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号酒馆·判官》 一、申冤在我,我必报应 L城,海滨大道王子路七号。午夜。 查理停好车,掏出钥匙打开房门,摸黑走到客厅的角落,从冰箱里拿出一罐汽水。 他开了灯,转身,易拉罐在手中被猛然捏紧——屋子里有不速之客。 年轻男人,很瘦弱,反戴棒球帽,身上是快递员经常穿的那种灰色快干衣裤,五官英俊,神色中带有一种天真的好奇。 他在沙发上坐着,身体有节奏地左右摇摆,对查理露出礼貌而周到的笑容:“这么晚归,最近很忙吗?” 查理个头不高,开始谢顶,常有人到中年后独特的不如意的神情,但他每周去四次健身房,专注练习搏击与散打。因此,一眼交锋后,他甚至不认为自己该恐惧——如果对方手里没有握着那把相当大的银色手枪的话。 他识货,那玩意儿是真的,上好了膛,子弹正无声地等待着一个血肉横飞的打斗场面。 短暂的惊愕之后他镇定下来,坐到来客的对面,拿纸巾擦去手上的水迹:“您是哪位?” “叫我塞班吧,如果一定需要一个名字的话。” 塞班——海边的美丽城市,曾经有过的好时光。这个名字可以打开回忆的塞子,任大大小小的故事流淌一地。 查理抬起头:“爱丽丝雇你来的?” 对方的神色姿态都没有丝毫的改变:“听起来毫不意外?” 查理耸了耸肩,语气平和:“我们相互憎恨已久,这一段婚姻如同噩梦,不管她是买凶还是亲自动手要我的命,我都能够理解。” 杀手笑起来,笑得与月光一般柔美:“您太太对您的所作所为的确颇有微词。” “颇有微词”这四个字像一个精巧的冷笑话:“说我家暴、冷热兼备、残酷无礼,对吗?还有,虐待她的父母和狗?” 他言语中没有怨恨或激愤,每一个字都像对着提词器念诗歌。塞班侧头倾听,姿态像是在表示同情,只不过手里的枪一直非常稳定地指着对方。 查理的话戛然而止。 塞班善意地提醒他:“你似乎忘记了自己爱上另外一个女人的事实。” 查理警惕地往后靠了一下:“这和你有关系吗?” “当然没关系,我只是帮你太太辩护一下。” 听到“太太”两个字,丈夫的神情中露出明显的厌恶,他似乎急于摆脱和自己老婆的一切纠葛,无论用多么极端的办法。 他在健身房遇到了那个女子,眼神初次交汇时他就知道,她那是自己的毕生之爱,和她在一起的每分钟都是上帝的赐予,满是战栗、狂欢,喜悦像无穷无尽的高潮,叫人愿意随时匍匐在地,乞求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幸福。 为此爱丽丝恨他入骨,而这是一件十分危险的事情,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把他炸个粉身碎骨。那些曾经共同享受的热情与保守的秘密,一旦两人开始互相憎恨,就变成了噬骨的蜈蚣。 他摇摇头,想晃掉这些不愉快的想法,切入正题:“我不知道爱丽丝给了——或者承诺会给你多少钱,事实上,我想你们根本就收不到钱。” 他没有半点说谎的迹象,或许也根本不必要。 “她自己除了一些首饰,没有任何财产,我的财产早已立了遗嘱,也公证了,没有半毛钱留给她。” “唯一可能的大宗收入是人身保险,我死了对她很有好处,所以她希望你们帮助大自然缩短其中的过程。”查理对猜测胸有成竹,而塞班不置可否,由他去说,“但何必这么麻烦呢?我可以多付给你们一倍或者两倍的钱。”他点点头,像对着虚空中的某个神只起誓一般,十分郑重,“要是你们可以反过来帮我干掉她,十倍都不是问题。” 这样的生死关头,查理镇定得像是在超市和人讨论今日水果的成色。杀手脸上掠过一丝微妙的钦佩之色:“我如何相信你?” “此刻,撒谎对我有何好处?” 与塞班这样说着的同时,某些微茫的往事忽然涌入了查理的记忆。他和爱丽丝是在塞班度的蜜月——如胶似漆的两周,以极致的享乐庆祝他们刚刚共同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件大事,满怀不可复制的深挚的喜悦。 谁也无法预料时间会给爱情什么出路。 他的优厚条件动摇了对方,塞班沉默了一阵,将双手合在一起摇了摇,仿佛正在天人交战,然后轻轻地说:“你说得对。” 查理感觉自己微微松了一口气,无论怎么自以为镇定,肾上腺也并没有放缓工作的步伐。 “那么,爱丽丝现在就在地下室。” 查理一怔,下意识地反问:“地下室?” “当然,你家的地下室,藏尸体不都应该在地下室吗?”塞班站了起来,“我们查过你们的财务状况,你说得对,干掉你,人身保险赔付要很长时间,而且万一警方怀疑爱丽丝涉嫌杀人,这笔钱我们根本就拿不到。” 他看着查理,推心置腹地说道:“做生意嘛,应该使利益最大化,对不对?” 查理机械地点了点头,有几个字在大脑中轰鸣——爱丽丝死了。 不知道为什么,他一点儿没有怀疑塞班的说法。 这个消息并没有困扰查理太久,他感觉自己全身心都放松了下来,语气也轻快了:“那么,如果是真的,我明天就会安排付款。”他的手往西服的内袋摸去,像要拿一支笔,“或者,立刻给你开一张支票?” 随后,查理咧嘴笑了:“当然,为安全起见,要等明天我跟银行确认了才能领取。”他眨了眨眼,“安全第一。” 这时候,无论哪一种幽默感都不合时宜,但查理表现得毫不勉强。塞班意味深长地注视着他,忽然摇了摇头:“至少你应该假装出一点儿哀悼,那毕竟是曾和你患难与共的妻子。”他探身过去,一把抓住查理伸向口袋的手,“等等!” 他的手指非常有力,像钢丝一般,几乎要嵌入查理的骨头。后者本能地弓起脊背,眼睛紧紧地盯着那把枪,但塞班只是说:“你在收集古印度的壁画拓本?” 查理的脸色变了,似乎塞班知道他有收藏的小爱好才是今晚最令人震惊的事,他迟疑了很久才承认:“是,你对这个有兴趣?” 塞班继续说:“我听说,你拥有的收藏品的数量也许在全美国都排得上号。” 两人对视,塞班有一双奇异的灰色眼睛,晦暗得像个瞎子,瞳仁很大,眼白非常少,但白得透明。偶尔有一阵光芒掠过,不知道主吉还是主凶。 这双灰色眼睛带来的压迫力令人难受,查理往后退了一步,塞班顺势放开了他的手。 “跟我来。只要能换我一条命,我不关心下半辈子是不是要为失去这些收藏品而哭。” 杀手的笑声细微而愉快,毕竟是得偿所愿:“哦,别这么说,你不会的。” 他们一先一后上了楼,第二层只有两个房间——卧室和没有窗户的书房,书房里最醒目的家具是一整排铜色的收藏柜,柜子是昂贵的货色,四角装饰着精美的纯金雕饰,正中唯一的一格玻璃柜里放了整套Sommelier的手工水晶杯。查理一边从书桌抽屉中拿出钥匙开柜子,一边对杀手介绍:“这是结婚时收到的最昂贵的礼物,从没用过,爱丽丝舍不得。我曾经想过,如果离婚,我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摔掉它。” 塞班对这个价值一千美金的纯手工水晶酒杯毫无兴趣,他只是建议:“你现在可以随时摔掉它了。” 查理苦笑了一下,打开柜门,露出他心爱的收藏。那是他三十年的心血,花掉了半辈子赚到的大部分钱,它们比老婆、情妇、儿女都更珍贵——当然不如命珍贵。 他做了一个潇洒的手势,意思是:您自便,该拿拿,该搬搬,事儿完了咱们都好睡觉。 但杀手岿然不动,视线投向了另一处:“很不错,但我想看看那里面。” 他说的是书桌最下面的一个抽屉,装了密码锁,也许装着有钱人真正重视的东西。 查理的笑容忽然变得有点勉强:“那是爱丽丝的首饰,收拾出来准备搬走的。” 他似乎想起了什么,迟疑了一下,继续说:“你有太太或者女友吗?拿一两件回去送人吧。她有不少华道夫和宝格丽的限量品。”他吞了吞口水,发出一声干笑:“当然,全部拿走我也没有意见,我没资格有意见,对不对?” 杀手眯起眼睛,点点头:“听起来很不错。” 他轻轻拍了查理一下,向前走去,枪口微微下垂,偏离了目标。 财帛动人心,这是塞班放松警惕的唯一一刻,就在与查理擦身而过之时,后者突然以一个寻常的中年死胖子根本不应该有的速度猛烈发动,全身撞上塞班,手肘往塞班的肋下软弱处狠狠顶去,随后抓住他的前襟,过肩,尽全力摔下,然后压在塞班的身上,两人贴在一起轰然倒地。查理动作极快,腰一挺,立刻翻身跃起,手从胸兜里摸出一把雪亮的军刀,俯身对着塞班一刀刺下,刀锋刺破织物,然后便是皮肤,柔软温暖的抵抗徒劳无功,军刀紧接着刺进塞班的内脏——胃,甚或有脾。他双手握住刀柄,抽出又再刺,看起来很乱,却刀刀致命,鲜血大量涌出。 塞班不再动弹,查理松开匕首的柄,喘着气站起来,双手互绞在一起,闭上眼睛回味杀人的快感——如此酣畅淋漓,如此难得,比醉得最深的那一刻还美妙。 过了销魂的数分钟,他终于平静下来,有工夫俯视地上的那具尸体,想着应该怎样处理。地下室,他想,第一站当然是地下室,那是最适合藏尸体的地方——塞班刚才也这样说。 但他的思绪忽然之间被冻住了。 他看到一双灰色的眼睛,和死人一样毫无光彩,但死人不会露出嘲弄的眼神。 倒在地上的塞班对他眨眨眼,双肘撑着地面将上半身支起来,低头看了看身上的伤口:“真高兴让你死之前还high了一下,就像最后的晚餐什么的,挺人道,不是吗?”塞班语气柔和而真挚,爬了起来,“不过,一想到你以前也是这样high着干掉了不少无辜之人,我就觉得,今晚真的应该多花一点时间在这里呢!” 他完全站起了身,敞开快干衬衣,伤口处闪耀着鲜艳的光,却与人无害。查理仿佛被一个悠长的噩梦钉在了原地,无论怎么挣扎都无法醒来,他眼睁睁地看着塞班悠闲地踱到书桌前,两根手指夹住密码锁轻轻一扳,整块抽屉板便被卸下。 里面只有一个长长的木盒,盒子里红色丝绒衬底,整齐地放置着一些小东西。 都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女孩子戴的廉价项链,几缕卷成一束的长头发,甚至还有两颗牙齿。 塞班蹲在那里,仔细地看着那些东西,口中喃喃,仿佛在念一些人的名字。而后他低下头,双手合十致意,以极轻微而温柔的声音说:“申冤在我,我必报应,时候已到。” 二、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那一夜非常漫长。 逝者倘若真的有灵,那么这一夜很多灵魂都会齐聚在查理家的上空,默默地看着他受尽折磨,求死不能。复仇的芬芳烈酒流过鬼魂们青铜铸就的咽喉,就算为此要付出在地狱中沉沦的代价,它们也都无所畏惧。 当清晨来临,塞班完成了自己的全部工作。他好好洗了一个澡,将查理家打扫得干干净净,换了另外一身一模一样的快递员制服,将帽子戴好。 他仔细地查看了所有查理的收藏品,并把它们全部放进那个硕大的工作袋,背好,肩上又扛了一个贴好了寄件单的箱子,然后走出查理的房子。 天气非常好,虽然只是三月底,但太阳已经很有威力。塞班一路走向目的地,他沉默而轻快,与经过的人和狗都友善地打招呼,不会有任何人意识到他的存在有什么特别。 三十分钟后,他来到市中心,上班的人渐多。一家名为“车与象”的咖啡厅坐落在警察总局对面,是警察们一天三顿饭的非官方指定供应商。他走进去,对在吧台后忙着煮咖啡的服务员露出和善的笑容:“收件。” 服务员接过那个大箱子:“哎呀,又是涂根警长的,这回是什么,炭疽还是报废的枪?”看来这位警长经常收到些不靠谱的包裹。 塞班笑笑:“不知道哦,我只负责送件而已。” 服务员一面帮忙签收,一面看了塞班一眼:“新来的?”又看了一眼寄件单,“E快递公司?没听说过。” 塞班热情地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宣传单塞给服务员:“刚开张,同城最便宜,国际快递八折,帮我给警察局介绍一下!” 他买了一瓶奇异果汁,坐下吃了一个三明治,然后在第一个吃完早餐的警察埋单的时候离开。在车水马龙的街道上,他张开双臂伸了个懒腰,眯着眼仰望碧蓝的天空,而后拿出手机,输入一个简单的信息并发送出去。 “暗影城,连环匕首杀人案,done。” 在他的身后,咖啡厅里陆陆续续坐满了人,大部分都在警察总局上班,文职很多,也不乏第一线的警探。进门靠窗那个视野最佳的位子始终空着——所有熟客都知道,它属于涂根。 这位传奇警探已经五十岁了,却还在第一线浴血冲锋,是所有人的偶像和骄傲,没有男人不尊敬他,没有女人不爱慕他,而他却永远是“你们最好不要当我存在”的奇怪态度。 八点四十分,他准时走进来,要了一杯黑咖啡、两个肉包子、一个水煮蛋和一碗水果麦片,中西结合,营养全面。这时候服务员把那个箱子扛了过来,满怀着尊敬之情说:“涂根警长,有您的包裹。” 常常有人寄东西给涂根,警察总局出于安全考虑,不接收任何来路不明的邮件。给警员的包裹,特别是很大的那种,不是因为爱死他们,就是因为爱他们死,无论哪种情况,他们都得小心。 于是这家咖啡厅成了中转站。 涂根点头致意,一只手拿着肉包子吃,一只手开箱子。而后,有整整五分钟的工夫,他保持着同一姿势钉在那里,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所有人都围了过来,第一件事是确定老涂根没有中风或者睡着,第二件,就是一起看那个箱子。 每个人的脸色都变了。他们不约而同屏住了呼吸,以至于那个街区当天PM2.5的浓度瞬间下降了不少。 箱子里有一个人头。 而人头之外的那些东西更加离奇。 在暗影城,所有警察在过去的十一年中,共同背负着一个噩梦。十九件连环杀人案,在十一年内很有耐心地择期出现,无论警方怎么努力,抓了多少人去蹲大牢——有几个甚至被不少有效的证据锁定。在真凶似乎马上就会被绳之以法的时候,下一桩案件又发生了,夸张得像一种公开的挑衅。 不计其数的警员被这个案子折磨成胃下垂或神经衰弱。岁月流逝,胃和神经都没有好转,杀人案却如期而至,比例假和信用卡账单都更准时。 现在,挣脱噩梦的法宝从天而降。 涂根面前的包裹里,整齐地陈列着连环杀人案中所有受害人的照片、详细资料,受害经过的照片、光碟以及他们遗留下的物品。 那个头颅,经过专业手法的处理,清洁端正,临死前想必参加了地狱半日游,神情中全是深深的悔恨与痛苦。 他的嘴唇抿着一张卡片。 涂根伸手,将那张卡片拿出来——手掌大小的雪白压纹铜版纸,上面只有八个漂亮的手写小楷:“申请有时,受理有时。” 警察们冲出咖啡厅,在自己桌上留下面额不一的现金应付账单,等到一直在吧台后忙活的服务员走出来,端着面包和咖啡茫然一看的时候,咖啡厅都已经空了。 和服务员一样目送着警察们奔命般杀回办公室的还有塞班,他在街道对面吹着愉快的小口哨,打了一个电话:“嗨,正式收工了,来接我吧。” 他一边打电话,一边往警察局的反方向走,步履轻快:“哦,爱丽丝也已经处理好了吗?手脚真快。你干脆把爱神的名字给我,让她改叫雅典娜吧——又能穿好看的衣服又能战斗的女神。” 他这一走走了很远,上了车,上了飞机,一直飞到了阿姆斯特丹机场。他坐在头等舱,全程都保持着清醒和端坐,眼神定格在黑暗的舷窗外,也许心思如潮,也许是内心在酣睡。 混杂在出机场的人流中,塞班不紧不慢地走着,推着一个标准型号的桃红色登机箱,和他的风格非常不搭调。 在到达厅外有一辆车在等着他,加长林肯礼宾车,后座有浴缸和全套按摩设备。他坐进去,门窗自动关好,车子缓缓启动,他打开那个桃红色的小箱子,开始换衣服。 三件式白色西装,剪裁和面料都精致绝伦,量身定做,与他紧紧契合。打上领结之后,他从一个精致的黄金镶嵌的木盒中拿出一条玫瑰红色的手帕,小心地别在自己的胸兜上。 “L城如何?” 换完衣服,和司机之间的屏障缓缓落下,开车的人转头朝他看了一眼,眉眼露出妩媚的笑。那是一个美艳不可方物的女人,却穿着全套司机才会穿的制服。 塞班也笑了:“今天的代班司机真美,可否亲一下?” 他真的凑过去,在女人的耳垂上印下一吻,随即说:“L城顺利,证物和人头都已经交给了当地的警长涂根。” 女人点点头:“那个凶手上个月还在作案,L城的警察真是无能。” 塞班的看法很公平:“责任不完全在他们,凶手行伍出身,反侦查能力非常强,而且耐心细致,处理细节天衣无缝。要不是他有收集战利品的嗜好,我们根本拿不到确认他有罪的证据。” 女人抛过来一个媚眼:“那应该归功于谁?” 塞班拍拍她的肩膀:“当然是你,如果不是媚行者迷得他神魂颠倒,以至于自己的老婆是连环杀人的同案犯,他也要离婚,我们怎么可能突破爱丽丝,从她手里找到这么多证据?” 女人点点头:“是啊,好险。” 她收敛了如玫瑰一般的笑容,眉眼露出忧色:“要是再杀错一次,组织内一定会乱的。” 塞班也严肃起来:“是的。”低头看了看腕上的表,“诸葛回来了吗?” “回来了,在总部等你,只要斯百德一到,会议可以开始了。” 车子打了一个弯,漂亮地漂移出去,插进车流中一个可遇不可求的小缝隙,然后拐入大道边的一条小巷,一路狂奔。在他们的身后,一辆破旧的福特一个急刹,立刻转向想要跟上,却被堵在茫茫车海之中。开车的人沉下脸,远远注视着林肯消失的方向,拿起电话:“我跟丢了。” 电话中的声音苍老而沉郁,但又充满着不可抗辩的威严。 “他们几个人?” “爱神和冥王两个,判官和罗德都没有出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到。” “盯着机场,不要松懈,他们的年度董事会就在这几天,错过了这个一网打尽的机会,下一次就在三年后了。” “明白。” 三、无理赌局 任凭点唱机热力四射地唱着《Sexy Back》,十号酒馆却忽然安静了下来。 所有人都围着屋子正中那张圆桌,眼睛放光,嘴巴紧闭,集体呈现出一种被人下了“降头”似的愚蠢表情,愣愣地望着桌子上的那些东西。 那些东西我上辈子没见过,下辈子估计也不会有机会见。 如同楚汉河界,一桌之隔,似乎正在与所有酒客对垒的人,名字叫斯百德。 在十号酒馆,除了各种各样的酒以外,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各样奇怪的人,但就算把大家集合起来搞个竞赛,斯百德也足以稳保前三不失。 总体而言,他是个美男子,尽管先天条件跟酒保约伯相比还差一两个等级,但他胜在形象出位:锃亮的光头上寸草不生,鹰钩鼻,在气温平均三十五摄氏度的六月中,他也每天三件式西装配正式领结,前襟胸兜里还永远放着一块粉红色的手帕。 在这间重建没多久就显出末日之态的酒馆里,他两个月前的某夜从天而降,简直就像在猪圈里出生的黄金圣斗士。 此刻他脸上露出愉快的笑容,似乎对大家的反应十分满意,他的手拂过桌上的东西,问我:“决定了吗?” 我十分娘儿们地咬住了嘴唇,仿佛马上就要经历一阵分娩般的剧痛,微微俯下身,凝视桌面,企图用意志力一举突破斯百德设置的陷阱。 但我很快意识到,意志力从没帮我干过什么好事儿,要说到助人为乐,恐怕还是吧台后的酒保约伯比较可靠。 我打了一个暂停的手势,挤出人群回到吧台,身后传来人们不满的嘘声,这些死爱凑热闹的就是唯恐天下不乱。 约伯在埋头擦那些永远也干净不了的杯子,仿佛对酒馆中心轰轰烈烈发生的一切都毫无感觉。我拍拍他:“这事儿,你怎么看?” 他抬头看了我一眼:“干吗问我?” 我低声下气:“你见多识广,你看了那两件东西没有?” 约伯把手里的杯子放回杯架,站起来爬上吧台,就这么遥遥地、居高临下地看了一眼,然后爬下来对我说:“真的。你死定了。” 这六个字把我说蒙了。 真的。 十三颗金丝成串的极品血天珠。 巴掌大的老坑玉绿佛。 红得像白雪公主的嘴唇。 绿得像白雪公主老公的帽子。 这些东西随随便便地放在两张揉皱的餐巾纸上,刚才斯百德把它们掏出来的时候,那马虎劲头还不如懒汉掏耳朵。 我不懂天珠,我也不懂玉,但我有基本常识——如果是真的,那这样成色的两样东西,随便就能把十号酒馆买下来。 我缓慢地走回桌子旁边,沉思了一会儿,问斯百德:“这是你最后的局吗?” 这个问题我很久前就想问了。 两个月前的某一天晚上,斯百德第一次来到十号酒馆,他要了最贵的纯波本,喝得又快又开心。给钱的时候,他非要把一百的钞票说成二十不可,收钱的人表示反对,他不惜与之翻脸。于是约伯立刻将他视为平生知己,兜着他的肩膀周游酒馆,带他去和所有人寒暄,每说一声hello,斯百德就请整个酒馆的人多喝一巡酒。大家都知道这是生意,不是友谊,但也不妨碍每个人都马上和他熟起来。 从那之后,他每天都准时到十号酒馆报到。有一天,他号召大家玩一个小游戏。 “喏,我有一支钢笔,笔尖是纯金的。” 他一边说,一边把那支钢笔放在桌子上,然后指指花爷——十号酒馆最穷的一个酒客:“你有什么?随便拿一样出来。” 花爷除了脚上那两只长得还略微不一样的拖鞋,全身上下没有哪件东西是完好的。但他脖子上挂着一串项链,由很多廉价的贝壳歪歪扭扭地串成,是来自花爷孙女孩提时的手工精品。自从那小女孩长大去异国上学之后,这就成了老头儿一辈子最珍爱的东西。 于是他把项链拿出来,和那支钢笔放在了一起。 接下来谁也没想到,斯百德离开桌子,专程越过“千山万水”,从酒馆的男厕所里把我揪了出来——我他妈那会儿还在吐,就那么擦着嘴被揪到大家面前。然后他问我:“这两样东西中哪一样更贵重。” 他说如果我猜对了,就给我一千块钱。 我告诉他,就算把我的内裤脱下来当培养基孵蘑菇,我全身上下也凑不出一百块,今晚的酒还是赊的,刚才吐得很心疼,这么贵的游戏我玩不起。 但斯百德摇摇头说:“不不不,你不用给钱,你什么都不用给,你就猜吧,猜对了,一千块;没猜对,没有任何损失。” 送上门的便宜不占,绝对天理难容,逆天行事可不是我的风格。于是我一捋袖子,当机立断地指向花爷的项链,还转过头问其他人:“对吧对吧没错吧?” 俗话说帮理不帮亲,十号酒馆的客人在关键时候都是正直的,大家异口同声地说那贝壳项链凝聚着亲情之美,不但足以打败纯金笔尖,而且还价值连城,甚至送去大英博物馆做专题展出都不亏。斯百德对这样群体性的睁着眼睛说瞎话显示出了良好的适应能力,他掏出一千块现金给了我,然后叹了口气说:“这支笔是限量版的宝格丽金公爵,去年在汉堡私人拍卖会上我花了好多钱才买回来,结果居然在这里折戟沉沙。不把它摔成十一段,实在难解我心头之恨啊!” 然后他就把那支笔扔在地上,踩了一脚。 看热闹的酒客们最喜欢看人家恼羞成怒,当即有了一种阿Q摸了尼姑般的欢乐感。我拿着那一千块看了又看,发现居然不是假钞,于是赶紧去找约伯,还了当晚的酒债之后,还帮在场的兄弟们买了一瓶哥顿金共享。这种天下大同的感觉如此珍贵,以至于大家都没有去追究怎么会有人无聊到玩这种赌局。 但不管是为了什么,斯百德都没有就此收手的意思。 过了几天,我喝到差不多半夜两点,准备走的时候,他拦住我,而后直接找上了酒保。 “约伯,把你最贵的酒给我。” 约伯什么都没说,走进后面的酒窖,拿出一瓶真正1982年的正庄拉菲出来拍在桌子上。酒客们停止扬尘的舞蹈和吹牛打屁,集体倒吸一口凉气,围过来瞻仰。 斯百德对着那瓶酒行了个举手礼表示敬意,而后从裤兜里摸出一本书。我特意留心看了看他的裤兜,跟所有正装西裤一样标准,但瞧他摸东西的模样,简直当自己是哆啦A梦似的,要什么有什么。 B5笔记本大小的书,很厚,纸质蜡黄,被纯金丝织的外皮妥妥地包住,一个角都没有露出来。书脊上是一行古英文字,虽然旧,但显然主人保养得很精心,丝毫不见磨损的痕迹。 他举起那瓶酒和这本书,展示了一圈,问道:“这两样东西,哪个贵?” 大家都没出声。 大家都看着我。 连约伯也看着我。 我一下跳起来:“干吗,干吗?” 斯百德慢吞吞地往桌上拍了一大沓现金,至少有一万块。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锐利而专注,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但还是远远不如那些钱美貌动人。 我吞了吞口水。 最近我的主要工作是去邻居三太婆家给她做护工,还有每周一次到东门菜市场子弟小学兼职,负责处理该学校的校园暴力事件。应子弟学校校长的邀请,我每周六下午四点去把该学校肇事的小霸王们集中起来统一打一顿,照我的专业判断,基本只要打上两三个月,他们的校园风气就够评文明先进了。 光靠着这种事混日子,可以想见我的经济状况会怎么样。 更可以想见那一万块钱对我的吸引力会比环球小姐三强脱光了站门口还强大。 出于某种自我保护的本能,我最后喃喃地问了一句,也不知道问谁:“干吗要我来?” 结果大家异口同声:“你不来谁来?” 四、无事摔拉菲,非奸即盗 在十号酒馆,我和医生摩根一样,身份介于酒客和员工两者之间。摩根经常要帮被老婆一瓶子打破头的朋友缝针,而我要帮约伯确认他买的酒是真的还是假的,或者值不值那个价钱。 我对酒其实毫无研究,不论产地、味道、品牌还是文化,统统一根毛都摸不着。 我只会喝。 约伯是酒保,但酒保事实上几乎不喝酒,而我什么酒都喝,不管是酱香型还是清香型的中国白酒,来自新世界还是旧世界的葡萄酒,单一还是混合的麦芽威士忌,只需酒滴沾上我的嘴唇,味道进入我的鼻腔,颜色映上我的眼帘,它们就变成了二维状态——所有细节摊开,一览无遗,赤裸裸、鲜艳艳、直端端,无处隐藏,无从隐瞒。 是真的还是假的,好的还是坏的,好到什么程度,坏到什么地步都无所谓。 如果再给我一张合适的价格表,在十号酒馆就不会有任何假货或残次品能顺利通过质检而不被一把揪出,当场正法。酒差一点儿都不行。 约伯从不少算我酒钱,但每当我成功地帮他把供应商气得哭鼻子的时候,他就跳上吧台大声宣布:“丁通,没有你我可没法儿活!” 如今,显然大家都认为除了酒之外,我对艺术品也有同样高明的鉴赏力,我说你们是不是一个个都没睡醒? 斯百德耸耸肩,催我:“哪个贵?一万块。猜对了拿钱走人,全现金,没人要提成。” 我再度吞了吞口水。 房租费要交了,水电费要交了,小铃铛他们家的伙食费要交了,我刚在来十号酒馆的路上还寻思着要拿把小刀闯进三太婆家逼她结账呢,再不给护工费,这活儿就没法儿干了,都两年了。 我七情上脸,心如鹿撞,这时候斯百德往骆驼背上加了最后一根稻草,慢条斯理地道出一个致命的威胁:“玩不玩?不玩这两样东西都玩儿完!” 约伯很警惕地从吧台后探出头来:“你什么意思?” 斯百德指了指那两样东西——一本书,一瓶酒:“不玩的话就没意思了,没意思的东西留着干吗?” 怎么没意思啊?留着看看不行啊?卖了做慈善不行啊? 他脸上忽然掠过一丝极为疯狂的表情,这表情叫我打了个寒噤。 我觉得很不对,这一点儿也不像个所谓的游戏。 斯百德一面冷冷地把那两样东西举起来,作势要摔,一面转过头逼视着我:“来吧,猜吧,猜对了,你就得到了全世界,不是吗?错了,你也毫无损失。” 我活生生就在那里被他憋住了。 整个酒馆的人都在看着我,我终于明白了“骑虎难下”这四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那瓶酒其实我不稀罕,那是我过手的,九万多是市价,只是外面炒起来的。1982年的拉菲虽然名声在外,但真喝起来,也无非就是那样子。 以我超越人类一光年的味蕾标准评判,至少有十种单价比之低一百倍的酒质量和它差不多。 但我的眼光落在那本书上,一种奇异的惋惜感从我心底升腾起来,如烟雾一般慢慢笼罩了我。 尽管我根本不是一个爱读书的人,但这一瞬间,我忽然非常舍不得那本书。 金色的封面不是关键,而露在外面的那些古老纸张的质地,在我眼中却焕发出温柔的橙色光芒,像一盏在窗边等了一百年的灯,蜡烛不肯熄,离人不肯回,那种随时间沉淀下来的深深的惆怅,幻化成一张美丽的脸孔,似隐似现,那眉眼中的忧愁,似乎能够在书页的边角凝结成黏稠的露珠,滴落在地,沉重有声。 眼前出现的就是这么诗情画意小清新的场面,栩栩如生,我晃了晃脑袋,略微清醒过来,心中诧异。这是有女鬼穿越到老子身上了?还是说古英文的外国女鬼! 斯百德眼中发出狂热的光芒,死死地盯着我,忽然大吼一声:“哪个贵?!” 我好像被他狠狠地推了一把,脚下莫名其妙一个趔趄,满屋子的人都露出怪异的神情,对着我虎视眈眈,似乎是逼我上斗兽场帮大家赚生活费。 喝人家的脑残啊?叛徒! 我心一横:“书贵。” “咣当”,我话音都还没落,斯百德大笑一声,一挥手,应声那瓶九万多的拉菲便被摔碎了,玻璃残片四处飞溅,好酒独特的浓郁酒香散到四周,资深的酒客们赶紧抽鼻子,瘾头儿重的说不定还想去找个小勺子什么的舀起来点儿尝尝味道。 但我却意外地松了一口气,莫名其妙地忽然觉得放松了。 反应最大的人是约伯,他之前一直挺直了身子,像僵尸一样站在吧台后面,双臂硬邦邦地举起来。瓶子一摔,他就立刻捂住自己的胸口,好像要吐血的林黛玉一样,眼看就会晕倒在地,但离他最近的人也没准备过去扶他一把——大家都清楚他的德行。 果然,刚缓过一口气,约伯就干脆利落地把POS机一把塞给斯百德,简洁地说:“刷卡!” 斯百德耸耸肩,非常爽快地掏出一张看起来额度非常大的卡,我溜了一眼,发现那张卡上印的“发行银行”我压根就没听说过,要不是有“master”的字样,简直就像是伪造的。 约伯说不定有同样的担心,但卡刷得很顺利、很成功,当收银条的打印声传来,他兴高采烈地递给我一杯啤酒,说:“On the house!嘿,幸好昨天我没亲手把这瓶拉菲摔掉!老子受够了供着一瓶酒当亲外公了。” 斯百德刷了九万多的拉菲,给了我一万块现金,顺便请在座的所有人喝了一杯。 皆大欢喜,但我陷入了难以自拔的惴惴不安。这事儿实在不能不令我警惕。 俗话说得好:无事摔拉菲,非奸即盗。 我摸着口袋里那硬硬的一万块,左思右想,坐立不安,终于忍不住摸出手机来,对着斯百德的脸拍了个特写。 他对我眨眨眼,似乎毫不在意,接着又喝了几杯纯伏特加之后,他就穿着那套白色三件式西装跳到桌子上唱起歌来。 怪里怪气的歌,日本调子,歌词里却反复出现“你是人类大救星”的句子,艺术流派十分费猜,我听得百爪挠心。约伯对我冷眼旁观,忽然过来推我一把:“摩根今晚不会来。” 我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我在等摩根?” 不用跟人收钱的时候,他总是那张永远不动声色的扑克脸:“有什么我不知道的?”他对我眨眨眼,“小霸王丁通。” 如果把我拍扁了,夹在一本足够大的百科全书里,图解对应的词条就是:街头混混。在烟墩路到东门菜市场一带,提到小霸王丁通,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我是孤儿,小得还不记事的时候爹妈一关门就走了,字条也没留一个,靠着邻居们的善心(主力是小铃铛她妈),百家饭吃了若干年,这才勉强活下来。 关于童年这么深情的话题,我唯一愿意回忆的事就是小铃铛把一碗饭摔到我脸上,恶狠狠地说:“吃,赶紧吃!恨死你了,我妈又把肉都夹给你了!” 铃铛妈的肉没白费,在下十几岁就迅速长成一条汉子,一米八多,健身房去不起,墙根下捡两块砖每天举一举,持之以恒也练出许多硬邦邦的好肉。在发现自己对酒有天生的判断力之前,我唯一的特长是打架,专攻下三路,无师自通各种格斗技巧,活生生打成了东门一霸。地盘上任何犄角旮旯、猫途狗道,我都了如指掌,大到凌晨运货入库的大卡车,小到新疆兄弟卖的羊肉串,哪一样都能插一脚分点好处,实在是意气风发。 这市面上能镇住我的只有三个人,两个女的——小铃铛和她妈,另外一个就是医生摩根。把他拍扁了放在百科全书里,条目也是四个字:医学天才。 他刚好和我生活在世界的两个极端。他有三个医学博士学位,全部来自一流的专业学府;他认识拉丁文、希伯来文、古英文;他认识所有山上和海里的生物以及植物。 我们唯一的共同点是:我们都将生命的一大部分耗在了十号酒馆里,以浪费生命作为人生的主要任务,不管那生命的质地与价值到底如何,我们感觉彼此灵魂相通。 五、他的目的就在你 约伯说得对,摩根和我一样,几乎每天晚上都会在酒馆前门打卡,如果这个点都没有出现,那今天是不会来了。 他住在市中心一栋小破楼,地段绝佳,但四下都没有其他建筑物,远远看上去,那栋房子符合都市鬼屋的一切条件。 我从酒馆走过去,大概十五分钟就到了,敲了一下门,他就开了。 从房子里先和我打招呼的是他的额头,就算完全不了解他都能估量出他的智慧,因为很少有脑门那么突出的人。 他是高个子,除了额头,最引人注目的是他那双纤细却有力的手,还有他如同舞蹈或做手术一般的动作,任何动作都精确、优雅、有分寸,不浪费任何一丝力气。 他是约伯最好的朋友,但他看人的眼神和约伯也刚好是两个极端。约伯对任何人都没有兴趣,而摩根则永远洋溢着好奇,久久注视,聚精会神。这么盯着大姑娘看大家都可以理解,盯着八十岁的糟老头你口味会不会重了点?有一次我这么问他,他耸耸肩说:“只是想看看以那个人的身体状况应该从什么地方开始解剖。” “有一天如果我死了,绝对不要解剖,务必直接把我烧成灰拉倒,谢谢,任何原因致死的都让它随风去吧!请千万不要追究!” 他想了想很勉为其难地说:“连福尔马林浸泡都不想尝试一下?” 我大吼起来:“老子连精油玫瑰泡浴都不想尝试!” 他让我进去,倒了一杯水给我,被我放在旁边——我,还有任何跟他打过交道的人,都绝对不会吃喝他家里的任何东西。然后他问我:“你干吗?” 我把十号酒馆发生的事讲给他听,两次赌局发生时他都没在场,但事情不复杂,他点点头:“你要我干吗?” 聪明人问问题就是这么简单粗暴,那我也就不客气了,我把手机打开,调出照片递给他:“帮我搜一下他什么来头。” 掐指算算,斯百德到十号酒馆没超过两个月,算上被砸掉的那支钢笔和刚才那瓶拉菲,至少已经花了三十万。 发神经的人年年都有,但很少有神经病会有钱到这个程度。既然是这么罕见的品种,理论上他一定会在世界上留下痕迹。 摩根对此表示同意。他拿着手机往书房走,突然想起了什么,转身走到大门边的鞋柜旁,拿起一样东西递给我:“你说砸掉的钢笔,是不是这个?” 那是一个小朋友装水果或葡萄干的不锈钢盘子,里面散碎着好多圈圈,厚薄几乎一样,我仔细看了很久,才反应过来那确实是一支钢笔。 把它们拼在一起,就是斯百德丢在地上踩了一脚的那支钢笔。 但他明明就是踩了一脚啊,怎么会变成这个模样?就算用机械切割,断面都很难光滑均匀到这份儿上——我什么零工都打过,还有一级钳工上岗证呢。 摩根说:“不是机器切的。” 他拈起一个圈,看了看:“约伯搞卫生的时候发现了这支笔,陷在十号酒馆的地板里面。”他做了个手势强调“里面”两个字,“碎成一圈一圈的,而且跟刻意镶嵌过一样,钉死在地板深处。” 我心里一激灵,赶紧下手一数,我擦,十一段!那王八蛋真的说到做到啊! 我的下巴都要掉下去了:“这是什么……什么意思?” 摩根露出一丝奸诈的笑,拍拍我的肩膀:“意思就是,兄弟,你被真正很奇怪的人盯上了。” 摩根的工作室是他的秘密基地,据说里面有超迷你的全科医院,还有世界级水准的实验室。他并没有刻意对我们隐瞒这一切的存在,但正常情况下,来访的人都很自觉地和那儿保持距离。 所以和往常一样,他叫我待在外面看看书,自己走进工作室帮我看看怎么找那个人。 摩根的书柜容量巨大,占据了整个起居室的四面墙,柜里的书琳琅满目,无所不包。但我最爱的始终是他的美术画册收藏,哪个国家哪个流派的都有,普通小美术馆的收藏估计还没法跟他一拼。摩根曾隆重宣布那些画册的存在是为了帮助他进一步了解人体的结构与细节,但鉴于我看上几眼就想进洗手间解放一下,这些玩意儿的学术效果实在堪忧。 画册翻到第三本,摩根出来了,打了个响指:“在找。” 在找?以我对他办事效率的了解,我有点狐疑,心想:莫非你其实是在里面看电子人体画册,把老子的正事遗忘了,现在来敷衍我吗? 他完全看穿了我的腹诽,瞪我一眼接着说:“为了找人,我同时侵入了几个主要的人口数据库,量太大了,排查需要时间。” 他拖了一把椅子坐到我身边,推心置腹地说:“小子,你到底是什么事儿惹到人家了?” 我感觉自己比窦娥她妈还冤:“我上辈子都不认识他,而且看他那范儿,我得多少辈子加起来才能混到那个层面上去得罪他啊!” 摩根不同意:“那可不见得,有时候你被毛毛虫咬了一口,也会气得要烧掉整片松树林以出一口恶气,麻烦这种东西不长眼睛的。” 我被他这番话憋死了。读书人就是特别讨厌,随便讲个道理都用比喻,我光顾着想那个比喻有多带感,就忘记怎么反驳了。 但摩根还是很仗义的。第一,厮混得久了还是有感情;第二,约伯弄来卖的酒向来都不靠谱,没有我在那儿看着,天天都会有人酒精中毒,摩根可治不过来。 他问我:“就算把这人揪出来了,你也不能报警,你觉着,这事儿会怎么发展下去?” 我想起那支被裁成一串口哨糖的限量版钢笔和彻底粉身碎骨的拉菲,打了个寒噤。横的怕硬的,硬的怕邪门的,斯百德那个人,把他拍扁了,就能在百科全书里面加一条“邪了门了”。 “钢笔?拉菲?” 摩根细长的手指在桌面上弹啊弹,目光炯炯地望着我:“他怎么跟你赌的?” “给钱。让我猜哪样东西贵,猜对了就给我钱。” “赌注多大?” “上次一千,这次就直接一万了。” “他给你?” “嗯,我猜对了,就给。” “你需要给什么出去吗?” “毛都不用,就动下嘴皮子。” “然后呢?” “然后?” 说到这儿,我有点儿醒悟过来了。 天上哪有对着你嘴巴往下掉的馅饼? 摩根两根手指在桌面上移来移去,好像在下一盘想象中的国际象棋,他喃喃自语:“现实红利诱惑开局,纵深陷阱,连环诱导。” 这些专业术语我一句都听不懂,所以我直着脖子跳起来:“说人话!” 他立刻号出来:“人家玩你呢!” 玩我?什么时候我的三围对男人有那么大吸引力了? 摩根耸耸肩:“你觉得,他接下来会干什么?” 我没好气:“鬼才知道!要是他一次接一次发神经,迟早老子要眼睁睁地看着他点火烧王羲之的真迹。” 摩根眼前一亮:“王羲之的真迹,帅啊!” 他跳起来,扳着手指算:“钢笔,拉菲,一千,一万。”他猛然间就闪现出高智商的宅男光辉,胸有成竹地看着我,“他的目的就在你,这是在设局,让你一步一步被卷进去,局里的诱饵肯定是逐步升级的,这就像做药物试验那样,先用老鼠,再用类人猿,最后才到临床人体试验。” 我大惊失色:“什么?他喜欢男人也应该去找约伯啊!” 摩根摇摇头:“NO,NO,NO,他仿佛是在试验你。” “试验?试验什么?老子又不是类人猿。” “很简单,是你判断事物价值的能力啊。”摩根拍拍我表示安慰,“冷静,他说不定是星探啊,代表某个拍卖行来的,把你挖去当艺术总监什么的。耶,以后你就有钱啦,记得给我点儿让我升级一下我的私人手术室。” 我白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摩根进去看了一下,对我说:“数据库还在筛呢,一时半会出不来,你回去睡吧。” 我表示接受他的合理建议,走出去,他又追出来冲我喊:“下次他再设局,逼他当场就升赌注。” 我站在路灯下,一边瞌睡兮兮,一边吼回去:“升到多少?” 摩根想了想,显然既不相信我的品位也不相信我的定力,最后大叫了一声:“我到时候去,听我的就行!” 六、最后的局 眼下,就是摩根所说的第三局。 斯百德果然没有让我等太久。第二个礼拜一,我把那一万块老老实实地交给了小铃铛当生活费,然后去菜市场小学拿了点酬劳,生活顿时就显得丰盛富足起来。 走去十号酒馆的路上我甚至还想,要是经常有那种莫名其妙的外快,日子好像还蛮好过的,我也不用去向卖羊肉串的收保护费了。 一跨进门,就看到了桌子上的天珠和翡翠。 对我来说,这已经非常接近想象中那最后的砝码了。我抓住桌子的边角,问了一句:“最后的局?” 斯百德耸耸肩,用一种人畜无害的表情看着我:“最后不最后,有什么关系吗?” 他指了指桌子的另一角,那里有一堆我一直努力避免去看的东西。 五万块。现金。 五万块我可以吃半年了啊!随便怎么吃大排骨都行啊,还能给小铃铛买点儿化妆品什么的,夏天快来了,她要出去干活,能抹点防晒霜才好,高级点儿的那种。 但想到这里,我的心忽然被刺了一下,好像是被自己的穷、窘迫和猥琐刺中了。 就在一瞬间,从馋涎欲滴到恼羞成怒,连半点过渡都没有,我那股子从小烂命一条的青皮邪性猛然蹿上来了。 我没有在意摩根有没有给我指示,一下子伸手抓过那两堆刺眼的珠宝,往旁边一推,浑不吝地说:“一次给老子全都摆出来,一次全都给你猜了!要么,你就赶紧有多远滚多远,再跟我来这一套,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他听完我的狠话,干了一件我做梦都想不到的事。 他从口袋里摸出那块粉红色的手帕捂住嘴,转头到一边嘻嘻地笑了起来,是真的笑,不知道什么事那么可乐,乐得他打嗝。我那个气啊。有钱佬挨揍一样疼好吧!一卷袖子,我就准备爬到桌子上来个猛虎扑食。 这时候,有手从旁边伸过来,死死拉住了我的皮带——那是藏在群众中的摩根,他悄悄地提醒我:“想想那支钢笔。” 那支钢笔?钢笔?粉身碎骨得特别有规律、有规格的钢笔? 什么意思?难道斯百德还能把我一脚踩成那么多圈不成? 但那个景象深深地震慑了我,我忽然觉得,这事好像不是开玩笑。 这撒泼到一半,继续不是,停下来也不是,幸好斯百德终于笑完了,把粉红色的手帕折好,放回口袋,给了我一个台阶下:“好,一次猜就一次猜。” 他慢条斯理地抬起手来,拍了拍。 十号酒馆的大门随着他的拍掌声轰然打开,大家纷纷望过去,只见两位异人正推门而入,体形当真可观,高大魁梧,虎背熊腰,却又长发飘飘,素洁裙子,高跟皮鞋,可谓正面是姑娘,背面是罗汉。两人手里抬了一个巨大的箱子,近一米高,两米长,看起来非常重,但抬放的动作却极轻柔,如同对待小婴儿一般。 箱子放在地上被打开,里面是另外两个小箱子,并排放着,再度打开,四个小箱子露出来。 大小箱子逐一打开,大家都屏息静气。我眼珠不错地看着那两朵奇葩开箱子,咬着手指寻思着莫非接下来会有妙龄女郎穿着比基尼跳出来,娇滴滴地说一声:“生日快乐!”那我怎么办呢?我必定要大喝一声:“你搞错日子了,傻逼!” 但我的桃色幻梦总是落空,所有箱子打开,罗汉姑娘戴上厚厚的白色手套,像搬亲妈的遗体一样小心地往桌子上摆下七个罐子——一模一样的七个青花罐。 我本能地紧张起来,从前看过的几本恐怖小说的情节涌上头脑。万一里面装的是人的骨灰?嗯,骨灰不可怕,除了不能吃,百般无害,但万一是虫子呢?满满一罐子吸血噬骨的变异虫子。老子天不怕地不怕,最怕软绵绵的小虫子。 斯百德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想什么呢?” 他站起身来,也戴上手套,轻轻抚摸着那七个罐子,比摸女孩儿还温柔:“猜一猜哪个比较贵。”还不忘介绍一下背景知识,“这几个,全部是古董真品,每一个拍卖价格都在五千万以上,其中最贵的那个,价值四亿多。” 连摩根一直扣在我皮带上的手都颤抖了,连他那双一边喝酒一边动手术的手都颤抖,这得是多大的震撼啊! 而我的眼珠子更没操守,奋勇地离家出走,想弹射到比较近的地方去见见大世面:“你骗鬼吧,这玩意儿拿来做泡菜差不多,加起来值七八个亿?” “保守估计。”斯百德诚恳地看着我,“所以,沉住气,别冲动,猜猜最贵的是哪个。” “否则呢?” “否则,我会七个都摔掉。” 我顿时就蒙了。这丫完全是个疯子!百分之百是个疯子啊! 整个十号酒馆都凝固了,跟被塞进了水泥浇注机一样,被定得死死的。上次杀手来灭门的时候,大家都没有这么震惊过。 我直视着斯百德的眼睛,他唇边仍然带着刻意的微笑,眼睛里面却毫无感情,像一块冰凉的黑曜石,看不到纵深与反射。每个人都下意识地相信,他说得出,就一定做得到。 理智告诉我,我应该撒丫子走人,不管他一会儿是摔掉四个亿还是四个一,都不关老子一毛钱的事。那些玩意儿前生后世都跟我没有任何交集。 但不知道为什么,我一步都挪不开。 我就像一个警察,发现江洋大盗绑架了七个人质,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使命感促使我低下头逐个扫视,目光沉重得能叫飞机坠毁。不管我猜还是不猜,猜对还是猜错,巨大的损失就在眼前。 我紧紧地闭住嘴,生怕无意间发出的声音会引来误会,而后立刻就导致乒乒乓乓连城珍奇碎一地的惨剧。 斯百德半点都没有逼迫我的意思,他只是好端端地坐着,静静地等待——也许是在等待我的崩溃。 这时候,鸦雀无声的人群里,忽然有人懒洋洋地说:“真好笑,什么时候奇武会的人变得这么婆婆妈妈?” 以凑热闹为人生己任的酒客们齐刷刷地把头扭过去,然后约伯嘀咕了一句:“咪咪,你怎么来了?” 那位叫咪咪的,其咪咪并无任何可观之处,因为他是个男的。胡子拉碴的颓废男,衣服皱皱巴巴,也没见哪儿破了,但一眼看上去就觉得他是从某个垃圾站被挖出来的。他挤出人群,摩根医生立刻迎上去,惊喜地说:“哟,你是躲追杀终于躲到这儿来了吗?那得是多大一个娄子啊!” 这两位是多年故旧,也不知道是哪家医学院当年这么背,同时收了他们俩当学生。摩根和咪咪伸出手,七扭八缠,共同做了一套印象中只有黑人兄弟才有的打招呼操,然后那位咪咪先生一把把我推下椅子,自己挪上去,敲敲桌面:“有事说事,我想喝酒了,别占着地方。” 斯百德毫无表情地看着他,心中似在嘀咕这到底是何方神圣。 咪咪节省了时间,他了然地点点头,伸手从屁股口袋里摸出一块手帕,丢到斯百德面前:“C out!” 大红色的,如同血一般鲜艳的手帕。 我眼尖,一下就看出来,这块手帕跟斯百德胸兜里的那块除了颜色深浅有别,其他都一模一样。 斯百德的脸色立刻就变了,他再度拍拍手。 罗汉姑娘们比机器人都更有效率,立刻反向操作那些罐子和箱子,没过两分钟就把东西搬得干干净净,而后斯百德站起身来,对咪咪点点头:“谢谢你。” 咪咪还是那副懒得想瘫软在地上的样子,好像十天都没睡觉似的,摆摆手:“不必谢,这位是我兄弟的兄弟,麻烦你对他客气一点。” 斯百德居然没笑,也没露出其他表情,很简单地说:“一定。”然后他搂住我的肩膀,亲切地说,“借一步说话。” 我没有答应他借一步说话。 没那么简单。 七、天然的感应 在十号酒馆门外,无声无息地停着一辆车,很大,很威风——蓝色的宾利,国王顶级版,车内的每一寸皮饰估计都比我将来结婚要穿的礼服还干净。 我一看到那辆车,整个人就往酒馆里面蹿,但一步都还没有蹿出去,斯百德便牢牢地抓住了我,如同千斤压顶那么牢固。 我跟他说,不管要干吗,我都强烈要求约伯或者摩根同去,万一出点什么事,至少他们能听见我的遗言。 但斯百德很固执,认为没摩根他们什么事儿,而且我今天去也得去,不去也得去。看他的样子,如果其他人非要跟上我们的队伍不可,宾利的后备厢说不定就会跳出一队手执冲锋枪的杀手,把这儿清理得干干净净。 我这人在真正的威武面前,从来就没有节操可言,多年街头混迹教会我一个浅显的道理:识时务者通常都会活得比较久。 所以我这一让就让了差不多七十公里,从烟墩路一路狂飙到了城外。 斯百德跟我一起坐在后座,他不跟我说话,自始至终都在兴致勃勃地看自己的手指甲,司机也自始至终屁都没放过一个。大概一小时的车程里,我一度出现了幻觉,以为除了我,其他人都不需要呼吸,赶紧咳嗽了两声才把自己从《活死人黎明》的恐怖中拉了回来。 一小时后,车子驶进东城郊的一处别墅区,在3235号独栋别墅前停下。我下车看了看,尽管是深夜,这小区里的灯却经过巧妙的掩映和反射,照耀出了一种黄昏将近的感觉,恬静而闲散,令人心旷神怡,而植物与园林的设计更是入了化境。 我这辈子都没来过这么高级的地方。如果把我的眼睛蒙上带我进来,解开后对我说,欢迎来到国家超一级风景区,我绝对相信,一个字都不会质疑。 这些判断流过我的思绪,跟我在园林设计的专业上好像有什么深厚造诣似的那么自然而然,对真正的好东西,我似乎的确有一种天然的感应。这种感觉从来没有那么清晰地涌入过我的脑海,我开始想,斯百德来找我,也许真的不是误会或巧合。 但他要我做什么呢?真的是去拍卖行吗? 我问他:“这是哪儿啊?” 斯百德漫不经心地去开门,说:“我们的小产业,全世界有一千七百多处,这个算不怎么漂亮的。” 一千七百这个数字把我给征服了,我本能地估量了一下面前这栋房子的价钱以及斯百德所谓的漂亮地方该是什么模样,然后正式进入了“富贵随便淫”的状态。 跟随着斯百德进了别墅的外门,穿过一条圆形石子铺成的小道,我四处看看,庭院很大,一眼甚至看不到里面的墙壁在哪儿,但其中寸草不生,地面光秃秃的,露出深褐色的泥土,几棵小树东一棵西一棵杂乱地立在角落,基本死得透透的。这种荒凉令人触目惊心,尤其和大门外的旖旎幽静相比,全然是两个世界。我在生活中苦苦挣扎惯了的嘴脸本能地露出来,一边走一边跟斯百德套近乎:“嘿,这房子挺好,就是绿化不行,请我来整治一下嘛,我有上岗证的!” 他诧异地看了我一眼,脚下加快了速度,我猜测那是赤裸裸的回绝,遗憾地跟了上去。 小道的另一头是门廊,三级木台阶上去,推开门,扑面而来一片深得诡异的黑暗。我下意识地退了一步,斯百德对我咧嘴一笑,微微弓腰:“欢迎光临寒舍!”说完便一马当先地走进去,迅速在屋子里消失,过了一小会儿,一道雪亮的白色光环忽然在我的视线深处出现,我定睛一看,那儿开了另一道门。 我嘀咕了一声“疯子”,缩了一下头,闭着眼睛也冲了进去,但其实里面毫无凶险之处,空荡荡的走廊连接着那一道白色的圆门,门的后面是灯光,而不是地狱或天堂。 雪白的一间房,毫无装饰,四壁乍看是墙,但其实都是超大的内嵌显示屏,显示屏下贴墙架着狭长楼梯状的陈设架,上面放着精致小巧的主机,完全没有印象那是什么品牌或型号,都在幽幽地闪着蓝光。房子的正中间有一圈黑色的皮质沙发,可以坐三四个人。 我就在那儿坐下。斯百德围着房子走了一圈,说:“这个地方弄好很久了,各种设备都很过时。”然后走到我面前,叉着腰叹了口气,“不过,将就用用吧。” 我顿时毛骨悚然,脱口而出:“用?用什么?” 他不答话,只是久久地看着我。 那不是人看人的样子,也不是人看狗的样子,如果非要比喻,我觉得很像盗墓贼看秦始皇陵的样子,也不知道搞不搞得定,但就是想一铲子把门打开,瞧瞧里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他看得我都有点手痒想揍他了,斯百德转身从身后的陈列架上拿了一个遥控器,对着空中一按,所有的显示屏突然同时闪亮,形成巨大的光阵,几乎叫我瞬间失明。 随即闪光退去,一张照片出现在显示屏上。 从正面拍的,整体特写,中年人,但必定保养有道,身形一点儿都没有走样。拍照的时候他可能正从超市买了东西准备回家,穿着灰色运动中裤、白色polo衫,方正的脸略偏,像正在和旁边的人打招呼,眼中有一丝柔和的笑意,深深的法令纹从鼻子两侧一路曼延而下,消失在临近嘴角的地方,皮肤偏黑,但显然是在海滩上晒出来的、刻意为之的那种健康黑色。 我随便瞄了一眼,然后表示对于跑这么远来看一个男人的照片这件事很不满。 斯百德没有什么幽默感,他不理我,只是再按下遥控器的一个按钮,那张全景照片退去,随即更多的照片涌出,各种形状和大小的照片拼接起来,占据了全部显示屏。 全部是刚才那个男人的照片。他穿着正装在开会,提着公文包上车,与人会谈或进餐,此外,还有在游泳池边一边看书一边晒太阳的半裸照等大量的家居照片。他笑,他皱眉,他神情严肃或轻佻,他吃着、打盹、行走、凝视……至少有一两千张,逐张看过去的话,几乎很快就可以把这个男人的生活拼凑成一个整体,因为细节实在太多、太过鲜明,令人感觉极为熟悉,简直如同每日目睹自己的邻居进进出出。 但这个男人的生活跟我有什么关系? 斯百德摇摇头:“跟你没关系。” 他低头看着一张纸片,用毫无感情的声音读出来:“史蒂夫·辛格,白人男性,四十五岁,物流业商人,千万富翁,出生在三藩市,现居芝加哥,结婚十二年,有两个孩子,男孩七岁,女孩三岁,最高学历企业管理硕士,毕业于芝加哥大学。” 不等我问任何问题,他挥挥手,显示屏上的图像如同驯服的鹿群四散,另外一组照片从白色屏幕深处浮起来。 这一次终于比较养眼——是女的,而且是美人。极为完美的身体,比例像雕塑或偶像,如同《黑衣人3》中所说的那样,所有的模特原来都是外星人,她的确像来自另一个世界,美得与真实脱节。 “薇薇安·绍恩,白人与亚洲人混血女性,二十三岁,十年模特生涯,现为签约服装设计师,出生在日本,现居芝加哥,未婚,没有固定男友,没有孩子,最高学历是高中,鼻子做过微型整形手术。” 美丽女人的照片和影像资料理所当然更多,她的生活也很快纤毫毕现地在屏幕上流淌过,我非常遗憾没有看到她的裸照出现,否则我就会英勇地跳起来要求定格十秒甚至更长——好歹有点东西安抚我今天饱受惊吓的心。 斯百德注视着我:“看清楚了吗?” 我还留恋着美人的笑颜不肯松口气,但一阵不祥的预感蛇行上我的膝盖,而后到尾骨,最后盘踞于肩膀之上,令我两股战栗,心如火焚。我本能地握紧了拳头,身体往后缩,不期然摆出了战斗的姿势,肾上腺立刻吭哧吭哧干起活来。 我没有猜错,他接下来说的话,没有一个字是我喜欢的。 他说:“找出这两个人里,哪一个该死。” 一秒钟都没有等待,简直像预设了反应按钮一样,一按我就立刻爆粗了:“我操,你以为我是上帝啊!” 猜猜石头、剪刀、布,玉石、珠宝、元青花,猜不猜都全一把火烧掉,so w?!大不了都是钱的事儿——还不是我自己的,虽然我天生有点欠,别人的东西也看着心疼。 但这是活生生的人命,有血有肉有妻有子有前途,而且我连鸡都没杀过。 斯百德耸耸肩:“不用你动手。” “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你读过书吗先生?” 他毫不动容:“该死的人因他的罪孽而死,和任何人都没有关系。” 他再度挥手,暗淡的屏幕又亮了起来。 这一次出现的不再是人。 不再是真正的人。 他们被浸泡在了血泊中,或被分成了很多块,都已经万分悲惨地死去。有一双眼睛令我印象深刻,不能瞑目似的圆睁着,从屏幕中直视着我,充满死气沉沉的愤怒。 “这是芝加哥去年八月开始到今年三月的一桩连环杀人案,凶手专门针对独居在家的老人下手,被害者家里的财物现金都没有被动过,不是为了劫财。而从第一桩案件的手法来看,凶手也不是惯犯,是纯粹为了乐趣杀人,而后在一次又一次的重复犯案中成长了起来。” 我一愣:“是刚才那两个人干的?” 斯百德纠正我:“是其中一人干的。” 我喉咙发干:“你怎么确认?” “我们经过精密的排查,与这两个人有关的一切我们都着手调查过,具体情形你不需要知道,只需要相信我们的结论,在这两人之间,必有一个是凶手。” 八、所谓的组织 小时候,我和小铃铛在家附近一个小学的操场上玩躲猫猫游戏,那个操场周围种满了芒果树,夏天芒果成熟的时候,一眼看去,好像挂了好多黄色的椭圆形的灯。有一次我正猫在树下的草丛里等着小铃铛来抓我,忽然一个硕大的芒果凌空坠下,一点儿声音都没有发出就砸在我的后脑勺上,当时的第一感觉根本不是疼,而是麻木。 从被撞到的那个点开始蔓延,一直到整个脑袋都麻木了,让我觉得自己一下去了另外的世界,五官忽然都失去了它们的作用。 这一刻,我忽然又重温了那时候的感觉,尽管没有任何东西真的打中我。 我盯着斯百德看,仿佛想确认这是在做梦,或者干脆穿越了,我们两个说不定是戏剧学院的同学,正在彩排着中秋晚会同学联欢的节目,否则何以解释这期间如此荒谬的对话? 他随便我盯着看,既不催促,也不啰唆,任凭时间静静地流逝,直到我终于冷静下来。 “你们到底是谁?” 斯百德做了一个手势:“我们,我,属于一个组织,具体什么组织,我觉得你暂时不需要知道太多。” “组织?好吧,说真的,你们不嫌烦吗?这个组织那个组织。随便从菜市场卖盗版书的地摊上捡起一本书,里面的坏人就属于一个什么什么会。太没有创意了吧!” 斯百德似乎对我的批评深有同感:“我个人也觉得这很没有创意。” 但他很快就露出了反对派的嘴脸:“但吃饭睡觉杀人放火,又有哪件事是新奇有创意的呢?” “太阳底下无新事”,这句话是个人就会说,说了一万遍,已经不新鲜了。 但它是真的。 “我不能向你详细解释我们组织的具体情况,但能保证我们不作恶。” “请问你是google的不作恶程度,还是希特勒的不作恶程度,老实说差得好远呢!” 斯百德对我笑了笑:“你好像还是读过一点书的嘛,嗯,这样吧,想象一下我们是做慈善的生意人组织好了,一群有钱的人聚集起来,想帮这个世界做点儿好事。” 我破口而出:“杀人是好事吗?” “杀坏人不是好事吗?” 我一时语塞,有种感觉很不对,但我说不出那是什么,只觉得他正义凛然的言辞中有浓烈的阴影,被小心翼翼地掩藏了起来。 我一时间无话可说,喉咙好像被一把火烤干了,后脑的麻木感越来越强烈。许久,我吐出一句:“为什么是我?” 斯百德似乎很满意这个问题终于被提上了台面儿,他很快说出答案,甚至带着一种满怀骄傲的激情,都不知道他在得瑟个什么:“由于某种巧合,你进入了我们的视野,迄今为止,我们观察你很久了,你有一种分辨的本能,无须经过逻辑或分析,直接抵达真相的核心,这就是我们现在急需的东西。当实证无法引导出明确的结论,我们就需要本能的帮助。” 他一口一个“我们”,但我根本不在乎那个“我们”到底是什么东西,我只觉得肾上腺工作的方式好像有点不对,为什么我连嘴都开始麻了:“如果,我拒绝……” 斯百德笑了,不知道有什么好笑的,我觉得这个人情商偏低,对于什么时候应该调用什么表情,他简直毫无概念:“我们完全尊重你的决定,毕竟这是属于你的本能,如果你不想用,那是你自己的事。” 天杀的,如果这句话到这里打住,那就完美了,我可以跳起来说“晚安,再见”,然后回家。 但接下来还没完。 “而我们能做的,就是把两个都杀掉。” 斯百德稳稳地站在我的面前,说到杀掉两个人的时候,连眼睛上的一根毛都没有动。 他似乎早已盘算过故事发展的所有走向和结局,对任何一种都既不觉惊奇,也不觉感动。 “我们知道这样做对无辜者是不公平的,但老实说,这是最后的办法,如果让凶手因此而逃逸,我们付出的一切都会显得毫无意义,那是不可接受的。” 我目瞪口呆地看着他,死一般的沉默充满了整个房间,唯一嗡嗡作响的是电脑的主机。 后脑的麻木感全面占领了我的上半身,被打晕一般的幻觉让我好像连手都动不了了,我终于忍不住咆哮起来:“变态!你们全他妈是一群变态!” 斯百德对辱骂或怒气都无动于衷,他语气轻快平淡:“丁通,我们已经决定要以这样的方式行事,无论什么样的攻击——真正的还是口头的。”他强调了一下,“都无法改变我们的决定。” 他伸出手来抓住我的胳膊,那种可怕的麻木感猛然就退散了,因为真正的肉体疼痛取代了幻觉中的不适。斯百德的手并不大,也不显得强壮,但他抓住我的感觉犹如烧红的铁钳。我倔犟地哼了一声,身不由己地被他推着走出了房间。 我们一路穿过圆形的门洞,走出房子,走过小道,走到外面,那辆宾利车不知几时又回来了,悄悄地在不远处等待。司机在抽烟,烟头的红光明灭在漆黑的夜色中,仿佛他也心事重重。 斯百德帮我打开车门,轻轻一推,让我在座位上坐稳了,然后他俯下身来,两眼炯炯地看着我,比烟头的红光还要亮。他一面举手向我告别,一面说:“你有一个礼拜的时间,保重。” 车子远去,他在后面孤独地站着,四下有风,猎猎如耳语。 他那双淡蓝色的眼睛,像一直在凝视。 只有一个礼拜。 这句话像魔咒一般困扰着我。 我坐在宾利车上,车行平稳快捷,也许太困了,也许刚才太紧张,我昏昏然陷入了白日梦的状态,梦中翻来覆去都是那两个人——史蒂夫·辛格和薇薇安的影像。有时候他们中一个人死了,有时候两个人都死了,有时候是我自己死了,那种血淋淋的影像实在太深刻了,简直像是一伸手就能摸得满手鲜红一般。 司机没有问过我住哪里,但他一路把我送到了正确的地方,到了我家门口,他把我叫醒。费了好大劲我才挪下车,翻来覆去一直抵抗着一种冲动——想跟司机说,你回去转告天杀的斯百德,我不跟你们玩这些有的没的,你们爱杀谁就杀谁吧,远远滚出我的生活,不要回来。 但接下来我耳边就一阵轰鸣,听到钢笔被踩碎的声音、拉菲酒瓶被摔破的声音,还有天珠和翡翠放在火中焚烧的声音、元青花罐跌落在地的声音。 以及无辜的人被残忍地杀害的声音。 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当英雄,但却莫名其妙地不得不担负起为其他人和物负责的任务,我是不是活见了鬼? 我掏出钥匙想开门,手却一直在颤抖,对了好几次都没对准锁眼。今天完全没沾酒,却是一副喝得快要死的样子。 想到“喝死”这两个字,我一激灵,把钥匙放回口袋里,拔腿狂奔,一路跑到了十号酒馆。 来回城郊两三个小时,这会儿已经是凌晨,但酒馆中仍然热闹。我一头撞进去,冲到吧台冲着约伯嚷嚷:“给我一杯双份威士忌,赶紧的!” 他一句话都没说,倒了酒给我,我定定神一饮而尽,杯子递过去:“再来一杯。” 他拿着不放:“小丁你不能这样喝,你上次这样喝,去摩根那里住了一个月才爬起来。” 我瞪他:“少废话!我就喝两轮不会死的,你叫我尝酒也不止这么点。” 他摇摇头:“我叫你尝酒的时候会给你的后心一掌,让你喝了马上吐出来,但现在是要给钱的,吐了就是浪费。” 有你这样卖酒的吗?我脑子里的影像左右冲撞,似乎马上要爆炸了,要是没有一杯清凉又热辣、喝下去后能把整个世界都PS成柔化效果的威士忌,我感觉自己马上就要狂叫出来。 这时候我的救星来了。 医生摩根,他走过来从约伯手里接过酒杯,顺手倒了一杯他自己的啤酒给我,等我端到唇边要喝,他忽然慢条斯理地说:“我找到那谁的资料了。” 