟着他们,就有可能找到玄化道院的确切地址! 冯斯有些兴奋,带着姜米一路跟踪,渐渐来到了温泉山庄的东北角,来到了那座尚未正式运行的摩天轮下。当那三个“多余的人”忽然出现时,他感到了有些不对,等到三人开始发动蠹痕之后,他彻底明白了。 “那三个人,肯定就是范量宇曾说过的那些隐藏的黑暗家族,”冯斯说,“正经的守卫人都受到禁忌的限制,不会被允许来到这里的。只有这些人,才能无所顾忌。” “那可麻烦了,我记得你说过,这些人可能会真正对你动杀心。”姜米皱起眉头,“不过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蠹痕。到这一刻,我总算是相信你所说的全都是真的、不是精神病人的梦呓了。” “原来你一直还是在怀疑啊……”冯斯摇头苦笑。 “拜托,这种彻底摧毁世界观的事情,我要是连丁点怀疑都没有,那我还有没有智商?”姜米叫屈,“哎呀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他们用蠹痕想要干嘛?” “我也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在这里使用蠹痕,”冯斯说,“至少同时使用这一点有点费解,旁边的都只是普通人,一个人的蠹痕就足够收拾他们了……唔?怎么变天了?” 姜米也抬头看了看天:“看上去……好像是要下雨?我怎么记得天气预报说这边还要持续干旱好一阵子呐?” 冯斯沉默了一阵子,忽然开口说:“我有点明白过来了。” “明白什么了?”姜米连忙问。 “人们过去一直以为,电闪雷鸣是玄化道院出现的原因,其实那是倒因为果了。”冯斯看着那些层层翻滚的乌云,耳朵里已经听到了隆隆的雷声,“其实,是玄化道院将要出现,才会带来雷雨。大概是某些特殊能量的活动干扰了大气层的缘故吧。” “特殊能量?你指的难道是……” “没错,就是蠹痕!”冯斯伸手指着那三个突然到来的家伙,“当感应到足够强大的蠹痕时,道院就会现身。我想,历史上玄化道院的每一次神秘出现,都是因为蠹痕扰动的缘故。” “怪不得那些守卫人把这里定为禁忌之地呢……”姜米喃喃地说。 果然如冯斯所说,当雷电的声势达到了一定层级时,消失已久的古代道观出现了。姜米沉浸在这个迷人的奇观中不能自拔,连身上被雨水淋透了都浑然不觉,过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不对啊,以往出现道观,不都是只露出一些边边角角么?这次怎么会那么清楚、整体都可以看得见了?” 她提出了问题,身边却没有人应答,回过头时,正看见冯斯捧着脑袋,满脸痛苦。她吓了一大跳:“你怎么了?” “头疼……”冯斯艰难地回答,“不要紧,我已经疼习惯了。每次这么着疼一下,就说明有一股强大的与魔王有关的精神力量出现了。” “也就是说,你和玄化道院也产生了感应……我明白了!”姜米在大雨里猛一拍手,“原本在正常情况下,这座道观确实只会现出一小部分,但你的精神感应也同时加剧了它的变化!是你让道观完全显形的!” “我认为你说得对,”冯斯紧咬着牙关,“所以我觉得,我可以再靠近一点。” “你疯了!离那么远都疼成这样,你就不怕脑袋爆掉啊?”姜米急了。 “再靠近一点,才有可能发生更多的事情,”冯斯说,“现在我们的确是看到了道观——但是光看到又有什么用呢?下次再遇到几个不要命的人来召唤这座道观,得等到什么时候了?” 姜米想了一会儿,勉强点点头:“那好吧,不过你不要硬撑啊。” “放心吧,我不会硬撑的。活命最重要。”冯斯挤出一个笑容。两人悄悄地向着摩天轮的方向靠近,但因为附近遮蔽物太少,到了距离还有二十多米的时候,已经无法再向前了。在他们的视线里,悬浮于半空中的玄化道院仿佛在闪动着流光溢彩的光芒,诱惑着他们。但地面上那三拨相互牵制着的势力又让他们不敢轻举妄动。 “那些和你奶奶一起的人,应该是本地黑社会;三个能使用蠹痕的,肯定就是范量宇他们所说的黑暗家族;后面那群新来的,大概是山庄的保安力量,但也不像是普通的保安。”冯斯准确地判断着。 “这三拨人,我们一拨都打不过,该怎么办呢?”姜米有些发愁。 “他们会自己打起来的,到时候自然有机会,”冯斯说,“我现在头疼的是,怎么能靠得足够近。哪怕是跑到摩天轮的下面,还是没有办法‘进入’到道观的内部。” 姜米左瞅右瞅,忽然眼前一亮:“那倒是未必,我有办法。不过你得忍着痛演一个恶棍。” “恶棍?”冯斯不解。 “王欢辰送你来的时候,不是硬往你的包里放了一把刀子么?”姜米说。 “是啊。那又怎么样?那把刀在旅行袋里啊。”冯斯更加不解。这事说来有些让他哭笑不得,王欢辰显然是以己度人了,上手甚至想要给他弄一柄手枪,差点吓破冯斯的狗胆。好容易推掉那把要命的玩意儿,他不得已接受了一把明显属于管制刀具的弹簧刀,并且期望这把刀千万不要被正义的警察叔叔曾炜发现。 “我悄悄带出来了。”姜米露出一个顽皮的微笑,“现在,你可以拿着它去胁迫一下那个躲在控制室里看热闹的工作人员……” 计划进行得很顺利,当摩天轮发动起来之后,如冯斯所料,这三拨人彼此间发生了冲突,而三个力量占绝对上风的黑暗家族中的人,似乎是为了将全部力量都放在激发道观上,并没有使用蠹痕去对付他们的敌人。于是这些人纠缠在一起,没有人有空闲去顾及冯斯。 冯斯看准机会,拉着姜米快速冲向摩天轮,果然没有人顾得上去拦截他们。但当跑到一半路程的时候,冯斯停住了脚步。 “你先过去,在下面等着我。”冯斯对姜米说。 姜米一愣:“你要干什么?” “把你奶奶弄过来。”冯斯说着,跑向了人群。 姜米阻拦不及,只能提心吊胆地在摩天轮下等待着。不过运气不错,冯斯扶着季华一路跌跌撞撞跑了回来,并没有人试图阻拦他。三人一起跨入了舱室,随着转轴慢慢升到高处。 几句简单的对话后,季华似乎是看出冯斯对窗外的道观影像十分关注,于是不再去打扰他。她侧过头,看着姜米:“我儿子死的那天……好像你也到了我家的,是么?” 姜米咬着嘴唇,默默点了点头。面对自己的亲祖母,她好像有很多话想说,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 季华也注意到了姜米奇怪的表情,禁不住发问:“你怎么了?为什么那样看着我?你认识我吗?” 姜米正不知该如何作答,身边忽然响起一声呻吟。她连忙转头,只见冯斯已经蜷缩到了椅子下面,双手抱着头,鼻子里流出了鲜血。 “你怎么啦?要是受不了了咱们赶紧下去!”姜米急坏了,一时间手足无措。 “别、别开玩笑了!”冯斯哼哼着,“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是你想下去就下得去的吗?蜘蛛侠看多了?” 姜米这才反应过来,他们正处在一架不断上升的摩天轮里,必须要等摩天轮升过了最高点,然后慢慢下降到地面,才能够下去。 “那怎么办呢?”姜米扶住他,“我看你这样恐怕支撑不住啊!” “我身上有点止痛片,”季华忽然说,“虽然我不太明白你们到底在做什么,这个药可能不对症,但试一试吧,也许能减缓一点。” “谢谢您了!横竖试试吧!”姜米连忙接过药,用矿泉水喂冯斯吞下去。其实那就是几片普通的阿司匹林,不过冯斯吞下去后,起到了一个“我吃了止痛片”的心理安慰,倒是有那么一丁点安慰剂效应,痛感似乎稍微降低了一点点。 他拼命忍住痛,双目瞪得像牛眼,把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观察玄化道院上,希望以此来减轻疼痛。当他们所在的舱室到达顶点的时候,身边的影像正好是道观里一个不知道做什么用的高台。当来到这个高台旁边时,冯斯的头痛忽然又加剧了。他强忍着没有哼出来,心里反而有些期待:精神的影响是交互的。如果自己痛得厉害,说明玄化道院里那股神秘的力量同样也会被刺激得很深。这样的刺激会带来什么后果呢? 姜米却在担心着另外一件事。冯斯可能是因为头疼得紧,无暇他顾,她却忍不住要想:我们会不会被雷劈? 摩天轮高耸入云,在这样的天气下强行开启,极易成为雷电的靶子。但刚才胁迫工作人员打开摩天轮的时候,她也没有想到这一点,如今坐在半空中才发现糟糕。她甚至想:要是真的不幸被雷劈中,这个小小的舱室会不会变成一个烤箱?自己会不会成为一块脂香四溢的烤肉? 这样的想象令她不自禁地打了个寒战。她不敢抬头看那些犬牙交错的闪电,只能低头看地下。这时候她才发现,地面上的状况有变——所有人都不见了。不管是押着季华到来的那些本地黑帮,还是突然出现的黑暗家族中人,还是疑似山庄保安的那一群后来者,都消失了。地面上不再有站立着的活人,取而代之的是躺在泥水里的白色物体。 由于高度和雨水影响视线的原因,姜米无法看清那些白色物体到底是什么,在她的眼里那只是一个个小白点。但她觉得这并不难猜。就在若干天前,仅仅是几分钟的间隔,她的生父杨谨就从一个活生生的人变成了毫无血肉的白骨,躺在地板上反射着白森森的光。假如把杨谨的身体放到此时此刻的摩天轮脚下,从高处看去,大概就会是这么一个小白点吧。 难道杀害杨谨的凶手又出现了?不知道怎么的,尽管平时对杨谨又是鄙夷又是痛恨,在杨谨真的死去之后,她却难以压制对凶手的痛恨和抓住凶手的渴望。她迫不及待地四下张望,但雨夜里的高空视野实在是太糟糕,除了那些一动不动的白点之外,其他什么也看不见。天地间仿佛就剩下了他们三个,孤零零地悬于天际。 正在想着杨谨的事,忽然眼前一亮,紧跟着耳边一声响亮的炸雷,仿佛就在她的身边炸响,吓了她一大跳。她忍不住回头一看,这一扭头差点让她从椅子上跌下去。 人!就在舱室的外面、紧挨着那层透明的窗玻璃,在这没有任何落脚之处的半空中,赫然站着一个人! 姜米差点连魂都吓掉,但身边的冯斯却依然镇定,除了紧抿着嘴唇忍住头疼外,正在目光灼灼地死死盯住那个窗外的人影。冯斯的镇静似乎也安抚了她,她稍微定了定神,大着胆子重新细看,这才明白是怎么回事。 ——窗外这个人并非实体,而只是一个虚像,是玄化道院的幻景中的一部分。这是一个身材粗壮的青年道士,挽着道髻,面相凶恶,脸上的络腮胡清晰可见。他站在道观的高台上,像一尊栩栩如生的雕塑一般,一动也不动,目光中透出一种惊恐。 我竟然看到了一个几百年前的古人,哪怕只是一个虚幻的影像,姜米想着,这样的体验实在是太奇妙了。她一时间也忘记了先前的那些复杂情绪,和冯斯一样,紧紧盯住这个道士。 他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姜米猜测着,这难道是外部能量不断增强的一种过程?起初的几百年间,人们只能看到道观一些碎片化的角落;当蠹痕的能量足够强之后,终于现出了道观的全貌;而现在,当冯斯进入到这片虚像的中心时,他那种天选者的特殊体质把这样的能量再次提升了一个层级,就好比化学反应中的催化剂,于是姜米见到了人形,几百年间道观幻影里出现的第一个人。 她忽然浑身一颤:这只是第一个人而已,一个孤零零的道士,在他的身后会不会还有更多呢?也许在那起难以索解的失踪案中,人体的隐藏机制和非生命体的隐藏机制是不同的,需要更大强度的能量激发才能现形。也就是说,假如能量继续增大,也许会出现更多人。 刚刚想到这里,又是一道照亮夜空的闪电划过,随着冯斯压制不住的一声痛呼,那个络腮胡道士的背后,竟然又出现了另外一个人影。这是一个中年道士,身躯干瘦,和他身前的青年道士一样,满脸的惊惧。 然后是第二个、第三个……一个又一个的道士出现了。就在冯斯随着摩天轮升到最高点的时候,他的古怪体质似乎开始全面发挥了。尽管这个家伙还是不懂得如何利用自己的附脑,也不懂得如何操控蠹痕,但在别人的蠹痕里,他好像真的变成了催化剂。 “我发现你好像是个催化剂哎。”姜米低声说。 “我也发现了,”冯斯忍着痛说,“难怪不得梁野并没有阻止我来这里,他一定是猜到了我可以引起这样的变化。” 玄化道院里的道士一个接一个地出现在被雷电照亮的夜空中,恍如鬼魅幽魂。他们就像是最高明的雕塑家所做出来的雕像,宛如真人,表情各异,却不能动弹不能言语。不过姜米能粗略看出,那一张张脸上最多的神情仍然是害怕,以及瞬间涌现出的绝望。可想而知,在他们凝固成雕像的那一刻,一定是发生了什么无限恐怖的事件,让他们无法逃脱。 就像是恐怖故事中被诅咒而无法超生的怨灵……姜米被自己的这个联想吓了一大跳,禁不住打了个寒战。再看着这些奇怪的人影,她竟然产生了一点恶心的感觉。 “我不想看了,”她扭过头,“这些鬼影子看了让人全身起鸡皮疙瘩。” “鬼影子?”冯斯摇摇头,“我觉得,这些不是影子。” “不是影子?你的意思是……” “他们是实体,”冯斯缓缓地说,“是不是活着我不知道,但一定是实体。” 姜米骇然:“这怎么可能?你看,摩天轮的部件都可以从他们的身体上穿过,他们怎么能是活的?下那么大的雨,他们身上也没有沾到一点雨水啊。” “摩天轮的确是碰不到他们,雨水也碰不到他们,但是换了我也许就不一定了。”冯斯说。 “换了你?你难道想要……等一等!” 姜米的这一声喊已经来不及了。冯斯手里抓起王欢辰给他的那柄弹簧刀,倒转刀柄,用尽全力砸向舱室的窗户。哗啦一声脆响,玻璃被砸碎了。高处的狂风夹杂着冷雨瞬间灌了进来。 这家伙已经疯了,姜米无可奈何地想。她看见瘦弱的季华在雨点的侵袭下有些难受,连忙从随身包里翻出一件长袖外衣给季华披上。 而冯斯已经向着破洞外的道观幻影伸出了手。他坚决地、毫不迟疑地把自己的手臂探出窗外,探入了玄化道院之中。 并没有任何感觉。就如同摩天轮没有受到道观的任何阻碍一样,除了雨点和风之外,冯斯也并没有感受到什么。他的手随着摩天轮的移动划过了那些泥偶一样的道士,又划过高台,划过树木,开始逐渐下降,逐渐离开玄化道院。在此过程中,他浑身的肌肉都绷紧了,简直恨不能把全服力量都集中在右臂上,却始终不能和道院或道院里的人发生任何接触。这好像真的只是一副大型的三维全息投影,没有半点拥有实体的可能性? 难道是我判断错了?冯斯有些沮丧。但他还是不甘心,仍旧努力地伸出手。一不小心,右臂碰到了碎裂的玻璃渣,小臂处被割开了一道伤口,虽然并不是很深,鲜血还是立刻涌了出来。 对于冯斯而言,现在最疼的是脑袋,手臂上这道伤口实在算不得什么,原本也无暇顾及。但很快他就意识到不对——伤处划过道院幻景时,感受到了一种莫名的阻力,明显和之前不大一样。 是我的血在起作用?冯斯猛然产生了这样的猜测,然后他发现自己已经没有时间再去猜测了。摩天轮过了最高点后继续下降,已经降到了道观的高台之下,很快就要低于整座道观的地平面了。假如再不抓住这个时候做点什么,就什么也来不及了。远处已经赶来了不少人,他不可能有机会等着摩天轮再一次转上去了。 他回想起自己最终决定陪着姜米来到这里时的心境,总结起来无非就是这么几个字:去他妈的!不管那么多了!眼下,这样的凶悍得到了一定的回报,在那些黑暗家族成员的意外帮助下,他看到了玄化道院的全貌,但仅仅是看到还不足够。他来到这里不是为了观赏一场奇景然后到网络上去炫耀,他最需要的是真相,是隐藏在道观里的那个绝大的秘密。 距离他失去这个秘密,大概只剩下几十秒钟了。 去他妈的!冯斯在心里怒吼了一声。中学时代那种面对着一群敌对中学的学生挥舞着链锁往上冲的感觉似乎又回来了。他一发狠,把手臂上伤口用力撞向尖锐的碎玻璃,一阵钻心的剧痛过后,伤口扩大了,血汩汩地流出。 “你真疯了!”姜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你这是活腻了吗?” 冯斯冲她摆了摆左手,然后把右手收回来,左手抓住伤处,用力一挤。他的脸都疼歪了,一面嘴里倒吸着凉气,一面把涂满了鲜血的左手重新伸出。伸手时,他很小心地握紧了拳头,手背朝上,以免血被雨水迅速稀释甚至于冲走。 然后他看准时机,左掌猛地张开,抓向身边一个道士幻影的手。那个道士的手上,紧紧握着一个木盒。 这是先前冯斯早就观察好了的。当道士们一个个开始在他的催化作用下纷纷出现时,他就开始留心,那些道士差不多处于三人所坐的舱室的运行轨道之上、可以伸手碰到。同时他也在仔细观察这些道士的身份高低,以及手里所拿的物品。 他所选中的这个道士,正好是沿着摩天轮的轨迹最后一个可以被触碰的人,而此人的道袍比起其他人显得更加华贵,其他人大都是浅灰色或深灰色,但他的道袍是杏黄色,说明他的地位或许比别人更高。 另一点说明他与众不同的是,看他的姿势,他似乎正在向山门方向奔跑。而相比之下,其他人虽然表情都很惊骇,却并没有选择逃跑,说明这个人也许比别人知道得更多一点——至少他明白那一夜玄化道院的惊变是危险的。 只可惜他还是没能逃脱。 而最让冯斯看重的,是他手里所握着的那个木盒。木盒的样式精致美观,不过这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盒盖是半开的,盒子里露出一样让冯斯一看就欣喜若狂的东西。 ——一朵黑色的花。漆黑如墨。 “如果你看到一种深黑色的花,马上逃,逃得越远越好。”这是冯斯询问梁野此行有什么注意事项的时候,梁野告诉他的。虽然梁野并没有说清楚为什么要逃,但冯斯可以想象,这种黑色的花朵,和各大家族持守的禁忌有关,也和道观的深层秘密有关。此刻看到了这朵花,他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放弃。 舱室沿着圆形的轨道下移,一点一点迫近了那个穿着黄色道袍的道士。冯斯目测了一下距离,发现自己离够到那个木盒还差了一点点,差距不大,可能就只有十厘米左右,但自己的左手即便伸展到最长,恐怕也够不到。唯一的办法,只有把半个身体都探出去。然而窗户虽然砸碎了,碎玻璃并没有除尽,还有一些尖锐的棱角留在了边框上。 冯斯咬咬牙,不顾一切地准备硬探出身去,却被姜米一把拉住。姜米不声不响,拿起刚才冯斯砸窗户用的弹簧刀,以飞快的速度把窗框下方的玻璃渣全部敲掉。而季华也拿起姜米披在她身上的那件外套,默默地垫在了窗框上。 “我不知道你要干什么,但你是个好孩子,”季华说,“去做吧。” 冯斯感激地冲两人笑了笑,然后把整个上半身探了出去。姜米和季华一起在身后拽住他的腿,以防他不小心失去重心跌下去。 于是冯斯把身家性命交给了身后一老一少两位结识没多长日子的女性,自己半个身子悬空,努力向前伸出左手。他沾满鲜血的左手终于探到了木盒所在的方位。明显的触感从指间传了回来,比先前更加强烈,但是,还不足以确切地抓住木盒。而抹在手上的血也立刻被雨水冲散。 看来自己的血果然有用!眼看摩天轮继续下降,就快要“沉入”道观幻景的地下、离开那个道士了,他脑子里一热,狠劲发作,索性直接用左手抓向窗户侧边残留的玻璃。掌心瞬间被割开。 “这下子,就有用不完的血了。”冯斯嘿嘿一笑。然后他用尽全力,想象着自己全部的力气都已经集中在了流血的左手上。触感,坚实的触感,不容置疑的实体感,让他的手指终于能完全用力。 抓住……死死地抓住……就像溺水的人抓住一根救命稻草一样……绝不放手…… 在姜米惊恐的目光中,冯斯大吼一声,猛地收回手来。 木盒被牢牢地抓在了他的手心里。 冯斯一屁股靠坐在椅子上。到了这个时候,他才重新感觉到疼,左掌心,右臂,用力过猛的腰部和肩部……到处都疼得难受,就像是打群架的时候落单被围着胖揍后的感觉。反倒是先前一直厉害的头疼有所减弱,他猜想,这意味着自己和玄化道院的精神联系也快断了。一抬头,果然,道观的巨大影像开始变得越来越淡,某些部分已经完全消失,里面那些道士也完全踪影不见。乌云没有之前那么浓密了,雷电越来越弱,雨势也越来越小。 一切终将过去,冯斯想,刚才那惊心动魄的几十分钟的时间就像是一场瑰丽的奇梦。现在梦该醒了,神秘的道观继续神秘,继续留在传说中,而自己和这场梦之间唯一的联系,就是手上的这个木盒了。 “你成功了。”姜米轻声说,“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亡命的人。你真是……了不起。” 冯斯咧嘴一笑,在姜米和季华的协助下先简单包好伤口。三人所在的舱室即将落地,他们已经可以看清楚,下面不但有很多人,还有一辆警灯乱闪的警车。 “看来是躲不过去了……”冯斯咕哝着,索性不去多想,低头看着他冒着生命危险夺回来的木盒。这一看之下,他忽然发出一声惊叫,或者说惨叫,把姜米和季华都吓了一跳。 “你又发什么神经啊!”姜米不满地说,但紧跟着,她明白了冯斯为什么会像被人踩了尾巴一样惨叫出声,“天哪!怎么会这样?” 季华也面色惨白:“这……这是怎么回事?” ——那朵黑色的花正在迅速枯萎! 三人惊魂未定,甚至都还没看清这朵花长什么模样,它就已经在高速枯萎了。姜米灵机一动,赶紧拿出手机噼里啪啦对着花一通连拍。冯斯则手足无措,满脸绝望地看着这朵他差不多算是用半条命换回来的花朵。黑色的花瓣上有一丁点红,那是冯斯的血滴在了上面的缘故。 “难道是因为我的血?就这一滴血?一滴血你就挂了?”冯斯喃喃自语。 他突然暴怒起来:“我操你大爷!这是为什么啊!去你妈的!” 姜米慌忙按住他的肩膀,看他那张狂怒而自责的面孔,唯恐他一下子想不开从摩天轮上跳下去。好在看看高度,已经离地不远了,就算他真跳下去,也摔不死。 “这是为什么……”冯斯目光呆滞,看着那朵黑色的花完全枯萎,化为碎片,然后变成粉尘,完全消失不见。摩天轮的下方,几个警察正冷冰冰地望着他们。警灯很刺眼。 第七章 人心 一、 “李校长,这次你有点儿让我失望啊!”电话里的女人声音还是那么亲切,听在李济的耳朵里却有如一根根尖锐的钢针,“除了杀了几个人,留下了一堆白骨供警察去头疼,你好像什么也没有做成。” “我也没有想到那个姓冯的小子的血会让花朵枯萎啊,”李济辩解说,“我本来打算找到合适的机会就去抢夺那朵花的,可是根本就没能等到那个机会。原本我悄悄杀了那些人,让他有机会进入道观的幻境内,一切都已经在我的算计中了……那是个意外。” “我不喜欢听借口,借口不好玩。”女人说,“我关心的只有结果。结果不行,任何借口都无效。” “我明白了,”李济喃喃地说,“也就是说,我死定了是不是?” “我本来是那么想的,不过,你还有最后一个机会。”女人说。 李济的手微微颤抖:“是吗?什么机会?” “这个机会不掌握在你手里,而是在姓冯的手里,”女人说,“虽然这朵花枯萎了,但他总算得到了一个几百年前的木盒,不算完全白费工夫。从那个木盒入手,或许仍然有机会找到新的线索。” “你的意思是说,我还得继续……悄悄盯着这小子?”李济的话音里充满了犹豫。 “你不会还念念不忘学校里的工作吧?你什么时候那么敬业了?”女人讥嘲地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已经退休了!”李济连忙说,“只是不管留在川东还是继续盯梢姓冯的这个小子去其他地方,我的进化……太不方便了。在北京好歹我有一间公寓……” “既然我在当地安排了人,就只管找他们想办法给你弄房子就行了,就说是我说的,你需要单独的住所。”女人冷冷地说,“这么点儿小事还用我教?” “我知道了……”李济长叹一声,“那我就先留在川东吧。” 川东。医院里。 冯斯的左掌和右臂上都缠着厚厚的绷带,正躺在病床上发呆。他并没有其他的伤痛,蠹痕消失后头疼也没了,只需要慢慢养这两道外伤就行了。但此刻他一脸的萎靡不振,显得情绪低落。在他的床头,放着那个从几百年前穿越到现在的木头盒子。 黑色花朵意外枯萎消失之后,冯斯沮丧了一段时间。但他生来不是容易绝望的人,很快就想到,即便没有了那朵古怪的花,木盒依然存在,何况盒子里还有些其他的东西,他一样可以想办法寻找别的线索。 不过在此之前,他首先得应付警察的盘问。这本来是个极大的难题,走下摩天路的一刹那,他甚至觉得,假如最后只是因为牵涉进严重治安事件而被学校开除,都可能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因为泥水里躺着的那十多具白骨实在是太恐怖。这样的恶性事件别说在这座小城里,就算放在全国范围里也极其罕见。假如警察顺着他的档案一路追查,就会发现他还和半年前的另外一宗集体凶杀案相关,那就更加牵扯不清了。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而这些秘密,就算决心说出去,恐怕也没有人愿意相信,或许反而会让他被当成疯子。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被押上警车的时候,冯斯愤懑地想着。那一瞬间他又体会到了当初发现母亲池莲还活着时的心情:心脏都懒得跳动了。 但他没有料到,一个意外的人拯救了他——那就是曾被他用刀逼着操控摩天轮的工作人员。此人也是那个血腥现场中除了摩天轮上的三人外,唯一的一个幸存者。据他自供,当时雨势太大,他什么也没看清,当听到远处的惨叫声后,就立即逃跑了。 这位工作人员作证说,冯斯、姜米和季华这三人,是被追杀没有办法,才求他帮忙躲进摩天轮的,和现场发生的凶杀案半点关系也没有。十分凑巧,当时他正在操控室里摆弄新买来的手机,碰巧在试验摄像功能,所以尽管现场的摄像头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全部失效,他的手机正好记录下了冯斯等人前来求助的画面。当然,由于现场风雨交加雷声大作,手机录像里根本没法录下清晰可分析的声音,只有图像。 现场也确实找不到三人行凶的证据,反倒是不少人证实当晚冯斯和姜米悠闲地在山庄里闲逛,看了电影,打了保龄球,吃了晚餐,一看就是一对来此旅游休闲的情侣;而季华明显是受到本地黑帮胁迫,出于无奈才和他们混在一起的。所以冯斯等人最后并没有被列入犯罪嫌疑人的行列,被盘查一番后就没事了,可以在医院里安心休养。 但冯斯很清楚,那段录像肯定被做了手脚,否则的话,上面应该能录下他持刀威胁的场面,那可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这个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是谁的人,竟然会用这样的方法来为他脱罪。 而发生了这么大的动静,正在本地办案的老朋友曾炜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却并没有跳出来落井下石,无疑还是为了留下冯斯一条小命,以便撬出冯斯嘴里保守着的秘密。 反正习惯了,冯斯自嘲地想,老子无论走到哪里,总有“贵人”相助。 至于季华,按照她的交代,在儿子杨谨被杀后,这帮川东的黑社会分子主动联系她,说是能提供杨谨被杀的线索,但要她把杨谨的一些研究资料带过来。她把这些资料带来后,就被黑社会分子半强迫地带到温泉山庄,根据资料的解读来到了摩天轮处。她并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想要找什么,但可以肯定,后来突然出现的那三个人,和这些人不是一伙的。 “但他们的目的似乎都一样,”季华说,“我听到他们争吵的时候,一直在提道观,大概都是想要找到这座消失的道观。后来他们就打起来了,幸好这位冯同学拉着我躲进了摩天轮。” 她并没有提及自己曾见过冯斯和姜米,并没有描述那对正常人而言显然不大对劲的蠹痕的异象,更加没有透露冯斯曾用不可思议的方式硬生生从那些几百年前的虚像里抓出了一个木盒。 应付完了警察的审讯后,三人才好容易有了时间可以在冯斯的病房里聚在一起私下里谈谈。冯斯不敢把真相告诉季华,却又不忍心欺骗这个刚刚失去了亲生儿子的老妇人,反倒是季华看出了他的犹豫:“如果有什么事情不方便说,你可以不说,我能理解。还是那句话,虽然你的身上有很多秘密,但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好孩子,我也不想逼迫你。但希望有一天你想通了,能告诉我一些事情……我想找到杀我儿子的真凶。” 我算什么狗屁好人!冯斯心里一阵愧疚。 他旁敲侧击地向季华询问了杨谨手里的资料内容,发现最主要就是提供了玄化道院的准确地址,却并没有其他多余的阐释,看来当年哈德利教授并没有把真正的核心地址告诉杨谨。也就是说,即便杨谨没有死,也不可能给他提供更多的信息。冷血一点说,杨谨的死促成了他的川东之行,让他亲眼见到了玄化道院鬼影的真容并且得到了木盒,反倒是因祸得福了。 遗憾的是,木盒里最为重要的那朵花,因为他的一个意外失误而消失了,他只能从木盒本身来寻找线索了。反正躺在病床上也无事可做,正好动动脑子。 这个木盒古色古香,上面有一些精细的雕刻,雕刻的内容是古人正在养蚕和捕鱼。他在网上搜索过,这个雕刻,应该指的是古蜀国的两位君王:蚕丛和鱼凫。据说蚕丛教会了古蜀国人民养蚕,而鱼凫教会了人们结网捕鱼。 也就是说,这个木盒或许是四川本地的工匠制作的,但这个发现基本没有意义。如今重庆在行政区划上离开了四川,成为直辖市,但在过去,巴蜀总是被并列在一起,整个四川境内都可能出现这样的木盒。 然而,木盒里装着的东西却似乎有点价值。那里面有一枚古钱币,上面有大顺通宝的字样。同样是网上搜索告诉冯斯,大顺通宝是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张献忠所铸造的货币。他在攻克成都建立了大西政权之后,发行了这种货币。那大约是公元1644年左右。 而玄化道院的失踪,正是在十七世纪后半段,相差大概也就是十多年到几十年之间。这二者有什么特殊的联系吗? 除了这枚古钱币之外,木盒里还有另外一样更加奇怪的东西:一个彩色的小面人。确切地说,这是一只“面猴”,火眼金睛,屁股红彤彤的,正在翘着长长的尾巴作乞食状,看来有三分活泼、三分可爱、三分狡黠,却还有一分无赖,实在是栩栩如生,生动非常。 这可是三百多年前的手艺啊,冯斯想。那个年代的面人,如果用常规方法,肯定不可能如此色泽鲜艳地保存到今天,但玄化道院就像是被生生从时光中割裂了一样,硬是把这些几百年前的东西以近乎“保鲜”的手法带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 除此之外,木盒里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一朵性质不明的黑色花朵,一枚农民起义领袖铸造的古钱币,一个看来出自民间艺人之手的彩色面人。这三样东西汇聚在盒子里,到底想要说明什么呢? 他正在绞尽脑汁地思索着,病房的门被推开,姜米走了进来。她的手里提着几个装在塑料袋里的盒饭,食物的香气传了出来。 “外面馆子里炒的,给你改善改善伙食。”姜米说。 “你可真是人民的救星,”冯斯迫不及待地接过塑料袋,“医院食堂是全宇宙的反人类中心。” 一面吃着盐煎肉和肝腰合炒,冯斯一面发问:“把你奶奶送上车了?” “现在差不多该到重庆了,今晚的飞机。”姜米说,“还有,我送的不是我奶奶,是季阿姨。上车之前,季阿姨再三嘱咐我,一定要鼓励你,你具体在做什么事情她并不想知道,但她希望你无论如何不要放弃,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 “季阿姨真是个好人,可惜到最后你还是没告诉她……”冯斯摇摇头,“你恨的是你爹,又不是她。我觉得这个老太太挺不错的,除了教子无方之外。” 姜米坐在病床边,叹了口气:“你说得有道理,但我还是没法开口。她的生活已经够烦躁的了,我不想再给她添乱。” “死了一个儿子,得到一个孙女,我可不觉得这是添乱。”冯斯说,“你不过就是胆怯而已,但我能理解你,就像直到现在我都不愿意多想我爸的事情一样。大家同病相怜。” “是啊,同病相怜……”姜米低声说。 二、 挂着“杂物间”标牌的门打开了,穿着白大褂的男人走了出来。他摘下口罩和手套,认真地洗着手。王璐站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他。这里看样子是一间私人诊所,整洁干净,不过现在大门紧闭,门口贴着“暂停营业”。而这个所谓的杂物间,从门外看进去,可以看到手术台和各种现代化的手术器械。 “我就喜欢你这副羔羊医生的扮相,潘叔。”王璐吃吃笑着,“要是哪天从这里找出十七八具残缺的女尸,我是一点也不会意外的。” “你爹以前也那么说,”被称为潘叔的男人说,“他觉得那些港片里的变态医生都没有我长得像。可惜我真的当了医生,而不是去做演员,不然现在也是个金牌老戏骨了,干上三四十年还能在颁奖晚会上领个终身成就奖、滴两滴马尿什么的。” “老戏骨,从那个家伙的脑子里发现了什么?”王璐问。 “的确是后天移植的附脑,不过手术方法有些不同寻常,”潘叔说,“在过去,那些猴子家族虽然也使用移植附脑,选择的部位会比较谨慎,尽量避开大脑,以免人的自控能力被附脑侵蚀。而那个袭击你的人,附脑和大脑几乎粘连在一起了。” “那天我居然把他当成路晗衣了,虽然立马发现不对,但那一瞬间的错觉……还是说明他的附脑力量相当强大。”王璐说,“事实上后来我解决他还费了不少工夫。他的能力虽然不如我们四个人,却也差得不算太远了。如果这样的人再多一些……恐怕会很麻烦。” 潘叔一脸凝重:“附脑对大脑的侵蚀越厉害,蠹痕的力量就会越强,相应带来的后果是:个人意志受到干扰、甚至完全湮没的几率大大增加。假如是有人在有意识地制造这样的人群,我实在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要知道这些人发起疯来甚至可能反过来攻击他们的主人。你查清楚了么,这批人背后的主使者到底是谁?” 王璐缓缓摇头:“暂时没有找到。这些四大家族之外的黑暗家族,过去原本不成气候,最近两年却逐渐开始冒头,近半年来更是频频出没,毫无疑问和天选者的出现有关。我现在感觉到,那个幕后主使可能知道怎么利用天选者的力量——至少比我们知道得更多。如果有可能因此造成风险的话,我倒是宁可现在就要了天选者的命——哪怕为此要和梁野他们翻脸干一架。” 她脸上还是带着天真未凿的笑容,说话语气也很和缓,但那种凶残而冰冷的杀意是怎么也掩盖不住的。 “不过我有些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一定要选那家废弃的医院作为据点?”潘叔说,“那个地方虽然荒凉,毕竟是位于城市里,还偶尔会吸引一些猎奇探险的人,怎么也不会比在远离城市的地方更安全。” “这也是我一直想要弄明白的,”王璐说,“现在他们的行踪已经败露,而且不止一个家族盯上了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不断有人回到这所医院,一定是医院里还藏了些什么,可是我始终没有找到。” 王璐看来十分苦恼。潘叔拍拍她的肩膀:“璐璐,你现在越来越有当家人的范儿了。在过去,你可是一向只图自己快活,从来不去担忧太多的。” “人总是会长大的。”王璐淡淡地回答,“论实力,我比起梁野和路晗衣都要略逊一筹,更不用提范量宇那个半人半鬼的家伙了。” 潘叔笑了笑,正想说话,忽然间笑容僵住了。王璐知道不对,急忙回头,看见刚才已经被关上的杂物间的门再次被打开,一个蜷缩的身影慢慢爬了出来。 这是一个人,却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他的头盖骨被掀开了。在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潘叔用无懈可击的手术技巧打开了他的头盖骨,令坚硬颅骨保护下的内容全部显现出来。现在这个人趴在地上,从站立的角度俯瞰,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那些红色和白色的乱糟糟的物体。 这个人,曾在几天前在那座小城的废弃医院里偷袭王璐,然后被王璐杀死。王璐敏感地意识到此人非同寻常,果断把他的尸体带走,找到家族里距离那座小城最近的医学专家:潘叔。潘叔顺利地进行了脑部解剖,却没有想到,几分钟之后,这具尸体活了过来。 在头颅打开、大脑外露的状态下活了过来。 潘叔有些紧张,顺手抄起了一个灭火器,但王璐微笑着冲他摆了摆手,他又把灭火器放下了。 “我可真是老糊涂了……”潘叔自嘲地笑了笑,“有你在呢,哪儿还需要我这把老骨头去卖力气。不过这可有些奇怪呢,大脑明明已经死亡了,怎么还能控制身体的行动呢?看他这爬行的姿态动作,绝不是单纯的肌肉反射。” “当然不是,大脑的确死了,但现在控制他的,并不是大脑。”王璐盯着正在地上爬行的死者。他目光呆滞,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恍恍惚惚,却又似乎带着一点愉悦。他爬行的姿态十分僵硬,四肢就像提线木偶一样,嘴里呼哧呼哧不停喘息。 “不是大脑?难道你的意思是说……”潘叔脸色一变,“你是说在大脑死亡之后,附脑还活着?这种事在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啊。” “所以我才觉得有意思嘛!”王璐说着,稍微向旁边走了两步,躲开了似乎正在漫无目的乱爬的死者,就想躲开一条猫狗。但很快地,当死者又爬行了一会儿之后,两人都能看出来,他的动作比先前协调柔和一些了,眼神也稍微有了一点生气。 “也就是说,他的附脑不但没有随着大脑一起死亡,反而控制了他的身体,而且契合度越来越高。这个附脑……已经有了独立性了。”潘叔思考着,“这是怎么做到的?而且让附脑具备这样的独立性,是很危险的,这么做的人究竟想要干什么?” “我能够猜到他们想要干什么,”王璐说,“他们应该是在试验,能否创造出完全不需要大脑、只通过附脑进行支配的奴仆。” “那样的话,活人不就变成了……行尸走肉了吗?”潘叔很是惊讶,“而且附脑的力量极难控制啊!那么多年来,我们的这些家族里,至少有百分之二三十的人没有死于战斗,而是死于被附脑控制后的发疯发狂。” “也许他们要的就是发疯呢?”王璐皱着眉头。在她的身前,那个被打开颅腔的活死人还在地上一圈一圈地爬着,不时重重撞到墙上或者桌椅上,撞得脸上伤痕累累,却恍然不知任何疼痛。他的爬行姿态越来越舒展,就像是运动员通过热身运动把肢体活动开了一样。 然后他就站了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站立不稳,但很快地,和先前爬行一样,这个活死人的步履也渐渐稳健,懂得通过双手的摆动来帮助平衡。而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他的目光越来越亮,开始学会判断身前的障碍物并做出躲避的动作。尽管他的行走还是漫无目的,依然只是在这间小诊所里绕来绕去,但单从步伐而言,已经接近于一个正常人了。 “他在学习。”潘叔缓缓地说。 王璐点了点头:“没错,附脑在调整和学习。它在一点点尝试怎么由自己来完全控制一具人类的躯体——在大脑已经完全没用了的情况下,这可真是有意思。” “事实上并不只是大脑,小脑和脑干都已经整体死亡。也就是说,附脑现在同时起到了大脑、小脑和脑干的作用,既控制生理功能与反射中枢,也控制自主行为。只有他有没有思想,这就不得而知了。”潘叔说。 王璐思考了一阵子:“潘叔,你能以最快的速度给我弄到一辆冷藏车吗?” “两小时以内。”潘叔简短地回答。 “很好!”王璐猛一拍手,“先麻醉他。等冷藏车来了,把他装进去。” “你是想要把他带回大城市甚至于家族的秘密地点、技术力量足够的地方去好好研究吗?”潘叔反应很快。 “这样一个完全由附脑掌控的活死人,实在是很难得,”王璐说,“也许能从中发现些什么,尤其是这种技术。” “你不会……也想利用这种技术吧?”潘叔微微一凛,“那可是家族不允许的……” “我可没那么说,”王璐诡秘地一笑,“研究研究嘛,你突然摆出一张严肃脸很恐怖的哎。” “这可是开不得玩笑的啊,璐璐!”潘叔没有理会王璐的玩笑,“人脑和附脑的界限,不只是家族禁忌,也是全体守卫人的底线。这件事我需要向家里人汇报一声,保证他们能接收到这具尸体。” “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吧?”王璐依旧带着笑容。 潘叔摇摇头:“不,很有必要,你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我觉得有些失控了。不只是你对附脑的兴趣,你还要挟了那个姓李的校长,要他紧盯着天选者,毫无疑问是对道观的秘密产生了兴趣,那个秘密可比眼前这具行尸更加危险。对于我们守卫人来说,有些界线是不能越过的,不过我管不了你,只能让家族里能说话的人来管你了。” 他一面说着,一面走向办公室,看来是真的要去打电话。王璐默不作声地看着他,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落寞的神色。 突然之间,就好像是一段完整连贯的视频被抽帧了一样,那具正在漫无目的到处乱走的行尸竟然一下子从原来的站立方位消失了,在一瞬间整整位移了足有七八米,站在了潘叔的身前。而潘叔的身体陡然一震,脸上现出了痛苦的表情。 行尸仍然没有表现出拥有任何的智慧,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什么。他似乎把潘叔视作了一个不小心撞上的障碍物,漠然地转身走开。这时候才能看清楚,潘叔的左胸处赫然露出了一截手术刀的刀柄,刀身已经深深地插入了他的体内。由于刀还插在体内,流出的血并不多,但显然,这个受伤部位是致命的。 潘叔无力地坐在地上,背靠着一把椅子,手捂着伤口,脸上的表情显得难以置信。在临死的时刻,他也明白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王璐具有将在她蠹痕范围内的物体任意移动的能力,她无疑是趁着潘叔不备,悄悄发动了蠹痕,先把手术室里的手术刀移动出来,塞进了行尸的手里;然后把行尸移到潘叔的身前,借用行尸向前行走时的手臂带动,把锋利的手术刀刺入潘叔的心口。 “行尸受到附脑的操控,忽然暴起,抢过手术刀杀死了你。这就是刚才发生的一切。”王璐冷冷地说。她慢慢走到潘叔身前单膝跪下,眼眶里忽然有了泪花。 “我还记得小时候你抱着我去附近山上看野花的时候呢,”她轻声说,“你为什么不能像那时候那样,一直保护我、顺着我呢?” 潘叔无力地咳嗽几声,嘴里涌出了红色的血液,嘴唇瓮动着,已经说不出话来。两个人一个瘫坐着,一个单膝跪地,都一动也不动,恍如两尊静默的雕像。在他们身旁,行尸仍然在绕着圈乱走,咽喉里发出呜咽般的奇怪呼吸声。 三、 冯斯把医院的诊断报告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拍照发给了文潇岚,由文潇岚代他转交给学院,得到了一段额外的假期,这让他觉得自己被玻璃划这几下还是有价值的。 养伤这段时间,他也把木盒、硬币、面人都拍成照片发给了宁章闻,连同姜米抢拍的黑色花朵的照片一同发送过去。尽管拍照时那朵花已经开始枯萎了,基本的形状还是在的,剩下的就看宁章闻的检索能力了。 关雪樱也背着宁章闻和他联系了几次,告诉他这些日子她十分小心,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状。冯斯除了叮嘱几句也给不出什么建设性意见,但他很清楚,以关雪樱的本领,没什么发现是很正常的,对方一定还在暗中监视着她。 等待康复的日子里,姜米时常陪着他在医院里到处走动。虽然她言笑晏晏,看起来心情很不错,但冯斯还是能看出来,她的心境远未平复。 “其实你当时还是应该和你奶奶相认的,”冯斯说,“季阿姨和你生父不一样,她是一个好人。如果你对她说明真相的话,我觉得她一定会好好对你。也许以后你还能接她到美国,陪她安度晚年什么的。遗产什么的太俗了,我就不提了。” “你已经提了,财迷!”姜米瞪了他一眼,“其实我也觉得老太太很不错,但是……算了吧。我们的人生原本不同,就不要搅和到一起了。” “你果然和我一样死犟。”冯斯叹了口气,不再多说。这些日子里,她也偶尔见到过姜米的父亲给她打电话,两人说话的语气冷淡而礼貌,更像是邻居之间不咸不淡的问候。他禁不住想,如果姜米真的能和季华相认,她应该会幸福得多吧。 但是没办法,她就是和自己一样,驴子一般的死犟。 除此之外,他又有一次似乎在不经意间见到了上次在温泉山庄里见到过的那个隐隐眼熟的背影。但这次只是一闪而过,他不敢确定是否是自己眼花了。但他有一种模糊的判断,这个奇怪的背影,或许就是在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夜里杀害了那么多人的真凶,而且也极有可能就是杀害姜米的生父杨谨的真凶。 那些毫无血肉的白森森的骨架……冯斯每次想到这一幕场景都会觉得不寒而栗。这个家伙的凶戾程度绝对不一般,或许是现在在这座小山城里对他最大的威胁。但对方不现身,他也没有办法,只有无奈而被动地干等着。 “你再仔细想想!”姜米说,“既然你觉得可能是在学校里见过,那就想一想呗,你认识的老师、官员甚至于食堂大师傅,一个个排除嘛。” “其实我就不怎么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冯斯惭愧地搔搔头皮,“我平时就很少去上课,上课也不怎么听讲,都是自己看书或者玩手机或者补觉。至于官员什么的,我连学校正校长长什么样都忘了……” “无可救药。”姜米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说起来,你的伤也没有大碍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北京了?要住院的话,北京医院的条件也更好。” “回北京干什么?”冯斯反问,“回北京还能找到点什么新东西吗?你隐藏起来的那些文档里还有和北京有关的线索?” “倒是……确实是……没有了。”姜米有些吞吞吐吐。 冯斯看着她:“你这一副做贼心虚的表情可以直接上教科书了,你铁定有什么事瞒着我。” 姜米的脸有点发红:“算了,是祸躲不过……我招了吧,其实我手里留存下来的资料,比你想象的要少,那个黑客太厉害了,删得飞快,我根本来不及保存。” “你的意思是说,当时你告诉我说,你不把那些资料给我,是为了防止我甩掉你,其实是……” “其实是假的。”姜米像被老师批评的幼儿园小朋友一样,低垂着头,“其实那些加密文档都是空的,我根本没有多余的资料可以给你了。但我不敢告诉你,怕你失去信心就不愿意帮助我了。我全招了,真的再也没有别的瞒你了,你要想揍我一顿我也认了……” 冯斯叹了口气:“算啦,我不打女人也不打不还手的人。再说了,这一趟总算也货真价实见识到了玄化道院的真容,还抢到了点东西,不算白来。不过,我还是觉得继续在这边留着比较好。玄化道院毕竟是关键中的关键,既然回北京无济于事,不如在这儿碰碰运气,兴许那位一直偷偷跟着我的朋友会现身呢。” “你的意思是说……用你自己来做诱饵?”姜米问。 “在宁哥帮我查出那个面人的线索之前,只能这样了,不然还能有别的办法吗?”冯斯一摊手,随即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当然了,鉴于你的欺骗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我将向你进行索赔。” “只要把孩子判给我,别的什么我都答应你!”姜米可怜巴巴地看着冯斯。 最后两人坐进了当地一家日本料理店。按理说在川东应该吃火锅或是当地川菜,但冯斯看着姜米一面说“咱们吃川菜吧”一面满脸的英勇就义状,实在有些不忍心,最终选择了只有芥末才有辣味的日料。 这种小地方的日料店,无论装修还是服务员都让人感觉怪异,不过食材还算不错,各类海鲜都还算比较新鲜。此外还有经过本土改良的一些河鲜类刺身,看上去不伦不类最炫民族风,吃进嘴里居然风味独特。 不过总体而言,日本料理并不是太合当地人的口味,除了少量的年轻情侣在这里约会之外,店里的顾客并不多,即便是在饭点也显得相当冷清。服务员无所事事地站着,不时伸长了脖子闲聊一会儿。 一对青年情侣结账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正好和一个刚刚走进来的食客撞到了一起。这是一个穿着深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和大部分中国土豪一样,袖口的商标没有剪掉,手腕上露出一只硕大的金表。他嘟囔了两句,倒也没有发难,径直走进了店里,在和冯斯隔着一张桌子的座位坐了下来。 一个人来吃日料,倒是挺罕见,冯斯想,中国人一般都是成群结队来这种地方的。不过事不关己,他也就是随便一想,继续把筷子伸向他最爱的北极贝。突然之间,隔桌传来的话语声让他浑身一震,手里的筷子都掉到了桌子上。身边的姜米也是一脸震惊,和他对望了一眼。 那是那个中年男人正在打电话。他手里拿着一个屏幕硕大的手机,对着听筒毫不掩饰自己的音量:“对,就是那个美国老头,考古学家,叫什么哈德利教授的……对,哈德利,就是他……好了我知道了!” 这个人竟然提到了哈德利教授!美国考古学家哈德利教授! 姜米的眼神里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兴奋。冯斯更是立刻就站了起来,但并没有走过去,而是飞快地在脑海里考虑着措辞。不过还没等他想清楚,那个中年男人居然自己站起身来,走向了两人,并且把手里的手机屏幕冲着两人晃了晃。冯斯和姜米都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屏幕一片漆黑,并没有处于通话状态。 “我刚才只是故意说出哈德利教授的名字,然后观察一下二位的反应而已,”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因为我隐约猜到一点二位的来路,却又不敢确定,所以采用这个方法来试一试,见谅见谅。” 他嘴里说着见谅,语气却显得狡诈油滑,虽然人到中年,倒像一个轻浮的小青年。姜米显然很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眉头皱了起来,冯斯却想到了些什么,不动声色地接过了对方递过来的名片。 “何少衡……贸易公司经理……神秘学研究会会长……周易协会理事长……爱国书院院长……好长的一串头衔!”冯斯带点儿轻蔑地笑了笑,“不过这张名片上,是不是漏掉了最重要的一个头衔呢?” “哦?什么头衔?”何少衡笑容不变。 “川东元和观的观主,”冯斯慢慢地说,“曾经和哈德利教授会面、并且把玄化道院的秘密卖给他的那个道士。” 他随手把名片扔在桌上:“或许我应该称呼你的另外一个名字:广生子。” 何少衡、或者说广生子,是姜米相当讨厌的那种人。这个人举止轻佻、油腔滑调,视线老是瞟向她的胸口,再加上那一身典型的暴发户扮相,很难让人不产生厌恶感。但另一方面,她也能看出,这个人的这种轻浮表现,其实是有点儿扮猪吃老虎的刻意为之,目的是让别人轻视他,他事实上相当精明,而且这种精明只指向一个方向:金钱。 “我早已经不是道士了,”何少衡说,“这些年的宗教管理越来越规范,捞钱越来越难,而我之前赚得也足够了,索性还俗出去,好好享受享受。” “你倒真像是个会享受的人。”冯斯讥嘲地看着他西服袖口上的博百利商标,“说说吧,你是怎么想到我们俩和哈德利教授有关的。” “这大概是属于一种商业敏感吧,”何少衡得意地一笑,“那天的新闻出来之后,我马上就想到了,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去寻找玄化道院的旧址,说不定又是一个哈德利式的人物。于是我托朋友弄到了一点你们俩的简单资料,让我感兴趣的是这位姜小姐:来自美国,母亲是知名考古学家,而且她恰恰曾经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我不相信这只是一种巧合。” “当然了,我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所以我跟踪你们到了这儿,故意用哈德利教授的名字来试探你们的反应。很显然,这个反应证明了我的猜想。”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都有些无话可说。冯斯想了想,发问说:“那你为什么找我们?当初那些东西不是全都卖给哈德利了吗?” 何少衡的回答让他浑身一震:“我又找出了一些新东西。” “什么新东西?哪儿来的?你当时难道故意瞒着哈德利教授没有给全资料么?”姜米忍不住插嘴。 何少衡有些委屈地摇摇头:“小姐,你说这话真让我伤心。我虽然爱财如命,但从来取之有道,做生意讲究的是信誉第一童叟无欺。我既然和哈德利教授达成了协议,自然会把当时我手里所有的东西都给他了,半片纸也没有留。” “当时你手里所有的东西……”冯斯琢磨着他说的话,“也就是说,你想要卖给我们的新玩意儿,是后来发现的对吗?” “没错,是有点儿新发现。我本来想卖给哈德利教授,但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他也没有主动找过我,我只好寻求别的机会。正好你们俩在新闻里出现了,我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你们。我已经说过了,你们骗得了别人,骗不过我。” “”你先说说是什么发现。“冯斯说。 “那是我当观主的最后一年,想要利用翻修道观的机会再稍微捞点钱,”何少衡毫不避讳地说,“结果在当年老观主曾经住过的一间旧房子的地下,挖出了一口棺材,棺材里装着一具尸骨。棺材里除了这具尸骨之外,什么其他东西都没有,不过我却发现,棺材的板壁上和棺材盖的下部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 “写着字?什么字?”冯斯忙问。 “和玄化道院有关的一些字,大概是那个死人临死之前刻的——我猜想他是被活埋的,但我们运气不错,他身上还带着一柄小刀,不够撬开棺材,刻字留遗言是够了。”何少衡又露出了他招牌式的狡黠笑容,“这些字远比当初老观主眼里所见的更重要。因为老观主见到的是表象,那些字所刻画的,却是实质。就看你们对这些实质感不感兴趣了。” 何少衡无疑有着狐狸般的奸诈。他遮遮掩掩地透露出一些东西,却隐去了最关键的信息,毫无疑问是为了伸手要钱。但冯斯知道,这样的意外机会实在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了这村儿再也没这店儿了,这一刀免不了,无论如何也得伸出头去狠狠地挨一下。 他只能无奈地开口:“你要多少?” 何少衡摇了摇手指:“当初我卖给哈德利教授的秘密是十万美元。按理说这些年物价指数翻了那么多,我应该好好涨涨价的,不过看你们年纪还轻,要多了你们也拿不出来。所以我就要个整数就行了——一百万人民币吧。” 姜米闭上眼睛,默默地算计了一下,然后说:“那得是十多万美元呢,我凑不出那么多钱。” “这我就管不了了,”何少衡胸有成竹,“要么一百万,要么免谈。” “你留在手里,也没法变成钱,只有我们会要它。”姜米说。 “那可不一定,我不相信天底下只有你们对它感兴趣,不然那天晚上死了那么多人是怎么回事?”何少衡嘿嘿笑起来,“我做生意的风格,一向是特别沉得住气。当年遇到哈德利教授之前,我至少和七八个鬼佬搭讪过,他们开不出满意的价格我就绝不放手。我等得起。但你们呢,你们等得起吗?” 冯斯和姜米面面相觑,都无可奈何。眼前的这个无赖,的确是精准地把握住了两人的心理,让他们明知眼前是个大火坑,也不得不往下跳。 “能不能给我几天时间,我再想想办法?”姜米咬了咬牙。 “一星期。我等你们一星期。”何少衡很干脆。 “不,不用一星期。”冯斯忽然说,“现在银行已经关门了,网银和提款机转不了一百万那么大的数额。明天早上九点,我们在医院对门的那家工商银行门口碰面,一手转账,一手交货。” 何少衡很是意外,姜米更是完全愣住了。不过何少衡反应很快:“好。就这么说定了。早上九点,过时不候。” 他站起身来:“这真是一笔愉快的生意,为表谢意,今天我买单。” 何少衡离开了。冯斯和姜米默默地坐了一会儿,谁都没有说话。服务员送上了果盘,姜米拿起一块西瓜,咬了几口之后,忽然说:“你如果不愿意告诉我你为什么有那么多钱,我可以理解。” “其实没什么不能说的,”冯斯说,“走吧,我送你回宾馆,路上说。” 回到宾馆门口的时候,冯斯也正好把他和父亲冯琦州之间的纠葛讲清楚了。姜米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闹了半天,你不是个穷光蛋,而是个……有钱人?” “算是吧,除了这些钱我不想用之外,”冯斯耷拉着脑袋,“我忘不了我爸临死前舍命保护我,但我也实在不知道他当年收养我到底是怀着怎样的用心,所以这笔钱,我暂时不愿意去动。今天是特殊情况,这个线索很关键,无论如何也要拼一把。” “其实如果只是你自己,你也不会愿意拿出这一百万的,对不对?”姜米忽然转过身来,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两人靠得很近,姜米身上淡淡的清香钻进冯斯的鼻端,让他不自禁地有那么一点慌乱。 “这个……”冯斯嗫嚅着,想要否认,却又说不出口。 “你是为了我才那么做的,对吧?”姜米继续追问。 “不能这么说……”冯斯咕哝着。他很清楚姜米说的是事实。当何少衡开出一百万的高价时,他的第一反应其实是“姜米怎么能变出那么多钱来”,但是看着姜米咬住嘴唇、又是失望又是焦急的神情,不知怎么的,他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我好像一直都是这么一个控制不住情绪的人,冯斯想,当初关雪樱求我把她带出大山,明知道那是一件很麻烦很艰难的事情,但我还是答应了。而现在,姜米甚至压根没有向我求助,我却自己忍不住了。 “如果我说,我想为了这一百万抱你一下,你会不会觉得我特别俗气?”姜米问。 冯斯笑了笑,张开手臂:“不会。我们都是俗人。” 姜米轻轻抱住冯斯,把脸贴在他的胸口,眼泪浸湿了他的衣衫。冯斯感受着她温暖而柔软的身躯,嘴唇动了动,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却想:算了,不用说什么的。他又想:这一刻……感觉还真是好,姜米身上很香,就像盛夏的野花一样。 “明天见。”姜米松开手臂,却忽然仰起头,在冯斯的脸上吻了一下。然后她挥挥手,走进了宾馆大门。冯斯站在原地,愣了很久。 好久没被姑娘亲吻过了,还他妈有点不习惯呢,冯斯下意识地摸了摸似乎还在发热的面颊,突然就很希望刚才的那一幕还能重演一次。 心里痒痒的。 回到医院后,冯斯开始收拾东西,因为按计划第二天就可以出院了。等到把杂物收拾停当,他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老是想着姜米的那个吻。虽然只是轻轻地用嘴唇在脸上触碰了一下,但这样和女孩子的亲密接触,自从上高三那年和最后一任女朋友分手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 真想好好谈一场恋爱啊,冯斯想着。他甚至在脑海里勾勒出一幅古怪的画面,他开着一辆兰博基尼来到校门口,姜米和文潇岚都从学校里走出来,在万众艳羡嫉妒的目光中一左一右地上了车。跑车发动,绝尘而去,留下一段风中的传说…… 瞎扯淡!他晃晃脑袋,又换了一幅画面。他骑着一辆每年校内车行专用来骗新生的劣质自行车,后座上搭着姜米,摇摇晃晃骑向校内的麻辣米线店。这幅画面似乎更符合现实,然而……后座上为什么坐着的是不属于这个学校的姜米呢?当臆想中的汽车能容纳两个人的时候,姜米和文潇岚的影像都出现了;而汽车换成了只能带一个人的自行车后,文潇岚的影子远去了,留下的,是姜米。 这大概就属于幼儿园大班的女孩子犹豫着长大后该嫁吴彦祖还是古天乐吧?冯斯自嘲地想着。不过也挺好的,他又想,起码以后我不至于再去揍文潇岚的新男朋友了。 他睡了几个小时,第二天凌晨早早起床办完出院手续,先把行李什么的扔到宾馆,然后和文潇岚一起来到银行门口。九点钟,银行门开了,顾客们陆陆续续地进去又出来。 但等了大半个小时,何少衡依然没有现身。 “这不大对,”冯斯说,“这个家伙虽然讨厌,但以他的性格,在涉及到赚钱的事情上,是绝对不会迟到的。” “我也这么想。”姜米点点头。 冯斯拿出何少衡的名片,开始按顺序拨打印在上面的三个手机号。前两个号码都无人应答,最后一个号码响了七八声之后终于通了。 “喂,是何先生吗?啊,什么?真的?他死了?被人杀死了?”冯斯的声调都变了。 四、 本地新闻对何少衡的死描述得很简略,只是说他在自己居住的别墅里被锐器割断喉咙而死, 其他一应细节都没有交代。幸好还有王欢辰这个帮手,他照例半句话也不问,听完冯斯的要求后就着手派人去打听,总算得到了一些详细的描述。 当天夜里,何少衡大约夜间十一点过回到别墅,半夜两点半有人报警说他被杀了。警察和法医很快赶到,尸检结果显示死亡时间大约是凌晨一点左右。如同新闻里所说,何少衡是在卧室里被割喉而死的,鲜血流了一地,身上有搏斗痕迹。别墅大门是被撬开的,现场被翻得很凌乱,何少衡的钱包、手表、随身戴着的鸡油黄蜜蜡手串和碧玺手链、以及两个高档手机都被拿走了,第三个备用手机由于不值钱而幸免于难(也就是冯斯打通的那个);保险柜也被撬开,里面被洗劫一空,所以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此外,现场有放火的痕迹,但由于没有泼洒汽油之类的助燃物,火还没有烧起来,就被人扑灭了,地板上还扔着一个灭火器。这个灭火的人,也正是向警方报警的那个人——何少衡的一个情妇。该情妇住在何少衡给她购置的住所里,当天夜里和何少衡有约会,但何少衡迟迟不到,她以为何少衡爽约,一个人喝着闷酒,喝多了之后打上门想要骂何少衡一顿,结果在门外大叫大嚷了好久才发现门没有锁。 她借着酒意走了进去,发现从何少衡的卧室里传出一股浓烟。 她来不及多想,从走廊里取下灭火器进去把火扑灭了,这才发现了何少衡的尸体。这一下吓得不轻,她赶忙逃走了,回头想想这事儿要是不报警,肯定说不清楚,思前想后还是拨打了110。经过警方调查,她的到达时间的确在何少衡死后将近一个小时,杀人的并不是她,死者指甲里留下的凶手的血迹和皮屑比对确认了这一点。 何少衡死了。虽然现场做得很像是抢劫杀人,但冯斯和姜米都很清楚,何少衡刚刚和他们接触,几小时后就被杀了,世间没有那么巧合的事情。 这已经是因为这起事件而死去的第四个知情者了。从詹莹到袁志何,再到杨谨,再到何少衡,冯斯有四次机会弄明白真相,但四次都被人抢先一步。那种郁闷着实难以用语言形容。 “他妈的,老子想花钱还花不出去了!”冯斯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 两个人愁眉不展地坐在宾馆里,都觉得有些茫然。姜米叹了口气:“好家伙,我在万恶的美帝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短短一个月时间里,死了四个人——这还不包括摩天轮下死的那一堆。” “不止四个,袁志何可是全家被杀。”冯斯说。 “这个凶手下手也真是太狠了,”姜米摇着头,“而且花样百出,每一桩案子的死法都不一样。” “是啊,你妈妈是被冻在冰块里冻死的,袁志何是一家人煤气中毒而死,你的生父是变成了白骨——和摩天轮下那帮死者一样。”冯斯掰着手指头,“到了何少衡,就变成割喉了……” 说到这一句,他忽然住了口,紧皱起眉头,目光闪烁不定。姜米有些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了?” “别说话!让我想想!”冯斯近乎粗鲁地吼了一声。姜米猛然醒悟,冯斯一定是想到了点什么,于是赶忙住口,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过了好几分钟,冯斯才长出了一口气:“我有一个猜测。” “什么猜测?”姜米忙问。 冯斯抓过水杯,咕嘟咕嘟喝下去半杯,喘了口气说:“我觉得,杀你父母还有杀袁志何的人,和杀何少衡的,不是同一人。” “为什么?”姜米已经顾不上去在意“父母”这个用词了。 “因为杀你父母和杀袁志何的,并没有刻意去掩饰他们的杀人目的。”冯斯说,“你妈是被封冻在冰块里冻死的,你生父是被啃噬干净血肉而死的,这两种死法对普通人来说根本闻所未闻,只能出现在恐怖电影里。而袁志何,表面看起来是一家人死于煤气中毒,但死得干干净净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你可以理解为杀人者小心地消除了犯罪证据,也可以理解为某种炫技。” “炫技……”姜米也陷入了沉思。 “但杀何少衡就不一样了。”冯斯接着说,“这个杀手似乎是故意要做成抢劫杀人的模样,以此引开警方的视线,和北京那三起杀人案的公然炫技根本就是两回事,不太像是同一人所为。如果还是先前那个杀手,他才不屑于去伪装成抢劫杀人呢,而且撬锁、撬保险柜这种暴力手法,也不像他的风格,更别提何少衡还和他搏斗过了——要真是北京那位,杀人至于那么费劲么?” “说得有道理,”姜米点点头,“这下子可好,又冒出来一股势力。” “而且我还有一种想法,”冯斯说,“我不敢确定,但可以照着这个方向去猜一猜——那个凶犯并没有找到何少衡留下的资料。” “没有找到?”姜米精神一振。 “这个案子里有一个细节,现场起了火,却没有泼洒汽油。这一点很重要,说明他放火可能是临时起意的!”冯斯说,“如果是早就计划好了杀人后放火焚尸,肯定会事先准备好汽油的吧?” “是啊,这说明……他事先可能并没有计划杀人!”姜米眼前一亮,“杀人放火,是不得已的选择。” “没错!他一开始根本没想杀人!”冯斯一挥拳头,“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人其实是想用刀挟持何少衡,逼迫他交出那份棺材板里的资料,没想到何少衡激烈反抗,他不得已杀死了对方。人死了,东翻西找一阵后,东西也没找着,这时候何少衡的情妇在外面叫骂,他仓促间只好放了一把火然后匆匆逃离。” “也就是说,那样东西如果落在他手里固然好;要是他得不到,宁可一把火烧掉,也不留给……我们。”姜米推测着。 “是的,他的根本目的不是自己得到它,而是让我们得不到。”冯斯点点头,“我倒是突然有了另外一种想法。” “我们自己去把那件东西找出来,对吗?”姜米望着他。 “真是心有灵犀!”冯斯顺手捏捏她的鼻子,随即又觉得这个动作似乎过于亲昵——过去好像即便是对着文潇岚,他也最多只是胡噜一下脑袋。不知不觉中,姜米似乎成为了他身边最为亲近的女性。 姜米却浑然不在意,自顾自地说了下去:“这可有点麻烦了,那个地方刚刚发生了凶案,警察肯定要监控现场,说不定我们要找的东西也可能夹杂在证物里被带走,那就糟糕了……” “那些资料可能不在别墅里。”冯斯忽然说。 “什么?”姜米一愣,“为什么不在?” “想想看,第二天早上就是一笔一百万金额的大额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爱财如命的人还真的能有心思去和情妇幽会么?”冯斯说。 “这个……我可不知道男人是怎么想的,”姜米愣了愣,“那你说是为什么?” “照我看,这个何少衡成天在江湖上打滚,是个相当谨慎的人,懂得狡兔三窟的道理,”冯斯说,“何少衡给她买房子,大概目的就是利用那所房子藏一些东西。” “我明白了!你是说东西可能藏在那个情妇家里!”姜米大声说,“何少衡晚上去他家,其实就是为了取东西给我们!” “我不敢确定,如同你刚才说的,我也没当过这种腰缠万贯四处包二奶的有钱人。不过如果现在一定要碰碰运气的话,我会先去找那个情妇。但在此之前,我得先找王欢辰帮忙做点准备。” “行,听你的。”姜米说。 两天后。 张梓濛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任由坐在对面的胖女人聒噪不休。虽然她已经更改了自己“在外面用”的名字,但这个女人显然很清楚她身份证上那个不够小资不够清新的名字是什么。 “这套房子是我老公的,房产证上写的不是你的名字,张雪梅!”女人怒吼着,浑身上下的每一块肥肉都在因此而颤动,“所以你必须得搬出去!法律是保护不到你这种贱货头上的!” “我并没有说过我不搬出去,”张梓濛低声说,“但是请你给我一点时间,我需要收拾收拾东西。” “收拾个屁!”女人的声调足以把玻璃震裂,“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用我老公的钱买的!算我发慈悲,你身上的衣服留下,别的什么都不许碰,赶紧滚蛋!” “有的,有一些随身物品是我带过来的,”张梓濛仍旧用恳求的语调说,“请给我十五分钟时间,让我收拾一下。别的东西我都不会碰。” “一分钟也不行!就算真有你的东西,我老公给了你那么多钱,早就抵回去几十倍了!”女人的双目圆睁,“老娘就是一分钟也不想再见到你站在我家的地板上,空气都被你弄臭了,快滚!滚!” 她越说火气越大,站起身来,就想要揪住张梓濛把她直接推出门外。但手还没有碰到对方的衣角,她就立刻停住了动作,并且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 那是因为张梓濛的手里握住了一把水果刀,抵在了她的咽喉上。她大概是立刻想起了自己的丈夫到底是怎么死的,半分也不敢动弹了。 “我只想要十五分钟,十五分钟你都不给我。”张梓濛咬着牙,“既然这样,我干脆要了你的命,你也去阴间陪你丈夫好了!” “不要啊!”胖女人发出一阵阵杀猪般的叫唤。张梓濛的脸上时而痛苦时而迷惘,却始终紧紧握住刀,没有分毫放松。看上去,她的情绪波动很大,也许真的什么时候忍不住了就会手一抖抹了胖女人的脖子。 “放过她吧,其实她也和你一样,无非是想找到点儿尊严而已。”门口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张梓濛转头看去,一对青年男女走了进来。 “她也是个很可怜的人,”冯斯说,“你别看她在你面前好像很嚣张的样子,其实在家里,在何少衡的面前,她连大气也不敢出。她早就知道你和何少衡的关系,却从来不敢吱一声,一直只能忍气吞声。现在她来找你的麻烦,与其说是要向你泄愤,不如说是发泄对死去的丈夫的愤怒。丈夫活着的时候她不敢,只有丈夫死了,血流干了,她才能找到一点发泄的出口。” 张梓濛默默地听完冯斯所说,缓缓地移开了水果刀。胖女人腿一软,坐在地上,突然开始嚎啕大哭。她再也没有了几分钟前的嚣张跋扈,此刻哭得肝肠寸断,似乎是真的被冯斯刚刚说出的那番话触动了心事。 “这套房子,她一定会还给你们的,你丈夫留在这里的财产也是这样,”冯斯在她面前蹲下,温和地说,“就算是各自退一步,你给她一天的时间收拾,明天再来收回房子,可以吗?” 胖女人抽抽搭搭地哭泣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点了点头。姜米费力地把她庞大的身躯扶起来,把她送了出去,重新走回来时,看见冯斯和张梓濛都已经坐在了沙发上。 “你的纹身很有意思。”张梓濛指着冯斯的手臂。 “贴纸印花的,几天时间就能洗掉。”冯斯微微一笑。他现在穿着一身街头小混混常穿的无袖牛仔衫,胳膊上露出醒目的骷髅纹身,头发打理得像愤怒的小鸟。这副扮相早上差点让姜米笑得断了气。 “也就是说,你们今天来,本来是想好好吓唬我一顿?”张梓濛也忍不住笑了,“不过你文雅起来的时候的确像一个学生,但如果摆出一张狠脸,还真有点黑社会的感觉呢。” “因为我真的很能打架啊。会打架的人,气场是不一样的,那种狠劲不是虚张声势。”冯斯说。 “好吧,会打架的人……既然你已经做好了假冒黑帮威胁我的准备,为什么到了这里又改变主意了?”张梓濛问。 “因为我在外面听到了你说的话,”冯斯说,“我觉得,不管你的身份如何,在你的内心深处……还有做人的尊严。我希望能用同样有尊严的方式请求你帮忙。” “请求我帮忙……”张梓濛看着冯斯,两行眼泪慢慢地顺着面颊流了下来,“已经很久都没有人用这样的方式和我说话了。” 冯斯果然是个聪明人,姜米站在门口悄悄地想,他真的是个很了解人心的家伙。怪不得能在微博上编段子骗钱呢。 第七章 人心 一、 “李校长,这次你有点儿让我失望啊!”电话里的女人声音还是那么亲切,听在李济的耳朵里却有如一根根尖锐的钢针,“除了杀了几个人,留下了一堆白骨供警察去头疼,你好像什么也没有做成。” “我也没有想到那个姓冯的小子的血会让花朵枯萎啊,”李济辩解说,“我本来打算找到合适的机会就去抢夺那朵花的,可是根本就没能等到那个机会。原本我悄悄杀了那些人,让他有机会进入道观的幻境内,一切都已经在我的算计中了……那是个意外。” “我不喜欢听借口,借口不好玩。”女人说,“我关心的只有结果。结果不行,任何借口都无效。” “我明白了,”李济喃喃地说,“也就是说,我死定了是不是?” “我本来是那么想的,不过,你还有最后一个机会。”女人说。 李济的手微微颤抖:“是吗?什么机会?” “这个机会不掌握在你手里,而是在姓冯的手里,”女人说,“虽然这朵花枯萎了,但他总算得到了一个几百年前的木盒,不算完全白费工夫。从那个木盒入手,或许仍然有机会找到新的线索。” “你的意思是说,我还得继续……悄悄盯着这小子?”李济的话音里充满了犹豫。 “你不会还念念不忘学校里的工作吧?你什么时候那么敬业了?”女人讥嘲地说。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已经退休了!”李济连忙说,“只是不管留在川东还是继续盯梢姓冯的这个小子去其他地方,我的进化……太不方便了。在北京好歹我有一间公寓……” “既然我在当地安排了人,就只管找他们想办法给你弄房子就行了,就说是我说的,你需要单独的住所。”女人冷冷地说,“这么点儿小事还用我教?” “我知道了……”李济长叹一声,“那我就先留在川东吧。” 川东。医院里。 冯斯的左掌和右臂上都缠着厚厚的绷带,正躺在病床上发呆。他并没有其他的伤痛,蠹痕消失后头疼也没了,只需要慢慢养这两道外伤就行了。但此刻他一脸的萎靡不振,显得情绪低落。在他的床头,放着那个从几百年前穿越到现在的木头盒子。 黑色花朵意外枯萎消失之后,冯斯沮丧了一段时间。但他生来不是容易绝望的人,很快就想到,即便没有了那朵古怪的花,木盒依然存在,何况盒子里还有些其他的东西,他一样可以想办法寻找别的线索。 不过在此之前,他首先得应付警察的盘问。这本来是个极大的难题,走下摩天路的一刹那,他甚至觉得,假如最后只是因为牵涉进严重治安事件而被学校开除,都可能算是最好的结果了。 因为泥水里躺着的那十多具白骨实在是太恐怖。这样的恶性事件别说在这座小城里,就算放在全国范围里也极其罕见。假如警察顺着他的档案一路追查,就会发现他还和半年前的另外一宗集体凶杀案相关,那就更加牵扯不清了。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秘密,而这些秘密,就算决心说出去,恐怕也没有人愿意相信,或许反而会让他被当成疯子。 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被押上警车的时候,冯斯愤懑地想着。那一瞬间他又体会到了当初发现母亲池莲还活着时的心情:心脏都懒得跳动了。 但他没有料到,一个意外的人拯救了他——那就是曾被他用刀逼着操控摩天轮的工作人员。此人也是那个血腥现场中除了摩天轮上的三人外,唯一的一个幸存者。据他自供,当时雨势太大,他什么也没看清,当听到远处的惨叫声后,就立即逃跑了。 这位工作人员作证说,冯斯、姜米和季华这三人,是被追杀没有办法,才求他帮忙躲进摩天轮的,和现场发生的凶杀案半点关系也没有。十分凑巧,当时他正在操控室里摆弄新买来的手机,碰巧在试验摄像功能,所以尽管现场的摄像头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全部失效,他的手机正好记录下了冯斯等人前来求助的画面。当然,由于现场风雨交加雷声大作,手机录像里根本没法录下清晰可分析的声音,只有图像。 现场也确实找不到三人行凶的证据,反倒是不少人证实当晚冯斯和姜米悠闲地在山庄里闲逛,看了电影,打了保龄球,吃了晚餐,一看就是一对来此旅游休闲的情侣;而季华明显是受到本地黑帮胁迫,出于无奈才和他们混在一起的。所以冯斯等人最后并没有被列入犯罪嫌疑人的行列,被盘查一番后就没事了,可以在医院里安心休养。 但冯斯很清楚,那段录像肯定被做了手脚,否则的话,上面应该能录下他持刀威胁的场面,那可就跳进黄河洗不清了。这个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是谁的人,竟然会用这样的方法来为他脱罪。 而发生了这么大的动静,正在本地办案的老朋友曾炜不可能不知道,但他却并没有跳出来落井下石,无疑还是为了留下冯斯一条小命,以便撬出冯斯嘴里保守着的秘密。 反正习惯了,冯斯自嘲地想,老子无论走到哪里,总有“贵人”相助。 至于季华,按照她的交代,在儿子杨谨被杀后,这帮川东的黑社会分子主动联系她,说是能提供杨谨被杀的线索,但要她把杨谨的一些研究资料带过来。她把这些资料带来后,就被黑社会分子半强迫地带到温泉山庄,根据资料的解读来到了摩天轮处。她并不知道这些人到底想要找什么,但可以肯定,后来突然出现的那三个人,和这些人不是一伙的。 “但他们的目的似乎都一样,”季华说,“我听到他们争吵的时候,一直在提道观,大概都是想要找到这座消失的道观。后来他们就打起来了,幸好这位冯同学拉着我躲进了摩天轮。” 她并没有提及自己曾见过冯斯和姜米,并没有描述那对正常人而言显然不大对劲的蠹痕的异象,更加没有透露冯斯曾用不可思议的方式硬生生从那些几百年前的虚像里抓出了一个木盒。 应付完了警察的审讯后,三人才好容易有了时间可以在冯斯的病房里聚在一起私下里谈谈。冯斯不敢把真相告诉季华,却又不忍心欺骗这个刚刚失去了亲生儿子的老妇人,反倒是季华看出了他的犹豫:“如果有什么事情不方便说,你可以不说,我能理解。还是那句话,虽然你的身上有很多秘密,但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好孩子,我也不想逼迫你。但希望有一天你想通了,能告诉我一些事情……我想找到杀我儿子的真凶。” 我算什么狗屁好人!冯斯心里一阵愧疚。 他旁敲侧击地向季华询问了杨谨手里的资料内容,发现最主要就是提供了玄化道院的准确地址,却并没有其他多余的阐释,看来当年哈德利教授并没有把真正的核心地址告诉杨谨。也就是说,即便杨谨没有死,也不可能给他提供更多的信息。冷血一点说,杨谨的死促成了他的川东之行,让他亲眼见到了玄化道院鬼影的真容并且得到了木盒,反倒是因祸得福了。 遗憾的是,木盒里最为重要的那朵花,因为他的一个意外失误而消失了,他只能从木盒本身来寻找线索了。反正躺在病床上也无事可做,正好动动脑子。 这个木盒古色古香,上面有一些精细的雕刻,雕刻的内容是古人正在养蚕和捕鱼。他在网上搜索过,这个雕刻,应该指的是古蜀国的两位君王:蚕丛和鱼凫。据说蚕丛教会了古蜀国人民养蚕,而鱼凫教会了人们结网捕鱼。 也就是说,这个木盒或许是四川本地的工匠制作的,但这个发现基本没有意义。如今重庆在行政区划上离开了四川,成为直辖市,但在过去,巴蜀总是被并列在一起,整个四川境内都可能出现这样的木盒。 然而,木盒里装着的东西却似乎有点价值。那里面有一枚古钱币,上面有大顺通宝的字样。同样是网上搜索告诉冯斯,大顺通宝是明末农民起义军领袖张献忠所铸造的货币。他在攻克成都建立了大西政权之后,发行了这种货币。那大约是公元1644年左右。 而玄化道院的失踪,正是在十七世纪后半段,相差大概也就是十多年到几十年之间。这二者有什么特殊的联系吗? 除了这枚古钱币之外,木盒里还有另外一样更加奇怪的东西:一个彩色的小面人。确切地说,这是一只“面猴”,火眼金睛,屁股红彤彤的,正在翘着长长的尾巴作乞食状,看来有三分活泼、三分可爱、三分狡黠,却还有一分无赖,实在是栩栩如生,生动非常。 这可是三百多年前的手艺啊,冯斯想。那个年代的面人,如果用常规方法,肯定不可能如此色泽鲜艳地保存到今天,但玄化道院就像是被生生从时光中割裂了一样,硬是把这些几百年前的东西以近乎“保鲜”的手法带到了二十一世纪的今天。 除此之外,木盒里再也没有其他东西了。一朵性质不明的黑色花朵,一枚农民起义领袖铸造的古钱币,一个看来出自民间艺人之手的彩色面人。