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王国的骑士·冰与火之歌外传》 第一节 春天的雨水润足了土壤,邓克没怎么费力就挖好了墓坑。他选择了老人总呆着看日落的山丘西侧。“一天的时光就如此消逝”,他总是叹息着,“不知明日晨风又将带给我们什么呢。你说呢?邓克”于是,有一个明日带来倾盆的雨水浸透他们全身,后一天劲风亦到,接着寒意接踵而至。到了第四天,老人便已无力再骑马。而现在,他已经倒下了。就在几天前他还边骑边唱着,唱着那首《到愚人镇去看美丽淑女》的老歌,不过愚人镇被他换成了白杨滩。去白杨滩瞧瞧那美丽的淑女呦,嗨呦嗨呦。邓克苦涩地掘着。 挖到足够深后,他抱起老人的尸体置于其中。老人身躯矮小削瘦,脱去锁子甲,头盔还有剑带后便轻如枯叶。相比之下,邓克有着和年纪极不相称的块头,这个蓬头散发,举止笨拙的大个子才有十六七岁了(有谁会知道具体是多少?),立着的时候却已将近七尺,而他还只刚刚开始发育。老头对他的力量毫不吝溢美之词,这也是他唯一能送给邓克的。 尸体躺在坑底,邓克伫立在坑边。空气中弥漫着雨水的气息,他知道在下雨之前最好把尸体掩埋掉。可他如何忍心在这张倦脸上撒土。这个时候原本该有个教士在边上为他做些祈祷,而现在只有我。老头将自己所知的战斗技艺倾囊相授,唯独没有教他一点文字。 “我该把剑给你留下,可我想它只会锈掉”,他满是歉意,“我想诸神会给你把新的。爵士,我真希望你没有死”,他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祈祷该说什么?该怎么做?他可不知道,老人又不常祈祷。“你是名真正的骑士,只在我自作自受的时候才会惩罚我”,他挤出最后几句话,“不过麦登堡那次除外。我说过是旅店男孩偷吃了那个寡妇的馅饼,不是我。不过算啦,愿诸神保佑你,爵士”。他用脚把土扫入坑内,歪过脸开始向里面填土。他年岁很大了,将近六十?,谁知道。至少他活着看到了另一个春天。 日暮时分他方开始饲那三匹马:他的凹背母马,老人的骑乘小马以及战马“雷鸣”,这家伙可只会在骑乘比武和战斗中才会出场。那匹老母马早无昔日的英姿,然而她炯炯有神的双目和不屈的意志还是让邓克将它作为自己最宝贵的财产。假如卖掉“雷鸣”和老栗子,连同马鞍缰绳在内,也许我会有足够的钱去……邓克为难的盘算着。他所知道的生计只有当雇佣骑士,他们奔波于城堡之间,为各个大人效力战斗,与他们共同进餐,战斗直至结束。有时他们也会参加一些骑乘比武。 亦有一些在穷困的冬季选择了抢劫为生。至少老人从未如此。 也许会有一个骑士正需要侍从来照料他的坐骑和盔甲,他想,兴许我也可以去一些城市,比如兰尼斯特港,君临城,然后成为卫戍队的一员。或者……他把老人的东西倒在橡树下从钱包里找到三个银鹿币和十九个铜币,还有一块石榴石碎片。正如大多数雇佣骑士一样,老人的大部分财产就拴在坐骑上。现在邓克有了一件永远沾着锈迹的链制锁子甲;一个带着阔大护鼻的铁头盔,左边太阳穴的地方还凹了进去;一条陈旧的褐色皮革剑带;木革材质的剑鞘插着一柄长剑;一把匕首;一根剃刀;一块磨刀石;护羟甲和护喉;一把带着粗制铁尖的八尺长枪;一个铁皮镶边的橡木盾,盾面标有艾兰·帕尼基爵士的徽记——棕底银翼圣杯。 邓克瞅了瞅盾牌,挑起了剑带,然后再次看向盾牌。剑带为老人瘦小的臀部定身量作,完全不适合他,还有锁子甲也是如此。他把剑鞘用麻绳绑在腰间后,伸手拔出长剑。 一把出色的城堡铸剑,剑刃笔直而沉稳,剑柄用皮革缠住木头,端部嵌以一颗光滑的黑石。这把剑在他手中感觉很好,而且邓克知道它有多锋利,多少个夜晚在入睡之前,他曾用磨石和油布细细地淬砺过。它很趁我的手,就象从前趁老人的手一样,他独自想道,而且现在在白杨滩的草坪上还有一场骑乘比武。 “捷步”的步子要比“老栗子”轻健的多,可等旅店落入邓克视线时,他已是浑身疲惫不堪。那幢高大的泥木房子临河而筑,窗户透射出来的橘色灯光看上去是如此吸引人,令他不得不驻足。我有三个银币,他告诉自己,足以应付一顿大餐加上足量的啤酒。他一下马就撞见一个男孩光溜溜从河水里钻出来,开始用一块粗褐布擦干身体。“马僮么?”,邓克问他。小家伙看上去不过八岁,面色苍白,脚踝以下尽是泥浆。最奇特的某过于他一毛不长的脑袋。 “洗干净马,给它们喂燕麦片。听见没?” 男孩恬着脸,“当然可以,假如我愿意” 邓克面色不悦,“我可不管你愿不愿意,我是个骑士,你要知道”“你长的可不像一个骑士” “不是所有的骑士都长一个模样” “没错,可骑士也不会像你这样。你的剑带居然是绳子” “能够拴住剑鞘就够了。现在照料我的马去。干得好会赏你一个铜币,不然就一记耳光”,他也没管男孩什么反应,径直就进了门。 他本以为现在里面会是拥挤不堪,不料却几乎空无一人。只有一个锦衣华服的年轻少爷正趴在桌子上,埋在一滩酒水间酣然入睡,再没别人。邓克迟疑地四处张望,直到一个脸色发白的矮个女子从厨房走出来,“随便坐。啤酒还是吃的?” “都要”,邓克挑中远离那个睡汉的靠窗位子坐下。 “用香草烹烤的羊肉,还有我儿子打下来的野鸭。想要哪个?” 邓克足有半年多没在旅店吃饭,“都要” 老板娘大笑着,“你倒还挺大肚的”,她送过来一大杯啤酒。“需要一间房间过夜?” “不了”,再也没有比躺在柔软的床看着天花板能更让他舒心的了,可他得留意着子儿。露天足以应付一宿。“再来一些食物和啤酒,够我到白杨滩就行了。到那里还要多久?” “一天的路程。向北走直到看见河水在磨房的烬土那里分叉。我的孩子在照料你的马?还是说他又溜了”“不,他就在那里,”邓克让她放心,“似乎你没什么顾客麽”“那些人多半都跑去看骑乘比武了。如果我允许,我家也会去。我走后这个店就属于他们了,但是男孩子宁愿跟当兵的混在一起,女孩子则会为每一个路过的骑士叹息或者傻笑。谁知道那是怎么回事,骑士和别人有什么不同?我可没见过比武让鸡蛋好卖一点”,她好奇地打量了一下邓克,剑和盾暗示了什么,可绳带和粗布束衣又不像那回事,“你独自一人去参加骑乘比武?” 他抿了一口啤酒。果肉般的褐色,带着浓郁的口感,他就喜欢这种味道,“那个”,他说,“我打算弄个冠军当当”“是么,现在?”老板娘问道,态度还算礼貌。 那一头,小少爷从酒洼里提起头。鼠窝般凌乱的褐发下露出一张菜色的脸庞,下巴上顽强的钻出几根金色的胡须。他摸了把下巴,眨着眼看着邓克,“我梦见你了”,他颤抖地伸出一根手指,“你离我远点,听见没有?离我远点!” 邓克迷惘地看着他,“什么,大人?” 老板娘靠过来,“别理他,爵士。他除了喝就知道他的梦。我马上准备你的食物”,然后她匆忙地走开。 “食物?”,那少爷带着猥亵的语气说,摇摇晃晃地用手撑着桌子才不至于摔倒。“我快要吐了”,他大声宣布,外衣上的红色酒污甚是醒目。“我想要一个妓女,可一个都找不到。都跑去白杨滩牧场了。老天,再给我来些酒”,他踉跄着爬上楼梯,急剧的喘息声中还夹杂着小曲。 可怜的家伙,邓克暗想。但是为什么他会觉得认识我呢?他边想边喝啤酒。 再也没有更美味的羊羔肉了,鸭子则更棒,跟樱桃和柠檬一起煮的,不像通常那么油腻。店主还送上了油焖豌豆和新鲜的燕麦面包。这才是骑士的真正生活,他啃完骨头上的最后一点肉,对自己说。可口的食物,啤酒呼之即来,没人再敲我的脑袋。第二杯酒用来下菜,第三杯把它们全部冲下肚,第四杯么,没人说不可以吧。酒足饭饱之后他付给老板娘一个银鹿币,居然还能找回了一把铜币。 他出门时天色已黑。带着填满的肚子和变轻的钱包,他满意地走向马厩。前面传来了马的一声嘶叫。“安静,伙计”,接着是一个男孩的声音。邓克不由得加快脚步,很快他就蹙起了眉头。 那马僮穿着老人过大的盔甲骑在“雷鸣”上,头盔歪斜着架在他的秃头上免得挡住视线。他那全神贯注的模样,看上去甚是滑稽。邓克停到门前,忍不住张嘴大笑。 男孩仰首一看,脸刷得红了,连忙跳到地上。“大人,我不是有意——” “小偷”,邓克故意装出一副严厉的样子。“给我立刻脱下盔甲,你真该庆幸‘雷鸣’没有踹掉你的榆木脑瓜。他是战马,可不是小孩子玩的”男孩摘下头盔搁到稻草堆上,“我骑的不比你差”,他一副大言不惭的样子。 “闭嘴,小子。我面前充什么蒜。还有锁子甲,都脱掉。你瞧你在干什么?” “你叫我闭上嘴,我怎么告诉你?”,男孩抖动着身子让链衫滑落到地上。 “那你张嘴说话,”邓克没辙了,“现在捡起盔甲,把土拍掉,然后从哪里拿得就给我搁回哪里去。还有头盔。你照我说的喂马了么?给‘捷步’擦了没有?” “是的”,男孩抖掉盔甲上的稻草,“你要去白杨滩?带上我吧,爵士”老板娘提醒过这件事,“你母亲会怎么说?” “我母亲?”男孩皱起脸,“我母亲早死了。她还能说什么”邓克怔了怔。他不是老板娘的儿子?兴许他不过是个学徒而已。酒意带起了阵阵晕眩。“你是孤儿?”,他好奇地问。 “你才是吧?”男孩顶了回去。 “我倒还真是”,邓克坦诚的回答。要不是老人把他带走。 “带上我,我可以当你的侍从。” “我不需要任何侍从”,他回答道。 “每一个骑士都需要一个侍从”,男孩执著的说。 邓克扬起一只手吓唬他。“我倒觉得你更需要来记耳光。给我装一袋燕麦,我一个人去白杨滩。” 那男孩完全地掩饰住了惧意,假如他有害怕的话。他叉着双臂大剌剌地站着,邓克无奈之下正准备放弃时,小家伙突然撒腿跑去装燕麦。 第二节 邓克松了口气。真遗憾我不能……不过你会在这里过得不错的,总比给一个雇佣骑士当侍从好。跟我走怕是毫无益处。 小家伙脸上的失望溢于言表。邓克骑上‘捷步’,牵起‘雷鸣’,心下觉得也许一个铜币会让他高兴一点。“给,小家伙,因为你的帮忙”,他把铜币弹了过去,可男孩视如不见,任它躺到腿边的烂泥中。 等我走了他就会拣起来,邓克暗自想,他骑着小马,牵着余下两匹离开旅店。月色洒的树木发亮,夜空中繁星罗布。他策马前进,却依然能够感觉到马僮神情忧郁,默然地望着他的背影。 夕阳下的影子渐渐延长,邓克在白杨滩牧场边勒住马。草地上散落着六十多个大小不一,方圆各异的帐篷,或丝绸锦布,或棉麻帆布,唯一相同只是中间杆上垂着的那色泽鲜艳的长条旗帜。 老人曾经和他们中的一些并肩偕行,其他也或在平房或在篝火边中闲聊谈及。邓克并不读书识字,但是老头至少强迫着他认过家徽。夜莺是来自边境,琴枪双绝的卡隆大人;宝冠雄鹿是朗内尔·拜拉席恩爵士,人称狂笑风暴。邓克看到了塔利家的猎手,唐德利安家族的紫电,佛索威家族的红苹果;红底怒狮的是兰尼斯特家族,伊斯特莫茨家族的沧海绿龟。红色牡马下的棕帐篷必然是欧索·布瑞肯爵士,有屠夫之称的布瑞肯在三年前君临举行的骑乘比武中击杀了昆忒·黑林大人。传说欧索爵士那势如千钧的一斧直接切碎了面盔下的头颅。他也看到了一顶黑林家的旗帜在牧场的西端飘扬,隔地很远。马布兰德,梅利斯特,卡吉尔,维斯特林,斯万,姆兰多,海陶尔,佛罗伦特,佛雷,潘洛斯,斯托克沃斯,达菲,派伦,威尔德,看上去西境和南境的每一个家族至少都派了一两个骑士到白杨滩来看美丽淑女并为她…… 尽管这些帐篷外型精美,里面却没有属于他的地方。一件破旧的羊毛披风也许就是他今晚的避难所。领主和骑士面对烤鸡和乳猪时,他只能拿着咸涩的干面包。 如果在这种场地搭起他自己的帐篷,嘲笑和蔑视足够他受的,而当有人善意的待他,只会让情况变得更糟。 雇佣骑士紧循尊严,不然就和雇佣兵毫无差别。我必须靠实力赢得自己的空间。,会有领主因我出色的技艺而邀请我,之后我就可以驰骋在贵族中间,每天晚上都可以大鱼大肉,有自己的帐篷,自己举办骑乘比武。但是首先我需要一场精彩的比武。他不依不舍地调转马头走向树林。 离城堡半里路的牧场边缘,溪水回旋积成了一个深塘。边上浓密的芦苇,还有一棵郁郁葱葱的大榆树遮在上方。春天的绿草丝毫不逊色于骑士绿色的旗帜,而且手感柔软。一个未被占领的好地方,那这是我的帐篷了,邓克盘算着。一座以绿叶为顶的帐篷,提利尔和伊斯特莫茨家的旗帜也没有这么绿呢。 马先跑了过去。照料完马匹后,他脱去衣服在池塘里洗去一路的风尘,“真正的骑士正直勇敢,洁净大方”,老人一直坚持说别管脏不脏,每当月相改变骑士总得把自己从头到脚洗干净。既然现在立誓做个骑士,邓克便决定也要这么做。 他光着身子躺在榆树下,任春风拂过肌肤。龙蝇懒散地在芦苇上盘旋。为什么叫它们龙蝇?他琢磨着。这哪里像龙了?其实他也没看到过龙。老人是见到过的,这个故事他唠叨了不下五十次:艾兰爵士从小就随祖父来到君临城,他赶在巨龙死去的前一年看到了龙。一条绿色的小龙,翅膀都萎缩了。她没有一个蛋被孵化出来。“有人说是伊耿毒死了她”,老头告诉他,“不过那是伊耿三世,不是戴伦王的父亲,那人被称为巨龙克星,或者是”倒霉的“伊耿。他怕死龙了,因为他亲眼看着他叔叔的野兽吞掉了他的母亲。当最后一条龙死后夏日便逐渐缩短,而冬天愈发的漫长严酷起来。” 太阳渐渐地沉落到树冠之下,空气也逐渐渗出了寒意。邓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后,便拍拍外衣上的尘土穿上。明天他才可以去找竞技长登记他的名字,不过若想有机会参加的话今晚可没法闲着。 不用对着河面照他也知道自己可不像个骑士,于是邓克背上艾兰爵士的盾牌,把家徽露在外面。马儿已经疲惫不堪了,就任它们去蹂躏树下的嫩草吧,他自己步行走到了比武场。 平时这个牧场也不过是杨滩镇市民的公共场所,而一夜间,另一个城镇拔地而起。 仅是锦缎做成,却比她的姐姐更要雍容华贵。以百计的商人沿路摆满货摊,毛毯水果,腰带靴子,兽皮,土制品,蜡制品,羽制品,宝石,香料,种种件件。变戏法,演木偶戏,表演魔术的,应有尽有……妓女扒手亦不可缺。邓克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 咝咝作响的腊肠发出的烤香让他馋涎欲滴。一个铜板就换来了一根腊肠配一角啤酒,他边吃边看着骑士大战恶龙的彩绘木偶戏,不过更值得看的是恶龙的操纵者;一个如此纤细的女子,带着东恩独有的橄榄色肌肤和一头黑发,苗条得如同长枪一般,虽然胸部平坦,可邓克就喜欢她的脸庞,还有那凭一根丝线就能够让龙游动扑咬的手指……他真想抛给那姑娘一个铜币,可眼下实在是囊中羞涩。 如他预计,商人当中亦有卖盔甲的。一个蓝胡子的泰洛西人在出售雕金琢银,带有飞禽走兽式样的头盔。别处还有出售廉价刀剑的铸剑师,另外一人的货物要精良得多。然而他并不缺剑。 他要找的人在货摊的尽头,一件精致的链衫甲和一双相扣的手套放在面前。邓克走近了细细地看,“很不错的手艺,”他开口道。 “这是最好的”,铁匠是个不到五尺的胖子,有着邓克那样的宽胸和胳膊,一把黝黑的胡子,一双大手,满脸的骄傲。 “我需要骑乘比武的盔甲”,邓克告诉他,“一套精致的盔甲,要有护喉,护胫甲和全盔”,老头的半盔大小适合,可是仅仅只有护鼻。 护甲匠打量了他一下,“你可真是个大块头,不过我曾给个子更大的人打造过盔甲”,他从柜台后面走出来,“弯下腿,我来量量肩膀。呐,还有你的大脖子”,邓克弯下腿,看着护甲匠拿着牛皮绳量了量他的肩膀,哼哼了几声,又绕他的喉咙围了一圈,不禁又哼了一下。“举起手臂,不,右手”,他再次哼哼,“现在可以站起来了”。大腿,小腿,还有手腕,他一直在那里哼哼。“我的马车里倒有些东西适合你”,他最后开口说。“什么雕饰都没有,我先提醒你,上好的钢铁,朴实坚固。我只做像头盔模样的头盔,什么长翅膀的猪,什么稀奇的水果都没有,但是绝对会很好地挡住扎到你脸上的长枪”“我就是要这种”,邓克很满意,“多少钱?” “八百银鹿币,今天我心情好。” “八百?”,这可远出乎他的意料,“我……我可以换给你一些老盔甲,小号的……一个半盔,一件锁子甲……” “斯提利·佩特只卖他自己的东西”,铁匠不满地说,“这些废铁锈的不是很厉害的话我倒是可以用一下。好吧,拿这些抵消,我只收你六百。” 邓克很想让他信任地把盔甲赊给自己,但跟老头漫游那么久,他知道商人对雇佣骑士并不怎么信任,因为他们中有些不比强盗好到哪里去。“我先给你两个银币,盔甲和余下的钱明天再给”铁匠重新打量了他一次,“两个银币够你用一天。之后我就把我的东西卖给别人了”邓克掏出银币放到他手里,“你会得到全部的钱,我会成为这里的冠军。” “你?”,佩特咬了一下银币,“你觉得我会认为其他人都是来为你捧场?” 皓月当空,邓克走向他的营地。身后的白杨滩上灯火通明,洒满歌声笑语,然而他却满心阴郁。要想偿付盔甲的钱,他别无他路,可万一失利……“一定要赢,” 他对自己高声地抱怨,“别胡思乱想了” 老人是不会对这种事怀有希冀。久在多年前被龙石岛王子击落马之后,艾兰爵士便不再参加比武。“并非谁都有资本夸耀自己在七大王国最优秀的骑士面前刺坏了七根长枪的”,他会如此说,“这是我的巅峰,我还有什么可再试的呢?” 邓克总觉得是因为他年岁的缘故,而不是因为龙石岛的王子,但他从不敢这么说。 老头至死都很骄傲,他总说自己强健的很。也许他说的没错,但未必就适合我了,邓克固执地认为。 他迈步走过小片野草,心里正思量胜算。突然间眼前闪过一丝摇曳的火星。什么? 邓克瞬间便拔剑在手,飞快地突入草丛。 他一边吼叫一边咒骂,冲到目标前却发现只不过是一个呆在火堆边的男孩,差点就刹不住脚,“你!”,他放下剑,“你在这儿干什么?” “烤鱼啊”,光头男孩毫不害怕,“来一条?” “我是问你怎么到这里来的?是不是偷了马?” “我搭在一辆马车后厢过来的——有人给我们的杨滩堡主带羊羔去”“很好,你最好去瞧瞧那个人还在不在,不然你就只好再找一辆马车了。我可不想你呆这儿”“你赶不走我的”,男孩满不在乎,“我可受够了那家旅店了”“我说了别在我面前装蒜”,邓克吓唬他,“你要我把你扔到马背上去,然后带你回家?” “那你得走老长路去君临城”,男孩针锋相对,“你想错过比赛?” 君临?一时间邓克错以为他在嘲笑自己,但是那个男孩不可能知道他出身在君临城。又一个来自跳蚤窝的可怜儿?有点像,要是想离开那个鬼地方倒是情有可原。 邓克才发觉自己还像傻瓜般的在八岁孤儿面前持着剑,不由得讪讪收剑,同时瞪着那男孩免得他倒是觉得自己占了上风。我该好好地打他一顿,可是他看上去一副可怜相。他看了看四周,在一堆岩石的遮挡下火焰欢快地跳着,马匹也都刷洗过了,衣服挂在树杈上烤着。“干吗放那儿?” “我洗干净了亚”,男孩说,“我喂马生火,还抓了鱼。本来还想搭帐篷,可一直没找到”“这就是我帐篷”,邓克比划着头顶上的大树冠。 “这是一棵树”,男孩以为他在开玩笑。 “对于真正的骑士来说,一棵树足已。我宁愿露宿也不想住烟薰缭绕的帐篷”“下雨怎么办?” “树叶会挡住的” “树叶会漏的!” 第三节 邓克忍不住大笑,“随它去。恩,说真的,我没钱买帐篷。还有,你最好把鱼翻个面,不然就一面焦炭一面生喽。你没在厨房干过活吧?” “我乐意”,男孩一边顶着嘴一边把鱼翻了个身。 “你头发怎么回事?”,邓克好奇地问。 “被学士剪了呗”,他突然像是害羞的拉起头兜包住脑袋。 邓克听说过他们干过这类事,为了除掉虱子啊,食根虫啊或者其他一些毛病。“你长东西了?” “哪有”,男孩随口回答,“你叫什么?” “邓克”,他坦言说。 男孩忍不住大笑起来,好像听到了最搞笑的事情一样。“邓克?”他说,“浸水3爵士?这可不像一个骑士的名字。是不是邓肯的缩写?” 有这个意思?打他有记忆起老人就叫他邓克,之前的事他早已忘光。“邓肯,没错……”,他思考着,“邓肯爵士,来自……”。邓克没有其他名字,更甭提家族。艾兰爵士在跳蚤窝的巷角发现这个野孩子。他不记得自己的父母,怎么说? “跳蚤窝的邓肯爵士”听起来没半分骑士的样子,要是他用帕尼其的名号,万一人家问起来这在哪里怎么回答?他没去过,老头也没怎么提起过。他皱眉苦想了好一会,突然有了个主意,“高个邓肯爵士”,他身材高大,谁都忘不了,并且着听上去也显得强大。 可这精灵古怪才不理会,“我从未听说过什么高个邓肯爵士”“莫非你认识七大王国中每个骑士?” 男孩毫不胆怯地回答,“最优秀的我都认识” “我可不比他们差,比武结束大家就会知道的。小毛贼,你又叫什么名字?” “伊戈。”,男孩犹豫了一下。 邓克没有笑话他。他的脑瓜看上去确实像鸡蛋。孩子常常处境悲惨,成年了亦不例外,“伊戈”,他说,“我本该好好地打你一顿,然后把你赶回去,但是事实是,我既没有帐篷,也没有侍从。如果你发誓按我说的去做,我可以让你在比赛期间充当我的侍从。此后,如果你称职的话,便可以继续干下去,我会给你衣服和食物。衣裳是粗布做的,食物不过是咸面包和腌鱼,或许没有守林人的地方我们还能得到一顿野味,至少你不会挨饿。我答应不打你,除非你活该”伊戈露出微笑,“遵命,大人” “爵士”,邓克纠正他,“我只不过是一个雇佣骑士”,他不知道老头是否正在天堂里低头看着他。爵士,我会如你一样传授他武艺。他看上去颇有天分,也许有一天真地会成为一个骑士也不定。 烤鱼还是稍有夹生,男孩也没有去刺,但比起咸面包却是美味甚多了。 伊戈很快就靠在火堆边沉沉睡去。邓克枕着双手躺在一边,凝视夜空。远处赛场的鸣乐隐约可闻。满天的繁星不尽其数,一道绿芒划过夜空,渐渐消逝在远处。 坠星会给看到的人带来好运,邓克遐想着。现在别人都在帐篷里,面对的是丝绸锦缎而不是天空。所以好运唯我独享。 拂晓时分,他被一阵鸡鸣唤醒。伊戈还蜷缩在老头第二好的斗篷里。还好他没有趁夜跑掉。他用脚碰醒他,“起来,该干活了”。男孩揉揉眼睛,飞快地爬了起来。“帮我给‘捷步’上鞍”,邓克吩咐他。 “早餐怎么办?” “干完后,那里有咸面包” “我该把马煮了吃”,伊戈抱怨着,“爵士” “不听话就先等着吃我的拳头吧。把刷子拿出来,就在那个鞍袋里。没错,就是这个”小马的鬃毛被刷的光亮,艾兰爵士最好的马鞍紧紧地束住它的腹部。伊戈专心之下便能把事情办得妥妥帖帖。 “我得离开一整天”,他蹬上马鞍叮嘱男孩,“你留在这里看好帐篷,不要让其他的小偷溜进来”“可以给我一把剑把他们赶跑么?”,伊戈问他,光头下面一双深蓝而近于紫色的偌大眼睛。 “不”,邓克回答道,“一把小刀就够了。希望我回来时还能看到你,听见没有?如果拿了我的东西溜走,我发誓我会带上狗群把你追回来” “你哪里有狗”,伊戈提醒他。 “我会有的”,邓克说,“为了你”,他掉转马头对向牧场小步跑去,希望这样的威吓能够让小家伙老实点。除了衣服盔甲还有跨下之马外,他其他东西都留在帐篷里。大傻瓜才会相信这个小崽子,不过这比起当初老头如何对他并不为过。 也许正是圣母把他送来让我偿还恩惠。 他听见来自河岸的锤打声,木匠正在把篱笆连接到一起,并搭起了一座高高耸立的观看席。地上立起了几个新的帐篷,而早来的骑士正为昨天的放纵弥补睡眠或者进食,传来一股焦木和熏肉的香味。 作为曼德河的一条支流,舟徙河流淌过牧场北边,市镇和城堡沿河而建。邓克随老头一起见过不少集市,眼前带着茅草屋顶的白砌房屋,虽然不大却是颇为吸引人。他曾在幼年幻想过住在这样的房子中,每天都在天花板下安心睡觉,醒来总是面对同一堵墙。我马上就会知道这是什么滋味了。嗯,伊戈也会有份。这会实现,每天都有梦想成真。 杨滩堡呈三角形,每个端点都有高达三十尺的了望塔,之间连着厚厚的围墙。橙色的旗帜在城垛上空飘扬,昭示着城堡主人的白日V 字家徽。橙白相间的守卫手持长戟站在门口,看上去更愿意和挤奶女调笑,而不是留意客人。邓克认定其中一位长须的矮个男子就是队长,便停下来向他打听比武主持人。 “你该找这里的事务官普拉马。我带你去找他。” 他们来到院子,马僮牵走了‘捷步’,邓克于是把艾兰爵士的瘪壳盾牌扛在肩膀上,跟随着守卫队长绕过马厩,走到一座塔楼模样的建筑前,拾级而上的台阶通向走廊,“来替你的主人签名字?”,队长边走边问。 “替我自己签” “现在?”,邓克隐约觉得他在嘲笑自己,“我就带到这里,你自己进去。我得要回去了”邓克推开门,支架台后面的事务官正手持羽笔在纸上疾书,一个发色灰黑,脸部瘦小的人。“嗯?”,他抬起头,“你有事么?” 邓克掩上门,“您就是事务官普拉马?我来登记为参加比赛”普拉马撇了撇嘴说,“陛下举行的是骑士间的比武,阁下是骑士么?” 他点点头,怀疑自己已是两耳通红。 “那么骑士,您的姓名?” “邓克”,他为什么要这么说?“高个邓肯爵士” “那么您来自何处,高个邓肯爵士?” “居无定所,我在五六岁的时候就成为了艾兰·帕尼其爵士的侍从。瞧,这是他的盾牌。” 他把盾牌拿给事务官看,“他本想来参加比赛的,可不幸路上受到风寒去世。所以我代他参加。在死之前,他授予了我爵位,就用这把剑”,邓克抽出剑,置于中间的桌子上。 名单管理者只是瞥了那把剑一眼,“这不过是把剑。我可从来没听说过所谓的艾兰·帕尼其爵士,他说了你是他的侍从?” “他一直都说我能够成为像他那样的骑士。临死前,他叫我取来剑并且屈膝跪下。他用剑碰了碰我的右肩膀,然后是左肩膀,还说了几句话。等我起来时他说我已经是一名骑士了。” “唔”,普拉马揉了揉鼻子,“没错,一名骑士可以授他人骑士称号,虽然更正规的做法应该是试炼之后由牧师涂抹香油然后立誓成为骑士。有谁能证明你的誓言?” “一只刺木上的知更鸟。我还记得老人说的那些话,他告诫我要成为一名真正优秀的骑士,信奉七神,锄强扶弱,忠诚护主,守卫七国。我发过誓我会遵守。” “那么”,普拉马还不肯称呼他为爵士,邓克只耐下性子,“我必须请示一下杨滩堡领主。你或者你的前主人可否认识这里某位有地位的骑士?” 邓克想了想,“这里可有挂着唐德利安家族旗帜的帐篷么?黑底紫电”“曼费德爵士来自于这个家族。” “三年前艾兰爵士曾在东恩为他的父亲效力,曼费德爵士也许还记得我。” “我建议你最好先跟他说。假如他肯担保你,明天这个时候跟他一起来见我。” “我会照做的,大人”,他退出大门。 “邓肯爵士”,事务官叫住他。 邓克复走进去。 “你要明白”,那人告诫说,“在比赛中输者的武器盔甲和马归胜者所有,并且需要赎回来。” “我明白了。” “你有足够的钱来赎么?” 他现在肯定自己双耳赤红。“我不会需要这些钱的”,他祈祷这会成为真的。我所要的就是一场胜利。第一场赢了,我就能得到失败者的盔甲和马,也许是钱。 那么就有足够的钱来应付一场失利了。 他慢慢地走下台阶,不知道接着该做什么。他拉住庭院中一个马僮,“我要和杨滩堡主的马房总管说话。” “我替你找他。” 第四节 马厩里阴寒昏暗,一匹不老实的牡马在他经过时猛然拱向他,可‘捷步’甚至在他抚摸鼻子时,都只会喷喷鼻息,温和地蹭蹭他的手。“你真是个好姑娘”,他喃喃地说,老人总说骑士不应该爱护坐骑,总有不少会在他身胯下死去,可老人自己都不遵守。邓克常常见到他花掉最后一个铜币不过给“老栗子”买一个苹果,或者喂“捷步”和“雷鸣”燕麦吃。小马驮着老人已经不知疲倦地奔走了数千里,几乎跨越整个七大王国。邓克感觉自己是在背叛老朋友,可他没有选择,“老栗子”太老了,值不了几个钱,而他还需要骑着“雷鸣”去比武。 马房总管很久也没屈尊驾临。他一直等着直到听到城墙上传来一阵号声,然后院子有人说话的声音。他好奇的牵着“捷步”走出马厩,想看看怎么回事。近百个骑士和骑射手鱼贯而入,座下都是罕见的良驹。某个大人物?他抓住一个跑过的马僮,“他们是谁?” 马僮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看不见旗帜么?”,然后挣脱他跑开了。 旗帜……邓克转过头。黑绸三角旗随风扬起,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喷吐着熊熊烈火,展翅欲飞。掌旗的英伟骑士身着镂金白甲,纯白斗篷披肩而下。余下两个骑手则全身洁白。国王之卫的骑士和皇族旗帜!杨滩堡主和他的儿子们带着惊讶之色,急匆匆地过去迎接,还有那个美丽淑女,一头黄发,带着张粉红色的圆脸。 我看可不怎么贤淑呢,邓克暗自比较着。那个木偶戏姑娘要漂亮多了“小家伙,放开那头老马,过来照料我的马。” 一个骑手在马厩面前翻身而下。他在跟我说?邓克意识到这一点。“我不是马僮,大人。” “你是傻瓜?”,他披着猩红边的黑披风,里面的衣服红黄金三色,亮如火焰。 个子虽然不高却如匕首般挺直,大约和邓克差不多年纪。蜷曲的银发勾勒出一张傲慢的脸庞;高额,突出的颧骨,挺直的鼻子,皮肤光滑白皙毫无瑕疵加上如紫罗兰般深邃的瞳子。“如果应付不了马,那你给我找点酒来,再找个漂亮妞。” “我……大人,请原谅我。我也不是个仆从,我有幸成为了一名骑士。” “可悲啊,骑士风度堕落到这今天种地步。骑士风度早就在悲伤年代就消失了”,这年轻的王子讥讽道,幸亏很快就有个马僮跑了过来接过他手中华丽的汗血马。 邓克随即就被遗忘了,不由得舒了口气,回到马厩继续去等他的马房总管。领主们的帐篷里足让他气闷,他可不想再和王子打交道。 他毫不怀疑这俊小伙是个王子。坦格利安是越海而来瓦雷利亚人的后裔,拥有异于常人的金银发色和绛紫瞳色,邓克知道贝勒王子要年长的多,这位也许是他的儿子:瓦罗,被称为“少王子”以区别于他父亲;或者是马塔斯,“少少王子”,因为老斯万王已经给他命过名了。当然也还有其他的嗣子,瓦罗和马塔斯的堂兄弟们。“好心王”戴伦有四个已经成年的儿子,其中三个已经有了自己的儿子。 龙王的直系血统在他父亲在位时已经差不多断绝了,不过戴伦二世和他的儿子们已经为此作好的准备。 “你,是你要见我?”,橙色外套映的马房总管的脸愈发红润,他粗鲁地说,“有什么事?我可没时间——” “我想卖掉这匹马”,邓克急忙插嘴,生怕他离开,“这可是匹好马,步子……” “我说了没有时间”,那人扫了一眼“捷步”,“领主不需要这个。带它去镇子,也许亨利会给你几个银币”,他说完就走。 “多谢大人”,邓克赶紧抢在他前头,“大人,是国王来了么?” 马房总管讥诮的回答,“不,感谢诸神。这一群王子已经够麻烦的了。我上哪儿去给这些畜牲找地方,还有饲料?”,他对马僮大叫大嚷着走出门去。 当邓克走出马厩时,杨滩堡主已经带着他的皇室贵宾迎向欢呼的人群,留下两个国王之卫的白甲骑士留在院子里和守卫队长聊天。邓克走到他们面前,“各位大人,我是高个邓肯爵士”“很荣幸见到你,邓肯爵士”,他们中的大块头回答道,“我是罗兰德·克雷克豪,这是我的誓盟兄弟,暮谷镇的冬内尔爵士”国王之卫的七大斗士是王国里最骁勇的骑士,只为皇太子贝勒·碎矛效力,“你们也要参加比武么?”,邓克焦虑地问。 “我们没法挑战曾发誓保护的人”,红发红须的冬内尔爵士回答说。 “瓦罗王子有幸成为了美丽淑女的冠军”,罗兰德爵士解释道,“有两个堂兄会挑战他,我们只不过观看而已。” 邓克松了口气,向白骑士们致谢,在别的王子来得及叫住他前奔出城堡。三个王子,他驾马朝着白杨滩镇边走边想。瓦罗是贝勒王子的长子,下下一任铁王座继承人,邓克不知道他继承了几成他父亲卓越的剑术和枪艺。别的坦格利安王子他所知更少。我该如何挑战一位王子?我有资格挑战么?他不知道。老头常说他脑袋如城墙一样厚,现在他理解了。 亨利本来对“捷步”爱不释手,直到他知道邓克要卖了她。于是突然间所有会买这匹马的人都成了傻瓜。他出价三百个银币,而邓克坚持非三千不买。一番唇枪舌剑下来,最后的价码定在了七百五十个银币。更接近于亨利的原报价,邓克感觉自己简直亏大了,可是马贩子死活不肯加价,他无奈下只得让步。紧接着开始了第二轮关于马鞍是否包括在内的口舌之战。 等最终战罢,亨利回头去取他的银币时,邓克捋了一把“捷步”的鬃毛,叮嘱她要坚强些,“只要我赢了,一定回来赎你。我发誓”,他知道那些瑕疵很快便会消失,她的身价到时候会翻一番。 马贩子递给他三个金币和一把银币,邓克咬了一口,咧嘴笑了,他还从来都没尝过甚至碰过金币。人们管这个叫金龙币,缘于其中一面印着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另一头则是国王像。亨利递给他两个刻有戴伦王的脸,另一个则更古老些,也更磨损些,上面有张陌生的脸,名字就刻在下头,可是邓克并不认识那些字母。,邓克注意到边缘磨损也很多,便高声质问亨利,亨利抱怨几句后,拿出几个银币和一把铜币算是补偿。邓克退给他几个铜币,“这是给她的,晚上喂她燕麦。嗯,再来一个苹果。” 他挎上盾牌,扛着一身老大的盔甲,开始大踏步沿着杨滩镇明朗的大路走去。手里硬币的分量让他晕忽忽的。老人从来不放心给他钱,哪怕是一两个子儿。这足够他过一年,可等到这些都没了怎么办?卖掉“雷鸣”?他只能选择变成乞丐抑或强盗。机会不容错过,他必须要冒这个险。 邓克涉过浅滩回到舟徙河南岸时,已经差不多过了清晨,赛场重新恢复了生机。 酒贩和腊肠商人以物易物,一只熊随着他歌手的曲子和主人一起载歌载舞,“狗熊,狗熊,还有那美丽淑女”,变戏法的依旧在糊弄观众,木偶戏也刚刚结束一场比武。 邓克停下来看人偶骑士屠木龙,龙头被砍落到地上,红色锯末洒落到草地上。他止不住捧腹大笑着抛给女孩两个铜币,“一个是昨天的”,他高喊,看到女孩伸手接住之后,回以邓克所见过最甜美的笑容。 她对我笑?还是对铜币?邓克尚未和姑娘独处,她们让他紧张。三年前,老头在瞎眼的佛罗伦特领主手下效力一年半后的一天,他口袋鼓鼓,便告诉邓克该是时候去妓院初解人事。那次他醉醺醺的,等清醒之后脑中便一片空白,事实上他也羞于回味。他不打算要个妓女,就算不能像骑士那样娶个大家闺秀,至少也不能要爱钱胜于爱他的女子。 “你能赏脸喝杯啤酒么?”,他看着女孩把锯末装回去,“我的意思是,呃,和我一起?或者再来根腊肠?昨天我尝了,味道很不错。我想那确是猪肉”“非常感谢,大人。可是我还有一场戏要演”,她急匆匆地跑向操纵骑士的那个东恩妇人,留下邓克呆鹅般的伫立原地。她跑的姿势真美,人也漂亮,个子还这么高佻,那样我可以不用弯腰就能吻到她。他知道该怎么亲吻,一年前在兰尼斯特港,一个酒店女仆给他启过蒙,可惜她个子欠高,要坐在桌子上才能够得着他的嘴唇。这段回忆直让他耳朵发烧,该死的,我现在该考虑的是比武,而不是如何亲吻。 杨滩堡主的木匠们正忙于把隔开参赛者的栏栅刷白。邓克伫下步望了一眼:并列着五条南北走向的通道,为了让参赛者不用直视刺眼的阳光……东边是三级台阶的观看席,为大人小姐们特备了遮光避雨的桔色遮阳篷。观众大多坐在长凳上,但也为杨滩堡主,美丽淑女和来访的王子们备了四张高背椅。 牧场东边架起了一个枪靶,一群骑士正在刺击它,每次他们刺中悬挂在横杆一端的破盾牌,横杆就旋转起来。邓克注视屠夫布瑞肯结束他的回合,之后是来自边境的卡隆大人。任何一个我都不是对手,他心中一阵忐忑不安。 别处有人正用木剑在进行徒步练习,边上的侍从们纷纷叫嚷着下流的主意。邓克注意到一个矮个子正努力抵挡着另一个壮硕但动作却如山猫般灵活的骑士。他们的盾牌上都有佛索威家族的红苹果,但矮个子的苹果已经碎成几块,“这个苹果可不怎么熟咧”,大个子重重地砸在对手头盔上。当他对手认输时已经浑身青紫,而他却意态悠闲地抬起面盔向四处张望,当看到邓克时他喊了句,“嗨,大块头,长翅膀杯子那个,那可是你的长剑?” “佩戴它是我的荣誉”,邓克警惕地回答,“我是高个邓肯爵士”“我是斯忒芬·佛索威爵士。来和我较量吧?高个邓肯爵士。我得换个人练练了,你也看见我的堂弟还没熟呢”“干掉他,邓肯爵士”,失利者摘下面具,急切地说,“我确实没熟,可我的好堂哥早就烂心了,把他的籽儿给敲出来吧”邓克摇摇头,不明白这些少爷们为何要把自己卷入他们的纠纷中。他可不想有所牵连。“谢谢你的好意,可我还有事情要办”。沉重的钱币让他颇为不安,早一点从斯提利·佩特那里换成盔甲,就早一点轻松。 斯忒芬爵士轻蔑地打量着他,“雇佣骑士要去办事哪”。他转头看到了另一个悠闲并且配得上他的骑士。“格兰锡爵士,来较量一下吧。我对我堂弟雷蒙的小伎俩了如指掌,而这位邓肯爵士要赶回他的树篱去。来呀,来呀”邓克涨红了脸,不管有用没用,他都不会用什么伎俩。他不过不想在比赛前漏底而已。老头常说:悉敌深浅,得其先机。像斯忒芬爵士这样的骑士,一眼就能看出对方的破绽。邓克动作迅猛,力量和控制范围是他的优势,可他自觉技巧上低人一筹。艾兰爵士确实倾力相授,可他自己年轻时也不算优秀的骑士。伟大的骑士决不会甘居于树篱之下,也不会屈死于污泥之中。我决非如此之人,邓克暗暗发誓。我会向他们证明我并不仅是一个雇佣骑士。 “邓肯爵士”,年轻的佛索威赶上他,“我不该怂恿你去挑战我的堂兄,我实在受不下他的自炫,恰好你看上去那么高大,所以……一切都是我错,你甚至没穿盔甲,他也许会打断你胳膊,或者膝盖的。假如他遇见比赛时的对手,他喜欢在训练场就下重手,先把他们打成淤伤而变得脆弱”“他可没有打伤你。” “是的,因为我是他亲戚,尽管他总喋喋不休地要我记住他才是是苹果树的主干。我叫雷蒙佛索威。” “很荣幸见到你,你可是要和你堂兄参加比赛?” “他要参加。而我呢,只不过是一个侍从而已。我堂兄答应过会授我爵位,但却总以我还没成熟为推辞”。雷蒙方方正正的脸上却长个扁鼻子,头发松蜷,笑容甚是迷人。“我看你像个挑战者。你准备打碎谁的盾牌?” “这无关紧要”,邓克回答道,尽管这实际上要紧的很,我也只能这样回答。“我要到第三天才会去参加比赛”“到那时,有些斗士恐怕已经倒下了”,雷蒙说到,“也好,愿战神保佑你,爵士”“你也一样”如果连他都不过是个侍从而已,我又有什么资格当骑士呢?。我们中定有一个是傻瓜。邓克袋中的银币随路叮当作响,他知道一个闪失,这就会立刻化为乌有。每一条比赛规则都和他作对,选到初出茅庐或者徒有虚名对手的机会微乎其微。 第五节 比武形式多样,取决于大人们一时的兴致。有些是骑士组队模拟战斗,而在自由搏击战中,荣耀属于最后一名屹立不倒的战士。在单人对抗时,如何组对有时由抽签决定,有时则由主办者决定。 杨滩堡主筹备这场比武不过为庆祝他女儿的命名日,美丽淑女将会坐在他父亲边上戴上爱与美之后的桂冠。她挑中五位骑士来守卫她,其他人则扮演挑战者的角色,每一个击落任何一个守卫者的挑战者都有资格占据对手的席位。直到被另外的挑战者击败。三天比赛后还余下五位骑士将有资格评选美丽淑女是否能够戴上这一桂冠,还是要让与别人。 邓克眼神迟滞地扫过碧绿的场地和观看席上空荡荡的座位,盘算着自己的胜算。 其实一次胜利就足以,那样他即可宣称自己是杨滩牧场的冠军,哪怕仅有一个时辰。老人度过六十个岁月也未获过一次冠军称号。愿望并不算奢侈,倘若诸神愿意保佑。他回想起传颂四方的歌谣,那关于失明的西蒙·星目,镜盾骑士塞文,龙骑将伊蒙,雷姆·瑞达尼,还有傻瓜佛罗理安,他们都曾经战胜过远甚于自身的对手。可除掉傻瓜佛罗理安之外,其余的都是出身高贵的英雄。我又算什么? 跳蚤窝的邓克?抑或高个邓肯爵士? 但愿结果很快就能分晓。他背起大袋的盔甲走向商人货摊,希望能够找到史提利佩特。 伊戈正在卖力地干活。邓克原本怕他乘机溜走,眼下不由得心中高兴。“你的马可卖了个好价钱?”,男孩问道。 “你怎么知道我卖了她?” “骑马出去的人走了回来,若是遭劫了,你看上去会有这么平静么?” “我换到了这个”,邓克向男孩展示他的新盔甲,“如果你立志当一名骑士的话,那你就该了解钢质的好坏。瞧瞧这个,精湛的做工。这是双环扣的铠甲,每个环都和其他两个相连,看见没有?这比单环更能出色的保护你。还有这个头盔,佩特把它做成拱顶,瞧见这弧线?这样剑斧劈上去就会滑开,而平顶就容易被砍穿”,邓克戴上头盔,“觉得如何?” “没有面罩阿”,男孩挑了个毛病。 “有出气孔。面罩会带来破绽”,佩特曾详细解释过,“当你知道很多骑士为了换气而提起面罩,结果被一箭扎在眼窝之后,你就不会想要”,他告诉邓克。 “也没有盔饰”,男孩不服气的说,“光溜溜的” 邓克摘掉头盔,“对我来说足够了。你看这钢质多亮傥,这是你要负责维持的。知道如何磨亮盔甲吧” “得要一桶沙子”,男孩没好气地说,“可是连桶都没有。你买帐篷了么?” “没有合适的”,小家伙口没遮拦,该好好教训他改掉这个毛病。不过他深知自己决不会真地去做。他喜欢直率,甚至自己更加肆无忌惮。我的侍从比我勇敢,还更聪明。“干得不错,伊戈”,他告诉男孩,“明天早上咱们就一起出发去瞧瞧赛场,给马买点燕麦,也给咱们自己买点新鲜面包。最好来一点奶酪,我瞧见有个摊位在卖很好的奶酪。” “我不需要去城堡吧。” “为什么不?我还想有天能够赢一座城堡。我可不想到死都未有一席之地。” 男孩不再吭声。他大约是怯于到领主的城堡里去。这是人之常情,需要时间来成熟。于是他回头继续欣赏他的盔甲,琢磨自己能拥有它多久。 曼费德爵士面色阴沉,瘦瘦的个儿,外衣上绣着唐德利安家族的紫电。藉着他散乱的金红色头发,邓克一眼就认了出来。“您的父亲大人和卡隆大人一起将”秃鹫王“烧出红山时,艾兰爵士正是他麾下一名骑士”,他曲下单膝,“我那时不过是个小孩,但已经是艾兰·帕尼其爵士的侍从了”曼费德爵士皱了皱眉,“我不认识他,也不认识你,孩子” 邓克把老人的盾牌给他看,“这是他的徽记,飞翼圣杯” “我的父亲带了八百个骑士进山,还有三千步兵。我怎么可能记住每个人,更何况盾牌。也许你当时跟着我们,可是……”他耸耸肩。 邓克顿时就噎住了。老人可是替你父亲挨了伤的,你怎么可能忘了?“除非我有担保人。否则他们就不允许我参加比赛。” “那又关我什么事”,曼费德爵士回答他,“我已经给你很多时间了,爵士”如果就这样两手空空地回去,那注定是没希望的。邓克盯着曼费德爵士绣在白袍上的紫电,开口说,“我还记得你父亲来营房讲述你们家徽的那件事。那天雷电交加,你们的家族建立者当时正要穿过东恩山脉传递消息,突然飞来一枝箭射死了他的马,他重重地倒在了地上,看到黑暗中跃出了两个披甲戴盔的东恩人,此时他的长剑已经在他身下断为两截,唯有坐以待毙。就在此时天上一道耀目的紫电霹雳而下,击在剑上将那两人生生劈死。他传递的消息为风暴王赢得胜仗。为表答谢,他封这个传信兵为唐德利安领主。所以他在自己臂上饰以星空下一道分叉的紫电。” 如果邓克以为这种故事就能打动曼费德爵士的话,那他就是大错特错了。“随便一个服侍过我父亲的小厮或者马夫都听说过这个故事。知道这个故事并不能帮你成为一个骑士。走吧,爵士。” 邓克满怀沮丧地走回杨滩堡,如何方能让普拉马认可他的挑战权呢?然而,事务官并不在他的小屋里。守卫透露说他也许在大厅。“我该在这里等?”,邓克问,“这要等多久?” “我可不知道。随便你” 在杨滩堡这种小地方,所谓的大厅并没大到哪里去。邓克沿着走廊进去,一眼就找到了事务官,杨滩堡主和其他几个人正站在大厅的另一头。于是他便挨着一堵盖以鲜花水果挂毯的墙走过去。 “——换成你儿子,你就会关心了,我说”,有人恼怒地高喊道。阴暗的大厅映地他挺直的头发和修剪整齐的胡须闪烁着灰白色。直到邓克走近,才恢复出原本金银光泽。 “戴伦早就这样做过”,普尔马的身体挡住了说话者,“你就不应该让他参加比赛。他甚至不比雷哥或者伊利斯更合适参加比赛”“所以你就觉得他很快就会去上一个妓女而不是马?”,先前那人说道,一个强硕有力的王子——他一定是个王子—扣丝革甲,披着垫有貂皮的黑披风,脸上除去胡须遮住的地方外,深深地刻满了疤痕。“我不需要任何人来提醒我儿子的事,哥哥。他才八岁。他会长大的,诸神保佑,不然我发誓会让他在我面前死去”“别傻了,不管戴伦如何,他终究是你我的血脉。我相信罗兰德爵士会找回他的,连同伊耿一起。” “到时候比武早就结束了。” “伊利昂也在这里。倘若你这么在乎比武的话,他不管怎么说都比戴伦的武艺强。”说话人手握书卷高坐在椅子上,肩头后面是杨滩堡主的脸。即使是坐着,从他伸出的双腿也能看出他高出常人一个头。短短的褐发闪现着丝丝白发,下巴光滑整洁,鼻子却像是曾被打破多次。如寻常人般穿着绿上衣,褐斗篷还有拖鞋,却不经意地流露着一股王者之气。 邓克意识到他听到了不该听到的话。我最好离开,等他们说完再回来,当他下决定时,已经太迟了。银须王子敏锐地捕捉到他的存在,“谁?怎么敢擅自闯到这里来的?”,他严厉的喝斥到。 “他是我们的事务官等的人吧”,座中人微笑着说,像是早就注意到他了,“我和你才是擅自闯入者。过来吧,爵士”邓克挪动着步子,不知道会怎么样。他求助地看向普拉马,可毫无所获。老冷着脸的事务官昨天还盛气凌人,现在却只敢低头专注着地砖,“各位大人”,他开口说,“我寻求曼费德·唐德利安爵士担保我参加比赛,可是他拒绝了我,说他并不认识我。可是我发誓艾兰爵士曾经为他效力,我有他的盾牌和剑——” “一把剑和一个盾牌并不能代表一个骑士”,杨滩堡主打断他,一个紫红色脸的大胖子。“普拉马跟我提起过你。就算这些都是所谓艾兰爵士的遗物,亦有可能是你在他死后偷来的。除非你能拿出更好的证明,不然——” “我认识艾兰·帕尼其爵士”,高座上的人静静地说,“他从未赢过任何比武,但也从不做不光彩的事。十六年前在君临城,他曾在肉搏战中把斯托克沃斯大人和赫伦浩的私生子打翻在地。更久以前,他在兰尼斯特港,把灰色雄狮挑落下马。当时雄狮还没有那么苍老。” “他常常对我提起这件事”,邓克说。 座中人细细打量了他一番,“那么你定然还记得灰色雄狮的真名。” 邓克脑海瞬时空空如也。老头多次提过这个故事,上千次吧,雄狮!雄狮?名字,名字,名字……他几乎就濒临绝望,忽然间一个名字闪入他脑海。“达蒙·兰尼斯特爵士!”,他叫喊起来,“灰色雄狮。他现在是凯岩城主”“没错”,座中人愉快地回答。“他明天就会出场”,他绞着手中的纸卷。 “十六年前偶尔击落达蒙·兰尼斯特爵士,你居然会记住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雇佣骑士?”,银须的王子蹙额说。 “我把记住每个对手作为一种练习而已,你曾经贱低身份和一个雇佣骑士交过手?” “那是九年前在风息堡的事了。拜拉席恩大人为庆祝他外孙的出生而举办了比武大会。抽签第一场就让我和艾兰爵士成为对手。我在互相撞断了四根长矛之后才将他击落”“七根”,邓克纠正说,“并且那一场是对龙石岛王子”,此话刚出,他便悔恨不迭。呆子邓克,脑瓜如城墙一样厚,他似乎又听到老头的斥责。 “是么”,破鼻子的王子温和地说,“我早知故事愈经人之口,便愈远离真相。不要误会你的老师,不过确实是四根长矛。” 真该感谢这大厅的昏暗掩饰了他赤红的双耳,“大人”,错了,“殿下”,他屈膝俯首,“您说得对,四根,我不是……我从来……老人,艾兰爵士他,他总说我脑瓜就像城墙那样厚,铁锚那样迟钝”“也如铁锚般强壮,你哪”,贝勒·碎矛说道,“起身吧,爵士。没事的。” 第六节 邓克起身,犹豫该垂下头还是直面王子。贝勒·坦格利安,龙石岛的王子,御前首相,“征服者”伊耿的铁王座继承人,竟然在跟我说话?一个雇佣骑士怎有如此荣幸?“您——您把马和盔甲归还他而没有索要赎金,我还记得”,他磕磕绊绊地说着,“那老——艾兰爵士总说您秉承骑士精神,总有一天七大王国将在你手中永享和平”“我倒是希望这天别来得那么快”,贝勒王子说。 “对不起”,邓克慌乱地解释,几乎就欲脱口说我不是希望国王死去,幸好他及时停住口。“对不起,大人。不,我该称呼,殿下”这会儿他才猛然觉到还有一个银须男子在场,他称呼贝勒王子为兄弟。这也是个龙王血脉,我这笨蛋。定然就是梅卡王子,戴伦国王的四子。伊利斯王子是个书呆子,而雷哥王子是个呆滞软弱的精神病人。他们都不会穿过半个王国来参加这场比赛。梅卡王子亦是个令人生畏的勇士,可惜一直在兄长的阴影中郁郁不得志。 “你想要参加比赛么?”,贝勒王子问道,“这由比武主持人全权负责,不过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拒绝你。” 事务官垂下头,“如您吩咐,大人” 邓克结结巴巴地欲示谢意,梅卡王子一把打断他的话头,“好了爵士,你可以参加了。现在可以离开了吧。” “请原谅我的兄弟”,贝勒王子歉意地说,“他有两个孩子在这里失踪了,他现在非常担忧”“春雨淹没了很多河道,或许他们是被堵在路上。” “我来这里可不是听一个雇佣骑士指点的”,梅卡王子忍不住向他兄弟发牢骚。 “你可以离开了”,贝勒王子只得善意地提醒邓克。 “是的,大人”,邓克转身就欲离开。 贝勒王子却叫住他。“爵士,还有一件事。你不是艾兰爵士的血脉吧?” “没错,大人。我并不是” 贝勒王子朝他的盾牌点点头,看了看上面的飞翼杯。“根据法律,只有直系血亲才能继承装备。你必须找一个新的图案作为你自己的家徽”“我会的”,邓克回答道,“再次感谢,大人。你会看到我如何英勇的作战”就像贝勒王子一样勇猛,老人常说。 酒贩和腊肠商人还在互相交易,妓女公然地穿行在货摊和帐篷之间,有几个长得还不错,尤其是那个红发女郎。邓克按捺不住地盯着她迈步时微微晃动的胸部。 他记起自己还有银币,我可以让她属于我,银币叮当声的足以让她着迷,带她回帐篷然后占有她整整一夜。他还从未和女人上过床,而且知道很有可能自己会死在第一场。骑乘比武危险的很……可是娼妓不见得会安全些,老头总是提醒他。 她会趁我熟睡时卷走所有东西,到时候该怎么办?所以当女郎的目光越过肩膀瞟向他时,邓克摇摇头走开。 他在木偶戏那里找到了席地叉腿坐着的伊戈,斗篷高高地拉起遮住光头。男孩害怕进城堡,邓克将它归于害羞和自卑。他自己都无法亲近老爷夫人们,更不用说王子了,他小时候也如伊戈一般。跳蚤窝外的世界既令他激动也让他畏惧。伊戈需要时间的磨练。而现在该做的就是给他几个铜币让他快乐地玩,不比硬拉着他去城堡要好么? 早晨木偶师出演的是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故事。一身小丑打扮的东恩妇人扮演着佛罗理安,而女孩操控着琼琪。“你不是骑士”,随着琼琪的嘴巴一上一下,她模仿着说,“我知道你就是傻瓜佛罗理安”。 “没错,女士”,另一个木偶说到,“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傻瓜,亦是最伟大的骑士”“傻瓜兼骑士”,琼琪说,“我可从来没听说过” “可爱的小姐”,佛罗理安回答道,“在女人眼里,哪个男人不是傻瓜?哪个男人不是骑士?” 一出凄凉但甜蜜的木偶戏,还有一个做工细致的巨人。最后一小段打斗划上了句号。邓克拉上伊戈,向她们走过去。 “大人?”,女孩嘴角带着笑意,眼角却撇着别处。她要比他矮一个头,可仍要比寻常女子高很多。 “很好的演出”,伊戈急切地说,“我喜欢你摆弄这些,琼琪,龙还有别的,我去年也看过木偶戏,可它们就像木头一样笨拙。你表演得很流畅”“非常感谢”,她礼貌地向男孩表示谢意。 邓克开口说,“这些木偶也雕得精致。尤其是龙,这头野兽可真吓人。你们亲手做的?” 她点点头,“我叔叔雕刻出来,而我负责上色” “你可以给我绘点东西么?我可以给钱”,他从肩上取下盾牌,“我需要画些东西盖住杯子”女孩瞅了瞅盾牌,又瞅了瞅他。 “你打算要画什么?” 邓克顿时发现自己还根本没想过这个问题。不要飞翼杯,那该绘什么呢?他脑中一片空白,呆子邓克,脑瓜如城墙一样厚。“我不知道……我还没想好”,他苦着脸,,感觉到自己的耳朵又红了,“我一定是个不折不扣的傻瓜”她报以一笑,“哪个男人不是傻瓜?哪个男人不是骑士?” “你能上什么颜色?”,他希望能从这想出点什么。 “你想要什么颜色我都可以给你调配出来” 老头留下的棕色总让人觉得单调,“底色就用夕阳的色彩”,他突然说,“老头喜欢夕阳,图案么……” “榆树”,伊戈说,“一个大榆树,就像池塘边那棵——褐色的树干,碧绿的树冠。” “可以”,邓克表示同意,“一棵榆树。上头最好来颗流星,你能做到么?” 女孩点点头,“给我盾牌,我晚上就可以画好它,明天就给你。” 邓克递了过去,“我是高个邓肯爵士” “我叫坦希莉”,女孩大笑起来,“高过头的坦希莉,男孩们都这么叫我”“你可没高过头”,邓克脱口而出,“正好——”,他顿时意识到自己想说什么,不由得慌张的涨红了脸。 “正好?”,坦希莉好奇地抬起脖颈。 “表演木偶戏”,他狼狈地补充道。 比武的第一天风和日丽。清晨他们便以昨日买好的鹅蛋,干面包和熏肉为食。邓克却发现自己的肚子恹恹不振。尽管这天并未轮到出场,可他还是觉得腹硬如石。 第一天的挑战权归于高贵的领主还有他们的儿子们,以及来自其他比赛的冠军。 伊戈倒是边吃边喋喋不休地谈论这个骑士那个冠军的事迹。他说的是真的,他确实认识大陆上最好的骑士们,邓克黑着脸。专注地倾听一个瘦弱孤儿的讲解真是有失体面,可这些知识恰恰能够很好的帮助他。 牧场被围得水泄不通,大家纷纷推诿着只为抢得一个好位置。邓克用他的大肘子和块头轻易地挤到了篱笆六码近的地方,伊戈却犹自抱怨他能见到的只有屁股。 邓克无奈之下只好让骑在自己肩头。赛场的观看席上全为老爷夫人们还有镇中的富人所坐,夹着一撮今天尚无赛事的骑士。他只见到杨滩堡主边的贝勒王子,每卡王子并不在。斗篷钩子和额边的王冠熠熠闪着金光,之外,便再无其他奢侈装束了。说实话,他可不像个坦格利安人,邓克悄悄对伊戈说。 “据说他更多继承母亲的血统”,男孩提醒他,“她是东恩公主哩”竞技场北边河滩处,五位冠军收起了他们的帐篷。其中较小两顶橙色帐篷门口的盾牌上标示着白日V 字。安卓和罗伯特,杨滩堡主的儿子,美丽淑女的兄长,邓克还从未听人提起过这两人的实力,也许便会最先落马。 他们边上的是稍大的湛绿色帐篷,高庭的金花飘扬在上,门口的盾牌上是saffie图示。“那是理欧·提利尔,高庭之主”,伊戈告诉他。 “我知道”,邓克有点恼怒,“我和老头为高庭效力时你还没出生呢”。“长号”理欧,他们常常这么称呼他:尽管已是满头银发,枪术却依然出色。“帐篷边的那个就是理欧大人,瘦瘦长长,长着灰胡子,穿金色和绿色的服装。” “嗯”,伊戈说道,“我在君临城见过他。爵士,他可不是你该挑战的”“听着,小家伙,我不需要你来指挥我该去挑战谁” 邓克没有认出来第四个红白菱形镶嵌而成的帐篷,伊戈说他们属于一个艾林谷的骑士,名叫胡弗雷·哈丁爵士。“他在去年麦登堡的徒步比武中大赢一场,爵士,然后在骑乘比武中击落了来自暮谷镇的冬内尔爵士,以及艾刃和罗西大人。” 最后一个帐篷属于瓦拉王子。猩红色的燕尾旗宛如跳动的火焰,飘扬在黑缎帐篷顶。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就在边上的漆黑盾牌上,边上站着一个国王之卫,黑帐篷映衬着白衣白甲。邓克看着他,怀疑会有人胆敢碰盾牌一下。瓦拉是国王的外孙,贝勒·碎矛的儿子。 他不需要这么担心的。号角一起,五位冠军便起身前去保卫美丽淑女。当一群人陆续出现在赛场的南端入口时,围观人群开始沸腾起来。随着传令官的点名,他们挨个儿停在观看席前面,向着杨滩堡主,贝勒王子,和美丽淑女举枪致敬,然后才绕到北边选择他们的对手。鹰巢城的灰色雄狮敲了敲提利尔大人的盾牌,而他一头金发的继承人提卜特爵士则挑选上了杨滩堡主的长子,奔流城的徒利公爵点上胡弗雷·哈丁爵士的菱形家徽。阿贝拉·海陶尔爵士敲的是瓦拉王子的盾牌,而杨滩堡主的幼子却被人称“狂笑风暴”的朗内尔·拜拉席恩点上了名。 挑战者们后撤到赛场南边静候对手:一身银灰的阿贝拉手持绘有烽火石塔的盾牌;兰尼斯特家两人均身着暗红,饰有凯岩城的金色雄狮。狂笑风暴一身金装,头戴鹿角盔,胸口盾牌上各带黑牡鹿。徒利公爵一袭银边的红蓝斗篷。五人默不作声地持枪朝天,任风刮得旗帜飒飒作响。 北边的冠军们一边在侍从帮助下上马,一边披甲戴盔,准备武器,着装之炫目毫不逊色。杨滩堡主一身亮黄,胡弗雷爵士红白镶嵌,而端坐在白马上的理欧绿则是绿底的金玫瑰,瓦拉·坦格利安黑盔黑甲黑盾黑枪,连坐骑也不例外,亮红色的三头龙在头盔上展翅欲飞,而它的孪生兄弟则伏在盾牌上面。五人腕上均扎着美丽淑女赠与的橙色绢束。 第七节 斗士们驾马就位,牧场里顿时鸦雀无声。然而一声号角响起之后,整个牧场如同被掀翻一样沸腾起来。十双马刺拍在战马的同时,怒吼声仿佛闷雷卷过赛场。四十只铁蹄践踏过草地,似要把赛场整个翻过来。横飞的木屑铁片如烟雾般腾起,双方冲撞到了一起。瞬时间,任谁也说不清谁上谁下上。徒利公爵在马鞍上直转数圈后才稳住坐骑。十根长枪均成木屑,观众中爆发出一片欢呼声。这预示着将是一场圆满的比武,同时也是映衬参赛者卓越的武艺。 侍从迅捷地给他们装备上新的长枪,很快马刺再次重重扎了下去。邓克只觉得脚下如地震般摇动,唯有伊戈还在他肩头兴奋地挥舞着细胳膊。