我一口啤酒全喷在约伯的身上,他龇着牙就进厨房去了,我丢下杯子一把揪住摩根:“什么来头?能报警不?能直接把他抓起来枪毙了不?” 摩根翻了翻眼睛,想想:“枪毙?”然后摇摇头,“没戏。” 他放下自己的啤酒瓶,拍拍我:“来,跟我回去。” 我们晃晃荡荡地回到摩根家,这次他特许我进了他的书房。在电脑面前坐下,他打开Skype上某一个头像的对话框,从聊天记录里选了一个网址,复制下来,那个头像暗着,上面的名字很拉风——秘密神医。 “真的是神医吗?” 摩根看了一眼:“咪咪?嗯,咪咪是神医,就是你刚刚在酒馆看到的那个人啊。但他只能秘密地当神医,每次曝光都会被通缉。”一边操作一边说,“这回也是来跑路的。” “通缉?跑路?他到底干了什么?” 摩根轻描淡写地说:“通常都是不小心治死了几个千万不能治死的人喽,有什么?” “呦,你们医生的世界,听起来也还蛮凶险的。” 他不再理我,将那个网址输入页面,网址由一些相互之间毫无关系的字母构成,很长,普通人看一眼根本没可能记住。 带宽给力,主页很快显现出来,基础底色是柔和的绿,界面简明友好,最上面一行大字是这个网站的大名——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 我的注意力被左侧不断滚动的信息条吸引过去。 里约热内卢,杀婴案,done。 东京,妓女追杀者,done。 民居围攻纵火者,done。 也有后面跟的备注不是done而是doing。 飞汶城,特大抢劫案,doing。 网站注册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和登录选项下有一行提醒:本中心只受理一次性求助,登录过的账号将自动注销,禁止同一申请人多次重复注册。 摩根最小化这个网页,打开另一个搜索页面,输入关键字:里约热内卢 杀婴案。 资料很快一条条地跳出来:里约热内卢杀婴案发生在七个月前,凶手将锋利但非常小的瑞士军刀藏在手指间,在公园里寻找大人带出来呼吸新鲜空气或者散步的小婴儿,割喉致命。他选择的地方都没有装摄像头,并且巧妙地躲开了人们的视线,一直到第四个受害婴儿出现,警方都没有得到任何线索。惨不忍睹的血案令人人自危,无论天气多好,所有家庭都选择把小孩子藏在家里。尽管来自媒体和公众的压力非常大,侦骑四出,但七个月过去了,案件仍然毫无进展。 尔后,某一天早上,有人将一个巨大的包裹寄到了警察局前台。 包裹里放的是杀人凶手的小鸡鸡,连根拔下,而且非常彻底,彻底得绝不是让凶手成为公公就算了那么简单。警方根据包裹里附送的凶手的详细资料,搜查了他的家和电脑,证据确凿。而且,包裹里还有一段被大家忽略的摄像视频,据说大家都以为那个摄像头坏了,所以没去查看,但实际是好的。 摩根又把网页调回到之前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的主页上。 所谓的done,就是凶手已经伏法。 而doing,就是案件侦破正在进行。 我想到史蒂夫·辛格和薇薇安,心头一紧,叫他赶快搜一下“芝加哥 独居老人的连环杀人案”。 一秒钟之后,两个页面上都出现了相关资料。 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的主页上面写得很简单,就是一个地点和案件名称,后面加上“doing”标志状态。 我瞄了一眼搜索资料就把头转过去了。 那些血淋淋的照片刚刚在斯百德那儿我已经看得够清楚了,实在不想再看。 顾不得摩根家的饮料可能都跟福尔马林有不清不楚的关系,我走去倒了一杯水喝下压惊,然后转过头问:“你刚才说你查到了斯百德?” 他这个人很谦虚,毫不邀功:“是咪咪帮我查到的。” 他从聊天记录里面复制了一段出来,叫我自己看,我凑过去,寥寥几行字: 奇武会创始人之一,外号蜘蛛,是组织中的整体协调者和主要决策者。 斯百德,spider,可不就是蜘蛛嘛。 奇武会,就是他们那个所谓的组织了,下面有两句简单的介绍:以交流格斗与武功为初衷建立的个人组织,之后因为某种神秘原因得到了大笔财富,并通过商业运营成为庞大的财富集团,在能源和国际轻军工市场具有垄断性的地位,但都作为影子持有者存在,不为外界所知。 交流格斗和武功? 刚才斯百德不是说他们是生意人建立的慈善组织吗?关武功什么事?难道幕后大老板是少林寺住持? 摩根表示光头和尚搞追杀这个想法很带感,但暂时不确定,这些都是咪咪给的信息。 “他收留并救治过过奇武会的一个创始人,我记得名字好像叫冥王,所以知道一点儿。” 都是些怪名字,都是些死变态。我这么嘀咕着,顺手打开那个主页:“这个呢?” 他啪的一掌打过来,觉得我是个猪脑袋:“还不够清楚?这个网站就是他们的慈善工作啊!追杀全世界的连环杀手,这就是他们一直在做的事。” 九、奇武会年度董事会 “美国中央情报局设在匡提科的情报分析中心,收纳了大概全世界最完全的关于连环杀人案的数据,根据我们的了解,每年可归入类型的连环杀人案有百分之七十完全无法在第一时间侦破,这个比例在刑侦水准较低的其他国家会更加大。 “司法界的大部分调查都建立在一个痛苦的基础之上——只有等杀手再次犯案,才有可能得到更多线索,受害人越多,凶手暴露的可能性越大。无论对于潜在的受害者还是追捕者,这个等待的过程都完全是一个噩梦。” 一个单调冰冷的声音回荡在会议室之中,像是机械合成,但确实出自真人之口——那是站在高高的讲台上的一个中年男子,亚裔。尽管穿了隆重的白色正式礼服,胸口也平整地放了一块桃红色的手帕,但他全然灰白的头发却乱糟糟的,鹰隼一般狭长而锐利的眼睛周围布满沉重的黑影。像他这样惯于在暗夜中睁开眼睛逼视世界的人,注定一辈子都缺觉。 会议室呈圆形,不算大,天花板、地板和墙壁的装饰都有着鲜明的十八世纪室内风格,简单的t字讲台在一端,讲台后面,全息投影屏幕占据了整整一面墙。 其他人互相隔得远远的,围坐在房间内,一共五位,其中有四位和主讲者一样都穿着极正式的白色三件式正装,唯一的区别是他们的胸兜处手帕的颜色,在红与粉红之间渐变。 最引人注目的是端坐正中那唯一的女性,她大异其趣地被包裹在沉重的男性化的白色西服中,衣服式样呆板,但剪裁贴身,容颜与身体曲线都极尽完美,如珠玉下一般熠熠生辉。 所有人都正襟危坐,静听着那高大男子的声音久久回荡。幻灯片一张一张地随着他所讲的内容而自动变换。 每一张的右下角都有一个用印章盖出的名字作为标记——诸葛。 这是主讲人的名字。 仅仅从形式上看,那是一个纯粹的商业报告,充满了表格、数据、分析、standard operation process和无懈可击的逻辑。 他所讲的,也全然像是一桩生意。 报告已经到了尾声,这名叫做诸葛的男人正在作最后的总结: “奇武会在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这个项目上所动用的投入,折合现金已达到了九位数,诸位能看到逐年预算表上的走势,一直呈上升趋势。 “而所涉及的人力资源更不是金钱可以计量的,请看我们的执行团队区域分布图。北美、欧洲都是传统重镇,而随着亚洲经济的发展和政治军事局势的动荡,所需要派驻的人力数量也在日益增多。 “我们名下的生意动辄有数百亿的现金进出,但对在座的诸位来说,那只是一个数字。真正对我们重要的核心业务是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个人来说,我们几乎为此投入了全部的时间和精力。 “过去一年之中,本会经由网站共受理一百三十七宗案件,每一宗案件都在三个月以内结束,其中有百分之三十五是抢在连环杀人犯第二次作案之前成功狙击。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我们过去的十三年里确乎造了不少塔。在往年,说到这里,就是我们应该全体起立鼓掌的时刻。 “但,恐怕今年在座的各位董事会成员都没有这个心情。” 高大男子的陈述告一段落,幻灯片也暗下去了,他鹰一般的眼睛缓缓扫视房间四周,在每个人的脸上都投下意味深长的一瞥,所有人都或多或少地避开了他的视线,空气中有一种奇异的不安。 而后,他指名道姓地问到了一个人头上。 “蜘蛛,你可以告诉大家这是为什么吗?” 所有人都转过头去,看着坐在讲台左手圆环最远处角落里的那一位。 斯百德。 他缓缓站起来,胸兜里的粉红色手帕摆放得一丝不苟。 他身体站得笔直,直得简直有一丝痛苦之色。 然后,斯百德从自己的座位上离开,慢慢走上讲台,他向诸葛点头示意,后者在全息屏幕上按下几个按钮,用户名log off走人。 屏幕短暂地暗了一下,接着又亮了,这一次进入的幻灯片页面右下角有一个黑色蜘蛛的标记,显示这是斯百德的作品。 他的风格与诸葛不同,除了冷冰冰的数据之外,还提供了大量的图片,偶尔还出现一两个冷笑话,配在幻灯片的边角位置,跟主题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没有一张图片是令人愉快的。 没有与任何人的眼光对视,他直勾勾地看着全息屏幕墙,用一种刻意平淡而低沉的声音说:“各位现在所看到的,就是诸葛所说的我们不能为去年的所作所为欢呼鼓掌的原因。” “我们杀错了人,而且不止一个。 “这是贝尔法斯特灭门案,我们追踪了两个月零十七天,最后在贝尔法斯特飞往迪拜的飞机头等舱里将我们认定的凶手正法。然后真正的凶手被北爱尔兰国家安全机关拿获,全盘招供了所犯罪行。 “非常讽刺的是,我们所干掉的那个人,二战时五岁,居住在波兰,德军入侵后屠城,他是他们全家三十一口人中唯一的幸存者。 “我想他的命运说不定就是横死,只不过推迟了六十多年。 “但是,他的命运不是我们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我们错了。 “并且错得无可挽回。” 幻灯片上,那个在头等舱超大平放座椅上熟睡的老人永远不会醒来了。 他从空姐那里接过的某杯1994年加州黑皮诺红酒中,隐藏着缓释的毒剂,毒剂的气味带着橡木与葡萄混合的复杂香气,能与任何葡萄酒天然契合。 任何爱喝葡萄酒的人想自杀的话,都应该用这玩意儿才完美。 在座的无人动容。 他们看多了生死,也许连自己的生死也早已放在了天高皇帝远的地方,顾不上揣摩与猜测。 但无辜者在天堂或地狱中的灵魂,或者并不这么想。 “二十八宗。” 一个一个卷宗的摘要看过去,各种各样因为各种理由被奇武会执行团队盯上的冤死者。 斯百德的嘴角神经质地抽动了一下,像是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笑容。 “有时候我想,他们的家属会不会也上我们的网站来申请复仇的服务。” 没有人笑。 他耸耸肩,继续说下去: “杀错太多人,是我们必须反省的第一个原因,第二个说来有点突兀,那就是——我们在赚钱。” 他放大了幻灯片上的一个文件,整整一面墙的面积上,展示出一个简洁而极为清晰的财务报表。 支出,收入,明细。 支出的部分能和诸葛带来的数据相互印证,而预算逐年上升,去年为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这个项目支出的总数超过一亿七千万,包括各项必需商业成本和硬件设备的更新。 但令人惊讶的是,这完全不是一桩赔本的生意。 因为收入那里的总数是三个多亿。 “我们杀错了人,但与此同时,我们杀错的人为我们带来了金钱。” 他在“金钱”这个词上加重了语气。 奇武会富可敌国,能源业和军火买卖的营业额动辄以百亿计,但那些都被好好地把握在专业团队手中运作。在座的董事会成员只是所有人,他们不参与任何实际的运营。 他们唯一亲自管理的就是这个慈善项目而已。 这一个多亿的收入不算什么大事,关键的问题在于——这钱是怎么赚到的? “我们的初衷是以纯慈善机构的方式运营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任何有机会进入我们网站主页的人都能免费得到我们的服务。 “事实上,我们的确没有向任何申请者收取过任何费用,问题出在我们调查和追杀的过程中。 “很多连环杀手犯案是因为病态,他们生而为恶,解决他们可能不容易,性质却很单纯。 “但另外一部分杀人狂,甚至是很大的一部分,是我们所说的contract killer。 “他们收取巨额报酬,拿人钱财,帮人消灾,在清除他们的过程中,我们的执行团队能够接触到大量各种各样的信息,其中有一些信息是非常值钱的。” 这时候,有人愉快地打断了他的话。 那个声音从圆环的右边第三位那里传来,大家跟看网球赛一样齐刷刷地偏过头去盯着那一位。 冥王。 身体瘦弱的冥王,不穿西装的时候总是穿得像个快递员,他和爱神是形影不离的良伴,表情中常常带着天真的好奇,但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有多能打。 冥王负责在追杀任务中执行团队的培训、分派和管理,只要他有空,他也非常乐意亲自去第一线干点力气活。大家公认他总是干得最精细、最彻底的那一个。 也许这就是他名字的由来。 他对于斯百德正在谈论的话题似乎相当不满,但声音还是那么愉快,大家因此都打了一个寒噤,因为他说话的语调越是轻快,说明内心正在翻腾的情绪越是危险。 如果没有成为干掉杀人凶手的人的话,他大概就是最恐怖的那个杀人凶手吧! 谁也不希望这个推论有被验证的一天。 “你的意思是说,我的团队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见财起意?” 斯百德即刻冷冷地反驳:“这不是我的原话。” 他即刻将财务报表上明细的那一栏放大,一百三十七宗案件密密麻麻地陈列在巨大的全息投影上,每一个字都带着阴影,带着血,后面都盘踞着数以十计的冤魂。 而真正用血红的标记标出来的那一些,正是那些杀错了人的案子。 巧的是,那些案子后面所标注出来的财务状况,刚巧也都是赢利最高的。 “默多克·赫本,这是全职杀手中最臭名昭著的一位,我们盯上他是因为玻利维亚发生的驯犬谋杀案,所有受害者都是被训练有素的大型犬攻击致死的,而默多克刚好有在农场驯养狼犬的经历以及养狗的爱好。 “但我们的人盯上他,除了被他的这些显而易见的特征吸引以外,还因为他的工作只收受钻石。 “我们干掉了他,还从他的住所搜到了价值数百万美金的钻石。” 冥王粗暴地打断了他:“他们私吞了这些钻石吗?” 斯百德承认:“没有。你的队伍非常诚实,他们按照我们所定的规矩,上交了所有的战利品。” 冥王丝毫不认为对方这话算是任何一种程度上的恭维,但他又好像高兴得快要吹起口哨来了,音调奇妙地上扬,带着迫不及待的欣喜之意。坐在他身边的爱神不安地向他投以温柔的凝视,他迅速按住爱神的手,捏一捏,像安慰对方:“那么,有什么问题?” 斯百德稍微提高了自己的声调:“问题就在于,几乎所有错杀的案例都显示,当我们有两个嫌疑人,一个有大量附加利益,而另一个没有的时候,我们总是干掉有钱的那个。” 不知道为什么,这句话让爱神觉得有点好笑。 她展露出美艳不可方物的笑容,冥王看着她,鼻翼皱了皱,似乎有点看呆了,眼神中慢慢出现一种真正的温柔之色,并且毫不顾忌地凑过身去,轻轻亲吻了爱神的耳垂,得到一个更为妩媚的眼风。 爱神说:“既然反正都要冒着杀错人的风险,不如先捞点儿钱,喂,很公平哦!” 不知是因为她的语调还是内容,室内的肃杀之感顿时被冲淡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爱神是冥王唯一不会冒犯的人。 诸葛主动接过话题:“那么,蜘蛛,作为组织的整体分析者与协调者,你有义务指出我们必须采取的修正举措。你的建议是什么?” 斯百德点点头,环视一圈,一字一顿地说:“我的结论是,在新年度的行动开始之前,我们必须找到新一任的判官。 “没有判官,任何案件的判断和执行可能都会走上岔路。错误防不胜防。 “我们的本意是帮这个世界清除掉那些伤害无辜之人的杀手,但如果我们的差错率继续上升,我们自己就会成为最可怕的那个杀手。” 这时候,一直坐在房间圆环另一端的角落、一直保持沉默的那个人举起了手。大家惊讶地看过去,那是一个好像得了痨病一样脸色苍白、头发稀疏的矮小男人,看不出他的年龄,看不出他的人种,也看不出他的脾性,他从头到尾像从未存在过。 现在,他对大家在讨论的一切似乎也毫无兴趣,只是简单地说:“e have company.”(我们有伴儿了。)所有人都安静了下来。 十五分钟过后,不远处的天空中传来巨大的直升机轰鸣声。 十、注定要面对的敌人 奇武会的董事会自从成立后就每年在阿姆斯特丹举行聚会,他们买下了阿姆斯特丹运河下游的一栋十八世纪的建筑物,花了超过这栋楼市值十一倍的价钱进行内外部的维修和护理。 没有人知道所有人的真正身份,但感兴趣的人也许会猜想那必是来自遥远亚洲的暴发户们,因为这文物级的建筑物门前新立了一块檀木方牌,上面简洁地镌刻了一个狂草的毛笔字:zen。 下面有小小的中文翻译:禅所。 除了买下这栋房子,奇武会还花了大价钱陆续买下周围的土地,并且将相邻的建筑物一一拆除,渐渐整理出偌大一片空地却无所作为。看起来屋子的主人对空旷情有独钟。 每天熙熙攘攘的游人从远处的道路和河流中经过,对这一栋特立独行的房屋远眺,不知道里面到底有些什么玄机。 时间回到他们的会议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太阳正挂在天空的正中,这是欧洲百年不遇的反常气候,地面热得像要蜷曲起来,老城区的街道上静静的,没有什么人经过。 一辆破旧的福特车悄然从远处驶来,围着禅所兜了一圈,又停回建筑物的正面。车子里坐了两个人,开车的是年轻得接近稚嫩的男孩子,皮肤呈象牙色,鲜洁透明,大概是黑人与黄种人的混血儿。像所有风靡全世界的新生代偶像一样,他留着长长的鬓角垂在耳朵两边,刘海几乎盖住眉毛,剪得精致而女性化,五官温柔,从侧面看几乎是一个女孩子。 但如果第一眼看到的是他放在方向盘上的手,也许就会打消自己的全盘看法——那手真是异乎寻常地大而强壮。 何况他确乎有喉结。 坐在副驾驶位的人,形象与这男孩子则完全相反。那是一个光头、高个子的白种男人,眼珠湛蓝,神情冷酷,四十岁出头,有一种经过千锤百炼的沉重感,露在黑色外衣外的手臂肌肉纠结,上身呈现完美的倒三角。一个海碗大的圆形黑色文身覆盖了他的后脑——带着箭头的粗犷线条彼此缠绕穿越,互相紧密连接。 如果有识货的人在旁边,就会看出来那是来自北欧凯尔特人古老传说的传统图案,象征着生与死之间的循环与联系。 他手中握着一部极薄的手机,手机屏幕上正循环播放着几个人的影像。 图片,视频,声音。 里面的人有时沉默,有时交谈。 有一个人熟练地切换着四种以上的语言和不同的人会面,事关各种各样的话题。 英文,法文,日文,中文。 生意,天气,球赛,生死。 亚裔男孩对日文和中文格外注意,他侧耳听着其中一些片段,不时轻轻嘘口气。 然后他忽然说:“这是谁?” 屏幕定格,上面是一个有着浓重黑眼圈的中年男子,正从一架湾流私人客机上下来,似乎不经意地瞥向摄像头,他的眼神警醒而冷静,顾盼之间带着奇异的压迫力。 “诸葛。” “真名吗?” 光头男子摇摇头:“恐怕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名。” 他端详着手机上凝固的影像——那套刺眼的白色三件式西服,还有那条桃红色的手帕。 “他是奇武会的最终决策和战略制定者,拥有一票否决权,但一个财政年度只能动用两次。” “奇武会最初是一群极限格斗技和功夫爱好者的组织,所以,他的特长会是什么?还是他只负责当管理者而已?” 光头男犹豫了一下,他接下来所用的词汇显然不在他的知识及语言储备之内。 “阵法和暗器。”他坦白,“完全不晓得那是什么意思,但资料介绍上就是这么说的。” 他看了看表,把手机放进裤子口袋:“恐怕这些都不是以你的权限应该知道的,时间不多,对表吧。” “对表。” 两个人的手腕上戴着一模一样的深海潜水专业表。 十二点十五分。 亚裔男孩嘴角露出温柔的轻笑:“还有十五分钟。” 光头男子的目光穿出车子,望向禅所三楼最左边的那个窗户,半开半闭的窗户。白色的轻纱窗帘,随着微风偶尔飘拂,窗户内是一片柔和的幽暗。 彼处向西,阳光还没来得及直射进去。 他又看了一次表,然后吩咐:“Standby,听我命令。” 他的命令准时下达,随着最后一个音节落下,像变魔术一般,从禅所周边空地外的四面八方猛然涌出潮水一般的重装特种部队。他们全副武装,身上却没有任何代指身份的标志。自动地快速分成不同的小队,分别封锁了建筑物的大门、地下室出口、防火门出口,另有两队摆出了重型的迫击武器压制所有窗户和屋顶。 如此迅猛的行动却没有发出任何一点不必要的声音,所有人似乎都经过了一再的演练,对自己的每一个行为步骤都了然于心。禅所的外面,一整支部队在静悄悄中如临大敌。 地面行动布置完成之后,巨大的轰鸣声表示庆祝一般从远处传来,两列清晰的黑色阴影从高空投下,遮蔽了这一带的阳光。福特车里的两个人眯起眼睛望过去,看到大约十二架攻击型直升机停在禅所上空。 巨大的机翼极速转动,唱着一首重金属风格的死亡摇滚,期待着许许多多的血与火横飞。 亚裔男孩喃喃道:“阵仗真大。”他比画了一个开枪的姿势,“我以为里面只有六个人。” 光头男子声色不动,但他从头到尾没有眨过眼,紧紧盯着那个点,说:“五个。” 亚裔男孩做了个鬼脸,似乎不能相信:“一百二十名前海豹六队和摩萨德精英成员、十二架鹰式攻击直升机,抓五个人?” “干掉。”光头男子纠正他,“不是抓住。” 光头男子摇摇头,第一次露出鲜明的表情——那是尊敬与憎恨的奇异交织:“那是奇武会最核心的成员,没有人可以活捉他们。” 他们说话的时候,现场活动全部静止下来,当十二点三十五分来临,所有分队队长都高高举起右手,大拇指上竖,表示一切准备就绪。 这个信号实在是完美无缺地清晰而简洁,不管对于敌对的哪一方都是如此。 一切将动未动,大战前最后一刻的宁静转瞬即逝。之后,光头男子一直死死盯住的那扇窗——三楼左边第一间忽然整个飞了出来。一整扇窗户,没有任何的破裂或损伤,甚至还覆盖在玻璃上的窗帘都是完美无缺的,没有听到任何拆卸的响动,它就这么高高地飞了出来。地面的人一阵骚动,但这些来自一流特种部队的战士仍然保持了基本的镇定,不管那扇窗户的行为多么特立独行,那毕竟只是一扇窗户而已。大家都把视线投向了窗户里面,手指在扳机处握紧。枪林弹雨,一触即发,只要那里再发出任何一点点动静。 但那里什么动静都没有。 窗户从空中笔直坠下,坠向一块偌大的空地,理论上它的命运就是在那儿粉身碎骨。手执防护盾牌的防守战术小队挡在了最前面,其他人趴下以防备有可能发生的爆炸。但富于经验的人们有着基本的判断,就算那是炸弹,也不可能有太大的当量,否则禅所整栋房子可能会比站在下面的人报废得更快。 他们是对的。 但他们也错了。 窗户本身确实只是一扇窗户。 窗户里面或外面,也没有任何炸弹。 但就在窗户接触到地面的一瞬间,忽然有一道娇小的身影从窗帘后射出,那速度完全超越了人类的想象,如同闪电或者光,像一把带着火焰的长刀,连续高度跳跃中鲜明地切向了离禅所距离最远的迫击炮分队。 破旧福特车中的光头男子失声大叫:“糟了!” 他将车门一把推开,蹿了出去,速度也不慢,但在那道光一般的身影前就相形见绌了。在这么一两秒的时差之间,那道人影已经旋风般卷到了四台迫击炮的队列后。她的目标非常明确,是直接操作迫击炮的特种兵,而手段更是简洁明了。 以手为刀,命中咽喉,如死神带着镰刀席卷而来,四条人命顷刻归天,从咽喉那儿喷出来的血形成一个扇面,染红了迫击炮的炮身。 然后那人踏在尸体之间,站直身体,优雅地做了一个伸展的动作。 娇小的女人,有着完美无瑕的身体曲线,长发飞扬,脸被包在一块玫瑰红色的手帕之中,看不到她的表情,但她眼神中闪烁着无邪的笑意。仿佛她刚刚并没有手刃四人,而是刚从一场海棠春睡中醒来,还在惦记那场初会情郎的好梦。 小伙伴们都惊呆了。 这根本不应该是人类有的速度和力量。 这时候光头男子咆哮了起来:“开火!开火!” 大家如梦初醒,手指扣上了扳机,弹药没命地奔出枪膛,向站立在那儿好整以暇的女人倾泻而去。 光头男子似乎也不畏惧那些炮火会把自己也打个对心穿,他一面急速向女人奔去,一面挥手甩出一样光闪闪的东西。那玩意儿在空中发出强烈的啸叫,尖锐得甚至能压住枪械轰鸣的声音。 但不管是冷兵器还是热兵器,女人似乎都没放在眼里,在一切攻击到位之前,零点几秒之内,她已经轻盈起跳,足尖点在其中一台迫击炮上,而后像跳蹦床的运动员一般在空中翻了一个大大的身,再起落一次,直接翻上了数十米开外的福特车顶,蹲在车顶上,她的长发和蒙面的玫瑰色手帕边角一同被风吹得高高扬起。女人从腰间抽出一条长长的带子,顺势一抖,带子发出风吟一般的声音,在空气中猛然变得坚硬而锋利。她对准驾驶位一把插下,带子轻而易举就穿透了金属车顶。 首先解决对危楼困守来说最有威胁的重型武器。 接着擒贼先擒王。 她的所有行动都目标明确,逻辑清晰。 这一次她遇到了比较像样的抵挡。亚裔男孩身体后仰,那双大得与身体和脸孔不成比例的手合拢,干脆利落地攫住了那条带子,丝毫不惧锋刃可能带来的伤害,一声断喝,坚决往下猛夺。 女人的速度与精准度无与伦比,但她毕竟是女人,在绝对力量上并没有太大的优势。 她立即发现自己与对方在这一点上很难抗衡,于是当机立断地放手,根本不见借力或作势,整个人随之往后翻了一连串的跟斗,漂亮得像舞台上一场彩排了一万次的杂技表演。在所有的瞄准器转移方向之前,她已经消失在遥远的街道尽头。 亚裔男孩从车上跳下来,向光头男人奔去,两人对望了一眼。 “爱神。奇武会核心的唯一女性,媚行者,擅长色诱,轻功,还有身刃。” “身刃?” “她身体的任何一部分都能变成杀人的利器,比任何匕首都锋锐。” “这是什么特技?!” 亚裔男孩觉得不可置信,而另外一件不可置信的事情是——“她是怎么藏在那扇窗户上面的?一百多双眼睛看着。” 光头男子皱了皱眉:“那是传说中的缩骨功。可以将身体拉长到无法想象的程度,而后折叠或弯曲,我猜她刚才是让身体顺着窗框与之完全重合在一起了。” 亚裔男孩似乎很有心给自己两个耳光,确认这场行动不是发生在梦中:“我以为传说只是传说而已,或者,根本算无稽之谈。” 光头男子的眼光投向死在迫击武器后的四个人,脸色阴沉得犹如雷暴天气:“那些人也许不这样想。” 身为这场行动的总指挥,他无暇再谈论传说与现实,随即扭身向大部队奔去。手指塞进嘴里发出长长的口哨,声音尖锐得如同防空警报,这是事先商议好的指令——强攻,全体强攻。 所有掩护、殿后、埋伏的团队全部动作起来,天空中的直升机也列出了攻击队形,包围圈犹如天罗地网,本着宁杀错不放过的原则,第一步就是对各个出口进行灭绝性的扫射,接着投放催泪弹。这一切迅速进行的同时,大家还是难免担心楼上会再度出现像刚才那扇窗户一样凶险莫测的袭击,就算直升机在那儿罩着,还是有人不时分出精力,仰头望天。 那根防备的弦绷得如此之紧,杀气如此之重,以至于有两只正在慢悠悠地飞过的鸽子在禅所上空都刹了一翅膀车,赶紧转到其他地方溜达去了。 那两只鸽子渐渐变成空中的两个白色小点。所有的出入口都被耐心地清理过了,没有埋伏,也没有机关。各个分队正准备分批次进入,这时候有人又抬头看了一眼天空,发出了惊讶的声音。 天空中忽然充满了许许多多的白色小点,像大雪初降之时的景象,纷纷扬扬的白往下坠落,遮天蔽地,浩瀚无边。 阿波罗驭日的神马似乎忽然之间喝得有点儿高,便让位给了风雪之神。在正午最热一刻的阿姆斯特丹,世界变成一片素白,并且有冷冽的寒意伴随,这方圆之地像突然进入了另一个季节。 连直升机的轰鸣和实体都被完全遮挡了,它们近距离盘旋所发出的惊人的噪声似乎瞬间进入了另外的空间,远远的,远远的,远得毫不真实。 尽管被包裹在重重的战斗服之下,却有人忍不住打起了寒噤,更有人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想去接那看起来十分真实的雪花。 但他所得到的只是手腕上微微的一凉,些微错愕过后,动脉血管悄无声息地破裂,鲜血喷涌到其他人身上,起初是温热的,随后就冰凉而黏稠。 雪花的凉意对每个人都很公平,只要能够接触到细微裸露的皮肤。 在第一个死于雪花的人倒下之前,光头男子已经发现了事情的蹊跷,他伸手从背后摸出一把微型冲锋枪,对着漫天飞舞的雪花给了一排精确的点射。 子弹在空中与许多锐利而坚硬的东西狭路相逢,那爆裂的脆响与硝烟的味道如此清晰真实,令所有人如梦初醒——这绝对不是冬玩飞雪的风雅时刻。反应过来的人抱着被愚弄的愤怒和迷惘,所有枪膛上指,顷刻之间将漫天的白色暗器打得七零八落。 但为时已晚,满地死伤狼藉,残肢四处,七零八落。对手只出现了一人,其他的头都没露,就将这号称超级精锐的雇佣兵队伍打成了筛子。 亚裔男孩显然被激怒了。 他从光头男子手中夺过枪,以步话机指示直升机掩护,而后大步向禅所走去。他那双执枪的手青筋暴起,力量感体现得淋漓尽致,就这么身先士卒地闯入了禅所的大门,暴怒的命令在他身后回荡:“跟着我,遇到活物一律格杀勿论!” 所有人都消失在了房子里面,光头男子仍然纹丝不动,他抬起头,看到第三楼第一个房间那空空荡荡的窗口,忽然出现了好几张人的脸。 中年人饱经世故的脸,年轻人瘦弱温存、嘴角还含着笑意的脸,阴沉不祥、冷冰冰、拒人千里之外的脸,苍白如雪痨病鬼一般的脸。 他们都在凝视着光头男子。 房子里久久地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光头男子倒吸了一口凉气。 脚下好像被定住了,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 禅所里面,几十个全副武装、全身心做好杀戮准备的职业军人早已应该深入每个角落——那里最多只有七八百平方米的面积。 但半小时缓缓过去了,里面没有传来任何声音。 没有死的声音,也没有生的声音。 安静得像无人呼吸的暗夜。 那四张脸仍然堆积在窗口。 光天化日之下,如同成了气候的鬼魅,丝毫不畏惧人世的阳光。 光头男子退了一步,奋力出手,那先前攻击过爱神而未逮的明亮的武器划过长空,带着壮志未酬的啸叫,向那窗口扑去。 只是在它到达之前,那些人似乎已经看够了,他们在某一个时刻开始逐一离去,很慢,也很快,幻影一般地消失了。 那长长的、没有带任何感情色彩的凝视,似乎只是一个例行的仪式——为他们命中注定要面对的敌人。 十一、去了芝加哥 芝加哥。 那天晚上,我在摩根家里看完了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的官网之后,基本上整个三观都崩塌了,我想赖在地上装死,或者找人随便借点钱就玩消失。摩根对这两个想法都没意见,他只是提醒我:“那两个人就都完蛋了。” “我靠!你少说两句会死吗?” 我哭丧着脸,顺手把那个狗屁网站关掉了,坐那儿深呼吸,深呼吸,却去除不了心上那沉甸甸的闷气。 摩根陪我坐了一会儿,拍拍我的肩膀,跑去做他的新药研发的小白鼠试验了,还挺高兴地哼着什么歌儿,我觉得所谓的天才就是老天爷多给了他们一大堆脑容量之余,却根本少给了他们一根筋。 这时候咪咪从外面进来,还是那副好像被人从垃圾站踢出来的鬼样子,不晓得去干吗了,他随便地对我点点头:“谈得怎么样?” 我指指自己如丧考妣的模样:“你觉得呢?” 他不置可否,问摩根:“那几只白鼠的药物代谢完了没有?完了今天晚上好烤来吃了。” “我求求你们,去外面吃点正常东西啊!菜市场的大盘鸡专卖店还没关门呢。” 咪咪简洁地说:“懒得出去了。” 他的理由还挺充分:“不吃掉怎么办?越养越多很麻烦的。” 然后转回他刚才问我的问题,一来一回衔接得你不知道有多自然:“他叫你干掉谁?” 我把事情又说了一遍,他的第一个反应不是跳起来大骂斯百德发神经或者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而是:“一个礼拜?一个礼拜当然不够。” “我错了,我应该去正常人的世界寻求帮助啊!” 咪咪扑哧一笑:“哪个正常人会叫你一言定生死?” 他摸着下巴沉吟了一下,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电话,看了看,拨了一个号码。 开口是倍儿溜的日文,我竖起耳朵想听听看会不会有我熟悉的词汇出现,但很遗憾,“干巴爹”和“亚买碟”似乎都和他在谈论的话题无关。 接着他电话一挂就跟我说:“三个礼拜。” 我说:“什么?” 他清清楚楚地说:“三个礼拜的时间,确定你要干掉谁。他们的行动组已经全部安排好了,三个礼拜之后,你没有确定人选,他们就两边同时动手。” 我叹了口气,喃喃地骂。 然后,我们三个人就去了芝加哥。 之前,我连护照是什么样子都没见过,考虑到我在派出所打架斗殴的小案底有一本书那么厚,我还很担心国家机关压根就懒得发护照给我。 但约伯拍胸膛跟我担保那根本就不是什么问题。 他还拿了好几本给我选呢,里面有的贴了日本的终身签证,有的贴了南非的长期居住签证,有的贴了欧洲八个国家的联合签证。老子连“签证”两个字的意思都没有搞清楚,就发现那张贴在证件上的我已经去过他妈二十七八个国家,个个戳儿看上去都是真的,而且那张照片也是真的! 除了搞搞护照和签证,本来约伯说他也要来,这让我和摩根都很高兴。根据以往的经验,有约伯在,我们就好像带了一本《超级人形孤独行星全球版》,无论去到哪里,要干什么,他都能第一时间搞定,我和摩根完全可以弄瓶二锅头什么的谈谈人生理想就行了。 但后来十号酒馆的厨子木三去请示了一下老板的意见,老板说小王八蛋你今年一年烧了老子三次酒馆,休了四个月的假,现在又想丢下生意不管,你想死在芝加哥就赶快走吧,不要回头。 老板这个人虽然很少出现,但言出必行,我们都很了解他。他说要你死在芝加哥,你就算请了全世界最好的杀手狙击自己,也没可能会死在去芝加哥的路上。 所以约伯含泪留在了十号酒馆继续忽悠酒客和糟蹋姑娘,一边殷切地希望我们的行动九死一生,他好得到舍生取义孤注一掷的机会来救我们。 飞往芝加哥的航程大概有十五小时,我在飞机上一开始老实看电影,后来实在坐得烦了就开始“坑蒙拐骗偷”,等从飞机上下来,我赢了邻座的英国夫妇一小笔英镑,还有后面的牙买加姑娘的一块表以及无数巧克力和免税香水。咪咪对此表示不可思议,他说那种超简单的红蓝铅笔的骗局理论上连三岁小孩都蒙不到,但到最后居然包括空乘人员在内,整个飞机的人都在排队玩,排队输给我,甚至连必要的语言沟通我都不需要。 我告诉他术业有专攻,打仗,我不行;打牌,你不行。摩根说应该改成“打针,我不行”。 机场一出来,咪咪就一改整趟航程委靡不振的死猪状态,立马活蹦乱跳地拉我们去踩点。踩点这事儿我熟,东门菜市场卖羊肉串那俩维吾尔族兄弟老没个定点,要去收保护费之前,我非得踩一回点看看他们今天在哪儿开卖不可。 但咪咪的点就高级太多了。 西尔斯大楼。 曾经是芝加哥的骄傲,全美最高的摩天大楼,现在在全世界也能排上号,不少游客排队在那儿等观光梯上摩天台看风景,每个人都一副兴奋激动、傻乎乎来大都市见世面的样子。 我比那些游客还等而下之,离那个楼还有一百米就开始深深地自惭形秽,一到大门口直接腿肚子转筋,摩根和咪咪死拖活拖都没把我拖进去。同是保安,这楼里面的兄弟看起来可跟我们家楼下王大爷的档次相去甚远啊! 摩根好言相劝:“没事,他们不会揍你的。” 咪咪则直接对我的紧张情绪表示不满:“你怕个毛线,我们是租户好吧,给钱的大爷好吧,米饭班主好吧,他们要对你敬礼的!” 我哭丧着脸:“什么跟什么,你要我租哪儿?门口那块儿垫脚的地方吗?” 把我血都卖光了估计都住不起这儿吧。 但轮不到我考虑卖不卖血的事,咪咪大摇大摆就进去了。说起来他的行头比我还寒碜呢,偏偏人家似乎对此毫无意见。 他上去看了一圈,找到最贵的那一处空置房随便看了两眼,发现里面有洗手间,有小厨房,水电基础生活设施完备,就马上表示满意。而后从随身背的包里摸出一大堆绿油油的美金现金,跑到物业管理的办公桌上一摔,说:“这地方我要了!” 我觉得他至今没被绑票的盯上,一定是在祖宗坟上烧了高香啊! 在西尔斯大楼租下一个贵死人的地盘,这件事跟我来芝加哥的目的有什么关系,看起来大家都不清楚,也没人交代,总之大家就这么住进去了,里面什么都没有,摩根和咪咪对此也无所谓。 开始的两天咪咪宣布要倒时差,总是猫在空空如也的房间的某个角落里蒙头大睡,照他那投入的姿态来看,我好几次都怀疑他是不是直接死了。摩根对他的了解很深,叫我不要去管他,而他自己所干的事情就是不断地看电视,买大量的本地杂志和报纸回来。本地的电视,本地的报纸,尤其专注于社交版,尤其专注于登了大幅狗仔偷拍照片的那些八卦消息。 我问他这是在干吗,他就指给我看:某某印堂发黑,估计已经得某某病到了第三期;某某手指甲下有黑色斑点,边缘锐化,癌细胞正在潜伏期;某某嘴角抽搐被拍了个特写,神经控制肯定是出了问题。 每发现一个名人即将英年早逝,他就大喜过望,那德行实在难以形容。 然后,他打开电脑给人家写邮件,预告这个令人激动兴奋的事实——为什么谁的邮件地址你都有? “人家根本不会理你的邮件吧。” “等他病得要死,他就会理了。”摩根下了个结论,“这些,就是我们的提款机,你知道吗,丁通?” 我摇摇头:“幸好老子不知道。” 这么混了好几天,某一个半夜,咪咪忽然跟鬼上身一样从角落里鲤鱼打挺般爬起来,打开冰箱找了两个鸡蛋和一碗冷饭——都是我们这几天去唐人街吃饭打包回来的残羹冷炙。他三口两口吞下去之后,穿上衣服就出了门。我眺望着窗外半夜三更的芝加哥连鬼都没几个的空旷城区,心想他这是要出门去打劫吗? 以咪咪的素质看,如果他的专业是打劫,一定也是不世出的天才打劫犯,因为天亮的时候他回来了,还带来了大量医学检验设备、治疗仪器、手术设备、全新的医生制服、办公桌、接待台以及改善候诊环境用的大株绿色植物。 最扯的是还来了个金发碧眼、看起来又漂亮又蠢得伤心的洋妞,说是我们的前台! 他先是自个儿爬上楼,打开门喊了一嗓子叫我们准备着,然后上述一切东西都被专门的人通过货运电梯和安全楼梯有条不紊地送上来。我睡得糊满眼屎,一边打哈欠一边看,被眼前浩浩荡荡的运货队伍吓了一个马趴。倒是摩根不愧跟咪咪是多年的兄弟,只见他胸有成竹地开门迎客,指挥人这里卸货那里拆包,不时亲自开箱检验设备的成色,一眼就能看出是八成新还是垃圾货。 看我实在帮不上什么忙,还经常堵在门口发愣,摩根好心递给我五十块钱和一个能塞在耳朵里的同声传译器,说这是没投放市场的实验室级高科技产品,可以同时传译四种语言。叫我下楼去汉堡王吃点儿东西,而且务必要吃久一点,最好等天黑后再上来。 我没奈何出了门去吃天杀的汉堡,传译器很好用,但解决不了不会说的问题,所以大家都以为我是个哑巴,给予了我格外热情的照顾。 汉堡王只耗了我半小时的时间,估计摩根和咪咪在上面才刚刚开始装无影灯,干点什么好呢?脱衣舞俱乐部可能会在哪个区呢? 打开随身带的城市地图研究脱衣舞俱乐部可能在的区域,忽然,我的眼睛定格在了某条街道。 芝加哥北区,距离密歇根大街四个街区,沃尔顿街。 我这辈子没来过芝加哥,上辈子也没来过,地图上所有的街道名对我来说都十足陌生。 只有两个是例外。 十二、丁通的挣扎 我摸了摸口袋里剩下的钱,照着地图指示的路线去坐地铁,换乘公车,还走了一段。我对英文毫无概念,但靠着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对着猜站台的名字,也能估摸个八九不离十。 整个过程中我一无所想,一无所见,唯一的小插曲是在地铁里遇到两个黑人,都穿着连帽衫,看我的神情丝毫不友好,而且还慢慢踱过来,对我形成前后夹攻之势。 他们都比我高两个头,龇出白得发亮的牙齿俯视我,来者不善。 我吸了口气,瞪大眼睛,在他们还没完全逼近之时,大踏步主动冲上去,几乎和他们脸贴脸。我直截了当地戳了戳他们胸前的肌肉,用这几天才学到的英文咬牙切齿地问:“?” 旁观的乘客都赶紧躲开,用一种“这小子真是嫌命长啊”的眼神看着我。 而我所有的全都是炙热的兴奋,心中热切地期待着一场街头混混式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酣畅淋漓的肉搏。 那个充满MRI和拉丁文医学名词的世界跟老子真的没缘分。 但眼下是我熟悉的世界,不管要打架的人是白,是黄,还是黑。 估计是横的怕不要命的,气场能说话,那两位黑朋友被我戳了之后,考虑了一下,哧溜地从我身边越过,骚扰别人去了,叫我和看戏的人们都好不失望。 大概四十五分钟之后,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绕圈子,反正我就站在了那个在心中已经烂熟的地址面前。 北沃顿街1418号,史蒂夫·辛格所住的地方。 标准的美国梦实现者应该住的房子。早上八点左右,车库半开着,主人可能正准备出门工作。两部车,捷豹和克莱斯勒,角落里堆着小孩子骑的三轮自行车和滑冰鞋,自行车是蓝色的,滑冰鞋是粉红色的。 奇武会给的资料上说,他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 我站在花园外长久凝视着那扇白色的闭着的门,想象着门后有一个怎么样的世界。 肯定是和我的不一样的世界。我在我的世界里喜欢吃臭豆腐,嗯,他们大概吃那种蓝色的长霉菌的奶酪,摩根给我闻过一次,我当场就翻了白眼。 习相远而性相近,貌似如此而已。 但我不会无缘无故地走进某个老太太独自居住的房子里,把她对人生最后阶段的一切计划或梦想都结束在一把锋利的刀片下,变成一种粉碎的状态,无论物理意义上还是比喻意义上。 他会不会呢? 我看着那栋房子,看不透墙壁。 墙壁比人心单纯多了。 那我又凭什么去判断一个人是不是该死呢? 他们不是一杯酒,一杯酒会把所有信息纤毫不差、恒定不变地展示在那里,只需要足够的耐心和敏感,就能把它们区分得清清楚楚。不存在冤枉,也不会有误会。 我打了个寒噤。 咪咪和摩根带给我一种奇异的舒适感,似乎这个世界上任何奇怪的事情都是顺理成章的。 就算有人会因为我的一句胡言而死于非命,这都更接近一个黑色的笑话,而不是真实的悲剧。 但现在只有我一个人,看着一个即将被摧毁的小世界。 这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传来小姑娘清脆欢快的笑声,在冲着某处喊着:“爹地!!快点,我要迟到了,我要迟到了!” 我像被人当头打了一棍,转过身落荒而逃。 那天我在芝加哥街头游荡整日,心乱如麻,不断走进各种超市顺手牵羊,又在混出大门之后把东西丢回购物车里。 晚上,我回到西尔斯大楼的办公室,从电梯刚出来就以为自己走错门儿了。 烫金门牌高高挂在门外,写着咪咪和摩根的大名——全名,我都是看了他们的护照才知道的,带着各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头衔和后缀。 入门处是雅致整洁的接待台,旁边是候诊室,摆设舒适大方,那沙发看起来就想叫人摔一屁股,茶几上放着最新的八卦杂志和严肃报纸,足够迎合各种口味。 无论从哪个细节看,这都是一个完备专业的私人诊所,而且是非常高档的那一种。 最绝的是接待台后,早上咪咪带回来的那个金发笨女郎正在整理东西准备下班,看样子还蛮辛苦的,多半是工作了一整天。 她微笑地看了看我,准确无误地叫出了我的名字:“丁通先生,您的合伙人都在医生办公室等您。” “明天见!”临出门她还这么跟我招呼,跟真的一样! 而后她就施施然走了,半点都不担心自己这份工作可能压根就拿不到薪水。 我半信半疑地走进去,好家伙,这是怎么搞的?就一天的工夫,什么都齐全了,医生办公室、候诊室、治疗室、隔间都弄得漂漂亮亮的,哪儿来的鲁班牌装修队? 我溜达了一圈,回头推开医生办公室的门,摩根坐在靠墙的沙发上,咪咪靠在落地窗旁边,两个人都沉默不语,各自盯着某个点发呆。 我没惊动他们,蹭过去看了看屋子内的装饰,印象深刻啊!咪咪跟美国各种政要、好莱坞明星、欧洲王室成员的合照,摩根的各种科研成果奖、各种学位证书都框起来了,很巧妙地放在各种小地方,叫人不觉得那是炫耀,但又不可能不注意,一旦注意到就会脸都吓青,顿时肃然起敬。 我满怀钦佩:“怎么合成的?技术真好啊!” 咪咪随便瞥了一眼:“都是真的。” 他指指某照片中搂着自己正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某位名媛——传说她喜欢买不同颜色的宾利车配衣服:“各个地方都换得差不多了,再换估计就要全部散架了。”又指指另一位曾经在It世界跺一脚四方云动但现在已经挂掉了的大佬,“死活不相信我的判断,等其他人确诊已经可以死了。” 他的语气跟谈论街上有一条流浪狗爱吃肉骨头差不多:“芝加哥算比较传统的,还认这个,以前我在纽约,大家就只认钱。” 摩根这时候打断了我们:“小丁,干活。” 我以为还有什么要搬搬抬抬,挽起袖子:“干什么活?” 他手一扬,丢过来两个小纸团,我接过一看,立刻就明白了。 纸团里是那两个人的名字。 史蒂夫·辛格。 薇薇安·绍恩。 后脑勺儿很没有出息地一麻,那个小姑娘脆生生的可爱声音穿过时间和空间,在我脑海中回荡。 “爹地!!快点,我要迟到了,我要迟到了!” 我软弱地垂下手,喃喃地说:“三个星期,不是还长吗?还长呢……” 摩根冷静的眼睛一直看进了我的内心深处,看穿了我的挣扎。 “奇武会的风格你可能还不清楚,但想象一下,十号酒馆的老板乘以十,就差不多了。” 我牙齿都酸了,十倍于十号酒馆老板的德行,那是要逆天啊! “你选一个,另一个就没事了,你两个都不选,就两个都得死。” “总得搏一搏吧。” 他说得很随便,很没心没肺,但逻辑无懈可击。 我吞了吞口水,展开那两个纸团,盯着看,就像在看花爷的项链和宝格丽的金笔,在看拉菲和善本书,在看价值连城的元青花罐。 我希望有一个人的名字上会浮起一层血色,那些受害的无辜老人将冤魂附于其上,向我传达昭然若揭的暗示。 室内寂静无声。 但两个名字还是呆呆地在纸条上刻着,毫不生性。 它们只是圆珠笔写成的两个蓝色名字。彼此之间,毫无区别。 尽管摩根和咪咪都没有看我,但他们都在全神贯注地等待,那种被期待却深知自己无能为力的感觉像刀子一样刮着我的脑子,脑汁都被刮得要发烫了。 我猛然把那两个纸团一丢:“我做不到。”想了想,我纠正了自己的说法,“准确地说,我做不到只看名字就下判断。” “我要看到活生生的人,要有足够多的时间观察他们。” 咪咪好像早就预料到了我有这个要求,他给了我一个痛快:“难度不大,明天就满足你。” 然后,他转过身去问摩根:“那个病人会什么时候到诊所?” 摩根看了看表,面无表情地说:“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他应该已经上来了。” 这时候门铃叮咚一响。 摩根干脆利落地将身上的外套一脱,穿上白色的医生制服,不知上哪儿摸了一副平光眼镜戴上。我在懊恼中还有闲心八卦:“什么病人啊?” 咪咪在旁边说:“芝加哥警察局前任总局长。” 我咽了一口唾沫,被这个伟大却非常不应景的头衔镇住了:“你,是准备跟人家自首吗?” 咪咪一点笑容都没有:“哪有,我只是拿他的命跟他换点东西罢了。” 当天半夜,给前任警察局总局长朋友看完病,咪咪和摩根又循例失踪了,这两位上的可能是吸血鬼的医学院,否则没法解释为什么他们如此偏爱在月明星稀的时候大展拳脚。天亮的时候回来,门铃按得震山响,叫我到大厦停车场后面的空地集合,我下去一看,得,一人开了一辆车。 我擦了擦眼睛,实在没法相信自己的视觉能力。 但我的大脑根据它对眼前人的了解,认为这一切都是合乎道理的。 献血车。 我蹿上去看了一圈,确认这不是“西贝货”,是正儿八经来自美国红十字会的献血车,连放在门口的献血光荣宣传单和纪念徽章都是齐全的。 上哪儿弄来的?真新鲜,原来美国也有这种东西。 咪咪直乐:“美国当然有,还有献血献得上瘾的,哭着喊着拖不住的呢!”他像背教科书一样念叨,“鼓励公众义务献血是最有效得到免费血液资源的途径,应该在全世界推行。” 他穿上白大褂,也戴上平光眼镜,和摩根对拍了一掌:“我们兵分两路,丁通你先跟我去。” 我莫名其妙:“去哪儿?” 咪咪探头往驾驶室的GPS上看了一眼,说:“东华盛顿街八十一号。” 我心里一沉。 那是另一个我熟悉的芝加哥地址——薇薇安·绍恩住的地方。 十三、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车子停在东华盛顿街八十一号的路口,旁边有一处纯住宅街,断头路,在这个路口能看到所有居民的出入,无论是步行还是驾车。 路口并不宽,无论什么车或者什么人长期停在这里,都会引起其他人高度的关注。 但献血车例外,尤其是当献血车上有一个如假包换的医生的时候。 事实上很快就真的有人上来要献血,咪咪手脚利落地帮人家作检查,还聊闲天。据好几个献血者说,他那口音是标准的芝加哥北区口音,百分之一百土生土长。不管人家跟他聊什么,他好像都能接得上来,不管是男是女,都聊得人家心花怒放,直要给他留电话号码。 我曾经以为摩根是医生里面最特立独行的一位,直到我见到咪咪。如果说摩根的存在,会让你觉得“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这些话都是至理名言,那咪咪的存在就纯然决然是:我擦,天是个什么玩意儿! 就这么收集了一大堆免费的血,里面还有罕见的Rh阴性血,让咪咪挺开心,说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多混偏门的人有这种血型,偏偏他们成天招猫惹狗,没事就失血,导致供需很不平衡。 到下午的时候,他叫我:“看窗外三点的方向。” 我应声看去。 薇薇安·绍恩。 她比我从照片上看到的形象更高挑儿,更华丽,穿着简单的蓝色短裤和白色上衣,但脸上覆盖着浓妆,那眼线绝对防水防汗防油,画得比我的手指还粗。 她背着一个包,手上拎着短途旅行用的白色小箱子,大概刚从外面工作回来,神情有点疲惫,在大太阳下慢慢地走着。 我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走过献血车时她回头看了一眼,但脚下没有丝毫停顿的意思,就这么走了过去。 过了两小时,她又出门了一次,去两个街区外的超市买了一些东西,步行回来,身上换成一条印花风格的短裙子,露出白生生的长腿。她是白种人和亚裔的混血,高大性感,女性特征鲜明,皮肤平滑有光泽,兼顾了东西方之美,难怪十三岁就出道当模特。 但这么纯然放松的时刻,她脸上仍留着浓妆,应该补过,比之前回来的时候还要轮廓鲜明,颜色艳丽。 我怀疑她脸上的皮肤被重重的粉底压得喘不过气,一直在下面徒劳地呻吟甚至尖叫。 这一天,她最后一次出门是在晚上十点,围着住宅区慢跑了好几个圈,她又换了衣服,运动背心和长裤。我忍不住吹了个小口哨,对她的臀部曲线表示欣赏。咪咪懒洋洋地说:“假的。” 随着她的身影再度消失,咪咪发动了车子。半夜等待献血的人上门,这情形实在太感伤了,很难想象周边的人对此会有什么评价。 相对于看照片而言,活生生的人给我带来了更强烈的冲击,我无法想象她生前与死后的模样会有怎样强烈的对比。 何况我并未从薇薇安身上看到任何邪恶之意,至多是有一种——不安全感。 在咪咪开车回去的路上我对他这么说: “通常美艳绝伦的年轻女子身上惯有的那种骄横与傲慢,薇薇安身上都没有,她并不期待路人会对她行注目礼,也可能是太过于习惯注目礼,所以那只是不需要期待的一部分而已。 “她似乎一直在努力打起精神,保持自己的状态,但对于能否成功毫无信心。 “这感觉真奇怪,对吗?但我的感觉也很少骗我。” 咪咪没有给我任何回应,他显然打定主意不影响我的判断,那么如果到最后我们发现杀错了人,他也不用承担协同杀人的过失。 但我觉得他这样纯属没义气。经常治得人九死一生的超级秘医,怎么还会有这种心理负担呢。 第二天一早换我跟摩根出去盯史蒂夫,车子在北沃顿街与另一条街相邻处停下来。这里比华盛顿街的人流量更大,踊跃献血的人也更多,没一会儿就搞得有人在外面排队,其中有一个只要拿去晒晒干就能作为标准人体骨骼模型的瘾君子也上车要求为社会做一份贡献。摩根不动声色为他抽出紫色的黏稠的血,照样封存,我目送那个人一步三摇离去的样子,忍不住问:“有用吗?” 摩根看了我一眼:“救人?没用!害人?也许。” 真是狂野。 九点左右我们看到史蒂夫·辛格驾车出来,车后座的两个安全座椅里是他的那一儿一女,天使般可爱的小人儿。他们的车子经过我们献血车的时候,两个孩子齐声念起车身上喷涂的公益广告词,史蒂夫的车戛然停下,而后他跳出驾驶室,越过排队的人,向摩根探问:“会在这儿待很久吗?” 摩根从旁边拿起一张日程表看了看,简直跟真的一样:“到下午三点,然后是道宁街。” 我在车的后部看着史蒂夫。 和薇薇安相比,他更像是直接从照片上走下来的,男人不容易被服饰或化妆改变,他现在的样子我感觉好像已经看过一百次了。 蓝色衬衣,干练的短发,说话很快、很果断,有一双充满热情的眼睛。 他在和咪咪聊天的时候,车子里的两个小孩儿争先恐后地叫着爹地,挺吵闹的,尽管是令人愉快的那一种,他为此抱歉地向周围的人点头微笑。 我像被人在胸口狠狠地踹了一脚,身体往后一缩。 如果史蒂夫死了,那两个小朋友就没有爸爸了。 没有爸爸是什么滋味,我比任何人都清楚。 很小的时候,我曾经追着小铃铛,求她答应让我去她家看看她的爸爸。 对我来说,那是一个神奇而充满力量的词,每次我欺负人家的时候,十个有九个会哭哭啼啼地说:“我要告诉我爸爸,我爸爸会揍你!” 我紧紧缩在座位上,无言地注视着史蒂夫驾车离去。他没有时间献血,但和摩根说好了会尽量赶到道宁街。 “你真的去道宁街吗?” 摩根说:“当然不。”他看看表,“已经失窃超过二十四小时了,这两辆车应该已经在警察局备案,很快就不能用了。” 他对我眨眨眼:“史蒂夫会在电视新闻上再和这辆车打照面的,别担心。” 他看起来和咪咪一样,对今天的收成很满意,满意得让我怀疑这两位到底是来帮我的还是来顺手牵羊的。 然后,他一边开车,一边从方向盘下的一个小抽屉里摸出个东西扔给我:“好了。” 我接过来一看,是个手机。 很简单的一部手机,已经被淘汰了好多年的那一种,接个手柄能当锤子用。 打开看,页面已经直接开到了短信息。 我问他:“干吗?” 他指指那个手机:“把你判断好的凶手名字发个短信,给我一个,给咪咪一个。号码都存好了。” 我捏着那个手机,望向窗外,从街道到街区,飞驰的景物渐渐荒凉,而我的心,也拔凉拔凉的。 我忽然问:“你和咪咪真的只是自告奋勇来帮我的吗?” 他一个停顿都没打,还白了我一眼:“当然不是。” “这个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更没有那么多无缘无故的自告奋勇。” 我想起咪咪来到十号酒馆那一天,摩根迎上去时致的欢迎词——你是终于跑路到这儿来了吗?这该是捅了多大的一个娄子啊! “咪咪捅了什么娄子?你们帮我,然后奇武会就帮他摆平他的麻烦?” 摩根耸了耸肩,对我能这么快反应过来表示赞赏,还乐了一下,露出他一贯与世无争的笑容:“咪咪啊,把某个地儿的国家元首给直接治死了,还是故意找上门去治死的,现在人家的亲卫队全世界追杀他,要是不抱上奇武会这条大腿,恐怕他下半辈子要在牛津找个舅舅不疼姥姥不爱的教职,隐姓埋名教教拉丁文算数吧。” 我没明白:“他跟人家有仇吗?” 摩根看我一眼:“仇?”他摇摇头,“咪咪不会跟人有仇的,他没时间。那位元首兄是一等一的暴君,有一段时间大肆搜捕和镇压国内的革命党人,刑讯逼供用得很溜,那些人跑出来了都去找咪咪治病,身体心灵一把抓,又没什么钱给,把咪咪搞得不胜其烦。” “所以呢?所以他就釜底抽薪,干脆把暴君给做了?” “是啊。” 老实说,这一手真帅啊。 然后,我二两黄豆大的脑子又回到自己的问题上来:“奇武会搞这么多事儿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 内心深处我有一种一切都不真实的迷蒙感,这事不合常理,也不合逻辑,我始终殷切地期待着有人会突然跳出来给我当头一棒,大喝一声:“呔!你这是做大梦你知道吧!” 但是摩根丝毫没有主动担负这个任务的积极性,他只是雪上加霜:“奇武会在找他们的判官,为整个组织下一步的工作设立监督机制,目前来看,你是最接近他们需要的人选。” 我呻吟了一声,大梦不但没有醒,那种迷蒙感反而被深深地坐实了。 献血车一路疾驰,围着芝加哥主城区几乎兜了一个圈子,最后来到黑人聚集区一个接近荒废、极为萧条的大购物中心,直驱停车场地下第四层的某个位置,摩根将车停下,干脆利落地清理了现场。 摩根一边动手一边教我:“这儿是摄像头的死角,车头往后泊的话,摄像头就只能看到车子后部,这儿,这儿,是最容易忽略的指纹死角,要顺着擦才行。这些东西接触过献血者的皮肤,一定要带走,否则可能会留下DNA的片段。那些就没关系,可以扔得乱七八糟故意扰乱视线。” 我喃喃自语:“你这算是个什么医生啊。” 不管摩根到底是什么医生,我们反正以专业级江洋大盗的彪悍风格完成了善后工作,回到了咪咪的医学事务所。他正忙着,摩根之前的邮件显然都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在候诊室里坐满了各色人等,不少戴着墨镜、帽子,化着浓妆,躲躲闪闪,唯恐人家不知道自己是个人物。 摩根打了个响指,进门就去换衣服,踊跃加入为广大名流政客只手回天翻云覆雨的行列。 我从医生办公室门前过的时候,正赶上有人出来,咪咪在里面看了我一眼,简单明了地说:“短信收到了。” 我在门外面站着,待了半天,点点头抽身走了。 等咪咪治完最后一个病人回到休息室,已经月上中天,华灯光芒万丈。我和摩根已经吃完了晚饭,正在深情回忆十号酒馆和酒保约伯的不靠谱往事,这些事迹的光荣程度咪咪的反应可以证明,他站着听了一会儿就评价说:“早知道我都上你们那儿窝着去了。” 芝加哥著名的夜景就在西尔斯大楼外闪耀,估摸着各个角落都有许多游人对着各种角度“咔嚓咔嚓”,我忍不住也往窗外看了两眼,心里想着要是小铃铛在这儿就好了,我们可以上街去轧轧马路,不管跟她说什么,她都会漫不经心地说:“别想那么多了,看,那儿有星星。” 这种态度最适合我了。 咪咪洗完手坐下,很随便地从裤兜里摸出一团像屎一样的三明治,埋头大吃,一边吃一边问摩根:“你觉得能行吗?” 他们俩给人的感觉不是gay胜似gay,完全心灵相通,这种没头没脑没线索的问话,摩根回答起来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我觉得可以尝试,不做最后一部分人体临床试验了?” 咪咪摇摇头:“来不及,我觉得问题不大。” 本来我认为这是他们领域内的谈话,跟我没关系,但他随即又问我:“你家里没什么亲人吧?遗嘱写好了吗?” 手心痒痒的,好想上去揍他。 直觉告诉我眼前局势那是相当的危险,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但不知道为什么我感觉不到丝毫要逃开的冲动,那种听天由命的宿命感深深笼罩了我。你想想,要不是上天故意玩我,要走什么狗屎运才能在一个礼拜之间,从烟墩路的十号酒馆混到了芝加哥西尔斯大厦,跟活生生的人命闹着玩啊! 咪咪吃完了那坨三明治,上前来一把按住我,我本能地双手一推,将他拿住,顺势就想来个斯巴达式的过肩摔,他伸着脖子在我手臂的胁迫下非常冷静地说:“别摔,摔死了你就没戏唱了。” 我悻悻然放开他,咪咪活动了一下筋骨,点点头:“不错,街头格斗技过关,在芝加哥很实用。” 表扬完这句之后,他和摩根就双双站起身,对我说:“走吧。” 一直到了门口,我都没法相信,他们带我去的是这个地方。 十四、沉重的负累感 芝加哥大学附属医学院。堂而皇之的一栋大楼,有挂牌子的,看起来绝对科班正版,绝对不是咪咪这样驰名地下世界的医生应该出现的地方。 但偏偏他就一马当先,长驱直入,犹入无人之境。接待台、医生、护士、保安,要不对他视若无睹,要不就干脆颔首招呼,自然熟稔,完全当做自己人看待。 尽管我在“佩服咪咪”这件事上已经培养出了很高的素质,但这一下仍然没忍住惊讶。 “凭良心说,你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啊?” 