这三样东西汇聚在盒子里,到底想要说明什么呢? 他正在绞尽脑汁地思索着,病房的门被推开,姜米走了进来。她的手里提着几个装在塑料袋里的盒饭,食物的香气传了出来。 “外面馆子里炒的,给你改善改善伙食。”姜米说。 “你可真是人民的救星,”冯斯迫不及待地接过塑料袋,“医院食堂是全宇宙的反人类中心。” 一面吃着盐煎肉和肝腰合炒,冯斯一面发问:“把你奶奶送上车了?” “现在差不多该到重庆了,今晚的飞机。”姜米说,“还有,我送的不是我奶奶,是季阿姨。上车之前,季阿姨再三嘱咐我,一定要鼓励你,你具体在做什么事情她并不想知道,但她希望你无论如何不要放弃,任何时候都不要放弃。” “季阿姨真是个好人,可惜到最后你还是没告诉她……”冯斯摇摇头,“你恨的是你爹,又不是她。我觉得这个老太太挺不错的,除了教子无方之外。” 姜米坐在病床边,叹了口气:“你说得有道理,但我还是没法开口。她的生活已经够烦躁的了,我不想再给她添乱。” “死了一个儿子,得到一个孙女,我可不觉得这是添乱。”冯斯说,“你不过就是胆怯而已,但我能理解你,就像直到现在我都不愿意多想我爸的事情一样。大家同病相怜。” “是啊,同病相怜……”姜米低声说。 二、 挂着“杂物间”标牌的门打开了,穿着白大褂的男人走了出来。他摘下口罩和手套,认真地洗着手。王璐站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他。这里看样子是一间私人诊所,整洁干净,不过现在大门紧闭,门口贴着“暂停营业”。而这个所谓的杂物间,从门外看进去,可以看到手术台和各种现代化的手术器械。 “我就喜欢你这副羔羊医生的扮相,潘叔。”王璐吃吃笑着,“要是哪天从这里找出十七八具残缺的女尸,我是一点也不会意外的。” “你爹以前也那么说,”被称为潘叔的男人说,“他觉得那些港片里的变态医生都没有我长得像。可惜我真的当了医生,而不是去做演员,不然现在也是个金牌老戏骨了,干上三四十年还能在颁奖晚会上领个终身成就奖、滴两滴马尿什么的。” “老戏骨,从那个家伙的脑子里发现了什么?”王璐问。 “的确是后天移植的附脑,不过手术方法有些不同寻常,”潘叔说,“在过去,那些猴子家族虽然也使用移植附脑,选择的部位会比较谨慎,尽量避开大脑,以免人的自控能力被附脑侵蚀。而那个袭击你的人,附脑和大脑几乎粘连在一起了。” “那天我居然把他当成路晗衣了,虽然立马发现不对,但那一瞬间的错觉……还是说明他的附脑力量相当强大。”王璐说,“事实上后来我解决他还费了不少工夫。他的能力虽然不如我们四个人,却也差得不算太远了。如果这样的人再多一些……恐怕会很麻烦。” 潘叔一脸凝重:“附脑对大脑的侵蚀越厉害,蠹痕的力量就会越强,相应带来的后果是:个人意志受到干扰、甚至完全湮没的几率大大增加。假如是有人在有意识地制造这样的人群,我实在不知道他的目的是什么,要知道这些人发起疯来甚至可能反过来攻击他们的主人。你查清楚了么,这批人背后的主使者到底是谁?” 王璐缓缓摇头:“暂时没有找到。这些四大家族之外的黑暗家族,过去原本不成气候,最近两年却逐渐开始冒头,近半年来更是频频出没,毫无疑问和天选者的出现有关。我现在感觉到,那个幕后主使可能知道怎么利用天选者的力量——至少比我们知道得更多。如果有可能因此造成风险的话,我倒是宁可现在就要了天选者的命——哪怕为此要和梁野他们翻脸干一架。” 她脸上还是带着天真未凿的笑容,说话语气也很和缓,但那种凶残而冰冷的杀意是怎么也掩盖不住的。 “不过我有些不太明白,他们为什么一定要选那家废弃的医院作为据点?”潘叔说,“那个地方虽然荒凉,毕竟是位于城市里,还偶尔会吸引一些猎奇探险的人,怎么也不会比在远离城市的地方更安全。” “这也是我一直想要弄明白的,”王璐说,“现在他们的行踪已经败露,而且不止一个家族盯上了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不断有人回到这所医院,一定是医院里还藏了些什么,可是我始终没有找到。” 王璐看来十分苦恼。潘叔拍拍她的肩膀:“璐璐,你现在越来越有当家人的范儿了。在过去,你可是一向只图自己快活,从来不去担忧太多的。” “人总是会长大的。”王璐淡淡地回答,“论实力,我比起梁野和路晗衣都要略逊一筹,更不用提范量宇那个半人半鬼的家伙了。” 潘叔笑了笑,正想说话,忽然间笑容僵住了。王璐知道不对,急忙回头,看见刚才已经被关上的杂物间的门再次被打开,一个蜷缩的身影慢慢爬了出来。 这是一个人,却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他的头盖骨被掀开了。在之前的一段时间里,潘叔用无懈可击的手术技巧打开了他的头盖骨,令坚硬颅骨保护下的内容全部显现出来。现在这个人趴在地上,从站立的角度俯瞰,可以很清晰地看到那些红色和白色的乱糟糟的物体。 这个人,曾在几天前在那座小城的废弃医院里偷袭王璐,然后被王璐杀死。王璐敏感地意识到此人非同寻常,果断把他的尸体带走,找到家族里距离那座小城最近的医学专家:潘叔。潘叔顺利地进行了脑部解剖,却没有想到,几分钟之后,这具尸体活了过来。 在头颅打开、大脑外露的状态下活了过来。 潘叔有些紧张,顺手抄起了一个灭火器,但王璐微笑着冲他摆了摆手,他又把灭火器放下了。 “我可真是老糊涂了……”潘叔自嘲地笑了笑,“有你在呢,哪儿还需要我这把老骨头去卖力气。不过这可有些奇怪呢,大脑明明已经死亡了,怎么还能控制身体的行动呢?看他这爬行的姿态动作,绝不是单纯的肌肉反射。” “当然不是,大脑的确死了,但现在控制他的,并不是大脑。”王璐盯着正在地上爬行的死者。他目光呆滞,脸上的表情看起来恍恍惚惚,却又似乎带着一点愉悦。他爬行的姿态十分僵硬,四肢就像提线木偶一样,嘴里呼哧呼哧不停喘息。 “不是大脑?难道你的意思是说……”潘叔脸色一变,“你是说在大脑死亡之后,附脑还活着?这种事在过去从来没有发生过啊。” “所以我才觉得有意思嘛!”王璐说着,稍微向旁边走了两步,躲开了似乎正在漫无目的乱爬的死者,就想躲开一条猫狗。但很快地,当死者又爬行了一会儿之后,两人都能看出来,他的动作比先前协调柔和一些了,眼神也稍微有了一点生气。 “也就是说,他的附脑不但没有随着大脑一起死亡,反而控制了他的身体,而且契合度越来越高。这个附脑……已经有了独立性了。”潘叔思考着,“这是怎么做到的?而且让附脑具备这样的独立性,是很危险的,这么做的人究竟想要干什么?” “我能够猜到他们想要干什么,”王璐说,“他们应该是在试验,能否创造出完全不需要大脑、只通过附脑进行支配的奴仆。” “那样的话,活人不就变成了……行尸走肉了吗?”潘叔很是惊讶,“而且附脑的力量极难控制啊!那么多年来,我们的这些家族里,至少有百分之二三十的人没有死于战斗,而是死于被附脑控制后的发疯发狂。” “也许他们要的就是发疯呢?”王璐皱着眉头。在她的身前,那个被打开颅腔的活死人还在地上一圈一圈地爬着,不时重重撞到墙上或者桌椅上,撞得脸上伤痕累累,却恍然不知任何疼痛。他的爬行姿态越来越舒展,就像是运动员通过热身运动把肢体活动开了一样。 然后他就站了起来。 刚开始的时候,还有些站立不稳,但很快地,和先前爬行一样,这个活死人的步履也渐渐稳健,懂得通过双手的摆动来帮助平衡。而最为重要的变化在于,他的目光越来越亮,开始学会判断身前的障碍物并做出躲避的动作。尽管他的行走还是漫无目的,依然只是在这间小诊所里绕来绕去,但单从步伐而言,已经接近于一个正常人了。 “他在学习。”潘叔缓缓地说。 王璐点了点头:“没错,附脑在调整和学习。它在一点点尝试怎么由自己来完全控制一具人类的躯体——在大脑已经完全没用了的情况下,这可真是有意思。” “事实上并不只是大脑,小脑和脑干都已经整体死亡。也就是说,附脑现在同时起到了大脑、小脑和脑干的作用,既控制生理功能与反射中枢,也控制自主行为。只有他有没有思想,这就不得而知了。”潘叔说。 王璐思考了一阵子:“潘叔,你能以最快的速度给我弄到一辆冷藏车吗?” “两小时以内。”潘叔简短地回答。 “很好!”王璐猛一拍手,“先麻醉他。等冷藏车来了,把他装进去。” “你是想要把他带回大城市甚至于家族的秘密地点、技术力量足够的地方去好好研究吗?”潘叔反应很快。 “这样一个完全由附脑掌控的活死人,实在是很难得,”王璐说,“也许能从中发现些什么,尤其是这种技术。” “你不会……也想利用这种技术吧?”潘叔微微一凛,“那可是家族不允许的……” “我可没那么说,”王璐诡秘地一笑,“研究研究嘛,你突然摆出一张严肃脸很恐怖的哎。” “这可是开不得玩笑的啊,璐璐!”潘叔没有理会王璐的玩笑,“人脑和附脑的界限,不只是家族禁忌,也是全体守卫人的底线。这件事我需要向家里人汇报一声,保证他们能接收到这具尸体。” “我认为,没有这个必要吧?”王璐依旧带着笑容。 潘叔摇摇头:“不,很有必要,你这些日子的所作所为,我觉得有些失控了。不只是你对附脑的兴趣,你还要挟了那个姓李的校长,要他紧盯着天选者,毫无疑问是对道观的秘密产生了兴趣,那个秘密可比眼前这具行尸更加危险。对于我们守卫人来说,有些界线是不能越过的,不过我管不了你,只能让家族里能说话的人来管你了。” 他一面说着,一面走向办公室,看来是真的要去打电话。王璐默不作声地看着他,眼睛里流露出一种落寞的神色。 突然之间,就好像是一段完整连贯的视频被抽帧了一样,那具正在漫无目的到处乱走的行尸竟然一下子从原来的站立方位消失了,在一瞬间整整位移了足有七八米,站在了潘叔的身前。而潘叔的身体陡然一震,脸上现出了痛苦的表情。 行尸仍然没有表现出拥有任何的智慧,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干了什么。他似乎把潘叔视作了一个不小心撞上的障碍物,漠然地转身走开。这时候才能看清楚,潘叔的左胸处赫然露出了一截手术刀的刀柄,刀身已经深深地插入了他的体内。由于刀还插在体内,流出的血并不多,但显然,这个受伤部位是致命的。 潘叔无力地坐在地上,背靠着一把椅子,手捂着伤口,脸上的表情显得难以置信。在临死的时刻,他也明白过来刚才发生了什么。王璐具有将在她蠹痕范围内的物体任意移动的能力,她无疑是趁着潘叔不备,悄悄发动了蠹痕,先把手术室里的手术刀移动出来,塞进了行尸的手里;然后把行尸移到潘叔的身前,借用行尸向前行走时的手臂带动,把锋利的手术刀刺入潘叔的心口。 “行尸受到附脑的操控,忽然暴起,抢过手术刀杀死了你。这就是刚才发生的一切。”王璐冷冷地说。她慢慢走到潘叔身前单膝跪下,眼眶里忽然有了泪花。 “我还记得小时候你抱着我去附近山上看野花的时候呢,”她轻声说,“你为什么不能像那时候那样,一直保护我、顺着我呢?” 潘叔无力地咳嗽几声,嘴里涌出了红色的血液,嘴唇瓮动着,已经说不出话来。两个人一个瘫坐着,一个单膝跪地,都一动也不动,恍如两尊静默的雕像。在他们身旁,行尸仍然在绕着圈乱走,咽喉里发出呜咽般的奇怪呼吸声。 三、 冯斯把医院的诊断报告以及派出所出具的证明拍照发给了文潇岚,由文潇岚代他转交给学院,得到了一段额外的假期,这让他觉得自己被玻璃划这几下还是有价值的。 养伤这段时间,他也把木盒、硬币、面人都拍成照片发给了宁章闻,连同姜米抢拍的黑色花朵的照片一同发送过去。尽管拍照时那朵花已经开始枯萎了,基本的形状还是在的,剩下的就看宁章闻的检索能力了。 关雪樱也背着宁章闻和他联系了几次,告诉他这些日子她十分小心,却并没有发现什么异状。冯斯除了叮嘱几句也给不出什么建设性意见,但他很清楚,以关雪樱的本领,没什么发现是很正常的,对方一定还在暗中监视着她。 等待康复的日子里,姜米时常陪着他在医院里到处走动。虽然她言笑晏晏,看起来心情很不错,但冯斯还是能看出来,她的心境远未平复。 “其实你当时还是应该和你奶奶相认的,”冯斯说,“季阿姨和你生父不一样,她是一个好人。如果你对她说明真相的话,我觉得她一定会好好对你。也许以后你还能接她到美国,陪她安度晚年什么的。遗产什么的太俗了,我就不提了。” “你已经提了,财迷!”姜米瞪了他一眼,“其实我也觉得老太太很不错,但是……算了吧。我们的人生原本不同,就不要搅和到一起了。” “你果然和我一样死犟。”冯斯叹了口气,不再多说。这些日子里,她也偶尔见到过姜米的父亲给她打电话,两人说话的语气冷淡而礼貌,更像是邻居之间不咸不淡的问候。他禁不住想,如果姜米真的能和季华相认,她应该会幸福得多吧。 但是没办法,她就是和自己一样,驴子一般的死犟。 除此之外,他又有一次似乎在不经意间见到了上次在温泉山庄里见到过的那个隐隐眼熟的背影。但这次只是一闪而过,他不敢确定是否是自己眼花了。但他有一种模糊的判断,这个奇怪的背影,或许就是在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夜里杀害了那么多人的真凶,而且也极有可能就是杀害姜米的生父杨谨的真凶。 那些毫无血肉的白森森的骨架……冯斯每次想到这一幕场景都会觉得不寒而栗。这个家伙的凶戾程度绝对不一般,或许是现在在这座小山城里对他最大的威胁。但对方不现身,他也没有办法,只有无奈而被动地干等着。 “你再仔细想想!”姜米说,“既然你觉得可能是在学校里见过,那就想一想呗,你认识的老师、官员甚至于食堂大师傅,一个个排除嘛。” “其实我就不怎么记得他们长什么样,”冯斯惭愧地搔搔头皮,“我平时就很少去上课,上课也不怎么听讲,都是自己看书或者玩手机或者补觉。至于官员什么的,我连学校正校长长什么样都忘了……” “无可救药。”姜米从牙缝里挤出四个字,“说起来,你的伤也没有大碍了,我们是不是该回北京了?要住院的话,北京医院的条件也更好。” “回北京干什么?”冯斯反问,“回北京还能找到点什么新东西吗?你隐藏起来的那些文档里还有和北京有关的线索?” “倒是……确实是……没有了。”姜米有些吞吞吐吐。 冯斯看着她:“你这一副做贼心虚的表情可以直接上教科书了,你铁定有什么事瞒着我。” 姜米的脸有点发红:“算了,是祸躲不过……我招了吧,其实我手里留存下来的资料,比你想象的要少,那个黑客太厉害了,删得飞快,我根本来不及保存。” “你的意思是说,当时你告诉我说,你不把那些资料给我,是为了防止我甩掉你,其实是……” “其实是假的。”姜米像被老师批评的幼儿园小朋友一样,低垂着头,“其实那些加密文档都是空的,我根本没有多余的资料可以给你了。但我不敢告诉你,怕你失去信心就不愿意帮助我了。我全招了,真的再也没有别的瞒你了,你要想揍我一顿我也认了……” 冯斯叹了口气:“算啦,我不打女人也不打不还手的人。再说了,这一趟总算也货真价实见识到了玄化道院的真容,还抢到了点东西,不算白来。不过,我还是觉得继续在这边留着比较好。玄化道院毕竟是关键中的关键,既然回北京无济于事,不如在这儿碰碰运气,兴许那位一直偷偷跟着我的朋友会现身呢。” “你的意思是说……用你自己来做诱饵?”姜米问。 “在宁哥帮我查出那个面人的线索之前,只能这样了,不然还能有别的办法吗?”冯斯一摊手,随即嘴角浮现出一丝笑容,“当然了,鉴于你的欺骗对我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我将向你进行索赔。” “只要把孩子判给我,别的什么我都答应你!”姜米可怜巴巴地看着冯斯。 最后两人坐进了当地一家日本料理店。按理说在川东应该吃火锅或是当地川菜,但冯斯看着姜米一面说“咱们吃川菜吧”一面满脸的英勇就义状,实在有些不忍心,最终选择了只有芥末才有辣味的日料。 这种小地方的日料店,无论装修还是服务员都让人感觉怪异,不过食材还算不错,各类海鲜都还算比较新鲜。此外还有经过本土改良的一些河鲜类刺身,看上去不伦不类最炫民族风,吃进嘴里居然风味独特。 不过总体而言,日本料理并不是太合当地人的口味,除了少量的年轻情侣在这里约会之外,店里的顾客并不多,即便是在饭点也显得相当冷清。服务员无所事事地站着,不时伸长了脖子闲聊一会儿。 一对青年情侣结账走了出去,出门的时候正好和一个刚刚走进来的食客撞到了一起。这是一个穿着深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和大部分中国土豪一样,袖口的商标没有剪掉,手腕上露出一只硕大的金表。他嘟囔了两句,倒也没有发难,径直走进了店里,在和冯斯隔着一张桌子的座位坐了下来。 一个人来吃日料,倒是挺罕见,冯斯想,中国人一般都是成群结队来这种地方的。不过事不关己,他也就是随便一想,继续把筷子伸向他最爱的北极贝。突然之间,隔桌传来的话语声让他浑身一震,手里的筷子都掉到了桌子上。身边的姜米也是一脸震惊,和他对望了一眼。 那是那个中年男人正在打电话。他手里拿着一个屏幕硕大的手机,对着听筒毫不掩饰自己的音量:“对,就是那个美国老头,考古学家,叫什么哈德利教授的……对,哈德利,就是他……好了我知道了!” 这个人竟然提到了哈德利教授!美国考古学家哈德利教授! 姜米的眼神里有一种抑制不住的兴奋。冯斯更是立刻就站了起来,但并没有走过去,而是飞快地在脑海里考虑着措辞。不过还没等他想清楚,那个中年男人居然自己站起身来,走向了两人,并且把手里的手机屏幕冲着两人晃了晃。冯斯和姜米都可以很清晰地看到,屏幕一片漆黑,并没有处于通话状态。 “我刚才只是故意说出哈德利教授的名字,然后观察一下二位的反应而已,”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因为我隐约猜到一点二位的来路,却又不敢确定,所以采用这个方法来试一试,见谅见谅。” 他嘴里说着见谅,语气却显得狡诈油滑,虽然人到中年,倒像一个轻浮的小青年。姜米显然很不喜欢这种类型的男人,眉头皱了起来,冯斯却想到了些什么,不动声色地接过了对方递过来的名片。 “何少衡……贸易公司经理……神秘学研究会会长……周易协会理事长……爱国书院院长……好长的一串头衔!”冯斯带点儿轻蔑地笑了笑,“不过这张名片上,是不是漏掉了最重要的一个头衔呢?” “哦?什么头衔?”何少衡笑容不变。 “川东元和观的观主,”冯斯慢慢地说,“曾经和哈德利教授会面、并且把玄化道院的秘密卖给他的那个道士。” 他随手把名片扔在桌上:“或许我应该称呼你的另外一个名字:广生子。” 何少衡、或者说广生子,是姜米相当讨厌的那种人。这个人举止轻佻、油腔滑调,视线老是瞟向她的胸口,再加上那一身典型的暴发户扮相,很难让人不产生厌恶感。但另一方面,她也能看出,这个人的这种轻浮表现,其实是有点儿扮猪吃老虎的刻意为之,目的是让别人轻视他,他事实上相当精明,而且这种精明只指向一个方向:金钱。 “我早已经不是道士了,”何少衡说,“这些年的宗教管理越来越规范,捞钱越来越难,而我之前赚得也足够了,索性还俗出去,好好享受享受。” “你倒真像是个会享受的人。”冯斯讥嘲地看着他西服袖口上的博百利商标,“说说吧,你是怎么想到我们俩和哈德利教授有关的。” “这大概是属于一种商业敏感吧,”何少衡得意地一笑,“那天的新闻出来之后,我马上就想到了,不会有人无缘无故地去寻找玄化道院的旧址,说不定又是一个哈德利式的人物。于是我托朋友弄到了一点你们俩的简单资料,让我感兴趣的是这位姜小姐:来自美国,母亲是知名考古学家,而且她恰恰曾经是哈德利教授的学生。我不相信这只是一种巧合。” “当然了,我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所以我跟踪你们到了这儿,故意用哈德利教授的名字来试探你们的反应。很显然,这个反应证明了我的猜想。”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都有些无话可说。冯斯想了想,发问说:“那你为什么找我们?当初那些东西不是全都卖给哈德利了吗?” 何少衡的回答让他浑身一震:“我又找出了一些新东西。” “什么新东西?哪儿来的?你当时难道故意瞒着哈德利教授没有给全资料么?”姜米忍不住插嘴。 何少衡有些委屈地摇摇头:“小姐,你说这话真让我伤心。我虽然爱财如命,但从来取之有道,做生意讲究的是信誉第一童叟无欺。我既然和哈德利教授达成了协议,自然会把当时我手里所有的东西都给他了,半片纸也没有留。” “当时你手里所有的东西……”冯斯琢磨着他说的话,“也就是说,你想要卖给我们的新玩意儿,是后来发现的对吗?” “没错,是有点儿新发现。我本来想卖给哈德利教授,但我没有他的联系方式,他也没有主动找过我,我只好寻求别的机会。正好你们俩在新闻里出现了,我一下子就注意到了你们。我已经说过了,你们骗得了别人,骗不过我。” “”你先说说是什么发现。“冯斯说。 “那是我当观主的最后一年,想要利用翻修道观的机会再稍微捞点钱,”何少衡毫不避讳地说,“结果在当年老观主曾经住过的一间旧房子的地下,挖出了一口棺材,棺材里装着一具尸骨。棺材里除了这具尸骨之外,什么其他东西都没有,不过我却发现,棺材的板壁上和棺材盖的下部写满了密密麻麻的蝇头小字。” “写着字?什么字?”冯斯忙问。 “和玄化道院有关的一些字,大概是那个死人临死之前刻的——我猜想他是被活埋的,但我们运气不错,他身上还带着一柄小刀,不够撬开棺材,刻字留遗言是够了。”何少衡又露出了他招牌式的狡黠笑容,“这些字远比当初老观主眼里所见的更重要。因为老观主见到的是表象,那些字所刻画的,却是实质。就看你们对这些实质感不感兴趣了。” 何少衡无疑有着狐狸般的奸诈。他遮遮掩掩地透露出一些东西,却隐去了最关键的信息,毫无疑问是为了伸手要钱。但冯斯知道,这样的意外机会实在是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过了这村儿再也没这店儿了,这一刀免不了,无论如何也得伸出头去狠狠地挨一下。 他只能无奈地开口:“你要多少?” 何少衡摇了摇手指:“当初我卖给哈德利教授的秘密是十万美元。按理说这些年物价指数翻了那么多,我应该好好涨涨价的,不过看你们年纪还轻,要多了你们也拿不出来。所以我就要个整数就行了——一百万人民币吧。” 姜米闭上眼睛,默默地算计了一下,然后说:“那得是十多万美元呢,我凑不出那么多钱。” “这我就管不了了,”何少衡胸有成竹,“要么一百万,要么免谈。” “你留在手里,也没法变成钱,只有我们会要它。”姜米说。 “那可不一定,我不相信天底下只有你们对它感兴趣,不然那天晚上死了那么多人是怎么回事?”何少衡嘿嘿笑起来,“我做生意的风格,一向是特别沉得住气。当年遇到哈德利教授之前,我至少和七八个鬼佬搭讪过,他们开不出满意的价格我就绝不放手。我等得起。但你们呢,你们等得起吗?” 冯斯和姜米面面相觑,都无可奈何。眼前的这个无赖,的确是精准地把握住了两人的心理,让他们明知眼前是个大火坑,也不得不往下跳。 “能不能给我几天时间,我再想想办法?”姜米咬了咬牙。 “一星期。我等你们一星期。”何少衡很干脆。 “不,不用一星期。”冯斯忽然说,“现在银行已经关门了,网银和提款机转不了一百万那么大的数额。明天早上九点,我们在医院对门的那家工商银行门口碰面,一手转账,一手交货。” 何少衡很是意外,姜米更是完全愣住了。不过何少衡反应很快:“好。就这么说定了。早上九点,过时不候。” 他站起身来:“这真是一笔愉快的生意,为表谢意,今天我买单。” 何少衡离开了。冯斯和姜米默默地坐了一会儿,谁都没有说话。服务员送上了果盘,姜米拿起一块西瓜,咬了几口之后,忽然说:“你如果不愿意告诉我你为什么有那么多钱,我可以理解。” “其实没什么不能说的,”冯斯说,“走吧,我送你回宾馆,路上说。” 回到宾馆门口的时候,冯斯也正好把他和父亲冯琦州之间的纠葛讲清楚了。姜米好半天没有回过神来:“闹了半天,你不是个穷光蛋,而是个……有钱人?” “算是吧,除了这些钱我不想用之外,”冯斯耷拉着脑袋,“我忘不了我爸临死前舍命保护我,但我也实在不知道他当年收养我到底是怀着怎样的用心,所以这笔钱,我暂时不愿意去动。今天是特殊情况,这个线索很关键,无论如何也要拼一把。” “其实如果只是你自己,你也不会愿意拿出这一百万的,对不对?”姜米忽然转过身来,直直地看着他的眼睛。两人靠得很近,姜米身上淡淡的清香钻进冯斯的鼻端,让他不自禁地有那么一点慌乱。 “这个……”冯斯嗫嚅着,想要否认,却又说不出口。 “你是为了我才那么做的,对吧?”姜米继续追问。 “不能这么说……”冯斯咕哝着。他很清楚姜米说的是事实。当何少衡开出一百万的高价时,他的第一反应其实是“姜米怎么能变出那么多钱来”,但是看着姜米咬住嘴唇、又是失望又是焦急的神情,不知怎么的,他就有些按捺不住了。 我好像一直都是这么一个控制不住情绪的人,冯斯想,当初关雪樱求我把她带出大山,明知道那是一件很麻烦很艰难的事情,但我还是答应了。而现在,姜米甚至压根没有向我求助,我却自己忍不住了。 “如果我说,我想为了这一百万抱你一下,你会不会觉得我特别俗气?”姜米问。 冯斯笑了笑,张开手臂:“不会。我们都是俗人。” 姜米轻轻抱住冯斯,把脸贴在他的胸口,眼泪浸湿了他的衣衫。冯斯感受着她温暖而柔软的身躯,嘴唇动了动,想要说些什么,最后却想:算了,不用说什么的。他又想:这一刻……感觉还真是好,姜米身上很香,就像盛夏的野花一样。 “明天见。”姜米松开手臂,却忽然仰起头,在冯斯的脸上吻了一下。然后她挥挥手,走进了宾馆大门。冯斯站在原地,愣了很久。 好久没被姑娘亲吻过了,还他妈有点不习惯呢,冯斯下意识地摸了摸似乎还在发热的面颊,突然就很希望刚才的那一幕还能重演一次。 心里痒痒的。 回到医院后,冯斯开始收拾东西,因为按计划第二天就可以出院了。等到把杂物收拾停当,他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老是想着姜米的那个吻。虽然只是轻轻地用嘴唇在脸上触碰了一下,但这样和女孩子的亲密接触,自从上高三那年和最后一任女朋友分手之后,就再也没有过了。 真想好好谈一场恋爱啊,冯斯想着。他甚至在脑海里勾勒出一幅古怪的画面,他开着一辆兰博基尼来到校门口,姜米和文潇岚都从学校里走出来,在万众艳羡嫉妒的目光中一左一右地上了车。跑车发动,绝尘而去,留下一段风中的传说…… 瞎扯淡!他晃晃脑袋,又换了一幅画面。他骑着一辆每年校内车行专用来骗新生的劣质自行车,后座上搭着姜米,摇摇晃晃骑向校内的麻辣米线店。这幅画面似乎更符合现实,然而……后座上为什么坐着的是不属于这个学校的姜米呢?当臆想中的汽车能容纳两个人的时候,姜米和文潇岚的影像都出现了;而汽车换成了只能带一个人的自行车后,文潇岚的影子远去了,留下的,是姜米。 这大概就属于幼儿园大班的女孩子犹豫着长大后该嫁吴彦祖还是古天乐吧?冯斯自嘲地想着。不过也挺好的,他又想,起码以后我不至于再去揍文潇岚的新男朋友了。 他睡了几个小时,第二天凌晨早早起床办完出院手续,先把行李什么的扔到宾馆,然后和文潇岚一起来到银行门口。九点钟,银行门开了,顾客们陆陆续续地进去又出来。 但等了大半个小时,何少衡依然没有现身。 “这不大对,”冯斯说,“这个家伙虽然讨厌,但以他的性格,在涉及到赚钱的事情上,是绝对不会迟到的。” “我也这么想。”姜米点点头。 冯斯拿出何少衡的名片,开始按顺序拨打印在上面的三个手机号。前两个号码都无人应答,最后一个号码响了七八声之后终于通了。 “喂,是何先生吗?啊,什么?真的?他死了?被人杀死了?”冯斯的声调都变了。 四、 本地新闻对何少衡的死描述得很简略,只是说他在自己居住的别墅里被锐器割断喉咙而死, 其他一应细节都没有交代。幸好还有王欢辰这个帮手,他照例半句话也不问,听完冯斯的要求后就着手派人去打听,总算得到了一些详细的描述。 当天夜里,何少衡大约夜间十一点过回到别墅,半夜两点半有人报警说他被杀了。警察和法医很快赶到,尸检结果显示死亡时间大约是凌晨一点左右。如同新闻里所说,何少衡是在卧室里被割喉而死的,鲜血流了一地,身上有搏斗痕迹。别墅大门是被撬开的,现场被翻得很凌乱,何少衡的钱包、手表、随身戴着的鸡油黄蜜蜡手串和碧玺手链、以及两个高档手机都被拿走了,第三个备用手机由于不值钱而幸免于难(也就是冯斯打通的那个);保险柜也被撬开,里面被洗劫一空,所以警方初步判断这是一起抢劫杀人案。 此外,现场有放火的痕迹,但由于没有泼洒汽油之类的助燃物,火还没有烧起来,就被人扑灭了,地板上还扔着一个灭火器。这个灭火的人,也正是向警方报警的那个人——何少衡的一个情妇。该情妇住在何少衡给她购置的住所里,当天夜里和何少衡有约会,但何少衡迟迟不到,她以为何少衡爽约,一个人喝着闷酒,喝多了之后打上门想要骂何少衡一顿,结果在门外大叫大嚷了好久才发现门没有锁。 她借着酒意走了进去,发现从何少衡的卧室里传出一股浓烟。 她来不及多想,从走廊里取下灭火器进去把火扑灭了,这才发现了何少衡的尸体。这一下吓得不轻,她赶忙逃走了,回头想想这事儿要是不报警,肯定说不清楚,思前想后还是拨打了110。经过警方调查,她的到达时间的确在何少衡死后将近一个小时,杀人的并不是她,死者指甲里留下的凶手的血迹和皮屑比对确认了这一点。 何少衡死了。虽然现场做得很像是抢劫杀人,但冯斯和姜米都很清楚,何少衡刚刚和他们接触,几小时后就被杀了,世间没有那么巧合的事情。 这已经是因为这起事件而死去的第四个知情者了。从詹莹到袁志何,再到杨谨,再到何少衡,冯斯有四次机会弄明白真相,但四次都被人抢先一步。那种郁闷着实难以用语言形容。 “他妈的,老子想花钱还花不出去了!”冯斯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 两个人愁眉不展地坐在宾馆里,都觉得有些茫然。姜米叹了口气:“好家伙,我在万恶的美帝也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短短一个月时间里,死了四个人——这还不包括摩天轮下死的那一堆。” “不止四个,袁志何可是全家被杀。”冯斯说。 “这个凶手下手也真是太狠了,”姜米摇着头,“而且花样百出,每一桩案子的死法都不一样。” “是啊,你妈妈是被冻在冰块里冻死的,袁志何是一家人煤气中毒而死,你的生父是变成了白骨——和摩天轮下那帮死者一样。”冯斯掰着手指头,“到了何少衡,就变成割喉了……” 说到这一句,他忽然住了口,紧皱起眉头,目光闪烁不定。姜米有些奇怪地看着他:“你怎么了?” “别说话!让我想想!”冯斯近乎粗鲁地吼了一声。姜米猛然醒悟,冯斯一定是想到了点什么,于是赶忙住口,连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过了好几分钟,冯斯才长出了一口气:“我有一个猜测。” “什么猜测?”姜米忙问。 冯斯抓过水杯,咕嘟咕嘟喝下去半杯,喘了口气说:“我觉得,杀你父母还有杀袁志何的人,和杀何少衡的,不是同一人。” “为什么?”姜米已经顾不上去在意“父母”这个用词了。 “因为杀你父母和杀袁志何的,并没有刻意去掩饰他们的杀人目的。”冯斯说,“你妈是被封冻在冰块里冻死的,你生父是被啃噬干净血肉而死的,这两种死法对普通人来说根本闻所未闻,只能出现在恐怖电影里。而袁志何,表面看起来是一家人死于煤气中毒,但死得干干净净没有留下任何痕迹,你可以理解为杀人者小心地消除了犯罪证据,也可以理解为某种炫技。” “炫技……”姜米也陷入了沉思。 “但杀何少衡就不一样了。”冯斯接着说,“这个杀手似乎是故意要做成抢劫杀人的模样,以此引开警方的视线,和北京那三起杀人案的公然炫技根本就是两回事,不太像是同一人所为。如果还是先前那个杀手,他才不屑于去伪装成抢劫杀人呢,而且撬锁、撬保险柜这种暴力手法,也不像他的风格,更别提何少衡还和他搏斗过了——要真是北京那位,杀人至于那么费劲么?” “说得有道理,”姜米点点头,“这下子可好,又冒出来一股势力。” “而且我还有一种想法,”冯斯说,“我不敢确定,但可以照着这个方向去猜一猜——那个凶犯并没有找到何少衡留下的资料。” “没有找到?”姜米精神一振。 “这个案子里有一个细节,现场起了火,却没有泼洒汽油。这一点很重要,说明他放火可能是临时起意的!”冯斯说,“如果是早就计划好了杀人后放火焚尸,肯定会事先准备好汽油的吧?” “是啊,这说明……他事先可能并没有计划杀人!”姜米眼前一亮,“杀人放火,是不得已的选择。” “没错!他一开始根本没想杀人!”冯斯一挥拳头,“我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人其实是想用刀挟持何少衡,逼迫他交出那份棺材板里的资料,没想到何少衡激烈反抗,他不得已杀死了对方。人死了,东翻西找一阵后,东西也没找着,这时候何少衡的情妇在外面叫骂,他仓促间只好放了一把火然后匆匆逃离。” “也就是说,那样东西如果落在他手里固然好;要是他得不到,宁可一把火烧掉,也不留给……我们。”姜米推测着。 “是的,他的根本目的不是自己得到它,而是让我们得不到。”冯斯点点头,“我倒是突然有了另外一种想法。” “我们自己去把那件东西找出来,对吗?”姜米望着他。 “真是心有灵犀!”冯斯顺手捏捏她的鼻子,随即又觉得这个动作似乎过于亲昵——过去好像即便是对着文潇岚,他也最多只是胡噜一下脑袋。不知不觉中,姜米似乎成为了他身边最为亲近的女性。 姜米却浑然不在意,自顾自地说了下去:“这可有点麻烦了,那个地方刚刚发生了凶案,警察肯定要监控现场,说不定我们要找的东西也可能夹杂在证物里被带走,那就糟糕了……” “那些资料可能不在别墅里。”冯斯忽然说。 “什么?”姜米一愣,“为什么不在?” “想想看,第二天早上就是一笔一百万金额的大额交易,在这种情况下,一个爱财如命的人还真的能有心思去和情妇幽会么?”冯斯说。 “这个……我可不知道男人是怎么想的,”姜米愣了愣,“那你说是为什么?” “照我看,这个何少衡成天在江湖上打滚,是个相当谨慎的人,懂得狡兔三窟的道理,”冯斯说,“何少衡给她买房子,大概目的就是利用那所房子藏一些东西。” “我明白了!你是说东西可能藏在那个情妇家里!”姜米大声说,“何少衡晚上去他家,其实就是为了取东西给我们!” “我不敢确定,如同你刚才说的,我也没当过这种腰缠万贯四处包二奶的有钱人。不过如果现在一定要碰碰运气的话,我会先去找那个情妇。但在此之前,我得先找王欢辰帮忙做点准备。” “行,听你的。”姜米说。 两天后。 张梓濛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任由坐在对面的胖女人聒噪不休。虽然她已经更改了自己“在外面用”的名字,但这个女人显然很清楚她身份证上那个不够小资不够清新的名字是什么。 “这套房子是我老公的,房产证上写的不是你的名字,张雪梅!”女人怒吼着,浑身上下的每一块肥肉都在因此而颤动,“所以你必须得搬出去!法律是保护不到你这种贱货头上的!” “我并没有说过我不搬出去,”张梓濛低声说,“但是请你给我一点时间,我需要收拾收拾东西。” “收拾个屁!”女人的声调足以把玻璃震裂,“这里的每一样东西,都是用我老公的钱买的!算我发慈悲,你身上的衣服留下,别的什么都不许碰,赶紧滚蛋!” “有的,有一些随身物品是我带过来的,”张梓濛仍旧用恳求的语调说,“请给我十五分钟时间,让我收拾一下。别的东西我都不会碰。” “一分钟也不行!就算真有你的东西,我老公给了你那么多钱,早就抵回去几十倍了!”女人的双目圆睁,“老娘就是一分钟也不想再见到你站在我家的地板上,空气都被你弄臭了,快滚!滚!” 她越说火气越大,站起身来,就想要揪住张梓濛把她直接推出门外。但手还没有碰到对方的衣角,她就立刻停住了动作,并且发出一声短促的尖叫。 那是因为张梓濛的手里握住了一把水果刀,抵在了她的咽喉上。她大概是立刻想起了自己的丈夫到底是怎么死的,半分也不敢动弹了。 “我只想要十五分钟,十五分钟你都不给我。”张梓濛咬着牙,“既然这样,我干脆要了你的命,你也去阴间陪你丈夫好了!” “不要啊!”胖女人发出一阵阵杀猪般的叫唤。张梓濛的脸上时而痛苦时而迷惘,却始终紧紧握住刀,没有分毫放松。看上去,她的情绪波动很大,也许真的什么时候忍不住了就会手一抖抹了胖女人的脖子。 “放过她吧,其实她也和你一样,无非是想找到点儿尊严而已。”门口忽然响起一个声音。 张梓濛转头看去,一对青年男女走了进来。 “她也是个很可怜的人,”冯斯说,“你别看她在你面前好像很嚣张的样子,其实在家里,在何少衡的面前,她连大气也不敢出。她早就知道你和何少衡的关系,却从来不敢吱一声,一直只能忍气吞声。现在她来找你的麻烦,与其说是要向你泄愤,不如说是发泄对死去的丈夫的愤怒。丈夫活着的时候她不敢,只有丈夫死了,血流干了,她才能找到一点发泄的出口。” 张梓濛默默地听完冯斯所说,缓缓地移开了水果刀。胖女人腿一软,坐在地上,突然开始嚎啕大哭。她再也没有了几分钟前的嚣张跋扈,此刻哭得肝肠寸断,似乎是真的被冯斯刚刚说出的那番话触动了心事。 “这套房子,她一定会还给你们的,你丈夫留在这里的财产也是这样,”冯斯在她面前蹲下,温和地说,“就算是各自退一步,你给她一天的时间收拾,明天再来收回房子,可以吗?” 胖女人抽抽搭搭地哭泣着,过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点了点头。姜米费力地把她庞大的身躯扶起来,把她送了出去,重新走回来时,看见冯斯和张梓濛都已经坐在了沙发上。 “你的纹身很有意思。”张梓濛指着冯斯的手臂。 “贴纸印花的,几天时间就能洗掉。”冯斯微微一笑。他现在穿着一身街头小混混常穿的无袖牛仔衫,胳膊上露出醒目的骷髅纹身,头发打理得像愤怒的小鸟。这副扮相早上差点让姜米笑得断了气。 “也就是说,你们今天来,本来是想好好吓唬我一顿?”张梓濛也忍不住笑了,“不过你文雅起来的时候的确像一个学生,但如果摆出一张狠脸,还真有点黑社会的感觉呢。” “因为我真的很能打架啊。会打架的人,气场是不一样的,那种狠劲不是虚张声势。”冯斯说。 “好吧,会打架的人……既然你已经做好了假冒黑帮威胁我的准备,为什么到了这里又改变主意了?”张梓濛问。 “因为我在外面听到了你说的话,”冯斯说,“我觉得,不管你的身份如何,在你的内心深处……还有做人的尊严。我希望能用同样有尊严的方式请求你帮忙。” “请求我帮忙……”张梓濛看着冯斯,两行眼泪慢慢地顺着面颊流了下来,“已经很久都没有人用这样的方式和我说话了。” 冯斯果然是个聪明人,姜米站在门口悄悄地想,他真的是个很了解人心的家伙。怪不得能在微博上编段子骗钱呢。 第八章 暗流涌动 一、 “李校长,你真是一次又一次地让我失望啊。”电话里的女人的声音带点小娇嗔,但这样的娇嗔每次都能让李济汗流浃背血压急升。 “这次真的不能怪我啊,你听我解释!”李济十分惶急,“我这次原本死死盯着他们的,而且有希望把他们手里的东西抢到手,可是我没有想到,我竟然被人偷袭了!” “偷袭?”女人的语气也略略带上了一点惊奇。 “是的,你得知道,我虽然被你强制移植了附脑,但体魄还只是普通人啊!”李济急急地辩解着,“在附脑产生作用之前,我并不比任何人强壮。那个人从背后把我打晕,把我捆了起来。等到我醒来挣脱出去,那两个学生已经离开川东了。这真的不是我能掌控的啊!” “这么说起来,倒是不能怪你,当初给你移植附脑的时候,的确没有考虑到增强你本身的体魄。”女人说。 “照这么说,你肯原谅我了?”李济惊喜交加。 “是的,原谅你了。”女人肯定地说。 “那么,这次的‘酒’还是可以按期给我,对吗?”李济紧张地发问。 “不对。”对方的回答十分干脆,“以后也不会给你酒了。” 李济只觉得自己快要晕厥过去了,被打伤的脑袋又开始发痛:“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啊?你不是已经同意了这不是我的错,而且说了原谅我了吗?” “原谅你的意思,是指我不必专门派人去杀你,”女人说,“而不给你酒的意思,是你已经没用了。他们离开了川东,你也就没有利用价值了,你的死活,我管不着。” “你不能这样做!”李济怒吼起来,“我为你做了那么多事,拼死拼活地做事,你不能卸磨杀驴!如果你真的要就这么抛弃我的话,我……我就把你的事情全部抖出来!” “那样的话,死的就不只是你,而是你全家了。”对方冷漠地回答,“你现在是在用你自己的命换你全家人的命。自己掂量吧。” 电话挂断了。李济怔怔地坐在床边,很长时间里一动也不动,就好像变成了一尊石像。 王璐放下电话,冷笑一声,侧头问身边的司机:“到哪儿了?” “再有半个小时,就能进入我们的地界了,”司机回答,“应该没事了吧?” “半个小时足够发生很多事情了。”王璐摇摇头,仍旧专注地注意着周围的情形。这辆冷藏车此刻正行驶在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上,四周很是荒僻,再也没有其他的车辆。 汽车继续前行,司机的神态越来越轻松,王璐的眉头却皱得越来越紧。似乎是有什么不祥的预感。当前方出现了一个急弯时,王璐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司机的技术很过硬,不费吹灰之力就转过了那个弯,但刚刚转过去,他的眼睛就瞪圆了——前方的山路中央,赫然站着一个人影。这个人就站在路中间,一动也不动,好像是专门等着被车撞一样。 由于弯道遮挡了视线,此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司机连忙猛按喇叭,但对方还是没有丝毫反应。但在这样狭窄的山道上,紧急转弯的结果可能就是直接坠下山崖。他只能咬咬牙,硬生生地直接朝着那个人影撞了过去。 突然之间,一股灼热的气浪席卷了这片山路,就像是有大量的炸药爆炸一样。强大的冲击波一瞬间击碎了汽车正前方的挡风玻璃,司机甚至来不及做出丝毫反应,脖子就重重地撞在了椅背上,颈骨立即骨折。而整辆汽车也浑似没有重量一般,被这股巨大的力量高高掀起,磕在山路的边沿,翻滚着坠下了山崖。片刻之后,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起,山崖下火光冲天。 那个拦在山路中央的人影仍然没有动。他站在原地,冷冷地说:“出来吧,璐璐,这么点小手段是不可能伤到你的。” 他身旁高高的山壁上传来一声嬉笑:“梁野哥哥,咱们俩好久不见了,你怎么一见面就送上这么一份大礼啊?” 那是王璐。在梁野用火焰袭击冷藏车的时候,她已经飞快发动了蠹痕,把自己的身体转移到了山壁上。现在她脚踩着一块凸出的石头,背靠山壁站着,看上去摇摇欲坠,不过脸上仍然带着笑意。 “我只是要截下那具尸体,”梁野哼了一声,“不过你的反应实在是很快,不但自己逃脱了,还把尸体也转移走了。” “那可是宝贝啊,你想就这么一把火烧了它,岂不是有点暴殄天物?”王璐说。 “任何人越过了人与魔的界限,都不能留,”梁野说,“你也不例外。” “哎呀怎么你们都是这个调调啊,烦死我了!”王璐以踩高跷一般的高难度动作跺了一下脚,“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会越过人与魔的界限啊?我不过是好奇心起想要研究研究而已嘛。还不许人好奇啊?” “在我面前你不必乔装,璐璐,”梁野说,“你我都很清醒你想要干什么。在那间废弃医院出现黑暗家族的巢穴后,你动用了最大的力量去调查,并且弄到了这具尸体,绝不是好奇心可以掩盖得过去的。如果说过去你最大的目标无非是压倒我和路晗衣,再追赶上范量宇,现在你目睹了黑暗家族的种种怪异力量之后,野心就更大了。” 王璐沉默不语,过了半分钟才开口说:“既然这样,你我这一战是在所难免的了?” “这些年被你叫了几百声‘哥哥’,做为回报,我就让你先出手吧。”梁野说。 王璐忧郁地点点头,紫色的蠹痕包围了全身,却并没有向前侵入梁野的领域。同样的,梁野身畔闪烁着蠹痕的红光,半径也只有几米。双方只是远远地对峙着,谁都没有贸然进击。 突然之间,王璐的蠹痕猛地扩张到了大约二十米左右的半径,她的身体也随着蠹痕边缘的变化而不断高速移动,有若鬼影。二十米的半径意味着她每次做出的瞬间位移最多可以达到四十米,这将让梁野极难捕捉到她的动作。 但梁野并不慌乱,只是紧守着自己的蠹痕所围出的领域。双方的蠹痕边缘发生过几次碰撞,但都并不激烈,轻轻一触随即闪开。这是因为两人力量相若,正面地硬碰硬只能徒耗力量。所以王璐选择了这样不断游走的战术,目的就是找到某一个梁野的薄弱点,争取瞬间突入。 而梁野也明白,王璐在她的蠹痕范围内可以任意移动,自己光凭视线是无法跟上对方的脚步的。他索性根本不看,把所有的注意都放在蠹痕上,利用蠹痕的敏感性去感知王璐的行动,然后分配力量去阻击。他时而用有形的火焰,时而用无形的高温气流,虚虚实实,王璐几次试图突入,都被梁野弹回,反而差点被梁野的烈焰反击得手。她不得不更加谨慎,加快了移动的速度。 两人一攻一防,正在僵持,山路上又开来一辆一看就是超载了的大货车。两人的视线都被吸引过去。王璐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突然猛一挥手,蠹痕的范围剧烈扩张,把那辆大卡车包围在其中。 十分之一秒过后,那辆至少载了十吨货物的大卡车竟然腾空而起,飞在了半空中。它就像是一个没有重量的塑料壳一样,在空中偏偏倒倒,向着梁野站立的方向飞去。司机在驾驶座上目瞪口呆,已经快要吓晕过去了。 “看来这玩意儿实在是太重了,”梁野自言自语,“以你的能力,也没办法把那么重的一辆车瞬间压到我的头上。” 他的身体像一张弓一样绷紧了,接着如同离弦之箭一样笔直地飞了出去。在这一瞬间,他的整个身体都变得赤红了,仿佛火焰在他自己的身上熊熊燃烧,把他自己变成了一枚凶悍的火箭弹。 他狠狠地撞向了半空中的卡车。 一声足以引发山崩的剧烈爆炸声响起,巨大的卡车顷刻间解体,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波把这辆卡车连同上面运载的货物都化为了无数的碎片。然而,这每一块碎片上全都带着灼热的火焰——梁野的蠹痕所赋予的杀人的火焰! 山路上恍如正在下一场火雨。四散飞溅的燃烧的碎片呼啸着划过每一片细微的空间,就像一颗颗嗜血的子弹,把恐怖的热度与杀伤力带到每一处角落。在这狂暴的烈焰席卷之下,方圆百米的范围内,没有任何生物可以生存——王璐也不例外。 她只能迅速地利用蠹痕逃出这一片火海,把自己的身体稳定在一块凸出山壁的岩石上,但刚刚站稳,她就僵住了。梁野的右手已经轻轻放在了她的脖子上。 “只有全力逃跑的时候,你的蠹痕才会露出那一丝破绽让我突破进来,”梁野说,“现在你的蠹痕被我压制住了,如果你想继续逃跑,移动的速度会比往常慢三分之一,已经足够我先下手烧断你的脖子了。你应该清楚这一点。” “我清楚,所以我不逃,”王璐叹了口气,“没想到我也会算计错你。” “你是指的我直接毁掉那辆卡车的事吧?”梁野说。 王璐轻轻耸耸肩,唯恐动作太大招致梁野的攻击:“是啊。在我的印象里,我们四大家族的四个高手虽然都曾经杀死过不少人,但只有你,梁野哥哥,从来不愿意下手杀害无辜的人,尤其是那些没有附脑的普通人。如果谁敢冒犯你,你固然会毫不留情;但没有招惹到你的,你却往往会高抬贵手。” “所以你把那辆车向我移动过来,不是为了用它做武器,而是为了让我分心,哪怕是一丁点分心。”梁野说,“如果我有那么半秒钟的犹豫不愿意伤害车里的无辜的司机,你就有机会趁虚而入。” “是啊,我万万没有料到你反过来利用了那辆车,全然不顾及司机的死活,”王璐的语气低落,“我判断错误,活该输给你。”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的确不喜欢杀伤无罪的人,但我又不是冥顽不化的木头脑袋,”梁野说,“别忘了,我也是个守卫人,不是开慈善堂的。不要轻易去揣摩别人的底线——这种底线往往都是错的。” 王璐又是一声叹息:“你说得对。我的确是自作聪明了,现在你如愿毁掉了那具尸体,我也不可能再拿它……嗯?” 她的脸色忽然一变,这个变化自然是瞒不过梁野的眼神。梁野苦笑一声:“我还以为能骗过你呢。” “我对于和我的能力近似的蠹痕,总是很敏感,”王璐的语气陡然变得森冷,“没想到你竟然带来了一个和我一样能进行空间转移的帮手,偷偷把尸体换走了。刚才你可还说得道貌岸然呢梁野哥哥,‘任何人越过了人与魔的界限,都不能留。’但是现在,似乎是你主动想要跨越这道界限哦。” “所以我说了,不要轻易去揣摩别人的底线,人心不可测。”梁野的话音里也充满了冷酷的意味。话音未落,他的手掌猛然再度变得赤红,足以把钢铁融化的高温在一刹那间释放出来,恍如从钢水中取出的灼烫刀锋,割向王璐的脖颈。而王璐也在这一瞬间激发出了蠹痕,但正如梁野所说,她的蠹痕受到了压制,移动速度有一些微小的损失,这一点损失让她并不能全身而退 一道烈焰冲天而起,伴随着蠹痕碰撞所发出的近乎于雷电般的剧烈闪光,那是梁野的手掌击中了王璐的脖子。而与此同时,几乎只有连眨眼时间都不到的极其微小的时间差之后,王璐的身影也消失了。 梁野慢慢地收回自己的右手,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忽然转过身。在他的视线里,王璐站在了公路的另一头,脖子上鲜血横流,从后颈到面庞都留下了被灼烧过的红色的痕迹。 ——但她还活着。 “你似乎专门针对我的蠹痕做了一些功课啊,”梁野说,“如果换成在贵州山区时的你,这一下脖子已经断了。” “不只是你的,还有路晗衣哥哥和范量宇哥哥的,我都进行了一些针对性的训练,”王璐喘息着说,“自从天选者出现之后,我就知道,过去的均势不可能再维系下去,未来的世界,注定属于混乱和战争。” “果然,每个人都留了一手……”梁野摇了摇头,“我追不上你了,你走吧。” “我现在受了重伤,奈何不了你,但你记住,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梁野哥哥。”王璐在重伤之下仍然露出一丝专属于她的甜美笑容,“被你打伤只是小事一桩,但是今天你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东西,我会让你十倍奉还的。” “我等着你。”梁野漠然地说。 二、 “你的车技不错么,”冯斯说,“你非要和我抢着开车的时候,我还蛮担心的呢。” “别逗了,你这种腰缠万贯天天吃咸菜的主儿,猴年马月能有练车技的机会?”姜米熟练地握着方向盘,“我们美帝人民虽然饱受资本家压迫不能当家作主,但就是开车机会老多,我可是16岁就考了驾照了,去年夏天驾车横穿了整个美国呢。” “我不要当家作主,我也想去受压迫……”冯斯咕哝着。窗外的盘山公路蜿蜒伸展,远处可见滔滔流动的长江,忽然之间,他就找到了那么一点自驾旅游的感觉。 “我现在对中国的黑社会充满好感,”姜米兴致勃勃地说,“那个王欢辰简直太大方了,二话不说就借辆车给我们。这车在贵国不便宜吧?” “奥迪Q5,2012款,大概值个四十万吧,”冯斯说,“不过大方的不是王欢辰,是他背后的梁老板。梁野既然指示了他全力配合我们,别说一辆越野车了,要他把房子和厨师学校都给你都没问题。” 姜米噗哧一声:“其实我还真想要那个厨师学校呢,多有趣啊,可以每天变着花样要他们做新菜给我吃,早晨还能逼他们戴着厨师帽做集体早操,那场面一定很壮观……” “您说的这不是厨师学校,是二逼集中营……”冯斯也被她逗乐了,“注意,前面很快要上成渝高速了。” “上了高速,三个来小时就能到成都啦!”姜米轻快地打了个响指,“我们距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两天前。 冯斯临时放弃了之前制定好的恐吓战略,改为心灵鸡汤式的软语相求,没想到真的打动了何少衡的情妇张梓濛。事后姜米表示不得不佩服:“你丫果然没白在微博上瞎编那些鸡汤段子。” 张梓濛交出了何少衡放在她家里的保险柜的钥匙,冯斯打开保险柜,从中发现了不少商业机密、行贿记录等,而何少衡根据棺木里的刻字所整理出来的新资料也在其中。他把其他东西交给了王欢辰,算是报答对方的热忱相助,然后和姜米回到宾馆,仔细研读那份资料。 何少衡显然是个很用心的人,棺材里所能刻下的字数很有限,所以记述者原本写得相当简短,但他在整理的时候,根据道观流传下来的史料做了许多合理的添加,最终呈现在冯斯面前的,是一个颇为详细的、有血有肉的故事,这个故事所记录的,是一个令人很难想象得到的惊人变故。 ——后来那个一直把元和观传下去的观主,也就是俗名叫陆小石的道士,竟然是假的,是一个取而代之的冒牌货!而真正的陆小石,被关进了一口棺材里埋到地下,直到活活闷死。 那就是何少衡在地下挖出来的那具尸骨。 真正的、在地下被闷死的陆小石,在棺材板上刻下了事件的经过。在他亲眼目睹了玄化道院消失后,他一面试图自己张罗一间道观,一面也利用空闲时间去玄化道院附近搜寻,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这不光是出于好奇心,更重要的是贪欲作祟。毕竟道院里隐藏了许多秘密,假如能留下一两样宝贝,那也足够值钱了。 十五年过后,陆小石已经是川东元和观的观主了。元和观虽然规模不如当年的玄化道院那么大,在他的经营下倒也香火旺盛,来投的弟子不少。陆小石很谨慎地守着秘密,把自己所做的与玄化道院有关的记录砌进了墙里。除了照管元和观之外,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假装云游出去几天,其实是悄悄地在玄化道院附近寻找,只是在前十四年里,他从未如愿。 然而到了第十五年,或许是老天眷顾,他终于有了惊人的发现。当时他来到山崖边,想要冒险吊一根绳子到山崖下面去看看,却忽然遇上了一场地震。好在地震并不剧烈,所以他自身并没有什么危险,只是想到地震之后的山体也许会出现滑坡、泥石流等等自然灾害,于是在地震止息后,他打算放弃下崖的念头,先回到山下的小镇再做打算。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身前飞过了一只野鸟,在悬崖上空盘旋一阵子之后,向着下方直直地飞了下去。紧跟着是第二只、第三只……转眼之间,在这一片山头出现了几百只不同种类的飞鸟,全都朝着悬崖下飞去。 悬崖下有情况!陆小石敏锐地做出了猜测,这很有可能是因为那场地震震塌了山石,导致某些原本被埋藏的东西露了出来,这才引起了鸟儿的兴趣。而那样东西,极有可能就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玄化道院的遗物。 陆小石不顾一切,冒着生命危险爬下了山崖。他发现所有的鸟儿都围绕着一个圆滚滚的物体在飞行,还有不少已经直接扑在了它身上,仿佛这个东西有强烈的吸引力。陆小石提着长剑上前,赶走了所有的鸟儿,露出这个东西的真容。他一下子就愣住了。 一个茧。他看到了一个血红色的茧。 这个茧呈椭圆形,换算成现代单位至少有两米高,而且十分沉重,凭陆小石一个人根本不可能把它搬上悬崖。陆小石想了想,一发狠,高高举起手里的长剑,狠狠地对着茧壳斩了下去。茧壳应声而裂,露出里面的东西——一个浑身鲜血的人。这个人一动也不动,似乎处在昏迷状态中,但却有着平稳的呼吸。 陆小石知道,他真的找到了玄化道院的遗物。 以后的日子里,陆小石从悬崖上运下了绳索和一些简单的工具,砍树搭了一个小棚子,把那个茧壳里的怪人绑在棚子里。怪人虽然一直在昏迷当中,不吃不喝,但生命力却始终顽强,仿佛修炼过辟谷之术。陆小石一直监视着他,直到半个月后他醒过来。 此时的陆小石,被获取玄化道院秘密的贪念所支配,十分残忍地对这个人进行了逼供。对方熬不过刑,很快招供,原来他果然是玄化道院里的一名道士。按照他的说法,玄化道院里的道士们一直都在进行着某种特殊的修炼,他们通过秘法炼制出神奇的丹药,服食后可以让人拥有超越常人的力量。据说在神州大地上,除了玄化道院,还有一些其他的神秘组织或者家族也掌握了这种独特的炼丹术,他们相互之间有合作也有竞争杀伐。 但道观里的道士们并不满足,还想要努力寻求更加强大的道术。他们似乎是在川西的成都附近发现了一些可以帮助他们极大提高道术的宝贝,于是派了一队修为最精湛的道士前往成都,在付出惨重代价后,总算把那样宝贝抢了回来。经过了长达半年的研究和摸索,全观的道士择了一个吉日,打算共同利用那件宝贝来提升修为。 然而意外却发生了,当所有的道士一同驱动道术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诡异的变化,道观内突然充满了某种异样的力量。这个道士说,他天生对于危险的事物有一种独特的敏感,就像某些小动物能预知地震一样。那股力量刚刚开始蔓延,他就直觉到事情不妙,果断地转身就逃,最后侥幸赶在道观消失前逃脱掉了。尽管如此,他还是遭受到巨大冲击,坠落悬崖,险些丧命,只要运用自己的道术,把自己封闭在这个茧壳里陷入休眠,直到十五年后陆小石挥剑劈开茧壳,他才重见天日。 道士说话半真半假,陆小石并不敢完全相信,但他却对玄化道院的炼丹术垂涎三尺。在一番威逼利诱之后,两人达成协议:陆小石把这个身体依然极度虚弱的道士带回悬崖上,藏在元和观里静养身体,道士则教给陆小石炼丹之术。 然而陆小石低估了道士的能力。他的确手脚还很不灵便,自己行走都困难,体内却有一股特殊的“法力”,能够驱动法术,做到一些普通人凭借手脚都做不到的事情——比如在地上挖坑。在被藏在陆小石的房里几天之后,他向陆小石提出,道观里“阳气”太重,不利于他的修行,他需要一个能汇聚阴气的藏身之所,才能做到阴阳调和龙。 陆小石按照他的要求,为他打造了一口棺材运到房里,然后他就遭到了道士的袭击。道士的“法术”击晕了他,然后把他封入棺材,然后再用法术在地上挖出了坑,将棺材埋在里面。 陆小石在棺材里醒来后,知道自己不可能脱逃了,只能用随身带着的小刀把这一切都刻下来,希望未来有人能循此揭破玄化道院的真相——倒也不是为了什么正义,权当是为这位倒霉的观主报仇了。他同时也提到,他相信那个道士当时是想直接杀死他,但不知为何,他并没有当场死亡。猜测起来,要么是道士伤势未愈力量不足,要么也许是他自身的体质有异抵消了一些力量——毕竟他也曾经是被玄化道院看中的人。 遗憾的是,真相他将永远无法知道了。 而在这份资料的最后,何少衡补充了一些旁人眼里的元和观历史:观主曾在某一天突发急病,手脚无力,将养了近半年才痊愈。这个“某一天”,无疑就是真正的陆小石被装入棺材埋在地下的那一天。 万幸的是,陆小石虽然被害,他藏在墙缝里的日记始终没有被假冒者发现,不然的话,就什么也没办法留下来了。 这一段记录让冯斯之前的猜测更加明晰。他更为确信,玄化道院里面聚集的都是拥有附脑的守卫人,而且道院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不断寻找强化附脑能力的方法,并且,这种方法最终让他们找到了。 冯斯不由得又想起了那朵枯萎的黑色花朵。他有一种直觉,那朵花或许就是道士们所找到的强化附脑的“宝物”,而那一夜的离奇变故,或许就是这朵花和附脑共同作用产生的恶果——按照他之前的猜测,那极有可能是一个造成了异域空间的巨大蠹痕。但是从现有的一切信息,并不能推断出这个蠹痕的具体性质。 而他也隐隐猜到了为什么各大家族会把玄化道院视为禁忌——这个道观一定隐藏着什么能极大提高附脑的能力、但却同时会带来巨大危害的方法。意志稍微不坚定的人,就有可能会被这种方法所诱惑,而最终收获灾难性的后果。 就像玄化道院里的道士们的遭遇一样。 但对于冯斯来说,真正能诱惑他的是另外一件事:如果找到这种方法的本质,是不是就有可能摸清附脑的本质,然后进一步挖掘出魔王的真相?而这大概也是梁野暗中支持他的原因。即便拥有着超越常人的能力,守卫人们也并不情愿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连自己到底是谁都不知道。 “我们都想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对吧,梁兄?”冯斯苦笑着喃喃自语。 现在手里倒是有了初步的线索。按照那个把自己包在茧里的道士的供述,那朵黑色的花来自于川西的成都。但成都是川西最大的城市,光知道这么一个地名,无异于大海捞针。 就在两人都有些愁眉不展的时候,万能的宁章闻却给他们送来了意外的福音。他通过搜索找到了那个面人的信息。 “那个面人猴子的样式花色过去还挺有名的,是祖传绝技,”宁章闻在电话里说,“明清时代的一些四川风物志里有所记载。那是一个明末清初的民间手艺人的作品。那位艺人的真名叫阮嵩,但所有人都叫他阮猴子,因为他以这一生爱猴成痴,和当时青城山的猴子成天混在一起,经常照着猴子们的样貌体态捏出生动活泼的面猴,他的本业——石匠似乎倒成了副业。但正因为如此,他捏出来的猴子才那么活灵活现惟妙惟肖。” “青城山?”冯斯思索着。虽然得到了一个范围比成都小得多的地名,但仍然还是难以据此搜索,更何况他现在并不知道这位阮猴子和整起事件到底有什么关系——也许那个面猴出现在盒子里只是纯属巧合呢?但再一想,这位阮猴子或许是唯一一条可能的线索了,哪怕是百万分之一的机会,也比完全为零好。 “好像我们这次出来,我一直在说:能找到答案固然好,找不到的话……就当是旅游了。”姜米忽然在他身边说。 冯斯一怔,明白姜米已经看出了他的心思。当然他很清楚,姜米心里背负着那么沉重的负担,是不大可能真的有轻松的心境去玩耍的,她说这话,无非是要给自己减压:能成则成,不能成,至少也无怨无悔。 “我明白了。”冯斯冲着她一笑,接着对着听筒说,“宁哥,有没有办法查到这个阮猴子的后代。” “我正好搜到过一篇和阮猴子后人相关的报道,”宁章闻说,“好像是青城山搞什么民俗文化节,阮猴子的后人捐出了先祖留下来的青城山野猴写生图。这条新闻里有那个人的名字,提到他就住在距离青城山很近的都江堰。有这两条,我可以帮你找找他的具体住址。” “那就拜托你了宁哥,要是没有你,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冯斯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重新开口时,宁章闻的语气听上去有些严肃:“小冯,以后不必说这些话来哄我高兴了。我已经度过了那个只有觉得自己被人需要才会高兴起来的阶段了。现在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朋友,能为朋友做事才是让我快乐的理由,而不是什么被重视、被需要。” “我现在很快乐。”他补充说。 冯斯也沉默了许久,眼眶微微有些发潮。最后他说:“我明白了。朋友。” 宁章闻果然帮冯斯查到了那个阮猴子的后人的住址,此人仍然住在都江堰,是成都的县级市。冯斯和姜米商量了一下之后,决定开车去往成都,因为那样比较灵活,被盯梢的几率略小一些。他原本想找王欢辰借一辆不值钱的破车,但王欢辰二话不说,把这辆几乎崭新的奥迪借给了他。而姜米一看到有车开就欢欣鼓舞,好似小孩见到了玩具。 高速公路上一路行驶顺畅,并没有意外发生,但冯斯总是习惯性地探头看窗外,姜米很是奇怪:“你在干什么?” “我老是怀疑曾炜、就是老缠着我的那个警察在跟踪我。”冯斯说,“他和我一起去了川东,然后再也没有在我的面前出现过,即便我们从摩天轮上下来进了局子,他还是没有趁机来恐吓我一下。这不像他的作风。所以我有些困惑。” “照我看,他说不定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姜米使用中华俗语倒是很顺溜,“也许他会在成都等着我们呢。到了现在,你还觉得他是最让你头疼的么?” “只要我的凡人之心一天不死,我最害怕的就始终是他。”冯斯一声长叹。 三、 据说成都美食的辣度比重庆稍低一些,但对于姜米这种低起点的废物来说,吃进嘴是很难发现其中的区别的。于她而言,这无非就是一百步和九十九步的区别,不管多一步还是少一步,反正都够要她命的。 现在两人坐在一家“冷锅串串”的小店里。姜米对这种从冷油里捞出来的熟食十分好奇,吃了两串后赞不绝口,然后再吃了几串……就不行了。冯斯看着她猴吃芥末般抓耳挠腮的表情,忍不住哈哈大笑。 “看来今晚我又得满世界跑着给你找止泻药了。”冯斯说。 姜米横了他一眼:“用不着,我已经有了血的经验,这次随身早备好了!” 她龇牙咧嘴地又吃了一阵子,实在抵受不住了,开始咕嘟咕嘟喝饮料。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但仍旧不停地吸溜着凉气:“我算是体会到受虐的快感是什么滋味了。你在干什么?” 冯斯划拉着手机:“我在推送今天的微信公众账号。每天发点小段子,也是聚拢人气的方法。” “你这样的千万富翁倒也真特别,”姜米手里拿着一串素肚,想要往嘴里放又有点不敢,“当然也算是很有独立精神。不过,你真的不觉得那些瞎编段子怪恶心的么?” “能赚到钱就不恶心,”冯斯回答得很干脆,“首先要想办法养活自己,其他的扯再多都是虚的。” “你妈去世后……我是说假装去世后的这些年,你一定过得很艰难吧?”姜米看着他。 冯斯愣了愣:“艰难?倒也真说不上有多艰难。一来我赚钱脑子比较活泛,二来对生活倒也无欲无求。不过么……说真的我没有你那么达观,虽然平时谁看到我都是一脸贱兮兮地笑,但其实……有时候还是有点郁闷吧。” 话说出口他就有些后悔,感觉这些类似于自我剖析的话不应该对旁人说出口。但再一想,姜米似乎越来越算不上“旁人”了。 姜米放下手里最终没敢咬下去的素肚串,托腮想了一会儿,忽然一把攥住了冯斯的手腕:“咱们先玩两天吧!” “你说什么?”冯斯不太明白,“什么玩两天?” “我觉得你苦逼得太久啦。”姜米说,“尤其是自从你爸爸去世之后。虽然这些日子我并没有和你在一块儿,但光是听你描述也可以想象得到,你一定郁积了很多心事,没有办法真正放松。” “算你说准了。我确实是不大容易放松,这根弦绷得有点儿紧。”冯斯说着,试图把感觉都聚集在手腕上,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让人不希望她松手。 “所以啊,咱们先不管找阮猴子的事儿,先陪我在附近玩两天好不好?”姜米望着冯斯,“真的只是玩,别的什么也不干,不要去想什么魔王啦、天选者啦、消失的道观啦什么的了。好好玩两天,玩玩玩玩玩,可以不?” “我现在算是知道什么叫‘无法抗拒的眼神’了,”冯斯一笑,“你现在这个样子,就像是求父母买糖的小孩儿。” “那这块糖你给不给买呢?”姜米愈发作可怜巴巴状,手指头在冯斯的手背上挠来挠去。痒痒的,但是很舒服。 “你都这么说了,我要是还不从,岂不是成了禽兽?”冯斯叹了口气,“今晚好好休息,明天咱们开车先去九寨沟!” “老爸万岁!” 姜米的眼神十分欣悦,看得冯斯心里咯噔一跳,忽然也想反过手来,握住姜米的手掌。不过还没等他付诸实践,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冯斯在心里遗憾地叹息一声,把手抽回来,接通了电话。 “啊,是季阿姨啊,您好!”他有些意外,“您在北京了吗?还好吧?我们……在外面玩呢,到处走走,不定去什么地方。对,很快就回北京,到时候去看您。好的好的,您也多保重,再见!” “我的这位奶奶,和我生父还真的完全是两种人啊!”冯斯挂断电话后,姜米感叹说,“我们只是两个陌生人,她都那么关心我们。” “所以我才说,当初她离开川东回北京的时候,你应该和她相认的,”冯斯说,“你要不愿意认我认也行,你也知道我童年缺失嘛……” “那你愿意认我做奶奶我也不反对……不提这些啦!”姜米摆摆手,“老娘要赶紧回去睡觉,明天要开好久的车呢。对了,去九寨沟需要准备点露营设备什么的吗?” “你们美帝资本家总以为第三世界寸草不生!”冯斯嗤之以鼻,“现在但凡是中国的著名景区,全都能伺候得你舒舒服服以为到了拉斯维加斯。” 此后的几天时间里,姜米开车,冯斯按地图指路,两人在四川境内跑了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虽然只能是走马观花式地瞄一眼,大多数时候都是在路上颠簸吃灰,两人还是很快乐。尤其是冯斯,这一回是铁了心把一切心事都暂时抛开,甚至都没有跟文潇岚等人打电话,全身心地只是享受旅游的过程。至于明天会怎么样,他强迫自己不去想。 真的挺快乐的,冯斯想,有一个那么可爱的女孩陪在身边,在山山水水间穿梭而行。很像谈恋爱呢。即便这场“恋爱”马上就要终结,也足够他留恋回味很长时间了。 “纯粹旅行”的最后一天,两人重新回到成都市区。这一天他们并没有跑得太远,只是到离市区很近的宝光寺去烧香,也算是稍微休息一下疲惫的身体,准备迎接第二天的真正行程。冯斯以无神论者的执拗表示自己对烧香拜佛没兴趣,姜米却非要他跟着一起去:“我也信耶稣不信佛啊,但是烧烧香怪好玩的,还能数罗汉呢!” “浪费钱还污染环境……”冯斯咕哝着,但是看着姜米受伤小狗般的乞求眼神,没有再坚持。 这一天并非休息日,宝光寺里人不多。姜米如愿以偿地一个一个数清楚了五百罗汉(确切数字是五百七十七),冯斯拗不过她,也只能陪着她一起数,不过两人不能走到一块儿。因为按照数罗汉的规矩,任意选择一尊罗汉像作为起始点后,就得按男左女右的方向去数罗汉。当数到自己的年龄那个数字的罗汉时,记下号数,可以出门买一张罗汉卡,罗汉卡上印着签文,能解释你的命运。 冯斯自然绝不相信这些,但既然花钱进来了,就当是走个仪式。所以他也随便挑了一尊罗汉,开始向左数起。因为不太专心,他最后数出来的罗汉只有五百七十三尊,不知道漏了哪四个,不过能给他指点命运的那一尊倒是记得很牢。那是第三百三十四尊,名叫尘劫空尊者。 姜米数得很认真,此时还没有数完,冯斯索性先到门外去等她,顺手把罗汉卡换了,卡上印着如下诗句: 事无可为不可为, 立志坚定山可摧, 纵历千难和万险, 三藏西天取经回。 好吧,这还马虎算是和我最近在做的事能沾上边,也还算吉利。冯斯想着,脑子却忽然冒出一些诡异的画面:他变成了骑着白马的光头唐僧,身边的姜米忽而满脸猴毛抓耳挠腮,忽而肥头大耳嚷嚷着“我饿”,忽而一脸忠厚地贴上来“师父,二师兄又被抓走了!”…… 这一番有趣的联想让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就在这时候,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衣兜好像被碰了一下,一侧头,身边一个瘦削的青年正在快步离开。他连忙伸手摸衣兜,发现装在衣兜里的手机被摸走了。 那个青年是小偷!冯斯大怒,迈开步子追了上去。对方发现他在追赶,也跑了起来,但常年打篮球的冯斯显然有着更快的短跑速度,很快就追上了。他发现这个青年慌不择路,竟然跑到了寺里的一个死角,再也无路可逃。而这里也并没有埋伏什么帮手,附近只有一对神情淡漠的中年男女。 我他妈这两天手正痒呢,冯斯想着,捏着拳头扑了上去。那个瘦削的青年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三两下就被打倒在地制服了。冯斯拿回手机,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报警,却发现不远处已经有两名巡警走了过来。 正好,省得麻烦了,冯斯想着。 巡警走到他跟前,喝令他放手。冯斯听令乖乖地松开手,然后说:“这个人是个小偷,刚刚偷了我的手机跑到这里,我制服他后抢回来了。” 他伸手指了指旁边那对中年男女:“这两位可以作证。” 警察的脸色和缓了一些,转向那两名目击者,但他们刚一开口,冯斯就觉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那回事,手机一直在那个大个子手里,”中年男人伸手一指冯斯,“我看见他一直拳打脚踢追着这个小个子过来,一直都是他在打人,人家没还手。” “你说什么?”冯斯只觉得血往上涌。 “是啊,这个大个子可凶呢!”中年女人附和说,“他边打边骂骂咧咧,说是这个小个子撞了他不道歉,说要废了他。” “他们……他们在说谎!完全是在说谎!”冯斯急了,“这家伙确实是小偷,他偷了我的手机,不信你们可以验指纹,手机上一定留了他的指纹……”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不说了,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因为他发现,小偷的手上赫然戴着一副白色的布手套。在这样一个气温还比较温暖的十月的白昼,小偷竟然戴着手套。 “我有皮肤病,出门都得戴着手套。”小偷对着两名警察解释说,“你们可得替我做主啊,我被他打伤了,现在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我根本没有弄伤他的胳膊!”冯斯急忙辩解,但警察毫不客气地抬起警棍对着他。 “闭嘴!”警察喝道。 这是一个阴谋!冯斯刹那间明白了。这个小偷按理说应该对附近地形十分稔熟,不可能愚蠢到自己跑进一条死胡同,他之所以要跑到这里,目的就是这里偏僻,没有其他游人,现场正好可以安排仅有的两个“目击证人”——这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他的同伙。他们很容易就能制造这样一个假象:冯斯因为一丁点小摩擦追打一个青年人,并且把他打伤。 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冯斯想,就是为了把我弄进局子里以便干扰我的行动吧?可恨自己这几天玩得太惬意,完全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居然就这样上当了。 “跟我们回去慢慢说吧。”警察冷冷地看着他。 冯斯面带苦笑,不再徒劳地多说话。在他的视线里,姜米正在从远处焦急地跑过来,但她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改变刚才发生的事实。 我对不起姜米,对不起这个信任自己的可爱姑娘。冯斯充满愧疚地想着。他的头垂了下去。 那种温馨而让人心里痒痒的谈恋爱一般的甜蜜感觉,在这一刻完全消散。现实如同流淌的冰水,冷却了一切。 四、 这间废弃的医院终于沉寂下来了。在范量宇、王璐、路晗衣等人的家族轮流造访过这里、带走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东西之后,医院里不再有守卫人,也不再有黑暗家族。这里的秘密已经被清空,又恢复到了空空如也的状态。 但在这个夜晚,又有两个不速之客来到了这里。现在他们都站在医院顶楼的天台上,一个是相貌虽不美丽、但是看起来温柔娴静的中年女子,另一个则是身躯瘦弱矮小的少年人。 这是冯斯死而复生的养母池莲,和冯斯异卵双胞胎的兄弟,小道士慧心。慧心现在已经不再作道士打扮了,穿着一身普通年轻人的夹克衫与休闲裤,长发也彻底剪短,看起来和一个平凡的初中生似乎并无区别。但实际上,他和冯斯出生于同一天,只是由于附脑压迫了神经,抑制了生长激素的分泌,导致发育迟缓,看上去比冯斯小得多。他的骨架很小,体型极瘦,虽然衣服已经是小号的了,套在他身上还是显得异常宽大,这让他看起来有几分滑稽。 “这里总算安静下来了。”池莲说,“我还是喜欢安静的地方。” “这里鬼气森森的。”慧心说。 “鬼气森森不好么?”池莲一笑,“人都怕鬼。这里有鬼气,旁人才会害怕而不敢来,才会有我想要的安静。” “可是我……不喜欢安静。”慧心站在天台边缘,看着脚下的这座废弃医院。这里遍地都是杂物和垃圾,一栋栋陈旧的楼房仿佛摇摇欲坠,疯长的野草在月光下摇曳着,有如鬼影。几只鸟儿飞过,发出清晰而尖利的鸣叫,在空荡荡的院区里来回飘荡。 “我知道的,孩子,安静的生活你已经过了一辈子了。”池莲轻轻抚摸着慧心的头发,“你终究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你也需要青春,需要热热闹闹和朋友们在一起。可是……是我对不起你……” “别这么说,妈妈!”慧心一把抓住了池莲的手,“什么青春,什么朋友,我都可以不要!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足够了!” “我当然不会离开我的儿子的。”池莲说。 母子俩静静地依偎了片刻,慧心打破了沉默:“妈妈,我还是不太明白,你把黑暗家族的人引到这里,让他们以此为基地实验对附脑的各种改进;然后你又悄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守卫人们,引诱他们来这里和黑暗家族硬碰硬。这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我们不是要扶植利用那些黑暗家族的人吗?” 池莲摇了摇头:“那些人根本就没有用。他们的眼里只有利益而没有风险,为了求得力量不顾一切,迟早都会沦为附脑的奴隶。” “但是你也说过,守卫人们对附脑的态度太谨小慎微了,无法利用到附脑的全部。”慧心说。 “所以才需要寻求一种调和,”池莲说,“先把改进的技术交给黑暗家族,让他们胡乱折腾,才能让守卫人家族注意到他们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提升的力量和巨大的副作用。这样的话,他们会对新技术产生兴趣,但得到了新技术之后也会更加谨慎地施行,一点一点做出我想要看到的结果。”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技术教给守卫人呢?为什么还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慧心依然不解。 “因为他们很聪明,直接交到他们手里,一定会引起怀疑——对聪明人来说,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池莲说,“但是拐一个弯,让他们自己动手去抢,他们就不会有所怀疑了。” “还是你聪明啊,妈妈。”慧心由衷地说。 “说起来,这段日子太忙了,我也没督促你的训练,你进度怎么样了?”池莲问。 慧心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骄傲的微笑:“即便没有妈妈督促,我也绝对绝对不会偷懒的。” 他伸展开双臂,和月华一般皎洁的银色蠹痕刹那间扩散开来,把整个天台笼罩在其中。一声闷响之后,天台的水泥围栏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半深半浅的裂孔,裂孔周围的蛛网状纹路延伸出去,碎裂的水泥渣掉落一地。紧跟着,另一个角落传出一个刺耳的声响,一根裸露的钢筋被某种无形的力量拧弯了。 这就是慧心的蠹痕,可以任意攻击范围内的一切事物。几个月前和冯斯对殴的时候,他所能造成的杀伤力还很弱,而现在,已经能破坏寻常人力无法破坏的事物了。 “很不错了!”池莲鼓起掌来,“这样的力度,一个普通的成年人已经经受不起了。” 慧心恶狠狠地一笑:“下次再碰到姓冯的那个小子,就不会再像上次那么狼狈了,我一下就能要了他的命!”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僵住了,因为池莲的脸色在一刹那间发生了改变。半秒钟之前,她还慈祥可亲,说着让慧心如沐春风的话语,半秒钟之后却忽然像换了一个人,脸上恍如罩上了一层严霜,目光锋利如冰刀。这一刻,池莲从一个慈爱的母亲陡然间变成了一个可怖的魔女,浑身散发出足以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妈妈……我错了!我错了!”慧心吓得浑身颤抖,跪在了地上,“我以后再也不会那么说了!我不杀他!我不杀他!他是我的兄弟,我要和他友好相处,我绝对不会杀他!” 慧心想要看着母亲,却又不敢看她,一颗头颅不知道该怎么摆。池莲悠悠地叹息一声,再开口时,语气稍微柔和了一些:“慧心,我的孩子,你记住了,虽然你和冯斯都不是我亲生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你们就是我的亲儿子,两个都是我的心头肉。我不能允许你们自相残杀,无论如何都不行。” 慧心瘫软在地上,忽然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妈妈,我不明白这是为了什么。他……他什么都不会,他的附脑始终不能被唤醒,他什么都不能帮你做。可是我能!