王子冲到离他们近处,邓克甚至能够看见他的黑矛尖端扎到对手的了望塔盾牌上,然后顺势直扎到胸口,而他对手的长矛也同样戳在他的胸甲上,裂成了碎片。银灰的战马在冲击下直立起来,把阿贝拉·海陶尔猛地抛起,甩到地上。 徒利公爵亦被胡弗雷·哈丁爵士掀翻在地,他随即侧身拔起身,抽出长剑。胡弗雷·哈丁爵士扔掉完好无损的长枪,翻身下马,同样抽剑,继续他们的对决。阿贝拉爵士就没那么幸运。他的侍从跑过去替他解开头盔,立刻高呼救命。随即昏迷的骑士被两个仆人带回帐篷。其他六位还在马上的骑士则开始了他们第三次冲锋。再一批长枪化为了木屑,这次理欧·提利尔爵士精准地将灰色雄狮的头盔击飞。脸部暴露之后,凯岩城主不得不高举双臂认输。而这会儿,胡弗雷·哈丁爵士已经迫使徒利公爵投降认输,可知他剑上的功力丝毫不逊于长枪。 提卜特·兰尼斯特和安卓·埃绪福特对峙了三个回合,最终安卓爵士丢盾告负。 年轻的埃绪福特坚持地更久,他在朗内尔·拜拉席恩面前击碎了九根长矛。两人均从马鞍上摔了下来,但很快长剑钉锤继续他们之间的较量。最后罗伯特几乎被打扁而不得不承认失败,可杨滩堡主毫无沮丧之意。尽管他的两个儿子均从冠军座椅上被赶了下来,但他们亦证明了自己丝毫不逊于王国的精英勇士们。 我要打得更好,邓克目送着胜利者相拥走出赛场。但更重要的是决不能输。至少赢下第一场战斗,不然就完了。 提卜特·兰尼斯特和“狂笑风暴”取代失利者成为了冠军。橙色的帐篷业已撤下。 几步外帐篷前,年少的王子悠然坐在高椅上。他已摘掉头盔,露出一头承自父亲的褐发,夹了一缕亮纹。他抿了一口仆人递上的高脚杯。如果他够聪明,那么杯中的该是清水,邓克想,否则就是酒。他突然怀疑起瓦拉是否真的从父亲那里承传了技艺,抑或不过是碰巧遇到个弱小的对手。 号角声宣告又三位挑战者的入场。传号官大声宣读着他们的名字:“卡隆家族的皮亚斯,边境之主”,他的盾牌上绘着一只竖琴,而衣服上却绣着夜莺。“梅利斯特家族的琼斯爵士,来自海疆城”,琼斯爵士头戴飞翼盔,盾牌上苍鹰掠过青空。“斯万家族的盖文斯爵士,来自风怒角的石盔城主”,一对黑白天鹅在他臂上展翅欲斗,盔甲,斗篷,长矛乃至于马饰,都是纠缠着的黑白二色。 卡隆大人,闻名七国的骑士兼竖琴歌手,用矛尖轻触了提利尔大人的玫瑰。琼斯爵士则重重敲在胡弗雷·哈丁的菱形上。黑白骑士盖文·斯万爵士,挑上了黑衣王子。邓克揉了揉下巴,盖文·斯万爵士甚至比老人还要年长。“伊戈,谁是挑战者里面最弱的?”,肩头上的男孩看上去要更了解这些骑士。 “盖文大人”,他很快回答道,“瓦拉的对手” “瓦拉王子”,邓克纠正他,“一个侍从必须注意自己身份。” 双方各就各位。熙攘的人群纷纷开始打赌并高呼自己的押注,可邓克只留意着王子。第一个回合,他的枪如上次对阿贝拉·海陶尔爵士那样从盾牌上滑向一边,可惜,这回换了个方向刺向空气。而盖文大人的枪不偏不倚地击中他的胸膛,王子摇晃着几欲坠马。 下一个回合,瓦拉王子直奔对手的胸膛而去,却只击中了肩头。然而这一击足以让盖文大人手臂再无力持枪,他单手难控平稳,不由得失身跌下马去。年少的王子立刻翻鞍下马,拔出长剑,却见落马的骑士揭开面盔,连连挥手道,“我认输,殿下”,他嘶哑地喊着,“您刺得精彩”,在看台上的大人们“干得真棒”的附和声中,王子走过去,搀扶起了老骑士。 “可我没觉得精彩啊”,伊戈忍不住抱怨。 “安静!不然给我回营地呆着去” 远处,琼斯·梅利斯特爵士昏迷不醒的被拖出了赛场。而竖琴骑士和玫瑰骑士则正随着人群的喝彩声互相抡着长斧。可邓克完全没有在意,他聚精会神地观察着瓦拉王子。他是个够格的骑士,可我有机会挑战他。假如诸神眷顾,我甚至能够将他击落马,在地上,我就能发挥肌肉的力量。 “揍他!”,伊戈骑在邓克背上,激动地叫喊着,“揍他啊!就在那儿,对,就是那儿”。他似乎在为卡隆大人喝彩。竖琴骑士这会儿奏起了另外一首曲子,逼得理欧爵士在兵器的伴奏声中连连后退。观众也早已分成了人数相当的两派,喝彩和咒骂随着晨风弥漫开来。皮亚斯大人一斧接一斧地劈在玫瑰的花瓣上,激飞无数木屑和漆片,最后连盾牌都崩裂开来,他的长斧一时间嵌在里面……趁此时机,理欧爵士果断地砍向对手斧柄,皮亚斯大人手中很快就剩下短短的一截。理欧爵士扔掉了盾牌,突然之间,进攻的人成了他。顷刻间,竖琴骑士便只有屈膝改奏绥靖之歌。 余下的大半天如此般的过去,挑战者们三两人一组或者直接五人进场挑战。号角鸣起,宣读姓氏,继而战马奔驰,人群鼎沸,最终归以长枪的崩裂和剑刃的交击。 寻常镇民和老爷们欢度这圆满的一天比赛。胡弗雷·哈丁爵士面对胡弗雷·比斯伯利爵士,一个黄黑相间,手持蜂窝盾牌的年轻人,他们互相击碎的长枪不下一打,“胡弗雷之战”很快就誉满全场。提卜特·兰尼斯特爵士被琼恩·潘洛斯爵士击落马下,长剑亦被打断,可他仅凭一盾笑到最后,保住了冠军座位。胡子拉碴,头发灰白的独目骑士洛宾·瑞斯林,面对理欧爵士第一个回合便丢掉了头盔,可倔强如他岂能认输。后继的三个回合中,他的脸任凭凛风抽打,木屑飞刺。邓克从伊戈口中得知不到五年前他的一只眼睛便是毁在长枪碎片之下,不禁愕然。 纵然好心的提利尔大人从不以枪对准他毫无保护的脸,洛宾·瑞斯林爵士的勇敢(或者是愚勇?)仍然让邓克瞠目结舌。最后洛宾爵士终于胸口挨了一下,仰天翻下马去。 朗内尔·拜拉席恩爵士亦参加了数场值得注目的比赛,每当实力稍逊的对手点上他的盾牌时,他便爆发一阵狂笑,每次上马冲锋和击落对手亦是狂笑不断。倘若对方盔带饰纹,他便会挑落它并甩向人群。那些纹饰雕饰精美,均由弯木或者塑革制成,有些甚至纯银所制,这个习惯尽管让他赢得一片喝彩,却让对手面上甚是无光。不久,再也没有头盔上带装饰的骑士选择挑战他了。他的狂笑响彻赛场,可邓克觉得今日的荣誉该归于胡弗雷·哈丁爵士,他足足击败了十四位杰出的骑士。 王子步出帐篷,长饮美酒,上马击败对手,如此九次。而在邓克看来,他的对手不过是身体羸弱的老者,或是技艺生涩的侍从,更有外强中干的豪门子弟。真正的骑士视而不见地从他面前骑过。 天色已晚,一记有力的号角鸣响却宣布又一位挑战者踏入赛场。座下的枣红马披着黑色马饰,隐约可见中间红黄相间。他驾马到观看席前致礼,面罩下的脸孔让邓克认出他就是杨滩堡所见的那个王子。 伊戈两腿紧紧地夹住他的脖子,“别这样”,他忍不住拉开,“你打算憋死我?” “伊利昂·炽焰王子”,传令官宣布道。“来自君临城红堡。坦格利安盛夏厅梅卡王子之子,安达人,洛伊拿和先民之王,七大王国之主,戴伦二世之孙……” 伊力安亦持三头龙盾牌,但红黄橙三色各异,龙头喷吐金色火焰,远比瓦拉王子的要鲜活。他的外套如浓烟滚滚的火焰,头饰也雕如火焰。 他随手向贝勒王子漫不经心地举枪示意,随即便奔向赛场北边。他越过理欧爵士和“狂笑风暴”的帐篷,缓缓接近瓦拉王子的营帐。年少的王子慢慢站起,僵直地贴住他的盾牌。一时间邓克感觉伊力安选择了他……他大笑着走过,重重地敲在胡弗雷·哈丁爵士的菱盾上,“出来,出来,可怜的骑士”,他清晰地吐出每一个字,“这回你要面对的是真龙”胡弗雷爵士盯着他的对手,直到军马拉出来。然后便再也不看他一眼,系盔持枪,翻身上马。观众安静地看着两位骑士就绪。待伊力安一放下头盔,号角便起。 胡弗雷爵士稳稳地策马前进,而他的对手则两根马刺同时扎马飞奔。伊戈又夹紧双腿,“杀了他!”,他突然喊起来,“杀了他,就在那儿,杀了他,杀了他,杀他啊!”,邓克根本搞不清他在为谁呼喊。 伊力安王子描金绘彩的三色长枪慢慢划过屏障。低了,太低了,邓克一眼就看出问题,这样根本刺不中上面的骑士而只会刺到马,再举高点才行。电光火闪间他心头寒意骤起,他莫非是故意的?他不可能……刹那间,胡弗雷爵士的坐骑压抑不住眼中的恐惧,嘶叫着直立起来后腿,但已太晚。伊力安的长枪恰好高过马的护胸甲,刺中了它,随着血雾蓬飞,枪尖血淋淋地从马颈上露了出来。军马哀嘶着倒向一边,屏障在它身下顿时支离破碎。 胡弗雷爵士意欲跳开,却被马镫绊住了脚踝,惨烈的叫声中,他的腿被压在马的身子和破碎的篱笆之间。 整个牧场沸腾起来,有人上前想救出骑士,但垂死的战马痛苦地蹬踢,使得他们无法近前。伊力安愉快地越过惨景到另一头,然后慢慢踱了回来,嘴里大吼着什么,却无法从马接近人声的濒死嘶鸣中听清楚。他下马拔出剑,向他倒地的对手靠拢,双方侍从不得不拽住他。伊戈在邓克的肩膀上挣扎,“放我下来”,男孩悲哀着说,“可怜的马,让我下来”邓克感到恶心,暗想这如果落到“雷鸣”的头上该怎么办?他看到持戟兵过来杀死胡弗雷爵士的马,了结这骇人地嘶叫,于是回身挤出人群,到了空地上才放下伊戈。小家伙头兜已经散落,眼睛通红。“悲惨的一幕”,他告诉孩子,“可是一个侍从要学会坚强。恐怕你在别的赛场会见到更恐怖的意外。” “这不是意外”,伊戈声音都开始颤抖,“伊力安是故意的,你没看见么?” 邓克板下脸。他确实这么想过,可是他不敢相信一个骑士,尤其是龙王血脉竟会如此违背骑士精神。“我看见的是一个稚嫩的骑士失了手”,他生硬地回答,“再无其他。今天比赛已经结束,我们回去吧”如他预料,待骚乱归于平静,日暮已近,杨滩堡主便下令中止比赛。 夜色很快拥吻了整个牧场,数百根火把将货摊照得通亮。邓克买了一角啤酒,也没忘记也给小家伙半角,以此打消他的愁容。他们茫无方向地走着,听了场排管鼓点的演奏,还观看了讲述千帆女武神娜梅莉亚的木偶戏。木偶师虽然只有两艘船,却演了一场颇佳的海战。邓克原本想问那个女孩塔莎莉是否已经画好他的盾牌,可是看上去小姑娘着实忙碌。我该等她忙完再说,他暗自想,没准那时候她会有点饥渴。 “邓肯爵士”,背后一个声音喊道,“邓肯爵士”。他恍然记起这叫的是他。 “我今天看到你在平民当中,那小孩在你肩头”,瑞蒙·佛索威爵士笑着走过来,“你们两个可引人注目了。” “这孩子是我的侍从。伊戈,这是瑞蒙·佛索威爵士”,他不得不推了小家伙一把,男孩低下头看着爵士的靴子,嘴里嚅喏了几句。 “你好啊,小家伙”,瑞蒙随口回应,“邓肯爵士,为何今日不去观看席呢?那里欢迎所有的骑士。” 对邓克来说,和平民和仆从一起远要比在老爷夫人和授勋过的骑士堆中要来地舒服。“我倒希望最后那场离我眼睛再远一点”瑞蒙皱起脸,“我也是。杨滩堡主宣布胡弗雷爵士为胜利者,并且将伊力安王子的骏马赔给他,可不管怎样,他的小腿生生地断了两处,终究是无法继续比赛了。贝勒王子让自己的学士去照看他。” “那他的位置会被别人代替么?” “杨滩堡主想过,比如同哈丁打出精彩比赛的另一个胡弗雷爵士,不过贝勒王子认为不宜于在这个时候撤下胡弗雷爵士的盾牌和帐篷。所以很有可能,他们会以四个人出战。” 四个冠军,理欧·提利尔,朗内尔·拜拉席恩,提卜特·兰尼斯特,瓦拉王子…… 这一天下来,他深知要赢前三个基本无望,那么只余下最后一个……一个雇佣骑士没有权力去挑战一个王子。瓦拉是铁王座下下代继承人,贝勒·碎矛王子的亲子;征服王伊耿,少龙王及龙骑将伊蒙王子的血脉,而我只不过是老头在“跳蚤窝”找到的一个野孩子而已。 真是越想越头疼,“你的堂兄打算挑战谁?”,他问瑞蒙。 “提卜特爵士。他们旗鼓相当,只不过我堂兄仔细地看着每场比赛。只要明天有谁受点伤,或者露出疲惫之态,斯忒芬立刻就会点他的名。不过也没人因此指责过他缺乏骑士风度”,他大笑起来,仿佛借此掩饰话中刺意。“邓肯爵士,我有幸邀请您和我喝一杯么?” “在下还有些急事要办”,邓克对于无法报答的友善总是不怎么舒服。 “我在此等就可以了,带会儿把盾牌给您带过来”,伊戈顺势插嘴,“他们接着还要演西蒙·星目,巨龙还要继续打架呢”“瞧,您的事有人照料了,酒可还没人理会呢”,瑞蒙殷勤地说,“您怎可拒绝来自青庭岛的葡萄酒呢。” 第八节 没有了借口,邓克无奈之下只得留下伊戈独自看木偶戏。佛索威家族的苹果高扬在瑞蒙堂兄的帐篷上方,背后两个仆人在给一头烤肥羊涂抹香油调料。“这里还有食物,如果您觉得饿的话”,瑞蒙随意地替邓克摘下帽子,灼热的煤炭盆将整个帐篷烘地温暖舒适。瑞蒙倒上两杯酒,“他们说伊力安因为杨滩堡主把他的军马送给胡弗雷爵士而怒火中烧”,他边倒边说,“不过我敢打赌定是他的叔父唆使”,他把其中一杯递给邓克。 “贝勒王子是个光明磊落的人” “布赖特王子就不是了?”,瑞蒙大笑起来,“别担心,这里就我们两个,邓肯爵士。毫无疑问,伊力安是诸神造物的次品,该感谢他们,他的继承权远在后面。” “你真地认为他是故意杀死那马的?” “毋庸置疑。假如他父亲在的话,我向你保证,那将是完全不同的情况。他在父亲面前总是谦恭有礼,尽展骑士风度,可一旦他不在场……” “我看到梅卡王子的座位是空的。” “他和国王之卫的罗兰德·克雷克豪一起去找他的儿子。谣传附近时有强盗骑士出没,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王子又喝醉了”甘醇的酒味带着葡萄的味道,他第一次尝到如此良酿,忍不住一口就喝干了。“这回又是哪个王子?” “梅卡的儿子,戴伦。他以国王名字为名,可惜背地里别人都叫他酒鬼戴伦,最小的儿子也和他在一起。他们从盛夏厅出发后,便没到过杨滩堡”。瑞蒙一口饮干,抛到一边。“可怜的梅卡。” “可怜?”,邓克瞪大眼问,“国王的儿子?” “国王的第四子”,瑞蒙解释道,“他既没有贝勒王子的勇猛,也没有伊利斯王子的聪慧,甚至比不上雷哥王子的风度。而现在他还得忍受自己的儿子处在兄长儿子的阴影下。戴伦是个酒鬼;伊利昂残暴而无真才实学,第三个儿子也是前景黯淡,被送去学城混个学士当。而第四子——” “爵士!邓肯爵士!”,伊戈连爬带滚地过来,头兜散落,深深地眸子中闪耀着火盆的光芒,“你快去,他在蹂躏她!” 邓克半起身,疑惑地问,“蹂躏?谁啊” “伊利昂!”,男孩几乎是吼着,“他在蹂躏她,那个木偶女孩”,他转身就跑。 邓克正欲跟过去,瑞蒙一把抓住他,“邓肯爵士,是伊利昂”,他提醒说,“龙王血脉,当心!” 这出自善意,若是老人在也会如此说。可邓克无法听从,他一把甩开他的手腕,冲出了帐篷,商人那边传来了叫喊声,而伊戈已快从视野中消失。不过凭着他的步长他很快追了上去。 木偶场周围已经挤满了围观者。邓克不顾咒骂,硬生生的用肩头挤了进去。一个皇室侍卫打扮的武士正欲挡住他,就被邓克推在胸口飞了出去,仰八叉地摔得满地尘扬。 木偶摊子被踢翻在地,东恩的胖妇人伏在一边啜泣,一个武士拿着火把正欲点燃手中佛罗理安和琼琪的木偶。还有三个人则翻箱倒柜地将木偶扔到地上践踏。木偶巨龙已经四分五裂,东一片脑袋,西一片翅膀,尾巴断成三段。一身鲜红长袖绒衣打扮的伊利昂王子容光焕发地站在中间,扭住塔莎莉的双腕。女孩跪下哭求,可伊利昂无动于衷。他强行扳开她的拳头,捏住其中一根手指。邓克一时间仿佛傻了,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随着塔莎莉的尖叫,他清楚地听见了一声骨头断裂声。 一个伊利昂的手下想要擒住他,却立刻飞了出去。邓克几步上前,生生地将伊利昂肩头扳过来。他早忘了自己还有匕首长剑,老人教会他的一切都抛之脑后。他乒的一拳便将伊利昂打趴在地上,紧接着朝着他的腰间就是一脚。伊利昂摸索着想拔出匕首,邓克一脚就踩在他的手腕上,顺便朝他嘴角就是一下。若非他很快就被王子的手下拥住,伊利昂早被他几脚踢死。他两只胳膊被牢牢按住,背上还扛上一个。好不容易甩掉之后,却又有两个擒住他。 最终他被捺住四肢按在地上,满口献血的伊利昂这会儿已经站了起来,将手指探到嘴中,“你弄松了一颗牙齿”,他怨毒地说,“那么就从一颗颗敲掉你牙齿开始吧”,他拨开眼前的几缕乱发,“不过你看上去有点眼熟。” “你把我当过马僮。” 伊利昂微笑着,“我记起来了,你就是那个不肯喂马的小子。然而你为何连命都不要了?为了这个婊子?”,塔莎莉蜷曲在地上,一脸痛楚地握着她伤残的手指。 伊利昂上去踢了她一脚,“她值么?她不过是一个叛逆。巨龙永远不会被打败!” 他莫非疯了,邓克吃惊得想,不过他依然是王子嗣子,而现在他要杀我。要是他知道如何祈祷,早该开始祈求诸神保佑,然而现在没时间了,甚至害怕都来不及。 “无话可说?”,伊利昂阴下脸,“你让我腻烦了”,他又将手指伸到嘴里,“魏特,找把锤子,砸光他的牙齿”,他命令道手下,“然后再切开他的肚子,让他瞧瞧自己的五脏六腑是什么颜色。” “不!”,一个男孩的尖叫,“不许伤害他。” 老天,是那个孩子,那个勇敢但愚蠢的家伙。他未能挣脱抓住他的手臂,只能对着他大喊,“闭嘴,你这个白痴!还不快跑?等他们杀掉你么?” “不,他们不敢”,伊戈勇敢地走近,“不然,他们就要见我父亲去,还有叔父。放开他,魏特,约克。你们知道我是谁。” 抓住他左胳膊的手松了,很快他就自由了。邓克愣住了,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 武士们开始后退,甚至有人跪了下来。这时人群亦散了开来,瑞蒙·佛索威全副武装走进来,手按剑柄。他的堂兄斯忒芬爵士跟在后边,剑已出鞘。随他们一起来的还有一队胸口绘有红苹果的武士。 伊利昂可不在乎,“你这可怜虫”,他看向伊戈,噗的将一口带血唾液吐到他脚下,“你的头发怎么搞得?” “我剪掉了。哥哥”,伊戈毫不畏惧,“因为我不愿像你的长相?” 次日西风呼啸着刮过阴缪的天空。这样的天气兴许会少一些看客吧,本来我们很容易就能找个围栏附近的位置。伊戈坐在围杆上,我就站在他身边。 然而现在伊戈却衣着考究的端坐在观看席上,邓克却只能在杨滩堡主卫兵的看守下对着塔楼的四壁两眼发直。这房间有窗子,不过却在相反方向。可当旭日升起时,他忍不住趴到窗口,郁郁不振地眺望着镇子,牧场,还有远处的森林。剑带连同匕首长剑一起被搜走,银币亦没留下。他唯一能希望的就是伊戈和瑞蒙没有忘记“雷鸣”和“老栗子”。 “伊戈”,他喃喃自语。他的侍从,一个来自君临城街巷的可怜孩子。有哪个骑士会像他这样蠢。呆子邓克,脑袋如城墙一样厚,铁锚一样笨拙。 自打杨滩堡主的士兵在木偶摊将他们全部带走后,他便再不允许和伊戈见面。包括瑞蒙,包括塔莎丽,甚至杨滩堡主。也许自己将永无机会再见到他们,他只能认为杨滩堡主是要将他关押至死。我还能想到什么?他苦涩地对自己说,我踹倒了一个王子嗣子甚至踹了他的脸。 天色灰蒙,那些驰骋赛场的领主骑士们荣光不再。阴云蔽日,盔甲黯淡无光,金银镂饰亦失流彩。饶是如此,邓克依然希望他此时能在人群中。今天对于那些雇佣骑士来说是精彩的一天,他们穿着普通盔甲,骑着不披甲胄的马…… 他甚至能够听到,传令官的号角声,人群的吼叫,每一波都意味着有人倒下,有人又站起来,或者谁有精彩的表演。微微可闻的马蹄声,偶尔还有刀剑相交或者长枪断裂的声音。这声音让他极不舒服地回忆起昨日伊利昂扳断塔莎莉手指的声音。还有别的声音近在耳边:门外大厅里的脚步声,院子里的脚步声还有话语声。 有时候这些声音盖过了竞技场的喧哗,邓克觉得还是这样比较好。 “雇佣骑士是真正意义上的骑士”,很久以前,老头告诉他,“其他的骑士只为他们提供食物领地的大人们效力。而我们凭心而为,只跟随自己信任的人。每个骑士都发誓要锄强扶弱,匡扶正义。但我想我们才是真正做到的”。奇怪的是记忆居然这么清晰,尽管这段话差不多早已湮灭在他的脑中。老人在临死时,可能也是这样的吧。 日渐西下,呼喊声渐渐低落下来。薄暮慢慢地洒进这间屋子。邓克依旧趴在窗口,注视着远方的灰暗,希望暨此忘记腰间的空荡。 然后他听见了脚步声和钥匙搅动声,邓克站起来,转过身,看着门被打开。带着油灯的守卫走了进来,还有一个提着食篮的仆人,更后面的是伊戈,“放下灯和食物,离开”,他命令道。 手下们遵命退出了房间,悄悄地留下一道缝,却没有逃过邓克的眼神。食物的香气让他意识到自己早已饥火中烧。里面有热面包和蜂蜜,一大碗豌豆麦粥,一串热乎乎的洋葱烤肉。邓克蹲在盘子边,双手左右开弓,三两下就搞定了一大块面包。“没带刀子?”,他看了一下,“他们怕我刺杀你?” “他们从不告诉我他们的想法”,伊戈穿着一件黑色的紧身羊毛衫,束起腰部,长袖口饰着红缎。坦格利安家的三头巨龙绘在胸口。“我叔父让我老老实实地来求得你对我欺骗的原谅。” “你的叔父?一定是贝勒王子。” 小家伙看上去甚是沮丧,“我从来没想过要说慌。” “可你说了。从头到脚,彻彻底底。一开始的名字就是,我从没听过什么伊戈王子。” “那是伊耿的略读。伊蒙王兄总这样叫我,他现在是去学城当学士去了。戴伦有时也这么叫我,还有我的姐妹们。” 邓克贪婪地咬了一大口肉串。羊肉,似乎用稀罕的皇宫佐料焙炙过。油脂从他的嘴角流了下来。“伊耿”,他重复着,“是伊耿没错,就像龙王伊耿一样。有多少个伊耿做过国王?” “四个”,伊戈回答,“四个伊耿王。” 第九节 邓克嘴里不停的嚼着,顺手又操起一块面包,“为什么要这样做?玩笑吗?用来愚弄傻呼呼的雇佣骑士?” “不”,男孩泪水夺目而出,可还装出一副坚强的大人相,“我本该成为长兄戴伦的侍从。我已经学会如何当一个好侍从,可是戴伦他并不是个好骑士,他从不想上赛场比武。那天我们离开盛夏厅后,他便摆脱守卫跑了出来,他选择了继续前进而不是向后跑,这样反而不会被轻易找到。他削掉了我的头发,因为他知道父亲一定会来找我们。戴伦的头发如常人一样的灰棕色,而我却和伊利昂,还有父亲的一样。” “龙王血脉”,邓克脱口而出,“金银发色,绛紫眼瞳”,城墙那样厚的脑袋,邓克呀。 “是的,所以戴伦就把它削掉了,他打算躲到比赛结束。直到那天你把我当作一个马僮,然后……”,他垂下头,“我不在乎戴伦是否愿意上场,可是我确实很想当一个侍从。对不起,爵士,我说的是真心话”邓克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他能够体会当一个人在渴求一样东西时,仅仅为了接近它而扯个弥天大谎的感受。“我原以为你跟我很像”,他说,“也许确实很像,不过不是我想的那种。” “我们都来自君临城”,男孩满怀希望地说。 邓克禁不住笑了,“是啊,你是来自伊耿山顶,而我来自山底。” “其实那也不算远。” 邓克啃了一口洋葱,“那么我该叫你大人还是殿下还是别的什么?” “宫廷上这样称呼”,伊戈点头说,“不过别的地方你可以继续叫我伊戈。” “好的,伊戈,他们会怎么处置我?” “我的叔父想要见你。等你吃完后,爵士。” 邓克立刻推开盘子站起来。“好了,我已经吃完了。我已经踢了一个王子的嘴巴,可不打算再让另外一个等我。” 大会期间,杨滩堡主将自己的房间让给了贝勒王子。所以现在伊戈——不,伊耿,他必须要习惯——带他去的将是领主卧室。贝勒王子此时正傍着蜂蜡烛台看书。 邓克在他面前屈膝跪下。“起来吧”,王子示意说,“来点酒?” “遵命。” “给邓肯爵士倒一杯纯酿的东恩红酒,伊耿”,他命令他侄子,“可别把酒溅到他身上,你已经把一切搞得够糟糕了”“这孩子不会让酒溅出来的,殿下”,邓克说,“他是个好心的孩子。也是一个好心的侍从。我知道他从没想过害我”“非蓄意而为并不意味着无错。他看到伊利昂在伤害木偶师,就应该来找我,但他却找你,这并不是好心,你要知道你做的……没错,轮到我也会那样干,但我是国家的王子,不是一个雇佣骑士。不管如何,殴打国王的外孙绝对不是一件聪明事。” 邓克默默地接过伊戈递过来的银质酒杯,将满杯的红酒一饮而尽。 “我讨厌伊利昂”,男孩急切地说,“城堡太远了,我只能找邓肯爵士。” “伊利昂是你的哥哥”,王子口气坚决,“教士劝诫我们兄弟间要互相扶持。现在离开这里,让我和邓肯爵士单独呆一会儿。” 男孩放下大酒瓶,僵硬地弯了下腰,“遵命,殿下”,然后他轻轻地关上门离开。 贝勒·碎矛久久地注视着邓克,“邓肯爵士,我想问你一个问题——作为一名骑士,你是否优秀?或者说你的武艺有多高超”邓克茫然地回答,“阿兰爵士教会我如何用骑枪和长剑扎靶子和吊环”贝勒王子很为难说,“我的弟弟梅卡王子今天回到城堡,他在约一天路程远的旅店里找到了酩酊大醉的儿子。我知道他尽管从不明言,心里却是盼望他的儿子们能够在赛场上超过我的儿子。可是现在连续两个都让他蒙辱,他实在无奈,那毕竟是他的血脉。他现在一肚子的怒火无处宣泄,于是他选中了你。” “我?”,邓克声音发苦。 “伊利昂早就在他耳边搬弄是非,而这次戴伦也害了你。为了掩饰他自己的怯弱,他谎称路上有个高大的强盗骑士掳去了伊戈。爵士,很不幸,你似乎充当了这个强盗的角色。戴伦的故事里,他整天都在追寻这个强盗和他的弟弟,希望能够救他回来。” “但是伊戈会告诉他一切的亚。我是指,伊耿。” “我也相信伊戈会告诉他真相”,贝勒王子提醒他,“但是你不要忘了,他是出了名的说谎大王。你觉得他会相信哪个儿子?至于木偶师那件事,伊利昂早已编好了光辉的借口。巨龙是皇族的玺徽。一条龙被杀死,砍掉脑袋,血流满地……没错这确实无辜,可惜也未免太过愚蠢。伊利昂称这是在含沙射影,意寓着叛国。梅卡有理由相信,他本来就是个过分敏感的人,戴伦让他如此失望,他是把全部的希望放在伊利昂身上。” 王子抿了一口酒,把杯子放一边,“不管他相不相信。有一件事是错不了的,你打了龙的血脉。单凭这个冒犯之罪,你就得被逮捕,审判,然后依例受到惩罚。” “惩罚?”邓克可不爱听这个词。 “伊利昂打算要你脑袋,不管上面有没有牙齿。我保证他会空手而归,但是我没法拒绝他审判的要求。我的王父远在千里之外,那么我和我兄弟,这个地区的统治者杨滩堡主,以及他的主上,高庭的提利尔大人将坐在一起。上一个被判决对龙王血脉不韪之人,被砍掉了一只手。” “我的手?”,邓克惊地脸色发青。 “你还得赔上脚,忘了你踢过他了?” 邓克张口结舌。 “当然,我可以促使减轻刑罚。我是御前首相和王位的继承人,说话尚有分量。但是我的弟弟不逊于我。风险就在这里。” “我”,邓克结结巴巴地开口,“我……殿下……我”,他们绝没有叛国。那不过是条木龙,哪有影射皇族之意,话到了嘴边却吐不出来。他真是不折不扣的嘴舌笨拙。 “你还有另外一个选择”,贝勒王子静静地说,“不知道对你来说,是愈加糟糕还是带来转机。每个被指控犯罪的骑士都有权利来要求决斗审判。所以,我需要确认一下,高个邓肯爵士——你是不是一名优秀的骑士?说实话!” “七子审判”,伊利昂愉快地笑着,“那是我的权利,我确信。” 贝勒王子蹙起眉头,用一根手指敲着桌面。他的左边,杨滩堡主慢慢地点了点头,“为什么?”,梅卡王子叫了起来,质问他儿子,“你难道害怕和这个雇佣骑士面对面的单挑?让诸神来证实你的指控。” “害怕?”,伊利昂回答,“像这种家伙?荒谬!父亲。我只是为了我的兄长着想。戴伦王兄也被此人冒犯,而且他是第一个要求惩罚的。七子审判可以让我们一起面对他。” “那对我没好处,弟弟”,戴伦·坦格利安咕哝着,这位梅卡王子的长子脸色看上去要比邓克第一次在旅店见到的还要差。他一脸阴郁,尽管衣衫没有沾染酒迹,可依然满眼血丝,额头上还蒙着一层密密的汗水。“我会很高兴看到你把这个盗贼杀掉的。” “你对我太好了”,伊利昂微笑着说,“可是,如果我剥夺你通过比武证明自己言词属实的权利,那我就太自私了。所以我坚持要求七子审判。” 邓克都糊涂了,“殿下和各位大人”,他朝着台上说,“我不明白七子审判是什么意思。” 贝勒王子不安地转动着身子,“这是决斗审判的一种。源自古时,现在已鲜有提及。它随安达人及七神渡海而来,在任何决斗审判中,指控者和被指控者都祈求七神能够决定他们的结局。安达人认为假如两边都有七位斗士参加的话,如此七神便能感到他们的崇敬,也乐于在审判中作出他们的判决。” “也许七神仅仅不过是想看场剑术表演”,理欧·提利尔大人嘴角路出一丝讥诮的笑容,“毋庸置疑,伊利昂王子有权这么做。七子审判在所难免。” “那意味着我要和七个人战斗?”,邓克绝望地问。 “你不会是单身一人,爵士”,梅卡王子不耐烦地回答。“别对我装出一副傻瓜的模样,我不吃这一套。七对七,你还需要六个人跟你一起战斗。” 六个骑士,还不如说六千个。他一没有兄弟,二没有表亲,更加没有曾经并肩作战过的好友。何处去找六个陌生人,为了一名雇佣骑士而愿意冒死对抗两个王子?“各位殿下,各位大人”,他说,“如果没有人跟我一道又将如何?” 梅卡·坦格利安冷冷地望着他,“如果你是无辜的,那么一定会有好心人为你而战,假如你找不到人,那就说明你是有罪的。这还不够清楚的么?” 邓克第一次感到如此地无助,他缓缓地踏出杨滩堡的大门,听着铁闸门在他后面缓缓合上。细雨沥沥而下,如露珠般地盈在他的皮肤上,却让他不由得打了个寒颤。对岸依稀可见少数尚未熄火的帐篷光晕朦胧。该是半夜了吧,他想。几个时辰后,夜晚便将消逝,黎明将至,同时死神亦将至。 剑和银币都已经交还给他,但邓克徘徊在滩边,心中一片黯淡。他猜测他们是不是希望他骑马逃跑,他可以如此,但那之后便再不是个骑士,而不过是个逃犯,总有一天,他会被某个领主逮住,砍掉脑袋。纵然如骑士般死去,也不能如此苟活,他固执地下决定。邓克趟着漫膝的河水穿过了空无一人的赛场。大多数帐篷漆黑一片,主人们早已入睡,只有少许几个帐篷还点有蜡烛,其中一间依稀可闻愉悦的呻吟和叫喊。他不由得后悔自己快死了还没和少女交往过。 传来一阵微弱的声音,却足以让他辨认出是雷鸣的鼻息。他寻声而去,果然“雷鸣”就在那里,和“老栗子”一起被拴在一个帐篷边,透出帐篷的金色烛光朦朦胧胧。飘扬的旗帜难辨颜色,但邓克还是辨认出佛索威苹果的边纹。突然间就如同心中开了扇希望的窗口。 “决斗审判”,瑞蒙沉重地说,“诸神庇佑,那意味着一场真刀实枪的比武,钉头锤,战斧……将不再是钝锋的长剑。你要清楚。” “优柔寡断的瑞蒙”,他的堂兄斯忒芬爵士嘲笑他,一个金色和石榴红的苹果扣针扣住他黄色的羊毛斗篷。“你担心什么,我的小堂弟。这是一场骑士间的较量,你又不是骑士,还犯不上冒这个险。邓肯爵士,至少有一个佛索威人站在你这一边,眼前这个成熟的苹果。我看见伊利昂是如何对付木偶师的。我乐意替你出战。” “还有我”,瑞蒙生气的嚷嚷,“我只不过想……” 他的堂兄一把打断他,“还有谁站在我们这一边?邓肯爵士”邓克绝望地摊开双手,“我一个人都不认识。除了曼费德·唐德利安爵士外,可他甚至不愿承认我是个骑士,哪里可能会为我冒险。” 第十节 斯忒芬爵士满不在乎,“那么我们还需要五个优秀的骑士。幸运的是,我认识不至五个好朋友,理欧·长号,狂笑风暴,卡隆大人,那几个兰尼斯特,欧索·布瑞肯爵士……啊哈,还有布莱伍德,尽管你不可能让布莱伍德和布瑞肯同时站在你这一边。我得找他们几个聊聊。” “吵醒他们会生气的”,他的堂弟反对。 “那更好”,斯忒芬爵士比他更大声说,“生气就意味着会在比赛中更加凶猛。这件事就包在我身上了,爵士。堂弟,假如天明前我还没有回来,那么就拿上我的盔甲,同时给‘怒吼’备鞍。我会在挑战者的围栏里等着你们,”他大笑着,“这将是难忘的一天,我想。”说着他大步走出帐篷,一副自信满满的样子。 瑞蒙恰恰相反,“五个骑士”,待堂兄离开后,他阴沉地说,“邓肯爵士,不是我想打击你,但是……” “假如你的堂兄能够带来他说的……” “理欧·长号?屠夫布瑞肯?狂笑风暴?”,瑞蒙挺直身体,“他说的一点不假,他都认识这些人。可关键是,这些人认识他么?斯忒芬视这件事为获得荣誉的道路,可这关系到你的生命。爵士,你得要找到自己的人,我想我可以帮助你。至少宁多勿缺”。外面的吵闹声让他转过头,“谁在那里?”,他质问道,与此同时一个男孩冲进房门,后面跟着一个披着雨衣的瘦个子。 “伊戈?”,邓克整个儿跳起来,“你来这里干什么?” “我是你的侍从,你需要一个人来帮你穿戴盔甲,爵士。” “你父亲可知道你离开了城堡?” “诸神保佑,但愿他不知道”,戴伦·坦格利安解开扣子,让雨衣从他肩头滑下去。 “是你?你疯了不成?”,邓克拔出他的匕首,“我真想一刀子捅进你肚子”“也许吧”,戴伦王子承认,“不过现在我希望你能递给我一杯酒。瞧瞧我的手”。他伸出手,让大家看看那颤抖的样子。 邓克怒不可遏向前跨了一步,“我不管你的手怎么了。你对我的事撒了谎!” “我老爸问起我可怜的小弟弟上哪里去了的时候,我总得说点什么吧”,王子淡淡地回答,自顾自地坐了下来,毫不理会邓克和他的匕首,“说真话,我当时可都不知道他跑了。我除了酒杯就不看别的拉,反正他不在那儿,所以……”,他叹了口气。 “爵士,我的父亲也要参加七人审判队”,伊戈插嘴道,“他不听我的央求。他说那是唯一可以恢复伊利昂以及戴伦名誉的方法。” “我可没要求恢复荣誉”,戴伦王子拉长着脸。“谁都可以替我保管荣誉。好了,我们现在都在这里,无论如何,邓肯爵士,我想你都不必怕我。除马之外,我最讨厌的就是武器。笨重但是锐利地可怕。第一个回合冲锋时,我想努力让自己显得英勇,但那之后……好了,你到时候对着我的头盔重重地来一下。响亮一点,记住不要太重,你明白我的话?说到舞刀弄剑,读书识字我是比不过弟弟们的,不过论到晕倒在泥地上的本事,他们可就远不及我。” 邓克睁圆了眼,满心疑虑这个王子是否不过在耍自己。“那你来干什么?” “来警告你面对的对手”,戴伦回答道,“我的父亲让御林铁卫跟他一起上场”“御林铁卫?”,邓克顿时脸色惨白。 “是的,在这里的三个,感谢诸神,叔父让余下四个留在君临保护国王了。” 伊戈马上补充,“罗兰德·克雷克豪爵士,暮谷城的冬内尔爵士,威廉·威尔德爵士。” “他们毫无选择”,戴伦向他解释道,“他们曾经矢誓保卫国王和他的家人。而我和兄弟都是龙王血脉。诸神保佑吾等。” 邓克扳了扳手指,“那么这就有六个了。第七个是谁?” 戴伦王子耸耸肩,“伊利昂会找到一个。至少他也能雇到一个,反正他不缺钱。” “你有谁?”,伊戈问他。 “瑞蒙的堂兄斯忒芬爵士,” 戴伦皱起眉头,“只有一个?” “斯忒芬爵士前去找他的好友了。” “我可以找些人来”,伊戈说,“骑士,我能找到骑士。” “伊戈”,邓克说,“我要面对的是你的兄弟。” “你不会伤着戴伦的”,伊戈告诉他,“他告诉过你他会落马的。至于伊利昂……我记得小时候,他常常深夜蹑进我的房间,在我两腿间插一把匕首。他说他有太多的兄弟,说不定有天他会把我变成他的妹妹,然后当作他的女人。他还把我的猫扔进井里,可从来不承认。” 戴伦疲怠地耸肩说,“伊戈说得没错。伊利昂简直就是头野兽,他总以为他是化为人形的巨龙。这就是为何他对那木偶戏如此憎恨,真可惜他不是个佛索威,不然他会以为他是个苹果,我们也可以安心得多,可惜造化弄人”。他弯腰拾起雨披,抖掉上面的水珠,“我最好现在溜回城堡,不然我父亲会很奇怪为何我那把剑需要花这么久来磨砺。不过在走之前,我想和你私下里说句话。邓肯爵士,可愿意和我一起走走?” 邓克狐疑地看着他一会儿,“悉听尊便,殿下”,他收起匕首,“我还得去取盾牌。” “我和伊戈会去寻找合适人选”,瑞蒙接口道。 戴伦王子将雨衣拉紧,在脖子上打上结,然后戴起头兜。邓克跟在他后头,走向商人的货摊堆。 “我梦见你了”,王子突然说。 “你在旅店就这样说过。” “是么?那就对了。邓肯爵士,我的梦和你的不同,它们能成为现实。它们吓坏我了,你也吓坏我了。我梦见了你和一条死去的巨龙,一头硕大,双翼足以遮盖整个牧场的怪兽。它就倒在你的身上,可你依然活着,而它却已经死去。” “是我杀了它?” “我不知道,但是你在那里,而它也在。我们曾经是龙的主人,我们坦格利安人。现在它们已经灭亡,而我们依然在。我并不担心今天就会死去。只有诸神知道理由,可我不知。答应我一件事,你要杀死的一定要是伊利昂。” “我也不在乎死亡”,邓克回答。 “很好,我不会杀你。我会撤回我的控告,但是除非伊利昂也这样做审判才能取消”,他叹息道,“似乎是我的谎言害了你,真的对不起。我自知从今以后我终将坠入地狱,而且可能是没有酒的地狱”。他打了个寒颤,挥手向他道别,两人便在这冰冷的雨中分手。 商人们在牧场的西边,一排桦树和白蜡树下摆开一溜。邓克伫立在树底下,沮丧地看着原先表演木偶戏的地方现在空无一物。都走了。他想,如果不是因为这城墙一样厚的脑袋,我也该逃走的。他想找个能够做盾牌的地方。如果能够找到,他还是有足够的钱另买一个。 “邓肯爵士”,阴影中传来一声叫喊。邓克回头便看到斯提利·佩特提着铁皮油灯站在身后,赤裸的上身只披着一件短短的皮斗篷,长发直盖住宽大的胸脯和结实的手臂。“如果你是来拿盾牌的,那么她将它留下来了”,他上下打量着邓克,“手脚无缺,那么将是决斗来审判?对吧。” “七子审判,你怎会知道?”“当然,也许他们会亲吻你,赐封你为亲王,可现在可不像。除此之外,你亦未被劈成几段。好了,跟我来吧。” 老远就能注意到铁匠铺悬挂着的兵器和铁砧。邓克跟在后面,佩特把提灯挂到钩子上,摘下斗篷和裹着头上的短衣,顺手放下墙上一扇带铰链的门板当桌子用,“坐”,他推过去一张长凳子。 邓克弯腰坐下,“她去哪儿了?” “东恩。她的舅父是个聪明人。深知远走高飞意味着被抛至脑后,要是近在眼前,巨龙始终会记得这件事。另外,他知道那个姑娘不想见到你死”,佩特走到墙角的阴影中摸索了半天,翻出他的盾牌。“原来的劣钢脆弱而满是锈迹。我重新给你打造了一个,”他解释说,“有原来的两倍厚,背面加固了几根钢条。虽然沉了很多,不过非常结实。那姑娘在上面绘制了图案。” 令他惊讶的画工。即便灯光昏暗,日暮的底色还是那么炽亮,榆树高贵傲立,而陨星宛如掠过天际的一道闪光。可是邓克手持盾牌,心中却全然不是滋味。坠落之星,这意味着什么?我亦会如此坠落?还有日暮,莫非便是象征无尽黑夜来临。 “我还是用回我的飞翼杯吧”,他无不悲哀地说。“至少它有翅膀,可以让我远走高飞。还有阿兰爵士说过,圣杯盛满着信念,友谊以及所有美好的东西。这个盾牌倒全然像是个死神之盾。” “榆树还活着”,佩特反驳他,“树叶如此绿意盎然,毫无疑问,那是夏日的树叶。我一生中见过的盾牌上不乏绘有骷髅,恶狼,乌鸦,甚至绞架上的死人和血污中的脑袋,可它们依旧起到很好的保护,这个也不会例外。你还记得古老的护盾之韵?橡木呵钢铁,若无尔等庇护……” “吾辈定将与死相伴,直到永坠地狱”。邓克接口下去,他遗忘这韵律很久,那还是老人很久之前教会他的。“这些幅条加上其它的要多少钱?” “你么?”,佩特抓了抓胡子,“一个铜子儿。” 第十一节 天边渐渐渗出血红色的光芒,雨停了,但已经干完它该干得了。杨滩堡主的手下挪去了屏障,赛场已经成为了一片泥浆青叶混杂的沼泽,雾气缭绕,犹如白蛇一般蔓延着卷过竞技场。佩特跟着邓克穿过赛场。 观看席上快站满了人,领主和夫人们束紧了领子抵挡晨寒。镇民开始涌入场内,将篱笆挤得严严实实。那么多人来看我被杀,他苦涩地想着。然而他似乎错怪他们了。不远处一个妇人扯着嗓子喊道,“愿幸运降临在你身上”,另一个老人挤过去抓住他的手,“愿神保佑你”,一个穿棕色破袍子的乞丐则喃喃地祝福他的长剑,甚至有个少女扑过来在他面颊上吻了一口。他们支持我?他意识到这一点,“为什么?”,他忍不住问,“我是他们的什么人?” “一个坚守誓言的骑士”,铁匠回答他。 他们在赛场的南端找到了瑞蒙带着邓克和他堂兄的坐骑等在那里。披着重甲的“雷鸣”在那里急躁的嘶叫着。佩特检查了一下,尽管这并非他的作品,还是忍不住大大称赞了一番其坚固。不管这盔甲来自哪里,邓克都感激不尽。 然后他看见了别人。灰白胡子的独眼骑士;黄黑外套,蜂窝盾牌的年轻人,洛宾瑞斯林。胡弗雷·比斯伯利,他大吃一惊。还有一个竟是胡弗雷·哈丁爵士。他骑在伊利昂的红色军马上,手持他的红白菱形盾牌。 他朝他们奔了过去,“各位爵士,这我可真欠你们一份重重的恩情了”“那是伊利昂欠的”,胡弗雷爵士回答,“我们只不过一起向他讨要而已。” “可我听说你的腿好像还未好。” “你说得没错”,胡弗雷说,“我还不能走路,可只要我能够坐在马上,我就能战斗。” 瑞蒙把他扯到一边,“我想胡弗雷很希望能够再和伊利昂面对面,而现在机会来了。恰好,另一个胡弗雷是他的连襟。而伊戈是洛宾爵士的好友,他们早在别的比赛就认识了。所以我们已经有了五个”“六个啊”,可邓克张大嘴,手指着刚刚进来的一个骑士,和在后面牵着马的侍从。“狂笑风暴”!朗内尔爵士的个头几乎高出瑞蒙一个头,和邓克齐平,穿着绣有拜拉席恩家族宝冠雄鹿的金色外套,鹿角盔夹在胳膊之下。邓克不由得伸出手,“朗内尔爵士,我真的不知道如何向你,以及带你来的斯忒芬爵士表示谢意。” “斯忒芬?”,朗内尔爵士大惑不解的说,“可那是你的侍从,伊耿,找得我。我的侍从想逮住他,他一个跨下就钻过去了,然后在我头上泼了一杯酒,”他大笑着,“你要知道,这七子审判可有几百年没有出现了,我可不想失去这样一个可以挑战御林铁卫的机会,来好好的羞辱梅卡一番。” “六个了”,待朗内尔爵士加入其他人后,邓克满怀希望地对瑞蒙说,“显然,将会是你的堂兄带来最后一个。” 人群传来一阵喧嚣,紧接着一支骑士队伍从牧场北边的河霭中显露出来。带头的是三个御林铁卫,白盔白甲白斗篷映衬下如同幽魂一般。连盾牌亦是白色,光泽宛如甫落的新雪。之后是梅卡王子及他的儿子们,伊利昂座下一匹灰斑马,两边垂着橙红相间的流苏。他的哥哥骑着一匹小马,包裹着金黑的盔甲,头盔上还缀着一根绿色羽毛。而他们的父亲看上去尤为难缠,肩膀,盔檐以及背部都带着黑龙牙,那把钉锤更是邓克见过最可怖的武器。 “六个”,瑞蒙突然说。 邓克也注意到了这一点。三黑三白,他们同样少了个人,难不成伊利昂也没有找到合适的第七人选?这意味着什么?假如都找不到第七人,是不是会变成六对六? 正当他困惑时,伊戈赶到他身边,“爵士,该是时候穿盔甲了。” “多谢了,小家伙。不过你行不行呀?”斯提利·佩特伸出了援手。锁子甲,护喉,手套,护腕,一样接一样,他们反复检查着锁扣,直把邓克弄成了个铁罐头。朗内尔爵士开始在磨砺长剑,而两个胡弗雷爵士则轻声交谈。洛宾爵士开始祈祷,余下瑞蒙焦急地来回走,思忖着他的堂兄会到哪里去了。 直到他全部穿好斯忒芬爵士才姗姗而来,“瑞蒙”,他叫他的堂弟,“拿我的盔甲过来”,爵士已经穿好了垫在锁子甲里的上衣。 “斯忒芬爵士”,邓克问他,“你的朋友在哪里?我们还需要一个骑士才能凑成七个。” “那么我想,你该找的是两个”,斯忒芬爵士回答道,而瑞蒙正用带子束紧锁子甲。 “大人?”,邓克一时间怔住了,“两个?” 斯忒芬爵士拿起一个手套套上,一边扣紧,一边说,“我在这里只看到五个”,瑞蒙一边听一边替他扎上剑带。“比斯伯利,瑞斯林,哈丁,拜拉席恩,还有你自己。” “还有你,你是第六个。” “我是第七个”,斯忒芬爵士微笑着说,“不过我站在伊利昂王子和指控方一边。” 瑞蒙正欲把头盔给他堂兄带上,一时间他的动作凝滞住了,“不!” “是的”,斯忒芬爵士耸耸肩,“我想邓肯爵士会理解的。我应对王子负责。” “你曾经告诉他可以信赖你”,瑞蒙面色苍白。 “有么?”,他一把从他堂弟手里抓过头盔,“我当时定是出于真心。把我的马牵过来。” “自己去拿”,瑞蒙咬紧牙齿,“如果你以为我会加入你们的话,那你就不单邪恶而且还是个白痴。” “邪恶?”斯忒芬爵士啧啧地说,“注意你的嘴巴。瑞蒙,我们都是同一棵树上的苹果,只不过你是我的侍从。难道你忘了发过的誓言?” “我从未忘记,然而你,你发誓要当好一个骑士。” “今天结束前我会比骑士做得更好,佛索威大人,这叫法真不错。”他微笑着戴上另一只护腕,然后转身走向他的坐骑。其他的辩卫者都轻蔑的看着他,但没有一人上前阻拦。 邓克目送斯忒芬爵士牵着骏马穿过牧场,手慢慢的捏成拳,喉咙却干涩的说不出一句话。此时的感觉再无言语可以形容。 “授我爵位吧”,瑞蒙抓住他的肩头,扳过他的身子,“我会顶替我堂兄的位子,邓肯爵士,封我为骑士吧”。他屈下单膝。 邓克踌躇地伸向自己的长剑,“瑞蒙,我……我不可以。” “你一定得这样做,不然你就只有五个骑士。” “这孩子说得没错”,朗内尔·拜拉席恩爵士接口道,“邓肯爵士,动手吧。每个骑士都能够封别人为骑士。” “难道你怀疑我的勇气?”,瑞蒙问他。 “不”邓克说,“不是,可是……”,他依然踌躇不决一声嘹亮的号角撕开晨雾,伊戈气喘吁吁地跑过来,“邓肯爵士,杨滩堡主要见你。” 狂笑风暴不耐烦的摇摇头,“去见他,邓肯爵士。瑞蒙的授勋就交给我好了”。 他从鞘中拔出长剑,将邓克挤到一边,“佛索威家族的瑞蒙”,他庄重地将长剑平摊于瑞蒙右肩膀上,“以战神5的名义我赐予你勇气”,长剑继而转到左边,“以天父的名义我赐予你正义”,再到右边,“以圣母的名义我命令你锄强扶弱”回到左边,“以贞女的名义我命令你保护妇孺”邓克放下心中一块石头走开,却仍不能免去内心的紧张。他接过伊戈牵过来的“雷鸣”,满脑子都想着第七个人。我上哪儿去找人?他牵着马掉头朝着观看席过去,杨滩堡主正在那里等着。此时,伊利昂从北边策马而来,“邓肯爵士”,他兴高采烈地说,“看来你好像只有五个骑士。”。 “六个”,他回答道,“朗内尔爵士正在授瑞蒙爵位,我们将会以六人迎战你们七人”,他知道有人在更糟糕的情况都赢过。然而杨滩堡主摇摇头,“那是不允许的,爵士。如果你找不到另外一个人的话,那么对于王子的指控,你将被判有罪。” 有罪?因为打松一颗牙齿而有罪?还要因此而死?“大人,请允许再给我一点时间。” “可以。” 贞女,老妪,陌客。 邓克缓缓地驾过篱笆,观看席上挤满了骑士。“各位大人”,他高呼道,“你们是否还记得艾兰·派尼其爵士,我是他的侍从。我们曾为你们当中多位效力,同厅而食,同殿相寝,”他看到曼费德·唐德利安坐在最高处。“艾兰爵士曾在你父亲效力时负过伤”,那位骑士立刻转过头和一位女士私语起来,似乎压本没听见。邓克不得不向前走,“兰尼斯特大人,艾兰爵士曾经在比赛中击败过你”,灰色雄狮低头看着他的手套,甚至不曾抬起过眼睛。“他是个好人,教会了我如何做一名骑士,不仅仅是剑术和枪术,更是荣誉。骑士匡护无辜弱小者,我如是履行,而现在我需要再一名骑士能够和我站在一起。一个,就够了。卡隆大人?斯万大人?”,卡隆爵士悄悄对斯万说了几句,后者忍不住轻笑起来。 第十二节 邓克在欧索·布瑞肯爵士面前止住缰绳,“欧索爵士,谁都知道您是个伟大的骑士。我恳求你,加入我们。以旧神和新神的名义,我拥有正义的理由。” “也许是的”,欧索爵士好歹回了他的话,“可那是你个人的事情,不是我的。并且我并不认识你,孩子。” 邓克心如刀绞,他来回在这些冷血的动物面前奔驰,“你们当中就没有一个真正的骑士么?”。他怒吼着。 一片沉寂。 赛场对面,伊利昂呵呵大笑起来,“巨龙永不会被挫败”,他亦吼着。 然后清晰地传来一个声音,“我,加入邓肯爵士这一边。” 一匹黑马,背着一个黑甲骑士缓缓地从雾中踏步而出。他手持龙盾,头盔上亦有三头赤龙。年少的王子,诸神保佑,真的是他? 杨滩堡主亦有同样的念头,“瓦拉王子?” “错了”,马上骑士抬起了他的面盔。“我本不打算来这里参加比赛,因此并未携有盔甲。幸好我的儿子将他的借与我”,贝勒王子嘴角掠过一抹哀笑。 连邓克都感觉到了指控方的骚动。梅卡王子策马过来,“哥哥,你晕头了?”他挥手指向邓克,“此人袭击了我的儿子!” “此人如真正骑士一般维护了正义”,贝勒王子回答,“那么只能让诸神来判决他是否究竟有罪”,他猛一勒缰绳,喝斥着瓦拉的军马奔向赛场的北端。 邓克牵上雷鸣跟在他身边,其他的辩卫者围着他们。洛宾·瑞斯林,朗内尔爵士,胡弗雷兄弟。这是一群出色的骑士,可有谁知道究竟能不能赢?“瑞蒙在哪里?” “现在该叫我瑞蒙爵士”,他走了进来,羽盔下露出一张严肃的脸。“对不起各位。我需要花点时间来改动一下我的家徽,来区别于我那不名誉该死的堂兄”。 他举起盾牌,依旧是鎏金的底色,但原先红色苹果却代以绿色。“嗯,我想我确实还没有成熟,但青苹果至少胜过蛀了虫的,对吧?” 朗内尔爵士第一个大笑起来,邓克忍不住也露出笑意,连贝勒王子似乎都表示赞许。 杨滩堡主的教士已经站到观看席上,举起水晶球,带领人群祈祷。 “过来,各位”,贝勒王子示意他们靠拢,“对方在第一轮的时候会以军用长枪冲锋。八尺的岑木长枪,扎紧了防止碎裂,而那钢制枪头加上战马的冲击足以一击戳穿对手的盔甲。” “我们也该同样装备”,胡弗雷·比斯伯利爵士说。后面教士们正请求七神眷顾这场审判,将胜利授予正义一方。 “不,我们要装备上比赛用枪”,贝勒却不这样认为。 “比赛用枪一触即裂”,瑞蒙表示反对。 “但是它们有十二尺长。当你击中目标时,他们甚至碰不到你。记住对准他们的头盔或者胸膛,在比武时击中对方盾牌会被认为是英勇的表现,可在实战中就意味着自杀。如果能够将敌人击落马自己却安然无恙的话,优势显而易见”,他看了邓克一眼,“如果邓肯爵士被杀,那么就意味着神裁定了他的罪行。如果有两名指控者被杀或者宣布退出指控,便恰好相反。若非如此,就只有某一方七人均战死或者投降,方算结束。” “戴伦王子不会战斗”,邓克说。 “那又如何”,朗内尔爵士大笑道,“至少,我们还有三个白衣骑士要对付。” 贝勒王子平静地说,“我的弟弟找来御林铁卫为他的儿子作战是个错误的决定。他们矢誓不能伤害任何一个王族。幸运的是,我正好是一个”,他淡淡一笑,“挡住其他人。我来对付这些御林铁卫。” “王子殿下,那是否有失骑士精神?”,朗内尔·拜拉席恩疑虑地问,此时教士已经结束了他的祷告。 “诸神会让我们知道”,贝勒·碎矛回答他。 寂静如预期中一样降临了整个牧场。八十码开外,伊利昂的坐骑躁动的扒着泥泞的地面,而“雷鸣”却显得格外安分,它是匹身经百战的老马,知道这个时候该做什么。伊戈把盾牌递给邓克,“愿神与你同在。” 榆树和流星激发了他的信心。他左手穿过绑带,牢牢地握住把柄。橡木呵钢铁,若无尔等庇护,吾辈定将与死相伴,直到永坠地狱。斯提利·佩特想递给他长枪,伊戈却执意要亲手将它置于邓克手中。 他的战友们开始装备长枪,排队出场。贝勒王子在左,朗内尔爵士在右,全盔狭小的视域只留给他正前方的情况。看不到观看席,和篱笆后面的人群,眼前唯有泥泞的地面,茫茫白雾,河流,南边的城堡,以及骑在灰马上的王子,他头盔上的火焰,盾牌上的巨龙。邓克看见他的侍从递给他一根漆黑如夜的八尺长枪。这根长枪将轻易地穿过我的胸膛。 号角骤起。 一时间邓克却如琥珀中的飞虫,呆滞地看着其他马怒驰而去。突兀而来的恐惧紧紧地慑住了他的心。我忘了,他狂乱地想着,我全都忘了,我会让自己蒙辱,会失去一切的。 “雷鸣”挽救了他,即使骑手不知道,老马也知道这时该做什么。他迈开了小步,不自觉地触发了邓克所受的训练,他下意识地用马刺轻扎,将长矛前倾。同时举起盾牌挡住了左边大半个身子,并保持一个角度来格挡。橡木呵钢铁,若无尔等庇护,吾辈定将与死相伴,直到永坠地狱人群的喧杂声如同阵阵波浪,“雷鸣”开始飞奔。邓克的牙齿亦随着坐骑的起伏而撞击,他压低身子,使尽力气踩紧马镫,让自己融入到“雷鸣”的节奏中。我就是“雷鸣”,“雷鸣”就是我,我们二合为一,不可分离。头盔中的空气变地炽热,让他几乎窒息。 通常在比赛场上,他的敌人会从左路而来,隔着一道屏障,而他需要将长枪横过坐骑的脖子。在这种角度下长枪会变得更易碎裂。可此次他们是生死相搏,中间全无任何遮挡,他与对手也完全的正面而对。贝勒王子的黑马要快速地多,邓克借着眼角一瞥注意到他拐过弯去。其他人他更是完全看不见而只能凭着感觉。他只在意伊利昂,只在意他。 他看到巨龙奔了过来,灰色的坐骑蹄下泥浆飞溅,甚至连它鼻孔呼出的气都清晰可见。黑色长枪依旧高扬。他记起老人说过,直到最后一刻才放低长枪的骑士将会冒着放得过低的风险。他自己先将长枪对准了敌人的胸膛。枪臂一体,他暗自念到,如我一指,一根木头手指。我要做的不过是用我长长的木头手指碰他一下。 他努力不去看那愈来愈大的枪尖。龙,看着那条龙,他告诉自己。王子的盾牌上那头喷着金火的三头红翼怪兽。不!盯住你要攻击的地方!他猛然醒过神来,可此时长枪已经偏离方向,他试图纠正方向,但为时已晚,眼睁睁地看着长枪击中伊利昂盾牌上两个龙头中央,化为了一蓬彩绘焰火。长枪断裂的闷声中,他感觉“雷鸣”受到了阻力,在冲击力下颤抖,转瞬之间,有什么东西带着巨大的力量撞上他的身侧。两匹马缠到了一起夹杂着盔甲撞击和磨擦的声音,“雷鸣”开始原地打转而邓克亦失去了手中的长枪。他发现自己已经和敌人分开,紧紧抓住马鞍,拼命想要保持不摔下去。“雷鸣”在泥地里步子歪斜,邓克意识到自己的脚已经脱离了马镫,他们在泥地里打滑,转了几个圈。“雷鸣”后腿一屈,便软软地跪了下来。“起来!”邓克咆哮着,猛踢马刺,“起来!雷鸣!”年迈的战马挣扎之下终于再次站了起来。 肋间如撕裂般剧痛,手臂如同已被拉断。伊利昂的长枪直透过橡木羊毛甚至铁甲,数寸的木刺和尖锐的铁片钉在他的身体侧面。邓克咬紧牙齿,伸手抓住胸前的长枪,发狂似地向外扯出来。鲜血泉涌而出,浸透了锁子甲和外套。他眼前一阵天摇地晃,直欲跌倒。邓克强忍疼痛,隐隐听到有人在呼唤着他的名字。他那精致的盾牌已成废木一堆,他将榆树,流星,断枪,统统弃之一边,他拔出了长剑。 可他能在这样的伤势下挥动它么? 他掉转马头,意欲看看赛场上其他情况如何。胡弗雷·哈丁爵士伏在马背上,似乎受伤不轻,另外一个胡弗雷已经静静地躺在一片血泊之中,小腹上插了一截断枪。他看到贝勒王子纵马奔过,将一个白衣骑士击落下马,另一个早已落地,连梅卡王子亦是步战。最后一个白衣骑士正抵挡着洛宾·瑞斯林爵士的进攻。 伊利昂?伊利昂哪里去了?身后的隆隆声让他惊然回头。伊利昂的坐骑已经重重地撞上了“雷鸣”,它惨嘶着再次直立起来。 这次再无喘息的机会,长剑从他手中飞了出去,而迎面而来的是一片污泥。他重重地摔在地上,连骨头都在震动,直彻心脾的剧痛让他眼泪直流,一时间只能趴在地上。嘴边全是血的味道,呆子邓克,你还想当个骑士?我必须得爬起来,否则就得等死。邓克呻吟着用上了手臂和膝盖上所有力气。他难以呼吸,眼不视物。 面盔上的眼缝沾满了泥巴,他踉踉跄跄着站起来,用手指抹去泥巴。那是……他透过手指缝,看见巨龙飞翔而来,还有锁链后面那飞旋的流星锤。随即他的脑袋就如同裂成了碎片。 等他再次醒过神来,已经仰面躺在地上。头盔上的泥巴早被震落,但是一只眼睛却已被鲜血蒙住。眼前除了灰蒙蒙的天空外再无一物,他只感觉到面颊和太阳穴紧贴着冰冷的金属。他砸破了我的头,我必死无疑,甚至还连累了其他人。瑞蒙,贝勒王子,以及其他。我辜负了他们,我根本不是个斗士,甚至算不上个雇佣骑士,我一无是处。戴伦王子说没有人比得上他趴在泥地晕倒的本事,那他一定是没见到过呆子邓克。荣辱上的痛楚要远甚于肉体。 然后巨龙就出现在他上方。 他有三个脑袋,烈焰般的巨翼,红黄橙三色相间。他在狂笑,“死了没有,雇佣骑士?”他在怒吼,“对着大家哭吧,承认你的罪行,也许我只要你一只手和一双腿。啊哈,对了,还有这些牙齿,几颗牙齿算什么?像你这样的人喝豌豆粥也能活上好几年啦”。他在仰天大笑,“不?那么尝尝这个”,刺球盘旋着飞上天空,如流星般向他脑袋直砸下来。 邓克一个翻身。 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他一口气滚到了伊利昂的脚下,用他包着铁甲的手臂搂住他的大腿,生生将他绊倒在地,随即压到他身上,任该死的流星锤徒劳地挥舞着。 伊利昂试图用他的盾牌边缘来砸邓克的头,但那被砸扁的头盔挡住了攻击。伊利昂固然臂力过人,但邓克却更是力如蛮牛,而且更壮硕。他抓住盾牌,用力将绑条拧断。然后开始将这盾牌重重地挥向王子的头盔,不停地挥砸着上面的火焰雕饰,一下,一下又一下。用铁条包紧的橡木盾要远比他自己的结实。火焰接二连三的被迸飞,很快就所剩无几,而邓克却还没完没了地砸。 第十三节 伊利昂很快就放弃了无用武之地的流星锤,转而摸向臀边的匕首,可匕尖刚刚出鞘,便被邓克用盾牌砸飞到了泥地。 他可以击溃高个邓肯爵士,但是赢不了跳蚤窝的邓克。老人教会了他比武的剑术和枪艺,但很早以前他已经学会另外的功夫,这是来自街角巷落,酒肆茶坊的功夫。邓克一把扔掉盾牌,猛地掰开伊利昂的面罩。 面罩会带来大破绽,他记的斯提利·佩特这样说过。王子此时只能死命挣扎,绛紫色的眸子满是恐惧。邓克突然有种冲动,挖出一颗紫葡萄夹在指中。但那有违骑士精神。“认输!”,他吼道。 “我认输”,王子发白的嘴唇嚅动了几下,吐出几个字。邓克还压在他上面,眨了眨眼睛,反而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切都结束了?他缓缓地转过头想看清发生的一切,左脸上挨的那重重一下挡住了部分视线。他只看到梅卡王子挥舞着钉头锤,想向他的儿子这边过来,但却被贝勒·碎矛紧紧缠住。 