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舍1》 楔子 长命锁,传曰能替婴孩辟灾去邪,“锁”住生命。是以甫出生之婴孩佩长命锁至十二岁方止,乃华夏习俗。 有夫妻二人,恩爱非常。一日,夫因意外而逝,妻悲痛欲绝,腹中遗子早产。此子体虚气若,恐不出月余便随其父而去。 妻辗转求一先生相见,那先生问曰:“汝愿此子活命,不计代价否?宁用汝命换之否?” 妻点头。 先生曰:“吾有一长命锁,可假汝所剩寿元十二年,为此子换性命十二年,锁至其十二岁时,锁断,人亡。‘长命锁’,实乃‘偿命锁’。” 妻续求之,誓曰若其子能续命长大成人,其愿坠入无间地狱,受煎熬之苦。 先生沉吟半晌,终应允。言曰此长命锁至多可锁住此子二十四寿元,二十四年后,当亲往,取回长命锁。 妻含笑而逝。 二十四年后…… 第一章 古镜 何亦瑶着迷地看着面前玻璃柜里那块圆形古镜,眼睛都不舍得眨一下。 “喜欢可以拿出来看一下。”古董店老板轻笑道,语气温柔,令人心生好感。 何亦瑶连连点头,虽然她知道这面古镜她很可能买不起,但她还是想拿在手中,真实地触摸一下。 老板打开柜台的锁,把铜镜拿了出来,“这块是汉代罕见的鱼纹铜镜汉代铜镜多以龙虎凤鸟四神为图案,这块红绿绣的品相极好,传说是汉代名将霍去病的心爱之物,小姐你可真有眼光。” 何亦瑶小心翼翼地捧着铜镜,目不转睛地看着背面微凸的四条栩栩如生的鲤鱼。雕刻的图案简洁而流畅,形态各异,真的好像是在水中畅游的样子。镜子大概只有她手掌大小,镜身很薄,很轻,至少比她想像中的轻多了。何亦瑶正在心中嘀咕这铜镜是不是赝品,下一秒她翻过来看到斑驳的镜面时,却又有些不确定了。 还算平滑的镜面到处是划痕,一道道都代表了岁月无情的洗礼,隐约可以在镜面上看到她自己模糊的影子,何亦瑶看到这种模糊的美感,又不甘心放下手了。 她是去补课班的路上无意间走进这家古董店的,因为这家古董店的店名叫“哑舍”,这个奇怪的名字吸引她走了进来。 她好奇地问老板为什么叫哑舍,老板答道: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却无人倾听。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所以起名为哑舍。 虽然这里很破旧,也没什么生意,不过她知道若这家店里摆着都是真品,那价格肯定是她一个高三学生怎么也买不起的。 但,就在她转身要走时,发现了这面古镜。 她想要,怎么办?她不想放开镜子,感觉这冰凉的触感特别舒服,像是触动了心中某一块柔软。 何亦瑶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个荒谬的借口:“老板,我们学校的社团要上演一出话剧,需要用到一块古镜,能不能租给我们用一个月啊?”她想她只是一时图个新鲜,等到一个月以后,她也许早就不喜欢这块脏兮兮的古镜了。 不过,连她自己都觉得她这个要求太过分,正想多说几句来挽救的时候,不期然地听到这个年轻的古董店老板说了一个“好”字。 何亦瑶呆了一下,随即开始兴奋的追问需要押什么东西押多少钱才够用。结果对方只是要了她的学生证登记了一下,其他什么都没要求。 “租金就意思意思吧,十块钱。”古董店老板随意的说道。 这么便宜?何亦瑶有些后悔,早知道就直接问价格了。也许是她自己想得太多,这铜镜根本就是赝品。但她已经说了要租,只好硬着头皮在登记本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心下决定若一个月后,她还是喜欢这面古镜,就一定来问问多少钱。 年轻的老板看了眼登记的名字,细长的眼眸眯得更细了,修长的手指在登记本上的“瑶”字上划过,暧昧地说道:“哦,对了,还有件事。” “什么?”何亦瑶正对着镜子爱不释手中,听到他这句话时,反射性的抬起头。 “有一点你要记住,这个铜镜绝对不能擦,绝对不能。”听到这句话的时候,何亦瑶恍惚的看到这个长相平凡的老板嘴角好像勾起一丝诡异的笑意,但是她并没有注意。当时的她,只顾着把铜镜包好放进包内,急着冲向补课的地点。 晚上,何亦瑶写完作业,打开小台灯,把古镜拿在手中,仔仔细细地把玩着。 “这么花,古代女子都是怎么梳妆的啊?”何亦瑶看着镜面模糊不清的人影,忍不住小声嘀咕道。她看着上面斑驳的划痕,本想拿着擦电脑屏幕的酒精棉布擦拭,但是当手刚碰到镜面时,古董店老板的叮嘱突然出现在她的脑海中。 有一点你要记住,这个铜镜绝对不能擦,绝对不能。” 何亦瑶无奈的放下酒精棉布,估计这个铜镜真的是赝品吧,老板怕她擦了之后会越擦越新,哈哈! 当他要放下镜子的时候,不经意间看了一眼却让她的心跳漏了一拍。 因为她居然发现,镜子里面模糊人影……那好像不是她,至少,她头上绝不会多出来一个发髻,而且,那个人影也不随着她的移动而移动…… “你、你是谁?”何亦瑶忍不住出声问道。 没有反应。 她松口气,揉揉眼睛,就在她自嘲自己眼花,准备要放弃时,突然听到寂静的屋里传来了一声飘渺虚幻的声音。 “汝、汝是何人?” 这声音轻的几乎让何亦瑶以为是自己的幻觉,但是下一秒,她就死命的瞪着手中的镜子。 “……是何人?” 这次声音更清晰了一些,确实是从这面镜子里传出来的。 台灯的映照下,斑驳的镜面上的划痕更加明显,但是这次何亦瑶很肯定的看到,里面那个模糊的人影并不是她自己。 “汝是何人?”镜子里的人显然也看到了她,惊呼道。 “我不是何人……吾叫何亦瑶。”何亦瑶细声细气的用着古语,满脸黑线,自己是不是精神出了毛病啊?还是,这铜镜不是赝品,里面封着一个鬼魂? “吾是霍去病。”这次镜子里的声音回答的时间快了很多,而且声音也清晰多了,还可以听得出这是个男人的声音。 “咣!”镜子从她手里滑落,掉到桌上,发出一声巨响。 “小瑶!你还没睡吗?现在都十点半了!你明天不上课了吗”何亦瑶的母亲在房门外拍门,何亦瑶赶紧把古镜夹在书本里,然后关上灯。 然而躺在床上,却辗转反侧的想,那是千年的幽魂?堂堂大将军霍去病被困在一面古镜里? 何亦瑶发现,平日里,不管她怎么摆弄这铜镜,都没反应了,只有在晚上十点的时候,镜子才产生变化。 “你是霍去病?那个很有名的汉代将军?” “将军?吾现在是一个校尉,不过很快就会成为将军的!” “书里写你是将军的啊。”何亦瑶翻着今天特意从图书馆借来的汉代历史书,难道是同名同姓的鬼? “哈哈!不知道汝说的是什么书。汝呢?是怎么死的?为什么会在汝姨母给吾的铜镜里?” 镜子里的话让何亦瑶骇然,她死了?什么时候死的? 她连忙使劲捏了一下自己的脸。呜!好痛! “我活得好好的!在上学!在念书!” “咦?那汝凭什么说吾死了?小爷也活得好好的!在骑马!在射箭!” 何亦瑶呆了,她没死,他也没死,那么说……这镜子是可以跨越时空连接两个世界吗? “喂!既然说自己不是女鬼,就显出自己的面貌让小爷看看!别因为是一副死相而怕见人!” 何亦瑶早就忘了古董店老板告诫她不能擦拭镜面的忠告,抱着试试的心情开始轻轻擦着镜面。 每擦一点,镜面就稍微亮了一些,直到她的手累得都快酸掉的时候,她听到镜子里那个可恨的声音戏谑道:“呦!披头散发的,还说不是女鬼?” “咣当!”何亦瑶把古镜往书本里一夹,再也不管影子里如何呼唤,上床睡觉。 这么一放,就足足放了三天。补课班和学校老师留的作业,就让她没时间去想其他事情了。 直到她这几天偶尔翻资料书的时候,突然发现里面夹着那枚铜镜。好几天没听到他咬文嚼字的“吾、汝”了,反而倒是很怀念。 何亦瑶把铜镜靠着参考书摆好,正要低头写作业,看着自己垂下来的长发,想起霍去病之前说的话,索性好好地梳了个马尾辫,再开始学习。 等到十点的时候,果然铜镜里传来了戏谑的声音:“好久不见!有一个月了吧?咦?居然把头发梳起来了?女鬼不是碰不到自己的头发吗?” 何亦瑶手中的自动铅笔芯“啪”一声断掉了。“你才是女鬼呢!不对,你说什么一个月?我这里才过了三天啊!”她朝古镜看去,发现镜面要比上次清晰了一些,隐约可以看得到镜子那边有一抹跳动着的烛火,还有一个男人的轮廓。 “喂,女人,汝……你在擦擦镜面,上次你擦过之后,好想能看清点了。”霍去病学着何亦瑶吧汝和吾改了过来。虽然有些别扭,但却让他觉得新奇不已。 何亦瑶看看已经写完的作业,干脆拿起桌上的抹布开始擦起来,“你说一个月没见到我?怎么回事?你之前是什么时间才能看到我的?” “最开始是六月初一,然后上上次是六月十一,而今天是七月十一。我记得很清楚啊,六月初一那天我去上林苑射猎,喝得大醉,回来的时候就发现镜子里的你。” “咦?难道我们的时间不一致?也许这面古镜就像是个摄像头,连接了两个时空呢!只不过,这网线可能有点太长了,有延迟。喏,不过为什么我们说话没延迟呢?” “女人,请讲我能听得懂的话!摄像头是什么?网线又是什么?”霍去病很努力的听着,但发现他是有听但没有听懂。 “摄像头就是连接电脑上的一个镜头……算了,当我没说”何亦瑶翻了个白眼,觉得自己和一个古人讲什么是摄像头?他们只懂通天镜! “喂!你也擦啊!别光我一个人干活。” “我擦?我手中的镜子是新的啊!已经很亮了!擦什么擦?”霍去病弹了弹铜镜面,“女人,我弹镜面你疼不疼?人家都说如果损坏物品的话,寄居在里面的鬼也会痛的!” “痛你个鬼!”何亦瑶市井的擦着镜面,想象成霍去病的脸,我蹭我用力蹭!“我才不是女鬼” “知道,所以我才叫你女人嘛!”某人用着非常敷衍的语气。 何亦瑶恨得牙痒痒,泄恨似的使劲擦着镜面,过了一会儿后,那个惹人厌的声音再次响起。 “看到你了!什么嘛!那些大叔骗人!女鬼才不美艳绝伦呢!长得很吓人才对” “哐当!”何亦瑶把镜子直接反过来扣在桌子上,然后拿着书泄愤似的砸了几下。 她长得很吓人?何亦瑶忍不住朝自己梳妆台上的镜子看去,里面映出一张清秀可爱的脸。 那家伙眼睛有问题!还说什么骑马射箭!别射到自己人就算很好了! 镜子里还不断传来“女人!女人!”的呼唤声。 何亦瑶用手摸着铜镜背面的纹路,想起刚刚在把镜子翻过去之前,依稀看到一张俊逸的脸。 她脸红什么?谁要管那个家伙?关灯,睡觉! “喂!女人,你在吗?”晚上十点,铜镜里准时传来某人的声音,只是这次,并不是那么轻佻,听上去还有些深沉。 何亦瑶只在内心挣扎了两秒钟,便把翻过去的铜镜重新翻了过来。她不得不承认,有个两千多年前的网友还是挺牛X的,更别提是有名的霍将军了。 斑驳的镜面上,划痕少去了一下,里面映出一张英俊飒爽的容颜。还是有些模糊,但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清澈而闪着深邃的亮光,一下子就吸引住何亦瑶的心,再也移不开视线。 不过,他在往哪看? 何亦瑶低头一看自己的吊带睡裙,暗骂声小色狼,立刻去找了件外衣套了起来。这种穿着估计对古代的男人太刺激了。不过,男人?何亦瑶戳着镜面上霍去病的脸,好奇地问:“你多大了?” “小爷今年十六岁,怎么了?他们拒绝我参军!”霍去病拿起手中的酒壶灌了一口,“小爷我已经足够资格上阵杀敌了!别告诉我你也像他们那样嫌我年纪小!” 十六?怪不得这位网友五官稚嫩,原来是个未成年少年,何亦瑶挑挑眉道:“乖,叫姐姐。” “不叫!女人,你能不能每天都陪我聊天?每次要等上十天呢!不能随叫随到吗?”霍去病打了个酒嗝,无赖的要求道。 “我每天都在陪你聊天啊!”何亦瑶撇撇嘴,随叫随到?霍少爷以为他是哈利波特的校友,学过移行换影哦? “看来是天上一天,地上十天啊!”霍小爷遗憾地叹道。 “你刚刚是在夸我是仙女?真是的!”何亦瑶不好有意思的的捧颊道,故意曲解霍少爷的意思。 霍小爷难得没和她拌嘴,他喝得有些神志不清,嘟嘟囔囔说着一些迷糊的话,“女人,想……不想看……塞外的风景?要……一直在我身边,别、别走……我会带你……带你去看的”说到最后,自己却先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何亦瑶静默地看着镜里面那位怀着红鸿鹄之志却郁郁醉倒的少年将军,觉得胸口有些发堵……她记得,在历史上,霍去病二十四岁就英年早逝…… 该不该告诉他?但说了,他会当做笑话吧…… “女人,我霍去病生为奴子,长于绮罗,却从来不曾沉溺于荣华富贵。大丈夫生来就应该战死沙场,保家卫国!” “女人,你知道吗?匈奴每每骚扰我朝边境,圣上却以和亲和陪嫁财物来维持相对和平!” “女人,如果让我上沙场,肯定会杀敌四方!” “女人,……喂!你有没有听我说话啊?” “听着呢听着呢!”何亦瑶挖了挖耳朵,继续低头做着复习题。 这种情况都维持了好几周,每天在晚上十点,她都能通过铜镜见到这位两千年前的网友,大概半个钟头,就强制下线。而霍去病只有每十天才能见到何亦瑶,所以算起来,都快一年了。 “你骗谁啊?连我的脸都懒得看一眼,你在写的那个东西很有趣吗?有小爷我有趣吗?” 这是她明天要交的最后作业,补课班明天是最后一天,然后就要开学了!不过,何亦瑶眨了眨眼睛,抬头看向桌上的台历,突然间醒悟过来,她明天就应该去把这个铜镜还回古董店了。 虽然,霍去病的碎碎念有些扰人厌,但是她发觉,她已经习惯了每天晚上听他在那里倒苦水。她忍不住朝右手边的铜镜看去,斑驳的镜面,显现出对方青涩但却难掩霸气的一张脸。 “你……”何亦瑶想和他好好道别,可是话到嘴边,却怎么也说不出来。这个铜镜,肯定是真品,买了她,她也买不起。 而且,她真的无法再陪他这样聊下去了。这一个月间,她为了不改变历史的进程,什么都没和他说,老老实实地当一个听众,现在他估计还认为她只是寄居在镜子里的女鬼。 “女人,你知道吗?其实我很少和人说话的。但是对着你,总有说不完的话,也许是因为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的缘故吧……” 何亦瑶一呆,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这些天发的牢骚,她都听在耳里。皇后卫夫子是他的姨母,他舅舅卫青是大汉将军,他想要上阵杀敌,不想过长安安宁的生活……她总觉得,那是和她无关的另外一个世界,但是在他每天一点一滴的渗透下,她就像是亲眼目睹一般,在他的身边,透过还有些模糊的镜子,看着他策马奔跑在猎场上……“女人,记得我说过,要带你看沙漠草原吗?十天后,我带你去看!”霍去病兴高采烈地说,何亦瑶能看到他飞扬的双眉,就像插入云间的两把小刀,锋利而独特,“我已经主动请缨,让圣上封我为骠姚校尉随军出征了!十天后,一定要等我!” 镜面已经恢复,但是霍去病振奋的声音仿佛仍然回荡在她的耳畔。 何亦瑶心一软,单手托着下巴呆呆地看着古镜。她不说多余的话,只做听众,这样应该可以吧?明天去哑舍,问问老板,可以不可以把古镜继续租给她,她可以把小猪储蓄罐里的硬币都取出来,预付一年的量,应该没问题吧? 从此以后,何亦瑶的晚上,变得十分精彩。她透过这枚古镜,看到了塞外诱人清朗的月光,看到了沙场上的血雨腥风,看到了茫茫大漠…… 她一边翻着史书,一边看着古镜。 她从史书的字里行间,看古镜里的沙场风云。 她什么都没说,只是陪着他,鼓励着他,安慰着他,度过漫漫时光。 她的一天,等于他的十天。 元朔六年,他率领八百骑兵,在茫茫大漠里奔驰数百里寻找敌人踪迹,结果他长途奔袭的战术首战告捷,战斗二千余人,匈奴单于的两个叔父一个毙命一个被活捉。他率兵全身而返。汉武帝立即将他封为“冠军侯”,赞他勇冠三军。 她隔着古镜,看着他奔波数百里,马蹄下扬起的灰尘,他胸前流下的血,足足遮住镜面整个长夜。 他说,这是他第一次上阵,就取得傲人战绩。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静静地看着古镜上斑驳的血迹,因为这是他第一次受这么重的伤。 元狩二年的春天,他被任命为骠骑将军,独自率领精兵一万出征匈奴。刚刚十九岁的他,在千里大漠中闪电奔袭,六天中他转战匈奴五部落,一路猛进,并在皋兰山打了一场硬碰硬的生死战。在此战中,他惨胜,虽斩敌近万人,但他的一万精兵也仅余三千人。 她隔着古镜看着,没看到他征战的场面。再见面,已是胜利的画面。 他说,为了不让她看到血腥场面,他特意挑选了他们通话的间隔时间来打仗。 她什么都没说,这次镜面上没有鲜血。但她却发现,在镜子背面,多了一道深深的刀痕。 她能看到古镜上的刀痕。 但,他身上受了多少伤,她根本看不到。 同年夏天,汉武帝决定开展收复河西之战。此战,他成为汉军的统帅,再次孤军深入,并再次大胜。就在祁连山,他所部斩敌三万余人。汉王朝收复了河西平原。从此,汉军军威大振,而十九岁的他更成为了令匈奴人闻风丧胆的战神。 她隔着古镜看着,看着他脚下的河西大地,看着他意气风发,看着他的千万士兵仰望着他…… 他说,真想让她站在他身边,感受着一切。 她什么都没说,因为她知道不可能…… 同年秋天,浑邪王和休屠王想要投降汉朝,他前往黄河边受降。当他率部渡过黄河的时候,突然匈奴降部中发生了哗变。他竟然只带着数名亲兵就亲自冲进了匈奴营中,直面浑邪王,下令诛杀哗变士卒。浑邪王完全有机会把他扣为人质或杀之报仇,然而最终浑邪王放弃了。他敢于孤身犯险不惧生死的气势不但镇住了浑邪王,也震住了四万多名匈奴士卒。河西受降顺利结束。 她隔着古镜,看着那个烛光扑朔,局势迷离危机四伏的夜晚,他就那样站在敌人的营帐里,仅仅用一个表情一个手势,就将帐外四万兵卒、八千乱兵镇住。天下震惊,高呼战神无敌。 他说,他这次真的是冒险了,但是有他陪着,她就是他的守护女神。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在古镜的这一边,默默地松开已经捏得不成样的衣角。 元狩三年,汉武帝为他建造起精美的豪宅,并且嘱咐他前往察看。 她隔着古镜,看到年轻的皇帝眼中对他的器重,看到他身旁笑盈盈的公主。她知道,汉武帝不光只赐予他豪宅,还有让他和公主联姻的意思。 他说,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看着他说话的同时,放在镜面上的手,掌纹清晰可见。 她头一次伸出了自己的手,印上了他的。 他们的手,不光隔着一道冰冷的镜面,还隔着两千年的时光。 却仍有些什么,脉脉流动。 元狩四年,为了彻底消灭匈奴主力,汉武帝发起了规模空前的漠北大战。他率部深入漠北奔袭两千多里,歼敌七万多人。为了追杀匈奴单于,他一路来到了狼居胥山,率大军进行了祭天地的典礼。封狼居胥之后,他继续率军深入,一直打到俄罗斯贝加尔湖一带,一路连胜。经此一役,匈奴远遁,漠南无王庭。他的“封狼居胥”,从此成为中国历代兵家人生的最高追求,终身奋斗的梦想。而这一年的他,年仅二十二岁。 她隔着古镜,看着这场历史中最高的兵家祭天封礼,看着他站在人生的最巅峰,看着他的至高荣耀。 她在他征战的六年间,一直陪在他身边,护在他的胸前。 他说,女人,你真的是女鬼吗?这么多年了,你的容貌,居然一点都没有变…… 镜子上,斑驳的刀痕无数,镜面却越来越清晰。 她甚至可以看得到他眼中,映着她的影子。 他说,他平匈奴的理想,已经实现了。他的将军梦,也已经成为现实了。他几乎已经完成儿时所有的愿望,他也几乎可以得到他所有想要的。 他说,他想要她。 她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默默地摇摇头,把镜子放在密封的盒子里,锁在柜子的最里面。 够了,她对自己说。 她陪他七个多月,看着他一步步艰辛走过,看着他终于爬到人生的顶峰,这就够了。 他们终究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他宁愿他就认为她是个女鬼,永远的失去了法力,已经魂飞魄散,再也不能相见了。 她要忘了他。 她埋头学习,把自己的全部注意力放在书本上,绝不让自己有多余的时间去想他。 除了在每天晚上十点钟的时候,心脏都会抽痛一下,习惯性的看着往常古镜摆放的位置,然后强迫自己移开目光。 他在做什么?想什么?和什么人在一起? 她咬咬牙,他已经和她没有关系了。 她怎么能看着他,慢慢地生病,衰弱,直至死去? 她受够了只能隔着古镜看着他,而什么都做不了,触碰不了。 她承认自己很懦弱,所以选择逃避。 生活还是和以前一样,上学、补课、写作业……只是每天清晨醒来时,脸上满是泪痕。 终于,高考结束。她考得很好,告诉父母她应该可以上那所她从小就想进的大学,父母欣喜若狂,她则关上门黯然忧伤。 考试结束了,她空闲了。没有了理由学习,她开始无法抑制对他的思念。 她终于忍不住把深锁在柜子里的盒子拿了出来,看着久违的古镜,轻轻摩挲。 这次,一定要告诉他。 虽然他们不能在一起,但是她一定要告诉他。 她喜欢他。 房间里空旷而寂寞,她就这么静静地坐着,一直等到晚上十点。 她没有听到他的声音,只有一声清晰的破碎声——她手中的古镜,毫无预警的出现了一道裂痕。 然后,她看到了镜子的那边覆着一条绸布。 绸布上写着遒劲有力几个字。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她已泣不成声。 “老板,”何亦瑶站在柜台前,把盒子打开,里面的古镜镜面有了一道裂痕,今天是大学开学的日子,也是正好租下这枚古镜一年的日子。“这古镜多少钱,我买下来。” 年轻的古董店老板看着有了裂痕的古镜,脸上却并没有多少意外的神色,“不用了,你的租金,正好是它的价钱。” “是吗?”何亦瑶根本不信,这古镜对她来说是无价之宝,就算老板报出一个天文数字,她都会想办法赊账偿还。 老板把盒子盖上,推还给她,微笑道:“现在,它是你的了。” 何亦瑶垂下眼帘,小心翼翼的拿起盒子。 这是她最宝贵的东西。 “对了,还有一个东西,是和这个古镜一起的。等我找找。”老板走入后面的房间,一阵翻找后,手中拿着一块泛黄的破旧的黄布,慢悠悠地走出来。 何亦瑶如遭雷击,颤抖着接过这块绸布。 手微微抖动着展开绸布,上面写着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捧着古镜盒子,握着这块绸布,她不知道怎么走出哑舍的,只知道回过神时,她就已经被父母送到了大学校园里。 新生接待处一片人声鼎沸,而她觉得自己就像站在另一个空间。 迷茫间,她被人撞了一下,摔倒在地。她拼命地搂着古镜,但绸布却飘落在地。 一只手替她捡起绸布,那是双骨节分明的手。 她的心忽然揪得死紧,连站起的力量都没有。 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容。这次没有隔着古镜,没有隔着遥远的两千年,没有战马嘶鸣,金戈交击,尘土飞扬……他的面容清晰而真实。 不同的是,他没有穿着不离身的铠甲,只有简单的白t恤,蓝色牛仔裤。 泪水悄然滑落。 那人走到她面前,展开绸布,像是无意间看到才念着上面的字,又像是早知道上面写的是什么一样,用力地说道: “阿瑶,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相见。” 哑舍里的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 但,它们都在等待…… 第二章 香妃链 2010年5月7日星期五大到暴雨 苏晚落把书包抱在怀里,坐在广场的台阶上,一点都不在乎自己已经被雨水浑身淋湿了,行人打着伞匆匆走过,偶尔有人向她投以奇怪的目光。 她也并不在意,只是呆呆地看着雨点打在光滑的青砖上面,溅起一个个皇冠型的水花。 雨打在她身上,又冷又疼,但她一点都没有要躲雨的意思。冰冷的雨水顺着她的头发,流过脸颊,混合脸上的泪,再流进脖子里。 苏晚落正茫然地看着水花一个个溅起又消逝,突然有人为她撑起一把伞,遮住了下落的雨。 “已经很晚了,怎么还不回家?”一个温柔好听的男声如此说道。 她抬起头,一个穿着黑色唐装的男人,左手拎着环保袋,右手举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关心地看着她。 这个男人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出头,明明是平凡得在街上匆匆一瞥就会忘掉的类型,却穿着一件令人移不开眼睛的唐装——深如暗夜的黑色缎子,对襟上的几颗盘扣深红如血,右手的袖筒绣着一条暗红色的龙,龙身蜿蜒,顺着袖子盘旋而上,龙口正对着领口,乍看如同活物一般,仿佛下一刻,就要咬断他的脖子,这诡异而又栩栩如生的绣品,让人感觉到他有种说不出来的神秘气质。 苏晚落很想说不用他多管闲事,但开口却无法控制自己的心情,沮丧道:“我把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丢了……” “真是可怜。”年轻的男人惋惜地叹道。 苏晚落扁了扁嘴,忍不住又哭了起来——她把他借给她的雨伞弄丢了。 放学的时候雨已经下得很大,同桌见她为难,好心地递过一把雨伞。她呆了一下,正要满心欢喜地追出去想要道谢,却看到他和另一个女生共用一把雨伞,有说有笑地走出校园。 她的世界仿佛在那一刻崩塌了。 于是干脆连伞也不打,一路走回家,半路上突然发现,他借给她的雨伞,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丢了。 其实雨伞丢了还是小事,最让她伤心的,是她意识到她的心已经丢了。 年轻的男人并没有立刻就走,反而沉吟了一会儿问道:“你是不是很想找回它?” 苏晚落使劲地点了点头。 “那要不要到我店里坐坐?”年轻的男人轻声建议。 苏晚落一愣,再次抬起了头。 男人长得平凡,但此刻笑起来时,他背后浓重的乌云深处透射出一缕阳光,一下子扫除了天空中凝重已久的阴霾,让人不自觉地连心情都变得好转起来。 像是被催眠了一样,苏晚落轻轻地点了点头。 雨点渐渐变小,淅淅沥沥地打在伞上,清脆好听。 苏晚落却在这时后悔起来,她怎么就突然鬼迷心窍,答应和一个陌生人走?不行,要赶紧编个理由溜掉! 这时那年轻的男人柔声说:“到了。” 苏晚落抬头一看,这是间店面狭小的铺子,布置非常古朴,门窗都是精巧的古典样式,夹杂在两家现代的快餐店之间,显得有些不伦不类。门楣的牌匾上面写着两个漂亮的小篆书,依稀可以辨认出“哑舍”二字。 “哑舍?”苏晚落满腹疑问。 “这是我的古董店,这里的每件古董都承载了许多许多的故事,但它们都不会说话,所以也无法让人听到它们的心事。” 年轻的老板推开陈旧的雕花木门,令苏晚落感到异样的是,店里并没有人,但他却没有锁门。 “别担心,我从来不锁门,不会有小偷敢来这里偷东西的。”像是知道她心底的疑问,年轻的老板站在略暗的铺内,缓缓回过头,笑了笑。 “欢迎光临‘哑舍’。” 年轻男子的笑容,融在一片漆黑的背景里,让苏晚落怎么看怎么觉得非常的诡异。 奇怪的古董店,神秘的老板。 苏晚落吞了吞口水,并没有向后退,反而鬼使神差地抱紧书包,迈了进去。 哑舍并没有外面看上去的那样小,反而像是一条细长的通道,黑黝黝的,也不知道究竟有多长。老板点燃门口处的两盏宫灯,苏晚落扫了一眼,差点吓得跳起来——这两盏宫灯,怎么和历史书上的那个长信宫灯那么像? 是赝品吧……肯定是赝品吧…… 苏晚落的嘴角抽了抽,警惕地说:“那个……我没钱的,如果是想卖我东西,我可买不起啊!” 老板闻言轻笑道:“我不卖你东西,我这里有件东西,倒是很适合你。如果你喜欢,就送给你吧。” 送?居然还有这等好事?苏晚落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心想,先看看他能拿出个什么东西,也不会有什么损失吧……她在旁边的红木椅子上坐了下来,不一会儿,老板便拿着一个盒子走了出来。 幽幽的昏黄色光线笼罩下,他手中雕刻着龙纹的盒子慢慢打开,明黄色的绸布上面,躺着一条镶满宝石的手链。 “这、这太贵重了!”苏晚落刷地站起来,瞪大了眼。 “这条手链的第一任主人,是清朝乾隆皇帝的一个宠妃,也就是那位‘玉容未近,芳香袭人’的香妃。” 苏晚落的眼睛瞪得更大了,老板倒也不急,悠悠地说:“据说她本是新疆回部酋长霍集占之妻,回部叛乱,霍集占被清廷诛杀,将军兆惠将香妃生擒送与乾隆。但香妃心怀‘国破家亡,情愿一死’之志,始终不从乾隆,相传乾隆为讨美人欢心,搜集了七颗颜色迥异、蕴含灵气的宝石,精心打造了这条手链送给她。” 年轻的老板缓缓地讲述道,声音柔和动听,“这七颗宝石,分别是蛋白石、青金石、托帕石、月光石、橄榄石、石榴石和黑曜石,传说带上这条手链的人,可以找回自己丢失的东西。” “七颗?这上面有两颗宝石的地方空了。”苏晚落有些怀疑。 “每找到一件东西,其中一颗宝石便会消失。香妃第一个想要找回的,是她丈夫霍集占的尸骨。而第二个想要找回的……”老板顿了顿,“是她的故乡,于是她被太后赐死,终于魂归故里。她的愿望相继实现,所以相应的蛋白石和青金石都已经消失了,现在只剩下五颗宝石。” 年轻的老板拿起这条手链,放在手掌上,朝苏晚落递了过去,“你不是丢了东西吗?戴上试试吧。” 苏晚落知道卖古董的往往都会说得一口好故事,但没想到还有这么离谱的故事。 带上一条手链,就能找回丢失的东西?骗几岁的小孩子估计还有用,但她已经过了会相信神话的年纪了。 可……就算是骗人的,就算手链缺了两颗宝石,也不能否认这条手链是多么的漂亮。每颗宝石都有拇指大,,细碎的宝石碎片作为点缀镶嵌四周,昏暗的灯光下仍泛着夺目的光芒,仿佛天然带着魔力。 她带几天,应该没关系吧? “真的送给我吗?”苏晚落最后确认地问道。 “是的。”年轻的老板笑了笑,“有一点请客人必须记住,这条手链戴上以后,就不能摘下来,否则你找回的东西,就会再次失去。” 苏晚落点了点头,把左手伸了过去,老板低下头,在少女纤细雪白的手腕上戴上手链,并细心地系上了锁扣。 手腕上一阵沁心的冰凉。 外面的雨彻底停了,晚霞满天,如火烧般的红艳。 2010年5月8日 星期六 多云转小雨 苏晚落是被楼上轰鸣的凿墙声吵醒的。看着雪白的天花板,脑袋里仿佛也有个小人在拼命地凿着。 装修扰民!她无奈地伸手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手腕上叮当作响,这才想起,昨天莫名其妙有人送了她一条手链。 她把左手伸到眼前,就着射进屋内的晨光,欣赏着手链上的各色宝石——橙黄雪梨色的托帕石、葡萄酒般紫红艳丽的石榴石、青翠如祖母的橄榄石、泛着银蓝光晕的乳白色月光石……咦?怎么只剩四颗宝石了? 苏晚落立刻用前所未有的速度收拾了房间,却没有找到任何掉落的宝石。她明明记得,昨晚睡觉的新峰网时候,手链上确实还有五颗宝石。 难道……真如古董店老板所说?每找回一个丢失的物品,就会消失一颗宝石? 消失的是有着双彩虹眼的黑曜石。 可阳台上晒着的书包里,还是没有她那把丢失的雨伞。 果然,是骗人的。苏晚落心中刚刚升起的一丝希望,又被浇灭了。 居然把希望寄托于一条手链……她果然是没救了,还是再出门买一把雨伞还给他比较实在吧…… 苏晚落抓了抓像鸟巢一样蓬乱的头发,穿过客厅,想要到厨房找点吃的的时候,却听到门外依稀有狗叫声传来。 怎么回事?她记得这幢公寓是禁止养狗的啊! 苏晚落疑惑地打开门,马上愣在原地,随后惊喜地高呼:“妈!妈!可乐回来了!” “你在胡说什么?可乐怎么可能找到这里?它不是走丢了吗?”苏母擦着手从厨房走了出来。 “不!是可乐!这肯定是可乐!”苏晚落把朝她扑来的狗狗一把抱在怀里。小狗浑身雪白,嘴边一撮黑毛,像偷吃没有擦干净嘴一样调皮——这么独一无二的造型,除了她的可乐还会有谁? “可乐,你好脏啊!来,我带你去洗个澡!”苏晚落喜欢抱着汪汪叫着不停的可乐走向浴室,没有注意到,身后的母亲和平常不大一样的古怪脸色。 给可乐洗了个香喷喷的澡,苏晚落拿着吹风机给它吹毛,突然想到,可乐也是她“丢过的东西”之一! 可乐在她家要搬到新公寓前就走失了,已经两年了,它到底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难不成……真是手链的力量? 她低头看了看空了三颗宝石的手链,心脏突突直跳。 恐怕这手链真有魔力,只不过并不会很准确地找回她丢失的物件,而是会把她丢掉的东西一个个都找回来。 手链上还有四颗宝石,这就说明,她还有机会找回四件丢掉的东西。 四件,她丢掉过很多东西啊!都要找回什么好呢? 苏晚落激动地想着,可乐在她的床上快乐地滚来滚去,是不是凑过来舔舔她的脸颊,亲热得不得了。 “别闹啦!可乐!饿坏了吧?我去找找有没有吃的,好好呆在这里。坐下!”苏晚落一声令下,和以前一样,小狗乖巧地坐好,伸着舌头讨好似的看着她。 一瞬间,苏晚落依稀回到了几年前,当时父亲还没有升职,他们一家三口和可乐,挤在一个很小很小的屋子里。生活清苦,虽然只有可乐陪着她,但苏晚落仍然觉得很快乐。 她的所有指令,可乐都会乐此不疲地遵守。每天傍晚,她都会带着它出去遛弯,一人一狗经常坐在长椅上,看着夕阳在天边隐去。 她孤单的时候,它就用暖暖的小身子靠紧她。她难过的时候,它就用热热的舌头舔她的掌心,用尽全力,想带给她哪怕一点点的安慰。 它总是默默地陪在她身边,不管她是喜悦,还是悲伤。它对她来说,是宠物,更像是陪她长大的弟弟。 被勾起了的美好回忆让苏晚落的嘴角忍不住上扬了几分,拍拍可乐的脑袋,转身走向厨房,却发现母亲并不在里面。 走过客厅的时候,苏晚落不经意地发现大门虚掩着,她好奇地退回去,却听到意料之外的对话。 “孩子她爸,可乐回来了!怎么办?是!我没看错,的确是可乐!当初……你不是把它带到乡下了吗?它怎么又回来了?真是的!这幢公寓里不能养狗啊!要不,你再把它丢掉一次吧……就对晚晚说可乐又走丢了嘛!她很乖的,我们说什么她都会相信的……” 什么?站在门边阴影里的苏晚落,震惊得像被雷劈中那般。 那个压低声音讲话的人,是她母亲没错吧?那为什么……她会说这么奇怪的话?可乐不是自己走丢的?是她那个看起来慈祥和蔼的父亲丢弃的? 苏晚落几乎可以想象到,当年小小的可乐,追在父亲车后面拼命跑、拼命跑,最后只能趴在路边,微弱而绝望地低声呜咽的样子…… 泪水毫无预警地袭了上来,她伸手要抹去眼泪,却不知怎么的,手链勾到衣服上的线头,锁扣忽然就松开了。 手链“啪嗒”一声掉在地上,古董店那个年轻老板的话,不期然地回响在耳边——“有一点请客人必须记住,这条手链带上以后,就不能摘下来,否则你找回来的东西,就会再次失去。” 她还没想明白这句话什么意思,就在模糊的视线里,看到一道白色的小身影穿过大厅,越过走廊,从没关上的门缝里穿了出去。 “可乐!”苏晚落急忙追了出去。 “晚晚!把拖鞋换了再出去!”母亲在她身后惊呼,听上去是那么的让人厌恶。 苏晚落抹掉眼中滑落的泪水,加快速度下了楼梯朝外面追去。她一定要找回可乐!绝对不能再失去它! 傍晚,两个买完菜回来的大妈在闲聊。 “那个小女孩怎么还在找她丢的狗啊?” “昨天晚上,听说前面那条街上,就有一条狗被车轧死了!我正好路过看到,真是惨不忍睹啊!白色的狗,嘴边还有一撮黑色的毛,挺可爱的!” 苏晚落失魂落魄地从她们身边经过,她已经分不清,到底哪个是幻觉,哪个才是真实的了…… 外面的天气并不好,风很大很大,大得足以吹干她脸上的泪痕。 但没过多久,雨点就又滴了下来,代替眼泪从她的脸上流过。 【黑曜石:别名,阿帕契之泪。印第安传说中,一支队伍中了敌人的埋伏,寡不敌众,全军覆没。噩耗传来,家人们痛苦的眼泪,散落到地上,就变成了一颗颗黑色的小石头。也被称作不再哭泣的宝石,谁拥有了这黑色的曜石,便永远不用再哭泣,因为,阿帕契的少女已经替你流干所有的眼泪,将黑曜石送给自己喜欢的人,喻意不再哭泣,幸福快乐。】 2010年5月9日 星期日 阴有时有阵雨 苏晚落在天亮的那一刻就已经醒了。更准确一点,她昨天晚上就没有怎么睡着过。一闭上眼睛,就会看到可乐憨憨的模样。 她昨天一直冒着雨在外面游逛到天黑,直到父亲拽着她的手腕拉回家,她都没有找到可乐。面对父母的担心,她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问。她很害怕,问了之后又能改变什么?她怕心目中父母完美的形象就此消失殆尽。 她宁愿当做自己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听见。 楼上的装修声准时响起,这回换成了更加吵人的电钻声。苏晚落头痛欲裂地坐起来,瞄了眼手腕上的手链。 昨晚她挣扎再三,还是把手链重新戴上,她想,这样……可乐就会再回来吧?她数了数,果然又少了一颗宝石。这次,是橙黄雪梨色的托帕石。苏晚落赶紧下床跑到大门前,不断地看门关门,却没有发现可乐的身影。 在大门口失魂落魄地等了一个小时,苏晚落才被母亲劝了回来。一推开房间的门,竟发现书桌上放着一盒小小的录像带。 苏晚落把录像带拿起来,只见盒上写着——晚晚15岁生日聚会。 对了,15岁生日时,她第一次和朋友们去KtV庆生。这卷录像带就是当时录下来的,可惜搬家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了,难不成……这就是托帕石换回来的失物? 由于录像带不能用电脑播放,苏晚落只好翻箱倒柜找出来老式的录像机,插好电源后,把录像带放进去。 琦琦、玫子、优儿……一张张熟悉又幼稚的面孔出现在摄像机小小的屏幕上,欢笑和歌声时不时响起,少女们早已模糊的面容,此刻又逐渐清晰起来。 录像带里传来的欢声笑语让苏晚落暂时忘记了失去可乐的悲伤,笑意弥漫上嘴角,脑海里慢慢浮现出关于三位好朋友的细节——琦琦总是很讨人喜欢,脸上的笑容就像是甜得可以滴出蜜来;玫子则大大咧咧,不拘小节,是班里最能和男生打成一片的女生;而优儿是班里最爱漂亮的女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穿上最时尚的衣服和鞋子,就连包包都只背一季度就会换掉。 而站在三位出色好友旁边的自己,留着齐刘海和傻气的马尾辫,明明是自己的生日聚会,却还是穿着一套皱巴巴的旧校服,既笨拙又害羞,除了优秀的成绩外就没有任何优点。 录像带里腼腆笑着的青涩女生,在三个各有特色的女生之间,是那么格格不入。她甚至连一首歌都没有唱过,只是坐在角落里拼命地鼓掌。 为什么明明是和朋友一起玩乐,自己看起来却是那么的拘谨呢?为什么这些所谓的好朋友,谁都没有拿正眼看过自己一眼呢?为什么,她记忆中愉快的生日聚会,在若干年后看来,却显得那么的尴尬难受? 想到这,苏晚落的笑容渐渐僵住,好像自这次生日聚会后,她和朋友之间就断了联系。虽然也给她们打过几次电话,可是谁都没有答应和她一起逛街货出去玩……也许是她们都各自升上不同的高中,无暇相聚了吧,她如此安慰自己。 苏晚落认真的看完录像,直到画面出现了沙沙的雪花点,她也没有急着关掉,而是陷入了沉思。 “啪嗒!”手链的锁扣忽然松开了,掉在桌子上。 苏晚落的心也随着这一声脆响而惊吓不已,古董店老板的那句话还回响在耳边,可她觉得自己太大惊小怪了。至少,录像带不能自己跑出去吧? 正在自嘲之时,屏幕上的雪花点都消失了,继而又出现了清晰的画面。在镜头前的,是琦琦。她脸上挂着的再也不是甜美的表情,却而代之的竟是鄙夷:“晚晚,也许你永远也看不到这段录像,但是我们还是要说出来。其实我们很讨厌和你做朋友!” “是啊!你是班长,老师的宠儿,不讨好你,我们上哪里去抄作业啊?”这会说话的,是看似毫无心机、喜欢大笑的玫子,那总是让苏晚落觉得像太阳般爽朗的笑容,此时此刻竟是如此刺眼。 “其实我们都很讨厌你,你穿衣服有土,说话又一本正经,和你走在一起都嫌掉价呢!幸亏马上就毕业了,总算不用和你来往了!”一脸精致妆容的优儿对着镜头厌恶地说道。 “哎呀!你说话这么直,晚晚会受不了的!嘻嘻嘻!” “怎么会?这主意不是你提出来的吗?” “快点快点!她结账快要回来了!” 屏幕一阵摇晃,又恢复了沙沙的雪花点。屋子里死一般的寂静,仿佛刚才吵闹的声音是从里一个世界传来一样。 苏晚落呆呆地坐在那里,直到录像带彻底走到了头,机器停止了运转。 她们都在说什么?为什么她一个字也没有听懂?当初非要和她做朋友的,不正是她们吗? 楼上的电钻声毫无预警地再次响起,惊醒了噩梦中的苏晚落,她猛地抱住头,只觉得大脑和心口都好痛好痛…… 客厅里苏母和苏父正在看电视。 苏父担心地说道:“晚晚这两天怪怪的,她不会再出去找可乐吧?” “应该不会,我刚刚收拾屋子,找到了她15岁生日聚会时拍的录像带,放到她桌子上了。”苏母高兴地说,“也许她很快就会去找琦琦她们玩了,这孩子啊,从小就没什么朋友,才会把一只小狗看得那么金贵。” “哦?那个丢了很久的录像带,居然找到了?” “是啊,但一直和一盒磁铁象棋放在一起,录像带也许会消磁,再也播不了了吧……” 【托帕石:被誉为“友谊之石”,代表真诚和执着的爱,意味美貌和聪颖。象征富态有生气,能消除疲劳,能控制情绪,有助于重建信心和目标。】 2010年5月10日 星期一 晴 苏晚落恍惚地坐在教室里,她今天很早就到了学校,早得教师里除了她就再也没有别的人了。 不过准确来说,有人比她更早到了。苏晚落看着旁边的书桌,同桌的书包静静地躺在里面。他早上为了练习篮球,一向是班级里来得最早的那个,所以教室大门的钥匙也一直放在他那里。 苏晚落收回目光,看着自己带来放在书桌上的录像带,不知出于什么原因,她把这件重新找回的失物带在身边,手链明明掉了一次,这盒录像带却仍然没消失。 可这又能留住些什么呢?她一度以为找回的珍贵友谊,其实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被丢弃了。 她们知道自己很懦弱,又很孤独,比谁都渴望得到友谊。她们也就抓住了这个弱点,半强迫地和她成了朋友。 几年过去了,她还是没变,甚至连去理论的勇气都没有。就像她名知道可乐是被父亲丢弃的,却也选择逃避一样……她真的,很讨厌这样的自己。 苏晚落无意识地把玩着手腕上的手链,今天早上醒来,手链上的月光石,消失了。但是和前两次不同的是,这次,她并没有发现有丢失的东西再出现。至少,现在还没有。 苏晚落正在发呆,同桌忽然抱着篮球推门走了进来。 “怎么今天这么早?”苏晚落不自在地问道,他每天都会练习到上课前才回来。 他露齿一笑道:“在操场上看到你已经来了。你呢?怎么也来得这么早?以前你每天都是踩点来的啊!” 苏晚落赶紧低下头,手足无措地打开书包,拿出她特意新买的伞,可没想到,他从自己的书桌里掏出了一把伞。 “你啊!亏我还特意把伞借给你,你居然忘了拿!”他没好气地说,“幸好遇到住在同一小区的女生,否则不仅好事没做成,还要被大雨淋成落汤鸡!” 面对着他的控诉,苏晚落哑口无言。她明明记得自己是拿着伞下楼的,天晓得它怎么又出现在他的书桌里? 难道,是手链替她找回来的? “我……我还以为我弄丢了……”苏晚落困窘地说,“这把新伞……是我打算赔给你的。” 他脸上疑惑的神情一扫而空,摇头哈哈大笑道:“我真服了你了!你怎么能这么迷糊啊!那你是怎么回去的?” 在他的笑声中,苏晚落的脸越来越红。她不知道那天和他一起回家的女孩究竟是他的谁?就像她不知道,她最后丢失的东西,到底是他的雨伞,还是他? 苏晚落懦弱地不敢开口询问,甚至还特意确认了一下,手腕上的手链有没有戴紧。如果这次也一样,不管手链有没有掉下了,她都会失去重新找回的东西呢? 她恍惚地想着,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他的? 是在阳光照耀的操场上,他拍着篮球向她跑过来,脸上充满灿烂的笑容时?是他在几千人的礼堂里,毫不怯场地放声歌唱时?还是两人某次不小心的对视,近得可以从他眼中看到自己的倒影,从此让她不敢再看他眼睛时? 她很确定自己的心,但却不确定他的心。就像可乐或者以前的朋友那样,她太笨了,永远都摸不清自己究竟处在一个什么样的世界里。 也许,得不到答案,对于她来说才是最好的结果? “怎么了?今天好像很不开心?”他像是察觉到了她的异常沉默。 她看着他微翘的发梢,静静的问:“你有没有一件东西,宁愿它丢了,也不想找回来的?” “嗯?”他没料到她会问这样的一个问题。 “还、还是忘了刚刚那句话吧。”苏晚落知道自己说了很奇怪的话,不知如何是好地抿紧了唇。 他沉默了一会儿,轻声地叹道:“小时候,我看到邻居的小孩子有一辆很帅的遥控车,我很羡慕,于是用全部压岁钱把它买了下来。我在外面整整玩了一个下午,那种满足感,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只是回到家里,我的表哥表姐知道我为了这辆遥控车花光了所有压岁钱之后,都笑我是傻瓜,并说那些钱够我买三辆一模一样的遥控车,我又羞又悔,当时就大声哭了出来。” 他不好意思挠了挠头,“这辆遥控车被我压到了箱子底下,再也没有玩过,每次想到这件事,所感到的耻辱和懊悔,都大大超出这个遥控汽车带给我的快乐。所以有时我不禁想,如果那时我不小心把这个遥控汽车弄丢了该多好。这样留在我心底的,也不过是淡淡的遗憾。” 苏晚落若有所悟地看着他,直到把他盯得浑身都不自在起来。 “对不起,我先出去一下。”苏晚落忽然站起身,冲出教室。 “喂!”他担忧地换了一声,最后无奈地叹了口气。 他看着空无一人的教室,把想要把她追回来的念头压了下去。 他把手中的篮球放在一旁,他并不是在操场上看到她来了才回到教室的,而是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把早上打篮球的时间缩短了一个小时。 他从书包里翻出书本,很认真地开始学习起来。 他知道,他的学习成绩,远远比不上同桌的她。但是,为了想要和她念同一所大学,自己要很拼命地念书。因为到那时,他会向她说出,自己一直不敢说出口的话…… 【月光石:亦称“恋人之石”,因为具有“月光效应”——宝石中心出现恍若月光的幽蓝或亮白的晕彩,而被叫做月光石。几个世纪以来,月光石就是人们喜爱的宝石之一,人们相信它能唤醒心上人温柔的热情,招来美好如月光般的浪漫爱情。】 苏晚落冲出学校,一直跑到哑舍的门口才停了下来,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又看了眼手中那只剩下了两块宝石的手链,深深地吸了口气,推开了陈旧的木雕大门。 “欢迎光临。”古董店老板优雅的声音随之响起,当看到进来的是苏晚落时,脸上并没有惊讶的神情,反而更添了几分笑容。 “我……要把这条手链还给你。”苏晚落把手链放到柜台上,然后像是如避蛇蝎般飞快地退了一步。虽然是清晨,但是店内仍然是一片漆黑,只有门口的两盏长信宫灯的烛光在宫女袖间幽幽跳动。 “哦?是已经找到了您想要找回的东西了吗?”老板看了看只剩下两颗宝石的手链,细长的丹凤眼中划过了一丝失望。 “不,没找回来。”苏晚落的头摇得像是波浪鼓一般,“不过我不想再找了。” “哦?”老板一挑眉,有趣地问道,“能告知在下,为何吗?” 苏晚落凝视着柜台上闪闪发光的手链,心中掠过可乐和几位好友的影子,心痛的说道:“因为我明白了,失去的东西,其实从来未曾真正属于我,我不会追悔,也不必惋惜。” 她甚至不去想同桌的他了。她从未得到过他,又何来失去? 其实他刚刚说得对,他那辆遥控汽车模型代表的只是他不成熟的童年,就如同她的可乐和几位好友一样。她原本可以早些察觉到问题所在,如果当年就可乐的事情和父母好好谈谈,敞开心扉地和几位好友沟通,就不会有发现真相后的痛苦。 但是她什么都没有发现,只是鸵鸟般地躲在自己的世界里。手链什么都没有做,它只是在引导自己看清过去的道路。 她已经,看得很清楚了。 所以,手链对她没有作用了。 “明白了。”老板微微一笑,“那么,祝你以后都不要丢失任何东西。” “我会的。”苏晚落悄悄地握了握双拳,坚定地走了出去。这次,她要用自己的力量,好好把握现在拥有的东西,努力争取让自己不后悔的未来。 老板看着她坚强了许多的背影,若有所思,直到她的身影从窗格里都看不见之后,他才收回目光,拿起柜台上的手链,仔细端详。 “喂,你就这么让她走了?”从古董店的深处,慢慢地走出来一个修长的身影。那是一个穿着白大褂,发型时尚,长像俊美的男子。他打扮时髦,脖子上却系了一条土气的红绳,红绳末端,悬着一枚雪白的玉饰,光泽温润,以精湛的刀工刻着“长命百岁”四字。 男子的臂弯上正抱着一只白色的狗狗,这只狗狗的嘴边一撮黑毛,十分可爱。 老板轻笑道:“你也听见了,她自己说的,失去的东西,不会追悔,也不必惋惜。” “那这只狗怎么办?不给她了?你昨天急急忙忙地把我叫出来,就是为了救这只狗。我可是外科医生,不是兽医啊!”俊美的男子不满地唠叨着。他怀里的狗狗讨好地舔了舔他的手心。 老板见状淡淡笑道:“她家里不让养,即使还给她,也一样是送人。不过它还挺喜欢你的,你就养着吧。” 俊美的男子低头看着怀里的狗狗:“养你倒也行,不过可乐这名字太土了,叫你‘阿帕契’吧!”老板对狗的名字并不关心,他关心的是重新回到他手中的手链。 “咦?我昨天看到你,这衣服上的龙不是在你的右手臂上盘旋吗?怎么到了背后?”医生一直以为老板今天穿的只是一件素净的黑色中山装,直到他转过身才赫然发现,在老板的身后,一条深红色的龙盘旋着,占据了他整个后背,正虎视眈眈地盯着老板白皙的后颈。由于绣工精致,昏暗的光线下乍一看,这条龙几乎就像是活的一样。 “你看错了。”老板并没有回头,淡淡地说道。 “不,我怎么可能看错呢?”医生坚持道。他是个医生耶!怎么可能会看错一件衣服?尤其这件中山装上的龙这么栩栩如生,想让人忘记都难。 老板沉默了一下,“这是另一套衣服,我昨天和今天穿的,不是同一件。” 可疑的停顿……医生拧起他那双好看的长眉,慢慢地靠近老板,仔细研究起他身上的这条龙来。 老板不着痕迹地拉开距离,岔开话题道:“可惜这串香妃的手链,只有宝石全部消失干净,才能修得圆满。错过了这次机会,下次再见阳光,恐怕得要一百二十五年以后了。” 医生嘴角抽搐了两下,讪讪地笑道:“你啊,就会说这些唬人的话。真像那么回事儿似的!” 老板郑而重之地把手链重新收回盒子里,回过头来微微一笑道:“我从不说假话,真的。” 就在他说话此间,他身后的红龙悄悄龇起了利牙…… 第三章 人鱼烛 医生认识老板两年了,但他不知道老板的名字,老板也不知道他的名字。天知道,老板是怎么把刚出手术室的他叫出来救狗!他有手机吗?又怎么知道他手机号码的?当上在他手机上显示的,是个空号。 这时他新命名为“阿帕契”的那只狗狗,居然趁他一个没注意,就往古董店内间跑去了。 老板正在把香妃链收到柜子里,全神贯注,对此丝毫没有反应。医生朝狗狗追了出去,遇到一架玉屏风前。 这架玉雕刻出来的屏风足足有一个人高。上面雕刻着一幅园林图景象。雕工逼真至极,巧妙地运用玉石的俏色,并且随着他的走动,山水能分得出来远近之趣,阁楼还能具现深邃之体。甚至上面所绣的人物表情丰富,能看得出来喜怒哀乐,花鸟鱼虫也绰越可见,几乎可以想象得到花间鸟鸣和鱼跃而起的水声。 医生一下子被迷住了,看着因为光线的变化,玉石呈现的不同晕彩,甚至还想伸手触碰上面的玉石。“汪汪!”阿帕契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医生正想喊老板帮忙,但回头一看,方才还站在柜台前的人居然一下子不见了。 算了,反正先把狗抓回来,若把内间的东西糟蹋了,他可真赔不起。据老板说,这里的古董可都是价值连城。 玉屏风后是一条极深的甬道,两旁全是一个个小房间,上面也没有标牌,光线阴暗,更显得阴森恐怖。 古董店里好像没有半个电器,连外间的照明,都是用那两盏长信宫灯。医生把手机掏出来照明,一边小声喊着阿帕契的名字,一边沿着甬道往前走。