我很努力地在提升自己,我已经可以弯折钢筋,我可以变得更强!我才是你最需要的帮手……” 池莲蹲下身来,温柔地把慧心搂在怀里:“孩子,千万不要这么想,我爱你们,可并不是因为你们能帮助我。哪怕你的附脑没有任何用处,你还是我的好儿子。” 就在这对母子进行着这样奇特的对话的时候,在另一个地方,一对姐弟也在对话。 那是路晗衣和他的姐姐。他们仍然坐在家族那间常年不开灯的会议室里,似乎路晗衣的姐姐十分享受这样黑暗的氛围。在黑暗中对家族中人发号施令的时候,也能增添一种神秘的威严感,只不过眼下这里只坐着姐弟两人。只有在和路晗衣说话的时候,姐姐的语气才会变得柔和亲切,并且总能宽容弟弟的诸多冒犯。 “我还是没有想明白,那帮人在那所废弃医院里折腾附脑实验,图的是什么?”姐姐说,“他们应该能找到比那里好得多的地方来进行保密。” “其实不难猜测,”路晗衣说,“显然那个幕后的主使者是故意这么做的——他想让我们亲眼见到新技术的威力,并且诱惑我们。” “守卫人并不是那么容易诱惑的。”姐姐说。 “过去是,现在就未必了。”路晗衣说,“天选者被找到,黑暗家族重新出现,大家的想法自然也多了。恐惧也好,野心也罢,只要有推动力,就有人敢于铤而走险。这就像是毒品,人人都知道危害巨大,但总有人会明知是火坑还往下跳。” “那你呢?你是怎么想的?”姐姐问。 “人与魔的界限,不能轻易跨越。”路晗衣答得很痛快。 姐姐并没有立即回答,似乎是不太相信路晗衣的话,但她也并没有追问,姐弟之间仿佛有一种奇妙的默契。过了一会儿,她又问:“和林家的婚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这不是我要考虑的问题,而是你,姐姐。”路晗衣依然答得十分干脆,“我的态度你早就知道:我不愿意娶那个女人,但我可以娶她。我同意订婚,是为了家族而已。” 他顿了顿,又说:“现在林静橦给自己移植了第二个附脑,已经越过了我们的底线,照理说,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取消婚事。但你还是执意不肯,这说明你对这桩婚事很看重,看重到不在乎被别人说我娶了一只猴子。当然,你是知道我的,我不喜欢猴子这个称呼,我只是单纯不想娶她而已。” “我的确很希望促成这桩婚事,因为虽然现在林家比较落魄,当年从他们当中背叛出去的那一支却非同寻常,”姐姐说,“我们两家必须合作。” “所以我才说,你根本不必征求我的意见,反正你已经决定了,”路晗衣响亮地冷笑几声,“如果你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安排婚事,我一定听话,全力配合你。” 姐姐没有回答。路晗衣也不再说话。房间里死一样地寂静。 五、 冯斯这辈子倒也没少和警察打交道。从小时候母亲池莲诈死,到后来一位中学同学打架把人打成重伤后潜逃,再到父亲的死,詹莹的死……似乎总能有被询问的理由。 但那些都仅仅是被询问,他的身份是证人,默认身份是清白的。但现在不同,他当着警察的面打了人,却不能证明打人的理由,看来至少治安拘留是免不了的了。 他垂头丧气地坐在派出所的问讯室里,一时拿不定主意,一会儿面对警察叔叔的时候,是继续一口咬定对方栽赃陷害呢,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低头认错求个宽大处理呢? 那个小子也就是挨了自己几拳,身上也没有什么伤——虽然他装得很痛苦。冯斯因为总与打架这种事结缘,也研究过相关法律法规以警醒自己不要越线。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他毫无疑问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可能也就是拘留三天,罚点钱,学校记个过。运气好的话,甚至都可能不用拘留。 虽然很憋屈,但只要事情不闹大,怎么都好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冯斯这样自我安慰着,能被拘留一次也算是人生体验嘛…… 他坐在把屁股硌得生疼的椅子上等啊等啊,也不知过了多久,讯问他的人终于来了。一看到这个人,冯斯就愣住了,随即觉得全身冰凉,并且立刻明白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刚才那点自我安慰的幻想,也被打得粉碎。他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摊上事儿了,因为这个对手,太可怕了。 “又见面了啊,冯同学。”一身警服的曾炜依然笑容可掬。 “也就是说,整个这起事件,其实完全是你安排的,对吗?”冯斯问。 “我不能承认,”曾炜微笑着,“但我也不会否认。你可以自己做出你自己的判断。” “这还有什么好判断的,秃子头上的虱子……”冯斯摇摇头,“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还是上次我和你讲过的,你最好是把你的秘密都讲出来,我会帮助你的,”曾炜说,“不然的话,恐怕你会有些麻烦。” “什么样的麻烦呢?”冯斯瞥他一眼。 “打架斗殴这种事,可大可小,但大部分要取决于对方受伤的状况。”曾炜说,“如果是轻微伤,甚至都不必拘留,罚点钱,教育一下就能出去;但如果伤情足够重,就有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的范畴,那样的话,你就得去吃牢饭了。而即便不考虑牢饭这个因素,要让你被学校开除也是十分容易的——我调查过,你有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似乎就是因为打伤人而被学校开除的。” 冯斯猛地一拍桌子:“曾警官,你要怎么炮制我都行,请不要拉上我的朋友!” “好吧,不提他,不提他。”曾炜宽容地一笑,“还是说说你吧。我刚才的话,你都听明白了吧?” “你怎么证明你有能力左右这次对我的处理?”冯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地发问。 “我怎么能左右对你的处理呢?一切都要靠事实来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嘛。”曾炜依然滴水不漏,“不过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派出所的所长,当年是我在警校的老同学,我在实习任务里救过他的命。” “难怪不得在川东你不动手,非要等到了这里……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我现在就是你手心里的蚂蚱。能不能容我考虑一晚上?”冯斯说,“我希望你能让我的朋友来见我一面。也许那样能帮助我下定决心。” “可以让你考虑一晚上,但你不能见你的朋友,”曾炜说,“她是美国公民,比较麻烦,我不想多生变故。打电话也不行” “那好吧。”冯斯勉强说。他知道,这已经算是曾炜最大的让步了。 于是这一天晚上,冯斯被迫留在在派出所过夜,法律词汇叫做“留置”,最长时限是24小时。至于留置之后是释放还是转到拘留所正式拘留,就看他这一夜的抉择了。 曾炜倒是挺照顾他,给了他一个单间把他锁在里面,还发给他一张床单和一张毯子。里面除了几张垫着棕垫的空床什么都没有,上厕所也得求值班警察开门。冯斯知道夜间值班的警察火气比较大,为了不自讨没趣,进房间后索性连水都不喝。 他把警察发给他的床单铺在棕垫上,然后裹上毯子躺在床上。曾炜把钱包还给了他,但为防他和姜米联系,手机被暂时收缴,他也没有东西可以打发时间,只好躺着发呆了。 四川盆地气候潮湿,这个房间只有一扇很小的带铁栏杆的窗户,还锁得死死的,所以房间里充满了呛人的霉味。床单和毯子看得出来洗过,但洗得并不干净,上面还残留着一些可疑的污渍。但冯斯也顾不得这些了。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那道看起来有点像皮卡丘的裂纹,脑子里思考着应对之策。 该怎么办?真的把一切都告诉曾炜吗? 曾炜可不是姜米。这个人老谋深算,十分精明,从第一见面就让冯斯对他心生警惕。冯斯无法想象,假如让曾炜洞悉了这个人类社会之外的全新世界,他会产生怎样的野心,又会干出怎样可怕的事情。万一曾炜也想办法移植一个附脑……那岂不是又要诞生一样范量宇那样的大怪物? 但是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现在不向曾炜低头的话,冯斯,这个堂堂名牌大学的学生,网络时代的小个体户,传说中有可能拯救世界虽然具体怎么拯救还不得而知的天选者,就有可能沦为铁窗里捡肥皂的阶下囚。冯斯虽然不爱看电视剧,小说电影还是偶尔会沾染一二,那些对监狱、尤其是我国监狱的惊悚描述,他一闭上眼睛就能随便想起一打来。总而言之,对于广大良民而言,监狱就约等于地狱,是一个进去了就会菊花残满腚伤的恐怖所在。 他忽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主意:要不然……编一套谎话糊弄曾炜一下,先保住自己的良民身份和学生生涯再说?这似乎是当前唯一可行的方法了。只是曾炜这样有头脑的人,想要蒙骗他着实有点难,尤其是詹莹和杨谨的诡异死状都被曾炜收入眼底,这两起死亡事件如果不能解释清楚,是绝对无法取信于他的。 编一个谎言……没有破绽……天衣无缝……冯斯拼命开动着脑筋,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在脑海里试图罗织出一个逻辑完美的故事线。他这才发现,平时读书或者看电影的时候,老是觉得那些作家或者编剧都是猪脑子,编一个故事出来全身都是漏洞,简直好似一张张渔网,但真到了自己上阵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比渔网还渔网。他需要把父亲冯琦州的死、詹莹的死、杨谨的死、宁章闻在国图的遇刺、自己在川东的种种经历以及这一次到成都的理由统一规划到一起,设计一套能解释以上全部事件的说辞,还不能让精明的、不知道和多少狡猾罪犯打过交道的曾炜看出破绽。 “还真难呢……”冯斯烦躁地搔搔头皮,“我当初要是选择当一个网络写手就好了……” 他正在头疼,鼻端忽然闻到一阵异味,仔细抽了抽鼻子闻闻,像是有什么东西烧焦了。正在疑惑,门外开始响起一阵阵的叫喊声。冯斯掀开毯子,从床上一跃而起,来到铁门前,听清楚了外面的人在喊叫些什么。 “着火了!着火了!”一片片慌乱的声音喊道。 的确是着火了,冯斯的眼里已经可以看到火光,而且呛人的浓烟也顺着门缝灌了进来。他一时间也有些惊慌,毕竟自己被锁在这么一间小小的囚室里,万一没人放他出去,那就得变成烤猪了。不过他遇事一向冷静,赶忙从床单上狠命撕下一块布条,然后用为了怕上厕所而省着没喝的矿泉水淋湿了这块布条,捂住口鼻。 运气不错,派出所的民警很快开门把他放了出去。他这才发现,这一夜派出所里似乎临时关押了不少人,他猜测是之前发生了群殴事件。现在这些临时留置人员被警察们用警棍驱赶着撤离出派出所,其中一名警察手里还拿着手枪,作明白无误的威胁状。 “枪里真有子弹,”曾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而且我也有枪,会专门盯着你,别耍花招。说起来,这把火烧得好厉害,不会是你的美国女朋友放的吧?” 这把火确实烧得很旺,不像是普通的失火,而且冯斯能闻到一点汽油味,有人蓄意纵火的可能性十分之大。但他相信,这不应该是姜米做的。倒不是因为姜米不敢,而是这个神经大条的姑娘即便想到了纵火救自己,也很难保证整个过程不出错。 这会是谁干的呢? 派出所的另一头,火势正在迅速蔓延,呛人的浓烟很快逼了过来,已经不可能再留在派出所里面了。不容冯斯多想,曾炜扭住他的胳膊,先把他拉出了派出所,带到外面的院子里,其他嫌犯也一块儿被带了出去。看起来,这间派出所似乎是保不住了,但人员都没有伤亡,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现在的普通民警也都训练有素,懂得怎么应对突发事件,”曾炜在他耳边说,“想法很好,可惜还是没法成功……” 刚说到这里,曾炜忽然住口不说,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冯斯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不觉也是一愣。 ——那些先前还老老实实跟着警察们逃离火场、一直遵守秩序没有制造混乱的嫌犯们,突然发生了骚动。他们开始对着身边的警察推推搡搡,并且动作越来越大。一名警察见势不妙,把动作最大的闹事者按倒在地,铐上手铐,却并没能对其他人起到警告作用。他们反而更加骚动,开始用拳脚攻击。警察们被迫用警棍自卫,但那些人似乎并不知道疼痛,还是拼命地向前涌。 这不应该啊?冯斯一阵纳闷。这些人看架势充其量也就是聚众斗殴被一起带了回来,不会有什么大碍的,何况先前在火场里的紧张氛围里都没有趁乱闹事,怎么会现在到了安全的地方,却反而一个个不安分起来了?这种情况下,警察是可以开枪的啊。 他突然反应过来一点什么,抬头看向夜空。果然,在冲天的火光中,他还是隐隐约约地分辨出了一圈淡淡的光华。 那是蠹痕!有人在使用蠹痕! 冯斯明白过来。看来是有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虽然还不知道属于守卫人还是属于黑暗家族——再利用蠹痕笼罩住这一片区域,然后干扰嫌犯们的神智。虽然这样的蠹痕冯斯过去并没有见到过,但也可以想象得出来,这个人操控了那些人的神智,或者最低限度也是极大激发了他们非理性的情绪,所以他们才会那么不要命地开始和警察产生对抗。 现场只有两把枪,其中一把属于一直握枪的那个民警。但他看来并没有太多开枪的经验,眼前局势虽然混乱,他还是不敢对着人开枪,只是冲着天上鸣枪示警。但这群骚乱者在蠹痕的干扰下早已经丧失理智,别说开枪示警,子弹真打在身上也不会畏惧。 曾炜毕竟经验丰富,看出情势不对,果断地掏出手枪,枪口瞄向当先的几个骚乱者的小腿。但他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有另外两个人猛扑上来,一个架住他的胳膊,一个扭住他的手腕,让他无法开枪。 冯斯一下子失去了束缚。他呆了几秒钟,随即反应过来,开始拔腿就跑。身后的曾炜被人牢牢缠住,无法挣脱,只能大声喊叫:“冯斯!别跑!你别跑!你听我说……” 听个屁!冯斯一路狂奔而逃,边跑边想:是谁这么仗义救了我呢? 不远处,救火车的鸣叫声已经清晰可闻。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 第八章 暗流涌动 一、 “李校长,你真是一次又一次地让我失望啊。”电话里的女人的声音带点小娇嗔,但这样的娇嗔每次都能让李济汗流浃背血压急升。 “这次真的不能怪我啊,你听我解释!”李济十分惶急,“我这次原本死死盯着他们的,而且有希望把他们手里的东西抢到手,可是我没有想到,我竟然被人偷袭了!” “偷袭?”女人的语气也略略带上了一点惊奇。 “是的,你得知道,我虽然被你强制移植了附脑,但体魄还只是普通人啊!”李济急急地辩解着,“在附脑产生作用之前,我并不比任何人强壮。那个人从背后把我打晕,把我捆了起来。等到我醒来挣脱出去,那两个学生已经离开川东了。这真的不是我能掌控的啊!” “这么说起来,倒是不能怪你,当初给你移植附脑的时候,的确没有考虑到增强你本身的体魄。”女人说。 “照这么说,你肯原谅我了?”李济惊喜交加。 “是的,原谅你了。”女人肯定地说。 “那么,这次的‘酒’还是可以按期给我,对吗?”李济紧张地发问。 “不对。”对方的回答十分干脆,“以后也不会给你酒了。” 李济只觉得自己快要晕厥过去了,被打伤的脑袋又开始发痛:“为什么?这是……为什么啊?你不是已经同意了这不是我的错,而且说了原谅我了吗?” “原谅你的意思,是指我不必专门派人去杀你,”女人说,“而不给你酒的意思,是你已经没用了。他们离开了川东,你也就没有利用价值了,你的死活,我管不着。” “你不能这样做!”李济怒吼起来,“我为你做了那么多事,拼死拼活地做事,你不能卸磨杀驴!如果你真的要就这么抛弃我的话,我……我就把你的事情全部抖出来!” “那样的话,死的就不只是你,而是你全家了。”对方冷漠地回答,“你现在是在用你自己的命换你全家人的命。自己掂量吧。” 电话挂断了。李济怔怔地坐在床边,很长时间里一动也不动,就好像变成了一尊石像。 王璐放下电话,冷笑一声,侧头问身边的司机:“到哪儿了?” “再有半个小时,就能进入我们的地界了,”司机回答,“应该没事了吧?” “半个小时足够发生很多事情了。”王璐摇摇头,仍旧专注地注意着周围的情形。这辆冷藏车此刻正行驶在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上,四周很是荒僻,再也没有其他的车辆。 汽车继续前行,司机的神态越来越轻松,王璐的眉头却皱得越来越紧。似乎是有什么不祥的预感。当前方出现了一个急弯时,王璐不由自主地握紧了拳头。 司机的技术很过硬,不费吹灰之力就转过了那个弯,但刚刚转过去,他的眼睛就瞪圆了——前方的山路中央,赫然站着一个人影。这个人就站在路中间,一动也不动,好像是专门等着被车撞一样。 由于弯道遮挡了视线,此时刹车已经来不及了。司机连忙猛按喇叭,但对方还是没有丝毫反应。但在这样狭窄的山道上,紧急转弯的结果可能就是直接坠下山崖。他只能咬咬牙,硬生生地直接朝着那个人影撞了过去。 突然之间,一股灼热的气浪席卷了这片山路,就像是有大量的炸药爆炸一样。强大的冲击波一瞬间击碎了汽车正前方的挡风玻璃,司机甚至来不及做出丝毫反应,脖子就重重地撞在了椅背上,颈骨立即骨折。而整辆汽车也浑似没有重量一般,被这股巨大的力量高高掀起,磕在山路的边沿,翻滚着坠下了山崖。片刻之后,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响起,山崖下火光冲天。 那个拦在山路中央的人影仍然没有动。他站在原地,冷冷地说:“出来吧,璐璐,这么点小手段是不可能伤到你的。” 他身旁高高的山壁上传来一声嬉笑:“梁野哥哥,咱们俩好久不见了,你怎么一见面就送上这么一份大礼啊?” 那是王璐。在梁野用火焰袭击冷藏车的时候,她已经飞快发动了蠹痕,把自己的身体转移到了山壁上。现在她脚踩着一块凸出的石头,背靠山壁站着,看上去摇摇欲坠,不过脸上仍然带着笑意。 “我只是要截下那具尸体,”梁野哼了一声,“不过你的反应实在是很快,不但自己逃脱了,还把尸体也转移走了。” “那可是宝贝啊,你想就这么一把火烧了它,岂不是有点暴殄天物?”王璐说。 “任何人越过了人与魔的界限,都不能留,”梁野说,“你也不例外。” “哎呀怎么你们都是这个调调啊,烦死我了!”王璐以踩高跷一般的高难度动作跺了一下脚,“我什么时候说过我会越过人与魔的界限啊?我不过是好奇心起想要研究研究而已嘛。还不许人好奇啊?” “在我面前你不必乔装,璐璐,”梁野说,“你我都很清醒你想要干什么。在那间废弃医院出现黑暗家族的巢穴后,你动用了最大的力量去调查,并且弄到了这具尸体,绝不是好奇心可以掩盖得过去的。如果说过去你最大的目标无非是压倒我和路晗衣,再追赶上范量宇,现在你目睹了黑暗家族的种种怪异力量之后,野心就更大了。” 王璐沉默不语,过了半分钟才开口说:“既然这样,你我这一战是在所难免的了?” “这些年被你叫了几百声‘哥哥’,做为回报,我就让你先出手吧。”梁野说。 王璐忧郁地点点头,紫色的蠹痕包围了全身,却并没有向前侵入梁野的领域。同样的,梁野身畔闪烁着蠹痕的红光,半径也只有几米。双方只是远远地对峙着,谁都没有贸然进击。 突然之间,王璐的蠹痕猛地扩张到了大约二十米左右的半径,她的身体也随着蠹痕边缘的变化而不断高速移动,有若鬼影。二十米的半径意味着她每次做出的瞬间位移最多可以达到四十米,这将让梁野极难捕捉到她的动作。 但梁野并不慌乱,只是紧守着自己的蠹痕所围出的领域。双方的蠹痕边缘发生过几次碰撞,但都并不激烈,轻轻一触随即闪开。这是因为两人力量相若,正面地硬碰硬只能徒耗力量。所以王璐选择了这样不断游走的战术,目的就是找到某一个梁野的薄弱点,争取瞬间突入。 而梁野也明白,王璐在她的蠹痕范围内可以任意移动,自己光凭视线是无法跟上对方的脚步的。他索性根本不看,把所有的注意都放在蠹痕上,利用蠹痕的敏感性去感知王璐的行动,然后分配力量去阻击。他时而用有形的火焰,时而用无形的高温气流,虚虚实实,王璐几次试图突入,都被梁野弹回,反而差点被梁野的烈焰反击得手。她不得不更加谨慎,加快了移动的速度。 两人一攻一防,正在僵持,山路上又开来一辆一看就是超载了的大货车。两人的视线都被吸引过去。王璐的嘴角露出一丝残忍的笑容,突然猛一挥手,蠹痕的范围剧烈扩张,把那辆大卡车包围在其中。 十分之一秒过后,那辆至少载了十吨货物的大卡车竟然腾空而起,飞在了半空中。它就像是一个没有重量的塑料壳一样,在空中偏偏倒倒,向着梁野站立的方向飞去。司机在驾驶座上目瞪口呆,已经快要吓晕过去了。 “看来这玩意儿实在是太重了,”梁野自言自语,“以你的能力,也没办法把那么重的一辆车瞬间压到我的头上。” 他的身体像一张弓一样绷紧了,接着如同离弦之箭一样笔直地飞了出去。在这一瞬间,他的整个身体都变得赤红了,仿佛火焰在他自己的身上熊熊燃烧,把他自己变成了一枚凶悍的火箭弹。 他狠狠地撞向了半空中的卡车。 一声足以引发山崩的剧烈爆炸声响起,巨大的卡车顷刻间解体,爆炸产生的巨大冲击波把这辆卡车连同上面运载的货物都化为了无数的碎片。然而,这每一块碎片上全都带着灼热的火焰——梁野的蠹痕所赋予的杀人的火焰! 山路上恍如正在下一场火雨。四散飞溅的燃烧的碎片呼啸着划过每一片细微的空间,就像一颗颗嗜血的子弹,把恐怖的热度与杀伤力带到每一处角落。在这狂暴的烈焰席卷之下,方圆百米的范围内,没有任何生物可以生存——王璐也不例外。 她只能迅速地利用蠹痕逃出这一片火海,把自己的身体稳定在一块凸出山壁的岩石上,但刚刚站稳,她就僵住了。梁野的右手已经轻轻放在了她的脖子上。 “只有全力逃跑的时候,你的蠹痕才会露出那一丝破绽让我突破进来,”梁野说,“现在你的蠹痕被我压制住了,如果你想继续逃跑,移动的速度会比往常慢三分之一,已经足够我先下手烧断你的脖子了。你应该清楚这一点。” “我清楚,所以我不逃,”王璐叹了口气,“没想到我也会算计错你。” “你是指的我直接毁掉那辆卡车的事吧?”梁野说。 王璐轻轻耸耸肩,唯恐动作太大招致梁野的攻击:“是啊。在我的印象里,我们四大家族的四个高手虽然都曾经杀死过不少人,但只有你,梁野哥哥,从来不愿意下手杀害无辜的人,尤其是那些没有附脑的普通人。如果谁敢冒犯你,你固然会毫不留情;但没有招惹到你的,你却往往会高抬贵手。” “所以你把那辆车向我移动过来,不是为了用它做武器,而是为了让我分心,哪怕是一丁点分心。”梁野说,“如果我有那么半秒钟的犹豫不愿意伤害车里的无辜的司机,你就有机会趁虚而入。” “是啊,我万万没有料到你反过来利用了那辆车,全然不顾及司机的死活,”王璐的语气低落,“我判断错误,活该输给你。” “在大多数情况下,我的确不喜欢杀伤无罪的人,但我又不是冥顽不化的木头脑袋,”梁野说,“别忘了,我也是个守卫人,不是开慈善堂的。不要轻易去揣摩别人的底线——这种底线往往都是错的。” 王璐又是一声叹息:“你说得对。我的确是自作聪明了,现在你如愿毁掉了那具尸体,我也不可能再拿它……嗯?” 她的脸色忽然一变,这个变化自然是瞒不过梁野的眼神。梁野苦笑一声:“我还以为能骗过你呢。” “我对于和我的能力近似的蠹痕,总是很敏感,”王璐的语气陡然变得森冷,“没想到你竟然带来了一个和我一样能进行空间转移的帮手,偷偷把尸体换走了。刚才你可还说得道貌岸然呢梁野哥哥,‘任何人越过了人与魔的界限,都不能留。’但是现在,似乎是你主动想要跨越这道界限哦。” “所以我说了,不要轻易去揣摩别人的底线,人心不可测。”梁野的话音里也充满了冷酷的意味。话音未落,他的手掌猛然再度变得赤红,足以把钢铁融化的高温在一刹那间释放出来,恍如从钢水中取出的灼烫刀锋,割向王璐的脖颈。而王璐也在这一瞬间激发出了蠹痕,但正如梁野所说,她的蠹痕受到了压制,移动速度有一些微小的损失,这一点损失让她并不能全身而退 一道烈焰冲天而起,伴随着蠹痕碰撞所发出的近乎于雷电般的剧烈闪光,那是梁野的手掌击中了王璐的脖子。而与此同时,几乎只有连眨眼时间都不到的极其微小的时间差之后,王璐的身影也消失了。 梁野慢慢地收回自己的右手,微微皱了一下眉头,忽然转过身。在他的视线里,王璐站在了公路的另一头,脖子上鲜血横流,从后颈到面庞都留下了被灼烧过的红色的痕迹。 ——但她还活着。 “你似乎专门针对我的蠹痕做了一些功课啊,”梁野说,“如果换成在贵州山区时的你,这一下脖子已经断了。” “不只是你的,还有路晗衣哥哥和范量宇哥哥的,我都进行了一些针对性的训练,”王璐喘息着说,“自从天选者出现之后,我就知道,过去的均势不可能再维系下去,未来的世界,注定属于混乱和战争。” “果然,每个人都留了一手……”梁野摇了摇头,“我追不上你了,你走吧。” “我现在受了重伤,奈何不了你,但你记住,我一定会回来找你的,梁野哥哥。”王璐在重伤之下仍然露出一丝专属于她的甜美笑容,“被你打伤只是小事一桩,但是今天你抢走了本该属于我的东西,我会让你十倍奉还的。” “我等着你。”梁野漠然地说。 二、 “你的车技不错么,”冯斯说,“你非要和我抢着开车的时候,我还蛮担心的呢。” “别逗了,你这种腰缠万贯天天吃咸菜的主儿,猴年马月能有练车技的机会?”姜米熟练地握着方向盘,“我们美帝人民虽然饱受资本家压迫不能当家作主,但就是开车机会老多,我可是16岁就考了驾照了,去年夏天驾车横穿了整个美国呢。” “我不要当家作主,我也想去受压迫……”冯斯咕哝着。窗外的盘山公路蜿蜒伸展,远处可见滔滔流动的长江,忽然之间,他就找到了那么一点自驾旅游的感觉。 “我现在对中国的黑社会充满好感,”姜米兴致勃勃地说,“那个王欢辰简直太大方了,二话不说就借辆车给我们。这车在贵国不便宜吧?” “奥迪Q5,2012款,大概值个四十万吧,”冯斯说,“不过大方的不是王欢辰,是他背后的梁老板。梁野既然指示了他全力配合我们,别说一辆越野车了,要他把房子和厨师学校都给你都没问题。” 姜米噗哧一声:“其实我还真想要那个厨师学校呢,多有趣啊,可以每天变着花样要他们做新菜给我吃,早晨还能逼他们戴着厨师帽做集体早操,那场面一定很壮观……” “您说的这不是厨师学校,是二逼集中营……”冯斯也被她逗乐了,“注意,前面很快要上成渝高速了。” “上了高速,三个来小时就能到成都啦!”姜米轻快地打了个响指,“我们距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两天前。 冯斯临时放弃了之前制定好的恐吓战略,改为心灵鸡汤式的软语相求,没想到真的打动了何少衡的情妇张梓濛。事后姜米表示不得不佩服:“你丫果然没白在微博上瞎编那些鸡汤段子。” 张梓濛交出了何少衡放在她家里的保险柜的钥匙,冯斯打开保险柜,从中发现了不少商业机密、行贿记录等,而何少衡根据棺木里的刻字所整理出来的新资料也在其中。他把其他东西交给了王欢辰,算是报答对方的热忱相助,然后和姜米回到宾馆,仔细研读那份资料。 何少衡显然是个很用心的人,棺材里所能刻下的字数很有限,所以记述者原本写得相当简短,但他在整理的时候,根据道观流传下来的史料做了许多合理的添加,最终呈现在冯斯面前的,是一个颇为详细的、有血有肉的故事,这个故事所记录的,是一个令人很难想象得到的惊人变故。 ——后来那个一直把元和观传下去的观主,也就是俗名叫陆小石的道士,竟然是假的,是一个取而代之的冒牌货!而真正的陆小石,被关进了一口棺材里埋到地下,直到活活闷死。 那就是何少衡在地下挖出来的那具尸骨。 真正的、在地下被闷死的陆小石,在棺材板上刻下了事件的经过。在他亲眼目睹了玄化道院消失后,他一面试图自己张罗一间道观,一面也利用空闲时间去玄化道院附近搜寻,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这不光是出于好奇心,更重要的是贪欲作祟。毕竟道院里隐藏了许多秘密,假如能留下一两样宝贝,那也足够值钱了。 十五年过后,陆小石已经是川东元和观的观主了。元和观虽然规模不如当年的玄化道院那么大,在他的经营下倒也香火旺盛,来投的弟子不少。陆小石很谨慎地守着秘密,把自己所做的与玄化道院有关的记录砌进了墙里。除了照管元和观之外,他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假装云游出去几天,其实是悄悄地在玄化道院附近寻找,只是在前十四年里,他从未如愿。 然而到了第十五年,或许是老天眷顾,他终于有了惊人的发现。当时他来到山崖边,想要冒险吊一根绳子到山崖下面去看看,却忽然遇上了一场地震。好在地震并不剧烈,所以他自身并没有什么危险,只是想到地震之后的山体也许会出现滑坡、泥石流等等自然灾害,于是在地震止息后,他打算放弃下崖的念头,先回到山下的小镇再做打算。 但就在这个时候,他的身前飞过了一只野鸟,在悬崖上空盘旋一阵子之后,向着下方直直地飞了下去。紧跟着是第二只、第三只……转眼之间,在这一片山头出现了几百只不同种类的飞鸟,全都朝着悬崖下飞去。 悬崖下有情况!陆小石敏锐地做出了猜测,这很有可能是因为那场地震震塌了山石,导致某些原本被埋藏的东西露了出来,这才引起了鸟儿的兴趣。而那样东西,极有可能就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玄化道院的遗物。 陆小石不顾一切,冒着生命危险爬下了山崖。他发现所有的鸟儿都围绕着一个圆滚滚的物体在飞行,还有不少已经直接扑在了它身上,仿佛这个东西有强烈的吸引力。陆小石提着长剑上前,赶走了所有的鸟儿,露出这个东西的真容。他一下子就愣住了。 一个茧。他看到了一个血红色的茧。 这个茧呈椭圆形,换算成现代单位至少有两米高,而且十分沉重,凭陆小石一个人根本不可能把它搬上悬崖。陆小石想了想,一发狠,高高举起手里的长剑,狠狠地对着茧壳斩了下去。茧壳应声而裂,露出里面的东西——一个浑身鲜血的人。这个人一动也不动,似乎处在昏迷状态中,但却有着平稳的呼吸。 陆小石知道,他真的找到了玄化道院的遗物。 以后的日子里,陆小石从悬崖上运下了绳索和一些简单的工具,砍树搭了一个小棚子,把那个茧壳里的怪人绑在棚子里。怪人虽然一直在昏迷当中,不吃不喝,但生命力却始终顽强,仿佛修炼过辟谷之术。陆小石一直监视着他,直到半个月后他醒过来。 此时的陆小石,被获取玄化道院秘密的贪念所支配,十分残忍地对这个人进行了逼供。对方熬不过刑,很快招供,原来他果然是玄化道院里的一名道士。按照他的说法,玄化道院里的道士们一直都在进行着某种特殊的修炼,他们通过秘法炼制出神奇的丹药,服食后可以让人拥有超越常人的力量。据说在神州大地上,除了玄化道院,还有一些其他的神秘组织或者家族也掌握了这种独特的炼丹术,他们相互之间有合作也有竞争杀伐。 但道观里的道士们并不满足,还想要努力寻求更加强大的道术。他们似乎是在川西的成都附近发现了一些可以帮助他们极大提高道术的宝贝,于是派了一队修为最精湛的道士前往成都,在付出惨重代价后,总算把那样宝贝抢了回来。经过了长达半年的研究和摸索,全观的道士择了一个吉日,打算共同利用那件宝贝来提升修为。 然而意外却发生了,当所有的道士一同驱动道术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诡异的变化,道观内突然充满了某种异样的力量。这个道士说,他天生对于危险的事物有一种独特的敏感,就像某些小动物能预知地震一样。那股力量刚刚开始蔓延,他就直觉到事情不妙,果断地转身就逃,最后侥幸赶在道观消失前逃脱掉了。尽管如此,他还是遭受到巨大冲击,坠落悬崖,险些丧命,只要运用自己的道术,把自己封闭在这个茧壳里陷入休眠,直到十五年后陆小石挥剑劈开茧壳,他才重见天日。 道士说话半真半假,陆小石并不敢完全相信,但他却对玄化道院的炼丹术垂涎三尺。在一番威逼利诱之后,两人达成协议:陆小石把这个身体依然极度虚弱的道士带回悬崖上,藏在元和观里静养身体,道士则教给陆小石炼丹之术。 然而陆小石低估了道士的能力。他的确手脚还很不灵便,自己行走都困难,体内却有一股特殊的“法力”,能够驱动法术,做到一些普通人凭借手脚都做不到的事情——比如在地上挖坑。在被藏在陆小石的房里几天之后,他向陆小石提出,道观里“阳气”太重,不利于他的修行,他需要一个能汇聚阴气的藏身之所,才能做到阴阳调和龙。 陆小石按照他的要求,为他打造了一口棺材运到房里,然后他就遭到了道士的袭击。道士的“法术”击晕了他,然后把他封入棺材,然后再用法术在地上挖出了坑,将棺材埋在里面。 陆小石在棺材里醒来后,知道自己不可能脱逃了,只能用随身带着的小刀把这一切都刻下来,希望未来有人能循此揭破玄化道院的真相——倒也不是为了什么正义,权当是为这位倒霉的观主报仇了。他同时也提到,他相信那个道士当时是想直接杀死他,但不知为何,他并没有当场死亡。猜测起来,要么是道士伤势未愈力量不足,要么也许是他自身的体质有异抵消了一些力量——毕竟他也曾经是被玄化道院看中的人。 遗憾的是,真相他将永远无法知道了。 而在这份资料的最后,何少衡补充了一些旁人眼里的元和观历史:观主曾在某一天突发急病,手脚无力,将养了近半年才痊愈。这个“某一天”,无疑就是真正的陆小石被装入棺材埋在地下的那一天。 万幸的是,陆小石虽然被害,他藏在墙缝里的日记始终没有被假冒者发现,不然的话,就什么也没办法留下来了。 这一段记录让冯斯之前的猜测更加明晰。他更为确信,玄化道院里面聚集的都是拥有附脑的守卫人,而且道院一直在做的事情就是不断寻找强化附脑能力的方法,并且,这种方法最终让他们找到了。 冯斯不由得又想起了那朵枯萎的黑色花朵。他有一种直觉,那朵花或许就是道士们所找到的强化附脑的“宝物”,而那一夜的离奇变故,或许就是这朵花和附脑共同作用产生的恶果——按照他之前的猜测,那极有可能是一个造成了异域空间的巨大蠹痕。但是从现有的一切信息,并不能推断出这个蠹痕的具体性质。 而他也隐隐猜到了为什么各大家族会把玄化道院视为禁忌——这个道观一定隐藏着什么能极大提高附脑的能力、但却同时会带来巨大危害的方法。意志稍微不坚定的人,就有可能会被这种方法所诱惑,而最终收获灾难性的后果。 就像玄化道院里的道士们的遭遇一样。 但对于冯斯来说,真正能诱惑他的是另外一件事:如果找到这种方法的本质,是不是就有可能摸清附脑的本质,然后进一步挖掘出魔王的真相?而这大概也是梁野暗中支持他的原因。即便拥有着超越常人的能力,守卫人们也并不情愿这么浑浑噩噩地活着、连自己到底是谁都不知道。 “我们都想弄明白自己到底是什么玩意儿,对吧,梁兄?”冯斯苦笑着喃喃自语。 现在手里倒是有了初步的线索。按照那个把自己包在茧里的道士的供述,那朵黑色的花来自于川西的成都。但成都是川西最大的城市,光知道这么一个地名,无异于大海捞针。 就在两人都有些愁眉不展的时候,万能的宁章闻却给他们送来了意外的福音。他通过搜索找到了那个面人的信息。 “那个面人猴子的样式花色过去还挺有名的,是祖传绝技,”宁章闻在电话里说,“明清时代的一些四川风物志里有所记载。那是一个明末清初的民间手艺人的作品。那位艺人的真名叫阮嵩,但所有人都叫他阮猴子,因为他以这一生爱猴成痴,和当时青城山的猴子成天混在一起,经常照着猴子们的样貌体态捏出生动活泼的面猴,他的本业——石匠似乎倒成了副业。但正因为如此,他捏出来的猴子才那么活灵活现惟妙惟肖。” “青城山?”冯斯思索着。虽然得到了一个范围比成都小得多的地名,但仍然还是难以据此搜索,更何况他现在并不知道这位阮猴子和整起事件到底有什么关系——也许那个面猴出现在盒子里只是纯属巧合呢?但再一想,这位阮猴子或许是唯一一条可能的线索了,哪怕是百万分之一的机会,也比完全为零好。 “好像我们这次出来,我一直在说:能找到答案固然好,找不到的话……就当是旅游了。”姜米忽然在他身边说。 冯斯一怔,明白姜米已经看出了他的心思。当然他很清楚,姜米心里背负着那么沉重的负担,是不大可能真的有轻松的心境去玩耍的,她说这话,无非是要给自己减压:能成则成,不能成,至少也无怨无悔。 “我明白了。”冯斯冲着她一笑,接着对着听筒说,“宁哥,有没有办法查到这个阮猴子的后代。” “我正好搜到过一篇和阮猴子后人相关的报道,”宁章闻说,“好像是青城山搞什么民俗文化节,阮猴子的后人捐出了先祖留下来的青城山野猴写生图。这条新闻里有那个人的名字,提到他就住在距离青城山很近的都江堰。有这两条,我可以帮你找找他的具体住址。” “那就拜托你了宁哥,要是没有你,我真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冯斯说。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重新开口时,宁章闻的语气听上去有些严肃:“小冯,以后不必说这些话来哄我高兴了。我已经度过了那个只有觉得自己被人需要才会高兴起来的阶段了。现在对我而言,最重要的是朋友,能为朋友做事才是让我快乐的理由,而不是什么被重视、被需要。” “我现在很快乐。”他补充说。 冯斯也沉默了许久,眼眶微微有些发潮。最后他说:“我明白了。朋友。” 宁章闻果然帮冯斯查到了那个阮猴子的后人的住址,此人仍然住在都江堰,是成都的县级市。冯斯和姜米商量了一下之后,决定开车去往成都,因为那样比较灵活,被盯梢的几率略小一些。他原本想找王欢辰借一辆不值钱的破车,但王欢辰二话不说,把这辆几乎崭新的奥迪借给了他。而姜米一看到有车开就欢欣鼓舞,好似小孩见到了玩具。 高速公路上一路行驶顺畅,并没有意外发生,但冯斯总是习惯性地探头看窗外,姜米很是奇怪:“你在干什么?” “我老是怀疑曾炜、就是老缠着我的那个警察在跟踪我。”冯斯说,“他和我一起去了川东,然后再也没有在我的面前出现过,即便我们从摩天轮上下来进了局子,他还是没有趁机来恐吓我一下。这不像他的作风。所以我有些困惑。” “照我看,他说不定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姜米使用中华俗语倒是很顺溜,“也许他会在成都等着我们呢。到了现在,你还觉得他是最让你头疼的么?” “只要我的凡人之心一天不死,我最害怕的就始终是他。”冯斯一声长叹。 三、 据说成都美食的辣度比重庆稍低一些,但对于姜米这种低起点的废物来说,吃进嘴是很难发现其中的区别的。于她而言,这无非就是一百步和九十九步的区别,不管多一步还是少一步,反正都够要她命的。 现在两人坐在一家“冷锅串串”的小店里。姜米对这种从冷油里捞出来的熟食十分好奇,吃了两串后赞不绝口,然后再吃了几串……就不行了。冯斯看着她猴吃芥末般抓耳挠腮的表情,忍不住哈哈大笑。 “看来今晚我又得满世界跑着给你找止泻药了。”冯斯说。 姜米横了他一眼:“用不着,我已经有了血的经验,这次随身早备好了!” 她龇牙咧嘴地又吃了一阵子,实在抵受不住了,开始咕嘟咕嘟喝饮料。过了好一会儿,她才缓过劲来,但仍旧不停地吸溜着凉气:“我算是体会到受虐的快感是什么滋味了。你在干什么?” 冯斯划拉着手机:“我在推送今天的微信公众账号。每天发点小段子,也是聚拢人气的方法。” “你这样的千万富翁倒也真特别,”姜米手里拿着一串素肚,想要往嘴里放又有点不敢,“当然也算是很有独立精神。不过,你真的不觉得那些瞎编段子怪恶心的么?” “能赚到钱就不恶心,”冯斯回答得很干脆,“首先要想办法养活自己,其他的扯再多都是虚的。” “你妈去世后……我是说假装去世后的这些年,你一定过得很艰难吧?”姜米看着他。 冯斯愣了愣:“艰难?倒也真说不上有多艰难。一来我赚钱脑子比较活泛,二来对生活倒也无欲无求。不过么……说真的我没有你那么达观,虽然平时谁看到我都是一脸贱兮兮地笑,但其实……有时候还是有点郁闷吧。” 话说出口他就有些后悔,感觉这些类似于自我剖析的话不应该对旁人说出口。但再一想,姜米似乎越来越算不上“旁人”了。 姜米放下手里最终没敢咬下去的素肚串,托腮想了一会儿,忽然一把攥住了冯斯的手腕:“咱们先玩两天吧!” “你说什么?”冯斯不太明白,“什么玩两天?” “我觉得你苦逼得太久啦。”姜米说,“尤其是自从你爸爸去世之后。虽然这些日子我并没有和你在一块儿,但光是听你描述也可以想象得到,你一定郁积了很多心事,没有办法真正放松。” “算你说准了。我确实是不大容易放松,这根弦绷得有点儿紧。”冯斯说着,试图把感觉都聚集在手腕上,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让人不希望她松手。 “所以啊,咱们先不管找阮猴子的事儿,先陪我在附近玩两天好不好?”姜米望着冯斯,“真的只是玩,别的什么也不干,不要去想什么魔王啦、天选者啦、消失的道观啦什么的了。好好玩两天,玩玩玩玩玩,可以不?” “我现在算是知道什么叫‘无法抗拒的眼神’了,”冯斯一笑,“你现在这个样子,就像是求父母买糖的小孩儿。” “那这块糖你给不给买呢?”姜米愈发作可怜巴巴状,手指头在冯斯的手背上挠来挠去。痒痒的,但是很舒服。 “你都这么说了,我要是还不从,岂不是成了禽兽?”冯斯叹了口气,“今晚好好休息,明天咱们开车先去九寨沟!” “老爸万岁!” 姜米的眼神十分欣悦,看得冯斯心里咯噔一跳,忽然也想反过手来,握住姜米的手掌。不过还没等他付诸实践,手机铃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冯斯在心里遗憾地叹息一声,把手抽回来,接通了电话。 “啊,是季阿姨啊,您好!”他有些意外,“您在北京了吗?还好吧?我们……在外面玩呢,到处走走,不定去什么地方。对,很快就回北京,到时候去看您。好的好的,您也多保重,再见!” “我的这位奶奶,和我生父还真的完全是两种人啊!”冯斯挂断电话后,姜米感叹说,“我们只是两个陌生人,她都那么关心我们。” “所以我才说,当初她离开川东回北京的时候,你应该和她相认的,”冯斯说,“你要不愿意认我认也行,你也知道我童年缺失嘛……” “那你愿意认我做奶奶我也不反对……不提这些啦!”姜米摆摆手,“老娘要赶紧回去睡觉,明天要开好久的车呢。对了,去九寨沟需要准备点露营设备什么的吗?” “你们美帝资本家总以为第三世界寸草不生!”冯斯嗤之以鼻,“现在但凡是中国的著名景区,全都能伺候得你舒舒服服以为到了拉斯维加斯。” 此后的几天时间里,姜米开车,冯斯按地图指路,两人在四川境内跑了一些著名的旅游景点。虽然只能是走马观花式地瞄一眼,大多数时候都是在路上颠簸吃灰,两人还是很快乐。尤其是冯斯,这一回是铁了心把一切心事都暂时抛开,甚至都没有跟文潇岚等人打电话,全身心地只是享受旅游的过程。至于明天会怎么样,他强迫自己不去想。 真的挺快乐的,冯斯想,有一个那么可爱的女孩陪在身边,在山山水水间穿梭而行。很像谈恋爱呢。即便这场“恋爱”马上就要终结,也足够他留恋回味很长时间了。 “纯粹旅行”的最后一天,两人重新回到成都市区。这一天他们并没有跑得太远,只是到离市区很近的宝光寺去烧香,也算是稍微休息一下疲惫的身体,准备迎接第二天的真正行程。冯斯以无神论者的执拗表示自己对烧香拜佛没兴趣,姜米却非要他跟着一起去:“我也信耶稣不信佛啊,但是烧烧香怪好玩的,还能数罗汉呢!” “浪费钱还污染环境……”冯斯咕哝着,但是看着姜米受伤小狗般的乞求眼神,没有再坚持。 这一天并非休息日,宝光寺里人不多。姜米如愿以偿地一个一个数清楚了五百罗汉(确切数字是五百七十七),冯斯拗不过她,也只能陪着她一起数,不过两人不能走到一块儿。因为按照数罗汉的规矩,任意选择一尊罗汉像作为起始点后,就得按男左女右的方向去数罗汉。当数到自己的年龄那个数字的罗汉时,记下号数,可以出门买一张罗汉卡,罗汉卡上印着签文,能解释你的命运。 冯斯自然绝不相信这些,但既然花钱进来了,就当是走个仪式。所以他也随便挑了一尊罗汉,开始向左数起。因为不太专心,他最后数出来的罗汉只有五百七十三尊,不知道漏了哪四个,不过能给他指点命运的那一尊倒是记得很牢。那是第三百三十四尊,名叫尘劫空尊者。 姜米数得很认真,此时还没有数完,冯斯索性先到门外去等她,顺手把罗汉卡换了,卡上印着如下诗句: 事无可为不可为, 立志坚定山可摧, 纵历千难和万险, 三藏西天取经回。 好吧,这还马虎算是和我最近在做的事能沾上边,也还算吉利。冯斯想着,脑子却忽然冒出一些诡异的画面:他变成了骑着白马的光头唐僧,身边的姜米忽而满脸猴毛抓耳挠腮,忽而肥头大耳嚷嚷着“我饿”,忽而一脸忠厚地贴上来“师父,二师兄又被抓走了!”…… 这一番有趣的联想让他忍不住笑了出来。就在这时候,他忽然感到自己的衣兜好像被碰了一下,一侧头,身边一个瘦削的青年正在快步离开。他连忙伸手摸衣兜,发现装在衣兜里的手机被摸走了。 那个青年是小偷!冯斯大怒,迈开步子追了上去。对方发现他在追赶,也跑了起来,但常年打篮球的冯斯显然有着更快的短跑速度,很快就追上了。他发现这个青年慌不择路,竟然跑到了寺里的一个死角,再也无路可逃。而这里也并没有埋伏什么帮手,附近只有一对神情淡漠的中年男女。 我他妈这两天手正痒呢,冯斯想着,捏着拳头扑了上去。那个瘦削的青年自然不是他的对手,三两下就被打倒在地制服了。冯斯拿回手机,正在犹豫着要不要报警,却发现不远处已经有两名巡警走了过来。 正好,省得麻烦了,冯斯想着。 巡警走到他跟前,喝令他放手。冯斯听令乖乖地松开手,然后说:“这个人是个小偷,刚刚偷了我的手机跑到这里,我制服他后抢回来了。” 他伸手指了指旁边那对中年男女:“这两位可以作证。” 警察的脸色和缓了一些,转向那两名目击者,但他们刚一开口,冯斯就觉得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没那回事,手机一直在那个大个子手里,”中年男人伸手一指冯斯,“我看见他一直拳打脚踢追着这个小个子过来,一直都是他在打人,人家没还手。” “你说什么?”冯斯只觉得血往上涌。 “是啊,这个大个子可凶呢!”中年女人附和说,“他边打边骂骂咧咧,说是这个小个子撞了他不道歉,说要废了他。” “他们……他们在说谎!完全是在说谎!”冯斯急了,“这家伙确实是小偷,他偷了我的手机,不信你们可以验指纹,手机上一定留了他的指纹……”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不说了,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因为他发现,小偷的手上赫然戴着一副白色的布手套。在这样一个气温还比较温暖的十月的白昼,小偷竟然戴着手套。 “我有皮肤病,出门都得戴着手套。”小偷对着两名警察解释说,“你们可得替我做主啊,我被他打伤了,现在胳膊都抬不起来了!” “我根本没有弄伤他的胳膊!”冯斯急忙辩解,但警察毫不客气地抬起警棍对着他。 “闭嘴!”警察喝道。 这是一个阴谋!冯斯刹那间明白了。这个小偷按理说应该对附近地形十分稔熟,不可能愚蠢到自己跑进一条死胡同,他之所以要跑到这里,目的就是这里偏僻,没有其他游人,现场正好可以安排仅有的两个“目击证人”——这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他的同伙。他们很容易就能制造这样一个假象:冯斯因为一丁点小摩擦追打一个青年人,并且把他打伤。 他们的目的是什么?冯斯想,就是为了把我弄进局子里以便干扰我的行动吧?可恨自己这几天玩得太惬意,完全失去了最基本的警惕性,居然就这样上当了。 “跟我们回去慢慢说吧。”警察冷冷地看着他。 冯斯面带苦笑,不再徒劳地多说话。在他的视线里,姜米正在从远处焦急地跑过来,但她跑得再快,也不可能改变刚才发生的事实。 我对不起姜米,对不起这个信任自己的可爱姑娘。冯斯充满愧疚地想着。他的头垂了下去。 那种温馨而让人心里痒痒的谈恋爱一般的甜蜜感觉,在这一刻完全消散。现实如同流淌的冰水,冷却了一切。 四、 这间废弃的医院终于沉寂下来了。在范量宇、王璐、路晗衣等人的家族轮流造访过这里、带走他们所能找到的一切东西之后,医院里不再有守卫人,也不再有黑暗家族。这里的秘密已经被清空,又恢复到了空空如也的状态。 但在这个夜晚,又有两个不速之客来到了这里。现在他们都站在医院顶楼的天台上,一个是相貌虽不美丽、但是看起来温柔娴静的中年女子,另一个则是身躯瘦弱矮小的少年人。 这是冯斯死而复生的养母池莲,和冯斯异卵双胞胎的兄弟,小道士慧心。慧心现在已经不再作道士打扮了,穿着一身普通年轻人的夹克衫与休闲裤,长发也彻底剪短,看起来和一个平凡的初中生似乎并无区别。但实际上,他和冯斯出生于同一天,只是由于附脑压迫了神经,抑制了生长激素的分泌,导致发育迟缓,看上去比冯斯小得多。他的骨架很小,体型极瘦,虽然衣服已经是小号的了,套在他身上还是显得异常宽大,这让他看起来有几分滑稽。 “这里总算安静下来了。”池莲说,“我还是喜欢安静的地方。” “这里鬼气森森的。”慧心说。 “鬼气森森不好么?”池莲一笑,“人都怕鬼。这里有鬼气,旁人才会害怕而不敢来,才会有我想要的安静。” “可是我……不喜欢安静。”慧心站在天台边缘,看着脚下的这座废弃医院。这里遍地都是杂物和垃圾,一栋栋陈旧的楼房仿佛摇摇欲坠,疯长的野草在月光下摇曳着,有如鬼影。几只鸟儿飞过,发出清晰而尖利的鸣叫,在空荡荡的院区里来回飘荡。 “我知道的,孩子,安静的生活你已经过了一辈子了。”池莲轻轻抚摸着慧心的头发,“你终究只是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你也需要青春,需要热热闹闹和朋友们在一起。可是……是我对不起你……” “别这么说,妈妈!”慧心一把抓住了池莲的手,“什么青春,什么朋友,我都可以不要!只要能和你在一起就足够了!” “我当然不会离开我的儿子的。”池莲说。 母子俩静静地依偎了片刻,慧心打破了沉默:“妈妈,我还是不太明白,你把黑暗家族的人引到这里,让他们以此为基地实验对附脑的各种改进;然后你又悄悄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守卫人们,引诱他们来这里和黑暗家族硬碰硬。这到底是为了什么?难道我们不是要扶植利用那些黑暗家族的人吗?” 池莲摇了摇头:“那些人根本就没有用。他们的眼里只有利益而没有风险,为了求得力量不顾一切,迟早都会沦为附脑的奴隶。” “但是你也说过,守卫人们对附脑的态度太谨小慎微了,无法利用到附脑的全部。”慧心说。 “所以才需要寻求一种调和,”池莲说,“先把改进的技术交给黑暗家族,让他们胡乱折腾,才能让守卫人家族注意到他们身上所发生的一切:提升的力量和巨大的副作用。这样的话,他们会对新技术产生兴趣,但得到了新技术之后也会更加谨慎地施行,一点一点做出我想要看到的结果。” “那你为什么不直接把这些技术教给守卫人呢?为什么还要兜这么大一个圈子?”慧心依然不解。 “因为他们很聪明,直接交到他们手里,一定会引起怀疑——对聪明人来说,世上没有天上掉馅饼的美事。”池莲说,“但是拐一个弯,让他们自己动手去抢,他们就不会有所怀疑了。” “还是你聪明啊,妈妈。”慧心由衷地说。 “说起来,这段日子太忙了,我也没督促你的训练,你进度怎么样了?”池莲问。 慧心的脸上浮现出一丝骄傲的微笑:“即便没有妈妈督促,我也绝对绝对不会偷懒的。” 他伸展开双臂,和月华一般皎洁的银色蠹痕刹那间扩散开来,把整个天台笼罩在其中。一声闷响之后,天台的水泥围栏上突然出现了一个半深半浅的裂孔,裂孔周围的蛛网状纹路延伸出去,碎裂的水泥渣掉落一地。紧跟着,另一个角落传出一个刺耳的声响,一根裸露的钢筋被某种无形的力量拧弯了。 这就是慧心的蠹痕,可以任意攻击范围内的一切事物。几个月前和冯斯对殴的时候,他所能造成的杀伤力还很弱,而现在,已经能破坏寻常人力无法破坏的事物了。 “很不错了!”池莲鼓起掌来,“这样的力度,一个普通的成年人已经经受不起了。” 慧心恶狠狠地一笑:“下次再碰到姓冯的那个小子,就不会再像上次那么狼狈了,我一下就能要了他的命!” 说完这句话,他忽然僵住了,因为池莲的脸色在一刹那间发生了改变。半秒钟之前,她还慈祥可亲,说着让慧心如沐春风的话语,半秒钟之后却忽然像换了一个人,脸上恍如罩上了一层严霜,目光锋利如冰刀。这一刻,池莲从一个慈爱的母亲陡然间变成了一个可怖的魔女,浑身散发出足以令人窒息的压迫感。 “妈妈……我错了!我错了!”慧心吓得浑身颤抖,跪在了地上,“我以后再也不会那么说了!我不杀他!我不杀他!他是我的兄弟,我要和他友好相处,我绝对不会杀他!” 慧心想要看着母亲,却又不敢看她,一颗头颅不知道该怎么摆。池莲悠悠地叹息一声,再开口时,语气稍微柔和了一些:“慧心,我的孩子,你记住了,虽然你和冯斯都不是我亲生的,但在我的心目中,你们就是我的亲儿子,两个都是我的心头肉。我不能允许你们自相残杀,无论如何都不行。” 慧心瘫软在地上,忽然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妈妈,我不明白这是为了什么。他……他什么都不会,他的附脑始终不能被唤醒,他什么都不能帮你做。可是我能!我很努力地在提升自己,我已经可以弯折钢筋,我可以变得更强!我才是你最需要的帮手……” 池莲蹲下身来,温柔地把慧心搂在怀里:“孩子,千万不要这么想,我爱你们,可并不是因为你们能帮助我。哪怕你的附脑没有任何用处,你还是我的好儿子。” 就在这对母子进行着这样奇特的对话的时候,在另一个地方,一对姐弟也在对话。 那是路晗衣和他的姐姐。他们仍然坐在家族那间常年不开灯的会议室里,似乎路晗衣的姐姐十分享受这样黑暗的氛围。在黑暗中对家族中人发号施令的时候,也能增添一种神秘的威严感,只不过眼下这里只坐着姐弟两人。只有在和路晗衣说话的时候,姐姐的语气才会变得柔和亲切,并且总能宽容弟弟的诸多冒犯。 “我还是没有想明白,那帮人在那所废弃医院里折腾附脑实验,图的是什么?”姐姐说,“他们应该能找到比那里好得多的地方来进行保密。” “其实不难猜测,”路晗衣说,“显然那个幕后的主使者是故意这么做的——他想让我们亲眼见到新技术的威力,并且诱惑我们。” “守卫人并不是那么容易诱惑的。”姐姐说。 “过去是,现在就未必了。”路晗衣说,“天选者被找到,黑暗家族重新出现,大家的想法自然也多了。恐惧也好,野心也罢,只要有推动力,就有人敢于铤而走险。这就像是毒品,人人都知道危害巨大,但总有人会明知是火坑还往下跳。” “那你呢?你是怎么想的?”姐姐问。 “人与魔的界限,不能轻易跨越。”路晗衣答得很痛快。 姐姐并没有立即回答,似乎是不太相信路晗衣的话,但她也并没有追问,姐弟之间仿佛有一种奇妙的默契。过了一会儿,她又问:“和林家的婚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了?” “这不是我要考虑的问题,而是你,姐姐。”路晗衣依然答得十分干脆,“我的态度你早就知道:我不愿意娶那个女人,但我可以娶她。我同意订婚,是为了家族而已。” 他顿了顿,又说:“现在林静橦给自己移植了第二个附脑,已经越过了我们的底线,照理说,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取消婚事。但你还是执意不肯,这说明你对这桩婚事很看重,看重到不在乎被别人说我娶了一只猴子。当然,你是知道我的,我不喜欢猴子这个称呼,我只是单纯不想娶她而已。” “我的确很希望促成这桩婚事,因为虽然现在林家比较落魄,当年从他们当中背叛出去的那一支却非同寻常,”姐姐说,“我们两家必须合作。” “所以我才说,你根本不必征求我的意见,反正你已经决定了,”路晗衣响亮地冷笑几声,“如果你愿意的话,现在就可以开始安排婚事,我一定听话,全力配合你。” 姐姐没有回答。路晗衣也不再说话。房间里死一样地寂静。 五、 冯斯这辈子倒也没少和警察打交道。从小时候母亲池莲诈死,到后来一位中学同学打架把人打成重伤后潜逃,再到父亲的死,詹莹的死……似乎总能有被询问的理由。 但那些都仅仅是被询问,他的身份是证人,默认身份是清白的。但现在不同,他当着警察的面打了人,却不能证明打人的理由,看来至少治安拘留是免不了的了。 他垂头丧气地坐在派出所的问讯室里,一时拿不定主意,一会儿面对警察叔叔的时候,是继续一口咬定对方栽赃陷害呢,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低头认错求个宽大处理呢? 那个小子也就是挨了自己几拳,身上也没有什么伤——虽然他装得很痛苦。冯斯因为总与打架这种事结缘,也研究过相关法律法规以警醒自己不要越线。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他毫无疑问属于“情节较轻”的范畴,可能也就是拘留三天,罚点钱,学校记个过。运气好的话,甚至都可能不用拘留。 虽然很憋屈,但只要事情不闹大,怎么都好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冯斯这样自我安慰着,能被拘留一次也算是人生体验嘛…… 他坐在把屁股硌得生疼的椅子上等啊等啊,也不知过了多久,讯问他的人终于来了。一看到这个人,冯斯就愣住了,随即觉得全身冰凉,并且立刻明白了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刚才那点自我安慰的幻想,也被打得粉碎。他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摊上事儿了,因为这个对手,太可怕了。 “又见面了啊,冯同学。”一身警服的曾炜依然笑容可掬。 “也就是说,整个这起事件,其实完全是你安排的,对吗?”冯斯问。 “我不能承认,”曾炜微笑着,“但我也不会否认。你可以自己做出你自己的判断。” “这还有什么好判断的,秃子头上的虱子……”冯斯摇摇头,“你到底想要怎么样?” “还是上次我和你讲过的,你最好是把你的秘密都讲出来,我会帮助你的,”曾炜说,“不然的话,恐怕你会有些麻烦。” “什么样的麻烦呢?”冯斯瞥他一眼。 “打架斗殴这种事,可大可小,但大部分要取决于对方受伤的状况。”曾炜说,“如果是轻微伤,甚至都不必拘留,罚点钱,教育一下就能出去;但如果伤情足够重,就有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的范畴,那样的话,你就得去吃牢饭了。而即便不考虑牢饭这个因素,要让你被学校开除也是十分容易的——我调查过,你有一个关系很好的朋友,似乎就是因为打伤人而被学校开除的。” 冯斯猛地一拍桌子:“曾警官,你要怎么炮制我都行,请不要拉上我的朋友!” “好吧,不提他,不提他。”曾炜宽容地一笑,“还是说说你吧。我刚才的话,你都听明白了吧?” “你怎么证明你有能力左右这次对我的处理?”冯斯强迫自己冷静下来,慢慢地发问。 “我怎么能左右对你的处理呢?一切都要靠事实来说话、以法律为准绳嘛。”曾炜依然滴水不漏,“不过有一点我可以告诉你,这个派出所的所长,当年是我在警校的老同学,我在实习任务里救过他的命。” “难怪不得在川东你不动手,非要等到了这里……我明白了,也就是说,我现在就是你手心里的蚂蚱。能不能容我考虑一晚上?”冯斯说,“我希望你能让我的朋友来见我一面。也许那样能帮助我下定决心。” “可以让你考虑一晚上,但你不能见你的朋友,”曾炜说,“她是美国公民,比较麻烦,我不想多生变故。打电话也不行” “那好吧。”冯斯勉强说。他知道,这已经算是曾炜最大的让步了。 于是这一天晚上,冯斯被迫留在在派出所过夜,法律词汇叫做“留置”,最长时限是24小时。至于留置之后是释放还是转到拘留所正式拘留,就看他这一夜的抉择了。 曾炜倒是挺照顾他,给了他一个单间把他锁在里面,还发给他一张床单和一张毯子。里面除了几张垫着棕垫的空床什么都没有,上厕所也得求值班警察开门。冯斯知道夜间值班的警察火气比较大,为了不自讨没趣,进房间后索性连水都不喝。 他把警察发给他的床单铺在棕垫上,然后裹上毯子躺在床上。曾炜把钱包还给了他,但为防他和姜米联系,手机被暂时收缴,他也没有东西可以打发时间,只好躺着发呆了。 四川盆地气候潮湿,这个房间只有一扇很小的带铁栏杆的窗户,还锁得死死的,所以房间里充满了呛人的霉味。床单和毯子看得出来洗过,但洗得并不干净,上面还残留着一些可疑的污渍。但冯斯也顾不得这些了。他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上那道看起来有点像皮卡丘的裂纹,脑子里思考着应对之策。 该怎么办?真的把一切都告诉曾炜吗? 曾炜可不是姜米。这个人老谋深算,十分精明,从第一见面就让冯斯对他心生警惕。冯斯无法想象,假如让曾炜洞悉了这个人类社会之外的全新世界,他会产生怎样的野心,又会干出怎样可怕的事情。万一曾炜也想办法移植一个附脑……那岂不是又要诞生一样范量宇那样的大怪物? 但是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现在不向曾炜低头的话,冯斯,这个堂堂名牌大学的学生,网络时代的小个体户,传说中有可能拯救世界虽然具体怎么拯救还不得而知的天选者,就有可能沦为铁窗里捡肥皂的阶下囚。冯斯虽然不爱看电视剧,小说电影还是偶尔会沾染一二,那些对监狱、尤其是我国监狱的惊悚描述,他一闭上眼睛就能随便想起一打来。总而言之,对于广大良民而言,监狱就约等于地狱,是一个进去了就会菊花残满腚伤的恐怖所在。 他忽然眼前一亮,想到了一个主意:要不然……编一套谎话糊弄曾炜一下,先保住自己的良民身份和学生生涯再说?这似乎是当前唯一可行的方法了。只是曾炜这样有头脑的人,想要蒙骗他着实有点难,尤其是詹莹和杨谨的诡异死状都被曾炜收入眼底,这两起死亡事件如果不能解释清楚,是绝对无法取信于他的。 编一个谎言……没有破绽……天衣无缝……冯斯拼命开动着脑筋,把自己想象成一个作家,在脑海里试图罗织出一个逻辑完美的故事线。他这才发现,平时读书或者看电影的时候,老是觉得那些作家或者编剧都是猪脑子,编一个故事出来全身都是漏洞,简直好似一张张渔网,但真到了自己上阵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比渔网还渔网。他需要把父亲冯琦州的死、詹莹的死、杨谨的死、宁章闻在国图的遇刺、自己在川东的种种经历以及这一次到成都的理由统一规划到一起,设计一套能解释以上全部事件的说辞,还不能让精明的、不知道和多少狡猾罪犯打过交道的曾炜看出破绽。 “还真难呢……”冯斯烦躁地搔搔头皮,“我当初要是选择当一个网络写手就好了……” 他正在头疼,鼻端忽然闻到一阵异味,仔细抽了抽鼻子闻闻,像是有什么东西烧焦了。正在疑惑,门外开始响起一阵阵的叫喊声。冯斯掀开毯子,从床上一跃而起,来到铁门前,听清楚了外面的人在喊叫些什么。 “着火了!着火了!”一片片慌乱的声音喊道。 的确是着火了,冯斯的眼里已经可以看到火光,而且呛人的浓烟也顺着门缝灌了进来。他一时间也有些惊慌,毕竟自己被锁在这么一间小小的囚室里,万一没人放他出去,那就得变成烤猪了。不过他遇事一向冷静,赶忙从床单上狠命撕下一块布条,然后用为了怕上厕所而省着没喝的矿泉水淋湿了这块布条,捂住口鼻。 运气不错,派出所的民警很快开门把他放了出去。他这才发现,这一夜派出所里似乎临时关押了不少人,他猜测是之前发生了群殴事件。现在这些临时留置人员被警察们用警棍驱赶着撤离出派出所,其中一名警察手里还拿着手枪,作明白无误的威胁状。 “枪里真有子弹,”曾炜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而且我也有枪,会专门盯着你,别耍花招。说起来,这把火烧得好厉害,不会是你的美国女朋友放的吧?” 这把火确实烧得很旺,不像是普通的失火,而且冯斯能闻到一点汽油味,有人蓄意纵火的可能性十分之大。但他相信,这不应该是姜米做的。倒不是因为姜米不敢,而是这个神经大条的姑娘即便想到了纵火救自己,也很难保证整个过程不出错。 这会是谁干的呢? 派出所的另一头,火势正在迅速蔓延,呛人的浓烟很快逼了过来,已经不可能再留在派出所里面了。不容冯斯多想,曾炜扭住他的胳膊,先把他拉出了派出所,带到外面的院子里,其他嫌犯也一块儿被带了出去。看起来,这间派出所似乎是保不住了,但人员都没有伤亡,总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现在的普通民警也都训练有素,懂得怎么应对突发事件,”曾炜在他耳边说,“想法很好,可惜还是没法成功……” 刚说到这里,曾炜忽然住口不说,脸上露出了惊讶的表情。冯斯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不觉也是一愣。 ——那些先前还老老实实跟着警察们逃离火场、一直遵守秩序没有制造混乱的嫌犯们,突然发生了骚动。他们开始对着身边的警察推推搡搡,并且动作越来越大。一名警察见势不妙,把动作最大的闹事者按倒在地,铐上手铐,却并没能对其他人起到警告作用。他们反而更加骚动,开始用拳脚攻击。警察们被迫用警棍自卫,但那些人似乎并不知道疼痛,还是拼命地向前涌。 这不应该啊?冯斯一阵纳闷。这些人看架势充其量也就是聚众斗殴被一起带了回来,不会有什么大碍的,何况先前在火场里的紧张氛围里都没有趁乱闹事,怎么会现在到了安全的地方,却反而一个个不安分起来了?这种情况下,警察是可以开枪的啊。 他突然反应过来一点什么,抬头看向夜空。果然,在冲天的火光中,他还是隐隐约约地分辨出了一圈淡淡的光华。 那是蠹痕!有人在使用蠹痕! 冯斯明白过来。看来是有一个拥有附脑的人——虽然还不知道属于守卫人还是属于黑暗家族——再利用蠹痕笼罩住这一片区域,然后干扰嫌犯们的神智。虽然这样的蠹痕冯斯过去并没有见到过,但也可以想象得出来,这个人操控了那些人的神智,或者最低限度也是极大激发了他们非理性的情绪,所以他们才会那么不要命地开始和警察产生对抗。 现场只有两把枪,其中一把属于一直握枪的那个民警。但他看来并没有太多开枪的经验,眼前局势虽然混乱,他还是不敢对着人开枪,只是冲着天上鸣枪示警。但这群骚乱者在蠹痕的干扰下早已经丧失理智,别说开枪示警,子弹真打在身上也不会畏惧。 曾炜毕竟经验丰富,看出情势不对,果断地掏出手枪,枪口瞄向当先的几个骚乱者的小腿。但他还没来得及扣动扳机,就有另外两个人猛扑上来,一个架住他的胳膊,一个扭住他的手腕,让他无法开枪。 冯斯一下子失去了束缚。他呆了几秒钟,随即反应过来,开始拔腿就跑。身后的曾炜被人牢牢缠住,无法挣脱,只能大声喊叫:“冯斯!别跑!你别跑!你听我说……” 听个屁!冯斯一路狂奔而逃,边跑边想:是谁这么仗义救了我呢? 不远处,救火车的鸣叫声已经清晰可闻。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 第九章、原来是你 一、 人虽然跑掉了,但手机却遗落在火场里无法找回,冯斯临时买了个便宜新手机,用身份证补办了一张卡。 “你就不怕刷身份证留下痕迹被曾炜发现?”姜米担心地问。 “我就是个打架斗殴,而且那个人并没有受伤,别人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儿还给我发个全球通缉令。”冯斯一笑,“至于曾炜,他也肯定不愿意这件事闹大,因为闹大之后,我就会变成整个警察系统追缉的对象,无法保证落入他手里了。所以他只会打落牙齿肚里吞,然后继续以私人身份找我麻烦。这一次他制造事端把我抓进派出所,也只是因为派出所所长是他的哥们,方便操作而已。明面上,他的胆子还是没有守卫人那么大。” “但是下次你再落到他手里,他就会更加小心啦。”姜米眉头微蹙。 “这也是没办法的,走一步算一步吧。”冯斯叹了口气。 前方的路牌已经开始指示“距离都江堰两公里”。 都江堰并不大,两人很容易就找到了阮猴子后人的住处。此人名叫阮帆,现年四十二岁,并没有像他的祖先那样继承捏面人的手艺。按照宁章闻查找到的记录,阮帆曾经在本地某家事业单位工作,后来辞职了,目前状况不详。 阮帆家所住的小区看来环境不错,他住在其中一栋的二楼。两人走上二楼,敲了半天门,家里都没人出来开门。冯斯说:“他大概是上班去了,我们找地方休息一下,晚上再过来吧。” 两人正准备下楼,一个提着菜篮子的胖老太太正从楼下上来,看见两人,有些诧异:“你们找谁?” “我们找住在这里的阮帆先生。”冯斯说。 “阮帆?他早就不住在这儿了。”胖老太太说。 “他搬家了么?搬到哪儿去了?”姜米忙问。 老太太有些警惕地看了两人一眼:“你们是什么人?” 姜米正想回答,冯斯冲她摆了摆手,向老太太换出一张神秘脸,压低声音说:“我们是警校的实习生,正在帮市公安局查案,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给我们介绍一下嫌疑人阮帆的情况。” 老太太的嘴都张圆了,立即进入一种兴奋状态,连连点头。她带着一种为国效命的神圣感与使命感,同样学着冯斯的样子低声说:“那个阮帆啊,本来有份不错的工作,但是后来沉迷于赌博,不只是和别人打牌,还到网上赌球,把家产都输干净了。他的房子就是为了还赌债而抵押给别人的。” “那他现在住在哪儿?”冯斯问。 “住哪儿我可就不知道了……不过你到沿街的那几家麻将铺子里找找,他白天一般都在那儿打牌。”胖老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太谢谢您了!我代表国家感谢您的支持!”冯斯严肃地握住胖老太的手,用力摇晃。后者一脸幸福,看样子三天内不打算洗手了。 四川人民喜好麻将,大白天地坐在沿街铺面里喝茶打麻将是很多上了年纪的人的生活常态,而即便没有上年纪的人,有点空闲也喜欢往牌桌旁钻。两人顺着沿街的麻将铺子挨个儿问过去,终于在第四家铺子里找到了他。阮帆身材高瘦,脸色腊黄,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花衬衫,嘴里叼着劣质香烟,正在犹豫着手里的一张二条该不该放出去,完全符合标准赌鬼的形象。 “老阮,有人找你!”老板叫他。阮帆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目光仍然聚焦在那张二条上,最后他咬了咬牙,把牌打了出去。 “糊了!”他的对家立即把牌推倒,“清一色对子胡!还带根!” “妈的!就知道要放炮!”阮帆扔下手里的香烟,懊恼不已地捶捶头。他数出一叠扑克牌——扑克牌是用来方便计数以及避免桌上摆放钞票的——递给对方,然后很不耐烦地转头望向冯斯:“你谁啊?找我干什么?” “找你打听点儿事儿。”冯斯手里捏着两张百元大钞,朝着阮帆晃动着。只是第一次见面,他已经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人了。 果然,阮帆的目光中露出贪婪之色。看上去,冯斯和姜米到底是什么人已经一点也不重要了。 几分钟之后,三个人一起坐在了车里。冯斯开门见山:“你的先祖里,有一个民间艺人,叫做阮嵩,外号阮猴子,对么?” “没错,是有这么一个,”阮帆点点头,“怎么,你们是记者,想要写他的报道?没问题啊,只要给红包,现在我就可以开始说。我的这位祖先生于公元……”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并不关心他的生卒年月和生平事迹。”冯斯打断了他,“我只是想要打听一件和他有关的事情。” “和他有关的事?”阮帆愣了愣,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啊!我知道了!你是想知道阮猴子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的事情!” 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冯斯先是微微一怔,但突然之间,脑海里就像有一道闪电劈过,想起了那个他从道观影像中生抢出来的木盒——木盒里除了黑色花朵和阮猴子所捏的面猴之外,还有一枚大顺通宝。 根据他在网上搜索得到的资料,大顺通宝正是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所铸造的货币。张献忠于1644年攻克成都,在成都称帝,建立了大西政权,其后发行了大顺通宝作为货币。这之后不过短短十多年或者几十年,玄化道院神秘地“升仙”了。 之前他一直在苦苦思索,阮猴子和那枚大顺通宝之间,到底会有什么联系,现在看来,事情一点一点清晰起来。阮猴子曾经给张献忠带路,去寻找所谓的“灵穴”,这是一条全新的、振奋人心的线索。 灵穴是什么?黑色的花朵会不会就是出自于灵穴?灵穴里会藏有揭穿魔王身份的关键证据吗? 现在容不得他细想,他看着阮帆:“没错,我就是想打听这件事。” “这件事可就不是两百块钱能打发的了,”阮帆脸上露出令人厌恶的猥琐笑容,“这些年来,可没少有人跟我打听这件事,都是冲着张献忠的宝藏来的吧?” 怎么又牵扯到宝藏了?冯斯眉头一皱。张献忠的宝藏?那是什么玩意儿?和他先前所说的灵穴又是什么关系?但他不愿意在阮帆面前露怯,只能含含糊糊地哼了一声。阮帆把手一伸:“先拿钱来,两万。” “你他妈穷疯了吧?”冯斯差点忍不住站起来,想到这是在车里,站起来难免碰头,又忍住了。 “其他人呢,我一般只收五千,”阮帆嘿嘿笑着,“但你既然开得起四十万的车,恐怕比那些人都要有钱一点儿。两万,不算多,你要是真能找到张献忠的宝藏,那可是价值连城的玩意儿,说不定能赚回上万倍呢。” 冯斯心里犹豫不决。按说以他的身家而言,提出两万块钱倒也不算什么,但想到要把钱给这样的无赖,实在让人不太愉快——何少衡虽然也不招人喜欢,虽然更是要出了百万天价,但他毕竟是个生意人,收了钱就一定会算数。当初哈德利教授付了钱,的确得到了重要资料;后来自己从何少衡的情人张梓濛那里得到的文本,也补上了一些关键的缺失环节。 但眼下这个阮帆,只是一个滥赌鬼,一个连房子都输掉了的无赖,鬼知道他会不会只是信口胡编一些民间文学式的谎言来骗自己。 “你稍等一会儿,我去取钱。”姜米忽然说。说完,她真的拉开车门走了出去,冯斯连忙跟出去,小声说:“你真的打算给这个无赖钱?万一他骗我们呢?” “就当是赌一把啰。”姜米说,“我们一路都来到这里了,距离谜底已经很近了,到了这里为了一点小钱就放弃?你可是敢从警察手里逃跑的人才,这不大像你的作风嘛。” 她接着说:“你知道你最大的毛病是什么吗?” 冯斯呆了一呆:“长得太帅?智商太高?” 姜米重重揪了一下他的耳朵:“还有脸皮太厚——你最大的毛病就是想得太多。” “是么?”冯斯又是一呆。 姜米悠悠地说:“很奇怪的是,每次被逼到角落里的时候,你总会做出果断的抉择,就像在摩天轮上,你不顾性命地去抓那个木盒子。但是情势没有那么紧急的时候,你就总会权衡过来权衡过去,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着实想得有点太多。你才二十岁,又不是七八十岁的大爷。” 是这样的么?冯斯挠挠头皮,发现姜米似乎说得挺有道理的。大概是因为从小生活里就出现了太多的波折,让他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放在一个毫无退路的位置,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不敢出错。他在人前开朗乐观喜笑颜开,总是满嘴不着边际的毒舌笑话,但在内心深处,其实总是缺乏安全感。 神秘的魔之世界的出现加剧了他的这种危机感。他是一个能和魔王的精神发生联系的所谓“天选者”,受到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关注,但直到现在,他的附脑从未觉醒过,他始终是一个普通人,完全无法和其他拥有附脑的“同族”相抗衡的普通人。这个在正常生活中一向自我感觉良好、时常还能揍揍人的年轻人,忽然就在无数的眼光里变成了一个没用的人。随便拉出什么玩意儿来,似乎都可以轻松地把他当成蚂蚁一样一脚踩死。 如此强烈的反差,让冯斯感到难受,感到失落,感到沮丧。再加上身边的几个朋友几乎是他生命中仅有的宝贵事物,他头脑里思虑得更多。 “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你,”姜米继续说,“你对网游钻研很深,很多游戏都能被你找到各种赚钱的窍门和bug。但是有没有哪一款游戏是你真正喜欢的、真正乐意去玩的?单机网游都算。” 冯斯被问得瞠目结舌。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没有特别爱玩的游戏,虽然他在同学当中算是游戏天赋很高的。同学们在宿舍里对战的格斗游戏和足球游戏,他稍微上手就能掌握诀窍,练上一星期就能称霸全楼。但这些都只是偶尔为之,绝大多数时候,游戏对他而言就是一堆冰冷的数据,能拆解开蕴藏在这些数据中的秘密,就能给他换来金钱——如此而已。要他真的为了娱乐,或者为了爱去沉迷于某一款游戏,好像真的做不到。 “照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是活得很无趣的样子呢。”冯斯喃喃地说,“有点浪费社会主义粮食的感觉。” “你不是无趣,你就是心思太重,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直相信这句话,”姜米轻抚着他的肩膀,“别想太多了,想太多长皱纹,心也会变老的。” 冯斯忽然笑了起来:“是啊,心老了就不好玩了。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一路是我在照料你,帮助你,但其实……你带给我的,更加……” “酸不拉几,这又不是拍言情片!”姜米拍拍他的面颊,“赶紧干正事,回头再告白!得有玫瑰花!” “女王殿下圣明!”冯斯严肃地说,“咱们赶紧弄钱听故事吧!” 二、 清晨时分,石匠们来到了青峰山。 白色的雾霭之下,这座青城山的支脉显得轮廓模糊,带有几分不祥的神秘气息。或老或少的石匠们踩着雾气中湿漉漉的山道,被绳子牵成一串,愁眉苦脸地挪动着步子。在他们的身边,张献忠的士兵们手握利刃,虎视眈眈。 突然之间,一名石匠挣脱了绳索,一把推开身边的兵士,拼命向着远处跑去。然而刚刚跑出几步,嗖的一声,一支利箭从人丛中射出,准确地命中他的后背,箭头从胸口穿出。他甚至都来不及哼一声,就倒地身亡了。 “都不要动歪脑子,”一个充满威严的声音响起,“大西王的规矩你们知道,好好听话,自然能活命;有敢耍花招的……这就是榜样!” 他没有再多说,只是轻轻抽了一下腰刀,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在寂静的山林间响起,令人心惊胆战。 阮嵩悄悄侧头看去,说话人是一个满面阴鸷的中年男人,一双上斜的吊眼里写满了精明与残忍,拿在手里的弓还没有放下。他认出来了,这是张献忠四个义子中的长子——张可旺,本名孙可望,素以勇悍奸诈而著称,为张献忠的大西军屡立战功。张献忠攻克成都后,他被封为平东将军,位列诸将之首。从刚才射出的那一箭来看,反应奇快、又准又狠,倒是不负其名。 堂堂平东将军,怎么会亲自来监管采石头这种琐事?阮嵩陡然意识到,事情不会那么简单,他们此行的目的,恐怕不会是普普通通的“采石料”,而极有可能牵涉重大。 阮嵩是青城山下大观乡的一名石匠,生在天府之国,原本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却不幸赶上了各路反贼纷纷起义讨伐大明的烽烟岁月。就在几个月前,闯王李自成的大军杀入北京,传承276年的大明朝一夕覆亡;而很快地,大西王张献忠先克重庆、再破成都,整个四川陷落了。 