他拖着伊利昂爬起身来,摸索着系带摘掉头盔。瞬时间,他眼前耳边一片哄乱:呼叫咒骂混成一片,人群在喝彩,一匹坐骑在嘶叫,而另一匹没有了骑手,正在场地上奔跑。到处都是兵器的奏鸣。瑞蒙和他的堂兄,都已失落坐骑,在观看席前你来我往,他们的盾牌早已劈烂,曾经的青苹果红苹果,眼下都只是一个烂苹果。一个白甲骑士驮着另一个受伤的同伴走出赛场,同样的装束下,看不清谁拖着谁,最后一个白甲骑士已经倒地,狂笑风暴亦过来加入贝勒王子这边对付梅卡王子。钉头锤,长剑和战斧铿锵相交,梅卡王子已经连续挨了三下,没多久战斗就会结束。我必须在更多人无谓死亡前结束比赛。 突然间伊利昂猛扑出去,意图抢地上的流星锤,立刻被邓克一脚踹在背上,扑了个嘴坑泥,接着被扯着一条腿拖过赛场。他们来到杨滩堡主的面前,炽焰王子已浑身污泥。邓克将他拉起来,晃得他咯咯直响,也不管是否溅到杨滩堡主和美丽淑女身上,然后命令说,“告诉他。” 伊利昂·炽焰吐出嘴里的沙草,“我收回指控。” 邓克记不起来后来是自己一人还是别人帮助下走出赛场的。他遍体鳞伤,不少地方甚至比其他人伤得更重。我现在是个真正的骑士?他疑惑地想。我成为了冠军? 伊戈和瑞蒙一起帮他脱下护腕和手套,甚至斯提利·佩特也来帮忙。邓克精神涣散,甚至分不清谁是谁。他们摸这摸那,嘴里唠叨不停,尤其是斯提利·佩特了,“看,他对我的盔甲都干什么了,”他嚷嚷着,“这边凹了一块,那边又划了道口子。天哪,你知道我现在发什么愁么?我想我得把这盔甲从他身上割下来才行。” “瑞蒙?”邓克焦急地抓住他朋友的手臂,“其他人怎么样?”他焦急地想知道,“还有别人战死么?” “比斯伯利”,瑞蒙回答他,“在面对暮谷城的冬内尔爵士的第一轮冲锋时就倒下了。胡弗雷爵士受了重伤。别的人虽然浑身是血,却还不如你严重”“他们呢?指控方。” “御林铁卫的威廉·威尔德爵士被抬出了赛场。我想我打断了堂兄的几根肋骨,希望我记得没错。” “那么戴伦王子呢,”邓克脱口而出,“他活下来了吗?” “当洛宾爵士将他挑落后,他便倒地不动了。也许断了一条腿,他的马在乱窜时在他身上踏过一次。” 他沉默了一会儿,心头满是哀伤,“那么他错了。那条死去的巨龙。除非伊利昂死了,但他没死,不是么?” “他没死,”伊戈回答他,“你不记得是你放过他了么?” “我想也是”战斗时的情景早已变得纷乱模糊。“刚刚还只是觉得头晕像是喝醉酒般,现在我觉得自己快死了。” 他们让他仰面躺着,眼神空洞地望着灰色的天空。好像还是早晨,这场战斗才用去多少时间? “我的天,这个铁环被枪尖顶入了血肉之中,”一个声音喃喃地说,“如果不取出来会烂掉的。” “把他灌醉,然后朝里面倒沸油”,有人提议,“我见学士们就是这么做的。” “酒”,一个如金属般空洞的声音插了进来,“沸油只会让他送命,用沸酒。等约威尔学士照料完我的弟弟后,我会让他来看看。” 眼前出现一位高大的骑士,黑色的盔甲尽是重击留下的坑坑洼洼。贝勒王子头盔上的龙已经失去了龙头和两翼,大部分的尾巴也已不在。“殿下”,邓克挣扎着说,“请让我为您效力。我恳求能为您效力。” “为我效力”,黑骑士伸手扶住瑞蒙的肩头以稳住身子,“我需要出色的人,邓肯爵士。这个国家……”,下面的话语变得含混不清,似乎他咬着舌头了。 邓克身心俱疲,再无力睁着眼睛。“为您效力”,他只能喃喃重复着。 王子迟滞地摇摆着头,“瑞蒙爵士……我的头盔,帮一下忙。面罩……面罩裂了,而我的手指……我的手指毫无知觉。” “遵命,殿下”,瑞蒙伸出双手去摘他的头盔,咕哝着说,“好心的佩特,来帮一下忙。” 斯提利·佩特拉过一条板凳垫着,“后面完全被砸扁了,殿下,到左侧为止。被砸到护喉里了。只有这样优良的钢才能挡住如此一击。” “多半是我弟弟的钉头锤”,贝勒王子吃力地说,“他很强壮”。他蜷了一下身子,“该死的……感觉好奇怪,我……” “搞定了”,佩特终于将伤痕累累的头盔摘了下来,“我的老天!我的天,我的天,我的天,我的天哪!” 神情恍惚中,邓克看到有鲜红而粘稠的液体从头盔中滴下,旁边有人充满恐惧的惊叫起来。黯淡的天色下一个高大的黑骑士摇晃着,带着半边头颅,他看到了鲜血,看到了里面的森然白骨,还有别的,一些灰白而软软的事物。贝勒·碎矛脸上掠过一丝难受的神情,宛如一时间阴云遮住太阳般。他伸出手,用两根手指触了一下后脑,无比地轻柔。然后,他砰然倒下。 邓克一把抓住他,“起来”,后来别人都说他当时就如在赛场上命令“雷鸣”一般,“起来!起来”,他不记得了之后的事,而王子也终未起来。 坦格利安家族的贝勒,龙石岛王子,御前首相,全境守护者,维斯特洛大陆,七大王国铁王座的继承人,静静地被运往舟徙河畔杨滩堡码头的火堆上。其他的大家族也许会将他们的族人葬于阴土之下,或沉于深海之底,但源自龙王血脉的坦格利安家人,火焚之下方能安息。 他是那个时代最高超的战士,有人说他该身着铁甲,掌中持剑去面对黑暗。然而最终是他那生性平和的父亲下了决定。邓克走过他的棺木边,看到他一身黑衣,当中用鲜红的丝线绣有三头龙,他胸口挂着一条金锁链,而长剑入鞘置于身边。 他的确戴着头盔,一个金色的薄头盔,敞开着面罩,每个人都可以看见他的脸。 瓦拉,年少的王子,伫立在他父亲的棺木边守夜。若非身材略微瘦小,看上去更年轻英俊外,他和他父亲如出一模,尽管曾经两次断裂的鼻子让他父亲更像个平民。瓦拉一头棕发,但中间有一缕金银相间,就如伊利昂一般,不过他很快意识到这是个偏见。伊戈的头发也正逐渐长回他哥哥的模样,而作为一个王子,他亦是个好人。 邓克停下来笨拙地表示致哀和感谢,瓦拉却用他冰冷的蓝眼睛盯着他,“我的父亲,今年才三十九岁。他本来能成为一个伟大的国王,继龙王伊耿之后最伟大的国王。为何诸神竟然忍心带走他而留下你?”他摇摇头,“走开!邓肯爵士,离开这儿!” 面对瓦拉的质问,邓克无言以对,只得一瘸一拐离开了城堡,回到池塘边的帐篷。 学士用沸酒疗好了他的伤势,除了左胳膊和乳头上长长的伤疤外,再无大碍。而一见到这伤疤,他便立刻想起贝勒,他两次从死神手里救回我的命,一次用剑,一次用话语,而当时他站在那儿其实已经死了。一个伟大的国王死去却留下一个雇佣骑士,诸神真是作弄人。邓克呆呆地坐在他的榆树下,迟滞地看着他的双腿。 次日,有四个皇家侍卫打扮的人出现在他面前,邓克相信他们是来杀自己的。可他甚至无力去拿长剑,索性靠在树干上瞑目等死。 “王子殿下希望能够和你私下一聊。” “哪个王子?”邓克警惕地问。 “这个王子”,队长尚未开口,就有一个粗鲁的声音说道,梅卡·坦格利安从榆树后面走了出来。 邓克慢慢地立起身。这回他又想要我干什么? 梅卡示意之下,侍卫们便如出现一般神秘地消失了。王子上下打量了他许久,一言不发地走开到池塘边,注视着自己水中的倒影。“我把伊利昂送到里斯去了”,他突然开口,“在自由都市呆几年也许会对他有好处”邓克从未去过自由都市,一时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他只是很高兴伊利昂离开了七大王国,不由得暗暗祈祷他永远不要回来,但这种话如何能对他的父亲讲。他只好一言不发。 梅卡王子转过头,“人们都说我存心杀死哥哥。诸神知道那是讹言,可我知道我耳边的流言蜚语将致死方休。并且,确实是我的钉头锤造成了致命的一击。他在决斗中遇见的其他对手都是御林铁卫,这些恪守誓言的骑士面对他所作的唯有自卫。所以承担罪责的终究是我。说来奇怪,我始终回忆不起来那致命的一击,这算是仁慈还是诅咒?也许两者都有。” 他望着邓克,仿佛要从他这里找到答案,“我不这样认为,殿下”,他对梅卡王子深含恨意,但突然间却只感到一种怜悯,“兴许确实是你挥起了钉头锤,但贝勒王子是因我而死。如果你算是凶手的话,那么我也同样。” “是的”,王子承认,“流言也会在你耳边萦绕。国王年岁已大,不久之后,瓦拉将会顶替他父亲爬上铁王座的位子。每当战争失利或者庄稼歉收,愚蠢的人们就会说,‘贝勒王子在的话,绝不会发生这样的事,可那个雇佣骑士害死了他呀’” 邓克明白他的话,“若我当初不参加决斗,你也就砍下我的手脚。有时候我就坐在这棵树下看着我的脚,想着要是我舍弃这一条腿又怎么样呢。这一条腿值得上一个王子的性命么?并且还要加上另外两人。胡弗雷兄弟,他们也都是好人。” 胡弗雷·哈丁昨晚亦因伤势恶化而被死神带走。 “那你的树如何回答你” “毫无回应。不过我记得老人,艾兰爵士,每当夜幕来临,他总会说,‘明日晨风又将给带来什么?’他如我们一样不知道答案。然而,难道不会有一天晨风来临时,我必须要用上这双腿。难道就没有这样一天,这一双腿甚至比一个王子的性命还重要?” 梅卡王子咀嚼着他的话,扎满银白须髯的下巴随着他抿紧嘴巴而显得格外坚强。 “这绝不可能”,他粗暴地回答,“王国里雇佣骑士如树篱一样数之不尽,每个都有一双腿。” “如果殿下有更好的答案,我愿洗耳恭听。” 梅卡紧锁眉头,“也许诸神天性喜欢残忍的玩笑,或者根本没有神,更有可能这件事本身就毫无意义。我曾经问过主教士,他最后一次的答案是没有人能够真正理解神的用意。我想他也许该到这棵树下睡一觉”。他皱起脸,“我的小儿子似乎对你很感兴趣,他也到了该当侍从的年龄,可他告诉我除你之外他不会跟随任何人。他是个难以管束的孩子,你应该已经注意到了,就不知道你愿不愿意带上他。” “我?”邓克张口又合上,最后还是开口说,“伊戈……伊耿,我的意思是,他是个很好的孩子,我知道您赐我荣誉,但是……我不过是一个雇佣骑士”“身份可以更改”,梅卡说,“伊耿即将随我一起返回盛夏厅城堡,那里将会有你的一席之地。你可以成为我麾下的一名骑士。你矢誓为我效力,伊耿则成为你的侍从。当你训练他的时候,我的武器师傅也会教会你一些该学的东西”,王子意味深长地看着他,“我知道艾兰爵士倾尽所学的教你,但你还需学习很多。” “我知道,大人”,邓克看向四处,绿草,芦苇,榆树,波纹荡漾的水面。又一只龙蝇轻轻的点过,也许还是原来那只。该怎么办?邓克。他问自己,做一只龙蝇还是龙。数天前他会立刻给出答案,而现在答案近在咫尺他却突然有种恐惧。 “贝勒王子死前,我答应过为他效力。” “你这个死脑筋”,梅卡王子不耐烦地说,“那么他说过什么?” “他说这个国家需要优秀的人。” “那确实没错,然后?” “我答应接受您的儿子作为侍从,不过不是在盛夏厅,也不是一年两年。我知道他对城堡生活早已厌倦。除非他能和我一起上路我才答应带上他”,他指向老栗子,“他可以骑我的马,穿我的斗篷,为我擦拭剑刃磨光盔甲。我们可以住旅店,也可以住马厩,或者住在某位受封骑士或者小领主的家里,不得已时,甚至可以露天睡在树下。” 梅卡王子简直难以置信,“决斗让你的脑子坏掉了?伊戈是王国的嗣子。龙王血脉怎可以参天露宿,以干硬面包为食”,他注意到邓克欲言又止,“不要害怕,有什么要说的就开口吧”“我敢打赌,戴伦从未露宿过。”邓克轻声说,“并且伊戈以前吃的牛肉都是又厚又肥又新鲜。” 梅卡·坦格利安 ,盛夏厅堡的王子,注视跳蚤窝的邓克许久,银色胡子盖着的下巴表明他内心的斗争。最终他无声地转身走了,邓克听到他和手下们的马蹄声渐渐远去。许久之后,便只剩下那只龙蝇掠过水面发出的嗡嗡声。 次日初阳甫升时分,伊戈穿戴着旧靴,褐色长裤,褐色羊毛上衣,还有一袭旧旅行斗篷来见他,“我的父亲让我来为你效力。” “为您效力,爵士”邓克提醒他,“你可以先从照顾马匹开始。老栗子现在是你的了,好好对待她。除非我的命令,不然别让我看见你在雷鸣的背上”伊戈跑过去拿马鞍,“我们去哪儿,爵士” 邓克凝神想了会儿,“我至今还未去过红山,何不一起去看看东恩?” 伊戈高兴的裂开嘴,“我听说那里有不错的木偶戏呢”,他回答说。 第一节 在十字路口处的一个铁笼子里,两个死人正于夏日中腐烂。 伊戈在下面停了下来,好仔细看看他们。“你觉得他们是什么人,爵士?”他的骡子“学士”为这喘息之机感激不已,开始啃起路边褐色的干魔鬼草,对背上两个巨大酒桶不管不顾。 “强盗,”邓克答道。骑在“雷鸣”背上,他离那些死人要近得多。“强奸犯。杀人犯。”他那旧绿上衣的两边腋窝下都渍出了黑圈,天空湛蓝,太阳热得烤人,自从早上拔营他已经出了成加仑的汗。 伊戈摘下了他那宽边软草帽,露出的脑袋光秃秃地发亮。他用那帽子扇开了苍蝇;有成百上千的苍蝇正爬在死人身上,还有更多在一动不动的热空气中懒懒地飞动。“肯定是做了什么坏事,他们才会给扔在一个乌鸦笼里等死。” 有时伊戈能像个学士一样睿智,但其余时候他仍是个十岁的男孩。“这世上有的是贵族,”邓克说,“其中一些不需要多少理由就能让人去死。” 那铁笼勉强够大装下一个人,但里面却硬塞进了两个。他们面对面站着,手脚交缠,背顶着灼热的黑铁棒。一个曾试着要吃另一个,咬着他的脖子和肩膀。乌鸦已经光顾过他们两个了。当邓克和伊戈绕过山丘时,这些鸟乌压压地飞起来,多得吓到了“学士”。 “不管他们曾经是什么人,他们有一半是饿死的,”邓克说。他们瘦骨嶙峋,皮肤发绿,正在腐烂。“他们可能是偷了点面包,要么就是在某个贵族的林子里偷猎了一只鹿。”随着干旱进入第二个年头,大多数贵族对偷猎都变得更不能容忍,而从一开始他们就不曾宽容过。 “有可能他们曾属于某个匪帮。”他们在道斯克曾听过一个竖琴手唱“他们绞死黑罗宾的那天”。从那时起伊戈在每一片灌木丛后头都能看出英勇的逃犯来。 在为老人做侍从时邓克曾和一些逃犯打过交道,他可一点也不急着要见更多。他所知道的那些人没有谁是特别英勇的。他记得一个艾兰爵士帮着吊死的逃犯,那人就爱偷窃戒指。他会砍掉一个男人的手指来得到它们,而对女人他更乐意用咬的。邓克可不知道有什么歌谣是关于他的。逃犯还是偷猎者,这没什么区别;反正死人不是什么好同伴。他让“雷鸣”慢慢绕过笼子,那些空洞的眼睛像是在追随他;一个死人低着头,嘴大张着,邓克发现他没有舌头。他估计可能是乌鸦吃了它,他曾听说乌鸦总是先啄出死人的眼睛,但也许舌头就是第二道菜。要么也许是一个贵族把它扯了出来,由于那人说的某些话。 邓克伸手通了通他那一团给太阳晒得褪了色的头发。对死者他是爱莫能助了,而他和伊戈还有两桶酒要运到坚定塔去。“我们是从哪条路来的?”他问,望望这一条又望望另一条。“我有点糊涂了。” “去坚定塔是这条路,爵士。”伊戈指了指。 “那我们就走那条路。我们可以在傍晚之前回去,但要是整天坐在这里数苍蝇,那就是休想。”他用脚跟碰了碰“雷鸣”,让大战马转向了左边的岔路。伊戈又戴上了他的软草帽,不客气地拽了拽“学士”的缰绳。骡子立刻不再嚼干草,毫无异议地跟了上来。邓克想,它也很热;那些酒桶也肯定很沉。 夏日已经把路烤得砖一般硬,路上的车辙深得足以叫一匹马崴断腿。因此邓克小心地让“雷鸣”走在车辙间高一些的地面上。他们离开道斯克的那一天他自己就崴了脚,因为在夜里凉快一些的时候摸黑走路。骑士要学会忍受各种各样的病痛,老人曾这么说。唉,孩子,还有骨折和伤疤。它们就和你的剑和盾一样,是骑士生涯的一部分。但是,如果“雷鸣”折断一条腿……这个么,没有马的骑士根本不是骑士。 伊戈在他身后五码处跟着,带着“学士”和那些酒桶。男孩一只赤脚踏在车辙里走着,因此每一步都一起一落。他的匕首收在鞘里挂在一边胯上,靴子则甩在背包上,破破烂烂的棕色上衣卷起来绕着腰打了个结。宽边草帽下他的脸脏兮兮的,眼睛又大又黑。他十岁了,不到五英尺高;近来他一直长得很快,但要赶上邓克他还有条长路要走。他看起来就像是个马夫,虽然他不是;而且也一点不像他真正的身份。 死人们很快就消失在身后,但邓克发现自己仍然在想着他们。这些日子王国充满无法无天的人,干旱没显出终结的迹象,平民百姓大批被迫上路,寻找还有雨下的地方。血鸦公爵已经命令他们回到自己的土地和领主那里去,但没多少人服从。许多人指责血鸦和伊里斯国王要对干旱负责,他们说这是来自众神的判决,因为杀亲者是受诅咒的。不过哪怕他们真是睿智的,他们也没有大声说出来。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这谜语流传着,伊戈在旧镇听过——一千只,再加上一。 六年前邓克在君临城亲眼见过他,那时他骑着一匹苍白的马走上“钢街”,身后跟着五十名鸦齿卫士。那是在伊里斯国王继位铁王座、任命他为御前首相之前的事;即使如此,他仍然一副吓人的形象,一身血红与烟色,“黑姐妹”挂在胯间。苍白的皮肤和骨白色的头发让他看起来像一具活尸,脸颊和下巴上一道红酒色的胎记伸展着,据说像一只红乌鸦,但邓克看到的只是褪色皮肤上一块形状古怪的大斑点。他死死地盯着,结果血鸦察觉了;国王的巫师在经过他时转身打量了他。他有一只眼睛,而且是红色的;另一只是空空的眼眶,那是“酷钢”在红草原给他的礼物。然而在邓克看来这两只眼睛都仿佛穿过皮肤直看到了他的灵魂本身。 尽管炎热,这记忆还是让他颤抖了。“爵士?”伊戈喊道。“你不舒服吗?” “没有,”邓克说。“我就像它们一样又热又渴。”他指向路对面的田野,一垄垄甜瓜正在藤蔓上枯萎。路边羊头草和丛生的魔鬼草仍然顽强活着,但庄稼长得远不及它们那样好。邓克完全明白这些甜瓜们感受如何。艾兰爵士曾说从没有雇佣骑士会口渴。“只要他有一顶头盔来接雨水就不会。雨水是世上最好的饮料,孩子。”但是,老人从来没有见过像这样的夏天。邓克把自己的头盔留在了坚定塔,要戴它的话会太热太重,而且也没多少宝贵的雨水来用它接。在就连树篱也变成棕色、给烤干要死的时候,一个雇佣骑士能怎么办呢? 也许等他们走到小溪他可以泡个澡。他微笑了,想着那会有多惬意——直接跳进去,浑身湿透地冒出头,水从脸颊上和缠结的头发上流泻下来,上衣湿透粘在皮肤上。伊戈可能也会想要泡一泡,虽然男孩看起来很凉快干爽的样子,更像风尘仆仆,而不是汗流浃背。他从来都不怎么出汗。他喜欢炎热。在多恩他赤裸着胸膛到处跑,晒得就像个多恩人。邓克对自己说,那是他的龙王血脉。有谁曾听说过汗流浃背的龙呢?他本来也会乐意脱下他自己的上衣的,但那不成体统。一个雇佣骑士可以光着身子骑马,如果他这么选择;除了自己他不会让别人丢脸。但如果你发誓效忠某人之后就不同了。当你接受一位贵族的肉和蜜酒后,你的一举一动都体现着他;艾兰爵士曾这么说。要始终做超出他对你期望的事,永远不要达不到期望;永远不在任何任务或艰苦前畏缩。最重要的——永远不要让你所效劳的主人蒙羞。在坚定塔“肉和蜜酒”意味着鸡肉和麦芽酒,但尤斯塔斯爵士自己吃的是同样平平无奇的食物。 邓克一直把上衣穿在身上,任自己汗流浃背。 “棕盾”班尼斯爵士正在老木桥那里等着。“你们总算回来了,”他喊道。“去了这么久,我以为你们拿了老头的银币逃跑了。”班尼斯坐在他毛发乱糟糟的矮种马上,嚼着一卷酸叶子,那让他的嘴里看上去像是充满鲜血。 “我们不得不一直走到道斯克才找到酒,”邓克告诉他。“海怪一族洗劫了小道斯克。他们抢走了钱财和女人,没带走的则有一半给烧掉了。” “那个戴贡·葛雷乔伊想被吊死,”班尼斯说。“唉,但谁能去吊死他呢?你看见老‘夹腚’佩特吗?” “他们告诉我们说他死了。在他试图阻止铁种们带走他女儿时他们杀了他。” “老天啊,”班尼斯扭过头啐了一口。“我见过那女儿一次。你要是问我,我得说为她去死可不值。那傻瓜佩特还欠我半个银币呢。”棕色骑士看上去就和他们离开时看到的一模一样;更糟的是,他闻上去也是一样。他天天穿同一套衣服:棕色马裤,不成形状的粗织上衣,马皮靴子;穿铠甲时他在上身的生锈甲胄外套上一件松垮垮的棕罩衣。他的剑带是一根熟皮绳子,而他伤痕累累的脸可能也是出自同种材料。他的脑袋看上去像是我们路过的那些枯萎甜瓜,就连他的牙也是棕色的,满是他爱嚼的酸叶子留下的红渍。在这一堆棕色里他的眼睛脱颖而出,它们是浅绿色的,眯缝着,很小又离得很近,带着恶意的闪亮光芒。“只有两桶,”他发现了。“废物爵士要四桶。” “找到两桶我们就算走运,”邓克说。“青亭岛也一样闹干旱。我们听说葡萄正在藤上变成葡萄干,铁种们也正在海上抢劫——” “爵士?”伊戈打断了他。“水不见了。” 之前邓克注意力全集中在班尼斯身上,结果没有注意到——在翘曲的木桥板下只剩了沙子和石头。这很诡异;当我们离开时溪流还流着,很浅,但好歹是在流。 班尼斯大笑起来。他有两种笑法;有时他像只鸡那样咯咯笑,有时则比伊戈的骡子嚎的声音还大。而这次是他那鸡笑。“我猜就在你们走后干掉了,一场干旱能干这好事。” 邓克大为沮丧。这下子,我现在没法泡澡了。他翻身下了马。庄稼会怎么样?这地区一半的井都干了,所有的河流都流得很浅,就连黑水河和曼德河都一样。 “水,”班尼斯说,“是糟烂的东西。曾经喝过一点,叫我病得像条狗。酒好得多。” “对燕麦来说不是这样。还有大麦,胡萝卜,洋葱,卷心菜。就连葡萄也需要水。”邓克摇了摇头。“它怎么能干得这么快?我们才走了六天。” “那里一开始就没多少水,邓克。那会儿我撒泡尿搞出的小溪也比这个大。” “不是‘邓克’,”邓克说。“我告诉过你。”他很奇怪自己为何要费心;班尼斯是个说话难听的人,还以嘲弄人为乐。“我叫高个邓肯爵士。” “谁这么叫?你那秃头傻小子么?”他看着伊戈,发出了他的鸡笑。“你比给帕尼基打下手那会儿倒是高了点,但我看你还是叫邓克最合适。” 邓克搓了搓脖子后面,朝下瞪着岩石。“我们该怎么办?” “把酒带回家,然后告诉废物爵士他的小溪干掉了。坚定塔的井还干活,他不会口渴的。” “别叫他废物,”邓克喜欢那位老骑士。“你睡在他的屋顶下,给他点敬意。” “你的敬意就算代表了我们俩,邓克,”班尼斯说。“我会随心所欲称呼他。” 当邓克走上桥时,那些银灰的桥板沉重地吱吱作响;他皱着眉头往下看着底下的沙子和石头。他看到在岩石间有那么几个棕色的小水坑在闪光,不比他的手掌大。“死鱼!这儿,还有那儿,看见了?”它们的气味叫他想起了十字路口的死人。 “我看见它们了,爵士,”伊戈说。 邓克跳下河床,屈膝蹲了下去,翻过了一块石头。上面还是又干又暖的,但下面是潮湿泥泞的。“这水不可能干了很长时间。”他站起来,把那块石头顺手往一边弹向河岸,它砸进一个掉渣的土堆,冒出一股棕色的干土烟。“两岸的土地都裂缝,但中间又软又泥泞。那些鱼昨天还活着。” “我想起来了!帕尼基曾经叫你‘呆子邓克’。”班尼斯爵士把一卷酸叶子吐到了岩石上,阳光下它粘乎乎地闪着红光。“呆子们不该拼命动脑筋,他们的脑袋太他妈的笨,不适合这个。” 呆子邓克,脑袋像城墙一样厚。艾兰爵士说这话时它们曾经很亲切;他是个和善的人,哪怕骂人时也是如此。而在棕盾班尼斯爵士嘴里这些话听起来就变了味。“艾兰爵士已经死了两年了,”邓克说。“而我叫高个邓肯爵士。”把拳头揍上棕色骑士的脸、把那些发红的烂牙打成一片片是种极大的诱惑。棕盾班尼斯也许不是好惹的,但邓克足足比他高出一英尺半,而且还要重出四石。他也许是个呆子,但他有个大体格。有时候他就好像会在维斯特洛一半的门上撞到头,更不要提从多恩一直到颈泽每一家客栈的每一根横梁。伊戈的哥哥伊蒙曾在旧镇给他量过身高,发现他差一寸就是七英尺;但那是半年前的事了。从那时到现在他可能又长了。邓克唯一做得确实好的事儿就是长个子,老头曾这么说。 他回到“雷鸣”身边,又一次上了马。“伊戈,带上酒接着回坚定塔去。我要去看看究竟这水出了什么事。” “溪水干掉这事什么时候都有,”班尼斯说。 “我只是想看一看——” “就像你看那石头底下一样?不该去翻石头,呆子。你从来不知道什么会爬出来。在坚定塔我们已经给自己弄到了好好的稻草垫子,能吃到鸡蛋的日子比吃不到多,除了听废物爵士唠叨他曾经多了不起也没别的事。我说,就这样多好。小溪干掉了,就这么回事。” 第二节 邓克之固执是无以伦比。“尤斯塔斯爵士正在等他的酒,”他告诉伊戈。“告诉他我去了哪里。” “我会的,爵士。”伊戈用力拉了拉“学士”的缰绳。骡子的耳朵痉挛了一下,但立刻又迈开了脚步。它想要摆脱掉背上的酒桶,邓克无法责备它。 小溪是向东北方流的,因此他让“雷鸣”转向了西南。当班尼斯赶上他的时候他还没走出十几码远。“我最好来看着你,好让你不被吊死,”他把一片酸叶子塞进嘴里。“过了那一片沙柳,整个右岸都是蜘蛛地。” “我会走在我们这边,”邓克不想跟冷壕堡的那位夫人惹出任何麻烦。你在坚定塔会听到关于她的种种坏事,她被叫作红寡妇,因为她埋进土里的那些个丈夫。老驼背山姆说她是个巫婆,是个下毒的,而且还更糟。两年前她派自己的骑士过河来抓一个奥斯格雷的人,因为他偷了羊。“当我们的老爷骑马到冷壕堡去要人,人家告诉他到护城河底下去找。”山姆曾说。“她已经把可怜的戴克缝进一袋子石头给沉下去了。在那之后尤斯塔斯爵士收了班尼斯爵士当手下,好让那些蜘蛛别来他的地盘。” “雷鸣”在炎炎烈日下保持着缓慢稳定的步伐,天空蓝得无情,到处都看不到一丝云。小溪一路在小石丘和无人理会的柳树间蜿蜒,穿过光秃秃的棕色丘陵和长着已死或要死的谷物的田野。从桥开始往上游走了一个时辰之后,他们发现自己正骑着马走在一小片叫做瓦特树林的奥斯格雷家森林边上。远远看去那一片青翠很诱人,叫邓克满脑子都是荫凉谷地和潺潺小溪的念头;但当等他们走到树林时他们发现那些树瘦弱参差,枝条下垂。一些大橡树正在落叶,而一半松树都已变成和班尼斯爵士一样的棕色,死掉的针叶在树干下环成一圈。越来越糟了,邓克想。只要一个火花,这就全会像火绒一样烧起来。 然而此刻切凯河沿岸树林下乱蓬蓬的草丛仍然长满刺藤、荨麻,还有一丛丛白石南和小柳树。他们没从其中挤过去,而是穿过干河床到了冷壕堡那一边;那一侧树木都已砍光做了牧场。在烤焦的褐色草丛和凋谢的野花中间,一些黑鼻子的绵羊正在吃草。“从来不知道还有什么动物比绵羊更笨,”班尼斯爵士评论道。“呆子,想想它们是不是和你算亲戚?”邓克没答话,而他又笑出了他的鸡笑。 又向南走了半里格,他们遇上了那水坝。 它不像这类东西通常那么大,但看起来很结实。两道牢固的木栏被投下去横跨两岸截断溪流,用的树干还没剥掉树皮;之间的空间填满了土石,压得紧紧的。水坝后面水流正漫出河岸,漏进一条从前在威博夫人田里挖出的水渠。邓克在马镫里站起来,好看得更清楚一些。太阳在水面上的反光显示了二十多条小水道的存在,它们向四面八方延伸开来,就像一张蜘蛛网。他们在偷窃我们的溪水。这景象让他充满了愤怒,特别是当他意识到那些树肯定也是从瓦特树林里砍来的。 “看看你来干了什么吧,呆子,”班尼斯说。“偏偏就不肯承认小溪干掉了,不。这开始可能还是水的问题,但它会以血来收场。最有可能的就是你和我的。”棕色骑士拔出了剑。“好吧,现在说什么也没用了。你那些该天打雷劈的挖地的家伙还在,我们最好让他们懂得害怕。”他拿马刺一蹭那矮马,从草丛中疾冲过去。 邓克别无选择,只有跟上去。艾兰爵士的长剑在他胯上起伏,那是一柄笔直的好钢。如果这些挖沟的有一点点脑子,他们就会跑的。“雷鸣”的马蹄刨起了无数土块。 看见正冲过来的骑士,一个人丢下了铁铲,但也就是如此而已了。那里有着二十多个挖沟人,高高矮矮老老少少,全都给太阳晒得黝黑;当班尼斯减速时他们形成了一条参差不齐的阵线,攥紧了他们的铲子和锄头。“这是冷壕堡的地盘,”一个人喊道。 “而那是一条奥斯格雷家的小溪,”班尼斯拿他的长剑一指。“谁把那该死的水坝堆起来的?” “塞瑞克学士修的,”一个年轻的挖沟人说。 “不是,”一个老一点的人坚持道。“那毛头小子来指指点点说做这个做那个,但是是我们把它修起来的。” “那你们就他妈的肯定能拆了它。” 挖沟人们一副阴沉而不服的神色,有一个拿手背擦了擦眉毛上的汗水。没人开口。 “你们这帮人耳朵聋了,”班尼斯说。“我是不是需要砍掉一两只耳朵才行?哪个先来?” “这是威博家的地盘。”说话的老挖沟人是个骨瘦如柴的家伙,驼着背,但固执。“你没权利来这里。你要砍掉任何耳朵,我们的夫人就会把你装进个袋子里淹死。” 班尼斯骑马走近了。“没看见什么夫人在这,只有吹牛的农民,”他拿剑尖捅了捅挖沟人赤裸的褐色胸膛,刚好重到刺出一滴血来。 他太过分了。“拿开你的剑,”邓克警告他。“这不是他的错。那个学士叫他们做这事的。” “是为了庄稼,爵士。”一个招风耳的挖沟人说。“学士说麦子正在干死呢。梨树也是。” “好啊,要么是那些梨树死,要么就是你们死。” “你的话吓不着我们,”老人说。 “吓不着?”班尼斯的长剑带着一声尖啸割开了老人的脸颊,从耳朵到下巴。“我说,要么梨树死,要么你们死。”挖沟人的血流了下来,把一边脸染红了。 他不该那么做。邓克不得不强压下愤怒,班尼斯在此事上和他是站在一边的。“离开这里,”他对挖沟人们喊道。“回到你们夫人的城堡去。” “跑啊,”班尼斯怂恿道。 三个人扔下工具就那么做了,穿过草丛急奔而去。但是另一个太阳晒黑、筋肉强壮的人举起了锄头,说:“他们只有两个人。” “乔哲,傻瓜才拿铲子和剑打,”老人捂着脸说。血从他指缝间滴落。“这事可不能就这么收场;别以为它能。” “再说一句,我就可能给你个收场。” “我们并没想伤害你,”邓克对老人血淋淋的脸说。“我们只不过想要我们的水。把这告诉你们的夫人。” “噢,我们会告诉她的,爵士。”那强壮的人保证道,仍然握着他的锄头。“我们会的。” 回家的时候他们抄近路穿过瓦特树林中心,为树林提供的小片荫凉感激不已;但即使如此他们还是热得要命。按理说林子里应该有鹿,但他们见到的唯一活物就是苍蝇。在邓克骑马时它们在他脸边嗡嗡叫,在“雷鸣”的眼睛周围爬动,没完没了地烦着大战马。空气是静滞的,令人窒息。在多恩至少白天很干燥,而夜晚就会冷到让我裹在斗篷里发抖。在河湾地夜晚不比白天凉快多少,哪怕是在这么远的北方。 邓克急速低头躲开一根伸展着的枝条,与此同时摘下了一片叶子,然后用手指捻了捻。它在他手中像千年羊皮纸一样分崩离析了。“没必要砍那个人,”他告诉班尼斯。 “那也就是在腮帮子上挠一挠嘛,好教会他管住自己的舌头。我本该替他割断那该死的喉咙,只不过那样剩下的就会像兔子一样跑掉,我们就不得不去拿马蹄子踩死他们那一伙了。” “你想杀掉二十个人?”邓克问,表示怀疑。 “二十二个。比你所有手指头和脚趾头加起来的数目还多两个,呆子。你必须得把他们全杀掉,否则他们就会跑掉散播消息去了。”他们绕过一个陷坑。“我们本该就告诉废物爵士,干旱叫他那小不丁点的小溪干掉了。” “是尤斯塔斯爵士。——你本想要欺骗他。” “唉唉,为什么不呢?谁还能告诉他别的?苍蝇么?”班尼斯咧嘴一笑,露出一口湿乎乎的红牙。“废物爵士从来不出塔门一步,除了去看下面黑莓林里埋的那些男孩子。” “一个效忠剑士理应对他的主人说出真相。” “真相多得是,呆子。其中有些不顶用。”他啐了一口。“诸神弄出了干旱。对诸神一个人做不了他妈的一点点事。而那红寡妇……我们告诉废物那母狗抢了他的水,他会觉得受荣誉所迫得去把它收回来。等着瞧吧。他会以为他必须得做点什么。” “他应该做点什么。我们的百姓需要水来灌溉庄稼。” “我们的百姓?”班尼斯爵士大笑得就像驴叫。“废物爵士指定你做继承人的时候我是不是偷懒歇着去了?你觉得你有多少百姓?十个?那还得算上斜眼吉恩的白痴儿子,不知道该拿斧子的哪一头。去给每个人授勋骑士吧,然后我们就会有跟那寡妇一半多的人,这还不算她的那些侍从、弓箭手以及其他。你会需要手脚并用来数清他们全部,还要加上你那秃头小子的手指和脚趾。” “我不需要拿脚趾来数数。”邓克烦透了炎热、苍蝇和棕色骑士的陪伴。班尼斯也许曾和艾兰爵士一起骑马驰骋过,但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这个人变得卑鄙虚伪又懦弱。他用脚跟踢了踢他的马到前面去小步跑着,好把那气味甩在身后。 只是礼貌起见坚定塔才被叫做一座城堡。虽然它英勇地矗立在一座石头小山顶上,从许多里格开外的地方就能望见,但它只是一座塔楼罢了。几个世纪之前一次局部倒塌导致了一些重建,因此在北面和西面窗子上方是浅灰的石头,下方则是古老的黑石。塔楼在修整中给加到了屋顶上,但只在重建的那两侧;在另外两个角落蹲伏着古老的石刻怪兽,被风和天气侵蚀得很严重,难以辨出它们曾是什么。松木屋顶是平的,但翘曲得厉害,大有漏雨之势。 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从山脚直通到塔前,窄得只能单人一线骑马上去。邓克在上坡时领路,班尼斯紧随其后。他能看到伊戈在他们上方,正站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戴着他的软草帽。 他们在紧靠塔底的马厩停了下来,那马厩很小,是泥灰涂抹加枝条编结而成的,一半给一堆奇形怪状的紫色苔藓盖住了。老人的灰阉马就在其中一间里,挨着“学士”。看上去伊戈和驼背山姆已经把酒搬了进去。一群母鸡正在院子里闲逛着。“你查出小溪出什么事了吗?”伊戈小跑着过来了。 “红寡妇的人筑水坝把它拦上了。”邓克下了马,把“雷鸣”的缰绳交给伊戈。“别让他一次喝太多水。” “好,爵士。我不会的。” 第三节 “小子,”班尼斯爵士喊道。“你也可以牵走我的马。” 伊戈傲慢地看了他一眼。“我不是你的侍从。” 他的舌头总有一天会给他招来麻烦,邓克想。“你会牵走他的马,否则你耳朵上就会挨一下子。” 第四节 伊戈一脸闷闷不乐,但还是按吩咐的做了。然而当他伸手去拉马笼头时班尼斯爵士咳了一声吐了口痰;一团闪着红光的粘痰落在男孩两个脚趾之间。他冷冷地看了棕色骑士一眼。“你吐在我脚趾上了,爵士。” 班尼斯费力地爬下了马。“没错。下次我会吐在你脸上。我不吃你那该死的一套。” 邓克能看到男孩眼里的愤怒。“照顾马匹,伊戈。”他说,在状况变得更糟之前。“我们得和尤斯塔斯爵士谈话。” 坚定塔的唯一入口是他们上方二十英尺处的一道橡木铁门。底层的阶梯是块块光滑的黑石,磨损得中央凹下去成了碗状。更高一些的地方它们为一道很陡的木阶梯替代,有麻烦的时候它可以像一座吊桥那样悬起来。邓克发出嘘声把母鸡们赶到一边,一步两阶地爬了上去。 坚定塔比它表面上看起来要大。它深深的地窖和酒窖占了它所处山丘的相当一部分。在地面上,塔有四层高;上面两层有着窗子和阳台,下面两层则只有箭眼而已。塔里面要凉快一些,但十分阴暗,邓克不得不让眼睛适应它。驼背山姆的老婆正跪在壁炉前把灰烬扫出来。“尤斯塔斯爵士是在楼上还是楼下?”邓克问她。 “楼上,爵士。”老妇人背驼得厉害,她的头比肩还低。“他刚在下面黑莓林里看过男孩们回来。” 男孩们是指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的儿子们:艾德温,哈罗德和亚达姆。艾德温和哈罗德曾是骑士,而亚达姆则是年轻的侍从。他们十五年前死在红草原,在黑火叛乱的尾声。“他们死得其所,为国王英勇作战,”尤斯塔斯爵士告诉邓克。“而我把他们带回家埋葬在黑莓林中。”他的妻子也葬在那里。无论何时老人打开一瓶新酒,他都会下山去给男孩们每人祭上一杯。就在他喝之前,他会大声喊出:“为了国王!” 尤斯塔斯的卧室占了塔的第四层,他的单人房间则就在下面。邓克知道会在那里找到他,在箱子和桶子中间消磨时间。单人房间的厚灰墙上挂满生锈的武器和缴获的旗帜,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战利品,如今除了尤斯塔斯爵士无人记得。一半的旗帜发了霉,而所有的都褪色得厉害、积满灰尘,曾经鲜亮的颜色变成了灰绿。 当邓克爬上楼梯时尤斯塔斯爵士正在用一块破布擦拭一块破损盾牌上的灰尘。班尼斯“香喷喷”地紧跟着他。当看到邓克时,老骑士的眼睛像是亮了一些。“我出色的巨人,”他郑重地说,“还有勇敢的班尼斯爵士。过来看看这个。我在那个箱子底下找到了它。一件珍品,虽然被完全忽视了。” 它是一面盾牌,或者说是一面盾牌的残余物。那实在是小得可怜。它的几乎一半已被砍掉了,剩下的则发灰龟裂;铁镶边生锈得一塌糊涂,木头则尽是虫眼。几片油漆仍然粘在上面,但太少了,不足以使人联想到一个纹章。 “阁下,”邓克说。奥斯格雷家族已经几百年不是贵族了,但尤斯塔斯爵士喜欢被这么称呼,因为这么说的时候它重复着他家族过去的荣耀。“它是什么?” “‘小狮’的盾牌。”老人擦着镶边,几片铁锈落了下来。“威尔博特·奥斯格雷爵士在他牺牲的那场战斗中带着它。我想你肯定知道那故事。” “不,阁下,”班尼斯说。“我们碰巧不知道。您是说‘小狮’吗?啊,他是个侏儒还是那类的什么东西?” “当然不是。”老骑士的胡子颤抖了。“威尔博特爵士是一个高大强壮的人,一个伟大的骑士。这个名字是在他童年时给予他的,作为五兄弟中最小的一个。在他的时代七大王国仍然有七个国王,高庭和凯岩经常冲突;那时绿王们统治我们,那些‘园丁’——他们有着古老的绿手加思的血统,而白底上的一只绿手则是他们的王旗。盖尔斯三世挥旗向东与风暴之王作战,威尔博特的兄长们都追随着他;因为在那些日子里当河湾地之王出发战斗时,切凯狮子旗帜总是与绿手旗帜一起飘扬。 “然而恰在盖尔斯王离开时凯岩之王看到了从河湾地撕下一口的机会,于是他召集一批西方人组成军队向我们扑了过来。奥斯格雷家族那时是北方边境的统帅,因此小狮责无旁贷去迎战他们。我记得统领兰尼斯特军队的是蓝赛尔四世,要么也许是五世。威尔博特爵士挡住了蓝赛尔王的路,叫他停下来。‘不要再前进,’他说。‘你们在此不受欢迎。我禁止你涉足河湾地。’但那个兰尼斯特命令他所有的旗帜前进。 “金狮和切凯,他们战斗了半天时光。那个兰尼斯特手持一柄瓦雷利亚剑,没有凡铁能与之匹敌;因此小狮被狠狠压制,他的盾牌几乎全毁。最后,他自己的剑在手中折断,周身一打重伤流着鲜血,而他举头纵身撞向他的敌人。歌手们说蓝赛尔王几乎把他劈成两半,但在濒死之时小狮发现了国王胳膊下铠甲的缝隙,把匕首不偏不倚地插了进去。当他们的王死去,西方人铩羽而归,而河湾地得了救。”老人轻柔地抚摸着碎盾,如同抚摸一个孩子。 “唉呀,阁下,”班尼斯嘶哑着嗓子说,“我们今天大可利用那样的一个人哪。邓克和我去看了看您的小溪,阁下。干得像骨架,而且根本不是因为干旱。” 老人把盾牌放到了一边。“告诉我。”他坐了下来,示意他们也这样做。在棕色骑士开始讲述时他坐在那里专心倾听,下颚上扬、双肩挺直,整个人笔直有如长矛。 在年轻的时候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定然就如骑士精神的典范,高大强壮又英俊;时间和悲伤已在他身上刻下了痕迹,然而他依然不肯屈服,仍是一个骨架很大、肩膀宽阔、胸膛厚实的人,形貌强壮敏捷犹如一只年老的鹰隼。他修剪得很短的头发已经白得有如牛奶,但遮住了嘴唇的浓密胡须还是灰白的;他的眉毛也是同样的颜色,其下的双眼是稍浅的灰色调,充满悲伤。 那双眼睛在班尼斯说到水坝时显得更悲伤了。“那小溪以切凯河为人所知已经有一千多年了,”老骑士说。“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曾在那里捉鱼,我的儿子们也都是一样。在像这样的夏日里亚莉珊喜欢在浅水里泼水。”亚莉珊是他的女儿,她在春天的时候死去了。“就是在切凯河岸我第一次亲吻了一个女孩。她是我的堂妹,我叔叔最小的女儿,来自茂叶湖的奥斯格雷家族。他们现在都不在了,哪怕是她。”他的胡子颤抖了。“爵士们,这不能容忍。那女人不会得到我的河流。她不会得到我的切凯河。” “水坝修得很结实,阁下,”班尼斯爵士警告道。“结实到我和邓克爵士要在一个时辰里把它拆毁是不可能的,哪怕加上那秃头小子帮忙也不行。我们需要绳子锄头和斧子,还有一打的人。而那还只是为了这活儿,而不是打仗。” 尤斯塔斯爵士凝视着小狮的盾牌。 邓克清了清嗓子。“阁下,关于那一点,当我们遇到那些挖沟人时,呃……” “邓克,别让我们的阁下为了小事操心,”班尼斯说。“我给了一个傻瓜点教训,不过如此。” 尤斯塔斯爵士迅速抬起了头。“什么样的教训?” “用我的剑,就是那样。在他脸颊上划出了一小道酒红,就是那样而已,阁下。” 老骑士看了他很久。“那……那是考虑不周的,爵士。那女人有着一颗蜘蛛的心。她谋杀了自己的三个丈夫;而且她的所有弟弟都死在襁褓中,——曾经有五个……要么就是六个。我记不住了。他们妨碍她得到那城堡。我不怀疑她会把任何冒犯她的农民鞭打到皮开肉绽,但若是你砍了一个……不,她不会容忍这样的侮辱。别弄错。她会来抓你,就像她抓兰姆一样。” “戴克,阁下,”班尼斯爵士说。“请尊贵的您原谅——虽然您曾认识他而我从来都不认识,但他的名字叫戴克。” “如果阁下您愿意,我可以去金树城告诉罗宛大人关于这水坝的事,”邓克说。罗宛是老骑士的封君。红寡妇同样也隶属于他。 “罗宛?不,别在那里寻求帮助。罗宛大人的妹妹嫁给了怀曼大人的堂亲温德尔,因此他和红寡妇是亲戚。再则,他不喜欢我。邓肯爵士,明天你必须去巡视我所有的村庄,找出所有年纪够战斗、体格又健壮的男人。我老了,但我还没死。那女人很快就会发现切凯的狮子仍然长着利爪!” 只有两只,邓克阴郁地想。而我是其中之一。 尤斯塔斯爵士的封地养活了三个小村子,每一个也就是几座小屋、若干羊圈和几头猪。最大的一个有那么一个茅草顶的单间圣堂,在墙上拿木炭涂出了七神的粗糙画像。马吉,一个曾经去过旧镇的驼背老猪倌,每隔七天就在那里带领祈祷。真正的修士每年会来两次,来以圣母之名宽恕罪恶。平民百姓对这宽恕感到高兴,但还是不喜欢修士的来访,因为他们得供养他。 看到邓克和伊戈他们似乎也没高兴到哪里去。在这些村子里人们是知道邓克的,不过只作为尤斯塔斯爵士的新骑士就好,而不是要提供给他一杯水。大部分男人都在田野里,因此看到他们而从小屋里出来的主要是女人和孩子,还有几个年老体衰没法干活的老头子。伊戈带着奥斯格雷的旗帜,白底上是绿色和金色、用后腿站立的切凯狮子。“我们从坚定塔来,带着尤斯塔斯爵士的召集令,”邓克告诉村民们。“每一个在十五岁到五十岁之间、体格健全的男人都被命令明天到塔前集合。” “打仗了吗?”一个瘦削的女人问,两个孩子藏在她裙子后面,一个婴儿正在她胸前吃奶。“黑龙又来了吗?” “这没有龙什么事,不管是黑是红,”邓克告诉她。“这是切凯狮子和蜘蛛之间的事。红寡妇已经夺走了你们的河流。” 女人点了点头,尽管当伊戈摘下帽子扇着脸的时候她瞥了一眼。“那孩子没有头发。他有病?” “那是剃掉的,”伊戈说。他把帽子重新戴上,调转“学士”的头,慢慢走开了。 今天男孩的脾气很乖戾。自从出发他几乎没说一句话。邓克用马刺碰了碰“雷鸣”,很快赶上了骡子。“你是生气我昨天没帮你对付班尼斯爵士吗?”他问他那阴郁的侍从,当他们走向下一个村子时。“我不比你更喜欢那个人,但他是个骑士。你应该礼貌地和他说话。” “我是你的侍从,不是他的。”男孩说。“他又脏又说话难听,而且他掐了我。” 如果他对你是谁有哪怕一点概念,在碰你之前他就会尿了裤子。“他也曾经掐过我。”邓克本已忘了这事,直到伊戈的话让他想了起来。班尼斯爵士和艾兰爵士曾加入一群骑士,他们被一个多恩商人雇来保护他从兰尼斯特港到王子隘口。邓克那时不比伊戈年纪大,但是高一些。他会掐我的腋下,掐得那么狠,会留下淤青。他的手指感觉就像铁钳子,但我从来没有告诉艾兰爵士。其他骑士里有一个在石圣堂附近销声匿迹了,而传言说是班尼斯在一次争吵中剐了他。“如果他再掐你,告诉我,我会了结它。在那之前,照顾他的马不费你太多事。” “得有人干这事,”伊戈同意了。“班尼斯从来不刷洗它。他从来没打扫过他的马厩。他甚至都没给它起个名字!” “有些骑士从不给他们的马起名字,”邓克告诉他。“那样当它们死在战斗中时悲伤就不那么难以负担。——总有更多的马等你拥有,但失去一个忠诚的朋友就很难忍受。”老人是这么说的,但他从来没采纳过他自己的看法。他给他曾有过的每一匹马都起了名,邓克也是一样。“我们看看能有多少人到塔楼去……但不管是五个还是五十个,你都得也帮助他们。” 伊戈看上去愤愤不平。“我非得伺候平民百姓吗?” “不是伺候,是帮助。我们得把他们变成战士。”如果那寡妇给我们足够时间的话。“如果诸神慈悲,会有一些从前打过仗,但大部分会像夏天的青草那样生涩,更习惯于拿锄头而不是长矛。即使如此,也许有一天我们的性命也会寄予他们身上。你第一次拿剑是多大?” “我还很小,爵士。剑是木头做的。” “平民男孩也用木剑打斗,只不过他们用的是棍子和断枝。伊戈,这些男人在你看来可能是白痴。他们不会知道铠甲每一部分的正确名字,或是那些显赫家族的纹章,或是哪个国王废止了贵族的初夜权……但还是要带着敬意对待他们。你是一个生来有着贵族血统的侍从,但你仍然是个男孩。他们中大多数都会是成年男人。一个男人有着自己的骄傲,不管他出身可能多么卑贱。你在他们的村子里可能会同样显得迷惑又愚蠢。而你如果怀疑这一点,去锄一垄地或是剪一只羊的毛,然后告诉我瓦特树林里所有野草和野花的名字。” 男孩思考了一会儿。“我可以教给他们那些显赫家族的纹章,以及亚莉珊王后是如何说服杰赫里斯王废止初夜权的。而他们可以教我哪些野草最适合拿来做毒药,哪些绿浆果吃起来没问题。” “他们能,”邓克同意道。“但在你教到杰赫里斯王之前,你最好帮我们教会他们如何使用长矛;而且别吃任何‘学士’不吃的东西。” 第二天十二个将要成为战士的人找到了来坚定塔的路,在鸡群中间集合起来。一个太老,两个太年轻,而一个瘦小的男孩被发现是个瘦小的女孩。邓克叫这些人回了村子,留下了八个:三个叫瓦特,两个叫威尔,一个兰姆,一个佩特,还有白痴大罗勃。他不由自主地想,真是可悲的一群。根本看不到歌谣里那些魁梧英俊、赢得了名门淑女芳心的农民男孩。这些人一个比一个更脏。要是非估计不可,兰姆有五十岁了,而佩特一双眼睛老是流泪;他们是唯一两个曾经上过战场的,两人都曾跟着尤斯塔斯爵士和他的儿子们在黑火叛乱中作战。另外六个就像邓克担心的那样是不折不扣的生手。八个人全都一身虱子。有两个瓦特是兄弟。“我估计你们的老妈不知道别的名字,”班尼斯咯咯笑着说。 至于武器,他们带来了一把镰刀,三把锄头,一把旧刀,还有一些结实的木棒子。兰姆有一根削尖的棍子可以拿来当长矛使,一个威尔承认自己善于丢石头。“好啊好,”班尼斯说,“我们给自己找到了一架不得了的投石机哪。”从此那人就改叫切勃①。 “你们中有人熟悉用长弓吗?”邓克问他们。 ①“切勃”即treb,是前面“投石机”一词trebuc的略称。 第五节 人们用脚蹭着灰土,同时母鸡们在他们周围的地上啄食。流泪眼佩特最后答话了。“爵士,请原谅,但是我们的阁下不允许我们用长弓。奥斯格雷的鹿是给切凯狮子们吃的,不是给我们的。” “我们会有剑、头盔和锁子甲吗?”三个瓦特里最年轻的那个想知道。 “哎呀,当然你会,”班尼斯说。“一旦你杀了寡妇的一个骑士你就把他那该死的尸体剥光,就是那样。记住还要把你的胳膊捅进他的马的屁股里,那就是你能找到他银币的地方。”他在年轻瓦特的腋下掐着,直到男孩疼得尖叫;然后他就赶着所有这些人到瓦特树林去砍长矛了。 回来时他们有了八根长度极为参差不齐、用火烤硬的长矛,以及枝条编结成的粗糙盾牌。班尼斯爵士给自己也做了一根长矛,他向他们示范如何用尖端穿刺、如何用杆部来躲闪……以及向何处瞄准尖端来杀人。“我发现肚子和咽喉是最好的。”他拿拳头擂着胸膛。“心脏就正在这里,那也能管用。问题是,肋骨挡了道。肚子就又妙又软。开膛是慢,但是必死无疑。从来没听说有人肠子流出来还能活。现在要是有某个傻瓜跑过去把背冲着你,让你的矛尖瞄准他的肩甲缝隙或是穿过肾脏。就是这儿。一旦你刺到了肾脏他们就活不了多久。” 当班尼斯试图告诉他们该干什么时,队里的三个瓦特造成了混淆。“我们应该给他们村子的名字,爵士,”伊戈建议道,“就像‘帕尼基的艾兰爵士’,你的旧主人。”那本来可能奏效,但问题是他们的村子也没有名字。“好吧,”伊戈说,“我们可以用他们的庄稼来称呼他们,爵士。”一个村子位于豆田中央,一个主要种植大麦,第三个则耕耘一垄垄的甘蓝、胡萝卜、洋葱、芜菁和甜瓜。没人想做“甘蓝”或是“芜菁”,所以最后一组就成了“甜瓜”。最后他们有四个是“大麦”,两个是“甜瓜”,两个是“大豆”。由于瓦特兄弟都是“大麦”,于是有必要进行某种进一步的区分。当那个弟弟提到曾经掉进村子的井里时,班尼斯给了他“落汤鸡瓦特”的称呼,于是就此决定。人们为得到“贵族名字”而激动不已,除了大罗勃——他貌似记不起来自己到底是个“大豆”还是个“大麦”。 就在他们所有人都有了名字和长矛时,尤斯塔斯爵士从坚定塔出来向他们致辞。老骑士站在塔门外,在一件年代久远得泛黄的长羊毛无袖罩袍下穿着铠甲,胸前和背后都绣着切凯狮子的徽记,用小片绿色和金色的方格缝成。“弟兄们,”他说,“你们都记得戴克。红寡妇把他装在麻袋里扔下去淹死了他。她要了他的命,而现在她又想要我们的河水,浇灌我们庄稼的切凯河……但她得不到!”他把剑高举过头。“为了奥斯格雷!”他响亮地说。“为了坚定塔!” “奥斯格雷!”邓克随声附和道,伊戈和新兵们继续高呼:“奥斯格雷!奥斯格雷!为了坚定塔!” 邓克和班尼斯在猪群和鸡群中操练着这一小群人,同时尤斯塔斯爵士从上面的阳台上观看。驼背山姆已经用脏稻草塞满了一些旧麻袋,而那些就成了他们的敌人。新兵们开始练习他们的长矛技巧,而班尼斯对他们咆哮。“刺、扭、拔出来!刺、扭、拔——把那该死的东西拔出来!你立刻就会急着要用它再来一次。太慢了,切勃,太他妈的慢了。如果你没法更快,回去扔石头。兰姆,捅的时候全身的劲儿都用上。那就是目标。刺进,拔出,刺进,拔出,用它要了他们的命,就是这么回事,刺进拔出,撕碎他们,撕碎他们,撕碎他们。” 当麻袋们全都被五百下长矛的穿刺撕成碎片、所有稻草都溅落一地时,邓克穿上铠甲拿起一柄木剑,来看看这些人面对一个活的敌手表现如何。 答案是:不太妙。只有切勃快到了能闪过邓克的盾牌刺上一矛,而他也只成功了一回。邓克架开一次又一次笨拙又不稳的矛刺,把他们的矛推开,冲到了近前。如果他的剑是铁打的而不是松木做的,他就已经杀死他们每个人六次了。“一旦我进入你们身前一矛之地你们就死定了,”他警告他们,敲打着他们的腿和胳膊以让他们真正学到教训。至少,切勃、兰姆和落汤鸡瓦特很快就学会了如何避让。大罗勃丢下长矛跑了,而班尼斯不得不去追上他,并把眼泪汪汪的他给揪回来。到了下午结束的时候他们这一群人都浑身淤青一塌糊涂,长茧的手上握矛的地方磨出了新水泡。邓克自己身上没什么伤痕,但到伊戈帮他脱下铠甲时他已经给自己的汗水淹得半死了。 当太阳正下山的时候,邓克赶着这一小伙人下到地窖里,强迫他们每人都洗个澡,哪怕那些去年冬天刚洗过的人也不例外。然后驼背山姆的老婆给所有人准备了一碗碗的炖菜,满是胡萝卜、洋葱和大麦。人们都累到了骨子里,但要是听他们的口气每个人都很快会比御林铁卫骑士还要厉害一倍。他们几乎等不及要证明自己的英勇了。班尼斯爵士怂恿着他们,给他们讲战士生涯的乐趣:主要是战利品和女人。两个老手附和了他:兰姆自称曾从黑火叛乱中带回一把刀和一双好靴子,靴子他穿起来太小,但他把它们挂在了墙上;而佩特一说起他认识的一些跟营者尾随着龙就没完没了。 驼背山姆已经在地下室里给他们准备好了八张稻草垫子,所以他们一旦填饱肚子就都去睡了。班尼斯逗留了一会儿,久到足够充满厌恶地看了邓克一眼。“废物爵士在他还行的时候本该多搞几个乡下妞,”他说。“如果他那时能养出一窝私生子来,我们现在就有更多战士了。” “他们似乎不比别的农民征兵差。”邓克在给艾兰爵士当侍从时曾经和一些这样的人行军。 “是啊,”班尼斯爵士说。“两个星期后他们可能就有本事对阵一伙别的农民了。不过,骑士?”他摇了摇头,啐了一口。 坚定塔的井在一间地下室里,那是一间潮湿的小屋,有着用石头和泥土砌的墙。驼背山姆的老婆就是在那里泡、刷、捶衣服的,然后再拿到屋顶去晒干。那个大石洗衣盆也是拿来洗澡用的。要泡澡就要从井里一桶一桶地汲水上来,用一个大铁壶在炉火上加热,把壶里的水都倒进浴盆,然后再重复整套操作。四桶水灌满一水壶,三水壶灌满一浴盆。到最后一壶水热的时候第一壶已经温吞吞了。据称班尼斯爵士曾说过,整件事都太他妈的烦人,这也就是为什么他和虱子跳蚤滚成一窝,一身臭气活像变质的奶酪。 邓克感觉急需好好洗一洗的时候他至少有伊戈帮忙,就像今晚一样。男孩阴郁地沉默着汲水,烧水时几乎没说什么话。“伊戈?”在最后一壶水烧开的时候邓克问道。“有什么不对吗?”伊戈没有答话,于是他说:“帮我拿水壶。” 他们一起费力地把它从壁炉上挪到浴盆边,不在乎水溅到自己身上。“爵士,”男孩说,“你认为尤斯塔斯爵士想要做什么?” “拆掉水坝,如果寡妇的人试图阻止我们的话就把他们击退。”他大声说,这样在洗澡水四溅时也能被听清。水倒下去时蒸汽升腾而起有如白帘,把他的脸熏得发红。 “他们的盾牌是木头编的,爵士。一支长枪或者是一支弩箭可以直接穿透它们。” “等他们准备好了,我们可以给他们找到一些铠甲。”那是他们能指望的最好情况。 “他们可能会被杀的,爵士。落汤鸡瓦特还差不多是个男孩呢。大麦威尔在下一次修士来的时候就要结婚了。而大罗勃甚至都分不清他的左脚和右脚。” 邓克让空空的水壶扑通落到了夯实的土地板上。“帕尼基的罗杰在红草原牺牲的时候比落汤鸡瓦特还年轻。你父亲的军队里也有人就要成婚,还有人从来不曾吻过一个女孩。有成百上千,也许成千上万的人搞不清楚左脚和右脚。” “那不一样,”伊戈坚持道。“那是战争。” “这也是。同样的事,只是规模小些。” “规模小些,也更愚蠢,爵士。” “那不是你或我该说的,”邓克告诉他。“当尤斯塔斯爵士召集他们时他们有责任去参战……或是阵亡,如果需要的话。” “那我们就本不该给他们取名,爵士。他们死的时候这只能让我们的悲伤更难忍受。”他脸色一亮。“如果我们用我的靴子——” “不。”邓克单脚站着,好把自己的靴子脱下来。 “好,但是我父亲——” “不。”另一只靴子也落了下来。 “我们——” “不。”邓克把他那汗渍的上衣从头上脱下来,扔给了伊戈。“叫驼背山姆的老婆把它给我洗一洗。” “我会的,爵士,但是——” “不,我已经说了。要不要耳朵上挨一下子来帮你听得更清楚点?”他解开了他的马裤,底下什么也没穿;天气太热,没法穿内衣。“你为那三个瓦特还有其他的人担心,这很好;但那靴子只是为了紧急需求的。”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一千只,再加上一。“当你父亲派你给我做侍从的时候,他告诉你什么?” “一直都剃光头发或是染了它,不告诉任何人我的真名。”男孩说,明显很勉强。 伊戈伺候了邓克整整一年半了,虽然有些时候那像是已经有了二十年。他们一起翻过王子隘口,穿越了多恩红白相间的纵深沙漠。一只摇橹船带着他们沿绿血河而下直到厚板镇,在那里他们乘着快船“白女士”去了旧镇。他们曾在马厩、客栈、壕沟里睡过觉,曾和妓女、戏子和神圣的修士们分享过面包,追逐过上百场木偶剧表演。伊戈一直保证邓克的马喂饱、剑锋利、铠甲不生锈。他就是任何人能想象的最好搭档,而雇佣骑士已经几乎开始把他当作一个小弟弟来看待。 但他不是。这个“蛋”孵出来就是龙种,而非鸡雏。伊戈可以做一个雇佣骑士的侍从,但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耿是盛夏厅王子梅卡的第四个也是最小的儿子,而梅卡本人则是已故贤王戴伦二世的第四个儿子,戴伦二世曾坐在铁王座上二十五年,直到春季大瘟疫夺走了他的生命。“目前为止大部分百姓知道的是,伊耿·坦格利安在杨滩镇的比武会后跟着他哥哥戴伦回了盛夏厅,”邓克提醒男孩。“你的父亲不想要人知道你跟着某个雇佣骑士在七大王国里漫游。所以我们别再听到更多关于你靴子的事。” 他得到的全部回答就是一眼。伊戈有着一双大眼睛,不知为何他的光头让它们显得更大。在灯光照明的地窖里它们在昏暗中看起来是黑色的,但在更亮一点的地方就会看到它们的真正颜色:深深的紫色。瓦雷利亚人的眼睛,邓克想。在维斯特洛,除了龙王血脉之外没有多少人有着那样颜色的眼睛,或是闪耀有如经过锻造的金子和缕缕银子交织在一起的头发。 当他们乘舟顺绿血河而下时,那些孤儿女孩们曾把摩擦伊戈剃光的头当成得到好运气的游戏。这让男孩脸比石榴还红。“女孩们都这么蠢,”他会说。“下一个碰我的就要到河里去。”邓克不得不告诉他:“那么我就会去碰你。我会给你耳朵上来这么一下子,一个月都让你耳朵里嗡嗡响。”