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醒日3》 第一节 脸色惨白的女孩缩在冯斯的背后,身体轻微地颤抖着。她用双手捂着嘴,目光中充满了恐惧,喉咙里无意识地发出呜咽的声音,细长的双腿神经质地忽而交错忽而松开。 “别怕,别怕,”冯斯反手拍拍她的肩膀,安慰她说,“人生的道路漫长,难免遇到一些危险的事物,习惯了就麻木了。” 女孩点了点头,仍旧不敢从冯斯背后走出来,她甚至害怕得把眼睛都闭了起来。冯斯笑了笑,走上前一步,高高举起手里的字典,啪地一声重重拍下去。 “好了,解决了。”冯斯扯过一张纸巾,把这只被他拍扁的蟑螂包起来,扔到了垃圾桶里。 “你太厉害了!”女孩一脸崇拜地看着冯斯,“我一见到蟑螂,腿都软得走不动道了。” “北方的蟑螂这么娇小玲珑温柔秀气,有什么好怕的?”冯斯说着,伸出自己的手掌,“我们南方的蟑螂,经过本地种和德国入侵种的基因混合,长得最大的有手掌那么宽,色泽鲜亮,黑里透着红,一脚踩上去,那种嘎吱嘎吱的响声……” “别说啦!光听你说我都要吐啦!”女孩刚刚恢复一点红润的脸蛋又变白了,“真是的,都快到冬天了,怎么会有那么多的蟑螂呢?” “我怀疑是有猥琐男故意制造的生态灾难,”冯斯一本正经地说,“目的就是以帮助灭蟑为名潜入你们女生宿舍行不轨之事。这两天你们要看好内衣什么的。” “喂,听你这么一说,为什么我有点贼喊捉贼的感觉呢?”女孩狐疑地打量着冯斯。 两人正说着话,其他的宿舍里不停传来女生们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以及重物拍下去的钝响。 冯斯是一个活在双重世界里的年轻人。一方面,他是北京某所名牌高校的大二学生,会一些靠歪门邪道赚钱养活自己的绝技;另一方面,他和一个神秘的地下世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这个由远古时代的魔王以及对抗魔王的守卫人组成的世界中,他有着一个十分特殊的身份——可能唤醒魔王的天选者。 不久之前,他结束了惊心动魄的四川之行,回到了学校,生活似乎又暂时平静下来了。他吃饭,睡觉,逃课,赚钱,打篮球,遇到没法逃课的老师就跑到课堂上去打盹,看上去和其他大学生没有太大差别。但他心里十分清楚,这些平静都只是表面上的幻觉,在一切假象的背后,巨大的风暴正在席卷整个守卫人世界。这些风暴什么时候能卷到他头上,那就是天知道了。 这两天,学校了出了点不大不小的事情:仅有的两栋女生宿舍楼突然开始闹蟑螂。按说这年头的女生虽然略显娇气,也不至于被一两只蟑螂吓倒,但这一次的蟑螂灾来得大不寻常,几乎每个宿舍都能找到上百只,从宿舍里各个不同的角落里钻出来,俨然要和姑娘们形成共生生态圈。有胆小的女生早起刷牙,从刷牙缸子里抖出几只缠绵在一起的蟑螂,或者穿鞋时发现被不明生物硌了脚,直接吓得晕了过去。 校方倒是紧急购买下放了蟑螂药,但如今的蟑螂家族似乎在北京越来越恶劣的环境中产生了坚韧的进化,大多数毒而不死,拖着断腿残翅在宿舍里踟蹰爬行,其状愈加骇人,女生们往往不敢触碰。学校没有办法,只能派男生进入女生宿舍帮忙收拾残局。 冯斯就在被派遣的行列。和其他因为能合法进入女生宿舍而感到兴奋的男生们不同,他对于此类讨好异性的行动并无兴趣,但他一向是背后蔫坏、正面从不和校方作对的两面派,所以还是没有二话地接受了任务。 花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时间,各个宿舍的死蟑螂与半死不活蟑螂才算是基本清理干净。冯斯少不得又要讲一点“当年住在旧宿舍的学长曾经一饭盆一饭盆地往外倒蟑螂”来吓唬一下姑娘们,正讲得眉飞色舞,耳朵忽然一痛,似乎是被人揪住了。不必回头,他就知道下此毒手的是谁,立刻乖乖地闭嘴。 揪住他耳朵的女孩,是与他同班的好朋友文潇岚,也是这世上为数不多的几个知道他的秘密的熟人。在女生们的讪笑声中,冯斯被文潇岚揪出了宿舍,两人来到走廊尽头的窗户边,文潇岚忽然扑哧一笑。 “别的男生都在玩命地抖男子汉气概,你偏偏要去吓唬人,真是烂泥糊不上墙啊。”文潇岚说。 “这些庸脂俗粉,难入我的法眼。”冯斯严肃地说。 文潇岚做出一个要呕吐的表情,接着语气忽然有些低落:“其实你该试试去谈场恋爱的,反正姜米已经被你送回美国了。我还是那句话,你背负的东西太多,憋屈得太久了,这不是你成天嬉皮笑脸可以掩盖得住的。” 冯斯叹了口气,刚才伪装的肃容化为了真正的愁容,但几秒钟之后,笑意重新回到了脸上。他挥了挥手,走下楼去。 此时已经接近午饭时间,不过由于是周末,通向食堂的人流量并不大。冯斯在岔路口犹豫了一阵子,还是决定去食堂对付一顿拉倒。最近一段时间因为心绪不佳,赚钱不是很努力,而他赚到的钱一大半都分给了不擅长独立谋生的好友宁章闻,钱包略微有些吃紧。当然了,养父冯琦州的那张资金数百万的银行卡仍然揣在身上,只是他始终不愿意去动用,这让他显得很有些像民间故事里守着金山讨饭的怪人。 “怪就怪吧……”冯斯挠挠头,走向了学校里以味道糟糕师傅态度恶劣然而菜价低廉著称的一食堂。就在即将跨入食堂大门的时候,他忽然闪到路旁,低下头伸手系鞋带。但事实上,他的鞋带并没有松,做出这个动作只有一个目的,那就是躲开一个他曾经见过的人的视线。 他看到了一个相貌平凡木讷、皮肤粗黑的中年妇女,乍一看像是从农村来到城市打工的农村妇女。然而,冯斯记得这个女人的长相,几个月之前,他曾经在贵州山区的四合村见到过她,当时她和一群因为天选者的出现而纷纷出动的守卫人在一起。 是的,这个看似不起眼的村妇,是守卫人中的一员,不过她并不属于四大家族,大概是来自某个小一些的家族或组织。但是她忽然现身在这所大学,是为了什么呢?总不会是来探望她读大学的儿子吧? 冯斯低头假装系鞋带,趁着这个村妇扭头的一瞬间,赶忙站起来,躲到了食堂门口的阅报栏后。他侧过头,装作读报,眼睛却一直斜着观察村妇的动向。他发现,村妇一直站在距离食堂门口大约十多米的地方,不停地望向食堂门口。 她在监视着什么人,冯斯得出了判断。不过看样子,她的监视对象并不是区区在下,这总算能让人稍微放点心了。多半是守卫人内部之间的什么争斗吧,冯斯想,要不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得了。 正在想着,食堂里走出一个身材消瘦的老人,戴着一顶有一些滑稽的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像是不想让人看到他的脸。他站在门口,警惕地四下张望了一下,然后开步走向学校西门的方向。但很显然,他这样的张望并没能发现监视他的人。 村妇很轻松地跟在了老人身后。冯斯犹豫了一下,还是跟了上去。虽然几秒钟前还在劝自己不要去管闲事,但不知怎么的,一种莫名的直觉告诉他,此事可能非比寻常。 三人以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态势一个跟着一个,走到了西门附近,一路上并没有发生任何异状。但冯斯心里的疑虑却越来越浓,总觉得那个神色慌张的老人身上藏着一些令人不安的因素。 老人和村妇一前一后,已经走到了西门门口。冯斯有些踌躇,不知道自己是否应该像一个跟踪狂一样继续跟下去,正在这时侯,他忽然看到一个穿着一身红色风衣的年轻女人向着老人走过去。这个女人面容俊俏,肩挎一个不知真假的普拉达帆布包,手里提着几个购物袋,脸上的表情轻松而闲适,像是个刚刚购物归来的女教师或者教职工家属。 但是老人的目光刚刚触及到这个女人,脸上立即现出十分惊恐的样子,他猛地摘下鸭舌帽,用力扔下那个女人,然后转头就向校内方向跑去。 看来有情况,冯斯想着,赶快躲到了路边。他看见老人迈着衰弱的腿脚拼命想远处跑去,而那个女人却不慌不忙地扔掉了手里的购物袋,右手伸进帆布包,掏出了一样东西。冯斯看着那个东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那是一把手枪! 这个玩笑可开大了,冯斯想。虽然身陷魔王的世界里,他已经见识过各种各样的大场面了:停滞的时间,远古战场的幻象,恐怖的妖兽与魔仆,在雷电中重现的消失道观,隐藏于中国腹地的巨大金字塔,杀人于无形的各种蠹痕…… 但他从来没有在这些场合见到过手枪,见到过这种文明时代的科技产物出现在守卫人们的战争中。此前梁野的下属王欢辰曾经提过要给他弄一把枪,但也就是说说而已。此时此刻,这个时髦女郎竟然在北京一所大学的校门口掏出了手枪,让冯斯产生了一种不真实的感觉,仿佛正置身于一部胡编乱造的美剧或者日剧中,而不是青天白日下的中国。 老人已经跑出去了十多米,女人抬起手腕,稳稳当当地扣动扳机。消音器消除了大部分的噪音,附近的人们大多只听到噗的一声闷响,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但随着这一声枪响,奔跑的老人却已经跌倒在地上,大腿上鲜血迸流。 妈的,这居然是真枪!冯斯真的有点傻眼了。他知道自己此刻肯定不能赤手空拳地去阻拦一个手中握枪的凶徒,而且也担心自己遭到误伤。眼见握枪的女人已经一步步逼近了老人,冯斯知道此人已经不可能幸免,于是轻手轻脚地开始向后退,决定不再管这件事了。 然而就在这时候,老人向着周围还不明所以的人群发出了一声喊叫,这一声喊叫让冯斯像触电一样浑身一颤,差点跳了起来。 “霍奇,救我!”老人用英语喊着,“哈德利教授!霍奇!救救我!” 冯斯连忙朝着老人的视线方向看过去,只见人群中站着一个发色灰白的白皮肤西洋人,看年纪大概得有六七十岁了,身材高大,体型微胖,估计应该是来交流访问的学者或者学校聘请的外教。这位外籍人士仿佛没有听到倒在地上的老人的呼唤,转过身快步离开。 “哈德利教授!我们在西藏见过的!”老人仿佛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求求你救救我!求……” 他的这一声“please”并没有能够说完,拿着手枪的女人已经来到了他面前,把枪口抵在他的额头上,毫不犹豫地开了枪。 到了这时候,人们才终于明白发生了什么,一片片惊呼声和尖叫声爆发出来,男男女女都开始玩命地逃跑。女人不慌不忙地收起枪,快步离去。而在一片混乱中,那个村妇已经踪影不见。 但冯斯已经没有心思去管这两个人了。刚才发生的这比电影还血腥的一幕,生平头一次真正看到有人开枪杀人的震撼,都比不上他所听到的那个名字给他带来的冲击。霍奇·哈德利教授,就是这个只闻其名而不见其人的考古学家,间接地让他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旅程,也得到了一次苦涩中夹杂甜蜜的恋情。 他的脑海里迅速闪现出当时的前因后果:哈德利教授是美国一位知名考古学家,因为痴迷中国文化而选择来中国做访问学者,却无意中对一座数百年前消失的道观产生了兴趣,他怀着纯粹学术的心态对这座道观展开研究,却不料从此陷入了重重危机,不仅被人追杀,还被栽赃陷害,成为了一个杀人犯。面对着杀手和警察的双重追击,哈德利教授把与这座道观相关的研究资料托付给了他的学生、另一位知名考古学家詹莹教授,此后便踪影不见,而詹莹则与她的女儿姜米先后来到中国,引发了一连串的事件。 想到已经回到美国的姜米,冯斯心里又是微微一痛。他咬咬牙,不再去管地上的死人,也不去管已经走远的女杀手,而是迈开步子,跟住了哈德利教授。 第二节 哈德利教授步履匆匆,离开西门后,转而向北。冯斯沿路跟着他穿过了大半个校园,然后看着他在校内的果蔬店买了两袋子水果蔬菜,继续走向北门方向。 这厮果然有问题,冯斯想。学校聘请的外籍专家,一般都会在专门的交流中心安排上档次的住宿;普通外教也一般会住在留学生公寓。眼下哈德利教授买了果蔬,显然是要回自己的住处,却并没有走向这两个地方,看来是在外面另有住处。 他这是出于安全考虑呢,还是为了隐藏什么秘密呢?冯斯想着,一路跟着哈德利来到了一片还未来得及拆迁整改的平房区,这里有一个水泥墙围成的院子,里面是两排平房。一般而言,租住在这些平房里的都是外地来的贫穷打工者,或者从牙缝里挤出钱来享受鱼水之欢的大学生,以哈德利教授的身份,居然会住在这里,实在是有点奇怪。 这些平房破旧低矮,前一天下雨的积水仍然留在地面上的坑坑洼洼中,混成了泥浆。几只肥大的老鼠旁若无人地从遍地的垃圾中穿越而过。距离这两排平房大约几十米远的地方,公共厕所正在散发出熏人的臭气。 “您大概是有史以来居住环境最糟糕的美帝教授了吧……”冯斯自言自语。这时候一个西红柿不小心从塑料袋里滚了出来,哈德利教授回身去捡拾,冯斯连忙扭过头,假装看院墙上贴着的小广告。从小广告上,他发现一件十分有趣的事:此地的平房售价还并不低。因为投机客们知道,等到这里拆迁的时候,获得的补偿款将会比房价还高得多。这也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怪象。 忧国忧民了几秒钟之后,稍一走神,哈德利教授已经进了院落里,等冯斯跟上去时,老教授已经不见了,不知道走进了哪一间屋子。冯斯左右张望了一阵子,看着那一扇扇紧闭着的门,不知道怎么的,忽然就联想到了远在大洋彼岸的姜米。从他做出选择抹去姜米对他的记忆之后,这一段爱情的大门,就算是永久地封闭了。 一想到姜米,他就忍不住心头一阵烦躁,继而莫名火起。尽管在中国发生的一切并不能算是哈德利教授的错,冯斯却忍不住要迁怒于他,因为他是这一系列事件的源头。在这股无名邪火的煽动下,他把之前想好的“不要暴露自己,悄悄观察就好”的行动策略扔到了九霄云外,大步走到院子的东头,从第一间房子开始重重地敲门。 第一个房间没有人。第二个房间走出一个眼神有点痴痴呆呆的小老太太。第三个房间没有人。第四个房间开门的是一个睡眼惺忪的中年汉子。 当敲到第五个房间门的时候,并没有人马上来开门,但冯斯可以听到房间里有一阵杂乱的响动,似乎是有人在藏什么东西。他心里有数了,耐心地站在门口,不断地敲击着已经掉漆的门板。两分钟之后,终于有人来开门了,果然是哈德利教授。他看着冯斯,目光里充满了警惕和诧异。 “你是谁?”哈德利教授用虽然腔调有点怪、却还算流畅的中文问,“敲错门了吧?” “不,我就找你。”冯斯不由分说推开哈德利,闯了进去。 他已经一眼清楚了房内的一切。这是一间十来个平方的小房间,和大学宿舍的房间差不多大,里面摆放着几样简单的家具:床、书桌、椅子、简易衣柜、脸盆架等。如果哈德利刚才藏了什么东西的话,床下和简易衣柜是唯二的选择。 “我好像并不认识你。”哈德利上下打量着冯斯。 “你的确不认识我,但你的学生认识我。”冯斯盯着哈德利的眼睛。 哈德利先是一愣,继而身子轻轻地颤抖了一下。他关上房门,把门反锁住,然后回过神来看着冯斯:“我猜,你说的是珍妮——詹莹,对吗?” “还能有谁呢?”冯斯的目光里闪过一丝恨意。 “珍妮……她还好么?”哈德利问。 “她死了。”冯斯冷冷地说,“因为你交给她的消失道观的资料,她来了中国,被人杀害了。” 哈德利脸色大变,看上去像是有些站不稳,抚着额头向后退出几步,一屁股坐在床上,两行老泪顺着他的面颊流了下来。 “是我害了珍妮。是我害了她。”哈德利喃喃地说。 “本来就是你害了她!”冯斯提高了声调,“你自己都在被人追杀、被人陷害,你比任何人都清楚那些资料有多危险!但你还是一意孤行,硬逼着詹教授接受了它们。你害得一个女孩失去了母亲,害得一个男人失去了妻子,你他妈的知道吗?你还害得……” 他重重一挥手,没有再说下去。哈德利木然地坐在床边,过了很久,才轻声问:“我没有猜错的话,你也是这起事件中的一份子,是吗,年轻人?可以给我讲讲你的经历吗?” “讲起来的话,会是一个过于漫长的故事,”冯斯斜靠在门上,“不如你先给我讲一讲,在最后一次给詹教授打电话之后,你去了哪里,做了些什么。” 看着哈德利犹豫不决的神情,冯斯哼了一声:“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躲在这里,但毫无疑问,你身上还藏着什么秘密。我必须要警告你,这些秘密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你的想象。它已经完全脱离了学术范畴了,你千万不要用你科学家的脑瓜去衡量。” “这一点,我过去不明白,但现在已经清楚了。”哈德利叹息一声,“我已经见识过一些超越常识之外的事物。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任何人告诉我那些东西是存在的,我都会把他们当成疯子或者骗子,但是现在……” 他正想继续说下去,衣柜里忽然传来一声奇怪的响动,听上去有点像猫叫,又有点像婴儿的啼哭。一听到这个声音,哈德利教授就像被虫子咬了一样,一下子跳了起来。 “你快走!”哈德利教授低吼道,“今天晚上九点来找我!到时候我把一切都告诉你!” “我不走。”冯斯摇摇头,“上一次我就是那样离开了詹教授,然后她就出事了。我不能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 “你必须得走!”哈德利咆哮着,看上去有些神经质地在房间里转了一个圈,然后从书桌上抓起了一把普通的小水果刀,刀尖朝向冯斯。 “以你的年龄和虚胖的体魄,就算手里有把刀,也伤不到我的。”冯斯镇定地看着他,“把刀放下吧。” 哈德利狠狠喘了一口气,还没来得及回答,简易衣柜里的怪声又响了起来。这一次,声音比先前那次更加响亮,声音也更加接近于人类。冯斯隐隐能从其中辨别出一些情绪:不满、紧张、愤怒。 “柜子里到底是什么?”冯斯追问。 哈德利浑身颤抖,扔下了手里的水果刀,扑上来一把揪住冯斯,硬把他往门外推:“快出去!快点儿!” 这个老人的力气并不大,冯斯反倒有些踌躇,不好真的发力与他扭打。他不由自主地被哈德利推到了门边,哈德利正想伸手开门,突然之间,冯斯眼前的一切都消失了,视线里只剩下一片黑暗。 他有些惊诧,但并没有惊慌失措,因为这种突如其来的环境改变,他已经经历过不止一次了。那是某种来自于魔王的超自然力量在发挥作用。果然哈德利藏在衣柜里的玩意儿大有问题,冯斯想,我这是又要经历一次回到远古涿鹿战场的幻境么?还是说又会见到一座活他妈见鬼的金字塔? 他不敢乱动,站在原地静静地等待着。过了一分钟左右,他的眼前渐渐出现了亮光,这光线十分柔和,即便是在一团漆黑中突兀地出现,也并不显得太刺眼。与此同时,他开始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地……心情好起来了。 这实在是太诡异了,冯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一天里,他先是目睹了一场发生在大学校园里的凶杀案,紧接着又和哈德利教授对峙,勾起了他关于姜米的痛苦回忆——这些原本都是负面情绪。到刚才哈德利教授坚决要先赶他走,他心里的种种不爽之处更是到达了顶点。 可是现在,先前的种种苦闷、悲伤、愤怒一下子都消失无踪了,就像是杯子里的水被突然间倾倒一空。不,确切地说,比倒空一杯水还干净,甚至连点水珠都没有留下。然后杯子里被装上了另外一种东西,比蜜糖还浓稠甜蜜的东西。 光亮逐渐加强,眼前的一切已经清晰起来,冯斯看清了周围的一切,一时间瞠目结舌不知所措。他发现自己正站在一片如茵的草坪上,周围是一堆陌生的建筑和许多来来往往的陌生人——大部分都是哈德利教授那样金发碧眼的白人,此外也有不少黄种人和黑人。这些人大多很年轻,年轻到年龄和冯斯差相仿佛,浑身上下洋溢着青春的朝气。 这是一所国外的大学!冯斯忽然明白过来。眼下有两种可能的解释:第一,这是蠹痕制造出的虚拟幻境;第二,这是类似于张献忠地宫那样的压缩空间。不过很显然,让一所现代的大学凭空消失不是太可行,所以这应当是一个幻境。 但这个幻境代表什么呢?冯斯呆呆地看向远处一面正在飘扬着的星条旗,意识到这里是美国。美国……他骤然间明白过来,连忙四处张望,寻找着些什么。 他很轻松就找到了他想要找的。是的,如他所料,姜米就在离他很近的地方。 姜米的面容还是那么美丽而俏皮,一如他过去无数次在梦里遇到的那样。她手里抱着几本书,似乎是刚刚离开课堂,看到冯斯后,她先是愣了愣,随即扔掉手里的书,一阵旋风般地扑了过来撞进冯斯的怀里,冯斯一下子立足不稳,两人一起摔在草坪上。 “你这个狗东西,为什么要扔下我!”姜米伸手捏住了冯斯的鼻子,“混蛋混蛋混蛋!” 真是最典型的姜米风格,如假包换,冯斯想,但这种久违了的感觉真是美好。一直充塞于心胸里的甜蜜感觉忽然泛滥起来,让他忘乎所以,他只能紧紧抱住姜米,一时间忘记了自己究竟在哪里、到底想要干什么。 冯斯甚至都意识不到自己和姜米到底说了些什么话,是在细诉别后离情还是在絮絮叨叨地斗嘴。他只能十分肯定地确认一点:此时此刻,在这个阳光明媚的校园里,在心爱的女孩身边,他正在体会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一种自己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极致的幸福。那种感觉,就像是天堂的大门打开了。 也不知过了多久,在冯斯已经连时间的概念都忽略了的时候,身边的一切忽然暗了下来,怀中温暖柔软的躯体也消失不见。直到这时,他才意识到,刚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幻觉。假的,他并没有身处美国校园里,也并没有见到姜米,姜米更加没有找回她的记忆,即便两人真的重逢,对于姜米而言,他也只是个彻头彻尾的陌生人而已。 如果没有方才的幻境,或许反而还好些,那种刚刚获得极度的幸福却又骤然失去的感觉,犹如从高空坠落,让人的心境一下子跌落到了谷底。冯斯只觉得胸口被什么沉重的东西死死堵住,堵得他快要喘不过气来,堵得他好像血管里流动的血液都变成了固体。 他闭着眼睛,回味着先前那种虚幻的欣悦,简直不愿意再回到现实世界,然而鼻端传来的阵阵血腥味让他不得不睁眼。这一睁眼,他吓得惊叫出声,踉踉跄跄地退出去好几步。 ——哈德利教授死了! 此刻的哈德利就躺在这间小小平房的地板上,浑身鲜血,一动也不动,身下的地板上也流淌着许多血液。这些血来自他身上深深浅浅的好几十道伤口,从脖颈到胸口、胳膊、腰腹、大腿,到处都是,其中有几处显然比较致命。 这并不是冯斯第一次见到死人,他甚至见过一个大活人转瞬间变成白骨的可怕死法,但是刚刚从一个欢愉的心境里走出,一下子看到这样的恐怖场景,他还是免不住要受到一点惊吓。他不知不觉间手一抖,好像有什么东西从右手滑落,掉到了地上,发出金属落地的当啷响声。冯斯低头一看,登时如坠冰窟。 掉在地上的是一把刀,先前哈德利教授拿在手里威胁他的水果刀。后来,哈德利教授把这把刀扔到了地上。 但是现在,水果刀竟然是从他的手里掉下去的。他俯下身,怀着万分之一的侥幸仔细看着这把水果刀,然后连这最后的一丁点侥幸也彻底消失了。 水果刀上沾满血迹,他的手上也沾满血迹。哈德利教授的血。 那一瞬间冯斯只觉得自己脑子里空空荡荡的,似乎什么也不存在了,浑身的血液就想要凝结成冰块。在这之前,他也并不是没有遇到过伤心、难过、恐惧甚至于万念俱灰的时刻。养父冯琦州在他面前死去的时候,他伤心;养母池莲死而复生并且露出真面目的时候,他愤懑而沮丧;做出离开姜米的决定时,他觉得心口一阵阵抽疼,真的像是在被人捶打一样。 ——但这些和眼前的景况相比,简直都不算什么了。 他杀人了。 此前在成都的时候,警官曾炜曾经炮制了一起故意用来陷害他的斗殴事件,当时也曾经让他颇为害怕,因为按照曾炜的说法,打架这种事儿可大可小,小到连治安拘留都不用,大到可以定性为涉嫌故意伤害而被起诉、服刑。那时候他想,要是真的去坐了牢,捡肥皂什么的且不论,大学是上不成了,这一生接下来的路也会颇多波折。 然而,眼下他摊上的事,比上一次严重一万倍。他杀了人,而且从哈德利身上的伤口来看,够得上“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他面对的,将会是几十年到无期的刑期,甚至于……死刑。 冯斯失魂落魄地挪动着铅一样沉重的双腿,在哈德利教授的小床上坐下来,只觉得浑身都在止不住地抖啊抖啊。于他而言,在过去的一次次冒险中不断面临死亡的威胁是一回事,自己作死则是另外一回事。他努力地回想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却发现自己对现实中的一切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他始终只能记起幻境中的一切:阳光灿烂的校园,人声鼎沸的草坪,姜米明亮如星的双眸……他觉得自己明明只是在拥抱着姜米,和自己思念已久的姑娘互诉衷肠,如果那不是在人声鼎沸的公众场合,而是在某些私密的空间,保不齐还会干点什么坏事——怎么一眨眼工夫,就跳到了血淋淋的凶案现场,而自己居然成了杀人嫌疑犯。 一定是躲在哈德利的衣柜里的那个东西捣的鬼!冯斯猛然间醒悟过来。他连忙站起来,一步跨到简易衣柜前,发现衣柜的拉锁已经被拉开了,里面除了哈德利的衣物之外,什么东西都没有了。晚了一步,冯斯失望地想,要么那个玩意儿自己跑了,要么被人拿走了。 他也有些明白了,当那个未知的玩意儿发出古怪叫声的时候,哈德利教授极力想要赶他走,一定就是试图抓紧时间处理掉它,以免发生无法预料的后果。然而,自己想起了几个月前离开詹莹后发生的悲剧,没有听哈德利的话,结果……这次又选错了。 我还真是个衰神呢!冯斯懊恼地捶着墙。两次,不同的选择,结果两次都错了。詹莹死了,哈德利也死了,而自己……似乎马上就要陷入人生最大的危机之中。 想到这里,他赶忙回身把那把沾满血迹的刀捡了起来,考虑是不是应该用床单把上面的血迹和指纹全部擦掉。他的性情里倒是一向有“每逢大事有静气”的成分在,短暂的慌乱之后,那种灵魂深处的混不吝又发作了。管你妈的!他狠狠地想,老子是天选者,梁野路晗衣他们绝不会眼睁睁看着我去吃枪子儿而不管的。最坏的结果不过是从此从“这个世界”消失,正式成为守卫人中的一员,那样虽然会有许多的不舍,也总比挂掉或者一辈子捡肥皂强。 当别无选择的时候,至少不要选最坏的那种结果吧。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喜欢捉弄人。正当冯斯一脑门子焦躁地回忆着他在小说和电影里见过的那些不靠谱的清理犯罪现场的知识时,门锁转动了一下,然后门被轻轻推开了。 冯斯的心脏都差点停止跳动。我应该想到的啊!他懊恼地捶了一下头,毕竟我还不是一个有经验的职业罪犯。哈德利教授在自己进门后的确反锁了门,但衣柜里的怪物失踪了,说明肯定有人开过门,但自己却忽略了这一点,没有想到再把门锁上。 这下子,算是被人抓了现形了,冯斯绝望地想。那一刹那他甚至产生了“我要不要杀人灭口”的古怪念头。但当看清楚了来人的脸之后,冯斯才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完蛋了”。 “人生何处不相逢……”他长叹了一声。 第三节 “吴婶,谢谢你。”魏崇义接过对面的中年女人递过来的两个大袋子,袋子里有一些熟食、水果和营养品,还有外敷的伤药与创可贴。 “哪能说谢啊,您这不是打我的脸么!”被称为吴婶的中年女人满脸尴尬,“孩子实在是太淘气了,哪儿能对着人扔石子儿……我回去一定狠狠地教训他!您的伤不要紧吧,魏叔?” “不必太介意,”魏崇义淡淡地摆摆手,“这么些年,我早就习惯了。” 吴婶怔怔地看着魏崇义枯瘦的身躯和憔悴的面孔,再看看他额头上那道醒目的新鲜伤疤,忽然间眼泪就流了下来:“魏叔,您这些年……真是太不容易了。我娘家的二舅就犯过疯病,以前您的疯人院没有被关的时候,他在疯人院里住过,回家的时候确实好了不少呢。别人说您是疯子头头,说您自己就是个大疯子,但只有我们这些家里有病人的,才了解您的苦处。” 魏叔微微一笑:“不要紧,我说了,早就习惯了,无所谓的。只是可惜了我的精神病院无法取得医疗资质,不得不关闭,连累了乡里乡亲的。” 吴婶叹了口气:“唉,是啊,也不知道是风水不好还是怎么回事的,我们附近这几个村儿,这一二十年来出疯子出得特别多。有您的疯人院在的时候还好,疯子们算是有地儿找人管管,现在可好,硬说您没有啥‘字纸’,非得给关掉。官办的疯人院那么贵,乡亲们哪儿舍得往里送,好多家都只能弄条链子在家里拴住。前段时间还有不是还有啥破报社的记者来采访,回去在报纸上一通乱写,说我们这儿虐待疯子了……虐待个屁!往他家里放个疯子试试!” 吴婶絮絮叨叨说了一大堆,好像完全忘记了她原本是来道歉的。魏崇义耐心地听她讲完,这才把她送走。 吴婶离开后,魏崇义拖着佝偻瘦弱的身躯,吃力地把这两大袋子东西带上楼去,走进一间挂着“院长室”牌子的房间。他所住的,就是他当年在这片京城外围的小村子里所开设的精神病院,专门收治附近村子里的精神病人,在若干年前因为因为无法取得医疗卫生机构资质而被迫关闭,病人也都被各家各户领回了家。不过魏崇义一直没有离开,就守在这家空空如也只剩他一个人的废弃疯人院里。 几个月之前,霍奇·哈德利的学生詹莹教授曾经来这里拜访过他,取走了哈德利放在他这里的一些资料。魏崇义虽然痛快地给出了资料,却并不愿意告诉詹莹他和哈德利到底有什么样的过往、以至于哈德利会那么放心地把重要的资料交给他保管。 而詹莹还有另外一件事不知道:魏崇义交给她的,并不是哈德利留下的全部。还有另外一样东西,被魏崇义藏了起来。 放好了吴婶送来的食物和药品,魏崇义又坐在床边呼哧呼哧地喘了好久的气,然后费劲地搬来一架折叠梯,顺着折叠梯踩上去,打开了院长室天花板上的一处活动的顶板,顶板的上面,是一个暗藏的小阁楼。他钻进了阁楼里。 阁楼很小,小到瘦弱矮小的魏崇义也必须弯下腰。透过半明半暗的光线,可以看到阁楼里空空荡荡的,除了灰尘和小虫子的尸体之外,只有一个中等大小的金属笼子。笼子里仿佛是装着什么活物,听到魏崇义钻进阁楼的声音,笼中传来一阵急切的碰撞声,一个兔子差不多大小的黑影上下窜动着。 “别急,别急,有你吃的。过去你可坚决不肯吃东西呢,现在总算是妥协了……”魏崇义喃喃地说着,打开笼子顶上的一个小口,把一些事先准备好的切成条状的生肉从小口里一条一条地放进去。笼子里很快响起撕扯咀嚼的声音。当咀嚼声停止后,笼子里的生物发出满意的低哼声,但过了没多久,它又开始撞击笼子。 “我知道你在闹腾什么,饱暖思淫欲嘛……”魏崇义嘿嘿轻笑着,“别闹了,这个可一时半会儿满足不了你。” 笼子里传出轻微的叫声,似乎是在表达某种不满,笼子也被继续撞击。魏崇义收起笑容:“怎么?又不听话了?” 他把手指放到嘴里,吹出一声响亮的唿哨,随着这一声尖锐的口哨,从阁楼下方迅速地窜上一条黑影。那是一条浑身杂毛的肥大的黑猫,虽然相貌丑陋臃肿,动作却相当灵活,而且训练有素。听到口哨声后,它立刻钻入阁楼,如同一道黑色闪电一般扑到了铁笼上,爪子抓挠着铁笼,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呼噜声。 一听到这个声音,笼子里立马安静下来,再也没有其他响动。黑猫依旧趴在笼子上,绿幽幽的猫眼里露出凶光。魏崇义拍了拍猫背:“好啦,金刚,干得不坏。它知道教训了,你先下去吧。” 这只相貌丑陋的黑猫看来颇有几分灵性,听完魏崇义的命令后,果然乖乖地扭过身子,一声不吭地爬出了阁楼。魏崇义依然弯着腰,轻轻用手指敲了敲了笼子:“你看,叫你听话你不听,非得吓唬着你才听?你啊,都活了那么大年纪了,还是没学会该怎么在世界上生存。” 魏崇义絮絮叨叨地教训着笼子里的不明生物,仿佛对方真的能听懂人话。最后他又叹了口气:“说起来也怪难为你的,谁愿意和自己的另一半长久分离呢?没关系,我很快会找到霍老头的,霍老头说过,他会替你把你的伴侣找回来的。到那时候,你的生命就完整了,再忍忍吧,再忍忍。” 笼中生物好像真的听懂了魏崇义在说些什么,不再骚动也不再出声。魏崇义舒了口气,弓着腰转身准备下去,但突然之间,他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绿芒。随着这道绿芒的出现,他一直紧绷着的脸忽然舒展开了,嘴角露出一丝诡异的笑容。紧跟着,他俯下身子,四肢着地,开始在积灰遍地的阁楼里……爬行。 魏崇义爬行的姿态非常奇特,明明长手长脚,动作却丝毫也不舒展,反而刻意地弯曲手脚,令自己看上去非常接近一只老鼠。他脸上带着愉悦的微笑,在阁楼里越爬越快,完全不像之前连走路都不太灵便的病弱模样。 那样子,还真像是一只巨大的硕鼠。 随着爬行速度的加快,魏崇义的笑容越来越浓,好像无比享受这样畅快而怪异的运动方式。他已经十分疲累,喘气的声音就像是在拉风箱,浑身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湿透,看上去虚弱到了极点。但他却恍如不觉,反而满脸都是兴奋的神采,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 就在这时候,从阁楼入口处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魏崇义全身一哆嗦,眼里的绿光消失了。他脸上的奇怪笑容也随之隐去,整个人瘫软在地上,仿佛全部的力气都已经被抽空。他趴在肮脏的地面上,脸上的汗水把灰尘和成了黑泥,足足过了五分钟才能重新动弹。扭头一看,原来是已经离开阁楼的那只名叫金刚的黑猫又窜了回来。刚才那一声叫,就是黑猫发出的,破除了魏崇义那不可控的危险状态。 “金刚,干得好!”魏崇义好容易喘息停当,招招手,金刚听话地走过来。他把金刚紧紧抱在怀里,这才敢重新走向铁笼。 “我真是小瞧你了,”魏崇义咬牙切齿地说,“原来你从来就没有放弃过。可惜的是,有金刚在这里,你是不可能如愿的。” 他的双目中似乎有火焰在燃烧:“我一定要拿到我想要得到的东西!” 铁笼里,沉默依旧。 第四节 “曾警官,how old are you?”冯斯苦笑着。 “你怎么关心起我的年龄来了?”曾炜还以微笑。 “我不是问你的年龄,这是一个网络笑话……”冯斯像看瘟神一样看着他,“意思就是:怎么老是你?” 这个打开门来撞破了杀人现场的不速之客,正是警官曾炜,冯斯最害怕见到的人,没有之一。从当初好友宁章闻被刺开始,曾炜就像影子一样,始终阴魂不散地缠着冯斯,试图探寻出这个看似普通的大学生背后隐藏的秘密。 曾炜成为了冯斯最大的噩梦,此人虽然暂时并不了解守卫人与魔王的黑暗世界,却偏偏是一个警察,是“正常世界”的秩序守护者。于冯斯而言,和邪魔外道们斗智斗勇倒也罢了,遇上曾炜这样随时可能剥夺他正常人生活权利的角色,反倒是束手束脚。毕竟他并不想当什么天选者,并不想做魔王的走卒或者屠魔的英雄,只想过普通人的生活而已。曾炜,就是这憧憬中的普通人生活的最大阻碍之一。 此刻曾炜已经把房内的一切尽收眼底。冯斯低声说:“曾警官,这不是我干的。确切地说,有可能是我干的,但是我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他知道,这种软弱无力的辩解是没有丝毫用处的,尤其在精明狡诈的曾炜面前。他身处杀人现场,手上沾着死者的血迹,凶器上留有他的指纹,就算神仙也没法替他辩解。在一片万念俱灰的绝望中,他索性闭嘴了,心里想着: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大不了回头等着路晗衣他们来搭救我,从此做一个黑人,和正常的世界沉痛吻别,了此残生…… 想到悲惨处,他只觉得鼻子微酸,一时间有点神游物外,回过神来的时候,眼前的一切让他大吃一惊。曾炜正在戴着手套以专业的手法清理现场。 “曾警官,您这算是……破坏现场么?”冯斯犹犹豫豫地问。 “我是在救你。”曾炜冷冷地说。 冯斯彻底傻眼了。 曾炜很快把与冯斯有关的痕迹清理掉,然后把冯斯带走。冯斯知道,在这位警官面前,除非得到守卫人的帮助,否则自己找不到任何机会,所以也并没有耍什么花样,乖乖地跟在他身后上了车。他注意到,曾炜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开警车,而是开着一辆不起眼的私家车。 早有预谋么?冯斯想着。不管怎么说,已经上了贼船了,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他闷闷地坐在副驾驶位上,一言不发,一向多话的曾炜也很难得地始终保持着沉默。汽车从冯斯学校所在的郊区驶入市区,四环、三环、二环、一环……穿过市中区后,又开始继续往另一个方向的远郊开去。 汽车穿越整个北京城,一直来到了位于北京另一侧的某老居民小区。这里看起来比宁章闻家的宿舍楼还要破旧古老,有着老式的公用走廊,每家每户甚至没有独立的卫浴,而是一层楼共用两个水池和厕所——这就是传说中的筒子楼。筒子楼里的许多房子都大敞着门,不少连窗玻璃都已经没有了,只剩下空空如也的窗框。整个大院里肮脏、杂乱,遍地是垃圾。一阵风吹过,破烂的塑料袋在半空中起劲儿地飞舞,其状冷清而凄凉。 曾炜停好了车,带着冯斯走了进去。虽然还只是下午,院子里里却冷冷清清,看不到半个人影。曾炜解释说:“这是我父母留给我的老房子,国营老厂的职工宿舍。这里原本住的人就越来越少,最近又准备拆迁,所以已经基本不剩什么人了。” “这样才正好把俘虏带回来,没人会看见,是么?”冯斯一边说着一边绕过一个不知倒塌了多少年的葡萄架。曾炜笑了笑,没有答话,带着冯斯走入大院尽头的一栋楼,爬上二楼。 “这个楼……不知道年龄有没有你大?”冯斯问。 “比我稍微小一些,我出生后才建的。”曾炜掏出钥匙,打开门上锈迹斑斑的挂锁,示意冯斯先进去。冯斯走进门,一股呛人的尘土气息扑鼻而来,让他禁不住打了个喷嚏。尽管太阳还没落山,屋子里却已经十分黑暗,冯斯正想要在墙上摸索电灯开关,曾炜说:“没有开关,只有拉绳,在屋子中间。” “我喜欢这种穿越感。”冯斯喃喃地说。他果然在屋子中央摸到了拉绳,伸手一拉,昏黄的灯光洒满了整个屋子。他看到这间屋子里摆放着一些陈旧简单的家具,墙上还挂着一对老人的黑白合影,照片上的老两口笑得亲切而慈祥。 “你睡左边的那间屋子,”曾炜说,“不过现在床上还没铺东西。你在家里等着我,我出去给你买被褥,顺便买晚饭回来。你把那台老冰箱插上电,应该还能制冷。” 说着,他真的迈步向门外走去,冯斯连忙伸手拦住他:“曾警官,我能先问你两个问题么?” “我知道你要问哪两个问题,”曾炜悠悠然地掏出香烟,“第一,你想问我我带你到这儿来干什么?这个你不必多管了,老老实实在这儿呆着就行,反正我也不会吃了你;第二,你想问我怕不怕你逃跑,这个问题么……” 他啪的一声点燃打火机,深深吸了一口烟之后,吐出一个漂亮的烟圈:“沾着你的指纹和死者血迹的水果刀,就在我提包的证物袋里。你想跑随意,跑了之后根本用不着我去追你,我在全国的同行会替我找你的。” “你不会那么做的,”冯斯说,“你别有企图。” “我的确别有企图,但是,你不会拿自己的后半生来和我赌。”曾伟说着,又吐出一个烟圈,潇洒地转身走出去。冯斯站在原地呆了半晌,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妈的……这年头好像人人都是心理专家。” 曾炜的推断是正确的。冯斯果然不敢逃跑,只能在房里无聊地上着网。他想要把这半天里一波三折的离奇遭遇告诉他的朋友们,但转念一想,即便告诉了他们,他们也无能为力,还不如不说。现在落在了曾炜手里,实在是让人无法可想,只好以不变应万变了。 他枯坐在连弹簧都露出来了的老旧沙发上,又开始琢磨在哈德利教授的房间里发生的一切。在此之前,他不只一次进入过幻觉的世界,但从来没有哪一次像今天这样,当自己的精神处于幻觉中时,肉体还在自行行动,甚至能做出杀人这样的行为。 真是活见鬼!他狠狠一拳头砸在沙发上,只觉得心里的憋屈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哈德利教授并没有在十多年前的追杀中死去,并且活生生出现在了他的面前,这原本是个绝好的机会。这个神龙见首不见尾的洋鬼子老头身上,一定藏着许多尚待挖掘的秘密,用路晗衣的话来说,这些不走寻常路的世俗专家们,在全然不知道魔王存在的前提下去研究那些“反科学异象”,可能反而更加容易跳出窠臼,寻找到探访魔王本质的特殊方法。 可是哈德利教授也死了,又一条重要线索中断了。作为一个所谓的天选者,老子混得还真够失败的,冯斯悲愤地想。 过了一会儿,他想起了些什么,开始在房里四处翻找,但如他所料,曾炜不会留下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供他去偷窥。翻检了一阵子之后,除了一些杂物和几本陈旧的家庭相册之外,并没有发现其他物件。他反正也无事可做,索性打开相册瞎翻。 第一本相册里的照片以黑白居多,大多是曾炜的父母还比较年轻的时候拍的。那时候曾炜也还只是个少年人,身材瘦瘦小小,在相片上总是显得分外拘谨,并不像现在看上去那么老到成熟。 从第二本开始,彩色照片逐渐多了起来,照片上的曾炜的年纪也在不断加大,可以看出他从戴着红领巾的小学生到戴着团徽的中学生,再到一身制服的警校生的逐步转变。这个人开始一点一点地褪去稚嫩,眉宇间逐渐有了一个警察该有的英气。 突然之间,一张令冯斯绝对没有想到的照片一下子映入眼帘,他登时愣住了,心脏开始狂跳起来。这是怎么回事?冯斯想着,我之前的种种猜测,难道全都是错的?这张照片所传递出来的信息,实在是太令人震惊…… 冯斯正在陷入沉思中,忽然感到头顶上似乎有什么阴影掠过,他抬起头来,却什么都没有看到。头顶只有掉了许多墙皮的天花板。 是我眼花了么?冯斯有些疑惑。他放下手中的相册,站起身来四处张望,终于在昏暗的灯光下看到,客厅正对房门的墙壁上,有一块墙皮的颜色好像稍微有点不大对劲。他向前走了几步,打算看个究竟,但那块墙皮却猛然间脱落,仿佛无视重力法则一般,横着向他飞了过来。 冯斯反应倒也不慢,一个狗啃屎的动作趴倒在地,躲开了这块巨大的“墙皮”。他就地一滚,钻到了饭桌下面,然后回头一看,这才看清楚了,那块东西并不是墙皮,而是某种具有生命力的奇怪生物。 这个怪物呈四四方方的薄片状,大约两米见方,色泽是轻微的淡黄色,难怪刚才冯斯会在黄色的灯光下看花眼。此刻它悬浮于半空中,身子伸展开,整体有点像一块草席,虽然并无四肢,却给人一种张牙舞爪的错觉。冯斯不知底细,窜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握在手里,心里在算计着:这家伙没头没尾没眼睛没鼻子,我到底往哪儿砍才算是要害呢? 没等他盘算清楚,怪物已经猛扑了过来。冯斯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菜刀跺了下去,怪物并没有躲闪,这一刀重重砍在它身上,几乎没有遇到任何阻力,立即把它的身体砍穿。 冯斯正在窃喜,却发现怪物并没有丝毫受伤的样子,反倒是被一刀砍穿的部位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愈合,反而把冯斯的手腕裹夹在其中。冯斯感到一股胶水一样的粘糊糊的力道粘住了自己的右手,怎么拔也拔不出来。挣扎了好半天,始终无法把手抽出来,想要踹上一脚,却明白这一脚的结果多半是脚也被粘住。 于是他只好选择静止不动,右手还插在“草席”的身上,那副样子活像是正在掏兜却被事主抓了现行的小偷。他只能尴尬地咧嘴一笑,然后提高了声调:“不管你是谁,出来说话吧,我没有蠹痕,不可能对你有威胁。” 对面的“草席”忽然震动起来,发出一阵沉闷但还可以分辨的声响:“出来?我不是一直在你面前么?” 冯斯楞住了:“你说什么?你不是一只妖兽?你是……一个人?” 手松开了。“草席”向后退出去半米,整个身体卷在了一起,随即开始像液化一样的融合、变型,颜色也越来越深。半分钟之后,几乎没有厚度的“草席”消失了,站在冯斯面前的是一个矮矮胖胖的男人,长着厚嘴唇和狮头鼻,头发油油腻腻的看来很长时间没洗了。 “这种变形能力,也是附脑的作用吗?”冯斯镇定地问。其实在他心里,见到这样活生生的变形秀,还是难免震惊的,但好歹也是见惯了大场面的天选者,表面上不愿表露出丝毫的惊讶。 “是的,附脑没能给我带来蠹痕,却把我的身体改造成了这个样子,”矮胖的男人说,“在我看来,这个能力比蠹痕还好使。” “看起来,附脑还真是挑战各种人类的极限呢……”冯斯哼了一声,“那你岂不是可以变成任何人的模样了?” “我倒是希望如此,可惜现在能力还不足,无法精确控制细节,尤其是人类的细微面部区别,”矮胖男人说,“比如你想要我变成你喜欢的妞陪你睡觉,恕我无能为力。” “你还真粗俗……”冯斯叹了口气,“不过我好歹稍微放了点心,你不至于冒充国家元首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什么的了。说说吧,你是哪个家族的,抓我想要干什么?” “看来果然如他们所说,你虽然没什么本事,胆量倒是不错啊。”矮胖男人有些诧异地看了冯斯一眼,“换一个人的话,恐怕都得尿裤子了。” “你不是第一个这么说我的人了,”冯斯微微一笑,“我都已经习惯啦。” “习惯了就好,我也不必多费唇舌了,”矮胖男人说,“不想受到伤害的话,就跟我走吧。” 冯斯无话可说。不管表面上如何镇定自若,他内心深知,面对着这些移植了附脑的怪物,自己没有半点逃脱的机会,只能乖乖跟着对方离开。那种时时萦绕于心里的屈辱感再度涌现,天选者,他念叨着这三个字,还不如说是天选猪…… 矮胖男人的左臂像橡皮泥一样伸长扭曲,化作一根长长的触手,把冯斯的腰部卷住。冯斯逆来顺受,不由自主地被他拖着向门口走去。 矮胖男人伸手拉开门,突然之间,冯斯的耳边响起砰砰砰好几声震耳欲聋的巨响,随即脸上溅上了好几滴热血,似乎还有一些硬硬的渣子。他侧头一看,不由得差点吐出来:矮胖男人的头颅被整个打烂了,上半截的颅骨完全被掀开,露出里面红白混合的可怕事物。他也知道,这些恶心的玩意儿此刻肯定糊了他一脸,不过也没时间去顾及了。 他把视线转向门口,果然,门口站着的是曾炜。曾炜手里握着一把还在冒出青烟的手枪,目光里带着冯斯从来没有见到过的冷峻和威严。直到这时,矮胖男人的身体才僵直地摔倒在地上。 “脑袋烂了,这种怪物也就死透了,”曾炜沉声说,“但是他肯定还有同党。快跟我走!这里不能留了!”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不然我不走!”冯斯说着,抓过一卷卫生纸擦拭着脸上的血液和脑浆。 “命都快没了你还要啰嗦什么?”曾炜眉头一皱。 冯斯霍然上前,手里扬起刚才从相簿里抽出来的那张泛黄的照片,一字一顿地问:“告诉我,你为什么会认识我爸爸?” 照片上,年轻的曾炜和年轻的冯琦州并肩而立,作意气风发状。从两人勾肩搭背的姿态来看,至少在那个时候,他们应该是关系亲密的好朋友。 第一节 刘大力紧紧握住手里的警棍,一步一步地靠近仓库。作为一个胆小的建筑工地保安,在听到建材仓库里传来种种异响之后,他的第一反应其实是不要去管。当保安的,要么日晒雨淋要么熬夜加班,一个月就那么点微薄的薪水,何必去给自己惹麻烦呢? 但是他很快又想起了同事的教训。就在上个月,因为一桩夜间盗窃案,一位同事丢了饭碗。这年头要在城里找到工作可着实不容易,当保安也总比下工地搬砖轻松,刘大力思前想后,最终还是抓起警棍走了过去。 仓库里的声音十分怪异,像是有人在极度痛苦地喊叫,但声音却像是经过了消音器过滤一样,听起来十分微弱,如同从很远的地方遥遥传来一样。 难道是有谁躲在仓库里看什么恐怖片或者打斗片?刘大力这么想着,胆气稍微壮了一点点,他猛地一脚踹开仓库大门,冲了进去。 然后他就被眼前的这一幕惊呆了。他看见仓库里明明没有亮灯,却有一层奇怪的淡黄色光芒铺满了整个仓库。在这一圈柔和的黄光的笼罩之下,仓库里已经是一片狼藉,正中央站立着一个可怕的怪人——一个长着两颗头颅的畸形儿。 此刻这个双头怪人正叉着腰站在仓库中间,布满伤疤的丑陋大脸上满是一种无所谓的极度傲气。在他身边的地上,七零八落地散布着许多血红色的东西,刘大力仔细一瞧,看清楚了那些都是什么,立刻吓得魂不附体:那些血红色的玩意儿,竟然全都是被粉碎的人的身体!看看那个双头怪人的神情姿态,似乎这些散落一地的胳膊、小腿、内脏、头颅全都是被他撕碎的。 刘大力这回算是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吓尿了,括约肌已经完全不受控制,裤子一下子就湿透了。他扔掉警棍,转身就想跑,但不知怎么的,刚刚跑到仓库门口,脚底下就有一股莫名的阻力让他的脚步变得迟滞而沉重,令他无法迈开步伐。 紧跟着,他忽然感到一阵头晕目眩,全身的力气飞快流逝,就好像从一个破了口的水杯里漏水一样。他腿脚发软,再也无法支撑身体,一头栽倒在地上。而奇怪的是,尽管摔得很重,他却并没有感觉到太疼,似乎整个身体的感觉都变得迟钝麻木。他瘫软在冰冷的地面上,只觉得太阳穴一阵阵跳动,肺里只有出的气、却很难再吸进哪怕是一丝的新鲜空气。他的心脏像是被人捏住了一样,跳得越来越轻越来越慢,眼前变得一片漆黑,视线里的一切都模糊不清。 刘大力用尽最后的力气,努力抬起眼皮,但他的视线已经看不见远处了,只能勉强看到自己的手。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的手在这短短的不到一分钟时间里变得枯瘦如柴、青筋暴露,上面布满了老人斑。 我难道是……老死的?这是刘大力最后的念头。 从刘大力闯进仓库,到他倒在地上不可思议地活生生老死,那个双头怪人都并没有正眼向他瞧上一眼。倒是等刘大力死后,他的目光看向了仓库一角:“小路,看来任何地方都少不了你啊,而且选择最后时刻再出来也是你的风格。” “范兄,杀人是你的乐趣,我当然不好掠人之美,”从仓库的那个角落里走出一个相貌俊美的年轻人,“只是刚才那个最后闯进来的普通人,我担心你会放他走,所以才抢了你的生意。” 这一美一丑两个对比到了极端的人,自然就是守卫人家族中的两位翘楚:范量宇和路晗衣。范量宇的蠹痕带来的是极致的破坏与毁灭,所以会留下那一地碎尸残肢;而路晗衣,却具有让人迅速衰老至死的能力,不幸的保安刘大力,就是死在他的手下。在路晗衣那张秀美得有点像女人的面孔之下,在他总是挂在嘴角边的温和笑容之下,隐藏的是一颗从不软弱怜悯的冷酷之心。 “担心我会放走他?”范量宇眉毛一挑,“这话倒真是有新意。” “要是过去的你嘛,我肯定就袖手旁观了,”路晗衣笑了笑,“但是现在的你不一样了,我担心你的心里会产生软弱的种子。” 范量宇歪头看着对方:“哦,你的意思是不是指那个姓文的小姑娘?” “还能指谁?”路晗衣一摊手。 范量宇咧嘴一笑,忽然间身上浅灰色的蠹痕暴涨,排山倒海般向着路晗衣席卷而去。路晗衣并没有躲闪,也释放出黑色的蠹痕,笼罩住全身。两股蠹痕猛烈相撞,发出低沉的轰鸣,随即光晕散去。范量宇纹丝不动,路晗衣的身子却摇晃了几下。 “我最近已经很努力地在提升自己了,还是不如你。”路晗衣摇摇头。 “不错了,换成过去的你,你至少得后退三步。”范量宇哼了一声。 “不过话说回来,我不过是开了你一句玩笑,你何必动那么大火气,莫非是被我说中了,你真的对那个姑娘产生了好感?”路晗衣坏笑着。 范量宇抄着手,冷冷地盯着路晗衣:“我不会口是心非。我对那个姑娘有好感,完全不需要否认,也不会在意你是否笑话挖苦。但你要清楚,我从来不会软弱,任何人、任何原因都不会让我软弱。下次你再说这种话,我也许真的会考虑杀了你。” 路晗衣高举双手:“好吧好吧,我承认我说错了,缴枪不杀。该聊聊正经事儿了。你杀死的这几个黑暗家族的家伙,你知道他们的来历吗?” “我用最高的痛觉刺激折磨过他们,但他们还是不肯说,”范量宇说,“所以我只能干掉他们了。听你的口气,你知道他们的来历?” “他们本身不值得一提,无非是一些不入流的黑暗家族。但他们来这里的目的,和那个西藏家族有关。”路晗衣说。 范量宇微微一怔:“西藏?难道是那帮奇怪的混蛋有什么动向了?” “是的,就是那帮奇怪到极点的混蛋,”路晗衣点点头,“几百年来,他们一直没有什么大动作,大家井水不犯河水。但是最近,他们好像是有了一些异动。” “为了什么?”范量宇问。 “暂时还不知道,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此事和两年前的某次西藏考古有关。”路晗衣回答。 范量宇眉头微皱:“你是指……那群遇到了地震,然后莫名奇怪像被鬼撵了一样逃回来的科学家?” 路晗衣点点头:“那次地震的地点十分敏感,我和姐姐当时就判断,他们有可能找到与我们的世界相关的东西,所以马上派家族人员去调查。但结果……” 他没有再说下去,但范量宇已经明白了。他沉思了一阵子,慢慢地说,“如果西藏的那群家伙真的又出现了,整个守卫人世界恐怕都要面对一场惨烈的血战……倒是他妈的满合我胃口的。” “你天生就是个杀人狂嘛。”路晗衣苦笑一声,“我可是希望这一仗能不打则不打,否则的话,代价太大。” “我无所谓。流血越多,我越开心。”范量宇龇牙一乐。 “如果你想要守护的人也有流血的危险,你也开心吗?”路晗衣问。 范量宇脸色微微一沉,没有回答。过了半晌,他才重新开口:“我倒是有另外一个问题要问你。这些日子以来,我注意到,来到北京的奇怪的黑暗家族越来越多了,但他们的目标却并不全是天选者。还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似乎对住在宁家的那个哑巴小姑娘更感兴趣。” “我也注意到了,”路晗衣说,“但我和你一样,同样没有弄清楚那个小姑娘到底是什么来头。我专门探查过,并没有发现她身上有附脑。当然也有可能和天选者一样,是那种由于未知的原因暂时没法唤醒的附脑,也许需要科学仪器的检查才能发现——真够讽刺的。” “她不会是……第二个天选者吧?”范量宇思索着。 “应该不会,天选者在孕育阶段就会造成巨大的精神扰动,”路晗衣说,“而且在有限的样本里,我们还从来没有遇到过同一时代两个天选者的情况。” “正因为样本空间太小,所以也不能完全否定这样的可能性。”范量宇说,“我会想办法再去观察一下的。” 路晗衣笑了起来:“说起来,还真得感谢这些黑暗家族呢。我们四个家族,尤其是你我四人,这些年来斗得你死我活,消耗掉了不少的力量。但是自从半年前天选者出现后,我们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对付接踵而至的黑暗家族身上,自相残杀倒是少多了。也许我们能有更多的合作。” “如果真心想合作的话,刚才你就不该对我撒谎。”范量宇冷冷地说。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不太明白。”路晗衣神色如常。 “我是说,在那支西藏的神秘教派身上,你的家族掌握了远比我们所掌握的要多的信息,但你还是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范量宇盯着路晗衣的眼睛。 路晗衣叹了口气:“你知道得太多了。” 范量宇摇晃着他的两颗头颅:“知道我为什么那么爱杀人么?就是因为我知道所谓的人性,是一种完全不可救药的东西。形势已经紧张到这种程度了,各大家族所考虑的,仍然是各自的利益。我们表面上带着笑脸合作,转过身就悄悄捅刀子——你能指望这样一群人来打倒魔王?” “你说错了,”路晗衣同样摇头,“我们根本就不能算人。” 第二节 “这已经是我第二次为了你杀人了,”曾炜一边开车一边说,“还记得川东山城的那个还俗道士么?” “你是指何少衡?”冯斯一惊。何少衡曾经是川东小道观元和观的观主,正是他二十余年前把玄化道院的秘密兜售给了哈德利教授,才引发了后来的无数事件。不久之前,冯斯和姜米去往川东时,又和此人狭路相逢,彼时这位昔日观主已经还俗,成为一个生意人,并且试图向冯斯出售他后来新发现的一些资料。不过还没等拿到钱,何少衡就在自己家里离奇被杀,冯斯所认识的几位守卫人都否认他们曾对何少衡下手,此事也成为了悬案。 “何少衡是你杀的?你到底想要干嘛?”冯斯喃喃地说着,只觉得脑子里越发糊涂,完全不明白曾炜做这些事究竟目的何在。 曾炜没有回答。 曾炜也并没有告诉冯斯,他和冯琦州的那张照片到底意味着什么。事实上,他是用警察的专业擒拿技巧硬把冯斯抓上车的。冯斯倒是深知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没有死犟下去。他相信,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和曾炜的命运已经被奇妙地拴在了一起,这位深藏不露的警官迟早会把这一切告诉他的。 冯斯以为这一次曾炜会把他带到更加偏僻的地方,甚至于远离北京城,却没想到曾炜一路把车开往市区方向,开到了一条老胡同里。这里残留着北京剩下为数不多的老式四合院群落之一,时不时有国内外游客慕名而来感受胡同文化。同样是老房子,这里的房屋的价格,可不是先前曾炜父母留下的旧筒子楼所能比拟的。 “你这是要带我胡同一日游么?”冯斯问。 曾炜依旧不答,他停下车,连火都没熄,拉开车门近乎粗暴地把冯斯拽了出来,把他推搡进了一个院子。院子里正坐着一个摘菜的中年妇女,看见两人走进来,露出诧异的表情。但她还没有来得及开口询问,从院里的一间屋子里跑出来了一个留着洗剪吹发型的年轻男人。 “曾哥,你来啦!”他热情地打着招呼,“快屋里坐!” 曾炜冲他点点头,径直领着冯斯向屋里走去。杀马特年轻人又转头对摘菜的女人喊道:“妈!这位就是我常跟你提起的曾哥!快去买点凉菜回来,记得带瓶二锅头!” 我这是跟着曾炜来做客来了?冯斯一头雾水。 两人走进了那间平房。曾炜倚在门口,接过年轻人递过来的香烟,一边抽烟一边和他随意地闲聊着。冯斯更加不明所以,站在房中有些手足无措,心里居然开始想:今晚会被招待吃一顿好吃的吧?那倒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正在转着这龌龊而短视的念头,他忽然感到脚下一阵颤动。难道是地震了?他下意识地退开一步,紧接着,刚才站立的地面被掀开了,从地下钻出一个人来。这是一个头发几乎掉光了的中年男人,和刚才那个年轻杀马特长相有些相似,像是父子俩。 “小伙子,快下来!”中年人对着冯斯打着手势。 冯斯愣了愣,似有所悟,跟着他钻了下去。钻进去他才发现,地面以下居然已经被挖出了一条长长的地道,一直通向这个院子之外。 “这里是……曾警官布置的吗?”弯腰爬行于这条狭长的地道中时,冯斯忍不住发问。 “我儿子过去是街面上鬼混的胡同串子,后来不小心被人陷害,可能会坐至少二十年牢。是曾警官想办法帮他洗脱了冤屈,还给他介绍了正经工作。现在他虽然还是不成器,但总算,活得像个人了。”中年人答非所问,但冯斯能听出他的话外之音。 这个曾炜,还深通狡兔三窟的道理呢,冯斯想。 中年人把他带到了地道的出口,恰好是胡同的另一头。出去之前,冯斯换上了事先早就放在地道里的衣服,戴上了一顶傻里傻气的黄色假发,这让他看上去和刚才的杀马特青年就像是兄弟一样。 地道出口处停着一辆破旧的轻型货车,中年人示意冯斯上车,然后他自己坐在了驾驶位上,发动汽车。 “这一次我们又要去哪儿?”冯斯问。 “去一个你绝对想不到的地方。”中年人憨厚地笑了笑。 “那曾警官呢?”冯斯又问。 “曾警官会去和你会合的,他自己有办法摆脱跟踪,但是带着你就会费点事。”中年人委婉地说。 冯斯深感挫折,不再多问。因为是周末的缘故,路上并不算太堵,一小时之后,汽车来到了目的地,冯斯探头出去看了一眼,登时傻了。 “喂,大哥……不是真的要把我关在这种地方吧?”冯斯脸色煞白。 “这里很安全,或者说,是曾警官能够安排的最安全的地方。”中年人寻找着停车的车位。 “但是……我还得上课啊!关在这里怎么上课?”冯斯结结巴巴地找着理由。 “命都快没了,还上什么课?”中年人惊奇地看着他。 “但是……我不是个疯子啊……”冯斯喃喃地说。 夕阳正在坠入地平线,最后的黯淡余晖照亮了眼前这家机构的名牌:这是一家位于京郊的知名大型精神病院。 一瞬间,种种与精神病院有关的恐怖传闻排着队地涌上心头,在影视里接触到的与疯人院有关的可怕影像也一个个浮现在眼前,冯斯只觉得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他是个胆子比较大的人,最近一年里也有过不少出生入死的危险经历,套用范量宇的话,勉强也算得上是在生死线上打过一两次滚了,如果眼前摆出一头老虎他都未必会有多害怕。 但精神病院是一种对他而言全然未知的处所。可怕的并不是摆在明面上的危险,而是神秘与未知。对任何一个正常人来说,精神病院都难免会带有几分神秘色彩,而种种传闻又会被夸大、被渲染,最终变成人人畏惧的都市流言。冯斯固然是一个聪明人,听到精神病院的名头,还是难免背脊发凉。 “我还是那句话,不当疯子就当死人。”中年男人笑眯眯地说。 “但是……我要是真进去了,得每天吃治疗精神病的药吧?”冯斯想起了一个关键问题,“那些东西副作用大得很,我担心我没当疯子,倒吃药吃成傻子了。” “曾警官在里面安排好了,给你的药都是假的,淀粉丸,”中年男人说,“走吧,我陪你挂号去。” “你家曾警官真是算无遗策。”冯斯长叹一声。 精神病院的挂号和冯斯想象中不太一样,并没有什么疯疯癫癫眼神不正常的男女被绳子捆着押过来,看上去和普通医院的挂号大厅并无不同。他甚至并不容易分辨出到底周围的人哪个是病患哪个是病患家属,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安静而忧郁,那大概是精神病院独有的氛围所造成的。 趁着中年男人帮他挂号的时候,冯斯抽空给文潇岚打了个电话,让她先去校园内找了部公用电话以防监听,然后两人再次通话。从对方在电话里倒抽一口凉气的声音,他可以想象文潇岚此刻一定是吃惊非常。 “怎么会搞成这样……那你得在里面呆多久?有什么要我们几个帮你做的?”文潇岚问。“另外,中午那起枪杀案已经闹得沸沸扬扬了,真没想到你当时居然在现场。” “我也不知道会呆多久,总而言之,现在顾不上别的了,旷课和辅导员点名什么的只能听天由命——学籍也没有小命重要啊。”冯斯说。 “需要我帮你请假吗?” “算啦,最近请的假太多了,反而引人注目,不管他啦!当然你要是能编出合适的理由也可以去试试……”冯斯哼唧着,“倒是另外有重要的事儿:让宁哥帮我查一查那个死者的身份和最近的动向,他很有可能是个关键人物。另外,你们都有可能被人监视,千万别来看我;随身物品肯定会被收缴,但有曾炜帮忙,几天之后我应该有希望拿回电话,但也最好别直接电话。有什么消息的话,去网吧或者学校机房,在我的另一个秘密邮箱账号里留言到草稿箱……” 他把账号密码告诉了文潇岚,文潇岚笑了起来:“电话什么的就不说了,有人想在网络上监控宁哥可不容易,通过他直接和你联络不就行了?” “说得也是,”冯斯说,“那就拜托你了。” 挂掉电话,中年男人也办好了手续,于是我们的天选者正式成为了精神病院里的一名住院治疗患者。于他而言,这又是一次人生中的全新体验。 这家医院的精神病住院部分两个大区,一个是重病患者所住的平房区,另一个是病症较轻的患者所住的楼房区。冯斯有幸被视为病症较轻,住进了楼房。 按照护士的要求,他把包括手机在内的所有随身物品都上交了,暂时中断了和外界的一切联系。他换上病号服,先跟随护士去认了自己的床位。曾炜看来的还算比较照顾他,虽然给他弄的是四人间,但房间里其他三个床位都是空着的,相当于享受单间待遇。 这时候已经过了晚饭时间,食堂里已经没有饭菜,中年男人想办法给冯斯捣鼓来一碗鸡蛋面。冯斯午饭晚饭都没吃,正饿得慌,捧起碗大口大口吃起来。中年男人一边看着他狼吞虎咽吃面,一边说:“我走了。过几天曾警官会来看你。” 冯斯愣了愣,停住筷子:“过几天?那我到底会在这儿呆多久?” “我也不知道。我只负责把你带到这里。”中年男人说。 “他要是老不来……难道我就得在这儿一直关下去?”冯斯的脸又有点发绿。 “那可说不定。”中年男人坏笑一声。 中年男人离开了。经过这一阵折腾之后,也基本到了睡觉时间。护士锁上了房门,冯斯躺在床上,原以为自己会辗转难眠,但不知道为什么,脑袋刚沾到枕头,就一阵阵的倦意涌来,居然很快睡着了。算起来,从中午目睹那场令人震惊的枪杀案,到自己睡在了精神病院里,一共只有十个小时的时间。但这短短十个小时就像沧海桑田一般,各种各样层出不穷的变故足以令人疲惫不堪。 他又在梦里见到了姜米,但和白天那个美妙的幻境不同,梦中的一切带有令人窒息的沉重。姜米满脸泪痕,追问着他:“你为什么要让我忘掉你?你以为你这样很伟大吗?你为了求自己心安,就情愿这样去伤害别人吗?你知不知道,‘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 冯斯无言以对。醒来之后,他没有睁开眼睛,还在回味着姜米的那句话:“‘但求自己心安’是这世上最大的恶!”当然,这话并不是姜米说的,梦里的一切所反映出来的不过是冯斯本人的潜意识。这句话之所以会蹦出来,是因为前几天他还用这话编了个小段子,发在微博上为自己的营销账号骗转发。 我让路晗衣帮忙消去姜米对我的记忆,难道真的只是为了——求自己心安?冯斯心里一颤。他很清楚,从理性角度上来说,这个决定无可厚非。自己是一个“没用的天选者”,至今所拥有的唯一能力是激发其他守卫人的附脑,但自己的附脑却从来没有任何主动能力,在弱肉强食的魔王世界里,完全就是一盘菜,只能一次次依靠梁野等人的救助才活下来。每一次被双头怪人范量宇蔑视地称作“废物”,总是会深深伤害到他的自尊,所以他知道自己无力保护姜米,让她忘掉自己、回到美国去过平静安稳的生活,似乎是完全符合理性的正确抉择。 但自从姜米离开后,他却一次又一次地在梦里后悔和自责。似乎只有在做梦的时候,冰冷的理性才会暂时退散,一直被压抑的情感才能从水面下悄然浮现,提醒冯斯:你是一个人,不是一台机器,你身上不只有坚硬的理性,还有柔软的感情。在感情的天平上,永远不能用二大于一的法则去衡量。 这句话文潇岚一直在对他说,他一次又一次地不敢去细究,但梦境告诉了他:他十分在意文潇岚所说的话,也在潜意识里觉得文潇岚其实是正确的,只是在理智的约束下不敢相信。所以他才会反反复复梦见姜米,梦见姜米哀怨的眼神,梦见自己对“但求自己心安”的痛悔。 也只有在梦里,他才敢问自己那个问题:如果时光倒流,能够再来一次,自己到底会做出怎样的抉择?是维持原判、还是不顾一切地选择感情? 他在乱七八糟的梦境里度过了一夜。清晨七点,护士把他叫醒,让他吃了第一次药,冯斯反正知道这是假药,倒是吃得很痛快。半小时之后,他被带到了食堂,在这里,他算是第一次真真正正地身处一堆精神病人中间了。 早餐还算不错,牛奶、鸡蛋、花卷和粥,还有咸菜,味道不怎么样,营养和热量倒是足够,但冯斯食不甘味,一边吃一边不停地打量周围的人。不久之后他就发现,这样的紧张有些多余,至少从表面上看来,身边的人们都并无异状,大多数一个人坐着安安静静地吃饭,还有一小部分是三三两两聚在一起边吃早饭边聊天。 不过他很快注意到,并非所有人吃饭都那么平常,还有一组人被安排坐在食堂一角,专门有两个护士在旁边盯着他们,要求他们把东西都吃掉,吃完还不许随意活动。难道这些就是所谓的重症患者?他猜测着。 “那些是有进食障碍的患者,要么厌食,要么暴饮暴食,所以才会有护士盯着,按照医生和营养师制定的量严格控制。”旁边一个人忽然说。 冯斯一回头,看见一个胖乎乎的年轻人,看上去和自己年龄相仿。这个年轻人虽然体型微胖,但身上收拾得干净整洁,脸上挂着和善的笑容,让人一看就有些好感。 “我叫黄力。”对方向冯斯伸出了手。 “我叫冯斯。”冯斯也伸手和对方相握。不管怎么说,这是我在疯人院交到的第一个朋友,他有些无奈地想。 之后的两天里,他和黄力很快混熟了。他当然不能告诉对方自己入院的真相,只是说自己容易出现幻视幻听,这是一个最难让人找到破绽的借口。而黄力的病则有些奇特。 “依赖型人格障碍的变体,也可以算作妄想症的一种。”黄力告诉冯斯。 “这个……是什么意思呢?”冯斯不太明白。 “指的是自主精神比较弱,独立意识比较缺少的人格。这种人通常无法做出自己的决策,格外依恋他人,尤其是父母,也很难控制自己的情绪。” “但是你看起来很冷静,不像是控制不住情绪的人,也不像是无法做出决策的人。”冯斯说。 “所以说是变体嘛,”黄力说,“我把我的心理寄托,都放在了一支NBA球队身上。这支球队战绩好,我的心情就一切正常,但一旦它的战绩下滑,我就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甚至有自杀倾向。” “你这可算得上是球迷的终极进化体了……”冯斯感到不可思议,“你到底喜欢的是哪支球队?” “洛杉矶湖人。”黄力说。 “难怪不得你要住到这里来……”冯斯回想着最近几年湖人的战绩,无限同情地叹息一声。 好在有药物控制,尽管时时为了湖人的战绩而郁闷,黄力总体上还表现得像个正常人。在黄力的帮助下,他很快对这间精神病院有了了解。 这间病院分了若干区域,只有平房里的重病区,才有可能出现人们日常印象里那种大喊大叫歇斯底里没有拘束衣和强壮的保安就压制不住的人。在冯斯他们所在的楼房区,总体而言秩序井然,人们大多表现得基本正常,甚至让冯斯偶尔会产生“这里其实就是个普通疗养院”的错觉。比如说,在每天下午例行的公共活动时间,人们在宽敞整洁的活动室里或坐或站,有人聊天,有人下棋,有人读书,甚至还可以看电视,如果不是里面人们的年龄参差不齐,还真像个养老院。 “精神疾病其实是被大部分人误解了的病,”黄力说,“并不是所有精神病人都是又哭又笑满地打滚张口咬人的。而且,精神病是公平的,任何身份任何职业的人都有可能患病,比如那个人……” 他伸手指向活动厅西侧的一个角落,那里有一个瘦削的中年男人,正在用扑克牌给自己算命。黄力说:“那个人,是某一位知名歌手的老公,得的是躁狂症。” 他信手指点,点出了好几个身份比较有趣的人,其实也无非就是有钱人、官员或者名人的家属,属于冯斯这样脑后生反骨的货色最没有兴趣去了解的。冯斯耐着性子听着,直到黄力指向一个正在低头看杂志的长发女性。虽然她的脸被长发遮住了大半,看不清容貌,但从下巴的柔和线条和白皙的脖颈,可以判断出她长相不恶。 “那个女孩子,是我们这儿最漂亮的病友,身材也一流,”黄力说起她的时候两眼放光,“我入院之前,在那些美女写真网站看到过她的性感照片,绝对让人流鼻血。” “稳着点儿稳着点儿,哥们!”