人们都宁可打进来的是李自成,因为张献忠实在太过残暴。据说此人年少时家境穷困,迫于无奈随父亲入川贩卖私盐,由于驮运货物的驴拉屎脏污了当地富商的大门,父子俩被狗腿子硬逼着吞驴粪,父亲被生生逼死,从此张献忠对四川恨之入骨。多年以后,他的大军终于打进了四川,以“澄清川狱”为口号,在蜀中杀人无算,令人闻之胆寒。大西军所过之处,倘若直接投降那还好,如果当地军民敢于抵抗,就会遭受血腥屠杀,留下十室九空的惨景。 有钱人家纷纷想法子逃离四川,阮嵩这样的穷人无路可去,只能听天由命。不过现在看来,他的命实在不算好。张献忠突然下令,要征用三百名石匠到青峰山采石,身为石匠的阮嵩正好在青城山脚下,也在征召范围内。 他无从抗拒,就这样被押到了青峰山,但平东将军的出现已经让他意识到此行的特殊。而进山的路途更加让他感到不对劲。士兵们经过了好几处适宜采石的采石场,却都没有停住脚步,而是不停地驱赶着石匠们往青峰山深处走去。除此之外,山里出现了比石匠人数更多的士兵,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也不知走了多久,来到一处险要的所在。前方突然窜出几只野生的大猴子。青城山的猴子向来习惯了向人乞食,眼下见到一大帮人过来,多半把他们当成了当地山民或者游客,二话不说就扑将上来。 张可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寒光,又举起了手中的硬弓,但弓箭还没有发出去,一旁却响起一个焦急的声音:“老爷,不要杀它们啊!” 张可旺并没有放下弓,只是把头转了过去,正看见阮嵩那张充满乞求的面孔。他冷笑一声:“哦?你是想命令我?那么给我一个不杀它们的理由,否则的话,我杀了你。” 阮嵩浑身冷汗直冒:“老爷,我、我……它们是我的朋友。” “朋友?”张可旺微微一怔,放下了弓箭,“说说看,怎么个朋友法?” “我就是喜欢猴子,经常放着正经的石匠活儿不做,跑到山上去喂猴子,这一片的猴子基本都认识我,和我很亲近。我还照着它们的模样捏面人……” “都认识你?亲近你?”张可旺若有所思,“那么,如果我让你指挥猴子,它们会听你的吗?” “只要给我足够的喂它们的食物,它们肯定听我的!”阮嵩自信地说。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冲着那几只猴子招招手,猴子们果然乖乖地窜了过来,围在他身边,显得很是亲昵。 “如果要让这些猴子带路呢?”张可旺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些突然变得听话的猴子。 “只要是人能走得了的地方,我想是没问题的。”阮嵩说。 张可旺短暂地思索了片刻,忽然又笑了起来。这一次,他的笑容居然很温和,反而让阮嵩有一种汗毛倒竖的感觉。 “其他人原地扎营,会有人送帐篷食水过来。”张可旺高声命令说,“至于你,跟我来。” 阮嵩很快就明白了张可旺想要让他做什么,那是一个乍一听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命令。原来是张献忠听闻传言,在青峰山某处有一个“灵穴”,集天地之灵气于一体,风水极佳,若能在那里修建坟墓,可保大西朝万世基业。而这个灵穴所在之处,据说只有猴子才能找到。 然而阮嵩听完之后却心头一震,虽然他并不知道所谓的灵穴或者万世基业到底是真是假,但千真万确的,青城山的猴子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每隔几年,这里的猴子都会产生一种不被旁人注意的骚动,只有总是和猴子很亲近的阮嵩才能注意到这样的变化。每到了这个时候,这些猴子就会失去和人类嘻戏讨食的兴趣,甚至变得暴躁而充满攻击性,成群结队地躲入深山。阮嵩曾经尝试着跟着这些猴子,想要看看它们到底去什么地方干些什么,但一来越往深处道路越艰险,猴能走,人难行;二来当他跟得久了之后,猴子们竟然会对他充满敌意,做出攻击的威胁。所以最终他也没弄明白这种奇特的骚动到底从何而来,但却对这种周期算得很准确:每三年一次。算算日子,今年的“骚动期”马上就要来了。 这绝对不会是巧合,阮嵩想,张献忠是算准了日子才派他的义子来这里的。他一定是打定主意,由士兵们找到灵穴,然后立即派石匠去修建墓穴。不过在意外地发现了自己这个猴子王之后,张可旺可以省掉很多力气了。 有了士兵们开山劈路,阮嵩的跟踪十分顺利。他熟悉和猴子有关的一切,能够从一切声音、气味、粪便、痕迹中找到猴子们的去向。几天之后,他找到了一个狭窄到几乎只能容一个人侧身通过的岩缝,那些暴躁的猴子就是从这个岩缝钻过去,然后消失不见的。 张可旺估量了一下那个岩缝,派出一名身材较瘦的士兵,命令他钻过去查看一下。士兵小心地贴着岩缝钻了过去,一小会儿工夫之后,岩缝那边突然传来他凄厉的惨叫声。那叫声里充满着痛苦和恐惧,听得阮嵩只觉得两腿发软,几乎要站不稳。很快地,叫声消失了,士兵再也没有回来,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岩缝那边只剩下猴子们叽叽喳喳的叫声。而空气中开始弥漫开一股血腥味儿。 “看来找对地方了,很好。”张可旺并不为损失掉一名士兵而感到可惜,反而十分满意。他冲着阮嵩勾了勾手指头:“你,过去看看。” 阮嵩大惊失色:“这……这不是过去送死吗?” “别人去是送死,你不是猴子王么?”张可旺皮笑肉不笑地把手放在刀柄上,“如果你说的是真话,猴子都喜欢你,它们不会伤你的;如果你说的是假话,猴子不杀你我也会杀你。所以,过去吧。” 阮嵩知道张可旺的命令不容抗辩,否则的话,他的脑袋顷刻间就会落地。他只能强忍着恐惧把身体缩进那道岩缝,摸索着向前一点一点移动,每走一步都担心自己会被岩缝卡住,生生饿死在里面。好在这样可怕的事情最终没有发生,他还是走出了那道狭长的岩缝,眼前一下豁然开朗。 前方是一块四面环山的谷地,面积不小,从峡谷顶端投射下来的阳光照亮了谷地上的一切。阮嵩第一眼就看见了猴子,数以百计的猴子,一个个神情狰狞,充满了狂暴的情绪。在它们的身前,躺着先前那名士兵的尸体,早已经被尖锐的猴爪撕扯得血肉模糊,肠穿肚烂,很多地方露出了白骨。 太惨了。阮嵩不敢多看。他移开视线,小心翼翼地向前迈出两步,猴子们立刻围了上来。它们一个个张牙舞爪,双目赤红,露出口中尖利的牙齿,阮嵩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他抱着头缩成一团,等待着想象中被猴爪袭击的剧烈痛楚。 但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了好久,他试探性地睁开眼睛,发现猴子们似乎还是认出了他,尽管还是一个个一脸凶相,却强行控制着它们的情绪,并没有扑上前来击杀他。 他心里微微一宽,慢慢站起身来,想到张可旺的弓箭和腰刀,知道自己没有任何退路,只能迈开步子向前走。猴群仍然死死盯着他,但还是让开了一条道。在这条道路的尽头,是一个散发出强烈腐臭气息的山洞。阮嵩来到山洞口,朝里面张望了一下,洞里面太黑暗,看不清什么东西,只能隐隐见到几个绿色的光点。 是什么东西在幽暗的山洞里泛着绿光? 阮嵩有些好奇,把头探进了山洞里,突然之间,一股不容抗拒的力量把他一下子卷了进去。没有任何实体,那只是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他瞬间拖进了山洞深处,然后压倒在地上——就像是空气忽然有了重量。他的整个身体都不能动弹,只能勉强梗着脖子抬起头,这一看让他差点魂不附体。 ——在他的身前,有一大团正在缓缓蠕动着的巨大黑影。黑暗中他看不清具体形貌,但可以隐隐分辨出这个东西形状近似椭圆,有点像一块巨大的岩石,但整体是柔软而蠕动着的。在这块“岩石”的正面,有四五个绿色的光点忽闪忽灭。 阮嵩猛然反应过来,那些光点是这个东西的眼睛!这是一个拥有生命的、可怕的怪物,正在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着他。 他吓得几乎尿了裤子,只感觉那股腐臭味一直缭绕着自己,有一些来源不明的气体流动流遍全身,就像是在检查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紧跟着,那股无形的力量拉开了他的衣襟,把里面装着的东西都抖了出来。当天被抓的时候出门太急,衣兜里只有一张汗巾,几枚大西朝发行的大顺通宝,以及一个刚刚完成的小面猴。 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翻检了一番,一枚大顺通宝和那个小面猴一起漂浮起来,升到半空中。阮嵩明白,这个怪物是在仔细地观察这两样东西。他一时想不通,为什么怪物会对这两样玩意儿产生兴趣。 过了一会儿,怪物发出一声近似于喘息的奇怪声响。这一声响就像是一个信号,猴子们一下子涌进了山洞。这一次,它们再也不顾及和阮嵩多年的友情,七手八脚地把阮嵩抬了起来,就像抬着一根木头一样,抬出洞去。他试图挣扎,换来的却是猴子们几下重重的抓挠和撕咬,令他再也不敢造次。 猴子们把他抬到空地的边缘,扔到地上,然后几只身材特别壮硕的猴子推动着几块大石头爬到他身前。它们高高举起石头,准备向阮嵩的脑袋砸下去,阮嵩没有丝毫反抗能力,只好闭目等死。 但就在这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刻,几声尖锐的破空之响传来,几只猴子几乎在同一时刻倒地,胸口都插着一支利箭。不用看,光听声音,阮嵩也知道这些救命的箭支来自于张可旺。这一刹那,原本凶神恶煞的张可旺在他心目中简直就是救命的神仙。 不只是张可旺,张可旺所统领的士兵们也一起出现了。他们全副武装,兵器精良,只付出了很少的代价就杀光了这些猴子。到了这时候,阮嵩才想起一个问题:那道一线天一样的岩缝如此狭窄,自己都只是勉强挤过来,比自己强壮得多的张可旺是怎么过来的?那么多的士兵有是怎么过来的? 他扭头看向岩缝,不由得大吃一惊:岩缝被整个凿开了,虽然还是很狭窄,但已经足够让一个壮汉通过了。 “真么想到啊,你的命居然那么大,”张可旺来到阮嵩身边,语气里既有些嘲讽,也有些惊奇,“五天了,你居然活了下来。” “五天?什么五天?”阮嵩莫名其妙,“我来到这里只有一小会儿啊,恐怕连一个时辰都没有吧?” 后来阮嵩百思不得其解。他明明只在山洞里呆了不足一个时辰,怎么会外间就过去了整整五天,让张可旺有时间调集石匠凿开石缝,阴差阳错地救了他的性命。 不过在当时,他也无暇去细想,因为还有更加吸引人视线的一幕——士兵们用长长的绳索捆住了那只怪物,把它从山洞里拖了出来!到这时阮嵩才真正看清楚了怪物的样貌。它就像是一大块浅灰色的肉块,没有四肢,没有头颅和面孔,只是在身体的前端有那几只绿色的眼睛。只看了几眼,他就觉得有些恶心,连忙转开头。 这之后,石匠们被强迫着以怪物所呆的山洞为基础,开始在那里不断开凿挖掘,逐渐修建成一个庞大的建筑物。而怪物也被押运进了建筑物的最深处,不知道要放在那里干什么。辛劳干活之余,阮嵩也忍不住要猜测,这个怪物到底是什么?这个灵穴的本质又到底是什么?张献忠修建这个结构奇特的宫殿,到底要干什么? 反正,他绝对不相信这里仅仅是一个可以保佑王朝的风水宝地。从那个污秽而邪恶的怪物身上,他能够感受到一些深入内心的恐惧,足以令人战栗的恐惧。那是一些超越了王朝更替兴衰的绝大秘密,可惜以阮嵩的见识,实在无法想得更远。 张献忠又陆陆续续抓来更多的民伕,和石匠们一起在深山里高强度地劳作了一年,饱受各种折磨,不断有人死去,又不断有新的石匠和民伕补充进来。数月后,阮嵩终于找到机会,借助猴子的帮助逃离了青峰山,从此躲藏起来,直到张献忠兵败被杀才敢回家与家人团聚。短命的大西王朝顷刻间风流云散,张可旺也恢复了孙可望的本名,在继续抗击清廷多年后,选择投降,引清军入川。 从大明到大西,再到大清,阮嵩经历了三个朝代,自觉这辈子经历丰富多彩,没有白活。但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始终还是那个隐藏于青峰山中的宫殿。大西王朝覆灭后,当年的那些入山的石匠全部不知所踪,似乎只有他一个人逃出来了。他也曾试图再去寻找那座宫殿,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就好像那些原本熟悉的道路被某种神秘力量施展了障眼法。 那座用无数石匠的生命筑成的宫殿,和宫殿中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从此消失不见了。 倒是过了些年之后,一则流言开始四处纷传:张献忠死后,留下了一处秘密宝藏。 这则流言说,张献忠多年来积攒了足以填满24间房子的金银财宝。在大西国破之前,他把所有的财宝都藏到了一个秘密地点,并且设计了一头石牛和一只石鼓作为标记。至于这些价值连城的财宝具体藏在哪儿,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有说埋在锦江河底的,有说沉入岷江的。 最后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张献忠以采石料为掩护,命令其义子张可旺驱赶着三百石匠,在青城山的支脉青峰山开凿了一座巨型地宫。那些令人垂涎三尺的金银财宝,就藏在这个谁也找不到的地宫里。 三、 阮帆拿着钱满意地离开了。这位阮猴子的后人又拥有了一笔赌金,然后会在可以预期的未来里把这些赌金全部输光,继续他穷困潦倒的可悲人生。 而冯斯和姜米顾不上去为这位赌棍感叹了。刚才的那个故事,把之前那些断断续续的残片都串联起来了,许多一直想不通的关节,都已经渐渐明晰起来。 “张献忠的这个地宫,一定有大文章!”姜米兴奋地说,“绝对不会是什么宝藏!里面所藏的,一定就是那个魔仆!” “不只是单一的魔仆,”冯斯说,“还有黑色的花朵。那个所谓的灵穴,就是魔仆和黑色花朵的藏身之所,而张献忠……要么是受人指使的,要么他本人就是个知情者!” 姜米点点头:“没错。这个杀人魔王霸占了灵穴,营造成地宫,一定是想要在里面培养些什么,说不定就是为了养那种奇怪的花。然后玄化道院的道士找到了地宫,虽然付出了惨重代价,但还是抢走了一朵花。仅仅是那么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道观‘升天’,太可怕了。” “那朵花……感觉像是对蠹痕的能量进行放大的放大器,”冯斯说,“但是为什么会造成道观消失、却又一直停留在一个异度空间里,这一点我还猜不透。只有找到那个地宫才能有答案了。” 他又说:“而且还有一点全新的状况。刚才阮帆不是讲了么,阮猴子被魔仆拖进山洞之后,感觉只过了很短的时间,出去后才发现已经过了五天了。这是我第一次听说魔仆有干扰时间的力量。我不太明白这具体说明什么,但是和玄化道院里的一切跨越几百年仍然没有变化的状况,一定是可以联系起来的。” “那接下来,我们去找张献忠的地宫?”姜米跃跃欲试。 “我们?”冯斯愣了愣,“我本来想,你可以留在成都,我自己去就行了。这一路一定会有很多危险,我担心你……” 姜米绕着冯斯走了一圈,忽然揪住他的耳朵,在他耳边大声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担心太多会变老的!” “好吧好吧你赢了,一起去吧!”冯斯揉着耳朵,“其实你完全可以当领导遥控指挥的。” “领导更要身先士卒!”姜米挥着拳头。 “我倒是想起想起小时候我爸说的话,”冯斯说,“那会儿他总是说:‘我们家,大小事务都由我全权负责……’” “哇,你爹那么厉害?” “还有后半句呢:‘……领导下了命令,我就全权负责去办!’” 两人开车回到成都市区,采购了一些登山装备和野外生存必需品,然后连夜开往青城山。青城山景区分为前山、后山、外山,青城外山就是过去的青峰山,山下是一个叫大观镇的古镇,古称大观乡,正是阮猴子阮嵩的家乡。 尽管不如前山后山那么有名,毕竟都属于青城山的资源圈,旅游业依然有声有色。两人毫不费力地找到了住处。此后两天,两人在山里走了一圈,发现颇不容乐观——因为整个青城山系被开发得太完善了。这座山本来就不大,各路旅游资源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再加上历史上屡屡掀起的寻宝热,他们很难相信这里还有哪个角落是没有被人踩过的。 “我还以为这里会和大兴安岭一样大到没边、搞不好走到哪儿就会冒出个野人呢,”姜米十分忧郁,“现在看起来,就算是野合的男女想要找个不被人撞见的清净地儿都很难。” “不要思想那么低俗肮脏嘛小姜同志!”冯斯说着,自己也开始愁眉不展,“这里的风景虽然漂亮,但确实……人气太旺了。我没法想象有什么大规模的地宫会藏在这里而不被发现。这样的一座山,实在不像是可以和‘寻宝’‘秘密’一类的词汇沾边的地方。” “会不会是被那个阮帆给骗了?”姜米忽然想起来。 “应该不会,如果他要设计骗我们,成本太高了,而且没有必要。”冯斯说,“他的故事里所包含的那些信息,全部指向魔仆,外人是不可能编得那么像的。而假如他是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里的人所假扮的——收买无数的路人甲配合他、精心编造这一套谎言来骗我们,图什么?直接把我们抓起来或者干掉不是更方便?” “说得也是。”姜米点点头。 “我倒是有另外一个猜测,”冯斯说,“所谓的规模庞大的地宫,可能既存在,也不存在。” “你把我都说糊涂了,怎么个既存在又不存在……啊!”姜米猛然反应过来,“你是指……就像玄化道院那样!” “是的,最初我曾经怀疑,这个地宫压根不存在,也许是张献忠用了三百条人命来做的幌子。”冯斯说,“但后来我琢磨了一下,在阮嵩的叙述里,他确实亲自参与了地宫的建设,而且结构还十分复杂,那应该不会是假的。所以,也许只有唯一的一个可能,地宫存在,却像玄化道院那样,离奇地遁入了另外一个空间。” “那可怎么办?你那天流了那么多血,最后也不过能从玄化道院的幻影里抓出一个木盒子。这个地宫如果真的也那样消失了,那岂不是根本没有办法进去探寻了?”姜米很是发愁。 “其实呢,就像你说的,大不了当成一次旅游吧。”冯斯拍拍她的肩膀,在心里悄悄叹了口气。 宁章闻又帮冯斯搜索了大量和张献忠宝藏有关的信息,可惜全都是些荒诞的民间传说,一看就是极尽夸张之能事的无稽之谈,并不能带来任何的帮助。不过有一条旧日新闻倒是引起了他的关注。 那是宁章闻从某个专门收藏解放前旧报纸影印版的偏门网站上找到的。当时包括《川报》《四川日报》《四川民报》《华西晚报》等在内的诸多报纸媒体,都报道过一则新闻:1943年4月,一位居住在成都的爱国商人在自己所住的公寓内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一个全身冻伤的日本女间谍的尸体。而当时的成都,正处在温暖的春季。 一看到这种离奇的死法,冯斯立即想到了死在巨大冰块里的詹莹。而在报道的剩余内容中,所提到的信息更加惊人:这位名叫陈广泽的商人,经营着一家名叫“锦江淘银公司”的企业,这家公司的全部业务内容,就是寻找传说中张献忠当年埋藏的宝藏!而且,就在他失踪的当天以及前一天,锦江淘银公司的打捞船真的从锦江里捞出了一头石牛和一面石鼓,这两样东西,正是传说中张献忠为了日后寻宝做下的标志。 当然了,如今冯斯已经确信,所谓的张献忠宝藏是不存在的。他有了一个推断,这位陈广泽,或许本身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才开办淘银公司的。他试图通过事先准备好的石牛石鼓以及其他一些从河里捞出来的“财宝”,把人们的视线从青城山转移开,转移到完全没有威胁的锦江。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在青城山大肆寻找,是有可能把那个秘密地宫找出来的,否则知晓地宫秘密的人们不会如此大费波折地去掩饰。问题就在于,到底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找到它呢? 眼看距离秘密的揭开只差最后一步了,却偏偏就卡在这一步,两人实在是焦躁不堪,却也没有办法解决。无法可想的时候,只能强迫自己放松。冯斯忠实地履行着姜米对他的劝告,“心思不要太重”,干脆陪着姜米去把青城前山后山都玩了一遍,心情倒也慢慢好了一些。 “就当是陪我来玩啦!青城天下幽!”姜米对冯斯说。 唯一的一个好消息是,北京的朋友们没出什么状况,对冯斯而言,朋友们不出状况就足够让他烧高香了。宁章闻一面帮冯斯照管网游和查找资料,一面在抽空学习安卓编程,看来是真的想要开发游戏;关雪樱在家里按照冯斯给她找的教材自学文化知识,学习之余继续研究厨艺,监视她的人也一直再也没有现身;文潇岚依然是学霸兼社会活动家,在学校里若干个社团里忙忙碌碌,这几天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明显可以听出她心情有些不好。 这一天晚上,两人在一家农家饭馆吃了著名的一兔三吃:辣炒兔肉、莴笋烧兔肉和红油兔丁,吃得大快朵颐。冯斯吃得太饱,饭后有些懒得动,姜米于是独自一人去小镇里散步,他则回到宾馆房间里,看到宁章闻例行的每日网络留言。宁章闻告诉他,已经好几天没见文潇岚了,上一次见面时,听说她在忙什么“学生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似乎是一团乱麻状况无数,她简直恨不能克隆一百个自己去办事。 关掉聊天窗口,冯斯想了想,拨通了文潇岚的电话。电话很快接通了,那边的背景音很是嘈杂,好像有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唱着恶俗的网络歌曲,还有人用汪吐死瑞的本地腔英语起劲地喊着节拍。这他妈是哪家迪厅如此没节操?冯斯暗想。 “事情太多了,忙不过来,”文潇岚疲惫地说,“不过我还撑得住。” “也不能为了革命不顾惜身体嘛!”冯斯前一句还谆谆教导,后一句又露出了他无耻的本色,“话说就那些学校社团的唧唧歪歪的破事儿,向学校请愿灭蟑螂啦,忽悠男生帮女生打开水啦,抗议食堂沙子里掺的米饭太少啦……也亏你干得津津有味。” “是是是,我知道你档次高,收复钓鱼岛全靠你了……我得去睡会儿了。先挂啦。” 冯斯放下电话,心里想着,连两人例行的斗嘴环节都被省略了,看来文大小姐是够忙的。正在想着,姜米却已经回来了,按两人预定的“每次三声、连敲三遍”的暗号敲了门。只是姜米天性不安分,每次都要搞搞怪,这回她一边敲一边模仿着美剧里的科技宅:“胖妮!胖妮!胖妮!” “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冯斯把她放进来。 “下小雨了,我担心下大淋成落汤鸡,就赶紧回来了。”姜米说,“真可惜,我还没看够呢。” “看够什么?猴戏?”冯斯随口问。 “不是,是镇上大妈的广场舞!”姜米简直眉飞色舞,“我在美国的时候就听说过大妈广场舞啦,但是百闻不如一见嘛,真的好有趣!那些大妈比起美国本地大妈有激情多了。” “是啊,可不是有激情么,周边邻居都能听到想激情杀人……”冯斯哼哼着。 “而且那些配乐很好听啊,”姜米说,“节奏感很强,歌词朴实直白。而且似乎是兼具东西方音乐的特色。” “这些玩意儿,在中国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农业重金属。这是中国继火药、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之后的第五大发明,将来中国向外输出价值观就靠它了。”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切,一听就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有品的网络愤青编出来埋汰人家的!乌鸦落在猪身上!”姜米撇撇嘴,“我真的觉得挺好玩的啊,我今天正看到那些大妈分成几派在斗舞,简直跟武侠小说里的武林大会似的。每一队还专门有dj大妈喊口号呢,而且有一队的大妈喊的是英语,别提多有范儿了!” “您这样的审美能力,到了网上指定被划入胸大无脑流……等等!”冯斯忽然一下子脸变得凝重起来。 “你怎么啦?”姜米一怔。 “你刚才说,有一个老太太用英文喊话,喊的是不是‘1,2,3,4……’?”冯斯一把抓住姜米的手。 “是、是啊。咋了?”姜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另外,你能不能给我哼一下,喊‘1234’的时候老太太们伴舞的音乐?”冯斯说。 “歌词记不住,反正就是爱来爱去飞翔来飞翔去的,调子倒是蛮简单流畅……”姜米随口哼了几句。虽然找错了一两个音,但冯斯还是能立即分辨出来,这是一首最近在网络上被炒得十分火热的所谓“神曲”。听到这首神曲的曲调,他如坠冰窟,浑身发凉。 “你到底怎么啦?”姜米看着冯斯的表情,不自禁地有些害怕。 “就在几分钟之前,我刚刚听到了这首神曲,也听到了老太太用蹩脚英文喊的节奏。”冯斯缓缓地说。 “那你的耳朵不错啊,”姜米有些惊奇,“那边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呢,中间又有几栋楼隔音。换了我我还真听不见。” “不,我不是在窗口听见的,而是在电话里听见的。”冯斯说。 “电话?”姜米不解。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冯斯神情阴郁。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不会吧?”姜米一下子明白过来,脸色变得苍白。 两人面面相觑,巨大的恐惧在内心生起。就在这时候,姜米的眼睛瞥向了墙角:“奇怪,进了些虫子。” 冯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房间的墙角果然有一些小虫子在爬行。这种虫子形状近似甲虫,但比甲虫小得多,体型基本只有一只蚊子的大小,而且颜色血红,看着就让人有毛骨悚然之感。再仔细一看,这些虫子是从门缝里爬进来的,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入,而且一进来就顺着墙分散到了房间的四周。 就像是一种有意识的包围。 姜米抓起枕巾,想要扑打,冯斯一把拦住她:“别轻举妄动!这一带旅游业做得那么好,就算有虫子,也绝对不可能这么成群结队地进来。这些虫子,是特殊的人带来的,千万别乱碰。” 他把“特殊的人”四个字故意说得很响亮。片刻之后,门外响起了一声阴笑:“冯斯啊冯斯,你真的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是真心不想和你为难。” 这个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里充满了邪恶,但冯斯却发现,这声音听来很是耳熟。姜米也凑到他耳边说:“这个声音好熟啊。不过腔调太怪,我一下子分辨不出来。” “等他进来,我们就清楚了。”冯斯说着,提高了声调,“请进来吧!” 门把手转动了一下,门开了,一个人影踉踉跄跄地冲了进来。那是文潇岚。此刻的文潇岚显得委顿不堪,颇为憔悴,冯斯连忙扶住她:“你怎么样?没事儿吧?” 文潇岚含着泪摇摇头:“我没事儿。对不起……我并没有把你的行踪说出来,但我们的电话被监听了。然后我被抓到了这里,我没有能力反抗……” “这不是你的错,不反抗是对的,而且就算说出来也没关系。”冯斯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身旁却忽然响起一声尖叫。他急忙回头,看到姜米用手捂着嘴,满眼都是无法言说的深深惊骇。 他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向门口,这一看也让他像遭受到了雷击一样,浑身一震。门口站着一个他绝对想不到会是敌人的人,但无情的事实摆在眼前,这个人就是敌人,那一脸的凶悍、冷酷、恶毒、阴狠,是他过去从来没有在此人脸上见到过的。 冯斯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季阿姨,你好。” 是的,这个监听了他和文潇岚的通话、把文潇岚从北京绑架到青城山,如今带着一脸凶相走入房间的敌人,赫然是季华。 姜米的亲生祖母季华。温和、平易、充满知性气质的季华。一直对待两人亲切慈祥、有如家人一样的季阿姨。 而现在,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数天前的从容优雅。此刻的季华,脸色灰败,咬牙切齿,眼睛里布满血丝,一向梳理得很整齐的头发也显得凌乱不堪。最可怕的是她的神情,既凶恶又歹毒,还混杂着一丝抹不去的惶恐与紧张,这让她的脸看上去像一条凶残的母狼。 “判若两人”这个词,在季华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然而更加惊人的,是季华接下来所说的话。当听到冯斯喊出“季阿姨”三个字之后,她撇了撇嘴,忽然发出一阵刺耳的尖笑。笑毕,她一步步地走到冯斯跟前,脸上带着嘲弄的笑意:“季阿姨?不,你弄错了。这个名字只是我随口编的。我也并不是杨谨的母亲。那一天,是我杀了杨谨,但还没能来得及逃走就被你堵在了屋里。出于某些禁令,我不能杀你,于是只好伪装成杨谨的母亲来骗骗你了。”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心里都翻腾起一股复杂的情绪,那并不只是被人欺骗的愤怒与伤心,更加有失去一个原本亲近的亲人的失落。姜米忽然大声问:“那你不是季华,到底是谁?” 对方的脸上再度浮现出嘲讽的笑容:“我是谁?其实冯斯本来应该认识我的,不过他总是呆在自己的世界里,摆出一副蔑视权贵的清高德行,这才会轻轻松松被我骗过啊。” 冯斯听得莫名其妙:“我应该认识你?你到底是谁?” “季华”故意摆出一脸的神秘:“我问你,你知道当初,是谁把你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吗?” 冯斯霍然向后退出好几步,开口时连声调都变了:“你!你!你是那个副校长!主管基建的副校长!” “季华”似乎十分满意看到冯斯这副惊骇的表情:“没错,就是我。我的名字叫做李济,但你在学校里一年有多,却从来没有留意过我的存在。” “你原来是个女人!你是女人!” “我当然是个女人。谁告诉你校长就必须是男人了?” 四、 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一起去找姜米的生父杨谨索要与哈德利教授相关的调查资料,杨谨却离奇被杀。在现场的阳台上,冯斯发现了这个头部受创的老妇人。她告诉冯斯说,她是杨谨的母亲,被人袭击了,所以并没有见到凶手的模样。冯斯还应她的要求替她打电话报案。 几天后,他们又在川东的温泉山庄重逢。这一次,季华是被几个本地黑帮押到山庄的,她的解释是,这些黑帮承诺告诉她杀害杨谨的真凶,以此换取杨谨留下的资料。正是凭借这些资料,人们最终找到了玄化道院的精确位置,并且通过冯斯的附脑引发了那一夜的旷世奇观。 这之后,季华提前告别了两个年轻人,回到北京,冯斯仅仅是和她通了一两次电话。他对这个娴静慈祥的老人很有好感,隐隐在她身上找到了一点慈爱的老祖母的味道。 但他却万万没想到,季华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之前的一切都是虚假的。现在她完全抛弃了自己过往的风度,看上去就像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还给出了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真实身份:那个把冯斯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副校长,在学校里主管基建的副校长,真名叫做李济。 屋里的气氛压抑到了极处,好几分钟都没有人说话,只能听到那些红色的怪虫悉悉索索爬行的声音。最后还是冯斯打破了沉默。他经过几分钟的思考,脑子里渐渐把过往的事件串成了一条线。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是来杀我们的,还是来利用我的?”冯斯问。 李济鼓了鼓掌:“第一个问题就抓住了形势。我要杀你,还能等到现在吗?” “那我就暂时放心了,至少可以请你先替我解惑,对吗,李校长?”冯斯把“李校长”三个字咬得很重,不无讽刺。 “可以,冯同学想要从哪里问起啊?”李济拖过房间里的椅子,悠悠闲闲地坐了下来。在那些红色怪虫的环绕中,她看来半点也不担心冯斯可能会逃跑或者反抗。 “当然是从这些虫子了,”冯斯伸手一指墙上那些蠕蠕爬动的虫子,“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些变成白骨的死人就是它们制造的吧。” “它们吞噬血肉是非常快的,”李济狞笑一声,“而且非常听话。我不让它们吃,它们就不会动;我一旦下了命令,没有谁能阻挡它们。” “我懂了,你的附脑并不能产生蠹痕,只能制造这样的怪虫,所以算得上是低级的附脑,对吧?”冯斯想起了之前在东北小城遇到过的翟建国。他的附脑把他变成了蜘蛛样的怪物,甚至可以吐丝结网,却无法产生蠹痕。 这个问题显然触碰到了李济的痛处,她重重地一跺脚:“都怪那个姓王的臭娘们!那个姓王的臭丫头片子!要不是她逼我……” “姓王的丫头片子?”冯斯忽然反应过来,“是那个叫王璐的胖乎乎的姑娘,对么?” 李济并没有回答,但她目光中那种似乎要把什么东西生生嚼碎的刻骨仇恨已经让冯斯明白了答案。他苦笑一声:“原来你并不属于黑暗家族,而是被王璐指使的。最早的时候,也是她要你把我爸爸骗到北京的吧?我想,那些跑来追杀我们俩的人,多半就是收到了她故意泄露的消息。她果然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比起范量宇那样坏在明处的,恐怕更加危险呢。” “谁危险,谁不危险,关我什么事?”李济一时间有些神情恍惚,“我反正是活不长了……” “我们来捋一下时间线吧,”冯斯说,“你被王璐胁迫了,被她强行移植了附脑,又或者是被欺骗移植了附脑,具体哪样已经不重要了。总而言之,你以看风水的名义把我爸骗到北京来,同时王璐故意把消息泄露给另外一个家族,他们对我下了手,尽管没有得逞,却成功把我拖下水了。我成为了这个变态世界的一员。” “是的,所以这一切都是你的责任!”李济紧咬着牙关,“如果不是因为你在我的学校里,王璐根本不会对我下手,这都是为了你!” “谁是谁非回头再说吧,从那以后,到我从贵州山区返回北京,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你一直没有对我下手?”冯斯又问。 “因为王璐想要观察你,”李济说,“那时候你虽然被确认为天选者,但是谁也不知道你到底能干些什么,谨慎一点的家族都不会轻举妄动。” “但是詹教授的到来,却让各大家族都有些忍不住了。詹教授是被蠹痕杀害的,应该不是你干的,你知道凶手是谁吗?”冯斯问。 “我不知道,但多半是王璐的人,袁志何也是。”李济说,“当时我正好……身体不适,所以王璐应该是派了其他人去杀的他们。她故意把场面做得很大,目的就是要警醒其他的小家族不要多管闲事。” 冯斯侧头看了一眼姜米,只见她面色苍白,目光里流露出恨意。他拍了一下姜米的胳膊,示意她镇定,然后接着问:“但是后来的杨谨总是你杀的了,对吗?” “是的,那是我。”李济点点头。“我杀死他,抢到了资料,还没来得及离开,你们就又出现了。我没有办法,只好伪装一下身份。因为我是学校的副校长,我不确定你是不是认识我,所以先问了你一句:‘你是谁啊?我们见过吗?’如果你认出我来,一定会告诉我你是我的学生,但你并没有那么说,我就放心了。以我的年龄和外貌,冒充一下杨谨的母亲实在太简单了,这样也最不容易引起你的疑心。” “是啊,谁会想到凶手能那样堂而皇之地直接在杀人现场冒充死者的母亲呢?”冯斯苦笑一声,“而我也想起了那天看到你的时候为什么微微觉得有些别扭——杨谨穿的是居家的服装,你却穿着出门的正装。只是你的气质……确实让人感到亲近,我忽略了这一点。” 李济凄然一笑:“我的气质?自从移植了附脑之后,我已经记不清楚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了。” “当时你主动提出等警察来,其实是知道我更怕麻烦,所以可以先把我吓走然后你再离开。后来我报警之后,你一定是趁着警察到来之前就赶紧逃走了。”冯斯说,“不过后来呢?你去川东也是为了紧盯着我?” “那是王璐的命令,我别无选择。”李济木然地说,“那些所谓挟持我的本地黑帮,其实都是属于她的家族的外围成员。她的目的就是不让你直接得到所有的答案,而是要把你引到玄化道院的消失之地,争取利用你的附脑去带来一些特殊的催化。” 看来和梁野所安排的王欢辰属于同样的性质,冯斯想,这些大家族果然都会留后手。 “最后她果然成功了,”冯斯闷闷地说,“我一直以为那一连串的凶杀案是为了不让我得到真相,但其实,只是为了一步步引诱我自己去发掘真相,这样我才能出现在正确的地点,和玄化道院发生感应,并且最终得到那朵黑色的花。那朵花,才是王璐的终极目的。” 李济点了点头:“是的,当时我曾经认为她的安排过于冒险,她却说,她很相信你的头脑,尽管不能使用蠹痕,却比一般的守卫人更加能创造奇迹。按照计划,我想办法把你逼上了摩天轮,再偷偷释放我的魔虫,杀死了那些闲杂人等。当时我不是头上有伤口么?其实那伤口是我自己弄的,一方面是为了让你相信我受到胁迫,另一方面也是通过我的血液释放魔虫。你得到那朵花,然后我伺机把花夺走,交给王璐,就算是交差了。可是谁能想得到,前面的一切都在算计中,你的血也的确能够从虚空中抓出那个木盒,却也同样能令那朵花枯萎。一个意料之外的小小失误,满盘皆输。” “好在你并没有放弃希望,木盒里也有了新的线索,所以我打定主意,假装回北京,其实车到了机场后我并没有登机,而是返回到市区,继续留在川东悄悄监视你,希望能找到补救的办法。”李济继续说,“原本一切进行得很顺利,你们从那个还俗的道士手里找到了新的指向,我只需要跟着你们,就可以找到那种黑色花朵的源流之处,或许能得到一朵,完成和王璐的契约。可是……我被人偷袭了。” “偷袭?”冯斯一愣,“谁干的?” “我也不知道,”李济很是恼火,“那个人打晕了我,又把我捆绑关押起来。等我醒来挣脱后,你们俩已经离开了,而且还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你们的行踪。” “难怪后来你专门打了个电话过来。我以为你真是关心我们呢,结果是为了打探我们的行踪。我当时纯粹是不想让你担心,骗你说我们在四处游玩,结果你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就铤而走险监听绑架我的朋友……你还真是个人物啊,李校长。”冯斯摇摇头。 “我只是想要活命。”李济喃喃地说,“如果不能替王璐找到黑色的花,她就不会给我‘酒’,我会被附脑吞噬的。” “但是我有一点不明白。我们在川东小城的时候,在你杀了那些人之后,我们分别受到了警方的盘查。我明确地告诉了警察,你名叫季华,是杨谨的母亲。他们只需要稍微一查就会发现这是个谎言,为什么你会安然无恙?” “这也是我所困惑的,”李济说,“当时我硬着头皮告诉他们我就是季华,只是身份证被黑帮扣押找不到了,心里却很明白,在网络时代,这样的谎言几秒钟就能通过鼠标和键盘的轻点查询数据库被戳穿。事实上当时我以为我肯定完蛋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后来竟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到现在我都还想不通,只能猜测或许警察局里也有王璐的下属,偷偷做了手脚?” 和李济有关的一切总算是基本上水落石出了。虽然还有一些细节存在小小的疑惑,但大体上,过往的事件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相比起当初守卫人们任由冯斯肆意妄为、借此观察他到底有什么能耐,这一次王璐算得上是一直在主动地利用他。王璐先从詹莹那里获知了大量细节,很清醒地判断出,冯斯那颗能和魔王发生联系的特殊头颅,或许是令玄化道院的幻影实体化的唯一方法,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安排好这一切,把他诱骗过去。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地溅出了一点血,王璐的阴谋已经得逞了。 冯斯的心里百味杂陈。尽管这一次,他成为了一个“有用的人”,却仍然是从头到尾被人蒙在鼓里,险些被王璐当枪使了一回。那种无法主导自己命运的无力感再次像深井里的黑水一样,淹到了他的嘴唇。 “那你现在过来,是想要逼我们带你去找到那个洞窟啰?”冯斯出神的时候,姜米开口说,“但是你恐怕只能失望了。我们已经找了好几天,始终无从下手。现有的线索只是指出洞窟大概的范围在青峰山地界内,却并没有详细的位置或地图,更别提这玩意儿很有可能和” “无从下手也必须找到!”李济瞪大了发红的眼圈,让冯斯无端想到“妖妇”这个词,“我的命只剩下不到两天了!要是找不到,我就拿你们陪葬!” 随着李济的暴怒,爬满四围墙壁以及天花板的红色魔虫开始不安地骚动起来,它们忽散忽聚,聚在一起时像一片血红色的潮水,分散开始则密密麻麻地呈现出无数圆点的形态,让冯斯觉得自己简直要密集恐惧症发作。 “看来别无选择了,多活两天算两天,”他叹息一声,“不过,我一个人去就行了,让这两个没有任何特殊用处的姑娘留下,行么?” “留下是可以的,把她们带在身边我也觉得累赘,”李济嘿嘿一笑,“不过么,我得先做一点事情才行。” “什么事?”冯斯陡然生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但还没等他出言阻止,李济手指轻弹,两只红色魔虫分别从左右两边的墙上飞出,直冲冲地窜向了两个女孩。姜米试图闪躲,文潇岚则试图拍打,但魔虫的动作之迅猛超过了两人的反应速度。它们飞快地粘着在两人的皮肤上,一眨眼工夫就不见了。 好像是钻进了血肉里。 那一瞬间冯斯想起了之前见过的杨谨白森森的尸骨,一颗心差点从胸口蹦出来,极度的惊惧和愤怒让他差点不顾一切地冲向李济,但李济的一句话让他硬生生收住了拳头。 “别急,她们死不了。”李济淡淡地说。 姜米和文潇岚惊魂未定地看着自己身上魔虫钻进去的地方,姜米在小腿上,文潇岚在手肘位置,但却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看样子两人也并没有感到痛楚。 “这些魔虫,属于妖兽的同类,都是被我的精神所控制的,”李济说,“现在它们只是蛰伏,暂时不会进食,但一旦我死去,或者我给它们发出命令,它们就会在顷刻间把这两个漂亮的小姑娘变成白骨。”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我的事,和她们无关。”冯斯虽然还是紧捏着拳头,但看两人暂时无碍,总算是稍稍松了口气。 “因为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容易头脑发热的人,尤其是在女人面前,身上带有一种廉价而无谓的英雄主义。”李济说,“如果不拿她们的小命做筹码,我不能确定你会不会干出什么蠢事。” 冯斯攥紧的拳头又松开了。他用一种深受挫折的口吻说:“既然这样,我们俩这就走吧,李校长。” 两个女孩都被用魔虫控制住,李济显然也不担心冯斯会玩出什么花样了。她轻松地收回了爬满整个房间的魔虫,那种赤潮一样的视觉压迫随之而散去。冯斯来到门口,伸手准备开门,但他的手指刚刚刚碰到门把手,金属把手就好像突然变成了胶泥一样,以一种令人惊诧的柔软迅速改变形状,变成了一个手铐一般的金属圈,把冯斯的手铐住了。 “今晚可真热闹……”冯斯倒并不显得慌张,也并没有费力去徒劳挣扎。 李济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凶光:“看来,我们是有新的访客了。” 刚刚收起的魔虫又被她放了出来,这一次没有爬在墙壁上,而是围绕着李济的身体振翅飞动,恍如一团血色的云雾。 第九章、原来是你 一、 人虽然跑掉了,但手机却遗落在火场里无法找回,冯斯临时买了个便宜新手机,用身份证补办了一张卡。 “你就不怕刷身份证留下痕迹被曾炜发现?”姜米担心地问。 “我就是个打架斗殴,而且那个人并没有受伤,别人不至于为了这点小事儿还给我发个全球通缉令。”冯斯一笑,“至于曾炜,他也肯定不愿意这件事闹大,因为闹大之后,我就会变成整个警察系统追缉的对象,无法保证落入他手里了。所以他只会打落牙齿肚里吞,然后继续以私人身份找我麻烦。这一次他制造事端把我抓进派出所,也只是因为派出所所长是他的哥们,方便操作而已。明面上,他的胆子还是没有守卫人那么大。” “但是下次你再落到他手里,他就会更加小心啦。”姜米眉头微蹙。 “这也是没办法的,走一步算一步吧。”冯斯叹了口气。 前方的路牌已经开始指示“距离都江堰两公里”。 都江堰并不大,两人很容易就找到了阮猴子后人的住处。此人名叫阮帆,现年四十二岁,并没有像他的祖先那样继承捏面人的手艺。按照宁章闻查找到的记录,阮帆曾经在本地某家事业单位工作,后来辞职了,目前状况不详。 阮帆家所住的小区看来环境不错,他住在其中一栋的二楼。两人走上二楼,敲了半天门,家里都没人出来开门。冯斯说:“他大概是上班去了,我们找地方休息一下,晚上再过来吧。” 两人正准备下楼,一个提着菜篮子的胖老太太正从楼下上来,看见两人,有些诧异:“你们找谁?” “我们找住在这里的阮帆先生。”冯斯说。 “阮帆?他早就不住在这儿了。”胖老太太说。 “他搬家了么?搬到哪儿去了?”姜米忙问。 老太太有些警惕地看了两人一眼:“你们是什么人?” 姜米正想回答,冯斯冲她摆了摆手,向老太太换出一张神秘脸,压低声音说:“我们是警校的实习生,正在帮市公安局查案,希望您能配合我们,给我们介绍一下嫌疑人阮帆的情况。” 老太太的嘴都张圆了,立即进入一种兴奋状态,连连点头。她带着一种为国效命的神圣感与使命感,同样学着冯斯的样子低声说:“那个阮帆啊,本来有份不错的工作,但是后来沉迷于赌博,不只是和别人打牌,还到网上赌球,把家产都输干净了。他的房子就是为了还赌债而抵押给别人的。” “那他现在住在哪儿?”冯斯问。 “住哪儿我可就不知道了……不过你到沿街的那几家麻将铺子里找找,他白天一般都在那儿打牌。”胖老太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太谢谢您了!我代表国家感谢您的支持!”冯斯严肃地握住胖老太的手,用力摇晃。后者一脸幸福,看样子三天内不打算洗手了。 四川人民喜好麻将,大白天地坐在沿街铺面里喝茶打麻将是很多上了年纪的人的生活常态,而即便没有上年纪的人,有点空闲也喜欢往牌桌旁钻。两人顺着沿街的麻将铺子挨个儿问过去,终于在第四家铺子里找到了他。阮帆身材高瘦,脸色腊黄,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花衬衫,嘴里叼着劣质香烟,正在犹豫着手里的一张二条该不该放出去,完全符合标准赌鬼的形象。 “老阮,有人找你!”老板叫他。阮帆含含糊糊地应了一声,目光仍然聚焦在那张二条上,最后他咬了咬牙,把牌打了出去。 “糊了!”他的对家立即把牌推倒,“清一色对子胡!还带根!” “妈的!就知道要放炮!”阮帆扔下手里的香烟,懊恼不已地捶捶头。他数出一叠扑克牌——扑克牌是用来方便计数以及避免桌上摆放钞票的——递给对方,然后很不耐烦地转头望向冯斯:“你谁啊?找我干什么?” “找你打听点儿事儿。”冯斯手里捏着两张百元大钞,朝着阮帆晃动着。只是第一次见面,他已经知道该怎么对付这个人了。 果然,阮帆的目光中露出贪婪之色。看上去,冯斯和姜米到底是什么人已经一点也不重要了。 几分钟之后,三个人一起坐在了车里。冯斯开门见山:“你的先祖里,有一个民间艺人,叫做阮嵩,外号阮猴子,对么?” “没错,是有这么一个,”阮帆点点头,“怎么,你们是记者,想要写他的报道?没问题啊,只要给红包,现在我就可以开始说。我的这位祖先生于公元……” “不不不,你误会了,我并不关心他的生卒年月和生平事迹。”冯斯打断了他,“我只是想要打听一件和他有关的事情。” “和他有关的事?”阮帆愣了愣,忽然作恍然大悟状,“啊!我知道了!你是想知道阮猴子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的事情!” 给张献忠带路?寻找灵穴?冯斯先是微微一怔,但突然之间,脑海里就像有一道闪电劈过,想起了那个他从道观影像中生抢出来的木盒——木盒里除了黑色花朵和阮猴子所捏的面猴之外,还有一枚大顺通宝。 根据他在网上搜索得到的资料,大顺通宝正是明末农民起义领袖张献忠所铸造的货币。张献忠于1644年攻克成都,在成都称帝,建立了大西政权,其后发行了大顺通宝作为货币。这之后不过短短十多年或者几十年,玄化道院神秘地“升仙”了。 之前他一直在苦苦思索,阮猴子和那枚大顺通宝之间,到底会有什么联系,现在看来,事情一点一点清晰起来。阮猴子曾经给张献忠带路,去寻找所谓的“灵穴”,这是一条全新的、振奋人心的线索。 灵穴是什么?黑色的花朵会不会就是出自于灵穴?灵穴里会藏有揭穿魔王身份的关键证据吗? 现在容不得他细想,他看着阮帆:“没错,我就是想打听这件事。” “这件事可就不是两百块钱能打发的了,”阮帆脸上露出令人厌恶的猥琐笑容,“这些年来,可没少有人跟我打听这件事,都是冲着张献忠的宝藏来的吧?” 怎么又牵扯到宝藏了?冯斯眉头一皱。张献忠的宝藏?那是什么玩意儿?和他先前所说的灵穴又是什么关系?但他不愿意在阮帆面前露怯,只能含含糊糊地哼了一声。阮帆把手一伸:“先拿钱来,两万。” “你他妈穷疯了吧?”冯斯差点忍不住站起来,想到这是在车里,站起来难免碰头,又忍住了。 “其他人呢,我一般只收五千,”阮帆嘿嘿笑着,“但你既然开得起四十万的车,恐怕比那些人都要有钱一点儿。两万,不算多,你要是真能找到张献忠的宝藏,那可是价值连城的玩意儿,说不定能赚回上万倍呢。” 冯斯心里犹豫不决。按说以他的身家而言,提出两万块钱倒也不算什么,但想到要把钱给这样的无赖,实在让人不太愉快——何少衡虽然也不招人喜欢,虽然更是要出了百万天价,但他毕竟是个生意人,收了钱就一定会算数。当初哈德利教授付了钱,的确得到了重要资料;后来自己从何少衡的情人张梓濛那里得到的文本,也补上了一些关键的缺失环节。 但眼下这个阮帆,只是一个滥赌鬼,一个连房子都输掉了的无赖,鬼知道他会不会只是信口胡编一些民间文学式的谎言来骗自己。 “你稍等一会儿,我去取钱。”姜米忽然说。说完,她真的拉开车门走了出去,冯斯连忙跟出去,小声说:“你真的打算给这个无赖钱?万一他骗我们呢?” “就当是赌一把啰。”姜米说,“我们一路都来到这里了,距离谜底已经很近了,到了这里为了一点小钱就放弃?你可是敢从警察手里逃跑的人才,这不大像你的作风嘛。” 她接着说:“你知道你最大的毛病是什么吗?” 冯斯呆了一呆:“长得太帅?智商太高?” 姜米重重揪了一下他的耳朵:“还有脸皮太厚——你最大的毛病就是想得太多。” “是么?”冯斯又是一呆。 姜米悠悠地说:“很奇怪的是,每次被逼到角落里的时候,你总会做出果断的抉择,就像在摩天轮上,你不顾性命地去抓那个木盒子。但是情势没有那么紧急的时候,你就总会权衡过来权衡过去,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着实想得有点太多。你才二十岁,又不是七八十岁的大爷。” 是这样的么?冯斯挠挠头皮,发现姜米似乎说得挺有道理的。大概是因为从小生活里就出现了太多的波折,让他总是习惯性地把自己放在一个毫无退路的位置,一切都只能依靠自己,不敢出错。他在人前开朗乐观喜笑颜开,总是满嘴不着边际的毒舌笑话,但在内心深处,其实总是缺乏安全感。 神秘的魔之世界的出现加剧了他的这种危机感。他是一个能和魔王的精神发生联系的所谓“天选者”,受到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关注,但直到现在,他的附脑从未觉醒过,他始终是一个普通人,完全无法和其他拥有附脑的“同族”相抗衡的普通人。这个在正常生活中一向自我感觉良好、时常还能揍揍人的年轻人,忽然就在无数的眼光里变成了一个没用的人。随便拉出什么玩意儿来,似乎都可以轻松地把他当成蚂蚁一样一脚踩死。 如此强烈的反差,让冯斯感到难受,感到失落,感到沮丧。再加上身边的几个朋友几乎是他生命中仅有的宝贵事物,他头脑里思虑得更多。 “我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你,”姜米继续说,“你对网游钻研很深,很多游戏都能被你找到各种赚钱的窍门和bug。但是有没有哪一款游戏是你真正喜欢的、真正乐意去玩的?单机网游都算。” 冯斯被问得瞠目结舌。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好像真的没有特别爱玩的游戏,虽然他在同学当中算是游戏天赋很高的。同学们在宿舍里对战的格斗游戏和足球游戏,他稍微上手就能掌握诀窍,练上一星期就能称霸全楼。但这些都只是偶尔为之,绝大多数时候,游戏对他而言就是一堆冰冷的数据,能拆解开蕴藏在这些数据中的秘密,就能给他换来金钱——如此而已。要他真的为了娱乐,或者为了爱去沉迷于某一款游戏,好像真的做不到。 “照你这么一说……我好像真是活得很无趣的样子呢。”冯斯喃喃地说,“有点浪费社会主义粮食的感觉。” “你不是无趣,你就是心思太重,车到山前必有路,我一直相信这句话,”姜米轻抚着他的肩膀,“别想太多了,想太多长皱纹,心也会变老的。” 冯斯忽然笑了起来:“是啊,心老了就不好玩了。之前我一直觉得,这一路是我在照料你,帮助你,但其实……你带给我的,更加……” “酸不拉几,这又不是拍言情片!”姜米拍拍他的面颊,“赶紧干正事,回头再告白!得有玫瑰花!” “女王殿下圣明!”冯斯严肃地说,“咱们赶紧弄钱听故事吧!” 二、 清晨时分,石匠们来到了青峰山。 白色的雾霭之下,这座青城山的支脉显得轮廓模糊,带有几分不祥的神秘气息。或老或少的石匠们踩着雾气中湿漉漉的山道,被绳子牵成一串,愁眉苦脸地挪动着步子。在他们的身边,张献忠的士兵们手握利刃,虎视眈眈。 突然之间,一名石匠挣脱了绳索,一把推开身边的兵士,拼命向着远处跑去。然而刚刚跑出几步,嗖的一声,一支利箭从人丛中射出,准确地命中他的后背,箭头从胸口穿出。他甚至都来不及哼一声,就倒地身亡了。 “都不要动歪脑子,”一个充满威严的声音响起,“大西王的规矩你们知道,好好听话,自然能活命;有敢耍花招的……这就是榜样!” 他没有再多说,只是轻轻抽了一下腰刀,刺耳的金属摩擦声在寂静的山林间响起,令人心惊胆战。 阮嵩悄悄侧头看去,说话人是一个满面阴鸷的中年男人,一双上斜的吊眼里写满了精明与残忍,拿在手里的弓还没有放下。他认出来了,这是张献忠四个义子中的长子——张可旺,本名孙可望,素以勇悍奸诈而著称,为张献忠的大西军屡立战功。张献忠攻克成都后,他被封为平东将军,位列诸将之首。从刚才射出的那一箭来看,反应奇快、又准又狠,倒是不负其名。 堂堂平东将军,怎么会亲自来监管采石头这种琐事?阮嵩陡然意识到,事情不会那么简单,他们此行的目的,恐怕不会是普普通通的“采石料”,而极有可能牵涉重大。 阮嵩是青城山下大观乡的一名石匠,生在天府之国,原本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却不幸赶上了各路反贼纷纷起义讨伐大明的烽烟岁月。就在几个月前,闯王李自成的大军杀入北京,传承276年的大明朝一夕覆亡;而很快地,大西王张献忠先克重庆、再破成都,整个四川陷落了。 人们都宁可打进来的是李自成,因为张献忠实在太过残暴。据说此人年少时家境穷困,迫于无奈随父亲入川贩卖私盐,由于驮运货物的驴拉屎脏污了当地富商的大门,父子俩被狗腿子硬逼着吞驴粪,父亲被生生逼死,从此张献忠对四川恨之入骨。多年以后,他的大军终于打进了四川,以“澄清川狱”为口号,在蜀中杀人无算,令人闻之胆寒。大西军所过之处,倘若直接投降那还好,如果当地军民敢于抵抗,就会遭受血腥屠杀,留下十室九空的惨景。 有钱人家纷纷想法子逃离四川,阮嵩这样的穷人无路可去,只能听天由命。不过现在看来,他的命实在不算好。张献忠突然下令,要征用三百名石匠到青峰山采石,身为石匠的阮嵩正好在青城山脚下,也在征召范围内。 他无从抗拒,就这样被押到了青峰山,但平东将军的出现已经让他意识到此行的特殊。而进山的路途更加让他感到不对劲。士兵们经过了好几处适宜采石的采石场,却都没有停住脚步,而是不停地驱赶着石匠们往青峰山深处走去。除此之外,山里出现了比石匠人数更多的士兵,好像是在寻找着什么。 也不知走了多久,来到一处险要的所在。前方突然窜出几只野生的大猴子。青城山的猴子向来习惯了向人乞食,眼下见到一大帮人过来,多半把他们当成了当地山民或者游客,二话不说就扑将上来。 张可旺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寒光,又举起了手中的硬弓,但弓箭还没有发出去,一旁却响起一个焦急的声音:“老爷,不要杀它们啊!” 张可旺并没有放下弓,只是把头转了过去,正看见阮嵩那张充满乞求的面孔。他冷笑一声:“哦?你是想命令我?那么给我一个不杀它们的理由,否则的话,我杀了你。” 阮嵩浑身冷汗直冒:“老爷,我、我……它们是我的朋友。” “朋友?”张可旺微微一怔,放下了弓箭,“说说看,怎么个朋友法?” “我就是喜欢猴子,经常放着正经的石匠活儿不做,跑到山上去喂猴子,这一片的猴子基本都认识我,和我很亲近。我还照着它们的模样捏面人……” “都认识你?亲近你?”张可旺若有所思,“那么,如果我让你指挥猴子,它们会听你的吗?” “只要给我足够的喂它们的食物,它们肯定听我的!”阮嵩自信地说。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冲着那几只猴子招招手,猴子们果然乖乖地窜了过来,围在他身边,显得很是亲昵。 “如果要让这些猴子带路呢?”张可旺饶有兴趣地看着这些突然变得听话的猴子。 “只要是人能走得了的地方,我想是没问题的。”阮嵩说。 张可旺短暂地思索了片刻,忽然又笑了起来。这一次,他的笑容居然很温和,反而让阮嵩有一种汗毛倒竖的感觉。 “其他人原地扎营,会有人送帐篷食水过来。”张可旺高声命令说,“至于你,跟我来。” 阮嵩很快就明白了张可旺想要让他做什么,那是一个乍一听非常令人匪夷所思的命令。原来是张献忠听闻传言,在青峰山某处有一个“灵穴”,集天地之灵气于一体,风水极佳,若能在那里修建坟墓,可保大西朝万世基业。而这个灵穴所在之处,据说只有猴子才能找到。 然而阮嵩听完之后却心头一震,虽然他并不知道所谓的灵穴或者万世基业到底是真是假,但千真万确的,青城山的猴子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 每隔几年,这里的猴子都会产生一种不被旁人注意的骚动,只有总是和猴子很亲近的阮嵩才能注意到这样的变化。每到了这个时候,这些猴子就会失去和人类嘻戏讨食的兴趣,甚至变得暴躁而充满攻击性,成群结队地躲入深山。阮嵩曾经尝试着跟着这些猴子,想要看看它们到底去什么地方干些什么,但一来越往深处道路越艰险,猴能走,人难行;二来当他跟得久了之后,猴子们竟然会对他充满敌意,做出攻击的威胁。所以最终他也没弄明白这种奇特的骚动到底从何而来,但却对这种周期算得很准确:每三年一次。算算日子,今年的“骚动期”马上就要来了。 这绝对不会是巧合,阮嵩想,张献忠是算准了日子才派他的义子来这里的。他一定是打定主意,由士兵们找到灵穴,然后立即派石匠去修建墓穴。不过在意外地发现了自己这个猴子王之后,张可旺可以省掉很多力气了。 有了士兵们开山劈路,阮嵩的跟踪十分顺利。他熟悉和猴子有关的一切,能够从一切声音、气味、粪便、痕迹中找到猴子们的去向。几天之后,他找到了一个狭窄到几乎只能容一个人侧身通过的岩缝,那些暴躁的猴子就是从这个岩缝钻过去,然后消失不见的。 张可旺估量了一下那个岩缝,派出一名身材较瘦的士兵,命令他钻过去查看一下。士兵小心地贴着岩缝钻了过去,一小会儿工夫之后,岩缝那边突然传来他凄厉的惨叫声。那叫声里充满着痛苦和恐惧,听得阮嵩只觉得两腿发软,几乎要站不稳。很快地,叫声消失了,士兵再也没有回来,也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岩缝那边只剩下猴子们叽叽喳喳的叫声。而空气中开始弥漫开一股血腥味儿。 “看来找对地方了,很好。”张可旺并不为损失掉一名士兵而感到可惜,反而十分满意。他冲着阮嵩勾了勾手指头:“你,过去看看。” 阮嵩大惊失色:“这……这不是过去送死吗?” “别人去是送死,你不是猴子王么?”张可旺皮笑肉不笑地把手放在刀柄上,“如果你说的是真话,猴子都喜欢你,它们不会伤你的;如果你说的是假话,猴子不杀你我也会杀你。所以,过去吧。” 阮嵩知道张可旺的命令不容抗辩,否则的话,他的脑袋顷刻间就会落地。他只能强忍着恐惧把身体缩进那道岩缝,摸索着向前一点一点移动,每走一步都担心自己会被岩缝卡住,生生饿死在里面。好在这样可怕的事情最终没有发生,他还是走出了那道狭长的岩缝,眼前一下豁然开朗。 前方是一块四面环山的谷地,面积不小,从峡谷顶端投射下来的阳光照亮了谷地上的一切。阮嵩第一眼就看见了猴子,数以百计的猴子,一个个神情狰狞,充满了狂暴的情绪。在它们的身前,躺着先前那名士兵的尸体,早已经被尖锐的猴爪撕扯得血肉模糊,肠穿肚烂,很多地方露出了白骨。 太惨了。阮嵩不敢多看。他移开视线,小心翼翼地向前迈出两步,猴子们立刻围了上来。它们一个个张牙舞爪,双目赤红,露出口中尖利的牙齿,阮嵩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他抱着头缩成一团,等待着想象中被猴爪袭击的剧烈痛楚。 但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了好久,他试探性地睁开眼睛,发现猴子们似乎还是认出了他,尽管还是一个个一脸凶相,却强行控制着它们的情绪,并没有扑上前来击杀他。 他心里微微一宽,慢慢站起身来,想到张可旺的弓箭和腰刀,知道自己没有任何退路,只能迈开步子向前走。猴群仍然死死盯着他,但还是让开了一条道。在这条道路的尽头,是一个散发出强烈腐臭气息的山洞。阮嵩来到山洞口,朝里面张望了一下,洞里面太黑暗,看不清什么东西,只能隐隐见到几个绿色的光点。 是什么东西在幽暗的山洞里泛着绿光? 阮嵩有些好奇,把头探进了山洞里,突然之间,一股不容抗拒的力量把他一下子卷了进去。没有任何实体,那只是一股无形的力量,把他瞬间拖进了山洞深处,然后压倒在地上——就像是空气忽然有了重量。他的整个身体都不能动弹,只能勉强梗着脖子抬起头,这一看让他差点魂不附体。 ——在他的身前,有一大团正在缓缓蠕动着的巨大黑影。黑暗中他看不清具体形貌,但可以隐隐分辨出这个东西形状近似椭圆,有点像一块巨大的岩石,但整体是柔软而蠕动着的。在这块“岩石”的正面,有四五个绿色的光点忽闪忽灭。 阮嵩猛然反应过来,那些光点是这个东西的眼睛!这是一个拥有生命的、可怕的怪物,正在用自己的眼睛观察着他。 他吓得几乎尿了裤子,只感觉那股腐臭味一直缭绕着自己,有一些来源不明的气体流动流遍全身,就像是在检查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紧跟着,那股无形的力量拉开了他的衣襟,把里面装着的东西都抖了出来。当天被抓的时候出门太急,衣兜里只有一张汗巾,几枚大西朝发行的大顺通宝,以及一个刚刚完成的小面猴。 仿佛有一只看不见的手翻检了一番,一枚大顺通宝和那个小面猴一起漂浮起来,升到半空中。阮嵩明白,这个怪物是在仔细地观察这两样东西。他一时想不通,为什么怪物会对这两样玩意儿产生兴趣。 过了一会儿,怪物发出一声近似于喘息的奇怪声响。这一声响就像是一个信号,猴子们一下子涌进了山洞。这一次,它们再也不顾及和阮嵩多年的友情,七手八脚地把阮嵩抬了起来,就像抬着一根木头一样,抬出洞去。他试图挣扎,换来的却是猴子们几下重重的抓挠和撕咬,令他再也不敢造次。 猴子们把他抬到空地的边缘,扔到地上,然后几只身材特别壮硕的猴子推动着几块大石头爬到他身前。它们高高举起石头,准备向阮嵩的脑袋砸下去,阮嵩没有丝毫反抗能力,只好闭目等死。 但就在这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刻,几声尖锐的破空之响传来,几只猴子几乎在同一时刻倒地,胸口都插着一支利箭。不用看,光听声音,阮嵩也知道这些救命的箭支来自于张可旺。这一刹那,原本凶神恶煞的张可旺在他心目中简直就是救命的神仙。 不只是张可旺,张可旺所统领的士兵们也一起出现了。他们全副武装,兵器精良,只付出了很少的代价就杀光了这些猴子。到了这时候,阮嵩才想起一个问题:那道一线天一样的岩缝如此狭窄,自己都只是勉强挤过来,比自己强壮得多的张可旺是怎么过来的?那么多的士兵有是怎么过来的? 他扭头看向岩缝,不由得大吃一惊:岩缝被整个凿开了,虽然还是很狭窄,但已经足够让一个壮汉通过了。 “真么想到啊,你的命居然那么大,”张可旺来到阮嵩身边,语气里既有些嘲讽,也有些惊奇,“五天了,你居然活了下来。” “五天?什么五天?”阮嵩莫名其妙,“我来到这里只有一小会儿啊,恐怕连一个时辰都没有吧?” 后来阮嵩百思不得其解。他明明只在山洞里呆了不足一个时辰,怎么会外间就过去了整整五天,让张可旺有时间调集石匠凿开石缝,阴差阳错地救了他的性命。 不过在当时,他也无暇去细想,因为还有更加吸引人视线的一幕——士兵们用长长的绳索捆住了那只怪物,把它从山洞里拖了出来!到这时阮嵩才真正看清楚了怪物的样貌。它就像是一大块浅灰色的肉块,没有四肢,没有头颅和面孔,只是在身体的前端有那几只绿色的眼睛。只看了几眼,他就觉得有些恶心,连忙转开头。 这之后,石匠们被强迫着以怪物所呆的山洞为基础,开始在那里不断开凿挖掘,逐渐修建成一个庞大的建筑物。而怪物也被押运进了建筑物的最深处,不知道要放在那里干什么。辛劳干活之余,阮嵩也忍不住要猜测,这个怪物到底是什么?这个灵穴的本质又到底是什么?张献忠修建这个结构奇特的宫殿,到底要干什么? 反正,他绝对不相信这里仅仅是一个可以保佑王朝的风水宝地。从那个污秽而邪恶的怪物身上,他能够感受到一些深入内心的恐惧,足以令人战栗的恐惧。那是一些超越了王朝更替兴衰的绝大秘密,可惜以阮嵩的见识,实在无法想得更远。 张献忠又陆陆续续抓来更多的民伕,和石匠们一起在深山里高强度地劳作了一年,饱受各种折磨,不断有人死去,又不断有新的石匠和民伕补充进来。数月后,阮嵩终于找到机会,借助猴子的帮助逃离了青峰山,从此躲藏起来,直到张献忠兵败被杀才敢回家与家人团聚。短命的大西王朝顷刻间风流云散,张可旺也恢复了孙可望的本名,在继续抗击清廷多年后,选择投降,引清军入川。 从大明到大西,再到大清,阮嵩经历了三个朝代,自觉这辈子经历丰富多彩,没有白活。但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始终还是那个隐藏于青峰山中的宫殿。大西王朝覆灭后,当年的那些入山的石匠全部不知所踪,似乎只有他一个人逃出来了。他也曾试图再去寻找那座宫殿,却怎么也找不到了,就好像那些原本熟悉的道路被某种神秘力量施展了障眼法。 那座用无数石匠的生命筑成的宫殿,和宫殿中令人毛骨悚然的怪物,从此消失不见了。 倒是过了些年之后,一则流言开始四处纷传:张献忠死后,留下了一处秘密宝藏。 这则流言说,张献忠多年来积攒了足以填满24间房子的金银财宝。在大西国破之前,他把所有的财宝都藏到了一个秘密地点,并且设计了一头石牛和一只石鼓作为标记。至于这些价值连城的财宝具体藏在哪儿,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有说埋在锦江河底的,有说沉入岷江的。 最后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张献忠以采石料为掩护,命令其义子张可旺驱赶着三百石匠,在青城山的支脉青峰山开凿了一座巨型地宫。那些令人垂涎三尺的金银财宝,就藏在这个谁也找不到的地宫里。 三、 阮帆拿着钱满意地离开了。这位阮猴子的后人又拥有了一笔赌金,然后会在可以预期的未来里把这些赌金全部输光,继续他穷困潦倒的可悲人生。 而冯斯和姜米顾不上去为这位赌棍感叹了。刚才的那个故事,把之前那些断断续续的残片都串联起来了,许多一直想不通的关节,都已经渐渐明晰起来。 “张献忠的这个地宫,一定有大文章!”姜米兴奋地说,“绝对不会是什么宝藏!里面所藏的,一定就是那个魔仆!” “不只是单一的魔仆,”冯斯说,“还有黑色的花朵。那个所谓的灵穴,就是魔仆和黑色花朵的藏身之所,而张献忠……要么是受人指使的,要么他本人就是个知情者!” 姜米点点头:“没错。这个杀人魔王霸占了灵穴,营造成地宫,一定是想要在里面培养些什么,说不定就是为了养那种奇怪的花。然后玄化道院的道士找到了地宫,虽然付出了惨重代价,但还是抢走了一朵花。仅仅是那么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道观‘升天’,太可怕了。” “那朵花……感觉像是对蠹痕的能量进行放大的放大器,”冯斯说,“但是为什么会造成道观消失、却又一直停留在一个异度空间里,这一点我还猜不透。只有找到那个地宫才能有答案了。” 他又说:“而且还有一点全新的状况。刚才阮帆不是讲了么,阮猴子被魔仆拖进山洞之后,感觉只过了很短的时间,出去后才发现已经过了五天了。这是我第一次听说魔仆有干扰时间的力量。我不太明白这具体说明什么,但是和玄化道院里的一切跨越几百年仍然没有变化的状况,一定是可以联系起来的。” “那接下来,我们去找张献忠的地宫?”姜米跃跃欲试。 “我们?”冯斯愣了愣,“我本来想,你可以留在成都,我自己去就行了。这一路一定会有很多危险,我担心你……” 姜米绕着冯斯走了一圈,忽然揪住他的耳朵,在他耳边大声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担心太多会变老的!” “好吧好吧你赢了,一起去吧!”冯斯揉着耳朵,“其实你完全可以当领导遥控指挥的。” “领导更要身先士卒!”姜米挥着拳头。 “我倒是想起想起小时候我爸说的话,”冯斯说,“那会儿他总是说:‘我们家,大小事务都由我全权负责……’” “哇,你爹那么厉害?” “还有后半句呢:‘……领导下了命令,我就全权负责去办!’” 两人开车回到成都市区,采购了一些登山装备和野外生存必需品,然后连夜开往青城山。青城山景区分为前山、后山、外山,青城外山就是过去的青峰山,山下是一个叫大观镇的古镇,古称大观乡,正是阮猴子阮嵩的家乡。 尽管不如前山后山那么有名,毕竟都属于青城山的资源圈,旅游业依然有声有色。两人毫不费力地找到了住处。此后两天,两人在山里走了一圈,发现颇不容乐观——因为整个青城山系被开发得太完善了。这座山本来就不大,各路旅游资源都得到了充分的利用,再加上历史上屡屡掀起的寻宝热,他们很难相信这里还有哪个角落是没有被人踩过的。 “我还以为这里会和大兴安岭一样大到没边、搞不好走到哪儿就会冒出个野人呢,”姜米十分忧郁,“现在看起来,就算是野合的男女想要找个不被人撞见的清净地儿都很难。” “不要思想那么低俗肮脏嘛小姜同志!”冯斯说着,自己也开始愁眉不展,“这里的风景虽然漂亮,但确实……人气太旺了。我没法想象有什么大规模的地宫会藏在这里而不被发现。这样的一座山,实在不像是可以和‘寻宝’‘秘密’一类的词汇沾边的地方。” “会不会是被那个阮帆给骗了?”姜米忽然想起来。 “应该不会,如果他要设计骗我们,成本太高了,而且没有必要。”冯斯说,“他的故事里所包含的那些信息,全部指向魔仆,外人是不可能编得那么像的。而假如他是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里的人所假扮的——收买无数的路人甲配合他、精心编造这一套谎言来骗我们,图什么?直接把我们抓起来或者干掉不是更方便?” “说得也是。”姜米点点头。 “我倒是有另外一个猜测,”冯斯说,“所谓的规模庞大的地宫,可能既存在,也不存在。” “你把我都说糊涂了,怎么个既存在又不存在……啊!”姜米猛然反应过来,“你是指……就像玄化道院那样!” “是的,最初我曾经怀疑,这个地宫压根不存在,也许是张献忠用了三百条人命来做的幌子。”冯斯说,“但后来我琢磨了一下,在阮嵩的叙述里,他确实亲自参与了地宫的建设,而且结构还十分复杂,那应该不会是假的。所以,也许只有唯一的一个可能,地宫存在,却像玄化道院那样,离奇地遁入了另外一个空间。” “那可怎么办?你那天流了那么多血,最后也不过能从玄化道院的幻影里抓出一个木盒子。这个地宫如果真的也那样消失了,那岂不是根本没有办法进去探寻了?”姜米很是发愁。 “其实呢,就像你说的,大不了当成一次旅游吧。”冯斯拍拍她的肩膀,在心里悄悄叹了口气。 宁章闻又帮冯斯搜索了大量和张献忠宝藏有关的信息,可惜全都是些荒诞的民间传说,一看就是极尽夸张之能事的无稽之谈,并不能带来任何的帮助。不过有一条旧日新闻倒是引起了他的关注。 那是宁章闻从某个专门收藏解放前旧报纸影印版的偏门网站上找到的。当时包括《川报》《四川日报》《四川民报》《华西晚报》等在内的诸多报纸媒体,都报道过一则新闻:1943年4月,一位居住在成都的爱国商人在自己所住的公寓内离奇失踪,现场只留下一个全身冻伤的日本女间谍的尸体。而当时的成都,正处在温暖的春季。 一看到这种离奇的死法,冯斯立即想到了死在巨大冰块里的詹莹。而在报道的剩余内容中,所提到的信息更加惊人:这位名叫陈广泽的商人,经营着一家名叫“锦江淘银公司”的企业,这家公司的全部业务内容,就是寻找传说中张献忠当年埋藏的宝藏!而且,就在他失踪的当天以及前一天,锦江淘银公司的打捞船真的从锦江里捞出了一头石牛和一面石鼓,这两样东西,正是传说中张献忠为了日后寻宝做下的标志。 当然了,如今冯斯已经确信,所谓的张献忠宝藏是不存在的。他有了一个推断,这位陈广泽,或许本身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才开办淘银公司的。他试图通过事先准备好的石牛石鼓以及其他一些从河里捞出来的“财宝”,把人们的视线从青城山转移开,转移到完全没有威胁的锦江。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在青城山大肆寻找,是有可能把那个秘密地宫找出来的,否则知晓地宫秘密的人们不会如此大费波折地去掩饰。问题就在于,到底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找到它呢? 眼看距离秘密的揭开只差最后一步了,却偏偏就卡在这一步,两人实在是焦躁不堪,却也没有办法解决。无法可想的时候,只能强迫自己放松。冯斯忠实地履行着姜米对他的劝告,“心思不要太重”,干脆陪着姜米去把青城前山后山都玩了一遍,心情倒也慢慢好了一些。 “就当是陪我来玩啦!青城天下幽!”姜米对冯斯说。 唯一的一个好消息是,北京的朋友们没出什么状况,对冯斯而言,朋友们不出状况就足够让他烧高香了。宁章闻一面帮冯斯照管网游和查找资料,一面在抽空学习安卓编程,看来是真的想要开发游戏;关雪樱在家里按照冯斯给她找的教材自学文化知识,学习之余继续研究厨艺,监视她的人也一直再也没有现身;文潇岚依然是学霸兼社会活动家,在学校里若干个社团里忙忙碌碌,这几天给她打电话的时候,明显可以听出她心情有些不好。 这一天晚上,两人在一家农家饭馆吃了著名的一兔三吃:辣炒兔肉、莴笋烧兔肉和红油兔丁,吃得大快朵颐。冯斯吃得太饱,饭后有些懒得动,姜米于是独自一人去小镇里散步,他则回到宾馆房间里,看到宁章闻例行的每日网络留言。宁章闻告诉他,已经好几天没见文潇岚了,上一次见面时,听说她在忙什么“学生创业大赛”的组织工作,似乎是一团乱麻状况无数,她简直恨不能克隆一百个自己去办事。 关掉聊天窗口,冯斯想了想,拨通了文潇岚的电话。电话很快接通了,那边的背景音很是嘈杂,好像有女人在声嘶力竭地唱着恶俗的网络歌曲,还有人用汪吐死瑞的本地腔英语起劲地喊着节拍。这他妈是哪家迪厅如此没节操?冯斯暗想。 “事情太多了,忙不过来,”文潇岚疲惫地说,“不过我还撑得住。” “也不能为了革命不顾惜身体嘛!”冯斯前一句还谆谆教导,后一句又露出了他无耻的本色,“话说就那些学校社团的唧唧歪歪的破事儿,向学校请愿灭蟑螂啦,忽悠男生帮女生打开水啦,抗议食堂沙子里掺的米饭太少啦……也亏你干得津津有味。” “是是是,我知道你档次高,收复钓鱼岛全靠你了……我得去睡会儿了。先挂啦。” 冯斯放下电话,心里想着,连两人例行的斗嘴环节都被省略了,看来文大小姐是够忙的。正在想着,姜米却已经回来了,按两人预定的“每次三声、连敲三遍”的暗号敲了门。只是姜米天性不安分,每次都要搞搞怪,这回她一边敲一边模仿着美剧里的科技宅:“胖妮!胖妮!胖妮!” “怎么那么快就回来了?”冯斯把她放进来。 “下小雨了,我担心下大淋成落汤鸡,就赶紧回来了。”姜米说,“真可惜,我还没看够呢。” “看够什么?猴戏?”冯斯随口问。 “不是,是镇上大妈的广场舞!”姜米简直眉飞色舞,“我在美国的时候就听说过大妈广场舞啦,但是百闻不如一见嘛,真的好有趣!那些大妈比起美国本地大妈有激情多了。” “是啊,可不是有激情么,周边邻居都能听到想激情杀人……”冯斯哼哼着。 “而且那些配乐很好听啊,”姜米说,“节奏感很强,歌词朴实直白。而且似乎是兼具东西方音乐的特色。” “这些玩意儿,在中国有一个专有名词,叫做农业重金属。这是中国继火药、指南针、造纸术、印刷术之后的第五大发明,将来中国向外输出价值观就靠它了。”冯斯一本正经地说。 “切,一听就是你们这些自以为有品的网络愤青编出来埋汰人家的!乌鸦落在猪身上!”姜米撇撇嘴,“我真的觉得挺好玩的啊,我今天正看到那些大妈分成几派在斗舞,简直跟武侠小说里的武林大会似的。每一队还专门有dj大妈喊口号呢,而且有一队的大妈喊的是英语,别提多有范儿了!” “您这样的审美能力,到了网上指定被划入胸大无脑流……等等!”冯斯忽然一下子脸变得凝重起来。 “你怎么啦?”姜米一怔。 “你刚才说,有一个老太太用英文喊话,喊的是不是‘1,2,3,4……’?”冯斯一把抓住姜米的手。 “是、是啊。咋了?”姜米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另外,你能不能给我哼一下,喊‘1234’的时候老太太们伴舞的音乐?”冯斯说。 “歌词记不住,反正就是爱来爱去飞翔来飞翔去的,调子倒是蛮简单流畅……”姜米随口哼了几句。虽然找错了一两个音,但冯斯还是能立即分辨出来,这是一首最近在网络上被炒得十分火热的所谓“神曲”。听到这首神曲的曲调,他如坠冰窟,浑身发凉。 “你到底怎么啦?”姜米看着冯斯的表情,不自禁地有些害怕。 “就在几分钟之前,我刚刚听到了这首神曲,也听到了老太太用蹩脚英文喊的节奏。”冯斯缓缓地说。 “那你的耳朵不错啊,”姜米有些惊奇,“那边离这里还有段距离呢,中间又有几栋楼隔音。