那只不过把男孩刺激得更傲慢。“嗡嗡响也比女孩们好。”他坚持。但他从来没把任何人扔到河里去。 邓克踏进浴盆放松地躺了下去,直到水浸到他的下颌。水上面还是滚烫的,下面却要凉一些。他咬紧牙关好不喊出声;如果他这么做男孩会笑的,伊戈喜欢洗澡水滚烫。 “你需要再烧点水吗,爵士?” “这就够了,”邓克摩擦着胳膊,看着长条的灰色污垢落下来。 “给我把肥皂拿来。哦,还有那长柄刷子。”想到伊戈的头发也让他记了起来,自己的头发污秽不堪。他深深吸了口气,然后滑进水里让它好好泡一泡。当他又水花四溅地冒出头来的时候,伊戈就站在浴盆边,手里拿着肥皂和长柄马毛刷子。“你脸颊上还有毛发,”邓克在从他手里接过肥皂时发现了。“两根。那儿,就在你耳朵下。下次你剃头的时候记住剃掉它们。” “我会的,爵士。”男孩看起来为这发现很高兴。 无疑他认为一点胡须会让他成为男人。邓克在第一次发现上嘴唇上方长出了一些茸毛时也是这么想的。我试着用匕首去剃,结果几乎割掉了自己的鼻子。“现在去睡吧,”他告诉伊戈。“到早上之前我都不会需要你了。” 把所有污垢和汗水都洗掉花了很久。之后他把肥皂放到一边,尽可能地伸展开身体,然后闭上了眼睛。水在那时已经凉了。在一天的疯狂酷热之后,这是某种受欢迎的放松。他泡到手脚都起了皱,水变得又灰又冷;直到那时他才勉强爬了出来。 虽然他和伊戈在地窖里也被分配了厚厚的稻草垫,但邓克宁愿睡在屋顶上。那里空气更新鲜,有时候还有微风。他好像也不怎么需要害怕下雨。在这里下一次下雨将会是第一次。 第六节 等到邓克爬到屋顶上,伊戈已经睡着了。邓克双手枕在脑后,仰躺着凝视天空。满天都是星星,成千上万的星星。这提醒他想起了杨滩镇的一个夜晚,在比武会开始之前。那夜他曾看到一颗流星。流星据说会带给你运气,所以他告诉坦希莉把它画在他的盾牌上;但是白杨滩无论如何对他来说也不算幸运。在比武会结束之前他几乎丢掉了一只手和一只脚,三个好人也丧了命。不过我得到了一个侍从。当我驰离白杨滩,伊戈跟随着我。在那发生的一切里这是唯一一件好事了。 他希望今夜没有流星。 远方是红色的山脉,脚下是白色的沙滩。邓克在挖着,把铲子插进干热的土地,并把细沙从肩上甩到身后。他在挖一个坑。一个坟墓,他想,一个埋葬希望的坟墓。三个多恩骑士站着旁观,无声地嘲弄着他。更远处商人们等在他们的骡子、马车和沙橇边。他们想要上路,但他若不埋葬“栗子”就不能走。他不能把他的老朋友留给蛇蝎沙犬。 阉马死在王子隘口和卫斯之间漫长干渴的通路上,伊戈骑在他背上。他的前腿就像是在身下垮掉,他直接跪了下去,滚成侧身,然后就死了。他的尸体就在坑边,已经僵硬。很快它就会开始散发臭气。 邓克一边挖一边流泪,而多恩骑士们觉得很好笑。“荒地里水是珍贵的,”一个说。“你不该浪费它,爵士。”另一个吃吃笑道:“你为什么要哭?它只是一匹马而已,还是匹可怜的马。” “栗子”,邓克想,挖着。他的名字是“栗子”,他曾在背上驮了我多年,从来都不跳不咬。老阉马在多恩人骑的皮毛油光水滑的沙战马旁边看起来是个可怜的东西,那些马有着优雅的头,修长的颈,光滑的鬃毛。但老马已经给出了他的所有。 “为一匹凹背的阉马流泪?”艾兰爵士说,用他那老人的嗓音。“唉,孩子,你从来没为我流泪,而我把你放在他背上。”他轻声一笑,以显示他的谴责全无恶意。“那就是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 “他也没为我洒下泪水,”贝勒·碎矛从坟墓里说,“虽然我曾是他的王子,维斯特洛的希望。诸神从不曾要我这么年轻就死。” “我父亲只有三十九岁,”瓦拉王子说。“他本有成为一位伟大国王的能力,自龙王伊耿以来最伟大的一位。”他用那双冰冷的蓝眼睛望着邓克。“为什么诸神带走他却留下你?”年轻的王子有着他父亲浅棕色的头发,但一缕银金色闪耀其间。 你死了,邓克想要尖叫。你们三个都死了,为什么不肯给我安宁?艾兰爵士死于寒疾,贝勒王子死于他弟弟在对邓克的七子审判中给他的一击,他的儿子瓦拉死于春季大瘟疫——我不该为那受责。我们在多恩,这事我们甚至都不知道。 “你疯了,”老人告诉他。“当你因这愚蠢害死自己的时候,我们不会为你挖任何墓穴。在沙海腹地一个人必须储备水。” “走开吧,邓肯爵士,”瓦拉说。“走开。” 伊戈帮助他挖着。男孩没有铲子,只有双手;沙子流回墓坑,就和他们扬出一样快。这就像在海里挖一个洞。我必须得继续挖,邓克对自己说,虽然他的背和肩都因用力而疼痛。我必须把他埋得深深的,埋到沙犬无法找到他的地方。我必须…… “……死?”白痴大罗勃从墓坑底下说。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浑身冰冷,一道狰狞的红色伤口在他肚子上大张着口;他看起来一点也不大。 邓克停了手瞪着他。“你没死。你在下面地窖里睡觉。”他望向艾兰爵士寻求帮助。“告诉他,爵士。”他恳求道。“告诉他离开那坟墓。” 然而站在那里俯视他的根本不是帕尼基的艾兰爵士,而是棕盾班尼斯爵士。棕色骑士只是咯咯发笑。“呆子邓克,”他说。“开膛虽慢,但必死无疑。从来没听说有人肠子流出来还能活。”他嘴唇间冒着红色的泡沫。他转过身啐了一口,白沙吞没了那粘液。切勃站在他身后,一支箭刺在眼窝中,缓缓流着红色的泪水;落汤鸡瓦特也在,他的头几乎被砍成两半;还有老兰姆,红眼佩特,还有所有其他人。他们全都和班尼斯一起嚼着酸叶子,邓克起初这样想,但他随即意识到那是鲜血从他们口中滴落。死了,他想,全都死了,而棕色骑士笑得就像驴叫。“没错,所以最好忙起来。你有更多坟墓要挖哪,呆子。八个给他们,一个给我,还有一个给废物爵士,最后一个给你的秃头小子。” 铲子从邓克手中滑落。“伊戈,”他喊道。“跑!我们必须得跑!”但沙子在他们脚下陷落,当男孩试着从洞中爬出来,它碎裂的洞壁塌掉了。邓克看到沙子兜头压向伊戈,在他张嘴欲呼时埋葬了他。他挣扎着试图到他身边去,但沙子在他周围四面八方升起,把他拉下坟墓,塞满了他的嘴,他的鼻子,他的眼睛…… 第二天一大早,班尼斯爵士就开始教新手们组成盾墙。他把他们八个人肩并肩排成一行,盾牌碰着盾牌,长矛尖端从中穿出,有如长长的锋利木齿。然后邓克和伊戈骑上马对着他们冲去。 “学士”拒绝进入矛前十尺之内,因而突然停了下来;但“雷鸣”曾为此受过训练。大战马径直四蹄擂地向前冲去,不断加速;母鸡在他腿下奔逃,拍着翅膀尖叫。它们的惊慌肯定是传染性的;又一次大罗勃第一个扔下长矛跑掉了,在盾墙中央留下了一个缺口,而坚定塔的其他战士们不是补上它,而是加入了逃亡。在邓克能够勒住“雷鸣”之前,他已经践踏上了他们丢弃的盾牌;编结的枝条崩裂开来,在他的铁蹄下七零八落。班尼斯爵士恼火地发出一连串刻薄的诅咒,同时鸡群和农民们在四面八方逃散。伊戈竭尽全力斗争着不笑出来,但最后还是败下阵来。 “够了。”邓克勒住“雷鸣”让他停下来,解下自己的头盔,把它丢开。“如果他们在战斗中这么干,他们所有人都会被杀。”最有可能的是,你和我也一样。清晨就已很热,他感觉自己又粘又脏,就像根本从来没洗过澡。他的头在嗡嗡响,无法忘记前夜做的梦。这从来都不是那么发生的,他试着告诉自己。不是那样。“栗子”在去卫斯的漫长干燥旅程上死去,那部分是真的。他和伊戈同乘一马,直到伊戈的哥哥给了他们“学士”。然而其余的部分…… 我从来没哭过。我也许曾想哭,但我从来没哭过。他也曾想埋葬那匹马,但多恩人不肯等。“沙犬必须吃东西、喂养它们的小狗,”一个多恩骑士告诉他,当他帮助邓克把马鞍和马缰从阉马身上解下来的时候。“他的肉要么喂狗,要么喂给沙子。一年之内,他的骨架就会给啃得干干净净。这就是多恩,我的朋友。”想起这些,邓克无法不想知道谁会以瓦特的肉为食;还有第二个瓦特的,第三个瓦特的。也许切凯河底有着切凯鱼。 他骑着“雷鸣”回到塔楼,下了马。“伊戈,帮助班尼斯爵士让他们集合起来,把他们带回这里。”他把自己的头盔塞给伊戈,大步走上了台阶。 尤斯塔斯爵士在他单人房间的幽暗中会见了他。“进展不顺利。” “不顺利,阁下。”邓克说。“他们不适合。”一个效忠剑士理应服从并为他的封君效劳,但这是发疯。 “这是他们的第一次。他们的父辈和兄弟们在开始训练的时候和他们一样糟,甚至更差。我的儿子们和他们一起练习,在我们出发帮助国王之前;每一天都是这样,整整两个星期。他们把他们变成了战士。” “而战斗是什么时候来到的,阁下?”邓克问。“他们那时表现如何?他们中有多少跟着您回家?” 老骑士久久地看着他。“兰姆。”他最后说。“还有佩特,以及戴克。戴克为我们收集补给,他是我所知道的最好的一个补给收集者。我们从来不曾饿着肚子行军。三个人回来了,爵士。三个人,还有我。”他的胡子颤抖了。“这可能需要比两个星期更长的时间。” “阁下,”邓克说。“那女人明天就可能到达这里,带着她所有的人。”他们是好伙计,他想,但他们很快就会变成死伙计,如果他们出去迎战那些冷壕堡的骑士。“肯定会有其它什么办法。” “其它什么办法。”尤斯塔斯爵士的手指轻轻扫过小狮的盾牌。“从罗宛大人那里我不会得到任何正义,从这个国王那里也不能……”他抓住了邓克的前臂。“我想起在过去的日子里,当绿王们统治的时候,如果你杀了一个人的动物或是农民,你会付给他血的代价。” “血的代价?”邓克不确定地问。 “你说,其它什么办法。我有些积蓄。班尼斯爵士说,那只不过是脸颊上一道酒红。我可以付给那人一个银鹿币,再为这侮辱付给那女人三个。如果她肯拆掉那该死的水坝……我会,我也愿意。”老人皱起了眉。“但是,我不能去找她。不是在冷壕堡。”一只大肥苍蝇在他头边嗡嗡叫,在他胳膊上蜻蜓点水般起落。“那城堡曾经是我们的。你知道这事吗,邓肯爵士?” “知道,阁下。”驼背山姆已经告诉过他了。 “在征服之前一千年,我们是北方边境的统帅。二十多个次级贵族效忠我们,还有一百多位有封地的骑士。我们那时拥有四座城堡,以及山坡上为警示敌人来袭而设的了望塔。冷壕堡是我们根据地中最大的一个,珀文·奥斯格雷大人修建了它。‘骄傲者’珀文,他们这样叫他。 “在火原之战后,高庭家族从王者变成了大臣,奥斯格雷家族则逐渐衰微。是伊耿的儿子梅格国王把冷壕堡从我们手中夺走,当奥蒙德·奥斯格雷大人大胆出口反对他镇压星与剑的时候——那是对‘穷人会’和‘勇者之子’的称呼。”他的嗓音变得嘶哑起来。“在冷壕堡大门上方的石头上刻着一只切凯狮子。我的父亲把它指给我看,在他第一次带我访问老雷纳德·威博的时候。我把它依次指给我自己的儿子们看。亚达姆……亚达姆在冷壕堡效力,作为一个侍童,然后是侍从;然后……某种……爱慕在他和怀曼大人的女儿之间发展起来。因此一个冬日我穿上自己最华丽的服饰去找怀曼大人,好提出求婚。他的拒绝是彬彬有礼的,但当我离开时我听到他和‘寸土’卢卡斯爵士一起大笑。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回到冷壕堡,只除了一次,当那女人擅自要了我自己的一个人的命。当他们告诉我到护城河底去找可怜的兰姆——” “戴克,”邓克说。“班尼斯说他的名字是戴克。” “戴克?”那苍蝇在他袖子上爬动,暂停下来用苍蝇惯用的方式摩擦腿脚。尤斯塔斯爵士发出嘘声赶走了它,抚摸着自己胡须下的嘴唇。“戴克。那就是我说的。一个坚定的伙伴,我记得清清楚楚。在战争中他为我们收集补给。我们从来没饿着肚子行军。当卢卡斯爵士通知我说我那可怜的戴克遭到了什么下场,我发了一个神圣的誓言,再也不涉足那城堡之内,除非是去接收它。所以你看,我不能去那里,邓肯爵士。我不能去付血的代价,或是任何其它理由。我不能。” 邓克明白。“我可以去,阁下。我没发什么誓言。” “你是个好人,邓肯爵士。一位勇敢的骑士,真正的。”尤斯塔斯爵士捏了邓克的胳膊一下。“诸神要是把亚莉珊留给我该多好啊!你就是那种我一直希望她能嫁给的男人。一个真正的骑士,邓肯爵士。一个真正的骑士。” 邓克脸红了。“关于那血的代价,我会把您的话转告威博夫人;但是……” “你会拯救班尼斯爵士,不让他落得戴克一样的命运。我知道。我对人有着良好的判断,而你是真正的钢。你会叫他们踌躇的,爵士,仅仅是看见你就能。当那女人看到坚定塔有着这样一个斗士,她可能就会自动拆掉那水坝。” 对此邓克不知该说什么。他跪了下来。“阁下。我明天就去,尽我全力。” “明天。”苍蝇盘旋着飞了回来,在尤斯塔斯爵士的左手上起落。他抬起右手把它拍了个正着。“是的,明天。” “又要洗澡?”伊戈说,惊愕不已。“你昨天洗过了。” “然后我一整天都穿着铠甲,在我的汗水里游泳。闭上嘴,装满水壶。” “你在尤斯塔斯爵士收留我们效力的那个晚上洗过,”伊戈指出。“还有昨夜,还有现在。那是三次了,爵士。” “我需要和一个出身名门的淑女打交道。你要我出现在她高贵的座位前,像班尼斯爵士一样发臭吗?” “要像那样发臭,你得在一盆‘学士’的粪便里打滚才行,爵士。”伊戈注满了水壶。“驼背山姆说冷壕堡的城守体格和你一样大。他名叫‘寸土’卢卡斯,但他因为身材而被叫做‘长寸’。你觉得他和你一样高大吗,爵士?” “不。”邓克已经多年没见过和他一样高的人了。他拿过水壶把它悬挂在火上。 “你会和他作战吗?” “不。”邓克几乎希望那是另一回事。他也许不是王国中最伟大的战士,但是身材和力量可以弥补很多缺陷——不过对缺心眼不适用。他不擅言辞,和女人在一起更是如此。这位巨人“长寸”卢卡斯和面对红寡妇的前景相比吓倒他的程度也就是一半。“我要去和红寡妇谈判,就是这样。” “你要告诉她什么,爵士?” “她得拆掉水坝。”您必须拆掉您的水坝,夫人,否则……“我是说,要她拆掉水坝。”请把我们的切凯河还给我们。“如果她愿意的话。”一点水,夫人,如果您愿意的话。尤斯塔斯爵士不会希望他恳求的。那我该怎么说? 第七节 水很快就开始冒汽起泡。“帮我把它拖到浴盆边去,”邓克告诉男孩。他们一起把水壶从炉火上抬起来,穿过地窖走到大木浴盆边。“我不知道怎么和出身名门的淑女们说话。”当他们倒水时他坦白道。“在多恩我俩本来可能都会被杀,因为我对卫斯夫人说的话。” “卫斯夫人是疯子,”伊戈提醒他。“但你本来可以更有骑士风度。淑女们喜欢你有骑士风度。如果你能像从伊利昂手里救下那个木偶剧女孩一样救下红寡妇……” “伊利昂在里斯,而那寡妇也不需要救。”他不想谈起坦希莉。“高过头的坦希莉”是她的名字,但她对我来说不算高过头。 “好吧,”男孩说。“有些骑士对女士们唱有骑士风度的歌曲,或是用月琴弹奏旋律。” “我没有月琴。”邓克看起来很郁闷。“而那夜我在厚板镇喝得太多,你说我唱起歌来就像泥坑里的公牛。” “我忘了,爵士。” “你怎能忘了?” “你告诉我忘掉的,爵士,”伊戈说,一脸无辜。“你告诉我下一次提到它我耳朵上就要挨一下子。” “不会有唱歌这回事。”哪怕他有那样的嗓音,自始至终邓克所知的唯一歌曲就是《熊和美丽淑女》。他怀疑要赢得威博夫人的芳心它能起多大作用。水壶又一次冒着汽,他们把它费力搬到浴盆边倒了过来。 伊戈第三次汲水装满它,然后爬回井沿上。“你最好别在冷壕堡吃喝任何东西,爵士。红寡妇毒死了她所有的丈夫。” “我不像要娶她吧。她是个出身名门的淑女,而我是跳蚤窝的邓克,记住了?”他皱起眉。“不过她曾有过多少丈夫,你知道吗?” “四个,”伊戈说。“但是没有孩子。不管何时她生孩子,一个魔鬼就会在晚上来要了那孩子的命。驼背山姆的老婆说她把自己未出生的孩子卖给了七重地狱的主宰,因此他才会教给她黑魔法。” “出身名门的淑女们和黑魔法没什么瓜葛。她们跳舞唱歌,还做刺绣。” “也许她和魔鬼们跳舞,刺绣邪恶的法术。”伊戈兴致勃勃地说。“而且你又怎么知道出身名门的淑女们做什么呢,爵士?卫斯夫人是你曾知道的唯一一个。” 那够傲慢无礼的,但却是事实。“也许我不知道什么出身名门的淑女,但我知道一个想要耳朵上挨一下子的小子。”邓克摩擦着自己的颈后。一整天穿铠甲总让它硬得像木头。“你是知道王后和公主们的。她们曾和魔鬼跳舞、练习黑魔法吗?” “席拉夫人是这样的。她是血鸦公爵的情妇。她在血中沐浴好保持她的美貌。有一次我的妹妹雷伊在我的饮料里放了爱情药,这样我就会和她结婚,而不是和我的妹妹戴拉。” 伊戈说得就像这样的乱伦是世界上最自然的一件事;而对他来说确实如此。坦格利安家族一直兄妹通婚有上百年了,好保持龙王血脉纯正。虽然最后一只真龙在邓克出生前就死了,龙王们却还在继续。也许诸神不在乎他们与自己的姐妹结婚。“那药水起作用了么?”邓克问道。 “它本来会的,”伊戈说。“但我把它吐了出来。我不想要妻子,我想要做一个御林铁卫的骑士,只为服务保护国王而活。御林铁卫们发誓不事婚娶。” “那是高尚的,但当你长大一些就会发现你更想要一个女孩,而不是一件白披风。”邓克在想“高过头的坦希莉”,还有在白杨滩她对他微笑的样子。“尤斯塔斯爵士说我就是那种他希望自己的女儿嫁给的男人。她的名字是亚莉珊。” “她死了,爵士。” “我知道她死了。”邓克说,有点恼火。“如果她还活着的话,他说。如果她还活着,他会乐意让她嫁给我,或者是某个像我的人。从前从来没有哪位贵族把他们的女儿许给我。” “他死掉的女儿。而且奥斯格雷家族过去可能曾经是贵族,但尤斯塔斯爵士只是个有封地的骑士。” “我知道他是什么。你想要耳朵上挨一下子?” “唔,”伊戈说,“我更愿意要个耳光,而不是个妻子。特别是个死掉的妻子,爵士。水壶在冒汽了。” 他们把水搬到浴盆边,邓克把自己的上衣从头上脱下来。“我会穿我的多恩上衣到冷壕堡去。”那是沙丝做的,他最好的衣服,画着他的榆树和流星。 “如果你穿着它骑马它会全都给汗水泡透的,爵士。”伊戈说。“穿你今天穿的那件吧。我会带着另一件,你可以在到达城堡之前换下来。” “在我到达城堡之前。我要是在吊桥上换衣服,看起来还不像个傻瓜。而且谁说你要跟我一起去?” “一个骑士带着一个跟班的侍从要更让人印象深刻。” 那是事实。男孩对这种事有很强的判断力——他应该有。他在君临城做过两年的侍童。即使如此,邓克还是不愿带他涉险。关于冷壕堡会有什么样的欢迎在等待他,他毫无概念。如果这个红寡妇像他们说的那样危险,他可能会以一个鸦笼收场,就像那两个他们在路上见到的人。“你将留下来帮助班尼斯对付那些平民百姓,”他告诉伊戈。“别那么闷闷不乐地看着我。”他把马裤踢了下来,爬进浴盆里冒汽的水。“现在去睡觉吧,让我来泡自己的澡。你不能去,那就是最终决定。” 当邓克醒来的时候伊戈已经起身并离开了,清晨的阳光照在他脸上。诸神慈悲,天气怎能这么快就热起来?他坐起身伸了个懒腰,打着呵欠,然后爬起来,睡意朦胧地蹒跚下到井边。在那里他点起一支粗大的牛油烛,往脸上泼了点冷水,然后穿好了衣服。 当他出门走进阳光中时,“雷鸣”就在马厩边等候,鞍辔都已备好。伊戈也在等着,还有他的骡子“学士”。 男孩已经穿上了靴子。他看起来第一次像个合适的侍从,穿着一件绿金相间的美观紧身上衣和一条紧身白羊毛马裤。“马裤臀部扯坏了,但驼背山姆的老婆为我缝好了它。”他宣布。 “衣服是亚达姆的,”尤斯塔斯爵士说,在他把自己的灰阉马从厩中牵出来时。一只切凯狮子装饰在磨损的丝斗篷上,它就披在老人肩头。“紧身上衣在箱子里放得有点发霉,但它应该还行。一个骑士带着一个跟班的侍从要更让人印象深刻,因此我决定伊戈应该陪你去冷壕堡。” 被一个十岁的男孩给智胜了。邓克望向伊戈,无声地做出了“耳光”的口形。男孩咧嘴一笑。 “我还有些东西是给你的,邓肯爵士。来。”尤斯塔斯爵士拿出了一件斗篷,随着一挥把它抖开。 它是白羊毛的,以方形的绿缎和金色布料镶边。在这样的炎热里一件羊毛披风是他最不需要的东西,但当尤斯塔斯爵士把它披在他肩上时邓克看到了他脸上的骄傲,于是发现自己无法拒绝。“谢谢您,阁下。” “它正适合你。我要是能给你更多的就好了。”老人的胡须抽搐了一下。“我派驼背山姆到地窖里仔细检视一下我儿子们的东西,但艾德温和哈罗德是身材小一些的人,胸没有那么厚实,腿要短得多。说来遗憾,他们留下的东西没有适合你的。” “披风就够了,阁下。我不会让它蒙羞。” “我不怀疑那一点。”他拍了拍他的马。“我想和你一起骑马走一段路,如果你不反对的话。” “当然不,阁下。” 伊戈带他们下了山丘,高高坐在“学士”背上。“他非要戴着那顶软草帽吗?”尤斯塔斯爵士问邓克。“他看起来有点愚蠢,你不这么认为吗?” “如果他的头被晒脱皮,那会更愚蠢,阁下。”即使是在太阳刚刚在地平线上升起的此刻,天气已经很热了。到下午马鞍就会热到能把人烫出水泡来。伊戈穿着死去男孩的华丽服饰也许看上去很优雅,但在黄昏之前他就会变成一个煮熟的蛋。邓克至少还能换衣服;他的好上衣放在鞍袋里,旧绿上衣穿在身上。 “我们走那条西边的路。”尤斯塔斯爵士宣布道。“过去这些年里不常用它,但它仍然是从坚定塔到冷壕堡最短的路。”那条路带他们绕过山丘后面,经过浓密的黑莓丛,老骑士让他的妻子和儿子们安息的坟墓所在之处。“他们喜爱在这里摘黑莓,我的男孩们。当他们还小的时候他们会一脸粘乎乎、胳膊带着划伤来到我面前,然后我就知道他们刚刚去了哪里。”他怜爱地微笑了。“你的伊戈提醒我想起了我的亚达姆。对这么年轻的一个男孩来说,他真勇敢。一个盾牌上画着六颗橡实的河边人用斧子砍掉了他的胳膊。”他悲哀的灰眼睛迎上了邓克的。“你那位旧主人,帕尼基的骑士……他在黑火叛乱中战斗过吗?” “阁下,他战斗过。在他收留我之前。”邓克那时还不到三岁或四岁,在跳蚤窝的小巷里半裸着乱跑,更像动物而非男孩。 “他是为红龙还是黑龙?” 第八节 红还是黑?这是个危险的问题,哪怕是现在。自从征服者伊耿的时代开始,坦格利安家族的纹章就是一只三头龙,红纹黑底。僭君戴蒙在自己的旗帜上把那些颜色颠倒了过来,就像很多私生子做的那样。尤斯塔斯爵士是我效忠的对象,邓克提醒自己。他有权询问。“他在黑福德伯爵旗下作战,阁下。” “金底上的绿色回纹,浅绿色的波浪?” “可能是,阁下。伊戈会知道的。”男孩能背出维斯特洛一半骑士的纹章。 “黑福德伯爵是一位有名的忠诚者。戴伦国王就是在战前任命他为御前首相。巴特维尔做得实在令人气沮,以至于许多人质疑他的忠诚。但黑福德伯爵从一开始就是坚定的。” “在他战死时艾兰爵士就在他身边。一个盾牌上有着三座城堡的贵族砍倒了他。” “那一天很多好人都战死了,双方都是一样。在那场战役之前草原不是红的。你的艾兰爵士没告诉你这个吗?” “艾兰爵士从来都不愿意提起那场战斗。他的侍从也死在那里。帕尼基的罗杰是他的名字,他是艾兰爵士的侄子。”仅仅是说出那个名字也让邓克感到隐隐内疚。我偷了他的位置。只有王子和大贵族们有办法保有两个侍从。如果庸王伊耿把他的剑给了他的继承人戴伦而非他的私生子戴蒙,那就从不会有什么黑火叛乱,帕尼基的罗杰今天也可能还活着。他会在某处做一个骑士,一个比我更像真正骑士的骑士。我则可能会死在绞架上,或是给送到守夜人那里去巡视长城一直到死。 “一场大战是件可怕的事,”老骑士说。“但在鲜血和屠杀之中有时也有美感,能够让你心碎的美感。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太阳在红草原上落下时的样子……一万人已经死了,空气中满是呻吟和哀哭,但就在我们头顶天空变成金色、红色、橙色,如此美丽,美得令我落泪——因为我知道我的儿子们再也不能看到它。”他叹了口气。“它比这些日子里他们想要你相信的更接近成功。如果不是血鸦……” “我一直都听说是贝勒·碎矛赢得了那场战斗,”邓克说。“他和梅卡王子。” “铁锤和铁砧?”老人的胡子抽搐了一下。“歌手们遗漏了很多啊。戴蒙那天就是勇者亲临。他所向披靡,粉碎了艾林公爵的前锋,杀了九星骑士和狂人威尔·韦伍德,然后迎战御林铁卫的加文·科布瑞爵士。他们在马背上鏖战了将近一个时辰,旋转、迂回、砍劈,与此同时无数人在他们周围倒下。据说不管何时‘黑火’和‘弃妇’相交,你都能在一里格外听到那声音。他们说,那一半是歌唱,一半是尖叫。但当最后弃妇动摇时黑火劈开了加文爵士的头盔,使他目盲流血。戴蒙下了马好让他倒下的敌手不被践踏,并命令红牙把他带回后方的学士们那里去。而那就是他的致命错误,因为鸦齿卫队已经攻下了落泪山脊的顶端,而血鸦看到他半兄弟的王旗在三百码外,戴蒙和他的儿子们就在旗下。他先杀了伊耿,双胞胎里年长的一个,因为他知道戴蒙在男孩身体尚有暖意时决不会弃之而去,哪怕白色羽箭纷落如雨。他也确实没有离开,虽然有七支箭受血鸦的弓和巫术两者驱使穿透了他。当黑火从濒死父亲的手指中滑落,年轻的伊蒙拿起了它;因此血鸦也杀了他,双胞胎里年轻的一个。黑龙和他的儿子们就这样逝去了。 “我知道后来还发生了很多很多事。我亲自见证了一些……叛乱者们逃跑,‘酷钢’扭转溃势带领了他的疯狂冲锋……他和血鸦的战斗,仅次于戴蒙和加文·科布瑞的那一场……贝勒王子对叛乱者后方的锤击,多恩人在投出满天长矛时全都在尖声呼喊……但在那一天的最后,一切都不重要了。在戴蒙死的一刻战争已经结束。 “如此接近成功……如果戴蒙能踏倒加文·科布瑞、把他扔给命运,他本可能在血鸦攻下山脊前粉碎梅卡的左翼。那样那一天就会属于黑龙,御前首相被杀、通向君临城的路在他们面前畅通无阻。戴蒙本可以在贝勒王子能够带着风暴领主和多恩人来到之前坐上铁王座。 “歌手们可以继续讲述他们的铁锤和铁砧,爵士,但是那个杀亲者用一支白箭和一道黑咒扭转了潮流。他现在也统治着我们,不要弄错。伊里斯国王是他的傀儡。如果血鸦已经迷惑了陛下、让他屈从自己意志的话,那一点也不令人惊讶。我们受了诅咒,这并不奇怪。”尤斯塔斯爵士摇了摇头,陷入了沉思的静默。邓克想知道伊戈无意中听到了多少,但没法去问他。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他想。 天已经开始变得更热了。即使是苍蝇也逃跑了,邓克注意到。苍蝇比骑士更明智。它们避开太阳。他怀疑他和伊戈在冷壕堡会不会受到热情款待。一大杯凉凉的褐色麦芽酒喝起来会好极了。邓克愉快地考虑着那个前景,然后想起伊戈说过的红寡妇毒死她丈夫们的话。他的干渴立刻无影无踪。还有比干喉咙更糟糕的事。 “曾有一段时间奥斯格雷家族拥有全部方圆许多里格内的土地,从东边的纳尼直到卵石滩,”尤斯塔斯爵士说。“冷壕堡是我们的,马掌山丘也是,还有戴灵坑的洞穴,道斯克、小道斯克和布兰迪勃特的村庄,茂叶湖的两岸……奥斯格雷家的女孩与佛列蒙、史文和塔贝克这些家族通婚,甚至海塔尔家族和布莱伍德家族。” 瓦特树林的边缘已经进入了视野。邓克一只手遮眼搭成凉篷,眯着眼睛望向那片青葱。头一次他羡慕伊戈的软草帽。至少我们会有点荫凉。 “瓦特树林曾一直延伸到冷壕堡,”尤斯塔斯爵士说。“我记不起谁是瓦特了。不过在征服之前你能在他的树林里找到野牛,还有比二十手还粗的大榆树。那里曾有一个人一辈子也吃不完的红鹿,因为除了国王和切凯狮子没人获准在这里狩猎。哪怕是在我父亲的时代,溪流两岸都还有树木,但蜘蛛们在对岸砍光了树林好给他们的牛、绵羊和马匹做牧场。” 一线汗水爬下了邓克的胸膛。他发现自己虔诚希望他所效忠的对象能保持安静。要谈话太热了。要骑马太热了。就是太他妈的热了。 在树林里他们遇到了一只棕色大树猫的尸体,爬满了蛆。“呃呀,”伊戈说,同时叫“学士”远远绕开它。“那比班尼斯爵士还臭。” 尤斯塔斯爵士勒住了马。“一只树猫。我从前不知道这树林里还有余下的树猫。我怀疑什么杀了他。”没人回答他,于是他说:“我会在这里回头。只要继续沿西边的路走,它就会直接带你去冷壕堡。你拿着钱币吗?”邓克点了点头。“很好。带着我的河流回家吧,爵士。”老骑士策马小跑着离开了,沿着他们来时的路。 在他走了之后伊戈说:“我在想你该怎么和威博夫人交谈,爵士。你应该用华丽的赞颂赢得她的欢心。”男孩穿着他的切凯紧身上衣看起来就像尤斯塔斯爵士穿着披风一样凉爽清新。 我难道是唯一一个出汗的人?“华丽的赞颂。”邓克重复道。“哪一种华丽的赞颂?” “你知道,爵士。告诉她她有多么可人美丽。” 邓克有所怀疑。“她比四个丈夫活得还长,肯定老得就像卫斯夫人。如果她实际上又老又长疣,而我说她可人美丽,她会把我当成个骗子。” “你只需要找到某些真正的东西来称赞她。我的哥哥戴伦就这么做。他说,哪怕最丑最老的妓女也可以有好看的头发或是形状姣好的耳朵。” “形状姣好的耳朵?”邓克的怀疑加深了。 “或者是漂亮的眼睛。告诉她说她的长袍衬托出了她眼睛的颜色。”男孩思考了一会儿。“除非她只有一只眼睛,像血鸦公爵那样。” 夫人,那件长袍衬托出了您一只眼睛的颜色。邓克曾听过骑士和年轻贵族们对其他淑女们说出类似的奉承,但他们从来没说得这么露骨。好心的夫人,那件长袍很美。它衬托出了您两只可爱眼睛的颜色。有些女士是又老又瘦的,要么就是又胖又满面红光,或是一脸痘疤平平无奇,但全都穿长袍、有着两只眼睛;而按邓克的记忆,她们都为这些华丽的话语所取悦了。多可爱的一件长袍啊,夫人。它衬托出了您颜色美丽的眼睛的可爱之美。“一个雇佣骑士的生活要简单些,”邓克闷闷不乐地说。“如果我说错了什么,她多半会把我缝进一袋子石头,然后扔进她的护城河里去。” “我怀疑她会不会有那么大的袋子,爵士。”伊戈说。“我们可以改用我的靴子。” “不,”邓克咆哮道,“我们不能。” 当他们从瓦特树林里出来时,他们发现自己正在水坝上游。水位已经升高到了足以让邓克泡那个他曾梦想的澡。深到了可以淹死一个人,他想。在对岸,河岸已经被掘出了一个缺口,挖出一条水渠来把一部分水流引向西方。水渠沿路伸展,为无数蜿蜒在田野间的小水道供水。一旦我们涉过溪流,我们就在寡妇权力之下了。邓克怀疑他正骑马走向什么。他只不过是一个男人,带着一个十岁的男孩防守他的背后。 伊戈扇着他的脸。“爵士?我们为什么停下来?” “我们没有停。”邓克用脚跟踢了踢他的坐骑,水花四溅地下了河。伊戈骑着骡子跟在后面。水在最深处直到“雷鸣”的肚腹。他们在寡妇那一边滴着水上了岸。前方,水渠笔直有如长矛,在阳光下闪着绿色和金色。 几个小时之后当他们窥见冷壕堡的塔楼时邓克停下来换上他那件好多恩上衣,并把长剑在鞘中松动了一下。他可不希望在他需要把它拔出来时它卡在那里。伊戈也晃动了一下他的匕首柄,在软草帽下他脸色庄重。他们并辔而骑,邓克在大战马上,男孩在骡子上,奥斯格雷的旗帜在旗杆上无精打采地飘动。 在听过尤斯塔斯爵士对它的所有描述之后,冷壕堡看上去有点让人失望。和风息堡或是高庭,以及其他邓克曾见过的高贵要塞们相比,它是座朴素的城堡……但它是一座城堡,而不是一座加强的了望塔。它钝锯齿形的外墙有三十英尺高,每一角都有塔楼,而每一座都有半个坚定塔大。每一处塔楼和尖顶都挂着沉重的威博黑旗,上面是一只趴在银网上的斑纹蜘蛛纹章。 “爵士?”伊戈说。“水。看那水流向哪里。” 水渠到冷壕堡的东墙下为止,注入了城堡因之得名的护城河。溅落水流的汩汩声令邓克磨着牙。她不会拥有我的切凯河。“来,”他对伊戈说。 在主门拱顶下一排蜘蛛旗帜在凝滞的空气中垂落,其下是深深镌刻进岩石的更古老的纹章。几百年的风霜雨雪已经磨损了它,但它的形状依然明显:一只用方格拼成的后腿站立的狮子。下面的城门是开着的。当他们蹄声咔哒地走过吊桥,邓克注意到护城河有多深。至少六英尺,他判断。 两个拿长矛的人在吊闸处挡住了他们的路;一个有着一副大黑胡子,另一个没有。大胡子要求知道他们来此的目的。“我奥斯格雷家族的阁下派我来和威博夫人商谈,”邓克告诉他。“我叫邓肯爵士,高个邓肯爵士。” “哦,我知道你不是班尼斯,”没胡子的卫士说。“他要是来我们能闻出来。”他缺了一颗牙,一只斑纹蜘蛛徽章缝在他胸前。 大胡子眯着眼睛猜疑地打量邓克。“除非‘长寸’允许,否则没人能见夫人。你跟我来。你的马童可以和马留在一起。” “我是一个侍从,不是马童。”伊戈坚持道。“你是眼睛瞎了,还是只不过愚蠢?” 没胡子的卫士大笑出声,而大胡子把矛尖对准了男孩的喉咙。“再说一次。” 邓克给了伊戈一个耳贴。“不,闭上你的嘴,照顾马匹。”他下了马。“现在我要去见卢卡斯爵士。” 大胡子放低了长矛。“他在庭院里。” 他们在尖铁吊闸下走过,经过了头顶一个谋杀洞,然后来到了外层守卫区。猎犬在狗场里吠叫,邓克能听到一座七面木圣堂的铅玻璃窗子后传来歌声。在锻造间前一个铁匠正在为一匹战马钉掌,一个学徒男孩在打下手。附近一个侍从在对着箭靶放箭,同时一个长雀斑、梳一条长编辫的女孩在和他一次次比试。枪靶也在旋转着,五六个穿戴着护垫的骑士正轮流击打着它。 他们在枪靶那里的观众中间找到了“长寸”卢卡斯爵士,他正在和一个相当肥胖、出汗比邓克还厉害的修士交谈,那修士活像一个圆滚滚的白布丁,长袍湿透好似他在泡澡时就穿着它。“寸土”在他身边像是一支长枪,坚硬笔直,极为高大……虽然没有邓克这么高。六英尺七英寸,邓克下了判断,而且每一英寸都比前一英寸更骄傲。虽然穿着黑色丝绸和银色布料,卢卡斯爵士看起来就像他在长城上走动一样凉爽。 “大人,”卫士向他敬礼。“这个人从鸡群塔来,要觐见夫人。” 修士先转过了身,高兴地大叫一声,让邓克以为他喝醉了。“这又是什么?一个雇佣骑士?在河湾地有大片的树篱呀。”修士做了个祝福的记号。“愿勇者永远在你一边而战。我是塞弗顿修士。一个叫人遗憾的名字 ,但却是我自己的。你呢?” “高个邓肯爵士。” “这是个谦虚的伙计,”修士对卢卡斯爵士说。“我要是体格像他一样大,我就会叫自己‘庞然大物塞弗顿爵士’,‘高塔塞弗顿爵士’,‘耳边飘云的塞弗顿爵士’。”他的月亮脸泛着红,他长袍上有酒的污痕。 卢卡斯爵士打量着邓克。他年纪大一些,至少有四十岁,也许有五十了;瘦削有力而非肌肉发达,长着一张引人注目的丑脸。他的嘴唇很厚,泛黄的牙齿乱七八糟,鼻子阔大多肉,眼睛有些暴。而且他很恼火,邓克感觉到,甚至在这人开口之前。“雇佣骑士最好不过是拿剑的乞丐,最差则是匪徒。你走开。我们这里不需要你这种人。” 第九节 邓克的脸色沉了下来。“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从坚定塔派我来与这座城堡的夫人谈判。” “奥斯格雷?”修士扫了“长寸”一眼。“切凯狮子,奥斯格雷?我以为奥斯格雷家族已经断绝血脉了。” “差不多了,所以也没什么区别。那老头子是那一家子最后一个。我们让他在东边几里格开外保有一座掉渣的了望塔。”卢卡斯爵士对邓克皱着眉。“如果尤斯塔斯爵士想要和夫人谈话,叫他自己来。”他的眼睛眯了起来。“你是在水坝那里和班尼斯在一起的人。别费心要否认。我应该吊死你。” “诸神拯救我们,”修士用袖子蘸了蘸眉毛上方的汗水。“一个土匪,是不是?还是个大体格的土匪。爵士,为你的邪恶行径忏悔吧,然后圣母就会宽恕你。”修士虔诚的恳求被他放的屁打了折扣。“噢,天哪。原谅我这肠气,爵士。那是豆子和大麦面包的结果。” “我不是个土匪。”邓克告诉他们两个,带着他能集结起来的所有尊严。 “长寸”不为这否认所动。“别指望我的耐心,爵士……如果你是个爵士。跑回你那鸡群塔去,告诉尤斯塔斯爵士交出棕色臭气班尼斯爵士。如果他能替我们省了把他揪出坚定塔的麻烦,夫人会更好说话一点。” “我要和夫人讨论班尼斯爵士的问题,以及在水坝的纠纷,还有窃取我们河流的事。” “窃取?”卢卡斯爵士说。“要是对我们的夫人说这话,日落前你就会在一个麻袋里游泳。你真确定想要见她?” 邓克唯一确定的事是想要把自己的拳头打进“寸土”卢卡斯那一口扭曲的黄牙。“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想要见她。” “哦,叫他和她交谈好了。”修士催促道。“那能有什么坏处?邓肯爵士在这残酷的太阳底下骑马走了一段长路,让这伙计说想说的话吧。” 卢卡斯爵士再一次打量着邓克。“我们的修士是个正直的人。来吧。你要是简短点我就谢谢你。”他大步穿过庭院,邓克被迫匆匆跟着他。 城堡圣堂的大门敞开了,礼拜者们从台阶上走下来。有骑士,有侍从,有十几个孩子,几个老人,三个白袍白帽的修女……还有一个出身高贵的丰满胖女士,穿着一件用密尔蕾丝镶边的深蓝色缎子长袍,长得衣襟拖到了尘土里。邓克估计她有四十岁了。在一个银纺发网下她红褐色的头发堆得高高的,但她一身最红的则是她的脸。 “夫人,”在他们站到她和她的修女们面前时,卢卡斯爵士开口说。“这个雇佣骑士要求带给您一个来自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的口信。您要听吗?” “如果你希望如此,卢卡斯爵士。”她凝视着邓克,看得那么专注,叫他无法不想起伊戈关于巫术的话。我不认为这位在血中沐浴来保持她的美貌。寡妇又矮又胖,还有个古怪的尖脑型,她的头发也不能完全掩饰。她的鼻子太大了,嘴又太小。她确实有两只眼睛,他如释重负地看到,但那时候所有献殷勤的想法都离邓克而去。“尤斯塔斯爵士要我和您商谈,关于最近在您水坝发生的纠纷。” 她眨了眨眼。“你说……水坝?” 一群人正在他们身边聚集起来。邓克能感到不友好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小溪,”他说,“切凯河。夫人您横跨它修了一道水坝……” “哦,我很确定我没有,”她答道。“唉,整个早上我都在做祷告,爵士。” 邓克听到卢卡斯爵士吃吃笑了出来。“我的意思不是说夫人您亲自修了那水坝,但是……没有那条河,我们所有的庄稼都会死……平民百姓在田野里种着大豆、大麦,还有甜瓜……” “真的吗?我非常喜欢甜瓜。”她的小嘴显出了一道快乐的弧线。“那是哪种甜瓜?” 邓克不自在地扫视了这一圈人的表情,感到自己的脸在发烧。有什么不太对头。“长寸”在愚弄我。“夫人,我们能不能在某个地方……私下继续讨论?” “我赌一个银币,这大呆子想和她上床!”有人嘲笑道,然后他周围爆发出一片大笑。那位夫人畏缩了,半是害怕地抬起双手遮着她的脸。一个修女迅速走到她身边,保护性地伸手搂住了她的肩。 “这究竟是什么娱乐?”一个嗓音切入笑声,冷静又坚定。“有人能享受这种玩笑吗?骑士爵士,你为什么骚扰我的好姐妹?” 那是他先前在箭靶处看见的女孩。她一边胯上挂着一袋箭,拿着一把正好和她一样高的长弓,而她并不高。如果邓克差一寸七英尺,这女弓箭手也就是差一寸五英尺。他能用两只手拢住她的腰。她的红头发编成辫子,长到末梢扫着大腿;她脸上有着酒窝,长着一个狮子鼻,两颊上散布着一些浅浅的雀斑。 “原谅我们,罗翰妮夫人。”说话的是一个上衣上绣着卡斯威半人马、相当年轻的贵族。“这大呆子以为海莉肯特夫人是您。” 邓克看看两位女士,从一个到另一个。“你是红寡妇?”他听见自己冲口而出。“但你太……” “年轻?”女孩把长弓扔给那个他见过和她一起射箭的瘦高男孩。“碰巧我二十五岁了。要么你本来想说太小?” “——漂亮。我本来想说漂亮。”邓克不知道这话是打哪儿来的,但他很高兴它冒了出来。他喜欢她的鼻子,还有草莓金红的头发颜色,还有她皮坎肩下虽小却形状美观的乳房。“我以为你会是……我是说……他们说你已经做了四次寡妇了,所以……” “我第一个丈夫在我十岁时候就死了。他那时十二岁,是我父亲的侍从,在红草原给马踏倒。恐怕我的丈夫们活得都不怎么长。最后一个是春天死的。” 那就是他们通常说的,关于那些在两年前春季大瘟疫中死去的人们。他是春天死的。上万人在那春天死去,其中有一位睿智的老国王,还有两个大有前途的王子。“我……我为您的失落而难过,夫人。”骑士风度的言行,你这呆子,给她点华丽的赞颂。“我想说……您的长袍……” “长袍?”她低头扫了一眼她的靴子、马裤,松垮垮的亚麻上衣,还有皮坎肩。“我没穿什么长袍。” “您的头发,我是说……它柔软又……” “你又是怎么知道那一点的,爵士?如果你曾经碰过我的头发,我觉得我会记得住。” “不是柔软,”邓克可怜巴巴地说。“红。我是说红。您的头发非常红。” “非常红,爵士?噢,我希望不像你的脸一样红。”她大笑起来,旁观者们跟她一起笑。 只除了“长寸”卢卡斯爵士。“夫人,”他插了进来。“这个人是坚定塔的一个雇佣骑士。棕盾班尼斯在水坝攻击您的挖沟人、砍伤了沃尔莫的脸时,他就和他在一起。老奥斯格雷派他来和您谈判。” “他派我来,夫人。我叫高个邓肯爵士。” “更像是傻瓜邓肯爵士,”一个佩戴雷古德家族三折雷电纹章的蓄须骑士说。更大的一阵哄笑响了起来。就连海莉肯特夫人也恢复到了可以发出一声轻笑。 “冷壕堡的礼貌随着我的父亲大人一起死掉了吗?”女孩问道。不,不是个女孩,是个成年女人。“我在想邓肯爵士是怎么能犯了这么个错误的?” 邓克恶狠狠地瞪了“寸土”一眼。“是我的错。” “是吗?”红寡妇从头到脚打量着邓克,而她的注视在他胸膛上逗留最久。“一棵树和一颗流星。我之前从来没见过这个家徽。”她碰了碰他的上衣,用两根手指描摹着榆树的一根枝条。“而且是画的,不是绣的。我听说过多恩人在他们的丝绸衣服上画画,但你要是个多恩人,身材也太大了点。” “不是所有的多恩人都身材矮小,夫人。”邓克能透过丝绸感到她的手指。她的手上也有雀斑。我打赌她浑身上下都有雀斑。他异乎寻常地口干舌燥。“我在多恩过了一年。” “那里所有的橡树都长这么高吗?”她说,同时她的手指描摹着他心口的一根树枝。 “它应该是一棵榆树,夫人。” “我会记住的。”她庄严地收回了手。“守卫区太热也太脏了,没法说话。修士,带邓肯爵士到我的觐见室去。” “那将是我的巨大荣幸,好姐妹。” “我们的客人会口渴的。你可能也要派人去拿一大瓶酒来。” “我必须吗?”胖男人脸上神采焕发。“好,如果那取悦您的话。” “我换过衣服就来加入你们。”她解开皮带和箭袋,把它们交给了她的同伴。“我还将需要塞瑞克学士。卢卡斯爵士,去叫他来见我。” “我会立刻带他来,夫人,”“长寸”卢卡斯说。 她望向她城守的眼光是冷冷的。“不必。我知道要管理城堡你有很多责任。你派塞瑞克学士到我的觐见室就够了。” “夫人,”邓克在她身后喊道,“我的侍从被迫等在门口。他也能加入我们吗?” “你的侍从?”当她微笑时,她看上去就像个十五岁的女孩,而不是个二十五岁的女人。一个充满淘气和欢笑的漂亮女孩。“当然,如果那令你高兴的话。” “爵士,别喝那酒,”当他们和修士一起等在她的觐见室里时伊戈对他耳语。石地板上铺着散发甜香气息的灯心草,墙壁上悬挂着织着比武会和战斗场景的壁毯。 邓克哼了一声。“她没必要给我下毒,”他耳语回去。“你知道,她认为我是某个大傻瓜,两只耳朵之间全是豌豆麦片粥。” “恰好,我的好姐妹喜欢豌豆麦片粥,”塞弗顿修士说,当他拿着一大瓶酒、一大瓶水和三个杯子再次出现的时候。“是的,是的,我听见了。我胖是胖,可还不聋。”他给两只杯子里倒满酒,另一只倒满水。他把第三杯给了伊戈;男孩怀疑地打量了很久,还是把它放到了一边,而对此修士完全没留心。“这是一瓶青亭岛美酒,”他正在告诉邓克。“妙不可言,而毒药给了它特别的辛辣味道。”他对伊戈挤了挤眼。“我很少亲自碰葡萄,但我听说过。”他递给邓克一杯。 第十节 酒味甘甜美妙,但邓克小心翼翼地小口啜饮,而且只在修士已经三大口啧啧有声地痛饮掉半杯之后。伊戈抱起双臂,继续忽略他的水。 “她确实喜欢豌豆麦片粥,”修士说。“还喜欢你,爵士。我知道我自己的好姐妹。我第一次在庭院里看见你,我有一半希望你是个求婚者,从君临城来寻求执起夫人的手。” 邓克皱起了眉。“你怎么知道我是来自君临城的,修士?” “君临城的人说话有种特别的口音。”修士又喝了一大口酒,在口中品味,吞下去,然后满意地叹了口气。“我在那里服务过很多年,在贝勒大圣堂侍侯我们的总主教。”他叹了口气。“你不知道春天之后的城市。火让它变了样。四分之一的房屋都毁掉了,还有四分之一空空如也;老鼠也销声匿迹。那是最奇怪的事;我从来没想过会看到一个没有老鼠的城市。” 邓克也曾听说这些。“在春季大瘟疫的时候你在那里吗?” “哦,毫无疑问。那是一段可怕的时期,爵士,可怕啊。强壮的人在破晓时分健康地醒来,在夜幕降临之前就已死去。那么多的人死得那么快,都没有时间埋葬;人们改成把他们堆在龙穴里。到尸体堆了十英尺深,河文公爵下令让火术士烧掉他们。火光透过窗子闪耀,就像过去活着的巨龙们仍然在圆顶下筑巢。晚上你能看见全城的辉光,野火的深绿色辉光。直到今天那绿色还时常萦绕在我心头。他们说兰尼斯特港的春天一样可怕,旧镇更甚,而在君临城它每十个人就夺走四个。不管是年轻还是年老都不能幸免,也不管是富裕还是贫穷,尊贵还是卑微。我们善良的总主教给带走了,诸神自己在尘世的代言人,还有三分之一最虔诚者和几乎所有的静默姐妹。戴伦国王陛下、可爱的马塔瑞斯和勇敢的瓦拉,还有御前首相……噢,那是一段可怕的时期。最后,半个城市都在对陌客祈祷。”他又喝了一口。“而你那时在哪里呀,爵士?” “在多恩,”邓克说。 “那么感谢圣母的仁慈吧。”春季大瘟疫从来没有蔓延到多恩,也许是因为多恩人严守边境、关闭港口,就像谷地的艾林家族一样,他们也幸免了。“所有这些关于死亡的交谈都足够让一个人戒了酒,但在我们生活的时世欢笑得来不易呀。干旱一直持续,不管我们如何祈祷。御林就是一个大火药桶,火在那里日夜横行。‘酷钢’和黑火戴蒙的儿子们在泰洛西策划阴谋,戴贡·葛雷乔伊的海怪们在日落之海上狼一样寻觅漫游,往南甚至劫掠到了青亭岛。据说他们抢走了美人列岛的一半财富,还有一百个女人。法曼爵士正在修整他的防御,那让我强烈感觉就像一个人给他怀孕的女儿扣上贞操带,当她的肚子已经大得像我的一样。布雷肯爵士正在三叉戟地慢慢死去,他的长子死在春天里;而这就是说奥瑟爵士必须成功。布莱伍德家族永远不会容忍野兽布雷肯做邻居,那将意味着战争。” 邓克知道布莱伍德和布雷肯两家的宿仇。“他们的封君不能强令和平吗?” “唉,”塞弗顿修士说,“徒利大人是个八岁的男孩,身边全是女人。奔流城不会采取什么行动,伊里斯国王就更是不会。除非某个学士对此写上一本书,否则整件事都可能逃过他高贵的注意。河文公爵不大可能让任何布雷肯进来见国王的。请回忆一下,我们的御前首相生来就是半个布莱伍德。如果他会采取哪怕一点行动,那也只会是帮助他的堂兄弟们让野兽走投无路。圣母在河文公爵出生那天就给了他记号,‘酷钢’则在红草原又给了他一次。” 邓克知道他在说血鸦。御前首相的真名是布兰登·河文。他的母亲曾是布莱伍德家族的一员,他的父亲则是国王伊耿四世。 胖男人喝了他的酒,继续喋喋不休。“至于伊里斯,比起贵族和法令陛下更在乎古旧的卷轴和蒙尘的预言。他甚至都不会让自己打起精神生个继承人。艾莉诺王后天天在大圣堂祈祷,恳求圣母在上,赐给她一个孩子,但她还是个处女呢。伊里斯有自己的房间,据说他宁可和一本书睡觉,而不是一个女人。”他又倒满了杯子。“别搞错,统治我们的是河文公爵,靠着他的法术和间谍。没人反对他。梅卡王子在盛夏厅生闷气,对他那高贵的哥哥滋长着怨气。雷哥王子软弱的程度和他发疯的程度不相上下,而他的孩子……呃,还是孩子。河文公爵的朋友和亲信充斥了每一个部门,御前会议的领主们舔他的手,而那个新的大学士浸淫巫术的程度就和他一样。红堡被鸦齿卫士守卫着,没人能不经他允许见到国王。” 邓克很不自在地在座位里动了动。血鸦公爵有多少只眼睛?一千只,再加上一。他希望御前首相不会也有一千零一只耳朵。塞弗顿修士说的一些话听起来像大逆不道。他扫了伊戈一眼,好看看他如何看待这一切;而男孩正全力挣扎着管好自己的舌头。 修士站了起来。“我的好姐妹还要等一会儿。就像所有尊贵的夫人们一样,她试穿的前十件长袍都会被发现不适合她的情绪。你要再来点酒吗?”不等回答,他就又倒满了两只杯子。 “我认错的那位夫人,”邓克说,急于说点别的。“她是您的姐妹?” “我们都是七神的子女,爵士,但除了这一点,……天哪,不。海莉肯特夫人是罗兰德·乌弗林爵士的姐妹,他是罗翰妮夫人的第四个丈夫,死在春天里。我的哥哥是他之前那一任丈夫,西蒙·斯丹顿爵士,极其不幸地被一块鸡骨头噎死了。必须得说,冷壕堡到处都是亡魂。那些丈夫们死了,但是他们的亲属还在,喝着夫人的酒、吃着她的蜜饯,就像闹着一场裹在丝绸和天鹅绒里的肥胖粉红蝗虫灾。”他擦了擦嘴。“然而她必须再次结婚,而且得快。” “必须?”邓克问。 “她的父亲大人会强令如此。怀曼大人想要孙辈来继承他的血统。当他得病时他试图把她嫁给‘长寸’,这样他就能在知道她有一个强壮的男人保护的情况下死去。但是罗翰妮拒绝嫁给他。于是大人就在遗嘱里实行了报复——如果她在父亲去世满第二周年之前还不结婚,冷壕堡和它的土地就都传给他的堂弟温德尔。也许你在庭院里瞥见他了,脖子上有个瘤的矮个子男人,肠胃总是气体过多——虽然我这么说有点刻薄,因为我自己就注定倒霉要肠气过多。不管怎么说,温德尔爵士贪婪又愚蠢,但他的夫人是罗宛大人的妹妹……而且真是能生啊,那实在不能否认。她生孩子就跟他放屁一样多。他们的儿子们差不多和他一样糟,他们的女儿们则更糟,而所有这些人都已经开始数日子了。罗宛大人已经赞成了遗嘱,所以夫人只有到下个新月的时间了。” “她为什么等了这么久?”邓克想知道,不自觉说出了口。 修士耸了耸肩。“说实在的,求婚者不怎么太多。我的好姐妹看上去不错,你可能已经注意到了,而一座坚固的城堡和大片土地增加了她的魅力。你可能以为年轻子弟和没有封地的骑士会蜂拥而至,像苍蝇似的簇拥着夫人。这你就错了。四个死掉的丈夫让他们心存谨慎,还有些人说她不能生育……虽然从来不敢当着她的面,除非他们渴望看见鸦笼里头的样子。她曾经生过两个孩子,一个男孩一个女孩,但两个都没活到命名日。那些少数没被关于毒药和巫术的谣言吓走的人不想和‘长寸’有什么纠葛。怀曼大人在临终时命令他保护他的女儿不受不配的求婚者们骚扰,而他把这扩大到了所有求婚者。任何想要执她手的人都会需要先面对他的剑。”他喝完了酒,把杯子放到一边。“那不是说就没有人了。克雷顿·卡斯威和西蒙·雷古德是最坚持不懈的,虽然他们似乎对她的土地而非她本人更感兴趣。要我打赌的话,我就会把我的金币押在杰罗德·兰尼斯特身上。他还不曾露过面,但他们说他一头金发,思维敏捷,超过六英尺高……” “……而且威博夫人对他的信件甚是心动。”正被谈论的那位夫人站在门口,她身边是一个朴实的年轻学士,他长着一个勾鼻子。“你会输掉赌注的,好兄弟。杰罗德永远不会为了这么微不足道的权力而情愿放弃兰尼斯特港的乐趣和凯岩城的显赫荣光。他作为提卜特公爵的兄弟和顾问要有更大影响力,大过他作为我的丈夫所能希望的极限。至于其他人,西蒙爵士会需要卖掉我的一半土地来还清他的债务;而克雷顿爵士只要‘长寸’屈尊看他一眼就会抖得像片叶子,此外,他比我还漂亮呢。而你,修士,有着维斯特洛最大的嘴。” “一个大肚子需要一张大嘴,”塞弗顿修士说,毫不害臊。“否则它很快就会小下去。” “你是红寡妇?”伊戈问道,惊讶不已。“我差不多都有你高!” “不到半年前另一个男孩观察到了同样的事。我把他送上刑架来把他抻得更高点。”当罗翰妮夫人安坐到台阶上的高位,她把辫子越过左肩拉到了身前。它那么长,末梢在她大腿上盘了起来,就像一只睡着的猫。“邓肯爵士,我不该在庭院里戏弄你,当你如此努力想要表现得体的时候。只不过你脸红得那么厉害……在你长到这么高的村庄里,没有女孩戏弄你吗?” “那村子是君临城。”他没有提到跳蚤窝。“那里有女孩,但是……”在跳蚤窝出现的那种戏弄有时会涉及砍掉一根脚趾。 “我料想他们害怕戏弄你。”罗翰妮夫人抚摸着她的辫子。“无疑他们被你的身材吓坏了。我请求你不要记恨海莉肯特夫人。我的好姐妹头脑单纯,但她无意伤人。不管她如何虔诚,没有她的修女她都无法自己穿衣服。” “那不是她的错。是我犯了错。” “你说的谎真是有骑士风度。我知道那是卢卡斯爵士。他是个有着残酷幽默感的男人,而你一出现就冒犯了他。” “怎么会?”邓克说,迷惑了。“我从来没对他有什么害处。” 她微笑了,那笑容让邓克希望她能更平凡。“我看到你和他站在一起。你要高出一手——或是非常接近一手。卢卡斯爵士已经许久没有遇到他不能俯视的人了。你多大了,爵士?” “快二十了,如果这让夫人满意的话。”邓克喜欢“二十”的发音,虽然他差不多要年轻一岁,也许两岁。没人确切知道,他自己更是如此。他肯定就和别人一样曾经有一个母亲一个父亲,但他从来不知道他们是谁,哪怕是他们的名字;而跳蚤窝根本没人会在乎他什么时候出生,出自何人。 “你和看上去一样强壮吗?” “我看上去有多强壮,夫人?” “噢,强壮到了足够让卢卡斯爵士恼火。他是我的城守,虽然不是我选的。就像冷壕堡一样,他是我父亲的一项遗产。你是在某个战场上得到骑士授勋的吗,邓肯爵士?你说的话显示你不是出身贵族,如果你能原谅我这么说的话。” 我出身贱民。“帕尼基的艾兰爵士,一位雇佣骑士,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收留我做了侍从。他教给我骑士精神和战斗技巧。” “而同一位艾兰爵士给你授了勋?” 邓克的脚挪了挪。他看到一只靴子的带子半松着。“没有别人会做这件事。” “艾兰爵士现在在哪里?” “他死了。”他抬起了眼睛。他可以等会儿再把靴子系上。“我把他葬在山坡上。” “他是英勇战死的吗?” “天下着雨。他受了凉。” “老人们是脆弱的,我知道。我从我第二个丈夫那里学到了这一点。我们结婚的时候我十三岁。他下一次过生日的时候本来就会是五十五岁了,如果他能活到足够长看到那一天的话。当他在土里埋了半年后,我给他生了一个小儿子,但陌客把他也带走了。修士们说他的父亲要他到身边去。你怎么想,爵士?” “呃,”邓克迟疑着说,“可能吧,夫人。” “胡说八道。”她说。“那男孩生下来就太虚弱。那样的一个小东西,他几乎没有足够的力气吃奶,一动不动。诸神给了他父亲五十五年光阴;你会认为他们本来也可以赐给他儿子多过三天的日子。” “你会。”邓克对诸神几乎一无所知。他有时候去圣堂,对勇者祈祷给予他双臂更大的力量,但其它方面他就任七神去了。 “我很遗憾艾兰爵士死了,”她说。“而且更遗憾你为尤斯塔斯爵士效劳。不是所有老人都一样的,邓肯爵士。你回家去帕尼基会过得更好。” “除了我发誓效忠的地方我没有家。”邓克从来没有见过帕尼基;他甚至说不出它是不是在河湾地。 “那么就发誓效忠这里好了。时事难料啊。我需要骑士。你看起来似乎有个健康的胃口,邓肯爵士。你能吃掉多少只鸡?在冷壕堡你会吃到足够的粉红热肉和甜水果馅饼。你的侍从看起来也需要食物。他太瘦了,所有头发都掉光了。我们会让他和其他与他同龄的男孩共享一个房间。他会喜欢的。我的武技长能训练他一切战斗的技巧。” “我训练他,”邓克辩解道。 “还有谁?班尼斯?老奥斯格雷?鸡群?” 第十一节 曾有一些日子邓克让伊戈去追逐鸡群。这能帮助他变得动作更快,他想,但他知道如果他说出来她会笑的。她的短鼻子和雀斑正在令他分心。邓克不得不提醒自己为什么尤斯塔斯爵士派他来此。“夫人,我已经发誓效忠了我的阁下奥斯格雷。”他说。“就是那样。” “就这样好了,爵士。让我们讨论不那么令人愉快的事务吧。”罗翰妮夫人拉了一下辫子。“我们不能容忍对冷壕堡和它的百姓的攻击。因此告诉我为什么我不该把你缝进一个麻袋去。” “我是来连本带利赌博的,”他提醒她。“而且我已经喝过了你的酒。”那味道仍然在他嘴里流连,醇厚甘甜;目前为止它还没毒死他。也许是酒让他大胆起来了。“而且你没有大到能装下我的麻袋。” 令他放松的是,伊戈的玩笑令她微笑了。“不过,我有好几个大到够装下班尼斯的。塞瑞克学士说沃尔莫的脸给几乎砍到了骨头。” “夫人,班尼斯爵士对那个人发了脾气。尤斯塔斯爵士派我来这里偿付血的代价。” “血的代价?”她大笑了。“他是个老人,我知道,但我不曾意识到他老成那样了。他以为我们活在英雄纪元,一个人的生命被估价为不多于一袋子银币?” “那挖沟人没有被杀,夫人,”邓克提醒她。“我没看到有人被杀。他的脸被砍了,那就是全部。” 她的手指懒懒地在辫子上游移。“请说吧,尤斯塔斯爵士对沃尔莫的脸颊出价多少?” “一个银鹿币。还有三个给您,夫人。” “尤斯塔斯爵士对我的荣誉定了个小气的价钱,虽然三个银币比三只鸡要好些,我承认。他要是把班尼斯交给我惩罚会更好。” “这会涉及您提到的麻袋吗?” “可能。”她把辫子卷在了一只手上。“奥斯格雷可以留着他的银币。