冯斯连忙拍拍他的手臂,“你可千万别激动,一会儿发起病来就不好了。” “不会的,美是让人愉悦的,不会让我心情变得糟糕。”黄力有些猥琐地笑了笑,“快看!她翻到最后一页了,应该要抬头了。” 冯斯倒并不避忌看美女,只是最近一段时间脑子里除了姜米想不到别人,实在是提不起这个兴致来。但看黄力那么高涨的情绪,他也不忍心让对方失望,于是扭头看了一眼。正巧,那个传说中的美女模特合上了杂志,顺手拢了拢瀑布一般的长发,冯斯看清楚了她的脸。 然后他的身体就像中了哈利波特的石化咒一样,一下子就不动了。黄力吃惊地看着他:“你怎么啦?又出现幻视或者幻听了么?” “我倒真希望我现在是在幻视。”冯斯苦笑一声。 “怎么了,那个美女……你认识吗?”黄力更加惊诧。 “岂止是认识。”冯斯低低地叹了一口气,“她是我……高中时候的女朋友。” 第三节 另一座城市。 另外一间精神病院。 重病患者区。 病房分布在长长的走廊两侧,每一个病房都是单间,铁门、铁锁。此时已经是深夜时分,重病区的灯光大多已经关闭,只有走廊上还剩几盏昏暗的指示灯,那惨白的光芒更加渲染出一种令人压抑不安的氛围。 所有的病房门都已经被锁住,除了一扇。在这样夜深的时刻,一名医生依然在工作,跟在他身边的除了一名护士,还有两个手持警棍的强壮保安。更加特别的是,门口还站着一名穿着警服的警察。 而他们所面对的病人,只是一个看起来身材偏瘦的男青年。他一头乱发,面色苍白,眼窝深陷,正被束缚带固定在特制病床上。 “叶明强,今天感觉好些了吗?”医生问。 “还是那样,头晕,晕的厉害,心悸,多汗……”名叫叶明强的病人喃喃地说,“我早说过了,别逼我吃那些药,副作用太大了。” “但是你是病人,你必须吃药,吃了药病才能好。”医生说。 “我说过很多次了,我没病,我说的都是真的,”叶明强说着,忽然提高了声调,“钱警官,这些话你应该耳朵都听出老茧来了吧?” 守在门口的警察哼了一声,并没有回应。叶明强转动着全身为数不多还可以活动的部位——脖子——又望向医生:“吉大夫,我被转到这家精神病院之后,你已经给我做过无数次测试了,你觉得我像疯子吗?我的精神不正常、判断力有问题吗?” 吉大夫踌躇了一下:“实话实说吧,就算是在正常人当中,也很难找到几个人能得到像你那样的高分,单单从测试分数来说,你的确不像一个精神病人。但是你所陈述的事实实在是太荒谬、太不合常理,如果你坚持你的看法,我们对你的精神评估就不太可能合格。其实,你……” 他看了一眼门口的警察,欲言又止,叶明强笑了起来:“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如果我始终坚持自己头脑清醒没有精神类疾病,我就会被最终定罪,那么残忍的虐杀情节,那么恶劣的社会影响,绝对会被判死刑。但如果我认了自己有精神病并且通过司法鉴定,就有可能从轻处罚。” 他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说:“但是我没有杀他,我真的没有杀他,他是自杀的,就在我面前自杀的。我已经说过上万次了,他是自杀的!” 叶明强的情绪有些激动起来,吉大夫摆了摆手:“好了,先别说了。我给你注射一针镇定剂,你先睡觉,明天我们慢慢谈。” “我不需要什么慢慢谈!”叶明强咆哮起来,“为什么还要我不断地重复再重复!我说过了,他是自杀的,我没有碰他!” 他开始不安分地挣扎起来,两名保安连忙上前按住他,但叶明强却越动越厉害,声调也越来越高。吉大夫叹息着说:“叶明强,我理解你试图证明自己无罪的心情,但是那种事情,在生理学上是不可能发生的。单说失血量,健康人的总血量在四千到五千毫升,一个人一般失血达到一千五百毫升就已经很难坚持住、基本都会昏迷过去,那大概是三分之一的血量。可是死在你面前的那个人呢?他的血几乎流干了!更不用不提那些被掏出来的脏器,维系人体正常运转的内脏都被你掏出来割成了碎片,你能想象一个没有心脏的人……” “我说过了,那!不!是!我!干!的!”叶明强的整个身体开始剧烈地颤抖,用一种和他纤弱的体型完全不相称的惊人力量拼命挣扎,就像是一头不甘心被网住的野兽。病床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束缚带仿佛随时可能会被挣断。警察警惕地走进房门,伸手指向叶明强:“叶明强!不许闹!” “都是你们这些警察草菅人命!”叶明强似乎要把嗓子喊出血了。“我没有撒谎,他是自杀的!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我亲眼看着他拿起刀把自己身上的肉一片一片地割下来!我亲眼看见他把自己的肠子掏出来,把自己的心肝挖出来!我亲眼看见他的血流了一地……都是我亲眼看见的!” 吉大夫又叹了口气,打了个手势,两名保安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死命压住了叶明强,护士迅速给他注射了一阵镇定剂。叶明强的挣扎开始变得虚弱,几十秒钟之后,他不再动弹,嘴里最后嘟哝了两句“我亲眼看见的……”,头一歪,陷入了昏睡中。 吉大夫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转头看着警察:“钱警官,他转移到我们医院,已经快两个月时间了,几乎天天都这样,我也实在想不出什么办法了。” 钱警官拍拍他的肩膀:“法律程序,必须走完,没办法的。不过说真的,我还真觉得他病得非同寻常,一般的杀人嫌犯,能捞到精神鉴定的机会,那简直是求之不得,他居然坚决自称自己没病。” “越是声称自己没病,可能病得越厉害!”护士在一旁小声嘟哝着,“我看过他杀人的报道,太可怕了!把人凌迟碎割,那不是古时候才有的酷刑嘛!他也真敢下手,最可笑的是杀完人非说别人是自杀,这不是把法院当成傻子么……” 吉大夫没有回答,两条眉毛绞到了一起。 一个小时之后。 重病患区已经完全安静下来了。病人们要么自己睡着了,要么被迫睡着了。就在这时候,一个黑影悄然出现,他用钥匙打开了叶明强病房的门,走了进去,然后把门反锁上。从走廊里的微光,可以勉强辨认出他的面容和体型。 这是先前协助制服叶明强的两名保安之一。 他站在昏睡中的叶明强面前,盯着他看了一会儿,伸手打了个响指。随着这一声清脆的响指,他的身前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影,既没有通过病房门,也没有通过装了铁栅栏的窗户,而是就这样突兀地瞬间现身。 那是守卫人四大高手中唯一的女性,脸蛋胖乎乎、总是挂着人畜无害的纯真微笑的王璐。 “怎么样,你觉得他说的是实话么?”王璐问。 保安沉吟了片刻:“我觉得……是实话的可能性相当高。这个人无疑被凶案现场刺激得很深,一提到这个话题就会失控,但除此之外,他对其他任何事物的反馈都十分正常,比正常人还正常。我还专门偷看过他的测试报告,思维清晰,逻辑缜密,怎么也不像是精神存在障碍的人。” “也就是说……那是真的了?”王璐的神色非常罕见地有些凝重,“那种恐怖的仪式又回来了。这也就意味着,西藏的那一支黑暗家族,终于复苏了。” “现在只能做出这样的推断了。”保安的声调有些微微发颤,“小姐,我不是太了解那一段历史,他们难道比……比川东那消失的一支还厉害?” “不,双方各擅胜场,并不能说他们更厉害。”王璐揪着自己圆乎乎的下巴,就好像上面长了胡须,“但是,川东的那些道士,虽然蠹痕很强大,行事也霸道无礼,总算还在‘人’的范畴内。他们所追求的,无非还是提升自己的力量,击败所有的敌人,可西藏那一支完全不同——没有人知道他们想要干什么。他们残杀其他家族的人,却也用这种不可思议的自我凌迟方式来残杀自己;千百年来固守着雪域,无情地铲除入侵者,却也从来不向外扩张,实在让人捉摸不透。” “固守着雪域……也就是说,可能在西藏藏着一些他们必须坚守的秘密?”保安猜测着。 “谁也不清楚,毕竟谁也没有真正接近他们的秘密,那样需要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各大家族都承受不起。”王璐说,“不过这一次,事情可能会出现转机。” “您这么看重他们,是因为他们也有可能帮助我们提升能力吗?”保安有些好奇地问。 王璐嘟起了嘴:“反正在你们心目中,我就是贪得无厌只知道追求力量的货色……力量当然是一方面啦,可是还有一些更加重要的东西。” “是什么呢?” “这可能又是一条线索,来帮助我们寻找魔王的本源。我就是不甘心这样稀里糊涂活一辈子,却连自己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我想,梁野、路晗衣、范量宇他们,和我的想法都是一致的。这是一个冒险,却也是一个好机会。” “其实,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也可以马马虎虎活着的……”保安轻叹一声,“所以我注定是个小角色,而你们是大人物。” 王璐自嘲地笑了笑:“大人物?其实我们都不能算做人的。把这个家伙弄醒吧,让我问问他。注意控制着他的情绪。” 保安点点头,伸手在叶明强的额头轻轻触碰了一下。几秒钟之后,叶明强睁开了眼睛,当视力渐渐习惯黑暗之后,他看清了眼前站着的两个人,有些诧异。 “长话短说吧。叶明强,我可能是这个世界上仅有的愿意相信你的人。”王璐说,“我要你再把当时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地告诉我,不要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你……真的愿意相信我?”叶明强的眼神里闪动着希望的火花。 “不愿意相信你,我为什么要到这鬼地方来浪费时间?”王璐说,“如果你讲出一切,而我又认为你并没有骗我的话,或许我还会想办法把你弄出去。” 叶明强浑身一震:“把我弄出去?你没有骗我吧?” “即便我想骗你,这也是你唯一的机会了,”王璐耸耸肩,“信不信我,由你。” 叶明强踌躇了一小会儿,咬咬牙:“好吧,我说。” 二十分钟后,叶明强结束了他的讲述。在此过程中,他有好几次都陷入了无法控制的癫狂状态,但站在一旁的保安每次都迅速把手放在他的额头上,蠹痕的力量抚慰了叶明强的神经,令他重新镇定下来。对于这位伪装成保安的守卫人而言,尽管这个怪诞而充斥着血腥味儿的故事他已经听过好几遍了,但每多听一遍,仍然难免觉得一股寒意从心底涌起。 这太可怕了,他想,如果这一切真的和那个神秘的西藏教派相关,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群怪物啊? 王璐则闭着眼睛,似乎是努力在自己的大脑里形成这个故事的图像。过了好久,她才睁开眼睛:“我还有最后一个问题。当那个人对自己实施凌迟的时候,你看清楚了他的表情吗?” 叶明强瞪大了眼睛,眼看情绪又要失控,保安眼疾手快,再度利用蠹痕压制住对方。叶明强重重喘了几口气,身体不再挣扎,声音却依然发颤:“他看起来……极度幸福,极度快乐。” “是不是有那么一种……天国的大门就在眼前的感觉?”王璐斟酌着词句。 叶明强失魂落魄,重重地点了点头。 王璐不再多问,摆了摆手,保安会意,很快让叶明强重新陷入昏睡。紧跟着,一块形状不规则的破碎瓷片突然出现在叶明强垂在床边的腕部,割开了他的动脉,那是王璐利用自己空间转换的蠹痕,将这块瓷片瞬移到了叶明强的手腕上。沉睡中的叶明强没有丝毫知觉,鲜血顺着伤口汩汩地流出,慢慢在地上。 “到明天早上,他们发现你自杀身亡了,自然会把你弄出去的。”王璐的嘴角浮现出一丝纯洁的微笑,“我没有骗你哦。” 第四节 “你高中时候的女朋友?”黄力的嘴张得能塞下去一个椰子,“你没有骗我吧?你还真是艳福不……” 冯斯摆摆手:“你先坐着。我失陪一会儿。” 他站起身来,犹豫了一下,走到那个女孩身前。距离较近后,他更能看清楚对方的五官。不会错的,就是她,虽然五官算不上特别精致,却带着一种独特的野性和冷艳,这样的面孔,如黄力所言,的确很受写真摄影师们的欢迎——配合上性感的内衣或者泳装什么的,这种受欢迎还会翻倍。 女孩注意到有人靠近,转过头来,当看清冯斯的脸后,先是微微怔了一下,随即笑了起来:“落花时节又逢君啊,冯君。” 冯斯苦笑起来:“这样的偶遇,放在三年之前,你我大概是做梦也想不到的吧,黎微。” 黎微是冯斯高中时代风流史中的一部分,当时两人都在高二。两个人的家庭都不大如意,冯斯失去了母亲,和父亲关系冷淡;黎微虽然父母健在,却和双亲势如水火。大概是出于这种同病相怜的心态,两个人发展出了一段恋情。 但时间长了,冯斯发现自己和黎微并不是太合拍。黎微这个姑娘性情太独立,和一般的同龄女孩子相比,少了一些温柔如水,却多了一些霸气。冯斯自己逃课打架、不和父亲一起住,已经显得颇有些叛逆了,黎微却比他走得还远——高二下学期,她自己选择了退学。 冯斯的父母文化程度都不高——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的——黎微却大不一样,父母都是知识分子,若不是当初为了支援地方建设随单位迁到这座小城,如今说不定也都是北大教授的级别了。但说来奇怪,书香门第熏陶出来的女儿却偏偏对念书学习毫无兴趣,而且从小到大都喜欢和父母拧着干。 她差点连高中都没有读,想要直接去考艺校,后来母亲以死相逼,没有办法,还是勉勉强强进入了冯斯所在的普高,两人同年级不同班。认识之后,冯斯曾经蛮好奇地问她:“你那么想考艺校,是想当明星么?” 黎微从鼻子里嗤了一声:“明星有什么好稀罕的?我就是想自由自在地活着,想工作的时候工作,想玩的时候玩,谁的脸色都不看,谁规划的路都不走。” “谁规划的路都不走……你是说你爹娘吗?”冯斯说。 “还能是谁?”黎微撇撇嘴,“我才不要像他们那样无聊无趣地活着,把自己装在一个乌龟壳子里,从来不敢稍有反抗,却总有着无穷无尽的抱怨。” 她伸出两根手指头,模仿着男人吸烟的动作,故意粗着嗓子说:“我这辈子啊,就算是给国家奉献了,革命的黎斌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献了青春献终身,献了终身献子孙……当初如果我没有服从调配下基层单位,而是一直留在所里,现在说不定都是副所长啦。” 冯斯噗嗤一乐:“你还真学得像模像样。” 黎微没有笑:“我就是不喜欢他这副一面怨天尤人一面故作伟大的德行。你要真想奉献,就别抱怨;你要真不想来这座小城、想要留在大城市,当初就别服从调配。一个不敢为自己的命运抗争的人,在自己的一生被毁掉之后,成天叨叨些无用的废话,有什么意义?” “咱们这个年龄的人,好像很少有人想得像你这么深。”冯斯感叹着。 “不想的深一点,我也要和我家老头子一样被毁啦,”黎微说,“我才不要像他那样过着只会用嘴抱怨的人生呢。” 后来黎微真的用行动实践了这番话。高二那一年的暑假,她瞒着家里去北京旅游,结识了一位专门拍摄各种性感写真的知名摄影师,为他拍了一套泳装写真。这套写真被放到一个知名的写真网站上,被老家的同学看见了,于是引发了轩然大波。 黎微的父母显然无法接受女儿和那种穿着暴露的照片联系在一起,在他们的观念里,那就叫做伤风败俗。尤其当道貌岸然的班主任赶到他们家里,严肃地告诉他们这种写真网站一般都是淫媒的时候,老两口几近崩溃。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大吵一架、彻底决裂。黎微不等父母宣布将她逐出家门,自己主动选择了离开。她落落大方地独自去往学校,办理了退学手续,丝毫不在意同校的学生们或明或暗的指指点点。冯斯默默地陪在她身边,没有多说什么,但心里清楚,两人的这段感情无疑将就此画上句号。 “我问你,你也和他们一样,觉得我拍这套写真就是陪人睡觉、甚至陪很多人睡觉吗?”黎微忽然问。 “不会。”冯斯简单地说了两个字。 黎微看了他一会儿,嘴角浮现出一丝浅笑:“你说的是真心话。许多年后再见面,你会是这所学校里我唯一一个还能当成朋友的人。” 那以后黎微独自一人去了北京,更换了手机号,没有和任何人继续保持联系,也包括冯斯。两人都没有想到,用不着过许多年,仅仅是三年后,两人就在这样一个诡异的场合重逢了。 黎微拍拍身边的椅子:“坐下来慢慢说吧。” 这个姑娘并没有什么变化,冯斯想,还是那么坦然,那么大气,却总让人有一种距离她很遥远的感觉,和姜米那种天生让人感到亲切的气质正好截然相反。他顺从地坐下:“你先说还是我先说?” “我先吧,也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黎微说,“我是为了求个清静才来到这里的。” “求个清静?”冯斯一呆。 “我前段时间认识了一个男人,我不喜欢他,但他老缠着我,”黎微说,“那个人和圈内的经纪人、摄影师什么的都熟,总能掌握我的动向,每天我到哪儿开工他都开着辆兰博基尼在屁股后面死追着。我烦了,正好前几个月工作太累,又想找个地方清净一段时间,于是找了个熟人,躲到这儿来了。这儿挺好的,安静没人打扰,每天吃的药也都是假的……” “看来全世界人民都在疯人院有熟人啊!”冯斯禁不住感慨一句,“不过你要图清净,出门旅游一趟也好嘛,何必一定要往这儿钻?” “旅游更累,再说了这年头哪儿还有给人清静的旅游的地方?全被蠢货们扎着堆去寻找假冒伪劣仁波切或者‘旅行的意义’了。”黎微一摊手。 冯斯笑得咳嗽起来:“你还是和过去一样嘴损,快赶上我了。” “那你呢,你到这儿来又是为了什么?”黎微看着他,“别告诉我你真病了。就你那没心没肺的德行,打死我也不相信你真会得神经病。” “神经病和精神病是两码事,别弄混了。”冯斯纠正她,接着脸色变得严肃,“我的确没病,但具体原因不能告诉你。相信我,我只是为了不欺骗你,不然我随口编一个谎话骗你是并不难的。” “我相信你,人都有难以言说的苦衷,”黎微没有什么不快,“我不问就是了。不管怎么说,在这儿能遇到你,挺好的。” “我也觉得挺好的。”冯斯点点头。 遇到过去的恋人是一件颇为微妙的事情,尤其当新恋人刚刚离去不久、内心伤痛未散的时候。不过此刻身处精神病院这样奇特的场所,能遇到一个旧相识,欣悦总会先压倒其他的情绪。黄力只能瞪着忧伤而哀怨的眼睛,看着冯斯抛下他去和前女友言谈甚欢,体会着旧爱压倒新欢的孤寂。 黎微果然成为了一名模特。她基础条件不错,但接受正规培训太晚,加上机遇的问题,并没能够混到大红大紫,尽管签约了正经的模特经纪公司,能得到的工作机会也并不多。所以在经纪公司的平面与秀场安排之余,她还得兼职做网络模特,包括网店模特和令黄力垂涎三尺的那些性感写真,也在一些影视片里跑过龙套。按她的说法,有时累死有时闲死,不过足够养活自己。 “可惜我不怎么看国产片,不然说不定还会看到你的英姿呢。”冯斯说。 “你也不爱看网上的美女图片么?”黎微瞅着他,“想当年,你可是召集班上的男生到你家里去开赏片会呢。我现在都记得你爹想训你又不敢开口的样子。” “往事不要再提……”冯斯尴尬地笑了笑,“这两年,身边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尤其是最近的这大半年,我恐怕是没有赏片的雅兴了。” 黎微若有所地点点头,又问:“你爸呢?你们俩现在还老吵架么?” 冯斯的笑容僵住了,过了一会儿,低声说:“他死了。” 黎微叹了口气:“那你过得确实不容易了。” 话题到了这里,气氛有些沉重,冯斯正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一名护士走到了他身边:“15床,有人探访。” 精神病院的探访都是有严格规定的,此时并不是探访时间,冯斯立即猜到,一定是曾炜来找他了。他冲黎微点点头,跟着护士去往探访室,坐在那里的果然是曾炜。冯斯在曾炜对面坐下,护士知趣地离开,关上了门。 “怎么样,在这里还行么?”曾炜问。 “老实说,比我想象的好得多,有时候还真会产生疗养院的错觉,”冯斯说,“不过手边没有电子设备,总觉得与世隔绝了。” “与世隔绝挺好啊,至少能保住你的命。”曾炜说。 冯斯把胳膊支在桌子上,目光炯炯地盯着曾炜:“曾警官,一直以来,都是你跟在我屁股后面,想要挖掘出我身上的秘密。但是现在我才发现,你身上藏着的秘密,并不比我少啊。论到深藏不露,你还真是个高手。” 曾炜摇摇头:“我也不是刻意要骗你的。我也需要先观察你,弄清楚一些事情。” “你和我爸,到底是什么关系?”冯斯说,“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提起他的时候,可是完全像是在提一个陌生人。” 曾炜凄然一笑:“我和他,有二十来年没有见面了,和陌生人也差不多啦。” “二十来年,意思是不是就是我出生之后?”冯斯追问,“曾警官,我拜托你告诉我,我爸到底是什么人?” “我会告诉你的,但不是此时此地。”曾炜说。 冯斯摇了摇头:“詹莹教授曾经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我离开了,第二天早晨,她死了。哈德利对我说过类似的话,我拒绝离开,他很快也死了。现在我都不知道我该怎么回答你了,似乎我做出什么样的选择都是错的。” “不,那不是你的错,”曾炜伸手握住了冯斯的手腕,“你是一个勇敢的孩子……一个勇敢的年轻人,你的坚强超乎我的想象。你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完成你肩负的使命,一定!” 曾炜的眼神里有一种冯斯从来没有见过的热情和坚毅。冯斯呆呆地看着眼前这个似乎完全陌生起来的曾炜,一时间不知道如何作答。片刻之后,曾炜收回手,往常那种玩世不恭的闲散眼神又回到了双目中。他从衣兜里掏出一样东西递给冯斯。 那是冯斯被医院收缴保管的手机和充电器。 “手机还是你自己拿着,以免误事,”曾炜说,“不过对外联络小心些。” “我什么时候能离开这里?”冯斯问。 “等我处理好一些事情,”曾炜说,“我答应过你的父亲,要保护你的安全,我不能食言。” 冯斯怔住了。在他陷入沉思的时候,曾炜默默地离开了。 晚饭之后,他回到房间里,打开手机充上电,开始收取他那个秘密账号里的电子邮件。万能的宁章闻果然没有让他失望,这短短几天里,已经把那个在校园里遭枪杀的老人的资料调查得一清二楚。冯斯看着宁章闻整理出来的东西,眉头紧皱。 “果然又是一桩大大的怪事,不过么……西藏?”他自言自语着,“怎么会和西藏相关?你大爷的,这事儿闹到最后,不会要逼着我去一趟西藏吧?这是还嫌老子活得不够折腾死得不够快么?” 他没有料到,这句无意识的发泄式的抱怨,最后却一语成谶。 尽管是以一种他意想不到的方式。 第五节 根据新闻里的报道,那个被枪杀在大学校园里的老人,名叫穆子健,是一位民俗学家,研究的主要方向是西藏的民俗文化。宁章闻查到,在被枪杀之前的两年,他跟随着一支由考古学家、文化学家、语言学家等相关行业专家组成的科考队,去往西藏,考察一座新近被发现的地下墓葬群。 那片墓葬的位置非常与众不同,并不是位于藏区传统的自然条件相对适宜、人口相对较多的南部和中部,而是在险恶的藏北大羌塘无人区。所以这支科考队除了学者之外,专门配备了熟练的藏区向导和登山专家,以及大量的专业装备。 这次考察在大众范围内几乎是悄无声息,绝大多数人完全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科学考察很难引起普通民众的重视,另一方面却也似乎是出于保密需要。 “他们从建队、筹备到出发,一直都处于一种严格保密的状态。”宁章闻在给冯斯的邮件里写道,“我追查到了一个女记者的博客,她专门报道各种文化新闻,曾经在某个可靠消息源那里听说过这次神秘的考察,打算去采访,却被毫不留情地拒绝。她还隐隐晦晦地提到,被拒绝采访之后的当天晚上,她就接到了相关部门的警告电话。” “也就是说,这是一次绝密的考察行动。那个墓葬群里,一定掩藏着什么国宝级别的惊人秘密,这才会吸引到那么多专家不惧生命危险地奔赴生命禁区,才会有那么严格的保密制度。” 这次绝密行动选在漫长的冬季之后展开。当中经历过多少曲折艰辛,已经无从查证,总而言之,当他们最终来到墓葬群所在区域时,整支队伍已经疲惫不堪,并且有一位藏区向导和两位科学家失去了宝贵的生命。代价是沉重的,但并没有白白付出,他们终于来到了目的地。 很遗憾,宁章闻也没有弄明白目的地究竟在哪里,也就是说,在那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广袤区域里,任何一个地点都有可能,那也就是约等于没有范围。 最终,科学家们找到了那片墓葬群,开始了艰难的发掘与考察。在那片低温缺氧的高原上,每个人的健康状况都受到了严峻考验,身体弱一些的更是有生命危险,但人们咬牙坚持着,并且陆陆续续有了一些不错的进展。按照宁章闻的调查,这片墓葬群似乎属于古代西藏的某一个神秘教派,从中可以找到许多宝贵的资料,极大丰富古西藏的历史文化研究,填补许多缺失的环节。 事情发展至此,用冯斯对哈德利教授所说的话来形容,还仍然“在学术范畴内”,然而当发掘整理进行了一段时间之后,事情似乎有些失控了。因为当地发生了一件事。 一场地震。 地震强度并不算大,又发生在荒凉的无人区,所以并没有引起任何其他人的注意,但对于参与考察的人们来说,这场地震就是他们命运的转折点。 没有人知道地震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但事实是,地震发生的当天下午,科考队就急匆匆地踏上行程,因为行动太匆忙,甚至于不得不扔下了许多装备和器材。似乎有一种极大的恐惧在胁迫着他们,让这一群原本就是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到无人区的勇士们,不顾一切地选择了逃离。 逃离的过程依然是匆忙和艰辛的,在离开无人区的过程中,又有一位老专家因为高原疾病而去世,不过其余的人总算是顺利离开羌塘,回到了拉萨暂时休整。宁章闻并没有查出科考队此行的种种收获到底是被国家机构统一接收了、还是按照学科分配给了专家们所属的科研单位,他唯一知道的是,在休整完成后,科考队就地解散,人们各自返回自己所在的城市。 而巨大的变故就在专家们返回之后发生。鉴于这些事件在各个城市里,都只能算是孤立的个案,而这次科考行动的名单本身都是秘密,所以并没有人能够把它们联系起来,只有帮助冯斯追查此事的宁章闻才发现了隐藏于其中的重大阴谋。 ——参与科考的学者们,竟然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里相继去世,到穆子健之前,死去的一共有十四人。 他们分别居住在不同的城市、或者跟随着研究团队奔波在路上,死因也千奇百怪,看似没有丝毫共通之处。比如一位专门研究高原植物的植物学家,在内蒙古遭到野狼袭击,失血过多而死;比如一位冰川冻土专家,在家乡的小城街道上散步时,被莫名其妙的高空坠物当场砸死;比如一位从事原始宗教研究的宗教学家,在用电水壶烧水的时候,由于水壶漏电,不小心触电而亡。 其他人的死因也大同小异,孤立地看,每一桩都只是意外。但如果把它们放到一起,任何人都能看出其中的蹊跷之处。 唯一一个没有死的是穆子健,而他侥幸逃过一死的理由颇有些滑稽:躲避高利贷。穆子健在学术方面的成就无可挑剔,但他生性好赌,一大把年纪了依然恶性不改,在这次科考之前,就已经因为赌球欠下了一屁股债。他参与这次行动,其实也有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躲避放贷人。但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他终究还是有离开雪域高原回到内地的时候,而在那里,高利贷集团的打手们正准备好了铁棍和砍刀等着他。 所以当别人或休养生息或继续投入工作的时候,穆子健只能东躲西藏。他的工作单位是一家省级社科院,院里上上下下都知道他嗜赌,对他避之不及,而亲戚们见到他更是像见到瘟神,他走投无路,想起先前去西藏科考时认识的那些新朋友,于是决定去打打秋风,躲一天算一天。 所谓祸兮福之所倚,穆子健怀着借钱和躲赌债的心态去联系这些新朋友,却发现他们接二连三地全都遭遇意外,不幸身亡。一个可以算作是偶然,两个可以算作是巧合,三个四个五个……那就有点儿问题了。穆子健虽然好赌,脑子绝不糊涂,想必是立刻联想到了其中的关窍,知道自己将不得不开始东躲西藏。高利贷放贷者最多不过砍掉他一只手,这群幕后的凶手却会直接要他的命。 宁章闻追查到了穆子健一位侄孙女的网络个人空间。这位90后的女孩对穆子健深恶痛绝,在个人日志里吐槽了一大篇,抱怨自家为什么会有这种嗜赌如命为老不尊的亲戚。 “今天真是被恶心坏了,果然不是老人变坏了,而是坏人变老了!”这位女孩在日志里愤愤地写道,“那么一大把年纪还喜欢赌钱,赌输了就去借高利贷,已经够让人讨厌的了,他居然还撒谎骗人!他和我爸爸说,他有生命危险,有人要追杀他,所以他需要借钱跑路——这样的谎话也未免太离谱了吧!他以为是在香港拍黑社会电影呢!” 但穆子健苦苦哀求,甚至不惜下跪,这家倒霉的亲戚实在没有办法,给了他一万块钱,用90后女孩的话来说,“压根不指望他还,就当是喂狗了,就当是生病买药吃了”。 于是被当成狗的穆子健就带着这一万块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逃亡。没有人知道在这期间他经受了多少肉体和精神上的双重折磨,冯斯所能确认的是:穆子健最终没能逃亡成功。那些原本还精心制造各种意外来杀人的杀手们,大概是找不到别的方法来对付风声鹤唳步步小心的穆子健,终于在光天化日之下制造了震惊全市的血案。 这还真有点像那个以讹传讹的“进入胡夫金字塔的考古学家全部神秘死亡”呢,冯斯边看边想着。所不同的是,那件事是假的,而从藏区回来的这些学者接二连三地身故却是事实。 他们到底发现了什么呢?冯斯想,难道是那场并不起眼的地震之后,他们发现了一个深藏于青藏高原无人区里的魔仆,这才吓得不顾一切地赶紧撤离?而那个魔仆的手下为了灭口,才一路追杀到内地? 这个推断倒是符合常理,但冯斯却隐隐有一种感觉,那个地震之后现身的东西,可能并不是一只普通的魔仆。单单是从藏在哈德利教授衣柜里的那个不明生物,他就嗅到一丝与众不同的味道。自911之后,哈德利教授藏匿了十多年,当冯斯找到他时,他几乎身无长物,唯一带在身边有价值的,也许就是衣柜里的那件事物。那绝对不会是寻常的玩意儿。 他又回想起了那天的美妙幻境。即便是心里清清楚楚地知道那是幻境,幻境中的姜米是虚假的、不存在的,他还是无法避免地沉溺其中,因为那种幸福感实在太强烈了,强烈到侵袭了他的全身,浸透了他的每一处毛孔。他一辈子都没有体会到过那样强烈的快乐,甚至令他忍不住产生一种古怪的想法。 “吸毒……就是这种感觉吗?”冯斯喃喃地问自己。 第一节 宁章闻和文潇岚都在为了帮助冯斯而绞尽脑汁,唯一一个插不上手的人是关雪樱。她只是个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哑巴姑娘,既没有文潇岚那样的人际交往能力,也没有宁章闻的电脑知识。但在她的心里,恐怕比另外二人更加关心冯斯的处境。 因为她自己似乎也是那个庞大而复杂的守卫人世界中的一员。相比宁章闻与文潇岚这两位“普通人”,她和那群危险的异人们靠得更近,也已经和他们发生过直接的接触了。 而令她郁闷的在于,冯斯虽然并没有任何可以主动施展的蠹痕,好歹身份是明朗的,人们都知道他是天选者;但关雪樱却连自己到底是谁都还没有弄明白。一直以来,她原本以为自己就是一个穷乡僻壤里的哑姑娘,等待着某一天被父亲活活打死,或者嫁到另一个穷山沟里去被丈夫打死,冯斯的意外闯入让她看到了一线生机。她果断地帮助冯斯脱困,也因此换来了人生的转折点。 但万万没有想到,在陪伴宁章闻出门旅行的时候,她却遭遇到了绑架,由此被唤醒了一段幼时的记忆。到这时候她才明白过来,自己一直在那个豢养魔仆的山村里长大,原来并非巧合,自己的母亲就和整个守卫人世界干系非浅。 但对方却并没有告诉她,她的母亲到底是什么人,她又到底是什么人。唯一能确定的是,母亲和日本这个国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她是从日本坐渡船来到中国的;她会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她给自己起的名字“关雪樱”,不仅仅是个优雅的人名,原来还是某种特有的日本风物。 妈妈是日本人吗?我难道也是日本人吗?我们为什么会来到中国?一连串的谜团横亘在心里,让关雪樱时不时地要去猜想那么一阵。 但她和冯斯的性格不大一样。冯斯表面上大大咧咧,内心深藏着各种各样沉重的思虑;关雪樱却有着真正的阳光般的开朗乐观,这些事情初想起来不大舒服,她索性就不停地想,想多了也就习惯了。不管怎样,我现在这样已经比继续留在西南的穷山村里天天挨打受饿好上一百倍了,关雪樱对自己说,将来的事情走一步看一步呗。 所以她依旧快乐地住在宁章闻家里,操持家务,研究菜谱,自学文化知识,每天过得忙碌而充实。对于冯斯被关进疯人院这件事,她虽然很是惊讶,过后也很快就不觉得奇怪了。 在这个世界里,什么都可能发生,她对自己说。 11月已经过去了一大半。北京城早已开始统一供暖,虽然室外寒风呼啸愈见寒冷,室内却温暖如春。关雪樱对这种不需要自己点炉子就能二十四小时保暖的过冬方式十分喜欢,由此更加得出结论“北京是个好地方”。 当然了,室内的北京是好地方,一出门还是冻得够呛。关雪樱围着厚厚的围巾,戴着手套去往菜市场。最近这几天因为冯斯的事情,文潇岚忧心忡忡,宁章闻则恨不得一天二十五小时粘在网络上,她决定做一顿丰盛的晚餐犒劳一下两位朋友,冬天天寒地冻的,就吃贵州特色的红汤辣子鸡好了。 她买好了鸡肉和配菜,离开菜市场,走回到宁章闻家的职工宿舍楼下。刚刚走进楼道,她忽然想起,家里的姜快用完了,于是陷入了两难的选择障碍:是爬上楼把手里的东西先放下再去买姜、还是索性提着东西去以免多爬一次楼呢? 犹豫了一小会儿,想想今天买的东西并不算重,她还是决定少上一趟楼。但刚刚转过身来,关雪樱就愣住了。 ——眼前并不是楼门,而是明明应该在她背后的楼梯。 关雪樱呆了那么几秒钟,再转了几次身,发现自己身前依然是楼梯。楼门似乎在跟着她旋转,永远在她的背后。她心里已经有些明白了。 她放下手里的购物袋,掏出随身的小记事本,翻到空白页,在上面写了几个大字:“你是什么人?” 其实不必问的。守卫人,这毫无疑问是守卫人搞的鬼,利用蠹痕扭曲空间,以至于关雪樱始终只能面对楼梯。蠹痕本身就是一种改变空间法则的力量,要达到这样的扭曲,并不算难。关雪樱毕竟曾经和魔仆面对面,又被守卫人绑架过一次,在最初的慌乱之后,很快就镇静下来。 “好姑娘,胆色不错。”这次响起的是一个女声,嗓子有些粗哑。由于这片空间已经被扭曲,她的声音听起来无所不在,关雪樱无法判断出她的具体位置。 “上回已经有人那么说过了,”关雪樱写道,“你要做什么?” “我想邀请你跟我回去作客。”女人说。 “其实就是绑架吧?”关雪樱涂涂改改,最后“绑架”两个字居然都写对了。 “不要说得那么难听嘛,”女人笑了起来,“好吃好喝,还会送你一大笔钱,怎么会是绑架呢?” 她大概是知道关雪樱来自于贫困的山村,所以把“一大笔钱”四个字说得格外重。关雪樱不为所动,在笔记本上继续写着:“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饭。你想要什么?” 女人鼓起掌来:“不但勇敢,而且聪明。我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你母亲的事情。” 果然和上回一样,又是为了“母亲给她留下的东西”。关雪樱一下子明白了。但她搜遍自己的记忆,也不记得母亲曾经给自己留下过任何一样东西。母亲平时就对自己并不亲近,只是在父亲关锁揍自己揍得太狠的时候才出言阻止一两句。而她的死亡也来的过于突然,甚至没有留下半句遗言。 “妈妈没有留给我任何东西。”关雪樱索性直截了当地写道。 对方沉默了一阵子,重新开口时,原本还算和善的语气里已经增添了几分凶狠:“小姑娘,我知道你胆子大,但是有些时候,光是胆子大并不能解决问题。我建议你诚实一点。” 关雪樱摇摇头,仍然固执地高举着笔记本,重复着那句话。对方冷冷地哼了一声:“看来,你应该了解一下这个世界的残酷了。” 话音刚落,关雪樱忽然感到一种巨大的力量在挤压自己的身体。周围明明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但那种坚硬的感觉,仿佛是空气一下子变成了固态,从四面八方将她围住,然后向中心处发狠用力。她只觉得身子仿佛要被挤成一张扁片,不管怎么用力,肺里都已经吸不进去一丝空气了。她本能地张嘴想要叫,浑忘了自己是个哑巴,根本不能发声。而事实上,在那样可怕的挤压力面前,即便声带正常,她也不可能出声了。 就在关雪樱以为自己马上就要窒息而死的时候,那股潮水一样的力量又陡然消失了。她一下子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呼吸着,似乎从来没有发觉能正常呼吸是那样的美好。 过了好半天,她才缓过劲来,拾起刚才摔在地上的笔记本和笔,刷刷地写下几个字:“我没说谎。就是不知道。” “你还想刚才那样的痛苦再来一次吗?”女人缓缓地问。 “不想。但是还是不知道。” 女人叹息一声:“硬骨头是好的,执拗就不好了。看来我得给你一些新东西。” 随着这一句话,关雪樱只觉得后颈一痛,像是被人猛掐了一把,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就昏迷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她才醒过来,睁眼一看,自己处在一间布满灰尘的巨大房间里。房间很大,应该是用作办公室或者会议室之类用途的,不过现在里面空空如也,什么家什也没有,头顶上一盏陈旧的日光灯把惨白的光芒铺在地板上。不过在一面墙上贴着一副还没有撕干净的宣传画,虽然画的内容已经不可辨,但可以在宣传画左下角看见这座学校的校徽。她猜测这个房间可能是校内的某间地下室。 反正衣服已经被弄脏了,关雪樱索性席地而坐,静静等待着女人所说的“新东西”。过了一会儿,她的耳朵里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奇怪声音,就像是有风吹动地上的落叶。在秋冬交际的北京校园里,她时常听到类似的声音。 但在这样一个地下的空房间里,哪儿来的树叶呢?关雪樱站起身来,四处张望着,忽然之间,她的双眼瞪圆了,两腿一软,险些再摔倒在地上。如果她不是一个哑巴的话,此刻恐怕已经歇斯底里地爆发出一连串的尖叫了。 ——她看见了蟑螂!密密麻麻数不清有多少只的蟑螂,正顺着房间里一根断裂的暖气管源源不断地涌出来。它们就像是红黑色的潮水一样,很快就淹没了房间的地面,只剩下关雪樱所站立着的那一小块。这些蟑螂好像训练有素,只是包围住关雪樱,并没有靠到她身上去,尽管如此,关雪樱还是感到浑身汗毛倒竖,好像已经有蟑螂在她背上爬行了。 她是一个生长在大山里的女孩,不像城市姑娘那么娇气,山里原本也少不了各种各样的蛇虫蚂蚁、种种奇怪的昆虫。但像眼前这样,足足上万只蟑螂聚集在一起蠕蠕而动的盛况,已经足够击垮任何一个正常人的神经。事实上,如果这不是关雪樱,而是换成一个普通的城市人,无论男女,恐怕早就吓晕了。 关雪樱紧闭着双眼,不敢睁开,足足过了有两分钟,她觉得这样逃避也不是办法——眼睛闭的再久,蟑螂也不会自己消失。最后她咬了咬牙,睁开了眼睛,眼前红黑色的虫之海洋仍然带给她无以名状的恐惧和晕眩感。 她忽然想起,冯斯出事的那一天早上,似乎就是被学校派到女生宿舍去灭蟑螂。当时冯斯抱怨连连,一面讥笑着当代女大学生的脆弱,一面挖苦学校卫生状况之糟糕——总之世间万物都逃不开被冯斯讥嘲的命运。现在看到如许多的蟑螂,关雪樱难免会产生一些联想:这两件事会不会有点联系? 她低头一看,还好笔记本和笔就掉在脚边,没有没入蟑螂群里。她小心翼翼地弯腰捡起纸笔,在纸上写下“女宿舍”三个字,然后高举起本子。过了一会儿,女人的声音再度响起,这一次,她的语调里稍微有一些惊诧。 “你居然还能联想到这件事……”女人说,“那的确是一个小小的实验,因为我不能确定北京的水土是否适合我的培养方式。事实证明了,蟑螂就是蟑螂,它们在任何地方都能顽强地存活。不过么……” 女人话锋一转:“出现在女生宿舍里的蟑螂,都是我用随手捉来的本地种繁衍出来的,它们体型微小,对人类也没有攻击性。现在围着你的这一群却不同,都是凶猛的新加坡大蟑螂,是会咬人的。你不妨想像一下,那么多蟑螂爬到你身上撕咬你的身体,会是怎么样的一种状况,大概几分钟之内你就会化为枯骨。怎么样,害怕不害怕?” 关雪樱老老实实地点点头,女人说:“那么,老老实实把你母亲留下的东西交出来吧。我只需要东西,只要交出来,我就会放你完好无损地离开。” 女人的语气里充满劝诱,但关雪樱依然在本子上写下“我什么都没有”,女人不禁叹了口气:“你果然是个固执的孩子……那就陪我的宝贝们玩一玩吧。” 蟑螂群开始骚动起来,一点一点地缩小了包围圈,已经有几只蟑螂爬到了关雪樱的鞋子上。如女人所说,这些蟑螂明显不同于北京城里常见的小蟑螂,它们体型硕大,色泽红亮,翅膀和腿摩擦着发出令人浑身发软的可怕声响。这是一种已经在地球上生活了上亿年的物种,那种来自远古的基因总能让年轻的人类产生畏惧。 关雪樱紧咬着嘴唇,忽然抬起脚,狠狠一脚踩下去,把正在她脚边徘徊的一只蟑螂踩成了碎块。如同冯斯用来吓唬班里女同学的形容,这种蟑螂被踩死的时候,身体会发出嘎吱嘎吱的声响,而且明明已经被踩扁了,身体分裂成了几截了,竟然还是能动弹。 第一脚踩下去,关雪樱简直觉得自己马上就要休克过去。但她咬紧牙关,又踩下去第二脚,心里反而轻松了不少。不管怎么样,我不能就这样活生生地被吃掉,关雪樱想,就算真的要被吃掉,我也得多干掉几只。 平时看起来似乎柔弱文静的关雪樱,此刻却状若疯魔,双脚不停地踩踏,手里的笔记本玩命拍打。如果她不是一个哑巴,此刻多半会发出当年打排球的东洋魔女那样的奋力喊杀声。 但在这成千上万的凶恶蟑螂面前,她一个人的力量显得那么的单薄可怜。对方似乎是被关雪樱这种抗拒到底的态度所激怒,刚开始只不过是想要吓唬一下她,此刻却放松了对蟑螂的收束,有几只蟑螂爬到了她的手背上,狠狠地咬了几口。 好疼,关雪樱想,真没想到蟑螂咬人也会那么疼。但那几个血肉模糊的伤口反而更加激发起她的血性,只是狠狠地继续拍打着蟑螂,既没有掉眼泪,也没有求饶。当然她心里清楚,对方现在仍然只是在小小地吓唬她而已,假如这些蟑螂真的全部一拥而上,她将会被立即淹没,没有丝毫反抗余地。 又过了几分钟。 关雪樱的手上又添了好几道伤口。她也很累了,额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背上的衣服湿了一大片,但她大喘着气,就是不肯松口。而对方也并没有停止驱动蟑螂的迹象。 我会成为历史上第一个被蟑螂吃掉的人吗?关雪樱苦笑着想,这样的死法可真是一点也不光彩。她只觉得双臂沉重得就像是被灌了铅,渐渐地快要举不起来了,眼前也似乎有一些明亮的星星在晃啊晃啊。 我不行了,关雪樱近乎麻木地挥动着手里沾满蟑螂残肢的笔记本,再也不行了,手都要断了,肺也快要爆炸了。干脆停下来吧,就让蟑螂吃掉我好了。 正当她准备精疲力竭地放弃时,突然之间,双眼捕捉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红色光芒。这道光芒浅得几乎看不见,但还是和空气的透明色有一些细微差别,让目力颇佳的她看到了。没等她反应过来,耳畔就响起了一连串奇怪的声音。 那是一种爆裂声,近似于铁锅炒豆子一样的哔哔剥剥的爆裂声,声音很轻,但却清晰可闻。随着这一阵声音,一直包围着她不断蠕动的蟑螂群就像是一大锅水突然沸腾起来一样,产生了惊人的变化。由远及近,这些让人恶心而畏惧的虫子一大片一大片地先是变得焦黑,继而粉身碎骨,化为齑粉。空气中仿佛是传递着某种看不见的灼热火焰,将蟑螂彻底地铲除掉。 那个一直隐藏于暗处的女人也发出一声轻微的轻呼。几乎是在短短的几秒钟之间,那些布满了整个房间的凶猛蟑螂被全部杀死,每一只都像是被扔进了火里炙烤一样,彻底地烧焦,彻底地粉碎,房间里弥漫着呛人的焦臭气味。这种强大的烧灼力量,立刻让关雪樱想起了一个人,一个虽然接触不多、却对她挺照顾的人。 眼前又是一花,一道明亮的焰火闪过,空气好像忽然间被撕裂了,一道人影陡然从虚空中出现。一声沉闷的钝响后,那个人影摔在了地上,摔在了蟑螂尸体的焦炭与粉尘之中。 与此同时,另一个人影也现身了。那是一个高瘦的男人,脸上总是没有表情,看上去不易接近,但他曾经一路把关雪樱从西南山区带回到北京。他看也没有看关雪樱一眼,大踏步走到那个摔倒的人影面前,冷冷地说:“你们终于来了。” 那是梁野!关雪樱总算是松了一口气。她这才觉得自己全身的肌肉都已经僵硬,完全站立不稳,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能勉强抬起胳膊擦汗,并且终于有余暇去看一眼那个摔倒在地上的身影。那是一个身段苗条的女人,看样子很年轻,脸型也不错,脸上却有着好几道纵横交错的骇人伤疤,其中有一道从嘴唇一直延伸到了咽喉,难怪她嗓音嘶哑。 除了那些陈旧的伤疤外,女人身上并没有其他明显可见的伤痕,但脸上的表情却异常痛苦,无疑是受到了梁野的伤害。而梁野抄着手,悠哉悠哉地站在她身前,显然已经占据了绝对上风。 三个人都处在沉默中。两分钟之后,似乎是疼痛有所缓解了,满脸伤疤的女人才轻轻开口说:“那么厉害的火焰,你应该就是传说中四大高手之一的梁野吧?” “是我。”梁野点了点头,“你呢?你又是谁?” “只是一个无名黑暗家族里的无名小卒而已,”疤面女说,“说出来你也不会认识。” “我想知道的是,这个小姑娘的身份是不是已经败露了?”梁野问。 疤面女邪恶地一笑:“不错。我只不过是想要抢个先,失败了而已,在我的后面,还有许多不同的家族,还有许多远比我强大的人。你护得了她么?” “尽力而为,死而后已。”梁野简短地回答了八个字。 说完这话,他并没有什么动作,疤面女的脸色却忽然间变得青紫。她的嘴角流出了黑色的血液,头一歪,不动了。 关雪樱站起身来,慢慢挪动着仍旧发软的双腿来到梁野身边,惊魂未定地指了指疤面女,表示询问。梁野摇摇头:“不是我杀的。她已经做好了准备,是自杀。” 关雪樱又指了指自己,梁野看着她,目光有些复杂:“事到如今,也只能稍微让你知道一点了。你的确和守卫人世界有着重要的联系,甚至可以说,你掌握着消灭魔王的一把钥匙。不过你的身世至今还没有完全清楚,我也在不断调查中……” 刚说到这里,他突然间目光一凛,随即抬起右手,往自己的左手手背上轻轻一划。也不见他发力,手背上已经出现了一道伤口,鲜血流了出来。他把血液涂在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关雪樱的额头上,解释说:“沾了我的血之后,你就暂时不会被我的蠹痕所伤了。” “没错,死的这个只是小角色,但是大麻烦已经来了。”梁野说着,红色的蠹痕扩张开来,把他和关雪樱包围在其中。 第二节 宁章闻传过来的资料让冯斯在其后的一天里陷入了某种不安宁的状态。那一连串冰冷冷的凶杀案让他嗅到了极度危险的气息。西藏,青藏高原,羌塘无人区,地下墓葬群,地震……这些元素扭结在一起,到底指向何方?在信息极度缺失的眼下,他显然是无法得出结论的,但那种不祥的凶兆却始终萦绕于胸。 这天中午,黎微不知什么原因没有去吃午饭,黄力终于得到机会和冯斯坐在一起吃饭。但冯斯显然心不在焉,对他所说的话总是反应慢半拍,或者前言不搭后语,这让黄力的脸上屡屡浮现出怨妇般的表情。到了后来,冯斯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了,决定打起精神陪这位新朋友多聊几句。 “洛杉矶湖人最近怎么样了?”冯斯问。他虽然喜欢打篮球,但对NBA的观看热情却并不是特别强,大概就属于遇到比赛瞅两眼,没时间看也不惦记着的边缘球迷范畴,大致知道每年的总冠军是谁,大致知道联盟最当红的球星是哪几个,已经算是不错了。他之所以知道湖人这几个赛季状况不佳,纯粹是因为寝室里有一个铁杆科黑——即疯狂讨厌科比的人,从该科黑日复一日的欢乐吐槽中被动接受了一些信息。 黄力的脸色有些难看,冯斯连忙调整到“于己无关的同情”状态:“怎么了,战绩又不好?” “啊,和湖人的战绩没关系,”黄力说,“是你提到湖人,让我想到了今天上午,我朋友来探视我的时候给我带来的一个坏消息。” “怎么了?什么坏消息?”虽然事不关己,冯斯还是摆出关心的神态。 “我的一个湖蜜朋友死啦,”黄力说,“刚死的,在另一间精神病院里割腕自杀了。” 冯斯一愣:“不是吧?湖人给你们的刺激那么深?怎么接二连三都跑精神病院里去?” 黄力连连摆手:“不是啦,他入院和湖人没半点关系。他是因为杀人才入院的。” “哦!”冯斯恍然大悟,“是想要通过司法鉴定为精神疾病来减刑,是么?” 黄力苦笑一声:“不,恰恰相反,控方认为他有精神病,但他自己偏要极力辩解他是正常人。” 冯斯心里一动:“我明白了!你说的是那个对富豪实施凌迟的记者,对吗?” “没错,就是他。”黄力说。 “妈的,你们湖蜜一个个都是怪物……”冯斯喃喃地说。 黄力所提到的这个朋友,是前些日子一桩轰动全国的凶杀案的主角。那起案件的残酷和血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在网络上流传着,引发大量的讨论。人们对疑凶的行为做出了种种光怪陆离的揣测,却没有人敢打包票说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 因为疑凶坚决不认罪。 因为疑凶坚持宣称,他没有杀人,死者是自杀的,是自己对自己实施了类似凌迟一样的酷刑。 这桩奇案发生在上海。那天凌晨大约两点左右,一位送餐员骑着电动车,来到某一片新兴的别墅区。他所服务的,是一家二十四小时送餐的私房菜馆,虽然价格不菲,但因为菜品质量高、送餐及时而受到兜里有余钱的市民的青睐。这一次,订餐者的地址在别墅区,看来也是个有钱人。 这片别墅区安保原本很严,不过这位送餐员多次来到这里,保安和他已经熟识,没有联系业主就放他进去了。他骑车来到那栋三层楼的别墅外,按响对讲门铃,却始终无人应答;按照联系电话打过去,电话不停空响,同样没有人接听。他开始感觉到有些奇怪,于是伸长脖子向着别墅内张望。 他发现别墅的二楼某一个房间还亮着灯,透过厚厚的窗帘,隐约能看见有人影在晃动。仔细倾听,可以听到一阵奇怪的声音——就像是有人在拼命尖叫。这片别墅区建筑质量不错,隔音效果很好,能够隔着两百平米的花园听到室内传来的尖叫声,说明那个人大概的确是用尽了全力在喊叫。 出事了!送餐员连忙拨打了110,然后去叫了保安。叫来的两名保安都是果敢的角色,在叫门没有回应之后,不等110巡警到来,商量了两句,果断越门而入,进入了别墅。他们穿过花园,刚刚走进别墅的门厅,就听到了二楼传来的撕心裂肺的惨叫,而且有一阵隐隐的血腥味从楼上传来。两人对望了一眼,虽然有些犹豫,但还是紧握着警棍冲了上去。 这个举动,成为了他们一生中最后悔的决定。 因为他们看到了地狱。 别墅二楼亮着灯的那个房间,是房主的书房,尖叫声和血腥味都是从里面传出来的。保安之一抬腿踹开了门,两人抢进门里,立刻被眼前的一幕吓呆了。 书房很大,屋里一共有两个人。一个人正跪在地上,双手揪着自己的头发,歇斯底里地尖叫着,人们所听到的叫声就是来自于他那简直要爆炸了的喉咙。而真正让两个人吓得几乎要浑身痉挛的,是另外一个人。 一个死人。 那是这栋别墅的主人,一位小有名气的青年富豪,之前依靠着一款极富创意的移动互联产品挖到了第一桶金。此时此刻,从他的脸还能勉强辨认出他的身份,也只能依靠脸了。 ——因为他的身体已经几乎变成了骨架! 他身上的肉已经被一片一片地切割下来,混合着由于失去了肌肉与隔膜而从胸腹间流淌出来的内脏,在地上零乱地堆积着,鲜血更是纵横流淌,散发出浓重的气味,用于切割的一把锋锐的藏刀就浸泡在鲜血中。此刻的青年富豪,原本强健的身躯完全化为白骨,头颅却完好无损,一双眼睛睁得大大的,脸上的表情……是一种欣悦和幸福。 是的,欣悦、幸福、高兴、欢愉、快乐、兴奋、憧憬、神圣……一切这样形容美好的正面情绪的词汇,都可以放在他这张脸上。这样的表情,如果是在一个健康的活人的脸上,无疑能带给旁人积极的感染;但眼下,它们却挂在一副光秃秃的骨架上,挂在一个以极其惨烈的方式死去的死者的脸上,呈现出无比恐怖和无比怪异的效果。 就像是天堂和地狱奇妙地结合在了一起。 两名保安中的一个当场吓晕过去,另一个也手脚发软地瘫倒在地上,和现场的那位生者一样,似乎除了用尽全力惨叫之外,再也无法做其他的事情。事后,这两名保安都不得不去接受心理辅导,但这血腥的一幕带给他们的心理阴影,或许会持续终身。 而这起惨案给人们留下印象最深的,倒不是网上流传出的那几张打了马赛克的未知真假的模糊图片,也不是无数自称知情人的绘声绘色的地摊文学式的爆料,而是现场的那名疑凶、名叫叶明强的男人的供述。 叶明强是某市一家地方晚报的记者,业务能力很强,但有点贪财好色的小缺点,有过一些利用职务之便敲诈勒索的传闻。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当晚他会出现在那位富豪的别墅里,没有人知道他和死者的关系,无论警方怎么讯问,他都守口如瓶、坚决不肯交代。他只是一直反反复复地诉说着同一件事。 “我没有杀他,他是自杀的!”叶明强说,“我根本就没有碰他,是他自己拿起刀来,自己一片一片地把身上的肉割下来的!” 任何一个稍微具备一点生理常识的人都不会相信他的话,但叶明强始终坚持着不改口。而在那一夜的惨案发生之后,他的精神也越来越不正常,经常在审讯中突然陷入无法自控的癫狂状态,夜里睡觉更是时常在噩梦中发出响亮的尖叫,以至于被同室的看押犯连续殴打。 最终,他被送进了精神病院,并且很快转移到了重症病区。 而现在,根据黄力所提供的最新消息,这个名叫叶明强的杀人嫌犯,已经割腕自杀了。 “唉,我们在网上还挺聊得来的,”黄力说,“之前科比来中国的时候,每次他都抢着去做现场报道,给我们发回来好多照片。” 冯斯无法理解这种狂热的偶像崇拜情结,他只是单纯地对这桩奇案感兴趣。但叶明强刚刚去世,他也不好显得太过冷血,只能耐着性子听黄力讲了很久他们这群球迷之间的往事,直到黄力眼泪汪汪地说出一句“这样也好,至少他不用亲眼看着科比退役了”,才插口问:“你觉得叶明强真的是疯子吗?” 黄力想了想,犹犹豫豫地摇摇头:“我不那么觉得。他的性格的确是稍微有些偏执——球迷的性格都偏执——但是头脑一向很清醒,是个聪明人,不像精神有问题的样子。” “那你知道他为什么会在半夜三更去找刘鑫吗?会不会是像网络上猜测的那样,他是掌握了刘鑫的什么把柄、跑去讹诈的?”冯斯又问。刘鑫就是那个年轻的富豪,靠着一款独具匠心的手机APP掘到第一桶金,创业一年后拿到了一亿五千万美元的融资,一时间成为青年创业者们的偶像。 “这个还真不好说,我只能说,按叶明强的性格,有可能做出这种事。”黄力说,“以前我们一个球迷论坛搞线下聚会时,叶明强去过,据接触过他的朋友说,叶明强喜欢蹭点小便宜,在钱的事情上很较真。在这种网友的聚会上尚且如此,我估计他应该是一个很爱财的人。” 冯斯点点头:“的确有这种可能性。也许刘鑫真的有什么把柄握在他手里?” “那我就不清楚了。” 下午的集体活动结束后,冯斯回到房间,不知道怎么的,心里总觉得有些事情挂着放不下。越是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呆着,那种隐约的不安就越发强烈,似乎是有什么极其重要的线索在自己的身前掠过,却没有能够伸手抓住。 这是怎么了?冯斯琢磨着,回忆着自己这一天的活动。是因为早上护士给他拿药时脸色不太好看令他起了疑心?是因为还在惦记着曾炜和父亲的关系?是因为午饭没有见到黎微所以不大放心?还是说,因为和黄力的交谈,又回想起了那桩血腥怪诞的案件,因而有些瘆的慌? 最后他自嘲地摇摇头:反正现在想什么都是多余的。他甚至连回校上课都不行,只能呆在这个精神病院里装疯子。说到底,一切都怪哈德利教授,如果他不死…… 哈德利教授? 哈德利教授!冯斯握紧了拳头,猛然醒悟过来。原来那种一直萦绕在心头的不安的感觉,就是来自于这个死老头——哈德利教授的死法,以及自己莫名其妙身背的杀人嫌疑,难道不是和刘鑫的惨死有些相像么?尽管老头儿的死状并没有那么惨烈,但至少也是遍身伤口,身处现场的自己也并不记得曾经行凶。 两人的死法有共通之处! 他一下子从床上弹起来,有些兴奋地在病房里走过来走过去。是的,这两件事情的确有一些近似的地方,其区别只是在于程度的不同。虽然他还不明白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但他心里却深深希望这二者的性质是相同的,因为那样就可以证明他的无辜。 当然,要完成这个推理链,首先需要证明的是叶明强说的是实话而不是谎言。所以,他必须尽快查清楚这桩案件的前因后果。尽管连警察都还没能摸清真相,区区冯斯就想要越俎代庖扮演安乐椅神探,未免有些自不量力。 “就算是痴人说梦也得试试,”冯斯锤了锤自己的额头,“总不能一辈子躲在疯人院里吧?” 他也不去打扰宁章闻,自己先用手机搜索叶明强和刘鑫的资料,具体情况和黄力所说的差不多。叶明强是个颇有贪欲的记者,曾经因为敲诈勒索被举报,但由于没有相关证据,并没有被起诉,只是遭受了内部处分。此人脑瓜灵活,嗅觉独到,在挖掘隐私方面颇有一手,微博上也曾有人指名道姓地骂他,但还是苦于没有证据,除了骂两句,并不能干别的。甚至还有人公开找叶明强约架,但叶明强完全不予回应。 可见此人不但能敲诈勒索,行事还非常谨慎,冯斯想。单纯地想要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他敲诈刘鑫的证据,可能性基本为零。倒不如换一个思路,查一查刘鑫这位网络时代的新贵的动向,也许能发掘出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 “刘”是中国总人口排名前几位的大姓氏,而三金为鑫,所以“鑫”也是希望自己子女富贵的中国人最常给子女起的名字。这两个字组合在一起,光是各种社交网站上同名同姓的人群就能找出几百上千号,再加上手机屏幕大小有限,搜索过程实在痛苦不堪。好在这位有钱的刘鑫总算不大不小算是个名人,有关他的新闻往往排名会高一些。 在搜索引擎网站上翻了好几十页,手指头都快要抽筋了,冯斯觉得自己已经完全被淹没在信息的海洋里。正当他觉得有点头晕眼花的时候,突然之间,两个令他极度敏感的字眼从屏幕上跳了出来。 “西藏”。 冯斯的眼睛立刻睁圆了,他伸手点开这个链接,发现它的指向是刘鑫所拥有的网络科技公司的官网,并且早已被删除,幸好还有旧网页搜寻工具可以还原。这是一条用于企业形象宣传的公司新闻,时间在两年之前,主要内容很简单:公司总裁刘鑫前往西藏,参加了一项极富危险性和挑战性的活动:徒步穿越羌塘无人区。 新闻后面附了一连串的简历,意图说明刘鑫并不是一拍脑袋就决定去出风头博眼球的无知土豪,而是一个经验丰富的徒步穿越者和野外生存专家。冯斯一条一条地看下去,假如这些罗列的条目都属实的话,这个刘鑫还真算得上是个探险专家,已经先后征服过国内多个危险地域。 而这一次,他的挑战项目,是广袤的羌塘无人区,雪域高原上的生命禁区。 西藏。羌塘无人区。这两个词汇已经是第二次出现在冯斯的视线里了。 穆子健被杀前,曾经对着哈德利教授大喊:“我们在西藏见过!”而此前几个月,和穆子健一样去往西藏考察的专家们陆续被害,他们所考查的墓葬的方位,正是在羌塘无人区里的某一处。 冯斯敏锐地意识到,这绝不是巧合,西藏和羌塘无人区,多半就是导致刘鑫和叶明强发生联系并最终被害的关键。他忽然间有了一种大胆的假设:刘鑫会不会也在无意中发现了那个神秘的地下墓葬群? 墓葬群里到底藏着什么东西,能这样操纵人的生死? 他定了定神,继续翻看公司页面,发现不只是这条新闻被删除了,后续也再也没有任何新闻提到刘鑫的这次西藏之行。看来是出于某些原因,公司把这一趟原本算得上是提升企业文化形象的旅程彻底抹去了,幸好搜索引擎上还留下了蛛丝马迹,幸运地被冯斯发现了。 看来要从公司网站上找到相关报道是不太可能了,不过时间地点俱在,国内敢于挑战羌塘无人区的人并不多,他相信按照这个关键词去搜寻,一定能有所斩获。 果然,他很容易就找到了相关新闻,但新闻的内容却让他愣了半晌。新闻里说,那一次的挑战羌塘无人区活动发生了意外——这支由七个人组成的队伍,在翻越一座雪山时发生了意外。一场突如其来的雪崩袭击了整个队伍,最终只有一人生还。那个人在雪山里苦熬了一星期,最终竟然活着盼到了救援,简直堪称奇迹。 这条新闻里并没有提到具体人名,难怪那么轰动的大事却没有出现在上一次的搜索结果里,但毫无疑问,这个唯一的幸存者就是刘鑫。冯斯猜测,说不定是刘鑫花钱勾兑了记者,让对方隐去了他的名字,这是一种常见的危机公关手段。至于刘鑫为什么要那么做,可能其中就有更深层次的原因了——要知道从雪山劫后余生归来,原本是很值得炫耀的一种资历,刘鑫作为一个精明的生意人,不可能没想到这一点。 在那场雪崩里,一定发生了什么事,非同寻常的事,冯斯想。这样一来,总算是有那么一点方向了,如果能查清楚当时的详细情况,或许就能够找到一些有用的线索。 但从那则新闻谨慎而滴水不漏的措辞来看,雪崩事件的详情不可能在公开的网络上找得到,或许需要去当面接触那位撰写新闻的记者才能得到答案。冯斯记住了记者的单位和名字,然后放下手机,闭上眼睛,刚才的那一番搜索实在太费眼睛,休息一会儿再继续吧。 躺了一段时间之后,脑袋舒服多了,眼睛不酸了,肚子却开始咕咕叫。侧头看看窗外的天色才反应过来,不知不觉之间,已经到了晚饭的点儿。 “上网果然会让人沉迷……”冯斯嘴贱地咕哝了一句,发现护士并没有来叫他去吃饭,不觉稍微有些奇怪。他走到门口,想要喊一声护士,眼里却看到一个奇怪的景象。 ——门框附近有一只蛾子,翅膀凝固不动,悬停在半空中。 北京的十一月天寒地冻,但精神病院大楼内部的暖气一向烧得很足,所以偶尔还会由昆虫活动。但眼前这只蛾子实在是天赋异禀,怎么可能不扇动翅膀也能停在空中呢? 难道这是什么稀罕的新品种?冯斯疑惑地凑上前。他看清楚了,这就是一只很普通的飞蛾,有着肥胖丑陋的躯干和浅黄色的翅膀。此时此刻,它就像是一个凝固在琥珀里的化石一样,纤毫毕现、栩栩如生,就是不能动弹。 ——但什么样的化石会停滞在半空中? 突然之间,冯斯产生了似曾相识的感觉,这样一只超越常理的悬浮飞蛾,让他想起了几个月之前的另一次经历。当时他正坐在去往贵州的火车上,却陷入了蠹痕制造的特殊空间,发现整列火车上除了他和梁野之外,其他人和物全部进入了时间停止的状态。那也是他继发现林静橦不会被金属所伤害之后,再一次遇到的超自然场面。 现在也是这样的情形么?他有些疑惑,先看了一眼手机,没错,手机果然没有丝毫显示了。他又转身来到窗户旁,隔着安装在外的金属护栏向远处张望。他发现,窗外的草坪上,一只麻雀飞快地掠过,一个下班的护工正以正常速度向着医院大门方向走去。看来时间停止的范围并没有超出这座大楼。 这和上次的幻境不大一样,冯斯对比着,上一次当火车里的时间停止后,车窗外什么也看不见,只有浓密的云气。这是否说明,制造这一次时间停止的敌人,能力不如上一次的? 他忽然自嘲地笑了起来。不管能力是否比上一次的弱一些,反正比他得强出个几百上千倍的,再弱也是他无力反抗的。总而言之,伟大的天选者冯同学在疯人院里躲了几天之后,再一次被敌人发现,这一回,大概不会有守卫人来救他了——因为守卫人们也不知道他在这里。 “认命吧……”冯斯自言自语地念叨着,懒懒地往床上一靠,耳朵里已经听到了钥匙插入锁孔转动的声音。 门被打开了。一个曲线玲珑的身影走了进来。这样的身材,冯斯十分熟悉。 “生活总是充满惊喜啊!”冯斯咧嘴笑了起来,“说说吧,你是想要抓我呢,还是打算直接杀掉我?” 这个正在走进门来的人,正是冯斯的前任女友,黎微。 第三节 已经是晚饭时间了,关雪樱居然不在家里,这让刚刚进门的文潇岚感到了一丝意外。她给关雪樱发了短信,然后拨打电话以提醒对方查看,也始终没有收到回信。 她隐隐有些不安,推门看看宁章闻,最近总是从夜里一直工作到第二天中午的宁章闻正在床上酣睡,发出响亮的呼噜声。她不忍心吵醒他,只好在家里干等着了。 文潇岚从冰箱里找出前一天吃剩下的米饭和一盘茄子烧肉,放在微波炉里加热。茄子烧肉虽然是简单的家常菜,但关雪樱烹调手法上佳,并不放重油重盐,也能让整份菜酥香可口。 吃完饭,她收拾干净桌子,从书包里拿出一沓表格开始填写。近期学校正在进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无所不能的文潇岚自然是候选人之一。 “优秀学生干部……热爱祖国、团结同学、工作能力强……”背后传来一个充满嘲弄的声音,“这种小孩子过家家的把戏也亏你摆出那么一张严肃对待的脸。” 文潇岚重重地哼了一声,语气里倒也并不显得生气:“就算对你这样两个脑袋还给我起奇怪外号的怪物,我不是一样严肃脸对待?” 她扭过头的时候,脸上却并不严肃,而是微微带着笑意:“有那么一段日子没见到你的大头啦。” 站在背后的正是双头人范量宇。九月份的时候,他因为一次黑暗家族的袭击而受了重伤,被迫要挟文潇岚暂时收留他。不久之后,他们有了一次共同御敌的经历,在这一次生死一线的战斗之后,两人之间倒是产生了一种淡淡的友谊。对于性情怪异杀人如麻的范量宇来说,能和文潇岚这样一个普通人站在一起聊两句天,实在是难得。 不过现在,范量宇似乎没有聊天的雅兴。两人打过招呼之后,他立即开口问:“小哑巴呢?” 文潇岚愣了愣:“小樱吗?我也不知道她在哪儿。我拨她的手机,她也并没有回短信……” 说到这里,她忽然意识到范量宇来这里的目的:“是不是小樱有危险?” “有人在找她。”范量宇简短地回答,“所以我们得抢在前头。你能想到她大概会去哪儿吗?” “小樱不能说话,除了我们几个人之外,也并不太爱和别人接触,她从来不去会什么朋友的,除了买菜也很少出门……”文潇岚忽然眼前一亮,“她应该会在白天去买菜!我们可以到菜市场问问,卖菜的人有没有见过她。不过,你……” 她有些迟疑地看着范量宇,范量宇会意,忽然伸手按在自己那颗没有意识的畸形小头上,用力往下压。文潇岚瞠目结舌地看着这颗脑袋一点一点往范量宇的脖颈里面缩回去,直到完全缩入体内,消失不见。范量宇再把风衣后面宽大的帽兜翻上来,戴上一副口罩,那张布满伤疤的丑陋大脸也算是勉强藏起来了。 “头还有点歪,不过不至于把人吓得大小便失禁了。”范量宇说。 文潇岚笑了起来:“你这副样子,我还真有点不习惯。跟我走吧。” 两人下了楼,去往校内的菜市场。此时正是人们下班后买菜的时间,菜市场里很是拥挤,范量宇虽然个头不高,但身躯异常粗壮,在人群里和其他人接踵摩肩之时,鼻子里忍不住会发出轻轻的低哼,显然是不太喜欢这种亲密接触。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紧紧跟在文潇岚的身后。 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现在算是在努力克制自己的情绪行走在凡人的世界中吧?文潇岚想着,不禁哑然失笑。不过话又说回来,能让范量宇强忍着不耐烦亲自出来寻找关雪樱,这次的事件恐怕非同一般。 “到底是什么人要找小樱?”文潇岚问。 “黑暗家族的成员,”范量宇说,“姓冯的小子把小哑巴从山村里带出来之后,马上被各大家族认出了身份。” “什么身份?” “三言两语说不清,先简单跟你解释一下,”范量宇说,“我们都不清楚小哑巴本人到底是什么人,也都想摸清她的底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牵涉着某种可能会摧毁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大秘密。” “摧毁守卫人世界?”文潇岚的嘴张圆了。 范量宇肯定地点点头。 卖鸡的小贩向文潇岚确认,中午的时候关雪樱曾经来过,买了一只肉质鲜嫩的仔鸡。但关雪樱在宁章闻家里既没有留下鸡,也没有留下其他蔬菜原料,这说明她买完鸡之后根本没有回过家。 “难道是在半路上就被抓走了?”文潇岚很是焦急。 范量宇拍拍她的肩膀:“镇定,啤酒瓶。她还有用,一时半会儿死不了。” 文潇岚回过头,诧异地看着他:“你刚才……是在尝试着安慰我吗?” 范量宇耸耸肩:“算是吧。这种事我不擅长。” “你已经做得很好了。”文潇岚微微一笑。 范量宇扭开头,没有看她。两人沉默地走出菜市场,范量宇忽然说:“带我沿着小哑巴最惯常走的路再走一遍,走慢一点。” 文潇岚愣了愣:“可是,她平时走的路线并不太一样,有时候会顺路去超市,有时候会拐一个弯去水果摊……” “都走一遍。”范量宇打断她。 文潇岚点点头,当先走在前面,范量宇依旧默默地跟在她身后大约两三步的距离。在冬日傍晚的寒风中,两人走了四条不同的线路,都是关雪樱出门采购可能走的路径,但范量宇没有什么发现。 “我再走一遍,”范量宇说,“这四条线路我都记住了,你回去吧。外面……” 说到这里,他忽然住口,但文潇岚已经会意,范量宇想要说的是“外面冷”。 他居然是在关心自己。 看着这个把骇人的相貌深藏在帽兜里的杀人魔王,不知怎么的,文潇岚心里涌起一阵温暖的意味,同时还有一些酸楚。似乎此刻站在她面前的并不是那个令守卫人世界谈虎色变的凶神恶煞,也不是那个丑陋恐怖到能把人直接吓晕的双头怪物,而只是一个孤独的、厌弃世界也被世界厌弃的普通男人,正在用他独有的方式捍卫着他的自尊。 “你不……不喜欢和别人谈话,万一有需要询问什么的,也不方便,”文潇岚说,“还得带着我。” 她只说了这一句,语声很轻,但范量宇已经听出了其中坚决的味道。他忽然笑了起来。 “还真是个死倔的啤酒瓶呢……”范量宇的大头在帽兜里轻轻摇晃了一下,“走吧。” 两人真的沿着那四条线路又走了两遍,这回换成范量宇在前,文潇岚在后当跟班。