换了我我还真听不见。” “不,我不是在窗口听见的,而是在电话里听见的。”冯斯说。 “电话?”姜米不解。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冯斯神情阴郁。 “和文潇岚通的电话……不会吧?”姜米一下子明白过来,脸色变得苍白。 两人面面相觑,巨大的恐惧在内心生起。就在这时候,姜米的眼睛瞥向了墙角:“奇怪,进了些虫子。” 冯斯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只见房间的墙角果然有一些小虫子在爬行。这种虫子形状近似甲虫,但比甲虫小得多,体型基本只有一只蚊子的大小,而且颜色血红,看着就让人有毛骨悚然之感。再仔细一看,这些虫子是从门缝里爬进来的,还在源源不断地涌入,而且一进来就顺着墙分散到了房间的四周。 就像是一种有意识的包围。 姜米抓起枕巾,想要扑打,冯斯一把拦住她:“别轻举妄动!这一带旅游业做得那么好,就算有虫子,也绝对不可能这么成群结队地进来。这些虫子,是特殊的人带来的,千万别乱碰。” 他把“特殊的人”四个字故意说得很响亮。片刻之后,门外响起了一声阴笑:“冯斯啊冯斯,你真的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如果不是逼不得已,我是真心不想和你为难。” 这个声音压得很低,语气里充满了邪恶,但冯斯却发现,这声音听来很是耳熟。姜米也凑到他耳边说:“这个声音好熟啊。不过腔调太怪,我一下子分辨不出来。” “等他进来,我们就清楚了。”冯斯说着,提高了声调,“请进来吧!” 门把手转动了一下,门开了,一个人影踉踉跄跄地冲了进来。那是文潇岚。此刻的文潇岚显得委顿不堪,颇为憔悴,冯斯连忙扶住她:“你怎么样?没事儿吧?” 文潇岚含着泪摇摇头:“我没事儿。对不起……我并没有把你的行踪说出来,但我们的电话被监听了。然后我被抓到了这里,我没有能力反抗……” “这不是你的错,不反抗是对的,而且就算说出来也没关系。”冯斯拍着她的肩膀安慰她,身旁却忽然响起一声尖叫。他急忙回头,看到姜米用手捂着嘴,满眼都是无法言说的深深惊骇。 他深吸了一口气,抬头看向门口,这一看也让他像遭受到了雷击一样,浑身一震。门口站着一个他绝对想不到会是敌人的人,但无情的事实摆在眼前,这个人就是敌人,那一脸的凶悍、冷酷、恶毒、阴狠,是他过去从来没有在此人脸上见到过的。 冯斯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不发抖:“季阿姨,你好。” 是的,这个监听了他和文潇岚的通话、把文潇岚从北京绑架到青城山,如今带着一脸凶相走入房间的敌人,赫然是季华。 姜米的亲生祖母季华。温和、平易、充满知性气质的季华。一直对待两人亲切慈祥、有如家人一样的季阿姨。 而现在,她的脸上再也没有了数天前的从容优雅。此刻的季华,脸色灰败,咬牙切齿,眼睛里布满血丝,一向梳理得很整齐的头发也显得凌乱不堪。最可怕的是她的神情,既凶恶又歹毒,还混杂着一丝抹不去的惶恐与紧张,这让她的脸看上去像一条凶残的母狼。 “判若两人”这个词,在季华身上得到了完美的体现。 然而更加惊人的,是季华接下来所说的话。当听到冯斯喊出“季阿姨”三个字之后,她撇了撇嘴,忽然发出一阵刺耳的尖笑。笑毕,她一步步地走到冯斯跟前,脸上带着嘲弄的笑意:“季阿姨?不,你弄错了。这个名字只是我随口编的。我也并不是杨谨的母亲。那一天,是我杀了杨谨,但还没能来得及逃走就被你堵在了屋里。出于某些禁令,我不能杀你,于是只好伪装成杨谨的母亲来骗骗你了。” 冯斯和姜米对望一眼,心里都翻腾起一股复杂的情绪,那并不只是被人欺骗的愤怒与伤心,更加有失去一个原本亲近的亲人的失落。姜米忽然大声问:“那你不是季华,到底是谁?” 对方的脸上再度浮现出嘲讽的笑容:“我是谁?其实冯斯本来应该认识我的,不过他总是呆在自己的世界里,摆出一副蔑视权贵的清高德行,这才会轻轻松松被我骗过啊。” 冯斯听得莫名其妙:“我应该认识你?你到底是谁?” “季华”故意摆出一脸的神秘:“我问你,你知道当初,是谁把你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吗?” 冯斯霍然向后退出好几步,开口时连声调都变了:“你!你!你是那个副校长!主管基建的副校长!” “季华”似乎十分满意看到冯斯这副惊骇的表情:“没错,就是我。我的名字叫做李济,但你在学校里一年有多,却从来没有留意过我的存在。” “你原来是个女人!你是女人!” “我当然是个女人。谁告诉你校长就必须是男人了?” 四、 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一起去找姜米的生父杨谨索要与哈德利教授相关的调查资料,杨谨却离奇被杀。在现场的阳台上,冯斯发现了这个头部受创的老妇人。她告诉冯斯说,她是杨谨的母亲,被人袭击了,所以并没有见到凶手的模样。冯斯还应她的要求替她打电话报案。 几天后,他们又在川东的温泉山庄重逢。这一次,季华是被几个本地黑帮押到山庄的,她的解释是,这些黑帮承诺告诉她杀害杨谨的真凶,以此换取杨谨留下的资料。正是凭借这些资料,人们最终找到了玄化道院的精确位置,并且通过冯斯的附脑引发了那一夜的旷世奇观。 这之后,季华提前告别了两个年轻人,回到北京,冯斯仅仅是和她通了一两次电话。他对这个娴静慈祥的老人很有好感,隐隐在她身上找到了一点慈爱的老祖母的味道。 但他却万万没想到,季华会以这样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告诉他,之前的一切都是虚假的。现在她完全抛弃了自己过往的风度,看上去就像从精神病院逃出来的疯子,还给出了一个更加令人震惊的真实身份:那个把冯斯的养父冯琦州请到北京的副校长,在学校里主管基建的副校长,真名叫做李济。 屋里的气氛压抑到了极处,好几分钟都没有人说话,只能听到那些红色的怪虫悉悉索索爬行的声音。最后还是冯斯打破了沉默。他经过几分钟的思考,脑子里渐渐把过往的事件串成了一条线。 “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是来杀我们的,还是来利用我的?”冯斯问。 李济鼓了鼓掌:“第一个问题就抓住了形势。我要杀你,还能等到现在吗?” “那我就暂时放心了,至少可以请你先替我解惑,对吗,李校长?”冯斯把“李校长”三个字咬得很重,不无讽刺。 “可以,冯同学想要从哪里问起啊?”李济拖过房间里的椅子,悠悠闲闲地坐了下来。在那些红色怪虫的环绕中,她看来半点也不担心冯斯可能会逃跑或者反抗。 “当然是从这些虫子了,”冯斯伸手一指墙上那些蠕蠕爬动的虫子,“我没有猜错的话,那些变成白骨的死人就是它们制造的吧。” “它们吞噬血肉是非常快的,”李济狞笑一声,“而且非常听话。我不让它们吃,它们就不会动;我一旦下了命令,没有谁能阻挡它们。” “我懂了,你的附脑并不能产生蠹痕,只能制造这样的怪虫,所以算得上是低级的附脑,对吧?”冯斯想起了之前在东北小城遇到过的翟建国。他的附脑把他变成了蜘蛛样的怪物,甚至可以吐丝结网,却无法产生蠹痕。 这个问题显然触碰到了李济的痛处,她重重地一跺脚:“都怪那个姓王的臭娘们!那个姓王的臭丫头片子!要不是她逼我……” “姓王的丫头片子?”冯斯忽然反应过来,“是那个叫王璐的胖乎乎的姑娘,对么?” 李济并没有回答,但她目光中那种似乎要把什么东西生生嚼碎的刻骨仇恨已经让冯斯明白了答案。他苦笑一声:“原来你并不属于黑暗家族,而是被王璐指使的。最早的时候,也是她要你把我爸爸骗到北京的吧?我想,那些跑来追杀我们俩的人,多半就是收到了她故意泄露的消息。她果然不是一盏省油的灯,比起范量宇那样坏在明处的,恐怕更加危险呢。” “谁危险,谁不危险,关我什么事?”李济一时间有些神情恍惚,“我反正是活不长了……” “我们来捋一下时间线吧,”冯斯说,“你被王璐胁迫了,被她强行移植了附脑,又或者是被欺骗移植了附脑,具体哪样已经不重要了。总而言之,你以看风水的名义把我爸骗到北京来,同时王璐故意把消息泄露给另外一个家族,他们对我下了手,尽管没有得逞,却成功把我拖下水了。我成为了这个变态世界的一员。” “是的,所以这一切都是你的责任!”李济紧咬着牙关,“如果不是因为你在我的学校里,王璐根本不会对我下手,这都是为了你!” “谁是谁非回头再说吧,从那以后,到我从贵州山区返回北京,有好几个月的时间,为什么你一直没有对我下手?”冯斯又问。 “因为王璐想要观察你,”李济说,“那时候你虽然被确认为天选者,但是谁也不知道你到底能干些什么,谨慎一点的家族都不会轻举妄动。” “但是詹教授的到来,却让各大家族都有些忍不住了。詹教授是被蠹痕杀害的,应该不是你干的,你知道凶手是谁吗?”冯斯问。 “我不知道,但多半是王璐的人,袁志何也是。”李济说,“当时我正好……身体不适,所以王璐应该是派了其他人去杀的他们。她故意把场面做得很大,目的就是要警醒其他的小家族不要多管闲事。” 冯斯侧头看了一眼姜米,只见她面色苍白,目光里流露出恨意。他拍了一下姜米的胳膊,示意她镇定,然后接着问:“但是后来的杨谨总是你杀的了,对吗?” “是的,那是我。”李济点点头。“我杀死他,抢到了资料,还没来得及离开,你们就又出现了。我没有办法,只好伪装一下身份。因为我是学校的副校长,我不确定你是不是认识我,所以先问了你一句:‘你是谁啊?我们见过吗?’如果你认出我来,一定会告诉我你是我的学生,但你并没有那么说,我就放心了。以我的年龄和外貌,冒充一下杨谨的母亲实在太简单了,这样也最不容易引起你的疑心。” “是啊,谁会想到凶手能那样堂而皇之地直接在杀人现场冒充死者的母亲呢?”冯斯苦笑一声,“而我也想起了那天看到你的时候为什么微微觉得有些别扭——杨谨穿的是居家的服装,你却穿着出门的正装。只是你的气质……确实让人感到亲近,我忽略了这一点。” 李济凄然一笑:“我的气质?自从移植了附脑之后,我已经记不清楚哪一个才是真正的我了。” “当时你主动提出等警察来,其实是知道我更怕麻烦,所以可以先把我吓走然后你再离开。后来我报警之后,你一定是趁着警察到来之前就赶紧逃走了。”冯斯说,“不过后来呢?你去川东也是为了紧盯着我?” “那是王璐的命令,我别无选择。”李济木然地说,“那些所谓挟持我的本地黑帮,其实都是属于她的家族的外围成员。她的目的就是不让你直接得到所有的答案,而是要把你引到玄化道院的消失之地,争取利用你的附脑去带来一些特殊的催化。” 看来和梁野所安排的王欢辰属于同样的性质,冯斯想,这些大家族果然都会留后手。 “最后她果然成功了,”冯斯闷闷地说,“我一直以为那一连串的凶杀案是为了不让我得到真相,但其实,只是为了一步步引诱我自己去发掘真相,这样我才能出现在正确的地点,和玄化道院发生感应,并且最终得到那朵黑色的花。那朵花,才是王璐的终极目的。” 李济点了点头:“是的,当时我曾经认为她的安排过于冒险,她却说,她很相信你的头脑,尽管不能使用蠹痕,却比一般的守卫人更加能创造奇迹。按照计划,我想办法把你逼上了摩天轮,再偷偷释放我的魔虫,杀死了那些闲杂人等。当时我不是头上有伤口么?其实那伤口是我自己弄的,一方面是为了让你相信我受到胁迫,另一方面也是通过我的血液释放魔虫。你得到那朵花,然后我伺机把花夺走,交给王璐,就算是交差了。可是谁能想得到,前面的一切都在算计中,你的血也的确能够从虚空中抓出那个木盒,却也同样能令那朵花枯萎。一个意料之外的小小失误,满盘皆输。” “好在你并没有放弃希望,木盒里也有了新的线索,所以我打定主意,假装回北京,其实车到了机场后我并没有登机,而是返回到市区,继续留在川东悄悄监视你,希望能找到补救的办法。”李济继续说,“原本一切进行得很顺利,你们从那个还俗的道士手里找到了新的指向,我只需要跟着你们,就可以找到那种黑色花朵的源流之处,或许能得到一朵,完成和王璐的契约。可是……我被人偷袭了。” “偷袭?”冯斯一愣,“谁干的?” “我也不知道,”李济很是恼火,“那个人打晕了我,又把我捆绑关押起来。等我醒来挣脱后,你们俩已经离开了,而且还不肯在电话里告诉我你们的行踪。” “难怪后来你专门打了个电话过来。我以为你真是关心我们呢,结果是为了打探我们的行踪。我当时纯粹是不想让你担心,骗你说我们在四处游玩,结果你得不到想要的结果,就铤而走险监听绑架我的朋友……你还真是个人物啊,李校长。”冯斯摇摇头。 “我只是想要活命。”李济喃喃地说,“如果不能替王璐找到黑色的花,她就不会给我‘酒’,我会被附脑吞噬的。” “但是我有一点不明白。我们在川东小城的时候,在你杀了那些人之后,我们分别受到了警方的盘查。我明确地告诉了警察,你名叫季华,是杨谨的母亲。他们只需要稍微一查就会发现这是个谎言,为什么你会安然无恙?” “这也是我所困惑的,”李济说,“当时我硬着头皮告诉他们我就是季华,只是身份证被黑帮扣押找不到了,心里却很明白,在网络时代,这样的谎言几秒钟就能通过鼠标和键盘的轻点查询数据库被戳穿。事实上当时我以为我肯定完蛋了。但是没有想到的是,后来竟然没有任何事情发生。到现在我都还想不通,只能猜测或许警察局里也有王璐的下属,偷偷做了手脚?” 和李济有关的一切总算是基本上水落石出了。虽然还有一些细节存在小小的疑惑,但大体上,过往的事件都得到了合理的解释。相比起当初守卫人们任由冯斯肆意妄为、借此观察他到底有什么能耐,这一次王璐算得上是一直在主动地利用他。王璐先从詹莹那里获知了大量细节,很清醒地判断出,冯斯那颗能和魔王发生联系的特殊头颅,或许是令玄化道院的幻影实体化的唯一方法,所以想尽一切办法安排好这一切,把他诱骗过去。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地溅出了一点血,王璐的阴谋已经得逞了。 冯斯的心里百味杂陈。尽管这一次,他成为了一个“有用的人”,却仍然是从头到尾被人蒙在鼓里,险些被王璐当枪使了一回。那种无法主导自己命运的无力感再次像深井里的黑水一样,淹到了他的嘴唇。 “那你现在过来,是想要逼我们带你去找到那个洞窟啰?”冯斯出神的时候,姜米开口说,“但是你恐怕只能失望了。我们已经找了好几天,始终无从下手。现有的线索只是指出洞窟大概的范围在青峰山地界内,却并没有详细的位置或地图,更别提这玩意儿很有可能和” “无从下手也必须找到!”李济瞪大了发红的眼圈,让冯斯无端想到“妖妇”这个词,“我的命只剩下不到两天了!要是找不到,我就拿你们陪葬!” 随着李济的暴怒,爬满四围墙壁以及天花板的红色魔虫开始不安地骚动起来,它们忽散忽聚,聚在一起时像一片血红色的潮水,分散开始则密密麻麻地呈现出无数圆点的形态,让冯斯觉得自己简直要密集恐惧症发作。 “看来别无选择了,多活两天算两天,”他叹息一声,“不过,我一个人去就行了,让这两个没有任何特殊用处的姑娘留下,行么?” “留下是可以的,把她们带在身边我也觉得累赘,”李济嘿嘿一笑,“不过么,我得先做一点事情才行。” “什么事?”冯斯陡然生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但还没等他出言阻止,李济手指轻弹,两只红色魔虫分别从左右两边的墙上飞出,直冲冲地窜向了两个女孩。姜米试图闪躲,文潇岚则试图拍打,但魔虫的动作之迅猛超过了两人的反应速度。它们飞快地粘着在两人的皮肤上,一眨眼工夫就不见了。 好像是钻进了血肉里。 那一瞬间冯斯想起了之前见过的杨谨白森森的尸骨,一颗心差点从胸口蹦出来,极度的惊惧和愤怒让他差点不顾一切地冲向李济,但李济的一句话让他硬生生收住了拳头。 “别急,她们死不了。”李济淡淡地说。 姜米和文潇岚惊魂未定地看着自己身上魔虫钻进去的地方,姜米在小腿上,文潇岚在手肘位置,但却并没有留下任何痕迹,看样子两人也并没有感到痛楚。 “这些魔虫,属于妖兽的同类,都是被我的精神所控制的,”李济说,“现在它们只是蛰伏,暂时不会进食,但一旦我死去,或者我给它们发出命令,它们就会在顷刻间把这两个漂亮的小姑娘变成白骨。” “你为什么要这么做?这是我的事,和她们无关。”冯斯虽然还是紧捏着拳头,但看两人暂时无碍,总算是稍稍松了口气。 “因为我看得出来,你是一个容易头脑发热的人,尤其是在女人面前,身上带有一种廉价而无谓的英雄主义。”李济说,“如果不拿她们的小命做筹码,我不能确定你会不会干出什么蠢事。” 冯斯攥紧的拳头又松开了。他用一种深受挫折的口吻说:“既然这样,我们俩这就走吧,李校长。” 两个女孩都被用魔虫控制住,李济显然也不担心冯斯会玩出什么花样了。她轻松地收回了爬满整个房间的魔虫,那种赤潮一样的视觉压迫随之而散去。冯斯来到门口,伸手准备开门,但他的手指刚刚刚碰到门把手,金属把手就好像突然变成了胶泥一样,以一种令人惊诧的柔软迅速改变形状,变成了一个手铐一般的金属圈,把冯斯的手铐住了。 “今晚可真热闹……”冯斯倒并不显得慌张,也并没有费力去徒劳挣扎。 李济的眼神里闪过一丝凶光:“看来,我们是有新的访客了。” 刚刚收起的魔虫又被她放了出来,这一次没有爬在墙壁上,而是围绕着李济的身体振翅飞动,恍如一团血色的云雾。 第十章 魔宫 一、 房间的四围,渐渐可以看到比较清晰的银色的蠹痕。房门慢慢打开,一个修长窈窕的身影悄无声息地移了进来,又把门关死。现在整个房间都被封锁在了那道银色的蠹痕之内。 冯斯平静地看着这个走进来的人:“林老师,啊不,应该是林小姐,没想到居然是你。今天可真是熟人开会的节奏啊。” “不管走到哪里,似乎你身边都少不了漂亮女孩子,”林静橦耸耸肩,“你可真是不安分。” “安分不安分的再议,你先把这铐子给我解开吧,”冯斯说,“在你的蠹痕范围内,我跑得了么?” 林静橦不置可否,但那个金属圈已经自己悄然消失了。 李济的身影都已经无法被看清了,那些红色的魔虫绕着她的身体不停飞舞,让她看上去就像一个笼罩在红色烟雾里的妖魔。冯斯产生的更加古怪的联想,是《蝇王》里被苍蝇爬满的猪头。显然,面对着林静橦,她的心里充满了畏惧。 但林静橦的目光只是扫过她的身体,甚至没有停留半秒钟。那种明目张胆的蔑视让李济恨得咬紧了牙关,却也无可奈何。她慢慢地退到了墙角,一声不吭,但身上那些烦人的魔虫嗡嗡声依然充盈在人们的耳中。 “你是怎么跟到这里来的?”冯斯问林静橦。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过是用了一点曲线救国的法子。”林静橦说,“别忘了,我也在这所学校当过老师,虽然时间很短,但我这样的美女,想要打听到点儿事情并不难。我查到了你的养父冯琦州是李济副校长请来的,自然而然地就对她产生了兴趣。于是我调查了一下她,有了一些很有趣的发现。” 李济的身体不为人察觉地颤抖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吭声。冯斯问:“什么发现?” “就在邀请你养父去北京之前的半年左右,李济在体检中查出恶性脑瘤,预计只剩下不到一年的寿命。”林静橦说,“她隐瞒了这次体检结果,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从那时候到现在,已经接近一年了,她却并没有死。” “移植附脑有治愈普通疾病的功用么?”冯斯问,“我怎么没听人说起过?” “除非是特定的附脑,或者是力量异常强大的附脑,比如范量宇那样的。”林静橦回答。 “那我明白了,”冯斯点点头,“李校长上当了。其实她根本没有得脑瘤,是王璐买通了医生制造假的CT报告。” “是的,李济上当了,”林静橦说,“当她确信自己得了脑瘤后,王璐想办法接近她,假意帮她治疗,诱骗她接受了手术,以附脑控制住了她。” “这么说起来,她其实挺无辜的?”冯斯的眉头微微一皱。 林静橦讥嘲地笑了笑:“无辜么?单就这件事而言,可以算是无辜吧,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王璐之所以选中李济,就是因为发现她长期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中饱私囊。贪财的人往往怕死,事实证明,因为怕死,这位堂堂的大学校长成为王璐的忠实走狗,一直为王璐卖命。” 李济看起来似乎快要把自己的牙齿都咬碎了,却没能说出半句反驳的话语。 “而你,就通过监视这条忠实走狗,找到了这里,倒是不错的办法。”冯斯说。“不过我记得他们告诉过我,你的实力并不是很强,我亲眼目睹的也无非是不受金属伤害而已,但是现在,李校长似乎对你相当畏惧。” “我也会做出一些危险而艰难的选择的。”林静橦伸手对着自己的头顶微微一比划,虽然没有言明,冯斯却也一下子明白过来了。 “动手术都得剃头发吧?那你现在是戴着假发的啰?”冯斯看着依然长发飘飘的林静橦,“你的那一头长发,还真是可惜。” 林静橦扑哧一笑:“小色鬼!你居然还顾得上关注这样无关紧要的细节。别人可自始至终都没有在意过呢。” 冯斯不太明白林静橦说的“别人”是谁,但他也无暇在意:“你还真是不惜付出代价啊。那么现在,你打算做什么?押着我去寻找那座地下宫殿?” “当然了,不然还能怎么样?”林静橦笑意盈盈。 “可是,那里面的东西,难道不是全体守卫人的禁忌么?”冯斯问。 “禁忌就是用来打破的,”林静橦的笑容消失了,一张脸看上去有些怆然,却又有些凶戾,“所谓‘全体守卫人’,只是一个漂亮的肥皂泡,不用戳都会自己破的。” “我明白了……”冯斯陪上一声叹息,“你们大人物轮流掰手腕,谁掰赢了,就来捏我这坨软柿子。那好吧,我们走吧。不过李校长该怎么办呢?” “她马上就会不复存在了。”林静橦淡漠地说着,手指微微一勾,房间里的一应金属物件:窗帘的金属感、台灯的底座、抽屉上的锁孔、电视机里的零件、卫生间的淋浴喷头……几乎所有的金属部件全部飞了出来,在林静橦的身前融化,凝固成无数悬浮在半空中的闪亮的金属圆珠,和对面李济身畔的魔虫有异曲同工之妙。 “你已经活得太痛苦啦,就让我来结束你的苦难吧。”林静橦的语声分外轻柔,把这句杀戮的宣言说得好似善心的恩赐。她手指一弹,几十粒金属圆珠犹如一颗颗子弹,呼啸着飞向李济。而那些盘旋的魔虫立即全部聚集在李济的身前,仿佛是要以它们渺小脆弱的身体筑成一道墙,来为李济寻求最后一丝垂死挣扎的希望。 金属圆珠击中了那道红色的“墙”。一连串硬物撞击到血肉的噗噗声响后,带着血腥味和古怪腥臭味的但红色烟雾立刻在房间里弥漫开来。冯斯等人都忍不住伸手捂住了口鼻,三个人一起挤在房间的桌子下,祈祷不要被可能产生的碎片所误伤。这种红色魔虫被击碎后产生的血雾相当浓烈,遮蔽了视线,他们一时间什么都看不清楚,只能听见红雾里不断传来各种古怪的声响。 过了大约四五分钟,红雾才一点一点散去,视界中勉强能看清楚一些模糊的轮廓。冯斯揉揉眼睛,壮着胆子站起来,向前走了几步,终于看到了一幕清晰的景象。他立刻就呆住了。 ——房间的中央,立着一个巨大的红色的茧,茧的内部有节律地蠕动着,在柔软的茧壳上造成波纹般的起伏。透过薄薄的半透明外壳,隐约可以看到一个修长的身影正在茧内挣扎。 那是林静橦!她被困在了这个茧里! 视线再往上移,当看到这枚巨大的红茧的顶部时,冯斯禁不住低声惊呼,向后退出一步。在那里,他赫然看到了一颗头颅:李济的头颅。现在这颗头颅上的毛发全部掉光了,更诡异的是原有的皱纹和老人斑也消失了,脸变得年轻了三十岁,却并不比衰老时显得更好看,那没有血色的肌肤苍白如纸,看起来简直像是一个光溜溜的鸡蛋,给人一种十分别扭甚至恶心的感觉。 “李校长,刚才发生了些什么?”冯斯大声问。 “她帮了我一个大忙。”李济说。她的声音听起来似乎也年轻了不少,显得怪腔怪调。 “帮了你大忙?什么忙?”冯斯不解。 “王璐给我移植的这个附脑,的确是低级的、无法产生蠹痕的附脑,但它却另外有一个古怪的特性——可以产生进化。”李济说。 “进化?”冯斯很是吃惊。 “每隔一段时间,附脑就会迫使我的身体分泌出粘液,形成类似蚕茧的结构,把整个身体包裹在其中,进行一些极为痛苦的变化。”李济说,“每次到了最后,我破茧而出,都会发现力量有所增强,但并不知道这种进化的尽头是什么。我想王璐自己也不知道,所以她也在把我当成实验品进行观察。” “那刚才难道是你产生了进化?”冯斯问。 李济的头颅挤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这要感谢这位林小姐了。刚才她的金属攻击完全灭杀了我的魔虫,有几十粒钢珠打进了我的体内,让我的身体陷入了濒死状态。令人想不到的是,附脑恰恰就在这种垂死的时候完成了最后一次进化,使我终于拥有了完整的能力。” “完整的能力?你指的是……” “没错!我也能激发出蠹痕了!”李济狂吼一声。随着这一声嘶吼,一道暗红的蠹痕开始迅速扩张,与此同时,林静橦的银色蠹痕也释放出来,两道蠹痕混杂在了一起,而那个巨大的红茧也开始急剧地脉动,李济的脸上现出了痛苦的神色。 那是林静橦和李济在用蠹痕进行缠斗!林静橦还没有屈服!冯斯顿悟到这一点,连忙躲回到了角落里,正在琢磨着要不要趁此机会带着文潇岚和姜米逃出去,却忽然发现两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痛苦的表情。 “你们怎么了?”他急忙问。 “疼……”文潇岚抚着自己的右手手肘,“刚才魔虫钻进去的地方,疼得厉害,就好像……魔虫在里面跳一样。” “我腿疼,也是魔虫钻进去的地方。”姜米简短地说。看得出来,两人遭受到的痛感都极其强烈,但她们都咬牙强忍着,疼得面色蜡黄满头汗珠。 “我猜,大概是李济正在全力操控蠹痕,对魔虫的控制减弱了。”冯斯很是焦虑。他转过身,向着红茧走去,试图和李济对话,但刚一踏入那道银色和暗红色混合着的蠹痕圈子,就感到一股强硬的冲击力向他袭来。他没有心理准备,一下子脚步没有踩稳,被硬生生地推了回去,摔倒在地,后脑勺重重磕在桌腿上。 他忍着痛像弹簧一样弹起来,冲着两个女孩摆摆手:“没事儿!你们俩别乱动!”然后他深吸了一口气,想象自己是在涨潮的海水里行走,一步一步地再次走入了蠹痕里。 这一回有了防备,虽然那股推力仍然凶猛,他还是勉强站稳了身子。这真的像是在汹涌的江流里行走,每迈出一步都无比艰难,让他真希望自己是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能够会一点千斤坠之类的法门,来让自己的步伐更稳。 好容易一点一点地靠近了红茧,他仰起头想要和李济说话,却发现在那样强大的压力之下,别提张口了,他简直连眼睛都睁不开。毫无疑问,李济和林静橦的蠹痕的碰撞已经进入了一个十分激烈的阶段,红色和银色相互挤压,不断产生刺眼的电火花。冯斯的鼻端可以隐隐闻到一点类似臭氧的气味,耳朵里也冲塞着近乎电流噪声的声响,听得他一阵阵的头皮发麻。 头也开始痛起来了。几乎每一次被卷入蠹痕中,都免不了这样的剧烈头痛,这一次也难以例外。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就像有一把锯子锯开了他的头颅,然后用烧红的刀子在他的脑髓里翻搅。 但他反而感到高兴。冯斯知道,作为一个在众多守卫人眼里“没有用”的人,到目前为止,他唯一特殊的能力,就是在别人激发出蠹痕的时候,以一种催化剂一般的方式去施加特殊影响。在贵州山区,他和魔王产生了感应;在北京宁章闻的家里,他和试图杀害范量宇与文潇岚的黑暗家族成员产生了感应;在川东小城,他甚至促使了玄化道院的完整现身、并从中抓出了那个宝贵的木盒。 此时此刻,又处在这样的境地里了,他反倒是有些习以为常。尽管完全无法预料这一次的“催化”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是好是坏,但他也别无选择。 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打破局势的变化,无论向什么方向变化。因为继续这样下去,姜米和文潇岚体内的魔虫迟早会失去控制,那样的话,两个姑娘都难逃一死。 那些惨白的尸骨又浮现在冯斯的眼前,让他咬紧牙关,拼命寻找着那打破平衡的共鸣。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做才产生催化作用,只能努力祈祷自己的头再疼一点,因为头疼就意味着有用,就意味着希望。 再疼一点……再疼一点……冯斯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一个受虐狂,越痛越开心。他已经无法保持站姿,像一滩烂泥一样趴在地上,双手捧着太阳穴,一边疼得头都要炸开了一边还期待能更疼一点。一定能带来某些变化的,他紧咬着牙关想,甭管是什么样的变化,一定能有变化的。 他感到自己在头痛的摧残下已经开始产生幻听了,似乎能听到房间的另一角传来某些古怪的嗡嗡声,就像是有漏网的红色魔虫在飞舞一样。但很快地,他意识到:这不是幻听。真的有什么东西在响,方位似乎来自于——放在衣帽柜外面的旅行袋。 旅行袋里有什么东西能发出嗡嗡的声响?冯斯糊涂了。手机揣在兜里的啊。 那声响越来越大,紧跟着,旅行袋竟然开始摇晃起来,有什么东西在袋子里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可以从外部看到袋子上不断凸出的硬物轮廓。 简直就像是一只被关在袋子里拼命想要挣扎出来的兔子,冯斯想,看来得把这只“兔子”放出来。但现在他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只能远远地朝着姜米和文潇岚摆了摆手,给她们比划了几个手势。 文潇岚看得莫名其妙,不知道他到底在指示什么,姜米却已经明白过来,忍着腿部的疼痛一瘸一拐地挪到旅行袋旁边,拉开了拉链,那个一直在不停碰撞的东西一下子飞了出来,就像一只蜻蜓一样悬停在半空中。 “不是吧……怎么会是你?”冯斯喃喃地说,心里充满了惊奇和困惑。 那个飞在半空中的东西,是冯斯从川东开始一直带在身边的一样小玩意儿——阮猴子所捏的彩色面猴,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取出来的面猴。一直以来,冯斯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提供线索的物件,从来没有想得太多,但此时此刻,当它诡异地飘飞到半空中时,他才意识到,这个面猴也绝对是不平凡的。 在包里碰撞了若干下,面猴的外表已经残破不堪,胳膊和尾巴都被碰掉了,但剩余的部分却在隐隐闪烁着一种光芒,显得极不寻常。它停留了片刻,仿佛是受到了某种召唤,径直飞到了冯斯的头顶。 冯斯抬起头来,只感到干硬的面粉渣不断扑簌簌掉到自己脸上。面猴已经完全失去了原有的外观,看起来只是一小块不辨形状的碎块,似乎在说明人类的艺术品有多么的脆弱。但它依然在闪光,从碎块的中心处,有一个细小的光点在不停地闪烁着,发出太阳一般的金色光芒。 李济和林静橦仍然在你死我活的拼斗中,蠹痕的碰撞在空气中产生了微妙的震颤,令被卷入斗圈的几个人都感到一阵阵的不舒服,就像是紧靠在震动的引擎上一样,那种震颤感从皮肤一直透到内脏里去。好在这三个人要么头疼,要么手疼脚疼,相较之下这点震颤感倒是可以承受了。 然而面猴却承受不住。这个穿越了几百年的漫长时光来到现代的民间工艺品,在震动中继续开裂、剥落,终于完全四分五裂,化为碎块和粉尘落在冯斯的身上,半空中只剩下了……一个光点。 是的,现在人们可以看清楚了,面猴的内部,包含的是一个金色的光点。此刻没有了周围面粉与石蜡的包裹,它仍旧若无其事地悬在半空中,放射着瑰丽而诡异的光芒。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冯斯呆呆地看着这个奇异的事物,一时间甚至忽略了它的金光有多么的刺眼。在银色和红色的蠹痕中,在冯斯以头痛为代价产生的“催化”中,它的光芒越来越灿烂炽烈,所发出的嗡嗡声也越来越响亮,仿佛是出于一种被召唤的兴奋状态。 冯斯直觉地嗅到了一种莫名的危机。但还没等他做出任何反应,那个小小的光点猛然开始急速扩张,金光也随之褪去,转化为一个黑色的圆球。圆球很快扩大,直径达到了一米以上,色调甚为古怪,那种黑色好像完全不带一丁点反光,让冯斯忽然间想起了之前在贵州山区遇到那只魔仆时,魔仆曾向他解说过蠹痕:“就像是一只蠹虫把正常的空间蛀出了一个空洞。” 而眼前这个古怪的黑色球体,与其说它是出现在空气中的一个实体,倒不如说更像是正常空间中被挖出来的一个黑洞。他突然间意识到了一点什么,扭过头对着姜米和文潇岚大喊:“快跑!快离开这个房间!” 但已经太晚了。黑色球体里发出风洞一样的怪啸声,一股绝大的吸力突然爆发出来。冯斯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连同着身边的一切:巨茧、巨茧中的林静橦、宾馆房间里七零八落的各种杂物,以及房间角落里的姜米和文潇岚,一起被吸了进去。 这个黑色球体,仿佛变成了一个黑洞。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陷入了一个温暖的泥潭,前方什么也看不见,背后的房间似乎变成了遥远的背景,在视界里缩得极小,如同在倒置的望远镜里观看一样。他看见茧状的李济和茧里面的林静橦拼命挣扎却无法摆脱,巨大的茧从他身边擦身而过,没入了身后的黑暗中;他看见离得稍远的姜米和文潇岚就像两片无助的树叶,也向着这个诡异的黑洞飞了过来,但不知怎么的,两人的体型体重差不多,文潇岚飞过来的速度却明显比姜米更慢,就像是有一股额外的力量在反向拉动她。只不过,这一股新加入的力量还是抵不过黑洞的拉扯力。 没等冯斯想清楚身前的状况是什么,姜米已经被吸到了他身边。他想也不想,一把把姜米拽住,姜米伸出手,就像抱住一棵大树一样,死命抱住他的腰。 就在这时候,这个黑洞内部的吸力突然减小了,周遭的颜色却越来越深。冯斯一下子猜到:这是这个黑洞即将闭合的征兆!闭合后,他和姜米,以及一直缠斗不休的那两人,都将被完全吞噬,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难以逆料。想到这里,他伸手拉住了姜米的右手,想要带她走出去,但尽管吸力下降了,那种泥潭一般的凝滞感依然存在,让他每向前迈出一步都十分艰难。 最后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黑洞的外围完全变成墨黑色,视线里最后看到的,是文潇岚逐渐模糊的身影。那个反向拉扯的力道起到了救命的作用,她终于以咫尺的差距没有被吞进这个黑洞里。 不幸中的万幸,冯斯想着,文潇岚至少暂时平安了,虽然不知道她身上那只魔虫会怎样作怪。他紧跟着又想,可是姜米还是被吞进来了,将和我一起面对这未知的命运。 但我为什么并不难过,反而觉得很欣慰呢? 二、 封闭的黑洞里暂时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李济和林静橦那边完全没有声响,无法获知两人的情形究竟怎样。冯斯略微感知了一下,空气的粘稠度正在一点一点下降,这一片不知大小的空间里充斥着古怪的风声,气温忽冷忽热,不知道在酝酿着怎样的变化。 不过姜米总算在身边。两人坐在地上,大喘着气,过了好久,冯斯才意识到自己一直握着姜米的手,始终没有松开。他有些局促,想要放开手,但姜米却反而扣住了他的手指,不让他松手。 “喂,我问你,”姜米轻声问,“刚才我被吸进这个奇怪地方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把我推出去?” 冯斯被问得愣住了。他原以为姜米会先担忧一下两人的处境,却没想到她会问出这样一个似乎无关紧要的问题。但仔细一想,姜米说得似乎有道理,固然那时候黑洞的吸引力还没有开始减退,但把自己的同伴推离危险地带,好像才应该是人的本能。可自己为什么不假思索,一伸手就把姜米拉了过来呢? 而且,把姜米拉过来的时候,自己有一种宽心的感觉,当这种同样的宽心感觉放在文潇岚身上时,却是……她逃离了被黑洞吞噬的时候。 他琢磨了好一阵子,慢慢地开口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过一分钟就会死。我想,我还是跟你说实话吧,虽然你可能会砍我……” “实话我爱听。砍不砍听完再议。”姜米的声音就像是小女孩的娇嗔,让冯斯莫名地心里直痒痒。 “我就是觉得……有你陪着我心里踏实,”冯斯深吸了一口气,“对于文潇岚,我不想她牵涉到任何危险里去,只想她能平安;但是对于你,我好像……感觉只要你在身边呆着,就什么也不需要害怕。至于平不平安、危不危险,在那么短的一刹那间,我根本顾不上去考虑。” 姜米趴在他肩膀上,嘴唇凑到他的耳边,轻柔地说:“其实你的意思就是说,我对你很重要,重要到你不管死活都舍不得丢开,是不是?” “我只能做出这样的推断了。”冯斯叹了口气。 “那我岂不是和一个钱包也没什么区别啦?”姜米的语气似乎有点嗔怪。 冯斯愣了愣,正想回答,忽然感到姜米柔软的双唇凑了过来,深深吻在他的嘴唇上。 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冯斯想,温柔,甜蜜,美好,三月清晨的空气一般清新而芬芳……似乎用尽这样的形容词都不足以诠释他现在的心情。恋爱对于青年男女来说原本是寻常事,冯斯过去也曾结交过不少的女孩子;但对现在的他而言,对这个陷入命运的涡流中无法自拔的可怜虫而言,爱情,就好像是沙漠中的绿洲一样宝贵。 或者说,他就像是一艘飘在大海里的小破船,头顶是狂暴的闪电,身下是咆哮的波涛,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支撑多久,但就在这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岛屿,可以让他歇歇脚喘一口气的岛屿。哪怕这雷电和风暴永远不会止息、他终究还是要继续踏上未知的征途,这片刻的宁静与美丽,已经足够让他铭记终生。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永远不会,冯斯想着,眼睛里略微有点潮。可惜时光无情,不会为此停留,那些冷酷而丑陋的事物也不会消失。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这个念头,两人刚刚分开,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周遭的空气就再度起了变化。与之前那种沼泽泥浆一般的粘稠不同,这一次,空气仿佛变“硬”了,就像是在转化成固体,不但皮肤能体会到清晰的挤压感,甚至于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难道我们会生生憋死在这里?冯斯一阵惊恐,只觉得自己呼进肺里的空气仿佛变成了硬块。好在这样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一声爆胎一般的巨响,那种窒息般的坚硬压迫感骤然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脚下所踩着的未知材质的“地面”。两人的身体一下子悬在了半空中,开始以正常的重力加速度下坠,冯斯唯一能做的只能是死死拉住姜米的手,就像两只拴在一起的铁球。 两人下坠了足有十多秒钟,这么长的时间,不必运用自由落体公式,冯斯也能得出结论:我们会被摔得粉身碎骨。但奇怪的是,在这十多秒钟之后,又出现了一股反向的抵消重力的力道,好像是有一双柔软的大手托住了他们,让他们的下降速度越来越缓慢。最终,当屁股接触到硬地时,虽然还是有点疼,冲击力却已经减弱了许多,并没有对身体造成伤害。 而在落地的一刹那,四围也亮了起来。不是灯光,不是火光,而是……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周围的一切都可以看得很分明了,但是由于在黑暗中呆久了,两人的眼睛刚一接受到光线的刺激,几乎没法睁开,只能眯着眼隐隐见到一些轮廓。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姜米还有些懵懵懂懂,“这也是你跟我讲过的、由蠹痕制造出来的幻觉空间吗?” “这已经不是蠹痕制造的虚幻领域了,”冯斯判断着,“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是一片被压缩过的空间,真实的空间。” “压缩?” “是的,压缩,”冯斯说,“现在我们就位于这片空间中。它是真实的,和玄化道院一样,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这就是张献忠的地宫。” 姜米惊叫起来:“张献忠的地宫?难道你一直揣在身上的……” “是的,就是那个面猴,地宫就被压缩在面猴的内部,”冯斯说,“我们在这里寻找了那么久,却没有想到,地宫一直装在我的旅行袋里。不过……” 话说到这里,他的眼睛终于略微有些适应阳光了,终于可以看清楚矗立在眼前的到底是什么了。他几乎是立刻就喊了出来。 “我靠!这玩意儿是个头的地宫啊!我靠!”冯斯似乎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他此刻的震骇了。 “Holy crap!”姜米震惊之下,直接蹦出了英文,似乎只有这样带着脏字儿的俚语才能表述她的心情。 此刻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个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事物。此前他们都有些先入为主,以为既然是在青城山的山脉里开凿的,那毫无疑问应该藏于山腹之中或者地底,但是现在所看到的,却全然不是那种人们日常想象中的或宏伟或阴森的地下宫殿。相比起秦始皇或者历史上其他的帝王,张献忠的想象力似乎更加丰富一些。 ——他们见到了一座金字塔。 一座目测估计高过百米的庞大的金字塔。 张献忠,一个明朝末年的农民起义领袖,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中国的古人,被很多史料描绘为杀人狂魔的自封帝王,在四川盆地的边缘修建了一座无人知晓的金字塔。 两人足足发了两分钟的呆,才相互搀扶着站起来,一步步向前靠近。他们也看清楚了,这一片“被压缩的空间”,四围都是让人不敢轻易接近的黑色的烟云,在烟云中央围着的是一大片黄沙地,除了中央的金字塔之外,连一棵树、一根草都见不到。但这个地方的头顶居然能看到天空,还有太阳照射。不过仔细看就能分辨出,这并不是真正的太阳,只是一个高悬于天空中的巨大火球,大概可以算作某种缩微的太阳。 “这他妈还真像是被空投到了埃及……”冯斯喃喃地说。 又走了几步,他们才注意到,李济和林静橦正倒在金字塔的边缘处。那个巨大的红茧已经消失了,李济浑身血污,赤身裸体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那模样着实不大好看,也不知道她的这一次化茧究竟是进化成功还是失败。冯斯脱下自己宽大的外衣,替李济罩在身上。林静橦的身上也沾满血迹,但已经醒了过来,虽然看上去很虚弱,但神志清醒。她看着两人走近,开口说道:“我真是没想到,你能够把张献忠的秘密宫殿释放出来,还是太小瞧你了。” “能不能告诉我,这座金字塔——秘密宫殿,到底重要性在哪里?为什么所有人都想要找到它?”冯斯问。 “这个么,你可以自己去探寻,”林静橦有些狡黠地一笑,“老妖婆和我都受了重伤,一时半会儿动不了,但宫殿的入口就在那里。你可以自己进去看一看,能看到什么,能不能回得来,我就不敢保证了。” “我不管你是激我还是吓唬我,总之我非进去不可。”冯斯说。 站在近处看,这座金字塔整体呈青灰色,所用的石块比电视上所见埃及金字塔更小,但也因此结合得更加紧密。冯斯并没有到过埃及,不知道站在胡夫金字塔下是什么感受,但他可以结合比例大致地猜测,这座金字塔并不比胡夫金字塔小。 “据说修建胡夫金字塔动用了十万人,花费了二十年,”冯斯说,“后来也有科学家认为这个估计太过,但按他的计算至少也得用一千五百人。张献忠要在短短几年内做到这一点,动用的恐怕不会只有三百石匠吧。” “阮帆不是说了么,除了石匠外,还有大量的民伕,而且山里采石方便,基本上算是就地取材。”姜米算计着。 冯斯点点头:“而且别忘了,张献忠的手里,很可能有些什么超越人力的东西存在。不管怎么说,我们进去看看吧。” 姜米点点头,很自然地拉住他的手,就好像已经这样做过千百次一样。冯斯略略有些不自在,但很快就觉得这样很好,那种来自俗世间的温暖气息,仿佛是在告诉他:你仍然可以追求平凡的幸福,你仍然有机会活得像一个普通人。 活得像一个普通人,真好,冯斯想着,握紧了姜米的小手。两人肩并肩地从金字塔底矩形的入口钻了进去,金字塔的四围石壁上插满了燃烧的火把,照亮了塔内的一切,令他们毕生难忘的奇特景观就这样粗暴地映入眼帘。 金字塔里并没有他们之前猜想的那些石梯、台阶、一间间分隔开来的石室与墓穴,金光闪闪的财宝;也没有想象中的黄金棺材、木乃伊、圣甲虫、幽灵。 金字塔是中空的。在这座中空的金字塔的中央,只有一样东西,一个矗立着的庞然大物。 一棵树。 一棵黑色的,高过百米的,几乎占据了金字塔中央四分之三空间的参天大树。当然,天是参不了的,倒是基本上接近了金字塔的顶端。这样一棵突兀出现的树,再次让冯斯的脑海里蹦出“粗暴”这两个字。粗暴,蛮横,不讲道理,这棵树就这样以一种凌人的气势树立在金字塔里,诉说真实世界的残酷和荒谬。 两人对望了一眼,小心翼翼地靠近,姜米忽然扇了扇鼻子:“奇怪,是我饿得太狠了吗?” “你没有产生错觉,我也闻到了,”冯斯说,“是肉香,类似于烤肉一样的香味。” “是从……这棵树上传来的?” “我相信是的。” 两人来到了大树下。在火光的映照下,姜米倒抽了一口凉气:“我的天哪!” “再在这个魔王的圈子里打滚几天,我就算没有密集恐惧症也得犯病了……”冯斯不自禁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靠近了才能看清楚,这棵树其实并不是黑色的,不过它原本是什么颜色也很难看得出来了。它之所以在整体上呈现出黑色,是因为它的树干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同一种东西。 ——黑色的花朵。和冯斯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抓出来的那一朵一模一样的黑色的花朵。当年只是那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玄化道院凭空消失的奇迹;当年只是为了得到那一朵花,玄化道院就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和那朵花一同带回川东的面猴里,隐藏着成千上万朵相同的花。 这些花从大树的根部开始生长,扎根在树干上,一路细密地往上延伸,直到无法看清的高处,树皮上的几乎每一处空间,都被花朵所覆盖。与其说它们是花,倒不如说更像是一种霉菌,布满了整棵大树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霉菌。 “养分从哪儿来的呢?”姜米很是困惑,“这个金字塔里面没有阳光啊,根本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而且我们进来之后呼吸很顺畅,说明这里也并没有正常的呼吸作用所释放出的二氧化碳。” “我猜想……它们的养分和普通植物的摄取方式没有丝毫关系,你过来看,这是什么?”冯斯伸手指向树皮上一块很难得没有被黑花占据的空白处,正好在和姜米的头部近乎平行的高度。姜米向前靠近一步,抬眼一看,吓得向后又退出去好几步。 “牙齿!”她低声惊呼,“人的牙齿!” “是的,人的牙齿,”冯斯点点头,“现在你能够猜到养分来自何方了吧?” “也就是说,所有的养分都是……从人身上来的?”姜米面色发白,“妈呀,那股肉香……” “大概是养分转化时所产生的特殊气味啰。”冯斯一摊手。 “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烧烤了。”姜米看上去真的要吐了,“我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是金字塔形状?难道真的是传说中金字塔能带来特殊的磁场?类似让人头脑清醒、让植物生长更快、防腐什么的。” “那些早就被证明是无稽之谈了,不过是为了增加金字塔的神秘感而编造出来的谎言。”冯斯说,“金字塔有很多建筑学上的精妙之处,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我倒是有另外的猜想。” “什么猜想?”姜米问。 “金字塔这种独特的外形,或许是一种记认的标记,”冯斯说,“这样的话,无论在非洲、南美还是亚洲,懂得它的人一见到,就知道它们代表着什么。” “标记?谁的标记?又代表什么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瞎猜。”冯斯捏了捏鼻子,“这大半年来,我的生活就是不停地瞎猜。” 两人绕着这棵金字塔中的大树走了几圈,大致看清了状况。这棵树其实只是相当于一个营养输送管道,通过它粗壮的根系从地下抽取养分,然后向上运输,供所有的黑色花朵吸取。 而养分的来源,就在这座金字塔的地下,在大树的根系下方。虽然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但大树下方的泥土异常柔软,近乎于胶质,冯斯呼哧呼哧地刨出一个浅坑,手底下抓到了一把东西。 人的头发。 “不用再往下挖了吧?我们都能猜到下面埋了些什么了。”冯斯说,“别说你,我都有点儿肝颤。” 姜米只看了一眼就把头扭开,但过了一会儿,她却重新转头走上前去,蹲下身子,似乎是强忍着恐惧拨弄了一下泥土。 “这不是普通的泥土,”她说,“材质很古怪,简直有点像……果冻。而且你有没有发现?埋在这种泥土里的死人,几乎没有死尸的腐臭味儿。” “大概是杜绝了任何细菌的侵蚀分解,保证每一分养分都不会被浪费,”冯斯掏出纸巾递给姜米,“不知道我死后会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您老是天选者,哪能挤这种大通铺?怎么也该享受总统套间的待遇吧!”姜米接过纸巾,玩命地擦着手。 冯斯正想回话,忽然之间,从金字塔的高处飘来一个幽灵般飘忽的声音:“天……选……者?” 这声音仿佛来自于大树的顶端,音量并不大,却仿佛带着特殊的扩音器,令声响传遍了金字塔内的所有角落。冯斯一把拉过姜米的胳膊,想要带着她退出去,但背后一声闷响,一道石门从地下升起,堵住了金字塔的出口。 冯斯正在观察金字塔里是否还有别的出入口——尽管他清楚不可能有——忽然脚下一紧。还没等他低头,姜米已经惊叫出声。 那是人手!一双双泛着青色的人手从地下破土而出,抓住了两人的小腿,把他们拉倒在地上。随即,和这些手相连的一个个人形物体也紧跟着钻出。这些人形物体粗鲁而配合默契地把两人的身体扛了起来,无数的大手紧紧扣住两人的四肢,令他们动弹不得。 冯斯好似一只被架在架子上四肢摊开的烤猪,连脖子都没法扭动,只能骨碌着眼珠子,斜眼看看这些抓住他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如他所料,这都是一些“活死人”,一看就毫无生气,皮肤泛出古怪的青紫色,动作僵硬扭曲,神情木然,眼窝深陷,眼睛里几乎只有眼白。但十分奇怪的是,他们的身上都几乎没有任何腐烂的气息,反而带有一种草根一样的奇特清香。 两只烤猪被这些活死人重新运回到了树下,这才被放下来。看着身边这些机器人一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僵尸,冯斯忽然产生了一种古怪的联想:要是利用这些死尸组成军队去打仗,不知道是不是很厉害? 两人虽然被放下,僵尸们仍旧围在周围,不容他们有丝毫逃跑的可能性。但等了许久,却并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刚才那个声音也再也没有出现。金字塔里一片寂静,寂静到可以隐隐听到一些沙沙的细微声响从大树的内部传出来,冯斯猜想,那大概就是那些黑色花朵吸取养分时所发出来的声响。 “刚才说话的那个家伙,怎么不出来?”姜米有些疑惑,但看上去并不是很害怕。在这些可怖的僵尸的包围中,她似乎仍然保持着那种天性中的乐观与……二,居然在吸溜着鼻子,像鉴赏高级香水一样鉴赏着僵尸们身上那股奇怪的草根味。 二就二吧,冯斯想,不管怎么说,能在这样的大场面下保持镇定,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来说,已经十分难得了。 “他大概是在观察我们,”冯斯说,“现在是瓮中捉鳖,我们俩打死都逃不掉,他着什么急呢?” 话音刚落,头顶又传来一阵飘忽的笑声,随即说话声再度响起:“力量很不错,头脑也清醒,你这个年轻人倒挺讨我喜欢。” “你是谁?”姜米抬头大声问,“你抓我们想要干什……” 对方还没回答,冯斯却打断了姜米。他很没有绅士风度地一把捂住姜米的嘴,然后仰起头,大声喊道:“你说我的力量‘很不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阴沉刺耳的怪笑声又响起来了,能听得出来对方的笑声里充满得意。笑毕,这个不知躲藏在哪里的怪人开口说:“听你这句问话,应该是还没有人发现你的力量吧?” “的确没有,”冯斯说,“所有人都把我当成废物,除了能和魔王的精神力量偶尔产生共鸣,我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能被视为天选者。” “这样最好。”对方说。 “这样最好?这是什么意思?”冯斯莫名其妙。 “意思就是说,你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在哪里,是最好的,”对方冷笑一声,“正好方便我吃掉你!” 三、 文潇岚在很短的时间里转换了无数次梦境。她陷身于731部队的鼠疫实验室,无数只巨大的白鼠磨着牙齿围住她;她奔跑在干热而广阔的非洲大草原上,身后追随着数百万只行军蚁,就像是一条流淌的黑色河流;她在西伯利亚的雪原里艰难跋涉,远方一片白茫茫之中,隐隐闪烁着贪婪的绿光,饥饿的狼嗥声能听得很分明…… 总而言之,在每一个梦里,都有无数乱七八糟的东西追逐她、包围她、撕扯她,在每一个梦的结局处,她都最终变成了一具散发出磷光的惨白骨架。她很惶恐,想要醒来,但一次次挣扎的结果都不过是逃出了一个梦境、继而进入另一个更加可怖的梦境。无论哪一个梦,她都无法摆脱被或大或小的野兽、昆虫、怪物、妖魔活生生吃掉的命运,最后都是变成白骨一堆。右臂上的魔虫一直在活跃地动来动去,让她在睡梦中都不断感到疼痛,这大概是这一连串噩梦的根源。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惊叫一声睁开眼睛,眼前看到的东西却让她差点惊叫第二声。她看到了一张丑陋的布满疤痕的大脸,正在冷冷地盯着她。幸好半秒钟之后,她就反应过来,这张大脸是她的熟人:范量宇。 那个原本让她一看到就紧张得要死,却一不小心结下了共同御敌的奇特交情的范量宇。她甚至都不敢使用“友情”这个词,而只能马马虎虎说“交情”,因为她实在不能确定这个双头怪物到底会不会把她算作是他的朋友。 “一觉醒来看到您这张脸,还真是挺贴心的……”文潇岚的手臂依然疼得厉害,但还是勉强说了句笑话。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蛮横无理的怪人面前,她就是不想流露出丝毫的软弱。 “嘴歪了,啤酒瓶。”范量宇冷冰冰地说。 “你在说什么?”文潇岚一愣。 “我说你嘴都疼歪了,就别在我面前充女汉子了。”范量宇说。 “我不是指这个,我知道我嘴歪了……我是说你刚才叫我什么?” “啤酒瓶。” “为什么要这么叫我?” “因为上次,你试图帮我一起打架的时候,抄起了一个啤酒瓶,”范量宇面无表情地说,“这个形象给我……留下了一些印象,比你的名字更好记。” 文潇岚瞠目结舌,一时间想要跳起来揍人,但几秒钟之后,她松开拳头,笑了起来:“好吧好吧,啤酒瓶就啤酒瓶,能让你这样的大人物记住我的外号,我也算脸上有光了。不过抱歉本啤酒瓶现在没力气陪你聊天,手疼死了。” 范量宇二话不说,握住了她的胳膊。他的体温原本很低,此时手掌却带着灼热的温度,犹如烧红的烙铁,文潇岚咬牙忍受着,没有哼一声。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感到先前手肘里疼痛的感觉骤然消失,与此同时,范量宇放开了手。那只小小的魔虫被一股无形的吸力吸在了他的掌心,拼命拍打着翅膀挣扎也无法挣脱。范量宇五指合拢,一声轻响,把魔虫捏成了齑粉。 “食肉魔虫,虽然低级,却也挺恶心人的,”范量宇说,“这种魔虫可以迅速把血肉转化为能量,并且在进食的同时进行高速的分裂生殖。也就是说,只需要一只,也能吃光了你。” “还能分裂生殖……我还以为这一只最多把我咬穿一个洞呢。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文潇岚心里轻松了许多,无意间一抬眼,这才发现刚才那个忽而膨胀忽而缩小的黑洞已经消失了。如今在房间中央,悬浮着一个几乎只有沙粒大小的小点,忽明忽暗地闪烁着暗红色的光芒。 “我好像是要被吸进一个大洞里,却被另一股力量拖了出来。”文潇岚说,“那个大洞哪儿去了?” “它现在变成了这个红点,”范量宇伸手一直,“除了你之外,其他人都在里面了。” “在里面?”文潇岚一怔,“那他们……还好吗?” 范量宇摇摇头:“我不知道。这是一个被极度压缩的闭锁空间,里面的一切虽然产生了空间畸变,却都是真实存在的,和你进入的蠹痕领域不一样。里面会发生什么,只有里面的人才知道。” “这么说来,把我拖出来的那股力量,应该是你吧?”文潇岚问,“你怎么不帮忙把冯斯他们一起弄出来?” “我不是神,没有力气照管那么多人,”范量宇硬邦邦地说,“何况,那个小子原本就应该进去。要解决这一切,得靠他自己。” “要是冯斯也有你这样的本事就好了,我也不必那么担心他,”文潇岚疲惫地坐在床边,“要真遇到什么事,他也和我一样,除了抄起啤酒瓶,多余的事情干不了。” 范量宇冷哼了一声:“你的脑子果然是啤酒瓶做的……你还真以为我成天叫他废物,他就真的是废物了?” “这个么……废物当然不是,我只是说,面对着什么妖兽啊魔仆啊什么的玩意儿,他确实不如你们顶用嘛。”文潇岚愣了愣神。 “面对普通的妖兽,可能的确是这样,”范量宇一脸的高深莫测,“可是真正面对魔仆,可能就不一样了。虽然我一直没能找出他的附脑到底有什么力量,但我有这种预感,一旦那种力量发挥出来,一定很惊人。” “但愿如你所说吧,”文潇岚抬头看着天花板,“真不知道他们现在到底遇到了些什么。” 冯斯遇到了一个号称要吃掉他的家伙。 听完这句话,他下意识地想逃,看了看身后那一堆友好的僵尸,心知绝无可能,只好放弃。正当他在无可奈何地猜测着自己会怎样被“吃掉”时,大树上响起一阵沙沙的声音,他抬头一看,发现那些依附于树干生长的黑色花朵都开始——抖动起来。明明在这个封闭的金字塔内并没有流动的风,这些花还是如同被风吹过一样抖动起来,带动起一圈黑色的波纹。 然后他的身体就飘了起来。这一回,没有任何有实体的东西触碰到他,僵尸们都只是,他就像是一个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样,向上飞起,一路攀升到了大树的顶端,下方姜米的惊叫声渐渐模糊。那股无形的力量托着他,把他放到了树顶由几根光秃秃的粗大树枝交缠而成的“网兜”上,然后就消失了。在冯斯的身前,树干的顶部,是一朵巨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黑色花朵,直径至少超过了三米,在它的面前,大王花也只能算是小儿科了。 这时候他才能真正看清楚这种黑花的具体形态。它其实并不是纯黑色,更确切地说是色调偏向暗红,但色素沉积太深,乍一看就差不多是黑色了。它状如圆盘,由四十来片硕大的花瓣构成,正在散发出令人垂涎欲滴的肉香味儿。 “妈的,我都饿了……”反正也无路可逃,冯斯索性说起了笑话,“你要是能吃就好了。” “吃倒是能吃,不过味道肯定不好,而且……你也未必敢吃。”对方嘿嘿地笑了几声。巨大的花盘抖动起来,从花蕊里钻出了一个东西。 一颗人类的头颅。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后退,但支撑他身体的只有那几根树枝,别说后退,动作大一点都说不定会让他摔下去。他只能忍住那种见到一个和人体不衔接的头颅的不适感,硬着头皮看向这个奇怪的脑袋。 他的第一反应是:比例好奇怪。这颗头乍一看只是普通的人头,有着一张略带圆肥的年轻男人的面孔,但仔细端详,比正常的人头要大上一圈,五官比例也不大对劲,鼻子和嘴巴显得过于小,一双招风耳又太大了点。 而最不正常的是那两只眼睛,在这颗原本已经大了一号的人头上,眼睛却还要大出许多,看上去简直像是三星堆出土的石像,再加上长长的头发和胡须,给人一种远古的穿越感。 “抱歉,我虽然很努力地想要演化为人,但还是稍微困难了一些,”头颅张开嘴说道,“用了那么多的时间,也只能初步形成一颗脑袋,模样还不是太像。” “你是一个魔仆,涿鹿之战中失踪的魔王的魔仆,对吗?”冯斯发问,“我上一次遇到的魔仆,也曾针对我所拥有——确切说是可能拥有但至今还没有展现出来的蠹痕给过很高的评价。似乎只有魔仆才能看出我的力量到底在哪里。” 头颅上下摆动,做出一个点头的动作:“是的。我是一个魔仆。” 冯斯想了一会儿:“那你算是我见过的第二个魔仆了。但是从你控制的这一片空间来看,你比我以前见过的那个魔仆强得不是一点半点,可是它都能很轻易地重组成完美的人型,为什么你变个脑袋出来都那么难?” “变化外形是很容易的,重要的在里面的东西,你明白么?”魔仆说。 “你是指……大脑?”冯斯反应很快。 魔仆赞许地点点头:“你很聪明。是的,其他的体肤器官都可以模仿,但脑子不行,它的构成太过复杂。” “我明白了,你是想要完美地变成一个人类,一个真正的人,”冯斯说,“但是人的力量并不如你,你的目的是什么?” 魔仆眨了眨眼睛,却并没有回答冯斯的问题。它咧着嘴,挤出一个含义不明的笑容:“年轻人,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 冯斯告诉了它,魔仆有些意外:“嗯?没想到我已经沉睡了快四百年了。现在是什么朝代、哪个皇帝在位?” 冯斯被问得一愣:“皇帝?啊对了,你消失的时候是明朝末年。现在已经没有皇帝啦,理论上,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 他干巴巴地把政治课本上的定义向魔仆解说了一遍,原本以为对方会很困惑,但魔仆似乎对这种政体的变更浑不在意,很轻易就接受了:“原来已经没有皇帝了,难怪你直接用西元纪年来告诉我年代。那么张献忠呢?他的下场如何?” “他被清军——就是顶替了明朝的那个朝代、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杀死了。大西国灭亡了。”冯斯说。 魔仆轻叹了一声:“不出我所料,他果然没能撑下去。这个人对我其实还算忠心,脑子也不笨,就是心太软了,终究还是难成大事。” “心太软了?”冯斯打断它,“张献忠入川后可是杀人如麻,后人甚至杜撰说他立了一块七杀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当然这碑文其实是假的,那七个杀字的原文是‘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但是也说明了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个杀人魔王嘛。” 魔仆看着冯斯,缓缓地说:“不,张献忠只是一个在乱世中想要活命的人,并不喜欢杀人。他杀死那些人,都是遵从我的命令。” 冯斯浑身一震:“你说什么?” “那些人,都是我下令杀的。”魔仆重复了一遍。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于他而言,明末清初的历史已经过去了快四百年,那些死去的人,其实不过是一堆冰冷的数字罢了,他倒还不至于因此产生圣母式的正义的怒火。只是想到那数十万乃至于上百万的人口,竟然就在这个非人类的怪物操纵下冤屈地丢掉了性命,实在是让他很不舒服。 那种感觉,就好像人类只是棋盘上的一枚枚棋子,可以随便魔仆拿起来、放下去,摆在任何它喜欢的地方,或者直接扔进棋篓里。而进一步去推想的话,在人类历史上,又有多少大事件像张献忠屠川那样,其实是受到了魔仆甚至于失踪已久的魔王本人的干扰呢? 他不禁产生了一种很迷茫的感觉:我们的世界所前进的方向,到底有多少是出自我们的本意,又有多少其实只是魔王的安排?而魔王和魔仆安排的这一切,到底对地球的进程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他们又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一直困扰着他的终极谜题再次在眼前清晰地闪烁:魔王是谁?魔王想要做什么? 冯斯把这两个问题提了出来,而魔仆也给了他意料中的答案:“诚实地说,我一直只是遵循主人的命令行事,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你就不好奇吗?”冯斯有些泄气地问。 “我们……并不太有人类的感情,”魔仆的声音带有流畅自然的抑扬顿挫,“当然我们也在学习,也在揣摩人类的性情,欢喜、悲伤、愤怒、压抑……但总体而言,这些情感无法影响到我们忠实执行主人的命令。忠诚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东西,永不磨灭。我不需要管主人的意图,即便知道,也不会说出来。” “那么,你一直在帮魔王做什么?难道就是胡乱杀人么……”冯斯说着,忽然皱起了眉头。他细细地想了一会儿,似乎有些豁然开朗:“我明白了,杀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你其实是需要死人,用死人来养这些花。” 他伸手指向身下的树干,超过百米高的长长的树干上,那些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黑色花朵仿佛是感受到了他的恶意,开始轻轻摇摆起来,令整个树干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正在轻微呼吸的黑色巨蟒。 “你很聪明,不过并不只是这些花那么简单,”魔仆的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张献忠雄强的兵力和不断的杀戮保证我能得到足够的人——无论活的还是死的——来进行研究。” “研究?”冯斯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我说过了,我一直都在揣摩人类,甚至不惜把自己改造成人类,”魔仆说,“手里多一些观察的对象当然是有必要的。” “人类对你而言,就是一些拆开来观察的模型,对么?”冯斯冷冷地问,“你的主子,到底想要利用人类来做些什么?” “我已经说过了,我是真的不知道,”魔仆摇晃着他那颗比例失调的人头,“告诉你一个我的猜想吧:就算是他们自己,也未必清楚。” 冯斯点了点头,但随即猛然意识到点什么,一下子跳了起来,差点一脚踏空从树枝上摔下去。他抓住还在摇晃的树枝,以一种十分狼狈的姿态趴在树枝上,不顾一切地大吼起来:“你刚才说什么?他们?他们?你说的是他们吗?” “是他们。”魔仆点头。 “也就是说——魔王不只一个!”冯斯觉得自己的嗓子发干。 “当然不止一个,”魔仆阴笑着,“事实上,是有两个。而且这只是我所知道,我不能确定是不是还有第三个、第四个。” 冯斯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努力整理着思绪。他发现,守卫人们过去对于魔王的推测显然出现了重大偏差。在过去,所有人以为魔王只有一个,并且沿着这个基本前提去猜测魔王的身份以及失踪的原因。 但是现在,这个前提必须修正——至少有两个魔王!那么推理的过程也将全然不同了。一个单独的魔王个体可能会因为某种离奇事件受到重创而不得不选择消失,但多个魔王同时受创?几率就会降低许多。毕竟在涿鹿之战时,魔王相对人类而言力量仍然占据绝对上风,否则那一场离奇胜利的战役也不会被守卫人看成是奇迹。 在一场决定人类命运的重大战役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原本处于优势的魔族领袖同时出问题,这是为什么呢?那时候可没有炮弹这样的东西。其实答案已经呼出欲出,冯斯很容易地就做出了判断。这个判断十分有趣。 “他们……是不是内讧了?”冯斯慢慢地说,“在那场关键战役中,两个魔王因为意见不同,导致了他们由争吵到动手,结果两败俱伤,对不对?” “我不知道。这不是我应该去揣测的问题。”魔仆神色木然,但眼神里却流露出掩饰不了的哀伤。如它自己所说,它虽然还不是人,却一直在努力地接近人,这个凄凉而失落的神情,十分生动而传神,就像真人一样。 “魔王失踪了,但是他们留给你的任务还在,或者应该说,他,”冯斯有意无意地不断提起两个魔王之间的区别,“所以几千年来,你仍然在忠实地执行命令,培育着这些黑色的花,是么?” 魔仆没有回答,但也并没有否认。冯斯心里冒出了一个更加大胆的猜想。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他无法肯定这个猜想的正确性,但此时此刻,好容易遇到一个相对高级的魔仆,他不愿意放弃这个试探的机会。 “那么,让我来做一下毫无根据的胡乱猜测吧。”冯斯紧盯着魔仆硕大的双眼,“这种魔花我并不算太了解,但可以肯定一点,他可以和附脑所产生的精神力量发生共鸣,并且能极大强化这种力量。我并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把这座金字塔藏进那只面猴的,但我知道,就在张献忠死去的几十年之后,有人从这里得到了一朵黑色的花,并且连同那个面猴一起带到了川东,引发了一场奇特的灾难。” 他简单描述了一下玄化道院消失的前因后果:“所以说,假如那一朵花的力量,就能够带动一个道观里上百个道士完成那样的奇迹,你在这棵树上种了至少有几千多花吧?你的这位主人,一定是想要激发很多人的附脑。也就是说,他想要利用人类的力量。” 魔仆依然没有回答,眼神里微微流露出一丝赞许的意味,冯斯明白,自己所猜想的大致方向并没有错。他不禁提高了音量:“千百年来,守卫人们一直猜测魔王是想要灭绝人类,或者灭绝地球上的生物;还有一部分人猜测魔王是想要帮助地球上的生物取得进化,不过这两种说法都没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因为它们都有一定的道理,却也有很多解释不通的地方。但是见到你之后,我觉得我可以做出某种更加接近事实的推测。” “你不妨说来听听,”魔仆重新恢复了平静,“如果能遇到一个可以猜出这一切的人类,我也会觉得很欣慰的。” 冯斯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说:“魔王的确是在帮助地球上的物种进行进化,加速从低等物种到高等物种的演化速度,但这样的进化并不是无限制的。魔王并不是好心的上帝,想要培养出什么完美的高级物种,他们只是一直在等待一种符合他们需求的物种出现。而人类,就恰好是这个符合需求的物种,人类出现后,魔王就不必再继续干预进化了。” “所以人类获得附脑绝不是出于偶然。魔王用一次次的杀戮教会人类他们的强大,诱惑人类接受附脑,运用附脑去对抗他们。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就是人类符合他们需求的地方:能够和附脑共存,而别的动物都做不到!魔王是想要利用移植了附脑的人类来实现他们的终极目的!” 冯斯一面说,一面留神着魔仆的反应。从对方细微的面部反应,他可以判断出,自己的这一番推理基本上是八九不离十。果然,魔王并不是什么试图毁灭世界的杀人狂大魔头,也不是什么帮助地球生物纠正进化方向的代理上帝——他们只是几个、或者一群怀有某些不可告人目的的更高级生物,想要培养出合适的工具来帮助他们完成那些目的。 人类,就是他们最终找到的最合适的工具。 “但是到了人类逐渐开始掌握附脑之后,魔王的内部却产生了分歧,”冯斯继续说,“我当然不知道究竟是哪方面的分歧,只能瞎猜了:是不是他们当中的某一位对人类的力量产生了恐慌?他发现,把附脑赠予人类中的守卫人之后,守卫人的力量进展得过于迅猛,也许会失控……”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了,因为他看到,魔仆的眼神里出现了某种明白无误的情绪——嘲弄和蔑视。也就是说,这一句他猜错了,人类的进步并没有给魔王造成什么威胁感,在魔王的眼中,这仍然是一群任由他们宰割蹂躏的……害虫。双方的力量对比,依旧天差地远,悬殊到涿鹿之战原本应当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那么那个意外的结局难道真的是内讧造成的?可是,如果不是因为人类所造成的威胁,他们还有其他什么理由来自相残杀呢? 他禁不住看向魔仆,魔仆仍然是一脸讥刺的神情,还隐隐有那么一点骄傲,似乎是在说“你的智力也不过如此”。它对于人类表情的理解还真是精到啊,冯斯想,可惜的是,进化得还是不够完美,这张脸的比例太奇怪了,简直像是现代派艺术家的雕塑作品…… 等等!“进化得不够完美”? 冯斯就好像看到一道紧闭的大门被推开,明亮的光线从大门后面倾斜而出,照亮了思维的死角。他发现了真相。 “我总算明白了——不是人类有了威胁,而是他们的进化方向出了问题!”冯斯用凌厉的目光盯着魔仆那对畸形的巨大眼球,“魔王中的一部分认为人类进化出错,已经无法再利用,应该像之前的低级物种一样被抑制、从食物链的顶端赶下去,以便再培育更高级的物种;另一部分却认为人类还有改造的余地,那么多辛辛苦苦的付出不应该被轻易毁掉。这就是魔王之间产生的根本分歧。” 魔仆的眼神变了。它的嘴唇紧抿,脸上的肌肉轻微抽搐了几下,双目眯成了一条线,更加显得这张脸怪异难言。随着魔仆表情的变化,冯斯忽然脑袋里微微一痛,他有些警觉,知道这是自己的精神和魔仆产生了感应。这说明魔仆产生了比较大的情绪波动,以至于无法控制精神力量的膨胀。 但话已经说到这里了,他还是必须硬着头皮追问下去:“所以,其实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一个解释这一切、解释整个人类历史和未来命运的问题:魔王,到底想要利用人类来做些什么?” 这句话问完之后,魔仆仍旧没有应答。在沉默中度过了大约半分钟之后,冯斯的头痛陡然间加剧。他早有经验,知道魔仆大概是动怒了,但这正是他要的结果。他很清楚,自己和魔仆之间的力量对比,大概就像一个幼儿园孩子抱着篮球试图单挑乔丹,常规方式下胜算为零。他只能激怒对方,期待对方的精神力量出现剧烈的波动,那样说不定有机会能激发自己那种搅屎棍一般的“催化剂”力量,来个浑水摸鱼。 当然,如果失败的话,自己将会变成这个魔仆的食物,如同它之前所说的那样。 冯斯忍着头痛,注视着魔仆的举动。魔仆瞪着铜铃一样的双眼死死盯着他,双方的目光交汇,冯斯从魔仆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些颇为复杂的情感,那里面有贪婪,有期待,有愤怒,有兴奋,有猜度,但还有另外一种掩藏不住的东西——惋惜。 “你在惋惜些什么?”冯斯问,“你吃掉我,也许可以得到很惊人的力量,因为我就是一坨了不起的催化剂么。但你为什么要惋惜?” “因为你的蠹痕,你还没有找到激发方法的蠹痕,”魔仆轻声说,“它太漂亮,太完美了,如果说我这一生中除了为主人服务之外还有什么私心的话,就是想要见到你的蠹痕。” “我的蠹痕到底是什么?”冯斯问。此时此刻,他恨不能一把揪过魔仆痛打一顿,来让它吐露真相,来解除那个一直盘旋在自己心里的疑团:我究竟能做什么? “你们中国人相信转世投胎,”魔仆邪恶地一笑,“等你转世之后,也许就能知道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一直支撑着冯斯身体的那些枝条一下子收了回去,身下变得空空如也。但那股先前把他从平地吸到树顶的吸力又出现了,使他并没有跌落下去,而是悬浮在半空中,有如失重的宇航员。他先前还曾设想,也许可以不顾一切地贴着树干跳下去,借助拉扯那些黑色花朵减缓下坠的力道,但想到跳下去也没用——下面无数僵尸正在嗷嗷待哺呢,于是放弃了这个念头。现在看来,就算是想跳,身体也跌不下去了。 他只能悬在高空,眼睁睁地看着从魔仆的身下钻出几根长长的黑色藤蔓,轻而易举地把他捆成了粽子。然后这个大粽子被藤蔓卷着带到了魔仆身前,看着魔仆狰狞的神情和嘴里露出的歪歪斜斜的牙齿,冯斯不禁有些恐慌:它不会是打算就这么一口一口地把我咬碎了吞掉吧?那样的话,还不如从高空摔下去变成一滩肉泥痛快呢…… 正在想着,魔仆的头颅却无声地缩了回去,冯斯的眼前只剩下了巨大的花朵。这朵比大王花还大的魔鬼之花展开了花瓣,以一种如同情人拥抱一般的甜蜜姿态拥住他,把他紧紧包裹在了花瓣里。 四、 远香近臭。 这是冯斯第一时间反应出的四个字。之前他一直觉得黑色魔花闻上去带有一股肉香,此时此刻进行着零距离的亲密接触时,他才能嗅出花瓣上有一种肉香也掩盖不了的腥臭味。就像是正在腐败的血的味道。 冯斯一阵恶心,想要远离这种气味,但那些柔韧的花瓣把他裹得死死的,根本不可能发力挣脱。花瓣上开始分泌出一些黏糊糊的液体,先沾到他的脚踝处的皮肤上,有些痒痒的,过了一会儿,皮肤开始变得麻木,无论痛还是痒,都没有感觉了。他猜测这应该是魔花吃人所需要的消化液,也就是说,他的整个身体会被这种消化液迅速地腐蚀、消化,到了最后连骨架都不剩下来。 这样至少不是最坏的结局——因为这种消化液能起到麻醉神经的效果,让自己感觉不到那种被消化被腐蚀的感觉。起码死得不痛苦吧?冯斯自嘲地苦笑一下。由于下肢已经逐渐麻木,并且这种麻木感一路向上攀升,他也无法分辨消化液到底到了什么地方,自己是不是已经连小鸡鸡都已经被消化掉了…… 想到这里,他又顺理成章地挂念起了姜米,虽然姜米不大可能和一个连小鸡鸡都没有了的男人在一起啦,但她现在怎么样了呢?在用魔花对付自己的同时,那些僵尸会不会已经把姜米啃成了骨头渣子呢? 而在这片诡异的天地之外,文潇岚一个人呆在房间里,身上还带着一只魔虫,又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 他一会儿想到姜米,一会儿想到文潇岚,一会儿想到宁章闻和关雪樱,居然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等到麻痹感已经靠近心脏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我大概会死得比他们都早吧?这种麻痹到底只是表皮还是深入到内脏?如果心脏也一起麻痹的话,那就什么都不用想啦。 临近死亡的时候,冯斯惊奇地发现自己并不怎么害怕,只是内心充满了遗憾。