只有血才能偿还血。” “好吧,”邓克说,“也许就像您说的那样,夫人。但是为什么不派人找来那个班尼斯砍伤的人,问他是想要一个银鹿币还是把班尼斯装进麻袋?” “噢,如果他不能两者都要的话他会选择银币的;我不怀疑那一点,爵士。但这不是他能做的选择。现在这是关于狮子和蜘蛛的问题,而不是什么农民的脸。我要的是班尼斯,而我会得到班尼斯。没人能骑马闯进我的土地,对我的一个人施加伤害,然后逃回去为此发笑。” “夫人您曾骑马闯进坚定塔的土地,伤害了尤斯塔斯爵士的一个人,”邓克不加思索地说。 “我有吗?”她又拉了一下辫子。“如果你是说那个偷羊的,那人臭名昭著。我曾跟奥斯格雷抱怨过两次,然而他什么也没做。我不问第三次。国王的法律准许我有处刑的权力。” 是伊戈回答了她。“在您自己的土地上,”男孩坚持道。“国王的法律给予了贵族们在自己的土地上处刑的权力。” “机灵的男孩,”她说,“如果你知道那么多,你也会知道有封地的骑士没有权利在不经他们封君准许的情况下施以惩罚。尤斯塔斯爵士为罗宛大人拥有坚定塔。班尼斯在导致流血的时候打破了国王的和平,而且必须为此负责。”她看向邓克。“如果尤斯塔斯爵士愿意把班尼斯交给我,我会割掉他的鼻子,而这事就这么了结。如果我必须去把他抓来,那么我不给这样的承诺。” 邓克胃里突然感到某种恶心。“我会告诉他,但他不会放弃班尼斯爵士。”他犹豫了。“水坝是一切麻烦的起源。如果夫人同意把它拆掉——” “不可能,”罗翰妮夫人身边的年轻学士宣布。“冷壕堡供养着比坚定塔多二十倍的平民百姓。夫人有小麦、玉米和大麦田,全都正因干旱而枯死。她有半打果园,苹果树、杏树和三种梨树。她有要生小牛的奶牛,五百头黑鼻子绵羊,她还培育河湾地最好的马匹。我们有一打快要下驹的母马。” “尤斯塔斯爵士也有绵羊,”邓克说,“他在田地里有甜瓜,还有大豆和大麦,还有……” “你们在为护城河取水!”伊戈大声说。 我离那护城河是越来越近了,邓克想。 “护城河是冷壕堡的防御之根本,”学士坚持道。“你是想要罗翰妮夫人把她自己暴露给攻击吗,在这样靠不住的日子里?” “然而,”邓克慢慢地说,“一条干掉的护城河仍然是条壕沟,而夫人有着结实的城墙,还有足够的人来守卫它们。” “邓肯爵士,”罗翰妮夫人说,“当黑龙起兵的时候我十岁。我恳求我父亲不要让他自己去冒险,或者至少留下我丈夫。如果我的两个男人都走了,谁来保护我?于是他把我带到城墙上,指着冷壕堡那些坚固的地方。‘保证它们的坚固,’他说,‘它们就会保护你的安全。如果你注意你的防御,没有人能伤害你。’他所指的第一处就是护城河。”她用辫子的末梢扫着脸颊。“我的第一个丈夫死在红草原。我父亲给我找了其他的,但陌客把他们也带走了。我不再信任男人,不管他们可能看起来有多少人。我信任岩石、钢铁和水流。我信任护城河,爵士,而我的护城河不会干涸。” “不管您父亲说什么,那都没问题,”邓克说。“但那并没有给您抢走奥斯格雷河流的权利。” 她拉了拉辫子。“我猜尤斯塔斯爵士告诉你那条河是他的。” “有一千年了。”邓克说。“它被叫做切凯河。那很明显。” “是这么回事。”她又拉了辫子。一下,两下,三下。“就像那条大河叫做曼德河,虽然曼德勒家族一千年前就给赶离了它的河岸。高庭仍然是高庭,虽然最后一个‘园丁’死在了火之战场上。凯岩城住满了兰尼斯特家族,到处也找不到一个凯斯特利了。世界在改变,爵士。这条切凯河发源于马掌山丘,上次我察看的时候那还完全是我的。这条河也属于我。塞瑞克学士,给他看看。” 学士从台阶上走了下来。他不可能比邓克大很多,但他的灰长袍和链子衣领给了他超越年龄的某种忧郁智慧的气质。他手里拿着一张旧羊皮纸。“自己看看吧,爵士。”他一边说一边展开它,并把它递给了邓克。 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他感到自己的脸颊又一次发烧了。他谨慎地从学士手里接过羊皮纸,对着上面写的东西皱眉。没有一个词是他能理解的,但他知道那华丽签名之下的印章;坦格利安家族的三头龙。国王的印章。他正在浏览某道皇家法令。邓克让脑袋从一边晃到另一边,这样他们就以为他在读。“这里有一个词我辨认不出,”过了一会儿他咕哝道。“伊戈,来看一看,你的眼睛比我敏锐。” 男孩冲到了他身边。“哪个词,爵士?”邓克指了指。“那个?哦。”伊戈迅速读着,然后抬起眼睛迎上了邓克,接着轻轻点了点头。 它是她的河。她有文件。邓克感觉自己胃上挨了一拳。国王自己的印章。“这……肯定出了什么差错。老人的儿子们在为国王效力时而死,为什么陛下会夺走他的河流?” “如果戴伦国王不是这么宽大为怀,他就也会丢了脑袋。” 有一瞬邓克迷惑了。“您是什么意思?” “她的意思是,”塞瑞克学士说,“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是一个叛乱者,是叛徒。” “尤斯塔斯爵士选择了黑龙而非红龙,希望一位黑火国王会恢复奥斯格雷家族曾在坦格利安家族统治下失去的土地和城堡。”罗翰妮夫人说。“他主要是想要冷壕堡。他的儿子们用生命的鲜血为他的背叛付出了代价。当他把他们的骨骸带回家、把他的女儿送给国王的人作为人质,他的妻子从坚定塔顶跳了下去。尤斯塔斯爵士没告诉你这些吗?”她的微笑是悲伤的。“不,我不这么认为。” “黑龙。”你发誓效忠一个叛徒,呆子。你吃着一个叛徒的面包,睡在一个叛乱者屋顶下。“夫人,”他试探着说,“黑龙……那是十五年前的事了。这是现在,而现在是干旱。哪怕他曾是个叛乱者,尤斯塔斯爵士还是需要水。” 红寡妇站了起来,抚平她的裙子。“那么他就最好祈祷下雨了。” 邓克就在这时想起了奥斯格雷在树林里分别时说的话。“如果你不会为他的缘故给他一份水的话,请为他的儿子这样做。” “他的儿子?” “亚达姆。他曾在这里作为你父亲的侍童和侍从效力。” 罗翰妮夫人的脸有如石刻。“过来近一些。” 他不知道除了服从能怎么办。台阶给她的高度加了整整一英尺,但即使如此邓克还是俯视着她。“跪下来,”她说。他跪了下来。 她给他的那个耳光尽了她的全力,而她比表面上更强壮。他的脸颊在发烧,而他能尝到嘴里来自破裂嘴唇的血腥;但她并没有真正伤到他。有一刻邓克能想到的全部就是揪着她的长长红色辫子,拽着她横在他膝盖上好打她的屁股,就像你对付一个给惯坏了的孩子。但是如果我这么做,她会尖叫,然后二十个骑士就会冲进来杀了我。 “你竟敢用亚达姆的名字来要求我?”她的鼻孔都张大了。“从冷壕堡滚出去,爵士。立刻。” “我从来没想要——” “滚,否则我就会找到一个大到够装下你的袋子,哪怕我必须亲自缝一个。告诉尤斯塔斯爵士把棕盾班尼斯在明天之前带给我,否则我就会亲自去抓他,带着火和剑。你明白了?火和剑!” 塞弗顿修士抓住邓克的胳膊,把他迅速从房间里拉了出去。伊戈紧跟在他们身后。“那实在是最最不明智的,爵士,”胖修士低声说,他带他们到了台阶。“最最不明智。提起亚达姆·奥斯格雷……” “尤斯塔斯爵士告诉我她喜欢那男孩。” “喜欢?”修士重重喷了口气。“她爱着那男孩,他也爱她。那从来没超过一两个吻的限度,但是……在红草原之后她是为亚达姆哭泣,而不是她几乎不了解的丈夫。她为他的死而责怪尤斯塔斯爵士,而那是应该的。那男孩才十二岁。” 第十二节 邓克知道带着一个伤口是怎么回事。不管何时有人提起杨滩镇,他都想到三个为救下他的手脚而死的好人,而那从来无法不伤害他。“告诉夫人我从来都不希望伤害她。请求她的原谅。” “我会尽力而为,爵士,”塞弗顿修士说。“但是告诉尤斯塔斯爵士把班尼斯交给她,而且要快。否则对他来说就麻烦了。非常麻烦。” 直到冷壕堡的城墙和塔楼彻底消失在西方他们身后,邓克才转向伊戈,问:“那张纸上写的是什么?” “那是一份授权书,爵士。由国王颁发给怀曼·威博大人。由于他在过去叛乱中的忠诚服务,怀曼大人和他的后代们被授予对切凯河的一切权利,从它发源的马掌山丘直到茂叶湖的湖滨。它还说怀曼大人和他的后代们只要愿意就可以拥有在瓦特树林中猎取红鹿、野猪和兔子的权利,每年还可以从树林中砍二十棵树。”男孩清了清喉咙。“不过授权书只是针对一段时期的。它说如果尤斯塔斯爵士在没有直系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去世,坚定塔就会收归王家所有,威博大人的特权也就宣告结束。” 一千年前他们曾是北方边境的统帅。“他们给老人留下的一切就是一座在里面等死的塔楼。” “还有他的头,”伊戈说。“陛下确实留下了他的头,爵士。哪怕他是个叛乱者。” 邓克看了男孩一眼。“要是你的话你会砍下他的头吗?” 伊戈不得不考虑这一点。“我在朝中的时候有时会在国王的御前会议中服务。他们曾为此争执过。贝勒叔叔说在与一个值得尊敬的敌手打交道时仁慈是最佳选择。如果一个被击败的人相信他会被宽恕,他可能会放下剑并屈膝服从;否则他会继续战斗到死,杀掉更多忠诚者和无辜者。但是血鸦公爵说当你宽恕叛乱者时,你只不过种下了下次叛乱的种子。”他的声音充满疑问。“为什么尤斯塔斯爵士起兵反抗戴伦国王?他是个贤王,每个人都这么说。他把多恩并入了王国,并让多恩人成了我们的朋友。” “你必须得去问尤斯塔斯爵士,伊戈。”邓克认为自己知道答案,但那不是男孩想要听到的。他想要一座门房上刻着狮子的城堡,但他所得到的一切只是黑莓丛中的坟墓。当你发誓效忠某人,你就承诺效力并服从、紧急之时为他作战,而不是窥探他的事务、质疑他的忠诚……但尤斯塔斯爵士愚弄了他。他说他的儿子们为国王作战而死,让我相信那条河是他的。 在他们走到瓦特树林的时候夜幕降临了。 那是邓克的错误。他本该走那条直接回家的路,他们去时的路;但相反他向北走了,想再看一眼水坝。他有某种试着亲手把那东西拆碎的念头。但诸神和“长寸”卢卡斯爵士被证明没那么乐于助人。到达水坝时他们发现它被两个皮坎肩上缝着蜘蛛纹章的弩手守卫着,其中一个坐着,赤脚泡在偷来的水里。邓克本会乐于就为此掐死他,但那人听到他们来到,迅速抓起了他的弓;他的同伴要更快,一支箭已经上弦待发。邓克能做的最多不过是对着他们恐吓地皱眉。 在此之后除了折返就没别的可做了。邓克不像班尼斯爵士那样了解这些土地,要是在像瓦特树林这么小的林子里迷路可够丢脸的。到他们水花四溅地渡过溪流,太阳已经离地平线很近了,第一批星辰正在出现,伴着一群群蠓虫。在高大的幽黑树林中,伊戈又找到了说话的能力。“爵士?那个胖修士说我父亲在盛夏厅生闷气。” “话语就像一阵风而已。” “我父亲没有生闷气。” “这个么,”邓克说,“他可能的。你就会生闷气。” “我没有,爵士。”他皱起眉。“我有吗?” “有时。不过不太频繁,否则我给你耳朵一下子的时候会比现在多。” “你在大门口给了我耳朵一下子。” “那最多是半下子。如果我曾给你完全的一下子,你会知道的。” “红寡妇给了你完全的一下子。” 邓克碰了碰肿胀的嘴唇。“你也不必显得对此那么高兴吧。”不过确实没人曾经给你父亲耳朵上来一下子,也许那就是为什么梅卡王子是现在这样子。“当国王任命血鸦公爵为御前首相的时候你尊贵的父亲拒绝加入御前会议,离开君临城回了他自己的封地,”他提醒伊戈。“他已经在盛夏厅呆了一年,另一年也已经过了一半。如果不是生闷气,你把那叫做什么?” “我说那是愤怒,”伊戈傲慢地宣布。“陛下本该任命我父亲做御前首相。他是他的兄弟,而且是贝勒叔叔死后王国里最好的战斗指挥官。血鸦公爵甚至不是个真正的公爵,那只不过是某种愚蠢的礼貌罢了。他是个巫师,而且还出身卑贱。” “私生子,不是出身卑贱。”血鸦可能不是个真正的公爵,但他的双亲都是贵族。他的母亲曾是庸王伊耿众多情妇中的一个;伊耿的私生子自从老国王死去就成了七大王国的祸害。他在临死前给了那一大群人合法地位,不止是那些伟大的私生子,像血鸦、酷钢和戴蒙·黑火,甚至还包括那些次等的,他与妓女、客栈婊子、商人的女儿、戏子的少女以及每一个刚巧吸引了他目光的漂亮农民女孩生的儿子。“火与血”是坦格利安家族的箴言,但邓克曾听艾兰爵士说伊耿的应该是“洗洗她,送到我床上来”。 “伊耿国王洗刷了血鸦的私生子身份,”他提醒伊戈。“就像他对其他私生子做的那样。” “老总主教曾告诉我父亲,国王的法令是一回事,诸神的又是另一回事。”男孩固执地说。“他说,嫡生子女在婚床上造就、受天父和圣母祝福,但私生子是因欲望和软弱而生的。伊耿国王颁令说他的私生子们不是私生子,但他不能改变他们的天性。总主教说所有的私生子都生来就注定背叛……戴蒙·黑火,酷钢,甚至血鸦。河文公爵比另外两个更狡猾,他说,但最终他会证明自己也是个叛徒。总主教劝我父亲永远不要信任他,也不要信任其他私生子,不管是高贵的还是卑贱的。” 生来就注定背叛,邓克想。因欲望和软弱而生。永远不能信任,不管是高贵的还是卑贱的。“伊戈,”他说,“你从来没想过我可能是个私生子吗?” “你,爵士?”那让男孩大惊失色。“你不是。” “我可能是。我从来不知道我的母亲是谁,以及她后来怎样了。也许我生下来就太大,害死了她。更可能她是某个妓女或是客栈女孩。你在跳蚤窝找不到出身名门的淑女。而如果她曾与我父亲结婚……好吧,那么他又怎样了?”邓克不喜欢被提醒他在被艾兰爵士找到之前的生活。“君临城曾有一个炖菜馆,我曾卖给他们老鼠、猫和鸽子来换褐汤。厨子总说我的父亲是某个贼或是扒手。‘很可能我看着他给吊死了,’他曾告诉我,‘但也许他们只不过把他送去守长城了。’当我给艾兰爵士做侍从时我想问他我们能不能哪天往那个方向走,在临冬城或是别的什么北方城堡效劳。我有这种想法,如果我能到达长城,也许就会遇到某个老人,一个真正高大的男人,看上去就像我。但是我们从来没去过。艾兰爵士说在北方没有树篱,所有的林子都充满狼。”他摇了摇头。“总而言之,很可能你在为一个私生子做侍从。” 头一次伊戈无话可说。他们身边的阴暗加深了。萤火虫在树木间缓缓移动,它们的小灯就像无数飘荡的星星。天上也有星星,多得超过任何人能数清的极限,哪怕他活得就像杰赫里斯国王一样长。邓克只需要抬眼就能找到熟悉的伙伴:牡马和母猪,国王之冠和老妪之灯,快船,鬼魂,月亮少女。但北方有云,他看不到冰龙的蓝眼睛,指向北方的蓝眼睛。 当他们回到坚定塔时月亮已经升起来了。坚定塔在山顶黝黑高大,他看到从上层窗子透出一道浅黄的灯光。尤斯塔斯爵士大多数夜晚都是吃过晚餐就上床,但今夜似乎不是如此。他在等我们,邓克知道。 棕盾班尼斯也在等。他们发现他坐在塔阶上,嚼着酸叶子,在月光下打磨长剑。钢和石头刮擦的缓慢声响传得很远。不管班尼斯爵士多么不在乎他自己的衣着和个人卫生,他把武器保养得很好。 “呆子回来啦,”班尼斯说。“我正在这里磨剑,好去把你从红寡妇那里救回来哪。” “那些人都在哪里?” “切勃和落汤鸡瓦特在屋顶上站岗,以防那寡妇来拜访。剩下的都爬上床哼哼去了。他们都疼得要命,我好好训练了他们一把。让那大白痴流了点血,就是为了让他发疯。他发疯的时候打仗更厉害。”他笑出了他那棕红相间的微笑。“你得了个不错的血淋淋的嘴唇啊。下次别去翻开石头。那女人说什么?” “她想要保有那水,而且她还想要你,因为你在水坝边砍了那个挖沟人。” “就知道她会的。”班尼斯啐了一口。“有的农民就是烦。他本该谢谢我。女人喜欢有伤疤的男人。” “那么你不在乎她割掉你的鼻子了。” “去她的。如果我想要自己的鼻子给割掉,就会自己动手。”他猛地竖起了一根拇指。“你会在废物爵士的房间里找到他,正琢磨着他曾经多伟大。” 伊戈开了口。“他曾为黑龙作战。” 邓克本可以给男孩耳朵上来一下子,但棕色骑士只是大笑了。“当然他干过。看他一眼就知道了。他像是个会选择胜利一方的人么?” “不比你差。否则你也不会在这里和我们在一起。”邓克转向伊戈。“照顾好雷鸣和学士,然后上楼找我们。” 当邓克从门中走进来时老骑士正穿着睡袍坐在壁炉边,但是没有生火。他手里拿着他父亲的杯子,一个沉重的银杯,是在征服之前为某位奥斯格雷大人打造的。一只用翡翠和黄金薄片嵌成的切凯狮子装饰着杯身,不过有些翡翠薄片已经不见了。听到邓克的脚步声,老骑士抬起头,像个正从梦中苏醒的人一样眨着眼睛。“邓肯爵士。你回来了。你的样子有没有让‘寸土’卢卡斯踌躇,爵士?” “我没发现,阁下。更可能的是那令他恼火了。”邓克尽力讲述了经过,虽然他省略了关于海莉肯特夫人的部分,因为那让他看上去像个彻底的傻瓜。他本来也会省略掉那个耳光,但他受伤的嘴唇肿得有原来两倍大,尤斯塔斯爵士不可能注意不到。 当他注意到的时候,他皱起了眉。“你的嘴唇……” 邓克小心地摸了摸。“夫人给了我一个耳光。” “她打了你?”他的嘴张开又合上。“她打了我的使者,代表切凯狮子去找她的使者?她敢对你动手?” “只是一只手,爵士。在我们还没离开城堡它就已经不再流血了。”他握起了拳头。“她要班尼斯爵士,而不是您的银币;而且她不肯拆掉水坝。她向我出示了一张写着字的羊皮纸,上面有国王自己的印章;它说溪流是她的。还有……”他犹豫了。“她说您……您……” “……和黑龙一起起兵?”尤斯塔斯爵士突然像是委顿下去了。“我就担心她会的。如果你不想再为我效力,我不会阻止你。”老骑士凝视着他的杯子,虽然邓克不知道他可能想要什么回答。 “你告诉我你的儿子们为国王战死。” “他们确实是。那位正统的国王,戴蒙·黑火。那位拿着那柄剑的国王。”老人的胡须颤抖了。“红龙的人叫他们自己忠诚者,但我们这些曾选择黑龙的人也曾一样忠诚。虽然现在……所有和我一起为拥戴戴蒙王子坐上铁王座而起兵的人都像清晨的露珠一样消融了。可能我只是梦到过他们,或者更可能是血鸦公爵和他的鸦齿卫队让他们心存恐惧。他们不可能都死了。” 第十三节 邓克不能否认那个事实。直到此刻他还不曾遇到一个曾为僭君作战的人。但我肯定是见过的。他们曾有成千上万。半个王国拥护红龙,半个王国拥护黑龙。“双方都战斗得很英勇,艾兰爵士总这么说。”他想老骑士可能会想听到这个。 尤斯塔斯爵士双手捧着他的酒杯。“如果戴蒙能踏倒加文·科布瑞……如果火球没有在战斗的黄昏被杀……如果海塔尔、塔贝克、奥克赫特和巴特维尔曾借给我们他们的全力,而非试图脚踏两只船……如果曼弗瑞德·罗斯坦曾被证实是忠实的,而非背信弃义……如果快手没有卷入被偷的龙蛋……这么多的如果,爵士……只要任何一个有所不同,结果就会全然不同;然后我们就会被叫做忠诚者,而那些拥护红龙的则会被当作这样的人记住:他们为让篡位者、伪生子戴伦留在他偷来的王座上而战,然后失败了。” “那也许是可能的,阁下。”邓克说。“但事情已经这样发生了。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而且你被宽恕了。” “是啊,我们被宽恕了。只要我们屈下双膝,给他一个人质来保证我们将来的忠诚,戴伦就宽恕叛徒和叛乱者。”他的声音是苦涩的。“我用我女儿的生命买回了自己的头颅。当他们把亚莉珊带去君临城时她七岁;当她死时是二十岁,作为一个静默修女。我曾经去过君临城一次,去看她;而她甚至不肯与我——她亲生的父亲——交谈。国王的仁慈是有毒的礼物。戴伦·坦格利安留给我一条命,却夺走了我的骄傲、梦想和荣誉。”他的手颤抖了,红色的酒洒在他膝盖上,但老人没有注意到。“我本该跟着酷钢去流亡,或者在我的儿子们和亲爱的国王身边死去。那本该是配得上一只作为这么多骄傲贵族和强大战士后裔的切凯狮子的死法。戴伦的仁慈让我渺小了。” 在他心中黑龙从来没有死去,邓克意识到。 “阁下?” 那是伊戈的声音。男孩在尤斯塔斯爵士谈到他的死亡时已经进来了。老骑士对他眨了眨眼,好像这是第一次见到他。“怎么,孩子?什么事?” “如果您不介意……红寡妇说您叛乱是为了得到她的城堡。那不是真的吧,对不对?” “城堡?”他看上去迷惑了。“冷壕堡……戴蒙许诺给我冷壕堡,不错,但……那不是为了利益,不是……” “那是为什么呢?”伊戈问道。 “为什么?”尤斯塔斯爵士皱起了眉。 “您为什么做个叛徒?如果不只是为了城堡的话。” 尤斯塔斯爵士在回答之前看了伊戈很久。“你只不过是个年轻的男孩。你不会明白的。” “这个吗,”伊戈说。“我也许会的。” “叛逆……只是一个词。当两个王子为一张只有一个人能坐的王座争战时,大贵族和平民一样都必须选择。当战斗结束,胜利者会被当作忠诚正确的人而得到致敬,同时那些被打败的人将永远作为叛乱者和叛徒为人所知。那是我的命运。” 伊戈想了一会儿。“是的,阁下。只不过……戴伦国王是个好人。为什么你会选择戴蒙呢?” “戴伦……”尤斯塔斯爵士几乎说不清这个词,邓克意识到他已经半醉了。“戴伦有个瘦长的体形,肩膀浑圆,走路时小肚子在摇晃。戴蒙站得笔直又骄傲,他的肚腹平坦坚硬有如橡木盾;而且他能作战。拿着战斧、长枪或是链锤,他是我曾见过的最好骑士之一,而拿着剑他就是勇者亲临。当戴蒙王子手中拿着黑火剑时没有人能是他的对手……乌尔瑞克·戴恩拿着‘黎明’也不行,不,就连龙骑士拿着黑姐妹也不行。 “伊戈,你可以通过一个人的朋友了解他。戴伦周围都是学士、修士和歌手。总有女人在他耳边私语,他的朝廷里满是多恩人。他怎能不把一个多恩女人带上自己的床,并把自己可爱的妹妹卖给多恩的王子呢,哪怕她明明爱的是戴蒙?戴伦和少龙王有着一样的名字,但当他的多恩妻子给他生下一个儿子时他给那孩子取名贝勒,依照坐过铁王座的最软弱的国王的名字。 “然而戴蒙……戴蒙不比一个国王需要的更虔诚,王国中所有伟大的骑士都聚集在他身边。他们的名字要是都被忘记的话血鸦公爵才称心如意,所以他禁止我们歌颂他们;但我记得。罗柏·雷耶斯,灰衣盖瑞斯,奥伯雷·安布罗斯爵士,葛曼·皮克大人,黑拜兰·佛花,红牙,火球……酷钢!我问你,曾经有过这么高贵的一群,这样一大批英雄吗? “为什么,孩子?你问我为什么?因为戴蒙是个更好的人。老国王也看到了这一点。他把那柄剑给了戴蒙。黑火,征服者伊耿的剑,自从征服之后每一个坦格利安国王用过的剑……他把那柄剑放在戴蒙手里,在他授予他骑士称号的那一天,那时戴蒙还是个十二岁的男孩。” “我父亲说那是因为戴蒙是位剑士,而戴伦从来都不是。”伊戈说。“为什么要把一匹马交给一个不会骑马的人呢?剑不同于王国,他说。” 老骑士的手猛地一抖,如此厉害,以至于酒从他的银杯里溅了出来。“你的父亲是蠢货。” “他不是,”男孩说。 奥斯格雷的脸因愤怒而扭曲了。“你问了一个问题,而我回答了。但我不会容忍这傲慢无礼。邓肯爵士,你应该更经常教训这男孩。他的礼貌实在不象话。如果我必须亲自动手,我会——” “不,”邓克插了进来。“您不会,爵士。”他已经下定了决心。“天黑了。我们会在天一亮就离开。” 尤斯塔斯爵士瞪着他,像是被什么击中了。“离开?” “坚定塔。您的服务。”你对我们说谎。随你叫它什么,那都没有荣誉可言。他解开披风卷了起来,然后把它放在老人的膝上。 奥斯格雷的眼睛眯了起来。“那个女人提出要收留你效力吗?你要为那妓女的床而离开我?” “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个妓女,”邓克说。“或者是个巫婆、下毒者还是什么都不是。但不管她是什么都没关系。我们离开是去树篱,不是冷壕堡。” “你是说水沟。你要离开我,在树林里像狼一样游荡,在路上伏击诚实的人们。”他的手在颤抖。杯子从他指间滑落,一路在地板上滚动,洒出酒来。“那么走吧。走。我不需要你们任何一个。我本来就不该收留你。走!” “如您所愿,爵士。”邓克招了招手,而伊戈跟了上来。 这最后一夜邓克想要离尤斯塔斯·奥斯格雷越远越好,所以他们睡在地窖里,在坚定塔可怜巴巴的剩余部队中间。那是很不安宁的一夜。兰姆和红眼佩特都在打呼噜,一个声音响亮,另一个连绵不断。地窖里满是从通往下层更深地窖的活板门升上来的潮湿蒸汽。邓克在刺得人发痒的床上翻来覆去,恍惚进入半睡半醒状态,不料又在黑暗中突然醒来。他在树林里被虫子咬到的地方痒得要命,稻草里还有虱子。我会彻底摆脱这个地方,摆脱那老人,还有班尼斯爵士,还有其他人。也许是把伊戈带回盛夏厅见他父亲的时候了。他会在早上问男孩这事,当他们走远的时候。 但是似乎离早上还很远。邓克满脑子都是龙,红的和黑的……满是切凯狮子,旧盾牌,破烂的靴子……满是溪流、护城河和水坝,还有盖着国王尊贵印章、他读不懂的文件。 而她也在那里,红寡妇,冷壕堡的罗翰妮。他能看到她长着雀斑的脸,她苗条的胳膊,她长长的红辫子。这让他感到有些愧疚。我应该梦见坦希莉。他们叫她高过头的坦希莉,但她对我来说不算高过头。她在他的盾牌上画了纹章,而他曾从明焰王子手中救下她;但她甚至在他的七子审判之前就消失了。她不忍心见到我死,邓克经常这样告诉自己,但他又知道什么?他脑袋厚得就像城墙。仅仅是想着红寡妇就足够证明这一点了。坦希莉对我微笑,但我们从来不曾拥抱彼此,从来不曾接吻——哪怕是嘴唇贴着脸颊。罗翰妮至少曾碰过他;他肿胀的嘴唇能证明这一点。别傻了。她和你这样的人不相配。她太矮,太聪明,太过危险。 睡意最后终于袭来,邓克做了梦。他正跑过瓦特树林中心的一片林中空地,跑向罗翰妮,而她正对他射箭。她放出的每一支箭都例不虚发穿透了他的胸膛,但那疼痛却是奇异的甜蜜。他本该转过身逃跑,但却相反向她跑去,慢得就像你在梦里一贯的那样,就像连空气都变成了蜂蜜。又一支箭射来,然后是另一支。她的箭袋里似乎有射不完的箭。她的眼睛是灰绿色的,满是调皮的神色。你的长袍衬托出了你眼睛的颜色,他想要对她说,但她没穿任何长袍,根本没穿任何衣服。横过她小小的乳房是一片淡淡的雀斑,她的乳头殷红有如小莓果。当他踉跄扑到她脚前时那些箭让他看起来就像某种大豪猪,但不知何故他仍然找到了抓住她辫子的力量。随着狠狠一拽他把她拉倒在自己身上,吻了她。 一声呼喊突然唤醒了他。 黑暗的地窖里一片混乱。诅咒和抱怨此起彼伏地回响,人们在摸索自己的长矛或裤子的时候互相磕磕绊绊。没人知道出了什么事。伊戈找到了牛油烛并点燃了它,好给这场面添上亮光。邓克是第一个冲上台阶的;他几乎和冲下来的驼背山姆撞在一起,老头喘得像风箱,语无伦次。邓克不得不抓住他的双肩好阻止他倒下去。“山姆,出了什么事?” “天上,”老人呜咽道。“天上!”从他那里得不到更多有用的东西了,于是他们全都爬到屋顶上好看一看。尤斯塔斯爵士在他们之前就到了那里,穿着睡袍站在栏杆边,凝视着远方。 太阳正从西边升起。 过了很久邓克才意识到那意味着什么。“瓦特树林起火了,”他低声说。从下方的塔底传来了班尼斯诅咒的声音,一连串无以伦比得能让庸王伊耿也脸红的脏话。驼背山姆开始祈祷了。 他们离得太远,辨认不出火苗的形状,但红光吞没了西方半边的地平线,而在那红光上空星辰正在消失。国王之冠的一半已经不见了,一片上升的烟幕挡住了它。 她说,火和剑。 火一直烧到清晨。那一夜坚定塔无人入眠。不久他们就闻到了烟味,看到火舌在远处像穿着鲜红长裙的女孩一样舞蹈。他们全都想知道火会不会吞没他们。邓克站在栏杆后,双眼燃烧着,提防着夜里的骑士。“班尼斯,”他说,当棕色骑士嚼着酸叶子爬上来的时候。“她要的是你。也许你该离开。” “什么,逃跑么?”他驴一样笑起来。“骑着我的马?没准还可以试试骑着这些该死的鸡飞掉。” “那就自己去投降。她只会割掉你的鼻子。” “我喜欢我鼻子现在这模样,呆子。叫她来抓我试试看,我们就等着瞧什么会给割开。”他背靠着城垛盘腿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磨石来打磨他的剑。尤斯塔斯爵士俯视着他,他们压低嗓音讨论着如何打这场仗。“‘长寸’会料想我们到水坝去,”邓克听到老骑士说,“所以我们会相反去烧掉她的庄稼。以火还火。”班尼斯爵士认为就是那样,只不过也许他们也该烧了她的磨坊。“它在城堡另一边六里格远的地方,‘长寸’不会在那里找我们。烧了磨坊,杀了磨坊主,那就会让她损失惨啦。” 伊戈也在听着。他咳了一声,眼睛睁得大大的望向邓克。“爵士,你必须得阻止他们。” “我怎么能?”邓克问道。红寡妇会阻止他们。她,还有那个“长寸”卢卡斯。“他们只不过是说说而已,伊戈。就是那样,要么就是尿了裤子。而且现在那不关我们的事了。” 第十四节 黎明随着烟雾弥漫的灰色天空和刺眼的空气到来了。邓克想要尽早开始一切,虽然在无眠的一夜后他不知道他们能走多远。他和伊戈吃了水煮蛋作为早餐,同时班尼斯在外面赶着别人做更多操练。他们是奥斯格雷的人,而我们不是,他对自己说。他吃了四个鸡蛋。照他看来尤斯塔斯爵士欠他那么多。伊戈吃了两个。他们用麦芽酒把它们送下喉咙。 “我们可以去美人列岛,爵士,”男孩在他们收拾东西的时候说。“如果他们被铁种们劫掠了,那么法曼爵士也许正寻找某些雇佣剑士。” 这是个好想法。“你曾经去过美人列岛吗?” “没有,爵士,”伊戈说。“但他们说它很美。法曼爵士的封地也很美丽。它就叫做美人城堡。” 邓克大笑了。“那它就是美人城堡。”他感到肩头好似摆脱了一副重担。“我会去牵马,”他说,同时他把铠甲扎成一包,用麻绳绑好。“去屋顶拿来我们的铺盖,侍从。”他这个早上最不想干的事就是再一次面对切凯狮子。“如果你看见尤斯塔斯爵士,别理他。” “我不会的,爵士。” 外面,班尼斯让他的新兵们拿着长矛和盾牌列队,正试图教他们如何齐步行进。棕色骑士在邓克穿过庭院时丝毫没有理会。他会把他们一整群都带向死亡。红寡妇随时都可能到达这里。伊戈从塔门冲出来,带着他们的铺盖哒哒跑下木台阶。在他上方,尤斯塔斯爵士僵直地站在阳台上,双手扶着栏杆。当他的双眼迎上邓克的,他的胡须颤抖了,然后迅速转身离去。空气中弥漫着吹来的烟雾。 班尼斯把自己的盾牌甩到背后,那是一面没有画纹的高木盾牌,数不清的层层古老清漆使它发暗,处处用铁箍紧。它上面没有纹章,只有中心的突起,叫邓克想起了某只紧闭的大眼睛。就像他一样瞎。“你想怎么和她作战?”邓克问道。 班尼斯爵士看看他的战士们,嘴里通红满是酸叶子。“这么点长矛可守不住山丘,只能守塔。我们全都躲到里面去。”他对门点点头。“只有一条路能进去。收起木台阶他们就没法子抓到我们了。” “或者他们自己修些台阶。他们可能也带着绳子和抓钩,从屋顶蜂拥进攻你。要么他们只是拿着弩站在后面,在你试图守门的时候叫你被箭扎满。” 甜瓜们,大豆们,还有大麦们一直在听他们所说的一切。他们从前所有的勇敢说法都像是已经随风吹散,虽然一丝风都没有。他们紧抓着磨尖的棍棒站着,看着邓克、班尼斯和彼此。 “这群人不可能给你带来哪怕一点帮助,”邓克说,对着寒酸的奥斯格雷军队点了点头。“如果你把他们留在外面,红寡妇的骑士会把他们砍成碎片。而他们的长矛在塔里什么用也没有。” “他们可以从屋顶上往下扔东西,”班尼斯说。“切勃擅长扔石头。” “我想他能扔个一两块石头,”邓克说,“直到寡妇的一个弩手用一支弩箭穿透他。” “爵士?”伊戈站在他身边。“爵士,如果我们要走,我们最好动身,以防寡妇来到。” 男孩是对的。如果我们逗留,我们会被困在这里。然而邓克仍然在犹豫。“让他们走,班尼斯。” “什么,失去我们英勇的伙计们?”班尼斯看着农民们,笑得像驴叫。“你们这一伙别想动什么念头,”他警告他们。“谁敢跑我就剐了谁。” “试试看,然后我就剐了你。”邓克拔出了剑。“回家,你们全都回家。”他告诉那些平民。“回到你们的村庄去,看看火是不是没有烧到你们的家和庄稼。” 没有人移动。棕色骑士瞪着他,嘴在动。邓克忽略了他。“走啊,”他又一次告诉那些平民。就像某位神灵把这些话放进了他嘴里。不是勇者;有哪位神是管傻瓜的吗?“走!!”他再一次说,这次是咆哮。“拿着你们的长矛和盾牌好了,但是快走,否则你们就活不到明天了。你们想不想再次亲吻你们的妻子?你们想不想抱你们的孩子?回家!你们全都聋了吗?” 他们没有。随即就是鸡群中的一片混乱。大罗勃在猛冲的时候踩到了一只母鸡,佩特在绊倒在自己的长矛上时差半尺就把大豆威尔的肚子豁开,但他们都成功跑开了。甜瓜们朝一个方向走了,大豆们朝另一个,大麦们则朝第三个。尤斯塔斯爵士从上方对他们大喊,但是没人理会他。他们至少对他是聋的,邓克想。 等到老骑士从塔里出来,连滚带爬地走下台阶,只有邓克、伊戈和班尼斯还站在鸡群中。“回来,”尤斯塔斯爵士对他正迅速逃跑的部队喊。“我没有允许你们走。我没有允许!” “没用啦,阁下。”班尼斯说。“他们走啦。” 尤斯塔斯爵士转身冲向邓克,他的胡须因大怒而颤抖。“你没有权利遣走他们。没有权利!我告诉他们别走,我禁止他们走。我禁止你解散他们。” “我们从来没听到您,阁下。”伊戈摘下帽子来扇开烟雾。“鸡群叫得太吵了。” 老人一屁股坐在了坚定塔最低的台阶上。“那女人给了你什么,叫你把我交给她?”他声调凄凉地问邓克。“她给了你多少金子来叫你背叛我,遣走我的弟兄们,把我独自一人留在这里?” “您不是独自一人,阁下。”邓克把剑插回了剑鞘。“我睡在您屋顶下,今天早上吃了您的鸡蛋,我仍然欠您一些服务。我不会尾巴夹在两腿间离去。我的剑仍然在这里。”他碰了碰剑柄。 “一柄剑。”老骑士慢慢站了起来。“一柄剑能有什么希望对抗那女人?” “首先,试着叫她离开您的土地。”邓克希望他像他说的那样确定。 老骑士的胡须随每一次呼吸而颤抖。“不错,”他最后说。“勇敢出击好过躲在石墙后。像狮子一样死去好过像一只兔子。我们一千年前曾经是北方边境的统帅。我必须穿上我的铠甲。”他开始走上台阶。 伊戈抬头看向邓克。“我从来都不知道你有尾巴,爵士。”男孩说。 “你想要耳朵挨一下子?” “不,爵士。你想要你的铠甲吗?” “是的,”邓克说,“还有另外一件东西。” 他们讨论了班尼斯爵士是否跟他们走,但最后尤斯塔斯爵士命令他留下守住塔楼。他的剑对他们可能面对的情况没有多大用处,而他的出现会更加激怒那寡妇。 棕色骑士不怎么需要说服。邓克帮助他松动了固定上层阶梯的铁栓;班尼斯爬了上去,解开旧灰麻绳,用尽全力拽着——木阶梯吱吱嘎嘎地升了上去,在石阶顶端和塔楼的唯一入口之间留下了十英尺空隙。驼背山姆和他的老婆都在塔里;而鸡群就得自己保护自己了。在底下尤斯塔斯爵士骑着灰阉马突然想起了什么,喊道:“如果我们到傍晚还没回来……” “……我会骑马到高庭去,阁下,然后告诉提利尔公爵那女人是怎样烧了您的树林、谋杀了您。” 邓克跟着伊戈和“学士”下了山。老人跟在他后面,铠甲摩擦着轻声作响。头一次起风了,他能听到自己披风飘动的声音。 在原本是瓦特树林的地方他们看到的是一片冒烟的废墟。火在他们到达树林的时候已经大部分自己熄灭,但时时还有小片地方仍在燃烧,像是灰烬和渣滓的海洋中火焰的岛屿。其它地方烧焦的树干像焦黑的长矛插向天空。剩下的树木都倒了下来,横躺在向西的路上,树枝烧焦断裂,暗红的火苗在它们空了的树干中心闷烧。森林的地面上也有滚烫的地方,还有些地方烟悬在空气中有如灼热的灰雾。一阵咳嗽攫住了尤斯塔斯爵士,有一阵子邓克担心老人会需要掉头,但最后那咳嗽过去了。 他们骑马路过了一只红鹿的尸体,不久之后是貌似曾是一只獾的东西。除了苍蝇没有什么活着。似乎苍蝇能够活过任何状况。 “火之战场肯定看起来就像这样,”尤斯塔斯爵士说。“我们的悲伤就从那里开始,两百年前。最后一位绿王死在那战场上,身边是河湾地最美的花朵。我父亲说龙焰燃烧得如此灼热,他们的剑在手中熔化。此后武器被收集起来,拿去打造了铁王座。高庭从王者变成了大臣,奥斯格雷家族逐渐衰微,直到北方边境的统帅只不过成了效忠罗宛家族的有封地的骑士。” 对此邓克无话可说,因此他们沉默地骑马走了一段,直到尤斯塔斯爵士咳嗽起来,说:“邓肯爵士,你记得我告诉你的故事吗?” “可能,爵士。”邓克说。“哪一个?” “小狮的。” “我记得。他是五个儿子里最年轻的一个。” “很好。”他又咳嗽了。“当他杀了蓝赛尔·兰尼斯特的时候,西方人就铩羽而归。没有国王就没有战争。你明白我在说什么吗?” “明白,”邓克不情愿地说。我能杀一个女人吗?邓克居然希望自己脑袋就像城墙一样厚。一定不能到那个地步。我一定不能让它到那个地步。 第十五节 有几棵绿树仍然耸立在向西的道路与切凯河交叉的地方。它们的树干烤焦了,一面发黑。就在前方,河水幽幽地闪着光。蓝色和绿色,邓克想,但所有的金色都不见了。烟遮蔽了太阳。 尤斯塔斯爵士在到达水边时停了下来。“我发过一个神圣的誓言。我不能涉过那条溪流。只要对岸的土地属于她我就不能。”老骑士在泛黄的罩衣下穿着锁甲和片甲。他的剑挂在胯上。 “如果她始终不来怎么办,爵士?”伊戈问道。 带着火和剑,邓克想。“她会来的。” 她确实来了,在一个时辰之内。他们先听到了她那些马的蹄声,然后是盔甲相碰的微弱金属声响,越来越清晰。飘动的烟尘使人不容易辨出他们有多远,直到她的旗手从零乱的灰幕中现身。他的旗杆顶上是一只漆成白色和红色的铁蜘蛛,威博家族的黑旗在下面无精打采地悬着。看到河对岸的他们,他在岸边停了下来。“寸土”卢卡斯爵士半秒钟之后就出现了,全副武装。 就在那时罗翰妮夫人本人出现了,骑着一匹煤炭黑的母马;那马身上披着条条银色丝绸,就像一张蛛网。寡妇的披风是用同样的材料制成的,它披在她的肩头和手腕上起伏有如波浪,轻得就像空气。她也有所武装,穿着一套用金子和银子装饰的绿釉鳞甲,它像手套一样合身,让她看起来好像穿着夏日的树叶。她的长长红色辫子在身后垂落,在她骑马时一跳一跳的。塞弗顿修士满脸通红地骑着一匹大灰阉马走在她身侧,而她另一侧是她的年轻学士塞瑞克,骑着一头骡子。 更多的骑士跟在后面,有半打之多;同样多的侍从跟着他们。一排骑马的弩手形成了后队,在到达切凯河并看到邓克等在对岸时他们在路的两边成扇形散了开来。不算修士、学士和寡妇本人的话总共有三十三个战士。其中一个骑士迎上了邓克的目光;那是一个桶般敦实的秃头男人,穿着锁子甲和皮甲,有着一张气势汹汹的脸,脖子上长着一个难看的瘤子。 红寡妇让她的母马走到了河边。“尤斯塔斯爵士,邓肯爵士,”她从河对岸喊道。“我们在夜里看到你们这里起火了。” “看到?”尤斯塔斯爵士喊回去。“是啊,你看到了……在你点了火之后。” “那是恶意的谴责。” “对恶意的行为。” “昨夜我在自己的床上睡觉,我的女士们陪伴着我。城墙上的呼喊惊醒了我,几乎每个人都是这样。老人们爬上陡峭的塔阶去观望,吃奶的婴儿看到红光,因害怕而大哭。而那就是我对你这里大火所知的一切,爵士。” “那是你的火,女人,”尤斯塔斯爵士坚持道。“我的树林没有了。我说,没有了!” 塞弗顿修士清了清嗓子。“尤斯塔斯爵士,”他的声音低沉有力。“御林也在着火,就连雨林也一样。干旱把我们所有的树林都变成了引火柴。” 罗翰妮夫人抬起一只手指了指。“看看我的田地,奥斯格雷。看看它们有多干。我要是放火就肯定是个傻瓜。只要风改变方向,火焰就极可能跃过溪流,烧光我的一半庄稼。” “可能?”尤斯塔斯爵士喊道。“烧掉的是我的树林,而你是烧了它们的人。更可能是你施了某种巫婆的法术来驱使风向,正像你用你的黑魔法杀掉你的丈夫们和兄弟们!” 罗翰妮夫人脸庞的线条变硬了。邓克曾在冷壕堡看到那个表情,就在她扇他耳光之前。“胡说八道,”她告诉老人。“我不会再对你废话,爵士。交出棕盾班尼斯,否则我们就去抓走他。” “你不能那么做,”尤斯塔斯爵士响亮地宣布。“你永远不能那么做。”他的胡须抽搐了。“别再接近。溪流的这一边属于我,你在这里不受欢迎。你从我这里得不到任何款待。没有面包和盐,甚至没有荫凉和饮水。你作为一个侵略者而来,我禁止你踏上奥斯格雷的土地。” 罗翰妮夫人把她的辫子从肩上拉了过来。一句“卢卡斯爵士”就是她所说的一切。“长寸”作了个手势,而弩手们下了马,用钩子和马镫帮助绞开弓弦,从箭袋中拔出了箭。“现在,爵士,”夫人喊道,同时每张弓都上弦抬起,准备完毕。“你能怎么禁止我?” 邓克已经听够了。“如果你不经允许越过溪流,你就打破了国王的和平。” 塞弗顿修士催他的马向前迈了一步。“国王既不会知道,也不会在意。”他喊道。“我们全都是圣母的子女,爵士。为了她的缘故,请你让开。” 邓克皱起了眉。“修士,我不怎么了解诸神……但我们难道不也是勇者的子女?”他摩擦着脖子后面。“如果你试图过河,我会阻止你。” “长寸”卢卡斯爵士大笑起来。“这里有个想要变成刺猬的雇佣骑士啊,夫人。”他对红寡妇说。“下令吧,然后我们就会把一打箭射到他身上。在这个距离它们能射穿那铠甲,就像它是粘痰做的。” “不。还不是时候,爵士。”罗翰妮夫人从溪流对岸打量着他。“你们是两个男人和一个男孩。我们有三十三个人。你觉得怎么才能阻止我们过河?” “这个么,”邓克说,“我会告诉你,但只告诉你。” “如你所愿。”她用脚跟一压自己的马下到了河里。当水浸到母马的肚腹时她停了下来,等待着。“我就在这里。过来近一些,爵士。我承诺不把你缝进一个麻袋里。” 尤斯塔斯爵士在邓克回答之前抓住了他的胳膊。“过去,”老骑士说,“但是记住小狮。” “是,阁下。”邓克让“雷鸣”走下了河水。他在她身边勒住马,说:“夫人。” “邓肯爵士。”她伸出手,把两根手指放在他肿胀的嘴唇上。“这是我造成的吗,爵士?” “最近没有别人打过我耳光,夫人。” “我那样做很不好。那打破了待客之道,那位好修士一直在责怪我。”她凝视着河对岸的尤斯塔斯爵士。“我几乎再也记不起亚达姆了。那发生在比我年龄一半还长的时间之前。但我记得我曾爱过他。我没有爱过其他任何人。” “他的父亲把他埋在黑莓地里,和他的兄长们在一起。”邓克说。“他喜欢黑莓。” “我记得。他曾为我摘黑莓,而我们会就着一碗奶油吃掉它们。” “国王在戴蒙这件事上宽恕了老人。”邓克说。“而您也早该在亚达姆这件事上宽恕他。” “把班尼斯交给我,然后我会考虑这件事。” “班尼斯不是我能给出的。” 她叹了口气。“我实在不想被迫杀你。” “我也实在不想死。” “那就交给我班尼斯。我们会割掉他的鼻子,把他交回来,然后就一切了结。” “但是那不会,”邓克说。“还有水坝要处理,还有火。您会把放火的人交给我们吗?” “那树林里有萤火虫,”她说。“也许是它们点了火,用它们小小的萤火。” “现在不要开玩笑,夫人。”邓克警告她。“没有时间开玩笑。拆掉水坝,让尤斯塔斯爵士拥有河水,好弥补他的树林。那是公平的,不是吗?” “也许,如果我曾烧过树林的话。但我没有。我在冷壕堡,安全地躺在床上。”她望向下游。“有什么能阻止我们就这么涉过溪流呢?你在乱石中间布下了蒺藜?在灰烬里藏着弓箭手?告诉我你觉得什么能阻止我们。” “我。”他摘下了一只护手。“在跳蚤窝我总是比别的男孩更大也更强壮,因此我曾经打得他们血淋淋,从他们那里偷窃。老人教导我不要那么做。他说,那是错的,更何况有时小男孩们会有不好惹的大兄长。来,看看这个。”邓克把戒指从手指上摘了下来,递给了她。她不得不松开辫子来接过去。 “金的?”她说,当她感受到它的重量时。“这是什么,爵士?”她把它在手中翻了过来。“一个图章。金子和黑玛瑙。”当她研究图章的时候她的绿眼睛眯了起来。“你从哪里找到这个的,爵士?” “在一只靴子里。用破布包着,塞在脚尖处。” 罗翰妮夫人的手指合拢了。她扫了伊戈和老尤斯塔斯爵士一眼。“你把这戒指给我看可是冒了很大危险啊,爵士。但它能怎么帮助我们呢?如果我命令我的人过河……” “这个么,”邓克说,“那就是说我不得不作战了。” “然后死去。” “最有可能是这样,”他说。“然后伊戈就会回到他来的地方,讲述这里发生了什么。” “如果他也死的话就不会。” “我不认为你会杀掉一个十岁的男孩,”他说,希望自己是对的。“不是这个十岁的男孩,你不会的。你这里有三十三个人,像你说的那样。人们会说话。那边那个胖家伙尤其如此。不管你把坟墓挖得多么深,故事都会传出去。而接下来么……一只斑纹蜘蛛也许能一蛰杀死一只狮子,但一条龙是不同的生物。” “我更愿意做龙的朋友。”她把戒指在手指上试戴了一下。它即使戴在她拇指上也太大了。“不管有没有龙,我必须得到棕盾班尼斯。” “不。” “你有七英尺的固执哪。” “差一英寸。” 她把戒指还给了他。“我不能空着手回冷壕堡。他们会说红寡妇输了这一场,太软弱没法履行正义,不能保护她的平民百姓。你不明白,爵士。” “我也许明白。”比你所知的更明白。“我记得有一次风暴土地上一个小贵族收留艾兰爵士效劳,好帮助他和另外某个小贵族作战。当我询问老人他们在为什么争斗时,他说:‘什么也没有,孩子。只不过是某种撒尿竞赛。’” 第十六节 罗翰妮夫人震惊地看了他一眼,但不到半次心跳的时间里她就控制不住地咧嘴笑了。“我曾听过上千的空泛礼貌言辞,但你是第一个曾在我面前说出‘撒尿’的骑士。”她的雀斑脸阴沉下去了。“那些撒尿竞赛就是贵族们判断别人力量的方式,而对任何显示弱点的人来说那就是不幸。一个女人必须尿得双倍卖力,如果她想统治的话。如果那个女人又恰好不那么有势力……斯塔克豪斯爵士觊觎我的马掌山丘,克利福德·考克林爵士早就想要茂叶湖,那些乏味的德维尔家族靠偷牛过活……而在我自己的屋顶下还有‘长寸’。每一天我醒来都在怀疑这天他会不会强迫我嫁给他。”她的手紧紧抓住了自己的辫子,紧得好像那是一根绳子,而她自己正挂在悬崖上。“他想要,我知道。他因为害怕我的怒火而踌躇,正像考克林、斯塔克豪斯和德维尔在红寡妇在意的地方蹑手蹑脚。如果他们中任何人认为有一刻我变得软弱可欺……” 邓克把戒指戴回手指上,拔出了匕首。 寡妇的眼睛看到裸露的钢铁而睁大了。“你在干什么?”她说。“你失去理智了?有一打弩箭瞄准你。” “你要以血还血。”他把匕首压到脸颊上。“他们告诉你的话错了。不是班尼斯砍了那个挖沟人,是我。”他把钢铁的尖端压进脸颊,向下划去。当他把锋刃上的鲜血甩掉,有一些溅到了她脸上。更多的雀斑,他想。“这样,红寡妇就得到了她应得的。一个脸颊还另一个脸颊。” “你实在发疯了。”烟雾熏得她眼中盈满了泪水。“如果你出身更好一些,我会嫁给你。” “是啊,夫人。而且如果猪长翅膀、有鳞片、还吐火,它们就会和龙一样出色。”邓克把匕首插回鞘中。他的脸已经开始抽疼了;血从他脸颊流下,滴在护喉上。那味道让“雷鸣”喷着鼻息刨着水流。“交给我烧树林的人。” “没有人烧了树林,”她说。“但如果是我的人这么做了,那肯定是为了取悦我。我怎能把这样一个人交给你?”她回头瞥向她的卫队。“如果尤斯塔斯爵士能够就这么收回指控最好。” “那些猪会先吐火的,夫人。” “那样的话,我就必须在诸神和众人眼前宣布自己的无辜。告诉尤斯塔斯爵士我要求道歉……或是审判。选择是他的。”她拨转马头,策马回到了她的人中间。 溪流将是他们的战场。 塞弗顿修士摇摇摆摆地走出来给予祈祷,恳求天父在上,俯视这两个人并公正裁决,要求勇者把力量借给目的正当真实的人,祈求圣母对说谎者的仁慈,好让他的罪过得到宽恕。当祈祷已经结束,他最后一次转向尤斯塔斯·奥斯格雷爵士。“爵士,”他说,“我再一次请求您,撤消您的指控。” “我不会,”老人说,胡子在颤抖。 胖修士转向了罗翰妮夫人。“好姐妹,如果您做过这样的事,那么就坦白您的罪过,为好尤斯塔斯爵士的树林提供某种补偿。否则就必须流血。” “我的斗士会在诸神和众人眼前证实我的无辜。” “以战斗作为审判并不是唯一的方式,”修士说,站在齐腰深的水里。“让我们去金树城,我恳求你们两位,把这件事交给罗宛大人来做裁决。” “永不,”尤斯塔斯爵士说。红寡妇摇了摇头。 “寸土”卢卡斯爵士看着罗翰妮夫人,满脸阴沉的愤怒。“等这场小丑闹剧结束你就得嫁给我。就像你的父亲大人希望的那样。” “我的父亲大人从来不像我这么了解你,”她回道。 邓克在伊戈身边单膝跪了下去,把图章放回男孩手里;四只三头龙,两只在上两只在下,盛夏厅王子梅卡的徽记。“放回靴子里,”他说,“但万一我死了,到最近的你父亲的朋友那里去,让他把你带回盛夏厅。不要试着独自穿越整片河湾地。千万不要忘记,否则我的鬼魂就会来给你耳朵一下子。” “是,爵士,”伊戈说。“但我宁愿你不死。” “要死的话这天气也太热了。”邓克戴好头盔,伊戈帮助他把它扣紧在护喉上。血粘在他脸上,虽然尤斯塔斯爵士已经撕下一片披风来帮助止住那深深伤口的流血。他起身走到“雷鸣”身边。在翻身上马时他看到大部分烟雾都已被吹散,但天空仍然是昏暗的。云彩,他想,乌云。已经这么久了。也许这是个兆头。但这是他的兆头,还是我的?邓克对兆头可不在行。 溪流对面,卢卡斯爵士也已经上了马。他的马是一匹栗色战马,了不起的生物,敏捷又强壮,但不如“雷鸣”那样大。然而铠甲弥补了战马体格的不足;他披着厚布毯、马头护甲和一层轻链甲。“长寸”本人则穿着黑色珐琅片甲和银色链环甲;一只黑玛瑙蜘蛛充满恶意地盘踞在他头盔顶上,但他的盾牌展示了他自己的纹章:浅灰底色上黑白相间的一道左上到右下的对角条纹。邓克看着卢卡斯爵士把它交给一个侍从。他不想使用它。当另一个侍从把一柄战斧递给他时,邓克知道原因了。战斧又长又致命,带着缠好的柄和沉重的斧头,背面还有一个邪恶的尖刺。它是一柄双手才能用的武器。“长寸”得需要信任他的铠甲能保护他,而我需要让他为此选择后悔。 他自己的盾牌挂在左臂上,上面坦希莉曾画上他的榆树和流星。他头脑中回响着一首童谣。橡木和钢铁,好好保护我;否则我会死,注定下地狱。他把长剑从鞘中拔了出来。它的重量在手中感觉很好。 他用脚跟踢了“雷鸣”的侧腹,让大战马下了水。河对岸卢卡斯爵士也是一样。邓克向右推进,好把自己用盾牌保护的左侧呈现在长寸面前,但卢卡斯爵士不肯让他称心如意——他迅速让战马掉头,结果他们在一团灰色钢铁和绿色水花的混乱中相遇了。卢卡斯爵士用长柄战斧攻上来,邓克不得不在鞍中扭身好用盾牌接下这一击;那力量让他的胳膊垂了下去,牙关相撞。他挥动长剑还以颜色,那是向侧面的一砍,击中了对方抬起的胳膊下方。钢铁与钢铁摩擦,一切就这样继续。 长寸催促战马兜了个圈子,试图绕到邓克没有防护的一侧去;但雷鸣转身迎上了他,对另一匹马猛咬。卢卡斯爵士一下又一下地发动猛击,在马镫里站了起来,好在斧头上集中他的全部体重和力量。邓克在每一击到来时移动盾牌接下来;在橡木后半蜷着,他对寸土的胳膊、体侧和双腿砍去,但对方的铠甲挡开了每一次攻击。他们绕了一圈,又是一圈,水在他们腿边泼溅。长寸在进攻,邓克在防守,同时观望着对方的弱点。 最后他发现了。每一次卢卡斯爵士举起斧子好再来一击,他的胳膊下都出现一个空当。那里有着链甲和皮革,下面还加了垫,但不是钢甲。邓克举着盾牌,试着计算他攻击的时间。快了。快了。斧子砍了下来,扭动出来,抬了起来。现在!他狠狠一踢雷鸣,让他冲近,然后用长剑猛刺下去,让剑尖穿透缺口。 但那空当消失得就像出现一样快。剑尖刮擦上钢环,邓克伸臂过度,几乎从马上跌下。而战斧随着一声撞击劈落,滑过邓克盾牌的铁边,撞上了他头盔的侧面,顺带击中了“雷鸣”的脖子。 大战马尖叫着前蹄抬起后退,因疼痛而双眼翻白,同时空气中充满了鲜血那浓厚的铜味气息。就在卢卡斯爵士接近时“雷鸣”扬起铁蹄乱踢,一下正中卢卡斯爵士的脸,另一下则正中肩膀。然后沉重的战马就倒在了另一匹马身上。 这一切都发生在眨眼之间。两匹马扭在一起倒下,彼此又踢又咬,搅动着水流和底下的污泥。邓克试图从马鞍里挣脱,但一只脚缠在了马镫上。他脸朝下倒了下去,在溪水从眼缝涌进头盔之前绝望地吸了一大口气。他的脚仍然卡在那里,他感到“雷鸣”挣扎时一下疯狂的猛拽几乎把他的腿拉脱了臼。就在这时他自由了,翻转着沉了下去。有一刻他在水中无助地挥舞双臂。水是蓝色,绿色,棕色的。 铠甲的重量拖着他下沉,直到他的肩膀撞上河床。如果那是下方另一个方向就是上方。邓克钢铁包裹的双手摸索着石头和沙子,他不知自己是如何找回双腿的控制并站起来的。他头晕目眩,滴着烂泥,水从带着凹痕的头盔的呼吸孔里流出,但他站着。他吸进了空气。 碎裂的盾牌仍然挂在他的左臂上,但他的剑鞘空着,剑不见了。头盔里除了血还有水。当他试着移动自己体重时沿着腿从脚踝传来一阵尖锐的疼痛。他看到两匹马都已挣扎着站了起来。扭过头,他眯着一只眼睛透过一层血搜寻着他的敌手。不见了,他想,他淹死了,要么就是“雷鸣”踩扁了他的头骨。 卢卡斯爵士就在他面前冒出水面,手中拿着剑。他对着邓克的脖子疯狂一砍,要不是护喉的厚度他的头就要和肩膀分家了。他没有剑来对抗,只有盾牌。他退让,长寸在追赶,一边尖叫一边乱砍。邓克抬起的胳膊在肘上挨了一下,麻木了。胯上挨的一击让他疼得哼了一声。当他后退时一块岩石在脚下翻了过去,他单膝跪倒,水深齐胸。他举起了盾牌,但这一次卢卡斯爵士砍得是如此重,厚厚的橡木被从正中劈开,残余正撞上邓克的脸。他的耳朵在轰轰作响,满嘴是血,但他听到伊戈在远方某处尖叫。“抓住他,爵士,抓住他,抓住他,他就在那里!” 邓克向前猛冲过去。卢卡斯爵士已经把剑拔出准备下一击了。邓克撞在他腰上,把他掀翻在水里。河水再次吞没了他们两个,但这次邓克有所准备。他一只手抱住长寸,把他强压在河底。串串气泡从长寸打扁扭曲的面罩后冒出来,但他仍然在挣扎。他在河底找到一块石头,开始对着邓克的头和手猛砸。邓克在自己的剑带上摸索。我难道也丢了匕首?他怀疑着。没有,它就在这儿。他的手在匕首柄上合拢,他把它拔了出来,然后穿过搅动的水流把它慢慢推了过去,穿过长寸卢卡斯胳膊下的铁环和熟皮,一边推一边扭动。卢卡斯爵士猛地一动,浑身扭曲,然后力量就离开了他。邓克猛推一下摆脱他,漂了起来。他的胸膛有如火烧。一条鱼在他眼前跃过,修长、白皙又苗条。那是什么?他想知道。那是什么?那是什么? 他在错误的城堡里醒来。 当他睁开双眼,他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这里真是凉爽。他嘴里有血的味道,眼睛上绑着一条布,一块散发油膏清香的厚布。它闻起来像丁香,他想。 邓克摸索着自己的脸,拉开了那块布。火把的光芒在上方高高的天花板上跳动。渡鸦们在头顶的椽子上行走,用小小的黑眼睛向下窥视他,对他呱呱叫。至少我还没瞎。他在一位学士的塔楼里。墙壁旁满是一架架装在陶罐和绿玻璃器皿里的药草和药水。附近一张搁板桌上满是羊皮纸、书籍和古怪的青铜工具,全都落上了椽子上渡鸦的粪便。他能听到它们对彼此咕哝着。 他试着坐起来。这被证实是个糟糕的错误。他头晕目眩,左腿一压上哪怕一点点重量就疼得几乎尖叫。他看到脚踝裹着亚麻布,他的胸口和肩膀也包着亚麻布条。 “不要动。”一张脸出现在他上方,年轻、紧绷,钩鼻子两侧各是一只棕黑色的眼睛。邓克知道这张脸。这张脸的主人一身灰色,脖子上松松挂着一条链领,一条学士的链子,用多种金属制成。邓克抓住了他的手腕。 “这是哪儿?……” “冷壕堡,”学士说。“你伤得太重,没法回坚定塔,所以罗翰妮夫人命令我们把你带来这里。喝了这个。”他把一杯……什么东西……举到了邓克唇边。药水很苦,又像醋。但至少它冲掉了血的味道。 邓克迫使自己把它喝光。之后他握紧用剑的那只手的手指,然后是另一只。至少我的手还管用,以及我的胳膊。“我受了什么……什么伤?” “有什么伤你没受?”学士哼了一声。“脚踝断了,膝盖扭了,锁骨折了一根,淤青……你的上半身大部分又青又黄,右臂则是紫黑。我以为你的头骨也碎了,但事实上没有。你脸上有那道割伤,爵士。我恐怕你要有一道伤疤了。哦,在我们把你从水里拖上来的时候你还淹了半死。” “淹了半死?”邓克说。 “我从没想过一个人能喝下那么多的水,哪怕是个像你一样魁梧的人,爵士。算你自己幸运,我是个铁种。淹神的祭司们知道如何淹一个人再把他救活,而我曾经研究过他们的信仰和习俗。” 我差点淹死。邓克又一次试着坐起来,但他没有力气。我在甚至不及我脖子深的水里差点淹死。他大笑起来,接着疼得呻吟了。“卢卡斯爵士呢?” “死了。你有什么怀疑么?” 不。邓克怀疑很多事,但不是这事。他记得长寸的四肢是如何突然失去力量的。“伊戈,”他脱口而出。“我要见伊戈。” “饥饿是个好迹象,”学士说,“但你现在需要的是睡眠,不是食物。” 第十七节 邓克摇了摇头,然后立刻为此动作后悔了。“伊戈是我的侍从……” “他是吗?一个勇敢的孩子,比他看上去更强壮。他是把你从溪水里拖出来的人。他还帮我们把你的铠甲脱下来,在我们把你带到这里时和你一起坐在马车里。他不肯自己去睡,而是坐在你身边,把你的剑放在膝头,以防任何人试图伤害你。他甚至怀疑我,坚持让我尝一尝我想给你吃的任何东西。一个古怪的孩子,但是全心全意。” “他在哪里?” “尤斯塔斯爵士让男孩在婚礼盛宴上出席;他那边没有别人了。他要拒绝会很失礼。” “婚礼盛宴?”