范量宇走得很慢,虽然脸被帽兜遮住看不清表情,但文潇岚可以想象,他的神情一定无比专注。他就像是一条猎狗,敏锐地搜寻着普通人无法注意的蠹痕的踪迹。 这条充满野性的猎狗,假如真的有一个他愿意保护的主人的话……一定会非常忠诚吧?文潇岚的心里忽然冒出了这么一个古怪的念头。她被这个奇特的联想逗笑了,随即重重打了个喷嚏。范量宇回过头看了她一眼,她不禁有些脸红。 “没事儿没事儿,鼻子发痒而已,”文潇岚赶忙摆手,“咱们接着走。” “我累了,需要先回去歇会儿,你要乐意你自己走。”范量宇冷冰冰地说。 还真有点护主猎犬的感觉了,文潇岚在心里偷着乐,尽管仍然是用龇牙狂吠的方式来表达。她也的确觉得冷了,今晚的风很大,顶着风来回走了一个多小时,脚已经快要冻僵了,脸上的皮肤分不清是冷还是烫。再这样下去,在找到关雪樱之前,搞不好她就得先冻出肺炎来。 “也行,总不能冻死在外面。”文潇岚说。两人重新走回宁章闻家的宿舍,刚刚来到楼门洞,范量宇一下子停住了脚步。 “有人在这里释放过蠹痕,”范量宇说,“被蠹痕改变过的空间,会残留一些特殊的精神力量,可以被守卫人感知。” “在这里?为什么?”文潇岚有些奇怪。 “这个门洞隔出了一个相对狭小的空间,适合使用某些空间转换的蠹痕,”范量宇回答,“小哑巴大概就是在这里被绑走的。” 他冲着楼上打了个手势:“你先上去吧,我会去找到她的。” 文潇岚点了点头,迈步向楼上走去,范量宇的脸上露出了微微诧异的神情。文潇岚笑了起来:“你是不是以为我会要求和你一起去?你要是不让我去我就撒泼打滚又哭又闹?” “差不多吧。”范量宇说。 “上一次陪你一起打架,我已经明白过来啦:讲义气也是要有实力的。”文潇岚说,“如果你只有一只啤酒瓶的水准,不管怎么样摆出讲义气的脸,最后也只能拖累别人。再说了……你那么厉害,我相信你。你一定能把小樱找回来的。” 范量宇没有说话。他静静地站立了一小会儿,扭头走出了楼门。 开始有零星的小雪从夜空中飘落下来。 第四节 “你是想要抓我呢,还是打算直接杀掉我?”冯斯看着黎微发问说。 “你在说什么?”黎微皱起眉头看着他,“你是真疯了吗?” 冯斯愣了愣,看看黎微的眼神,对方似乎不大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他禁不住挠了挠头皮:“这一切……不是你造成的么?” “哪一切?你是说时间停止么?”黎微反问。 冯斯更加愣神,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你怎么把时间停止说得像太阳落山一样轻松随意?” “那能怎么样?我大哭大叫着扎到你怀里‘不得了啦时间停止啦’,就能解决问题了吗?”黎微嗤之以鼻。 “说得也是……”冯斯喃喃地说。他很快又想到了点别的:“可为什么你还能活蹦乱跳地四处乱窜?” “你不也能动么?我们至少有两个人嘛。” “为什么我认识的女人都是这样神经大条百无禁忌?”冯斯嘟哝着。他心里同样在奇怪,自己拥有天选者的特殊体质,虽然对大多数蠹痕都没有效果,但对于一些极其特殊的蠹痕,偶尔能发挥出奇效,火车上那次经历就是例证,这倒是不足为奇——但黎微为什么也可以呢? 按照黎微的说法,由于模特工作的特殊性质,她患有慢性胃炎,中午有些胃疼,没有去吃午饭,到了晚饭时间,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但偏偏护士没有来叫她吃饭。 黎微等了很久,也没有等到护士,按铃召唤也无人应答。和冯斯一样,她开始四处观察,并且从蛛丝马迹里发现了时间停止的痕迹。于是她想办法打开了门,钻了出来,发现这一层楼里的所有人都像泥塑一样无法动弹了。她又想到了冯斯,连忙从护士那里找到钥匙,打开了冯斯所住病房的门。 黎微说得轻描淡写,简直像是在描述她这一天的洗脸梳头日常起居,冯斯却听得瞠目结舌。他忍不住发问:“‘所以我打开病房门出来了’,这话说得那么轻而易举,你是怎么打开的?” 黎微一摊手,莹白的手心里露出一截铁丝。她拍了拍冯斯的肩膀:“你就忘了上高中的时候你们这帮废物男生求着我开教务室的锁、帮你们偷数学考卷的事情了?” “是的,我真忘了您还是有一技之长的强人……”冯斯苦笑一声。他顿了顿,接着说:“可是,这是你第一次见识到这样的场面,你居然半点也不慌乱,比我当初都强了。” “慌有什么用?我这些年见识过的事情也不少了,有一条经验:慌的唯一作用就是让你死得更快。”黎微说着,瞪眼看着冯斯,“听你的口风,你倒是对这一切有所了解了?” “算是有那么一点吧,不过三言两语说不清,如果我们能活下去,我详细地跟你说。”冯斯回答。 “如果我们能活下去?什么意思?”黎微的眉头又是一皱。 “这种时间停止的怪像,是某些特殊的人制造的,”冯斯说,“这些人的目标是我。” 黎微上下打量着冯斯:“你?你什么时候变得那么值钱了?” “这也是我一直想要弄明白的问题……”冯斯叹了口气,“喏,我们的朋友来了。我听到脚步声了。” 走进来的是两个从长相来看半点也不奇怪的人。第一个人是个身材中等偏胖的男人,一张脸圆乎乎的,眼睛眯成一条缝,有点像是个从酒店厨房里钻出来的厨子。另一个人看年纪比冯斯大不了几岁,鼻梁上架着一副金边眼镜,白净斯文满脸书卷气,像是个刚刚毕业参加工作的职场新人。 冯斯倒是见怪不怪了,守卫人世界里鱼龙混杂,什么样的人都有。他悄悄拉了黎微一把,示意对方躲到他身后,然后开口说道:“看上去,我躲到哪儿也躲不过你们啊。” 胖男人和善地笑了笑:“说句实在话,你这次躲得真挺好的,那个警察确实有计谋。只是你运气不是太好,碰巧我的本职工作就是在这间精神病院当厨师,那天送饭过来的时候无意中见到了你。不然的话,恐怕谁都没本事找到你了。巧合,彻头彻尾的巧合。” 冯斯无奈地叹了口气:“这算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么?话说你怎么会找到这么一份工作?” “精神病人的脑部化学物质和常人不太一样,某些特殊的病例对我们寻找附脑的本质或许会有所帮助。”胖厨子倒是很耐心,一脸的有恃无恐,“我这么说你应该能够明白吧?” “人体实验,对么?”冯斯哼了一声,“令人作呕。” “你乐意怎么评价是你的事,”胖厨子嘻嘻一笑,“现在我只管把你带走就行了。” “你的蠹痕是什么呢?”冯斯问。 “你已经见识到了,蠹痕空间内时间流逝的急剧变慢,感觉上就像时间停止了一样。”胖厨子说。 冯斯摇摇头:“不对。这种令时间流逝变慢的蠹痕,不是你的能力,而是他的。” 冯斯伸手指向那个进门之后就始终一言不发、站在一旁有若木桩的年轻人。胖厨子脸色微变:“别开玩笑了,我对你的底细摸得很清楚,你还没有能力分辨蠹痕的性质。” “但是我会观察,也会动脑子,”冯斯说,“改变时间这样的力量,不是普通的蠹痕所能比拟的,它一定会耗费大量的精力来维持。所以自从走进门来之后,他就始终连话也不敢说,不能有丝毫的分心。” 胖厨子脸上的和善笑容消失了,嘴角有些狰狞地抽动了一下:“你还挺有眼力的。看来,得让你吃点苦头才能带走你了,我的蠹痕发挥出来,可是相当疼的。” “我们打惯了群架的什么都怕,就是不怕疼。”冯斯说着,顺手抄起了房间里的一个小圆凳。按理说这种危险物品不应该留在精神病人的病房里,但冯斯反正只是假装精神病,所以护士对他的管理相对松一些,此时倒是给他留下了一样马虎趁手的武器——尽管这样的武器在拥有附脑的守卫人面前可能完全不值一哂。 黎微也不声不响地从头发上拔下一根长长的簪子捏在手里,似乎是做好了和冯斯同仇敌忾的准备。冯斯的心里有些歉疚,想想两人久别重逢,都还没有好好地聊上几次天,却又这样莫名其妙地把对方卷入了危险之中。我他妈的就是个祸胎……这样的想法再次从心底不可遏制地涌起。 不过火烧眉毛且顾眼下,现在不是自怨自艾的时候,何况也不能让黎微出手——不大可能有用的。冯斯上前一步,拦在黎微身前,手里握着圆凳,目光炯炯地死盯着敌人,这是打架时增加己方威势的手段。他就像是一个准备抵御蒙古兵入侵的南宋村长,明知道手中的锄头镰刀不可能有任何用处,却也要把这一丁点救命稻草捏在手里。 胖厨子浑不在意,好像冯斯手里捏着的只是一只香喷喷的烧鸡。他踏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踱到冯斯身前,黎微禁不住发问:“他身上……好像有一道光晕?棕黄色的……那是什么?” “特技效果。”冯斯回答得很轻松,心里却颇有些惴惴,不知道这个胖厨子的蠹痕到底有什么功用。管他三七二十一,总不能任人宰割,想到这里,他咬了咬牙,抡起圆凳就朝着胖厨子的头顶拍了过去。 胖厨子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蠹痕的范围瞬间扩大,把冯斯的身体笼罩在其中。冯斯心知要糟,却也别无选择,手上加倍用力。 接下来的事情大大出乎冯斯的意料。他原本已经做好了被蠹痕伤害、乃至于狠狠伤害的准备,但随着两只手的重重落下,耳朵里只听到咔嚓一声脆响,手掌和手臂都被一股巨大的反作用力震得发麻。 ——他击中了胖厨子,稳稳地、狠狠地将这个板凳砸在了胖厨子的头上。 木头和颅骨撞击的结果是两败俱伤。板凳粉身碎骨,胖厨师也倒在了地上,被生生砸晕过去。他的头上破了一个大口子,鲜血汩汩地流出。 除了不明就里的黎微外,剩余的两个人都惊呆了。一直没有说话的年轻人面色惨白,额头上布满了豆大的汗粒,看来这意外的变故让他分外紧张,加剧了精神的疲累。 冯斯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呆呆地看着自己的双手,心里满是纳闷:他的蠹痕为什么没能产生任何效果呢?难道是在无意中,自己的附脑终于觉醒了? 想到这里,他不禁一阵喜悦,倒是黎微已经快步上前,用发簪的尖头抵在了年轻人的咽喉上:“快把这破玩意儿撤掉!” 冯斯这才反应过来当下的处境。他略一思考:“不行,让他继续保持这种时间流逝的状态!” “为什么?”黎微问。 “这些人从来都不是单独行动的,背后有一整个家族的支援,”冯斯说,“这两个人既然来了,他们的家族一定还有后续的援兵。我们得抓住这家伙,利用他作人质。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蠹痕——就是这种令时间变慢的能力,回头我跟你细说——对我们俩不起作用,但正好我们就可以利用这个能力来掩护我们脱逃。” 年轻人浑身发抖,眼神里充满了乞求,但冯斯和黎微就像两个劫道的男女山贼,一左一右夹住了他。他犹豫了一会儿,只好虚弱地点点头,勃颈处竟然有隐隐的热气冒出来——那是被蒸腾的汗水。 “你真够累的,也真够……胆小的。”冯斯说。 年轻人低着头没有吭声。 “来,搭把手,把这个死胖子捆起来塞到床下。”黎微冲冯斯说,“然后把你的手机给我,我的快没电了。从这儿回我家的路我不太熟,需要导航。” “知道了,女王大人。” 两个小时后,三人开着胖厨子的小车,来到了黎微的住处。冯斯在沿路上把这几个月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大致跟黎微解说了一遍,只是碍于身边有外人,很多细节不能讲清楚,所说的无非是守卫人世界都了解的新闻事件。黎微听得眉头紧皱,显然这些怪事的冲击力超出了她的认知范围,但她却和学生时代那样,控制着自己不流露出惊诧的表情,好像冯斯所说的并不是那种能颠覆人类历史的大事,而只是一段游山玩水的简报。 果然还是死犟到底,无论遇到什么事都绝不示弱,冯斯想。也好,给她一些时间好好消化消化吧。 黎微在京城的四环边租了一套一居室,房子不大,只有五十来个平方,按照她的生活习惯被弄得乱七八糟,几无立锥之地。冯斯一走进房门就笑了起来:“这几年你还真是一点也没变。” “还是有变化的,罩杯到C了。”黎微肆无忌惮地说。跟在她身边垂首丧气的年轻人听到这句话,忍不住略微抬头朝她的胸前瞅了一眼,正迎上黎微的目光,吓得他立即重新低头,白净的脸庞一下子从脖子红到耳根。 “放轻松点儿,爱胸之心人皆有之,起码我不会为了这个砍你一板凳。”黎微大大咧咧地说。 年轻人的脸更红了。冯斯叹了口气:“好吧,我更加确认了,除了罩杯之外,你哪儿都没变。至于你……你真是我见过的最胆小的一个黑暗族人。” “我……我不是胆小。”年轻人嘴唇动了动,颞颥着说出和两人见面以来的第一句话。 “那就是怕羞了,是么?”黎微饶有兴致地伸手拍了拍年轻人的头顶。年轻人像触电一样向后退出两步,一不小心绊在了地上的一个塑料整理箱上,摔了个四仰八叉。 黎微哈哈大笑,冯斯也不禁莞尔。他走上前,扶起年轻人:“坐下吧,我们聊聊。黎微,有吃的吗?我快要饿死了。” “红烧牛肉、酸菜牛肉、香菇炖鸡、葱烧排骨……你随便挑。”黎微打开食品柜,露出里面花花绿绿的方便面和方便粉丝袋子。 “不出所料……我能要求多两根火腿肠么?”冯斯再度叹息。 “岂止火腿肠,卤蛋咸菜管够。”黎微作大方状。 黎微烧了开水,两人唏哩呼噜一人吃了一碗面。被挟持来的年轻人一直怯生生地坐在一旁,既不要求吃东西,也不说话。冯斯吃饱了肚子放下碗,一扭头,才发现自己居然忽略了这个刚刚被抓来的重要俘虏。 这家伙的存在感简直和空气一样,冯斯想。他站起身向着年轻人走过去,对方立即畏惧地向后缩身。冯斯笑了笑:“放心吧,你是人质,我不会伤害你的。认识一下吧,你叫什么名字?” 对方愣了愣神,过了好半天才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刘岂凡。岂有此理的岂,平凡的凡。” 冯斯在心里比划了一下这三个字:“岂和凡连在一起,去掉一个点,不就是个凯字么?干么要拆开?” “因为叫刘凯的人太多了,当年我的小学就有三个,我爸就给我改名了……”刘岂凡红着脸说。 黎微在一旁吃吃地笑起来,刘岂凡的脸更是一直红到了耳根,冯斯叹了口气:“你在你的家族里,一定是经常被人嘲弄的吧?” 刘岂凡的脸色一下子变得煞白,目光中隐隐流露出一丝恐惧,同时还有一丝愤怒。冯斯敏锐地捕捉到了他这种非同一般的情绪:“你怎么了?” “没什么。”刘岂凡摆摆手,没有再说下去。 “好吧,这个问题我不问了。但是你至少应该告诉我,你到底属于哪个家族。”冯斯说。 “我不知道。”刘岂凡飞快地回答。他好像是看出冯斯和黎微脸上的不信任,连忙补充说:“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我只是一枚工具而已,他们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我从来不问为什么,而且即便是问了,也不可能得到回答。” 冯斯从这番话里听出了一些别样的味道,不知道怎么的,虽然对对方还完全不了解,但从他那几句简单的回答中,却隐隐嗅到了几分同病相怜的味道。冯斯有一种感觉,这个羞怯的年轻人身上,似乎有一点和自己相仿的被命运摆布的无奈;另一方面,他那种不善于和他人打交道的模样,也像极了自己的好友宁章闻。而且从年轻人的神情,他有了一些新的猜测。 “你的附脑,是后天移植的,对么?是被强迫移植的吧?”冯斯忽然问。 刘岂凡浑身一震,目光里流露出一种极度的痛恨,拳头也不知不觉地握了起来。过了好半天,他才轻声说:“难道我可能会自己选择改变我的人生吗?你也看到了,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不喜欢和别人说话,不喜欢交往,被女孩子开两句玩笑就会脸红。我一直以为,我将来的人生就是大学毕业,在一个不用和人打交道的研究机构里和各种仪器、试剂打交道,或者每天坐在计算机前面敲击代码,就这样过完一辈子。可是我没有想到……万万没有想到……” 刘岂凡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他出生在一个普通工人家庭,家境虽然不富裕,但父母一直尽心竭力供养他读书,日子过得平淡而幸福。刘岂凡念书也确实争气,一直都是班上的尖子生。他在心里深信,他可以依靠自己的知识来改变未来的命运,至少是让父母过上更好的生活。 然而,未来的变化远远超出他的想象。 就在他刚刚初中毕业的那一年暑假,由于以前五名的成绩考入了本地重点高中,被免除了高昂的择校费,父亲十分喜悦,咬咬牙决定带他出门旅行一趟。尽管去的只是省内一个烂大街的旅游风景区,尽管出于省钱的考虑,母亲并没有跟随前往,那也是刘岂凡这辈子第一次真正的远行。 十六岁的少年人虽然一向活得孤僻沉默,毕竟是人生中的初次旅行,内心还是难免有些小小的激动。他十分难得地一路上都开朗而愉悦,对着父亲手里老旧的胶片相机展露出笨拙的笑容。 当然了,由于预算有限,这一趟旅行并不是很持久。第五天,父子二人踏上了行程,但由于高速路上的车祸耽误了时间,两人不得不在离家不远的县城先住一夜。为了省钱,刘岂凡的父亲选择了便宜的路边小旅店,和他人同住一个四人间,这个决定酿成了最终的悲剧。 和父子两人同住在那个四人间里的,是两个相貌朴实憨厚的中年农民,看起来是兄弟俩。这两人和刘岂凡有异曲同工之妙,都不怎么擅长和陌生人说话,打过招呼之后,弟弟早早地睡了,哥哥则靠在被子上,看着一本市面上流行的官斗小说。 刘岂凡也默默地靠在铺位上,翻看着一本高中物理教材——那是他未雨绸缪的学习方式。过了一会儿,他觉得口渴,起身去倒开水,不小心蹭到了中年农民手里的书,书掉落到了地上。他连忙道歉并且把书捡了起来,对方倒是大度地表示不介意,但看到刘岂凡递书过来的方式,微微一愣。 “你怎么知道我看到哪一页了?”他问。刘岂凡的手指正夹在某两页书页之间,正好是中年农民所读到的页数。 刘岂凡红着脸不知道怎么解释,他父亲开口说:“这是我家孩子的一点小本事。他从小就这样,眼睛就像是慢镜头一样,动得再快的东西也能看清楚。刚才你的书被撞到地上,他肯定是瞄了一眼,就看清了你刚才翻到的是哪一页。” 中年农民微微皱眉:“瞄了一眼就能看清……你刚才说,他能看清楚那些动得飞快的事物,是怎么回事?” 说这一句话的时候,他的腔调明显有所改变,不再像之前那样的憨态可掬,甚至使用了“事物”这样不太口语化的词汇。但刘岂凡的父亲并没有留意,而是为了能找到一个夸耀自己孩子的机会感到高兴。他兴致勃勃地说:“那是我家孩子打生下来就有的本事。路上跑过去一连串的车,飚得飞快,他能把每一辆车的车牌都看的清清楚楚。” “哦,是不是像电影里的雨人那样?一盒牙签掉在地上,他马上就能报出牙签的全部数目?” “不是这个意思,我家孩子虽然数学学得不错,但并不是雨人那样的数字天才,”刘岂凡说,“他的本事和数字无关,而是眼睛。比如就拿你所说的牙签来举例,假如有一盒牙签掉到地上,他并不能一下子报出数,也得一根一根地数。但别人看到那一堆牙签,肯定数不清楚,他却可以像过慢镜头一样清晰地分辨出每一根牙签的跌落顺序,一丝不乱地把数字加出来。” “这可很有趣了……了不起!了不起!”中年农民换出一张惊叹艳羡的面孔,夸赞连连。这样的反应自然让刘父更加得意,他一五一十地把刘岂凡的种种能力添油加醋地讲述了一番。的确,如他所言,在刘岂凡的感官里,时间似乎是慢行的,他的大脑能在极短的时间里捕捉并且处理大量的信息,只是这样的用脑会让他感到疲累,甚至于头痛,所以平时他总是克制着这样的能力。出于天生的羞怯和害怕麻烦,他也并不愿意把这种特长告诉旁人,只有父亲会偶尔拿出来吹嘘几句。 中年农民摆出一副听故事的生动表情,边听边夸,很快从刘父嘴里弄清楚了基本情况。这时候夜已经深了,大家各自钻上床睡觉。小旅馆里没有空调,夏夜温度有些高,刘岂凡贪凉不愿意盖上毛巾被,迷迷糊糊中,他感到父亲很小心地拉过毛巾被的一角,搭在他的肚子上:“把肚子盖上,免得着凉。” 这是刘岂凡一生中所听到父亲说的最后一句话。 第二天清晨,刘岂凡一觉醒来,发现周围的一切全都发生了莫名其妙的巨大变化。他不再身处于那间破旧简陋的路边小旅店,而是躺在一个宽敞明亮的大房间里,身下是舒适的席梦思床垫和洁白的床单,而原本和他同住在旅店里的三个人——包括他的父亲——全部消失了。现在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 他足足花了半分钟才弄清楚自己并不是在做梦,有些犹犹豫豫地站起身来,试图打开门走出房间,却发现房门被牢牢锁住,无法打开。而这个房间并没有窗户,他也无从得知自己所处的位置。 他只能百无聊赖地等待着,一直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终于房门被打开了。昨晚认识的那个中年农民走了进来,但他已经不再是那副憨厚朴实的农民扮相了,此刻穿着一身民国风的长衫,双目里闪烁着睿智的光芒,俨然一个从时光里走出来的博学大儒。 “这是哪儿?你是谁?你要干什么?我爸爸呢?”一向不擅长和陌生人说话的刘岂凡,此刻却憋不住一口气蹦出一连串的问题。 “你一口气问了四个问题,最希望我先回答哪一个呢?”中年人微笑着问。 “我爸爸在哪里?”刘岂凡毫不犹豫地说。 中年人赞许地点了点头:“是个有孝心的好孩子,你父亲在九泉之下也会含笑瞑目的。” 刘岂凡浑身一震,声音由于紧张而变得尖锐:“你……你在说什么?” “你听明白了我在说什么,”中年人用近乎慈祥的目光看着刘岂凡,“很抱歉,我必须杀死你父亲,以便斩断你和那个世界的联系。” “你在说什么?你在胡说些什么?什么这个世界那个世界的?”刘岂凡全身都在发抖,目光里充满了恐惧,“快放我走,让我见我爸爸!” 中年人怜悯地摇摇头,声音听起来就像一个正在对晚辈谆谆教诲的祖父:“你没有可能见到他了,接受现实吧。你注定不属于那个世界。从今往后,你要适应一个全新的环境。过去认识的那些人,都将永远无法相见了。” 他这番话说得别有深意。刘岂凡思索了一下,猛然间脸色煞白:“我妈妈……” “是的,你也不会再见到她了。”中年人说,“这里只有——属于我们的世界。” “后来,我果然再也没有见到过我的爸爸,无论是活人还是尸体,”刘岂凡神色木然,“他们给我移植了附脑,我差点儿死,但还是熬过来了,并且逐渐掌握了令时间暂停的力量。几年以后,我终于在一次任务里得到了回家乡的机会。我偷偷抽空冒名联系了一个亲戚,打听到我妈已经在我失踪的那一年跳楼自杀了,但她到底是不是真的自杀,谁也不知道。” 刘岂凡结束了讲述,低垂着头坐在椅子上,不再说话了。冯斯和黎微对望了一眼,目光中都颇有一些怜悯。冯斯也算是遭遇过家庭不幸的人,但生来性情坚韧,有很强的独立性,失去父母固然悲痛,还是能扛过来;但看着眼前这个年轻人,一望而知原本应当是父母手心里的乖宝宝,家庭可能就是他世界里的全部。这种一夕之间失去整个世界的感觉,确实太残酷了一些。 “既然这样,你为什么不反抗?”黎微忽然问,“你爹娘都死了,你还有什么好怕的?就是为了苟活下去么?” 刘岂凡双手抱着头,手指插进了头发里,显得痛苦不堪:“你不明白,我的这点能力在他们面前根本没有用。他们如果不给我‘酒’,附脑就会觉醒并且反噬,我会变成疯子,发狂而死。命没了,怎么谈复仇?” 冯斯低声向黎微解释了“酒”是什么东西,黎微思索了一下:“对不起,你说的是对的。首先要活下来,才有可能报仇。” 刘岂凡没想到黎微会那么痛快地道歉,反倒是愣住了。过了一小会儿,他才小声说:“当然,其实我也有点儿怕死……” 黎微噗嗤一乐:“你还真是诚实呢。” 冯斯插嘴说:“你刚才说,你不知道你到底在哪个家族,但你好歹也待了这么多年,不可能完全没有了解吧?” “可以说,几乎是没有什么了解,”刘岂凡说,“我已经说过了,我在家族里完全像是一件工具,没有事情做的时候,我成天被软禁起来,虽然生活条件还不错,但完全没有自由,哪儿也不能去,也没有任何人愿意和我说话——我问问题也不可能有谁回答。有任务的时候,会有不同的人来带领我,这些人都刻意地和我保持距离,而且由于人员不停轮换,我也不可能和谁特别熟。” “听上去,他们对你这种操纵时间的能力十分看重,所以处处谨慎小心,”冯斯说,“那你就没有一丁点有价值的情报可以提供给我们吗?比方说,那个抓了你又杀害了你父亲的中年人,你能给我一些更多的描述吗?” 刘岂凡思考了一阵子:“说真的,从那一次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他,但是他那张脸,我一辈子也忘不掉。” 他仔细形容了中年人的长相,然后惊奇地发现冯斯的脸色变得苍白。黎微也很奇怪:“你怎么啦?他说的那个中年人,你见过么?” 冯斯点点头又摇摇头:“我没有见过真人,但是我想,我可能见过他的照片。” “照片?你怎么会有他的照片?”黎微更加奇怪。 冯斯没有回答,而是掏出手机,打开了一张加密过的图片。那是他扫描后存入电子邮箱的一张发黄的旧照片,在过去的几个月里,这张照片被他不停地翻出来查看,几乎可以背出来照片上的每一处细节。 黎微和刘岂凡的脑袋一起凑到了手机前。黎微的长发蹭到了刘岂凡的脸上,令后者有点发窘,不自禁地向后退了一步。黎微毫不客气地一把揪住他的领子:“别闹,现在不是你害羞的时候!” 刘岂凡满脸涨红,不敢回应,把视线投向手机屏幕。只看了一眼,他就惊呼出声:“是他!就是他!绝对是他!你怎么会有他的照片?” 照片上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年人和一个农民打扮的中年人,两人看上去像是父子俩,穿着干农活的衣衫,背后有一座形若双峰驼的大山。 “虽然我和这个人并没有血缘关系,不过如果要算计户口本的话,他应该是……我的祖父。”冯斯一脸的苦笑。 第一节 十一月的拉萨并不是太寒冷,走在阳光下还会感觉有点热,不过这依然不是旅游旺季。蜂拥而至寻找心灵净化的文艺青年比起之前的月份还是减少了许多,几条主要的旅游街道总算不那么挤了。 林静橦迈着优雅的步伐走进一家著名的藏式风情酒吧。尽管是旅游淡季,酒吧里的人依然不少,她左顾右盼了一阵子,发现临窗的座位都已经被占据了,只好在酒吧中央找了张空桌坐下。 “我等人,稍晚一些点单。”她对迎上来的服务员说。 服务员点点头,很快给她送来一杯白开水。林静橦信手拿过放在一旁书架上的一摞杂志,随意地翻看起来。临近年底,正好有一家时尚杂志推出了明年的全年星座运程,林静橦翻到这个栏目,对照着自己的星座。 “真没想到您这样的人也会相信星座啊,小姐。”身旁响起一个男人的声音。 “就算不相信,星座和塔罗也是社交领域的时尚话题,多掌握一些谈资总没有坏处。”林静橦说着,放下了杂志,面带微笑地抬起头来,“还有我早说过了别叫我小姐。小姐现在是骂人的话嘛。” 站在桌子边上的是一个红脸膛的精壮汉子,有着一张轮廓分明的武勇面孔和一双如鹰般锐利的眼睛,看年纪并不比林静橦大多少,但显得饱经风霜,和林静橦白皙细腻的肌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的脸型并不像藏人,却和藏人一样晒得黑里透红,看来在西藏已经呆了很长时间了。 林静橦站起身来,张开双臂,似乎是想要给红脸汉子一个拥抱;红脸汉子却抢先伸出右手。林静橦愣了愣,嘴角泛起一丝微微的苦笑,放下了左手,右手和对方握在了一起。两人的手稍稍接触后,红脸汉子就很快抽回手,先替林静通扶住椅子,等她坐下后,自己再在对面坐下。 “邵澄,你打算一辈子称呼我‘小姐’,一辈子就这么礼貌而冷淡地对待我吗?”招呼服务员点完单之后,林静橦问。 “身份所在,谈不上什么冷淡的。”名叫邵澄的汉子淡淡地回答说。 林静橦摆摆手:“算了,不提这茬了。既然你心里还有芥蒂,我们就谈公事吧。你确定那个黑暗家族又重新出现了么?” “在见到真人之前,我不能确定,”邵澄说,“但是我在西藏待了十年,从来没有遇到过妖兽复苏,今年这是头一次。妖兽复苏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可能预示着某些巨大力量的觉醒。” 林静橦点点头:“妖兽复苏的确是不大妙的征兆,往往意味着一些强大魔仆的觉醒。不过西藏的这一支黑暗家族,恐怕比魔仆还要危险,因为他们全都是疯子。邵澄,明天你就离开拉萨,回内地去吧。” “你担心我会死?”邵澄问。 “于公而言,你是家族唯一一个还具备实力的成员了,我不能眼睁睁看着家族折损实力;”林静橦抬头望着邵澄,“于私而言……我无论如何不想你死。这件事情,已经不是我们家族的力量能够扭转的了,保存实力为上吧。” “我明白,其实你是想让四大家族的人去和这个未知的力量火并,然后我们坐收渔利。你还是那么倔强,总是不愿意放弃啊。”邵澄轻笑一声,“而且我可以肯定,如果我离开西藏,你就会留在这里,因为我现在不再是家族里唯一能打的人了。你以为我看不出你力量的变化么?你移植了新的附脑吧?” 林静橦默默地点点头,邵澄的目光里瞬间流露出一种怜惜和心痛,但这目光一闪而逝。他再开口时,语气依然平淡无波澜:“你自己做出的选择,旁人无权置喙。现在你已经比我还强了,人又那么机警,留在这里,或许用处比我大吧。” 林静橦依然没有做声。服务员送来了饮料,邵澄看着林静橦面前的咖啡,再看看摆在自己面前的酥油茶,笑了起来:“到了西藏还喝咖啡,你果然是一个不喜欢改变的人,我还记得你刚回国的时候怎么都吃不惯中餐,宁可啃汉堡。但是这样的你,却愿意冒着生命危险给自己植入第二个附脑。” “我这是为了家族。”林静橦轻声说。 “在我面前何必说谎呢?”邵澄喝了一大口酥油茶,再顺手拈起一坨糌粑,“家族对你当然很重要,却并没有重要到可以让你豁出命去维护的地步。你只是为了他,对吧?” “我不想讨论这个话题。”林静橦神色黯然。 “那就换个话题吧。你和那个姓路的,打算什么时候完婚?”邵澄说到“姓路的”三个字时,目光里隐隐有一丝恨意。 “邵澄,我们那么久没有见啦,一见面你就一定要提那些让你我都不痛快的事么?”林静橦的语声里隐隐含有一丝恳求。 邵澄摆了摆手:“算了,都不提了。一切既然已经发生,就让它们走在自己的轨道上好了。你多保重,小姐,我先走了。” 他站起身来,大踏步离开了酒吧。林静橦怔怔地望着他的背影。窗外的高原阳光照射进来,咖啡的热气袅袅蒸腾。 在林静橦和邵澄谈话的过程中,坐在两人邻桌的客人一直在静悄悄地用耳机听着音乐。这是一个十六七岁的藏族少女,有着健康的古铜肤色和红扑扑的脸蛋,虽然没有出声,但身体一直随着耳机里传出来的流行音乐的节拍左右摇晃,一副十分陶醉的样子。 邵澄走后大约两三分钟,她摘下耳机,把随身物品收拾好,也准备离开。但她还没有站起身来,摆在身前的一把用来吃蛋糕的金属叉子突然凭空移动起来,尖头微微上翘,对准了她的心脏。 少女愣了愣,随即苦笑一声:“林小姐,果然还是瞒不过你。” “你不该故作姿态地放大音乐声音,那样你就不得不提升精神力量来侵入我们的蠹痕防护罩进行偷听,自然会被我捕捉到。”林静橦回答。 “但是一般人是捕捉不到我的蠹痕的,这说明那个传言是真的:你移植了附脑,极大地提升了能力。”少女虽然被林静橦识破,但似乎一点也不紧张。 “你不必伪装了,你早就知道我的新附脑并不是传言,”林静橦淡淡地一笑,“你以为我猜不到你是路晗衣的手下么?” 少女的笑容一僵。她端起面前的酥油茶碗喝了一口,放下碗时,表情又恢复了平静:“他不放心自己的未婚妻,这也很正常嘛。” “他是不放心自己的未婚妻和他捣乱吧?”林静橦抬手捋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伴随着这个优雅的动作,另一件毫不优雅的事情也同时发生:那把不锈钢叉子倏地飞出,结结实实地扎进了少女的腰际。 少女脸上现出痛楚的表情,却极力忍着痛,没有叫出声来。她不声不响地拔出叉子,用手捂住伤口,鲜血慢慢从指缝间流了出来。 “这只是一点小小的教训,”林静橦若无其事地说,“现在,马上离开这里,离开拉萨。在我离开拉萨之前,如果再让我见到你,就不会是这么一丁点皮外伤了。” “你这么做,就是公开向路氏家族叫板,你考虑清楚后果了么?”少女咬着牙问,“你们一直固守着当初家族分裂的秘密,对联姻的路家都不肯透露,我们已经很不高兴了。” “最多不过让路晗衣来干掉我,”林静橦一脸的冷漠,“亲手杀掉自己的未婚妻,也算是守卫人世界里的一段佳话。” 少女不敢再多说,捂着伤口咬牙离开。一直到她离开了酒吧,林静橦的脸上才慢慢现出一种掩饰不住的疲惫和忧郁。 第二节 “尽量躲在我背后,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跑出蠹痕的圈子。”梁野对关雪樱说。 关雪樱点了点头,梁野又说:“如果我不敌,你想法子自己逃,虽然希望微茫,总得试试。但千万别试图帮我,你帮不上忙,只能拖后腿。” 关雪樱又点点头表示明白,心里想着,按照冯斯的说法,梁野是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四个守卫人之一。可看他如临大敌的态势,来的难道比他还能打? 她听话地向后退了几步,缩到了这个房间的角落里。紧跟着她的耳朵里就听到了一些奇怪的撞击声,像是有人在凿墙。 哗啦一阵巨响,对面的墙壁上突然间破了一个大洞,从洞里钻出一个人影来。尘埃散尽,关雪樱看清楚了对方的身形面容,不觉感到大大的意外。 在她的想象中,能让梁野都感到紧张的敌人,就算不是三头六臂,也一定是面目狰狞可怖,就像范量宇那样。但现在站在她面前的,却全然不是那么回事。 ——这个破墙而入的敌人,赫然是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太太。她身材矮小,满面皱纹,穿着老式的布棉袄和一双黑色布鞋,棉袄上还有几处打着补丁。老太太的手里拄着一根样式古旧的拐杖,走起路来颤巍巍的,看起来活脱脱像是从陈年的家族黑白相片里走出来的老祖母。 “多俊的小伙子,不负其名,不负其名!”老太太微微眯缝着眼,细细打量着梁野,那副表情还真像一个慈祥的老祖母打量家族里的小后生。梁野面无表情,目光炯炯地和她对视着。 “就是眼神太冷了……”老太太微微叹息,“人不能活得太冷太硬,刚者易折哟。” 梁野依旧没有回答。老太太把目光转向关雪樱,眼神里多了几分喜爱:“这小姑娘,长得太水灵了,可真不像是从大山里出来的。不容易。不会说话不要紧,你那双眼睛就能说话。” 关雪樱脸上微微一红,只觉得被夸得很是受用,心里觉得这个眼前的这个老婆婆似乎不大像坏人。但这位不像坏人的老太太下一句话立刻让她吓得浑身一激灵。 “这么可爱的小姑娘,真是不忍心把你的脑袋切开去研究你的脑子。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老太太的口吻活像是在讲述着洗衣做饭带孩子的家庭琐事。 “你果然是胡姥姥,”梁野哼了一声,“这么多年来,被你残害过的孩子也不知道有多少了,你找到附脑的本原了吗?” 胡姥姥叹了口气:“进展不多,但总算有那么一丁点。小孩子的附脑受大脑控制还比较浅,总比研究成年人的要好一些。” 关雪樱这才听明白,原来这个看似慈和的老妇人,一直在干着残杀儿童以研究附脑的勾当。从她和梁野的对话,关雪樱大致能猜到,这位胡姥姥认为附脑的成长会受到人脑的抑制,所以才会从小孩子着手,去探求附脑的“本原”。 何其残忍!关雪樱打了个寒战。她再次确认了这一点:守卫人世界里全都是怪物,不可以常理度之。 梁野仿佛是猜到了她的心思:“不要把她当做守卫人。她不属于守卫人,而是黑暗家族的一员,是为数不多的在我们手里留有资料的黑暗族群。据我所知,胡姥姥毕生的梦想就是复活魔王,成为魔王的仆从。至于理由么,倒也很简单,黑暗家族里的人,大多觉得自己不能算‘人’。他们觉得,由于附脑的缘故,他们从血缘上讲和魔王更亲近。” 胡姥姥嘿嘿笑了起来:“年轻人啊,看问题就是不够长远不够深入。这不是生物学上的问题,而是社会学上的问题。别提附脑是生长在我们的颅腔内的,就算它是一块嵌进去的电脑芯片,可以随时拔出来,我们也不会被普通人当成同类看待。不过现在没时间掰扯这些啦,来吧,孩子,让我看看你的力量。” 梁野看着她:“你我这一战在所难免,但在此之前,能不能先让我提几个问题。” “当然可以。这个地下室原本是大学废弃的地下实验室,你拖延时间也不会有别人找到这里。”胡姥姥显得有恃无恐,“何况以我对你家族的了解,除了你之外,其他高手都不在附近,那些没用的人,来了也只是徒送性命。” “你倒是调查的很清楚,”梁野哼了一声,“我想先问问这些蟑螂的事情。” “蟑螂?”胡姥姥略微显得有些意外。 梁野抬脚踢了一下遍布地面的蟑螂尸灰:“那些蟑螂的出现,非同小可,背后一定有特殊的目的。那样的蟑螂群,虽然视觉上很骇人,攻击效率却极端低下,而且不好控制,比起那种魔化过的魔虫相去甚远。如果真的只是为了对付关雪樱,没必要动用它们;要对付我这样的人,又远远不够看。你不是傻子,你们家族的人也不是傻子,为什么会派这样的人来这里?而你们又为了什么甘冒被看出破绽的危险,先利用大学宿舍来做实验?” “听起来,你好像已经有了答案了?”胡姥姥依旧和蔼可亲地笑着。 “你已经有将近二十年没有亲自出来走动了,现在你既然现身,肯定是足以震惊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大事,那我就来猜一猜吧。”梁野目光炯炯,“来抓关雪樱,只是你的目的之一,另一个目的比关雪樱还重要,那也是这些蟑螂出现的原因。” “哦?不妨说说看。”胡姥姥不置可否。 “蟑螂是用来钻缝的,”梁野说,“钻地缝。你们把这些蟑螂带到这里来,是为了用它们找东西,找某些可能藏得很深、人类难以寻找的东西。” 胡姥姥轻轻摇头:“年轻人啊年轻人,知道得太多不是什么好事。” “这倒不要紧,不管我知不知道这件事,今天你我也只有一个能活着离开。”梁野淡淡地回答,笼罩在身畔的红色蠹痕颜色愈发加深。 关雪樱紧张地看着这一切。她已经有了一些蠹痕的初步知识,但此刻却发现一件怪事:胡姥姥的蠹痕没有颜色。 她揉了揉眼睛仔细看去,果然只能看到梁野红色的蠹痕,却看不到胡姥姥身畔的空气有什么颜色改变。正在不解,梁野身前忽然响起一声闷响,然后他的身体向后退出了一步,不过步履依旧稳健。 紧跟着又是几声连续的响动,梁野不断地后退,好像是有什么看不见的力量在撞击他。虽然身在梁野的蠹痕范围内,关雪樱也感到了一阵难以形容的震动,那种震动并不是来自地面,而好像是直接来自于空气,让她无所逃遁,只觉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她赶忙伸手捂住耳朵,但丝毫用处也没有。这种震颤完全无法阻挡,让她有一种头晕目眩的恶心感。 梁野应该会更难受吧?关雪樱想,这种时候,我更不能让他分心。她靠着墙坐在地上,强行抑制着那种恶心感,并且开始庆幸自己是一个哑巴,不管怎么难受,都没法哼一声。 “尽量忍着点儿,”梁野头也不回地说,“一般而言,蠹痕之间可以相互抵消防御,除非是被彻底击破。但胡姥姥的蠹痕与众不同,能形成一种强大的撞击力量,与他人的蠹痕碰撞后,可以造成空间内部的震荡。很多和她对战的人,蠹痕并没有被攻破,都是神经经受不住那种震荡的刺激而死去的。” 关雪樱似懂非懂,但大致明白梁野的意思:胡姥姥的蠹痕防不住。她无法可想,只能继续强忍。好在她一向性情坚韧,权当是自己正在发高烧头疼,或者在被父亲关锁胖揍。 胡姥姥的蠹痕依然没有颜色,但和梁野的红色蠹痕一次次碰撞之后,空气里开始有升腾的白色蒸汽出现。梁野也不断地进行反击,足以熔炼钢铁的烈焰一次次喷薄而出,尽管都被对方无形的防御所挡住,却也逼得胡姥姥一步步后退拉开距离。 “真是不简单啊,小梁子,”胡姥姥的语声里充满赞赏,“还从来没有哪个年轻人能够逼得我后退那么多步,后生可畏。不过,你又要对付我,又要分心保护小姑娘,以免她被你自己的火焰烧成灰烬,还能支持多久呢?” 的确,胡姥姥这样的劲敌迫使梁野使出了全力,灼热的火焰将这个地下室的温度大大提升,大概已经和炼钢厂的熔铸车间差不多了。他不得不时时关注着关雪樱,将她严密保护在蠹痕范围内,否则稍有疏漏就可能使关雪樱遭受严重的烧伤。梁野向胡姥姥提出了几次挑战,试图把对战转化到用蠹痕创建的虚幻领域中去,那样至少空间广大,不至于让超高的温度聚集,可以减少对关雪樱的伤害。 但胡姥姥拒绝了。这个看起来慈祥亲切的老人,敏感地察觉到了自己的优势所在,绝不愿意行这个方便。梁野只能继续维系着保护关雪樱的蠹痕,这让他要多损耗不少的精力。 双方的蠹痕持续碰撞着,由最初的闷响变得越来越响亮,波及范围也越来越大,那种震荡的力量传开去,竟然让墙壁上也出现了一道道的蛛网状的裂痕。身在蠹痕内的关雪樱虽然不会受到直接的伤害,但在剧烈的震荡之下,仍然感到头痛欲裂,甚至于连鼻血都流了出来。她掏出一包纸巾,塞住鼻孔,尽管自己不能说话发声,也仍然小心地注意着不让肢体的伸展发出丝毫声音,用这种方式倔强地死守着尊严,争取不让梁野分心。 然而梁野还是不可能不分心。关雪樱并不明白自己的价值到底在哪里,但她可以看出来,至少在梁野眼中她至关重要。在和胡姥姥的无形撞击中,梁野的身体也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但他仍然全力照护着关雪樱。 房间的空气开始形成龙卷风一样的涡流,发出尖锐的啸叫声,蠹痕的撞击每一次都能蹦出耀目的电光。梁野始终面无表情,时而前进两步,时而又后退。看上去,他处于明显的劣势,但他的蠹痕就像一道古老而坚固的石墙,看似摇摇欲坠,却始终挺立不倒。 反倒是胡姥姥的神情变得不再轻松。她在地上盘膝坐下,双手握着拐杖,眼神里渐渐透出凶残的杀意,满是皱纹的面孔显得扭曲而狰狞。而随着她姿势的变换,先前让关雪樱担心会不会把整个房间吹塌的风暴也减小了声势。 这才是她的本来面目吧?关雪樱想。而她也看出来了,胡姥姥似乎是中了梁野的算计。从胡姥姥还没有现身开始,他就不断地示弱,不断向自己说明胡姥姥有多么可怕,大概是他那张脸看起来实在不像是个说谎使诈的人,老奸巨猾的胡姥姥居然真的被他蒙骗、起了轻敌之心。她一上来试探了几下之后,就开始迅速提升力量,试图一通猛攻快速解决掉梁野,对方的左支右绌更显出这个战术的正确性。不料好长一段时间过去了,梁野虽然一步步被逼退,一步步缩小蠹痕范围以自保,却始终没有受到真正的伤害,反而越来越显得气力悠长。 可见每一个人都有两面,关雪樱在满眼金星的晕晕乎乎中想。和大多数人的观点相仿,在守卫人四大高手里,范量宇太凶残暴戾,王璐太阴险狡诈,路晗衣太心机深沉,好像只有梁野能让人稍微感到一点放心,或者说,比较接近一个正常人。现在她算是明白了,在那样一个世界里,哪里存在什么“正常人”?每一个人都必须要比狼更凶狠,比狐狸更狡诈,才有可能活下来。 梁野依然面无表情,无论战况处于优势还是劣势,似乎都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心理波动。又或者,他明白胡姥姥绝不会那么容易就败北。 果然,当胡姥姥转换为坐姿后,她的蠹痕慢慢发生了变化,开始出现了颜色。那种颜色也极淡,是一种不太明显的铅灰色,但总算可以被肉眼辨识出来了。当这种铅灰色弥漫开之后,关雪樱惊奇地发现,那种无处不在无法避开的震荡眩晕消失了。她摇晃了一下脑袋,确认了这一点,正在不解,梁野已经开口说话了。 “你已经拥有了那么强的附脑,还要移植第二个,真是人老心不老啊。”梁野冷冷地说。 “强者永无止境,不做好准备,随时都可能被拍扁的。”胡姥姥依然坐在地上,眼瞳里多了几分奇异的金色,看上去相当骇人。 “听你的口气,你已经预料到了所谓的新的强者会出现了?”梁野问,“是西藏的那一支吗?” “我不必回答这个问题,”胡姥姥轻轻一笑,“因为你马上就是死人了。” 随着这句话,她双目中的金色猛然变浓变亮,就像燃烧的火焰一样炽亮夺目。紧跟着,金色发生了变化,瞬间转变为幽蓝色。 当幽蓝色的光芒从胡姥姥眼中亮起时,这个空房间里的空气立即产生了改变,先前梁野的烈焰所造成的高温在短短半分钟内消褪,取而代之的是一股刺骨的寒流。暖气管道的外面布上了一层白霜,继而结冰。 胡姥姥的第二个附脑,释放出的是令万物冻结的寒冷的蠹痕。它完全消解了梁野的火焰之力,并且反过来控制了局面。 “这只是一个巧合,并不是我故意想要针对你,”占据优势之后,胡姥姥的语调又变得和缓慈祥,“我有些时候发现,冷比热好,柔和比暴力好。” “这样的超低温,也能算得上柔和吗?”梁野哼了一声。 “至少能给你留个全尸,这已经够温柔了吧?”胡姥姥说,“如果我被你的烈焰所杀,那可会化为焦炭甚至灰飞烟灭呢。” 梁野不再说话,只是重新缩小了蠹痕的范围。关雪樱看出来了,这样的低温似乎正好是梁野火焰的克星。或者说,高低温之间原本应当是相互克制的,但是现在,似乎胡姥姥的蠹痕比梁野强出很多,令梁野完全被压制住了。而且,这一次是真正的被压制,和先前的故意示弱并不一样。 好在梁野也算身经百战,劣势下依然镇定。他把关雪樱招呼到身后,将蠹痕的范围压缩到最小以便减少消耗。这个地下房间里此刻有如冰窟一般,白雾弥漫,除了梁野的红色蠹痕所照拂的这一个小小的区域,其他地方的所有物体都已经被冻结了。金属的管道在之前的高温侵袭后又遭遇骤冷,纷纷断裂,发出刺耳的声响。 “看来她不但移植了附脑,而且采用了最新的技术,”梁野对关雪樱说,“在这种技术中,附脑会部分侵蚀大脑,对人的心智产生更加严重的干扰,甚至会让人发疯而死。但只要侥幸成功,就会大大地提升蠹痕的力量。这个老太婆,还真是拼命呢。” 胡姥姥在蠹痕的撞击声中依然听到了梁野的话。她叹了口气:“我已经是半截身子放在棺材里的人了,多活几天,少活几天,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我们这样的人未来能找到活路。” “我们难道不是一直都有活路的么?”梁野说。 “很快就将没有了。”胡姥姥的语声里隐隐含有一点凄凉,视线有意无意地从关雪樱身上扫过。 梁野眉头微皱,关雪樱也从胡姥姥的目光里看出了一些别样的味道。她禁不住想,即将断绝守卫人活路的人,难道是我吗? 我到底是谁?我到底能做什么? 第三节 “这个人是我的祖父。” 说完这句话之后,冯斯把手机往桌上一扔,然后一屁股坐回到椅子上,面色阴沉。 黎微拿起手机,看了看上面的图片:“嗯,这个孩子的脸的确像是你爸爸。这个老头就没见过了。说起来,好像真的没听你提起过你爷爷奶奶那一辈的事情。” 她把手机屏幕转向刘岂凡:“你确定就是这个人?不会认错?” 刘岂凡很肯定地点点头:“就是这张脸,绝对不会认错的。虽然这几年他再也没有出现在我的面前,但他的脸我不会忘记。” “那就有点奇怪了,”黎微说,“这张照片至少也得是快三十年前的了吧?照片上冯斯的爷爷是中年人。而你,不过是几年前见到他,为什么还是中年人?” 刘岂凡一愣:“你不提,我还真没注意到。是啊,他和我几年前遇到的时候几乎一模一样,那么多年了为什么半点都没有变老?” “如果不是他老人家基因变异,或者找到了秦始皇的长生不老药,那就只有一种解释了——他也是个守卫人,这种不会变老的特殊能力,是附脑带来的效果。”冯斯说。 他双手手指交叉放在脑后,靠在椅背上,眼神里颇有几分茫然。黎微走到他身边,拍拍他的肩膀:“怎么了?既然你经历过那么多事,应该能想到你爷爷不会是一个普通人。” “我当然知道他不是普通人,也早就猜测过他也是一个守卫人,所以我才会更加想不通,”冯斯说,“他是守卫人,我是个废物天选者,那家在我们中间的我爸爸,为什么只是个什么特殊能力都没有的普通人?” “你确定他只是普通人?”黎微问。 “他如果不是普通人,也就不会在我面前被一个普通人杀死了。”冯斯轻声说。 黎微看着他,欲言又止。冯斯转向刘岂凡:“刘兄,虽然你说你在这个家族里完全属于边缘人,但无论如何,总算是呆了那么多年,好赖也至少知道那么一点点。能不能麻烦你把你生活中的一切都告诉我,任何细节都不要放过。” 刘岂凡凄然一下:“我的生活……再没有比那更单调的了,所以,每一个细节都重复了千百遍,倒是绝对不会忘。” 按照刘岂凡的描述,他的生活果然单调乏味到了极点。在被抓之后,他反复接受了十余次脑部手术,先后三次处于濒死边缘,但都顽强地活了过来。在结束了最后一次手术之后,刘岂凡的附脑开始被激活,逐步产生了操控时间流逝的能力。 当能力逐渐被开发出来之后,在他的身边,始终有不同的人看管着他,每隔几个月就带着他换一座城市居住。他有时候住在豪华别墅,有时候住在老旧的居民小区,不管住在什么地方,都是处于被软禁的状态。这样的软禁其实看管并不严密,因为在经过多次手术改造之后,他的附脑虽然激活了常人难以具备的高超能力,却也同时伴生着极强的副作用:这个移植进去的附脑比普通附脑更加活跃,所以对“酒”的需求量更大,时间间隔也更短。 这个副作用大大方便了对刘岂凡的看管。事实上,甚至不必要看管,估计他也不敢跑,因为附脑逐步醒来试图占据身体的过程实在是太痛苦,没有人能够承受。附脑成为了武侠小说里的三尸脑神丹,让刘岂凡不得不乖乖听命,无法生起反抗之心。 所以他每天安安静静地呆在住所里,看看书,上上网,一应生活用品也不必自己去操办,生活得简直比退休老干部还要清净乏味。好在他原本就是一个喜欢一个人独处的人,除了思念父母的时候心境忧郁外,其他时候倒是真无所谓,有时反而会觉得像这样衣食无忧地活到死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当然,他也不能白吃饭,家族赋予他与众不同的能力,自然有派用场的时候。他利用这种令时间延缓的能力,帮助家族杀死过七个人,绑架过五个人,潜入过四个不同的场所偷取物品,还有一次参与了家族之间的群体战斗。不过每一次,他都只是站在远处释放蠹痕,既不知道被杀的和被绑架的是什么人,也不知道家族需要盗取的是什么。 “杀的人多半是家族的仇人,绑架的人么,或许和你一样,都是被他们看中的可以改造的普通人,又或者是用来做人质的仇家。”冯斯分析着,“但是偷东西……这可有点意思了。你真的完全不知道他们偷的是什么吗?” “负责盗窃的人并不是平时和我在一起的,”刘岂凡说,“你也知道我的蠹痕范围很大,我一般都是离得很远地让时间流逝变慢,用我的血令他们暂时对蠹痕免疫,然后其他的就管不了了。” “但是你们去的是些什么地方你总该记得吧?”冯斯说。 刘岂凡点点头:“一共有四次,分别在四个不同的地点。我只知道第一次的地点是什么。” 他一一说出了这四个地点。第一次所去的,是一个位于青海的敌对家族的村庄,刘岂凡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此地后来他又去了一趟,协助家族进行了集体战斗,全歼对方的主力。此战之后,敌对家族选择了搬迁,所以那个村庄的地址现在已经不再有意义。 第二次,是潜入南方某所废弃的医院,冯斯一听就知道,那就是范量宇等人曾告诉过他的、黑暗家族用来进行附脑试验的基地。那间医院里的黑暗家族也已经撤离,仍然是一个不大有意义的地址。 但第三次的地点就有点意思了,是位于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一家外资公司。那是一家日本的跨国企业,主营生物技术与绿色环保科技。 “生物技术?绿色环保科技?”冯斯摸着自己的下巴,“有意思,这个真有点意思。而且……日本?” 他一下子联想到了关雪樱。在那次海滨的惊魂遭遇中,关雪樱回忆起了自己婴儿时期的往事,她的母亲能说一口流利的日语,并且遭到日本人的追杀。甚至于“关雪樱”这三个字,也是日本的一处著名风景。 难道这两件事会有不同寻常的联系?揭开魔王秘密的关键,竟然会藏在日本? 这个线索来得过于突兀,他知道自己单凭空想不可能得到有价值的东西,只能先记在心里:“那第四个地点是什么?” “第四个地点,是北京郊区的一栋自建楼房,听说那里以前曾经是个民办精神病院,后来被政府取缔了。” 冯斯一下子站了起来:“京郊的精神病院?” 黎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怎么了?你自己住过疯人院,就听到疯人院就要激动一下?” “不是,那个疯人院的负责人,很有可能和哈德利有关,”冯斯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真该死!那么重要而明显的一条线,竟然被我忽略了。蠢货!” 冯斯回想起来了,几个月前,当詹莹教授被离奇杀害后,他通过姜米的破解查看了詹莹留下的日志。在日志里,詹莹提到,哈德利教授给她留下的哪些重要资料,是通过一个名叫魏崇义的人转交的,而那个人的身份,正是京郊某家被关闭的精神病院的拥有者。 这之后,冯斯开始了和姜米一起的川渝之行,经历了一连串的凶险事件后,渐渐淡忘了这个只闻其名的魏崇义。前些日子哈德利教授死去后,他隐隐觉得似乎还有点儿什么线索可以和哈德利发生联系,却始终没有想起来。 而现在,刘岂凡的讲述终于提醒了他:在这个世界上,还存在着一个可能的知情人。这个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就在北京的郊区。 冯斯简单解释了一下这个魏崇义的来历:“我对他的个人状况一无所知,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曾经替哈德利老头保管那些重要资料。哈德利是一个十分谨慎小心的家伙,我想,能够被他所信任的人,也一定非同寻常。” “那你打算怎么办?”黎微问,“马上去找他?” “先不急,”冯斯说,“疯人院这种地方,轻易去不得,我得先做些准备。” “那这位刘公子你打算怎么处置?”黎微说,“他可是被你抓到这里来的。” 冯斯一敲脑袋:“娘的,我把这事儿给忘了。” 他走到刘岂凡身前,上上下下扫视他,看得刘岂凡满脸不自在:“你、你看我干什么?” 冯斯苦恼地托着腮:“我该拿你怎么办呢?你不是什么坏人,就算是坏人我也没胆子做掉你。可是放了你我又不甘心。” “你不必多想,”刘岂凡微微摇头,“你就这么放着我不管,到明天附脑就会发作。到时候没有‘酒’我就死定了。” 冯斯一怔,这才想起来,守卫人大多需要使用“酒”来镇定心神。当附脑失去压制的时候是什么模样,他已经在傻大个俞翰身上见识过了。而俞翰算是守卫人中能力偏低的,并不具备操控蠹痕的能力,仅仅是力气比较大而已——那样就已经让他无法招架了。刘岂凡这样操控时间的特殊能力假如爆发出来,会造成怎么样毁灭性的结果,他实在不敢多想。 “恐怕不止是你挂掉那么简单,”冯斯苦笑一声,“你的附脑会失控,在你死去之前,可能会造成很多灾难性的后果。” 刘岂凡的头又垂了下去。这似乎是他的一个习惯动作,在他的一生中,除了这样低垂着头之外,很难再有其他的表达方式了。 “不行的话,你回去吧。”黎微忽然说。 刘岂凡一脸难以置信地抬起头来,黎微接着说:“你并不算是个坏人,只是身不由己而已,为难你没有什么好光彩的。” “但是,放我回去的话,我还会继续给他们做帮凶,也许还会害死很多人……”刘岂凡好像是不敢看着黎微的脸,目光注视着窗外的夜色,嗫嚅着说。 “那又怎么样?总不能眼看着你送死吧?”黎微摆了摆手,“你赶紧回去吧。如果你想要感激我们俩,别把我的住址说出去就好。” 刘岂凡依然不敢相信,犹犹豫豫地看向冯斯,冯斯无奈地笑了笑:“女王大人都发话了,我还能说什么呢?但她说得的确有道理,我们又不是在拍香港警匪片,当然不可能杀了你。留下你只能是让你附脑发作等死。你走吧。” 刘岂凡用蚊子一样的声音说了声“谢谢”,慢慢走向房门,黎微却忽然叫住了他:“等等!” “还、还有什么事?”刘岂凡有些结巴。 “按照你刚才的说法,你的身上从来没有一分钱,现在外面又下着雪,你难道打算腿儿着回去?”黎微说着,摸出一张钞票递给刘岂凡。刘岂凡犹犹豫豫地接过钱,不小心手和黎微的手指碰了一下,他一哆嗦,钱掉落到了地上。 “真是个纯情处男……”冯斯咕哝了一声。 黎微用手指捏住嘴唇,似乎是拼命让自己不笑出声来。就在这时候,冯斯忽然走上前,一手一个,拽住胳膊,把两人都拉了回去。黎微和刘岂凡猝不及防,差点双双摔倒。 刘岂凡逆来顺受惯了,黎微却有些恼火:“你干什么?” “门外有人!”冯斯压低了声音说。 “倒还蛮机警的……”门外传来一阵讪笑声。 “这个声音好像挺熟的?”冯斯有些疑惑。 “就是刚才被你拍晕的那个死胖子,”黎微摇了摇头,“我们大概是被算计了。” 随着她的这句话,门锁开始转动。很快门被打开,当先走进门的果然是先前被冯斯砸了一板凳的胖厨师,身后还跟着两个壮汉。胖厨师的头上经过了简单的包扎,还是隐隐能看到渗出绷带的血水,可见至少冯斯那一板凳是的的确确对他造成了伤害。 “说我算计你们,算是说对了一半,”胖厨师虽然伤势不轻,但看上去神态自如,似乎并不把头上的伤口放在心上,“起初的时候,我是真的没有料到你能直接无视我的蠹痕打中我,所以挨你那一板凳并非作伪。不过后来的昏迷就是伪装的了。我没有那么容易被打昏的。” “你为什么要那么做?”冯斯问,“如果头上挨了那么重的一下都不会昏过去,那你的抗打击能力远强于我,要对付我也并不难。” “因为我必须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为什么刘岂凡的蠹痕和我的蠹痕会在你们身上同时失效?”胖厨师说,“你的底细我早就摸清楚了,你的附脑从来没有主动生效过,但有过强化他人蠹痕的例子,这说明你的确是有潜力的,毕竟是天选者么。面对刘岂凡这样极其特殊的蠹痕,你能够避开时间减缓的效果,并不是不可能的,但是你身边的这位女士为什么也可以?” 冯斯思索了一下,忽然脸上有些变色,目光不由自主地看向黎微。黎微莫名其妙:“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 “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可能……也是一个拥有附脑的异人。”冯斯慢吞吞地说。 “我?我也有附脑?”黎微吃惊不小,“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这种场合我哪儿来闲工夫开玩笑?”冯斯叹息一声,“欢迎来到魔王的世界。” 第四节 地下室已经完全变成了冰雪世界。在胡姥姥的蠹痕范围内,严寒的风暴疯狂肆虐,梁野只能把蠹痕尽量收缩,节省精力的消耗,与之相抗。尽管在胡姥姥变异的附脑压制之下处于下风,他并没有丝毫的慌张,红色的蠹痕有如铜墙铁壁,令寒流无法突入。 胡姥姥目光里的凶戾越来越浓重,那种眼神,更加接近于旷野里的野兽,而不大像是一个人了。可见梁野说的不假,这种移植附脑的新技术,确实会让人的大脑受到影响。 不过胡姥姥毕竟是黑暗家族中排得上号的高手,虽然情绪上有些失控,并没有失去神智。当她发现梁野收缩蠹痕硬顶住了她的寒流之后,迅速调整了战术,开始在地下室里制造大量的水汽。这些水汽很快被极度的低温冻结成冰晶,并且渐渐地形成了一层冰罩。 把梁野和关雪樱笼罩在其中的冰罩。 关雪樱刚开始还有些迷糊,但过了一小会儿,她意识到了这些冰罩的作用:隔绝空气。她和梁野被关在这个冰罩里,只会不断地消耗氧气,生成二氧化碳,却没有新的氧气补充进来。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窒息而死。 她很是紧张,但梁野却把手放在背后,悄悄摇了一下,示意她不必害怕。关雪樱明白过来,梁野是不会束手待毙的,他一定是在积蓄能量,等待着一个爆发的时机。她不愿意打扰梁野,索性闭上眼睛,抑制着自己的呼吸,连动也不敢多动,生怕消耗氧气太多会影响到梁野的力量。 冰罩内的空气越来越稀薄,关雪樱渐渐开始觉得呼吸局促,肺里十分憋闷,意识也有些模糊了。她努力挣扎着不让自己昏迷过去,死命瞪大眼睛,从背后看着梁野的一举一动。 她开始眼冒金星,喉咙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卡住了一样,那种感觉别提有多难受。恍惚中,她觉得自己又回到了那个不知是真是假的童年幻境中,自己变回了小小的婴儿,沉在冰冷刺骨的海水中。波涛怒卷的大海张开了血盆大口,把她吞入肚腹中,马上就要把她消化成渣滓。 等不及了,我快要死了。关雪樱迷迷瞪瞪地想着。 就在她觉得自己马上就要断气的时候,耳边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她猛地睁开眼睛,之间先前被胡姥姥捣出一个洞的那面墙竟然整个塌陷了,化为无数碎砖块散落在地上。腾起的尘埃中,一个隐隐有点眼熟的矮壮身躯走了进来。 奇怪,这个身影还真是有点熟,会是谁呢?脑子已经不大清醒的关雪樱难以集中注意力去思考。透过冰罩,她失神地看着那个人跨入了胡姥姥蠹痕的领地,在那样的极寒中居然能行动自如。 紧跟着,她听到一声撕裂一般的脆响,胡姥姥原本安稳如山的身体竟然剧烈地颤抖了一下,像是遭受到了猛撞。紧跟着是第二下、第三下……一声声的巨响过后,胡姥姥猛然张口,喷出了一口鲜血。 而那个不速之客并没有收手的意思,他向前跨出几步,关雪樱可以清晰地看到,身前的冰罩上出现了裂痕。那道裂痕很快地扩张开,哗啦一声,冰罩碎裂掉了。 可以呼吸到新鲜空气了!关雪樱贪婪地大张着嘴,吸入着宝贵的氧气。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到即便是普通的呼吸都那么让人沉醉。半分钟后,她总算恢复了一些,这才把注意力重新投向胡姥姥。她发现那些漫卷的风雪冰霜都已经消失了,而胡姥姥……已经瘫软在地上,浑身鲜血昏迷不醒,看样子完全失去了战斗的能力。 站在胡姥姥身边的,果然是老熟人——曾经在宁章闻家里见到过的双头怪人范量宇。他的口鼻正在不断地流血,双眼里也布满了血丝,无疑是被胡姥姥的第一种震荡蠹痕所伤。但这些伤势对他而言似乎压根不存在,此刻他抄手而立,满脸都是桀骜与不屑,好像刚才打倒的不是名震魔王世界的胡姥姥,而只是一个籍籍无名的路人甲。 梁野也已经站起身来,看上去若无其事:“范兄,多谢了。” 范量宇一咧嘴:“不必谢我,你以为我不清楚你现在的力量么?你只是顾忌着小哑巴的安危、想要等到最好的时机再发力而已。” 梁野跟着一笑:“其实我也是知道你喜欢打架,所以想让你过过瘾而已。” “我和这个老妖婆曾经交手过两次,她移植了新附脑之后,确实比以前强太多了,”范量宇说,“如果不是先和你打了一场消耗了力量,我未必赢得那么轻松。” “轻松?”梁野摇摇头,“她的蠹痕震荡可不是儿戏,换成别人,现在脑浆都爆出来了。你永远都是那个怪物。” “谢谢夸奖,”范量宇耸耸肩,“这个老妖婆交给我吧,你把小哑巴带回家。” 梁野目光炯炯地看着范量宇:“胡姥姥并没有什么太特殊的地方,你我都知道,从黑暗家族的族员身上几乎没可能问到口供,而那样的移植附脑技术,几个月前可能还算新鲜,现在么,各大家族不可能没有掌握了。反倒是关雪樱这个姑娘身上藏着重要得多的秘密,你为什么那么放心把她交给我?这不是你一向的作风。” “我做事但凭自己的喜好,没有什么特殊的原因。”范量宇冷冷地说着,把胡姥姥像一袋麻袋一样扛在肩膀上,头也不回地扬长而去。 梁野回过身,扶起关雪樱:“你没事儿吧?” 关雪樱摇摇头表示自己无碍。梁野不再多问,带着她走了出去。这里果然是一座正在重新加固的旧教学楼的地下室,由于重新修葺,所以暂时不对学生开放。此时已经是深夜时分,天空中正在下着入冬以来的第一场雪,整个教学区覆盖上一层亮眼的白色,地上已经有了不浅的积雪。刚刚走出几步,关雪樱就忍不住喷嚏连连,再加上半天时间水米不进,先前又在与蟑螂的战斗和与胡姥姥蠹痕的抗争中消耗了大量体力,她两腿一软,跪倒在了雪地里。 正想挣扎着站起来,梁野已经伸出手,把她横抱了起来,蠹痕把一股热力传递到她的身上,帮助她驱散寒意。关雪樱心里一宽,疲倦像水银一样扩散到全身,在梁野的臂弯里沉沉睡去。 北京城已经陷入了长夜的安眠中。在这片每个月都在传说要被拆迁的旧教工宿舍楼里,几乎所有的窗口都已经黑沉沉一片,只有宁章闻家里还亮着灯。昼伏夜出的宁章闻已经醒来,听文潇岚说完事情经过,立马心急如焚,在屋子里走过来走过去,好似动物园里忘了喂食的狼。 “再走下去,楼下邻居要蹦上来问罪啦!”文潇岚说,“这件事,只能相信范量宇了,他是魔王世界里最能打的。如果他都不行,你在这里把地板踩塌了也没用啊。” 宁章闻勉强点点头,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但没过两分钟,他又像弹簧一样重新弹起来,走了两步,想起文潇岚“楼下邻居蹦上来问罪”的警告,站立着不敢再动。 看着他那副抓耳挠腮的样子,尽管满腹愁云,文潇岚还是禁不住噗嗤一乐,正想要说点什么去劝慰他,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宁章闻顿时把倒霉的楼下邻居抛到九霄云外,几步跨到门口,手忙脚乱地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梁野。几个月前,冯斯从大山里把关雪樱带出来之后,曾拜托梁野把她送到宁章闻家里,所以几个人都见过面。 关雪樱被他抱在臂弯,正在熟睡之中。看见宁章闻来开门,梁野伸手想把关雪樱递给他,宁章闻涨红着脸摆了摆手,好像是不敢接触关雪樱的身体。梁野轻轻摇头,径直走进去,在文潇岚的指引下,把关雪樱放到她的床上。 “她没事儿吧?”文潇岚一面帮关雪樱脱鞋盖被子一面问。 “累了,睡着了,无碍。”梁野简单地回答。 说完,他向着大门走去,看来是要离开。文潇岚忙叫住他:“你……能不能解释一下发生了什么?” “你们知道得越少越好。”梁野说着,打开了门。 “好吧,不说就算了,你们大人物都这么神神秘秘的,”文潇岚说,“不过,两个脑袋的家伙呢?你遇见他没有?” “他帮我打了一架,然后离开了。”梁野停住了脚步,欲言又止。 “想说什么只管说,”文潇岚说,“我和冯斯认识那么久,什么样的话都吓不倒我了。” “我希望……你以后尽量不要见范量宇。”梁野说。 文潇岚愣住了:“为什么?” “因为你会让他心软。”梁野回答。 这句话让文潇岚更加迷惑。她回想着自己和范量宇认识以来的种种事由,隐约觉得梁野话里有话,又一时间难以分辨。最后她问:“你和他不是仇敌吗?他心软了,也许你的家族就会少死很多人,那有什么不好?” 梁野摇摇头:“除了天选者之外,范量宇是我们当中最有可能超越自身能力的极限、进而对抗魔王的人。我宁可他多杀我们几个人,也不能失去这一丁点儿微茫的希望。” 文潇岚叹了口气:“虽然我还不明白你的意思,但是……见不见他,恐怕不是我能决定的。能不能让我最后问一个问题?” “问吧。”梁野说。 “他的身上有一个项坠,里面藏着一个女孩的照片。能不能告诉我那个女孩是谁?”文潇岚问。 “她……是范量宇变成今天这个样子的直接原因。”梁野说完,快步走出门,把门从外面关上。文潇岚怔怔地站在原地,许久没有动弹。 直到双腿都开始麻木了,她才反应过来,连忙挪动到沙发旁坐下来。那张黑白照片上的清秀面庞再次出现在她的脑海里。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孩?她和双头怪物之间到底有着怎么样的过往?她到底做了什么,或者有什么事情发生在她身上,令范量宇变成了今天这样? 文潇岚靠在沙发上,心里涌现出无数的猜测和无数的疑问。透过窗户,雪夜里的大气呈现出古怪的暗红色,白色的雪花扑簌簌向下掉落,窗外一些脆弱的树枝承受不了积雪的重量,开始发出断裂的声响。 北京城今冬的第一场雪。到了明天、不对,是今天早上天亮之后,那些洁白的雪将会被无数的轮胎和鞋碾压成肮脏的黑色冰渣。人们抱怨着下雪带来的交通灾难,在自己的车或者公车上堵着,在能把铁块挤扁的地铁上窝火连天。这是人们的生活,简单、平凡、糟心而美好。他们完全不知道,就在他们的身边,存在着一个全然不同的诡异世界。这个世界能改变他们的历史,摧毁他们的生活。 “我到底是怎么陷进去的……当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优秀学生干部多好……”文潇岚疲惫地自言自语着,终于感到眼皮子睁不开了,慢慢沉入梦乡。但并没有睡多久,钥匙开门的声音就惊醒了她。她睁开眼睛,正看见冯斯推门走进来,手里还扶着一个斯斯文文的年轻人。紧跟着进门的还有第三个人,那是一个脸上颇有几分野性的漂亮姑娘,打扮很成熟,但仔细看脸,年纪应该和冯斯差不多。该美女显得有些萎靡不振,就像是刚刚睡醒一下。 “你的身边总是不缺美女啊,”文潇岚揉着发酸的肩膀站了起来,“你不是在疯人院里养老么?怎么跑出来了?” “发生了大件事,不出来不行。”冯斯脱口而出粤语腔。 “我这里也发生了大件事,咱们先听谁讲?”文潇岚说。 “谁也不讲,先救命,”冯斯费力地把手边扶着的年轻人放在了沙发上,“你还记得上次那个傻大个俞翰在家里的一通闹腾吗?” “当然记得,差点帮政府省了拆迁钱,”文潇岚打量着这个年轻人,眉头皱了起来,“喂,我说,他不会也像那个傻大个一样闹起来吧?” 的确,眼前的这个年轻人满脸痛苦,肤色一会儿赤红一会儿青紫,眼睛鼓得就好像要爆炸,喉咙里发出近似野兽一般的咆哮声。这一切看起来都像是当时附脑失控的俞翰的翻版。 “他如果真闹起来了,恐怕会更糟糕,而且是糟糕得多。”冯斯说。 “谢谢你的这个好消息,”文潇岚喃喃地说,“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要把这颗定时炸弹扛回来?” “因为他救了我们的命。”冯斯说。 第一节 何一帆穿着一身动漫式的萝莉装,双手托着下巴,看着身前的金链汉子。该金链汉子脑袋光秃秃的,一身发达的肌肉,在这样严寒的天气里依然穿着露出手臂的短褂子,两条胳膊上分别纹着老虎和龙图案的刺青,一看就绝非善类。可惜的是,如此威武雄壮的汉子,此刻的姿势却是狗啃屎一般趴在地上,形象就未免有些滑稽了。 “我说过了,在我面前不要大吼大叫,那样很不礼貌。”何一帆低下头,声音轻柔地说。 金链汉子拼命挣扎着,试图站起来,但他的挣扎显得很无力。俞翰的右脚正踩在他的背上,就如同如来佛的五指山,让他没有半点翻身的可能性。而在他的周围,他所带来的小弟们在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有的是货真价实爬不起来,有的是看见俞翰的拳头就不敢爬起来。 最后金链汉子郁闷地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算你牛逼,老子认栽。” “也就是说,你愿意从此离开这一片,是么?”何一帆笑眯眯地问,“那以后这里我就接管啦,多谢。” 金链汉子一瘸一拐地带着手下离开,何一帆站在这条重新变得安静的小巷里,脸上的笑容逐渐消失。雪已经停了,地上是夹杂着冰渣的黑色泥泞,灰蒙蒙的太阳正在无精打采地升上天空,小巷口所正对着的大街上,汽车喇叭、自行车铃铛夹杂着早餐叫卖声响作一片,炸油条的香气在空气中弥漫。