前面不远的某扇门是微微开着的,门有微弱的光传来。医生走过去,试着推了一下门。 木门“吱呀”一生应声而开,因为一路走来的气氛太压抑,让医生的心不由自主地提到了嗓子眼,但是当他看清屋里摆着什么东西时,顿时松了一口气。 一个只有几平米的小屋子里,满室异香,却什么都没有,除了一支点燃的红烛。见没有狗狗的踪迹,医生打算再继续找,他一回头,却发现老板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他的身后,正在黑暗中幽幽地盯着他。 “你想要把我吓死啊?”医生半天才缓过神,他扶着胸口,觉得自己的心跳直奔120,这对他健康的心脏简直就是巨大的伤害。老板白皙的脸,在黑暗中看起来更显得苍白。他淡淡瞄了一眼医生,道:“谁让你随便进来的?” “我找阿帕契。”医生心虚地赔陪笑说到。 老板一挑丹凤眼,“那条狗吗?刚才它跳上我的柜台,正在吃你买的早饭。” “那死小子!”医生佯怒,为自己辩解道:“我什么都没动过哦!再说这屋子里也什么都没有嘛!” 闻言,老板的表情缓和了些,笑道:“古物都是娇贵的,自然都需分门别类放置。有些需要干燥的环境,有些要避开光照,有些要隔绝空气。这根香烛燃烧会产生温度、光线和灰尘,当然不能和其他古物同处一室。” 医生不敢置信:“你是说,这蜡烛是古董?我还以为是照明的呢!”这根蜡烛通体红色,只要一尺多长,和平常的蜡烛没什么两样。细看,底部还缺了一块。 老板点了点头道:“这根蜡烛是深海人鱼的膏脂所制,能燃烧千年以上。现在,它已经燃烧了七百多年了。” 医生的嘴张成“O”型,心想骗小孩都不会信吧?老板看了他一眼,微微一笑道:“想知道这根香烛的故事吗?” “说吧,我想知道。”医生抱着听故事的心理,反正他今天也不当班,听听无妨。 看着香烛燃烧而产生的烛烟缓缓上升,老板幽幽地说道:“这要从七百多年前的一天说起……” 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和尚。这个故事里,没有山,却有座庙,庙里也不止一个小和尚。当时战祸连绵,饥荒遍野,很多人都被饿死了。庙里有几个小和尚,都是家里穷,实在养不活了,才送到庙里梯度,求佛祖慈悲,勉强活着的。 故事的主角是一个小和尚,小和尚叫什么名字,他自己都不记得了,连寺庙的方丈,都管他叫小和尚。他的职责,就是看守伽罗神殿的香火。不管什么时候,务必要保持大殿之上的香火不断,香烛不灭。 白天有很多善男信女来烧香,他就躲在香案底下睡觉,晚上起来整夜守着大殿,添加香火,更换香烛。 从来没人陪他说话,他也一向沉默寡言,甚至念经时都很少发出声音,所以被方丈认定是与佛无缘之人,被发配晚上来看守大殿。小和尚的世界里,就只有那熏鼻的香火味,和一个个跳动的烛火。 随着时局的动荡混乱,庙里来上香的人越来越少,供奉的香烛也越来越少。小和尚为了保持香火不断,只得减少摆放的香烛,到最后,每个晚上不得不只供奉一支香烛。 直到有一个晚上,小和尚从箱子里取出最后一支香烛,长长地叹了口气。他明天要和方丈说,庙里的烛火要添了,但庙里还会有钱买香烛吗?小和尚一边忧虑,一边点燃最后的香烛,恭敬地放在伽蓝神像的右边。 然后,他和平常一样,慢慢注视着火焰跳动的模样,什么也不想,把脑袋放空,真正地发呆。 “喂!小和尚!”这个声音是从上面传来的,小和尚反应迟钝地抬起头。他的头顶上,是一个半透明的人,漂在空中。小和尚眨眨眼,发现这个透明的人,是一个女人。她眯起一双媚而细长的眼睛,低垂着眼帘,从高空俯视着他。“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她的声音虚无缥缈,就像环绕在她身旁的那些烛烟一般。 “人生,或许就在几十年之间。”小和尚愣了一下,呆呆地回答。他很少说话,所以声音沙沙哑哑的,带着生涩和紧张。女子挑了挑她那双柳叶般的长眉,眼睛睁开了少许,饶有兴趣地看着他:“是你把我叫醒的吗?” “叫醒?”小和尚迟疑道:“女施主,你是怎么到那么高的地方的?” “你以为我是人?我才不是人呢!你不怕我是鬼?”她眨眨眼,本来就倾国倾城的容貌更是美得惊心动魄。 小和尚很老实的摇了摇头:“这里是伽蓝大殿,妖魔鬼怪是进不来的。” “还真是虔诚啊!”她挑了挑眉,斜眼看了下不动如山的伽蓝神像,轻蔑的勾了勾唇。 小和尚虽然呆,但是他不瞎。他看到了这个女子没有脚,再往下就是他刚刚点上的那根香烛,香烛燃烧形成的烛烟冉冉升起,成了一个女子的身姿。 “你……你是那根香烛?”小和尚又使劲眨了眨眼睛,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没错,我就是那根香烛。你可以叫我烛。”小和尚愣愣的看着浮现在半空中的烛。香烛上升的烟越来越多,她的形象也越来越分明。白嫩如玉的肌肤上,一对深邃而媚长的眼睛,像是可以勾去仰慕者的魂魄。她体态轻盈,姿容美绝,身穿着他从未见过的华贵衣服,而她那犹如锦缎般的发丝,就像有生命一般,漂浮环绕在她的周身。 “嘻,小和尚,喜欢你所看到的吗?”烛在空中优雅的打了个转儿,轻轻的飘了下来,停在比小和尚略高一些的地方,俯视着他,轻勾唇角无限魅惑的说道:“只要你把这根蜡烛吹灭,我就会变成真的下来陪你哦!” 烛的声音就像他小时候枕过的棉花枕头,柔软又舒服。她那由烛烟形成的发丝,氤氲的围绕着他。丝丝香线,隐隐没入了她的鼻尖,让他整个人都飘飘然,不知身在何处。小和尚足足呆了半晌,才听明白她的要求,连忙把头摇得像个拨浪鼓一般。 “不行……”他只说了半句话,就赶紧闭上了嘴。因为他发现他一说话,呼出来的气几乎把她吹动了几分。 他屏着呼吸,生怕把她吹散了。烛撇了撇嘴,瞪了小和尚一眼,又重新飘到了空中,背对着他。 小和尚努力的仰着头,他看不清烛脸上的表情,但也想象的到她必然非常的失望。他想安慰她,却嘴拙的不知道如何开口。不然她应该不会失望太久的,这根蜡烛,明日中午就会燃尽,到时候她就如愿以偿了。 整个晚上,小和尚头一次没有看着跳动的火焰,而是一直仰着头,凝视着烛的背影,片刻都没有移开过目光。 第二天清晨,小和尚睁开眼睛,发现他昨晚点燃的那根蜡烛还在燃烧着。但怪就怪在,居然还是他刚拿出来那么长,竟连一寸都没有缩短过! 怎么可能?小和尚揉了揉眼睛,可是他面前的画面并没有改变。 “奇怪的小和尚,见到我的时候不惊讶,这时候反而这么激动。”烛躺在殿顶的梁上,一脸嫌弃地说道。 小和尚仰起头,“这蜡烛燃不尽?”烛大方地点了点头,“这蜡烛是前年人鱼膏所制,本应在秦始皇帝墓中长燃万年。我是遗漏在外的,不知道为何流到此处。” “人鱼?”小和尚虽然见识不多,也知道人鱼是一种极其美丽的传说,在大海里生活,上半身是人,下半身则是鱼尾……小和尚看着眼前的烛,由烛烟形成的她上半身是人形,而下半身则由蜿蜒而上的烛烟形成。 “烛,你原来是人鱼吗?” 烛既不承认也不否认,只是美艳动人地微微一笑,“小和尚,把这根烛灭掉吧,这样我就能永远解脱了!我要去捣毁秦始皇的墓。秦始皇想要长生不老,但是人生只不过在数十年之间,他又何必让那么许多人陪葬?”小和尚的头仰得有些酸麻,他几乎要被她的笑容所蛊惑,却一眼看到了在她身旁的伽蓝神像。 “小和尚,很简单的,只要你对着这根蜡烛吹一口气。”烛迫不及待地飘下来,整个虚幻的身体绕着小和尚。从他的左耳飘到右耳,来回地低声劝诱着。 小和尚眼见着她惊心动魄的美貌就在他眼前来回飘荡,连忙闭上了眼睛。为了不让她悦耳动听的声音动摇他的心,小和尚开始喃喃自语地念起《金刚经》。 “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烛飘荡的身影滞了一下,“小和尚,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声色皆有相,有形有象皆为魔,如果一个人用色相引诱我,低声下气的来求我,是一个人走了旁门左道,不可见到如来真佛的。” 烛扑哧一声笑出来,笑声清脆动人,“笨和尚,平常都是谁教你诵经的?这句话的意思是:告诉你不能执着以相貌、声音去寻佛的心,否则就入了邪道,不能见如来。” 小和尚半信半疑地听着,他只是个守夜的小和尚,方丈说他慧根不高,也就没有教他经文的意思。他只不过听师兄们念得多了,会一些粗浅的经句,都一知半解。 烛绕到小和尚的面前,看着他闭着的眼帘下眼球乱动,不由得好笑道:“《金刚经》里还有一句:‘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世间的一切皆是生生灭灭,皆是虚幻的虚相,每个人皆有如来智慧德相,即本来面目。所以要修回本来面目才是正道。” 小和尚呆着思索了半晌,忍不住睁开了眼睛。烛就坐在他的对面,浑身飘散着丝丝烛烟,烛烟散发出淡淡的香气,蜿蜒向上,盘旋回转,缠缠绵绵。清晨的缕缕光透过她的身影,直直地照射在地砖之上。 什么叫虚相?这便是虚相。烛见小和尚只是呆呆地看着她,不悦地撇撇嘴,“果然是着相之人吗?如你所愿!”说罢,她化作一团青白色的烛烟,重新幻化成另一个相貌。 华缨垂髻,黑须红脸,圆领宽大深绿袍。和大殿上的伽蓝神像一模一样。“怎么样?小和尚?我就是伽蓝菩萨,我不缺你那一根香烛的供奉,去吹了吧!”烛幻化的伽蓝菩萨连说话都粗声粗气,在大殿中还有着微微回响。 小和尚直视着面前的伽蓝幻像,半晌才眨眨眼,双手胸前合十,缓缓地诵道:“若以色见我,以音声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见如来……” 许久许久之后,一个嗔怒的娇叱声在殿内爆发:“木鱼脑袋!” 从这以后,小和尚的生活开始变得多姿多彩起来。他其实是一个普通的小和尚,生活的范围还是在伽蓝神殿,作息时间也和原来一样。 只是,他的身边,多了一个烛烟化成的女人。虽然,她所求的,只不过是让他吹灭他点上的那根蜡烛,但是他无法答应。他对自己说,这是因为她是庙里的最后一根烛。 这最后一根蜡烛,静静地在神殿中燃烧,没有人关注这根蜡烛为何从来没有减短过,为何永远都是那么长。 他们关注的是伽蓝神像,是佛经,或者,是明天是否还能化到缘来果腹。 “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这是烛最爱问的一个问题,也是她每次出现之后,必问的问题。 “大概,在几十年之间。”小和尚总是这么回答她。 烛听了,便闭上嘴。不过也只能维持半天安静,便开始磨他把蜡烛吹掉。 小和尚有一次还真的被她说动了。可是当他刚要开始和方丈说,就发现方丈在为吃什么而发愁。 他开不了口。生不逢时啊!各地的起义军越来越多,大家都不耕种了,也没有粮食。没有粮食,就更要起义。 “哼!所有朝代的更替都需要战争,但是战争史需要老百姓来承担的。”烛如此抱怨道。 小和尚静静地听着,在心中默念了两遍,似懂非懂。 他确实是不懂。但是有几个师兄却待不下去了,扔下佛经,还俗去加入了起义军。 “小和尚,你怎么不跟着一起去?”烛问道。 小和尚仰着头,他习惯总是仰着头看她,一开始脖子会比较酸,但是在不知不觉中,他的脖子也习惯了这个动作。“我不去,我的任务是不能让伽蓝神像面前的香火断了。”小和尚回答道。 “木鱼脑袋,你就是去了,我也不会灭的。唉,不行不行,万一你这个笨和尚死在战场上,我岂不是永远都无法解脱?你还是留在这里的好。”烛来来回回地抱怨着。既不爽小和尚没有远大目标,又怕他真的去参加起义军。 小和尚默默地咬着手中发硬的馍馍,觉得她好吵。 又好可爱。 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烛每天还在问着这个问题。也许,在饮食之间。小和尚看着碗中减少的食物,有感而发道。 “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烛每天还在问着这个问题。 “也许,在饮食之间。”小和尚看着碗中减少的食物,有感而发道。烛听了之后,沉默的时间比以前长上了许多。 庙里走的人多,剃度进来的人更多。很多人走投无路,就剃度当了和尚。方丈慈悲为怀,纷纷收容在寺内,虽然还是吃不饱,但是寺内大家自己种的地开始有了收成,勉强可以维持下去。 小和尚一下子多了许多师弟。但他的职责还是在伽蓝神殿守夜,他本就是一个容易让人遗忘的人,但是师弟们都知道他。因为如果白天他不睡觉的时候,他总是会坐在香案前,虔诚地看着伽蓝神像。一看,就是好久。没有人知道,他其实看的,是在伽蓝神像上面的她。 庙里经常有祈求伽蓝神保佑的香客,只是很少有深夜来拜的。某天夜里,小和尚正对着烛发呆,不知道身畔什么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这人一身黑衣,样貌像笼罩在虚幻中一般,怎么都看不清楚。令人印象深刻的,是他那身黑衣上绣着一条深红色的龙。龙首绣在右手的袖口,龙神蜿蜒盘踞在他的右臂之上,龙尾正好是绣在右肩。 小和尚本来不应该盯着人家不放,但是这条龙确实绣得栩栩如生,让他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就这么一眼,小和尚才发现,这位香客并不是盯着伽蓝神像,而是一直看着放在香案上的香烛。 “这根香烛不错。”低沉的声音忽然传来。 小和尚的眼皮抖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烛现在并没有出来,这根香烛看上去就只是普通的香烛。他为什么要夸这么普通的一根香烛? “小和尚,如果你不想要它了,可以把它转手给我。”这个男人自顾自地说,“别担心怎么找我,哪天你不想要她了,我自会出现。”然后他反复地说着香烛很不错地走了。小和尚追了出去,敞开的庙门外空无一人。男人来去无踪,小和尚几乎以为自己看到的是鬼神。他连续许久都没睡好觉,每天每天都看着香案上的香烛,生怕她不见了。 小和尚突然成了众师弟崇拜的偶像。他不知道他们问的佛经是怎么回事,反而被师弟们当成是高深莫测的禅语。他不知道怎么解释,他还是只喜欢和烛说话。 虽然他和烛说话,烛三句都离不开劝他吹灭蜡烛这句,但是他还是喜欢。 一天晚上,他被几个师弟缠着讲佛经,一直缠到入夜,都还没有结束的意思。师弟们知道他的职责是看守神殿,有一个叫重八的师弟自告奋勇地替他去了。 小和尚想阻止,却又找不到理由。他怕别人看到烛,也怕烛是他幻想出来的,他怕这一切只不过是一个梦。复杂的心理,让他根本开不了口。他被热情的师弟们缠着聊佛经聊了一个晚上。其实都是他们在说,他在听。 准确的说,他也没在听,全部心神,都已经不在这里。 天蒙蒙亮的时候,他就立刻跑到伽蓝神殿,却发现方丈在严厉地训斥着昨晚替他值夜的重八师弟。 小和尚一惊,以为是方丈发现了他的烛。但事情比他想象得更严重。昨夜重八师弟在值夜的时候,睡着了。 老鼠吧香烛啃了一个缺口,在底部。 小和尚心痛得几乎要死掉。重八师弟被方丈当众训斥,小和尚却恨不得他训的是自己。重八师弟在晚上偷偷地用扫帚打伽蓝神像,说伽蓝神连自己面前的东西都管不住,还怎么管殿宇,怎么管天下?重八师弟不知道在哪里找来一支笔,在伽蓝神像背后写上“发配三千里”。 小和尚都看到了。但是他却没有出声阻止。因为那天以后,烛就再也没有出现过。虽然小和尚再也没有见过烛。但是这根蜡烛还是一如既往地燃烧着。一份都没有减少。 小和尚吧老鼠咬的缺口转向了背面,用以前蜡烛燃烧过的蜡泪填补了这个缺口,看上去就像崭新的蜡烛一样。没有人发现这根垃圾仍是原来那根。烛没有出现,小和尚却还是夜夜守着神殿,夜夜看着香烛。 终于在一天晚上,烛重新出现在他的面前,美貌依旧,艳丽逼人。只不过,她左手的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咬掉了半截,代替她袖子的,是一层极丑的红色蜡布。 “木鱼脑袋!你说!你怎么赔我的裙子?”烛恨恨地说道。小和尚傻傻地笑了起来……她还在,真好。 “木鱼脑袋,你不是说没钱买香火代替吗?如果我教你怎么赚钱,你不就能大大地赚上许多,给庙里添香火了?”也许是这次事件让烛心惊肉跳,所以她就越发地劝诱起小和尚来。 可是那些香火,都不是你。小和尚心里默默地想着,缓缓地摇了摇头。 烛气得在大殿内乱飘,然后停在小和尚的面前,认真地问道:“小和尚,那你想要什么?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想要什么?小和尚愣愣地看着她精致好看眉眼,唇动了动,却没有发出声音。 第二天,重八师弟凑过来,小声地问道。“师兄,你为什么不答应她?金银珠宝,权势地位,你都不想要?” 小和尚一惊,知道重八师弟肯定是听到了他和烛的对话,他淡淡地回道:“钱财乃身外之物,若不是真心供奉在佛祖案前,那要之又有何用?” 重八师弟默然走掉。 烛没有放弃说服小和尚的工作,“小和尚,很多人都想当皇帝,如果你想当皇帝,我可以告诉你怎么当!” 小和尚无动于衷。烛以为他不相信,便忙详细地把怎么当皇帝的过程全说了出来。现在天下大乱,她身在孤庙之中,居然能把所有势力都说得清清楚楚,如何加入其中一个势力,怎样进行下一步,竟然巨细无遗。 烛说完之后,看着毫无反应的小和尚,顿时泄了气,“小和尚,刚刚弄坏我袖子的师弟,就在门外偷听。现在估计已经打点行装上路了。你就甘心让他当皇帝?”烛懒懒地坐在香案上说。 “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於是高材疾足者先得焉。”小和尚想了半天,才挤出这句听来的古文。烛扑哧一声笑了,头一次觉得,这个小和尚还是挺让人刮目相看的。 “重八这人贫苦百姓出身,如果他真的做了皇帝,也是百姓之福。”小和尚认真地说着,虽然他不信照着烛说的几句话去做,就能当皇帝,但他打从心底里希望能有人拯救这个乱世。 朱重八果然当上了起义军的首领,推翻元朝,建立了明朝,改名朱元璋,当上了皇帝。而小和尚在的寺庙,便是天下闻名的皇觉寺。伽蓝神殿从此香火旺盛,香客不断,再也不需要那根燃不尽的香烛,上百根的香烛取代了它。 新帝登基不久后,驾临皇觉寺,下令在这上百根的香烛中,寻找一根被老鼠啃过的香烛。 当小和尚被带到重八师弟面前时,他看到了那根被官兵抢走的香烛,静静地燃烧着。烛台底部的伪装被识破拿掉,露出了那里丑陋的缺口。 “你能让那个女人再出现吗?”以前是师弟,现在是皇帝的重八,急切地问。小和尚诚实地摇摇头。烛出现与否,都是她自己的意愿,他无法控制。 皇帝皱起了眉头,出家人不打诳语,他也不追问这话到底是不是真的,“这蜡烛是怎么回事?他不是想要自由,想要解脱,只要吹灭了蜡烛就可以吗?为什么朕却吹不灭它?用水泼都没用!” 小和尚恍然,这才知晓为什么烛一直缠着他。原来只有点燃这根香烛的人,才能把这根香烛吹灭。 “师兄!快想办法让她出来,朕要见她!”皇帝还称他为师兄,这已是难得的待遇。但小和尚还是诚实地摇摇头,他真的做不到。皇帝曾经在伽蓝大殿外偷听过烛用钱财劝诱小和尚,用金钱利诱这个办法自然是不行的。 但是,皇帝还可以想其他办法。皇觉寺的密室里,小和尚被皮鞭抽打得遍体鳞伤,皇帝本想着这样就能把烛逼出来,可密室的案上,香烛只是静静地燃烧。 小和尚咬紧牙根努力地不发出声音,他不知道烛能不能看到,但是他不想她听到。重八师弟变了,不仅仅是他的头发长出来了,也不仅仅是他改了以前的名字。他整个人都变了,变得心狠手辣,不择手段。 皇帝吧小和尚独自关在密室里,他快晕过去前,一丝烛烟飘荡在他面前,化成了烛关切的脸,“小和尚,人生究竟有多长?”他听到她像往常那样问道。 她怎么这么喜欢问这个问题?小和尚迷迷糊糊地想着,勉强提起一口气道:“人生……就在……呼吸之间。” 烛一惊,目光变得复杂起来。而小和尚却并没有力气细看她的神色,无奈地闭上了眼。 昏迷中依稀问到了一股熟悉的香檀味,小和尚努力滴睁开了眼睛,发现自己被一团浓郁的烛烟包围着。 他还躺在密室内,身上皮开肉绽,疼痛难忍,但他还是露出了笑容,因为桌上燃着的,还是那支属于他的香烛。 他没有看到烛的身影,围绕着他的只有这团烛烟。但是香烛像是发觉了他醒转,火焰摇晃了两下,烛烟变得细长,蜿蜒地从门缝钻了出去——是烛指示他逃跑的路线,小和尚意会地站起身。虽然他每天都在伽蓝神殿里,但是他从小在这座庙里长大,对暗道还是了熟于胸的。 也许是上天保佑,也许是没有人把他当回事,小和尚居然强撑着伤重的身体,把烛从守卫重重的寺庙中带了出去。“为了我,离开了侍奉多年的寺庙,你不后悔吗?”烛飘荡在他身边,飘渺地问道。 “不悔。”漆黑的夜里,小和尚捧着香烛,在深山里跑着。那寺庙,因为师弟,已经变了味道。他想起那尊被重塑金身的伽蓝神像,心下不禁黯然。不管外表多光鲜,那金漆之下,还是一尊破败的神像。 “把我吹灭了吧,否则他们迟早会循着火光,找到你。”烛在小和尚耳边劝道。头一次,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这个呆子。 小和尚深深地看着她,终于举起了手。烛的脸上划过释然和难舍的复杂神色,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终于结束了。她心心念念的就是这一刻,为什么心中还会有着不舍呢?烛的眼前闪过第一次见到小和尚的画面,那是,他还只是个少年……半晌过去了,烛没有感觉到任何变化。她不解地睁开双眼,她的面前一片漆黑,没有了半点火光,她却接着月光看的一清二楚。 构成她的缕缕青烟从小和尚的手掌上方腾然升起,他竟然直接用整个手掌包住了香烛的火焰!无情的火焰正吞舔着他的手心,几乎在指缝中,都可以看得见肆虐的火光。 “为什么?”烛急忙地在他的身边飘来飘去,想把他的手掌移开。可是她无助地发现,自己的手碰到他之后,就化为了飘渺的青烟。小和尚满头大喊,疼得脸都扭曲了,但却维持着柔和的笑容。烛呆住了,她此时才注意到,她记忆中的那个小和尚,已经长大了。 在不知不觉间,他已经长成一个英伟的男人,原本稚嫩迷茫的表情已经被坚毅所取代。汗水顺着他端正的脸庞流淌下来,可以想象他正忍耐着说不出的难受。 但是他的双眼却一直对着她笑着。烛突然想起来,这么多年,小和尚一直都是这样。在庙里,他是最虔诚的一个,满脸漠然,尤其是那双眼睛,没有焦距,空寂一片。仿佛什么都没有看,又仿佛什么都看在眼中。只是每次当她出现在他面前时,他的目光瞬间就变了,变得温柔似水。 “烛,我知道你想解脱。我不知你是什么,但对我来说,你是真正活着的。我又怎么能杀生?”小和尚轻柔的声音不断地传来,他笑了笑,“我保护不了你。所以,只好把你托付给能保护你的人了……你别生气……” 什么?他在说些什么?一向寡言的小和尚居然一下子说了这么多话,让烛无法接受。她不懂……然后,她的视线里出现了一条深红色的龙。 “请你好好照顾她。”小和尚抬起头,郑重地对着某人说道。没有人说话,红龙向前动了动,接过了他手里的香烛。火光从小和尚的手掌中流泻而出。烛这时才发觉,这条深红色的龙并不是真的,而是绣在一个人的右手袖口上。黑底红线,由于绣工卓绝,乍看上去,就像真的一样。 这条栩栩如生的龙,龙头对着袖口,就像是随时都能腾云驾雾而出一般。 烛不知道为什么这个男人能穿破重重包围,出现在这里。但是当她看到他拿起香烛时,忍不住颤抖了一下。 黑夜中,这个香烛,就像是被那条红龙叼在口里一样。 “小和尚!”烛死命地缠着小和尚,但是香烛渐渐远去,烛烟也渐渐稀薄,她变得越来越透明。她不甘心!他凭什么替她做主?他不过只是个小和尚! “人生,究竟……有多长?”小和尚吐出一口血,断断续续地问道。烛愣住了,这个问题她一直都是在问他的,如今反过来被问到,一时居然无法回答。 小和尚朝她柔柔地一笑,“人生,就在……你我之间。”烛一愣,烛烟再也支撑不住她的人形,倏然间朝黑暗中的那点火光遁去。 这是烛,最后一次,看到小和尚。 “故事讲完了?”医生斜靠在墙上,发现老板没有再往下讲的意思了,愕然反问道。 “讲完了。”老板点了点头。 “那结局呢?”医生咬牙切齿,“这种故事,不都应该有个大团圆结局告慰观众的吗?” “结局?这就是结局。” “那小和尚死了?” “小和尚又不是神仙,当然会死,不过他当时只是晕过去而已。朱元璋找不到香烛的下落,只好放弃。小和尚回到皇觉寺,继续守着伽蓝神像前的香火,他每天都点燃无数根香烛,看着这无数根香烛静静地燃烧、熄灭,却独独没有他那一根。”老板淡淡地叙述着。 “那最后呢?最后怎么样了?”医生心急地追问。 “最后,小和尚变成了老和尚,老和尚死了。” 医生无语地看着他,顿觉站在这阴森森的地方听故事简直就是个白痴。“太假了,几百年前的事,还扯上朱元璋?你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还有,那个穿红龙衣服的人不会是你吧?”医生盯着老板,他还记得那条红龙应该是绣在他背上的,而故事里德那个人,龙首是绣在袖口的。 医生努力回忆着,貌似不管龙的姿态怎么变化,龙首都是对着老板的脖子,像是要吃掉他一样。 老板神秘地笑了笑,并没有回答,他深深注视着那根烛,也不知是对谁说道:“有时候,荣华富贵,天下至尊,也抵不过一个真心所爱之人。” 香烛上的火舌猛的跳动了下,老板转身道:“走吧,去看看你的早餐有没有被吃光。要不我们到外面吃点东西吧,当然,要你请客。” 医生无奈地撇了撇嘴,这老板可是无时无刻不忘记揩他的油啊!走之前,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暗室内仍然燃烧着的那根蜡烛,怎么看都只是一支普通的蜡烛而已。 他耸耸肩,喃喃自语道:“真不知道那个小和尚怎么想的,明明喜欢你还不说出来,唉!我疯了,居然相信这个故事。喂!你去哪里吃饭?太贵的我请不起!” 门关。 香烛的火焰,跳动了一下。 一颗晶莹的蜡泪,顺着蜡身,缓缓地流淌了下来。 第四章 黄粱枕 医生最近睡眠不足。那是非常的不足,因为他迷上了网络游戏。准确来说,是SNS社区游戏。也就是常说的种菜偷菜、好友买卖、抢车位……这种社交游戏最近风靡网络,成千上万的人沉迷其中,作为一个时尚达人,医生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但他沉迷的程度好像有点过了。医生一向是个善尽善美的人,无论做什么事都必须做到最好。 所以,定闹钟半夜爬起来偷菜,这种事他也干得出来。到最近,他甚至不用定闹钟,到了该去偷菜的时候就会自动醒来,严重时甚至整夜都醒着。 因此在上班的时间总是昏昏欲睡,也不足为奇。 “喂!快起来,早会都结束了。”有人拿着脖子上的听诊器敲打着医生的头,一下又一下,乐此不疲。 医生艰难地从桌子上爬起来,懒懒的打了个哈欠。站在他面前的大块头,是他大学时的好友,毕业后两人进了同一家医院。这人比他大两天,姓淳,名戈。医生戏言称他为淳哥。每每在医院内大声呼喊“春哥”,都会引来超高的回头率。 “你昨天是晚班吗?怎么精神这么不好?”淳戈关心地问,“刚才开会的时候,看主任的眼神,都恨不得把你扔到手术台上直接活体解剖了!” 医生揉了揉一头乱发,嘿嘿地笑起来,“那是因为他早上起来发现菜被我偷了吧?”他们的主任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中年人,他们经常私下拿主任开玩笑。可是谁也没想到,连主任这么一本正经的人都会玩网络游戏。 “你……”淳戈无奈地摇了摇头,想说他几句,又觉得该说的话这些天来早就说过了,又得叹口气道:“你自己注意点,需要随时保持精神集中,而不是做手术期间,还想着要去偷菜!” 淳戈的眼神透露着担忧,和医生认识快十年的他,知道医生这段时间的精神状态非常的反常。 他也知道原因何在,大抵,是和上个月那个意外的手术有关。由于医生的失误,导致了手术途中患者大出血。 虽然病人经过抢救康复过来,也于一周前出院了,但是医生的状态始终没有恢复,甚至开始玩起以前不屑的网络游戏,这简直都不像他了! 淳戈还想多说两句劝劝好友,但是话到嘴边,还是化为了一声叹息。 医生低着头,干笑了两声。别人心里怎么想的,他很清楚。但淳戈怎么会了解他的感受?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的人,没有教训他的资格。主任虽然也曾特意找过他谈话,说手术中的意外是不可避免的。但对事事要求完美的他来说,这就是一个不可回避的污点。 “她又来了……”淳戈瞥见外面走廊里站着的女人,无奈地摇了摇头。医生靠在座椅里抓了抓乱糟糟的头发,不自觉地皱紧了眉。那个年轻的女人就是他那次手术中差点害死的病人,虽然已经出院,但是她自己也知道手术并不顺利,所以天天都来医院检查身体。 而他当然是一个负责的那一个。其实给他检查身体只是常规例事,并没有什么困难。但是每次看到她注视着他的那种眼神,他心中就充满了自责。 她一定在责备他吧?医生也知道自己很颓废,但从念医学到现在的实习医生,他心中的那根弦已经绷得太紧了。旁人根本无法想象他究竟承受了多大的精神压力,他就像是那根过度拉伸的弦。 并没有断,却已经失去了韧性。他深深吐出一口气,站起来挤出了一点笑容,朝她走去。 下班的时候,医生习惯性地朝哑舍走去。其实他和老板的关系并不是很熟,只是某次不经意地推门而入,就迷上了那个地方。 他对古董一窍不通,但哑舍的老板平易近人。他还记得两年前他刚毕业到医院当实习医生,压力非常大,对着老板,不知道为什么把牢骚一股脑地说出来,而老板还是一脸笑容,并没有半分不耐烦。 从那以后,哑舍就是他经常流连的地方。有时候什么话都不说,就静静坐在店里,都会让他身心感到舒畅。 说来也奇怪,他从始至终也没有买过哑舍一件东西,但老板待他总是和和气气,换做别人,早把他扫地出门了。 想到这里时,正好看到了哑舍那古香古色的招牌,推开沉重雕花木门的那一时刻,他好像到了街角有一抹熟悉的白色人影,但当他细看的时候,又毫无踪迹了。 是他的错觉吧。医生笑了笑,没在意地迈入了哑舍。 在他走进哑舍之后,那个白色的人影,又从街角走了出来。是个女人,她看着医生走进去的地方,一脸复杂。 此时若医生能看到,便会发现,这个人居然就是那个他一直负责的女患者。 哑舍内仍是那么的阴暗,弥漫着一股迷人的沉香。 医生深深地吸了一口,他还以为他最爱闻的是福尔马林的味道,没想到这种沉香味也会让他的心情安定下来。 “欢迎光临。”坐在柜台的年轻老板,放下手中的书,微笑着站起来。老板还是穿一身黑色唐装,唐装上,深红色的龙绣在了他的左胸前,长长地龙身蜿蜒盘在他的腰间两圈,龙头正好趴在他左胸上,呲牙瞠目,表情凶恶。 看来老板这套衣服有很多件嘛!医生闲闲地想着。 “看来你的精神并不太好,有什么烦心事吗?”年轻的老板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些,米西的丹凤眼像是看穿了医生的心事,但却并没有点破。 “唉,晚上睡不好有点烦。”医生很快就进入了发骚模式,一屁股在柜台前的椅子上坐了下来。坐下的时候不忘放轻了动作,他记得这椅子好像是什么黄梨花木的,明朝家具,还挺贵的。 不过他就不知道是不是真货了,据老板所说,店里的每件东西都是历史悠久,价值连城。连店里的照明都是用油灯,他在这里就没发现过任何电源插口。 这都什么年代了啊?还有人活在不用电的世界里? 老板沉吟了片刻反问道:“睡得不好?” “是啊你这里有没有什么能帮助睡眠的熏香?”医生半开玩笑地问道。他身为医生,自然不会随便吃安眠药,可睡眠不好已经影响到他的正常生活了。 他以前睡眠质量很好的,但从上个月开始,每天晚上都会醒过来好几次,有很多次都会梦到那场发生意外的手术,那个女人鲜血淋漓地躺在他刀下。 当然,他对老板没抱太大希望,只是随口问问。没想到老板很快就回答道:“熏香倒没有,不过我有一个枕头,可以帮你很快入眠。” “真的假的?”医生不信地问道。 “有没有听说过黄粱一梦?”老板转身到了内间,但声音还不断的传出来,“唐朝的时候有个书生叫卢生,在上京赶考的时候,途中在旅店投宿,遇到了一个叫吕翁的道士。卢生向他感慨自己一生穷困潦倒。吕翁听了之后,取出了一个枕头给了卢生,说:‘你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枕着这个枕头,保你做梦称心如意。’这时天色已晚,店家开始煮黄米饭。” “这个我记得,”医生接下去说道:“然后卢生枕着枕头睡着了,梦里他高中进士,娶了漂亮老婆,当了节度使,打了胜仗,最后当了宰相,享尽荣华富贵,最后儿孙满堂。之后到了八十多岁时,得了重病,眼看就要死了,突然惊醒,才知道是做了一场梦。” “而那时店家煮的米饭还没熟。”老板从玉石屏风后面转了出来,手中多了一个锦盒。“这就是黄粱一梦,而这个,就是当时吕翁给卢生的枕头,又称黄粱枕。” 医生差点要大笑出声,这只不过是一个成语故事,历史上到底有没有卢生这个人还不知道呢!怎么就连他的枕头都有了?不过医生还是给足了老板面子,没有真的笑出声来。虽然并不相信,但当老板把锦盒放在柜台上打开时,医生还是凑过去看了一眼。 是一个瓷枕,青釉莹莹,质如碧玉,一看就知道是上好的东西。医生知道自己是外行,根本看不懂这枕头到底有什么来头,但有一点他还是知道的:“瓷枕?这东西睡觉能舒服吗?睡这个,我可能一晚上都睡不着。” “你拿回去试试吧,这枕头就借你几天,小心保管就是了。”老板微微一笑,又道,“只是有一点,如果中途醒来,千万别马上用这枕头睡回笼觉,否则美梦变噩梦,噩梦成真。”医生虽然万般不信,可是盛情难却,又是他挑起的头,怎么好断然拒绝?所以只能道声谢谢,抱起锦盒准备离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他突然想起一件事问道:“对了,在黄粱一梦里,卢生最后的结局是什么?” 老板扬笑起来,一双凤眼微微眯了起来,高深莫测地说道:“经此黄粱一梦,卢生大彻大悟,再也没有进京赶考,入深山修道去了。” 医生手一抖,差点把手中的锦盒摔在地上。 回到家,先和摇头摆尾迎接他的阿帕契玩一会儿,随便吃了点饭,翻了一会儿医学案例书之后,医生又忍不住打开电脑玩起了游戏。 顺利地在主任的菜地里偷到八根胡萝卜,医生得意地笑了。主任的头像是一个可爱的小正太,医生觉得这应该是主任家5岁的小儿子。他是用搜索功能找到主任的,连续申请加了五天,最后才通过。 正在他刚想走开时,网页提醒他有新的系统消息。医生一打开,发现是申请好友请求,对方的头像居然是一本正经的小一寸证件照,正是淳戈。 “没想到你小子也开始玩了!”医生暗笑着通过验证,发现对方的账号是新注册的,等级少得可怜,菜地里都没菜可偷。医生坏坏地笑了笑,打开好友买卖的选项,把淳戈低价买入。这种游戏,还是互相认识的人玩起来才好玩。他又翻了一圈自己的菜地,估计了一下萝卜玉米番茄草莓等的成熟时间,发现今晚没有熟菜。 唉,希望他今天可以一夜无梦到天亮。洗过澡,走到床前,突然想起了今天老板接他的那个瓷枕。 试试应该没有什么吧?医生打开锦盒,把瓷枕小心翼翼地捧出来放在床上,犹豫了片刻才躺了上去。 有点冰凉,还很硬。但是由于瓷枕表面的凹槽非常切合人体的弧线,医生意外地觉得很服。 不久便沉沉睡去。 医生睁开双眼,发现墙上的挂钟显示才半夜十一点。他只不过睡了两个多小时。但睡眠质量很好,爬起来一点都不头疼。看来这个瓷枕还真有点效果。 趴在床下睡觉的阿帕契抬起头看了眼主人,摇摇头换了个姿势继续睡。医生摸了摸有点饿了的肚子,走到厨房拿昨晚没吃完的汉堡。当他打开冰箱的时候,不禁呆住了。 在冰箱里面,整整齐齐放着一整摞胡萝卜,上面还带着潮乎乎的泥土,水嫩嫩的,新鲜的快滴出水来。 不多不少,正好是八根。医生愣了一下,刷地一下关上了冰箱门——应该……应该是错觉吧?他恐慌地想,他不记得晚上回来的时候买过胡萝卜啊! 他这个很讨厌吃胡萝卜的人是不可能自己买胡萝卜回来的!医生深呼吸了一口气,再次打开冰箱,那八根胡萝卜还好好地摆在那里。 这是怎么回事?他家的冰箱怎么会自己产蔬菜?医生抖了一下,赶紧把这个念头从脑袋里赶走。 也许是他忘记了?医生拒绝自己胡思乱想,他把胡萝卜从冰箱里拿出来,下楼放到邻居家院子里,那里有个笼子养了几只兔子。当他走回屋时,却发现屋内好像有人。 “谁?”医生把搁在门旁边的长杆雨伞拿了起来。 “主人,我给你带夜宵了。”淳戈穿着围裙,笑容满面地从厨房端着盘子走出来。他一个虎背熊腰的壮汉,穿着不知道哪来的围裙,粉红色的围裙带着华丽的荷叶边,胸口还有一只硕大的喜羊羊,一点都不合身!刚毅脸上还挂着不合时宜的慈母笑容,让医生浑身鸡皮疙瘩都集体跳舞。 “你……你叫我什么?”医生一时不知道是该放下手中的雨伞,还是要握得更紧些,或者该直接往淳戈头上敲下去? “主人啊!你不是买了我吗?我给你做了晚饭,快吃吃看。”淳戈把医生手中的雨伞抽了出来,领他到饭桌前,按着他的双肩,不容他拒绝地把他按到座椅里,讨好地看着他。医生麻木地看着一桌超级丰盛的晚餐,闻着诱人饭菜香味,却完全没有胃口。这是开玩笑吗?但是他从淳戈的脸上并没有看到任何可疑的表情。 这么说,这是玩真的?医生只感觉喉咙发干,手脚冰凉——好恐怖啊! “主人不满意吗?恩……那我讨好主人吧,要做什么好呢?做SPA?捶背?揉脚?剪指甲?”淳戈为难地歪着头想着,嘟起嘴,露出可爱小女仆的专属表情。 游戏里确实有这个选项,奴隶可以讨好主人……停!他在想什么呢?医生打了个冷战,因为淳戈已经决定要帮他做个SPA!晕厥了!他可不可以换个女奴隶?医生拼命地挣扎着,而淳戈就像是不达到目标决不罢休一样,医生的体格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而阿帕契一点都不帮主人的忙,反而在旁边兴致勃勃地看着,不是叫唤两声,也不知道是为主人加油,还是为淳戈助威。 两人正在纠缠,淳戈突然停下来,站直身体,脱下身上的围裙。医生反射性地退后了好几步,防备地看着他,几乎是惨叫地问:“你想干什么?” 淳戈遗憾的说道:“真可惜,我已经被人买走了,要赶紧去新主人家里了。”说完竟是连一刻也不停留,转身就走。医生满脸黑线,听到关门的声音,他赶紧冲过去把门反锁,又冲回卧室,把电脑打开。 上网,打开网页,输入网址。果然,他名下的奴隶一个都没有了,淳戈刚刚被主任买走。寒,难道淳戈这么晚了还要去主任家吗?对此医生想象无能,胆也大大地松了口气。他也同时想到,若他买来其他人,难道也会真的到他家来服侍他?偷到的灵芝人参,同样也会出现在冰箱里? 医生无法拒绝这样的诱惑,在电脑前坐了下来。 果然如他所料,在游戏中他买来的奴隶,都会在十分钟之内来到他家,不管他认不认识。所有他在游戏里偷的菜,都会立刻出现在他的冰箱里,从白菜到人参。凡是他抢车位里买来的汽车,都会在不久之后停在他家楼下,从奥拓到法拉利! 医生圆满了。他玩这个游戏,就是想体验这种感觉。 跳出现实社会,完全离开了手术和病人,只有他自己。医生加了好多好友,玩得甘之如饴,直到门铃再次响起。 他打开门,那个女患者突然出现在门前,笑容灿烂。 医生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仍躺在床上。透过窗帘可以隐隐地看到外面已经蒙蒙天亮。原来自己果然在做梦。看来这个瓷枕还真是能做美梦。 除了最后的那个画面吓人了些……不过已经比前些天的噩梦好多了,那些噩梦中,那位女患者并不是好好地站在那里,而都是开膛破肚,流着满地的鲜血…… 医生抖了一下,禁止自己再继续想下去。他抬起头看看时间,才凌晨4点,索性翻了个身,继续沉沉睡去。 他全然忘记了老板的忠告。 不久,闹钟刺耳地响起,医生颓废地坐起身。阿帕契跳上床来,迫不及待地来回转着圈。医生第一件事是冲进厨房打开冰箱,看到没有胡萝卜没有草莓没有番茄土豆小黄瓜没有任何可疑的蔬菜水果之后,才松了口气。 看来果然是做梦。 带着阿帕契晨跑了一圈,回来简单的洗漱吃饭后,医生一边打领带一边下楼,楼道口两位邻居大妈正在为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二话不说就拉住医生让他评理。 耐着性子听完,两边都劝了劝,发觉他根本说什么都没用,连忙找个借口溜掉了。刚走出小区,突然狂风骤起,豆大的雨滴毫无预警地打了下来。医生一边念叨着倒霉,一路小跑到了医院。但是身上已经湿了大半。 早会后,医生分到了手术安排,意外地发现自己被安排为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的助手,也就是俗称的心脏搭桥手术,这个手术淳戈准备很久,也期待很久。可就在这么重要的时刻,淳戈竟然请了假,没有出现在会议室。 而奇怪的是,那个天天准时来医院的女患者,今天也没有来。医生并没有多想,他突然接到这个很重要的手术,需要立刻准备,给他的时间并不多。 其实医生很想婉拒,但是主任的语气不容他拒绝。医生当年在医学院是成绩第一,这个手术的流程也很清楚。只是他害怕在手术中又出现意外,所以整整一个上午都泡在医院的图书馆里,一边查资料一边模拟手术步骤。 手术安排在下午一点。医生准备充分地站在了手术台前,主刀是主任,他是第一助手。 他握着手术刀时,手还有些颤抖。担当手术的时候,他发觉重新站在这里时,并没有想象中的困难。 全身麻醉低温、体外循环、心脏停止跳动、取血管、搭桥……手术进行得非常顺利,应该说是,在手术差不多都完成之后,人工心肺停止运转,转为体内循环之前,都很顺利。但在最后缝合的时候,突然间心脏喷出大量的血液,喷得措手不及的他满脸都是。温热的血液顺着他的脸颊往下流去,医生惊慌失措中,听到心电监护仪上的心电图变成一条直线的警报声。 “啪!”本来躺在手术台上的患者,居然动了一下,然后摇摇晃晃地坐了起来。医生呆若木鸡地抬起头,发现这个患者居然就是那个他之前手术出意外的女人! 她惨白的脸上布满了怨恨,而更令他毛骨悚然的,是她的胸腔还是打开着的,几乎可以清晰地看见那已经停止跳动的心脏,不断地涌出鲜血。“是你!是你还死了我!”年轻的女人咬牙切齿地朝他怒吼着,随手扯断了身上各种的输液管,跳下手术台朝他一步一步走来。 “不是!不是!我不是故意的!”医生几乎条件反射地往后退了好几步,全身的肌肉紧绷,但是他的身后没有多少地方给他退却,没几步就碰到了墙壁。他此时根本就没有余力去思考,其实他在手术中失误是真,但这个女患者根本就没死的事情。 女人的脸慢慢地逼近,似笑非笑,看上去鬼气森森的,配上那敞开的胸腔,有着说不出的诡异。 一步,两步、三步……医生甚至都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来的血腥味。 完了!他这下死定了!医生闭紧了双眼,绝望地想。 “呼!呼!”医生从噩梦中惊醒,发现阿帕契正压在他身上,用舌头帮他洗脸。梦中血液的触感那么真实,难道是阿帕契的口水?医生大口喘着气,看着从窗帘缝中射入屋内的缕缕阳光,有种分不清楚真实还是梦境的迷惑。 梦境中的那种无助感,仍然缭绕在他的心头,让他怀着茫然的恐惧。犹如溺水的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被黑暗吞噬一般,想想喊都喊不出来。大滴大滴的汗水从额际流淌了下来,医生一手想搂着阿帕契让它不要乱动,可手心却碰到了一个冰凉的东西。 是那个瓷枕。 碧玉般的釉质在阳光下泛着诡异的光芒,从手心里透过来刺骨的冰冷,让医生心中的寒意不断涌了上来。 为何他会做这种梦?和上次手术的意外几乎相差无几,虽然那位患者的大出血制止住了,但若梦中的那个手术真的发生,患者的生命便会相当危险。可为什么会突然间大出血呢? 医生痛苦地抱着头,思考了很久,直到阿帕契忍不住上蹦下跳的时候,医生这才反应过来,他竟然为一个梦境而困扰。他忍不住掐了掐自己的脸,确实非常的疼。 这次,他应该真正的醒过来了吧? 医生不禁回头看了看他枕了一夜的瓷枕,虽然他睡得很香,但是这一晚上做梦做得非常的累。所有场景清晰的历历在目,根本不像普通的梦境,倒像是真的发生过一样。 他匆匆洗漱了一下,阿帕契已经蹲在门前摇尾巴,自觉地咬着狗绳,等医生带它去晨跑,医生正要开门,突然想起梦里自己的一举一动,手便生生定住了。 看了眼幽怨的阿帕契,虽然感到很抱歉,但他还是决定取消晨跑。吃过早饭,准备出门,医生鬼使神差地把门后的雨伞拿在手里——虽然今天天气预报上并没有说有雨。 他下了楼,楼道口那里两位邻居的大妈在争吵,场面和缘由都似曾相识,让他瞬间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恐慌得让他连打招呼都没打,低着头就避了过去。 只是巧合。也是心神不宁地想着。然而当走到小区门口时,狂风骤起,雨滴像梦境中所预示般如约而至,医生撑起伞向医院走去。 巧合!一切都是巧合!也是咬着牙说服自己。 路上的街景和平日里一样,医生撑着伞走着,渐渐觉得自己有些过于敏感了。邻居的两个大妈向来是互相看不顺眼,而现在是夏天,时不时阵雨也是平常事。 也是深吸了一口新鲜而又潮湿的空气,心情舒畅。 医院的早会照常那么无聊,医生特意在会议室内寻找了一下,发现淳戈居然真的没有来。每天准时站在走廊里等他检查的女患者,同样也没有出现。 一切都犹如梦境重演。这两样都是不能算巧合的事情,让医生心下不禁有些惶然。 “淳戈今天请假,他负责的手术今天你来接手。”主任在医生的身边停下,递给他一个厚厚的病例。 医生吓了一跳,在主任疑惑的目光中接过病例,他的手甚至都在颤抖。他呆看了病例好久,才鼓起勇气翻开——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 噩梦重演!一阵恶寒顺着他的脊梁爬了上来,医生浑身无力。他想起老板最后叮嘱的话——“只是有一点,如果你醒过来之后,千万别马上在用这枕头睡回笼觉,否则美梦变噩梦,噩梦成真。” 医生硬生生地打了一个冷战。 “啪!”他用双手狠狠地拍了一下脸颊。 他不会认输,现在是真正的现实!医生仔细查看了患者的病例,昨夜在梦境中他还记得具体是哪个地方大出血,但在检查中却看不出有什么状况。他反复地思考各种可能性,但都毫无进展。 下午的手术按照原计划进行,医生站在第一助手的位置,所有画面人物,都和昨夜梦境中的场面惊人一致。像录播的电影,一帧一帧在眼前重新播放。 手术一开始同样非常顺利,加上昨夜的梦境,医生算是重复地做了一遍。只是这次在停止人工心肺转为体内循环之前,医生阻止了主任,坚持要再仔细检查一遍。 站在他对面的主任皱了皱眉,这虽然是个很难的手术,但是一切都正常。医生几乎屏住了呼吸,一瞬不瞬地看着主任。他知道自己只是个实习医生,在手术台上,主刀的医生才是真正说了算的。 主任觉得没有问题,既然医生不愿意缝合,那他就自己来,“停止人工心肺,转为内循环。” 手术室内的其他人都同情地看着呆愣的医生,他们都知道医生上次手术的失误,自然以为这次他的坚持只是他的执念而已。医生不知道该如何阻止这一切的发生,事情继续按他的梦境发展,只不过这次缝合的人换成了主任。 针线穿过心脏瓣膜的那一刻,医生梦境中的那一幕出现了——患者的心脏突然喷出大量的血液!心电监护仪发出尖锐的警报!医生反映速度极快,他清晰记得梦中出血点在哪里,在血液刚刚喷出来之时,他一个箭步上前,就用止血钳夹住那根动脉! 手术室里一片混乱。 “转为体外循环!”主任的汗从额头流水般淌下,旁边的护士不断地替他擦。人工管道即时从患者体内引出静脉血,通过接连不断的人工心肺机,进行体外氧合,再输回患者体内。 医生抬头看了眼旁边的心电监护仪,病人心脏跳动转为一条直线,刺耳的声音与梦境重叠……一切,都和梦境中的,一模一样…… 哑舍的门被人推开,老板放下手中的书,略带讶异地看着进来的人,“怎么这么晚还来?”医生掩不住满脸的疲态,小心翼翼地把手中的锦盒放到柜台上,“手术比原计划延长了两个小时,我走出医院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手术还顺利吗?”老板微笑地问道。 医生点了点头,重重地坐了下来,浑身无力地摊在椅子里。“本来就是不简单的手术,我临时接手,手术中这些你也听不懂,反正……最后手术很成功!” “那就好。”老板像是早就知道了这个结果,脸上的笑容分毫未变。医生打开前面的锦盒,静静地看着绸布上躺着的瓷枕,沉默了半响才说道:“这瓷枕还给你吧。” “怎么?还是睡不着吗?”老板挑了挑眉。 “不,真的很感谢它,它让我做的美梦也很真实。”噩梦也同样很真实。医生的下半句没有勇气说出口。他是个医生,根本不会相信这些怪力乱神的事情,让他感到害怕。就像诅咒一样,他手术之后反复地想,若他没有贪恋美梦,那噩梦中的梦境还会在现实中发生吗? 他并不想知道这个答案。梦境就是梦境,现实就是现实,他不想在每天睡觉的时候还要努力分清自己是不是在做梦。或者说,他其实一直沉浸在一个月前的那场噩梦中,久久不能自拔。 今天手术之后,不苟言笑的主任破天荒地赞许了他,让他真的从噩梦中醒了过来。一次手术的失败,并不等于以后所有手术的失败。有其他还没有造成无法挽回的错误。这和他以前在学校念书没有什么两样,他以前也并没有因为一次考试的失败而放弃了学习。 医生暗暗握紧双拳,觉得这一个月的自己真是混蛋。 应该用于承认自己的错误,才能更好的前行。 老板并没有多问,伸手握住了医生放在柜台上的拳头,安慰地笑道:“在平坦的大路上,人虽然可以顺利地走过去,但只有在泥泞的大路上,才能留下人的脚印。” 老板的手很凉,“噩梦虽然会成真,却未必不可改变。”老板意味深长地说道。医生抬起头,看着老板眼中那深邃的黑,觉得他的笑容里像是看透了他的想法。 这时,哑舍的雕花门被人从外推开,走进一个身穿白裙的年轻女人。他的目光落在医生和老板交叠的双手上,不禁一愣。医生见了他,立刻从椅子上跳了起来,这个脸色苍白的女人,正是他上次手术差点救不回来的女患者。 女人看到医生,苍白的脸上划过一抹红润,看来已经康复了许多,声音也是温温柔柔的:“你好,今天我下午去了医院,听说你有手术,所以无论如何都想和你谈谈。” 医生尴尬地低着头,虽然迟疑,但仍坚定地道歉。“对不起,其实我早就应该很正式地向你道歉,只不过自己一直无法面对。”店内烛光一阵忽明忽暗,映得女人脸上的表情阴晴不定。老板仍站在柜台内,淡淡地笑着。 “扑哧!”女人看了看医生,又看了看老板,最后实在忍不住轻笑出声,“什么嘛!原来是这样。我说像医生这么优秀的男人,怎么可能没女朋友?原来……怪不得……怪不得每天晚上都往这家店跑……医生,再见啦!以后我不会再来打扰你了,我的身体其实早就痊愈了!” 女人摇着头说完,自顾自地走了出去,留下店内面面相觑的两人。 “她……她是什么意思?”医生一头雾水。 “她很漂亮啊,也对你有好感,所以才天天去找你做身体检查,你都没察觉到吗?”老板一语道破困扰医生许久的问题,然后又若无其事地重新坐下,拿起书看着。 “不……我对她只有她躺在手术台上,开膛破肚之后的印象……”医生想了想,认真地说道。 老板抬了抬眼皮,古怪地笑道,也不知道在说谁:“唉,真可怜。” “喂!你说谁可怜啊?对了,她走之前最后的那句话是什么意思啊?”医生一看到老板的那种笑容,就浑身不舒服。像被人算计了一样。 老板悠哉地喝着茶看着书,医生自己闹得没趣,气呼呼地走掉了。听着远去的脚步声,老板微笑地放下了书,从锦盒里把瓷枕取了出来,拿出鹿皮布精心擦拭。 “黄粱,看来这次也很成功,不光救了一个人的命,还把那家伙给点醒了。今后他肯定会成为一个很好的医生,救人无数。”