他觉得自己的这一生太短暂,短暂到都还没有找到真正的快乐。他想要继续念书,想要继续赚钱,想要继续和朋友们在一起吃喝玩乐,还想要无所顾忌地好好谈一次恋爱……想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生命却已经所剩无几,那种强烈的悲伤让他觉得自己的泪腺已经完全不受控制了。 平时在朋友面前,他比较擅长克制自己真正的喜怒,让别人看到的总是一张没心没肺的嬉皮笑脸。但此刻,被包裹在这个谁也看不到的狭小的死亡空间里,他已经无需再掩饰什么。泪水流了出来,沾在他的脸上,也沾在了魔花的花瓣上。不知道怎么的,贴着他面部的那一小片花瓣居然如同动物一般颤抖了一下,冯斯的面部敏锐地捕捉到了这种颤动。 魔花触碰到我的泪水居然会抖动,是为了什么?泪水中的盐分让它感觉不适么?冯斯在等死的间隙中无聊地瞎猜着。有这个可能性,因为除了吞食自己的这一次之外,这些魔花并没有直接吃人,而是通过巨树的树干来吸取死人们的养分,树干内部大概会有一些处理机制。那么,照这么说…… 冯斯突然间浑身一震,想起了一点十分重要的东西。在川东那个雷电交加的夜晚,他坐在摩天轮上,好容易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拿到了那个宝贵的木盒、得到木盒里的黑色魔花,却不小心把手上伤口流出的血液滴到了花朵上,然后……那朵花迅速枯萎、化为灰烬,让冯斯懊恼得差点要从摩天轮上跳下去。 现在回想起来,冯斯真恨不能给自己一巴掌,幸好双臂被花瓣裹住动弹不得。我他妈真是天字第一号大蠢货!冯斯激动地想着,我的血,我的血啊!这种黑色魔花难道不是害怕接触到我的血吗?解救自己的法宝就在自己的血管里流动着,你在那儿凄凄惨惨戚戚个毛啊! 冯斯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实在无力去咬任何其他部位,唯一能咬破的就是舌头和嘴唇了。武侠小说里那些咬舌自尽的先烈们的形象一一从眼前飘过,让他实在不敢下口,只能一发狠,两排牙齿用力闭合,咬破了下唇。 还是很疼,不过想来会比咬破舌尖好得多,冯斯一边疼得歪着脸一边想。嘴里有了腥咸的味道,说明下唇已经开始流血,他不再犹豫,冲着身前吐了两口唾沫。被唾液冲淡了的血会有用吗?他有些忐忑。 但没想到的是,效果出奇地好。刚刚唾了这一口,包住他的这朵花就开始剧烈地震荡,一股近似于丝绸被火点燃一般的焦臭味传来。紧跟着,冯斯的眼前忽然一亮,看到了外面的景象。 ——仅仅是这么一口带血的唾沫,竟然把魔花的花瓣完全烧穿了。 冯斯简直恨不能自己变成星际争霸中的刺蛇——被广大玩家昵称为口水怪——能够用无穷多的口水来开路。不过几下唾吐之后,魔花上出现了好几个大洞,手臂可以活动了,他把左手食指放在嘴边,狠狠地咬破,然后用手指上流出的血涂抹到魔花上。一阵嗤嗤的声响后,被血沾到的地方竟然冒出了青烟,破洞越扩越大,已经到了足以让他的身体钻出去的地步了。他迫不及待地把上半身探了出去,抓住一根树枝,脚下准备用力的时候才注意到,双足还处在麻痹状态,根本无法用力。 他心里一紧,不由得有些慌,正在这时侯,大概是在他的鲜血的刺激下,魔花整个身躯剧烈地抖动了一下,对于半个身子还在花里的冯斯来说,这一抖无异于地震。他手上一滑,身体剧烈前倾,不受控制的双腿也无法发力够住点什么玩意儿。 他的身体从魔花的怀抱里窜了出去,而魔仆先前所使用过的浮力此刻也并不存在。于是,我们的天选者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叫,从一百多米的高空笔直地坠落下去。 变故发生得太快,冯斯甚至都来不及产生恐惧,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但很快的,他开始感受到了某种阻力,这种阻力显著地减缓了他的下坠之势。刚开始他以为是魔仆又用先前那种浮力拯救了他,但紧跟着他发现不对,因为他的耳朵里分明可以听到一阵嗡嗡的声响。 他连忙低头一看,托住自己背脊的赫然是一片血红色的云——属于李济的那些魔虫。魔虫默契地组合成了一张活的飞毯,把他平稳地带到了地面,算是救了他一命。此时双足的麻痹稍有缓解,冯斯已经勉强可以站立,他瞥了一眼,似乎腿上的皮肤也没有怎么变色,看来这种花毒是属于慢慢生效的那种,短时间内杀伤力并不强。 他心里微微一宽,这才想起一个问题:这些魔虫是怎么钻进大门已经被封闭的金字塔的?他抬头看向出口处,这一看让他大吃了一惊,还处在半麻痹状态的双腿一下子支撑不住,使他摔倒在了地上。趴在地上的冯斯甚至顾不得站起来,对着出口声嘶力竭地大喊起来:“你怎么了?” 封住金字塔的那道石门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似乎是被烧熔开的大洞,一个女性的身影正站在门里。她的身边环绕着数之不尽的红色魔虫,看起来声势浩大。而在她的脚边,先前那些钻出地面的僵尸已经全部七零八落地躺在地上,被撕扯成了碎块。 然而,这个人却并不是冯斯想象中的李济,而是……姜米。 是的,那就是姜米。她的脸上再也没有分毫平日里轻松俏皮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整个面部都扭曲了的冷酷和狰狞。她的视线扫过冯斯,目光中没有半点温情,有的只是仇恨和嘲讽。 那一瞬间冯斯感受到了一种万念俱灰。我陷入了一个圈套?姜米一直以来的纯真善良其实只是伪装?她从头到尾都在骗我? 这样的感觉,简直比被魔花的毒液腐蚀还要难受,差点让他有一种抓起一把刀子直插自己心脏的冲动,但很快的,他发现了一些不对劲。姜米的神情明显有些呆滞,额头上沾着一些血迹,仔细一看,太阳穴附近好像有一道新添的伤口。他猛然间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济,你这个老妖婆!”愤懑之下,他抛掉了之前一直保持着的对李济的礼貌,“你的进化完成了,人的大脑和魔的附脑合二为一了,是吗?你扔掉了你的肉身,钻到了姜米的身体里,是不是?” “姜米”咧开嘴,发出一阵得意的笑声。虽然那嗓音依然是姜米的,笑声中透出的愤懑、怨毒和疯狂,绝不像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所能拥有的。冯斯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他慢慢爬起来,并不急于和李济对话,而是先看了看周围的形势。 在他的头顶,成千上万的魔虫真的形成了一朵红色的云。它们围绕着巨树不停地盘旋,试图接近树干上的黑色魔花。而魔花也动作齐整地摇晃着,从花瓣里释放出一种黑色的烟雾,魔虫遇到气体就不得不绕开,似乎这种气体对它们杀伤力不小。从地面看上去,高处就仿佛是有一条凶恶的红色巨龙围绕着一道黑色的海浪在转动,场面蔚为壮观。 而先前露出脑袋和冯斯说话的魔仆,此刻却并没有现身,不知道它是不是正在躲在暗处观望。 看清楚了魔虫和魔花暂时谁也奈何不了谁之后,冯斯迈动着着仍然不太灵活的双腿,一步步走向石门,靠近了被李济劫夺身体的姜米。走近后他才能看清楚,姜米太阳穴上的伤口不算太大,流血也并不大,这才稍稍松了口气。他想起路晗衣曾告诉过他,附脑的形态大致上像一只肉虫子,并不很大,所以这个伤口也比较小。只是想到附脑已经深入到姜米的头颅里,不知道会对她的脑子和神经产生什么影响,实在让冯斯分外揪心。 姜米双目赤红,看着冯斯走近,挥了挥手,数百只魔虫直飞向他,把他围在中间。 “你为什么要强占别人的身体?”冯斯咬着牙,被咬破的下唇仍然在流血,“破坏你大计的人是我,有什么事,冲着我来不就行了吗?” “这个你就冤枉我了,我并不是非要和小姑娘过不去,只是我的肉体已经毁灭了,必须要依赖一具新的身体,如此而已。”说话声也是姜米的声音,但腔调怪怪的,配上她那张年轻美丽的面容,让人无端端生起驻颜不老的千年老妖的错觉。 “肉体已经毁灭了?”冯斯一怔,“这是……进化的结果吗?” “是的,我都难以相信这一次的进化能带来这样的结果,”李济的笑容充满得意,“我的精神意志已经全部转移到了附脑里,可以抛弃掉过去无用的人类大脑了。而且我可以以附脑的形态自由移动,自由侵占他人的身体。” “自由移动……自由侵占他人的身体……”冯斯禁不住身子微微一颤,“那你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了。” “而且是力量强大、拥有蠹痕的怪物。”李济哈哈大笑。暗红色的蠹痕激发出来,笼罩住她的身体,令姜米的面孔看上去居然颇为妖艳。 “你的蠹痕……有什么功用?”冯斯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 “我也一直在寻找它的功用,”李济的笑容微微一窒,“我只知道这个蠹痕力量强大,可以和林静橦那个骚娘们的蠹痕对抗,但是具体它又怎么样的效果,我也在摸索中。不过么……” 她微微抬起下颌,示意冯斯看向高处:“似乎现在我不需要催动蠹痕也可以得到这些花。” 冯斯抬头看去,果然,李济的魔虫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优势。魔花虽然还在不断用黑雾保护自己,但黑雾的浓度和覆盖面积都已经显著减小,体现出某种疲态。倒是李济的魔虫依然不知疲倦地飞舞着,让人联想到夏日嗡嗡的苍蝇。 已经有一些魔虫降落到了魔花上。虽然魔花拼命抖动着花瓣,想要驱赶走这些虫子,并且分泌出致命的消化液溶解掉了其中一些,但魔虫的数量实在太大,一旦找到落脚之处就蜂拥而上,开始用它们细小的脚爪钩住花肉,把魔花往外拉扯。不久之后,终于有第一朵魔花被连根拔起,在魔虫们的带动下,开始向着树下飞去。李济看着这朵黑色的妖异之花,目光里充满了期待。 她伸出手,迎向这朵正在向她飞来的魔花。冯斯站在一旁,有些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该看着这朵花落入这个老妖婆的手里呢,还是想办法阻止。但转念一想,面对已经完成了一次全新进化的李济,他的任何行为大概都只是螳臂当车。恐怕只能干看着了。 冯斯干看着,看着一朵接一朵的魔花渐渐被拔出,而第一朵被彻底拔出的魔花已经快要落到李济的手上了。不对,那不是李济的手,而是姜米的手,冯斯有些苦涩地想着。那是姜米白皙柔嫩的小手,总是那么温暖柔滑,握住她的手的时候,好像自己的心就能镇定下来。现在,这只手处于李济的掌控中,这位曾经的校长将会用这只手接下魔花,然后会发生什么,冯斯也难以揣测了。 眼看魔虫们已经飞到身边,只差不到半米,李济就能得到第一朵她梦寐以求的魔花了。但就在这时,冯斯的耳边听到一阵隐隐的风声。那并不是魔虫的飞行所带动的空气流动,声音听起来极不寻常,就像是有什么极尖细的物体以高速飞过。或者更准确地说,像是……气球漏气。 是的,就像是气球漏气那种声音,氢气迫不及待地从狭小的空间拼命释放出来的感觉。伴随着这个古怪的声音,那朵近在咫尺的魔花突然间撕裂成了好几片,随即化为碎片。那些携带魔花的魔虫更是顷刻间粉身碎骨,和魔花碎片一起扑簌簌落在地上。 冯斯还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听到头上传来类似的呼啸声——声音却响亮得多。他再度抬头,只见所有围绕着魔花盘旋的魔虫都已经汇聚到了一起,在一道看不见的界限所围成的领域里不由自主地疯狂打转,简直像是滚筒洗衣机里上下翻滚的衣物。只是那一大团刺眼的血红色汇聚在一起,让人多看几眼就禁不住恶心。 而再仔细看一看,可以发现,那道“看不见的界限”其实还是有一点点踪迹可寻的。淡绿色,那是一道淡绿色的蠹痕,只有目力很好的人才能勉强分辨出来。魔虫是被困在这道淡绿色的蠹痕中,如同被卷入了龙卷风的风眼。 “王八羔子!”李济狠狠地骂了一句。她对蠹痕的操控还不是很熟练,一时间难以让自己的蠹痕达到百米高处与魔仆相抗,只能不断释放出新的魔虫。但她马上发现,无论补充多少魔虫,最终的下场都只是被“龙卷风”卷入,于是只能停手。 那绿色的湍流越来越剧烈,发出刺耳的呼啸声,当疯狂的旋转达到某种极限时,高空中爆出一团团浓烈的血雾,有如烟花绽放。所有的魔虫都被空气本身的力量碾压、碎裂,化为血雨。幸好冯斯躲闪及时,不然就要被这一堆黏糊糊的固液混合物淋个满头满脑。 当最后一只魔虫的断腿掉落到地上之后,金字塔里出现了短暂的寂静。李济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大概也是感受到了魔仆的真正力量,一时间不敢轻举妄动。冯斯一面耐心地等待着,一面不断活动双腿,以便尽早消除麻痹感,回头需要逃跑时才不会累赘。 过了一会儿,从大树的顶端钻出了一个巨大的物体。它贴着树干高速滑下,一面滑一面伸展开长长的肢体,整个体型就像一只巨蟒。冯斯原本以为这样硕大的身躯会对魔花造成损伤,但仔细一看,它所经过之处,每一朵魔花都张开花瓣,形成一种类似滑轮般的效果,令它的外皮可以从魔花上润滑地擦过。 这个巨大的长型物体以一种水滴般的流畅沿着树干滑了下来,冯斯也看清了它的全貌。这是一条巨蟒,有着暗绿色的皮肤,皮肤上点缀着金色的奇怪花纹。冯斯目测了一下,它的身长估计接近三十米,而吉尼斯世界纪录所记载的最大的蛇也不到十五米,当然了,在这样一个非人类的世界里,别说三十米,哪怕是三百米,也不会让他觉得太惊诧。 真正吸引他注意的是这条巨蟒的头颅。那里并没有一个三角状的蟒蛇头,而是……一颗人头,先前和冯斯有过对话的魔仆的人头。此刻它的蛇尾高高盘起,上身挺立,畸形的人头居高临下地俯瞰着两人。 “蛇身人头……我好像想到一点什么……”冯斯自言自语着。 魔仆哈哈大笑:“是啊,你应该能想到些什么,需要我提醒吗?” 冯斯摇摇头:“不用。我猜想,你就是伏羲,人首蛇身的伏羲,对么?” 魔仆又是一阵长笑。笑完之后,它长长的蛇身弯了下来,人头来到距离冯斯几乎呼吸可闻的距离,慢吞吞地说:“伏羲氏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是一个神话,一个传说。我不是伏羲,我只是魔王的忠实仆人。” 第十章 魔宫 一、 房间的四围,渐渐可以看到比较清晰的银色的蠹痕。房门慢慢打开,一个修长窈窕的身影悄无声息地移了进来,又把门关死。现在整个房间都被封锁在了那道银色的蠹痕之内。 冯斯平静地看着这个走进来的人:“林老师,啊不,应该是林小姐,没想到居然是你。今天可真是熟人开会的节奏啊。” “不管走到哪里,似乎你身边都少不了漂亮女孩子,”林静橦耸耸肩,“你可真是不安分。” “安分不安分的再议,你先把这铐子给我解开吧,”冯斯说,“在你的蠹痕范围内,我跑得了么?” 林静橦不置可否,但那个金属圈已经自己悄然消失了。 李济的身影都已经无法被看清了,那些红色的魔虫绕着她的身体不停飞舞,让她看上去就像一个笼罩在红色烟雾里的妖魔。冯斯产生的更加古怪的联想,是《蝇王》里被苍蝇爬满的猪头。显然,面对着林静橦,她的心里充满了畏惧。 但林静橦的目光只是扫过她的身体,甚至没有停留半秒钟。那种明目张胆的蔑视让李济恨得咬紧了牙关,却也无可奈何。她慢慢地退到了墙角,一声不吭,但身上那些烦人的魔虫嗡嗡声依然充盈在人们的耳中。 “你是怎么跟到这里来的?”冯斯问林静橦。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过是用了一点曲线救国的法子。”林静橦说,“别忘了,我也在这所学校当过老师,虽然时间很短,但我这样的美女,想要打听到点儿事情并不难。我查到了你的养父冯琦州是李济副校长请来的,自然而然地就对她产生了兴趣。于是我调查了一下她,有了一些很有趣的发现。” 李济的身体不为人察觉地颤抖了一下,但还是没有吭声。冯斯问:“什么发现?” “就在邀请你养父去北京之前的半年左右,李济在体检中查出恶性脑瘤,预计只剩下不到一年的寿命。”林静橦说,“她隐瞒了这次体检结果,并没有告诉任何人,从那时候到现在,已经接近一年了,她却并没有死。” “移植附脑有治愈普通疾病的功用么?”冯斯问,“我怎么没听人说起过?” “除非是特定的附脑,或者是力量异常强大的附脑,比如范量宇那样的。”林静橦回答。 “那我明白了,”冯斯点点头,“李校长上当了。其实她根本没有得脑瘤,是王璐买通了医生制造假的CT报告。” “是的,李济上当了,”林静橦说,“当她确信自己得了脑瘤后,王璐想办法接近她,假意帮她治疗,诱骗她接受了手术,以附脑控制住了她。” “这么说起来,她其实挺无辜的?”冯斯的眉头微微一皱。 林静橦讥嘲地笑了笑:“无辜么?单就这件事而言,可以算是无辜吧,但苍蝇不叮无缝的蛋。王璐之所以选中李济,就是因为发现她长期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中饱私囊。贪财的人往往怕死,事实证明,因为怕死,这位堂堂的大学校长成为王璐的忠实走狗,一直为王璐卖命。” 李济看起来似乎快要把自己的牙齿都咬碎了,却没能说出半句反驳的话语。 “而你,就通过监视这条忠实走狗,找到了这里,倒是不错的办法。”冯斯说。“不过我记得他们告诉过我,你的实力并不是很强,我亲眼目睹的也无非是不受金属伤害而已,但是现在,李校长似乎对你相当畏惧。” “我也会做出一些危险而艰难的选择的。”林静橦伸手对着自己的头顶微微一比划,虽然没有言明,冯斯却也一下子明白过来了。 “动手术都得剃头发吧?那你现在是戴着假发的啰?”冯斯看着依然长发飘飘的林静橦,“你的那一头长发,还真是可惜。” 林静橦扑哧一笑:“小色鬼!你居然还顾得上关注这样无关紧要的细节。别人可自始至终都没有在意过呢。” 冯斯不太明白林静橦说的“别人”是谁,但他也无暇在意:“你还真是不惜付出代价啊。那么现在,你打算做什么?押着我去寻找那座地下宫殿?” “当然了,不然还能怎么样?”林静橦笑意盈盈。 “可是,那里面的东西,难道不是全体守卫人的禁忌么?”冯斯问。 “禁忌就是用来打破的,”林静橦的笑容消失了,一张脸看上去有些怆然,却又有些凶戾,“所谓‘全体守卫人’,只是一个漂亮的肥皂泡,不用戳都会自己破的。” “我明白了……”冯斯陪上一声叹息,“你们大人物轮流掰手腕,谁掰赢了,就来捏我这坨软柿子。那好吧,我们走吧。不过李校长该怎么办呢?” “她马上就会不复存在了。”林静橦淡漠地说着,手指微微一勾,房间里的一应金属物件:窗帘的金属感、台灯的底座、抽屉上的锁孔、电视机里的零件、卫生间的淋浴喷头……几乎所有的金属部件全部飞了出来,在林静橦的身前融化,凝固成无数悬浮在半空中的闪亮的金属圆珠,和对面李济身畔的魔虫有异曲同工之妙。 “你已经活得太痛苦啦,就让我来结束你的苦难吧。”林静橦的语声分外轻柔,把这句杀戮的宣言说得好似善心的恩赐。她手指一弹,几十粒金属圆珠犹如一颗颗子弹,呼啸着飞向李济。而那些盘旋的魔虫立即全部聚集在李济的身前,仿佛是要以它们渺小脆弱的身体筑成一道墙,来为李济寻求最后一丝垂死挣扎的希望。 金属圆珠击中了那道红色的“墙”。一连串硬物撞击到血肉的噗噗声响后,带着血腥味和古怪腥臭味的但红色烟雾立刻在房间里弥漫开来。冯斯等人都忍不住伸手捂住了口鼻,三个人一起挤在房间的桌子下,祈祷不要被可能产生的碎片所误伤。这种红色魔虫被击碎后产生的血雾相当浓烈,遮蔽了视线,他们一时间什么都看不清楚,只能听见红雾里不断传来各种古怪的声响。 过了大约四五分钟,红雾才一点一点散去,视界中勉强能看清楚一些模糊的轮廓。冯斯揉揉眼睛,壮着胆子站起来,向前走了几步,终于看到了一幕清晰的景象。他立刻就呆住了。 ——房间的中央,立着一个巨大的红色的茧,茧的内部有节律地蠕动着,在柔软的茧壳上造成波纹般的起伏。透过薄薄的半透明外壳,隐约可以看到一个修长的身影正在茧内挣扎。 那是林静橦!她被困在了这个茧里! 视线再往上移,当看到这枚巨大的红茧的顶部时,冯斯禁不住低声惊呼,向后退出一步。在那里,他赫然看到了一颗头颅:李济的头颅。现在这颗头颅上的毛发全部掉光了,更诡异的是原有的皱纹和老人斑也消失了,脸变得年轻了三十岁,却并不比衰老时显得更好看,那没有血色的肌肤苍白如纸,看起来简直像是一个光溜溜的鸡蛋,给人一种十分别扭甚至恶心的感觉。 “李校长,刚才发生了些什么?”冯斯大声问。 “她帮了我一个大忙。”李济说。她的声音听起来似乎也年轻了不少,显得怪腔怪调。 “帮了你大忙?什么忙?”冯斯不解。 “王璐给我移植的这个附脑,的确是低级的、无法产生蠹痕的附脑,但它却另外有一个古怪的特性——可以产生进化。”李济说。 “进化?”冯斯很是吃惊。 “每隔一段时间,附脑就会迫使我的身体分泌出粘液,形成类似蚕茧的结构,把整个身体包裹在其中,进行一些极为痛苦的变化。”李济说,“每次到了最后,我破茧而出,都会发现力量有所增强,但并不知道这种进化的尽头是什么。我想王璐自己也不知道,所以她也在把我当成实验品进行观察。” “那刚才难道是你产生了进化?”冯斯问。 李济的头颅挤出一个得意的笑容:“这要感谢这位林小姐了。刚才她的金属攻击完全灭杀了我的魔虫,有几十粒钢珠打进了我的体内,让我的身体陷入了濒死状态。令人想不到的是,附脑恰恰就在这种垂死的时候完成了最后一次进化,使我终于拥有了完整的能力。” “完整的能力?你指的是……” “没错!我也能激发出蠹痕了!”李济狂吼一声。随着这一声嘶吼,一道暗红的蠹痕开始迅速扩张,与此同时,林静橦的银色蠹痕也释放出来,两道蠹痕混杂在了一起,而那个巨大的红茧也开始急剧地脉动,李济的脸上现出了痛苦的神色。 那是林静橦和李济在用蠹痕进行缠斗!林静橦还没有屈服!冯斯顿悟到这一点,连忙躲回到了角落里,正在琢磨着要不要趁此机会带着文潇岚和姜米逃出去,却忽然发现两人的脸上都充满了痛苦的表情。 “你们怎么了?”他急忙问。 “疼……”文潇岚抚着自己的右手手肘,“刚才魔虫钻进去的地方,疼得厉害,就好像……魔虫在里面跳一样。” “我腿疼,也是魔虫钻进去的地方。”姜米简短地说。看得出来,两人遭受到的痛感都极其强烈,但她们都咬牙强忍着,疼得面色蜡黄满头汗珠。 “我猜,大概是李济正在全力操控蠹痕,对魔虫的控制减弱了。”冯斯很是焦虑。他转过身,向着红茧走去,试图和李济对话,但刚一踏入那道银色和暗红色混合着的蠹痕圈子,就感到一股强硬的冲击力向他袭来。他没有心理准备,一下子脚步没有踩稳,被硬生生地推了回去,摔倒在地,后脑勺重重磕在桌腿上。 他忍着痛像弹簧一样弹起来,冲着两个女孩摆摆手:“没事儿!你们俩别乱动!”然后他深吸了一口气,想象自己是在涨潮的海水里行走,一步一步地再次走入了蠹痕里。 这一回有了防备,虽然那股推力仍然凶猛,他还是勉强站稳了身子。这真的像是在汹涌的江流里行走,每迈出一步都无比艰难,让他真希望自己是武侠小说里的人物,能够会一点千斤坠之类的法门,来让自己的步伐更稳。 好容易一点一点地靠近了红茧,他仰起头想要和李济说话,却发现在那样强大的压力之下,别提张口了,他简直连眼睛都睁不开。毫无疑问,李济和林静橦的蠹痕的碰撞已经进入了一个十分激烈的阶段,红色和银色相互挤压,不断产生刺眼的电火花。冯斯的鼻端可以隐隐闻到一点类似臭氧的气味,耳朵里也冲塞着近乎电流噪声的声响,听得他一阵阵的头皮发麻。 头也开始痛起来了。几乎每一次被卷入蠹痕中,都免不了这样的剧烈头痛,这一次也难以例外。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原来的味道,就像有一把锯子锯开了他的头颅,然后用烧红的刀子在他的脑髓里翻搅。 但他反而感到高兴。冯斯知道,作为一个在众多守卫人眼里“没有用”的人,到目前为止,他唯一特殊的能力,就是在别人激发出蠹痕的时候,以一种催化剂一般的方式去施加特殊影响。在贵州山区,他和魔王产生了感应;在北京宁章闻的家里,他和试图杀害范量宇与文潇岚的黑暗家族成员产生了感应;在川东小城,他甚至促使了玄化道院的完整现身、并从中抓出了那个宝贵的木盒。 此时此刻,又处在这样的境地里了,他反倒是有些习以为常。尽管完全无法预料这一次的“催化”会带来怎样的后果,是好是坏,但他也别无选择。 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打破局势的变化,无论向什么方向变化。因为继续这样下去,姜米和文潇岚体内的魔虫迟早会失去控制,那样的话,两个姑娘都难逃一死。 那些惨白的尸骨又浮现在冯斯的眼前,让他咬紧牙关,拼命寻找着那打破平衡的共鸣。他并不知道自己到底应该怎样做才产生催化作用,只能努力祈祷自己的头再疼一点,因为头疼就意味着有用,就意味着希望。 再疼一点……再疼一点……冯斯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一个受虐狂,越痛越开心。他已经无法保持站姿,像一滩烂泥一样趴在地上,双手捧着太阳穴,一边疼得头都要炸开了一边还期待能更疼一点。一定能带来某些变化的,他紧咬着牙关想,甭管是什么样的变化,一定能有变化的。 他感到自己在头痛的摧残下已经开始产生幻听了,似乎能听到房间的另一角传来某些古怪的嗡嗡声,就像是有漏网的红色魔虫在飞舞一样。但很快地,他意识到:这不是幻听。真的有什么东西在响,方位似乎来自于——放在衣帽柜外面的旅行袋。 旅行袋里有什么东西能发出嗡嗡的声响?冯斯糊涂了。手机揣在兜里的啊。 那声响越来越大,紧跟着,旅行袋竟然开始摇晃起来,有什么东西在袋子里一下一下地撞击着,可以从外部看到袋子上不断凸出的硬物轮廓。 简直就像是一只被关在袋子里拼命想要挣扎出来的兔子,冯斯想,看来得把这只“兔子”放出来。但现在他连站起来的力气也没有了,只能远远地朝着姜米和文潇岚摆了摆手,给她们比划了几个手势。 文潇岚看得莫名其妙,不知道他到底在指示什么,姜米却已经明白过来,忍着腿部的疼痛一瘸一拐地挪到旅行袋旁边,拉开了拉链,那个一直在不停碰撞的东西一下子飞了出来,就像一只蜻蜓一样悬停在半空中。 “不是吧……怎么会是你?”冯斯喃喃地说,心里充满了惊奇和困惑。 那个飞在半空中的东西,是冯斯从川东开始一直带在身边的一样小玩意儿——阮猴子所捏的彩色面猴,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取出来的面猴。一直以来,冯斯只是把它当做一个提供线索的物件,从来没有想得太多,但此时此刻,当它诡异地飘飞到半空中时,他才意识到,这个面猴也绝对是不平凡的。 在包里碰撞了若干下,面猴的外表已经残破不堪,胳膊和尾巴都被碰掉了,但剩余的部分却在隐隐闪烁着一种光芒,显得极不寻常。它停留了片刻,仿佛是受到了某种召唤,径直飞到了冯斯的头顶。 冯斯抬起头来,只感到干硬的面粉渣不断扑簌簌掉到自己脸上。面猴已经完全失去了原有的外观,看起来只是一小块不辨形状的碎块,似乎在说明人类的艺术品有多么的脆弱。但它依然在闪光,从碎块的中心处,有一个细小的光点在不停地闪烁着,发出太阳一般的金色光芒。 李济和林静橦仍然在你死我活的拼斗中,蠹痕的碰撞在空气中产生了微妙的震颤,令被卷入斗圈的几个人都感到一阵阵的不舒服,就像是紧靠在震动的引擎上一样,那种震颤感从皮肤一直透到内脏里去。好在这三个人要么头疼,要么手疼脚疼,相较之下这点震颤感倒是可以承受了。 然而面猴却承受不住。这个穿越了几百年的漫长时光来到现代的民间工艺品,在震动中继续开裂、剥落,终于完全四分五裂,化为碎块和粉尘落在冯斯的身上,半空中只剩下了……一个光点。 是的,现在人们可以看清楚了,面猴的内部,包含的是一个金色的光点。此刻没有了周围面粉与石蜡的包裹,它仍旧若无其事地悬在半空中,放射着瑰丽而诡异的光芒。 “你他妈到底是什么?”冯斯呆呆地看着这个奇异的事物,一时间甚至忽略了它的金光有多么的刺眼。在银色和红色的蠹痕中,在冯斯以头痛为代价产生的“催化”中,它的光芒越来越灿烂炽烈,所发出的嗡嗡声也越来越响亮,仿佛是出于一种被召唤的兴奋状态。 冯斯直觉地嗅到了一种莫名的危机。但还没等他做出任何反应,那个小小的光点猛然开始急速扩张,金光也随之褪去,转化为一个黑色的圆球。圆球很快扩大,直径达到了一米以上,色调甚为古怪,那种黑色好像完全不带一丁点反光,让冯斯忽然间想起了之前在贵州山区遇到那只魔仆时,魔仆曾向他解说过蠹痕:“就像是一只蠹虫把正常的空间蛀出了一个空洞。” 而眼前这个古怪的黑色球体,与其说它是出现在空气中的一个实体,倒不如说更像是正常空间中被挖出来的一个黑洞。他突然间意识到了一点什么,扭过头对着姜米和文潇岚大喊:“快跑!快离开这个房间!” 但已经太晚了。黑色球体里发出风洞一样的怪啸声,一股绝大的吸力突然爆发出来。冯斯没有丝毫的抵抗能力,连同着身边的一切:巨茧、巨茧中的林静橦、宾馆房间里七零八落的各种杂物,以及房间角落里的姜米和文潇岚,一起被吸了进去。 这个黑色球体,仿佛变成了一个黑洞。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陷入了一个温暖的泥潭,前方什么也看不见,背后的房间似乎变成了遥远的背景,在视界里缩得极小,如同在倒置的望远镜里观看一样。他看见茧状的李济和茧里面的林静橦拼命挣扎却无法摆脱,巨大的茧从他身边擦身而过,没入了身后的黑暗中;他看见离得稍远的姜米和文潇岚就像两片无助的树叶,也向着这个诡异的黑洞飞了过来,但不知怎么的,两人的体型体重差不多,文潇岚飞过来的速度却明显比姜米更慢,就像是有一股额外的力量在反向拉动她。只不过,这一股新加入的力量还是抵不过黑洞的拉扯力。 没等冯斯想清楚身前的状况是什么,姜米已经被吸到了他身边。他想也不想,一把把姜米拽住,姜米伸出手,就像抱住一棵大树一样,死命抱住他的腰。 就在这时候,这个黑洞内部的吸力突然减小了,周遭的颜色却越来越深。冯斯一下子猜到:这是这个黑洞即将闭合的征兆!闭合后,他和姜米,以及一直缠斗不休的那两人,都将被完全吞噬,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难以逆料。想到这里,他伸手拉住了姜米的右手,想要带她走出去,但尽管吸力下降了,那种泥潭一般的凝滞感依然存在,让他每向前迈出一步都十分艰难。 最后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黑洞的外围完全变成墨黑色,视线里最后看到的,是文潇岚逐渐模糊的身影。那个反向拉扯的力道起到了救命的作用,她终于以咫尺的差距没有被吞进这个黑洞里。 不幸中的万幸,冯斯想着,文潇岚至少暂时平安了,虽然不知道她身上那只魔虫会怎样作怪。他紧跟着又想,可是姜米还是被吞进来了,将和我一起面对这未知的命运。 但我为什么并不难过,反而觉得很欣慰呢? 二、 封闭的黑洞里暂时陷入了死一般的沉寂。李济和林静橦那边完全没有声响,无法获知两人的情形究竟怎样。冯斯略微感知了一下,空气的粘稠度正在一点一点下降,这一片不知大小的空间里充斥着古怪的风声,气温忽冷忽热,不知道在酝酿着怎样的变化。 不过姜米总算在身边。两人坐在地上,大喘着气,过了好久,冯斯才意识到自己一直握着姜米的手,始终没有松开。他有些局促,想要放开手,但姜米却反而扣住了他的手指,不让他松手。 “喂,我问你,”姜米轻声问,“刚才我被吸进这个奇怪地方的时候,你为什么不把我推出去?” 冯斯被问得愣住了。他原以为姜米会先担忧一下两人的处境,却没想到她会问出这样一个似乎无关紧要的问题。但仔细一想,姜米说得似乎有道理,固然那时候黑洞的吸引力还没有开始减退,但把自己的同伴推离危险地带,好像才应该是人的本能。可自己为什么不假思索,一伸手就把姜米拉了过来呢? 而且,把姜米拉过来的时候,自己有一种宽心的感觉,当这种同样的宽心感觉放在文潇岚身上时,却是……她逃离了被黑洞吞噬的时候。 他琢磨了好一阵子,慢慢地开口说:“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我们是不是过一分钟就会死。我想,我还是跟你说实话吧,虽然你可能会砍我……” “实话我爱听。砍不砍听完再议。”姜米的声音就像是小女孩的娇嗔,让冯斯莫名地心里直痒痒。 “我就是觉得……有你陪着我心里踏实,”冯斯深吸了一口气,“对于文潇岚,我不想她牵涉到任何危险里去,只想她能平安;但是对于你,我好像……感觉只要你在身边呆着,就什么也不需要害怕。至于平不平安、危不危险,在那么短的一刹那间,我根本顾不上去考虑。” 姜米趴在他肩膀上,嘴唇凑到他的耳边,轻柔地说:“其实你的意思就是说,我对你很重要,重要到你不管死活都舍不得丢开,是不是?” “我只能做出这样的推断了。”冯斯叹了口气。 “那我岂不是和一个钱包也没什么区别啦?”姜米的语气似乎有点嗔怪。 冯斯愣了愣,正想回答,忽然感到姜米柔软的双唇凑了过来,深深吻在他的嘴唇上。 好久没有这样的感觉了,冯斯想,温柔,甜蜜,美好,三月清晨的空气一般清新而芬芳……似乎用尽这样的形容词都不足以诠释他现在的心情。恋爱对于青年男女来说原本是寻常事,冯斯过去也曾结交过不少的女孩子;但对现在的他而言,对这个陷入命运的涡流中无法自拔的可怜虫而言,爱情,就好像是沙漠中的绿洲一样宝贵。 或者说,他就像是一艘飘在大海里的小破船,头顶是狂暴的闪电,身下是咆哮的波涛,完全不知道自己到底能支撑多久,但就在这时候,前方出现了一个岛屿,可以让他歇歇脚喘一口气的岛屿。哪怕这雷电和风暴永远不会止息、他终究还是要继续踏上未知的征途,这片刻的宁静与美丽,已经足够让他铭记终生。 我永远不会忘记这一刻,永远不会,冯斯想着,眼睛里略微有点潮。可惜时光无情,不会为此停留,那些冷酷而丑陋的事物也不会消失。 仿佛是为了印证他的这个念头,两人刚刚分开,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周遭的空气就再度起了变化。与之前那种沼泽泥浆一般的粘稠不同,这一次,空气仿佛变“硬”了,就像是在转化成固体,不但皮肤能体会到清晰的挤压感,甚至于连呼吸都变得困难。 难道我们会生生憋死在这里?冯斯一阵惊恐,只觉得自己呼进肺里的空气仿佛变成了硬块。好在这样的感觉并没有持续太久,随着一声爆胎一般的巨响,那种窒息般的坚硬压迫感骤然消失,同时消失的还有脚下所踩着的未知材质的“地面”。两人的身体一下子悬在了半空中,开始以正常的重力加速度下坠,冯斯唯一能做的只能是死死拉住姜米的手,就像两只拴在一起的铁球。 两人下坠了足有十多秒钟,这么长的时间,不必运用自由落体公式,冯斯也能得出结论:我们会被摔得粉身碎骨。但奇怪的是,在这十多秒钟之后,又出现了一股反向的抵消重力的力道,好像是有一双柔软的大手托住了他们,让他们的下降速度越来越缓慢。最终,当屁股接触到硬地时,虽然还是有点疼,冲击力却已经减弱了许多,并没有对身体造成伤害。 而在落地的一刹那,四围也亮了起来。不是灯光,不是火光,而是……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周围的一切都可以看得很分明了,但是由于在黑暗中呆久了,两人的眼睛刚一接受到光线的刺激,几乎没法睁开,只能眯着眼隐隐见到一些轮廓。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姜米还有些懵懵懂懂,“这也是你跟我讲过的、由蠹痕制造出来的幻觉空间吗?” “这已经不是蠹痕制造的虚幻领域了,”冯斯判断着,“我没有猜错的话,这是一片被压缩过的空间,真实的空间。” “压缩?” “是的,压缩,”冯斯说,“现在我们就位于这片空间中。它是真实的,和玄化道院一样,是实实在在存在的。这就是张献忠的地宫。” 姜米惊叫起来:“张献忠的地宫?难道你一直揣在身上的……” “是的,就是那个面猴,地宫就被压缩在面猴的内部,”冯斯说,“我们在这里寻找了那么久,却没有想到,地宫一直装在我的旅行袋里。不过……” 话说到这里,他的眼睛终于略微有些适应阳光了,终于可以看清楚矗立在眼前的到底是什么了。他几乎是立刻就喊了出来。 “我靠!这玩意儿是个头的地宫啊!我靠!”冯斯似乎找不到别的词来形容他此刻的震骇了。 “Holy crap!”姜米震惊之下,直接蹦出了英文,似乎只有这样带着脏字儿的俚语才能表述她的心情。 此刻出现在两人眼前的,是一个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到的事物。此前他们都有些先入为主,以为既然是在青城山的山脉里开凿的,那毫无疑问应该藏于山腹之中或者地底,但是现在所看到的,却全然不是那种人们日常想象中的或宏伟或阴森的地下宫殿。相比起秦始皇或者历史上其他的帝王,张献忠的想象力似乎更加丰富一些。 ——他们见到了一座金字塔。 一座目测估计高过百米的庞大的金字塔。 张献忠,一个明朝末年的农民起义领袖,一辈子没有离开过中国的古人,被很多史料描绘为杀人狂魔的自封帝王,在四川盆地的边缘修建了一座无人知晓的金字塔。 两人足足发了两分钟的呆,才相互搀扶着站起来,一步步向前靠近。他们也看清楚了,这一片“被压缩的空间”,四围都是让人不敢轻易接近的黑色的烟云,在烟云中央围着的是一大片黄沙地,除了中央的金字塔之外,连一棵树、一根草都见不到。但这个地方的头顶居然能看到天空,还有太阳照射。不过仔细看就能分辨出,这并不是真正的太阳,只是一个高悬于天空中的巨大火球,大概可以算作某种缩微的太阳。 “这他妈还真像是被空投到了埃及……”冯斯喃喃地说。 又走了几步,他们才注意到,李济和林静橦正倒在金字塔的边缘处。那个巨大的红茧已经消失了,李济浑身血污,赤身裸体地躺在地上昏迷不醒,那模样着实不大好看,也不知道她的这一次化茧究竟是进化成功还是失败。冯斯脱下自己宽大的外衣,替李济罩在身上。林静橦的身上也沾满血迹,但已经醒了过来,虽然看上去很虚弱,但神志清醒。她看着两人走近,开口说道:“我真是没想到,你能够把张献忠的秘密宫殿释放出来,还是太小瞧你了。” “能不能告诉我,这座金字塔——秘密宫殿,到底重要性在哪里?为什么所有人都想要找到它?”冯斯问。 “这个么,你可以自己去探寻,”林静橦有些狡黠地一笑,“老妖婆和我都受了重伤,一时半会儿动不了,但宫殿的入口就在那里。你可以自己进去看一看,能看到什么,能不能回得来,我就不敢保证了。” “我不管你是激我还是吓唬我,总之我非进去不可。”冯斯说。 站在近处看,这座金字塔整体呈青灰色,所用的石块比电视上所见埃及金字塔更小,但也因此结合得更加紧密。冯斯并没有到过埃及,不知道站在胡夫金字塔下是什么感受,但他可以结合比例大致地猜测,这座金字塔并不比胡夫金字塔小。 “据说修建胡夫金字塔动用了十万人,花费了二十年,”冯斯说,“后来也有科学家认为这个估计太过,但按他的计算至少也得用一千五百人。张献忠要在短短几年内做到这一点,动用的恐怕不会只有三百石匠吧。” “阮帆不是说了么,除了石匠外,还有大量的民伕,而且山里采石方便,基本上算是就地取材。”姜米算计着。 冯斯点点头:“而且别忘了,张献忠的手里,很可能有些什么超越人力的东西存在。不管怎么说,我们进去看看吧。” 姜米点点头,很自然地拉住他的手,就好像已经这样做过千百次一样。冯斯略略有些不自在,但很快就觉得这样很好,那种来自俗世间的温暖气息,仿佛是在告诉他:你仍然可以追求平凡的幸福,你仍然有机会活得像一个普通人。 活得像一个普通人,真好,冯斯想着,握紧了姜米的小手。两人肩并肩地从金字塔底矩形的入口钻了进去,金字塔的四围石壁上插满了燃烧的火把,照亮了塔内的一切,令他们毕生难忘的奇特景观就这样粗暴地映入眼帘。 金字塔里并没有他们之前猜想的那些石梯、台阶、一间间分隔开来的石室与墓穴,金光闪闪的财宝;也没有想象中的黄金棺材、木乃伊、圣甲虫、幽灵。 金字塔是中空的。在这座中空的金字塔的中央,只有一样东西,一个矗立着的庞然大物。 一棵树。 一棵黑色的,高过百米的,几乎占据了金字塔中央四分之三空间的参天大树。当然,天是参不了的,倒是基本上接近了金字塔的顶端。这样一棵突兀出现的树,再次让冯斯的脑海里蹦出“粗暴”这两个字。粗暴,蛮横,不讲道理,这棵树就这样以一种凌人的气势树立在金字塔里,诉说真实世界的残酷和荒谬。 两人对望了一眼,小心翼翼地靠近,姜米忽然扇了扇鼻子:“奇怪,是我饿得太狠了吗?” “你没有产生错觉,我也闻到了,”冯斯说,“是肉香,类似于烤肉一样的香味。” “是从……这棵树上传来的?” “我相信是的。” 两人来到了大树下。在火光的映照下,姜米倒抽了一口凉气:“我的天哪!” “再在这个魔王的圈子里打滚几天,我就算没有密集恐惧症也得犯病了……”冯斯不自禁地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靠近了才能看清楚,这棵树其实并不是黑色的,不过它原本是什么颜色也很难看得出来了。它之所以在整体上呈现出黑色,是因为它的树干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同一种东西。 ——黑色的花朵。和冯斯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抓出来的那一朵一模一样的黑色的花朵。当年只是那一朵花,就造成了整个玄化道院凭空消失的奇迹;当年只是为了得到那一朵花,玄化道院就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但他们却万万没有想到,就在和那朵花一同带回川东的面猴里,隐藏着成千上万朵相同的花。 这些花从大树的根部开始生长,扎根在树干上,一路细密地往上延伸,直到无法看清的高处,树皮上的几乎每一处空间,都被花朵所覆盖。与其说它们是花,倒不如说更像是一种霉菌,布满了整棵大树的令人毛骨悚然的霉菌。 “养分从哪儿来的呢?”姜米很是困惑,“这个金字塔里面没有阳光啊,根本无法进行光合作用。而且我们进来之后呼吸很顺畅,说明这里也并没有正常的呼吸作用所释放出的二氧化碳。” “我猜想……它们的养分和普通植物的摄取方式没有丝毫关系,你过来看,这是什么?”冯斯伸手指向树皮上一块很难得没有被黑花占据的空白处,正好在和姜米的头部近乎平行的高度。姜米向前靠近一步,抬眼一看,吓得向后又退出去好几步。 “牙齿!”她低声惊呼,“人的牙齿!” “是的,人的牙齿,”冯斯点点头,“现在你能够猜到养分来自何方了吧?” “也就是说,所有的养分都是……从人身上来的?”姜米面色发白,“妈呀,那股肉香……” “大概是养分转化时所产生的特殊气味啰。”冯斯一摊手。 “我觉得我这辈子都不会再吃烧烤了。”姜米看上去真的要吐了,“我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是金字塔形状?难道真的是传说中金字塔能带来特殊的磁场?类似让人头脑清醒、让植物生长更快、防腐什么的。” “那些早就被证明是无稽之谈了,不过是为了增加金字塔的神秘感而编造出来的谎言。”冯斯说,“金字塔有很多建筑学上的精妙之处,但也就仅此而已了。我倒是有另外的猜想。” “什么猜想?”姜米问。 “金字塔这种独特的外形,或许是一种记认的标记,”冯斯说,“这样的话,无论在非洲、南美还是亚洲,懂得它的人一见到,就知道它们代表着什么。” “标记?谁的标记?又代表什么了?” “我也不知道,只是瞎猜。”冯斯捏了捏鼻子,“这大半年来,我的生活就是不停地瞎猜。” 两人绕着这棵金字塔中的大树走了几圈,大致看清了状况。这棵树其实只是相当于一个营养输送管道,通过它粗壮的根系从地下抽取养分,然后向上运输,供所有的黑色花朵吸取。 而养分的来源,就在这座金字塔的地下,在大树的根系下方。虽然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但大树下方的泥土异常柔软,近乎于胶质,冯斯呼哧呼哧地刨出一个浅坑,手底下抓到了一把东西。 人的头发。 “不用再往下挖了吧?我们都能猜到下面埋了些什么了。”冯斯说,“别说你,我都有点儿肝颤。” 姜米只看了一眼就把头扭开,但过了一会儿,她却重新转头走上前去,蹲下身子,似乎是强忍着恐惧拨弄了一下泥土。 “这不是普通的泥土,”她说,“材质很古怪,简直有点像……果冻。而且你有没有发现?埋在这种泥土里的死人,几乎没有死尸的腐臭味儿。” “大概是杜绝了任何细菌的侵蚀分解,保证每一分养分都不会被浪费,”冯斯掏出纸巾递给姜米,“不知道我死后会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您老是天选者,哪能挤这种大通铺?怎么也该享受总统套间的待遇吧!”姜米接过纸巾,玩命地擦着手。 冯斯正想回话,忽然之间,从金字塔的高处飘来一个幽灵般飘忽的声音:“天……选……者?” 这声音仿佛来自于大树的顶端,音量并不大,却仿佛带着特殊的扩音器,令声响传遍了金字塔内的所有角落。冯斯一把拉过姜米的胳膊,想要带着她退出去,但背后一声闷响,一道石门从地下升起,堵住了金字塔的出口。 冯斯正在观察金字塔里是否还有别的出入口——尽管他清楚不可能有——忽然脚下一紧。还没等他低头,姜米已经惊叫出声。 那是人手!一双双泛着青色的人手从地下破土而出,抓住了两人的小腿,把他们拉倒在地上。随即,和这些手相连的一个个人形物体也紧跟着钻出。这些人形物体粗鲁而配合默契地把两人的身体扛了起来,无数的大手紧紧扣住两人的四肢,令他们动弹不得。 冯斯好似一只被架在架子上四肢摊开的烤猪,连脖子都没法扭动,只能骨碌着眼珠子,斜眼看看这些抓住他的到底是什么东西。如他所料,这都是一些“活死人”,一看就毫无生气,皮肤泛出古怪的青紫色,动作僵硬扭曲,神情木然,眼窝深陷,眼睛里几乎只有眼白。但十分奇怪的是,他们的身上都几乎没有任何腐烂的气息,反而带有一种草根一样的奇特清香。 两只烤猪被这些活死人重新运回到了树下,这才被放下来。看着身边这些机器人一样动作整齐划一的僵尸,冯斯忽然产生了一种古怪的联想:要是利用这些死尸组成军队去打仗,不知道是不是很厉害? 两人虽然被放下,僵尸们仍旧围在周围,不容他们有丝毫逃跑的可能性。但等了许久,却并没有其他的事情发生。刚才那个声音也再也没有出现。金字塔里一片寂静,寂静到可以隐隐听到一些沙沙的细微声响从大树的内部传出来,冯斯猜想,那大概就是那些黑色花朵吸取养分时所发出来的声响。 “刚才说话的那个家伙,怎么不出来?”姜米有些疑惑,但看上去并不是很害怕。在这些可怖的僵尸的包围中,她似乎仍然保持着那种天性中的乐观与……二,居然在吸溜着鼻子,像鉴赏高级香水一样鉴赏着僵尸们身上那股奇怪的草根味。 二就二吧,冯斯想,不管怎么说,能在这样的大场面下保持镇定,对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来说,已经十分难得了。 “他大概是在观察我们,”冯斯说,“现在是瓮中捉鳖,我们俩打死都逃不掉,他着什么急呢?” 话音刚落,头顶又传来一阵飘忽的笑声,随即说话声再度响起:“力量很不错,头脑也清醒,你这个年轻人倒挺讨我喜欢。” “你是谁?”姜米抬头大声问,“你抓我们想要干什……” 对方还没回答,冯斯却打断了姜米。他很没有绅士风度地一把捂住姜米的嘴,然后仰起头,大声喊道:“你说我的力量‘很不错’?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阴沉刺耳的怪笑声又响起来了,能听得出来对方的笑声里充满得意。笑毕,这个不知躲藏在哪里的怪人开口说:“听你这句问话,应该是还没有人发现你的力量吧?” “的确没有,”冯斯说,“所有人都把我当成废物,除了能和魔王的精神力量偶尔产生共鸣,我不知道我到底有什么特殊的地方能被视为天选者。” “这样最好。”对方说。 “这样最好?这是什么意思?”冯斯莫名其妙。 “意思就是说,你不知道自己的力量在哪里,是最好的,”对方冷笑一声,“正好方便我吃掉你!” 三、 文潇岚在很短的时间里转换了无数次梦境。她陷身于731部队的鼠疫实验室,无数只巨大的白鼠磨着牙齿围住她;她奔跑在干热而广阔的非洲大草原上,身后追随着数百万只行军蚁,就像是一条流淌的黑色河流;她在西伯利亚的雪原里艰难跋涉,远方一片白茫茫之中,隐隐闪烁着贪婪的绿光,饥饿的狼嗥声能听得很分明…… 总而言之,在每一个梦里,都有无数乱七八糟的东西追逐她、包围她、撕扯她,在每一个梦的结局处,她都最终变成了一具散发出磷光的惨白骨架。她很惶恐,想要醒来,但一次次挣扎的结果都不过是逃出了一个梦境、继而进入另一个更加可怖的梦境。无论哪一个梦,她都无法摆脱被或大或小的野兽、昆虫、怪物、妖魔活生生吃掉的命运,最后都是变成白骨一堆。右臂上的魔虫一直在活跃地动来动去,让她在睡梦中都不断感到疼痛,这大概是这一连串噩梦的根源。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惊叫一声睁开眼睛,眼前看到的东西却让她差点惊叫第二声。她看到了一张丑陋的布满疤痕的大脸,正在冷冷地盯着她。幸好半秒钟之后,她就反应过来,这张大脸是她的熟人:范量宇。 那个原本让她一看到就紧张得要死,却一不小心结下了共同御敌的奇特交情的范量宇。她甚至都不敢使用“友情”这个词,而只能马马虎虎说“交情”,因为她实在不能确定这个双头怪物到底会不会把她算作是他的朋友。 “一觉醒来看到您这张脸,还真是挺贴心的……”文潇岚的手臂依然疼得厉害,但还是勉强说了句笑话。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蛮横无理的怪人面前,她就是不想流露出丝毫的软弱。 “嘴歪了,啤酒瓶。”范量宇冷冰冰地说。 “你在说什么?”文潇岚一愣。 “我说你嘴都疼歪了,就别在我面前充女汉子了。”范量宇说。 “我不是指这个,我知道我嘴歪了……我是说你刚才叫我什么?” “啤酒瓶。” “为什么要这么叫我?” “因为上次,你试图帮我一起打架的时候,抄起了一个啤酒瓶,”范量宇面无表情地说,“这个形象给我……留下了一些印象,比你的名字更好记。” 文潇岚瞠目结舌,一时间想要跳起来揍人,但几秒钟之后,她松开拳头,笑了起来:“好吧好吧,啤酒瓶就啤酒瓶,能让你这样的大人物记住我的外号,我也算脸上有光了。不过抱歉本啤酒瓶现在没力气陪你聊天,手疼死了。” 范量宇二话不说,握住了她的胳膊。他的体温原本很低,此时手掌却带着灼热的温度,犹如烧红的烙铁,文潇岚咬牙忍受着,没有哼一声。过了一会儿,她忽然感到先前手肘里疼痛的感觉骤然消失,与此同时,范量宇放开了手。那只小小的魔虫被一股无形的吸力吸在了他的掌心,拼命拍打着翅膀挣扎也无法挣脱。范量宇五指合拢,一声轻响,把魔虫捏成了齑粉。 “食肉魔虫,虽然低级,却也挺恶心人的,”范量宇说,“这种魔虫可以迅速把血肉转化为能量,并且在进食的同时进行高速的分裂生殖。也就是说,只需要一只,也能吃光了你。” “还能分裂生殖……我还以为这一只最多把我咬穿一个洞呢。不管怎么说,多谢你啦!”文潇岚心里轻松了许多,无意间一抬眼,这才发现刚才那个忽而膨胀忽而缩小的黑洞已经消失了。如今在房间中央,悬浮着一个几乎只有沙粒大小的小点,忽明忽暗地闪烁着暗红色的光芒。 “我好像是要被吸进一个大洞里,却被另一股力量拖了出来。”文潇岚说,“那个大洞哪儿去了?” “它现在变成了这个红点,”范量宇伸手一直,“除了你之外,其他人都在里面了。” “在里面?”文潇岚一怔,“那他们……还好吗?” 范量宇摇摇头:“我不知道。这是一个被极度压缩的闭锁空间,里面的一切虽然产生了空间畸变,却都是真实存在的,和你进入的蠹痕领域不一样。里面会发生什么,只有里面的人才知道。” “这么说来,把我拖出来的那股力量,应该是你吧?”文潇岚问,“你怎么不帮忙把冯斯他们一起弄出来?” “我不是神,没有力气照管那么多人,”范量宇硬邦邦地说,“何况,那个小子原本就应该进去。要解决这一切,得靠他自己。” “要是冯斯也有你这样的本事就好了,我也不必那么担心他,”文潇岚疲惫地坐在床边,“要真遇到什么事,他也和我一样,除了抄起啤酒瓶,多余的事情干不了。” 范量宇冷哼了一声:“你的脑子果然是啤酒瓶做的……你还真以为我成天叫他废物,他就真的是废物了?” “这个么……废物当然不是,我只是说,面对着什么妖兽啊魔仆啊什么的玩意儿,他确实不如你们顶用嘛。”文潇岚愣了愣神。 “面对普通的妖兽,可能的确是这样,”范量宇一脸的高深莫测,“可是真正面对魔仆,可能就不一样了。虽然我一直没能找出他的附脑到底有什么力量,但我有这种预感,一旦那种力量发挥出来,一定很惊人。” “但愿如你所说吧,”文潇岚抬头看着天花板,“真不知道他们现在到底遇到了些什么。” 冯斯遇到了一个号称要吃掉他的家伙。 听完这句话,他下意识地想逃,看了看身后那一堆友好的僵尸,心知绝无可能,只好放弃。正当他在无可奈何地猜测着自己会怎样被“吃掉”时,大树上响起一阵沙沙的声音,他抬头一看,发现那些依附于树干生长的黑色花朵都开始——抖动起来。明明在这个封闭的金字塔内并没有流动的风,这些花还是如同被风吹过一样抖动起来,带动起一圈黑色的波纹。 然后他的身体就飘了起来。这一回,没有任何有实体的东西触碰到他,僵尸们都只是,他就像是一个被磁石吸引的铁块一样,向上飞起,一路攀升到了大树的顶端,下方姜米的惊叫声渐渐模糊。那股无形的力量托着他,把他放到了树顶由几根光秃秃的粗大树枝交缠而成的“网兜”上,然后就消失了。在冯斯的身前,树干的顶部,是一朵巨大到令人难以置信的黑色花朵,直径至少超过了三米,在它的面前,大王花也只能算是小儿科了。 这时候他才能真正看清楚这种黑花的具体形态。它其实并不是纯黑色,更确切地说是色调偏向暗红,但色素沉积太深,乍一看就差不多是黑色了。它状如圆盘,由四十来片硕大的花瓣构成,正在散发出令人垂涎欲滴的肉香味儿。 “妈的,我都饿了……”反正也无路可逃,冯斯索性说起了笑话,“你要是能吃就好了。” “吃倒是能吃,不过味道肯定不好,而且……你也未必敢吃。”对方嘿嘿地笑了几声。巨大的花盘抖动起来,从花蕊里钻出了一个东西。 一颗人类的头颅。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后退,但支撑他身体的只有那几根树枝,别说后退,动作大一点都说不定会让他摔下去。他只能忍住那种见到一个和人体不衔接的头颅的不适感,硬着头皮看向这个奇怪的脑袋。 他的第一反应是:比例好奇怪。这颗头乍一看只是普通的人头,有着一张略带圆肥的年轻男人的面孔,但仔细端详,比正常的人头要大上一圈,五官比例也不大对劲,鼻子和嘴巴显得过于小,一双招风耳又太大了点。 而最不正常的是那两只眼睛,在这颗原本已经大了一号的人头上,眼睛却还要大出许多,看上去简直像是三星堆出土的石像,再加上长长的头发和胡须,给人一种远古的穿越感。 “抱歉,我虽然很努力地想要演化为人,但还是稍微困难了一些,”头颅张开嘴说道,“用了那么多的时间,也只能初步形成一颗脑袋,模样还不是太像。” “你是一个魔仆,涿鹿之战中失踪的魔王的魔仆,对吗?”冯斯发问,“我上一次遇到的魔仆,也曾针对我所拥有——确切说是可能拥有但至今还没有展现出来的蠹痕给过很高的评价。似乎只有魔仆才能看出我的力量到底在哪里。” 头颅上下摆动,做出一个点头的动作:“是的。我是一个魔仆。” 冯斯想了一会儿:“那你算是我见过的第二个魔仆了。但是从你控制的这一片空间来看,你比我以前见过的那个魔仆强得不是一点半点,可是它都能很轻易地重组成完美的人型,为什么你变个脑袋出来都那么难?” “变化外形是很容易的,重要的在里面的东西,你明白么?”魔仆说。 “你是指……大脑?”冯斯反应很快。 魔仆赞许地点点头:“你很聪明。是的,其他的体肤器官都可以模仿,但脑子不行,它的构成太过复杂。” “我明白了,你是想要完美地变成一个人类,一个真正的人,”冯斯说,“但是人的力量并不如你,你的目的是什么?” 魔仆眨了眨眼睛,却并没有回答冯斯的问题。它咧着嘴,挤出一个含义不明的笑容:“年轻人,告诉我现在是哪一年?” 冯斯告诉了它,魔仆有些意外:“嗯?没想到我已经沉睡了快四百年了。现在是什么朝代、哪个皇帝在位?” 冯斯被问得一愣:“皇帝?啊对了,你消失的时候是明朝末年。现在已经没有皇帝啦,理论上,每一个人都是国家的主人……” 他干巴巴地把政治课本上的定义向魔仆解说了一遍,原本以为对方会很困惑,但魔仆似乎对这种政体的变更浑不在意,很轻易就接受了:“原来已经没有皇帝了,难怪你直接用西元纪年来告诉我年代。那么张献忠呢?他的下场如何?” “他被清军——就是顶替了明朝的那个朝代、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杀死了。大西国灭亡了。”冯斯说。 魔仆轻叹了一声:“不出我所料,他果然没能撑下去。这个人对我其实还算忠心,脑子也不笨,就是心太软了,终究还是难成大事。” “心太软了?”冯斯打断它,“张献忠入川后可是杀人如麻,后人甚至杜撰说他立了一块七杀碑:‘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杀杀杀杀杀杀杀。’当然这碑文其实是假的,那七个杀字的原文是‘鬼神明明,自思自量’,但是也说明了他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就是个杀人魔王嘛。” 魔仆看着冯斯,缓缓地说:“不,张献忠只是一个在乱世中想要活命的人,并不喜欢杀人。他杀死那些人,都是遵从我的命令。” 冯斯浑身一震:“你说什么?” “那些人,都是我下令杀的。”魔仆重复了一遍。 冯斯沉默了一会儿。于他而言,明末清初的历史已经过去了快四百年,那些死去的人,其实不过是一堆冰冷的数字罢了,他倒还不至于因此产生圣母式的正义的怒火。只是想到那数十万乃至于上百万的人口,竟然就在这个非人类的怪物操纵下冤屈地丢掉了性命,实在是让他很不舒服。 那种感觉,就好像人类只是棋盘上的一枚枚棋子,可以随便魔仆拿起来、放下去,摆在任何它喜欢的地方,或者直接扔进棋篓里。而进一步去推想的话,在人类历史上,又有多少大事件像张献忠屠川那样,其实是受到了魔仆甚至于失踪已久的魔王本人的干扰呢? 他不禁产生了一种很迷茫的感觉:我们的世界所前进的方向,到底有多少是出自我们的本意,又有多少其实只是魔王的安排?而魔王和魔仆安排的这一切,到底对地球的进程产生了多么大的影响、他们又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个一直困扰着他的终极谜题再次在眼前清晰地闪烁:魔王是谁?魔王想要做什么? 冯斯把这两个问题提了出来,而魔仆也给了他意料中的答案:“诚实地说,我一直只是遵循主人的命令行事,我也不知道他到底想要做什么。” “你就不好奇吗?”冯斯有些泄气地问。 “我们……并不太有人类的感情,”魔仆的声音带有流畅自然的抑扬顿挫,“当然我们也在学习,也在揣摩人类的性情,欢喜、悲伤、愤怒、压抑……但总体而言,这些情感无法影响到我们忠实执行主人的命令。忠诚是刻在我们骨子里的东西,永不磨灭。我不需要管主人的意图,即便知道,也不会说出来。” “那么,你一直在帮魔王做什么?难道就是胡乱杀人么……”冯斯说着,忽然皱起了眉头。他细细地想了一会儿,似乎有些豁然开朗:“我明白了,杀人不是目的,只是手段。你其实是需要死人,用死人来养这些花。” 他伸手指向身下的树干,超过百米高的长长的树干上,那些密密麻麻挤在一起的黑色花朵仿佛是感受到了他的恶意,开始轻轻摇摆起来,令整个树干看起来就像是一条正在轻微呼吸的黑色巨蟒。 “你很聪明,不过并不只是这些花那么简单,”魔仆的脸上露出一丝古怪的微笑,“张献忠雄强的兵力和不断的杀戮保证我能得到足够的人——无论活的还是死的——来进行研究。” “研究?”冯斯的眉头又皱了起来。 “我说过了,我一直都在揣摩人类,甚至不惜把自己改造成人类,”魔仆说,“手里多一些观察的对象当然是有必要的。” “人类对你而言,就是一些拆开来观察的模型,对么?”冯斯冷冷地问,“你的主子,到底想要利用人类来做些什么?” “我已经说过了,我是真的不知道,”魔仆摇晃着他那颗比例失调的人头,“告诉你一个我的猜想吧:就算是他们自己,也未必清楚。” 冯斯点了点头,但随即猛然意识到点什么,一下子跳了起来,差点一脚踏空从树枝上摔下去。他抓住还在摇晃的树枝,以一种十分狼狈的姿态趴在树枝上,不顾一切地大吼起来:“你刚才说什么?他们?他们?你说的是他们吗?” “是他们。”魔仆点头。 “也就是说——魔王不只一个!”冯斯觉得自己的嗓子发干。 “当然不止一个,”魔仆阴笑着,“事实上,是有两个。而且这只是我所知道,我不能确定是不是还有第三个、第四个。” 冯斯敲了敲自己的脑袋,努力整理着思绪。他发现,守卫人们过去对于魔王的推测显然出现了重大偏差。在过去,所有人以为魔王只有一个,并且沿着这个基本前提去猜测魔王的身份以及失踪的原因。 但是现在,这个前提必须修正——至少有两个魔王!那么推理的过程也将全然不同了。一个单独的魔王个体可能会因为某种离奇事件受到重创而不得不选择消失,但多个魔王同时受创?几率就会降低许多。毕竟在涿鹿之战时,魔王相对人类而言力量仍然占据绝对上风,否则那一场离奇胜利的战役也不会被守卫人看成是奇迹。 在一场决定人类命运的重大战役中,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原本处于优势的魔族领袖同时出问题,这是为什么呢?那时候可没有炮弹这样的东西。其实答案已经呼出欲出,冯斯很容易地就做出了判断。这个判断十分有趣。 “他们……是不是内讧了?”冯斯慢慢地说,“在那场关键战役中,两个魔王因为意见不同,导致了他们由争吵到动手,结果两败俱伤,对不对?” “我不知道。这不是我应该去揣测的问题。”魔仆神色木然,但眼神里却流露出掩饰不了的哀伤。如它自己所说,它虽然还不是人,却一直在努力地接近人,这个凄凉而失落的神情,十分生动而传神,就像真人一样。 “魔王失踪了,但是他们留给你的任务还在,或者应该说,他,”冯斯有意无意地不断提起两个魔王之间的区别,“所以几千年来,你仍然在忠实地执行命令,培育着这些黑色的花,是么?” 魔仆没有回答,但也并没有否认。冯斯心里冒出了一个更加大胆的猜想。由于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他无法肯定这个猜想的正确性,但此时此刻,好容易遇到一个相对高级的魔仆,他不愿意放弃这个试探的机会。 “那么,让我来做一下毫无根据的胡乱猜测吧。”冯斯紧盯着魔仆硕大的双眼,“这种魔花我并不算太了解,但可以肯定一点,他可以和附脑所产生的精神力量发生共鸣,并且能极大强化这种力量。我并不知道你是什么时候把这座金字塔藏进那只面猴的,但我知道,就在张献忠死去的几十年之后,有人从这里得到了一朵黑色的花,并且连同那个面猴一起带到了川东,引发了一场奇特的灾难。” 他简单描述了一下玄化道院消失的前因后果:“所以说,假如那一朵花的力量,就能够带动一个道观里上百个道士完成那样的奇迹,你在这棵树上种了至少有几千多花吧?你的这位主人,一定是想要激发很多人的附脑。也就是说,他想要利用人类的力量。” 魔仆依然没有回答,眼神里微微流露出一丝赞许的意味,冯斯明白,自己所猜想的大致方向并没有错。他不禁提高了音量:“千百年来,守卫人们一直猜测魔王是想要灭绝人类,或者灭绝地球上的生物;还有一部分人猜测魔王是想要帮助地球上的生物取得进化,不过这两种说法都没能得到广泛的认可,因为它们都有一定的道理,却也有很多解释不通的地方。但是见到你之后,我觉得我可以做出某种更加接近事实的推测。” “你不妨说来听听,”魔仆重新恢复了平静,“如果能遇到一个可以猜出这一切的人类,我也会觉得很欣慰的。” 冯斯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说:“魔王的确是在帮助地球上的物种进行进化,加速从低等物种到高等物种的演化速度,但这样的进化并不是无限制的。魔王并不是好心的上帝,想要培养出什么完美的高级物种,他们只是一直在等待一种符合他们需求的物种出现。而人类,就恰好是这个符合需求的物种,人类出现后,魔王就不必再继续干预进化了。” “所以人类获得附脑绝不是出于偶然。魔王用一次次的杀戮教会人类他们的强大,诱惑人类接受附脑,运用附脑去对抗他们。我没有猜错的话,这就是人类符合他们需求的地方:能够和附脑共存,而别的动物都做不到!魔王是想要利用移植了附脑的人类来实现他们的终极目的!” 冯斯一面说,一面留神着魔仆的反应。从对方细微的面部反应,他可以判断出,自己的这一番推理基本上是八九不离十。果然,魔王并不是什么试图毁灭世界的杀人狂大魔头,也不是什么帮助地球生物纠正进化方向的代理上帝——他们只是几个、或者一群怀有某些不可告人目的的更高级生物,想要培养出合适的工具来帮助他们完成那些目的。 人类,就是他们最终找到的最合适的工具。 “但是到了人类逐渐开始掌握附脑之后,魔王的内部却产生了分歧,”冯斯继续说,“我当然不知道究竟是哪方面的分歧,只能瞎猜了:是不是他们当中的某一位对人类的力量产生了恐慌?他发现,把附脑赠予人类中的守卫人之后,守卫人的力量进展得过于迅猛,也许会失控……”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了,因为他看到,魔仆的眼神里出现了某种明白无误的情绪——嘲弄和蔑视。也就是说,这一句他猜错了,人类的进步并没有给魔王造成什么威胁感,在魔王的眼中,这仍然是一群任由他们宰割蹂躏的……害虫。双方的力量对比,依旧天差地远,悬殊到涿鹿之战原本应当是一场单方面的屠杀。那么那个意外的结局难道真的是内讧造成的?可是,如果不是因为人类所造成的威胁,他们还有其他什么理由来自相残杀呢? 他禁不住看向魔仆,魔仆仍然是一脸讥刺的神情,还隐隐有那么一点骄傲,似乎是在说“你的智力也不过如此”。它对于人类表情的理解还真是精到啊,冯斯想,可惜的是,进化得还是不够完美,这张脸的比例太奇怪了,简直像是现代派艺术家的雕塑作品…… 等等!“进化得不够完美”? 冯斯就好像看到一道紧闭的大门被推开,明亮的光线从大门后面倾斜而出,照亮了思维的死角。他发现了真相。 “我总算明白了——不是人类有了威胁,而是他们的进化方向出了问题!”冯斯用凌厉的目光盯着魔仆那对畸形的巨大眼球,“魔王中的一部分认为人类进化出错,已经无法再利用,应该像之前的低级物种一样被抑制、从食物链的顶端赶下去,以便再培育更高级的物种;另一部分却认为人类还有改造的余地,那么多辛辛苦苦的付出不应该被轻易毁掉。这就是魔王之间产生的根本分歧。” 魔仆的眼神变了。它的嘴唇紧抿,脸上的肌肉轻微抽搐了几下,双目眯成了一条线,更加显得这张脸怪异难言。随着魔仆表情的变化,冯斯忽然脑袋里微微一痛,他有些警觉,知道这是自己的精神和魔仆产生了感应。这说明魔仆产生了比较大的情绪波动,以至于无法控制精神力量的膨胀。 但话已经说到这里了,他还是必须硬着头皮追问下去:“所以,其实就只剩下一个问题了,一个解释这一切、解释整个人类历史和未来命运的问题:魔王,到底想要利用人类来做些什么?” 这句话问完之后,魔仆仍旧没有应答。在沉默中度过了大约半分钟之后,冯斯的头痛陡然间加剧。他早有经验,知道魔仆大概是动怒了,但这正是他要的结果。他很清楚,自己和魔仆之间的力量对比,大概就像一个幼儿园孩子抱着篮球试图单挑乔丹,常规方式下胜算为零。他只能激怒对方,期待对方的精神力量出现剧烈的波动,那样说不定有机会能激发自己那种搅屎棍一般的“催化剂”力量,来个浑水摸鱼。 当然,如果失败的话,自己将会变成这个魔仆的食物,如同它之前所说的那样。 冯斯忍着头痛,注视着魔仆的举动。魔仆瞪着铜铃一样的双眼死死盯着他,双方的目光交汇,冯斯从魔仆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些颇为复杂的情感,那里面有贪婪,有期待,有愤怒,有兴奋,有猜度,但还有另外一种掩藏不住的东西——惋惜。 “你在惋惜些什么?”冯斯问,“你吃掉我,也许可以得到很惊人的力量,因为我就是一坨了不起的催化剂么。但你为什么要惋惜?” “因为你的蠹痕,你还没有找到激发方法的蠹痕,”魔仆轻声说,“它太漂亮,太完美了,如果说我这一生中除了为主人服务之外还有什么私心的话,就是想要见到你的蠹痕。” “我的蠹痕到底是什么?”冯斯问。此时此刻,他恨不能一把揪过魔仆痛打一顿,来让它吐露真相,来解除那个一直盘旋在自己心里的疑团:我究竟能做什么? “你们中国人相信转世投胎,”魔仆邪恶地一笑,“等你转世之后,也许就能知道了。” 说完这句话之后,一直支撑着冯斯身体的那些枝条一下子收了回去,身下变得空空如也。但那股先前把他从平地吸到树顶的吸力又出现了,使他并没有跌落下去,而是悬浮在半空中,有如失重的宇航员。他先前还曾设想,也许可以不顾一切地贴着树干跳下去,借助拉扯那些黑色花朵减缓下坠的力道,但想到跳下去也没用——下面无数僵尸正在嗷嗷待哺呢,于是放弃了这个念头。现在看来,就算是想跳,身体也跌不下去了。 他只能悬在高空,眼睁睁地看着从魔仆的身下钻出几根长长的黑色藤蔓,轻而易举地把他捆成了粽子。然后这个大粽子被藤蔓卷着带到了魔仆身前,看着魔仆狰狞的神情和嘴里露出的歪歪斜斜的牙齿,冯斯不禁有些恐慌:它不会是打算就这么一口一口地把我咬碎了吞掉吧?那样的话,还不如从高空摔下去变成一滩肉泥痛快呢…… 正在想着,魔仆的头颅却无声地缩了回去,冯斯的眼前只剩下了巨大的花朵。这朵比大王花还大的魔鬼之花展开了花瓣,以一种如同情人拥抱一般的甜蜜姿态拥住他,把他紧紧包裹在了花瓣里。 四、 远香近臭。 这是冯斯第一时间反应出的四个字。之前他一直觉得黑色魔花闻上去带有一股肉香,此时此刻进行着零距离的亲密接触时,他才能嗅出花瓣上有一种肉香也掩盖不了的腥臭味。就像是正在腐败的血的味道。 冯斯一阵恶心,想要远离这种气味,但那些柔韧的花瓣把他裹得死死的,根本不可能发力挣脱。花瓣上开始分泌出一些黏糊糊的液体,先沾到他的脚踝处的皮肤上,有些痒痒的,过了一会儿,皮肤开始变得麻木,无论痛还是痒,都没有感觉了。他猜测这应该是魔花吃人所需要的消化液,也就是说,他的整个身体会被这种消化液迅速地腐蚀、消化,到了最后连骨架都不剩下来。 这样至少不是最坏的结局——因为这种消化液能起到麻醉神经的效果,让自己感觉不到那种被消化被腐蚀的感觉。起码死得不痛苦吧?冯斯自嘲地苦笑一下。由于下肢已经逐渐麻木,并且这种麻木感一路向上攀升,他也无法分辨消化液到底到了什么地方,自己是不是已经连小鸡鸡都已经被消化掉了…… 想到这里,他又顺理成章地挂念起了姜米,虽然姜米不大可能和一个连小鸡鸡都没有了的男人在一起啦,但她现在怎么样了呢?在用魔花对付自己的同时,那些僵尸会不会已经把姜米啃成了骨头渣子呢? 而在这片诡异的天地之外,文潇岚一个人呆在房间里,身上还带着一只魔虫,又会不会有什么问题呢? 他一会儿想到姜米,一会儿想到文潇岚,一会儿想到宁章闻和关雪樱,居然暂时忘记了自己的处境。等到麻痹感已经靠近心脏的时候,他才反应过来——我大概会死得比他们都早吧?这种麻痹到底只是表皮还是深入到内脏?如果心脏也一起麻痹的话,那就什么都不用想啦。 临近死亡的时候,冯斯惊奇地发现自己并不怎么害怕,只是内心充满了遗憾。他觉得自己的这一生太短暂,短暂到都还没有找到真正的快乐。他想要继续念书,想要继续赚钱,想要继续和朋友们在一起吃喝玩乐,还想要无所顾忌地好好谈一次恋爱……想要做的事情很多很多,生命却已经所剩无几,那种强烈的悲伤让他觉得自己的泪腺已经完全不受控制了。 平时在朋友面前,他比较擅长克制自己真正的喜怒,让别人看到的总是一张没心没肺的嬉皮笑脸。但此刻,被包裹在这个谁也看不到的狭小的死亡空间里,他已经无需再掩饰什么。泪水流了出来,沾在他的脸上,也沾在了魔花的花瓣上。不知道怎么的,贴着他面部的那一小片花瓣居然如同动物一般颤抖了一下,冯斯的面部敏锐地捕捉到了这种颤动。 魔花触碰到我的泪水居然会抖动,是为了什么?泪水中的盐分让它感觉不适么?冯斯在等死的间隙中无聊地瞎猜着。有这个可能性,因为除了吞食自己的这一次之外,这些魔花并没有直接吃人,而是通过巨树的树干来吸取死人们的养分,树干内部大概会有一些处理机制。那么,照这么说…… 冯斯突然间浑身一震,想起了一点十分重要的东西。在川东那个雷电交加的夜晚,他坐在摩天轮上,好容易从玄化道院的幻境中拿到了那个宝贵的木盒、得到木盒里的黑色魔花,却不小心把手上伤口流出的血液滴到了花朵上,然后……那朵花迅速枯萎、化为灰烬,让冯斯懊恼得差点要从摩天轮上跳下去。 现在回想起来,冯斯真恨不能给自己一巴掌,幸好双臂被花瓣裹住动弹不得。我他妈真是天字第一号大蠢货!冯斯激动地想着,我的血,我的血啊!这种黑色魔花难道不是害怕接触到我的血吗?解救自己的法宝就在自己的血管里流动着,你在那儿凄凄惨惨戚戚个毛啊! 冯斯挣扎了一下,发现自己实在无力去咬任何其他部位,唯一能咬破的就是舌头和嘴唇了。武侠小说里那些咬舌自尽的先烈们的形象一一从眼前飘过,让他实在不敢下口,只能一发狠,两排牙齿用力闭合,咬破了下唇。 还是很疼,不过想来会比咬破舌尖好得多,冯斯一边疼得歪着脸一边想。嘴里有了腥咸的味道,说明下唇已经开始流血,他不再犹豫,冲着身前吐了两口唾沫。被唾液冲淡了的血会有用吗?他有些忐忑。 但没想到的是,效果出奇地好。刚刚唾了这一口,包住他的这朵花就开始剧烈地震荡,一股近似于丝绸被火点燃一般的焦臭味传来。紧跟着,冯斯的眼前忽然一亮,看到了外面的景象。 ——仅仅是这么一口带血的唾沫,竟然把魔花的花瓣完全烧穿了。 冯斯简直恨不能自己变成星际争霸中的刺蛇——被广大玩家昵称为口水怪——能够用无穷多的口水来开路。不过几下唾吐之后,魔花上出现了好几个大洞,手臂可以活动了,他把左手食指放在嘴边,狠狠地咬破,然后用手指上流出的血涂抹到魔花上。一阵嗤嗤的声响后,被血沾到的地方竟然冒出了青烟,破洞越扩越大,已经到了足以让他的身体钻出去的地步了。他迫不及待地把上半身探了出去,抓住一根树枝,脚下准备用力的时候才注意到,双足还处在麻痹状态,根本无法用力。 他心里一紧,不由得有些慌,正在这时侯,大概是在他的鲜血的刺激下,魔花整个身躯剧烈地抖动了一下,对于半个身子还在花里的冯斯来说,这一抖无异于地震。他手上一滑,身体剧烈前倾,不受控制的双腿也无法发力够住点什么玩意儿。 他的身体从魔花的怀抱里窜了出去,而魔仆先前所使用过的浮力此刻也并不存在。于是,我们的天选者发出一声绝望的惨叫,从一百多米的高空笔直地坠落下去。 变故发生得太快,冯斯甚至都来不及产生恐惧,只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但很快的,他开始感受到了某种阻力,这种阻力显著地减缓了他的下坠之势。刚开始他以为是魔仆又用先前那种浮力拯救了他,但紧跟着他发现不对,因为他的耳朵里分明可以听到一阵嗡嗡的声响。 他连忙低头一看,托住自己背脊的赫然是一片血红色的云——属于李济的那些魔虫。魔虫默契地组合成了一张活的飞毯,把他平稳地带到了地面,算是救了他一命。此时双足的麻痹稍有缓解,冯斯已经勉强可以站立,他瞥了一眼,似乎腿上的皮肤也没有怎么变色,看来这种花毒是属于慢慢生效的那种,短时间内杀伤力并不强。 他心里微微一宽,这才想起一个问题:这些魔虫是怎么钻进大门已经被封闭的金字塔的?他抬头看向出口处,这一看让他大吃了一惊,还处在半麻痹状态的双腿一下子支撑不住,使他摔倒在了地上。趴在地上的冯斯甚至顾不得站起来,对着出口声嘶力竭地大喊起来:“你怎么了?” 封住金字塔的那道石门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个似乎是被烧熔开的大洞,一个女性的身影正站在门里。她的身边环绕着数之不尽的红色魔虫,看起来声势浩大。而在她的脚边,先前那些钻出地面的僵尸已经全部七零八落地躺在地上,被撕扯成了碎块。 然而,这个人却并不是冯斯想象中的李济,而是……姜米。 是的,那就是姜米。她的脸上再也没有分毫平日里轻松俏皮的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令整个面部都扭曲了的冷酷和狰狞。她的视线扫过冯斯,目光中没有半点温情,有的只是仇恨和嘲讽。 那一瞬间冯斯感受到了一种万念俱灰。我陷入了一个圈套?姜米一直以来的纯真善良其实只是伪装?她从头到尾都在骗我? 这样的感觉,简直比被魔花的毒液腐蚀还要难受,差点让他有一种抓起一把刀子直插自己心脏的冲动,但很快的,他发现了一些不对劲。姜米的神情明显有些呆滞,额头上沾着一些血迹,仔细一看,太阳穴附近好像有一道新添的伤口。他猛然间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李济,你这个老妖婆!”愤懑之下,他抛掉了之前一直保持着的对李济的礼貌,“你的进化完成了,人的大脑和魔的附脑合二为一了,是吗?你扔掉了你的肉身,钻到了姜米的身体里,是不是?” “姜米”咧开嘴,发出一阵得意的笑声。虽然那嗓音依然是姜米的,笑声中透出的愤懑、怨毒和疯狂,绝不像是她这个年龄的女孩所能拥有的。冯斯更加确定自己的判断,他慢慢爬起来,并不急于和李济对话,而是先看了看周围的形势。 在他的头顶,成千上万的魔虫真的形成了一朵红色的云。它们围绕着巨树不停地盘旋,试图接近树干上的黑色魔花。而魔花也动作齐整地摇晃着,从花瓣里释放出一种黑色的烟雾,魔虫遇到气体就不得不绕开,似乎这种气体对它们杀伤力不小。从地面看上去,高处就仿佛是有一条凶恶的红色巨龙围绕着一道黑色的海浪在转动,场面蔚为壮观。 而先前露出脑袋和冯斯说话的魔仆,此刻却并没有现身,不知道它是不是正在躲在暗处观望。 看清楚了魔虫和魔花暂时谁也奈何不了谁之后,冯斯迈动着着仍然不太灵活的双腿,一步步走向石门,靠近了被李济劫夺身体的姜米。走近后他才能看清楚,姜米太阳穴上的伤口不算太大,流血也并不大,这才稍稍松了口气。他想起路晗衣曾告诉过他,附脑的形态大致上像一只肉虫子,并不很大,所以这个伤口也比较小。只是想到附脑已经深入到姜米的头颅里,不知道会对她的脑子和神经产生什么影响,实在让冯斯分外揪心。 姜米双目赤红,看着冯斯走近,挥了挥手,数百只魔虫直飞向他,把他围在中间。 “你为什么要强占别人的身体?”冯斯咬着牙,被咬破的下唇仍然在流血,“破坏你大计的人是我,有什么事,冲着我来不就行了吗?” “这个你就冤枉我了,我并不是非要和小姑娘过不去,只是我的肉体已经毁灭了,必须要依赖一具新的身体,如此而已。”说话声也是姜米的声音,但腔调怪怪的,配上她那张年轻美丽的面容,让人无端端生起驻颜不老的千年老妖的错觉。 “肉体已经毁灭了?”冯斯一怔,“这是……进化的结果吗?” “是的,我都难以相信这一次的进化能带来这样的结果,”李济的笑容充满得意,“我的精神意志已经全部转移到了附脑里,可以抛弃掉过去无用的人类大脑了。而且我可以以附脑的形态自由移动,自由侵占他人的身体。” “自由移动……自由侵占他人的身体……”冯斯禁不住身子微微一颤,“那你现在已经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怪物了。” “而且是力量强大、拥有蠹痕的怪物。”李济哈哈大笑。暗红色的蠹痕激发出来,笼罩住她的身体,令姜米的面孔看上去居然颇为妖艳。 “你的蠹痕……有什么功用?”冯斯下意识地向后退了一步。 “我也一直在寻找它的功用,”李济的笑容微微一窒,“我只知道这个蠹痕力量强大,可以和林静橦那个骚娘们的蠹痕对抗,但是具体它又怎么样的效果,我也在摸索中。不过么……” 她微微抬起下颌,示意冯斯看向高处:“似乎现在我不需要催动蠹痕也可以得到这些花。” 冯斯抬头看去,果然,李济的魔虫已经占据了相当大的优势。魔花虽然还在不断用黑雾保护自己,但黑雾的浓度和覆盖面积都已经显著减小,体现出某种疲态。倒是李济的魔虫依然不知疲倦地飞舞着,让人联想到夏日嗡嗡的苍蝇。 已经有一些魔虫降落到了魔花上。虽然魔花拼命抖动着花瓣,想要驱赶走这些虫子,并且分泌出致命的消化液溶解掉了其中一些,但魔虫的数量实在太大,一旦找到落脚之处就蜂拥而上,开始用它们细小的脚爪钩住花肉,把魔花往外拉扯。不久之后,终于有第一朵魔花被连根拔起,在魔虫们的带动下,开始向着树下飞去。李济看着这朵黑色的妖异之花,目光里充满了期待。 她伸出手,迎向这朵正在向她飞来的魔花。冯斯站在一旁,有些拿不定主意,不知道是该看着这朵花落入这个老妖婆的手里呢,还是想办法阻止。但转念一想,面对已经完成了一次全新进化的李济,他的任何行为大概都只是螳臂当车。恐怕只能干看着了。 冯斯干看着,看着一朵接一朵的魔花渐渐被拔出,而第一朵被彻底拔出的魔花已经快要落到李济的手上了。