这正是一个最寻常不过的北京的雪天清晨。 “美好的世界啊……”何一帆有些惆怅地自言自语着。 “好了,又帮你干掉了一个小团伙,你所谓的‘帮会’,”俞翰说,“这种没什么意义的游戏你到底要玩到什么时候?难道你真的想当个大姐头?” “第一,不是‘真的想当’,而是我现在已经是大姐头了,”何一帆嗤之以鼻,“第二,我做这些事,不是为了好玩,当然是有目的的。现在告诉你你也不明白。” “是啊,反正我就是个傻大个,什么都不明白……”俞翰嘟哝着,还想再说什么,何一帆的手机响了起来。何一帆看了一眼来电号码,接通手机:“天选者大人,怎么突然想起来找我了?” “我找你,是求救的。”电话那头的天选者大人冯斯说。 “求救?”何一帆有些意外。 “我需要酒,确切地说,是我的一位朋友需要酒,”冯斯说,“我想来想去,只有找你来讨点儿酒了。” “还是那位宁哥的家里对吧?”何一帆的反应很果断,“二十分钟后到。” 何一帆很准时,二十分钟后已经赶到了宁章闻家里,并且如约带来了酒。注射之后,刘岂凡终于安静下来了。他皮肤上的古怪颜色完全消褪,面孔恢复了平静,沉入睡眠中。何一帆摸了摸他的脉搏:“没什么问题了,睡一觉就好。他的附脑力量可真够强的。” 冯斯松了口气:“总算不至于导致地球毁灭了。” 一旁的俞翰张大了嘴:“我怎么没听说过有那么可怕的蠹痕呢?” 何一帆踩了他一脚:“蠢材!我们的天选者大人一向满嘴跑火车,你难道不知道?” 俞翰尴尬地搔搔头皮,何一帆转向冯斯:“这个人到底是……当然,你不愿意讲我也不勉强,谁叫我上次差点拆了你的房子呢?就算是还债好了。” “其实你赔偿的毛爷爷已经够还债了……我还是告诉你吧,也许你能帮我解惑。不过稍等一会儿,我先安顿一下我的朋友。” 何一帆斜眼一看:“又是漂亮姑娘,冯大少桃花很旺嘛。” “你们能不能不要用同样的台词?”冯斯咬着牙,撇下她走向黎微。黎微正站在窗边,神情有些漠然地看着窗外,仿佛是在欣赏着雪景,周围人无论在说什么,都和她不相干。 “早上那一场大架,你住的地方毁了,也不可能回去了。接下来有什么打算?”冯斯问。 “我还以为你会直接邀请我住在这里呢。”黎微头也不回地说。 “你是一匹孤狼,不会答应的,我何必白费唇舌?”冯斯说,“但是我也得友情提醒你一句,现在证实了你有很大可能……和我是同样的人,那你就已经不属于那个寻常的世界了。无论你去到哪里,都躲不开那些危险的同类的。” “反正那些蠹痕在我身边就起不了作用,”黎微耸耸肩,“见机行事吧。” 冯斯轻轻摇头:“随便你吧,反正谁也不可能约束你的。” “不过你得借我点儿钱,”黎微说,“现在这种情况,我没法开工,很快就得饿死了。” “你就连点应急的积蓄都没有?所以说你真是除了罩杯什么都没变……”冯斯叹息一声,“先给你点儿现金,你留个卡号,一会儿我转账给你。” 黎微点点头,在冯斯递过来的纸笔上写下卡号,并没有多说什么,很快离开了。冯斯看着她的背影,目光里充满了种种复杂的情感。何一帆饶有兴致地看着他:“我怎么感觉你和这位美女之间有些故事呢?” “她是我高中时候的女朋友,”冯斯简短地回答,“不过现在你似乎应该有更重要的问题要问我吧?” “人都有八卦的心嘛。”何一帆撅着嘴,“好啦好啦,我已经准备好瓜子茶水了,冯大爷快开始说书吧!” 几个小时前。 “我没有猜错的话,你可能也是一个拥有附脑的异人。”冯斯如是说,“欢迎来到魔王的世界。” 听完冯斯的话之后,即便是黎微这样无论什么境况下都能强行镇定的人,也足足愣了好几秒钟。她皱着眉想了好一会儿,伸手指向对面的胖厨师:“你是说,我和你,和他,都是同一种人?是因为那个什么什么附脑的原因,让我可以抵御你们的特殊能力?” “恐怕是的。”冯斯的表情显得很是沉重,“一般人是不可能不受蠹痕影响的。这位胖大叔会那么轻易被我打中,应该也是你消除了他的蠹痕的缘故。” “没错,这也是我的判断,”与冯斯相比,胖厨师则是一脸欣悦,好像被砍了一板凳是十分开心的事情,“这样的蠹痕,和小刘的一样,都是千金难寻的。我们当然要弄到手了。” “我可不像这个废柴那么好摆布。”黎微哼了一声。 刘岂凡的脸色变得惨白,眼神里流露出一种屈辱,冯斯注意到了这个小细节,忍不住想:这个半自闭的家伙,好像很在意黎微说的话? 不过容不得他多想,胖厨师所带来的两个壮汉已经跨步上前,他只能随手抄起桌上的一个装饰用的青铜烛台,观察着这两个对手。这两个壮汉一看就是身经百战的打架老手,光是指关节上的老茧就有厚厚一层,自己单挑都未必能赢,何况是要一对二。 “考虑到这位小姐的附脑能够防护蠹痕,我专门带来了两个纯正的打手——他们的附脑并不能激发蠹痕,只是令身体更强壮而已。这下子就算是万无一失了。”胖厨师搓着手,就像是正在看着砧板上的三条肥鱼。 黎微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也抓起了一把瑞士军刀,冯斯拦住她,低声说:“这两个是打架老手,没用的。准备好逃跑。” 说完这句话,他猛地挥起烛台,向着身前的那条大汉扑了过去。对方轻巧地一侧肩,闪开了他这一下,然后脚下顺脚一绊,冯斯失去平衡,普通摔倒在地上。这一下似乎摔得很重,他嘴里哼唧着,一时间爬不起来。 “看起来气势那么足,原来是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大汉狞笑一声,上前一步,一脚朝着冯斯的背脊踩下去。但就在他的脚底即将踩中冯斯的一瞬间,冯斯忽然间就地一滚,躲开对方踩踏的同时,右手已经把放在墙角的一样东西稳稳地握住。没等对方反应过来,他右手一挥,一股刺鼻的雾气朝着两条大汉的脸上喷去。 ——那是黎微扔在墙角的一瓶杀虫剂。 两个打手捂着眼睛发出了痛叫声,冯斯借机跳了起来,将就着杀虫剂的金属瓶子,朝着两人的脑门上狠敲下去。两声钝响后,瓶身都被敲得变形了,但两人却并没有晕倒。而杀虫剂瓶子已经又弯又瘪,没法再用了。 冯斯扔掉杀虫剂瓶子,又弯腰捡起了第三件工具:一根大号的臂力棒。他双手握住臂力棒,使尽全力向着两人抡过去。虽然臂力棒弹性十足,击打的手感不是那么爽快,但毕竟还是够重够硬,也没有那么容易坏。这两下重击之后,两名打手都被打昏了。 “你们他妈的才是绣花枕头!”冯斯恶狠狠地骂道,然后回过身,冲着黎微翘起大拇指,“你真是太棒了。这要换个会收拾的女人,我还真没办法接二连三发现那么多趁手的工具。” 黎微很是得意:“这叫做懒人有懒福。” “不过这根臂力棒是怎么回事?”冯斯说,“这种强度,我掰起来都嫌费劲,你就算再女汉子不可能弯得动。” “好早以前的一个前任男友留下来的,”黎微说,“他被我赶出去的时候哭得昏天暗地,拉下好多东西都没拿。我把其中一部分拿去卖了废品,这根棒子看看觉得可以当防身工具,所以留下来了。” 冯斯哈哈大笑:“你真是人间奇葩!” 他再转向胖厨师:“怎么样,是不是该我们俩单挑了?” 胖厨师毫不慌乱,似乎也并不在意两名手下被打倒,居然轻轻鼓起掌来:“在劣势之下懂得采取策略故意示弱,脑子不错。可惜的是,人脑子好使,附脑不好使,终究还是不顶用的。” “我懂你的意思,不就是在拐弯抹角说我是个废物么?我已经习惯了。”冯斯浑不在意,“问题在于,你的肌肉男已经躺下了,蠹痕又没法使唤,你还有多少招数呢?” “蠹痕没法使唤?”胖厨师诡秘地一笑,“我问你,你小时候看过圣斗士吗?” “看过,怎么了?”冯斯觉得自己有点跟不上胖厨师的跳跃性思维。 “还记得那句台词吗?”胖厨师的胖脸上闪烁着天真无邪的光芒,“同样的招式对圣斗士是不能用两次的。” 他霍然伸手入兜,掏出一根吹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在嘴边,吹出了一根闪亮的钢针。 冯斯下意识地想要闪避,但瞬间意识到身后就是黎微,这一下闪不得,犹豫之下,咬牙决定不动。但虽然他没有动弹,毒针却也并没有刺中他,从他的耳畔擦了过去。听着耳边的这一声搜的声响,冯斯意识过来,对方的目标根本就不是他,而是黎微。 他急忙回头,果然,那根针正插在黎微的耳畔。黎微的身子摇摇晃晃,向后就倒,冯斯想要去扶已经来不及了。 这时候斜刺里伸出两只手,接住了黎微,居然是刘岂凡。从胖厨师闯进来之后,他就一直缩在房间的一角,大气都不敢出一声,令冯斯差点忘记了他的存在,此刻看到他伸手扶住黎微,不免让冯斯有点小小惊诧。当然,双手接触到黎微的身体,刘岂凡照惯例脸红得像猴子屁股,整个人好似要烧起来一样。 这厮存在感果然薄弱,简直就和空气差不多,冯斯禁不住在心里吐槽。他正想上前查看黎微的状况,胖厨师已经开口了:“放心吧,针上涂的只是麻醉剂和‘酒’的混合物而已。她没事,一会儿就能醒过来——在我们的地盘。” 酒?冯斯先是一愣,继而明白过来胖厨师的用意。这个死胖子所说的,当然不是普通的酒,而是守卫人们用来抑制附脑觉醒的药物。他想要麻醉黎微的附脑,令她无法消除他人的蠹痕。 果然,随着黎微的昏迷,胖厨师身上的蠹痕释放了出来。 仍然是几个小时前冯斯所见过的那种棕黄色的蠹痕,但这一次,蠹痕不会失效了。冯斯无处逃遁,他很快感觉到全身酸软,似乎所有的力量都在飞快地消逝,整个人好像变成了一个正在漏气的气球。无论怎么努力用力,都完全没有用处,仅仅几秒钟的时间,他就连站都站不稳了,双腿一软,坐在了地上。有过了几秒种,这样的坐姿也无法保持了,只能瘫在地上,像一张隔夜的煎饼。 “难怪不得你上次看到我的板凳砸过去都不躲,”冯斯连口舌都有些无力了,说起话来也含含糊糊,“你这个蠹痕用来打架还真有用。” “我已经手下留情了,”胖厨师憨态可掬地笑着,“我原本可以让你连呼吸肌都用不上力,那你就活活憋死啦。” “算、算你狠……”冯斯黔驴技穷,心里知道这一趟又要落入敌人的手里了。还在对于他这个废物天选者来说,被人打败、被人捉拿完全就是生活常态,居然心里也不算太慌张。 他眼睁睁地看着胖厨师一手一个,像拎小鸡一样拎起他和昏迷的黎微,再用脚尖踢醒两名倒在地上的手下,出门而去。胖厨师甚至没有出口招呼刘岂凡,刘岂凡自己乖乖地跟在他身后,没有抗拒,没有挣扎,半个字都没有说过。 还是烂泥糊不上墙,冯斯在心里想着,活该一辈子做奴隶。 他的身子在地板上拖行着,被拖进电梯,被拖到胖厨师开来的SUV里,好似一捆稻草。他在半途中好几次试图挣脱,但身体四肢好像已经完全不属于自己了,肌肉完全无法用力。胖厨师说得没错,要是对方再狠一点,完全可以让他连呼吸都不能自主。 稻草一样的天选者瘫在SUV的后座上,和黎微挤在一起,耳听得胖厨师发动了车子,除了听天由命之外没别的可做。冯斯觉得自己已经渐渐麻木,甚至连屈辱感都难以再从心里涌起了。 如果我始终侥幸不死,难道就一辈子这样扮废物、一辈子被人折腾摆布吗?他呆呆地想着。那些小说和影视剧里的主人公,一个个都牛逼得不得了,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一路打怪升级不亦乐乎。老子为什么不能像他们那样拉风?为什么顶着打败魔王的天选者的名头,要成天扮演一捆被搬来搬去的稻草,甚至连心爱的人都无法保护、只能忍痛割舍? 一想到姜米,他又觉得胸口开始发闷发痛,这种难受的感觉居然和那些骗小女生的言情故事里所描述的一模一样,总是让他觉得很没面子。但紧跟着,他的脑子里微微一阵晕眩,随即感觉到了身上的肌肉突然开始紧实,力量似乎又恢复了。 这是怎么回事?冯斯不解。但他一向反应很快,既然力量回来了,第一个念头就是跳起来趁敌人不备赶紧出手偷袭。然而忙中出错,他忽略了自己只是在一辆汽车里,这一跳起来脑袋直接磕到了车顶,撞得他眼冒金星,那一瞬间想好的种种作战计划全部化为泡影。 好一会儿他才缓过劲来,并且发现敌人并没有借这个机会重新制服他。他意识到有什么不寻常的事情发生了,捂着头小心地弯腰站起来,向着前排扫了一眼。 他发现胖厨师和两个手下都像泥塑一样愣在车座上一动也不动,刘岂凡却在伸手解安全带和开车门,不过这些简单的动作他做起来却显得相当吃力,像是精力不济。冯斯一下子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 “我真是小看你了,”冯斯说,“看来每一个男人的心底都藏着英雄救美的情结啊。你别说话,我知道你用减慢时间的蠹痕很耗体力,你也甭解安全带开门了,我直接把那三位扔出去,我们开这辆SUV走。” 他麻利地动手,把胖厨师和两个手下都拉了出去,想了想,从胖厨师身上找出毒针,在三个人身上都刺了几下。按照胖厨师的说法,针上混合着麻醉剂和“酒”,应该足够这几位躺上一阵子了。 然后他坐到驾驶位上,发动了汽车:“刘兄,你这次就算是公然和他们撕破脸了,也没办法再回去了。跟我走吧。” “走不了多远的,”刚刚收回蠹痕的刘岂凡虚弱地说,“在这半天的时间里,我已经两次使用了蠹痕,附脑很快就要觉醒,吞噬我的神智。你扔下我吧,希望你以后能够……”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接着说出口:“希望你能好好照顾黎小姐。” “别他妈做出一副情深意长的临终交党费的德行!”冯斯狠狠地说,“不就是需要‘酒’么?我会想办法弄给你的!还有……” 他伸手指了指后座上依然在昏睡的黎微:“你刚才说的那些话,最好是亲口说给她听。” 刘岂凡的脸又变红了。 第二节 一番折腾之后,总算暂时安顿好了一切,冯斯只觉得挡不住的倦意涌上全身,这才意识到自己一夜未睡,简直恨不能直接倒在地板上大睡一觉。但身边还站着何一帆,对方刚刚帮了他大忙,他不能不打起精神陪着笑脸。 “我知道你现在很困想睡觉,但有些话,我非和你说清楚不可。”何一帆说。 “我明白,你每次和我说的话,虽然可能不大好听,却往往都是真话,”冯斯往沙发上一靠,“我从来不怕听真话。” “所以你才会活得那么痛苦。”何一帆叹了口气。 冯斯一怔:“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很聪明,即便是不好听的话,你也会用理智去判别真假,不会盲目抗拒,也不会自我欺骗;但你同时又很有尊严,即便理性上接纳了那些话,感性上也会不断地被屈辱和不甘所困扰。”何一帆轻声说。 冯斯沉默了一阵子:“所以,现在我的感性又开始觉得很不好受,但是理性却不得不承认你说得有道理。说真的,在过去的历史上,像我这样的废物天选者,到底有没有出现过?真的半个都没有么?” “从来没有过,”何一帆很肯定地说,“所以你的出现让所有人都十分困惑。过去的那些天选者,虽然每一个最终都失败了,但都是很早就展现出了惊人的能力,毕竟附脑不足够强的话,是不可能和魔王发生联系的。你真的是独一无二的一个,明明能感受到魔王的精神力量,却从来不能展现出任何主动的能力。” “那会不会弄错了?其实我根本不是天选者呢?”冯斯说,“这些日子以来,我一直在想,天选者也不过是后来人们总结出来的概念,并没有什么真正严密的标准。或许我只是另外一种异类的存在,出于巧合,拥有某些和天选者重叠的素质,却根本不是呢?” 何一帆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倒是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那如果我有法子澄清,是不是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了?”冯斯的心里瞬间燃起了希望。 何一帆伸出手,拍了拍冯斯的手臂,眼神里充满了怜悯:“那只是一种可能性,一种并不算大的可能性。更何况,就算你真的不是天选者,也没有人会相信的,或者说,没有人愿意相信。” “为什么?”冯斯一下子从沙发上弹了起来,“如果我这样的废物并不是真正的天选者,难道守卫人们不应该好好松口气吗?为什么不愿意相信?” “因为人们需要一个天选者,”何一帆说,“这就是能一刀秒杀你的终极答案。” “人们……需要?”冯斯喃喃地重复了一遍。 “最近几十年来,魔仆和妖兽的异动越来越频繁,势态和过去截然不同,种种迹象都在预示着魔王的重现。对于拥有附脑的特殊人群来说,守卫人当然是急于找到一个新的天选者,来保留对抗魔王的希望,鼓舞所有人的士气;而黑暗家族,一部分想要活捉天选者来寻找和魔王重新建立联系的方法,另一部分……” “想要直接干掉天选者,打击守卫人的士气,对么?”冯斯说。 何一帆没有开口,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冯斯低着头,像是在观察自己的脚尖:“也就是说,并不是我一定是天选者,而是人民需要我做这个天选者。” “没错,就是人民需要,所以必须赶鸭子上架。你就是那只鸭子。”何一帆点点头。 “那么,你想给我什么建议呢?”冯斯问。 “我有两种建议,看你愿意接受哪个。当然,两者都不接受也没关系,总归是你自己的选择,自己的命运。”何一帆说。 “说说看吧。”冯斯看着何一帆,心里隐隐猜到,无论是哪一种选择,一定都是无比艰难无比纠结。 “第一种,我帮助你躲起来,”何一帆说,“你也知道,现在有无数双眼睛盯着你,靠你自己是绝对逃不掉的,但有我的帮助,就有可能。虽然我们家族在战斗方面的实力不强,但正因为如此,别的偏门左道我们擅长得很。” “这一点我绝对相信你,”冯斯说,“很少有姑娘能像你这样古灵精怪,何况你们常年在劣势中求生存,自然有很多手段。不过,你所说的躲起来,意思应该是‘永久消失’吧?” 何一帆一摊手:“要不然还能怎样?隐姓埋名,永远消失,永远抛弃过去的生活和认识的人。” “认识的人……也要抛弃?”冯斯的嘴角微微抽动了一下。 何一帆不客气地抓过茶几上的一桶薯片,一面往嘴里塞一面含混不清地说:“多一次联系,就多一分被发现的风险,而且最重要的是,会给敌人胁迫你的筹码。你不想让他们陷入危险吧?想要不被人发现,就必须完全变成另外一个人,和过去的一切永别。” 冯斯摆了摆手:“那……第二种方法呢?” “变得更强,有足够的力量来保护自己,保护自己身边的人。”何一帆说。 “这种事情我做梦都想,但是那个传说中的附脑除了替人做嫁衣裳之外,半点主动力量都没有,我该怎么变得更强?难道去健身房天天……”冯斯说到这里,忽然住口不说,显然是明白了何一帆话中所指。他的脸色有些变。 “你是想建议我……接受那个什么附脑移植手术?”冯斯的目光有些茫然。 “未必需要移植新的附脑,但你确实需要交出你的身体,让我们好好地进行研究,找出释放你的能力的方法。这个过程可能会有危险,甚至危及你的生命,所以你得考虑清楚。” 冯斯摇晃着脖子,好像这种类似颈椎保健操的运动能让他减轻压力。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说:“通过这样的研究,你的家族也可能获益匪浅吧?” “没有好处的事情,就算我肯帮你,家族也不会愿意耗费资源啊。”何一帆落落大方地说,“守卫人的世界里,不谈利益是不可能的。” “也就是说,这算得上是互惠互利……”冯斯沉吟着。在一阵又一阵不断袭来的倦意中,他有些恍惚,陷入了一种近似百日梦的状态。在幻觉中,他成为了网络小说里呼风唤雨的男主角,长剑挥出漫卷天地的杀人剑光,将一切敌人化作血雨。他御剑而飞,御风而行,脚底万众敬仰,身后跟着姜米、黎微、文潇岚、林静橦……反正他所认识的漂亮姑娘全都被收做后宫,那可真是左手气吞如虎,右手艳福无边…… 起风了。不知哪家的窗户没有关好,被风吹得猛撞窗框,玻璃稀里哗啦的碎裂声惊醒了冯斯短暂的美梦。他定了定神,慢慢地说:“变成一个真正的守卫人,也就意味着我再也不能回头了,对吗?也就是说,无论是哪种选择,我都注定不能再做一个普通人,过着我所憧憬的混吃等死的好日子了,是么?” “你不应该抱有这种不切实际的幻想,”何一帆说,“我早就和你说过了,从你被认定为天选者的那一刻,你就已经注定不可能过上普通人的日子了。你的养父把你藏了十九年,还能让你安安稳稳读完小学中学,算得上是个奇迹了,但奇迹只会发生一次。你还想像没事人一样读书、考试、逃学、找工作、调戏女同学,是没有希望的了。相反,你在普通人的世界里流连徘徊得越久,就越容易给身边人带来伤害,甚至于是令你追悔莫及的伤害。” “追悔莫及的伤害……吗?”冯斯无意识地揪着毛衣的下沿,简直快要把毛衣生生撕碎了。他回想着自己这一年多以来的生活:偶尔上上课,在宿舍和室友们一起玩游戏抄作业编排辅导员,临近考试时突击通宵自习,陪关系暧昧的女生逛街……除了需要比一般的学生多承担一些赚钱的重任之外,自己的生活轨迹完全正常。认识了宁章闻后,他又多了一个活动地点,在宁章闻家吃着关雪樱烹调的美食,和文潇岚斗斗口,享受着一种家庭生活般的独特快乐。 无论其后遇到了多少波折险阻,有那些交情、友情、近似亲情的存在,他觉得自己的心里都始终有一口气不会掉下去。但是当事情已经走到了越来越凶险的地步,或许他不得不做出艰难的抉择了:放弃掉这所有的一切,还是死抓着不放、最后让所有的身边人都受到伤害? 已经放弃了爱人,接下来,放弃整个世界吗? “你不用着急,无论哪个选择都是重大的改变,慢慢考虑吧。”何一帆说,“我先走了。” 何一帆离开了。冯斯往沙发上一靠,想要细细想想何一帆的建议,但熬不过困意,很快就睡着了。心思太重,睡眠也很浅,他开始陷入各种各样光怪陆离的梦境里,一会儿看见死去的父亲,一会儿看见远去的姜米,一会儿看见欺骗了他的母亲,无论哪个梦,都让他感到十分不舒服。 所以到了醒来的时候,虽然天色已经昏暗,一看表睡足了一整天,他还是觉得头昏脑涨,脑子也不甚清醒。看看屋里,宁章闻房门紧闭,不知道是在忙碌还是又工作了一个白天后已经睡着了,他不敢打扰。关雪樱同样房门紧闭,冯斯不确定经过昨晚的惊吓劳累后她是否还在卧床休息,所以也不便敲门。 他看了看冰箱里,由于关雪樱一天没有做菜,里面又填上了几个外卖的一次性饭盒。他随手热了点饭菜,食不知味地填饱了肚子,正准备收拾桌子,门口传来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文潇岚拎着一袋子药走了进来。 “小樱病了吗?”冯斯看着袋子里花花绿绿的感冒药。 “昨天太累,加上雪天受了凉,有点低烧,不碍事。”文潇岚说。 “低烧的话,不必着急吃药的。”冯斯摇摇头,“先放下药吧,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 “不必问了,今天早上你和那个小姑娘的谈话,我都听到了。”文潇岚把冯斯赶到一边,开始替他收拾桌子。 “你的耳朵还真尖……”冯斯心安理得地瘫在沙发上,一脸苦闷。 “你当时抹除姜米的记忆的时候,好像没有那么纠结,做决断还是挺快的。”文潇岚说。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那样。不过……不大一样。”冯斯想了想,“姜米那时候已经死了妈妈了,而且,最重要的在于……” 他艰难地斟酌着词句,慢吞吞地说:“我虽然喜欢她,但她就像是突然跳进我的生活的,把她推回到属于她自己的轨道,让她从此无忧无虑,是一个虽然艰难但并不至于让人受不了的决定。可你们……你们更接近于家人。没有了爱情,还可以躲到家里疗伤,如果连家都没有了,我不知道自己还能算什么。” 文潇岚扭过头去,好像是偷偷做了个擦眼泪的动作,她背对着冯斯,低声说:“是啊,我们这几个人,好像已经习惯了像家人那样在一起。要撕碎它……会很疼的。而且你还忘记了小樱,她和你一样,也和那个世界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你打算带她一起走吗?” “她未必愿意选择隐居,”冯斯说,“我看得出来,她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现代生活,也一直在努力学习和融入社会。要她再躲到一个没有人能找到的地方,和一脚踢她回大山里有什么分别?总之,这件事我还得好好考虑。实在不行的话,要我变成一个范量宇那样的怪物,也不是不行。” 文潇岚扑哧一笑:“只是要你唤醒附脑,不是非要变成两个脑袋吧?” “三头六臂也无妨,”冯斯的拳头不知不觉地握紧了,“这样的日子,我已经过够了。” 他站起身来,穿上外衣,文潇岚很奇怪:“你要干什么?去哪里?” “去找曾炜,”冯斯说,“他安排我躲在疯人院,肯定是有难以应付的敌人,我不想再把他们招到这里来,还是赶快走吧。” 文潇岚叹了口气:“我很想让你留下来,说几句‘我们一起应对’之类的话,但是和范量宇认识之后,我的确懂得了一个道理:在弱肉强食的世界里,打肿脸充胖子只能害人害己。你去吧,曾炜至少有枪,比我们有用得多。不过你打算怎么找他?直接闯进局子里么?” “还真是!”冯斯很是无奈,“从来都是他找我,我就没有他的手机号。也许我真的只能去局子里打听了,随口编个谎话吧。” “你还嫌你的存在不够醒目?还要去招惹更多的警察叔叔?”文潇岚瞪了他一眼,“其实还有别的办法。” “什么办法?”冯斯忙问。 “今天早晨给我们送来酒的那个叫何一帆的小姑娘,似乎掌握了很多信息,”文潇岚说,“曾炜既然卷进了这件事,不可能不被这位人小鬼大的守卫人关注。你去找她更靠谱,顺便也可以帮你新收养的那位害羞宝宝求一点酒——说起来,他到哪儿去了?” “妈的,这大哥太没存在感了!我们聊了那么久,我压根把他给忘了!”冯斯一拍脑袋,“我起床之后关注了宁哥,留意了你和小樱,居然半点都没想起他!” 两人慌里慌张地在屋里看了一通,但这么小的一间屋子,根本不可能藏下一个大活人。被文潇岚称为“害羞宝宝”的刘岂凡,已经不见了。 “得把他找回来!”冯斯果断地说,“他如果被抓回去了,还会是黑暗家族手里的大杀器;要是流落在外面就更糟糕了,几天后附脑发疯,不知道会带来什么样灾难性的后果。” “我陪你去。”文潇岚没有犹豫,“不过这个家伙会去哪儿呢?他应该是个自理能力很糟糕的人吧。” “用‘糟糕’这个词恐怕都抬举他了,”冯斯哼了一声,“这家伙的生存能力大概比过去的宁哥还惨。” “兄弟,我谢谢你啊!”房间里传出宁章闻闷闷的声音。 第三节 队长一个漂亮的投篮假动作,晃起对方的防守球员后运球直突篮下,但对方身高一米九五的中锋就像一座铁塔一样镇守在三秒区内,他不敢直接上篮,只能把球分到三分线外。接球的得分后卫似乎是不知道该怎么处理,稍一犹豫,身前已经有人防守。这一次进攻宣告失败,不得不重新再来组织。但进攻时间已经快到了,最后小前锋赶在二十四秒前仓促地强行出手,差点投了个三不沾。 一分钟后,上半场比赛结束,冯斯所在的系队落后四分,分数不算多,队长却显得十分郁闷。 “马勒戈壁德!”队长恶狠狠地爆粗,“但凡我们还有一个射手能上场,分分钟切了这帮孙子!” 校内联赛早已经趁着冬天到来之前结束了,这只是一场友谊赛,是本系和另外一个兄弟学院之间一年一度的传统对抗赛。学院院长有点儿能耐,把比赛安排在了学校的体育馆里,让球员和观众都免受寒风之苦。 从实力对比来看,系队占据了一定的优势,只是时机不凑巧,正赶上人员不齐整的时候,三分精准的主力得分后卫扭伤了脚踝没法上场,长于中投的后起之秀冯斯据说已经请病假大半个月,连鬼影子也找不到。而比赛刚刚打了不到十分钟,顶替先发的原替补得分后卫又在一次对抗中撞伤了膝盖。这下子,全队最擅长投篮的三个人都不能出场了。 对方的防守变得十分轻松,一米九五的中锋和一米九二的大前锋死守篮下,反正这不是NBA比赛,没有防守三秒的限制。系队没了射手,只好频繁依赖突破来寻找得分机会,结果一次次地遭遇对方双塔的封盖和干扰,命中率奇低。而对方原本技术有限,虽然身高占据优势,进攻也不得力,半场打下来,两边的篮圈和篮板饱受肆虐,分数是20:16,那场面别提有多难看了,不少观众开始不客气地喝倒彩。队长是一个日漫情结深重的家伙,不只追求胜利,还希望赢得好看,听到观众的嘘声,脸色比猪肝还难看。 “伤员也就罢了,要是让老子抓住冯斯那个王八蛋,非骟了他不可!”队长气得口无遮拦,“狗屁的病假!老子才不相信他一病能病上半个月!肯定是逃学和哪儿的小婊子旅行快活去了!” 系队的替补控卫小心翼翼地戳了戳队长:“队长,他应该没和什么小婊子出去旅行。我看见他了。” 队长把手里的毛巾一摔:“在哪儿?这狗日的在哪儿?” “在看台上,”替补控卫伸手一指,“你看!” 队长抬头一看,果然,冯斯那个王八蛋公然出现在了看台上,正在东张西望,似乎是在寻找着什么。他身边还跟着一个挺眼熟的漂亮女生,队长认出那是和冯斯关系暧昧的姓文的同班同学。这个女生去看过冯斯的比赛,后援团里还有一个眉清目秀的小萝莉,让其他队员颇为嫉妒。 “阿搞!”队长喊着替补控卫的外号,“走,跟我上去,把冯斯搞下来!” “这……还有下半场比赛没打完呢,不如完场再去吧?”阿搞小心翼翼地说。 “不行!一会儿丫的又撒腿跑了!”队长一把抓住阿搞的手腕,“现在就跟我去!” “知道了,你先放手,好疼……” 几分钟之后,冯斯愁眉苦脸地被队长拽到了场地上,那副情状与其说是队长在教训队员,倒不如说更像是偷情的奸夫被原配抓了个正着。队员们七嘴八舌向冯斯打了招呼,然后带着满脸摆明了的幸灾乐祸,看着队长暴跳如雷:“别你妈再跟我装病了!死了老子给你赔命!马上去更衣室换衣服、热身,下半场上场!” “队长,这是冬天,热身时间不够容易受伤的。”一名队员提醒队长。 “放心吧,那俩老梆子且得啰嗦好久呢!”队长胸有成竹地抬起下巴,示意了一下正在场馆中央举着麦克风讲套话的两位学院院长,“再加上各种停表和暂停时间,王八蛋起码能打十分钟。” 王八蛋可怜巴巴地望着队长:“老大,我真的有急事,你先饶了我,回头我请你吃……” “吃你妹!”队长伸出巴掌在冯斯脑袋上狠狠胡噜了一下,“今天你丫不上场老子让你下半辈子断子绝孙!” 冯斯还想再说,一直跟在身边的文潇岚忽然拍拍他的肩膀:“去打球吧。” 冯斯吭哧吭哧地说:“可是,害羞宝宝还没找到呢。” “你最近遇到太多事,足够压抑了,”文潇岚说,“差一个小时也不会死人的,去吧,发泄一下。” “发泄一下……”冯斯愣了愣,忽然笑了起来,“也对,发泄一下吧。不过,我没带球衣啊。” “友谊赛没那么讲究,”队长大大咧咧地一挥手,“随便穿一套别人的就行了。” 冯斯点点头,拿了一套干净的队服进入更衣室,很快换好衣服。当他穿好球衣之后,准备重新推开更衣室大门回到球场,手刚刚触及门把手,就有一种异样的感觉莫名地涌现。他心里一凛,松开手,向后退了几步。 “别担心,我没打算伤害你。”门外传来一个温和的声音,“我是来找你帮忙的。” 这话虽然说得挺客气,但冯斯并没有放松警惕。他默不作声地看着对方开门走进来,并且发现这个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高瘦的青年看上去略有些面熟。他仔细回想着,忽然想起来了,几个月前,在带着关雪樱离开四合村时,他曾经看到过这个人。不过此人当时并没有和其他前来围观的守卫人混在一起,而是单独站在一旁,显得有些醒目。 因为当时他穿着警服,看来是一个乡村警察。 “认出我来了?”乡村警察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我叫丁小齐。” 冯斯点点头:“守卫人真是无所不在啊。你想找我帮什么忙?” “把那个叫做刘岂凡的男人交给我。”丁小齐说。 冯斯有点意外:“刘岂凡?你来找我是为了他?” 丁小齐点点头,冯斯禁不住冷笑一声:“看来他还真是奇货可居,刚刚从黑暗家族的手里挣脱出来,马上就被盯上了。” “你误会了,”丁小齐诚恳地说,“我们并不是想要利用他,而是为了保护他。” “保护他?” “他的能力你应该已经清楚了,的确是非常强大的蠹痕,但是,他的重要性却比我们想象中还要高,”丁小齐说,“从昨天晚上到今天下午,刘岂凡脱离掌控还不到二十四个小时,就已经有至少四个黑暗家族的人闻风而动,目的就是要得到他。” “所以……?”冯斯等着对方的结论。 “我们分析,刘岂凡的作用,可能远远超过辅助战斗或者盗窃,”丁小齐说,“要知道,黑暗家族和守卫人之间的力量相互制衡,即便是为了你,黑暗家族也并不敢轻举妄动的。但是现在,为了刘岂凡,他们却倾巢而出。” 冯斯一乐:“要是能出现一个比天选者还重要的人,那我的压力岂不是小很多?” 丁小齐摇摇头:“倒未必是超过天选者,关键在于守卫人并不知道他的价值所在,所以黑暗家族这样的突然出击才会有足够高的成功率。很显然,黑暗家族掌握了一些守卫人所不知道的关键信息,只有他们才清楚刘岂凡宝贵在哪里。我们需要抢在他们之前找到刘岂凡,对他进行研究。” “我们?你所说的‘我们’,指的是全体守卫人,还是仅仅是你们家族的人呢?”冯斯拖长了声调,慢悠悠地说。 丁小齐迟疑了一下:“这个么……暂时只是我们家族。” 冯斯又是一声冷笑:“我明白了。果然,以前有人跟我说过的话是正确的:守卫人永远也别想击败魔王,因为他们内部就是一盘散沙,无论什么时候,眼睛都只会先看到自己家族的那一丁点蝇头小利。” 丁小齐叹了口气:“随便你怎么说吧,不过现在不是斗嘴的时候。就算你再看不起守卫人,这总算是一群不希望世界毁灭的人吧?让刘岂凡落入这群人手里,是不是比信仰魔王的黑暗家族更好一点点呢?” “大概是吧,”冯斯没精打采地说,“可是我已经找了他一圈了,还是没找到。毕竟像你所说的,他出现在大家的视野里还不到一天,我根本猜不到他到底会在哪里。” “就算是强人所难我也得强一下,”丁小齐说,“你和你的前女友,是刘岂凡在这个世界上唯二有可能信任的人。除了你们,没有别的办法了。” 冯斯不觉声音提高了:“你想干什么?我警告你,这件事和她没关系,你要是敢……” “我很奇怪,你进入魔王世界已经大半年了,为什么还没有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丁小齐充满怜悯地看着他,“口头的警告要是有用,世界和平早就实现了。” 冯斯二话不说,照着丁小齐的脸就是一拳打过去。但拳头眼看就要打到对方脸上的时候,身前的丁小齐却突然间消失了。拳头落了空,他踉踉跄跄地冲出去好几步,扶住墙才算站稳了脚步。 “收势还挺快的,”丁小齐的声音出现在了背后,“上一次有人想要这么打我的时候,直接一拳砸到墙上,手指都骨折了。” “我本来就没有用足全力,”冯斯说,“对付你们这些奇葩,我早就学会留一手了。你刚才用的是刘岂凡那样的时间停止,还是王璐那样的瞬移?” “和王璐小姐的性质差不多吧,”丁小齐回答,“不过我的境界比她差远了,只能移动我自己,范围也小得多。” “对付我反正是够用了,”冯斯耸耸肩,“那我就拿你没办法了,只好去死啦。” “去死?”丁小齐微微一怔。 “没错,去死。”冯斯慢吞吞地向后退出几步,然后突然向前急奔,狠狠地对着墙壁一头撞去。 他这一下冲得又快又猛,简直是带着呼呼的风声,完全一副厌倦了世界决心寻求解脱的势头。丁小齐来不及多想,迅速移动到了他的身前,成为了一副挡在冯斯和坚硬的混凝土墙壁之间的肉垫。砰地一声,冯斯就像一颗炮弹一样撞在了丁小齐身上,他几乎可以清晰地听到丁小齐肋骨折断的声响,当然,他感觉自己的颈骨也差一点折断,头顶上好似打群架时被人拍了一板砖。 过了好一会儿,他才缓过劲来,揉着脑袋喘了几口粗气,并且有些恐惧地发现自己眼前一团漆黑什么都看不到。 不会是刚才那一下把视神经撞伤了吧?他忍不住浑身一颤。过了一小会儿,他才发现,原来并不是自己的眼睛出了什么毛病,而是——停电了。当瞳孔逐渐适应了黑暗之后,眼前还是勉勉强强能看到一点东西的。 “妈的,吓死老子了!”冯斯嘟哝着。他低头一看,丁小齐正躺在地上,虽然强忍着没有呻吟出声,但看的出来疼得够呛。 冯斯蹲下身来,拍拍丁小齐的肩膀:“有两件事得谢谢你,第一,谢谢你替我挡了这一下,你好歹不希望我死,证明你是真正的守卫人而不是黑暗家族;第二,谢谢你告诉了我关于你瞬移能力的实话,如果你不是只能转移自身,而是连我也可以转移,那我就没办法啦。” 丁小齐苦笑一声:“你真够狠的,刚才是真撞啊。万一我没有瞬移过去替你挡那么一下,难道你就真的要把自己撞到脑浆迸裂?” “不成功则成仁,人有时候就是需要这么一点狠劲,”冯斯说,“既然从能力上说我已经是一个废物了,总得拿出点别的东西来,不然真得一废到底了——奇怪,耽搁了那么久,队长为什么没来催我呢?” 冯斯有些纳闷。自己到更衣室换衣服,原本应当是五分钟内就可以全部搞定的事情,现在耽搁了那么久,下半场都该开始了吧?以队长的急脾气,活吞了自己都有可能,怎么会一直没有派人来催?难道是因为停电没法继续比赛,所以也不着急了? 正在奇怪,耳边隐隐传来一些嘈杂的声响,好像是从篮球场里传来的。侧耳细听,似乎是由人们的叫喊声所组成的声浪。他想要打开门出去看看,地上的丁小齐哼唧着开口了。 “别……别出去!”丁小齐竭力忍住痛,“千万别出去!” “为什么?”冯斯问。 “外面出事了,这场停电不是意外事故,”丁小齐面色凝重,“我没有猜错的话,黑暗家族……已经提前来了。” 第四节 一般而言,爱打篮球的男生在大学校园里总是很受女生欢迎的,但系队的情况比较特殊,除了冯斯等极个别例外,大多数队员都长得比较——骨骼清奇。假如有女生怀着寻找流川枫的梦想来看系队打球,最后收入眼帘的大抵都是赤木刚宪鱼住纯高宫望之流。因此虽然系队打球还是不少女生来看,但球员们基本都是光棍一条。 所以现在文潇岚坐在板凳席边上,队员们一个个都浑身不自在,像是球衣里长了毛刺。他们不断地偷偷打量文潇岚,却又不敢上去搭讪。 唯一的例外是队长。这是一个高尚的、纯洁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或者换句话说,是个白痴。由于满脑子都是篮球,连谈恋爱的事情都极少去想,他反而能自如地和文潇岚说话:“文同学,你能不能告诉我那个王八羔子……啊,对不起,能不能告诉我冯斯这段时间到底去哪儿了?我反正是不相信那孙子……他会真的病那么久。” 文潇岚抿嘴一笑:“他的确是装病,不过么,也算是身不由己。” “怎么身不由己了?”队长问。 “学长,你们以前学线性代数和概率统计的时候,是不是一位姓白的女老师教的?我们系这两学期就是她。”文潇岚挤了挤眼睛作神秘状。 队长怔了怔:“是啊,很凶的一个老女人,听说快四十了还没结婚,我们都说她……算了,说出来不雅。她怎么了?” “她,和冯斯之前产生了一点小误会。冯斯为了躲她,只好装病了。”文潇岚拼命憋住笑,做出一本正经的样子。 “误会?”队长和其他队员们先是莫名其妙,然后几乎是在同一时刻大张着嘴,发出齐齐的惊叹。 “我靠!还真没看出来了,冯斯这小子的口味那么……那么不走寻常路。”队长的眼珠子都快凸出来了,“这才叫情圣!真给咱系队长脸。” 委屈你了,白老师,文潇岚在心里想着,谁叫你上学期没给我90分? 好在中场休息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球员们恋恋不舍地暂停八卦,准备上场,到这时候队长才发现问题:“咦?情圣呢?换个衣服要换到过年啊?坦克,快去把他给我……” 他正准备命令绰号“坦克”的中锋去把冯斯揪出来,忽然之间,所有人都眼前一黑——体育馆里的灯灭了。与此同时,音响系统发出尖锐的啸叫声,DJ的喊叫与动次打次的音乐也随之而停止。 “停电了?”队长有些疑惑,“不会是冯斯那孙子故意搞坏了电路好不上场吧?” “你只是要他打几分钟篮球而已,又不是要他去和凤姐约会,”文潇岚哭笑不得,“他哪至于那么不分轻重!” 这场比赛原本就打得沉闷乏味,跑来看球的学生们早就已经有些不满,现在再赶上停电,更是莫名郁燥,很快黑沉沉的体育馆里充满了嘈杂的嘘声、口哨声、喝倒彩声。好在这是个智能手机时代,相当于谁的身上都随身带着手电筒,一些学生索性起身离席,用手机照着路准备提前离开。 但他们很快就发现了不对劲:体育馆的所有出入大门都被关上了,而且似乎是从外面锁死了,无论是正常的出入通道还是应急通道,全部封闭,一个都打不开。 大学生们这才惊慌起来,通道被封闭的坏消息迅速蔓延开,不安的氛围开始涌动,胆小的女生已经发出了惊叫声。一些比较镇定的学生一面打电话报警呼救,一面开始尝试撬门和撞门。但十分奇怪,门外似乎是被什么分量十足的重物顶住了,即便锁已经被撬坏了,门还是无法被打开。 在这片喧嚣而惊惶的声浪中,场地中的篮球队员们也有些不知所措。文潇岚却比旁人想得更多,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刻,正当冯斯身处体育馆中寻找失踪的刘岂凡的时候,突然发生这样的事件,恐怕既不是偶然也不是意外。但她也没有办法开口向身边的人解释,只能悄悄地离开摸不着头脑的球员们,向着更衣室走去,想要先找到冯斯再说。 文潇岚来到球员通道的出入口处,正准备走进去,忽然感到有人在扯她的衣袖,回头一看,竟然是她和冯斯一直在找的刘岂凡。虽然黑暗中看不清楚面部细节,但文潇岚不用看也能猜得出,刘大少必定还是那副满头大汗、面色发白或者发青发紫的德行。 “少爷啊,我找你找得腿都快跑断啦!”文潇岚没好气地说,“妈妈没教过你……” 她原本想说“妈妈没教过你出门之前说一声吗?”,忽然想起刘岂凡母亲惨死的事情,又赶忙住口。好在刘岂凡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她刚刚说了些什么,急急忙忙地开口了:“糟糕了!抓我的人来了!” 文潇岚怔了怔,随即反应过来:“照这么说,体育馆停电和门被堵住,应该是这帮人干的了?” 刘岂凡点点头:“肯定是他们。” 文潇岚哼了一声:“到底是怎么回事?你不是最怕和人接触嘛,怎么会跑到这人和人扎堆的地方来了?” 刘岂凡嗫嚅着答不出来,文潇岚摆摆手:“先不说这个了,快跟我去找冯斯,我们想想办法解决掉那些家伙。喂,你还戳在那儿干什么?还不赶紧跟我走?” “找到冯斯也没有用的,”刘岂凡说,“他什么也做不了。” “你这话最好当着他的面说,这样他就有机会在你身上磨磨他发痒的拳头了,”文潇岚说着,伸手去拉刘岂凡,“总之先找到他再说。他在更衣室里。” 她的手伸了出去,却一把抓了个空。仔细一看,刘岂凡的身影已经消失了。她先是一惊,然后很快想明白了——刘岂凡动用了他令时间减缓流逝的蠹痕,从自己的身前溜掉了。 这个孙子还真敢!文潇岚的第一反应居然不是生气,而是吃惊。在听了冯斯的描述以及和此人进行过短暂接触之后,她曾经背地里给刘岂凡下了论断:“这个人太蔫了,完全是个极品小受。” “不要用你们文艺界那些低俗的词汇!”冯斯当时正色说,“其实他就是个三棍子闷不出个屁的货色。” “我低俗也比你粗俗好!” 不过现在看起来,刘岂凡似乎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蔫。他先是对一直控制自己的黑暗家族进行了反抗,现在又不听自己的话,好像在内心深处也藏着一点属于他的自由意志。 那就看你的啰,文潇岚想着,不过我还是得找到那个王八蛋。这么想着,她继续迈开步子走向更衣室,却不小心被混乱中的人流撞了一下,一下子摔倒在地上。这一下摔得好重,她龇牙咧嘴地在地上坐了半天,才算缓过劲来。揉着屁股慢慢站起来时,她发现体育馆里的局势已经接近失控了,群体性恐慌的蔓延速度比烈性传染病还要快。其实此刻虽然被堵着出不去,也并没有其他危险局面出现,没有火灾,没有毒气,没有扛着枪的蒙面匪徒,没有吃人的怪兽,但人们还是无法抑制内心的恐慌。封闭和黑暗,原本就是恐惧的来源。 一些胆小的女生甚至已经开始哭泣,文潇岚不敢再多耽搁,一瘸一拐地跑向更衣室。她看见更衣室大门敞开,冯斯却已经不知去向。手机发出的电筒光照到墙角一个倒在地上的身影,那是一个陌生人,并不是冯斯,看年纪也应该不是大学生。 “你是谁?冯斯呢?”文潇岚问。 “文小姐,你好。”对方的声调里带着痛楚,虽然素未谋面,却准确道出了她的姓氏。 “看来,你也是个守卫人了?”文潇岚说,“发生了什么?冯斯去哪儿了?” “要出大事了,”地上的伤者叹了口气,“现在就看冯斯有没有本事解决它了,如果解决不了……” “解决不了会怎么样?”文潇岚急忙问。 “不会怎么样,只不过……这座体育馆大概会被夷为平地,”伤者说,“而体育馆里的所有人,都会死。” 文潇岚下意识地捂住了嘴。她原本也有一些不祥的预感,却万万没有想到事态比她想象的还要严重得多。 “整座体育馆……都会被夷为平地?这怎么可能?”她吃惊地问,“我记得冯斯跟我说过,无论是守卫人,还是守卫人的对立面黑暗家族,平素都尽量行动低调、不事张扬,尽量不做出让外界发现魔王世界存在的事情。你们搞一些暗杀是没问题的,当众杀人都已经足够罕见了,在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摧毁一座大学里的体育馆,那怎么可能?” 地上的伤者苦笑一声:“是啊,你说得半点都没错,按照常态推测,的确是这样的,这就是为什么很多守卫人之间的决斗都会遁入幻域,以免蠹痕碰撞造成的破坏过大。即便是范量宇那样的杀人狂魔,也大多会选在守卫人控制的地盘或者无人地带出手,然而,事实总有例外。” 不知道怎么的,听到范量宇的名字,文潇岚的心里突地一跳。她定了定神:“这一次来的,就是你说的……例外?” “是的,这是一群大大与众不同的家伙,”伤者说,“我原本以为来的是普通的黑暗家族,万万没想到是他们。他们根本连人都不能算,就是一群疯子,一群魔鬼。” “原来这世上还有连守卫人都害怕的角色啊,”文潇岚摇摇头,“果然恶人需要恶人磨。那我们现在怎么办?以及,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另外一个问题,冯斯哪儿去了?” “这两个问题其实可以合并成一个,”伤者回答,“就看我们的天选者能不能创造奇迹了。” 他一阵剧烈的咳嗽,看来是伤得不轻,而且文潇岚能看出来,他并不愿意对自己透露太多。反正守卫人们都是这副多说一个字就会死的德行,她想,也甭问了,干等着吧。 她在更衣室的椅子上坐下来,脸上若无其事,心里还是忐忑不安,生怕这座巨大的体育馆真的轰然崩塌,那可真会变成轰动全世界的大事,自己这条渺小的生命也算是从此能在史书里占据那么几行字了…… 不过她也略带点惊奇地发现,自己并不如想象中害怕得那么厉害,细细一想,大概是自从和范量宇一起对抗过那些骷髅战士之后,自个儿的胆气比过去更壮了。 “我也在变成怪物么?”她自言自语着。 她在黑暗里默默地坐了几分钟,脑子里回想着过去这些月发生的种种事件来分散注意力减轻紧张感,这其中自然少不了她生平的最高光时刻——用自己纤细的身躯硬生生架住重得像块岩石的范量宇,帮助他和黑暗家族作战。在那个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刻,面对着身边狰狞狂舞的白骨,原本应当直接吓晕过去的她居然忘记了害怕,只有一种“老娘和你拼到底”的血气在燃烧。 她不得不承认,那是范量宇的功劳,这个百无禁忌而又无所畏惧的大魔头,带着那副嘲讽一切蔑视一切的嚣张嘴脸,似乎总能激发起旁人在他面前不甘示弱的雄心。而且很奇怪的是,别人见到范量宇都怕得不行,她却并没有这种感觉,而范量宇对她似乎也和对别人稍有不同。可惜的是,这个双头怪人对他的过去种种依然守口如瓶,从来不肯告诉文潇岚他的身世经历,尤其是那个项坠里的女孩的照片…… 正想到这里,耳朵里忽然传来一阵和先前不大一样的声浪,人群似乎显得很激动。她连忙站起来,重新跑回体育馆里,发现学生们正排着队,以匆忙而有序的步调向馆外奔跑出去,还不断有人高喊:“注意脚下!不要摔倒!不要踩踏!”“都别慌张!女生先走!” ——被封闭的通道门终于打开了。 文潇岚这才算松了口气,发现自己的手在止不住地微微发抖,内衣也已经被冷汗浸透了。冯斯这个浑小子总算还是做到了,她欣慰地想,一场巨大的劫难总算是可以避免了。 她也不着急,等大部分都离开后,才慢慢跟在后面走出体育馆。体育馆外此刻热闹非凡,惊魂未定的学生们,接到电话赶来救援或者看热闹的其他学生以及教职员工,接到报警后赶来的警察,把体育馆外的空地挤得满满当当。 又开始下雪了。文潇岚扯了扯汗湿的衣服,知道再这样待在外面多半要感冒,决定先不找冯斯了,直接回宿舍换衣服,然后到宁章闻家里去等着。祸害万年在,她自我安慰着,冯斯那种混蛋才不会那么轻易就嗝儿屁。 她一路小跑回宿舍,冲了一个舒服的热水澡,换好衣服骑上车直奔宁章闻家。刚一进门,她就被眼前的情景惊呆了:客厅里的茶几和饭桌,都被挪到了角落里,客厅中央的地面上平躺着一个人——刘岂凡。此刻的刘岂凡,看情状和今天清晨时差相仿佛,不过似乎更为糟糕,因为他的身畔已经开始有一些七彩的光斑在跳跃,预示着某种可怕的能量失控。 不过最让文潇岚吃惊的还不是刘岂凡的状况,而是站在刘岂凡身边的三个人。这三个人正以随意的姿态站在一边,但身上隐隐透出的淡淡光晕说明他们在催动蠹痕,而这些人她居然全部都能认出来。 先是她已经十分熟悉的老战友,两个脑袋的范量宇;而在范量宇的身边,是上次把关雪樱送到宁章闻家里来的梁野。第三个人则是一个俊美的年轻人,那张脸活脱脱像是从美型日漫里走出来的,要是穿上奇装异服到COS展上晃一圈,绝对会引发无数少女的尖叫。尽管从未见过,她也可以猜得到,这大概应当是那个叫路晗衣的守卫人。 梁野、路晗衣和范量宇。这三位守卫人世界的巨头居然汇聚一堂,都站在宁章闻家狭小的客厅里。 这简直就像一个猫笼子里挤进了三头狮子,单是看一眼就足够让人呼吸发紧,文潇岚想。她又想,对于宁章闻来说,在自己的陋居里接待这三位大人物,也算得上是蓬荜生辉了。 想到宁章闻,她才注意到这三位无比抢镜的主角身边的三个小龙套——冯斯、宁章闻和关雪樱。三人正肩并肩站在宁章闻的卧室门口,朝着客厅中央贼兮兮地张望。她不敢打扰三位巨头,蹑手蹑脚贴着边走过客厅,先问冯斯:“刚才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三位大爷又怎么全跑家里来了?” “这三位大爷是来救刘大爷的,”冯斯冲着正像一块宝石一样发着光的刘岂凡努努嘴,“当然他们也并不是出于好意,只是谁也不清楚刘大爷力量失控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还是安全第一为妙。” “他为什么会失控?”文潇岚问,“难道……” “没错,刚才在体育馆里,是刘大爷拯救了大家,”冯斯说,“当然,我也出了一点点小力气,算是为挫败阶级敌人破坏革命的阴谋做出了贡献。” 他一面说,一面活动着自己的手腕,似乎关节处受了伤,还不是很灵活。他的脸上、手上也有一些小伤口,像是被尖锐的物体割伤了。 第一节 听完丁小齐的话,冯斯并没有感觉太意外。在他看来,守卫人或者黑暗家族要是有那么一分钟不跳出来闹事儿,反倒有些不正常。 “黑暗家族嘛……我明白了,”冯斯说,“我再去试试找一下刘岂凡,把他带走吧。” “不,你不明白,”丁小齐摇摇头,“这次来的,可能是西藏的那群鬼佬,他们和你所见过的任何敌人都不一样。” “西藏?既然是来自西藏,为什么又是鬼佬?鬼佬不是外国人的意思么?”冯斯不解。 “因为他们既不是藏人,也不是其他中国境内的传统民族,而是源流于欧洲的白人,当然后来也慢慢吸收融合了其他民族……”丁小齐说,“没工夫细说了,现在只能靠你了。我听说你一向运气不错,就去碰碰运气吧,要不然,这里会死很多很多人。” 冯斯的确听得满腹疑团,尤其是丁小齐提到,这个家族来自西藏,却大都是外国人,听来着实有些诡异。但一想到“会死很多很多人”,他也知道此刻不能浪费时间,连忙发问:“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想办法找到敌人,干掉他们。”丁小齐说。 冯斯简直要吐血:“大哥!你这话就好比说,只要把球射进球门,中国队就能拿世界杯……我他妈要有本事干掉你们这些怪物,还至于活得那么憋屈吗?” “抱歉,我知道有点强人所难,”丁小齐说,“但是你非得去试试不可,因为不拼这一把运气,这里的人都会死光,你还是活不了。” “好吧,看来我是没什么选择了……”冯斯左看右看,更衣室里似乎除了一把长柄墩布之外,再也没有其他趁手的打架用具了。他无法可想,上前抄起墩布,丁小齐在背后叫住了他。 “别忘了我是警察,”丁小齐说,“给你一把警用电击枪,虽然估计作用不大,但是聊胜于无吧。” “这玩意儿我喜欢!” 冯斯脱下篮球服,重新穿上便装,抄着电击枪,带着狐假虎威的感觉走进体育馆,馆内已经是一片混乱。他努力收束心神,试图感知到一点点蠹痕带来的头痛刺激——这是他唯一可以用来寻找蠹痕的方法。虽然笨点,倒还算满灵光,以至于文潇岚促狭地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头痛侠”。 头痛侠?其实我更像是一条头痛搜毒犬……冯斯自嘲地想着,逆着乱纷纷的人流在场地里快步疾走,希望能尽早找到那种头痛的感觉。但奇怪的是,小跑了一圈之后,他发现自己非但没有感受到头疼,反而在接近某几个角落时,感觉很舒服。 是的,舒服,或者说惬意,好似头脑莫名间变得澄明,反应也更灵敏一些了,以这个状态去参加考试说不定能多拿十分。并且,他感到了一种情绪上的调动,明明面对的是极度危险的状况,眼前又是一片黑暗嘈杂令人心烦的环境,他内心的紧张不安却在消退,相反感觉到的是一种自信的提升。 没什么大不了的,老子是天选者,冯斯对自己说,老子可以碾压一切。 等到远离了那几个方位后,这种瞬间突发的豪情又很快消散,他才意识到有些不对,并且立刻产生了一些联想。在哈德利教授死亡的那段时间里,自己在幻境中虽然主要体会的是爱情的美好,但和刚才那种情绪却有着某些共通之处——都是一种强烈的正向情绪感染,就好像被打了一针兴奋剂。 这是黑暗家族的蠹痕在起作用!他猛然间反应过来。看来如丁小齐所说,这些“来自西藏的鬼佬”,拥有着和他所见过守卫人不大一样的力量,并不能令他头痛欲裂,却反而可以让他振奋精神。 “妈的,怎么有一种‘我们才适合做朋友啊’的感觉呢……”冯斯喃喃自语着。 他努力把握着这样的感受,很快地来到了场馆内电子屏幕的下方。他发现有一条黑影正矗立在那里,抄着手一动也不动,在惊慌失措的学生当中显得颇有些与众不同,不过此刻周遭都是一片混乱,除了冯斯之外,并没有人注意到他的异常。 这个人就是丁小齐口中的欧洲后裔么?冯斯不敢轻易靠近,站在远处先观望了一会儿。突然之间,那个黑影转过头来,脸朝向冯斯所站立的方位。尽管看不到对方的眼睛,冯斯却已经明白过来:对方也发现了他的存在。他叹了口气,知道装傻充愣无济于事,只能走上前去。 这果然是个欧洲人,即便黑暗中无法辨清肤色,五官轮廓也一目了然,是个三十来岁的男性白人。冯斯笑了笑:“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在魔王世界里遇到国际友人,幸会幸会。” 对方看了他一眼,并没有说话,也没有做什么动作,冯斯却忽然间凭直觉感到了危险的临近,不由得警觉起来。拜高度兴奋的头脑所赐,他的耳朵隐隐听到从头顶方位传来一些异响,来不及多想,他在本能的指引下就地一滚,随即耳边听到一声玻璃碎裂和金属撞击混杂在一起的巨响,同时脸上有些火辣辣的痛感,像是被飞溅的不明碎片划伤了。 侧头一看,冯斯一下子吓得手脚都有些发软。一堆乱七八糟的碎片正堆在他先前站立的地方,向四面散落出去足有好几米地板上都被砸出了一个大坑——那是篮球馆顶部的一盏照明灯!幸好刚才躲闪得快,要不然现在自己即便不变成一滩肉酱,脑袋开花颈骨粉碎那也是轻松随意的事情了。 毫无疑问,这盏灯是这位来自西藏的欧洲人使用蠹痕拆下来的。 这家伙一上来就想干掉我!冯斯一下子有些懵。他遇到过的守卫人和黑暗家族加在一起也可以开个相亲会了,有些想要活捉他,有些用杀戮来威逼他,青城山的魔仆倒是想吃掉他,目的也是为了获取他体内那股至今没有人能说得清道的明的古怪力量。 但从来没有人不分青红皂白劈头盖脸就要取他性命的,从来没有过。因为他是天选者,人们面对他时总会有各种各样的想法,有人想诛杀魔王,有人想臣服于魔王,有人想获取魔王的力量,这些想法或者说欲念,都得着落在天选者身上来寻找和实现。所以即便是面临着层出不穷的危机,他也并没有慌张到手足无措——他还是有用之身嘛,一般不至于马上就有生命危险,就算是吃唐僧肉不也得先洗剥干净再上锅蒸么? 然而,眼前的这位洋大人却大大地与众不同,上手就是杀招,险些就把伟大的天选者直接开了瓢。逃过一劫的冯斯愣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得赶紧爬起来逃命,但双手一撑地,正按在一块玻璃碎渣上,疼得他手臂一抖,整个身体狗啃屎般趴在了地上,下巴也不客气地被扎了几下。 你大爷的,这几下要是被拍下来,够得上家庭滑稽录像的标准了,冯斯悲愤地想。 不过我大概也没命去欣赏自己出糗的影像了,冯斯勉强抬头,看着半空中掉下来的第二样东西——一大段断裂的钢梁。看这架势,这段钢梁将会更好落在自己的腰际,把自己咔嚓一声切成两段,就像切开一根油条。 冯斯绝望地闭上眼,在这短促的一瞬间甚至无暇思考,然而一秒钟过去了,然后是两秒、三秒……十秒钟过去了,钢梁依然没有落到身上。他睁开眼睛一看,不觉呆住了:那段钢梁竟然像直升机一样在半空中悬停住了,距离他的身体只有几十厘米,却并没有落下来。 他连忙在地上再滚了一圈,先逃到相对安全的地方。打这个滚的时候,他已经猜出来了,这奇特的一幕是刘岂凡干的,三棍子打不出一个屁的刘公子在千钧一发之际令时间停滞,救了他一命。 冯斯惊魂未定地站起身来,扭头一看,果然,刘岂凡又是那副半死不活的样子,半坐半靠在一张椅子上,而周围的一切,无论是正从半空下坠的重物,还是那些正像没头苍蝇一样乱撞的被困学生,都停止了动作,那个试图杀掉他的欧洲人也不例外。 “谢谢你,你还真是出乎我意料呢,”冯斯对刘岂凡说,“不过为了救我命的话,你只需要让这一小块领域时间停止就可以了,为什么要把范围扩大到整个篮球馆呢?你的身体支撑不住啊。” 刘岂凡伸手指了指周围,喘着气说:“这个人的蠹痕……能造成建筑物变形和共振……他想要毁掉整个篮球馆。” 冯斯一惊:“不是吧?这家伙果然是疯子。他是想要杀我吗?” 刘岂凡摇摇头:“可能是为了杀我,因为他看到我之后就追我,我逃,然后他……” 刘岂凡艰难地喘着气,一时间说不下去,冯斯却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这个欧洲人试图追杀刘岂凡,但刘岂凡却已经利用时间停滞逃掉了。然而对方可能是通过蠹痕的味道发现刘岂凡还没有离开篮球馆,于是一发狠,利用他自己的蠹痕先封闭了所有出入口,然后开始——拆房子。 “这他妈完全是不顾自己死活的路数啊……”冯斯摇摇头,“这真是一群脑子有问题的家伙。那现在怎么办,你不可能撑很久的。” 话一问出口,他就知道自己问了一句废话。没有比眼下的形势更明朗的,没有第二条路可以选择了,必须打倒这个欧洲人,令他停止释放蠹痕,否则的话,等到刘岂凡支撑不住,时间重新运行,这座篮球馆也就逃不开崩塌的厄运了。 而这事儿还得立即完成,因为刘岂凡看上去会比这座篮球馆更先挂掉,他已经完全瘫软在了地上,胸口像拉风箱一样,连话都说出不来了。 “挺住,我马上干掉他!”冯斯撂下这句话,大步流星地跑向欧洲人。他知道,此刻在刘岂凡时间停滞的蠹痕内,欧洲人暂时没有反抗能力,这可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刘岂凡已经如强弩之末,每多耽搁一秒钟,这一片区域内的时间都可能重新运行。 他冲到欧洲人身前,掏出电击枪,却发现这把枪并无反应,不知道是刚才摔坏了,还是在时间停滞的状态下无法启动。他也来不及多想,倒转枪柄,像挥舞一把锤子一样向着欧洲人的头顶砸了下去。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电击枪砸到欧洲人头上时,并没有那种沉重的打击感,反而一股柔和而坚韧的力量从欧洲人身上弹出来,令他猝不及防,被反弹回去好几步,差点摔倒。他定了定神,仔细一看,发现欧洲人的身体竟然在微微地移动。尽管动作极慢,幅度很小,看起来简直像是慢镜头或者街头艺术家的行为艺术,但他的确是在动。 这个家伙,竟然对刘岂凡那么强大的蠹痕也有轻微的抵抗能力!冯斯似乎有点明白为什么守卫人们对这支来自西藏的家族忌惮非常了,这帮人的确不能用常理来推断。 他又尝试了一两次攻击,每次都尽量跑得曲里拐弯,试图让欧洲人反应不过来。但那一道护体的蠹痕实在是比人的神经还要反应迅速,每一次都消解掉了冯斯的力道。 试了几次之后,冯斯倒也发现,对方的反弹力和自己用力的大小有关,似乎是有点遇强则强遇弱则弱的味道。如果自己用力足够小,就不会被弹开,但力道太小了却也不可能对这个强壮的欧洲人造成丝毫伤害。 回头看看刘岂凡,基本已经陷入了半昏迷状态,完全是在依靠本能维持着蠹痕。但等到他完全失去知觉的时候,蠹痕依旧会消失,到那时候,这座体育馆大概也就保不住了,而馆里的人,都得死。 冯斯满头大汗,恍惚中又想起了不久前在四川青城山时的遭遇。在最后生死一线的时候,他所经历的也是这种和时间赛跑的惊魂时刻,那时候他眼睁睁地看着林静橦的钢针一厘米一厘米地接近魔仆,却不知道最终到底钢针能不能赶在魔仆进入新空间之前干掉它,那种焦虑的等待实在是太煎熬了。 等等……钢针? 钢针! 冯斯猛然间反应过来,自己身上原本还藏着一件宝贝——从胖厨师身上抢来的毒针。按照胖厨师的说法,毒针上混合着麻醉剂和“酒”,是对付守卫人的不错的武器。如果用这根针扎中欧洲人,或许能起到作用。 这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了。冯斯手忙脚乱地掏衣兜,这一掏登时手脚冰冷:毒针不见了。 他狠狠给了自己一巴掌,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回想先前发生的一切,并且很快想到,大概是刚才在地上翻滚躲避那段钢梁的时候,装着毒针的吹管不慎从衣兜里滚出去了。 他几乎是连滚带爬地跑到那一堆残骸里,手在地上拼命扒拉着,完全顾不得那些尖锐的碎片不断划破手上的皮肉。运气不错,在耗费了十多秒钟宝贵的时间后,他终于摸到了那个圆圆的木质吹管,不过吹管已经开裂了——况且不开裂他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用。他索性用牙齿从衣服上咬下一块布,包住拳头,然后一拳砸下去,把吹管砸裂了。 冯斯从吹管碎片里摸起几根钢针抓在指缝里,然后再以连滚带爬的姿态回到欧洲人身边,尽管心急如焚,仍然控制着自己以缓慢的动作把毒针一点一点送到欧洲人的脖颈处,再一点一点把针尖扎进去。 “大哥,你可千万得起作用啊,”生死系于一线的时候,冯斯倒也不忘臭贫两句,“千万别拿‘中国人和欧洲人的体质不一样’来吓唬我。” 不过运气不错,看起来,在“酒”和麻醉剂面前,管他是中国人还是欧洲人,都得乖乖地躺下。当刘岂凡终于再也支撑不住,真正陷入昏迷的一刹那,他的蠹痕消失了,这一片区域里的时间开始运行,但欧洲人的蠹痕也紧跟着失效了。那具北极熊一样的庞大躯体轰然倒地,不再动弹,冯斯这才松了一口气,并且开始感觉手上疼得厉害。 “每个月都有这么几天……”他叹了口气,只觉得全身的力气都用尽了,突然间很想就这么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大睡一觉,什么都不管了。但他也很清楚,这样的愿望永远无法实现。别的不提,单说眼前的刘岂凡,身上开始慢慢溢出一种奇特的光彩,那大概是他老人家的力量又要控制不住的征兆。 冯斯拖着沉重的步伐一步步走到刘岂凡身边,打算如法炮制扎他两针,这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没用的,他现在这个状况,光靠‘酒’已经不行了。” “帅哥,你来了,我他妈的就放心了。”冯斯一屁股坐在地上,如释重负。他听出来了,说话的这个人,就是成天打击挖苦他的双头怪人范量宇。但在现在这种情况下,范量宇能够出现,在他眼里简直就像是天仙下凡。 体育馆的大门已经打开,虚惊一场的学生们开始有秩序地往外撤离,男生们发扬着绅士风度维持秩序让女生先走。除了寥寥几个人之外,没有谁知道,他们其实是在生与死的钢索上走了一趟。 第二节 冲过热水澡,换上了宁章闻的干净衣服,肌肉的紧张总算是缓解了许多。文潇岚替冯斯简单地处理了伤口,而刘岂凡也终于安静下来了。三大高手一起出手,毕竟不同凡响。 “我算是看出来,守卫人都是属猫的,”冯斯哼哼唧唧地说,“平时见不到,一闻到鱼腥味儿全出来了。” 正在客厅一角坐在地上的范量宇抬起手指,朝着冯斯指了一下,冯斯扑通一声栽倒在地上。 “你他妈的是顺风耳啊!”冯斯满脸痛苦,旁边的文潇岚幸灾乐祸地嗤嗤直笑。 “你的同志之爱哪儿去了!叛徒!”冯斯艰难地瞪视着文潇岚,随即冲着范量宇嚷嚷起来,“快停手大哥!出人命啦!” “他算是暂时安稳下来了,但附脑连续经受过两次刺激后,已经处于非常危险的状态,可以说是觉醒边缘。”路晗衣对冯斯说,“所以我建议你把他交给我们,否则的话,一来黑暗家族随时可能再来,二来他如果逼不得已再度使用蠹痕的话,你们根本无法压制。” “你说得很有道理,不过,他究竟该跟谁走呢?”冯斯不怀好意地笑笑,“‘我们’这个说法太笼统了,要知道你们三位可不是亲如一家,现在还没露面的王大小姐也肯定对他感兴趣极了。” “小子,那么低端的挑拨招数,你是又想找揍了么?”范量宇冷冷地说。 冯斯做了个夸张的投降姿势:“好,我不说了,随你们便吧。我去睡会儿,希望醒来的时候你们都已经消失了。” 他真的转过身,走向宁章闻的房间,但就在这时候,一种异样的感觉传来,令他骤然停住了脚步。回过头时,他发现周围的时间又进入了停滞状态,不用说,只有一种解释。 “刘公子,你刚才没听到他没说吗?”冯斯很是无奈,“你再这样不停地催动你的附脑,是相当危险的,那三位爷不可能随时随地为你候命收拾残局啊。” 刘岂凡摇摇头,做了一个十分坚定的手势,示意冯斯跟他下楼。冯斯想了想,叹了口气,披上外衣跟在他的后面。 “楼下不远有一个工具房,门锁是坏的,”冯斯说,“我们躲到那儿去吧。” 两人很快钻进那个布满灰尘并且并没有暖气的工具房,冯斯搓着手:“大哥,有什么话快点说,不然舌头就得冻上了。” “我不跟他们走,”刘岂凡低声说,“我不是工具。” “看来经过这一天一夜的折腾,你的胆气比以前壮了个十倍八倍的,”冯斯饶有兴味地说,“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你要逃脱他们的追捕——我是指既包括守卫人、也包括黑暗家族——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更别提你的能力使用一次就是把自己往死路上多推几分。” “大不了一死。”刘岂凡说。 冯斯更加好奇:“就在今天凌晨,你还跟我们说你挺怕死的呢。” “可能是因为今天傍晚的时候,我跑到学校里去闲逛的那一趟吧,”刘岂凡说,“我……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像这样过了。” “哪样过?” “没有人看着我,没有人软禁我,没有人管我,可以自由自在地溜达一下。”刘岂凡说,“虽然外面很冷,但是自由的空气吸进肺里,感觉太美好了。就算马上死掉,我也心甘情愿。” “所以你后来钻进体育馆,去看一场你根本不喜欢的篮球赛,是因为你想再吸一点儿人气?”冯斯揶揄他。 刘岂凡认真地点点头:“是的。我也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混在那么多人里面了。那样能让我感觉到,这个世界还是真实的。” “你错了,这个世界半点也不真实……”冯斯咕哝着,“不过么,容许我提醒你一声,你死了倒也罢了,万一你的附脑爆发出来,可能对周围的人造成什么,你有想过么?别忘了,你拥有的可是让四大高手都啧啧称奇的独特力量。你从本质上来说,还算是个善良的人,你忍心让无辜的人给你殉葬么?” 刘岂凡的目光黯淡了下去。冯斯接着说:“更何况,你还没有替你的父母复仇。虽然复仇这种字眼儿说起来有点小说腔,但是你真的不想替他们讨回一点公道?” “讨回……公道?”刘岂凡慢慢在一张满是积灰的破沙发上坐下来,“我哪儿来这个本事。我只是个废物而已。” “废物?”冯斯嗤地笑出声来,“别逗了,要比废物,你能比得过我?” 刘岂凡有些惊讶地抬起头来看着冯斯。冯斯曲起指节,敲了敲自己的额头:“我是天选者,伟大光荣正确的天选者,承载无数人希望的天选者。但我的附脑从未觉醒过,除了偶尔充当一下别人蠹痕的催化剂,我没有任何自主的能力。过去的一年里,我遇到过无数的敌人,几乎每一个敌人都把我当成沙包一样打着玩——但我也并没有想死。因为我知道,活着才能有把他们当成沙包打回来的机会,死了,就全都成狗屁了。” 他走上前,拍拍刘岂凡的肩膀:“兄弟,你的蠹痕那么牛逼,就算不用来打架,当一个女浴室色魔那也是极品啊,真是羡慕死我了。就这样你居然想自暴自弃,未免太暴殄天物了吧?人生在世,拥有一点儿才能不容易,怎么也得过足瘾再挂吧?” “过瘾?”刘岂凡一怔。 “就像你刚才一个人跑出去瞎溜达一样,”冯斯说,“虽然差点造成大灾难,难道不是挺痛快的么?活着才能享受那样的痛快。再说了……” 冯斯说到这里,故意停顿了一下,不怀好意地挤挤眼睛:“你难道不想再见到黎小姐吗?” 刘岂凡的脸立刻涨得通红。 美人计真是人类文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冯斯憋着笑想着。 几分钟后,刘岂凡用他招牌式的低头认罪姿态跟着冯斯回到了楼上。梁野等人依然等在那里,看到两人回来也并不吃惊,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个结果。 “我跟你们回去。”刘岂凡再用他招牌式的蚊子一样的声音说。 范量宇和梁野都没有说话,路晗衣却轻声一笑:“不必了。如果你愿意的话,你可以留在这里。” 冯斯大感意外:“你们这是唱的哪出?” “是我的主意。”一个娇嫩的女声响起。 “好嘛,这下子可以召唤神龙了……”冯斯摇晃着脑袋,看着王璐从厨房里钻出来,手里还端着一个冒着热气的饭碗,炒饭的香气从其中传出来。 “一天没吃饭,饿死我啦,可惜来的不凑巧,没法尝到小樱的手艺。”王璐说着,开始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拉饭粒。 “我倒是很想礼貌一句‘欢迎下次来品尝’,但是你知道,我真是情愿永远不见你们四位,”冯斯说,“不过今天这场面太罕见了,我简直都想拉着你们合影留念了。” “我已经那么干了……”文潇岚小声说。 “瞧你那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冯斯哼了一声,转向王璐,“如果说在守卫人世界里有什么东西是我深信不疑的,那就是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刘大少是那么引人关注的存在,这三位大爷开始的目的也是带走他,你凭什么只言片语就说动了他们?” “这是个秘密。”王璐嫣然一笑,“不过你那么聪明,至少可以得出这个结论:把刘公子放在你身边,比起把他带走,更符合我们的共同利益。当然了,我们会加强对你们的保护。” “你就直接说加强对我们的监视好了,”冯斯耸耸肩,“好在大家都习惯了。我看刘大少今天累得要虚脱,各位没别的事就请回吧,这个沙发得腾出来给刘大少当床。” 关雪樱扯了扯他的衣袖,打了个手势,意思是“我可以睡沙发,让刘岂凡睡床”。刘岂凡看懂了她的手势,目光里流露出感激的意味,连连摆手:“那怎么行?” 冯斯拍拍关雪樱的头:“别那么富于牺牲精神,现在是男卑女尊的时代啦,你要学着接受男士的绅士风度。再说了,让刘大少去睡女人睡过的床?我担心他的血管都会烧起来。” 路晗衣笑了起来:“用不着太多的绅士风度了。宁兄家对门的房子我已经买下来了,明天就能住进去。” 冯斯一呆:“买下来了?什么时候?” “两分钟前。”路晗衣扬起了他的手机,“在做出让刘兄留在这里的决定后,我已经第一时间指示我的手下,以高于市价一半的价格把对门的房子买下来,条件是他们明天中午之前就搬走,手续什么的可以延后再办。” “真够任性的……”冯斯叹息一声,“你这出手比林静橦还狠,果然国内土豪比美帝更有钱。不过你们要是一直用这样的手段来腐蚀我我肯定半点也不介意,来多少糖衣炮弹照单全收。” “对了,那个差点弄塌体育馆的欧洲人到哪儿去了?”文潇岚忽然插口问。 冯斯一拍脑袋:“哎呀,当时光顾着把刘公子弄回来,我给忘了。我他妈最近有点老年痴呆的迹象了……” “我已经第一时间派人找过了,但在那些学生撤离篮球馆的时候,他就已经消失了,”梁野说,“现在几大家族的人都在找他。他也许会成为一个重要的线索。” “那就交给你们啦。”冯斯懒洋洋地说,“如果没别的事儿的话,我得先回寝室休息了,从昨天到今天实在是太折腾了,我快成零件了。” 其他人还没说话,一直默默呆在自己房间里、并不愿意出来和陌生人说话的宁章闻忽然大声喊了起来:“小冯,快过来看!你们要找的那个欧洲白人,在社交网络上有他的消息了!很多人都在转发差不多内容的一条消息!” “他在哪儿?怎么样了?”冯斯急忙钻进房去。 宁章闻正眉头紧皱地盯着电脑,脸上的表情有些怪异:“今天晚上是学校英语角的活动时间。这个老外出现在了英语角里,然后……当众自杀了。” “自杀?” “是的,而且是用一种极其耸动的方式自杀。” 冯斯浑身一激灵,立刻想起了疯人院里黄力的朋友叶明强所卷进去的那起杀人事件:“他难道……也是……” 他连忙弯下腰,目光投向身前的液晶显示屏。显示屏上是一张打了马赛克的图片,但马赛克不算太厚,至少可以看见一片模糊之下那触目惊心的血红色。 第三节 这所学校的英语角一向有由各院系学生轮流主持的传统。每一周,都会有一个系的学生设计一个主题活动,或者是英文话剧表演,或者是主题讲演,或者是邀请国际友人来谈话,倒也蛮热闹的。 本周承办英语角的系来自于人文学院,这是这所原本的纯理工院校为了响应“建设综合性大学”的号召而在十余年前新近创立的,在学校里的学术地位多少有些尴尬,学生就业情况也并不如意,但有一个好处:女生很多。在狼多肉少的理工院校,以女生为主的人文学院实在堪称宝库,令一众光棍们垂涎三尺。 所以今晚的英语角原本十分热闹,无数男生蜂拥而至,准备在听完英文歌曲联唱后,和人文学院的美女们以习练英语的借口搭讪搭讪。万万没料到,姑娘们精心编排的歌舞刚刚进行到不到四分之一,令人震惊的新闻传来了:篮球馆不知为何似乎被人为封锁了,数百名学生被困在其中。 这样的大事件,显然比美女们更加具备吸引力。有些人关心自己的朋友,有些人纯为看热闹不嫌事大,一窝蜂涌到体育馆去,英语角瞬间冷清了下来。 人文学院的学生们十分失望,但也明白这种事情属于天有不测风云,没办法抱怨什么。为数不多的几个男生开始默默地收拾舞台用具,姑娘们呆呆地坐在椅子上,感情脆弱一点儿的想到自己一周来付出的努力,眼眶都红了。 “算啦,算我们倒霉,等下次吧。”同样失望的大班班长勉强挤出笑容,安慰着同学们,“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只要美女们还在,狼群迟早还会来……咦?” 她的视线被一个突然出现的陌生人所吸引住了。那是一个刚刚走入英语角的男性白人,看模样三十来岁,身材异常高大,目测身高可能接近两米。她以为这是个被邀请来参加英语角的外国友人,正准备上前去道一声抱歉说明情况,对方却已经停住了脚步。 而她也发现了此人身上不对劲的地方。这个人的身躯摇摇晃晃,有些站立不稳,脸上的表情更是怪异,似乎是一种混合着痛苦和快乐的表情。他的眼神更是骇人,带有一种极度的渴求和极度的兴奋,就像是沙漠中即将渴死的旅人见到了一口水井一样。 不对,用水井来作比方不太确切,班长很快又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那眼神里所充满的迷幻感,更像是在临死的幻觉中见到了海市蜃楼。 遥不可及的、虚幻的、却美丽如天堂的海市蜃楼。 正在想着,这个奇怪的白人忽然跪倒在了地上,手上多了一样东西:一柄匕首,寒光四射的匕首。 他想要干什么?班长警惕地后退了几步,正想提醒身后的同学注意报警,眼前的白人已经开始做出了动作,这个动作让她禁不住尖叫起来。 撕心裂肺的尖叫。 冯斯等人赶到的时候,现场已经被警方封锁,白人男子的尸体也被警方运走。此时夜色已深,但由于一晚上发生了两起突发事件,周围的路灯都没有熄灭,围观的人群更是没有办法驱走,大学生们摆出一副宁可第二天旷课的架势,或兴奋或紧张地关注着事态。 “真想把这些烦人的小崽子全都磨成渣滓……”范量宇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他仍然是用那件带了个兜帽的宽大风衣裹住自己骇人的头颅和身躯,但冯斯觉得,再厚的帽子也遮挡不住从他双眼中迸射出来的锥子般不耐烦的目光。 “所以说你总是不能体会另一个世界的乐趣,”路晗衣依旧沉静地微笑着,“心态偶尔放轻松一点儿也没什么坏处。” “别以为这里人多我就不敢揍你。”范量宇淡淡地回应了一句。 “各位,要斗口也不必捡现在,”冯斯说,“你们能不能告诉我,这个人,还有那位被关进疯人院的记者,究竟为什么会选择以这样吓死人不赔命的方式来自杀?” “让路哥哥告诉你吧,”王璐扮了个鬼脸,“他装好人的时候简直和真正的好人没什么两样。我已经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了,得赶快回去布置一下,免得被其他几位哥哥抢了先机。” “同。”梁野只说了一个字。然后两人不约而同地迈步离开,只是各自选择了不同的方向,夜风中飘来王璐的一句话:“梁野哥哥,别忘了我们俩之间的帐啊,我的脖子现在还疼着呢……” “小路,那你就把好人扮到底吧,”范量宇摇晃了一下他的大头,“我也走了。” “我收到的好人卡可以拿来糊墙啦。”路晗衣耸耸肩。 “你们真是连伪装一下和睦相处都不愿意。”冯斯大摇其头,“其实还是一群孩子……” 雪一直没有停。 冯斯手里拿着一个热气腾腾的煎饼,边走边吃,顺便揶揄两句路晗衣:“你不吃煎饼,是因为这种粗鄙的大众食品配不上你那张模特脸么?” 路晗衣笑了笑:“我只是不饿而已。要说粗鄙,我吃过比煎饼粗鄙百倍的东西。” “比如?”冯斯斜眼瞅他。 “还是不说为好,说出来的话,你吃进肚子里的煎饼恐怕都会吐出来,”路晗衣说,“在魔王的世界里,想要活下去,可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光鲜。不过,我们是人也好,是魔也罢,总算都还具备人的思维模式,人的行事逻辑。” “所谓魔,本来就是人根据自身的弱点——或者说优点——想象出来的玩意儿。”冯斯说。 路晗衣点点头:“可是那些来自西藏的欧洲人,却总是给人以脑子不正常的感觉。最初的时候,各大家族并不知晓他们的存在,因为近代以前入藏的交通极其不方便,而大家相互之间打打杀杀都还来不及呢。一直到了十六世纪初期,才有人无意中从入藏的外国冒险家那里得知,西藏存在着一些‘会妖术’的人群。” “这些会妖术的人,想必就是你们的同类了?”冯斯问。 “是‘我们’的同类。”路晗衣纠正他。 冯斯做了个“随你便”的手势,路晗衣接着说:“但那时候,几大家族正处于一场长期的战争中,一时间无暇去考量。等到真正组织起人马入藏探寻的时候,已经是十七世纪中叶了,而那一次入藏,人们有了意外的发现。” “什么发现?” “西藏确实存在着一个家族,但其主要成员既不是藏人也不是汉人,而是一群欧洲人,法国人、意大利人、德国人、西班牙人都有。” “嗯,我刚才也听说了,”冯斯想起了那个虽然本领一般、但并不招人讨厌的丁小齐,“他们当然不会是那里的原住民,肯定是在历史上的某个时期迁徙到西藏的。问题就在于,他们是什么时候过去的、为了什么要留在那里。” “这一点至今还是一个谜,”路晗衣说,“按照历史,1328年,意大利修士奥多里克成为第一个进入西藏的西方人,但那只是‘那个世界’的历史。守卫人世界里是否有人更早进入,就无人知晓了。” “总之,入藏的探寻队找到了那群人,却没能和他们进行任何交流和沟通。事实上,对方一见到他们就立即出手开始攻击,根本不由得他们说话。这群人的蠹痕力量非常古怪,而且打起架来是彻头彻尾的不要命,探寻队交手后死伤了好几个人,只好撤退。在那之后,又陆陆续续有几个不同的家族入藏,过程和结局都是一样:对方就像疯狗一样见人就咬,完全不进行任何交谈商议,大家各自死伤不少,白费力气。” 冯斯咽下最后一口煎饼,满意地擦了擦嘴,若有所思地抬眼看天:“照这么说,那帮人果然是不可理喻的疯子。那你们又何必去接触他们?索性任由他们自生自灭好了——不对!” 他放慢了脚步,眉头紧皱,陷入沉思中。路晗衣也放慢步子跟在他身边,并不出声。半分钟之后,冯斯的眉头舒展开来:“根据你们守卫人的尿性,一切都是为了利益。你们想要接近那帮奇奇怪怪的欧洲人,显然不是出于守卫人之间的手足情深去攀亲戚,而是因为他们手里有你们想要的东西。” 路晗衣微微一笑:“所以说你真应该移植个附脑加入我们……没错,第一批进入西藏寻找那群欧洲人的队伍,是由几个当时处于结盟关系的家族共同组建的。那一次虽然损失惨重,却也得到了极为重要的发现——那些欧洲人很有钱。” “这两个字我爱听,”冯斯咧着嘴,“不过在旧时代的西藏,最有钱的都是土司和喇嘛吧?” “他们的确是扶植了一位活佛,”路晗衣说,“但是活佛只是傀儡,其性质大概和你那位道士养父差不多。而且他们的据点——活佛所在的喇嘛庙——地处荒僻,能得到的供奉很有限。然而,他们却很有钱。在那一场战斗中,激烈的蠹痕碰撞轰垮了喇嘛庙里的几间土房,房屋里堆积着的,全都是黄金。” “所以那些后续前往西藏的守卫人,其实都是为了淘金吧,”冯斯满脸的不怀好意,“似乎也和凡人没什么区别。” “我们终归需要生活在凡俗的世界里,”路晗衣笑容不变,“不淘金,哪儿来的资本替刘公子买套房子呢?” “有道理,不过显然你们并没有成功地抢到那些金子,为什么?”冯斯问,“他们强大到足以抗衡全中国的守卫人家族?” “那倒还不至于,”路晗衣回答,“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他们都是不怕死的疯子,想要彻底拔除得付出相当的代价,没有哪个家族愿意做出那样的牺牲;另一方面,人们在这些欧洲人身上,发现了一些比黄金更吸引人的东西?” “美女?”冯斯信口胡诌。 “大概比美女更加赤裸裸一点点。”路晗衣诡秘地一笑。 “赤裸裸?”冯斯一怔,忽然间反应过来,“啊,你说的是……凌迟?” “虽然附脑赋予了守卫人与黑暗家族与众不同的力量,但我们的力量终究要依托于人体,”路晗衣说,“即便是范量宇那样肉体可以自我修复的怪兽,假如受伤害过重,仍旧会有死亡的危险,比方说,砍下他的两颗脑袋,剜除他的心脏,他多半也是活不了的。” 冯斯听出了对方的意思:“照这么说,把自己全身的肉都割下来,人还能继续活着,是你们这帮天才儿童都做不到的。这的确是一种独特的生命力,难道你们是想要打探出一点儿长生之秘什么的?” 那一瞬间他想到了追求长生的淮南王刘安。但路晗衣却摇了摇头。 “单纯的长生,对我们其实没有什么吸引力,”路晗衣说,“守卫人最看重的,始终是力量。” “我没看出这种力量和掉了头的蟑螂还能四处乱爬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冯斯撇撇嘴。 前方出现了学校校门。路晗衣拍了拍冯斯的肩膀:“那你就好好想想吧。我就说到这儿,有些事情需要你自己参研。啊,今晚的雪还挺漂亮呢。” 路晗衣把双手揣在兜里,迈着不紧不慢的步子走出校门,那副悠闲的神态好像真的是在观赏雪景。冯斯呆呆地怔立在原地,知道这大概又是路晗衣给自己施加的某种压力:如果你是天选者,你就应该自己想明白这个问题。 但是在他看来,这样的能力的确没有太多值得一提的——这又不是表演马戏。是的,身体都变成骨头架子了,心脏都停止跳动了,居然还能继续“活着”,乍一看的确很牛逼,但人们能用它来干什么?根据自己所见到的不同描述,无论是在记者叶明强面前自杀的富豪刘鑫,还是一小时前自杀的欧洲怪客,在他们对自己施行凌迟的时候,分明就对外人不能造成任何伤害——除了场面太血腥可能会吓到人。 这种B级片场景一般的自我凌迟,到底具备什么特殊性,能让守卫人们如此重视? 冯斯原本已经浑身难受,先前和欧洲怪客那千钧一发之际的厮杀,似乎耗尽了他全部的力气,让他只想早点回到宿舍,往床上一趴,再也不动了。但此时此刻,他却忘记了身体的不适,脑子里充满了某种冲刺解谜式的专注。 他在雪地里恍恍惚惚地走着,除了下意识地避让行人和车辆外,完全没有注意自己究竟走到了什么地方。一直到不小心脚底一滑摔倒在地上,他才终于回过神来。 这一跤摔得不轻,他整个人都躺在了雪地上,飞溅的积雪落在脸和脖子上,冰冷刺骨,倒是让他稍微清醒了一些。他狼狈地爬起来,一边拍打着身上的雪,一边环顾四周,看看自己到底走到哪儿了。 “原来是到了兽医站啊,”冯斯苦笑一声,“在这种地方摔跤倒是不用怕摔伤了……” 原来他正好摔在了校医院门口。这所学校的校医院过去一向以医生护士态度恶劣而著称,被早年间的学长们戏称为“兽医站”。近些年虽然大有改善,外号却已经约定俗成,改不了了,甚至医院里的工作人员也以此来自我调侃。 他摇摇头,开始感觉双脚似乎已经冻成了冰块,脑袋里叶晕呼呼的,身体显得分外沉重。伸手摸了摸额头,有点微微发烫。 大概是发烧了,冯斯想,要不要索性到医院里弄点药呢。这两天实在折腾得太辛苦,也许是疲劳之下免疫力降低,兽医站固然口碑不佳,总比自己胡乱吃药好吧? 但是说到医院,他的脑子里似乎又蹦出了一丁点奇怪的火花。医院这个东西,能让我想到些什么呢?他抿了抿发干的嘴唇,隐隐觉得有些血腥味,大概是嘴唇开裂了吧。 医院……医院……这个词到底藏在我脑海里的哪个角落?冯斯挪动着麻木的双腿,在校医院门口的花坛边坐下,也不顾刺骨的凉意立马透过裤子传到了屁股上,开始不停翻搅自己的记忆。自从被拉进这个诡异而变态的世界后,虽然还不到一年的时间,自己已经经历过太多不可思议的奇事,要从当中打捞出一点儿来还真不容易。 医院……到底什么事情和医院有关呢?冯斯捧着头,苦恼地思索着,看上去活像一个刚刚被女友甩掉因而在雪地中自暴自弃的多情青年。就在这时候,一个男生扶着一个作病娇状的女生从医院出来,一边经过冯斯身畔一边交谈着。 “其实你该听医生的,留院观察一晚上,”男生用温柔的语调说,“痛经这种事儿可大可小,小心点没坏处。” “我才不要在医院里过夜!”女生的语气里充满了忍痛虚弱的意味,“听说校医院以前闹过鬼!” 男生笑了起来:“每一所大学的校医院和教学楼都闹过鬼,那不过是一届又一届流传下来吓唬学弟学妹的故事而已,你还当真了啊?你想啊,一个学长带着一个学妹走在黑漆漆的走廊里,突然讲个鬼故事让学妹胆战心惊,岂不是可以……” 冯斯已经听不进这对狗男女如何继续打情骂俏了。我总算明白了,他想,原来是这么回事,闹鬼的医院啊! 一刹那间,无数过往的碎片在眼前闪现,魔王……天选者……附脑……蠹痕……守卫人的自我进化……尽管仍旧是迷雾重重,但冯斯隐隐感觉到,有一些碎片开始拼接在一起了。他正在一步一步地找到通往真相的那条路。 他兴奋地想要站起来,却发现膝盖发僵,一时间竟然不能伸直。随即,眼前出现了一团亮晃晃的金星,视线里的一切都变得模糊不清,身体好像不存在了一样。 原来老子也有把自己生生累垮的那一天啊,冯斯自嘲地想着,但愿别摔得太难看。 他昏了过去。 第四节 打烊的时间快到了,酒吧里还剩下唯一的一个客人。 李文森一边清理着其他几张桌子上的残酒,一边用视线的余光打量着这位客人。这是一个看上去二十岁出头的青年人,身材高大,面孔称得上英俊,但是很奇怪的,李文森看不出这个人的职业和生活背景。 这一点很不寻常。李文森在酒吧里讨生活已经有十多年了,这家位于三里屯的属于他的酒吧也已经营业了三年,算得上是阅人无数。从打杂到调酒师,再到自己当老板,他见识过成千上万的酒客,已经拥有了一种近似于侦探小说中神探一样的眼光,打个照面、聊上两句,对于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基本就可以心中有数了。 曾经有一天晚上,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独据一桌,一个人喝着闷酒。他并不像其他的饕餮酒徒那样酒到杯干,而是浅斟慢饮,始终显得风度翩翩。他的手机放在手边,并没有关机,只是开启了静音模式,不时地震动着,但中年人却并没有接听哪怕一次。 这是一个陷入了感情危机的事业成功人士,李文森很快做出了判断。看他的模样,不是正在被情人逼迫,就是正在被元配逼迫,总而言之,已经走到了必须做出重大抉择的临界点上。他来到自己的酒吧,不只是需要用酒精麻醉一下过分紧张的神经,可能也是需要用酒精暂时压制一下理性,然后在感性的驱使下做出某些决断。 半夜一点左右,中年人付账离开了。李文森并没有太在意。他见识过太多的男女之间的挣扎和龃龉,甚至有元配和小三在酒吧里大打出手的,相较而言,这样一个沉默平淡的酒客,实在太普通。 到了第二天,他在电视新闻里看到了这个男人。确切地说,是这个男人的尸体。尽管对面部做了马赛克处理,但这个男人的身形、衣服以及无名指上的婚戒,还是被李文森认出来了。 中年男人是被人一刀刺穿肺叶身亡的,不久之后,犯罪嫌疑人被抓获,下刀的是他的情人的前男友。此后有好事的记者顺藤摸瓜挖出了一个颇有些曲折的故事,原来该前男友之所以会对中年男人下毒手,背后还有中年男人妻子的蛊惑煽动。 这就是人生,李文森轻点鼠标,关闭了这篇网络上的报道。他大概是这个世界上唯一一个知道中年男人在死亡之前的最后一夜干过什么的人,但这样的知晓却并没有丝毫的意义。一个人死去了,留在世上的痕迹终将被完全抹去。他的人生,他的事业,他为之焦头烂额的爱情与婚姻,终究只会化作让网民们兴奋五分钟的谈资而已。 那一次的经历,除了一番对人生世事的感慨,也让李文森更加确认,什么样的人在自己面前都无法藏住他的秘密。但今天夜里,李文森觉得自己遇到了对手。 他真的完全看不明白这个年轻人的来路。这个年轻人的身上,散发出两种截然相反的气质:目空一切的骄傲和小心翼翼的自卑。一方面,这个人打量酒吧里的一切时,带有一种绝对的俯视般的眼光,就好像他是世界的主宰;另一方面,当他被杯子里的金汤力呛了一口时,脸上明显浮现出一种生怕别人嘲笑他的尴尬,毕竟金汤力口感相对舒适,只有不常喝酒的人才会被呛到。 其实根本就没有谁注意到你吧,李文森想,大家都很忙啊,谁有余暇去嘲笑一个不会品尝鸡尾酒的人呢?但你为什么那么在意呢?就好像一定要像人们证明你什么都会才罢休。 他不禁稍微对这个人多了几分兴趣,在酒吧里来往的时候,稍稍多看了此人几眼。在酒吧这样一个休闲的场所,他竟然穿着一身笔挺的西装,从面料和做工来看是定制的,价格不菲。事实上,这个年纪的年轻人,很少有愿意穿正装的。 他穿着这一身又是想要说明什么呢?表现他与年龄不般配的成熟?如果是这样的话,这个人的面相应该看起来很幼稚才对,但李文森却分明能从他的眉宇间读出某种饱经世事的沧桑,这种沧桑是绝对假装不出来的。 大约晚上十一点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酒吧里的两个酒客一言不合打起来了。这种事对于酒吧而言并不算罕见,李文森迅速打电话叫来警察平息了斗殴。不过,在这场斗殴发生时,酒吧里的其他客人都纷纷离座,稍微躲开这两个挥拳的汉子,以免被误伤;唯有那个年轻人,尽管距离事发地点只隔了两张桌子,却始终稳稳当当地坐着,好似什么都没有发生。李文森再次注意到他的眼神:这两个纠缠在一起的壮汉,在年轻人的眼里,就如同两个小小顽童一样可笑而毫无威胁。 最后李文森放弃了努力。猜测一个人的身份经历,于他而言不过是打发时间的小小爱好,偶尔有失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这么一直到了打烊的时候。李文森打理完其他地方,来到年轻人的桌旁:“先生,抱歉,打烊的时间到了。” 年轻人点点头,掏出钞票递给李文森。李文森回到柜台找好零钱,当他把零钱交给年轻人时,对方忽然瞥了他一眼:“这一晚上你都在不停地盯着我,到底是在看什么?” 李文森愣住了,同时也有些窘,没想到自己的小动作竟然会被对方留意到。他正想解释,忽然觉得喉咙一紧,像是有人卡住了他的脖子——但是对方并没有伸手,甚至于动都没有动一下。 我是在做梦么?李文森惊恐万状地想着。 这双无形的手越来越用力,呼吸困难的李文森伸出了手想要把“手”掰开,却发现自己找不到一个有形的实体去触碰,即便想要自救都无能为力。 头昏眼花的时候,他听到年轻人在他耳边近乎轻柔地说:“你是想要猜测我到底是个什么人?对吗?” 李文森勉强点点头,只觉得眼前发黑,脖子似乎马上就要断掉。就在这时候,咽喉处的压力忽然消失,他一下子软倒在地上,咳嗽了许久,似乎从来没有发现过自由呼吸是那么的美好。 “怎么样,你最后得出了什么样的结论?”年轻人蹲下身来,饶有兴致地问。 李文森喘息了好久,勉强坐起来,低声说:“我……我什么都看不出来。” “什么都看不出来……”年轻人似乎很满意,嘴角浮现出一丝诡异的笑容。他想了想,忽然说:“既然这样,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吧。” “什么机会?”李文森茫然。 “活命的机会,”年轻人盯着他,“既然你对我那么有兴趣,我就让你好好猜一猜。你不妨把你想象中的我是什么人都一一说出来,如果能猜对一半以上,我就饶你不死。不然的话,只能送你到地狱里去慢慢猜了。” 李文森浑身一震,想要开口讨饶,但从年轻人的眼睛里可以看出,对方既然做出了决定,就绝不容许他讨价还价。他只能咬了咬牙,生平第一次为了自己的性命而开始进行猜测。 第一节 在过去二十年的人生中,冯斯一直自豪于自己的体魄强健,除了小时候那次离奇的发烧之外——后来证明其实是养母池莲搞的鬼——他基本上不怎么生病。 但是进入这个离奇的年头之后,他开始频繁地进出医院,虽然前几次都不是因为生病,而是受伤。不过这一次,他是货真价实地病倒了,不仅仅发高烧,还有些轻度肺炎,不得不住院一周接受抗生素治疗。 当然,不管在什么状况下,冯斯贱兮兮的本色永远不变。比如当文潇岚拎着饭盒过来送饭的时候,他的脸看上去就像癌症晚期。 “面对着一个不久于人世的可怜人,你们居然忍心不给他肉吃?”冯斯吸溜着鼻子,“五公里以外我就闻到了,又是几盒子素菜。” 文潇岚板着脸放下饭盒:“医生说过饮食清淡,别他妈废话!再说了,小樱辛辛苦苦专门替你做的银耳莲子羹和西芹百合,营养又健康……” “只有你们这些成天体重长一两就觉得地球要爆炸的小妞才会觉得没肉的东西是健康的!”冯斯不客气地打断她,“回去告诉小樱,老子体壮如牛龙精虎猛,一天不吃肉就要变修!” “果然是浑身充满了原始基因的野蛮人……”文潇岚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了下来,身子向后一靠,双目微闭,显出一副心力交瘁的模样。 “抱歉啊,我不知道你那么累,早知道不要你送饭了。”冯斯有些歉疚。 文潇岚摆摆手:“不关你的事,我是心累。” 冯斯嗤嗤嗤笑出声来:“文会长又组织什么了不起的大活动了?元旦晚会?校园风采大赛?不会是要选校花吧?难道您老想要去参选……” 文潇岚一声不吭,听着冯斯胡言乱语。等对方过足了瘾,她才慢慢地开口:“我其实是在一直想着一件事,白天也想,晚上也想,觉都睡不好。” 文潇岚的语气格外严肃,冯斯一愣,终于收起了之前的嬉皮笑脸。他试探性地发问:“你还在担心我的事情?或者说担心小樱?” “也是,也不是,”文潇岚说,“其实我更多的是在想我自己。” “你自己?” “是啊,我在想接下来应该怎么办。”文潇岚说,“虽然那几个怪物号称要保护我们,但他们也不是万能的,而且以后多半还会出现更厉害的敌人。我们就像是菜板上的猪肉,老这么等着被切片红烧,也不是个办法。” “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冯斯叹了口气,心情又开始变得沉郁。但等了一下,他忽然反应过来,文潇岚不是喜欢抱怨的人,她的话语里似乎藏了点别的意思。 “你……不会是想……那什么吧?”冯斯的语声有点颤抖,“千万别,那是男人的事……” “王璐是女人,林静橦是女人,何一帆也是女人,”文潇岚说,“她们都不比男人逊色。你就收起你那一套大男子主义吧。” “不是大男子主义,”冯斯咕哝着,“只是这些事情归根结底是由我引发的,我不想把别人卷进去。” “现在已经不单是因为你了。”文潇岚淡淡地说。 冯斯又是一怔,似乎再次听出了那么一点弦外之音。直到吃完饭后,文潇岚离开去上下午的课,他还在琢磨着对方话里的意味。他倒是并不太担心文潇岚真的会去动手术移植附脑,毕竟文潇岚一向是个谨慎的人,就算她真的有类似的想法,到她能真正下定决心,还得有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那一句“不单是因为你了”,好像包含了一些其他的东西…… 忽然之间,两颗丑陋的大头跳进了他的脑海,让他一下子有点儿领悟。 “这真是《美女与野兽》的终极版啊,”冯斯挠了挠头,“不会是真的吧?太惊悚了……” 脑子里那两颗丑陋的大头忽然摇身一变,变成了两个人。在冯斯想象中的视界里,文潇岚走进了一家女士内衣店,一个用帽兜遮住头脸的矮壮身躯默默坐在门口的椅子上等候——这情景喜剧般的一幕让冯斯忍不住坐在病床上笑出了声。 不过他并没有太多时间去琢磨文潇岚和范量宇的事情,欧洲怪客的出现让他感受到了危机的临近,而且在昏迷之前,他想通了守卫人对这些疯子重视的原因,这个原因想想都有点让人发毛。 刚刚清醒后不久,他就迫不及待地向文潇岚说出了他的推测:“关于西藏那一支欧洲人的意义,路晗衣曾经提示我,说他们具有一种特殊的、守卫人都渴望拥有的力量。我想了很久,直到无意间在医院门口摔了一跤,才通过医院这个符号产生了一些联想。在此之前,好几个人都告诉过我,在南方某座废弃的医院里,有黑暗家族在进行附脑的实验,希望能寻找到附脑的极限。” “对的,你和我讲过,那家医院足够拍恐怖片的了。”文潇岚说。 “而这种极限到底指向何处呢?结合到那几次自我凌迟的恐怖事件,我终于猜到了——那就是附脑对人类原生大脑的摆脱!失去心脏供氧后,几分钟就会开始有脑细胞死亡,十分钟以内就会达到全面的脑死亡——那也是医学意义上的生命彻底终结。但是为什么那些人还能动作、还能在脸上摆出那样陶醉的表情?是因为附脑接管了身体!” “就是说,他们追求的最终方向,很可能是只有附脑而没有大脑的身体?”文潇岚的脑子也不慢,“那可真是在创造怪物了。” “之前李济不也完成了类似的进化吗?但她那种能自我进化的附脑属于特例,不具备共性。可我还是觉得,这应该不是最终极的目的,”冯斯说,“怪物可能并非目的,而是手段,他们想要的,还是尽可能地开发附脑的潜能。你想想,离开了大脑的桎梏,附脑岂不是又可以提升一个层次了?” “他们到底想要拿附脑来干什么?”文潇岚的表情就像是背上有蜘蛛在爬,“就算真的是‘邪恶魔王征服地球’这样的烂梗,也不必那么麻烦吧?” 更加令他不安的在于,曾炜已经很长时间没有露过面了。自从两人在精神病院见过最后一面后,曾炜再也没有来找过他,也没有通过任何方式和他联系。之前文潇岚曾建议他拜托何一帆帮忙,但其后一连串的事情发生以及这该死的肺炎,让他顾不上去找她。 冯斯很清楚,曾炜身上那种可怕的韧性实在比女生宿舍里的蟑螂还要恐怖,无论他的动机到底是好是坏,都不会轻易放过自己。但现在,曾炜已经有十多天没有出现过了,他有些怀疑对方是否出了什么事。 “还是给何一帆打个电话问问吧。”冯斯自言自语着,拿起了手机。但他还没来得及拨号,手机已经先响起来了,屏幕上显示出的号码来自不会说话的关雪樱,这是在提示冯斯看短信或者聊天工具。 冯斯打开聊天工具,发现关雪樱给他发来的是一则新闻链接,那是本市公安局发布的通告。点开这则通告,冯斯的眉毛搅到了一起。 通告的大致内容是提醒市民注意,本市今日凌晨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致两人死亡。在职刑警曾炜有重大作案嫌疑,现已持枪潜逃,请广大市民积极提供线索。鉴于此人极度危险,如有市民发现此人行踪,一定不要轻举妄动,应立即报警云云。 “曾炜?故意杀人?持枪潜逃?”冯斯慢慢放下手机,搔了搔头皮,“这可玩得有点大了。” 曾炜这起杀人案的部分细节很快在网上得到了披露。据说,曾炜在这一天凌晨的时候,出现在了本市的某个收容流浪人员的救助站。他手持公安局配发的警用手枪,一共开了五枪,其中一枪击中了一名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剩下四枪全部打在一个刚刚被收容的流浪汉身上。两人均当场死亡,曾炜也随之逃遁。至于他为什么要杀这两个人,就不得而知了。 网络上也并没有提及这两位两位死者的身份,网民们自然开始了各种乱纷纷的猜测。只有冯斯知道,这件事当中必然有隐情,而且必然和魔王的世界有关。他没有能力去寻找曾炜,只能被动地等待着曾炜来找他。 两天之后,冯斯出院了。毕竟身体底子好,经过这一星期的休养后,他已经完全无碍,可以精力充沛地……迎接考期了。 “不许抱怨!”文潇岚毫不客气地用手里的圆珠笔敲着冯斯的脑袋,“你每天嚷嚷一万遍想要过普通人的生活,这就是普通人的生活!抓紧复习!” “考试是普通人生活中的糟粕……”冯斯带着一脸便秘的表情做着习题。其实他也并没有抱怨太多,并不是觉悟提高了,而是因为身边有关雪樱。来到北京半年了,只有小学文化关雪樱抓紧一切空余时间学习,隐隐让冯斯觉得自己在学业上的不上心颇有些可耻。 他还注意到,关雪樱在学习日语。这个写中文都会掺杂不少错别字的姑娘,学起日语来自然是加倍困难,但她一直咬牙坚持着,对着教学视频张着嘴,无声地模仿视频里的发音嘴型。冯斯明白,关雪樱心里还在惦记着她身份不明的母亲,而且恐怕已经存在着日后发掘出全部真相的念头,日语的学习也是为此做准备。 关雪樱并不傻,当然知道这个属于她母亲的世界危险之极,但她还是坚定地开始行动。这是典型的关雪樱的风格,没有言语——她反正不会说话——没有犹豫,没有怨言,没有后悔。冯斯忽然发现,自己很羡慕关雪樱柔弱外表下的爽利与坚强。相比之下,他简直就是一只患得患失的乌龟。 当然,还有比他更像乌龟的生物,那就是存在感稀薄的刘岂凡刘大少。自从住进了宁章闻家的对门屋之后,不知道是不是四大家族加强了保护力量,十天来并没有新的黑暗势力出现骚扰,而他几乎没有离开过家门,如果不是关雪樱还要每天给他送去一日三餐,简直让人怀疑他已经羽化升仙。他只是从宁章闻那里借走了许多宁章闻父母留下的藏书,成天闷头阅读。 “你还真说对了。他简直就像过去的我。”宁章闻对冯斯说。 “其实还是有内在的区别的,”冯斯说,“他是闷,你是怪。” “滚蛋!” 冯斯尝试着找刘岂凡聊天,此君倒并不像过去的宁章闻那样抗拒与人交流,但他却也实在不是一个好的交谈对象,往往冯斯问十句他回一句,这一句话还他妈不超过十个字。尤其让冯斯恼火的是,别看刘岂凡蔫不拉几的似乎一只蚂蚁都能撞死他,不想说的话就是坚决不说。 “你到底有什么打算?”冯斯问,“总不能在这儿吃喝路阔少一辈子吧?” “没打算。”刘岂凡简单地说。 “那……你不想去找找那位你心心念念的黎小姐?”冯斯又问。 刘岂凡按惯例红了一阵子脸,最后挤出两个字:“不想。” “真的不想?”冯斯一通挤眉弄眼。 刘岂凡刚刚变白的脸又红了,慢慢低下头:“假的。” 冯斯气不打一处来:“那你他妈的成天缩在屋子里看叔本华,叔本华能帮你找到媳妇儿吗?” 他确实有些不安,刘大少的能力具备所罗门王宝藏一样的吸引力,也像陈旧的二战炸弹一样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爆炸。他实在希望几大家族的人能够早点分赃停当,把刘岂凡带走,但现在看来,这帮孙子似乎更愿意把刘岂凡和他捆绑在一块儿,好比超市里卖一瓶洁厕灵搭一个钢丝球。 生活真是越来越复杂了,冯斯一边看着课本上的伯努利大数定律一边发着呆。 圣诞节很快到了。 冯斯脑后生反骨,对此类打着节日旗号圈钱约炮的舶来品一向没有好感,但他素来与人为善,一般也不把这种反感表露出来。文潇岚建议搞一个圣诞Party,他琢磨了一下,最近这段日子大家过得都很辛苦,是该放松一下了,于是爽快地同意了。当然,还是免不了要碎嘴一两句。 “国家不放假的节日都不能算节!”他对文潇岚说。 “一辈子的屌丝命!”文潇岚嗤之以鼻。 到这时候他才发现,对于宁章闻、关雪樱和刘岂凡这三个人而言,都是第一次过圣诞,其中关雪樱更是对圣诞这个概念都不太清楚。 “在我们家,过春节的时候我可以一天不挨打,运气好了还能放几个鞭炮。”关雪樱在纸上写道。 这句话让冯斯心里微微一痛。他做出了一个有违本性的决定,打算把这个原本被他鄙弃的节日搞得尽量热闹一点,哪怕只是为了让关雪樱开心。为此他甚至推迟了去探访那家京郊的废弃疯人院的计划。 他想法子弄来了一棵像模像样的圣诞树,又买了一个电子书阅读器作为给关雪樱的礼物。另一方面,关雪樱开始热情十足地准备圣诞夜的晚餐,冯斯甚至通过网络电商给她搞来了一只足足有六公斤重的整火鸡,并且替她查好了完整的烤火鸡的攻略。关雪樱欢喜不已,十分遗憾每年只有一个圣诞节。 不过,民间的欢乐归民间,校方是不会为了这个洋节开绿灯的。考期将至,部分课时较短的课程已经陆陆续续开始考试。圣诞前夕的当天下午,冯斯所在的专业考离散数学,这是一门难度不小的科目,老师更是学校知名的四大名捕之一,考得人人焦头烂额面色发绿。即便是冯斯这样的突击应考专家,考完后心里也略微有些忐忑,没有必过的把握。 但一想到晚上的圣诞大餐,他的心情很快好了起来。洋鬼子平安夜要吃火鸡,那是中国人民耳熟能详的,但烤火鸡大餐到底是什么味道,真吃过的倒还不多,冯斯这样的土包子也不例外。反正洋鬼子吃了几百年了,想来不会难吃,何况关雪樱的厨艺还有加成。 想到这里,他不禁吞了一口唾沫,开始感到肚子咕咕直叫。想要招呼文潇岚一起走,转头一看,她正在和别人讨论着答案,已入浑然忘我的境界。他也不想去打扰学霸的世界,决定去买点水果直接到宁章闻家。但刚刚走到教学区的门口,他的脚步就停住了。 “就连吃一只火鸡你都要跟我作对啊……”冯斯的语声低落得好似刚刚在股市赔光了家当。 在他的身前不远处,站着一个身穿清洁工工作服、手拿笤帚的男人,乍一看似乎并不起眼。但冯斯一眼就能看出他那秃鹫一样的气质。 那是正在被通缉的杀人嫌疑犯,前警官曾炜。 第二节 冯斯考完试后忐忑不安,文潇岚同样忐忑。不同的是,她是在担心自己可能会上不了90分。直到和班上另外几位成绩优秀的同学对过答案,她才稍微松了口气。 “加上平时成绩,应该差不多了吧?”文潇岚自言自语着,收拾好书包,却发现冯斯已经消失无踪。这倒没什么奇怪的,自从她和周宇玮谈恋爱之后,即便两人已经分手,冯斯也总是有意无意在公开场合和她尽量保持距离。 她叹了一口气,独自回到宁章闻家里,关雪樱已经在厨房里忙碌了。而宁章闻和刘岂凡两人都坐在房间里,一个对着电脑,一个捧着书,默默地做着自己的事情,假如文潇岚不进门,他们大概可以一整天不说一句话。 “两个闷蛋!都起来干活啦!”文潇岚一声大喝,吓得刘岂凡手里的书掉到了地上。 “我们能干什么活?”宁章闻很是困惑,“只能添乱吧?” “哪怕是添乱你们也得给我做出点样子来!”文潇岚的领导风范展露无遗,“这是小樱第一次过圣诞节,怎么也要有点全民喜庆的气氛!” 宁章闻唉声叹气地来到客厅,开始装点圣诞树。刘岂凡则默默地抄起抹布开始打扫卫生。文潇岚走进厨房,给关雪樱打了一阵子下手,这才忽然意识到:冯斯一直没回来。 她拨通了冯斯的手机,对方却一直没有接电话。可能是考试的时候调到静音了?文潇岚试图这样自我安慰,但内心的不安却像滚雪球一样飞速膨胀。 在这个充满危机的时代,不能心存任何侥幸,文潇岚想,但悲剧在于,即便不心存侥幸,却也没有应对的方法。只能瞪着眼干等了。 烤火鸡的肉香味儿已经开始从厨房飘散出来,令人垂涎三尺。 “我第一次被绑架,或者说记忆里第一次被绑架,是被我爹塞进了一辆大概年纪比我还大的金杯面包车。”冯斯说,“后来又坐过各种各样的破车,全都带着后现代的颓废和狂野,所以我总希望有一天,绑架我的盖世英雄能开着劳斯莱斯来接我。不过您老……又一次刷新了我的下限。” “清洁车挺好的,一般人想坐还没机会呢。”驾驶座上的曾炜说。“何况这一次我可没绑架你,是你自愿跟我走的。” “嗯,的确不是强迫,用诱拐可能更恰当。”冯斯回答。 说话的时候,这辆布满灰尘的道路清扫车发出“世上只有妈妈好”的电子音乐,慢吞吞地在马路上爬行。速度虽慢,两人还是一点点地离开了学校,驶向学校附近一处冯斯曾经到过的地方——哈德利教授毙命的那一片平房区。 冯斯敏感地意识到了些什么:“你把我带到这里来,不光是为了故地重游吧?” “下车。”曾炜并没有回答。 冯斯跟着曾炜,来到了平房区里的另一座小院——并不是哈德利曾经住过的那一座,但相隔并不远。他有些疑惑,但明白曾炜把他带到这里来一定有特殊的用意。 两人走进了院里的一个房间,房间并不大,里面有一张床和一个已经掉漆不少的木制衣柜,倒是比哈德利的简易衣柜略有升级。土暖气烧得很足,冯斯一进屋就脱掉了外衣,一屁股坐在床上:“曾警官,现在你应该多多少少告诉我一些事情了吧?” 曾炜小心地别上门,也跟着坐在床边的椅子上,目光望向冯斯。在过去的日子里,曾炜每次见面都会这样上上下下地打量冯斯,总给他一种屠夫看着一头猪挑选下刀部位的感觉,令他浑身不自在。但今天,曾炜的目光里多了一些别样的东西——冯斯想了很久,从自己的词库里挑出了“慈祥”两个字。 太他妈违和了,他想。这样的眼神简直比屠夫挑猪更让我不自在。 过了好几分钟,曾炜才收回那让冯斯不舒服的眼光,重新开了口:“我的确有很多事情想要告诉你,但现在有更要紧的事情需要你帮忙。” “什么要紧事?”冯斯问。 “这些日子我并没有闲着,已经把发生在你身上的事情大致摸清了,”曾炜说,“虽然什么魔王、什么守卫人听上去像是胡编乱造的网络小说,但我亲眼目睹和亲身经历了其中的怪诞,不得不接受它们。所以,现在我需要你的帮助。” “既然你已经了解了那么多,那你应该知道,我这个所谓的天选者基本就是个沙袋,守卫人世界里随便一个九流货色就能秒杀我。”冯斯说。 “不只是沙袋,某些时候,也可以成为重要的催化剂。”曾炜说。 冯斯一怔:“催化?你想让我做什么?” 曾炜示意冯斯从床上站起来,然后弯下腰,从床底下拖出了一个麻袋。他小心地解开扎在麻袋口的绳子,冲冯斯打了个手势。冯斯会意,走上前去,探头望向麻袋里。只看了一眼,他就忍不住惊呼一声。 “这……这是什么玩意儿?”冯斯的脸上现出了极度厌恶的神情,“难得见到这么恶心的东西。” 确实很恶心。 麻袋里所装着的,是一只老鼠,或者说,硕鼠。冯斯活了二十岁,还从来没有见到过那么大的老鼠。它的体型和一只肥壮的兔子差不多,血红的双目有硬币大小,尾部光秃秃的并没有尾巴,很是难看,但这并不是冯斯给出“恶心”评价的理由。相比起这只硕鼠身上另一个骇人的特征,没有尾巴简直微不足道。 ——它的腹部有一个巨大的伤口,深可见骨,散发出腐烂的恶臭味。最为诡异的是,伤口边缘有一块肿起的包块,乍一看像是肿瘤,但仔细分辨,可以看出这个“肿瘤”被包裹在一层接近透明的薄膜中,透过薄膜可以隐约看清它的真实形状。 “这是一个……脑子?”冯斯脱口而出。 “是一个脑子,而且不是一般的脑子,”曾炜说,“和你头颅里的星形细胞瘤一样,都是附脑。” “您就不必背我的病历了……”冯斯哼唧一声,“这只耗子什么来历?” “它来自西藏,”曾炜的回答让冯斯浑身一震,“是西藏那一支黑暗家族世代守护的圣物。大约两年前,它被美国人霍奇·哈德利得到。” 冯斯下意识地退了一步,过了几秒种,谨慎地开口发问:“当时……哈德利教授死的时候,藏在他衣柜里的,就是这只老鼠?难道说,就是这个鬼东西制造了我的幻觉?” 曾炜点点头:“是的,就是它。那天哈德利教授死后,它也逃走了,但并没有能力逃远,一直藏身于附近,最后还是被我找到了。” 冯斯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那就是它的特殊能力吗?让人陷入快乐的幻想中?” “那只是一种表象而已,”曾炜回答,“吸毒一样的快乐的幻境,只是它的能力所产生的副作用,真正的秘密只有那些西藏的欧洲人才知道。不过现在,我们首先要做的,是让它活下去。” “我也看得出来它的状况不大好,但你把我带到这里来有什么用?”冯斯一摊手,“我最多不过对它加以催化,让它更深地沉入幻境,那样就能救它的命么?” 曾炜的神情十分古怪:“恐怕是的。说出来你可能不相信,但这只老鼠和它的配偶……从被人们发现开始,千百年来从未吃过东西。它们似乎是仅仅凭借着那些精神的振奋就可以活命。” 冯斯已经顾不得去琢磨“千百年来从未吃过东西”有多么怪异了,他先注意到了另外一个细节:“配偶?也就是说,这样的硕鼠是一对?那另外一只呢?” “一雄一雌,这只是雌的。哈德利看来对这两只耗子十分感兴趣,那只雄的早在十多年前就被哈德利从藏区带到了内地,”曾炜说,“不过不知为了什么,后来雄的失踪了,至少是一直不在哈德利身边。时间紧急,我也不是神仙,实在没法子找出那一只的下落了。” “我还以为你是万能的呢……”冯斯讥诮地说。 “我要是万能的,也不至于变成杀人嫌疑犯被追得到处乱跑了。”曾炜的语气倒还平静,但冯斯能听出其中潜在的焦虑。他连忙发问:“对了,你到底杀人没有?” “当然没有,”曾炜说,“回头跟你细说,现在你必须赶紧想办法催化这只耗子的精神力量,让它赶快high起来,不然它挂了可能会引发意想不到的麻烦。比如说,那些欧洲人可能会发狂。” 冯斯强忍着胃部的不适,低下头仔细查看这只巨鼠。如曾炜所言,它的状况相当糟糕,已经接近奄奄一息,嘴角挂着新鲜的血沫,沫子里带着黑色。如果再不想办法,它大概真的会死。 “按照你的说法,只需要唤起它的精神力量,它就能恢复生机?”冯斯搔搔头皮,“这也太玄了吧。” “我没有说一定能,事实上这仅仅是猜测,”曾炜点燃了一支烟,“但却是唯一有点儿希望的猜测。” “可问题在于,我也并不知道我要如何发挥我的催化作用,”冯斯一脸为难,“我的身上并没有某种开关,可以按一下就给别人打一针鸡血。” “那你最好想出点办法来,蒙也好,撞大运也好,祈求上帝保佑也好,”曾炜吐出一个烟圈,“不然那些欧洲人集体发起疯来,就不会仅仅是体育馆事件那么简单了。” 冯斯偏头看了曾炜一眼:“你现在难道不是应该担心一些别的事情么?比如说,你身上的杀人嫌疑?” “顾不上。”曾炜轻松地摇摇头。 “顾不上?那不是你最应该顾的吗?” “不。我首先是一个警察。” 冯斯僵住了。他再次在曾炜的目光里找到了那种不一样的神采。许久以后,他得出了结论,那种眼神,大概就叫做“正义”吧。 他在守卫人的世界里从来没有见到过的正义。 一种忽然让他感到了那么一丁点儿自惭形秽的正义。 第三节 冯斯一直没有回来,也一直没有回电话。 文潇岚并没有说什么安慰关雪樱和宁章闻的话,因为大家都清楚,不会有什么侥幸的。冯斯一定是又被魔王世界中层出不穷的突发事件缠住了。这种时候,说那些骗人骗己的谎话并无意义。 三人默默地坐在客厅里,很长时间都没有人说话。遇到这种场合,刘岂凡自然是独自一人缩进宁章闻的房间,更加不会去主动打破沉默。房子里一片死寂,只有关雪樱做的一桌子圣诞大菜发出诱人的香气,但此时此刻,没有人有胃口去吃饭。 这是关雪樱期盼已久的第一个圣诞节啊,文潇岚在心里恨恨地想,这下子算是被毁掉了。不管缠住冯斯的是守卫人还是黑暗家族,还是那个叫曾炜的警察,总之都不是好东西。 然而,自己终究拿那些混账没有丝毫办法。文潇岚的脑子里又开始不可遏止地冒出那个念头:假如我去动手术移植一个附脑……别的不说,起码范量宇在自己面前不会老摆那种臭脸了……不对,范量宇的臭脸是不会以对方的实力为转移的,这孙子根本就是看心情…… 正在神游物外胡思乱想,厨房门口忽然响起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那么香的火鸡,凉了多可惜啊!” 三人悚然扭头,才发现那里不知什么时候站着一个年轻男人,看身材似乎比冯斯还要高几公分,也比冯斯更加壮实,穿着一件剪裁合体的黑色风衣。他的脸同样生得不赖,晃眼一看没准还会被错认为韩国男星。但这个人是突兀出现的,谁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 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个魔王世界中的不速之客。即便他的脸上带着和善的微笑,那种突如其来的不请自到也绝不会代表着友好,所以宁章闻蹭的一下从沙发上弹起,直冲向对方,那是一种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勇气,大概也是出于“我是屋子里唯一一个男人”的心态——他并没有把刘岂凡算作“男人”。 不过大家也都清楚,宁章闻不可能有任何胜算。事实上,他刚刚冲出去三四步,整个身体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生生推了回去,重新跌坐在沙发上。宁章闻并不笨,知道双方相差太远,索性不再动了。 “你是属于哪一个家族的?”文潇岚镇定地发问。 年轻男人微笑着摇头:“不,我不属于任何一个家族,不管是守卫人势力还是魔王势力,都不是。” 文潇岚一怔。这是她头一次听说,在那个非人类的世界里有这样的单独个体存在。那样一个弱肉强食血肉横飞的修罗杀场,即便强如范量宇,也仍然不得不借助家族的力量来和强敌抗衡。但眼下,身前的年轻人宣称他不属于任何家族。 “那你……到底是什么人?”文潇岚换了个问法。 年轻人大模大样地拖过一把椅子坐在餐桌旁,坐定之后,才慢吞吞地回答:“我也说不清楚,但是我可以给你猜的机会。” “猜中了怎么样,猜不中又怎么样?”文潇岚问。 “猜中了的话,下次再杀你们;猜不中的话,我就只好今天动手了。血色的平安夜,多有趣啊。” 年轻男人的语气就像是讨论圣诞夜的菜单。而说完这句话之后,厨房的烤箱门忽然打开,一直放在厨房烤箱内没有拿出来的那只火鸡连同盘子一起飞了出来,落在餐桌上,正放在年轻人面前。紧跟着,冯斯为了这顿大餐新买的便宜刀叉也飞出来一副。 “这么香的火鸡,不吃太浪费了。”年轻人用欣赏的目光看着眼前犹带热气的硕大烤火鸡,伸手拿起了刀叉。 “这就是你的蠹痕?隔空取物?你应该去上春晚当魔术大师嘛。”文潇岚不无讥讽地说。 年轻人并没有说话,手上继续做着切割的动作,文潇岚却忽然间觉得喉头一紧,像是有一双无形的手掐住了她的气管,让她无法呼吸。她徒劳地挣扎着,却根本抓不到那双无形的手,只觉得自己被憋得眼冒金星,不知道会先缺氧而死还是先被扭断脖子。 宁章闻和关雪樱都试图阻止,但在年轻人那股无形力量的压迫下,根本不能靠近他。关雪樱情急之下,抓起手边的茶杯向着年轻人掷了过去,啪的一声,茶杯在半空中粉碎。刘岂凡站在卧室门边,犹犹豫豫地不知该怎么办。 但年轻人总算是在把文潇岚掐死之前收回了蠹痕。文潇岚捂着脖子,喘息了好一阵子,张口想要说话,却只能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声。 “我是个小心眼的人,和我说话最好礼貌一些,不然我说不定真的像魔术师大变活人那样,把你彻底变没。”年轻人用斯文的动作咀嚼吞咽完嘴里的火鸡肉,细细地擦了擦嘴,这才重新说话。 文潇岚狠狠地瞪着他,直到觉得咽喉稍微舒适一点点后,才哑着嗓子说:“好吧,你刚才说要我猜你是谁,怎么个猜法?” “很简单,你可以问任何问题,而我的回答只有‘是’和‘不是’,”年轻人又切下了另外一片火鸡肉,“一共十次机会。如果十次以内你猜出我的身份,我就放过你们。如果十次以内没有猜中……” “你就杀了我们,是么?”文潇岚问。 “一气儿全杀了就不好玩了,”年轻人摇摇手指,“从第十一次提问开始,每多一次猜测,我就杀掉你们当中的一个。所以从理论上来说,你要是能在第十四次猜中的话,至少你自己能活命。” 文潇岚的额头微微冒出了汗珠。她心里有些奇怪,最近守卫人那帮子人对宁章闻家的监控不可谓不严,但是这个年轻人不但悄无声息地钻进来了,还逗留了那么久,竟然始终没有人干涉,这有些不太正常。 年轻人猜出了她的心思:“是不是还盼着有人来救你?你放心吧,此时此刻,有能力和我抗衡的那几个人,都很忙,忙到顾不上你们了。” 文潇岚心里又是咯噔一跳。听对方的口气,四大高手似乎是被什么难缠的敌人缠上了,也就是说,年轻人挑选了一个最佳时机来到这里,没有人有能力救他们了,一切都只能靠自己。 不知道范量宇能不能应付这次的强敌?这个突如其来的念头让文潇岚自己都吓了一跳,然后赶紧把它用力摁到水面下。她定了定神,把那些奇怪的杂念强行驱赶出脑海,开始思考自己的第一个问题应该怎么问。看看身边的三位同伴,都是一脸茫然,显然对此类游戏毫无经验,只能靠自己了。 她思索了很久,问出了第一个问题:“你的立场是站在冯斯的对立面的,是么?” 年轻人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嘲讽的笑容,文潇岚忽然间醒悟过来,后悔得想要给自己一个耳光——这个问题完全就是废话!对方来到这里挟持了和冯斯关系最亲近的几个人,还威胁要杀死他们,当然是冯斯的敌人了,这是摆明了的事实,根本就没有提问的必要。 文潇岚懊丧地撅着嘴,知道自己已经浪费掉了一次宝贵的机会。不行,没时间后悔或者沮丧了,她对自己说,沮丧是危险处境中最没有用的情绪。必须把握住第二次提问。 “你认识冯斯吗——不对,刚才不算!”文潇岚说了几个字后又连忙改口,“我想问的第二个问题是,冯斯认识你吗?” 年轻人的嘴角依然挂着笑容,但这一次,笑容里有了一些赞赏的意味:“这个问题问的不错。我的回答是:是的。” 文潇岚悄悄握了一下拳,这个问题没有白问!这家伙是冯斯的旧相识!而冯斯对于自己魔王世界中人的接触从来没有隐瞒过她,他从未提到过曾经认识这样一个人——而这个人的作派如此与众不同,不可能不引起冯斯的特别注意。 也就是说,这个人一直深藏不露,始终把自己藏在平庸无奇的外表下,所以冯斯虽然认识他,却并没有提及他的欲望。那样的话,可就难猜了。 另一方面,他先前曾对自己说过,他不属于任何家族,那么冯斯就不应该是在和某个家族的人打交道时认识他的。那会是什么样的场合呢? “冯斯认为你是他的朋友,对吗?”犹豫了一会儿,文潇岚提出第三次猜测。虽然在第一次猜测中,年轻人确认了他和冯斯立场相左,但伪装的外表却未必如此。现实中,说不定他还和冯斯颇为亲近呢。 年轻人立刻摇头:“不是。” 不是冯斯的朋友,文潇岚想,这倒也是一个收获。但不是朋友也有两种可能,路人或者敌人,该不该用第四次猜测去确认一下呢? “冯斯认为你是他的敌人,是不是?”她最终还是这样问了。 出乎意料地,她发现对方的表情有些迟疑。顿了几秒钟之后,年轻人才皱着眉头开口:“……是。” 这是个非常有用的表情变化,文潇岚暗想,在最初的那一刻,他其实并不确定冯斯是不是把他当做敌人,需要思索一小会儿才能勉强肯定。从这个姿态可以推断出,冯斯肯定对他没有好感甚至带有恶感,但要说到了把他当成敌人的地步,似乎也有些勉强。 这可复杂了,文潇岚捶捶头,这家伙和冯斯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也许是有过矛盾有过争吵,但又不是特别厉害;又或者……也许是对方了解冯斯的性格,知道冯斯不会为了一些表面的冲突就记恨一个人。在文潇岚的印象里,从中学到大学,冯斯和不少人打过架,但真正能和他成为仇敌的却寥寥无几。 这难道是个和冯斯打过架的人?也不大对,以他的能力,就算要把冯斯撕成碎块都不是什么难事。除非…… 除非是另外一种可能性!文潇岚的眼睛一亮。此人可能过去并没有什么伪装,而是真正的寻常而不起眼,但在认识冯斯之后,发生过一些特殊的变化,比如——移植附脑! 她深吸了一口气:“第五个问题,你是在最近这一两年才移植的新附脑,对么?” 年轻人的双瞳里骤然爆出一丝火光,那一瞬间,文潇岚觉得对方会突然暴起把她的喉咙掐断。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上,知道自己完全无力抵抗,幸好对方终于还是没有出手。相反的,他迅速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再度微笑起来。 “你的思维比我想象中要敏捷,”年轻人说,“我的回答是:是的。” 文潇岚渐渐有些摸到了方向。后天移植附脑、尤其成年后移植附脑的风险极大,守卫人世界里的很多人都因此丧生。但这个人不顾危险选择了这条路,说明背后有着一些足以推动他的强大动力。 是什么样的动力呢?对力量的贪婪?对财富和地位的渴求?对未来的恐惧?又或者是出于……自卑? 她细细回想着先前年轻人运用无形之力扼住自己咽喉的场景。自己不过是挖苦了他两句,他就毫不手软地折磨自己,这似乎说明了此人笑容可掬的外表下隐藏着的暴戾。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越容易被激怒的人,往往越隐藏着某些自卑心理,所以才会那么敏感。 “你过去曾经饱受欺凌,是不是?”文潇岚一字一顿地抛出了第六个问题。 这个问题刚刚问出口,她就觉得屋内的氛围有些不对。这一次,年轻人的神情并没有什么不妥,甚至眼神都没有变化,但她却感到一种森冷的气息从对方身上蔓延开来,那是一种冷酷到极点的杀意。 看来是戳到了这家伙的痛处,文潇岚又是兴奋又是担心,不知道会不会引得这个年轻人不顾承诺直接出手干掉自己。她忐忑不安地看着对方,足足半分钟过去后,年轻人终于开口了。 “是。”年轻人用波澜不兴的语气说。说完后,他又开始用刀叉切割烤火鸡,看上去吃得津津有味。 文潇岚闭上眼睛,努力摒弃一切杂念,在心里拼凑着这六次提问的收获:这个人认识冯斯,曾经和冯斯有过过节,但在那个时候他可能很孱弱,受到各种欺侮。然后在最近一段时间里,他移植了附脑,开始变得牛逼哄哄。 这个人身上,有那么一点屌丝翻身的暴发户的味道,文潇岚想。但又不同于那些没有档次没有素质的土豪暴发户,此人极力想要表现出他的风度和气质,极力想要带给人一种“我比你高一等”的感觉。某种程度上,这个人的风格有那么一丁点像路晗衣,但路晗衣身上那种大家族的气度是天生的,不带任何矫饰的,而这个年轻人——用这年头的流行术语来说——充其量只是一个Coser。 他过去……或许真的被人踩得太厉害了吧?文潇岚竟然莫名其妙地生出一些同情的念头。 那么第七个问题该怎么问呢?她一时拿不定主意。或许应该从“被欺凌、被看低”来入手?年轻人刚进屋的时候就说过,他不属于任何一个家族,那么他之前的生活轨迹应该基本停留在“普通人”的世界,因为魔王世界里几乎没有人可以单独生存。所以,他即便受到欺凌,也应当是被普通人欺凌,这种事情最可能发生在…… “你以前是在学校里被人欺负,对吗?”文潇岚问。 年轻人立刻摇摇头:“不是。” 文潇岚很是失望,但她却注意到了一个小细节:在回答这第七个问题的时候,年轻人握着叉子的左手忽然间握紧了。尽管他又立刻松开,但这个小动作还是没有逃脱文潇岚的眼睛。而且,在那一瞬间,他的眉心似乎微微皱了一下。 她正在揣测这个表情的意义,却感到有人在轻轻拉扯她的衣袖,侧头一看,是关雪樱。关雪樱举着手机,屏幕上是她刚刚打出来的字。 “他没上过学,”关雪樱写道,“我很早就不上学了,认得出那种表情。” 没上过学?文潇岚忽然间感到一些模模糊糊的记忆碎片开始在脑海中浮现。但还没等她形成具体的思路,眼前又产生了新的变故。有一个人很突兀地出现在了她的视线里,出现在年轻人的身边。 ——那是一直站在卧室门边默不作声、令人浑忘了他还存在的刘岂凡。 砰的一声,刘岂凡的身体像一捆稻草一样摔了出去,重重撞在墙上,紧跟着落到地上。这一下撞得很重,刘岂凡连叫都没能叫出声,就晕了过去。 文潇岚愣了一阵子才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刘岂凡一定是冒险催动了蠹痕,想要利用时间停止的能力去解决掉这个危险的不速之客,然而,年轻人似乎并没有中招。 根据文潇岚过去的经验,能够完全不被刘岂凡的能力所影响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至今让人不知底细的黎微,另一个……就是天选者冯斯了。 高傲和高傲外表下的自卑……暴虐却努力维持外表的风度……不属于任何家族……曾经饱受欺凌……移植附脑……凭空攻击他人的能力……和冯斯一样不受刘岂凡蠹痕的影响…… 文潇岚忽然间豁然开朗,身前这个年轻人的身份已经呼之欲出了,但为了保险,她还要再问一个问题。 “看来,用不着十个问题,”文潇岚俏皮地挤挤眼睛,“也许只需要八个问题,我就能锁定你的身份了。” “哦?是么?”年轻人眉毛一扬,“那把你的第八次猜测说来听听。” 文潇岚深吸了一口气,缓缓地问:“你不只是移植了附脑。你还改变了你的外貌和体型,对吗?” 第四节 尽管还存着一肚子疑团,但既然曾炜坚持要他先救活这只奇怪的魔鼠,冯斯也不好再多问。他强忍着厌恶,注视着麻袋里这只离死不远的巨鼠,心里一阵阵发毛:我他妈该怎么救它呢? 如同他之前告诉曾炜的,他身上并没有一个魔法开关,可以按一下就开始催化他人的蠹痕。这个比段公子的六脉神剑还要抽风的技能,着实不是心里想想就能嗖嗖嗖像电影特技效果那样飞出来的。 “你这个题目还真有点难,”冯斯打量着巨鼠,“我是真不知道有什么办法和它产生精神共鸣,只能尽力而为吧。” “尽力而为?”曾炜哧的一声笑起来,“当一个人说出‘尽力而为’的时候,通常就意味着放弃。有些事情只允许成功,不允许尽力而为。” 冯斯微微有些火起:“那你想怎么样?老子又不是上帝!你倒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曾炜摇摇头:“刚才那句话不是我说的,是你父亲说的。二十来年前,他告诉我,有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他想要去做,但是成功几率很低,我也像你刚才说的那样,劝慰他‘尽力而为就行了’。而他给我的回复,就是那句话。” 他又补充说:“直到遇见你并且调查过你的身世之后,我才明白过来,他所说的那件无比困难的事情,大概指的就是把你带走。” 冯斯愣住了。他沉默了一会儿之后,忽然做出了一个动作:把自己的食指塞进嘴里,用力一咬。手指被咬破了,鲜血流了出来。 “我的血曾经对玄化道院的幻象产生过影响,后来对一种魔花也有杀伤力,”冯斯说,“试试能不能对这只耗子起作用吧——但愿不是直接杀了它。” 他用力挤压着食指上的伤口,让血一滴滴滴到巨鼠的嘴角边。巨鼠仿佛是感受到了嘴边的血腥味,嘴微微动了一下,舌头伸出舔舐血液。冯斯连忙又硬挤出几滴血,全都被巨鼠吞吃掉,但几分钟过去了,它并没有其他异动。 “妈的,老子的熊猫血都不管用了?”冯斯疑惑地眨巴着眼睛,“这位耗子兄还真是不走寻常路。” “也许是血还不够多。”曾炜淡淡地说。 冯斯怔了怔,咬咬牙,打算找把刀子什么的再割自己一刀,反正这种事也是家常便饭了。但突然之间,他感到手背一痛,低头看去,竟然是那只巨鼠仰起头来,一口咬住了他的手背。 曾炜伸手想要把巨鼠拽下去,冯斯赶忙用左手拦住他:“别!它好像真是嫌血不够多!让它咬!” 他注意到了,之前始终半开半闭的巨鼠的双目,此刻已经完全睁开,正在放射出灼灼的光芒,尾部也在不安分地晃动。假如它还有尾巴的话,此刻大概会拼命摇晃吧。它在贪婪地吮吸着伤口处的血液。 更为怪异的是它腹部伤口处的附脑,逐渐闪烁出某种淡绿色的光芒,开始只是几个小小的光点,随即数量越来越多,连成了一片一片的光斑。 “这就是附脑工作时的样子么?”冯斯极力忍耐着被巨鼠咬住吸血的疼痛,“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话说,一会儿我是不是得去医院打点儿疫苗?预防鼠疫啊狂犬病啊什么的……” 他嘴里絮絮叨叨,试图以此转移注意力,毕竟疼痛流血什么的对他而言只是小事,心理上的恶心不适才最难熬。但曾炜并没有留意他说了些什么废话,这个背着杀人嫌疑的逃亡警察一直凝神注意着出租屋外的响动,手放在腰间——那里有他的手枪。 “它这么吸下去,你会不会失血过多?”曾炜忽然问。 “不至于,它其实吸得很慢,好像是每吸进去一口就要慢慢消化,”冯斯说,“不过这畜生够贪心,咬住了就死活不松口。” “那就好。”曾炜点点头。 冯斯看了曾炜一眼:“曾警官,现在除了等这只耗子把我吸干之外,也没别的事儿可做了,你能不能先告诉我一点儿你和我爸过去的事情?” “我和他,曾经是生死之交、最好的朋友,尽管我是警察而他是一个职业杀手。”曾炜的语气很复杂。 “职业杀手?老爹还真威风啊。”冯斯并不感到惊奇。从冯琦州死亡那一夜的打斗,他就能判断出,父亲经受过专业的格斗训练,而且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后来他猜测过父亲身份的各种可能,职业杀手自然也在其中。尽管职业杀手听起来更像是影视剧或者侦探小说里的元素,但这个职业是确切存在的。 “不过你身为一个警察,居然和职业杀手是好朋友,难道你是传说中的黑警?”他发问说。 曾炜摇摇头:“不,我虽然有时候办事不太依规矩,但从来没有忘记过我是一个警察。我和他成为朋友,起因是他救过我的命,所以后来,我一直希望能把他带回正路上。” “带回正路?你的意思是把他投进监狱吧?”冯斯不无挖苦地说。 曾炜微微一笑:“我不否认我有这样的想法,毕竟无论谁都应该为自己做过的错事付出代价。不过说实话,我并不认为我做得到这一点,因为我始终找不到你父亲犯罪的证据。办案是需要证据的,即便我心知肚明你父亲做过什么,没证据也没有用。” “法律万岁。”冯斯哼了一声,“那么后来,就是因为我的出现,我爸从你的生活中消失了,对吗?” “是的,他消失了将近二十年,我一度猜测他会不会是在干活的时候遇到了不测,”曾炜的声音忽然变得低沉,“但我没想到,我会在一个意外的情况下见到了他,然后又因为自作聪明,泄露了他的行踪……” “我觉得我有点猜到你是谁了,”冯斯打断了曾炜的话,“我爸被害死的那天晚上,他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你们的确没见过我的脸,但这个世上还是有一个人见过的。你们想必是找到了那个人,那个被我当成生死之交的人。’你就是他所说的生死之交,对不对?是你出卖了我爸爸,是吗?” 曾炜的目光里充满了悲痛:“如同我刚才所说的,我的确泄露了他的行踪,但却并不是故意出卖,那只是……一个无心之失。然而,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造成的后果终究已经难以挽回了。” 冯斯试图从曾炜的眼神里读出虚假和矫饰,但他所能看出的只有真诚和不加掩饰的悲伤与愧疚。凭直觉,他认为曾炜并没有骗他,否则曾炜此刻的表情足够竞逐奥斯卡了。 “就是说,你并没有故意出卖我爸,他被发现只是意外。然后你开始想办法保护我,而我一直以为你有别的阴谋……”冯斯尤其疲倦地用左手掐掐自己的额头,“抱歉我的脑子有点乱,容我想一想。” 曾炜正打算说话,忽然间眉头一皱:“有人来了!” 他拔出了手枪,把冯斯拉到他的身后。冯斯当然从这个动作里读出了保护的意味,不过他顾不上感激,因为巨鼠的咬啮力量猛然间加重了。那些正在靠近这间出租屋的不速之客,似乎是激发了它的某种情绪,冯斯无法分辨那到底是害怕、紧张还是高兴,总之它兴奋起来了,除了嘴上咬得更紧,身体也开始笨拙地扭动,四肢不停搔扒。 “你不会打算连骨头都一起给我咬断吧?”冯斯很是无奈,但眼看着巨鼠明显焕发出生机,也不敢轻易收回手。正不知如何是好,屋外有了新的响动。 “老鼠!老鼠!”“耗子!”“妈呀救命啊!”一片惊呼声响起来。从声音听来,叫喊的人男女老少皆有,而且来自不同的方向,似乎是这一片居民区里的人都被惊动了。 这间出租屋只有在和门同侧的墙上有窗户,不过窗帘一直是紧闭的。曾炜犹豫了一下,右手仍然持枪,左手小心地撩起窗帘一角向外看了一眼。他马上重新放下窗帘,脸色格外凝重。 “怎么了?他们为什么喊?”冯斯问。 “我们的这个小朋友……果然能力不一般,”曾炜说,“全世界的老鼠大概都被它召唤过来了。” 冯斯一惊,不管三七二十一,拖着手上的巨鼠也到窗边探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吓得他浑身一颤——院子里到处都是老鼠!大的,小的,黑色的,灰色的,在院子里的空地上来回乱窜,看数量至少有上百只,还有更多的源源不断从门外钻进来。虽然他小时候也是敢于捏着活老鼠满教室吓唬女生的主儿,但这样大规模的鼠群暴走还真是闻所未闻,眼看着那些密密麻麻蠕动的躯体,不自禁地一阵恶心。 “这他妈是怎么回事?”冯斯惊魂未定,冲着曾炜喊了起来。虽然已经经历过许多的风浪,但在此时此刻,当诡异的场景突然出现时,他的第一反应却是向曾炜发问。那种感觉,就像是一个无助的孩子向可靠的长辈求助一样。 “这只老鼠,兴许能散发出某些特殊的气味或是信息素,吸引其他的鼠类,”曾炜说,“某种意义上说,它大概称得上鼠王吧。” 冯斯哑然失笑:“要是狮王、虎王、狼王、鹰王什么的,听上去倒是威风。鼠王说出来可真有些喜剧色彩。” “鼠王比你说过的那些王可怕得多。”曾炜并没有笑,语声里充满严肃。 冯斯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搭腔,眼前忽然一花,身边的出租屋瞬间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广阔的雪原。头顶的天空蓝得就像是用颜料画出来的一样,四周的视野开阔,可以看到许多绵延高耸的巍峨雪山,正在太阳下闪耀着金色的光芒。这是一幅在平原地带和普通山区都绝对无法看到的画面。 又是这只“鼠王”干扰自己的精神所制造的幻想么?冯斯正在想着,却听到曾炜开口说:“这是什么地方?西藏?这是幻觉吗?” “应该是西藏,那些应该是牦牛吧?”冯斯伸手指着前方,一条玉带一样的清澈河流弯弯曲曲地蜿蜒而过,河岸两侧是一些长着长毛的牲畜。 “是牦牛。”曾炜肯定地说。 曾炜看到的东西和我一样,冯斯想。如果是鼠王精神干扰所产生的幻觉,所产生的幻象都是由自身的经历与情感所引发的,两个人不应当看到同样的东西。看来只有另外一种解释了。 “这的确是幻觉,不过不是鼠王干的,而是我们的敌人所制造的,目的是把战斗控制在某个世俗凡人看不见的空间内,以免引起注目,”冯斯解释说,“但是这又不完全是单纯的幻觉,在这片精神领域中,我们的身体会随着幻境中受到的伤害产生反应。也就是说,如果在这儿被砍一刀,我们的身体会货真价实地留下刀痕;如果在这儿挂了,我们的躯体也就真正死了。” “那我的枪能有用吗?”曾炜问。 “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猜想,现实中属于你我的物质力量都会原封不动地被复制进这片幻域,你的枪应该能使唤,”冯斯说,“但能不能击破对方的蠹痕就得看他们的能力了。喏,他们来了。” 就在两人身前几十米处,悄无声息地出现了三个人。这是两男一女三个白人,但女人的相貌里带有一些亚欧混血的特征。看来丁小齐当时说的是真的,冯斯想,这个家族以纯种白人为主,但也有一定的混血比例。 “这些人应该就来自那支西藏家族,”冯斯低声对曾炜说,“要当心,这是一群彻头彻尾的疯子。” “我尽力而为。”曾炜简短地回答。 “喂,大哥,是谁几分钟前还在教育我‘尽力而为’四个字就是骗人的?”冯斯没好气地说。 “我那是激你而已,”曾炜悠悠地说,“世事哪能尽如人意?这句话是你父亲说的没错,但我从来都不同意。” 冯斯哭笑不得,但这么一扯皮斗嘴,心情倒是轻松了一些。他重新把注意力放到三个敌人身上,发现对方已经走到了距离两人只有五六米的距离。这三个人的身材都显得瘦削而精干,面孔黝黑,大概是青藏高原特有的生活环境所造成的。走在最前面的白人男子有一张马脸一样的长长的脸,嘴里叼着一个欧式的烟斗。在他身后的另一名白人男子留着一头金色卷发,左耳有醒目的残损,只剩下了一半。 和残耳男子并肩行走的,是一个个头高挑的混血女人,她看上去很年轻,神情间隐隐有些恍惚。不只是她,她的两个同伴也是如此,明明面对着魔王世界中至关重要的天选者,却都显得心不在焉。 “各位好。”冯斯照例一脸满不在乎地伸手打招呼——当然他只能伸左手,右手还被巨鼠死死咬住。此时麻袋早已不翼而飞,巨鼠全部的重量都挂在他的右手上,让他不只是手背被咬得生疼,整条胳膊也酸痛难受。 但对方没有做出任何回应。他们就像听不懂中文一样,看都没有看冯斯一眼,三个人的视线都聚焦在巨鼠身上。