邓克不明白。 “当然你不可能知道。冷壕堡和坚定塔在你的战斗后和解了。罗翰妮夫人请求老尤斯塔斯爵士准许她穿过他的土地造访亚达姆的墓地,而他给了她那权利。她在黑莓地前跪下哭了起来,而他如此感动,因此去安慰她。他们花了一整晚谈论着年轻的亚达姆和夫人的高贵父亲。怀曼大人和尤斯塔斯爵士曾是亲密的朋友,直到黑火叛乱。阁下和夫人今天早上结婚了,我们的好塞弗顿修士主持了婚礼。尤斯塔斯·奥斯格雷成了冷壕堡的主人,他的切凯狮子在每座塔楼和墙顶与威博蜘蛛一起飘扬。” 邓克的世界在他周围缓慢旋转着。那药。他让我再次入睡。他闭上了眼睛,让所有的痛苦离他而去。他能听到渡鸦在呱呱地对着彼此尖叫,还有他自己呼吸的声音,还有别的什么声音……一个更轻柔的声音,稳定,沉重,不知为何令人宽慰。“那是什么?”他睡意朦胧地问。“那个声音?……” “那个吗?”学士倾听了一会儿。“那只是雨。” 他没有见到她,直到他们离开的那一天。 “这是愚蠢的,爵士,”塞弗顿修士抱怨道,同时邓克沉重地一瘸一拐穿过庭院,摆动着上了夹板的腿,拄着一根拐杖。“塞瑞克学士说你还没治好一半,而这雨……你可能要着凉的,如果你不再一次给淹死。至少等到雨停吧。” “那可能要好多年。”邓克很感激胖修士,他几乎每天都来看他……表面上是来为他祈祷,但更多时候似乎是忙于讲述传闻和流言。他会想念他那大大咧咧又生动的口舌和令人愉快的陪伴,但那不能改变任何事。“我得走了。” 雨在他们周围肆虐,成千上万冰冷的灰色鞭子抽打着他的背。他的斗篷已经湿透了。那是尤斯塔斯爵士曾经给他的白羊毛披风,有着绿金格子的镶边。老骑士又一次把它硬披在了他身上,作为分别的礼物。“为了你的勇气和忠诚的服务,爵士,”他说。把披风沿着肩膀扎紧的胸针也是一个礼物,一只有着银色腿脚的象牙蜘蛛胸针。一簇簇碎石榴石在它背上做成了斑点。 “我希望这不是什么追捕班尼斯的疯狂任务,”塞弗顿修士说。“你这么浑身淤青憔悴不堪,如果那个人在这种状态下找到你,我会为你担心。” 班尼斯,邓克恨恨地想,该死的班尼斯。当邓克在溪流奋战时班尼斯绑起了驼背山姆和他的老婆,把坚定塔从上到下洗劫一空,然后带着他能找到的每一件值钱东西逃跑了——蜡烛,衣服,武器,甚至奥斯格雷古老的银杯和老人藏在单人房间一块发霉壁毯后的一小笔钱。邓克希望某一天他能再遇见棕盾班尼斯爵士,而当他遇见他……“班尼斯可以等等。” “你要去哪里?”修士重重喘息着。即使跟着拄拐的邓克他也胖得跟不上步伐。 “美人列岛。赫伦堡。三叉戟地。到处都有树篱。”他耸了耸肩。“我一直想要去看看长城。” “长城?”修士猛地停下了。“我真对你绝望了,邓肯爵士!”他喊道,站在泥里双手摊开,雨在他周围落下。“祈祷吧,爵士,祈祷老妪照亮你的路!”邓克继续走着。 她在马厩里等他,站在大捆黄色稻草边,穿着一件绿如夏日的长袍。“邓肯爵士,”她说,当他挤过门走进来。她的红色辫子垂在身前,辫梢扫着她的大腿。“很高兴看到你站起来了。” 我躺着的时候你一直没来看我,他想。“夫人。什么事让您到马厩来?今天要骑马恐怕湿了点。” “我可以对你说同样的话。” “伊戈告诉你了?”我得给他另外一个耳光。 “你该庆幸他这样做了,否则我本来会派人追赶你,把你拽回来。要试着偷偷走掉、连再见也不说,你这样很残酷。” 当他受塞瑞克学士照顾的时候她从来没来看过他,一次也没有。“那绿色很适合您,夫人。”他说。“它衬托出了您眼睛的颜色。”他把体重笨拙地移到拐杖上。“我来这里领我的马。” “你不需要离开。等你恢复之后这里有你的位置,——我的卫队队长。而伊戈可以加入我的其他侍从。根本没人需要知道他是谁。” “谢谢您,夫人,但不用了。”雷鸣在一打位置开外的马厩里。邓克蹒跚着向他走去。 “请重新考虑,爵士。哪怕是对龙族和他们的朋友也会有危险的时光。留下来,直到你康复。”她跟在他身边走着。“那也会让尤斯塔斯爵士高兴。他非常喜欢你。” “非常喜欢,”邓克同意了。“如果他的女儿没有死,他会想要我娶她。那样你就会是我的母亲大人了。我从来都没有一个母亲,更不要说一位母亲大人。” 有一瞬罗翰妮夫人看上去似乎又要给他一个耳光了。也许她只会踢开我的拐杖。 “你对我很恼火,爵士。”相反她说。“你必须让我给予弥补。” “这个么,”他说,“你可以帮我给雷鸣上鞍。” “我有其它打算。”她伸出手抓住他的手,那是一只有雀斑的手,她的手指强壮细长。我打赌她浑身上下都有雀斑。“你对马有多了解?” “我骑着一匹。” “一匹为了作战而培养的老战马,脚步迟缓、脾气又坏。不是一匹骑来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的马。” “如果我需要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去,不是用他就是用这些。”他指着自己的脚。 “你有很大的脚,”她观察着。“还有很大的手。我想你肯定全身都够大,对大部分骑乘用的马来说都太大了。你坐在它们背上会让它们看上去就像小马。但一匹脚程快捷的坐骑仍然对你有好处。一匹大骏马,有些多恩沙战马的血统,耐力很好。”她指向雷鸣对面的马厩。“一匹像她一样的马。” 她是一匹枣红马,有着明亮的眼睛和火一样的长长马鬃。罗翰妮夫人从袖子里拿出一根胡萝卜,在她吃的时候抚摸着她的头。“胡萝卜,不是手指头。”她告诉那匹马,然后再次转身面对邓克。“我叫她‘火焰’,但你可以随意给她命名。叫她‘弥补’好了,如果你愿意。” 有一刻他什么也说不出。他拄着拐杖用全新的眼光望着枣红马。她太出色了。一匹比老人曾有过的任何马都更好的马。你只需要看看那些修长干净的四肢就知道她有多敏捷。 “我是为了美感和速度培养她的。” 他转向了雷鸣。“我不能收下她。” “为什么不能?” “她对我来说是匹太好的马。只要看看她就知道了。” 罗翰妮的脸泛起了红晕。她抓紧了辫子,在手指间扭动着它。“我不得不结婚,你知道。我父亲的遗嘱……哦,别这么傻。” “我还能怎样?我脑袋厚得像城墙,还是个私生子。” “收下这马。我拒绝让你不带什么能令你记住我的东西就走。” “我会记住您的,夫人。不要担心那一点。” “收下她!” 邓克抓住她的辫子,把她的脸拉到了自己脸前。拐杖和他们之间的高度差异使这很笨拙。当他让嘴唇贴上她的时他几乎倒了下去。他狠狠地吻着她。她的一只手环过他的脖子,另一只则抱着他的背。他在短短一会儿里学到关于亲吻的东西比他曾看到的更多。但当他们最后分开时,他拔出了自己的匕首。“我知道我想要用什么来记住您,夫人。” 伊戈在门房等着他,骑在一匹新的栗色小马上,拉着“学士”的缰绳。当邓克骑着“雷鸣”小跑着接近他们时,男孩看上去很惊讶。“她说她想给你一匹新马,爵士。” “即使出身名门的淑女也不见得能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邓克说,同时他们骑马出了吊桥。“我不想要一匹马。”护城河涨得那么高,几乎要漫出河岸了。“作为代替我拿了其它用来记住她的东西。一绺红头发。”他把手伸进披风,拿出那辫子,然后微笑了。 在十字路口的铁笼子里,两具尸体仍然抱在一起。他们看起来很孤独,无人理会。就连苍蝇也抛弃了他们,乌鸦也一样。死人的骨头上只剩了几片皮肤和毛发。 邓克停了下来,皱着眉。他的脚踝因骑马而疼痛,但那不重要。疼痛就像剑和盾牌一样是骑士生涯的一部分。“哪条路是向南的?”他问伊戈。这很难辨别,当世界全都是雨和泥巴,天空灰得像花岗岩墙。 “那是南方,爵士。”伊戈指了指。“那是北方。” “盛夏厅在南方。你的父亲。” “长城在北方。” 邓克看了他一眼。“那要骑一段长路。” “我有一匹新马,爵士。” “不错。”邓克不能不笑出来。“不过你为什么想去看长城?” “这个么,”伊戈说。“我听说它很高。” 第一节 当邓克和伊戈离开石堂镇时,夏日的细雨正从天而降。 邓克的坐骑是年迈的战马“雷鸣”,伊戈在他身边骑着一匹精力充沛的幼年骑乘小马“小雨”,牵着他们的骡子“学士”。“学士”背上堆放着邓克的盔甲和伊戈的书本,他们的铺盖卷、帐篷和衣物,几块坚硬的咸牛肉、半壶蜂蜜酒和两皮袋清水。伊戈那顶旧的、松松垮垮的宽檐草帽戴在骡子头上挡雨。男孩在草帽上开了两个口子,让“学士”的双耳从中穿过。一顶新草帽戴在伊戈自己头上。在邓克看来两顶帽子简直一模一样,区别只是耳洞。 接近城镇大门时,伊戈突然拉住了缰绳。在大门上方,一颗叛国者的头颅被插在矛尖上示众。看样子刚死不久,肌肉更多是粉红色而非绿色,但是啄食腐肉的乌鸦们已经开始了工作。死者的嘴唇和脸颊已被撕开,破烂不堪;双眼成了两个棕色的洞,雨滴溶化了干涸的血迹,那头颅像是在泣血。死者嘴巴大张,似乎要对穿过下方大门的旅行者们作一番长篇说教。 邓克见到过这番景象。“我小时候曾经从君临城头的铁矛上偷过一个脑袋。”他告诉伊戈。实际上是“白鼬”慌慌张张地跑到城墙上去偷那个头颅,因为拉夫和“布丁”说他肯定不敢。当卫兵追来时,他把它丢了下去,是邓克接住了。“它属于某个叛乱领主或是强盗骑士。也许只是个平常的杀人犯。脑袋就是脑袋,在矛尖上插过几天后都是一副德行。”他和他的三个伙伴用那颗头颅来吓唬跳蚤窝的女孩们。他们在小巷中追逐女孩,逼她们亲一下头颅后才予放行。他记得那个头颅享受了很多亲吻。整个君临都没有哪个女孩能跑得像拉夫一样快。但是这部分最好还是别讲给伊戈听。“白鼬”、拉夫和“布丁”,三只小野兽,而我是最野的。他和伙伴们一直留着那个头颅,直到它变成黑色,开始剥落。这让追逐女孩变得索然无味,所以有一天晚上他们闯进一家小饭馆,把头颅剩下的部分扔进一个罐子里。“乌鸦总会把眼睛吃掉,”他告诉伊戈。“然后脸颊凹陷,肌肉变成绿色……”他眯起眼睛端详着。“且慢。我认识那张脸。” “没错,爵士,”伊戈说。“就在三天前。我们听见这个驼背修士在布道时抨击‘血鸦’公爵。” 他记起来了。即便是宣扬过叛国言论,他仍然是个服侍七神的修士。“他双手沾满了一个兄弟和两个年轻侄子的鲜血。”驼背修士向集市广场中聚集的人群宣讲道。“他召唤出一道黑影,将勇敢的瓦拉尔王子的儿子们扼杀在母亲腹中。我们的‘少王子’如今在哪里?他弟弟、可爱的玛塔里斯在哪里?‘贤王’戴伦去了哪里?还有勇猛无畏的‘破矛者’贝勒呢?他们死了,全都死了,但是他还活着,这只血口白羽的恶鸟依然栖息在伊里斯国王的肩上,向他耳中呱呱乱叫。地狱的印记就在他脸上,在他空洞的眼中,就是他给我们带来了干旱、瘟疫和谋杀。起义吧,请记住大海那边有我们真正的国王。世界上有七神和七国,而黑龙有七个儿子!起义吧,老爷太太们。起义吧,勇敢的骑士和坚定的农夫们。打倒血鸦这个恶毒的巫师,否则你们的子孙将永受诅咒。” 他说的每个字都是叛国。即便如此,看到他这副模样仍然让人震惊。“是他没错。”邓克说。“又给我们离开此地提供了一个好理由。”他用马刺轻踢“雷鸣”,与伊戈一起穿过石堂镇的大门,倾听着细雨的呢喃。血鸦公爵有几只眼睛?那条谜语是这么说的。一千只眼,再加独眼。有人声称御前首相研习邪术,能够改变面容,亦可变身为一只独眼狗,甚至化作一团雾气。又有人传说精瘦的狼群为他追杀仇敌,食腐的乌鸦替他四处窥探,在他耳边吐露机密。邓克知道大部分传说只是传说,但没人能否认血鸦的耳目遍布天下。 他曾在君临城亲眼目睹过此人。布林登?河文的皮肤和头发白如枯骨,他的眼睛——只有一只,另一只在红草原被同父异母的哥哥“苦钢”击瞎——红如鲜血。脸颊和颈部有一片酒红色胎记,他的绰号由此而来。 等到把城镇远远地抛在身后,邓克才清清嗓子说话。“砍掉修士的脑袋可不太高明。他不过是说说话罢了。言语犹如轻风。” “有些言语犹如轻风,有些则是叛国。”伊戈骨瘦如柴,活像一根树枝,但他有一张大嘴。 “你这么说话才像个真正的王子。” 伊戈把这当成是一句挖苦,事实上的确如此。“他或许是个修士,但他在传道时妖言惑众,爵士。干旱不是血鸦公爵的错,春季大瘟疫也不是。” “你说的也许没错,但如果我们把所有的傻瓜和骗子统统砍头,七国上下一半的城镇都会空空荡荡了。” 六天之后,雨水已一去不复返。 邓克已脱去束腰外衣,任由阳光在皮肤上洒下灼热。一阵轻风吹过,凉爽清新芬芳犹如少女的呼吸,他发出了一声赞叹。“有水。”他宣布。“闻到没有?湖已经不远了。” “我只能闻到‘学士’,它可真臭。”伊戈狠狠一拉骡子的牵绳。“学士”已经停下来啃吃起路边的青草,它的老毛病又犯了。 “湖边有一家老客栈。”邓克在给老人当侍从时曾在那里停留过一次。“艾兰爵士说他们酿的棕色麦酒味道很正。也许我们在等渡船时可以喝上一口。”伊戈满怀希望地看了他一眼。“好把食物冲下肚吗,爵士?” “什么食物呢?” “一片烤肉?”男孩说。“一点鸭肉,一碗炖菜?他们有啥咱们吃啥,爵士。” 他们吃的上一顿热饭是在三天前。从那以后,他们一直靠吃树上掉下的果子和硬得像木头的咸牛肉过活。在我们启程北上之前,最好来点真正的食物填填肚子。去长城可有很长的路要走。 “我们还可以在那里过夜。”伊戈提议。 “少爷您想睡羽毛床吗?” “稻草铺对我来说就足够了,爵士。”伊戈说,觉得受到了冒犯。 “我们没钱过夜。” “我们有一个银鹿币、三个铜星币和二十二便士,还有那颗有缺口的石榴石(译注:石榴石是艾兰爵士的遗产之一),爵士。” 邓克搔搔耳朵。“我以为我们还有两个银鹿。” “我们有过,但你买了帐篷。现在只剩下一个。” “如果我们住了客栈,那就一个都不剩了。你想睡某个小商贩睡过的床吗,再跟他的跳蚤一同起床?”邓克哼了一声。“我可不想。我有我的私人跳蚤,他们可不喜欢陌生人。我们要睡在星空之下。” “星空很好。”伊戈同意。“但是地面很硬,爵士,有时让脑袋享受一下枕头也不错。” “枕头是给王子享用的。”伊戈是骑士想要的那种好侍从,但他时不时地就会表现出王子的做派。这孩子是龙之血脉,切勿忘记。邓克本人流的则是乞丐之血……跳蚤窝的人们曾这样告诉他,要不就是说他早晚会被吊死。“也许我们还买得起一些麦酒和一顿热饭,但我不会把钱浪费在床铺上。我们要留着付给渡船船夫。”上次他渡湖时,船费只是几个铜板,但那已是六年之前,或许是七年。从那以后什么都在涨价。 “好吧。”伊戈说。“我们可以用我的靴子渡湖。” “我们可以,”邓克说。“但我们不会。”用靴子太危险了。一传十十传百,永远如此。他的侍从剃成光头并不是偶然的。伊戈有着古瓦雷利亚人的紫色眼瞳,发色犹如金丝银缕交织合一。他若留起头发,就跟戴上三首龙形状的胸针一样招摇。维斯特洛大陆如今危机四伏,况且……最好不要碰运气。“再提一句你那该死的靴子,我就给你一个大耳光,打得你飞过湖去。” “我宁可游过去,爵士。”伊戈水性很好,邓克则不然。男孩在马鞍上转过身。“爵士?有人从我们后面赶上来了。听见马蹄声了吗?” “我又不是聋子。”邓克也看到了他们掀起的烟尘。“大队人马,走得很急。” “你觉得他们会不会是土匪,爵士?”伊戈在马镫上站起身,更多的是急切而不是害怕。这孩子就是这样。 “土匪会更安静一点。只有贵族才会弄出这么大动静。”邓克摇摇剑柄,让长剑在鞘中松动一下。“不过,我们还是要离开大路,放他们先过去。谁知道那些领主是好是坏。”小心一点没坏处。旅行已经不像贤王戴伦在位时那么安全了。 他和伊戈在一丛多刺的灌木后面隐藏起来。邓克收紧盾牌的皮带,把它套上手臂。这个盾牌已经有些年头,又高又沉,风筝形状,用松木制成,以钢条包边。他在石堂镇买下它,用来代替在打斗中被“长寸”劈碎的那块盾牌。邓克没有时间找人在盾牌上画上他的榆树和流星,因此它仍然挂着前任主人的纹章:一个在绞架下吊死的人,形状狰狞,颜色惨淡。他自己决不会选用这样的纹章,但是这个盾牌卖价很便宜。 第一批骑手片刻之间便疾驰而过,那是两位骑着骏马的年轻贵族。骑枣红马的那位戴着一个钢质镀金的露面头盔,盔上高耸着三支羽饰:一支白色,一支红色,一支金色。同样的的羽饰也装饰着胯下马匹。他身边的漆黑种马以蓝金二色包裹。隆隆驰过时,马身上的饰毯随风荡起层层涟漪。两位骑手并辔而行,欢声笑语,长长的披风在身后流动如水。 第三位经过的领主姿态淡定,身后是一条绵长的纵队。马队里有二十多人,都是服侍这三位骑士的马夫、厨子、仆人,以及士兵和骑马弩手,还有十二辆满载着盔甲、帐篷和补给品的货运马车。领主的鞍边挂着他的盾牌,暗橙色的底色,上面有三座黑色城堡。 邓克知道这个纹章,但是怎么知道的呢?佩戴这个纹章的是个老人,面相愁苦阴沉,嘴唇上下留着短须。他可能去过杨树滩,邓克想。或许在我给艾兰爵士当侍从时,我们曾在他的城堡服役。老骑士那些年曾在众多堡垒和城堡中服役,以至于邓克已经遗忘了其中一半的名字。 那位领主突然驻马不前,怒视树丛。“你,树丛里那个,快快现身。”在他身后,两个弩手把箭矢扣上了机关。其余的人继续赶路。 邓克从高高的草丛中走出来,左手持盾,右手按在长剑剑柄的圆头上。他的面孔覆上了一层被马队踢起的灰尘,变成了红棕色,腰部以上全部赤裸。他看起来肮脏不堪,他知道,然而他的壮硕才是让对方停步的原因。“我们不想找麻烦,大人。这里只有我们两个,我和我的侍从。”他示意伊戈上前。 “侍从?莫非你自诩为一名骑士?” 邓克不喜欢对方看自己的眼神。那双眼睛能把人生吞活剥。聪明的做法似乎是把手从剑上移开。“我是一名雇佣骑士,正在寻觅服役之所。” “我吊死的每个强盗骑士都这么说。你的纹章或许有点预见性,爵士……如果你真是个爵士的话。绞刑架和吊死鬼。这是你的纹章?” “不,大人。我正要找人把这个盾牌重新漆过。” “为什么?这是你从尸体上搜刮来的?” “我买的,用来路正当的钱买的。”三个城堡,橙底黑色……我在哪儿见过?“我不是强盗。” 领主的双眼闪着燧石般的寒光。“你脸上的伤疤是怎么来的?鞭子抽的?” “匕首划的。我的脸不劳您费心,大人。” “费不费心由我说了算。” 这时两个年轻骑士已策马奔回,看看是什么缘故耽误了行程。“你在这儿呀,戈米。”黑马骑士叫道。这年轻人身材苗条,体态优美,是个五官精致的英俊少年,胡须刮得干干净净,闪亮的黑发垂在颈上。他那紧身上衣的是深蓝色丝绸制成,以金缎镶边。在胸前以金线绣出一个锯齿形十字,第一、第三区是一把金色提琴,第二、第四区则是一柄金色长剑。他的眼睛是与紧身上衣相同的深蓝色,闪烁着饶有兴趣的光彩。“阿林担心你坠马。在我看来这明显是个借口。我正要把他远远甩开。” “这两个土匪是什么人?”枣红马骑士问道。 伊戈被这句侮辱的话激怒了:“您无权将我们称作土匪,大人。当我们看到你们的烟尘时,我们认为你们可能是土匪——这就是我们隐藏起来的唯一原因。这位是‘高个’邓肯爵士,我是他的侍从。” 贵族们对此不予理会,不比听一只青蛙聒噪更在意。“我确信他是我见过的块头最大的呆子。”三根羽饰的骑士宣布。他长着一张胖脸,满头暗蜂蜜色的卷发。“我打赌他有七尺高。他要是摔个跟头该弄出多大的响声啊。” 邓克觉得自己的脸涨红了。你赌输了,他想。上一次量身高时,伊戈的三哥伊蒙宣布他差一寸就到七尺。 “这是你的战马吗?巨人爵士?”羽饰骑士说。“我想我们可以宰了它吃肉。” “阿林大人经常忘记礼貌待人。”黑发骑士说。“请原谅他无礼,爵士。阿林,你应该求得邓肯爵士的原谅。” “如果我必须这么做的话。你能原谅我吗,爵士?”他没有等候回复,而是拨转枣红马,沿着大路疾驰而去。 另一人还徘徊不去。“你是去参加婚礼吗,爵士?” 他语调中有某种东西,引得邓克想向他顶礼膜拜。邓克忍住了这番冲动,答道:“我们要去渡口,大人。” “我们也是……但这里只有两位大人,戈米和刚刚离开的那个名叫阿林?库克肖的废物。我跟你一样,是个流浪的雇佣骑士。我叫做‘提琴手’约翰。” 的确是雇佣骑士会用的那种名字,但邓克从未见过哪个雇佣骑士的衣着、盔甲或坐骑像眼前这位一样华美。黄金树篱骑士,他想。“你已知道我的名号,我的侍从名叫伊戈。” “幸会,爵士。来吧,与我们同去白墙城,去折断几支长枪,为巴特维尔伯爵庆祝新婚。我打赌你会大赢一场。” 邓克自从杨树滩后就再也没有参加过长枪比武。如果我能赢得一些赎金,我们就能在北上的途中吃得很好,他想,但是盾牌上有三个城堡的领主说。“邓肯爵士有自己的路要赶,我们也是一样。” 提琴手约翰没有搭理老者。“我很希望跟你比试剑法,爵士。我跟很多地方、很多民族的人交过手,但从来没有跟你这么魁梧的人打过。你的父亲也很高大吧?” “我从未见过我父亲,爵士。” “听到这个我很难过。我自己的父亲大人也过早地去世了。”提琴手转身对三个城堡的领主说。“我们应该邀请邓肯爵士加入我们快乐的团体。” “我们不需要他这种人。” 邓克无言以对。身无分文的雇佣骑士很少会被邀请与出身高贵的大人们同行。我跟他们的仆人有着更多的共同点。从马队的长度来看,库克肖大人和提琴手带着马夫照料马匹,厨师烹调美食,侍从清理盔甲,卫兵保卫安全。而邓克只有伊戈。 “他这种人?”提琴手大笑。“哪种人?大个子的人?看看他的块头。我们需要强壮的人。崭新的宝剑胜过陈旧的名声,我经常听人这么讲。” “傻子才这么讲。你对此人一无所知。他可能是个土匪,也可能是血鸦公爵的奸细。” “我不是任何人的奸细。”邓克说。“大人您不能这样说我,当我当成聋子、死人,或是远在东恩听不到你说话。” 那双寒光闪闪的眼睛打量着他。“东恩对你来说倒是个好去处。我批准你即刻启程。” “别介意。”提琴手说。“他是个坏脾气的老家伙——对谁都疑神疑鬼。戈米,我对这个小伙子感觉不错。邓肯爵士,你能否赏光与我们同去白墙城?” “大人,我……”他怎么能跟这样的人一同宿营?他们的仆人会升起帐篷,马夫会刷洗骏马,厨子会给他们每人端上一只阉鸡或是一大块牛肉,而邓克和伊戈只能拼命咀嚼硬邦邦的咸牛肉。“我不能。” “你看。”三个城堡的领主说。“他尚有自知之明,知道跟我们不是一路人。”他调转马头离开。“库克肖大人现在已经领先半里格了。” “我想我会再一次把他甩开。”提琴手向邓克抱歉地一笑。“也许我们哪天会重逢。希望如此。我很想跟你比一比枪术。” 邓克不知道该如何作答。“祝你比武好运,爵士。”他终于挤出这么一句,但约翰爵士此时已转身追赶马队去了。老领主紧随其后。邓克很乐意见到他的背影。他不喜欢那双寒光闪闪的眼睛,也不喜欢阿林大人的傲慢。提琴手倒是平易近人,但他身上也有些古怪。“两把提琴两柄长剑,中间一个锯齿十字。”他问伊戈,两人一起望着远去的尘埃。“这是哪个家族?” “哪个都不是,爵士。我从未在任何纹章书上见过这个纹章。” 也许他真是一个雇佣骑士。当年在杨树滩,一个名叫“高过头的”坦希莉的木偶戏女演员问邓克想在盾牌上画点什么的时候,邓克想到了自己的纹章。“那个老爵爷是佛雷家族的亲戚吗?”佛雷家族的盾牌上有城堡图案,他们的领地离此不远。 伊戈转着眼珠子。“佛雷的纹章是灰色底色上的两座蓝色塔楼,中间有桥相连。这个纹章是三个城堡,橙底黑色。你看见有桥吗?” “没有。”他这么说只是想惹我生气。“你要是敢再转眼珠,我就给你个大耳光,打得你的眼珠缩进脑袋里。” 伊戈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我根本不是这个意思——” “别管你是什么意思。直接告诉我他是谁。” “戈蒙?匹克,星矛城伯爵。” “那是在河湾地,对不对?他真的拥有三座城堡吗?” “只是在他的盾牌上,爵士。匹克家族曾经拥有三座城堡,但其中两座已经丢了。” “城堡怎么会丢的呢?” “他曾为黑龙而战,爵士。” “噢。”邓克觉得自己很蠢。又来了。 第二节 自从征服者伊耿和他的姐妹们统一七国并铸就了铁王座,两百年来,国家一直由其子孙统治。王室的旗帜是坦格利安家族的三首龙,黑底红色。十六年前,国王伊耿四世的私生子之一戴蒙?黑火起兵反叛他的嫡生兄弟。戴蒙同样以三首龙为旗,只是像许多私生子那样颠倒了颜色。黑火叛乱在红草原画下了句号,戴蒙和他的一对双胞胎儿子死在血鸦公爵的箭雨之下。幸存下来并且屈膝求饶的反叛者们得到了宽恕,但是有些人被没收了封地,有一些被剥夺了爵位,还有人失去了金钱。所有人都必须交出人质,以确保他们日后的忠诚。 三个城堡,橙底黑色。“我想起来了。艾兰爵士从不谈论红草原,但有一次他喝醉了,告诉了我他妹妹的儿子是怎么死的。”他回想起老人的声音,呼吸中尽是酒味。“潘尼趣的罗杰,那是他的名字。他的脑袋被一个盾牌上有三个城堡的领主用钉头锤打了个稀烂。”(译注:看来《效忠剑士》的漫画画错了,把罗杰画成是被剑刺死。匹克在红草原还杀死了继巴特维尔之后担任御前首相的海福德,后者是艾兰爵士当时的效忠对象。)那是戈蒙?匹克伯爵。老人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或是不想知道。匹克大人、提琴手约翰和他们的人马已经化为远方的一缕红色烟尘。这是十六年前的往事。觊觎者已死,追随者或是逃亡,或被宽恕。不管怎样都与我无关。 有那么一会儿,两人沉默骑行,倾听着鸟雀的悲鸣。走出半里格后,邓克清清喉咙开了口:“他提到了巴特维尔。他的领地就在附近?” “就在湖的那边,爵士。伊耿国王在位时,巴特维尔伯爵担任财政大臣。戴伦国王封他做了首相,但时间不长。他的纹章是绿白黄三色的波浪形状,爵士。”伊戈喜欢卖弄自己的纹章学知识。 “他是你父亲的朋友吗?” 伊戈做了个鬼脸。“我父亲从未喜欢过他。在叛乱中,巴特维尔大人的次子追随了觊觎者,长子却为国王效力。这么一来他确保能站在胜利者的一边。巴特维尔大人自己没有参战。” “有些人称之为审慎明智。” “我父亲称之为胆小懦弱。” 是啊,他会的。梅卡王子为人强悍骄傲,蔑视一切。“我们要到国王大道必须经过白墙城。为什么不去填饱肚子?”一想到这个念头就让他饥肠辘辘。“也许婚礼宾客中有人需要返程的护卫呢?” “你说过我们要往北走。” “长城已经矗立了八千年,它还会存在很久。从这儿到长城有一千里格远,我们腰包里再多些银币没坏处。”邓克想象着他骑着雷鸣,将那个盾上有三座城堡的苦脸老伯爵击落马下。那会很开心。“击败你的是艾兰老爵士的侍从。”当他上门赎回武器盔甲时我就这么告诉他。“他代替了那个被你杀害的男孩。”老人若泉下有知,一定会高兴的。 “你不会是想报名参加长枪比武吧,爵士?” “也许到时候了。” “还没到时候,爵士。” “也许到了我赏你一个大耳光的时候了。”我只需要赢得两场长枪比武。如果能收到两份赎金、并且只付出一份的话,我们就能像国王一样吃上一整年。“如果有混战比赛的话,我可能会报名。”与长枪比武相比,邓克的体格和力量在混战比赛中更占便宜。 “婚礼上通常不会举办混战比赛,爵士。” “但是通常会有一顿大餐。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为什么不难得一次吃饱了再上路呢?” 等到他们看见湖面时,落日已经西沉,湖水荡漾着红色与金色,像捶打过的铜片一样明亮。他们从几棵柳树的树冠上瞥见了客栈的角塔,于是邓克把那件汗津津的束腰外衣重新穿在身上,停下来在脸上拍了些水。他竭尽所能地洗去了行尘,用湿漉漉的手指梳理着被太阳炙烤过的茂密乱发。魁梧的体型和颊上的伤疤已经无法掩饰,但他想让自己看上去不太像一个粗野的强盗骑士。 客栈比他料想的大,那是一幢巨大、灰色、杂乱无章的木制建筑物,屋顶建有角塔,房子有一半挑空在水上,用桩子支撑着。泥泞的湖岸上铺了一条粗糙的木板路,一直通向渡口,但目力所及之处既没有渡船也没有船夫。道路对面立着一个茅草屋顶的马厩。场地四周环绕着一圈干燥的石墙,但门是开着的。他们在里边找到一口井和一个饮马水槽。“照顾好牲口。”邓克告诉伊戈。“但别让它们喝太多水。我去弄点吃的。” 他找到了正在打扫台阶的老板娘。“你是来摆渡的?”女人问他。“那你来晚了。太阳已经下山,奈德不愿意摸黑摆渡,除非碰上满月。他明天一早就回来。” “你知道他开价多少吗?” “三便士一个人,十便士一匹马。” “我们有两匹马和一匹骡子。” “骡子也收十便士。” 邓克心算了一下,总共是三十六便士,比他料想的多。“上回我路过时,还是两便士一个人、六便士一匹马呢。” “要说你跟奈德说去,关我屁事。你想住店的话,我也没有空床。肖尼大人和科斯坦大人带来了一大帮子人。店里都快挤爆了。” “匹克大人也住在这儿?”他杀害了艾兰爵士的侍从。“他跟库克肖大人和提琴手约翰同行。” “奈德最后一趟把他们送走了。”她上下打量着邓克。“你是他们的手下?” “我们在路上碰见过他们,仅此而已。”一股香味飘出客栈的窗户,引得邓克直咽口水。“我们想来点你们正在做的烤肉,如果不是太贵的话。” “那是烤野猪。”那女人说。“加了好多胡椒,配菜是洋葱、蘑菇和碎萝卜。” “萝卜就不要了,给我们来几块野猪肉,再打一角你们出了名的棕色麦酒。这些要多少钱?也许我们今晚能在你的马厩里打个地铺?” 这句话不该说的。“马厩是给马住的。这就是我们管它叫马厩的缘故。你倒是壮得像匹马,可我看你就长了两条腿。”她挥舞着扫帚,把他轰了出去。“我又没法喂饱整个七大王国。野猪肉是留给贵宾的,麦酒也是。我要让他们吃到撑为止,免得大人们说我这儿缺吃少喝的。湖里有的是鱼,你还可以在树桩子那边找到一些宿营的无赖。他们自称是雇佣骑士,如果你相信的话。”她的语气表明她本人是不信的。“也许他们会分点吃的给你。关我屁事。给我走远点,我还有活要干。”门在她身后重重地关上了,邓克还来不及想到问她在哪儿能找到那些树桩。 他发现伊戈坐在水槽上,双脚泡在水中,用他那大大的宽檐草帽对着脸扇风。“他们在烤猪肉吗,爵士?我闻到猪肉香了。” “野猪。”邓克闷闷不乐地答道。“可我们已经有了好吃的咸牛肉,谁还要野猪肉呢?” 伊戈做个鬼脸。“请问我能改吃靴子吗,爵士?我会用咸牛肉再做一双。那样更结实。” “不行。”邓克说,试着不要露出微笑。“你不能吃靴子。再说一个字你就得吃我的拳头。把你的脚从水槽里挪开。”他在骡背上找到了自己的巨盔,把它抛给伊戈。“从井里打点水,把牛肉泡一泡。”除非泡上好一会儿,这咸牛肉简直能把牙齿崩掉。泡在麦酒里吃起来味道最好,但清水也还过得去。“别用水槽里的水,我可不想尝你的脚丫子味。” “我的脚只会让它更美味。”伊戈一边摇着脚趾头一边说。但他按照吩咐的做了。 要找到雇佣骑士们并不难。伊戈看见了他们在湖边树林里燃起的营火,于是他们徒步前往,身后牵着骡马。男孩用一条胳膊挟着邓克的头盔,每走一步都会溅出水来。这时的太阳已是西方暗红的魅影。不久眼前的树木豁然开朗,他们发现自己身处一片神木林的遗迹。如今只有一圈白色树桩与横七竖八的骨白色树根标志着鱼梁木曾经屹立过的地方,那时候维斯特洛的统治者还是森林之子。 在鱼梁木树桩之间,他们发现两个男人蹲坐在一堆篝火附近,轮流享用着一个酒袋。他们的马匹在神木林外吃草,武器和盔甲已经整齐地架好了。一个年轻得多的男子背靠一棵栗子树坐着,与其他两人保持着距离。“幸会,诸位爵士。”邓克用愉快的声音叫道。千万不要突然出现在有武器的人面前。“我名叫高个邓肯爵士。这个小伙子是伊戈。不知能否与你们分享篝火?” 一个结实的中年人起身欢迎,身上穿的是褴褛的华服,留着惹眼的姜黄色络腮胡。“幸会,邓肯爵士。你真是个大块头……当然非常欢迎,还有你的小朋友。伊戈,对吗?请问这算哪门子名字?” “简短的名字,爵士。”伊戈知道不该承认伊戈是伊耿的简称。不该对陌生人透露。 “的确如此。你的头发怎么了?” 长了虫子,邓克想。告诉他是虫子的缘故,孩子。这是最安全的故事,也是他们讲得最多的故事……但伊戈有时候会玩一些孩子气的把戏。“我把头剃了,爵士。我决心在赢得自己的马刺前一直留光头。” “真是个高贵的誓言。我是凯尔爵士,绰号‘雾野镇之猫’。那边栗子树下坐的是格伦顿,嗯,鲍尔爵士。这位是好爵士梅纳德?普棱。” 听到这个名字,伊戈的耳朵竖了起来。“普棱……您是韦赛里斯?普棱大人的亲戚吗,爵士?” “只是远亲。”梅纳德爵士承认。他又高又瘦,弯腰曲背,留着长长的亚麻色直发。“不过我怀疑那位大人是否会承认这一点。有人会说他是甜李子,而我是酸李子(译注:Plumm与李子Plum拼写相近,发音相同)。”普棱的披风和他的姓氏一样是紫色的,但边缘已经磨损,染色也很糟糕。一颗鸡蛋大小的月石胸针将披风扣在肩上。除此以外,他穿着暗褐色的粗纱外衣和褪色的棕色皮甲。 “我们有咸牛肉。”邓克说。 “梅纳德爵士有一袋苹果。”猫儿凯尔说。“我有咸蛋和洋葱。凑在一起我们就能做一顿大餐了!请坐,爵士。我们有的是上等树桩供你休息。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们要在这儿一直等到明天上午。这里只有一条渡船,还没大到能把我们全都运走。领主和他们的跟班必须先过去。” “帮我卸马。”邓克吩咐伊戈。两人合力卸下了雷鸣、小雨和学士的负重。 第三节 当牲口们都喂过食、饮完水、绑好腿之后,邓克才接过梅纳德爵士递来的酒袋。“发酸的酒也比没酒强。”猫儿凯尔说。“我们会在白墙城喝上更好的红酒。据说巴特维尔大人拥有青亭岛以北最好的窖藏。他当过御前首相,他祖父也当过,据说他还是个虔诚的人,非常有钱。” “他的财富都源于奶牛。”梅纳德?普棱说。“他应该把一个肿胀的乳房作为纹章。巴特维尔家族的血管里流的是牛奶,佛雷家也好不到哪里去(译注:佛雷家族的财源是收取过河费)。这将是一场偷牛贼与收费员的婚姻,两堆钱并成了一大堆钱。当年黑龙起兵时,奶牛大人派出一个儿子帮戴蒙,另一个帮戴伦,确保总有一个巴特维尔站在胜利者一边。可惜两人在红草原双双阵亡,最小的儿子也在春天死了。这就是他要续弦的原因。除非新妻为他产下一子,否则巴特维尔家族就要绝后了。” “算他活该。”格伦顿?鲍尔爵士又磨砺了一下手中的长剑。“战士憎恨胆小鬼。” 年轻人语调之轻蔑,引得邓克对他细加端详。格伦顿爵士的衣物质地优良,但磨损严重,很不合身,看上去已经流转过多手。一簇簇深褐色的头发从他的铁质半盔下探了出来。小伙子又矮又壮,两只小眼睛离得很近,厚厚的肩膀,肌肉发达的双臂。两道毛茸茸的浓眉,活像湿润春天过后的两条毛毛虫,鼻子犹如球根,下巴充满挑衅。他很年轻。也许十六岁。不超过十八岁。如果凯尔爵士没有称他为爵士的话,邓克多半会误认他是一名侍从。小伙子的脸上没有络腮胡,只有青春痘。 “你成为骑士多久了?”邓克问他。 “够久了。到这个月底就满半年。我是在二十多人的见证下,由来自tumbler 's Falls的摩根?邓斯泰博爵士册封为骑士的,但我从一生下来就开始为了获得骑士称号而苦练。我在会走路之前就学会了骑马,在第一颗乳牙脱落前就打掉了一个成人的牙齿。我决心在白墙城建立起我的名声,并赢得龙蛋。” “龙蛋?这是冠军的奖品?真的吗?”最后一条龙在半个世纪前就死了。但是艾兰爵士曾见过她下的一窝蛋。它们硬得像石头,他说,但看起来绝美无比,老人曾这样告诉邓克。“巴特维尔大人怎么拿到的龙蛋?” “伊耿国王在他家的老城堡留宿一夜后,将这颗龙蛋赐给了他祖父。”梅纳德?普棱爵士说。 “是对某种英勇行为的奖赏吗?”邓克问。 凯尔爵士轻笑。“有人或许会这么说。据说巴特维尔老伯爵有三个年轻的黄花闺女,国王陛下予以召见,到第二天早晨,三个人的小肚子里都怀上了国王的私生子。那一夜可真是热火朝天哪。” 邓克听说过类似的话。据说“庸王”伊耿曾经临幸过全国一半的少女,让其中许多人产下了私生子。更糟糕的是,老国王临终前将他们全数授予合法地位;低贱的私生子是由酒馆女侍、妓女和牧羊女所生,“高贵的私生子”们的母亲却出身贵胄。“如果那些故事有一半是真的,那咱们可都是伊耿老国王的私生子。” “谁又能说咱们不是呢?”梅纳德爵士调笑道。 “你应该跟我们一起去白墙城,邓肯爵士。”凯尔爵士鼓动道。“你魁梧的身材肯定能吸引几位贵族的眼球。你也许能在那里找到很好的东家。我知道我能找到。苦桥伯爵乔佛里?卡斯威尔将参加这场婚礼。他三岁时,我为他做了第一柄剑。那是我用松木雕刻的,恰好合他的手。在我年轻时,我的剑曾为他父亲效劳。” “你的剑也是松木做的吗?”梅纳德爵士问。 猫儿凯尔有风度地报以大笑。“这一柄却是精钢打造,我向你保证。我很愿意挥舞此剑,在半人马旗下再度效力。邓肯爵士,即使你不加入长枪比武,也请跟我们一起参加婚宴。那里会有歌手和琴师,马戏和杂耍,还有一个侏儒滑稽戏班。” 邓克皱起眉头。“伊戈和我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我们正要北上临冬城。贝隆?史塔克公爵正在集结兵力,打算把海怪们从他的海岸上驱逐出去。” “那儿对我来说太冷了。”梅纳德爵士说。“如果你想杀海怪的话,不妨向西走。兰尼斯特家族在打造舰队,准备把铁民赶回老家去。这才是剿灭达衮?葛雷乔伊的法子。跟他陆战没有用,他只会退到海上。你必须在海上击败他。” 说得没错,但是在海上与铁民作战的前途实在不是邓克所期望的。他在“白衣女士”号上体验过这种滋味,在由东恩驶往旧镇的途中,他穿起盔甲协助船员抵御海贼的袭击。战斗孤注一掷,血腥异常,他险些失足落水。如果那样他就完了。 “铁王座应该从史塔克和兰尼斯特那里吸取教训。”猫儿凯尔爵士宣称。“至少他们应战了。坦格利安家族又在干什么?伊里斯国王躲在书堆里,雷格尔王子在红堡的厅堂上裸奔,而梅卡王子在盛夏厅生闷气。” 伊戈用一根棍子捅着篝火,让点点火星飘上夜空。邓克欣慰地看到他在父亲名讳被提起时表现得无动于衷。也许他终于学会了管住自己的舌头。 “我个人把这归咎于血鸦。”凯尔爵士继续说下去。“作为御前首相,他毫无作为,任由海怪们横行于日落之海,散播火焰与恐怖。” 梅纳德爵士耸了耸肩。“他那只独眼紧盯着泰洛西,苦钢在那里流亡,跟戴蒙?黑火的儿子们一起图谋不轨。所以他把王家舰队留在手边,防止他们跨海来犯。” “是啊,有这可能。”凯尔爵士说。“但很多人会欢迎苦钢归来。血鸦是我们所有灾难的根源,这条白色蛀虫正啃食着王国的心脏。” 邓克皱着眉头,回想起石堂镇的驼背修士。“说这种话能让你掉脑袋。有人会觉得你在散布叛国言论。” “说出真相又怎会是叛国?”猫儿凯尔质问。“戴伦国王在位时,人民可以直言不讳,现在呢?”他发出一声粗鲁的声音。(译注:he made a rude noise.我觉得是说他放了个P。)“血鸦把伊里斯国王供在铁王座上,但这样能持续多久?伊里斯身体虚弱,他若一死,河文公爵与梅卡王子就会为了争夺王位而发动一场血腥的战争,首相对抗王储的战争。” “你忘了雷格尔王子,我的朋友。”梅纳德爵士温和地反对。“继承权排在伊里斯后面的是他而不是梅卡,再后面是他的子嗣。” “雷格尔是个弱智。我对他可没有恶意,不过他恐怕活不长了,他那对双胞胎也是一样,问题只是死于梅卡的钉头锤,还是血鸦的魔咒……” 愿七神搭救我们,当伊戈用尖锐响亮的声音开口时,邓克这样想。“梅卡王子是雷格尔王子的亲弟弟。他非常爱他。绝不会加害于他或是他的后代。” “安静点,小子。”邓克低声斥道。“诸位骑士可不想听你发表什么高见。” “我想说啥就说啥。” “不。”邓克说。“你不能。”这张大嘴早晚会害死你。很可能把我也搭上。“我觉得咸牛肉已经泡得够久了。给咱们的朋友们每人分上一条,动作麻利点。” 伊戈涨红了脸,有那么一瞬间,邓克害怕男孩会顶嘴。然而他只是挂着一张臭脸,摆出一副只有十一岁男孩才能做到的激愤表情。“是,爵士。”他说,动手从邓克巨盔的底部捞肉。当他分发咸牛肉时,光头反射着火堆的红光。 邓克拿到自己那一份,开始对着它发愁。浸泡之后,肉质从木头变成了皮革,仅此而已。他吮吸着牛肉的一角,尝到了咸味,试着不去想客栈里那烤得劈啪作响、滴下油脂的野猪肉。 暮色渐深,苍蝇和吸血蚊虫从湖上蜂拥而至。苍蝇乐于让他们的马匹染病,而蚊子却偏爱人血。不被叮到的唯一办法是围火而坐,呼吸着炙热的烟气。是被烤死还是叮死,邓克闷闷不乐地想,这是乞丐的选择。他挠着双臂,朝火堆的方向挪了挪。 酒袋很快又传了回来。红酒又酸又烈。邓克喝了一大口,继续往下传。“雾野镇之猫”开始讲述他在黑火叛乱期间如何拯救了苦桥伯爵的性命。“阿尔蒙大人的旗手战死后,我从马背上跳了下来,我们被反贼团团围住——” “爵士。”格伦顿?鲍尔问。“谁是反贼?” “我说的是黑火的部下。” 火光在格伦顿爵士手中的利剑上闪烁。他脸上痘痕通红,犹如伤口,身上肌肉紧绷,胜似强弩。“我父亲曾为黑龙而战。” 又来了。邓克哼了一声。“红龙还是黑龙?”你不能问别人这个问题,它总会引起麻烦。“我确信凯尔爵士无意冒犯你的父亲。” “绝无此意。”凯尔爵士表示同意。“红龙与黑龙已是陈年往事。我们今天再为之争吵已经没有意义。在座的都是树篱中的弟兄。” 格伦顿爵士似乎是在衡量猫儿的话,看看自己是否受到了嘲弄。“戴蒙?黑火不是反贼。老国王把剑给了他。他看到了戴蒙的价值,即便此人并非嫡生。不然他为什么把名剑‘黑火’交到戴蒙、而非戴伦的手中呢?他的意思是把王位也授予戴蒙。戴蒙是更适合的人选。” 寂静突然降临。邓克可以听见篝火轻微的爆裂声。他觉得颈背上有蚊虫爬动,便一巴掌拍了上去,双眼盯着伊戈,希望他不要轻举妄动。“红草原大战时我还是个孩子。”他觉得其他人似乎不愿意打破沉默,便开口说道。“但我曾给一位与红龙并肩作战过的骑士做过侍从,后来又替一位曾在黑龙麾下战斗的骑士效力。交战双方都不乏勇者。” “勇者。”猫儿凯尔有气无力地应和着。 “英雄。”“格伦顿?鲍尔将他的盾牌翻转过来,于是所有人都能看到上面的纹章,夜黑底色上一个喷吐着红黄色烈焰的火球。吾乃英雄血脉。” “你是‘火球’的儿子。”伊戈说。 这是他们第一次看见格伦顿爵士微笑。 猫儿凯尔爵士仔细打量着这个男孩。“怎么可能?你多大了?昆汀?鲍尔在——” “——我出生前就死了。”格伦顿爵士替他说完。“但在我身上,他又重生了。”他收剑入鞘。“我会在白墙城让你们都见识到这一点,就在我赢得龙蛋的时候。” 第四节 第二天的情况验证了凯尔爵士的预言。奈德的渡船容纳不下所有想渡湖的人,所以科斯坦和肖尼大人必须带着随从先走一步。那就需要往返多次,每趟都超过一个小时。人们必须克服湖边的泥滩,把马匹和车辆牵下木板路,登上船,到达对岸后再行卸载。两位领主就谁先登船的问题展开了一场大嗓门比赛,又进一步耽搁了时间。肖尼比较年长,科斯坦却认为自己出身更加高贵。 邓克无事可做,只能久久等待,忍受着酷热。“如果你让我用靴子的话,我们就可以第一个走了。”伊戈说。 “我们可以。”邓克答道。“但我们不会。科斯坦大人和肖尼大人比我们先到达。再说他们是领主。” 伊戈做了个鬼脸。“叛乱领主。” 邓克皱眉俯视着他。“什么意思?” “他们曾经站在黑龙一边。肖尼大人本人,还有科斯坦大人的父亲。伊蒙和我过去经常在梅拉昆学士的绿色桌子上用玩具兵和小旗帜模拟红草原之战。科斯坦的纹章是四等分形状,图案是黑底银色圣杯和金底黑色玫瑰,那面旗帜位于戴蒙大军的左翼。肖尼跟苦钢一起在右翼,几乎伤重而死。” “老掉牙的历史故事。他们现在都好端端地站在这里,对不对?可见他们已经屈膝投降,得到了戴伦国王的宽恕。” “没错,可是——” 邓克捏住了男孩的双唇。“管住你的舌头。” 伊戈管住了他的舌头。 肖尼的最后一船人马刚刚离岸,斯莫伍德伯爵夫妇又带着亲随出现在了渡口,所以他们必须继续等待。 显而易见的是,雇佣骑士间的兄弟情谊在天亮之后就消散无踪了。格伦顿爵士离群索居,阴沉易怒。猫儿凯尔断定他们在中午之前上不了船,于是他单独行动,试着跟斯莫伍德大人套近乎,两人曾经有过一面之缘。梅纳德爵士与客栈老板娘聊着家长里短,借以打发时间。 “离那个人远点。”邓克警告伊戈。普棱身上有些东西让他困扰。“照我看来,他可能是个强盗骑士。” 这个警告似乎只是让伊戈对梅纳德爵士更感兴趣。“我还从来没见过强盗骑士。你觉得他会不会是想抢劫龙蛋?” “我确信巴特维尔大人会派人严加看管。”邓克搔着脖子上被蚊子叮起的包。“你觉得他会在婚宴上展示龙蛋吗?我想看一看。” “我愿意让你看看我的,爵士,可惜它在盛夏厅。” “你的?你的龙蛋?”邓克皱眉俯视着男孩,想知道这是不是某种恶作剧。“从哪儿来的?” “巨龙生的,爵士。他们把它放在我的摇篮里。” “你想吃个耳光吗?世上已经没有龙了。” “没有龙,但是还有龙蛋。最后一头龙生下了一窝五个蛋,龙石岛上还有更多,都是在‘血龙狂舞’前产下的。我的哥哥们每人都有一颗。伊利昂的那颗看似用金银打造,中间穿梭着火焰的脉络。我的是白绿两色的漩涡花纹。” “你的龙蛋。”他们把它放进他的摇篮。邓克对伊戈已经如此熟悉,以至于有时会忘记伊耿是一位王子。他们当然会把龙蛋放进他的摇篮。“好吧,你可别在周围有人的时候提起你的龙蛋。” “我又不傻,爵士。”伊戈压低声音。“总有一天巨龙将会回归。我大哥戴伦梦见过,伊里斯国王也读到过相同的预言。也许就是我的蛋孵出了巨龙。那就太棒了。” “是吗?”邓克持怀疑态度。 伊戈却毫不怀疑。“伊蒙和我以前经常假装我们的龙蛋孵化成功了。假如那是真的,我们就能骑在龙背上翱翔天际,就像伊耿一世和他的姐妹们那样。” “是啊,假如七国上下所有的骑士都死个精光,我就能当上御林铁卫的队长了。如果龙蛋真的这么贵重,为什么巴特维尔大人还会把他的蛋送人?” “想让全国人民看看他多么富有?” “我猜也是。”邓克又搔了搔脖子,瞥了一眼格伦顿?鲍尔爵士,他在等候渡船时忙着系紧马鞍的肚带。那匹马不中用。格伦顿爵士的坐骑是一匹凹背瘦马,体型偏小,年龄偏大。“你对他父亲知道多少?为什么他们叫他火球?” “因为他性急如火,且满头红发。昆廷?鲍尔爵士原本是红堡的教头。是他教会我父亲和伯伯们如何战斗。还有那些高贵的私生子们。伊耿国王答应擢升他为御林铁卫,于是火球让他的妻子加入了静默修女会。等到有空缺的时候,伊耿国王却驾崩了,戴伦国王转而任命了威廉?怀尔德爵士。我父亲说火球在拥立戴蒙?黑火篡位时起的作用跟苦钢一样大,当戴伦派出御林铁卫逮捕戴蒙时,也是火球出手相救。后来,火球在兰尼斯港的大门口击杀了勒福德公爵,打得‘灰色雄狮’一路逃回凯岩城。在曼德河渡口,他接二连三地砍倒了彭罗斯夫人的好几个儿子。他们说他饶了最年幼的儿子一命,作为对他母亲的善意表示。” “他很有骑士风度。”邓克不得不承认。“昆廷爵士是在红草原阵亡的吗?” “在此之前,爵士。”伊戈答道。“他在溪边下马喝水时,被某个弓箭手一箭穿喉。那只是个平民百姓,没人知道是谁。” “平民百姓一旦起了杀害领主和英雄的念头,就会变得很危险。”邓克看着渡船缓慢地驶过湖面。“船来了。” “这船很慢。我们要去白墙城吗,爵士?” “为什么不呢?我想去看看龙蛋。”邓克微笑道。“如果我赢得比武,那咱俩就都有龙蛋了。” 伊戈怀疑地看了他一眼。 “干嘛?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 “我本来可以告诉你,爵士。”男孩严肃地说。“但我必须学会管住自己的舌头。” 雇佣骑士的座位被安排在餐桌下席,更靠近大门而非高台。 按照城堡的标准,白墙城差不多是全新的,它是由现任领主的祖父在仅仅四十年前建成的。周围的百姓称之为“牛奶屋”,因其城墙、堡垒和塔楼都是用优质的白色石料砌成,石料采自谷地,翻山越岭运抵此处,花费惊人。城中的地面和柱子是奶白色的大理石,表面有天然的金色纹路;头顶的一道道房梁均由骨白色的鱼梁木树干雕刻而成。邓克无法想象这一切要耗费多少金钱。 城堡的大厅却不像他所见过的另一些那么宽敞。至少我们能够登堂入室,邓克一边想着,一边在长凳上坐下,左右两边是梅纳德?普棱爵士和猫儿凯尔。三人虽然不请自来,但还是很快被接纳到了婚宴之中;在大喜之日拒绝招待一位骑士可是会招来厄运的。 年轻的格伦顿爵士却受到了刁难。“火球根本没有儿子。”邓克听见巴特维尔伯爵的事务官大声反驳道。小伙子反应激烈,摩根?邓斯泰博爵士的大名被多次提及,但事务官依然不为所动。格伦顿爵士的手刚一触到剑柄,立即有一打士兵持矛现身,一时间仿佛要血溅当场。幸好有一个名叫基尔比?皮姆的大个子金发骑士及时介入,场面才不至于失控。邓克坐得太远,没能听见对话,但他看见皮姆用一条胳膊搂着事务官的肩膀,在他耳边窃窃私语,时而大笑。事务官皱着眉头对格伦顿爵士说了什么,让这孩子的脸变成了猪肝色。他看上去快要哭了,邓克边看边想,或是快要杀人了。最终,年轻的骑士被允许进入了城堡大厅。 可怜的伊戈就没有这么幸运了。“只有领主和骑士才能在大厅用膳。”当邓克试图带男孩进入时,一名下级事务官傲慢地告诉他们。“我们已经在内庭摆上桌子,供侍从、马夫和士兵们吃饭。” 你如果对他的身份稍有了解,就会把他迎上高台,奉为贵宾。邓克不太喜欢其他侍从的模样。有一些是与伊戈年龄相仿的小伙子,但绝大多数是成熟老练的战士,很久以前就选择了为某位骑士服务,而非自己成为骑士。他们当真可以选择吗?骑士生涯需要的不只是骑士精神和刀剑功夫,还有马匹、长剑和盔甲,所有这些都很昂贵。“管住你的舌头。”在把伊戈留在那些人当中以前,邓克告诫他。“他们都是成年人,不会容忍你的傲慢。坐下,吃饭,倾听,也许你能学到一些东西。” 至于邓克本人,他很容易获得满足,只要能避开烈日、斟满酒杯、填饱肚子就行了。即便是雇佣骑士,也会厌倦于每吃一口都要先嚼上半个钟头的进食方式。在餐桌下席,菜肴不会那么稀奇花哨,但在数量上绝对有保证。在邓克看来,下席已经足够好了。 但是正如老人所说,农夫的骄傲却是贵族的耻辱。“我的座位不应该在这里。”格伦顿?鲍尔爵士激动地告诉下级事务官。为了出席婚宴,他换上了一件干净的紧身上衣,那是件漂亮的旧衣服,袖口和领口缀有金色花边,胸前绣着鲍尔家族的红色折线和白色方块。“你可知道我父亲是谁?” “一位高贵的骑士和伟大的领主,毫无疑问。”下级事务官说。“正如在座的许多人一样。请你入座或是离开,爵士。这对我来说没有分别。” 最终,男孩跟其他人一起坐在下席,脸色十分难看。随着更多的骑士挤坐到长凳上,长长的白色大厅逐渐变得水泄不通。来宾人数超出了邓克的预料,从外表看,其中一些人是远道而来,风尘仆仆。自从杨树滩以来,他和伊戈就不曾与如此众多的领主和骑士们为伍,而且谁也猜不出下一个出现的会是谁。我们本该呆在外头的树丛里,睡在大树下。如果我被人认了出来…… 当侍者在每人面前放下一块黑面包时,邓克觉得感激,希望这能分散一些注意力。他把面包拦腰锯开,下面半块掏空,做成盘子形状,上面半块顺手吃掉。面包不太新鲜,但跟他的咸牛肉相比,已然是人间美味。至少它用不着在麦酒、牛奶或是清水里泡软了才能咬动。 “邓肯爵士,你似乎吸引了不少眼球。”梅纳德?普棱爵士观察道,此刻维韦尔伯爵及其随从正昂首阔步地走过他们身边,前往大厅高处的贵客席位。“高台上那些姑娘看你看得眼睛都发直了。我敢打赌她们从未见过像你这么魁梧的男子。你就算坐着,也比大厅里的所有人高出半头。” 第五节 邓克耸了耸肩。他对别人的注视已经习以为常,但并不意味着他喜欢这样。“让她们看去吧。” “高台下面坐的是‘老公牛’。”梅纳德爵士说。“他们夸他是个彪形大汉,但在我看来,他身上最大的也就是肚子。你站在他旁边就像个巨人。” “的确如此,爵士。”长凳上的一位伙伴搭话,他面色蜡黄,表情忧郁,衣着是灰绿两色。双眼小而精明,长得很近,搭配着拱形的眉毛。嘴巴周围留着整齐的黑色胡须,弥补了向后退却的发际线。“在这样的赛场上,仅凭身材就能让你成为最可怕的竞争者之一。” “听说‘野兽’布雷肯可能会参赛。”坐得更远的某人说。 “我不这么认为。”身穿灰绿两色衣服的人说。“这次马上比武的目的只是为了庆贺伯爵的婚礼。为纪念床上之事,而行马上之事。奥索?布雷肯之类的牛人根本不屑一顾。”猫儿凯尔爵士喝了一口酒。“我敢打赌巴特维尔大人不会上场。他会呆在荫凉的贵族包厢里为他的代理骑士们加油鼓劲。” “那他会看见代理骑士们纷纷落马。”格伦顿?鲍尔爵士夸口道。“最终,他将会把龙蛋送到我的手上。” “格伦顿爵士是火球之子。”凯尔爵士向新来的人解释。“能否请教尊姓大名,爵士?” “乌索尔?昂德里夫爵士,无名小卒之子。”昂德里夫的紧身上衣质地优良,干净整洁,显然受到了妥善照料,款式却很简洁。一个蜗牛形状的银质扣针系住了披风。“如果你的长枪功夫与口才一样好的话,格伦顿爵士,倒可以跟这位大块头比个高下。” 趁侍者倒酒的工夫,格伦顿爵士看了邓克一眼。“如果我们交手,他必败无疑。不管他的块头有多大。” 邓克看着侍者把酒杯倒满。“我用剑比用长枪拿手。”他承认。“用战斧更好。这次会不会举行混战比赛?”他的体格和力量在混战比赛中很占便宜,他知道自己既能打人也能挨打。而马上比武就是另一回事了。 “混战?在婚礼上?”凯尔爵士听上去十分震惊。“这不太可能。” 梅纳德爵士发出一声轻笑:“婚姻便是一场混战,任何已婚人士都会这么跟你说。” 乌索尔爵士也轻声笑道。“恐怕这次只有马上比武,不过除了龙蛋外,巴特维尔大人还答应给亚军三十金龙,给前一轮失败的骑士们每人十个金龙。” 十个金龙也不错。十个金龙可以买一匹骑乘小马,这样邓克就不用在战斗以外的时间里骑着雷鸣。十个金龙可以给伊戈买一件板甲,再买一顶像样的尖顶帐篷,绣上邓克的榆树和流星。十个金龙意味着烤鹅、火腿和鸽子馅饼。 “每胜一场还可以赚取赎金。”乌索尔爵士一边挖面包盘,一边说。“而且我听到传闻,有人对比赛结果下注。巴特维尔伯爵本人不喜欢冒险,但他的宾客中却有人赌得很大。” 话音未落,号声响起,安布罗斯?巴特维尔步入大厅。邓克跟其他人一同起立,目送巴特维尔与新娘挽着手臂,踏着一条密尔花纹地毯,登上高台。那姑娘芳龄十五,刚刚开苞,她的伯爵丈夫年过半百,新近丧偶。她面色红润,他脸孔灰白。新娘那件绿白黄三色披风拖曳在身后,看上去既炎热又沉重,以至于邓克想知道她如何能够忍受。巴特维尔大人同样是既炎热又沉重,他脸颊垂肉,淡黄色的头发日渐稀疏。 新娘的父亲紧跟在她身后,手中牵着年幼的长子。河渡口的佛雷侯爵是个举止优雅的瘦子,衣着蓝灰二色,他的继承人是个没有下巴、流着鼻涕的四岁男孩(译注:即冰火正传中的老瓦德?佛雷侯爵)。随后入场的是科斯坦、瑞斯利两位伯爵及其夫人,两位夫人都是巴特维尔伯爵的第一任妻子所生。接下来是佛雷的女儿们及其各自的丈夫。再后面是戈蒙?匹克伯爵;斯莫伍德和肖尼伯爵;更多的低阶领主和封地骑士。在他们当中,邓克瞥见了提琴手约翰和阿林?库克肖。阿林大人看上去已经喝醉了,虽然婚宴尚未正式开始。 当所有人踱上高台,贵宾席也已经挤得像长凳一般。巴特维尔大人和新娘坐在橡木质地、包有金箔的双人宝座之上,屁股下面垫着圆滚滚、软绵绵的坐垫。其余的人则在高背椅上栖身,椅子的扶手雕刻得花里胡哨。在他们背后的墙上,两幅巨大的旗帜自房缘垂下:佛雷家族的灰底蓝色双塔,以及巴特维尔家族的绿白黄三色波浪。 牵头祝酒的荣誉交给了佛雷大人。“敬国王!”第一段祝酒词如此简短。格伦顿爵士伸出酒杯。邓克跟他、跟乌索尔爵士和其他人碰杯。他们一口喝干。 “敬巴特维尔伯爵,我们亲切的东道主。”佛雷接着宣布。“愿天父赐他长命百岁,多子多福。” 他们又饮一轮。 “敬巴特维尔夫人,忠贞的淑女,我亲爱的女儿。愿圣母赐她丰饶多产。”佛雷向女孩露出微笑。“我希望能在年底前抱上外孙,双胞胎就更好了(译注:此处是双关,原文是t me even better,孪河城ter terwell拆开了。)” 笑声在大厅中回荡,宾客们三度举杯,这酒口感醇厚,色红味甜。 佛雷大人随后说:“这一杯敬的是御前首相布林登?河文。愿老妪的明灯为他照亮通往智慧之路。”他高举酒杯,一饮而尽,同饮的还有巴特维尔大人和他的新娘,以及高台上的其他人。在餐桌下席,格伦顿爵士倒转酒杯,将杯中之物泼在地上。 “浪费好酒真是可惜。”梅纳德?普棱说…… “我不会为弑亲者干杯。”格伦顿爵士说。“血鸦公爵是个巫师,也是私生子。” “私生子出身。”乌索尔爵士温和地赞同道。“但他的父王在临终前授予了他合法地位。”他喝完了杯中酒,梅纳德爵士和大厅中的许多人也是如此。差不多同样多的人放下了杯子,或是像鲍尔一样反转酒杯。邓克感觉到手中酒杯沉重的分量。血鸦公爵有几只眼睛?那条谜语是这么说的。一千只眼,再加独眼。 祝酒一轮接着一轮,有些是由佛雷大人发起,有些则是旁人的提议。他们为年幼的徒利公爵干杯,他是巴特维尔大人的封君,因故未能前来观礼。他们为高庭公爵“长刺”里奥的健康干杯,有传闻说他卧病在床。