摩根在一边淡淡地说:“咪咪以前在芝加哥医院诊断科做MD,后来走了,不过还是坚持每个月黑进他们的人事管理系统一次,保证自己的账号和权限一直生效。”就算是他,可能也觉得咪咪这么做实在是过了,“他还没事来一趟芝加哥自己给自己出差,随便在门诊治几天病,和大家混个脸熟。” “如果只在芝加哥一家医院就算了,几乎在全美所有城市都有一家医院他是这么干的!!” 真是喷死我算了:“用一个名字?” “当然不是,咪咪,你能记全自己的名字吗?” 咪咪对我发出的窃笑,不以为意:“当然记得,不然你以为我出事儿的时候是怎么到处逃命的。” 他们大摇大摆进了医院,把我拎到某间病房按下,熟门熟路地推出一大堆各种可怕的东西,比如针钩、刀叉、管子,开始折腾我。 各种活检,各种抽血,各种细胞提取,心肝脾肺肾、血液、骨骼,连头带脚,数值成分标准,天罗地网般的专业术语纷纷出笼。我一时趴着,一时撅着,一时酸,一时疼,一时被麻醉,一时被推到各种仪器里面躺得头晕眼花,整个人死去活来。但不管我怎么叫破喉咙,都没有人来理我,最多是某个不识相的在门外对咪咪同情地说:“又有很棘手的病人啊?” 那王八蛋就摆出一张“没办法,这就是我的命啊”的臭脸。 从我的角度看过去,那件医生白大褂在他身上丝毫没有光明正派之感,反而有一种凡人看不通透的神秘,他简直像从一个噩梦里飞出来的巫师。 有一些检验结果要等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出来,他和摩根跟旁边守着,尽管眼睛眯着,但整颗心显然都是醒的。 这俩一到自己的专业上活生生就是两个疯子,长夜漫漫,他们不用睡觉,也毫不知疲倦。两个人交谈的风格尤其令人印象深刻,有时候一个人的嘴皮子只动一下,字都没出来一个,另一个人就点头称是,或者顺势把该干的活干了。 终于弄完了一整套,我精疲力竭地瘫在病床上,天色将明,被抽了骨髓的腰隐隐作痛,不知道下半辈子会不会落个后遗症——风湿关节炎什么的。这时候,咪咪和摩根先后洗了手过来慰问,我终于逮到机会虚弱地问摩根:“你们到底要干吗?” 每项检查开始和结束的时候我都试图问这个问题,但他们俩跟得了热病一样,精神高度亢奋又集中,我压根插不上嘴。 咪咪工作了一个通宵,饿了,又从裤兜里摸出了一个三明治在吃。 “你那条灰蓬蓬看不出颜色的裤子里是装了一个迷你Subway店吗?” 他吃东西的时候不爱说话,只是打了个响指,摩根心领神会。看样子他们是要跟我谈人生谈理想。 摩根语重心长地说:“老实说,你对于自己是判官这件事,怎么看?” 我摇摇头:“不知道应该怎么看,纯属霸王硬上弓,我只怕会害死无辜的人。” 这种沉重的负累感在眼前两个天才医生那里,在斯百德那个变态那里,甚至在约伯和十号酒馆老板这些人那里,似乎都是不存在的。 他们不知道经历过了什么,自然就可以把这一切轻轻拿捏起来,又随意抛弃到一旁。 但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我根本不知道斯百德是从什么途径得知我的,又凭借什么依据非要拖我去经历这样的考验。 有时候我想,我真正正确的选择就是双手一摊,拔腿走人。 但那种“我本来有机会救一个无辜的人,但我放弃了尝试,所以他死了”的古怪的罪恶感会在下半辈子一直缠绕着我。 没法得到解脱。 这大概就是我只能当当小流氓,永远也没法加入真正的黑社会的原因。 摩根眼中露出了然之色,他理解我,这叫我充满感激,顺便也对十号酒馆充满感激。 要不是那个鬼地方,我上什么地方去认识一个这么古怪的医生啊。 我又顺便想,这几天没我在那儿盯着约伯的酒,又没有摩根盯着喝假酒喝到晕死过去的人,十号酒馆可能又被人烧了也不一定呢。 这时候摩根把我的思绪拉回了正题:“那么,铁了心干下去吗?” 我苦笑起来:“操,说得好像老子有选择一样!” 他很无所谓:“没选择才干净,你以后就知道了。” 咪咪随手递过来一个五英寸的迷你平板电脑。 我瞅了一眼就打了个寒噤,嘀咕着转过头去:“买本《花花公子》也好啊,这一大早的。” 他强迫我正视,说:“这是芝加哥独居老人连环凶杀案的杀手profile。” 案件现场的图片旁边有字,我忍住反胃的感觉去看。 受害者的特点汇总:六十五到七十五之间,儿女长期在外或孤寡,身体有不同程度的残疾,一半以上局部瘫痪,但不影响日常生活。退休前都是专业人士或高薪企业雇员,因此都能维持中产阶级的生活水准,这从他们所住的住宅区和家居环境可见一斑。社交生活不活跃,因此大部分人受害后超过三天才被人发现。 都死于利器造成的全身性重伤,第一刀都是捅在脸上。 “这些都是谁找出来的?” 摩根说:“警察。” 当实在破不了案的时候,他们就把所有时间都花在归纳总结案件特点上面,不落下任何细节,揣摩再三,希望突然之间就灵光一闪,上帝打开一扇破案的窗户奖赏他们的执着。 “我算知道前任芝加哥警察局总局长那天是干什么来了,他真的病了吗?还是咪咪你去给人家下了毒?” 咪咪没什么,倒是摩根有点赧然,双双不搭这个话:“警察不是判官,在没有真正线索的情况下,无论搜集到多少案件的细节,都判断不出谁是凶手。” 我觉得自己脑子坏掉了:“我可以?你们是要我改行当侦探吗?” 咪咪摇摇头:“芝加哥警方不算差劲的了,而奇武会更是拥有世界上可能最好的刑侦团队。他们的风格非常精细务实,并不是想象中只凭借一厢情愿替天行道的乌合之众。所以,一种可能性是斯百德他们故意考验你,但事实上已经查出了谁是真正的凶手;另一种是,他们真的对此无能为力。” 这两个小王八蛋一搭一档跟说相声一样,搞得我沮丧得很:“他们都无能为力的话,那就是一个不解的谜题了吧?” “对于侦探或警察来说确实如此。”摩根懒洋洋地说。 照我的经验,这种口气之后,通常都跟随着一个浓墨重彩的but!! “你是个好人,but,我爱上了另一个坏人。” “这个项目实在是太好了,but,我已经投资了另一个项目。” 那么,这儿的but是什么? 咪咪半靠在病房的沙发上,伸了个懒腰说:“所有连环杀人案都是一个谜语,而这个谜语的答案,天然存在的地方就是——受害人的眼中。” 十五、涂根警长 涂根在这一个夏初的早上,遭遇了人生最大和最后的一个转折。 他其实已经到了不应该还有什么转折的年龄,四十出头,却已经在警界第一线浴血奋斗了超过二十年,只需要再工作十一个月就可以拿满额养老金退休。 局里的人已经在为他筹备盛大的告别派对,尽管涂根从不多说话,也不在业余时间和大家一起喝酒。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独行者,连拍档和后援好像都不需要。 但他救过许多人的命,是另外许多人的导师、战友和兄弟。 每个人都希望他以一种体面而光荣的方式迎接自己职业生涯的结束。 结果他就偏偏遇到了那一件大事。 暗影城连环匕首杀人案告破,困扰了他多年的谜题,突然在三月底某个清早被一个送到咖啡馆的包裹破解了。 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后续可言,警察搜查了凶手的房子,在地下室发现了他妻子爱丽丝的尸体——和其他受害人一样,死于匕首的乱刺,此外一切都非常干净,找不出任何人来过的蛛丝马迹。 是谁干的不知道,怎么干的也不知道,大多数人觉得这种替天行道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好事,但有些人则忧心忡忡,甚至觉得作为执法者,自己被深深地侮辱了。 最被人关注的是涂根的想法,四年前他就开始主持侦办这个案子,全身心投入工作,为找出案件的真相而拼命努力。 有许多次人们都认为他已经接近了光明结果的边缘,可惜最后都无功而返。 他接手这个案子之后,连环杀手的行动频率确实一度大为降低,但很难判断这到底是涂根的功劳,还是仅仅因为杀手要养家糊口搞外遇,忙不过来。 但涂根什么都没有说,他不与任何人谈论自己的感受,技术上和文书上都干脆利落地收掉了这个案子的尾。 他继续每天去车与象咖啡屋吃早餐,从他看报纸的姿态看不出任何心情波动,只是如果有人注意得足够仔细,就会发现他常常盯着最无聊的房地产分区广告那一栏,一盯就是十几分钟。 五月第三个周五的早上,涂根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见到了一位不速之客。 面相敦厚,矮小的亚裔年轻人,穿着毫无特色的西服,明显属于大部分工作时间都在办公室度过的文职角色,只有眼神分外犀利,毫无软弱之感。 他对涂根的态度十分谦和:“警长?” 涂根没有说话,只是和平常一样坐在自己的桌子后面,静静地看着对方。 无论来者是谁,目的何在,既然来了,自然都有他的日程表要填满,自己既不需要急着发问,也不用急着回答。 “容我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国际刑警特别行动B组协调专员,名叫宾格。这次来,是想请涂根警长为最近发生的一系列重大案件担当顾问。” 涂根默默地看着这位年轻的男子。 特别行动B组,宾格。 都不是特别有存在感的名字。 如果真的打电话到国际刑警组织去查,也许任何被问到的人都会矢口否认有这号组织和人员的存在。 “ABCD的那个B?还是Beyond的那个B?”他慢吞吞地问。 宾格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回答,涂根紧追不舍:“老诸葛还没死吗?” 顿时,神秘就装不下去了,涂根的两个问题摆明了自己对来者身份的了解。 宾格露出一丝微妙的了然神情,恭敬地低了一下头——不是对涂根,而是对他们在提起的那个人。 “老爷子身体还很好,是我们所有人仰慕的对象。” 涂根点点头,淡淡地说:“好人不长命,坏蛋活千年,应该的。” 然后他转回正题:“你们找我问什么?” 宾格身体微微前倾,表现出分寸恰到好处的热忱,而涂根给的反应是相应地往后躲了一点,仿佛是用身体语言表明自己惹不起还躲得起的决心。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奇武会?” 涂根说:“没有。” “从某个角度来说,他们是现在全世界最危险的恐怖组织,其主要行动是在全世界范围内追杀他们所认定需要杀或该杀的人,不择手段,没有任何监控,超越任何国家或机构的法律管辖。 “他们无法无天,行动频繁,力量强大,组织严密,而且神秘莫测。” 涂根听着,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上宾格描述时所用的那些宏大而邪恶的名词,却在他身体内激发出一种有趣的热流,像一只埋伏已久的饿狼,突然看到肥美的羊群从远处悠然出现,“B组受命调查奇武会,三月,我们侦知他们的核心成员在阿姆斯特丹某处聚集,于是调集了大批精锐行动人员前去围捕。” 从他的语气里就知道,那次围捕想必是失败了的,而且败得相当彻底。 宾格坦然接受了涂根的判断,就算他不接受也没有办法,那一次确实是彻头彻尾的失败。 “来自日本和北欧的超一流特种精英带领总人数超过一百的专业级雇佣军开展行动,最后几乎全军覆没。” 涂根这时候举起手来,打断了宾格,问:“关我什么事?” 宾格站起来,将外套的扣子扣上:“尽管上一次围捕失败,但我们的调查和行动还在继续,我来这儿,是老爷子的意思,他希望您可以加入我们的团队。他说,他所认识的人里,只有你能帮得上忙。” “我?” “老爷子的原话——除了经验、技巧、专业素养之外,在许多事情上面,你还具备一种猎人对野兽的直觉。 “而我们现在所要面对的境况里,恰恰有许多野兽,不可以用常理分析。” 涂根苦笑了一下,不但毫无把这些恭维照单全收的意思,眼神里还闪烁出被苦苦压抑的愤怒,不知道是对自己还是对其他人。 自三月那一天匕首杀人案告破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对外人真正表露出自己的情绪。 “对于一个整整四年都无法将自己辖区内一个连环杀手绳之以法的警探而言,这种评价算是称赞还是侮辱?” 对方显然有备而来:“但您一直都知道是那个人,对吗?” 一系列的杀人案发生,他正式介入调查,那之后没多久,查理的名字就在貌似毫不重要的细枝末节的线索之中浮上水面,成为他的眼中刺。 出于本能,他敏锐地感觉到这个人的背后隐藏着案件的真相。 问题是,在常规的探案过程中,谁都找不到证据,身为警长,又被各种流程、规章、繁文缛节的程序死死拘束在自己的位置上,无法有任何出格的动作。 L城太大,他做不到时时刻刻防范杀人凶手的行动,但他的确尽了自己最大的努力。 有好几次,他在街上见到查理,两辆车擦身而过,或者只是无意的一瞥,那一刻他的肾上腺素总好像被煮开了一样,在血液中呼啸奔腾。 那人作奸犯科,却逍遥法外,而他竟然对此无能为力。 那真是生命中最糟糕的感觉之一。 宾格柔和地重复了一次:“您一直都知道是那个人,将他绳之以法,只是时间问题以及适当的方法选择问题。” 而后他给了涂根致命的一击:“何况,我想我应当告诉您,这也是奇武会主导的行动之一。” 后者一下屏住了呼吸,身体挺直,纹丝不动,保持这个状态大概一分钟之后,他一下站了起来,把袖子挽了一下,对宾格说:“走吧。” 宾格愣了一下,把冒到嘴边的问话又吞了下去,随即起身跟上。 十分钟之后,涂根提着一个塑料袋,里面有几件日用品,外套的口袋呈揣上了证件和几百块现金,就这么空荡荡地走出警察局的大门,与站在外面等待的宾格会合。 外面有一辆不起眼的日本车在等候,两人一上车,司机就驱车直往机场。 宾格没有料到幸福来得如此突然,忍不住多了两句嘴,向涂根保证自己会随后处理一切行政上的手续和流程,也会帮他买衣服外套帽子,给他零用钱。 但涂根只是耸了耸肩。 要是他在乎这些就好了。他就会是世界上最简单、快乐,而且十一个月后就可以光荣退休的人。 唯一让他多考虑了一下的就是:警察局同事那些预订好了的蛋糕外卖和礼物,到底还会不会给他留着呢?他还蛮喜欢吃芝士蛋糕的呢! 两个人都是实干型选手,在车上已经切入正题。 所有的人情练达、礼貌周到,都是给不痛不痒的人看的,生命苦短,效率第一。 对于正常的社交、人际关系,宾格骨子里想必毫不在乎。 幸好涂根也完全不在乎。 他接过宾格递过来的一个平板电脑,里面正在播放一个视频。 “阿姆斯特丹,B组招募和训练的主力行动队伍围剿这栋楼里的五个人,全部是奇武会的核心成员,结果三十人丧生,另有七十三人被困。追捕对象全部逃逸。 “这次行动的主脑是加雷斯,欧洲顶级安保公司MUD的所有人之一,也是我们的行动顾问。这个视频是他随身携带的手机自动录得的。” 涂根的注意力完全不在宾格的介绍上,他全神贯注地看着视频,正播到一整扇窗户从天而降,从看似空空如也的窗框中,一个女子曼妙的身形梦幻般猛然伸展开,霎时间杀人于无形。 “奇武会的主脑中唯一的女性,但我们从来不知道她的名字。” 涂根一震,慢慢抬起头来,表情有一瞬间极为复杂,简直像是刚从梦境中醒过来一样。 宾格立刻感觉到了他的微妙变化,问:“您有什么发现吗?” 涂根抬头看了他一眼,说: “这是爱神。她的名字叫爱神。” 十六、她的名字叫爱神 窗外的景色疾驰而过,尽管机场离警察局不过三十公里,但这却是一条他已经有十多年没怎么走过的路。 但在那之前,他是国际刑警组织最年轻的团队领导者。 在全世界追踪极为危险的凶犯,曾经有过一个礼拜飞往八个城市,吃喝拉撒睡都在飞机上解决的生活。 现在想想恍如隔世,而当时,真是如初生的豹子一般,骁勇无比。 是怎么遇到爱神的呢?不需要细想,那一段记忆留在最刻骨铭心的地方。 罗马。他和自己的团队追捕一个在高速公路周边随意射杀路人的变态凶犯,对方极为熟悉罗马的地形,玩命奔逃中只有涂根一人勉强能跟上,一直跟到大斗兽场。 夜晚的斗兽场空无一人,黑洞洞如猛兽环伺,择人而噬,唯有远处的灯光带来昏暗的照明,涂根没有一秒钟的犹豫就追随凶犯进入,没料到对方杀了一个漂亮的回马枪,近距离埋伏在涂根的必经之地。 二人交错之际,凶犯从涂根身侧突袭,连开了六枪。 涂根反应极快,对方扳机未扣,他已经伸手挡住自己的要害,手掌被击穿,紧接着左胸中弹,刹那间倒地不起。 黝黑中凶犯探出头来,面有得色,步步逼近,从容不迫地换弹夹。涂根仰面凝视他狰狞的神色,从不知自己离死亡会有如此之近。 事到临头,他反而心情平静,想着这就是所谓的得其所哉。 壮士马革裹尸死,将军难免阵上亡,只是手里还有一两个大案子明明已经有了眉目,这样撒手见不到结果,总是有几分不甘心。 乌黑的枪膛抵上了他的前额,大限将至。 凶犯想必看过不少黑帮电影,深谙要终结对手前千万不要啰啰唆唆误事的道理。 涂根睁大了眼,他想看清对方的面孔,牢牢记住然后再上天堂——或者下地狱。 作为一个有神论者,他的这一世和下一世之间,命运也许还会有许多纠葛。 在那一瞬间,他忽然发现,眼帘中映入的似乎不仅仅是终结者本人。 一张美艳绝伦的女子的脸孔,像幽灵一样出现在凶手的身后,肤色雪白,嘴唇殷红。 涂根眨了好几次眼睛,确认这不是自己临终的幻觉。他目力出众,紧接着就看清了她全身其实倒吊在一根极细的丝线之上,双腿交叉,将身体牢牢固定,姿态优美从容。 她有一双令人看过就无法遗忘的眼睛,似乎能一直看到人心的最深处。 眼波在涂根脸上一转,随即露出一丝妩媚的笑容,然后她从夜色中伸出手,伸到凶犯的咽喉处,直到此刻,那人都不知自己身后有人。 他也永远都想不到为什么自己身后会有人。 因为他想都没来得及想,就翘了辫子。 那双丝一般柔美的手,在一瞬间卡住了凶犯咽喉两侧的颈动脉,深深陷入,后者的身体剧烈颤抖了两下,就永远地安静了下来。 当尸体沉重地跌落在地,她手指中弹出一条白色的丝巾,在空中伸展身体,并轻柔地擦拭着自己的手指。兵不血刃。 然后这美艳的女子从空中跳舞般落下,足尖点地后第一句话是:“运气真好。” 涂根本能地认为她在说自己,尽管左胸的血已经像个小型喷泉一样,他还是挣扎着想站起来,心里犹豫要不要说谢谢。 这么古怪的救星,或者到底是不是救星都很难讲呢。 但其实人家说的是地上死掉的那个。 “我呀,很久没有亲自杀人了呢。这种锁喉法,死得毫无痛苦,又快又干净,哎哟,我一向只用来实行安乐死的。” 言下之意,完全是觉得那个一命呜呼的倒霉蛋占了她的便宜。 她蹲下来,细声细气地这么对涂根说,一手按住他,另一只手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了急救箱,给涂根除弹、止血、包扎,她手法娴熟,所用的止血药似有奇效。涂根立刻就感觉自己缓过来了一口气。 他终于看清楚了对方的穿着——黑色三件式的男士西服,极为贴身,尽管款式严肃,却仍然无法掩盖女子完美的身形,纤细而优雅。 胸兜里有一块粉红色的手帕。 “你是谁?” 她置若罔闻,垂首看着涂根,唇角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笑,语气仍然柔细可人,且如真正的知音一般带着欣赏:“我观察你很久了,从北美到南欧,你日常的一天有十九小时处于工作状态,无畏无惧,身先士卒,既不争私利,也不慕虚荣,非常公平而清醒,这样的人,现在实在很少了。” 她轻轻抚摸着涂根的脸颊,那双手温暖得很,完全不像能杀人于无形的手。 涂根一惊。他尽管是个工作狂,但本质上还是一个正常的男人,魅力如斯的女人,哪怕只是跟他在街头擦身而过,他也不可能会不留意。 何况留意人本来就是他的职业本能之一。 她在什么地方把自己看得如此仔细?北美还是南欧?这是他在与国际刑警组织合作时的主要活动区域。 她一直追踪他,为什么? 涂根无论如何都想不出任何线索。 但女子没有给他更多的时间去好好回忆或探寻,她一直抚摸着涂根的脸,像一个真正的情人,从额头到耳朵,从鼻尖到唇角,柔情似水:“嗯,你是真正的好男人,要努力保重身体哦,我慢慢会很忙的啦,不是经常都会在你身边的。” 她俯下身,在涂根唇上轻轻一吻:“我的名字啊,叫做爱神。” 涂根整个人都蒙了,碰触她嘴唇的短暂时刻,一种电击般的战栗感从他的小腹深处窜过五脏六腑,直抵咽喉,他觉得自己全身都在发抖,但实际上却动都没动,眼前闪过奇妙的雾气,像突然迷失在无边无际的神话森林。 爱神站起身,她的长发飞扬在罗马的夜色之中,那身黑色西服隐入黑暗,神秘而性感。 她扬手,挥出无形的丝线挂在某处,身体盘旋丝线而上,如幽灵一般轻盈地爬高,似乎那丝线永无尽头。涂根一直目送着她,直到很高很高的所在,她蓦然回头对他一笑,脸孔在星辉的映衬下,如梦如幻。 随即她就彻底消失了。 远处救护车的声音呜呜而来,涂根全身无力,放松,仰头看着罗马的漫天繁星,有一个小钻子在他脑海里铛铛响着开工,刻下了一个他永生无法忘记的名字——爱神。 他再也没有见过她,也没有跟任何人说过那晚的遭遇。 但似乎中了某种魔咒,从前也不乏风流韵事的他,自此后便与女性绝缘。 并非刻意而为,但是被爱神亲吻那刻的战栗感,悍然打败了世间可能存在的一切高潮。 过了那么多年,忽然之间,在这样一个场合,再度听到了她的名字,看到了她的身影。 人世间和顺理成章一样多的,就是突如其来。 涂根甚至诧异自己能够保持如此的沉静。 时光在她身上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她仍然和印象中一样轻盈而美丽。是上天特别厚待她,还是有其他的原因? 那真是一种无法言传的奇妙的感觉。 涂根意识到自己的出神引起了宾格的好奇,但他并没有掩饰的意思。 “我见过她一次。” 宾格对此表示惊奇:“亲眼见到?请问是在什么情况下见到的?” 宾格想说明自己真的不是来八卦的:“奇武会的核心成员身世神秘,没有任何资料可供参考,而且极少出现在公众面前,我们用了一切可能的手段对他们进行调查,但所获得的消息十分有限。” 涂根犹豫了一下,决定至少在这一刻还是继续保留自己小小的秘密,他绕过问话,直截了当地折去另一个关键点:“既然如此,你们是通过什么渠道锁定他们在阿姆斯特丹聚会的?” 宾格叹了口气,然后说:“你很快就会知道了。” 他们和当初冥王的路线一样,车到达机场,而后直飞阿姆斯特丹。 到达的时候是晚上七点,天空仍然明亮,在那边接应的B组兄弟们丝毫没有正常人要打尖住店吃面的概念,一接到人就直接拉往办案的现场。 运河下游的禅所仍然静静矗立,周边厮杀所余下的血迹都已被收拾干净,门扉紧掩,一片祥和。甚至还有游客近前嘻嘻哈哈地拍照,特意在那块牌子前摆出愚蠢的姿势。 涂根下车,手持那个平板电脑,一眼看视频,一眼看现场,慢慢地围着房子转了一圈。 而后他站在某个位置,抬头向上看去。 视线里最吸引他注意力的,是那扇黑洞洞的窗户。 宾格跟他一起抬头,仰望了须臾之后就说:“那是奇武会董事会开年度会议的房间,完全是空的,椅子都不见一张,已经全面搜查过了,什么蛛丝马迹都没找到。” “什么时候搜查的?” “那次行动的三天之后。” 涂根看了他一眼:“三天后?” 宾格脸上掠过一丝奇异的懊恼之色,摇摇头:“那三天之内,没有人进得了房子。” “什么意思?有人抵抗?” 涂根问完这句话,身体忽然微微一僵,极快地向宾格看了一眼,嘴唇无声翕动,像在说一个字: “谁?” 他感觉到有人来到了他们身后,已经靠得很近了,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而后就有声音在后面响起,低沉而温和,即使不使用任何敬语,也显得很有礼貌。 “没有任何人在里面。” 涂根回头看过去,首先看到的是一个覆盖在后脑的圆形文身,象征生死之间的联结与缠绕,狰狞但美丽。 那是加雷斯。 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到的,在目力所及最远的地方,孤零零停着一辆重型哈雷摩托车,应该就是他的交通工具。 他环视了一圈,走到涂根面前。 举手,行礼。 “我是加雷斯。” “跟你提过的,B组的行动顾问。”宾格在一边为他的身份做了补充介绍。 涂根已经看完了全部视频,那位特别娘的日本高手带领全体人民杀入禅所一去不回之后,画面就陷入了停顿。 既然加雷斯在这里,那就不用麻烦去推理分析猜测了,涂根问:“那天还发生了什么事?” 十七、那天发生的事 数十名全副武装的专业军人,进入一栋全部面积只有七百多平方米的房子。 半小时之后,里面却没有发出任何动静。 二楼最左边的窗户里,四张鬼魅一般的面孔也次第消失。 加雷斯终于定下神来,拿出手机,呼叫B组总部联系荷兰警方,封锁禅所方圆一公里内的所有道路出入口。打完这个电话之后,他在手机上以手指为画笔,素描出刚才窗户中所见的四张面孔,发给驻守在周边的安保公司嫡系行动小组,指令明确:“见到这四个人,格杀勿论!” 寥寥几笔,却画出了所有人的特点和韵味,比照片本身都更传神。 做完这一切,他并没有撤退,而是直接奔向禅所的大门。 铜色的门。半掩半开,窥不到里面半点境况。 他握紧与自己多年相伴、一同出生入死的“飞去来”,大步踏入。 涂根听到这里,说:“宾格,你不是说事情之后三天,没有人能够进入吗?” 这种话,若是换一个人,就像是在质疑或嘲笑。 但涂根不过是淡定地陈述一个事实,他确实也只是这个意思。 加雷斯点点头:“我也没有进去。” 他壮怀激烈地大步踏入,而后眼睁睁地发现自己正走出那扇大门。 面前恰是禅所外面的空地,不远处是运河水流如带,再远处是空旷的荷兰郊区景色。 千真万确,朝着房子的是他的后脑勺。 他什么都没想,立刻转身,再度冲进去,这一次使出了全身力量,直接冲撞大门。 下一秒钟,他从门里面恶狠狠地跌了出来,自己使出的力气,把自己摔了个嘴啃泥。 加雷斯坐在地上,迷惘地看了看天空,思考了大概两分钟。 他是个非常快就接受现实的人,所以没有再多尝试一次。 事情显然有蹊跷,再挣扎也是徒劳,现在不可解释的,留待将来也无妨。 所以他安静下来,又打了几个电话。进了禅所的人,连电话信号似乎都失去了,手机根本接不通。但荷兰警方反应迅速,增援大概十五分钟之后便到达了,那些警察所接受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试试看能不能突破那扇大门。 他们成功地做到了,不愧是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精英警察!干得好!一个接一个,鱼贯而入,耀武扬威,毫无压力。 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啊! 要不就进不去,要不就出不来! 跟之前那班兄弟一样,这票人又消失了!!!完完全全,没有任何声响地消失了,简直就像被这栋房子活生生吃了一样! 等全场又只剩下加雷斯一个人,他真的给了自己两拳看看是不是在做梦。 他不是做梦,这时候电话打进来,他听完之后,当机立断,转身跳上福特车,走了。 B组手眼通天,在他传出信息之后,就真的截断了附近一切交通枢纽,开始逐人逐车盘查行人。加雷斯赶往的就是离他最近的一条高速公路路口。 那里有他手下的亲卫队驻守,和当地警方还有B组的成员都隔开了一段距离,与其说在协同作战,不如说是在监督后两者的工作效率。 看到加雷斯过来,他们立刻报告,之前有一个小型车队经过,六部车,断尾的那辆是最新款的阿斯顿马丁,银色,其他那些车也几乎都在同等档次。 当地警方在拦下第一辆车之后看了一眼,就大开方便之门放行,而且敬礼目送,完全没有对后面的车再逐一检查的意思。 现在已经走出一段距离,就算追,也很难追得上了。 加雷斯立刻就炸了,被一天的匪夷所思折磨到现在,就连惯常不动如山的他都接近了情绪失控的崩溃状态。 他冲过去对警卫咆哮,愤怒得像祭坛上忽然复活的魔神。 “为什么不检查那些车?” 警卫不认识他,却完全被他冒着火焰的眼神给镇住了,犹豫了一下,不由自主地汇报:“那是摩洛哥公主的车队。有皇家贵宾特别通行证,公主陛下就在第一辆车上。” “摩洛哥公主?” 越来越多的人牵涉进去了,事情当然也就越来越复杂。 但对涂根这种天生就是警探的人来说,这一切似乎开始真正好玩起来了。 他完全被激活了,如果L城的警察局同事这会儿看到他,可能会不敢相认。 “为什么摩洛哥公主会突然在这个地区出现?” 宾格的功课做得很好:“她不是突然在这里出现,摩洛哥公主每年这个时候都到阿姆斯特丹度假。” 涂根毫不动摇:“这么巧?奇武会每年这个时候开董事会,摩洛哥公主就每年这个时候在这里出现?” 宾格一怔。他的反应落在了涂根眼里,就像敏锐的猫抓住了毛衣上一个小得可以忽略不计的线头。 要把毛衣复原成一个线团,就从这么一个小小的突破口开始。 “谁在幕后推动你们调查奇武会?又是谁给你们钱投入这些围捕和行动中的?” 他沉思了大约十秒钟,然后问宾格,盯紧了后者的眼睛,问得轻描淡写,但又不容置疑。 加雷斯在一旁站着,脸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佩服之色。宾格咳嗽了两声使自己保持镇定,刻意从容地说:“你是什么意思?” 涂根耸耸肩:“基本的逻辑。” 他指指加雷斯:“欧洲最高级的安保公司。” 手指移向宾格:“国际刑警组织的特别行动组。” “十年前我为国际刑警组织工作的时候,你们的经费就紧张得捉襟见肘,这几年经济衰退,各国预算都在大幅度下降,B组不管怎么特别,也不可能拿得到那么多钱找加雷斯这样的专家来为自己充当顾问。” 他扬扬手里的平板电脑:“更不可能一次雇佣这么大规模的精英雇佣军团展开行动。” 这时候宾格才算是真正承认,为什么他的上级说涂根也许是唯一能够帮他们忙的人。 他外表土里土气,平凡无奇,但他能看到事情的实质,一针见血,毫不被纷繁的现象扰乱视线。 “所以,谁是金主?” 宾格叹了一口气,从随身的包里取出一个牛皮纸文件袋。 其中有一叠以传统手法冲洗的照片。 涂根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宾格明知故问:“那么,您认识他们?” “只要跟现代的传媒有任何一点接触,恐怕都很难不认识他们。” 涂根没有半点夸大。 照片上的人来自各个人种,年龄迥异,外貌美丑参差,神态各有特点。涂根就地盘腿坐下,一次次翻看那些照片,然后递给加雷斯:“你认识他们吗?” 加雷斯显然以前看过很多次了,所以他接都不打算接,只是说:“很熟。” “我的安保公司,很大一部分业务就是保护真正的有钱人,这些人很多都是我的客户,或者是客户的朋友、亲戚、生意伙伴,他们全都是商业世界里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大亨。北美、欧洲、日本、中国,能源、重工业、金融、传媒、互联网、地产。 “将这些人的资产加在一起,沉重得可以撬起半个地球。” 这些有钱人,为什么会跟奇武会杠上? 宾格犹豫了一下,他自己说的话,他其实也有点不相信:“我所得到的消息是,他们将这个作为一种特别的公共服务投入,希望能够遏止奇武会的大规模追杀。” “Bulls!” 加雷斯忍不住跳出来,第一个嘲笑他,他显然向来都没有信过这个论调:“你信吗?” 宾格天人交战了一把,然后承认:“我不信。” 固然有钱人经常都吃饱了没事干,但他们最多就是多花点时间折腾一下自己,或者折腾一下别人。 而追查奇武会,显然跟赏花赏月赏秋香不是一码事儿。 如果给后者知道他们大把撒钱就是为了跟自己过不去。 那可是活生生有生命危险的啊! 既然如此,促使他们这样做的原因必然是:他们已经非常有生命危险了。 十八、变成受害人 这天早上我醒过来的时候,看到窗外有一只小鸟,停在树上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呆呆的。 一只鸟也会有心事,这个世界还真是有足够多的事情让人觉得困扰。 我揉了揉眼睛,彻底清醒过来,于是习惯性地一个鲤鱼打挺,想要直接蹦下床穿鞋,结果我的腰椎和腿骨争先恐后咯吱咯吱地连续不断尖叫,像在说“操你大爷的,你悠着点儿不行吗”。 我疼得死去活来,瘫在床上,有出气没进气,折腾了好久才慢慢爬起来。这回我学乖了,一手撑着腰,一手赶紧摸过床头柜上靠着的两根拐杖,就这么一瘸一拐地下了地。 这间公寓不错,本来设计是进门一条走廊下去,两边分别是洗手间、厨房、卧室、起居室什么的,我住进来之前,一整支效率超级高的装修队在这儿捣鼓了一星期,把全部非承重墙都给拆了,装成各种玻璃和镜子。 人一进门,在客厅的玄关脱鞋,通过各种镜像转折,可以成功地看到卧室洗手间的实况——约伯,真是一个纯流氓。 我颤颤巍巍地走进洗手间,把拐杖放好,开始刷牙洗脸,所有动作感觉上都像视频在慢放一样。伸手拿个香皂,时间久得我以为自己不但已经拿到,而且已经用完又放回去了,正眼一看,你娘啊,手还在半空中费劲地蹭啊蹭啊,还抖啊,抖个什么劲啊这是! 这个过程中我一直拼命低头,既不敢去看面前的小镜子,也不敢去看身后的大镜子,问题是偏偏这个浴室里面到处都是镜子。约伯和咪咪就好像自家开了镜子店要洗货一样,逮着个什么地儿就往上镶。 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穿衣服的时候我正视着衣帽间偌大的落地镜,深深地叹了口气。 里面有一个弯腰驼背的死老头子,脸上身上的皮皱得起厚褶子,腿脚不方便,所以得用拐杖,四肢皮肤上的斑点比烂透了的香蕉还多。 死老头子就算了,偏偏还爱俏,看我现在往身上穿的、衣橱里挂的,都是顶级的名牌,金色、大红色、糖果色,要多骚包有多骚包。 我又深深叹了口气,无精打采地把自己打扮成一看就是从文莱或者摩洛哥来的死阔佬,抓起电话说:“行了,可以出门了。” 十五分钟之后,我在家门口上了一辆闪亮的奔驰,向咪咪的诊所疾驰而去。 话说一个礼拜之前,我被咪咪和摩根抓到芝加哥大学附属医院从头到尾检查了一通,折腾得一条命只剩半条之后,图穷匕首见:“丁通,跟你说个事儿。” 来说话的是摩根,我没见过他跟谁用这么商量的口气说话。十号酒馆酒客们平时打架,打得头破血流晃晃悠悠刚要走,他突然冒出来一声不吭,按住人家就开始缝针,麻药都不带打的,就算他技术格外好,也缝得人家鬼哭狼嚎,不知道的以为这儿三天两头出一桩血案。 我当然格外警惕:“你要干什么?” 他手心里明晃晃的,亮出了一个药瓶子,棕色,拇指大小,很精细地封了口,但外观没有任何包装或说明。 他说的话非常形而上,跟他手里的东西又好像一点关系都没有。 “你对衰老这个现象是怎么看的?” 我想了想:“破产和早泄?” 他有时候半点幽默感都没有:“都不见得必然会发生。尤其是后者,有的阿伯很强的呢。” “操!老子不想知道这个,谢谢。” 摩根继续晃着那瓶药,另一只手不知为什么还来捏我的后脑勺:“所谓的衰老,就是你的身体渐渐陷入一种抑郁的状态,各种活动都慢了下来,尤其以细胞的分裂和新陈代谢为代表。后来它们就不只是抑郁了,干脆开始绝望,估计它们想的就是,操,老子们不想干了,就这么着吧。于是一切更新都停止,只有最后一班工作人员站岗站到死。” 老实说,我现在的心境非常苍凉,而且还伴随着一阵不祥的恶寒:“你跟我说这个干吗?” 摩根望了一眼咪咪,后者抄着手站在窗户旁边,眼睛亮得跟两个灯泡似的,他的风格更加直接:“我们要把你变成受害人。” 他走过来接过摩根手里那瓶药:“这个,是我跟摩根联手研发了差不多三年才几乎成功的一种新药,没有任何药物检查机构会批准它上市,也没可能大规模生产。” “那你们俩研究这个是想要身残志坚、老有所为吗?” 咪咪眼都不眨:“不,我们纯粹是为了帮人作奸犯科。” 真是诚实得令人发指。 他承认:“否则我们上哪儿拿到那么多钱开发新药?这玩意儿花钱的速度比你清明烧纸还快。” 这种药的原理、成因、测试过程,诸如此类的专业术语,老子一句没听懂,唯一听懂的是它的作用。因为摩根特意用了我绝对可以明白的大白话加以解释: “摄入这个药两个疗程之后,你的整个身体机能会全面进入老龄化状态,但这种状态是可逆的,不像真正的衰老是细胞本身停止分裂和更新,而是像科幻小说中所说的冬眠一样,身体的大部分机能被暂时冻结了,唯独剩下站最后一班岗的哨兵还保持着活跃状态。” 我听得一愣一愣的。 “这种药怎么作奸犯科?新型的杀人手法?让人家两个礼拜就活活老死的话,法医能验出来吗?” 他们俩异口同声:“法医懂个屁!”然后交换了一个若有所思的眼神,好像被我提醒了什么事儿,那火花四射的感觉真是邪恶得没法儿说。 摩根接着说:“这点我倒是没想到,可以考虑加重px13的剂量直接致命,你觉得呢?” 咪咪点点头,做了一个待会儿再说的手势,然后转回我这儿:“我们的客户主要是用这种药代替整容和易容,成本更低,效果更好。” 原来是为跑路开发的。 “那我现在呢?”我恍然一悟,心情立刻就激动了,“二位兄弟实在是义薄云天,这是要我隐姓埋名,改头换面,逃脱奇武会的魔掌吗?如此大恩大德,真是没齿难忘啊!” 他们俩看我的眼神跟看唐氏综合征成年患者一样。 “哪有,明明说了,我们要把你变成受害人啊!” 变成空旷林地上赤裸裸平放着的一块鲜肉,等待森林里的狼闻到血腥后,寻迹前来。 于是,老年男人,独居,身体有轻微残疾,性情孤僻,中产,生活质量上乘,就是现在的我。 吃药那一礼拜的心路历程我完全不想回顾,肉体痛苦还在其次,主要是那种心理和生理的双重冲击叫人实在受不了。 你想想,头晚睡下去还是一条八块腹肌生龙活虎的精壮好汉,第二天早上起来,大小便一小时一次,连自己的口水都控制不住了,肌肉也全面松弛。偏偏这种场面对摩根和咪咪两个贱人来说比泷泽萝拉全裸自摸还性感,有点动静就围过来,手里捎带的那些扎的捅的就全都开始从我身上往外取东西作测试,我一看到就觉得不如死了算了。 到第七天,我吃下最后一份药,一秒钟都没停顿,咣当就晕过去了,等我醒过来,眼前两个大头盯着我,一个是咪咪不奇怪,另一个却是——约伯? “约伯你干什么来了?摩根呢?” 他好像觉得我口臭一样,立马直起身来叉腰站着,一脸嫌弃地说:“摩根回去看店了,最近酒精中毒的人成倍增长!至于我,妈的,给你擦屁股来了呗!老子这次为了你乐子大了,酒馆老板派木三在飞机上狙击我。” 木三是十号酒馆的厨子,也是杀手界隐姓埋名的大行家,那种“高人一出手,牛逼倒着走”的风范,我听摩根说起过一回,因此立刻无限神往。 尽管一种大事不妙的感觉正从身体各个部位隐隐传来,我还是不管不顾地抢着问了一句:“劫持飞机了,逼你返航吗?” 约伯沉默了一下,摇摇头:“没有,只是通知我前几年存在老板那儿的工资全部一笔勾销不给了而已。” 他仰天长啸,壮怀激烈:“老子怎么会觉得自己斗得赢万恶的资本家啊!!” 连约伯的豆腐都能吃得到的人,才是真男人啊,才配得上拥有十号酒馆那样一个非凡的存在啊! 我正要一骨碌爬起来好好地幸灾乐祸一把,咪咪如饿虎扑食般杀将上来,死死把我按住:“Easy,easy,别轻举妄动!” 他瞪大眼睛强调自己言论的重要性:“轻则骨折,重则断根。” 我脑筋缓慢地转动了两圈,终于想起自己这个礼拜过的都是些什么日子,然后,等我想想,现在又是什么状况? 显然这个药会导致老年痴呆症,我已经深受其害。 我慢慢扭头,去看脑后四十五度位置的那面镜子。 之前的六天,我像温水中的青蛙,面对缓慢地变化,还没有太大的感觉。 但这一刻,那种药物所能造就的最终结果,都已经明确无误地呈现出来了。 我被震惊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整整瞪着镜子看了十分钟。约伯上来摸我的颈动脉,以为我就用这个回头望月的姿势死了。 我不承认,我不承认,那不是我! 但咪咪兴高采烈地上来,残酷地为我做了最富说服力的详细阐述:“你现在的身体状态总体而言在七十二岁左右,内脏的情况是你有至少三十年的不健康生活史,多处存在良性肿瘤,右下肢有神经性的退行性疾病,估计在两年之后会完全瘫痪,大脑状态良好,但心理健康则处于临界状态。” 什么七十二岁啊,内脏不健康啊,良性肿瘤啊,我都忍了,但是——两年?! “咪咪你赶紧说,什么意思?两年?” 他很冷静:“这就叫追求完美啊,静态中有动态的发展,显示身体病变的细节之美……” 怎么会没有一个雷来劈死你呢?怎么会呢? 他想安慰我一下,赶紧给了我一点儿甜头:“为了感谢你的密切配合,我们还对你的语言学习中枢动了点手脚,你现在呀,是一等一的语言天才哦,不用学就可以直接懂啦!” “打住!你对我的什么地方干什么了?” 这个时候约伯看了看表,果断地说现在不是内讧的时候,要上班了。说话间两个人左右夹攻把我扶起来,推上旁边一架显然早就准备好了的轮椅,我咳着,有气无力地问:“这是去哪儿啊,干什么呀,这是?” 答案之一是:咪咪的诊所。 答案之二是:待着。 十九、演技派魔鬼集训 在咪咪诊所候诊厅的隔壁,他们给我准备了一个小房间,房间有一扇玻璃窗,外面看不到里面,里面却能看到外面。 我的任务就是久久端坐在那扇玻璃窗面前,像望夫石等待老公一样,努力瞪着候诊厅里的所有人。 在窗子旁边的小桌子上放了水、三明治、电话、平板电脑,就差个旅行充气睡袋了。约伯极尽体贴,还特意在电脑里为我准备了一干新下海拍爱情动作片女星的力作,赤裸裸地摆在桌面,叫我不要客气,娱乐靠自己。我苍凉地摊开自己那双最近才变得羸弱无力、还他妈长满斑斑点点的手,嘀咕了一声“操你妈”。 我就这么坐了下来,深呼吸,尽量使自己心平气和,积极向上,尽管咪咪和约伯这两个家伙的人生都很难跟“正经”两个字沾上边,但他们不会把宝贵的时间拿来玩玩我就算了。 果然,就这么坐了好几天,早上来,晚上走,咪咪和约伯不知道在忙什么,招呼都不进来跟我打一个,闷得我嘴巴里都淡出鸟儿来了。唯一的乐子是看候诊厅里的人,老实说,对照着芝加哥的八卦小报,来这儿的名人可真不少啊! 数日后的某天上午,约伯推我离开公寓的时候,隆重地提醒我:“今天,今天打起精神来啊,见真格的了。” 十一点,薇薇安走进了候诊厅。 她背着一个硕大的包,穿牛仔短裤,两条腿光滑笔直,古铜色,发出耀眼的光泽,实在是赏心悦目,脸上还是浓妆,而且比我上次见到的更夸张。 我简直觉得根本没有人会知道真正的她到底长什么样子。 她在前台打听了一下什么,然后就坐到玻璃窗正对面的沙发上,拿起一本时尚杂志开始翻。 我急忙打电话给约伯:“什么情况?我看到薇薇安了。” 他声音很平静:“她来看鼻窦炎。” 我忍不住犯蠢,问了一句:“你怎么知道她犯鼻窦炎?” 他还是那么平静:“因为我最近是她新的健身房教练,往她喝的保健饮料里面丢了一点儿东西,保证她一定会犯鼻窦炎,然后介绍一个巨牛逼的医生给她看,有问题吗?” 健身教练?好吧,我从来没有见过约伯的裸体(上帝保佑),但我完全相信在需要的时候他能秀出全美健美冠军的身段,就算他自己做不到,也有人会划开他的皮肤填两块上好的牛肉进去充数。 还有鼻窦炎什么的,约伯和咪咪联起手来,这个世界真的会好吗? 他打断了我的忧国忧民,吩咐:“你,先看着,什么事儿都不用干,听我们指示。” 我心中暗骂:你这是过上了007的瘾吗?叫我这么坐着真的生不如死,你怎么不想想啊! 过了一会儿指示就来了:“五分钟后从暗门去咪咪的办公室,从他办公室出去,在候诊室里跟这妞儿打个照面。” 打就打。我吃力地推动轮椅,这玩意儿绝对没有看起来那么好驾驭,动不动就进一退三,好不容易推到办公室那面墙,我已经出了一身汗。 墙上果然有个暗门,咪咪和摩根住进来没几天,这地方已经完全成了一个耗子洞了。 再过五分钟,我就大摇大摆地从医生办公室出来,坐到了薇薇安的对面。 她抬起头来,看了我一眼。我面无表情地回望她,然后低下头去玩自己的手指,耳机里立刻传来约伯的尖叫声:“抬头!看人,看人!” 我真想用祖传的三字经骂回去,但那样子的话周围坐着的朋友们就会建议我去看精神科,所以我只好咽下一口愤怒的口水,颤颤巍巍地抬起了头。 约伯说:“跟着我说话,调调儿学足,一个字都不要落下。声音不要大,就嘀咕嘀咕,好像自言自语那样就好咧。” 我刚要腹诽,他赶在我之前说:“这句话就不用了,谢谢。” 接着他就改了英文,而且还是颇古怪的口音,我居然听得顺溜得很,看来脑子真的被咪咪动过。 他说:“小姐,我看你那个鼻子,可整得不怎么样啊!照我说,既然要在自己身上动刀子,无论如何都得找个好一点的医生下手啊。” 我蒙了好一阵子,实在没处去找他理论,没奈何,心一横牙一咬,依样画葫芦,心想哪怕人家不是连环杀手,听到这话后也可能会上来一刀捅死我吧。 但薇薇安没有。尽管旁人纷纷侧目,并且每个人的眼神都像是在说我为老不尊,但她就像突然变成了一个聋子一样,连头发丝儿都没动。 约伯在耳机里意味深长地停了好一会儿,我差点要催他赶紧了,他才又说:“鼻子已经是败笔,真正毁掉的是你的皮肤,已经完全毁灭了,宝贝,这辈子没有MAC你是没法出门了对吧?” 连前台那个长相和智商都像充气娃娃的女生都要过来揍我了,薇薇安还是没反应。 约伯这时候在耳机里提醒我:“接下来这句话要低沉伤感一点啊,自己在心里练练,一二三,走。” 他说的是:“我年轻的时候,也这么虚荣爱美过呢,看看现在,没用的宝贝,没用的……” 我这不是在找连环杀手啊,根本是演技派魔鬼集训,准备去闯荡洛杉矶啊! 可能是我演技不够好,反正我絮絮叨叨念完这一大堆之后,我想要打动的正主儿眼风都懒得给我。这时候咪咪恰到好处地叫号,把薇薇安叫进去了,我立刻松了口气,松得简直像大小便失禁一下。 赶紧推着轮椅回到了自己的小黑屋,我给约伯打电话:“什么意思啊,这是?” 他说:“你没看过薇薇安作为杀手嫌疑人的分析吗?” “怎么来的?芝加哥警察局给的?” “芝加哥警察局知道个屁,奇武会给的绝密档案。薇薇安小时候被养父母故意毁容骗取保险,之后经过很多次非常残酷的整容手术才恢复正常人的容貌。她精通化妆术,但在模特那一行也没有得到太大的发展。她从来没有在不化妆的状态下出现在公众场合,生平最恨的东西是难看的人,难看的、整过容的人,难看的、整过容的、对整容还有意见的人。” “这么说来,经过刚才那一幕,她不杀我还能去杀谁啊?” 约伯赶紧安慰我:“别急别急,史蒂夫的profile我也看了,他恨的人比薇薇安恨的还像你。他爸小时候一天揍他三顿,屎都揍出来了,等到揍不动他,他爸就离家出走了。哎,咪咪有他爸的照片,他说基本上就是照着那模样儿收拾你的。” 我真心觉得,这么着就不是二选一了好吧,那个本来不是凶手的,现在触景生情都会上来一刀捅死我啊! 要是两个人都来杀,那我们折腾个什么劲,让奇武会一起砍了不就完了吗? 交友不慎,遇人不淑,交友不慎,遇人不淑啊!! 我义愤填膺老半天,醒来发现咪咪来看过我了,桌子上搁了一块具有强烈的咪咪风格的三明治,那玩意儿长得极像狗屎,就算饿死我也不会拿来吃的。这节骨眼儿上,外面候诊厅又来了新朋友。 史蒂夫正忙着填保险卡,他自己没事,生病的是他的儿子,小男孩明显发高烧,一脸通红,昏昏欲睡地趴在爸爸的背上。我立刻在耳机里骂约伯:“禽兽!连小孩子都不放过!” 结果传来咪咪幽幽的声音:“这个没他什么事,这个小朋友呢,是自己生病的,得的还是重症,没来找我说不定就挂了。” 我一怔:“这么巧,就找到你?” 他的声音缥缈得仙风道骨的,我怀疑他是不是把麦克风放在了肚脐眼上,现在讲的是腹语。 “关于是怎么找到我的呢,还是有约伯一份贡献的。” 约伯到底做了什么贡献我没打听清楚,因为他忽然神出鬼没地冒了出来,一路小跑把我从房间里推了出去,推出诊所,扔在走廊上。我用眼神问他干吗,他使劲儿咳嗽了一声,然后就开始对我破口大骂。 货真价实的骂啊,嘿,真是骂得我大开眼界啊!其主题是站在下一代的立场呵斥我老而不死谓之贼,病了不主动跳楼,实在浪费社会的资源、子女的感情、邻居的好心。 用词之恶毒,语气之卑鄙,句式之多变,内容之连贯,把东门菜市场一干泼妇加到一起,都无法望其项背。而就算我内心深处知道约伯真的不是我亲生的,我都被骂得心头起火,恨不得从轮椅上跳起来对他饱以老拳。那句话怎么说的?当初一把屎一把尿把你喂养大,你如今却是个白眼狼!! 不过,一把屎一把尿喂出来的,能是个什么好东西啊! 他这么骂的工夫,史蒂夫背着儿子看完病出来了,听到动静,诧异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里又是同情又是厌恶。按下电梯,结果电梯迟迟不来。他动了几次嘴似乎想劝约伯,都被后者的疯狂架势压得大气不能出,他只好死死按着儿子的耳朵,最后实在忍不住了,从防火梯出口夺门而出。 约伯的声音跟被刀子切了一样,戛然而止,立刻转频道:“我送你回家。” 我晕晕的:“干吗,下班了吗?” 他摇摇头:“不,你才是真正要上班了。” 二十、最简单的方法最有效 等我真正明白过来约伯的意思,脊背上就产生了一阵冰凉的虫行感。那是活生生的恐惧。 诱饵已经暴露,等待的就是猎杀。 约伯把我拉上车,送回家,接着二话不说就闪了。 我一个人待在他们为我新租来的高级公寓里,楼下有制服笔挺的看门人监视着出入者,大门上安的是史密斯工业锁,不管以前住这里的是谁,他都明显很怕死。 夕阳西下,四处都非常安静,我和我的轮椅缩在卧室的一角,看着天色慢慢昏暗下来。 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而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没有太多能力阻止或反抗。 忽然之间,我深切了解了衰老意味着什么。 衰老意味着失败。 对于即将来临的对抗,失去了胜利的信念和战斗的能力。 唯一能够拥抱的就是失败的宿命。 我用力握紧自己的拳头,但手指却愚蠢地呈现出僵硬呆板的状态,根本无法与掌心接触。 风吹动了窗帘,细微的响动,让我心中也为之一惊。 这时候有人敲门。 当当当,当当当。 跟变魔术一样,我额头上的汗立刻下来了。不应该有人来敲门的,约伯和咪咪都很明确地告诉过我没什么事,他们不会过来找我。 我忘记问了,要是有什么事呢?小王八蛋们! 我屏住呼吸,慢慢推动轮椅向大门驶去,吃力地将耳朵贴在门上。 但我什么都听不到,七十二岁的耳朵,基本上已经算是报废了吧。 来人又敲了几下门,而后开始推门,力气很大,我觉得可能是个男人。 我把轮椅往后挪了两步,从桌子上摸过手机给约伯发短信:“有人在我公寓外面,看样子想进来。” 约伯立刻就回了:“冷静,我们马上过来。” 我忍了两下,没忍住又发了一条:“要是我挂了,记得帮我照顾小铃铛。” 他回:“自己的事自己做,老子哪有空!” 推门的动静更大了,忽然又停下了,而后我听到了金属撞击声。 对方开始撬锁,嗯,准确地说,还不是撬锁,是相当有技术含量的开锁。 我退到卧室和起居室的交界处,两边都是镜子,照出我苍老面孔上流露出的惊慌和恐惧。我眼观鼻,鼻观心,心观口,不再去看自己,心中打定主意:等我七十岁时如果真的老成这个德行,老子就去一死了之! 没多久,第一道大门锁就咔嗒一声被打开了,来的人在撬锁方面是高手。 第二道是普通锁,估计会阵亡得更快。 我抖擞起精神,把眼睛尽量地睁开,瞪住前方。 门轻轻被推开,有人犹豫了一下,嘀咕了一声:“有人吗?” 然后就走了进来。 史蒂夫。 穿着他去诊所时穿的衣服,这次儿子没有在身边,但他还是那一副慈父的模样。 我长长地,长长地,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那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真是快乐似神仙。 他第一眼就看到了我,一愣,立刻举起双手。 这可不是一个连环杀手应该有的姿态哦。 他完全没有想到这儿会有人,第一句话居然是:“呃,你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嫌弃我那么早回来?干吗,你要埋伏在这里等着给我致命一击吗? 这时候我发现他举起的左手里,捏着一叠现金,而不是我想象中的凶器。 很整齐,都是百元大钞,有好几张。 他对我摆摆手,非常谨慎地说:“呃,别担心,这个很难解释,我知道,但是,呃,我在诊所听到你和你儿子的对话,我想你可能需要钱。” 他摇了摇那几张钞票,然后随手放在入门的鞋柜上:“我从诊所看到你的地址的。” 我彻底迷惘了。 你这是连环杀手候选人还是芝加哥学雷锋标兵评比候选人啊? 史蒂夫不知道雷锋是谁,他把钱放下,就往后退了两步,看我一直瞪着他,他忍不住多说了一句:“我和我父亲,呃,曾经也有过那么糟糕的时刻,呃,呃,等我想修复,呃,一切,呃,都晚了。” 他似乎很紧张,一紧张就会特别多停顿。 好吧,那您是把我当成了假想的爹来孝敬一下吗?我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下巴,约伯说,咪咪可是照着人家真爹的样子打造我的呢。 他完全走出了门口,我仍然保持着警惕,谁知道他是不是手上拿着钱,口袋里还藏着大刀一把呢?随时准备高举凶器,杀个回马枪什么的。 我小心翼翼地推动轮椅到大门口,躲着拉开一条缝,看到史蒂夫呆呆地站在门口看着右边走廊,不知道是为什么。 而左边电梯入口处,约伯居然也站在那儿,看样子是刚赶过来的。 他瞪着眼睛不说不动,视线和史蒂夫一致。 是物业管理正给业主放露天小电影吗?但这是七十一楼啊! 然后我就听到了一阵闷闷的轰鸣声。 我年纪大了,耳朵不好,连我都听得到,约伯和史蒂夫看样子早被震半天了。 现在我们三个人都在望着走廊尽头的落地玻璃窗。 窗户外面除了暮色中的天空,还有一架白色的直升机,驾驶员技术精湛,在很小的空间里自如回旋,随即就悬空固定在了某个角度上。 就在我们三个人都望过去的当口儿,飞机掉了个方向,机舱门正对着玻璃窗,我们没看清里面有什么人,就看到一条人影像秃鹫般展开双臂,从机舱中一跃而出,对着玻璃窗直端端地撞了过来。史蒂夫完全被吓呆了,高举双手不断叫着上帝的名字,一出惨剧眼看就要上演。 但想象中那位仁兄会跟个西瓜一样头破血流跌落街心的场景压根儿没有出现。 真正牺牲的是那面钢化玻璃。 整个地被卸下来了。 那个人的身体像具备极大的吸力,跳过来后就牢牢贴在玻璃上,赤足赤手,如履平地。他伸长身体,手指拂过玻璃的周边,还特意在四个角上敲了敲。 接着,他的手指就好像是金刚石的切割器,那整扇两人高的玻璃无声无息地就裂开了,温柔地憩息在那人的手中。他一蹿,无声无息地落在走廊上,转身将玻璃轻轻靠墙放好,而后垂下双手,向我们走了过来。 一个瘦弱的男子,中等身材,容貌清秀,脸上带着天真而羞怯的微笑,戴着一顶灰色棒球帽,穿着一身摄影师和快递员好像都很喜欢穿的卡其色快干衣。 但不管是摄影师还是快递员,必备的专业素质里面都没有包括从飞机上冲出来空手破窗这一项啊。 约伯这时候还保持了相当的冷静,他提醒我:“窗没有破,好吧。” 我说:“你这个不孝子!” 那个男子缓缓向我们走近,他好像认识我一样,深深地注视着我,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到一丝阴险或恶毒,是一片灰色的澄净,他微微低头,说:“丁通?” 我吓了一跳。 我变成这样,就算裸体给小铃铛看,她都不会知道我是丁通,这位仁兄你我素未谋面,怎么就能一口叫破? 这时候约伯为我挽回了一点脸面,他居然也知道对方的名字:“冥王?” 瘦弱男子颔首致意,伸手从身后拿出一个包裹放在约伯的手里:“这里的任务已经完成了,我来接你们去其他地方。” 我本能地觉得这里面不会是什么好东西。这时候史蒂夫终于缓过神来,一边往后退一边盯着我们,等确认没有人想上去杀人灭口之后,就转身飞快地跑进了电梯,我猜他一下去必然要找保安八卦,但保安会不会信他,还真有点费猜。 约伯掂了掂那个包裹,表情明显犹豫了一下,随即打开。我扶着轮椅站起来,看了一眼就立刻吐了,那是一种纯生理的崩溃,猝不及防我就吐了一地。 那是薇薇安的头。 浓妆犹在,生气已失,她死不瞑目,睁着眼睛向远处凝视,似乎不知道也不肯接受在自己身上发生的事。 约伯比我镇定,真不知道在入驻十号酒馆前他到底在哪儿干过什么,这么捧着一个脑袋,他还能逻辑完备地追问:“怎么认定的?” 冥王拿回包裹,满不在意地把薇薇安的头包起来,跟我去屠户那儿买了个猪头准备炖的感觉是一样的:“我在你的公寓里跟她撞了个正着。” 我嘴巴张成O字形:“我的公寓?” 约伯拍拍我:“你可不止一个公寓呢,兄弟。” 就是说,如果这件事没这么快解决的话,我的任务就是在不同的地方等人来杀。 约伯说:“是的,长期战斗准备是你一天换两个地儿。” 冥王好像觉得我们说得很好玩,还羞涩而温柔地向我笑笑,这和他手把人头的形象实在太不搭了:“是的,她和史蒂夫进入我们嫌疑犯的名单之后,一切行动都受到我们刻意的牵制,估计犯案的冲动已经达到了最高峰,见到你之后,立刻把你列入了下手对象。” 我摸了摸后脑勺,喃喃自语:“我住哪儿自己都不知道,她怎么知道的?” 约伯比画了一个S形,提醒我诊所里有一个蠢得和美得都叫人伤心的前台金发美女的存在。估计这会儿她的主要注意力就在描眉画目,就算把她胸部的硅胶体直接偷走,她也不会有太大的反应。 我叹了口气,不知道想为谁辩护:“万一,她只是想去我家做做客呢?” 冥王从包裹里拿出几张照片给我看:“喏,她给你带的礼物。” 防狼麻醉喷雾,用于限制受害人行动能力;非常细但结实的渔线,能把一个人的四肢捆得失血坏死;刀,非常少见的一种刀,刀刃狭长,刀身很窄,哪怕从图片都能看出那种目空一切的锋锐。 确实很适合握在女人手指细长的小手里。 “之前的受害者,伤口特征都和这把刀符合。” 他弹了弹手指,轻描淡写地说:“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万念俱灰地看着那把刀。 最后问了一句:“你们,是怎么干掉她的?” 冥王又露出那种温柔的笑,笑得我足足打了十几秒钟的寒噤。看上去他和一个普通宅男没有任何区别,但他的气质里深深隐藏着一种深入骨髓的疯狂,和斯百德一模一样。 也许奇武会的人全都有这种独特的疯狂,他们才会干出那些常人无法想象的事。 他拍拍我,招呼约伯:“来吧,上天台,直升机会送你们去该去的地方。” 我们该去的地方不是地狱,而是咪咪的诊所。 二十一、被拿住七寸 忽然间诊所里一个病人都没有了,前台美女也消失了,我衷心祝愿她只是被解雇的。 咪咪独自坐在医生办公室的椅子上,手指交叉放在身前,他对于我们一行三人的到来毫不惊讶,只是眼睛抬了抬,和冥王打个招呼,两人似乎是旧识,丝毫不需客套。 他明察秋毫:“搞定了吗?” 冥王点点头:“托你的福,比想象中快。” 咪咪看了我一眼:“最简单的方法最有效,一贯如此。” 你的方法算是简单的?那复杂的那些到底要怎么个搞法啊? 他拉开抽屉,摸出两个手机丢给冥王。 “收件箱里都有一条没有读过的短信,你自己看他的判断准不准吧。”冥王低头看了一眼,拆开电话,将卡和电池分离,两样东西都放在手心里捏了一下,变成了一团泥巴似的鬼玩意儿,丢进了垃圾桶。 他走过来,摘下帽子,俯身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谢谢你,判官。” 我扭过头去。 咪咪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我的任务完成了?” 冥王点头,说:“芝加哥站如此。” 咪咪露出快乐的笑容,对约伯竖起一个大拇指:“我想去你们十号酒馆待一阵子,你觉得呢?” 我一听就傻眼了,赶快大叫起来宣示自己的存在:“我呢?我怎么办,就这个鬼样子苟延残喘吗?” 约伯跑到旁边小药房,在冰箱里翻了半天,捏着一盒小棕瓶子给我看:“喏,这是逆转老化的药,吃一个礼拜,你就跟以前一样了。” 咪咪在一边直乐,以专业身份补充:“肝肾功能会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寿命会不会因此减短我们也没有定论,但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对你负责的。” 这是医学吗?这是魔术吧! 听到咪咪说要对我负责,也算是有了生命的保证,我松了口气,尽管内心有强烈的不祥之感,我还是挣扎了一下:“咪咪啊,既然没事了,那我们什么时候回去?我现在的状态能坐飞机吗?” 咪咪古怪地看了看我,咳嗽了两声,对约伯说:“你来。” 接着就转身开始打电话,电话里他如常变化着各种口音和语言,我听得懂的部分里,他在交代不同的人上来搬设备,交接营业执照手续,接收本地有价值病人的病历,诸如此类。芝加哥这个诊所搞那么大的阵仗,原来也就是几个礼拜的一锤子买卖。 我眼巴巴地望向约伯,希望他不要当花剌子模信使传达什么坏消息,但约伯无情地打破了我的幻想。 “兄弟,你现在是判官了。” 他同情地拍拍我,手劲儿大得好像想当场打得我骨折。 “判官的活儿啊,可是一桩接一桩的啦。” 什么?一桩接一桩? 