老板自言自语般地说道。那瓷枕像是能听懂他的话般,碧玉般的表面越显光亮润泽。 哑舍的门又一次被推开。 “欢迎光临。”老板抬起头,扬起招牌的笑容,声音散落在这昏暗的小店。 门边,火烛依旧幽幽跳动,似是在问: 这一位客人,将会是谁? 第五章 越王剑 “欢迎光临。”老板抬起头,当看到走进来的人时,手中擦拭瓷枕的动作,停了下来。 进来的是一个年逾四十的大叔,长着一副很有轮廓的面容,高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眼镜。岁月在他的额头上刻下几道皱纹,为他增添了几分儒雅的气质。他手中拄着一根拐杖,竟是腿脚有些不便。 “馆长,好久不见。”虽然有些惊讶,但老板的脸上仍是挂着招牌般的笑容。 进来的这位,是本市新上任的博物馆馆长,老板曾经在报纸上看到过不少关于他的采访报道。 馆长借着店内昏暗的灯光,震惊地看着老板,过了许久许久,才不敢置信地喃喃道:“二十多年不见,你居然一点都没有变……” 老板脸上的笑容变得更深了。 馆长今年45岁名牌大学历史系毕业。在当地的博物馆工作了十多年,终于在今年年初的时候接任了老馆长的位置成为了博物馆的新馆长。其实馆长小时候对这种冰冷冷的古物一点兴趣都没有,但是在他十几岁的某年,遇到了一个非常特别的人,发生了一件改变他一生的大事,只好便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古董。 可是他没想到,时隔多年的再次重逢,那人的相貌却一点都没有改变,还如二十多年前那样年轻。 不过,那样是不可能的吧? 馆长初时的意外一过,自嘲地呵呵笑道:“我可能是认错人了,我有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他二十多年前和你长得很像。” 年轻的老板,仍保持着公式化的微笑,他发现馆长没有注意到他刚刚说的那句“好久不见”,索性也就当他没有说过这句话。当下顺着他的话续道:“馆长说的那人可能是家父。” 馆长双目一亮,“那令尊何在?” “家父正在国外旅行,最近可能是去了埃及,大概短时间内回不来。”年轻的老板含笑说道,坦诚而又真实,让人无从怀疑。 “哦,那还真是可惜了。”馆长惋惜地推了推鼻梁上的眼睛,“这家店是新开的吧?我以前没听说过。” 作为博物馆的馆长,他自然对城中大大小小的古董店了如指掌。虽然时至今日,古董店内很少再有出现真正价值连城的古董,但凡事没有绝对。今晚他去朋友家拜访,跑过这条商业街时,发现了这家名字古怪的古董店。 ——哑舍。 古物不能说话,他们都承载了千百年的故事,无人倾听……倒是很像那人挂在嘴边上的那句话。 “开了有一段时间了。”老板笑了笑,他开这家店至少有两三年了,但由于点名奇怪,很多人都没发现这是家古董店。能推门而入的人本来就少得可怜,更别提总是上门的熟客了。 不过他在这里开古董店也不是为了赚钱,和古董有缘的人,迟早会出现。 只是没想到今夜馆长会推开哑舍的这扇门,这让老板微微地拧起眉。馆长昂着头环顾了一下四周,对这里昏暗的光线感到不满,用着前辈对后辈教育的口吻道:“古董店怎么能晚上还开店呢?你不知道什么叫‘灯下不观色’吗?” “灯下不观色”是古董店的行规。所谓灯下不观色,说的是天黑之后古董店就要关门。在灯下看古董,由于光线不是自然光,容易鱼目混珠,收到或者卖出假货。 这也是他在看到这家古董店毫不犹豫推门而入的原因之一,而且在看到是这么年轻的老板之后,更加锁紧了眉头。 说到底,他还是觉得古董这东西,没有多年的积累,是无法摸得透的。面前这个年轻人看上去也不过是二十岁出头,怎么看都给人不可靠的感觉。 不过,当年,他认识的那个人,也就是这般年纪…… 看着灯下那熟悉的面孔,馆长恍惚了一下,顿时甩了甩头。 他对自己说:那个人是不同的,是与众不同的。 老板还是静静地笑着,他的古董店又不是卖东西的,开店关店全都凭他喜好。只不过他一向不会在同一个地方停留多年,此时看见多年不见的人突然出现在面前,面容老去,只能依稀看出当年的一点影子,却对他用陌生人的口气说话,这对他来说还是个新奇的体验。 馆长用极为挑剔的目光环视店内的器物,很自然的,第一眼就看到了柜台上老板正在擦拭的瓷枕。 “这是……越窑的青瓷枕”,馆长双目一亮,弯下腰小心翼翼地拿了起来。 胎体为灰胎,细腻坚致。釉为青釉,晶莹滋润,如玉似冰。上面有叶脉纹,入手冰凉沁手,以馆长的经验来判断,这个瓷枕的年代至少在唐朝至五代十国之间,而且从颜色看,甚至有可能是传说中的“秘色瓷”! 所谓“秘色瓷”,从前人们提到它,都沿用宋代文献,说这种瓷器是五代十国时,位于杭州的钱氏吴越国专为宫廷烧造的,臣庶不得使用。至于它的釉色,也像它的名字一样,秘而不宣,后人只能从诗文里领略它非同一般的风姿。直到八十年代,陕西扶风法门寺宝塔出土的一批秘色瓷碗碟,才让世人知晓真正的秘色瓷是何物。 而此刻在他手中的,竟是极品的越窑青瓷。 馆长只觉得喉咙有些干渴。 他并不觉得这类绝对属于国家级的古董出现在这家古董店有什么奇怪。就他对那人的了解,就算这家店内还有着更多的珍贵古董也不稀奇。 因为是那个人的店。 老板有趣地看着馆长千变万化的脸色,重新坐了下来。他从红泯小碳炉上拿下烧开的水,冲了两碗龙井茶,静静地放在各自面前。 馆长此时已经冷静了下来,沉着脸把瓷枕放了下来。他端起茶碗,闻了一下香浓的茶香,好不容易把视线从那个瓷枕上转移过来,就发现自己手中的杯子竟是斗彩铃铛杯!馆长差一点就要不顾一切把杯子翻过来看看后面的落款了。但茶水太烫,他只好哆哆嗦嗦地举高杯子,抬头向上看去。 果然!是成化年间的斗彩瓷! 天啊!他莫不是在做梦?否则怎么可能用这种只能躺在博物馆玻璃柜里供人观赏的杯子在喝茶? 馆长憋红了脸,勉强拿稳杯子,重新放在柜台上。有些茶水撒了出来,但是他却不知道烫手,他甚至都不敢四处观看,只是低头思考着。 “只不过是个杯子而已。”老板拿起自己面前的茶杯,放到嘴边惬意地吹了一下茶沫,悠然地浅呷了一口。 “不!它不只是个杯子!”馆长突然间大发脾气,横眉瞪叱道:“小子!你明白什么?这个杯子,在成型的那一瞬间,就已经凝结了那个时代的生活和精神!在它的身上,还延续着一个时代的风华和生命!它是有生命的!” 馆长的脾气一直非常好,当然,这是指他这些年来。在他年轻的时候,脾气相当暴躁。在沉浸研究古董之后,这种暴躁的脾气才慢慢沉浸下来。只是今晚踏进这个古董店不到十分钟,他忽然无法控制起自己的脾气来。 就像个火药桶,只有一点点火苗,就把他点燃了。 “是的,它们都是有生命的。”年轻的老板像是并不在意自己被人指着头怒骂一般,其实他还挺怀念馆长这暴躁的脾气,当年还真没少见识他这种当头怒骂,“很好,你能领会到这点,很好。” 馆长愣在当场,他这个年纪,已经很少有人用这种说教的语气和他说话。所以冷不丁听到,简直无法相信自己的耳朵。 尤其是从这么年轻的小子嘴里。 老板慢悠悠地喝完了杯子里的茶,用盆子倒扣在小炭炉上,熄灭了里面的炭火,“对不起,想要看古董的话,请改天吧,今天我要关店了” 馆长一点都不理会老板送客的意思,严肃地说道:“小子,你店里的这些古董,不值得放在这阴暗的地方落灰。” 老板挑了挑眉,并没有说话。他站起身,把柜台上的青瓷枕擦了擦,小心地放回了锦盒内。“他们应该在博物馆里,供世人观赏!让他们知道我们祖先的文明有多么瑰丽!”老板用着非常具有煽动性的语气鼓动着,“你应该把他们都捐给国家,这才是这些古董最终的归宿!” 老板笑了笑,还是没有说话,抱着锦盒转入内室。 馆长皱了皱眉头,语气重了三分道:“既然你不肯捐,那折合一下市值,我去申请国家和省市的文物基金,或者我自己也有一些积蓄……”馆长的话音突然低了下去,因为他这时才注意到店内古董架上摆放的各种古董。就这么一瞥,眼神还不是特别好的他,就已经看到了宋青白釉盘子和疑似明朝宣德年间的祭红盘。 馆长忽然觉得自己的心脏有点不好,不敢再多看,怕自己再受到惊吓,但是眼睛却忍不住四处瞄来瞄去。 长信宫灯昏暗的灯火下,馆长竟然连呼吸都放轻了起来。生怕因为自己呼吸大力了一点,就会吹破了这里易碎的古董。 老板这时已经把瓷枕放好了,幽幽地从屏风后转了出来,扬起笑容道:“对不起,我没兴趣,馆长请回吧。” 馆长顿时怒了!这个年轻人到底知不知道?这里的古董很多都算得上是国家级文物!文物是禁止买卖流通的,他只要鉴定一下,申报上去,就可以把他按照买卖文物罪抓起来!馆长张了张嘴,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恼怒的把后面的话咽了回去。 “我还会再来的!”馆长使劲跺了一下拐杖,腿脚不便地推门而去。 老板站在阴影里,透过窗户的缝隙,看着馆长一深一浅的脚步,许久没有移开目光。 “对了,最近几天,是不是有个拄着拐杖、戴着金丝边眼镜的大叔在你店里一直晃悠啊?”医生最近迷上了隔壁餐馆的三鲜馅饺子,每晚下班之后,都会去隔壁买两盘饺子外带,然后直接带到哑舍来吃。有个人陪着吃饭,总比一个人吃的要香。 老板挑了挑眉放下筷子,甚为意外地问道:“你见过他?这几天你来的时候,都没有碰到过他吧?”馆长这几天每日报道,所说的无外乎就是那天的那几句话而已。 医生古怪地看了他一眼,道:“那是因为他在古董店外拦住我,还很详细地问我有没有在这里买东西,还有这个店的事情。” 老板眯起了双眼,优雅地拿餐巾纸擦了擦嘴角。 医生没有察觉到老板的心情变差,口中塞了一个饺子口齿不清地继续说道:“那个大叔很古怪啊,问的问题也很奇怪,你到底从哪里认识这么奇怪的大叔的?” 老板正想着其他问题,闻言漫不经心地回答:“哦,是以前盗墓的时候认识的。” 医生差点噎住,一时分不清老板是不是在开玩笑。他连忙倒了杯茶喝了一口,然后突然间想起了什么,吞吞吐吐地问道:“那……那上次你借给我的那个瓷枕……” “当然也是出土的,否则你觉得是怎么来的呢?”老板笑了笑道。 “啪嗒!”医生手里的筷子掉在了桌上,他却没有捡起来的意思。 出、出土?那、那就是说……那瓷枕本来是给死人睡的……医生默然无语,看着剩下的半盘饺子,彻底没胃口了。 馆长拿着一个锦匣,几乎是一路小跑地回到博物馆。 博物馆内的工作人员见了都不由得会心一笑,猜得出来这位馆长怕是又弄到什么稀奇古物了。 馆长连自己的办公室都没回,直接去了文物鉴定室。他这些天一直在哑舍对面的茶馆坐着,既然那个年轻的老板不卖他东西,那他只有从客人的角度入手。 他一开始还请了很多人假装成客人去哑舍买东西,但那个老板非常奇怪,说什么都不卖。弄得他没办法,只好守株待兔。守了好几天,哑舍都没有卖出东西——这点倒也不奇怪,古董店一般都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他都想好了要长期抗战。 不过,今天终于不负众望,让他看到一个年轻的学生从哑舍里抱出来一个不大不小的锦匣,他费了不少唇舌,甚至亮出了自己博物馆馆长的身份,才把这东西从他哪里转手买了回来。 而最出乎他意料的,是那个学生说,这锦匣里的东西只花了他五十块钱。馆长付钱的时候,都有些不相信。但他不想浪费这么好的机会,甚至都没当场打开锦匣看看里面的东西,直接抱着锦匣就回博物馆了。 这时正是快下班的时候,鉴定室的人早就回办公室准备回家了。馆长仔细清洗了双手,屏住呼吸,打开了锦匣的盖子。 一道刺眼的寒光入眼,当馆长看清楚匣内的东西时,差点连呼吸都忘记了。 在华美的黄色绸布之上,静静地躺着一把青铜剑。 这把剑浑身发出炫目的青光,寒气逼人。剑身长约三十多厘米,呈暗褐色,通体包浆浑厚,锈迹不多,剑身光亮平滑,隐约可见菱形暗纹。刃部磨痕细腻,锋利无比。剑阁上面有兽面纹饰,一面镶有青金石,一面镶有绿松石。在近隔处有八个错金鸟篆体铭文:“越王勾践自作用剑。” 馆长万万没想到,锦匣内的东西,竟然会是一把越王勾践青铜剑!在若干年之前,湖北曾经出土了一把举世闻名的越王剑,出土之时,稍一用力,便能将16层白纸割破,锋利如昔。 馆长也曾近距离地观赏过那把越王剑,无论样式模样,都和他面前的这把非常相似,若不是大小有差异,他一瞬间几乎以为这是一把仿品了。 可是他知道,当年越王勾践北进中原,会天下诸侯,一时号称霸主。据《吴越春秋》和《越绝书》记载,越王勾践曾特请龙泉铸剑师欧冶子铸造了五把名贵的宝剑。七剑名分别为湛卢、纯钧、胜邪、鱼肠、巨阙,都是削铁如泥的稀世宝剑。因为五把剑其中三把长剑,两把短剑,世称“三长两短”,后来这个成语也就成了意外灾祸的代名词。 既然当年铸了五把剑,所以,谁能说就只有湖北出土的那把剑存世? 馆长只觉得浑身的血液都要沸腾了,是真是假,只要他坚定一下,就会水落石出了。 X射线照片、金相分析、荧光能谱仪衍射……馆长小心翼翼地做着各种测试,越是看着那些分析出来的精确数据,他便越是心惊——因为无论怎么分析,都证明这把剑,的的确确是两千多年前制造的! 这怎么可能? 馆长是不是相信面前精密仪器的检测结果,而不是相信这种一级国家文物,那个老板居然五十块钱就卖了! 这……开什么玩笑? 馆长拿起越王剑,伸出手去摩挲上面精美的花纹。一个不留神,手指被锋利的剑刃划破,血珠顺着泛着青光的剑刃缓缓滑下,竟也有种说不出来的美,让人移不开眼。 馆长虽然受了伤,却仍舍不得放下宝剑。这把青铜剑不知有多少年没有饮过人的鲜血了,此时此景看上去,有着说不出的诡异。 这时,他的脑海里突然想起之前那个学生的话:“老板给我这东西时,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不能让它沾上人血。” 馆长显示嗤之以鼻,突然间又变得非常气愤。 青铜剑的收藏保养何其复杂,那个老板居然就只叮嘱了这一句! 独自在鉴定室欣赏了许久,看着墙上的时钟已经指向了九点,馆长就算是在舍不得,也不得不将这把越王剑重新收回锦匣。在鉴定室隔壁,就有一间暂时的文物存放室。 馆长慎重地把这个锦匣放进了保险柜,一边在心里盘算着,等明天,他要请几个专家再来鉴定鉴定,等一切确认了之后,再向媒体公布这个消息。 一定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也肯定会有多方质疑的声音。湖北的那把越王剑没有人会怀疑真假,是因为它是确确实实地出土文物,而他得来的这把剑……这把剑的来历,他可要先好好地想一想该怎么说。 馆长知道那个人的古董店是绝对不能暴露的,虽然现在是他的儿子在看店,本人远在埃及。但若激怒了他,弄不好他会直接关店走人,那时候那满店的珍稀古董,就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现世了。馆长关好鉴定室的门,本该直接回家的他,忍不住方向一转,朝博物馆的展厅走去。 此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博物馆五点就关门了,工作人员五点半也都全部下班回家了,留在博物馆里的只有保安人员。可就算是值夜的保安,现在也不似以前那样会拿着手电筒每层每层地巡查,因为安置在博物馆各个角落里的高科技摄像头会忠实地记录下一切,保安只需要坐在监控室,时刻注意监控画面即可。 而这个博物馆采用的,均是国内最先进的技术,每个文物存放的钢化玻璃展台里,还都装配上自动感应灯,本来玻璃展台内都是微弱的灯光,只要有人朝展台靠近,就会自动亮起来。 馆长沿着参观的路线,慢慢地一边走一边思考着。随着他的走动,他身边的玻璃展台一个接一个地亮起来,又随着他的离去,一个接一个暗了下去。 在漆黑空旷的博物馆中,死一般的寂静,馆长只能听见自己的拐杖敲击在大理石地面的哒哒声。 换了任何一个人,恐怕都不喜欢孤身在夜晚的博物馆呆着,但是对于馆长来说,这是他最享受的一刻。 博物馆很大,馆长却对每个展厅每个展品都了如指掌,他用慈爱的目光看着玻璃展台内的一个个文物,像是看着自己的孩子。等他从一楼走到二楼瓷器展厅时,他的心里已经想好了如何对外宣布那把越王剑的来历,满腔心思更是转到哑舍的那些古董身上,想着怎么一个个把它们全弄到博物馆,甚至都开始考虑那个宋青白釉瓷盘摆放在哪里了。 馆长的心愿很大,从迷上古董的那天起,他就如饥似渴地手机这些凝聚着前人文化生命的古董。他自己喜欢,更想让别人也喜欢。 所以每每看到残破的古董时,都会心痛不已。 如今这些古董,真是碎了一个,就少了一个了。 馆长在瓷器展厅中央的一个元青花瓷罐面前停了下来,这个瓷罐体积很大,甚至能装得下一个五六岁的孩童,能完整地保存下来已是不易,虽然在罐口有一个明显的缺口,但仍不减损它昂贵的价值。要知现在存世的元青花只有四百余件,如此大的瓷罐,更是少见。 这个瓷罐,就是当年,他和那个人相遇时得到的……如此的美丽,就算当日在那个墓中,他为了保住瓷罐中了古墓中的机关,右腿从此行走不便,也没有一丝遗憾。 想到这,馆长忍不住伸手去碰触那在灯光下犹若白玉的瓷釉,但左手却率先碰到了一层玻璃。 他回过神,这才知道自己又忘了这个瓷罐已经不是摆在他的家里,而是被玻璃罩隔离,摆放在博物馆之中。 馆长一阵失落,不过又立即整理好心情。这些古董放在博物馆中,虽然不能直接把玩,但却得到了最好的保护盒修整。而不是像哑舍那样,不负责任地堆放在那里,随随便便地拿来用,真是暴殄天物。 所以,他做的才是最正确的事。 馆长笑了起来,在玻璃罩上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不由得想起,若干年后,这些古董仍好好地摆放在博物馆中人人观赏,而他却早已化成一堆白骨…… 但,这样似乎也不错。 馆长发了半响的呆,才收回按在玻璃罩上的手。手指上一阵刺痛传来,他这时才发现,手上被越王剑划破的伤口,血一直都没有止住,左手上早就蹭得全是血迹,还在玻璃罩上留下了一个血淋淋的血手印,在夜里看起来非常的瘆人。 馆长连忙把拐杖靠在墙边,掏出手绢,却没有管左手的伤口,反而仔细地擦拭着玻璃罩上的血手印。他边擦边笑着想,若这个手印他不擦掉,留到明天早上,估计能把博物馆的工作人员都吓傻。他们编的那个什么博物馆七大怪谈,估计就要变成八大怪谈了。 馆长心情不错地想着,却意外地发现玻璃罩上的血手印,怎么擦都擦不掉。他皱起眉,扶了扶眼镜,凑近了些观察。等他看清之后,震惊地睁大双眼。 因为那血手印,居然是出现在玻璃罩的内部!血液甚至还未干涸,在玻璃罩内的灯光照射下,诡异地、慢慢地沿着玻璃向下流淌。 这怎么可能! 馆长吓得倒退了一步,玻璃展台的灯因为他的离去而暗了下来,但那个血手印却仍清晰可见,这绝不是他的幻觉。 “嗞啦——” 就在他惊魂未定的时候,突然从楼下传来一个刺耳的声音。这个声音虽然很轻,但在空旷寂静的博物馆中,却清晰可闻。 像是利器划在地面上的声音。 馆长被吓得几乎心脏都要跳了出来,他慌忙掏出手机,却发现没有任何信号。 博物馆里的手机信号总是时有时无,有人说是古物自身所带的电磁效应,也有人说是博物馆自身的保全设备造成的。 但偏偏此时没有信号,馆长低声咒骂了一声。 一楼那古怪的声音,有开始响了起来。这次声音却拖得很长,由远及近,就像……就像什么人拖着一把剑,在地面上慢慢地行走一样。 馆长伸手按响了墙壁上的紧急呼叫按钮,却没有任何反应。 怎么搞的?馆长知道这个按钮在博物馆各处都有,只要一按整个博物馆就应该响起警报声,但这个紧急按钮从建馆以来却从没用过。难道是年久失修坏掉了? 馆长本不应该如此心慌,但刚刚的血手印居然诡异地印到了玻璃罩内,让他已经惊慌失措。再加上楼下那个古怪的声音,馆长终于无法保持正常的判断力。听声音,像是一把青铜剑!难道……难道是他刚刚放入锦匣的越王剑? 可是他明明已经把它放到保险柜里了,那保险柜的密码,也只有他知道。而一把剑,又怎么可能会自己打开保险柜走出来?不过他却不敢冲过去看个究竟,这声音听上去就不怀好意。 不对劲,一切都透着不对劲!这种时候,监控室的保安应该早就从出来了,可此时博物馆里依然静悄悄,看不见任何人影。 当务之急,应该是去监控室看监控屏幕才对。 馆长伸手去摸拐杖,却摸了个空。这时那古怪的声音已经沿着中央大厅的楼梯,一下一下地上了二楼。 “咣当、咣当……” 馆长也来不及在黑暗中摸索拐杖,踉踉跄跄地扶着墙走了出去。从这个展厅出去到电梯,根本不用走上一个分钟,可是在黑暗中走了一阵,一路上,感应灯纷纷亮起,又纷纷熄灭。跑了许久的馆长发现,他居然没有找到电梯的按钮,而是又来到了一个展厅。 馆长以为自己走得太快,走到了下一个玉器展厅,可是当他刚想回头去找电梯,眼角的余光瞥到展厅里的器物时,猛地震了一下。 他面前的展厅,居然还是瓷器展厅!展厅中央,那个元青花瓷罐的玻璃罩上,血手印清晰可见。 馆长张了张嘴,干涸的喉咙发不出任何声音。 “嗞啦——” 那个声音,已经顺利上了二楼,只是停顿了一下,像是在判断他的方位,便准确地朝他而来。 馆长呆了片刻,便咬着牙继续朝前走去。一切都是幻觉!他这么对自己说。 可是当他走过元青花瓷罐时,看到地上自己刚刚没有来得及捡起的拐杖,却没敢走过去捡。 “嗞啦——” 背后的那个声音,好像,又近了少许。 馆长的后背渗出了冷汗,本来封闭的博物馆里凭空起了一阵阴风,吹得他背后凉气直冒,本来行走不便的腿脚反而走得更快了。 这次馆长是摸着墙前进的,却并没有摸到意料之中的电梯门,反而又冲进了一个展厅。 元青花瓷罐在幽幽的光芒下,依然静静地立在那里。 “嗞啦——” 馆长惊呆了,随后像发了疯似的继续朝前走去。这怎么可能?就算博物馆是圆形的,但这一层有四个展厅,他也不可能每次进入的都是瓷器展厅啊! “嗞啦——” 背后那个阴魂不散的声音像是催命的符咒,让馆长惊悚不已。他无处躲藏,只能死命地拖着右腿往前走着。然后不久,他又一次站在了元青花瓷罐的面前。 馆长大脑一片空白。 “嗞啦——” 这一次,这个声音是在他身后不远处响起的馆长反射性地转过身,身后只有一片黑暗。他想迈出一步,却根本没有任何力量,最后只能僵直地站在原地,全身上下,只有眼珠还能移动。他真想把眼睛闭上,但双眼却违背了他的意识,睁的大大的。 周围玻璃展台上的文物,在荧荧的微光之下,更像是摆放在祭台上的供品。 馆长心里一突,从来没有过的惊悚感觉从心底袭来。他分明遇到的是“鬼打墙”,可是为什么会在这里遇到?这里是博物馆吗?根本就像是一座坟墓。 “嗞啦——” 声音从展厅门口处的玻璃展台像是有了感应,忽然亮了起来。然后一个接一个,亮起来,又在暗了下去。就像,真的有什么人,走了进来一般。可是馆长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随后他倒抽了一口凉气——之间大理石地面上。一把青铜剑从黑暗中赫然出现,寒光刺眼。 馆长大口大口地喘着气,紧紧地盯着这把剑。它就像是被人握着一般,凭空立在那里,剑尖拖到了地上,不紧不慢地朝他而来。而在那单薄锋利的剑身上,不断地有鲜血流淌下来,在大理石地面上留下一条深红色的血迹。 馆长的脑海里突然响起那个年轻学生的话:“老板卖给我这东西时,说的唯一一句话就是,不能让它沾上人血。” 突然间剑身寒光大盛,馆长只觉得一股罡气扑面而来,把他压得几乎要跪坐在地,同时四周传来一声脆响。 馆长脸色大变,他当然知道这个声音意味着什么。 ——这是玻璃罩碎裂的声音。 博物馆的玻璃选用的是最先进的材料,连子弹都可能不会击穿,此时却像是同时遭到什么重物的击打,瞬间全部碎裂。但由于良好的韧性,所有玻璃罩都变成了雪花磨砂状,并没有跌落。可由于碎成这样,却更让人看不清楚玻璃罩内部的情况。 馆长先是手足无措地看着四周变得白茫茫的玻璃罩,继而大惊失色。连高强化玻璃都变成了这样,那里面的瓷器呢? 馆长咬着牙,费力地举起手,朝身旁元青花瓷罐的玻璃罩碰去。 就像一个幻象被打破一般,玻璃罩在馆长的指尖瞬间崩裂,千万个碎片叫嚣着欢跳着洒落在大理石地面上,发出一阵极其美妙的撞击声。 在这曲歌颂自由的乐章中,元青花瓷罐洁白圆润的身躯,静静地重新暴露在空气中。 馆长倒抽一口凉气,随即安心地长舒一口气。尽管玻璃罩碎得惨烈,但里面的元青花瓷罐却分毫未损。 他看着元青花瓷罐在灯光照射下散发着诱人的光芒,忍不住伸手触碰过去。当再一次感受到指尖那熟悉的触感,馆长忍不住忘却了身处何境,竟笑着闭上了眼睛。 “嗞啦——” 那个声音再一次响起,馆长猛然间睁开双眼,竟发现自己的手摸着的并不是元青花瓷罐,而是越王剑的剑柄! 馆长恍惚了一下,随即赶到自己的身体轻了许多,整个人竟飘了起来。 他愕然地朝下看去,却发现自己的身体仍好好地站在那里。旁边就是元青花瓷罐,而面前就是那柄诡异的越王剑。 难道是灵魂出窍? 自己在做什么?馆长发觉他已经没有力量去控制自己的身体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他浑浑噩噩地想着,混乱的大脑已经无法再思考什么,因为他清楚地看到自己的身体拿起那把越王剑,调转剑身,竟一刻都不停留地往自己的脖子上抹去! 动作很慢,但却非常坚定。 这一切其实是馆长在高处看到的,那种不现实感,让他以为自己是在做梦,但在他的内心深处,居然清醒地知道这一切……都是真的! 他不顾一切地想要重新冲进自己的身体,努力了数次之后,左手伤口的刺痛感首先回来了,让他心下一喜,竟然成功了。 可是他一睁开眼,看到的就是泛着寒光的利刃!而他的右手还未完全归他控制,眼看着,这锋利的剑刃就要划破他的喉咙—— 就在馆长几乎要绝望的时候,从黑暗中伸出一只修长洁白的手,轻巧地用食指和中指夹住了越王剑薄薄的剑身。 馆长终于在这时夺回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权,满身大汗地跌坐在地,不停地喘着粗气。 “我就知道,出了问题。”听不出喜怒的声音,淡淡地从黑暗中传出。 馆长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水,他手中的越王剑被来人夺了过去,但他却没有半分想要拿回来的念头。 笑话,自己杀死自己的经历,他可不想要有第二次。 馆长平缓了一下呼吸,这才抬头朝来人看去。虽然想要谢谢对方的救命之恩,但更多的是想问他究竟怎么走进夜晚已经封闭的博物馆。可是他这一抬头,却生生地愣住了。 来人正低着头捧着剑仔仔细细地看着,在展厅内阴暗微弱的灯光下,馆长只能看清楚对方半边脸。 “你……是你……你……不是在埃及吗?”馆长结结巴巴地问道,他一开口,才发现他的嗓子已经沙哑得不成样子。 来人微掀眼帘,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而更加仔细地看着手中的越王剑,像是及其不放心这把剑有何损伤一般。 馆长此时已经完全镇定了下来,这才发现站在他面前手持越王剑的男子,出奇年轻,根本不可能是他认识的那个人。 原来是哑舍的那个老板。 馆长松了口气,想重新站起来,却发现自己因为吓得腿软,一时还没有力气站起来。馆长也没出声求助,他不想再这个年轻人面前示弱。 坐着就坐着吧,也可以多休息一下。这次虽然异常凶险,但他已经和古董打了多年交道,知道有些事情,是连科学也解释不了的,他也不求这辈子都能弄明白。所以当对方沉默之后,他也知趣地没有追问。见老板没有说话的意思,馆长索性盘膝而坐,打算闭目养神。他最近和一个道士学了几招养气的功法,本意是年纪大了想要修生养性,没想到最先用上的居然是压惊。 “这把越王剑,本事勾践防身之用。”馆长刚闭上眼睛,突然听到这年轻的老板兀自开口说道。 馆长没想到他会主动说话,诧异地睁开眼睛,抬头朝他看去。只见年轻的老板正摆弄着那把诡异的越王剑,来回翻看着。剑锋偶尔反射的光芒,照在他的脸上,更增添了肃杀之气。 “其实越王防身的利剑,本就没有多少机会能用到。”老板抬眼朝馆长看去,他的眼神本来十分冰冷,但是在瞄到身旁的那个元青花瓷罐时,多年前的回忆涌上心头,目光不由得转为柔和。 馆长点了点头,在春秋战国时期,王侯的剑某种程度上,更多的是象征意义。例如象征着霸权,号令天下;或者象征着身份,赏赐属下。若一个王侯身上防身的利剑需要派上用场,那不是他的护卫保护不周,便是…… “难道这把剑,是越王自刎时候用的?”馆长忍不住接话道。结合刚刚那种差点横剑自刎的情况,让他不得不这么想。不过他立刻又摇了摇头道:“不对,勾践不是自杀死的。” 老板勾起唇角微微一笑道:“勾践当然不是,但文种是。” 馆长一愣,脑袋里的资料立刻就往外蹦。 文种,春秋末期著名的谋略家。越王勾践的谋臣,和范蠡一起为勾践最终打败吴王夫差立下赫赫功劳。灭吴后,自觉功高,范蠡曾潜人致书文种,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子何不去?”文种未能听从,不久果被勾践赐剑自杀。 赐剑自杀……赐剑自杀!馆长脱口而出道:“难不成,这就是当年的那把剑?” 老板高深莫测地眯起了眼睛,并没有直接回答他的问话。“你也说过,每个古董都有自己的生命,这点没错。其实我并不是手握着这些古董不放,只是哑舍里的这些古董,它们个个都是有灵魂的。” 馆长扶着墙站了起来,默默地听着。 “你不也说过,古董都是有生命的吗?”老板扬高了眉,略略提高了音调。 馆长苦笑,他说这话的时候,可并没想到这东西真能有生命啊! 老板淡淡道:“当然,我知道我们两个说的话的意思根本不同,古董虽然只是器物,但是存在了成百上千年,每件东西,都凝聚着工匠的心血,使用者的感情。它们有的虽然没有思想,但很多都已经有了执念或者愿望,就像这把越王剑。它的愿望,就是守护每一世的主人。凡是被它刺伤的人,必定会惨死。某种程度来说,这算是个诅咒吧。” 馆长张了张嘴,却不知道说什么。难道,那个年轻的学生,就是越王剑这一世的主人吗?但是他又是怎么认出来的?凭什么确认的? 老板知道馆长的疑问,但他却觉得没有必要解释那么多。他话锋一转,道:“我也知道对于没有思想的古董来说,博物馆大抵是它们最终的归宿,但是没有完成执念或者愿望的古董,简简单单地放在博物馆内,会非常的危险。谁也不知道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尤其是两件相冲的器物摆在不合适的方位时,更会如此。记住,有些东西不仅仅需要玻璃罩的保护,更需要双手的呵护。所以,这把剑,我拿回去了。” 馆长垂头丧气,不管老板说的是真是假,他知道经过今天晚上这件事,他以后想从哑舍弄点东西出来,都要深思再深思了。 老板轻叹了一口气,再也没有多说什么。他店里的古董,都是这类带有执念的古董。例如那面汉朝的古镜,就是为了让他主人能和相爱的女子见面,默默地在盒子里躺了两千年。虽然最终碎去,但还是让有情人相识相见,完成率心愿。至于那条香妃的手链,知道现在还没有完成它的愿望。而那根燃烧了数百年的香烛,如今仍悄悄地流着烛泪…… 当然,当这些古董们,完成它们的愿望时,若还保留着它们完整的形态,他自然会捐赠给博物馆。事实上,这些年来,他已经匿名捐赠过很多件了。 只是这些,老板自认为不需要向谁解释,他从来都是率性而为,今晚和这人说了这么多话,也是看在以前的情面上,已经是极为难得的了。 馆长见老板转身就要走,忽然间感到不安,急忙问道:“这把剑你拿走可以,但以后呢?以后这把剑还会不会……”他想问还会不会来取他的性命,但这话实在是太过荒唐,饶是馆长活了这么多年见过这么多世面,仍是没能厚着脸皮问出口。 在他迟疑之间,老板已经转身打算离去,后背衣服上盘踞的红龙忽然出现在馆长的视线内,晃得他一怔。 多年前的那人,身上也有着这一条深红色的龙。 馆长的脑袋嗡的一声,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想起他那日推开哑舍门时,那人好像笑着说了一句话。 到底说了什么?他怎么想不起来了? 红龙渐渐地朝黑暗中隐去,张牙舞爪,就像是活的一般。此时,黑暗中传来了一声轻笑:“放心,这把越王剑,是有剑鞘的。” 馆长自然不知如果这把越王剑重新回到剑鞘内,将会又有几百年沉睡的日子。 他只知道,他想起来了。 那天,在他推开沉重的雕花门之后,那人愣了片刻之后,笑着对她说的那句话,是“好久不见”…… 馆长在黑暗中站了许久许久,终于有力气挪动自己的身体,找到了在角落里的拐杖。 等他再次抬起头时,却发现展厅内没有碎掉的玻璃罩,没有元青花瓷罐玻璃罩上的血手印,也没有大理石地面上的血迹,甚至连鉴定室的保险柜内,那个装着越王剑的锦匣都没有了。 馆长还不死心,走进监控室,却见值班的保安一反常态地昏睡不醒。他也不着急把他们叫醒,单独把今夜的监控录像调了出来,却发现根本没有他经历的事情录下来。 没有血手印,没有越王剑,更没有凭空出现的老板。 在整个没有声音的画面上,只有他一个人疯疯癫癫地演着默剧。 可是馆长却知道,这一切都是真正发生了的。 因为他的左手,那没有处理过的伤口,仍然在缓缓向外渗着血…… 第六章 山海经 “听说这里是古董店,不知道这里收不收东西呢?” 方秋推开那扇比她想象中更沉重的雕花大门,还一会儿才适应了那阴暗的光线,跳动的烛火,散发着古典气息的柜台内坐着一个年轻的男人。 他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相貌平凡,右肩上绣着一个栩栩如生的深红龙头,炯炯有神的龙目好像还随着她的走动而缓缓移动。 “收到。”年轻的老板放下手中的书,抬起头来冲她微笑。 她的心脏猛地跳动了一下,发觉这老板笑起来,就像是换了个人,浑身散发出一种神秘的气质。 方秋赶紧低下头避开他的视线,走过去把怀里的报纸放在了柜台上。 “这些是我搬家的时候从旧箱子里翻到的,不知道有没有什么价值。我觉得放在家里不太好,直接扔掉又觉得太可惜……呃,老板你先看看吧。”方秋一边说着,一边把报纸打开,露出了里面零零散散的一些竹片。 她正要把报纸全部展开时,却感觉到老板呼吸一滞,竟忽然按住了她的手。方秋吓了一跳,一抬头发现对方根本没看她一眼,只是死死地盯着报纸里的竹片。 方秋挣开老板的手,看着他小心翼翼地把报纸一点点剪开,忽然会想到刚刚接触到的对方的手非常冰凉,不似正常人的体温。 “这些竹简,你多少钱肯卖?”老板仔细端详报纸里静静躺着的那些竹片,淡淡地问。 方秋一愣,她本不指望这些破竹片能卖多少钱,她更想知道这些竹简到底是什么来历。 “这些竹简写的是什么?”她问完不禁一笑,这竹简上的文字是篆体,普通人又怎能一眼就认出来呢? 可是年轻的老板很快就给了她答案:“这上面写着的是,看内容应该是的《海内北经》。” 方秋微微有些失望,她还以为这上面会写着武林秘籍、宝藏地点什么呢!原来只是一本流传已久的古书简。 “喏,老板你开个价吧,我收拾的时候不小心弄断了三根,剩下的那些估计也不全,只是零散的……” 方秋还想继续说下去,便从老板口中听到了一个大大超出她预计的数字。惊得她倒抽了一口凉气,这数字对于还是学生的她来说,简直无法想象。 “怎么样?可以吗?”老板抬起了头,第一次认真地把目光落到她身上。 方秋来之前原本是准备好讲讲价的,但一想到那个天文数字,便很没骨气地点了点头,生怕对方后悔。这些本来是家里的垃圾啊!若不是她坚持要拿来,早就被母亲丢掉了! 还没回过神,方秋便发现这个年轻的老板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一个黑漆漆的陶罐,往柜台上一倒,哗啦啦倒出好多捆紧紧捆着的百元大钞。方秋的眼珠子都快突出来了,哪里有人这么随便就把巨款放在店里的啊! “放心,这些钱都是现在流通的,我以前店里放的都是金锭,不过即使给你金锭,你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老板把柜台上的钱往方秋的方向一推,便转而低头研究那些竹简去了。 方秋无语了半响,伸手确定了一下这些钱都是真钞,不由得更加紧张起来,难道她就这么抱着巨款一路走回家? 老板见她呆了好久,抬起头,疑惑地看着她问道:“还有什么事吗?” 方秋干咳了一声,试探地问道:“能不能……给我一个塑料袋?”不然这么多钱她要怎么拿着走! “哈喽!我来啦!我今天路过汤包店时,发现新推出了一种灌汤包,就买来试试看!咦?人呢?人呢?”医生提着两盒热乎乎的灌汤包,意外地没在柜台后发现老板的身影。 他不以为意地把饭盒往柜台上一放,摞在一起的饭盒掉下来一个,压倒包着竹片的报纸上,顿时听到“咔嚓”一声细微的脆响。 “你在做什么?”阴森森的声音从屏风后传来,话音未落,老板便一阵风似的出现在柜台后,面色不善地看着压在报纸上的饭盒。 医生背后一凉,急忙道歉:“我以为只是报纸而已,没想到里面还有东西,这、这……多少钱?我赔你!”医生双手合十,咬着牙道。若是他知道这堆竹简的真实价格,非要吐血不可,他卖身几年都还不清。 老板把饭盒小心翼翼地移开,发现竹简断了一根。无奈叹口气,其实也怪他没及时把竹简收好脱了水的竹简无比脆弱,每根竹简止有一厘米宽,长二十多厘米,质地已经软若面条,根本不能整根提起。所以他转到内室去找个盒子准备装起来,没想到就离开这么一会儿,这家伙便来了。 老板凤目一眯,随后又无奈地叹了口气,“罢了,断就断了,这是它的命。”他一生见过破碎毁掉的古董无数,若是每个都斤斤计较,那他也不用再想其他事情了。毕竟医生也是无心之举,他再生气也没用。 医生松了口气,他了解老板的脾气,既然说无所谓,那必然就是无所谓,可他终究弄断了人家一根竹简,心里总有些内疚,医生开始想着如何补救,他小心地看着那根竹简,问道:“这个应该可以粘起来的吧?对了,这上面都写的什么?” 老板凑过去看了一眼,缓缓念道:“环狗,兽首人身。一曰蝟状如狗,黄色。这是的《海内北经》。” “兽首人身?那岂不是个怪物?科学上不成立啊!”医生皱着眉,幻想狗脑袋长在人身体上的模样,随即耸耸肩道:“反正只是个传说而已,见怪不怪了。” 老板正想说些什么,却突然住了口,双目紧盯医生背后。 医生被看得莫名其妙,刚想回头看一眼,却被老板一把抓住手腕往店走廊奔去。医生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跑了起来,他从未见老板这样焦急,就像……就像身后有什么东西追着他们一样。 医生的脑海刚闪过这个念头,便听到了身后沉重的脚步声。 还真有人在!可刚才明明没人进来!古董店走廊里没有任何光源,医生忍不住拿出手机当手电筒,往后一照,回头看了一眼,然后脑袋嗡地一声,变成了空白。 虽然仓促之下没有看得太清楚,但那模糊的影子确实是人的身体加一张恶狗般可怕的脸孔! 狗头人身!环狗!这怪物居然真的存在!而且居然就在他们的身后!医生顿时觉得脚下发软。 “别晕倒,否则我可背不动你。”老板淡淡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说起来,这事还得要怪你。” 医生听到老板的声音里没有多少情绪的起伏,反而安心了下来:“难道……是我弄断的那根竹简?” “是的,我早就看出这些竹简有古怪,不过没想到竟然是的初稿,而且每根写着怪兽名称的竹简内,都封印了一种怪兽。幸亏你没有弄断写着地点的竹简,否则你被瞬移到昆仑、青丘国之类的地方,就再也回不来了。”老板淡淡地解释道。 医生被吓得不敢吱声,心里想着老板该不会其实巴不得他被瞬移走吧? 这是他才发觉古董店后的走廊居然狭长得出乎意料,两人跑了这么久都没看到尽头,又过了一会儿后,老板才停在一个房间门口,推开门带着医生走了进去。 医生松了口气,刚想把房间的门关严,却被老板阻止了,只留下一条门缝。 “站在墙角,别乱动,否则出了什么意外我可不救你。”老板冷冷地吩咐道,“还有,最好把眼睛也闭上。” 医生赶紧照他的话去做,紧紧贴着墙角站着,却舍不得闭上眼睛,反而四处张望。他这才发觉这房间并不大,和上次他发现人鱼烛的房间很想,但这个房间里什么都没有,也并没有什么奇特之处。耳朵里听着走廊上的脚步声渐渐逼近,医生看着老板站在房间中央什么都不做,饶是他对老板充满信心,也不禁紧张起来。 “啪!”房门被一只长满毛的手狠狠拍开,一个黑乎乎的影子出现在门口,毫不犹豫地踏进了屋内。医生目测它的高度足有两米,体型更是健壮的可怕。他紧张地屏住了呼吸,心里开始想着装死会不会有效果。 “叮……”一声缥缈的铃铛声忽然响起,他们站立的地面,突然间整片都随着铃声亮了起来。 医生这才发现,他们所在房间的地面竟是用一整块完整的玻璃做成的,玻璃下面,是一大片看起来非常古老的砖石。而发光的正是这些砖石上刻着的稀奇古怪的符号和画像,竟不知道是什么颜料制成的,在黑暗中发出莹绿色的光芒。 医生这是也看清了环狗的样子,它的身体与其说是人身,不如说更像是长满毛的大猩猩,脑袋长得很像一只狼狗的头,一双泛着绿光的眼睛正恶狠狠地瞪着矗立在屋中央的老板。 “叮……”铃铛声再次响起,玻璃下的砖石突然光芒盛大,瞬间照得整个房间如同白昼一般。 医生不知道为何那些砖石居然能发出那么强烈的光,作为医生,他知道这些光的亮度已经开始威胁到了他的视力了,当下也顾不得看个明白,赶紧闭上双眼。只感到一阵白光过后,再次睁开眼睛时,玻璃下方的砖石又发出荧绿的光,正慢慢地灭了下去。 老板还是站在那里,那可怕的环狗已经不见了。 “这……这是怎么回事?”医生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嗓音沙哑得可怕。 “没事了,这房间底下的砖石,是上古一处祭坛的遗迹。每块砖石都封印着一个上古怪物,也就是说这些砖石都有着封印的能力。本来也不抱什么希望,幸亏环狗被封印了几千年,已经没有什么法力了。”老板说完,便头也不回地朝外面走去。 此时他们脚下的砖石已经完全灭了下去,屋内一片漆黑,医生也来不及确认环狗是不是变成了这些砖石之一,但一想到他脚底下砖石之多,封印着的怪物之多,一刻也不敢呆,连忙追着老板走了出去。 可是医生没有发觉,就在他刚刚站立的地方,有一块砖石并没有完全暗下去,随着他的步伐,那点光芒,竟透过了那层厚厚的玻璃,像一只萤火虫般追着医生的背影而去,最后落在了他的肩膀上。 老板若有所觉,回头看了一眼,那点光芒却立即躲到医生身后,老板并没有发现任何异样。 看着老板的背影,医生不禁小声地自言自语。虽然那片上古遗迹帮了老板的大忙,但他居然这么轻松就把几千年的怪物给封印了,到底谁才是怪物啊?不过,那环狗长得也太可怕了点吧,一点都不美型,若是长着一张哈士奇的脸……医生抖了抖,觉得那会很搞笑…… 像是能听懂医生的话,医生背后那点光芒闪烁了一下。 老板走得很快,等医生绕过玉屏风重新回到店里时发现老板正面色凝重地看着柜台上的竹简。医生这才想起来,断掉的竹简不止他弄断的一支。 “三青鸟、吉量马、穷奇……”老板喃喃自语着,“这三根竹简都是那个女生刚刚弄断的,看来有的忙了。” 医生掏出手机搜索,一下子就搜出了这三种怪物,“哦哦!三青鸟是长着三只脚的小青鸟,吉量马就是拥有火红颈鬣金黄眼睛的白马,都很温和的。不过那个穷奇……哇靠!长得那么凶猛!是长着翅膀吃人的老虎?如果在这个在城市里出现,肯定会上大新闻啊!” 老板却摇头道:“不一定,穷奇能听懂人言,而且被封印了数千年,也许在外形上有所变化,力量也会有所削弱。” 就在他们讨论的同时,方秋正小心翼翼地抱着一塑料袋的钱往家走。家门口突然传来一声微弱的叫声,一只白绒绒可爱至极的小白猫摇摇晃晃地走出来。 方秋不禁停下了脚步。 穷奇举起自己瘦弱的爪子,想在这个擅自把它抱起来的女人身上留下些印记。可是它悲哀地发现,自己被封印了数千年,几乎被舜帝取走了所有力量,现在的他,只是一只无害的幼兽。 “嗷呜——”靠!连它本来威武有力的叫声居然都和猫咪一样微弱! 但穷奇郁闷地发现这个女人竟对它的叫声异常欢喜,不顾它的强烈反对把它抱进了屋。 喵喵喵——它不要啊!它好不容易才从那么高的窗户里翻出来的!这女人别想再囚禁它! 而且,这女人和千年前侍奉在舜帝身边的那名女巫长得一模一样,难不成这么多年,她一直没死? 穷奇想到当年被捉弄的下场,更是扭动着身子想要逃开,可是它的力量在几千年中早就被耗干了,根本没办法逃离。 不过……穷奇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它被这女巫抱在怀里,一股醺然的味道直冲鼻腔。 它好像……有几千年都没有喝过人血了……好饿啊……好想喝啊…… 穷奇在方秋怀里蹭了蹭,怎么肯放弃这么好的机会,转了个头吭哧一口便咬住了她的手腕。 牙齿接触到那血的瞬间,穷奇立刻为之一振。 嗯……好新鲜好美味啊…… 穷奇一边先把尖牙挪开,一边偷瞄这女巫是否会袭击它,却发现她一直纵容地笑着看它,并加快脚步走进屋内,这才把它放下来,又递给它一小碟清水。 “嗷呜……”呜……它不要喝水,它要喝血!它刚刚只是舔了一口而已! 碟子往前放了放,穷奇却一直盯着推碟子的那只还在流血的手腕。 “嗷呜……”让它再舔一口吧!它好饿啊! 碟子又往前放了放,穷奇却看都没有看一眼。它伸长了头,近一点,再近一点,似乎都能闻到那有人血液的香味了…… 啪!穷奇感到自己的脑袋被那只手按到了清水里,大有不喝就不让它抬头的架势。 呜……不要按得那么低嘛!她不知道它的鼻子和嘴离得很近吗?呜呜呜%它要变成第一只被淹死的穷奇了!快来人,救命啊!呜……它现在宁愿回到被封印的竹简里啊! 这个阴险的女巫!她是在报复刚刚自己被咬了吧? 同一时间,医生拎着一个鸟笼和一袋垃圾从哑舍走了出来,经过角落的垃圾堆时,他把那袋垃圾扔了进去。一直潜伏在他背后的那点绿幽光赶紧附在了塑料袋上。直到周围又重新静下来后,那点荧光才再次飘起来。在飘过一个被丢弃的宠物杂志时,照亮了杂志封面上的一直威猛的哈士奇,它正表情严肃地趴在地上。 那点荧光在杂志旁边转来转去,像是在研究这只哈士奇犬到底长什么样子。然后在一阵绿光大作之后,从小巷里走出来一直漂亮凶猛的哈士奇,两眼的绿光隐隐若现。 哈士奇嘴里叼着那张原来包着山海经的报纸,低头嗅了嗅,记住了这个味道,然后辨认好方向,快步而去…… 穷奇脸臭臭地被按在沙发上,浑身的毛都湿乎乎的,本来很小的身体就只剩下骨头架子,越发显得可怜。 被差点淹死在浅浅的碟子里之后,它被带到一个更深的水盆里,这女巫用热水把它泡了一会儿,并且用什么可以起泡沫的东西洗遍了它全身。现在正一手用毛巾擦干它,一手举着一个可以发出巨大噪音和热风的法宝对着它使劲吹。 呵!这女巫,经过了这么几千年,竟然连法宝都升级了!难道特意等它封印解除后,才用尽各种方法把它折磨死吗? 穷奇差点要为自己掬一把同情泪了,它怎么这么可怜,只不过喜欢喝人血而已,又不会伤及人命,就这点爱好都被舜帝追杀好几年最后又被封印在竹简里数千年,好不容易解脱了,竟落入了这个女巫的手中。呜呜喵……好想哭啊……一会儿一定要马上逃走! 穷奇自怨自艾了好半天,都没发觉身上的毛全部都干了,回过神时,发现自己面前摆放着一盘粉色的东西……闻闻味道,好像是肉…… “小家伙,饿了吧,不知道香肠你能不能吃。不过看你的样子连我的手腕都能咬破,说明已经长牙了嘛!” 穷奇歪着头听着,虽然它不知道香肠是什么东西,但是闻上去好香啊……嗷呜,穷奇发现自己很骨气地流下了口水,然后忍不住吃了一口。 嗷嗷!好好吃! “小家伙,慢点吃,想吃的话还有很多呢!” 穷奇感到那女巫的手抚上了它的后背,虽然它很讨厌别人碰自己,但是看在这么美味的香肠份上,暂时还是忍了吧! “叫你什么呢?你这么白,就叫小白吧!” 穷奇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小白?它可是大名鼎鼎的穷奇!几千年前让人类闻风丧胆的穷奇!怎么能取这么没品位的名字?不!不对!她有什么权利给自己取名!穷奇当下连香肠都顾不上吃了,抬起头来挥着爪子抗议。 “哈哈!看来这个名字你很喜欢,小白,小白!” 抗议得累了的穷奇无奈地翻了个白眼,决定不再和这个女巫计较,反正它吃完这盘香肠后就要溜走,到时候谁管她叫自己什么?于是便低头闷声继续吃。 “小白,我有事要出门一下,你在家要乖哦!对了,听说今天会下雨,还要把窗户都关好……” 穷奇根本没去听方秋说了什么,更专注地解决着盘子里的香肠,好不容易吃光舔干净盘子,它满足地用爪子洗了洗脸,打算大摇大摆地走出门。 当它走后一扇门后,猛然看到面前出现了一只无比可爱、毛茸茸的小白猫。穷奇如临大敌,弓着身竖着尾巴盯了好久,才发现那居然是自己! 嗷!这女巫真厉害!居然有这么强大的照妖镜! 不过,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小这么可爱了?穷奇举起爪子闻了闻,满身都是香喷喷的味道。 这样一点都不吓人了!但……好像……感觉也不错。 穷奇拍了一下脑袋,心想应该趁没人的时候溜走了才对!结果它在屋里奔走了好半天,才悲哀地发现,窗户都关得紧紧的,它又一次被囚禁在这里了! 哼!欺负它发现没法力吗?但是可不要小看它的破坏力哦! 穷奇举起小爪子,露出尖锐的指甲,舔了舔粉红的小鼻子。 “啊!家里怎么了?难道是遭贼了!” 穷奇趴在被它抓得面目全非的沙发上,懒洋洋地伸了个懒腰。嘻嘻,它可是把这个屋里能抓烂的东西都抓烂了,能摔碎的东西都打翻了。这下这个女巫肯定会把它赶出去了吧?穷奇正洋洋得意地打着小算盘,却发现那个女巫拿进来一个漂亮软绵绵的小房子,端端正正地摆在自己面前。 “小白,这是给你买的窝哦!还有,这个是给你买的猫砂和便盆,记得要在这里上厕所哦……”方秋一脸阳光灿烂的笑容,似乎已经把被穷奇弄得乱七八糟的房间忘得一干二净了。 穷奇无奈地用爪子捂住脸,蜷起身子。看来这个女巫是坚持要把它囚禁到底了!正思索着要不要换另一种方法偷溜,却发现一盘灰不溜秋的东西放在了自己面前,吞了吞口水,听这女巫说,这盘散发着诱人香味的东西叫猫粮。 呃……它好像刚刚又跑又跳,运动了好久,肚子又饿了……穷奇很没骨气地再次把逃跑计划抛诸脑后,低头快乐迪啃起猫粮来。 “乖,真乖……”方秋一脸怜爱地摸着穷奇的背。 “嗷……喵呜喵呜……”被摸得很舒服的穷奇一面直哼哼,一面吃个不停。 “哼!瞧我看到了什么,这不是穷奇吗?居然学猫叫!我们上古神兽的面子都被你丢光了!”一个冷硬的声音忽然传来,穷奇浑身的毛都警戒地竖了起来。是谁?穷奇扫视了一下周围,发现从那女巫的身后,走出一只高大威猛的狗。 “环狗?你居然也出现了?这里是我的地盘!滚!”穷奇弓起了身,充满敌意。虽然刚刚它还要费尽心机地逃出去,但一有外人入侵,它的第一反应就是驱逐。 “你的地盘?嘿嘿,不好意思,我也被舜帝身边的这位女巫捡回来了。所以说,这里也是我的地盘。”环狗低下头,用一种穷奇无法想象的谄媚表情,去蹭了蹭那女巫的腿。 不要脸!穷奇愤恨地在心里大骂。 方秋咯咯地笑着,揉着环狗的头,带着它去浴室洗澡。穷奇想到刚刚自己所受的酷刑,便凑过去趴在门口,想看环狗究竟是如何反抗的。谁知环狗居然一动不动,任凭女巫在它身上冲热水、涂奇怪的香喷喷的泡沫还拿着热风筒吹…… 穷奇看到,环狗朝它别有深意地笑了笑,然后借机在女巫的手上舔了舔,顺势舔到了女巫手腕上之前被它咬伤的地方…… 穷奇浑身打了一个冷战。 它怎么忘了,环狗是出了名的奸诈,它肯定也是为了女巫的血刻意靠近她的。它之前只是超过了一点点,就觉得有无穷的力量,若是喝下一口的话……穷奇嗷呜医生,猛然朝正在环狗扑了过去! 女巫可是它先发现的! 穷奇和环狗在浴室大打出手,这要是放在几千年前它们都法力充沛时,那肯定就是天摇地动的大战了。 但现在在方秋眼里,不过是一只猫和一只狗打架。一会儿大狗把小猫按倒在地,一会儿小猫用爪子挠大狗的耳朵跳上它的后背,一会儿一起滚在水里同时变得狼狈不堪,一会儿又都跳出来抖着身上的水然后继续互掐……喵呜和汪汪声不绝于耳,在狭小的浴室里来回起伏着。 “好了,别打架了,小白,你是不是也要再洗了一遍呢?”被甩了一身水的方秋忍无可忍地拎起穷奇的后颈,把它们分开。 “小白?嘿嘿,这名字还真合适你啊!”环狗裂开嘴,无声地嘲笑着。 穷奇冷笑了一声,“你也别对你的名字报什么希望,这女巫的品味可不怎么样!” 一猫一狗正用眼神厮杀,只听方秋唠叨道:“大黑,你别欺负小白了,都是一家人了,你们要好好相处哦!” 大黑?环狗瞪圆了眼睛,不敢置信这女巫居然给它起这种名字! 穷奇毫不客气地一边笑一边打滚。 “抓到了抓到了!”医生兴奋的声音从树上传来,不一会儿便跳了下来,手上拎着一个古朴的鸟笼。鸟笼里,有一只长着三只脚的小青鸟,色泽亮丽体态轻盈,正清亮地鸣叫着。 现在正是深夜,三青鸟的鸣叫声一下子传出去很远,余音绕梁。医生好奇地观察着这只三青鸟,发现它身上大多数的羽毛都是青色的,但头和翅膀的尖端却是赤色的,双目是玄黑的,只有他巴掌大小,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它腹部的那第三只脚。 “老板,你怎么知道在梧桐树上挂鸟笼,就能抓到三青鸟?”医生伸手想要摸一摸这只神鸟的羽毛,却差点被它啄到,幸亏他缩得快。 老板轻笑道:“三青鸟乃凤凰的前身,凤凰栖梧桐,这附近的公园里正好只有这么一棵古梧桐树。而这鸟笼肯定会钻进来的。” 医生看着手中的鸟笼,犹豫地问:“这么漂亮的小鸟,难道也要被封印吗?我看资料上写,这鸟儿以前只不过是西王母的信鸽吧?” “传说,舜帝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便把所有的神兽怪兽盒除炎黄子孙之外的种族国家,都一一灭掉了。我们的历史也由神话时代进入了人类时代。只是我没想到,以舜帝之能也只是把这些奇异事物全部封印在的初本里。” 老板叹了口气,心想他得到的也只不过是的其中一卷《海内北经》,其他还有十七卷之多,也不知道散落何处,最好在某处地底深处掩埋着,永远不要被人发现才好。 看着医生正乐此不疲地逗弄三青鸟,老板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 “我想养它。”医生见老板看了过来,连忙把鸟笼抱在怀里,生怕被他抢走。 老板像是早就知道了他要这么说,有些无奈地说:“这鸟儿以前在西王母那里都有专人伺候,娇生惯养得很,跟你家里养的那条狗不一样。你每天工作没日没夜的,能伺候得起它?” 医生犹豫了一下,但还是不肯把鸟笼交还给老板。三青鸟好像听懂了他们在争执什么,眨着小小的绿豆眼深情地看着医生,又用红色的头蹭了蹭医生放在鸟笼上的手。 医生把鸟笼抱得更紧了。看着他这么警戒的样子,老板不禁扬起了笑,“好吧,这鸟笼也空了上千年了,我帮你在哑舍里养着。不过鸟食的钱你要自己出。” 医生忙不迭地点点头,一直这么大点的小鸟食量能有多少?他养得起! “不过现在把这鸟儿借我一下,我要通过它来找吉量马。”老板走近医生,低头对鸟笼中的三青鸟说:“你应该认识吉量吧?它在这里乱跑很危险。如果它愿意的话,我这里有犬封国的竹简,可以帮助它回到家乡。” 医生听得心惊肉跳,心想幸亏他弄断的是环狗的竹简。若是写着地域的竹简,就相当于一个被封印的异度空间,进去恐怕就很难再出得来了。当然,对他来说那是末日,而对吉量马来说却是最好的选择。 三青鸟歪着头想了一会儿,展开翅膀扑扇了两下,婉转清亮的鸣叫声冲破云霄。 幸亏他们所在的地方是远郊的公园,周围全是树林,,夜深人静,否则肯定会被人瞩目。没过多久,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树林的间隙处出现了一匹白马。红色的鬃毛金色的双瞳,正是他们要寻找的吉量马。 不过医生怎么看怎么觉得这吉量马的脸长得很像传说中的神兽草泥马……他甩了甩头,把这个荒谬的想法抛出脑海。 “现在就差穷奇了吧?奇怪,长着翅膀的老虎在城市里应该比鸟和马还醒目啊,怎么都没有相关的新闻出来?” 老板眯起了双眼,淡淡地说道:“我之后又查了一些资料,发现穷奇并不简单。他本是西方天帝少昊的不肖子,也就是说,它可以变成人形。” 医生一愣,顿时觉得浑身生寒,“能变成人?那就糟了,怪不得在城市里没有老虎的踪迹,它肯定是变成人了。在城市里找人,那岂不是大海捞针?” 老板深思了半响,皱眉道:“也许……也许它会在那个地方。” 穷奇静静地趴在它的新窝里,此时已是夜半时分,它还没有半丝睡意,正睁着圆滚滚的大眼睛想着心事。 它确定这女巫拥有好多强大的法宝。例如那只要一旋转就能出火的台子,可以冰冻东西的大柜子,还有那个不知道关了多少人在里面的小箱子,那女巫居然封印着那些人专门给她唱歌跳舞演戏看!太邪恶了! 它该怎么办?老老实实地在这里呆着?可是它不甘心! 就在它的不远处,环狗变成的哈士奇也丝毫没有睡意,黑暗中两只泛着绿光的眼睛正贪婪地看着睡在床上的方秋。 “喂,大黑,不如我们和解吧!”穷奇舔了舔爪子,站了起来。 “你才大黑!你全家都大黑!说!你想怎么个和解法?小白?”环狗也站了起来,抖了抖身上的毛,气势威猛。 “我们的目的都是那女巫的血,又不需要太多,我们又何必为敌呢?她才是我们的敌人,不是吗?”穷奇笑咪咪地说道。 环狗想了想,也不得不承认穷奇说得没错。 “我体积小,所以我先来啦!”穷奇见环狗还没回过神,便蹭地一声跳上了方秋的床,朝正在酣睡的女巫匍匐前进。一个人在睡觉的时候是最不设防的,她要趁机喝她几口血。虽然她给自己吃的香肠和猫粮都很美味,但比起她的鲜血,那可就差远了! 环狗虽然觉得不对劲,但又怕惊醒方秋,只好围在床边打转,也无法阻止穷奇前进。 近了,又近了……只要再一步……穷奇已经来到了方秋的肩膀处,打算俯下身在她的脖子上吭哧来一口。但它错估了枕头的柔软程度,竟一脚陷了进去,然后整个身体朝方秋的颈窝摔了过去,并成功地惊醒了对方。 环狗赶紧用爪子捂起了眼睛。 嗷呜!它死定了!穷奇感到自己的后颈被那女巫抓住,吓得它直哆嗦。 “小白,你想和我一起睡啊?嘿嘿,那就来吧!”方秋睡眼惺忪地说,嘻嘻笑着把穷奇拎进了被窝,和它同枕而眠。 喂喂……这样也可以吗?穷奇满脸黑线,僵硬着身体一动都不敢动,生怕是这个女巫的什么把戏。 环狗则在床下急的直跳脚,心底直骂穷奇太奸诈了! 穷奇僵直许久,都没有发现有什么异状,胆子便大了起来。它往被窝里挪动,找到了她手腕上被它咬伤的地方,又轻轻地咬了上去。 好美味……穷奇贪婪地吸允着,只是舔了一口,便发觉自己的身体好像发生了变化。 果然是在舜帝身边侍奉过千年的女巫,她的血比什么灵丹仙草都强多了!不过也可以理解,她家里有这么多法宝,又有那山海经的竹简,说不定就是舜帝的后代。 穷奇迫不及待地从被窝里钻了出来,借着月光看到自己的身体上开始出现了黑色的斑纹,背后的翅膀也呼之欲出。看来这女巫的血果然有巨大的魔力,穷奇不顾环狗不满的低吼,又钻回被窝里舔了一口血。 月光透过窗帘的缝隙射了进来,在朦胧的月光下,方秋的被窝竟然突然鼓了起来,然后一个银白色头发的英俊男子掀开被子而出,他甩了甩柔顺的头发,笑得一脸开怀。 已经好久没有变回人形了!穷奇露出两颗小虎牙灿烂地笑着。他摸了摸脑袋,发现上面还有两只毛茸茸的老虎耳朵,身后还拖着尾巴——虽然还没完全变成人类,但这已经让他非常高兴了!他低头,发现自己是赤着身子的,便大大咧咧地从旁边拽过一条浴巾围在腰间,又拍了拍一旁龇牙咧嘴的环狗,低头开始研究起熟睡的女巫来。 这女巫的血果真有着古怪!他的法力并没有恢复,却可以解开身上的兽封印……穷奇摸着下巴思考着,突然发现,这女巫好像长得非常的美丽,他记得,她的名字,好像叫方秋。 嘿嘿嘿……今天被她折腾得那么惨,看他怎么整回来! 穷奇龇着两颗尖尖的小虎牙,故意做出面目狰狞的样子,缓缓靠近熟睡的方秋,瞪着她下一秒睁开眼睛,被吓得花容失色的样子。 可是,等了好久,对方都睡得一脸坦然,微张的嘴里还流出了口水……而穷奇则保持者张牙舞爪的姿势,连脖子都开始酸了。 靠!这女巫真的有那么强大的法力吗?怎么越看越呆呢?和几千年前的她完全不同啊!穷奇忍不住用留着长长指甲的手戳了戳方秋的脸蛋,发现对方竟翻了个身,便继续睡。 “穷奇!快让开,该我了!”环狗的两个前腿趴上了床,朝穷奇示威道。 穷奇摸了摸下巴,当然不肯轻易让开,仗着环狗不敢把方秋吵醒,自己又恢复了人形,便更加有恃无恐。穷奇正想接着戏弄环狗,头上的两只耳朵忽然动了动——门外的花园里……好像有些不同异常的动静。穷奇轻易地打开窗户,飞身朝楼下跳去,一点都不在乎这里其实是三楼。 穷奇飘然落在草地上,没有发出一点声音,他威风凛凛地叉着腰,抬头向上看了看他跳下来得高度,却忘了自己只围着一条浴巾摆这样的POSE有多么滑稽。 他还得意地想,原来逃离那个女巫也并不是那么难嘛!干脆就这么一走了之算了,虽然有些怀念她给自己吃的那些香肠和猫粮…… “穷奇,果然是你。”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从黑暗中突然传来。 “谁?”穷奇挑了挑眉,有点意外。他现在恢复人形了,还能有人认出他?他完全没注意到头上的老虎耳朵和身后的尾巴,轻易就能泄露自己的身份。他朝声音传出的地方看去,却发现那边一团漆黑,什么都看不到。他又向前一步,才勉强看清黑暗中好像有一条深红色的龙正不怀好意地盯着自己。 “你是谁?”穷奇低声喝道。这种被人宰暗中觊觎的感觉,让他非常不爽。 “我是谁不重要。”黑暗中,那人轻轻笑了一下,“不过,你应该认识这个东西吧?” 一只白皙的手从黑暗中伸了出来,而那手掌中光彩流溢的玉玺,他一辈子都玩不了。穷奇寒着一张脸,“舜帝的玉玺?你是来封印我的吗?” 穷奇咬牙切齿,他尽可能地拖延着时间,一边环视四周,用眼角的余光来辨别哪里可以逃走。但他悲哀地发现,唯一的出口那里,明显可以看到一截白色的衣角,这人居然还有同伙! 若他法力恢复了的话,面对舜帝的玉玺,也许还有一拼之力。但现在的他,就算只是站在舜帝的玉玺面前,都觉得呼吸困难。靠,早知道就多吸几口那女巫的血了!他可不想再被囚禁几千年啊! “封印?”黑暗中的人笑了笑道,“公主把你从封印中解除,自有她的用意。我岂敢违背她的意愿?” 穷奇一愣,咦?那女巫原来是公主吗?怪不得血液那么特殊……她果然是舜帝的后裔?而这两个就是她的随从?因为他要逃走,才出现的吗?穷奇的脑袋本来就不太灵光,被关了几千年都有点发木了,又被当猫养了一段时间,一时间有点运转不能。但他还是听出来事情是有转机的,连忙问道:“那你们要我怎么做?” “很简单,发个毒誓,绝对不会伤害时间任何一个。以后一定要听公主的命令,绝对不能违背她的意愿。如果她逝去,就要找到她的转世,然后一直守护她。”黑暗中的那人毫不犹豫地说。 穷奇盯着那即使在黑暗中也五彩流溢的舜帝玉玺,在被封印几千年还是做人家宠物的两种选择中挣扎了一个眨眼的时间,便毫不犹疑地把自己卖了。 “对了,环狗也在这里。”穷奇不甘心只有自己被禁锢,毫不犹豫地出卖了环狗,还生怕那人没看到,一边指一边大喊:“喏,他就在那里!” “臭小子!”正准备从楼道里偷偷溜走的环狗闻言,气得冲了出来。他舔了方秋的血后,完全恢复了人形,根本不像穷奇那样还带着动物的耳朵和尾巴。如果不是穷奇指出,根本没人会相信这样一个冷酷威严的帅哥是只狗头人身长满毛的怪物。 黑暗中,那人又笑了笑,把手中舜帝的玉玺指向环狗。 当环狗看到那散发着流光溢彩的玉玺时,只觉得巨大的压力扑面而来,冷汗簌簌而下。之前在那个古怪的古董店里,他差点就被封印起来,若不是在场还有一名普通人,让他可以依附,恐怕他现在已经变成了一块冰冷的石头。所以他绝不怀疑面前这个有能把他重新封印起来的力量,当下也立即学着穷奇发了一个毒誓。 环狗刚刚发完毒誓,就听到楼道里传来了方秋焦急的声音,她深情地喊着“小白”、“大黑”的名字。 环狗闻声立即变成了哈士奇的模样,耷拉着尾巴。 穷奇也郁闷地变回了一只柔弱的小白猫,然后不爽地发现,黑暗中走出来的那人,只是一个长相很平凡的年轻男人。 他之前看到的那条深红色的龙,竟只是那人黑衣上的一幅绣品。穷奇龇着牙,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骗了? 但当他被这个人轻松地抱起来时,对方冰凉的体温,竟让他生生地打了个寒颤。 ——这人并不是普通人! 穷奇顿时觉得自己刚刚的决定是非常明智的。 “小白?你怎么跑出来了?大黑也跑出来了?咦?老板?”方秋跑到花园中,发现她的小白居然在一个人的手中,而那个人竟是今早古董店的老板。 老板笑得一脸亲切,把手中的穷奇递过去,“我只是路过,发现这只小白猫很可怜,没想到是从你家跑出来的。小白?嗯,这名字很适合他。” 穷奇无语,把自己的脸埋在方秋的怀里,一想到这个白痴的名字要跟着他一辈子,顿时觉得很无力。环狗也郁闷不已,耷拉着脑袋没有精神。 “呃……谢谢……”方秋虽然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劲,但都这么晚了,小白和大黑找到了就好,“那我先回家了。” 老板看着方秋的背影,非常好心地建议道:“这小猫和狗狗,再过几个月就会长大了,到时候记得要替它们做节育手术哦!否则家里会被弄得一团乱的。” 言罢,还生怕穷奇和环狗听不懂,加上一句古文翻译道:“喏,节育手术就是‘豮豕之牙,吉’。” “嗷!嗷!汪!汪!嗷呜——”穷奇和环狗凄惨的叫声响彻了整个夜空…… “这样就行了?不用封印他们?”医生从院子门口传了过来,擦了擦汗。 老板笑了笑道:“封印?用那片残留的上古遗迹来封印环狗都失败了。至于穷奇,他可是西方天帝少昊之子,凭我一己之力是无法封印住他的。不过你放心,他们发的毒誓都带有契约效应,若不遵守的话,自己就会被反噬,肉体消逝,灵魂永远无法超生。” “以?我还以为你是靠那什么舜帝的玉玺呢……”医生不解。 “这个吗?”老板把手掌一翻,舜帝的玉玺静静躺在掌心。黑暗中,老板的笑容越发显得高深莫测。 “呵呵,谁告诉你,哑舍里没有赝品了?” “……” 第七章 水苍玉 宁琪琪是被痛醒的,腰上传来的剧痛,让她倒抽一口凉气。 她睁开眼睛,就看到头顶上四处旋转的镭射灯,耳边回荡着碧昂斯《listen》的歌声。 哦,对了,她今天是和朋友约在KtV唱歌的。可她为什么会躺在地上,腰部还那么痛? 啧,这里的味道还是那么令人难以忍受。除了烟味,好像还有一种很难闻的味道。像一股血腥的味道。 宁琪琪想爬起身,却发现自己的身边好像还躺着一个人。她很自然地转了个头,愣住了。因为,她看到和她面对面的躺在那里的人——正是她自己! 宁琪琪看到自己双眼圆睁,扩散的瞳孔里却没有任何映像,脸色惨白,似是有点发青,头发披散,一副死气沉沉的样子……奇怪,包厢里怎么有面镜子墙?而且自己怎么会这么一副死样子? 是因为她今天出来得太急,都没好好打理自己吗?宁琪琪自嘲地笑笑,却忽然间从背脊升上一股战栗感。 她分明笑了,可是镜子里的她并没有笑! 这不是镜子! 宁琪琪猛地坐了起来,一眼就看到“她”的胸口上插着一把水果刀,白色的荷叶边衬衫,是自己最喜欢的,此时却显得那胸口的刀伤更加恐怖。胸前未干涸的粘稠血液仍慢慢地往外涌着,打湿了本来就是深红色的地毯。包厢里四处散射的镭射灯讽刺地打在“她”的身上,竟有种恐怖的美感。 “Listen to t's only beginning to find release……”包厢内碧昂丝的声音在静静地流淌着。 宁琪琪想要尖叫,但她却找不到自己的声音了。她已经死了吗?她现在是幽灵吗?可是为什么她还感觉到自己腰部很痛? 宁琪琪鼓起勇气,伸手朝躺在旁边的“自己”探去,可是还没碰到“自己”的脸,就停了下来。因为她伸出去的,是一只骨节分明的、男人的手! 宁琪琪呆呆地看着眼前的手,想动手指,发觉这只手也随之动了动手指。宁琪琪颤抖着,这只手也跟着颤抖。 宁琪琪僵硬地转过头,发现在隔音墙的一片反光玻璃上,出现一个惊恐的陌生的男人的脸……不对,并不是完全陌生,她在哪里看过这个男人! 男人的胸前挂着一个坠子,是一个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受难基督,基督耶稣的身体是一块苍色的玉雕成的,耶稣受难时的神情被雕琢得栩栩如生,甚至连身上的鲜血…… 鲜血?等等! 宁琪琪惊恐地看着面前的这只修长白皙的手上,沾满了鲜红温热的血。 “t ……”包厢内的《listen》一遍又一遍地播放着,不知道唱了第几遍,宁琪琪终于颤抖着伸出手,不死心地放在“自己”的鼻子底下,绝望的确认“自己”确实是死了。 她根本不记得之前发生了什么。她只记得她和朋友来KtV,她中间去了趟卫生间,回来时走错了包厢,好像看到了什么……然后……然后就痛醒了…… 她怎么死的,怎么变成了男人,她一概不知道…… 稍微冷静下来后,宁琪琪发现她正面对一个更大的谜题——这包厢只有她的尸体和现在的她,而她新身体的腰部还被刺了一刀。她肯定自己不会是凶手,那么嫌疑犯就只有她现在寄居的这个男人!也就是说,她现在既是被害人,也是犯人? 宁琪琪呆滞地坐了一会儿,机械地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纸巾,仔细地擦干净水果刀上的指纹和手上的鲜血之后,起身拿起挂在墙上的长风衣,连向躺在地上的“自己”看最后一眼的勇气都没有,穿好风衣遮住腰部的伤口,低着头朝外走去。 她记得这个KtV有个后门,可以直通向一个僻静的巷子……宁琪琪心慌意乱地低头走着,腰部的伤口让她只能慢慢地挪动着脚步。 “先生,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女孩?穿着白色的衬衫,个子不是太高,长得很可爱?”忽然有个人拦住了她。 宁琪琪慌乱地抬头看去,发现对方正是她的好朋友罗珈!看来是她很长时间没回去,所以罗珈才出来找她。 “先生?”罗珈感觉这人的眼神有些奇怪,虽然长得挺帅的,但脸色泛着青气,给人感觉很不安。而且还有些眼熟…… 宁琪琪低头看着她,张了张唇,想告诉她自己身上发生的一切,但理智却阻止她开口。最终宁琪琪摇了摇头,艰难的说道:“对不起,没看到。”从她口中说出的声音有些嘶哑,但低沉好听。 罗珈皱起眉,上下打量着换了个男人身体的宁琪琪,显然对眼前这个看起来很可疑的男人产生了戒心。 宁琪琪知道罗珈平时很爱看推理小说,柯南更是她的最爱,难保她不会看出什么端倪。于是她不敢耽搁,推开罗珈,急急忙忙朝KtV的后门走去。沿着阴暗的楼梯走下去,当走到僻静的巷子里时,她再也坚持不住,跌坐在地。她掀开风衣,借着微弱的灯光,看到腰部的血迹已经濡湿了整件衣服,裤子上也满是鲜血,宁琪琪知道自己的性命已经危在旦夕,如果不赶紧治疗,她马上又会死第二次,但她现在的情况,是绝对不可能去医院的! 这时,她风衣里的手机忽然响了起来。 “Listen,I am alone at a crossroads. I'm not at en》,声音大得整个巷子都能听的到。 可恶!她不想被人发现啊! 宁琪琪摸索着想要把手机关掉,这时似乎有人蹲在了她面前,她因为失血过多而神志不清,无助地伸出手去,呢喃道:“不要去医院……救救我……” 对方好像说了什么,但宁琪琪却没有听清楚。 她在昏迷前,似乎听到了罗珈惊恐至极的惨叫声,紧接着就是刺耳的警笛声,呼啸着朝她这个方向而来。 “你又捡奇怪的东西回来。”老板从柜台后抬起头,淡淡地说。 “不是东西,是人啦!好像是在巷子里被流氓刺伤了,但钱包和手机都没被抢走。”医生毫不客气地把捡来的男人放在店里的案几上,查看他腰间被刺的伤口。 老板皱了皱眉,自然不是因为看到了那个狰狞的伤口,而是在担心那张明代的蟠纹镶金紫檀木案几被弄脏了无法清洗。“怎么不送去医院?” “他昏迷时说不要去医院。幸好我刚出外诊回来,随身带着急救箱。”医生把男人的上衣全部褪去,“老板,你店里不能再亮一点了吗?这么暗我怎么救急啊?” “不满意的话,慢走不送。”老板懒懒地扫过去一眼,目光却在瞬间定住了。 唉,将就吧。医生叹了口气,却突然发现老板站在他面前,死死盯着男人胸前的项链吊坠。 医生好奇地看过去,“被钉在十字架上的基督像?怎么是玉做的?真是奇怪……不过我还带长命锁呢……”他一边说着,手上的动作却一点不受影响,快速利落。 “这不是普通的玉,是水苍玉。”老板不知道从哪掏出一颗拳头大的夜明珠,本来昏暗的屋内立刻亮了起来。 “水苍玉是什么玉?”医生大喜,用镊子捏着老板的手指,往他的那个方向扯了扯。 “玉色似山之玄而杂有文,似水之苍而杂有文。这句里就含有山玄玉和水苍玉两种玉石名称,古时候,诸侯王公佩戴山玄玉,大夫官员佩戴水苍玉。”老板眯起双眼,低头仔仔细细地看着那个沾了血迹的基督像。 医生在一旁看着老板的双眼泛着夜明珠反射的绿光,觉得老板似乎很想把这个基督像占为己有?不行,这人还没死呢!怎么可以杀人越货?医生轻咳一声,手上加快速度,开始缝合伤口,嘴上继续发问:“你说的是我国古代吧?可这是个基督像吧?难不成那官员喜欢洋玩意?” “《但以理书》,第十章第六小节,吾神基督的身体是水苍玉……呵呵,真是有趣的古董,水苍玉对于灵魂的吸附能力最强,往往可以让无主冤魂附依在上……咦?这玉料好像有些熟悉……”老板在他身后低声说着什么,但医生一个字也没听进去了,他正在专心缝合男人腰间的伤口。 睁开眼睛的一刹那,宁琪琪觉得自己像是从什么模糊的噩梦中醒了过来。 她居然梦到自己死了,而她还附身到杀人犯的身上! “你醒了?”一个清冷的男声忽然传来,让正在发呆的宁琪琪一怔,才回过神打量自己究竟身处何地。 屋内只有昏暗跳动的灯火,视线所及的古物,让宁琪琪瞪目结舌。要不是坐在柜台后那名男子拿着刚出版的畅销书,她真以为自己穿越了。 宁琪琪试着坐了起来,这才发现在她身边的躺椅上还躺着一个人,正一脸疲惫地睡着了,好像就是她昏迷前遇到的那人。她看着手上打的吊瓶,便知道自己被他救了。 “谢谢……”宁琪琪刚开口说话,就被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虽然已经意识到自己不是以前的自己了,但骤然听到自己发出的是男人声音,还是不能接受。 “你好,这里是哑舍,我是老板。”坐在柜台后的男人站了起来,他穿着一身黑色的中山装,右肩上绣有一条栩栩如生的赤龙,一双炯炯有神的龙眼好像在紧紧地盯着她。一阵风吹过,她才发觉到自己上身竟然赤裸着没有穿衣服,惊呼了一声连忙把毯子裹在身上。 虽然一个大男人做出小女生扭捏的动作怎么看怎么……恶心,但就算她现在的身体是男人,她还是不习惯上身不穿衣服啊!正当宁琪琪不知如何是好时,那个老板突然说了一句话,让她惊呆了。 “姑娘,能告诉我都发生了什么事吗?” 宁琪琪赶紧拉开自己身上的毯子看了一眼,自己没变回来啊!这人怎么看出来她其实是个女的? “噗,老板,你眼睛长哪里去了?管这么个大男人叫姑娘?”医生并没有睡得太沉,宁琪琪起身时他就醒过来了。他带上眼镜,检查了一下伤患的情况,皱眉道:“虽然你的伤口我帮你缝合好了,但保险起见,你最好还是去一趟意愿吧。” 宁琪琪却对他的话置若罔闻,只结结巴巴地向老板问道:“你……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生?” 医生正巧在给对方换绷带,对着那平坦的胸肌,医生如遭雷击,“你……你是女生?”他怎么看怎么觉得面前的这位是个纯爷们啊! “我想,一切都是因为你身体上带着的这个水苍玉基督像。”老板淡淡地说道,“你可以讲讲你的遭遇,说不定我可以帮你。” 宁琪琪迟疑了半响,终是把她遇到的整件事都对这两人全盘托出。由于回忆到自己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尸体的那一刹那太过于恐惧,宁琪琪忍不住哭了出来。 医生看着一个一米八的高大男人哭得梨花带雨,两手握拳,一脸娇憨地揉着眼,不由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但待她讲述完之后,还是抽了张纸巾递了过去,“也就是说,你现在其实是个杀人犯?” “我是被害人耶!等等,你是相信了我说的话?”宁琪琪停止哭泣,瞪大双眼。 “嗯,相信了。”医生看了眼身旁站着的老板,他并不是相信她,而是相信老板。虽然移魂附身的事情很诡异,但再诡异的事在老板身边他也见过。 突然医生皱了皱眉,他发现老板衣服上的红龙怎么好像动了?呵!他发誓,刚刚那条龙的尾巴动了一下!这是不可能的吧?医生摘下眼镜揉了揉眼睛,肯定是自己没睡好眼花了! “请问,这里有没有镜子?”宁琪琪轻呼了一口气,虽然不能保证这两人真的相信自己说的话了,但能有人倾诉一下,也让她心里好过多了。 老板点了点头,从旁边的多宝阁上拿下来一面古朴的铜镜。 宁琪琪深吸了一口气,把铜镜翻了过来。在模糊的镜子里,浮现了一张俊逸的面孔。儒雅俊秀,刚刚二十岁出头的样子,而且,看起来有些面熟。 宁琪琪忽然想起来一人,吃惊地放下铜镜。 医生从柜台上拿起老板刚刚看的那本书,递到了宁琪琪面前。“没错,如果我没记错,这本最近大卖的推理小说《listen》,就是‘你’写的。” 在书的封底上,印着一张帅气飞扬的俊脸,就和她刚刚在铜镜里看到的一摸一样。 宁琪琪盯着面前的镜子。颇大的落地镜里,照出一个容貌俊美但脸色苍白的男子,清晰得连睫毛都看得一清二楚,让宁琪琪无法逃避。 据说,镜子里的这个人,叫萧寂。大名鼎鼎的推理小说家萧寂。 宁琪琪现在是在医生的家里,那个好心的医生收留了自己,她腰间的伤口已近开始愈合了。医生白天会出门上班,不算大的屋子里就只剩下她一个人。 可是,她总感觉这屋里并不只有她一人,这种感觉在她照镜子时,便越发的强烈起来。宁琪琪看着镜子里那张脸,就像对着一个陌生人,但偏偏这张陌生人的脸,会随着她的表情变化而变化。 宁琪琪忍不住去碰触胸前的那尊水苍玉基督像,那个老板说,她的灵魂附身到萧寂的身体上,是因为这个挂饰,可是这挂饰怎么看都很普通啊。 “我应该在做梦吧……”宁琪琪皱着眉,叹了口气。 “我倒宁愿是在做梦。”一个突兀的声音在房间里响起,宁琪琪只觉手心里的基督像突然发热,定眼一看,赫然发现镜子里多了一个人! “啊!”她尖叫一声,跌坐在地,再看她面前,空荡荡的哪有别人!可是当她的视线再度落回镜子上时,一个和她现在的身体一摸一样的男人,正优雅的站立着,微微俯身,看着摔在地上,狼狈的她。 “唉,好歹我长得这么帅,你别浪费我的身体啊!”那人夸张地叹气道。 镜子里现在有两个萧寂,一个是实体,一个是虚体。那个人和镜子里的她一样的笑容,一样的五官,甚至连穿的衣服都一样,只是看起来是半透明的,像鬼魂。 “你……你是萧寂?”宁琪琪觉得自己已经强大到无论再出现什么状况,都可以冷静对待的地步了。所以就算大白天看到鬼魂,她也不是很在意,只是朝四周张望了一下,确定这鬼魂只能在镜子里看到,在空气中看不到。 “是的,我是萧寂,你现在这个身体的正牌主人。喂,小姑娘,你知道到底发生什么事了吗?”半透明的萧寂皱了皱眉,看起来也很困惑。 宁琪琪无奈地把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她还指望萧寂能告诉自己发生了什么事呢! “凶手!”宁琪琪咬牙切齿地说。 萧寂一呆,然后抱着肚子哈哈大笑道:“你以为我是凶手?虽然我也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但是我很清楚自己是不会无聊到一个人去KtV包厢唱歌的。” 宁琪琪愣住,“你是说……凶手另有其人?可我……我还把凶器上的指纹都擦掉了……” “我只记得那天是我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后来的事情我全部不记得了。”萧寂摸了摸下巴,想了片刻后,打了个响指,洒然笑道:“不记得也没关系,我们这就去现场看看吧!” “现场?”宁琪琪锁紧了眉,一来是重回自己死去的现场有点害怕,二来……“你不怕警察把你抓起来?” “怎么说我也是写推理小说的,怎么也能看出来点蛛丝马迹。走吧走吧!”镜子里的萧寂蹲了下来,和宁琪琪平视,他拍了拍宁琪琪的头,笑得一脸灿烂。 明明应该是什么都碰不到的,但看着镜子里萧寂的笑容,宁琪琪真的觉得有一只厚实温热的大掌,拍了拍她的头,让她整个人仿佛都有了勇气。 “哦,对了,出去前要把胡子刮了,还有,要换套衣服,把我打理的帅气点啊!” 宁琪琪盯着镜子里笑呵呵的萧寂,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在镜子里的两个人,有着一模一样的相貌。一个满脸阴郁,一个满脸笑容。 前往案发现场的路上,想到当初一睁眼就看到自己尸体的那个恐怖画面,宁琪琪浑身都泛着寒气,刚才萌生出的一点勇气,现在又不知跑哪去了。 只有胸口的水苍玉基督像还留有一片温热。 她知道萧寂一直在她身边,但她却看不到,只是在偶尔经过玻璃或者镜子的瞬间,能看到他紧锁眉头的侧脸。 原来不是只有她一个人不知所措。原来他并不像他表现出来的那样无所谓。 他有父母吗?他有朋友吗?他有喜欢的人吗?还有他的读者,现在他死了,这些人都会为他难过吗? 她好歹还有身体,可以说话,可以走动,可以和人沟通。但他只剩下了灵魂,没人能看得到他,没人能听到他的声音,没人能证明他的存在。 想起爸爸妈妈,还有自己一大群的朋友,宁琪琪不禁觉得鼻子酸酸的……人死不能复生,她已经无法再活过来了,但至少,她一定要抓出那个杀害她,毁了她一生的凶手! 宁琪琪瞥了眼玻璃门反射的那个身影,觉得他看起来有些落寞,她不知道如何安慰对方,只能打起精神,走到KtV里订了一间包厢。 正当她在前台付钱的时候,一抹熟悉的身影从她面前闪过,匆匆往案发包厢的方向走去——她不会看错的,那正是她的好朋友,罗珈。 罗珈为什么会在这里?她重新回到这里有什么目的吗?她……会和自己的死有关系吗?宁琪琪脑中突然闪过一个念头,她总觉得遇害那晚遇见罗珈的时候有哪里不对劲……她现在明白了!罗珈是个推理爱好者而萧寂是著名的推理小说家,她之所以认的萧寂,是因为罗珈还买过萧寂的小说!那为什么当晚罗珈没有认出“萧寂”来! 宁琪琪越是往深处想,越是觉得心寒——她这是在怀疑自己的好朋友吗?!宁琪琪独自一个人在KtV里想出了一身冷汗。她摇摇头——既然有疑惑那就去查个明白吧! 她按萧寂所说把音乐声调到最大。看准一个没有人的时机走出来,绕过擦身而过的服务生,若无其事地走向当天她被杀的那间包厢。 包厢的门并没有关好,似乎是有谁已经来过了。推开门,一股寒气扑面而来。包厢的地毯已经换过了,包厢只有棚顶开着一战小顶灯,直直地照在黑色的大理石桌面上,那里摆着一个花瓶,里面插着白色的菊花。 宁琪琪仍会想起那晚她一睁眼看到的景象。再看着这灯光照射下泛着光晕的素白菊花,她忍不住战栗了一下。 “喏,看来警方已经把这里查了个遍。”空荡荡的阴暗包厢里,萧寂的声音在黑暗中幽幽传来,一股凉气从她脚底直冒,更添几分诡异的气氛。 宁琪琪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难不成你真以为警察和你小说里写的那样废柴啊?” “唉,我来这里,其实还想看看能不能想起来什么。”萧寂的声音在房间里飘忽不定,听起来像是在四处查看。 宁琪琪盯着桌上的那束白菊发呆。过了片刻,她忽然说道:“若我们只能保持现状了,该怎么办?” 她也不知道为何冒出来这句话,也许是下意识地相信萧寂不是杀死自己的凶手,那么很自然地便开始考虑以后的事情。 她能占着别人的躯壳过下去吗?就算她很想,身为主人的萧寂也不会允许吧?可她不甘心就这样不明不白的死了啊…… 黑暗中传来萧寂轻快的笑声道:“傻瓜,先别想那些没用的,快看包厢的右上角。” 宁琪琪抬头,看到他说的那个位置亮着一个小红点,她惊声道:“那……那是监控器?” “是的,我想监控器里,应该录下那天晚上发生的事。走,我们去监控室问问。” 说的到轻松。宁琪琪低咒一声,又说道:“虽然我把凶器上的指纹擦掉了,但包厢里应该留有凶手指纹吧?” 萧寂叹气道,“KtV包厢一天能来去多少人?指纹多不胜数,又凌乱,根本无法取证。” 宁琪琪把衣服上带的帽子翻起来扣在头上,一转身,包厢的门就被推开了,罗珈站在门前,手里拿着一束已经有点凋谢了的白菊。 “你终于来了,萧先生。”罗珈平静地说,她看了看自己手里的白菊,道:“我是……宁琪琪的朋友,就是那个死在这里的女孩……我每天都在这里等你,顺便给换一下花,虽然琪琪不喜欢白菊,但我……我……” 罗珈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宁琪琪鼻端一酸,原来罗珈每天都来悼念她,而她刚刚还怀疑自己的好朋友! “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在等你。”罗珈稍微平复了点,又继续说道:“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琪琪死的那天,你和我擦身而过。” 宁琪琪心虚,记得!她当然记得!她都快吓死了! “我是你的超级粉丝呢,但当时我没认出你来,因为你脸色太差了,简直向换了个人。” 哈哈……你在这里等我,该不会为了拿签名吧?”宁琪琪紧张死了,强撑着开了个玩笑。 “你走了之后,我……我发现了琪琪的尸体……”罗珈深吸一口气,看起来脸色苍白,大概是在回忆起看到好朋友死去的一幕吧,但她还是坚持着说了下去:“我尖叫起来,往前台跑去求助,这时候有个人从侧边的监控室慌张地冲了出来,撞了我一下,我瞥了那人一眼,才想起原来你就是萧寂……” “你看到凶手了?”宁琪琪激动地上前。 这时,从隔壁的包厢里走来一个陌生的年青男人。他从掏出一个证件,“我姓肖,萧先生,请你跟我回警察局协助调查。” 宁琪琪握紧了拳头,看到旁边玻璃面上的反射着萧寂那张得意的脸,无比痛恨他没有实体。 否则肯定痛扁他! 宁琪琪这还是头一次来到警察局。她直接被带到了审讯室。 审讯室就和电视里演的一样,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没有窗户,屋里漆黑一片,桌上唯一的一盏灯照着她的脸,让她的精神高度紧张起来。 “表情放松些,你又不是犯人,紧张什么?”萧寂恨铁不成钢的声音从旁边传来。 她心虚啊!宁琪琪真想跟他斗嘴,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她又不能说话,只好瞪着眼睛听萧寂在她耳边唠叨。 此时,审讯室的门吱呀一声被打开了,在KtV遇到的年轻警官走了进来,表情严肃地坐在她面前。 宁琪琪的神经也跟着绷紧了起来,直到萧寂呱噪地催促她说话,她才抿了抿嘴,鼓起勇气道:“KtV包厢内不是有摄像头吗?肯定录下了当时发生的事情,可以让我看下吗?” 宁琪琪一想到还要再次目睹那天晚上的事情,就觉得浑身冰冷。虽然经历过一次死亡,但其实具体发生了什么她已经不记得了,连临死前的痛苦都没有印象了。若重新再看一次自己是如何死去的话,她怕自己承受不了。 对方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立刻,就有人拿进来一个笔记本电脑,肖警官点开一个文件,跳出来的窗口一片雪花点。 宁琪琪疑惑地看着,肖警官快进了四倍速度,直到某一个点才停下来正常播放。 雪花点沙沙地响了一会儿,突然出现了画面。液晶显示屏上“萧寂”摇摇晃晃地坐了起来,从对面那具尸体的外衣里掏出纸巾,看似冷静地擦除了凶器上的指纹,站起来走到门边穿起大衣,迅速地离开了。KtV的包厢门仍旧在摇晃,屏幕上的镭射灯还在不断扫射,而宁琪琪的尸体就那么静静地躺在地上。 “糟糕,带子被人洗掉了,刻意留下对你不利的那一段。”萧寂的声音焦急的传来,离她好像很远,又好像从另一个世界传过来的一样。 呵,可不就是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吗? “那、那我该怎么办……”宁琪琪小声嘀咕。 “别怕,把你朋友说的话告诉警察,她看到的那个从监控室出来的人。更有可能是凶手!”萧寂的声音贴着她的耳朵传来。 “我没有杀人。那个罗……咳……死者的朋友,说她看见了有人从监控室里走出来,绝对是有人洗掉了带子,嫁祸于我的。” “关于这件事,罗小姐也跟我们说了。” 宁琪琪和萧寂不约而同地送了口气。然而肖警官又紧接着说道:“但我不能排除你们是共犯的可能性。” 宁琪琪和萧寂愣住了,肖警官严肃地说,“萧先生,那天晚上的事,你还记得多少?” 她当然是全部都不记得啊!宁琪琪定了定神,按着桌面,淡淡道:“我有权保持沉默,请你们在我的律师在场时,才能提问。” 萧寂无语地在审讯室里飘来飘去,这丫头肯定是看美剧看多了……他那里来的律师啊…… 宁琪琪呆滞地坐在路旁,看着马路对面的火葬场,代表死者逝去的灰烟在冉冉升起,心中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她的身体,今天被火化了。 按理说牵扯到了凶杀案,她的尸体不应该这么快被火化,但好像是父母的干预,想要她早点安息。 可是她明明好端端的活着,只是换了个身体。 宁琪琪推了推脸上戴着的墨镜,她的下巴还长着未清理干净的胡茬。谁也想不到,这个颓废的男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推理小说家萧寂。 但也许现在要变成杀人凶手萧寂了。 宁琪琪苦笑。虽然警方没有对外公布嫌疑犯是谁。但她确实是被警方叫去做过笔录,而且KtV附近也有人认出萧寂那张脸,更别说那间包厢里,还留有萧寂的血。捕风捉影的记者们早就在报纸上写的天花乱坠了。 可是她还是忍不住来参加“自己的葬礼”,远远地看着从吊唁厅内走出来的父母。短短的几天,他们都已经双鬓斑白,她好想冲过去告诉他们,她其实没有死。 隐藏在黑风衣下的双手紧握成拳,宁琪琪克制着自己的情绪,怕有人会认出来她,她咬着牙深深地垂下了头。 正盯着面前的地砖花纹发着呆,视线里忽然多了一双红色高跟鞋,她愕然抬起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妆容极为精致的娃娃脸。 对方看到她,随即跺脚娇嗔道:“萧寂?你小子怎么失踪这么多天?到底去哪里了?打你手机都打不通!你知不知道你前天在书城的签售会开天窗了啊!” 宁琪琪藏在墨镜背后的眼睛不解地眨了眨,“萧寂”原来的手机卡她自然是不敢用的,重新换了一张,自然没人能打通。迎着美女期待的目光,宁琪琪还是用了非常狗血的一招——失忆。 “你……你是谁?” 美女露出了古怪的表情,然后她告诉宁琪琪,她是萧寂的美女编辑莎莎。他们来h市是举办新书签售的,但没想到在几天前把他给弄丢了。莎莎唠唠叨叨的拽着宁琪琪离开了火葬场,开车回了市区。 莎莎肯定知道些什么,不然她不会知道要来“宁琪琪”火葬的地方,因为警方并没有公布受害人的真实姓名。但多问多措,宁琪琪老实坐在副驾驶座上,尽职地扮演着失忆的角色。 莎莎带着她到了市区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宁琪琪安静地坐在沙发上,拿了瓶矿泉水抿了一口。 莎莎盯着她看了半天。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萧大少,你说你失忆了我还不信,不过现在看你这小媳妇样,我才信了那么一点点。” 宁琪琪羞涩笑了笑,她知道萧寂是什么样的人。寄住在那名好心的医生家里时,她上网搜索了很多关于萧寂的事情。萧寂年少成名,心高气傲,说话口无遮拦,得罪了圈内诸多人士,但仍有粉丝无数。宁琪琪感到胸口的水苍玉基督像忽然热了起来,她知道萧寂肯定忍不住又跑出来了,但她现在看不到镜子,所以也看不到他。 宁琪琪隔着衣服抚摸着胸口的基督像,摘下墨镜朝莎莎看去。“莎莎,你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事吗?” 莎莎画得精致的眉毛好看的皱了起来,“不知道,我今天也是碰碰运气才去火葬场的,没想到真的找到你。” 宁琪琪紧盯着她脸上的表情,淡淡道:“我那天晚上,总不会是一个人去KtV唱歌的吧?” 莎莎美目间眸光闪烁,“你那晚说要和粉丝聚会,我便去看朋友了,谁知道后来居然会发生那种事。” “哦?”宁琪琪怀疑地拖长了声音,忽然失去了和她玩耍的耐心,从大衣兜里掏出手机,按下了通话键,平静地说道,“肖警官,进来吧,凶手就在我面前。” 莎莎闻言脸色大变,与此同时套房的门被打开,冲进来几名警察,制住了想要逃跑的她。莎莎精致的脸上充满了愤怒,尖叫道:“你们别冤枉好人!我有不在场证明!” 罗珈从肖警官身后探出头来,看了面容扭曲的莎莎一眼,坚定的说:“没错!我看到那个从监控室出来的人就是她!她就是之前那个缠着萧寂的跟踪狂,我们粉丝后援会都知道!” 宁琪琪深吸了一口气,虚弱地一笑道:“肖警官,我想休息一会,能不能晚一点去警察局做笔录?” 对方同情地拍了拍“萧寂”的肩,带着仍然吵闹不止的莎莎走了出去。罗珈深深地朝“萧寂”鞠了个躬,也跟着走了出去。 屋内一片死一般的宁静。宁琪琪走到落地的穿衣镜前,看着镜子里陌生的男子,握着胸前的水苍玉基督像,叹了口气道:“凶手已经抓到了。” 她的话音刚落,镜子里的萧寂旁忽然出现一团虚影,片刻之后幻化成了一个和萧寂一模一样的半透明人形。 宁琪琪还是不适应地朝自己身后看去,同前几次一样,还是空无一人。虚体的萧寂只有在镜子里才能看得到。 “喂,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要一点点逗着她说出破绽!这可是推理小说的高潮部分,你怎么可以省略掉!”镜子里萧寂不甘心地掐着宁琪琪的脖子可是身为虚体的他只能做做样子,根本没什么威胁。 “什么推理?莎莎做了一个非常完美的杀人案件。可是你自己说,最后是怎么破案的?”宁琪琪觉得自己的太阳穴更痛了,都是天杀的推理迷,弄的她被殃及池鱼。 萧寂一下子就没脾气了。 其实一切都很荒唐。起因是萧寂在网上发表的言论,认为自己的新书《Listen》是完美犯罪,无人可以超越,引起了轩然大波,网上无数粉丝掐架。 莎莎原本是萧寂的经理人,同时,她也是一个对萧寂迷恋到病态的粉丝,借助工作之便没日没夜地跟踪萧寂,严重地影响了萧寂的日常生活,萧寂和公司忍无可忍之下,开除了莎莎。而顾及到她的精神状况,并没有大肆对外公开。这就给了莎莎以“经理人”之名,暗地里安排了一场假的粉丝聚会,把萧寂骗到KtV的机会。 莎莎原本计划按照萧寂的新书准备一个完美犯罪,打算杀死萧寂之后自杀,让两人永远在一起。却因为宁琪琪正好走错了包厢,紧张之余刺向萧寂的刀子偏了那么一点,扎在了腰部。所以萧寂逃过一死,但目睹了一切的宁琪琪却被失去理智的莎莎杀害了。 虽然那卷KtV包厢里的录像带被她洗掉一部分,但罗珈的证言戳破了她事先准备好的不在场证明。而且,当时警察就在沾满血迹的地毯上发现了第三人的血迹。经检验,血迹的DNA与莎莎吻合。之后警方又在莎莎暂居的出租房里发现了染血的衣服和凶器,才锁定了她是凶手。 但因为无法确认莎莎人在哪里,于是肖警官便提出和“萧寂”合作,去参加宁琪琪的葬礼,引出莎莎。 什么完美犯罪,根本就是扯淡。现实中有太多不确定因素,就好像宁琪琪的闯入、包厢的隐蔽摄像机、罗珈的目睹,一切都是理论。说得完美无比,其实真正实施起来,根本不可能成功。 关于“萧寂”醒来后擦指纹的举动,宁琪琪的解释是自己当时刚醒过来,知道自己被人诬陷,凶器上肯定有他的指纹,所以才这么做。肖警官将信将疑,不过也勉强接受了她的说法。 这件事,看起来。应该是结束了。 只是,萧寂的身体里换了个灵魂,这件事只有古董店的老板、那个救了她的医生和真正的萧寂才知道。 “唉唉,还是不过瘾啊!你看莎莎她都装成是我的编辑了,可见是想再来一遍完美犯罪啊!我还想看看她是怎么准备的呢!你怎么就突然打住了呢?”一脸失望的萧寂仍然在碎碎念。 “现在怎么办?”宁琪琪瞪了镜子里的萧寂一眼。凶手已经抓到,她的身体也灰飞烟灭,那么接下来怎么办?宁琪琪握着胸前的水苍玉,不知道说什么。 古董店的那个老板说过,如果萧寂想要回到自己的身体,他可以帮忙。 就是说,萧寂可以恢复正常,最终消失的,还是她吗? “我们……我们还是去一趟哑舍吧。”宁琪琪挣扎了许久,还是决定把身体还给他。她也许是因为被他连累才挂掉的,但并不代表她可以厚着脸皮继续代替他活下去。 一切都是命运的捉弄。 虽然外面阳光灿烂,但是哑舍里还是阴阴沉沉的,就像是被阳光遗忘了一样。 “你决定了?要把身体还给萧寂?”老板从柜台后抬起头,眯细了一双丹凤眼朝她看来。 宁琪琪揪着手指,艰难地点了点头,自嘲地说道:“上一次,我无法决定我自己是怎么死的,起码……这一次让我自己做决定吧。” “哦?那你的意见呢?”老板挑了挑眉,视线越过了她的身体,朝她的后方看去。 宁琪琪感到有些毛骨悚然,这店里除了她和老板之外,她知道萧寂肯定在的。但是老板好像不用借助镜子,就能看得到萧寂?她突然想看看萧寂,赶紧从兜里翻出来一面镜子,朝身后照去。 只见萧寂苍白的面容出现在镜子里,他的灵体好像比起平时更加透明了些,透明到她几乎无法看出来他的脸上究竟挂着什么表情,甚至她都能看到他的唇一张一合,却听不到他在说什么。 宁琪琪下意识地惶然回头看去,仍然是一片空气,而再回过头时,却发现镜子里只剩下了她一个人,任凭她怎么呼唤萧寂都再也没有出现。 “他怎么了?”宁琪琪如溺水的人一般,求救般地看着柜台中的老板。 老板同情地说道:“脱离身体的灵魂,最多只能在世间停留七日,在头七正午阳气最盛时,烟消云散,而今天,就是第七日。” 宁琪琪如遭雷击,许久许久之后,才找回的声音:“他……最后说了什么?” “他说,让你好好照顾他的身体。” 在那之后,宁琪琪便成了萧寂。 萧寂的灵魂再也没有回来过,那段和萧寂一起度过的日子,虚幻的让宁琪琪不禁觉得是不是萧寂其实早就死了,他的灵魂其实是她幻想出来的。 水苍玉的基督像再也没有发热过。 她每天都对着镜子发呆,在屋子里到处都摆满镜子,希望可以再次看到那个身影,可是始终没有看到。 她又很多次回到哑舍,期望可以从老板那里得到什么启示,可是老板只是淡淡地看了她一眼,劝她忘记以前的事情,不要执着于过去。 忘记,才是最好的选择吗? 她在那个阴暗的古董店里,发呆了许久,终于决定把胸前戴着的水苍玉基督像,送给那个老板。 这样也许才对吧……是时候抛去过去,开始新生活了。 是的,宁琪琪死了,但是萧寂还要继续活下去。 她要代替萧寂活下去。 成为萧寂的她,自然写不出什么推理小说,但凭着萧寂的名字,她在与萧寂合作的那家出版社当了编辑。她本就是中文系的学生,又喜欢看小说,虽然一开始工作并不顺利,但她努力学习,一点点地开始走上正轨。 偶尔照镜子,她看着镜子里那俊逸的脸容,有时也会怀念那上面出现骄傲的笑容。 只是她不会那样笑,怎么学都不像。 她还记得他教他如何用刮胡刀,虽然一开始总是出错刮破皮,但现在也已经用的很熟练了。她还记得他教她如何打领带,她以前只会打红领巾系法,现在却连很难的温莎结系法都会了。她还记得,他让她好好对待他的身体。 她一直记得。 直到某一天,主编忽然递给她一份稿子,说对方指名让她接待。 宁琪琪在进入会议室前,只来得及看一眼文档的封面,发现居然是《ListenII》。惊愕地推开门,她看到一个长相清秀的女生,盈盈站起。 “你好,我叫宁琪琪。”对方笑得一脸骄傲,那样的神采飞扬,在陌生的面容上,居然那样的熟悉。 啥?宁琪琪直接呆住了,机械地低下头看着封面下方署的作者名,赫然写着“宁琪琪”三个字。她抬起头瞪着对方,一切都是巧合吧?巧合吧! 这时,她看见这位女生的胸口处,挂着一尊非常熟悉的水苍玉基督像。 对方回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戏谑地眨了眨眼睛,凑过来低声笑道:“看来,你把我的身体保管的不错嘛!” “I'm more t you made of me.I folloo me.But no to find my own ,my own……” 依稀中,又传来《Listen》那熟悉的旋律,宁琪琪微微一笑,主动伸出手:“你好,我叫萧寂,初次见面,请多多指教。” 对方握住了她的手,有力地上下摇晃着,两人相视而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第八章 巫蛊偶 老板放下刀叉,用餐巾优雅地试了试嘴角。 对面,医生用拿手术刀的姿势拿着餐刀,利落地切着五分熟的牛排:“喂,你不会是不吃了吧?好浪费啊!” “我吃不惯西餐,你应该带别人来的。”老板拿起红酒杯,浅浅地抿了一口。 医生把老板的牛排叉到自己盘里,抱怨道;“这家西餐厅刚开业,朋友送的优惠券是必须两人使用的,你以为我愿意拽你来啊!” 老板穿着那身黑色的中山装,深红色的龙盘踞在他左臂,龙头在后颈处趴着,完美的绣工和带有光泽的绸缎感,已经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更别提两个大男人来富有情调的西餐厅吃饭,本来就令人瞩目了。 医生开始有点后悔,他应该自己来吃就好了! 老板凤眼一眯,“你难道就没人陪吗?真可怜。” “我那没日没夜的工作哪有时间交女朋友?随便请一个女人出来吃饭,又怕被误会。女人啊,麻烦死了。” 老板挑了挑眉,并没有发表观点,只是轻轻摇晃了一下红酒杯。 医生笑了笑,压低了声音道:“你不信?你看那左边桌的那对男女,女的笑得一脸甜蜜,但男的却一脸烦躁,我看他们八成要分手。” 老板又无聊的晃了晃手中的红酒杯,开始考虑是不是可以打道回府了。 医生还想说些什么,左边那桌忽然响起一个响亮的耳光声,盖过了西餐厅内美妙的音乐,瞬间让所有人都齐齐扭头。 西装革履的男士被一巴掌打得脸偏到了一边,匆匆地扔下餐巾狼狈而逃,那位刚刚还笑得开怀的年轻女生,愣愣地站在那里,许久之后才无力地跌坐在椅子上。 医生被自己的乌鸦嘴吓了一跳,老板扭头朝那位女生看过去,半响之后勾起了唇角,朝医生道:“喂,给你个英雄救美的机会。” “什么?”医生不解。 “那位小姐看起来是没带钱包,同她一起来的那位先生又走了,定是没有付账,否则她不会僵坐在这里这么久了。” 老板微笑着,又晃了晃手中的红酒杯。貌似比起喝到口中,他更喜欢看着这如血般的液体在杯中流淌的样子。 医生循着他的目光看去,果然见那位穿着小礼服的年轻女生局促不安,拿着电话想打又很犹豫的样子。 “不过为什么非要我付账啊?我把这英雄救美的机会让给你吧!” “呵呵,因为我也没带钱包啊!” “……” “现在怎么办?”医生扯了扯领带,看着仍在哭泣的女生,一脸无奈。 他本以为做次好人就当日行一善了,可是没想到这女生一直哭哭啼啼,大晚上的把她扔到大街上又怕出意外,只好和老板把她带回哑舍。 “等她冷静下来再说吧。”老板淡淡道。 “冷静?不就是失恋了嘛!怎么跟天塌下来一样?”医生最看不惯这种戏码了,一下子没控制住,声音大了一些。 “呜……我……我会还你们钱的……” 穿着藕荷色小礼服的女生抬起头来,一双哭得红肿的眼睛,本来化的淡妆都已经糊掉,看起来非常凄惨。 医生撇了撇嘴道:“你还在念书吧?我刚刚看到你钱包里的学生证了。算啦,就当我请你的。不过是失恋而已,下个男人会更好嘛!” 年轻女生拿着纸巾擦了擦眼泪,呜咽道:“不会有人比他更好了,我这辈子只要希。希和我从小一起长大,从四岁就认识了,他为什么要和我分手呢?” 