不对,那不是李济的手,而是姜米的手,冯斯有些苦涩地想着。那是姜米白皙柔嫩的小手,总是那么温暖柔滑,握住她的手的时候,好像自己的心就能镇定下来。现在,这只手处于李济的掌控中,这位曾经的校长将会用这只手接下魔花,然后会发生什么,冯斯也难以揣测了。 眼看魔虫们已经飞到身边,只差不到半米,李济就能得到第一朵她梦寐以求的魔花了。但就在这时,冯斯的耳边听到一阵隐隐的风声。那并不是魔虫的飞行所带动的空气流动,声音听起来极不寻常,就像是有什么极尖细的物体以高速飞过。或者更准确地说,像是……气球漏气。 是的,就像是气球漏气那种声音,氢气迫不及待地从狭小的空间拼命释放出来的感觉。伴随着这个古怪的声音,那朵近在咫尺的魔花突然间撕裂成了好几片,随即化为碎片。那些携带魔花的魔虫更是顷刻间粉身碎骨,和魔花碎片一起扑簌簌落在地上。 冯斯还没反应过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听到头上传来类似的呼啸声——声音却响亮得多。他再度抬头,只见所有围绕着魔花盘旋的魔虫都已经汇聚到了一起,在一道看不见的界限所围成的领域里不由自主地疯狂打转,简直像是滚筒洗衣机里上下翻滚的衣物。只是那一大团刺眼的血红色汇聚在一起,让人多看几眼就禁不住恶心。 而再仔细看一看,可以发现,那道“看不见的界限”其实还是有一点点踪迹可寻的。淡绿色,那是一道淡绿色的蠹痕,只有目力很好的人才能勉强分辨出来。魔虫是被困在这道淡绿色的蠹痕中,如同被卷入了龙卷风的风眼。 “王八羔子!”李济狠狠地骂了一句。她对蠹痕的操控还不是很熟练,一时间难以让自己的蠹痕达到百米高处与魔仆相抗,只能不断释放出新的魔虫。但她马上发现,无论补充多少魔虫,最终的下场都只是被“龙卷风”卷入,于是只能停手。 那绿色的湍流越来越剧烈,发出刺耳的呼啸声,当疯狂的旋转达到某种极限时,高空中爆出一团团浓烈的血雾,有如烟花绽放。所有的魔虫都被空气本身的力量碾压、碎裂,化为血雨。幸好冯斯躲闪及时,不然就要被这一堆黏糊糊的固液混合物淋个满头满脑。 当最后一只魔虫的断腿掉落到地上之后,金字塔里出现了短暂的寂静。李济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大概也是感受到了魔仆的真正力量,一时间不敢轻举妄动。冯斯一面耐心地等待着,一面不断活动双腿,以便尽早消除麻痹感,回头需要逃跑时才不会累赘。 过了一会儿,从大树的顶端钻出了一个巨大的物体。它贴着树干高速滑下,一面滑一面伸展开长长的肢体,整个体型就像一只巨蟒。冯斯原本以为这样硕大的身躯会对魔花造成损伤,但仔细一看,它所经过之处,每一朵魔花都张开花瓣,形成一种类似滑轮般的效果,令它的外皮可以从魔花上润滑地擦过。 这个巨大的长型物体以一种水滴般的流畅沿着树干滑了下来,冯斯也看清了它的全貌。这是一条巨蟒,有着暗绿色的皮肤,皮肤上点缀着金色的奇怪花纹。冯斯目测了一下,它的身长估计接近三十米,而吉尼斯世界纪录所记载的最大的蛇也不到十五米,当然了,在这样一个非人类的世界里,别说三十米,哪怕是三百米,也不会让他觉得太惊诧。 真正吸引他注意的是这条巨蟒的头颅。那里并没有一个三角状的蟒蛇头,而是……一颗人头,先前和冯斯有过对话的魔仆的人头。此刻它的蛇尾高高盘起,上身挺立,畸形的人头居高临下地俯瞰着两人。 “蛇身人头……我好像想到一点什么……”冯斯自言自语着。 魔仆哈哈大笑:“是啊,你应该能想到些什么,需要我提醒吗?” 冯斯摇摇头:“不用。我猜想,你就是伏羲,人首蛇身的伏羲,对么?” 魔仆又是一阵长笑。笑完之后,它长长的蛇身弯了下来,人头来到距离冯斯几乎呼吸可闻的距离,慢吞吞地说:“伏羲氏是不存在的,只不过是一个神话,一个传说。我不是伏羲,我只是魔王的忠实仆人。” 第十一章 抉择 一、 伏羲。传说中华夏民族的始祖,无数神话传说中都曾提到过他。在那些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神话中,伏羲开启了中华文明的源头。 眼前的这个蛇身人头的魔仆,虽然矢口否认它就是伏羲,却很难让冯斯不去产生一些联想。这又可以作为魔王扶持早期人类文明的一个证据,他想,魔王果然是对人类有所图。 不过现在不是考据历史的时候。就在冯斯走神思考的工夫,魔仆已经离开它,蛇身滑行到李济身前。它低头打量了一番这个看起来只是个如花少女、却拥有着惊人破坏力的敌人,忽然脸上露出了一些吃惊的神情。 “你侵占了别人的身体?你已经能自如地控制附脑的迁移了?”它发问道。看起来,相比李济的身份以及能力,它更在乎的是对方附脑的异常变化。 李济得意地一笑:“是的。我完成了一次伟大的进化,可以把我的思维和记忆全部转移进入附脑,并且可以利用附脑自由迁移。我过去的肉体已经被我抛弃掉了,现在这个身体年轻而健康,我很喜欢。” “看来我真是在异域里呆了太长的时间了,”魔仆叹息一声,“真没想到,我能亲眼见到一个普通人类完成这样的奇迹。” “你们的目的,就是想让人脑和附脑彻底融合吗?”站在一旁的冯斯忍不住发问,“那样能够得到什么?像她这样的怪物?” 那一瞬间他产生了这样的猜想:难道魔王的终极目标,就是制造李济这样的怪物?能够把一切生命的菁华都浓缩在小小的附脑里,尤其是把思想与灵魂都移入附脑,然后——就可以不断地更换身体?这算是什么,制造永远不担心身体会被毁灭的战士么? 他越想越觉得这个思路有理。假如能把李济的进化之路提炼成一种可以大规模复制的技术,应用到人类身上,那就是一支不必怕死的史上最强悍军队了。只要附脑不死,身体怎么被损毁都可以随意更换,简直比科幻小说里的克隆人军团或者机器人军团还要牛逼一万倍。如果说一直以来,魔王都在追求着这样的进化效果,那完全是讲得通的。 冯斯正在兴奋不已,蛇身人头的魔仆却轻轻说了一句话。这句话犹如兜头一盆冷水浇在他身上,同时也令他产生了更深的迷惑。 “魔王想要制造像她这样的战士?”魔仆冷笑了一声,“你恐怕……完全猜错了。她这样的,是废品。” 话音刚落,他粗长的蟒尾猛地一甩,向着李济的身体抽去。 冯斯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他当然对阴毒而又癫狂的李济毫无好感,如果有谁能把李济干掉,他会求之不得。然而,现在李济所操纵的,是姜米的身体。 好在李济的反应相当灵活,如她所言,这具年轻而健康的躯体十分好用。她灵巧地就地一滚,躲开了魔仆钢鞭一样的蛇尾,随即一团红色的烟云从她身上飞出,袭向魔仆的人头,那是她释放的魔虫。 魔仆并没有躲闪,魔虫就像暴怒的马蜂一样扑到了它身上,但它们虽然在魔仆身上铺了厚厚的一层,却并没能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魔仆完全无视这些渺小的红色虫子,依然追逐着李济。冯斯猜想,大概是那层绿色的蟒皮材质特殊,魔虫也无法侵入;又或者魔仆本来就是这些虫子的老祖宗,不会为其所害。 失去了魔虫的威力,李济除了奔逃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她虽然也发动了蠹痕,但却始终不明白自己的蠹痕到底有什么作用,魔仆一次次进入她的蠹痕领域,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或者阻碍。反倒是魔仆一面用自己庞大却不失灵活的蛇身不停地紧逼追赶,一面驱动蠹痕,用它操控气流的能力进行攻击侵扰。 李济虽然获得了非凡的力量,但毕竟还是一个人,无法和魔仆正面抗衡。几个月前,四大家族的四位高手联手也抵挡不了一个低级的魔仆,何况眼前这位更加威武雄壮的人头怪。她绕着大树跑了几个圈子,最终还是被旋转的气流带得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 魔仆的蛇尾紧跟着赶上,把李济的身体卷了起来。李济拼命挣扎,身上不断有魔虫飞出,却完全无法挣脱巨蟒的缠绕。 “就人类而言,你的力量已经算不错了,”魔仆低头看着李济、或者说姜米的脸,“但你终究只是人,在魔仆面前,只能算得上是一只小小的害虫。” “但是害虫也有逃命的方法。”李济的表情居然很是镇静,并不显得慌乱。她停止了挣扎,微微闭上双眼,魔仆也并不加力,饶有兴味地盯着她。几秒钟过后,李济骤然睁开眼睛,眼神里真正有了慌张的神色。 “你……你能封锁附脑的行动?”李济结结巴巴地问。 “附脑和我,都是属于魔王的,”魔仆用近乎轻柔的语调说,“你觉得是人类控制附脑更容易一点,还是我更容易一点呢?你以为在我面前你真的可以抛弃掉肉身逃走?” 李济的脸上终于现出极度恐慌的表情。她重新开始挣扎,但在巨大的蟒身的缠绕下,犹如蚍蜉撼大树。魔仆畸形的眼睛里流露出杀戮的快感,长长的蟒身一点一点收紧,似乎是打算以极慢的速度一点一点压断压碎李济身上的每一根骨头,让她尝尽极度的痛苦后再取走她的性命。 李济的面孔变得惨白而扭曲,呼吸也越来越急促,那是因为胸腔受到了压迫,可能有点喘不上气了。尽管已经陷入绝境,双方力量悬殊,她仍然在不甘心地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挣扎扭动着。但突然之间,她的眼睛瞪圆了,视线越过魔仆,望向了它的身后。 魔仆察觉到有异,停止了碾压,上身一扭,头已经转了过去。然后它眉头一皱:“你在搞什么?” 那是冯斯。先前魔仆用蛇身困住李济的时候,他不知为什么反向跑到了大树下,此刻又折了回来。在魔仆的视线里,可以看见冯斯手里抓着一大把黑色魔花,嘴里则鼓鼓囊囊地不停咀嚼着些什么,黑色的汁液正在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冯斯一面嚼着,一面慢慢走向了魔仆,咽喉处可以明显见到有东西在下咽。 “你居然在吃我的花?”魔仆看来很是惊诧,“你为什么要吃它们?你虽然是天选者,毕竟还是凡人之躯,你以为你能承受魔花的毒性?” 冯斯艰难地咽下嘴里刚刚嚼烂的一团花瓣,然后张开嘴想要说话,却发现自己的舌头都肿了起来,已经很难发声了。这黑色魔花长相妖异、闻起来隐隐有烤肉的气味儿,入口一嚼却是既腥臭又辛辣无比,而且花汁里蕴含的毒性会迅速让口腔麻痹。 他尝试了几次,嘴里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怪声,索性放弃了说话的努力,只是伸手指了指姜米的身体,然后回手在自己的心口比划了一下。魔仆愣了愣,随即会意:“你是想说,这个被附脑占据身体的小女孩,是你的……意中人?” 冯斯点了点头,魔仆哑然失笑:“难怪不得你那么紧张,倒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不过你要救她,为什么不直接来攻击我?” 冯斯指了指自己,然后摆了摆手,这个颇有智慧的魔仆再次领会了他的意思:“你是想说你根本没有能力伤到我,那你吃花就能伤到我么?” 冯斯还没有应答,李济却已经阴笑起来了:“嘿嘿嘿嘿……他吞吃魔花不是为了伤害你,而是为了利用魔花的力量来激发他的体质,以便对我的蠹痕进行放大。幸好我抢占了这个小姑娘的身体,他虽然恨透了我,却不得不来救我,真是妙不可言啊,哈哈哈!” “放大?”魔仆皱起眉头,思考了一阵子,“你们就是这样运用天选者的能力的?还真是暴殄天物呢。而且魔花虽然能激发蠹痕的力量,也是需要特定条件的,这样不顾性命地往肚子里塞,别提能不能奏效了。你就不怕先被毒死?” 冯斯比划了几下,发现单纯靠手势根本无法清楚表意,索性捡起一根被之前的龙卷风卷到地面上的树枝,在地上划出了两个大字。 一个字是“人”。另一个字是“拼”。 “你是说,作为一个人,此刻你只有不计后果地拼命?”魔仆的语声里隐隐有一些佩服。 冯斯点了点头,还想再写些什么,但突然之间,他扔下树枝,整个身体像一袋土豆一样砸到了地上。他捧着自己的肚腹,身子蜷成一团,喉咙里发出抑制不住的惨呼。 “疼……疼死我了……”他用肿得像猪肝一样的舌头含混不清地发出旁人压根听不懂的呻吟声。 二、 冯斯小时候因为顽皮好动,某一次刚吃过晚饭就去和小伙伴们蹦蹦跳跳地玩耍,结果得了阑尾炎,被养父母带到医院去开了一刀。那一次右下腹的剧烈疼痛,他直到现在都还记得,后来写作文的时候,他是这么写的:“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发出杀猪一样的叫声,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 但是阑尾炎的腹痛,比起现在肚腹内的疼痛,似乎又算不得什么了。古人形容腹痛,喜欢用“刀绞”这个词,但冯斯觉得光是刀绞远远不足以表达出他此刻的痛苦。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人用烧红的铁钩把他的内脏一件一件地摊开,然后再用一把生锈的刀子一片一片地碎割一样。 早知道少吃两朵了,看来有点消化不良……到这时候,他居然还留着一丁点幽默感,不过这样的幽默感马上就被淹没在潮水般涌来的疼痛中。他已经几乎连自己到底为了什么要吞吃那些魔花都忘了,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头颅,自己的四肢,似乎自己的整个生命里就只剩下了疼痛,只剩下了疼得让人想一头撞死的肚子。 过了一会儿,疼痛感并没有减轻,却又开始向着全身蔓延。冯斯已经完全无法感受自己到底在地上滚了多少圈,擦破了多少块皮肤,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古代的腰斩凌迟之类的酷刑,真的比得上这种疼痛吗? 剧痛之中,他甚至产生了幻觉,眼前交替闪过自己这一生中所见过的不同身份的死者:他的养父冯琦州;试图绑架他并最终杀害了冯琦州的那些“低等家族”的杀手;在附脑的作用下变成了半人半蜘蛛怪物的翟建国,这个东北小城的潦倒穷汉也正是二十年前替他接生的医生;来自美国的詹莹教授,姜米的母亲,曾经一度让他感受到母亲般温暖的女性;杨谨,姜米的生父,虽然品格低下,却在生死之际选择了保护自己的女儿…… 一张张阴阳两隔的面孔带着笑脸在他的脑海中一一浮现,和冯斯说着话,诱惑着他:“来吧!和我们一起去一个更好的世界吧!”在这些人的身畔,鸟语花香,阳光明媚,似乎真的是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呢。冯斯难以抵挡这样的诱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 但突然之间,在这些面孔的后面,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他看到了另外一张脸,让他一直挂怀于心的脸。 那是姜米的脸。姜米的眼里含着泪,冲他打着手势,那手势分明是在说:“别过来!我还需要你!” 这张脸让他骤然间热血上涌,忽然发出一声嘶吼:“我不去!你们滚开!” 幻觉消失了。冯斯再度回到了阴暗的金字塔内部,并且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有点适应了魔花的毒性,疼痛开始减轻了。他终于有余暇把目光投向魔仆和李济,这一看他怔住了。 李济已经挣脱了魔仆的缠绕。此时她竟然高高悬浮在半空中,和蛇身人头的魔仆相隔十余米,在两人的中间,红色的蠹痕和绿色的蠹痕混杂在一起,相互压制,却谁也压不住谁。 冯斯呆呆地看着眼前这惊人的一幕。假如忽略掉李济的本质,而只是把那个半空中的窈窕身影当做姜米的话,这幅画面简直堪称美丽,有点像美国科幻黄金时代所流行的那种杂志封面画:漂亮性感的女郎,庞大凶恶的怪兽,光怪陆离的背景,对比强烈的光影色调。 过了好一阵子他才反应过来,拖着仍然疼痛的身体跑上前去。靠近之后,他看得更清楚,魔仆脸上再没有之前轻松的神态,显得十分凝重,甚至带有一丝紧张。李济却是一脸的胜券在握,表情颇为狰狞邪恶。 “臭小子,你居然真的成功了,哈哈哈!”李济发出一阵得意的狂笑,“只有人类的身体才能接受你的催化,这条小破蛇却享用不到,真是天助我也!” 冯斯明白过来,就在刚才那一阵死去活来的剧痛中,他竟然真的撞上了大运,通过魔花激发出了自己的催化能力。可能是肚腹里疼得太厉害了,让他都没有感觉到头疼,但效果是实实在在的。李济,一个通过移植附脑获得力量的人类,竟然压倒了魔仆的蠹痕。 看来老子这款催化剂还真是业界良心呢,冯斯禁不住苦笑一声。他朝着李济发问说:“李校长,现在你明白你的蠹痕是干什么的了吗?” 李济又是一阵狞笑:“妙不可言的功用。我的蠹痕,能够吸收他人蠹痕里的能量,是所有魔仆和守卫人的克星!” 冯斯大吃一惊,但看看魔仆的表情,知道立即并没有说谎。现在的形势对于魔仆而言无疑十分尴尬:它必须不断激发自己的能量,才能和李济相抗;但在双方蠹痕碰撞的过程中,它的力量又会源源不断地被吸走,相当于饮鸩止渴。此消彼长,不知道它能坚持多久。 两道蠹痕激烈地碰撞着,和冯斯过去多次见到过的那样,当力量相若的蠹痕彼此倾轧时,交界处会碰撞出电火花和闪电的弧光。仔细看去,魔仆的绿色蠹痕所占空间体积更大,但却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一点缩小,照这样下去,搞不好真的要让李济占到上风。 双方一步步后退,蠹痕的范围越扩越大,冯斯为了避免受到伤害,也只能跟着向后退。几分钟之后,拼斗中的两个怪物已经各自退到了金字塔的一侧,蠹痕的范围几乎扩张到了地面的每一处角落,把大树的大半截都包括在其中。这棵用于供养黑色花朵的大树,倒好像成为了划分李济和魔仆势力范围的分界线,有一半的黑色花朵落入了李济的蠹痕范围,剩下一半在魔仆的领域之中。 随着比拼的进一步加剧,被人为划分出来的这两片区域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态势。魔仆可能是把全副精力都放在和李济的对抗上,已经无法再精确掌控蠹痕内每一处的力量了。在它所占据的那一半领域里,好似遭遇了风灾,充满着空气高速流动和旋转所发出的尖啸声,辛辛苦苦培植的黑色魔花已经有一小半被狂风连根拔起,化为碎片,但他却无暇顾及。 冯斯则躲在了李济的蠹痕里。反正他是一个“废物”,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力量被吸收,但在这一片领域里,被李济的蠹痕波及到的魔花却产生了变化——它们开始一点一点地绽放。 这样的变化很是奇怪,因为按照李济的说法,她能够吸取魔王之力,这些魔花变得枯萎似乎才更合常理。但是现在,树皮的表面就像是刚刚下了一场春雨的草原,魔花争相怒放。 冯斯看着这些诡异而美丽的妖魔之花,不知怎么的,心里涌起了另外一层不安。眼下两个怪物正在性命相博,随时可能殃及他这条弱小的池鱼,已经足够糟糕了,魔花却让他的忧虑加剧了。他总觉得自己暂时忘掉了一点什么东西,关键的、要命的东西。 “你现在后悔了吧?”李济高声喊道,“刚才如果一下子杀死我,就不会有现在的困境了。你们这些怪物,总以为可以把别人戏弄于鼓掌之间,但最后先死的一定是你!” 最大的怪物就是你吧,你居然叫别人怪物,冯斯摇摇头。他倒也挺同情李济的遭遇。虽然这位副校长贪污受贿,本身人品不端,但那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审判与制裁,而不应当遭受王璐的私刑与利用。何况违法犯罪是一回事,李济原本也算是一个风度俨然的知识女性,却被附脑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甚至连原有的身体都彻底损毁了。 冯斯回想着自己认识李济之后的每一次见面。这个伪装成姜米祖母的女性,总是显得那么优雅慈和,但在关键时刻又总能做出坚定果敢的判断,就像在川东那座摩天轮上…… 等等!摩天轮? 冯斯一下子想到了那个雨夜发生的事情,进而想到了玄化道院失踪的原因。那些古代守卫人中的佼佼者,获得了一朵黑色魔花,试图利用魔花来提升他们的“道术”。结果,魔花激发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能量,把整座道观连同里面的一切都关入了另一个空间,一个常人看不到也触碰不到的异度空间。 一朵魔花就造成了那样的剧变,而眼下,在这座金字塔内,有着成千上万朵魔花,假如它们也展现出同样的效用,那这一片原本就已经压缩过的空间里,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呢?是会继续压缩、进入一个“异度空间中的异度空间”,还是……相反? 冯斯一下子满身冷汗。如果一个压缩到极点的空间因为剧烈的能量变化而“爆发”,他简直难以想象那样会造成怎么样的灾难性的结局。那已经不只是会杀死他和姜米,又或者杀死宾馆房间里的文潇岚的问题了——或许整座小镇都会被夷为平地。甚至,还可能波及到附近的青城山。 那样会死多少人呢?也许会比一场大地震还更加惨烈吧? 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冯斯大步跑向李济,一边跑一边大喊:“快停手!收了你的蠹痕!不能唤醒魔花!” 但刚刚跑出去没几步,从李济的身上陡然放出了一群魔虫,这些魔虫径直飞向冯斯,围住了他。远远地,李济冲着冯斯做了个“停下”的手势。魔虫们围着他上下飞舞,倒是并没有扑上来叮咬吞噬,但也绝不离开。 冯斯叹了口气,知道李济误会了他的手势,大概是以为自己会做出威胁她的事情,所以用魔虫逼住了自己。他稍微尝试着向前多踏出一步,魔虫立即扑到他的脸上,几只魔虫不客气地在他的手臂上咬了几口,虽然咬得很浅,也并没有钻进他的血肉里,但李济的意思是明白无误的:你要是再敢靠近,我就真的不客气。 李济只是一个欲求自己活命的人,没有守卫人家族的责任感,不会像梁野等人那样在意自己这个天选者的死活——惹恼了她,她真的会杀掉自己。想明白了这一点,冯斯只好站在原地不动了,内心的焦虑却无法压制。 隔着身边这群阻挡视线的讨厌的虫子,冯斯仍然可以勉强看到,那半树位于李济蠹痕内的黑色花朵就像是拥有了灵魂一样,开始不安分地舞动,并且逐渐开始闪烁出亮光。空气里隐隐有了一些类似臭氧一样的古怪气味,一股沉闷的低音响起,声音越来越重,震得冯斯的耳朵一阵阵的不舒服。 要他娘的糟糕!冯斯急得直跺脚,却也没有其他办法可想。跺脚的时候他才注意到,金字塔的地面也开始轻微震动起来,就像是地震。他知道。那是这片缩微空间开始支撑不住的前兆,它随时可能崩塌。 正在激战中的双方也注意到了周围的异状。李济和魔仆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把自己的蠹痕稍微回收一点,停止交锋,围住冯斯的魔虫也飞了回去。冯斯这才能快步跑到李济面前,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个蠢货!你用你的破虫子拦住我干什么!” 李济叹了口气:“你就是想来告诉我这件事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收起你的蠹痕!快点!相信我!”冯斯简直要把喉咙喊出血来了,“最起码别把魔花包在里面!” 李济犹豫了一下,再度收缩了自己的蠹痕,远离了巨树的范围。冯斯这才松了口气,简短地描述了一下他的推测:“也就是说,人类的附脑和这种魔花结合,所产生的终极效果大概就是造成空间畸变。现在看起来,可能会引发第二种情况——也是最糟糕的情况——这片空间会彻底崩溃。崩溃之后可能产生的,或许就是爆炸。幸好一切才刚刚开始,你现在收回蠹痕,还来得及。” “那样的话,恐怕这个镇子都会不存在了。当然,比起我的命,这座镇子也没什么重要的。”李济有些后怕,也有些庆幸。她回过头望向魔仆,忽然间神色大变,冯斯连忙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这一看也大吃一惊。 只见满树的黑色魔花不知何时纷纷被连根拔起,聚集成了一个巨型的黑色球体,飞到了魔仆身边。而魔仆也脱离了那个巨大的蟒身,只剩下头颅悬浮在半空中。花球和头颅会合在了一起,比起之前直冲云霄的大树和巨大的蟒身,这个新造型似乎节省了很多很多空间。 冯斯忽然明白过来:“你……难道你……” 魔仆阴沉地笑了起来:“我和人类打了千万年的交道了,你以为会那么轻易地被人类的蠹痕击败?” “你是故意让李济激发魔花的!”冯斯说,“因为你已经有了应对的方法,就像你之前把魔宫藏进那个小面猴一样!” “这片空间就是我创建的,我当然懂得压缩空间的方法了,”魔仆的头颅在半空中一上一下地漂浮着,就像是在点头,“当初我利用张献忠完成了足够多的对人类的研究,只想要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培植魔花。正好在那时候,我终于发现了我的一个很重要的同类的踪迹。” “同类?和你一样的魔仆?”冯斯一下子想起了阮猴子的后人远帆向他讲述的那个故事,“啊,就是阮猴子和张可旺在青峰山深处找到的那个魔仆!” “没错,它是在东汉末年的战乱中失踪的,我苦苦寻找了他足足千年。只有找到它,我才能安心地开始培植。”魔仆说。 “它到底重要在哪儿?”冯斯问。 “它的身体分解后,能化为土壤,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培育魔花的土壤。” “是不是就是树下面埋着死人的那种玩意儿?有点像果冻的那种胶状物?” “是的。当发现它在青峰山后,我立即下令张献忠全力进行寻找,并且最终找到了它。然而以当时张献忠所控制的势力范围,实在很难找到一个地方可以保证不为外人发现,何况他的政权原本就摇摇欲坠。唯一的方法,就是创造出一片人类无法接近的空间。所以我先命令张献忠修建了这座金字塔,然后慢慢积蓄力量。在他的大西国行将崩溃的时候,我把整座金字塔藏入了面猴里。” “看上去,人类社会风云变幻,你们魔仆纵然威力通神,也不太好混呢。”冯斯不无讥讽地说。 “那也是为什么从大西国之后,我再也没有现身过的原因,”魔仆哼了一声,“今天能亲眼见到一个天选者,我还是很高兴的,遗憾的是,你必须死在这里了。” 说完这句话,围绕在它身边的蠹痕陡然变换形状,变成了一个浑圆的球体,把黑色花球和魔仆一同笼罩在其中。与此同时,冯斯感到脚下一阵剧烈的摇晃,比之前那一次烈度强得多,让他一下子站不稳摔倒在了地上。空气开始狂乱地流动,恍如野兽在咆哮,随着地震的加剧,大树也开始左右摇晃,无数的枝叶从高处掉落下来。 “谢谢你们提醒了我!”魔仆狞笑着,“我将会毁掉这片空间,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李济不声不响地越过冯斯,先用自己的蠹痕包围住魔仆,然后拼命地释放出魔虫。但此刻魔仆的蠹痕已经转化为深黑色,在外层凝聚出了一层坚硬的保护罩,李济用尽全力也无法攻破。情急之下,她开始破口大骂,几乎用尽了冯斯所能想象的恶毒的诅咒,但这样的诅咒显然不能对魔仆产生丝毫伤害。闭合的黑色蠹痕中,魔仆和黑色魔花的颜色都开始越变越浅,冯斯猜测,那是它们正在飞速地转化形态,准备遁入异度空间。 而蠹痕之外的一切都在加速全面崩溃。地面已经大片大片地龟裂,纵横交错的裂缝把金字塔内部分成了无数块,就像是正在开裂的冰山。冯斯东奔西跑,渐渐发现可以供他站立的地方越来越少,正在紧张,背后忽然一紧,身子已经被一股大力拉扯得腾空而起。不用回头他也能猜到,那是李济的魔虫。 “你还真是好心……”冯斯喃喃地说。 “我从来不好心,只是你对我还有用。”李济说。 “我能有什么用?”冯斯不解,“现在我自身难保啊。” “我要趁着魔仆还没有完全遁入新的空间,把它干掉,这样也许就能阻止这片空间的彻底崩溃,”李济说,“但我的力量不够,必须依靠你。” “我知道,我是人见人爱的催化剂……”冯斯喃喃地说着,随手从风中捞起了几朵正被飓风刮得四散乱飞的魔花,准备塞进嘴里。他已经尝试过一次魔花毒性发作后生不如死的滋味,并不确定在那么短的时间间隔之后,自己的身体还能不能承受再来一次的冲击。然而,此刻他已经别无选择。摆在他面前的不只是他自己的生死,也不只是姜米和文潇岚的生死,而是一座镇子、一座大山和成千上万的人。 “凭你是没用的,老妖婆。”背后突然传来一个略带虚弱的声音。冯斯急忙回头,看见林静橦正在一瘸一拐地走近,腹部的伤口仍然有鲜血流出。 李济冷笑一声,正想说话,林静橦以一个不容打断的手势阻止了她:“别说废话了,这里发生了什么我也大致能猜到。你的蠹痕不是攻击性的,那些虫子也只能伤害人体,要打破魔仆的乌龟壳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靠我才行。你只需要做一件事:用你的魔虫把我们都吊到半空中,因为这块地面快要被毁干净了。” 她摊开右手,掌心处放着一根寒光闪闪的钢针,看起来十分尖锐。李济又是一声冷笑,却并没有说什么,显然她也能审时度势,知道此刻林静橦是唯一的希望。魔虫分成三股,把三人都带到了空中,灵活地躲闪着从高处砸下来的树枝和砖块。 “对了,如果在你这根针上涂上我的血,只要魔仆没有完全消失,都能击中他!”冯斯忽然想到了这一点,不由得颇为兴奋。 但林静橦摇了摇头:“我这根针发射出去后,和空气摩擦产生的高热会把你的血完全蒸发。没用的,我们只能赌运气。” “好吧,赌运气……我还是继续当我的摧花狂魔。”冯斯自嘲地笑了笑,开始往嘴里大口大口地塞魔花,颇有几分牛嚼牡丹的气势。 “为防一会儿说不出话来,我先把遗言交代了,”他含含混混地说,“我的入党申请书在枕头下面……” “史上最拙劣冷笑话。”林静橦板着脸说。 于是冯斯又吞了一堆魔花,又疼得死去活来,但这次还没法躺下——地面上能供他躺下的地方很难找了,只能由魔虫把他吊在半空中。那种感觉,活生生地像是被吊起来遭受一次满清十大酷刑。 不过他倒也发现,他的身体适应能力实在是强,第二次中毒虽然还是很痛,但痛感比起第一次要好很多,至少不至于让他如濒死体验一般产生幻觉了。所以他还能勉强睁开眼睛,看着这座即将倒塌的金字塔内发生的一切。 魔花压榨出了他现有的每一分力量,林静橦的蠹痕变得强沛无比,迅速填满了金字塔内的每一处空间。那枚钢针悬在空中,好似一枚蓄势待发的导弹,却始终并没有发射出去。冯斯知道,她是在等待最佳的时机,等待着魔仆的防护罩力量减弱的那一瞬间。他也有些担心,不知道林静橦到底能不能赶得及,因为一但魔仆成功遁入新空间,旧空间里的物质对它而言,大约就等于真空了吧。 他想要提醒林静橦,但张嘴却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怪声,那自然是因为他的舌头再次因为中毒而肿成了猪肝。林静橦头也不回地说:“乖,别闹!我会算计好时机的,你闹也没用。” 冯斯只好乖乖闭嘴,眼看着那根钢针闪烁着明亮柔和的光芒,并且越来越亮,渐渐只能看到一团闪耀的光斑。与此同时,魔仆和身畔魔花的颜色越来越浅,说明它们距离逃遁也越来越近。 正当他觉得自己实在憋不住了,又想要再废话几句的时候,林静橦的身上忽然间光华暴涨,婀娜秀美的身姿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银色。她微微抬手,冯斯只觉得眼前一花,光斑状的钢针已经在瞬间消失了。他连忙把视线移到魔仆那边,这一看不觉有些瞠目结舌。 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刺中了魔仆的蠹痕,并没有被弹开,却也并没有一下子刺入。此时的钢针,就像是一个突入地层的钻探探头,正在一点一点地往里钻。魔仆终于露出了惊惶的神色,但此时正在全力开辟新的空间,却也无力再去加强防御了。 一厘米,两厘米……十厘米,二十厘米……这种钝刀割肉的感觉,对冯斯而言实在是太煎熬了。他甚至觉得,假如钢针一开始就被魔仆的蠹痕弾飞,大概他的神经也会好过一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决定无数人命运的一幕,就好像时间变慢了,整个世界在用慢镜头的速度运行一样。 魔仆头颅的颜色已经越来越接近透明了,而钻探机一般的钢针也一点点钻透“地层”,逼近了这颗头颅。这是一场和时间的赛跑,跑道上的双方谁也输不起。 冯斯的身体被魔虫吊着,在空中晃来晃去,忽然间发现眼前的情景真是无比适合“提心吊胆”这个词汇。在那种惴惴不安的心境里,他简直想要闭上眼睛,就像球迷在自己支持的球队罚点球时那样,不敢再看下去。但很快地,那种天性中的混不吝又发作了。 老子就是要看着!冯斯想,哪怕是亲眼看到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死了拉倒! 调整到这种心态后,他反而遍体通泰,浑身的疼痛都减轻了不少。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完全没入黑色的保护层,正以缓慢却不停顿的匀速在保护层中钻行,渐渐逼近了魔仆那双几乎快要裂开的畸形大眼。而在保护层的外围,已经出现了清晰可见的电光,冯斯明白,这样的闪电,意味着新的空间即将成型,就如同玄化道院的那个夜晚一样。到那个时候,魔仆的身体将会在“这个空间”里成为虚像 还来得及吗? 距离仿佛是以微米来计算,而时间仿佛是以微秒来计算,每一分最细微的变化能足以把人的神经绷断。这一段时间短得眨眼即过,又好像比地球的寿命更加漫长。 终于,在又一道闪电过后,魔仆的头颅变成了水晶体一般的透明状态,而就在这一刹那,林静橦的钢针也刺入了它的头颅。冯斯几乎连呼吸都忘记了,看着魔仆可能的变化。 他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没有,没有任何变化。从视觉上来说,钢针和头颅的图像的确重合了,但却没有产生任何变化。黑色保护层内的一切依然在透明化,惊心动魄的电光还在激闪。 失败了!钢针没能伤到魔仆。冯斯刹那间如坠冰窟。终于还是晚了一步,他郁闷地想着,一切都要结束了。魔仆将遁形,这片空间将会坍塌并产生巨大的爆炸,自己、姜米、文潇岚、林静橦……还有附近的无数无辜的人们,都将灰飞烟灭。 那一瞬间他甚至开始后悔,假如自己当初能够劝阻姜米不卷入这起事件,假如从一开始自己就选择浑浑噩噩地活着,不去探寻什么狗屁的真相,不去挖掘那些危险的秘密,就不会发生现在这样的惨剧。自己不是一直都想要做一个普通人、过普通人的生活么?为什么还要一头扎进这个危险的大漩涡? 他自怨自艾着,无奈地等死。但突然之间,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是魔仆的头颅里。冯斯看到,魔仆的头颅里,正好是钢针所处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小红点,极其细微的小红点。 他猛然意识到了什么,屏住呼吸,死死盯着那个小红点,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没错,并不是眼花,那里的确有一个小红点,并且在一点点地扩大,扩大到可以让人看出它到底是什么。 血珠。 那是一滴血珠,出现在魔仆头颅深处的血珠。 魔仆已经完全透明的脸开始扭曲,现出无比恐惧和无比愤怒的表情。伴随着这个表情,那一滴小小的血珠突然间急剧膨胀,化为一团惊心动魄的红色血雾。魔仆大张着嘴,似乎是在发出最后的怒吼,但这怒吼声已经无法传达到冯斯的耳中了。这个几乎伴随着人类漫长的文明进程一起走过的万年妖魔,最终却毁于一根针,由它的主人赐予人类的特异力量所创造的针。 “果然是天道好轮回啊。”冯斯轻叹一声。 随着这一声叹息,魔仆的头颅四分五裂,化为无数飞溅的碎块。那些闪耀的电光消失了,原本已经接近于消失的魔花重新恢复实体,在狂风中被吹得四散乱飞,成为魔仆最后的悼亡之物。 魔仆死了。 冯斯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每一处毛孔都在疼痛,内脏就像是刚刚放到铁板上炙烤过一样。他实在撑不住了,决定不顾形象不顾体面地先睡一会儿,或者也可以说,先昏一会儿。 先昏一会儿之前,冯斯勉强睁开眼睛,看见这座庞大雄伟的金字塔已经变成了废墟。他这才想到,其实他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来得及问魔仆,比如当初它是怎么想办法让玄化道院的道士把那个面猴一路带回川东的,比如这个金字塔形的奇怪建筑物是否是魔仆们用来互通消息的一种标志。但已经来不及了,魔仆已死,这些问题,也许只有遇到下一个魔仆的时候,才有机会解答了。 地面已经几乎完全塌陷,下方是幽深的黑色云气,魔虫吊着三个人,保证他们不会掉入脚下的无底深渊。冯斯忽然想到,如果此刻李济撤回魔虫,林静橦或许还有办法,他就只能一头栽下去了。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扭头看了一眼李济,李济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 “我的确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李济说,“但是你放心,现在我还不敢杀了你,接下来我们能不能顺利摆脱这片空间还不一定呢,我还需要天选者的力量。” “这样最好,我可以放心地睡一会儿了。”冯斯用肿胀的舌头艰难地说,然后满意地点点头,合上了双眼。但没过多一会儿,一股本能的直觉让他感受到了危险临近,他不得不又睁开眼睛。这一看,他忍不住叫出了声。 ——那棵巨大的树木正从中间断为两截,然后断成无数截木桩,重重砸了下去,不过并没有毁坏到太多东西,因为地面已经几乎不存在了。但其中一截巨大的木桩却恰好倒向李济所在的方向,而李济的视线正好在看向周围,完全没有注意到木桩的接近。 那可是姜米的身体。 那一刹那冯斯觉得自己简直状若癫狂。他拼命牵扯魔虫,魔虫大概是得到了李济不许伤害他的命令,并没有发力和他拉扯,乖乖地带着他飞向了李济。 “快躲开!”冯斯大吼着。但魔花的毒性还没有完全退去,他此刻依然口舌不清,也无法发出响亮的声音来压倒这座倒塌的金字塔里的各种杂音。李济并没有听到他的叫喊。 冯斯别无选择。他用亡命徒般的凶猛力道狠狠一甩手,带动着魔虫扑向了李济。在这一片天崩地裂般的混乱中,他模糊的双眼已经分不清那到底是李济还是姜米了。他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把姜米的身体推了出去,然后感到一股无法抵挡的沉重力量重重击打在了腰间。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晕了过去。 三、 醒过来的时候,刺鼻的来苏水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提醒冯斯他已经身处在医院里了。冯斯实在舍不得睁开眼睛,因为就在刚才那段长得不知道过了多少个世纪的梦境里,他一直和姜米手拉着手,跋山涉水,四处奔走,却从来没有一刻分开。梦里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握着这只手的感觉,就叫做幸福,冯斯十分确定这一点。 但梦终究会醒来。冯斯长长地喘了一口气,肢体的感觉逐渐回复,随即他感到腰间一阵断折般的剧痛,禁不住呻吟出声。 “别动!”身边的一个声音说。那是文潇岚的声音。 冯斯猛地睁开眼睛。没错,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虽然腰疼的厉害,身上也有不少处被包扎起来,但至少还活着,而且手脚还能动弹。文潇岚正坐在病床边,手里拿着英语六级的单词本,学霸风采展露无遗。 “姜米呢?”在确认自己既没有挂掉也没有散架也没有瘫痪之后,冯斯的关注点立即转移。 “她……没有大碍,”文潇岚迟疑了一下说,“不过头被撞了一下,现在还在昏迷中。你别紧张,医生已经检查过了,确实没有大碍,相信我。” “我相信你,而且她始终处在昏迷中,也未必是因为受伤,”冯斯点点头,“我饿了,能不能帮我变点吃的出来,然后给我讲讲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张口就要吃,说明你是真的活过来了,”文潇岚一笑,“你等着,我去食堂给你弄两个小炒。” 青椒肉丝。宫保鸡丁。最简单最常见的川菜,冯斯吃得差点噎住。他一面吃饭,文潇岚一面把后来的事情经过给他讲了一遍。 冯斯已经昏迷了整整一夜外加半天。前一天夜里,文潇岚和范量宇一直在宾馆房间里等待着,那个包含了一整个完整空间的暗红色光点就那样悬浮在半空中,闪烁着神秘莫测的光芒。不只是文潇岚焦躁难安,范量宇也很罕见地显得有些心神不宁,说明这个怪物其实也对异度空间里发生的一切十分关注。 就当文潇岚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住这种等待的压力时,悬浮在半空中的暗红色光点突然开始膨胀,一两秒的时间内就扩大到网球的大小。范量宇一把拉过文潇岚,把她拽到屋角,然后释放出蠹痕把她笼罩在其中。文潇岚注意到,他是先拉住了自己的手,然后再释放蠹痕,因为这样不会伤害到她。这个小小的细节似乎说明了这个双头怪人对她的一点关照,令她感到有些温暖。 光点继续膨胀,已经超过了一个斗笠的直径。文潇岚正在紧张,从红光中接二连三地摔出了三个人:姜米,冯斯和林静橦。随即,光球又开始收缩回光点。满身是血的林静橦一挥手,一个新凝成的小小的金属球把光点笼罩起来,然后她把这个金属球揣进了怀里。 “你居然懂得怎么从异空间里脱出,又懂得怎么收藏,看来我是低估了你的家族啊。”范量宇冷冷地说,“这是你们一直以来的图谋吧。” “怎么,范先生,打算杀了我抢走它吗?”林静橦以同样冰冷的语气回应着,“就我对你的了解,你杀起人来从来百无禁忌,不管对方是不是女人,不管对方是否受伤。” 范量宇咧嘴一笑:“你不必激我。不过我今天不会强留你,因为我并没有把握掌控那么危险的东西。你把它带走,我会稍微心安一点。” “其实,如果你真的想要它,哪怕是冒最大的风险,你也会把它抢走。你只是不想要它,对么?”林静橦目光炯炯。 范量宇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不错,在这件事情上,我比你们这些正常人还保守。我不信任魔花所提升的力量。不过么,如果你愿意以你的族人的生命去替我研究一下,我想我会挺乐意的。” “那么,我就回去折腾族人的生命了。再见,范先生。”林静橦优雅地鞠了个躬,“顺便,如果天选者问起他是怎么被巨树砸了一下还没死也没瘫的话,你可以告诉他,我发现了他最后救人的动作,所以用操控金属的能力,在他被砸的一瞬间,把那块大木头切削开来,最终砸中他的木头并不大,不然的话,他就算不死,脊椎骨必断,也得一辈子瘫痪。但是另外一块碎片打中了小姑娘的头,所以她也许会昏迷一段时间。” “另外,在跌落出来的一瞬间,我看得很清楚,李济的附脑钻出来逃走了。所以现在,他的小情人又回来了,不再是老妖婆了。” “没想到居然是林静橦救了我一命……”冯斯下意识地揉了一下腰。还是很疼,但如林静橦所言,没有伤到脊椎,他至少不会变残废。后怕了一阵子之后,他发问道:“后来呢?林静橦走了,你叫110把我们送到了医院?” 文潇岚点点头。冯斯又问:“不过宾馆房间被毁得不成样子,你怎么解释的呢?” 文潇岚嫣然一笑:“不用解释。有范量宇在呢。” “范量宇?”冯斯一愣。 “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赖到我身上就好了,不就是毁掉一个宾馆房间么。不必多说一个字,只要看到我的样子,谁都会相信这一切是我干的。’”文潇岚说,“说完他就打开房门,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了。果然如他所说的,没有任何人怀疑到我们头上,所有人都觉得是他这个突然跳出来的劫匪造成了这样的大破坏,他老人家的尊容还被当地记者添油加醋地一通描述,上报了呢,网上更是闹得沸沸扬扬,说什么的都有,他现在也算是……网络红人了吧。只不过,我估计那几个被他吓傻了的宾馆服务员需要接受心理干预才行了。” 冯斯哈哈大笑,接着又叹了口气:“为了帮助你,他居然不惜让普通人看到他的那两颗大头。他对你还真不错呢。” 文潇岚没有接茬,却也并没有反驳,眼神里有一丝迷惘。冯斯又问:“我的行李呢?” 文潇岚从房间的一角把他的旅行袋拖了过来。冯斯从中找出了那枚大顺通宝,舒了一口气:“这玩意儿还在。” “很重要么?” “我不知道。但是木盒里一共装了三件东西:黑色的魔花、面猴和大顺通宝。现在魔花和面猴都已经被证明不是普通的事物,这枚大顺通宝,我想我也最好是把它收藏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它就会展现出不寻常的一面。”冯斯用手指夹着这枚古朴的钱币,若有所思。 冯斯所受的都只是外伤,魔花的毒性虽然猛烈,消解却也很快。两天后他就已经没有大碍,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姜米的病房里。按照文潇岚的说法,在跌出那个异域空间的时候,姜米的太阳穴附近有一个深深的伤口,还在流着血,正好和林静橦的说法相印证:那是李济钻出姜米的头颅逃走所留下的伤痕。 又过了两天,姜米终于醒来,除了精神略有些萎靡之外,神智很快就恢复得十分清醒。听冯斯讲完她被李济附体之后的遭遇后,她也十分后怕。 “幸好我们俩都没事,”姜米捏着冯斯的脸蛋,“这算不算是逃过一劫?是不是就可以苦尽甘来了?” 苦尽甘来?冯斯在心里叹了口气,怎么可能。未来仍然会是无穷无尽的危险和苦难。但他还是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等你伤养好了,我再陪你出去玩。这次咱们往东边走,去看看苏杭美景。” “你不是着急回去上课么,好学生?”姜米带着笑意斜了他一眼。 尽管容色憔悴,但姜米这张笑盈盈的面容还是让冯斯一阵止不住的心动。他很想低下头去,亲吻姜米,但病房里正好有护工在打扫卫生,即便他一向胆大皮厚,也难免有些不好意思。姜米似乎猜出了他的心思,悄悄用手指在脸上做了个刮羞的动作取笑他。 护工刚刚出门,护士却又接踵而至。冯斯暗暗沮丧,乖乖地坐到了一旁。这个满脸严肃的女护士关好门,替姜米量了体温,调整了一下输液的滴注速度,然后递给她一个装了几片药片的小杯子和一杯水。姜米用水杯里的水送下了这几片药片,然后忽然脑袋一歪,晕了过去。 冯斯大惊,正准备过去查看究竟,护士已经开口了:“不用紧张,只是麻醉剂而已。” 这个护士虽然外表是女人,说话的口音却是男人! 冯斯随手抄起病床边摆放着的一个花瓶,那个男人声音的女护士又说话了:“我不是来害你们的,那个寄生物还在她体内,这样才能除掉它。” 冯斯悚然:“你说什么?你是怎么知道的?还在她体内又是什么意思?” “我如果要杀你们,趁你们昏迷的时候下手岂不是方便的多?”护士说,“动用你的逻辑思维想一想,我现在有没有必要骗你。” 冯斯低下头,思考了一会儿,低声说:“或许……你说的有道理吧。” 护士点点头,从衣兜里摸出一个针筒,针筒里填满了绿色的液体。他来到姜米身边,把针筒扎进姜米的静脉。冯斯好几次想要伸手阻止,但不知怎么的,这个男女不辨的护士给了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让他最终没有行动。 注射完成后,姜米陡然睁开眼睛,急促地呼吸着,脸上的表情异常痛苦,看起来就像是喉咙被什么东西哽住了,喘不过气来。就在冯斯又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时,他惊恐地发现,从姜米的嘴里爬出了一只小虫子!一只胖乎乎的、形状古怪布满皱纹的虫子,乍一看有点像菜青虫,但仔细看去,似乎更加接近于——大脑。 “这是附脑!”冯斯惊呼出声。他听说附脑这个名称已经有许久了,到了现在,才算是第一次见到真容。他发现这个东西和魔仆的标准形态之间,只有比例上的差距,外形却是基本一致的,都很像传说中的太岁,或者说,像人的大脑。 护士又掏出另一个针筒,比前一个小得多,这次里面装着的是淡红色的液体。他一手抓起那只正在四处乱爬的附脑,一手把这个小针筒扎了上去。附脑发出一声难听的尖锐叫声,整个身躯迅速变黑,化为了一滩黑水。这个附脑,或者说李济,就此永远地消失了。 护士扔掉针筒,摘下被弄脏的手套,长出了一口气,可见刚才的一系列动作也让他十分紧张。冯斯看向姜米,发现她虽然还在昏睡,但呼吸已经十分平稳,脸色也正常,这才终于放下心来。 “我不太明白,她……她知道很多事情!我和姜米之间发生的一切,她都知道!难道附脑还能吸取思维?”冯斯结结巴巴地问。 护士点点头:“如果是这种已经可以形成独立个体的,的确可以阅读宿主的大脑思想。再说了,年轻人之间的恋爱,都是一根筋的思维模式,那种老狐狸想要骗到你还不容易么?” 冯斯深感挫折,却又无力反驳,想想先前那么多的甜言蜜语,居然是和一只老妖怪进行的,还险些接吻,简直让他有些反胃。过了好久,他才想起了最关键的问题:“你……到底是什么人?” 护士摘下护士帽,扯下那一头的长发,果然只是假发。然后他脱下护士服,露出一身普通的夹克装,再用不知什么东西往脸上抹了几抹,现出一张沧桑的面孔。这个护士,转瞬间变成了一个中年男人,脸很陌生,但身形却依稀有些眼熟。接着他开口说话了,用的是一种相当嘶哑的嗓音:“我的声音你可能没听过,但这样的变嗓,你应该还记得吧?” 冯斯一下子跳了起来:“你是……陈叔!那个得了白癜风的陈叔!” 他的思绪一下子跳到了这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就在他接到詹莹的当天晚上,去宁章闻家蹭饭的时候,这个被宁章闻叫做陈叔的老人带着一张得过白癜风的吓人的脸守在门口,吓了他一大跳。这之后,宁章闻也向冯斯讲过这位老邻居可悲可恨而又可怜的人生经历。 但是现在,这个有着陈叔嗓音的男人,却有着一张并不吓人的平凡的中年人面孔。冯斯又想到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我后来曾经在川东好几次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我一直在猜测那是学校里的老师什么的,但其实……是你!” “是的,你看到的背影是我,你看到的陈叔也是我,不过我并不是真正的陈叔。”中年男人说,“我原本的目的就只是为了接近你而已,为此我事先调查了你的朋友宁章闻的背景,在此期间遇到了孤身一人即将死去的陈叔。这个人常年不和任何人打交道,一般人根本看都不敢看他的脸,即便是宁章闻和他也极少近距离接触,所以我正好能冒充他然后去接近宁章闻,并且借上门求助的机会在他家里放置窃听器。” “你看来真是做足了功课,什么‘积攒了二十万想要赔给受害人家属’什么的,简直毫无破绽。我不得不说一声佩服。”冯斯微微苦笑。 “前提得是化妆能骗得过人,否则的话,谎话再圆也没用。”中年男人的话语里并不带夸耀,相反有一些忧伤,似乎这样高明的化妆技巧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失落。 “即便陈叔的脸足够吓人让人不敢仔细看,你的化妆也十分成功了,更别提刚才化妆成女护士,如果不开口说话我完全看不出破绽。”冯斯说,“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怎么隐隐约约觉得,我听人说起过有什么人是做化妆师的,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了。” “我提醒你一下,”中年男人说,“我姓姜,叫姜辛明。” “姓姜?姜……你是姜米的继父!姜米的继父!”冯斯只觉得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似乎都不足了。 四、 “你继父是做什么的?” “他是搞电影的。” “导演吗?好厉害!” “不是导演,好像是……好像是搞化妆的?我也记不清楚。” “好歹也是你爹哎,你连他做什么的都记不清?” 这是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之间的一段对话。那时候冯斯随口问,姜米随口答,根本没有想太多。但此时此刻,冯斯才明白过来,这个在两人的对话里一闪而过的人有多么重要。 “是的,我是姜米的继父,”姜辛明说,“我的职业是一个特效化妆师。” “倒也难怪你扮成其他人总是那么惟妙惟肖了。”冯斯喃喃地说。他的心里涌起了无数的疑团:姜辛明到底是什么人?这个从职业上来说和詹莹的事业毫无联系的男人,为什么也会来到中国、卷入到这一系列的事件中来?而詹莹和姜米又为什么始终都不知情? “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的疑问,但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解说了,这里是医院,很快就会有人来,”姜辛明说,“今天晚上八点,医院隔壁的咖啡厅见。” 冯斯点点头,姜辛明又说:“等姜米醒过来,别告诉她我来过。” 姜辛明离开后,冯斯心神不定地坐了一会儿,直到姜米醒来。他把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姜米,只是按照承诺略去了姜辛明的戏份,只说是李济自己离开了她的身体。姜米的身体依然虚弱,并没有多问,和冯斯说了一会儿话之后,再度沉沉睡去。 冯斯在满腹狐疑中等到了晚上,提前到咖啡馆里坐下。但他从七点半等到九点,喝掉了两杯咖啡,吃了一份三明治,姜辛明却一直没有现身。而此人并没有给他留下联系方式,他甚至不知道该拨什么电话号码去催促。 难道这个姓姜的放我鸽子了?冯斯不觉有些火起。但细细一想,从姜辛明下午和他说话的语气来看,绝不像是在戏弄他。那么事情可能只有另外一种解释了:姜辛明可能遇到了什么意外。 冯斯有些坐不住了,再加上还在担心着姜米,打算先回医院去再说,但他还没来得及挪动屁股,已经有一个人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这并不是姜辛明,却也是他的老熟人。 那是四大家族中最显得高深莫测的俊美少年:路晗衣。 “姜辛明不会来了,”路晗衣说,“不过我不会让你在这儿白等的。我会给你一个解释。” 冯斯盯着路晗衣看了很久,这才开口说:“你杀了他?” “我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才会杀人,”路晗衣优雅地摇了摇手指,“我只是小小地修正了一下他的记忆而已。现在他只是一个到中国来旅行的好莱坞特效化妆师,并不知道任何关于我们的世界的事情。” “讲讲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冯斯说,“我好像是看到了一个连环套,最后套来套去,我是最终的受害者。” “没有那么夸张,你也算不上受害者,”路晗衣说,“姜辛明只是一个不得不进入局中的人。” “不得不进入局中?什么意思?”冯斯问。 “你应该研读过詹莹教授留下来的资料了,”路晗衣说,“注意到过一个叫袁川江的名字吗?” 冯斯点点头:“我知道。哈德利教授提到过,在他之前,已经有一位中国学者去研究过玄化道院的事件了,那就是神话学家袁川江。据说袁川江去世很早,资料都留给了他的儿子袁志何了,后来有一部分被哈德利得到。但是袁志何已经被杀了啊。” 路晗衣微微一笑:“资料不只留给了袁志何。袁川江还有一个女学生,名叫汤素静。几个月之前,我循着袁川江这条线找到了汤素静,发现她已经身染绝症,离死不远……” 路晗衣讲述了他和汤素静会面的过程:“袁川江并不知晓魔王世界的存在,但他从玄化道院和黑色魔花入手,掌握了大量和此类空间变异相关的资料,并且亲身接触过一些拥有低级附脑而不自知的人,对附脑的特性也有一些研究。袁川江的这些成果后来落到了一些官僚的手里,完全尘封起来,汤素静把寻找的线索告诉了我,我循着线索得到了那些资料,补上了很多我们一直在苦苦追寻的缺漏,非常有价值。作为回报,我把守卫人世界的秘密告诉了她,说完之后,按照她的请求,我结束了她的生命,以免她继续受痛苦的煎熬。” “这也算是仁慈的杀人了,虽然不合法,但我能理解,”冯斯说,“不过你就不怕她偷偷录音什么的?” “事实上,她录了,”路晗衣说,“她在衣兜里装了一个小录音笔,但那点儿小动作怎么可能瞒得过我。不过我并没有阻止她。” “为什么?那样魔王的秘密不就流传出去了吗?”冯斯不解。 “在没有亲眼见到证据的情况下,凭我那一番话,会有谁相信吗?”路晗衣讥嘲地笑了笑,“换了是你,听到一段录音,有人煞有介事地和你讲,你所生存的世界背后还有一个魔的世界,有一些特殊的存在一直在改变人类的进城,你相信吗?” “你说得对。旁人会把它当成小说家讲的故事,或者疯子的呓语。”冯斯说。 “所以我压根不担心这东西会被无关的人听到,汤素静也绝对能想到这一点,那么她偷偷录音,很显然是想要把它留给一个能听懂的人——这个人说不定会提供我更多的帮助。问题就在于,这个人是谁。”路晗衣说。 冯斯琢磨了一下:“按你刚才说的,汤素静听完你说的话,就马上由你结束了她的生命。也就是说,她不可能留下什么特殊的遗言来处理这个录音笔了。那么,能得到这个录音笔的,只有一个人——她的遗产继承人。” “你的反应很快。”路晗衣赞许地说,“没错,我也是那么想的,离开她之后,就第一时间调查了她的身世背景。汤素静曾经结过婚,育有一子,但很早就离婚了,儿子跟随前夫移民到了美国,此后一直定居在那里。所以,她的儿子就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 “嗯,那样的话,录音笔就应该归她儿子了……等等!美国?”冯斯一拍桌子,把正在为路晗衣倒水的服务员吓了一跳,手里的水壶差点掉到地上。等到服务员走后,冯斯极力压低了嗓子,满脸都是惊奇和不可思议:“汤素静的儿子就是姜米的继父!” 路晗衣看来十分欣赏冯斯这副惊讶的表情:“没错,汤素静的儿子名叫姜辛明,就是你女朋友的继父。不过你摆出这张吃惊的脸,摆早了,还有更劲爆的内容在后面呢。” “‘劲爆’这个词一般都带点贬义吧,”冯斯咕哝着,“不过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你说吧。” “你还真说对了。按照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这件事确实带点违背道德的色彩。”路晗衣暧昧地一笑,“姜辛明是汤素静和袁川江的私生子。怎么样,劲不劲爆?” 冯斯又要了一杯冰咖啡,似乎咖啡因加冰块能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他在心里梳理着事情的前因后果,发现似乎有一条无形的命运之线,把无数人牵连在了一起。袁川江、汤素静、姜辛明、詹莹、哈德利教授……这些被卷入这个世界的普通人,尽管并没有完全明白他们到底面对着的是什么,却同样在承受着命运的审判。 “袁川江展开研究的时候,因为研究的内容太过超越常识,所以受到了许多不公平的待遇,唯一一个相信他的人,就是他的学生汤素静,两个人产生感情也不足为奇。为此他从来不敢对外公开姜辛明的真实身份,却叮嘱汤素静,要把他最核心的研究资料都留给姜辛明。这也是为什么我故意让汤素静录音的原因——我怀疑她指点我找到的,可能并不是完整的资料,那份录音的最终得主,也许才掌握着核心的信息。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袁川江所进行的一些和‘不明寄生物’——也就是附脑——的研究成果,都在姜辛明手里,而姜辛明牢牢记住了父亲当年的遭遇,虽然从来没有放弃过研究,却一直连考古学家的外皮都没有披上。”路晗衣说。 冯斯想了想:“是啊,他明面上的职业是特效化妆师。照这么说,他娶詹教授为妻,也许并不是出于爱情,而只是因为……妻子是考古学家,家里摆放大量的专业书籍也不会引人怀疑了,他可以趁詹教授不注意悄悄地阅读,更可以通过詹教授获取大量的资料?” “我没有办法去猜度他的内心,”路晗衣耸耸肩,“不过他们的夫妻感情比较淡漠,大概是事实吧。” 冯斯一摆手:“算了,不说这些了,还是先把事件的前因后果弄明白吧。录音笔到了姜辛明手里,袁川江的资料和守卫人世界的真相相互印证,他大概猜到了玄化道院和魔花的意义;碰巧在那段时间,詹莹也得到了哈德利教授的遗物的信息。姜辛明应该是想要得到哈德利教授的资料,让手里的信息更加完善,比如玄化道院的确切地址。所以他以出门拍电影为理由骗了詹莹,先一步来到中国。后来我还听到过詹莹和他打越洋电话,那或许是用了更改号码显示一类的技术手段,实际上他的人早就在中国了。不过我不太明白,他是怎么盯上我的。” 他用略带凶狠的眼光盯着路晗衣,路晗衣轻松地啜了一口饮料:“既然你已经猜到了,我当然不必瞒你了。没错,是我故意泄露了你的信息给他,他对你进行了周密的调查,并且想到了通过宁章闻家来监控你动向的办法。”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冯斯捏紧了拳头。 “梁野应该已经告诉过你,玄化道院是守卫人历史上的一个未解之谜,也是一个不得触碰的禁忌,因为那种能让一整座道院离奇消失的力量太过骇人,一旦被人掌握,也许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路晗衣说,“我倒并不是垂涎那种强大的力量,而是觉得,从这样的离奇失踪中,或许能挖掘出附脑的本质,从而找到魔王阴谋的真相。”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冯斯目光中的凶狠消失了,“其实你也和我一样,不喜欢糊里糊涂地活着。你是想要借姜辛明的手来利用我,去探寻魔王的真相。这才是你最大的目的。” “是的,在这一点上,我和姜辛明不谋而合,”路晗衣说,“我们都认定,蕴藏在你体内的未知力量才是解开这一切的关键,必须要想方设法把你骗到玄化道院的消失现场。我们所没有预料到的是,王璐竟然也插手其中,而且下手比我更狠。” “那天晚上出现的那些人,具体到底是什么身份?”冯斯问,“李济只告诉了我,绑架她的人其实是王璐安排的内应,一方面是把我引到摩天轮那里去,一方面也是让李济更加得到我的信任。但是那几个能催动蠹痕的人又是干什么的?那个替我打了掩护的摩天轮控制员呢?” “那几个人,都是黑暗家族的成员,但是是王璐故意泄露消息给他们的。”路晗衣回答,“因为守卫人的禁忌,我们的人是不能靠近那里的,只有黑暗家族的成员无所顾忌。当然,那样做很冒险,因为单凭当时的李济的力量,是敌不过他们的,只是他们全副心神都放在了玄化道院上,才让魔虫钻了空子。至于那个被你胁迫却说谎替你掩盖的人么……是我的手下。他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只不过是得到了我的死命令,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配合你的行动。看,我对你够好吧?” 路晗衣扮了个鬼脸。冯斯无奈地摇摇头:“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这几大家族,一个个张口闭口禁忌禁忌,但又一个个曲线救国,连用的手段都差不多。” “这就叫做相爱相杀吧。”路晗衣微笑着说。 “这样的话,那天夜里的事情总算是清楚了,不过我觉得,王璐并不是下手比你更狠,只是比你更早而已,”冯斯说,“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一旦有必要,你杀起人来只可能比王璐更狠。只不过这一次,王璐让你不必负担那么重的罪责罢了。” “我不否认这一点。”路晗衣神色自如。 “所以事情倒是很清楚了,”冯斯一脸的郁闷,“我和姜米自以为拿到了什么了不起的秘密资料,其实一直是在被你和王璐牵着鼻子走,一步步把我们引到川东,再引到青城山。说起来我有个问题,当我在川东那个雨夜之后被带进局子里问话时,曾经告诉警察,李济是杨谨的母亲季华。但那其实只是李济编造的谎言,应该一戳就破才对,却没有引来任何麻烦。那是你在暗中帮忙吗?” “警察局里保住李济的确是我干的,我的手下正好有人的蠹痕可以干扰人的精神,令人产生幻觉。”路晗衣说,“我倒是并不在乎李济,但李济的谎言一旦被戳穿,你们俩也会被警方重新怀疑,那就麻烦了。” “但按照你的行事手段,为什么始终没有直接杀掉李济呢?”冯斯问。 “道理很简单,我当时出现在川东本来就是冒了大险,家族禁忌毕竟是禁忌,我就算违背禁忌,也只能偷偷摸摸的。”路晗衣说,“而李济不属于任何家族,只有她才能一直跟着你,保护你。你明白了吗?虽然你的确做成了很多事,帮了我的大忙,但离开旁人的保护,你终究……还是个废物。” 冯斯说不出话来。虽然他已经多次被人挖苦为废物,每一次听到对方这样说话,心里依然觉得有些刺痛。但很快地,他又想到点别的:“你刚才说,你的手下有人可以用蠹痕干扰人的精神。我在成都的时候,曾经被抓进派出所,然后半夜突然发生火灾,嫌犯们莫名其妙骚乱起来……” “没错,那也是我的人干的,”路晗衣说,“我并不想做得那么明显,那样群体性的近乎癔症一样的癫狂,肯定会引人怀疑,但当时时间来不及了,只能铤而走险。不过后来我还是想办法把事件定性为有人在水中投入致幻药物,马虎算是解决了。” 冯斯无奈地鼓起腮帮,像气球放气一样呼出一口气:“这么说来,我还得感谢你了。那么,最后一个问题,那个还俗的道士何少衡,被杀的方式明显和王璐之前的几次下手不一样,是你的人干的吗?” “不是。他的被杀也在我的计划之外。”路晗衣说,“我已经派人在查了,暂时没有结果。不过何少衡在临死前的搏斗中抓伤了这个凶手,指甲里留有凶手的血肉,应该迟早能找到这个人。” 冯斯喝下了最后一口冰咖啡。经过这一番对话,这一次惊险旅程中的绝大部分谜团总算是有了解释了。还有一些和他无关的问题他也想问,却又觉得问出口路晗衣也不会说。 “你好像在‘最后一个问题’之后,还有想问的?”路晗衣看出了他的欲言又止。 “啊,和我的经历没什么关系,只是之前范量宇曾经提过,在南方有一个废弃的医院也引起了各大家族的关注。我就是纯粹好奇想起了那件事,你不说也没事儿。”冯斯说。 “那倒没什么不能说的,其实和你这一次的四川之行,表面上看起来是两件不相干的事,内在却是联系在一起的。”路晗衣说,“某些黑暗家族得到了特殊的新技术,可以大大提升附脑的力量,所以在那里制造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怪物,比如我就见过一个能轻微抵抗蠹痕的,那可能代表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进化方向。南方医院并不只是一个个例。这些年来,围绕着附脑,发生的事件越来越多,原本几十百把年才会遇上一次的魔仆与魔兽的骚动也发生得越来越频繁。我们怀疑,这是沉睡已久的魔王开始有所行动了,而他行动的关键,就在于附脑。所以弄清楚附脑和魔王的本质才显得那么迫切、那么重要,否则我们连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去对抗他呢?” “是啊,这几天这个问题也一直在缠绕着我,怎么都想不出一个完美的解释。”冯斯敲着自己的头,显得很苦恼。 “你不妨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路晗衣说。 冯斯用手指轻轻敲着咖啡杯:“如果只是为了占领地球什么的科幻电影里的大俗套,魔王几亿年前就能做到;如果只是为了培养奴仆,魔仆和妖兽的力量还不够大么?远比普通人类更好用,挖通喜马拉雅山恐怕都够了吧。所以,一定是人脑和附脑结合之后,能发挥什么极其特殊的功用,是魔仆和妖兽都无法完成的功用,这才导致了魔王们在对人类的态度上如此纠结,甚至产生致命的分歧。” “在金字塔里的时候,我也曾经猜想过,是不是魔王是想要制造一种把全部生命精华都蕴含在附脑里、可以不断更换身体的生化怪物。从李济当时表现出的力量来看,这个想法似乎还有点靠谱,但魔仆完全否定了我的这个思路。他说,李济这样的进化绝不是成功,而是废品。所以我彻底糊涂了。如果能弄明白魔王到底想要的是什么,那也许我们就可以猜测出魔王的身份了。” 路晗衣难得地展露出一种严肃的神情:“是的,的确一时还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但不管怎么样,你这一次的经历已经帮助我们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确定了魔王的阴谋和诱使人类移植附脑有关,下一步的行动就有方向了。” “又是疯狂的人体试验么?”冯斯冷冷地问,“就像王璐那样,随便抓一个无辜的人来下手,把他们变成疯子?” 路晗衣没有回答,但也没有否认。 冯斯往椅背上一靠,闭上眼睛,只觉得深深的疲惫涌上心头:“这不是一个属于我的世界。我只想做普通人,但却只能跟着你们越陷越深。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你们发现我不是什么狗屁的天选者,狗屁的催化剂,这一切都是误会,这样我还能脱身出来,做一个每天逃课、打篮球、赚钱的废柴大学生。” “这些事情已经刻在你心里了,你能忘得掉么?”路晗衣说。 “你可以更改我的记忆嘛,就像你对姜辛明所做的那样。”冯斯悻悻地说。 “不,姜辛明的记忆并不是被迫消除的。事实上,是他主动求的我。”路晗衣说。 “他主动求你?为什么?”冯斯又是一惊。 路晗衣轻笑一声:“很好解释。姜辛明原本是期望着能完整地揭开这一系列事件的秘密,为他的父亲正名,当然也能让自己一举成名。但是经过了到中国后这一系列的事件,他意识到,这个黑暗事件的真相是绝对不容许他揭露的,一旦揭出来,不只是他,连带姜米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他和妻子虽然感情一般,但对这个并非自己亲生的女儿倒是真不错。”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算他真的打算不顾性命地揭露这一切,我们也有办法让他的揭露变成谎言、欺骗和笑话。他已经见识过我们的能量,很清楚这一点,也就是说,即便他想要努力挣扎,结果也毫无意义。考虑明白了这一层,他决定主动放弃。这样的话,至少他能继续他过去的安稳生活,以及拥有一颗平静的心。” “安稳的生活……一颗平静的心……”冯斯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他的目光越过路晗衣,穿过咖啡馆的玻璃窗,望向无限延伸的远处,目光中充满了迷茫。他的手握着已经空了的玻璃杯,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简直让人怀疑他会把杯子生生捏碎。路晗衣一直静静地看着他,没有出声打扰。两人就像是两具凝固的雕像,被从充满常理的美好世界中生拉硬拽出来,沉默而倔强。 足足过了十分钟,冯斯才轻轻放下手里的杯子。他的手不再发抖,目光也不再迷茫,双眸里除了一种铁一样的坚定之外,还有一丝浓得化不开的深深的哀伤。而路晗衣的双眸,仿佛已经直接看透了他的内心。 “做好决定了吗?”路晗衣问他。 “未来会更加危险,对吗?”冯斯反问。 路晗衣很肯定地点点头:“混乱而血腥的时代已经来临了,所有的势力都会卷入其中,而魔王……随时可能觉醒。我不知道‘觉醒之日,万物俱灭’这句话会否应验,但我肯定,那绝对不会是什么好日子。简单地说,你别再奢望任何安稳的生活了,你已经踏上了一个天选者应该踏上的道路。” “那我就明白了,”冯斯紧抿着嘴唇,额头上有深深的皱纹,“我决定了。不过,请再给我一点时间。” “由你做主。”路晗衣说。 五、 姜米仍然在熟睡中。 柔和的灯光下,她的面部线条显得更加柔和而秀美,就像是一副静谧的油画。冯斯坐在病床边,抑制着呼吸,看着姜米尤带笑意的面容,满眼都是化不开的忧郁。 姜米翻了个身,缓缓睁开眼睛,冯斯连忙换出一副笑脸:“你还真能睡。” “脑袋被人扎了个洞,还不让我多睡会儿?”姜米嘟囔着,轻轻从枕头上抬起头来,侧移了一下上半身,把身体慵懒地靠在冯斯身上,“还是这个肉枕头舒服。” 冯斯伸出手臂揽住她:“当心您那颗被人扎了个洞的脑袋。” “其实还好,居然不怎么觉得疼,”姜米说,“不过,我被老妖婆控制的时候什么样?是不是很丑怪?” “您这么貌美如花,怎么样都不会丑的。” “这话我爱听!” “我想申请到北京来做交换生。”姜米忽然说。 冯斯一呆:“为什么?” 姜米伸出手指,在冯斯的额头上弹了一下:“废话,当然是看着你这个笨蛋啊!你那么笨那么呆,没有我看着,跑丢了怎么办?” “说得也是,”冯斯搔搔头皮,“那就过来吧。” 这次轮到姜米发呆了:“不是吧?你怎么答应得那么痛快?这完全不是你的风格啊。” “不是我的风格?那我的风格应该是什么样?”冯斯反问。 “你嘛,按照你惯常的德性,难道不是应该马上皱起眉头,从身上掏出安全手册,翻到第二百五十页,然后大肆教育我‘哎呀留在中国好危险啊!哎呀魔仆好危险啊!哎呀守卫人好危险啊!哎呀我就是危险制造机啊!你应该回到安全的美帝,好好地去过你的生活,不要搅进这些危险里面来!’”姜米这一口气不带停顿地说下去,语气倒是模仿得活灵活现。 “你的贯口功底果然非同凡响,不到中国来专职当个相声艺术家太屈才了。”冯斯哈哈大笑起来,眼眶却不禁又湿润了。 “你说我刚才学得像不像?你是不是一贯都是这么思前想后得让人想揍你的样子?”姜米不依不饶。 冯斯叹了口气:“还真是我的风格,如假包换。” “所以我才在奇怪啊,你居然没有说出你的专属台词,而是那么痛快地就同意了,难道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要不然就是你也被附脑入侵了?”姜米揪着冯斯的鼻子。 “我是天选者,附脑怕我。”冯斯一本正经地说。好容易等姜米松开手,他呼哧呼哧喘了口气,声音忽然放轻了:“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我想看到你高兴的样子。” 姜米一怔,冯斯接着说下去:“我想明白了,干嘛要憋得那么辛苦呢?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就算真的早死,又能亏多少?怕这怕那的生活,过得真是没意思,不如我们一起冒险,就当是一块儿演电影了,多开心!” 姜米两眼放光:“这简直是太阳从南边出来了!我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话会从你这个小老头嘴里说出来!” “老夫聊发少年狂嘛!”冯斯像玩猫一样挠着姜米的下巴,姜米咯咯笑着,似乎感觉很惬意。她把头枕在冯斯的手臂上,眼睛慢慢地闭上了。 “困了就早点睡吧。”冯斯温柔地说。 “可是我还想和你说会儿话……”姜米嘟嘟囔囔地说,语声里已经显得有些困倦。 “时间还长着呢,不着急这么一小会儿,”冯斯拍着她的背脊,“等你申请了交换生,我们就能成天在一起啦,我带你吃遍全北京的小吃。” “光是北京不够,其他地方的我也要吃……” “没问题。只要我们在一起,做什么都没问题,全听你的。”冯斯的声音略略有些哽咽。 “嗯,在一起就好。”姜米的声音越来越低,“我们俩,在一起……” 她终于睡着了,呼吸变得均匀平缓。冯斯小心翼翼地把她的头放回到枕头上,怔怔地盯着她熟睡的面庞看了许久,眼泪终于流了出来。他低下头,在姜米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 “真想和你在一起啊,”冯斯低声说,“真的很想。真的。” 第十一章 抉择 一、 伏羲。传说中华夏民族的始祖,无数神话传说中都曾提到过他。在那些从远古流传下来的神话中,伏羲开启了中华文明的源头。 眼前的这个蛇身人头的魔仆,虽然矢口否认它就是伏羲,却很难让冯斯不去产生一些联想。这又可以作为魔王扶持早期人类文明的一个证据,他想,魔王果然是对人类有所图。 不过现在不是考据历史的时候。就在冯斯走神思考的工夫,魔仆已经离开它,蛇身滑行到李济身前。它低头打量了一番这个看起来只是个如花少女、却拥有着惊人破坏力的敌人,忽然脸上露出了一些吃惊的神情。 “你侵占了别人的身体?你已经能自如地控制附脑的迁移了?”它发问道。看起来,相比李济的身份以及能力,它更在乎的是对方附脑的异常变化。 李济得意地一笑:“是的。我完成了一次伟大的进化,可以把我的思维和记忆全部转移进入附脑,并且可以利用附脑自由迁移。我过去的肉体已经被我抛弃掉了,现在这个身体年轻而健康,我很喜欢。” “看来我真是在异域里呆了太长的时间了,”魔仆叹息一声,“真没想到,我能亲眼见到一个普通人类完成这样的奇迹。” “你们的目的,就是想让人脑和附脑彻底融合吗?”站在一旁的冯斯忍不住发问,“那样能够得到什么?像她这样的怪物?” 那一瞬间他产生了这样的猜想:难道魔王的终极目标,就是制造李济这样的怪物?能够把一切生命的菁华都浓缩在小小的附脑里,尤其是把思想与灵魂都移入附脑,然后——就可以不断地更换身体?这算是什么,制造永远不担心身体会被毁灭的战士么? 他越想越觉得这个思路有理。假如能把李济的进化之路提炼成一种可以大规模复制的技术,应用到人类身上,那就是一支不必怕死的史上最强悍军队了。只要附脑不死,身体怎么被损毁都可以随意更换,简直比科幻小说里的克隆人军团或者机器人军团还要牛逼一万倍。如果说一直以来,魔王都在追求着这样的进化效果,那完全是讲得通的。 冯斯正在兴奋不已,蛇身人头的魔仆却轻轻说了一句话。这句话犹如兜头一盆冷水浇在他身上,同时也令他产生了更深的迷惑。 “魔王想要制造像她这样的战士?”魔仆冷笑了一声,“你恐怕……完全猜错了。她这样的,是废品。” 话音刚落,他粗长的蟒尾猛地一甩,向着李济的身体抽去。 冯斯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他当然对阴毒而又癫狂的李济毫无好感,如果有谁能把李济干掉,他会求之不得。然而,现在李济所操纵的,是姜米的身体。 好在李济的反应相当灵活,如她所言,这具年轻而健康的躯体十分好用。她灵巧地就地一滚,躲开了魔仆钢鞭一样的蛇尾,随即一团红色的烟云从她身上飞出,袭向魔仆的人头,那是她释放的魔虫。 魔仆并没有躲闪,魔虫就像暴怒的马蜂一样扑到了它身上,但它们虽然在魔仆身上铺了厚厚的一层,却并没能给对方造成任何伤害。魔仆完全无视这些渺小的红色虫子,依然追逐着李济。冯斯猜想,大概是那层绿色的蟒皮材质特殊,魔虫也无法侵入;又或者魔仆本来就是这些虫子的老祖宗,不会为其所害。 失去了魔虫的威力,李济除了奔逃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她虽然也发动了蠹痕,但却始终不明白自己的蠹痕到底有什么作用,魔仆一次次进入她的蠹痕领域,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或者阻碍。反倒是魔仆一面用自己庞大却不失灵活的蛇身不停地紧逼追赶,一面驱动蠹痕,用它操控气流的能力进行攻击侵扰。 李济虽然获得了非凡的力量,但毕竟还是一个人,无法和魔仆正面抗衡。几个月前,四大家族的四位高手联手也抵挡不了一个低级的魔仆,何况眼前这位更加威武雄壮的人头怪。她绕着大树跑了几个圈子,最终还是被旋转的气流带得失去平衡,摔倒在地上。 