他们为了缅怀英勇的逝者而干杯。是啊。邓克回忆起往事。我很愿意为他们干杯。 提琴手约翰爵士说出最后一段祝酒词:“敬我勇敢的兄长们!我知道他们会在今晚微笑!” 邓克原本不打算喝这么多酒,因为明天将举行马上比武,但是在每一轮祝酒过后,酒杯又会被重新添满,而且他发现自己很口渴。“永远不要拒绝一杯红酒或是一角麦酒。”艾兰爵士曾经告诉他。“也许要等一年后你才有机会再喝。”不为新郎新娘祝酒是失礼行为,他告诉自己,当着周围众多陌生人的面,不为国王和首相干杯则是危险举动。 令人宽慰的是,提琴手的祝酒已是最后一轮。巴特维尔大人笨拙地起身,感谢他们参加婚礼,并祝愿明天比武顺利。“婚宴开始!” 山珍海味端上了贵宾席,烤乳猪,身披羽毛的烤孔雀,撒上碎杏仁的巨大梭鱼。以上种种美味,在餐桌下席连一口都尝不到。没有乳猪,他们吃的是咸猪肉,在杏仁奶中浸泡过,胡椒加得恰到好处。没有孔雀,他们改吃阉鸡,表皮炸得香脆棕黄,肚中塞满洋葱、草药、蘑菇和烤栗子。没有梭鱼,他们就吃大块的白鳕鱼排,外面裹着酥脆面皮,配上某种邓克叫不上名字的美味褐色酱汁。另外有豌豆粥、黄油芜菁、蜜渍胡萝卜,还有一种气味浓烈的白奶酪,臭味好比“棕盾”班尼斯。邓克吃得很满意,但他一直惦记着伊戈在内庭吃了什么。以防万一,他偷偷把半只阉鸡塞进披风的口袋,连同几片面包和一些臭奶酪。 当他们用餐时,乐队奏起愉快的曲调,话题渐渐转到第二天的长枪比武上。“富兰克林?佛雷爵士在绿叉河一带称得上大名鼎鼎。”乌索尔?昂德里夫说,他似乎对本地的英豪们了若指掌。“高台那边那位就是他,新娘的叔叔。卢卡斯?内兰来自Flag's Mire,他的实力不容小觑。Crackcla的莫蒂默?伯格斯爵士也在伯仲之间。另外,本次比武大会基本上是效忠骑士和本地英豪的天下。基尔比?皮姆和‘绿色’加尔垂是其中的顶尖高手,但都比不上巴特维尔大人的女婿,‘黑汤姆’?赫德尔。此人极其阴险。据说他为了与伯爵的长女携手成婚,竟出手杀害了其他三位求婚者。他曾经将凯岩城公爵击落马下。” “什么,年轻的泰伯特公爵吗?”梅纳德爵士问。 “非也,是老迈的灰色雄狮,在春天死去的那位。”这就是人们提起死于春季大瘟疫的故人的方式。他在春天死去。数以万计的人在春天死去,其中包括一位国王和两位年轻王子。 “可别小看了布福德?布尔威爵士。”猫儿凯尔说。“老公牛在红草原上杀了四十人。” “而且他的数字每年都会增加。”梅纳德爵士说。“布尔威的时代已经结束了。你看看他。年过花甲,松软肥胖,右眼大概是瞎了。” “不用费神在大厅里四处寻找冠军了,诸位爵士。”有个声音在邓克身后说道。“本人在此,任君观赏。” 邓克转过身,说话的是提琴手约翰爵士,双唇挂着浅笑。他的白色丝绸上衣配有红缎缀边的宽袖,袖底垂过了膝盖。一条沉甸甸的白银项链垂过胸前,上面镶嵌了许多大颗的深色紫水晶,辉映着他双眼的颜色。那条项链的价钱抵得上我全部的家当,邓克想。 酒精映红了格伦顿爵士的脸颊和粉刺。“你是何人,居然夸此海口?” “在下提琴手约翰。” “你是乐师,还是战士?” “区区不才,敢用长枪良弓奏出曼妙乐章。每场婚礼都需要一名歌手,正如每场比武都需要一位神秘骑士。请问我能否与你们同坐?巴特维尔一番美意,让我坐上了高台,但我更愿意与我的雇佣骑士弟兄们为伍,而不是粉红色的肥胖贵妇和老头子。”提琴手拍了拍邓克的肩膀。“劳驾挪一挪,邓肯爵士。” 邓克挪了一挪。“你来得太晚,菜都吃完了,爵士。” “没关系。我知道巴特维尔的厨房在哪儿。我想这儿还有红酒剩下吧?”提琴手身上散发出桔子和酸橙的味道,底下却暗藏着一丝东方香料的异香。也许是肉豆蔻,邓克说不上来。他对肉豆蔻又知道多少? “你的自吹自擂很不得体。”格伦顿爵士告诉提琴手。 “真的吗?那我必须祈求你的原谅,爵士。我绝对不想冒犯火球之子。” 这句话让年轻人措手不及。“你知道我是谁?” “虎父无犬子,我希望如此。” “看哪,”猫儿凯尔说。“婚礼馅饼来了。” 六个厨房小弟推着一辆宽阔的轮车,将馅饼送入大厅。它通体褐色,表皮酥脆,身形巨大,里面不停地传出嘈杂声,叽叽呱呱砰砰。巴特维尔老爷和太太取剑在手,步下高台。他们一切开馅饼,数十只鸟儿便腾空而起,在大厅中盘旋不止。在邓克参加过的其它婚宴上,馅饼里不外乎是鸽子或鸣禽,但这一次的馅饼中藏的却是兰雀和云雀、鸽子和斑鸠、仿声鸟和夜莺、棕色的小麻雀和一只红色的大鹦鹉。 “二十一种鸟类。”凯尔爵士说。 “二十一种鸟粪。”梅纳德爵士说。 “你心中毫无诗意,爵士。” “你肩上都是鸟粪。” “这才是装填馅饼的正确方式,”凯尔爵士嗤之以鼻,一面擦拭着衣服。“馅饼象征着婚姻,真实的婚姻包含着许多内容——欢乐和悲伤,痛苦和愉悦,爱情、欲望和忠贞。所以要用许多种类的鸟儿才相称。从来没有哪个男人能确切地知道新婚妻子将给他带来什么。” “她的阴道呗,”普棱说。“还能是啥?” 第六节 邓克推着桌子站起来。“我需要呼吸点新鲜空气。”实际上他想要小便,但在如此友善的同伴们面前,新鲜空气的说法会更礼貌一些。“请原谅我。” “早去早回,爵士。”提琴手说。“杂耍还没上演呢,你也不想错过闹洞房吧。” 户外的晚风轻舔着邓克,仿佛是某种巨兽的舌头。庭院中压实的土质地面似乎在他脚下摇晃……或许是他自己在摇晃。 竞技场已经矗立在了外庭中央。一座三层阶梯的木制看台背靠城墙而建,巴特维尔大人和他那些系出名门的宾客们得以在软垫坐席上享受荫凉。赛场两端搭起了帐篷,供骑士们穿戴盔甲之用,武器架上的比武长枪已准备就绪。清风掠过,撩动旗帜,邓克闻到了栅栏上石灰涂料的气味。他动身去寻找内庭的所在。他必须找到伊戈,派他去比赛主管那里报名。这是侍从的职责。 然而,白墙城对邓克来说是全然陌生的,他不知怎么就迷了路,发现自己站在犬舍门外,猎狗们闻见他的气味,纷纷狂吠乱嚎起来。它们想要撕碎我的喉咙,或是想吃我斗篷里的阉鸡。他顺着原路返回,途中经过圣堂。一个女子跑过,笑得上气不接下气,一名秃头骑士紧追不舍。男人频频摔倒,最后女子只得回身将他扶起。我应该溜进圣堂,祈求七神让那个骑士做我的首轮对手,邓克想道,但是这样做是不敬神的。我急需一间厕所,而非一次祈祷。近在咫尺的地方有片矮树丛,旁边是一段白色石砌台阶。正合我意。他摸索到树丛后面,解开了马裤。膀胱已经涨得快要爆炸了。小便源源不绝。 头顶某处,有一扇门打开了。邓克听见台阶上的脚步声,靴子摩擦着岩石。“……苦钢不来,简直大煞风景……” “去他妈的苦钢。”一个熟悉的声音坚持着。“私生子个个靠不住,他也是一样。只要打上几场胜仗,他就会急吼吼地赶过来。” 匹克大人。邓克屏住呼吸……也憋住了尿。 “胜仗二字说说容易,打赢就难了。”这个声音比匹克更加低沉,如闷雷般隆隆滚过,边缘带有锋利的怒意。“牛奶血老家伙原本指望那孩子会把它带来,其他人也是这么想的。光靠油嘴滑舌和个人魅力弥补不了这一点。” “一条巨龙就足以弥补了。王子坚持认为那颗龙蛋会孵化。他梦见过,就像他曾经梦到兄长们死去一样。一条活生生的巨龙将为我们赢得所需的一切兵力。” “龙是一回事,梦又是另一回事。我敢向你保证,血鸦可不会躺着做白日梦。我们需要的是战士,不是梦想家。他当真是虎父无犬子?” “你只管做好自己份内之事,我自有安排。一旦我们掌握了巴特维尔的金钱和佛雷家族的兵马,赫伦堡自然会加入,然后是布雷肯家族。奥索知道他抵挡不了……” 两人渐行渐远,说话声也随之隐去。邓克继续小便。他抖了抖那话儿,系上了裤子。“虎父无犬子。”他嘀咕着。他们在说谁?火球的儿子吗? 当他从台阶下现身时,两位贵族已经走到了场地的另一端。他差点想喊住他们,让他们露出脸庞,但想想还是算了。他孤身一人,手无寸铁,而且喝得半醉。也许不止半醉。他站在那里皱了一会儿眉头,然后走回大厅。 大厅里,最后一道菜已经上完,嬉戏节目正在上演。佛雷大人的一个女儿用竖琴演奏了《两颗真心跳动如一》,弹得很烂。杂耍演员互相投掷点燃的火把,你来我往过几轮后,有人翻起了空心筋斗。佛雷大人的侄子唱起《狗熊和美女》,基尔比?皮姆爵士用木勺在桌上打着拍子。其他人纷纷加入,直到整个大厅都轰然高唱:“这只狗熊,狗熊,狗熊!全身黑棕,罩着毛绒!”卡斯威尔大人已经醉得不省人事,把脸埋在了桌上的一摊红酒中,维韦尔夫人潸然泪下,可惜没有人确切地知道她悲从何来。 与此同时,众人痛饮红酒。口感浓郁的青亭岛红酒已经退场,代之以本地产的佳酿,至少提琴手是这么说的;说实话,邓克根本品不出两者的区别。桌上还有葡萄酒和香料调制的甜酒,他也尝了一杯。也许要等一年之后我才有机会再喝。别的雇佣骑士,都是些好伙伴,谈论起他们认识的女性。邓克发现自己在思量坦希莉今晚会在哪儿。他知道罗翰妮夫人会在哪儿——睡在冷濠堡的床上,身边躺着尤斯塔斯老爵士,正吹着胡子打呼噜——所以他试着别去想她。她们是否想起过我?他想知道。 他的愁思突然被打断了,一群涂脂抹粉的侏儒从一只装了轮子的木头猪的肚子里蜂拥而出(译者注:特洛伊木马?),绕着桌子追逐巴特维尔大人的小丑,用充了气的猪尿泡朝他猛砸,每次打中都会发出粗鲁的声音。这是邓克几年来看到过的最有趣的事情,他跟其他人一起大笑起来。佛雷大人的儿子被这些滑稽动作迷住了,以至于亲身加入,用从侏儒手里借来的一个猪尿泡敲打起了宾客。这孩子的笑声是邓克听过的最让人恼火的笑声,那种尖锐的、如打嗝一般的咯咯笑声惹得他想要打这个男孩的屁股,或是把他扔下水井。如果他用那个猪尿泡打了我,我可能会这么做。 “就是他促成了这门婚事。”这个没有下巴的淘气鬼尖笑着跑过身边的时候,梅纳德爵士说。 “此话怎讲?”提琴手举起空了的酒杯,一名路过的侍者便为他斟满。 梅纳德爵士向高台瞥了一眼,新娘正在喂新郎吃樱桃。“伯爵大人不是头一个给这块小饼干涂黄油的人。他们说新娘早在孪河城就被一个厨房小厮给开了苞。她总是偷偷溜到厨房去跟他幽会。可惜有一天晚上被她的小弟弟盯了梢。他见到两人颠鸾倒凤的模样,便发出一声尖叫。厨子和卫兵们闻声赶来,发现小姐和小厮在和面用的大理石台板上忙着交媾,两人都像命名日那天一样光溜溜的,从头到脚沾满了面粉。” 这不可能是真的,邓克想。巴特维尔大人拥有良田千顷,家财万贯。他怎么会迎娶一个已经被厨房小厮玷污了的姑娘,还要送出他的龙蛋作为比赛奖品?河渡口的佛雷家族并不比巴特维尔家族更高贵。他们的摇钱树是一座桥而不是奶牛,区别仅此而已。贵族。谁又能真的搞懂他们?邓克一边吃着坚果,一边琢磨他在小便时偷听到的话。醉鬼邓克,你觉得你听见的是什么?他又喝了一杯甜酒,因为第一杯的味道不错。然后他交叉双臂,把头枕在上面,闭上了眼睛,就闭一小会儿,四周的烟气实在熏眼。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半数的婚礼宾客已起身高呼:“入洞房!入洞房!”吼声惊天动地,害得邓克从一场有关于坦希莉和红寡妇的美梦中醒了过来。“入洞房!入洞房!”的叫声响彻四周。邓克坐直了身子,揉着双眼。 富兰克林?佛雷爵士怀抱新娘,走下过道,身边挤满了男人和男孩。贵宾席上的女士们包围着巴特维尔大人。维韦尔夫人已经一扫愁容,正试图把伯爵大人从椅子上拉起来,伯爵的一个女儿为他解开了靴带,某个佛雷家的女人脱掉了他的上衣。巴特维尔哈哈大笑,做着无效的抵抗。他喝醉了,邓克看到,而富兰克林爵士醉意更浓……他醉得险些失手将新娘摔下。邓克还没弄明白发生了什么事,就被提琴手约翰拉着站了起来。“看呐!”他喊道。“让这个巨人来抱她!” 他记得的下一件事,是自己正在攀登一座螺旋楼梯,怀中抱着的新娘扭动不已。他不知道自己怎么还站得住脚。女孩动得一刻都不停,身边围满了男人,一面脱她的衣服,一面开着把她裹满面粉、好好揉搓一番的下流玩笑。侏儒们也来添乱。他们在邓克腿边挤来钻去,又叫又笑,还用猪尿泡击打他的小腿。他唯一能做的是不踩在他们身上。 邓克对于巴特维尔大人卧室的位置毫无概念,但是被人推搡着、戳点着,最终还是抵达了目的地。此时的新娘已是满脸通红,咯咯直笑,几近全裸,只有左腿的长袜不知怎么在攀登过程中幸存了下来。邓克同样面红耳赤,但不是因为劳累的缘故。如果有人看到的话,他的勃起一定很明显,幸好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新娘。巴特维尔夫人看上去一点都不像坦希莉,但是怀中抱着这么一个扭动着的半裸尤物,还是让邓克想到了后者。高过头的坦希莉,那是她的名字,但对我来说她一点也没有高过头。他怀疑自己是否有缘与她重逢。曾经有几个夜晚,他觉得自己一定是梦见了她。不,呆子,你只是梦见她喜欢你。 巴特维尔大人的卧室既宽敞又奢华。密尔地毯铺满脚下,一百支香精蜡烛在角落和裂缝中绽放,一套镶满黄金和宝石的盔甲伫立在门边。卧室里居然还有一个厕所,位于外墙的一个石头小壁龛中。 邓克终于把新娘扑通一声放在了婚床上,一名侏儒跳到她身旁,抓起一只乳房好一阵抚弄。女孩长声尖叫,男人们轰然大笑,邓克则抓起侏儒的领子,将他从夫人身边拖开。他拎着这个小家伙穿过房间,准备把他扔出门外,正在这时他看见了龙蛋。 巴特维尔大人将它安放在一个黑色天鹅绒软垫上,最底下是大理石的基座。它比鸡蛋大得多,却不如邓克想象的大。精致的红色鳞甲覆盖于龙蛋表面,在油灯与蜡烛的光晕中闪闪发亮,犹如珠宝。邓克丢下侏儒,拿起了龙蛋,只为感受片刻。它重得出乎他的意料。你可以用它砸碎一个男人的脑袋,蛋壳却不会损伤分毫。手指触摸之下,鳞甲光滑无比,他用双手转动龙蛋,那片深沉而浓郁的红色又似乎在微微放光。血火同源,他想到,虽然龙蛋上还有金色的斑点和午夜黑色的螺纹。 “嘿,说你呐!你以为你在干什么,爵士?”一个胡须墨黑、满脸疖子的大个子骑士恶狠狠地盯着他,他不认识此人,但那个声音却让他吃了一惊;低沉而充满怒气。是他,跟匹克说话的人,邓克意识到。那人又说:“快点放下。我会感谢你把你那肮脏的手指从伯爵大人的宝物上挪开,不然以七神的名义发誓,你会后悔的。” 那个骑士醉得不如邓克厉害,因此明智的做法似乎是按他说的办。邓克小心翼翼地将龙蛋放回原地,在袖子上把手指擦干净。“我毫无恶意,爵士。”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然后他推开那个黑胡子往前走,出了门。 楼梯井中传来嘈杂之声,是快乐的呼喊和女孩的欢笑。女人们正将巴特维尔大人引向他的新娘。邓克不想与她们碰面,于是拾阶而上,而非下楼。他发现自己站在塔楼的屋顶,头顶繁星点点。苍白城堡环绕四周,沐浴着明月,闪烁着微光。 他觉得酒劲上涌,一阵晕眩,便倚身在一段雉堞上。我快生病了不成?为什么要去摸龙蛋?他想起坦希莉的木偶戏,还有那条引起所有麻烦的木头龙。记忆让邓克深感内疚,一如往常。三个好人丧命,只为拯救雇佣骑士的一只脚。这毫无意义,从来没有。要吸取教训啊,呆子。像你这样的人就该离巨龙或是龙蛋远一点。 “它看上去似乎是用白雪做成的。” 邓克转过身。身穿华服的提琴手约翰站在他背后微笑。“什么是用白雪做成的?” “这个城堡。月光下所有这些白色石头。你有没有去过颈泽以北之地,邓肯爵士?我听说那里连夏天都会降雪。你可见过绝境长城?” “没有,大人。”他为何提起长城?“我们正要去那儿,伊戈和我。一路北上,前往临冬城。” “真希望我能与你们同行。你们可以为我带路。” “带路?”邓克皱起眉头。“临冬城就在国王大道上。如果你沿着大道一直往北走,就不可能错过它。” 提琴手大笑。“我想不会……不过你可能会惊讶于某些人迷路的能力。”他走近雉堞,俯瞰着城堡。“他们说北方佬都是些野蛮人,他们的树林里到处是狼群。” “大人?你来这里做什么?” “阿林正在找我,而我不想被人找到。他一喝酒就会变得很烦人。我看见你溜出那个恐怖的卧室,就跟着你出来了。我已经喝了太多的酒,我向你保证,但还是不敢面对赤身裸体的巴特维尔。”他朝邓克递出一个高深莫测的微笑。“我梦见过你,邓肯爵士。早在我们见面之前。那天我在路上看到你,一下子就认出了你的脸。好像我们是多年的老朋友一样。” 邓克有了一种最最奇怪的感觉,仿佛他以前经历过这一切。我梦见过你,他说,我的梦和你的不同,邓肯爵士。我的梦会成为现实。“你梦见过我?”他问道,声音粗重,皆因酒意。“什么样的梦?” 提琴手讲道:“我梦见你从头到脚一身纯白,苍白的长披风从宽阔的双肩垂下。你是一位白骑士,爵士先生,御林铁卫的誓言兄弟,整个七大王国最伟大的骑士,你的唯一使命是守护、侍奉和取悦你的国王。”。他把一只手放上邓克的肩膀。“你也做过同样的梦,我知道你有过。” 他有过,真的。就在老人第一次让我手握他那柄长剑的时候。“每个男孩都梦想着成为御林铁卫。” “然而只有七个男孩长大后有幸穿上雪白披风。你愿意成为其中一员吗?” “我?”贵族的手开始捏痛邓克的肩膀,他耸肩避过了。“也许愿意。也许不愿意。”御林铁卫的七位骑士终身服务,发誓不娶妻不生子。也许哪天我会找到坦希莉。我何苦要放弃娶妻生子的机会呢?“我的梦想无关紧要。只有国王才能擢升御林铁卫。” “我想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夺取王位。但我宁可教你拉小提琴。” “你喝醉了。”真是乌鸦笑猪黑。 “喝醉太棒了。酒能让一切变得可能,邓肯爵士。你身穿白袍的样子仿佛天神下凡,要是你不喜欢白色的话,或许更愿意做个领主?” 第七节 邓克毫不留情地嘲笑道。“少来啦,我宁愿长出一对巨大的蓝色翅膀飞上天去。反正都是痴心妄想。” “你这是在嘲弄我了。真正的骑士绝不会嘲弄他的国王。”提琴手似乎伤了自尊。“我希望你在目睹真龙降生的时候,会更加相信我刚才说的话。” “真龙降生?一条活生生的龙?就在这儿?” “我梦见它。梦见这座苍白城堡,梦见你,梦见真龙从蛋中破壳而出,全都梦见了,就像我曾经梦到两个哥哥死去一样。那时候他们十二岁,我才七岁,于是他们嘲笑我,后来却真的死了。如今我二十二岁,并且坚信我的梦境。” 邓克回忆起另一场比武大会,回忆起自己与另一位年轻王子在春天的绵绵细雨中并肩踱步。我梦见了你和一头死去的巨龙,伊戈的长兄戴伦对他说。这头庞然巨兽的双翼是如此宽广,足以遮盖整片草地。它就倒在你身上,可你依然活着,而巨龙却已死去。一语成谶,可怜的贝勒。梦境不可信,虚伪如流沙。“如您所言,大人。”他告诉提琴手。“请容我告退。” “你想去哪儿,爵士?” “上床睡觉。我已经醉得像条狗了。” “做我的狗吧,爵士。今夜乃是承诺之夜。让我们一起放声长啸,惊醒天上众神。” “你要我做什么?” “为我效力。我要你做我的亲信,官居高位。我的梦不会说谎,邓肯爵士。你将穿上白袍,而我必须取得龙蛋。必须如此,我的梦已经说得很清楚了。也许这个龙蛋会孵出巨龙,或者——” 在他们身后,门轰然打开了。“他在这儿,大人。”两名士兵登上了房顶。戈蒙?匹克跟在后面。 “戈米。”提琴手慢吞吞地说。“你来我的卧室做什么,大人?” “这里是屋顶,爵士,您喝得太多了。”戈蒙大人做了个敏捷的手势,卫兵们便走上前来。“请允许我们带您回去睡觉。请别忘了,您明天还要参加比武。基尔比?皮姆可是一个强劲的对手。” “我一直想跟这位好心的邓肯爵士比上一场。” 匹克面无表情地看了邓克一眼。“日后再说罢。您第一场的对手是基尔比?皮姆爵士。” “那么皮姆必定倒下!他们必定都会倒下!神秘骑士在所有挑战者中脱颖而出,身后留下一路传奇。”一名卫兵搀住了提琴手的手臂。“邓肯爵士,看来我们必须分别了。”当他们扶他走下楼梯时,他这样叫道。 只有戈蒙大人和邓克留在屋顶上。“雇佣骑士。”他低声咆哮。“你妈没教过你别把手伸进巨龙嘴里吗?” “我从来没见过我妈,大人。” “那就解释得通了。他承诺给你什么?” “爵位。白袍。巨大的蓝色翅膀。” “这是我的承诺:刚才的事你要敢说出去半个字,就用三尺青锋穿你个透心凉。” 邓克摇了摇头,想让自己清醒一点。这似乎没起作用。他弯下腰,吐了。 一些呕吐物溅到了匹克的靴子。贵族咒骂连连。“雇佣骑士。”他厌恶地叫道。“这里不欢迎你们。真正的骑士应当恪守礼节,绝不会不请自来,但是你们这伙雇佣……” “哪儿都不欢迎我们,可惜哪儿都有我们的影子,大人。”红酒壮了邓克的胆子,不然他会闭口不语。他用手背擦了擦嘴。 “记住我的话,爵士。不然有你的好果子吃。”匹克甩掉靴子上的污秽。然后他走了。邓克又一次倚上雉堞。他想知道哪个人疯得更厉害些,戈蒙大人还是提琴手。 等他找路回到大厅时,只剩下梅纳德?普棱与他作伴。“你脱她内衣的时候,可有看到乳头上的面粉?”他饶有兴趣地问道。 邓克摇摇头,又给自己倒上了一杯红酒,他尝了一口,便认定自己已经喝够了。 巴特维尔的事务官在塔楼里为领主与贵妇们准备了房间,他们的扈从则下榻在兵营中。其余的宾客们或可在地窖占据一榻草席,或可在西侧高墙下选一方平地搭起营帐。邓克在石头修院拿来的窄小帆布帐篷算不上体面的营帐,但毕竟尚可遮雨挡日。他毗邻的一些邻居仍然醒着,大小营帐的丝滑四壁在夜色下如同五色油灯斑斓闪耀。一顶覆满太阳花图案的蓝色帐篷里传来高声谈笑,而另一顶紫白条纹之下则飘来爱欲之声。伊戈为们自己帐篷的选址略略远离众人。学士和另两匹马在不远处倘佯,邓克的武器与铠甲整齐地靠着城墙堆放。他钻进帐中,发现他的侍从盘腿坐在蜡烛边上,埋首在一本书里,头顶闪闪发亮。 “就着烛火看书会弄瞎你的眼睛。”虽然这孩子时常试图教他,但读书对邓克来说仍是难如登天。 “我需要烛光才能看清书上的字,爵士。” “你想给你的耳朵来上一下么?这是什么书?”邓克瞥到书页上的鲜艳颜色,小小的纹章盾牌镶嵌在字里行间。 “纹章大全,爵士。” “找提琴手的来历?别费心了。他们不会把雇佣骑士写进书册里,这里边只有领主和战将。” “我并非在找他。在外庭里我看到了别的家徽……桑铎兰伯爵来了,爵士。他的徽章是三个灰白淑女,印在蓝绿波纹底色上。” “姐妹岛来的?真的么?”三姐妹群岛位于咬人湾,邓克曾听修士们说那里是罪恶之渊。姐妹镇是维斯特洛顶顶臭名昭著的走私贩窝点。“那可真是远道而来。或许他是巴特维尔新娘的远亲。” “他并不是,爵士。” “那多半是冲着筵席。在三姐妹群岛他们只吃鱼,是吧?人迟早会生厌的。你吃饱了么?我给你留了半只腌鸡和一些奶酪。”邓克翻找着斗篷的内兜。 “他们给我们准备了肋条肉,爵士。”伊戈的脸都快扎进书里去了,“桑铎兰大人曾为黑龙作战,爵士。” “如同老爵士尤斯塔斯?他人还不坏,是不是?” “是不坏,爵士。”伊戈接着说,“不过……” “我看到龙蛋了。”邓克把掏出来的食物和他们的硬面包和盐渍牛肉一起塞到一边,“几乎是全红的。血鸦大人也有龙蛋么?” 伊戈放下了他的书,“他凭什么有?他出身低贱。” “他是个私生子,并非出身低贱。”血鸦并非合法子嗣,但父母双方均为贵胄。邓克正想告诉伊戈他遇到的那人,但随即注意到了他的脸:“你的嘴怎么了?” “我打了一架,爵士。” “让我瞧瞧。” “没流多少血。我擦了点酒。” “你和谁打起来了?” “另外几个侍从,他们说……” “管他们说了啥。我怎么跟你说的?” “管好自己的舌头,免生是非。”孩子摸了摸裂开的嘴唇,“可他们称我父亲为弑亲者。” 他正是,孩子,虽然我认为这并非他本意。邓克和伊戈说过几十遍切勿把这类话当真。你知道真相,这就够了。他们曾听过这些流言,在酒肆旅舍,林中火堆之旁。整个王国都知道在杨滩镇梅卡王子的钉头槌如何将其兄“碎矛”贝勒击落。阴谋论甚嚣尘上并不令人惊讶。“如果他们知道梅卡王子是你父亲,他们绝不会提起这些。”会背着你说,但绝非当面提起。“你没管好你的舌头,跟那些侍从们都说了什么?” 第八节 伊戈看起来满面羞惭:“我说贝勒王子的死只是个噩运。可当我跟他们说梅卡王子敬爱其兄贝勒,亚达姆爵士的侍从反驳道他只是敬他早死,而马洛尔爵士的侍从说他还敬他兄弟伊里斯早死呢。我就揍了他。我把他揍惨了。” “我看我该把你揍惨了才是。送你一对肿耳朵和你的肥嘴唇相映生辉。你父亲要是在这里也会揍你。你以为梅卡王子要一个孩童给他辩护么?当初送你跟着我时是怎么告诫你的?” “忠心做侍从服侍你,不逃避一切差使和训斥。” “还有?” “遵从王法,骑士精神和大人您。” “还有?” “削发或染发,”这一句他说得并不情愿,“无论对谁不可泄漏真名。” 邓克点头:“那个孩子喝了多少?” “他喝的大麦啤酒。” “你也看到了?啤酒让人多生一张嘴。言语犹如轻风。” “某些言语犹如轻风,”这孩子犟得无可理喻,“另一些则是叛国。这比武大会全是叛贼,爵士。” “每个人都是?”邓克摇了摇头,“即便当真,那也只是陈年旧事。黑龙已死,他麾下众将或逃或降。何况你说的也不尽不实,巴特维尔大人的儿子们分别从属于两边。” “那他也是半个逆贼,爵士。” “十六年前的半个逆贼。”邓克的酒意已经全消,他虽怒气冲冲但头脑略为清醒,“巴特维尔伯爵的事务官负责比赛事宜,他名叫科斯格罗佛。去找他,替我报名长枪比武。等等……别用我的真名。”领主爵爷众多,保不定哪个会想起杨滩镇的高个邓肯爵士,“用‘绞索骑士’这名字替我报名。”平民百姓们就爱在比武大会上看到神秘骑士现身。 伊戈摸了摸肿得老高的嘴唇:“绞索骑士么,爵士?” “就按这个盾牌起的名字。” “我知道,只是……” “就按我说的去做。你今晚书看得够多了。”邓克用拇指和食指掐灭了蜡烛。 烈日悬空,酷热难当。 热浪把城堡的白石墙烤得直冒青烟,空气里弥漫着烘干泥土和枯草的气味,一丝风儿也无,塔楼和门楼上红、绿、黄各色旗帜低垂着纹丝不动。 邓克从没见过雷鸣如此焦躁不安。伊戈给公马装鞍垫时,它不停来回摇晃着脑袋,甚至对着男孩呲出大颗臼齿。太热了,邓克暗忖,不论对人对马都太热了。战马就算在天气舒适宜人时也难得脾气温顺,而现在这天气就算圣母本人也难免心生火气。 庭院中央,另一场长枪比武拉开帷幕。赫伯特爵士骑着一匹金色的骏马,马身披着黑甲,装饰着派基家族的红白双蛇;弗兰克林爵士则身骑栗色公马,灰色的马饰上纹有弗雷家族的双塔徽标。两马交会时,红白长枪利落地一断为二,蓝色长枪则碎成数段,但无人落马。看台上的观众与城墙上的守卫中传来一阵短暂而稀稀拉拉的欢呼。 连欢呼都嫌太热了。邓克擦去眉间的汗珠。比武就更嫌热了。他的脑袋如皮鼓般突突直跳。让我赢下第一场,再多一场,我就谢天谢地了。 两个骑士在比武场顶端勒缰回马,抛下残破的枪杆。第四对长枪。整整多了三对,邓克想道。他已尽可能地一再推迟了穿上盔甲的时机,可这会在一身铁衣下,他的内衣业已湿湿地黏着肌肤。世上尚有比满身臭汗更糟的境况,他对自己说道,回想起白衣女士号上面对蜂拥而至的铁民的艰难一战,打完那一仗,他可是满身血污啊。 派基和弗雷握紧新的长枪,再次将马刺踢向坐骑。干裂的土块在飞扬的蹄后四处溅开。枪杆断裂的巨响让邓克缩起脑袋。昨晚喝得太多,吃得也太饱。他模糊地记得抱着新娘子走上台阶,记得在屋顶上遇到了提琴手约翰和匹克伯爵。我为何会去屋顶?似乎对话里提到了龙,他开始模糊地记得,还是龙蛋,或者是其他东西,也许…… 一阵喧哗让他回过神来,夹杂着欢呼与哀叹。邓克看到金色骏马背着空鞍冲向武场终点,赫伯特?派基爵士在地上痛苦地翻滚。还有两个就该我出场了。早日干掉乌索尔爵士,就能早日脱下这身该死的铠甲,喝一杯凉快的,舒舒服服休息一下。在他们再次召他出战之前至少该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巴特维尔大人手下臃肿的传令官登上看台顶端,召唤下一对比武骑士:“来自纳尼,尽忠于白墙伯爵巴特维尔大人的骑士,‘豪胆’的阿尔葛雷弗爵士。来自猫咪窝的骑士,格伦顿?佛花爵士,请上前英勇对敌。” 阿尔葛雷弗爵士高挺干瘦,这名饱经风霜的护卫骑士身着褪色的灰色战甲,骑一匹不加披挂的骏马。邓克曾与这类骑士交游:这些人坚若磐石,且技艺捻熟。他的对手是年轻的格兰顿爵士,骑着他可怜的阉马,身穿一件沉重的锁子甲,戴着铸铁的半盔,露出面门。在前臂上,他的盾牌刻有他父亲的烈焰家徽。他需要一副胸甲,和一顶体面的头盔,邓克想道,这么一副披挂,对着头部或当胸一击会要了他的命。 格伦顿爵士难掩对这番介绍的怒火。他勒马愤愤地绕着圈,大喊道:“我真名乃格兰顿?鲍尔。令官,愿你的嘲弄与你一同见鬼去。正告你,我有英雄之血脉!”传令官不虞答他,但年轻骑士的抗议只是激起了更多笑声。“为何他们嘲笑他?”邓克大声问,“是因为他是个私生子么?”佛花是河湾地贵族父母给予私生子的姓氏,“那个猫咪窝又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知,爵士。”伊戈说。 “这无关我们的事。我的头盔?”阿尔葛雷弗爵士和格伦顿爵士在巴特维尔大人和夫人前轻点枪尖行礼。邓克看到巴特维尔靠向新娘耳畔低语几句。女孩格格笑了起来。 “这儿呢,爵士。”伊戈戴着他那顶大草帽,为他的眼睛和光头遮阳。邓克一直借着那帽子嘲弄这男孩,但现在他只希望他也能弄到一顶。烈日下,草帽可比铁帽子管用得多。他拨开遮住眼睛的浓发,用两只手把巨盔摆正,在颚下系紧。头盔的内衬一股汗酸臭,他感到一整块铁沉沉地压在肩膀和脖子上,脑袋因为昨晚的宿醉隐隐作痛。 “爵士,”伊戈建议道,“现在退出还不算晚。如果您输了,那么雷鸣和这套盔甲……” 那我的骑士生涯也到头了。“你觉得我会输?”邓克反问道。阿尔弗雷德爵士和格兰顿爵士在武场的两头就位。“这又不是对敌狂笑风暴。这里哪个骑士有能耐找我的麻烦?” “基本上每个人都能,爵士。” “我看你耳朵又欠拧了。乌索尔爵士比我老十岁,还矮上一半。”阿尔葛雷弗放下了面罩。格伦顿爵士没有面罩可以放。 “自杨滩镇后您从未参加比武大会,爵士。” 不知收敛的孩子。“我有训练过。”当然,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当条件允许,手头有东西,他会对着木靶或铁环练习冲刺。另一些时候,他让伊戈爬上树,在高低合度的树枝上悬一张盾牌或木桶锻炼枪法。 “您使剑胜过持枪,”伊戈说,“若有一把长斧或钉头槌,世上少有人能正撼您的力量。” 这话正是一语中的,邓克颇有些心烦意乱:“这世上可没有大剑或者钉头槌比武。”他指出。场地中央,“火球”的儿子与“豪胆”的阿尔葛雷弗爵士正开始策马冲锋,“拿我的盾来。” 伊戈扮了个鬼脸,跑去拿盾牌。 越过比武场,阿尔葛雷弗爵士的长枪正中格伦顿爵士的盾牌,堪堪滑开,在火流星图案上刻下一道深沟。但鲍尔的矛尖直奔对手的胸甲中央而去,以千钧之力撕裂了敌手的鞍带。骑士和鞍镫一道滚落黄土。邓克不由惊讶叹服。这孩子的武技几乎跟他吹嘘的一样出色。他不禁猜想这能否消弭众人对他的嘲笑。 一记号角吹响,声音大得让邓克又缩了缩脖子。传令官再次爬上他的高台:“苦桥伯爵与渡口守护,卡斯维尔家族的乔弗里爵士。‘雾野镇之猫’凯尔爵士。上前英勇对战。” 凯尔爵士的铠甲做工精良,但年岁久远,布满凹坑划痕。“圣母慈悲,邓肯爵士。”在前往比武会的路上,他对邓克和伊戈说,“让我对敌卡斯维尔。我来此正是为了见他一面。” 如果今早武场上有人比邓克感觉更糟的话,那当仁不让该首推在酒宴上醉得人事不省的卡斯维尔大人。“昨晚这一醉,他还能上马已然是个奇迹,”邓克恭维道,“胜利归于阁下。” “万勿这么说呀,”凯尔爵士温文尔雅地一笑,“邓肯爵士,猫儿若想占到它那碗香甜奶油,就该知道何时喵喵求告,何时亮出利爪。一旦大人的长枪轻轻划过我的盾面,我便会自动滚落红尘。而后当我牵马备盔去找他时,自会竭力恭维从我为他打造第一柄利剑以来,他的技艺如何日益精进。我将再次成为卡斯维尔的扈从,苦桥城的一员骑士。” 这毫无一丝荣誉可言,邓克几乎脱口而出,但他只是咬紧了舌头。凯尔爵士并非第一个以荣誉换取炉边一席温暖之地的雇佣骑士。“诚如您所言,”他嗫喏道,“愿您好运相伴。或是噩运,如果您更喜欢的话。” 乔弗里?卡斯维尔伯爵二十出头,身形瘦弱,身着全副铠甲的他看起来确实比昨晚俯面栽在一滩美酒里时体面不少。他的盾上漆着一匹黄色的半人马,手挽长弓。同样的纹章装点着他白色的丝绸马饰,又用黄金镶在头盔顶端,耀眼夺目。作为以半人马为家徽的骑士,他在马上应当更为自如才是。邓克不知凯尔爵士的长枪技艺如何,但卡斯维尔爵士坐在鞍上的样子,似乎一阵咳嗽就能让他翻身落马。猫儿若要取胜,只需飞速掠过他身边就可。 第九节 伊戈牵着笼头,让邓克笨拙地翻上高高的硬鞍。他静坐于鞍上等待,感觉到众人的注目。他们在怀疑这个高大的雇佣骑士是否真有能耐。邓克自己也不禁怀疑,不过答案即将揭晓。 雾野镇的猫儿果然言行一致。卡斯维尔大人的长枪一路东倒西歪,但凯尔爵士根本毫不费心瞄准。两骑都没能全速冲刺起来,不过当乔弗里大人的矛尖碰巧撞到猫儿的肩头,他还是仰面一头翻倒。我还以为猫儿在掉落时都能四肢悠然稳稳着地,邓克想道,看着雇佣骑士在尘土中挣扎。卡斯维尔爵士的长枪完好无损。他信马绕场,一次又一次把枪杆高高举起,似乎他刚把“长刺”里奥或狂笑风暴挑落马下一般。猫儿捡起他的头盔,追逐着他的战马。 “盾牌。”邓克吩咐伊戈。男孩双手把盾递上。他把左臂穿过绑带,紧握把手。风筝盾的重量令人安心,虽然其长度操纵起来感觉怪异。看到那个绞死的人让他再次心神不宁。这是个不吉利的东西。他决心尽快重漆盾牌。愿战神佑护我顺利冲刺,速速一胜。他静静祈祷,场边传令官再一次登上高台:“乌索尔?昂德里夫爵士,”他开口宣读,“以及绞索骑士,上前英勇对战。” “爵士,万万小心。”伊戈低声提醒,递上比武长枪,十二尺的尖细木柄,配上雕成紧握拳头状的圆滑铸铁枪尖,“有侍从告诉我乌索尔爵士马技稳健,且行动迅速。” “迅速?”邓克嗤之以鼻,“他的盾上画着一只蜗牛。你以为他能快到哪儿去?”他夹紧马腹,缓缓前行,枪尖直立。赢下一场,我至少不会比以前更糟。两场,我们就高枕无忧了。看看这群对手,两场胜利不算是个奢望。至少他抽了个好签。他本有可能对敌老公牛或是基尔比?皮姆,又抑或是某个本地的硬角色。邓克猜想比赛主管是否刻意将雇佣骑士在首轮相互配对,好让领主大人们免于首轮被折辱的窘境。这无关紧要,老人常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乌瑟尔爵士是眼下唯一需要考虑的对手。 他们在看台下相会,巴特维尔大人和其夫人高坐于城墙阴影之下,坐垫柔软;弗雷大人陪坐一侧,一边膝上坐着淌鼻涕的小儿子。他们身后,一排侍女摇着大扇。尽管如此,巴特维尔大人外衣的腋下仍然染开深渍,而新娘的秀发则因为湿热四处卷翘。她看上去暑热难当,百无聊赖,浑身不自在。可当她瞥见邓克,她扭动身子挤压着胸脯,让他在头盔下面红耳赤。他向她与她的夫君大人垂下枪尖行礼,乌索尔爵士也依葫芦画瓢。巴特维尔祝他们尽展所长。而他的妻子吐了吐小舌头。 时候已到。邓克驱马奔向武场的南端。八十尺外,他的对手也按序就位。他的灰色公马比雷鸣小上一圈,但更年轻昂扬。乌索尔爵士身着绿釉板甲,外罩银色锁链甲,绿灰间杂的流苏从他的圆盔上披散而下。他的绿色盾牌纹着银色蜗牛标志。好马好盔甲,赎金必定高昂,若是我能将他挑落的话。 号角吹响。 雷鸣一路小跑向前,邓克把长枪移向左侧,微微下垂,越过马头直指两人之间的木栏。他的盾牌紧紧护住左侧,压低身形,双腿紧夹马腹。雷鸣一路冲过比武场。我们融为一体,人,马,长枪,合为一头金铁交杂的嗜血之兽。 乌索尔爵士全力冲刺,灰马的四蹄下尘埃飞扬。四十码,邓克狠踢马刺,雷鸣开始飞奔,他的枪尖正指那只银色蜗牛。昏日,尘雾,酷热,高城,巴特维尔,新婚姑娘,提琴手,梅纳德,骑士侍从,马夫庶民。一切归于虚无,目中只余敌手。马刺再扬,雷鸣全速腾跃,银色蜗牛迎面扑来,随着灰马修长四腿交替不住闪耀……但乌索尔爵士的长矛与铁拳更在前方。我盾刚强,足可抗此一击。蜗牛才是关键。击中蜗牛,胜利归于我。 十码开外,乌索尔爵士的矛尖轻轻上挑。 邓克耳中轰然巨响,长枪一阻。他的双手与肩头传来反冲之力,但他永无机会看清自己是否一击中的。挟一人一马奔冲之势,乌索尔爵士矛头的小小铁拳,正中他的眉心。 邓克仰面醒来,直直瞪着穹顶的拱肋。有那么一会,他不知自己置身何处,又从何而来。话语在他耳边回响,面孔在四周漂浮:老爵士艾兰,高过头的坦希莉,“棕盾”班尼斯,红寡妇,“碎矛”贝勒,“明焰”伊里昂,可怜的疯女士维斯。猛然间,比武的场面重回脑海:酷热,蜗牛,迎面而来的铁拳。他呻吟起来,把身子蜷进肘弯里,这一动让他的头骨如同巨锤战鼓般轰轰作响。 至少他的双眼尚能视物,头上也没多个洞,还算不错。周遭是一个地窖,他注意到,每一面墙都堆满了成桶的啤酒与葡萄酒。这里倒还凉爽,他想,而且饮水近在咫尺。他的嘴里一股血腥味。突然,恐惧攫紧了他。倘若咬掉了舌头,他就是个哑巴大块头了。“日安。”他开口说话,只是想听听自己的声音。话语在屋顶间回荡。他试图站起身,但地窖在他眼前旋转起来。 “慢慢的,慢慢的。”一个颤颤的声音在他耳边说。一个弯腰驼背的老人出现在床边,长长的头发和袍子一样灰。他的脖子上围着由各色金属缀成的学士颈链,衰老的脸上皱纹密布,高高的鹰钩鼻在脸中央挤出两道深沟。“别乱动,让我瞧瞧你的眼睛。”他用拇指和食指分开邓克的眼皮,检查了他的左眼,然后是右眼。 “我脑袋疼。” 老学士嗤之以鼻:“您该庆幸它还生在您的肩膀上,爵士。来,这个会让你好过点。喝了它。” 邓克努力地咽下了最后一滴难喝的药水,忍着不吐出口来。“比武,”他问道,用手背擦了擦嘴,“告诉我,怎样了?” “还不是照常乱哄哄一塌糊涂。人骑在马上,互相用棍子捅。斯莫伍德伯爵的侄子扭断了手腕,埃顿?瑞斯利爵士的腿给马压坏了。但到现在为止还没人丢了性命,虽然一度我曾担忧过您,爵士。” “我落马了么?”他仍感到脑袋里好像塞满了羊毛,否则他绝不会问出如此愚蠢的问题。话一出口邓克就后悔了。 “那一记能把城墙都撞摇晃呢。那些在您身上押了重注的现在定是悔恨不堪那。还有你的侍从像丢了魂一样。要不是我撵走他,这会儿他还坐在这边呢。我可不要个小孩子呆在这里碍事。我提醒了他尚有任务在身。” 邓克觉得自己也需要提醒一下:“你说什么任务?” “您的马,爵士,还有武器和盔甲。” “对。”邓克答到,终于记了起来。这孩子是个尽职的侍从,他知道他该做些什么。我输掉了老人留给我的剑,和斯提利?佩特精心为我打的铠甲。 “您那位拉提琴的朋友也很关心您。他要我给予您最精心的照料。他也被我撵走了。” “你照料我有多久了?”邓克活动着握剑的手指。看上去每一只都还算自如。只有头痛得要死,不过反正艾兰爵士说过我从不用我的脑袋。 “以日晷来看,有四个小时了。” 四个小时不算太糟。他曾听过一个故事,一个骑士被重击后整整睡了四十年,醒来时已是年老体弱。“你知道昂德里夫爵士赢下第二场了吗?”说不定蜗牛能赢下冠军。若是输给全场最优秀的骑士多少会让他好受些。 “那一场?他还真赢了。击败了亚达姆?弗雷,他是新娘的表兄,一个挺有前途的年轻人。夫人看到亚达姆爵士坠马时昏倒了,她被搀回卧室去了。” 邓克强撑着站起来,东倒西歪,但老学士扶住了他。“我的衣服在哪儿。我得走了。我要……我必须……” “如果您记不起来,那一定不是什么重要的事儿。”学士做了个不耐烦的手势,“我建议您不要饱食,醉酒,以及以后别再让人刺中您的眉心……不过我早就知道你们这些骑士都是左耳进右耳出。快走,快走,我还有别人要照顾。” 屋外,邓克遥遥眺望一只飞鹰盘旋在明澈蓝天之上,艳羡之情油然而生。东边天空云彩开始堆积,如邓克的心情灰暗不振。他一路走回武场,烈日的光芒如砧上铁锤般摧残着他的脑袋,脚下的土地也似乎游移不定……或者是他自己在四处摇晃。光爬上地窖的阶梯,他就险些摔倒两次。我本该召来伊戈的。 他慢慢地穿过外廊,绕过人群的外围。在庭院里,臃肿的阿林?库克肖大人在两名侍从的搀扶下一瘸一拐地下场,格伦顿?鲍尔爵士的最新受害者。第三个侍从提着他的头盔,三根骄傲的羽毛如今全数折断。“提琴手约翰爵士,”传令官喊道,“效忠于渡口侯爵的孪河城骑士,弗雷家族的弗兰克林爵士,上前英勇对战。” 邓克站在一边,看着提琴手骑着高大黑马入场,马身的蓝绸上装饰着金剑与提琴。他的胸甲以及护膝,护肘,护胫,护喉均上了蓝色的釉彩,底下的锁链甲则是镀金。弗兰克林爵士则骑一匹斑点灰马,银色马饰飘飘,与他一身灰衣灰甲相衬,盾牌与外套上装点弗雷的双塔标志。他们来回冲锋数合。邓克呆立观看,但视若不见。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他自嘲道。他的盾上是一只蜗牛啊,你怎么能输给盾上画着只蜗牛的人呢? 身边欢呼雷动。邓克抬头看见弗兰克林?弗雷滚落在地。提琴手下马帮助他落败的对手起身。他离龙蛋又近了一步,邓克想道,而我又身处何方呢? 他走近内门,遇见昨晚的侏儒们正准备启程。他们正把小马系上一只装了轮子的木猪,以及另一辆看上去更正常的篷车。他发现他们共有六人,每一个都比前一个更矮小丑陋。有几个可能还是孩童,但他们都那么矮,很难确实分辨。大白天下,穿上了马裤与布袋斗篷,他们看上去远没有着小丑装时滑稽可爱。“大家日安,”邓克礼节性地招呼,“是否正要上路?东边有些乌云,可能要下雨了。” 唯一对他的回答是最丑的那个侏儒的冷冷一眼。他是昨晚我从巴特维尔夫人身上拽掉的那个么?这个矮子在近处闻起来臭得像个粪坑。邓克只嗅了一下就赶紧加快了脚步。 穿过牛奶房的那段路在邓克看来如同他和伊戈穿越多恩沙漠一般漫长。他一手扶墙,时不时靠在一边歇息。每次他转动头部,仿佛整个世界在水中摇晃。水,他想,我需要喝水,不然就要昏倒了。 一个路过的马僮领他到了最近的水井。就在那里,他发现猫儿凯尔正在和梅纳德?普棱轻声交谈。凯尔一副垂头丧气状,但邓克的到来让他抬起头来:“邓肯爵士?我们听说您死了,或者离死不远了?” 邓克揉着额头:“我倒想呢。” “我完全理解您的感受。”凯尔叹了一口气,“卡斯维尔大人不认得我了。当我告诉他我曾为他铸造第一柄剑,他看我的眼神就好像看一个白痴。她说苦桥堡没有位置留给像我这样孱弱的骑士。”猫儿苦笑了一下,“他倒留下了我的武器和盔甲,还有战马。我还能如何?” 邓克没法回答。就算是个自由骑手也需要骑马,当个佣兵也需要把剑啊。“你会找到另一匹马的,”他縋起水桶,安慰道,“七国遍地都是马。会有别的领主要你的。”他掬起一捧水,一饮而尽。 “别的领主,是啊,您倒是认识一个给我瞧瞧。我不年轻了,又不如您强壮,更别提高大了。壮汉永远不缺人要。巴特维尔大人就喜欢大个骑士。你看看汤姆?赫德尔,你有看见他比武么?他在武场上所向披靡。当然,火球的儿子也不赖。提琴手也是。我倒希望是他击败我呢。他拒绝收取赎金。他说,他除了龙蛋什么都不要……除了他业已击败对手的友谊。真是一朵骑士精神之葩啊。” 梅纳德?普棱大笑起来:“是一把骑士精神之琴吧。那家伙正拉出一曲暴风骤雨,在风雨降临之前,我们最好还是躲得远远的。” “他不收赎金?”邓克问道,“真是高贵的姿态。” “兜里金龙不缺,姿态自然高贵。”梅纳德爵士调侃道,“你若有心,就该吸取教训,邓肯爵士。如今远走高飞还不嫌晚。” “走?去哪儿?” 梅纳德爵士耸耸肩膀:“随便哪儿。临冬城,盛夏厅,阴影之地亚夏,这无关紧要,只要不用留在此地。牵起你的马,带上盔甲,溜出大门就行。没人会记得你。蜗牛还有他的下一场对手要忧心,其余众人只会注目比武。” 第十节 一瞬间,邓克的确隐隐心动。只要他保有盔甲战马,他至少还算是个骑士。丢掉了这些,他只能算是个乞丐。一个壮汉乞丐,也只是个乞丐。但他的装备和武器已然属于乌索尔爵士了,雷鸣也是。宁当乞丐,不作小偷。他曾混迹于跳蚤窝,与“白鼬”、拉夫、“布丁”之流为伍,是老人令他告别了如此生活。他可以想象艾兰?帕尼其爵士会如何评价普棱的建议。但艾兰爵士已死,因此答案籍由邓肯口中说出:“雇佣骑士也有荣誉,您愿意誓守清白荣誉而死,还是玷污荣誉活命?别回答,饶了我吧,我知道你想说什么。带上你的男孩逃命吧,绞索骑士,在您落得您盾牌徽标的下场之前。” 邓克怒道:“您怎知我的下场?难道您如提琴手一般做梦么?你对伊戈又知晓多少。” “我只知鸡蛋若想保命,就得离煎锅远远的。【注:鸡蛋与伊戈同音】”普棱悠然道,“白墙堡对那孩子可不是个好地方。” “您在比武中战况如何,爵士?”邓克问道。 “啊,我并未在武场报名。最近武运不佳啊。要您说,谁会最后得到龙蛋?” 反正不是我,邓克想,“诸神自有分断,我可不知道。” “猜猜看吧,爵士。您自有犀利双眼。” 他略略想了一下:“提琴手?” “真不错。愿意阐明一下您的理由么?” “我只是……感觉如此。” “我也一样。”梅纳德?普棱说,“不妙的感觉啊,为所有挡在提琴手路途上的人,不论是骑士,还是男孩。” 在他们的帐外,伊戈正在洗刷马饰,两眼却遥望远方。这孩子如此在意我的失败。“行了,”邓克唤道,“再刷下去,他就和你一样秃了。” “爵士?”伊戈扔下了刷子,“我知道那只笨蜗牛杀不了你!爵士。”他紧紧地抱住他。 邓克摘下孩子的宽边草帽戴在自己头上:“学士说你拿了我的铠甲走了。” 伊戈不满地抢回了帽子:“我刷了您的链甲,擦亮了你的护臂,护喉和胸甲。但头盔被乌索尔的枪尖扎裂凹陷了。您得找个武器师傅把它敲平。” “让乌索尔爵士去敲吧,这是他的东西了。”没有马,没有剑,没有盔甲。说不定侏儒们愿意带我一起进戏班呢。这下看上去就滑稽了,六个矮子用猪尿泡揍一个大汉。“雷鸣也是他的了。过来,我们把东西交给他,去祝他接下来比武顺利。” “现在么?爵士。我们会赎回雷鸣么?” “用什么?小家伙。石头还是羊粪蛋?” “我想过了,爵士。如果您能借到……” 邓克打断了他:“没人会愿意借我那么多钱的,伊戈。他们凭什么?我算什么,一根自称为骑士,被某个蜗牛用棍子差点戳掉脑袋的大木头么?” “那么,”伊戈说道,“您至少还有雨点。我会骑回学士。我们去盛夏厅吧。您可以在我父亲麾下服役。他的马厩里战马如云。您尽可以挑一匹战马,再找一匹驮东西。” 他知道伊戈是好意,但邓克无法重回盛夏厅卑躬屈膝,像现在这样,败落之后,身无分文,来谋个职位,却连把剑都没有。“孩子,”他说,“你去那里最好,但我不能从你父亲的桌下或马厩靠残羹冷炙过活。也许到了我们该分别的时候了。”邓克总能在兰尼斯港或旧城的守卫队中谋得一席,他们喜欢要大个子。从兰尼斯港到君临,每家客栈的门檐上我都撞痛过额头。除了给我满头包之外,我的个子也该为我挣几个铜板了。但守卫可不带侍从。“我已经把我所知尽授予你,虽然那也不多。一个出色的武术教头会更好地训练你,找个可敬的老骑士,确保他知道该抓长枪的哪一头。” “我不想要什么出色的武术教头,”伊戈说,“我只要你。如果我用——” “不行,别提这个。我不想听。去收拾我的武器。我会把它们和赞美之辞一同献给乌索尔爵士。今日事,今日毕。” 伊戈踢了踢地面,他的脸和大草帽一样耷拉着,“好的,爵士。如您所言。” 从外面看来,乌索尔爵士的帐篷朴实无华:深色帆布,四角正方,用麻绳紧紧钉入地面。唯一的装饰是正中飘扬的一杆长长灰旗,上绘银色蜗牛。 “在这里等我。”邓克吩咐伊戈。孩子牵紧雷鸣的缰绳。高大的棕色战马驮满了邓克的武器与铠甲,甚至包括他新得的旧盾。绞索骑士,我是个多么糟糕的神秘骑士啊。“用不了多久。”他低头弯腰钻进帘子。 帐篷简陋的外表下,内里的华丽舒适程度令他猝不及防。他脚下铺满密尔的织毯,五色杂陈。一圈便椅簇拥着一张华丽的高脚桌。柔软的靠垫堆满羽毛床铺,熏香自一尊黑铁炉中冉冉升起。 乌索尔爵士坐在桌边,拥一壶酒面对着成堆金银。他的侍从模样迟钝,正与他一同清点钱币。蜗牛不时轻咬硬币,或将其放到一边。“看来你要从我这学的还很多,威尔。”邓克听见他说,“这个硬币被人切过,这个则磨薄了。还有这一个?”一抹金光在他指尖舞蹈,“收钱之前要看好了。拿去,给我说说你看到了啥。”金龙划过半空,威尔扑了个空,硬币掠过他的指尖滚落地上。他跪下身去找到金币,反复瞧了两次,答道:“这个没问题,大人。一面有一条龙,另一面是国王……” 昂德里夫瞥了邓克一眼:“上吊的家伙。很高兴看到您能走动,爵士。我怕我失手杀了您。您能否好心向我的侍从解释一下金龙的问题。威尔,把金币递给邓肯爵士。” 邓肯别无选择地接过。他击落了我,所以现在我得甘心接受他的嘲弄?他皱起眉头,在手心里掂量着金币,仔细检查正反两面,又放进嘴里:“纯金的,未经切削和打磨,分量十足。换我也会收下,大人。这有何问题?” “有问题的是国王。” 邓克仔细察看。金币上雕刻的面庞年轻无须,英姿飒然。伊里斯国王在金币上满面胡须,老国王伊耿亦是如此。两者之间的贤王戴伦倒是没有胡须,但硬币上的不是他。金币不算很旧,不可能铸于“无能的”伊耿之前的年代。邓克剥擦着头像下的文字。戴伦,文字如此说,但邓克熟知贤王戴伦的模样,这决不是他。他再次细看,发现字母的笔画有些奇怪,那不是……“戴蒙!”他惊呼道,“这是戴蒙!可世上从没有戴蒙国王,只有——” “伪君。黑火戴蒙在叛乱中铸造了他自己的钱币。” “但仍是金子,”威尔反驳道,“如果这是纯金,那就该和别的金龙一样值钱,大人。” 蜗牛揍了他一个耳光:“白痴!没错,这是纯金,逆贼之金。拥有它已是叛国,使用它则是双倍叛逆。我得把它融了。”他又揍了一巴掌,“快滚得远远的,这名优秀的骑士和我有正事商议。” 威尔连滚带爬地眨眼没了影。“请坐,”乌索尔爵士彬彬有礼地说,“您要来点酒么?”在他自己的帐篷里,乌索尔爵士看起来和酒宴上简直是两重天地。 蜗牛匿于壳中,邓克暗记。“多谢,不用。”他把金币抛回乌索尔爵士手中。逆贼之金,黑火之金。伊戈曾告诉我这比武大会全是叛贼,可我并未当真。他欠这孩子一个道歉。 “就半杯,”昂德里夫坚持道,“你听上去亟需喝一点。”他倒了两杯酒,把一杯递给邓克。脱了盔甲,他看上去更像商人而非骑士,“冒昧猜测,您是来了结账目。” “正是,”邓克接过酒杯。也许喝了头痛会好些,“我带来了我的盔甲,武器和战马。将他们与我的赞美一同带走吧。” 乌索尔爵士露出笑容:“我猜这时该轮到我赞扬您在武场上表现勇猛了。” 邓克暗想,“勇猛”是否是“笨拙”的体面之辞。“感谢您的赞扬,但是……” “我想您误会我了,爵士。可否冒昧问您是如何成为一名骑士的么,爵士?” “艾兰?帕尼其爵士在跳蚤窝找到了正在追猪的我。他的旧侍从在红草原战死,他需要人替他照料马匹,擦亮盔甲。他保证若我服侍于他,他会教我舞剑持枪和骑乘马匹的技艺,因此我欣然接受。” “动人的故事……虽然如果我是你,我不会提起那头猪。不知艾兰爵士如今身在何方?” “他已死。我埋葬了他。” “如此。你是否将他带回帕尼其镇?” “我不知那镇在何处。”邓克从未见过老人的帕尼其镇。艾兰爵士绝少提起,正如邓克绝少提及跳蚤窝,“我将他葬于面西的山坡,好让他常常欣赏落日。”便椅在他庞大的身躯下吱嘎作响。 第十一节 乌索尔爵士回身就坐:“我有我自己的铠甲,坐骑更胜于你。一匹衰弱的老马和一堆破钢板锈链子于我又有何用?” “斯提利?佩特打造了我的战甲,”邓克微愠道,“伊戈对这套铠甲精心照料,链甲上不沾一点锈斑。铸它的钢铁坚固耐用。” “坚固耐用,但沉重,”乌索尔爵士抱怨,“而且对任何正常人都过于庞大。你壮得不同寻常,高个子邓肯。至于你的马,骑起来太老,煮来吃还塞牙。” “雷鸣自不如从前年轻,”邓克承认,“如你所言,盔甲也略嫌巨大。但你尽可以随意出售。从兰尼斯港到君临,数不清的铁匠都愿接手这般货色。” “换来仅值一成的钱,我估计,”乌索尔爵士说,“随后拿去融掉。这可不行。我爱的是亮闪闪的银币,不是一堆破铜烂铁。源自国库如假包换的银币。那么,您究竟是否愿意赎回您的装备,爵士?” 邓克捻着手里的酒杯,皱起了眉头。酒杯是沉甸甸的真银,杯缘镶着一圈金丝蜗牛。杯中之酒亦金光闪闪,甘醇美味。“若是心愿都能信手拈来,我又何尝不愿欣然付钱。可是……” “……你连下个注的两个银鹿都掏不起。” “如果您允许……允许我暂借回我的盔甲与战马,我可以晚些付清赎金。一旦我筹足数目。” 蜗牛用滑稽的眼光看着他:“您去哪里筹足,爵士?” “我可以服侍某个领主,或者……”说出这些话异常困难,这让他觉得自己像个乞丐,“可能会要好几年,但我终会还债。我发誓。” “用您那骑士的荣誉么?” 邓克脸红了:“我会在羊皮纸上写下契约。” “一小片废纸加上雇佣骑士的信手涂鸦?用来做厕纸还差不多。没别的用处。” “您自己也是个雇佣骑士。” “这您可伤到我了。的确,我浪迹天涯,从不听任他人差遣……但我上一次卧睡荒郊野外已是很久远的事了。旅店对我来说更为舒适得体。我是个‘比武骑士’,您所能遇见的最优秀的那种。” “最优秀?”他的傲慢令邓克恼怒不堪,“狂笑风暴也许不会同意,爵士,‘长刺’里奥和‘野兽’布雷肯想必也颇有不同看法。在杨滩堡,无人知晓蜗牛知名。若您身为如此著名的比武冠军,为何如此默默无闻?” “您听到我称自己为比武冠军了么?确实,那会让您名扬天下,对我来说,还不如回家自个出水痘。多谢夸奖,但我并非冠军。我会赢得下一场,但决战中我将落马。巴特维尔为第二名准备了三十金龙的赏金,对我足够了……算上丰厚的赎金和我赢得的赌注。”他对着满桌金银扬了扬手,“您看上去强壮高大。身高总是会打动愚民的心,虽然在比武中不值一文。威尔替我为我自己下了一赔三的赌注,肖尼大人愿意与我以一赔五对赌,真是十足的蠢货。”他用修长的手指拾起一枚银鹿,旋转着弹上半空,“下一场我会击败老公牛。然后是猫咪窝骑士,如果他能挺到与我对决的话。这两场的赔率定然很高,真是让人伤感呢。庶民们总是如此热爱本乡的英雄。” “格伦顿爵士是英雄之血脉。”邓克鲁莽地反驳道。 “哦,我真的期待如此。英雄血脉也许能值当一赔二吧。婊子的血脉就没那么值钱了。格伦顿爵士一有机会就唠叨他的尊考,但您是否注意到他从不提及自己的母亲?理由相当深刻呐。他是由营妓所生。简妮,那名字是叫?他们称她作一文钱简妮。直到红草原,战火点燃前夜,她接了数不清的客,结果那晚之后她被改称为红草原的简妮了。火球在那之前要了她,毫无疑问,但跟着就是一百个其他男人。在我看来,我们的好朋友格伦顿可是酷爱假设啊。他根本连红头发都没有。” 英雄血脉,邓克想道。“他称自己为骑士。” “那可真是如假包换的。这孩子和他的姐姐在青楼长大,就是那个叫猫咪窝的地方。一文钱简妮死后,由别的妓女照料他们,时时向他灌输他母亲唠叨不休的关于他是火球遗种那一套。一个邻近的老侍从训练了这孩子,但他自己是个侍从,所以无从授予这小杂种骑士称号。但半年前,一队骑士碰巧路过妓院,某个名叫摩根?邓斯塔波的骑士醉里瞧上了格伦顿的姐姐。无巧不成书,那姐姐还是个雏,邓斯塔波又没足够的银子付她的初夜。因此讨价还价之下,摩根爵士授予了她弟弟骑士称号,就在猫咪窝二十个目击证人面前。而后他乖巧的小姐姐牵着他上楼让他开了苞。就是这么回事。” 任何骑士都有权授予他人骑士称号。服侍艾兰爵士时,邓克听过各色故事,某人的骑士称号源于善意施予、恶言威胁、或是一兜银鹿,可从没听过用初夜权买骑士名衔的。“巷间传言,”他听到他自己驳斥道,“未必就可尽信。” “我从基尔比?皮姆处得知,他宣称自己正是授衔仪式的在场证人之一。”乌索尔爵士耸耸肩,“英雄之子,妓女之子,或者两者皆是,只要对上我,他必败无疑。” “您可能抽到其他对手。” 乌索尔爵士扬起了一边眉毛:“我再没见过比科斯格罗佛更热爱小小银鹿的人儿了。我向您保证,我下一场必定抽中老公牛,然后是那男孩。您愿意赌上一把么》” “我身无分文,哪能再赌。”邓克不知哪一件事更让他沮丧:是得知蜗牛买通比武总管在抽签中为所欲为,还是发现蜗牛刻意挑他来做对手。他起身道:“我已尽我所言。您可以带走我的马和刀剑,以及所有铠甲。” 蜗牛打了个响指:“或许还有另一条路。您委实并非毫无一技之长。您的落马姿势相当华丽呐。”乌索尔爵士的双唇随着他的浅笑闪闪发亮,“我会让您暂借您的战马与铠甲……如果您愿跟随于我麾下的话。” “跟随您?”邓克不解,“怎样跟随?您已经有一名侍从。难道您需要卫护某座城池?” “也许吧,如果我自己有一座的话。但说真的,我更喜欢体面的旅舍。城堡得要花费巨资维护。并非如此,我只是要您再和我挑几场比武对敌罢了。二十场应该绰绰有余了吧。这个您会干吧?您可以分到我酬劳的一成。而且,我保证在将来会对准您宽大的胸膛,而不是脑袋。” “您要我跟随您在各处主动落马?” 