我没顾上自己左腿还是右腿有退行性疾病,猛地就蹿了起来,一把揪住约伯的衣领,想想不对,揪他有个屁用,转头又一瘸一拐地揪住了冥王。 手底下传来非常奇妙的感觉,他的身体不像人的身体,而像是一块铁板、花岗岩,或者金刚钻。 非常温暖的一整块金刚钻。 我对他嘶吼:“你们要干什么都跟我没关系!没关系,你听到了吗?我不是什么狗屁判官,你们干掉谁尽管去干好了,我是丁通,丁通!!我要回家。” 咪咪转过身来,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紧张的神情,尽管一闪即逝。 一个人可以从直升机跳到七十层的楼上,顺手还能拆个钢化玻璃。 我觉得我的王八拳可能不会是他的对手。 但那又怎么样??就算被活活打死都好过被人耍着玩。 冥王被我揪着,表情还挺腼腆,都不知道他不好意思个什么。他很和气地跟我说:“我们请你来芝加哥,就是为了判断你有没有潜力成为判官啊,现在你证明了自己是判官,当然就成为奇武会的一员,这个在逻辑上有什么问题吗?” 我一时语塞,随即又被点爆了:“我操!鬼跟你扯逻辑啊,是你们威胁我要干掉那两个人我才来的好吧,我才不当什么狗屁判官!” 他笑起来,可是说的话却冷冰冰的:“来不及了。” 他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然后放到我的耳边,我莫名其妙地一听,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正在说:“哪个神经病杀千刀的没事半夜三更打电话,你妈妈生得你没屁眼还是你妈自己就没屁眼啊……” 什么叫三九天一盆雪水淋在头上。 那是小铃铛的声音。 我一秒钟都没有犹豫,握拳、挥臂,狠狠揍上了冥王的脸。啪的一声,瞬间我五根手指的骨头就全部碎了,碎得妥妥的。 我闷哼了一声,手上疼得发疯,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随即两只手就合过去紧紧拢住冥王的脖子,以头为槌,对着冥王猛砸。这个举动有多愚蠢我其实很清楚,但是我生平额头没有骨折过,开开洋荤也是好的。 但我被一样温暖的东西挡住了,牢牢挡在冥王的脸前方,无法动弹分毫。 那是他的手掌。从指缝中我看到他的眼睛——灰色的,像死人一样的瞳仁,有非常微茫、难以描述的感情,我感觉这是唯一的一点他是人类的证明。 他丝毫不觉得我这么想揍他是一种冒犯,还非常和气地说:“电话里这位小姐,我们刚刚投资了她一个非常好的商业创意,并且派出了整个专业团队帮助她创业。丁通先生,她是非常聪明的人,值得有美好的前途。” “这跟我预期的版本不符啊,你们不是应该派个杀手什么的蹲在小铃铛的家门口,只要我不合作,就一枪崩了她们母女吗?” 冥王摇摇头:“那是非常等而下之的手段,丁通先生,作为判官,你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而威胁和强迫都不是保证我们能顺利合作的长久之计。” 我往后退了一步,试图理清自己所面对的状况:“所以,你们帮小铃铛创业?” 他稍微修正了我的说法:“我们只是帮助她过最好的生活。丁通先生,我想你知道我们有这个能力。” 我当然知道他们有这个能力,翻云覆雨,予取予求,他们的钱肯定比我呼吸过的空气都要多。 小铃铛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她妈也没有。她一直想读书,却实在没钱去读大学,考上了也没用,住的房子一直都很破,夏天下暴雨的时候还要跑到防空洞去躲一宿。 她是个漂亮姑娘,可是大部分的时候都在做最辛苦的工作,在小店里当店员,下班后去建筑工地,跟一群大老爷们儿蹲在一起,从旧房子里拆钢筋去卖。 跟她长得差不多的女孩,有的会去酒吧里卖酒,或者干脆到卡拉OK去陪唱。 小铃铛总是用大嘴巴子把这样劝她的人打出来。 我知道她想清清白白。小铃铛的妈说了,等我能赚到钱养活自己,就让我们两个人结婚。 但我好像一直都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真正赚到钱养活自己,还有小铃铛。 我不知不觉垂下了手,完全沉默了。 就像一条蛇,被人拿住了七寸,我知道自己完全失去了反抗的立场和勇气。 因为我不希望小铃铛再为钱掉眼泪,也不想她默默等待着,却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成为可以照顾家小的男人。 冥王轻轻地在我的身上加了最后一根稻草:“她的母亲刚刚被查出癌症,我向你保证她会得到最好的治疗和照顾。” 我不由自主地望向咪咪,本能地想:得癌症这事儿,不是你和摩根干的吧? 他完全明白我的意思,耸耸肩,很平淡地说:“丁通,我们不会对朋友下这种手的。” 我叹了口气,活动了一下脖子,努力发挥我蟑螂一般的适应能力,回到现实状况中来:“那么,我们现在要干吗?” 冥王这时候才掐断电话,小铃铛在里面一直骂脏字,顿儿都没打一个,那真是骂得黄河之水天上来,功力深厚。 手机上调出图像,他给我看:“这里有十二个人,全部是奇武会投资扶持的重要财团所有人,里面有人背叛了和我们当初的协议,并且在竭尽全力团结其他人跟我们作对。” “你们怎么知道的?” “我们在阿姆斯特丹的董事会年度聚会遭到不明力量的破坏和围捕,这个年度聚会的存在和地点,只有奇武会最重要的一部分人知道。” “好吧,那我要干吗?” “判官,你要找到这个或者这几个核心背叛者的存在,否则,三个月之后,全球大部分的股市都会同时崩盘。” “什么?” “十二个人全部都要死。连他们名下的企业在内。” 二十二、连环杀 六月五日。美国硅谷。BFE高科技公司总部大楼。 玛丽莎步入大门,对殷勤为她按下电梯的保安致以淡得几乎看不到的一丝微笑。小腹中部忽然传来一阵抽搐,剧烈而短暂的疼痛让她连掩饰的余地都没有,幸好电梯门此刻已经关上,否则保安会错愕地看到她完全扭曲的面容。 她今年四十三岁,身高一米七五,金色头发,碧蓝眼睛,纯种雅利安人的特征一览无遗。今年是她进入职场的第十三年,她的身上汇聚了一个职业女性能够拥有的全部光环:常春藤名校的高才生,BFE公司的创始人及最高权力掌管者。在硅谷她是媒体追逐膜拜的对象,人们对她的工作、生活乃至佩戴的首饰品牌和着装风格都崇拜至极,按上礼拜某It知名评论员的话来说,她是“超级英雄,引领人类上升的女性楷模”。 对于媒体而言,她也充满了大人物所特有的神秘色彩,原始的财富积累如何完成,最初一系列的商业拓展如何做得如此果断而富有前瞻性,以至于了解情况的人们一直怀疑她身后有强力左右她的决策。 但到今天,这一切都不重要,她的名字早就是响当当的金字招牌。 电梯里只有她一个人。玛丽莎紧紧靠在墙壁一角,试图在摄像头下保持镇定,但她的身体不断地颤抖。当电梯终于到达董事会成员专属的办公楼层,玛丽莎几乎是跑出电梯,在助理罗尼小姐惊愕的眼神中冲进自己的办公室,大力地关上门。 上帝啊!她心中尖叫着,对抗着身体深处不断涌现的痛楚。她无力地背靠着门,爱马仕背包从手臂上滑落。玛丽莎定了定神,一抬头,不由自主地尖叫了起来。 办公室正中,她的办公桌后,一位不速之客端端正正地坐着,对她举手行了一个礼,淡淡地说:“玛丽莎,怎么样,准备好了去死一死吗?” 六月七日。新加坡乌节路。 亚太经合组织领袖峰会最后一天的会议结束,军警护卫开道的贵宾车队缓缓驶出五星级酒店会场的停车场。日落时分,正是游客大批聚集的时刻,短暂的道路管制也造成了极大的不便。群众在隔离线外议论纷纷,一个说:“这些活王八在台上喷口水沫子到底对这个世界有什么贡献?”另一个人说:“绝对没有,不如放个大公仔上去,坐着开完几天会还能拉回家当枕头。” 一支乌黑的枪管从乌节路上一栋普通民居十一楼的某个窗户中微微探出头,枪架在窗台上,看不到狙击手的脸,但一只手始终紧紧贴在扳机上,极为稳定,令人印象深刻地大而强壮。枪口随着车队的行驶慢慢移动,最后锁定了倒数第四辆车。那是一辆黑色奥迪,深色的玻璃隔音防弹,看不出里面有几个人或坐着谁。 车队行驶到乌节路尽头,忽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前方遥遥传来一连串短促的巨响,车队的速度立刻放缓,一路到最后,那辆奥迪干脆就停了下来。等了有一阵子,情况毫无改观,车中的人似乎感到不耐烦。面对狙击手一侧的车窗缓缓摇下,露出了一丝缝隙,有人向外极快地瞥了一眼。就在这个瞬间,扳机扣下,一发子弹就像疾风中的雷电,呼啸着穿越天幕重重,扑向奥迪车窗里的一个头颅。 从车里向外张望的人猛然向后一坐,又跳了起来,刹那间脸已经变得惨白,随即又全被鲜红覆盖,呈放射状——那是他身边的人溅出的鲜血。 六月九号。日本东京。股票交易所。 川崎一夫踌躇满志地站在交易所尽头的发布台上,他名下的公司今天最终获准正式上市,作为创始人和董事长,三分钟后,他要在日本传奇企业家松本清的见证下,亲手敲响开市钟。对川崎来说,这是他人生最高潮的时刻,穷困潦倒中白手起家,历经艰难困境,终于成为名震一方的商业奇才,他对自己走过的每一步人生之路都感慨万千。 松本清这时候出现在发布台的一侧,他的保镖和助理拥着他向川崎走来,两人遥遥致意,脸上都堆上了完美的礼节性笑容,相对鞠躬时,两颗白发苍苍的头颅几乎要碰到一起。 “非常感谢您今日的鼎力支持与一向的关照……” 这是川崎一夫准备了整整半个月的开场白,除此之外,他还准备了一整篇的演讲词,尽管短得不足一分钟,但每个字都几乎改过十几遍。今天的场合对他来说如此重要,他宁死也不能让任何一个细节出差错。 但他实在没想到上帝今天心情不好,在这一刻听了他的心声忽然觉得很不耐烦,于是说:“那么你就去死吧。” 一道带着银色边缘的黑色闪电从拥挤的交易所的某个角落飞来,看起来速度并不快,似乎每个人定睛就能看清楚它的真容,但事实上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闪电带着冰冷的威风,在交易所偌大的空间中绕出一个弧形的弯。正当大家都在想这是哪个王八蛋把这儿当澳大利亚草原玩飞去来时,它猛然加速到不可思议的程度,极速折向直飞向发布台。 众目睽睽之下,那道闪电精准地从川崎一夫和松本清两人的脖子上划过,颈动脉被完全切断,鲜血喷得面前的麦克风都要短路了。两具无头的尸体愣了一会儿没明白过来这是什么意思,然后相对倒在了一起。 事情太过突然,之后有一段短暂的时间,居然没人有任何反应,也没人发出任何声音,那道闪电无声无息地出现又消失,就连摄像头都没有留下它来过、看过、宰过人的印迹。 十一天内,七宗血案。 死于非命的,都是跺一脚地球乱晃的大人物。他们活着的时候固然是上天的宠儿,跟绝大多数人活得都不一样,他们死的方式,也如同小说或传奇,每一个细节都值得再三玩味,随即掀起各路人马的轩然大波。 侦骑四出,媒介乱入,一时间甚嚣尘上的是无休无止、无边无际的猜测与调查,地球各个角落的记者都试图找到自己独特的角度报道这一系列影响重大的离奇死亡案,但绝大多数发表的文章都只值两个字来评价:垃圾。 直到有一天,这个世界上影响力极大的报纸之一,罕见地用了半份报纸的篇幅,直指所有事件的背后黑幕推手以及核心真相。 “奇武会”三个字,在头版头条,以浓墨重彩的形式暴露在全世界的面前。 他们被称为历史上最恐怖的私法执法组织,杀人狂团体,觊觎跨国财团巨大财富的野心家联盟,拥有军队级武装力量的狂热邪教,正在有计划、有步骤地夺取国家与个人财产的反人类力量。 他们的目的是:通过杀害和控制全球范围内的重要政商界人士,达到自己控制世界的目的。 五张模模糊糊但基本上能看清五官轮廓的照片一字排开。报道隆重说明,那是奇武会的五位核心成员,他们各自拥有难以用常理解释的神奇力量,对这个世界是巨大而不可控的威胁。 报纸呼吁所有人提高警惕,一旦发现他们的蛛丝马迹,即刻拨打全球统一免费热线通知警方。 国际刑警组织与各大国国家安全部门已经协同作战,誓为大众清除和平威胁云云。 这张报纸被高达三亿人通过纸媒与网络传阅,借助新媒体终端无孔不入的特性,毫无争议地成为有史以来最引人注目的报道。发行当天,有一位读者坐在日内瓦联合国总部附近的街心公园一边看着整个故事,一边慢慢喝着一杯滚烫的咖啡。 他对着那五张照片若有所思了良久,然后打了一个电话,语气很平淡地说:“看了吗?” 电话那头的人说:“当然。” “那张照片,倒是不大像我。” “我觉得也是,爱神则很容易被分辨出来。” “真有意思,就算发表这种报道,他们也和内衣广告主一样偏爱美丽的女性。” “嗯,那么,你的意思是?” “我们找到判官了吗?” “是的。测试任务结果很漂亮。” “那么,请密医和判官都就位吧,我们有很多事情要做。” 二十三、回到熟悉又陌生的地方 芝加哥的事情告一段落之后,我被冥王接到某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关了起来。那是一栋建在半山腰的小房子,房子面对着深深的山谷,半点防护都没有,想自尽的话从窗口腿一偏就大功告成了。山谷下是大片大片紫色的薰衣草花田,第一眼看过去惊艳非常,看了俩礼拜之后我就发誓这辈子都不吃茄子。 严格按照咪咪的医嘱吃完了两个疗程的复原药,他还安排了专门的营养师和健身师帮我调理身体,在镜子中我一天天看着自己从前的样子又回来了,吃饭也香了,尿得也远了,腿脚也有劲了,总算松了口气。 等基本恢复原貌之后,有一天我正从窗户往外看风景,琢磨着这个鬼地方到底在哪儿,冥王和约伯忽然出现了。我一见他们进门,在冥王有机会说出任何不中听的话之前,先热情洋溢地喊了一嗓子:“我能不能请两天假?” 冥王比斯百德好,愿意听人说话,不管那些话是疯狂的还是愚蠢的,每一次他侧耳倾听的时候,都像是在听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声音。 后来冥王对我解释说,对于一个马上要死的人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声音就是他自己的声音。因为他制造了太多要死的人,所以他学会了如何去尊重那些声音——总得给人家一点福利不是。 我真诚地告诉他,请他永远不要给我这种福利,我愿意在洗手间唱歌,然后被人唾弃,最好是一辈子。 冥王玩着自己的手指,有点苦恼地问我:“你要请假做什么呢?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哦。” 他这么说话的时候我一点都不觉得他是杀人如麻的冥王,他的样子天真而且英俊,瞳仁带着深深的灰,像个盲人似的,我跟他一块儿过马路的时候都忍不住想扶他一把。 我于是跟他推心置腹地说:“我想回去看看我女朋友啊,我女朋友可漂亮了,我怕我出来太久了电话都没一个,回家发现自己的帽子森森地绿了,那可不好。” 约伯在一边频频点头:“这个我证明,小铃铛确实不错,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可以的。” 对于他嘴里能蹦出对女人的好词儿,我表示十二万分的警惕:“你少看我家小铃铛几眼,那可是我媳妇!” 约伯白了我一眼:“知道是你媳妇,不是你媳妇人家早过好日子去了,还用得着在四十二摄氏度的天气去建筑工地砸钢筋。” 要不是冥王一指头定住我,我这就打得约伯屎尿齐出啊,就算我左腿还是右腿的退行性疾病变成进行性我都不在乎了! 然后冥王就说:“这样啊,那你去吧。” 我大喜过望,刚要扑上去左右亲他一个表示感谢,他就递了一部手机给我,说:“但是,随时待命准备走人哦。” 他指指那个电话:“卫星电话,不存在信号问题,如果你关机,我们就直接来找你。” 我明白,自己是他们手中的毛线、笼中的鸟,像我这么识时务的人,绝不会浪费口袋里的一毛钱去坐地铁亡命天涯。 十小时后,我回到了我熟悉的亲爱的烟墩路,有自己的飞机真的快很多啊!我问了约伯要不要跟我一起,他说自己难得出趟门还没玩够,这么贸贸然闯回去又不干活,给十号酒馆的老板知道后,铁定下半辈子的工资都支不出来了。 到地方已经是晚上了,我回来的主要目的是探亲,但结果第一件事是跑去了十号酒馆。一如既往地热闹,一如既往都是些熟人。摩根坐在他惯常坐的地方喝爱尔兰威士忌,而酒吧后面坐着的是木三,他又要当酒保又要当厨师,想必心情很不好,所以大马金刀杀气腾腾,黑着一张脸瞪着所有人。大家买酒的时候,采取的都是穿越敌人机枪扫射带的姿势,高举双手,点头哈腰地过去,把钱放在吧台上温柔地向前推、推、推,一边目不转睛地观察木三的脸色,对视半晌之后,木三气呼呼地抓过钱往柜台里一丢,接着粗鲁地把人家要的酒丢到安全地带,大家这才松口气。很多时候,木三发出来的不是酒,而是大力金刚掌,拍得酒客腾空飞出数米,轰隆一声摔回自己的座位上,更糟糕的则是钱收了,人家得到的却是酒瓶,还被直接丢在头上,受伤的还没来得及呻吟,摩根已经惨叫一声,过来履行自己抢险救灾擦屁股的天职。谁也没法预测木三到底会有什么反应。 我没有冒险去买酒,只是坐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这种热闹。摩根终于有空过来搭理我——或者说搭理他的试验品,上来招呼都没打一个,首先望闻问切整套,又掏出听筒上下听,还非要我咬着牙被他里外摸了一遍。他还没爽够,起身就要拖着我回他的迷你私家医院再做个全身检查,说要看看那个药的残留效果和代谢情况怎么样。我抱着酒馆的门宁死不从,从隔壁桌子上抢了一杯酒一口气灌完,就从十号酒馆跑了。 小铃铛的家就在我家隔壁,平常这么晚她早该睡了。我摸到门边一望,里面居然还灯火通明,这就好办了,我掏出钥匙开门进去,直接闯到门厅里嚷嚷:“小铃铛,小铃铛,给我捏捏腿嘿,我回来了!” 然后我就一怔。 这门厅看着不对啊,这是哪儿啊? 一水白和卡其色的家具,看着都是死贵的实木,简单几样,但摆得很好看。我晃了晃头,发现房子格局构造没变,还是我认识的那个破房子——但是“破”那个形容词,已经随着黄河之水一去不复返了。 门厅正中的单手沙发上,小铃铛乱发蓬头,穿着皱巴巴的睡衣盘腿坐着,膝盖上摆了老大一张毛巾,湿漉漉的,可能刚洗了头还没擦干。她这会儿就愣愣地看着我,跟见了鬼一样。 我想起冥王说他们投资给小铃铛创业,装修房子莫非也是投资的一部分吗?挺好,改善创业者的生存环境,那是根本性的问题啊。我刚想表扬一下冥王,小铃铛突然尖叫起来,那个音量要是拿去上选秀节目,能作为声波武器当场击毙评委。 我赶紧捂住耳朵喝止她:“停停!干吗呢,半夜三更吊嗓子招黄鼠狼,知道吗姑娘?” 我从小就这么跟小铃铛说话,好话坏话都是用吼的,她一听真的停下来了,一手捂着嘴,不错眼地看着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毛,话说就算我裤子拉链没拉上,小铃铛也就是上来给我一板砖叫我学点做人的基本规矩,现在倒是看个什么劲儿啊! 我刚要问,她忽然以博尔特顺风的速度一头扎上来,扑到我怀里,把我给撞了一个趔趄。当了俩礼拜的老头,肌肉强度明显不如从前,我赶紧扎了一个马步站稳,小铃铛就已经号出来了。她紧紧把我抱住,抱得我的骨头咯吱作响,一根根都像要断掉一样,那双砸过钢筋、垒过砖墙的强壮的手,现在搂在我的腰上,没命地掐着我,差不多能掐出两片腰片儿下火锅吃了。她的眼泪迅速渗透了我的衣服,在胸前濡湿了一大片,哭声惊天动地,就像她半辈子的委屈都在这些眼泪中奔涌而出。 我根本不知道她在哭什么。我这个人没定性,以前没事儿就离家出走一两个月,音讯全无,最后像条落水狗一样溜回家,小铃铛永远是好整以暇地先打我一顿再赏口饭吃,半点没有表露过她会担心的意思。 我只好也搂着她,像电视里面那些刘海比娘儿们还长的情圣一样,轻轻去摸她的头发。她的头发又软又细,是小铃铛内心的真正写照,和其凶悍的表象毫不匹配。那些头发在我手心里如同瀑布一般流淌下去,我本来还琢磨着等她停下来了好好嘲笑她两句,但不知怎么,我忽然鼻子一酸,也开始掉眼泪了。 在那间我又认识又不认识的房子里,我和小铃铛就这么抱着,像两个在夜色中迷了路、不知道应该往哪儿去的孩子,哭得乱七八糟,一直哭到我腿都没力气了,就抱着小铃铛一直出溜到地上,脸贴到她大腿上,还在那儿号。她终于觉得不耐烦了,一脚撩开我,然后蹲下来,瞪着完全肿成了两个桃子的眼睛:“你没死?” 我白了她一眼:“能再吉利点儿不?” 她嘴巴撇了一下,手臂抡起来,我以为自己总算要挨个巴掌了,结果她是做了一个大挥臂的姿势,说:“这儿,还有你那儿,人家都给我们买下来了。” 我没明白过来她的意思,但紧接着她就跑进卧室,又回来,把一本存折摔在我脸上:“这个,是给我和我妈的钱。” 我翻开来看到那个数字,心脏真的麻痹了好一会儿,觉得自己气儿都透不过来。 之前看到斯百德的那些金银珠宝、奇武会的产业,甚至摩根和咪咪开诊所时的花费,我都能够保持冷静——那些都不是我的嘛。小铃铛妈从小教育我,就算是路上的钱都千万不能捡,因为那是别人的,无缘无故花别人的钱,会损自己的运气——我觉得我上辈子肯定钱捡得太多了。 但现在这个存折上的钱都是小铃铛的,而小铃铛的,当然就是我的! 我挣扎着问:“什么情况?哪位雇主终于良心发现了这是?涨工资啊?” 结果小铃铛又哭了,一边哭一边拿着那个存折打我的脸:“是你的抚恤金,抚恤金,人家说这是你用命换来的给我过好日子的钱。呜呜呜……” 我终于彻底愣住了。 在小铃铛夹杂了诸多呜咽和粗口的间断的叙述之后,我大致上还原了我去芝加哥之后这儿发生的事。 话说有一天小铃铛披挂停当,正准备出门干活,忽然有人敲门,她打开一看便脱口而出:“您走错了吧?” 根据我对奇武会和小铃铛的了解,那肯定是个西装穿得一本正经的仁兄,站在外面对她露出八颗牙。小铃铛莫名其妙地看着人家,直到人家问:“您是丁通的太太吗?” 她说:“你他妈才是丁通的太太呢!找他干吗?他人呢,死哪儿去了?” 既然不是我的太太,就不应该关心人家找我干吗,更不应该问我去哪儿了,对不对?所以说,不管女人是读了一辈子的书还是完全没读书,都不可理喻。 人家非常有条不紊地回答了她的问题:“丁先生啊,嗯,他现在大概已经死在了芝加哥吧,如果没有死在芝加哥,也终有一天也会死在某个其他地方的。” 照着死亡和税收对人最公平的说法,他这样的回答在逻辑上没有一点儿错误,但小铃铛跟逻辑这种东西没有感情,所以她勃然大怒,扭身抄过一把扫帚就开始追打来人。我很紧张地问了一句:“没还手吧?”心想应该是没还手,以奇武会那些变态的风格和能力,如果对小铃铛还手了,我现在多半就是在抚尸大哭,绝对没存折什么事儿了。 结果人家不但没有还手,而且还被她追着在门前跑了好几个圈,一边跑一边说:“丁太太,丁太太,你冷静一下,我是给您送他的抚恤金来的。” 然后他向后丢出一本存折和一本产权证。据小铃铛描述,那真是一等一的好手法,两样东西不偏不倚地落在小铃铛的怀里,而且看起来如假包换。我家这个傻妞觉得实在不对,停下来把东西翻了翻,人就彻底蒙了,那感觉估计跟我刚才差不多。这个世界上有人晕车,有人晕船,有人晕汽油的味道,这些都是常规的,但很少有人知道自己晕钱,如果你从来没晕过,那是因为你见过的钱不够多。 免除了扫帚的威胁之后,来人小心翼翼地挨近小铃铛,一口气对她说了一串话,大意是:丁通去了很遥远的地方,在做很重要的工作,短时间内不会回来,长时间估计也不会回来,如果回来了就是快死了或者已经死了,请节哀。拿着这些他拿命换回来的钱好好生活下去吧!拜拜。 然后他就走了。 小铃铛发了半天的呆,觉得此事太过匪夷所思,肯定是骗局,于是装备了板砖菜刀在包里以防有后话,仍然雄赳赳气昂昂地出门工作去了。到晚上十点多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发现了两件事:第一,房子里所有家当连同管道电线和柜子里过冬的被子都被换了,墙壁全部整修一新并且换了墙纸,尽管她完全不认识那些东西是什么牌子,但本能告诉她那些当然是好东西。第二,早上九点就出门去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打小麻将的娘没有回来,在大门把手上有两张纸条,一条是居委会王二妈的手笔,交代了小铃铛娘的行踪——麻将桌上吐血晕倒,送医院住院了,居委会垫的一千块住院押金是公款,三天之内必须还,上面还有医院具体的地址和病房号;另外一张跟王二妈没关系,小铃铛没扔,找出来给我看了,那真是一手漂亮的字,写的是:锁未换,因为也许还有人要回家。 难怪我的钥匙还能用。 强悍如小铃铛,一下子遭遇双重震惊,也当即就呈半崩溃状态。她捞了一大笔钱,居然半秒钟都没有觉得欢喜,两腿一软,坐到地上就哇哇大哭起来,就跟今天见到我的时候一样。她想:我一辈子就两个亲人啊,什么意思,这一下就全没了,老天爷你太过分了,不带这样玩的啊! 我赶紧提醒她:“呸呸,乌鸦嘴,我还没死呢!你妈也就是早期癌症而已好吧,至于吗你?你肯定是想我们俩翘辫子你好独吞财产养小白脸!” 我说得义愤填膺,居然让小铃铛扑哧一笑,但她随后又觉得不对:“你怎么知道是癌症早期?” 我赶紧一口咬定就是她刚说的,小铃铛半信半疑地看了我一会儿,又紧紧抱过来,这一次她声调放软了,我一辈子没听过她说话这么和风细雨的:“你不会走了吧,啊?没事了对吧?” 我噎了一下,含含糊糊混了过去,没说什么,她狐疑地瞪了瞪我,低头瞅瞅那本存折:“这钱我们去还给人家吧,房子嘛,我们分期付款你说人家愿不愿意?一个月多少给点,最多一辈子当房奴。唉,他们不会算太高的利息吧?” 她想了想,又说:“就是我妈的医药费有点麻烦,嗯,没事,大不了我再兼份工。” 我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活像是要掐死她一样,把小铃铛熊抱在我怀里,使劲蹭她的头发,心里满满当当的都是疼——被蜜蜂蜇了一样疼,被硫酸泡了一样疼。伤口上被撒了盐一样疼,跟她一起长大,相依为命到这一刻,我猛然意识到,为什么冥王会放我回来。 这一切都不是开玩笑,我迟早有一天,会死在某个地方,永远回不到小铃铛的身边。 那么以后,谁会守着她、保护她、成天当她的受气包、谁又会因动了她一根手指而冲出去跟人家拼命呢? 当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丁通了之后,小铃铛,你该怎么办呢? 二十四、不是你们是我们 那天晚上小铃铛睡在我怀里,打着小呼噜,甜甜的,我一直看着她,时钟在墙上嘀嘀嗒嗒地走,我在她身边的时间一分一秒地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少。我想把她喊起来,带她去看夜间野生动物园,她一直想去,但票价太贵了,而且有车的人才能自由地在里面穿行;我想跟她一起去看马戏表演;我想去买两盒烟火,到河边没人的地方放得满天火树银花;我想在五星级酒店跟她一起吃顿饭,特别有范儿地叫服务员埋单。那些都是我们以前有过的小小梦想,所有梦想的开头都是:“等咱们结婚了,钱存够了……” 每次小铃铛听到这种开场白都揍我,因为她觉得那都是白日梦,但一边揍,她又会一边厉声叫我往下说。 但我想到最后,觉得这样守着她,让她沉沉无梦地睡一觉或者几觉,就是最好最好地度过时间的方式了。 因为从此之后,也许她就再也无法安眠了。 我在家里待了几天,除了陪小铃铛和去十号酒馆之外,每天的主要事情就是履行一个好女婿应有的责任,早上晚上各去一次医院看小铃铛的妈,送汤送药接屎尿之余,聆听她老人家关于“第一要注意安全,第二要注意身体,第三要有出息、听老婆的话”的谆谆教诲。我还花不少时间跟主治大夫慷慨激昂:“您尽管治,多少钱我都给,砸锅卖铁卖血捐精都没问题!都管够!”气得小铃铛照我后心就打,差点把我腰椎给打折了。 有天小铃铛醒得很早,兴致来了,起来给我做饭——酸萝卜炖猪蹄儿,绿豆稀饭,自己泡的泡椒和豇豆,我吃得一头汗,太香了。相比之下,芝加哥那些洋人每天吃的完全就是屎啊。 她还在那儿嘀咕,说不知是谁强行来装修了房子,估计也是个吃货,什么破烂玩意儿都扔了,唯独那个灰不溜秋的老泡菜坛子给好好地放在应该放的地方。她想起这回事儿,从厨房里喊了一嗓子问我:“你不用走了吧?” 我一愣,装作没听到。看外面天气很好,七点出头已经阳光普照大地,我琢磨着一会儿弄个车先去医院,再带小铃铛去找个好玩的地方晃悠一下——干脆走远点去海边也行,给她解解闷。这么东想西想的时候,一阵闷闷的铃声从我昨天换下的长裤里传来,我闻声一看,心底一沉。 那是冥王给我的手机。 想钱不到,怕鬼偏来。我想了许久要不要接电话,心里暗自盼望对方失去耐心,赶紧挂了拉倒,但最后没扛住的人是我自己。 另一头果然是冥王,不管他在干什么,声音都那么轻松愉快:“嗨,丁通,不好意思哦,你要结束休假啦!” 我犹如受了当头一棒,立马就吼出来:“什么?” 他好像还有点抱歉:“这边儿情况有变,不好意思,你得开工了,准备准备,两小时后会有人来门口接你的。” 小铃铛从厨房出来盯着我,问:“谁啊?”声调不知怎么就带了凄惶。 这一瞬间,我心中有一万头羊驼在奔腾,有无数粗口鲜活得像准备撞向猪头的小鸟,挤在喉咙口争先恐后。我转了无数个念头,上半辈子所有的想法加起来都没有这么复杂过,最后我却举起一根手指装模作样示意小铃铛别说话,自己像煞有介事地瞎咧咧:“老板,这么急的任务,真的不能找别人去做吗?别人也可以分辨出来是真是假的吧?” 冥王在那边轻笑了一声,但没有说什么,任我继续往下编:“不行,是吗?这样?哦哦哦,这样的话,我要求加百分之五十的酬劳,全部先付,行不行?” 他居然还配合我,说:“行啊,加百分之百都没问题。” 我气得牙痒痒,对小铃铛打了个信号不好的手势,往门外走,等确定了她肯定听不到我在讲什么,立刻对冥王放软声调:“求你了啊,千万别派什么车啊、直升机啊、火箭啊什么的到我家门口,小铃铛没准儿一看当场就担心得死过去了。你让我自己走出去行不行?等她看不见了,你就是派蜘蛛侠下来捞我,老子都认了,行不行?” 冥王真是个好人,尽管我不知道这样想对不对,他顿儿都没打一个,很爽快地说:“行。” 我收了电话回到家,对着小铃铛义正词严地宣布:“有活干,戴必斯拍卖行知道吗?叫我这就去,呃,香港吧,看看几幅古代的字画是不是真的。好了,你自己吃饭,我出门了。” 我收拾了东西,跟所有每天都要出门上班的男人一样,很正常地哼着歌儿走出去,在门口还跟小铃铛说:“香港可远咧,今天晚上可没法儿回来吃饭。你自己在家好好玩,去看妈的时候记得打车,别省,你老公的抚恤金够你打两辈子车了,天天坐一百回。” 她什么都没说,点点头,手里抓着抹布,直勾勾地看着我,眼神里的不安像一整个太平洋的水,能活活把我淹死在里面。我强忍着心酸,想再抱抱她,闻一下她头发的味道,但我怕自己一伸出手去,全部的自制力就会在瞬间崩溃,我怕自己会拉着小铃铛疯跑到大街上,试图通过多换乘几辆公共汽车就摆脱奇武会的追踪,从此过上平静快乐的生活。 所以我只在她额头上亲了一下,挥手说拜拜。 走出门,转过十几米外的街角,再次回头时,小铃铛仍孤零零地站在门口,身影特别小,生平第一次我痛彻心扉地后悔当初不应该跑去十号酒馆。如果我不曾为约伯分辨那些好好坏坏的酒,就不会有任何人注意到我的存在,也许只要再过两年,小铃铛的妈就能看到我们俩的孩子满地抓鸡屎了。 然后,我就在这么扭着头的情况下,被人一把揪住,眼前一黑,等回过神来已经到了一辆车的后座上,有人在我旁边静静地看着我,说:“你是判官?” 这不是冥王,也不是斯百德。这个男人年纪更大,很高,手和腿异乎寻常的长,模样看起来像猫头鹰转世似的,眼圈黑得我好想拿袖子上去帮他擦擦,但他也穿着那种很二又很贵的三件式白色西服,胸口的手帕是桃红色。 他自我介绍:“我是诸葛。” 我完全还沉浸在跟小铃铛生离死别的情绪中,一句话都不想说,只哼了一声。他毫不在意,从座椅下拎出一个黑色软皮小箱子推给我:“换上吧。” 车子驶出了一段,这时悄然停下,诸葛起身下车,去了前座,前座和后座之间隔着厚实而不透明的隔音玻璃。我愣了半天,打开那个箱子,看到一套跟诸葛身上一模一样的白色西服,配套的鞋子、领带、袜子,一应俱全。 还有一条猩红的手帕,端端正正摆在白色西服的衣袋上。 我左看右看,实在想不出我换上这玩意儿会是个什么德行,不过,既来之,则安之,换就换吧。 衣服出人意料地合适,每一个细节都契合我的身体。我的左脚比右脚大,也稍微长一点,就连这一点都在那双鞋子里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没有裁缝帮我量过身啊?但我后来一想,咪咪和摩根在芝加哥医院折腾我的那会儿,不要说身体外观的尺寸,就是甲状腺要穿衣服的话应该是多少号他们也都知道了吧。 我刚一换好,车子就停下了,诸葛又回到后座来,我狐疑地四下看了看,心想这是哪儿装了个摄像头吗,老子这光走得真冤。 本来我还期待他会对我的全新look有所点评,但他看我的样子跟瞎子看鸟毫无二致,只是说:“判官,让我跟你brief一下最近几天发生的事。” 他说得非常有条理,非常简洁。尽管在我看来事情本身已经复杂得像一团火锅里烫过的脑花,但我居然也能一字不漏地接收到所有的信息。 我的第一个反应简单明了:“不是你们自己干的?” 诸葛说:“不是。” 我觉得这个问题本身有点弱智,所以想为自己开脱一下:“你们嘛,这个,都有点不正常,所以嘛,万一是你们自己干的,这个,也很正常……” 他居然点点头,表示了解我的意思,然后说:“我们。” 他举起手,看似轻轻地放在我的肩膀上,而我半边身体立刻就没扛住似的一塌。他重复了一次:“我们。” “判官,你现在是奇武会的一分子,我希望你能够记住,并且很快就适应这一点。这对于你和我们其他人来说,都很重要。” 我一愣,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白色二表哥西服,心中掠过一丝奇妙的感觉,不知是喜悦还是担忧,或者仅仅是单纯而浓稠的迷惘。 这时候司机的声音从前面传来:“诸葛先生,我们被跟踪了。” 二十五、最大规模联合通缉 我和诸葛双双回头看了一下,这是在主干道上,我们后面满满当当都是车。虽然不是高峰期,但行进得也很缓慢,一辆接一辆,肉眼可见的有十七八辆车,从路虎到奥拓都有。 他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问我:“你觉得是哪辆车在跟踪我们?” 我扭过头去,对我来说这个比判断谁该被崩掉容易多了,事实明显得跟打上了印子一样,不过跟那些车其实都没关系,我指指两辆一直在车道中穿梭来去,貌似在做公路例行巡逻的交警摩托车:“那个。” 诸葛点点头,露出明显的欣慰神情:“很好。” 他手一伸,从车座下面摸出两副扑克牌。我顿时就来了兴致:“怎么,打个斗地主?不行,两个人少了,比大小吧。” 诸葛对我笑笑,伸手按下了车窗。 他拆开扑克牌盒,开始洗牌,就算有受多年港台稀烂赌片洗礼的深厚基础,我也立马就看蒙了。他十指翻飞的动作完全超越了人类的想象,敏捷灵巧得像一个梦。 他把所有牌在指尖间过了一遍,而后就开始往车窗外面丢。 似乎在遵循着某种特定的节奏,也许有什么曲子就在诸葛内心深处奏响,只不过其他人听不到。他就按那个节奏丢扑克牌。有时候一张接一张,间隔很短,动作很快,一转眼丢了十几张;有时候又非常慢,等上好久才出去一张。他的手指在那些扑克牌上敲打,我看着看着一失神儿,感觉自己看到的不是他的手指,而是一头具体而微的嗜血猛兽,正伺机捕猎。 他丢出去的扑克牌被某种我无法了解的力量控制,从车窗出去之后,就顺着某个方向飞,到某个点上,又盘旋回来。越来越多的扑克牌在空中飞舞,排成松散的阵形,彼此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联系。我看不出来到底是什么,但这种联系的存在,显然对跟在我们身后的车子造成了很大的困扰。 就在诸葛把手里的扑克牌丢完之后的一分钟内,我们身后视线范围内所有的车都接二连三地急刹,有一些来不及躲避,就发生连环的互相碰撞,发出一连串巨大的响声,接着就是熄火,在路边,在防护栏上,或者干脆横在了街中心。 没花上几分钟,这一带的交通就基本全部瘫痪了,汽车喇叭和人们的尖叫声此起彼伏,嘈杂无比。那两辆交警摩托完全没预料到这种情况,一辆自己撞在了防护栏上,骑手飞出了老远,幸好戴了头盔,人没死。另一辆在事故一开始就被两辆SUV突然而来的转向同时撞中,随后夹在了一大堆车子里动弹不得。这一位骑手脾气比较暴躁,当场一把脱下头盔,气急败坏地望着我们远去的方向破口大骂,根据他的口形,我相信我和诸葛的妈都得到了足够真诚的问候。 诸葛丢出去的一共一百零八张扑克牌在空中盘旋了大概三十秒,令我们身后的一切机动车辆都撞得一塌糊涂之后,纷纷功成身退地坠落在地。我扭着头,亲眼看着它们落地的瞬间就凭空碎成齑粉,随着风飞扬而起,很快散落消失得无从寻觅。诸葛按上车窗,双手交叉放在胸前,吩咐司机:“加速,出城,西北方向。” 然后他对我笑笑:“障眼法。” “刚才那些扑克?” 他点点头:“是的,我用内力控制扑克牌在空中的方位,它们相互呼应,形成了简单的八卦阵法,一切在死门和困门方位的行车者都会出现幻觉。各种幻觉令他们随即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刹车,转向,或者躲避,这么一来其他车辆也纷纷受到影响,阻挡一切可能存在的追踪者。” 这一手太帅了,又环保又重口味,我真心佩服:“难怪你叫诸葛。” 他看了我一眼:“诸葛亮的嫡系后代,有问题吗?” 没有,就冲您这一手,就算不是嫡系后代,我们都应该去把老诸葛从棺材里揪出来签个领养合同。 我们兴高采烈地飞驰在空旷的大道上,我乐了会儿,想起来一个问题:“这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交警都开始跟踪你了?” 他好像还是漫不经心的样子:“因为我们五个人的样子都上了全球通缉令,看样子是有史以来世界上最大规模的联合通缉呢!” 我眼珠都要掉出来了:“这是什么时候的事啊?前几天我在芝加哥帮你们杀这个杀那个的时候,你们还是全世界最神秘的地下组织呢,怎么一下子就曝光了,还被通缉,还是因为遭人诬陷而被通缉?” 他看了我一眼:“当然是因为有人跟我们过不去啦。” 我兴趣高涨:“啊,真的?谁吃了豹子胆敢设计你们啊!” 诸葛要不就是天生缺根筋,要不就是真的已经修炼到八风不动的境界了,他还是那么随随便便地说:“当然是很有来头的人喽。” 接着他就递过来一个平板电脑:“看看上面的人,有什么想法告诉我。” 我接过来看,第一页是一个名单,上面有十二个名字,有中国名字,也有很多长长短短的外国人名字。有几个人的名字变成了红色,其他人则还是黑的。 可能我的反应太平静了一点,诸葛看了我一眼:“你平时不怎么看报纸上财经新闻之类的吧?” 我摇摇头:“我平时很忙呢,打好几份工,晚上还要去帮约伯盯着酒馆里的酒。” “嗯,所以你不知道这些人是谁。” 答案正确,唯独有一个例外。我指指那个中国名字,那个人我认识,当然他不认识我。有时候小铃铛爱看一些特别恶俗的颁奖典礼,那些慈善类或者商业类的典礼的压轴部分,这个人经常会上来颁奖,肥头大耳的,眼睛又特别小,一看就是爱慕虚荣的奸商! “他怎么了?” 诸葛说:“他没事,但估计也很快会有事了。” “他的名字是黑色的,红色的那些已经都挂了吗?” 诸葛很有哲学家风范地说:“挂还是没挂,有时候其实是一码事儿。” 所谓哲学家,就是讲出来的话跟狗屁一样,一点儿实际意义都没有就对了。 他手指拂过电脑,第二页出现的是一张接一张的照片,对应着名单上的名字。他问我:“能记住吗?” “十二个人是小意思,就算一百二十个人的照片给我看一遍,那些人烧成灰之后我都能看得出来谁是谁。” 诸葛很满意:“不愧是判官。” 我坦然接受了他的赞美,然后问:“我们现在要干吗?去把那些还没死的抓起来吗?” 他摇摇头:“不,我们要去找这场戏里真正的主角。” 真正的主角在哪里,我一头雾水,但诸葛不肯再跟我多说半句,车子不断向前开,出了城,上了各种各样的城际公路、高速公路,又进城,再上路。我这人去的地方少,很快就完全被弄昏了头。开过一天一夜之后,我们开进了某个城市的某个小区。我又见到了一栋很漂亮的别墅,地址号是3235,和我第一次和斯百德去的地方的门牌号一样。 别墅里面有这辈子我见过和睡过的最好的床,还有梦想过的最好吃的饭,见不到任何人为我们服务,但一切需要的东西都好像会自动出现在应该出现的地方。 诸葛和我道了晚安,在枕边放下一个闹钟,径直去了他自己的房间。我第一次知道坐长途车比搬砖还累,穿着身上那身二表哥西装,一头栽倒在枕头上就睡过去了,直到天杀的闹钟把我吵醒。而就在它响的第一秒钟,诸葛精神抖擞地推门而入,说:“出发了。” 就按照这种公路旅行法,我们在路上飙了三天。跟诸葛在一起,真是闷得我想死,他不但自己不讲笑话,而且不管我讲什么笑话,都好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我,好像他那两个耳朵是摆设。到后来我干脆跑到前座去,希望司机先生能像所有正常的司机一样爱唠个嗑,结果那位活像个木偶人的司机比诸葛都不如,他如此专心地开车,不但转过头来看我一眼都懒得,甚至我感觉他连眼睛其实都不会眨。 到后来,唯一有趣的事情,就只剩下看诸葛对付路上遇到的盘查,那真是令人大开眼界的。 大部分普通的关卡只需要给过路费;有一些似乎是跨城市或是干脆跨了国界,需要看证件;再有一些,全副武装的警员上来,一面看证件,一面从PDA里看什么的——估计是通缉犯们的照片。 一开始我还吓得要死,但很快就发现这纯属杞人忧天。 每次他们低头查看车窗,和诸葛的视线接触上之后,这些生理和心理都受过严格训练的专业军警就如沦陷一般,即刻陷入了诸葛所设置的幻觉之中。根据我的观察,这种幻觉像一种强力催眠带来的效果,持续时间非常短暂,但已经强烈到能够左右他们的视觉和判断能力。 所以明明他们举的基本上就是诸葛的大头像,警员们还是很潇洒地一一摆手:“走吧。” 也有因警员过多,诸葛眼睛太少,实在没法控制住全局的时刻,这时候我们的司机朋友就好像是诸葛肚子里的蛔虫,喊都不用喊,噌地就疯狂加速,车子直接蹿出去闯关卡,接下来我就去摸扑克交给诸葛,然后趴在车窗上看后面的连环撞车秀。 依我看,只要多给诸葛几副扑克牌,就算美国入侵阿富汗的全体军队都在我们屁股后面,他们也会被诸葛布下的各种阵法带到沟里去。 有一天我们遇到的路段盘查特别多,他很快就把车座下面储存的扑克牌用得七七八八了,当我对该重要战略物资的匮乏表示担心的时候,他罕见地多说了几句话:“扣子也是可以的,玻璃珠子也是可以的,一把灰尘也是可以的,你的头发也是可以的。 “阵法无处不在,与天地一形一色,一根一源,一终一始。 “不拘于物,不役于形,不限于地,不动于天。” 我听得一头雾水,说:“什么?” 诸葛耸耸肩。 这段对话发生的时候,我们终于下了车,面前是一大片极为旷远的草原,草原上有一长条孤零零的平整跑道,一架小飞机停在跑道尽头,舱门打开。诸葛拍拍我:“走吧。” 他走起路来我才发现他有多快,急忙两个箭步赶上去,老实说身上这身西装真不适合行动,难怪冥王去砍人的时候都要换衣服。我问他:“我们去哪儿?” 他说:“总部。” “去干吗啊?还有谁啊?” “开会,冥王、斯百德、你和我,有一个是你没见过的,先知。” “先知?好吧。”我一边一路小跑一边嘀嘀咕咕,“你们组织怎么就不知道吸收点儿漂亮姑娘什么的,全是大老爷们儿,有意思吗?” 他脚步轻轻一顿,转头看了我一眼:“漂亮女人,有的,叫做爱神。不过,她刚刚失手了。” 二十六、平克与爱神 落日熔金,暮云合璧。每次黄昏时分经过旧金山大桥,平克心中都会浮起这两句如诗如画的中国词句,这一次也不例外。在日常生活中他完全不说中文,甚至没有人知道他还懂这门古老而活力四射的语言。前二十年的生活被他刻意地深深埋葬,任何神通广大的人物记者都不曾成功打探出他的过去,但在内心深处,他从来没有忘记过自己的本源。 与平常不同的是,他今天打开了车窗,在疾驰中长久地默默凝视着西方璀璨的落日。因为今天之后,他不知何时何日他才能再回到这个熟悉的城市,再次看到旧金山大桥在夕阳中美如梦幻的身影,如果离别太久,不知道会不会忘记。 车子似乎没有非常明确的目的地,过了旧金山大桥之后在城里兜来兜去地开了大半个小时,司机终于轻声问他:“差不多了,您确定要去吗?” 平克犹豫了一下,随即吩咐:“下一个街区口让我下去。不要泊车,在城里兜,我打你电话不用接,直接回来这里接我,不要走太远。” 司机点头,扭头目送他下车,随后扬尘而去。 这是三藩市著名的唐人街。熟悉老中国气味的人,到了这里会恍惚感觉自己来到了多年前的香港。繁体字的招牌举目皆是,海味店、杂货店、茶餐厅中溢出的味道与中外游人熙熙攘攘的街景纠结,形成了这一带独特的气氛。 平克走进唐人街深处的一家粥粉面店,在还算洁净但绝对算不上高级的桌椅前小心翼翼地坐下。店铺里的服务员用一种古怪的眼神打量着他,不确定要不要上去提供服务。直到他举起那张简单的过塑单面菜单,用字正腔圆的中文要了一份双皮奶和鸳鸯奶茶飞冰。 他坐的位子正对大门,那儿发生什么事都逃不过他的眼睛。他很明显是在等什么人,双皮奶和鸳鸯奶茶原封不动地在桌子上放着,从冰冰凉变成了热烘烘。 他不断地看表,心情焦灼,时间变得越来越紧张,他随时得走。 有一瞬间,他似乎回到了二十岁那一年。人生最悲惨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控制。他完全不知人生的目标与前途何在,如同化身为一叶扁舟置身于巨大海啸旋涡的中心,天高地远,四向茫茫。 在最绝望、最困窘的时候,他下定决心铤而走险,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等了很久,想等到个把落单而口袋里似有余粮的老弱病残。他插在裤袋里的手紧紧捏着从五金店买来的铁锤,手心不断出汗,干了又湿,湿了又干。从东方既白到日下西山,他一直站在街口的一棵树下。当时针来到午夜,周围终于万籁俱寂,有一个穿着餐厅服务员制服的瘦弱女孩匆匆从他面前走过,还犹豫着回首看他,本能地按住挎在肩上的一个鼓鼓囊囊的包。 不可能有比这个更完美的下手对象了。 平克知道这是自己最后的机会。他无法忍受自己明天早上醒来,面对人生的极致困境之余,还必须逼迫自己承认,他连破釜沉舟的勇气都没有。 也许他根本就没有明天,谁知道呢。 他下定决心,向前跨了一步,这时候一只手悄悄地伸进了他的裤兜,抓住了他握紧铁锤的手——那只手冰冷干燥,稳定得像机器。 他顿时被惊出一身冷汗,猛然一跳就跳到旁边。在他原来站的位置站着一个怪人,根本不知道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装束神情、气场格局和这条街、这个城市甚至这个国度一分一毫也不搭,三件式的白色西装,夜色中隐约看得到胸兜那里有条红色的手帕。平克盯着对方看,却感觉根本说不出这个男人的年龄与来头。他苍白的脸像个幽灵,缓缓地对平克说:“来。” 那人就说了这个字,而后转身走进林荫的幽暗,那身白色西服在昏暗的路灯光影中若隐若现。平克愣了很久,那个女孩已经完全消失在路的另一头,他晃了晃头,觉得自己万事已经到了谷底,不管再遇到什么都无所谓。 他跟了上去。 又过了二十年,他辗转从中国香港到德国,最后定居旧金山。就在这个城市里,他坐拥数百亿财产,遥控名下一系列重工企业,成为这个领域数一数二的大亨。 这一切,都是那个幽灵般的男人带给他的。 不,应该是说这一切都是上帝赐给他的。那个幽灵般的男人,只不过是上帝对他伸出的那只手。 不然的话,为什么他的名字要叫做先知呢? “叫我先知。现在我们来看看,你能做什么。” 除了“来”那个字,这是先知对平克说的第一句话。第二句话是:“如果你有无尽的钱,能够拥有一切必需的资源,找到所有你需要的人帮助你,你会选择去做一门什么生意?” 平克凭借本能做出了正确的选择,他所投入的产业在二十年内成为影响整个世界经济的绝对支柱之一。不管是华尔街危机还是局部战争局势的恶化,都无法影响他名下的财富攻城略地、摧枯拉朽般地增长。 一开始,每一两年先知都会来访问他,坐下来和他聊聊天。那时候平克对自己还没有那么强烈的自信,他总是会攒下一堆问题,热切地希望先知给他解答。有些问题甚至与公司的命运生死攸关。 他从来没有失望过。 再过几年,他还是有问题,但那种类似于对恩人或父亲一般热烈的期待和纯粹的尊敬,慢慢让位给了另一种想法:如果这算是企业管理咨询业务的话,还真他妈贵啊! 他名下产业所赚的钱,有百分之五十必须无条件地归先知所有,尽管后者的名字在任何公司的文件报表上都不会出现。当然不是直接汇入某一个瑞士银行的户头那么简单,先知拥有全球最精密的财务体系,能够在平克的公司上市之后,面对无孔不入的审计与监督,仍然神不知鬼不觉地将那些数以亿计的钱拿到手。 真的很贵。慢慢地,平克就觉得,简直贵得完全不值。 那些,是我赚回来的钱。 他想:就算先知是最初的风险投资者,现在也已经十倍甚至百倍地拿回了他当初的全部投入。现在,他就像一条粘在自己身上的血吸虫,唯一给他带来的感觉就是厌恶。 但他在先知面前,仍然伪装得非常好,和从前一样温顺,一样恭敬,态度完美无缺。理由很简单也很直观,先知可以造就他,可以左右他,可以不需要任何法律文件的保护而自信自己能够得到约定好的利益,他背后毋庸置疑有深不可测的力量在支持。在某个机会,他得知那股力量有一个三流通俗小说中才会出现的名字:奇武会。 平克不想冒险,但随着他一天比一天更确认自己的能量和地位,他终于开始想:现在,我也拥有了几乎无数的钱、一切必需的资源、任何需要的人,那么,该是时候试试做点应该做的事情了吧! 他要除掉先知以及先知背后的不管是团体还是个人。 他调动了二十岁那年创业的热情,将这件事看作最重要的项目,极为严肃认真地投入进去。第一步是开始全面调查先知和奇武会的背景状况,过程波谲云诡,一波三折。有好几个时刻,他感觉自己能赢,或者至少能见到一丝成功的希望。但最后的结果是:现在他在这间破旧冷清的港式茶餐厅里,利用拼命钻空子才得到的两小时的时间,想要和某人见上一面,然后把自己深深地藏匿起来,耐心等待命运的再度转折。 为什么那个人还不来?平克对自己露出苦笑,再迟一会儿的话,他都不够时间对她把自己面临的处境稍微解释清楚。 他忍不住伸手拿过面前的鸳鸯奶茶,喝了一口。出乎意料的好喝,又滑又香,牛奶和红茶的味道完美地交融在一起。 他又喝了一口,这时候,茶餐厅门口的天空中掠过一道如同飞鸟般迅疾的身影,转瞬即逝。只是那道身影比任何一种鸟都要大得多,不知道那是什么。 平克皱起眉头,隐约觉得有点不对,这时唐人街的四面八方都响起了尖锐的哨声和人声,组合成一种极为慌乱、紧张而喧闹的气氛。但到底是什么事,他第一时间又根本判断不出来。茶餐厅的服务员奔出去看热闹,看了半天,很惊奇地对里面的厨师用粤语说:“冰少,你拿拿声来睇哦,好大阵仗都不知做咩,有人飞紧天哦。” 胖厨师对“有人飞天”这种奇观似乎不屑一顾,倒是平克被一种奇异的好奇心鼓动,起身走了出去。唐人街在他眼前呈现出一片大乱的局面。 就在他进去坐了一会儿的时间里,街道两边的主要出入口处都出现了大批特种兵装束的武装镇守,另外有警察分队正对商铺进行逐间搜索。平克锐利的眼睛一扫,发现有很多警察分散在菜场看热闹的人群中,甚至街头乞儿中的看客——明显都是便装的卧底,都在虎视眈眈。 他起初以为是冲自己来的,但随即醒悟过来这没有可能,他并不会被通缉或搜捕,而恰巧是需要严密保护起来的对象。 群众都露出了迷惘的神色,但大家也都懂得自扫门前雪的道理,该干什么都在继续,就连茶餐厅的服务员看了一阵子也都退回了店堂。 平克还是站在那里看着,哨声和喊叫声这时都消失了,搜捕变得非常迅速而安静。有一队警员从平克面前走过,他们脸上有着一种随时防备事情发生的警惕神情,那感觉就像在扫雷一样。 到底他们在找什么呢? 答案在十分钟后出现在空中。就是那道曾经从茶餐厅前面掠过、引起巨大喧闹的身影,遽尔之间,在一栋三层楼的上海菜酒楼的顶楼出现,一连串筋斗在空中翻得行云流水,跳到了十多米外的一处阳台上,脚微微一沾地,立刻又飘起来,没有重量一般,飞到了更远的地方。那些动作远远看上去从容舒展,但实际上却不可思议地快,肉眼很难看清楚那到底是不是人,又是什么人。 但平克从一些微妙的细节里捕捉到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熟悉的感觉,他的心剧烈地跳动起来,理智拼命说服自己这不是那个人,绝不可能,怎么可能。 而后他不由自主地拔腿就跑,冲着那道身影远去的方向一路狂奔。而与平克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还有满街的特种部队和警察。大家看到那道身影出现之后,就好像看到自己的祖宗坟头上挂出了下期六合彩的号码,齐齐发出一声喊,向那人全面包抄而去。 只是那道身影的速度太快了,根本超乎了人力能够到达的极限。眼看已经到达了唐人街建筑群的外围,只要再跳两次,脱出这条街道的范围进入主干道,再换个车什么的,那后面的大批部队能够做的就只是打完收工而已了。 但负责追捕的人显然对自己的猎物非常了解,就在那道身影再一次起跳的瞬间,枪声猛然大作,像点燃了一排顺着唐人街两侧摆放的巨大爆竹般。平克被震得脑仁疼,急忙捂住耳朵仰头望去,然后他发现那些枪射出的不是子弹,而是绳索。 经过精确设计射击角度的绳索在高空中随即交错纠结,短时间内就自动编制成了一张大网。那道身影避之不及,被牢牢地网住,左冲右突了几次却无功而返,在重力与绳索的联手出击下,很快跌落在了离平克不太远的一处屋檐上,蹲下,手撑着屋檐表面,摆出随时发动的姿势,扭头望了一圈想要寻找突破口。就在这一瞬间,平克看到了那个人的模样——穿着黑色连帽紧身衣,帽子裹住的脸眉目如画,风华绝代,竟然是不可方物的尤物。他浑身一震,猛然伸出手,失声大叫起来:“紫音?” 没有人听到他的呼叫,绳网在半空中结得越来越紧,操控者齐心协力将网牵向那道身影,压迫得她无法再度起跳。那人从后腰摸出一把锋利的匕首,试图砍开一条生路,但绳索显然是特殊制造的,防的就是她这一手。这时一道带着黑边的飞去来从唐人街道路上被人掷出,锋芒闪亮,呼啸而上,直取那女子的头颅。她顶着绳网,一偏头躲过了飞去来的锐利边缘,但包住头发的连衣帽却被生生割破,浓密的长发破空而出,在风中扬起。平克看得惊心动魄,双手紧紧握在胸口。 掷出飞去来的人是一名高大彪悍的男子,后脑有圆环纠结的巨大文身。他一击得手,飞去来回到手中,随即发出哨声,绳网迅速收紧。那女子挣扎无力,干脆放弃抵抗,盘坐下来。她缓缓转头,看到了平克,脸上掠过一丝复杂的神情,随即就被整个捆住,吊到半空,落地后立刻被大批全副武装的特种兵包围起来,上铐带走。 平克愣愣地站在当场,恍然觉得自己所见到的一切都是梦幻。这时,有人慢慢走近他身边,招呼说:“嘿!” 他转过头瞥了一眼,脸上立刻浮出一丝苦笑。 来人戴着一顶活像进城卖菜的人才会戴的帽子,慢悠悠地说:“真高兴在这里见到你啊,平克先生。” 这一切不但不是梦幻,而且都和他本人有关。 “涂根探长?” 他叫出那个人的名字。半辈子叱咤风云的商界大亨,此刻竟然像逃课被抓了个现行的小朋友,忍不住露出赧然之色。 涂根毫无表情地看了他一会儿,然后说:“走吧,我送你。”他顿了一下,看了看表,接着说,“去你两小时前就应该到的地方。” 他们往唐人街的主要出入口走,大批警察和特种兵有条不紊地撤退,很快就消失得好像从来都没有出现过。剩下的两个小分队则直接向他们走过来,形成了掩护队形,随同他们离开。 他们如此如临大敌,令平克更加不安起来。他们一边走,涂根一边说:“平克先生,我有几个问题要问你。” 后者身体稍微僵硬了一下——他很敏感:“这算是录口供吗?”语气中带着有钱人一种天然的对制度的不悦。 涂根丝毫没有买他账的意思,冷冷地说:“平克先生,如果不是我们及时截获情报,知道你在这里与人私下会面,我觉得有很大的可能性你现在坐的不是警车,而是救护车或者收尸的车,不知道这两者你比较喜欢哪种?” 尽管语气毫不尊敬,但事实板上钉钉,平克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 二十七、一千零一夜 北京。 飞机是从哪儿起飞的我不知道,到底要飞到哪儿里去我也不知道,机型据诸葛介绍说是猎鹰2000e,远远看着小,其实能坐下不少人。 我上去后从机头转到机尾,生平第一回进驾驶舱乱摸,真的是大开眼界。等回到客舱,本来以为只有我和诸葛,结果赫然看到好几个玉面朱唇、长腿大波的辣妹正一脸甜笑地伺候着。除了常规的给吃给喝之外,还有余兴节目:两个妞儿上来一撩裙子,在机舱里结结实实跳了一段钢管舞!我的哈喇子瞬间就下来了,一面念叨着小铃铛我就是看一下可没对不起你,一面在心里强烈地期待着人家来吧,来让我对不起小铃铛吧……兄弟我的突出特点此刻一览无遗——傻小子睡凉炕,全凭火力旺,色迷迷地看了半天,忽然发现诸葛正瞧着我,赶紧抓了一个靠枕挡住裤裆,结果诸葛很平淡地说:“何不随意?” 是随意看啊,还是随意上啊?也不说清楚。他自己就一直大大咧咧地坐在那儿,不知道在看什么东西。美人们跳得香汗淋漓,娇喘连连,这位老兄最多就是偶尔瞟一眼,不动如山,平静如水,而且那一眼我觉得主要还是瞟我。 我过去在诸葛身边坐下,问他:“喂,是不是加入奇武会都会变成你这个德行,那我真的需要考虑一下哦。我老婆对这事怎么想我不知道,我孤儿一个,必须得振作精神,不能绝后啊!” 诸葛慢条斯理地说:“人各有志,何必过虑。”他把手里在看的东西递过来给我,“能看懂吗?” 厚厚一沓文件,充斥着各种数字表格。我每张都翻了一下,然后还给他:“看不懂。”然后又拿过来,翻到其中的几页指给他看,“这几个表格有问题。” 他来劲儿了:“什么问题?” 我耸耸肩:“不晓得,就是看起来不对。” 诸葛饶有兴趣地看着我,眼神火花四射,激情无限。要是旁边某位空姐对他有意,这会儿肯定会上来用高跟鞋狠狠地踩我。 “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只需要这么一眼?” 我不答话,因为不知道他到底想说什么。诸葛合上这些财务报告,整个注意力都转到了我身上:“你有信心吗?” 我想了想,问他:“信心是什么?” “我只能认为我所感觉到的是对的,但不可能说服别人也这样相信。”然后我补充了一句,“除非人家愿意相信。” 说这话的时候我想起的是约伯和摩根,前者依靠我判断酒的真假,后者会让我陪他去赝品多得波澜壮阔的地下医疗用品和药物市场采购。举凡有疑虑,都授权给我一言定死生。 除了小铃铛以外,他们是这个世界上“唯二”完全信任我的判断,并且愿意为此押上赌注,准备付出代价的人。 其他人,估计他们也不敢,我也不愿。 诸葛沉默了一下,久久看着那几张我指出有问题的报表,然后把这些都放下,从身侧的公文包里拿出平板电脑,将界面锁定在一堆人像照片之上——就是我之前在公路逃亡时看到过的那些红红黑黑商界大佬的照片。 他指着其中一个人的名字。红色,说明健在,照片上看显然是亚裔,但鼻子超乎寻常的挺拔,眼角狭长,额角宽阔,嘴唇薄薄的,紧紧抿着,神情严肃得像正在和狮虎猛兽对峙。 “平克·罗。” 我念出他的名字,诸葛点点头:“你认识他吗?” “不认识,但这位仁兄肯定是个狠角色,估计他老婆陪他睡一辈子都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 诸葛赞成:“是的。在我们扶植的所有人中,他心思最缜密,手段最果决,而且很有远见,是一等一的商业奇才。” 提到商业奇才,我第一个反应自然是哗哗的银子,心中不由得涌起一阵敬佩之情,急忙庄严肃穆地又把那照片瞻仰了一下,心中一动。可还没动完就被诸葛看出来了,这个死老狐狸。 “怎么,你对我的评价有所保留?” 我只好坦白:“我觉得这人不管有多少钱,多成功,可能都过得特别不开心。” 诸葛颔首称是:“他的确不开心。”又看我一眼,特惊喜地说,“这个你都看得出来?” 这有什么难,富贵贫贱能遮遮掩掩,打心眼里高不高兴那简直是一览无遗。想当年我和约伯每天晚上无事就猜酒客进门时的情绪,我从脚步声的轻缓快重就能听出昨晚他们夫妻是战是和。 诸葛好像第一次认识我一样,长久地审视着我,不知道是不是看出了一朵花来。他忽然挥手屏退空姐们,放下平板电脑,向我侧侧身说:“旅途漫漫,不如,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 他讲的是那位平克兄的故事。