冯斯正在感到尴尬,却看到这三个欧洲人一起做出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动作。 ——他们齐刷刷地双膝弯曲,跪在了地上,随即整个身体匍匐下去,开始虔诚地磕头。 “他们大概不是在膜拜你吧?”曾炜说。 “那当然了,我还没那么自恋,”冯斯低头看了一眼越来越有活力的巨鼠,“看来我们的这位鼠王,绝不仅仅是老鼠的头儿啊。” 第一节 宁章闻和关雪樱已经把昏迷的刘岂凡扶起来了。从外表无法判断他是不是还受了什么更严重的内伤,但此刻被年轻人所挟持,也没有办法把他送到医院去。 “你不只是移植了附脑。你还改变了你的外貌和体型,对吗?”文潇岚问出第八个问题后,就死死地盯着年轻人,观察对方的反应。她发现年轻人的嘴角又轻轻抽动了一下,眼神里再次闪过那种阴云,心里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 “是不是?”明知可能激怒对方,她还是再追问了一句。 年轻人放下刀叉,缓缓地站了起来。他的手按在椅背上,长出了一口气:“是的。” “那我知道你是谁了,”文潇岚也站了起来,“你是冯斯的双胞胎兄弟,过去的身份是一个名叫慧心的小道士。” 年轻人的拳头握得紧紧的,手背上青筋暴露。房间里忽然传来一阵噼里啪啦的清脆响声,那是所有的窗户都在同一时刻碎裂,其他摆放在屋子里的一些玻璃物件也都在顷刻间粉身碎骨。玻璃一破,冬季的寒风立刻凶猛地灌了进来,吹得墙上的挂历哗啦作响。看上去,似乎是年轻人正处于情绪波动较大的状态中,以至于自身的力量都难以控制了。 最后,他终于稍微抑制住了内心的狂躁,努力在脸上重新堆出笑容。他环视了一下四周,叹了口气:“真抱歉,我对力量的控制还不够纯属,连累你们还得赶紧补窗户。北京的冬天可真够冷的。” 他面朝文潇岚,点了点头:“没错,你猜对了。我就是慧心,天选者的哥哥。我现在的名字叫池慧。” 慧心。冯斯的异卵双胞胎兄弟。 两人一起在东北小城那间破败的私人诊所里出生,并且在那个夜晚制造了一场血腥的屠杀。但出生之后,由于某些暂时还无人知晓的变故,兄弟俩分开了。冯斯最终被冯琦州带走,慧心则辗转来到小城附近的道观栖云观。 尽管是兄弟,两人的人生轨迹却截然不同。冯斯虽然也遭遇了不少人生的变故,但总算是健健康康地活到了现在,相貌、体魄、智力都称得上优秀;慧心却只有智力健全。在后天移植了附脑后,或许是手术不够完美,他的脑神经受到了附脑压迫,生长激素被抑制,所以他一直到成年看上去也只有十三四岁,身材矮小,瘦骨嶙峋。 不过身体虽然发育不健全,慧心的头脑却十分聪明,或者说,阴险。他通过自己巧妙的策划,一步步让冯斯堕入局中,险些要了天选者的命。他曾经亲口向冯斯解释过他为什么会如此仇恨自己的亲弟弟。 “我们虽然是兄弟,但却只有一个人生来就有附脑。那就是你!你才是天选者,而我是个废物!”那时候慧心愤怒地咆哮着,“我不服,凭什么我们两个要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冯斯向文潇岚转述这一切的时候,表情和语气都很复杂。按照他的说法,无论怎么说,这个发育不良的小道士总归是他亲哥哥,好歹有着血缘关系,可偏偏此人又那么恨他,再加上养母池莲的原因,实在是不知道该如何和这个亲哥哥相处。 这番话说得文潇岚倒也有些好奇了,隐隐有点希望有一天能见见这个古怪的小道士,却万万没有料到,当慧心出现她眼前的时候,竟然已经是高大英俊的成年人模样,和她之前的想象相去何止十万八千里。 只不过,相貌虽然换掉了,扭曲的性格好像还是没什么改变。在那张韩国男星一样的外皮下面,包裹着的依旧是自卑和激愤的小道士的灵魂。 “我记得冯斯说过,你的能力就是可以在蠹痕的范围内隔空攻击,”文潇岚说,“那是你的第一个附脑带给你的能力。现在你用来对付我们的能力还是这个,那你的第二个附脑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那是一种很低级的附脑,低级到一般的家族都对它不屑一顾。”已经改名为“池慧”的慧心回答。 “低级的?有什么作用?为什么你会移植一个低级的附脑?”文潇岚不明白。 “这个附脑的原主人,是王璐所在的家族里一个处于食物链底端的小喽啰,”池慧说,“他的附脑很早就被家族视作没有什么用处,因为它连蠹痕都无法激发,唯一的作用是可以改变主人的一些生理过程,比如说,刺激生长激素重新分泌。” “啊,我明白了,你就是靠着这个附脑重新分泌生长激素。恢复了正常成年人的身材!”文潇岚恍然大悟,“你仅仅是为了恢复正常的体型,就冒着生命危险第二次移植附脑。你也真是……太拼了。” “你们这些生来就貌美如花的人,不可能体会到一个侏儒的心情的,”池慧冷冷地说,“我信守诺言,既然你猜出了我是谁,我今天不杀你们。否则的话,就凭你刚才那句话,你现在就已经是个死人了。” “那我以后出门小心点啰!”文潇岚耸耸肩,“但我不太明白,你现在的这张脸……和冯斯一点也不像啊。按照他的说法,你们虽然不像同卵双胞胎那么近似,但毕竟至少是同父同母所生,怎么也得有一些相像的地方吧?” “小小地整了一下容,然后运用第二个附脑快速愈合伤疤而已,”池慧笑了笑,“原来的那张脸不够好看,我不满意。” 文潇岚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她才重新开口:“那你今天到这里来,到底是为了什么?是想要杀冯斯吗?” “不,我答应了妈妈不会杀冯斯,答应了的话就要算数,”池慧提到母亲池莲的时候,眼神中流露出毫不掩饰的敬爱,“但她没有禁止我杀冯斯的朋友,所以我打算杀了你们,让他难受。” 文潇岚只觉得浑身汗毛倒竖。池慧接着说:“可惜了,我本来想在杀死你们之前玩一点小游戏调剂一下心情的,结果玩脱了。只能等下次了。” “杀人这种事,对你而言就像吃火鸡一样轻松么?”文潇岚不觉有些火起。 “我杀的人,绝对没有那个和你关系不错的范量宇多,可能连他的零头都抵不上。”池慧别有深意地说,“在杀人这种事情上,不要玩双重标准。” 文潇岚再次无话可说。池慧摆了摆手:“不多说了,你们慢慢忙吧,我先撤了。” 他顿了顿,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哎呀,没能杀死你们真是遗憾,还得赔玻璃钱。” 他居然真的从身上掏出一叠钞票放在餐桌上,这才悠悠然出门离开。几个人愣愣地看着他的背影消失,直到脚步声也没入楼道再也听不见。文潇岚这才一下瘫坐在沙发上,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刚才在池慧面前的镇定自若一下子消失得无影无踪。 “吓死我了……”她不顾雅观与否,拉扯着胸前的衣服作散气状,一时间觉得全身的力气都被抽空了。关雪樱连忙给她倒来一杯热水,她咕嘟嘟把一杯水全喝下去,才感到好过一点。与此同时,一直昏迷的刘岂凡也呻吟一声,睁开了眼睛。 “刘大少,你没事儿吧?”文潇岚问。 “应该……还行吧?”刘岂凡晕晕乎乎地说。 “真没看出来,每到危险的关头,你还总有拼命的勇气,”文潇岚说,“可惜追女孩子的时候你就缩了。你真的不想念那位黎小姐吗?” 关雪樱咧着嘴,无声地笑起来。刘岂凡照例满脸通红地低下头,不敢回答。 “你快去休息一会儿吧,”宁章闻说,“刚才真是多亏你了。这种猜人的游戏,靠我肯定不行的。” “先不能休息,我们还有事儿做。”文潇岚抬起手臂,疲惫地指向玻璃已经完全破碎的窗户。寒风夹杂着雪花,正在呼呼地往屋子里灌。 “白色的圣诞节啊,本来应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个夜晚……”文潇岚叹息着,“也不知道冯斯这小子现在怎么样了。” 第二节 冯斯正处在一种相对而言较为尴尬的境地中。 对面的三个人毫无疑问都是敌人,但此刻他们却跪在地上,朝着自己的方向作顶礼膜拜状,这一幕看上去颇为滑稽。 而他们膜拜的对象——那只巨鼠——现在依然死死地缠绵在冯斯的右手上,没有半分松开的迹象。但冯斯和曾炜都可以看得出,它的生命力已经越来越旺盛,附脑处那些奇特的绿色闪光也越来越耀眼。 “它的附脑一会儿会不会爆发出什么特别的效用?”曾炜皱着眉头问。 “我不知道,或许会让我们产生一些快乐的幻象,”冯斯回答,“幻象中的幻象,我实在没法儿想象到底会是什么样,但愿别把我的脑子弄疯。我倒是有另外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我们现在到底该做点什么?” 确实,冯斯不知道现在能做些什么。对面的三个敌人正以虔诚的姿态匍匐于地,动手攻击似乎有点不妥,何况对方都是能催动蠹痕的黑暗家族成员,即便是曾炜的枪也未必好用,激怒他们并不明智。 倒是悬挂着巨鼠的右臂已经发麻,渐渐失去知觉。他索性一屁股坐到了地上,让不堪重负的右臂休息休息,也抬眼看看周遭的景致。他从未到过西藏,此时虽然知道身边只是幻景,也难免好奇想要多看几眼。 他真的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干净透明的天空,无限开阔地向着远方延伸,那些突兀挺拔的雪峰呈现出各种各样的险峻姿态,仿佛随时可能刺破苍穹。此刻,幻境中正好是日落时分,太阳也呈现出一种淡红色,把雪峰染出瑰丽的色泽。天空之下,高原上的湖泊反射出珍珠一样的光彩。 真的就像是一幅画,几乎没有真实感,冯斯想,那些酸腐文人和文艺女青年们,居然没有夸张呢。 不过他并没有得到太多欣赏的时间。正当他观赏着一头牦牛吃草的悠闲姿态时,三个欧洲人终于结束了膜拜,站立了起来。他不得不也跟着站了起来。 “你们不会打算也像你们的同伴那样,二话不说就扔一坨牛粪过来砸死我吧?”冯斯说。 “我们之前的确是这么打算的,不过现在,计划变了。”混血女人的脸上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她的中文说得不太流利,也带了一些口音,但语法用词都没问题。 “之前的确是这么打算的……看来我这个宝贵的天选者,在你们的眼里简直一钱不值啊。”冯斯叹了口气。 “因为我们对魔王并不感兴趣,不管是做他的手下还是杀掉他,”混血女人说,“那些守卫人和黑暗家族争过来斗过去的玩意儿,在我们的心目中就是一钱不值。” “谢谢你这么直白,”冯斯翻翻白眼,“那现在计划为什么变了呢?” “因为我们发现其实你还是有用的,至少比我们之前以为的更有用。”混血女人又是一笑。 “是因为这位鼠兄么?”冯斯费力地抬起右手,展示那只和他抵死缠绵的巨鼠,“抱歉啊,我知道你是个娘们儿,但是‘鼠姐’不太顺口。” 他注意到,当“鼠兄”这两个字出口后,两名白人男子的脸上都闪过一丝怒意。混血女人倒是笑容不变:“我建议你用词略微尊重一些,我的两位同伴并不像我这么好说话。” “你至少该跟我解释一下,这条半死不活的耗子为什么值得我尊重。”冯斯索性也摆出他招牌式的无赖笑容。他故意把“半死不活的耗子”说得很清楚,摆明了就是要激怒对方。果然,混血女人的脸色也微微一沉。 而她身边的那个卷发残耳的男人已经怒不可遏,大步走上前,一拳向着冯斯的脸上打了过去。这倒是有些出乎冯斯的意料,他原本以为对方会运用蠹痕,没想到最终等来的是这种“原始”的攻击。他也懒得闪避,直接提起右手,用巨鼠挡在自己身前。残耳男人就像被开水烫了一样,忙不迭地收回拳头,连退出好几步,神情看上去有些狼狈。 冯斯忽然灵光一现:“你们是不敢用蠹痕,对吗?” 对方并没有回答,但从他们的表情,冯斯知道自己猜对了。他略微思索了一下,有些明白了:“是不是在这位鼠兄面前你们根本不能用蠹痕,否则就会带来一些不可收拾的后果?” 欧洲人们还是没有否认。冯斯哼了一声,猛地一甩手,把巨鼠扔到了地上。巨鼠发出吱的一声痛叫,趴在草地上瑟瑟发抖。 “你!”看似好脾气的混血女人也忍不住了。 “终于找到个机会好好和人打一架了,”冯斯活动着右臂,“曾警官,你打架应该比我还厉害吧?” “打你三四个还是没太大问题的吧,”曾炜轻描淡写地说,“不过,现在恐怕不是打架的时候。” “为什么?”冯斯问。 “首先,我手里有枪,在他们不能使用能力的情况下,这把枪比拳头管用多了,”曾炜说,“其次,你这个笨蛋刚才就一直没有留神周围的变化吗?从这三个洋鬼子靠近开始,这个地方就不对劲了。” 冯斯一愣:“不是吧?他们趴在地上拜神仙的时候,我一直在看周围的风景——尽管是假的吧——没看出什么异常啊?” “你那双只会玩游戏的眼睛怎么能和我这样干惯了刑侦的相比?”曾炜嗤之以鼻,“注意到远处的那些雪山了吗?它们好像……在长高。” 冯斯悚然回头,看看远处犬牙交错的雪峰山峦。他隐隐觉得那些雪山似乎真的变高了,但作为一个理性的人,又不能排除这是曾炜的言语暗示给他造成的错觉。 “没看出来?不要紧,抬头看天。”曾炜说,“云朵的变化你总能看出来了吧?” 冯斯依着他的话抬头看天,这一看让他一下子愣住了,没留神脚下一个踉跄,差点摔一跤。 天空中的白云正在汇集,以一种完全脱离自然的速度,高速地向着某一个中心点移动——那就是冯斯所在的位置的上空。 “应该不是以我为中心,而是以你,对吧,鼠兄?”冯斯看着地上的巨鼠。虽然被冯斯重重摔了一下,但大概是吸入的天选者的血液开始起作用了,它显得精神愈发健旺,半点也不像之前似乎随时都可能断气的模样了。腹部的附脑在先前耀眼的绿光闪烁之后,光泽反而比以前黯淡了,但那种柔和的绿色更加显得和整个附脑浑然一体,彰显出一种良好的运作状态。 巨鼠抬起头,毫不避让地和冯斯对视,冯斯意识到,巨鼠能听懂他在说什么。尽管没法开口对话,巨鼠还是用眼神向冯斯传递了一些信息,其中有淡淡的感谢,有浓烈的讽刺,还有一种冯斯无法确认的东西。 似乎是……亲切。 “是不是我的血唤起了你的一些远古记忆呢?”冯斯喃喃地说,“你和我真的有着同样的血脉吗?你到底能不能告诉我,你是什么,我又是什么?” 巨鼠的眼神里冒出一丝狡黠的意味,它用眼神示意冯斯抬头看天。冯斯抬起头,顿时觉得血往上涌。 他看到了一副似曾相识的画面:那些飞速移动的白云已经聚集在了一起,并且渐渐改变形状,组成了一个图案——他自己的头颅。大半年前,在去往贵州山区的火车上,在时间停止的迷境中,他也看到了车窗外的氤氲云气组成了他的头颅。 不过,现在的这个头颅更大,也更有气势。高悬于藏地风光的青空之上,冯大少的头颅带着逼人的威势俯瞰大地,简直有一种佛陀俯视苍生的错觉。那些原本就巍峨雄奇的雪山,此刻正以肉眼都能看得到的速度向上生长。 天空慢慢暗了下来,太阳由之前灿烂的金色转化为落日般的暗红,平添了几分不详的气息。空气开始流动,转为高原的风,并且风力越来越大,成为吹得人脸上生疼的狂风。湛蓝的天色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阴沉沉的铅灰色,星星点点的雪花落了下来。原本闲适地吃草游荡的牛羊也受到惊吓,四散奔逃。 几乎是在转瞬之间,先前充满诗情画意的美景荡然无存,周遭的一切都变得阴郁而压抑,危险的氛围在蔓延膨胀。即便是幻境,这一片虚幻的领域也似乎把握住了青藏高原天堂与地狱并存的本质,那里上一刻是生灵的乐土,下一刻就可能成为死神的墓场。 三个欧洲人当然也注意到了这不同寻常的变化。叼着烟斗的马脸男人猛地把烟斗往地上一掷,身上激发出一圈莹白色的蠹痕。冯斯不明白他的用意,连忙拉着曾炜后退了几步。但还没退出多远,那道蠹痕消失了。马脸男人的脸上现出了惊恐的神情,大声对着他的同伴喊了几句,既不是汉语也不是英语,冯斯听不懂。 “他说的是法语,大意是‘创造之神发怒了,不许我们退出幻境,危险了’。”曾炜说。 “你还真是多才多艺呢,居然懂法语?”冯斯有些小诧异,“不过,‘创造之神’是什么玩意儿?是指的我们这位刚刚把我当奶妈一样吸血的鼠兄么?” “我不知道,他就是这么用词而已。”曾炜说。 三个欧洲人看上去都相当恐慌。但从马脸男人刚才的话来判断,这只从险境中重生的“创造之神”,阻止了他退出幻境的操作。在创造之神的能力压迫之下,他竟然不能撤销掉自己创建的幻域。 “鼠兄,你到底想干什么?”冯斯蹲下身,对巨鼠说。巨鼠用充满智慧的眼神瞥了他一眼,然后颇有尊严地迈着四条小短腿跑远了,身影很快消失在被大风吹得摇曳不休的长草中。冯斯很是无奈,想追也追之不上,只好转向欧洲人。 “这位小姐,现在我们好像都被鼠兄困在这片幻域里了,算是同一根绳子上的蚂蚱,”冯斯说,“能不能稍微告诉我一点儿关于你们的事情,我们好一起想法子脱困。” 混血女人坚决地摇头:“抱歉,我们宁可死在这里,也不能告诉你任何与我们有关的事情。你自求多福吧。” 话音刚落,她和两名同伴一起背靠着背呈三角方位坐下,一道淡青色的蠹痕从她身上释放出来,将三个人全部笼罩其中。三人闭目而坐,以佛教七支坐法的标准姿势开始打坐,蠹痕的淡青色里也掺杂入了莹白色和藏蓝色。冯斯隐隐猜到,这三个人在用独特的修炼方法把三人的力量汇聚在一起,以便迎接即将出现的巨大变故。 “妈的,太没义气了……”冯斯无奈地摆摆手。虽然穿着冬装,他还是已经感受到了明显的寒意。天色已由之前的阴霾转为更加令人不安的灰黑色,组成他头颅形状的云朵也已经漆黑如墨,低垂在仿佛触手可及的头顶。呼啸的狂风带着惊人的力度,让人连稳当站立都有些困难。 更糟糕的是,不知道是不是习惯了那样的环境,马脸男人在创造这片幻域的时候,连他妈的高原因素都考虑进去了。现在冯斯觉得自己好像是开始出现了高原反应,脑袋很疼,呼吸不畅,胸口像被填了一团棉花一样发闷。他大概记得出现高原反应的时候尽量不要运动,连忙坐在了地上。 曾炜却似乎没有受半点影响,他只是抄着手站在原地,仰头看着云朵组成的冯斯的头颅,若有所思。 “你看到自己的脑袋飞在天上,好像并不是特别吃惊的样子。”曾炜忽然说。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几个月前我也见过差不多的。”冯斯说。他本想一笔带过,但曾炜看来对此颇感兴趣,他只能紧了紧衣服,强忍着高原反应的种种不适,大致讲了一下其时发生在火车上的那一幕。他不过讲了短短的几分钟,身边已经是天昏地暗,大片大片的雪花密密集集地掉落下来,地面上已经是雪白一片。气温骤降,夹杂着冰粒的狂风吹在皮肤上有如刀割。 冯斯还从未经受过这样的严寒,当真有一种血管里流动的血液都要冻成冰块的错觉。但曾炜始终显得一切如常,他的犟脾气不禁上来了,也努力咬牙死扛着。 “你想没想过,两次在不同的状况下,都出现了你的头,这到底是在暗示着什么?”曾炜问。 “也许是想说明……我老人家的脑袋特别值钱?”冯斯冻得牙关紧咬,发出格格的声响,“比如说,他们是在提醒我,我的附脑和魔王有着关键性的联系。” “废话,你是天选者,你的附脑当然和魔王关系紧密,连我都知道了,还用得着提醒?”曾炜说,“我觉得这当中别有文章。但是这种云团汇聚的形式,就很有趣,其中肯定包含着一些特定的信息。” “现在顾不上琢磨那些了,”冯斯把身体缩成一团,“要是先在这儿冻死了,什么信息也没用啦。我们要不要去找个山洞避避风雪?不然不等冻死,可能直接就被雪活埋了。” “照我看,你的鼠兄不是这个意思,”曾炜的声音也有些颤抖,“他突然间把环境变得那么极端,就是想要考验你。你瞧,我们恐怕是走不到山洞了。” 冯斯向周围一看,果然,巨鼠不知什么时候将幻域的地形都做了改变。先前距离两人并不远的几个欧洲人,居然已经被转移到几百米开外,成为暴风雪中完全看不清楚的几个小黑点。而远方那些先前还在不断生长的雪峰,此刻已经完全消失,整个世界仿佛只剩下了一望无际的茫茫雪原,恐怕走出几十公里也没法找到任何躲避风雪的所在。而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冯斯未必能走出一公里。 这片虚幻的世界就像是橡皮泥,由巨鼠任意捏着玩。 “看来还真是考验呢……不过它想考验什么?考验我冻死的时候姿势好看不好看?”冯斯翻翻白眼,“大哥,连你都快受不了啦。再说了,就算是要考验,那也是考验我这样有身份的大人物,不该连你也拉下水。” “我不会丢下你不管的。”曾炜简短地说,“哪怕我自己冻死,也要保证你活着。” 冯斯说不出话来。曾炜不只是说说而已,居然真的在他身边坐下,紧紧地拥住他,那是荒野求生的一个基本招式:减少体温流逝。 冯斯刚开始感到很不自在,但很快屈从于求生的本能。这时候他才注意到,曾炜身上有一种熟悉的气味,细细想想,这味道和亡父冯琦州身上的烟味很像。那是一种全国各地都能买到的中档偏低的香烟,冯斯从记事时起,就从来没有见过冯琦州抽其他任何牌子的香烟。早年间冯琦州穷困的时候,抽这种便宜牌子的烟算是理所当然;后来他成为了算命大师,成为了有钱人,却也一直只抽这种烟,别人送的各种昂贵的名烟他碰都不碰一下。 那时候冯斯只是以为那是父亲的某种独特的怪癖,但到了此时此刻,他却有那么一点明白了:那是父亲对过往岁月的一种特殊的纪念方式,对那个在年少轻狂的岁月里陪着他抽同一种便宜烟的挚友的留恋。曾炜没有撒谎,冯琦州和他的确是生死之交。 皮肤已经麻木到几乎没有知觉,在低温和缺氧的双重压迫下,冯斯的头脑也开始昏昏沉沉,迷迷糊糊中,曾炜的脸和冯琦州的脸混杂在一起,竟然有些分不清楚了。 “爸……这么多年了,你还抽这种烟啊?”冯斯迷迷瞪瞪地说。 “冯斯!醒醒!不能睡!”曾炜用力摇晃他的肩膀,他才猛然醒了过来。曾炜艰难地伸手,替他抹去沾在头脸上的雪片:“这种烟,年轻的时候我和你爸都喜欢抽。那时候我经常有一些长时间蹲守的任务,监视一个嫌疑犯窝点就可能整夜整夜地不能睡觉。这种烟烟味比较冲,可以提神,我抽上瘾了后介绍给你爸爸,他也喜欢上了。就这么抽了一辈子。” “我们继续先前被打断的聊天吧,”冯斯强打起精神,“你之前跟我说,我爸过去是职业杀手,而你是个警察。你是怎么认识他的?” “我那时候年纪很轻,有一种冲动的热血,为了调查一个本地贩毒组织,主动申请去做卧底。”曾炜说,“但是卧底这种事,实在比电影里描述的黑暗上百倍,那种巨大的精神压力远远超出我的想象。半年之后我就垮了,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有点风吹草动就吓得心脏都要跳出来了。那个贩毒组织也注意到了我的异常,开始对我有所怀疑,他们通过他们自己的卧底,查出了我的身份。” “那你岂不是很惨?”冯斯回想着自己在各种影视片里见到的身份泄露的卧底的下场,觉得全身更冷了。 “我被带到一个秘密据点,吊在一个空房间里,贩毒组织的头目亲自来审问我,想要弄清楚我到底传回去多少重要的消息——这样的审问当然是伴随着酷刑。”曾炜说,“就在我觉得自己快要熬不住的时候,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一个看上去像是组织里的小喽啰的人忽然闯进来,连开五枪,把屋里连同那个头目在内的五个毒贩全部杀死了,一枪一个,干净利落,只剩下了我。” “那个自然是我爸了?”冯斯咧嘴一笑,“这个出场蛮酷的。” 曾炜点点头:“他把我带了出去,告诉了我事情原委。原来他接受了委托,一直在寻找那个头目的下落。但头目十分狡诈,他始终找不到,直到我被贩毒组织揭穿身份后,他才算得到了机会。” “为什么?”冯斯问,但马上自己反应过来,“哦,我明白了。因为组织里混进了一个卧底半年的警察,事关重大,他必须要亲自审讯,这就是我爸唯一能把握的机会了。话说,你的身份泄露不会就是我爸搞的鬼吧?” 曾炜笑了起来:“我当时也这么问他,他的原话是:‘我倒也想,但是你太笨,笨到我还没揭穿你你就自己被揪出来了。’我也不知道这句话是真是假,不过这件事之后,我和他算是认识了,慢慢发现彼此的性格脾气都很接近,居然成为了朋友。” 冯斯强打起精神,听着曾炜的讲述,倒是也能分散不少注意力,身上的感觉没有那么难熬了。按照曾炜的说法,冯琦州是那个年代黑道上相当厉害的一名职业杀手,而且行事一向手脚干净,从来不留任何证据。以他解救曾炜的那一次为例,救出曾炜的同时放了一把火,在汽油的帮助下把屋里的一切都烧得精光。 曾炜和冯琦州结交后,一直在劝说对方放弃黑道营生,冯琦州自然不会答应,却也不得不佩服曾炜身上那种近乎淳朴的正义感。 “你知道吗?虽然我很烦这样用词,但是你他妈的身上,真的有他妈的一颗赤子之心,赤子之心!”有一次喝酒的时候,冯琦州戳着曾炜的胸口说,“这一点老子不如你,真的不如你。” “赤子你大爷!你也可以选择像我这样嘛,兄弟!”喝得脸膛通红的曾炜回应说。 “没得选!没得选!”曾炜夸张地挥舞着他那双杀人无算的大手,“路早就选好了,回不了头了!不过,如果有朝一日你找到了证据要抓我,我不会怪你。” “抓住你之后,我一定给你送饭!保证你每星期都吃到烤腰子!”曾炜一拍桌子。两个人的眼圈都有些发红。 两人这种奇特的友谊一直维持了好几年。然后,在某一个曾炜上街执勤的冬夜,冯琦州突然不依常规地找到了他。当时曾炜正和同事们利用巡逻的间隙吃盒饭,冯琦州像鬼魅一样地出现在警车旁,曾炜连忙告诉同事们这是他的线人,然后把他拉到了一旁。 “我知道你胆子大,但也不必非要跑到警车旁边来显摆吧?”曾炜说。 “我是来向你告别的。”冯琦州说。 “告别?”曾炜一怔。 “我要走了。而且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未必有机会再见你。”冯琦州说。 曾炜思考了几秒钟:“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还是以前我和你说过的话……” “别开玩笑了,哥们!”冯琦州拍拍曾炜的肩膀,“我宁可被人乱刀砍死,也不会任由你心目中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来处置。我也不是遇到了麻烦需要跑路,只是有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曾炜有些失望,但还是问道:“什么事?需要我帮忙吗?” “你帮不上忙,这事儿太难了,搞不好连命都得赔进去,”冯琦州的语气就像在描述一场郊外踏青,“不过我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你这一个朋友,总得跟你道一下别。” 曾炜沉默了。两人相交已久,对彼此的性情心知肚明,冯琦州尽管只说了寥寥数语,却已经传达出了清晰的意思。曾炜是不可能阻止他的。 “好吧,希望以后有机会再见。”曾炜拍拍冯琦州的肩膀。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爸,黑道里也再也没有任何关于他活动的消息。”曾炜说,“我利用工作之余多方打探,也没有任何结果。他真正地人间蒸发了。” “但是二十年后,你还是重新遇到了他?那是今年还是去年的事儿?”冯斯问。他的脸和嘴唇已经全无血色,身上反而渐渐不觉得冷了。他知道,这样的感觉比寒冷更加糟糕,说明自己的身体状况已经逐渐过渡到冻死过程的第三个阶段:抑制期。如果再不抓紧离开低温环境并治疗,那就真是离死不远了。但他也相信,那只眼神充满智慧的巨鼠把他放在这样的冰天雪地里,目的绝不是让他活活冻死。他必须忍耐,忍耐,不停地忍耐,等到事情出现变化的那一刻。 周围的能见度已经降到了最低,天空中落下的雪仿佛全都变成了黑色。世界像是被压缩到了极致,又像是扩张到了无限。在这片无边无际的冰雪领域里,冯斯和曾炜就像是两只微不足道的蝼蚁,随时准备葬身于雪海之下。 “是的,去年底,那一次是我出差去到了你老家所在省的省城,竟然无意间在一个娱乐会所的剪彩仪式上听到了你爸爸的声音。”曾炜说,“虽然改变了样貌,但他的声音我是不会忘记的。” “我相信他改换身份一定有重要原因,所以并没有现身相见,而是悄悄调查了一下他。原来他已经改名为冯琦州,又有了一个道号‘忘虚子’,居然成了一个省内很红的算命骗子,那天我撞见他就是那个会所请他去剪彩开光。最奇怪的是,当年他是那样独来独往的一个人,现在居然有了一个差不多二十岁的儿子——从时间上来算,这个孩子应该诞生于他消失后没多久,我相信二者之间必然有重大联系。” “我没有在省城停留多久,因为出差要办的事情办完了,必须回北京。我当时想,利用警局的数据库来查也没什么关系。”曾炜的声音忽然间充满了愧疚,“可我没想到,我利用数据库调出二十年前与你父亲有关的若干案件的时候,被敌人潜伏的内奸发现了。一个警察,忽然开始调查他们苦苦寻找了二十年却没有结果的人,自然引起了他们的兴趣。他们根据我回北京之前的行程,派人手去省城调查,这次是有的放矢,终于找到了你父亲的踪迹。” “这么说起来,倒也的确不能怪你,”冯斯低声说,“如你所说,这只是一个无心之失。” “但我还是很难原谅自己,特别是当我在北京看见他的尸体的时候,”曾炜长叹一声,“我找了他二十年,最后摆在我面前的是一具肠穿肚烂的冰冷尸体,那种感觉我实在找不到言语来形容。但死者已矣,无法挽回,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助他照看他的儿子。” “但你没想到,你卷进的会是这么怪异难缠的大事儿,”冯斯苦笑一声,“不过,不管怎么说,还是得谢谢你。我总算是知道了一些我爸过去的事情——和他在我面前的形象还真是截然不同呢。真希望能够多听一点……再多听一点……” 他的嘴唇瓮动着,却已经说不出话来了。身上一点也不冷,那种暖洋洋的感觉实在太舒畅了,简直让人一动也不想动,就想赶紧闭上眼睛,美美地大睡一觉,睡到春暖花开,睡到世界末日。 他隐隐感到曾炜在摇晃他的身子,在他耳边拼命喊着些什么,但他一个字也听不到了。黑暗不再只是视觉的感受,仿佛变得有了触感,有了气味,把他包裹在其中,溶解在其中,让他自己也变成了黑暗的一部分。 如果这就是死亡的话,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嘛,冯斯想着,简直比活着还舒服呢。就让我这么沉下去吧,沉到黑暗的最深处,沉到深渊的底部,永远不用再睁眼,永远不用再见到光亮…… 然后他的眼前就突然亮了起来。 第三节 中国人过去是没有圣诞节的概念的,但随着欧美文化的凶猛入侵,年轻的男男女女越来越热衷于成双成对地一起度过这个洋节了。他们未必真的对耶稣他老人家有什么真感情,但总要借着那种他们也解释不清的独特氛围去享受一把浪漫。 所以平安夜的三里屯近几年越来越热闹非凡,今年也不例外。红男绿女们把各处酒吧都挤得满满当当的,除了一家。这家平时生意还算相当不错的酒吧,不知道为什么在明明可以大赚一笔的平安夜选择了关门歇业。 路过的人们难免会好奇地看上一眼这间不走寻常路的酒吧。它门窗紧闭,窗帘也拉得很紧,只能隐隐看到一些灯光透出来。 “大概是这里被什么有钱人包下来了?”人们事不关己地猜测两句,很快从酒吧门前走过。 酒吧里。 名叫李文森的老板默默地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他实在没有什么话可以说,现在霸占酒吧的这帮人,每一个人都可以轻松地用一根小指头把他撕成碎片,除了沉默地降低自己的存在感,还能做些什么呢? 现在在他酒吧里坐了好几桌人,每一桌人的形貌都十分的不走寻常路,其中甚至有一桌人全都是老外。但最吸引他眼球的,是一个身材粗壮的中国男人。这个人刚刚走进酒吧的时候,一直把头颅藏在宽大的帽兜里,并没有太引起他的注意,但等到此人把帽兜取下,李文森的眼珠子差点儿从眼眶里蹦出来。 这是一个双头的畸形人!他脖子上顶着两颗脑袋,一大一小,小的那颗看来并无生命力。但不管大小,两颗头都挺吓人的,而这个人更是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让人不安的威慑力,仿佛他随时都可能发起疯来把整间酒吧给拆了。 当然,这只是外表而已。李文森很清楚,今天夜里,每一个坐在这里的人,都和这个双头怪人一样,绝对可怕,绝对不平凡。过去他一直喜欢猜测顾客们的身份经历,以此自娱,但自从遇到第一个怪物——那个骄傲的年轻人——之后,他再也没有勇气去猜了。他发现了一个未知的、根本无法以常理度之的世界。更为可怕的是,他和他的酒吧也被卷入了这个世界里,无法逃脱。他只能祈求过生日的耶稣保佑他,但愿能够活着逃离这个非人的世界。 “老板,你这家酒吧不错,蛮有情调的。”一个俊美得就像从日本漫画里走出来的一样的年轻人来到身边,对李文森说。 李文森勉强笑了笑,没有答话。虽然并没有去刻意猜测,但他也能很轻易地看出,今夜来到酒吧里的人大致分为两拨。那十来个欧洲人是一拨,剩下的中国人和他们处于敌对关系。不过中国人内部也并不是铁板一块,看得出来这些人也分做若干个势力,彼此猜忌。 这些人要是打起来,我这酒吧多半是要报销了,李文森悲哀地想着。他很快又想到,这会儿哪还顾得了酒吧?能保命就不错了。 酒吧里的这两群人,自然就是几大守卫人家族和来自西藏的黑暗势力。此刻双方看起来悠闲,实则各怀鬼胎,暗地里剑拔弩张。 “看来我们是上当了,”王璐手里把玩着一个小铃铛,发出叮铃铃的响声,“那家伙把我们约到这儿来,目的只是为了让我们和这些鬼佬火并而已。很显然,鬼佬也是他用同样的方法骗来的。” “能把我们几个一起骗到这儿来,水准可不一般呐,”梁野说,“我没猜错的话,那家伙一定是给我们看了相同的东西——那样我们宁可冒着被欺骗的风险也一定要为之赶过来的东西。” “然后为了那样东西不落到你们几个的手里,我马上赶过来了,”范量宇哼了一声,“不过看到你们也同时赶到,我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那小子真有种,我要不把他撕成七八十块,我就……” “别着急发狠了,范兄,”路晗衣依然带着轻松的笑容,“现在可顾不上骗我们的那小子,西洋朋友们还在那儿等我们呢。” 四个人尽管貌合神离,总算还能聊上几句天。和他们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坐在远处一张大桌旁的十余个欧洲人。他们个个阴沉着脸,不说话,不谈笑,不吃不喝,活像一堆摆在那里的木偶。 “照我看,我们要不要干脆就散伙?”王璐的眼珠子骨碌骨碌转着,“这一架打起来,恐怕双方都会死伤不少,这不正好中了约我们到这儿的那家伙的计?有点不划算咧。” “他既然计划周详地把我们骗到这里,当然是算准了的。”范量宇阴沉地一笑,“西藏这一支,一来是我们的心腹大患,二来他们所掌握的秘密未必不比天选者更重要,我们既然见到了他们,就不会放过。” 梁野叹了口气:“你说得对。难得能在这里遇到他们,我恐怕是不会轻易让他们离开的。不过,一会儿打起来的话就收不住了,有些问题得现在问。” 他站起身来,走到李文森身前。李文森不自禁地颤抖了一下。梁野摆摆手,示意他镇定:“别紧张,我们虽然杀人,但只在必要的时候杀。我现在就是想问你几个问题而已。” 李文森苦笑一声:“我知道你要问什么。那个人只是告诉我,今天晚上歇业,不招待其他客人,把场地留给你们。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知道。” “那是个什么样的人你总见到了吧?”梁野说。 “那是一个二十岁出头的青年男人,身高可能得有一米九,长得挺帅的,有点像那些整过容的韩国男星……”李文森大致形容了一番此人的外形特征,也说明了他能用无形的力量伤害他人的能力。 “那这个人,你有没有感觉到有什么特殊之处?”梁野又问。 “他很奇怪。”李文森说。 “奇怪?奇怪在哪儿?” “他很帅,很有钱,又那么厉害,但我能看出,他的内心隐藏着很深重的自卑,”李文森说,“不过我宁愿我没看出这一点。他大概就是因为非常不喜欢别人观察和揣度他,才硬把我拉上这条贼船的。我想,现在虽然他不在,你们也不会轻易放过我吧?” 梁野犹豫了一下:“很抱歉。我虽然答应了不杀你,但一定会抹掉你的记忆。” “能活命就算万幸了吧。”李文森垂着头,不再多说。 正当梁野试图从李文森嘴里打探出那个把他们骗到此处来的阴谋家的身份时,王璐已经步履轻快地走到了欧洲人们的桌前。尽管先前要求撤退的是她,但一旦确定了要打,上前挑事儿的也是她。 “你们等的人不会来了,”王璐笑眯眯地说,“那个人骗了我们,也骗了你们。” 欧洲人们依然像木偶一样,一言不发,只有一个胖乎乎的大男孩抬头看着她。这个大男孩的脸看上去十四五岁,身材却比成年人还要魁梧,十分神似美国青春片里常见的校园小霸王,和一贯扮猪吃老虎的王璐放在一起,当真是一时瑜亮。 男孩上下打量了王璐许久,慢吞吞地开了口:“你们眼里,我们,是疯子。为什么,和疯子说话?” 他说的是汉语,很是生硬,用词也简单,但表意倒是清楚。王璐耸耸肩:“随便聊聊呗。我很想知道,这次你们大规模来到内地,是为了什么?” “和你,没关系。”男孩依旧很冷硬地回答,看来毫无交流的意向。 王璐摇了摇头:“从发现你们的存在开始,你们就是这样,拒绝任何交流,总是摆出和全世界为敌的态势。看来今天,我们是非打不可了。” “我们,并不想,找敌人,”男孩看着王璐,“只想,守住自己。” “我们并没有要侵占你们的地盘的意思,也并不是就要抢你们的东西,”王璐说,“事实上是,每次一见面你们二话不说就开打。是你们主动把我们当成敌人哎。” “也许是你们,没有善意。”男孩说。他外表年轻,说起话来却慢条斯理老气横秋,给人一种奇异的违和感。 王璐展颜一笑:“没有善意就没有吧,随你怎么说。总而言之,我已经明白了。” “明白?明白什么?”男孩眉头一皱。但紧跟着,他猛地向后一仰头,一道寒光从他的身前掠过,刚刚好是之前他咽喉所在的位置。十分之一秒后,一道红色的蠹痕笼罩住了男孩的全身,那道寒光也随之落在了地上,发出金属的声响。 那是一把锋利的钢刀,上面还隐隐散发出橙汁的香气,大概是酒吧后厨用来切水果的。 ——这毫无疑问是王璐利用她空间转移的蠹痕所制造的一次突袭。只是男孩看起来肥肥蠢蠢,反应却快得很,一闪躲过了这一击,随即迅速用蠹痕护住自己。 “你们果然不好对付……”王璐咕哝一声,向后退了几步,“那就开打吧。几位哥哥!快过来帮忙!” 王璐虽然平时看起来疯疯癫癫,但范量宇等人都知道她精于算计,此刻她忽然点燃战火,必然有用意,所以立刻离座走了过来。路晗衣笑着问:“你刚才不是打算先和他们联络一下感情么?怎么突然间就开打了?” “我怎么可能和疯子联络感情?”王璐的嘴角带着残酷的冷笑,“我不过是要试探一下他们。这个死胖子如我所料,明明对我讨厌得不得了,居然还肯陪我说话,说明他只是想拖延时间而已。” “拖延时间?什么时间?”范量宇问。 “今晚的这场约会,我们的确是被骗了,但这帮鬼佬却不是,”王璐的身上开始涌现出杀意,“他们是一伙的,就是想把我们拖在这里而已。我没猜错的话,大概又是为了绕开我们,对冯大少或者刘大少下手。” “真有趣。”范量宇摇晃了一下他的大头,“看来我们得速战速决了。” 第四节 正当冯斯以为自己真的要沉入永恒的黑暗时,眼前忽然亮了起来。 紧跟着出现的,是一幅幅他十分熟悉的画面。那是几个月前在贵州山区,当他和“老祖宗”的精神力量产生联系时,那些飞快闪现在脑海里的幻觉:原始的海洋、沸腾的岩浆、被地壳挤压隆起的山脉、各种各样奇形怪状的远古生物…… 为什么每次都要让我看这些?冯斯纳闷地想,老子又不是考古学家。但他很快想到了:这些可能并不是单纯的幻觉,而是某种烙印在种族基因里的记忆。老祖宗让他看这些,巨鼠也让他看这些,难道是想要暗示他——这就是魔王所经历过的历程? 他耐着性子看下去,就像是在观看科教片一样。那些画面上的事物越来越眼熟,鹦鹉螺、三叶虫、甲胄鱼、古珊瑚、原始蕨类植物、恐龙、猛犸、猿猴…… 一直到了一只古猿出现时,画面的流逝速度开始变慢。冯斯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变化。他仔细端详着这只古猿,它和普通的猿猴一样,有着较小的头颅和凸出的嘴,但凸出的长度并不大。最重要的在于,它并没有在地上爬,而是在直立行走。冯斯虽然对古生物学知之甚少,但凭借着那些一鳞半爪的常识,猜测这大概是一只南方古猿——从猿到人的第一个重要过渡。 小孩子都知道人是猴子变来的,冯斯想,特别是在我国这样普遍没有宗教信仰、不相信上帝创造人的国度,你给我看这些是什么意思?补习中学生物么? 不对! 我明白了! 突然之间,冯斯猜到了老祖宗和巨鼠的用意。这些电影画面一样的幻觉,的确是在讲述地球生物的演变史,但又不全是如此。它们更加想要表达的,是另外一层意思…… ——地球生物的进化史,同时也是魔王的实验史! ——每一个时期的生物,都曾经被魔王所看中,但又最终放弃! ——直到人类出现。 冯斯忘记了自己所处的困境,忘记了生死,感到自己又捕捉到了一些可以帮助他接近魔王真相的东西。没有错,之前他也知道,魔王一直在用地球的生物做某些实验,一直在干预着地球生命的进化。现在被巨鼠注入的这段记忆不但证实了这一点,还进一步说明:整个地球生命的历史,就是魔王的实验史。 也就是说,光用“干预”这个词,已经不足够了,最适当的词,是“主宰”。一切都是在魔王的主宰进行的。地球上的生命,从来不曾拥有自由的进化意志,它们全都是魔王的实验品。因为地球就是魔王的实验场。 “你到底想要实验些什么?”冯斯忍不住自言自语,“为什么其他生物都不行,只有人类才行?不对,人类也不一定行……” 他又想起了他所遇到的第二只魔仆,那个人首蛇身状若伏羲的家伙。在他和魔仆对话的过程中,魔仆向他透露了一个重要信息:魔王的数量并不只一个。魔仆自己所知的是有两个,但也不排除还有更多个的可能性。而在人类的进化过程中,两个魔王产生了分歧。一个认为人类的进化脱离了它们想要的方向,打算灭绝人类;另一个确认为人类依然有潜力,依然可以继续观察培养。这样的分歧,可能导致了内部争斗,以至于两败俱伤,这才让人类取得了涿鹿之战的关键胜利,得以继续延续族群。 “鼠兄,你到底是属于哪一方的?”冯斯向着虚空询问说,“你是想要灭绝人类呢?还是想要让人类继续繁衍生存呢?” 这句话刚刚问出口,眼前这些生物进化史一样的画面消失了,冯斯忽然感到自己原本麻木到没有知觉的身体又有了感觉。而随着身体知觉的恢复,他的眼前也出现了新的景象:一片山坡。 是的,一片山坡,从周围的景观和一大群身着藏袍的人来判断,这里应该还是西藏。更有趣的是,冯斯发现自己也穿着一身藏袍,混迹在人群中。 这位鼠兄还真有点幽默感,冯斯想,这是让我体会一下“我在现场”的感受啊——那就感受一下呗。他四下打量一下,大致弄明白了周围的环境。 这座山并不算太险峻,山坡上长满青草。从高处眺望,可以看到山脚下的村落,还有牛羊在吃草,说明这里属于藏区里有人居住的区域。再看看身边的人们,清一色的男人,全都是藏式穿着。冯斯虽然不懂藏族服饰的演变,但从几个人腰间的旧式火枪和手里样式古旧的打火机,以及一位贵族手里拿着的怀表,大致可以判断出这一幕记忆所发生的年代是在近代,可能比较接近民国年间。 此外,这些人并非出于同一阶层,衣着打扮上能很明显地分出贵贱。他可以大致地看出,在场大约有十来个比较有身份的人,大约是土司贵族之流,有的骑在马上,有的坐在轿子里,每个人身边都带着少则七八个多则三十几个随从。而冯斯自己,身上的藏袍破破烂烂,散发出难闻的臭气,赤着一双脚,毫无疑问只是个小跟班。 你大爷的,冯斯悲从中来,老子就算到了幻境中都他妈还是只能做屌丝。 他定了定神,开始试图弄明白这群人到底要干什么。他们一个个嘴里都念着叽里咕噜的藏文,他一个字也听不懂,但至少可以分辨出,所有人的关注点都在山坡尽头的一个山洞上。这个山洞被一扇人工打造的石门堵住,缝隙处贴满符纸封条。门外,二十多个喇嘛正坐在地上诵经。 看起来,巨鼠把我拉到这段记忆里,是因为那个山洞里有事要发生,冯斯推断着。从人们虔诚的表情以及时不时转个经的动作姿态来看,山洞里将要发生的事情可能对他们而言相当神圣。 此时正是接近中午的时候,太阳正在一点一点爬升到人们的头顶。手拿怀表的贵族看了一眼时间,忽然间高声发出了一句号令,喇嘛们立即吹响了被称为“刚洞”的法号。那声音雄浑粗犷,摄人心魄,带有一种原始的渲染力,令听到的人都不自觉地肃穆起来。 随着法号的吹响,坐在马上的贵族下了马,轿子里的贵族下了轿,全都五体投地拜伏于地,就如同先前三个欧洲人膜拜巨鼠一样。贵族们都跪下了,下人们自然不敢站着,冯斯也只能跟着趴在地上,但还是稍微抬起一点脖子,用余光注视着前方的动向。 法号声止息后,喇嘛们放下刚洞,合十祝祷后取下了石门上的封条,打开了石门。几个身强力壮的喇嘛带着木棍和绳子钻进石门,不久之后,十分吃力地抬出一口柜子。柜子是木质的,高约一米五,长宽各在一米左右,呈棕黄色,柜门和柜身上都是冯斯看不懂的描金符号,边框上还有一些醒目的骷髅图案。柜门上有一把金色的大锁,此外和那扇封住山洞的石门一样,门缝处也被符咒所封住,每一张画着符咒的符纸都是完整的。 人们对着这口柜子又叩了若干个头,这才站起身来。拿着怀表的贵族看来是这群人的头目,他来到柜子前,慷慨激昂催人尿下地说了一大堆话,冯斯依然是半个字也不懂,却也只能耐着性子在脸上装出虔诚崇拜状。不过说完话后,他从身上取出一把钥匙交给喇嘛,几名喇嘛开始动手开锁和揭封条,冯斯的好奇心还是起来了,想要知道柜子里装着的是什么东西? 难道是……百年前的巨鼠兄?他想到这里,心里有一些小激动。但等到柜门打开,正午的阳光把柜子里照亮后,他却看到了一样令他意想不到的东西。 柜子里有一具尸体,确切地说,一具干尸。那是一个已经完全不辨面目的人,歪歪斜斜地靠在柜壁上,只剩下一层皮包裹着的比竹竿还细的胳膊和双腿从喇嘛服里伸出来。浓烈的尸臭从衣柜里散发出来,让人闻了就想呕吐。 人群哗然。贵族和喇嘛们的脸上都是既惊惶又悲痛,有一个上了年纪的老贵族甚至直接晕倒在地上。而农奴下人们则表情各异,有的和自己的主子保持一致,有的明显能看出幸灾乐祸的情绪。冯斯也只能摆出一张沉痛脸,继续注意着各方的反应。 领头的贵族突然间狠狠地把手中的怀表砸到地上,表身在一块坚硬的山石上撞成了碎块。他紧跟着拔出腰间的火枪,砰的一枪,打死了一名喇嘛。 冯斯很是吃惊。他虽然不信什么宗教,却也知道藏传佛教在西藏的地位,这个贵族竟然会开枪杀死喇嘛,那一定是对方做出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了。难道就是因为那个柜子里的死人么? 这是个什么人?为什么会死在里面?贵族又为什么会大动肝火? 不容他继续思考下去,眼前的一切突然变得卷曲斑驳,就好像旋转的万花筒。等视界重新清晰起来的时候,他的眼前出现了另外一座山。 一座高耸入云的雪山。他就在雪山脚下。 周边环境也和先前所见的截然不同了。不再有和煦的阳光与茂盛的青草,不再有悠闲吃草的牛羊,不再有村庄与炊烟。这里所能见到的,只有充塞着整个天地的冰雪和绵延无际的雪山。 冯斯也不再是先前那副农奴一样的打扮了,而是穿着厚实的登山服,手里握着冰镐。毫无疑问,这一次的年代是现代,而且从手腕上的卡西欧太阳能登山表来看,也许离自己的现实年代并不远。 身边的人也都各自拿着工具,还有一些挖掘机之类的大型机械,冯斯大致判断出,这应该是某次雪崩后的救援现场。而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相貌分析,一部分像汉人,一部分像藏人,这里多半还是西藏的某处所在。只不过,这次应该是在荒芜的无人区。 冯斯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只能胡乱地抡着冰镐,装模作样地挖掘,然后留神倾听人们的谈话。还好,大部分人都用汉语交流,他很容易就听明白了现场状况。 没错,这里确实是西藏的羌塘无人区,确实发生了一次雪崩。一支七人登山队恰好在攀登这座雪山,因雪崩而遇险,冯斯所在的这支救援队就是赶过来救援他们的。只是从他们的对话来判断,由于被突然的气候变化阻碍了行程,导致到达太晚,这次救援行动结果不容乐观。 “七八天的时间,就算没有被活埋或者冻死,随身补给也早该用光了,”一个救援队员说,“生存的希望微乎其微。” “不管怎么说,哪怕是聊尽人事,也得找啊,”另一个队员叹了口气,“哪怕把他们的尸体送还给家人,也算是叶落归根吧。” 冯斯在过去的一年里见识了太多的杀戮和死亡,加上还不知道自己的真身此刻是不是已经冻成了冰块,因此实在是没有心思去为这七个和自己没什么关系的探险者哀悼了。他只是一边假装干活一边探头探脑,揣测着巨鼠把他带入先前那场幻境的用意,以及在这个新幻境里可能会发生些什么。 此外,羌塘无人区,雪崩,七人探险队,这几个关键词他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但一时想不起来了。 “找到了!找到了!”忽然前面传来一声喊叫。 冯斯混在人群里一起跑过去。果然,有人发现了一个靠近山脚的山洞,洞口几乎已经被积雪完全封住了,但还留有一些小小的缝隙,可以让空气透进去。 “山洞里有人呼救!”发出喊叫的人说,“看来有人没有被埋,躲到了山洞里等我们救援!” “真是生命的奇迹啊……”先前认为不可能有人存活的救援队员感慨地说。 一个队长模样的大汉下达救人的命令,大家连忙以最快的速度移除掉山洞门口的冰雪,两名队员钻了进去,很快扶出了一个人。这个人身上裹得像头狗熊,大概是把同伴的衣服能披的都披到身上了。他看起来很是憔悴,眼窝深陷,胡子拉碴,脸上手上有不少冻伤的痕迹,可想而知这七八天里受尽了煎熬。但冯斯注意到,他并不显得特别消瘦,至少不像是那种忍受了强烈饥饿之后的消瘦。而且,这张脸也给冯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又一时想不起到底在哪儿见的。 “你怎么样?”队长问,“身体有什么不适的话,我们带了药箱。” “我还好,就是有些冻伤,不算太碍事。”被救出来的登山者回答。他的声音很低,有些虚弱,但听得出来并不是那种离死不远的无力,显然生命力还算旺盛。 “你的同伴呢?”队长又问。 “他们……都死了。”登山者迟疑了一下,回答说。 “很抱歉,不过你可真不简单!”队长看来是个飞扬豪爽的人,虽然是初次见面,却像老熟人一样拍着登山者的肩膀,“你是怎么活下来的?按理说那么多天,随身带着的食物也该耗光了吧?” 登山者动了动嘴唇,却没有说出话来。他的脸上露出了一种近似惭愧的表情,队长忽然间像是意识到了些什么,脸色沉了下来。 “谢光辛!程杭!你们俩进洞仔细看看!”队长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 “走吧。”一个人在旁边拉了拉冯斯的胳膊。冯斯愣了愣,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就是队长口里的“谢光辛、程杭”两名队员中的一个。管他是姓谢的还是姓程的,他只能硬着头皮走进山洞。 看来,巨鼠所创造的这些幻境,虽然来自于真实的记忆,却可以从中进行修改细节,冯斯想,还怪有意思的。科幻小说中描述的虚拟现实游戏,可能就是这种感觉吧。 山洞并不深,进去很快就能见到底。冯斯的伙伴用头灯照亮了山洞里的情景,冯斯看了一眼,只觉得心里微微一沉——洞里放着六具尸体,人的尸体。 这倒没什么难猜的,冯斯想,七人探险,只活下来一个,自然能找到六具尸体。作为一个已经见惯死亡的人,他迅速抛掉最初的不适,蹲下身来查看这些死人。然而,细看之下,他就像是被人重重砸了一锤子一样,惊叫起来。 “怎么了?”身边不知道是程杭还是谢光辛的队友连忙问。 “尸体上都……都有刀割留下的残缺!”冯斯声音发颤,“那个家伙吃人肉!他是靠吃人肉活下来的!” 接下来的场面一团混乱。粗豪的队长不停逼问幸存的登山者“他们是因为雪崩死的还是你杀了他们?”,这个问题十分关键,因为单纯吃死人肉最多不过是引发道德审判,先杀活人再取肉那可就是谋杀了。登山者自然百般辩解“你可以让法医检查他们的伤口,我绝对没有杀人……”。 在这一地鸡毛中,冯斯没有吭声,独自一人蹲在山洞外,一想到吃人肉这种事就一阵阵恶心。但在恶心感过去之后,他意识到了有点不对劲:巨鼠为什么要他看这一幕?如果说上一个幻境中,那个柜子里的干尸也许和西藏的黑暗家族有重大联系、只是自己不懂藏文听不懂的话,现在的这一幕却十分明白——就是一个雪崩中的幸存者靠吃其他遇难者的尸体生存下来的故事。 这一段记忆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冯斯想着,雪山遇难吃人肉,这是被各种恐怖小说玩烂了的段子,和魔王有什么关系?和西藏家族有什么关系?巨鼠到底图的是什么?难道就是单纯地恶心我一下? 不可能,这位鼠兄给我看的这两段玩意儿,一定有独特的用心。冯斯苦苦思索着,他再一次想到了先前所浮现出的那些似曾相识的感觉:羌塘无人区、七人探险队、雪崩、幸存者……包括这个吃人肉活下来的家伙的脸,也在什么地方见过。我他奶奶的一定在哪儿见到过这样的信息,可是我现在怎么就想不起来了呢?真的把脑子冻坏了? 他轻捶着脑袋,苦苦回忆着,无意间听到那个登山者在低声下气地央求队长:“能不能帮我在附近找找我丢掉的手机?可能是雪崩时被埋起来了。” 队长显然是对吃人肉的行为十分鄙夷,说话时很没好气:“这么大的面积,怎么找一个小小的手机?你能捡条命回来就不错了!再说了,无人区根本没信号,你把手机带到这儿来干什么?” “我的手机里有一些很重要的资料……唉,算了。找不到也罢。” 手机?冯斯忽然眼前一亮,狠狠一拳砸在雪里。 全都想起来了!我想起你是谁了!冯斯差点忍不住喊出声。这个人是刘鑫,那个疑似被凌迟杀死的青年富豪! 冯斯之前专门查过刘鑫的资料,见过他的照片,只是此刻的刘鑫满面脏污,加上身体衰弱精气神全无,所以一下子想不起来。但一听两人在对话里提到手机,他马上想到,刘鑫就是靠一款手机APP起家的。 没错,这就是刘鑫,那个在警方的通报中被记者叶明强残忍杀害的青年富翁。虽然一切的现场证据都指向叶明强,冯斯却怀疑其中另有文章,因为刘鑫的死法和哈德利教授的死法有异曲同工之妙。 现在巨鼠让我看这个,也是想暗示一下什么么?冯斯想着。如果是那样的话,所谓的吃人肉,也许别有隐情。或者…… 他站起身来,趁着人们都在吵吵闹闹没注意到他,再度溜进了山洞。他学着之前同伴的动作打开了头灯,也不去多看那几具尸体,开始在山洞里仔细地搜寻。他也并不知道自己想要找到些什么,但是那种近乎与巨鼠心灵相通般的直觉告诉他,一定能找到些什么。 终于,他在山洞最深处的地面找到了一些挖据过的痕迹,用冰镐刨开表面上的浮土。他在浮土的下方很快找到了一些东西:在低温下冻得硬邦邦的肉块。 我大致有些猜到点儿眉目了,冯斯疲惫地想着,扔掉冰镐,慢慢坐在了地上。刘鑫想要隐藏的,和那个柜子里干尸的死因,大概是一样的。鼠兄想要告诉我的,就是这个。 身边的一切又开始了万花筒一般的变形。过往的旧事再度隐匿,沉入时间的深渊。 第一节 冯斯始终没有回来。 原本计划好的热热闹闹的平安夜,最终变成了凄风苦雨的一夜。大家先是找出暂时不用的棉衣被子之类厚重的东西挡住没有了玻璃后呼呼灌风的窗户,然后还是把关雪樱精心烹制的火鸡大餐吃掉了,但每个人都食不甘味。文潇岚一直等到将近凌晨四点钟,实在支撑不住了,才和关雪樱挤在一张床上小睡了片刻。 到了早上七点半,手机上的闹铃响起,文潇岚爬了起来。关雪樱也被惊醒,有些吃惊地看着文潇岚匆匆忙忙地梳洗打扮收拾东西。 “你接着睡你的,”文潇岚说,“我得上课去。” 关雪樱更为诧异,张了张嘴,文潇岚知道她想说什么,回答说:“总不能不上课吧?而且这是这学期最后的几堂课,可能划重点的。” 关雪樱拿起手机,在上面打出两个字:“学霸”。 文潇岚谦虚地笑了笑,急匆匆出门而去。 早上第一节课,上课的人不多,或许是学生们都在昨晚的平安夜消耗了太多精力。即便是来上课的人,也大多无精打采呵欠连天。老师倒是见惯了这样的场面,宠辱不惊地站在讲台上,自顾自地照本宣科。 文潇岚照例是坐在第一排,但前一天实在睡眠不足,让热爱学习如她也有些吃不消,渐渐进入鸡啄米的恶性循环状态。她只好不断地掐自己的手背,提醒自己绝对不能睡着,切不可坏了二十余年来从不在课堂上睡觉的清白之身。 然而一来前一天夜里只睡了不到四个小时,二来整晚担惊受怕心绪不宁,此刻真的是有些熬不住了,手背掐得青肿似乎也不大管用。她用手托着下巴,在心里发狠地想着要不要效仿古人锥刺股,真的往大腿上扎那么一下。就在这时候,教室的后门被推开了,一个像是迟到学生模样的人背着书包匆匆进门。 迟到当然不是什么好事,但比起完全翘课,也算是五十步与一百步之差,所以老师继续宠辱不惊。文潇岚随意地回头看了一眼,这一看她连忙用手捂住嘴,差点尖叫出来。 来的居然是范量宇。双头怪人范量宇。 从帽兜的体积来看,范量宇应该是又使用了上次的把戏,把他那颗畸形的小头生生按进了肩膀里。尽管如此,他那布满伤疤的大脑袋也足够骇人了,所以他还是把帽兜拉得很低,尽量不让人看到他的脸。但文潇岚对他的体型步态实在太熟悉不过,就算他穿着戏装甩着水袖也照样能一眼认出来。 范量宇径直走向第一排,坐在了文潇岚身边,成为今天第二个坐在第一排的“学生”。 “书包哪儿来的?”文潇岚小声问。 “路上弄晕了一个学生,随手抢的。”范量宇说着,真的像一个学生一样拉开书包,把文具盒、教科书取了出来。只是他没有劫对对象,教科书并不是这门课的,好在老师光顾着讲课,也并不会去留意。 “你们这些恐怖分子……太变态了!”文潇岚叹为观止,侧头看了一眼那本整备范量宇装模作样翻开的教科书,扉页上写着书主人的名字:张吉顺。 这孩子可真是既不吉也不顺啊,上课路上都能遇到凶神……文潇岚想着,忽然差点乐出声来。不知道怎么的,范量宇这么一胡闹,她的精神头提起来了,没那么困倦了。 “有没有冯斯的消息?”她问。 “我们的人正在四处找,”范量宇说,“别紧张。我早就说过了,如果他能那么轻易被干掉,那反正也不可能指望用他去对付魔王,死了就死了呗。” 文潇岚哭笑不得:“他对你们而言可能就是个工具,但对我而言是朋友!怎么可能死了白死!你这个大头怪对生死的事情从来都是这样不在意的吗?” 范量宇淡淡地回答:“不是。有时候我也在意的。” 文潇岚一愣,又想起了那个照片上的女孩。她连忙转移话题:“好吧,天选者死了活该……那你们呢?你们昨天晚上是不是也遇到什么大事情了?” “你怎么知道?”范量宇反问。 “有人告诉我的。”文潇岚把平安夜发生的事情简要告诉了范量宇。 范量宇点点头:“原来那小子是天选者的双胞胎哥哥,这倒是十分有趣。他能想出这个办法来把我们四个都骗到了,说真的比冯斯那个废物厉害多了。” 他也大致把前一夜发生的事情说了一遍,听得文潇岚惊奇不已:“你们四个,和那些西藏来的疯子欧洲人打起来了?结果呢?” “我们杀了他们几个人,”范量宇轻描淡写地回答,“除我们四个外,我们的人也死伤了几个。不过正要到打得兴起的时候,对方突然撤退了。” “撤退?为什么?” “他们应该是用他们特有的方式传递了某些重要讯息,比和我们打架还重要的讯息,所以都撤了。”范量宇的语气里分明带着一丝遗憾,显然是昨晚那一架没有打过瘾。 “行啦行啦,成天脑子里就想着砍人……”文潇岚拍拍他的手背,“不过我很好奇啊,你们四个算得上是守卫人世界里最聪明最厉害的了,为什么会那么轻易就被池慧用假信息骗到三里屯去呢?你们就没有起疑心?” “他给我们看了一样极重要的东西,”范量宇说,“重要到别说陷阱,就算是火坑我们也会跳下去。” 他只说了这一句,没有再多说。文潇岚也乖觉地没有追问下去。 “你跑来装学生上课,就是为了告诉我冯斯的消息吗?”她又问。 “我路过这里,想着可以顺便告诉你一声,”范量宇说,“而且我也突发奇想,想要试试坐在教室里听课是什么滋味。” 顺便路过怎么会知道我在哪儿上课?文潇岚想要问,却最终没有说出口。她只是琢磨着范量宇所说的“试试坐在教室里听课是什么滋味”,从当中听出了许多隐忍的往事,心里忽然又有些止不住的难受。 “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没有问过你。”文潇岚轻声说。 “什么问题?” “你今年多少岁了?生日是什么时候?”文潇岚说。 你今年多少岁了。生日是什么时候。 这个问题显然大大出乎范量宇的意料之外。他沉默了足足半分钟,才缓缓开口:“你问这个问题干嘛?” “为什么不能问?”文潇岚反问,“我们是朋友啊,朋友之间问一下生日难道不是最寻常的么?” “我们不是……”范量宇嘟哝着说出了四个字,却猛然停住了,没有把话说完。他想了想,重新说:“我……之前没有朋友,不知道这种事。” 这句话就算是默认文潇岚是他的朋友了。文潇岚心里一热,忽然间觉得眼角有点潮乎乎的感觉。 “我……其实既不知道自己具体多少岁,也不知道生日是何年何月何日,”范量宇斟酌着词句,“因为我生下来就被父母丢弃了。” 这是一个在文潇岚预料之中的答案,但她还是无法抑制自己的难过。她低下头,悄悄地擦了一下眼角。 “只能说,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开始估算,我今年……大概是二十六七岁吧,也许二十八。”范量宇说。 “原来你那么年轻,”文潇岚勉强挤出一个笑容,“我还以为你四五十岁了呢。” “那要照你说,我这个年纪的人应该做什么?”范量宇问。 这个问题又是让文潇岚不知该如何作答。她想了一会儿:“二十六七岁的人,除了那些苦逼的博士,大概都应该进入了事业的发展期了。他们不像刚毕业的时候那么缺钱了,所以下了班会有空闲约朋友出去玩,每年都会挤时间安排旅游。这个年纪的人,不少都已经结婚或者准备结婚,甚至于连孩子都有了。他们……他们……” 文潇岚说不下去了。她忽然头一低,趴在桌子上,把眼泪藏起来。范量宇静静地坐在一旁,什么话也没有说。 刺耳的下课铃声响起了,这是两堂课中间的十分钟休息时间。文潇岚霍然抬起头来,用手绢细细擦掉泪水,冲着范量宇努努嘴:“收好东西,跟我走!” “走?去哪儿?”范量宇一头雾水。 “陪我逃课!”文潇岚迅速把桌上的东西扫进书包,一把揪住范量宇的胳膊,把他往外拉。范量宇没有抗拒,把他从那位倒霉的张吉顺手里抢来的书包背在身上,顺从地跟在她身后。 “会骑自行车吗?”走出教学楼后,文潇岚问。 “会。”范量宇只说了一个字。 文潇岚从教学楼外的停车区推出了自己的车:“你带我。我指路。” 范量宇依然没有抗拒,顺从地坐在了座椅上。文潇岚跳上后座,右手很自然地扶住了范量宇的腰。范量宇抬起右手,似乎是想把文潇岚的手挪开,但最后,手落在了车把手上。 “指路吧,啤酒瓶。”范量宇说。 他在文潇岚的指点下,骑着车离开校园,来到附近的一处社区公园。鉴于广场舞大妈们都喜欢到空地面积较大的广场去跳舞,这个公园相对比较安静一些,加上昨晚下了雪,气温较低,现在公园里基本没有什么人。 文潇岚把范量宇带到公园中央的人工池塘,两人在池边的长椅上坐下来。冬季的池塘早就冻上了,冰面平整如镜,夏季用的青蛙造型喷泉滑稽地立在冰上。 范量宇看来不太明白文潇岚把他带到这里的用意,但他并没有问,只是静静地坐着。文潇岚的目光看着远处,好像是在盯着掉光了树叶的枯枝发呆,忽然之间,她笑了起来。 “今天真是值得纪念的一天。”她说。 “为什么?”范量宇问她。 “因为今天是我人生中第一次逃课啊!”文潇岚一脸的兴高采烈,“我这样的优秀学生居然也有翘课的时候,想想都觉得好刺激!” “你的人生也太容易刺激了……”范量宇哼了一声,但面容显得很温和。过了一会儿,他也笑了起来。 “我还是第一次不为了任何事情、就是这么在人类的公园里闲坐呢。”范量宇的口吻好似他是个外星人,“虽然冬天只有光秃秃的树枝和几只麻雀可以看,不过,心情很平静。” “这就是为什么我带你来这儿啰,”文潇岚说,“我平时遇到不顺的时候,就喜欢跑到这儿来坐着。虽然我的不顺在你眼里完全是些鸡毛蒜皮都不如的小事——考试没上90分、学生会工作不顺利被人穿小鞋、和男朋友不能好好相处——但总归是心情不好。在这里坐一坐,一个人静一静,夏天的时候听蛤蟆乱叫,慢慢就会好一些。” “你带我来这里,是觉得我需要平静?”范量宇问。 “不是,其实就是……和朋友分享一下自己的秘密,”文潇岚说,“尽管是不值钱的秘密,但也只有对朋友才能分享。” 她在一句话里提到了两次“朋友”。范量宇咧咧嘴:“好吧,谢谢你的分享。” 文潇岚忽然叹了口气:“其实,刚才把你拽出教室的时候,我是想找个地方给你过生日。” “生日?”范量宇不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的生日是哪一天。” “所以我想把今天作为你的生日嘛。”文潇岚说,“漫画里不都是那样吗?两个朋友中的一个不记得自己的生日,另一个就说:那就以我们认识的那一天作为生日吧。而对我来说呢,今天你居然跑来陪我上课,然后我人生中第一次逃课,真是意义非凡。所以我觉得,拿今天作为你的生日,也不坏。” “那你又为什么改变主意了呢?”范量宇问。 “因为我转念一想,生日这种东西,一年只有一天,”文潇岚说,“普通人应该享受每一天的生活才对,不需要什么理由也可以像过生日一样高兴。或者说,只要快活,每一天都是生日。” “非常好的理由。”范量宇点点头,“可惜我不是普通人。” 文潇岚的头低了下去:“我知道的。我只是在想,哪怕让你享受一小会儿普通人的生活也好,哪怕是一小会儿……” “我很享受。”范量宇打断她。 文潇岚一怔,范量宇缓缓站了起来:“刚才,我在这个冻成了冰坨子的池塘边,和你一起坐了十二分半钟,看着光秃秃的树枝,听着麻雀乱叫。那是我一生中最平静、内心最没有波澜的十二分半钟,一直到死的时候我都不会忘记。谢谢你。” 文潇岚抿着嘴唇,也跟着站起来。她看上去很想哭,却又努力维持着嘴角边的笑容:“今天听你说了好几次谢谢了,还真是不习惯呢。好啦,去吧,回到你砍人的世界里去吧。不过最好是能把冯斯活着带回来。啊,我差点忘了,别忘了把你抢来的书包扔到学校里别人能捡到的地方!暴力狂!” 范量宇摆了摆手,把帽兜往下扯了扯,快步离开。 文潇岚站在原地,发了一会儿愣,这才迈着歪歪斜斜的步子走出社区公园。她真的困了,骑车的时候觉得自己可以在自行车上直接睡着,一回到宿舍就直接趴到床上,再也不动了。 原来逃课的感觉这么美好,她在迷迷糊糊中想着,那么肆无忌惮,那么惬意,还有一种对抗世俗的快感,难怪不得冯斯那个浑小子总逃课。 她原想就这么一觉睡到下午,但刚刚到中午时分,手机就响起来了,一看号码,赫然是冯斯打来的。她立马睡意全无,赶紧接起电话:“你还没死啊!” 电话那头传来冯斯的声音:“你在哪儿?我去教室找过你,你居然没上课。今天划重点呢。我担心你有什么事。” 这番话说得文潇岚皱起眉头。她感觉到了什么不对。以冯斯一贯的调性,听她说出那句“你还没死啊”之后,怎么也应该嬉皮笑脸地和她臭贫几句。而且虽然冯斯总是在担心她,却从来不喜欢把这种担心挂在嘴边。可是刚才,冯斯完全没有半分开玩笑的腔调,而且语气里隐隐有一些沉重的味道。 “你怎么了?出什么事了吗?”文潇岚急忙问,“你放心我什么事都没有,在宿舍睡觉呢。” “我很好,什么事都没有,你放心,”冯斯还是那种隐隐带着些肃穆的腔调,“这几天帮我好好照顾小樱宁哥他们,我出门一趟。” 文潇岚花了两秒钟才意识过来冯斯所说的“出门一趟”是指出远门:“你又要去外地?去哪儿?” “其实都算不上外地,很近,”冯斯说了一个地名,“就在京郊。” “确实很近。”文潇岚稍稍松了一口气。冯斯所说的那个地名,就在北京郊区的某处所谓的“风景名胜”,其实无非是些很普通的山山水水,只不过能靠漂亮的名字唬一唬人。那个地方有短途列车可以抵达,现在还通了旅游专线,坐大巴两个小时就能到——假如不堵车的话。 “但是你去那儿干什么?”她还是忍不住问。 “查一些事情。”冯斯回答了一句无懈可击的废话。 “我知道了,你多小心。”文潇岚说。 挂掉电话后,文潇岚坐在床上心潮起伏。她和冯斯是那么熟,以至于对方有一点点变化她都能立即捕捉到。冯斯打电话的感觉和过去有了不少微妙的区别,除了那股隐隐有些肃穆哀伤的感觉外,似乎还增加了一些决断和果敢。 在从平安夜到今天中午的这段时间里,冯斯到底经历了些什么呢? 第二节 冯斯知道,刚才那两段基于真实记忆的幻觉,都是巨鼠刻意安排的。不过现在他进入的幻境,就是自己的大脑自主创造的了。 换句话说,他可能离死不远了。 这才是真正的幻觉,纷繁杂乱,毫无逻辑。冯斯感到自己的身体忽而变大忽而变小,上一个时刻,他正提着行李走进大学校门,顺着指路牌走向新生报到处;下一个时刻,他却戴着红领巾,在街边两块钱一小时的PS游戏室里流连忘返。他站在高中时的教室门口,带着残忍的微笑看着父亲冯琦州被班主任训斥、面如土色;他被捆绑着扔在那辆恨不能是二十八手的破烂奥拓车里,驶向栖云观…… 在这些杂乱无章的幻象中,出现得最多的是两个人:姜米和池莲。这或许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女人了。清醒的时候,每当想到这两个女人,他都会心里一痛,到了此刻神志不清的时候,思绪就更加凌乱了,真实的记忆和虚假的憧憬交织在一起,难以分辨,恍如长梦。 他甚至看见自己带着池莲移民到了美国,和姜米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们住在一套有着大草坪和游泳池的房子里,养了两条大狗。他正拿着宠物拾便器在草坪上捡狗粪,边捡边嘟哝着:“麻烦死了,干嘛要养狗?我从来都不喜欢狗。” 池莲一边帮他忙,一边微笑着:“有什么不好的?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啊。” 姜米照例揪着他的鼻子拍着他的脸:“要你管要你管!我就喜欢狗,我要养你敢有反对意见?我们家不实行民主……” 在幸福的晕眩感中,一家三口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阳光温暖,晒得人浑身都暖洋洋的,仿佛血液里都充斥着快乐的因子,整个身体像是要融化了一样。 幸福……无法阻挡的幸福……浩瀚如海洋的幸福…… 突然之间,一个微弱的意识从幸福的水面下忽然冒出头来。冯斯无意间捕捉到了这个念头,立马浑身一激灵。 这种幸福的感觉,和上次哈德利教授死亡时的感受一模一样! 这个想法一瞬间转化为一股电流,一把冰冷的钢锥,扎进了他的心里,让他猛的醒来。他睁开眼睛,看清楚了周遭的一切。 这个世界依然冰冷,依然风雪呼号,但冯斯却暂时不会感受到寒意了。他发现自己正躺在一顶厚实的帐篷里。帐篷中央点着一个火盆,跳跃的火苗正把热力送到帐篷的每一处角落。 冯斯慢慢地用双臂支撑着身体坐起来。他感到自己虽然全身乏力,耳朵似乎也长了冻疮,却并没有其他的重大不适,尤其呼吸顺畅平稳,胸腔内没有痛感,说明肺部没有冻伤出现水肿。 