乌索尔爵士满意地咯咯笑着:“您是如此标准强悍,没人会相信一个盾上漆着蜗牛的胖老头能打败你。”他摸摸下巴,“另外,您得换个盾牌。要我说来,一个绞死的人看上去是挺吓人的,不过……总是被高高吊着,不是么?一副衰败样子,死得透透的。得要找个更能唬人的东西。或许一个熊头?一个骷髅?三个骷髅更好!还是挑在枪尖的婴儿。另外,您得披个长发,留起络腮胡子,越桀骜不驯越好。世上这种不为人知的小比武多得数不清。算上我能弄到的赔率,我们很快就能买得起龙蛋了,直到……” “……直到所有人都知道这大个子没指望了?我丢了我的盔甲,但荣誉仍在。您可以带走雷鸣和我的装备,其余免谈。” “荣誉只能让您沿街行乞,爵士。比起跟着我比武来,这世界上有糟糕得多的事。至少我能教您几样比武的诀窍,您在这方面比栏中的猪高明不了多少。” “您在取笑我。” “我早取笑过了。就算被取笑,您还是得吃饭。” 邓克真想狠狠砸烂他那张微笑的脸。“现在我终于明白为何您的盾上纹着蜗牛。您并非货真价实的骑士。” “听上去您倒像块货真价实的木头。您瞎了么?看不到眼下的危险么?”乌索尔爵士放下酒杯,“您知道我为何非得冲这儿下手么,爵士?”他站起来,轻轻拍拍邓克的胸膛,“枪尖要戳中这儿,您一样也要乖乖滚下马。脑袋那么小,对我难度还更大些……但也更轻易能置你于死地。我可是收了银子的。” “银子?”邓克躲开他的手,“您是什么意思?” “预付六个金龙,死后再赏四个。要买骑士的一条命算是绰绰有余了。您该心存感激。若是他出价更高,我可能得把矛尖戳进你的眼窝呢。” 邓克头晕目眩。为何会有人买凶杀我?在白墙堡,我与人无怨无仇。自然,没人比伊戈的哥哥伊里昂更怨恨我,但明焰王子已被放逐去狭海对岸。“谁付的钱?” “日出之时,金子由仆人带来,恰在比武总管拟定对战名单前夕。他隐身于斗篷,并未提及主子姓名。” “但这是为什么呢?”邓克问。 “我没问。”乌索尔爵士又倒了一杯酒,“以我看来,您的敌人比您所知的更多,邓肯爵士。难道并非如此么?还有人说您是我们如今所有苦难的根源呢。” 邓克感到一只冰冷的手攫紧了他的心:“您是何意?” 蜗牛耸耸肩:“我或许并不在杨滩镇,但斗武于我息息相关。我观望远方的比武,一如学士观望星移斗转。我得知在杨滩镇,一名雇佣骑士引发了一场七子审判,结果‘碎矛’贝勒死于其弟梅卡之手。”乌索尔爵士坐落椅中,伸展双腿,“贝勒王子为人敬重,明焰王子也是高朋满座,他们想必都很难忘记他受放逐的原因。想想我的提议吧,爵士。蜗牛或许会在身后留下粘迹,但小小粘液于人无害……若您与龙共舞,只会烈火焚身。” 邓克步出蜗牛的帐篷,天色看起来晦暗了些。东边天际的乌云愈加厚重浓密,而日色西沉,在中庭投下长长的阴影。邓克发现侍从威尔打量着雷鸣的蹄铁。 “伊戈去哪儿了?”他问道。 “那光头的小子?我哪里会知道。自个跑走了吧。” 他忍不下心和雷鸣说再见,邓克暗忖,一定是跑去帐篷翻他的那些书了吧。 但他却并不在帐篷。书本仍然在原处,在伊戈的铺盖边整齐地摞成一叠,可男孩不知所踪。邓克隐隐感到有些事出了差错,小家伙不太可能不征得他的同意就四处乱晃。 第十二节 几尺外,两个发色灰白的军士在条纹帐篷外喝着麦酒。“……好吧,去他的,一次就够了……”其中一个咕哝道,“太阳高照时草绿绿的,唉……”身边的那个捅了捅他,他停下嘟囔,才注意到邓克:“爵士?” “你们有没有见到我的侍从?他叫伊戈。” 士兵抓了抓他耳根的灰色胡茬:“我记得他,头发比我还少,一张嘴巴足有三个大。有几个小子和他纠缠了一会,不过那是昨天晚上了。之后我就没见过他,爵士。” “多半把他吓跑了。”他的同伴补充道。 邓克狠狠盯了那人一眼:“如果他回来了,让他在这儿等我。” “行啊,爵士,没问题。” 或许他只是去看比武了。邓克掉头朝武场走去。路过马厩时,他遇见了格伦顿?鲍尔爵士正刷洗着一匹漂亮的栗色牡马。“您可曾见到伊戈?”他问道。 “不久前他刚跑过这边。”格伦顿爵士从口袋里掏出一根胡萝卜,喂着他的马儿,“这匹新战马不错吧?科斯坦大人让他的侍从来赎她,但我告诉他省省那些金子吧。这家伙我自己要了。” “大人不会满意这个处置。” “大人跟我说我没权利在盾上画火球纹章,大人还跟我说我的纹章应该是一堆猫咪柳。去他妈的大人。” 邓克忍不住笑起来。他也曾坐在类似的筵席上,吞下过明焰王子与佛索威爵士的冷嘲热讽。某种程度上,他觉得自己和这位尖锐的年轻骑士有几分手足之情。就我所知,我自己的母亲也是个妓女。“你赢了几匹马?” 格伦顿爵士耸耸肩:“数不清了。莫蒂默?伯格斯还欠我一匹。他说他宁愿把他的马煮来吃了也好过送给婊子的杂种骑。他的盔甲在送来之前也在锤子底下走了一遭,满是窟窿。或许我还能拿那堆铁卖点钱。”他听起来并不愤怒,却是感怀,“在我出生的那个……酒店边上有个马厩。我还是个孩子时就在那边帮工,那些马主忙活时,我就有机会偷偷牵走马匹。各类马儿我都能善加驾驭。犊子,杂种马,小马,驮马,耕马,战马——每种我都偷骑过。还骑过多恩沙马呢。我认识的一个老人教我自己制作长枪。我以为若我能让人们见识我的实力,他们就会不作他想地承认我为我父亲之子。可他们没那样说,就算是现在也没有,以后也不再会。” “有些人,”邓克安慰他,“不论你如何努力都不会承认。可另一些……不是所有人都是一路货色。我也曾遇见过好人。”他沉吟了一会,“比武结束后,伊戈和我会前往北境,加入临冬城的麾下,与铁民作战。你可以和我们同行。”北境自成一国,阿兰爵士总是那么说。没人会知道一文钱佩妮和猫咪窝骑士。在那儿,没有肆意嘲笑。人们以刀剑论友,以才能相交。 格伦顿爵士审慎地看了他一眼:“为什么我要去那里?你是想让我跑得远远地躲起来么?” “不,我只是想……两把剑总好过一把。旅途不像从前那般太平了。” “这倒是没错。”少年勉勉强强地说道,“但我的父亲曾有机会列席铁卫。我誓愿完成他未竟的心愿披上白袍。” 你披上白袍的机会跟我差不了多少,邓克几乎脱口而出。你是营妓所出,而我在跳蚤窝摸爬滚打。国王的荣耀容不下你我之辈。但少年不会甘于面对这个事实。于是他说道:“那好好磨练你的武技吧。” 他才走出几步,格伦顿爵士就开口叫住了他:“等等,邓肯爵士,我……我委实不该如此唐突。我母亲总是告诫我,骑士应当谦逊守礼。”少年看上去不停地斟酌着字句,“上一场比武后,匹克爵士来找我。他在星矛城给我留了一席之地。他说,一场数代未见的风暴将席卷维斯特洛,而他需要刀剑来力挽狂澜。忠诚的刀剑,懂得遵循与服从。” 邓克几乎难以置信。不论在路途还是在屋顶,戈蒙?匹克从未掩饰他对雇佣骑士的不屑。不过这是个优渥的提议。“匹克是个好领主,”他说道,措辞尽量谨慎,“不过……我觉得,他不是个让我信服的人。” “当然,”少年的脸红了,“他有他的条件。他会让我追随他,他说……但我须得先证明我的忠诚。他会保证让我在下一轮与他的朋友提琴手对阵,而他希望能获得我落败的保证。” 邓克相信他。他以为他自己会大吃一惊,但不知为何,他毫不惊讶:“你怎么回答他?” “我告诉他即使我试图设法输给提琴手,也未必能如愿,我曾将技艺更为精湛的骑士挑落下马,而在日落之前,龙蛋将会归于我的名下。”鲍尔疲惫地笑笑,“这并不是他想要的答案。他骂我愚笨不可救药,让我自求多福。提琴手交游如云,而我则无亲无友。” 邓克搭住他的肩膀,用力揉着:“爵士,您至少有一个朋友。如果我找到伊戈,会有两个。” 少年回视他的眼睛,点点头:“这世上还是有真正的骑士。” 在观战的人群中寻找伊戈时,邓克第一次有机会好好端详汤玛德?赫德尔爵士。巴特维尔大人的女婿高大笨重,胸膛如木桶般宽阔,他身穿熟牛皮衣,外套一副黑色板甲,华丽的头盔打造成恶魔形状,满面鳞片垂涎欲滴。他的战马比雷鸣高三手,重两石,是一头裹着链甲的恶兽。满身的金铁让他动作迟缓,一路慢跑着冲过比武场;但这毫不影响他轻松击败克莱伦斯?查尔顿爵士。查尔顿爵士在场边担架上挣扎之际,赫德尔取下了恶魔头盔。他的脑袋又大又秃,胡须乌黑整齐。胸口和脖子满是刺目的红廯。 邓克认出了这张脸。昨晚他在寝室中触到龙蛋时,正是赫德尔对他低声怒吼。那个与匹克伯爵私语的嗓音低沉的男人一团纷杂的词句扑朔而来:大煞风景……虎父无犬子……苦钢……几场胜利……牛奶血老家伙……虎父无犬子……告诉你血鸦不会躺着做白日梦……当真是虎父无犬子? 他直愣愣地盯着观礼台,疑惑伊戈是否设计在贵宾席中赢得了他应有的一席之地。但四下里依旧不见男孩踪影。巴特维尔和弗雷也不知去向,但巴特维尔的新婚夫人依然在座,看上去无聊而不安。真是怪事,邓克思忖。这是巴特维尔的城池,他的婚礼,而弗雷身为岳父。比武本是为他们而办,可他们自己又去了哪里? “乌索尔?昂德里夫爵士,”传令官昂声道。邓克的脸上如晴空掠过一丝阴霾。“乌冕城骑士,布尔威家族的‘老公牛’席尔默爵士,上前英勇对战。” 身着血红甲胄,盔上两根漆黑牛角,“老公牛”一眼望去令人生畏。不过他得要一名肌肉虬结的侍从帮忙才能跨上坐骑。驱马时他的头颅不停倚斜,证实了梅纳德爵士关于他眼睛的论断所言非虚。他缓缓驰入场内时,仍然赢得了不菲的掌声。 蜗牛自然无有着等待遇,但毫无疑问这正中他的下怀。第一次冲锋,两名骑士都折断了枪柄。第二轮时,“老公牛”的长枪折断在乌索尔爵士的盾上,而蜗牛的突刺则完全落空。第三轮情形依旧,这一次乌索尔爵士看上去摇摇欲坠。他装得真不错,邓克暗想,这番惺惺作态毫无疑问会让下轮的赔率肥得流油。他只需一瞥就能看到威尔正前后奔忙,为他的主人慷慨下注。这会儿他才想起他本可以在蜗牛身上下一两个铜板捞点油水。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 老公牛在第五轮轰然落地,枪尖轻巧地避开了他的坚盾,从一侧正中胸膛。他落马时马镫缠住了脚踝,他被拖着翻滚了将近四十尺,他的手下才控制住了脱缰的战马。担架又一次出动,把他抬往学士处接受照料。几滴冷雨洒落,在布尔威的斗篷上沾染斑斑深渍。邓克呆呆地看着,面无表情。他的思绪在伊戈身上。若是我那些神秘的敌人找他的麻烦?这解释看来全然合理。那孩子是无辜的。如果我与人起争执,后果绝不该由他承担。 邓克找到提琴手约翰爵士时,他正为下一场比武穿戴盔甲。三四名侍从环绕着他,为他戴盔系甲,检视战马的蹄铁。艾林?库克肖大人坐在一边,饮着水酒,鼻青脸肿,一副孱弱不堪的模样。看到邓克,他战抖起来,酒洒了一身:“你怎么还能这般走动?蜗牛把你的脸都打碎了。” “斯提利?佩特打造的头盔坚实耐用,大人。阿兰爵士总是说我的脑袋比石头还硬。” 提琴手大笑起来:“别去管阿林。火球的私生子让他圆滚滚的屁股着地摔了个结结实实。这会儿他正恨着所有的雇佣骑士呢。” “那个满脸脓包的下流家伙根本不是昆汀?鲍尔的儿子。”阿林?库克肖坚持道,“他根本不该被准许参赛。若这是我的婚礼,就他这份放肆就活该受鞭打。” “哪家的好姑娘会愿意嫁给你?”约翰爵士说,“鲍尔的放肆比起你喋喋不休的噘嘴唇来差远了。邓肯爵士,您是否碰巧认识绿骑士加尔垂?稍后我须得将他挑落下马。” 邓克毫不怀疑这一点:“我不认识他,大人。” “您可愿在这里欢饮一杯?来片面包和几颗橄榄?” “只求能借一步说话,大人。” “您可以尽您所言。让我们去我的营帐说话。”提琴手提着他的鞍垫,“不是说你,阿林。说实话,你该少吃几颗橄榄。” 帐篷内,提琴手转身面向邓克:“我知道乌索尔爵士杀不了你。我的梦从未出错。蜗牛很快就得面对我。一旦我战胜他,我会索回你的武器与盔甲。当然,还有你的战马,虽然你得弄一匹更好的。我若送您一匹想必不会介意?” “我……不……我并不想这样。”这个提议让邓克有些手足无措,“我不愿无礼,不过……” “如果您只是担心债务问题,那绝不用放在心上。爵士,我不需要您的银鹿。我所求只为友情。若您要成为我麾下的骑士,怎能没有马匹?”约翰爵士拉上他的龙虾护手,屈伸着手指。 “我的侍从失踪了。” “也许和某个女孩私奔了?” “谈起女孩,伊戈还没到那个年纪。他绝不会不经同意就擅自离开。就算我死了,他也会守护我的尸体直到僵冷。他的马还在,我们的骡子也在。” “如果您愿意,我可以让我的手下寻找。” 我的手下,邓克不喜欢这个说法。这比武大会全是逆贼,他想道。“您不是个雇佣骑士。” “当然不是,”提琴手的笑容充满迷人的孩子气,“但你从一开始就清楚这一点。自从我们在路上遇见,您就一直称我为大人。这又是为何?” “您说话的方式,四顾的目光,一举一动。”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昨晚在屋顶上,您说了一些话……” “美酒让我管不住舌头,但酒后吐真言。我们注定将一同战斗,你和我。我的梦不会说谎。” “您的梦的确不会说谎,”邓克说道,“但您会。约翰不是您的真名,没错吧?” “不是。”提琴手的眼中闪烁着顽皮的光芒。 他有一双伊戈的眼睛。 “对那些亟需知晓的人来说,他的真名很快将大白天下。”戈蒙?匹克伯爵钻进了帐篷,低吼道,“雇佣骑士,我警告你……” “别这样,戈蒙老兄,”提琴手说,“邓肯爵士是我们的人,很快就是了。我告诉过你,我曾梦见他。”帐外,传令官的号角吹响,提琴手转过头,“他们召唤我比武了。请原谅我的冒昧,邓肯爵士。待我处置绿骑士加尔垂爵士后,我们再叙叙。” “愿您武运昌隆。”邓克祝道,仅仅出于礼节。 第十三节 约翰爵士离开后,戈蒙伯爵仍留在帐里:“他的梦总有一天把我们都害死。” “买下加尔垂爵士要多大代价?”邓克听到他自己说,“银鹿够么?还是非得要金龙?” “我看有人没管住自己的舌头,”匹克挑了一把椅子坐下,“外边有十几个人,我可以让他们进来割了你的喉咙,爵士。” “那为什么不呢?” “陛下不会允许。” 陛下。邓克感到肚子被人重重打了一拳。又一条黑龙,他想。又一场黑火叛乱。不久之后,又会是红草原之战。日落之时,青草残红如血。“为何挑这场婚礼?” “巴特维尔大人需要年轻新娘替他暖床,而弗雷大人正巧有个名声不那么清白的女儿。这么一场婚礼给了那些政见类似的领主们一个不错的聚会借口。多数受邀的宾客曾为黑龙作战,其他的则多少有理由痛恨血鸦的统治,或是自有他们的牢骚和野心。我们中多数人的子女都在君临作质以彰忠诚,但大多质子在大春瘟中已然去世。我们的双手不再羁缚。时机已到,伊里斯生性柔弱,他是个书生而不是战士。民众多半不知有其人,而他们所知的人他们绝不喜爱。而臣子们对他更毫无敬意。他的父亲同样柔弱,没错,但当大位受威胁时,他的儿子们会为他作战。贝勒,梅卡,铁锤与铁砧……但碎矛贝勒如今不再,而梅卡王子在盛夏厅负气沉沦。” 没错,邓克想,而现在一个愚蠢的雇佣骑士让他最爱的儿子落到了敌人手中。还能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威胁王子在盛夏厅端坐不动呢?“还有血鸦大人,”他争辩道,“他并不柔弱。” “当然,”匹克伯爵承认,“但没人喜欢巫师,而弑亲者并受人神共诅。只要略有动摇或败绩,血鸦的手下会如阳春白雪攸然消散。如果王子的梦果然能成真,一条真龙从白墙堡诞生……” 邓克替他接上后半句:“……那铁王座将是你们的囊中之物。” “他的,”戈蒙?匹克伯爵更正,“我不过是个谦卑的仆人。”他站起身,“别试图离开城堡,爵士。若你离开,我会将此作为你叛国的罪证,代价是您的生命。我们在这条路上走得太远,已经没机会回头了。” 云色已然铅灰,雨珠子不停泼洒,提琴手约翰与绿骑士加尔垂手提崭新的长枪,于武场两端遥遥相对。不少宾客蜷缩在斗篷下,鱼贯奔入大厅避雨。 加尔垂爵士胯下一匹雪白的公马。一根碧绿的羽毛斜斜垂过他的盔沿,马额上的羽毛也与之相配。他身披一件各色质料拼接的方格披风,每一块都绿得各有千秋。他的护手与护胫镶有耀目的金色滚边,浅绿的盾上嵌着九条绿玉鲻鱼。甚至连他的胡须都染成绿色,打理成狭海对岸的泰洛西式样。 他与提琴手平端长枪互冲九次,绿色方格与金剑提琴交错翻飞,整整九对长枪双双折裂。第八个回合时,地面开始泥泞,高大的战马踩碎一地水塘。第九个回合,提琴手几乎摇摇欲坠,但在落马之前及时坐稳。“好枪法,”他高声大笑,“您几乎就让我落马,爵士。” “很快就会。”绿骑士隔着雨帘大吼。 “说得轻巧。”提琴手扔掉折断的长枪,侍从立刻递上一杆崭新的。 下一回合,比武告终。加尔垂爵士的长枪无力地划过提琴手的盾面,而约翰爵士一枪正中绿骑士胸膛。他飞离鞍座,砸得泥浆四溅。邓克望见天际一道闪电划过。 观礼台很快空无人迹,领主与庶民争相逃离倾盆的雨水。“看看他们奔逃的模样,”阿林?库克肖钻到邓克身畔喃喃道,“才几滴小雨,我们英勇的爵爷们就四散走避,我倒要看看大风暴来时,他们要如何自处。” 大风暴。邓克明白阿林大人指的并非天气。他又有什么盘算?难不成他突然想对我示好? 传令官又一次爬上高台:“白墙堡骑士,扈从于巴特维尔伯爵的汤玛德?赫德尔爵士,”他的喊声伴着远方的雷声隆隆,“乌索尔?昂德里夫爵士,上前英勇对战。” 邓克望向乌索尔爵士,正捕捉到他脸上凝固的笑容。这并不是他买通的对阵。比赛总管出卖了他,但出于什么原因?有人假手干预,此人必然比乌索尔?昂德里夫更受科斯格罗弗敬畏。邓克思忖着,他们不知道乌索尔爵士打算输掉比武,他突然意识到。他们认为他是一大威胁,因此派黑汤姆为提琴手清道铺路。赫德尔本就是匹克整个谋划的一环,当需要他落败时,他自然心甘情愿。这么一来,就只剩下…… 突然间,匹克伯爵本人风风火火地掠过泥泞的场地,爬上传令官的台阶,身后斗篷随风翻飞:“我们被出卖了!”他大喊,“血鸦一定派了探子,龙蛋被盗了。” 提琴手约翰爵士勒转马头:“我的龙蛋?这怎么可能?巴特维尔大人派守卫在寝房外日夜看守。” “杀了,”匹克伯爵宣称,“但一个守卫在死前说出了凶手的姓名。” 他想要定我的罪么?邓克迷惑了。他昨晚抱巴特维尔夫人入洞房时,至少有一打人摸过那个龙蛋。 语带问责之意,戈蒙伯爵遥遥指向台下:“站在那边的,妓女之子,抓住他。” 武场远侧,格伦顿?鲍尔爵士看起来丝毫摸不着头脑。有那么一会,他似乎无法理解发生的一切。一瞬间,人群从四面八方围拢来。与此同时,以邓克难以置信的速度,少年作出了反应。第一个人的手扼住他的喉咙时,他的剑已堪堪出鞘。但另两个立即按倒了他。他被打倒在地,横拖着拽过泥泞。他们也可能那样对我,邓克省悟。他感到和杨滩镇时,听到自己要被砍断手脚时一样无力。 阿林?库克肖拽紧了他:“一边呆着,如果你还想找回你的小侍从的话。” 邓克回过头:“你是什么意思?” “我可能知道在哪能找到那个孩子。” “哪里?”邓克毫无和他继续扯皮的心情。 武场另一头,格伦顿爵士被粗暴地从地上提起,两个身着半盔与链甲的士兵架住了他。他下半身裹满深褐的泥浆,雨水与鲜血从两颊滴落。英雄之血,邓克想道。黑汤姆在他的俘虏面前翻身下马。“龙蛋在哪里?” 鲍尔的嘴角渗出血丝:“我为什么要去偷龙蛋?我会堂堂正正地赢得它。” 是啊,邓克想,这恰恰为他们所不容。 黑汤姆用裹甲的拳头狠狠砸在鲍尔脸上。“搜他的行囊,”匹克伯爵命令道,“我打赌那龙蛋就包得好好的藏在那儿。” 阿林伯爵压低了声音:“我猜也是。想要你的侍从的话就跟我走。每个人都忙东忙西,现在正是时机。” 邓克只得跟着,三步并作两步赶上和爵士并肩而行:“如果你敢动伊戈一根汗毛……” “放心,小男孩可不合我胃口。这边,赶紧走。” 他们穿过一条拱廊,走下几级泥滑的台阶,又转过墙角。邓克紧跟着他,穿过雨幕,脚下水塘四溅。他们贴着城墙,隐身于阴影中,走进了一个隐蔽的小院,脚下的路石厚实平整。头顶是一扇扇紧闭不语的窗户。庭院中央有一口水井,浅浅地围着一圈石栏。 孤寂的角落,邓克暗想。他不喜欢这种气氛。陈年的直觉把他的手带向剑柄,但他想起长剑已经被蜗牛赢走。他继续慌乱地伸手向腰下摸他的匕首,但一点冰冷的刀尖触到了他的后背。“敢反抗,我就割下你的腰子,让巴特维尔的厨子炸熟了给大家尝尝。”刀子慢慢用力,刺穿了邓克的皮背心,“去井口,慢慢走,爵士。” 如果他把伊戈扔进了井里,这把孩子玩的小刀可救不了他。邓克慢慢挪动着。怒火在他胸中升腾。 第十四节 背后的寒刃消失了。“你可以转身面对我了,雇佣骑士。” 邓克转过身:“大人,是为了龙蛋么?” “不,是为了真龙。你认为我会乖乖站在一边看你偷走他么?”阿林爵士做了个鬼脸,“我早该知道买通蜗牛也未必杀得了你。我得问他讨债,让他交出每一个金龙。” 他?邓克脑子使劲转着。这个满脸肥肉,一身香味的老爷是我秘密的敌人?他不知该哭还是该笑:“乌索尔爵士该挣那些钱。只是我的脑袋太硬了而已。” “看上去没错。后退!” 邓克后撤了一步。 “再一步!再一步!继续!” 又一步,他擦到了井栏。坚硬的石头紧紧顶着他的背。 “坐在栏杆上。我想您不介意洗个小澡?我想您也不会比现在更湿漉漉了。” “我不会游泳。”邓克把一只手抵在井上。石头又湿又冷,有一块在他的掌下松动。 “真可惜。您是自己跳,还是要我帮一把?” 邓克瞥向井下。整整二十尺深的下方,雨点在水面激起涟漪。井壁布满滑腻的青苔。“我从没对您做过什么。” “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了。戴蒙是我的。我会是御林铁卫队长。你不配穿白衣。” “我从没说过我配。”戴蒙。名字在邓克脑海回响。不是约翰,是戴蒙,和他父亲同名。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黑火戴蒙育有七子,两个死在红草原,是双生子……” “伊耿和伊蒙。两个没脑子的大块头,跟你一样。我们小时候,他们俩虐待我和戴蒙取乐。苦钢将他带走流放时我流泪了,匹克伯爵宣布他回家时,我又一次哭了。但他在路上遇见了你,便忘记了我的存在。”库克肖舞着匕首胁迫道,“你可以原模原样地掉进水里,也可以流点血。你选吧。” 邓克抓紧了那块松动的石头,它并非他希望的那般松垮。在他拔下石块之前,阿林爵士就朝他刺来。邓克扭向一边,刃尖切入了他持盾的手臂。突然,石头落了下来。邓克一把喂进大人的嘴里,觉出他的牙齿在重击下碎裂。“要下井,是吧?”他在爵爷的嘴上又补了一拳,然后扔掉石头攥紧了库克肖的手腕。他用力扭曲,直到骨头折裂,匕首滑落地面。“那大人您先请吧。”邓克让出一步,架住伯爵的手臂,在后腰狠狠一脚。阿林伯爵头上脚下地跌进了井里,激起一声水花。 “干得好,爵士。” 邓克急急转身。透过雨丝,他只能分辨出一个身披斗篷的影子和一只苍白的眼珠。当那人走得更近些,兜帽下的阴影里才浮现出梅纳德?普棱爵士熟悉的面容。那只吓人的苍白眼珠只是他披风肩上的一枚月石胸针。 井下的阿林伯爵又拍又叫,喊着救命:“这是谋杀,救救我。” “他想要杀我。”邓克说。 “啊,怪不得那么多血。” “血?”邓克朝下看。他的左臂从肩到肘一片红色,毛衣紧贴皮肤。“呃。” 他不记得倒下的过程,但省悟过来时已躺倒在地,雨珠顺着脸往下流。他听到阿林伯爵在井下的哭叫,但拍水声渐渐变弱。“我们得把那只手包扎一下。”梅纳德把手架在邓克腋下。“快上去,我架不动你。用用你的腿。” 邓克挪动着腿脚:“阿林伯爵快淹死了。” “会有人惦记他的,至少提琴手会。” “他其实不是个……”邓克吸着冷气,疼得脸色刷白,“提琴手。” “当然不是,他是黑火家族的戴蒙,二世以承大统。至少他自称如此,如果他真的能坐上铁王座的话。看到这么多领主乐意拥戴一个勇武而愚蠢的君主是在是令人惊讶。戴蒙年轻,无畏,在马上好一副长相。” 井下的声响现在微弱得几乎听不到了。“我们是不是该给大人扔一条绳子?” “救他上来待会再处决他?别傻了,让他自食其果吧。来,靠着我。”普棱扶着他穿过庭院。凑近看起来,梅纳德爵士的样子有些古怪。但他看得越久,看到的却越少。“您一定记得,我让您逃走,但看起来您认为荣誉比生命更重要。能光荣一死固然不错。但若是置身安危的不是您自己,是不是又该另当别论呢,爵士?” “谁的安危?”井下传来最后一声水花,“伊戈?你是说伊戈么?”邓克抓紧了普棱的手,“他在哪儿?” “和七神一块呆着呢。我觉得,您应该知道原因的。” 邓克心里的痛楚让他忘记了臂上的伤痛:“他用了那靴子。” “我猜也是。他给鲁撒师傅看了那戒指,后者把他带给了巴特维尔。毫无疑问,大人看到那个戒指差点吓尿了裤子。他担忧自己是不是站错了队,又不清楚血鸦对他们的阴谋到底知道多少。关于最后一个问题,答案应该是‘真不少’呢。”普棱低声笑着。 “你到底是谁?” “一个朋友,”梅纳德?普棱说,“一直关注着您,并好奇您在这一团乱麻里搅和的动机。现在,在我治好你以前,别出声。” 顺着阴影,两人回到了邓克的小帐篷。一进帐篷,梅纳德伯爵点了一堆火,倒了满满一碗酒,放在火上煮开。“伤口还干净,幸好不是你的用剑手。”他说着,割破邓克沾满血渍的中衣袖子。“这一击没伤着骨头。不过我们还是要清洁一下,不然你有可能失去整条手臂。” “不重要了。”邓克五内如焚,他觉得自己快要吐了,“如果伊戈死了……” “那全得怪您。你应该让他远离这个是非之地。不过我可没说过那孩子死了。我只是说他和七神在一块。您有干净的麻布么?或者丝绸?” “我的衣服。在多恩买的好衣服。您是什么意思,他和七神在一起?” “一会再解释。先弄好你的手。” 酒开始冒烟。梅纳德找到了邓克的上好丝绸衣服,疑惑地嗅了嗅,然后顺出匕首开始切割。邓克无声地咽下了抗议。 “安布罗斯?巴特维尔从来不曾有过所谓的‘决断’,”梅纳德爵士把三条丝绸绑在一起,浸在酒里,“他从一开始就对这个谋划心存疑惑。这份疑惑在他得知那男孩手里没有那把剑时就更炽盛了。而今天一早,龙蛋不见了,他的最后一滴勇气也消失殆尽了。” “格伦顿爵士没有偷龙蛋。”邓克说,“他整天都在场上,赢下比武或者看别人比武。” “可匹克终究会在他的行囊里找到龙蛋的。”热酒翻滚着。普棱带上皮手套,说,“尽量别叫。”他把丝带从沸酒里提起,开始清洗伤口。 邓克没有叫。他咬紧牙齿,顶紧舌头,狠狠地砸着大腿,留下一片乌青。但他没有叫出声。梅纳德用他那好衣服的余下部分做了一条绷带,紧紧地绑住手臂。“感觉怎样?”他收手,问道。 “真他妈的好。”邓克浑身抖着,“伊戈在哪儿?” “说过了,和七神在一起。” 邓克站起来,用那只完好的手掐住普棱的脖子:“说清楚点,我对暗示和花招不感兴趣。告诉我怎么去找那孩子,不然我就扭断你那该死的脖子,管你是不是朋友。” “圣堂。你去那之前得弄把武器。”梅纳德笑了,“这说得够清楚吧,邓克。” 他的第一站是乌索尔爵士的帐篷。 邓克进去时,只有威尔一个人弯腰坐在洗衣桶前,搓着他主人的内衣。“怎么又是你。乌索尔爵士在筵席上。你想要什么?” “我的剑和盾。” “赎金呢?” “没有。” “那我为什么要把装备还你?” “我需要用它们。” “这可不是个好理由。” “挡我我就杀了你,这个理由怎么样?” 威尔呆呆地张大了嘴:“在那边。” 第十五节 邓克在城堡的圣堂前停下脚步。七神保佑我没有迟到太久。剑带已经回到了老地方,牢牢地系在腰间。绞架盾牌套在受伤的左臂,每走一步,盾牌的重量就使得阵阵剧痛传遍全身。即使被人轻轻触到,他也担心自己会失声尖叫。邓克用未受伤的右手推开了大门。 圣堂内一片幽暗寂静,唯有七神祭坛前跳动的烛火聊作照明。战士面前的烛火最多,比武大赛期间往往如此;许多骑士会在赛前来此祈求力量和勇气。陌客的祭坛被阴影笼罩,仅有一支蜡烛孤零零地燃烧。圣母和天父分别拥有数十支,铁匠和少女略少一些。在老妪的明灯下面跪着安布罗斯?巴特维尔伯爵,俯首默祷,寻求智慧。 他并非孤身一人。邓克刚想靠近,就被两个士兵拦住了去路,半盔下现出他们严肃的面庞。两人身穿锁子甲,外套上是巴特维尔家族的绿白黄三色波浪。“站住,爵士。”其中一人说。“无关人等,不得上前。” “与他大有关系。我警告过你,他会找到我的。” 那是伊戈的声音。 伊戈从天父身下的阴影中走了出来(译注:站位很有讲究,“愿天父公正地裁判他”),光头在蜡烛照耀下闪闪发亮,邓克几乎想要冲上前去,高兴地大喊一声,把男孩举到空中,紧紧地搂住他。伊戈的语气却让他犹豫了。他听上去更像是愤怒而非害怕,我从未见他如此严厉。而且巴特维尔跪在地上。好生奇怪。 巴特维尔大人站起身来。即便是在昏暗的烛光下,他的样子依然苍白而湿冷。“让他过来罢。”他吩咐卫兵。他们退下之后,他示意邓克近前说话。“我没动过这孩子一根毫毛。我当首相时跟他父亲很熟。必须让梅卡王子知道,这根本不是我的主意。” “他会的。”邓克答应道。这是怎么回事? “匹克。全是他干的,我以七神的名义发誓。”巴特维尔把一只手放在祭坛上。“如有半句假话,愿遭天打雷劈。是他告诉我必须邀请哪些人,剔除哪些人,也是他把那个小鬼觊觎者带来这里。我从未参加过任何叛国行为,你必须相信我。还有汤姆?赫德尔,是他怂恿我的,我坦白。他是我女婿,娶了我家大女儿,但我不会撒谎,他也有份。” “他是你的代理骑士。”伊戈说。“如果他有份,你就有份。” 闭嘴,邓克想要吼道。你这张大嘴会害死我们俩。然而巴特维尔却抖如筛糠。“殿下您有所不知,赫德尔手中掌握着我的城堡守备队。” “你手下肯定有一批忠诚卫士。”伊戈说。 “这边有两个。”巴特维尔大人说。“另外还有几名。我太松懈了,这我承认,但我绝对不是叛国贼。佛雷和我从一开始就对匹克大人的觊觎者心怀疑虑。他没有那把剑!如果他是真命天子,苦钢肯定会让他佩戴‘黑火’。还有那些巨龙降生之类的话……疯狂,疯狂又愚蠢。”伯爵用袖子擦去脸上的汗水。“现如今他们已经拿走了龙蛋,那颗先王赏赐给我祖父、奖励他忠诚服务的龙蛋。今早我醒来时它还在原地,卫兵们发誓没有人进出过卧室。他们可能是被匹克大人收买了,我也说不上来,但龙蛋的确是不见了。肯定是他们拿了,不然……” 不然就是幼龙已经破壳而出了,邓克心想。如果一条活龙重新出现在维斯特洛,无论是谁是它的主人,领主和平民都会竞相追随。“大人。”他说。“如果您允许的话,我想跟我的……侍从说几句话。” “如你所愿,爵士。”巴特维尔大人跪下来继续祷告。 邓克把伊戈拉到一边,单膝跪地,好跟他面对面说话。“我该给你一个大耳光,打得你的脑袋往后转,让你下半辈子都得回顾自己的所作所为。” “你说得对,爵士。”伊戈居然还会觉得惭愧。“对不起。我只想派只渡鸦送信给我父亲。” 好让我能继续当我的骑士。这孩子是一片好心。邓克向巴特维尔祈祷的地方瞟了一眼。“你把他怎么了?” “吓唬他,爵士。” “是啊,我看得出来。不用等到天亮,他的膝盖就磨破了。” “我想不出别的办法,爵士。学士一见到我父亲的戒指,就把我带去见他们。” “他们?” “巴特维尔大人和佛雷大人,爵士。还有一些卫兵在场。每个人都坐立不安。龙蛋被人偷走了。” “我希望不是你偷的。” 伊戈摇摇头。“不是,爵士。学士把戒指拿给巴特维尔大人看的时候,我就知道麻烦大了。我考虑过冒认是我偷的龙蛋,但我觉得他不会相信。然后我想到有一次听见父亲提起血鸦公爵说过的一些话,意思是宁可吓唬别人,不可被人吓唬,所以我告诉他们,我父亲派我们来打探情报,他本人已亲率大军杀来,伯爵最好识相一点,释放我并坦白叛国罪行,不然就要他人头落地。”他腼腆地一笑。“效果超乎想象,爵士。” 邓克想要抓住男孩的双肩,摇得他的牙齿咔咔作响。这不是游戏。他几乎吼出声来。事关生死啊。“佛雷大人也听见了吗?” “对。他祝愿巴特维尔大人婚姻幸福,宣布自己即刻返回孪河城。紧接着伯爵就带我们来这里祈祷了。” 佛雷可以逃跑,邓克想,巴特维尔却不能,他迟早会想到梅卡王子和他的大军为什么还没出现。“要是让匹克大人知道你在城堡里——” 圣堂的大门轰然洞开。邓克转过身,只见黑汤姆?赫德尔犹如怒目金刚,他身披锁子甲和板甲,雨水自湿透的披风滴下,在脚边聚成水洼。十几个士兵侍立左右,各持斧矛。蓝白色的闪电划破身后天幕,在苍白的石头地面上刻下瞬间的幻影。潮湿的阵风吹入,令圣堂内的全体烛火舞动不已。 哦,该死的七层地狱。邓克只来得及转过这个念头,便听赫德尔一声令下:“就是那小子。给我拿下。” 巴特维尔大人站起来。“不行。住手。不得对他无礼。汤马德,你想作甚?” 赫德尔一脸的轻蔑。“不是所有人都像你一样,血管里流的是牛奶,大人。我要抓住这小子。” “你不明白。”巴特维尔的语调变成了尖细颤音。“我们大势已去了。佛雷大人已经走了,其他人也会跟着离开。梅卡王子的大军快要到了。” “那更要抓住这小子作为人质。” “不行,不行。”巴特维尔说。“我再也不要跟匹克大人和他的觊觎者有什么瓜葛。我不想打仗。” 黑汤姆冷冷地看着他的领主。“胆小鬼。”他啐了一口。“随你说去罢。不打仗就是死路一条,大人。”他指着伊戈。“谁第一个下手见血的,赏银鹿一枚。” “不要,不要。”巴特维尔转向自己的卫兵。“阻止他们,听见没有?我命令你们。阻止他们。”但所有的卫兵都困惑地站在原地,不知道该服从谁的命令。 “非得我亲自动手?”黑汤姆长剑出鞘。 邓克同时拔剑。“躲在我身后,伊戈。” “放下武器,你们俩都放下!”巴特维尔尖叫。“我不允许在圣堂里流血!汤马德爵士,此人是王子的贴身侍卫。他会杀了你的!” “就凭他那点能耐?”黑汤姆露齿狞笑。“我见过他长枪比武的那副蠢相。” “我用剑更拿手。”邓克警告他。 赫德尔哼声作答,提剑冲锋。 邓克猛地把伊戈往后推,转身迎敌。他漂亮地格挡了第一击,但黑汤姆的重击咬入了盾牌,震动了伤口,让他的手臂疼痛欲裂。他试着向赫德尔的头部挥剑反击,但黑汤姆闪了过去,反手又向他砍来。邓克堪堪用盾牌防住。松木碎片飞溅,赫德尔放声大笑,发力猛攻,低一下高一下又是低一下。邓克用盾牌防住了每一次打击,但每次都带来了彻骨剧痛,他发觉自己正步步后退。 “杀了他,爵士。”他听见伊戈大喊。“杀了他,杀了他,他就在那儿。”邓克嘴里有鲜血的味道,更糟的是伤口又裂开了。他觉得一阵头昏眼花。黑汤姆的利剑正将风筝盾牌劈成碎片。橡木和钢铁,好好保护我,否则我会死,注定下地狱,邓克心想,随即意识到手中的盾牌是松木的。邓克的后背猛地撞上一座祭坛,他跌跌撞撞地跪下一条腿,意识到自己已经无路可退,“你不算是真骑士。”黑汤姆说。“你在流眼泪吗,呆子?” 那是疼痛的眼泪。邓克挣扎站起,举盾在前,纵身撞向对手。 第十六节 黑汤姆踉跄后退,勉强保持着平衡。邓克步步紧逼,用盾牌反复猛砸,靠自己的体型和力量把赫德尔撞过了半个圣堂。随后他挥开盾牌,递出长剑,钢铁咬穿羊毛和肌肉,深入大腿,让赫德尔发出惨叫。他挥剑狂砍,但这一下显得绝望而笨拙。邓克用盾牌再一次挡下攻击,随后使尽全身力气还以颜色。 黑汤姆摇晃着后退一步,恐怖地盯着自己的前臂落在陌客祭坛前。他喘息着说。“你,你,你……” “我告诉过你。”邓克刺穿了他的喉咙。“我用剑更拿手。” 当一滩鲜血在黑汤姆的尸身下扩散开来的时候,两个士兵逃进了雨中。其他人只是犹豫地抓紧长矛,小心翼翼地望着邓克,等待自己的领主发话。 “大……大事不好。”巴特维尔终于发出了声音。他对邓克和伊戈说道。“我们必须抢在那两人给戈蒙?匹克通风报信前离开白墙城。他在宾客中的朋友比我多。北面城墙有道边门,我们从那儿溜出去……来吧,我们必须抓紧时间。” 邓克收剑入鞘。“伊戈,你跟巴特维尔大人一起走。”他用一条胳膊搂住男孩,低声说。“一有机会就分开走。骑着‘小雨’离开他,免得伯爵再起异心。去女泉城,那儿比君临城更近。” “那你呢,爵士?” “别担心我。” “我是你的侍从。” “没错,”邓克说。“所以你要照我说的办,不然我就赏你个大耳光。” 一群人正在离开大厅,稍停片刻拉上兜帽,随即钻进雨中。老公牛是其中之一,加上瘦弱的卡斯威尔大人,后者又一次酩酊大醉。两人都与邓克保持着安全距离。莫蒂默?伯格斯爵士好奇地看着他,但决定最好不和他搭话。乌索尔?昂德里夫就没那么害羞了。“你来晚了,爵士。”他一边戴手套一边说。“我看见你又佩上了剑。” “你会拿到相应的赎金,如果这就是你所关心的事。”邓克已经抛弃了破烂的盾牌,用披风遮住受伤的左臂,以隐藏斑斑血迹。“除非我死了。那样的话,我允许你搜刮我的尸体。”乌索尔爵士大笑。“我鼻子里闻到的是勇气还是傻气?据我所知这两种味道差不多。现在接受我的提议还不晚,爵士。” “比你想象得晚。”邓克警告他。他不等昂德里夫答话,便挤过他身边,步入双层大门。大厅里充满了麦酒、烟气和湿羊毛的味道。楼上的长廊中,几位乐师演奏着轻柔的曲调。贵宾席上笑声一片,基尔比?皮姆爵士正和卢卡斯?奈兰爵士斗酒。高台之上,匹克大人与科斯坦大人热切交谈,安布罗斯?巴特维尔的新婚妻子却被晾在一边。 在餐桌下席,邓克发现凯尔爵士用巴特维尔大人的麦酒浇灌着自己的哀愁。他的盘子里装着一坨粘稠的炖菜,源自昨晚的剩菜剩饭。在君临城的小饭馆里,人们管这种东西叫做“棕碗菜”。凯尔爵士显然对它毫无食欲,一口都没动过。炖菜已经凉了,表面凝结了一层薄薄的油脂。 邓克轻轻坐上他旁边的长凳。“凯尔爵士。” 猫儿点点头。“邓肯爵士。你想来点麦酒吗?” “不用了。”麦酒是他最不想要的东西。 “你不舒服吗,爵士?请原谅我,不过你看起来——” “——比我的实际感觉要好。格伦顿?鲍尔怎么样了?” “被他们关进了地牢。”凯尔爵士摇摇头。“不管是否妓女所生,这孩子的言行举止从未让我想到他是个贼。” “他不是贼。” 凯尔爵士眯眼看他。“你的胳膊……怎么——” “匕首。”邓克面向高台,皱着眉头。今天他已两度大难不死。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应该心满意足了,他明白这一点。呆子邓克,脑袋厚得像城墙。他站起身来,叫了一声:“陛下。” 附近长凳上的一些人放下了勺子,打断了对话,转过头来看着他。 “陛下。”邓克用更大的声音再次高呼。他踩上密尔地毯,大踏步地走向高台。“戴蒙。” 于是半个大厅都安静了下来。贵宾席上,那个曾经自称“提琴手”的男子转过身向他微笑。邓克见他穿了一身紫色束腰外衣。紫色,恰好映衬出他双眸的颜色。“邓肯爵士。很高兴你和我们在一起。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吗?” “公道。”邓克说。“还格伦顿?鲍尔一个公道。” 这个名字在墙壁间回荡着,一瞬间似乎大厅里的男女老少都变成了石头。随即科斯坦大人一拳擂在桌子上,大喊:“此人应得的乃是死刑,而非公道!”十几个别的声音应和着他,哈伯特?培吉爵士宣布:“他是个私生子。私生子个个是贼,非奸即盗。血统自会证明。” 一时间邓克绝望了。我在这里孤掌难鸣。好在猫儿凯尔及时解围,他起身时只是微微摇晃。“这孩子也许是私生子,诸位大人,但他是火球的私生子。正如哈伯特爵士所说,血统自会证明。” 戴蒙皱眉说。“没有人比我更尊敬火球。我不相信这个虚伪的骑士是他的后代。他偷盗龙蛋,期间又连害三命。” “他未偷一物,未杀一人。”邓克坚持。“如有三人被害,请往别处寻觅凶手。请陛下明鉴,格伦顿爵士一整天都在竞技场上,接连比武,未曾歇息。” “不错。”戴蒙承认。“我本人也觉得奇怪。不过龙蛋却是在他的行李中找到的。” “当真?如今它又在何处?” 戈蒙?匹克伯爵起身,双眸冰冷,盛气凌人。“安全之处,严加看守。这又与你有何干系,爵士?” “将它取来。”邓克说“我想再好好端详一番,大人。前天晚上我只看了一小会儿。” 匹克眯起眼睛。“陛下。”他对戴蒙说。“我想起来了,这个雇佣骑士与格伦顿爵士结伴来到白墙城,他不请自来,很可能是同谋。” 邓克不予理会。“陛下,在格伦顿爵士行李中发现的龙蛋乃是匹克大人栽赃陷害所为。让他取来,您亲自检验真伪,我敢保证,那不过是一块涂了漆的石头。” 大厅突然陷入了混乱。一百个声音同时开口,十几名骑士猛然起立。戴蒙看起来与格伦顿爵士受到指控时一样,既年轻又困惑。“你喝醉了吗,我的朋友?” 真希望我是。“我流了点血。”邓克承认。“但脑子很清醒。格伦顿爵士受到了错误的指控。” “为什么?”戴蒙疑惑地问。“如果鲍尔是清白的,就像你坚持的那样,为什么伯爵说是他做的,还试着用涂漆的石头来证明呢?” “为了让他别挡您的道。伯爵用金币和许诺买通了您其他的对手,但鲍尔不愿出卖自己。” 提琴手脸红了。“那不是真的。” “是真的。不妨召见格伦顿爵士,您自己问他。” “正合我意。匹克大人,立刻将那私生子带来。把龙蛋也带上。寡人将仔细检验。” 戈蒙?匹克向邓克投去憎恨的一瞥。“陛下,那杂种正在接受审讯。再过几个小时必定招供,微臣有十成把握。” “接受审讯,大人的意思是刑讯逼供。”邓克反驳。“再过几个小时,格伦顿爵士就会供认是他杀害了陛下的父王,还有您的两位兄长。” “住口!”匹克大人的脸涨成了紫色。“再说一个字,我就把你的舌头连根拔出。” “你撒谎。”邓克说。“这是三个字。” “你将为这三个字后悔终生。”匹克宣布。“将此人拿下,锁进地牢。” “不。”戴蒙的声音轻柔中带有一丝危险。“寡人要知道真相。桑德兰、维韦尔、斯莫伍德,命你三人带领本部人马,去地牢寻找格伦顿爵士。将他即刻带来,保他不受损伤。若有人胆敢阻止,便告诉他,尔等是奉旨行事。” “遵旨。”维韦尔大人答道。 “我将用我父亲的方式解决此事。”提琴手说。“格伦顿爵士被控犯下了滔天大罪。作为一名骑士,他有权用武器为自己辩护。我将在竞技场上与他决一胜负,由天上诸神判决有罪与否。” 不管是英雄之血还是妓女之血,他都已经流失了不少。当两个维韦尔兵卒将全身赤裸的格伦顿爵士放下时,邓克心想。 第十七节 男孩受到了野蛮的殴打。面部淤青肿胀,若干牙齿被打断或是打落,右眼滴血,胸口上下尽是烙铁留下的鲜红破裂的伤口…… “你现在安全了。”凯尔爵士喃喃道。“这里没有旁人,只有雇佣骑士,诸神知道我们都是人畜无害的良民。”戴蒙让他们使用学士的房间,命令他们为格伦顿爵士包扎伤口,确保他做好比武的准备。 邓克为鲍尔洗去脸上和手上的血迹,发现左手有三枚指甲已被拔去。这处伤最让他担心。“你还能握住长枪吗?” “长枪?”格伦顿爵士努力说话时,鲜血和唾沫自嘴边淌下。“我的手指都在吗?” “十根都在。”邓克说。“但只有七根有指甲。” 鲍尔点点头。“黑汤姆正要砍我的手指,却被人叫走了。我要跟他交手吗?” “不。我已将他杀了。” 这句话让他微笑了。“总得有人去杀呀。” “你将迎战提琴手,但他的真名——” “——是戴蒙。没错,他们告诉我了。黑龙。”格伦顿爵士大笑。“我父亲为他而死。我本来会心甘情愿地为他效劳。我愿意为他奋战,为他杀戮,为他去死,但我不愿为他诈败。”他扭头吐出一枚断齿。“我能喝杯红酒吗?” “凯尔爵士,把酒袋拿来。” 男孩猛灌几口,擦了擦嘴。“你看。我像个小姑娘一样发抖。” 邓克皱眉。“你还能骑马吗?” “帮我梳洗一下,把我的盾牌、长枪和马鞍带来。”格伦顿爵士说。“我就让你们看看我的厉害。” 拂晓临近,雨势稍歇,决斗才得以进行。赛场已变成一片烂泥塘,在上百支火把的照耀下映出湿漉漉的微光。场地之外灰雾弥漫,犹如鬼魅的手指,拂过灰白城墙,攫取坚实雉堞。婚礼宾客中的许多人已经溜走,剩下的人又一次爬上看台,在浸透雨水的松木板上就座。戈蒙?匹克爵士便在其中,身边围绕着一小群低阶领主和家养骑士。 邓克曾为老爵士艾兰做过侍从,短短几年来技艺尚未生疏。他扣紧了格伦顿爵士那套不合身盔甲的搭扣,让头盔和护颈严丝合缝,扶他上马,递上盾牌。先前的比赛在盾牌上留下了深深凿痕,但那个炽烈燃烧的火球依然可见。他看上去跟伊戈一般的年纪,邓克心想。这孩子既害怕又倔强。他胯下的栗色母马毫无装饰,而且胆怯易惊。他本该搭乘自己的坐骑。这匹栗色马或许营养良好,步履轻快,但是熟悉的马匹更有利于骑手发挥最佳水平,这匹马对他来说是完全陌生的。 “帮我取一支长枪。”格伦顿爵士要求。“一支军用长枪。” 邓克走向枪架。与之前所有比赛中使用的竞技长枪相比,军用长枪更短也更重;八英尺长的坚实白杨木,末端是铁质的枪尖。邓克选了一支,拔将出来,用手摩挲长枪周身,确保上面没有裂痕。 在赛场的彼端,戴蒙的侍从之一递给他一支同样的长枪。他再也不是那个“提琴手”了。战马的披饰上不见了宝剑与提琴,取而代之的是黑火家族的红底黑色三首龙。王子洗去了头发上的黑色染料,发丝垂及衣领,仿佛泻下金银二色的瀑布,在火光下熠熠生辉,如同捶打过的金属。伊戈若是留起头发,也会是这般模样,邓克意识到。他发现自己很难想象出伊戈留发的样子,但他知道总有一天可以看到,如果他们两个能够活到那一天的话。 传令官又一次登台亮相。“私生子格伦顿爵士被控犯下盗窃与谋杀之罪行,上前对战,以证明汝之清白。”他宣布。“黑火家族的戴蒙二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与先民的正统国王,七大王国之主暨全境守护,上前对战,以证明对私生子格伦顿的指控成立。” 一瞬间仿佛时光倒流,邓克又回到了杨树滩,倾听“破矛者”贝勒的话语,那时他们正要出发为拯救他的生命而战。他把军用长枪放回原位,从旁边的枪架上抽出一支竞技长枪;十二英尺长,修长而优美。“用这支。”他告诉格伦顿爵士。“我们在杨树滩‘七子审判’时用的就是它。” “提琴手用的是军用长枪。他想杀了我。” “首先他得击中你。如果你瞄得够准,他的枪尖根本碰不到你。” “我不明白。” “我明白。” 格伦顿爵士一把抓过长枪,在手中转动几下,策马向赛场奔去。“那么,愿七神保佑我们俩。” 东方的某处,闪电撕裂了粉色苍穹。戴蒙用黄金马刺猛踢马腹,腾跃冲锋,势如霹雳。他放平了军用长枪,致人死命的钢铁枪尖直取对手。格伦顿爵士举盾迎上前去,将手中更长的武器向左转动,越过马头,对准年轻觊觎者的胸口。马蹄所到之处,烂泥飞溅;随着两名骑士飞驰而过,火把也似乎燃烧得更加明亮。 邓克闭上了双眼。他听到一声喀嚓,一声叫喊,一声轰隆。 “不,”他听见匹克大人痛苦地呼号。“不————”一时间邓克几乎为他感到难过。他睁开眼睛。失去骑手的黑色大公马减速小跑过来。邓克跳上前去,抓住了缰绳。在场地的远端,格伦顿爵士策马回旋,高举着支离破碎的长枪。提琴手倒地不动,面孔朝下地趴在水坑里。人们冲进赛场将他扶起,他从头到脚已糊满了烂泥。 “烂泥龙!”有人大喊。笑声在赛场上回荡,曙光也映照着白墙城。 片刻之后,当邓克和凯尔爵士帮着格伦顿?鲍尔下马时,第一声战号吹响了,城墙上的哨兵随即发出警报。一支大军浮现于晨雾中,列阵于城堡外。“原来伊戈没有骗人。”邓克惊讶地告诉凯尔爵士。 来者包括女泉城的慕顿伯爵、鸦树城的布莱伍德伯爵、暮谷城的达克林伯爵。直属于君临城的海佛德、罗斯比、史铎克渥斯、马赛家族远道而来,风尘仆仆。国王的亲兵由三位御林铁卫领军,并加强有三百名持有白色鱼梁木巨弓的鸦齿卫队。疯女丹妮尔?罗斯坦也率部从阴魂不散的赫伦堡赶来,她那身黑色盔甲如此合身,仿佛是铁打的手套,一头红色长发飘扬在风中。 旭日之光在五百长枪和五千长矛的尖端闪耀。夜色下黯淡的旗帜业已脱胎换骨,显出数十种花哨俗气的颜色。凌驾于它们之上,飘动着两面以黑夜为底色的王室巨龙旗,一面是伊里斯?坦格利安一世国王的三首龙,遍体通红犹如烈焰,另一面则是白色的暴怒飞龙,喷吐出猩红色火舌。 原来不是梅卡,邓克一看旗帜就明白了。盛夏厅王子的旗帜应该是四只三首龙,两两成对,这是他作为已故的戴伦?坦格利安二世国王第四子的纹章。白龙宣示着国王之手、布林登?河文公爵已大驾光临。 血鸦亲临白墙城下。 第一次黑火叛乱在鲜血与荣耀中结束于红草原,第二次黑火叛乱却以一声啜泣告终。“他们吓不倒我们,”年轻的戴蒙见到城外的铁壁合围后,在城垛上这样宣告,“因为我们秉持的乃是人间正道。我们会杀出一条血路,破釜沉舟,直捣君临!快快吹响战号!” 然而骑士、领主、士兵们却互相交头接耳,一些人偷偷开溜,去往马厩、后门或是某个他们希望借以自保的藏身之处。当戴蒙拔出宝剑、高举过顶时,每个人都看出那并不是名剑“黑火”。“我们今天要打出一个完全不同的红草原。”觊觎者信誓旦旦。 “去你妈的,提琴小子,”一个头发灰白的侍从大喊着回应。“老子还想多活几天。” 最后,戴蒙?黑火二世独自骑马出城,在王军阵前勒住坐驾,向血鸦公爵作一对一的挑战。“我会跟你打,跟懦夫伊里斯打,或是你们指定的任何代理骑士打。”但是血鸦公爵的部下包围了他,将他拉下马来,戴上金色枷锁。他携带的旗帜被插在泥地上,点着了火。它烧了很长时间,一道弯曲的羽状烟柱升在空中,方圆几里格都能看见。 当天只发生了一起流血事件。维韦尔伯爵麾下的一个小兵吹嘘自己是血鸦的眼线,而且很快就能获得重赏。“等到下个月,我就能一边干妓女,一边喝东恩红酒啦。”据说这是他的原话,紧接着他就被科斯坦伯爵手下的一名骑士割了喉咙。“喝吧,”当这个维韦尔士兵溺死于自己的鲜血时,骑士开口说道。“虽然不是东恩美酒,但总归是红的。” 与此同时,一支阴郁沉默的队伍蹒跚着穿过白墙城的城门,抛下一大堆闪闪发光的武器,随后被捆绑起来押走,等候血鸦公爵的审判。队伍中有邓克、猫儿凯尔爵士和格伦顿?鲍尔。他们试着找寻梅纳德爵士,但普棱在前一天晚上就已经消失无踪了。 下午晚些时候,御林铁卫的罗兰?克雷赫爵士才在俘虏群中找到了邓克。“邓肯爵士。你到底躲哪儿去了?河文大人已经找了你好几个时辰。请随我来,如果你愿意的话。” 邓克与他并肩而行。克雷赫的长披风随风拍打,洁白如新雪上的月光。此景让他回想起提琴手在屋顶上说过的话。我梦见你从头到脚一身纯白,苍白的长披风从宽阔的双肩垂下。邓克嗤之以鼻。是啊,你还梦见石蛋里孵出巨龙呢。反正都是痴心妄想。 首相的帐篷距离城堡仅半里远,坐落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榆树树荫下。十来头奶牛在附近的草地上吃草。任凭国王们登基退位,邓克想,奶牛和草民只是各顾生计。这是老人常说的话。“如何处置他们?”当他们路过一群席地而坐的俘虏时,邓克问罗兰爵士。 “他们会被押送到君临城受审。骑士和士兵不会受到严惩。他们不过是服从领主的命令。” “那么领主呢?” “有些人会被赦免,只要他们如实招供,并送出一名子女作为日后忠心不二的担保。对于那些在红草原战役后已经被赦免过一次的人来说,就没那么宽宏大量了。他们要么坐牢,要么破财。罪大恶极的会掉脑袋。” 第十八节 血鸦已经开始这么做了。在帐篷入口两侧,戈蒙?匹克与黑汤姆?赫德尔的头颅被插在了矛尖上,底下展示着各自的盾牌。三个城堡,橙底黑色。是他杀害了潘尼趣的罗杰。 即便是在死后,戈蒙大人的双眼依然冷酷严厉。邓克用手指把眼睛合上。“你这又是何必呢?”一个卫兵问道。“它们很快会被乌鸦吃掉。” “这是我欠他的。”那天老人看见邓克在君临的小巷中追着猪跑。如果罗杰没死,老人绝不会再看邓克第二眼。某个老国王把一把剑给了儿子甲,而非儿子乙,这便是故事的开头。如今我站在这里,可怜的罗杰却躺在坟墓中。 “首相在等你。”克雷赫命令道。 邓克走过他身边,与布林登?河文公爵、私生子兼巫师兼国王之手会面。 伊戈站在他面前,新浴之后,衣着华贵,正与国王侄子的身份相称。佛雷大人坐在旁边的折椅上,手持酒杯,丑陋的小继承人在他大腿上扭个没完。巴特维尔大人也在……他双膝跪地,面色惨白,战栗不已。 “叛国罪的罪状不会因为叛徒本人的怯懦而减轻,”河文大人说道。“我已听取你的申辩,安布罗斯大人,我只相信其中的十分之一。因此我允许你保留十分之一的财产。你也可以留着你的夫人。愿你从她身上获得欢乐。” “那么白墙城呢?”巴特维尔用颤抖的声音问。 “以铁王座的名义没收。我准备把它彻底拆毁,不留片瓦,在它矗立过的土地上洒满食盐。二十年后,不会有人记得它的存在。老傻瓜和小愤青们至今仍会去红草原追思缅怀,在戴蒙?黑火倒下的地方植树种花,我不会让白墙城变成又一处黑龙遗址。”他挥动一只苍白的手,“现在滚吧,死蟑螂。” “首相仁慈。”巴特维尔跌跌撞撞地离开,悲痛已经使他盲目,走过时似乎没有把邓克认出来。 “你也可以走了,佛雷大人,”河文命令。“我们稍后再谈。” “遵命。”佛雷带儿子离开了帐篷。 国王之手这时才转向邓克…… 他的模样比邓克记得的更加衰老,经历风霜的脸上满布皱纹,但他的皮肤依然如骨骼般苍白,脸颊和脖子上仍旧挂着难看的酒红色胎记,有人觉得像是一只渡鸦。他足登黑靴,身穿红衣。外罩一件烟色长披风,以一枚铁手形状的胸针固定。又长又直的白发披在肩头,头发向前梳理,以便藏起那只失去的眼睛,那只在红草原被苦钢挖出的眼睛。剩下的独眼鲜红异常。血鸦公爵有几只眼睛?一千只眼,再加独眼。 “梅卡王子必定有很好的理由才会让儿子给一名雇佣骑士当侍从,”他说。“但我无法想象,你居然会把他带进一座遍地反贼、密谋叛乱的城堡。为什么伊耿会身处一群乱臣贼子当中,爵士?黄油屁股大人(译注:原文是Butterbutt,意指巴特维尔Butterwell)说是梅卡王子派你过来,扮作一名神秘骑士,探查此次叛乱的详情。这可是事实?” 邓克单膝跪下。“不是,大人。我是说,是的,大人。这些是伊戈告诉他的。伊耿,我是说,伊耿王子。他确实这么说过。然而这并非您所认为的真相。” “我明白了。如此说来你们两人得知这场针对王室的阴谋,决定以一己之力挫败它,是这样吗?” “亦非如此。我们差不多是……无意中介入的,我想您也会这样认为。” 伊戈抱着胳膊。“在你带兵出现之前,邓肯爵士和我已经完全控制了局面。” “我们也得到了一些帮助,大人。”邓克补充道。 “雇佣骑士。” “是的,大人。猫儿凯尔爵士,梅纳德?普棱。还有格伦顿?鲍尔爵士。是他将提琴……觊觎者击落下马。” “是啊,我已从几十张嘴中听过这个故事。猫咪窝的私生子。妓女和叛徒的后人。” “英雄的后人,”伊戈坚持。“如果他在俘虏之中,我要你找到他,释放他,奖励他。” “汝是何人,竟敢差遣御前首相?” 伊戈毫不退缩。“你知道我是谁。” “你的侍从真是傲慢无礼,爵士,”河文大人对邓克说。“你应该揍他一顿,好教他改正。” “我试过,大人。可惜他是个王子。” “他乃是真龙化身。”血鸦说。“起身吧,爵士。” 邓克站了起来。 “早在大征服之前很久,坦格利安家族中就总是有人梦见未来之事。”血鸦说。“所以,假如某个黑火时不时地表现出这种天赋,我们也无需惊讶。戴蒙梦见白墙城里诞生了一头真龙,的确如此,那个白痴只是弄错了颜色。” 邓克看着伊戈。那个戒指。他父亲的戒指。戴在了他的手上,而非塞在靴子里。 “我有点想带你一起回君临,”河文大人对伊戈说。“把你留在朝中作我的……贵客。” “我父亲不会心平气和地接受这种做法。” “我想也不会,梅卡王子天生……难伺候。也许我应该把你送回盛夏厅。” “我要跟邓肯爵士在一起,我是他的侍从。” “愿七神保佑你们。如你所愿。你们可以走了。” “我们会的,”伊戈说。“但首先我们需要一些金子。邓肯爵士要把赎金付给蜗牛。” 血鸦大笑。“我在君临见过的那个谦逊男孩哪儿去了?就照你说的办,我的王子。我会指示我的财务主管,你要多少金子就给你多少。只要在合理范围之内。” “这笔钱是借的。”邓克坚持。“我会还的。” “毫无疑问,等你学会长枪比武之后。”河文大人挥动手指让他们离开,他打开一个卷轴,开始用羽毛笔勾掉上面的名字。 他在勾生死簿,邓克意识到。“大人,”他说。“我们看到外面的头颅。提琴手……戴蒙……您也要砍去他的首级吗?” 血鸦公爵从卷轴上抬起眼睛。“这要由伊里斯国王来决定……但是戴蒙有四个弟弟,还有其他姐妹。如果我蠢到砍掉他那漂亮的脑袋,他的母亲会悲痛欲绝,他的朋友会咒骂我是弑亲者,而苦钢会给他的弟弟哈耿加冕。如果死去,年轻的戴蒙就成了英雄。如果活着,他就成了我那个同父异母哥哥的障碍。既然第二个黑火国王还碍手碍脚地苟活于世,他就不太可能拥立第三个。再者,这样一位出身高贵的俘虏将成为宫廷的点缀,以及伊里斯国王陛下仁爱之心的鲜活证明。” “我也有个问题。”伊戈说。 “我开始明白你父亲为什么急着摆脱你了。还要我做点什么?” “是谁偷了龙蛋?门口有守卫,楼梯上的守卫更多,谁都没法神不知鬼不觉地走进巴特维尔大人的卧室。” 河文大人微笑。“要我猜的话,我会说有人从厕所管道中爬了上来。” “厕所管道太窄了。” “对成年人来说是的。但小孩可以办到。” “或是侏儒。”邓克脱口而出。一千只眼,再加独眼。为什么其中几只不能来自侏儒滑稽戏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