讲了好几小时,喝了一口水,气都不带喘一口,又开始一个全新的故事。 所以他给我讲的并不是一个故事,而比较像一样的整本书。 故事跨越长长的时间,涉及了许许多多的人,故事里出现的风浪足可没顶,悲欢足可致命。接连不断的名字都戴着世人仰视的光环,从一个跳到另一个,原本风马牛不相及的名字,都被千丝万缕地互相牵扯着。 每一个故事里都有不计其数的钱,偶尔还有数以加仑计的血以及能够淹到我膝盖的泪与汗。在时代的滚轮里交织煎熬、杂陈纠结,轰轰烈烈地旋转。 诸葛并不具备讲故事的卓越才能,但他也不需要,因为从他口中讲述出来,每段话都自成精怪,各自带着鲜活的面目。 起初我听得目不转睛,热血沸腾,不断发出各式语气助词表达自己的惊叹与欷歔。但故事实在太多太长,诸葛跟僵尸一样不用补给,于是时间流逝如黏稠的梨膏糖,渐渐耗尽了我全部的体力。我一点一点陷入了恍惚,在他平静无波又滔滔不绝的声音里,感觉自己变成了一只黑寡妇大蜘蛛,坐在漫无边际的巨大的蜘蛛网中央,脚下每一根线索都牵引着格局盛大的人生传奇。但不管打哪个方向看,都是一片黑夜茫茫,没有人找得到出路。 直到我诚实的身体毅然出手解救了我。 就在听到某个故事的某个节点,我突如其来地轰隆一声,直接倒在飞机座椅上,坠入梦乡。也许睡了一整夜,也许只睡了十五分钟,诸葛叫醒了我。迷迷糊糊惦记着没能随意一把的空姐,我已经被他一马当先领着下了飞机。在舷梯上下了几步,我隐约觉得有点什么不对。 放眼望去,天宽地阔,四野开扬,场地上停的全是中小型飞机,没见着机场地勤、接泊车、行李车什么的。 “这是哪儿啊?诸葛你的私人机场吗?” 我又走了两步,猛然一激灵,终于想起这有什么不对了。 中文。 到处都是地地道道、独一份儿的中文标牌。 我小跑两步问诸葛:“这是哪儿?” 他说:“北京,首都机场,六号机坪,公务机专用机场。” 我眼珠子顿时掉了一地,这是从h城出来第几天了?草蛇灰线,驰骋千里,突出国境,一骑绝尘,最后特隆重地在某个鸟不拉屎的地方上了架飞机,结果就是为了飞来北京? “喂,诸葛亮的直系后代,你应该知道从我们那旮旯飞首都机场只要两小时三十分钟吧?就算遇到了宇宙级航空管制,撑死也就是一天的事,你这么折腾是为了什么?” 诸葛耸耸肩:“三十六计,你没听说过‘声东击西’‘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这几条吗?” 我嘀咕了一声:“我就知道走为上策。” 他忍了一下,决心不跟我计较,顺手指指飞机:“时间上也掐得刚刚好,国外私人飞机入境中国领空需要至少提前三天申请,那三天我们可不能坐以待毙。” 照奇武会的老规矩,从机场贵宾通道出去,就有辆漂亮得叫人想哭的车大大咧咧地等着——他们还真是不懂树大招风的道理。车子直驱京城,在西直门堵得我两眼发黑。车再好也没法飞起来,早知道应该叫小飞机直接降在西直门立交桥桥头。 最后一次车停下来,我往外一望,不用人说都知道地方到了。眼前是个四合院的大门口,左边墙上有块门牌,写着一个我见过了好多次的数字。 3235。 二十八、奇武会的情况 跟着诸葛进了屋,四合大院,通透清明,格局严正。我情不自禁地眼睛四下溜,从屋角看到墙角,真心觉得各处细节都合适,都停当,都是真货色、真手艺。我不懂建筑之美或渊源正宗,我只是单纯识货。 在这地方砸下去维修和维护的钱,绝对不比买这个宅子少。 一路来的时候,我想象和奇武会最终碰面的场景,总觉得他们被全世界这么打了鸡血似的通缉,多多少少应当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大本营外必然机关密布,等闲装甲车来犯都要在门口狗吃屎,根本奈何他们不得。 就算没那么夸张,至少每个人都该表情严肃啊! 事实证明我太低估他们了。和诸葛转过屏风进了院子,抬眼一看,好些人神态悠闲地坐在前厅当中。清一色爷们儿,出乎我意料,倒统统没有穿西装,明明今天又不是星期五。那范儿不像是躲通缉,倒宛如度假。 这阵仗,害得我穿着这身二表哥西服浑身不自在,好像旧社会天桥艺人上人家堂会上唱小曲似的。 然后我就想:堂会是什么?这段时间脑子里怎么老冒出些不着调的东西来啊? 斯百德是老相好了,他穿牛仔裤的样子跟当初十号酒馆中猪圈圣斗士的形象相去甚远,我看了好几眼才反应过来这位仁兄是谁。冥王嘛,养身体那段时间他常过来跟我玩斗地主,连续十一次联手讨伐地主却铩羽而归,被约伯赢得各自的底裤都接踵而去,也算是一段可歌可泣的战斗情谊。至于诸葛,一路上看他一副扑克斗群雄,端的是荡气回肠,我作为三国演义电台评书的忠实听众,对孔明的直系后代生起敬畏仰慕之情实属理所当然。 我略微放下了那颗忐忑的心,还好,这里面的人,只有坐在角落里那个脸色煞白的痨病鬼我不认识。 斯百德起来接替诸葛招呼我,他对我的情况最了解,直接就把我拉到痨病鬼同学面前:“这是先知。” “先知?您身份证上的名字吗?您是会算命还是看风水?算命的话手相还是面相?不管是什么都赶紧帮我掐掐,看我这一回莫名其妙的华盖运到底要走到什么时候。” 先知坐的椅子与众不同——毛毡子,毛背靠,整个人都窝进去了。天挺热,他膝盖上还仔细地搭着厚厚的褥子,没事还掖一下,不知道是有多怕冷。 我这么贫嘴他一点表情都没有,只是抬头望望我,嘴角微微一动,表示招呼。我看清了他的脸色,忍不住要为他担心:“您这是肺癌晚期啊还是白血病疟疾齐发啊?喜欢吃什么您就吃点,想上哪儿赶紧走吧,耗这儿算什么事儿。” 冥王嘿嘿笑了,过来拍拍我:“别瞎操心,你儿子死了他都不会有事的。来,我们作一个入职的orientation。” 我从没有正经上过班,没有经历过任何严肃认真的新人入职场面,所以就算我被改造过的语言中枢告诉了我orientation作何解释,我也老半天没琢磨过来它真正的意思。 所以人家只好用比较通俗的语言再说一遍:“就是给你介绍一下我们组织的情况。” 这么一来我就来兴趣了,冥王说:“你可以问我们问题,我们会毫无保留地告诉你答案。” 真的吗?你们没有骗我吗? 大家都摆出严肃的神色,表示这件事的隆重程度,我赶紧老实不客气地问:“你们到底有多少钱?” 斯百德顿儿都没打一个,张口说了一个天文数字,我心脏病都差点犯了,他还特淡定地做了一个缺德的补充:“去年的税后可支配收入。” “擦,你们还上税?” 我摸着鼻子,感觉强烈的好奇心像孕妇的酸水一样汹涌而来不可抑制。那时我是如此兴奋,甚至忽略了一个最根本的问题:为什么他们要这样对待我? 为什么判官这个角色,会如此重要? 现在,他们都坐在自己的位子上,刚好围成一个圆形,把我晾在中间,谁也没有客气一下让我也坐的意思。我左前方还有一张空着的椅子,应该是属于名叫爱神的那位漂亮姑娘。 他们都在审视我,不管是和气的冥王、沉静的斯百德,还是深沉的诸葛、冷漠的先知,打量我的眼神都大同小异,仿佛都在看一个机器人拆开的身体,客观而超然地观察其内部线路和结构。 我忽然绷紧了身体里的一根弦,凭借本能,我知道他们在寻找和等待着什么,好的,或者坏的。 我深呼吸,站稳了,看了一眼斯百德,那种被芒果狠狠砸到脑门的麻木感又从脚底蔓延而上,但我这一次克制住了自己的惊慌。 我想了想,作为一个没太多文化的人,我决定从最直截了当的方面入手去了解他们,于是我问冥王:“麻烦你们详细彻底地告诉我,奇武会和你们,到底是什么来头?有何特色?八字、属相、星座。” 他眉毛一扬,露出了赤裸裸的赞赏之色:“不错啊,一点时间都不浪费。” 在不浪费时间这个竞赛项目上,强中更有强中手,冥王就是一例。他回答问题的方式极为简洁,绝对标准化,具备自我学习导向,而且坑爹。 他直接上来塞了一本质地精美的原木色小册子给我,手掌大小,硬壳封面,上面是他们五个人的正装背影照。我还没来得及腹诽,就被站在正中间的那个女人吸引过去了,荷尔蒙风起云涌,鼻腔中一阵热,缓缓地,鲜血就流了下来——传说居然是真的。 那个姿态,那个风情,那种妩媚,从每一个毛孔里都有氤氲的诱惑的感觉,就从一个穿着严实制服的简单背影中被全然传达了出来,我真没法想象她的正面该惊艳成什么样子。 “开玩笑吧,你们是全世界最神秘的组织啊!印这个册子算什么意思?准备雇人满街发吗?”有一句话出于本能出现在我的咽喉间,但及时被我压了下去——“这活儿我承包怎么样?佣金总额我得拿百分之二十!” 冥王在一边浑然不知我的小算盘,很无辜地说:“喂,就算我们是最神秘的组织,也常常要做公关啊,每次要跟人家讲清楚我们的情况不容易啊。” 我白了他一眼,嘀咕着说:“有什么不容易的,就说你是个脾气古怪、喜欢乱砍人的快递员不就行了吗?” 站着腿酸,我干脆盘腿席地而坐。我看小册子,小册子上的那些人看我。 第一页是奇武会简介。 奇武会是顶级格斗与功夫修炼者会聚的组织。他们使用自己的身体达到如奇幻一般的境界,磨炼使他们的力量如巨兽,拿捏的角度、控制的速度精确有效地攻击敌人的命门,即使大地裂开,天降血雨,他们也能保持身心的平衡与健全。 奇武会将武学之道进行高科技研究和理论化,这些经年累月的努力造就了令人欣慰的结果。获准加入该组织并立足下去的人,除了自然赋予的生死无法躲避之外,在武功这个领域,都已经达到了半神的境界。 本会的核心宗旨是将会员的能力聚合并发挥到最大限度,此外毫无原则或宗旨可言。 在过去的数十年中,奇武会曾协助独裁者立国,也曾操纵黑帮大械斗,从维护国家的安全,到破坏国家的安全,在不同的领域,奇武会都扮演着强力支援的后盾角色,从而获取应有的收益。这种生意是真正的蓝海,没有竞争,没有议价余地,且拥有无限的发展空间——世界总是充满纷争,并以此作为运转下去的动力。 从二十年前开始,奇武会的运营重点全面转入商业投资领域。奇武会是一个不见诸任何公开信息通道的超级天使投资人,以独特的方式选择项目及被投资者。 十一年前建立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招募大量专业人士扩展业务,至今了结血案一千余起,失误率控制在百分之五以下,作为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也是核心成员的工作重心。 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 这叫什么啊?完全是国产电子游戏的宣传语吧!奇武会,专业打怪十一年,业界良心,质量保证! the fuck? 我茫然地盯着那几行字,不知道是喷出来好还是笑出来好:“真的,你们不会太扯了一点吗?” 斯百德冷冷地说:“我们本身的存在,对这个世界来说已经是一件很疯狂的事了,所以我们从来不考虑自己所做的一切算不算得上正常。” 我想了想,不得不表示赞同,而且这话说得真帅。 再翻一页,看到了重点团队成员的介绍。面前五位当然是核心中的战斗机,董事会好拉风,每个人名下都只有几个关键词,但老实说足够震撼了,完全是大人物不需要简历这个金科玉律的最佳范例。 爱神:特长——色诱,轻功,身刃。 组织职能——缓冲,刺探,接应。 斯百德:特长——硬气功,金刚之力。 组织职能——关系协调,资源整合,合作平台搭建。 我看到这儿傻笑起来,“资源整合”什么的,太像街上的小广告了吧。 诸葛:特长——阵法,迷魂术,心智操纵。 组织职能——决策,监督,预算与控制。 先知:特长——未知 先知的特长后面是个空白的括号,组织职能也只有两个字:分析。 我望了他一眼,心想可能这位朋友真的是个痨病鬼,就是不知道这分析是什么功夫流派。 冥王:特长——全能格斗术,极限身体防御,武器全能。组织职能和先知一样简单——培训与执行。 再翻开一页,是奇武会五位神经病各自统领的团队规模和核心成员介绍,一大堆,我就算记性再好,也懒得全部兜进脑子里去。唯一的感叹就是这神秘组织的规模太大了,完全是一个超级跨国黑社会,干着各种没名堂的勾当。 倒数第二页是关于奇武会名下财团介绍和私有产业的财务状况表。 我不怎么擅长看表格,但我非常擅长晕钱,我甚至压根没看出来那些表格是在表示他们多有钱就已经差不多要晕过去了。 因为奇武会扶持的那些财团的名字实在太扯淡了,不关心外面世界的我,眼睛都被那些Logo闪得好像马上要得结膜炎。 “你们开玩笑的吧?”我忍不住问,“这些公司,是你们名下的?”我绞尽脑汁,从我有限的知识储备里找我需要的东西,“如果这些公司是你们名下的,那些什么《华尔街日报》、财经传媒不是应该早就请你们去穿比基尼,当封面人物了吗?” 诸葛漠然地看着我,怪没趣地说:“财经传媒、《经济学人》、福克斯,全是我们的,间接控股。” 其他人则露出“这种小公司有什么好提的”之类的欠扁表情。 我忍不住嘀咕起来:“坦白说,我真不明白你们这么有钱有势,干吗还要在这儿乱折腾,去享受一下人生不好吗?” 诸葛交叉着双手躺在椅子里,眼圈越发黑了,淡淡地说:“判官,你很快就会明白,拥有这么多钱和权势是一种诅咒。” “说真的,英雄,来诅咒我吧,我好想这样被诅咒啊!而且我肯定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要是大伙儿知道上哪儿去招这种诅咒,我担保,三天不到那地方就一马平川了——被群众踩的。” 他讳莫如深,不跟我再多争论,只是点点头,重复了一遍:“你会知道的。” 好吧,首先衷心祝愿我被结结实实诅咒的那一天早点到来。我庄严地向天祈祷了一下,然后翻到了小册子的最后一页。 然后,我终于没忍住,直接笑尿了。 这一页全是联系方式。网址、邮件地址、800免费服务电话号码、办事处地址,还有一长串遍布世界各地的聚点地址,门牌号全是3235。 “你们这相当于唯恐没人抓得到你们,还四处喊‘我在这儿’,这纯粹是一种赤裸裸的找抽精神啊。” 那四个人不动声色地看着我笑,一点独乐乐不如众乐乐的意思都没有。我擦了一把眼泪,好不容易才冷静下来,摆摆手:“这本册子做得不错,基本上已经完全满足我了。”然后一想不对,确实还有一个问题,“看起来大半个世界都属于你们啊,朋友们,但为什么你们所拥有的世界却在竭尽全力通缉你们呢?” 这句话引起了一阵长久的沉默,尽管他们并没有做出类似于面面相觑的动作,但我感觉有一阵阵的惊雷正在每个人的心头翻滚。这种集体的哑然令我一惊,好像这个问题打开了充满瘟疫和灾难的魔盒,这个盒子叫什么名字来着?潘多拉?摩根以前跟我讲过这典故,他说很多女人的嘴都是潘多拉的盒盖,缝上还犯法。 斯百德终于说话了,他很言简意赅地说:“月满则亏,物极必反。” 他们干的那些事一桩一件地从我脑子里闪过。他说的那八个字虽然简单,联系到奇武会的情况,仿佛又有无穷无尽的内涵,只是我一时之间想不清楚。 就像得了白内障后看世界,轮廓虽然在,却是模模糊糊的,似乎被包围在了一团混沌当中。 这时候,一个非常微弱、说的每一个字却都有着钢针扎进心脏那么令人印象深刻的声音响起:“我们。判官,从这一分钟开始,不管发生什么事情,你要牢牢记住这一点,是我们。” 那是先知。 我望向他的眼睛,心中一凛。这句话我从诸葛口中听过一次,那时候我正和二表哥三件式西服处于初期磨合状态,没怎么往心里去,现在再听,感觉意味深长。我莫名陷入惊恐,愣愣地看着先知,心中的忐忑,就像从高山之巅滚落的雪球,越来越大。 被一个大男人情深一往地瞪了半天,先知可能觉得不大舒服,忽然直起身来,举起右手,我以为他要提问,他却说:“Your turn please!”他果然老实不客气,“分路,撤退,第九十三号聚点会合,不见不散。” 这几个字刚刚落进我的耳朵,一道柔和但无法抗拒的风就忽然吹到我身边。我立刻感觉自己的肩膀被牢牢抓住,脚下一轻,有人带着我闪电一般向四合院内急退。眼角余光掠过其他人的身影,他们似乎都不动如山。等定睛再看,眼前只剩下一个空空荡荡的厅堂,余下五把寂寞的椅子,仿佛从未被人触碰过——那就是我最后一眼的印象。 二十九、危急存亡的时刻 抓住我的人是冥王,他明明个头比我小很多,但我就像只小猫一样被他操纵着,无从动弹或着力,几秒钟内我们就退进了极幽深的内堂。他奔出一段,跑过几个拐角,急停,顺手开门,随即冲进右侧厢房,白色房间里空无一物,唯独后墙正中一扇方形大窗洞开。他将我一把掷出窗外,自己空翻而出,我以为自己肯定会撞到窗台或窗框,结果擦身而过,毫发未伤。 翻出后窗后是一条长长的走廊,又像是巷子,宽可容两车交错而过。一侧是不同大小、或开或闭的窗户,窗框漆成红蓝白绿各色杂陈,琳琅得像杂物铺。另一侧却是结结实实的一色青砖石墙,足有三人高,裂痕斑驳,墙外不知是什么世界。巷子前后都有一二十米长,朝目力所及的尽头蜿蜒而去,不知终点在何处。 我抬头看了看,天色灰黑,可是不久前进四合院的时候,明明太阳还照耀着。我头下脚上,感觉马上就要摔个狗吃屎,但冥王及时赶到,手一伸把我从离地方寸的当口提了起来,再度疾走。我挣扎着问:“什么情况啊这是?什么情况?” 他一声不出,走了好一会儿,猛然又急刹,这次将我好好地放了下来。我赶紧站直,扭头刚要说话,立刻又紧紧地、自觉地闭上了嘴。 我们站在前后两扇打开的窗之间,身体两侧都是墙。 青色厚重的墙壁,墙根沿线长着白色的无名真菌和浓绿的青苔,还有无法解释的水迹。水迹似乎在无声无息地浸润和蔓延,而真菌与青苔也在不可理喻地扩大地盘。 面前的那扇窗户里,有什么东西若隐若现。 不知何处吹来的风渐吹渐烈,窗户中的东西高高拂起——那是一大把如同海藻般纠结浓密、乌黑如铁的长发。 四周安静得好像随时会闹起鬼来,那把莫名其妙出现的头发如同旗帜猎猎作响,加重了诡异的气氛。要是小铃铛在这里,她铁定要抱着我的胳膊鬼哭狼嚎——好像她胆子很小似的。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那头乌发飘扬,而后缓缓转动,一张脸露了出来。什么样的脸孔我说不清楚,因为眼睛以下的部分都被黑色的金属面具紧紧覆盖着。 黄褐色,如同黄鼠狼一般暗淡而警觉的眼睛。 我长出了一口气,拍拍胸膛表示放心了,是人就行,没事,老子从小是街头霸王,什么恶人没见过。刚才有一瞬间我最怕的就是这边长发转过去,那边他妈的还是头发。 冥王似乎完全听到了我的心声,淡淡地说:“人才可怕呢。” 他取下了那顶灰色的快递员帽子,折了折放进兜里,继续说:“判官,相信我,人所能做出的恶事,你甚至从来都没有想象过。” “判官”两个字一出来,那双眼睛立刻锁定我,凝视良久之后,缓缓眨了一下,瞳孔蓦然扩大,闪烁出兀鹫见到腐肉时的渴望神色。 我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寒噤,此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前面长发鬼还不知有何贵干,身后又传来可疑的窸窸窣窣声。 冥王和我双双扭头去看。身后那扇窗的窗台上坐了个人,上身被窗户挡住了,两条赤裸的长腿垂下,正交替地一踢一踢的,大腿丰满小腿均匀,脚上还有一双红色的十英寸高跟鞋,我估计是个妞儿。 那双高跟鞋太凶残了,鞋跟的造型就是两把圆月弯刀,无论是顶端还是边缘的弧度,足可杀人无误。 在我前看后看的当儿,冥王已经放好了帽子,挽好了袖子,连鞋带都重新系紧了一次,井然有序,不知道是他例行的热身程序,还是纯兴奋的表现。 然后他问我:“你要前面那个还是后面那个?” 两个我都不想要啊,单纯围观可以吗,最多给门票钱。但说出来的却是:“我不跟女人打架,前面那个吧。” 冥王耸耸肩:“两个都是女人。” “你又知道?” 他慢条斯理地说:“我当然知道。” 我完全没领悟情况到底有多凶险,信口开河:“这样啊,那好,我打前面那个,要打也打难看的。” 冥王点点头,说:“那你别后悔。”然后就冲了出去。 通常我们在提到某人冲出去的时候,都会伸长脖子往前看,冲!出!去! 冥王不愧是冥王,他的冲法与众不同,摆出的确实是冲的姿势,也冲出了应有的速度和气势,但他是往后的。噌地就从我身边消失了,一转眼工夫已经出现在身后的窗前,我急忙转头,刚好见到辣妹那两条大长腿回缩,屈膝,蹬出去,红色高跟鞋闪耀着神圣血液的光芒,袭向冥王最关键的部位。我这个人对于踢裆的想象力和经验都很丰富,立马就替人觉得疼起来了。 现在我确定这位绝对是女的,出手就取下三路,男人打架不到万不得已没这么阴损。 冥王没躲,伸手就去抓对方的脚踝。他的动作很奇怪,并不快,也不凌厉,而是带着一种懒洋洋的风度,仿佛正在和两岁以下的小朋友玩老鹰抓小鸡。 在下打架多年,看着冥王似乎非常随意的动作,忽然觉得:这怎么防呢? 根本没法防。攻击的目的是伤害对方,剥夺或减弱对手的战斗力,所以才说攻击是最好和最有效的防守。如果做不到一击致命,至少令对方不得不躲避,陷入被动,不能集中力量和注意力发起反击。 不管打什么架,终极拳王金腰带争霸赛还是菜市场舞菜刀,这都是终极真理。 但冥王显然不归这个真理所管辖。 他根本就不在乎那双锋锐无敌的高跟鞋是不是要一下子就废了自己的小弟弟,是反正平常也不用呢,还是未雨绸缪穿了护裆呢?这是一个问题。总之他纯然专注于自己的动作——去抓那只还蛮好看的脚。这会儿我还关心这个,说明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 红高跟战士显然和我一样,发现自己全力的攻击反而导致了受制于人的危险,她立即改变动作方向,顺势一旋,整个人横着缩进了窗户,一脚踢在窗棂上,窗棂应声断裂,激射而出,砸向冥王。后者眼都没眨,肩膀一卸,窗棂砸中他又被弹开,一道红色的身影与此同时向冥王的左侧窜出,就在她动身的那一瞬,尖锐的声音从她身后发出,一系列动作都快如闪电。我看得眼花缭乱,等发现那些声音来自空中的黑色小点,忍不住大叫了一声:“有暗器!” 来不及了,那些暗器已经“叮叮叮”全部钉在了冥王的身上。 我想起奇武会的手册里面说冥王的防御力超卓,想必普通暗器根本无法奈何他,刚要松口气,那些暗器居然爆炸了! 爆炸声就跟吃了太多黄豆的人在电梯里面忍不住放闷屁一样,喑哑低沉,但连绵不绝,一口气响了七八十声才停下来。我定睛一看,哭笑不得,只见冥王站在那儿一脸严肃,身上的衣服全线阵亡,许多织物碎片掉到地上,已经看不出本来的面目,手臂上、大腿上零零散散的还剩下一些。他现在的模样随便往哪个公共场合一站,毫无疑问都犯了有伤风化罪。 我的注意力随即转到了冥王的肌肉上。 那根本不是肌肉,而是铁,或者金子,或者干脆是金刚钻之类的东西。那些东西也许比冥王的身体更结实、更硬朗,却绝不可能有他这种散发着柔和光芒的色泽。 不可能有那么柔韧。 被钉满全身的微型炸弹炸过之后,连一个印子都没有留下来,这太扯淡了吧! 不过他看样子真的不太高兴,我的视线转到他的手上。 五指紧扣,掌心中是红衣女子的脚踝。就在如雨般的炸弹暗器袭击之中,他还是一条道走到黑地贯彻了自己最初的作战方案,而且成功了。 那个红衣人现在就用单腿站着,离冥王的距离刚好是她一条腿能够绷直拉长的最大长度。她站得很稳,背向我们,身上一袭红裙。巷子里不知何处来风,吹得裙摆飘然如仙,很性感。 这两个人好像是合作一出双人舞,公主和乞丐的爱情之类的剧目,否则没法解释冥王干吗穿成这样。 大家僵持了一阵子,红衣女子缓缓回过头来,这个漂亮女人努力保持着镇定,但眼神中有着不可掩饰的惊恐,喉间咯咯作响,整个人都在不可抑制地颤抖。我想看看她这时候会不会唱个小曲儿什么的应应景,但冥王没给她开口的机会,说道:“你想死啊!” 我以为他是对人家发出致命的威胁,结果这话是说给我听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我手和脚上都缠满了黑色的、长长的头发,从四肢向身上分几路蔓延,好像我是织布机上的一个线轴。 光顾着看冥王打架,我竟然完全忘记了自己这儿还有一出。 一阵轻柔的呼吸如同清风一般在我后脖子处轻轻吹拂,有人几乎贴着我站着,而她的头发正有条不紊地缠绕着我。 我没法相信这玩意儿是头发,感觉它异常强韧结实,根本不是我从小到大在小铃铛头上拔着玩儿的那种东西。我大叫一声,又拉又扯又扭地挣扎起来,然后很快就发现这徒劳无功。 我的对手始终如影随形,她在收紧头发,如同捆绑一只大闸蟹,毫无怜悯。我的双臂向背后反过去,肩关节发出要命的咔嚓声,韧带拉长到极致,接下来估计就是一断了之。腿的日子也不好过,明明又长又直的两条美腿,在本能地和头发的束缚力的对抗之下,活生生地给扯成了巨大的外八字。 浑身上下,我现在唯一能动的地方就是脖子,但没有鬼上身的话,我怎么也不可能扭转三百六十度去咬身后的人。 我看了一眼冥王,他已经完事了,不知道对人家干了什么,红衣女郎瘫软在地,一动不动。我抽空惋惜了一下,他主动对我解释:“没事,敲昏了而已,三天之内没有战斗力,三天之后照样揍老公。” “好吧,那您现在立那儿的意思是……不过来帮帮我?” 他好整以暇地戴上自己那顶灰色快干帽,相当抱歉地对我说:“你现在相当于人质啊,兄弟,虽然人家没说,我也不能轻举妄动,否则你身上那些玩意儿随便一收紧,你就会死得屎尿齐出。这个,不好看啊。” 我擦,你关心的重点到底在哪里啊,浑蛋! 看样子他是不准备来帮我了,被兄弟背叛了的愤怒情绪刚刚维持了一秒,我忽然醒悟过来。 围墙的外面传来非常密集的窸窣声,就像有一万条蜈蚣正在往这边爬,我感觉花不了多少时间墙头就会冒出一大票生化危机里面才有的怪东西,然后争先恐后地跳下来把我们吃得骨头都不剩。 冥王对我眨了眨眼,原地起跳,单手抠住墙壁上一个几乎看不到的小凸起,而后身体上翻,就用一根手指支撑着整个人倒立而上,然后指关节屈了一下,以此为支点,腾空再翻,两下就到了墙头。以他的体格,我真看不出这种力量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转瞬之间,他已经越过墙头,消失在外面的世界中,窸窣声猛然间停止了一秒,而后变成了更大规模的嗡嗡声。我心里那个痒啊,到底是什么情况?冥王你报个信行不行? 但冥王再没有发出任何声息,留下我孤零零地站在这里,摆着相当猥琐的一个外八字撅屁股的造型。 好吧,这就是危急存亡的时刻,老子必须要出绝招了。 三十、恐怖的袭击 我大喝一声,使出吃奶的力气拼命跳起,成效不大,几乎就是象征性地身体往上耸了一下而已,但身后的人立刻一把把我拽住,头发如绞索般收紧,我的双腿紧紧并拢,被收成了一只烤鸭的模样——身体前突,四肢向后,我的鞋跟正对着人家的下巴。 这正是我所需要的。 我牙关紧咬,一道甜汁从右侧某个大牙中激射而出,短暂而强烈的震颤让我大打摆子。但也就是一瞬间的事,随着那古怪的甜味在我口腔中蔓延,我身后那位黑发女妖猛然发出一声短促而凄厉的尖叫,全体头发受到牵连,顿时松劲。我轰隆一声摔倒在地,随即一个合身葫芦滚到旁边挣开了束缚,翻过去一看,女妖您变白发魔女了啊,这会儿正双手捂住眼睛,满头都是白灰,裸露在面具外的皮肤正被烧灼变形。她痛苦不堪之余还保持着冷静,知道这会儿有人趁机攻击自己便是凶多吉少,急忙后退,贴墙而立,一手捂脸,一手从身后摸出长而锋利的刀,横放在身前戒备。长发飘散两边,看上去越发诡异。 摩根在我周身随机埋伏下的石灰辣椒水暗器果然有用。虫牙填补料中暗藏的则是草莓味脉冲发射的微型仪器,是约伯不知上哪儿捣鼓回来的。十号酒馆双雄联手,又于无形中保我全身而退。 我喘了一口气爬起来,顺着另一头的墙根悄悄往相反的方向蹭,准备蹭得离人远一点就撒丫跑路,这时冥王在墙外某个地方大喊了一声:“离墙远点!” 我身子比脑子反应快,一听就立马弹了出去,爬到某扇窗户的窗台下缩了起来。几乎就在我离开的同时,剧烈的爆炸声接踵而起,那道墙轰然倒塌,露出巨大的缺口,浓厚的硝烟弥漫四周。我死死抱住窗户边的墙才没被强烈的气浪冲个跟头,但身上脸上被打得火辣辣地疼。本来身上的衣服就被那位黑发女妖扯得有点四分五裂,这么一来就更分崩离析、惨不忍睹了。 不知过了多久,世界清静了。我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睛,先自己抹了一把脸,手上全是黑灰,还有一片片的血,耳朵和脖子好几个地方都疼得叫人发疯。再看那位拿着刀子、货真价实在负隅顽抗的朋友运气更差,被无数爆炸中飞出去的砖头砸了个正着,埋得结结实实的,不知道是不是已经挂了。 我把自己周身摸了一遍,还好,全须全尾。然后爬下窗台,跑到炸开的墙壁缺口前往外张望,眼前的一幕叫我立马就屏住了呼吸。 外面是一片极大的广场,以我的视力,看对面都有点吃力。这儿肯定不是公共领域,四周包围空地的都是中国古代建筑式样的房子,高高低低相连不绝。古怪之处在于,我所能看到的,都是房子的背面,都是一面面结结实实的墙。 我现在所处的也是其中的一面墙。如果跑到广场中心去看,我背后多半就是这个四合院的背面全景。 现在的广场上,只站着两个人。 冥王,斯百德。 冥王在离我大概十米远的地方。他的帽子不见了,身上只剩下非常有限的衣服残片盖住关键部位。他身上多了很多可见的巨大牙印,密密麻麻的,叫人头皮一紧。不知道那些窸窸窣窣声到底是什么东西,好在都没有咬穿皮。最大的变化是他的肤色,现在黑得令人震惊。估计刚才爆炸发生时,他直接就在爆点的中心地区,有没有受伤不知道,至少我没见着流血。 他双手下垂,抬头望天,表情非常严肃。 斯百德也在望天。他离冥王很远,看样子比较走运,毫发无损。 大家都望,我岂能甘于人后,但我往天上只瞥了一眼,一颗小心脏就立马停搏了。 我擦,就是看电视上北约空军轰炸伊拉克,老子都没见过这么多武装直升机同时出现。与此同时我意识到,自己的耳朵肯定在刚刚的爆炸中被震坏了,否则怎么可能这么多飞机铺天盖地,我却还觉得静悄悄的。何况冥王这会儿发现了我,对我挥手大喊着什么,我却只看到他的嘴巴张合。 我奋力爬过墙头,向他跑去,斯百德和冥王顿时双双看着我,两个人脸上的表情都变了,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们这么惊慌的样子。 冥王在前,斯百德在后,双双向我跑来,一边跑一边扭头继续望天。不管你练不练武功,地面奔跑的速度都快不过飞机。顷刻之间,如雨一般的炸弹自天空中倾泻而下,我大叫一声,扭身就想往四合院里跑。还没迈步,就有两枚炸弹一左一右砸到我的面前,我吓得跳起脚来哇哇大叫。这时冥王赶到,一把拉住我的胳膊,斯百德随后赶上,照着我的后心就是一掌。他这掌打得好,我整个人顿时飞天而起,四蹄凌空,向四合院的方向一支箭般射过去,几秒钟之后就啪的一声重新贴在我刚待着的窗户旁边,跟一块狗皮膏药似的。这个过程中最妙的地方就是,我没有感觉到任何冲击或疼痛,斯百德的掌力完全发挥了一架滑翔器的作用,very smooth,very easy! 我都来不及爬下来就赶紧回头去看,广场上那真是地狱一般的景象,炮弹纷纷落下,密密麻麻。就算是世界末日,炽天使往下扔火球,估计也不会比这个场面更可怕,by the way,炽天使是个什么东西?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那些炸弹都没有爆炸,只是特别沉重地轰隆响着,把地面砸出一个个大坑,就不出声了。斯百德和冥王左闪右躲,主要是避免被当头砸成肉饼的命运。前者的金刚之力尤其不是盖的,那么沉的铁砣砣,他竟然得空还可以捡起一两个对天扔出去。你要是这么都能砸两个飞机下来,我就真服了啊! 什么意思呢这是?炸弹可不便宜,用来当冷兵器用是不是太浪费了。 偌大一个广场,很快被砸成了蜂窝煤,开始我还在心里嘀咕着你们两个为什么一定要困在这里玩炸弹小子的游戏,然后醒悟过来,我就是这个游戏的终极boss,斯百德和冥王所作的全部努力都是为了拼命靠近我。大概他们知道,一旦让我落单,我就只能把“死”这个字背在背上了。 这时我的听力似乎慢慢恢复了一点,隐隐约约听到飞机的轰鸣,甚至还听到斯百德在喊:“汽车场电子屏蔽……失……你……走……”——是对冥王喊的,一边手指着我拼命戳。 我还莫名其妙,猛然间炸弹们好像睡醒了,这一轮掉下来的,争先恐后地开始爆炸,整个广场变成火焰地狱中心,乌云遮天盖地,眼前一片混沌。我狂叫起来,抱着脑袋就地往下一滚,心里拼命念:“小铃铛,你老公可不能这么死啊,尸骨无存的话我知道你死都不会相信我没命了,守一辈子寡太操蛋了,我没法接受你这样啊!” 在惊天动地的轰炸声中,耳边奇迹般地传来冥王焦急而清晰的声音,我下意识地摸了一下,以为我戴了耳机。冥王在叫我:“往东南方向三十度匍匐前进,快一点,听我的指令行动,快快快!!” 我一激灵,辨认了一下东南在哪儿,急忙爬将过去。硝烟呛得我不断地咳嗽,肺都要被咳出来了。四周什么都看不到,但天上飞机的轰鸣声还在继续,好像越来越多。爬了十几分钟,冥王的魔音又入耳来了:“站起来,沿直线拼命跑,撞到我身上再停!” 撞到你身上我骨头会寸寸断吧,但好过被炸弹炸成渣渣啊。我大叫一声,低头猛冲,果然冲了一段就直端端地撞到了某个坚硬无比的东西身上,胃部一阵抽搐。冥王的手环了过来,抓住我的肩膀,刚要启动又停下,他闷哼一声,手改抓为推,一把把我搡了出去。 这时候我看到混沌中一道雪白闪耀的锋芒,几乎是擦着我和冥王两个人的鼻子哗地闪过,从低到高,飞到远处。 那赫然是一个飞去来。冥王嘀咕了一声:“加雷斯?”然后下意识地去挽袖子,看来是劲敌。 斯百德的身影从远处出现,几个起落,鬼魅般闪到我们两个旁边,广场已经变成了一片废墟。轰炸停止了,硝烟之中还是能看到大批运送重装特种部队的飞机正往下降落。 斯百德转向冥王:“必须走了。” 冥王灰色的瞳仁中闪过一道亮光,看着我,心有不甘:“我要带上判官一起走。” 斯百德摇头:“你带不了他,他速度太慢,肉体凡胎。你带着他,他死得更快。” 显然他是正确的。 冥王只多想了一秒,就放开我,后退了两步,和斯百德一起猛然加速,瞬间就消失了,下一个起落已经在远处的建筑物屋梁。追击的炮火尾随而去,但我估计也只能无功而返。 两个杀千刀的,如此生离死别之际,告别的话都没有两句,情商太低了。我正愤愤不平,猛然间,那道熟悉的锋芒又掠过我的眼前,我心里冷冷地冒出两个字:完了。 飞去来打在我的头上,我只感觉嗡的一声,就好像任督二脉突然都被打通了一样,脑子里面瞬间无比清明。 我看到小铃铛哭成一团的脸,看到她妈妈在病床上一针一线给我们俩做的婚床枕套和被单,看到摩根和约伯坐在十号酒馆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天,看到隔壁三婆很不高兴地等着我过去陪她遛弯儿,但又一直不肯付护工费。 我的前半生以一种简报的方式从我脑子里掠过,电光石火,最后的是小铃铛的脸,越放越大,越放越大,最后充斥了我的整个脑海。 但这时候我并没有照正常的程序发展成眼前一黑晕了过去,接着长眠不醒或者进入另外一个世界,我始终保持极度清醒,只是没有了一丁点儿、极轻微的活动能力。 我眼睁睁地看着那个飞去来在空中盘旋一圈,仿佛在炫耀又打了人家一个头的伟大胜利,然后回到一个男人的手中。 彪悍的光头男,这形象不去街上当流氓真是可惜了。他穿着黑色上衣,表情冷酷,一伸手接下飞去来,过来看了看我,然后对另一个人说:“这是谁?” 我试图把视线转到那个人身上,但就连眼睫毛都拒绝大脑发出的任何指令,幸好那个人自己走到了我的面前。 一个在任何地方都能见到的普通中年男人,每日过的想必都是老婆孩子上班下班的沉闷生活——换言之,也就是我和小铃铛曾经和现在都梦寐以求的那种生活。 他淡然地看了我一眼,摇摇头:“没有见过他的资料。” 然后他们两个就在那儿讨论起来了。 “董事会成员有这号人物吗?” “以前的资料显示没有,但这一次全球范围的追捕中,有大量的影像资料证明他一直和奇武会的核心人员在一起。” “刚才的突袭行动中,冥王竭尽全力要保护他,直到实在迫不得已才独自逃逸。” “是奇武会的人,还是奇武会需要的人?” “奇武会的核心人员都有独特的战斗力,他似乎没有。” “他也能打,但纯是街头混混的打法,很实用,但不出奇。” 如果我能说话,我铁定会即刻发出严正抗议:街头打法能打出风格打出特色,很不容易好吗?知道前前后后要揍过多少人而且被多少人揍过,才能换来那点儿成效吗? 他们招手让人过来推我走,结果一推我就咣当一声倒在了地上,像一个木乃伊似的。大家都被吓了一跳,赶紧蹲下来查看。瞳孔,脉搏,心跳,然后光头男厉声吼起来:“叫救护车,他中毒了!” 中毒? 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我不是被飞去来砸中了神经中枢才这样子的吗?怎么会跟中毒扯上关系?何况从今天下车进了奇武会的聚点开始,我水米未进,到哪儿去中的毒呢? 我就这么很有派头地直勾勾地望着前方某个点。救护车很快到来,医护人员七手八脚地把我抬上去,光头男也上了车,一番乱七八糟的插管检查程序之后,他问医生:“什么情况?” 医生说:“神经性毒药,呼吸吸入,幸好摄入量还不够多,现在处于表层肌肉麻痹状态。再拖延一会儿,内脏开始麻痹,那就没救了。” 光头男俯身过来注视着我,他那双绿色的眼睛冷酷至极,让我麻痹了一半的肌肉都慢吞吞地打了个寒噤。 我们这么直勾勾地对视彼此,他皱着眉头自言自语:“你到底是谁?” 语音传入我的耳朵,沿着神经传达到脑,脑子里面有个什么地方咔嗒咔嗒、咕噜咕噜响了几下,然后我忽然明白了意思。这不是中文,也不是英文,天知道是哪个国家的语言,但我偏偏就懂了。 那个医生和光头男多半是老乡,在旁边嬉皮笑脸地搭话:“用蛰合疗法治疗,过几天他就没事了。你有什么到时候直接问他就行,他不说的话,你的刑讯逼供之法也算是天下无敌吧。” 什么?刑讯逼供?这不是法治社会吗?再说了,以我的那点儿出息,要什么刑讯逼供,我担保,给我一碗蛋炒饭我就什么都招了,这会儿正饿着呢。 但人家听不到我内心深处发出的呐喊。光头男深表赞同地点点头,说不定脑子里已经闪过了一两百种能令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妙法。他摸出手机对着我的脸咔嚓乱拍,然后打了个电话:“我传两幅图片给你,帮我查这个人的来历。” 完了,小铃铛肯定会被连累了,不知道她把那些抚恤金藏到安全的地方没有。 救护车一路呜呜前行,好一会儿才到医院,我直挺挺地被抬下去折腾了一大圈儿,深切体会了身为僵尸之苦。这颇似在芝加哥被咪咪和摩根联手整治之时的感觉,但相比之下,我不得不佩服咪咪的技术,就算是扎个吊针那么简单的动作,他都做得行云流水,出神入化,针进针出不酸不胀不痛,痒痒的还挺舒服,哪像眼下这位护士,已经在老子手臂上乱扎了二十几下还一脸茫然,我想说:“您当年上学的时候老师有教你血管这种东西在哪儿不?” 正在腹诽中,护士猛然间全盘放弃了,对着门外喊:“来个力气大的帮我给他扎针,他的皮肤跟石头一样硬,扎不下去。” 我一下子眼如铜铃,心如鹿撞,有没有搞错啊? 那位护士可能觉得我瞪她,低下头来看了看,再次对着门外喊:“涂根警探,涂根警探,这人醒了。”她话音方落,就有人应声而来,看样子一直在外面候着。他和光头男一样把脑袋伸到我的正前方,怪好奇地瞄着我,那模样和某些失业了没事干、在街上走着走着就唱黄梅戏的中年男子毫无二致。 但我和他打了个照面,就知道这位绝不是好糊弄之辈。 他问我:“你是谁?” 三十一、乏善可陈的人生 我是谁? 我是丁通,今年二十三岁,住h城烟墩路二百三十号之三的小平房,没工作,没学历,没爹妈,有户口,有身份证。二十一岁生日刚过那会儿,小铃铛的妈想让我试试看当出租车司机,所以还去考了个驾照。整个东门菜市场和十号酒馆的人都认识我,派出所那一沓打架斗殴的案底也是含金量十足。 我的履历如此简单,语速快点的话,一分钟就能说一个全须全尾。 但就算我一分钟能说八十次全须全尾,问的人似乎都打定主意,完全不信。 第一次听到涂根这么问我,我在病床上挺着,刚刚恢复一丝知觉。 第二次再问,我已经行动自如,结果待遇一落千丈,床没得睡了,直接被拎到一个小黑屋里。 作奸犯科的终极目的地——审讯小黑屋。 四壁铁灰,我面前一张小桌,头顶上赤裸裸一盏孤灯。暗影重重,阴森吓人,压迫感十足,跟电视里看到的是一样一样的。 审我的人叫涂根,连续三天,他每天早上七点准时和我相见,头发乱糟糟的,身上永远是一件松松垮垮、好像一礼拜都没换的蓝色衬衣,连我都觉得他这样穿有点不合适。 也许他根本无家可归,每天都工作到深夜然后就地一滚,睡到办公桌下。但从旁人对他的态度来看,抓我的人是什么来头,他都在其中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他总以一副快要过劳死的样子走进来,唉声叹气地坐下,紧接着在开始问我问题的那一秒钟,整个人精神状态为之一振,从头到脚容光焕发,连气场都变了。 除了瘾君子,我还真不知道谁能这么周期性地枯木逢春。 也许工作本身就是他的春药吧。 一开始他根本不和我谈其他,只是很有耐心地揪住“我是谁”这个白痴问题不放。他问我丁通的写法,名字的来历,然后切换到我父系母系的情况,再从任何一句我随口丢出去的话入手,翻来覆去地抓细节、打听故事。 他的记忆力和注意力都惊人,不管我的叙述多么冗长而颠倒,他都不会错过也不会忘记任何细节,经常冷不丁打出一耙,回到某个我自己都已经忘了的节点,重新探索新的事实和方向。 我经常被他噎住,然后出现“你怎么知道我十九岁才破处的”这种疑问。 到第三天,我都做好准备要把约伯屁股的形状向他好好描绘上一番了,否则实在找不到什么新鲜话题了。从知己知彼这个角度上来说,他对我了解之深之全面,足可打败我的一切狐朋狗友。 唯一我没有说到的,也许恰恰是涂根最想打听的,那就是和奇武会搭上关系的来龙去脉。 原因很简单,奇武会和我没什么感情,从头到尾我都是那张被霸王硬上的弓,霸王本人最后结果如何关我屁事。 但是,一旦我从十号酒馆偶遇斯百德开始叙述,就势必要把约伯、摩根、咪咪甚至小铃铛以及她手里过好日子还有给妈治病的钱,都牵扯进去。 尽管我身为囚徒,在此不知天日,但内心深处我仍然盼望未来会有回到烟墩路十号酒馆的那一天。我想坐上吧台正中的那张椅子上,丢一个飞镖看能干掉谁,然后对约伯说:“哥们儿,你都不知道我前段时间过得是什么日子。” 我的直觉告诉我,如果我说出他们的存在,这个梦想就会永远破灭。 嗯,也许十号酒馆的老板能够改变这个悲伤的结果。在我们心目中,十号酒馆的老板神威盖世,足可击退一切来犯之敌,解决任何危机,不管是地震还是异形,他都能吃得死死的。问题在于他也是个神经病,说不定当天心情不好,就会干脆站在入侵者一边。 所以,我决定至少站好自己那班岗。 抽离掉奇武会这个大高潮,我的人生便十分乏善可陈。被审了三天之后,我完全失去了开口说话的兴趣,只剩下坐着翻白眼、缄口不言的力气了。 涂根若有所思地看着我,过了很久,打破了我们之间的沉寂:“我有将近三十年的审讯经验,从个人角度来说,我相信你说的关于你自己的一切,都是真的。” 我翻了翻白眼,嘀咕了一句:“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谢谢。” 那是一个神奇的时刻,就好像两匹狼架着势,憋着气,准备从不同的方向突袭一只山羊,暗中较着劲看谁先出击,谁会落后。 结果一不小心,山羊跑了,我们两个忽然都放松了下来。 涂根三十年的审讯经验值也不好攒啊,这种房子,待久了真心会折寿。 他点点头,身体往后仰,甚至还伸了一个懒腰,然后说:“但是……” 我他妈真讨厌“但是”这个词,是哪个王八蛋发明的这个词,活该拿去祭天啊! “你说你是丁通,孤儿,小混混,住h城烟墩路。” 我莫名其妙地打了个寒噤,生平第一次觉得这几个关键词如此脆弱,不堪一击。 “我们采集了你的照片、指纹、DNA,却在任何数据库里都找不到你的任何资料。我和你待在这儿的时候,我们的工作人员去了h城,做了大量的调查工作,没有任何人可以证明,有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存在过。” 这几句话就像一个霹雳打到我脑仁正中,我立刻跳起来,张嘴想要大吼,但是张到一半,就硬生生把想说的话咽下去了。我马上反应过来,这一定是奇武会所为,否则有什么力量能够手眼通天到这个程度?不仅仅抹掉死的档案,还要抹掉活的印象。 心沉到脚背上的感觉如此真实,真实得我忍不住想伸手摸一下自己的脉搏是不是还存在。一切“丁通”的资料都宣告消失,唯一为我留下的是“判官”这个身份。这一手釜底抽薪,实在彻底。 我的反应都落在了涂根眼里。当我重重坐回椅子上,满脸都是难以想象的震惊和迷惘。他随后使出了大杀器。 桌上摊开一堆照片。我瞟了一眼,全是我和奇武会的人在一起的合影,从角度和照片中人的神色来看,都是偷拍或抓拍的。有我和斯百德的,我和冥王的,我和诸葛的……“看起来你和他们很熟。” 找一个完全不知情的旁观者来看,他多半也会如此判断。有好几张照片还是我和冥王在斗地主呢,谁能说自己和牌搭子不熟啊,我靠。 “你从哪儿弄到这些照片的?奇武会安排了一个秘密摄影师跟着我们?” 但涂根很诚实:“不关奇武会的事。你看这些照片精度都不高,来自各种摄像头,岗哨的、大街上的、交警流动哨的以及追捕你们的各方面力量。” 我和我的好基友们还真是去过不少地方啊,有一张就是我和诸葛一前一后下飞机,但斗地主那张是怎么回事? “那是有人匿名投递过来的。照片装在一个信封里,信封背后写了账号——我们公布了地址和电话,征求奇武会被通缉人员的一切信息,有重奖。” 我顿时一口气上不来,醍醐灌顶啊朋友们,这卖我的不是别人,绝对是约伯那个王八蛋啊! 不过,这倒真是他的风格。此刻把前因后果连起来一想,我心里忽然拔凉拔凉的。 涂根一直观察着我,他敏锐地捕捉到了我心中的忐忑,忽然说:“奇武会设局陷害你?” 我犹犹豫豫地瞄了他一眼,期期艾艾地说:“不……不会吧。” 隐隐约约想起冥王为了保护我,金刚之身被榴弹炮攻破,重伤而逃的情景,又想起诸葛气定神闲,带我奔袭千里而面不改色的气度,还有斯百德那种神经兮兮,但深不可测的风采。 老实说,在我看来,那些完全是半人半神的角色,他们有个毛的必要来陷害我啊? 涂根一笑:“下过象棋吗?” “象棋?没事的时候在公园里看过人家下。” “舍车保帅,知道什么意思吧?” “车?我看起来像吗?最多是个过河卒子吧。” 涂根摇摇头:“如果你是丁通,在奇武会眼里,你连过河卒子都算不上,撑死了你是棋盘上的一个格子。” “但你是判官。” 我沉默了。 那套奇武会发给我的二表哥西装,在和冥王一路搏杀外逃的路上被撕成了各种程度的烂布条。自此之后,我估计再也没机会穿这么好的衣服了。当我打开那个小箱子见到那套西装时,我还高兴地以为自己结婚的时候不用浪费钱买礼服了呢。 真是来如春梦,去似朝云,徒留叹息。妈的,这个生死存亡的节骨眼儿上,语言中枢请你不要乱发神经好吗?! 判官。 从第一天在十号酒馆偶遇斯百德开始,我本来一条小溪般波澜不起的日子就如同被踩了一脚急刹,然后掉头往匪夷所思的方向而去。 一切都不再真实,没法真实。 三十二、奇武会的力量 病房。 把我看过的所有电视电影地摊小说里的情节都搬出来,那些突然被天降大任的屌丝主角都没我的遭遇来得离奇。 这一刻涂根似乎点醒了我。 全世界都在追捕奇武会,倘若毫无斩获,势必不能善罢甘休。抓不到董事会的核心成员,就会接连不断地破坏他们的组织基础和核心业务。就好像隔壁三婆不给我护工费,我就老去他们家二妞的水果摊上强拿进口蛇果是一个道理。 奇武会的力量再大,也不可能长期和全世界正面抗衡。他们的命运如同泰坦尼克号,看起来庞大、强悍、坚不可摧,但注定折戟沉沙。 最完美的转移注意力的方法,是让追捕的人取得阶段性的成功。 比如抓到一个核心成员。 为了避免牺牲,更完美的方法是让人家抓到一个假冒伪劣的核心人员,牵制涂根他们的注意力和精力,争取喘息的时间和空间。 我相信以斯百德那几个老狐狸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能耐,只要能够稍微缓过一口气来,他们就能妥妥地打包好金银细软、房产证,脚底抹油溜之大吉,直接到外太空安居乐业,男耕女织——倘若有人言之凿凿地告诉我他们拥有一整个独立产权的空间站,我也绝对笃信不疑。 怪了,我又没说话,明明只在沉思默想,成语怎么也出现得越来越频繁,这到底算不算一个好兆头? 我不知道涂根是不是和我所见略同,也不知道他对于自己的猜测有几分把握,但我阴晴不定的神色必然全数落在了他的眼里。 他试图施加更多压力:“奇武会这样处心积虑地算计你,你不觉得恐惧吗?”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看着他:“既然你都查不出来我是谁,你又怎么知道我是否恐惧呢?” 他对我的反击似乎早有预料,点点头说:“我相信你会愿意跟我们合作的。”一边说一边示意我起身,“来吧,我带你去见一个人。” 这么小的审讯室,居然有两个门。我进来的门外面是一个暗无天日的走廊,而现在出去的这个门外,则大大出乎我意料——豁然开朗,直通室外。 门在背后关上,面前是一个足有两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圆形草坪。我稍微观察了一下,草坪上的植物都是纯天然的,以我半个专业园艺小专家的眼光来看,至少有半年没人打理过了。草坪被高高的围墙包了一圈,墙头上密密麻麻地布有岗哨,架着黑洞洞的机枪和小型榴弹炮,全部正对草坪中央,杀气腾腾。我擦,这是要防什么呀? 围墙上均匀地分布着宽窄可容一人进出的小门,铁灰色,和我刚才待的小黑屋的门感觉一样。也许就是许许多多其他的小黑屋吧。 涂根一马当先走上草坪,我抬头望了一眼那些枪啊炮啊的,心想这才叫上天无路入地无门,那就走吧。 草丛里有无数的蚂蚁、蚱蜢、屎壳郎以及蜿蜒出没的蛇,头部三角,眼神冰凉,一看就知道又毒又寂寞,咬人没商量。涂根深一脚浅一脚地踩过去,视若无睹,我苦苦压抑着想抓两条出去做个龙虎斗补身体的想法,跟在他屁股后面。 横穿整个草地,来到对面某一扇灰色的铁门面前,涂根伸手打开,转头看着我:“请进。” 门后是一条短短的白色走廊,走廊尽头是一扇玻璃门,里面的境况我倒是再熟不过。 病房,病床。 病床上躺着一个人,不知道是真的很老很老了,还是因为生病变成那样。他须发皆白,皮肤上布满黑色斑点和皱褶,全身插满了管子,被许多仪器包围着,严密监控着他的每一次呼吸、心跳和血液的流动,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面目。 基本上,一个人身体状况的糟糕程度跟身外包围的多余东西的数量成正比。这位基本上已经算是满值了。 我和涂根站在玻璃门外,我不明白他带我来这儿的用意。难道这是我失散多年的亲爹?但你们连我是谁都不知道,这是上哪儿给我找的一爹啊? “他叫亚伯拉罕,犹太人,二战的时候全家被送进集中营处死。他当时只有四岁,奇迹般地生存了下来。” 我听着涂根的讲述,注视那老者一动不动、似死犹生的侧影。 “将近七十年后,他事业有成,退休后颐养天年,却在从米兰飞纽约的航班头等舱里,被奇武会的杀手下毒。只因为他们认定,他是犯下多桩谋杀罪的凶手。” 这么老的老头还能当连环杀手,真是够励志。但我当然也知道,真正的罪犯,其实根本不需要自己动手杀人。 我问:“奇武会认为他犯了什么罪?” 涂根说:“投巨资帮助以色列非官方组织追杀当年的纳粹残余分子和新纳粹骨干。” 听起来简直是梁山好汉,替天行道啊。尽管我没读过书,对世界史尤其一窍不通,但“纳粹”是个什么词我还是懂的。奇武会为了这个去追杀他? 涂根是个很诚实的人,从看到他第一眼起我就这样认定。尽管他必然深具手段与智慧,但我感觉他说出来的话值得相信。他说:“我想,奇武会也许认为他有故意为之的判断失误。” 明明对方不是纳粹,也借复仇之名一刀捅死。 明明是不可告人的私怨,却以为犹太人复仇的冠冕堂皇的借口而为之。 老实说,以我对奇武会风格的了解,估计他们的判断八九不离十,那这位老头儿的事迹可不容易感动我哦。 涂根举起一只手按在玻璃门上,缓缓地说:“首先,奇武会杀错了。他确实捐了不少钱给以色列,但都在教育和医疗项目上;其次,就算他是罪人,但你想一想,奇武会是否也是同样的案例,只是他们更强大,也更可怖。” 我悚然。涂根一针见血。 这恰是我对奇武会最深的疑虑与戒备。从第一天他们给我的第一个任务——分辨芝加哥杀人案的杀人凶手开始,我就在想,如果判断错了,那也许是我的问题,但如果那两个人都根本不是凶手呢? 无端端地被架在审判席上,浑然不知道自己下一分钟就要遭遇灭顶的惩罚,连大喊一声“人不是我杀的”的机会都没有。如果奇武会这样做没问题的话,那我们要法庭和律师来干吗啊? 热血涌上头一秒,我转头刚要开口,忽然见到涂根嘴角那微妙到几乎看不见的一丝笑容。也许甚至他都没有想过要笑,但一旦感觉到我被触动,他的身体就提前预告了情绪。他一直在仔细观察我,也许凭直觉就知道,我是个一根筋绷到底的人,非常容易就会被牵着鼻子走。 那丝自觉自发的笑容阻止了我。 默默看着病房里的老犹太人,我想起什么:“奇武会追杀他,他居然没死?纳粹手里逃了,奇武会手里又逃了,这是什么命啊,这么大!” 涂根说:“当时头等舱的乘客里恰好有一位芝加哥大学附属医院的名医,立刻出手施救,保住了他的命,但毒性太重,从那之后他就没出过病房。” 芝加哥大学附属医院?名医? 咪咪那张富有特色的脸立刻浮现在我脑海中,但我实在没法想象他揣着一个泡菜已经变成酸菜的三明治去坐头等舱的姿态。 忽然之间,沉默降临四周。我和涂根之间失去了所有的话题,因为谁都知道,沟通已经毫无意义。 有意义的是决定。 良久,我终于艰难地说:“我不知道你能从我身上得到什么。” “我想,这个你其实不用太操心。”有一个低沉的声音缓缓地响起,应和着沉重的皮靴踏地声。 我心里一惊,回头看了一眼,就忍不住一阵恶寒。后脑勺麻麻的,掠过一阵不祥的预感。 那位后脑勺儿带纠结黑色文身的仁兄又来了。我忍不住在他身上看了好几圈,想知道那个砸得我灵魂出窍的飞去来到底被他藏在哪儿了。 他有一双如同烈焰般时时刻刻在燃烧的眼睛。 加雷斯。 他慢而从容地踏过来,站在涂根身后说:“判官先生,有很多事情我都想从你身上得到答案,但是……” 只要调子开始转折,接下来的话我一般都不爱听。 “我希望我好好地问,你可以好好地答。否则的话,我保证我会有最少一百种方法,让你不得不答。” 涂根暗暗吸了一口凉气,大家都沉默着,谁也不看谁。四周密布着诡异的张力,就像屠宰场的员工一边净手,一边还喃喃着为下一批生猪念往生咒。 我鼓起勇气正面接触了一下加雷斯的眼神,立马就服软了。 奇武会的人固然都极度神经病,莫名其妙地能打,据说还杀人如麻,但我和他们中的每个人在一起,感觉基本还是良好。 而这位仁兄完全不是善类,基因里可能就缺少“开玩笑”这种DNA片段。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每一个字都严酷而冰冷,恍惚间我甚至闻得到铁与血混合的苦涩腥味。 一旦我表现出任何不合作的迹象,他多半会一个马踏飞燕上来,一脚将我踹翻在地,掏出鞭子、蜡烛逐个施加大清十大酷刑。(我有没有想太多,马踏飞燕然后是什么?)我们三个人就这么戳着。 涂根的神色里浮起了不安。他这个和加雷斯一伙儿的人都不安,这真是无声处听惊雷般的恐吓啊。 过了良久,加雷斯终于失去了耐心,身体一动,似乎就要向我扑来。我猛然高举双手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我说,我什么都说。” 三十三、没有开始的终极格斗赛 从巴黎开往马赛的城际快车将在半小时之后到达。太早了,站台上没什么人,摄像机尽忠职守,拍下了每个乘客走进站台的细节。 最先进入站台等车的是一个弯腰驼背、须发皆银、长髯飘拂的老人,但从正面仔细看,其实他的年纪不算大,脸部皮肤平滑,眼角甚至没有一丝皱纹。 他手里拿着一个苹果,挎包放在脚下,一直望着列车来的方向。 六点十五分,两个歪戴棒球帽、体格高大的黑人进入了摄像机的拍摄范围。他们表情阴沉,眼睛里都是血丝,看样子像是通宵未睡。其中一人手上拿着金属球棒,两个人的年龄都不会超过二十五岁。 他们在站台入口停了几秒,而后径直走向拿苹果的老人,一路挥舞着金属球棒,在垃圾桶和站台柱子上敲出巨大的声响。而后,他们一前一后围住了对方,嘴里似乎在说什么,球棒一刻不停地挥舞着。从摄像机里看不知道他们的目的,但无法忽视的是他们越来越愤怒的表情,似乎这个看起来与世无争的老头和他们有不共戴天之仇。 这时又有一位乘客走上了站台,几乎可以肯定这是一位快递员。他穿着灰色的快干服,同色的棒球帽,很瘦弱,伸手拉着一个和他的形象格格不入的桃红色行李箱。 他对站台上正在发生的小争执视若无睹,走到了另一头的长椅前,坐下来,看着自己的手指。 就在这个时候,那三个人的争执直接升级成了武斗。金属球棒呼啸着向银发老头砸过去,首当其冲的是那个红润的大苹果,顿时烂成一团,黏在了手上。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苹果,脸上毫无表情,连长胡子都没有颤动一下。 这种毫无表情说不定是极度恐惧的表现,但混混们把这个当成是挑衅。 球棒再度挥起,这次的目标是对方的头。在这种力度的打击下,不管是苹果还是后脑勺,区别都不会特别大。 掠阵的黑人小混混嘴角露出残忍而兴奋的笑容,抽搐般抖动着双腿,他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玩弄起一把小刀,很锋利。 通过摄像机监控站台情况的保安急忙报警,按下了一个按钮,前后没有超过十秒钟。 再转回到站台的监控屏幕上,他发现情况突变。 玩球棒的朋友已经瘫软在地上,双手捂着自己的脖子,眼睛凸出,嘴角带血,僵卧在地上,生命的光芒正从他的身体上急速消失。玩弄小刀的那位完全没有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他拿着小刀,看看自己的伙伴,又看看那个老人,愣了好一阵子之后,猛然扑了上去。 他的攻击所取得的唯一成果,就是要了自己的命。 银发老头一拳打在了他的肘部,改变了行凶者持刀行刺的方向,刀子刺入他自己的心脏正中,然后银发老头在刀柄上轻轻敲了一下。 刀锋无声刺入,就像切一块温过的黄油。 保安在车站监控室里尖叫起来,但站台上的好戏还没演完。 银发老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转身向站台出口走过去,只差几秒钟,他就可以脱离摄像机的监视,但这时候一样沉重而巨大的东西凌空呼啸而来,他退了一步,一伸手接住了那东西。 一个粉红色的行李箱。他接住的瞬间手上一沉,再抬头看,行李箱前站了一个人。 瘦弱的快递员,此刻向中年人露出几乎算是羞涩的笑容:“银屠,你好吗?” 一阵无名的锐利感逼近银发老头,他退了一步,松手,行李箱落地,发出巨大的声响:“冥王?” 快递员被人家一口叫出名字,忸怩地点点头,跟在相亲似的:“哎呀,你都认识我了,不枉我追了你这么多年啊!” 银屠毫无表情:“我听说你最近自身难保。” 冥王非常诚实地叹了口气:“的确,但在这里见到你,却不出来打个招呼,实在怪遗憾的,不是吗?” 银发老人不再答话,又退了一步,开始卷袖子。快递员的笑容更灿烂,好似旧友重逢一般,也开始卷袖子。两个没有观众的拳王,准备在站台上来一场无差别的终极格斗赛。 但这场比赛还没有开始就结束了。 大批重装警察在数十秒内蜂拥而入,封锁了整个站台。车站穹顶,特种部队腰上系着安全绳悬垂而下,枪口对准快递员。子弹上膛,箭在弦上,不用说也知道,大家接到的通知是:凡有异动,格杀勿论! 一毛钱玩笑都不开。 快递员脸上掠过一丝极轻微的讶然神色,四周看了一圈,但毫无放弃的意思,像一条被围在当中的眼镜蛇,随时准备找到最细微的缺口突出重围。 可他所看到的却是站台入口处有一个神色冷峻的光头白人男子在大批重装警察的簇拥下出现,手中的飞去来精光四射。出入口被封锁,列车显然暂时都不会来,铁道两头黑压压的一片之中,闪着不祥的寒光。 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这一切,对快递员来说,似乎都没有造成决定性的心理压力。 他转过头来看了一眼那位银发老人,这是在他对连环杀手的多年追捕中唯一一位能够正面交锋后还全身而退的对手。此时虎视眈眈,于左侧近身处掠阵,随时准备对冥王出手,毫无退却的意思——非常明显,他和警察们是一伙的。 快递员笑了笑,轻轻地说:“原来是这样。” 然后他似乎就放弃了。 他举起双手,嘴里嘟囔了一句什么,随即被加雷斯和如狼似虎的重装警察联手压倒在地,五花大绑,手脚都上了电子镣铐。