听到这种唠叨,医生便没法再劝了,感情这种事,外人也无法插嘴。 出乎意料的是,老板却开口了:“你想要他回心转意吗?” 女生忙不迭地点了点头。 医生看着老板转到玉屏风后面找东西,寒了一下,知道老板又去拿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了。 不一会儿,老板便拿着一个巴掌大的盒子走出来,打开并放在那个女生的面前。 女生一时忘记了哭泣,呆呆地看着锦盒里静静躺着的一个木偶。 那是一个只有手掌那么长的偶人,不知道是用什么木材制成的,但从上面斑驳剥落的木漆看来已经很有些年代了。 偶人全身都是木制,从那有棱有角的五官看来,是个男性人偶。梳着垂于脑后的发髻,里面穿着厚衣,外面罩着宽袍大袖博衣裹带,双目微闭,面目清秀。即使是木刻而成,也能看得出细微之处。刀工古朴,比例匀称,虽简洁但不粗糙,显然是名家之作。 这个人偶就像沉睡着的美男子,好像下一刻就会睁开眼睛一般,散发着一种说不出来的诡异之感。 “这是陈阿娇的巫蛊偶。”老板的嘴角勾出一个完美的弧度,“刘彻在四岁的时候就向陈阿娇许下承诺: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也。金屋藏娇,并不是现在常用的那种意思,而是一个男子对自己青梅竹马的正妻许下的誓言。” “可是,后来当上汉武帝的刘彻,却背叛了陈阿娇。”这段历史人人耳熟能详,女生像是想到了自己的遭遇,伤感地说道。 “刘彻迷恋上了卫子夫,陈阿娇想用巫蛊之术换回刘彻的爱,却被贬长门宫,孤独而逝。” 老板言简意赅地说道,“陈阿娇所用的巫蛊,从不是想要害刘彻,而是祈求他有一天能回心转意。盒子里的这个人偶,就是陈阿娇陈皇后用过的桐木巫蛊偶。” “这个人偶……多少钱?”女生开口问道。 “你先拿去用,若不灵验的话,可以把它还回来。灵验的话,你就请我们去那家西餐厅吃顿饭好了。” 老板扬起笑,“这个巫蛊偶是中空的,只要你把他的头发从底部的小洞放进去,然后用朱砂封住,放在正北阴暗之处便可。” 女生捏着纸巾,咬紧下唇,半响之后拿起锦盒,站起身朝医生和老板点头致谢道:“今晚多谢了,欠两位的钱我下次来这里时再还。” 看着女生推门而出,医生许久之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喂,你不是说你不喜欢吃西餐吗?” 老板点了点头,他确实不喜欢。 医生瞪着他,那还说灵验的话让那女生请他们去吃西餐?突然间他恍然大悟,惊道:“你是说,那个巫蛊偶根本不会灵验?” 老板倒了杯茶,捧在鼻子下面闻了闻茶香,微微一笑道:“你看到陈阿娇挽回刘彻的心了吗?” 当然没有……医生彻底无语。 他好像睡了太久了。 久到连自己的名字都忘记了。 真是太久了啊…… “女人,你想要什么愿望?”他舒展了一下在空中还没有成型的身体,居高临下地打量着满脸惊讶的女生。 “我……我想要他回到我身边。”女生从震惊中回过神,坚定地说道。 他愣了愣,好像在记忆的深处,也有一个女人这样对他说过。 重重地吐出一口气,他不知道为何心情突然变得很差。“我的法力只对唤醒我的人有效,对其他人无效。” 女生沉默了下去。 他用鼻子无声地冷哼了一下,愚蠢的女人,永远都只沉溺于爱情的假相。 他在空气中打着哈欠,半透明的状态看起来就似一团没有形体的迷雾。那个女生还没有回答,他很有耐心地等待着,顺便感受了下自己的现在所处的世界。 原来……他这一睡,就睡了两千年啊…… 他阴沉着脸,竟想不起来沉睡之前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一点都想不起来了。为什么会这样? 这时,女生忽然抬起头,清脆地说道:“我想过以前的生活,这个愿望可以实现吗?” 他扶着下巴,低头看着那个女生眼底期翼跳跃的光芒,忽然间觉得有趣。也罢,他睡得太久了,也太无聊了,陪她玩玩,也未尝不可以。 他吹了一口气,笼罩在他周身的迷雾缓缓褪去,一个身长玉立的身影慢慢降落在地。他优雅地单膝跪地,伸手掬起对方的裙角,放在唇间轻轻印下一吻。然后抬头浅笑道:“我的主人,您的愿望,会由我实现。” 如他所预料的一般,女生从慌乱到惊骇,精致的脸上爬满了不敢置信的神情。 这个表情取悦了他,他脸上的笑容越发的肆意起来。 因为他现在变成的这副模样,应该和她男朋友一模一样。 他陪着她在公园散步。 她穿着自己最喜欢的一条嫩绿色的连衣裙,在秋日的阳光下,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希,你看,这朵花开得多漂亮啊!” 他和煦地笑着,适时地点了点头。 是的,他现在的名字叫穆希,身份是裴颖的男朋友。裴颖就是他面前这个笑得灿烂的女生,念大学二年级,因为家庭原因,独自住在校外。而他现在所充当的角色,就是她的男朋友。 她唤醒了他,愿望是拥有过去的生活,那么他就只好满足她。 他知道她为何对这段感情那么的执着,不单单是因为她和穆希两人从小青梅竹马。 在裴颖很小的时候,父母便已经离异,并且又各自组建了家庭,拥有了其他孩子。所以她是多余的那一个,每个月所拥有的,不过是银行卡上多出来的抚养费。在这种情况下,穆希的存在便显得尤为珍贵。 自从两人在高中时确定恋爱关系后,裴颖的全部心思便放在了穆希身上,但全心全意的爱情,在太过于纯粹之后,变成了巨大的压力。 穆希也有自己的生活,但裴颖就像是一枝蔓藤一样,细细密密地缠住了他,夺取了他的养分与空气,让他无力呼吸。 时间就是把利刃。再深的感情,也会在磕磕碰碰的小事间慢慢被肢解。 最终穆希忍无可忍地提出了分手。 再然后,他便被她唤醒了。 想到这里,他笑了笑,关于这些记忆,都是他通过放在自己体内的那根头发所读取出来的。身为一个巫蛊灵,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完成主人的愿望,是他的职责。 “希,你还记得吗?你就是在这里替我庆祝十八岁的生日。” 她的声音幽幽地传来,回头给了他一个温柔的笑容。他恍恍惚惚地想起了谁,那个人,也有这样寂寞又温柔的笑容。 同样的,不是给他的笑容。 “当然还记得,我当时还送了你一条项链,颖颖你有没有好好带着啊?”他浅浅笑道。 既然读取了穆希的记忆,那么他们相处的点点滴滴他自然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她想要的,是和穆希幸福地生活下去。他自然要完美地扮演那个穆希。 那个深爱着裴颖的穆希。 “你看。”她从衣服口袋里拽住一条项链,项坠是一个甜美可爱的银质天使,在阳光下闪着夺目的光。 “很好看,和你很像。”他笑着说出当年穆希说过的话,自然而又深情。 她满足地笑了,伸手揽住他的臂膀,不顾旁人惊悚的目光,甜蜜地靠在他的肩上朝前走去。 在秋日灿烂的阳光下,她并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身后,其实只有她自己一个人的影子。 是的,在这个世上,只有她一个人能看到他。 不,似乎……还有另一个女子。 他猛然想起来了。 两千年前,那遥远的大汉皇朝,还有那座命名“椒房”的宫殿,以辣椒泥涂墙,辣椒味辛,使得房间温暖,气味芬芳。 那是汉朝皇后居住的地方,代表着后宫里最高的地位的所在,然而当他在这椒房宫醒来时,这里也只是徒有金碧辉煌的宫殿,和那个失了荣宠的女子。 那时候,大家都叫她——陈皇后。 “阿彻,你看这件衣服,好不好看?”绝美的女子穿着繁复的裙裾,在他的面前转着圈,晶莹似雪的肌肤上挂着动人心魄的笑容。 阿彻?她是在叫谁?他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自己身处一个空旷的宫殿之中,身旁的檀香在青铜降龙博山炉中丝丝袅袅地轻吐而出。到处都是黄金装饰的墙壁,玉雕的门户,木兰木雕刻的椽,文杏木装潢的梁,宫殿宽广得连说话都会有回声。 虽然视线所及的摆设装饰都精雕细琢,但赤色和黑色的幔帐却衬着这里阴森恐怖,只有几盏宫灯在幽幽地闪着昏暗的光芒。 这是哪里?明明是没有见过的地方,为何从心底里涌上来是一股久违的熟悉感? “很好看。阿娇,在海棠色的裙子应该配那支凤头盘枝玉簪。”他听见自己这么说道。 被称为阿娇的女子嫣然一笑,牵着他的手在一面铜镜前坐下,拉开抽屉拿起一支玉簪递给他,“阿彻,你来帮我插上去。” 他愣愣地看着铜镜里那张巧笑言兮的俏脸,无法拒绝地接过玉簪。低头的那一刻,他发现地上有一道被宫灯拉得长长的影子。 那是她的影子,而他脚下,却什么都没有。 他紧紧地握住手中的玉簪,冰凉彻骨的感觉从掌心迅速席卷到全身,让他不由得一个激灵,清醒过来。 “……希,希?”一个声音似远似近地传来,他微微摇了摇头,沸腾的人声如潮水般涌来,把那冷清宫殿里的寂寞和萧索冲刷得一干二净。 “……希,希?你在听吗?我穿这件衣服好不好看嘛!”那个声音又在问。 他眨了眨眼睛,看着面前的裴颖。周围吵嚷的声音让他有些无措。 他们现在正在一个大商场的专卖店里,空调开得有些凉得刺骨。没有那古朴华丽的宫殿,没有那古装的女子,只有嘈杂的人声和四周奇怪的视线。喧闹的商城,更加让他怀念起那空旷安静的宫殿。 一瞬间,他几乎还嗅得到鼻尖残留的檀香味。可转眼,就被裴颖身上的兰蔻香水味冲刷得干干净净。 他按下心中的失落,笑了笑道:“很好看,就买这一件吧。” 她开心地点了点头,转身去了换衣间。 他深深地吐出一口气,自己很完美地在扮演着穆希的角色,一言一行都按照他和裴颖的相处的模式,没有丝毫的破绽。也许就算真正的穆希站在她面前,她也分辨不出来哪个才是幻影。 深爱裴颖的穆希,自然会不厌其烦地陪着她在商场里买衣服,只是在感情磨得日渐稀薄之后,穆希便再也不曾陪她踏足此地。 所以,这理应是一个很简单的愿望,他只要扮演好这个深情的穆希,营造出她所需要的幻象就可以。 可是为什么他会迷失在另一个场景里,而从胸中不断涌动而出的那股悲伤到底是从何而来? “希,我们走吧,今晚在我那里吃饭吧,我给你做你最爱吃的咖喱牛肉。” 她换好衣服走了出来,刷卡付了账,笑着走过来挽住他的手臂。 他定了定神,回了她一个笑容,“嗯,走吧。” 他们并肩走过商城的试衣镜,镜子无情却诚实地照出裴颖独自一人陶醉的笑容。她动作自然地挽住空气,以怪异的姿势在众人惊奇的目光下走过,却浑然不觉。 “阿彻,这个时间,你该去宣室殿议政了。”她端坐在凉亭中,虽然嘴上说着他要走,可是那眼瞳中却清清楚楚地写着不舍。 他微微一笑道:“怎么?不是让我陪你赏花吗?你看这片芍药开得多灿烂。” 她嘟起唇,懊恼地叹气道:“已经占用你这么长时间了,到时候我又会被御史上书,说皇后娇纵了。” 他看得好笑,不由得说出了记忆中那个人曾经说过的话:“皇帝过分宠爱某个妃子才是失德,但我宠爱我的皇后,那岂不是琴瑟和谐,国之所愿?” 她的脸色变了变,笑容僵在唇边。 他也不由得懊恼,因为他知道,当年说出这句话的人,此时正在这座庞大宫殿的另一侧,过分宠爱着某个妃子。 她低垂着眼帘,淡淡道:“你先走吧,我要一个人静静。” 他忽然觉得百无聊赖,不想再去伪装成另一个人,拂袖而起,朝亭外走去。 他也只不过是她唤醒的一个人偶,偶人是为了演戏而存在。演戏和看戏的人都知道,就算再美好的故事又怎么样?那只不过是一出戏而已。 走下凉亭,路过亭外回廊内伺候的两个宫女身边时,他无意听到她们在闲聊。 “你看,皇后居然让我们摆了两杯茶,她又在等皇上来了。” 哼,笑话,那杯茶是给他的,只是其他人都看不到他而已。 “唉,皇上怎么可能来呢?听说卫夫人已经有孕了。” 他一震,禁不住回过头。 凉亭中那个孤单的身影,正抬手把她对面那个茶杯拿起,倒掉里面凉透的冷茶,然后执起了茶壶,重新注满清香的热茶。 他愣愣地看着那缥缈的热气消散,暗自握紧了双拳。 原来,她真的是在等那个他…… 她是分得清的。哪个是她的幻镜,哪个是她所爱的刘彻。 他忍不住轻轻叹息,眼前的一切,如浓雾渐散…… “希,希?你怎么又发呆了?” 他回过神,看看手中的杂志,居然拿倒了。 淡定地把杂志合拢,他抬头看了眼正在厨房忙活的裴颖,长身而起道:“不用忙了,我晚上还有事,先走了。” 他的任务是扮演好穆希,这样做也符合穆希的个性,其实对于穆希来说,裴颖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但这部分所占的比例,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变得很小很小。 最后,甚至可有可无。 她急忙从厨房冲出来,匆匆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拽住他的手臂哀求道:“你不是最爱吃咖喱牛肉吗?你好久都没在我这里吃饭了,要是着急的话,我做好了给你带走行不行?” 他低头,看着她清澈的眼瞳中倒映着的,是一张陌生男人的脸。 她不是陈阿娇,她分不清的。哪个是她的幻境,哪个是她所爱的穆希。 他一呆,本来应该拒绝的话,在唇间打了个转,最后只是点了点头。 她的笑颜,一瞬间如记忆里那阳光下的芍药般明媚。 而这样的笑容,他从未在那个女人脸上看到过…… “皇上……” 他惊讶地一转身,看向匍匐在地的女子,赶忙把她从地上扶了起来:“你叫我什么?” 她眼神一闪,苦涩地笑道:“是你说的,不许我再叫你阿彻,要唤你皇上……” 他一愣,知道她说的是真正的刘彻。心中痛得就像是有蚁虫在啃咬,他清晰地认识到,自己不过只是个替代品。 也罢,戏子的任务,就是演好观众想要看的戏。 他的观众,永远只有她一个人。 “不用唤我皇上,你知道的,这世上,也就只有你可以唤我阿彻了。”他把她环在怀里,低低地在她耳边呢喃道,一如十年前他登基的那一晚,说出来的话一样。 她柔顺地倚在他的身上,发香宜人。 “阿彻,你为什么不爱我了?为什么要爱其他人?”你不是说过,要造一间金屋给我吗?”她喃喃低语地问着。 他呆呆地站在那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的质问。因为她问的人,不是他。 他只能扮演她深爱的那个人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却永远也演不来那个人的心。 他这么用心地扮演她希望的那个人,结果却还是不行吗?他不想这样,起码……这一次,他不想再输了! 他暗暗咬牙,没发觉面前的裴颖放下手中的碗筷,有点担心地看着自己。 “希,你最近好像不一样了。”她疑惑着蹙起秀眉,轻声问道。 “哦?哪里不一样了?”他变化自如,勾起唇角,连笑容都完美地无可挑剔。 她低着头,把玩着桌布,有些怯懦地嘟囔道:“你最近……对我有点太好了……” 他唇边的笑意更深了。他知道她的意思,按照穆希的个性,每周来见她两次就很不错了,而他现在几乎天天来。 穆希以前不愿意陪她逛街,他现在愿意陪她走到她腿疼。穆希以前不愿意留下来陪她吃饭,他现在愿意吃完饭还替她刷碗。穆希以前不愿意听她发牢骚,他现在愿意听她一直说下去…… 他知道自己做得有些过了,她需要的,是以前幸福的生活,是一个和以前的穆希完全一样的人。 但他做的有些过了。 “怎么?对你好你还不满意了?”他说得有些委屈,但心底却有着掩饰不住的得意。 这一次,他再也不会轻易放手,他不要做刘彻,更不要做穆希。 如果努力地成为别人也得不到幸福的话,那就让他做回自己,从这些被他扮演的人身上获得属于他的幸福! “不是,只是太幸福了……有点,不知所措……”她的眼神中透着迷茫和不安,像是想起了什么,又像是不想想起什么。 他站起身,把她纠结在一起的手指一点点地分开。 “不要不知所措,以后,全部都要想着我,好不好?别再和别人说话,我会一直陪着你,好不好?” 她抬起头,定定地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地点了点头。 他开始好奇,越伴着她,就越好奇那个阿彻为何可以把她丢在空旷的宫室内不闻不问。 他一连好几个晚上,都在她入睡以后,悄然来到宣室殿,站在那里,遥看端坐在龙椅上的那个人。 明明和他相貌一摸一样,明明他所有的一切都和他一样,但看着他每天批阅的竹简光是搬运就是要累坏好几个内侍,一连几天彻夜不眠地打理政事,他迷茫了。 看着他指点江山派兵讨伐匈奴,看他召见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亲自策问,看他外施仁义实行德治,同时又用严刑峻法治理国家…… 未央宫中的那个人,已经不是那个在下朝后会摔打桌子椅子,痛斥某个臣子给他穿小鞋的少年。现在的他,只稍冷冷地看过去一眼,所有人都噤若寒蝉。 也已经不是那个会赖在她怀中非要亲手给她画眉的男子,现在的他,只需勾勾手指,便会有好几个宫女上前服侍。 现在的这个他,是个真正合格的皇帝。 高高在上,孤家寡人。 夜如何其?夜未央。 未央宫中,总会有长期不灭的灯火辉煌。 许下“金屋藏娇”誓言的那个人,已经长大。他的世界变得更加广阔,而她却只停留在当年的种种美好中不能自拔。 呵,多傻的女人……明明知道真正的他永远不会再回到自己身边了,却还是把他唤醒,换一个美好却虚幻的梦。 可是,这样也不错,既然那个刘彻选择了更宏大的目标,那就由他来守着她好了。 这么想着,他踏着轻快的步子从未央宫里回到椒房殿,迫不及待想回到她身边。 然而当他推开那扇气派的宫门时,迎接他的,是一句冷冷的问话。 “你去哪里了?”她坐在椒房殿中,用那双细长的凤目淡淡地瞥向他。 这种眼神,是一个母仪天下的皇后,看向她的婢女、她的随从时,那种居高临下的、傲视一切的眼神。 他接触到她不含任何感情的目光,瞬间浑身冰冷。她看着那个和刘彻一模一样的男子,眼里却清醒得叫他害怕。原来一直沉浸在幻境中的,不是她,而是他。 “为什么你分得出来?”他苦涩地问道,他明明扮演得非常完美。他拥有和他一样的容貌,一样的身型,一样的记忆。除了没有影子,除了别人看不见,但在她的眼睛里,应该和那个刘彻毫无差别。 她缓缓地走近,在离他只有寸许的地方停下,淡淡地说道:“他现在对我,会自称朕了,虽然他以前从来不这样。” “那我也……不,那朕也……”他急切地说道。 她抬起头,眸子里含着某种他看不懂也看不透的悲哀,那眼神突然又变得柔和起来。 她竖起一根手指,轻轻按在他唇上,颤声道:“别改,你别改称呼。我知道的……是他变了,可我不想你也跟着变,你只有一直是当初的那个他……就好了。” 他忽然沉默了下来,他知道了,他其实模仿的是她所爱的那个刘彻,但她却依然盼望着那个刘彻回心转意。 她用幽幽的声音说,“你和他很好分辨啊……他看向我的眼神里,从来没有你这样不加掩饰的炽热……” 他想伸出手去,把近在咫尺的她拥在怀里。 但他不能。 因为他知道,在她心里的,从来都不是他。 正是因为如此,所以这一次,他要裴颖心里的那个他,是完完整整,真真正正的他。 他听见裴颖的手机响起来,她接通了电话,似乎在跟对方说着些什么。过了一会儿,她放下手机,看着他欲言又止,她怯怯地唤道:“希……” “怎么了?”他靠在沙发里,抬头看着她。这种怯弱的神情从来不会出现在阿娇脸上。她一直是个高傲、清醒、冷酷的女子。 两千年前,他赢不到她的心。但裴颖,这个软弱无能的女生,他自觉胜券在握。这些日子里,他更加频繁地出现在她的身边,故意占去了她所有的时间,不让她去上课,不让她和朋友逛街,出去也只能是和自己,怪不得她的那些朋友感到疑惑。 “她们……她们说,我可能是精神上有毛病,还劝我去看医生……”她局促不安。 “胡说,她们凭什么这么说你?”他皱眉。 “她们说,你是我幻想出来的。”她忐忑地看着他,不敢靠近。 那是因为你那些愚蠢的朋友都看不见我!他嗤之以鼻,伸手把她拽到自己身边,“幻想出来的?那你自己捏捏你的脸,看痛不痛?” 她还真在自己脸上狠狠捏了一把,然后痛得一皱脸,不好意思地朝他笑了笑。 “乖,别瞎想了,你的那些朋友,是嫉妒你幸福。”他面不改色地说出谎言。 她既然分不清真实和幻境,那何必让她分清楚?让她过得幸福,不就是他的任务吗? “是吗?”她半信半疑,这时放在茶几上的手机开始奏起优美的乐曲。 他把手机拿起来,眼角瞟到屏幕上显示的那个名字,居然是穆希。看来关于她的流言,还是传到她耳中了。可是那又有什么用?是谁亲手推开她的?何必又来招惹她?他很自然地按下拒绝键,拆掉电池。乐曲戛然而止。 “别理她们了,你今天不是要给我做好吃的吗?”他笑眯眯地说道。 “呵呵,没错,我这就去给你做。”她跳起来,没有半分怀疑,系起围裙朝厨房走去。 他的脸上扬起笑容,这时旁边的固定电话响了,他抬手,面不改色地拔掉电话线。 “是谁的电话啊?”她在厨房问。 “打错了。”他如此说道。 “……皇后失序,惑于巫祝,不可以承天命。其上玺绶,罢退居长门宫。” 宣旨之人的声音无情地回响在空旷的宫殿里,回音一波一波地响起,更显冷清。她跪在地上,依然仰着脸,保持着她身为皇后最后的尊严。 多年的等待,却只换来这么一道旨意。多年的情意,竟连最后一面都吝于给予。 为什么?他看到她看向自己目光中这样问道。 他知道她问的其实不是他,而是透过他的面容,问那个并没有在场的皇帝。 他也有无数的理由可以回答她。娇纵、无子、外戚……可是那个皇帝,却用巫蛊这个理由来搪塞天下。 太可笑了,难道正是因为他的存在,所以她才被贬居长宫门吗? 他不想这样……他只是想给她幸福而已。不……其实也很不错,以后,她的世界里再也没有那个皇帝,只有他。 “颖颖!是我!穆希!你在家吗?颖颖快出啊,大家都很担心你!” 咚咚咚的敲门声把他从回忆中惊醒,裴颖正和他一起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听到敲门的声音,她茫然地抬起头。 “希,你在这里,那么外面敲门的又是谁呢?”她的脸上充满了迷惑。 “乖,没有谁,是你的错觉。”他看到她的不安,朝她温柔的笑笑。 “是吗?怎么那个人和希你的好像啊!”她侧着头仔细地听着。 “乖,你病了。明天别去上学了,在家好好休息。我会一直陪着你,好吗?” “……好……”她满足地闭上眼,嘴角弯起优美的弧度,只是眼角挂着一颗晶莹的泪水。 他把她搂在怀中,轻轻地捂住了她的耳朵。如果她愿意,他可以陪她一辈子。 “……夜曼曼其若岁兮,怀郁郁其不可再更。澹偃蹇而待曙兮,荒亭亭而复明。妾人窃自悲兮,究年岁而不敢忘。” 她躺在床上,年轻苍白的脸容就像枯萎脆弱的花。 他放下手中的《长门赋》,这首花费千金买来的《长门赋》,却仅仅换来汉武帝对此赋的赞赏。他甚至,没有再来看过她。 他伸手抚上她冰冷的面颊,以她最爱的那个男子的面容。 她已经不能再笑了。或者说,他根本就没有看到过她真正的笑容。她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已经不再笑了。 他以为,独占她可以让她过得更幸福,可是她却清楚地知道一切不过是幻境。 她出身显贵,自幼荣宠至极,从不肯屈膝逢迎,放下骄傲,更未曾尝过被如此对待。移居长门宫五年里,她郁郁寡欢,他使劲浑身解数,都无法让她再展欢颜。 “阿娇,其实巫蛊并不仅仅可以给人以幻境,巫蛊最重要的作用,其实是诅咒。”他开口,温柔地看着这个冷宫中快要死的皇后。 “我知道你不会让他有任何意外的,就算他如此对待你,你也没有想过要害他一丝一毫。” 她虚弱地看着他,目光却依然清醒得叫人心疼。 “没关系,我不会诅咒他短命,他可以活得长长久久,然后亲眼看到他所有最亲近的人都会背叛他,他也会亲手杀了他所有在乎的人,孤独地死去,就像你一样……” “阿娇,你还不知道我的名字呢……” 他的身影在慢慢淡去,就像是融入了空气一般,带着某种令人不安的气息,迅速地在这偌大的宫殿里蔓延着。 最后的最后,他终于倾身在她的额前印下一吻,“阿娇,我叫厌胜,如果……我们还能再次见面,请你千万不要叫错了名字……” 宫殿内最阴暗的一处角落里,一个木制的人偶,无风自落地跌倒在地。 与此同时,一缕芳魂也随之消散在冷宫之中。 “希,你带我来这里做什么?在家里不是很好很好吗?我不太想出门。”她眯着眼睛,很不适应外面明媚的阳光。 “偶尔也出来走走嘛。”他带着她朝商业街走去。他算出来,那个穆希,今天阳寿已尽,若自己可以趁着他魂魄刚出窍时夺身而入,那么他便可以真正地成为穆希,顺理成章地陪在她身边。 他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卑鄙,他想她幸福,想给她幸福,如此而已。 上辈子他错过了,这辈子他再也不会放手。 阳光下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他伴着她身侧,低头看着她的影子。 过不了多久,他就会堂堂正正地站在她身边,当一个真正的、活生生的、会永远爱着她的穆希。 正恍惚间,他忽然感觉到她甩开了自己的手臂。 “希!”她撕心裂肺的喊声,听上去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传来的。她不是在唤他,而是冲向了要被货车撞上的穆希。 他呆呆地站在阳光下,一点点地看着自己的世界崩塌。 历史在无限循环,上一辈子,阿娇没有挽回刘彻的心。这一辈子,裴颖也没有挽回穆希的心。但她却宁可自己去死,也要救他。 一切都和从前一样。 他永远是个替身,永远是个人偶,永远是个戏子,演一场只有一个人所看到的戏。原来,一直沉浸在幻境中的,不是她,而是自己。 “咦?这个人偶怎么还回来了?”医生坐在柜台前,一眼就看到了放在锦盒里的桐木人偶。他凑过去一看,惊讶不已,“怎么裂了?那个女生没有好好保存?天啊!这不是汉朝古董吗?她怎么那么不小心?” 老板手里正轻柔地擦拭着一只釉里红的花瓶,淡淡地瞥了一眼道:“听说是车祸,这个巫蛊偶替她挡了一下,就裂开了。” “车祸?” “是的,听说又是某个富家子弟酒后驾车,闯了红灯。不过人没事,两个人都平安。只是这个巫蛊偶裂了。”老板平静地叙述道。 “真可惜……”医生不知道为何,有些伤感。也许是在哑舍呆得时间长了,他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里的古物大多都有自己的生命。 当日这个巫蛊偶刚拿出来时,他分明感觉到那种历史沉淀般的悸动,但现在,却荡然无存了,只剩下一种无法言明的悲伤。 身边还有一个人比他更伤心——拄着拐杖的馆长唉声叹气:“这可是陈阿娇的巫蛊偶啊!这可是媲美玉雕汉八刀的雕工啊!这可是千年的桐木所制啊!这可是……” “给你了。”老板直截了当地打断了馆长的唠叨。 馆长立刻喜形于色,自越王剑那事之后,他常常来哑舍里坐坐,为的就是能搜罗些好东西。 “咳,裂了虽然可惜,但粘合好了之后还是看不出来的。喏,你看,这巫蛊偶的背后还刻着刘彻的生辰八字……哎呀呀,看来汉朝展厅里要腾出来一个最大的地方来摆放这个巫蛊偶……” 医生听不下去他的唠叨,不解地问老板:“这巫蛊偶,就这么捐给博物馆了?你之前不还和我提起过,这个木偶其实很不简单吗?好像还有名字,叫什么来的?” 老板垂下眼帘,淡淡道:“偶人厌胜。不过,现在,也只是个人偶而已。” 第九章 虞美人 虞翠第N次腹诽自己的名字。 虞翠。这名字,看起来很俗,读起来很郁摧,也不知道当年她父亲怎么想的。 她不是没跟父亲抗议过,也哭闹过几次想要改名,但她父亲就是不允许。传说,他们家是历史上那个大名鼎鼎的西楚霸王项羽身边的虞姬的旁支,而虞家的人,其实是不允许女孩子起名叫虞翠的。 因为“翠”字分开来,就是“羽、卒”二字,意为项羽死亡。这条不许虞家女孩子起名叫虞翠的规定,居然还标明在家训中。 这都21世纪了,谁都没把这个家训当回事,而虞翠的父亲更是身体力行,生了个女儿,说什么也要叫虞翠。 这个倒霉的女孩儿,也就是她。 虞翠眯起眼睛,无奈地放下手中关于西楚霸王的书,因为她姓虞,又被起了这个和项羽有关的名字,按理说她应该对那段秦末汉初的历史很感兴趣才是。但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这段历史都会很头痛。今天的历史课正好学到项羽,她听到项羽的名字就头疼,又受不了那个唠叨碎嘴的历史老师,直接逃课了。 可恶!都怪老爸给她起的这个破名字。老爸偏还说,她长得越来越好看了,看来是和历史上的虞姬很有缘。 有缘个鬼啊! 初冬的阳光没有什么热力,照在身上只有微微的暖意,虞翠深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伸了一个懒腰,抬手看了看手腕上的表,觉得差不多是时候回去了。 今天又不是休息日,她这个年纪此时在外面闲逛,一看就是逃课的,虞翠一路上已经接收到好几个路人向她投来恨铁不成钢的目光,她只好把头低得不能再低了,装作看不见。 “啪嗒!”也许是走路不抬头的缘故,正巧看到一个东西掉落在地,她蹲下身捡起来,发现竟是一个刺绣得精美绝伦的红色荷包。 虞翠快走几步,赶上前面的两个人,把荷包向前一递道:“你们的东西掉了。” 虞翠抬头端详了一下这两个人。高一点的男人带着时尚的眼镜,头发染成了棕色,穿着黑色及膝的羊呢大衣,身材标准,相貌英俊,就像是时尚杂志里的模特。而站在他身边的那个男人,稍微矮一些,却在很冷的冬天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黑色中山装,左胸上绣着一条栩栩如生的赤色红龙,龙头龇牙咧嘴地对着他的脖颈,长长的的龙身盘踞在他的腰间,身上的鳞片反射着日光,透着七彩,竟像真的一样,美轮美奂,让人移不开眼。 高一点的时尚男人轻笑道:“老板,没想到你居然像一个女人一样用荷包啊!” 虞翠被那条刺绣的红龙所吸引,没注意这男人究竟长什么样子。这时才抬起头朝那个被称为“老板”的男人看去,只见他肤色苍白,黑发柔软,凤眼淡漠,在看到她时眼中划过一丝惊异。 虞翠眨了眨眼,惊异?难道是她看错了? “你叫虞翠?”那个穿中山装的老板问道。 虞翠一惊,正想问他为什么会知道她的名字,却顺着他的视线,发现自己的胸前还别着学生胸卡。怪不得一路上那么多人在看她……虞翠的嘴角一抽,默默地把胸卡摘下,藏好,“是的,我是虞翠。” 那个老板默默念了几遍她的名字,用他那对狭长幽深的眼眸打量了虞翠片刻,才勾起嘴角,高深莫测地笑道:“这个荷包与你有缘,你就收下吧。” 有缘什么的,最讨厌了!虞翠真想把手中的荷包摔到对方脸上,她虽然不识货,却也知道手中的这个荷包材质柔软,绣工卓绝,肯定不是普通机器所制的。她深吸了一口气,按捺住心中的暴躁因子,直接把荷包塞进对方手里,扭头就走。 现在坏人很多,她可不要随便和陌生人说话。 “等等。”对方忽然唤道。 虞翠本来不想停下脚步的,但她发现那个老板开始唤她的名字,那种叫魂似的缥缈唤法成功地把她身上的鸡皮疙瘩都唤醒起来,只好停下来。 “我是附近古董店的老板,就是那家名叫哑舍的店。”那人如此说道。 虞翠不说话,看着那个老板从荷包里倒出来一个圆滚滚,瓜子大小,坚果似的东西,交给她道:“这是虞美人的种子,和虞姑娘你也是有缘,这颗种子便作为虞姑娘你捡回荷包的谢礼,回家的时候可以找一个花盆种下。” 有缘个毛线!而且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管人叫姑娘?不过只是一颗种子,应该还可以接受。 虞翠见过虞美人那种花,很似罂粟,但却并不是那种魅惑人心的美,娇媚楚楚,灵气动人,非常的绝艳。 虞翠握着这颗种子,呆立在那里,等回过神时,那两人已经走远了,远远的风中还传来他们的对话。 “那是真的虞美人种子?不会有什么古怪吧?” “是真的虞美人种子,不过是两千多年前的种子。” “……你真会开玩笑……” “我从来不开玩笑。” 虞翠醒过来,发觉自己不能动了。 这种感觉其实并不很陌生,很像做梦的时候,被梦魇住了,或是俗话说的鬼压床。但鬼压床总不会连四周都是黑的,什么都看不见吧?如果是梦的话,总会有醒过来的时候吧? 虞翠静静地等着,不知过了多久,她开始觉得渴了。这种渴的感觉,和平时的感觉不同。以前渴了还能忍耐,现在她就感觉好像干渴得想要死掉。 虞翠不安地呼喊起来,但她发现她根本发不出一点声音!这若是个梦的话,未免也太过于真实了吧? 虞翠很想动动手脚,但她发现他感觉不到任何回应,好像是被什么东西紧紧包围着,一动都不能动。 这到底是怎么了?虞翠郁闷地回想着,她昨天逃课回家之后,脱大衣时,那颗虞美人的种子掉了下来,被她随手埋在了玄关虎皮兰的花盆里。之后……之后她好像和平日一样,看书写作业上网洗漱睡觉。等再有意识时,就变成现在这样了。 虞翠正苦思不解外加干渴得要死时,忽然感觉一股清凉的水当头浇下,立刻浑身舒爽。她想张开嘴喝水,却发现她全身都在吸收着水,很快就缓解了她濒死的干渴。 她到底怎么了?虞翠再迟钝也发觉了自己并不是在做梦,这种梦未免也太诡异了。 “多喝点水,早点发芽哦!”一个年轻温和的男声忽然出现,吓了虞翠一跳。 发芽?发芽!发芽发芽发芽……这个声音像复读机一样在虞翠的脑中回响着,虞翠直接被刺激得大脑死机了。 怪不得被黑乎乎的东西紧紧包围着,原来她干脆就被埋在了土里!怪不得她渴得要死,根本就是发芽的需要! 难道她变成了一颗种子?!虞翠彻底抓狂了…… 人总是会向命运屈服的。虞翠深刻地认识到了这点,在变成种子的第三天后,她终于认命了,决定当一颗好种子。 因为她埋在土里,偶尔能从土壤的缝隙中察觉到外面丝丝的光线,便以此来判断日夜交替。她知道给她浇水的那个男人和他的叔父住在一起,他的叔父管他叫籍。籍大概也就十几岁,和她差不多大。哦,准确的说,是和她前世的年龄差不多。 虞翠认为自己已经死了,所以才转世投胎变成了一颗种子。但她也不能忽略其中的诡异之处,例如……为何那个古董店的老板刚刚给了她一颗种子,她当晚就变成了一颗种子?她记得那个老板说过,给她的是虞美人的种子,那么她现在可能也是虞美人的种子? 虞翠不知道自己该不该高兴,毕竟虞美人只是一年生的草本植物,也就是说她的植物生涯就只有一年而已,挺一挺就过去了,也许下辈子阎王爷能给她安排个靠谱一点的投胎。 所以她安心地当起了种子,种她的籍每天都会按时给她浇水,她无聊地混喝等死时,还能听听籍和他叔父的对话小剧场解解闷,例如现在—— “籍,叔父给你请了师父,教你书法诗歌,明天就去上课。”叔父大人严肃地说道。其实虞翠听到的是半白半古文的说法,这是她直接翻译过来在她脑中的白话。她严重怀疑自己不仅变成了种子,而且还穿越回了古代。 “好的。”籍温和地答应了。 “男子汉大丈夫,说话怎么能这么温吞?要有气势!”叔父大人不满意地吼道。 “好的!”籍也学着叔父大人说话的语气说道。 叔父大人好像很满意,转移话题道:“籍啊,你也不小了,怎么像个姑娘家一样,老在摆弄些花花草草?成何体统?” 籍没有作声,虞翠瞬间感到一种强烈的危机感,这位叔父大人该不会想怂恿籍把她拔掉吧?虽然做种子的命运很惨,但她也不想立刻就挂掉啊!没有籍给她天天浇水,她立刻就会渴死啊! 幸好叔父大人并没有说什么,但没过几天,叔父大人便暴跳如雷,因为籍不光不愿意去学书法诗歌,连后来叔父请人教他武艺都不去学了。 叔父叫嚣着要砸光他屋里的花盆,虞翠感到身体一阵摇晃,知道自己可能被籍抱在怀里。 “学文不过能记住姓名,学武不过能以一抵百,籍要学便学万人敌!”他忽然如此说道,虞翠闻言一愣,总感觉这句话非常的耳熟,却一时想不起在哪里看到的了。 叔父大人自然大喜,开始亲自在家教籍兵法,虞翠被迫旁听,因为太枯燥,围观的花草都精神不振,芍药牡丹金线菊都纷纷表示难以接受。籍也表示无法接受,几天后说什么都不学了。叔父大人大怒,大骂籍是朽木不可雕,彻底放弃。 籍乐得清闲,开始悠闲地伺候花草,家门也不多出,从虞翠的观念出发,他当之无愧是一个出色的古代宅男! 而从古代兵法课堂上解脱出来的虞翠,则继续在土里混喝等死,昏昏欲睡,生活一日日地漫长度过。 穿越成了一颗种子,虞翠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她每天无所事事,除了睡觉就是喝水,虽然以前念书很辛苦,但是她还是怀念那种有身体可以自由活动,有嘴巴可以畅快说话的日子。 “籍!你今天差点闯了大祸你知道不!”叔父大人一进门就开始发飙。 虞翠立刻精神一振,每日的小剧场开演了!要知道这叔侄俩的互动,就是她打发无聊时间的精神粮食啊!虽然看不见两人的表情,但听听广播剧也聊胜于无啊! “秦王又怎么了?彼可取而代也。”籍淡淡道,“叔父你不是常说,楚虽三户,亡秦必楚吗?身为楚国后代的我们,有这种想法不对吗?” “秦王?嬴政自封为始皇帝,已经不是简单的秦王了。”叔父大人的语气生硬,“你……唉!那种话以后再外面不许说。”虞翠一呆,她这时才知道自己究竟到了什么时代,居然是秦朝! 籍默然无语。 “好了,你过几天也要二十岁了,有没有取字?”叔父大人叹了口气道。 “取好了,字羽。”籍漠然道。 “好,项籍,字羽,项羽,及冠之后,就改口叫你项羽。好,好。”叔父大人连连说了几个好字。 虞翠已经彻底没有语言了,项羽?一直在给她浇水的这个又呆又囧的宅男,其实就是项羽?没有人告诉她项羽的名字其实叫项籍,羽是他的字啊!虞翠头皮发麻,后悔自己翘了那节历史课,否则她早就应该猜出来了。 她这边正犹自震惊着,然后听叔父大人冷然道:“你即将及冠,以前喜欢花花草草的习惯都改了吧。尤其那盆——”虞翠不用看都知道叔父大人一定是指着她,“对!就是你手里那盘!你藏在身后也没用!浇水浇了三年都没发芽,里面的种子早就死了吧?” 先是自己挂了,来到人生地不熟的秦朝,接着又发现悉心栽培她的傻大个是和她“有缘”的项羽,最后还面临连做花都要被抛弃的命运……接二连三的打击…… 虞翠崩溃,这才知道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并不是一颗合格的种子。 虞翠开始自我检讨,对,一颗合格的种子,应该努力发芽才对! 不要扔下我!她会努力发芽的!虞翠无声地呐喊着。 对于叔父大人的命令,项羽没有反对也没有赞同,还是一日日地给虞翠浇着水。 虞翠对项羽的革命精神无比佩服,换位相处,她是绝对做不到对一颗种子日日浇水浇三年的,也不知道项羽为什么这么执着。但为了防止他抛弃她,虞翠努力地想要破土而出。但她只做了三年的种子,根本不知道怎么样才能发芽。 而项羽自从发誓要取始皇之位而代之后,每日刻苦地练习武艺、钻研兵法,虞翠知道这个男人是何等的有毅力,光看他能一日不少地坚持天天给自己浇水,就知道他只要认定一件事,就能坚持到底。 之前叔父大人教他学东西时,是他自己没有认识到那些只是的用处,所以才不愿去学。而现在,他有了一个志向远大的目标,自然开始发奋努力。 虞翠也有了新的目标,就是发芽发芽再发芽! ……但几个月又过去了,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最该死的,是项羽这个木头居然一点都不懂得她哀怨的心情!每天只会对着花盆碎碎念—— “今天我在花园练剑的时候,不小心被石头绊了一跤,还好叔父没看见。” ……鬼啦!满园的花花草草都看见了! “今天我想到了一个新布阵,可夫子说我异想天开……我画给你看好吗?” ……鬼啦!我都还没长出来,看毛线啊!喂!不要再我头顶的泥土上乱画! “你怎么还没长出来呢?是泉水不够好吗?” ……你每天灌水都快淹死老娘了! “你怎么还没长出来呢?是肥料不够好吗?” ……我怎么知道啊!我也想快点长出来啊! “不要紧的,我会一直等着你。” ……这下连虞翠都无槽可吐了。 她自己也不禁怀疑,附身的这颗种子其实是不是已经挂掉了?不过怀疑归怀疑,虞翠还天天喝着水,睡着觉,对项羽的自言自语进行无声的吐槽,旁听叔父大人和他的每日小剧场,小日子过得很滋润。 这样又过了四年,虞翠忽然发觉有一天,项羽没有给她来浇水。她渴得浑身都感到不对劲,虞翠不知道项羽到哪里去了,她知道自己没有移动过位置,她没有被抛弃,那么就是他没有回来。 那小子究竟死哪里去了?虞翠之前隐约听到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但项羽具体要去做什么,她却没有在意。她想,她是太习惯了他的陪伴,总以为他是不会丢下她的,总觉得他是在意她的,虽然她整整七年都没有发芽。 一天、两天、三天……虞翠不知道自己究竟怎么忍过来的,花盆里的土壤都已经干裂,她却努力地从土壤的隙中向上挤。 也不知道过了几天,她终于觉得忽然眼前一片明亮,久违的太阳光温暖地洒在她的身上,明明没有眼睛,但她却忽然见到了在阳光下夺门而入的他。 他身材挺拔如山,相貌英勇无匹,气势非凡,手里拿着的虎头磐龙戟还流着未干的血迹,一点一点地掉在地上,在尘土中晕染开来。刺目的阳光照在他沾满血迹的乌金铠甲上,反射着让人目眩神驰的光芒。 她在他惊喜非常的眼眸中,看到了她自己。 青绿色的一颗小嫩芽。 秦二世元年,也就是公元209年,陈胜、吴广在大泽乡振臂一呼,揭竿而起,项羽随叔父项梁在吴中刺杀太守殷通举兵响应。 此役项羽独自斩杀殷通的卫兵近百人,第一次展现了他无双的武艺。 时年项羽刚满二十四岁。 成功从一颗种子成长为一棵小嫩芽,虞翠终于扬眉吐气,不但洗脱掉了永不发芽的恶名,她还欣喜地发现,在项羽碰到花盆的时候,两人可以用心灵交流。项羽除去一开始的惊讶,很快地适应了自己浇水浇了七年的种子,居然有灵气可以通人话的异象。 当初给他这颗种子的道人曾说过,这颗种子与其他种子不同,需要用心浇灌才能长出最漂亮的花朵来。只是连项羽自己都没想到,这一种,居然就种了七年。 啧,虞翠听了无比郁闷。什么用心浇灌,她纯粹是因为受不了他了才发芽的,否则这么日日浇灌下去,她肯定会烂在土里,永远都不能发芽。 虞翠闷了七年没人可以说话,一发现项羽可以听到她的声音,立刻像倒豆子一样把自己的身世说了出来。 “你是说……你本来是人?”项羽也有些晕。 虞翠拼命点头。可是她身体动不了,只能摆了摆刚长出来的小叶子。 “那……”项羽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憋了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那……那姑娘怎么称呼?” “我姓虞……”虞翠猛然消了音,因为她忽然想到有关她名字的那个诅咒。 翠乃羽卒,项羽死亡的意思。这个解释虽然无稽,但她都已经穿越成项羽种的一朵花了,还有什么事情不能发生的? 虞翠的停顿让项羽误会了,以为姑娘家的闺名不能随便让男人知道,便会意地接话道:“既然姑娘姓虞,那么我就管姑娘叫虞姬吧!” 虞姬?虞姬!虞姬虞姬虞姬……虞翠的脑袋嗡地一声响,震得她大脑一片空白。她就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那就是这个项羽身边并没有那个美貌倾城的虞姬啊! 虽然虞翠并不了解项羽的生平,但也听自家那个唠叨的老爸说过几次,传说西楚霸王项羽和虞姬是少年时代一见钟情,随后虞姬一往情深地追随项羽征战沙场…… “虞姬,叔父立了楚怀王熊心,已经当上了武信军统领,以后我就要随他一起去打仗啦!放心,我会带着你的,我还要看看你会长成一朵什么样的花呢!”项羽哈哈大笑道,语气已经不同于少年时代的温和,而是掺杂了一种勇猛无敌的铁血味道。 什么什么!虞翠看到自己被换到一个陶土花盆里,被项羽抱在怀中,骑上一匹通体黑色,只有四蹄雪白的骏马。 “项羽,你怎么上战场还带着那盆花啊!”旁边的叔父大人满脸黑线。 “叔父,这是虞姬。”项羽一本正经地向叔父大人介绍道。 “哈哈!一盆花还起个女人名,难不成还是个虞美人?”叔父毫不留情地嘲笑道。 “嗯,这朵花确实就叫虞美人。”项羽想起虞翠告诉他的名字。江东的风吹得虞翠脆弱的小身板摇摇晃晃,如果她能哭的话,真想迎风洒点热泪。 原来历史的真相是这样,虞姬为何被称为虞美人,而虞美人为何是花名,为何虞姬身为一名女子却能随着项羽四处征战…… 因为……因为虞姬根本就是朵花啊! 更悲剧的是,虞翠发现,她貌似就是这朵倒霉的花…… “虞姬啊,叔父让我去做大将军,我好怕带不好兵,我一个人打仗还能知道怎么做,可是要怎么指挥上千人呢?” “有什么好怕的?你就往前冲!你一冲,你身后的兵还能不冲吗?” 项羽悟了,从此打仗勇猛非常,总是一马当先率先杀入敌阵,一柄虎头磐龙戟如入无人之境,无人能敌,不久,便官封上将军。 “虞姬啊,叔父让我在阵前演讲,可是我害怕当着一群人讲话,我怕忘词……” “怕什么?当底下的人都是大萝卜就行了。况且,叔父大人不是都给你写好稿子了吗?你直接抄手心上不就得了?啊?你说你手心容易出汗?那就少说话,用气势!用眼神!用眼神压倒他们!” 项羽懂了,从此在公开场合寡言少语,整个人站在那里,身披乌金铠甲,虎皮红战袍,迫人的气势就会让上千士兵立刻安静。 只要他简单地说出什么命令,只要他淡淡地用眼神一瞥,就绝对不敢有人出言反对。 在别人眼里,项羽是越来越像一个真正的上将军了,但在虞翠的眼中,他还是那个在她的花盆前唠唠叨叨,又大只又囧又呆,又有些可爱的男人。其实就是一只喜欢碎碎念的大型犬。对敌人会展现凶恶的牙齿和锋利的尖爪,而坐在她面前时,就会变回温和的语调,依稀还是多年以前对着她自言自语的那个少年。 虞翠的花盆也换了一个漂亮的陶土盆,上面画着绚丽的花纹,是项羽在战利品中特意挑选出来的。 也许是在土壤里睡了七年,虞翠破土而出之后,就发觉自己生长得很快。 当然,这是相对于她七年都不发芽而说的,比起普通植物,她生长得还是慢的很,大半年之后,才长出花苞。 那天阳光很好,风吹得她暖暖的。项羽拿来铜镜,让她看了下自己的样子——蛋圆形的花蕾上包着两片绿色白边的萼片,可爱饱满的花苞垂着头生于细长直立的花梗上。用项羽的话说,像极了正在低头沉思的少女,娉婷俏立。 虞翠对自己的造型很满意,但项羽却拿着铜镜迟疑地问道:“虞姬,你不要那么早开花了,若开完了花,是不是就要离我而去了?” 虞翠一呆,她其实觉得变成花了之后,生活了无生趣,就是混喝等死。原本想快点结束这一世,早死早超生,但当她看着项羽用祈求的目光看向自己时,不禁犹豫了。 这个外表彪悍内心其实非常柔软的男人,若是没有了她,恐怕肯定坚持不下去吧? “虞姬,留在我身边吧!” 罢了罢了,她就认认命,当他的知心姐姐吧?虞翠低垂着的花苞,轻轻地点了两下。 她现在的整个世界,就是这个绿意盎然的小花园,阳光充沛,空气里满是花草清新的味道,还有项羽。一切都太美好,太安逸了。 这一刻,她完全忘记了历史的残酷。 定陶之战,项梁战死。 当夜,项羽自传信士兵那里得到消息。在帐篷中,他抱着虞翠的花盆,无声地哭泣着。 “虞姬,叔父……他……死了……” 虞翠沉默无语,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 她知道对于项羽,叔父大人等同于他的父亲。她和他们在一起这么多年,看着他们吵架、和好、再吵架、再和好,又严厉又慈祥的叔父大人,对待项羽又当严父又当慈母,等于一手把他拉扯大的。 那个老是说着要把她铲除掉,却其实一次都没有动过手的老头;那个老是被项羽气得吹胡子瞪眼的老头;那个高兴时会扶着胡子大笑的老头;那个在项羽打了胜仗时,会用力拍拍他肩膀鼓励他的老头…… 那个有着花白胡子的严肃老头,就这么去了吗?再也看不到了吗?当虞翠认识到这个问题时,内心涌上一股无法形容的酸涩。 项羽的泪水透过土壤,一滴不漏地渗入了她的根系,他的悲伤和不甘心,如数地传导到了她的心中。她陪着他一起流泪。 “项羽,叔父大人的愿望是什么?”她问。 “灭秦!”项羽森然道。 “那就完成他的愿望吧!”她听到自己如此说道。 项羽再没有说话,却握紧了拳头。 那一晚,项羽彻底长大,从一个不谙世事喜欢种花养草的少年,变成了令人闻风丧胆的西楚霸王。那一晚,经过项羽泪水浇灌的虞翠终于开了花。 两片包裹着花苞的萼片脱落,就像是褪去旧衣裳的少女,露出里面的红装一样花朵。本来害羞而弯着的身体直立起来,昂起的花瓣薄如蝉翼,艳若红唇,光洁似绸。 素雅与浓艳并存。实在无法想象一棵看起来如同路边草的柔弱花茎上,竟能开出如此华丽美艳的花朵。 第二天,虞翠看到了传来项梁死讯的那个士兵。 那样熟悉的相貌,那样有特点的丹凤眼,那样淡漠的表情,明明就是那个哑舍的老板!只是没有穿着那件绣着赤龙的中山装而已! 虞翠把自己的疑问和项羽说了,项羽极不情愿地让那个士兵碰触了一下花盆。可虞翠犹自说的口干舌燥,对方却一脸茫然,不明白为何上将军让自己拿着一个花盆。 敢情是信号对不上啊!XX电信我恨你! 虞翠更郁闷了,原来只有项羽才能听到她说什么吗? 项羽更高兴了,原来虞姬的秘密只有他能知道。 项羽把这个士兵留在了身边,做了持戟侍卫。那个人说,他叫韩信。 虞翠的嘴角抽了一下,总觉得这个名字怎么这么熟呢?虞翠再次后悔逃掉了那节历史课。 秦二世二年,项羽率军攻占咸阳,至雍丘,与秦三川郡守李由激战,项羽于万军之中斩杀李由,秦军大败。 同年,项羽率兵救赵,破釜沉舟,大破秦军。 同年十二月,项羽率十万楚军在巨鹿大破四十万秦军,史称巨鹿之战。 项羽一战成名。 史书上记载:“楚战士无不以一当十,楚兵呼声动天,诸侯军无不人人揣恐。” 虞翠看着项羽一步步成为了历史上的那个西楚霸王,却觉得她所认识的那个少年在渐渐走远。见到他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每天和他说话的时间也越来越少了。 幸好他还不忘天天给她浇水,就连最艰苦最缺少水源的时候,他都不曾忘记。 慢慢的,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都不会再碰她的花盆,总是远远地看着她,用苍茫的眼神看着她,像是看着一朵单纯的花。 她也不知道能做什么,只能努力保持自己花朵盛开的模样,能让他在不安失落时看上她一眼。 在率军进驻咸阳时,她听说他烧了阿房宫,杀了许多人,她想找到机会劝他,可惜他总是不出现。 阿房宫一共烧了七天七夜,连空气中都弥漫着令她难以接受的烟味,她望着那冲天的火光,听着远处凄迷的哭喊声,只觉得自己身处在修罗地狱之中。 最后他拿回来一个整块玉雕琢出来的精美花盆,把她移栽了进去。这玉做的花盆虽然看起来美轮美奂,但她却觉得无比的冰冷。 “虞姬,叔父的仇已经报了,我们这就回家。”他抚摸着她柔软的花瓣,温和地说道。可是却掩不掉他从战场上浸染出来的浑身戾气。 她什么都没说,如血的花瓣一阵颤抖。 不久,项羽的持戟侍卫换了一个,韩信弃楚投汉,去寻刘邦了。 以前,虞翠曾经听项羽说起过他的愿望。那时候他抱着她坐在阳光下,他们身边花草环绕,绿意盎然。 项羽的愿望,其实非常简单,他只想有一块良田,可以种一些菜,自给自足,自得其乐。 但是身为楚国的贵族之后,他的叔父大人不允许他有这种小农思想,硬是逼着他学文习武,承担起责任。现在为叔父大人报了仇,也灭了秦,项羽开始想家了。 关中的土地肥沃无比,富饶千里,咸阳的宫殿富丽堂皇,美女如云,但项羽一点都不留恋。这天下,就算他坐了那把椅子,又如何? 项羽知道自己不是当皇帝的料,他只是个将才,并没有那种野心。在战场上杀戮多年之后,浑身沾染了洗不尽的鲜血,他只想寻一块地方,忏悔自己的罪孽,默默无闻地和他的虞姬终老一生。 虽然他的虞姬只是一朵花,虽然他知道她看不惯他最近几年的变化,但他不得不改变。在战场上,他经过了无数次的教训,学会了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只有赶尽杀绝,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 叔父死了,跟着他的子弟兵也没剩多少了,每个人都害怕他的暴虐,都说他太过残暴。