侧头一看却吓了一跳,曾炜就躺在他的脚边,呼吸急促,嘴角挂着粉红色的泡沫,手上脸上有明显冻伤的痕迹。看见冯斯醒了,他想说话,却只能爆发出一阵剧烈的咳嗽。 奇怪了,冯斯想,我们同样在一起受冻,为什么现在我没什么事,曾炜却成了这样? 但他很快明白过来:“你……你刚才是不是把你的衣服都给我了?” 曾炜又是一阵咳嗽,好容易咳完了,艰难地说道:“那没什么。我在警校受过训,经冻。” “经冻个屁!”冯斯没好气地说。他只觉得眼睛有些酸,喉咙一阵发哽,说不出话来。曾炜的脸和亡故的冯琦州的脸重叠在一起,让他难以分辨。过了好久,他才定了定神:“帐篷和火盆怎么来的?” “像变戏法一样凭空冒出来的,就在你昏迷的时候,”曾炜说,“大概是你的鼠兄送来的。它毕竟还是不想你死。” “嗯,它应该不想我死,”冯斯回想起了巨鼠之前带他进入的那两场记忆幻境,“它给我看了一些有用的东西,肯定对我有所图。” “但它还是没有放我们出去,”曾炜说,“这个火盆烧不了多久,迟早我们还是会冻死,它总不能再给我们空降一个煤油炉子什么的吧?” 他咳嗽了几声,又说:“对了,鼠兄还给了我们一些吃的,你先吃一点补充热量。” 冯斯点点头,拿起放在帐篷里的面包和矿泉水,慢慢吃起来。他一面吃东西,一面继续琢磨,却始终想不通巨鼠把他困在这片天地里的目的何在。 “我还没问呢,关于你杀人……涉嫌杀人那件事,到底怎么回事?”冯斯忽然想起来,“新闻里说,你在救助站杀了一个工作人员,杀了一个流浪汉。” “那是一个圈套,”曾炜叹了口气,“那几天,我对守卫人世界的调查刚刚找到一点突破口,满脑子装的都是魔王啦、蠹痕啦、附脑啦之类的新概念,警惕性有些不足。” “可以理解。”冯斯说,“任谁第一次听到这些,脑子都不容易转过弯来。不过对你这样老奸巨猾的货色来说,中别人的圈套也算是阴沟里翻船啦。” “谢谢夸奖。”曾炜哈哈一乐,“不过我中这个陷阱倒也是事出有因。事情是这样的,我收到了一则讯息,约我去那个救助站见面谈谈,讯息里附了一张照片。” “什么照片?”冯斯问。 “你们一家三口的合影。”曾炜说。 “我们一家三口?”冯斯失声惊呼,“你的意思是说,我,我爸,还有……我妈?” 曾炜点点头:“是的。从重新发现你爸爸的踪迹之后,我详细调查了他的生活背景,对你妈的长相也了熟于胸。所以一打开那张照片,我就知道这是一个知情人,即便明知危险也要去探一探,更何况,我在近期的调查中发现,魔王世界里的某些线索和这座救助站也有些牵连。我随身带着手枪,自以为凭着自己多年应对突发事件的经验,再加上有手枪护航,肯定没问题。事实证明,我实在是天真得过头了。” “在遇到那帮怪物之前,我也以为我很能打呢。”冯斯一摊手,“所以你产生这种错误的自信不足为奇。” “我依约来到了那个救助站,当时是凌晨时分,救助站里只有两个工作人员在值班。”曾炜继续说,“我拿出警官证,很轻易地编了个理由就进到了你们。约我的那个人果然已经在救助站里某个又冷又脏的房间里等着我了。然后,我生平第一次体会到了超自然的力量是怎么回事。” “让我来猜一猜!”冯斯忽然打断他,“是不是有一种无形的力量,控制着你的手,让你不由自主地拔枪,并且开枪打死了两个人?” 曾炜的身子微微一颤:“你知道这种蠹痕?” 冯斯狠狠地一拳砸在地上:“约你的人,是不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小道士……不对,未必是道士,总之就是看上去还是一个孩子,又瘦又矮?难怪不得有我的全家福。” 曾炜有些疑惑:“不是。约我的人是一个年纪和你差不多大的青年人,个头比你还高点,长得也比你好看。” “长得好看不好看的就不必专门说了吧?”冯斯倍感挫折,“不过居然不是那个狗日的小道士?那可奇怪了……那他对你说过些什么吗?” “他操纵着我的手,用我的枪射杀了那两个人之后,对我说:‘你不是很能干么,什么事都可以帮助那个姓冯的小子。我现在不杀你,把你变成一个杀人犯,倒是要看看你还能怎么帮他。’” 冯斯搔搔头皮:“妈的,这个口气更像那个小道士了,可居然不是他?哪儿来的另外一个人那么想整我?” 曾炜想要说话,却又是一阵剧烈咳嗽,吐出带着泡沫的血,冯斯十分担忧:“对不起,我不该让你说那么多话的。你休息会儿,一离开这里我就陪你去医院。” 曾炜疲惫地摆摆手:“不必,一来我一进医院马上就会被抓起来,二来进医院也没什么用了。” “谁说没用?你不过是冻伤和急性肺水肿而已,有救的!”冯斯大声说,“何况被抓进去也不用怕,我认识的那帮守卫人个个都有牛逼手段,要把你弄出来肯定不难。” 曾炜嘿嘿一笑:“不,我指的不是冻伤。” 冯斯心里陡然升起一种不祥的预感。他仔细观察曾炜,发现曾炜腹部的衣服隐隐有一点深色透出来。他赶忙解开曾炜的外衣,一看之下惊呆了。曾炜的腹部有一道深深的贯穿伤,和大半年前冯琦州所受的致命伤相仿。 “这……这是怎么回事!”冯斯脑子里一阵凌乱,喊了起来。 “在这顶帐篷刚刚出现的时候,你还没醒过来,那几个欧洲人发现了,大概是想要抢,”曾炜的声音越来越虚弱,“我只能和他们干起来了。幸好他们也被严寒折磨得半死不活,蠹痕发挥不出威力,我打死了一个,剩下两个知难而退了,没准现在已经冻死了。” 冯斯急忙扑到帐篷门口,撩开帐篷门往外一看,不远处的雪地上覆盖着一具尸体,已经完全看不出是谁了。 “死的是卷发残耳的那个,”曾炜说,“不过他临死之前,也给我留下了这个纪念。我活不了了,你不必管我,好好想想自己能怎么脱困吧。” “我跑不出去又怎么样!死在这里又怎么样!”冯斯突然暴躁起来,“你们怎么一个个的都是这样!我到底有什么重要的?让我滚去死翘翘不就好了吗?为什么你们都要用命来保护我!我欠你们的根本还不完啊!” 他的双手乱舞,看样子是想砸东西,但这个小小的帐篷里并没有什么东西可供他出气,所以只能像发了疯的提线木偶一样摇摆不休。最后他一下子跪在了地上,放声大哭起来。 “我什么也做不了!”他真的像一个狂躁的精神病人,反反复复只重复这一句话,“我什么也做不了!做不了!什么也做不了!” “你给我停下!”曾炜猛然一声暴喝。 冯斯一愣,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在地上,曾炜咳嗽了几声,咬牙切齿地说:“你这样瞎闹腾能有用吗?别忘了你的身份!” “我的身份?别人强加给我的身份?”冯斯失魂落魄地说,“我这个天选者还不如一只猪。” “是的,你还不如一只猪,那你就应该努力先让自己和一只猪平起平坐,”曾炜每说一句话都要呼哧呼哧喘气,“你过去并不是这样的。在川东那个温泉山庄,在摩天轮上,你做的事让我都感到惊讶。为什么现在你会越来越颓丧、越来越喜欢怨天尤人呢?” “因为我没有力量,”冯斯揪着自己的头发,“我在魔王的世界里越陷越深,也让我身边的人越陷越深,他们不断地受到伤害,我却始终没有力量去保护他们。” “所以你觉得这是你的错?”曾炜问,“可是你做错了什么呢?没有力量是你自己不去争取呢,还是天生如此,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呢?一只老虎不会飞,这是它的错?” 冯斯语塞。曾炜想要接着说下去,忽然猛地吐出了一口鲜血,冯斯连忙扶住他,曾炜大喘了几口气,摆摆手:“别管我,我马上就要挂啦。好好想想我刚才说的话,人生从来不可能尽如人意,不要逃避责任,但也不要把不属于你的过错强行背在你身上。做你应该做的事情,不要患得患失。” “不要患得患失……”冯斯怔怔地咀嚼着这句话。“患得患失”这四个字,过去姜米也曾经赠给过他,现在曾炜又重复了一次。这句话似乎成了他的标签,他的烙印,每一个人见到他都要给他盖个章。 “并不是不需要想,但有些时候,想得太多反而有害,”曾炜的声音越来越低,“你得自己走出这个怪圈,不要迷失,找到你自己,别让你爸爸和我白死……” 冯斯看着曾炜的眼睛渐渐失去神彩,忽然之间,又有了一种时光轮回的错觉。在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冯琦州腹部受伤,死在了他的面前;在这个风雪连天的夜晚,曾炜腹部受伤,也即将死在他的面前。他们都不是他的生父,却又都在某些时刻表现得像一个真正的父亲,然而,冯斯终究没能留下任何一个。 他最终还是一个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的人。 曾炜的胸口渐渐不再起伏。他死了。 这一幕和冯琦州死亡时的场景很像,却又不尽相同——因为这一次,冯斯甚至连拨打120求救的机会都没有。一年不到的时间里,命运给了他两次拥有父亲的机会,却又最终残忍地剥夺了这些机会。 现在冯斯被困在这片不知何时才能终结的幻域里,身前的火盆也将很快熄灭,无法抵御的低温很快又要包围他。他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身边发生的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摆脱。 一年来郁积的所有愤懑似乎都在这一刻从记忆的河水里翻搅了出来。他的脑子里一瞬间被无数的事情所充填,就像一台普通的家用电脑突然同时打开了无数程序,一时间根本运转不过来。 冯琦州的尸体……曾炜的尸体……詹莹的尸体……范量宇对他一次又一次的打击折磨……老祖宗怪异的眼睛……李济血红色的身躯……雷雨夜里玄化道院的幻影……金字塔里吃人的魔花……被抹去记忆后的姜米走向登机口的背影…… 他忽然间觉得自己的身体就像燃烧起来了一样,到处都燥热难捱,似乎血液都要沸腾起来了。与此同时,已经好长时间没有体会过的那种炸裂般的头疼又出现了,那些尖刀重新飞入颅腔,搅动着他的脑浆,把疼痛从大脑传递到四肢百骸。 似乎能把躯体撕裂的痛感再度加深了他的愤怒。他好像又回到了冯琦州死亡的夜晚,那个第一次出现在大脑里的幻觉的声音再度响起,带有一种说不出的诱惑。 “毁掉这一切吧!”那个声音在他耳边轻柔地说,“不要再忍耐了,不要再彷徨了。让你的力量觉醒,把一切挡在你身前的都碾为齑粉!” “觉醒吧……觉醒吧……觉醒吧……” 冯斯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幻觉,这种幻觉之奇异,他之前从未有丝毫想象到。 他发现自己仿佛突然间拥有了无数的眼睛,无数的耳朵,无数的手脚。通过这些无法解释的器官,他能够看到听到地球上每一处的动静,也能用手触摸到地球上每一处的物质。 这是一种很难用语言来形容的感觉。他的眼睛能同时看到天安门前驶过的汽车和夏威夷海水里游动的鱼群。他能听到深夜的上海高层公寓里睡眠者的鼾声,也能听到威尼斯的歌者在夕阳下拨动琴弦。他的手触摸到了北海道的雪,他的鼻端闻到了亚马逊热带雨林里被焚烧的植被发出的焦臭。 他无所不知,无所不在。那些足以烧掉超大型计算机的巨量信息疯狂地涌入大脑,他却能处理自如、从容不迫。整个星球的运行都在他的注视中,所有的生灵都在他的眼皮底下生活。 这就是所谓的全知全能吗? 这就是所谓的上帝,抑或说,魔王吗? 这就是魔王曾经到达过的境地吗? 如果那样的话,其实当魔王半点也不坏啊,冯斯想着。而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立刻就变得无法遏制,像滚雪球一样迅速膨胀。是啊,我为什么要和这些没用的守卫人混在一起,像蚍蜉撼大树那样试图消灭魔王呢?我为什么不能享受魔王这样的力量? 在这个想法的驱使下,他的精神仿佛又和魔王连在了一起。池莲所设置的潜意识之锁再度弹了出来,但这一次,这把锁失效了。冯斯觉得自己好像是用指头轻轻弹了一下,就把这把锁击成碎片。 再也没有什么能阻止我的觉醒了,冯斯想,如同路晗衣曾经说过的,天选者本来就有魔王的血脉,唤醒这血脉,和魔王融为一体,也算不得什么背叛。他要完全打开自己的灵魂,接纳魔王的召唤。他要让自己的魔族之血熊熊燃烧,让世界在他的觉醒下战栗,他要…… 就在这时候,他的眼前突然闪现出一张脸。沾满鲜血的脸。 那是曾炜的脸,也是冯琦州的脸。两张脸重叠在一起,嘴唇瓮动着,向他发出了相同的声音:“不要迷失。找到你自己。” 这个声音陡然放大,就像一道闪电一样,劈开了眼前的一切。那个刚刚还在被他全知全能地触摸试探的世界,就像被打碎的玻璃镜子一样,化为了无数闪亮的碎片。刺耳的撕裂声和破碎声充斥着耳膜。 魔王的世界炸裂了。 冯斯大叫一声,睁开眼睛。他发现帐篷消失了,帐篷之外的冰天雪地也消失了。他重新回到了狭窄的出租屋里。整个屋子一片狼藉,好似遭遇了小型龙卷风。曾炜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身体已经冰凉。他之前心里所抱着的那一丝丝侥幸,还是没能成为现实。 再一看,巨鼠的身躯倒在曾炜的身旁,倒是还没死,但状况看上去有些古怪。它好像是整个身体无法动弹了,不知道是不是神经受了什么损伤,但是还有意识,眼珠子也在滴溜溜乱转。冯斯注意到,它望向自己的眼神里,混合着极度的恐惧和极度的愤怒。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什么变成这样了?”冯斯问。 巨鼠没有回答也无法回答。它只是用那种和人相仿的目光死死盯着冯斯,假如这种目光里能带刀子的话,冯斯现在已经变成筛子了。 冯斯还想看看屋里有没有什么其他的异常之处,却注意到屋外传来各种各样嘈杂纷乱的声响。朝窗外一看,天已经蒙蒙亮,刚才四处乱窜的鼠群就像退潮一样,瞬间消失了,地上只留下一些被人打死的死老鼠的尸体。尽管如此,人们还是惊慌不已。冯斯从他们的对话里大致听明白了:鼠群窜了一整夜,警察和检疫部门都来过了也解决不了。但就在几分钟前,老鼠突然全部跑掉了。现在相关部门正在收拾这一片狼藉,搞不好附近的居民都得去医院做防疫检查。 冯斯松了口气。还好,警察虽然来过,所有的注意力都被鼠群吸引了,没有注意到这间小屋里发生的一切——但他们迟早会发现的。至少,曾炜的尸体就在这里。 他迅速抓起巨鼠,塞回到先前那个麻袋里,把口系紧。然后他低下头,看着曾炜:“抱歉,我只能把你留给你过去的同行们了。但请你相信我,总有一天,我会帮助你恢复名誉的。你永远是一个好警察,也是一位值得尊敬的……长辈,无论生死。” 他把巨鼠扛在肩上,打开门,快步跑了出去。 第三节 何一帆并没有被池慧骗到酒吧里去和欧洲人们火并,这倒并非因为她智慧过人看穿了这一阴谋,而是池慧压根没有邀请她——她的家族还不够资格和四大家族并列。但她还是通过手底下的眼线密切注视着三里屯的动向。 所以这一夜里,其他人固然或斗智或斗力忙得不亦乐乎,她也并没有能好好休息。深夜的时候,又有人带来了新的消息:学校附近的某个片区忽然爆发鼠灾,无数老鼠在街道和居民院落里流窜,场面甚为恐怖。 何一帆心里咯噔一跳,隐隐明白了什么。但那片区域现在已经被警方监控起来,她不敢轻举妄动。天亮前后,各种消息陆续传来:酒吧里的火并并未持续太久,似乎是发生了什么紧急情况,一向嗜血如命的欧洲人们居然主动选择了撤离;宁章闻家出了一些状况,但除了刘岂凡受了点轻伤外并无大碍;暴走的鼠群在天亮前忽然迅速遁去,其大规模行动的原因估计够专家们折腾很多篇论文出来了;失踪的冯斯却始终没有找到。 “真是个了不起的平安夜,”何一帆自言自语着,“平安得让人泪流满面。” 她倒是不大担心冯斯的安危——毕竟这家伙一直都命硬——却也很好奇他到底去了哪儿。这个答案并不需要她去发掘,很快就自己送上门来了。冯斯给她打来了电话。 “天选者大人,昨晚和哪儿的小妞风流快活去了?”何一帆接通电话,“全世界都在找你呢。” “不是一般的小妞,那可是洋妞哟!”冯斯虽然是在开玩笑,但何一帆马上明白了他的意思。冯斯接着说:“我想和你见个面,问你一点儿事。” “现在吗?” “现在。” 何一帆叹了口气:“我虽然没有洋妞漂亮,论到召之即来,可比她们强多了。我去哪儿找你?” “能不能麻烦你找个安全点儿的地方?”冯斯说,“我需要绝对保密。” 半个小时后,冯斯走进了这家出售各类丧葬用品的小店铺。何一帆就在后屋等他。 “这真是个好地方,”冯斯抓起一叠面值上百亿的冥币在手里翻着,“我爸要是还活着,可以和你搞联营。” “冯大师那样的身价,我们这种路边小店可请不起,除非是用你手上的这种货币支付。”何一帆一本正经地说,“找我有什么要紧事?” 冯斯打开麻袋,把巨鼠抖了出来。何一帆一看到巨鼠,眼睛立刻瞪圆了。 “你是怎么找到它的?”她的声音都禁不住颤抖了。 “曾炜找到的,不过现在曾炜也死了。”冯斯简述了前一晚发生的事情,却隐瞒了最后他所产生的那种手眼通天的神灵一般的幻觉。他隐隐觉得,这应该作为一个秘密保守起来,不能让任何一方的人知道。 “所以,你是来找我问这只耗子的来历啰?”何一帆叹了口气,“我要是告诉你我也说不清楚,你会相信吗?” “无所谓信不信,”冯斯说,“但是如果闹不清楚这只耗子到底是做什么的,我接下来将很难做出决定。我敢打赌上次路晗衣对我有所隐瞒,至于你会不会像他那样搪塞,就看你的抉择了。” 他并没有详细解释所谓的“决定”到底指的是什么,何一帆也没有追问。她只是盯着冯斯看了好一会儿,似乎是从冯斯的眼神里看出了点什么不大一样的东西。 最后她终于开口说,“路晗衣也不算骗你,他告诉了你确定的事情,只是没有告诉你那些不太确定的猜测而已。事实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守卫人家族知道那两只巨鼠到底是什么,除了欧洲人把它称为创造之神之外。我们怀疑,每一次他们不惜性命的和我们展开血战,目的都是为了固守住巨鼠的秘密,这个秘密几乎是他们生存的核心。” “那你们的不确定的猜测到底是什么呢?”冯斯问,“除了凌迟的真相有可能帮助你们进化附脑、逐步摆脱对人脑的依赖之外,还有没有我所不知道的、更深层次的东西?” “有,我们一直都在推测,那些欧洲人在巨鼠的帮助下,掌握了炼金术的秘密。”何一帆说。 冯斯张大了嘴:“炼金术?” “是的,真正的、成功的炼金术。”何一帆说。 冯斯在屋里的一张陈旧的木板凳上坐下,一时间有点没想明白。他并不了解炼金术这种东西,唯一能肯定的一点是,历史上无论古今中外,都有很多人痴迷炼金术,却也从来没有任何人能拿出成功的证据来。那些吹得天花乱坠的炼金大师,从来都经不起严谨的推敲。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要的在于,他着实没想到,欧洲黑暗家族不惜用生命来保卫的东西,竟然“仅仅”只是炼金术。黄金对于世俗中人来说,当然是致命的诱惑,但在魔王世界里一定很重要吗?在这样一个弱肉强食的血淋淋的世界里,最应当追求的似乎是用于战斗的力量,否则的话,财富越多越可能成为别人掠夺欺压的目标。这么一比较起来,炼金术还真不如凌迟之谜重要。 更何况,如果真的拥有了巨量的财富,为什么要留在西藏呢? “你是不是在想,炼金术这种东西,分量不够?”何一帆看出了冯斯的心思。 冯斯点点头:“和这个世界的安危存亡相比,炼金什么的,确实有点儿小。不过也只能姑妄听之了,再多告诉我一些细节吧。” “你听说过尼古拉·勒梅这个人吗?” “没听过,但勒梅这两个字好像有点熟。”冯斯搔搔头皮,“难道是哪个球星?” “那尼可·勒梅呢?”何一帆又说。 “这个就更熟了,前后两半截都听过……”冯斯忽然一拍脑袋,“哎呀!不就是那个做了魔法石的炼金术士嘛!《哈利波特》里面的!” “尼古拉·勒梅就是这个炼金术士的原型,”何一帆说,“那是一个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生活于14到15世纪的法国。关于他,有着各种各样的传闻,很多人都相信他是世界上唯一一个真正掌握了炼金术的人。在传说中,他原本只是一个旧书店店主兼抄写员,在无意中得到了一本名叫《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的奇书,并且从书里学会了炼金术的秘密。这个传闻,在守卫人世界看来,可以说是半真半假。” “假在哪里?”冯斯问。 “光靠着《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并不能让他掌握炼金术,”何一帆说,“甚至可以这样说,这本书只是一个引子而已。” “一个引子?引向什么地方?”冯斯眉头一皱,继而明白过来,“你是说西藏!西藏才是炼金术的根源所在!那个尼古拉·勒梅,他去了西藏么?” “我猜他去了,”何一帆说,“虽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许多蛛丝马迹都表明,他曾假装去往西班牙朝圣,实际上却到了西藏。而且,当他去世后,曾经有狂热的炼金爱好者为了寻找炼金术的秘密挖开了他的坟墓,却发现他的棺材是空的。” “我有点猜到了,”冯斯说,“西藏的那个由欧洲人组成的黑暗家族,就是尼古拉·勒梅的追随者,是么?” “现在只能这么猜了。”何一帆说,“勒梅在西藏发现了炼金术的秘密,并在假装死亡后再度回到西藏,延续了那一支绝无仅有的奇怪种族。而且……” “而且什么?” “在其后的数百年里,时不时会有欧洲人表示,他们在巴黎、或是别的什么地方见到过酷似勒梅的人。”何一帆说。 “就是说,搞不好这位炼金大爷还能长命不死?”冯斯的眉头皱得更紧,“这么说起来,那本什么什么之书可能不止炼金术那么简单了?” “总之都只是推测而已,他们防御得太紧,守卫人无法找到确凿的证据。”何一帆说,“但是这只巨鼠……确实是从西藏带出来的,十多年前,有人在哈德利身边见过它。” “恐怕不是同一只,”冯斯说,“十多年前那只是雄的,后来不知所踪;现在这只是雌的,是他两年前得到的。这个美国鬼子还真不简单,你们守卫人那么牛逼哄哄都得不到,他一个普通人,而且是个老头子,居然能连偷两次。” “不会是他自己下手的,以他的体质,在西藏走几步路说不定都要高反了,”何一帆说,“但是他肯定提供了某些先进的技术,与守卫人无关的科学的技术,反倒比我们打打杀杀的蠹痕更管用。” “所以说科学改变一切啊,”冯斯的口吻活像大学辅导员,“而且,既然哈德利那么重视这两只老鼠,大概它们和炼金术有着直接的关系吧。” “你所说的巨鼠引导你所看到的那两场幻象,很有意思,”何一帆歪着头,“它肯定是想暗示你,或者诱导你一些什么东西。” “你知道第一个场景里发生的一切代表什么吗?”冯斯问,“那个柜子里的干尸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贵族见到干尸就发火甚至拔枪杀人?” “那可能是一场失败的辟谷。”何一帆说。 “辟谷?”冯斯一呆,“照你这么说,柜子里的死人,其实是辟谷失败饿死了?” “那应该是一个被称为兀鹰的神秘修行组织,已经消失近百年了,”何一帆说,“欧洲人黑暗家族的形成,说不定就和他们有关。我想,你最近应该经历过不少和‘凌迟’这个词儿有关系的事件吧?” 当然不少。那个在学校引发极大轰动的欧洲人的死亡,以及青年富豪刘鑫之死,全都是这种恐怖血腥的死法。而且,直到现在冯斯都在怀疑,哈德利之死其实也是他自己握着刀子干的,只不过哈德利体质太弱,没等完成就先死掉了。 “凌迟其实只是一种借用中国古代刑罚的说法,我们所见到,无非是一个人握着刀把自己一片片碎割。”何一帆说,“早在几百年前,西藏就出现了这么一个奇特的组织,秉持着另外人难以想象的苦修。他们远离有人的居住区,在无人区的雪山深处修行,往往作喇嘛打扮,却既不信奉藏传佛教,也不信奉道教之类的中国传统宗教。事实上他们都不能被称之为教派,更加接近于原始崇拜,所信仰的是西藏神话传说中的魔王鲁赞。” 魔王鲁赞的名字让冯斯心里咯噔一跳,这并非只是因为“魔王”二字,还在于在川东的时候,在梁野的手下王欢辰家里,他也看到过包含魔王鲁赞形象的唐卡。看起来,这位鲁赞先生和魔王世界还蛮有缘分的。 何一帆笑了笑:“别听到魔王就激动,希特勒也是魔王呢。这个魔王鲁赞,出自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传说他是北方魔国亚尔康的魔王,因为看上了格萨尔王美丽的妃子梅萨,就趁格萨尔王外出修行时把她抢走,最后被格萨尔王干掉了。” “这个组织还真是不走寻常路,居然崇拜这种好色的小Boss。”冯斯哼了一声。 “鲁赞可不是什么小Boss,他老人家厉害着呢,尤其是擅长寄魂。你基本上可以理解成伏地魔的魂器,只不过那些魂器也可以是活着的生灵,就差不多了。” “你真适合做老师!”冯斯翘起大拇指。 何一帆毫不谦虚地接下冯斯的恭维:“鲁赞的寄魂包括一座湖泊、一棵树和一头牛,都被格萨尔王干掉了。而最后一个寄魂是一只小鱼,附着在鲁赞的额头上,格萨尔王一箭射穿了小鱼,鲁赞也就挂啦。” “然而,这个名叫兀鹰的组织的人却认为鲁赞并没有死,而是灵魂升入了魔国,格萨尔王杀死鲁赞的过程,其实是鲁赞修行的最后一道关卡。他们相信,他们也可以像鲁赞那样,通过毁灭肉身来进入天国。” “这就是自我凌迟的由来啊!”冯斯一拍大腿,“那不是什么想不开了自杀,而是想要修炼升天!妈的,这群狗日的变态!” 何一帆继续说:“他们的修行方式非常奇特,往往用极端的苦楚来折磨自己的身体,其中最常用的手段就是辟谷。在他们修行所在的地方,据说有层次的修行者每次辟谷可以长达数月。大部分人都会在这样的过程中活活被饿死,但这些鲁赞的信徒好像完全不在乎这一点。” “到了最后,那极少数熬过了辟谷的信徒,会声称他们听到了魔王鲁赞的召唤,于是可以进行灵魂升天的最后一步了——天葬。然而,这样的天葬是在人还活着的时候由他自己亲手完成的。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一点,对生理常识的违反远远超过了辟谷。然而,这一幕又曾经被不同的人亲眼目睹过,甚至包括外国人。” 冯斯苦笑一声:“要是在过去,我一定会认为那是谎话,现在我却不得不信。但是听起来,这帮人虽然古怪,充其量也就是骗人自杀罢了,并没有后来的欧洲人那么大的杀伤力啊。” “这就是我们没有查明的地方,”何一帆说,“欧洲人进入后,兀鹰很快就消失了。人们曾猜测他们完全被欧洲人消灭了,但从你所进入的那段记忆来看,他们还存在着,你见到的场景可能就是他们试图在贵族面前表演辟谷的神奇,从最后的结果来看,失败了,辟谷者在山洞里活活饿死了。” “也就是说,他们已经完全沦为了骗子?”冯斯若有所思,“那不是和我爹是同行了?” “倒未必,也许他们并不是存心想骗,只是丧失了那种能力而已。”何一帆的语气里隐隐有些同情的意味,“但没有人甘心失去过去曾拥有的一切,或许总是期冀着奇迹出现,荣光重归。” “那么,欧洲人替换掉原始的兀鹰,大概是在什么时候?”冯斯问。 “说不清具体的时间,不过,守卫人最早和他们接触,大概是在十七世纪中叶。也就是说,他们肯定是在这个时间点之前就已经到达西藏了。” 虽然经过了一夜的折腾,但巨鼠的幻境似乎带给了冯斯一种独特的刺激,让他并不感到疲累。他只是找何一帆要了些外伤药处理一下伤口,然后又要了些食物,大口大口吃起来。 吃着何一帆的小弟买来的鲜肉大包,冯斯的脑子也并没有闲着。现在他对欧洲人的了解多了很多,但仍然还是有相当多的谜团没能解开,其中某些可能是揭开欧洲人家族真相的钥匙,比如刘鑫在羌塘无人区的遭遇。 “你说,那个叫刘鑫的有钱人,会不会……也是……”何一帆忽然说。 “我明白你的意思,”冯斯说,“你是想说,他会不会是在那个山洞里意外发现了当年兀鹰们修炼的方法?他之所以没有饿死,就是因为练习了辟谷的结果?反正我是找到了他埋起来的人肉,证明他应该根本不是靠吃人肉活下来的。” 何一帆点点头:“很有可能。他想要隐瞒这个方法,为此不惜先在救援队面前背上吃人肉的恶名,再花钱买他们封口。但那个记者却神通广大,挖掘到了这个信息,并且以此勒索刘鑫。后来刘鑫的死也可以解释得通了——他从辟谷开始,修炼到了兀鹰组织飞升的阶段。” “可是这当中有点儿小问题,”冯斯说,“作为一个科技时代的人生赢家,他想要有的都已经有了,未来前途无可限量,为什么会去追求那种虚无飘渺的飞升?活着享受人生难道不好吗?” “人各有志呗。这些年的新闻报道里,放弃亿万家财跑去出家的有钱人可不止一个两个。”何一帆说。 “姑且先这么理解吧,”冯斯伸展了一下胳膊,“行了,谢谢你的解惑,我准备回学校去休息一下了。” “我还真没看出你有需要休息的样子,”何一帆说,“你虽然受了不少伤,但看这龙精虎猛的德行,简直可以直接去跑马拉松。” “看来我和鼠兄的精神真的有共鸣,就是不知道这种共鸣是好是坏。”冯斯拍了一下装着巨鼠的麻袋,站了起来,“再见。” 他从小店的后门钻了出来,走向学校的方向,没走出多远电话就响了。来电显示的姓名是黎微。 “黎小姐,是来找我叙旧情的吗?”冯斯漫不经心地接起电话。 第四节 说来也真是奇怪,冯斯在北京已经待了一年有多了,居然从来没有去过只需要二十多分钟车程就能抵达的天津,即使是北京的旅游热点,他也几乎没有去过。他好像是陪同学去过一次天安门,去过一次长城,去过一次北海公园,其他诸如故宫、颐和园、圆明园、十三陵、天坛、香山什么的,即便近在咫尺,也一概没有去过。他这一年多的大学生涯,似乎先是耗费在了电脑前和篮球场上,以及偶尔进一进的教室里,然后突然就被扔进了守卫人世界的狂风暴雨中,疲于奔命不得安生。 “这根本就不叫生活啊。”他看着旅游大巴窗外渐渐出现的农田和村庄,轻叹一声。忽然之间,他又想起了在决定抹去姜米的记忆之前,他和姜米的对话。当时他强忍着内心的酸楚,假装答应了姜米来北京做交换生的计划。 “等你申请了交换生,我们就能成天在一起啦,我带你吃遍全北京的小吃。”那时候冯斯说。 “光是北京不够,其他地方的我也要吃……” “没问题。只要我们在一起,做什么都没问题,全听你的。” 如果那番话是真的该多好,冯斯想。我们都还那么年轻,年轻到仿佛有一生的时间去挥霍,却最终只能被现实狠狠地捆起来吊打,打到人口吐鲜血奄奄一息。但我不会再迷惘,不会再彷徨,不会再怨天尤人或自怨自艾,不会再……患得患失。 是的,不会再患得患失。冯斯一边想着,一边看着手机屏幕,曾炜和冯琦州在照片上笑得青春飞扬意气风发。 两个小时前。 冯斯接起了显示为黎微的来电,却没有想到,听筒里传来的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年纪不小。 “你还真是花心呢,这个小姑娘不是你的前女友吗?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陌生人想要做出轻松的语调,但声音里却有近似哮喘的嘶嘶呼吸声,似乎是身体状况不佳。 “你是谁?为什么黎微的电话在你手上?”冯斯并没有慌乱。自从目睹了曾炜的死亡后,他的心境开始产生了某些微妙的改变,不再像过去那样容易受到情绪的支配。 “明知故问。她的手机在我这儿,自然她的人也在我这儿了。”电话里的人怪笑着。 “你是谁?”冯斯问。 “先别管我是谁,你想不想救她?”电话里的人说,“不用说,答案一定是想的。你一向都是那么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说得你跟我睡上下铺似的……”冯斯咕哝着,“所以咱们也不用废话了,你要我去哪儿找你?不会在海南岛吧?” “放心,很近的,你要愿意的话,骑自行车都能到。”对方怪笑着,告诉了冯斯一个地址。 “明白了,我马上过去。”冯斯淡淡地说。 他把电话揣进兜里,脸上居然隐隐有点兴奋,因为对方告诉他的地址,是京郊的一家废弃疯人院——那正是詹莹获得哈德利资料的地方,也是刘岂凡曾经协助囚禁他的家族探查的地方。他早就想要去那里探个虚实,只是近期身边的事情接二连三,一直没有找到空。现在可好,对方主动撒出了饵,他必须咬着钩硬上了。 “又是疯人院,”他自嘲地摇摇头,“看来我命中注定要做个疯子。” 他想要和文潇岚打个招呼,却想起现在正是上课时间,文女侠这样嗜学如命的货色多半正坐在第一排心无旁骛地记笔记呢。但来到教室后,却发现文潇岚并不在那里,这可比公鸡下蛋还稀罕。给文潇岚打电话时,他注意到对方的语气充满困顿,像是严重睡眠不足,挂断之后想了想,又拨通了宁章闻。 听完宁章闻的叙述后,冯斯的两条眉毛又拧在了一起。好些日子不见,他几乎已经快忘了慧心了,没想到这个小道士居然那么执着,不惜移植附脑来追求力量。至于整容什么的,更是匪夷所思。 “我觉得他很恨你,”宁章闻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超越你。” “是啊,力量比我强,个子比我高,脸比我漂亮,”冯斯嗤嗤直乐,“我觉得下一步他该去参加高考了,上大学之后再考研,那样就学历也比我高啦,全面碾压。” 笑归笑,笑完之后,冯斯的心里一阵阵的不好受。他亲眼见过小道士慧心在栖云观里的惨状。尽管当时慧心只是装傻充愣,但被人欺侮、被人瞧不起的经历仍然会深深刻在心里。而同为一母所生的双胞胎,一个成为天选者引发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关注,另一个默默无闻被人彻底无视,那种巨大的落差也的确让人不容易接受。现在慧心改了名,而且变得如此之强,未来给冯斯添麻烦的强敌,又多了一个。 “但是我也没办法啊,兄弟。”冯斯喃喃自语,“我总不能把我的脑袋砍了给你吧。” 而他同样也想到了,那个约曾炜到救助站见面的“比你长得好看”的高大男青年,必然也是慧心。曾炜和冯斯是“自己人”,自然也就是慧心的敌人,多么简单明了的逻辑。 旅游大巴速度不慢,一个多小时之后已经快要到了,这时候却发生了意外。一辆农用小货车刹车失灵,和冯斯所乘坐的这辆大巴发生了剐蹭,大巴司机和小货车车主就赔偿问题产生了诚挚友好的热情交流,看起来一时半会儿车是别想走了。 冯斯心急火燎,想要打电话通知对方自己晚到,但黎微的手机已经关机。他用手机定位,看看距离已经不算太远了,索性跳下车,直接步行前往。 到达疯人院所在的村子时,太阳已经西斜。冯斯在村口的小吃店买了两个肉夹馍,边吃边打听着疯人院的位置。看起来,这个疯人院在村子里相当有名,他很容易就找到了。 这简直像是恐怖片的画风,冯斯站在疯人院外,看着坠落的斜阳把最后一点暗红的余晖涂抹在那栋二层楼房的屋顶。房子已经十分破旧,脱落的墙皮下露出腐朽的红砖,窗户几乎都没有了玻璃,剩下一个个黑黢黢的方洞。院子里枯黄的杂草东倒西歪,中间夹杂着没有融化的雪块,一些野鸟正在杂草里蹦蹦跳跳地觅食,听到冯斯走近的脚步声后,又迅速扑腾着翅膀飞走。 冯斯走进了院子,小心地绕开杂草丛中的石块、砖块、铁皮之类的障碍物,来到小楼下。之前他已经从詹莹留下的信息里弄清楚了,这个所谓的“精神病院”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正规民办机构,根本没有医疗资质,所以几年前就被政府强制关闭了。但冯斯住在货真价实的精神病院里时,也大致听病友黄力讲过,农村的精神病人收治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很多农村家庭没有财力把病人送到正规精神病院,也没有人力去看管病人,此类民办疯人院虽然往往条件比较差,却也总比没有强。 “看这个样子,恐怕还不如没有呢。”冯斯看着这栋二层楼前破损的台阶和到处都是的鸟粪,自言自语着。天色将晚,十二月的寒风开始越来越凛冽地刮起,吹动着没有上锁的门窗剧烈碰撞,发出巨大的声响。冯斯紧了紧衣服,走进门洞。 刚刚踏进去,他就注意到手里提着的麻袋里有了响动。自从今天早晨离开那间出租屋之后,巨鼠在麻袋里一直很安分,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响,这也让冯斯一路顺利地把它带到这里,没有出任何岔子。但现在,它却离奇地骚动起来。 “别闹!安静点!”冯斯伸手拍拍麻袋,小声呵斥着。然而巨鼠恍若未闻,懂得越来越厉害。冯斯听到几声嗤拉嗤拉的撕咬声,心里知道要糟,情急之下差点连“再动我开枪了”的胡话都脱口而出。面对着这样一只尖牙利齿的怪兽,他一时间想不到办法去阻止,脆弱的麻袋顷刻间被咬破了,巨鼠的身影窜了出来,一溜烟向着楼上跑去。 冯斯没有办法,只能跟在巨鼠身后追上楼去。他还有点余暇注意到,这栋楼房虽然外部残破不堪,里面倒是比较干净,看来这里的主人还会经常打扫。 他顺着楼梯跑上了二楼,眼看着巨鼠一瘸一拐地冲向二楼最里边一个挂着“院长室”牌子的房间,狠狠地在木门上撞了一个洞,闯了进去。他加快脚步追过去,然而刚刚跑出几米远,就听到房间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冯斯连忙停住脚步,不敢贸然进屋。屋里很快又响起了另外一声尖叫,尖锐刺耳,和前一声的声音稍微有所不同。两个声音此起彼伏,似乎是在相呼应和,震得冯斯耳膜发疼。 这难道是巨鼠在呼朋引伴?冯斯猛然间想到。不可能吧,在这间阴暗破旧的废弃疯人院里,怎么会那么巧就藏着第二只巨鼠?他回想着之前曾伟告诉他的,巨鼠一共有一雌一雄两只,正好是一对,这只跟随在哈德利身边并引发轩然大波的是雌的,雄的则早在被哈德利带到内地的时候就失踪了,到现在有十多年了。 难道那只失踪的公鼠,就一直藏在疯人院里? 他正在想着,屋子里想起了第三个声音。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冯斯一听就知道,是先前打电话给他的那个人。这个男人的语调里充满了惊惶,正在大喊大叫:“金刚!金刚!快点来!” 随着他这一身喊,冯斯只觉得一阵风从身边掠过,只见一道黑色的影子以闪电般的速度穿过走廊,直冲入院长室。他依稀分辨出,那是一只肥大而丑陋的黑猫,身上的长毛又脏又乱。 随着黑猫进入院长室,房间里的声音变成了四个:两只巨鼠此起彼伏的尖叫,黑猫更加锐利刺耳的怒嚎,以及那个男人一连串的命令:“干得好!金刚!”“制住它们!金刚!”此外还有各种杂乱的碰撞声和器皿碎裂声,听起来,房间里已经是天翻地覆。 这只名叫金刚的黑猫绝对不一般,冯斯想,那可是两只被当成神来膜拜的巨鼠,寻常的猫怎么可能有能力和它们搏杀?但听那个男人的口气,似乎金刚还占据了上风。 他实在忍不住好奇心起,蹑手蹑脚地溜到门口,然后趴到地上,悄悄顺着门上被巨鼠撞出的破洞朝里面窥探,这一看让他吃惊得差点叫出声。只见与他患难与共的“鼠兄”——其实是雌鼠——正和另一只个头差不多大的无尾巨鼠倚靠在一起,这另外一只巨鼠,想必就是她的配偶、那只十多年前失踪的雄鼠了。相比雌鼠,雄鼠的形体略瘦一点,但身上并没有外伤,所以也不像雌鼠那样可以从体外看到附脑。不过它的外型上倒是有颇为独特的地方:头上竟然有一对小小的角,弯弯曲曲的有点像牛角。 原来那只失踪十多年的雄鼠,一直都在魏崇义的手上,冯斯想。看来这厮也有着自己的算计和阴谋,自己就这么带着雌鼠过来,似乎有点送肉进锅的感觉。 两只巨鼠的身畔有一圈淡绿色的光晕,无疑是它们联合催动的蠹痕。但真正让冯斯吃惊的,是那只黑猫的身边也有一圈土黄色的光晕,正在和巨鼠的蠹痕激烈碰撞,而且占据着优势。 这只丑陋的黑猫也能使用蠹痕!冯斯瞠目结舌,很快反应过来:这只黑猫多半是一只妖兽,而且是进化层级比较高的妖兽,因为低级的妖兽是不能使用蠹痕的。 这个曾经帮助过哈德利、现在又绑架了黎微的奇怪的家伙,居然养了一只妖兽。冯斯这么想着,把视线移向了给他打电话的人。这个人身材佝偻干瘦,苍白的面容上布满了皱纹,头发也白了一大半,和詹莹在留下的文档里所描述的那个接头人差不多。看样子,这应该是那个名叫魏崇义的人。 魏崇义正把自己的身体裹在厚厚的棉被里,缩在床上,目不转瞬地注视着巨鼠和黑猫之间的比拼。他明明是躺在床上并没有运动,却仍然显得呼吸急促,可见身体确实不大好。而在他的身边,黎微正被绳子绑在一张木头靠背椅上,不过面容还算镇定。 这倒是黎微一贯的风格,冯斯想,好姑娘,果然是除了罩杯别的什么都没变。作为一个废物天选者,他不敢轻举妄动——动了也没用——只能继续撅着屁股趴在地上静观其变,这让他产生了一点偷窥狂的错觉。 两只巨鼠和金刚的碰撞越来越激烈,用肉眼都能看明白,金刚占据了上风。它的蠹痕在不断扩张,与之相反,巨鼠的蠹痕不断地缩小。雌鼠腹部的附脑已经全部染上了刺眼的绿色光芒,似乎是在说明它已经全力以赴。金刚则不断从喉管里发出威胁式的呼噜声,一步一步地向前挪动,把两只巨鼠逼到了屋子的角落里。 冯斯也不知道这一场争斗到底是黑猫胜利比较好还是巨鼠胜利比较好,所以连为某一方加油的倾向都无法产生。正在想着这就是在看一场没有立场的篮球赛,他忽然用眼角的余光撇到,在走廊的另一侧,连接楼梯的那个地方,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动。 冯斯转过头,借着最后一点残阳的光亮定睛一看,楼梯口有一只小小的生物正在探头探脑,贼溜溜的双眼闪动着微微的光亮。 这是一只老鼠。 紧跟着,从它身后钻出了第二只、第三只、第四只……一大群的老鼠顺着楼梯来到了疯人院的二楼。与此同时,从走廊另一侧的窗口,也有不少老鼠顺着水管爬了上来。 和出租屋里发生的一模一样,冯斯想,这他妈真是两只鼠王了,把它们在附近的族群全他妈召唤过来了。而且,这里是乡村,能招出来的耗子恐怕比城市里还要多出不少。他虽然不害怕,看着这成群结队的老鼠还是难免觉得很不自在。 老鼠们看见冯斯站在那里,同样还是有些胆怯,但从屋里散发出的常人无法捕捉的巨量信息素还是诱惑着他们慢慢靠近院长室。终于,有第一只老鼠壮着胆子从冯斯身边溜过去,钻进了屋子里。 “这么大胆子,一定是舒克……”这当口冯斯倒是依然不缺无聊的幽默感。但马上,他看到了一幕令他完全意想不到的场景。老鼠钻了进去,颤颤巍巍地经过金刚的身边,然后……金刚的身子抖了一下。 冯斯揉了揉眼睛,想确认自己是不是看花眼了,此时又有两只胆子够大的老鼠爬进去,金刚又是连续两次发抖。 我靠,这只黑猫怕老鼠!冯斯目瞪口呆。这只以自己的蠹痕压制住了巨鼠的强大妖兽,却居然会害怕普通的老鼠,这令他想起了武侠电影里什么都能做就是不能挡雨的伞。 又窜进了几只老鼠。金刚终于支持不住了,它发出一声怪叫,一跃而起跳到了魏崇义的身上,身畔的蠹痕也在那一瞬间由于金刚精神上的松懈而消失。而就在这一刹那,正在全力施为的两只巨鼠的蠹痕失去了压制力,猛然间暴涨。那股淡淡的光华迅猛地扩大到了十米以上的半径范围,把门口扮演偷窥狂的冯斯也卷了进去。 糟糕了!冯斯想要爬起来逃跑,却怎么也不可能跑得过蠹痕扩张的速度。那种无法抑制的愉悦感再度从头脑里升起,和两只巨鼠的蠹痕琴瑟和鸣,好似甜蜜的情人。一人二鼠就像是达到了生命中的大和谐,在这种类似共振的奇特状态中,冯斯的眼前出现了一片光亮。 这次要把我带到什么样的幻域里呢?冯斯想着,那片世界里会有姜米吗? 第一节 满天都是飞舞的金属碎片。 在这座废弃的钢厂里,林静橦俨然就是掌控一切的女王,身边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武器。各种各样的钢条、螺栓、管道、铁钉、轨道、钢锭……全部都可以在顷刻间被她变化成各种形状的金属武器,用以进攻。 现在站在林静橦对面的,正是前一天夜间和范量宇等人在酒吧里大打出手的那个胖乎乎的欧洲男孩。他的蠹痕是控制空气的流动,以此形成旋风甚至空气炮重击。但在林静橦层出不穷的攻势前,他也有些疲于应付,空气流动形成的旋风帮他抵御了大部分的金属物件,却仍然有一些漏网之鱼直扑到他的身前,让他不得不有些狼狈地东躲西藏。他的身上已经留下了多处伤口,虽然都只是轻伤,仍然会让他的行动更加不便。 而在距离两人相斗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地上躺着另外两个欧洲人,看情形连坐起来都很困难,大概也是被林静橦所伤。这个曾经因为自己力量不足而深深懊恼的女人,现在俨然有了和四大高手平起平坐的气象。 胖男孩似乎也意识到了再这样下去迟早难逃一败,他咬咬牙,忽然拼尽全力,将身边的空气压缩成锐利的无形刀锋,向着林静橦拦腰砍去。林静橦也看出了这一击相当猛烈,连忙纵身闪开。 但胖男孩打出的这一道空气之刀却拐了一个弯,重新绕到林静橦的身后,切断了一栋五层高的办公楼。在飓风的推动下,断裂的楼房向着林静橦狠狠地砸了下去。不过,胖男孩的估算好像出了点岔子,楼房倒下的速度即便在风力的助推之下也不够快,林静橦要躲开并不困难。 胖男孩叹息一声,却惊讶地发现林静橦并没有闪避。她纹丝不动地站在原地,眼看着倒下来的巨大的碎片顷刻间把她淹没于其中。 成功了!胖男孩难以相信,但还是脸上露出喜色,快步跑向身前掩埋了林静橦的废墟。刚刚跑到废墟跟前,他就听到砰的一声巨响,一块比他的身体还大的水泥砖如炮弹一般向他撞了过来。他猝不及防,被水泥砖直接撞到了胸口,然后被巨大的冲击力带动着在空中横飞出去数米远,最终重重摔在地上。他的肋骨几乎全部被撞断了,嘴里的鲜血狂喷而出,和先前的两位同伴一样,都再也没有能力还击了。 “钢……钢筋!”他艰难地说。 林静橦已经毫发无伤地从废墟里走出来,优雅地站在他身前:“是的,这栋楼房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只要有钢筋,就在我的操控范围内。” “你强,我输了,”胖男孩仍然说着简单的汉语,“没想到,你比双头人,更强。” 林静橦摇摇头:“不,你说错了,论实力,我仍然不可能是范量宇的对手。但是中国人作战讲究天时地利人和,在这样遍布金属的地方,就是我的地利了。” 胖男孩咳出一口血,恨恨地看着林静橦:“总之,低估了你们。” 林静橦笑了笑:“我也没办法。你们随时可能回来把我们斩草除根,我必须要做好准备。” 胖男孩想了想,发问道:“其他家族,还不知道?” “他们只知道我们家族当初曾经发生过背叛和分裂,却并不知道分裂出去人群最终创造了西藏的那一支家族,”林静橦笑得很甜美,“这是我们的秘密,从我们的祖先汉娜·弗林斯那里传下来的秘密。” 胖男孩叹了口气:“没想到,你们那么坚持。杀了我吧,我不会,告诉你什么。” “我知道,你们一个个都不怕死……”林静橦漫不经心地说着,忽然手掌一翻,朝着胖男孩的头顶重重一拍,一根夹在指缝间的细长钢针随着这一拍刺入了对方的头颅。胖男孩两眼翻白,昏迷过去。 林静橦撇下胖男孩,走向另外两名伤重的欧洲人,如法炮制地一人刺了一根针入脑。做完这些之后,她长出了一口气,嘴角挂着一丝残酷的冷笑:“我不需要你们告诉我什么。我会自己想办法找到的。” 说完这句话,她忽然提高了声调,语气里颇为妩媚,也不乏讥讽:“亲爱的,出来吧,别躲躲藏藏的了。” 随着她这句话,一个身影果然慢慢从远处一座水塔下走出来,那是她的未婚夫路晗衣。路晗衣手里古里古怪地拿着一个吃了一半的棉花糖,看上去就像是来这里郊游的。 “哎呀呀,几天没见又厉害了呢,”路晗衣看着躺在地上的三个欧洲人,“这样下去我真不敢和你结婚了,会被揍成妻管严的。” “我刚才和这个小胖猪说的话,你都听到了?”林静橦没有理会路晗衣的调侃。 “明知故问,你摆明了是故意说给我听的,”路晗衣笑了笑,“欧洲人一旦出动,就不会罢手,你也清楚你的家族秘密迟早保不住了,还不如先告诉我,争取得到我的支持。” “我真是嫁了个聪明的丈夫,”林静橦耸耸肩,“没错,这帮欧洲人,就是当初从我们家族分裂出去的。我一直希望能抢在你们之前发掘出他们和他们手里的炼金术的秘密,但是现在看来,不得不分享了。” “应该是合作,”路晗衣说,“你们的独家信息,和我们路家的力量,二者结合,对双方都有好处。” “但是对王璐范量宇他们来说,就没好处了?”林静橦故意说。 “棉花糖只有那么大,总得有人多吃点,有人吃不到嘛。”路晗衣摇晃着手里的棉花糖。 “所以冯斯那个混小子说的没错,不管事态如何,守卫人世界始终都是貌合神离、尔虞我诈。他们宁可眼睁睁地看着世界被魔王吞噬,也要先自己打个翻天覆地。”林静橦扑哧一笑。 “这才是世界的真相。”路晗衣还以沉静的笑容,“来不来点棉花糖?” “一点棉花糖就想把我打发了?今天是圣诞节啊,我得宰你一顿。”林静橦的口气完全就像是一个娇嗔的未婚妻,让人完全无法想象就在几个月前,这两人还曾在南方的那间废弃医院里斗得你死我活。 “让未婚妻满意,是男人的责任。”路晗衣同样笑得温柔而体贴。 第二节 这是个什么样的世界? 冯斯陷入了困惑中。 两只巨鼠的幻域已经稳定下来,冯斯、魏崇义、黎微和金刚都陷身于其中。这种事对于冯斯已经是家常便饭,在来到这里之前他就已经有所觉悟,所以倒也并不慌乱,反而隐隐有些期待,想要看到一个全新的古怪世界。 但是周围始终是一团漆黑,什么也看不到。呼吸有些发闷,似乎说明这附近空气不够充足,隐隐有一些声音传入耳朵里,同样是发闷而不清晰的,仿佛是从身边响起,又仿佛来自十分遥远的地方。 冯斯等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仍然在采取着那个丑陋的偷窥狂一般的趴地姿态。在确认浑身上下并没有因为刚才的空间转换而受伤之后,他决定站起来,但刚刚直起腰来,他的头就重重撞上了硬物。 这一下撞得他头晕眼花,差点直接闭过气去。捂着脑袋蹲了好一会儿,那种晕眩感才慢慢消失,眼前似乎仍然有萤火虫在飞舞。他不敢再大意,小心翼翼地伸手往四围摸了一遍,只觉得血液都要凝固了。 ——他被装在了一个木质的立方体容器里。这个立方体非常狭窄逼仄,其长宽高甚至都不足以让他的身体伸直,他只能坐着或者蹲着,否则就会碰壁,真正字面意义上的碰壁。 我被关在了一个如此黑暗狭小的空间里,简直就像棺材一样。是的,就像棺材一样。 这个念头一旦冒出来,就再也抑制不住了。忽然之间,极度的恐惧像一只张开的利爪,重重地抓住了他的心。冯斯陡然间呼吸急促起来,一阵阵的心慌,一阵阵莫名的焦虑不安,浑身的冷汗就像打开了闸门一样往外冒。他的手脚不由自主地颤抖着,肌肉也开始痉挛,竟然连坐都坐不稳了,身体往地板上一倒,蜷成一团不住翻滚。 这就是幽闭恐惧症吧?冯斯虽然恐慌,脑袋倒还不至于完全不能运转。太丢脸了,老子这么英明神武的人,居然会有幽闭恐惧症,这要是让文潇岚瞧见了,能一直嘲笑自己嘲笑到明年圣诞节…… 不过这样的状态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从这个木质容器外忽然传来一阵敲击声。敲击声听来很模糊,似乎并不是直接敲在装冯斯的容器的板壁上,而是还隔了一层。紧跟着,一个声音响起来了:“镇定点!你是天选者,别这么没出息!” 那是魏崇义的声音。冯斯怔了怔,咬紧牙关,死命地深呼吸了好几次,觉得胸腔里没有那么憋闷了。然后他抬起右手,把先前被巨鼠咬破吸血的手背朝地上重重一砸,这一下疼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但是却颇有奇效:身体也不抖了。 “你才没出息,绑架女人,什么狗屁玩意儿?”冯斯恶狠狠地骂道。 魏崇义笑了起来,却并没有应答。冯斯有在地上躺了一会儿,觉得那种心慌不适逐渐消失,身体基本恢复正常了,于是试探着坐起来,继续向四周摸索,想要弄明白自己究竟被关在什么地方。 他发现自己大概是被关在了一个木头箱子或者柜子里,由自己的身高来粗略丈量,长宽都不超过一米五,高度不超过一米七,所以身高超过一米八的他在这里面站不直,一站起来就会碰到脑袋。值得欣慰的是,这样的尺寸应该不是棺材,棺材不会有那么高,可能还是个柜子吧。 但一想到柜子,他马上反应过来,自己之前在巨鼠的西藏幻境里,也见过类似的柜子,虽然大小比关着自己的这个还要小些,但也比较接近了。当时那个柜子里,装着的是辟谷失败的喇嘛的尸体。 “这是打算让我也辟谷然后饿死在里面?”冯斯自嘲了一句,开始在柜子里四处摸索敲敲打打,他很快发现,这个柜子并没有像西藏幻境中所见的柜子那样被锁死,外面似乎只是有门闩别住了,而且别得并不是很紧,门缝有明显的松动,不过门缝外也并没有光亮透进来,可见里外都是一样的黑暗。他也不客气,又推又踹又摇晃,终于把门闩弄掉了。 但他没有听到门闩落地的声音。 他想了想,猜测可能是这个柜子处在一个相当的高度上,那样的话,决不能轻易跨出去,不然可能会摔成零件。他轻轻推开门,小心翼翼地探出头去,向四周张望。 周围一团漆黑,但能感受到风的流动,风势还不小,说明这里至少不是一个全封闭的空间。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会有自然光。又等了一会儿,冯斯的眼前慢慢浮现出了一些事物的轮廓,那是他的眼睛逐渐适应了黑暗,终于可以一点点辨别周边的环境了。他怔怔地看着身边的一切,一种怪异的恐惧感从心底升起。 他现在正处在一座高山上,却又并没有沾到一丁点山石,因为他所处的这个柜子整个悬停在半空中。吊住它的是一条长长的不知由什么材质做成的长索。这条长索足足延伸出去超过一公里,一头连接在山上,一头固定在地面,上面每隔一段距离就悬挂着一个长方形的木头柜子,加在一起有好几十个。 而在这座山上,还有无数条类似的长索,长索上同样悬挂着类似的木柜。在浓重的雾气中,这些长索影影绰绰,就像是一条条形象狰狞的怪龙,它们攀附在高山之上,伸展着它们的爪牙,随时准备腾云驾雾。在怪龙们的身上,一共有几百个甚至上千个木柜,在上千米的高空中来回晃荡。 看着这怪诞而宏大的奇景,冯斯只觉得自己的幽闭恐惧症刚好,密集恐惧症和恐高症又要发作了。他不得不闭上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逐渐定神。 这座山和这些长索是什么意思?这些柜子是什么意思?悬棺吗?冯斯猜测着,难道每一个柜子里都有一个和我差不多的活人。巨鼠想要拿这些人来干什么? 他不禁又想起了那具辟谷失败的饿死的干尸,心里一阵恶心。想要觅路逃跑吧,身边唯一的一条路就是这根看起来滑不留手的长索,要顺着它爬到地面去,多半会摔得用渔网都捞不起来。 “这些东西是真实存在的,但规模是假的,山并没有那么高,索道并没有那么长,木匣子也并没有那么多。”魏崇义忽然又说话了。 冯斯哼了一声:“你怎么知道?” “因为在过去的十多年里,我不止一次被带入这样的幻境,”魏崇义说,“我以前所看到的,并没有这么夸张,这一次,可能是两只耗子雌雄同体了,也可能是被你刺激了,居然变成了这样。我们要逃出去可不容易了。” 冯斯听到“我们”两个字,才猛然想起,黎微应该也被卷进来了,一时间顾不得和魏崇义说话,张口喊了起来:“黎微!你在哪儿?” 从他头顶处另一条长索上的某个木柜里传来回答的声音:“我在这儿,没事儿,你放心。” 好姑娘!冯斯小小地松了口气。到了这时候,他才顾得上向魏崇义发问:“你是魏崇义吧?你到底是什么人?” “我是一个曾经帮助过哈德利教授的人。”魏崇义回答得滴水不漏。 “但是你却背叛了他,并没有把所有的东西都转交给詹莹教授,而是留下了这只大耗子。”冯斯说。 “人都是有私心的,哈德利利用我是出于他的私心,我帮助他也是这么回事。”魏崇义嘿嘿嘿地笑了起来,笑声喑哑难听,犹如夜枭,“可惜我着实想不到,你竟然会把雌鼠也一起带过来了。雄雌两只老鼠的力量加在一起,恐怕超过了金刚能控制的范畴,也许我们会死在这里。” “听你的口气,你把我骗到这里来的时候,并不知道这只耗子在我手里?”冯斯问,“那你骗我过来干什么?” “我需要借助天选者的力量来驯服它,”魏崇义咳嗽了几声,“金刚只懂得压制和威胁,不能做更多。我的时间不多了。” “你还是没有说清楚,驯服它为了做什么?”冯斯说,“我不信你是为了拯救人类实现共产主义什么的。你的身体那么虚弱,炼金术对你的意义应该也不是很大,因为你根本没有体力去享受黄金带来的物质生活。” “你了解得还真不少,居然连炼金术都知道了。”魏崇义的语声里终于有了几分惊奇,“可惜的是,还是一知半解。” “要不然……难道你是在追求飞升?”冯斯还不死心。 “我又不是傻逼。”魏崇义这次回答得更干脆。 冯斯说不出话来。如同魏崇义所言,他对于尼古拉勒梅所做的一切、对于西藏的欧洲人家族所持守的秘密,其实也就是一知半解而已。别说是他,连守卫人们都不是很清楚。他之前就已经表达过自己的怀疑,认为炼金术绝不是勒梅秘密的全部,现在魏崇义果然证实了这一点。 他正在盘算着该怎么套魏崇义的话,耳边忽然又听到了一些奇怪的声音。紧跟着,他发现自己所处的这个木柜子开始移动起来。那是吊着它的长索开始了移动。这成百上千的柜子就像是风景区里的高空索道一样,开始向着峰顶的方向滑动。 移动中的木柜摇摇晃晃。冯斯担心自己一不小心被摇下去,只能把头缩回去,关好柜门,耐心地等着。大约十分钟后,柜子一阵震动,随即不再摇晃。他知道已经到达了目的地,于是打开门,先确认垫在柜子下方的是坚实的地面,这才迈步踏了出去。 眼前一片明亮,那是因为有火光在照耀。冯斯发现自己果然已经被运送到了这座幻境中的高山的峰顶。这里遍地积雪,向着四围眺望,可以见到无数犬牙交错的高峻雪山,从这些雪山夺人心魄的气势不难判断出,这片幻域的取景素材应该还是来自西藏。 而身前的这片峰顶,已经经过了人工的改造,整个峰顶变成了一个石砌的平台,平台四周有一些高高的石柱,上面固定着照明用的火把。上百只秃鹫和乌鸦之类的食腐鸟类在平台的上空来回盘旋飞翔,似乎是在等待着什么。 不过最吸引人眼球的,是平台中央摆放着的东西。确切地说,这个东西并非摆放在那里,而是悬浮于半空中,就像是一面闪光的魔镜。那是一幅长约八十厘米,宽约五十厘米的油画。冯斯犹豫了一下,走到平台中央,发现这并不是一幅普通的油画,它空有一个画框,中央的画布位置并没有画,而是一团氤氲的云气,类似某种3D立体放映的展示。 这是鼠兄想要让我再看一些什么吧?冯斯想着,好一会儿才留意到其他人也已经来到了平台上。黎微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解开了绑住她的绳索,此刻站在冯斯身后活动着手腕,到依然是那副自力更生万事不求人的女汉子模样。魏崇义抱着金刚站得离两人稍远,但站了一会儿就气喘吁吁,最后还是坐在了地上。 “你怎么样?”冯斯问黎微。 “没问题。”黎微说。顿了一顿,她又补了一句:“谢谢你跑过来救我。” 冯斯正想要问她是怎么被魏崇义抓到的,画框中央忽然闪烁出了一些亮光,随即一些跳跃的图像开始出现,并慢慢变得稳定。他知道自己没有猜错,巨鼠果然是要通过这个方式向自己再传递一些信息。 “真像是在看电影。”黎微说。 画面上首先出现的,是一幕盛大的游行场景。在熹微的晨光下,成百上千的人列着队,举着白色的十字架,走在一条带着浓郁中世纪风格的街道上。而这些人的脸型相貌也都是典型的白人,看嘴型似乎是在整齐划一地唱着某种歌曲。在街道的两旁,有更多的人夹道围观,他们身后的房屋都挂满彩旗,简直像是一场欢快的节日。 在队伍的最前方,是十余个穿着囚服、带着小丑帽的人,看样子应该是一些囚徒。他们的脖被绳索紧紧勒住,头戴小丑帽,双手被捆住,虽然囚服都很干净,但可以看得出每个人都伤痕累累、萎顿不堪。他们的目光中充满恐惧和哀伤,还有一种听天由命的麻木,即便是面对着路旁的人群投掷的石块都难以做出反应——除了一个人。 那是一个看起来普普通通的女性囚徒,头上的金发大概是由于酷刑的折磨已经脱落了大半,走路时左腿在地上一拖一拖的,像是被打折了。但和其他那些垂头丧气的囚徒不同,这个女囚的眼神里有一种在男人眼里都很少见的坚毅不屈,还有一种或许可以被称为希望的东西。 这个女囚一定不一般,冯斯凭直觉断定。他把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女囚身上,看着她和其他囚犯一起走过长街,被押送到一个广场上。在那里,高高的木桩和堆积如山的柴薪已经准备好了。 这样的场景冯斯在电影里见过,他知道,这是火刑柱。广场上即将进行的,是中世纪欧洲惩戒异端的残酷刑罚:火刑。 接下来的事情他不忍心细看,即便是神经坚硬如铁的黎微都看得面色惨白。囚犯们经历了公开宣判、羞辱和鞭笞之后,被绑在了火刑柱上,身体埋在柴堆里。行刑者点燃柴堆,在人们听不到声音的欢呼中,异端们被烈焰吞没。 他们的身体很快蜷曲、碳化,逐渐化为骨头和骨灰。一些打扮得像社会名流的人轮番上前添柴,这是宗教裁判所赐予他们的特殊荣誉。 然而,正当一个矮矮胖胖的秃顶绅士给冯斯所注意的那个女囚添柴时,意外发生了。女囚忽然间挣脱了火刑柱,一把抱住了这个绅士,烈焰立即吞没了他。尽管听不到声音,冯斯也可以想象那个绅士会发出怎样的惨叫,围观人群又会发出怎样的惊呼。 他尤其注意到,这个女囚的动作很灵活,和常人无异,先前被打折的腿居然也不瘸了。但是经受了那么久的高温焚烧和浓烟侵袭,就算是一头大象也该死了,其他囚犯此刻基本只剩下骨头了,她为什么非但不死、甚至于比被火焚之前更加健康和精力健旺? 突然之间,就像是有闪电劈过一样,冯斯回忆起了半年前和林静橦的几段对话: “我的这位来自德国的祖先,是个女巫。”林静橦当时说,“一位来自中国的道士救了她,后来他们就成婚了,并且为了逃避抓捕,躲到了美洲,再后来世世代代留在了那里。” 而在见识了林静橦能够不被金属伤害的神奇之后,冯斯想到了一些别的:“她是怎么被一个中国道士救走的呢?在宗教法庭的重重看守之下,救走一个女巫其实挺不容易的。所以我冒昧地猜一猜,她其实经受了火刑,只不过火烧不死她,就像刀子杀不死你一样,是么?” 这个女人,就是林静橦那位被当成女巫的祖先!她的蠹痕多半是和操纵火焰有关,并且被火刑所激发。冯斯恍然大悟,意识到巨鼠让他观看这一幕肯定别有深意。他还想要细看后续的进展,画面却忽然扭曲变形,很快消失了。转瞬之间,另一个场景出现在了画框中。 那是一个黑暗的谷仓,里面没有点蜡烛,只有从门缝和窗缝透入的微弱的光亮。谷仓里似乎正在举行一场秘密的集会,里面挤了好几十个人,先前冯斯见到过的林静橦的先祖也在其中。这些人仍然以白人为主,但当中却有一个黄皮肤的亚洲人,头上梳着道髻。 这应该就是林静橦的另一位祖先、那个女人的道士丈夫了,冯斯想。按照先前火刑的那一幕,他推想,这个谷仓里的人或许都是幸存下来的女巫或者巫师。讽刺的是,一般意义上的女巫和巫师,都是被冤枉的普通人,但这一批人可能都用有附脑,可能都是“真正的”巫师。 这些人正在讨论着些什么,氛围越来越激烈,渐渐变成了争吵。由于听不到他们说话——能听到也多半听不懂——冯斯只能猜测,他们出现了严重的意见分歧。看得出来,以林静橦这两位曾曾曾曾祖父母为首的一群人,和另外一群人意见相左,双方的人数差不多。 这一场争吵最终变成了决裂,另一派人怒气冲冲地离开了谷仓,留下女人和道士这一派相对无言。而这一个场景也到此为止。 也就是说,林静橦的家族在初创时期曾经遭遇过分裂,冯斯得出这个结论。按照她的说法,女囚和道士后来去了北美,吸纳了大量的华人,延续下了她这一支血脉;那么离开的那群人去了哪里呢? 第三段“电影”则跳到了一个冯斯一眼就能认出来的地方:西藏。虽然并没有阳光、草地、经幡,玛尼堆之类的标配元素,但画面上毕竟有风雪,有大雪山,有喇嘛,有牦牛。看得出来,这是一片气候恶劣的不毛之地,应该是西藏广袤的无人区中的一部分。 画面上出现的是一座孤零零矗立在雪原之上的喇嘛庙。有庙,自然就有喇嘛,但这些喇嘛却全都倒在雪地上一动也不动,有些身下还有冻结成冰的血。看样子,他们都已经已一种非自然的方式死去了。 画面推进到喇嘛庙里,从门口到大殿,仍然是遍地死尸,尸体也全都是喇嘛。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站立着的活人,却全部都是白人。 冯斯忽然明白过来——这些白人就是和林静橦的先祖决裂的那一支!他们最终来到了西藏,击溃了那些自称“兀鹰”的原始教派。从双方的伤亡对比来看,白人们不但没有死一个,甚至几乎都没有受伤的,可见兀鹰中应该基本都是没有附脑的普通人,所以根本不具备和对方抗衡的实力。 那么问题来了,兀鹰手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会吸引欧洲人们去劫夺呢?他们又最终得到了什么呢? 第三节 这三段影像对于冯斯来说并不难理解,黎微却基本看不明白,冯斯只能一边看一边简单地给她解释一下林静橦家族的背景。他知道魏崇义也在凝神静听,一时却也顾不了那么多了。 当第三段影像播放完后,画框中没有再出现第四段,又恢复到了那一团没有意义的云雾。但云雾在持续地变化着,好像是想要组成什么新的形状。 “往后退一点,”冯斯拉了拉黎微的衣袖,“我感觉有点不大对劲,可能会有什么奇怪的玩意儿变出来。” 魏崇义也挣扎着站起来,抱着金刚向后退出去好几米。冯斯看了他一眼,正打算出言挖苦两句,却忽然发现那团云雾开始剧烈膨胀,把原有的油画画框都吞没于其中,它的高度逐渐拉长,慢慢地向四个方向伸展出几个长条,那形状……有些接近一个人。而它的颜色也开始逐渐变化,呈现出红色和肉色的主色调。 “这是要变一个人出来。”黎微忽然说。 冯斯点点头:“没错,这是人形。看它的颜色变得……啊,喇嘛!一个喇嘛!” 是的,位于平台中央的这团云气,最终化为了人形,变成了一个人,一个身穿红色喇嘛袍的喇嘛。他身材高瘦,脸型带着藏人的特色,手里握着一把藏刀。一看到这把藏刀,不祥的预感就在冯斯心里升起。 “最好别看。”冯斯低声说。 “没有什么我不敢看的。”黎微回应道。 “其实是我不敢看。”冯斯轻声说。但他并没有把视线移开。 接下来的这一幕,就是他曾经听说并想象过无数次、却始终无缘得见的惊人场面。那个喇嘛脱掉喇嘛袍,赤身裸体地站在寒风中,高高举起藏刀,一刀切向自己的胸口,一块肉带着血珠落到了地上。 黎微啊了一声,伸手捂住嘴。但和冯斯一样,她同样没有挪开自己的目光。 第二刀,第三刀,第四刀……喇嘛运刀如风,每一刀都落在自己身上,很快身上的血肉被割得干干净净,几乎只剩下了骨架,只有头颅是完好的。鲜血在平台上流淌成河,他却好像没有丝毫痛感,又好像每一刀割下去都并不是他自己的身体。 而他脸上的表情更是怪异之极。和刘鑫一样,和学校里试图拆掉体育馆的欧洲人一样,他不但没有表现出痛苦,反而满脸的快乐和享受,还带有一种深深的憧憬。 冯斯立刻想起了自己已经经历过好几次的那种强烈的愉悦感。那种情绪,真的好像世间的一切都由自己掌握,万事万物都不必挂心不必在乎,心里所求的一切都能立刻实现。恍恍惚惚中,他就像是中了邪一样,不由自主地向前开始迈步行走,一步一步地走向那血腥的修罗场,嘴角浮现出谜一样的笑容。 猛然之间,他右手背的伤口处一阵钻心的剧痛,这疼痛令他一下子回过神来。他发现自己竟然已经走出了将近十米远,脚下已经差一丁点就要沾上纵横流淌的血液了。而黎微就跟在他身边,手里握着一把防盗门的金属钥匙,钥匙头上还有新鲜的血迹。他这才明白过来,刚才是黎微果断地拿钥匙硬捅他的伤口,用疼痛刺激他,令他清醒过来。 “谢谢。”冯斯擦了一把额头的冷汗。他实在没有想到,巨鼠带来的这种奇怪的精神效应对他的影响竟然如此之大,会令他如此突兀地失去对身体的掌控能力。 刚才如果没有黎微制止,我会不会一路走上去,接过喇嘛手里的刀,然后自己干掉自己?冯斯心里一阵阵的后怕。他摇摇头,退回到刚才的位置,这才发现那个喇嘛已经基本把自己的身体变成了一副骨架。乌鸦们已经落到了他身边的地面上,啄食着他的血肉内脏。 可是喇嘛居然还活着。已成骨架的身体依然站立着,手臂依然在挥舞,面颊依然在展现出笑容。这绝对违背生理常识的一幕,足以把胆小的人吓瘫在地上。冯斯一下子想起了那些与刘鑫之死有关的新闻报道,据说,目睹刘鑫死亡的两名保安都不得不去接受心理治疗。现在他相信了,这可真不是闹着玩的。 “他脸上的表情……和你刚才走过去时的表情,几乎一模一样。”黎微的声音也微微有些颤抖。 冯斯如受重锤,一下子说不出话来。他看得很分明,喇嘛脸上那种灿烂到极点的笑容,简直就像是初升得的朝阳,带着极度的幸福,极度的欢愉,极度的满足,真的像是正在走向天堂的大门。可是这样的笑容,却如此诡异地安在一具已经化为白骨的身躯上,登时把天堂逆转成为地狱。 紧跟着,喇嘛做出了一个更加有冲击力的动作。他高高举起自己的心脏,朝向天空,就像是在等待神明的召唤。黎微终于看不下去,第一次把头转到一边。 冯斯同样感到相当的不适,但他还是强忍着不停从胃里往上翻腾的感觉,努力坚持着继续注视那个喇嘛。当然,这个喇嘛并非真人,只是巨鼠调用素材形成的一个幻象,但他可以想象,在历史上,曾经有多少“修炼成功”的兀鹰组织信徒,就这样自己把自己凌迟碎割,迈向心目中的天国,或者说,魔国。 喇嘛高举着心脏的姿态大约持续了一分钟左右,随后,他目光中飞扬的神彩陡然间黯淡下来。啪嗒一声,心脏落到了地上,白森森的骨架也哗啦啦地崩塌、散落一地。喇嘛的头颅在地上滚了几圈后,终于停住,沾满血液的脸上依然带着僵硬的笑容。 “你到底是进入你所追求和梦想的世界了呢,还是完全没有达成心愿、只是在幻觉里无谓地断气了呢?”冯斯看着喇嘛的头颅,低声说道,“鼠兄,你让我看这些,到底想要干什么?” 鼠兄并没有回答。喇嘛的尸体、遍地的血迹、散落的内脏、盘旋的秃鹫都像烟雾一样渐渐散去,先前的画框也踪影不见,这个平台的中央变得空空如也,平台上只剩下了冯斯等人。 冯斯心里一阵说不出的奇特感受,似乎觉得自己抓到了一点什么,却又好像只是手指划过水面一样,什么都捞不着。倒是黎微比他先回过神来:“我们该怎么离开这儿?” “我不知道,”冯斯摇摇头,“这已经是鼠兄第二次把我困在一个幻域里了。它一定是有什么目的,或许是想暗示我一些什么,但是我解读不出来。” 他转向魏崇义:“魏先生,你对鼠兄的了解比我多多了,你能猜到点什么吗?” 魏崇义看了看他,似乎是想要说什么,但却欲言又止。冯斯马上明白了,这厮一定知道些什么玩意儿,但却不肯告诉他。这个民间疯人院的前院长身上有太多的谜团:他是什么人,为什么会和哈德利教授搅在一起,后来又为什么会背叛哈德利,他想要用巨鼠来干嘛,金刚这只匪夷所思的妖兽又是怎么弄来的…… 正想到金刚身上,这只黑猫就突然发出一声刺耳的尖叫,吓了冯斯一跳。它轻巧地一蹦,从魏崇义身上落到地上,再快步跑向了平台的边缘——也就是这座山峰峰顶的悬崖边。它在平台边缘站定,嘴里不停发出难听的嘶叫,像是某种召唤。 “它在叫我们!”黎微说,“而且,我也听到了一点不一样的声音,好像是从……山下面传来的。” 冯斯也听到了。山下的低处的确是传来一阵隐隐的轰鸣声,有点像是狂风,却又像是远方有无数马匹在奔腾,只是距离遥远,不能听得太分明。他连忙快步走到平台边缘,探头往下一看,心里登时一沉。 黎微也跟到了他身边:“看样子,我们是跑不掉了。” “除非从天上掉下一艘诺亚方舟。”冯斯搔了搔头皮。 水。 冯斯看到了水。 正在汹涌上涨,席卷大地山峦的洪水。 “妈的,自己建立的幻域就可以这么不顾科学和逻辑么?”冯斯满含悲愤,“你为什么不干脆从天上降下一道雷来把老子劈了?” 