这是兼具传统沉重的特性与现代高科技的电子镣铐,如果试图挣脱还会立刻爆炸。 他被拉了起来,加雷斯平静地说:“冥王,你好。” 冥王笑了笑,和平时一样,说:“加雷斯,你好。” 卷好了袖子却没有打成架的银发老头似乎被所有人忽视了。他拎起自己的包,无声无息地向站台出口走去。 作为诱饵,他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大家都装作没有看到他,尽管每个人心里都在嘀咕:“这是通缉榜单上排名第一的职业杀人犯啊!就这么警匪合作、戴罪立功地跑了?” 三十四、丁通的交易条件 秋天到了,杂树生花,秋实累累。默默地望着庭院中的风景,我怀念着久未谋面的故人。具体怀念的内容包括:王八蛋咪咪和摩根好死不死非要动我的语言中枢,现在好了,我有事没事就要伤春悲秋,吟诗作赋,而且一旦开始了,不念完一首打死都停不下嘴来,这症状跟得了狂犬病是完全一样的。 我现在待的地方从内部看起来,是一套袖珍型的小公寓。三个单间——洗手间、卧室、起居室,每一个房间都有门,而且尽管陈设简单,该有的倒都一应俱全,相当人性化。倘若不考虑结婚生小孩那么复杂的问题,一个人住一住其实还挺舒服的。 但只要把起居室的大门一打开,就会发现事实的真相冰冷而粗硬,而且还一根根的。 一根根的栅栏,仅可容一人出入的小门上配了一把电子密码锁再加上一把沉重的灌铁水的实心大锁。 门外是一条长长的白色走廊,绕建筑物一周。走廊上均匀分布着黑色的牢房门,有四人间也有六人间,四个角落有将近七八米没有房间,只有密密实实的墙壁。 走廊下是一个中庭,足可容下几百号人排排坐。地板是最不怕脏的,所以用了最脏的灰黄色,并且用黑漆涂成一道一道的,不知道是干什么用的。 上空是穹隆的玻璃屋顶,没什么遮拦,白天的采光很好。我站在栅栏门边,可以将中庭一览无余。 逢年过节的时候,中庭会摆上自助餐台和临时用餐桌椅,就算穷凶极恶,也要互道圣诞快乐,这种做法还蛮有兼容性的。 没错,我住在一个监狱里。 itty wolf,在波兰赫尔辛基的远郊,在任何城市地图或旅游指南上都不可能找到这个建筑群。周围刻意扩展出广阔的荒地和丛林,倘若有人能够越狱成功的话,很有可能没一会儿就完全迷路,更有可能踩到地雷或其他什么埋伏而一命呜呼。这所监狱在设立之初,确实有人尝试过越狱,后来这种念头就慢慢绝迹了。第一是因为看守超乎寻常的严格,逃出去的机会很小;第二是有规章制度,如发现任何越狱行为,无须请示,一律格杀勿论。 这的确算是相当残忍、冷酷的管理手段,但如果有人知道里面关的都是些什么来头的主子,恐怕都会举起双手双脚对此表示赞同。 唯一个人资历不够但还住这儿的人大概只有我。 更惭愧的是,我还住的是第一类重刑犯才能住的“全限制级单间”。每天独自放风,不允许和任何人接触,有台电脑可用,但是不能上网。过去的八个月里,我足足把《植物大战僵尸》通关了二十几次,无尽版打到了一千八百多关。 今天早上起来,我按照自己设置的生活规律,吃早饭,锻炼身体两小时——包括跟电脑里面的软件学习太极拳、修习内力以及狂做俯卧撑锻炼胸肌。收了汗洗澡,正在想要不要把《植物大战僵尸》再玩通关一次,忽然门外的栅栏传来“哗啦啦”收起的声音。 我过去打开门一看,涂根站在外面对我笑了笑,好像来探亲访友一样。 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果然,他马上就说:“诸葛落网。” 我愣了五秒,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八个月前,在加雷斯的刑讯威胁前我丢盔弃甲,溃不成军,当了奇武会的叛徒,而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那本奇武会的介绍册子里的所有内容都在我脑海里。 我供出了他们的办事处地址、他们的热线电话、他们的网址、他们的团队规模和核心成员名单。 我供出了他们在全球拥有的一千多处门牌号码全部一样的物业,我供出了奇武会核心成员的外貌特征、特长和组织职能。并且根据我对他们的第一手了解,主动对涂根和加雷斯部署的行动提出了建议和意见。 我投诚的第三十七天,根据我提供的情报,国际刑警组织和全球通缉榜上排名第一的职业杀手达成了合作协议,一直在追捕这个杀手的冥王果然没忍住出手,中了埋伏,在法国落网。 第一百五十一天,斯百德在澳门的一艘豪华赌船上,百家乐赌到最后一把,眼看就要把庄家的毛都赢光光,加雷斯从天而降压扁了赌台,硬是没让大家看到那一把底牌。 之后很长一段时间,局面陷入沉闷,最老谋深算的诸葛一直神龙见首不见尾。 直到这一分钟。 涂根罕见地脸有喜色,连续说了两次:“不容易,真不容易,这个老狐狸。”他还想跟我详细叙述追捕诸葛的过程,我从他眉毛的飞舞弧度都看得出来,那必是一场酣畅淋漓、波谲云诡、体力与脑力并重的恶战。 但我对这个结果有一种奇怪的抗拒心理,诸葛挥洒扑克、力敌千钧的潇洒气概犹自鲜活,心中不知是悲是喜。 涂根看了看我的表情,知趣地咽下了说书的冲动。尽管诸葛被抓,但他的任务还没有全部完成。奇武会董事会中最危险、最高深莫测的一个人仍然逍遥法外。 先知。 如果说之前对冥王他们三个人的追捕已经基本上摧毁了奇武会的武装力量和组织架构,那么先知手里现在握着的,恰是他们的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张王牌。 涂根没有对我说得那么仔细,但我自信我的判断没有错。 那张王牌就是奇武会数字滔天的财富以及他们用于控制旗下十二个财团的首脑人物的核心机密。 只有抓住他,才算是真正打到了奇武会这条巨蛇的七寸。 怀着行百里半九十的那种既兴奋又忐忑的心情,涂根抽出起居室里唯一的一张椅子,坐下,拿出随身携带的笔记本垫在膝盖上,翻到最后那几张空白页。 之前的每一页都填满了我们共同切磋讨论的无数线索、想法以及细节。涂根自己都承认,即使抛开我所拥有的内部情报,我在蛛丝马迹之间盘旋时的推理与直觉之准确,连他都自叹弗如。如果我爹妈没有抛弃我,而是老老实实送我去读书的话,说不定我现在是福尔摩斯本人呢,就算不是,至少也是凶杀组的一级警督啊。 他拿出铅笔,满怀期待地看着我:“关于先知,你怎么看?他最有可能藏在哪里?” 我看着他,一言不发。涂根觉得有点奇怪:“怎么了?” 我笑了笑:“这是最后一个了吧?” 他的表情是:“废话。”但没有说出来。 我绕着屋子踱了两步,站定在离他最远的另一角上,慢慢地说:“我有条件。” 涂根沉默了一下,把笔记本合上,看着我:“什么条件?”他环顾四周,“换取你的自由,难道不是最重要的条件?我们早就已经谈过这件事了,我保证没有问题。” 自由,哦,对的,那些伟大的人都有这个诉求,但不好意思,我要得更多。 “我要见奇武会控制下的十二财团的所有人。” 涂根一怔,随即断然拒绝:“那是不可能的。” 我跟没听到他说话一样:“十二财团真正的幕后所有人,不是冒牌货,也不是报纸上出风头的那些傀儡。 “给我看赝品是没用的。” 经过前面几个月的“相濡以沫”,涂根已经不得不相信我的斩钉截铁。 我的态度这么认真,涂根就有点稳不住了,他从抓住了诸葛的兴奋与喜悦中冷静下来,将笔记本放到桌子上,凳子向后微微一推,换上了一张准备对我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脸。 但身体语言很少欺骗人——他已经迫不得已地带上了防备。 他试图从比较简单的说服点入手。 “他们分布在世界的各个地方,这些大人物的日程安排也不是你所想象的那么简单……” 我露出我能有的最无所谓的表情:“没关系啊,我可以等啊。” 涂根又是一怔,今天我说的每一句话都带来一个转折,跟过山车有一拼了。 我当然能等,烂命一条,死在这儿还是死在那儿,哭的人都只有小铃铛一个,但古人怎么教育我们来着?人拥有得越多,越恐惧失去。(哪个古人啊,语言系统你江郎才尽就开始蒙我了是吧?)“我曾经和奇武会董事会的人朝夕相处,他们对我知无不言,因我司职判官,必须全盘了解组织情报,因此,除了先知本人之外,他们如何扶植和控制十二财团的核心机密,只有我能够接触。” 涂根看着我。前后不过数十秒的时间,我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他居然已经从最初的震惊和意外中缓过气儿来了。真是个人物,和平常一样,他安安静静地听着我说话。 任何一个细节他都不会放过,也不会忘记。如果我要信口雌黄,就必须非常小心。 但我半点都不在乎,既然把地图展开到了尽头,就得有砒霜毒酒或鱼肠之剑准备得好好地在那里,否则,之前的一切铺垫又有何意义。 他缓缓点头:“要你帮我们找到先知的下落,或供出奇武会的财政机密,第一要还你自由身,第二要把十二财团的所有人引见给你。” 他加重语气:“这是你的交易条件?!” 一桩好的交易,就是天平两头的砝码势均力敌,否则还谈个屁的公平。他必然在暗自揣测我还有更多的条件引而不发——毕竟,十二财团的所有人又不是贾斯丁·比伯,我费那么大劲儿见他们难道是求签名就算了吗? 一不做,二不休。我打定主意,要把人家稍微再往绝路上逼一逼:“先知是奇武会的灵魂,如果你们在一个月之内抓不到他,那些看起来坚不可摧的大公司就会全线崩溃。考虑到他们对经济的影响力,我觉得,也许全世界的大萧条都会顺势到来吧。” 涂根叹了口气,扶住了额头,揉太阳穴。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那儿肯定有天人交战。 我好言相劝:“警探,我真心敬佩你是条汉子。” “你怎么被卷到奇武会这个案子里面来的我不知道,但我得承认,估计没几个人能比你干得更好。 “你刚刚说的,自由对我来说很重要,确实,但卑微而贫穷着,对我来说是毫无吸引力的。” 这种在关键时刻推心置腹的对话,我以前常在电视连续剧里看到,里面的人说着说着就抱头痛哭或者滚个床单,之后便脱胎换骨,立地成佛。我真心想看看涂根会不会上这个当。 无论语气、腔调、语法还是词汇,我他妈真是越来越像文艺青年了,这门子副作用不知咪咪研发新药的时候想过没。 可惜涂根不是福建人,更不是厦大的,不管我咧咧什么,他迅速回到了自己惯常的处理问题的方式里: “第一,我需要时间安排这件事。这不是我能够决定的。” 我表示明白。 第二点更显示了涂根的周密:“第二,我需要你给我更确切的证据,让我能够说服那些可以下决定的人,考虑你的要求……” 这时候我截断了他。 “探长,我也有两点。 “第一,我没有证据;第二,我不接受考虑。 “我只要一个答案。” 如果我下一分钟没有被涂根的大力金刚掌一掌拍死的话,那么,这几句台词实在值得载入史册。我这辈子还没有这么牛逼闪闪过啊! 如果没有答案怎么办?我从涂根眉毛弯曲的角度读到了他的问题。 我很平静地建议:“大家来赌一把嘛。” 在澳门、拉斯维加斯,或者马来西亚云顶、烟墩路附近的便利店黑窝点——任何一个赌场里面都会有猜大小的赌具。一二三小,四五六大。 简单粗暴,一目了然。 就算经济崩盘,第一个要“去屎”的人,也不会是我等升斗小民,哪怕我想去华尔街跳楼自杀以示破产的绝望,都找不到门路上人家的楼顶。 被关在这里,关一年,十年,一百年,so w?我看不到自己有什么其他的退路,何况这个套房虽小,一个人住久了慢慢也就习惯了。 开始的那几天,我整夜大睁双眼,根本无法入睡,身为囚徒的强烈焦虑与愤怒就像火焰般燃烧着我的身心。但人的适应力可以和蟑螂一样惊人。有时候把我拖出去提审久了,我还挺想念在这儿蜗居终日的小日子呢。 “我刚说过,我不介意等。多等一个月,看看你们能不能抓得到先知,如果抓不到,也可以看看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这是我最后的赌注,跟去人家包子铺敲诈晚餐一样,就地一躺,随便打,打不死就得让我吃饱。 总好过试都不试就拱手认输,或饿一宿肚子。 涂根看了我起码五分钟,眼都没眨一下。最后他确认我是来真的,但还是不想轻易放弃:“我们很快就要正式提审奇武会董事会的人,说不定他们会配合我们供出先知的下落。丁通,那时候你就毫无机会了。” 我差点笑出了声儿:“探长,这种玩笑就不用开了吧。 “连正式提审都开始不了,你如果搞得定他们,还用得着来搞我?” 三十五、致命一击 涂根走后的当天晚上,我按照正常时间上床,默默地望着灰色的天花板,想了一会儿小铃铛雪白的大腿就睡着了,除了明察秋毫之外,胸大无脑也是我的突出优点之一。 但这一觉很快就结束了,我从周公家里不辞而别,非常突兀地睁开了眼。 囚室外的走廊上二十四小时开着灯,那点昏黄的光从门下面漏了进来,房间里暗影重重,仿佛有人站在我身边,一开始我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随着我被人从床上抓住脖子后一把揪起,直接摔到对面的墙上,真实世界便向我亮开了雪亮的獠牙。 我从墙上滑下来,跪在地上,捂住喉咙拼命地咳嗽,肋骨应声就断了,胸腔传来剧烈的疼痛,肺部好像被人捏住了一样,无论我怎么拼命喘,氧气都明显不够。 嘴里充满了金属的味道——内脏在出血,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我就能直接见上帝去了。到底有没有十二个处女在那边排成一排等着我啊?(等等,我皈依的是哪个教派来着?)但这才是开始,昏暗与眩晕中我看不清黑暗中出手揍我的人是谁,他缓慢地走过来,一脚踩在我的背上,鞋子非常沉重,像通体都由金属铸成。我被踩得五体贴地,整个体内的空气都被压挤出去了,咔嚓一声,又有骨头断裂,疼痛袭来得如此猛烈,我一时间都分不清楚到底是哪儿在疼。嘴里的血沫子一股股地往外冒,我这会儿还有心情想妈的早知道上床的时候不刷牙。我拼命扭过头想啃他的脚脖子,这叫兔子急了也咬人,结果刚一动脖子,肋骨刺入胸腔某处的尖锐的痛感就阻止了我。 不管他是谁,都是好手,他对我的第一下偷袭太成功了。我满腔怒火,一身散打都派不上一根毛的用场,被废得五体投地。 一只冰凉的手伸到我的后脑——好大的手,捏住我的后脑勺儿就好像捏了颗核桃。他慢慢收紧五指,疼痛像钢针一样从各个地方扎进脑仁深处。我惨叫起来,声音到一半儿就自动截断了,眼前完全变黑,就好像突然之间瞎了一样。相比这一刻脑部所经历的,刚刚肋骨断得就好像去逛迪士尼乐园一样轻松而愉快(小铃铛说过她想去逛迪士尼乐园,住在公主才能住的城堡里,看晚上八点的烟花,那时候我要站在旁边装文雅,不准乱说话)。 冰冷的恐惧爬上全身,我颤抖得像只落水的狗。 耳边有人轻轻在说话,那语气居然还算是温柔谦恭:“关于先知,你知道些什么吗?” 我“呸呸”往外吐血沫子,那人放开了我的后脑勺儿,神经们出了一口气,缓过劲儿来,我的视力似乎又恢复了,但脑子里面却感觉是一直在沸腾着。我揉了揉眼睛,感觉到满脸都黏稠腥膻,再摸一把才知道,原来五官都在出血。刚刚那么捏着我,算是在插电煮脑花吗? 抬头那么简单的动作,做完之后我才发现跟把手放进一百度开水里的感觉差不多——好多年前在东门菜市场跟人耍横占地盘时我放过,不过不是开水,是沸腾的卤煮底料,放完后地盘倒是占下来了,手跟卤好的鸡爪子一模一样。我被小铃铛带去找摩根,他治我的烫伤,小铃铛在旁边治我的骨伤。 那人又问了一次:“关于先知,你知道些什么吗?” 我终于把嘴里的血沫子吐干净了一轮,趁着新的一轮涌上来之前赶紧吼了一句:“告诉加雷斯,先知跟他妈是相好……” 耳边呼的一声,老子偌大一个人又跟个破麻袋一样被他当胸抓起,过肩摔下。这次脑袋和肩膀直接砸在了床上,把硬床板砸得断为两半,我倒栽葱似的栽进了床板的窟窿,四脚朝天,内脏移位,眼看别无他法,只好装昏死过去。此时尾骨一凉,不由得心中一惊:我丁通做了一辈子好汉,不会死的时候大小便失禁吧? 这时候外面牢房的铁门哗啦一响,有人隔着木门怒吼:“住手,住手!我说过不准乱来,住手!!” 揍我揍得兴起的不速之客正向我弯过腰来,似乎要给我最后致命的一击,听到声音顿住了,缓缓转过身去。随着门开,涂根冲了进来,一眼扫过,立刻跳到我身边翻瞳仁,试颈动脉,伸手打探全身上下,随后对着门外大叫:“叫医务室,急救!” 他是行家,知道这时候绝对不能移动我,否则一旦肋骨刺入心脏,那就死透透没商量了。 我向他露出笑容,估计这么血流满面,他也没法看出笑得是感激还是讽刺。我气若游丝地说:“一个……红脸,一……个……黑……脸,这一套……咳咳咳……对我……咳咳咳……没用……啊朋友。” 但我的气管似乎被打扁了,我只听到自己的声音忽高忽低、刺刺啦啦,具体说什么,估计神仙也听不明白。 涂根护在我身边,向揍我的人挥手,声音中含有怒意:“告诉你老板,我会加派人手二十四小时看护他,不要再来这一套!” 那人无言地退后一步,这时候医务室的人拍马赶到,就在嘈杂声中那人悄悄退出了囚室,估计手指上连个印子都没留下,果然,什么事情都要讲究个专业。 我呼哧呼哧地喘气,拼命睁眼四顾,只见人影绰绰,看不分明。有好几个人在七手八脚地给我止血,插管,戴氧气面罩,固定这里、那里,而后把我搬上担架,呼啦啦就往外抬。我直视着移动的天花板,还有一盏盏冷冰冰的灯,听到人们的声音忽远忽近,不知道在说些什么。身体越来越冷,疼痛像在不相干的地方舞蹈,能感觉到却不需要再留意,知觉越来越模糊,直到担架行到某处短暂停留了一下,我听到大门洞开的声音,而后有个瞬间我像从梦中惊醒了过来,眼前满天星斗,心中平静。 我从手术台上捡回来一条小命。据说缝缝补补敲敲打打了十几小时,送往手术台的途中为了让我保持清醒状态,人们拼命对我喊话。有几个瞬间,我似乎听到了他们的呼叫,嘴唇翕动,做出应答,气若游丝中反复要求的是:“摸,咪咪,摸个咪咪……”有一位巨乳童颜的护士见我血葫芦般的惨状,心中不忍,真的拉起我的手按在她温暖的胸膛上。 我听到这里泫然落泪,心中感叹:这才是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在黑暗中为光明歌唱的美丽夜莺!难怪我在魂离魄散之际,忽然感觉一股真气从丹田涌起,瞬间流遍任督二脉,周天九转,守住一点神明不散,方才保住了这条命。当然,我当时真正的意思只是召唤摩根和咪咪来救我一条狗命。 对话进行到这里,涂根已经完全lost掉了,他一脸古怪地看着我,摸摸头:“护士还说你麻醉药劲儿刚过,可能没什么精神,我看你精神很好的样子嘛!” 我们两个这会儿都待在某家医院的病房里,涂根介绍说这是赫尔辛基最好的医院,从伦敦请来的世界顶级外科医生为我手术,否则能不能保全基本功能都是一个问题。对于到底是谁对我下的手,我们很有默契地避而不谈——在itty wolf的全限制牢房里都能被痛扁,追问来龙去脉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但这不表示老子不记仇啊! 我艰难地把脑袋转过去一点儿对着他,皱起苦瓜脸,带起鼻子脑门儿一阵疼——康复之日,还是遥遥无期啊:“说吧,你要干什么?” 他的表情活像居委会大妈来给我发残疾人证明,顺便告诉我以后公交车随便坐不用给钱一样,不知是悲是喜,他说:“十二财团的所有人都愿意见你,等你能够活动了,我就立刻安排。” 他还真挺为我着想似的想:“这事早完,你好早点出去,监狱里可不利于养伤。” 我勉强咧嘴笑笑,说:“谢谢你啊。” 他还没出完下一口气,我就接上了:“不过,我现在的要求变了。” “我要见十二财团的主脑,而且要他们当场和我签下协议,每家让渡给我百分之一的核心股份,并且立刻套现,之后资金委托给合格的基金会独立管理,每年固定提取收益。” 涂根霍然而起,瞪着我半天说不出话来,可能觉得我根本就是疯了,最后终于问:“你知道那十二个财团的百分之一股份每年值多少钱吗?” 我摇摇头:“我不知道。” 涂根是一等一的警探,专业通透,耐性卓绝,神经如同钢丝般强韧,深谙人心。但就算老到他这个程度的猎人,估计也没料到我这狐狸还有这么狠的一着后蹬腿——还是在被打得只剩下四分之一条命之后。 但这恰恰就是我要蹬腿的理由:事情明摆着的,当初老子投降,怕的就是被打断四肢,现在断都断了,我还有什么理由不破罐子破摔呢?狮子大开口没错啊,答不答应你们看着办吧。 老实说真无所谓,要死大家一起死,我固然有大把遗憾,你们不是遗憾得更厉害吗——那么多钱没花完呢! 说完我就偏过脸去,闭上眼睛,摆出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标准造型,反正麻药劲儿还强着呢,刚刚那几问几答下来,我已经头昏得像要白日飞升,杀了我都不愿意再继续下去了。 涂根见状,很知趣地起身站了站,说:“我很快答复你。” 三十六、无人可以欺诈 这一次他走后没人再在晚上摸进病房爆我的头,几天平静的养伤生活过下来,医院说我的身体状态允许转移了,监狱那边就把我拉了回去。 出病房之前,那个童颜巨乳的护士小姐杀将过来,面色潮红地把我拦在病房门口,递来一个小本子——居然是让我签名。我心中暗喜,以为患难见真情,人家爱上我的沧桑倜傥,正发愁没有一个固定的电话号码可供勾搭,结果小妞说,她当了这么多年护士,从没见过比我伤口恢复得更快的人,简直好像肌体自带痊愈功能一样。我叹了口气,心想这事没别的缘由,只能去问咪咪。他那个杀千刀的衰老药,到底有他妈多少种副作用?最近语言中枢倒是不乱跑火车了,肌肉组织开始五迷三道了是吧。 车子到ittywolf,狱警推了个轮椅过来接,我正美,心说这待遇挺人道,回头两个重型镣铐哗啦一声套上来把我直接固定在轮椅上了。进了监狱大楼的门,穿过行政区和工作人员活动区,进了关押区。去我的牢房要右转,押我的两位彪形大汉却断然左转。 走过去提审室惯常要走的那条灰色长廊,再转左,穿过一个莫名其妙空空荡荡的大厅,来到建筑物的另一头,长廊到底,最后进的是一间无比大的屋子。 里头黑压压一大片人,我看了看,至少一二百。人多,但一点不乱,各有分工的样子,看起来都很放松,站着、坐着的位置足以控制房间的各个出口和角落。有的人穿制服,有的人穿牛仔,贝雷帽、鸭舌帽、棒球帽款式齐全,但不管他们打扮成什么样子,我一眼就能看出,这些全都是身经百战的一流安保人员。 人群里我一眼就见到了加雷斯,他今天没有穿那件标志性的皮衣,而是西装革履,活像要去见客户的资深销售人员,坐在和所有人都不搭边的角落里。他身体前倾,双臂撑在膝盖上,遥遥对我注视着,面无表情。 即使他一言不发,初来乍到的人也能马上知道谁是这里真正的老板。 加雷斯坐的沙发后还贴身站着另一个人,一望便知是日本籍——女性化的脸、刘海和神色,毫无表情的时候也有一种愉快的柔和感,他交叉双手抱胸,那双手非常大,非常强壮。 一阵电流穿过我的心脏。 他就是揍得我现在还得坐轮椅的那个人。 他看了我一眼,眼神中一无所有,仿佛不认得我,又仿佛我只是一堆没有被打足火候的牛肉丸原料。我迎着他的视线,拼命睁大眼睛瞪他,非常希望摩根曾经在我的视网膜下面也装个把暗器,我现在就可以一抛媚眼插死这个狗娘养的。 保镖们给我让出一条通道,我穿过去的时候很想和大家挥手致意。当然,他们肯定不会鸟我。 房间的另一头墙壁正中,黑色大门微敞,涂根和我先后进去,身后两名大汉给我松了镣铐,自觉退下。 才跟这里面的阵容打了个照面,我没出息的肾上腺就分泌激素如尿崩。 穿越了,我肯定穿越了。 在另一个平行宇宙中的我,十年前显然没选择成为街头混混,而是悬梁刺股上了大学,读的还是影视广播学院,以“超优秀毕业生”的头衔离校,上台代表广大群众领奖。 不这样的话就没法解释十年之后这一番风光。我这分明是在福布斯全球财富领袖论坛上当司仪——非常身残志坚的金牌司仪啊! 里面的房间比外面的还大,都不知道当初建成这模样是为了干什么。正对面墙上有三扇雕花窗户,都有我一个半人那么高,彩色窗玻璃上画着一堆人,还有羊啊、帐篷啊什么的,乱七八糟地不知道想要表达什么。窗下长桌亮出你的舌苔或空空荡荡(什么?语言中枢我还以为你好了),桌后一字排开,十二张高背椅,看样式怪怪的,不知道来自哪个国家,不是给皇帝坐过,就是给皇帝的小老婆坐过,总之都是好东西。 现在那些椅子上坐着的人,财富地位和古代的皇帝差得可能也不太远。 十二财团的真正所有者,现在,就在我的眼前。 排排坐,吃果果。我莫名想起耳熟能详的一首儿歌。 排名不分男女老少高低贵贱忠奸。 我的肾上腺素跟我个性很接近,一泡尿似的,来得快去得也快。我平静下来,在自己的轮椅专座上摆好姿势。 涂根不声不响地退到角落,用一种刻意为之的平淡声音给会面的双方做了简单的介绍。 “丁通,奇武会判官。” “十二财团的所有者。” 我咧嘴笑了笑,环顾一周之后,慢慢举起手,指向排在对面左数第四位的那个金发蓝眼的中年美妇。 “玛丽萨?” 她没有答应,只是目不转睛地看着我,但我能注意到她轻微地挺直脊背,像下意识地打起精神面对未知的挑战。 我回忆起诸葛给我看过的资料,她的名字在列表里面是黑色的。 黑色通常代表哀悼和死亡,但她现在分明好端端地坐在我面前,毫发无伤。 我的手指顺着座位移动,接着定格在左数第六位。 “松本清?” 他的名字,也是黑色的。 我逐一望向他们,记忆中属于他们名字的颜色冉冉在脑海中浮起,在他们的头颅上对号入座。 十二个人里,有七个曾经被表明是已经死亡的。 或者,慢着,诸葛是这么说的:“挂还是没挂,有时候其实是一码事儿。” 既然连我都想得到,那么诸葛想必早就洞悉,那些所谓的血案不过是障眼法。 上流社会的商业领袖接连被杀,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容易引发全球性的对奇武会的恐慌?还有什么比这个更适合在媒体上大做文章?还有什么比这个更有促使全球国家安保部门联手对付奇武会的价值? 我一瞬间就全然明白过来。 这是最司空见惯的栽赃嫁祸,方法简单,用意直接,技术上毫无创新。 其精髓全在手笔啊!真大,大得邪门了,同志们,让这些个重量级的人物一批批地假死,相当于拿半个世界的经济命运开玩笑。 我心里升起强烈得几乎要喷出来的好奇——到底,奇武会要干什么,干了什么?威胁来得如此之大,能值得你们这样甘冒奇险,孤注一掷地撕破脸? 转头看了看涂根。他避开我的眼神。 没有人回答我的问题。 何况我压根就没有问。 我只是慢慢地说:“我要的东西,准备好了吗?” 还是没一个人跟我说话。毕竟,接下来发生的事对我来说就是空手套白狼,不,空手套白鲸。不可能有比这更容易、收益更惊人的赚钱方法了。他们恨我恨得牙痒痒绝对是应该的。 作为不善于化解他人心结的负数情商拥有者,我只能安慰自己说,总有一天,他们会觉得这一切都很值,甚至后悔当初没有多给我一点呢! 这时候像有人按下了服务铃,有人雄赳赳气昂昂地推门而入。来的三位都穿着高级西装,高瘦白两位,高瘦黑一位,手指上都戴着各个牛逼大学的校徽戒指,沉着冷静,一丝不苟,看上去让人油然生起景仰、敬畏与依赖之心。 他们简洁地做了自我介绍。 一位是摩根大通旗下的私人财务管理部门的客户经理,负责跟进运作我名下的基金会。 一位是来自伦敦专做名流生意的BM律师事务所的代表,负责起草和处理股份转让协议。 一位是普华永道的高级注册会计师,为这笔交易作股份现金估价。 自我介绍完毕之后,律师言简意赅地知会我,所有必要文书都已经准备妥当,其他该落实的签字盖章或备案公证都已经全盘做好,现在唯一需要的就是我这一边的手续。 他们忙忙碌碌地在那里当小蜜蜂,一会儿跟我说一堆我毛都听不懂的话,一会儿把大批文件搬来搬去,一会儿过来让我签个字,一会儿又过来提指纹,指纹不够,还要视网膜采样。他们问我的很多问题听起来跟天书一样,老子压根都听不懂,我只能翻着白眼想一想,凭借本能选择yes还是no。 忙活了难以置信的三个多小时——那真是我人生中最迷惘的三小时,我几乎算是什么都没做。之后,涂根又一次冒出来,跟主婚人似的,代表大家宣布:礼成,收工。他转向我:“丁通,现在,你是有钱人了。” 就算不是这个世界上最有钱的,但绝对是有钱人里身家保障系数最高的。如果我拥有的产业都全体崩溃的话,那肯定是撒旦本人搅局,大家抱团完蛋,天王老子都跑不了。 我笑了笑,勉勉强强从轮椅上板着身体站起来,罔顾各处隐隐不绝的疼痛,伸了个懒腰。 我指指那位伦敦来的律师:“你,是真的律师?” 他露出莫名其妙的脸色,意思是老子当然是律师。 我又指指那位会计师:“你,也真的是会计师,最好的那一种?” 会计师比律师脾气好,没吭气。 最后我指着那位基金会经理:“你,一样是真的,一般有钱人估计都请不到你吧?” 他本能地“嗯”了一声。 大家想的可能都是这人难道突然得了一大笔钱,幸福多得承受不了,所以得失心疯了。 唯独涂根脸上微微变了颜色,目不转睛地盯着我。 我四周看了看,又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说:“中国有句古话,专门用来形容那些顽固分子: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闯进来。” 涂根咳嗽一声,叫我的名字:“丁通,别放肆。” 我对他笑笑:“涂根探长,这儿最放肆的人可不是我吧?” 我从轮椅上小心翼翼地走下,龇牙咧嘴地忍痛走到长桌边,拿起那一堆堆纸质考究、装订精良、签了许多如雷贯耳的名字的文件,翻了翻,摇摇头。 人都是真的。 钱都是假的。 你们刚才所做的一切,都是假的。 没有股份会被让渡,没有现金会被兑现,没有基金会会开始运作,只可惜了那些造纸的树,为注定成为垃圾的文件做了无谓的牺牲。 我只是一个囚徒,试图以莫须有的砝码敲诈。因此,我所值得拥有的,也只是一场欺诈。 只不过,涂根兄,大家也算相识一场,怎么你会眼睁睁地看着你的雇主们犯这种错误呢? 我所拥有的、唯一支撑我生存在这个危险世界上的本领,是明察秋毫啊! 无人可以欺诈我。 就算你们下大本钱,不惜把对外宣布已死的大佬们都请出来以表示你们对这桩交易的重视。 能够忽悠我的智商,却无法蒙蔽我的本能。 三十七、我知道你的故事 十二罗汉望向我的眼神起了奇妙的变化,其中有一个人,我见过他的照片,我知道他绝顶聪明又不快乐,睡得不好,笑得不多——平克·罗。 他慢吞吞地说:“看来,你真的是判官。” 我不置可否。即使到现在,我仍不算适应判官这个头衔,眼下听来,更像一个诅咒。 这位平克,他的睡眠状况不会比诸葛好多少,也有两个黑眼圈明晃晃地挂着,但他脸上找不到一丝颓废和疲倦,每一个毛孔都如同活火山正在喷发,能量无穷。 我说:“我知道你的故事。”平克皱起眉,我想,他的故事真值得他全身肌肉都为之紧绷呢。 我知道他在绝望时铤而走险的冲动,我知道先知挽救他时手指的温度,我知道他成年后娶过几个太太都是为了什么,我知道他生平唯一爱过的女子来自他生命中最畏惧的组织。 我能说出他最深、最肮脏的秘密以及全部的心魔。 因为诸葛事无巨细地告诉过我。 但他不是最完美的开刀对象。平克是从逆境中步步生根走到人生巅峰的,我能预感到,如果把他逼到角落,他的反扑势必凌厉非常,我不想冒这个险。 所以我转向玛丽萨:“你和第一个丈夫生下的孩子,终于找到你了吗?” 她的脸色霎时间苍白如雪。 被誉为完美女人典范的玛丽萨,曾经在迈阿密度过疯狂而荒唐的十七岁,在夜店的洗手间生下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并丢出窗口,那个孩子后来不知所踪。直到五年前,开始有人不断地给玛丽萨寄各种邮包——都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不过是小孩子的衣服、日常生活的视频光碟、照片、牙牙学语的录音。 但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比撒旦本人还可怕。 她知道那是自己丢弃的孩子。那个小女孩的眼睛、笑容、脖子上的胎记,甚至发怒时皱眉的表情,都跟她一模一样。 她所不知道的更多。那个孩子在哪里?谁找到了孩子和她之间的关系?那人做的这一切,是为了得到什么? 作为硅谷的精神领袖与行业偶像,完美是玛丽萨的通行证,也是她的墓志铭。 尽管她有通天的手眼,却不能在这件事上应用分毫。她不确认自己能不能承担起泄密的后果。 未知与对失去的焦虑,总是带来最深的恐惧,何况对那个孩子,她的确负罪至深。 女强人的盔甲在一瞬间就被击开缺口。她嘴唇微微颤抖,将求援的眼神转向身边的同伴,仿佛希望有人可以站起来对我叱喝,叫我闭嘴——在秘密与秘密之间的篱笆被轻易冲垮以前。 但无人回应她的请求,大家各自都紧张起来。 就连阿喀琉斯都有脚后跟可以射一射,何况各位凡夫俗子。(阿什么这谁啊,他妈的谁没有脚后跟啊,有什么好说的事啊!)唯独平克·罗似乎对女人有天生的护卫之心,或者只是自信爆棚,所以喜欢当出头鸟。他再度开口,主动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判官,你的意思是,你知道我们所有人的秘密吗?” 可能不算所有吧,毕竟我后来睡着了啊,没准有更劲爆的料我错过了呢。 但我了然他隐藏的意思——我也知道先知的秘密。 我比画了一个大刀向日本鬼子头上砍去的姿势,赤裸裸地说:“我对你们的秘密毫无兴趣,只是想告诉各位,你们真的应该答应我的要求而已。”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对涂根说:“请给我们时间商量一下。” 涂根那天送我回囚室,走的时候大半个脸都带着心碎的表情,就好像一个人艰苦训练了两年半跳伞技术,终于获准坐上飞机实战,然后在冲出机舱的一瞬间想起老子没带伞一样。 我在囚室中捧腹大笑了好久,然后哼着歌坐在电脑旁边,打开植物大战僵尸无尽版。 我的人生就像地刺王,生存下去的唯一重点是不要被僵尸王锤到第三次。 涂根这一走,又是好几天不见人,我日出锻炼,日落撸管,上午十一点,有半小时的时间在户外散步——拜奇武会所赐,我这种人畜无害的小混混享有本监狱最高级别重刑囚犯的待遇:全限制拘禁之余,就连散步也必须跟其他人的时间错开。 在itty wolf被关了半年,除了涂根和警卫之外,我还没跟任何人说过一句话。有时候半夜醒来,我在床上坐着,眼巴巴等待着天亮后涂根来提审我。尽管那绝对不算什么愉快的经历,但至少能让我感觉自己不是孤单一人。 有的人可能会被这种隔离逼得发疯吧。但我说过,我有蟑螂一般的适应力,无论顺境逆境,都难不住我,即使我必须强作镇定,与此同时心怀世界即将毁灭而我无路可走的恐慌。有时候我望着四面雪白的墙想着小铃铛,她会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充满期盼,哪怕洗澡时也要用安全套包着手机放在近旁。任何时候门铃一响,她都做好全身心投入老公怀抱的准备。那种期待就像持续高烧,慢慢煎熬她,吞噬她生活下去的能量。倘若我真的回不去,总有一天她会被消耗殆尽。 我从小到大都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一切好事,我能安然享受却不以为然,一切坏事,我也逆来顺受而无所用心,唯独小铃铛是我感情上的命门。 有的人的爱情是沙碱地里唯一种活的一棵树,有人的爱情是大海里游着的唯一的一条鱼。我是后者。我的感情就是太平洋的海水,多到爆,连沙蠕虫都能和我相濡以沫,但小铃铛是我唯一的那条鱼。 她一定哭过好多次。而我不确定自己到底是希望她已经认定我死了,哭过一次就不再相信眼泪,还是始终坚持,始终等待,眼泪一次又一次地咽回去是为了留着共话巴山夜雨时。 我不确定自己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我散步的地方是小黑门外的那个大草场,跟涂根第一次带我走过时相比,一切都没有变化——这个鬼地方连季节都像在坐牢。这天我慢跑了六七圈,感觉身体几乎恢复到了受伤前的状态,小护士还真不是瞎说的。想当年我去打群架,伤了脚踝都养了差不多三个月才好,现在这种恢复速度完全跟章鱼一样啊。 我跑得气喘吁吁,停下来拉伸身体,仰面看着蓝色天空中的金色太阳,感觉这一成不变的绝望好像斯芬克斯的终极谜语。(慢着,浑蛋,谁是杀千刀的斯芬克斯?)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起初认为那是幻觉,但什么样的幻觉不但四维立体,还带着一阵阵销魂蚀骨的香? 我懒洋洋地回头看了看,然后就揉了揉眼睛,然后又揉了揉眼睛,准备揉第三回的时候,一个低沉而性感的声音轻轻说:“再揉的话,眼珠子会掉出来吧?” 那人头发后梳,结成沉重乌黑的发髻,我不记得任何影像或现实中的女子能有她这么典雅光洁的额头,或精致如歌般的微笑。她穿着一件暗绿色的真丝立领旗袍,浑圆的手臂上戴着一个纯翠的玉镯,垂手站在我面前。 她当然是爱神。 在奇武会给我的宣传册上,我见到过爱神的背影,在一众五人的中间站着,仅此而已。 我想象过她的容貌和风姿,只是根本无法在脑海中形成任何鲜明的印象,但第一眼看到她,我就明确无误地知道,这必须是爱神。 她对我微微一笑,像春风吹动了高山之巅一泓清澈见底的湖。 “判官,初次见面。” 我如梦初醒,转头四顾,草坪上还是虫蛇丛生,高处岗亭哨兵虎视眈眈,枪管乌黑,锁定我的脑门,不因绝代佳人的风姿在这里出现而有一丝的柔软。她和此刻周边的一切,包括我本身在内,都格格不入到极致。 所以我首要的问题当然是:“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记得很清楚,诸葛带我上那架猎鹰2000私人飞机之前,我问他为什么奇武会没有漂亮姑娘成员,诸葛轻描淡写地说过,爱神落网,是董事会核心中被捕的第一人。 但看爱神现在的样子,如果她是囚徒的话,那估计是被上帝关在伊甸园里。 她向我举起右手,修长而优雅的中指上紧紧箍着一枚简洁的白色戒指,淡然说:“我订婚了。” 我挑起眉毛,心里大犯嘀咕:您什么意思?以身相许了哪位达官贵人,人家才把你保出来啊? 爱神又说了两个字,我就了然了:“涂根。” 她和涂根订了婚。 难怪她能大大咧咧地穿着去五星级酒店喝下午茶的衣服来itty olf。 我注视了她数秒,确定她没有打诳语,尽管爱神嫁给谁和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但吃不着葡萄还知道这葡萄特别甜的羡慕嫉妒恨涌上心头,我好不容易才憋出一句:“恭喜你。” 她笑笑:“谢谢。” 我指指她,又随便指了指一扇小黑门:“你们俩,这是,怎么凑到一块儿的?” 我不相信身为奇武会核心之一的爱神会被胁迫或收买,只是一旦排除这两个可能性,我怎么也没法把涂根跟爱神扯上关系。就他?就他那头发跟公鸡一样,鞋子跟鸡窝一样的德行?他一年的工资买得起爱神现在身上的这件衣服吗? 爱神毫无隐瞒或躲闪之意:“涂根年轻的时候为国际刑警组织工作,是他们最年轻而杰出的探员,他办的案件都极为复杂且富有挑战性。他聪明绝代,又清醒低调,永远身先士卒,将危险当做乐趣。 “他那时候负责追查的某一个连环杀人案的凶手是奇武会的目标之一,因此我注意到他,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跟随他走南闯北,但是都没有让他看见过我。 “直到有一次他追捕凶手中了埋伏,生命垂危,我出手救了他。之后多年我们没有再见面,直到几个月前。” 几个月前,就是爱神被捕的时候,他们是在itty olf的审讯室里久别重逢吗?那时候她是怎么笑的,怎么抬眼看他的,怎么说第一句话的? 现在的爱神脸上露出温柔的神情。涂根绝对是一流的警探,又聪明又清醒,具备人类应当具备的大部分正常优点。 但我实在看不出他能对女人有什么吸引力,尤其是对爱神这种——难道因为我不是女人? 多半是因为我脸上的迷惘之色太赤裸裸了,爱神的笑意更浓,伸手拍了拍我的手臂,带来一种触电般的酥麻感。尽管我对小铃铛情深如海,但身体却忠实地分泌着大量的男性荷尔蒙。 好吧,就算她只是为求脱身而色诱涂根,后者都会跟罗马的安东尼一样九死而不悔(fuck,次数太多了,安东尼又是哪根葱),从她含情脉脉地追忆两人前尘往事的模样,我觉得她像是真的对涂根用情呢。 女大不中留,我老气横秋地叹了口气,说:“所以你背叛了奇武会。” 她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只是柔和地说:“判官,这个世界上,永远存在两个阵营——你们,和我们。如你所说,我也许背叛了奇武会,但在我看来,我忠实的是自己的内心,我从来不是自己的叛徒。” 我心里一震。 你们,和我们。 我喃喃自语:“你们女人要给我们男人戴绿帽子的时候,是不是都是这么个说法?” 也许她有自己的道理。 “我没读过什么书,老实说,我不知道忠实于内心到底是什么意思,也许确实只有那种有内心的人,才能在这个世界上有所成就吧。” 说到成就,我自然而然地想起那十二位财团的所有人,他们会不会名标青史且不论,至少在眼下的世界,他们是万众仰望的顶层。 “就像你们曾经扶植的那些大老板一样,有你们,他们成功得会快一点,容易一点,没有你们,我想他们也一样能出人头地,只是时间问题。” 我见过他们,审视过每张面孔,尽管时间很短,我甚至都没有跟他们逐个说上话,但就像蜻蜓在快下雨的空气中追逐打湿了翅膀的飞虫,他们赤裸裸的野心与抱负,都在我眼中一览无遗。 那些是真正的大人物,气场强大如海啸,意志坚定如磐石,能够轻易就打败普通人的殚精竭虑。他们应得的人生就是凌驾于这个世界之上。 当然,世事很公平,高高低低起起伏伏,既然都在爬名利场这棵树,谁也没法担保自己头上不会再有更多的屁股。 他们也有被欺骗、利用、迷惑和操纵的时候。 关键是,那不是他们本来的面目。 三十八、该死的流感 爱神似乎已经不是奇武会的爱神,但我用这么多好词儿说起那些人,隐隐然仍旧触犯了她的禁忌,忽然间她的笑容为之一敛,森然说:“判官,你根本无法想象他们是怎么成功的。为了帮助他们,我们,奇武会的人,付出过多少血和汗。” 她明明娇柔得像一朵花,一板脸却不怒自威。我心尖一抖,强作镇定:“你们自愿的,对吗?从芸芸众生中发掘他们,扶持他们,控制他们,从他们身上得益,跟蚂蚁养蚜虫产蜜露一样,说不定,他们根本就不想要这样的人生呢。” 爱神睁大眼凝视着我,眼神锐利无敌。我头皮一麻,以为她会马上扑上来一个手刀砍死我,但瞬间之后她放松下来,抬手抚摸了一下自己的鬓角,恢复了妩媚的神情:“判官,你真是纯洁天真得令人发指。” 随后她转移了话题:“不管怎么样,那些事跟我已经无关了。” 她褪下手臂上的那只镯子,随手玩弄。那玩意儿估计价值连城,我想该不是涂根去证物室偷给她的吧。爱神眯起眼看着我:“判官,我新婚,想去度蜜月,但你一天不妥协,我男人就一天走不了。我今儿来,就是帮他跟你说说,把该做的事都赶紧做了,好不好?” 我和爱神这个等级的美女如果非要在某件事上拉关系,那估计就是我去虔诚地瞻仰人家吐在街上的一口口水。现在,她竟然对我软语相求,一刹那,我的脑袋就背叛了组织,坚决地点起头来,还调动声带,发出受宠若惊的声音:“好好好。”妈的,果然一年劳改犯,母猪赛貂蝉,遇到真貂蝉,立刻投了降。 爱神嫣然一笑,对我点点头:“我们回头见。”随即转身离去。 我目送她行走如舞蹈的优雅身形,无声默念着那几个简简单单却酥到人骨子里去的字:“我们回头见。”然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这时候守卫开了小黑门叫我回去,我惊奇地看到除了镣铐之外,其中一个守卫手里还多了一支温度计,顿时警惕心就升起来了:“你要干吗?” 估计他今天不止被一个人问过这问题,非常粗暴地说:“操,老子对你没兴趣,量体温!” 真的是量体温,还帮我非常仔细地检查了舌苔和眼底,发现一切正常之后,两位彪形大汉松了一口气,把我铐起来往回送。我问:“干吗突然要量体温啊?” 这二位守了我不少日子,像我这么模范的犯人,绝对举世少见,该吃吃,该睡睡,不但不号叫,还常常面带微笑,审讯放风前后上下镣铐,我还说谢谢呢!所以人家就告诉我:“最近发流感,很多人都病了,一开始舌苔变纯白色,眼底变青色,需要赶紧送医院,不然再过一会儿就有传染性了。” 难怪他们俩看起来那么惴惴不安,毕竟“再过一会儿就有传染性”,过多少会儿是一会儿,又怎么个传染法,都不靠谱啊。 “好在只是流感而已,对吧?”他们不吭声了。 我觉得怪,什么时候开始itty olf这么多愁善感,连流感都帮大家预防了。我要是监狱当局,巴不得来一场黑死病,横扫各个囚室之后,狱警们进去收尸即可,不知道能节省多少纳税人的钱。 尽管我舌苔仍然是一贯火大的黄色,眼睛也水灵灵的黑白分明,但好像命中注定身贱福薄,见不得贵人,也见不得美人。跟爱神会面后没多久,我正好端端躺在床上想心事,猛然肚子一阵咕噜,打了几个寒噤,就此病来如山倒。一开始只是上吐下泻,跑厕所跟跑接力赛一样,我纳闷:打点滴都能打坏肚子?这是什么世道!一面纳闷一面就发起烧来,温度飙升,来势凶猛。 我摸着额头,感觉自己正在慢慢变成一个电磁炉,砸个鸡蛋上去煎个半熟没问题。挣扎着跑到洗手间的镜子前一看,完了,我那俩眼睛跟鸭蛋壳一样,青得要滴出来了。我刚要撒腿跑回大门叫守卫来抬我去抢救,脚一软摔到地上,半身发麻,口舌迅速麻痹,吼都吼不出来。我心里大骂,这是哪门子的流感啊,鼠疫估计都没这个发得快。 那天要不是涂根又跑回来找我,估计我就直接病死在那儿了。守卫把门一开,大家都生生被吓了一大跳,只见我抱着桌子腿挠得吱吱响,满脸通红,眼神迷离,舌头吊在外面跟无常似的,有出气没进气。 涂根要进来扶我,被两个守卫一边架个胳膊架出老远,再出现的时候,大家都变身成了太空人——头戴氧气面罩,身穿全身密封的防护服。 我被戴上隔离面罩,抬上担架送往监狱医院急诊室。一位长得活像李莲英的白种中年护士值班,也是全副武装。她力大无穷,单手在门口从涂根和狱警手里接过我,一把甩上检查台,眼底、舌苔轮番检查,然后手段粗暴地用体温计爆了我的菊花,然后冷冷地吐出几个字:“感染,高烧四十二度,验血。” 验血就验血,怎么抽那么多啊,再抽多点我都能直接休克过去了。我估计人家肯定有一段不堪回首的痛苦往事,来监狱工作的目的不是救死扶伤,而是以所有作奸犯科者为对象报一箭之仇,但大娘你听我讲分明,小的我真的是冤枉的啊! 我脑子里煮开了似的,热得难受,翻白眼中看见涂根在门外面一个劲儿往里打量,满脸焦急。李莲英大娘处理完我,去门边按下通话器,两句话就把他轰走了:“你,去201室找医生测试细菌感染,全身消毒,不穿防护服不能接近他。他五天之内没有任何交流能力,有什么话五天后再来问。” 什么?你说什么? 我喉咙冒烟,不管怎么舔嘴唇,都舔不出半点口水,好像体内的液体都被烧干了。无论我尝试得多么厉害,声带好像完全死了。大娘弄了个被子给我盖好,挂上点滴退烧,我放弃挣扎,颓然合眼,耳边听到人家一面操作,一面满嘴脏话嘟嘟囔囔,意甚不平:“这是什么病菌,一波一波的怎么都治不好,治不好你狗娘养的又都不去死,累死老娘了。” 最毒妇人心啊! 点滴打了两个多小时,我在病床上大汗淋漓,全身好像被一块块拆开了似的,上次被揍完都没这么难受过。偏过头去看,墙上的时钟显示已经是深夜,估计涂根回去了,不知道他今天来有何贵干。大佬们是准备跟我玩儿命呢,还是两眼一闭从了呢,真难说。 不管怎么样,明天吧。 可能是点滴的作用,我慢慢觉得舒服了一点,后来就睡过去了,睡眠质量不怎么样,噩梦盘旋,连我根本不记得长什么样的无良父母都以僵尸姿态出镜,向我哭诉当初抛弃我是情非得已,深刻印证了时运低就见鬼这一金玉良言。 凌晨四点多我醒了,急诊室里很安静,躺了一会儿,人生的各种可能性忽然像涨潮一般涌入我的脑海,其中有一种埋藏在我心里,比装僵尸的棺材埋得还深,却又像深夜荒原中的一点篝火般顽强而鲜明。我抵抗不了这一种前景的诱惑,又不能说服自己尽情地享受期待它的快感,那种天人交战的挣扎和柳下惠一样口感独特,粒粒分明。(柳下惠?口感?粒粒分明?)九点多,李莲英大娘来了,还是全副武装,摆着一张臭脸和两个黑眼圈,往床头丢下一份营养早餐。我感觉能说出话来了,赶紧问她:“我什么毛病啊这是?” 她吓了一跳:“你能说话?” 喂,我从猴子进化过来很久了好不好。她将信将疑地围着我转了一圈,自言自语:“没见过第二天就能说话的啊。” 我摸摸自己的脑袋:“我退烧了,没事了,能不能回去?” 李莲英大娘立刻腰板一挺,找回了自己应有的强硬姿态:“退烧?门都没有,一会儿就开始烧了,这可不是普通的发烧。” 这种咬口甘蔗嚼一年的说话法真叫人着急,您说话的时候信息量能大点儿么?我捺着性子,摆出生平最直率而英俊的表情,颤抖着问:“那,怎么个不普通法?” 她莫名其妙地一笑,森然说:“第一,会传染;第二,每天定时烧,定时退;第三,如果你连烧了五天,第六天要不就好了,要不就死了。” 我打了个寒噤,和李莲英大娘面面相觑。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耳根发烫,体温哼着歌往上飘,我眼前一黑,往后就倒了下去,昨天的一整轮折磨,原封不动地又要来一次。 天杀的护士大娘一点同情心都没有,哼着歌给我打针,还自言自语地说:“打什么针啊,浪费钱,纯属自我安慰,就让他们这么躺着不好吗?” 我心想,就算你疾恶如仇也不要说出来啊,人家听了心里拔凉拔凉的,都不想好好改造了! 她一点也没说错,真的是连续五天,每天早上准时发烧,烧到晚上十一点收工睡觉,点滴打得我胳膊上全是洞洞,余痛不绝。可能没人告诉涂根我在不烧的时候可以正常说话,接连几天他都没有来找我,但住进监狱医院重症监护室的第五天晚上,护士给我捎来一个小纸条,上面写着:1×12。 不能再简单的一个算式。 第六天一早,李莲英大娘庄严地面对着我,在胸前比画了一个十字,不知是表示哀悼还是祈祷,表明她粗鲁的外表下还是有一颗藏着少许善良的心。而后,她把我推进重症监护室最里面的一个小房间,据说是给教徒临终忏悔用的,门一锁,径直走了。 我想起她说的,烧到第六天,要么死,要么好了,原来这就是决定我命运的时刻。心中惴惴之余,又觉得这样的等待实在无聊,脑袋转着圈儿四处打量,忽然看到墙角有几样很眼熟的东西。 两根圆木矮桩子上搭了块原色木板,木板后面的墙上挂了一个架子,上面错落有致地挂着各式酒杯,架子旁边是小酒柜,里面有一瓶龙舌兰、一瓶威士忌、一瓶白葡萄酒。 两张高脚凳整整齐齐地摆在木板下头。 这一切结合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小酒吧。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小酒吧。 我揉了揉眼睛,顿时激动起来,这活生生就是十号酒馆吧台的迷你版啊,所有细节都一模一样,连玻璃杯上的污迹看起来都那么熟悉。 我立刻忘记了自己乃待死之人,一骨碌爬起来跑到小酒吧旁边,这儿摸摸,那儿摸摸,越摸心里越是确认,这绝对就是十号酒馆的翻版。 谁在这儿?谁?约伯吗?木三吗?还是老板本人?想到最后一个选项我尾椎骨上一凉,谁来都好说,这位要是出现,乐子就大了,itty olf能不能继续存在都是一个问题。 我原地转了一圈,没人从角落或柜子里跳出来吓我一个跟头,门后边也空空如也。我头晕脑涨,心里那个纳闷。这时候门一开,我条件反射般地跳起来,一看,居然又是护士大妈。 她这回臭脸的程度完全超越了人类能够忍受的极限,我结结巴巴地问:“怎……怎么您又回来了?我这还没死呢。” 大妈正烦着,不爱答理我,问了两次才甩出一句:“医生叫我来给你加打一个镇静的点滴。”然后长号一声,“外面还有八个病人排队,你就好好死不行吗?” “呃,这个,我这不正配合着你准备好好死的嘛,但这点滴又不是我叫你来打的对不对——啊啊啊啊……”没说完我就号起来了。 她觉得我是要死之人,还浪费她的时间实属不该,所以接下来我的遭遇之惨,难以用语言形容。 她往我静脉上丢飞镖的时候,我强打着精神问她:“那边的……啊啊啊……吧台……啊啊……是……谁……搭的啊啊啊,我操!” 最后两个字我及时转换成了中文,否则一会儿我就要因为身体末端坏死而截肢。大妈瞪了我一眼,冷冷地回答:“该死的医生啊。” “医生呢?上哪儿去了?” 大妈恨得牙痒痒:“喝醉回家睡觉去了,让我替班,什么都要干,fuck,已经他妈连上了三十小时了!!!” 随着她的一声暴喝,点滴终于打上了,我目送她愤怒的胖屁股一扭一扭地离开,心里知道,itty olf的好日子到头了。 三十九、玩高级的 这次给的药好像有强力催眠的作用,我很快就睡着了,一觉醒来,旁边有窸窸窣窣的小动静,好像有人自斟自饮。我睡眼蒙眬地转过头去一看,马上就清醒了。 唯一的小窗外艳阳高照,阳光照得满室通明,有人坐在小吧台旁正专心致志地喝威士忌。他有一个闪亮的额头,一双如艺术品一般的手,还有看什么都专注得想要钻进去研究一番的神情。 他对上我震惊的眼神,露出熟悉的微笑,举杯说:“早上好啊,小丁通。” “摩根,你这个杀千刀的,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摩根停下杯子想了想:“嗯,这个故事呢,有一匹布那么长,首先……” 首先,摩根从芝加哥回到十号酒馆之后,挽救了很多酒精中毒的人,但是,假酒还是源源不断地涌入十号酒馆,多得大家简直不知道酒馆里面到底有没有真货。后来,酒馆的老板回来会会旧友,结果喝得自己连夜去医院洗胃,于是勃然大怒,勒令把负责买酒的人——也就是我,赶紧弄回来。 十号酒馆的老板这个人吧,从来不在乎他要人家做的事情到底有多难或者多奇怪,他的脑筋直通屁眼,只会耍横,说出就要做到。大家对他唯命是从,连约伯和木三这种人类中的奇葩都不例外,因为他发出的威胁都被血淋淋的事实证明过,他要把谁剁成两百块,那人就绝不会只以一百九十九块的形态下葬。 “所以呢?” “所以我们就来这里想把你搞出去啊!” “拜托,这里是全欧洲安保级别最高的重刑监狱啊,杀一二十个人的普通杀人犯根本就拿不到在这里坐牢的批文,在犯罪界来说,被关进itty olf等死,完全是一种授勋的感觉啊朋友。 “所以,请问摩根兄,你是怎么混进来当狱医的?” 摩根耸耸肩,很平淡地说:“约伯带我进来的啰,你见过有约伯混不进去的地方吗?” “什么意思?约伯也来了吗?” 摩根看了看表:“嗯,比我来得早,不过没在监狱内部,他六个月前就开始负责这里的采购和洗衣外包服务,和监狱高层称兄道弟,没事一起打打高尔夫,很吃得开呢。” 六个月前?我跌回床上,掐指一算,六个月前,刚好是我干完芝加哥那一票,被冥王接到山居别墅调养身体的时候。 约伯还会算命吗?一看我印堂发黑,嘴唇发紫,知我不日必有一劫在波兰赫尔辛基近郊,因此提前部署停当,提前来搞itty olf?随时准备着为我两肋插刀? 话说回来,其实约伯比较擅长插我肋骨两刀吧?等我见着他,我非要问问那些我和冥王打牌的照片是怎么回事! 我瞪着摩根,他很无辜地回看我,一口接一口地抿酒。 那些十号酒馆假酒喝死人之类的鬼扯就让它随风去吧,我一字一顿地又问一次:“你们,来这儿,干吗来着?” 摩根对我眨眨眼,露出有趣的笑容,说:“都说了来越狱呀!” 他轻描淡写,我却吓了一跳,赶紧看门,生怕站在外面的守卫马上冲进来扫射:“呔,反贼,受死!” 但平安无事,岁月静好。 摩根还有心情调戏我,捏捏我的手臂,捏捏我的腰,意甚激赏:“身体肌肉和脂肪比例很完美,最近的伙食和生活规律都不错啊。” 我没好气:“你他妈真应该尝试一下。” 他把他跟鸭子一样瘦的手臂伸出来给我看:“我也有肌肉哦。” 我让他滚蛋,然后转回正题:“越狱?就是为了帮我越狱,你们全体跑这儿来了?” 我口气里的怀疑如此浓厚,要是摩根这会儿划根火柴的话,说不定我们俩就被爆上天了。 他终于适度赧然了一下,很勉强地说:“我的意思是,如果时间够的话,也得帮你越一下,不然,是没法跟老板交差的……” “你这个没良心的死鬼,大家相好一场,居然不是专程来救我的?说,赶紧说,到底是谁还值得你这样全情投入?” 然后,我脑子里噼里啪啦一过电,即刻就明白过来了:“奇武会的人都关在这儿?” 这个消息太惊人了,我一下子站了起来:“奇武会的人?全部关在这儿?” 谁下的这个决定啊?这是谁吃了熊心豹子胆啊!! itty olf对我来说就是天罗地网的代名词,我根本无力摆脱,何况还有那些好可怕的黑洞洞的枪。但冥王和斯百德何许人也,他们肯定一脚就踢爆栏杆,撞死狱警,血流千里,杀出重围,不都是顺手的事吗?更不用说诸葛了,那家伙连食堂都不能给他去,他百分之百会端起一盆回锅肉就撒豆成兵,叫大家死得一身豆瓣味儿——什么?食堂没有回锅肉?那谁愿意来这儿坐牢啊? 摩根各个方面的经验好像都很丰富,此刻颇不认同我的愤愤不平,他认真地说:“没有臭掉的牛排和烂鸡蛋才不算一所好监狱呢,你这个人懂都不懂。” 争论了半天关于经典监狱的伙食搭配的话题,我们才想起刚才好像不是在说这码事儿。 我马上言归正传:“喂,说真的,你们准备怎么越狱?” 是像美国电视剧《越狱》里那样高智商步步为营,特鸡贼地这里talk一下,那里talk一下,然后色诱狱医什么的吗? 或者像一样,拿个小勺子挖啊挖,挖几十年搭通天地线然后一身屎就冲出去了? 还是像电影里面铺天盖地的重型武器“哒哒哒”,子弹不停气地打死所有人就可以走了? 不管cosplay哪部影视作品,感觉都很义薄云天热血沸腾,但最好还是不要敢死队吧,我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那种场面下我唯一能干的事就是趴进尸体堆里装死,绝对连毛都不敢竖起一根。 要是我当时知道后来的越狱场面会是怎么一回事的话,我绝对心甘情愿地去拍摄现场当替身。 想一想上次回去度假,我鬼使神差地看了不少跟监狱有关的碟,这一定是因为我当时已经有了不祥的预感。 摩根对我嗤之以鼻:“呸,我们都是有学问的人,要玩就得玩高级的,越狱都不能失格,你懂吗?” 我顿时满怀期待:“说说看,说说看,怎么个高级法?” 他右手按在胸口,望向遥远的东方,神态虔诚,喃喃地说:“攻城为下,攻心为上。” 哇!真的很高级啊。 “怎么攻心?你对精神科也有研究吗?” 他摇摇头:“没有啦,我们就直接攻城而已。” “呸!” 摩根罔顾我的义愤填膺,伸手点点我的前胸——完全是一种本能,他的手指还在周边几个穴位按了按,说:“你什么都不用想,等下回去看到涂根,不管他跟你说什么,如果他问你要答复,你就再拖住他一个晚上。” 拖住涂根一晚?他现在的老婆是爱神,我对自己的魅力没什么自信啊。 摩根很无所谓地说:“拖住他的灵魂就好,我知道你对男人的肉体向来没兴趣。” 跟我们在药材市场买虫草看成色一样,摩根就这么七情上脸地表示他给予我无条件的信任,接着慢悠悠地走到门边,呼叫守卫直接押送我回牢房。 从离开医务室的一刻起,所有生病的症状就如同浮云一样消失了,估计下半辈子也不会再犯。 事情明摆着——摩根即病根。 我步履沉重地回到囚室,如摩根所言,涂根正在等我,脸色平静,对我颔首问候:“你没事了?” 守卫为我卸下镣铐,我活动了一下周身,确实感觉良好,于是点点头。 “医生说你感染了不知名的细菌,该细菌的繁殖代谢周期是二十四小时,所以你会准时发烧和退烧。此细菌有传染性,必须严格隔离,但到第六天上午如果没再发烧,就全好了。” 摩根还真能鬼扯,但再一想,谁知道他在烟墩路的私家迷你医院里成天都在捣鼓些什么玩意儿,这种细菌说不定是真的呢。 护士大娘说的,不烧就好了,再发烧就会直接烧死,我都不敢想那些人死得有多惨,摩根你替天行道的方式真别致。 涂根对我第六天之后会不会死其实毫不关心,稍微客气了一下就单刀直入:“你见到我的纸条了吗?” 1×12? “什么意思?” 他弹弹手指:“一家出一亿,美金,一共十二亿,通过私人渠道国际转账到瑞士银行户口,会计师事务所会帮你处理开户和转账的一切手续。预付三分之一,抓到先知后,你离开监狱之前,全部付清。” 我花了挺长的时间想搞清楚十二亿美金到底是什么概念,一开始我没觉得多高兴,毕竟这和十二财团的百分之一的股份相比,后者明显价值更高。然后,我换了个算法,把那些钱折合成小铃铛喜欢的房子几套,小铃铛想买的衣服几套,小铃铛的妈做核磁共振检查的次数……成交!!! 这两个字横空出世,从我的肺腑之间一路狂飙而出,突破肠胃咽喉牙关,眼看就要喷到涂根脸上。 说时迟那时快,我上下嘴唇一咬住,硬生生把它们挡在了那儿,嚼巴嚼巴吞了下去,再对涂根说:“我明天早上给你答复。” 涂根的眉头飞快地皱了一下:“丁通,我们都没有太多时间了。” 