只有虞翠知道,他从来都是个内心温柔的人。一个可以悉心照顾一颗七年都不发芽的种子的人,怎么可能会是个冷酷无情的人。 他的身边,幸好还有她在。只要看着她摇曳生姿的花瓣,他就会得到心灵的平静,那种血战之后的空虚,瞬间就可以被抹平。 但是他却发现,并没有那么容易抽身而去。没有人会轻易放过他。不论是属下还是敌人。 那个当年为他持戟的士兵,好象一点都没老,官拜大将军,在垓下与他一战。 韩信三十万大军,他十万。 平原决战,没有河流,也没有关隘,没有任何花哨。 这是当世两个军事奇才的首次战场对决,也是最后一次。 他败了,头一次败了。 四面楚歌中,他对着她默默无言。他抚摸着她盈盈光泽的花瓣,轻柔地不敢用力。他的手握过剑,杀过人,点过火。但他最初的愿望里,他只是想拿着锄头,种田养花。 “虞姬,我死了以后,你怎么办?”他不怕死,他杀了那么多人,手上沾染了那么多的鲜血,死不足惜。 但是她该怎么办? 他知道她是一朵很奇特的花,在土里呆了七年才发芽,花开了七年没有凋谢,仍如刚绽放的那一夜般灿烂美艳。 “傻瓜,你死了,我陪你一起。”他听到她这样说,细细的声音,温柔的,“反正以后没有人会像你这样耐心地给我天天浇水,早晚我也会死。” “好。”他的心中非常欢喜。 她又轻声道:“这花盆太重,你还是把我摘下来随身带着吧……” 他把她小心翼翼地拦腰折断,然后别在了胸前。 他选了八百人,趁着夜晚突围向南。他想回到家乡,传说一个人死后回归故土才能得到永久的平静。 但他逃到乌江边时,汉军包围了他。江的对面,就是他的故土,他生长的地方。可是他却永远都回不去了。 最后低头看看胸前的她,已经残破不堪,本来明艳的花瓣凋零残破。他突然有种错觉,他就要再也听不到她说话了。他用尽最后的力气,把她栽倒了土地里。 他还是不想她死。虽然无法带她回家,但他却不要她陪他一起上路。她是那么的明媚照人,他没有权利剥夺她的灿烂。 “虞姬,虞姬,能不能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我叫虞翠……是羽卒翠……” “翠?好名字,羽卒翠……虞姬,最后,我用我的鲜血来浇灌你吧……” 公元前202年,西楚霸王项羽自刎于乌江之畔。 一年后。 “听说,这里就是项羽自刎的地方?”一个穿着盔甲的人淡淡地问道。 “是的,韩将军,项羽就是在这里死的。属下亲眼见到他在死之前,曾经种了一朵花。那种呵护的样子就像是对待情人一样,啧啧,真是让人感慨。” “那你还记得他种下去的那朵花在哪里吗?”那个人继续问道。 小兵看着一望无际的花海不禁哑然,当年的战场,已经变成了一片花海。本事娇媚楚楚灵气动人的红色花朵这样连成一片,红艳得就像是一片血海,有种说不出的悲壮之感。 “属下记得,当年项羽的虎头磐龙戟并没有人收走,应该就在这一带……”小兵以为将军是来找那柄虎头磐龙戟的,毕竟他听说过,这位大名鼎鼎的大将军,曾经在项羽身边做过持戟侍卫。 那个人在花海里走了走,然后在某处停了下来,低头拨开浓密的花丛,露出底下的那柄虎头磐龙戟。青色的戟身很多都被泥土所埋,而令小兵感到奇怪的是,这位大将军并没有把这柄虎头磐龙戟拿起来,而是捡起了靠在这柄虎头磐龙戟旁边的一颗种子。 “将军,项羽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小兵见大将军低头对着一颗种子沉思,不由大着胆子问道。 “一个笨蛋。”那人冷冷地说道,“我本指望他能灭秦,却没想到他居然会杀掉秦朝宗室,焚烧咸阳宫殿。他做得太过了,所以我才要他偿命。只是可怜了这棵虞美人,以后有缘再让他们相聚吧。” 小兵听着将军口中的恨意,不禁一愣。秦始皇暴政,全天下的人都恨不得秦朝覆亡,但听上去,这位上将军却好像并不恨秦朝,而是另有所恨。 “你走吧,你在我身边这么多年,以后肯定能扮演好我的。”那人淡淡地说道。小兵舔了舔紧张得干燥的唇,从他手中接过一个鎏金戒指。 “这是妲己的魅惑戒,可以改变人的相貌,以后你就是韩信,是大汉的上将军。只是这是你自己的选择,以后结果如何,勿要反悔。” “是,是,将军保重。”迫不及待戴上戒指的小兵已经变成了“韩信”的模样,匆匆而去,做他的大将军梦了。 一阵风吹过,吹得这片花海袅袅娉娉,那人把头上的盔甲一摘,露出清秀的脸容,仰天叹道:“扶苏,我这算是为你报了仇了……” 后面的声音却隐在了风中,没有人听见。 虞翠神志不清地看着煞白的天花板。 她是怎么了?最后的画面是项羽在他的面前横戟自刎,滚烫的血洒在了她的土壤里,她拼命呼唤着他,却没有任何回应,只能看着他的血液一点点地被她吸收,被她苦涩地咽下。 一切都那么的不真实,却又无比鲜明。 她好像,做了一个漫长的梦。 躺在床上足足过了半个小时,外面传来父母起身做饭的声音,虞翠才醒悟过来,她好像回到了现代。 难道一切真的只是做梦? 她立刻从床上跳起来,由于好久都不曾有身体的感觉,她甚至有点不会走路了,腿一软,直接摔到了床下。 忍着疼痛,她直接跪在地上爬到玄关,然后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埋下虞美人种子的地方,已经长出了嫩芽。 “翠翠!你这是怎么了?”老爹惊讶地追问着。 虞翠无暇理会,跌跌撞撞地站起来,冲到了楼下。她记得街角新开了一家花店,她要买一个花盆和土,把那个虞美人移栽出来。 难不成这辈子,轮到项羽那个大个子转世成了虞美人的种子?这回换她要把他种出来了?她无法想象西楚霸王项羽变成一朵花的样子……抖…… 虞翠边郁闷地吐槽着,边拍开了那家花店的门。 “欢迎光临。”一个无比熟悉的温和声音响起。 虞翠呆愣地看着这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英俊如昔,只是发髻变成了利落的短发,冰冷铁血的铠甲换成了休闲的毛衣,还套着一个史努比的可爱围裙。 “项羽?”虞翠颤抖着唇,不敢置信地问道。 那人温和地点了点头,展颜一笑道:“你是虞翠?长的要比我想象中的还可爱。” 虞翠咬着牙冲过去,对着他拳打脚踢一阵暴打。 项羽抱着头委屈地说道:“我以为你再见到我,会抱着我痛哭流涕呢!” “死项羽!姑娘我早就想对你这么做了!别以为花花草草就没脾气!吼吼!” “……姑娘手下留情啊!!” 虞翠抱着项羽的脑袋又锤又打又啃…… “怎么了?遇到什么人了吗?”老板看到推门而入的医生满脸疑惑,不由得挑眉问道。 医生把买来的早点往柜台上一放,咬着方便筷子不解道:“我好像在街角的花店看到昨天我们遇到的那个小姑娘了,她好像正把一个新发芽的种子移栽到花盆里……不会是你昨天给她的那颗种子发芽了吧?” “有什么稀奇的?”老板淡淡道,“是种子,不管早晚,总会发芽的。不管是一年的种子,还是两千年前的种子。那种子重新发芽,有缘的两人应该重新相见了吧……” “喂!到底那种子是什么来历?”医生对哑舍里层出不穷的神秘物品还是觉得难以应付。 “没什么,哑舍里的东西,都是古董而已。”老板微微一笑,啪地一声掰开方便筷子,“下次买东西不用拿方便筷子了,我这里也有筷子,用后洗一洗就好了。” 医生埋头苦吃,不敢接话了。是谁刚说哑舍里都是古董的?那筷子肯定也是古董啊!他可不想用几百年前的东西夹吃的啊! 而且保不准……会是哪个死人陪葬用的筷子! 第十章 白蛇伞 “您好,您的快递。”门外传来规律的敲门声。 医生拉开门,熟练地拿过包裹,签了字然后关上门。 是一个很长很窄的包裹,医生回忆着最近好像并没有网购什么东西,正疑惑间,发现包裹单上写着的发货地址是老家。 医生想起小姨前几天打过电话,说是给他邮一件爷爷的遗物,收拾屋子的时候翻出来的。医生迫不及待地撕开包装,现出里面一把古旧的油纸伞。 这把油纸伞看起来很有年代了,油黄色的伞面都已经发黑,仿佛一碰就会碎掉,还散发着一股令人不舒服的霉味。伞骨也不知道是什么材质做成的,洁白如玉,和油黄色的伞面对比起来,有种说不出的不协调。 医生想起来,这把油纸伞被他爷爷藏在一个很大的樟木箱里,爷爷非常小心,不让他随便把玩。可越是这样,他就越想偷着看,大概是小姨以为他很喜欢这把伞,才寄给他的吧。 其实他还真不想要这把伞。 医生头疼地挠了挠头,他的屋子本来就够乱的了,而且这把伞撑起来估计就要散掉,根本就不能用。 要不扔掉? 医生的这个念头刚起,就被否决了。这把伞看起来是个古物,等哪天带到哑舍去给老板看看吧。 他小心地把这把油纸伞用塑料袋罩上,放在了衣柜的最上面,然后就把这件事扔到脑后去了。 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开始下了起来,窗外隐约有条细长的影子出现,瞬间又隐匿在风雨中,快得仿佛是幻觉…… “老板,给你带回来的无锡特产。”医生把手中的袋子一推,笑盈盈地看着柜台里的老板。 “谢了。”老板不咸不淡地抬了抬眼,拿出那些特产,直接就打开了。 医生也不客气,拈起了一块糕点开吃,一边吃还一边发牢骚道:“你说医院没事弄什么年度旅游啊?那么忙,远的地方又不能去,只能抽空去趟无锡,金山寺有什么好看的!喏,对了,有个老和尚,居然盯着我看了半天,递给我一包雄黄!” 老板闻言一怔,“那包雄黄呢?” “当然是随手扔了啊!丫的,把哥当许仙了啊!”医生拍了拍手里的糕点碎屑,嗤笑道。 老板看了一眼他衣领间隙中若隐若现的长命锁,淡淡道:“如果我没记错,你快要过生日了吧?马上二十五岁了?” 医生顿时来了兴趣,“是啊是啊,还剩几天。嘿嘿,我可是我们医院最年轻的医生哦!念书那阵我连跳了好几级,比同期的早上了三年学。哥可是个天才啊!怎么?要送我生日礼物?诺……不过你送的东西我要先考虑考虑要不要拿……” “算算时间果然差不多了啊……”老板喃喃自语了一句,转而问道:“你最近有没有收到什么奇怪的东西?” “奇怪的东西?难道莫名其妙收到雄黄还不够奇怪吗?”医生推了推脸上的眼镜,有点愤愤不平。 “我是说在这之前,”老板摩挲了一下掌中的紫砂茶宠,思索了片刻到,“例如……一把伞……” “伞?”医生一愣,“嘿,你还真别说,还真是有把伞寄到我家,那是老家的人寄过来的……你是说这把伞有问题?那是把很古老的油纸伞,我看挺有年头的,还想抽空拿来让你看你一眼呢,没想到最近年末比较忙,都忘记了。” 老板眯起眼睛,略带同情地看着医生道:“你知不知道《白蛇传》?” “当然知道,不过虽然这个故事很美,但依旧是虚构的。雄黄?许仙?你是说……那把伞是传说中的那把白蛇伞?搞笑吧?”医生嗤之以鼻。 “你相不相信神话或者传说?”老板淡淡道。 医生虽然想说相信,他在哑舍见过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但又摇了摇头道:“当然不相信,一切都要有科学证据的。讲的是逻辑,不是想象。我的工作可不是靠着想象就能给人开刀的。”一切诡异的事情都是仅限于哑舍,他的人生仍是非常正常的。 “哦?那你爱不爱你的工作?”老板挑了挑眉。 “当然爱。”医生毫不犹豫地回答。 “那拿出实际的证据给我看啊?” “……” “不能因为没有证据,就说那是虚构的!爱、希望、信仰,这些都是存在的。”老板唇边漾出一抹高深莫测的笑意,“传说,也是存在的。” 医生无话可说。 “况且,白蛇传是有证据的,你家里的那把白蛇伞就是证据。当年应该就是许仙在西湖断桥畔借出了这把油纸伞,才让他和白娘子结缘。没想到,现在到了你的手上。”老板徐徐说道,最后看着医生,缓缓地摇了摇头。 医生被他的这一眼看得心惊肉跳,“干吗用那种看杯具的目光看着我?这白蛇伞不好吗?也许会有美女蛇来主动当我女朋友哦!” 老板同情地看着他道:“若是好事的话,为何那个和尚会无缘无故地给你雄黄?他只是给了你,没有给别人吧?” 医生背后开始泛起寒意,“你是说……那个美女蛇早就出现了?可是……可是我身边的人都很正常啊!” 老板点了点头道:“肯定是因为那把白蛇伞,引来了白蛇的执念。你是医生,每天见过的病人就很多,白蛇在遇见许仙时已经修行了千年修得人形,白蛇传的故事据说发生在宋朝,那么距今又过了一千年。修为足有两千年的蛇精,你能认出来才怪。” “白娘子不是被镇在雷峰塔下吗……”医生忽然消音了,因为他想起来,雷峰塔早就倒了,现在在西湖边上重修的那个,虽然美轮美奂极具特点,塔内一切现代化物事应有尽有,连电梯都有,但肯定没有能镇压蛇精的灵力。 医生呆了片刻,突然像过电一样跳了起来,神经质地往空无一人的店面内来回查看着:“老板,你没在和我开玩笑吧?” 老板嗤之以鼻道:“刚才还不是在幻想要美女蛇当女朋友?” “只是开开玩笑嘛!谁想到会是真的!”医生急得团团转,“那白蛇为了那把白蛇伞而来?那把破伞,我给她还不成?” 老板淡淡道:“那条白蛇,估计是来报仇的。” “报仇?”医生目瞪口呆,“白蛇传的传说不是个爱情故事吗?” 老板垂下眼帘,挑了挑桌上放着的青瓷香炉,看着香炉上袅袅而升的香烟,淡淡道:“白蛇一生的悲剧,都是从一杯雄黄酒开始的。端午佳节,声称爱她的那个男人,对她下了一会毒手。你说,她能不恨吗?传说并不都是真实的,故事的最后,她一直都被压在雷峰塔下,而她爱的那个男人娶了其他女子传宗接代。你收到的那柄祖传的油纸伞,原来是存放在一个樟木箱子里的吧?” “樟木能避虫蛇,特殊的气味让白蛇感觉不到油纸伞的存在,所以这些年来相安无事。可是这次这把油纸伞重见天日,她又怎么可能察觉不到?谁是这把白蛇伞的主人,谁就要承担她的怒火。”老板淡淡说道,言语间竟有些凝重,完全不同于往日间的谈笑风生。 医生沉默了下来,终于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老板,你这里有没有雄黄?” “你以为区区雄黄就能压得住两千年修行的蛇精?许仙用雄黄酒逼出了白娘子的原形,是因为在端午那天的午时三刻,是她法力最弱的一刻。现在都年底了,你准备再多雄黄都没用。”老板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像是满足于弥散在空气中的檀香味,享受地眯起了眼睛。 “那该怎么办?”医生本来不信这些子不语怪力鬼神的说法,但他在哑舍已经见过许多超自然现象了,上次里的环狗和穷奇他都亲眼目睹,三青鸟他还一直在用超市买的新鲜竹笋喂养着呢! 老板突然伸出手去,扒开医生的衣襟,用手拽住了他胸前的长命锁。这块长命锁是一整块白玉雕成的,质地细腻,光泽滋润,状如凝脂。正面用阳文篆法刻着“长命百岁”四个字,另一面则雕着一朵晶莹剔透的白莲花。 医生见老板定定地看着他这块长命锁,讪讪地笑道:“呵呵,你估计会笑话我,这是小孩子带的东西吧。算命的都说我二十四岁那年有一场大劫,家里的人也嘱咐我不能摘下这个长命锁。不过肯定是骗人的,这马上还有不到半个月就到我生日了,这二十四岁也快要过去了,哪里有什么大劫啊?” 老板用力拽住了长命锁,拉得医生的身体也不禁往他的方向倾了过去,医生以为他要细看这块长命锁,他虽然说了不信命,可是这块长命锁他就算是做手术的时候都没摘下来过。所以也就没办法主动摘下来拿给老板看,只能双手撑住柜台,把身体靠了过去。 而这么一靠近,医生的视线就别无选择地落在了老板身上。 貌似他好像从来没有这么近地看过老板,医生的脑海中突然冒出这样的念头,也许是见面时经常在这家阴暗的店铺,老板的面容大部分都隐藏在阴影中,就算是一眼看过去,最吸引他的也并不是老板的容貌,而是他身上黑色中山装上的那条赤色红龙。 老板应该很年轻,医生职业性地观察着老板的皮肤和五官,分析大概对方的年纪比自己还要小个两三岁,顿时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也许是过往的那些奇异事件中,医生总是看着老板淡定地解决一个又一个问题,觉得他非常可靠。就算是现在有蛇精要找上门复仇的紧张时刻,医生也没多放在心上,下意识地觉得老板肯定会帮他搞定。 医生的目光顺着老板光洁的侧脸下移,忽然发现在老板竖起的衣领挡住的脖颈间,隐约有一道横着划过的狰狞伤痕。看起来年代颇远,医生很想细问他这道类似砍头的伤痕到底是怎么弄的,但一想到现在这个问题未免有些跑题,算了,还是等以后找机会再问吧。 或许,老板总是穿着高领的中山装,大概就是为了遮挡这道伤痕…… 医生胡思乱想着,看着老板在手掌中摩挲着那块白玉长命锁,像是在思索着什么为难的问题。医生不敢打扰他,就这样维持着别扭的姿势站着,直到他撑着柜台的手都开始觉得发酸时,老板终于松开了他的长命锁,拉开他的衬衫领口,把长命锁给他贴身戴好。 冰凉的玉一接触皮肤,顿时激得医生一个寒战。为什么被老板握了那么久的玉连一点体温都没有? 这个问题在医生的脑海中只是一闪念,还没等他确认时,就听到老板淡淡道:“其实要躲避白蛇的复仇也很容易,千年前她被压在了雷峰塔下,法海对她下了咒制,让她不能妄害生灵。可是许仙和白娘子的孽缘,一切来源于西湖断桥旁的那次借伞。所以你只要不让她借到伞就行。” “就这么简单?”医生直接愣了,先前老板还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结果居然用这么简单的方法就可以避免?“那把油纸伞在我家放着呢,她自己抢去了的话,算不算我借她的?” “伞,是用来遮雨的。雨乃无根之水,虽然对滋润万物有莫大的好处,但淋在人类身上则会阴寒入体,所以伞在雨天保护人体不受寒气侵扰。蛇喜湿润,古有小龙之称,雨天更是其阴气大盛之时。她需要的也不一定是那把油纸伞,只要是你手中的伞便可。你把自己的伞借给了她,就相当于把护身的东西借给了她,她顺着雨水便可以侵占你的身体,吞噬你的灵魂。”老板阴沉的嗓音压得很低,听起来倒像是在讲什么鬼故事。 医生却心下大定,笑嘻嘻地拍桌道:“不就是不能借伞吗?我记住了。唉,时间差不多了,我要回去值班了,有空再聊!” 老板冲着他的背影叮嘱了一句道:“白蛇幻化人形的能力很强,你谁都不要相信。” 医生并没有回过头,只是抬手挥了挥表示知道了,便推门而出。 老板却站在那里想了很久很久,脸上的表情藏在自香炉袅袅升起的香烟后,连对面的民国水晶镜都照不清楚…… 虽然有可能被两千年修行的蛇精盯上,但医生现在表示非常淡定。 因为老板不是说了嘛,只要不随便借给外人伞就可以了嘛!那么大冬天的不下雨谁打伞啊? 不过这句话也就是当天他在心里吐吐槽而已,第二天开始,老天爷就好像是听到了他的腹诽,淅淅沥沥的小雨偶尔夹杂着冰粒铺天盖地地落了下来,转眼间阴雨连绵,天气预报上也说这股低气压要维持一周的时间。 医生很郁闷,虽然知道南方的冬天这样很正常,但一想到他身边此时经过的人也许就是白蛇变的,这样一惊一乍,时间长了他自己也觉得受不了。 他也有想过,自己干脆不带伞不就得了吗? 不过转念一想,那也不行,万一他借别人的伞打,那个人是白蛇精变的可怎么办?老板可没说反过来不成立啊! 眼前的世界,已经看了两年了,无比的熟悉,此时却在烟雨濛濛的笼罩下,有点发虚,好像什么都不太真实。 医生在办公室的落地窗前站着,桌上就放着雨伞,想到那成了精怪的白蛇说不定就在这附近,便觉得自己像是被蛇盯住的青蛙,从背脊冒出丝丝冰冷的寒意。 “发什么呆呢?怎么还不走?你也没带伞吗?”有人从后面一掌拍了过来,大嗓门也随之响起。医生回头一看,是他大学同学兼现在同事的淳戈。医生不由得想起他用黄粱枕时,曾梦见过淳戈为自己洗手做羹汤的样子……不禁抖了一下,好恶心! 淳戈看到了医生桌上的伞,嘿嘿一笑道:“哟,今天幸运了,你晚上不是还要值班吗?这伞先借我吧!” 医生眼看着淳戈很自然地朝他手中的雨伞抓过来,虽然这对话和这不见外的动作都再熟悉不过了,但他想起那白蛇能变幻人形,还是生生地打了个寒颤,右手中的伞在淳戈碰到之前换到了左手,“没,我今晚和别人换了班,不值了。” “哦,那敢情好,来,送我去停车场吧!”淳戈笑嘻嘻地说道,他这个月初买了车,晋级为有车一族,所以特想显摆一下。 医生嘴角一抽,“坐电梯可以直达地下停车场。” “这不是早上来的时候堵车,地下停车场已经没有位置了,我就停在了广场上……” 淳戈正想发表一下对城市道路拥挤的牢骚时,腰间的呼叫器便滴滴滴地响了起来。 淳戈低头看了一眼,叹气道:“紧急手术,看来我一时半会儿回不去了。先走了啊!”说罢,他拍了拍医生的肩膀,朝楼内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 医生看着淳戈消失在门后的背影,觉得自己真是大惊小怪,蛇精不蛇精的根本就是老板的一己之言吧,也许根本就是吓唬他玩的呢! 刚打算打道回府,医生忽然觉得身旁多出来一个人,定睛一看正是新派来他们医院实习的一个女医生,因为长相很漂亮,所以医生还记得她的名字,叶浅浅。 叶浅浅人如其名,长得清秀干净,就像是浅浅的叶片一般让人赏心悦目。 医生也不能免俗,忍不住多看了她两眼,心底还觉得纳闷,现在已经很少见出门一点妆都不化的女人了,这叶浅浅看起来能有二十多岁,皮肤却好得和十几岁的女孩子一样。 “小叶,你没带伞?”医生见叶浅浅也站在落地窗前发愁,不禁开口问道。 “是啊,今天天气预报明明说没有雨的,我就偷懒没带了。” 叶浅浅细致的双眉微微皱起,她一低头,看到了医生办公桌上的雨伞,美目一亮,“学长,晚上是不是有你值班?这把伞能不能先借我用用?一会儿回家以后我再给你送回来,我家离这里不远的。”因为比医生小两届,所以叶浅浅便称医生为学长。 若是在从前,医生肯定不会让美女学妹为难,顶多自己晚一会儿回家而已。就在医生快要答应时,到嘴边的话忽然变了个样:“你家不远?那我送你回去吧!” 同用一把伞,应该不算是借伞吧?医生为自己的急智而得意。 叶浅浅的嘴角微妙地一僵,却毫无痕迹地微微一笑道:“那就多谢学长了。” 外面的雨势变得大了起来,医生撑起了伞,陪着叶浅浅沿着街巷走着。雨点打在伞面上的啪嗒声闷闷的,就好像是隔绝了外面的世界,天地间只剩下他和身边的叶浅浅。医生顿时感觉到老板所说的伞的功用所在,真的像是一种屏障,守护着伞下的人。 由于雨下的很大,医生也没了和人聊天的兴致,但还是配合身边的叶浅浅的脚步,不紧不慢地走着。 医生看着脚边雨滴打在水坑上溅起的皇冠型水花,忽然觉得这千百年来,事物不断变迁,可是伞仍是那种模样。 就像这世间,万事万物变化万千,却仍有些什么东西,是永远不变的。他想起哑舍里的那些古董,历史在上面凝固成永恒,它们千百年来都保持不变,像是固执地在等待什么…… 唉,若不是他家里的那把油纸伞太脆弱了,就算是现在打在手里,也不会有人觉得很过时。 叶浅浅住的地方真不远,医生在拐过一道熟悉的街巷时,发现他们如果继续往前走的话正好会经过哑舍,便不由自主地留意起来。可是当他走到哑舍门前时,却发现哑舍的木雕大门上,居然插着一道沉重的铜锁。 医生不禁停住了脚步,他还记得,老板即使不在店里,哑舍的大门也从来不会锁上,而现在天都没黑,又没有到关店的时候…… 因为打着伞的医生停下来了,叶浅浅也不得不随之站定,她虽然一脸疑问,但也乖巧地没有多嘴。医生疑惑归疑惑,但也没当回事,收回目光准备继续往前走,而就在这时,突然走过来一人拦住了他们。 “哎哎!是你啊!你知道这家店的老板去哪里了吗?”来人一手打着雨伞,一手拄着拐杖,花白的头发,儒雅的气质,正是那博物馆的馆长。 “不知道,昨天我还来哑舍看到他了呢。”医生知道这个馆长和他一样经常在哑舍里出没,所以两人也算是混个脸熟,但互相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他只知道对方是博物馆的馆长,而对方也只知道他是个医生。 馆长用拐杖跺了跺地面,叹气道:“今天哑舍一天都没开门,我昨天用一尊战国炼丹乌金小鼎换了他三件古董,本来今天还想来问问他关于那尊鼎有何收获,却发现他居然没有开门!”馆长说得痛心疾首,显然是觉得自己亏大发了。 医生虽然对古董不太了解,但也知道哑舍店里的东西都是无价之宝,更因为它们稀奇古怪各有原因,才没有任意地卖出。 他也曾见到馆长或者其他有钱人软磨硬泡,老板却对他们开出的高价无动于衷,可转身就有可能会以低得极其离谱的价格卖给走入店中的那些不识货的人,或者干脆走在路上就开始坑蒙拐骗,天价般的古董就那么随便送出。所以用三件古董来换一尊小鼎,恐怕那尊小鼎来历一定不简单。 不过医生想归想,却无意和这个脾气暴躁又非要装绅士的馆长纠缠,笑着聊了一两句,便借口要送同事回去而告别了。 一路无话,在送叶浅浅回到住处后,医生目送着她消失在楼道口,撑着伞转身离去。 什么都没发生,看来是他想得太多了。 见左右无人,医生心情颇好地转了下雨伞,看着雨滴在四周飞溅而落,仿佛甩开了心头郁结的闷气,他开心地笑了起来。 第二天,仍是阴雨连绵的天气。 医生站在告示板前,寻找着今天他的手术安排,正巧淳戈也这时来了,医生笑着同他打了招呼道:“听说昨晚的手术很成功,行啊你!” “那是,有哥出马,一个顶俩!”淳戈非常得意,其实昨晚的手术也并不是什么困难的病例,但是却是他首次担任主刀,虽然是因为主任不能及时赶回来的缘故,可是对他意义重大。淳戈笑了两声之后觉得自己也要收敛收敛,轻咳道:“其实也亏得做第二助手的叶浅浅,别看人家长得漂亮,居然会用何尔斯得缝合法,要知道我也是去年才刚学会的。你看你,不信吧?啧,要是你当时在场,肯定也被镇住了。” 医生是被镇住了,但却并不是因为叶浅浅会什么何尔斯地缝合法。 昨晚手术的时候叶浅浅也在?这不可能啊! 医生的目光停留在面前的告示板前,昨天晚上的手术安排表还没拿掉,在下午五点三十分进行的紧急手术里,叶浅浅的名字赫然在列。 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手术安排表不会出错,因为会涉及医疗责任。淳戈也不会说谎……那么当时他送回家的那个女人到底是谁? 医生感到一股刺骨的寒气从脚底瞬间顺着脊梁骨蔓延到脑后,刹时手脚冰凉。 医生决定再也不带雨伞了。 不管雨下得有多大,他宁可淋得全身湿透了回家,也绝对不带雨伞了。 若说之前医生只对老板的话有五分相信,在亲身经历之后,已经变得毫无怀疑了。他连雨伞都不带了,这下就不会有人能从他手里借走伞了吧?就算是妖精也办不到啊! 医生如此这样以后,也就不再去为此事多费心神。毕竟已经到了年底,各种手术还有年终总结、年终评定就已经够他忙的了。而当他每天冒雨奔回家时,都会发现哑舍的大门仍然是紧紧锁着。 也许老板是回家过节了吧。医生这样想着,虽然老板看起来应该是孑然一身的感觉,但不管是什么样的人,肯定也会有佳人的吧。 不过印象中前两年圣诞、元旦的时候,哑舍也从不关门的,甚至连去年春节他因为加班没有回老家,发现哑舍仍照开不误。好像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哑舍天天都营业的。 这次一连停业了好几天,可能是有什么急事吧,还是关于古董的急事。 医生虽然担心,但却知道老板不会出什么事,也许哪天经过哑舍时,老板还会穿着他的那身绣着赤龙的中山装,坐在柜台后喝着龙井茶悠闲地看书。相比之下,忙得不可开交的他应该算是操劳命…… 在哑舍停业的第五天,医生刚做完一场手术,正站在落地窗前喝着苦涩的咖啡提神兼发呆,外面的雨还是淅淅沥沥地下着。据天气预报说,明天就会转晴天,但看着阴雨密布的天空,下午两点多钟就好像是傍晚时分那样阴沉沉的。 “寿星,今天晚上要请客吃饭啊!”淳戈的大嗓门响起,在办公室内的人都随之起哄。 医生连连点头答应,知道他们这帮人其实就是找个借口想放松一下。 “你今天应该没什么任务了,先回家去换身衣服吧。”淳戈拍了拍医生的肩,指了指他挂在椅背上那皱巴巴的外套,“你的伞是不是丢了啊?我这里有,你先拿去用。身为寿星,不可以穿得这么寒酸哦!” 医生看着手里淳戈塞过来的伞,愣了片刻。老板说过他不能借给别人三,那么别人借他伞应该没事吧? 医生本想拒绝的,但是请客吃饭再弄得一身湿漉漉的实在是失礼,所以便道了谢,先溜回家换衣服去了,顺便把聚会的地点订了一下。就在医院后门那条商业街的第一家餐馆,到时候若有什么紧急手术,也方便随时报道。 走出餐馆,医生撑着伞走在雨中。由于是工作日的下午,再加上连绵不绝的雨,商业街上显得很冷清,很多店家干脆都闭门歇业。医生反正也不赶时间,便难得开始回忆自己二十四年的人生,习惯性地伸手摩挲着颈间挂着的那块长命锁。 据说这是他过世的母亲留给他的长命锁,虽然长辈们告诉他二十四岁之前不能摘掉,但他已经戴的习惯了,决定即使过了二十四岁也要一直戴着,因为这是他母亲留给他的遗物。 医生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拐进超市,打算趁着有空采购一下。正当他站在超市大门口,刚把伞收了起来,忽然发现街上有个人淋着雨走了过去。黑色的中山装上,那条赤色的红龙醒目极了。 “老板!”医生欣喜得挥动着手,发现见到老板平安无事,要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高兴。因为对于工作极度忙碌的他来说,除了同事之外,老板是他在这个钢筋水泥森林的城市中,唯一的朋友。 “你怎么这时候下班了?”老板看到医生很意外,抹掉脸上的雨水,丝毫不客气地伸出手道:“伞先借我一下,我去前面办事,回来还你。” 医生想都不想,就很自然地把手中的伞递了过去,但在抬头打量老板的不经意间,发现老板的颈间光滑白皙,根本就没有任何狰狞的伤口。 医生的脸色当时就变了,立刻握紧手中的伞柄,厉声问道:“你是谁?” 这句话其实问得有些多余了,医生觉得周围的环境瞬间就变了,一时天地间雷电交加,震耳欲聋。他身后哪里还是灯火通明的超市,分明就是阴森森的荒郊野外。正当他惊疑不定地打量着四周时,忽然感觉手中有些异样,定睛一看,发觉手中的伞居然变成了一条青白色的毒蛇,而原本握在手中的伞柄就是那条蛇的蛇头,两颗毒牙在闪电中发出莹莹的亮光,正朝他的手腕咬去。 医生反射性地松开了手,而在他的手一离开后,那条毒蛇又变成了雨伞,被一只莹白如玉的手抓在了掌心中。 一个极其美丽的女子出现在了他面前,一身白衣似雪,五官如水墨画般精致迷离,那是一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美丽。 看着这样一个美丽的女子,医生的心却如同坠入了冰窖,知道她便是那条白蛇精。虽然她的表情淡漠,平静无波,可是从她背后的天空中雷鸣阵阵,闪电就像是电影里看到的那样不断在云间闪现,完全可以肯定这一切都是这条白蛇精弄出来的天地异相。 而当医生感觉到雨水及身时,才明白为何老板禁止他借伞。 失去了伞的庇护,从天而降的雨水就如同冰冷刺骨的银针一般,一针一针地钉在身上,彻骨的痛。 四周一片荒芜,连个避雨的地方都没有,医生不知道这一切是不是白蛇弄出来的幻境,可是不管他逃到哪里,天空上降下的雨水都如影随形。 “那把伞呢?那把白蛇伞在哪里?” 白蛇的声音咄咄逼人,可是医生不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什么伞?那把白蛇伞?在他家里啊……医生动了动唇,想开口,可是却发觉自己已经痛得说不出话来,连走路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跌坐在地,用手臂护住自己的头,让自己的身体尽可能地少暴露在雨中。 “我的伞呢?你把我的伞藏哪里去了?” 也许是因为白蛇的声音太过于凄厉,医生忍不住从臂弯中将头抬了起来。在他的视线中,那名女子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条巨大无比的白蛇,蛇身足有十多米长,蜿蜒地游动在他的周围。若不是亲眼所见,他绝对不会相信那个清丽脱俗的女子就是这条狰狞的巨蛇所变。而当他看到这条骇人的白蛇张大了嘴朝他咬来时,医生毫不怀疑这条蛇能一口整个将他吞下去。 难道他就要这样死了吗? 医生的脑海里不知道为何想到了长辈们告诉他的话,说他二十四岁时是会有一场大劫,难道指的就是这个吗? 医生的双眼,并没有因为那张迅速逼近的血盆大口而紧闭。闭上眼睛并不能逃避什么,他倒要看看这条白蛇精是怎么吃人的。 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医生眼中的所有动作都变慢了,时间仿佛相对静止了,他几乎都能看到在空中的那些晶莹剔透的雨滴,远处划破天空的闪电就如同天空的裂缝,这张令人恐怖的蛇吻被这样的背景衬托得竟然无比的震撼迷人。 死前看到这样的景象,应该也够本了吧。 当医生都能感觉到来自蛇嘴里的腥臭毒气时,忽然一个人挡在了他的面前,替他迎上了那巨大的蛇吻。那条蛇仿佛受了惊吓,想要停下来,但由于它的体积实在是太大,就算是及时改变了方向,一颗毒牙还是擦着对方的胸腹处划过。 医生的眼镜上全是雨滴,但是却不影响他看到,视线中有条栩栩如生的赤色红龙,正张牙舞爪地盘踞在那人背后。 这是真的老板吗?医生的大脑有些迟钝,抱着膝盖,愣愣地抬起头。 他的头顶上,有一把巨大的油纸伞,替他遮住了所有刺骨冰冷的雨水。 “笨蛋,我都叮嘱过你,不管是谁,都不能借伞的。”老板淡淡的声音从头顶传来。 以为是你我才借的嘛!医生在心里腹诽着,却没胆量顶嘴。没有了那种杀伤力极强的雨水侵蚀,他很快便缓过气来,突然想起刚刚老板曾差点被白蛇咬到,赶紧站起身转到他的身前,仔细检查者。 “还好,没有伤到身体,只是衣服破了。”医生看着老板身上的中山中已经破了一道口子。就算他对衣服不识货,也知道老板身上这件做工精良的中山装肯定价值不菲。“真是可惜了,不过你不是还有好多件吗?这件我陪给你吧!”医生心想着,再贵,他的工资应该也够用了。 老板低着头,在看到衣服破裂的时候,眼中闪过一道复杂的神情,但很快就被很好地掩饰住了。他平静地抬起头道:“没什么,不用赔了。对了,我五天前从你家拿了这把白蛇伞,你别介意。” 医生早就认出来老板现在手里举着的,就是惹出这一系列祸患的白蛇伞。他虽然很好奇老板是怎么进到他的家里的,但是也知道若不是老板替他保管了五天,也许白蛇精早就把这把油纸伞拿走了。医生也不是真的笨蛋,这时也知道白蛇精的最终目的还是这把伞,至于借伞什么的,大概只是一个导火索。 “这把伞,就交给我处理了,可以吗?”老板淡淡地问道。 “一定要处理,顺、顺便……把那边那位也处理掉吧……”医生看着不远处吐着蛇信的白蛇,真心诚意地说道。也许是他的错觉,他总觉得自从老板来了之后,这条白蛇精收敛了许多。至少,连天边的雷点都不打了。 老板定定地看着那条白蛇,忽然间叹了口气道:“你知道吗?白蛇的传说,其实都没有交代最终的结局。” “最终的结局?难道不是白蛇被压在雷峰塔下,后来塔倒了,现在又出现在我们面前了吗?”医生不知道老板为何忽然说起这个,但有老板在身边,医生就觉得这事绝对能轻松解决,便淡定地陪他聊起了天。 “那条白蛇,修炼了千年,已经可以呼风唤雨,是一条半龙了。等它过了情劫,就能化龙升天,成为一方龙神受人供奉。” 医生倒抽一口凉气,知道着一个礼拜以来的阴雨天气,根本就是白蛇精弄出来的。而刚刚的雷电交加,当然也是白蛇精的杰作,否则冬天哪里来的雷神阵阵。 “其实当年,它虽然没有龙形,但已经有了龙骨。可是法海的一道符咒,认准了它是蛇精,便将它压在了雷峰塔下。当法海询问许仙,如何处置白蛇精时,你知道许仙如何决定的吗?” 老板的声音虽然平淡毫无起伏,但医生却听得毛骨悚然,一时都没敢问出口。 出声的不是老板,而是对面的那条白蛇。 “他剥了我的皮,制成了伞面,抽了我的龙骨,做成了伞骨……” 那条白蛇一边说,一边重新幻化成了人形。那张清丽逼人的脸容上,盛满的是浓得化不开的怨恨。 “什么山盟海誓,什么甜言蜜语,在恐惧面前,统统都化作了云烟。他只想着我是妖精,我会吃人,可他又有否想过……我其实是刻骨地爱着他……”白蛇喃喃说道。 “这……难道……” 医生目瞪口呆地看着老板手中的白蛇伞,浑身的鸡皮疙瘩犹如雨后春笋般颗颗冒出。 “白露,只要再等上一天,你的冤魂就会散去,下辈子忘记过去投胎做人,比在世间游荡得要好得多。”老板又叹了口气。 原来这条蛇有名字的,而且并不叫什么白素贞,而是叫白露。医生看着婷婷袅袅走来的女子,不禁暗叹相貌果然很重要。刚刚他还觉得那条白蛇狰狞恐怖,但是眼前的女子柔弱纤细,即使知道她的原形就是那条白蛇,也实在是让人生不起恐惧之心。 当年的许仙,为什么能如此绝情,如果有真心爱过她一点点,也不会说出要剥了她的皮,抽了她的骨这样的话吧…… 医生禁不住想到,有时候人类,倒还真不如那些山精妖怪有情有义,有血有肉。 白露停在了他们的面前,坚定地说道:“我只是要你手中的那把伞,溶了我的皮,烧了我的骨,我的灵魂就能永远在这世间徘徊。” “就这样锲而不舍的找他的转世,看着他受到报应穷困潦倒,家破人亡,尸骨无存……你不厌吗?”老板皱眉问道。 白露那张红的像涂了血一般的薄唇微微勾起,浅笑道:“五十步笑一百步,我和你,没有什么区别。一千年前你顺应天意没有来救我,今天你也别多管闲事。” 医生闻言惊讶地朝老板看去,一千年前? 白露用眼角瞥了一眼医生,似无奈又似嘲笑地笑了一声道:“我就知道,为了‘他’,你什么都肯做。把伞给我,别逼我做出无法挽回的事。” 医生听的很奇怪,总觉得他们所说的并不是他,而是另外的一个人。这种感觉令他非常的不舒服。 老板再也没有说话,而是直截了当地把伞递给了白露,之后便身手拽着医生的袖子,头也不回地离开了。 雨滴打在身上,已经不再冰冷刺骨,医生松了口气。 “呵呵,多谢了。弄破了你的赤龙服,真是抱歉。不过,你在世间也留恋的太久了……” 白露银铃般的笑声从身后传来,就像是破开了天空的乌云般,久违的阳光从厚重的云层间洒了下来。 医生忍不住回头看去,只见在阳光的照射下,白露手中的白蛇伞的伞面已经开始熔化,像是在阳光中燃烧一般,冒着青白色的烟,几乎呼吸间就消失殆尽。 他知道白露一定很痛,就算是她已经是没有感觉的灵魂了,但他知道她肯定痛彻心扉。 但她此时却在笑,笑得肆意而又畅然。 雨水透过没有伞面的白蛇伞,打在了白露清丽脱俗的脸颊上,犹如她的泪水般,滚落而下。 她就打着那把只剩下伞骨的白蛇伞,凄美地站在雨中,并不像是要面对千万年的孤独,而是像站在当年烟雨缥缈的西湖断桥畔,傲然执意地等着自己的爱人。 医生不忍地收回了视线,却发现他和老板已经走在他熟悉无比的商业街上,太阳出现了,雨却还在淅淅沥沥地下着,地上的水坑反射着天上的阳光,绚烂得宛若新生。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远远的,传来白鹭温婉缠绵的歌声,最终听不见了。 医生知道她走了,但她还在这个世间。 她不肯解脱,也永远不会让自己解脱。 医生忽然止住脚步,抬头问向一直低头赶路的老板:“你和……白露认识?”医生本来想用“那条蛇”来代替,但是他发觉他不能说出口。因为,那分明就是一个敢爱敢恨的女子,她叫白露。 老板停下了脚步,但并没有回过头,只是淡淡地说道:“它是我师父当年养的一条药蛇。” 医生呼吸顿止,直觉告诉他,老板并没有和他开玩笑。 可是这又怎么可能?当年?足足有两千多年啊! 医生快走了几步,赶到了老板的面前,他想看着老板的眼睛说话。可是当他看到老板的脸时,却是一惊。 他知道老板的皮肤很白,白得像玉一般,可是如今的老板,皮肤白得确如雪一般,仿佛阳光一照,就会融化在这片温暖之中。 这时,老板忽然间咳嗽了起来,咳得惊天动地,就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要咳出来一般。 医生吓了一跳,以为老板受了内伤,急忙抓着他的手往医院的方向走去:“我带你去做检查。” “不用了,咳……没事。”老板缓过神,尝到了口中的血腥味,小心地把嗓子眼的淤血咽了回去。 医生皱着眉,不觉得老板是真的没事,况且掌心的手冰凉得不似常人,简直连一点体温都没有。正想坚持拽老板到医院做个检查时,医生突然瞪大了双目,眼睁睁地看着老板的左肩上出现了两条龙须。那条本来盘踞在老板身后的赤龙,竟像是活过来了一般,用肉眼可以察觉到的速度,缓慢地爬到了老板的肩头。 像是知道医生震撼得无法言语的心情一般,老板温言安慰道:“无妨,只要你没事就好。只要你挺过了今天……” 医生刚想问为何是挺过今天,挺过了今天又怎么样时,却忽然觉得脖间的重量一轻,一声清脆的响声随之响起。 两人同时低头,只见在被雨水冲刷得干干净净的青石板路上,一块玉质的长命锁,整整齐齐地碎成了两半。 第十一章 长命锁 医生低头看着这块陪伴了自己二十四年的长命锁,大脑一片空白。 那块白玉的长命锁,在青石板路上,整整齐齐的碎成两半。裂痕是横着的,正好碎裂了“长命百岁”这四个字。 这块长命锁是母亲的遗物,他很小的时候,就被严厉的告知这块长命锁绝不能被摘下,所以连洗澡睡觉乃至长大了进手术室都不曾离身片刻。他也曾想更换系着长命锁的红绳,但这二十四年间红绳虽有磨损,但仍系得十分牢固,便抹去了这个念头。 谁曾想,竟然在今日毫无预警地断掉。 医生愣愣地看着地上碎成两半的长命锁,虽然他对身外之物看得极淡,但是看到陪伴自己二十四年的美玉在面前生生碎裂,也忍不住为之心悸。呆愣地心痛了片刻后,才回过神,弯腰想把它捡起来。 可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比他的动作还要快,碎成两半的长命锁转眼静静地躺在老板的掌心里,医生看他并没有归还的意思,不禁疑惑地看了过去。 “你……有没有什么感觉?”老板仔仔细细地打量着医生的脸色,幽幽地问。 “感觉?”医生莫名其妙,“什么什么感觉?” 这话反而把老板给问住了,老板仿佛不敢置信地看着完好无损的医生,然后闷不吭声地拽着他往大路上走去。 “怎么了?出了什么事了吗?”医生总觉得老板非常不对劲,那一向总是勾起高深莫测弧度的薄唇,此时坚韧地抿成了一条直线,甚至连很少皱起的长眉都拧成了一团。 “找人,把你这块长命锁修好。”老板站在路旁一招手,拦下了一辆出租车。 医生一听这话,马上乖乖跟老板钻进车内。他对这个长命锁有着非同一般的感情,虽然已经碎了,但刚刚才从白蛇伞的灵异事件中顺利抽身,他很好奇老板还能再搞出什么奇迹来。 听到老板对司机报出的一个地名,医生便知道要去的地方极远,他叹口气,摸出手机给淳戈打了个电话,抱歉地说自己的生日聚会要改期。电话那头,传来淳戈暧昧的笑声,调侃医生肯定和某人单独吃烛光晚餐去了。 还烛光晚餐呢!他差点还被一条蛇精当晚餐吃了! 医生解释不能,只好苦笑着放下手机。偷看了一眼身边正襟危坐的老板,心想自己这个生日可真过得惊心动魄。 虽然带了二十四年的长命锁毫无预警地碎掉,让医生心情低落,但绷紧的精神一但松懈,他很快疲惫困倦起来。医生索性闭上眼睛假寐,迷迷糊糊地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感到车停了下来。他被动地被老板拽下了车,惊觉他们正站在一座无比豪华的别墅门口。 一看这座别墅的气派,医生立刻就醒了,两眼放光。 这座仿中国古风建筑而成的别墅,其实更像是一座古代的宫殿。却不是完全仿古,在很多细节上采用了现代流线型的设计,融合在一起偏偏没有违和的感觉,赏心悦目至极,就像一个精美的艺术品,让人为之惊叹。这间别墅小有名气,经常上一些建筑杂志,所以医生对它也极为眼熟。但这也仅限于外观,据说这别墅的内部拒绝采访,所以内部的装潢如何至今都没有公开。 老板按了铁门上的对讲机,医生吓了一跳,没想到他要找的人就住在这间别墅里。 巨大的铁门在片刻之后向内开去,露出一道鹅卵石铺就的道路。别墅前的花园并不大,但在这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已经让人叹为观止了。医生四处张望,跟着老板往前走,别墅的屋檐下挂着古朴的风铃,偶尔有风吹过,铜质的风铃便发出一阵阵清脆的响声,在黄昏的夕阳下别有一番景致。医生忍不住慢下了脚步,想多看看,可是老板却非常着急,大步流星地走进了别墅医生只好跟了上去。 一进别墅,就是一条金碧辉煌的长廊,长廊两旁有着许多精心摆设的古董。医生虽然来不及细看,也知道这些古董绝对价值不菲。而长廊后,是一间极为敞亮的客厅,两面落地窗可以直接看到外面的湖水,夕阳映照在湖面之上,波光粼粼,映得整个客厅都泛着刺眼的黄光,乍一看,整个屋子就像是用黄金打造的一样。 医生眨了好几下眼睛,才发现客厅里的沙发上坐着一个人。这个男人面容平凡,身材中等,看上去有四五十岁了,但眼神却像是儿童一样,黑白分明,极为清澈。他的头顶光溜溜的,没有一根头发,反射着夕阳的光晕,像一个特大的灯泡。医生知道这位定然就是别墅的主人,还不知道怎么称呼人家时,对方就极为好客地对老板扬起了笑,指着旁边的沙发说道:“稀客啊稀客!坐!坐!” 老板没有动,但医生却反射性地坐了下去。沙发很软,简直让人一下子陷入了一个美梦,连站起来的力量都没有,甚至永远都不再醒来。 医生还有些发懵,老板已经把手中一直攥着的长命锁递了过去,淡淡道:“大师,我来找你看看这块长命锁还能不能修。” 医生听了老板对这人的称呼,忽然想起之前博物馆开展览的时候,就有请这个人去做过讲座。这位被称为大师的中年男子,是收藏界负有盛名的大师,几代单传的绝技,就是修复古董。 没想到这别墅的主人就是他。 老板虽然把长命锁递了过去,可大师并没有接,而是摸着他的那个光头腼腆地笑笑道:“老板,你也不是不知道我的规矩,我修别人的古董,那是收钱的。可是你拿来的古董都不是凡品,每修一次我都要到一根头发。我真不是不想修,而是……你看,我的头发早就掉光啦!” 医生闻言嘴角抽搐了一下,他知道搞收藏的这些人多少都有些不正常,却没想到居然有掉毛发这种怪癖。 老板表情不变,继续淡淡道:“你先看看,看看应该不会怎么样吧?” “哈哈,对,看看!我先看看!”大师搓着手,从怀里掏出一块手绢,包住接过那碎成两半的长命锁。 医生在大师拿过长命锁的那一刻就在留意他的表情,只见大师浑身一震,坐直了身体,哆哆嗦嗦地从茶几上拿起遥控器,按了几下。 客厅的窗帘自动地拉了起来,隔断了外面刺目的阳光,屋内的灯也随之亮了起来,柔和却又明亮如白昼。医生看着大师从茶几里掏出一套各式各样的放大镜,开始对着那碎成两半的长命锁细致地观察起来。 医生本来还等着大师下结论,但一连十多分钟过去了,大师还是翻来覆去地看着,他便开始有些无聊了。老板仍旧笔直地站着,眼睛一丝都没放松地盯着大师,好似生怕他转眼就会把那长命锁掉包一样。 又过了十多分钟,大师才颓然地向后仰去,陷在柔软的沙发里,喃喃自语道:“造孽啊……造孽啊!”他反复地说着这三个字,声音却从细不可闻到怒不可遏,最后气得连脸都憋红了,对着空气挥舞着:“是谁!是谁把这块长命锁摔坏的!” 医生哑然无语,还没等想好如何回答时,大师就已经转向了他,悲愤至极地怒道:“肯定是你小子!老板才不会这么莽撞,你拿长命锁来跟我换这个别墅我都跟你换!你怎么能这么不小心把它弄碎了呢!造孽啊!” 医生被大师的反应吓得目瞪口呆,他从老板的态度上,已经猜出这块长命锁绝非凡品,但没想到竟然会珍贵到这种程度!这幢别墅已经是这城市中最豪华的,再加之是知名设计师所设计的,简直快成了这座城市的标志性建筑。而这小小的一快长命锁,居然就能价值一幢别墅? 一想到自己以前竟然成天在脖子上挂着一幢别墅,医生就觉得脖子无比地疼。 老板此时却冷哼了一声道:“只值一幢别墅?你也太小看这块长命锁了。” 大师却像受了刺激般嚷嚷了起来,“你当我这幢别墅买来多少钱?这可是市里最黄金的地段,寸土比寸金还贵多少倍呢!有钱也买不到!而且还是我用一盏宋瓷换来那设计师来替我设计的,用料都是最先进最上乘的,称之为艺术品也不为过!就算这长命锁是陆子冈雕的,值这幢别墅也就差不多了!” “陆子冈雕的?这个陆子冈是谁?”医生怕他们俩吵起来,急忙岔开话题,“大师,你怎么能看出来这块长命锁是谁雕的呢?我记得上面没有款啊!” “你小子,居然连陆子冈都不知道!陆子冈是明末最为著名的琢玉巨匠,什么起凸阳纹啊,镂空透雕啊,阴线刻划都是登峰造极的手段,尤其他还能刻出浅浮雕的效果。而且,他的作品都有刻款,只是刻的部位十分讲究,多在器底盖里等不明显处。相传明神宗曾命他雕一把玉壶,严令他不准在壶上落款,陆子冈则运用仅凭手感的内刻功夫,巧妙地把名字落在了玉壶嘴的里面。”大师早就寂寞了一天了,好不容易有人来听他上课,立刻滔滔不绝地说了起来,“这块长命锁上虽然没有落款,但你看这背面,莲花的纹路里,有两个字。正是‘子冈’二字。” 医生接过大师递过来的一半长命锁,拿起放大镜细看,果然发现了两个婉转的篆书,正好连接了莲花花朵上的纹路,可谓巧夺天工。医生觉得很神奇,这块长命锁不离身地在他身上戴了二十四年了,各种细微之处他都记在心中,却从没发现莲花的纹路里竟然还有两个字。 “陆子冈这小子,都告诉他不许在这长命锁上留下款识,他果然这么死脑筋,也怪不得最后被那皇帝杀掉。”老板在一旁叹道,只是那口吻,和大师的述说截然不同,就好似认识那陆子冈一般。 “啊?他死了?”医生一出口就觉得自己说的不对,都明朝末期的人了,怎么还能不死?所以自觉地尴尬地补了一句道,“他被杀了?” “是的,传说陆子冈有一次在为皇帝制作一件玉雕后,将名字刻在了龙头的纹路上,因而触怒了皇帝,不幸被杀。陆子冈英年早逝,没有后代,一身绝技随之湮灭。所以传世的子冈玉才稀少无比,后世虽有赝品无数,但经鉴定确实出自他手的子冈玉,不是被摆在博物馆中,就是被藏在私家里,都是有数的几十件而已。”大师遗憾地叹息道,又从医生手中把那板块长命锁要了回来,惋惜地摩挲着。 医生仍在云里雾里的,总觉得像是在听一个故事,根本没有跟自己成天所带的长命锁联系起来。 大师突然咦了一声:“不对,这玉包浆锃亮,润泽无比,温润有余,灵气十足。年头应更久……可是竟然看不出一丝土气……”大师反复地在光下查看着,越来越激动,“这玉至少盘了两三百年,造孽啊!造孽啊!小子,你这玉到底是哪里来的!” 最后一句是凶神恶煞地冲着医生说的,医生愣愣地回答:“是我娘的遗物……也不能算是我娘的遗物,我爷爷说,我刚出生的时候早产,是位先生送了我这块长命锁,让我以后贴身带着,绝对不可以取下。我就这样带了二十四年,今天突然红绳断了,长命锁就碎了……” 大师的脸越听越扭曲。他一看这个年轻的小子就知道他是个不懂行的,这玉不能贴身佩戴,更不能沾染香皂等化学物品,二十四年都没离身,那么就是洗澡睡觉都会带着,这玉还能滋养得光润水泽,那说明这玉料在雕刻前就被人盘了数百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盘玉,就是经过天长日久的盘玩佩戴,就像蝴蝶经过蛹的挣扎,玉逐渐蜕去了粗糙的土壳。古玉纵然具有最美的色沁,如不加盘功,则将隐而不彰,玉理之色更不易见,玉性不还复,形同顽石。故前人十分重视和讲究盘玉之法,《古玉辨》中将盘玉分为文盘、武盘、意盘三种。文盘是常年佩带,精心呵护,时间甚至可达数十年,武盘是用一块白布摩擦玉器,用摩擦生热的高温将玉质逼出来,虽然时间要比文盘快速许多,可稍有不慎就会让美玉毁于一旦。意盘就更加缥缈了,请有德之人握于掌中,选取灵气聚集之地,用意念与玉器沟通,只有思想境界极高之人才能办到。大师一开始只是关注于这块碎裂的长命锁的雕工,此时一注意到这块玉的玉料,差点没一下子跳起来。 这样的玉料,也只有陆子冈肯动他的锟铻刀,也只有陆子冈的琢玉技巧,才能配得上这块玉料。 大师愣了好半响,终于长叹了一口气:“这块长命锁要是完好无损的,别说这一幢别墅了,两幢我都跟你换。” 