魔仆的蛇尾紧跟着赶上,把李济的身体卷了起来。李济拼命挣扎,身上不断有魔虫飞出,却完全无法挣脱巨蟒的缠绕。 “就人类而言,你的力量已经算不错了,”魔仆低头看着李济、或者说姜米的脸,“但你终究只是人,在魔仆面前,只能算得上是一只小小的害虫。” “但是害虫也有逃命的方法。”李济的表情居然很是镇静,并不显得慌乱。她停止了挣扎,微微闭上双眼,魔仆也并不加力,饶有兴味地盯着她。几秒钟过后,李济骤然睁开眼睛,眼神里真正有了慌张的神色。 “你……你能封锁附脑的行动?”李济结结巴巴地问。 “附脑和我,都是属于魔王的,”魔仆用近乎轻柔的语调说,“你觉得是人类控制附脑更容易一点,还是我更容易一点呢?你以为在我面前你真的可以抛弃掉肉身逃走?” 李济的脸上终于现出极度恐慌的表情。她重新开始挣扎,但在巨大的蟒身的缠绕下,犹如蚍蜉撼大树。魔仆畸形的眼睛里流露出杀戮的快感,长长的蟒身一点一点收紧,似乎是打算以极慢的速度一点一点压断压碎李济身上的每一根骨头,让她尝尽极度的痛苦后再取走她的性命。 李济的面孔变得惨白而扭曲,呼吸也越来越急促,那是因为胸腔受到了压迫,可能有点喘不上气了。尽管已经陷入绝境,双方力量悬殊,她仍然在不甘心地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挣扎扭动着。但突然之间,她的眼睛瞪圆了,视线越过魔仆,望向了它的身后。 魔仆察觉到有异,停止了碾压,上身一扭,头已经转了过去。然后它眉头一皱:“你在搞什么?” 那是冯斯。先前魔仆用蛇身困住李济的时候,他不知为什么反向跑到了大树下,此刻又折了回来。在魔仆的视线里,可以看见冯斯手里抓着一大把黑色魔花,嘴里则鼓鼓囊囊地不停咀嚼着些什么,黑色的汁液正在顺着他的嘴角流下来。冯斯一面嚼着,一面慢慢走向了魔仆,咽喉处可以明显见到有东西在下咽。 “你居然在吃我的花?”魔仆看来很是惊诧,“你为什么要吃它们?你虽然是天选者,毕竟还是凡人之躯,你以为你能承受魔花的毒性?” 冯斯艰难地咽下嘴里刚刚嚼烂的一团花瓣,然后张开嘴想要说话,却发现自己的舌头都肿了起来,已经很难发声了。这黑色魔花长相妖异、闻起来隐隐有烤肉的气味儿,入口一嚼却是既腥臭又辛辣无比,而且花汁里蕴含的毒性会迅速让口腔麻痹。 他尝试了几次,嘴里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怪声,索性放弃了说话的努力,只是伸手指了指姜米的身体,然后回手在自己的心口比划了一下。魔仆愣了愣,随即会意:“你是想说,这个被附脑占据身体的小女孩,是你的……意中人?” 冯斯点了点头,魔仆哑然失笑:“难怪不得你那么紧张,倒是个有情有义的汉子。不过你要救她,为什么不直接来攻击我?” 冯斯指了指自己,然后摆了摆手,这个颇有智慧的魔仆再次领会了他的意思:“你是想说你根本没有能力伤到我,那你吃花就能伤到我么?” 冯斯还没有应答,李济却已经阴笑起来了:“嘿嘿嘿嘿……他吞吃魔花不是为了伤害你,而是为了利用魔花的力量来激发他的体质,以便对我的蠹痕进行放大。幸好我抢占了这个小姑娘的身体,他虽然恨透了我,却不得不来救我,真是妙不可言啊,哈哈哈!” “放大?”魔仆皱起眉头,思考了一阵子,“你们就是这样运用天选者的能力的?还真是暴殄天物呢。而且魔花虽然能激发蠹痕的力量,也是需要特定条件的,这样不顾性命地往肚子里塞,别提能不能奏效了。你就不怕先被毒死?” 冯斯比划了几下,发现单纯靠手势根本无法清楚表意,索性捡起一根被之前的龙卷风卷到地面上的树枝,在地上划出了两个大字。 一个字是“人”。另一个字是“拼”。 “你是说,作为一个人,此刻你只有不计后果地拼命?”魔仆的语声里隐隐有一些佩服。 冯斯点了点头,还想再写些什么,但突然之间,他扔下树枝,整个身体像一袋土豆一样砸到了地上。他捧着自己的肚腹,身子蜷成一团,喉咙里发出抑制不住的惨呼。 “疼……疼死我了……”他用肿得像猪肝一样的舌头含混不清地发出旁人压根听不懂的呻吟声。 二、 冯斯小时候因为顽皮好动,某一次刚吃过晚饭就去和小伙伴们蹦蹦跳跳地玩耍,结果得了阑尾炎,被养父母带到医院去开了一刀。那一次右下腹的剧烈疼痛,他直到现在都还记得,后来写作文的时候,他是这么写的:“我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发出杀猪一样的叫声,把周围的人都吓了一跳。” 但是阑尾炎的腹痛,比起现在肚腹内的疼痛,似乎又算不得什么了。古人形容腹痛,喜欢用“刀绞”这个词,但冯斯觉得光是刀绞远远不足以表达出他此刻的痛苦。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人用烧红的铁钩把他的内脏一件一件地摊开,然后再用一把生锈的刀子一片一片地碎割一样。 早知道少吃两朵了,看来有点消化不良……到这时候,他居然还留着一丁点幽默感,不过这样的幽默感马上就被淹没在潮水般涌来的疼痛中。他已经几乎连自己到底为了什么要吞吃那些魔花都忘了,也感觉不到自己的头颅,自己的四肢,似乎自己的整个生命里就只剩下了疼痛,只剩下了疼得让人想一头撞死的肚子。 过了一会儿,疼痛感并没有减轻,却又开始向着全身蔓延。冯斯已经完全无法感受自己到底在地上滚了多少圈,擦破了多少块皮肤,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古代的腰斩凌迟之类的酷刑,真的比得上这种疼痛吗? 剧痛之中,他甚至产生了幻觉,眼前交替闪过自己这一生中所见过的不同身份的死者:他的养父冯琦州;试图绑架他并最终杀害了冯琦州的那些“低等家族”的杀手;在附脑的作用下变成了半人半蜘蛛怪物的翟建国,这个东北小城的潦倒穷汉也正是二十年前替他接生的医生;来自美国的詹莹教授,姜米的母亲,曾经一度让他感受到母亲般温暖的女性;杨谨,姜米的生父,虽然品格低下,却在生死之际选择了保护自己的女儿…… 一张张阴阳两隔的面孔带着笑脸在他的脑海中一一浮现,和冯斯说着话,诱惑着他:“来吧!和我们一起去一个更好的世界吧!”在这些人的身畔,鸟语花香,阳光明媚,似乎真的是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呢。冯斯难以抵挡这样的诱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 但突然之间,在这些面孔的后面,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他看到了另外一张脸,让他一直挂怀于心的脸。 那是姜米的脸。姜米的眼里含着泪,冲他打着手势,那手势分明是在说:“别过来!我还需要你!” 这张脸让他骤然间热血上涌,忽然发出一声嘶吼:“我不去!你们滚开!” 幻觉消失了。冯斯再度回到了阴暗的金字塔内部,并且发现自己的身体似乎有点适应了魔花的毒性,疼痛开始减轻了。他终于有余暇把目光投向魔仆和李济,这一看他怔住了。 李济已经挣脱了魔仆的缠绕。此时她竟然高高悬浮在半空中,和蛇身人头的魔仆相隔十余米,在两人的中间,红色的蠹痕和绿色的蠹痕混杂在一起,相互压制,却谁也压不住谁。 冯斯呆呆地看着眼前这惊人的一幕。假如忽略掉李济的本质,而只是把那个半空中的窈窕身影当做姜米的话,这幅画面简直堪称美丽,有点像美国科幻黄金时代所流行的那种杂志封面画:漂亮性感的女郎,庞大凶恶的怪兽,光怪陆离的背景,对比强烈的光影色调。 过了好一阵子他才反应过来,拖着仍然疼痛的身体跑上前去。靠近之后,他看得更清楚,魔仆脸上再没有之前轻松的神态,显得十分凝重,甚至带有一丝紧张。李济却是一脸的胜券在握,表情颇为狰狞邪恶。 “臭小子,你居然真的成功了,哈哈哈!”李济发出一阵得意的狂笑,“只有人类的身体才能接受你的催化,这条小破蛇却享用不到,真是天助我也!” 冯斯明白过来,就在刚才那一阵死去活来的剧痛中,他竟然真的撞上了大运,通过魔花激发出了自己的催化能力。可能是肚腹里疼得太厉害了,让他都没有感觉到头疼,但效果是实实在在的。李济,一个通过移植附脑获得力量的人类,竟然压倒了魔仆的蠹痕。 看来老子这款催化剂还真是业界良心呢,冯斯禁不住苦笑一声。他朝着李济发问说:“李校长,现在你明白你的蠹痕是干什么的了吗?” 李济又是一阵狞笑:“妙不可言的功用。我的蠹痕,能够吸收他人蠹痕里的能量,是所有魔仆和守卫人的克星!” 冯斯大吃一惊,但看看魔仆的表情,知道立即并没有说谎。现在的形势对于魔仆而言无疑十分尴尬:它必须不断激发自己的能量,才能和李济相抗;但在双方蠹痕碰撞的过程中,它的力量又会源源不断地被吸走,相当于饮鸩止渴。此消彼长,不知道它能坚持多久。 两道蠹痕激烈地碰撞着,和冯斯过去多次见到过的那样,当力量相若的蠹痕彼此倾轧时,交界处会碰撞出电火花和闪电的弧光。仔细看去,魔仆的绿色蠹痕所占空间体积更大,但却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点一点缩小,照这样下去,搞不好真的要让李济占到上风。 双方一步步后退,蠹痕的范围越扩越大,冯斯为了避免受到伤害,也只能跟着向后退。几分钟之后,拼斗中的两个怪物已经各自退到了金字塔的一侧,蠹痕的范围几乎扩张到了地面的每一处角落,把大树的大半截都包括在其中。这棵用于供养黑色花朵的大树,倒好像成为了划分李济和魔仆势力范围的分界线,有一半的黑色花朵落入了李济的蠹痕范围,剩下一半在魔仆的领域之中。 随着比拼的进一步加剧,被人为划分出来的这两片区域呈现出了完全不同的态势。魔仆可能是把全副精力都放在和李济的对抗上,已经无法再精确掌控蠹痕内每一处的力量了。在它所占据的那一半领域里,好似遭遇了风灾,充满着空气高速流动和旋转所发出的尖啸声,辛辛苦苦培植的黑色魔花已经有一小半被狂风连根拔起,化为碎片,但他却无暇顾及。 冯斯则躲在了李济的蠹痕里。反正他是一个“废物”,也不必担心自己的力量被吸收,但在这一片领域里,被李济的蠹痕波及到的魔花却产生了变化——它们开始一点一点地绽放。 这样的变化很是奇怪,因为按照李济的说法,她能够吸取魔王之力,这些魔花变得枯萎似乎才更合常理。但是现在,树皮的表面就像是刚刚下了一场春雨的草原,魔花争相怒放。 冯斯看着这些诡异而美丽的妖魔之花,不知怎么的,心里涌起了另外一层不安。眼下两个怪物正在性命相博,随时可能殃及他这条弱小的池鱼,已经足够糟糕了,魔花却让他的忧虑加剧了。他总觉得自己暂时忘掉了一点什么东西,关键的、要命的东西。 “你现在后悔了吧?”李济高声喊道,“刚才如果一下子杀死我,就不会有现在的困境了。你们这些怪物,总以为可以把别人戏弄于鼓掌之间,但最后先死的一定是你!” 最大的怪物就是你吧,你居然叫别人怪物,冯斯摇摇头。他倒也挺同情李济的遭遇。虽然这位副校长贪污受贿,本身人品不端,但那应该受到国家法律的审判与制裁,而不应当遭受王璐的私刑与利用。何况违法犯罪是一回事,李济原本也算是一个风度俨然的知识女性,却被附脑弄得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甚至连原有的身体都彻底损毁了。 冯斯回想着自己认识李济之后的每一次见面。这个伪装成姜米祖母的女性,总是显得那么优雅慈和,但在关键时刻又总能做出坚定果敢的判断,就像在川东那座摩天轮上…… 等等!摩天轮? 冯斯一下子想到了那个雨夜发生的事情,进而想到了玄化道院失踪的原因。那些古代守卫人中的佼佼者,获得了一朵黑色魔花,试图利用魔花来提升他们的“道术”。结果,魔花激发出了令人难以想象的巨大能量,把整座道观连同里面的一切都关入了另一个空间,一个常人看不到也触碰不到的异度空间。 一朵魔花就造成了那样的剧变,而眼下,在这座金字塔内,有着成千上万朵魔花,假如它们也展现出同样的效用,那这一片原本就已经压缩过的空间里,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呢?是会继续压缩、进入一个“异度空间中的异度空间”,还是……相反? 冯斯一下子满身冷汗。如果一个压缩到极点的空间因为剧烈的能量变化而“爆发”,他简直难以想象那样会造成怎么样的灾难性的结局。那已经不只是会杀死他和姜米,又或者杀死宾馆房间里的文潇岚的问题了——或许整座小镇都会被夷为平地。甚至,还可能波及到附近的青城山。 那样会死多少人呢?也许会比一场大地震还更加惨烈吧? 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冯斯大步跑向李济,一边跑一边大喊:“快停手!收了你的蠹痕!不能唤醒魔花!” 但刚刚跑出去没几步,从李济的身上陡然放出了一群魔虫,这些魔虫径直飞向冯斯,围住了他。远远地,李济冲着冯斯做了个“停下”的手势。魔虫们围着他上下飞舞,倒是并没有扑上来叮咬吞噬,但也绝不离开。 冯斯叹了口气,知道李济误会了他的手势,大概是以为自己会做出威胁她的事情,所以用魔虫逼住了自己。他稍微尝试着向前多踏出一步,魔虫立即扑到他的脸上,几只魔虫不客气地在他的手臂上咬了几口,虽然咬得很浅,也并没有钻进他的血肉里,但李济的意思是明白无误的:你要是再敢靠近,我就真的不客气。 李济只是一个欲求自己活命的人,没有守卫人家族的责任感,不会像梁野等人那样在意自己这个天选者的死活——惹恼了她,她真的会杀掉自己。想明白了这一点,冯斯只好站在原地不动了,内心的焦虑却无法压制。 隔着身边这群阻挡视线的讨厌的虫子,冯斯仍然可以勉强看到,那半树位于李济蠹痕内的黑色花朵就像是拥有了灵魂一样,开始不安分地舞动,并且逐渐开始闪烁出亮光。空气里隐隐有了一些类似臭氧一样的古怪气味,一股沉闷的低音响起,声音越来越重,震得冯斯的耳朵一阵阵的不舒服。 要他娘的糟糕!冯斯急得直跺脚,却也没有其他办法可想。跺脚的时候他才注意到,金字塔的地面也开始轻微震动起来,就像是地震。他知道。那是这片缩微空间开始支撑不住的前兆,它随时可能崩塌。 正在激战中的双方也注意到了周围的异状。李济和魔仆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把自己的蠹痕稍微回收一点,停止交锋,围住冯斯的魔虫也飞了回去。冯斯这才能快步跑到李济面前,气不打一处来:“你这个蠢货!你用你的破虫子拦住我干什么!” 李济叹了口气:“你就是想来告诉我这件事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收起你的蠹痕!快点!相信我!”冯斯简直要把喉咙喊出血来了,“最起码别把魔花包在里面!” 李济犹豫了一下,再度收缩了自己的蠹痕,远离了巨树的范围。冯斯这才松了口气,简短地描述了一下他的推测:“也就是说,人类的附脑和这种魔花结合,所产生的终极效果大概就是造成空间畸变。现在看起来,可能会引发第二种情况——也是最糟糕的情况——这片空间会彻底崩溃。崩溃之后可能产生的,或许就是爆炸。幸好一切才刚刚开始,你现在收回蠹痕,还来得及。” “那样的话,恐怕这个镇子都会不存在了。当然,比起我的命,这座镇子也没什么重要的。”李济有些后怕,也有些庆幸。她回过头望向魔仆,忽然间神色大变,冯斯连忙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这一看也大吃一惊。 只见满树的黑色魔花不知何时纷纷被连根拔起,聚集成了一个巨型的黑色球体,飞到了魔仆身边。而魔仆也脱离了那个巨大的蟒身,只剩下头颅悬浮在半空中。花球和头颅会合在了一起,比起之前直冲云霄的大树和巨大的蟒身,这个新造型似乎节省了很多很多空间。 冯斯忽然明白过来:“你……难道你……” 魔仆阴沉地笑了起来:“我和人类打了千万年的交道了,你以为会那么轻易地被人类的蠹痕击败?” “你是故意让李济激发魔花的!”冯斯说,“因为你已经有了应对的方法,就像你之前把魔宫藏进那个小面猴一样!” “这片空间就是我创建的,我当然懂得压缩空间的方法了,”魔仆的头颅在半空中一上一下地漂浮着,就像是在点头,“当初我利用张献忠完成了足够多的对人类的研究,只想要找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培植魔花。正好在那时候,我终于发现了我的一个很重要的同类的踪迹。” “同类?和你一样的魔仆?”冯斯一下子想起了阮猴子的后人远帆向他讲述的那个故事,“啊,就是阮猴子和张可旺在青峰山深处找到的那个魔仆!” “没错,它是在东汉末年的战乱中失踪的,我苦苦寻找了他足足千年。只有找到它,我才能安心地开始培植。”魔仆说。 “它到底重要在哪儿?”冯斯问。 “它的身体分解后,能化为土壤,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培育魔花的土壤。” “是不是就是树下面埋着死人的那种玩意儿?有点像果冻的那种胶状物?” “是的。当发现它在青峰山后,我立即下令张献忠全力进行寻找,并且最终找到了它。然而以当时张献忠所控制的势力范围,实在很难找到一个地方可以保证不为外人发现,何况他的政权原本就摇摇欲坠。唯一的方法,就是创造出一片人类无法接近的空间。所以我先命令张献忠修建了这座金字塔,然后慢慢积蓄力量。在他的大西国行将崩溃的时候,我把整座金字塔藏入了面猴里。” “看上去,人类社会风云变幻,你们魔仆纵然威力通神,也不太好混呢。”冯斯不无讥讽地说。 “那也是为什么从大西国之后,我再也没有现身过的原因,”魔仆哼了一声,“今天能亲眼见到一个天选者,我还是很高兴的,遗憾的是,你必须死在这里了。” 说完这句话,围绕在它身边的蠹痕陡然变换形状,变成了一个浑圆的球体,把黑色花球和魔仆一同笼罩在其中。与此同时,冯斯感到脚下一阵剧烈的摇晃,比之前那一次烈度强得多,让他一下子站不稳摔倒在了地上。空气开始狂乱地流动,恍如野兽在咆哮,随着地震的加剧,大树也开始左右摇晃,无数的枝叶从高处掉落下来。 “谢谢你们提醒了我!”魔仆狞笑着,“我将会毁掉这片空间,让你们死无葬身之地!” 李济不声不响地越过冯斯,先用自己的蠹痕包围住魔仆,然后拼命地释放出魔虫。但此刻魔仆的蠹痕已经转化为深黑色,在外层凝聚出了一层坚硬的保护罩,李济用尽全力也无法攻破。情急之下,她开始破口大骂,几乎用尽了冯斯所能想象的恶毒的诅咒,但这样的诅咒显然不能对魔仆产生丝毫伤害。闭合的黑色蠹痕中,魔仆和黑色魔花的颜色都开始越变越浅,冯斯猜测,那是它们正在飞速地转化形态,准备遁入异度空间。 而蠹痕之外的一切都在加速全面崩溃。地面已经大片大片地龟裂,纵横交错的裂缝把金字塔内部分成了无数块,就像是正在开裂的冰山。冯斯东奔西跑,渐渐发现可以供他站立的地方越来越少,正在紧张,背后忽然一紧,身子已经被一股大力拉扯得腾空而起。不用回头他也能猜到,那是李济的魔虫。 “你还真是好心……”冯斯喃喃地说。 “我从来不好心,只是你对我还有用。”李济说。 “我能有什么用?”冯斯不解,“现在我自身难保啊。” “我要趁着魔仆还没有完全遁入新的空间,把它干掉,这样也许就能阻止这片空间的彻底崩溃,”李济说,“但我的力量不够,必须依靠你。” “我知道,我是人见人爱的催化剂……”冯斯喃喃地说着,随手从风中捞起了几朵正被飓风刮得四散乱飞的魔花,准备塞进嘴里。他已经尝试过一次魔花毒性发作后生不如死的滋味,并不确定在那么短的时间间隔之后,自己的身体还能不能承受再来一次的冲击。然而,此刻他已经别无选择。摆在他面前的不只是他自己的生死,也不只是姜米和文潇岚的生死,而是一座镇子、一座大山和成千上万的人。 “凭你是没用的,老妖婆。”背后突然传来一个略带虚弱的声音。冯斯急忙回头,看见林静橦正在一瘸一拐地走近,腹部的伤口仍然有鲜血流出。 李济冷笑一声,正想说话,林静橦以一个不容打断的手势阻止了她:“别说废话了,这里发生了什么我也大致能猜到。你的蠹痕不是攻击性的,那些虫子也只能伤害人体,要打破魔仆的乌龟壳是远远不够的。只有靠我才行。你只需要做一件事:用你的魔虫把我们都吊到半空中,因为这块地面快要被毁干净了。” 她摊开右手,掌心处放着一根寒光闪闪的钢针,看起来十分尖锐。李济又是一声冷笑,却并没有说什么,显然她也能审时度势,知道此刻林静橦是唯一的希望。魔虫分成三股,把三人都带到了空中,灵活地躲闪着从高处砸下来的树枝和砖块。 “对了,如果在你这根针上涂上我的血,只要魔仆没有完全消失,都能击中他!”冯斯忽然想到了这一点,不由得颇为兴奋。 但林静橦摇了摇头:“我这根针发射出去后,和空气摩擦产生的高热会把你的血完全蒸发。没用的,我们只能赌运气。” “好吧,赌运气……我还是继续当我的摧花狂魔。”冯斯自嘲地笑了笑,开始往嘴里大口大口地塞魔花,颇有几分牛嚼牡丹的气势。 “为防一会儿说不出话来,我先把遗言交代了,”他含含混混地说,“我的入党申请书在枕头下面……” “史上最拙劣冷笑话。”林静橦板着脸说。 于是冯斯又吞了一堆魔花,又疼得死去活来,但这次还没法躺下——地面上能供他躺下的地方很难找了,只能由魔虫把他吊在半空中。那种感觉,活生生地像是被吊起来遭受一次满清十大酷刑。 不过他倒也发现,他的身体适应能力实在是强,第二次中毒虽然还是很痛,但痛感比起第一次要好很多,至少不至于让他如濒死体验一般产生幻觉了。所以他还能勉强睁开眼睛,看着这座即将倒塌的金字塔内发生的一切。 魔花压榨出了他现有的每一分力量,林静橦的蠹痕变得强沛无比,迅速填满了金字塔内的每一处空间。那枚钢针悬在空中,好似一枚蓄势待发的导弹,却始终并没有发射出去。冯斯知道,她是在等待最佳的时机,等待着魔仆的防护罩力量减弱的那一瞬间。他也有些担心,不知道林静橦到底能不能赶得及,因为一但魔仆成功遁入新空间,旧空间里的物质对它而言,大约就等于真空了吧。 他想要提醒林静橦,但张嘴却只能发出呜呜呜的怪声,那自然是因为他的舌头再次因为中毒而肿成了猪肝。林静橦头也不回地说:“乖,别闹!我会算计好时机的,你闹也没用。” 冯斯只好乖乖闭嘴,眼看着那根钢针闪烁着明亮柔和的光芒,并且越来越亮,渐渐只能看到一团闪耀的光斑。与此同时,魔仆和身畔魔花的颜色越来越浅,说明它们距离逃遁也越来越近。 正当他觉得自己实在憋不住了,又想要再废话几句的时候,林静橦的身上忽然间光华暴涨,婀娜秀美的身姿仿佛被镀上了一层银色。她微微抬手,冯斯只觉得眼前一花,光斑状的钢针已经在瞬间消失了。他连忙把视线移到魔仆那边,这一看不觉有些瞠目结舌。 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刺中了魔仆的蠹痕,并没有被弹开,却也并没有一下子刺入。此时的钢针,就像是一个突入地层的钻探探头,正在一点一点地往里钻。魔仆终于露出了惊惶的神色,但此时正在全力开辟新的空间,却也无力再去加强防御了。 一厘米,两厘米……十厘米,二十厘米……这种钝刀割肉的感觉,对冯斯而言实在是太煎熬了。他甚至觉得,假如钢针一开始就被魔仆的蠹痕弾飞,大概他的神经也会好过一点。他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决定无数人命运的一幕,就好像时间变慢了,整个世界在用慢镜头的速度运行一样。 魔仆头颅的颜色已经越来越接近透明了,而钻探机一般的钢针也一点点钻透“地层”,逼近了这颗头颅。这是一场和时间的赛跑,跑道上的双方谁也输不起。 冯斯的身体被魔虫吊着,在空中晃来晃去,忽然间发现眼前的情景真是无比适合“提心吊胆”这个词汇。在那种惴惴不安的心境里,他简直想要闭上眼睛,就像球迷在自己支持的球队罚点球时那样,不敢再看下去。但很快地,那种天性中的混不吝又发作了。 老子就是要看着!冯斯想,哪怕是亲眼看到自己到底是怎么死的。死了拉倒! 调整到这种心态后,他反而遍体通泰,浑身的疼痛都减轻了不少。那道闪耀的光斑已经完全没入黑色的保护层,正以缓慢却不停顿的匀速在保护层中钻行,渐渐逼近了魔仆那双几乎快要裂开的畸形大眼。而在保护层的外围,已经出现了清晰可见的电光,冯斯明白,这样的闪电,意味着新的空间即将成型,就如同玄化道院的那个夜晚一样。到那个时候,魔仆的身体将会在“这个空间”里成为虚像 还来得及吗? 距离仿佛是以微米来计算,而时间仿佛是以微秒来计算,每一分最细微的变化能足以把人的神经绷断。这一段时间短得眨眼即过,又好像比地球的寿命更加漫长。 终于,在又一道闪电过后,魔仆的头颅变成了水晶体一般的透明状态,而就在这一刹那,林静橦的钢针也刺入了它的头颅。冯斯几乎连呼吸都忘记了,看着魔仆可能的变化。 他眨了一下眼睛,又眨了一下。没有,没有任何变化。从视觉上来说,钢针和头颅的图像的确重合了,但却没有产生任何变化。黑色保护层内的一切依然在透明化,惊心动魄的电光还在激闪。 失败了!钢针没能伤到魔仆。冯斯刹那间如坠冰窟。终于还是晚了一步,他郁闷地想着,一切都要结束了。魔仆将遁形,这片空间将会坍塌并产生巨大的爆炸,自己、姜米、文潇岚、林静橦……还有附近的无数无辜的人们,都将灰飞烟灭。 那一瞬间他甚至开始后悔,假如自己当初能够劝阻姜米不卷入这起事件,假如从一开始自己就选择浑浑噩噩地活着,不去探寻什么狗屁的真相,不去挖掘那些危险的秘密,就不会发生现在这样的惨剧。自己不是一直都想要做一个普通人、过普通人的生活么?为什么还要一头扎进这个危险的大漩涡? 他自怨自艾着,无奈地等死。但突然之间,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 那是魔仆的头颅里。冯斯看到,魔仆的头颅里,正好是钢针所处的位置,出现了一个小红点,极其细微的小红点。 他猛然意识到了什么,屏住呼吸,死死盯着那个小红点,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没错,并不是眼花,那里的确有一个小红点,并且在一点点地扩大,扩大到可以让人看出它到底是什么。 血珠。 那是一滴血珠,出现在魔仆头颅深处的血珠。 魔仆已经完全透明的脸开始扭曲,现出无比恐惧和无比愤怒的表情。伴随着这个表情,那一滴小小的血珠突然间急剧膨胀,化为一团惊心动魄的红色血雾。魔仆大张着嘴,似乎是在发出最后的怒吼,但这怒吼声已经无法传达到冯斯的耳中了。这个几乎伴随着人类漫长的文明进程一起走过的万年妖魔,最终却毁于一根针,由它的主人赐予人类的特异力量所创造的针。 “果然是天道好轮回啊。”冯斯轻叹一声。 随着这一声叹息,魔仆的头颅四分五裂,化为无数飞溅的碎块。那些闪耀的电光消失了,原本已经接近于消失的魔花重新恢复实体,在狂风中被吹得四散乱飞,成为魔仆最后的悼亡之物。 魔仆死了。 冯斯总算是松了一口气。这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全身上下每一处毛孔都在疼痛,内脏就像是刚刚放到铁板上炙烤过一样。他实在撑不住了,决定不顾形象不顾体面地先睡一会儿,或者也可以说,先昏一会儿。 先昏一会儿之前,冯斯勉强睁开眼睛,看见这座庞大雄伟的金字塔已经变成了废墟。他这才想到,其实他还有很多问题没有来得及问魔仆,比如当初它是怎么想办法让玄化道院的道士把那个面猴一路带回川东的,比如这个金字塔形的奇怪建筑物是否是魔仆们用来互通消息的一种标志。但已经来不及了,魔仆已死,这些问题,也许只有遇到下一个魔仆的时候,才有机会解答了。 地面已经几乎完全塌陷,下方是幽深的黑色云气,魔虫吊着三个人,保证他们不会掉入脚下的无底深渊。冯斯忽然想到,如果此刻李济撤回魔虫,林静橦或许还有办法,他就只能一头栽下去了。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扭头看了一眼李济,李济像是看出了他的心思,微微一笑。 “我的确是个忘恩负义的人,”李济说,“但是你放心,现在我还不敢杀了你,接下来我们能不能顺利摆脱这片空间还不一定呢,我还需要天选者的力量。” “这样最好,我可以放心地睡一会儿了。”冯斯用肿胀的舌头艰难地说,然后满意地点点头,合上了双眼。但没过多一会儿,一股本能的直觉让他感受到了危险临近,他不得不又睁开眼睛。这一看,他忍不住叫出了声。 ——那棵巨大的树木正从中间断为两截,然后断成无数截木桩,重重砸了下去,不过并没有毁坏到太多东西,因为地面已经几乎不存在了。但其中一截巨大的木桩却恰好倒向李济所在的方向,而李济的视线正好在看向周围,完全没有注意到木桩的接近。 那可是姜米的身体。 那一刹那冯斯觉得自己简直状若癫狂。他拼命牵扯魔虫,魔虫大概是得到了李济不许伤害他的命令,并没有发力和他拉扯,乖乖地带着他飞向了李济。 “快躲开!”冯斯大吼着。但魔花的毒性还没有完全退去,他此刻依然口舌不清,也无法发出响亮的声音来压倒这座倒塌的金字塔里的各种杂音。李济并没有听到他的叫喊。 冯斯别无选择。他用亡命徒般的凶猛力道狠狠一甩手,带动着魔虫扑向了李济。在这一片天崩地裂般的混乱中,他模糊的双眼已经分不清那到底是李济还是姜米了。他只能用尽全身的力气,狠狠把姜米的身体推了出去,然后感到一股无法抵挡的沉重力量重重击打在了腰间。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晕了过去。 三、 醒过来的时候,刺鼻的来苏水的味道充斥着鼻腔,提醒冯斯他已经身处在医院里了。冯斯实在舍不得睁开眼睛,因为就在刚才那段长得不知道过了多少个世纪的梦境里,他一直和姜米手拉着手,跋山涉水,四处奔走,却从来没有一刻分开。梦里姜米的手温暖而柔滑,握着这只手的感觉,就叫做幸福,冯斯十分确定这一点。 但梦终究会醒来。冯斯长长地喘了一口气,肢体的感觉逐渐回复,随即他感到腰间一阵断折般的剧痛,禁不住呻吟出声。 “别动!”身边的一个声音说。那是文潇岚的声音。 冯斯猛地睁开眼睛。没错,他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虽然腰疼的厉害,身上也有不少处被包扎起来,但至少还活着,而且手脚还能动弹。文潇岚正坐在病床边,手里拿着英语六级的单词本,学霸风采展露无遗。 “姜米呢?”在确认自己既没有挂掉也没有散架也没有瘫痪之后,冯斯的关注点立即转移。 “她……没有大碍,”文潇岚迟疑了一下说,“不过头被撞了一下,现在还在昏迷中。你别紧张,医生已经检查过了,确实没有大碍,相信我。” “我相信你,而且她始终处在昏迷中,也未必是因为受伤,”冯斯点点头,“我饿了,能不能帮我变点吃的出来,然后给我讲讲到底发生了些什么。” “张口就要吃,说明你是真的活过来了,”文潇岚一笑,“你等着,我去食堂给你弄两个小炒。” 青椒肉丝。宫保鸡丁。最简单最常见的川菜,冯斯吃得差点噎住。他一面吃饭,文潇岚一面把后来的事情经过给他讲了一遍。 冯斯已经昏迷了整整一夜外加半天。前一天夜里,文潇岚和范量宇一直在宾馆房间里等待着,那个包含了一整个完整空间的暗红色光点就那样悬浮在半空中,闪烁着神秘莫测的光芒。不只是文潇岚焦躁难安,范量宇也很罕见地显得有些心神不宁,说明这个怪物其实也对异度空间里发生的一切十分关注。 就当文潇岚觉得自己快要承受不住这种等待的压力时,悬浮在半空中的暗红色光点突然开始膨胀,一两秒的时间内就扩大到网球的大小。范量宇一把拉过文潇岚,把她拽到屋角,然后释放出蠹痕把她笼罩在其中。文潇岚注意到,他是先拉住了自己的手,然后再释放蠹痕,因为这样不会伤害到她。这个小小的细节似乎说明了这个双头怪人对她的一点关照,令她感到有些温暖。 光点继续膨胀,已经超过了一个斗笠的直径。文潇岚正在紧张,从红光中接二连三地摔出了三个人:姜米,冯斯和林静橦。随即,光球又开始收缩回光点。满身是血的林静橦一挥手,一个新凝成的小小的金属球把光点笼罩起来,然后她把这个金属球揣进了怀里。 “你居然懂得怎么从异空间里脱出,又懂得怎么收藏,看来我是低估了你的家族啊。”范量宇冷冷地说,“这是你们一直以来的图谋吧。” “怎么,范先生,打算杀了我抢走它吗?”林静橦以同样冰冷的语气回应着,“就我对你的了解,你杀起人来从来百无禁忌,不管对方是不是女人,不管对方是否受伤。” 范量宇咧嘴一笑:“你不必激我。不过我今天不会强留你,因为我并没有把握掌控那么危险的东西。你把它带走,我会稍微心安一点。” “其实,如果你真的想要它,哪怕是冒最大的风险,你也会把它抢走。你只是不想要它,对么?”林静橦目光炯炯。 范量宇犹豫了一下,还是点了点头:“不错,在这件事情上,我比你们这些正常人还保守。我不信任魔花所提升的力量。不过么,如果你愿意以你的族人的生命去替我研究一下,我想我会挺乐意的。” “那么,我就回去折腾族人的生命了。再见,范先生。”林静橦优雅地鞠了个躬,“顺便,如果天选者问起他是怎么被巨树砸了一下还没死也没瘫的话,你可以告诉他,我发现了他最后救人的动作,所以用操控金属的能力,在他被砸的一瞬间,把那块大木头切削开来,最终砸中他的木头并不大,不然的话,他就算不死,脊椎骨必断,也得一辈子瘫痪。但是另外一块碎片打中了小姑娘的头,所以她也许会昏迷一段时间。” “另外,在跌落出来的一瞬间,我看得很清楚,李济的附脑钻出来逃走了。所以现在,他的小情人又回来了,不再是老妖婆了。” “没想到居然是林静橦救了我一命……”冯斯下意识地揉了一下腰。还是很疼,但如林静橦所言,没有伤到脊椎,他至少不会变残废。后怕了一阵子之后,他发问道:“后来呢?林静橦走了,你叫110把我们送到了医院?” 文潇岚点点头。冯斯又问:“不过宾馆房间被毁得不成样子,你怎么解释的呢?” 文潇岚嫣然一笑:“不用解释。有范量宇在呢。” “范量宇?”冯斯一愣。 “他的原话是这么说的:‘赖到我身上就好了,不就是毁掉一个宾馆房间么。不必多说一个字,只要看到我的样子,谁都会相信这一切是我干的。’”文潇岚说,“说完他就打开房门,大摇大摆地走出去了。果然如他所说的,没有任何人怀疑到我们头上,所有人都觉得是他这个突然跳出来的劫匪造成了这样的大破坏,他老人家的尊容还被当地记者添油加醋地一通描述,上报了呢,网上更是闹得沸沸扬扬,说什么的都有,他现在也算是……网络红人了吧。只不过,我估计那几个被他吓傻了的宾馆服务员需要接受心理干预才行了。” 冯斯哈哈大笑,接着又叹了口气:“为了帮助你,他居然不惜让普通人看到他的那两颗大头。他对你还真不错呢。” 文潇岚没有接茬,却也并没有反驳,眼神里有一丝迷惘。冯斯又问:“我的行李呢?” 文潇岚从房间的一角把他的旅行袋拖了过来。冯斯从中找出了那枚大顺通宝,舒了一口气:“这玩意儿还在。” “很重要么?” “我不知道。但是木盒里一共装了三件东西:黑色的魔花、面猴和大顺通宝。现在魔花和面猴都已经被证明不是普通的事物,这枚大顺通宝,我想我也最好是把它收藏好。说不定什么时候,它就会展现出不寻常的一面。”冯斯用手指夹着这枚古朴的钱币,若有所思。 冯斯所受的都只是外伤,魔花的毒性虽然猛烈,消解却也很快。两天后他就已经没有大碍,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姜米的病房里。按照文潇岚的说法,在跌出那个异域空间的时候,姜米的太阳穴附近有一个深深的伤口,还在流着血,正好和林静橦的说法相印证:那是李济钻出姜米的头颅逃走所留下的伤痕。 又过了两天,姜米终于醒来,除了精神略有些萎靡之外,神智很快就恢复得十分清醒。听冯斯讲完她被李济附体之后的遭遇后,她也十分后怕。 “幸好我们俩都没事,”姜米捏着冯斯的脸蛋,“这算不算是逃过一劫?是不是就可以苦尽甘来了?” 苦尽甘来?冯斯在心里叹了口气,怎么可能。未来仍然会是无穷无尽的危险和苦难。但他还是在脸上挤出一个笑容:“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嘛。等你伤养好了,我再陪你出去玩。这次咱们往东边走,去看看苏杭美景。” “你不是着急回去上课么,好学生?”姜米带着笑意斜了他一眼。 尽管容色憔悴,但姜米这张笑盈盈的面容还是让冯斯一阵止不住的心动。他很想低下头去,亲吻姜米,但病房里正好有护工在打扫卫生,即便他一向胆大皮厚,也难免有些不好意思。姜米似乎猜出了他的心思,悄悄用手指在脸上做了个刮羞的动作取笑他。 护工刚刚出门,护士却又接踵而至。冯斯暗暗沮丧,乖乖地坐到了一旁。这个满脸严肃的女护士关好门,替姜米量了体温,调整了一下输液的滴注速度,然后递给她一个装了几片药片的小杯子和一杯水。姜米用水杯里的水送下了这几片药片,然后忽然脑袋一歪,晕了过去。 冯斯大惊,正准备过去查看究竟,护士已经开口了:“不用紧张,只是麻醉剂而已。” 这个护士虽然外表是女人,说话的口音却是男人! 冯斯随手抄起病床边摆放着的一个花瓶,那个男人声音的女护士又说话了:“我不是来害你们的,那个寄生物还在她体内,这样才能除掉它。” 冯斯悚然:“你说什么?你是怎么知道的?还在她体内又是什么意思?” “我如果要杀你们,趁你们昏迷的时候下手岂不是方便的多?”护士说,“动用你的逻辑思维想一想,我现在有没有必要骗你。” 冯斯低下头,思考了一会儿,低声说:“或许……你说的有道理吧。” 护士点点头,从衣兜里摸出一个针筒,针筒里填满了绿色的液体。他来到姜米身边,把针筒扎进姜米的静脉。冯斯好几次想要伸手阻止,但不知怎么的,这个男女不辨的护士给了他一种莫名的熟悉感,让他最终没有行动。 注射完成后,姜米陡然睁开眼睛,急促地呼吸着,脸上的表情异常痛苦,看起来就像是喉咙被什么东西哽住了,喘不过气来。就在冯斯又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时,他惊恐地发现,从姜米的嘴里爬出了一只小虫子!一只胖乎乎的、形状古怪布满皱纹的虫子,乍一看有点像菜青虫,但仔细看去,似乎更加接近于——大脑。 “这是附脑!”冯斯惊呼出声。他听说附脑这个名称已经有许久了,到了现在,才算是第一次见到真容。他发现这个东西和魔仆的标准形态之间,只有比例上的差距,外形却是基本一致的,都很像传说中的太岁,或者说,像人的大脑。 护士又掏出另一个针筒,比前一个小得多,这次里面装着的是淡红色的液体。他一手抓起那只正在四处乱爬的附脑,一手把这个小针筒扎了上去。附脑发出一声难听的尖锐叫声,整个身躯迅速变黑,化为了一滩黑水。这个附脑,或者说李济,就此永远地消失了。 护士扔掉针筒,摘下被弄脏的手套,长出了一口气,可见刚才的一系列动作也让他十分紧张。冯斯看向姜米,发现她虽然还在昏睡,但呼吸已经十分平稳,脸色也正常,这才终于放下心来。 “我不太明白,她……她知道很多事情!我和姜米之间发生的一切,她都知道!难道附脑还能吸取思维?”冯斯结结巴巴地问。 护士点点头:“如果是这种已经可以形成独立个体的,的确可以阅读宿主的大脑思想。再说了,年轻人之间的恋爱,都是一根筋的思维模式,那种老狐狸想要骗到你还不容易么?” 冯斯深感挫折,却又无力反驳,想想先前那么多的甜言蜜语,居然是和一只老妖怪进行的,还险些接吻,简直让他有些反胃。过了好久,他才想起了最关键的问题:“你……到底是什么人?” 护士摘下护士帽,扯下那一头的长发,果然只是假发。然后他脱下护士服,露出一身普通的夹克装,再用不知什么东西往脸上抹了几抹,现出一张沧桑的面孔。这个护士,转瞬间变成了一个中年男人,脸很陌生,但身形却依稀有些眼熟。接着他开口说话了,用的是一种相当嘶哑的嗓音:“我的声音你可能没听过,但这样的变嗓,你应该还记得吧?” 冯斯一下子跳了起来:“你是……陈叔!那个得了白癜风的陈叔!” 他的思绪一下子跳到了这学期刚开学的时候。就在他接到詹莹的当天晚上,去宁章闻家蹭饭的时候,这个被宁章闻叫做陈叔的老人带着一张得过白癜风的吓人的脸守在门口,吓了他一大跳。这之后,宁章闻也向冯斯讲过这位老邻居可悲可恨而又可怜的人生经历。 但是现在,这个有着陈叔嗓音的男人,却有着一张并不吓人的平凡的中年人面孔。冯斯又想到了一些其他的事情:“我后来曾经在川东好几次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我一直在猜测那是学校里的老师什么的,但其实……是你!” “是的,你看到的背影是我,你看到的陈叔也是我,不过我并不是真正的陈叔。”中年男人说,“我原本的目的就只是为了接近你而已,为此我事先调查了你的朋友宁章闻的背景,在此期间遇到了孤身一人即将死去的陈叔。这个人常年不和任何人打交道,一般人根本看都不敢看他的脸,即便是宁章闻和他也极少近距离接触,所以我正好能冒充他然后去接近宁章闻,并且借上门求助的机会在他家里放置窃听器。” “你看来真是做足了功课,什么‘积攒了二十万想要赔给受害人家属’什么的,简直毫无破绽。我不得不说一声佩服。”冯斯微微苦笑。 “前提得是化妆能骗得过人,否则的话,谎话再圆也没用。”中年男人的话语里并不带夸耀,相反有一些忧伤,似乎这样高明的化妆技巧于他而言反而是一种失落。 “即便陈叔的脸足够吓人让人不敢仔细看,你的化妆也十分成功了,更别提刚才化妆成女护士,如果不开口说话我完全看不出破绽。”冯斯说,“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怎么隐隐约约觉得,我听人说起过有什么人是做化妆师的,但一下子又想不起来了。” “我提醒你一下,”中年男人说,“我姓姜,叫姜辛明。” “姓姜?姜……你是姜米的继父!姜米的继父!”冯斯只觉得空气中的氧气含量似乎都不足了。 四、 “你继父是做什么的?” “他是搞电影的。” “导演吗?好厉害!” “不是导演,好像是……好像是搞化妆的?我也记不清楚。” “好歹也是你爹哎,你连他做什么的都记不清?” 这是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之间的一段对话。那时候冯斯随口问,姜米随口答,根本没有想太多。但此时此刻,冯斯才明白过来,这个在两人的对话里一闪而过的人有多么重要。 “是的,我是姜米的继父,”姜辛明说,“我的职业是一个特效化妆师。” “倒也难怪你扮成其他人总是那么惟妙惟肖了。”冯斯喃喃地说。他的心里涌起了无数的疑团:姜辛明到底是什么人?这个从职业上来说和詹莹的事业毫无联系的男人,为什么也会来到中国、卷入到这一系列的事件中来?而詹莹和姜米又为什么始终都不知情? “我知道你心里有很多的疑问,但现在没有那么多时间给你解说了,这里是医院,很快就会有人来,”姜辛明说,“今天晚上八点,医院隔壁的咖啡厅见。” 冯斯点点头,姜辛明又说:“等姜米醒过来,别告诉她我来过。” 姜辛明离开后,冯斯心神不定地坐了一会儿,直到姜米醒来。他把发生的一切告诉了姜米,只是按照承诺略去了姜辛明的戏份,只说是李济自己离开了她的身体。姜米的身体依然虚弱,并没有多问,和冯斯说了一会儿话之后,再度沉沉睡去。 冯斯在满腹狐疑中等到了晚上,提前到咖啡馆里坐下。但他从七点半等到九点,喝掉了两杯咖啡,吃了一份三明治,姜辛明却一直没有现身。而此人并没有给他留下联系方式,他甚至不知道该拨什么电话号码去催促。 难道这个姓姜的放我鸽子了?冯斯不觉有些火起。但细细一想,从姜辛明下午和他说话的语气来看,绝不像是在戏弄他。那么事情可能只有另外一种解释了:姜辛明可能遇到了什么意外。 冯斯有些坐不住了,再加上还在担心着姜米,打算先回医院去再说,但他还没来得及挪动屁股,已经有一个人在他的对面坐了下来。这并不是姜辛明,却也是他的老熟人。 那是四大家族中最显得高深莫测的俊美少年:路晗衣。 “姜辛明不会来了,”路晗衣说,“不过我不会让你在这儿白等的。我会给你一个解释。” 冯斯盯着路晗衣看了很久,这才开口说:“你杀了他?” “我只在有必要的时候才会杀人,”路晗衣优雅地摇了摇手指,“我只是小小地修正了一下他的记忆而已。现在他只是一个到中国来旅行的好莱坞特效化妆师,并不知道任何关于我们的世界的事情。” “讲讲吧,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冯斯说,“我好像是看到了一个连环套,最后套来套去,我是最终的受害者。” “没有那么夸张,你也算不上受害者,”路晗衣说,“姜辛明只是一个不得不进入局中的人。” “不得不进入局中?什么意思?”冯斯问。 “你应该研读过詹莹教授留下来的资料了,”路晗衣说,“注意到过一个叫袁川江的名字吗?” 冯斯点点头:“我知道。哈德利教授提到过,在他之前,已经有一位中国学者去研究过玄化道院的事件了,那就是神话学家袁川江。据说袁川江去世很早,资料都留给了他的儿子袁志何了,后来有一部分被哈德利得到。但是袁志何已经被杀了啊。” 路晗衣微微一笑:“资料不只留给了袁志何。袁川江还有一个女学生,名叫汤素静。几个月之前,我循着袁川江这条线找到了汤素静,发现她已经身染绝症,离死不远……” 路晗衣讲述了他和汤素静会面的过程:“袁川江并不知晓魔王世界的存在,但他从玄化道院和黑色魔花入手,掌握了大量和此类空间变异相关的资料,并且亲身接触过一些拥有低级附脑而不自知的人,对附脑的特性也有一些研究。袁川江的这些成果后来落到了一些官僚的手里,完全尘封起来,汤素静把寻找的线索告诉了我,我循着线索得到了那些资料,补上了很多我们一直在苦苦追寻的缺漏,非常有价值。作为回报,我把守卫人世界的秘密告诉了她,说完之后,按照她的请求,我结束了她的生命,以免她继续受痛苦的煎熬。” “这也算是仁慈的杀人了,虽然不合法,但我能理解,”冯斯说,“不过你就不怕她偷偷录音什么的?” “事实上,她录了,”路晗衣说,“她在衣兜里装了一个小录音笔,但那点儿小动作怎么可能瞒得过我。不过我并没有阻止她。” “为什么?那样魔王的秘密不就流传出去了吗?”冯斯不解。 “在没有亲眼见到证据的情况下,凭我那一番话,会有谁相信吗?”路晗衣讥嘲地笑了笑,“换了是你,听到一段录音,有人煞有介事地和你讲,你所生存的世界背后还有一个魔的世界,有一些特殊的存在一直在改变人类的进城,你相信吗?” “你说得对。旁人会把它当成小说家讲的故事,或者疯子的呓语。”冯斯说。 “所以我压根不担心这东西会被无关的人听到,汤素静也绝对能想到这一点,那么她偷偷录音,很显然是想要把它留给一个能听懂的人——这个人说不定会提供我更多的帮助。问题就在于,这个人是谁。”路晗衣说。 冯斯琢磨了一下:“按你刚才说的,汤素静听完你说的话,就马上由你结束了她的生命。也就是说,她不可能留下什么特殊的遗言来处理这个录音笔了。那么,能得到这个录音笔的,只有一个人——她的遗产继承人。” “你的反应很快。”路晗衣赞许地说,“没错,我也是那么想的,离开她之后,就第一时间调查了她的身世背景。汤素静曾经结过婚,育有一子,但很早就离婚了,儿子跟随前夫移民到了美国,此后一直定居在那里。所以,她的儿子就是唯一的遗产继承人。” “嗯,那样的话,录音笔就应该归她儿子了……等等!美国?”冯斯一拍桌子,把正在为路晗衣倒水的服务员吓了一跳,手里的水壶差点掉到地上。等到服务员走后,冯斯极力压低了嗓子,满脸都是惊奇和不可思议:“汤素静的儿子就是姜米的继父!” 路晗衣看来十分欣赏冯斯这副惊讶的表情:“没错,汤素静的儿子名叫姜辛明,就是你女朋友的继父。不过你摆出这张吃惊的脸,摆早了,还有更劲爆的内容在后面呢。” “‘劲爆’这个词一般都带点贬义吧,”冯斯咕哝着,“不过我已经做好心理准备了。你说吧。” “你还真说对了。按照中国人的传统道德观,这件事确实带点违背道德的色彩。”路晗衣暧昧地一笑,“姜辛明是汤素静和袁川江的私生子。怎么样,劲不劲爆?” 冯斯又要了一杯冰咖啡,似乎咖啡因加冰块能让他的头脑更加清醒。他在心里梳理着事情的前因后果,发现似乎有一条无形的命运之线,把无数人牵连在了一起。袁川江、汤素静、姜辛明、詹莹、哈德利教授……这些被卷入这个世界的普通人,尽管并没有完全明白他们到底面对着的是什么,却同样在承受着命运的审判。 “袁川江展开研究的时候,因为研究的内容太过超越常识,所以受到了许多不公平的待遇,唯一一个相信他的人,就是他的学生汤素静,两个人产生感情也不足为奇。为此他从来不敢对外公开姜辛明的真实身份,却叮嘱汤素静,要把他最核心的研究资料都留给姜辛明。这也是为什么我故意让汤素静录音的原因——我怀疑她指点我找到的,可能并不是完整的资料,那份录音的最终得主,也许才掌握着核心的信息。事实证明我的判断是正确的,袁川江所进行的一些和‘不明寄生物’——也就是附脑——的研究成果,都在姜辛明手里,而姜辛明牢牢记住了父亲当年的遭遇,虽然从来没有放弃过研究,却一直连考古学家的外皮都没有披上。”路晗衣说。 冯斯想了想:“是啊,他明面上的职业是特效化妆师。照这么说,他娶詹教授为妻,也许并不是出于爱情,而只是因为……妻子是考古学家,家里摆放大量的专业书籍也不会引人怀疑了,他可以趁詹教授不注意悄悄地阅读,更可以通过詹教授获取大量的资料?” “我没有办法去猜度他的内心,”路晗衣耸耸肩,“不过他们的夫妻感情比较淡漠,大概是事实吧。” 冯斯一摆手:“算了,不说这些了,还是先把事件的前因后果弄明白吧。录音笔到了姜辛明手里,袁川江的资料和守卫人世界的真相相互印证,他大概猜到了玄化道院和魔花的意义;碰巧在那段时间,詹莹也得到了哈德利教授的遗物的信息。姜辛明应该是想要得到哈德利教授的资料,让手里的信息更加完善,比如玄化道院的确切地址。所以他以出门拍电影为理由骗了詹莹,先一步来到中国。后来我还听到过詹莹和他打越洋电话,那或许是用了更改号码显示一类的技术手段,实际上他的人早就在中国了。不过我不太明白,他是怎么盯上我的。” 他用略带凶狠的眼光盯着路晗衣,路晗衣轻松地啜了一口饮料:“既然你已经猜到了,我当然不必瞒你了。没错,是我故意泄露了你的信息给他,他对你进行了周密的调查,并且想到了通过宁章闻家来监控你动向的办法。”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冯斯捏紧了拳头。 “梁野应该已经告诉过你,玄化道院是守卫人历史上的一个未解之谜,也是一个不得触碰的禁忌,因为那种能让一整座道院离奇消失的力量太过骇人,一旦被人掌握,也许会带来不可预知的后果。”路晗衣说,“我倒并不是垂涎那种强大的力量,而是觉得,从这样的离奇失踪中,或许能挖掘出附脑的本质,从而找到魔王阴谋的真相。”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冯斯目光中的凶狠消失了,“其实你也和我一样,不喜欢糊里糊涂地活着。你是想要借姜辛明的手来利用我,去探寻魔王的真相。这才是你最大的目的。” “是的,在这一点上,我和姜辛明不谋而合,”路晗衣说,“我们都认定,蕴藏在你体内的未知力量才是解开这一切的关键,必须要想方设法把你骗到玄化道院的消失现场。我们所没有预料到的是,王璐竟然也插手其中,而且下手比我更狠。” “那天晚上出现的那些人,具体到底是什么身份?”冯斯问,“李济只告诉了我,绑架她的人其实是王璐安排的内应,一方面是把我引到摩天轮那里去,一方面也是让李济更加得到我的信任。但是那几个能催动蠹痕的人又是干什么的?那个替我打了掩护的摩天轮控制员呢?” “那几个人,都是黑暗家族的成员,但是是王璐故意泄露消息给他们的。”路晗衣回答,“因为守卫人的禁忌,我们的人是不能靠近那里的,只有黑暗家族的成员无所顾忌。当然,那样做很冒险,因为单凭当时的李济的力量,是敌不过他们的,只是他们全副心神都放在了玄化道院上,才让魔虫钻了空子。至于那个被你胁迫却说谎替你掩盖的人么……是我的手下。他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发生什么,只不过是得到了我的死命令,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配合你的行动。看,我对你够好吧?” 路晗衣扮了个鬼脸。冯斯无奈地摇摇头:“我算是看出来了,你们这几大家族,一个个张口闭口禁忌禁忌,但又一个个曲线救国,连用的手段都差不多。” “这就叫做相爱相杀吧。”路晗衣微笑着说。 “这样的话,那天夜里的事情总算是清楚了,不过我觉得,王璐并不是下手比你更狠,只是比你更早而已,”冯斯说,“根据我对你的了解,一旦有必要,你杀起人来只可能比王璐更狠。只不过这一次,王璐让你不必负担那么重的罪责罢了。” “我不否认这一点。”路晗衣神色自如。 “所以事情倒是很清楚了,”冯斯一脸的郁闷,“我和姜米自以为拿到了什么了不起的秘密资料,其实一直是在被你和王璐牵着鼻子走,一步步把我们引到川东,再引到青城山。说起来我有个问题,当我在川东那个雨夜之后被带进局子里问话时,曾经告诉警察,李济是杨谨的母亲季华。但那其实只是李济编造的谎言,应该一戳就破才对,却没有引来任何麻烦。那是你在暗中帮忙吗?” “警察局里保住李济的确是我干的,我的手下正好有人的蠹痕可以干扰人的精神,令人产生幻觉。”路晗衣说,“我倒是并不在乎李济,但李济的谎言一旦被戳穿,你们俩也会被警方重新怀疑,那就麻烦了。” “但按照你的行事手段,为什么始终没有直接杀掉李济呢?”冯斯问。 “道理很简单,我当时出现在川东本来就是冒了大险,家族禁忌毕竟是禁忌,我就算违背禁忌,也只能偷偷摸摸的。”路晗衣说,“而李济不属于任何家族,只有她才能一直跟着你,保护你。你明白了吗?虽然你的确做成了很多事,帮了我的大忙,但离开旁人的保护,你终究……还是个废物。” 冯斯说不出话来。虽然他已经多次被人挖苦为废物,每一次听到对方这样说话,心里依然觉得有些刺痛。但很快地,他又想到点别的:“你刚才说,你的手下有人可以用蠹痕干扰人的精神。我在成都的时候,曾经被抓进派出所,然后半夜突然发生火灾,嫌犯们莫名其妙骚乱起来……” “没错,那也是我的人干的,”路晗衣说,“我并不想做得那么明显,那样群体性的近乎癔症一样的癫狂,肯定会引人怀疑,但当时时间来不及了,只能铤而走险。不过后来我还是想办法把事件定性为有人在水中投入致幻药物,马虎算是解决了。” 冯斯无奈地鼓起腮帮,像气球放气一样呼出一口气:“这么说来,我还得感谢你了。那么,最后一个问题,那个还俗的道士何少衡,被杀的方式明显和王璐之前的几次下手不一样,是你的人干的吗?” “不是。他的被杀也在我的计划之外。”路晗衣说,“我已经派人在查了,暂时没有结果。不过何少衡在临死前的搏斗中抓伤了这个凶手,指甲里留有凶手的血肉,应该迟早能找到这个人。” 冯斯喝下了最后一口冰咖啡。经过这一番对话,这一次惊险旅程中的绝大部分谜团总算是有了解释了。还有一些和他无关的问题他也想问,却又觉得问出口路晗衣也不会说。 “你好像在‘最后一个问题’之后,还有想问的?”路晗衣看出了他的欲言又止。 “啊,和我的经历没什么关系,只是之前范量宇曾经提过,在南方有一个废弃的医院也引起了各大家族的关注。我就是纯粹好奇想起了那件事,你不说也没事儿。”冯斯说。 “那倒没什么不能说的,其实和你这一次的四川之行,表面上看起来是两件不相干的事,内在却是联系在一起的。”路晗衣说,“某些黑暗家族得到了特殊的新技术,可以大大提升附脑的力量,所以在那里制造出了一些与众不同的怪物,比如我就见过一个能轻微抵抗蠹痕的,那可能代表着一个十分重要的进化方向。南方医院并不只是一个个例。这些年来,围绕着附脑,发生的事件越来越多,原本几十百把年才会遇上一次的魔仆与魔兽的骚动也发生得越来越频繁。我们怀疑,这是沉睡已久的魔王开始有所行动了,而他行动的关键,就在于附脑。所以弄清楚附脑和魔王的本质才显得那么迫切、那么重要,否则我们连魔王到底想要做什么都不知道,又怎么去对抗他呢?” “是啊,这几天这个问题也一直在缠绕着我,怎么都想不出一个完美的解释。”冯斯敲着自己的头,显得很苦恼。 “你不妨告诉我,你是怎么想的。”路晗衣说。 冯斯用手指轻轻敲着咖啡杯:“如果只是为了占领地球什么的科幻电影里的大俗套,魔王几亿年前就能做到;如果只是为了培养奴仆,魔仆和妖兽的力量还不够大么?远比普通人类更好用,挖通喜马拉雅山恐怕都够了吧。所以,一定是人脑和附脑结合之后,能发挥什么极其特殊的功用,是魔仆和妖兽都无法完成的功用,这才导致了魔王们在对人类的态度上如此纠结,甚至产生致命的分歧。” “在金字塔里的时候,我也曾经猜想过,是不是魔王是想要制造一种把全部生命精华都蕴含在附脑里、可以不断更换身体的生化怪物。从李济当时表现出的力量来看,这个想法似乎还有点靠谱,但魔仆完全否定了我的这个思路。他说,李济这样的进化绝不是成功,而是废品。所以我彻底糊涂了。如果能弄明白魔王到底想要的是什么,那也许我们就可以猜测出魔王的身份了。” 路晗衣难得地展露出一种严肃的神情:“是的,的确一时还找不到最合理的解释。但不管怎么样,你这一次的经历已经帮助我们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确定了魔王的阴谋和诱使人类移植附脑有关,下一步的行动就有方向了。” “又是疯狂的人体试验么?”冯斯冷冷地问,“就像王璐那样,随便抓一个无辜的人来下手,把他们变成疯子?” 路晗衣没有回答,但也没有否认。 冯斯往椅背上一靠,闭上眼睛,只觉得深深的疲惫涌上心头:“这不是一个属于我的世界。我只想做普通人,但却只能跟着你们越陷越深。我多么希望有一天你们发现我不是什么狗屁的天选者,狗屁的催化剂,这一切都是误会,这样我还能脱身出来,做一个每天逃课、打篮球、赚钱的废柴大学生。” “这些事情已经刻在你心里了,你能忘得掉么?”路晗衣说。 “你可以更改我的记忆嘛,就像你对姜辛明所做的那样。”冯斯悻悻地说。 “不,姜辛明的记忆并不是被迫消除的。事实上,是他主动求的我。”路晗衣说。 “他主动求你?为什么?”冯斯又是一惊。 路晗衣轻笑一声:“很好解释。姜辛明原本是期望着能完整地揭开这一系列事件的秘密,为他的父亲正名,当然也能让自己一举成名。但是经过了到中国后这一系列的事件,他意识到,这个黑暗事件的真相是绝对不容许他揭露的,一旦揭出来,不只是他,连带姜米都会付出生命的代价。他和妻子虽然感情一般,但对这个并非自己亲生的女儿倒是真不错。” “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算他真的打算不顾性命地揭露这一切,我们也有办法让他的揭露变成谎言、欺骗和笑话。他已经见识过我们的能量,很清楚这一点,也就是说,即便他想要努力挣扎,结果也毫无意义。考虑明白了这一层,他决定主动放弃。这样的话,至少他能继续他过去的安稳生活,以及拥有一颗平静的心。” “安稳的生活……一颗平静的心……”冯斯下意识地重复了一遍。他的目光越过路晗衣,穿过咖啡馆的玻璃窗,望向无限延伸的远处,目光中充满了迷茫。他的手握着已经空了的玻璃杯,因为用力而微微颤抖,简直让人怀疑他会把杯子生生捏碎。路晗衣一直静静地看着他,没有出声打扰。两人就像是两具凝固的雕像,被从充满常理的美好世界中生拉硬拽出来,沉默而倔强。 足足过了十分钟,冯斯才轻轻放下手里的杯子。他的手不再发抖,目光也不再迷茫,双眸里除了一种铁一样的坚定之外,还有一丝浓得化不开的深深的哀伤。而路晗衣的双眸,仿佛已经直接看透了他的内心。 “做好决定了吗?”路晗衣问他。 “未来会更加危险,对吗?”冯斯反问。 路晗衣很肯定地点点头:“混乱而血腥的时代已经来临了,所有的势力都会卷入其中,而魔王……随时可能觉醒。我不知道‘觉醒之日,万物俱灭’这句话会否应验,但我肯定,那绝对不会是什么好日子。简单地说,你别再奢望任何安稳的生活了,你已经踏上了一个天选者应该踏上的道路。” “那我就明白了,”冯斯紧抿着嘴唇,额头上有深深的皱纹,“我决定了。不过,请再给我一点时间。” “由你做主。”路晗衣说。 五、 姜米仍然在熟睡中。 柔和的灯光下,她的面部线条显得更加柔和而秀美,就像是一副静谧的油画。冯斯坐在病床边,抑制着呼吸,看着姜米尤带笑意的面容,满眼都是化不开的忧郁。 姜米翻了个身,缓缓睁开眼睛,冯斯连忙换出一副笑脸:“你还真能睡。” “脑袋被人扎了个洞,还不让我多睡会儿?”姜米嘟囔着,轻轻从枕头上抬起头来,侧移了一下上半身,把身体慵懒地靠在冯斯身上,“还是这个肉枕头舒服。” 冯斯伸出手臂揽住她:“当心您那颗被人扎了个洞的脑袋。” “其实还好,居然不怎么觉得疼,”姜米说,“不过,我被老妖婆控制的时候什么样?是不是很丑怪?” “您这么貌美如花,怎么样都不会丑的。” “这话我爱听!” “我想申请到北京来做交换生。”姜米忽然说。 冯斯一呆:“为什么?” 姜米伸出手指,在冯斯的额头上弹了一下:“废话,当然是看着你这个笨蛋啊!你那么笨那么呆,没有我看着,跑丢了怎么办?” “说得也是,”冯斯搔搔头皮,“那就过来吧。” 这次轮到姜米发呆了:“不是吧?你怎么答应得那么痛快?这完全不是你的风格啊。” “不是我的风格?那我的风格应该是什么样?”冯斯反问。 “你嘛,按照你惯常的德性,难道不是应该马上皱起眉头,从身上掏出安全手册,翻到第二百五十页,然后大肆教育我‘哎呀留在中国好危险啊!哎呀魔仆好危险啊!哎呀守卫人好危险啊!哎呀我就是危险制造机啊!你应该回到安全的美帝,好好地去过你的生活,不要搅进这些危险里面来!’”姜米这一口气不带停顿地说下去,语气倒是模仿得活灵活现。 “你的贯口功底果然非同凡响,不到中国来专职当个相声艺术家太屈才了。”冯斯哈哈大笑起来,眼眶却不禁又湿润了。 “你说我刚才学得像不像?你是不是一贯都是这么思前想后得让人想揍你的样子?”姜米不依不饶。 冯斯叹了口气:“还真是我的风格,如假包换。” “所以我才在奇怪啊,你居然没有说出你的专属台词,而是那么痛快地就同意了,难道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要不然就是你也被附脑入侵了?”姜米揪着冯斯的鼻子。 “我是天选者,附脑怕我。”冯斯一本正经地说。好容易等姜米松开手,他呼哧呼哧喘了口气,声音忽然放轻了:“其实只不过是因为,我想看到你高兴的样子。” 姜米一怔,冯斯接着说下去:“我想明白了,干嘛要憋得那么辛苦呢?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就算真的早死,又能亏多少?怕这怕那的生活,过得真是没意思,不如我们一起冒险,就当是一块儿演电影了,多开心!” 姜米两眼放光:“这简直是太阳从南边出来了!我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话会从你这个小老头嘴里说出来!” “老夫聊发少年狂嘛!”冯斯像玩猫一样挠着姜米的下巴,姜米咯咯笑着,似乎感觉很惬意。她把头枕在冯斯的手臂上,眼睛慢慢地闭上了。 “困了就早点睡吧。”冯斯温柔地说。 “可是我还想和你说会儿话……”姜米嘟嘟囔囔地说,语声里已经显得有些困倦。 “时间还长着呢,不着急这么一小会儿,”冯斯拍着她的背脊,“等你申请了交换生,我们就能成天在一起啦,我带你吃遍全北京的小吃。” “光是北京不够,其他地方的我也要吃……” “没问题。只要我们在一起,做什么都没问题,全听你的。”冯斯的声音略略有些哽咽。 “嗯,在一起就好。”姜米的声音越来越低,“我们俩,在一起……” 她终于睡着了,呼吸变得均匀平缓。冯斯小心翼翼地把她的头放回到枕头上,怔怔地盯着她熟睡的面庞看了许久,眼泪终于流了出来。他低下头,在姜米的脸上轻轻吻了一下。 “真想和你在一起啊,”冯斯低声说,“真的很想。真的。” 尾声 校篮球联赛的半决赛已经进入到最紧张的时刻。最后一分钟,冯斯所在的系还落后四分,但现场的大部分观众都在为他们加油,因为他们是从十七分的分差生生追到只差四分的。 大反击的功臣是大二的学生冯斯。这个之前因为打人被禁赛多场的刺头,本场比赛禁赛期满重新复出,被换上场时球队已经落后了十七分。刚开始的时候,人们都对他报以嘘声,但他似乎完全不受嘘声的影响,以精准的中投接连得分,重新点燃了球队的士气。 气势一旦起来,这帮年轻人一个个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投篮的准星有了,换防补防的脚步有了,拼抢篮板的积极性有了,一阵穷追猛打之后,把比分迫近到了四分。 但比赛时间也只剩下了最后一分钟。对方控球。 对方虽然仍然领先四分,但显然阵脚已经有些慌乱。这一次进攻原本应当压时间,磨到24秒再出手,持球的小前锋却在进攻时间还剩十多秒的时候就仓促出手远投,球没有进,篮板被冯斯这边的中锋抢到。他们迅速发动快攻,得分后卫上篮被犯规,两罚一中。还差三分。 下一个回合,对方又犯了错误。原本应该抢攻一轮,这样能把最后一攻的机会握在自己手里,他们却选择了把进攻时间耗光。球还是没有进,冯斯这边的大前锋摘下篮板后立即喊了暂停。 比赛时间还剩最后十秒。 “大斌控好球,不要着急传球,十秒钟时间不少了;坦克,给冯斯作掩护。”队长布置着最后一攻的战术,“冯斯,溜底线,利用坦克的掩护挡住跟防你的人,到了右侧底角大斌就传球。雷浩往左边走,把大斌的传球路线清出来……” 这个战术的中心思想,就是给冯斯制造右侧底角三分的出手空间,这也是球队起死回生的唯一机会。这个三分投进,还有加时的机会,而以球队现在的士气和状态,进入加时就很可能赢球。 冯斯没有想到,自己刚刚入队不久,就得担负起这种绝杀的重任,不过他没有拒绝。队长是个有点儿迷信的家伙,而且日本热血日漫看得多,有点中毒的征兆,多半是觉得这是一个无比完美的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剧本。 您真是漫画看多了,冯斯心想,现实可不是日漫,开不了主角光环。 暂停时间到。观众们都屏住呼吸,等待着这最后十秒的命运宣判。战术跑得很成功,外号叫“坦克”的大前锋用他粗壮结实的身板挡住了防守冯斯的球员,而对方的大前锋虽然马上换防,但慢了一步,没能跟上冯斯的脚步。冯斯已经溜底线跑到了右侧底角,控卫也恰到好处地把球传到了他手里。 在观众们的欢呼与惊叫中,冯斯高高跳起,一个美如画的标准姿势出手,球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飞向篮筐。对方的大前锋和得分后卫状若疯虎地扑上来封盖,但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出手后半秒钟,完场哨响。 然后。 唰。 干净的脆响,球进了。 观众们一个个快把自己的盲肠都喊出来了,队友们兴奋得不能自已,队长更是扑过来一把把他抱了起来。冯斯只能无奈地任由他抱起来,心里想着:大哥,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基?可不可以不要把日漫里的场面做足全套? 正当球场上的热度逼近沸点的时候,裁判却稳稳当当地做出了手势。一看到这个手势,队长像被雷劈了一样呆若木鸡,双臂一松,正被他甜蜜地抱起来的冯斯差点摔一个狗啃屎。 冯斯好容易站定了,一看裁判的手指,也呆住了。 “两分!”裁判宣布。也就是说,刚才冯斯那个球虽然进得漂亮,却不小心踩到了三分线,只能算两分。 而他们所落后的分数,是三分。 虽然投中了压哨球,他们最终还是以一分之差败北,无缘决赛。 队长的状态迅速由欣喜若狂切换到如丧考妣,带着几名球员围住裁判试图讨要说法。冯斯却并没有什么不爽快,相反,看着队长那张愤怒到变形的脸,他禁不住笑出了声。 生活毕竟不能等同于日漫,他想,这他妈才是真正的生活啊。大喜大悲,大起大落,没有主角光环护体,永远都不可逆料的生活。 他也懒得去掺和队友们注定不会有结果的抗争,脸上挂着懒散随意的笑容慢悠悠地离开了球场,走了没多远,有人递了一瓶运动饮料给他,他抬眼一看,是文潇岚。 “你的三分被吹成两分了哎,你都不去闹一闹?”文潇岚问。 冯斯咕嘟咕嘟喝了一口饮料:“懒得。这么点儿小事,我才没心思去争。” “可是这难道不是你所向往的‘普通人的生活’的一部分么?”文潇岚说,“正因为经历了那么多生生死死的大事,你才更应该在意这些小事才对。” “是啊,你说得有道理,但是……人就是这样的矛盾体吧。”冯斯随口回答。 “矛盾到你连爱情都不想去争取么?”文潇岚追问。 冯斯的笑容消失了。他停住脚步,把头扭向一边,不敢看文潇岚:“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你还提它干什么?” “为什么不提?”文潇岚走到他身前,“姜米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也真心喜欢你,你为什么要让守卫人扭曲她的记忆,让她从此完全不记得你的存在?你不觉得这样太残忍了吗?” “她既然已经不记得我了,就无所谓残忍了吧,”冯斯低声说,“她只是一个和父母一起到中国旅游的普通美国女孩,虽然母亲不幸遭遇事故身亡,但至少还有父亲相依为命。她会走出这段阴影,念完大学,毕业,找一份好工作,嫁给一个律师或者医生或者华尔街的金融男,平静地享受人生。她不会再和魔王与守卫人的世界产生任何交集,她的生命里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叫冯斯的小混混,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就是这样。” “这样挺好。”他顿了顿,又补充说。 文潇岚摇摇头:“我当然明白你的用意是什么,可是你这样做……太委屈自己了。你是人,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人,不是网游里抽出来的角色,你的神经也不是电子元件。总是这样下去,你会承受不住的。” 她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轻声说:“其实我也想过,不能让你这样下去,大不了我假装喜欢你,至少你身边还有人陪。可是我知道,你那么聪明,我再怎么假装也会被你一眼看穿,没用的。所以我才那么替你感到心疼,你好容易找到了一个真心爱你、你也真心爱她的人,但你还是选择了一个人孤独。” “这大概就是天选者的宿命吧。”冯斯摇晃了一下手里的饮料瓶,咧嘴一笑,“放心好了,我这样的高富帅,还愁没有女孩子喜欢?我先回宿舍洗澡换衣服了,晚上别忘了去宁哥家,今晚小樱要做过桥米线。妈的,光是说一说老子都想流口水了……” 他踩着醉汉一般的步伐晃晃悠悠地走远了。文潇岚站在原地,右手紧紧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两个人都没有留意到,在不远处的一个买饮料的小凉棚旁边,一个男人正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冯斯。这个人穿着朴实的便装,没有人能看出来,他是一个警察。 他就是冯斯的老朋友,曾炜。 “哎呀,越来越不好办了呢,这臭小子……”曾炜看着冯斯的背影,眉头紧皱,“看来不动用点手段是不行的了。” 他要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着一边慢悠悠地向校门方向走去。当他抬手喝水的时候,可以看到他的手背上有几道已经结痂的伤疤。 那似乎是曾经被人严重抓伤后留下的痕迹。 与此同时。地球上的另外一个角落。 一个孤独的人,呆在一个孤独的所在,孤独地喝着酒。电脑屏幕上是一张雨夜的照片。照片上的年轻人刚刚从一部摩天轮上走下来,正要被警察铐上手铐。在雨夜晦暗的光线里,可以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手上流着鲜血,满脸都是深沉的失望和愤怒,倔强的目光中像是有火焰在燃烧。 “开始懂得人生的艰辛了,非常好,”喝酒的人轻声叹息,“人总是要成熟起来的。快点成长吧,成长起来,不要让我等太久。” 他关掉图片浏览器,又点开了一段视频。视频像是偷拍的,图像抖动得很厉害,不过清晰度还算不错。从视频上可以看到一对疑似父女的中年男人和年轻女孩,正准备过机场的检票口。那个女孩身材高挑,长得十分漂亮,站在人群中很是显眼。 镜头一转,拍到了不远处站立着的一个年轻人,这正是出现在刚才照片上的那个人。他仿佛眼睛都不眨一下,死死地盯着那个女孩,双手紧紧握成拳。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眼神里的悲伤如黑色的荒草般蔓延。 “有责任感了,懂得舍弃了,这是成熟的标志,”喝酒的人轻轻摇晃着酒杯,酒杯里的红酒其色如血,“快点找到你的责任所在吧。你的觉醒之日,不远了,我的孙儿。” 在他的身后,一双恐怖的绿色巨眼和他一起瞪视着电脑上的画面,似乎也带着一点好奇。不久之后,这双眼睛又缓缓闭合,只剩下如山的庞大躯体在黑暗中蠕动。 (第二部完) 尾声 校篮球联赛的半决赛已经进入到最紧张的时刻。最后一分钟,冯斯所在的系还落后四分,但现场的大部分观众都在为他们加油,因为他们是从十七分的分差生生追到只差四分的。 大反击的功臣是大二的学生冯斯。这个之前因为打人被禁赛多场的刺头,本场比赛禁赛期满重新复出,被换上场时球队已经落后了十七分。刚开始的时候,人们都对他报以嘘声,但他似乎完全不受嘘声的影响,以精准的中投接连得分,重新点燃了球队的士气。 气势一旦起来,这帮年轻人一个个都像打了鸡血一样兴奋起来,投篮的准星有了,换防补防的脚步有了,拼抢篮板的积极性有了,一阵穷追猛打之后,把比分迫近到了四分。 但比赛时间也只剩下了最后一分钟。对方控球。 对方虽然仍然领先四分,但显然阵脚已经有些慌乱。这一次进攻原本应当压时间,磨到24秒再出手,持球的小前锋却在进攻时间还剩十多秒的时候就仓促出手远投,球没有进,篮板被冯斯这边的中锋抢到。他们迅速发动快攻,得分后卫上篮被犯规,两罚一中。还差三分。 下一个回合,对方又犯了错误。原本应该抢攻一轮,这样能把最后一攻的机会握在自己手里,他们却选择了把进攻时间耗光。球还是没有进,冯斯这边的大前锋摘下篮板后立即喊了暂停。 比赛时间还剩最后十秒。 “大斌控好球,不要着急传球,十秒钟时间不少了;坦克,给冯斯作掩护。”队长布置着最后一攻的战术,“冯斯,溜底线,利用坦克的掩护挡住跟防你的人,到了右侧底角大斌就传球。雷浩往左边走,把大斌的传球路线清出来……” 这个战术的中心思想,就是给冯斯制造右侧底角三分的出手空间,这也是球队起死回生的唯一机会。这个三分投进,还有加时的机会,而以球队现在的士气和状态,进入加时就很可能赢球。 冯斯没有想到,自己刚刚入队不久,就得担负起这种绝杀的重任,不过他没有拒绝。队长是个有点儿迷信的家伙,而且日本热血日漫看得多,有点中毒的征兆,多半是觉得这是一个无比完美的浪子回头金不换的剧本。 您真是漫画看多了,冯斯心想,现实可不是日漫,开不了主角光环。 暂停时间到。观众们都屏住呼吸,等待着这最后十秒的命运宣判。战术跑得很成功,外号叫“坦克”的大前锋用他粗壮结实的身板挡住了防守冯斯的球员,而对方的大前锋虽然马上换防,但慢了一步,没能跟上冯斯的脚步。冯斯已经溜底线跑到了右侧底角,控卫也恰到好处地把球传到了他手里。 在观众们的欢呼与惊叫中,冯斯高高跳起,一个美如画的标准姿势出手,球在半空中划出一个完美的弧线,飞向篮筐。对方的大前锋和得分后卫状若疯虎地扑上来封盖,但还是差了那么一点。 出手后半秒钟,完场哨响。 然后。 唰。 干净的脆响,球进了。 观众们一个个快把自己的盲肠都喊出来了,队友们兴奋得不能自已,队长更是扑过来一把把他抱了起来。冯斯只能无奈地任由他抱起来,心里想着:大哥,可不可以不要这么基?可不可以不要把日漫里的场面做足全套? 正当球场上的热度逼近沸点的时候,裁判却稳稳当当地做出了手势。一看到这个手势,队长像被雷劈了一样呆若木鸡,双臂一松,正被他甜蜜地抱起来的冯斯差点摔一个狗啃屎。 冯斯好容易站定了,一看裁判的手指,也呆住了。 “两分!”裁判宣布。也就是说,刚才冯斯那个球虽然进得漂亮,却不小心踩到了三分线,只能算两分。 而他们所落后的分数,是三分。 虽然投中了压哨球,他们最终还是以一分之差败北,无缘决赛。 队长的状态迅速由欣喜若狂切换到如丧考妣,带着几名球员围住裁判试图讨要说法。冯斯却并没有什么不爽快,相反,看着队长那张愤怒到变形的脸,他禁不住笑出了声。 生活毕竟不能等同于日漫,他想,这他妈才是真正的生活啊。大喜大悲,大起大落,没有主角光环护体,永远都不可逆料的生活。 他也懒得去掺和队友们注定不会有结果的抗争,脸上挂着懒散随意的笑容慢悠悠地离开了球场,走了没多远,有人递了一瓶运动饮料给他,他抬眼一看,是文潇岚。 “你的三分被吹成两分了哎,你都不去闹一闹?”文潇岚问。 冯斯咕嘟咕嘟喝了一口饮料:“懒得。这么点儿小事,我才没心思去争。” “可是这难道不是你所向往的‘普通人的生活’的一部分么?”文潇岚说,“正因为经历了那么多生生死死的大事,你才更应该在意这些小事才对。” “是啊,你说得有道理,但是……人就是这样的矛盾体吧。”冯斯随口回答。 “矛盾到你连爱情都不想去争取么?”文潇岚追问。 冯斯的笑容消失了。他停住脚步,把头扭向一边,不敢看文潇岚:“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你还提它干什么?” “为什么不提?”文潇岚走到他身前,“姜米是那么好的一个女孩子,也真心喜欢你,你为什么要让守卫人扭曲她的记忆,让她从此完全不记得你的存在?你不觉得这样太残忍了吗?” “她既然已经不记得我了,就无所谓残忍了吧,”冯斯低声说,“她只是一个和父母一起到中国旅游的普通美国女孩,虽然母亲不幸遭遇事故身亡,但至少还有父亲相依为命。她会走出这段阴影,念完大学,毕业,找一份好工作,嫁给一个律师或者医生或者华尔街的金融男,平静地享受人生。她不会再和魔王与守卫人的世界产生任何交集,她的生命里也从来没有出现过一个叫冯斯的小混混,过去没有,未来也不会有,就是这样。” “这样挺好。”他顿了顿,又补充说。 文潇岚摇摇头:“我当然明白你的用意是什么,可是你这样做……太委屈自己了。你是人,有感情的活生生的人,不是网游里抽出来的角色,你的神经也不是电子元件。总是这样下去,你会承受不住的。” 她犹豫了一下,又接着轻声说:“其实我也想过,不能让你这样下去,大不了我假装喜欢你,至少你身边还有人陪。可是我知道,你那么聪明,我再怎么假装也会被你一眼看穿,没用的。所以我才那么替你感到心疼,你好容易找到了一个真心爱你、你也真心爱她的人,但你还是选择了一个人孤独。” “这大概就是天选者的宿命吧。”冯斯摇晃了一下手里的饮料瓶,咧嘴一笑,“放心好了,我这样的高富帅,还愁没有女孩子喜欢?我先回宿舍洗澡换衣服了,晚上别忘了去宁哥家,今晚小樱要做过桥米线。妈的,光是说一说老子都想流口水了……” 他踩着醉汉一般的步伐晃晃悠悠地走远了。文潇岚站在原地,右手紧紧捂着嘴,不让自己哭出声来。 两个人都没有留意到,在不远处的一个买饮料的小凉棚旁边,一个男人正站在那里,冷冷地看着冯斯。这个人穿着朴实的便装,没有人能看出来,他是一个警察。 他就是冯斯的老朋友,曾炜。 “哎呀,越来越不好办了呢,这臭小子……”曾炜看着冯斯的背影,眉头紧皱,“看来不动用点手段是不行的了。” 他要了一瓶矿泉水,一边喝着一边慢悠悠地向校门方向走去。当他抬手喝水的时候,可以看到他的手背上有几道已经结痂的伤疤。 那似乎是曾经被人严重抓伤后留下的痕迹。 与此同时。地球上的另外一个角落。 一个孤独的人,呆在一个孤独的所在,孤独地喝着酒。电脑屏幕上是一张雨夜的照片。照片上的年轻人刚刚从一部摩天轮上走下来,正要被警察铐上手铐。在雨夜晦暗的光线里,可以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手上流着鲜血,满脸都是深沉的失望和愤怒,倔强的目光中像是有火焰在燃烧。 “开始懂得人生的艰辛了,非常好,”喝酒的人轻声叹息,“人总是要成熟起来的。快点成长吧,成长起来,不要让我等太久。” 他关掉图片浏览器,又点开了一段视频。视频像是偷拍的,图像抖动得很厉害,不过清晰度还算不错。从视频上可以看到一对疑似父女的中年男人和年轻女孩,正准备过机场的检票口。那个女孩身材高挑,长得十分漂亮,站在人群中很是显眼。 镜头一转,拍到了不远处站立着的一个年轻人,这正是出现在刚才照片上的那个人。他仿佛眼睛都不眨一下,死死地盯着那个女孩,双手紧紧握成拳。 他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眼神里的悲伤如黑色的荒草般蔓延。 “有责任感了,懂得舍弃了,这是成熟的标志,”喝酒的人轻轻摇晃着酒杯,酒杯里的红酒其色如血,“快点找到你的责任所在吧。你的觉醒之日,不远了,我的孙儿。” 在他的身后,一双恐怖的绿色巨眼和他一起瞪视着电脑上的画面,似乎也带着一点好奇。不久之后,这双眼睛又缓缓闭合,只剩下如山的庞大躯体在黑暗中蠕动。 (第二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