这事我比他知道得更清楚。我瞄了一眼桌上的电脑,桌面是黑的,但当它亮起来的时候,那儿有一个日历表。 几天之后,就是冥王和先知所预报过的十二财团全部崩盘的时间。 我的脑子只有二两橙子那么大,绝对想不出怎样才能让十二个根深蒂固、盘根错节的巨型商业集团在一夜之间灰飞烟灭,毁于一旦。 莫非是准备直接丢两个原子弹? 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在无形中建立起了对奇武会强烈的信任。 不到最后关头,我无法说服自己相信世上有他们做不到的事。 除了先知以外,其他人的纷纷被捕似乎已经印证了我的信任不足一提,但有一种神秘的信念顽强地在我内心牢牢扎根,任凭风雨如晦,初衷不改。 我只是固执地重复:“我明天早上给你答复。”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涂根已经可以算是这个世界上极了解我的人之一,他能确认我什么时候是认真的,就像现在。 他对我点点头告辞,走到门口却又转身,犹豫了一下,对我说:“你开始生病的那天,我来是为了告诉你,十二财团决定不接受你的任何条件。” 我“哦”了一声,静待下文。 “但是,尽管没有任何可供采信的理由,我还是相信你。 “过去几天绝大部分的时间,我都在尽力为你斡旋,说服他们应当谨慎行事,就算被证明你只是恐吓,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损失。” 可不是,他们能有什么损失呢?我被关在这里,他们乐意的话可以让我关一辈子,出了这扇门,想去尿个尿都要等人来帮我解裤子。 只是那些商业巨子素来都作威作福、翻云覆雨,被奇武会玩弄于股掌之间已是奇耻大辱,被一枚纯屌丝信口雌黄就唬到,哪怕只是一小会儿,想必也是生命中不可承受之冒犯。 他们必然殚精竭虑,揣摩事情的各种可能,其中有一种看起来最具可能性——我在诈和。 我听出了涂根试图表达的全部意思,并且由衷感激他所说的“他相信我”。 我对他说:“我第一次见你的时候,觉得你非常热爱自己的工作。” 他一怔,不明所以地看着我。 “我们真正的第一次相见,是在那间小黑屋。你有一种独特的从容自若,尽管穿得平凡无奇,却气度森然。可是在这段时间里,那种气度却在渐渐削弱。慢慢地我感觉到,你好像不再那么投入了。几个月而已,你还长出了不少白发,好像压了很多心事一样。” 我歪着头很有耐心地说:“探长,我从来没有为难过你,我所做的决定,也毫不损及你的利益。现在,一切都快要到尾声了,你可否告诉我,是什么在令你度日如年?” 涂根根本没预料到我这一番话,他像猛地受到了极大的惊吓,愕然回望我,眼中的疲倦和焦虑一瞬间显露无遗。我不确定他是在对我攻城还是攻心,但这难得一见的疲乏姿态让我心有戚戚。除了对付我以外,想必还有许多棘手的事在外面的世界等着他。 这个时候,他还能很快镇定下来,对我笑笑,很温和地说:“我的人生和每个人都一样,不是想做什么就能做什么。” 那倒是真的,回想十多年前,我爹妈扔下我跑了之后,各位热心肠的邻居经常跟我说的一句话就是:做人哪有十全十美的。然后塞给我两个肉包子或者一个玉米,以致到后来我一听到这句话就口水滴答。 他已经不想和我再耗下去,准备告辞,但我这儿还没完呢。 “探长,你上头的人,到底是谁?” 各大国的中央情报局、国安局或者国际刑警组织,在非常紧急的状况下肯定拥有一定程度的超越机构和部门的影响力。但任何上述组织或来自该组织的人,影响力都大不到能短短十几天之内,将分布在全世界各个角落的十二个商业教父级人物集合到一所监狱里,谈一场莫须有的交易这个程度。 我重复了一遍,如同猎犬一般执着,又问涂根:“谁是你的上司?你又是为了什么为他们卖命?” 他一言不发地看着我,看了许久,眼神微妙而复杂,而后他却刻意换上一种毫无感情色彩的语调:“丁通,这些你都不用知道,我只是做我的工作。” 我想了想,决定下点猛药:“想必你深爱你的妻子,把她看得比眼珠子都贵重。相信我,我也有这样一个女人在家里等我,不过,换作是我,哪怕我的工作是当总统,我也不会让我老婆穿得花枝招展的,去劝另一个人配合自己老公的工作。你为了这份工作是不是太豁出去了点儿?” 果然,这个理由比一柄铁锤还容易打死人,涂根大惊失色,身不由己地向我走了两步,那模样半点都没掺假:“我妻子?你见过我妻子?” 我反而愣住了:“你不知道?” 他摇摇头:“我不知道。”抽身就走,脚还没跨出牢房,就迫不及待地拿出手机拨打。我目送他远去,从他的后脑勺儿看出了许多紧张和担忧,但具体的信息就比较模糊,你知道,后脑勺儿的表情肌实在不怎么多……然后我坐下来,仔细地穿好了衣服、鞋子,系好了鞋带。 明天早上,如果涂根回来的话,我会给涂根一个答复。 只要涂根和明天早上都跟平常一样,波澜不惊地如期来临。 四十、恐怖大合唱 整个晚上我都在小桌子旁边坐着,打开栅栏后的木门,支起耳朵,倾听黑夜中远远的虫鸣。 我住的单人牢房左邻是转角,右舍是一连排的四人囚室,二者之间相隔着至少十米的实心墙,任我把耳朵嵌在墙上贴得多么实,都听不到那边的人说黄色笑话。但如果大家某晚的娱乐节目是互捅牙刷,我还是能将就听完整场鬼哭狼嚎的直播。 我就这么一直坐着。九点半监狱熄灯,只剩下走廊里的照明灯。今天的灯颜色很奇怪,不是平常的橘黄色,而是有点发蓝,有事没事还暗一下,好像电压不稳。 那个闪烁的蓝光看得我心烦意乱,几次跑到床上去躺着,想要干脆一觉睡到天亮,哪怕睡死了都比这么心乱如麻好。 但没用,怎么都睡不着,连眼睛都没法合上,不由自主就要去看走廊上的灯,好像那是一个秘密发报机,哒哒,哒哒哒,是有什么信息在传递? 时针悄悄滑过午夜,该来的终于还是来了,跟报信似的,一声发自肺腑的绵长的惨叫声从某个牢房中爆发出来,响彻整个ittyolf。 这一声之后,恐怖大合唱的序幕就拉开了,从各个方向的牢房里传来长长短短、高高低低的狂叫,声音中充满绝望的痛苦。越来越多的声音融合在一起,此起彼伏,愈演愈烈,我听不出来到底有多少人在喊,只觉得周围忽然变成地狱,堕落的众生都浸在滚烫的钢水里,眼看着自己的身体化为乌有。我从来没有学习过关于地狱的任何知识,但那一幕景象却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连脸上挣扎扭曲的表情都栩栩如生。 我急忙晃了几下脑袋驱赶自己的幻想。外面的惨叫声开始变得多元起来,短促的尖叫,像是被攻击到濒死的幼兽;狂暴的嘶吼交替,像是生死拳台上的搏击手正在舍命对抗;带着呜咽和抽搐的连续哀鸣,像是急于突出重围却又无处可去的绝望的流亡者。然后,我听到了剧烈的撼动铁栏杆的响动,有人在用桌腿敲击,有人在用大块的东西撞——也许就是头颅本身,有的人在拼命地踢,最多的是双臂拼命地摇动,似乎寄希望于奇迹出现,那些手臂粗的铁栏猛然间会如奶油一般融化,让他们逃之夭夭。 最可怕的是那些真实可辨的语言,无数人在狂叫。 “救命,救命!” “这是什么东西!疯了,世界要灭亡了!” “救命啊,啊啊啊啊……我被咬了,该死的汉斯咬了我!” “哦,妈妈,妈妈,圣母玛丽亚……” 我抱着栏杆往外看。我的这个位置太好了,能够看到三面走廊上所有牢房的动静。那些牢房的铁栏上贴满了人,在呼喊,在挣扎,在冲击,在哭泣,许多人一脸是血。那些恐惧和狂热的嘶叫声让我在这一瞬间全然了解,因为在他们的身后,我看到了魔鬼的身影。 魔鬼啃噬着人的咽喉,吸吮着热血与体液,践踏阻挡在前的身体,将人撞击在墙壁上,机械地撞击到脑袋全部变成液体状态。魔鬼眼睛中发出蓝色的光芒,已经完全失去了意识和感情,只是寻找离自己最近的、热乎乎的身体,无论亲疏敌友就那么血淋淋地撕咬起来,四肢、头颅、五官不断被从身体上活生生地拉扯开,随地丢弃,体液、脑浆四处飞溅。那些魔鬼曾经都是正常的犯人,上一分钟还在磨牙、做梦、打鼾,或者药瘾犯了满地打滚,下一分钟,不知什么原因,却化身为择人而噬的行尸走肉。有的牢房里变身成魔鬼的只有一个,其他人于是团结起来与之战斗,但那真是一场令人绝望的战斗,无论怎么击打他,他无痛无觉无所谓,手脚骨头断裂,仍然能够爬起来继续不死不休的征程。他的牙齿变得无比发达,尖锐而强硬,正常人被咬上一口,很快就会陷入失血过多带来的休克,战斗力全失。有的牢房,四个犯人有三个变了身,唯一正常的那个人喊叫了几声之后,便永恒地沉默,眼睛看着自己的屁股,在很远的地方栖息,灵魂匆匆忙忙地走了,来不及跟牧师忏悔这一生的了无意义。 即使是关在ittyolf的罪犯,也仍然是人,仍然有最基本与最深沉的恐惧。我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陷入死亡的陷阱,在最后关头进行毫无出路的拼搏。 我瘫在自己牢房的铁栏上,满头都是汗,心脏狂跳,似乎立刻就要蹦出嘴巴。我的天哪,摩根明明说的是越狱,不是僵尸屠城啊,这是搞什么啊! 监狱的电子大门终于打开,一队狱警荷枪实弹地冲了进来。我本着对组织的一贯信任,心里顿时燃起了一朵希望的小火花,这样的小火花,我在许多人的眼里也看到了,但没过两秒,就统统地、毫不留情地被熄灭了。 有的狱警开始呕吐,还有两个丢下枪掉头就跑。冲在最前面的估计是头儿,在ittyolf看了一辈子江洋大盗、冷血杀手,心理素质还行,多顶了两分钟之后,离他最近的一间牢房,三个满身是血和尸块的丧尸猛然发出狂暴的吼叫,合力把牢房的栏杆拉开了一个间隙,我顿时眼睛都直了。狱警头儿好样的,立刻拔出枪,哒哒哒哒哒哒,连续六发子弹,全部打在了最先挤出来的那个丧尸的脑门儿上。后者颓然倒下,塞住了牢房的出口,狱警头儿精神一振,正要伸手换弹夹,他那几个逃出大门的手下在外面歇斯底里地大叫起来:“头儿,赶快跑,全要出来了,全部要出来了啊!” 每间牢房的栏杆都被拉开了,杀光了正常人的魔鬼们正眨着呆板的蓝眼,一个接一个地钻了出来。 狱警头儿一看,似乎在说:操,老子又不是豌豆射手,就算是都还少个南瓜套呢,怎么打啊?赶紧转身就跑,这位身高一米九几、一身肌肉的狱警想必大学时也是橄榄球好手,当面迎上一位丧尸兄,顿儿都没打一个就直接撞上去,踩着人家的脸就冲出去了。那边赶紧接应,大门打开,火力全开,轰得当先追赶的几头丧尸人仰马翻,而后哗啦一声落锁,所有人都在外面瘫倒在地,实在惊吓过度,一时间都呆若木鸡。 铁栅栏也驶不了万年船啊!我赶紧关上牢房的木门,缩回囚室深处,躲在桌子脚下,默默向一两百个宗教流派的主神用力祈祷:请诸位抛弃地域与观念的分歧,以大局为重,精诚团结,紧密合作,保佑那些栏杆足够结实,不要被行尸走肉们冲倒。只要我能活着走出这道门,保证给各个庙子、道观、教堂都上一份儿供,倾家荡产都决不食言啊各路神仙。 对于平分供品这件事,大家似乎都不怎么满意,所以在我闭上眼睛装死的时候,囚室的栏杆门就“呼啦啦”一响到底。哪个牢房出来的丧尸力气这么大?我吓得立刻跳起来,咚的一声脑袋重重撞在桌子上,顿时头晕眼花。来不及活血化瘀,赶紧合身一滚,想要滚到床底下藏起来,结果一把被人拖住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没好气地说:“干吗呢,出来!” 摩根?我胆战心惊地抬起头,一看果然是摩根,立刻松了一口气,当即瘫倒在地,冷汗滴滴答答的,摸着自己的小心脏问:“你,你怎么过来的?” 他全身上下干干净净的,黑衬衣卡其裤,一点儿血都没沾,脑袋也是囫囵一个,没有哪个眼儿正在漏脑浆。他见我诧异,还做了一个开步走的动作:“就这么走过来的啊,从监狱医院那边。” “监狱医院在地下室,就算你坐电梯到这儿,电梯门也在最南边的走廊深处,出了电梯门,再进一道防护门,就是丧尸的天下。我倒想问问你是怎么个走法,凌波微步还是八步赶蝉?” 他很诚实地告诉我:“都不是,但我身上喷了一种香水,不管是僵尸、吸血鬼还是狼人,都见者退散。” 我打死都不肯信,他一把把我抓起来:“走,去看戏。” 我赖着不走,龇牙咧嘴地说:“不看不看,吓死爹了。” 摩根觉得奇怪:“有什么吓人的?” 你们这些学医的疯子都不可理喻,我比画了一下:“那些都不是人了好不好,僵尸!!怪物!!杀人如麻,你还不觉得吓人?” 从他的表情看,他是真的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不依不饶地还在努力把我往门那儿拖。我无可奈何地跟着他过去。还好,至少铁门他还是给我锁上了,再一看我哭笑不得,地上放了六瓶装的一小箱啤酒,还有一塑料盒烤串,排骨、羊肉冒着刺刺的热气。 他从我床上把被子拖下来垫背,舒舒服服地开了瓶啤酒开始喝,一边喝一边往外面看,兴致勃勃地,真的像在看戏一样。我想了半天不明白,他这人到底属于什么品种,犹犹豫豫地也坐下来,拿起一串排骨。 结果还没张嘴,鼻子一闻到那个肉的味道,整个肠胃就翻江倒海。我把排骨一扔,蹿进洗手间去吐了个痛快。出来之后,摩根非常关心地看着我,第一句话是:“你都不吃了对吧?那我全吃了啊。” 我傻看了他半天,心一横,娘的,谁怕谁,抓起肉串就咬,嚼都不嚼就往下吞。老实说,我之前很长一段时间都辗转病房,根本没吃过什么像样的东西,这么囫囵吞下去几口肉之后,不管心理上多么抗拒,整个身体却随即精神一振,忍不住长出了一口气,这才回过神来:排骨真香啊。尽管如此,我的心理素质还是没摩根好,一边吃着一边拼命转移注意力。我问他:“你上哪儿弄来的这些?” 他看了我一眼:“这些烧烤?哦,我自己在监狱医院烤的啊,少点儿孜然不够入味是吧?不过涂了点儿医用糖浆代替蜂蜜,算是弥补了一下。” 难怪好吃是好吃,就是有点消毒水味儿。我嘀咕着又拿了一串肉,往外面飞快地瞥了一眼。我们喝酒聊天享受生活的当儿,魔鬼们捉对厮杀上了,他们杀得更惨烈,但有一点好——不怎么叫,不哀号也不呻吟,打不过就利利索索地死了。而且摩根说的好像是真的,谁也不往我们这边来,一靠近还皱眉头,赶紧往远处挪。眼看丧尸越死越多,寂静慢慢又主宰了一切。这样的拼杀没有胜利者,也没有凯旋,只剩下满地死尸,空气中散发着浓郁得像能滴出来的血腥味。 我们和狱警在各自的地盘里充当看客,区别是狱警们已经全傻了,而我们却在吃烧烤,尤其是摩根,吃得不知道有多享受。我怀疑他以前学人体解剖的时候,会不会看着人家的肝脏挺新鲜,就顺手切下来拿去做土匪肝片。 我打了个寒战,想要忍,又实在忍不住,终于把我的疑问抛出来:“摩根,这事跟你有关系吗?” 他喝下最后一口啤酒,神情平淡地瞥了满地的残尸一眼:“当然有啊。他们最近六个月穿的囚衣上,附着了一种无色无味、纳米级别的神经毒剂,能够影响他们的官能系统。一开始脾气变得特别暴躁,嗜肉,慢慢视力会减退,失眠,出现幻觉。五个月之后,毒素累积到一定程度,身体会爆发出最后的力量,试图和毒素对抗,他们就会开始发烧。就跟你那次发烧一样,每天晚上退,白天烧,而且有传染性,到第六天,如果还烧,就直接死掉了,如果不烧了的话——” 我接嘴:“就跟我一样,幸存下来了?” 摩根扑哧一笑,指指外面那些死了一地的犯人:“你本来中的就是改良版,除了发发烧没别的症状,而且最后那针打的是解毒剂。其他人可没这么好的待遇,安乐几天,一发作就变成这样子啰。” “等等,摩根,他们发烧的时间前后不一,你是怎么样做到让他们在同一时间发作的?” “哦,简单,今天是星期一啊,他们都统一换上了干净的囚衣,衣服上有诱发剂。你忘记约伯负责这家监狱的衣服外送干洗服务吗?收费还不便宜呢。 “还有外面的灯,上次换灯泡的时候里面就放了一到四十度就会气化的诱发剂,开灯一小时之后便会进入空气。你知道的,有人晚上爱光膀子睡觉,我们不能让人家错过了人生仅有的一次变身机会啦。” 我有一瞬间陷入了无言以对的境地。运筹帷幄、胆大包天、杀人如草芥的摩根和约伯与我记忆中每天在十号酒馆虚耗彼此生命的那二位完全无法重合在一起。 只有从他啃烧烤的吃相,我约略能找到一点点似曾相识的熟悉感觉。 我向后靠在栏杆上,眼泪紧紧地噙在眼眶里,语无伦次:“妈的,你和约伯太邪恶了,摩根,那些都是人啊,你们真的能下得去手啊?” 他无动于衷:“人?” 他向外面的修罗场点点头,不知是不是在向手持镰刀的死神致意。依我看,如果他本人扮演那个角色,肯定形神俱备。 “我在这儿待了几个月,每天能见到各种各样来治病的犯人,像我这种医生,按理说是没什么道德底线的,结果呢,每次看过案例和病历,我唯一想做的治疗就是一刀捅死他们。” 可能和他的专业有关,不管在哪里,发生什么事,摩根惯常都是十号酒馆的所有人中处事最泰然的一个,纷乱世事中的大惊小怪,在他眼里都不值一提,除非酒馆老板发神经,但反正摩根也没什么工资可以给他扣。 好像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情绪化的一面,还是为了一些和自己不相干的人。这个监狱所关押的罪犯很特别,他们来自世界各个地方,穷凶极恶,根据审判的法律又无法判处死刑,把他们关在普通的国家监狱,对其他轻罪的囚犯来说都是一种强力的威胁,可见其危险程度之高。 如果奇武会的人心情不好的话,这倒真的是一个最适合大开杀戒的地方。 但是,总有被冤枉的吧? 我有一颗有时候很像娘们儿的小心脏。 摩根很了解我,他搂着我的肩膀,语带安慰地说:“有的,有被冤枉的。” 他扳扳手指:“三四个吧。奇武会在这六个月里面查过所有人的卷宗,但凡有疑点的都挑出来了。” 他对我咧嘴一笑:“他们都染上了无名怪病,现在被关在另一栋楼的单独隔离室里强行治疗,帅吧!” 他又很庄严地对我说:“为了对每一条生命负责。” 信你才有鬼啊。 四十一、不可思议的事情 要是我真是个娘们儿就好了,顺势可以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哭个小鼻子,宣泄一下这么久以来我压抑得快要发狂的感情。我想了半天,艰难地说:“摩根,我觉得,我永远都做不到你们这样。” 坚强?还是冷酷?我不知道用哪个词能精确地表述他们的所为。但这么多年了,大家还是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摩根不需要听得很明白,他说:“丁通,你不用跟我们一样,你不用跟任何人一样,你是你自己。” 好了,煽情煽到这儿差不多了,再说下去我要是情不自禁地说要对摩根以身相许什么的,然后被一烧烤串儿插死,就太亏了。 “现在人都死完了,我们做什么好?” 摩根纠正我的说法:“死完了的都是囚犯,大门外现在还站着差不多有一百个荷枪实弹的狱警和狙击手呢。等里面自相残杀完了,他们会进来收拾烂摊子。” 我大惊:“什么意思,接下来是要杀狱警吗?他们可真是无辜的啊!” 摩根对我神神秘秘地一笑:“眼睛放亮点!” 他站起来,靠在囚室的栏杆上,神往地看着外面。山雨欲来,但四周却陷入一种奇异的死寂,似乎每个人都在等待着什么。 “你这儿的地段真好,一眼通览全局,进可攻退可守。” 摩根,你是要在tywolf成为李嘉诚第二吗? “喂,监狱里不存在房地产好吧,没法拿这个来作为推销囚室的噱头。” 他把脑袋靠在栏杆上,有一阵子我怀疑他是不是睡着了。 然后惊天动地的一声炸响! 我吓得一屁股摔到地上,而在眼前,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监狱大楼的整个屋顶,被一下子炸飞了。 尘土砖石如同雨下,而后,就露出了闪耀着美丽星辰的夜空。随即成群结队的矫健身影出现在我的视野中,好多穿着快递员那种快干衣、戴着棒球帽的人单手执枪,单手握下降索,跟下饺子似的从炸开的屋顶豁口一跃而下,急速抵地后马上散开,摆出严密盯防的姿势,瞬间就控制住了监狱正门、各处窗户、楼梯、电梯口,还有各个楼道走廊。 门外的狱警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拉来了所有值班的人,包括外面岗哨上的狙击手和守卫。看里面丧尸戏演完了,正要开门进来收拾残局,猛然局势突变,狱警头儿当机立断,高呼撤退,指挥大家往外猛跑,比刚才还多退了一重门,退出了行政区和公共区。轰隆一声,看样子是直接把整栋楼的楼门给封上了。 发癫的囚犯再狂野,毕竟赤手空拳,站在远点的安全地带一个点射就能解决,这会儿来的人手里端的那些,完全是从里原样搬出来的。 摩根指指点点地:“看到没,冥王的铁卫。” 嗯,从着装风格上看,确实和冥王一脉相承。 我欷歔起来:“人家的铁卫都穿西装或者皮衣,他们家的怎么都这个打扮?” 摩根觉得很合理:“因为在没有奇武会任务的时候,他们都是快递员啊!” 我大吃一惊:“快递员?哪家快递公司这么倒霉?”这好像是奇武会唯一忘记跟我交代的信息了吧。 “冥王自己开的啊,还挺挣钱的呢。” “这么说来,物流是他的主业,杀人只是他的社会义务工作喽?现在是什么情况,物流公司没人管开不下去了,大家必须把老板抢回去好追讨欠薪吗?” 摩根摇摇头:“他们只是来掩护的。” 他努努嘴指上面:“才刚刚开始呢。” 我顺着他的指示看,不知道什么时候,屋顶豁口外盘旋着一架接一架的飞机,我不认识型号,只是觉得这种轰鸣声跟金属摇滚一样,又闹腾,又充满了死亡的气息。 但摩根啧啧称赞:“真有钱,全是B2,也不知道他们在哪儿找来的。” “那些飞机来干吗使?” “空中武力压制啊。” 摩根觉得我身为男人却没有基本的军事素养很是无知:“你要是门外的狱警,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办?” “怎么办?凉拌啊。老子肯定把枪一丢,衣服一换,跑他娘。” 要是旁人在场,摩根肯定会摆出“这货我不认识”的嘴脸,他恨铁不成钢:“猪啊,人家当然要去找外援啊!要是外援们的武力值更强大,活快递员就会变成死快递员,耽误很多包裹送不到。But,看,现在十几架B2在天上看着,有车过来,一家伙就被炸个稀烂,只要美国空军不插手,一时半会儿快递员们都是安全的。” “好吧,电视军事节目评论员同学,请你告诉我,要这一时半会儿的安全期有何贵干啊?” 摩根好像还怪开心的:“越狱啊。” 趁着B2们在天上往返回旋掩护的当儿,快递员军队有条不紊地开始了自己的工作:他们从随身携带的大军包中掏出散落一地的各种零部件,十几分钟的工夫便装出四架相当迷你也相当彪悍的迫击炮,一装好就分到四个角落——其中一个点,赫然就是我的囚室。 我吓了一跳,赶紧往摩根背后躲:“干吗干吗?” 摩根偶尔间看见个儿比较大的蟑螂也一样有紧张之色。所以尽管我这会儿出息不大,他也没嘲笑我,只是拍拍我:“放心,打你旁边那堵墙。” “为什么?” “小孩子不要那么多问题,看人家打就好了。” 果然,嗵嗵嗵嗵四声,炮弹命中了各自的目标,我旁边的墙应声而塌,但那是一种奇怪的炸弹,一次性爆不完,继续钻入墙壁深处,隔几分钟又掀起一阵震动,而且听起来方向是向上的。我这边地板乱晃,墙上桌子上的东西摔了一地,滚滚尘土呛得我肺都要咳出来了。我扑到洗手盆那儿去洗脸,抱怨:“有这么强的武力干吗还要搞什么变丧尸啊,缺德货,各个牢房轰一炮人家还能死个痛快的!” 摩根觉得我实在天真得令人发指:“那还得了,那就叫大屠杀,反人类罪!!八辈子都算不清楚这笔血账了!” 我没好气:“现在呢?” 他说:“现在是不可抗力,知道吗?病毒感染嘛,好莱坞电影演过很多案例的啦。” “谁让你去跟好莱坞电影较真啊,就算电影都没有玩到你这么绝好不好。” 摩根不理我了,八风不动地继续蹲个马步在栅栏门边看戏,看到精彩处还叫我:“哎,哎,快来看,重头戏来了。” 我揉着眼睛过去,一看到下面的情景,手都忘记从眼睛上拿下来了。 监狱大门洞开,直通到了建筑物外的广场。 所有的灯都亮了,乌压压的人站了遍地,都没有发出一点声音。狱警和守卫的群体站在门的两边,都还紧紧握着武器,虽然谁都明白,这绝对没有反抗的余地。 在他们周围的各个方向,监狱内部和从其他途径进入的更多快递员队伍分工明确地重装盯防,掌握了绝对的战略优势。 此时响彻大家耳边的,是沉重的履带行进声,连绵不绝。 响了好像一辈子那么久之后,千真万确,一辆庞大得像座小山似的装甲车一路撞进了监狱大堂,身后地上的地板全体呈现出半碎裂的状态。 一辆,两辆,三辆。 从所有人听到履带的声音,到三辆装甲车开进监狱大堂,大概有半小时的时间,其间,有一位狱警估计紧张过度,手中的枪走了火,子弹斜斜地飞出去,射入不远处的墙壁,那突如其来的声音让全体人的神经都为之一震,霎时间包括狱警在内的全部人都把枪口对着他。那位可怜的仁兄目瞪口呆,突然脸一白,腿一软,咚的一声就栽倒了,身下渗出一摊形态可疑的液体——多半是尿了。 我在楼上跟摩根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比较痛苦的是不敢笑出声,生怕重蹈人家的覆辙。 几辆装甲车闯入监狱大楼的正厅,一路边炸边撞,把两边的墙壁都搞得稀烂,打通各个房间之后,空间显得十分开阔,我才看出监狱一楼原来是个这么大的地儿。最提心吊胆的是生怕他们撞垮的承重墙太多,莫名其妙地让大家全都被活埋了。 装甲车横冲直撞,分头而行,很刻意地让出了中间一条宽阔的通道,好像巴不得有人去铺条红地毯,因为后面压轴的才是大角儿。 果然,装甲车出现后没多久,从门外昂然而入的是一辆超美丽的车。 双R——劳斯莱斯。 摩根在旁边用一种面对初恋情人时如梦如幻的语调幽幽地说:“‘银色幻影’,顶级定制版,真美啊,像人的骨架一样美。” 只有他才会有这种比喻,我白了他一眼,再去看时,第二辆一模一样的银色双R又进来了。我难免心中嘀咕:到底会有多少辆啊? 摩根立刻洞悉我的心情,愉快地说:“四辆。” 我立刻就明白过来了。 这是来接奇武会董事会成员的。丫们真不环保,一辆车就能挤得下的,搞这么多干吗?节省点钱给干旱地区打口井也好啊。 然后我扳了扳指头:冥王,斯百德,诸葛,爱神。四个人,没错,但爱神不是嫁给涂根了吗?什么时候又被关进来了? 摩根说:“你把自己忘了吧,判官。” 四十二、你是我们的一员 那天在ittyolf当值的狱警有幸见证了有史以来最猖狂且最豪华的劫狱:十一架单独造价超过四千万美金的B2武装直升机,四辆装载了FL-100/200型轻型遥控武器站的澳大利亚野犬装甲车,掩护着训练有素的八个十二人重装战术小组,从itty olf中救出奇武会董事会的四位核心人员,搭乘四辆劳斯莱斯“银色幻影”扬长而去。 所有摄像头都被故意保留下来了,事后调看视频的人,会看到上车的有三个人穿着他们标志性的白色西装,胸前各种红手帕,得意扬扬,还对摄像头挥手告别,另一个神态猥琐,呆若木鸡,穿着标准囚衣——灰扑扑的不说,还到处滴满可疑的油污。 那三位西装客被关的地方,是itty olf监狱大楼设计之初就设置的三个绝密、单独的牢房,在建筑物的最高处,整一层没有其他功能区。通往那三间牢房的楼梯入口必须以监狱长和特派管理员双人指纹为密码,到达牢房外之后开启机关,整面墙壁会翻转过来变成地板,如果里面的人正在上大号,这会儿就会被吓得从此肛肠收缩不力——当然,久而久之,说不定也就被吓习惯了。 此外,无门无窗,管道被低合金高密度的Q460钢管封死,空隙不容苍蝇通过。牢房内的一切必须用品都以特殊橡胶制成,既无法用于自残,也无法制作攻击工具——除非坐牢的人愿意用吃完一张橡胶床的方法自绝于人民,否则真的是一点办法都没有。 真是机关算尽,唯独没有算到,人家压根没有跟你玩无间道或偷天换日的意思。 直接一个迫击炮打过来,炸得牢房外面的建筑物稀烂。我相当佩服那个操纵迫击炮的人,要是不小心射程算错,从牢房里拖出一个死诸葛,要罚你多少钱啊,朋友? 但是诸葛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因为那种牢房的墙壁外面其实还有一层战术钢板,普通炮弹是打不穿的,开门主要还是靠约伯从监狱长和三个特派管理人那里弄到的指纹。至于迫击炮轰炸的意图,是炸出一条道来好让他们走捷径去监狱一楼上车。 所谓的捷径,就是把一栋好好的楼在三个角上劈成了六片,跟被刀子切了似的。那三位仁兄,就那么好整以暇地从两片的空隙中飘然而下,那他妈才是超越了人类的极限。武装直升机算什么,装甲车算什么,AK-47算什么,全是延伸,全是壮胆,全是狐假虎威,有种什么工具都不用,直接从几十米的地方跳下来,滚都不打一个,那才是彻头彻尾,叫人从心寒到肺啊! 而且还提前换好了衣服!奇武会那群二货的标准制服!胸兜里的手帕有各种红,各种鲜艳。我仰头看着他们,不知怎么眼眶一热,赶紧擦了一把。 他们跳出来之后,摩根也递给我一个小箱子,正红色的,露出他招牌的笑容说:“判官兄,这套衣服是你的,下面第三辆车也是你的,好走不送啦。” 我心想,到底跟小铃铛结婚还是不用买礼服了。我夹着那个箱子百感交集,拉着他想了半天,说:“我不能跳下去啊,虽然这里只有三楼,我也会死啊。” 他好像才想起这件事,摸摸头:“哦,那我陪你去坐电梯好了,知道你怕尸体。” 他送我下了楼,大家都在各自的座驾上坐好了,估计就是在等我。我拉着摩根的衣服不肯撒手,心里没着没落的,总觉得一旦我跟他说了再见,上了这辆车,此去就生死未卜,下落不知,简直比待在这所监狱里还四六不靠。 他秉承科学家一贯严谨的态度,安慰我说:“没事啦,事情不断地改变着,你不得不脱离你的舒适区,一时的不适是肯定有的。你一上车,从旁边的小酒柜拖一瓶三千美金的酒来喝喝,你就马上没问题了。” 我眼泪汪汪地说:“真的吗?” 摩根一下子点了两百多个头:“肯定!”然后拍了一下我的脑袋,“你蹲大牢都能蹲出舒适区,多大的出息啊这是。” 我还不死心:“你要不上来跟我一起喝吧,不然你去那里?” “我回十号酒馆啊,还欠约伯不少酒钱呢。” “我靠,你刚刚参与了一场惊天地泣鬼神的公开劫狱,你现在回十号酒馆马上就会被抓起来打靶一百次啊。” 他含笑不语,冥王这时等得不耐烦了,从自己车上下来,过来跟摩根打了个招呼,然后就推了我一把,很不满地说:“衣服也不换,搞得我们阵形都乱了,真讨厌。” 我被他直接推进车厢,一个屁蹲儿坐得天衣无缝,弹都没有弹一下。朋友你坐牢不忘练功哇?车门这时无声地合上,隔着窗玻璃我看到摩根对我挥手告别,面带微笑,似乎对自己凶险的前景毫不在意。 我久久地看着他的身影在后视镜里淡化,消失。劳斯莱斯里非常安静,听不到外面尘世的一丝杂响,联想到今天早上我还在担忧的种种,这一刻恍然如梦。 车子开了差不多有十小时,一路上我把脑袋搁在车窗玻璃上,出神地看着一路风景如画。其他三辆车均匀地在我前后行驶,没有人有停下来跟我挤一挤,顺便聊聊的意思。 进入德国地界,山峦原野中开始出现许多城堡。我们一路向西,远处的山脉连绵起伏,道路渐渐蜿蜒,路旁尽是密林,空气也越来越清冷,最后停车的地方是在一座悬崖之下,有长长的盘山路缓缓向上延伸,进入云雾深处。盘山路的尽头,也就是悬崖的顶端,一座古堡拔地而起,神秀巍峨,庞然蹲踞于群山之间,映照漫天霞彩,跟动画片里荒郊野岭闹鬼的地方一模一样。 这时候大家都下了车,诸葛走到我身边,对我的眼光表示赞赏:“你看得很准,这就是德国历史上著名的恶灵古堡,传说建于十三世纪,任何在此居住过的人都能长生不老,不过,是以恶灵的形态。” 他对我笑笑,在监狱里养了一阵子,他的气色倒好了不少,至少黑眼圈没那么深了,他说:“你呢,丁通?你是想以恶灵的形态长生不老,还是平平常常地度过一生,就此了事?” 我翻了翻白眼,觉得这种问题不问也罢。变成恶灵,不能吃牛排不能吃回锅肉,唯一的娱乐项目是每天飘来飘去吓唬人,这种日子还没个头,你当我傻呀。 我们徒步走上盘山道,来到城堡前,我喘得像条落水狗似的,那三个却连鞋子都没有打湿。一路上我心里有无数的问题要问,他们却装聋作哑地看风景,理都不理我,到后来我的肺活量实在无法支撑,也就自觉地歇菜了。 近看城堡比远望更雄伟,老实说也更阴森,黑沉沉的橡木门有我三个那么高,我以为至少要喊声芝麻什么的,但人家自觉地缓缓打开了。 一阵阴风吹出来,我往后一缩,冥王扑哧一笑,搂着我的肩膀,把我带了进去。 城堡的大厅上下左右一无所有,唯独中心有一座高台,由长条青石砌成,有一条窄梯直通,光滑无隙,高十数米,高台之上灯光照耀,聚在一处,如此明亮,一时之间反而令我什么都看不清楚。 有这个问题的人看来只有我一个,当我试图在额前搭个“凉棚”看看清楚时,冥王立刻很好心地对我说:“先知出来了,要做一个announcement。” 什么? 然后先知就开始说话了。 “奇武会寻觅判官多年,屡受挫败,这个角色事关整个组织的根基与未来,直到密医发掘到最接近我们需要的人选,历经十号酒馆、芝加哥以及tywolf长达六个月的一系列考验,丁通以本来的天赋和自身的品格证明自己能够胜任这个角色。两分钟后,我们将在隔壁修道院正厅完成一系列手续,一小时后,在城堡花园将有盛大加冕派对。” 话说到这儿我就听傻了。打住,打住,什么叫密医发掘到我啊?我转向身边那三个人,掂量了一下,估计冥王最不会揍我,于是一个虎扑就过去了,揪住他连珠炮一样问道:“密医是谁?咪咪还是摩根?你说的发掘是什么意思?什么时候的事?” 他眼都不眨,跟看革命同志一样推心置腹地看着我:“这个,我们的正职密医嘛,是咪咪呀,但是他经常玩失踪,一下就不知道哪儿去了,是不是死了也没个准信儿,所以摩根也偶尔会代班。你知道的,我们没有判官的时候常常杀错人,有时是要医生治一下,有时是要医生分一下尸什么的,这个职位很重要哦。” 要是嘴里有水,我真想一口喷到他耳朵眼儿里去,一想到摩根跟我称兄道弟喝完酒,拍拍屁股回到自己的私家医院就帮人家分两个尸——呃,这倒是挺像他过的日子的。问题是,也不能就这么把我出卖了啊! 十号酒馆的古书、拉菲,芝加哥的杀人凶手二选一乐透大奖,说这些是试练,我都认了,但听先知的意思,从头到尾整件事原来都是一个局?我挨的胖揍,吃的苦头,小铃铛流的眼泪,牢房里的不眠日夜、斗智斗勇,最后的丧尸屠城秀,原来都是为了成全你们确认我是那个天杀的判官? 我生气了,我他妈真生气了啊,我双手握拳,满脸涨得通红,额头上青筋直跳。冥王见我一副出离愤怒的样子,好心地提醒我:“冷静啊,冷静,你可得想想,这儿你打得过谁?” 嗯,这倒是至理名言。 先知还没讲完,继续在台上唠叨,我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下面就站了四个人,面对面好好说话不行吗?斯百德拍拍我的肩膀,指着高台上空说:“那儿有十几台摄像机和网络自动同步播出的设备,视频要上传到我们的官网给所有奇武会成员看的。” “判官的确认,对奇武会的工作在两个方面具备决定性的影响:一是投资项目的选择和评估以及代理人的发掘与培育;二是对无复仇能力受害者救助中心日常业务运营的监管。 “现存奇武会旗下的投资项目已经到了培育的最后阶段,我们的代理人逐渐对我们的控制不满,并以极端的方式与外敌联合起来表示对抗,尽管通过判官的艰苦努力,使我们得以及时了解到真正要与我们为敌的策动者并不在十二财团代理人之中,但他们的离心倾向已明,所谓‘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应当尽快采取行动吐故纳新。” 斯百德和诸葛双双对我转过头来,对我竖起大拇指:“干得好,判官。” 我叹了口气,喃喃自语:“这又是怎么一说?” 冥王浑然不在意地说:“爱神啊。”他对我笑笑,“你对爱神说的那番话,不就是在告诉我们,十二财团的人能够被人操纵、欺骗、利用,但他们本心并非如此吗?对我们来说,这就够了。” 我哼了哼:“这么简单?你们干吗要相信我?我出卖了你们三个人啊。” 诸葛冷冷地说:“这不就是我们将奇武会所有的机密一次性填鸭给你的目的吗?”他对我露出欣赏之色,“判官,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行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就是你占据天然优势的特点,我们没有看错。” “屁,你们那么牛逼,还找判官干吗?” 诸葛对我很有耐心地解释:“我们是基于对你的了解和信任,但是丁通,我们不可能有时间和精力去了解所有人,我们只需要直接准确的判断。” 冥王的灰色眼睛在不杀人的时候,其实也是可以有点感情的,他插话说:“幸好那些人不是主谋,老实说,我看着那些人长大,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希望他们好好的。” 我喷了出来:“你看着他们长大?你贵庚啊朋友?” 冥王抬了抬帽子,隆重地说:“老得你没法相信。” 我又叹了口气。在tywolf时,每天早上跟胃酸和晨勃一样不请自来的想法,那一种被我拼命压抑的可能性,果然是真的。当我发现自己给出的消息令冥王等人如期落网,当我见到十二财团的所有者安然无恙,当我最后在放风的草场上见到爱神,听到她谈论十二财团所有者的口气,我一步比一步更清楚地看透了自己的处境、角色和使命,下一步事态将如何变动。命运之轮滚啊滚要滚到哪里,我无法控制或预知,但我的确将我的本能已然发挥到了极致,它告诉我应当说什么、做什么,在风起云涌、波谲云诡、风急浪高、月黑风高(坑爹啊,语言中枢你睡醒了吗这是)的每一个当口,稳稳当当地站在了我应该站的位置上。 我曾经那么孤独地绷紧神经,在tywolf寂静得能让人发疯的夜里,咀嚼“判官”这两个字的滋味。奇武会的人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他们是不是欺骗和戏弄我,纷纷落网是否已表示他们全然落败,而我满盘皆输? 我其实一概不知。 彼时彼刻,我如同一个盲人,行走在悬崖上,每一次迈步,都是生死抉择。 我所选择的是先知第一次见到我时,对我说的那两个字:“我们。” “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是我们的一员。” 奇武会和我之间的契约,不需要按手指印,也不需要歃血为盟或签合同去公证,他们所有人与我的关系长不过数月,短不过一面,却敢将全部身家性命硬生生地托付到我的天赋本能之上。老实说,这很有点古代大侠的风度啊,想想看:“将军,荆轲欲刺秦,请借头一用!”“小事,等下,我去拿菜刀。” 尽管他们每个人都神功盖世,但这一次,我是荆轲,他们是一群愿意借脑袋的死士。 就是这么简单,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尽管打不过谁,也没法青春永驻,但我一条道走到黑的本质和奇武会这群变态还真是异曲同工啊。 一切我所预想、担忧、期待、怀疑、自嘲、否认、恐惧、渴求过的,都活生生地发生了,具体场景完全超乎我的想象,但到最后,也就是那个样子。刚才先知在高台上的第一句话印证了我长久的猜测之时,与其说我当时是愤怒,倒不如说是长久忐忑的宣泄。 我松了一口气,猛然之间感觉全身酸软不堪,像被活生生抽空了一般。先知兀自在高台上唧唧歪歪微言大义。这个死鬼,就他没被关进牢里,这会儿还来话痨,我打了个哈欠。 冥王说:“唉,他话是多了一点,老实说,好多个财团代理人估计都是被他唠叨到反水的,快了,快了,一会儿到隔壁修道院那栋楼去签合同,十二财团市值的百分之一,让渡到你和你老婆名下。” 斯百德在一边添油加醋:“那个不算什么,他估计会喜欢城堡花园里那个派对,喂,小丁通,全美名模大赛前十名来端盘子哦,开心吧?” 我发了一阵子呆,摇摇头对冥王说:“我要回家。” 尾声 十号酒馆。 每一个晚上和其他晚上都一样。约伯擦着杯子,他最近稍有发福,可能是做监狱生意那会儿官商勾结,应酬太多,活生生把肚腩都吃得多出了一小坨。酒馆里的位置没了,摩根来得太晚,只好坐在飞镖机下,梗着脖子等人一镖射中他的颈动脉,就赶紧拿手术包出来给自己缝针。 我在吧台那儿站着,新来的一个酒水供应商拿了一堆货版给我看,我每一支喝一口。有的丢给约伯:“买!”有的丢到垃圾桶:“滚!”有的直接砸到供应商的脑袋上:“操!人家好歹还兑点乙醇,你直接兑甲醇,想喝死谁啊!” 等人家一脑门儿包走了,我过去找摩根,一边拿吸管喝他的啤酒一边问他:“奇武会那边,有什么消息没?” 他摇头晃脑地听音乐,十分陶醉——也不知道他十几年的书都读到什么地方去了,对《十八摸》这种歌如此着迷,对我说:“有,爱神跟涂根举行了婚礼,在法国圣马歇尔城堡搞的,据说涂根的棺材本都拿出来了,场面盛大。” 这个我倒是始料未及:“爱神不是诈降卧底吗?” 摩根点点头,眯着眼睛说:“诈降是诈降,真爱是真爱,又不矛盾。” 他看了我一眼:“真爱,你懂得是什么吗?” 我叹了口气,解开自己的衬衣下面的两颗扣子,露出结结实实绑在我腰间的全天候监听器。那是小铃铛干的,只要我踏出方圆一公里之外——简单地说就是十号酒馆和家之间这个范围之外,或者乱说乱动,那就格杀勿论,她把砍刀和硫酸都买好了。 摩根了然地点点头,招手叫了另一瓶啤酒。夜风轻轻从半开的十号酒馆大门外吹来,秋天的晚上格外清爽,周围喧哗不断,却刚刚好是我想要的那种心有所属。 我们沉默而惬意地喝了半小时,小铃铛连环call我侍寝,我喝完自己那瓶酒,冲摩根点头道别,从后门出去抄小路回家,顺便在厨房门口告诉木三:“进门右手靠墙第三桌,左边那个脸上有刀疤的家伙,是个连环杀手,估计逃了有些日子了,你做完牛肉抽空去干翻他吧。” 你知道吗,十号酒馆啊,就是这个世界上的连环杀手永远都不应该来的地方啊。 楔子 漆黑的道路上,醉酒的归人唱着零零碎碎不成调的歌,尽管无人欣赏,他却不时大喊大叫:“谢谢捧场,啊,山上的朋友你们好吗?”在这位仁兄的臆想中,自己想必是正在舞台上倾倒众生的一代名伶吧。 仿佛是一种呼应,摩托车巨大的轰鸣声忽然从远处响起,迅速逼近。醉鬼沉浸于虚幻的辉煌世界,懒得转头看究竟,但他踉跄的脚步随即被一辆超重量级的哈雷横路挡住。车手戴着巨大的黑色头盔,俯下身体,他们的距离是如此之近,彼此都能闻到身上的味道。 酒的味道。死的味道。 车手稍微抬起头盔,用一种与外表出奇不协调的温和声音问:“刚刚喝过龙舌兰吗?” 醉鬼愕然抬起头来,费力地理解了对方的问话,脑海中似乎荡漾起一些残碎的片段——龙舌兰,免费的,每人一杯的,上好的龙舌兰……他露出几近天真的愉快笑容,抓住摩托车的把手,用一种醉了的人特有的口吻喋喋道:“哇,有人刚刚,嗝,一口气喝掉了八十杯啊,唔,是八十杯吗?还是五十八?反正,一口气哦……” 摩托车手对这个回答似乎相当满意,他点点头,发动机再度轰鸣,惊得附近停泊车辆上的警报器呜呜作响。在巨大噪声的掩护下,一道黑色的阴影带着沉重的风声凌空击下,在醉鬼的后脑勺儿上撞出沉闷而痛楚的回响。 醉鬼扑地,缓缓地闭上眼睛,世界陷入一片沉静的虚空,黑暗而阴冷。在他最后的意识里,不知为何,像是感觉停电了——就在今晚的演出高潮正要来临时!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他孤独地躺在那儿,并不知自己是一桩多人遭遇不明袭击致植物人事件的一分子,更不知在某一个卷宗上,这一晚被称作“龙舌兰连坐之夜”。 第一节 那晚十点我准时来到十号酒馆,已经有不少人。酒保约伯在吧台后擦杯子,把亮晶晶的擦成黑乎乎的然后放回墙架。他是个本来长得超好看,却故意邋遢得叫人看不出他好看的男人。他跟我打招呼,说:“今天来了个没见过的男的,一脸死相。” 我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是张生面孔,坐在离吧台最远处的角落里,靠着点唱机,四十岁上下的男人,看得出一辈子都养尊处优。此刻他低着头,面前放了一长排tequila,正有条不紊地一口一杯按顺序喝下去,不算特别快,但节奏感很好,简直称得上优雅,那模样就像是永远喝不醉也喝不死。 十号酒馆在烟墩路十号,酒馆前有一个小院子,四面围墙,铁花大门永远敞开,一条黑色石子路通进去。酒馆只有两层楼,但房子很高,红砖,白屋顶,从远处看相当漂亮,近看就知道这地方脏得不行。 门口没有标志,也没有名字,一副爱来不来的架势,里面倒是按常规摆着红木长吧台、架子、酒柜,木头地板闪闪发亮。角落里的飞镖机很旧,喜欢发神经,明明没坏,但不管飞镖射中哪个部位都会激烈反弹,方向莫测,经常大家喝着喝着就听到角落里传来一声惨叫,某位顾客捂着脸,一脑门子血摸出来,嘴里骂骂咧咧。 之后,约伯会打电话给120,救护车很快就到,在门口一停就是一两个小时,但大多数情况下伤者根本得不到包扎——开救护车的人要么在这儿直接喝挂了,要么在喝完后回医院的路上被抓了然后拘留。 我挺喜欢这儿,每天晚上准时来报到,不是没其他地方可去,只是老觉得多一处不如少一处。我猜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少,所以来十号酒馆的基本上都是熟面孔,什么人都有。基于某种微妙的情绪,我们从不相互打招呼,在这儿不,在其他场合更不。 那个陌生男人一直躲在角落里喝龙舌兰,从十点到十一点五十分,不歇气地喝,他成功地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一开始还只是单纯地多看两眼,后来就变成了全场紧盯。不少人过去跟约伯下注,赌他会不会直接喝死在这儿,约伯押不会,数额很大,差不多是他的全部身家——是的,我们都知道约伯全部身家有多少。 喝到第五十八杯,普通人应该早被送去急救了,那个男人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好不容易地停了下来,擦擦手,站在点唱机旁听了一首老歌,《Sound of silence》,带着一种郁郁寡欢的神色。 约伯放下手里的杯子,在全场瞩目下穿过人群和酒桌,问他:“哥们儿,你怎么了?”英文,标准的纽约上东区口音。 他凝神望着约伯,望了很久,然后笑了笑,缓缓地说:“没什么,只是快要死了,心情有点难受而已。”英文,标准的纽约上东区口音。 大家都在想约伯这个乡巴佬到底上哪儿学的这一手,只见他很宽宏大量地点点头:“不管谁要死,都会有点遗憾的。”他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一杯威士忌,“请你喝吧。” 在十号酒馆,酒保约伯请人喝酒,一定是被请的那个人出了或正要出大事,杀人也好,自杀也好,想变心也好,想变性也好,中了大奖正愁五千万现金往哪个床底下藏也好。约伯有一种神奇的天赋,芸芸酒客之中,他总是能一眼锁定那个有心事的人,然后在一杯免费威士忌的协助下,将那些秘密轻而易举地听个底儿掉。到底是怎么做到如此精准制导精确打击的,我琢磨不明白,反正他永远能在那么巧合的时刻为当事人递上一杯on the house的酒。 陌生人没有相关的知识储备,因此毫不设防,很爽快地一饮而尽,掏出一把现金塞给约伯,说多的就用来请在场所有的人都喝一杯龙舌兰。 大家都看着这位朋友姿态优雅地离去,走进黑暗中的步伐轻盈无声,但一分钟后,在离枣树大概半米的距离,他猛然直挺挺地倒下来,发出了一声疑惑的呢喃,之后便晕死过去。 没人去理他,在十号酒馆,个把酒客躺在泥地里不省人事就像春天有野草生长一般自然而然。直到凌晨两点来临,所有人走尽,只留下我和约伯。 “怎么样?”我问约伯。 我今天晚上没有喝太多,希望可以保持一双稳定的手和清醒的眼睛。 他将吧台上的东西都收拾干净,非常利落,而后和我一起走到室外。天气很好,透过枣树的浓荫,星光潇洒地漫布周围,照耀着露珠一颗颗凝结成形,夜虫低鸣——那是自然界此刻唯一的声音。 我们蹲下来看那个陌生人。 “有病?”约伯问。 “肯定。” “身体的还是心灵的?” “估计都有,但前者比较致命。” “那么交给你了。” “又这样子吗?嗯,也好。” 约伯帮我把陌生男人送到我的住处,离十号酒馆大约一公里,我们并肩走,他抓着男人的后脖子在地上拖,像拖一只睡着了的猫。那人身量很高,双脚在地上碰撞出单调低沉的回声,但无人在意。 深夜的街道如同天堂,谁对谁都没有好奇心。 他跟我聊天:“那么,那些手术刀之类的,随便收着也不会坏掉吗?” “当然不会随便收着的,不过,确实也不容易坏掉。” “说的是,人们对寄托着过往回忆的纪念品,态度总是比较温和的。” “呸,你抒哪门子情,那不是纪念品好吧,我靠那个吃饭,还得给你酒钱。对了,凭什么菜牌又涨价了?” “原材料涨了嘛,不过,喂,你真的有给酒钱吗?我没关系的,只要老板不追究就好了,反正他也常常不在。” 我要掏出手机来给他看消费短信凭证,但话题不知不觉转到了其他地方,很快我家也到了。 我住整一层带地下室的平房,在闹市区却无人做伴,这房子早八百年就该拆了,可又一直没人真的来拆。 把陌生男人送进客厅,约伯便打着哈欠离去,身影摇摇晃晃。我目送着他,从纯进化的角度来说,他的屁股是非常不错的自然选择结果。 我打开所有地方的灯,洗了手和脸,到沙发面前低头看着那个男人。 呼吸平稳,他昏得很扎实,龙舌兰是从犯,主要的攻击力量来自威士忌里的麻醉剂,浓度很高,再高一点儿的话,就不用在他身上浪费任何时间了。 他很英俊,鬓角和指甲都精心修整过,身体保养得当,身上穿的白色衬衣值普通人三个月的工资,鞋子值十个月。 像这样的人,在某个晚上无端端走进一家偏僻的酒馆,喝了能醉倒一头大象的烈酒,瞳仁和脸色显示出一种死人般的青灰之色。自知大限将至,却又无可奈何。 这些背后一定有一个很值得听的故事,说不定很长呢。 但我对故事从来都没兴趣,有兴趣的人是约伯。 我在乎的只是约伯拿来跟我交换的东西而已。 把那人的衣服脱掉,我吃力地把他扛进卧室,把床推开。那儿有一个屏蔽门,不仔细搜检根本发现不了。推开后里面空间很大,分几个间隔,最大的那一个装设了无影灯、手术台,旁边有消毒间,最里面是整套实验室级别的化验设备。 如果有人发现这儿,毫无疑问会认为我是个杀人狂魔,以碎尸为乐,而为了不让发现的人这样想并且跑出去胡说八道,我说不定还真得这么做。 因为这个原因不能带女孩子回来过夜,实在是令人悲伤。 不管怎么样,那儿其实是一个专业的迷你医院。 我做了一系列必要的前戏,而后把男人摆上手术台,吹了一声口哨启动卧室里的声控音响,音响中传来令人安心的D大调《卡农》,这样的节奏,适合将一个人开膛破腹。 第二节 第二天是周末,酒馆在下午四点就会开门,我去得很早,但还不算头一个,里面早就站着几张宿醉未醒的老面孔,眼睛都对不上焦,他们各自占据一个角落,有的喃喃自语,有的摇头晃脑,有的不断地掉眼泪,这是一整个群体的自我哀怨时间。周末的下午四点,一家酒馆就像一个教堂,只不过这里供奉的神对肉体或精神都没有兴趣,唯一需要的献祭是信用卡或现钱。 约伯一如既往地在吧台后面坐着,看到我点点头:“搞定了吗?” 我坐上他对面的位子:“搞定了。” 如我所知,他绝不会马上露出明显的欣然之色,就像在玩Bull S一样,不管你摇出了几个六,开盅前都要保持平常心。约伯只是简单地说:“怎么样?” 我看了看四周的人,想借鉴一下今天用哪种酒开场比较适合回魂,但大家似乎都在做莫名其妙的祷告,谁也没点东西喝。 既然无从拖延,我只好说话:“微量元素中毒。” “哪种?” “一共十一种。” “啊?” “人为的,下毒的人是行家,经过长期的投放,让他体内各种微量元素超标,交叉作用影响内脏和神经功能,直到致命。分量、效果和时间都掌握得很准,对这人的身体状态也了如指掌。” “长期投放?听起来有难度。” “如果是他信任的身边的人就很容易。” “意思是神不知鬼不觉地慢慢杀他,杀到某个点上就死了吗?” “嗯,如果他昨天没有进来喝杯酒,现在应该都臭了吧。” 我不由自主地做了个鬼脸。命运无常,有时候像一个冷笑话。 约伯吹了声口哨,声音不大,但在各处自high的人都感觉到脑仁胀痛。 他的意思很简单:这次总算遇上点儿新鲜的了。 约伯让我救过各种各样的人,都是十号酒馆的顾客,原因也五花八门,有时单纯因为心情好,有时是他睡过人家老婆——或者将要睡人家的老婆,我从来不问,只要他付出代价——一笔钱或者一个人情。大部分时候我们现金交易,人情太贵,随时可能搭上性命,不适合作为常规货币流通。 但这次不一样。 “救他?干吗?” 这个男人不是熟客,与十号酒馆不存在那种微妙的感情牵连,他来了,走了,死了,没赊账,除了他点的那首歌不符合我的音乐品位,他几乎算是一个完美的顾客,适合被马上遗忘。 既然我问了,约伯就要答。这就是为什么我只愿和熟人交往——你不必把自己想要遵循的人生法则都刻在额头上昭告天下,刺青技术再好,皮肤面积毕竟有限。 他想了想,说:“那个,是AFK的大老板——大卫·迪。” AFK是价值以百亿计的巨大的商业集团,从亚洲起步,总部在纽约,我订了不少财经报纸和杂志,很熟悉那些巨贾的面孔。 我表示否认:“不对,AFK的老板是嘉吉罗勒,女的,前天还接受了重要财经节目的采访,没听说董事会紧急换人。” 约伯毫不动容:“你说的那个是AFK的高级管理层,我说的,是看不见的顶层。” 那些泼天富贵的真正所有人总隐形在传媒与公众的耳目之外,俯视众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唯一帮草民们维系最后公平的是死亡。 我凝视约伯的眼睛,不需说出心中的疑问,他已先发制人:“治好他,值一大笔钱。 “大得你无法想象,就算你在最深的噩梦、最凶险的关头想起,也会因之心情大悦,小宇宙以前所未有的能量燃烧起来勇斗恶龙。” 本来我以为约伯会跟我讲人生观和价值观,但事实证明他比我想象中更了解我,既然他开门见山,我也就当仁不让:“对半。” 分成的谈判总是比较艰苦,但时间这永恒的大杀器站在我的一边。 首先,那个男人躺在我家,十二小时内不接受超专业的治疗,就会变成一块死肉,有毒,并且成色很差,再大量的花椒辣椒也不能掩盖其异味。不管十号酒馆的厨子木三技术有多么厉害,我也敢打包票,连狗都不会吃下他的肉。 其次,天色很快就要暗了,人们陆陆续续地进来。酒保约伯,随你有几份副业要做,酒馆也有不可怠慢的酒客。你最好确保今天的手撕牛肉够量,否则人们手里的打包纸袋就会笼罩在你的脑袋上,伴随着狂风暴雨般的木棍。 所以,不管这一票能得到多少酬劳,我们对半。 算盘打得噼啪乱响,我才喝了两杯酒,已经从天上想到了人间,连包个火箭顺便泡泡NASA妞这等念头都没落下。但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一切玫瑰幻梦很快就被摔得粉碎。 午夜,酒馆里还剩下几个人,我喝得不多,一直看表,准备回去给大卫·迪换药——其实在答应约伯之前,我已经手欠地开始了治疗。 这时有人跨进外面院子的大门。 院子门离酒馆有大约二十米的距离,普通情况下,就算来人在门口就被飞镖机误伤,我们也绝对听不到他的第一声尖叫。 问题是,现在响起的是沉重得令人无法忽视的脚步,地板像遭遇地震一般有规律地颤动,如同狂风下的湖水,一波接一波地汹涌。十号酒馆忽然整个安静了下来,大家面面相觑,心中猜测百端。恰好点唱机里在唱:I lost my in sf,但真实的情况却是:好像今晚会把命丢在这里哦。 地板震动得越来越厉害,随着酒馆门吱呀一声打开而达到巅峰,吧台上好多杯子都滚下来摔得粉身碎骨,但接着就完全平静了。 三个人走进来。 三个普通人,不高不矮,不胖不瘦,放哪儿都毫不起眼。他们走在黑人的街上,走在白人的岸上,或被一刀捅死在利比亚的战乱区,我担保都不会有任何人意识到世界上少了这三个人的存在。 但他们踏进来的时候,一直铺在台阶上当做门槛的那条粗大的青石忽然粉身碎骨。 凡是长眼睛的都看到了这个,于是所有人不约而同地喝下一口酒,以确认自己身在现世。 走在最前面的人站在门口环顾室内。我观察着他,发现他的眼神重点是安全出口、吧台后的储存室门、厨房入口以及窗户。 第二个径直越过他,走到对门的死角,站定。 第三个的位置跟前两个形成三角。 一气呵成,娴熟老练地站位呼应,队形控制力辐射整个酒馆。他们面无表情,也不跟任何人有眼神接触。 这时候,站在门口的那位很斯文地开口说:“我想知道,有一位大卫·迪先生来过这儿吗?”他的声音低得简直像不想让人听见似的。 我忍住了回头和约伯对望一眼的冲动,低下头去。今晚不知如何告终。 他又问了一遍,一点儿也不着急,甚至没有流露出真的需要打探什么消息的意思,仿佛只是循例。 就像警察要抓你时会念的:“你说的话会成为呈堂证供。” 但他们的架势不是来抓人的,也不是来立威的,当然,更不是来喝酒的。 但愿这想法大错特错——我觉得他们是来灭口的。 酒馆里沉默得足够久,约伯双目微闭,嘴唇嚅动,念念有词。以我对他多年的了解,他这会儿肯定在祈祷老板突然杀回酒馆,拍着胸膛上前说:“哥们儿这地盘是我的,有事您找我。” 但老板此刻不知睡死在哪个娘们儿的胸膛上,而大家都以“你收钱你管事”的督促的眼神望着约伯,没奈何,他只好挺身而出。 “你们要干什么?什么大卫小卫啊?我们这儿都是本地人。” 人们的心声大概都默默变成了“这位兄弟挂了,白份子钱不知该随多少”。 那男人应声转向约伯,他眼珠灰黑,光泽犹如弹珠,声音还是低微,却字字带着杀气不容抗拒:“请不要说谎,谎言无谓,我们没有太多耐心。” 约伯顿了一下,自从十八岁之后,他说的谎如同天上的繁星,口水溅湿过无数人的衣袖,还是第一次得到这样义正词严的告诫。但他迅速地恢复了自己浑不吝的人生态度,耸耸肩:“那么,我们就帮不到你了。” 第一个人垂下眼睛,重复了一遍:“那么,我们就帮不到你了。” 他走近约伯。 其他两个人也开始动,走向离他们最近的酒客。 第三节 就像脑袋在沙子里完全埋好了的鸵鸟,大家木然地握着手中的杯子,翻着小白眼,任凭波本威士忌白葡萄或者“性感沙滩”在里面抖成筛子,自己硬是一动不动。 第一个人直端端地走到了吧台前,离约伯只有五十厘米之遥,他低了低头,动作庄重而肃穆,像礼节或仪式,然后说:“再见。” 他的手摸向自己的腰部,而后挥出,动作像初春的第一滴雨那么柔和,像顶尖舞者在音乐最高潮时的忘情旋转,像歌颂,或呻吟,优雅得近乎梦幻,甚至在大家都意识到他手中挥舞的是一把长刀之后,还是有点儿忍不住为那种杀人的韵律感出神。 长刀如西瓜摊上常出勤的那种模样,薄,大片,飞快,刀把长,握着带劲,劈着给力,带风,此刻暂时的归宿地是约伯的颈侧大动脉。 受害人猪一样伸着脖子站在那儿,眼睛瞪圆,一动不动。我一面脑补着他待会儿轰然倒下,颈部鲜血射出一丈远,在地上铺成扇面的场景,一面还有心情感叹那位仁兄有生之年是不怕失业了,就这手活儿,上哪个屠宰场不是坐第一把交椅! 但屠宰场其实也不是那么好混的。 如果有人来搅浑水的话。 手起,刀落。 咔嚓。 凭我的专业知识,我敢赌两个脑袋,他绝对没有砍中动脉,而且连根毛都没擦着。 搅局的,不请自来的,卡在刀锋与约伯之间的,是冰。 最普通的那种冰,从制冰机里整桶整桶拎出来用的,视乎需要,可大可小。 只有指甲盖那么大的冰。 如假包换,纯的,冰。 大家都愣住了。 这玩意儿从哪儿跑出来的? 谁也没注意到另两位不速之客已经进入了酒客的密集区,手上都握着一模一样的刀,很轻松就可以达到一巴掌打死七个的光辉境界。 但他们显然也被那块小小的冰镇住了。 三人对望,四周一片死寂。 差点儿死翘翘的约伯还是那副死蠢的样子。 我知道这小子满世界哪儿都混过,他绝不是吓大的——自救一样没门,他也不是少林的。 他站在那儿好像给吓傻了似的八风不动,一定有他的道理。 我飞速扫视了一眼整个酒馆,在场的都是熟面孔,一个礼拜见最少四次,到底是谁神不知鬼不觉地掷出了那块冰,角度力度速度都神到了科幻片的程度。 莫非我不是唯一一个躲在十号酒馆浪费生命的人? 这问题暂时没答案,杀手缓缓抽回刀,那块冰粘在上面。 不,我说错了。 不是粘,是有一部分嵌在了里面。 冰块的边缘簌簌落下,化为水滴。 剩余部分在灯火下辉煌如钻,晶莹透亮,视钢刀如豆腐。 那是一个字母。 J。 J字显形的瞬间,那人的脸色深深地变了,他垂下手臂,指尖轻轻一旋,长刀便不知所终。害我忍不住沉思默想,这体积耳朵眼儿里必定藏之不下,莫非是往菊花里夹? 三人背对着门成掩护阵形退却,并且逐个打量在场的众人,每一眼都看得专注而用力,像在脑子里绘神画影,以备来日捉拿。 吱呀声响过,他们很快消失在黑暗中。 酒馆的紧张气氛延续着,延续了大概,呃,大概一秒钟,角落里忽然一声暴喝:“老子五个六,你喝!!”还有人跑到点唱机那里去嚷嚷为什么长期没有《十八摸》。 此起彼伏的声音马上填充了所有空间,像压根没发生过任何事一样。我看了约伯一眼,他没有要跟我说话的意思,又坐下开始擦那些半辈子也没干净过一回的杯子,头都不抬。 为了压惊,我多喝了两杯Glenlivet,当酒客走得七七八八时,我裤袋里的手机忽然“滴滴”响起来,我摸出来一看,是闹钟,该给AFK那个倒霉蛋换药了。 约伯跑到后面厨房死不出来,我巡视了一圈不见他,只好直奔家去。