医生已经听得麻木了,反正这块长命锁已经碎掉了,随便他怎么吹都无所谓。 老板却在一旁淡淡道:“再加上你别墅里所有的藏品,都抵不上这块长命锁。” 大师为之变色,但却并没有翻脸。他的别墅虽然值钱,但这别墅里的藏品更是精贵,很多都是从祖上一代代传下来的珍稀异宝,此时被老板这么一说,大师几乎想要跳起来和他理论了。可他家和老板实乃世交,老板和他的爷爷是至交好友,但也知道他却从来不在古董的问题上胡乱发表言论。 大师握着长命锁开始冥思苦想,思索着印象中哪块玉会如此的珍贵,想了半响之后“扑哧”一笑道:“老板,你别告诉我这块长命锁就是贾宝玉那块通灵宝玉,那块上面的字也对不上号啊!”不过除了那块玉之外,大师还真想不到其他的了。 “通灵宝玉本不是凡品,根本不会轻易碎掉,而且每次都会自己寻找有缘人。”老板微微撇了撇嘴,“你手中这块玉的玉料,与和氏璧同出一块,是雕琢和氏璧剩余的角料。” “和氏璧?”大师猛然一震,知道若老板所说不虚的话,那这块长命锁确实是价值连城。从战国时期传下来的玉料,几千年的传承,再加上陆子冈的琢玉,简直就是无价之宝!可这样的无价之宝,在经过漫长的岁月中都完好无损,居然在今天就这么轻易地碎了!大师几乎赤红了眼睛,朝一旁的医生怒目而视。 医生往沙发里缩了缩,觉得这客厅里的空调温度未免开得太低了。 “和氏璧是春秋战国时期的琢玉能手卞和在荆山发现的,初不为人知,后由楚文王赏识,琢磨成器,命名为和氏璧,方成为传世之宝。春秋战国之际,几经流落,最后归秦,由秦始皇制成玉玺。而在制成传国玉玺之时,和氏璧剩下一大一小两块角料。大的一块有巴掌大小,白玉如羊脂,小的一块手指大小,苍兰若水。因为没有想好如何雕琢,秦始皇便把这一大一小的玉料,赐给了自己的儿子。大的那一块赐给了长子扶苏,小的那一块赐给了幺子胡亥。”老板徐徐道来,略微嘶哑的声音在空旷的客厅中回荡,像是带着沧桑的回忆。 大师眼睛一转,关注的重点显然不同:“秦灭后,传国玉玺归于汉刘邦。得传国玉玺者得天下,这和氏璧一直在皇帝的手中转手,直至传承到了唐朝,而五代时,天下大乱,流传的御玺不知所终……”他拿眼看向老板,虽然对老板的身世来历一点都不知晓,可是在几十年的相交中,也知道许多在历史长河中泯灭的异宝就藏在哑舍之中。他当然没有肖想能够占为己有,可这样传说中的宝贝,就算是看上一眼,这辈子也值得了。 老板却没有领会他的意思,犹自沉浸在漫长的回忆中,眼前依稀出现了当年秦始皇手握玉玺睥睨天下的身影,可转眼间又变成了子婴捧着和氏璧跪在刘邦面前受降的情景…… 老板突然撕心裂肺地咳嗽了起来,医生见状连忙倒了一杯水递了过去,却惊见在老板捂着嘴的指缝间竟然渗出了血。 在那惨白得像是白纸一般的手指间,血的颜色异常的刺目,医生此时发挥了他的职业素养,很快镇定了下来,打算拉着老板在一旁坐下,先给他做个简单的检查。但老板却挥开了他的手,从怀里掏出一块手绢擦干净唇间和手掌上的血渍,就像没事人一般淡淡地朝一脸震惊的大师问道:“我快没时间了,就不和你多说了,这块长命锁你能修不?” 大师挠了挠他那个光头,为难地说道:“若是一般的玉,我也就试着粘一粘了,但是玉碎了就证明它为主人挡了一劫,千万不能再戴了,要用红布把它包起来收好。更何况是这样珍贵的一块玉,若搞不好,反而会出大岔子。玉是有灵性的,但也有邪性。碎玉很容易招惹些不好的东西……”大师说着说着也觉得过意不去,起身把那碎成两半的长命锁郑重地交还给了老板。 老板又怎么会不知道大师说的这些事情,只是乍然间看到自己护了几千年的玉突然之间碎掉,一时心乱如麻,难以接受。 这么多年来,他看了那么多的古物在他面前破碎毁去,以为自己早就无动于衷了。看来并不是那样,只是因为碎掉的,不是自己所珍爱的东西罢了。 老板从大师的手中接过仍带着体温而半暖的长命锁,看着一旁精神状态不错却一脸为他担忧表情的医生,内心反复琢磨着“玉碎就是为主人挡了一劫”的这句话。 难道是他一直理解错了?这长命锁碎掉,反而是好事? 老板定了定神,深吸了一口气朝大师拱了拱手道:“打扰了,我先走了。” 大师却因为他的这个动作,一眼看到了他身上的中山装破掉了那个口子,脸色大变道:“你、你的衣服怎么破了?” 老板无所谓地轻笑道:“衣服自然就是衣服,与都能碎了,衣服又怎么可能不破?” 医生在一旁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察觉这两人态度大不相同,好像这衣服的主人是大师一样,反而老板却是满不在乎。难不成这衣服也是古董?医生盯着中山装上那条赤色红龙,不认为之前看到的那些景象是错觉——他是真的看到了这条龙在动。 大师的脸冷若冰霜,一把拽住老板的手臂,带着他往一旁的房间走去,恶狠狠地说道:“跟我来。” “你不是说头发都掉光了,不能帮我修补东西了吗?”老板挑起了眉梢,戏谑地说道。 “只是试试,我没把握,毕竟我的手艺比我爷爷差多了,补不好这样栩栩如生的赤龙。”大师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怅然。 医生目送着那两人消失在内室,自觉地没有跟上去,可是却没有妨碍他把这两句话听在耳内。那条会动的龙也有这位大师爷爷的功劳?男人绣花?医生指导他面前要是有面镜子的话,肯定会看到自己的表情有多么扭曲了。 这两人一走,医生便无聊起来,但又不能不告而别,只好在客厅里重新坐了下来。好在这客厅里还有一面书架,上面放着许多书籍杂志,医生随手翻看,喝着茶,也算自得其乐。不过这些关于收藏界的杂志也太过于无聊,沙发也太过于柔软舒适,看到最后,他干脆歪倒在沙发上彻底睡了过去。 知道被老板唤醒,医生才发觉居然睡到了晚上十一点多,大师亲自开着车送他们回去。医生偷眼观察老板,发觉他的衣服破掉的地方只是用线粗略地缝合上了,那针脚惨不忍睹,甚至还没他缝合伤口的技术好呢。 就这样的一个针线活,居然忙活了几个小时? 医生在内心用吐槽表达着不屑,但聪明地并未在脸上变现出来。 大师开车把他们送到了哑舍门口变回去了,医生本来想打个哈欠伸伸懒腰,可下车被冷风一吹,立刻有精神了起来。 “你是先回去?还是进去坐坐?”见医生没有离开的意思,老板客气地问了一句。 “进去坐坐吧,我还有些事想问你。”医生目光烁烁地看着老板,心中的疑问急需得到解答。 老板不予置否,低头推开了哑舍的雕花大门,在门旁的柜子上摸出火柴,把门口的长信宫灯点燃。 幽亮的灯火在寂静的夜色中跳动着,此时百宝阁上民国的西洋钟忽然开始鸣叫起来——正是午夜十二点了。 老板长吁一口气,心想医生的生日终于过去了,正在盘算着他算是顺利地渡过了二十四岁,逃过一劫时,忽觉得背后一股大力传来,他毫无准备地被撞了一个踉跄,向前一步扶住了柜台才勉强站住。 慌忙回头,老板骇然发现,医生竟紧闭着双眼,靠在了他的背上,已经是昏迷不醒。 他觉得自己好像走在重重迷雾之中。 这迷雾很厚重,根本看不见周围的情况,连手伸出去,都只能隐约看到一些影子,完全迷失了方向。低头也看不见自己的脚,不知道前方有什么,医生根本都不敢随意动弹。 这究竟是怎么了?他最后的记忆就是走进了哑舍,怎么好像一眨眼就到了这里? 医生怔忡了片刻,忽然觉得远处隐约传来说话声。这么傻站着肯定也不是个办法,医生认定自己肯定是身处梦境,所以也觉得不会有威胁到他安危的事物存在,便循着那说话的声音走了过去。 迷雾渐渐地稀少起来,医生看到自己脚下踩着的是青砖。这些青砖和哑舍那间密室内他曾看到过的那种青砖不同,脚下的青砖有着完美的雕花,其间镶嵌着金箔和各种玉石,华丽得让人瞠目结舌。 这时他周身的迷雾已经慢慢散开,医生发现他身处一间极其瑰丽的宫殿中,周围有许多穿着繁琐古装的人。骤然看到这些,医生一开始吓了一跳,待到发现这些人根本看不到自己时,才放下心来。 果然是在做梦。医生饶有兴趣地在宫殿里来回过看着,最吸引他注意力的是站在最前方的一名华服男子。那人生得高大威猛,站得笔直,就如同一株挺拔的松柏,英姿过人。年纪也就二十多岁,但却自有一股君临天下的气度。 医生忍不住对他多看了两眼,这才发现他手中抱着一个襁褓,里面有个睡得正香的婴儿。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本王的长子,就叫扶苏吧!”那名怀抱着婴儿的高大男子洒然而笑地说道,下面的一群大小官员便开始连声祝贺。此起彼伏的道贺声把本来沉睡的婴儿吵醒,婴儿开始哇哇大哭起来,而旁观的医生已经都呆住了。 扶苏?这世上能有几个人叫这个名字?历史上只有一个公子扶苏。 难不成这个高大威猛的男子就是秦始皇? 医生还想再看两眼,这时本来已经散去的迷雾又重新出现,几乎在转瞬间弥漫住了所有空间,不光遮住了视线,连声音都屏蔽住了,渐渐地连婴儿的哭泣声也再也听不见了。 医生自认为自己是在梦境中,所以不慌不乱,仍耐心地等待着。 没过多久,迷雾又忽然散去,这次换了一座更加雄伟的宫殿,但基本构造和原来的那个宫殿差不多,甚至连脚下的青砖都一样。看上去像是议事的地方,左右坐满了各种官员,那个疑似秦始皇的男子端坐在最上首的位置,而让医生感到意外的,是正在当众禀报议事的那个人,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岁左右的小童。大殿之上至少有上百人,而这名小童却夷然不惧,侃侃而谈,空旷的大殿上一时回响着清脆的同音。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扶苏公子? 医生已经发现疑似秦始皇的那人相貌已经褪去了眉宇间残存的稚气,气度越发沉稳威严,看上去大概能有三十多岁了,显然这个场景已是公子扶苏出生过后许多年了。可是这个十岁的小童,相貌根本和大殿之上的秦始皇没有一丝相似的地方。 反正仗着这里的人根本看不到他,医生一直走到小童的面前才停下。这个小童长得唇红齿白,高度只到他的腰际,医生越看越觉得这小童很熟悉,答案在心底好似呼之欲出。 正在疑惑间,医生突然感到身后被人拍了一下,一个熟悉的声音像是松了口气似的说道:“终于找到你了。” 医生一回头,就看到了脸色苍白的老板,然后就像是见了鬼一般来来回回地在他和小童之间看来看去,张着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老板苦笑道:“没想到你会来到这里,没错,这个小孩是小时候的我。” 医生感觉喉咙像是被人掐住一般,死死地瞪住老板,难以置信。 他开始觉得这并不是梦,他的幻想就算再离谱,也不会梦到设定这么齐全的梦境。 此时殿内响起了一个威严的声音,缓缓道:“甘罗使赵,不费一兵一卒而得河间之地,功绩可嘉。封汝为上卿,复以汝祖甘茂田宅赐之。” 医生指着殿中那个俯首谢恩的小童,期期艾艾地问道:“你……这是甘罗?那个十二岁就称相的神童甘罗?” “在秦制中,丞相与上卿的官阶差不多,所以便有了十二岁称相的说法。”老板甚为怀念地看着周围的一切,最后把目光定在一处。医生循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在秦始皇嬴政背后的屏风处,站着一个十多岁的少年,眉清目秀,华服冠带,虽然没有嬴政慑人的气势,但五官却极为神似。 “这就是扶苏公子?”医生总觉得看着这人,心中有些异样的感觉,但具体是什么还形容不出来。还没等他理清思绪,迷雾又瞬间包围了他们四周,连宫殿都隐去了。奇怪的是虽然雾气很浓,但医生却仍能看到站在他身旁的老板。 “我知道你有疑问,继续往下看,你会知道你想知道的一切。”老板淡淡地说道,在雾气的缭绕中,他整个人看上去有些虚幻。 医生定了定神,虽然老板说的话非常不可思议,但他之前确确实实听到过老板说过那白蛇是他师父养的一条药蛇,而那条白蛇足足有两千多岁,战国时期正好离现今有两千多年,甘罗的相貌又如此神似老板…… 难道说老板真的是甘罗? 医生一瞬不瞬地看着老板,雾气浓重,他眼中的神色,越发显得扑朔迷离。医生忽然想起在正史中,甘罗的生卒年月不详,史书中根本没有记载过这位惊世骇俗的神童最后究竟是什么结局。按理说身为秦国贵族的甘罗,就算是寿终正寝,那么在秦朝的历史中也应该可以查阅到只言片语,可此人就像一颗流星,突然在大秦的朝堂中闪烁而过,又瞬间消弭不见。 还是说……史书没有记载甘罗的死因,是因为他根本就没有死? 医生忽然觉得口干舌燥,正想问出口时,迷雾又忽然散去。这次的场景不是宫殿,而是一间布置素雅的书房。时间好似又过了几年,甘罗已经从一名小童长成了一名少年,面目和老板越发的相似,只是眉宇间没有老板那种特殊的深邃气质,有的只是天真和烂漫。 “秦皇封我为上卿,以我当时出使赵国的功劳并不能承受得起,也不是始皇帝的一时兴起,而是为了安抚秦国的旧贵族。我虽名为上卿,但却无人把我当成上卿。始皇帝像是早就知道这样的情况会发生,随后不久便让我随公子扶苏读书,也就是当起了他的伴读。”老板徐徐说道,医生也看着已经长成一名青年的公子扶苏走进书房,两人极为相熟地开始讨论政事,时而抚掌大笑,时而争得面红耳赤。 医生这时才知道为何历史上关于甘罗的事迹止于他十二岁称相,因为甘罗变成了太子伴读,其实就是秦始皇为扶苏准备的幕僚班底。若公子扶苏登基,那么蛰伏的甘罗必将在秦朝历史上大放异彩。 可惜最后的秦二世并不是扶苏,而是他的弟弟胡亥。 一想到这个中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皇太子,这个温润如玉的青年,竟会英年早逝,医生就忍不住从心底涌上一股哀伤。这种感觉真的难以解释,本来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医生,他早就已经做到了可以漠然对待生离死别,况且这个扶苏公子早在两千多年前就死了,他替他沉痛个什么劲啊? 医生很快地调整好心情,下意识地回过头去看老板,把对方那充满怀念的目光尽收眼底。 感触最多的,应该是他吧。 医生不知道一个人孤独地活在世上两千多年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看着自己的亲人和朋友一个个死去,只剩下自己颠沛流离…… 医生忽然有些了解了,为何老板在做古董生意。只有那些古物,和他一样拥有着漫长的岁月,沉淀着厚重的历史,看着一代代的物是人非…… 迷雾来了又走,出现了一个又一个场景,有时只是一瞬间,有时却持续许久。医生感觉自己就像是在看着一个人的回忆。 应该十有八九是老板的,他这么想着。 迷雾中出现的场景中,秦始皇的身影越来越多,医生听不太懂他们之间半文半白的对话,也觉得那些讨论的都是政事很无聊,便也不再找老板翻译。此时画面正好放到千古传诵的惊险一幕——荆轲刺秦王。 荆轲不动声色地跪拜在秦皇跟前,恭顺地递上地图。地图的卷轴一寸一寸展开,终于,图穷匕见,荆轲飞快地伸手抓紧始皇袖子,另一手,闪烁着寒光的匕首破空而出——凌厉的剑势朝秦始皇刺去,秦始皇挣脱撕开衣袖,躲过一剑。 荆轲一剑落空,他是抱了必死的决心而来的,不杀秦王誓不罢休。秦王拔剑迎击,砍伤了荆轲。鲜血溅出,荆轲把匕首砸向秦王,却又一次落空,自己却再一次被秦王刺中,负伤倒地。 看着荆轲挣扎着嘶吼大骂秦王暴政,医生忍不住问道:“老板,你说秦始皇是不是个暴君?” 老板瞥了他一眼,淡淡道:“太子丹派荆轲刺杀始皇帝,始皇帝险些失去性命,但是秦灭燕时,甚至都没有伤害燕国王公大臣的性命。始皇帝一统中原占领六国后,没有屠城,没有对六国的王公贵族进行屠杀,而这些人,后来却成为反秦的主要力量。若是始皇帝真的是暴君,那楚国人刘邦为何可以做官?那楚国的贵族后裔项羽为何可以顺利长大?” 医生闻言一愣,因为老板的言论,也因为正好此时荆轲被一拥而上的秦兵斩于殿下。飞溅的鲜血几乎都要流淌到他的脚下,虽然这幅画面和他相隔了两千多年的岁月,可医生几乎仍能闻到那股慑人的血腥味。“你说反秦的是六国的王公贵族?可是我记得最先起义的是大泽乡的陈胜吴广吧?他们可都是平民啊,是秦始皇的徭役太重逼得他们造反的。” 老板冷哼了一声道:“汉朝的司马迁说,陈胜吴广暴动是因为徭役迟到了要斩首。可是近期出土的秦简却说,迟到五天以内的处罚只是口头批评,五天以上也只是罚款。人人都说秦朝的法律严苛,而相反的事实是,秦帝国的法律中,已经出现了西方两千年以后才出现的保护罪犯的条款。《史记》中也记载了,秦始皇交办的案件,多次不能破案,这在后世是无法想象的。因为酷刑之下,即使找不到罪犯,也能找到替死鬼。这说明了秦朝根本没有酷刑逼供,相比以后朝代的冤狱无数,秦朝已经算是开明的了。” 医生听得毫无反驳之力,虽然觉得语塞,可是却又觉得新奇。“难道说,秦始皇是个英明神武毫无缺点的皇帝喽?那些罪状,难道都是编排的不成?” “有什么罪状?说来听听。”老板微微一笑,对于世人对秦始皇的偏见,他也是憋了两千年的气了,若是换了和其他人说这种话,八成会认为他是疯子。他又转头细细打量着医生,他现在就站在这里,他能看得到两千多年的场景,命运辗转数千年,兜兜转转,却在当下,仿佛间回到了起点——当年的他和她,也是这样,站在光滑的青砖之上,议论朝政,辩论国事,没有谁是太子,没有谁是伴读的书童,有的只是共同的理想和志向——建立一个千秋万代的大秦! 他虽然还没找回他前世的记忆,但这种和人争议得畅快淋漓的感觉,他已是许久许久都没有经历过了…… 医生没注意到老板恍惚的神情,搜肠刮肚地回想着秦始皇的暴虐罪状,先捡轻的说道:“他妄杀无辜!” “哼,始皇帝在位37年,没有杀过一名将军或者大臣。后世的历朝历代,对于灭亡的前朝,都是毫无例外的斩草除根。更有甚者,连对待本朝的人,也要赶尽杀绝。汉高祖刘邦可是几乎杀了所有跟他造反的战友,无一例外的都是满门抄斩。后世有人骂刘邦是暴君吗?没有。因为恨他的人都被斩草除根,彻底被消灭了。连司马迁写的《史记》都不敢乱言,否则汉武帝刘彻会轻松地把他书写多年的心血付之一炬。”老板的脸上浮上了鄙夷。 “那秦始皇不也焚书坑儒了吗?这不也是把骂他的人斩草除根了吗?”医生愤愤不平。 老板并没有立刻反驳,而是静待着周围的迷雾散去。此时画面是在一处春意盎然的御花园中,坐在躺椅上的秦始皇并不是一副威严的模样,而是一脸慈爱地逗弄着怀中的小孩。扶苏和甘罗站在远处,已是成年人的扶苏难掩一脸的羡慕。 “这小孩是谁?”医生忘记了刚刚的辩论,同样惊讶于秦始皇难得一见的温情。 老板闭了闭双目,长叹了口气道:“他就是胡亥。” 医生倒抽了一口凉气,这就是真正暴虐败家的秦二世胡亥?虽然他知道秦始皇可能有着这样那样的罪状,但毕竟对方是一统中原的始皇帝,而他一手打下的江山,竟没有像他预料般的传至千秋万代,而是在秦二世手中就断送了。看着那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医生怎么也想象不到他长大后会变得那么残暴无情。 “还记得我说过长命锁的玉料吗?就是这时候,始皇帝统一了中原,把和氏璧打磨成了传国玉玺,剩余的两块玉料便赐给了长子扶苏和幺子胡亥。”老板淡淡地说道。此时画面上正好展现的是扶苏接过那块晶莹如玉的玉料,不敢任意雕琢,只是配了红绳,贴身佩带。 “这……我记得战国时候王国的继承人好像没有立长立嫡的说法吧?”医生也意会到了老板话中的深意。 “是的,所以虽然明面上扶苏的继承权是第一位,可是有眼睛的人都会看出来始皇帝对胡亥的偏爱。”老板看着变幻的画面中秦始皇对扶苏劈头盖脸的喝骂,轻叹了口气,“其实始皇帝对扶苏公子严苛,是因为他想把这个帝国交到扶苏手中。溺爱胡亥,是因为这个小儿子以后不用继承这个庞大的国家。唉……其实扶苏公子,根本不喜欢权谋政事,最喜欢看的是医书……”最后一句话,老板说得极轻,但却忍不住朝身边的医生看去。 医生没有听到老板的最后一句话,内心充满了吐槽,若秦始皇没有给胡亥错误的认知,一视同仁的话,那么也许就不会有后面的事情发生了。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皇帝如果连宠爱谁的自有都没有的话,那岂不是太悲哀了? 两人因为这个插曲,并没有继续辩论下去,恢复了融洽的氛围。老板看着变幻不定的迷雾场景,偶尔给医生指点那些人物事件,医生听得津津有味,倒像是在看一场真实3D投影的电视连续剧。 “啊,对了,秦始皇还有一大罪状,大兴土木!长城、阿房宫、骊山陵墓,哪个不是大工程?”医生看到画面上秦始皇站在地图前开始研究长城的修建地点,便想起了之前他们提到的话题。 老板撇了撇嘴角,轻叹道:“秦朝争霸六国之后,剩下的士兵怎么办?解甲归田?这不是解决的办法。久安必乱,要不是继续对外扩张,就是大兴土木。历朝历代,无一例外。像后世的汉武帝多次出兵征讨匈奴,隋唐宋明也无一例外,就连清朝的康熙在和平年代都御驾亲征,这是一种解决内部矛盾的办法。” 医生听了茅塞顿开,这方法确实从古到今都在用,更别说现今社会了,某大国还为了转移国内的经济危机,掀起了什么什么战争呢! 老板见医生并没有反驳,便继续说道:“后世对于长城的褒贬暂且不提,但秦朝之后,历朝历代都会修建长城,难道还不能说明长城的重要性吗?始皇帝没有进行对外扩张是考虑到民生问题,我空口说白话你可能不相信,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简》确确实实地记载着,秦朝的徭役是有工钱拿的,有管饭,甚至配发衣服的。你觉得,老百姓是愿意打仗呢?还是愿意打工呢?” 医生彻底哑口无言,脑袋里回荡着老板的言论,一团浆糊。 “这里,就是焚书坑儒的真相。”老板突然说道。医生立时瞪大了双眼,老板怕他光从几个场景看不出来所以然,便徐徐解释道:“焚书坑儒的导火索,是因为始皇帝追求长生不老,但又怕被毒杀,给他进献药丸的术士都必须同时做两颗药丸,专门有几个试药的侍从试药。待一个月后如果没有什么异状,才服下药丸。然后,某一天,试药的某个侍从,暴毙。” 画面上的秦始皇正在大发雷霆,底下一干人等噤若寒蝉。医生皱眉道:“现代研究已经证明,古代炼丹术里含有的汞、矾等物质,是重金属,对人体了有剧毒,积累到一定程度肯定会有副作用。事实上历史上死于服丹而亡的帝王有好多个,唐太宗李世民传说就是因为这个死的。追求什么长生不老啊……”医生忽然住了嘴,因为他这才发现,他身边貌似就有个长生不老的人。 老板毫不在意地点了点头道:“是的,但当时无人知道丹药从根本上就有毒。也无从查证到底那名试药侍从是吃了谁做的丹药而死,再加之查出侯生、卢生等人贪赃枉法,挥霍殆尽携款潜逃的事件,始皇帝决定杀掉有关的术士。用现代的话来讲,就是骗取科研经费,带不了违法者四百六十三人,人人证据确凿,其罪当诛,逐一斩首。只有这么一次坑儒事件,准确的说实际上是坑术事件。在《史记》里,司马迁也认为是坑术士,后世以讹传讹,添油加醋,才变成了坑杀无数书生。至于焚书,前一阵出土的秦简仍在,若是真的焚书,那又怎么会有大量的秦简出土?秦始皇烧的,只不过是六国的贵族藏书而已,为的就是想抹去他们的历史,防止他们动乱,结果没想到光是仁慈的焚书,根本无法阻止人们造反的心。” 医生此时已经彻底断绝了和老板争论的心,老老实实地沉浸在这个历史的画卷中,后面讲述的故事也多多少少颠覆了他的认知。秦始皇独揽大权事必躬亲,随着时间的推移,他发觉只有他活着才能支撑这个帝国的运转,所以开始多次去各地巡视,留扶苏公子在朝中执政。可是扶苏公子仁义忠厚,和秦始皇的治国理念完全相反。多番冲突后,秦始皇才把他丢到边塞参军,打算磨练他数年,希望培养出一个刚毅果敢的扶苏。甘罗,也就是当年的老板,作为扶苏公子的伴读也随行。 此后的场景便很少再有秦始皇的出现,多是非常单调的军旅生活,塞外征战果然使扶苏从一名贵公子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将领。而在不知几次春去秋来之后,忽然有人传来了秦始皇的旨意。一旨诏书传至上郡,竟是责备扶苏办事不力,赐其与将军蒙恬自尽。 医生呆呆地看着,他自是知道这旨意其实是胡亥和赵高的假传圣旨——秦始皇早就在那次东巡的路上就宾天了。而扶苏也不像历史上所写的那样软弱到拔剑自刎,而是想和蒙恬将军带兵冲回咸阳去询问真相,但胡亥和赵高的人早有准备,把在帐篷内开始有反抗之意的扶苏毫不留情地斩杀。 尽管相隔了两千多年的时光,医生看到那些士兵持着剑朝扶苏刺去时,还是忍不住失声惊呼。 因为他竟然发现一直站在他身旁的老板冲了过去,奋不顾身地挡在了扶苏的身前。 医生眼睁睁地看着那柄剑带着寒光,透过了老板虚幻的身体,直接插在了扶苏的胸膛上。 老板回过头来,愣愣地站在那里。 “这不怪你……”医生知道老板当年并不在场,若是他在的话,恐怕就会做出刚刚的那种举动。一时间,医生的心中充满了庆幸,幸亏老板不在。 只是,看着在血泊中死不瞑目的扶苏,医生的背脊间窜起一股凉意。 扶苏怀里,那块秦始皇御赐的玉料掉在了地上,医生看着那块玉被温热的鲜血浸染,不由得遍体生寒。 “其实并不是正义能战胜邪恶,而是历史只有胜利的一方才能书写。这世间,胜的一方才永远是正义。”老板缥缈的声音传来,医生却来不及细想,重新地陷入了黑暗中。 医生像是从一个深海的海底般浮上了水面,艰难地睁开了双眼。哑舍内那熟悉昏暗的灯火跳动在眼前。 他从椅子上坐起身,揉了揉微痛的额角。一抬手便停住了,因为他手中拿着的,就是那块碎成两半的长命锁。医生愣愣地看了片刻,忽道:“我刚刚看到的记忆,其实是扶苏的吧?” 两半给他倒了杯茶,闻言点了点头道:“是的。扶苏惨死,我帮刘邦破秦,替扶苏报了仇后,便一直在寻找扶苏的转世。” “你帮刘邦破秦?”医生拿起茶杯直接一饮而尽,滚烫的茶水滑过喉咙,让他忍不住咋起舌来。 “嗯,我本来选中的是项羽,可没想到他居然毁了咸阳,烧了阿房宫,杀了所有秦朝的皇族将相。”老板说到这里顿了顿,像是回忆起了当时的情景,捏着茶壶的手甚至都有些僵硬,半晌之后才续道,“所以我转而投向了刘邦。” 医生呵呵干笑了两声:“你不会告诉你,说你是韩信吧?”他本是开玩笑说的这句话,可是没想到话一出口,老板却淡然地点了点头。这下医生却完全说不出话来了,只能抢过老板手中的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水。他面前的这家伙既然活了两千余年,那么还有什么不能相信的呢?天知道他还在历史上都扮演过什么角色…… 又喝了几杯茶水压惊,盖好了茶壶盖,这才平静地说道:“找到了,可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扶苏的转世每次都是夭折,最多也只能活到十二岁。因为时间太过于短暂,所以很多时候我都不能及时找到,疲于奔波。我花费了极为漫长的岁月,才发现只有让扶苏的转世戴上当年他贴身佩戴了数年的玉料,才能延长生命。所以我让陆子冈雕琢出了这块长命锁,可饶是如此,也只能让扶苏的转世在世间存活二十四年。” 医生虽然早就猜到了些许情况,但当老板说完最后一句话直直看向他时,还是生生地打了个冷战。医生扯出一个僵硬的笑容,讪讪地说道:“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都过了二十四岁了,现在还活得好好的啊?” 老板看着他摇了摇头道:“不,我没有认错人。你还记得之前那个水苍玉的基督像吗?” “记得,怎么会不记得?那个人还是我就回来的呢!怎么?”医生当然还记得那个诡异的事件。因为那个水苍玉的基督像,本来被害死的宁琪琪占据了畅销推理小说家萧寂的身体,而萧寂则被他佩带的水苍玉基督像吸收了灵魂。医生正想再唠叨两句,却看着老板从柜台里拿出来一个小盒子,那个水苍玉的基督像正静静地躺在里面。 “宁琪琪把这枚基督像送给我了。我让馆长去做了鉴定,刀工虽然是最近的产物,但玉料却是两千多年前的。”老板说罢怕一时听不懂,又加了一句道,“正是那块始皇帝赐给胡亥的青色玉料,和你手中的长命锁出自同一块和氏璧。” 医生为之哑然,他今天已经接受了太多太多的震撼,决定还是什么都不说,光听结论便罢。 “我也是刚刚才知道,原来扶苏公子的一魂一魄在临死前,被锁在了这块玉料中。魂魄不全的扶苏,转世自然早夭。而今天长命锁碎了,那属于扶苏的一魂一魄才重新释放出来,我和你刚刚看到的一切,都是在这长命锁中扶苏公子残留下来的回忆。”老板说得很慢,慢得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从他牙缝间逼出来的一般。 医生觉得头晕晕的,但他还是善于抽取能听懂的话语来听,所以回味了片刻后,他眨了眨眼睛,指着自己道:“就是说,我命中的大劫已经顺利地过去了?以后我可以万事无忧地生活了下去了?” 对于自己是不是扶苏转世,医生根本不感兴趣。刚刚看的那些场景,他权当成是全息3D的电视连续剧,没有太多的感触。毕竟那是两千多年前事情了,就算再纠结又有什么用?等天亮了,他还是要走出去上班,穿上白大褂治病救人,他的前世是英雄还是狗熊对他的生活根本没有半点改变。 老板闻言露出了一个笑容,缓缓点头道:“是的,没有任何问题了,不光是今世的你,以后转世投胎的你,也会和平常人一样归于命运的掌控,再也不会有早夭的事情发生了。” 医生莫名地觉得老板说的话有些凄凉,可是却不知道到底哪里不对劲。心中烦躁的他刚想问出口,就骇然看着老板的嘴角开始不断地溢出鲜血,而那笑容却依旧挂在他苍白的脸上。 “是的,你终于能好好的活着了,我的使命终于结束了……我……也该休息了……” 第十二章 赤龙服 这是医生第二次看到老板吐血,这次看到的景象更加骇然,老板几乎是一边说着一边从唇边溢出鲜红的血液,脸上甚至还保持着完美的微笑,惊悚程度简直可以媲美深夜的恐怖电影。 医生懊悔不已,从大师别墅里出来时他就应该拽着老板去医院的,结果他睡了一觉就忘了,真是太不应该了。其实说起来,这也不能怪他,老板呆在这常年不见阳光的哑舍里,脸色本来就犹若病人般苍白,毫无血色,之前又没有任何预兆,一点虚弱生病的感觉都没有,所以很容易忽略他的病情。 “走,去医院检查检查!正好就在附近。”医生也无暇去给自己的疏忽找理由,连心跳起来,拽着老板就往外走。 老板却没有动,而是抽回了手,掏出手擦干了唇边的血渍,淡淡道:“我不能去医院。” “为什么?”医生闻言一愣,回头时正好接触至老板眼中的苦笑。医生暗骂自己糊涂,半晌之后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道:“你~~你是怎么活这么久的?这么吐血,会不会影响你的身体?”医生问得有些迟疑,虽然他在哑舍里稀奇古怪的事情见得多了,例如那据说已经几百年不灭的蜡烛,封印着神兽的山海经,还有那个才刚刚见过的白蛇精~~可他绝对不相信站在他面前和他认识了好几年的这个人是妖怪。 医生回想起少有的几次和老板的身体接触,老板的体温都低得不似活人。 本就关不严的门缝里吹来一道冷风,引得长信宫灯里的灯芯一阵跳动,古董家具投在墙壁上的影子也随之晃动不已。看着老板脸上阴晴不定的表情,医生却没有任何恐惧的感觉,没有退缩,反而朝他的方向走了一步。 清晰地看到医生眼中透着关切,老板的脸上难以克制地闪过讶异。就算是和他三代相交的大师一族,也因为他百年来容貌不变而刻意保持着互相合作的敬畏距离。而只和他认识两三年的医生,却在听到他可能是活了两千多年的妖精后,反而越发的关心他。 见老板并没有回答,医生开始有些焦急起来:“如果不方便说也没关系,不过我是医生,可能会有些帮助~~” 也许是今天都把话倾诉了出来,让一直把秘密当成重担压在心里的老板轻松了许多,一时间觉得都告诉了医生也无妨。 反正,他都要真正离开了。 老板把已经半凉的水壶重新放在红泥小炉上热了起来,“我的师父,本就是一名炼丹师。”老板幽幽地说道。水壶中的水一会儿就冒了热气,缥缈的水汽从壶嘴中溢出,很快就弥散在冰冷的空气里。 医生自己便是一个话唠,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倾听者,此时忍不住插嘴道:“难道秦始皇焚书坑儒~~不,坑术士的时候,你师父受到了牵连?” 老板摇了摇头道:“我师父是一个很有名的炼丹师,不屑和宫中那些坑蒙拐骗的术士为伍,进宫一年后就神游去了。” 医生见老板脸上露出回忆的神情,知道他是在想他那个师父,便忍住了打断他的欲望,静静地等着。 不一会儿,炉子上的水壶烧开了,老板这时才回过神,把茶壶中的冷茶倒掉,重新泡了一壶热茶,霎时茶香弥散在哑舍之中,令人精神一振。 “发生试药侍从暴毙的事件后,始皇帝并没有因此断绝追求长生不老的愿望,不过以后丹药呈上来时,不用试药侍从,而是由炼丹师亲自试吃。”老板捧着茶杯,也没有喝,只是放在手中把玩,“我师父神游前曾留下两枚丹药,因为他已无处可寻,所以是由身为徒弟的我来试吃的。” 医生一呆,举起茶杯的手停滞在半空中,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你是说,你是吃了长生不老药~~这不可能!这世间怎么可能有长生不老药?”医生很激动,激动得甚至忘记了自己拿着倒得满满的茶杯,滚烫的茶水飞溅出来,烫到了他的手,他也不觉得痛,犹自激动地挥舞着自己的手。 老板依然很平静,探手过去把医生手里的茶杯拿过来放好,防止这个珍贵的宋朝白釉瓷被他随手摔到地上成为碎片。 “这怎么可能?这怎么可能?”医生下意识地重复着这句话。他原以为老板能活这么久,会是什么精怪,但事实却更加让他难以接受。 只是吃了一种药物?什么药物能让长生不老?医生绝对无法承认古代的炼丹术居然比现代的医术还要先进! 老板也知道这件事很难让人相信,但他确实是活过了两千多个年头。老板摩挲着手中宋瓷光滑细腻的瓷釉,心想他恐怕也算得上是哑舍中的古董了,还是很有年头的那一个。 医生渐渐从失控的状态中恢复过来,开始意识到这恐怕是窥视人类秘密的一个难以诉求的机遇。医生掩住心中的激动,把茶杯中残留的半杯茶一饮而尽,平静了一下心绪才问道:“老板,能详细和我说说吗?” 有何不可呢?老板感觉着手心中熨烫茶水的温度,让思绪慢慢飘远。 “扶苏被杀后,蒙恬将军心有不甘,带军打算回咸阳找胡亥问个清楚。他后来怎么样我就不知道了,史书上说是服药自尽,多半也是被人暗杀了。” “那你呢?”医生忍不住追问道。老板是扶苏最亲密的伴读,胡亥肯定不会放过他的。 “我?”老板略薄的嘴唇上泛起一抹冰凉的笑意,“我的父亲虽然没有爵位,但是身为秦朝最古老的家族,对于皇城中的蛛丝马迹还是能察觉得出来的。在胡亥的使者到达边境之前,他就派人给我送来了一卦家书,称他病危。我匆忙回到咸阳,一进家门就被父亲关进了密室,直到给始皇帝发丧时,才放我出来。我也是那时才知道,扶苏已经自尽身亡。” 医生沉默不语,虽然老板的叙述平静无波,可是细听下去,还是可以察觉得到他言语中的悔恨。若他晚几天回咸阳,说不定可以阻止扶苏就那样逝去,也许还会改写以后的历史。 老板手中的茶杯已经变冷,他举至唇边抿了一口,变了味道的凉茶在唇齿间弥漫,一如他五味杂陈的心。 没有人知道当他看到站在帝座上的那人时,是多么的惊骇和愤怒。 他曾经无数次憧憬着那套代表着帝王之尊的冠冕戴在扶苏的头上,也曾无数次想时刻伴在他的身侧,看着一代帝王的诞生,与他一起建立一个理想的、强盛的国度——千秋万代的大泰! 老板捧着茶杯的手猛然收紧,杯中的茶水随之荡开一圈圈涟漪,顷刻后,又平静了下来。 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已经成为过眼云烟。那套冠冕,那方玉玺,他都精心地藏在哑舍深处,可惜再也没有适合他们的主人出现。 哑舍之内流淌着足以溺死人的寂静,许久之后,老板才打破沉默道:“为始皇帝发丧那日,所有朝廷重臣都去了骊山,可是能回去的,没有多少。我也没有回去。” “殉葬?借此除掉碍眼的人?胡亥可真阴险~~”看着老板下意识地抚上脖颈,医生这才知道那道狰狞的伤痕是从何而来。 老板点了点头道:“我再次醒来,便是在秦始皇墓中。脖颈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不再流血,可环顾四周,遍地尸体,如同身处地狱之中,尸体大多是反对胡亥的人,其中也包括了我父亲~~我父忍气吞声了一辈子,也绝想不到他会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我把父亲的尸体背出了秦始皇墓,把他葬在了我家祖坟,我想他就算死,都不愿再和赢姓家族有半点关系。” 老板说罢,又停顿下来,倒了一杯温茶之后才继续讲述。他把父亲葬好后,又去寻了扶苏的墓。赵高派去的人又怎么肯把他好好葬了,他一路隐名埋姓地寻了过去,在边塞附近找到了一个凄凉的坟包。他不会让扶苏那么孤单地葬在那里,他把他从坟里挖了出来,带回了骊山。 始皇帝根本就没有葬在他生前修建的豪华壮丽的陵墓之中,他尸骨无存。只因为他的儿子胡亥自己想要这个恢弘的陵墓。 始皇帝生前最宠爱这个小儿子,恨不得把最好的一切都送到他的面前。可是不知始皇帝有没有想到过,他一手建立的大秦帝国,都被他的小儿子攥在了手心里。连他为自己建造的长眠之所,胡亥都那么理所当然地拿了去,没有半分犹豫。 老板觉得讽刺,唇边溢出一抹冷笑,“所以,我把扶苏葬在了骊山。他生前不能当大秦帝国的皇帝,我也要他死后夺下拥有那十万兵马俑。” 这话说得掷地有声,医生不由得抬起头重新朝老板看去。他一直就觉得老板眼中蕴含的沧桑和他年轻的外貌不相匹配,但此时对方热血畅然的话语冲口而出,竟带着他的面容有了几分血气,可以想象得到当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他是怎样一个风云人物。 医生之前把老板的表情都收入了眼底,自然可以看出老板对秦始皇的崇拜之心,所以也不难产生想要在扶苏身边做一番事业,成就大秦帝国雄起的决心。 古来贤者皆寂寞,一个心有宏图大志而又极具才华的人,想要在自己的时代,合适的时机,遇上赏识自己的君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两千年前的甘罗能遇上扶苏,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事情。扶苏生性温厚仁慈,又不失聪慧,若加以培养,定是一代贤君,再有天资过人的甘罗辅佐,两人必能造就一番事业。 可是胡亥却把这一切轻易地毁了。 医生可以想象老板在扶苏死后,以多么执著的心情开始寻找扶苏世,他希望能找回过去,再次和扶苏一起上政治的巅峰,引领历史的前进。可是他随即发现扶苏的转世每次都短命夭折,渐渐地寻找便成了责任,陷入了一场难以逃离的怪圈,一直徘徊了两千多年。 老板平静了心情,不愿再提关于扶苏的半句话,他知道医生最好奇的就是长生不老药,便缓缓说道:“我也是几年后才发觉自己的身体开始不对劲,不光相貌没有任何变化外,受的伤也会很快复原。很长时间之后,我才确认自己恐怕是因为吃了师父所做的长生不老药才会变得如此。” 医生精神—振向前倾了倾身,迫不及待地追问道:“平时有没有什么异状?掉不掉头发?其他身体机能可有区别?唉,如果能让我给你检查检查身体就好了,我保证不会让资料外泄的!” 老板微微一笑道:“我知道你不会外泄,不过我这么多年来也未曾停下过对自己的研究,也许不必去用机器化验,也知道原因。” “快说!”医生简直要被他逼疯了,急得满头大汗。 老板非常享受这种卖关子的感觉,不过他也不是故意的,因为脑中的词汇还需要整理一下才能捋顺。老板思索了片刻后道:“人体衰老的原因是什么?” “是衰老细胞。”医生马上回答道,正在犹豫要不要跟老板解释什么是细胞时,对方已经开始往下说了。“人就好像是一个细胞一样,细胞分裂,然后新的细胞生长。直到细胞的分裂速度开始缓慢,小于细胞衰老的速度时,人体也步入了老年。这样的说法对不?”老板斟酌了一下字句。 “对的。”医生点了点头,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违和感,总觉得从老板嘴里听到现代医学词汇,就像看到哑舍里卖最新款的苹果电脑一样离谱。 “可是,这样的细胞也有例外。无限增殖的细胞,成为不死的永生细胞。”老板眯起了丹凤眼。 “你是说……癌细胞!”医生瞪大双眼,满脸的不可思议,“你是说,你吃下的长生不老药致癌?可是那不是应该加速你的死亡吗?”正常细胞都具有一定的最高分裂次数,如人的细胞一生只能分裂五六十次。可癌细胞却失去了最高分裂次数,几乎可以无限分裂,但人体的器官是绝对承受不了的。 “所以,我身上赤龙服的作用就是抑制癌细胞分裂的次数,让身体的细胞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各个器官不会衰亡,也不会罢工。”老板伸手摸了摸陪伴他两千年的衣服,淡淡道:“自古相传‘金玉生寒’,可保尸身不腐。这布料是由上古流传下来的黑金和黑玉拉丝制成,本是为秦始皇入葬时所准备。始皇帝在位时收集了一些神话时代的古物,而到再往后的朝代,这种神器便极为少见,很多都是仿制了。例如汉墓中的金缕玉衣,其实就是拙劣的模仿品。” “我……我能摸摸看吗?”医生吞了吞口水,在老板点头之后,迫不及待伸手过去。布料入手有些柔软又有些坚硬的感觉,温度冰冷刺骨。医生猜想着这布料中应该加入了某种稀有金属,才使其产生了微弱的放射性物质,保持肉体不腐。若换了以前,医生绝对不会相信老板说的话,但神话时代确实是在封建时代之前所存在的谜一样的时代。能封印神兽和异度空间,这个是他亲眼所见。一片竹简便能施咒,那么一块能防腐的布料也不算多离谱。 医生想不透原理,也知道这种科学问题老板更不会知晓,也不会剪下来一块给他拿回去化验,所以只能边上下其手边问道:“那你两干多年都没脱下这件衣服?”医生显得兴致勃勃,对他来说,老板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研究对象。他真想把这衣服扒下来,研究一下衣服的质料,顺便研究一下老板的身体。如果可能,他更想亲手碰触一下老板那颗跳了两千多年的心脏…… “收起你那种眼神。”老板敢打赌,若是医生手中现在就有把手术刀,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把他解剖了,“短时间内脱下是没问题的,至少睡觉的时候不穿也没关系。这件衣服只需放在附近就可发挥作用。”老板觉得医生的问题很好笑,心情不错地弯起了唇。在这两干多年中,他还很少和其他人保持这么近的距离,尤其医生带着体温的手指仿佛透过了薄薄的布料传导到他的皮肤上,让身体有些难受的他变得稍微舒服了一些。 “这衣服是中山装的样式,两千年前没这么时髦吧?”医生看着老板衣服的立领,笑着问道。 “民国时期,我救了大师的祖母。大师的祖父是当时有名的古董修复师,他帮我把衣服剪裁成这样,没想到几年后就不流行这样的款式了。”老板自嘲地笑了笑,“幸好现在穿成这样也不算太奇怪,总比穿古装要好些。” “这条龙其实会动的吧?”医生的手迟疑地停在赤龙的身体附近,那条赤龙绣得是那么栩栩如生,让他连碰触都有些紧张。 “在宋朝时,这衣服破过一次,我请当时文绣院的人帮我缝补。这种布料每条纹路都有特定的排列,文绣院的人最终在衣服的裂缝上绣了这条赤龙。所用的丝线也不是普通的丝线,是沾了我的血的丝线,所以这条龙是深红色的。”老板极其怀念地抚着趴在他肩膀上的赤龙龙头,“裂缝终究还是没有缝补完美,以前只是若干年变动一次位置,最近它已经是一天变动一次了。我想它是没有喝够我的血,迫不及待了。” 老板的指尖仍残留着刚刚咳出来的鲜血,医生眼睁睁地看着那滴血渍渗进衣料之中,赤龙的龙头游动了一下,身体仿佛又膨胀了些许。医生这时才醒悟过来,低头往老板的胸腹之间看去。 衣服上的破裂之处很大,上面乱七八糟的针脚正是不久之前大师的杰作。医生想到老板之前的吐血,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道:“这衣服是不是不能被破坏?否则就算是乱了丝线的排列,也会影响它的功能?” 简单说.这件赤龙服就像是一种极为精细的电路板,只要乱了几根导线,就会彻底短路。否则老板也就不会在上次出现裂痕的时候也不会大费周章地绣了这么一个古怪的龙在上面。而且他说衣服就算脱下来短时间不穿也不会有问题,那么让老板那么快就吐血就只有这么一个解释了。 老板苦笑,他没打算说出这点的。“我死后,如果身体没快速腐烂的话,可以让你任意处理。” 医生愣在了当场,他刚刚虽然梦想着可以把老板解剖了,可是那只不过是脑中的YY而已,没料到这种事居然会真的发生。医生足足呆了半晌才找回了自己的声音“难道……就不能去找其他人绣制了?” 老板把玩着手中的空茶杯,浅笑道:“宋朝是苏绣发展的最顶峰,朝中甚至还设有专门的文绣院。我身上这条赤龙,动用了文绣院上下三十七个绣娘,足足绣了两年。你觉得,现在的时代,还能找得到这么多技艺精湛的绣娘吗?” 确实找不到。 医生心乱如麻地站起身,在哑舍里来回踱着步,“肯定有什么办法的……机器织难道不行吗?” “无妨,你不用挂心。我已经活得太久了,扶苏的事情终于解决了,我也是时候休息了。”老板微微一笑,有种释然的味道。 医生停下脚步,知道症结在哪里了。 老板肯定有办法让自己活下去,可是他自己已经丧失了求生欲望,旁人再急也没有办法。 这种事他在医院经常看到,明明有百分之五十可能痊愈的病症,却由于病人本身不积极配合治疗,而日趋恶化导致最坏的结果。 医生走到老板身前,扶着他的双肩,直视着他的双眼认真地问道:“你和扶苏是朋友吗?” “是的。”老板想,如果不是朋友,他不可能在这个世上熬了两千多年,只是为了看他的转世能不能正常地活下去。 “那么和我呢?”医生按着老板肩上的手,力度又大了一些。 老板茫然地看着他。 他知道他并不是扶苏,他分得很清。他们之间有着很大的区别,他们是两个独立的人。生活环境不同,成长经历不同,信仰不同,甚至连一丝一毫的相似都没有。不同于霍去病或者项羽的转世,因为转世的扶苏缺少了一魂一魄,所以就算有再强的执念都不能影响医生的人生,一点都不能。 他心中的扶苏,还是死了。 老板不得不承认,他刚刚在扶苏的回忆中,看到医生毫不动摇的表情时,便心如死灰。 罢了,他终是成功了,纵使扶苏再也无法重生,他的转世,也不会受到那两千年前的惨剧所累。 这样就够了。 若是换了扶苏,恐怕也会为了他而在世间徘徊这么漫长的岁月。 可是他真的累了,看尽了多少生死轮回,知道自己违背天命地在世间流连,恐怕下场也不会比那白蛇精好到哪里去。 “和我,难道不是朋友?”医生得不到老板的回答,显得有些暴躁,“不是朋友为什么还要拼命来救我?你不来救我,赤龙服就不会坏,你也就不会死……我还是自作多情了,你根本是因为我是扶苏转世,才来救我的……” “我们是朋友。”老板打断了医生的自怨自艾。他仰着头,看着医生的眼镜反射着烛光的跳动,看不清那眼镜背后的双眼蕴含着什么样的情绪。 这几年和医生相处,虽然他聒噪、他话唠,他还喜欢带东西强迫他一起吃,但是……他们已经是朋友了。老板的唇角勾起一抹真心的笑容,淡淡道:“我救你,救的只是你,和其他人无关。你是个好医生,你活下去,会救活更多人。” 医生眨了眨眼睛,觉得屋内的烛光有些刺目,闪得他眼睛都开始有些酸痛。“那你也要活下去,哑舍里还有这么多古物,你真的忍心撇下它们?” 医生知道老板对哑舍里的古物有多珍爱,所以心中越发的内疚。若是赤龙服没有破的话,老板纵使完成了心愿,也会继续守着哑舍当他的古董店老板。 老板感觉得到医生放在他肩上的手掌烫得几乎让他难以忍受,他借着起身给茶壶续水的动作挣脱开他的桎梏,风轻云淡地笑道:“有馆长呢,他肯定会好好照顾它们的。” 是的,那个大叔若是知道哑舍里的古物都留给了他,肯定会激动得心脏病发作。 医生一边在内心吐着槽,—边绞尽脑汁地想着能让老板活下去的牵绊。耳朵里听着水流倾倒的声音,医生突然间灵光一闪道:“老板,你说当初长生不老药有两颗,你吃了一颗,那另外一颗呢?难道秦始皇吃了?不对了,他吃了的话,就不应该会死啊?” 倒水的声音戛然而止,医生偷眼看去,发觉老板的脸色有些难看,知道自己误打误撞地抓到了重点,连忙加了一句道:“不要再瞒我什么事了,我们都是朋友了哦!” “可以解剖我的尸体还不够?还想要那颗药研究?”老板没好气地瞥了医生—眼,得寸进尺说的就是这家伙。医生嘿嘿地笑着,并不做辩解,反而觉得这样互相吐槽才是朋友的感觉。 把手中的茶壶续好水后,老板重新坐了下来,给两人面前的茶杯倒满茶。“还记得我之前不在的几天吗?” “记得,你走之后的第二天我碰到了馆长,他说和你换了一个什么战国炼丹鼎。战国?难道你认识这个炼丹鼎?”医生一向自傲自己的推理能力,见老板挑起了眉,更加知道自己猜对了。 “是的,这个炼丹鼎是我师父留下来的。在鼎底部有个隐蔽的夹层,本来另外一颗长生不老药就放在那的,等始皇帝东巡回来,证实吃下丹药的我无事后便服用的。可是讽刺的是,始皇帝死在了那次东巡的路上。”老板的唇角有着一抹讥诮的笑容。 “本来?就是说,另外那颗长生不老药没了?”医生可以想象得到老板这几天是为什么消失了,肯定是去探查那个炼丹鼎的出土地点了。 老板点了点头,随后叹了口气道:“那炼丹鼎的夹层已经长满了铜绿。至少能肯定足有两千多年没人打开过了。就是说,另外那颗丹药,两干多年前就被取走了。” 医生和老板交换了一个眼神,均在对方眼中看到了惊骇。如果有另外一个人也吃下了那颗长生不老药,那么就说明也许还会有一个人和老板一样,在这个世上活了两干多年…… “那个,还会有谁知道那个炼丹鼎的夹层怎么开启?”医生艰难地问道。 “负责丹药的侍从知道,可是他们不敢任意动用上供的丹药……”老板觉得喉咙有些发涩,困难地咽下涌上来的淤血。 “那就是说在秦始皇死后,只有一个人能正大光明地吃掉那颗丹药……”医生吞了吞口水。 “胡亥……”老板长长地叹了口气,向后靠近椅背里,仰着头看着哑舍深幽黑暗的天花板。 医生没有再说话。他知道,老板对于扶苏有多少憧憬,就对胡亥有多少恨意。 虽然胡亥还活着的几率不超过百分之一,可是即便是只有一点点的可能,老板都绝对不会安心。 他想,他可以不用担心老板在短时间内丧失求生欲望了。 两人就这样沉默不语地坐在黑暗中,直到东方的天空开始发白,远处也传来了早市的喧哗声。 “谢谢。”在第一缕太阳光射进哑舍的门缝里时,老板的声音也随之响起。 医生一夜未眠,此时听到了老板所说的两个字霎时精神无比亢奋,嘴都快咧到了耳边。他知道老板朝他道谢的含义。“谢什么?你救了我,我也没说谢谢哩!真正的朋友,是不用说谢这个词的。” 老板重新坐直身体,看着医生如阳光般灿烂的笑容,不由得被传染了好心情。“哦?那么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样的呢?” “真正的朋友,就是一起分享快乐和悲伤,共同解决难题和危机。在他迷惑的时候一巴掌把他打醒,在他真正决定了某件事时,坚定地支持。”医生推了推脸上的眼镜,表情忽然变得很严肃地问道,“现在,告诉我你的决定吧。” 老板像是被医生的话震得一愣,许久之后才长吁了一口气道:“我……恐怕要去一趟骊山……” 医生刷地一声站了起来,拍了拍老板的肩道:“我这就去请年假,陪你一起去!别拒绝,以后我可能没空,但这次我肯定要陪你去。” 老板正想阻止,医生早就大步流星地推开哑舍的大门向外走去。 老板只来得及回过头看到医生的背影,看着那温暖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勾勒出一层金黄色的光晕,圣洁得几乎让人无法直视。