仿佛是为了让冯斯看得更清楚,一直黑得像锅底一样的天空中,云层渐渐散去,月亮的清辉照了下来。在他的视界里,可以看到山下已经变成了一片汪洋。不知从何处而来的洪水淹没了地面的一切,并且还在以惊人的速度飞快上涨。这座雪山的山脚已经完全没入水中,而水平面正在向着山腰进发。 那一瞬间冯斯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好像自己正站在中学实验室里,看着一个玻璃箱里的水流实验。但这并不是玻璃箱里的实验,或者说,即便这是一个实验,他也并不在玻璃箱外,而是在箱里,实验品就是他自己。 “照这个上涨速度,大概有个八到十分钟,就会淹到峰顶。”冯斯大致估算了一下,“最多不会超过十五分钟。” “那两只耗子想要用这种办法来杀掉我们吗?”黎微问,“它可真是不嫌麻烦。” 黎微的这句话让冯斯心里忽然产生了一些疑虑。他细细思索了一下,缓缓地摇头:“我猜可能不是。我和那只雌鼠已经是第二次打交道了,第一次的时候,幻域里还有三个把它当做神一样看待的信徒,它要杀我,有无数的机会。就算是在这个幻域里,它随便降一道天雷也能把我烧成焦炭了吧?” 他简单讲了一下自己在上一次的幻域里的遭遇,黎微想了想:“还真是。如果它真的想要杀死你,何必给你帐篷火盆和吃的?直接冻死你就行了啊。它会不会……是想要考验你什么的?” “有这种可能性,”冯斯说,“但是它狗日的又不明说,我们只剩十分钟的时间了。” 镇静,镇静,冯斯对自己说。他深深地呼吸了几口气,努力把视线移开,不去看那疯狂上涨的潮水,以免更加焦虑。假设鼠兄并不是真的要杀我,而是想要试炼我,那么它想得到怎样的结果?它是想要激活我的附脑吗?可我的附脑再怎么激活也不过是别人附脑的催化剂…… 又或者,真的有什么隐藏的力量我没有发掘出来?冯斯忽然想起了在张献忠的地宫里,那个蛇身人首的魔仆对他说的话。当时魔仆打算吃掉他,却有唯一的一点惋惜:见不到冯斯的蠹痕了。 “它太漂亮,太完美了,如果说我这一生中除了为主人服务之外还有什么私心的话,就是想要见到你的蠹痕。”那时候魔仆那样说道。 那我的这个漂亮而完美的蠹痕到底是什么?冯斯禁不住敲了一下自己的脑门。难道巨鼠的目的,就是激发出我这个“真正的”,除了给人当催化剂外还另有神通的蠹痕? 可那到底是什么啊? 时间不知不觉地流逝过去。几分钟后,高涨的大潮已经没过了这座山的半山腰。它就像一条黑色的巨蟒,绕着山体飞速地盘旋上升,很快就可以到达山顶,把山顶上的生灵统统吞到肚子里去。 冯斯来到平台边,试图解开一个木柜上连接长索道的吊扣,但吊扣和长索都是金属质地的,而且又粗又硬,即便是手里有一把刀,也不大可能解开。 “你在干什么?”黎微问。 “如果钻进这个木头柜子,大概能帮助我们漂浮一段时间。”冯斯说。 黎微摇摇头:“没用,你看看这个浪头的力度,别说这么个破柜子了,普通的客轮恐怕都顶不住。要救我们的命,必须依靠你的觉醒,别去想那些有的没的。” 冯斯颓然:“你说得对。可是,我恐怕真的想不出什么办法来。只能尽……” 他想说“尽力而为”,脑子里却一下子跳出曾炜对他说的话,一时间心情更加恶劣,情绪有些失控,狠狠一拳砸在木柜上。这一用力又让伤口开裂了,疼得他龇牙咧嘴,却好像得到了一点启发。 “不知道我的血管不管用,”冯斯说,“在这些怪物面前,我的血好像总能莫名其妙对他们产生一些影响。” 他歪着嘴,硬生生挤出一些血,从悬崖边滴了下去,一边滴一边咕哝:“未必有用啊,那么多的水,我这几滴血下去,就好像扔一把沙子到撒哈拉一样,完全……我靠!不是吧?糟了!” 的确糟了。冯斯这几滴血,看起来好像真是把一把沙子扔进了撒哈拉,却起到了令人吃惊的激烈效果:潮水就像沸腾了一样,开始剧烈翻滚,上涨的速度陡然加快了。如果说,刚才的海潮就像是绕着雪山盘旋上升的巨蟒,现在它就变成了一条龙,暴怒的狂龙。 “照这个速度,我们只有两三分钟时间了。”黎微懊恼地敲着自己的脑袋,“我不该逼你的。把什么东西都推到你身上去要求你解决,那不公平,你身上背负的已经太多了。对不起。” 黎微的这番话像是在道歉,也像是在说临死前的告别赠言。她是一个轻易不会说软话的姑娘,现在对着冯斯认错,应该是已经意识到死亡无可避免了。潮水在疯狂上涨,距离峰顶平台已经很近了,甚至已经可以闻到海水的气息,那些不久之前还悬挂在半空中的索道和木柜,现在基本都已经沉入了深深的海面之下。三分钟,或者两分钟,他和黎微,魏崇义和黑猫金刚,都会无可避免地被卷入大潮,然后再徒劳无力地挣扎几下,像那些木头柜子一样沉下去。 回头再看看魏崇义,这位前疯人院院长依然抱着金刚坐在地上,脸上的神情有些焦虑,却也隐隐有些期待。冯斯一眼就能看出来,和巨鼠一样,魏崇义也期待并相信自己的身上能有一些神奇的事物发生。并且,和正在掌控局面的巨鼠不一样,身在局中的魏崇义其实是把自己的性命也赌了上去。 这岂止是疯人院院长,冯斯想,你他妈的自己就是个疯子。 最后的三分钟。 就好像是有时钟在滴滴答答地倒计时。不管已经经历过多少次死亡边缘的周旋,当危险来临时,冯斯仍然不可能不紧张,不可能不感到焦虑,但他还是无力改变。只是,此时此刻的他,和以前的他,产生了一些变化。 这变化是因为曾炜的死带来的。曾炜和冯琦州,这两个并不是他的父亲,却又最像他父亲的人,都死了。他们的死亡,让他可以坚定地下决心。 “患得患失……是吗?”冯斯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微笑,“那就不要患得患失了。” 他向着前方悬崖的方向跨出了一大步,在黎微惊恐的“你要干什么”的叫喊声中,他纵身一跃,从悬崖边跳了下去。 第四节 冯斯从小就喜欢游泳。那时候虽然家里没什么钱,但小城的郊区就有可以免费游泳的清澈河流——可惜后来被发展起来的工业项目所污染。小学的时候,他最盼望的就是暑假到来,可以呼朋引伴到河里一泡就是一整天,直到皮肤被晒得发红起泡。 他就是喜欢那种浮在水里的感觉,有一种无拘无束的自由和畅快。当沉重的身体被浮力托起时,仿佛那些体重都不存在了,又仿佛此刻并不是在水里,而是身处云端,在飞行,在翱翔。 不过,如果把小城的河流换成幻域里狂暴的大海,身处于这样的海水里,似乎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完全不能控制身体。 冯斯只刨了几下水,就放弃了。那恐怖的水流力量,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抗衡的。他只能努力地一次次蹬腿上窜,把头钻出水面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然后马上又被浪头卷了下去。 根本连几分钟都支持不了,冯斯想,在咆哮的怒涛面前,人力太渺小,渺小到怎么挣扎都是蚍蜉撼大树。他已经呛了好几口水,体力也消耗得差不多了,慢慢开始只有下沉没有上浮。 还是没有用啊,冯斯想,在这样极端的环境里,我也并没有激发出什么了不起的蠹痕。我还是我,那个废物天选者。 他倒是不后悔自己跳进海潮里的举动,毕竟无非是早死几分钟晚死几分钟的区别,然而,那口从曾炜死亡开始一直撑到现在的气,终于还是泻下去了。冯斯终究还是人,面对着这样惨重的失败,已经无法再坚持理性的思考了。没有用的,他一边品味着舌头上海水的苦咸味,一边无精打采地想。 该死的鼠兄啊,为什么要让我以为我可以有希望,要让我以为我能够激发出蠹痕,为什么要让我以为我能够变得和过去不同?冯斯在海水里翻滚着。他在努力憋气不让海水灌进口鼻,但显然不可能憋太久。几十秒,最多一分钟,他还是会被淹死。 他想起自己曾读过的一篇名叫《献给埃基尔侬的花》的小说,小说里的弱智主人公在手术后经历过成为天才的喜悦,却又最终重新回到弱智,那样的大起大落实在是让读者堵心。可是自己比那位主人公还要惨,自己连“成为天才”的过程都从来未能享受过。从头到尾他就是一个需要他人帮助,需要他人拯救的废物、沙包,在魔王的黑暗世界里软弱得像一只寀鸡。他想要保护身边的人,想要让自己的朋友不再受到伤害,却总是不能如愿,甚至连最心爱的女孩都不敢留在身边。 到了被海水吞没的这一刻,冯斯才终于真正看懂了自己的内心。他总是口口声声地说“我不想做天选者”“我不想踏入魔王世界”“我想要做一个普通人”“我要过普通人的生活”,但这些,现在他明白过来,都不过是自我欺骗而已。在濒临死亡的时刻,在再也不需要自我欺骗的时刻,内心深处真正的愿望才终于浮出水面,散发出诱人的甜香。 我想变得强大。 我要拥有力量。 我要主宰自己的命运。 我要把所有侮辱我的和蔑视我的统统踩在脚下。 我再也不要做弱者。 我再也不要做弱者! 在生与死的界限之间,冯斯也不清楚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失去意识的。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的身下已经是坚硬的固体,而并非是流动的海水。他呛出一口水,慢慢支撑着身体坐起来,发现自己正处在一个挺奇妙的东西里——一个热气球。 还真是一个热气球,上方是一个球体的气囊,下面是加热装置和吊篮,冯斯、黎微、魏崇义和金刚都在里面,每个人身上都湿淋淋的,散发出海水的气味。金刚浑身的毛也湿透了,乱糟糟地东一绺西一绺,显得更加丑陋。只于魏崇义,原本虚弱的身体被这么一折腾,已经处于半昏迷的状态。 “又是鼠兄在最要紧的关头放过了我一马,对么?”冯斯喘息了一阵之后,开口问黎微。 “它还是手下留情了吧,”黎微说,“我们都被卷进水里之后,这个热气球就凭空冒出来了。要是没有它,我们都得淹死。” “所以说鼠兄还是不想杀我的,还是在想办法试炼我,只可惜我又让它失望了。”冯斯懒洋洋地一笑,“烂泥扶不上墙啊。” “你怎么了?”黎微瞥了冯斯一眼,“你好像有点看透人生的味道了?” “没什么。”冯斯依旧微笑着摇头。他把身体靠在吊篮边,看着下方渐渐平静下来的海潮。先前的山峦已经完全被淹没,海面上除了肮脏的海水,什么也见不到了。这是一个只有海水和天空的世界,空旷得让人的心里也空空如也。 黎微正想再说些什么,这一片海与天的领域却忽然产生了一种诡异的晃动,仿佛有什么巨大的力量在撕扯着天空,让一片灰色的天幕上出现了几道黑色的裂口。原本开始平静的海面波澜再起,一个巨大的漩涡开始搅动。高空的气流也开始变得不安分,热气球被一阵狂风吹得东摇西晃,冯斯一个猝不及防,差点摔出吊篮。 “这又是怎么回事?”黎微喊道,“你亲爱的鼠兄又要考验你了?” “他就算要考验也得先容我喘口气吧?”冯斯依然无精打采,“这应该是幻域受到了干扰。” “干扰?” “是的,有很强的人在攻击鼠兄的精神,所以它们没法子维持这个幻域的完整和稳定了。”冯斯回答,“我们可能又要回到现实世界了。” “回到真实的天地里不好么?”黎微看了他一眼,“你好像并不高兴的样子?” “混得太差,无颜见江东父老。”冯斯咧嘴一笑。 天空中传来一声震耳欲聋的巨响,整个世界分裂成了两半。 重新回到真实世界的时候,冯斯有那么一些不适应,他甚至都不愿意睁开眼睛。但他终究还是需要面对这个世界的,所以,还是得睁眼。 视线模糊了两秒钟,随即慢慢清晰。冯斯看到自己依然趴在废弃疯人院院长室的门口,但之前那些令人作呕的鼠群却已经消失无踪。房间里,黎微仍然被捆在椅子上,魏崇义则瘫软在床上昏迷不醒,金刚照例趴在他身边。 两只巨鼠也还在,但状况看起来都相当虚弱。此时此刻,它们以一种怪异的姿态贴在墙上,就像是被强力胶粘在那里一样,悬空的四肢拼命摆动,却怎么也挣脱不下来。除此之外,房间里还多了一个人,毫无疑问,正是这个人干扰了巨鼠的幻域,然后又控制住了它们。 冯斯打量着这个比自己更高大强壮、比自己更英俊帅气的年轻人,再看看被无形之力压在墙上的两只巨鼠,心里已经明白了对方是什么人。 “慧心……不对,你已经改名叫池慧了。”冯斯慢慢从地上爬起来,“这张脸确实不错,看得我都想去磨磨骨什么的了。” 池慧冷笑一声,手指一屈,冯斯登时感到一股无法阻挡的巨大力量抓住了他的腰,把他硬生生拖进房间,再把他拉扯到半空中,死死贴在墙上——和他的鼠兄几乎差不多的狼狈姿态。冯斯好歹也是身高一米八几、身上有点小肌肉的大高个,面对着这股力量,却没有一丁点反抗的可能,就这样变成了墙上的一块贴饼子。 “比在东北的时候,强了不少啊。”冯斯忍着痛说。他现在的感觉,就是被一块水泥板死死压在墙上,压得他呼吸不畅,仿佛肋骨都要断了。 “不少?”池慧好像是对这个词很不满意。他随手一指,这间院长室窗户的金属窗框立即弯折,发出刺耳的噪音。 “好吧,不是不少,是很多,”冯斯叹了口气,“那会儿你最多把我的屁股踢痛,现在可以轻易把我的脑袋拧下来了。你是来杀我的吗?” “我倒是想杀你,但是妈妈不让。”池慧的脚尖一抖一抖地就像在打节拍,“我是最听妈妈的话的,她不许我杀你,我就必须服从,不管我有多么不甘心。” “所以你才去找我的朋友们出气?”冯斯哼了一声,“昨天晚上打到宁哥家里去了,对着一帮没有附脑的普通人逞威风,你还真了不起。” 池慧没有接茬。冯斯猛然觉得脸上一痛,像是有一只看不见的巴掌恶狠狠地扇了他一耳光,打得他头晕眼花,半边脸高高肿起。 “你干什么!”黎微禁不住叫出声来,“你那么强,伤害他算什么本事?” 看黎微的样子,似乎是打算带着背上的椅子去和池慧拼命。冯斯吐出一口带血的唾沫,看着黎微:“别在言语上招惹他。这小子的心里全是各种各样的自卑情结,再怎么把外表弄得人模狗样,骨子里还是一坨狗……” 他还没来得及把“狗屎”这个词说完,喉咙就被池慧的蠹痕掐住了,紧跟着肚子上重重地挨了几下,差点把他打到闭过气去。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恢复过来,看着黎微忧虑的神情,忽然间笑了起来。 “看来需要揍得你连笑的力气都没有才行。”池慧眉毛一扬。 “我不是在笑你,我是在笑我自己。”冯斯的脸因为痛苦而扭曲,偏偏还要强行挤出笑容,看起来甚为滑稽。 “笑你自己太蠢了,主动讨打?” 冯斯摇摇头:“不,是笑我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了,轻易相信人的毛病还是没有改过来。活该被你按在墙上打啊。” 黎微的脸颊刹那间有些泛红。冯斯被打的左脸肿的老高,火辣辣的疼,连眼睛都有点睁不开了。他只能努力睁大右眼,死死盯着黎微:“我们好歹也是谈过恋爱的,黎微。你是一个太骄傲的人,骄傲到从来最不情愿对不起他人,所以每到你心里对谁感到愧疚的时候,你的表情总是会很不自然,尤其会不停地咬嘴唇。刚才我故意惹来一顿打,就是为了看清你的脸——你一直在不断地咬嘴唇,说明你对我心里有愧。” 他忽然提高了声调:“你和池慧是一伙的!你故意被魏崇义抓住,让魏崇义可以用你来要挟我,这也是你的主意!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妈的为什么?” 黎微低垂着头,用在她身上极不常见的虚弱的语气说:“对不起。我故意被魏老头抓住,以便把你引诱到这里来的。池慧想要抢走魏老头手里的那只雄老鼠,但是又对付不了黑猫,所以想要利用你特殊的蠹痕来搅局。” “我不是问这个,这个我当然可以想得到!”冯斯咆哮着,“我问你为什么要出卖我!为什么要骗我!” 黎微低下头,许久没有说话。过了好一会儿,她双手稍微动了几下,捆住她的绳索就掉落到了地上,果然只是假装被捆绑,绳子可能压根就没有打结。 “能先把他放下来吗?”黎微对池慧说,“以你现在的能力,他没可能跑掉的。” 池慧笑了笑:“你以为我是怕他跑掉吗?在我面前,他怎么可能跑得掉?我不过是顺手羞辱他一下而已。” 他果然收回了对冯斯的压制。冯斯顺着墙摔到地上,几秒钟后一声不吭地爬起来,一瘸一拐地摸到先前黎微坐的那张椅子旁,一屁股坐了下来。池慧看也不看他一眼,转身走出门去。 “给你一会儿时间,把该告诉的都告诉他吧。”他对黎微说。 第一节 黎微掏出一袋纸巾,小心地替冯斯擦掉嘴角的血迹。冯斯并没有拒绝,但也同样没有隐藏眼神里的厌恶。黎微擦完,默默地站到一旁,就像是在欣赏窗外的景色,尽管此时天色已经全黑。院长室里的老式日光灯管瓦数很低,所以室内光线十分黯淡,更照得两人的脸上都一片惨白。 冯斯和黎微长时间地沉默着,似乎都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最后还是冯斯先开口:“我不明白你是为了什么。我一直以为你把我当成过去的岁月里唯一的一个朋友。” 黎微看着他:“这一点直到现在也并没有改变。但是,这一件事我却非做不可。我答应和那个小子合作,目的只有一个:我要他帮助我变强,帮助我运用我的附脑,帮助我摧毁这个守卫人的世界。” 冯斯大感意外:“什么?摧毁守卫人世界?你的志向什么时候变得那么远大了?而且,这个世界和你也不至于有那么大的深仇大恨吧?” “这个世界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也彻底毁掉了我曾经最爱的人——这个算得上深仇大恨吗?”黎微的语气里陡然间充满了仇恨。 “你曾经最爱的人?”冯斯楞住了。他差点以为黎微是在说他,但他很清楚,他和黎微当初的那段恋爱关系,其实就是两个孤独的少年男女相互陪伴,实在谈不上什么爱不爱的。对于他来说,真正的爱情,只有姜米。 黎微从身上取出钱包,在钱包里翻出一张小小的照片递给冯斯,冯斯接过照片来,只看了一眼就像屁股下有钉子一样跳了起来,忽然间有一种头发都要竖起来了的感觉。 这是一张普普通通、可能是在随便哪个街边小店照的大头贴。大头贴上的一男一女,女的表情矜持,男的却笑容十分灿烂。 女的是黎微。男的,是刘鑫。 那个自己把自己切成了碎片的网络时代新富豪,刘鑫。 冯斯眨眨眼,又眨眨眼,半天都没回过神来。最后他缓缓地把大头贴递还给黎微,重新坐下来。 “刘鑫……过去是你的男朋友?”冯斯斟酌着词句,“可是,他是一个有钱人,而你……而你……” “而我很穷,对么?”黎微说,“你如果还算是了解我,你就应该知道,我从来不愿意去依靠谁。我爱的是他,不是他的钱。” “你说得对,不然你也不会和你爹娘闹翻了,”冯斯点点头,“你一向是这样的纯爷们。但是我们在精神病院碰面的时候,你什么都没告诉我。” “因为那时候刘鑫刚死没多久,我不愿意把这些烦心事拿出来说,”黎微回答,“事实上我躲进疯人院的时候,虽然的确是找朋友帮忙进去的,有时候却真的需要吃镇静类的精神药物,不然我的附脑没有办法平静。” “也就是说,你也并不是突然发现你拥有附脑的,而是老早就知道,”冯斯摇摇头,“这可奇怪了,当我们一起遭遇刘公子时间停止的时候,你说你并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当时你的表情自然极了,半点也看不出是在撒谎。” “我好歹也是个九线小演员嘛,何况我当时没有撒谎,说的是实话,那时候我的确对守卫人世界和附脑一无所知,”黎微说,“一直到后来我们分开了,我才慢慢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跟你从头说起吧。” “我离开老家来到北京不久,就认识了刘鑫,换了几次男朋友之后,就和他在一块儿了。”黎微回忆着,“他一直上海北京两地跑,还时不时出去登山探险什么的。我很喜欢这样,因为以我的性子,担心两个人天天在一起会产生厌倦,经常不见面反而好。” “这话挺像你的思路。”冯斯一笑。 “大约两年前,他去了一趟西藏的羌塘无人区,准备征服那里一座不太出名的雪山,结果出事了。”黎微说,“他们遇上了雪崩,同去的人都死了,只剩他活了下来。而他回来之后,我发现他身上有了一些不寻常的地方。他开始经常躲着我,一个人呆在上海不知道做些什么。我开始以为他大概是对我厌倦了,觉得没有什么……” “你还真是骨骼清奇……”冯斯忍不住了,“一般人不会用‘觉得没有什么’来表达对‘他厌倦我了’的反应吧?你刚刚还说刘鑫曾经是你的最爱呢!” 黎微耸耸肩:“爱情这种事儿不能强迫啊。如果他厌倦了,说明这段关系应该走到尽头了。” “果然还是您老的惯常风格,”冯斯摇摇头,“你接着说。” “后来我才发现不对,因为我注意到一个小报记者偷偷盯梢我,你猜得到,就是那个被当成杀死刘鑫的凶手的人。”黎微说,“我相信以我九线小演员小模特的成就还不至于能对他产生吸引力,他来找我,一定是为了刘鑫的事。于是我找了一个朋友反跟踪他,才明白他在调查什么。” “他想要找到刘鑫在雪山遇险时吃人肉求生的证据,然后敲诈他,对吗?”冯斯问。 “没错,那个卑鄙小人就是想求财而已,”黎微说,“我又找了另外一个朋友,揍了他一顿,结果刘鑫听说之后大发雷霆,让我意识到这件事很不寻常。他原本是那种无论遇到多大压力,都绝不会对我发泄怨气的人。” “因为吃人肉什么的根本是假的,只是为了掩盖他真正的发现,”冯斯说,“我没有猜错的话,给小报记者一点钱并不是刘鑫在乎的,反倒是你找人揍他,可能会增大真正的事实曝光的机会。” “我那时候并没有想到那么远,尤其是没有注意到,从西藏回来之后,刘鑫慢慢地像是变了一个人。”黎微说,“到了去年接近年底的时候,刘鑫告诉我,他体检检查出了胆结石,由此觉得身体健康很重要,于是硬给我也约了一个全身体检。结果在那次体检中……” “发现你长了脑瘤!于是马上让你动手术!这个王八蛋!”冯斯狠狠一跺脚,“这帮孙子都喜欢玩这手!” 冯斯回想起了他所在大学的副校长李济。李济原本只是一个有贪欲的普通人,结果被王璐用假报告欺骗,以为自己长了脑瘤,接受了王璐安排的手术,从此被移植附脑,成为一个可悲的傀儡。他万万没有想到,黎微也经历了同样的遭遇。 黎微的眼神黯淡下来:“是的,事后回想起来,我的附脑一定就是那次手术的时候移植进去的。手术很顺利,我很快康复了,刘鑫开始花很多时间和我在一起,我还以为他是因为我动了手术而担心我的身体、所以才额外多安排时间照顾我。但其实……他只是想要弄清楚我的附脑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他把我当成了实验品。” “这并不奇怪,魔王的世界会让每一个人变得疯狂。”冯斯低声说。 “但是我身上始终并没有激发出过任何不同寻常的力量,”黎微接着说,“他或许是失望了,找了个借口回到上海,很长时间没有过来,直到我从新闻里知道他死了。” “他应该是自己也移植了附脑,试图重现他在西藏的发现,但是最后以自我凌迟告终,不知道到底算成功还是失败。不过,要移植附脑,应该是得到了守卫人的帮助。”冯斯的眼前浮现出王璐纯真无邪的笑容。 “我当时并没有想太多,真的以为他是被那个记者杀害的。为此我抑郁了很长一段时间,加上有人不断骚扰我,索性就躲到疯人院里去求个清静,没想到在那里遇上了你。”黎微说着,脸上微微露出笑容,这笑容让冯斯心里稍微有些安慰。 她毕竟还是把我当成朋友的,冯斯想。 “到了后来,出了刘大少那档子事,我也并没有往那次脑瘤手术上去联想,直到我们开车离开的时候。”黎微又开始咬嘴唇。 “开车离开?有什么问题?”冯斯不解。 “你还记得么,当时我手机没电了,又不太熟悉疯人院附近的道路,需要手机导航,所以征用了你的手机?”黎微说。 “是啊,我把手机给你了……啊,我明白了!”冯斯猛然回想起来,“出事之前,我正好在用浏览器查刘鑫的资料,因为事出突然,根本没顾得上关闭浏览器。于是你看到了我在查什么!” 黎微神情阴郁:“我当时一下子就明白了,刘鑫在西藏的时候,一定是找到了和刘岂凡相类似的这种超自然的力量。而你,竟然和这种力量密切相关,还真是巧呢。” “是啊,前男友和现任男友什么的,够得上一出狗血连续剧了。”冯斯苦笑,“所以后来,你离开我们之后,就一直在调查这些事?” “因为我偶尔也会去刘鑫在上海的别墅住,我猜测他不会把重要东西放在可能被我找得到的地方,所以我直接半夜进入了他的公司——我手里有他的门卡和各种钥匙。”黎微说,“我从他的保险柜里找到了一些资料,但还没有来得及读,就被突然冒出来的池慧控制住了。” “他也一直在跟踪你,想利用你打开刘鑫的保险柜,对么?”冯斯推断着。“这个臭小子一向奸猾隐忍。” “我本来以为他会杀死我,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告诉我,他妈妈认为我的附脑很有用,应该留下来。他的妈妈,也就是你妈妈,是么?假装淹死的那个?” “是的,她并没有死,”冯斯一提起池莲就觉得心里百味杂陈,“不说她了。那么池慧得到了刘鑫的那些资料?” 黎微点点头:“是的,他把大部分的事情都告诉了我,比如刘鑫在那次雪崩中发现了雌鼠,并且偷偷带出藏区,不料巨鼠却在离开藏区后很快失踪了,至于为什么会到哈德利的手里,就谁也不知道了。他很不甘心,利用他的财力进行追查,终于初步查到了一些魔王世界的蛛丝马迹,然而在这个过程中,他认识了一个守卫人。这个守卫人就像伊甸园里的毒蛇一样诱惑着他去追寻那种力量,甚至用我来做实验……” “是一个胖乎乎的姑娘,是么?”冯斯问。 “刘鑫没有具体说明,但对我来说,是谁都不重要了。”黎微说,“我能肯定的是,魔王的世界摧毁了我的生活。我被移植了附脑了,成了一个半人半魔的怪物;刘鑫肯定不是那个记者杀的,而是在追求力量的过程中出了什么岔子。所以池慧劝我和他合作,我没有考虑太多就答应了。” “所以你为了复仇,宁可杀了我?”冯斯只觉得心里充满苦涩。 “不,他说过,妈妈不允许他杀你,相反,还命令他帮助你完成一个所谓的‘进化过程’。”黎微说。“我看得出来,他说的是实话。他真的很恨你,如果有可能的话,他可以把你的头拧下来当球踢——所以他对于受命于母亲而不能杀你这个事实充满沮丧。” “也就是说,这一切其实是妈妈安排的?”冯斯喃喃地说,“妈妈知道我的蠹痕是什么?她也和鼠兄一样,想要激发出我的力量?那到底是什么?” “到底是什么,就要靠你自己发掘了。”池慧不知何时重新回到了门口。“如果你有命去发掘的话。” 冯斯一愣,正打算发问,忽然脑袋上被池慧的蠹痕重重打了一下。他晕了过去。 第二节 头好痛。池慧这孙子下手还真狠,简直没有半点兄弟情分。 冯斯胡思乱想着,慢慢从昏迷状态里恢复过来,还没睁开眼睛,他就感觉到了一些很不妙的事情——他的右脚上套着某种坚硬而沉重的东西,像是脚镣。 不止头痛,被池慧扇了一耳光的脸也在疼。冯斯诅咒着毫无兄弟情的池慧,勉强睁开眼皮,当看清了周围的一切后,他狠狠地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 “老子这辈子真是和疯人院有缘啊。”他哼哼着。 他发现自己正被关在一间阴暗而肮脏的房间里,右脚果然套着一根又粗又长的金属脚镣,脚镣上的大锁坚硬结实,铁链的另一头钉在墙根上。只需要看一眼,他就知道,无论是套在自己脚上的脚镣,还是墙根的固定处,都绝对不可能在没有工具的情况下弄开。他紧跟着掏出手机,发现手机没有丝毫信号。 冯斯只能先打量一下房间的状况。这个房间形状狭长,有点类似军营里的宿舍,忽闪忽闪的日光灯照亮了靠墙摆放的一溜大约十来张布满尘土的床,他自己此刻就躺在其中的一张床上。不过脚镣很长,让他可以跳下床,在屋子里走上几步。 他首先走向了另一侧的墙壁,因为那边有一扇门,而且门是打开的,但脚镣的长度只能让他刚刚好走到门口。他不得不趴在地上,才算勉强把头探出门,可以看到门外的墙上钉着一块锈迹斑斑的铁牌子:重症室。 而从门口向两边张望,可以看到一条黑暗的长廊,长廊一头是被一堵墙封住的死路,另一头有向上的楼梯,但由于楼梯拐了一个弯,所以看不见到底通往何方。 冯斯很容易就能判断出,这个地方,应该就是魏崇义所经营的这家疯人院的地下室,看来是用来关押重病患者的,所以叫重症室。由周遭的环境器物可以看出,这间所谓的重症室,条件糟糕之极,与其说像病房,不如说像监狱。 这倒并不奇怪,他也在网上看到过相关报道,很多条件较差的农村人都无力照料家里的精神病患,迫于无奈往往只能采用铁链、铁笼之类的极端手段。魏崇义虽然开了这家号称的精神病院,想来人力物力资源都严重不足,对待较为危险的重症患者,恐怕也只能如此了。 比较倒霉的是,在这样的地下,没有手机信号,那可谁也联络不上了。 “喂,兄弟!池慧!小道士!你在哪儿?”冯斯扯着嗓子大喊,但除了自己的回音外,他没有得到任何回答。池慧似乎是把他锁在这里之后就消失不见了。 冯斯只能拖着沉重的脚镣在重症室里晃了一圈,又到门口探头探脑了一阵子,他发现了两件事:其一,整个地下室里只有他一个人;其二,整个地下室里不只他一个生物。 就在走廊中央的天花板处,吊着一个铁笼子,一直追随着魏崇义的黑猫金刚就被关在铁笼子里。它看上去十分烦躁,在铁笼子里撞过来撞过去,发出砰砰的撞击声。 除此之外,他还在重症室里找到了两盒压缩饼干,几袋面包,一箱小桶装的矿泉水,外包装都很干净,看来是池慧特意留给他的。 “说明你并不想把我饿死,是么?”冯斯自嘲地笑了笑。他还真有些饿了,与何一帆一起吃的早饭早就消化得干干净净,于是拆开一盒压缩饼干,吃了两块。吃完之后,他往身后的床上一躺,开始发呆。 池慧把我关在这儿,到底想干什么呢? 他把黎微带到什么地方了? 金刚在这儿,它的主人魏崇义又有怎样的遭遇呢? 我的朋友们在干什么?那些并非我的朋友、但认为我有利用价值的守卫人们又在干什么?会在到处寻找我吗? 胡思乱想之中,他渐渐发现了一件十分奇怪的事:他的耳朵一直在不断捕捉着金刚撞击铁笼的声音。金刚的撞击并不规律,有时候间隔几秒就会撞一次,有时候几分钟才发出声音,轻重也不一样,但他就是忍不住要去等待那种声音落入耳中,简直就像是带有……某种渴望。 这难道是某种催眠的手段?冯斯悚然惊觉。他想要对抗这种似乎有魔力的引诱,却又不知道该怎么做,只觉得那撞击的声音越来越响亮,越来越沉重,就像是非洲食人族杀人前的战鼓,每一下都撞进了他的心。 忽然之间,撞击声停止了,在长达十分钟的时间里都没有响起。冯斯并没有松一口气,因为他发现,这种等待靴子落到地板上的感觉,比不间断地听到声音更加烦躁,更加让人难以忍受。 他不由自主地竖起耳朵,在一片死寂中静待着下一次撞击。十秒钟,半分钟,一分钟,两分钟……这样的等待简直是一种痛苦的折磨。冯斯终于忍耐不了了,从床上坐起来,怒吼一声:“金刚!你他妈的到底要干什么!” 他刚刚说完这句话,回音都还没有消失,金刚就猛然撞击了一下铁笼。这一下的时机抓得恰到好处,完全是在冯斯预料之外的,它如同一记重锤,重重地敲在了冯斯的心上。冯斯只觉得胸腔里有什么东西在翻滚,一时间难受之极,竟然有天旋地转的晕眩感。 然后他的眼前就忽然多出了一个人。 就在冯斯坐着的这张病床上,在他的眼皮子底下,出现了一个枯瘦的少年人。这个人距离他只有不足十厘米的距离,吓得他赶紧挪动着身体往后退。但他很快又猜到了点什么,伸出手去一摸,他的手划过了少年的身体,什么都没碰到。 这是幻觉。冯斯做出了判断。这样的幻觉一定是金刚那种奇特的催眠效应所带来的,并且和巨鼠构建幻域的方式不同,它直接把这样的幻觉投射入自己的大脑,让自己在真实世界里与幻影共存。看起来,它的蠹痕的作用方式和巨鼠不大一样,或许正是因为这种区别,金刚才恰好能克制巨鼠。他同时也想明白了,池慧之所以把他关在这里,就是想要让他和金刚产生一些友好的交流。当然,这一切肯定都是出自池莲的授意。 “妈妈,你还真是爱我呢。”冯斯叹了口气,收束起刚才那一刹那的惊慌,开始仔细打量身前的这个幻象。这是一个十五六岁左右的少年人,但看得出来严重营养不良,因此骨瘦如柴,一口烂黄牙,脸型看上去犹若骷髅,整个身量居然和当时生长激素缺乏的慧心差不多。和自己一样,这个少年也被脚镣套住,脚踝处已经磨破化脓。除此之外,他的衣衫单薄,手上、脸上和耳朵上遍布冻疮。 紧跟着,重症室里陆陆续续出现了许多类似的病患,冯斯粗略数了一下,加在一起竟然有上百人。尽管他们的影像互相重叠、说明并非同一时期进入这里的,但冯斯还是很疑惑:这附近的村子里,精神病人总共能有多少?怎么可能光是重症室里就前前后后收过一百多人——疯子也不是这么搞批发的啊。 他思索了一会儿,产生了一个可怕的猜想:这家所谓的“精神病院”根本就是个幌子。这里面可能的确有一部分人是魏崇义收治的附近乡村的病人,但大多数可能都是从其他地方偷偷绑架来的。他们可能是无人照管的精神病人,可能是流浪汉或者孤身一人的外来打工者。 他更加想到了之前曾炜在讲述自己如何被陷害杀人时,曾告诉他的:“我在近期的调查中发现,魔王世界里的某些线索和这座救助站也有些牵连。” 如今想来,或许魏崇义和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有勾结,从那里偷偷运被收容的流浪人员到这里,然后……进行某些不为人所知的恐怖实验。这个想法让冯斯一阵恶心,眼前那些晃动的影像似乎变成了一个个的鬼魂。 一想到“鬼魂”两个字,他的心里猛地一抽,不知怎么的,一股莫名其妙的恐惧感从心底升起。冯斯一向是个胆子不小的人,这大半年的历练更是让他在很多情况下都处变不惊,即便是在被巨鼠接连放进雪原和海潮的绝境中时,他也并没有感到怎么害怕。但是眼下,就像是有一个闸门被打开了,心灵深处深藏着的恐惧被释放出来了。在他的眼前,那些病人的幻影似乎真的变成了苍白飘忽的亡魂,浑身腐烂,带着可怕的腐臭气息萦绕在他身边,嘴里发出招魂式的吟唱,夺人心魄。他觉得自己的头发似乎一根根直立了起来,浑身的肌肉因为极度的害怕而痉挛,喉咙拼命努力都发不出一丝一毫的声音。他大张着嘴,却发现自己好像连呼吸的力气都没有了,一双尖锐的利爪抓住了他的心脏,用力挤压。 救命……救命……冯斯在心底呼唤着。我这是要被恶鬼拖入地狱了吗? 突然,一声钝响传入耳中。这个声音就像闹钟一样,瞬间驱散了那浓雾一样的恐惧感。冯斯喉头发出一声奇怪的嘶鸣,终于可以吸入空气了。他像一张煎饼一样平摊在病床上,浑身大汗淋漓,手脚一时间不听使唤,过了很久才算缓过劲来。他睁开眼睛,发现那些幻影还在室内游荡着,却已经不会带给他刚才那样的惊悚了。 太可怕了,他心有余悸地想,我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事情:不是由于某样东西或者某件事让我恐惧,而是有人仿佛拿着一支针管,直接把恐惧注入我的内心深处。那种渗透到四肢百骸的无限惶恐,真的有撕裂全身般的威力。 他喘息了一阵子,咕嘟咕嘟喝了几口水,跳下床径直走到门口。他扯着嗓子对金刚怒吼一声:“你他妈的到底想要干什么?” 金刚绿莹莹的眼睛瞟了他一眼,随即不屑地转开脑袋。 第三节 此后的几天里,由于地下室不辨白昼黑夜,冯斯只能把手机关机,隔一段时间开机看一下时间。从圣诞节那一天的夜晚开始,他已经被整整困了四天,而这四天里的经历,基本可以用“生不如死”这四个字来形容。 因为每一天里他都要经受金刚无尽的折磨。这只古怪的黑猫似乎永远不需要休息,一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的利用和铁笼的撞击来对冯斯施展精神攻击,冯斯稍微松懈一点,就会被它侵入,体会一下那种心脏都要炸裂一般的恐惧感。 这种感觉每体验一次,都会让人极大地消耗体力,更加严重的是折损精力,更何况每天都要经受若干次。就好像金刚直接找到了冯斯身上的恐惧开关,每一次都把开关开到最大,无论冯斯怎么样试图抵抗,怎么试图在心里建立起防御的堡垒,都没有丝毫作用。他一次次地像三岁的孩子一样,被一只蜘蛛或者黑夜里一个可疑的暗影吓得歇斯底里,直到这一波攻击结束才能解脱。 仅仅四天时间,他就觉得自己的腰围小了一圈,面孔都变得凸出了。再加上只有压缩饼干和面包可吃,虽然热量足够,但营养严重不足,他浑身上下充满了虚弱的无力感。 他甚至开始羡慕重症室里的鬼魂——那些飘来荡去的幻影——因为鬼魂们至少已经死了,不会再经历痛苦了。而他,还不知道这样的苦日子要熬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一想到池慧有可能就这样关他一辈子,他就恨不能一头直接在墙上撞死。 但他终究没有这样做。每次在最痛苦最难熬的时刻,他的眼前都会闪现出一些人的影子:姜米,文潇岚,冯琦州,曾炜……这些人让他不愿意选择那种痛快的解脱。他想要活着见到他所想见的生者,他想要活着为死者讨还公道。 这样的信念让他勉力支撑着。 第五天的某一个时段——因为又有一段时间没开手机,冯斯不能确定那是哪一个钟点——正当他再次经历了金刚的精神折磨,正在一点一点喘匀气的时候,地下室通向地面的楼梯处传来了一阵脚步声。冯斯先是一阵兴奋,但很快就听出来,来的是他的哥哥:池慧。 脚步声来到了重症室门口,果然是池慧。冯斯勉强坐将起来,努力挤出一个笑容:“好久不见,兄弟。” 这是他那种蠢驴一样的倔强,无论何时何地,都绝不轻易低头。 “我来给你送吃的。”池慧展示了一下手里的一堆大塑料袋。 “是‘妈妈让我来给你送吃的’吧?”冯斯说。 池慧一边把袋子里的食水取出来一边回答:“那当然了。你知道我巴不得让你饿死在这儿。不过,看你的状况,你应该活不了多久了,倒也问题不大。” 冯斯哼了一声:“那可不一定,老子一向福大命大。” “那是当然了,你是了不起的天选者嘛。”池慧嗤笑着,“不但你信任自己,妈妈也信任你,这样的信任实在是让我开心。” “开心?你开心什么?”冯斯不解。 “我提醒过妈妈的,你的脑子那么笨,压根不可能猜到她到底期望你做什么,多半要死在这儿。但她偏偏不信,坚持说你一定能理解到这一切的背后究竟是什么。所以我就乐得顺着她啰,反正到时候你真的被这只黑猫折腾死也不是我的责任。” “这一切的背后……究竟是什么?”冯斯憔悴瘦削的面容上一片茫然,“鼠兄知道,妈妈知道,搞不好金刚和魏崇义也知道,可就是我不知道。” “妈妈可能也知道你太笨,所以让我来提醒你最后一次:别人需要那两只耗子,你不需要。你自己就是耗子,因为你是天选者。喏,就这么两句话,多的真的一个字都没有了。” “别人需要……我不需要……我是天选者……去你妈的天选者……”冯斯喃喃地重复着。 他忽然间再也无法控制住先前的矜持神态,重重一拳砸在病床上:“他们到底想要我干什么!到底要干什么!” 池慧没有吭声,似乎很欣赏冯斯这种歇斯底里的发泄。等到冯斯恶狠狠地把满肚子的脏话都掏空之后,他才阴阳怪气地开口了:“抱歉啊,你知道我是最听妈妈的话的。她不让我说,我是不会说出口的。” “别装腔作势了,其实你也不知道,”冯斯邪恶地一笑,“因为妈妈其实根本不信任你。你只是她的一个打手,一条狗,我才是最重要的天选者,我才是她的儿子。” 池慧骤然间面色铁青,看起来随时都会爆发,冯斯却毫不畏惧地和他对视。过了足足有一分钟,池慧哑然失笑。 “你在尝试激怒我,好让我杀了你,”池慧的口吻充满怨毒,“我不会让你如愿的,我要亲眼看到你发疯而死。” 他转过身,冷笑着走了出去。突然之间,对面的墙上轰然塌陷出两个大洞,碎砖块到处飞溅,就像是被大锤凿开的一样,那显然是池慧也在发泄胸中的怒火。 冯斯静静听着池慧的脚步声消失在地面上,颓然地重新倒在床上。在他的眼前,一个头发花白的驼背老妇人正在神经质地原地转圈,嘴里不断念叨着无声的话语。 别人需要巨鼠,我不需要。 这句话到底包含了什么样的暗示? 冯斯苦恼地思索着,绞尽脑汁地猜测着,却怎么样也找不到答案。他尝试着用自己的精神力量去干扰金刚的攻击,但金刚的蠹痕十分古怪,其他守卫人或是魔仆都会对天选者的精神力量极度敏感,偏偏金刚就半点反应也没有。它还是不断地把冯斯带入恐惧的深渊,让后者更加虚弱脱力。他甚至怀疑,照这么下去,即便自己真的脱困,恐怕也得罹患心脏病或者精神类疾病,那样的话,倒是又能回那家正规精神病院去和好基友黄力作伴了。 不过这些日子倒也并不是只能一味地受虐,冯斯仔细观察了那些过去病人的幻象,渐渐有点猜到魏崇义把他们关在这里究竟是在做些什么了。他注意到,先前他对魏崇义的猜测有一定的错误,魏崇义应该的确是干了绑架之类的事情,但至少他弄到这个监狱一样的地下重症室里的人,都不是健全的人,即便不是精神病患者,也存在着精神不正常的因素。这些人本身就有精神缺陷,在这样的极端环境里呆着,再加上黑猫金刚的诱导,往往很快就能变成真正的重症患者。 以那位第一个出现在冯斯眼前的瘦弱少年的幻影为例,他在大部分时间里都表现得痴痴呆呆,经常在床边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然而,他每天都会有好几次歇斯底里的大爆发。每到这种时候,他就会拖着脚上的脚镣在重症室里来来回回地奔走,直到铁链把他拽住为止,难怪他的脚踝部位溃烂如此厉害。 魏崇义似乎是在用另一种方法寻找精神世界的秘密,冯斯猜想。和王璐等人拥有附脑移植手术不同,魏崇义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条件研究附脑,但他如此执着地用这些精神病人来实验观察,肯定也和魔王的世界有关——因为他和哈德利教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冯斯不由得对自己之前做出的猜想产生了怀疑。在和路晗衣交谈后,他一度以为,魔王想要培养的,是能够脱离人类大脑存在的极限强大的附脑,但魏崇义如此执著于这些根本没有附脑的普通精神病患,似乎又在说明,大脑本身仍然是不可或缺的。 而这一切,又和我有什么关系呢?池莲所说的“你不需要巨鼠,你自己就是”,又代表着什么呢? 这一天冯斯打开手机的时候,看了一眼日期,忽然间发现了一件事:今天是一月一日,元旦。 不知不觉中已经在这里关了一个星期了,冯斯想。然后他又想,不知不觉中,一年过完了。 这真是乱七八糟可歌可泣的一年,一年中发生的事情简直比他过去二十年经历的还要多。他失去了两个父亲,得到了原本失去的母亲,但这样得到还不如没有;他失去了作为普通人生活的权利,莫名其妙地成为了一部分人的救星和一部分人的眼中钉肉中刺;他谈了一场美妙的恋爱,却最终收获一个苦涩辛酸的结局;他一次次地被人揍成沙包,又一次次以奇怪的方式解决问题。 只是,这一次,问题可能很难解决了。池慧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那个给黎微移植附脑的守卫人——冯斯强烈怀疑是王璐——或许也在和他合作。有了这么一个强有力的力量在背后支持,也难怪其他人一个星期的时间都无法找到他。 毕竟王璐、路晗衣等人从来都不算是自己的朋友,他们保护自己、帮助自己,只是为了自己身上可能蕴含的能威胁魔王的力量。假如这种力量老是不能被发掘出来,他们也不会一直无所事事地等待,而是会采取种种措施——哪怕这些措施会让冯斯难受。 所以,眼前的困境必须靠自己来应对。这里不会像在贵州山区的时候有四大高手,不会像在张献忠地宫里的时候有林静橦和李济,这里只有冯斯,一个传说中的废柴天选者。 又一波精神攻击袭来,冯斯突然间被激发起了某种难以遏制的怒火。这一星期以来,每到那种静脉注射一般的恐惧感从心底升起时,他都会极力与之相抗,但每一次都是完全抵挡不住,最后总会体验一下心脏被人捏爆的惊恐。这一回,他忽然决定反其道而行之,不但完全不加抵抗,反而逼迫着自己去害怕,逼迫着自己去回想自己生命中各种各样曾经吓到过自己的事物。 如果妈妈说的是对的,我就不应该死在这里,冯斯发狠地咬着牙,来试试你能不能直接把我吓死或者吓疯吧。 他真的不再有丝毫的抗拒,反而努力顺应和引导这样的恐惧。他把身边飘忽的幻影都想象成怨气不散的怨灵,似乎随时可能吸干他的生命;他回顾着这一生中看过的所有恐怖电影和恐怖小说,幻想那些妖魔鬼怪杀人狂徒都在身边萦绕。他幻想着恐惧就像是水银,一点一点地渗透全身,流进每一个血管。 他看见黑色长发的无脸女鬼从门外低着头爬进来,指甲在坚硬的地面划出惨白的划痕;他看见皮肤青色的畸形婴儿从玻璃瓶里钻出来,身上不断滴下福尔马林液体;他看见被烧成焦炭的人仰天惨嚎,森白的牙齿显得格外醒目;他看见吊死的老人在半空中飘荡,还不忘对他挤出狰狞的笑脸;他看到苍白如影子的老妇人从墙外无声地飘进来,眼睛里流出红色的眼泪;他看到一副副白森森的手骨从地下探出,屈伸的五指间泛着磷光…… 这一次的惊吓感果然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强烈,他真的觉得自己的呼吸都要停止了,心脏却越跳越快,仿佛要从嘴里蹦出去一样。与此同时,他有了一种过去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仿佛有什么东西想要从体内脱离出去。 那是一种无法把握到实体的东西,根本找不到精确的存在部位,却又好像随时随地都可以感知到。在模模糊糊之间,冯斯做出了决定:不管这个“东西”到底是什么,它想要脱离而出,就让它出去,管他妈的后果是什么。 如果这是我的灵魂,灵魂出窍就会挂掉,那就挂掉吧。反正也算是一种解脱。 更加支持他这种判断的是,那种熟悉的由于“催化”他人附脑而产生的头痛又出现了。这说明他的附脑在这样的恐惧刺激下终于开始工作了。妙极了,冯斯想,在附脑的催化下,金刚的力量还会增强,会更快地把我推向极限。 那个无法把握的东西还在持续地发出脱离的信号,像是四肢想要离开身体,像是头颅想要离开脖颈,像是精神想要离开肉体。冯斯不管不顾,用尽所有的意念推动着这种感觉。头越来越疼痛,脱离感也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具象化——他们聚集在了他全身的皮肤之下,跃跃欲动。 会把我的皮整个揭开么?冯斯想着,但是管不了这么多了。 冲出去吧……钻出去吧……冲开一切阻挠吧…… 猛然之间,脑子里一阵剧痛,就像是有一根烧红的钉子穿过颅腔直接钉进去了一样。这疼痛超越了忍耐的极限,让冯斯终于忍不住大叫起来。 “啊!!!”冯斯撕心裂肺地惨叫着,仿佛把全身的力气都凝聚在了这一声尖锐的嘶吼中。与此同时,他好像隐隐听到了咯噔一声轻响,虽然声音很轻,却十分清晰。这声音来自于他的头颅里。 像是有什么碎裂了,却又像是有什么终于被开启了。那个一直在体内挣扎着想要钻出去的东西,随着这一声喊释放出去了。 那一刹那,充塞全身的惊悸消失了,头颅里的剧痛消失了,身体的疲劳和虚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那种熟悉的欣悦感,巨鼠曾经带给过他的那种欣悦感。但这一次,这样的快乐并非来自巨鼠,而是来自于他自己。 “你不需要那两只老鼠。你自己就是。”池莲如是说。 冯斯只觉得全身上下充满活力。他轻快地跳下床,睁开眼睛,看到房间里的鬼影全部消失无踪,却多了一层奇特的色彩。 一种宛如彩虹般的七彩的色泽,在空气里隐隐闪烁着。那种瑰丽而绚烂的色调,就像是被朝阳染成金色的云彩,带有一种强大的、无可阻挡的生命力。 冯斯怔怔地看着这动人心魄的颜色,面颊上忽然流下了两行热泪。错不了,这是他的蠹痕,属于他自己的蠹痕,天选者的蠹痕。这层蠹痕从他的身上释放而出,瞬间充满了整个重症室,在他的蠹痕面前,金刚所施加的幻觉就像脆弱的肥皂泡一样,顷刻间消失无踪。 天选者的附脑,终于觉醒了。 在这一片蠹痕中,冯斯感到自己的头脑从来没有那么清晰澄明过,过往的思维死角似乎都被一把无形的巨锤狠狠砸成了碎片,与巨鼠有关的所有谜团开始连接在一起,形成一张密密的网,真相就在网的中央。 兀鹰组织的信仰……尼古拉·勒梅与《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辟谷失败活活饿死的喇嘛……疯狂的欧洲人……刘鑫在雪山里的遭遇……自己和曾炜在冰天雪地中的挣扎……吞没雪山席卷天地的大洪水…… 冯斯笑了起来。他拖着脚链,一步步地走到重症室门口。由于先前池慧在墙上轰出了两个大洞,他不必再做出趴在地上的狼狈姿势,也可以通过其中一个墙洞看到金刚。金刚浑身的毛几乎都要竖起来了,在铁笼子里瑟瑟发抖,幽深的绿瞳里充满了恐惧。 对力量的恐惧,对比他更强大的敌人的恐惧。 “谢谢你,金刚。”冯斯冲着金刚挥手致意,“谢谢你帮我激发出了我的蠹痕。而我也终于弄明白了,巨鼠也好,妈妈也好,到底想要干什么。” 他平伸出自己的右手,闭上眼睛。附脑又开始剧痛,但这一次,是出自冯斯主动的操控。他没有任何怀疑,没有任何迷惘,用不可阻挡的信心在脑海里描画着一个具体的形象。蠹痕在闪光,周遭的一切仿佛也随着这闪光而发生振动。空气中隐隐有电光在流转,隐约的轰鸣声有如遥远的天雷。 这就是答案,尽管还只是第一步的答案,但我已经找到了解开这道题的第一步。无比重要的第一步,开启未来的第一步,改变这颗星球命运的第一步。 “附脑负责力量,大脑负责想象,”冯斯轻声地自言自语,“谁也离不开谁。我过去的猜测是错误的。” 当疼痛达到极致时,冯斯猛然间爆发出一声怒吼,就像一个初上战场的勇士终于射出了他的第一箭。然后他缓缓睁开眼睛,望向自己的手心,刚才还空空如也的手掌之上,此刻却多了一样东西。 一把带着迷人的金属色泽的钥匙。它原本并不存在于这世间,却随着冯斯在大脑中的想象与描画,最终化为实体,化为不可磨灭的物质。 它是冯斯凭空创造出来的。 这就是天选者蠹痕的秘密。 冯斯合拢五指,紧握着这把冰凉的钥匙,心潮起伏。过了许久,他才蹲下身子,把钥匙插进了脚镣上的锁孔,用力转动。 喀当一声,锁打开了。 第四节 一月一日的北京,阳光很好,而且没有风。 在精神病院满是荒草的院子中央,池慧躺在一张躺椅上,享受着温暖的日光,似乎是把这间荒芜的疯人院当成了弗罗里达的海滩。当冯斯的脚步声从楼道里传出,并且越来越近的时候,他恍若不闻。直到冯斯已经走到了他身边,他才缓缓地扭过头来。 “看来,妈妈总是正确的,”池慧的语调里充满了遗憾,“我是多么盼望着能亲手给你收尸啊,可惜的是,妈妈还真说准了,你逃出来了。” 他的眼神倒是略有一丝好奇:“说说吧,你的蠹痕到底是什么?能够挣脱那么粗重的脚镣,看来力量不会太小。你是直接挣断的,还是切割或者融化?不过也可能不是那样的力量,而是……比如说变形?你是不是变成一只耗子钻出来的?” 冯斯静静地听着池慧的聒噪,直到对方说完了,他才伸出手,把那把钥匙递给池慧。池慧接过来,一脸狐疑:“钥匙?什么玩意儿?” “这是打开脚镣的钥匙。”冯斯说。 池慧更加莫名其妙,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腰间:“开什么玩笑?钥匙明明还在我这儿……啊?不可能!这不可能!” 池慧一下子从躺椅上跳了起来,眼睛里充满了妒火。他在院子里来回走了几步,狠狠一脚踢飞了一块石头,又快步走回到冯斯身边:“你骗我!这不可能!一定是那个姓魏的在房间里偷偷藏了备用钥匙,然后被你发现了……” 说到这里,他却忽然住口不说了。因为他发现冯斯已经闭上了眼睛,右手向前平伸,一道带着彩虹般颜色的蠹痕散发出来。池慧下意识地向后连退数步,直到退出冯斯的蠹痕。他握紧了拳头,看着蠹痕里闪烁出雷电般的光芒,耳朵里听到阵阵又像雷声又像海潮的奇响。 大约一分钟后,冯斯摊开的手掌心上忽然爆发出一道极其耀眼的白光,刺得池慧几乎睁不开眼睛,只能伸手挡住面部。白光消失后,他放下手掌,视线投向冯斯的手心,整个人都僵在了原地。 冯斯的手心里,摊着一枚银色的金属圆牌,看大小像是一枚一块钱面值的硬币。但池慧锐利的眼神却能一眼看清硬币上的图案。 这枚硬币上,既没有面值也没有花朵图案,取而代之的是另外一幅图:一个青年人斜靠在一张躺椅上。 躺椅上的那个人,就是池慧自己。 “也就是说,你现在可以凭空地创造出物质?任何东西都行?”池慧咬着牙问。 冯斯摇摇头:“当然不行,我刚才在地下室已经试验过了,越复杂的东西越消耗精神,我现在大概也就能做出钥匙、硬币这样大小的东西。不过,我会学习,会让我的蠹痕越来越强大的。” “那可真是要恭喜你了。你总算开始像一个真正的天选者了。”池慧脸上的肌肉因为愤怒和不甘而扭曲。 “你如果想要揍我一顿出气,请便,”冯斯镇静地说,“虽然我这个蠹痕相当的神奇,但在我能锻炼到可以变出手枪之前,在你面前仍然是个沙包。” “没有意义了,”池慧摆摆手,“妈妈不许我杀你,我就算揍你一顿又能怎么样?她还真是聪明……” “黎微和魏崇义哪儿去了?”冯斯问。 “黎微已经走了,她留在这里也没有什么用,”池慧说,“但我答应过她要摧毁守卫人世界,她迟早还会主动找我。至于魏崇义,倒是够狡猾,看起来像根火柴棍一样,居然能在我手底下逃走。” “我会想办法找他的,我还有很多问题想要问他。”冯斯说,“那么,那两位鼠兄呢?” “我交给了有能力去研究它们的人。”池慧回答。 “你所说的这个人,应该就是之前串通魏崇义从救助站绑架流浪汉的那个守卫人,估计也是撺掇刘鑫给黎微移植附脑的人吧?”冯斯问。 池慧没有说话,但冯斯从他的神情里已经得到了答案。他追问说:“那个人是谁?是那个叫王璐的女人么?” 池慧神情犹疑,还是没有说话,冯斯正想再问,身后忽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不是王璐,是我。” 冯斯没有转身,过了好一会儿才长叹一声:“我一直觉得,在我所认识的守卫人里,你是最像正常人的一个。” “守卫人的世界,永远不可以常理度之。”身后的梁野淡淡地说。 这家农家乐的烧烤其实滋味一般,肉腌得偏咸,似乎也不大新鲜,但冯斯仍然是一串接一串地往嘴里塞,面前的桌子上已经堆满了竹签。 “还要吗?”梁野问。 “再来五串鸡翅!”冯斯倒是毫不客气。 终于,他吃饱喝足,满意地擦了擦嘴,然后站起身来,开始扭腰做起了滑稽的运动。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后,他倒是看起来人模狗样,不复之前衣衫褴褛浑身脏臭的德行。 “刚吃饱了,小心阑尾炎。”梁野说。 “没听说过天选者会死于阑尾炎的,”冯斯拉伸着筋骨,“在那个重症室里除了满床打滚之外基本没什么运动,憋坏了。” “但是你还是找到了方向,”梁野说,“历史上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天选者能达到这一步。” “你早就知道我的蠹痕是这个效果,是吗?”冯斯问。 梁野摇摇头:“我不知道。我只知道你一定能把它找出来。这样的效果其实也出乎我的意料,它实在是比我想象的还要不可思议,比我想象的还要——变态。你是怎么想到的?” “我只是想通了两件事。”冯斯说。 “哪两件?” “第一件,刘鑫到底是怎么在雪山里存活下来的。”冯斯结束了伸展筋骨,又开始摇晃脖子,“所有人都在猜测,他是得到了巨鼠的帮助,学会了辟谷之术,这才侥幸不死的。但为了隐藏区区辟谷之术,他至于宁可身背吃人肉的恶名吗?作为一个亿万富豪,辟谷术能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利益?全球巡展卖门票么?抵得过他老老实实经营公司?” “的确解释不通。”梁野说。 “所以我才有另外一个方向的推测:如果刘鑫并没有辟谷,而是就是靠吃了足够的食物活下来的呢?”冯斯说,“在那样一个雪山的山洞里,食物从哪儿来?会不会就是巨鼠凭空创造出来的?” 梁野想了想:“确实是这样,与其去想什么高深的辟谷,倒不如从最简单的思路出发:没有饿死是因为吃了东西。那你想通的第二件事是什么呢?” “巨鼠曾经两次把我带入它制造的幻域,每次都把我放在极端危险的幻境里,却又并没有直接杀死我。”冯斯说,“我两次都陷入了绝境,但最后却又得到了救援,我一直以为是它救了我,但现在我明白了,救了我的并不是它,而是我自己。” 他把自己两次在幻域里的经历向梁野描述了一遍:“我以为帐篷和火盆是巨鼠给我的,我也以为那个热气球是巨鼠给我的,但事实上,都是我在意识不清醒的时刻,自己创造出来的。尽管那只是幻域里的创造,而并不是现实中的创造,却已经意味着我的潜意识里开始找到了蠹痕发挥的方式。” “幻域里的创造也已经非常不简单了,”梁野说,“因为幻域是属于创建者的领地,外人很难进行干扰。” “所以啊,我其实是在已经逼近真相时候做出了相反的错误判断,”冯斯说,“我两次在幻域里创造出了我所需要的东西,却偏偏当成是巨鼠的恩赐。幸好最后我终于想明白了。不过,那些欧洲人和巨鼠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就不清楚了,因为我缺失的信息太多。” “只要了解到了最大的秘密在于无中生有地创造物质,很多事情就比较容易想明白了,”梁野一笑,“我知道你对我意见很大,作为补偿,我把我手里的拼图和你的拼图凑一块儿,送给你一个完整的真相,怎么样?” “真相我要听,但你补偿不了我,”冯斯淡淡地说,“也没有必要补偿。如你所说,守卫人世界只有利益,你做什么都不算欠我。” 梁野并没有理会冯斯的讥刺。他的目光越过冯斯,看向院子的另一头,在那里,一个大概七八岁的小女孩正在玩耍。但她显得脚步笨拙,表情也明显不正常,冯斯只回头看了一眼,就明白这是一个智力有问题的孩子。 “这样的人生,真的有意义吗?”梁野说,“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要被世界嫌弃,一生都要在旁人蔑视的眼光里生存。她并没有做错什么,但是她的脑子却决定了一切。” “她的脑子?”冯斯注意到了梁野的用词。 “一直以来,四大家族都在各自研究着魔王的本质,而我最感兴趣的,并不是附脑,而是普通的人脑。”梁野说,“魔王选择了人类,就说明人脑一定有某些独特的、附脑所不具备的特质。我认为,光研究附脑是没用的。” “所以你才会和魏崇义合作,你提供病人,魏崇义来实验?”冯斯说,“用那些普通人的命。” “是的,魏崇义那里只有很少数病人是正规途径收治的,目的是掩人耳目,”梁野回答得没有丝毫犹疑,“剩下基本都是我弄来的。我的目的就是研究人脑的极限。” “你连一两句冠冕堂皇的借口都不肯说啊……”冯斯叹息一声,“我果然还是不懂得看人。那么,你们采取的手段就是用金刚的蠹痕把他们逼疯或者疯上加疯么?” “是的,我观察到,重度精神病患者的思维活动可以对附脑产生一种微弱的扰动,反过来,附脑所释放的精神力量,对于精神病人的影响,也比对普通人更强。你能想到点儿什么吗?”梁野说。 冯斯挠挠头:“我能想到……我能想到……疯子和怪物更相配?啊不对,你是想说西藏的那群疯子!他们之所以都显得疯疯癫癫,是因为他们受训的方式就是要精神不正常!越不正常越能激发力量!体育馆里那个家伙,甚至对刘大少时间停止的大杀器都有轻微的抵抗能力。” “就是这个道理。这样一来,对于西藏家族的前后历史,我们也大致可以得到一些拼板了,”梁野赞许地点点头,“早年间的兀鹰组织,都是一群没有附脑的普通人,但却意外地发现了蛰伏在西藏的那两只巨鼠。它们的性质,大概介于魔仆和妖兽之间,不具备魔仆那种足以独当一面为魔王分忧的本领,但它们的蠹痕,却有着任何魔仆都达不到的能力,那就是无中生有的制造物质,欧洲人们后来把它称之为‘创造’。巨鼠可以自己创造,也可以帮助附脑足够强大的人类创造,那可能是一种特殊的精神共鸣。” “当然了,只有极少数人才能通过不懈的修炼达到和巨鼠共鸣的境地,绝大多数人都不行。兀鹰组织全都是普通人,自然也是不能的,但他们那种独特的精神修炼,却能够在巨鼠的蠹痕刺激下,体验到一种极度的愉悦,令他们误以为这是受到了天国的召唤。” “可是为什么这种愉悦达到终极的时候,他们就会自我凌迟呢?”冯斯问。 “你已经成功地激发出了你的蠹痕。那么,在你第一次释放蠹痕的时候,你有什么样不一样的感觉?”梁野反问。 冯斯一呆:“不一样的感觉?那时候就是头痛啊,要说其他的感觉……嗯,好像是有什么东西在体内拼命地往外窜。我虽然无法给那个东西定位,但就是一种很强烈的‘有东西在里面想要跑出去’的感觉,那种时候,简直恨不得自己没有皮肤……” 他骤然住口,面色惨白。梁野拍拍他的肩膀:“明白了吧?当蠹痕第一次被激发的时候,所有人都会感受到有种东西想要往外冲。可是兀鹰根本没有附脑,激发不出蠹痕,那只是普通大脑的精神被巨鼠放大到极致后所产生的幻觉。所以,一旦他们修炼到那种可以和巨鼠完全共鸣的境地后,他们也会觉得体内有东西要冲出去,而且必须要把这种东西释放出去才算圆满……” “所以他们才会用刀割掉身上的皮肉,掏出内脏,目的就是寻找那种释放感。可惜的是,这样做的唯一结果只能是死亡。”冯斯摇头叹息,“但是我还是不明白,他们只是普通人,身体受创伤过重之后,应该很快就会死,为什么在身体都成骨架的情况下还能继续挥刀?” “因为那时候,他们精神已经短暂地脱离了大脑,成为一种单独的存在,就像灵魂出窍一样。我不清楚这会不会成为你以后努力的方向,但你要记住这一点。”梁野阴沉地说。 冯斯打了个寒战。 梁野继续说:“兀鹰组织就这样在巨鼠的身边生存着。如同我刚才对你说的,他们的精神力量也可以反作用于巨鼠,让巨鼠也得到某种益处,至少是有一定的快感,所以巨鼠也会尽量配合兀鹰。当兀鹰中的拔尖人物沉入修炼的高级阶段时,很可能会陷入一种忘我的状态,完全忘记吃喝,那样他们会很快死亡,巨鼠为了维系他们的生命,很可能是直接在这些人的体内制造营养物质,维系他们的生命。但兀鹰并不明白这是巨鼠的暗中操作,却误以为自己掌握了辟谷的方法。所以,当身边没有巨鼠却试图表演辟谷的时候,当然就只有活活饿死了。” 冯斯长出了一口气:“追求虚幻而又死于虚幻,算是死得其所吧。那后来的欧洲人又是怎么回事呢?” “虽然我也没有亲眼见过《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但我相信,那本书上所记录的,基本都是有意为之的胡扯。”梁野说,“真正的秘密,可能就是那些胡扯当中掺杂的密码文字,讲述巨鼠的真相。而这本书碰巧被尼古拉·勒梅得到了。勒梅可能是个天生拥有附脑的人,附脑的力量早就让他意识到自己和旁人不同,《亚伯拉罕之书》让他坚定地下定了决心,要去西藏寻找自己的根源。于是他离开法国去了西藏,成功找到了巨鼠,并且很幸运地让自己的附脑和巨鼠产生共鸣——他制造出了金子。” “于是勒梅成为了人世间第一个成功的炼金术士,而且可能还获得了延年益寿的力量。他是一个很有野心的人,不只是希望掌握创造物质的秘密,大概还希望能开创一个时代。也许是出于欧洲人骨子里的种族自大,又或者是因为文化差异导致沟通困难,他并没有在藏人中寻找信徒,而是回到了欧洲。与此同时,正好林氏家族的背叛者也在寻找出路,双方一拍即合,这样就形成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个疯子家族。他们也发现了精神异常者会更容易和巨鼠产生共鸣,所以一直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当力量失控而巨鼠又不在身边的时候,也会产生兀鹰那样的幻觉,导致自我凌迟的出现。” “这个家族就这样一直在西藏生存着,牢牢固守着巨鼠的秘密,直到近现代的时候发生了一些变故。这些变故究竟是如何产生的,现在我还不知道,但结果很清晰:一个普通人,美国人哈德利,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得到了两只巨鼠。但在离开西藏之前,其中的雌鼠逃亡了,躲藏到刘鑫后来遭遇雪崩的那座雪山里。而由于遭到了不明身份的敌人的追杀,哈德利来到内地后,也把雄鼠交给了魏崇义保管。” “但是魏崇义背叛了哈德利……这事儿和你有关吗?”冯斯插嘴问道。 梁野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再往后,刘鑫的登山队遭遇雪崩,其他人都死了,刘鑫却意外地在那里发现了藏匿的雌鼠。雌鼠可能是想借助刘鑫的力量带它离开去寻找自己的配偶,所以凭空创造出食物,挽救了刘鑫的性命。当时他的精神受到了巨鼠蠹痕的感染,体会了一种吸毒一样无法摆脱的快感,在那种快感的误导下,他以为食物是自己创造出来的。能创造食物,当然也有可能创造其他的东西,比如贵重金属,这样的能力是无价之宝。所以刘鑫才宁可被误解为吃人肉,也要保守这个秘密。但他没有想到,他遇上了一直苦苦寻找这只雌鼠的哈德利,哈德利从他手里偷走了雌鼠,让他的梦想瞬间成空。” 冯斯哼了一声:“所以回到城市之后,他开始疯狂地寻找重新找到这种感觉的方法。在找寻的过程中,他遇上了你。这样一个曾经和巨鼠亲密接触过的人,你自然不会放过了,拿他的女朋友做做实验什么的也是顺理成章了。” 梁野耸耸肩:“我并不知道黎微是你的前女友。当然,即便知道,我的决定也不会改。” 冯斯气得笑了起来。但他也清楚,指责梁野也没有什么用。面对这样一个虎狼一样的世界,指望着其中某个人可能是个“好人”,无异于与虎谋皮。 “后面的事情也不用你讲了,黎微跟我说过了,”冯斯说,“刘鑫一直想要重新找到那种创造物质的方法,或许是花钱从西藏收买到了兀鹰的修炼方式。然而那种方式只能带来虚假的快感,并且快感的终极是死亡,倒是苦了正好选在那天去敲诈他的小报记者。而他的死亡方式通过网络很快被西藏的欧洲人知道了,他们从中间嗅出了点味道,终于派人进入了内地。” “而欧洲人的出动,也牵动了整个魔王世界的神经,再加上刘岂凡的出现,很多黑暗家族都开始蠢蠢欲动。你还记得你们学校的蟑螂灾害么?那其实就是某个跟踪欧洲人到北京的黑暗家族干的,那些蟑螂既不是用来战斗的,也不是用来吓唬学校女生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钻入北京城的地下管道网络,钻进所有可以藏匿东西的缝隙,寻找巨鼠的踪迹。” 冯斯哈哈一笑:“结果他们没有找到巨鼠,倒是给了一帮猥琐男在女生面前逞英雄的机会。不过我还有一个问题,不知道你听没听说过一年多前,有一些曾经去往西藏科考的专家离奇地连续死亡?” “我知道那件事,杀死他们的是林氏家族的人。”梁野说。 这个回答让冯斯感到意外:“林静橦的手下?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那批专家入藏科考的时间,正好和刘鑫登山的时间重合了,事实上,他们所遭遇的地震,正是那场雪崩的诱因。当巨鼠被刘鑫发现时,它的力量引发了野鼠的大骚乱,这样的骚乱无意间被林氏家族在藏区的人所发现。” “而老鼠的骚乱,正是巨鼠活动的一个重要标志,所以不只是林氏家族,欧洲人也被吸引过去了,双方展开了一场厮杀,碰巧被科考队目击。科考队被这些人不同寻常的力量吓坏了,赶紧撤离,但林氏家族并不希望他们把这件事说出去,所以就……” “果然是为了灭口。”冯斯喃喃地说,回想起了先前两次看到的群鼠骚动,“那么,后来哈德利的死,也是巨鼠捣的鬼吧?” “哈德利这个人身上有很多谜团,所以他是怎么死的我们也只能瞎猜了,”梁野说,“我想,哈德利应该是掌握了某种可以抑制巨鼠的蠹痕发挥效用的药物或者矿物,这才能一直把巨鼠带在身边。但是你的闯入可能激发了它的力量,所以它终于侵入了哈德利的精神,引诱哈德利自己杀死了自己,算是解决了一个心腹大患。” 冯斯哀声叹息:“可怜我就成了杀害他的嫌疑犯了。另外,如果我还想问魏崇义到底是什么人、现在在哪里,你多半不会告诉我了吧?” “他是我很重要的棋子,”梁野说,“也许以后你会知道他存在的意义,但是现在,不行。” 冯斯伸了个懒腰:“谢谢,起码能告诉我的你都说了。接下来,我可以蹭你的车回学校吗?” 梁野有些意外地看着他:“我还以为你会破口大骂我一顿什么的呢。说起来,在开发出自己的蠹痕后,我觉得你好像有了一些变化。” “因为我做出了某些决定,”冯斯笑得很灿烂,“我觉得,我真正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所想,也明白了未来需要干什么。此外,我还想到了一些比天选者本身还重要的事情。” 梁野一怔:“什么事情?”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我爆发出蠹痕的诱因,其实没有别的,就是金刚不断对我施加的恐惧,”冯斯说,“当我故意顺应它的精神攻击,让自己陷入一种几乎要被活活吓死的境地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脑子里好像有什么开关响了一下,然后,蠹痕就出现了。” “我不太明白你想说什么。”梁野说。 “我想说的是,既然天选者的精神和魔王有密切的联系,那么,我身上的某些特质,或许也在魔王身上有所对应。既然恐惧是开启我蠹痕的诱因,或许我们可以做出这样的假设:魔王在这个世界上所做的一切种种的源头,就是因为恐惧。” “因为恐惧?”梁野眉头紧皱。 “这只是一个猜想,但是,希望能对你们有所启发。” 梁野沉默了一阵子:“恐惧……魔王的恐惧?我会认真研究你所说的这一切的。在带你回市区之前,我还有一个请求。” “大哥,你说话这么客气我会不习惯的!”冯斯翻翻白眼,“你想要我干什么?” 梁野的神情有些肃然:“我想再看一下你的蠹痕。天选者的蠹痕。” 冯斯叹了口气,慢慢走到院子的中央。天气有些变化,先前还灿烂耀眼的阳光被厚厚的云层遮挡住了,天地间一片阴霾晦暗。 大概是受到了梁野的关照,这家农家乐的老板和老板娘在上完菜之后就一直没有出现在院子里,现在这里除了冯斯和梁野外,只有那个弱智的小女孩。她丝毫没有在意这两个陌生人的举动,自顾自地在地上玩着几块小石头,不时发出嘶哑难听的笑声。 冯斯闭上眼睛,除了微微的风声之外,只能听到小女孩的笑声。这是一个寂静之冬。他忽然想到,在他还是个小屁孩的时候,曾经跟着家属院的半大小孩们一起,围住院里一个弱智的小男孩,取笑他,向他吐唾沫,扔小石子砸他。那个胖乎乎的小男孩甚至连哭都不会,只有呆呆地站立在原地,不知所措地喊着妈妈。 后来池莲狠狠地训斥了他一顿,这是冯斯记忆里屈指可数的几次母亲对他发火。他还牢牢记得当时池莲是怎么说的。 “人活在世上,谁都有自己的苦难!”池莲用少见的高亢语调对冯斯说,“取笑弱者的人,总有一天会被当成弱者取笑!” 现在想起来,妈妈说得多么有道理啊!冯斯感慨着。可惜的是,生存在这个荒谬的世界里,好听的道理总是不管用的。弱者永远是被欺侮的,唯一的活路就是变强,不断地变强,成为强者,成为更强者…… 虽然我已经不再犹豫,但总是难免怀念。怀念那些再也回不去的岁月,怀念那段再也不属于我的人生。 华美的七彩蠹痕中,天选者摊开手掌,向梁野展示着他所创造出来的物品。那是一张崭新的彩色照片,照片上的人们头碰着头搂抱在一起,一张张笑靥就像春天里芬芳的野花。 “这是我爸爸,这是我妈妈,这是我爸爸的好朋友曾炜,这是我小时候……”天选者指点着照片上的人,向梁野解说着。 “真希望这是现实的生活,而不仅仅是一张虚假的照片。”他轻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