路上仿佛听到摩托车在附近的道路上往复飞驰,不知道是哪家飞车党顶风作案,明天又会在电视上抱着警察叔叔的大腿哭着说:“不要卸我的轮胎”。 到家,换药,这一次之后,针对某几种微量元素的蜇合疗法开始起作用,两小时内那个男人应该就会清醒过来了,我搬了个凳子坐在他床头,看《伤寒论》。 他果然按时恢复了神志,很有礼貌地跟我打招呼:“你好。” 没有跳起来掩住胸部惊慌乱叫“你是谁”“我是谁”什么的,这位不愧是见过世面的大人物。我向他笑笑:“感觉怎么样?”老子的英语也不是不OK的。 他想了一下,迟疑地说:“还,不错。” 转头观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他不大有把握地说:“我,在医院?” 我看了看丢在墙角的那一堆方便面外包装及调料包,耸耸肩:“差不多吧。” 他显得有点迷惘,但注意力很快就转到了身体的感觉上,他咂嘴,擤鼻子,左右弯脖子,动作无聊得没法儿看。我好心地提醒他:“别太大动作,你还虚得很。” 他看着我:“我应该在二十四小时内死去的。” 逻辑有点不清楚,但我明白他的意思。 “嗯。” “你救了我?” “嗯。” “就你?” 这种赤裸裸的不信任我一早就习惯了,我耸耸肩:“单枪匹马,只手遮天,怎么样?” 他缓缓下床,不敢置信地在地上轻轻走动,似乎在对自己的五脏六腑以及二百零三块骨头进行逐个检查,而后眉毛扬起来,又惊又喜:“我能感觉到饥饿和酸痛。” 在常人来说,这不算什么值得惊喜的事。 但这位仁兄从很久以前就在逐步丧失感官能力,失去嗅觉、痛觉、味觉,努力工作后毫不疲倦,其实能量已经消耗殆尽,身体顽强地运作着,虽然也有各方面的需要,但说到如何满足,就全靠自觉和估算。 所以他能喝一大堆烈酒却没有醉的感觉,但酒精给身体带来的损害却一样都不会少。 这样相当于把电器的保险全部取掉,家里随时会因为短路而失火。 听完我以上的分析,他霎时间对我佩服得五体投地:“我看过四十多个医生,大多数人根本不相信我的症状,他们觉得是我的脑子出了问题。” “就算有人相信,开始治疗我,也不会有什么效果,稍有好转,随即就会恶化,变得更糟糕。” 他苦笑着:“我向来饮食有度,起居有常,家庭基因传承也很好,真不明白为什么会得这种怪病。” 我咂咂嘴,忍下了“因为有人希望你恶化嘛”这种肺腑之言,起身说:“感觉好一点了就继续休息吧,我也去睡觉了。” 第四节 关上书房的门,我打开笔记本电脑,Skype自动登录。这三更半夜,唯一亮着挂在上面的人名字叫做“秘密神医”。 在网上耍流氓的常常都是宅女,自诩品貌双全地看一眼能吓出脑血栓。 但这位仁兄例外,他非常实至名归。 我戴上耳机呼叫他:“咪咪,咪咪。” 他立刻应答,没好气地说:“咪你妈妈个咪咪,干什么?” “我跟你打听件事儿。” “自己上网搜。” “能搜到还用找你?” “搜不到的?那给钱。” “你妈……财迷死了啊!” 照例斗了三分钟嘴,转入了正题,我问他:“你跟买凶杀人界熟不熟?” “十分熟,我收治了不少高手呢。” “治好的多还是治死的多?” “对半吧,看我心情,怎么?” “帮我问问,有没有三个人成一团伙作案的,模样非常大众,武器用长刀,出手很快。” 咪咪兄连顿儿都没打一个:“屠夫众。” “什么?” “你说这个我知道,他们的代号叫屠夫,越南帮出身的,喜欢在北美一带活动,经常制造灭门惨案,因为永远三人一体接任务,所以大家叫他们‘屠夫众’。‘众’字你认识哇?” “操,老子有三个医学博士学位,三个!” “不代表你认识汉字。还有什么要问不,没有我下了,今天忙得还没时间自渎。” 我差点儿破口大骂,三字经到了嘴边被我生生地咽了下去:“能不能查到他们最近接的case?” “可以。有个超级杀手的经纪人跟老婆打架被踢爆了睾丸,我刚给他缝了一个,他应该会告诉我吧,在这个节骨眼儿上。” “缝了一个?” “嗯,他在我身边呢。” 话筒里传来他转头说西班牙语的声音,大意是:“喂,问你件事儿。” 然后一片叽叽喳喳,那位倒霉蛋经纪人说的每个字感觉都是从牙缝里往外蹦的。 我想象了一下人家吊着一个受伤的蛋蛋眼巴巴地在旁边等着缝合,医生却突然跑去跟网友聊天的场景,深深觉得咪咪兄至今没被人一刀砍死在路上,实属老天不开眼。 过一会儿他回来了:“最近他们没怎么出来接外单,据说是被人包养了,负责定点清除。” 看他说术语的娴熟度,这小子显然已经彻底卷在黑道的旋涡里游不出来了。我沉吟了一阵,正要说今天要不就问到这里为止,忽然那个嵌在刀片里的字母J浮上脑海。咪咪兄对这个有点反应不过来:“用字母作代号这两年在娱乐界蛮流行,但在杀手界不多,我帮你查查吧,有消息call你。” 我们双双利落地挂了Skype,我一点儿也不担心他是不是会去帮我查,他一点儿也没兴趣我为什么要找杀手,是杀人还是被杀,正因为如此他才是我过去世界唯一留下的朋友,在二进制的世界里保持着无须酒肉润滑的联系。 我坐在那儿想了会儿心事就跑去睡觉了,一夜无梦。起来时大卫兄已经在厨房里杀出了一条血路,煮了咖啡,煎了鸡蛋,做了西红柿吞拿鱼罐头沙拉,要不是没有相应的食材和生产工具,他说不定会给我搞出一套欧陆早餐全餐来。 我惬意地坐下,一边埋头吃一边随口说:“你们有钱人也会自己动手做饭啊,真朴实啊!” 他捧着咖啡杯望着我,脸色有点古怪:“你知道我是谁?” 我生平不打诳语:“当然知道,不然谁有那么多工夫救你啊。” 既然言及于此,我干脆凑了上去:“喂,你能给多少钱?” 大卫先生想必一辈子虚伪惯了,一时间简直没法适应我的赤裸裸,愣了好一阵,勉强露出笑容:“你要多少都行。”他风度很不错,“有钱能买命,随便多少都值。” 我耸耸肩,把最后一块煎蛋吞下去,平淡地说:“不一定的,有的人,宁愿死,也不会糟蹋钱。” 人各自有在意的东西,谁也别跟谁说“何不食肉糜”。 我推开椅子站起来:“我要去找个人问问,到底跟你要多少钱合适。” 他诧异地扬起眉毛:“哦?需要一起去吗?我可以当场写支票的。” 我俯下身观察了一下他的瞳孔,指指里面的病床:“你,去躺着,要想真的救活你,路还长着呢。” 转身备药,我顺手打开了挂在冰箱上面的电视,正好是社会新闻,通常多是猫丢狗跳的事。现场记者喋喋不休地说着什么,好像是哪个地方被火烧了。我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忽然全身僵在那儿。 失火的是十号酒馆。 记者赶到的时候,火势已经得到控制,电视上能看到烧得焦黑的院子围墙,半拉酒馆倒了,空中还有缕缕黑烟。镜头对着酒馆大门猛拍,一转,扫到了门外站着的那个失魂落魄的身影——当然是约伯。 我把大卫放倒,挂上药,然后撒腿就往烟墩路赶,到的时候电视台已经撤了,警察象征性地围了条警戒线在围墙外。我翻过去一通找,发现约伯抄着双手,窝在角落里发呆。 “什么情况啊这是?” 他眼睛肿得像个包子,我以为他伤心过度哭的,结果仔细一看是蜂毒过敏,被蜇了。 “小子,你上哪儿学狗熊掏人家蜜蜂窝了?” 他苦着脸一指:“后面那家,姓牛的,院子里的槐树下有个大蜂窝,我昨晚上打烊了之后嗓子疼,琢磨着去掏点蜂王浆冲水喝,喏,就成这样了。” 他又一拍大腿,唱做俱佳:“幸好老子去了,不然就被那三个王八蛋一锅熟在里面了,跟没卖完的那半锅手撕牛肉一样一样的啊!” 我顿时放心了不少,这位朋友眼下都心怀手撕牛肉,证明还能受得了打击。 他表示同意:“我还行,不知道老板挺不挺得住。” “到底怎么回事,木三这个笨厨子走的时候灶台没熄火吗?” “昨晚那三个干的。” “你确定?” 约伯点点头:“摄像头拍到了。” 我这才吓了一跳,多少年了,我怎么不知道十号酒馆最近装了摄像头:“是不是在洗手间?赶紧说!” 他摇摇头,嘴巴朝烟墩路的对面努了努:“那儿,一个偷窥犯装的,有漂亮姑娘来就逮个正着,后来被抓了,我也没跟当局举报。” 他指的地方是烟墩路十三号,五星级公厕,是这一区流浪汉和出租车司机的天赐宝地。我的妈,约伯你一天到晚到底在干些个什么! 现在不是追究约伯私德问题的时候,我们面面相觑百思不得其解:“话说,那个大卫·迪,这是惹了谁啊?” 这问题我们答不了,报警也不对,我没话找话,开始向约伯汇报医疗进度:“最直接致命的过量毒素已经被清除了,暂时不会死翘翘,其他的比较棘手,有一系列的连锁相互作用,我得慢慢来。” “多久能把他弄好?” “再保守估计也得三个月吧。” “三个月后我们才能收钱?” “呃,理论上是,不过,其实住院也要交押金和预备金的嘛!” 约伯立马跳起来,一拍大腿:“那赶紧的,收了钱踢他滚蛋!” 得到制度的支持,我们俩一下来劲了,赶紧雄赳赳气昂昂地往家赶,跟劫匪一样,杀进去就嚷嚷着找大卫要钱。 他那会儿躺着,药剂滴了三分之一了,正昏昏欲睡,被我们吓了一跳,支起半个身子来。约伯自来熟地跟他打招呼:“嗨,你好,我是你的救命恩人。” 我加了一个词以精确说明:“之一,之一。他有动机,我有能力。” 大卫笑了,他年轻时想必是十分英俊的男人:“我倒是,啧啧,从没见过像你们这样的人。” 他从枕头下摸出一张卡递过来:“这是全球通用的卡,任何提款机都可以用,没有额度上限,密码是六个零,你们取多少都可以。” 他对我眨眨眼:“能救命的私人医生,贵一点是完全应该的。” 我理直气壮:“那是。”伸手拿卡就准备去过一把花天酒地现金无限的瘾,被约伯一把抓住:“慢着!” 他坐在大卫对面,看看那张卡,久久不说话。 “怎么了?” 他弹弹那张卡,缓缓地说:“这是美国富豪银行发行的黑卡,这家银行采取会员推荐准入制度,阿猫阿狗的钱他们压根不要。为了确保用户的安全,在特别授权下,银行能够全球定位用卡人的行踪。” 大卫对约伯的见识表示惊讶:“你居然知道?” 约伯吹牛似的说:“我认识不少有这种卡的人。” 我觉得可能是在做梦的时候认识的吧。 约伯不理我,接着说:“你这张卡没法用了,有其他的没?” 我和大卫异口同声:“为什么?” 他用手指弹了弹卡面:“我算知道昨天那几个是怎么找上门来的了,喏,这张卡是全球联网追踪的,在任何地方动用,都会被人立刻盯上。前晚你用了一次,酒馆都被烧了,这儿再烧掉我上哪儿睡去?” 此言大大不妥,你是准备来我这儿打地铺吗?收租的! 但大卫关心的不是这件事:“昨天?找上门来?被人盯上?你什么意思?” 他脸上是那种手里握着超过一百亿的人才会有的表情,冰凉,警惕,眼神里像藏了无数只敛翅的雄鹰。 约伯开始讲从大卫初到十号酒馆到现在所发生的事,如果是我讲,可能一分钟就搞定了,但他足足花了他妈两小时,连厨子木三做手撕牛肉时酒客在门口拿号排队要外卖的细节都不放过。酒馆生意淡的时候怎么不见你去说书啊,还是你准备一会儿按分钟跟大卫要演示费啊,你以为自己在投标啊! 不管我怎么腹诽,还是必须承认他口才上佳,讲得精彩至极,且极具幽默感,但大卫从头到尾表情一点儿都没有变过。 只是眼神越来越阴暗。 “那么,一言以蔽之,有人要杀我?” 不愧是大人物,言简意赅,我和约伯双双点头。 “不但要杀我,而且要将最后见过我的人都灭口?” 再度点头。 他不怒自威的眼睛缓缓扫视过我和约伯,问出对他来说最关键的一个问题:“我为什么要相信你们?” 我淡淡地说:“就凭你现在还没死。” 那四十几个医生可以为我“背书”——如果你不是刚好在快要横尸街头之前走进十号酒馆,刚好遇到一个拿过三个半医学博士学位、最后因为研究领域太过超前而被“抄牌”的人,刚好还被爱钱如命且神通广大的酒保认出来你是大卫·迪。 命运赐给你这么多千钧一发的巧合,就是为了让你省去那些患得患失、畏首畏尾的猜疑。 因为你没时间了。 他看着我,须臾,点头,语调缓和:“你说得对。” 他略微放松了一下脖子,左右拉伸,看来是这一种平复心情的习惯。他用深思的语调缓缓地说:“那么,是谁要杀我呢?” 约伯手指翻飞玩着那张卡,淡淡地说:“熟人啰。”他愿意的时候,说话往往一针见血,“不是熟人,谁能往你身上下十几种毒啊?还得持之以恒地下,有点好转就要赶紧补仓,有空间都没时间。还有,不是熟人,谁能这么精确地掌握你的行踪,谁能知道如何追踪你的信用卡?” 大卫·迪颓然,过了许久才点点头,说:“我太太。” 第五节 谋杀亲夫什么的在十号酒馆不算轰动事件。老公喝得正美,猛然黄脸婆杀上门来,二话不说拿起瓶子在桌上一敲两半,扑上去就往要害处捅,那惨叫声能叫亮方圆一里地的声控路灯——这种事情常有。后来搞到我去喝酒都必带一医药包,里面别的可以没有,缝针工具得全套,保不齐什么时候就要派上用场。 但这些案例和大卫·迪唯一的区别是:黄脸婆砍完人心情好了,负伤老公回去还是有热炕头、洗脚水伺候,大卫呢? “至少会把你的骨灰埋到八宝山吧?” “放屁,八宝山是我首都人民的,关他们屁事!” “那就国家公墓好了,你说呢?” 约伯问大卫·迪,他摇摇头:“我不知道。” 他对他太太做了一个简略介绍——该太太美艳惊人,当过超级模特,素有艳名,拿过硕士学位,聪明得很。 她曾对大卫说过:“亲爱的,如果有一天我要你死的话,我保证没有任何人知道你是怎么死的——连你自己都不知道。” 男人听到这句话居然不心胆俱裂撒腿就跑,能跑多远跑多远,一定是因为他当时处于没穿裤子的状态。 大卫对此表示同意。 他眼里那种猛虎般的光暗淡下去,我想那就是恺撒说出“你也在吗”那句话时的感觉。不知怎么我有点同情他,于是出言安慰:“其实我们都是瞎猜啦,也说不定是你某个仇家买通了你们家保姆!” 约伯冷冷地打断了我的滥好心发作:“别扯没用的,现在怎么办?” 我们三人围坐,商量下一步如何。这样的组合着实古怪,但老实说还蛮有效率的。 大卫·迪的身体需要至少三个月才能完全复原,要一个月才能下结论这条命是不是完全保住了。我建议大家窝在这里当缩头乌龟,吃点榨菜馒头混过这段时间再图大计。一边说着话,我一边擅自检查了他的随身物品,将其中一卷绿油油的现金作为伙食费直接塞进了自己的口袋。 大卫·迪对此视而不见,约伯则用“孙子!被你抢了先手”的妒恨眼光瞄着我。出于纯粹的报复心理,他拨浪鼓一般摇着头:“不行,酒馆得尽快筹钱重建,老板下个月会回来,要是给他看到这一片断壁残垣,我唯一的下场就是魂归离恨天。” 他干脆利落地瞪着大卫·迪:“你,得给钱!” 我觉得这位一辈子也没被人逼债逼得这么惨过,但他很有涵养,既不窘迫,也不羞恼,只是诚恳地点点头,说出一句话就安了我们两人的心:“放心,你们要的东西,我一定会给。” 但他的下一句话,就把我们俩全套进去了:“根据你们刚才所说,现在我被看成是死人一个,名下所有财产,包括这张卡,理论上都已经不属于我,一旦动用,就会暴露我没死的事实,招来新一轮的追杀,你们也会被连累进去。” “呃,我靠,没错。” “事已至此,不如这样,既然你们有能力救活我,我相信你们也会有能力帮我找出我太太谋杀我的证据,事成之后我会付给你们一千万美金当报酬,成立小型基金会帮你们管理投资及收益。 “这个条件你们觉得如何?” 我一言不发地打开电脑做了一张模拟图,一千万美金凑一块儿那是多大一块绿砖啊,换算成越南盾什么的呢?就算泡NASA妞实力不够,长两条腿的应该都可以试试看了吧。 但约伯没有露出和我一样的星星眼。 他沉默地想了半天,看样子是在天人交战,因为他一时怒目圆睁,一时如丧考妣,最后他对我断然一摇头:“不行。” “昨晚那把刀可是差点砍中了我的脖子!”他夸张地比画了一下,“大动脉!” 约伯站起来点点头:“你太太摆明了是要斩草除根的,买通了全世界最恐怖的专业杀手,你藏得了一时藏不了一世,她很快就会卷土重来。 “我本来以为这一单只是单纯救人一命,换点现金,现在好像要变成救人一命搭进去老子全家的样子。 “这种生意太亏,我不做。” 他又拍拍我:“建酒馆的钱我找高利贷凑一凑,我们把他扔出去吧。” 我和大卫都吓了一跳,我赶紧说:“扔出去他就死了哦!” 约伯表示他不关心大卫的死活,而且如果我不支持他的决定,他很快也会不关心我的死活。老实说,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看我的眼神跟看死人完全一样,半点主客之间的感情都没有。 他说完这句话,头也没回就走了,就算我在后面代替大卫喊出“最多一人一千万”,他也去如流星,竟然没有诈和的意思。 我和大卫·迪面面相觑,他风度不失,只是微微一笑,说:“人各有志。”又问我,“你一个人行不行?”这纯粹就是死马当做活马医了啊。 我摇摇头不答话,心中痛惜与那一千万美金的有缘无分。我治病可以,惹杀手就不够料,所谓没有金刚钻就别揽瓷器活,古人绝对不会欺骗我。 我给他换了药回到书房,正要把这事的前因后果再想想明白,忽然秘密神医咪咪兄在Skype上叫我。 “怎么,帮我查到J是谁了吗?” “还在查,我找你说另外一件事。” “收钱。” “操!” “你会有什么事来问我啊,号码百事咪先生?” “昨天晚上出了一个多人遇袭事件,受害人一共十一个,全部是被重物撞击后脑打成植物人,现在有法医私下联系我要会诊。你对植物人有研究,我就说转给你赚个外快算了。” “全部植物人?凶手喜欢码清一色是吧,哪儿的事?” “你们那儿。” 这四个字一出来,我心里就一紧,一种莫名的不祥预感浮上心头,一刹那,我声音都变了:“昨晚?什么……什么时候?” “我看看,嗯,十二点半到夜里两点之间,时间段很密集。” 我把耳机往桌上一摔,旋风一般冲了出去,在门口摸出电话来刚要打给约伯,他的电话已经进来了:“我操!出大事了。” 我马上知道自己的预感应验了。 我上街买了今天全部的本地报纸,每一份的社会新闻版都登了这件事,受害人在不同的街区遇袭,出身、背景、性别、年龄、经历都无近似之处,不但自己有口难言,也没有任何目击证人,警方初步调查得到的就是一头雾水。 但我和约伯当然能一眼看出,这些都是十号酒馆的熟客。 就是天天都见到,但从来彼此不打招呼的那些人。 大个子的胖二哥开出租车,他每天来酒馆坐着,不喝酒,而是等着把那些喝得差不多的单身客人拉回家去。他不爱拉陌生人,有陌生人来找他打车,他能跟人家打起来,然后再无可奈何地拉人家去医院。 帅哥小保爱喝波本,喝得差不多就会到酒吧中心的小乐池唱歌,嗓子烂得不行,不管唱什么都是一个调调,还以为自己是绝世名伶。这个习惯让他没法在其他地方生存,只有十号酒馆的人抱着一种好死不如赖活着的坚韧态度任他胡闹下去。 花爷是最穷的酒客,年纪大了,干些力气活,一打啤酒能喝一个多月,常常要求存半瓶酒,约伯给他存了,第二天就换瓶整的给他。他爱喝酒,更爱攒钱,攒到一个整数就买成吃的穿的送去东城孤儿院。他以后要是死了,肯定有一大群孝子贤孙披麻戴孝,虽然没半个是他亲生的。 有钱的是乔乔,特腼腆的一个孩子,刚会喝酒就扎到了十号酒馆,从没挪过窝。他老帮人买单,还买得很羞涩,生怕人家不好意思,买完就溜了。要坑他不用别的办法,只要站在桌子上指着他逃跑的身影大喊“是乔乔给的钱啊,十二号桌,记住了哦”,他就会恨你一辈子。 十号酒馆烧了,我没觉得有多严重,这个世界上的事情很奇怪,一开始你觉得去的地方很重要,到最后才会发现,真正重要的是和你一起去并待在那个地方的人。 就是这些人。 一夜之间,都瘫在床上,眼睛闭上了,不能再喝酒了,不会再笑了,不会再来十号酒馆了。 见不到他们了。 如果我不是运气好,住得又近,我今天也是他们中的一员。 如果约伯不是突然想去偷鸡摸狗,他已经葬身火海,成了一块焦炭。 我整个心,都掉到屁眼儿里去了。 第六节 我在家门口等了十分钟,约伯回来了,我们一句话也没说,交换了一个眼神就并肩往烟墩路十号走。灾后的废墟还是那副懒懒散散没救的样子,约伯难得地拿出一根烟点燃,抽了两口,说:“那么,这事变了?” 我点点头。 突然之间,这不再是大卫的事了。 这变成了私人恩怨。 我们的私人恩怨,十号酒馆的私人恩怨。 那么就要用十号酒馆的解决办法。 他继续抽烟,慢悠悠地说:“你,护照还有用吗?” 我继续点头——总有一本有用嘛。 他表示赞许:“那么,给我,三天内我搞定去纽约的签证和机票,你,在那边找个地方供我们住一段时间。” “这意思是?” “烧了我们的房子,打了我们的人,就想这么算了?门都没有,我们去抄他们的老底。” 我热血沸腾:“同意!!” “不过,就凭咱俩?没一个能打的哦。” 他很鄙视地说:“这是智能时代好吧,你以为还在混斯巴达三百勇士?” 约伯指了指他的脑子,我从没见过他这么深邃的神情,半点没有开玩笑的意思:“不用打,就靠这儿,我非玩死那个蛇蝎女人!!” 我简直想啪啪鼓掌:“太帅了啊约伯,从没见过你这样啊,你天天蹲吧台后面擦杯子擦得那么不敬业,其实就是因为你在想这种拉风的台词吧?” 他承认:“想了不少,没什么场合用。”然后猛一拍我的肩头说,“三天后出发,你把那个什么大卫安顿一下。第一,给点药吃吃,稳住别死;第二,得关起来,不能叫他坏了我们的事。” 分手之前,他从屁股口袋里掏出一管硕大的喷漆,在十号酒馆仅存的一块白色外墙上画了一个苹果,手法很抽象,苹果中心写了一行潦草的字:REVENGE。 我在一边说:“意思是iPhone用户对此事件负责吗?” 纽约。 天气开始变冷,每天都出太阳,但那太阳像是假的,金黄,灿烂,照在身上却毫无暖意。 我和约伯坐在第八十七街街口的一家墨西哥餐厅里,他慢慢地吃一个辣卷饼,而我定神看着玻璃窗外的路。 我们在等人。 等一个叫玛利亚的女人。 一个半月前我们到达肯尼迪机场,我带着约伯直接杀到咪咪兄住的公寓,令他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惊吓。那栋楼门禁森严,看门人目光锐利如隼,对外人态度凶残,但约伯跟他只聊了大概一分钟,对方就死心塌地地认为他是那个搬过来才一个多礼拜的住客,还殷勤地过去帮我们按了电梯。 我对约伯这一手司空见惯,有时候他卖给我们水,大家还是在那儿很high地喝得大醉,这种催眠一般的人格魅力不是开玩笑的! 咪咪兄一开门看到我,顺势就往后一跳,接着狂奔进房间。以我对他的了解,此刻必然没有底裤在身。我立刻问他找到杀手J的消息没有,他简洁地说:“Not yet!” 我们进门之后就用自己的杂物迅速占领了厨房、卫生间和仅有的一张大床,咪咪兄对此无动于衷,带上一个包包潇洒地离场——据他说是去做几个严肃认真的医学实验,不知道有什么实验要特地挑半夜来做。临走前他叮嘱我:“要是待会儿有浑身是血的人上门求医,你顺手治一下,治死了就丢到垃圾间去。” 纽约的公寓垃圾间果然是个凶险之地。 我和咪咪唠嗑的时候,约伯站在窗户旁边一动不动,注视着下面车水马龙的街道,也许还听着电视里热热闹闹上演的肥皂剧。突然之间他回过头来,用正宗得超乎想象的纽约上城口音问我:“哪儿有汽水?” 后来我就醒悟了,从那一分钟开始,约伯就在全身心地融入纽约,那个过程就像一把热刀子切进黄油块儿,明明是两种东西,却可以结合得极为亲密无间。 头几天他哪儿都不去,每天在家里看地图,身边堆着各种各样关于纽约的书——从严肃的历史着述到布洛克的侦探小说,手指顺着各条公交地铁线路划过去,不间歇地喃喃自语。接下来几天他天不亮就出门,半夜三更都不见影子,不知道干什么去了。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对纽约风土人情的熟悉程度也与日俱增,直到完全超乎了我最狂野的想象。 有一天他直到天亮才回来,我起床看到他胡子拉碴的模样吓了一跳,视线移到桌子上,看到那里有一大沓各式各样的邀请函。 我凑过去翻了一下,都是高级场合:某店开业酒会,某公司答谢宴会,某人二十周年婚庆,某银行财经论坛……要这些干什么,洗手间厕纸筒满着的啊? 他从鼻子里哼了一声,继续专心翻看着各色或花或素的邀请卡,忽然脸上绽放出一丝高深莫测的笑容,从中抽出一张,眯着眼睛看:“这个合适。” 我伸手抢过来看了看——慧媛雅集慈善酒会。 “约伯,你要是想变性的话,我倒是能帮你找找路子。” 他对我的后知后觉很不满:“醒醒吧,老子干正事呢。” “愿闻其详。” “我们来这儿是为了什么?” “哎呀,你终于想起这事儿了,我以为你都忘了。嗯,我们是来找大卫老婆麻烦的。” “那么,像我们这种袜子不止破一个洞的货色,上哪儿才能见到AFK集团的第一夫人?” “地狱?末日审判?” 我随口答,然后就反应过来了,要自然而然地接近一个人,当然要去这个人自然而然就出现的那种场合。 “这些邀请卡上面都列出了酒会演讲人的名字,一般受邀宾客人不见得去,但主演讲人是绝对会到场的。” 他弹弹那张卡,我目力很好,绝对不会错过上面演讲人一栏里的“玛利亚·K·洛特莱斯”那个名字。 “大卫太太的本名,她结婚后没有跟夫姓。” “主要是因为夫姓有点难听吧。” “说不定。” “那你现在要怎么做?” 他将那张卡放下,面对我点点头:“我要出去租一套踢死兔礼服!” 我们出去找一家有踢死兔出租的店,在大门那里刚好听到有警察在查问门房最近有没有陌生人的踪迹,门房亲亲热热地跟我们打了个招呼,然后予以坚决否认。警察点点头,通报道:“玫瑰渊和希尔顿大楼那边昨晚出了一系列失窃案,东西丢得不多,但影响很恶劣,你们要把眼睛放亮点。” 我看了约伯一眼——玫瑰渊是个耳熟的名字。 第七节 来纽约之前,我们结结实实地审了大卫三天,凭着“救你一命收留你吃喝顺便还帮你查明谋杀案连定金都没收半毛”这么大义凛然的由头,他被迫回答了大部分不管合适不合适的问题。 所以我们知道玫瑰渊是他们家住的超豪华公寓的楼名。 我算知道那些邀请卡是怎么来的了。 我真心佩服他:“你除了卖假酒,还会入室行窃?喂,那些阔佬住的地方很难闯啊。” 他耸耸肩:“开信箱锁而已,有什么!” 但这是一个酒保应该具备的基本功之一吗? 约伯不置可否。 我们步行了五个街区,找到了一家门面堂皇的礼服租赁店,店员听了听他的口音,拼命问他是不是生在新泽西古达镇,约伯一面用眼神问我古达镇是个什么鬼地方,一面动作麻利地找到礼服,进了更衣室。 他换好衣服走出来,我马上起立倒抽一口凉气,内心深处发出尖叫:哦,不如变成同性恋跟约伯结婚好了,我不在乎要睡在上面还是下面啊。 他绝对的,绝对的,是我见过的穿黑礼服最帅的男人!回顾多年相识的过往,他每天穿着灰扑扑的便装猫在吧台后面,那形象和现在的全套礼服之间差距之大,令人怀疑自己是不是瞎了狗眼。 他抖擞精神,端的是玉树临风,顺便对我抛了一个飞眼。如果我是个女人,一定就地倒下,滚来滚去地要求:“来吧,对我干什么都可以,赶紧的……” 我由衷感叹:“约伯,你直接用美男计就好了。” “不然你以为我要干吗?” 作为一个现实主义者,他具有比长得帅更可贵的品质,那就是毫不自满、客观冷静、勇于改变,这会儿他一边看镜子一边指点:“这儿,给我来一针肉毒杆菌,要饱满点,皮不能皱,这儿,磨骨术会做吗?稍微锉下点角度就行……” 这才叫把身边的资源用到了极致啊!我打电话给咪咪:“整容接不接?” 咪咪毫不犹豫:“最近刚开发了一个全身器官回春系列,效果一级棒,谁有兴趣?试用八折。” 拿到邀请卡以及延请名医打造一个能撑起踢死兔礼服的屁股并不是准备工作的全部,我们需要机会在宴会现场和AFK第一夫人近距离接触。要近到能在她喝的鸡尾酒里投毒——约伯是这样强调的。 咪咪那会儿刚刚从“医学实验”的工作中脱身回到家,坐在起居室里大口吃三明治,听完这个要求嘀咕了一句:“这个简单。” 他起身去翻他的通讯录,然后拨了其中一个号码。 “我有个朋友需要认识AFK的老板娘,弄点东西。” “对,很重要的东西。” “价钱?” “免费救你一命如何?” “成交。” 以上这段话我们其实一句也没听懂,因为咪咪说的是希伯来文,和他交涉的是何方神圣,我真是想都不敢想。他稍后翻译给我们听,约伯佩服得五体投地,但彻底把他征服的是咪咪说的另一句话:作为一个医生,在大量治死人后不得不亡命天涯的漫长时间里,你他妈不靠学点连鬼都听不懂的语言,那日子怎么熬过去呢? 酒会当天我们准时出席,约伯冒充的是某慈善基金会的威廉罗比讯先生,我冒充的是他的同性伴侣。人家查看邀请卡的那一刻我心情很复杂,不知是希望人家放我们过去,还是希望人家质疑我们的身份,但那位女士看到约伯的神情就跟看到自己亲爹一样,点头哈腰,恭敬送行。 现场陆陆续续地来人,我们一面紧盯门口,一面躲在自助餐台里大吃。为了这一顿,我们俩早午两餐都没吃,无论如何也要找补回来。过了半小时,约伯忽然把手一甩,说:“来了。”我循声望去,我们要等的人刚好从贵宾通道出来,身边簇拥着保镖、仰慕者和一大群各路马屁精,众星捧月,无损她丝毫的光辉。她穿了一件纯白色的丝质长袍,无腰无袖,没有戴任何首饰,头发盘起,浓密得犹如雷雨前的乌云。这身打扮像雅典神庙的圣女一般素净,但在场的所有男人都体会到了鼻子一热,血液奔腾而来又呼啸而去的错觉。 我们站在演讲台前方,约伯神情泰然,开始活动手腕,踢腿,左右扭脖子,根本是在做跟人打架前的热身。你是要把人家按在墙上强吻吗? 玛利亚离我们越来越近,我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大脑里一片空白,感觉这女人艳得邪门,似乎能蛊惑人的神志。 幸好这时约伯冷冷地咳嗽了两声,我回过神来一看,好嘛,热身效果不错,身体姿态舒展优雅,天赋本钱之外,咪咪和我联手特调的“肌肉先生”激素鸡尾酒很给力,它让约伯的皮肤和线条自然呈现出健美运动员涂油之后才有的状态,绝对是一等一的雌性杀手。 我承认约伯帅得神憎鬼厌,但周围的人实在太多了,除非在他脑门上装个警灯,否则我认为人家很难注意到他。就在玛利亚要与我们失之交臂的瞬间,从我们身边忽然挤出一位高大的男子,浓眉阔嘴,左脸颊一道刀疤十分显眼。他一把拉住玛利亚,爽朗大笑:“甜心,今晚你真是光彩照人。” 玛利亚转头只一愣,随即绽放出娇美的笑容,和刀疤脸同学拥抱寒暄,极为熟稔。我正想这是何方神圣,他一转身揽住约伯的肩膀:“给你介绍我最好的朋友,从洛杉矶过来的,好莱坞未来的第一号星探。” 哇,这是咪咪兄安排的线人!咪咪兄你路子太野了啊! 约伯上前一步,向玛利亚静静点头,不发一言,眼神深邃而宁静,被整个世界瞩目的女人在那一刻,竟然屏住了呼吸。 那电光石火的工夫,我终于深深地明白过来,约伯在十号酒馆是怎么睡到一大把姑娘的。 好比炽天使突然降临,全身上下散发出无法言说的男性魅力,那种光芒能照亮瞎子的眼睛,撩动圣女的春情,让没到季节的玫瑰欣然怒放,比武则天还强。他到底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对我来说永远是个谜,说句老实话,那一瞬间,连我都相信了他真他妈是好莱坞第一号星探啊! 约伯就这样跟玛利亚勾搭上了。接下来一个月,他每天早出晚归,顺便花钱如流水,也不给个准信到底是在干些什么。考虑到他的实力以及带路党大卫在后方的第一手情报支持,我相信他迟早是玛利亚的入幕之宾——这一点我们没让大卫知道,他于是一直很安心地在我家里宅着,定时给自己换药和吃外卖,期待着身体大好,大仇得报。 至于我,为了挣出生活费和约伯的泡妞费,不得已加入了咪咪的行列,帮各种各样的人治稀奇古怪的病,那真是一种冰火两重天的奇特经验,明明应该在绝对无菌的手术室,动员七八个人的大手术,到咪咪这儿经常就是起居室里就地正法。他什么设备都有,但都相当山寨,经常麻醉打到一半没药了,病人号得肺都要蹦出来几片,缝完了一肚子是疤。本来的江湖名号是神龙太保,从咪咪这儿出去就变成了千足虫,倒是有一样值得称赞——余勇可贾。 第八节 现在,各忙各的我们偷得半日闲,在墨西哥餐厅吃吃辣食以缓解思乡之苦。玛利亚一小时后就会来接约伯,据说是去出席一个私家派对。 我问他:“我看你最近跟那小妞打得火热,怎么样,是要换主公吗?” 他白我一眼不出声,几口吃完手里的辣卷饼,从外套里面翻出一张纸、一支笔,铺在桌上就开始画。我凑过去看,东一个框框西一条线,随着时间的推移,纸张上渐渐呈现出的是一张相当复杂的人物关系图。 “干吗?改行写剧本吗?” 他摇摇头,手下不停,而且越来越快:“玛利亚身边的人际圈明细。” 图纸上至少有七八十个人名,互相之间用了好像无数根线连在一起,约伯正往每条线上写具体关系备注。我大致看了一下,有现情人、旧情人、偶尔有一腿、同性暧昧、前老板的秘密财务顾问、老婆的牙医……我得拿出看药物分子结构的劲头才能防止头晕。 “你是靠猜的吗?” 他很笃定:“板上钉钉,可能有漏,不会有错。” “如果真是这样,对比起当酒保,你更应该去干双面间谍什么的吧。” 他埋头研究那张图,淡淡地说:“你怎么知道我没当过?” 手指在图上游弋,约伯双眼发亮,念念有词,好像在玩迷宫游戏,完全拉不出来,这说明他脑子里正在进行着一系列非常复杂的推算和演绎——这不是我的臆测,每回十号酒馆打烊算账,约伯就是这个德行。 最后他的手指落到相当边缘的一个人名上,而后吐出一口气:“这个人,有问题。” 我肃然:“愿闻其详。” “玛利亚身边每个人都能跟他扯上关系,但唯独她自己和他没有任何直接的接触。” “这不是也很正常吗?你全家都是我的朋友,但你爸的前妻我可以完全不接触啊。” “妈的,这是什么比喻!” 但约伯也承认我的比喻有道理,唯一能支撑他的论点就是那人是个医生。 我和咪咪兄讨论过大卫的身体状态,用他的话来说,那真是精妙绝伦,如同艺术品一般的投毒手法,玛利亚再怎么聪明,干这事也绝对需要超深厚的专业知识。据约伯说,有钱人的生活真他妈的空虚,天天绞尽脑汁就是玩,他这段时间兢兢业业,化身一条纯种牧羊狗,说坐就坐,说卧就卧,不但已经哄得玛利亚说出“一旦恢复自由身就跑去拉斯维加斯跟他结婚”这种昏话,还进一步将她的朋友圈子混了一个遍,那种凌波微步的和稀泥功夫,绝对叫人叹为观止。 但连玛利亚在内,那些人里没一个能正确拼对五个以上微量元素的单词,更不可能用巴赫创作平衡律一般的技术和耐心去投毒。 医生界是我的地盘,打了几个电话出去,两分钟之后就知道了那位仁兄的全盘身份信息:“确实是医生,而且是纽约城头一号私人医生,旗下的客户加起来跺个脚,能让太平洋的海平面下去两厘米。” 约伯对这个一点都不意外,他点点头,手指移到人物关系图的中心——玛利亚的名字上:“但她却不是他的客人。”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他们有什么芥蒂,她却宁愿去圈子之外的医生那里看日常感冒,做身体检查,护理牙齿和关节。 我和约伯对望了一眼,在他这种人际关系的天才看来,如果两人之间刻意回避建立正常的联系,唯一的原因就是他们已经有了非常不正常的联系。 而我喜欢证据。 这时候,玛利亚的车在街角出现,约伯将人物关系图迅速从桌面上撤下,递到我手里。我起身将其冲进洗手间的马桶——小心驶得万年船。 那女人真是漂亮,如梦如幻,开一辆粉红色法拉利,车子已经没话说了,她下车对窗户里的我们挥挥手,风采比车更吸引人。约伯望着她展露出超可爱的微笑,却没有立刻走出去。他对我说:“你记不记得,我跟咪咪说,我要一个接近玛利亚的机会,要近得能在她的鸡尾酒杯里投毒?” “这么精妙的言辞我是不会忘记的,那么,你要投毒吗?我技术协助啊。” 他摇摇头:“但不是投到她的杯子里。” 说完这句话,他就走出去,在门口拥抱玛利亚,两人你侬我侬,显得热情洋溢。 我正看着,忽然手机响起,又是大卫!我看着那个号码直肉痛,国际长途啊先生,三天两头的,将来能不能给报销啊。 嘀咕着接起电话,他声音又期待又紧张:“怎么样了?” 怀着对电话费的痛惜,我信口雌黄:“挺好,在调查中。她戒心很重,没什么进展,不过,喂,我们看到你老婆跟别人约会哦。” 他反应很平淡:“是吗?很平常的,她喜欢男人。” 这位老兄对绿帽子的态度真是从容,值得激赏。我目送法拉利的最后一点余影消失,顺口问:“她有什么特别不喜欢的没?” “不喜欢?对查案有帮助吗?她特别不喜欢去海边。” 不喜欢海边?绝对是个仁者啊。 我把电话挂断,付了账单,起身往咪咪兄家里走,一边走一边想着约伯刚才说过的话。 在忙碌而充实的工作中,时间总是流逝得特别快,咪咪最近也不知道怎么了,什么活都接,干得我们俩气都喘不过来。有一天我正帮一个客人带来的大狼狗结扎——相信我,秘密神医这份工作是没什么操守可言的,约伯突然回来了。我看看钟,这会儿才下午三点:“你不是应该守着女神睡午觉什么的吗?” 他喝了一杯水,对我点点头:“我们刚才在喝下午茶,她和两个朋友忽然昏迷,她朋友的司机带她们去了医生那儿,然后我就被赶出来了。” 我把那条狗往地下一掼,盯着约伯:“哪个医生?” 他说出了我们都很熟悉的那个名字,在一旁帮我按着狗的狗主人——一位超资深的黑帮及爱狗人士插话说:“纽约城头一号名医呢。” 地面上的算他头一号,地面下的,咪咪肯定持不同意见。 我招呼他稍等,手下咔嚓一声,大狼狗呜咽一声。上一分钟还是靓仔,这一会儿就成了公公。打发完客人,我坐下来跟约伯聊正事。 “这是第几个了?” “第八,或者第九,我也算一个嘛!” 在过去的两周里,玛利亚身边的密友纷纷呈现出奇特的病症,他们有的忽然阵发性晕倒,有的出现血瘢,有的肾脏突然罢工需要急救,有的呕吐不止。 我们大家当然都知道他们去了哪里看病。 对于他们都被治好了,也毫不感到惊奇。 但连锁发病的趋势并没有结束的意思——只要约伯还在继续往他们吃吃喝喝的一切东西里放我和咪咪手工炮制的复方微量元素毒药胶囊。 为了深深地潜伏,他不惜以身试法,也上吐下泻了一次,只不过没人带他去看医生,他是自愈的。 “那么,今天玛利亚终于上去了吗?” 约伯点点头,随手从裤兜里掏出一个耳环——翡翠绿坠,长黄金链子,他从坠子后面用指甲轻轻一撬,撬下一个超迷你的小东西。 “什么东西?” “窃听器,高性能,军用。” “嗯?” “我前天拿了你的全部现金买的,送给玛利亚的礼物,今天刚戴上。这只是接收器,另一只窃听器现在在她耳朵上。” “你妈的,我还以为是咪咪拿了我的钱要跑路!能不能窃听她洗澡?” “我天天在场好吧,有什么好窃听的!” “约伯,卖艺又卖身,这样好吗?” 他不理我,将接收器中储存的音频转存入电脑,播放。一开始是脚步声,忙乱喧闹,是护士把病人接进诊所;接着是惯例的急救操作,纷纷扰扰的;接着病人被分隔开来,一段沉默之后,玛利亚那慵懒中带着性感的声音忽然响起,显然是见到了什么人,言语中带着压抑与恐惧:“斯特里普,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所有的朋友都生病了,症状和大卫一样,你说过不会传染的!” 接她话的人估计是个大胖子,言语从胸腔中被压出来,还带着一种嗡嗡的、不清洁的感觉,他明显迷惑不解:“微量元素中毒绝对没有可能传染,玛利亚,你要相信我,我从事这方面的研究多年……” “你真的确定吗?你花了三年的时间在他药里面下东西,你自己也说过,调制药物的程序很复杂,是不是添加了什么细菌?这个过程中真的没有出过什么纰漏吗?” “玛利亚!!你要绝对信任我!” “我怎么相信你??突然之间大卫经历过的症状全部出现在我身边的人身上,上帝啊,现在连我自己也开始了。我清楚地记得,斯特里普,大卫的第一个症状就是呕吐和间歇性的昏迷,天哪,我会死的,我会跟大卫一样死的。” 她开始有点歇斯底里,也许扑上去抓了斯特里普两爪子也有可能。医生陡然间怒气冲冲,吼叫起来:“没有可能,玛利亚,你别发疯好吗?你要我制造的是查不出的慢性中毒,不是病毒性的,不可能传染!” 女人尖叫起来:“那你怎么解释所有人的问题?” 约伯把电脑关掉——接下来他们是全武行还是进入学术论证环节已经不重要了。 约伯看了看我,说:“我们先通知大卫?” 我表示赞同。 大卫在电话里听完那段录音,久久没有喘一口气,我深表同情之余,感觉结婚这码子事的风险实在太大了。怀着同仇敌忾的伟大友谊,我们耐心地等待,直到他缓过劲儿来。他哆哆嗦嗦地说:“那么,一切都是真的?” 我和约伯谁也没说话,要给人家一点适应残酷现实的时间嘛。 他在那边深呼吸,良久,苦涩地说:“我想马上回纽约,摩根医生,你觉得可以吗?” 我走之前给他采取了保守的家居疗法,可以保命,不能断根,但坐个飞机应该没什么问题的,不过——“我能保证你的身体没事,但不能确认你一定安全,说不定你老婆的黑道追杀团还在一直盯着你呢。” 他古怪地笑了一声,似乎嘀咕了一句“没关系”,然后声音就消失了。 挂了电话,约伯对我点点头:“你怎么看?” “我的看法?嗯,这么说吧,这玩意,真打官司做不了呈堂证供,但让玛利亚投鼠忌器,顺便让大卫死了爱老婆爱纽约这条心,也足够了,收工?” 约伯听到我这句话,眼睛瞪起来:“什么意思?” “意思很简单啊,多管闲事也得有分寸。玛利亚谋害亲夫,该打该杀都不关我们屁事,这小证据往大卫那儿一交,一千万美金的欠条打上,坐看玛利亚人财两空才是正经。说不定你还能捡个漏儿,那小妞长得还是不错的……” 正说得美,猛然间约伯上来狠狠揍了我一拳,正打在鼻子上。我眼前发黑,嘴唇发甜,摔在地上犯了半天晕,慢慢爬起来。约伯站在我面前,脸色活像个杀人犯,瞪着我。 我笑了,他的神经立刻松弛,摇摇头坐下,淡淡地说:“不带这么试探人的。” 我找了块药棉止血,坐在他对面:“好,这才算是自家兄弟。” “给钱有什么用,要那个死女人人财两空有什么用。老子们是有仇要报的,大卫怎么样我们才不关心,可还有十一个植物人躺在床上盼我们讨还公道呢!” 我问约伯:“怎么办?” 他做了一个干掉的手势,很坚决。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我现在确认,这小子在去十号酒馆当酒保前,百分之百是个杀人犯。 第九节 约伯看了看表,差不多要去医生的楼下痴痴地站着当情圣了。他走了两步,忽然回头说:“昨天玛利亚也昏倒了一次。” 我正漫不经心地看着病例,顺口说:“你昨天就给她吃胶囊了?怎么发作得这么慢?” 他说:“没有,我昨天本来是要带她去吃火锅的。唐人街,一家叫Big Fish的吃鱼的火锅店,很出名。” “话说,你为什么要带这样一位贵妇人去吃鱼火锅?” “这家河鲜火锅超好吃,我很多年没吃过了,而且她说我想带她去哪儿都可以。” 妈的,人家是说要跟你去吃火锅这意思吗? 约伯后来跟我们描述说,他们的车子停在餐厅门口,玛利亚一下车就直接晕了过去,倒在车后座上,失去意识有二三十分钟。他想开车送她来我这儿急救,路上玛利亚自己又醒了,说是昨天晚上太累的缘故,坚决不肯看医生。 我问:“她晕倒的地方,周围有什么?” “就在一个超大的鱼缸面前,啧啧,全是各种各样的河鲜,胭脂红、沙江团、岩团……从哪儿进口来的这都是!!” “我知道你想家了约伯,但这时候我们开始讨论一鱼几吃这个问题这样好吗?” 我摸着下巴沉吟不语,想了半天,顺手打开电脑上的一个文件夹,那里面是我们这几个月以来搜集到的关于玛利亚的全部资料,我逐条浏览,有一个念头像火苗一样隐隐约约亮在我的脑海里。 怎么干掉玛利亚? 硬碰硬很容易,但那不是我们的风格,何况我和约伯始终有块心病哽在胸口不能释怀,那就是上次烧我们的酒馆、打我们的客人的越南屠夫众。他们见过约伯,就算玛利亚只是幕后金主,并不直接和他们联系业务,但同在纽约,大家也很有机会再度遇上。到那时候,智商一百八是不够hold住场面的,非出动武力值两百五不可,但我们俩加起来也只有八十啊。 当然,“谋杀”这个词的意思,重点不在杀,而是在谋,像我和约伯这种人,既然抱着斩草除根的信念来到了纽约,就没打算让目标活着见到今年圣诞节的灯火。 我们耐心地等待机会结束这一趟差事,约伯继续打起精神应酬玛利亚,与此同时,咪咪几乎把他所有的出诊任务都交给了我,一天工作十八小时,累得我跟乡间医务所的赤脚大夫一样high,但我无怨无悔——有得必有失,我欠他大人情,非做牛做马不能偿还。唯一叫我们操心的是大卫,他拿了玛利亚的录音之后,就再也没接过我房子里的电话,一开始我一位他是在想办法神不知鬼不觉地安全返回纽约,但时间一久,事情就开始变得有点不对。 我的预感很快就应验了。某一天,咪咪又去做“医学实验”,而我在家帮一位专门做地下钱庄生意的老兄处理他的肠梗阻问题,最后从里面掏出了一个打火机。他有点不好意思,想对我解释来龙去脉,我告诉他我对人生的勇气已经非常少了,实在不想在他这里再浪费一分。 “说到人生的勇气。”他一边提裤子一边龇牙咧嘴地说,“我个人认为AFK那位大卫·迪才是真正有勇气的人,全世界都知道他老婆给他戴了两百多顶绿帽子,专等他死了好继承财产,他还能若无其事地陪她满世界去转悠。” 我正在喝水,差点被自己呛死,放下杯子就问:“谁?在哪儿?什么时候的事?” 他翘翘大拇指:“前两天,华尔街那边。” “你确定?” “不会错的,那女人可欠我们不少钱,一直推托说她老公失踪了没法动银行账户,现在该还了。” 我丢开他撒腿就跑,在电梯口撞上约伯。他蹿出来,动作快得裤子都要掉了,脸色发青,迎面抓住我就往房间里面推,一边语气急促地说:“赶紧收拾东西,我们走!” 收拾东西很容易,唯一值钱的就是那套没还的踢死兔礼服。我一面鸡飞狗跳一面叫约伯:“你是不是也看到大卫·迪了?跟他老婆在一块儿?” 他滴溜溜四下乱转,骂骂咧咧:“我就觉得这两天不对,人不见了,电话不接,到她常去的地方也堵不到。今天我直接杀到她家门口,刚好看到大卫·迪在楼下。一把屎一把尿喂大,结果养了个白眼狼!过河拆桥!” 不然呢?一把屎一把尿还能喂出来个什么! 这事有诸多疑点,一个男人再宽宏大量慈悲为怀色迷心窍心血来潮,也不至于折堕到非要跟蓄意杀夫的老婆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不行,我得去看看。” 他瞄着我:“看什么?” “看看大卫。” “什么意思?” 我的专业尊严稳稳地占了上风:“我想知道他的病怎么样了。” 约伯不愧是兄弟,立刻明白过来我的意思:“你担心没有治好他,他现在回来寻求玛利亚的帮助,因为解铃还须系铃人?” “朋友,你真是冰雪聪明!没错,因为急急忙忙来纽约,我给大卫采取的就是保守疗法,他的病症肯定没好全。我跟他解释过这不是能力问题,而是时间问题,但他产生疑心也正常。世上哪里有医生乐意说自己无能,何况是我这种明摆着见钱眼开的密医?” 约伯凝神想了想,摇摇头:“他不是因为这个而跟玛利亚和好,他肯定对她有顾忌。” 他说得很笃定,一贯的。 但我没法去除那一点儿怀疑,任何事我都愿意相信约伯的判断,但除了有关我的专业的事。 现在局面很危险,大卫一成敌方,说不定所有情报已经底儿掉地透给了玛利亚,对我们来说这儿就是拿破仑的滑铁卢和希特勒的斯大林格勒。三十六计走为上,留着就把命搭上,但我为何有一种“虽要死吾往矣”的强烈冲动呢? “我要去看看!!”我重复了一遍,很坚决。 约伯看看我,然后很平淡地说:“哦,那我陪你。” 我们背起旅行包。咪咪正在其他地方做手术,我没法跟他痛哭着拥抱告别,至于要托付他帮我做的事,只能用一条短信交代,也不知道时间能不能对得上。 刚走到门口,一种像冰雪般凛冽的恐惧感就从头到脚包围了我。 在我和约伯的面前,电梯门缓缓打开,三部电梯,每一部里都走出一个人。 不是冤家不聚头啊! 屠夫众。 三位五短身材、样貌呆板的朋友,在我们面前站成一个众字形,简直像在亮logo一样,为首一位(我完全忘记了是不是上次为首的那一位)向我点头致意:“别来无恙。”那冷得冰骨头的声音更叫人印象深刻。 我和约伯往后退,退,退,寻思着如果动作够快,还能一把关上大门再打911。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我不介意被移民局以非法居留的名义遣返啊。 但现实用一瓢冷水浇得我牙齿打架——从消防梯那里亮出一个光头,脸上一双阴沉沉的蓝色眼睛,腱子肉有足球大小的黑汉子,悠然爬上窗台,坐在那儿对我们一笑:“那么,房间里应该没人了吧?这地方常有道上大佬出入,我们可是等了好久才等到访客全部离开呢。” 卧室里居然有人接话:“是啊,看二位面如土色的虚弱样子,不像很能打,居然要出动我们三组人马,看来恨你们的人真是恨到了骨头里啊!” 居然是一副银铃般的嗓子,我和约伯哆嗦着溜眼看——马尾辫,黑色马裤与半身背心的超热辣衣着。在那儿等着要我们狗命的是一等一的拉丁辣妹,妆容和钻石切面一般精致,眉毛弯弯的,仿佛时刻都很开心的样子。她倚在门边,对我们嘟起红唇一笑:“就不用握手及互报姓名了吧,反正你们都快死了。” 我问约伯:“现在用你的美男计来不来得及?” 他很镇定地说:“来得及,但你变性为美女去搞定另外两边的时间肯定不够。” 这话我同意,于是结论是只能束手待毙。最后关头我唯一祈祷咪咪不要突然闯回来,因为接待了一个不务正业的老同学就被牵扯进寻仇事件而一道被砍死,这种只能上社会新闻半夜版的狗血事件不应该被两个医学天才同时碰到。 光头黑哥掠阵,拉丁辣妹也掠阵,屠夫众缓步逼近,看来是要报在十号酒馆被一枚冰块吓到落荒而逃的前仇。我真后悔当时没有彻查在场的酒客,要是能找出J杀手兄,如今也不能沦落至此——对了,冤有头债有主,不关我们事啊其实。 约伯好像比我崇高一点,他叹了一口气,喃喃地说道:“我很后悔为什么不让你先去救那些植物人再来纽约,现在他们可怎么办。” 屠夫众全然不理我们在说什么,他们走到了离我们足够近的地方,那把薄刃刀神不知鬼不觉地又出现在他们的手里。三人围拢,与我们的距离只有咫尺,摆出的纯然是剁包子馅的架势。我转头看了看,拉丁美女的嘴角露出嗜血的甜笑,眼神贪婪,而光头黑哥则浑然无所谓,目光移到窗外。阳光正好,楼太高,尘世的声音传不到,那种宁静像极了一种恍惚,好像下一个眨眼就能从浅梦中苏醒。 但我和约伯,或许永远也不能苏醒了。 这一刻其实也没什么遗憾。 学医的人,经手了太多生老病死,人身如猪肉,要吃时一样吃,热血、梦想、爱情、回忆、怀念、珍惜、牵挂、相思,都是转瞬即逝的露珠,没什么值得回味。 我只是想,他妈的我到底能治好大卫不了? 刀光雪亮,快如奔马,我微微一抬头,眼前一花,那种濒死的恐怖伴随着眩晕,使我半身僵硬。 但我并没有死,这一刻还没有。 那把刀落在我的右肩上,离颈动脉很近,肩胛骨将刀锋牢牢夹住,霎时间还没有血流出,我痛得灵魂出窍,约伯在一边同样鬼哭狼嚎——这三个王八蛋显然没准备给我们一个痛快。 “喂,虐囚这种事不厚道啊,迟早要遭报应的。” 拉丁美女甜甜地接口:“报应?真的有人相信这个吗?我真的期待了很多年那些被杀掉的人回来找我呢,可是一直都很失望啊。” 她一扭一扭地走过来,纤细而有力的手指在薄刃刀上轻轻一弹,那把刀应声跳出我的身体,接下来她用指甲往我的伤口上一戳,剧痛摧枯拉朽,占据了我每一根神经和每一个毛孔,盘旋不去,越陷越深。 我向你保证,我这辈子都没号得这么惨过。我终于理解了那些麻醉打了一半就被咪咪按住动阑尾手术的病人是什么感受了。 她显然玩得挺高兴,但屠夫众则不满她的突然插播,在六只小眼睛的严厉逼视下,拉丁美女悻悻退开,临走还不忘顺手炮制了约伯一把。这位小白脸比我有骨气,居然没哼出来,只是默默流下了两行清泪。 我们两个的脑子里都闪过大量无聊时看过的日本恐怖漫画的画面。“怎么办?”约伯用眼神和动作问我,“咬舌自杀行得通吗?” 我权威地摇头:“门儿都没有,不如被他们打死呢。” 刀光再现。我和约伯说时迟那时快,即刻被废了另一边的肩膀。从专业角度来说我知道这其实都只算是中度外伤,并不足以致命,问题是没说事情就可以这么算了啊。 但事情到这儿就这么算了。 因为有人在门外叹了一口气说:“你们这些废柴,杀人就杀人,非要搞这些有的没的形式主义,废柴就是废柴,怎么刷漆都成不了气候。” 我们全部人都往外望,我心里还想着难道是咪咪回来了舍生取义吗? 然后我的眼珠子就掉在了肚脐眼儿里。 门口站了个胖子,真胖,两只小眼睛完全像是嵌在了肉里,却炯炯有神,就像两颗小珍珠被埋没了一样。他个头很大,肥肉随着走动而晃晃荡荡的,整个人简直就是“憨直”二字的图解化身。 那是熟人啊。 熟得不行的。木三,十号酒馆的厨子,特别擅长做手撕牛肉,但把其他一切食物都做得比屎还难吃。他多年三高,痛风不断,经常请假并且旷工。老板有时要他帮约伯擦个桌子,他能把桌子整个卸成八块以示抗议。 现在他风尘仆仆地站在那儿,还穿着那身厨师服,好像是从几万里之外跑步来纽约的一样,说完话就呼哧呼哧地喘气。 我悄悄问约伯:“他没被砍成植物人?” 约伯翻了翻眼睛:“我压根把他给忘了,他经常玩失踪,你又不是不知道。” 杀手们的动作全部静止了。 这种安静实在不祥,拉丁辣妹和光头黑哥慢慢走过来,和屠夫众站成一个相互呼应和掩护的扇面。拉丁辣妹从马裤下徐徐摸出黑色微型冲锋枪,手指非常稳定,但我可没有错过她眼神中的一丝慌乱。 木三摇摇头,语带讽刺:“真的吗?” 他看了一圈面前的人。几乎就在那眼神到达之时,我忽然感觉到一阵风,带着冬末微凉的气息穿过身边,柔和得犹如情人抚摸,或婴儿呼吸,却快到无法想象。 屋子里更安静了。 我和约伯仔细看了看。拉丁辣妹的耳垂上多了两个洞,正适合挂耳环;光头黑哥的脑袋上添了十六点“戒疤”,好一派佛相;屠夫众三位,没破相,但六处虎口都在汩汩流血,以后再想拿刀,难度就比较大了。 所有的伤口处都悬垂着一点儿晶莹——那是冰。 谁也没有恼怒、出声,或试图再反抗,所有人都被那神鬼一般的快镇住了——赚钱第二,保命第一,干哪行都得遵守这个原则! 杀手们做出了最明智的选择,那就是默默离去。在经过木三身边时,他们都深深点头致意——杀手和医生一样,对高手都存在着基本的敬畏之心。 我和约伯大喘了一口气,出溜到地上。木三蹲下来看看我们,确定我们不会死之后,对约伯说:“老板说了,他一个月之后回来,如果十号酒馆没有跟以前一模一样好好地矗立在那儿,他就要把你丁是丁卯是卯地剁了。” 说完他就走了,一个磕绊都没打,半分钟就不见人了。我缓过气爬起来,找了东西给自己和约伯包扎伤口,问他:“木三就是杀手J?” 他点点头。我转念一想,立刻激动了:“咪咪查出来了不告诉我!” 他又摇摇头,等失血的第一阵虚弱缓过去之后,他舔舔嘴唇说:“不是咪咪,我也不知道木三就是J,但我在酒馆围墙上画苹果,是想告诉那个杀手我们去纽约了,要插一竿子就快点儿跟着来。” “你真的不知道?” “妈的,你看看木三那模样你能知道啊!!” 说得也是。正嘀咕间,忽然手机一阵震动,我看了一眼,一个激灵跳起来,罔顾身负重伤急需休养,推着约伯就往外飞奔。他“嗷嗷”呼痛,怒骂我:“你干吗?放手放手,娘的,疼死老子了!” 我没时间怜惜他的肉体,在街口拦了辆出租车,直奔玫瑰渊而去。在车上我抹着冷汗告诉约伯:“时候到了。” 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第十节 玫瑰渊自从上次失窃就换了锁,加派了门房,但门房很快被我的麻醉针放翻在地,而约伯施展空空妙手,从门房那里一路撬锁——大门撬到电梯,电梯撬到走廊安全门,安全门撬到公寓大门。我必须承认,约伯绝对是这一行中的偶像级人物,不管什么锁,都跟女人一样瘫在他的手指之下,无一幸免。 而后我们就一口气开进了大卫的家里,闯进客厅的时候,那两公婆正一个站一个坐,表情都很肃然,当然一秒钟之后就肃不了了,都惊成两个张口葫芦。 我二话不说,上前一把拿住大卫的手腕,把脉,看瞳仁,掏出随身带的家伙抓住他的手臂取血样。要不是条件不允许,我恨不得在腰子上弄点器官碎片下来检验。麻利地干完活下来,我对约伯一点头:“验个血就知道结果了。” 他直翻白眼。玛利亚和大卫两张脸都红不红白不白的,真难看。约伯单刀直入:“大卫先生,您付不付钱?” 听到钱,这位老兄就松了一口气——有钱能使鬼推磨,能谈价钱就太平无事。 他点头:“我照付。” 取过电话,他吩咐手下人准备转账。约伯报出号码,等待钱到账的十分钟里,大卫试图向我们解释:“我决定选择信任——在我和我太太之间只是一场误会。” 约伯毫不留情:“你突然杀回来把你老婆的钱卡住,让全世界的杀手都效忠于你。不过你老婆死了,你肯定是第一嫌疑人,十几年的诉讼没跑了。现在你手里有了我们给你的证据,大可漂亮离婚,一分钱不用给,还能落个好名声。商人重利轻生死,我们了解。来,给钱算数。” 大卫赧然地偏过头去,这一瞬间我又看到他那天晚上在十号酒馆一杯接一杯痛饮龙舌兰的影子。这事情中所有人经受的灾祸,他都是始作俑者,但看他的样子,只要他跟我们交接完一千万美金,似乎就可以轻轻松松地卸下一切重担。 玛利亚抬起眼睛,那真是美丽绝伦的容貌。此刻她脸上怨毒与迷惘交替,表情微妙,但情绪激动。如果眼神能杀人,约伯和大卫现在都会是两块肉饼。 钱到账,约伯上前与大卫握手,大家两清。事关大笔款项的项目都有这个特点:前期累死人,中期做死人,最后收款的时候,对于曾憧憬过的一切都已经没感觉了。 然后,约伯转向玛利亚:“甜心。” 美人脸色煞白,轻轻伸手握住身边桌子上的手机。 约伯眼尖,淡淡地说:“不用麻烦啦,那几组杀手都跑了。” 他向玛利亚颔首,重复了一遍:“跑了,不会接你电话了。给过预付的话都浪费了哦。” 到这个份上他还笑得很温柔,没有说重话,关于彼此的欺骗,最后的仇恨,好像从来没有发生过,他犹如回到了初次与玛利亚见面的酒会现场,身上布满有情人纯粹的光辉。他深情地看着玛利亚,轻轻地说:“如果,你是个好女孩,那该多么好。” 而后他挽住玛利亚的手臂,柔声说:“陪我走一段好吗?” 玛利亚没有拒绝,我想她也根本不知道如何去拒绝。 其实我有点难过。 我们走出来,挡住大卫的尾随。电梯门关上的瞬间我们都看着他,那张脸上显示着一种古怪的不祥之兆。这时候我想,这可能是生平第一次我后悔不应该救活一个人。 我们三个人漫步在街上,难得的好天气,有鸽子飞过街旁的屋顶,而且似乎越来越多。我们谁也没有说话,玛利亚显然心神不定,身体一直在轻轻地颤抖着,我想她担心的也许是今后离开大卫所面临的一切,她应该如何生活。但她这么美,总有人会再为她神魂颠倒,即使被她用内衣闷死在床上也觉得快乐。 手机又在响,我掏出来看了看,回了个短信,时间差不多了。 约伯放开了玛利亚,挥挥手:“再见。” 我觉得,那一刻他嘴角的微笑有点凄凉——是真心的。 他说:“再见。” 我们走了一段,转头,玛利亚大约在十米之外,愣愣地看着我们。她这一刻丝毫不像心如铁石的蛇蝎美人,身形温婉,神色动人,阳光照在她的鬓发上如梦幻般美丽。 在她的身后,此刻缓缓升起来成千上万的鱼,鲨鱼、小丑鱼、鲸鱼,在空中遨游犹如活物,甩着尾巴慢慢逼近她。她感觉到空气的震动,惊讶地转过头去,随即就被狂潮一般的鱼群包围。她脸色变白,双手举起,透过鱼与鱼密密穿梭的一瞥中我看见她张大嘴巴,眼神狂乱而绝望,身体软垂如泥,想逃遁却无处可走,无能为力,极度的恐惧在一瞬间袭击了她的心脏,她再也见不到明天的太阳了。玛利亚倒下,死了。 Airswimmer,那些鱼,是一种新的玩具,遥控,逼真,手感和活鱼一样,滑腻而冰冷。 我再次看了看自己的手机,发件箱里有三条短信,是我在不同时间发给咪咪的。 “召集你认识的所有人,准备尽可能多的airswimmer,待命。” “马上,集合在玫瑰渊前的街道,收到我短信就同时放鱼。” “放鱼。” 这是我欠咪咪的最大的一单情——利用他通讯录里的所有名字,帮我杀了一个人。 尾声 一千万美金足够重建十号酒馆以及治好所有植物人酒客——在我和咪咪的合力会诊下更是没有问题,另外还要给大家一点慰问金什么的,所以到最后酒馆重新开张的时候,我和约伯又穷得叮当响了。 最后的装饰工程在屋子里叮叮当当地进行,我和约伯坐在小院子的沙堆上喝啤酒。太阳很好,亚热带的冬天温和怡人。约伯突然问我:“玛利亚,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看了他一眼:“终于能问了?” 他很坦然:“偶尔还会梦到她。”他点了点胸口,“这里有点难过。” 我给他开另外一罐啤酒,说:“我知道,她有恐鱼症。” “什么?” “她不去海边。她爱虚荣,爱排场,却从不去纽约的海鲜餐厅。有一次她拍照时突然呕吐,上了社交版,我从照片里注意到是有人戴了鱼形的项链。你带她去BigFish,她当场晕倒。这个病严重发作时会引起癫痫,导致心脏病突发以及休克,足够杀掉她了。” “就这样?” “就这样。” “她犯了多宗谋杀罪、严重伤害人身罪、诈骗罪,死有余辜,是不是?”约伯这样问我。 我看看他,说:“是的。” 太阳照在他的侧脸上。穿上了傻乎乎的工作服,戴了一顶毫无特点的棒球帽,他又变成了我熟悉的那个约伯。 我们都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我承认:“如果那样子她还没死的话,我可能也就算了。” 他点点头,说:“我也是。” 我们都不是真正的坏人,所以,我们都不适合去纽约那种人际关系太过复杂的地方度日。 这儿才是我们的家园。 这罐啤酒喝完,再过一会儿老板就要回来验收了。今晚是开业大派对,所有酒客都会到场。约伯事先已经贴了广告——所有酒水免费,我没法儿想象今晚将会如何了局,可能那些没死于头部重击的都会死于酒精中毒吧。 在约伯准备干活之前,他问了我最后一个问题:“那么,大卫你到底算治好了没有?” 我露出一丝笑容,挺直了腰身。 “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