拒绝的话就堵在了嗓子眼,再也说不出来了。老板释然地笑了笑,闭上了眼睛。 朋友……吗? “洛阳铲、摸金符、发丘印、黑驴蹄子……你都在哪里买的这些东西啊?”老板看到医生从背包里拿出来的东西,越看越黑线。到底是哪篇盗墓小说误导他了啊? “淘宝啊!直接邮到我们住的宾馆,很方便的。”医生一边得意地说,一边继续从包里拿出一个个盗墓必备用品。他在出发前可是查了很多资料,他们住在骊山的一家温泉旅馆里,网购了之后就直接发到这里。否则他真怀疑他带着这些东西,能不能过飞机的安检。 不过,他倒是无比惊奇老板居然能翻出身份证去买机票。医生很想去看一眼老板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是不是公元前,但还是没这胆量。 老板斜着眼睛看着医生继续翻出探地雷达、金属探测仪、气体分析仪等等先进的仪器,“这些也是网上买的?”那他也花了太大本钱了。 “不是不是,是我管馆长大叔借的。”医生抹了抹脸上的汗,笑眯眯地说道,“我只是给他打了个电话,放心,没和他没细说。他一听我是和你出来的,立刻发了特快专递。其实我觉得他要不是正在北京开会,肯定也想把他自己打包邮过来。” 老板无奈地闭了闭眼睛,虽然医生没有和馆长细说,但这些东西都邮到骊山了,白痴都知道他们是打算觊觎哪座陵墓,这还用问吗? “你看要用到什么?我们什么时候行动?”医生兴致勃勃地问道。他和老板在来之前进行了激烈的争吵,他最后终于取得了巨大的胜利,老板答应了带他去秦始皇陵墓地宫。 那可是秦始皇陵墓啊!足有七十八个北京故宫那么大,举世闻名的秦始皇兵马俑也只不过是给陵墓四周守门的。如果说古埃及金字塔是世界上最大的地上王陵,那么中国秦始皇陵是世界上最大的地下皇陵,简直就是没有被发掘的世界第九大奇迹!虽然项羽、黄巢等人曾经试图盗秦始皇陵墓,但项羽只不过烧了陵墓上方的建筑,挖了两道“霸王沟”,他们并没有找到地宫入口。至今仍没有人真正进入到秦始皇的陵墓地宫里…… 不对,其实有一个,就站在他的面前。 老板看着医生闪闪发亮的星星眼,无奈地叹了口气遵“今晚是个晴天,你先休息,时间还没到,天黑我们就出发。” 头疼地看着摆满一屋的仪器和盗墓用品,医生为难地抓了抓头道:“地上这些东西都要带吗?我貌似背不动……” “如果光靠这些东西就能进始皇陵的话,那么地宫早就被盗了。”老板淡淡道。 医生被打击得够呛,不过想想也是,这些东西换做一般的古墓肯定有用,但是天下闻名的秦始皇陵,自然不能用普通方法。医生老老实实地把这些物品重新收起来,然后瞥了一眼老板放在角落里的背包,心想必需品老板肯定都带了,那他是不是可以带个数码相机什么的?嘿嘿…… 很快夜幕便降临大地,老板拿起随身带着的背包,医生也拿着一个背包。虽然老板说他准备的那些东西都不用带,但他还是需要带一些东西才安心。例如手电筒啊,水啊,压缩饼干什么的。毕竟老板可以很久不用吃喝,他可是需要的。 骊山之上自古多温泉,大大有名的华清池便是在骊山之上,所以各种温泉疗养院很多。他们住的是个私人的温泉旅馆,晚上出去也没人会注意。医生跟着老板往深山里走去,初时还不觉得有什么,但走着走着便没有了远处的灯光,只有天上的月亮和星光作陪。医生本担心老板会不会两千年都没来这里了,不认识路,但看老板一直在根据天上的星象来改变方向,便放下了心。虽然两千年足以让沧海变为桑田,但天上的星星却是很难改变的。 医生怕山林中手电简的光亮太显眼,所以并没有开。他初时还注意着脚下,后来干脆都不看了,追着老板一脚深一脚浅地在山林中穿梭着。艰难步行了三个多小时之后,老板终于在医生期盼的目光中停了下来。 虽然是隆冬时节,但医生已是满头大汗。他喝了点水,环顾了四周,发现这里和之前走过的山林没有任何区别,唯一有些显眼的是他们周围有几堆寸草不生的山石,毫无规则地堆在那里。 “我们到地方了,不过要等到子时才能找到人口。”老板虽然走了同样这么多路,可是脸上没有半滴汗,脸色越发的苍白了。 “好。”医生随便找了块石头坐了下来,闲不住地问道:“我们一会儿从地宫的入口进?不是说秦始皇陵墓里有很多机关吗?会不会有危险啊?”医生决定还是把鞋子上的鞋带再系紧一点。 “地宫正门的封石早就放下了,胡亥自然是要造成始皇帝已经下葬的假相。其实地宫还有几处隐蔽的入口,我知道他日后会人地宫,所以当时把扶苏葬在其中之后,就把其余几处入口也都封死了。” 老板背着手站在那里,远远眺望着不远处的秦始皇陵,陵墓上的封土构成了一个巨大的弧形,看上去就好似一个被人削平的山包。老板知道这里现在虽然看起来荒凉至极,可是在两干多年前,这里曾经有着恢弘的宫室寝殿,令人叹为观止的华丽建筑,然而却被项羽一把火烧了个千干净净。 仿佛一眨眼,还能看到那壮丽的宫殿在滔天的烈火中焚烧;仿佛一吸气,还能闻得到那焦糊难闻的味道;仿佛一侧耳,还能听得见那些凄惨的哭喊声…… 医生抬起头,看着老板孤寂的背影。 一阵冷冽的晚风,吹得老板的衣衫猎猎作响。本来他身上的赤龙服十分贴合他的身材,可是老板最近几天急剧地瘦了下去,看上去越发的单薄。中山装上的赤龙在这几天中越变越大,几乎占据了一半以上的衣料。赤龙身上的鳞片反射着天上的粼粼月光,利爪尖锐无匹,栩栩如生,在晚风的吹拂中不断翻飞,好似随时都可以碎开衣料整个吞噬掉老板。 好像下一秒,眼前的人就会在自己的视线中消失。 医生的心中涌起一股不安,起身走到老板的身旁与他并肩而立,轻咳了一声追问道:“地宫的入口都被封上了?那我们怎么进去?” 老板在晚风中发了很久的呆,才回过神,漠然道:“始皇帝死后,陵墓还在修建,都是在胡亥的授意下。陈胜吴广起义,确实也是受不了胡亥的驱使,工匠们知道最后他们会殉葬,所以偷偷挖了一条密道,以备逃命之时用。可惜最后殉葬的时候都不是生殉,这条密道倒是白白准备了。” 医生听得毛骨悚然,也知道这片土地上死过的人千千万万,如果产生尸变的话……医生忍不住低头看了看脚下,生怕从土里伸出一只骨手拽住他的脚腕。 老板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恐怖片看太多了很不好。” 医生额角现出一滴冷汗,还是很不适应老板摆着一本正经的脸跟他开玩笑。 老板看了看天上的月色,举步走向一旁的乱石堆,从怀里掏出一颗乒乓球大小的不规则形状的琉璃珠,往石缝中塞去。医生眼睁睁地看着那道不起眼的石缝和那颗琉璃珠完美地契合在一起,就像是天然打造的一般。医生不敢置信地绕到石头的另一侧,发现在其后有一个小指头大小的细孔。 “这是什么?”医生转了回来,看着镶嵌在石头上的琉璃珠,在月光下斑斓四溢,一看便知其绝非凡品。 “《淮南子》有云,随侯之珠,卞和之璧,得之者富,失之者贫。卞和之璧是和氏璧,随侯珠则是与和氏璧并称的春秋二宝,世人皆称随珠和璧。”老板用手掌覆盖住随侯珠的光彩琉璃,防止亮光在黑夜中过于显眼。 “随侯珠?居然是排名在和氏璧之前的异宝?可是也没怎么听说过啊?”医生的眼底还留存着刚才随侯珠惊鸿一瞥的瑰丽,使劲地眨了几下眼睛才适应过来。 “那是因为和氏璧被赋予了传国玉玺的意义,在历史的长河中流传了许久。而随侯珠,在正史上只记载到始皇帝时期,便完全湮没了。”老板抬头看看天色,平静地说道,“时间差不多了。” 他一边说,一边把手掌松开。此时天上的月光正好照射至这道石缝之上,透过背面的细孔,月光在随侯珠里面的晶体中反复折射着,随侯珠用肉眼可见的速度越发地变亮,最后投射出一道笔直的光线。 其实这道光线非常微弱,但此地别无其他的光源,所以这道光线便在黑夜中极为显眼。 医生霎时明白了老板为何要等到晴天时才行动,而随侯珠为何在秦始皇以后的年代便销声匿迹。因为这实际是专门为了始皇陵才制造出来的千古异宝。 “那就是地宫的紧急入口,而向西走五十三步,再向北走三十九步,便可以找到一处密道入口,那便是工匠们本为自己留的一条后路。”老板记住随侯珠的光线所指方向,便把随侯珠抠了出来,放人怀中收好。其实以前的他根本用不着随侯珠来定位,但已经过去了两千年,物是人非,需要确定一下才好,否则骊山这么大,他要上哪里去找那么小小的一处入口? 老板在黑夜中拧紧了眉头,想起他在出发前特意给馆长打过的电话,确认那尊战国乌金炼丹鼎是一个年轻人转手给他的,刻意要求馆长拿这尊鼎去哑舍换东西。 是胡亥吗?难道他是故意要引出老板的?他还没放弃进入这秦陵地宫吗? “老板?”医生侧过头,疑惑地唤道。 老板压下心中的思绪,淡淡道:“我们走吧。” 在两人走后不久,石堆背后忽然现出一道黑影,悄然跟了上去。 两千多年都没开启的密道中,有股让人特别难以忍受的味道。 医生虽然闻惯了各种刺鼻的化学医用药剂,但是这种腐烂外加发霉的千年气味扑面而来时,一想到这种味道产生的原因,真想掉头就走。 但他也只不过是想想,一路都走到了这里,又怎么会为这点事打退堂鼓。不过当老板自黑暗中递过来一个东西时,他还是愣住了。 “防毒面具,带上能好一些。”老板已经把防毒面具带上了,说话的声音闷闷的,“这种是防汞蒸气的面具,而且越往里走越需要。” 医生赶紧把面具带上,难闻的味道倒是减轻了一些。他不由得有些惭愧,本来准备了一大堆的现代化工具,却没有一个用得上的。结果最后还是要依靠老板。 其实这也不能全怪医生,他本来就是外行,自然不知道什么需要什么不需要。而馆长为他准备的那些仪器,大多都是勘探用的。即便是对老板期望甚高的馆长,也不会想到他们真的能进到秦始皇陵墓的地宫中去,充其量只是在外围查看一下而已。 老板见医生的面色还是不怎么好,便从背包里拿出几个氧气袋递给他,“这个你背着吧,地宫常年都没有打开过,浊气很重,若是实在受不了,可以用这个。” 医生这才知道老板的背包为何那么沉,赶忙把氧气袋放进背包中,手中拿着一个备用。这种氧气袋是便携式的,他在医院里也见得多了,自然会用。他见老板没有准备吸氧的迹象,便暗自揣测这种程度的空气对老板可能不会造成什么困难。 他总觉得老板很像是超人,身体机能都异于常人,等这次回去,一定记得要一根老板的头发和一点血液去化验化验。 想着其他事情分着神,医生便感觉在狭窄的密道里爬行不是那么难过了。这条密道是当年工匠们偷挖出来的,仓促之间自然粗糙,只能容一人通过,向下斜伸非常陡峭。医生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跟着老板向下爬了不久,已是非常难熬,幸好吸了几口氧气振奋精神,不一会儿便听到前方机关声响起。 在黑暗中什么都看不到,医生又爬了几步,发现老板向下跳了下去,原来前面便是一个深坑,当即也随着他跳下。 “刚刚的密道是工匠保命挖出来作逃命之用的,自然没有机关,但接下来的路就是通往地宫的道路,你要跟好我的脚步。”老板清幽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远远地居然还有余音回荡,可见他们已经到达了地宫的入口处。 因为此处要比刚刚的密道宽敞了一些,医生这才有机会从包里拿出手电筒,打开了开关。 手电简的一束强光照在深邃悠长的墓道中,让人有一种穿越时光隧道的感觉。 老板似笑非笑地说了句:“可算是带了件管用的东西。” 医生得到夸奖,自然得意非常,此时眼前有了亮光,可以视物,他才有了一丝真实感。原来自己真的是在秦始皇陵墓之中。兴奋激动的心情油然而生,医生小心翼翼地跟着老板的步伐一步一步踩着青砖前进。 墓道虽然是两千多年前所建造的,但平整光滑,一点磨损都没有,可见是当年的工匠下了极大功夫建造而成。再加上两千多年都不见天日,无人踩踏,所以还保持着当年封起来的样子。若不是墓道中浑浊的空气,医生几乎会以为这里是新建成的某影视城。 墓道倾斜向下,角度却没有刚刚他们爬过的密道陡峭,医生全神贯注地跟着老板的脚步前进,初时还觉得惊险刺激,但久而久之也会觉得无趣至极。生怕自己会因为困倦而行将踏错,便挑起了话头,询问有关地宫的事情。 老板告诉他,秦始皇的地宫庞大,除了一条主墓道是安葬始皇帝时开启的外,还有好几处类似这样的副墓道。由于秦始皇奉行“事死如事生”的礼制,所以秦陵地宫修建得和他的宫城差不多巨大,拥有地下城墙和十道地下宫门。地宫之内所有的建筑都依照着生前宫城内的布局来建造,除了地宫中心存放他棺椁的地方外,还有许多配殿,用来安置过世的妃嫔和其他陪葬者。由于那些有资格陪葬的人死期不定,所以主墓道和主殿在秦始皇宾天下葬后关闭,其他墓道还未封闭,这也给了胡亥觊觎始皇陵的机会。 地宫庞大无比,这一点医生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在地宫外围现今已经发掘出了许多陪葬坑,除闻名退迩的兵马俑坑、铜车马坑之外,还发现了大型石质铠甲坑、百戏俑坑、文官俑坑、珍禽异兽坑、马厩坑以及陪葬墓等六百余处,仅是外围的陪葬就如此之多,那么地宫里肯定越发的恐怖。但走了一个多小时,医生发觉墓道还是如刚到达的时那般没有丝毫变化,不禁开始烦躁起来。若非确定老板带着他往一个方向走,几乎都要以为是原地转圈了。 老板察觉到了他的不耐烦,停下了脚步,淡淡道:“我带你走的是通往地宫中心的捷径,我们走过的路上有许多隐蔽的通道通往各个墓室,不过都大同小异,没有什么好看的。”他边说边朝墓道的墙壁某处拍了一下,一阵轰然作响声中,墙壁朝内塌陷下去,在尘土飞扬后,露出一块黑黝黝的墓室。 医生赶紧用手电简往里探照,发现只有一具石质的棺椁和地上摆的一些陪葬品。医生本就对古董没啥兴趣,而那些器物至少都经历过了两干多年的岁月,即便是知道它们各个价值不菲,在医生眼里看起来也好似垃圾一般。这就是兴趣的不同,若是换了馆长在这里,早就嗷嗷叫地扑了过去,而医生却宁肯研究研究老板的细胞基因。 老板把拍开的墓室恢复原样,医生也调整好了心情。他并不是来参观游览的,而是为了陪老板走这一趟。其实医生坚持要来地宫,除了想见识见识这气势雄伟的秦陵地宫外,更多的原因是怕老板根本没有想活下去的欲望,陪扶苏在地下长眠了。 至少他跟来,老板还需要完好无损地把他带回去。 再次前进之后,又走了许久,医生发现墓道开始慢慢地变得宽阔起来,脚下踩着的青砖也变得开始有雕刻的花纹,墙壁之上也有了壁画镶嵌。墓道的尽头有一道厚重的石质墓门,那沉重的墓门关闭了两千多年,自然无法再重新开启。老板带着医生从旁边的墓室绕了个圈子走了过去,当重新回到中轴线上的墓道时,医生发现脚下的青砖有着雕花、镶着金玉,和之前迷雾中所见的秦皇宫内的青砖毫无二致,便知道他们已经来到了地宫最中心的宫城里。 正想顺着老板的脚印向前迈一步,医生却被对面一闪而过的亮光吓了一跳,像是被人暗中瞪视了一般。 医生赶紧用手电简照过去,才发现对面站着一个高大的兵马俑。 这个兵马俑和医生在电视上见过无数次的兵马俑不同,它有着鲜艳的彩绘颜色。而且装束也不同于那些在地宫外围挖掘出来的地下军团,显然这个兵马俑隶属于禁宫侍卫。这个侍卫俑比医生还略高一些,头戴长冠,神情沉静坚毅,内穿短裾,外套轻便威武的盔甲,整个人英姿飒爽,气宇轩昂。腰中所持的剑并不是陶土做的,而是真正的青铜剑。双目因为镶着黑曜石做眼珠,上面的天然彩虹眼就跟真的眼球一样,隐隐还有电筒的光线反射,乍然看去像是活人一般。 这样栩栩如生的兵马俑,并不止这一个。在这足以行走三辆马车的宽阔墓道的两侧,每隔五步就会立着一个相似的兵马俑,它们两干多年来一动未动,默默地守护着秦陵地宫。它们服装一样,但面部五官却绝不相同,就像是根据真人制作一般。若不是医生知道这些和地宫外围挖出来的那些兵马俑一般,是货真价实的陶土俑,甚至还会以为是真人被施展了某种邪恶的法术,生生地变成了人俑…… 越是这么想,医生就越觉得遍体生寒,虽然强迫自己不再去往两侧看,但却仍觉得被人盯着,百般不自在。 进了真正的地宫后,来到前殿的广场之上,医生反而觉得有些眼熟。因为这个地下宫城,真的是仿造当年的秦宫所建,连一丝一毫的细节都不曾改变。扶苏自生下来,几乎就是在秦宫长大。在之前的迷雾之中,医生曾快速地浏览了扶苏的一生,所以对秦宫非常熟悉。除了怕机关而必须要跟着老板的脚步前行外,医生能清楚地认出他们面前的前殿配殿。玄瓦朱柱,笔直的屋脊,巍峨的阙楼……就连广场上的一草一木都由陶土彩绘制成,这边宫女在摘花,那边侍卫在巡逻,大臣们列队进入书房议事……和医生曾见过的那个秦皇宫真的一模一样,但是这里没有任何光亮,没有活人,是一座地下的死城。 就像是本来鲜活的场景,被人按了暂停键,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幕…… “不是说,秦始皇陵是有人鱼膏制成的千年不灭的长明灯吗?”医生再也忍受刁了这里压抑的气氛,手中的手电筒也正好没电了,他停下来一边更换电池,一边询问。 “是有的,不过我当年不信那些人鱼膏真能燃着千年,所以在离开之前都一个个把灯熄灭了。”老板的声音在黑暗中淡淡传来。 医生翻着背包,不慎将备用的电池滚落在地。他暗叫一声不好,却不敢去捡。这里处处都是陷阱机关,随便迈出去一步都是死。正在想着要不要拿手机出来当照明的时候,老板的方向忽然亮起一抹昏黄微弱的光。 医生定睛一看,才发现那是套着一个罩子的蜡烛,老板把罩在蜡烛上面的罩子拿掉,在平日看来并不明亮的烛光此时看起来却异常的耀眼。医生适应了片刻,才认出了这根底部缺了一角,看起来很眼熟的蜡烛:“这不是那根人鱼烛吗?” 老板点了点头道:“是的,这根人鱼烛是我当年用地宫里的人鱼膏提炼而成的.就是为了方便照明。最后一次出墓之后,我就吹灭随手放置了。后来流落到其他人手书,融成了一般的香烛,辗转到了庙中,听着千百年的经文,这根人鱼烛便有了精魄。之后的故事,我也和你讲过了。” 医生回忆起来了,这根名为烛的香烛还和一个小和尚上演过人鬼情未了的故事。不对,这种情况应该算是人妖情未了,还有朱元璋的插花,最后老板把人鱼烛收入哑舍……可是,喂,这不是重点啊!重点是这根蜡烛不是吹不灭的吗?老板到底是怎么把这个燃烧着的东西带上飞机的啊!他根本是冒着被警察叔叔抓起来的危险和老板出门的啊! 医生脸部极度扭曲,但却半句话都不敢问,生怕得到的答案自己无法接受,只得跳过这个问题。“我记得,这根人鱼烛最开始的愿望不就是想回秦始皇墓,捣毁这里吗?你怎么还敢带她来?” 他的话音刚落,余音还在空旷的前殿广场回荡,明亮的烛光中,袅袅上升的烛烟慢慢地形成了一个半透明的女人,容姿绝美,身上那件华贵衣服,和她那优如锦缎般的发丝,就像有生命一般,漂浮环绕在她的周身。只不过,她左手的袖子像是被什么东西咬掉了半截,看上去非常的显眼。 老板淡然道:“有什么不敢带她来?她能做什么吗?” 医生为之愕然,此时才注意到烛生着一对深邃而媚长的眼睛,但那美丽的脸上却盛满了汹涌的怒火。她确实什么都做不了,最多只能让烛火跳动的频率快一些,或者用烛烟形成的身体缠住老板,却无法阻止老板向前行走。 看着烛美目喷火,医生只能暗道一声可怜,老板的手段他可是领教过,无人能敌。而且他不得不承认人鱼烛的亮光要比手电筒好上许多,不是竖直的光束只能看到有限的地方,而是以老板手中的人鱼烛为中心,光晕朝四周扩散开来,可以看到的景象比刚刚要多得多。 医生跟着老板走到前殿的大门前,却见老板没有任何动作,就那么站在厚重的石门前静立不动。 “这里还需要什么机关吗?”医生好奇地问道。这时烛已经等不及了,轻袅的身体顺着石门的缝隙飘了进去,只留得一丝衣角,最后就只剩下烛光上的一缕青烟不断飘动着。 老板沉默了片刻,才静静地说道:“不,这里的机关已经被我破除了,甚至连那道玄铁锁我都卸下来了,就是为了让他醒来的时候,不用费力便能出来……” 医生初听还不觉得怎么样,等反应过来时毛骨悚然。老板居然还留存着扶苏会复活的念头吗?身为扶苏转世的他表示压力实在很大啊…… 老板并没有迟疑很久,他把人鱼烛交到医生手中,然后双手轻轻往石门上—推,尘土飞扬中,两扇厚重的石门发出一声巨响,轻而易举地朝两侧开启了。医生知道这两扇门的下面也许装有石球机关,应该不会是老板有多神力。但是他已经无暇去求证了,因为他看到了头顶上广袤的黑夜,—轮圆月挂在天边,繁星点点,银河悠然地横跨天穹。 在这一瞬间,医生几乎以为自己出了秦始皇墓,可是他却感受不到清新的空气,不禁狐疑起来。等到适应了这里的光线时,他才发现这轮圆月和那些星辰都是大大小小的夜明珠。这些夜明珠按照星空的样子镶嵌,乍然看去,确实很似夜空的景象。 医生在心中不由倒抽了一口凉气,地宫的穹顶居然能给人以夜空的错觉,那就说明这片空间广阔得让人难以想象! 感觉到老板正举步朝前走去,医生连忙跟上,可刚走了一两步,一滴滚烫的蜡泪滴在了他的手上,烫得他手一抖,手中的人鱼烛竟没有拿住,生生往地上落去。 医生急忙弯腰去抢救,顺利地将人鱼烛在落地之前,抓在手中。正庆幸自己身手敏捷,下一秒却睁大了眼睛,看着一点星火溅到了地上,霍然间放大了几倍,熊熊燃烧了起来。原来他的脚下就是一个暗槽,里面装满了油膏状的物质,被这一点烛火瞬间引燃。 油膏介于固态和液态之间,火势并没有迅速展开。而是缓缓沿着暗槽蔓延开来,这个广阔的地宫就像是开启了某种开关一般,慢慢地展现在了他们面前。 用金子堆成的三山五岳,用水银汇成的江河湖海,这里竟是一个按照真实比例大小而制成的中原地形图! 细看的话,还能发现那代表河流的水银居然还在缓缓地流淌着,银色的波光和金色的光芒交相辉映,瑰丽得让人难以直视。 医生被硬生生地震撼在当场,至此才知史书上有关于秦始皇墓的记载是真实的。 “以水银为百川江河大海,机相灌输,上具天文,下具地理,以人鱼膏为烛,度不灭者久之……”随着医生的喃喃自语,火线沿着四周的暗槽燃烧着,最终汇集于穹顶上方的一处半透明的圆形大缸之中,轰然间燃起了一团巨大的火球,彻底照亮了这片金山银河。 医生知道这应该是代表着太阳,而这团火球燃起时,夜明珠所制成的圆月和星辰的光芒就完全被掩盖住了,就如同真正的天空一般。 随着地宫的完全展现,医生也看得很清楚了。这里没有任何其他的稀世珍宝。 但医生完全可以想象得到秦始皇的用意。身下坐拥着这片万里河山,周围有守护着他的十万兵马俑大军,他还要其他的宝物做什么? 这就是最珍贵的宝物。 然后,医生看到了,在这片金山银河中央,隐隐有一处人造的建筑。 医生还未细看,身边的老板就已经动身了。医生不愿被撇在这里,急忙跟上。一脚一脚地踏在金子做成的山岳之上,医生的心里在呐喊,他这辈子都没这么奢侈过,“在金山上打滚”,这句话还真不是随便说说的啊! 正当他踏上金山的最顶端时,发现老板已经先他好几步到了一处平台,建在地图上咸阳的方位上,也就正是他们现在实际在地球上所处的位置。 从医生这个角度看去,可以清晰地看见,平台之上有个精美绝伦的棺椁。那个棺椁并没有合上棺盖,里面静静地躺着一个人。 那人面目如生时般温文尔雅,就好像是睡着了,随时都可以睁开眼睛一般。 医生愣愣地站在那里,一步都迈不动了。 因为那人的相貌,他在迷雾中见过许多次,正是大秦帝国的皇太子殿下——扶苏。 虽然医生早就知道在这个秦始皇地宫之中躺着的并不是秦始皇而是扶苏,但是他绝没有想到死了两千多年的扶苏居然一点都没有腐朽,彷如那时在迷雾中看到的那般面如冠玉。 医生明白老板为何还存着扶苏说不定哪天便会醒来的心,这样的扶苏,无论是谁看到,都会以为只是睡着了而已。 医生呆愣了半晌,发现老板就那么站在棺椁旁一动不动地凝视着扶苏,连忙几步并作一步,跳过水银流过的黄河,来到平台之上。离得近了,医生越发地感到奇怪。他作为医生,自然看惯了尸体,可是哪个人死了以后不是肤色青白失去血色?没—个能像扶苏这样面色红润,若不是扶苏的胸口确实没有起伏,医生几乎真的以为他还活着了。 心存了疑惑,医生站在棺椁的男一侧低头仔细打量着扶苏,才发觉他身上穿着的衣服有些古怪,那黑色的布料,似曾相识。 再看看对面老板的赤龙服,医生才肯定这两者定是一种布料。老板也曾说过,这种黑金黑玉的金缕玉衣,是为了保存尸体不腐的上古神物。老板若是想要活下去,就必须舍弃他身上的这件赤龙服,用扶苏身上的那件代替。 而这样做可想而知的结果,就是扶苏彻底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怪不得老板一直犹豫不决。 医生知道老板对扶苏有着非同一般的执著,他甚至担心他来秦始皇陵的初衷就是想陪扶苏长眠于此,现在看来,他的担心好像并不是多余的。 “你下不了手的话,我来。”医生说着,便朝扶苏伸出了手。可刚伸到一半,没有体温的冰冷手指就像一道铁环一般有力地箍在了他的手腕。医生打了个寒颤,几乎以为是扶苏尸变了,下一秒才看清楚他是被对面的老板探身抓住了手腕。 “再等等……”老板轻声低语道。 医生清楚地看到老板身上的赤色红龙已经开始游走,庞大的龙身缠绕着老板的身体,像是被此处浓郁的灵气滋润得有了立体感,仿佛瞬间就会把老板整个人吞噬掉。医生心下一急,用力挣开老板的桎梏,“再等能等多久?他都在此沉睡两千多年了,你确定是长命锁缚束着他的魂魄吗?说不定就是因为他的肉体不灭,才导致他魂魄不散!” 老板被他说得一愣忘了用力,而医生则趁机发力挣脱,导致他的手一下子触到了扶苏的脸。 好像是什么魔法突然失去了效应一般,两人眼睁睁地看着扶苏的身体瞬间变成了灰烬,本来穿在扶苏身上的那件黑色金缕玉衣,就那么轻飘飘地躺在了棺底。 一时间,医生和老板都像是失去了说话的能力,木然地站在那里,医生甚至还保持着刚刚弹出手臂的姿势。 “这……我不是故意的……”许久之后,医生站直了身体,不敢置信地反复看了看自己的手。他的指尖明明感觉到的是人皮肤的触觉,怎么下一秒扶苏就化为灰烬了呢? 老板长长地叹了口气道:“毕竟两千多年了,金缕玉衣也许可以保持他的身体不朽,汞蒸气也可以保持他的面目不腐,但他终归是死了……” 医生能看出来老板的心情相当的不好,并没有多说什么。他伸手把棺椁中的黑色金缕玉衣拿了出来,绕过棺椁走到老板身边,轻轻地把这件古装长袍披在了老板身上,“穿上吧,他也在这件衣服里面。” 他说得没错,扶苏已经化为飞灰,一些骨灰静静地躺在了棺椁之中,而另一些则融人了这件金缕玉衣中,再也分不开了。 老板不得不承认医生安慰人的口才非常强大。他低头顺从地穿上了这件长袍。这件黑色的金缕玉衣是按照秦朝的样式所做,玄黑色的宽袍大袖收口,赤金色的滚云边。玄衣撩裳,只有秦朝最尊贵的人才能穿着的祭祀服装,秦朝的祭祀院花了几十年才制成,比他当初从宝库里偷走的那件普通版精贵上千倍。 医生能感觉到老板感慨万千的心情,但他也能看得出在穿上古装长袍的那一刻,老板的脸色瞬间变得好转起来。他便知道老板是真的得救了,心情也轻松起来,忍不住开起了玩笑道:“你的头发要是留长一些,配这件衣服才最好看。” 其实现在这样就已经很震撼了,医生心怀赞叹地打量着。恍惚想起,在迷雾之中时,老板就是穿着古装的模样,今次这般站在他的面前,没有一丝一毫的违和感,仿佛天生就是适合这样的服装一般。只可惜这件衣服本是为了秦始皇而量身定做的,相比身材雄伟高大的秦始皇,老板显得无比的瘦削,这件金缕玉衣很不合身。 老板眼神复杂地看着棺椁,淡淡道:“我们把盖子合上吧。” 医生点点头,知道老板之前并没有合上棺木盖,恐怕是担心扶苏复生过来,自己推不动沉重的棺木盖。现在扶苏尸身已化为灰烬,他自然不会再有这样的想法了。 两人把精美的棺木盖艰难地抬了起来,慢慢地合上,医生在合上的最后一刻,从衣服兜里掏出了两块东西,郑重地放了进去。 老板看得分明,知道医生放进去的是那块断成两截的长命锁。他并没有阻止,这就算是医生自己向扶苏的道别吧。 他们没有任何关系,虽然医生是扶苏的转世,可是他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想起刚刚已经化为飞灰的扶苏,老板心中尽管不舍,却也知道,扶苏是真的解脱了。 沉重的棺木盖和棺椁合为一体,发出了一声闷响。 医生如释重负地擦了擦额上的细汗,再抬起头时却豁然变色,指着老板的左肩惶然失措道:“老板……你的衣服……” 老板顺着他的目光看去,一眼就看到肩头上忽然出现的一只赤色利爪,然后就像是电影的慢动作一般,慢慢地显露出来赤色的龙身,鳞片甚至部还反射着刺目的光芒。 该死!他怎么忘记了?那条赤龙如果能在原来的中山装上游走,那就说明衣料一样的古装长袍上也可以。 医生急忙冲了过去,帮助老板把里面的中山装脱掉,可是在他们解开外面的长袍后,发现两件衣服已经被细细密密的丝线所缠绕,已经完全密不可分了。 老板苦笑道:“是我失策了,看来我是无法摆脱这条赤龙了。” 医生试着用随身携带的瑞士军刀去割那些丝线,却如同割在了钢丝上一般,而在他一用力时,恍惚耳边还听到了一声龙吟嘶吼。医生咬咬牙,正打算继续往下割,老板却阻止了他:“不用费力了,普通的刀剑都割不开的。” 此时赤龙的头部已经完全地显露在长袍的表面,张牙舞爪地舒展着身体,朝医生示威似的瞪着铜铃般的眼睛。 医生刚想用其他方法试试时,忽然间整个地宫都暗了下来,那个燃烧着的太阳瞬间熄灭,火槽里的火也化为了一阵烟,只剩下了医生手中的人鱼烛还在静静地燃烧。 “不会吧?不是说可以燃烧千年不灭吗?难道这秦始皇陵里用的也是假冒伪劣商品?”医生习惯性地吐槽道。 一直在别处的烛飘回了他们身边,轻哼了一声道:“才不是呢!我刚刚看到了一个人。用一柄刀在火槽上一点,所有火焰就都被吸到刀里去了。”烛的声音就如同她的样子般缥缈轻逸,可是说出的话却像重锤般击打在老板和医生心间。 “你是说……这里还有别人?”医生不敢置信地朝四处看去,却只看得到一片黑暗。此时地宫穹顶的夜明珠的光芒绽放了出来,星月满天,无比的迷人,可是医生却没有了欣赏的心情。 “地宫里自然没有活人,但还是有人可以跟着我们进来的。”老板眯起了双目,淡淡道,“熟知地宫的各种机关,外加拿着可以吸收火焰的鸣鸿刀,除了胡亥,没有其他人了。” “鸣鸿刀?”医生好像看到不远处有一道光芒闪烁,但却不甚确定。 “相传黄帝在炼制轩辕剑时,原料尚有剩余,由于炉内高温未散,还是流质的铸造原料流向炉底,冷却后自成刀形。无风自鸣,名日鸣鸿刀。黄帝认为鸣鸿刀的刀意太强,足以反噬持刀者。又恐此刀流落人间,欲以轩辕剑毁之,不料刀在手中化为一只赤色云雀,逃逸而去。”老板的话音未落,一声嘹亮的雀鸣自远及近,飞速地逼近他们所在的平台。 医生手持人鱼烛,看得清楚,正是一只足有鹰隼般大小的云雀飞袭而来,一个人影抓着那只云雀的爪子,在到达高台时那只云雀瞬间变成了一柄三尺长的大刀,那人握着刀柄,毫不留情地朝他们劈来。 刀面反射着人鱼烛的光芒,正好照在对方脸上,显现出一张苍自得可怕的脸。这副容颜医生确实是在迷雾中见过,正是秦二世胡亥。 他的容貌。和两干多年前一般,毫无变化。只是他的头发不知为何变成了银白色,那种只有年过花甲之人才会拥有的发色,配着他英俊的容颜,反而却有种说不出的协调。狭长的丹凤眼中是淡淡的红色眼瞳,死灰一般的脸色和暗淡深红的唇色,都透着一股颓废的美感。 在这电光火石之间,医生已想明白了胡亥为何跟着他们而来的原因。 肯定是为了老板身上的那件衣服! 他不知道胡亥没有金缕玉衣是怎么熬过两干多年的岁月的,但他绝不能让胡亥得逞! 医生见老板居然还在发愣,忙一手拽着他向后避去。 可是对方的刀势更快,老板的长袍本就没有穿好,这么一拉一拽,繁琐的长袍就那么飞扬起来,正好迎上了横劈而来的鸣鸿刀。 “嘶啦—” 鸣鸿刀自然不是凡品,一刀就把长袍砍为了两截。 医生抱着老板跳下了平台,老板的脸色在人鱼烛的烛光映照下,显得极为难看。医生还在斟酌自己是否还要冲上去和胡亥拼命时,老板沉声道:“我们先走。” 医生跟着老板翻山越岭,并没有感觉到身后传来的追击声。在快要到达地宫门口时,医生忍不住回头看去,只见黑暗中,胡亥正立在平台之上,愣愣地低头看着眼前的棺椁。那只赤色的云雀变成了巴掌大小,站在他的肩头用尖喙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好像……事情并不像他想象的那样……难道胡亥还没有放弃想长眠于此的愿望吗? 医生满脑袋问号,但却又不可能真的冲回去问那个煞星。当他跟着老板穿过悠长的墓道,重新回到那个工匠偷挖的密道前时,一路上一言不发的老板忽道:“你自己上去吧,剩下的路都没有了机关,你应该没有危险了。” 医生闻言大惊失色,反射性地想去拽老板的袖子,可是宽大的袍角从他的指尖溜走,赤色的红龙只一闪,便彻底地融入了黑暗中。 医生后悔莫及,他早就应该看出来,老板是绝对不会允许胡亥独自呆在这座地下陵墓的。可是胡亥身上有那柄可以化为云雀的鸣鸿刀,老板赤手空拳,岂不是任人宰割? 医生咬着牙,听着老板的足音渐渐远去,知道若任凭老板走远的话,他们这辈子也许就再也见不到了。他深吸了一口气,咬牙胡乱地朝前踏出一步。踏足的青砖虚浮,只听一声机关声响起,医生赶忙闪身躲过从墙壁缝里射出的利箭。看着那锋利的箭尖射进了砖缝之中,箭尾还犹自震动个不停,足见力道十足,若是这一箭钉在身上,肯定直接穿透了他的身体。 “你在做什么?”老板蕴含着怒气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医生知道他是去而复返,不禁大喜。 “你还是送我出去吧。”见老板走了过来,医生紧紧地拽住他的手腕,说什么也不肯放开。 老板看着他的目光,顿时明白了他的用意,眼神复杂,心中百般感触。 医生舔了舔干涩的唇,艰难地劝遘“虽然这衣服被他砍掉了一半,但上半身还在,你还是能继续活下去的。忘了过去吧,都过去两千多年了。” 老板的眼神闪了闪,并没有回答医生的话。 他真的能忘记以前的事,重新活下去吗? 他其实只是个在世间徘徊了两千多年的幽灵,根本没有人在意他的死活…… 人鱼烛的烛火跳动着,昏黄的光晕笼罩着他们两人。烛烟弥漫,烛漂浮在上空,迷茫地看着这一幕,仿佛回到了几百年前,她和小和尚相处的时候。 人的一生,究竟有多长…… 人生……就在你我之间…… 老板感受着医生手掌灼热的温度,那种温暖顺着手臂蔓延向上,一直熨烫到了他的心底。 老板动了动唇,刚想要说什么,却感到地面一阵天摇地动,两人几乎站立不住,靠着墓道而立。等这阵晃动过去之后,医生惊悚道:“难道是地震了?” “恐怕是胡亥触动了什么机关。”老板面色凝重,随后苦笑道,“这下,我们是都出不去了。” 医生顺着他的视线看去,发现他们所在的墓道修得结实,抵得住那阵晃动,但工匠们偷挖出来的密道却挡不住,松软的沙石落下,已然将那个密道完全地堵死了。 “幸亏你刚刚担心他,没立刻就走,否则就生生地活埋在里面了。”烛飘在半空中,语气淡然地说道,“佛日,种如是因,收如是果,一切唯心造。果真如此……” 医生知道烛恐怕是和小和尚呆得久了,时不时会吐出几句佛经,但她说出的话确实是事实,若他刚刚爬入密道的话……医生看着那已经被封死的密道,惊骇不已,头皮发麻。 “我们怎么出去?”医生求助地看向老板。 老板苦笑道:“秦始皇陵的地宫周边填了一层很厚的沙子,也就是传说中的沙海。这沙海就是秦陵地宫的第一道防线,使盗墓者无法透过挖洞进入墓室。这条密道是工匠们用秘法修建的,但这次的震动已经让这条密道毁于一旦,重新被沙子填满了。” 就是说,他们出不去了吗? 医生还没有什么被困的真实感,墓道的深处就传来了一阵阵轰鸣的脚步声。“那又是什么?” “应该是被启动的兵马俑。”老板脸上连苦笑都挤不出来了,“我们刚刚经过的墓道两侧的兵马俑,其实都是机关控制的陶俑,只要确认有入侵者,便会自动地挥剑攻击。” 医生无语,怪不得他见到的那些兵马俑身上的佩剑都是真剑…… 震耳欲聋的脚步声一下一下地逼近,犹如催命的勾魂鬼,医生在老板的眼中头一次看到了慌乱和歉意,心情紧张到极点的他,反而平静了下来,洒然一笑道:“不用觉得抱歉,我大概是命里注定活不长,这世间能有几人像我死得这么轰轰烈烈?喂,老板,你说若干年后,有人发掘秦始皇陵时发现了你我的骸骨,会不会猜测我们的身份哩?对了,我要不要把钱包里的身份证烧了啊……” 老板直接无语。 医生唠唠叨叨地吐槽着,一点都不像是身处险境之人,但是就在第一个兵马俑出现在他们视线中时,医生还是忍不住倒抽了一口凉气,拉着老板向后退了一步。 他们已经到了墓道的最尽头,身后封死的墓道封石厚得连炸药都炸不开。 医生倒并没有感到多绝望,而是挡在了老板的身前,扯出一丝微笑道:“上次你挡在了我前面,这次换我保护你。” 老板知道他指的是白蛇伞的那次,但到了这种地步,谁在谁前面也不会有什么区别,只是早死一秒或者晚死一刻罢了。老板知道医生是硬逞着强挡在前面,看着他那还在发抖的肩膀,笑了笑,忽然觉得自己这两干多年,真的没有白活。 烛飘在墓道半空中,面无表情。对于她来说无所谓,谁生谁死,真的无所谓…… 医生和老板两人谁都没有说话,而面前的兵马俑大军正慢慢逼近,眼看着就要命丧于此时,他们右侧的墓道墙壁上忽然现出一个发出白光的光环。而在那个光环中,传出一声美妙的鸟叫。 “这不是三青的叫声吗?哎呀,不愧是我养的,就是比那只什么云雀叫的好听。”医生与有荣焉地摇晃着脑袋,迟一步才发觉出来不对劲,“咦?这里怎么能听到三青的叫声?”三青是山海经中被解除封印的三青鸟,医生一直养在哑舍里,怎么可能在这里听得到? 医生朝那个亮白的光环看去,只见光晕朝四面散开,在光环中央竟然显出了哑舍里的情景,连他走之前没收拾好的快餐盒都还放在那柜台上。三青鸟正在哑舍的屋子里飞来飞去,不断地鸣叫。医生知道它可能是想说什么,但是他听不懂鸟语啊! “你们快点过来吧,小白割裂空间的能力挺不住那么久。”一只威猛的哈士奇从哑舍的躺椅上伸出脑袋,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三青吵死了,要不然我们才不过来呢。” “喵的!不许叫我小白!”一只巴掌大的小白猫气急败坏地跳上柜台炸着毛。 医生这下听明白了,也不管老板同意不同意,急吼吼地拽着他穿过了光环。当脚踏上了哑舍的实木地板,医生才有了一点真实感,而就在刚放松了一瞬间时,背后一股冷风袭来,随即被一股大力推开。 头昏脑胀地坐在地上,差点把手中的人鱼烛给扔到地上。医生连忙把人鱼烛放好,这才抬起头,正好看到墙面上墓道中的情景渐渐消失不见,而老板身后却站着一个举着青铜剑的兵马俑,剑尖还被老板牢牢地夹在手中,看上去这个兵马俑正是跟着他们一起穿越到哑舍里来的。 “看来要腾出个房间,专门放这位贵客了。”老板拧紧了眉头,手指戳住了兵马俑胸前某处,一下子就让想要挣脱的兵马俑呆立不动,重新变回了守卫中的陶俑。 “呵呵,其实可以把它放在门口,防盗……”医生死里逃生,心情一放松下来,就再也没有力气站起来了,索性趴在地板上,哈哈大笑。三青鸟落在了他的睑侧,亲热地摩挲着他的脸颊。 另一旁的环狗和穷奇照例打成一团,老板的眉头渐渐地舒展,抿紧的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翘起。 这样下去,其实也挺好的…… 后来,大师把老板那半截黑色的金缕玉衣,裁剪成了一件衬衫。赤龙依然醒目地趴在那件衬衫上,只是这次它游走的速度慢上了许多,仿佛陷入了冬眠。 三青鸟依然在哑舍里好吃好喝地被供着,穷奇和环狗照例回了方秋家去住。在毫不知情的方秋眼里,它们并不是上古的神兽,而只是可爱的猫咪和帅气的哈士奇而已。 医生重新去了趟西安,把旅馆里的仪器打包邮了回来,还给了馆长。面对馆长的追问,自然绝口不提他们曾真的进入到了秦陵地宫。西安郊外那夜发生过的震动,在网上传得风言风语,有人说是地震,但地震局并没有做出官方报道,更有人说是盗墓者触动了地宫机关,这就更没有证据了。唯一觉得事情古怪的馆长,也在见到医生和老板完好无损后,只得打消了怀疑的念头。 医生并没有和老板说,他之后又去了趟当日他们下地宫的密道口,可是没见有人出来的痕迹。 胡亥是真的被困在了地宫内吗?医生想起那双淡红色的眼瞳,觉得不太可能。 但他能参与到的事情,也就到这里了。 年假过后,他依旧回到了医院,治病,救人。 他的生活还在继续,而哑舍,也依然开着。 只要他进门,就能有一个人,泡好了上等的龙井茶,等着听他的日罗嗦抱怨,然后在缥缈的茶香中露出包容的微笑。 医生常常想,或许,老板也是这哑舍里的一件古物。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 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后记 哑舍——不能说出的故事 很小的时候,我家附近有一条街巷,从街头到巷尾,都是露天的摊贩,卖的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物事。从钱币到座钟,从火柴盒到红木家具,包罗万象,应有尽有。 我最喜欢走这条街时,用“之”字形脚步前进,每个摊贩都不会落下,一个个地看过去,总是意犹未尽。 有些卖的很便宜,有些对于我来说是天文数字,但这些物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们都不是新的。 后来我才知道,这叫古董。 从此,对古董的痴迷,变得一发而不可收拾。 朋友对于我的爱好很是鄙视,她们更喜欢崭新闪亮的东西,那些从一制造出来,就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东西。 她们认为,古董就是被人抛弃的,不要的东西。 我却不这么认为。 那些虽然蒙尘,但却仍旧美轮美奂的物事,正因为经历过无数的岁月,没有破碎损坏,还能留存在人们的视野中,才更显得它们的特别,展现出无法令人忽视的瑰丽。 它们和大批量制作出来的新东西不同,它们每一个都有不同的主人,每一个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个都是那么的与众不同,甚至每一道裂痕和缺口都有着独特的历史。 当我触摸着这些物事时,仿佛就能瞬间穿越多年的时空,感受着它们凝聚时的那一刻。尽管摊贩老板们的吹嘘是那么的不靠谱,但总是不会妨碍我的想象力,尽情的脑补。 ’ 也许这条街上所卖的东西还不能真正称之为古董,只能算得上是旧物。 后来,我知道真正的古董,都存放在博物馆中。此后我每去一个城市,都会先直奔那里的博物馆。 北京故宫博物馆的汝窑瓷器、辽宁省博物馆的玉猪龙、杭州历史博物馆的战国水晶杯、上海博物馆内那张印有“团”字印章的字画、湖北省博物馆内那震撼的殉马坑、台北博物馆的金缕玉衣、四川三星堆博物馆的青铜面具……隔着那层玻璃罩,那些曾经厚重的历史,完完整整地展现在了我的面前,为之神夺。 我一直都很想写一篇关于古董的小说,脑子里的故事就像是水底的气泡一样不停地往外冒。 一面古镜,是不是可以连接两千年的时光,让两个不同时空的男女产生爱情呢? 一条手链,是不是可以对每一颗宝石都许下一个愿望,找回自己曾经丢失的东西呢? 一根香烛,是不是已经燃烧了一千年,流了一千年的烛泪,在等着自己所想的那个人呢? 一个瓷枕,是不是可以让人美梦成真,还是只会噩梦成真呢? 一把利剑,是不是有着诅咒,却仍然守着那个几千年的承诺? 一根竹简,是不是封印着远古强大的魔兽,可竹简本身却脆弱得不堪一击? 一块玉像,是不是可以交换人与人之间的灵魂,让两个人的世界完全颠倒? 一尊木偶,是不是承载着两千年的爱恋,能幻化出主人想要的世界? 一粒种子,是不是过了两千年仍能发出芽来,只是需要用血和泪来浇灌? 一把油伞,是不是缠绕了一个幽怨的灵魂,证明了其实事实根本就不是传说中的那么美好? 一块赤龙服,是不是真的可以保佑小孩子的生命,让人长命百岁? 一件赤龙服,是不是可以保持人的身体干年不腐,永世长生不老? 《哑舍》就这样诞生了。 一个有着珍奇异宝的古董店,一个神秘的古董店老板。 转眼间,哑舍已经写完了十二个故事,回头一看,竟然不敢置信哑舍已经陪伴我差不多度过了一年的时间。 当写完结局的最后一个字时,一种不舍的感觉挥散不去。 哑舍的每个故事,都蕴含着我想讲述的道理,相信每个喜欢哑舍的人都会在故事中有着不同的领会。哑舍的主角其实并不是老板,或者医生,而是那些永远不能说出自己故事的古董们。 古镜篇这个故事已经在我的电脑中存在了好几年了,一直只是有个轮廓,久久没有下笔。可以说是先有古镜篇,才有的哑合。某个机缘之后,一气呵成,成文后竟连我自己都很感动。其实原本古镜篇的设定至少有五万字左右,但压缩到一万字时,男女主角的相识相知有简有略,反而更加动人。 《香妃链》,是源于我对丢失东西的痛恨。虽然我并不是丢三落四的人,但东西总是四处乱放,找不到就相当于丢了。天知道我多想找东西时也可以用百度搜索定位一下,只要在电脑上一敲字,就能显示出我的东西放在哪里了……咳……只是吐吐槽,香妃链是我有感于失去的东西才是最珍贵的,淡淡的遗憾总会流连在脑海之中,但有时候刻意去找回来,反而没有记忆中的那么美好。 《人鱼烛》的写作是最费时间的,为了让行文中带着佛法的味道,我在图书馆一连翻了几十本佛经。虽然最后用到文中的也不过是几句,但这一次饱览佛经的经历让我受益匪浅。仿古龙文风的写作手法也是我的大爱,那种浅浅的悲伤就像人鱼烛的烛烟一般,弥漫在字里行间,让人为之怅然。人生究竟有多长?这句富有哲理意味的问句贯穿了全文,小和尚几次不同的回答也代表着他心境的成长变化。人的一生究竟有多长?你又会怎么回答呢? 《黄粱枕》的创意来自于我每晚的梦境。也许是天生想象力太丰富,我每晚的梦境都千奇百怪,有时是恐怖电影,有时是美国大片,有时却又是韩国苦情剧……我总是在想,到底是美梦好呢?还是噩梦好呢?美梦成真固然好,那么噩梦成真又会怎么样呢?嗯……所以这个问题让医生替我去亲自实验了一下,效果还不错~总之就是不能做白日梦啦~其实,古代的那种瓷枕睡的真的不舒服…… 说起来,《越王剑》那个故事中阐述的,其实就是我想在哑舍整篇中阐述的主题。每个古董都是有精魂的,或者说每个器物都是特别的,大家一定要好好爱护自己所用的东西,不能浪费,不能随意丢弃。我有个青瓷的小茶壶,天天泡茶,爱惜得不得了。可是某天洗茶壶的时候,不小心失手掉在了地上,幸好没碎,但碰出了几个缺口,当时就把我心疼得不得了。当天晚上我就梦到有个脸上被蹭破皮的小正太来向我诉苦……真是……唉……虽然还能继续用,但我还是后悔死了……嘤嘤嘤嘤…好吧,其实是我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另,博物馆没人的时候真的很恐怖…… 的故事构架更大,若是要写一个庞大的故事都可以,但我在这里缩小了写,可爱傲娇的穷奇和腹黑懒情的环狗,外加清丽漂亮的三青鸟,实在是太荫了,真想养它们…~所以在赤龙服结局里也让它们闪亮登场了。虽然在现代社会,神话时代的它们存在实在是太违反大自然定律了……但是考虑到哑舍这整个设定就很奇幻,所以还是很适合……咳…… 《水苍玉》篇的故事开头,是真正取自于我的一场噩梦。睁开眼睛时,就看到了自己的尸体……这样的噩梦对我印象很深,可惜我怎么也想不起来到底后面的发展是怎么样了,所以试着开了这么一个推理系的故事。可是……真的对不起我看了十年的柯南!我简直就是推理系白痴啊!!不过还好在编辑苏盈的帮助下,好歹是编圆了这个故事……至于一开始我和她聊天研究凶手到底由谁来当好的时候,我说,要不就是编辑杀了那个小说家吧?苏盈立刻愤恨道:那原因肯定就是拖稿!我:……(以后再也不敢和你去KtV了!=口=…) 《巫蛊偶》的原型其实是以前很风靡的巫蛊娃娃,联想到陈阿娇时期的巫蛊偶,好像巫蛊除了咒人死之外,最常用的就是女人祈求男人回心转意了。可是逝去的爱情真的那么值得入倾尽所有吗?在文中,巫蛊偶才是最可怜的一个,一直在演一个只有一个人能看到的独角戏,不管是两千年前,还是两千年后……这个故事的启发点就是悲剧,所以最后的结局也很悲凉,但对于巫蛊偶来说,这样的结局未免不是好事。 谁说哑舍里的古董都是没生命的?虞美人的种子有生命啊!而且还穿越了两干年的时光,演绎了一篇超越人兽恋的人花恋……咳……这吐槽给力吧……颠覆了项羽同学威猛的一面,也许西楚霸王项羽是内心柔软的种田男,也许虞美人就是一朵花,而不是人……啊喂!这是我恶搞的历史,不要当成真的正史看哦!切记切记……其实项羽将军是超级武将……真的…… 喏,如果年纪稍微大一点的读者,应该不会忘记《新白娘子传奇》。虽然那个电视剧现在看来,时不时插花的黄梅戏唱腔会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但在我很小的时候,它可是收视率相当高的电视剧。再到后来的电影,白蛇的故事是人人耳熟能详。可是在这个看似团圆大结局的传说里,最先背叛的是那个让妻子喝雄黄酒的许仙,一个男人向一个爱他的女人下了回毒手。也许童话并不那么单纯,也许传说也并不是那么美好…… 《赤龙服》和《赤龙服》的两个故事结局,主要贯穿的是秦朝的历史。我在以前读过一本程步先生的书,用另一种方法读史。其实史书记载的所谓“历史”,无非就是“过去的新闻”。而媒体报道的所谓“新闻”,也完全可能成为“将来的历史”。 所以在史书中,那些事迹就很值得人琢磨了。尤其是离我们现在的时光非常遥远的秦朝。也许站在老板的立场上,秦始皇是一位圣君,也许在我们现在普遍的认知里,秦始皇是个暴君。秦始皇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众说纷纭,但我文中所举的那些例子,其实都经过严肃考证的,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多看看这方面的史书,去查一查秦始皇是不是在位的37年里没有枉杀过一名将军大臣,去看一看长城究竟在中华历史上起着多么重要的作用,去翻一翻秦朝制定的法规、官制、立法……从公元前221年到今天,由秦始皇建立起来的中央集权制的统一国家已经经历了两干多年。人类历史上还没有哪个国家能够有这样旺盛的生命力。秦朝灭亡了吗?其实某种程度上来说,并没有,抛开家天下的概念,随着时代的变化,中国依然毅力不倒。 至于最后骊山陵墓地宫,当然是我的想象了。现在盗墓的题材流行,我也试试看写上一段,果然感觉非常的不错~在查看盗墓相关的资料书时,突然看到书里有张摸金符的图,顿时觉得超级眼熟,这才想起来前年朋友送了一个给我,只是告诉我是辟邪之物。我翻箱倒柜找出来……果然差不多一样……是穿山甲的指甲,后面是银制的篆刻。摸金符是古时盗墓者所用的避邪之物,相传他还是盗坟一族摸金派摸金校尉的身份证……嘿嘿……好好收藏~ 哑舍的十二个故事,每个故事的侧重点都不同,题材也各异,有言情、玄幻、奇幻、推理、恐怖、历史、盗墓……我变换许多文笔,尝试各个题材的故事,写得非常的过瘾。在这里我要感谢下杨小邪主编,要不是他对我的苛刻要求,也没有这么多元化的《哑舍》呈现,真的对我启发很大。还要感谢编辑苏盈,没有她勤奋的催稿和耐心地跟我讨论哑舍剧情,《哑舍》也不会这么快和大家见面……特别感谢下《哑舍》的插画师晓泊同学,嘿嘿,从第一幅古镜的插图,到现在精美的《哑舍》封面图,大家也可以看得出我对他的鞭策,让一直只画荫妹子的他变得会画帅哥,实在是不容易啊!当然也要感谢美编阳光,和我一起鞭策他…… 感谢《漫客·小说绘》这个平台,可以让哑舍这个店开起来…感谢小说绘可爱的读者们,哑舍的今天离不开你们的支持…希望大家能在故事中有所领悟,喜欢上我们国家的历史,喜欢上那些历史中的古董,最终喜欢上自己身边每一件微小的事物。 哑舍到这里就结束啦,不过老板还是在的,哑舍的店也依然开着。也许在不久之后,就会有《哑舍Ⅱ》出现哦…同样活了两干多年的胡亥,他的最终目的是什么呢? 哎呀,都说了是不能说出口的故事嘛!想知道?沉浸在漫长岁月中的古物,只有时间才能证明一切~~~ 一切,尽在《哑舍》…… 哑舍里的古物,每一件都有着自己的故事,承载了许多年,无人倾听。 因为,它们都不会说话…… 嘘……